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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07-09-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金融大街25 号)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8 层
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 号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 号中商大厦10 层
财务顾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
招 股 意 向 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数: 不超过9,000,000,000 股
(三)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07 年9 月17 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数: 不超过233,689,084,000 股
其中A股:不超过9,000,000,000股
H股:224,689,084,000股
(八)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07 年9 月10 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
发行人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
行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行自行
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招股意向书仅为本行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A股股票而披露。除用于在中国境
内发行本行A股股票外,本招股意向书不能用作且不构成在中国境外(包括香港在内)
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或在任何其他情况下的出售任何证券的要约和要约邀请。本招
股意向书未曾亦不将根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香港公司条例”)在香
港公司注册处登记,因此,本行A股不能通过任何文件在香港出售或要约出售,除非有
关文件已根据香港公司条例得到豁免。
2、本行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本行须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当
地监管要求披露相关数据和信息。由于境内外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存在差异,本招股
意向书与本行已在境外披露的H股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在内容和格式等
方面存在若干差异,敬请投资者关注;但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和本行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的申报财务报表中列示的归属于本行股东的2004年度、
2005年度、2006年度及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净利润或于2004年12月31日、
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及2007年6月30日止归属于本行股东合并权益并无差
异。
3、经本行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向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派发2007年中期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金额为本行2007年上半年度净利润的45%,计人民币150.54亿元,现金股利为
每股人民币0.067元;本行另向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现金股利金额为截
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行全部滚存未分配利润(扣除上述2007年中期现金股利),计人
民币163.39亿元,现金股利为每股人民币0.072716元。
该等向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股利将向本行2007年10月4日H股股东名册
上的全体股东派发,预计2007年10月10日派发完成。
上述163.39亿元现金股利分配前后,本行的有关财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07 年6 月30 日 分配前 分配后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百万元) 325,609 309,270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45 1.38
资本充足率 11.34% 10.87%
核心资本充足率 9.43% 8.9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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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上半年度 分配前 分配后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0.51% 11.07%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9.90% 9.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10.47% 11.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9.86% 9.86%
在上述对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利润分配的基础上,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
利润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本行新老股东共享。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9
第二节 概 览..................................................................................................................... 1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2
二、主要股东简介...................................................... 16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17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20
五、募集资金用途...................................................... 21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22
一、本次发行情况...................................................... 22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23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27
第四节 风险因素................................................................................................................. 28
一、与本行贷款组合有关的风险.......................................... 28
二、与本行业务运营有关的风险.......................................... 30
三、与银行业有关的风险................................................ 37
四、其他风险.......................................................... 40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3
一、本行基本信息...................................................... 43
二、本行历史沿革...................................................... 43
三、发起人情况........................................................ 52
四、持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 53
五、本行股本及股东情况................................................ 55
六、本行境外战略投资者................................................ 58
七、资产评估及验资情况................................................ 68
八、本行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69
九、本行组织结构与管理架构............................................ 75
十、主要股东的承诺.................................................... 80
第六节 本行业务................................................................................................................. 81
一、银行业概况........................................................ 81
二、监管体系.......................................................... 90
三、本行经营范围及特许经营情况........................................ 96
四、业务经营情况...................................................... 97
五、主要贷款客户..................................................... 129
六、信息科技......................................................... 130
七、主要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133
八、本行的无形资产................................................... 138
第七节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14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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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管理......................................................... 140
二、内部控制......................................................... 162
第八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72
一、本行与控股股东的关系............................................. 172
二、同业竞争......................................................... 173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74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178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83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84
一、本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84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投资情况......................... 197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197
四、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有关协议及作出的重要承诺....... 197
五、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98
第十节 公司治理............................................................................................................... 201
一、概述............................................................. 201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法运作情况............................. 201
三、本行接受监管与检查的情况......................................... 210
四、本行控股股东占用本行资金及本行对主要股东的担保情况............... 210
五、管理层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说明以及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210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211
一、财务报表编制及合并基础........................................... 211
二、财务报表......................................................... 215
三、主要会计政策..................................................... 234
四、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249
五、分部报告......................................................... 251
六、固定资产......................................................... 264
七、无形资产......................................................... 264
八、长期股权投资..................................................... 265
九、主要债项......................................................... 265
十、本行股东权益..................................................... 269
十一、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主要表外项目............................... 269
十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72
十三、按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272
十四、本行资产评估................................................... 272
十五、历次验资报告................................................... 273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75
一、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 275
二、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304
三、现金流量分析..................................................... 3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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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其他事项的分析................................................. 327
五、主要财务、监管指标分析........................................... 331
第十三节 业务发展目标................................................................................................... 336
一、本行的发展计划................................................... 336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339
三、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340
第十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341
一、募集资金总量..................................................... 341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341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341
四、前次募集资金运用................................................. 342
第十五节 股利分配政策................................................................................................... 343
一、股利分配政策..................................................... 343
二、本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344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344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344
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345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345
二、重大合同......................................................... 345
三、诉讼与仲裁事项................................................... 347
四、其他事项......................................................... 348
第十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349
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34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354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357
四、审计机构声明..................................................... 358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359
六、验资机构声明..................................................... 360
第十八节 备查文件........................................................................................................... 361
一、本招股书的备查文件............................................... 361
二、查阅地点......................................................... 361
三、查阅时间......................................................... 361
四、查阅网址......................................................... 36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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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行/发行人/中国建设
银行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建行 指 发行人的前身,原中国建设银行
A 股 指 境内上市的面值为1.00 元、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
通股股票
H 股 指 获准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港币
认购和交易的股票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根据本招股意向书所载条件公开发行A 股的行

招股书 指 本行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
中国/我国/全国/国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招股书中,除非特别说明,特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制定并定期或不定期修订的《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除非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所
指公司章程是指发行人于2007 年8 月23 日临时股东
大会通过,并经发行人2007 年8 月24 日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上述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修订的公司
章程。该公司章程将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后生效
元 指 人民币元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外汇管理局 指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人民银行/人行/央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监会/中国保监会 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会/中国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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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汇金公司 指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投 指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电网 指 国家电网公司
宝钢集团/上海宝钢 指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2005 年10 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工
商登记,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名称变更为宝钢集团有限
公司
长江电力 指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美国银行 指 Bank of America Corporation,为本行战略投资者
富登金融/亚洲金融 指 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经亚洲金融控股私人有
限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批准,2007 年5 月11 日,亚洲
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富登金融控股私人
有限公司
淡马锡 指 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建信基金 指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 指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亚洲 指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
美银亚洲 指 美国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 年12 月30
日,美银亚洲正式更名建行亚洲
建银亚洲 指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建银国际 指 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全资子公司
昆士兰联保 指 昆士兰联保保险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 指 摩根士丹利添惠亚洲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 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ATM 终端 指 Automatic (or Automated) Teller Machine,自动柜员机
“十一五”/“十五” 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第十个五年规划
四大商业银行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
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WTO 指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世界贸易组织
CEPA 指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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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资本协议/巴塞
尔协议I
指 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88 年制订的一套银行资
本衡量系统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巴
塞尔协议II
指 2004 年6 月26 日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正式发表的
新资本充足协议
中国银联 指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SHIBOR 指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07 年1 月4 日起发布的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新会计准则/中国会计
准则
指 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
其解释以及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且仍生效的
《国际会计准则》和《常设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
长江三角洲 指 本行以下一级分行所在的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
江省、宁波市和苏州市
珠江三角洲 指 本行以下一级分行所在的地区:广东省、深圳市、福
建省和厦门市
环渤海地区 指 本行以下一级分行所在的地区:北京市、山东省、天
津市、河北省和青岛市
中部地区 指 本行以下一级分行所在的地区:山西省、广西壮族自
治区、湖北省、河南省、湖南省、江西省、海南省、
安徽省和三峡地区
西部地区 指 本行以下一级分行所在的地区:四川省、重庆市、贵
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
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族自
治区
东北地区 指 本行以下一级分行所在的地区:辽宁省、吉林省和黑
龙江省和大连市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商业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核心指标(试行)》 指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人民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本招股意向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招股意向书中所列示
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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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本招股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本招
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1、发行人名称(中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中文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英文简称:CHINA CONSTRUCTION BANK
英文缩写:CCB
2、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3、成立日期:2004年9月17日
4、注册资本:224,689,084,000元
(二)公司简要历史沿革
本行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54年,成立时的名称是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当时是财
政部下属的一家国有专业银行,负责管理和分配根据国家经济计划拨给建设项目和基
础建设相关项目的政府资金。1979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为国务院直属的金融机构,
并逐渐承担了更多的商业银行职能。
1994年初,根据金融体制改革的部署,国家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以承担国家
专业银行的主要政策性贷款功能,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承接了本行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
行的政策性贷款业务和职能。包括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在内的各国家专业银行,在此后
逐渐转型为综合性的四大商业银行。1996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正式更名为中国建设
银行。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加强国内银行的资本基础,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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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资产质量。为提高四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1998年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的特
别国债注入四大商业银行以提高其资本充足率,原建行获得了其中的492亿元资本金。
为处置四大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我国政府于1999年设立了包括中国信达在内的四家
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原建行向中国信达出售了账面值为2,500亿元的不良资产。作
为处置的对价,中国信达支付给原建行30亿元现金并向原建行发行了总面值2,470亿元
的债券,该债券年利率为2.25%,于2009年到期。
汇金公司于2003年12月向原建行注资225亿美元,作为原建行资本金。经国务院和
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原建行分立为本行和中国建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
年9月17日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
2005年8月,本行境外战略投资者美国银行和淡马锡的全资子公司富登金融分别出
资25.00亿美元和14.66亿美元向汇金公司购入17,482,209,346股和9,905,742,750股,分别
占本行H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9.00%和5.10%。本行于2005年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H股
304.59亿股(含超额配售39.73亿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939”),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约为人民币725.5亿元。H股发行上市后,本行的注
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2,246.89亿元。
(三)业务概况
本行是一家中国领先的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本行
总部设在北京,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551 家分支机构,在
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及首尔设有分行,在纽约和伦敦设有代
表处。此外,本行还拥有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亚洲)
有限公司、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建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子公司。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资产总额为61,178 亿元,贷款总额为31,654 亿元,
存款总额为50,483 亿元,股东权益总额3,257 亿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资料,
按2007 年6 月30 日资产总额计算,本行是中国第二大银行;本行贷款市场份额为
13.0%,存款市场份额为13.6%。本行在诸多领域位于行业领先地位,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是:
?? 国内最大的个人贷款银行,在四大商业银行中的市场份额为30.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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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最大的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在同业中的市场份额为21.7%;
?? 国内第二大信用卡发卡行,信用卡发卡量达到883万张;
?? 国内第二大基本建设贷款银行,在商业银行中的市场份额为27.0%;
?? 四大商业银行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最快的银行,2004年至2006年年均复
合增长率为44.8%;
?? 四大商业银行中不良贷款率最低的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95%;
?? 四大商业银行中,短期融资券累计承销额排名第一,2005年以来累计承销额达
1,154亿元,市场占比19.6%;
?? 国内商业银行中最早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银行;
?? 国内商业银行中唯一拥有工程造价评估资质的银行。
近年来,本行的综合排名、所获的荣誉奖项如下:
综合排名:
?? 《银行家》杂志:“世界银行1000强”第14位、“中国银行100强”排名中列第3
位(2007年);
?? 《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第230位(2007年);
?? 《福布斯》杂志:“全球上市企业2000强”第69位,在中国上市企业中排名第3
位(2007年);
?? 《亚洲周刊》杂志:“亚洲银行100强”第1位(2006年)、“亚洲300强银行”第
4位、“亚洲资产回报率最高的银行”第16位、“亚洲客户贷款最大的银行”第5
位、“最佳投资者关系”第5位、“最佳管理公司”第4位、“最佳派息承诺公司”
第6位、“最佳公司治理企业”第8位(2007年)。
荣誉奖项:
?? 《银行家》杂志:“中国年度最佳银行奖”(2005年)、“年度零售银行业务付款
方创新奖”(2006年)、“零售银行业务跨管道经验产品奖”(2006年)、“中国年
度最佳交易奖”(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2006年);
?? 《财资》杂志:“中国最佳本地银行奖”(2005年、2006年)、“最佳首次公开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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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奖”、“最佳股本奖”、“最佳发行人奖”、“最佳本地证券化发行交易奖”、“最
佳本地证券化安排人奖”(2005年)、“最佳公司治理企业”(2007年);
?? 《环球金融》杂志:“最佳新兴市场银行奖——年度中国最佳银行”(2007年);
?? 《资本》杂志:“资本中国杰出银行奖”(2007年);
?? 《亚洲周刊》杂志:“亚洲最赚钱银行”、“纯利最高的银行”、“利息收入净值
最高的银行”(2006年);
?? 《亚洲金融》杂志:“年度最佳交易奖”、“最佳股权交易奖”、“最佳首次公开
发行奖”、“最佳股份化奖”、“中国最佳交易奖”(2005年);
?? 《亚洲风险》杂志:“中国最佳金融风险管理奖”(2005年、2006年);
?? 《全球托管人》杂志:“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2005年、2006年);
?? 《亚洲银行家》杂志:“中国地区特别奖项——中国房屋按揭贷款成就奖”(2007
年);
?? 《亚洲货币》杂志:“年度最佳债券承销商奖”(2005年、2007年);
?? 《上海证券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最具影响力的中国海外上市公司”
(2006年);
?? 银监会:“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
??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等机构:“最佳中小企业融资方案奖”(“速
贷通”)(2006年);
?? 中国信息协会、亚洲客户服务协会等机构:“中国最佳客户服务奖”(“95533客
户服务中心”)(2006年、2007年);
??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最佳热爱儿童爱心单位”(2006年);
??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等机构:“最具责任感企业”(2006年);
?? 中国扶贫基金会:“第二届中国消除贫困奖特别贡献奖”、年度最高奖“扶贫中
国行年度贡献奖”(2006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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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股东简介
(一)汇金公司
汇金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公司由国
家出资,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
和义务。公司职能是国务院授权的股权投资,不从事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
截至本次A股发行前,汇金公司持有本行股份138,150,047,904股,占本次A股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的61.48%。
(二)中国建投
中国建投是根据国务院决定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授
权的投资机构,注册资本人民币20,692,250,000元,由汇金公司全资控股。中国建投主
营业务包括:投资于本行;接收、经营、管理和处置从建设银行分立后承继的资产;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投资于其他金融企业及经营其他业务。
截至本次A股发行前,中国建投持有本行股份20,692,250,000股,占本次A股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的9.21%。
(三)美国银行
美国银行是一家注册于美国特拉华州的公司,其公司总部位于北卡罗莱纳州夏洛
特市,是全球最大的银行控股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之一。美国银行为个人消费者、中
小企业及大型企业提供全面的银行、投资、资产管理和其他金融及风险管理产品及服
务。
截至本次A股发行前,美国银行持有本行股份19,132,974,346股,占本次A股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的8.52%。
(四)富登金融
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是位于新加坡的投资公司,原称亚洲金融控股私人有
限公司。2007年5月11日,亚洲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
限公司。富登金融现有的投资组合主要包括投资亚太区内多家金融机构。
截至本次A股发行前,富登金融持有本行股份13,207,316,750股,占本次A股发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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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行股份的5.88%。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按新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主要数据及财务指标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的本行近三年一期合并财
务报告的主要数据及相关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资产合计 6,117,791 5,448,511 4,585,742 3,909,920
其中:发放贷款及垫款 3,080,676 2,795,883 2,395,313 2,173,562
负债合计 5,792,053 5,118,307 4,298,065 3,714,369
其中:吸收存款 5,048,285 4,721,256 4,006,046 3,491,121
股东权益合计 325,738 330,204 287,677 195,55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营业收入 99,312 70,268 150,212 127,268 112,579
营业支出 (49,022) (37,960) (85,408) (72,745) (61,107)
营业利润 50,290 32,308 64,804 54,523 51,472
利润总额 50,542 32,814 65,717 55,364 51,199
净利润 34,255 23,223 46,319 47,096 4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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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222 250,705 412,759 303,444 118,1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886) (358,149) (515,679) (311,596) (285,3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 (108) (8,510) 70,710 47,8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321) (108,228) (113,268) 60,651 (119,329)
4、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年度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加权平均基本 稀释
净利润 10.51 9.90 0.15 0.15
2007 年上半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47 9.86 0.15 0.15
净利润 14.03 15.00 0.21 0.21
2006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88 14.83 0.20 0.20
净利润 16.38 21.75 0.24 0.24
2005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23 21.55 0.23 0.23
净利润 25.08 22.99 0.26 0.26
2004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20 23.10 0.26 0.26
注:本行在报告期内未发行任何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二)主要监管指标
下表列示了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
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的商业银行若干运营比率标准,以及本行
向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呈报的若干运营比率。
监管指标 监管标准 2005年末 2004年末
资本充足率(%) ≥8 13.59 11.32
核心资本充足率(%) ≥4 11.08 8.60
人民币 ≥25 59.08 51.37
流动性比率(%)
外币 ≥60 108.68 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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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75 60.68 62.62
贷存款比例(%)
外币 ≤85 62.03 74.99
拆入人民币资金比例 ≤4.0 - -
拆借资金比例(%)
拆出人民币资金比例 ≤8.0 0.05 0.25
不良贷款率(%)(五级分类口径) - 3.84 3.92
拨备覆盖率(%) ≥60 66.78 61.64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10 6.71 9.53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50 28.38 41.53
注:相关监管指标的解释参见本招股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主要财务、监管指标分析”。
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自2006年1月1日起试行,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同时废止。下表列示了于
所示日期按《核心指标(试行)》计算的本行相关比率情况。
本行数据(%)
指标类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
标准(%) 2007 年6 月30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风险水平类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比例(1) ≥25 人民币:40.54 人民币:39.05
外币:215.15 外币:200.36
核心负债依存度
(2) ≥60 67.46 68.70
流动性缺口率(3) ≥(10) 20.25 20.05
信用风险 不良资产率(4) ≤4 1.65 1.81
不良贷款
率(5) ≤5 2.95 3.29
单一集团客户授
信集中度(6) ≤15 8.97 8.89
单一客户
贷款集中
度(7)
≤10 5.95 5.82
全部关联度(8) ≤50 0.46 0.56
市场风险 累计外汇敞口头
寸比例(9) ≤20 4.82 8.49
风险抵补类
盈利能力 成本收入比(10) ≤45 31.55 38.00
资产利润率(11) ≥0.6 1.18 0.92
资本利润率(12) ≥11 19.80 15.00
准备金充足
程度
资产损失准备充
足率(13) >100 112.20 117.55
贷款损失
准备充足
率(14)
>100 113.45 1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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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数据(%)
指标类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
标准(%) 2007 年6 月30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资本充足程

资本充足率(15) ≥8 11.34 12.11
核心资本
充足率(16) ≥4 9.43 9.92
注:相关监管指标的解释参见本招股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主要财务、监管指标分析”。
(三)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主要数据
经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行近三年一期合并
财务报告的主要数据如下:
1、综合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总资产 6,117,791 5,448,511 4,585,742 3,909,920
总负债 5,792,053 5,118,307 4,298,065 3,714,369
总权益 325,738 330,204 287,677 195,551
2、综合损益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经营收入 99,786 70,864 151,593 128,714 113,976
经营费用 (37,275) (29,516) (66,662) (58,092) (53,419)
税前利润 50,542 32,814 65,717 55,364 51,199
所得税 (16,287) (9,591) (19,398) (8,268) (2,159)
净利润 34,255 23,223 46,319 47,096 49,040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9,000,000,000股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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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并由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核准的范围内
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
5、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账户的自然人、
法人及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以提高资本
充足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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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9,000,000,000股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85%,并由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核准的范围内
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4、每股发行价格:【 】元
5、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本行与主承销商组织路演
推介,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并综合累计投标询价结果和市场走势等
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后每股收益(按本行200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
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元
7、发行市盈率(按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倍
8、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本行2007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
本计算):1.45元
9、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全面摊薄):【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发行市净率(按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倍
11、发行市净率(按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倍
12、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
13、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账户的自然人、
法人及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14、承销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本次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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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元
16、发行费用概算:承销及保荐费用【 】万元、律师费用【 】万元、会计师费
用【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 】万元、路演推介费用【 】万元、股份托管登记费用
【 】万元、印花税【 】万元,发行费用合计【 】万元
17、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1、 发行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法定代表人: 郭树清
住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联系电话: (010)6621 5533
传真: (010)6621 8888
联系人: 陈彩虹
网址: www.ccb.com
电子信箱: ir@ccb.com
2、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建熙
住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8 层
联系电话: (010)6505 1166
传真: (010)6505 1156
保荐代表人: 王建阳、石芳
项目主办人: 吕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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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办人: 王曙光、赵民、陆垠、陈宛、宋卓、贺佳、王超元、
李冬卉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 号
联系电话: (010)8458 8888
传真: (010)8486 5023
保荐代表人: 赵自兵、贾晓亮
项目主办人: 郁俊松
项目经办人: 金剑华、杨正洪、杨有燕、邵向辉、秦成栋、石衡、
张全旺、何亮、陶昊、刘文希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 号中商大厦10 层
联系电话: (010)6418 3134/2150
传真: (010)6418 1561
保荐代表人: 徐克非、郑伟
项目主办人: 酒正超
项目经办人: 郑成新、李锡亮、徐懿、李喜、徐海啸、李卓彦、叶
海钢、陈仕强、寻源、李文涛、孙月行、郑牟丹
3、 分销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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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住所: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联系人: 【 】
4、 财务顾问: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国际商会中心48-50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小阳
电话: (010)6627 6811/6822
传真: (010)6627 6859
联系人: 何向东、蔡畅
财务顾问: 建银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1 号楼兴融中心
1213 房
法定代表人: 符耀文
电话: (010)6759 6906
传真: (010)6627 5829
联系人: 许小林、任倩、刘书岳、黎少霞
5、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12 号新华保险大厦6 层
联系电话: (010)6569 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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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6569 3836
经办律师: 刘钢、侯青海
联系人: 侯青海
6、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东三环北路2 号南银大厦21 层
联系电话: (010)8441 5888
传真: (010)8441 5999
经办律师: 周卫平、王建勇
联系人: 周卫平、王建勇
7、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萧伟强
住所: 北京东城区东方广场东二座办公楼8 层
联系电话: (010)8508 5000
传真: (010)8518 5111
经办注册会计师: 宋晨阳、范里鸿
联系人: 宋晨阳
8、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 王迪彬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 号
联系电话: (021)5870 8888
传真: (021)5875 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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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 8888
传真: (021)6880 4868
10、收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中金公司的股东中国建投为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汇金公司和中国建投
分别持有本行股份;财务顾问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建投的全资子公
司;财务顾问建银国际咨询有限公司为本行全资拥有的子公司。除此以外,本行与本
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
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07年9 月11 日-2007 年9 月13 日
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 2007 年9 月14 日-2007 年9 月17 日
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 2007 年9 月17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07 年9 月19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2007 年9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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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行本次发行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
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行贷款组合有关的风险
(一)本行信贷风险集中于若干客户和行业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向前十大单一借款客户发放的贷款余额约为870.19亿元,
占本行全部贷款组合的2.7%;本行向前十大集团借款客户发放的贷款余额约为2,120.99
亿元,占本行全部贷款组合的6.7%。如果本行对最大单一或集团客户发放的贷款变为
不良,将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向国内(i)制造业;(ii)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iii)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iv)房地产业发放的贷款分别约占本行公司类贷款
总额的25.1%、15.5%、15.5%和14.5%。除上述房地产业外,本行在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敞口还包括住房抵押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和各类贷款抵押物中占较大比例的房屋,
其中住房抵押贷款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约占本行全部国内贷款组合的17.3%。如果本行
贷款高度集中的行业,比如房地产市场,经历较大的衰退,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
况和经营业绩将受到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本行面临与贷款担保方式相关的风险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余额分别为
7,507亿元、7,370亿元、13,849亿元和2,927亿元,占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3.7%、23.3%、43.8%和9.2%。
本行的一部分贷款是信用贷款,该类贷款没有担保,如果借款人经营情况发生重
大恶化导致还款能力迅速下降或受其他原因的影响而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由于该类贷
款没有相应的担保,本行将遭受较大的损失,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造成不
利影响。
本行的一部分贷款是由借款人的关联机构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证作为担保的。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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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行就保证人承担的风险一般并无抵押物作为担保。倘若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显著恶化,
本行能够收回的金额可能会大幅减少。此外,倘若保证人在某些情况下未能遵守我国
法律的规定,本行获得的担保有可能被法院视作无效。鉴于以上原因,本行面临着未
必可以收回保证中应付金额的风险。
本行较大比例的贷款有抵押物和质押物作为担保。本行贷款的抵押物和质押物主
要是位于境内的资产,如房产、土地使用权、债券等。抵、质押物的价值一般超过贷
款额。但是由于本行不能控制的因素,包括影响我国宏观经济的因素,这些资产的价
值可能出现较显著的波动或下降。倘若我国经济放缓或出现其他因素,可能导致本行
相关贷款抵押物的价值下降到低于贷款未偿还本息的水平。贷款抵、质押物价值下降,
会导致所能回收的金额降低。
通过变现或其他方式来实现抵押物价值的程序可能耗费时日,在执行中可能存在
困难。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
房屋的规定》,自2005 年12 月21 日起,对以房屋抵押进行借款的人及其所抚养家属
居住的房屋在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的6 个月内,人民法院不得强制借款人
及其所抚养家属迁出该房屋。因此,本行控制或变现不良贷款的抵押物可能既困难又
耗时。
此外,某些特定权利可能较本行就贷款抵押物的权利优先受偿。根据于2006年8月
27日颁布并于2007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员工就处于破产程
序中的企业于2006年8月27日前拖欠的工资、福利以及其他费用和开支所提出的权利主
张将会优先于本行的抵押物权利获得受偿,前提是企业的其他财产不足以实现这些权
利主张。
综上所述,如果借款人丧失履约能力,且本行不能及时变现以实现贷款抵押物、
质押物或保证的全部或相当部分价值,将可能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
绩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本行不能保证能够一直保持或进一步降低现有的不良贷款率
本行的不良贷款曾经对本行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并可能对本行目前和未来
的经营业绩会继续产生不利影响。本行截至2007年6月30日、2006年12月31日、2005年
12月31日和2004年12月31日的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组合的比率分别为2.9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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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和3.92%。虽然本行的不良贷款率近年来持续下降,但是本行无法保证现有或日
后向客户提供的贷款质量不会下降。本行贷款组合质量恶化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其
中包括非本行所能控制的因素,比如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及其他不利宏观经济趋势等可
能对本行借款人在日常运营、财务和流动性方面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其偿还本行
债务的能力。若日后本行不良贷款率上升,导致资产质量下降,可能对本行的财务状
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
(四)未来本行贷款组合的实际损失可能要超过本行计提的减值损失准备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贷款减值损失准备余额为847亿元,贷款减值损失准备
余额与贷款总额的比率为2.68%,贷款减值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的比率为90.67%。本行
贷款减值损失准备是基于本行目前对各种可能影响贷款组合质量多种因素的判断和预
期而计提的,但是本行的判断和预期与未来实际情况可能不符。这些因素包括借款人
本身的经营情况、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抵质押物的可变现价值和将来能否获得保证
人的支持、本行信贷政策及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
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等。上述部分因素非本行所能控制。本行的贷款减值损失准备金
是否足够,取决于本行用于估算损失的评估系统的可靠性,以及本行应用该系统的技
术,同时也取决于本行准确收集、处理和分析相关统计数据的能力。假如本行对于上
述因素的估计和预期与未来实际情况不符,或本行贷款组合质量下降,又或本行的评
估系统有欠准确或本行应用评估系统的技术或收集相关统计数据的能力不足,本行可
能需要增加计提减值损失准备,从而可能导致本行利润减少,并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二、与本行业务运营有关的风险
(一)本行不断扩大产品和服务范围可能面临新的风险
本行已经并且将继续致力于扩大产品和服务的范围。业务的扩展使本行面临许多
风险和挑战,如:本行在某些全新业务领域没有经验或经验有限,可能无法或需要较
长时间开展有效竞争;不能保证新业务能够实现预期盈利;本行需要招聘外部人员或
对现有员工进行再培训,使其能够开展新的业务;本行必须不断增强风险管理能力,
升级信息技术系统以支持更广泛的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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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这些新的业务领域不能获得期望的成果,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
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本行不能迅速地确定并进入新的业务领域,以满足
客户对某些产品和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本行可能无法保持现有的市场份额,甚至流
失现有客户。
(二)本行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客户存款是本行主要的资金来源,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三个月以内到期以及
活期的客户存款占比为71.3%,而本行大部分资产的期限相对较长,三个月以上到期的
贷款占比为85.8%,本行的资产与负债的期限不完全匹配。
短期存款通常不会在存款到期日之前提取,从而形成了一项稳定的资金来源。造
成此种情况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存款仍然为居民和企业的主要投资工具之一。本
行无法保证这种情况必然会延续下去。如果大部分储户取出其存入本行的活期存款,
或不再续存其到期的定期存款,本行可能被迫去寻求成本更高的资金来源以满足本行
的资金需求。本行不能保证在有需要时能按正常商业条款融资。此外,本行获取额外
资金的能力,也可能因其他因素而受到影响,包括一些本行难以或完全无法控制的因
素,比如整体市场状况恶化、金融市场受到严重干扰、或是本行有重大信贷敞口的行
业的前景不佳,从而对本行的流动性、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行所做的一些表外承诺和担保可能会使本行面临信用风险
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本行会提供承诺和担保服务,包括通过提供承兑、担保、信
用证及其他信用承诺,这些承诺和担保并未体现为本行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上述承
诺或担保会使本行面临信用风险,虽然本行预计许多承诺于期满前不必全部或部分兑
现,但如果客户不能履约,可能会有一些承诺需要本行兑现。如果本行无法强制要求
客户履约,或不能就这些承诺从客户处得到偿付,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受到
不利影响。
(四)本行面临与衍生工具交易相关的风险
本行衍生工具交易的主要目的为套期保值,同时也从事代客衍生工具交易,本行
面临与此类交易有关的市场及操作风险。目前,我国的衍生工具交易市场制度及相关
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可能会增加衍生工具交易的风险。此外,本行监控、分析及报
告此类衍生工具交易的能力受本行信息技术系统发展的限制。因此本行的财务状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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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可能会因为此类衍生工具价格的波动而受到不利影响。
(五)本行受中国信达发行债券的若干风险影响
1999年,本行的前身原建行向中国信达出售了账面价值合计2,500亿元的不良资产,
并取得中国信达发行的面值2,470亿元的十年期不可转让债券和现金30亿元作为对价。
中国信达及时并足额支付该债券本金和利息的能力,主要取决于其通过处置所持有的
不良资产获得的收益情况。中国信达过去一直及时地支付本行利息,但本行不能保证
中国信达在未来能有足够的资金按时还本付息。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于2004年9月15日发出通知,规定:(i)从2005年1月1日起,
如果中国信达不能向本行足额支付债券利息,财政部将提供资金支持;及(ii)在必要
时,财政部将对信达债券的本金支付给予支持。根据发行人律师的法律意见:(i)上述
通知是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ii)没有国务院的批准,财政部不可以自行撤销该通知,
且没有理由相信国务院会撤销或批准撤销该通知;(iii)该文件应被视为是财政部以国
家信用对中国信达的债券利息和本金的偿还提供的支持。
本行预期财政部必要时会履行其于该通知中所列明的责任。然而,由于过往并无
提出请求或其他法律程序以强制执行财政部或其他政府机构的类似承诺的先例,因此
本行不能保证能够根据法律强制执行该通知。倘若中国信达未能履行该等债券的付款
责任,而本行又未能要求强制执行财政部在该通知下的责任,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行面临一系列与运营改革措施相关的风险
为了全面提升本行的核心竞争力,更好的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精神,本行不
断开展并实施一系列运营改革措施,包括调整组织结构、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等方面
的措施。如果本行不能成功实施所有或任何上述各项改革措施,或上述措施经实施后
不能在预定时间内取得预期的效果,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实质
性不利影响。
(七)本行不能保证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政策与流程,能够完全避免或抵御所有风

近年来本行通过完善相应政策和流程,在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具体请
参见本招股书第七节“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然而,由于这些政策和流程的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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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较短,本行还需要更长时间来全面评价实施状况、检验实施效果。本行不能保证,
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能够避免和抵御所有风险。若干尚未辨识或
不能预见的风险,可能高于本行过去数据所显示的水平。而且,本行的员工可能需要
一定的时间来适应这些新的或在建设中的政策和流程。本行无法保证所有员工能够始
终一贯地遵循这些新政策和流程。
此外,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也受到本行所获的信息、工具及技术的限
制。我国现行法规对本行可能持有的金融工具及投资的限制,亦会约束本行控制市场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如果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未能得到准确持续地执行,
或未能如期达到预期效果,可能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实质性
不利影响。
(八)本行的业务经营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信息技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不断完善
本行的业务经营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本行信息技术系统能否及时正确处理涉及多个
市场和多种产品的大量交易。本行财务控制、风险管理、会计、客户服务和其他数据
处理系统、各分行与主数据处理中心之间通讯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本行的业务和有
效竞争力都非常关键。本行位于北京和上海的数据中心为数据灾备中心提供备份数据。
该备份数据可以在主要系统发生故障时使用,本行也在可能情况下建立了备用通讯网
络,但并不是所有备份系统都实时运行,因此无法确保当发生软件缺陷、计算机病毒
侵袭、系统升级转换错误导致主要信息技术系统或通讯网络部分出现故障或全部瘫痪
等情况时,本行的业务活动不会发生实质性中断。
此外,传送保密信息的安全性对于本行的运营具有关键性的影响。本行的网络与
系统可能遭到非法入侵并面临其他安全问题。本行无法保证现存的安全措施已足以保
障系统不会遭到非法入侵及病毒侵害或其他干扰情况,例如软硬件缺陷、操作员操作
失误或行为不当等。任何安全漏洞包括非法侵入本行系统获取信息、恶意破坏、丢失
或损毁数据、软件、硬件或其他设备,都会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
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本行竞争能力的保持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及时和经济有效地进行信息技术系
统的升级优化。本行未必能够及时和充分地从现有信息系统中获得信息来管理风险,
并对当前经营环境中市场变化和其他变化动态做出相应的应对。因此,本行正在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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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投资以改进和升级本行的信息技术系统。如果本行未能正确、及时地改进和升级
信息技术系统,将会对本行的竞争力、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九)本行可能无法及时发现和防止本行员工或第三方的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
本行员工或第三方的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可能使本行遭受经济损失,受到监管
机构的处罚,以及使本行声誉受到严重损害。本行员工的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各类:不当授信行为;会计处理不当;盗窃、贪污、挪用客户资金;处理客户存款业
务和结算支付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收受贿赂等。第三方针对本行所进行的不
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欺诈、盗窃和抢劫等。
此外,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在国内共有13,551家分支机构。本行正不断加强
对员工和第三方不当行为的检查和防范,但不一定总能察觉和防止这些行为,本行采
取的防范性措施不一定在所有情况下都有效。本行不能保证员工和第三方的不当行为,
无论是过去未发现的或是将来发生的,不会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十)本行无法保证能够完全预防或及时发现洗钱及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活动
本行须遵守中国和本行经营业务的其他司法辖区适用的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等法
律法规。该等法律法规要求本行采取并实施有关政策和程序,并向不同司法辖区的适
当监管机构报告可疑及大额交易。尽管本行制订了内部制度以监控和防止本行网络被
利用进行洗钱活动,或被恐怖分子与组织利用进行非法或不当交易,然而由于这些相
关政策和程序刚开始实施,本行可能无法完全预防有关组织或个人利用本行进行洗钱
或其他不当活动。倘若本行不能完全遵守该等适用法律法规,有关政府机关有权对本
行实施罚款或其他处罚,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及声誉可能会遭受损害。
(十一)部分本行自用或租赁物业的土地和房产的正式权属证明尚未取得,而本行部
分租赁物业也存在无法续租的风险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拥有9,67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11,011项房屋,其中有171
宗土地和450项房屋尚未取得相关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本行正积极申请有关物业权
证,并计划通过与当地土地和房产管理部门紧密合作,加快物业权证的申请。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向第三方租赁了9,803宗物业,主要是分支机构的营业场
所。某些物业的出租方可能没有相关土地使用权证或房产证,第三方可能因此提出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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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并影响到租赁的有效性。此外,本行无法确保在现有物业的租期届满后,本行还能
够以可接受的条件继续租用这些物业。如果第三方提出异议导致租赁中止,或到期后
出租方不再向本行出租该物业,都将使受到影响的分支机构重新选择营业场所。如果
本行不能以可接受的条件重新找到合适的替代场所,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
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十二)本行最大股东能够对本行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A股发行数量不超过90亿股,A股发行后,本行的最大股东汇金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中国建投将合计持有本行约67.97%的股份。因此,在符合公司章程和适用法律
法规的情况下,汇金公司将可对本行业务行使具有影响力的控制权,其中包括:
?? 分派股利的时间和股利金额;
?? 发行新证券;
?? 董事及监事的提名及选举;
?? 本行管理层,尤其是本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
?? 本行的业务策略与政策;
?? 有关合并、收购、合营、投资或出售投资的任何计划;
?? 公司章程的修订;及
?? 董事会须获得绝大多数票数通过的决议案。
汇金公司的利益有时可能与本行的利益或本行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冲突。此外,汇
金公司是根据我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对于国务院及/或人民银行颁布的经
济或财政政策的顺利实施存在重大利益,但这些政策却未必符合本行及其他股东的最
佳利益。
(十三)本行未来可能出现无法满足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要求的情况
根据中国银监会规定,本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43%,资本充足率为11.34%,均
达到银监会的资本充足要求。
虽然本行目前符合适用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但某些不利的发展变化可能影响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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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的能力。这些不利因素包括未来资产质量下降、本行所作投
资的价值下降、银监会提高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和银监会关于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的
指引有所变更等。
为了支持本行稳健的业务增长和发展,本行可能需要筹集更多核心资本或附属资
本,以保证资本充足率高于最低监管要求。未来进一步筹措资本时,本行可能会发行
可计入核心资本的股本证券或可计入附属资本的债务或债券。本行发行的任何股本证
券将可能摊薄投资者的权益。本行募集资本的能力可能会因以下因素而受到限制,包
括:本行未来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本行的信用评级;必需的监管机构批准;
筹资时的总体市场状况;及我国经济、政治和其他状况等。
本行不能保证能够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及时地获得所需资本金。如果本行无法满
足资本充足的最低监管要求,银监会可能会采取纠正措施,包括限制本行资产规模增
长,暂停除低风险业务以外的所有经营活动以及限制本行股利的支付。这些措施可能
会对本行声誉、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四)本行必须遵守境内外监管部门规定的运营要求和指导原则
本行必须遵守国内监管机构的有关运营要求和指导原则。本行曾经未能满足某些
运营要求和指导原则,例如,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本行对三家集团客户的贷款余额
分别达到监管资本的16.2%、16.1%和15.7%,超过了15%的指引要求。除上述监管指
标外,报告期内本行主要监管指标均满足国内监管机构有关的运营要求和指导原则,
但是本行无法确保将来在任何时点都能够满足这些运营要求和指导原则,也无法确保
不会因此受到处罚。如果因违反运营要求或指导原则受到处罚,本行的业务、财务状
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本行的境外分行、子公司及代表处须遵守其各自司法辖区的当地法律及法
规,也须遵守司法辖区的当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本行不能保证境外分行、子
公司及代表处在任何时候都能达到适用的法律及监管要求,若其无法达到这些要求,
则可能对本行在这些司法辖区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五)本行面临与境内外监管机构监督检查相关的风险
本行受到中国监管机构,包括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
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国家审计署等部门对本行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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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律、法规和指引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管和检查。同时本行在境外也受到
本行有经营业务的司法辖区的境外监管机构的检查和监管。部分监管和检查已使本行
因违规而受到了罚款及其他处罚。请参见本招股书第六节“本行业务-监管体系”。这
些处罚从单项或总体而言均未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不利影
响。然而,本行不能保证监管机构未来的检查不会引致可能对本行业务、财务状况或
经营业绩和声誉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罚款或处罚。
三、与银行业有关的风险
(一)本行面临中国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
中国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当前本行主要与国内其他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竞争。
此外,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到2006年12月,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地域分布、客户
基础和经营许可方面的政策限制已被全部取消,本行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将变得更为激
烈。上述这些银行将与本行就相同的贷款客户、存款客户以及收费客户进行激烈的竞
争,一些银行还可能拥有比本行更多的财务、管理和技术方面的资源。
我国近期实施了一系列放松银行业管制措施,比如针对利率、中间业务产品和服
务的措施,这些措施改变了本行与其他银行在客户方面的竞争基础。日益加剧的竞争
压力可能会对本行的业务和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还可能对本行的区域发展战略、
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例如:
?? 降低本行在主要业务领域的市场份额;
?? 降低本行贷款组合、存款基础以及其他产品和服务的增长速度;
?? 减少本行利息收入,增加利息支出,降低利息净收入;
?? 减少手续费和佣金收入;
?? 增加非利息支出,如营销费用;
?? 降低本行资产质量;及
?? 导致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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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行面临中国银行业监管环境变化的不确定风险
本行的业务可能直接受到中国银行业的监管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的影响。银监
会成立于2003年,承接了人民银行的主要监管职能,成为银行业主要监管者,并发布
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指引。例如,银监会颁布的《核心指标(试行)》于2006年1月1
日开始实施,该规定修改并制定了新的监管指标。这些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未来可能
发生改变,本行无法保证此类改变不会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实质
性不利影响。
部分涉及银行业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较新,其解释及应用尚待完善,本行无法保
证能够及时调整以充分适应这些变化。如果本行未能完全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或政策,
可能导致本行被处罚或业务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对本行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行可能面临本行无法控制的利率或其他市场风险因素的变化
本行的经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利息净收入,2007年上半年和2006年度本行利
息净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89.8%和93.4%。我国的利率水平受到人民银行的严格管制,
近年来逐步放开。目前,银行的人民币贷款可以在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制定的下限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存款利率可以在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范
围内自主确定。从2002年1月1日以来,人民银行先后在2002年2月、2004年10月、2006
年4月、2006年8月、2007年3月、2007年5月、2007年7月和2007年8月多次调整了人民
币存款和贷款基准利率。由于本行设定存款或贷款利率能力尚受限制,以及本行根据
利率变化作出定价决定方面相对缺乏经验,这些都可能对本行的贷款业务、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银行业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利率进一步市场化可能会加大利率的波动幅度。市
场利率的波动变化可能会对本行生息资产的利率与付息负债的利率产生不同影响,导
致利息支出增长大于利息收入增长,降低本行的利息净收入,从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另外,本行无法保证能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配置、
产品定价以有效应对利率市场化。
本行也在国内及海外市场参与一些固定收益产品、金融工具的交易和投资,利率
和汇率等的波动及交易标的信用等级的变化等均会对这些业务的收入产生影响。例如,
利率上升通常会对本行固定收益证券资产组合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本行财务状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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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也会因此受到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本行受到国家外汇管制和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影响
本行绝大部分收入为人民币收入,而人民币目前为非自由兑换货币。本行收入中
的一部分必须兑换成其他货币,以满足本行在外汇方面的支付需求。
人民币兑美元或其他外汇的汇率不时波动,并且受到其中诸如我国和国际政治经
济环境变化以及我国政府财政、货币政策在内的诸多因素影响。自1994年起,人民币
与美元、港币等外币的兑换一直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所设定的汇率进行,而人民银行则
每天根据前一个工作日银行间的外汇市场汇率和当前世界金融市场上的外汇汇率确定
该汇率。自1994年至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兑美元的官方汇率总体稳定。2005年7月
21日我国政府允许人民币币值根据市场供需及参照一篮子货币在监控范围内浮动。同
日,人民币兑美元汇价升值约2%。自次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人民币兑美元升值了
约7.99%。人民币兑美元或其他各种外币若发生升值,可能会导致本行以外币计价的资
产折合成人民币的价值减少。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资产的8.6%和负债的4.9%为以
外币计价。为降低本行美元资产面临的汇率风险,本行向汇金公司购入了一项期权,
可于2007年分12期以固定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向汇金公司出售最多225亿美元。未来汇
率发生的变化,可能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本行满足资本充足率和其他
监管规定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我国若干对商业银行投资组合的限制性规定,制约了本行追求最优投资回报及
投资组合多元化或对冲本行人民币资产相关风险的能力
由于目前国内的监管限制,本行绝大部分以人民币计价的投资资产都集中于有限
的允许国内商业银行投资的产品品种,例如央行票据、财政部发行的国债、由国内政
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债券、合资格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
衍生产品和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境内企业债券等。多元化投资能力受限制约了本行追
求最优资产回报的能力。假如本行所持某类投资贬值,该限制会使本行面临更大的投
资损失风险。例如,本行持有大量定息固定收入债券,利率上调可能导致这些证券价
值大幅下跌。此外,由于市场提供的人民币对冲工具有限,本行管理人民币资产相关
风险的能力受到限制,如果人民币资产的价值短期内大幅下跌将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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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受到国内可获得信息质量和范围影响
我国首个全国性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于2006年1月开始投入使用。此外,
全国性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下半年投入使用。然而,由于数据库投入
运营时间较短,所能提供的信息有限,而我国的信息基础设施尚在开发之中,这些全
国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完善,数据质量有待提高。因此,本行可能无法根据完整、准
确或可靠的信息而对特定客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在上述信息数据库得以有效发挥作
用之前,本行不得不依赖其他公开的信息来源和本行的内部信息来源,但这些信息来
源的覆盖面和有效性无法与统一的全国性信用信息系统相比。受上述因素影响,本行
有效管理信用风险的能力可能受到不利影响,且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
绩可能因信息质量导致的风险管理失误而受到不利影响。
(七)收购本行已发行股份的5%或以上均须取得银监会的事先批准
根据目前国内对投资商业银行所实施的所有权限制,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如欲收购
一家商业银行股本权益总额5%或以上,必须取得银监会的事先批准。因此,除非取得
银监会的事先批准,否则,投资者无法实现收购本行重大的股本权益的投资目标。
四、其他风险
(一)经济环境的变化可能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发展前景产生
不利影响
本行绝大部分业务、资产和经营活动都在境内。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财
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近年来国家
实施市场化经济改革,改革的具体措施可能因行业或地区的不同而做出调整,本行不
一定能受惠于所有的措施。
国家过去多次实行调控措施,以抑制通货膨胀及控制部分行业的过快增长。例如,
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政府实施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包括提高贷款基准利率、提高
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颁布商业银行信贷指引以及采取措施限制向特定行业发放贷款,
这些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可能影响本行业务发展规划的顺利执行,可能导致本行利息
净收入增速降低、不良贷款增加、准备金不足,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及发展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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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波动将影响社会经济环境,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此外,未
来任何可能发生的灾难,其中包括自然灾害及传染病的爆发,可能会对经济增长造成
不利影响。如果我国经济因为任何原因而陷入低迷状态,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都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会计政策的变动可能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带来影响
目前我国部分金融企业会计政策正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相关监管机构不断调
整银行业适用的具体会计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发生的变化,将可能影响本行的财务状
况。目前本行执行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颁布并于2007 年1 月1 日开始执行的新《企
业会计准则》。本行编制的三年一期申报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严格遵守了上述规
定。
未来就国内会计准则所作的修订和颁布的解释、指引等可能会要求本行更改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如果本行对某些财务事项的处理因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变更而需
要进行重大改变,将可能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股利支付受到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本行只能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中支付股利。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确定的净利润及期初可分配利润之和
(或减去期初累计亏损,如有),并减去按中国会计准则提取的法定公积金、一般准备
和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是否提取)后余额的较低者为准。任何当年未分配的
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如本行于某年度没有净利润,或未能符合财
政部关于提取一般准备的规定,则不会分配股利。此外,如果本行资本充足率低于8%、
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4%或违反其他我国银行业规定,银监会都有权酌情禁止本行支付
股利或进行其他分配。
(四)本行股东质押股份的能力受到适用国内法律及监管规定的限制
根据我国《公司法》,本行不能接受本行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此外,任何持
有本行股份5%或以上的股东如欲质押其持有的本行股份,必须事先向本行董事会报
告。鉴于以上原因,除非遵守相关国内法律及法规的规定,投资者可能不能以其在本
行的股份作为质押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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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A 股及H 股不同的市场特征可能导致的风险
本行已于2005年10月在全球成功发行了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而本次发行的A
股将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行实现两地上市后,由于国内资本
市场尚未全面开放,在现有政策下,除非经特别批准,本行的A股和H股不可相互转换,
且A股与H股市场之间并无任何交易或结算安排。A股与H股市场存在着不同的市场特
征,有着不同程度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因此虽然本行H股价格的波动有可能影响A股价
格(反之亦然),呈现一定的价格指示现象,但投资者如果完全根据上述波动导致的市
场指示现象进行投资,将可能导致投资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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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行基本信息
1、发行人名称(中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中文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英文简称:CHINA CONSTRUCTION BANK
英文缩写:CCB
2、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3、成立日期:2004年9月17日
4、注册资本:224,689,084,000元
5、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邮政编码:100032
6、电话号码:(010)6621 5533
7、传真号码:(010)6621 8888
8、互联网网址:www.ccb.com
9、电子信箱:ir@ccb.com
二、本行历史沿革
(一)本行的发展历史
本行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54年,成立时的名称是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当时是财
政部下属的一家国有专业银行,负责管理和分配根据国家经济计划拨给建设项目和基
础建设相关项目的政府资金。1979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为国务院直属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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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逐渐承担了更多的商业银行职能。
1994年初,根据金融体制改革的部署,国家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以承担国家
专业银行的主要政策性贷款功能,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承接了本行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
行的政策性贷款业务和职能。包括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在内的各国家专业银行,在此后
逐渐转型为综合性的四大商业银行。1996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正式更名为中国建设
银行。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加强国内银行的资本基础,提
高资产质量。为提高四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1998年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的特
别国债注入四大商业银行以提高其资本充足率,原建行获得了其中的492亿元资本金。
为处置四大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我国政府于1999年设立了包括中国信达在内的四家
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原建行向中国信达出售了账面值为2,500亿元的不良资产。作
为处置的对价,中国信达支付给原建行30亿元现金并向原建行发行了总面值2,470亿元
的债券,该债券年利率为2.25%,于2009年到期。
汇金公司于2003年12月向原建行注资225亿美元,作为原建行资本金。经国务院和
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原建行分立为本行和中国建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
年9月17日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
(二)本行的重组改制及发行上市情况
1、财务重组情况
本行H股发行上市前,进行了一系列财务重组举措,主要包括:(1)汇金公司注资
225亿美元;(2)出售1,289亿元不良贷款,核销了569亿元不良贷款;(3)发行面值人
民币400亿元次级债券。
(1)汇金公司注资
2003年12月30日,原建行获汇金公司注资22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862亿元)。根
据财务重组安排,原建行以截至2003年12月31日的全部资本金和储备(包括截至2003
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部净利润,但不包括汇金公司注资),弥补了截至2003年12月31
日的累计亏损。此外,剩余累计亏损655亿元以应收国家补充款项的形式进行补充,该
应收款项已于2005年6月30日前以本行累计未分配利润全数清偿。有关汇金公司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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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请参见本节“发起人情况”。
(2)不良资产处置和核销
根据国务院的特别批准,原建行以账面价值的50%无追索权地出售给中国信达截
至200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1,289亿元的不良贷款。中国信达已于2004年6月支付了
644.5亿元的出售款项。同日,原建行以其中的633.54亿元按面值认购了由人民银行发
行的五年期不可转让票据。该票据将于2009年6月到期,按固定年利率1.89%计息。此
外,根据国务院的特别批准,原建行于2003年12月31日核销了569亿元不良贷款。上述
与重组相关的不良贷款处置和核销使原建行的不良贷款率从2002年12月31日的16.97%
下降到2003年12月31日的4.27%。
(3)发行次级债券
为进一步加强资本基础,经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4年下半
年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400亿元的次级债券。该次发行的次级债券计入本行的附属资
本。发行次级债券使本行的资本充足率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2、分立
依据《公司法》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本行、中国建投与汇金公司于2004年9月15
日签署分立协议。根据该协议,原建行分立为本行和中国建投。
根据分立协议,本行承继了原建行截至2003年12月31日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
资产和负债,包括自2000年10月20日起进行的政府机关及公司实体的委托贷款业务,
以及委托住房公积金按揭业务。中国建投则承继了原建行截至同日其余的业务、资产
和负债,包括非商业银行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同时本行也于2004年9月15日从银监会获
取了《金融许可证》。
根据分立协议,本行承继原建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包括所有存
款、贷款、银行卡、结算和其他类型商业银行业务,以及各项相关权利。本行还从原
建行承继了多项《商业银行法》许可的或国务院批准的、对商业银行的投资和若干其
他权益投资的股东权益,包括在其子公司建新银行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建银亚洲”)
及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在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及若干其他公司
的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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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分立协议,中国建投承继的原建行的非商业银行业务、资产及负债,包括原
建行于2000年10月20日之前形成的对公委托贷款业务(不包括住房金融委托贷款业务)
及相应的权利义务;承继并继续处理政府部门委托的原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等
金融机构的有关事宜及相应权利义务;原建行的境内非银行股权投资(对中国银联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除外)和相应的权利义务。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由中国建
投承继的资产的账面净值总额为人民币71.87亿元,约占原建行截至该日止总资产的
0.2%。
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原建行在分立的同时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9月14日,银监会
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重组改制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04]143号)批准原建行以分立的方式进行重组,设立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4年9月15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颁发机构编码
为B10411000H0001的金融许可证。2004年9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本行颁
发了注册号为100000100391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行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1,942.30
亿元,共有5名发起人,其中两名发起人汇金公司与中国建投以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
本行承继的相关资产负债经评估后的净资产1,862亿元作为出资,分别拥有本行85.23%
和10.65%的股份。国家电网、宝钢集团和长江电力作为本行的发起人,以现金方式分
别出资人民币30亿元、人民币30亿元和人民币20亿元,分别拥有本行1.55%、1.55%和
1.03%的股份。
4、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
2005年6月17日,本行与美国银行签署了《投资协议》,本行控股股东汇金公司与
美国银行于同日签署了《股份购买和期权协议》。2005年7月1日,本行与淡马锡的全
资子公司富登金融签署了《投资协议》,汇金公司与富登金融于同日签署了《股份购
买协议》。
根据上述协议,美国银行和富登金融于2005年8月29日,分别出资25.00亿美元和
14.66亿美元向汇金公司购入本行股份17,482,209,346股和9,905,742,750股,分别占本行
H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9.00%和5.10%。
有关战略性引资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节“本行境外战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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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H 股并上市
经国务院、银监会、证监会批准,并经香港联交所同意,本行于2005年在境外首
次公开发行H股304.59亿股(含超额配售39.73亿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
代码为“939”),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约为人民币725.5亿元。H股发行
上市后,本行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224,689,084,000元。
(三)本行的运营改革
近年来,本行按照全面配套的原则,有机整体地推进各项运营改革。在组织机构、
业务流程、风险管理、信息技术、激励约束等方面都推出了实质性的改革和完善措施,
朝着“为客户提供更好服务,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员工搭建适宜的发展平台,为
公众承担广泛的社会责任,成为中国的世界一流银行”的战略愿景和使命稳步前进。
集中体现于以下领域:
?? 积极稳妥地推进组织机构改革;
?? 全面启动业务流程改造;
?? 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 进一步提升信息技术支持能力;及
?? 深化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改革。
1、积极稳妥地推进组织机构改革
(1)明晰业务条线管理机制
为强化业务条线管理,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提升核心竞争力,本行划分了批发业
务、零售业务和投资理财业务三大业务条线,并设置了批发业务总监、零售业务总监
和投资理财总监职位,协助行长或副行长管理相关条线业务,以强化高级管理层的执
行力,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和管理效率。
(2)加强前台业务专业化经营
近年来,本行在信用卡、资产保全等业务领域试行了单元制,在部分中心城市行
试行了个人银行业务事业部制,为实施业务领域的垂直化管理和专业化经营进行了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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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同时本行积极尝试建立业务团队服务模式,组建了一批大公司营销团队、小企业
信贷中心、个人贷款中心、财富中心、理财中心、信用卡中心、电子银行团队等专业
机构,实行专业化服务。
(3)推进机构扁平化管理
近年来,本行进一步明确前、中、后台机构的职责,同时大力推进中后台业务的
集中管理,在多数城市行实现了网点管理、财务会计、档案、计算机管理等的同城集
中,为压缩管理层次,推进机构扁平化管理奠定了基础。目前我行已经实现了省(区)
分行所在城市分支机构的三级管理,地市二级分行对城区营业机构的直接管理。
2、全面启动业务流程改造
(1)推进六西格玛管理方法
为扎实做好客户服务和业务流程改造工作,本行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国际先进
的六西格玛管理办法。本行已着手按照六西格玛的方法实施对零售网点、直联汇款、
个贷中心、呼叫中心、网上银行等业务流程的整合优化,将有效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
提高客户和员工满意度。同时本行已开始客户之声体系(VOCS)建设,目标是通过多
种业务渠道,运用各种调查方法来系统、持续地倾听和了解客户声音。此外,本行采
用六西格玛技术建设新产品创新开发流程,将进一步提升本行产品和服务流程创新能
力。
(2)积极开展零售网点转型
本行通过与战略投资者美国银行的合作,开展了零售网点转型的试点,目的是增
强网点的销售能力,推动网点由核算交易主导型向营销服务主导型转变。本行通过对
网点进行功能分区、新设个人业务顾问、区分普通及复杂业务、实行弹性排班等措施,
大大提升了客户满意度,同时使网点的服务效率显著提高。目前,本行正在全行逐步
实施网点转型工作,将为客户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3)启动会计和运营管理体制改革
本行稳妥推进会计和业务运营管理体制改革,旨在全行建立柜员操作简便、交易
处理快速、风险控制有效的柜面业务流程和集约化、规范化的后台业务运营体制。2006
年以来,本行逐步将对私营业网点的柜面交易、人员管理及风险控制等由会计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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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划转个人银行业务条线管理。将柜台的会计核算功能分离出来,集中到后台进行处
理,释放了营业网点产品营销和客户服务功能。同时,分离对公对私交易,逐步上移
对公业务经营,横向集中对公业务处理,提高了全行对公业务集约化经营管理水平和
客户服务效率。
3、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1)建立垂直的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积极推进风险管理体制改革,在国内银行中率先形成了垂直的风险管理体制。
全行形成了首席风险官领导下由一级分行风险总监、二级分行风险主管以及向县级支
行派出风险经理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建立以纵向“负责报告线”为主、横向“报告
线”为辅的报告线路。垂直管理的目的是要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独立的和权威的风险
管理体制。
(2)推广平行作业机制,前移风险控制关口
2006年起,本行在全行推行风险经理和客户经理平行作业,风险经理参与自贷前
检查至贷后管理的整个信贷业务环节。客户经理与风险经理共同介入业务经营,二者
从不同的视角开展工作,相互协作、相互补充、相互制约,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实现
风险与回报的最佳配比。
(3)实行专业化、集中化的风险管理
近年来,本行进一步强化了风险政策制度、计量分析、风险监控、信贷审批等在
全行整体层次上的集中统一管理。总行设立了专门的风险监控部,负责业务过程的风
险监控和资产质量真实性管理。同时加强对授权和审批方式的差别化管理,将额度授
信、固定资产贷款等信用风险较高的信贷业务集中到总行、一级分行审批,审批质量
明显提高。
(4)提高风险管理的科技水平
本行自主研发的内部评级系统开始应用于客户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并启动了信
贷管理信息系统(CMIS)优化升级工作,为风险识别和计量提供基础。以市场风险管
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建设进展顺利,市场风险计量方法和
报告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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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行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招股书第七节“风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
4、进一步提升信息技术支持能力
本行持续加大信息技术的开发投入,通过不断整合基础设施资源,提高基础设施
的利用率,控制信息技术总体成本。本行实行产品系统统一研发、统一实施,努力推
行总、分行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实现了核心业务系统数据的集中处理及全行会计核算
的统一。从2006年起,本行在完成核心业务系统数据集中的基础上,加快信贷、渠道、
客户服务中心及经费、资产等业务处理系统的数据集中,以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支
持业务发展、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对应于业务条线,本行设立了个人和电子银行业务、
公司业务、后台业务三个IT支持条线,提高技术与业务的融合度,提高服务响应速度。
本行还实现了一级分行信息技术集中管理,由各一级分行对辖内信息技术开发、费用、
重要资产、人员、任务和考核进行集中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同时,本行与美国银行在基础设施整合、灾备系统建设规划、应用项目开发质量
管理、信息技术项目管控、运行流程管理五个领域积极开展战略合作,努力使本行信
息技术管理能力达到国际先进银行水平。
有关本行信息技术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招股书第六节“本行业务”。
5、深化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改革
本行积极推进考核评价体系改革,借鉴平衡积分卡理论,修订完善等级行评定办
法,考察视角从单纯向内、专注财务及业务规模转为内外兼顾、统筹定性定量评价指
标,以更全面、准确地体现本行发展战略。在一级分行关键业绩指标基础上,本行设
立了部门条线的关键业绩指标,落实总行部门经营管理责任,细化落实战略,形成纵
横交错的关键指标体系。同时,本行积极改进经济资本计量方法,由原先的系数法改
变为基于内部评级系统的资产变动法,进一步提升风险计量的准确性;并优化精简经
济资本管理流程,上移和前移编制流程重点,管理效率显著提高。
本行以业绩为导向,不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完善薪酬和绩效政策,已初步
建立了“按岗付薪”、“按绩付薪”、“按能付薪”的文化理念,构建和谐分配关系。通
过关键岗位关键绩效指标考核体系,增强激励约束力度。为促进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
的密切结合,本行正按照股东大会通过的长期激励政策探索和实施有关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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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行的资产、业务及独立运营情况
1、本行的资产及业务情况
2004年9月17日,根据分立协议,本行整体承继了原建行的商业银行业务、资产和
负债。关于本行资产和业务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招股书第六节“本行业务”。
2、本行的独立运营情况
本行独立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中的业务,具有完整的业务体
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 资产独立。本行拥有与业务经营有关的商标、专利、著作权、域名和非专利技
术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截至2007年6月30日,除本招股书第六节
“本行的业务-主要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部分所述有关情况外,本行拥有
与业务经营有关的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本行资产独立完整。
?? 人员独立。本行的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行长、副行长、首
席财务官、首席风险官、首席审计官、董事会秘书、批发业务总监、零售业务
总监、投资理财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担任主要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处领取薪酬;本行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兼职。
?? 财务独立。本行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
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进行财务决策;本行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支
机构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本行依法独立设立账户,未与任一股东共用账
户。
?? 机构独立。本行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并独立行使经营
管理职权。本行拥有独立完整的银行业务经营、管理运作体系,独立自主地开
展业务经营。本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
构混同的情形。
?? 业务独立。本行独立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中的业务,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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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发起人情况
(一)汇金公司
汇金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公司由国
家出资,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
和义务。公司职能是国务院授权的股权投资,不从事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
截至本次A股发行前,汇金公司持有本行股份138,150,047,904股,占本次A股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的61.48%。汇金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二)中国建投
中国建投是根据国务院决定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授
权的投资机构,注册资本人民币20,692,250,000元,由汇金公司全资控股。中国建投主
营业务包括:投资于本行;接收、经营、管理和处置从建设银行分立后承继的资产;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投资于其他金融企业及经营其他业务。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中国建投总资产为594.58亿元,
净资产为211.28亿元。2006年实现净利润4,455万元。
截至本次A股发行前,中国建投持有本行股份20,692,250,000股,占本次A股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的9.21%。中国建投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宝钢集团
宝钢集团是以宝山钢铁(集团)公司为主体,联合重组上海冶金控股(集团)公
司和上海梅山(集团)公司,于1998年11月17日成立的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注册资
本49,478,571,000元,主要业务包括钢铁、冶金等。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6年12月31日,宝钢集团总资产为2,361.78
亿元,净资产为1,334.47亿元。2006年实现净利润129.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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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次A股发行前,宝钢集团持有本行股份3,000,000,000股,占A股发行前总股
本的1.34%。
(四)国家电网
国家电网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
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单位。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00,000元,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
业务。
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6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总资产为
12,127.86亿元,净资产为4,796.06亿元。2006年实现净利润178.4亿元。
截至本次A股发行前,国家电网持有本行股份3,000,000,000股,占A股发行前总股
本的1.34%。
(五)长江电力
长江电力是由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华能国际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等五家发起人以发起方
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4日。公司注册资本8,186,737,600元。其经
营范围包括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
长江电力于2003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6年12月31日,长江电力总资产407.64亿元,净资产242.99
亿元。2006年实现净利润36.19亿元。
截至本次A股发行前,长江电力持有本行股份1,200,000,000股,占A股发行前总股
本的0.53%。
四、持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汇金公司、中国建投、
美国银行和富登金融,该等主要股东的简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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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汇金公司
请参见本节“发起人情况-汇金公司”。
(二)中国建投
请参见本节“发起人情况-中国建投”。
(三)美国银行
美国银行是一家注册于美国特拉华州的公司,其公司总部位于北卡罗莱纳州夏洛
特市,是全球最大的银行控股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之一。美国银行为个人消费者、中
小企业及大型企业提供全面的银行、投资、资产管理和其他金融及风险管理产品及服
务。
经银监会批准,美国银行根据其与汇金公司于2005年6月17日签署的《股份购买和
期权协议》,于2005年8月29日受让汇金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17,482,209,346股;根据美
国银行与本行于2005年6月17日签署的《投资协议》,在本行首次公开发行H股时,美
国银行认购本行股份1,650,765,000股。
截至本次A股发行前,美国银行持有本行股份19,132,974,346股,占本次A股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的8.52%。美国银行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富登金融
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是位于新加坡的投资公司,原称亚洲金融控股私人有
限公司。2007年5月11日,亚洲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
限公司。富登金融现有的投资组合主要包括投资亚太区内多家金融机构。
经银监会批准,富登金融根据其与汇金公司于2005年7月1日签署的《股份购买协
议》,于2005年8月29日受让汇金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9,905,742,750股;根据富登金融
与本行于2005年7月1日签署的《投资协议》,在本行首次公开发行H股时,富登金融认
购本行股份3,301,574,000股。
截至本次A股发行前,富登金融持有本行股份13,207,316,750股,占本次A股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的5.88%。富登金融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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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行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1、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
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2004]85
号),本行于2004年9月17日由汇金公司、中国建投、宝钢集团、国家电网和长江电力
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194,230,250,000元,设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
股份1,942.30亿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汇金持有本行1,655.38亿股,股份性质为国
家股;中国建投持有本行206.92亿股,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其余股东持有本行80.00
亿股,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2、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股本变化情况
美国银行和富登金融于2005年8月29日分别出资25.00亿美元和14.66亿美元向汇金
公司购入17,482,209,346和9,905,742,750股,分别占本行H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9.00%
和5.10%。
境外战略投资者入股完成后,本行的总股本仍为1,942.30亿元,本行的股权结构情
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股) 所占比例(%)
汇金公司(SS) 国家股 138,150,047,904 71.13
中国建投(SLS) 国有法人股 20,692,250,000 10.65
美国银行(FLS) 境外法人股 17,482,209,346 9.00
富登金融(FLS) 境外法人股 9,905,742,750 5.10
宝钢集团(SLS) 国有法人股 3,000,000,000 1.55
国家电网(SLS) 国有法人股 3,000,000,000 1.55
长江电力(SLS) 国有法人股 2,000,000,000 1.03
总计 194,230,250,000 100.00
注:上表中股权性质标识含义为:
SS为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意思是国家股股东。
SLS为State-owned Legal-person Shareholder的缩写,意思是国有法人股股东。
FLS为Foreign Legal-person Shareholdre的缩写,意思是外资法人股股东。
3、发行H 股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本行于2005 年10 月首次公开发行H 股,以每股港币2.35 元的价格发行了26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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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的H 股。2005 年11 月14 日,因行使超额配售权本行以每股
港币2.35 元的价格发行了39.73 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的H 股。H 股发行前的所有
股份于H 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转换为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H 股。所有H 股均为
普通股,享有同等权益。H 股发行后,本行的总股本为224,689,084,000 元。
4、本次A 股发行及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A股发行前本行的总股本为224,689,084,000元,假设本次发行股数按上限
9,000,000,000股计算,发行后本行总股本不超过233,689,084,000元,本次发行的股份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85%。本次发行前后本行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A 股发行前 本次A 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汇金公司(H股) 138,150,047,904 61.48 138,150,047,904 59.12
中国建投(H股) 20,692,250,000 9.21 20,692,250,000 8.86
美国银行(H股) 19,132,974,346 8.52 19,132,974,346 8.19
富登金融(H股) 13,207,316,750 5.88 13,207,316,750 5.65
宝钢集团(H股) 3,000,000,000 1.34 3,000,000,000 1.28
国家电网(H股) 3,000,000,000 1.34 3,000,000,000 1.28
长江电力(H股) 1,200,000,000 0.53 1,200,000,000 0.51
其他H 股股东 26,306,495,000 11.70 26,306,495,000 11.26
A 股股东 - - 9,000,000,000 3.85
合计 224,689,084,000 100.00 233,689,084,000 100.00
本行的发起人、境外战略投资者将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关证券交易所监管规
定和本行公司章程,行使其股东权利。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东情况
1、本次发行前,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保存的登记册所记录的截
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前10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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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汇金公司 138,150,047,904 61.48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1) 25,193,693,042 11.21
3 中国建投 20,692,250,000 9.21
4 美国银行 19,132,974,346 8.52
5 富登金融 13,207,316,750 5.88
6 宝钢集团 3,000,000,000 1.34
7 国家电网 3,000,000,000 1.34
8 长江电力 1,200,000,000 0.53
9 益嘉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00 0.36
10 汇丰代理人(香港)有限公司(2) 14,839,545 0.01
(1)系使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提供代理人服务的客户持有的本行H 股股份合计数。
(2)系使用汇丰代理人(香港)有限公司所提供代理人服务的客户持有的本行H 股股份合计数。
2、本次发行前,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保存的登记册所记录的截
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Chow Kang Chuen 2,200,000 0.0010
2 Fung Yuen Kwong 1,520,000 0.0007
3 Chan Kan Yan 1,000,000 0.0004
4 Cheung Wai Yee 1,000,000 0.0004
5 Lai Hon Kong 1,000,000 0.0004
6 Lei Shun He 1,000,000 0.0004
7 Leung Lun Ping 1,000,000 0.0004
8 Ng Hon Lam 1,000,000 0.0004
9 Lee Po Kwan 830,000 0.0004
10 Tong Pik Yuk 803,000 0.0004
注:以上自然人均未在本行担任任何职务。
3、发行H股前股东有关锁定股份的承诺
(1)汇金公司和中国建投的锁定承诺
根据汇金公司和中国建投于2005年7月出具的承诺函,汇金公司和中国建投自发行
人发行的股份首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公开挂牌交易之日起5年内(“锁定期”),未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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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中金公司和摩根士丹利三方书面同意,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要约
出售、质押、出借、授予任何期权、转让和处置目前持有或在锁定期内将持有的任何
发行人股份、权益或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受让、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
持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将于2010年10月26日到期。
(2)国家电网、宝钢集团和长江电力的锁定承诺
根据国家电网、宝钢集团和长江电力于2005年7月出具的承诺函,自发行人发行的
股份首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公开挂牌交易之日起22个月内(“锁定期”),未经发行人、
中金公司和摩根士丹利三方书面同意,国家电网、宝钢集团和长江电力将不以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接出售、要约出售、质押、出借、授予任何期权、转让和处置目前持有或
在锁定期内将持有的任何建行股份、权益或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受让、股份拆
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已于2007年8月26日到期。
(3)美国银行的锁定承诺
请参见本节“本行境外战略投资者-美国银行-禁售”。
(4)富登金融的锁定承诺
请参见本节“本行境外战略投资者-富登金融-禁售”。
(三)A 股发行前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据本行了解,本次A股发行前,除汇金公司与中国建投外,其余持有本行5%以上
股份的股东之间并不存在关联关系。中国建投系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关情况请
参见本节“发起人情况”。
六、本行境外战略投资者
本行于2005年分别与美国银行和富登金融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一)美国银行
美国银行是全球最大的银行控股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之一。美国银行管理着全美
最大的零售分行网络,设有5,700多个零售银行办事处,拥有超过17,000台ATM,为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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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名客户提供服务,在开发及营销创新金融产品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在开发及应用复
杂风险管理工具、政策及程序方面的专业知识亦得到各界认同。美国银行已同98%的
全美“财富500强”公司和80%的全球“财富500强”公司建立广泛的联系。
本行在发行H股前引进美国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旨在凭借美国银行的优势,特别
是在风险管理及个人银行、产品专业知识、技术及经验方面的实力,支持和促进本行
业务快速发展。为达到此目标,本行与美国银行在一系列的业务领域如公司治理、风
险控制、信息技术、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零售银行、资金业务等,进行了全面
的战略合作。
1、入股情况
本行与美国银行于2005年6月17日签署《战略协助协议》和《投资协议》,汇金公
司与美国银行同日签署《股份购买和期权协议》。根据上述协议,于2005年8月29日,
(1)美国银行向汇金公司购入本行股份17,482,209,346股(相当于H股首次公开发行前
本行在外流通股份的9.00%),该等股份已于H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转换为H股;及
(2)汇金公司向美国银行授出一项认购期权,赋予美国银行向汇金公司购入总数等于
截至H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止已发行在外流通股份总数19.9%的本行H股(已扣减美
国银行截至当日止已拥有的任何股份)的权利。本行引入美国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的
整体安排已经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吸收美国银行、新加坡亚洲金融控股私
人有限公司投资入股的批复》(银监复[2005] 218号文件)批准。
美国银行已向汇金公司支付25亿美元现金购入上述股份及获批授认购期权。美国
银行购入的股份数目是根据25亿美元除以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本行每股净资产(参
照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计算)1.15倍的
方法计算。根据本行与美国银行订立的《投资协议》,美国银行已于H股首次公开发行
中以5亿美元,按H股发行价2.35港元,购入1,650,765,000股H股,相当于H股首次公开
发行完成后本行发行在外流通股份的0.73%。
截至本次A股发行前,美国银行持有本行股份19,132,974,346股,占本次A股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的8.52%。
(1)汇金公司授出的认购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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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期权可于H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随时全部或部分行使,并于2011年3月1日到
期。按“(2)就向汇金公司收购股份及认购期权的调整”所述,认购期权的每股行使
价将为下列两者的较高者:
?? 于2007年8月29日之前为H股首次公开发行项下的每股H股发行价,于2007年8
月29日或之后增加至H股发行价的103.00%;于2008年8月29日或之后增加至H
股发行价的107.12%;于2009年8月29日或之后增加至H股发行价的112.48%;
及于2010年8月29日或之后增加至H股发行价的118.10%;
?? 于截至行使日期止本行的每股净资产的1.2倍。
(2)就向汇金公司收购股份及认购期权的调整
于2005年8月29日向汇金公司收购股份的收购价可予以调整。于2010年8月29日前
任何时候,若本行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基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
会计原则变动以外的原因重列或修订,导致本行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的每股净资
产有所变化,汇金公司或美国银行将可以对购买价作出调整。美国银行向汇金公司
收购的股份数目须按经修订的每股净资产重新计算;而根据最初每股净资产计算的
股份数目与根据经修订每股净资产计算的股份数目之间的差额将交付接受股份差额
一方。若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的经修订每股净资产高于截至该日止的最初每股净
资产,美国银行必须退还有关数目的股份予汇金公司。相反,若截至2004年12月31
日止的经修订每股净资产低于截至该日止的最初每股净资产,汇金公司必须交付有
关数目的股份予美国银行。该等调整并无设立赔偿上限。然而,若价格出现调整,
导致美国银行持有的本行股份多于19.9%,在现行中国法律法规并无变动的情况下,
美国银行将须出售任何该等额外股份。若上述情况在下文“4、禁售”一节所述的美
国银行禁售期间出现,则美国银行可根据禁售安排指定的例外情况将有关股份售回
予汇金公司。
在类似情况下,认购期权的行使价亦可予以调整。在行使价根据本行每股净资产
确定的情况下,于行使任何期权后五年内,若载列本行每股净资产的财务报表基于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会计原则变动以外的原因重列或修订,导致本行的每股净资产
有所变化,汇金公司或美国银行将可以对行使价作出调整。根据上文所述的计算方
法,行使价须按经修订的每股净资产重新计算;按最初每股净资产计算有关行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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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股份数目的行使价总额与有关股份按经修订每股净资产计算的行使价总额之间
的差额将以现金支付予接受现金差额一方。若截至有关日期止的经修订每股净资产
高于截至该日止的最初每股净资产,美国银行必须以现金向汇金公司支付等于行使
期权所涉股份数目的行使价总额的差额的一笔款项。相反,若截至有关日期止的经
修订每股净资产低于截至该日止的最初每股净资产,汇金公司必须以现金向美国银
行支付等于行使期权所涉股份数目的行使价总额的差额的一笔款项。该等调整并无
设立赔偿上限。
此外,若出现以下情况,对认购期权行使价可作出通常的反摊薄调整:(i)无对
价分拆(包括股息或以股份形式作出分派)任何本行股份,或合并任何本行股份,
或(ii)本行发行额外股份、可兑换或可交换本行股份的证券、或购入本行股份的期
权,而每股对价在各情况下均低于发行时认购期权行使价及每股的公允市值。该等
调整受限于若干例外情况,包括根据雇员福利计划或承销集资交易(当中提供的任
何折扣与当时市场惯例提供者相符且低于每股公允市值的5%)发行证券。价格调整
机制规定,于上文(i)所述情况下按比例调低(如属于分拆)或调高(如属于合并)
认购期权行使价,以及于上文(ii)所述情况下调低认购期权行使价,以减轻任何该
等发行的摊薄影响。
(3)汇金公司授出的优先购股权
在认购期权到期或全部行使前,及在有关H股首次公开发行、根据任何雇员福利
计划发行股份及任何股份分拆或按比例股份分派的例外情况下,美国银行拥有优先
购买权,可向汇金公司购入最多达本行出售或发行的任何新股的19.9%。然而,就向
本行全体股东提出的任何发行而言,美国银行仅可于在该发行中订购股份而未能按
照其他买家在发行中获提供的相同条款及条件购得股份时,方可向汇金公司行使优
先购买权。
(4)购回股份及发行事宜
只要美国银行连同其直接及间接全资子公司拥有本行在外流通股份不低于5% ,
本行同意除按比例向全体股东赎回或购回本行股份或就此支付任何款项外,不会赎
回或购回本行的股份或就此支付任何款项。本行亦同意,主要为符合《美国1956年
银行控股公司法》适用于美国银行的若干规定,本行在未经美国银行事先同意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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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购回本行股份,或采取任何可能导致美国银行于本行股份拥有权百分比上升或
触发须应用《美国银行控股公司法》若干规定的行动。本行亦同意不会发行任何可
能限制美国银行行使其认购期权能力的资本股份或可换股或可兑换证券。
2、战略协助
本行及美国银行已订立一份独家《战略协助协议》,据此,美国银行同意在下列
领域为本行提供战略协助,作为本行业务采纳国际最佳惯例的整体举措的一部分:
?? 风险管理:集中加强本行的风险管理、发展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以及提升本行
对信用、市场及操作风险的计量和监察;
?? 公司治理及管理:集中处理有关设立公司及零售业务部门的管理框架、加强本
行投资者关系职能、改善本行人力资源政策及程序,以及提升本行的财务汇报
及管理;
?? 信用卡:集中加强本行信用卡产品设计及市场推广能力、改善本行信用卡核心
及支持系统、改善本行后勤办公室的操作及管理,以及提升本行客户的满意程
度;
?? 个人银行:集中处理有关个人银行产品发展、高端客户服务及产品、其他个人
贷款产品、交叉销售能力、分行职能提升,以及小型企业客户业务模式的项目;
?? 全球资金服务:集中处理有关加强本行公司类客户资金管理模式的项目;
?? 信息技术:集中处理有关本行客户关系管理、数据库、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
灾难复原能力的项目,以及就本行信息技术系统管理提供意见及协助;及
?? 本行及美国银行可能发现并不时协定的任何其他领域。
作为战略协助的一部分,美国银行同意派出约50名管理人员到本行,协助检查、
加强本行的业务或制订有关政策、程序及实务。美国银行不会监督或管理本行的日常
营运,本行须对此负全部责任。此外,本行及美国银行的高级代表会定期会面,探讨
战略协助的状况及进展。
本行与美国银行协定,除其他原因外,任何一方可于下列日期过后终止战略协助
安排:(i)以下两者的较迟者(a)2012年8月29日及(b)美国银行连同其直接及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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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不再拥有本行已发行在外流通股份最少5%当日(假设美国银行持有的任何
期权被全部行使);(ii)本行控制权出现变动后。
有关美国银行将派出人员协助本行一事,本行将会就若干日常费用、遵守法规所
产生的有关费用及因调动中国或美国以外其他国家的人员所产生的其他成本及开支偿
付美国银行。根据战略协助协议,本行无需向美国银行支付任何其他对价。
3、公司治理
根据美国银行与汇金公司订立的协议,若美国银行拥有本行最少5%在外流通股
份,则有权委派一名人士参选加入本行董事会,并加入本行的审计委员会及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若美国银行实益拥有本行最少15%在外流通股份(假设其认购期权已被全
部行使),则有权委派其推选的董事会候选成员加入战略发展委员会。汇金公司已同
意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以其于本行及其子公司于本行的股份支持任何需股东表决
的议案,以便提名及推选美国银行提名的董事(或一旦该董事基于任何原因不再留任
则提名及推选其替任人)、维持该董事于本行董事会的职位及于有关董事委员会的董
事职位。
若修改本行公司治理文件中的下列条文对美国银行的权利造成不利影响,只要美
国银行连同其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拥有本行股份不低于5%,本行同意在中国法律及
香港上市规则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合理地尽最大努力避免作出有关修改:
?? 董事会须由16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三分之二须为非执行董事;但是本行有权
随时修改章程文件,允许董事会由不少于15名董事及不多于19名董事组成;
?? 董事会审计及薪酬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董事组成,且须由一名非执行董事出任
主席;
?? 持有本行至少5%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提名董事候选人;
?? 本行与本行董事可以根据惯例订立损失补偿协议;
?? 上述条文及本行章程文件中有关公司治理的任何其他条文,在未取得有关股东
大会上至少三分之二股份的持有人同意下,不得作出修改。
然而,根据中国法律及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不得阻止股东正常行使其作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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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利,包括修订章程的权利。本行董事亦必须行使其诚信责任,平等对待全体股东,
而考虑修订本行章程的议案时,亦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及本行章程的规定。
本行同意在适用法律(包括香港上市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就上述董事会事宜促
使汇金公司与美国银行之间的协议得以实行。本行亦同意,向美国银行提名的董事提
供的资料与本行向本行其他董事所提供的资料相同。
在符合中国法律及本行章程的情况下,任何获提名加入本行董事会的美国银行候
选人需经本行股东大会批准,其任职资格需经银监会批准。根据本行章程,美国银行
的代表加入本行任何董事委员会必须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经美国银行提名,格里高利·L·科尔先生已由本行股东选举成为本行董事并进入董
事会下属的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4、禁售
根据美国银行与汇金公司于2005年6月17日签署的《股份购买和期权协议》,以及
发行人与美国银行同日签署的《投资协议》,除例外情况外,(i)2005年8月29日向汇
金公司购入的17,482,209,346股股份(包括根据其后任何购买价调整而收购的任何股份)
和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中购入的任何H股,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结束日起3年内未经发
行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ii)因行使认购期权而向汇金公司购入的任何H股,自购入
起至2011年8月29日未经发行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iii)根据汇金公司授出的优先购
买权购入的任何H股,自购买日起3年内未经发行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上述禁售安排的例外情况包括:(i)转让股份予汇金公司、本行或本行子公司;
(ii)集团内公司间的转让;(iii)根据任何出价收购、兼并、合并或经本行董事会批
准或建议的类似交易进行及一般会向本行股东提呈的转让;(iv)在美国银行资产管理、
信托、经纪、承销、买卖或证券交易业务的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且并非为了避免禁
售安排而进行的交易。
5、其他安排
(1)美国银行的业务责任
作为与本行战略性安排的一部分,美国银行同意不会直接或间接收购总部设于中
国、根据中国法律组建并从事零售银行业务的银行机构的任何权益,亦不会与任何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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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中国商业银行机构订立任何类似的战略协助协议或关系。美国银行进一步同意停止
经营其于中国的现有零售银行业务,亦不会直接在中国开展新的零售银行业务。然而,
美国银行可保持所需最低数目的中国现有分行,以便为其环球客户提供全球批发公司
业务。
(2)登记权
若本行根据《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本行股份,则
美国银行有权登记其所持有的本行股份。本行目前无意在美国登记本行的股份。
6、目前战略合作的进展情况
自2005年6月,美国银行与本行签订了《投资协议》和《战略协助协议》以来,美
国银行遵守上述协议的承诺,关闭了在中国内地的零售网点,履行其在零售业务领域
不与本行发生竞争的承诺,并委派数十名专家与本行开展技术协助项目和业务合作。
在技术协助方面,美国银行通过设立协助项目、经验分享项目及培训来帮助本行改进
业务流程和管理能力;在业务合作方面,与本行联合开展客户拓展和产品营销,为双
方创造更多的业务机会和收益。
(1)技术协助
在协助项目方面,本行与美国银行在零售银行、风险管理、信息技术和人力资源
等方面开展工作,组成合作团队实施项目建设。在零售业务领域,双方完成零售网点
转型、个贷中心流程改进、呼叫中心流程改进、客户之声调查、ATM免费取现和直联
汇款等6个项目。其中,零售网点转型项目已完成试点并在全行推广,该项目的实施使
本行服务流程和标准得到提升,服务效率和客户满意度提高,使双方客户均从中受益。
在风险管理和信息系统领域,双方的合作包括信用卡评分卡、住房抵押贷款评分卡、
开发资源整合、运行集中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等8个协助项目,使本行在信息系统架构
和运行、风险计量工具开发方面得到提高。
在经验分享方面,美国银行在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改革、资产负债管理和资金业
务、会计改革、ERP系统建设、产品管理建设和合规管理等方面,向本行系统地介绍
了其相应领域的业务分工、关键流程和核心方法,与本行分享其管理经验,本行派员
考察了美国银行绩效管理、领导力开发、境外代客理财和人才规划等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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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培训方面,美国银行为本行1,300余名员工提供数十次的业务和管理培训,涉及
网上银行、呼叫中心、全球现金管理、产品创新、零售业务、公司业务、风险管理、
信息技术等方面。此外,本行数十名关键管理人员接受现场专题培训。
(2)业务合作
本行和美国银行在有关领域进行业务合作,联合开发金融产品,共同进行营销策
划和市场拓展。美国银行已成为本行美元清算的默认账户行。全球现金管理方面,双
方已共同受托为两家外资企业提供现金管理服务。在理财产品方面,双方共同完成了
两期代客境外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安排。双方还计划在衍生金融产品开发、贸易融资
等业务领域展开合作。
本行于2007年4月20日与美国银行签署了《中国建设银行与美国银行信用卡合作谅
解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双方商定将尽快开始在信用卡领域的合作。业务合作具
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信用卡业务单元阶段。本行建立起独立、集中的信用卡业务单元,成
立了由双方人员组成的顾问委员会,规划和监督业务单元的设立和营运,美国银行向
信用卡业务单元派出人员提供顾问咨询服务。
第二阶段为合资公司阶段。在满足法律及监管要求等条件时,信用卡业务单元将
转换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中外合资信用卡公司。合资公司中本行股权比例为63%,美国
银行股权比例为37%。双方股权锁定期至少三年。双方将向合资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
理层派出人员。
(二)富登金融
富登金融由淡马锡控股全资拥有,淡马锡为新加坡政府全资拥有的投资公司。淡
马锡成立于1974年,管理总值约为1,640亿新元(截至2007年3月31日)的多元化全球投
资组合,投资分布于新加坡、中国、其他亚洲国家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淡
马锡的投资涉及多个行业,包括电信及传媒、银行与金融服务、房地产、交通及物流、
能源与矿产、基础建设、工程科技,以及制药与生命科学。淡马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富登金融继续投资于亚洲以及世界其他地区的金融机构。
1、入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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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与富登金融于2005年7月1日签署了《投资协议》,同时本行控股股东汇金公
司与富登金融于同日签署《股份购买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富登金融向汇金公司于
2005年8月29日支付现金14.66亿美元,购入9,905,742,750股本行股份,购买价为本行每
股净资产(参照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计算)的1.19倍。该等股份已于H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转换为H股。此外,根据本行
与富登金融订立的投资协议,富登金融已于本行H股首次公开发行中以10亿美元按H股
发行价购入3,301,574,000股H股,相当于H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本行在外流通股份的
1.47%。富登金融投资入股本行的整体安排已经银监会于2005年8月23日签发的《关于
中国建设银行吸收美国银行、新加坡亚洲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投资入股的批复》(银
监复[2005]218号文件)批准。
截至本次A股发行前,富登金融持有本行股份13,207,316,750股,占本次A股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的5.88%。
此外,淡马锡的附属机构(富登金融除外)在本行H股发行中及其后购入上述出资
以外的其他H股。截至2007年6月30日,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保存的登
记册所记录,该等附属机构对本行的直接持股量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Aranda Investments Pte Ltd 360,700,000 0.1605
2 CESMA International Private Limited 62,000 0.0000
3 Fulleton (Private) Limited 862,000 0.0004
4 PSA Corporation Pte Ltd 291,000 0.0001
5 PSA International Pte Ltd 583,000 0.0003
6 Singapore Technologies Marine Ltd 606,000 0.0003
7 The Rohatyn Group Asia Opportunity Fund, Ltd 3,887,000 0.0017
8 Vision Tech Investment Ptd Ltd 1,896,000 0.0008
2、董事会事宜
基于本行的章程,若富登金融拥有本行发行在外流通股份总数5%以上,则有权提
名本行董事候选人。本行已同意,向富登金融提名的董事提供的资料与本行向本行其
他董事所提供的资料相同。此外,在富登金融与汇金公司订立的协议中,富登金融已
同意,只要富登金融拥有本行在外流通股份总数不低于5%,将不会投票罢免任何汇金
公司提名的董事(应汇金公司的要求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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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
3、禁售
根据发行人与富登金融于2005年7月1日签署的《投资协议》以及汇金公司与富登
金融同日签署的《股份购买协议》:(i)2005年8月29日向汇金公司购入的股份和在境
外首次公开发行中购入的任何H股,除集团内公司间的转让外,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结
束日起1年内未经中金公司和摩根士丹利书面同意不得转让;(ii)除例外情况外,2005
年8月29日向汇金公司购入的9,905,742,750股股份,未经汇金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
于2008年8月29日前转让;(iii)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购入的任何H股股份,除集团内
公司间的转让外,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结束日起1年内未经发行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
让。
4、目前技术合作的进展情况
富登金融已与本行订立一份技术协作协议。富登金融主要以经验分享和培训的形
式向本行提供技术协助,涉及本行多个业务与内部管理领域。2006年培训重点涉及中
小企业以及微小企业经营模式、资金交易、资产负债管理以及机构业务、人力资源管
理等领域,所有考察培训与交流涉及本行13个业务与内部管理领域,本行有1,400余名
员工参与培训。2007年,双方在中小企业、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财富管理、资
金业务管理、计划财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重点领域开展经验分享与培训。
七、资产评估及验资情况
(一)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国家关于企业改制的有关规定,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受本行委托对本
行承继的原建行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并于2004年8月30日出具了《中国建设银行
重组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华评报字[2004]第008号)。评估
基准日为2003 年12 月31日。经评估,发行人承继的原建行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355,015,394.16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336,392,369.1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623,025.00
万元。财政部于2004年9月14日以《财政部关于发起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
目资产评估审核的批复》(财金[2004]84号)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核准。
为提供本行H股发行所需文件,本行委托香港的独立合资格物业估值师卓德测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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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9
行有限公司,就本行2005年8月31日的物业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物业估值报告》。
关于本行历次资产评估情况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招股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行资产评估”。
(二)历次验资情况
本行收到的发起人的出资以及全球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均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审验,并已出具了相关的验资报告。
关于本行历次验资情况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招股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历
次验资报告”。
八、本行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本行员工的基本情况
本行员工包括在岗正式员工及提前退休人员。截至2007年6月30日、2006年12月31
日、2005年12月31日和2004年12月31日,本行在岗正式员工人数分别为295,299名、
297,506名、300,288名和310,391名。下表列示了截至2007年6月30日,在岗正式员工按
年龄、教育程度和业务条线等类别的构成情况:
员工类别 员工数量(人) 占比(%)
年龄构成
30 岁以下 51,378 17.40
31 岁至40 岁 152,103 51.51
41 岁至50 岁 66,946 22.67
51 岁至60 岁 24,872 8.42
总计 295,299 100.00
教育程度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067 1.72
本科 93,799 31.76
大学专科 122,708 41.55
高中及以下 73,725 24.97
总计 295,299 100.00
业务条线
管理层 14,452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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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类别 员工数量(人) 占比(%)
公司银行业务 32,786 11.10
个人银行业务 131,165 44.42
资金业务 517 0.18
财务会计 36,029 12.20
风险管理、内审、法律及合规 11,927 4.04
信息技术 10,610 3.59
其他(1) 57,813 19.58
总计 295,299 100.00
(1)主要为支持部门员工。
本行推行工资与经营绩效紧密挂钩的总量分配机制,促进全行价值创造,员工工
资分配注重履岗能力与业绩贡献,在实施岗位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逐步体现岗位价值差
异。整合福利费用资源,统一归口管理、统一规划;稳妥有序地启动弹性福利计划,
适应员工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引入平衡记分卡理念,完善以关键业绩指标为主的
绩效考核体系。在完善分行关键业绩指标合约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实施本行本部部门
绩效合约管理。
本行十分重视对员工的培训,通过加强培训平台的建设,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
多形式的全员培训制度;开发和建设了远程培训学习系统,员工可以通过上网获得培
训学习资源。同时,本行充分利用战略投资者美国银行和淡马锡的优势资源有侧重地
开展培训合作,定期安排优秀员工出国培训。
(二)员工的社会保障情况
本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已为员工办
理了各项保险及其他保障,包括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本行执行各地住房管理
部门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按地方政府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予以缴纳。同时,本行还
建立了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员工福利保障制度。
1、养老保障制度
(1)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本行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为境内机构员工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各
地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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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
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
境外机构符合相关资格的员工参加所在地的社会养老保险计划。
(2)企业年金计划
境内员工在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还可以自愿参加由本行根据国家企
业年金相关政策建立的企业年金计划。
(3)补充退休福利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2003年12月31日前境内机构部分退休员工除享有社会基本养
老保险之外,还享有补充退休福利,包括补充养老金和补充医疗福利。
2、住房制度情况
境内机构员工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执行各地方政府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并
按照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向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缴
纳住房公积金。境内员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还享受由本行建立的住房补贴计
划。
3、医疗制度情况
本行大部分境内机构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执行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并按照当地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向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保险费。
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各参保单位按当年工资总额的4%计提,为本行员工
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对员工发生的医保负担以外的医疗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
报销。
(三)员工持股情况
本行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以及已由本行股东大会于2005
年8月采纳的员工持股政策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简
称“激励方案”)。作为本行股份制改革的一部分,本行激励方案已经按照国有独资
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激励方案的
相关支付安排已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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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方案旨在激励持续价值创造,增强本行竞争力;建立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
分享与约束机制;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及激励员工为本行长期服务。
1、激励方案的主要内容
(1)员工股权激励
员工股权激励是由激励对象按激励方案自愿认购一定数量的本行股份,并享有本
行提取并分配的专项绩效资金及激励基金购买股份和奖励股份等相应权益的一种长期
激励方式。
(2)激励对象
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包括:
① 与本行保持劳动关系、在本行工作时间满三年、自愿参加激励方案的员工;
② 由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批准的其他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和其他人员均可自愿参与本行的激励方案。但是存在严重失
职、渎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章程规定等情形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3)资金来源及提取标准
激励方案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愿出资、本行提取并分配的专项绩效资金及激励基
金。员工的自愿出资为本人上年度税前工资额的5%-10%;专项绩效资金为员工本人
出资额的19.9/80.1。激励基金按“激励基金=净利润增加额×提取比例×员工参与率”
的公式计算并提取。其中,员工参与率指根据符合激励方案的规定自愿提供资金人数
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率;激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按以下累进方式确定:
净利润增长额 激励基金的提取比例
<5% 10%
5% ~ 10% 15%
10% ~ 15% 20%
15% ~ 20% 25%
20% 30%
每年计算提取的激励基金数额不得超过当年净利润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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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基金的提取需同时满足银监会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评估指标的要求。
具体评估指标包括:总资产净回报率、股本净回报率、成本收入比、不良贷款比例、
资本充足率、大额风险集中度和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
除经董事会特别批准,当年全行工资总额增长率超过利润增长率或人均利润增长
率,当年不得提取激励基金。
(4)受托人
激励方案将由独立受托人管理。该受托人将根据激励对象的授权,以员工自愿出
资、专项绩效资金和激励基金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东转让、定向增发等方式购入本
行股份,并代表激励对象统一持有股份。
(5)股份数量
激励方案下累计购买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数的3%,其中首次购买
数量不超过本行股本总数的0.5%。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
过本方案累计获得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数的0.01%。
(6)股份分配
激励方案下的股份包括认购股份和奖励股份。
① 认购股份分配:认购股份以激励对象提供的资金和发行人提取并分配的专项绩
效资金购买。激励对象可分配的认购股份数量=(激励对象提供的资金+本行提取并分
配的专项绩效资金-交易费用)/当期每股平均买入价。
② 奖励股份分配:激励对象以分配的激励基金委托受托人购入奖励股份。奖励股
份分为基本奖励股份和特殊奖励股份两部分,其中基本奖励股份和特殊奖励股份各占
50%。
基本奖励股份:以员工实际认购股份数量为基础进行计算;
特殊奖励股份:具体奖励人员名单及数量由下级机构提出建议,经上级机构审核,
由总行人力资源部门报高级管理层批准。各机构获得特殊奖励股份的人员数量原则上
不超过其人员总量的30%。
(7)限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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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4
激励对象当年分配的股份,自当年度方案实施之日起,限制期为3年。激励对象在
职期间出售股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定以及本行章程的规定。
在离职后半年内,担任本行一级分行负责人或总行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
不得出售其股份。
(8)退出途径
激励对象出售股份时,受托机构应根据按期收集的出售指令在窗口期内统一出售。
根据同期收集的指令出售的股份,卖出价格为当期全部股份卖出价格的平均价,所有
激励对象股份卖出价格相同。
(9)实施与管理
激励方案由董事会根据本行年度经营业绩和预算执行情况批准后实施。但本行有
下列情形之一时,当年不得实施本方案: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的;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外部审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的;
③ 最近一个年度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④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方案的实施情况
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本行工会下设员工股权激励理事会进行统一运作和管
理,在境内开立资金账户归集购股资金;在境外选择股份代持机构、资金托管机构和
投资管理机构等中介,协助购买、代持和管理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项下的建行H股股份。
员工股权激励理事会于2006年底及2007年初分两次委托境外机构代购并储备H股股份8
亿股。
经员工股权激励理事会决定,本行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于7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公告
之日正式开始实施。符合条件、自愿参加首期持股计划的员工共约27万人,可供分配
的股份共8亿股。截至目前,其中5亿股已分配并记入为记录激励对象持股情况而建立
的内部个人账户;另有3亿股奖励股份的分配工作正在进行中。除本行现任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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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彩虹先生在其担任该职务之前作为普通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外,本行董事、监事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加首期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按员工自愿出资金额,发行人已计提的专项绩效资金共计人民币3.56亿元。根据
2006年度的经营业绩,发行人已计提的激励基金共计人民币10.54亿元(低于按上述公
式计算的激励基金上限)。上述两项资金共计人民币14.1亿元,已分别于2006年度及2007
年上半度确认员工费用人民币8亿元和6.1亿元。本行的与专项绩效资金及激励基金的提
取有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九、本行组织结构与管理架构
(一)本行组织结构
截至本行本次A股发行前,本行组织结构图如下:
(1)包括总行、38个一级分行、291个二级分行、5,653个支行以及7,568个分理处及其他机构(数据截至2007
年6月30日)。
(2)包括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和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
(4)包括新加坡、香港、东京、首尔、法兰克福和约翰内斯堡分行。
(5)包括纽约代表处和伦敦代表处。
61.48% 9.21% 8.52% 1.34% 1.34% 0.53% 11.70%
100%
汇金公司
中国
建投
国家
电网
宝钢
集团
长江
电力
美国
银行
富登
金融
H股其他
公众股东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机构(1) 境内主要控股公司(2) 境外控股子公司(3) 境外分行(4) 境外代表处(5)
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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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
(二)本行总行管理架构
本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制定了相应议事规则。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机构及其职
责情况以及本行的总行管理架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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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
办公室办公室
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行长
省、自治区分行市区(县)支行、分理处、储蓄所
直辖市分行
直属分行
海外分行及代表处
市区(县)支行、分理处、储蓄所
市区(县)支行、分理处、储蓄所
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
行长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资产负债管理部
计划财务部
会计部
信息中心
风险管理部
风险监控部
信贷审批部
审计部
研究部
公司业务部
集团客户部
机构业务部
国际业务部
投资托管服务部
个人金融部
高端客户部
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
信用卡中心
金融市场部
投资银行部
资产保全部
信息技术管理部
营运管理部
电子银行部
质量效率管理部
合规部
法律事务部
纪检监察部
安全保卫部
公共关系与企业文化部
总务部
公司与机构
业务委员会
投资与理财
业务委员会
信息技术
委员会
风险管理与内
控委员会
资产负债
委员会
个人业务
委员会
人力资源与成
本控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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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行分支机构运营情况
1、境内分支机构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境内机构共计13,551个,其中包括总行、38个一级分行、
291个二级分行、5,653个支行以及7,568个分理处及其他机构。
本行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的网点众多,截至2007年6月30日这
些地区的分支机构为6,104个。本行不断优化网点布局,近三年一期本行按地理区域划
分的境内机构数目如下表所示:
2007 年6 月30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地区 境内机构
(个)
占比
(%)
境内机构
(个)
占比
(%)
境内机构
(个)
占比
(%)
境内机构
(个)
占比
(%)
总行 2 0.01 2 0.01 2 0.01 3 0.02
长江三角洲 2,217 16.36 2,215 16.25 2,235 15.99 2,289 15.83
珠江三角洲 1,680 12.40 1,683 12.35 1,710 12.23 1,770 12.24
环渤海地区 2,207 16.29 2,221 16.30 2,236 16.00 2,266 15.67
中部地区 3,315 24.46 3,337 24.48 3,422 24.48 3,500 24.21
东北地区 1,388 10.24 1,395 10.24 1,444 10.33 1,521 10.52
西部地区 2,742 20.24 2,776 20.37 2,928 20.94 3,109 21.51
境内机构总数 13,551 100.00 13,629 100.00 13,977 100.00 14,458 100.00
2、境外分行及代表处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共有6家境外分行和2家境外代表处。
(四)本行控股和参股企业
1、控股企业
(1)境内主要控股公司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成立于2004年2月6日,由本行和德国施威比豪尔住房储蓄银行
股份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本行出资比例为75.1%。主要经
营吸收住房储蓄存款、发放住房储蓄贷款、同业拆借、债券投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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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首批由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之
一,成立于2005年9月1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本行、美国信安金融集团和中国
华电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65%、25%和10%。截至2007年6月末,
建信基金旗下有四只基金,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为399亿元。
2007年8月8日,本行与美国银行签署发起人协议,拟共同发起设立一家合资金融
租赁公司,该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亿元,其中本行出资比例为75.1%,美
国银行出资比例为24.9%。设立该合资金融租赁公司事宜已于2007年9月5日取得中国银
监会批准。
(2)境外全资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亚洲前身为美国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个人及商业银
行服务,是香港注册的24家持牌银行之一。建行亚洲在香港共设有18家分行,另有3家
分行位于澳门。截至2006年12月31日,建行亚洲总资产为368.95亿港元,2006年度实现
税前利润7.34亿港元。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建银亚洲前身为建新银行有限公司,是一家香港持牌商业银行,是本行全资子公
司,主要经营存贷款业务及汇兑、信用证、担保、代理等中间业务,为当地中小型企
业提供服务。截至2006年12月31日,建银亚洲总资产为34.63亿港元,2006年度实现税
前利润2.62亿港元。
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建银国际为本行于2004年在香港全资设立的国际性投资银行,在全球为客户提供
综合化、全方位和专业化的投资银行业务。建银国际下属五个子公司:建银国际咨询
有限公司、建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银国际融资有限
公司和建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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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
2、本行持股20%以上的参股企业
昆士兰联保保险有限公司
昆士兰联保是注册于香港的一家专为个人及不同类型公司提供全面保险产品的保
险公司。除了传统的商业保险产品之外,昆士兰联保还提供意外保险、运输责任保险、
员工责任保险、医疗过失责任保险以及其他专业责任保险。本行通过全资子银行建行
亚洲间接持有昆士兰联保25.5%的股份。
十、主要股东的承诺
本行的控股股东及战略投资者已作出有关锁定股份的承诺。请参见本节“本行股
本及股东情况-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东情况-发行H股前股东有关锁定股份的承诺”
及“本行境外战略投资者”。
本行的控股股东已向本行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书第八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本行的境外战略投资者美国银行已向本行作出关于避免有关竞争的承诺,请参见
本节“本行境外战略投资者-美国银行-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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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行业务
一、银行业概况
(一)中国银行业概述
自20 世纪70 年代末以来,我国经济实现快速发展。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从2002 年
的120,333 亿元增长到2006 年的210,871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5.1%,进出口总
量由2002 年的6,208 亿美元增长到2006 年的17,607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29.8%。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我国已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下表列出了我国2002
年至2006 年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进出口总量数据: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年复合
增长率
国内生产总值(1)(亿元) 120,333 135,823 159,878 182,321 210,871 15.1%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元) 8,214 9,111 10,561 13,944 15,931 18.0%
进出口总量(亿美元) 6,208 8,510 11,544 14,222 17,607 29.8%
资料来源: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
(1)国内生产总值是根据当前价格计算。国家统计局使用2004 年我国经济统计数据对2004 年国内生产总值
重新进行了计算,并且对1993 年到2003 年期间的历史国内生产总值进行调整。本表内国内生产总值是
经修订后的数据。
作为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银行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迅速成长。
2002 年12 月31 日到2006 年12 月31 日期间,我国银行业的人民币贷款与存款总额年
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4.5%和18.4%。下表列出我国银行业机构于截至所示日期的人民
币及外币的贷款和存款总额及年均复合增长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年均复合
增长率
人民币贷款总额(亿元) 131,294 158,996 178,198 194,690 225,285 14.5%
人民币存款总额(亿元) 170,917 208,056 241,424 287,170 335,434 18.4%
外币贷款总额(亿美元) 1,028 1,302 1,353 1,505 1,664 12.8%
外币存款总额(亿美元) 1,507 1,487 1,530 1,616 1,611 1.7%
资料来源: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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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行业发展历史
从1949 年至上世纪70 年代末,我国银行业实行的是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银
行体制,人民银行不仅是我国的中央银行,也是从事接受存款和发放贷款业务的主要
商业银行。自上世纪70 年代后期开始,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银行业经历了
重大的变革,人民银行所承担的一些商业银行职能逐步从中央银行职能中分离出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成为独立的机构,分别
主要承担建筑和基本建设信贷业务、城市商业信贷业务、农业信贷业务和外汇与贸易
融资业务,这四家银行担当了国有专业银行的职责,而人民银行则专注于承担中央银
行以及银行业监管者的职能。
上世纪80 年代后期,新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纷纷成立。新成立的商业银
行一些获准提供全国性的商业银行服务,另外一些只获准在本地市场经营。
自上世纪90 年代中期,我国政府针对商业银行业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包
括在1994 年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承接了四大商业银行的大部分政策性贷款职能。199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更清
晰地界定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以及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和银行业监管者的职能
和权力。2003 年,银监会成立,承担了人民银行的大部分监管职能,成为我国银行业
的主要监管者。
自上世纪90 年代后期以来,我国政府采取多项措施来改善银行的资产质量,增强
银行的资本基础,其中包括:1998 年,财政部发行特别政府债券并以股本形式向四大
商业银行注资2,700 亿元,以改善四大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1999 年,我国政府
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以收购及管理四大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1999 年及2000 年,
四大商业银行向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贷款;2003 年,我国政府通过汇金公司以股本
形式向本行及中国银行分别注资225 亿美元;2005 年,汇金公司以股本形式向中国工
商银行注资150 亿美元。
2005 年以来,本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
兴业银行等均通过上市,进一步增强了资本实力,改善公司治理,提升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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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业现状
我国银行业由包括四大商业银行、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
社、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等金融机构组成。下表列出截至2006 年
12 月31 日,各类机构存款、贷款总额及相应市场份额的情况:
单位:亿元
存款总额 贷款总额
法人
机构数金额 市场份额 金额 市场份额
四大商业银行(1) 4 188,280 55.6% 114,212 54.3%
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2) 13 58,032 17.1% 41,644 19.8%
城市商业银行 113 21,716 6.4% 13,711 6.5%
城市信用社 78 1,596 0.5% 1,007 0.5%
农村金融机构(3) 19,441 38,899 11.5% 26,245 12.5%
外资金融机构 14 2,782 0.8% 4,863 2.3%
其他金融机构(4) 134 27,400 8.1% 8,698 4.1%
总计 19,797 338,705 100.0% 210,380 100.0%
资料来源:中国银监会及人民银行。
(1)四大商业银行包括本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2)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包括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
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3)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及农村合作银行。
(4)其他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邮政储蓄银行。
1、四大商业银行
四大商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业扮演重要的角色,自成立以来一直是企业、机构及个
人客户的主要融资来源。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四大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额及贷款总
额分别占全国银行业存款总额及贷款总额的55.6%和54.3%。
2、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
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我国境内共有13 家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这些银行获准
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商业银行业务,存款总额及贷款总额分别占全国银行业存款总额及
贷款总额的17.1%和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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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商业银行及城市信用社
城市商业银行及城市信用社通常在获得经营许可的地域范围内经营各类商业银行
业务。目前,已有数家城市商业银行获准在所在地以外的区域跨区经营。截至2006 年
12 月31 日,城市商业银行及城市信用社的存款总额及贷款总额分别占全国银行业存款
总额及贷款总额的6.9%和7.0%。
4、农村金融机构
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及农村合作银行,农村金融机构也
是区域性金融机构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为所在地的农村居民提供金融服务。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总额及贷款总额分别占全国银行业存款总额及贷
款总额的11.5%和12.5%。2006 年底开始,银监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在农村
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
5、外资金融机构
外资金融机构包括外国银行分支机构、外商独资银行及合资银行。按照我国加入
WTO 的承诺,我国政府已于2006 年底取消了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范围
和服务对象范围的限制。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已有22 个国家和地区的74 家外资
银行在我国25 个城市设立200 家分行和14 家法人机构,其中9 家外资银行获准在中
国设立法人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的存款总额及贷款总额分别占全国银行业存款总额及
贷款总额的0.8%和2.3%。
6、其他金融机构
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我国银行业其他金融机构还包括3 家政策性银行,4 家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54 家信托公司,70 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6 家金融租赁公司,7
家汽车金融公司,1 家货币经济公司和1 家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是在其前
身邮政储汇局的基础上,于2006 年12 月31 日由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是中国按存款
规模排名第五大银行。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总额及贷款总额
分别占全国银行业存款总额及贷款总额的8.1%和4.1%。
(四)我国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1、客户服务及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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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货币化发展,客户金融需求广度和深度都将明显增加。银行不再是以传统
的压缩成本、产品模仿争夺既有市场,而是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更为
关注发现及挖掘客户需求,重视客户体验,通过业务流程优化、信息系统改造等手段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银行业客户服务水平以及对市场和客户的渗
透力不断提高。
同时,商业银行加大了产品创新力度,通过加强产品创新规划、健全创新组织、完
善激励机制、规范创新流程,产品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在理财产品、消费信贷、现金
管理、金融市场、电子银行等领域,产品创新尤其活跃。2006 年12 月,银监会发布了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为商业银行的创新提供了规范发展的环境。预计未来几年,
银行业产品创新仍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并成为竞争成败的关键。
2、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
目前,信用风险仍是银行面临的最重要风险之一。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加大了不良
资产的处置和重组力度,信用风险控制能力的不断提高,资产质量已经得到很大改善,
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截至2006 年底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7.1%,较2003 年底的
17.8%下降10.7 个百分点。同时,银行贷款的期限结构、行业结构、区域结构仍有待
进一步完善,未来商业银行能否有效抵御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持可持续
价值创造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
同时随着我国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加速,利率、汇率等价格波动给银行带
来的市场风险日益增长。自2005 年7 月我国汇率体制改革以来,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累计升幅达7.99%。2004 年10 月以来,人民银行连续7 次调整
了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债券及货币市场收益率随之相应变化。利率、汇率等价格
频繁波动,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3、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竞争加剧,竞争格局逐步发生变化。四大商业银行仍在中国银行
业占据着重要市场地位,在各项业务领域均保持领先的市场份额;其他全国性商业银
行凭借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优势,通过引入多元化股权结构、进行股本及债务融资提
升资本实力,不断拓展经营网点和服务领域,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外资银行在中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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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全面开放后,积极申请全面业务经营牌照,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已有74 家
外资银行在25 个城市设立200 家分行和14 家法人机构,外资银行凭借国际化的产品
和服务、管理和人才优势,在经济发达区域、高端客户业务领域渗透加快;区域性金
融机构在稳固所在区域特定客户群体的同时,积极迈出跨区发展的步伐,截至2007 年
6 月30 日,已有数家城市商业银行获准跨区经营。国内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要求各
家银行明确市场定位,从自身历史特点及市场机会出发,集中力量打造专业性或具有
经营特色的银行。
4、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展
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以及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的转化,消费金融及个人理财产
品成为银行重要的利润增长点。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我国个人消费贷款总额为2.4
万亿元,占贷款总额的比重为10.7%,2002 至2006 年度个人消费贷款的年均复合增长
率为22.5%。各银行也纷纷推出各类投资理财服务并新增大量理财专业人员,2006 年
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达到4,000 亿元。
另一方面,随着资本市场的加速发展,大型企业的融资更多地转向资本市场和债券
市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将成为银行开拓的重要市场,2005 年,银监会颁布《银行开
展小企业信贷业务指导意见》,鼓励商业银行拓展小企业信贷业务。据国家发改委统计,
截至2006 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数已达到4,200 多万户,创造的产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
的60%,全国小企业贷款余额为5.35 万亿元,占比达到23.7%。目前,各家银行加大
了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力度,包括建立专门团队、有针对性地设计业务流程和定价
标准、推出新的产品等,预计未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将成为银行业争夺的焦点。
此外,为加速新业务的拓展,适应客户服务需求特点的变化,各银行加快了综合化
经营试点的步伐,推进向证券、保险、资产管理、金融租赁等业务领域的延伸。银行
业务和产品的不断创新,收入来源的多元化,为银行改善收入结构、实现业务转型创
造了条件。
5、信息技术广泛应用
二十世纪90 年代以来,信息技术成为金融创新得基础和支柱,银行业的重要产品
和管理创新包括衍生产品、客户关系管理、信用打分模型等均通过计算机和数据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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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的应用实现。未来,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将更多地依赖于现代信息技术。同时,银行
经营服务的渠道已从单一的营业网点渠道,向电子化渠道与营业网点渠道全面应用的
经营模式转变。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我国网民总人数为1.32 亿人,手机用户数超
过4 亿户,网上银行用户数已升至7,000 多万户,2006 年电子银行业务交易额达到122
万亿元,网上银行交易额达到95 万亿元。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银行各个环节、各个产
品,成为银行业务和经营管理的基本支撑,将对银行经营管理方式及金融产品创新等
带来根本性变革。
(五)影响我国银行业发展的因素
1、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呈现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的趋势,为银
行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基础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加强,
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加快。我国已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化率从2002
年的39.1%上升至2006 年的43.9%,大量人口向城市迁徙与聚居,将形成巨大的消费
需求和金融服务需求。随着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日益发挥基础性作用,市场对经济
运行的调节功能、对产业发展的整合功能、对工业化的引导功能都将提升到一个更高
的水平。我国国际化水平也日益提升,进出口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02 年的
50.2%上升至2006 年的65.7%。外贸总额的持续增长、稳定的外商投资资金流入以及
我国政府实施鼓励企业“走出去”战略,使国际金融、经济一体化加速形成,国际分
工进一步深化,财富创造和市场细分继续加速。
2、货币信贷市场及外汇市场管制放松
中央银行调节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的方式与手段逐步市场化,汇率体制改革进一步深
化,对银行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999 年以来,人民银行开始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节基础货币供应量,操作规模和
频率不断增加。人民银行通过灵活运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控制市场流动性水平,自2006
年以来,先后10 次调整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另一方面,人民银行稳步推进人民币存
贷款利率市场化,先后放开了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外币贷款和大额
外币存款利率,并放开了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2007 年初,由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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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SHIBOR 为基准的市场利率体系逐步形成。
外汇市场方面,自2005 年7 月21 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
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弹性逐渐增强,汇率参照基
准进一步丰富。自2007 年5 月21 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
浮动幅度扩大至0.5%,远期结售汇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并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和询价交
易方式。
3、资本市场稳步发展
我国已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多元化的资本市场体系,资本市场产品种类不断丰富,
参与主体和融资规模不断扩大。2006 年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规模为7,187 亿元,占
企业融资总额的18%,直接融资的规模和占比显著提高,给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来机遇
和挑战。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16.62 万亿元,相当于
2006 年我国内地GDP 总量的78.8%;企业债券和企业短期融资券的累计余额已分别达
到3,152 亿元和2,652 亿元;商业银行金融债、次级债券、金融机构债券、信贷资产证
券化等产品的累计余额超过2,000 亿元。
4、金融衍生品市场不断发展
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发展基础上,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不断壮大,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金融工具和衍生产品交易种类不断增加,如利率互换、债券借贷、外汇远期、
外汇掉期等,为银行规避利率风险,提高流动性,创造新的盈利模式提供了工具。2006
年,我国银行间市场回购成交量为26.6 万亿元,银行间远期市场成交140.6 亿元,人
民币掉期成交508.6 亿元,上海、大连、郑州三大期货交易所的成交金额为209,534 亿
元。2006 年9 月8 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成立,正积极筹划推出股票指数期
货、期权等衍生产品,并研究开发国债、外汇期货及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预计我国
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种类和数量均将迅速增加。
5、金融市场一体化进一步推进
随着客户需求的增长及金融管制的放松,资本市场、货币信贷、外汇市场、金融衍
生品市场之间的相互联系会更紧密。一方面,在国家鼓励支持下,综合经营试点将稳
步推进,商业银行积极涉足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年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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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等资本市场业务,降低对存贷款业务的依赖。银行和保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在保
险产品的开发和销售等方面合作,银行业独立开展保险业务也将迈出重要步伐。金融
期货行将推出,为银行进入期货业提供了契机。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上不同市场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
相互影响将日益加深,银行跨国经营、收购兼并将不断涌现。我国商业银行已开始在
境外通过收购及新设分支机构的形式拓展业务,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我国四大商
业银行在美国、日本、英国等29 个国家开设47 家分行、31 家附属机构和12 家代表处,
海外机构总资产约2,267.9 亿美元;外资金融机构也在我国投资入股商业银行,截至
2006 年12 月31 日,已有29 家境外机构投资入股21 家中资银行,入股金额达190 亿
美元。
(六)本行的竞争状况
本行面临着来自国内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本行目前主要的竞争对
手是四大商业银行中的其他三家以及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相比其他全国性银行,四
大商业银行拥有更庞大的资本基础,更广阔的分销网络和更雄厚的客户基础。四大商
业银行在业务范围、产品与服务、主要客户群体、经营地域等方面具有很大的相似性。
本行的竞争对手还包括:城市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金融机构等。
我国政府自2006年12月11日起取消了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服务对
象范围的限制,截至2006年12月31日,115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我国
政府还通过CEPA安排批准来自香港和澳门的规模较小的银行在中国内地开展业务。本
行与境外金融机构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目前,本行与竞争对手的竞争主要体现在如下领域:产品及服务、客户基础、销
售渠道、价格、服务质量、品牌认知度以及信息科技等。本行长期积累的坚实客户基
础、广泛网点布局、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手段,以及丰富的管理团队和管理经验,使
本行与竞争对手相比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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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管体系
(一)境内银行业的监管
1、境内银行业的监管架构
银行业在我国受到严格的监管,主要监管机构包括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2003年4月之前,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2003年4月,中国银监会成
立,成为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并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大部分的银行业监管
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则保留了中央银行的职能。
(1)中国银监会
中国银监会是我国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
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他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
行,以及受其监管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及
其他特定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相关法规,中国银监会对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制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
管理的规章、规则;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核银
行业及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为银行业金
融机构制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
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方面的审慎运营规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风险
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违反适用银行法规规定的行为采取纠正和惩罚措
施,包括责令暂停及关闭部分银行及金融机构的业务;审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的资
格;编制及出版中国银行业的统计数据和报表等。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
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一般包括对银行运营场所的检查,要求
银行工作人员进行说明,对与银行运营或风险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要求银行董事和高
级管理层进行说明,以及审查银行保存的文件和资料。中国银监会也通过审阅商业银
行定期提交的财务报告及其他报告的方式进行非现场监管。如果银行未能遵守有关规
定,中国银监会有权采取纠正和惩罚措施,其中包括罚款、暂停若干业务、限制分配
红利和其他分配及资产转让,以及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如果某家银行机构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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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危机,中国银监会可能对其实行接管,或者安排该机构重组。有些情况下,如情
节特别严重或商业银行逾期未按中国银监会要求改正的,中国银监会可能会责令该机
构停业,或者吊销其金融许可证。
2006年,中国银监会就行政许可行为颁布了多部规章,对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设
立、机构变更、业务范围的调整或扩展等事项进行规范,明确行政许可程序,提高了
行政许可行为的透明度及有效性。
(2)中国人民银行
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及维持金融市场稳
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颁布和执
行履行其职责必要的命令和规章;通过确定基准利率、确定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
率,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向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办理贴现及进行公开市场业务;监
督管理境内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持有、管理、运营中国的外汇储
备和黄金储备;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
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经理国库;维护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搜集金融
业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并作出预测;监督信用信息搜集和评级行业,推动全国信用
系统的建立等。
(3)其他监管机构
除了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的商业银行还受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
理,主要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审计署等。
2、境内银行业的监管内容
境内银行业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对商业银行业务的监管、产品和服务
定价、审慎性经营的要求、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对在中国运营的外资银行的监管等
方面。
(1)市场准入,包括商业银行设立的标准和其他要求、业务范围的确定、金融许
可证的发放、分支机构的设立、经营事项变更的批准、股权及股东的限制等。
(2)对商业银行业务的监管,包括对贷款业务、个人理财、证券及资产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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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自营性投资和衍生产品的管理等。
(3)产品和服务定价,包括贷款和存款利率、手续费和佣金产品和服务定价等。
(4)审慎性经营的要求,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及超额存款准备金、对资本充足情
况的监管、贷款损失的分类、计提和核销、流动性及其他经营比率等。
(5)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反
洗钱法规规章、操作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评级等。
(6)对在中国运营的外资银行的监管,包括外资银行在境内的设立、运营,外资
金融机构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投资等。
3、巴塞尔资本协议对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影响
巴塞尔资本协议(或称为巴塞尔协议I)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
于1988年制订,是一套银行资本衡量系统,实施最低资本标准为8%的信用风险衡量架
构。自1998年起,巴塞尔委员会开始组织对巴塞尔协议I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04年6
月26日正式发布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或称为巴塞尔协议II)取代巴塞尔协议I。巴塞尔
协议II保留巴塞尔协议I的核心内容,包括要求银行维持最少相当于风险加权资产8%的
总资本的一般规定,但相较于巴塞尔协议I有两大改进:一是在结构上确立了“三大支
柱”的框架,即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第二支柱“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第三
支柱“信息披露”;二是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做出重大修订,采用了由简单到复杂
的多种方法来计算资本要求。
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2月23日颁布并于2007年7月26日修订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
率管理办法》,该办法是以巴塞尔协议I为制订基准,并已在若干方面参考巴塞尔协议II,
包括在总体结构上借鉴了三大支柱的框架。2007年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
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要求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等)设有业
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资
本协议。
4、境内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分为基本法律法规与行业规章两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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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等。
(2)行业规章主要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等
方面。行业管理方面的规章主要有:《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金融许
可证管理办法》、《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境外金融机构投
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中国人民
银行关于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的通知》、《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
公司治理方面的规章主要有:《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股份制商业
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股份制商业
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业
务操作方面的规章主要有:《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金融机构衍
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风险防范方面的规章主要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
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
《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金融机构反洗钱
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商业银行不良
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等;信息披露方面的
规章主要有《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
(二)香港及境外银行业监管
1、本行香港和境外业务的监管
本行在香港的分行及附属公司建银亚洲、建行亚洲受到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本
行于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及首尔的境外分行分别受到新加坡金融管
理局、德国金融服务监管局、南非储备银行、日本金融服务厅和韩国金融监督院等监
管。本行位于纽约和伦敦的代表处分别受到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纽约州银行厅以及英
国金融服务局的监管。本行位于澳门的分支机构受到澳门金融管理局的监管。
本行的境外分行、附属公司及代表处亦须遵守当地银行监管要求(包括有关内部
控制、资本充足率和其他方面的要求)。本行已全部获相关银行业监管当局发放牌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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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等司法管辖区运营。
2、香港监管规定
香港银行业主要受《银行业条例》监管,并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督。香港金融管
理局的基本职能是促进香港银行体系的总体稳定和有效运营。香港金融管理局负责监
控对《银行业条例》、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指引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的法例
的遵守情况。香港金融管理局负责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颁授银行牌照,并可视情况
对银行的营业许可证附加条件。香港金融管理局要求每家认可机构建立一个全面的风
险管理系统,从而识别、计量、监察和控制与其活动相关的各种风险,在适当情况下
保障资本以抵御风险。
《银行业条例》规定,银行须向香港金融管理局提交若干定期报表及其他数据,
并就有关资本充足率、流动性、市值、股本限制、就任何一名客户所承受风险、向该
行的关连人士垫支无抵押款项以及持有土地权益等各方面设定所有于香港运营银行必
须符合的若干最低标准及比率。
(三)近年监管部门对本行的监管审查
本行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税
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汇管理局、国家审计署以及其在各地的派出机构
的审查和检查。这些审查、检查和审计曾发现本行的不足之处,本行曾为此受到处罚。
尽管这些调查结果和处罚均没有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但本行已采取行动改善所发现的不足之处。本行的境外分行、代表处和子公司受
其在各地司法辖区的当地法律和法规以及法定机关的监管检查。
1、中国银监会对本行的年度检查
中国银监会对本行进行年度检查,包括实地检查本行的总行及分行。根据这些检
查,中国银监会每年出具有关本行的检查报告,其中包括相关的检查结果及改进建议。
中国银监会在其对本行的检查报告中指出,本行上市以来深化公司治理改革,转换经
营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各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达到了银监会的考核要求。
但银监会同时指出,本行仍存在若干问题,包括:部分贷款五级分类调整不及时;土
地和固定资产项目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中仍存在违反贷款“三查”制度行为;个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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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款风险预警监测系统不够完善;集团客户风险识别和管理方式仍需改进,贷后管
理有待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监测、防范和控制能力需继续提高;成本核算和风险定价
能力不足;风险管理和有效内部控制体系以及激励约束机制仍需加强;内部审计效能
仍需进一步提高等。
根据银监会对本行的监管意见,本行采用了如下的改进措施:组织内审、风险等
部门对分行进行抽查或专项审查;对本行的规章制度、流程进行完善;利用信息技术
手段,加强非现场监控指导;积极推进个人贷款中心的集约化经营模式;建立专业化
贷后管理团队,加强资产质量运营情况监测和分析;采取集中对账、贵重物品集中配
送、会计人员集中管理等方式,加强对操作风险的控制;以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系
统上线为契机,提升授信管理水平等。
2、本行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本行及本行分支机构在2004 年1 月1 日至2007 年6 月30 日期间,因违反国内监
管规定而被国内监管部门(税务部门除外)处以罚款或罚没金额10 万元以上或者警告
以上行政处罚共计127 宗,罚款金额共计约2,568 万元,税务部门给予的处罚148 宗,
应补缴税金101 次,罚款金额共计约3,50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给予的处罚32 宗,罚款金额共计约717 万元,主要涉
及的处罚事由为未经批准变更机构所在地、名称,违规发放贷款等事由;
(2)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给予的处罚47 宗,罚款金额共计约981 万元,主要
涉及的处罚事由为违反反洗钱的相关规定、漏报人民币可疑支付交易等事由;
(3)外汇管理部门给予的处罚25 宗,处罚金额共计约320 万元,主要涉及的处
罚事由为漏报、迟报已发生的涉外收入、未按规定办理外汇结汇业务等事由;
(4)其他机关(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财政管理机关、检察机关、国土资源管
理机关、建设局、保监会等)给予的处罚23 宗,处罚金额共计约567 万元;
(5)税务部门给予的处罚148 宗,应补缴税金101 次,罚款金额共计约3,505 万
元,应补缴税金共计3,618 万元。
除本行深圳市分行于2004年6月14日接到的银监会深圳监管局作出的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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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政处罚因存在争议仍在进行沟通尚未履行之外,前述罚款、罚没款及应补缴税金
均已缴纳,责令改正事项均已完成整改。
三、本行经营范围及特许经营情况
(一)本行的经营范围
经中国银监会等监管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本行经营范围是:吸收
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
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
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
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业务。
(二)特许经营情况
本行总行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境外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均已取得开办相关业务必要的
牌照或许可证,近三年新增业务已取得中国银监会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必要的批准或
备案。
本行及境内分支机构获得的业务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1、金融许可证
本行总行已取得中国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04H111000001)。
本行下属所有分支机构均已取得中国银监会各地派出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2、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
根据《商业银行法》、《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
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
法规,商业银行开办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需经外汇局及/或人民银行批准。
本行已取得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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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本行37 家一级分行均已取得批准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本行西藏分行目前未开
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4、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本行36 家分行已取得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可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业务经营情况
本行是一家中国领先的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本行
总部设在北京,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551 家分支机构,在
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及首尔设有分行,在纽约和伦敦设有代
表处。此外,本行还拥有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亚洲)
有限公司、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建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子公司。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资产总额为61,178 亿元,贷款总额为31,654 亿元,
存款总额为50,483 亿元,股东权益总额3,257 亿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资料,
按2007 年6 月30 日资产总额计算,本行是中国第二大银行;本行贷款市场份额为
13.0%,存款市场份额为13.6%。本行在诸多领域位于行业领先地位,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是:
?? 国内最大的个人贷款银行,在四大商业银行中的市场份额为30.5%;
?? 国内最大的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在同业中的市场份额为21.7%;
?? 国内第二大信用卡发卡行,信用卡发卡量达到883万张;
?? 国内第二大基本建设贷款银行,在商业银行中的市场份额为27.0%;
?? 四大商业银行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最快的银行,2004年至2006年年均复
合增长率为44.8%;
?? 四大商业银行中不良贷款率最低的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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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大商业银行中,短期融资券累计承销额排名第一,2005年以来累计承销额达
1,154亿元,市场占比19.6%;
?? 国内商业银行中最早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银行;
?? 国内商业银行中唯一拥有工程造价评估资质的银行。
近年来,本行的综合排名、所获的荣誉奖项如下:
综合排名:
?? 《银行家》杂志:“世界银行1000强”第14位、“中国银行100强”排名中列第3
位(2007年);
?? 《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第230位(2007年);
?? 《福布斯》杂志:“全球上市企业2000强”第69位,在中国上市企业中排名第3
位(2007年);
?? 《亚洲周刊》杂志:“亚洲银行100强”第1位(2006年)、“亚洲300强银行”第
4位、“亚洲资产回报率最高的银行”第16位、“亚洲客户贷款最大的银行”第5
位、“最佳投资者关系”第5位、“最佳管理公司”第4位、“最佳派息承诺公司”
第6位、“最佳公司治理企业”第8位(2007年)。
荣誉奖项:
?? 《银行家》杂志:“中国年度最佳银行奖”(2005年)、“年度零售银行业务付款
方创新奖”(2006年)、“零售银行业务跨管道经验产品奖”(2006年)、“中国年
度最佳交易奖”(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2006年);
?? 《财资》杂志:“中国最佳本地银行奖”(2005年、2006年)、“最佳首次公开发
行奖”、“最佳股本奖”、“最佳发行人奖”、“最佳本地证券化发行交易奖”、“最
佳本地证券化安排人奖”(2005年)、“最佳公司治理企业”(2007年);
?? 《环球金融》杂志:“最佳新兴市场银行奖——年度中国最佳银行”(2007年);
?? 《资本》杂志:“资本中国杰出银行奖”(2007年);
?? 《亚洲周刊》杂志:“亚洲最赚钱银行”、“纯利最高的银行”、“利息收入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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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的银行”(2006年);
?? 《亚洲金融》杂志:“年度最佳交易奖”、“最佳股权交易奖”、“最佳首次公开
发行奖”、“最佳股份化奖”、“中国最佳交易奖”(2005年);
?? 《亚洲风险》杂志:“中国最佳金融风险管理奖”(2005年、2006年);
?? 《全球托管人》杂志:“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2005年、2006年);
?? 《亚洲银行家》杂志:“中国地区特别奖项——中国房屋按揭贷款成就奖”(2007
年);
?? 《亚洲货币》杂志:“年度最佳债券承销商奖”(2005年、2007年);
?? 《上海证券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最具影响力的中国海外上市公司”
(2006年);
?? 银监会:“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
??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等机构:“最佳中小企业融资方案奖”(“速
贷通”)(2006年);
?? 中国信息协会、亚洲客户服务协会等机构:“中国最佳客户服务奖”(“95533客
户服务中心”)(2006年、2007年);
??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最佳热爱儿童爱心单位”(2006年);
??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等机构:“最具责任感企业”(2006年);
?? 中国扶贫基金会:“第二届中国消除贫困奖特别贡献奖”、年度最高奖“扶贫中
国行年度贡献奖”(2006年)。
(一)本行的竞争优势
?? 广泛且富有价值的客户基础
本行拥有稳定优质的公司客户基础。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拥有约7.8 万个
公司类贷款及票据贴现客户,拥有约275 万个公司存款账户。本行与一些中国经济命
脉行业,如基础设施、能源、交通、电信业的大多数大型企业集团和领先企业保持着
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与本行开展业务的大型企业集团客户及其成员单位超过1 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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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2006 年按营业收入排名的前500 强企
业中,有460 家与本行有较为紧密的业务关系。此外,本行凭借着在基本建设贷款服
务和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方面的能力,与众多金融机构客户和政府客户保持着广泛和深
入的业务合作。
本行拥有庞大的个人客户基础,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单户存款余额在100
元以上的活跃存款账户约1.57 亿户,个人富裕及高端客户215 万人。此外,本行还拥
有国内最广泛的个人消费信贷客户基础,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住房公积金客
户约3,079 万个、信用卡客户871 万个、个人住房贷款客户260 万个及个人消费信贷客
户120 万个。
广泛且富有价值的客户基础不但为本行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还为本行拓展新
的业务领域提供广阔空间。
?? 广泛而合理布局的营销网络及多样化的服务渠道
本行的营销网络已经覆盖全国的主要地区,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共有13,551
个分支机构,网点数量居同业第三位,其中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区域
等中国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网点数量为6,104 个,占本行机构总数的45.0%。本行还在
境外9 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在香港通过并购方式将营业网点扩大至18 个。本
行通过对网点的流程优化及布局调整,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标准。本行庞大的公司和
个人客户经理团队为分行网络提供强大销售服务支持,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
拥有2.4 万名公司客户经理和1.6 万名个人客户经理。此外,本行重视对富裕及高端客
户定制化的金融理财服务,设有财富管理中心21 个,理财中心1,021 个。
本行拥有包括电子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重客系统、自助设备在内的多样
化电子化服务渠道,作为营业网点服务的重要补充。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拥
有自助银行2,213 家,ATM 机21,419 台,自助设备系统集中化程度位于同业领先水平,
2006 年自助机具取现及存款交易额达到4,752 亿元,同比增长37.6%。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拥有电子银行签约客户5,683 万户,2006 年交易量306,868 亿元,同比
增长227.4%。此外,本行针对重要公司客户推出重要客户服务系统,通过为客户铺设
直接与本行系统相连接的电子资讯交换及金融服务平台,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截
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为610 户重要公司客户提供专享电子银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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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日趋完善的渠道体系,为本行业务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竞争手段和资
源。
?? 众多国内领先的核心业务产品
本行是国内第二大基本建设贷款银行,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的本行基本建设贷
款在商业银行中的市场份额为27.0%。由于本行在历史上是基本建设项目及大中型企
业中长期贷款的主要贷款行,长期以来在基本建设贷款的营销、评估、管理等方面积
累了丰富经验和专业技能,本行是国内唯一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质的商业银行,
以上优势有助于本行保持在基本建设贷款领域的主导地位。
本行是中国最早提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在房地产金
融领域居市场领先地位,“要买房,到建行”在中国深入人心。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
本行住房公积金存贷款业务市场份额分别为57.5%及50.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市场份
额为21.7%,均居同业首位。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银行卡发卡量达到2.11 亿张,信用卡发卡量达到883
万张,在全国六大发卡行市场占有率达到23%,同业排名第二。2006 年,本行信用卡
卡均消费额6,388 元,居于国内领先水平。“龙卡信用卡”品牌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
度,已经形成包括商务卡、汽车卡、名校卡、联名卡等在内的完整产品线。
诸多业务领域的领先地位,为本行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形成领先的盈利能力创造
了有利条件。
?? 领先的经营管理机制和产品创新能力
本行上市以来,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客户金融需求的提高,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
目标,致力于推进经营管理机制改革。目前本行已经建立起各尽其责、相互制衡的公
司治理结构,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水平大大增强;业务条线管理、业务单元制和业
务团队服务模式试点、机构扁平化取得显著成效;运用六西格玛的管理方法全面推动
业务流程改造,客户服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加强了风险、财务和信息技术
的集中管理和专业化水平,各项关键能力处于国内银行领先地位;深化人力资源管理,
形成了以业务为导向的薪酬和绩效政策。
作为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先行者,本行也具有国内领先的产品创新能力。本行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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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第一家发行住房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商业银行,是国内首批获准设立基金管理公
司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达399 亿元,本行
还积极探索在保险、资产管理、信托、年金、租赁等综合经营领域的服务拓展。本行
致力于为公司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产品解决方案,为大型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现金管理
服务,在国内率先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的“成长之路”和“速贷通”特色服务产品。在
个人金融领域,本行在国内率先开通国内人民币存款通存通兑业务,同时也是国内首
批获得境外代客理财QDII 资格的银行之一,推出了超过20 期“利得盈”、“汇得盈”
等理财产品,获得国内最佳理财产品奖项。此外,本行不断增加产品研发投入和激励
机制的配套,设立专业化的产品开发团队和研发中心,推动集约化、标准化的产品开
发机制。
本行在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产品创新方面的领先优势为本行实现业务收入多元
化,提升客户服务质量,提高核心竞争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 严密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
本行持续推行风险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践行以风险管理
支持价值创造的风险管理理念。本行在国内率先实施风险管理垂直管理体系,实现由
首席风险官、风险总监、风险主管为条线的垂直报告机制;推行风险经理和客户经理
“平行作业”机制,提高信贷业务全流程的风险控制;深化专职信贷审批人制度,设
立审批独立和后台处理集中的个人贷款中心,提高风险管理的标准化、集约化水平;
建立了垂直化的内部审计体系。
本行不断完善优化信贷管理政策和信贷审批标准,进一步提高政策制度的适应性
和科学性,包括制定全面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建立十二级分类管理办法和准备金管理
办法等。此外,本行加强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机制建立,开展操作风险与内部
控制自评估体系建设,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本行采用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计量工具,在国内率先推行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风
险约束机制,不断优化经济资本分配方法;结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推进实施内部评
级体系建设;加快升级开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信息系统对信贷流程的控制,提
高在客户评级、资产组合分析和风险限额管理等方面的定量分析能力。
本行近年来在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方面的不断努力使本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在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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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于领先水平,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不良贷款率为2.95%,为四大商业银行
中最低。
?? 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
本行在国内银行业中率先建立了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机制,在此基础
上,借鉴平衡记分卡理论,通过等级行评价办法、关键业绩指标体系(KPI)、分行绩
效工资总量挂钩,建立健全了对分行的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资源配置和授权管理的
科学性显著提升。
本行进一步加强财务集中管理和实施全面成本控制。实现财务政策和预算的集中
统一;设立独立的采购部门,形成专业化供应链体系;通过制定费用定额、统一支出
标准,严格控制日常行政费用及资本支出。2007 年上半年本行成本收入比仅为31.55%,
在国内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此外,本行参考世界领先银行成功经验,研究开发了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系统(FTP)
和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通过FTP 系统,统一内部资金价格和部门内部转移价格,
实施全额计价,引导分行合理配置资源和决策业务发展;通过ERP 系统,采用多维度
的会计科目设计,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有机结合,建立了统一的总帐系统、经费核
算及成本分解体系。
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和良好的财务管理方法为本行有效实施发展战略,优化资源
配置,提高经营效率提供了支撑。
?? 卓有成效的战略合作
本行的战略投资者美国银行与本行进行深入的战略合作,使本行的业务经营理念、
业务流程、管理能力和管理手段得到全面提升。美国银行先后与本行在零售业务、风
险管理、信息技术、人力资源、财务会计等方面进行项目合作,其中与本行在零售网
点转型、呼叫中心流程改进、客户之声调查等零售业务领域合作,使本行零售业务网
点标准化服务水平、客户满意度和业务运行效率均得到显著提升。美国银行还在人力
资源与薪酬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资金业务、会计改革、ERP 系统建设、产品管理等
领域与本行分享经验,本行共有1,300 多名员工参加了美国银行组织的业务及管理培
训。此外,本行与美国银行积极开展业务合作,联合开展客户拓展和产品营销,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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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国银行联合投标获选若干跨国企业的现金管理业务服务商,共同开发多期QDII 理
财产品。本行已与美国银行签署备忘录,成立信用卡业务单元,在信用卡领域开展全
面合作。
本行战略投资者淡马锡及富登金融在中小企业经营、人力资源管理、资金交易等
方面与本行进行经验分享与培训,本行有13 个业务与管理领域、超过1,400 人接受了
淡马锡及富登金融的培训。
本行与战略投资者富有诚意的合作将有效提高本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品牌价值,
实现业务和收入的多元化。
?? 先进的信息系统平台
本行实行信息技术集中化管理,数据处理集中在北京、上海数据中心,系统开发
集中在国内6 个开发中心,一级分行对辖内信息技术开发、费用、重要资产、人员、
任务和考核进行集中管理,本行正在实施的二级分行服务器上收及统一总、分行基础
设施计划,为本行管理和运行的进一步集中奠定基础。本行搭建了基于全面支持业务
流程再造、产品创新、渠道拓展、风险控制和管理改革的应用系统架构。本行完成了
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集中和优化,实现了统一会计核算和数据处理;实现了网上银行、
呼叫中心、手机银行等渠道的“一点接入”及与服务流程的组合,实现了跨渠道的服
务联动;在全行推广上线对公信贷流程系统、新一代个人贷款、ERP 财务系统,实施
了数据仓库和数据标准项目,在信贷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作业、数据仓库的信息整合
应用方面,在国内同业居于领先地位,提高信息系统在业务流程优化、支持管理决策
方面的作用。本行注重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构建起信息安全管理框架,初步建立了灾
难备份应急体系,保障了信息系统的平稳运行。
本行集中化和服务导向的信息系统应用架构、先进的信息技术管理理念和安全稳
定的运行能力,为业务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 经验丰富的管理队伍
本行的高级管理层在中国银行业及金融界有着丰富的管理经验,平均工作经验超
过20 年。本行董事长郭树清先生在金融领域曾担任多个主要领导职务,历任国家外汇
管理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等职务;本行副董事长、行长张建国先生在国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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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著名银行担任重要领导职位,曾担任交通银行行长等职务;本行监事长谢渡扬先生
也在国内多家著名金融企业担任领导职务,曾任中国人保和中国再保险公司监事会主
席。本行也大力提倡重视业绩表现的公司文化,深化员工激励约束机制,推行员工持
股计划,致力于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
在经验丰富的管理层领导下,本行经营业绩不断提升,2006 年度本行平均资产回
报率达0.92%,平均股东权益回报率达15.0%,在四大商业银行中处于领先水平,达到
或接近了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水平。
(二)本行的业务和经营
本行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
海外业务。下表列出了所示时期本行各项业务的经营收入,其中,投资银行业务的收
入归入公司银行业务及资金业务中。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2007 年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
金额
占比
(%)
金额
占比
(%)
营业收入
公司银行业务 53,878 54.3 83,696 55.8 67,682 53.2 65,161 57.9
个人银行业务 32,205 32.4 42,684 28.4 33,798 26.6 31,237 27.7
资金业务 12,344 12.4 21,963 14.6 23,964 18.8 15,147 13.5
其他及未分配(1) 885 0.9 1,869 1.2 1,824 1.4 1,034 0.9
总计 99,312 100.0 150,212 100.0 127,268 100.0 112,579 100.0
(1)包括股权投资、海外业务及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分部的收入。
1、公司银行业务
本行为公司客户、政府机关和金融机构等客户提供各种公司银行业务产品和服务。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公司类贷款余额为22,539 亿元,占全行贷款总额的71.2%;
票据贴现余额为1,454 亿元,占全行贷款总额的4.6%;公司存款余额为26,879 亿元,
占全行存款总额的53.2%。2006 年,本行公司银行业务经营收入为836.96 亿元,占本
行经营收入的55.8%;2007 年上半年,本行公司银行业务经营收入为538.78 亿元,占
本行经营收入的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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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户基础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拥有约7.8 万个公司类贷款及票据贴现客户,本行还
拥有约275 万个公司存款账户。本行与中国绝大多数大型企业集团和领先企业建立了
广泛的业务联系,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2006 年按营业收入排名的前
500 强企业中,有460 家与本行有较为紧密的业务关系。此外,本行注重不断优化客户
结构,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A 级(含A 级)以上客户公司类贷款占本行公司
类贷款余额中的比例为85.96%,其中,AAA 级、AA 级客户公司类贷款余额占比分别
为16.7%和48.3%。
本行重点关注基础产业、基础设施、支柱行业等的客户,该类客户主要分布于基
础设施、能源、交通、电信等中国经济命脉行业。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对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贷款余额占全部公司类贷
款的比例分别为15.5%、15.5%。
(2)业务及产品
① 公司类贷款产品
本行公司类贷款产品主要包括中长期贷款及短期贷款。本行公司类贷款余额从截
至2004 年12 月31 日的16,244 亿元增加到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的20,579 亿元,年
均复合增长率为12.6%。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公司类贷款余额为22,539 亿元,
在四大商业银行中占比为27.7%,列第二位。
中长期贷款
中长期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 至10 年。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中长期贷款余
额为14,668 亿元,占本行公司类贷款余额的65.1%。
短期贷款
短期贷款的期限在1 年以内,本行的短期贷款大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
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贷款。本行主要向优质客户的基本建设贷款发放配
套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向中小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
行短期贷款余额为7,871 亿元,占本行公司类贷款余额的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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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贷款
基本建设贷款主要为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及扩建提供融资。伴随着中国宏观经济的
快速增长、新建大型项目增多,客户对中长期贷款需求旺盛。本行在基本建设贷款领
域有着传统的优势,基本建设贷款也是本行的战略发展重点。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
本行基本建设贷款余额为7,967 亿元,占本行公司类贷款余额的35.3%。本行是国内第
二大基本建设贷款银行,在商业银行中的市场份额为27.0%。
贸易融资
本行还为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进出口双方客户提供贸易融资服务,本行提供的贸
易融资产品与服务有:打包贷款、信托收据贷款、出口议付、出口商业发票融资、国
际保理、福费廷、出口托收贷款、开立信用证、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贴现及应收款买
入、国际贸易货押融资等。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贸易融资余额为120 亿元。
中小企业贷款
本行将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作为实现公司银行业务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本行
建立了标准化的业务流程,设立了中小企业经营中心,推出了“速贷通”及“成长之
路”两类信贷品牌,并培养了针对中小企业业务的专职客户经理队伍。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在公司类贷款中占比超过23%。
“成长之路”业务是指对于信息较充分、信用记录较好、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成
长型中小企业,在评级授信后办理的信贷业务。“速贷通”是指为满足小企业客户快捷、
便利的融资需求,对借款人不进行信用评级和一般额度授信,在分析预测小企业第一
还款来源的基础上,主要依据提供足额有效的抵(质)押担保而办理的贷款业务。截
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共办理“速贷通”及“成长之路”业务5,890 户,累计发放
贷款226 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0.22%。本行的“速贷通”业务被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评为“最佳中小企业融资方案”。
○2 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是指本行向客户按折扣价购买剩余期限不超过6 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和
商业承兑汇票。本行将票据贴现业务作为为企业提供综合融资解决方案的手段。截至
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贴现的票据90%以上为银行承兑汇票,本行只对少数预先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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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的大公司开立的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的票据贴现
余额为1,454 亿元。
③ 公司存款产品
本行以预定的利率向公司客户提供多种定期和活期存款。此外,本行还对保险公
司、社保基金理事会等客户提供协议存款,利率和其他条件可由本行与客户单独商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为中国第二大本外币公
司存款银行,在四大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为27.7%。本行公司存款余额从截至2004 年
12 月31 日的18,335 亿元增加到2006 年12 月31 日的24,663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6.0%。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公司存款余额为26,879 亿元。
④ 中间业务产品与服务
本行为公司客户提供多种中间业务产品与服务,发展中间业务产品和服务是本行
未来业务战略转型的重点。本行公司银行业务手续费和佣金净收入从2004 年12 月31
日的27.86 亿元增加到2006 年12 月31 日的56.35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2.2%。
2007 年上半年,本行公司银行业务手续费和佣金净收入为31.21 亿元。
代理服务
代理服务是本行根据客户的委托,代理企业和政府机构完成划拨、归集、结算、
清算等职能。主要的产品和服务有代理财政资金结算、代理保险资金收付、委托贷款、
以及代发工资、代收公用事业费、通讯费、有关税费等。
根据财政部有关数据,本行是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最大代理行,2006 年本行
代理服务的单位数量和资金量均居首位,该项业务市场占比超过46%。本行也是中国
最大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业务的主要代理行。本行为保险公司、公共事业
单位和电讯公司提供支付和代理收费服务。此外,本行还为公司客户提供委托贷款服
务,收取手续费但不承担信用风险。本行通过代理服务不但获取了中间业务收入,而
且加强了与本行客户之间的业务联系。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本行独具传统特色及品牌优势的中间业务产品,主要为客户
提供项目咨询、造价控制等全程专业服务。由于历史上长期从事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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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行财政职能,本行是国内唯一获准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商业银行,拥有国
内经验丰富的工程造价咨询队伍。本行在该领域的优势也有助于本行在基本建设贷款
等业务上保持市场领先地位。2006 年,本行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为4.34 亿元。2007 年上
半年,本行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为3.46 亿元,较2006 年同期增长65.8%。
现金管理服务
本行为大型公司客户提供现金管理方案和服务以帮助企业管理流动性和现金流需
求。本行通过资金结算网络为客户提供现金管理服务,以满足客户安全、高效进行全
方位资金管理需求。本行还在国内率先推出了集合式委托贷款、法人账户透支等现金
管理功能,为客户内部资金余缺调剂和高效融资提供便利。本行已与美国银行在现金
管理领域进行合作,联合成功投标了若干跨国企业的现金管理项目。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本行共有资金结算网络401 个,其中跨区域网络150 个,区域内网络251 个。
2006 年,本行资金结算网络共实现结算总量29,173 亿元,客户日均资金沉淀1,188 亿
元。
结算及账户服务
本行为公司客户提供汇款、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外币兑换、银行汇票、
本票、公司支票及其他可流通票据等结算服务。2006 年,本行结算及账户服务手续费
收入8.16 亿元,较2005 年增长64.5%。2007 年上半年,本行结算及账户服务手续费
收入5.18 亿元,较2006 年同期增长64.3%。
托管服务
本行可提供证券投资基金、QDII、QFII、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委托资
产、信托财产、保险资产、证券公司受托投资资产、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产
业投资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12 类托管业务服务,本行是同业托管业务品种最完整的银
行之一。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托管的资产规模为4,994 亿元,较截至2006 年
12 月31 日的资产规模增长了88.3%。其中,本行托管的资产中约75.4%为国内证券投
资基金资产,达到3,767 亿元,市场占比为20.9%,居同业第二位;托管QFII 投资额
度达到9.5 亿美元。
担保及承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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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为公司客户提供信用证、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及其他形式保证付款和履约的
担保服务。本行的建筑客户在建设项目中通常也获得本行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担保
服务。担保服务与本行其他信贷产品一样需要经过信贷审批程序的审查。2006 年,本
行担保及承诺服务手续费收入6.36 亿元,较2005 年增长119.3%。2007 年上半年,本
行担保及承诺服务手续费收入4.17 亿元,较2006 年同期增长108.4%。
国际结算服务
本行提供的国际结算产品与服务有:进口信用证、出口信用证、进口代收、出口
托收、汇出汇款、汇入汇款、担保等。2006 年,本行国际结算量为1,903 亿美元,2004
年至2006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3.0%。2007 年上半年,本行国际结算量为1,274 亿美
元。2006 年实现国际结算及相关业务收入20.19 亿元,较2005 年增长51.7%。
年金管理服务
本行作为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可为企业提供年金计
划设计、咨询、企业年金托管等多种服务。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共管理企业
年金基金61 亿元,管理户数超过195 户。
(3)市场营销
本行根据不同区域、客户和产品的特点制订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市场营销策略。总
行制订全行性营销举措及分行业、区域、客户和产品的营销指引。一级分行根据指引
制订细化的营销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营销。
本行主要通过公司客户经理开展营销活动,客户经理负责向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
销售本行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市场分析和客户评估。本行向客户经理提供持续培训,
进一步提高其产品知识、营销技能以及信用评估能力。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
公司业务客户经理共2.4 万人。此外,本行以重要客户服务系统、企业网上银行、电话
呼叫中心以及营业网点作为分销渠道,丰富客户营销的服务手段。
本行主要采取团队营销模式,对客户根据其特点及风险特征进行分层,依据不同
的客户开展不同类型的营销方式。对于大客户的营销,本行将营销重心集中到总行、
一级分行或重点中心城市行,向其提供差别化、高质量、专业化、综合化的产品和服
务,以满足其特定的银行需求,如为其提供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等。本行通常由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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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实施营销和客户服务活动,通过组建跨部门、跨地区的任务型团队,充分发挥各
分行、各业务部门的优势和特点。总行及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并领导本行的
市场营销活动,并由其担任首席客户经理。
对于中小型企业,本行建立了专业化、标准化的营销体系,在全行范围内构建中
小企业经营中心,进一步整合产品、渠道和品牌等资源,以确保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提高服务效率。同时本行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模式和以客户经理团队为主
体的营销体系,强化对市场和客户的研究,加大服务营销力度。
2、个人银行业务
本行为个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个人银行产品和服务。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
行个人贷款余额为6,806 亿元,占全行贷款总额的21.5%;个人存款余额为23,055 亿
元,占全行存款总额的45.7%。2006 年,本行个人银行业务经营收入为426.84 亿元,
占本行经营收入的28.4%。2007 年上半年,本行个人银行业务经营收入为322.05 亿元,
占本行经营收入的32.4%。本行是国内最大的个人贷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和最
大的经营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个人贷款余额占四大商业
银行市场份额的30.5%,个人住房贷款占全行业的市场份额为21.7%,住房公积金存款
及贷款的市场份额分别为57.5%及50.9%。本行还是国内第二大银行卡发卡行。
(1)客户基础
本行建立了广泛的个人客户基础。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拥有1.57 亿个人
活跃存款账户(本行将其定义为存款余额在100 元或以上的账户),260 万个人住房贷
款客户以及3,079 万住房公积金客户。同时,本行共发行了2.11 亿张银行卡。
为了更有效地为客户服务,本行依据月日均个人金融资产(AUM)对客户进行划
分。本行将客户分为高端客户、富裕客户及普通客户三类。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
本行有AUM20 万元以上的富裕及高端客户215 万人,AUM300 万元以上的高端客户
2.5 万人。
(2)产品及服务
① 个人住房金融服务
本行在同业中率先开办个人住房金融服务,并持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截至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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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 月30 日,本行是中国最大的住房贷款银行、最大的住房公积金存款银行及最大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
个人住房贷款
本行向购、建住宅的个人提供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针对购买一手房
客户的个人住房贷款、针对购买二手房客户的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为自有住房客户
提供再融资的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以及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07 年6 月
30 日,本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4,740 亿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69.7%。
个人住房贷款及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是个人住房金融服务中最重要的产品,贷款
期限一般不超过30 年,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产价值的80%。
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主要是指以借款人自有住房作最高额抵押、可在有效期
间和贷款额度内循环使用的贷款。该贷款是本行针对自有住房客户的再融资需求推出
的新产品,本行定期对抵押的房屋做评估,以确保客户贷款额在房屋评估价值的70%
以下,同时明确要求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领域,以控制风险。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本行向个人提供商业用房贷款,为其购买商业用房提供融资。这种贷款一般要求
借款人以所购房屋作抵押,贷款期限不超过10 年。借款人最高可获得房屋价值60%的
贷款。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余额582 亿元,占本行个人贷
款的8.6%。
委托性住房金融业务
由于本行较早地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本行与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本行吸收来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存款,该项存款是
本行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本行还开展委托性住房金融业务,代理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放委托贷款,本行收取一定的委托贷款费用,但不承担受托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的信用风险。本行还与若干国内大型房地产企业签署了排他性合作协议,开展住
房公积金贷款及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住房公积金贷款
余额2,090 亿元,市场份额为50.9%;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1,987 亿元,市场份额为
57.5%。本行利用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领先优势,实现个人住房贷款的交叉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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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储蓄服务
本行与德国施威比豪尔住房储蓄银行股份公司合资成立了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中
德住房储蓄银行成立于2004 年2 月,在天津市开展业务,按照“先存后贷,利率固定,
专款专用,封闭运作”的模式为客户提供住房储蓄服务。本行正计划在现有住房储蓄
模式基础上,通过扩大经营范围,重点为中低收入居民购买中小户型、中低价位住房
服务,兼顾其他收入人群,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成为一家保持鲜明特色的专业性住房
信贷银行。
② 个人消费贷款
本行个人消费贷款主要包括个人消费额度贷款和个人汽车贷款,期限通常低于五
年。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是根据借款人个人信用状况和所提供抵押的情况向其发放的一
般用于消费用途贷款,包括住房装修、购置耐用消费品等,可采取信用额度、保证额
度、抵押额度等多种担保方式。个人汽车贷款可有多种担保,如购买的车辆和住房、
保证以及货币资产,金额不超过汽车买价的80%。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个人
消费贷款余额达到797 亿元,约占本行个人贷款余额的11.7%。
③ 个人助业贷款及其他个人贷款
本行其他贷款产品主要包括个人助学贷款和个人助业贷款等。个人助业贷款作为
本行大力发展零售银行的创新品种,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余额为342 亿元,较2006
年12 月31 日增长59.8%,占本行个人贷款余额的5.0%。
④ 银行卡业务
本行向客户提供的银行卡产品包括信用卡、准贷记卡及借记卡,本行银行卡以统
一注册品牌“龙卡”开展业务。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发行银行卡2.11 亿张,
其中借记卡2.01 亿张,信用卡883 万张,准贷记卡168 万张。本行银行卡业务手续费
和佣金收入从2004 年12 月31 日的23.16 亿元增加到2006 年12 月31 日的38.36 亿元,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8.7%。2007 年上半年,本行银行卡业务手续费和佣金收入为22.99
亿元。
本行是中国银联的成员银行,并持有中国银联5.45%的股权。本行的银行卡可在
本行在国内的自有网络及位于我国及多个国家的银联网络通用。本行于1990 年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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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Card 网络,于1991 年加入Visa 网络,本行的双币种借记卡及双币种信用卡可通
过Visa、MasterCard 网络在全球使用。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拥有POS 机11.2
万台,特约商户6.9 万户。
信用卡
2002 年12 月,本行信用卡中心在上海成立。本行信用卡业务按照“集中管理、集
中经营、集中运行”的模式管理,重点发展国际标准的信用卡,于2003 年8 月开始发
行人民币与美元双币种信用卡。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累计发卡量在国内信用
卡市场排名第二,在四大商业银行中排名第一。2007 年4 月,本行与美国银行签订《信
用卡合作谅解备忘录》,有关业务咨询合作已开始启动。
本行建立了包含特色族群卡、认同联名卡、战略联名卡在内的信用卡产品体系,
并在国内率先推出汽车卡、商务卡、公务卡、名校卡、名企卡、名城卡等针对特定客
户群的特色产品。本行针对中国著名高校大学生推出名校卡,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
累计发卡量达87 万张,获MasterCard 国际组织“2006 年最佳产品设计奖”;本行推
出的国内首张以私家车为服务对象的汽车卡发行量超过29 万张,获VISA 国际组织“最
佳生活概念奖”;本行还与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合作发行联名卡,本行与东方航空合作
发行的东航龙卡被MasterCard 授予“2006 年度最佳联名卡奖”。
此外,本行还不断开发提升信用卡功能,在同业中率先推出境内消费密码可选功
能,并先后推出了大额交易短信提示、购汇还款、网上还款、ATM(CDM)转账还款、
分期付款等多项服务功能。
借记卡
本行针对不同的客户发放类别不同的借记卡以提供差别化服务,本行向普通客户
发放龙卡储蓄卡,向个人富裕及高端客户发放理财卡。理财卡可进一步细分为银卡、
金卡、白金卡、黑金卡等,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共发放理财卡333 万张。
理财卡是本行开发的多币种综合性金融产品,可实现一卡多账户功能,客户可将
名下的各项账户关联到理财卡上,还可通过理财卡办理外汇买卖、凭证式国债、基金、
银证转账、客户保证金等投资理财业务。理财卡客户可在全球20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POS 机、ATM 机上实现消费和取现,本行为客户提供自动购汇服务;本行还与战略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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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美国银行开展合作,本行白金及黑金理财卡客户可在美国银行遍布美国的近1.7
万台ATM 机上免费取现。
⑤ 个人存款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各种本外币活期与定期存款服务。个人活期存款产品包括普
通活期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和保证金活期存款;个人定期存款包括普通定期存款、
教育储蓄存款和个人通知存款。个人存款为本行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截至2007 年
6 月30 日,本行是国内第三大个人存款银行。本行个人存款余额从2004 年12 月31
日的16,473 亿元增加到2006 年12 月31 日的22,074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8%。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个人存款余额为23,055 亿元。
⑥ 中间业务产品和服务
除了银行卡业务以外,本行还为个人客户提供广泛的中间业务产品和服务,包括
个人理财、个人结算、证券代理、保险代理等。本行个人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入从2004 年12 月31 日的32.48 亿元增加到2006 年12 月31 日的71.82 亿元,年均复
合增长率达到48.7%。2007 年上半年,本行个人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79.05
亿元。
个人理财业务
本行为持有本行理财卡的客户提供一系列增值理财服务,如个人理财顾问服务、
网点优先服务、专属理财产品及产品折扣等。本行设置了个人理财中心、财富中心等
机构,配备了专门的个人理财客户经理,以更好地为理财客户服务。截至2007 年6 月
30 日,本行个人理财客户达到215 万户。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多种个人理财产品,如“利得盈”、“汇得盈”,以及向本
行高端客户推出的“建行财富”理财产品等。2007 年上半年,本行共发行“利得盈”
产品28 期,募集金额高达146.47 亿元。2007 年上半年,本行共推出“建行财富”系
列产品4 期,募集金额16.46 亿元。本行是国内商业银行中首批获得QDII 业务资格的
银行,首期QDII 产品募集8,546 万美元。本行个人黄金买卖业务以“龙鼎金”作为统
一品牌,包括个人账户金交易、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两大类业务,2006 年本行账户金交
易量为30.2 吨,较2005 年增长24.6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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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还通过控股的建信基金向个人客户发行基金。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5 年9 月成立,是我国首批由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建信基金共发行了三只股票型基金、一只货币市场基金,管理的基金资
产规模为399 亿元。
个人结算业务
本行为个人客户提供一系列个人结算服务,其中包括人民币和外汇的转账或汇款
业务等。本行人民币汇款服务通过“速汇通”品牌进行营销。2006 年8 月,本行在全
国范围内开通人民币个人存款跨地区通存通兑业务,满足客户跨区域的资金支付需求。
在方便客户的同时,个人结算业务取得较好收益。2006 年,本行个人结算业务手续费
收入为14.33 亿元。2007 年上半年,本行个人结算业务手续费收入为6.48 亿元。
证券代理业务
本行代理国债及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的销售。2006 年,本行代理国债销售居国内银
行业第二位。本行代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也居行业领先地位,2006 年代销首发基金33
只,代销规模646 亿元,较2005 年增长543.9%。2006 年本行共实现证券代理业务收
入16.85 亿元,较2005 年增长340.0%。2007 年上半年,本行共代销首发基金24 只,
代销规模759 亿元,较2006 年同期增长793.9%。2007 年上半年,本行实现证券代理
业务收入39.36 亿元,较2006 年同期增长1074.9%。
保险代理业务
本行还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本行加强保险代理业务创新,
并成功开发了银保通系统及“交强险”系统,增强了本行销售保险产品的能力。2006
年,本行保险代理业务收入6.46 亿元,较2005 年增长64.0%。2007 年上半年,本行
保险代理业务收入4.80 亿元。
(3)市场营销
本行通过个人金融部、高端客户部、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以及信用卡中心等部
门开展个人银行业务。总行负责制订全行个人银行产品营销策略和指引;各一级分行
根据总行下发的营销策略和指引,结合当地的经济和市场状况,制订具体的营销实施
方案;各营业网点(包括理财中心、财富中心)、个人贷款中心以及客户经理等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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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银行产品的营销工作。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共设有272 家个人贷款中心、
21 家财富管理中心、1,021 家理财中心,拥有1.6 万名个人客户经理。本行同时通过各
种电子银行渠道(如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来实施个人银行产品的营销。
本行对个人银行客户进行分层营销,根据客户在银行的金融资产将客户分成高端
客户、富裕客户以及普通客户群体。根据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提供不同的产品和服
务,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针对富裕及高端客户,本行重点采用客户经理一对一营销、
短信通知等方式销售产品,同时不定期组织各种活动增进与客户的关系。针对普通客
户,本行以网点为主,通过大堂经理推介、网点宣传材料展示等方式,配合媒体广告
宣传,积极主动地营销产品和服务。
此外,本行的个人银行业务还采取联动营销的策略,如个人贷款业务部门与公司
银行业务部门合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营销,在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同时争取
个人住房贷款的业务机会。同时,本行还注重各类个人银行产品间的交叉营销,如本
行积极向个人住房贷款客户营销信用卡、理财卡等产品,同时也向理财卡、信用卡客
户销售本行各种贷款产品。
3、资金业务
本行从事自营资金业务,同时为客户提供资金产品及服务。本行的资金业务主要
包括:(1)货币市场交易;(2)投资组合管理;(3)代客资金交易;(4)债券承销;(5)
资金产品创新开发。本行资金业务在满足本行资产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利率管理要求
同时,努力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2006 年,本行资金业务经营收入为219.63 亿元,
占本行经营收入的14.6%。2007 年上半年,本行资金业务经营收入为123.44 亿元,占
本行经营收入的12.4%。
(1)货币市场业务
货币市场业务主要包括:(i)通过银行间市场与其他国内银行、外资银行以及非银
行金融机构进行资金拆借交易;(ii)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回购及逆回购交易。债券回
购质押或买断、卖断债券为人民币币种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央行票据等;(iii)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与国际主要银行开展外币资金拆借、外币债券回购、外汇掉期等
货币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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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是银行间货币市场活跃的参与者,是银行间市场首批做市商之一,是人民银
行批准的16 家SHIBOR 利率报价行之一,信用拆借、债券回购交易量连续多年在银行
间市场位居前列。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存放同业及拆出资金净额为378 亿元,
占本行资产总额的0.6%,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总额为5,074 亿元,
占本行负债总额的8.8%。
(2)投资组合管理
本行投资组合主要针对债券投资。本行将投资组合划分为:(i)交易性金融资产;
(ii)应收款项债券投资;(iii)可供出售金融资产;(iv)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性金
融资产主要用于自营交易,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主要用于自营投资。
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分别占本行投资组合的0.3%、28.6%、16.7%和54.4%。本行将逐
步提高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比例。有关本行投资组合的详细情况,
请参见本招股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资产-投资”。
自营交易
本行为获取短期价差收入及规避市场风险进行短期自营交易。自营交易品种主要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大型优质企业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外汇买卖
及贵金属交易。另外,本行也通过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规避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利率掉
期合约,外汇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合约。除了规避风险,本行一般不持有金融衍
生工具来获取短期收益。
自营投资
本行通过对投资组合进行管理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本行主要基于对利率、汇
率、信用风险等其他风险因素的判断来决定本行投资组合的平均投资期限、久期及投
资回报目标。本行的人民币证券投资主要包括政府债券、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
商业银行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本行的外币证券投资,主要投
资于由国际认可评级机构评为投资级及以上级别的政府主权债券、金融机构债券、公
司债券和资产抵押证券等,外币证券投资的平均综合评级为AA+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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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理客户资金交易活动
本行的代理客户资金交易活动主要有代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代理贵金属业务、
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以及代客结售汇、外汇买卖业务。2006 年,本行外汇买卖交易量达
1,300 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0%;2007 年上半年,本行外汇买卖交易量达810 亿美元,
较2006 年同期增长48.6%。本行一般通过在市场上购买风险对应的衍生工具来平盘因
代客衍生工具交易产生的风险敞口。
(4)债券承销
本行是中国国内债券市场最活跃的承销商,债券总承销量位居国内前列。本行是
财政部国债承销团甲类承销商之一,是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是最大的央行
票据承销商,本行还是政策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金融债券承销商之一。
(5)资金产品创新开发
本行设立了专门的资金产品创新开发团队,通过优化产品创新流程,紧密结合客
户需求,不断推出种类丰富的产品,满足本行公司和个人客户理财需要。目前,本行
已建立了理财产品库,包括“利得盈”、“汇得盈”和QDII 三大系列产品,类型包括保
证收益类、保本浮动收益类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类,涵盖了15 个种类,41 个品种,共计
近100 个具体产品。
4、投资银行业务
本行通过总行投资银行部、各海外分行及建银国际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为客户提
供短期融资券、国际债券、信托受益凭证、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境外IPO 及再融
资、股权投资、财务顾问和财富管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本行拥有的庞大客户资源、
广泛的营销网络、雄厚的资金实力及研发力量,为本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
础。
(1)客户基础
本行在多年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过程中形成的优质公司和个人客户群体,是本行
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坚实的客户基础。国内大型企业集团、顶尖优质公司大多与本行建
立了广泛业务联系和良好合作关系,是本行债券融资、股本融资、资产证券化、财务
顾问、财富管理、信托服务等多项业务的潜在客户。本行还积极努力为成长性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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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提供股本融资、股权投资等服务。本行众多的个人客户,尤其是富裕及高端
客户为本行拓展财富管理业务和成功发售理财产品提供了保障。
(2)业务及产品
财务顾问服务
本行的财务顾问服务包括全面财务顾问、境内外上市财务顾问、并购重组财务顾
问等。本行通过提供全面财务顾问服务,为客户的资本运作、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
活动设计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帮助客户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率,优化财
务管理。此外,本行在业务服务中注重为客户提供投资银行及商业银行服务的产品组
合。2006 年,本行实现财务顾问业务收入8.80 亿元。2007 年上半年,本行实现财务顾
问业务收入9.94 亿元,较2006 年同期增长50.2%。
股本融资服务
本行通过建银国际及海外分支机构为企业提供在香港、新加坡等地进行上市保荐
和承销、IPO 融资及再融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股本融资服务,本行还联合境内外证
券公司等业务合作伙伴,为企业提供境内外上市辅导、上市保荐、承销和财务顾问等
与股本融资相关的服务。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作为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已为5 家客户提供股本融资服务,总融资额740 亿元。
债券融资服务
本行为客户提供综合化的债券融资服务,包括短期融资券、国际债券等。本行是
国内首批获得承销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资格的商业银行,2005 年以来短期融资券承销
金额达1,154 亿元,市场占比19.6%,排名第二位。本行还与美国银行开展合作,为境
内借款人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发行以外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提供服务,协助客户进入国
际长期债券市场,提高客户国际影响力。
资产证券化
本行在国内商业银行中最早获批开展该项业务,2005 年12 月,本行发行了规模为
30 亿元的国内首笔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被英国《银行家》杂志评为“年度中国最
佳交易奖”。本行为证券化产品开发了专门的信息系统,并拥有丰富的产品开发和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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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经验,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是国内唯一一家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商业
银行。本行正在开发其他类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力争使本行在市场上持续保持领先
地位。
财富管理服务
本行根据客户需要,设计推出各类理财产品,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如本行
在“利得盈”理财产品的开发中引入信托受益凭证投资产品,并针对高端客户推出“建
行财富”系列理财产品,本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不仅限于新股申购和信托贷款等,
还在市场率先推出了投资于基金的理财产品。除为个人高端客户服务外,本行还为公
司机构客户提供专项理财的“乾图”系列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对本行稳定客户、
尤其是吸引高端客户起到了重要作用。2007 年上半年,本行合计开发了理财产品30
期。
信托服务
本行根据客户的融资需求,为客户安排资质优良的信托公司,设立资金信托,发
行信托受益凭证筹措资金,并将所筹资金向客户发放信托贷款。在为公司客户提供融
资服务的同时,也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理财产品服务。此外,本行还针对客户的特
殊投资需求,开发出“一对一”的定向信托受益凭证。
(3)市场营销
本行以总分行、境内外、部门间的联动营销作为拓展投资银行业务主要的营销模
式,将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结合营销作为重要的营销手段。
5、海外业务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在香港、新加坡、德国法兰克福、南非约翰内斯堡、
日本东京及韩国首尔设有分行;在英国伦敦和美国纽约设有代表处;并在香港拥有建
行亚洲、建银亚洲及建银国际三家子公司。本行还拟在澳大利亚悉尼开设代表处,目
前已获中国银监会及当地监管部门的批准。本行已与1,223 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覆盖全球115 个国家。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海外经营性机构总资产为1,000
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的1.6%。
本行立足于境内企业与个人的境外业务需求,以及境外企业及个人对华贸易、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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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和往来需求,充分利用国内业务资源和地缘优势,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在海外业务的发展战略上,本行将以潜在高成长性目标市场为重点,积极推动本行全
球经营网络的建设。
(1)本行在香港及澳门地区开展的业务
香港地区是本行在海外开展业务的重点地区,本行依托内地庞大的网络和客户群
体,为境内企业、港澳地区的中高端个人客户提供公司银行、零售银行、投资银行及
其他创新金融服务。
① 商业银行业务
目前,本行在香港有三家分支机构从事商业银行服务,分别是:
本行香港分行。本行香港分行主要从事公司银行业务,主要为内地企业、香港本
地企业等客户提供银团贷款、结构性融资、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性商业银
行服务。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本行香港分行资产总额为521 亿港元,贷款总额为
306 亿港元。
建行亚洲。建行亚洲的前身为美国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主要为个人客户及中
小企业客户提供商业银行服务。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建行亚洲资产总额为369 亿
港元,贷款总额为267 亿港元。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建行亚洲在香港设有18 家分
行,在澳门设有3 家分行。
建银亚洲。建银亚洲(原香港建新银行)主要提供存贷款业务及汇兑、信用证、
担保、代理等中间业务,为当地中小企业服务。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建银亚洲资
产总额为35 亿港元,贷款总额为22 亿港元。
② 投资银行业务
本行通过建银国际在香港开展海外投资银行业务。建银国际为本行于2004 年在香
港全资设立的国际性投资银行,在全球为客户提供综合化、全方位和专业化的投资银
行业务。建银国际下属五个子公司:建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上市保荐、股票
发行承销、增发配售及兼并收购等财务顾问等业务;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
负责机构和个人客户委托投资理财业务、直接投资业务、兼并收购业务、产业战略投
资业务等;建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安排银团贷款、结构性融资、项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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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资本市场产品及提供与债务有关的顾问服务等;建银国际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
提供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以及市场营销策划等服务;建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
机构投资者经纪业务、股票配售及市场研究等。
(2)本行其他海外分行开展的业务
本行的海外分行主要向中国企业以及与中国有业务关系的当地企业提供存款、商
业贷款、银团贷款、担保、贸易融资、投资咨询、清算、汇款等服务。此外,本行的
海外分行还参与同业拆借及进行债券投资。本行的法兰克福分行为德国及欧元区内的
一级清算行。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本行新加坡分行、法兰克福分行、约翰内斯堡
分行、东京分行、首尔分行的资产总额合计约为29 亿美元,贷款总额合计约为15 亿
美元。
(三)产品和服务定价监管
1、我国银行业产品和服务定价政策
(1)贷款和存款利率
商业银行应在人民银行设定的基准利率的浮动区间内订立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利
率。下表列出所示期间内有效的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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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从02 年2
月21 日到
04 年10 月
28 日
从04 年10
月29 日到
06 年4 月
28 日
从06 年4
月29 日到
06 年8 月
18 日
从06 年8
月19 日到
07 年3 月
17 日
从07 年3
月18 日到
07 年5 月
18 日
从07 年5
月19 日到
07 年7 月
20 日
从07 年7
月21 日到
07 年8 月
21 日
从07 年8
月22 日

贷款
六个月以内 5.04 5.22 5.40 5.58 5.67 5.85 6.03 6.21
六个月至一年 5.31 5.58 5.85 6.12 6.39 6.57 6.84 7.02
一至三年 5.49 5.76 6.03 6.30 6.57 6.75 7.02 7.20
三至五年 5.58 5.85 6.12 6.48 6.75 6.93 7.20 7.38
五年至三十年 5.76 6.12 6.39 6.84 7.11 7.20 7.38 7.56
个人住房贷款(1)
五年或五年以下 4.77 4.95 6.12 6.48 6.75 6.93 7.20 7.38
五年以上 5.04 5.31 6.39 6.84 7.11 7.20 7.38 7.56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或五年以下 3.60 3.78(2) 4.14(3) 4.14 4.32(4) 4.41(5) 4.50(6) 4.59(7)
五年以上 4.05 4.23(2) 4.59(3) 4.59 4.77(4) 4.86(5) 4.95(6) 5.04(7)
存款
活期 0.72 0.72 0.72 0.72 0.72 0.72 0.81 0.81
定期
三个月 1.71 1.71 1.71 1.80 1.98 2.07 2.34 2.61
六个月 1.89 2.07 2.07 2.25 2.43 2.61 2.88 3.15
一年 1.98 2.25 2.25 2.52 2.79 3.06 3.33 3.60
两年 2.25 2.70 2.70 3.06 3.33 3.69 3.96 4.23
三年 2.52 3.24 3.24 3.69 3.96 4.41 4.68 4.95
五年 2.79 3.60 3.60 4.14 4.41 4.95 5.22 5.49
(1)自2005年3月17日起,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与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
相同;
(2)自2005年3月17日起,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至3.96%,五年以上期限个人住
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至4.41%;
(3)经人民银行同意,建设部办公厅于2006年4月28日发布通知,自2006年5月8日起,上调各档次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利率0.18%,据此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贷款利率由3.96%调整为4.14%,五年以上期限贷款利
率由4.41%调整为4.59%;
(4)经人民银行同意,建设部办公厅于2007年3月17日发布通知,自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各档次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利率0.18%,据此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贷款利率由4.14%调整为4.32%,五年以上期限贷款利
率由4.59%调整为4.77%;
(5)经人民银行同意,建设部办公厅于2007年5月18日发布通知,自2007年5月19日起,上调各档次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利率0.09%,据此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贷款利率由4.32%调整为4.41%,五年以上期限贷款利
率由4.77%调整为4.86%;
(6)经人民银行同意,建设部办公厅于2007年7月20日发布通知,自2007年7月21日起,上调各档次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利率0.09%,据此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贷款利率由4.41%调整为4.50%;五年以上期限贷款利
率由4.86%调整为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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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人民银行同意,建设部办公厅于2007年8月21日发布通知,自2007年8月22日起,上调各档次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利率0.09%,据此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贷款利率由4.50%调整为4.59%;五年以上期限贷款利
率由4.95%调整为5.04%。
随着我国政府进一步放松利率管制,商业银行在确定人民币贷款利率和人民币存
款利率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下表列出所示期间内的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贷款 存款
从04 年1 月1 日到
04 年10 月28 日(1)
从04 年10 月29
日起(2)
从04 年1 月1 日到
04 年10 月28 日
从04 年10 月29
日起
利率上限
人民银行基准利率
的170%(农村信用
社为人民银行基准
利率的200%)
无限制(城市信用
社和农村信用社为
人民银行基准利率
的230%)
除协议存款外按人
民银行基准利率执

除协议存款外按人
民银行基准利率执

利率下限
不低于人民银行基
准利率的90%
不低于人民银行基
准利率的90%
除协议存款外按人
民银行基准利率执

0%
(1)个人住房贷款、优惠贷款和若干其他国务院指定贷款的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
(2)2005年3月17日至2006年8月18日期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监管规定与其他种类贷款相同,自2006年8
月19日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扩大为0.85倍。
2004年1月1日前,所有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人民币贷款须按要求采用固定利
率,而一年期以上的人民币贷款须采用浮动利率。当适用的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发生变
动后,采用浮动利率的公司类贷款的利率通常在利率变动后,在借款日下一周年届满
时重新确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允许一年期以上的贷款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对于公司类贷款
和个人消费贷款,商业银行可以与借款人协商按月、按季或按年调整浮动利率条款。
对于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助学贷款和一些其他特定贷款,浮动利率条款在适用基准利
率调整后下一年的1月1日重设。
对于个人住房贷款,在2005年3月17日以前,人民银行将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定于较相同条款的其他贷款利率为低的水平。人民银行每次调整个
人住房贷款利率后,银行于该日后下一年的1月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自2005
年3月17日至2006年8月18日,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采用同其他种类贷款相同的方式监管;
自2006年8月19日起,个人住房贷款调整为不低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85%。
从2004年10月29日起,商业银行可以自行设定人民币存款利率,条件是所设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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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适用基准利率。然而,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协议存款的利率
设定。协议存款包括保险公司存款额等于或超过3,000万元且存款期限超过5年的存款、
或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存款额等于或超过5亿元且存款期限超过5年的存款、或邮政
储汇机构存款额等于或超过3,000万元且存款期限超过3年的存款。
人民银行一般不对外币计价贷款利率进行管制。除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且金
额低于等值于300万美元的美元、港元、日元或欧元的存款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
的小额外币计价存款利率上限外,其他外币存款利率一般不受管制。
商业银行可以基于人民银行再贴现率并在不超过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前提下确定
贴现利率。人民银行再贴现利率从1999年6月10日到2001年9月10日为2.16%;从2001
年9月11日到2004年3月24日为2.97%;从2004年3月25日起为3.24%。
(2)手续费和佣金产品和服务
根据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颁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
格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政府指导价格的非信贷服务项目包括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
如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以及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
改委指定的其他业务。其他以收费和佣金为基础的产品和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商业银行
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决定。商业银行至少要在实施新的收费标准15个工作日前向中国银
监会报告,并至少在10个工作日前在相关的营业场所公告。
2、本行产品和服务定价政策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是本行价格政策的决策机构,负责审定本行的定价政策和基
准价格。同时,本行一级分行设有利率管理部门,在总行规定的权限内,拟定对本级
经营部门和二级分行的价格浮动权限。本行各业务经营部门在规定的定价权限内,自
主确定提供各项产品的价格。
本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价格管理部门有关利率和价格政策对全行业务按政
府管制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分类管理。政府管制价指本行必须严格执行
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指本行可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价格浮动幅度
内自主确定的价格;市场调节价指本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根据市场竞争状况、
风险状况和成本收益情况自主确定产品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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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可自主酌情设定本行人民币贷款的利率,但最低为中国人民银行厘定的相关
基准利率的90%。本行亦可自主酌情设定本行的活期和定期存款的利率,但最高为中
国人民银行厘定的相关基准利率。若干手续费和佣金产品和服务受政府指导价控制,
包括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规定的人民币基本结算业务,而其他手续费和佣金业务
产品和服务的收费可由本行根据市场情况与本行的融资成本自主决定。
本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定价基本方法、基本原则、价格授权管理、价格审批
流程。本行针对信贷业务建立了贷款定价模型,并开发了产品定价系统,可以通过系
统自动测算每笔业务的目标价格及经济增加值;本行还在服务价格管理方面梳理了所
有的服务类产品,制定了全行服务价格表。在制定价格时,本行主要考虑资金成本、
风险成本和分摊的资本成本及费用等因素,同时,本行还将考虑客户的需求及市场上
同业的定价水平。
(四)本行的销售渠道
本行通过多种销售渠道为客户提供服务,包括遍布全国的营业机构网点及近年来
快速发展的电子银行渠道。
1、营业机构网点
营业机构网点是本行主要的销售渠道。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在中国境内
共拥有13,551 家分支机构(包括总行、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包括总行、
38 个一级分行、291 个二级分行、5,653 个支行以及7,568 个分理处及其他机构。
为了更好地为富裕及高端客户提供差别化服务,本行初步建立了专门的服务渠道
体系。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建有财富管理中心21 个,理财中心1,021 个。本
行分支机构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2、电子银行
本行通过自助银行、95533 客户服务中心、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
统等电子银行渠道为公司及个人客户提供全天候的服务。本行通过收取年费、代理费、
结算费及交易费等获得电子银行的业务收入。本行建立了“e 路通(ebank)”、95533
等多个全国知名的电子银行品牌,同时,本行为重要公司客户开发的重要客户服务系
统,为本行在电子银行领域的优势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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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拥有电子银行签约客户5,683 万户,较2006 年12
月31 日增长31.3%。2007 年上半年,本行电子银行交易量318,327 亿元,较2006 年
同期增长302.0%。
(1)自助银行
本行的自助设备包括自动取款机、存款机、存取款一体机、账户查询机及存折补
登机等。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拥有自助银行2,213 家,ATM 机21,419 台。客
户可通过自助银行办理存取款、账户查询、转账、代理缴费等多项业务。由于自助设
备可降低运营成本,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本行将自助银行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
之一。
(2)电话银行
本行电话银行业务通过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3为客户提供7×24小时的人工
服务和自助语音服务,具有业务咨询、服务监督、交易处理等功能。个人客户可通过
电话银行办理几乎所有的非现金、非票据类柜台业务,包括账户服务、转账服务、缴
费服务、理财服务、电话支付等。同时,95533客服中心还可通过客户服务代表或自助
语音系统实现主动外呼服务,包括外呼营销、客户回访、信贷催收、客户关怀、市场
调查、业务宣传等。2006年,本行95533获得中国电子商会等机构评选的“2006年中国
十大服务品牌”及中国信息协会等机构主办的“中国最佳客户服务奖”。
(3)网上银行
本行1999年开始开办网上银行业务,通过本行网站(www.ccb.com)为公司及个人
客户提供网上银行服务。本行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可提供查询、制单、代发代扣、网上
支付、国际结算、服务管理、事务通知、信息中心、电子对账、公积金管理、集团理
财、管理设置、集团账户、复核审批等多项功能。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可提供账户管理、
转账汇款、缴费支付、信用卡、贷款查询、投资理财、客户服务、安全中心、网上支
付、商户管理等一系列功能。
近年来,本行的网上银行业务快速发展。2006年,本行网上银行交易额达107,927
亿元,2004年至2006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6.2%,网上银行交易额位居全国第二。截至
2007年6月30日,本行网上银行签约客户数1,469万户,2007年上半年,本行网上银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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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额达到105,642亿元。
本行注重网上银行的安全性,通过加强系统建设,采用电子证书、USB Key、动
态口令、短信通知等多种安全手段,加大对网上银行交易的监控。本行网上银行服务
得到了客户的认可,2007年获得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评选的“最佳网上银行奖”及中
国金融认证中心评选的“2006年中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奖”。
(4)手机银行
手机银行是通过手机上网为客户提供的一种电子银行服务方式,本行手机银行可
为客户提供查询业务、转账汇款、缴费业务、支付业务、外汇买卖、银证业务、手机
股市、信用卡、公积金、基金查询、本地服务及万易通商城等服务,支持中国移动、
中国联通两大运营商提供的在线服务。2006年,本行手机银行交易额24亿元,2004年
至2006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6.5%。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拥有手机银行客户1,614
万户,2007年上半年,本行手机银行交易额42.6亿元。
(5)重要客户服务系统
重要客户服务系统是本行专为重要公司客户铺设的直接与本行系统相连接的电子
资讯交换及金融服务平台,可为客户实现客户信息管理、资金实时划转、账户信息查
询、代理业务、报表统计、系统监控、对账处理、清算处理等功能。该系统协助客户
实现了“一点接入,全国服务”,还为客户提供了强大的业务处理功能。2006年,本行
重要客户系统交易额达72,961亿元,较2005年增长216.8%。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
重要客户服务系统拥有610家客户,2007年上半年,本行重要客户系统交易额60,555亿
元。
五、主要贷款客户
本行主要贷款客户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资产
负债重要项目分析-资产结构变动分析-向客户提供的贷款-借款人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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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息科技
(一)信息系统管理
本行高级管理层设立信息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信息技术发展战略及计划的制定、
预算重大决策的管理等。本行构建了“一部两中心”的信息技术管理架构,信息技术
管理部下辖软件开发中心、数据中心。信息技术管理部负责本行信息技术规划编制、
政策标准制定、计划审核、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应用开发、架构管理、信息安全管
理等工作,并设立了公司、个人、后台三个业务支持条线,直接面向业务部门提供专
业化的 IT 服务支持。本行在北京、上海、厦门、武汉、广州、成都设立了软件开发中
心,负责全行软件的统一开发,另在北京和上海设立数据中心,负责总行系统的运行
及维护工作。
本行对数据处理、服务器运行及产品研发等实行集中化管理。本行将数据处理集
中到北京、上海两个数据中心,实现了主要产品交易和账务数据的集中处理及全行会
计核算的统一。同时,本行将服务器由二级分行统一上收至一级分行或总行,实行服
务器运行的集中化管理。本行还实现了一级分行信息技术集中管理,由各一级分行对
辖内信息技术开发、费用、重要资产、人员、任务和考核进行集中管理,提高资源利
用效率。
(二)信息系统建设
以客户为中心、面向服务的应用架构是本行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原则,本行主要
按渠道整合、客户管理、产品服务与业务操作、管理决策和应用环境五个层级进行建
设。
1、渠道整合层
渠道整合层各系统主要以客户为中心,通过提供标准化的接入手段,将传统柜台、
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动取款机等不同渠道以及产品、客户信息进行整合,进行客
户识别,改进服务流程。主要的系统为渠道整合平台(ECTIP)和综合前端系统。
渠道整合平台主要实现了电子渠道的整合和统一部署,以及对不同服务的统一管
理和风险控制,加快了本行电子渠道响应市场和客户需求的速度。综合前端系统主要
解决本行柜面产品的部署和用户交互,实现了通过一套界面操作所有银行产品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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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本行柜面服务效率和标准化程度。
2、客户管理层
客户管理层为客户识别、客户关系维护、客户分析提供信息,主要系统有:统一
客户信息系统, 操作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
统一客户信息系统已于2006 年实现全行范围的推广,该系统整合现有业务系统中
所有的客户信息,为各应用系统提供实时、完整、共享、一致的客户信息,可满足对
客户进行细分和差别化服务营销的业务需要。
操作型客户管理系统于2006 年年中完成全行的推广,该系统覆盖客户营销、销售、
服务全流程,可实现对客户的识别、营销整合、产品配售、服务流程统一等功能,还
可以建立客户经理的管理平台,提供客户经理绩效考核基础指标。
3、产品服务与业务操作层
产品服务与业务操作层的信息系统可为不同类型的客户及其多样化的需求提供相
应的产品服务,同时实现产品销售、客户评级、审批、售后管理等过程的电子化,以
加强本行政策执行能力,规范业务流程操作,控制操作风险。主要有核心处理系统
(CCBS)、新个人贷款系统(A+P)、重要客户服务系统(VSS)、综合产品服务系统、
对公贷款业务流程管理系统(CLPM)等。
核心处理系统实现了全行数据集中和全行客户信息管理、存款、代理、支付、公
司类贷款、借记卡、总账、分行管理、内部资金往来等核心业务功能,系统具有高效
的业务处理和快速的产品开发能力,为总行管理系统提供了有效的业务数据来源。
新个人贷款系统将于2007 年底完成全行范围的推广,该系统引进国际成熟贷款软
件,与本行自行研发的个人贷款管理系统进行整合,可以灵活定制各种个人贷款产品。
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系统于2007 年3 月在全行范围投入使用,该系统构建了一
个涵盖受理、审核、审批、合同签订、放款以及贷后管理、资产保全的信贷业务操作
平台,实现了公司类贷款业务的电子化流程操作及数据共享,增加了信息透明度。
综合产品服务系统通过对各产品系统产品或原子交易进行灵活定制和组合,为客
户提供多样性的组合产品和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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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决策层
管理决策层的信息系统主要实现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及其他内部管理等功能。该
类信息系统主要由数据仓库和数据集市支持的内部评级系统(IRB)、企业资源管理财
务系统(ERPF)、资产负债管理系统(ALM)、信贷管理信息系统(CMIS)、分析型客
户关系管理系统(ACRM)等组成。
企业资源管理财务系统实现了全行总账、经费、固定资产的数据集中和系统集成。
全行总账由总行统一生成,次日上午即可获得全行经营报表,并便于对总账信息的审
计跟踪,还可实现业务条线产品的费用分摊。该系统已于2007 年在全行上线推广完成。
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可实现流动性风险管理、利率和汇率风险管理、资金转移定价
分析管理等功能,可为本行资产负债管理提供量化的决策依据和建议,并建立起全行
协调一致的资产负债管理机制。该系统已于2007 年在全行进行推广。
5、应用环境层
应用环境层主要对其他各类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支持,主要有企业信息总线(EAI)、
操作型数据存储系统(ODS)、内容管理平台(ECM)、数据仓库(EDW)等。
企业信息总线实现应用系统间实时数据的交互,目前已经连接总分行近70 多个系
统,是目前国内实现系统集成个数最多的总线系统,是支持“流程银行”的重要技术
手段。
操作型数据存储系统负责应用系统之间批量数据交换,并对交换的数据进行标准
化加工和存储,以实现提取一次、全行共享的目标。目前该系统已经完成和30 多个系
统的数据交换,加快了本行管理类应用的开发,有效提高了本行数据管理能力。
数据仓库参考国际先进的银行数据模型,整合了客户、账户、交易等11 个维度的
信息,可支持资产负债管理、客户分析等应用。
(三)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本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借鉴国际标准和规范,规划了全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了信息安全制度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在制度建设方面,本行制定了内容涵
盖技术架构、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库安全、用户和口令管理、应急处理等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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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本行自2004 年启动了全行信息
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目前已经建成了信息系统认证授权平台、密码安全服务平
台、桌面安全管理系统、互联网和外联网安全接入平台,为本行信息系统提供了有力
的安全保障。
本行在上海建有灾备中心,可实现上海数据中心核心系统的应用与数据备份功能,
可对其支持的核心业务系统、柜面渠道以及分支机构进行备份。本行还正在进行北京
数据中心备份系统的建设。
七、主要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本行固定资产是指本行为开展业务经营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
资产。
本行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及2004 年
12 月31 日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及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固定资产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 78,136 77,377 70,529 64,699
累计折旧 (27,505) (25,275) (21,120) (17,075)
减值准备 (498) (511) (589) (373)
固定资产净额 50,133 51,591 48,820 47,251
单位:百万元
土地使用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 19,723 19,700 19,681 19,715
累计摊销 (1,702) (1,465) (1,043) (604)
减值准备 (164) (171) (189) (125)
土地使用权净额 17,857 18,064 18,449 18,986
(一)土地使用权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拥有共计9,675 宗、总面积为9,636,144.63 平方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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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12 宗,总面积19,215.77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已设定抵
押。
1、本行的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拥有4,872 宗、总面积5,647,660.07 平方米授权经营
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国土资函[2004]231 号文,国土资源部已同意将上述国有
划拨土地使用权授权原建行经营。本行可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批复的规定
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处分该等土地使用权。
2、本行的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
本行拥有4,557 宗、总面积共计为3,769,090.04 平方米出让(转让)土地的国有土
地使用权。该等土地已办理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本行可以依法转让、出租、
抵押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处分该等土地使用权。
3、本行的租赁土地使用权
本行拥有4 宗、总面积共计为3,516.31 平方米租赁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等
土地已办理租赁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本行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
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该等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
转让或抵押。
4、本行的划拨土地
本行另外还拥有71 宗,总面积为170,553.46 平方米的划拨土地,该等土地已办理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本行的无证土地
本行另外有171 宗、总面积为45,324.75 平方米的土地,本行未能取得划拨或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本行认为,上述划拨土地和无证土地面积不大,占本行占有、使用土地面积的
2.24%,不会对本行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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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及建筑物
本行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及2004 年
12 月31 日房屋及建筑物的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房屋及建筑物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 45,843 45,701 43,176 42,541
累计折旧 (9,715) (8,905) (7,327) (5,858)
减值准备 (476) (488) (520) (355)
净额 35,652 36,308 35,329 36,328
1、自有房屋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拥有房屋共计11,011 项,建筑面积共计16,927,787.12
平方米。其中4 项建筑面积为1,280.73 平方米的房屋已设定抵押。
(1)授权经营土地上的房屋
本行授权经营土地上拥有房屋共计5,745 项,建筑面积共计8,396,038.49 平方米。
其中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的房屋共计5,669 项,
建筑面积共计8,315,187.49 平方米,本行可以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转
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处分该等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共计76 项,
建筑面积共计80,851.00 平方米,本行应办理上述房屋的房产证后,方可依照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处分该等房屋。
(2)出让土地上的房屋
本行出让土地上拥有房屋共计4,628 项,建筑面积共计7,953,987.71 平方米。其中
已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共计4,578 项,建筑面积共计7,862,106.23 平方米,本行可以依照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处分该等房屋;
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共计50 项,建筑面积共计91,881.48 平方米,本行应办理上述
房屋的房产证后,方可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或以
其他合法方式处分该等房屋。
(3)租赁土地上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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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租赁土地上拥有房屋共计6 项,建筑面积共计7,105.72 平方米。其中已办理
房产证的房屋共计5 项,建筑面积共计6,465.72 平方米,本行可以依照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处分该等房屋;尚未办理房
产证的房屋共计1 项,建筑面积共计640.00 平方米,本行应办理上述房屋的房产证后,
方可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处分
该等房屋。
(4)本行在划拨土地上的房屋
本行在划拨土地上拥有房屋共计85 项,建筑面积共计67,749.80 平方米。其中已
办理房产证的房屋81 项,建筑面积66,069.76 平方米;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4 项,
建筑面积1,680.04 平方米。
(5)本行在无证土地上的房屋
本行在无证土地上拥有房屋共计547 项,建筑面积共计502,905.41 平方米。其中
已办理房产证的房屋228 项,建筑面积228,023.92 平方米;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319
项,建筑面积274,881.48 平方米。
本行认为,上述在授权经营、出让(转让)、租赁、划拨及无证土地上的尚未办理
房产证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大,占本行全部房屋建筑面积的4.40%,不会对本行的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租赁房屋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向第三方承租9,803 宗,建筑面积2,675,837.84 平方
米的物业。
(三)在建工程
本行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及2004 年
12 月31 日,在建工程的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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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百万元
在建工程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年初余额 1,548 2,344 764 964
本年增加 646 1,547 2,106 714
在建工程转入
/转出
(255) (2,266) (524) (842)
处置 - (77) (2) (72)
年末余额 1,939 1,548 2,344 764
减值准备 (5) (5) (49) -
年末净额 1,934 1,543 2,295 764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拥有共计39 项、拟建的建筑面积共计213,019.00 平
方米的在建工程。
(四)其他主要固定资产
本行其他主要固定资产包括电子及办公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截至2007年6月30
日、2006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及2004年12月31日,本行上述固定资产的原值、
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额及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07年6月30日2006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 18,112 18,001 14,741 12,948
累计折旧 (10,850) (9,918) (8,070) (6,310)
减值准备 (8) (8) (9) (9)
净额 7,254 8,075 6,662 6,629
电子设备
成新率 40.05% 44.86% 45.19% 51.20%
账面原值 12,242 12,127 10,268 8,446
累计折旧 (6,940) (6,452) (5,723) (4,907)
减值准备 (9) (10) (11) (9)
净额 5,293 5,665 4,534 3,530
其他
成新率 43.24% 46.71% 44.16% 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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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行的无形资产
(一)本行的主要无形资产
本行主要在商标、专利、域名、软件著作权等领域拥有知识产权。本行以“中国
建设银行”及“China Construction Bank”、“CCB”等品牌、名称及标志经营业务。
1、商标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持有34 项在境内注册的商标。另外,本行持有16
项在境外登记注册的商标。
2、专利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共拥有2 项境内专利权。
3、软件著作权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共拥有7 项软件著作权。
4、域名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为注册人的域名共计106 项,其中CNNIC 中国国家
顶级域名82 项,顶级国际域名11 项,国际中文域名13 项。
(二)本行无形资产的价值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包括电脑软件、知识产权及其他等。无形资产以成
本或评估值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记入资产负债表内。无形资产的成本或评估值按直
线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
本行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及2004 年
12 月31 日无形资产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及净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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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百万元
2007年6月30日2006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 2,148 2,049 1,897 1,639
摊销 (1,107) (936) (925) (684)
减值准备 (1) (1) (1) (11)


净额 1,040 1,112 971 944
账面原值 42 44 31 52
摊销 (25) (19) (17) (27)
减值准备 (7) (6) (6) -


净额 10 19 8 25
账面原值 2,190 2,093 1,928 1,691
摊销 (1,132) (955) (942) (711)
减值准备 (8) (7) (7) (11)


净额 1,050 1,131 979 969
账面原值 19,723 19,700 19,681 19,715
摊销 (1,702) (1,465) (1,043) (604)
减值准备 (164) (171) (189) (125)


使

权 净额 17,857 18,064 18,449 18,986
账面原值 21,913 21,793 21,609 21,406
摊销 (2,834) (2,420) (1,985) (1,315)
减值准备 (172) (178) (196) (136)


净额 18,907 19,195 19,428 1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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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一、风险管理
本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实现风险与收益相平衡,将风险造成的损失控制在股东可
接受范围内,并通过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促进业务稳健发展和股东价值创造。
(一)近年来风险管理改革的举措
本行近年来持续进行风险管理改革,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并着力在风险管理
方面实现五个转变:在管理理念上,由控制风险向经营管理风险转变;在管理模式上,
实现由层级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在管理机制上,由部门相互制衡向业务流程中各环
节相互制衡与协作转变;在管理范围上,由信用风险管理为主向全面风险管理转变;
在管理手段上,由定性为主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转变。
1、提升风险管理理念
?? 将风险偏好管理作为战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以风险偏好引导业务拓
展,在可承受风险水平下提高风险回报,以保持稳健的经营方式;
?? 以全面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的理念指导组织架构的设计,努力将风险管理融入
业务流程;
?? 推行了一系列风险管理核心理念和原则,包括“风险收益平衡”、“业务部门与风
险管理部门共同承担责任”、“追求统一、集中、独立、审慎的风险管理方式”
等;
?? 通过举办各种员工培训,培养员工风险意识,统一全行风险理念。
2、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架构
?? 2005年,本行设立首席风险官职位,即CRO,负责风险管理职能的全面运行和
管理;
?? 2006年,全面推行风险管理体制改革,形成 “首席风险官—风险总监—风险主
管—风险经理”的垂直管理体制,建立“纵向负责报告为主,横向层级报告为辅”
的矩阵式汇报路线,从体制上保证风险管理的相对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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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1
?? 2005年,深化内部审计垂直化管理改革,38个一级分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向总行
直接汇报;
?? 2005年,设立合规部,监管本行遵守适用法规及本行政策程序的情况,集中加
强对员工的问责,并监察员工对有关政策程序的执行情况;
?? 2006年,成立风险监控部,组织实施对本行风险监控以及资产质量真实性管理。
3、优化风险管理流程,实现岗位制衡
?? 2005年,开始强化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建设,业务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及内
部审计部门构成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
?? 2006年,全面推行平行作业,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在信贷业务的过程中共同作
业,实现风险管理关口前移;
?? 2006年,开始推进授信方案审批模式,在风险与收益平衡的原则下,贷款审批
人对授信方案可行性独立决策;
?? 2006年,本行实现全行核心业务数据的集中处理,设立后台业务处理中心,将
结算、金库管理、实时监控、稽核及档案管理集中;
?? 2005年,开始在全行推行个人贷款中心,实现个人贷款操作标准化、专业化,
加强贷款审批的流程控制。
4、实施全面风险管理
?? 2006年,出台了公司及机构业务、零售业务信贷管理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各项
信贷业务的原则和标准,建立了全面信贷政策的体系框架;
?? 2007年,系统推行行业风险限额管理机制,设定风险限额,建立风险限额监测
和预警机制,实施风险限额刚性约束;
?? 2006年,建立对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市场风险实行分别监测、报告和管理的机
制,研究制定市场风险统一政策并推进信息系统的开发;
?? 2007年,本行制定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建立全面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在分行
试点操作风险与流程自评估方法,并建立损失事件的定期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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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出台反洗钱管理办法,加大对法律合规风险的监控;
?? 2007年,启动了全面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准备工作,包括内部评级系统建
设及配套系统、制度建设;
?? 2006年,本行制定办法,进一步加强全行对重大风险事项的应对处理工作;
?? 2006年,本行采用一系列指标定期对一级分行风险管理水平进行综合测评,根
据测评结果提示分行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并督促其改进。
5、 采用先进的风险计量工具和信息系统
?? 2004年,本行开始在风险管理中应用经济资本,并建立经济资本计量模型,2007
年进一步改进经济资本计量方法;
?? 2005年,本行优化内部评级体系,逐步实现通过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计量内
部评级;
?? 2006年,本行结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试点推行信贷资产十二级分类制度,
实现客户精细化管理;
?? 2007年,开发个人信用评分系统和小企业内部评级系统;
?? 2007年,开始建立风险计量模型实验室;
?? 2005年,开发对公信贷流程控制系统,即CLPM系统,实现了对公贷款业务的
电子化流程操作;
?? 2006年,开发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实现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的组合计量、分
析、管理功能;
?? 2006年,开发资产保全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化、精细化的管理不良资产;
?? 2006年,开发准备金管理系统并在全行推广,根据信贷资产的损失情况及重要
性,以组合方式和个别方式分别计量,计算信贷资产减值损失准备。
(二)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的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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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行长
风险管理与
内控委员会首席风险官
风险管理部风险监控部信贷审批部
风险总监
风险管理部信贷审批部
风险主管
风险管理部
县级支行
风险经理
董事会
总行
一级分行
二级分行
本行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总行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四个
层面组成。
1、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是全行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本行总
体战略,审定和修订本行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并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
和评价;指导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监督和评估本行内部控制;监督和评
价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提出改善意见;对本行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意见;对本行首席风险官的工作进行评价。
本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目前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王勇先生、张向东先生、张建国
先生、赵林先生、罗哲夫先生、刘向辉先生、宋逢明先生、谢孝衍先生、彼得?列文先
生。主席为非执行董事张向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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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级管理层及其委员会
(1)行长
本行行长接受首席风险官的汇报。行长对信贷审批会的授信决定拥有否决权。
(2)高级管理层下设委员会
风险管理与内控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首席风险官以及资产负债管理部、风险
管理部、风险监控部、信贷审批部、审计部、公司业务部、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
资金交易部、资产保全部、合规部、法律事务部等部门总经理组成。
负责组织协调全行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审议全行风险战略、风险管理政策和风
险管理规划,审议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管理基本规章、重要规章,审定风险计量模型和
相关风险参数,审议风险限额和全行授权方案。
(3)首席风险官
本行首席风险官,即CRO,负责全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并向行长和风险管理与
内控委员会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首席风险官负责拟定全行风险管理战略、
规划,提出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经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后实施。首席风
险官的其他职责包括监督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实施、建立风险管理评价标准和组织
提出业务授权方案,组织授权权限内的授信业务审批和客户信用等级认定,组织落实
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建设相关措施,组织对风险总监的考核和风险管理队伍建设。
3、总行风险管理部门
在本行高级管理层和下设专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本行的风险管理职能由若干
部门负责实施。主要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牵头组织拟订全行统一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标准,拟定全行
风险管理战略规划与资产质量控制计划,负责拟定全行基本授权管理制度和授信业务
审批授权方案,负责拟订客户信用评级、额度授信、资产风险分类、损失准备金制度
等风险管理基本规章,负责全行风险状况的汇总分析和报告,以及全行风险管理人员
的选配、评价、考核、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推进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工作。负责风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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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与内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风险监控部
风险监控部负责本行风险管理政策、规章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本
行资产风险分类准确性和资产质量真实性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资产风险分类及分类结
果认定工作,组织本行客户授信业务的平行作业。负责区域、行业、产品、客户风险
限额等资产组合风险监控和预警工作,并汇总报告风险监控信息。负责操作风险关键
风险点的监控检查及信息统计分析,负责重大风险事项报告和处理。
信贷审批部
负责组织拟定全行客户授信业务审批与信用等级认定标准、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等政策制度制订及管理维护,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行业务运作的组织和管理,负
责专职贷款审批人管理制度的拟定和总行审批人日常管理,负责总行权限内客户授信
业务审批和信用等级审定的受理和合规审查,组织审批(认定)。
其他部门
除上述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外,本行其他部门也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包括资
产负债管理部、会计部、营运管理部、合规部、法律事务部、信息技术管理部等,此
外其他业务部门也在各自业务领域承担各自范围内的风险管理职能。
4、分行风险管理
本行各一级分行设立1名风险总监,风险总监负责所在分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
组织实施,对首席风险官负责,并向首席风险官和所在分行行长双线汇报工作。二级
分行设风险主管,负责实施所在机构的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对风险总监负责,
并向风险总监和所在分行负责人双线报告工作。二级分支行以下设立风险经理,对风
险主管负责,并向风险主管和所在机构负责人双线报告工作。本行实现了风险管理组
织机构相对独立,风险条线的垂直化管理。
本行2006年开始推行授信业务平行作业模式,由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在执行本行
统一的信贷政策和管理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遵循各自的操作流程和报
告线路,对各自的结果独立承担责任,从而实现风险关口前移。平行作业贯穿于本行
贷前、贷中及贷后管理环节中。贷前环节,客户经理负责客户受理及初步审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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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进行调查评价,形成风险评级和项目评估的独立判断;贷中环节,客户经理负责
落实贷款条件,风险经理负责贷款条件落实的审核;贷后环节,客户经理实施信贷检
查、到期回收及贷后管理,风险经理进行信贷风险监测及预警。
(三)主要的风险管理
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对本行的义务或承担,使本
行可能蒙受损失的风险。本行信用风险主要涉及贷款组合、投资组合、各种形式的担
保和其他表内外信用风险敞口。
为管理信用风险,本行采用了规范的信贷业务流程和标准。该信贷业务流程和标
准由总行风险管理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定期审查和修订。包括公司类贷款和个人贷款
在内的信贷业务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环节:(1)受理及贷前调查;(2)信贷审批;(3)
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
(1)公司类贷款的信用风险管理
○1 受理及贷前调查
本行客户经理通过与本行的贷款申请人面谈或者通过主动寻求优质客户启动信贷
业务流程。本行主动营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本行认为风险可控收益较高的目标客
户,这种判断基于对目标客户的经济状况及其所处行业和地区的前景分析。如果申请
人通过了客户经理的最初筛选,将被要求提交一份正式的信贷申请和所需的相关证明
文件,包括组织机构文件、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公司章程和重要合同。所有的
公司类贷款均由客户经理受理信贷申请,客户经理与风险经理组成专业团队,共同对
客户进行调查评价,并按分工撰写相关评价报告,评估内容通常包括:(i)评定信贷申
请人的信用等级;(ii)业务评价,对于基本建设贷款项目,评估贷款项目的风险、收
益和现金流量。评估结论成为贷款申请材料的组成部分;(iii)担保评价。
客户资信调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走访客户,实地查看经营场所和经营设施状况,
调查了解客户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情况,收集财务报表和资料信息,通过其他渠道征
询客户资信状况,收集客户产品、市场、经营信息,整理归纳分析资料数据等。直接
评价人员必须全面深入多方了解收集情况,取得足以证实客户资信状况的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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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客户资信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评价审查人员应负责审核直接评价人
员所收集到的情况和资料。
信用等级评定
通常情况下,本行对所有申请新贷款的公司类客户均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本
行借助内部评级系统进行公司类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内部评级系统于2006 年在
全行推广运行,该系统可定期对各行业、区域、产品的系统性风险进行分析,根据客
户的各项指标计量其违约概率,以此为依据计算出客户信用风险等级的初步结果,在
此基础上,由各级行审批部门根据各自权限组织信用等级审定,并确定最终评级。
对贷款申请人进行信用风险评级时,本行主要考虑一系列的定量与定性因素,包
括申请人的系统性风险、财务风险、信用记录和基本面风险。客户经理也会通过现场
访问、与申请人的管理层面谈、收集信息等方式,对客户的总体风险进行评估。2007
年,本行开始建设小企业评级系统,建立适合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模型和评级办法,
根据客户违约概率和信用评级设定风险限额。
贷款申请人信用风险评级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在评级有效期内,如客户经营或
财务情况出现较为严重的负面因素,本行立即对客户信用等级进行重检。
本行客户评级分为十个等级:AAA、AA、A、BBB、BB、B、CCC、CC、C 和D
级。本行为了进一步集中管理信用风险,限制分行的信用等级认定审批权力,通常申
报AAA 级、AA 级或改变系统评级申报A 级的客户,由总行和一级分行审定。
本行通常只对AAA 级客户和经总行政策许可的部分AA 级客户发放信用贷款。对
于其他申请人,本行一般仅提供财产和货币资产担保或第三方保证贷款。对于担保贷
款,本行规定只接受优先担保物权,少数情况下也会接受次级担保物权。此外,除非
是足额的定期存单或国库券质押,否则本行一般不向信用等级为BBB 级或以下的申请
人提供新的贷款。
担保权益评估
通常新贷款的担保物价值需由独立的资产评估公司评估。本行内部按季度对担保
物价值潜在的重大变化进行审查。抵押/质押贷款因担保物种类不同而执行不同的抵押/
质押率,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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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的种类 最高抵押/质押率
抵押财产:
房地产、机械设备及动产 70%
质押货币资产:
存单、汇票、本票、国库券(一年以内) 90%
存单、汇票、本票、国库券(一年以上) 80%
其他财产权利 70%
动产、仓单、提单 70%
可转让的未流通股票 60% (按净资产价值计)
可转让的流通股票 60% (按市场价值计)
对于第三方保证贷款,本行需要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信用历史和代偿能力进行
评估和审批。
项目评估
对于基本建设项目的信贷申请,本行由项目所在地分行组成团队对项目进行评估,
评估小组的成员包括工程技术、财务分析、市场、行业和地区分析等方面专业人员。
在项目评估过程中,本行会考虑各种因素,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发起人的资信、
项目及产品市场前景、财务效益、整体融资方案等。
评估报告
根据评估情况和申请人的信贷要求,信贷人员需准备一份信贷业务申报书并编制
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包括:(i)申请人的信用风险评级;(ii)基本面分析、系统
性风险分析、财务风险分析、授信记录分析;(iii)授信额度建议。
○2 信贷审批
审批授权
各分行都得到三种信贷业务审批授权:(i)对单一申请人授信额度的授权上限;(ii)
对已获授信额度申请人发放单笔信贷业务的授权上限;(iii)对未授信申请人单笔信贷
业务的授权上限。每笔信贷申请均由拥有相应授权权限的分支机构按相应的流程进行
审批。如果申请的业务超过了所在机构的授权权限,则该笔申请需提交到有权审批机
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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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9 年起,本行根据评价系统设定和审核各一级分行的信贷授权权限,该系统
主要考虑了各分行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等因素,并根据客户信用状
况、产品风险特点、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各一级分行的授权权限。各一级
分行再根据辖内分支机构的上述因素,对其进行相应的转授权。对风险度较高的行业
以及额度较大的项目主要由总行和一级分行进行审批,而对全额保证金担保或银行信
用可全额覆盖等低风险信贷业务,可由二级及以下分行审批。信贷授权和转授权权限
最长不超过两年即需审核一次。
贷款审批人
本行实行“审贷分离、贷款审批人独立决策”的信贷审批制度。贷款审批人以风险与
收益平衡为核心指导原则,对经营部门谈判落实的授信方案独立审批决策,不得受包
括申请人在内的任何其他人的不正当影响。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拥有专职贷
款审批人2,447 人(含专职贷款审批牵头人242 人),其中,总行23 人、一级分行658
人、二级分行及以下1,766 人。
贷款审批牵头人。总行贷款审批牵头人由总行高级管理层人员、总行风险条线部
门负责人以及专职贷款审批牵头人担任;一级分行及以下机构贷款审批牵头人由一级
分行风险总监、二级分行风险主管、县支行风险经理、各级行风险条线部门负责人和
专职贷款审批牵头人担任。
专职贷款审批人。专职贷款审批人在行内不负有其他职责,从本行具有所需经验
和资质的候选人中选任,专职贷款审批人任职资格和条件由总行统一制定。专职贷款
审批人日常管理由信贷审批部门负责。
审批方式
本行授信业务审批分为单人审批、双人审批、会签审批和会议审批四种方式。本
行各级行根据信贷业务审批授权规定及总行关于审批方式的适用要求审慎确定本行授
权权限内各类授信业务的审批方式。对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授信业务原则上采取会议方
式审批,此外,额度大、客户结构复杂以及特殊或例外授信业务必须采取会议方式。
审批结论
公司类授信业务审批结论分为同意、续议和否决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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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取单人审批的,贷款审批人审批结论即为授信业务审批结论。
?? 采取双人审批的,审批牵头人在充分研究专职贷款审批人审批结论基础上形成
授信业务审批结论。
?? 对于采用会议或会签方式审批的,如审批牵头人同意并有超过2/3全部参加审批
的贷款审批人同意,则授信业务审批结论为同意;如审批牵头人否决或否决票
数之和不少于1/3全部参加审批的贷款审批人人数,则授信业务审批结论为否
决;如按照上述规则即未同意,也未否决,则授信业务审批结论为续议。
?? 否决项目可申请复议,但原则上只允许复议一次,且复议审批权限应高于原审
批权限。
审批回避制度
授信业务审批实行回避制度。贷款审批人如认为本人参加某一笔授信业务审批有
重大利益冲突,向审批牵头人说明并申请回避;审批牵头人如认为本人参加某一笔授
信业务审批可能有重大利益冲突,向本行风险条线负责人申请回避;审批牵头人如认
为某一专职审批人参加审批某一申报授信业务可能有重大利益冲突,可在事前要求该
贷款审批人回避。原则上参加过某一客户正常授信业务审批的贷款审批人不得参加对
该客户的资产保全业务审批。
○3 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
贷款发放
本行的贷款发放经历落实贷前条件、签订合同、落实用款条件、支用和信贷登记
等流程。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获得授权的人员,在贷款发放条件得到落实的前提
下签署贷款文件并向申请人发放贷款。本行信贷文件绝大部分都是由本行法律部制订
的标准格式文件。签署信贷合同后,通过落实相关法律手续、确认担保效力等用款条
件后,支用款项。
贷款监控
本行客户经理负责贷款监控,以便能及早发现贷款可能逾期的迹象,并尽快采取
预防措施。本行将监控公司类贷款的重点放在那些可能对借款人偿还能力带来负面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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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的因素上,主要包括:(i)借款人的整体信用风险状况,包括借款人应收账款和库存
状况、经营现金流的变动情况、非正常业务的资本外流;(ii)借款资金所投入的项目
状况;(iii)贷款担保物的状况。
本行通过收集来自借款人和其他渠道的信息获取公司类贷款的情况,如从税务部
门和对借款人进行现场检查获得的信息。对借款人的现场检查结束后,客户经理和风
险经理需要就检查情况和结论编写一份报告,并须提交业务部门主管审查通过。此外,
风险管理部按月全面评估本行贷款质量,并向上级管理部门呈报月度分析报告。
任何可能对借款人还款能力造成负面影响的重要事件必须立即报告。一旦发现贷
款可能逾期的迹象,客户经理应立即对相关借款人的信用质量以及还贷能力进行核查,
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包括现场检查、抵/质押物变现、执行第三方保证、贷款重组
和贷款清收。本行于2005 年起建立不良信用客户内控名单制度,对列入内控名单的客
户实行严格的信贷限制和内部监控,从而实现内部预警、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目的。
从2003 年开始,本行推广使用内部评级系统对公司类贷款质量进行非现场监控。
该系统通过生成与贷款区域、行业、产品或借款人相关的提示潜在风险水平的预警信
号来协助本行监控贷款。请参见本节“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贷款分类及准备金计提
1999 年之前,本行按照四级分类制度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1999 年起本行实施了
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贷款五级分类体系。2003 年第四季度,本行依据国际会计准
则优化调整了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并开始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计提贷款损失减值
准备。请参见本招股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资产
-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的资产质量”。2006 年以来,本行开始研究制定信贷资产十二级
分类制度,以使风险计量和应对更为精细化。
本行客户经理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和贷款监测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对贷款进行初次分
类,风险管理部门对客户经理的贷款初分结论进行审查、分析和认定。贷款分类结果
由风险管理部参加的跨部门组成的贷款分类工作组审批。初分为正常或关注类的贷款,
跨部门贷款分类小组可以授权由风险管理部主管负责的小组进行审批。分行进行贷款
分类的审批和认定受到授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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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经理一旦获悉任何可能影响贷款状况的变化,就需要立即对现存贷款进行重
新分类,贷款分类情况每十天需要向上级行报告一次,每笔贷款分类的审批至少每季
度进行一次。风险管理部门则负有要求本行贷款分类符合指引的督导责任。
○4 不良资产管理
资产保全部负责经营管理本行不良资产、抵债资产和债转股等特殊资产,遵循成
本效益原则,最大限度提高不良资产的回收价值。本行在总行、38 个一级分行和部分
二级分行设立了资产保全部。本行自2005 年始推行资产保全业务单元制改革,已实现
不良资产“统一归口、集中经营”。
本行经营部门定期向保全部门移交有问题的资产。移交后,资产保全部及时制定
处置方案,充分利用多种手段迅速有效催收、处置不良资产,努力降低资产损失额和
损失率。
不良贷款的回收方法主要包括:日常催收、法律追索、贷款(或资产)重组、收
取抵债资产、资产批量处置、核销等。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批按层级及权限进行管
理。贷款核销必须满足财政部规定的核销条件。
日常催收:本行通过短信、电话、信函、上门、约见商谈、委外等催收方式,通
知不良贷款债务人、保证人偿还拖欠款项。
法律追索:在债务人、保证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拒绝签收催收通知、恶意拖欠、
诉讼时效即将丧失或保证期间即将届满,或有其它导致本行贷款可能受损的情况下,
本行通过诉讼、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等法
律手段,清收债权,保全资产。
贷款重组:本行通过与债权有关各方协商,对贷款各项要素进行重新组合,以控
制和降低授信风险、提高客户还款能力、改善担保条件、使本行债权得到更好保障。
不良贷款重组的方式包括:减免表外利息、变更债务人、调整担保方式、发放盘活贷
款、免除、解除担保责任等。
收取抵债资产:当债务人无法按期以现金偿还债务或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且担保
人也无力以现金代偿债务时,本行通过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等相关方协商同意,
或经依法裁决,收取相关方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作价抵偿本行债权,包括协议抵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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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抵债两种。
批量处置:本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市场化打
包出售、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和效益。
核销:当债务人、担保人及其它还款义务人均无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也无资产
进行抵债时,本行按财政部规定的条件,对债务进行核销,但实行“账销案存”的原则,
对已核销贷款始终保留追索权。
(2)个人贷款信用风险管理
○1 受理及贷前调查
个人信贷业务客户经理受理业务时需要与信贷申请人面谈,并要求其填写申请表,
提交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交易合同、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文件及保证人(如有)的书
面承诺及保证能力证明材料等。本行主要根据其收入、信用历史和贷款偿还能力评估
个人信贷申请人,并调阅人民银行数据库系统审查借款申请人的历史信用情况。
本行个人信贷业务客户经理负责对个人信贷申请人进行评价并完成所要的报批材
料,评估主要关注信贷申请人的信用风险以及对贷款担保物的估价。作为评估的一部
分,个人信贷业务客户经理还进行实地调查和考虑报备材料外的其他信息。对个人贷
款担保物的估价类似于对公司类贷款担保物的评价。对于担保贷款,本行通常要求由
本行批准的独立评估机构评估新发放贷款的担保物价值。
本行主要依靠对申请人的信用评估作为发放个人信贷的基础,同时参考中国人民
银行个贷征信系统。根据评估结果和申请人的要求,个人信贷业务客户经理准备报批
材料并提出建议,如果建议为正面的,随即将提交信贷审批人审批。
2007 年,本行开始建设个人信用评分系统,将开发信用卡、住房按揭贷款、消费
贷款、汽车贷款等主要产品的申请评分卡和行为评分卡,通过计量客户的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衡量零售客户的风险敞口。
○2 信贷审批
个人信贷业务审批采用统一的标准和流程。各分行通过设立个人贷款中心,信贷
审批部门向个人贷款中心派驻审批团队,实现个贷中后台集中。对未建立个人贷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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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分支机构,设立个贷审批中心,集中审批辖内的个贷业务。个人信贷实行专职贷
款审批人审批制度,除了大额、高风险的个贷业务采取会议审批方式外,本行个人信
贷主要采取单人或双人审批的方式。目前,本行正在美国银行的协助下开发个人住房
贷款评分卡系统,未来部分个人住房贷款将逐步实现电子化批量审批。
○3 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
个人客户的借款申请经审批同意或有条件同意后,本行经办机构有权签字人和借
款人、担保人共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并在贷款条件满足后发放贷款。
对个人贷款的监控,本行重点关注借款人的偿款能力和抵押物状况及其价格变化
情况。一旦贷款逾期,本行客户经理或专职催收人员根据个人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及
风险状况,灵活采用电话催收、电子邮件催收、信函催收、上门催收、法律诉讼等多
种手段进行清收、处置。本行开发了个人贷款标准化催收体系,通过整合本行的电子
化渠道,实现个人贷款催收的标准化操作流程。
个人贷款五级分类流程与公司类贷款类似。本行在执行个人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核
心定义的前提下,结合贷款担保方式和贷款到期、逾期情况,采用矩阵分析法,按户
逐笔或合并对个人贷款进行分类。
个人类不良贷款由本行资产保全部门管理。根据个人类不良贷款的实际情况,可
采用催收、诉讼、委外、以资抵债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向借款人、担保人进行有效追
索。
信用卡业务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通过信用卡中心对信用卡业务进行集中管理。信用卡风险管理采取总分行两
级管理体制,总行信用卡中心负责全行信用卡授信政策制订、催收、授权、交易风险
监控、欺诈案件处理、资产保全以及呆账核销等业务的管理工作;分行信用卡中心或
相应机构按照总行制订的政策负责当地信用卡征信审核和后续催收工作。
本行通过实行统一的授信政策和标准化的征信审核流程控制发卡环节风险;通过
监控和分析异常的信用卡交易,及时发现并化解欺诈风险;对于逾期的信用卡透支贷
款,通过电话、信函、上门、司法、委外等不同催收手段进行催收及处理。
资金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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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资金业务由于进行非主权证券投资和同业拆借业务而存在信用风险。对于本
行国内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有价证券投资和国内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市
场业务,本行授信管理部门会为每一个交易对手或投资产品建议一个额度,该额度经
总行信贷审批会议审批通过后分配给本行金融市场部进行投资管理。投资于中国国家
主权债券通常不受限制。对于国外有价证券投资和国外同业拆借,本行根据国际业务
部提出各个国家或地区信用额度的建议,经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安排给这
些国家或地区的发行人和机构。金融市场部在授权的限额内进行投资资产组合管理和
交易。
(3)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本行借助CMIS 系统收集和管理信用信息,该系统是本行用于支持信用管理决策
的主要数据来源;本行开发了内部评级系统,实现公司类客户按行业、产品和地区客
户评级和风险预警。2006 年本行对这两个系统进行进一步优化,使其为本行的客户评
级、资产组合分析、风险限额管理和经济资本管理提供更好地定量定性分析支持,并
且更有效地监控本行信贷质量。
信贷管理信息系统(CMIS)
本行于1998 年启用的CMIS 系统收集和维护了本行公司类客户、基本建设贷款项
目信息以及相关贷款信息。CMIS 系统是本行信贷资产分析和报告的主要数据来源,也
是管理和监控本行贷款、进行贷款分类、向外部监管机构报告以及为内部研究部门提
供信息支持的重要工具。
内部评级系统
本行于2003 年开始在公司业务领域试点使用信用风险评级预警系统(CRREW),
该系统于2006 年起优化升级为内部评级系统,该系统根据一系列定量和定性指标,通
过经专家认可的模型系统,测算公司类客户的违约概率,作为客户评级、经济资本计
量等工作的基础。本行还根据信贷经营的历史经验以及对模型的实践检验,不断优化
系统指标体系。
该系统还按地区、行业、产品、客户进行本行信贷组合风险敞口的监控和管理。
基于本行信贷组合违约的经验数据和所掌握的其他信息,生成提示特定地区、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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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或客户潜在风险水平的预警信号。客户经理应用这些风险预警信号对存量客户和
目标客户进行管理。
对公信贷流程系统和个人信贷流程系统
2006 年,本行在部分分行试点对公信贷流程系统(CLPM)和新一代个人贷款系
统(A+P),目前已在全行上线推广。CLPM 实现了对公贷款业务的电子化流程操作,
搭建一个涵盖受理、审查、审批、合同签订、放款以及贷后管理、资产保全的全流程
电子化处理的信贷业务操作平台,实现信贷业务的全流程的数据共享。A+P 系统搭建
个人信贷业务的核心处理平台,实现涵盖个人信贷业务的操作、管理、会计核算全流
程电子化操作。上述系统可实现本行对公和个人信贷的业务流程标准化,降低流程中
的操作风险,为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更为全面的基础数据。
2、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因不能及时或以合理价格将资产变现的风险。本行流动性风险源于
借贷、交易、投资等活动以及对交易头寸的管理。本行流动性管理目标是满足监管要
求和自身经营发展,在保证支付清算的基础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本行流动性管理政策和流程,由资产负债管理
部负责日常的流动性管理,拟定相关政策和制度,组织协调工作的具体实施;金融市
场部负责对流动性头寸管理的具体操作;各一级分行计财部负责日常资金调度,保证
辖区内的对外支付和清算,并对辖区内流动性状况进行监控、分析和评价。
本行总行统一负责对全行流动性资金的调配、管理和运用。各分行富余资金归集
后,总行匡算头寸,在保留足够的清算资金后,将剩余资金委托给金融市场部进行运
用,通过投资于高流动性的央行票据或短期回购、拆借等资产来消化剩余资金头寸,
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储备,实现流动性与效益性的合理平衡。
本行主要通过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指引、日常头寸和备付率管理、定期的指
标管理和缺口分析、加强总分行之间资金往来管理、建立流动性交易组合、制定突发
情况下的资金管理应急预案等手段来监测、防范和及时化解流动性风险。本行定期监
控的流动性指标主要包括:流动比率、流动性缺口、核心负债依存度、存贷比率、备
付金比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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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
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本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
本行用于监测市场风险的主要计量工具包括缺口分析、压力测试和风险价值等。本行
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独立的计量、监测和汇报业务部门承受的市场风险,确保
市场风险保持在本行所预定的可承受范围内。
本行风险管理与内控委员会负责审定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流程和标准,由资产
负债部、资金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来进行操作。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全行市场风险管
理工作,负责审定全行市场风险管理边界及全行交易账户市场风险管理,并对全行市
场风险边界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在风险部所审定的风险边
界范围内,制定银行账户行动方案,管理银行账户市场风险。会计部负责日终估值和
估值储备的计量,并向首席财务官汇报。本行制定了完整、严密的授权和限额管理体
系,金融市场部负责在限额内进行交易账户的自主交易和银行账户行动方案的具体执
行。
(1)利率风险管理
利率风险是利率水平的不利变动使银行财务状况受影响的风险。本行利率风险的
主要来源是本行资产负债组合期限结构和重定价期的错配,期限错配可能使净利息收
入受到利率水平变动的影响。
2004 年起,本行开始通过缺口分析来测算因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利率风险敞口,它
提供了资产负债头寸期限结构和重定价特征的静态分析。此外,对债券投资进行久期
分析以计算债券价格对利率波动的敏感性。本行还通过利率敏感分析、风险价值分析、
压力测试来测算本行投资组合因潜在的利率变化引起的风险敞口。本行开发的资产负
债管理系统于2006 年在全行上线,该系统为市场风险的计量提供重要技术支持。
本行通过利率掉期和利率期权等衍生产品合同来对冲以外币标价的交易和投资组
合的利率风险。由于国内市场的对冲工具不够发达,本行一般不使用此类工具对冲人
民币计价证券的利率风险。
(2)汇率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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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风险是汇率水平的不利变动使银行财务状况受影响的风险。本行面临的汇率
风险主要是由于持有非人民币计价的贷款、存款、有价证券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工具。
为管理汇率风险,本行尽量使每个币种互相匹配,同时利用即期、远期、掉期、期权
等合约对冲自营货币买卖风险。本行为交易性汇率风险设置明确的限额并确保限额不
被突破。本行利用路透等系统进行市场交易和非市场交易的风险管理。本行的资产负
债管理系统汇率风险管理模块能够实现全行汇率风险敞口计量、期权线性风险计量等
功能。
4、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
的风险,主要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违约和产品缺陷、其他外部事件、系统失灵
和设备故障、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劳动保护等风险。本行所指的操作风险包括法律
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降低操作风险的不确定性,将操作风险控制在可接
受的合理范围内;提高服务效率,实现流程优化;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收益水平;降
低突发性事件的冲击,保证业务正常和持续开展。
本行建立了完整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董事会是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
构,监事会对全行操作风险和内控状况进行监督。本行风险管理与内控委员会负责审
议和完善内部控制和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标准,各业务及后台部门负责据此
建立其所辖业务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和措施。总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设计
操作风险管理框架,拟定政策、流程和风险评价标准,协调、指导、评估、监督各业
务及后台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活动,对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评价
操作风险管理的执行情况,评价操作风险管理和监控流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一级分
行设风险管理与内控委员会或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制度、
标准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操作风险管理措施
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核心是强化内部控制并培训员工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章与
准则。本行将操作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近年来操作风险管理的广度和深度
有了很大的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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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移风险管理关口,强化操作风险防范的“三道防线”
本行强化了操作风险防范的三道防线建设:业务部门作为第一道防线,是操作风
险的直接承担者和管理者;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作为第二道防线,负责协调、指导、评
估、监督各业务部门及后台保障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活动;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
第三道防线,负责对操作风险管理、控制、监督体系进行再监督和责任追究。通过实
施客户经理与风险经理的平行作业,风险经理参与信贷业务的全流程风险控制,前移
风险管理关口,加强岗位制衡。
(2)推进会计管理和业务运营的前后台分离和集约化、规范化管理
构筑全过程反映和控制的会计管理体制,建立垂直的营运管理部门,推行基层机
构会计主管委派制,强化对基层机构负责人员和会计的监督;实现全行核心业务数据
的集中处理,整合系统数据,为管理决策系统提供准确的会计基础数据;提高网点交
易操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实现业务运行与技术运行分离,设立后台业务处理中心,
提高后台业务集中处理能力。
(3)开发使用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和方法
本行开展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自评估试点工作,通过对各岗位面临的风险点进行
识别、评估控制措施有效性,促进流程优化,加强操作风险的防范;本行开展内部操
作风险损失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为操作风险计量积累数据基础;尝试建立关键风险
指标体系,对业务活动和控制环境进行日常监控和预警。
(4)加强信息技术在操作风险防范和控制中的作用
本行制定信息系统建设和安全、运行等制度,明确对版本控制、系统优化、运行
维护、参数管理、安全管理、故障和应急处理等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本行已建成计算
机灾害恢复中心,对重要的数据处理系统都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本行业务正常运作。
此外,本行注重运用信息系统加强操作风险防范,已上线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系统
和个人信贷管理系统,对贷款客户的信贷周期进行全程管理和监控,建立统一的操作
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有效控制贷款发放的操作风险。
(5)建立操作风险报告制度、强化员工问责制
本行针对不同类型操作风险的具体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了相应的报告制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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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本行建立员工违规行为的报告和监控制度,员工违规行为的统计数据会定期向总
行报告,重大事项在发现24小时内报告;制订了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领导人员问
责办法,对违反本行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约束和责任追究,对领导人员、管理人
员和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并鼓励员工揭发违法违规行为,培养合规守法的企
业文化。
(6)强化授权管理,实现岗位制衡
本行制定并不断优化统一授权管理办法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建立系统的授权管
理和业务操作制度,加强本行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业务操作制约平衡机制。本行在
基层分支行推行委派会计主管制度,颁布了领导人员异地交流任职、岗位轮换和强制
休假等制度规定,强化基层网点负责人的约束机制和会计监督,对风险管理、财务等
关键管理岗位的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有效地控制操作风险。
5、合规风险管理
2005 年,本行设立合规部,监管本行遵守适用法规及本行制定政策、程序的情况。
合规部出台了多项合规政策、规章制度;推进责任认定,对外部监管部门、内部审计
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任认定督导;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对关联交易进行合规性审查。
反洗钱管理
本行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行的反洗钱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研究制定全行的反洗钱工作规划和政策,建设反洗钱工作组织体系。领导小组组长由
行长担任,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规
部,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协调、组织,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监督检查。本行在一级分
行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反洗钱管理工作。
本行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
易的监测、识别和报告机制进行规定。总行通过系统自动提取大额交易数据,并规定
了各级分支机构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本行制定了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
通过员工培训,加强员工反洗钱工作的意识和技能。本行还要求境外分支机构根据所
在地反洗钱方面的法律规定,协助配合当地反洗钱机构的工作。
关联交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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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董事会及其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对本行关联交易的管理监督,包
括关联方的确认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查等。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董事会
办公室负责,本行合规部负责牵头落实关联交易管理的日常工作。
本行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管理职责
和分工,对关联方的信息管理及披露、关联交易的定价、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等进行
了规定,从而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本行于2006 年6 月完成了关联
交易申报和信息披露系统一期建设,为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提供了信息支持平台。
6、经济资本管理
本行从2001 年引入经济资本管理概念,2004 年起实行基于系数法的经济资本预算
管理,在控制风险资产总量增长,建立资本约束观念,引导财务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
积极作用。随着风险计量能力不断提高,本行依托内部评级系统及CMIS 系统,2007
年起采用国际上比较先进的资产变动法,对经济资本占用情况进行计量,将经济资本
与资产风险状况挂钩,使经济资本分配成为风险管理的核心工具之一。经济资本计量
结果已在经营计划、产品定价、客户风险收益分析、绩效考核等领域得到运用。在分
行层面,分行可按月计量经济资本的实际占用,实现经济资本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监
控,掌握经济资本在行业、客户、区域等维度的分布情况,为业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7、内部审计
本行审计部独立于业务部门,并通过运用独立报告制度对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进
行检查和独立评价。本行2005 年以来继续推进内部审计体制改革,全面实现内部审计
独立和垂直管理的体制,推进审计工作管理集约化、精细化发展。
本行设立首席审计官职位,全面负责本行内部审计工作。首席审计官向本行董事
会及审计委员会、监事会、高管层报告工作,总行审计部向首席审计官汇报工作;本
行设立了8 个审计分部并在一级分行设立30 个总审计室,审计分部和总审计室直接向
总行审计部汇报工作,并向相关分行行长通报审计结果。本行内部审计人员的薪酬、
考核由总行通过内部审计部门的报告体制统一集中管理。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本行内
部审计章程、规划、计划、制度和程序,同时检查、监督、考核和评价本行内部审计
职能。此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有关审计的事项向董事会通报,并协助本行内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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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沟通。
本行审计部门以风险导向和周期覆盖为原则确定对各项业务进行审计的顺序和频
率,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经营管理审计、专项审计、任期审计、追踪审计等项目,
对全行业务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状况和风险状况的审计、监督和评价,督促审计
对象有效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行审计部门注重对审计方法的优化,先后开发了“非现场审计系统”、“审计管理
信息系统”,通过提高审计的规范化、系统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内部控制
(一)本行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报告
1、本行内部控制体系目标
本行内部控制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以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先进的内部控制文
化为基础,以有效的风险识别和完备的监测评估体系为前提,以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和严密的控制措施为核心,以严格的审计监督和客观的评价体系为保障,以强大的信
息系统和畅通的沟通渠道为支撑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具体包括:
?? 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本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 确保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 确保本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 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2、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原则
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原则包括:
??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
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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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业务的经营管理,尤
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当体现 “内控优先” 的要求。
??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
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 独立性原则: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
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 合规性原则:内部控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行业自律规则。
?? 适度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
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3、本行内部控制管理架构
本行已经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
织架构,“三会一层” 的治理机制逐渐完善,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衡的公
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管理框架由内部控制决策层、执行层、监督评价层三部分组成,
并形成了由各级行、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内部控制管理
架构。
(1)决策层
董事会是本行内部控制的决策机构。董事会主要负责确定本行的风险控制战略目
标和总体风险承受能力,决定内部控制政策,审定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程序和方法,
保证本行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检讨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并提出
改善意见,持续评估并监督高级管理层改进和完善本行的内部控制体系。
(2)执行层
本行管理层及各级机构负责本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并贯彻执行。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
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
程序和措施,监测和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纠正并报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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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行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与内控委员会,负责协调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
分行管理层负责按照总行高级管理层及总行职能部门的要求,根据本行经营活动
需要,建立健全以内部规章制度、经营风险控制系统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控制机制。
各业务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职能范围内的内部控制活动和内控监督检查,纠正并报告存
在的问题。
(3)监督评价层
本行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部门组成了本行内部控
制体系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与评价层。
监事会是银行的监督机构,行使的主要职权包括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
员履职尽职情况;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行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
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银行名义委托注册会
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监督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及对本行
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质询;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本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
规、银行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监事会下
设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本行财务报告、审查本行会计信息及重大事
项的披露,监督和评估本行的内部控制,监督本行核心业务、管理制度和重要经营活
动的合规性,监督及评价本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
议聘请或更换独立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的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
本行审计部门以风险导向和周期覆盖为原则确定对各项业务进行审计的顺序和频
率,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经营管理审计、专项审计、任期审计、追踪审计等项目,
对全行业务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状况和风险状况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督促被
审计的机构和部门有效履行职责。
4、内部控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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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已经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树立了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内部控制文化并
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稳步提升。
5、风险识别与评估
本行建立了涵盖各项业务、全行范围的风险管理体系,开发和运用风险评估的方
法和工具,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计
量和持续的监控。
本行还制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政策》等合规规章和制度,明确董
事会及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合规部门以及业务部门的合规职
责,建立了一般、重大、特大合规风险事项报告制度,以完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实
施有效管理和防范合规风险。
6、内部控制措施
本行依照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原则,建立了基本覆盖各个业务领域和
渗透到业务活动全过程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规范。
7、信息交流与反馈
信息技术系统
本行已实现业务操作和管理的电子化,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科技发展及实施规划,
通过采用先进技术和理念,基本实现了整体松散耦合的信息技术系统架构,建立了个
人、公司、后台三个业务IT 支持条线,直接面向业务部门进行服务。
本行的信息处理系统总体上分为渠道整合、流程控制、产品服务、管理决策和基
础应用五个层次。
信息记录管理
为保证相关数据信息在经营管理决策中能得到有效利用,本行制定了《中国建设
银行数据信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对数据信息的分类、使用权限界定、数据信息安全
规定、数据信息提供程序、信息安全责任追究措施等进行规定。
交流与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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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建立了有效的公文流转规范和程序,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公文处理办法》,
保证了各个层级公文运转的畅通、迅捷和安全;制定了各类会议的议事规则和程序,
并定期召开各类会议,保持了内部交流沟通的有效、及时、充分;建立了重大风险事
项报告制度、审计要情通报等多项报告/通报制度,保证本行管理层和外部监管部门能
够及时了解相关的业务信息;健全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制定《中国建设银行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办法》,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要求、程序和职责划分。
8、监督评价与纠正
内部控制的监督
本行建立了包括四重监督形式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实施的监
督形式;由不参与各业务领域具体经营的人员实施的监督形式;业务流程内实施的监
督形式;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合规部门和审计部门实施的监督形式。明确了各层级、
各部门在内部控制监测方面的职责,对于在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上报高级管理层和
董事会。
内部控制的评价
本行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内部控制体系评价中的职责和
权限。本行管理层根据各业务管理部门就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内部
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掌握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开展职能范围内的内部控制活动,对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并就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向管理层定期报告。
纠正与预防措施
本行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会计稽核制度(修订稿)》,建立了违规、险情、事故
的预防、报告、处置和纠正以及责任追究机制,对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违规、险情、
事故能够实现有效的防控。违规、险情、事故的报告路线清晰、合理。
9、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认定
本行管理层根据各业务管理部门就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内部审
计部门的审计报告掌握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本行制定了《内部控制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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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评价体系》,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开展职能范围内的内部控制活动,对执行情况进行
日常监督,并就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向管理层定期报告。同时为强化全行内
控制度执行力度,防范操作风险,内部审计部门有针对性地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展开检查工作。
10、近年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取得的成果
建立内部控制体系评价标准和程序,并通过持续评估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本行在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要求下,对内部控制环境、风
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等内部控制方面的
能力进行系统分析与评估,并对所发现的问题采取了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稳步推进风险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建立垂直的风险管理体制
本行已基本建立全行集中、垂直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报告路线;形成了首席风
险官领导下由一级分行风险总监、二级分行风险主管以及风险经理组成的垂直报告的
风险管理框架;实行风险经理和客户经理平行作业,风险经理参与自贷前、贷中至贷
后管理的整个信贷业务环节。
审计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改革成果得到巩固和扩大
本行自2005 年以来持续推行了内部审计体制改革,整合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理顺
审计工作总行垂直管理模式,建设审计队伍,加强审计规范建设,创新审计技术,增
进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持续增强审计集约化水平和审计能力。审计力度、
深度和质量不断提高,对促进全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规范经营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持续深化会计集中管理,推进核心业务处理的前后台分离
本行稳妥推进会计和业务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了核心业务处理的前后台分离,
后台业务处理以及运钞、金库管理、档案管理等支持保障职能逐步向上集中,增强了
风险控制能力。
信贷审批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信贷审批质量与效率不断提高
本行在统一基本审批流程基础上,加强了关键环节风险控制。个人贷款的审批资
源得到整合,开始建立专业化的个人贷款审批团队。制定了行业审批指引,进一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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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了信贷审批对全行信贷业务健康发展的保障能力。
财务报告方面的内部控制取得较大进展
本行自2005 年以来,建立和完善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完成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记录手册的编制,已经进入试点测试阶段。
风险监控时效性增强,风险报告机制逐步完善
本行建立差别化的监控流程,提高了监控工作的风险敏感度。
积极创新操作风险管理方法,建立操作风险报告制度
本行拟订了《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并在部分分行和部分业务
条线开展了试点工作,各岗位人员对岗位工作面临的风险点进行识别,评估有无控制
措施及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对控制缺失和控制过度的情况及时上报,以利于操作风险
的防范。针对不同类型操作风险的具体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了相应的报告制度,主
要包括《案件应急处理预案》、《中国建设银行合规风险事项报告制度》、《关于建立重
大法律纠纷信息快报机制的通知》、《关于加强会计部发生案件、事故和重要事项报告
管理的通知》、《关于建立建设银行重大信贷风险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等。
信息技术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支撑逐步加强
本行的风险管理工具开发应用取得突破,提高了风险管理技术含量(如升级优化
对公敞口系统、与美国银行的零售敞口系统的建设、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及新
个人贷款系统(“A+P”系统)上线运行等),改进了风险的防控手段,提升信息技术
在内部控制中的运用水平(如柜面业务实时监控系统、柜员指纹身份认证系统、现金
出纳管理系统的上线运行等)。A+P 系统功能涵盖个人信贷业务的操作、信贷管理及会
计核算等。
加强违规行为的报告监控和惩罚力度
本行注重对业务有不良影响的员工违规行为进行报告、监控和严格处罚,管理人
员需要对下属的违规行为负责。设立独立的合规部,监管本行遵守适用法规及本行本
身的政策和程序情况。
1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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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外部经营环境、监管要求以及本行经营范围、规模的变化,本行将持续对内
部控制进行改进,遵循外部监管和上市公司的要求,按照国际先进银行的标准,持续
不断地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培育全员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文化
本行将继续强化全员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提升发展质量与
效益;大力推行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约束机制和管理考核机制,充分运用经济资
本管理方法引导战略贯彻和业务结构调整,提高风险回报水平;推进巴塞尔新资本协
议的实施和内部评级系统的优化与建设。
提升制度执行力,夯实管理基础
本行将依照流程化管理建设的要求,对全行核心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整合和优化,
推动业务流程操作手册建设工作,逐步建立持续改进的产品/服务流程管理体系;深入
开展 “三查一审”工作,解决管理疲劳;严肃问责制度,提升惩戒措施的震慑力和效能。
“三查”指每年由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和个人金融部牵头开展的会计与营运风险大
检查,由总行风险监控部牵头开展的信贷业务大检查以及由总行合规部牵头开展的合
规综合大检查。“一审”指的是在“三查”之外,由审计部门对全行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
突出问题进行一次专项或全面审计。
整合监督资源,提升内部控制监督效能
本行将整合后台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整合基层行监督管理资源,搭建以委派会计
主管、风险经理、纪检监察特派员为主体的监督平台;加快形成覆盖全行机构、全部
业务和贯穿业务全过程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健全持续改进机制。
加快创新步伐,提高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技术水平
本行将实施包括核心业务系统在内的关键应用系统的优化改造和集中统一工作;
稳步推进电子化审批,强化对审批环节的实时监控和及时预警;研究制定操作风险关
键指标体系,加强动态监管,实现操作风险的主动管理和事前预警;加强风险管理工
具和计量分析模型的开发建设,加强组合风险分析和限额研究;大力推进巴塞尔新资
本协议,着力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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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综合认定
本行已经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组
织架构,初步建立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形成了具有本行特色的企业文化,具
有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在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建立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风险管
理与内部控制机制,建立了基本适应整体业务发展需要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风险识别与评估工作覆盖了主要的业务与管理活动,为控制和缓释风险
提供了参考依据;建立了针对计算机系统环境下业务运行特征的风险控制措施,初步
建立了主要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应急准备预案和处置程序;初步实现业务操作和管理的
电子化,信息交流和反馈渠道畅通;建立了具有独立性的垂直管理、直接向董事会及
其审计委员会、行长和监事会报告工作的内部审计框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督评价
与纠正机制,能够运用有效的技术方法开展多层次的监督评价活动,促进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的持续改进。
根据评价的结果,本行确认,本行于2007 年6 月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要求建立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说
明及执行有效性的认定》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KPMG-A(2007) OR. No.0193),
报告内容如下: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行”)管理层对2007 年
6 月30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认定。贵行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我们的责任是对贵行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进行的。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
效性的程序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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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1
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
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贵行于2007 年6 月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
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标准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报告仅供贵行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A 股之目的使用,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报告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或者作其他用途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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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本行与控股股东的关系
截至本次A 股发行前,本行的控股股东为汇金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行70.69%
的已发行股份。在本次A 股发行后,汇金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行股份的比例将不低
于67.97%。
(一)本行与汇金公司的关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批准,汇金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公司法》设立
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由国家出资,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
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其职能是国务院授权的股权投资,不从事其他任
何商业性经营活动,因此汇金公司不作为发行人的关联方。银监会亦同意发行人不将
汇金公司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
鉴于此,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不将汇金公司视为发行人的
关联方。
(二)本行与汇金公司的交易
1、外币期权合同
本行于2005 年1 月12 日和汇金公司签署了一份外币期权合同。该合同规定,自
2007 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本行有权于每月月初以1:8.2769 的价格向汇金公司
出售美元,每次交易不超过18.75 亿美元,共计225.00 亿美元。本行须向汇金公司支
付相关期权费用人民币55.87 亿元,此期权费于2007 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分
12 个月于每月初平均支付。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止,本行已执行期权6 期,每月1
次,每次向汇金公司出售18.75 亿美元,共计出售112.50 亿美元,同时本行还向汇金
公司支付了相关期权费用共计人民币27.94 亿元。
2、其他日常交易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汇金公司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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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利息支出 777 486 1,120 195 -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汇金公司往来款项的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吸收存款 10,354 24,616 18,334 -
应付股利 21,966 - 2,567 2,483
应付利息 20 63 27 -
上述交易是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并按正
常业务程序进行。
二、同业竞争
鉴于汇金公司不从事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本行与控股股东汇金公司不存在同业
竞争。
根据2004 年9 月15 日本行、中国建投与汇金公司签署的分立协议,汇金公司已
向本行承诺:(i)不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从事任何与本行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ii)公
平地对待其所投资的商业银行,不得将其所取得或可能取得的经营商业银行业务或业
务机会授予或提供给任何商业银行,亦不得利用其作为本行股东的地位或利用该地位
获得的信息做出不利于本行而有利于其他其所投资的商业银行的决定或判断,并应避
免该种客观结果的发生。
根据《分立协议》,中国建投已向本行承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或参与
任何自营贷款、存款、结算、基金托管、银行卡、货币兑换等商业银行业务。中国建
投与本行于2006 年12 月7 日签署了《造价咨询类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中国建投已将
其所属的造价咨询类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委托本行有关一级分行负责。中国建投和本
行在造价咨询类业务上不存在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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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及银监会《商业银行与
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照本行的实际情况,本行关联方包
括:(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2)本行的控股子公司;
(3)本行合营及联营企业;(4)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5)受关
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是指:
“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商业银行
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5%以
上的交易”。
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
除汇金公司外,截至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如下
四家:中国建投、美国银行、淡马锡及富登金融。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备注
1 中国建投 9.21% 汇金公司全资子公司
2 美国银行 8.52% 本行一名董事由其提名
3 淡马锡 6.04%
通过包括富登金融在内的9 家全资
子公司间接持有
4 富登金融 5.88% 淡马锡全资子公司
(1)中国建投
2004 年9 月15 日,本行、中国建投与汇金公司签署了《分立协议》。有关的详细
情况请参见本招股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本行历史沿革”。在日常业务中,本行
与中国建投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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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利息收入 12 - 26 - -
利息支出 119 6 170 6 -
业务及管理费 269 105 646 200 190
其他业务收入 22 48 133 50 5
营业外收入 19 - - 3 -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中国建投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往来款项的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发放贷款及垫款 195 46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7 - - -
应收款项债券投资 693 - - -
其他资产 384 275 20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53,550 13,706 233 -
吸收存款 876 1,130 462 -
应付股利 3,290 - 348 310
其他负债 5,434 5,320 5,211 6,405
上述交易是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并按正
常业务程序进行。
(2)美国银行
2005 年6 月17 日,本行与美国银行签署了《投资协议》及《战略协助协议》。根
据该等协议,美国银行于2005 年8 月正式投资入股本行。美国银行与本行的关系为股
权(投资)关系,其对本行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向本行提名董事参与决策,以及参加本
行股东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有关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书第五节“发行
人基本情况-本行的境外战略投资者”。
根据本行与美国银行于2006 年8 月24 日签署的《收购协议》,由本行收购美银亚
洲全部已发行股本,收购完成后,美银亚洲成为本行的全资子公司。本项收购价款为
97.1 亿港元。上述收购已经本行于2006 年10 月25 日召开的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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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6
大会审议通过。2006 年12 月14 日,银监会以《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收购美国银行(亚
洲)全部股权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06]432 号),同意本行收购美银亚洲全部
股权。2006 年12 月30 日,美银亚洲更名为建行亚洲。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美国银行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利息收入 81 42 138 28 -
利息支出 59 1 2 2 -
业务及管理费 9 - - 2 -
其他业务收入 6 - - - -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美国银行的往来款项的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存放同业款项 361 77 15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55 - - -
应收利息 45 46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13 1,93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68 1,725 - -
其他资产 5 -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放款项 194 147 13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66 - - -
应付股利 3,042 - 140 -
上述交易是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并按正
常业务程序进行。
(3)淡马锡及富登金融
根据本行与淡马锡全资子公司富登金融于2005 年7 月1 日订立的《投资协议》,
富登金融于2005 年8 月正式投资入股本行。同时淡马锡的多家附属机构(富登金融除
外)在本行的H 股发行中购入本行的H 股股份。淡马锡和富登金融与本行的关系为股
权(投资)关系,其对本行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向本行提名董事参与决策,以及参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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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7
行股东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有关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书第五节“发行
人基本情况-本行的境外战略投资者”。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淡马锡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利息收入 10 12 24 6 -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淡马锡的往来款项的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应收利息 6 6 6 -
持有至到期投资 430 440 452 -
应付股利 2,157 - 79 -
上述交易是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并按正
常业务程序进行。
2、本行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主要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境内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股权比例 主要业务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75.1% 住房按揭贷款及存款业务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65% 基金管理服务
(2)境外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股权比例 主要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香港 100% 商业银行及相关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香港 100% 商业银行及相关的金融服务
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 100% 投资银行业务
本行境内外主要控股子公司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本行组织结构与管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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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行的合营及联营企业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本行将共同控制的企业界定为合
营企业,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无合营企业。本行将对其虽无控制但能够施加
重大影响的实体视为联营企业。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主要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股权比例 主要业务
昆士兰联保保险有限公司(1) 香港 25.50% 保险
(1)本行通过控股子公司建行亚洲持有此联营企业的股权。
在报告期内,本行与联营企业之间无重大交易,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止无重大
余额。
4、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规定,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
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兄弟姐妹、
子女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行的关键管理人员情况请参见本招股书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报告期内,本行与上述关联人士之间无重大交易,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止无
重大余额。
5、受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在报告期内及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受其直接控制的企业。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一)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及程序的规定如下:
“第五十八条 银行对股东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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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9
“第五十九条 持有银行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表决
权在其对银行的借款逾期未还期间内应受到限制。”
“第六十条 当银行出现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流动性困难,在
银行有借款并且持有银行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应当立即偿
还到期借款,提前偿还未到期借款。”
“第六十二条 股东与银行之间的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银行应将有关交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第九十一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投票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前款的“关联交易事项”指按照银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构成关
联交易的事项。”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八)向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作专项报告;……”
“第一百四十三条 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银行股票上市
地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事还具有下述职权:
(一) 重大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应经独立董事许可,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本条所称银行的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本
净额百分之一以上,或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银
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本净额百分之五以上的交易。
计算一个关联方的交易余额时,关联自然人的近亲属应当合并计算;关联法人或
其他组织的关联方应当合并计算。
本章程所称的“关联方”指按照银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构成关
联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条所称近亲属包括(外)祖父母、父母、(外)孙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
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
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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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银行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在发表意见时,尤其应当就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意见:(一)重
大关联交易;……(六)银行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银行现有或新发生的
总额高于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本净额的百分之一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银
行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前述欠款;……”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主席应由独立董事担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非执行董事应占多数。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的成员不应包括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应实行回避制度,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在审议具体事
项时可以根据需要作出不回避的决议。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 负责确认银行的关联方,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应当及时向银行相关
工作人员公布其所确认的关联方;
(二) 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初审,提交董事会批准;重大的关联交易应同时报告
监事会;
(三) 审批一般关联交易或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
(四)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二百零七条 银行董事、监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与
银行已订立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重要利害关系时(银行与董事、监事、
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正常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
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利害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董事不得就其或其任何联系人(按香港上市规则的定义)拥有重大权益的合同、
交易或安排进行投票,亦不得列入会议的法定人数。
除非有利害关系的银行董事、监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条第一款的
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其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
上批准了该事项,银行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对有关董事、监
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其义务的行为不知情的善意当事人的情形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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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董事、监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人与某合同、交易、安排有利
害关系的,有关董事、监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应被视为有利害关系。”
“第二百一十二条 银行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本银行和其母公司的董事、监事、
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亦不得向前述人员的相关人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
(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对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二条 银行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及公允的原则。”
“第三条 银行的关联交易应当全面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和有关银行业管理的规定。银行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
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银行的关联交易应当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四条 银行董事会负责对银行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银行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银行关联交易的管理,
确认银行的关联方;审议有关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审批一般关联交易或接受一般关
联交易的备案;审查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承担董事会
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十六条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主席应由独立董事担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不应包括银行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第二十六条 银行与关联方之间就银行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该严格执行银行
业务规定,银行不得向关联方提供优越于同等信用级别的独立第三人可以获得的条
件。”
“第二十七条 银行与关联方之间就非银行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定价
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
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双方应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
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应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适用成本加成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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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的具体利润比例由董事会另行制订。”
“第四十条 银行向关联方提供授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银行业管
理的规定,按照一般商务条款,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对于中国银监会定义的关联方,不得向其发放无担保贷款;不得接受本行的股权
作为质押提供授信;除非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不得为其融资行为提供
担保。
对于本办法颁布之前形成的对关联方的无担保贷款,应征得银监会同意。对于确
因客观情况(如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需要新发放无担保贷款的,应获得银行监管
部门的核准。”
“第四十一条 银行向关联方提供授信发生损失的,在两年内不得再向该关联方提
供授信,但为减少该授信的损失,经银行董事会批准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银行的一笔关联交易被否决后,在自否决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就同
一内容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第四十三条 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
本净额的10%。银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
过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本净额的15%。
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本净额的50%。
计算授信余额时,应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
国债金额。”
“第四十五条 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每年至少对银行的关联交易进行一次专项
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银行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四十六条 银行董事会应当每年向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以及关联交易情况做出专项报告。关联交易情况应当包括:关联方、交易类型、交易
金额及标的、交易价格及定价方式、交易收益与损失、关联方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
质及比重等。”
“第四十七条 银行不得聘用关联方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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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对本行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本行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已履行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此,独立董
事发表了如下意见:“本行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
定。近三年的重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没有损害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平等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为维护本行全体股东及本行的利益,本行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中对关联交易做出了严格规定,包括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
程序等内容,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本行全体股东及本行的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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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行董事
本行所有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截至招股书签署之日,本行共有董事15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提名人 任期起止日期
郭树清先生 董事长、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张建国先生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董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赵林先生 执行董事、副行长 董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罗哲夫先生 执行董事、副行长 董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王永刚先生 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王勇先生 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王淑敏女士 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刘向辉先生 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张向东先生 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李晓玲女士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格里高利·L·科尔先生 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彼得·列文爵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宋逢明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伊琳·若诗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谢孝衍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2007年8月23日本行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詹妮·希普利女士和黄启民先
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期自银监会核准之日起算。
郭树清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业务战略及整体发展。
张建国先生担任本行行长,主持本行的经营管理工作。行长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
负责,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行长角色互相分离,
各自有明确的职责区分。
1、本行各位董事简历
郭树清先生 51 岁 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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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董事长兼执行董事,自2005 年3 月起加入本行并出任董事长。在此之前,郭
先生自2003 年12 月至2005 年3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汇
金公司董事长;2001 年3 月至2003 年12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
局长;1998 年7 月至2001 年3 月任贵州省副省长;1996 年3 月至1998 年7 月任国家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秘书长;1995 年10 月至1996 年3 月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宏观调控体制司司长;1993 年5 月至1996 年3 月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规划
和试点司司长;1988 年7 月至1993 年5 月任国家计委经济研究中心副司长。郭先生是
研究员,第十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郭先生1982 年在南开大学哲学系大学本
科毕业,1988 年中国社科院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郭先生曾于1986 年5 月至1987
年8 月赴牛津大学担任客座研究员。
张建国先生 53 岁 中国国籍
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自2006 年7 月起出任本行行长,2006 年10 月
起出任本行董事。2004 年5 月至2006 年7 月,张先生担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兼行长。2001 年9 月至2004 年5 月,张先生担任交通银行副行长。自1984 年9
月至2001 年9 月,张先生于中国工商银行历任多个职位,包括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天津分行副行长,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副行长、行长,天津分行国际业
务部副经理。自1982 年9 月至1984 年9 月,张先生在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工作。
张先生于1982 年在天津财经学院金融系大学本科毕业,1995 年获天津财经学院颁授经
济学硕士学位。
赵林先生 53 岁 中国国籍
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自2004 年9 月起出任董事及副行长。自2002 年9 月至
2004 年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1995 年2 月至2002 年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稽
审,负责本行合法合规事宜;1992 年12 月至1995 年2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办公室
总经理;1992 年2 月至1992 年12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办公室副总经理;1991 年2
月至1992 年2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长。赵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86 年中
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罗哲夫先生 54 岁 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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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自2006 年6 月出任董事,2004 年9 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
在此之前,罗先生自2000 年11 月至2004 年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1999 年10
月至2000 年11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1998 年8 月至1999 年10 月任中国
农业银行香港分行总经理;1997 年5 月至1998 年8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行长;
1997 年1 月至1997 年5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资金计划部总经理;1995 年2 月至1997 年
1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1993 年2 月至1995 年2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
教育部副总经理;1992 年2 月至1993 年2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研究室副总经理。罗先生
是高级经济师,1982 年吉林财贸学院商业经济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86 年中国社科院
商业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王永刚先生 51 岁 中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4 年9 月起出任董事。王先生自2003 年8 月至2004 年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监事会正局级专职监事、办公室主任;2000 年7 月至2003 年8 月任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监事会及中国再保险公司监事会副局级专职监事、办公室副主任;
1997 年6 月至2000 年7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副总经理。王先生是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1997 年8 月被财政部聘为财政部金融保险企业财务管理咨询专家。1982
年黑龙江财政专科学校基建财务专业毕业,1997 年东北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
研究生毕业。王先生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
王勇先生 45 岁 中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7 年6 月起出任董事。在此之前,王先生自2004 年起出
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巡视员。2002 年4 月至2004 年8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国
际收支司司长;1998 年7 月至2002 年4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副司长;
1997 年1 月至1998 年7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外资司副司长。王先生是高级经济师。王
先生1984 年吉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本科毕业,1987 年吉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
生毕业。王先生过去3 年内未于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王先生现为本行主
要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
王淑敏女士 52 岁 中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4 年9 月起出任董事。在此之前,王女士自2001 年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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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04 年9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巡视员;1998 年3 月至2001 年6 月任国
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1996 年8 月至1998 年3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
支司副司长;1994 年7 月至1996 年8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女士
是高级经济师,具有中国律师资格,现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82
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王女士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的职
员。
刘向辉先生 53 岁 中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4 年11 月起出任董事。在此之前,刘先生先后供职于国
家经济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2001 年11 月至2004 年
11 月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贸组巡视员;1998 年7 月至2001 年11 月任中央财
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贸组助理巡视员。1989 年9 月至1990 年2 月,刘先生亦曾在波兰
中央计划统计学院学习,并曾于1993 年在美国环境保护署工作半年。刘先生是经济师,
1978 年辽宁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刘先生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
的职员。
张向东先生 50 岁 中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4 年11 月起出任董事。在此之前,张先生自2004 年9 月
至2004 年11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巡视员;2003 年8 月至2004 年9 月任国家外
汇管理局综合司副司长;2001 年8 月至2003 年8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副行
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分局副局长。张先生亦于1999 年8 月至2001 年11 月兼任中
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张先生是高级经济师,具有中国律师资格,现为
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委员。张先生1986 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88
年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毕业,1990 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张先生现为本
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
李晓玲女士 50 岁 中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7 年6 月起出任董事。李女士自2006 年1 月起出任中国
财政部预算司副巡视员。在此之前,李女士2001 年5 月至2006 年1 月担任财政部预
算司助理巡视员,1987 年7 月至2001 年5 月担任财政部预算司副处长、处长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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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是经济师,2003 年1 月北京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李女士
过去3 年内未于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李女士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
的职员。
格里高利·L·科尔先生 59 岁 美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5 年8 月起出任董事。科尔先生现为美国银行的全球公司
计划及战略部主管,并在美国银行担任多个职位,包括自1996 年起出任公司发展及全
球公司计划部副主席兼战略部主管。在此之前,科尔先生亦曾在波特曼银行担任多个
职位,包括自1978 年起出任副主席兼营运总监。科尔先生现为Jefferson Scholars
Foundation、佛吉尼亚大学、Enstar Group, Inc.及Group Financiero Santander Serfin 的董
事。科尔先生获西南密苏里州立大学政治科学系学士学位,并取得佛吉尼亚大学政治
学硕士学位。
彼得·列文爵士 65 岁 英国国籍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6 年6 月起出任董事。彼得·列文爵士现任Lloyd’s 董
事长。他目前也在General Dynamics UK Limited 和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ervices
London 担任董事长,并且是上市公司TOTAL SA 及Haymarket Group Ltd.的董事。在
此之前,彼得·列文爵士担任过多家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职务,包括2001 年至2004 年
担任J Sainsbury plc 的董事,及2004 年至2005 年担任Deutsche Boerse 董事会的成员。
彼得·列文爵士获曼彻斯特大学政治经济学学士学位。
宋逢明先生 61 岁 中国国籍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4 年9 月起出任董事。宋先生是国内银行及金融方面
的资深学者。宋先生现为清华大学教授及博士生导师,2006 年起任清华大学中国金融
研究中心联席主任;1995 年至2006 年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贸易与金融系主
任;1988 年至1992 年任清华大学副教授、经济管理学院国际贸易与金融教研室主任;
1982 年至1988 年任江苏科技大学讲师、管理系主任。宋先生1970 年北京大学计算数
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82 年上海交通大学企业管理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88 年获清
华大学系统工程专业博士学位,1992 年至1995 年在加州大学河滨校区从事博士后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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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琳·若诗女士 58 岁 美国国籍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5 年6 月起出任董事。伊琳·若诗女士目前还担任
Salisbury Pharmacy Group 的首席执行官以及纳斯达克上市公司Linktone 的董事会主席。
伊琳·若诗女士自1978 年5 月至2000 年6 月在摩根士丹利工作,并自1987 年起担任过
摩根士丹利董事总经理。在该公司内,伊琳·若诗女士曾任各种职位,包括摩根士丹利
董事长及总裁办公室主任等职务。在1998 年5 月至2000 年6 月期间,伊琳·若诗女士
由摩根士丹利借调至中金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伊琳·若诗女士曾任多元金融服务公司
Cantor Fitzgerald 的财务总监。伊琳·若诗女士毕业于Georgetown University School of
Foreign Service,获得国际事务学士学位,并取得美利坚大学金融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
位。
谢孝衍先生 59 岁 中国国籍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4 年11 月起出任董事。谢先生1976 年加入毕马威,
1984 年成为合伙人,2003 年3 月退休。自1997 年至2000 年,谢先生出任毕马威中国
的非执行主席,并为毕马威中国事务委员会委员。谢先生是香港会计师公会前任会长。
谢先生是香港会计师公会及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谢先生现兼任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亨银行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中化化肥控股
有限公司及林麦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国际咨询顾问
团主席。谢先生毕业于香港大学。
2、本行董事的选聘情况
参见本节“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董事的
变动情况”。
(二)本行监事
本行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由股
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本行现共有监事8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提名人 任期起止日期
谢渡扬先生 监事长 监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刘进女士 监事 监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金磐石先生 监事 监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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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美芬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 工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孙志新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 工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宁黎明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 工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郭峰先生 外部监事 监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戴德明先生 外部监事 监事会 2007 年6 月至09 年度股东大会
1、本行各位监事简历
谢渡扬先生 58 岁 中国国籍
自2004年9月起出任监事长。谢先生自2003年7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监事
长;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中国再保险公司监事会主席;1992
年10月至2000年7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1989年6月至1992年10月任中央组织部正
局级干部;1989年4月至1989年6月任国家计委国民经济综合局正局级干部;1986年7月
至1989年4月任国家计委国民经济综合局副局级干部。谢先生是研究员,2002年武汉大
学政治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毕业。
刘进女士 43 岁 中国国籍
自2004年9月起出任监事。刘女士自2003年7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监事会
副局级专职监事;2001年11月至2003年7月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监事会及中国再保险公
司监事会副局级专职监事;2000年7月至2001年11月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监事会、中国
再保险公司监事会处长。刘女士是高级经济师,1984年湖南财经学院金融专业大学本
科毕业。
金磐石先生 42 岁 中国国籍
自2004年9月起出任监事。金先生自2001年6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审计部
副总经理;1999年9月至2001年6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审计部非现场审计处高级经理。金
先生是高级工程师及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1986年吉林工业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大
学本科毕业,1989年吉林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程美芬女士 52 岁 中国国籍
自2004年12月起出任监事。程女士自2004年3月起任中国建设银行法律事务部总经
理;1999年8月至2004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程女士是经济师,
1998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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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新先生 57 岁 中国国籍
自2006年10月起出任监事。孙先生自2005年9月起任本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3
年8月至2005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研修院常务副校长;2003年3月至2003年8月任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业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999年7月至2003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人
力资源部总经理;1997年12月至1999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行长;1996年1
月至1997年1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1993年9月至1996年1月任中国建
设银行监察室主任;1986年5月至1993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教育部副主任;1986年1月
至1986年5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人事教育部副主任。孙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77年山西财
经大学财政金融专业大学毕业。
宁黎明女士 58 岁 中国国籍
自2006年10月起出任监事。宁女士自1999年11月起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行
长;1992年12月至1999年1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1986年5月至1992年
1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五支行行长。宁女士是高级经济师,1982年辽宁财经学院
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本科毕业,1996年上海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2005年获亚利桑那州立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郭峰先生 45 岁 中国国籍
自2005年3月起出任外部监事。郭先生自2007年1月起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
2004年12月起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及财经法律研究所所长;1993年6月至2004年
12月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3年2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法研
究所副所长;1993年1月至1993年6月为香港城市理工学院法学院访问学者。郭先生是
教授,1986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毕业,1995年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
士研究生毕业。
戴德明先生 46 岁 中国国籍
自2007年6月起出任外部监事。戴先生自2001年10月起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
系主任;1997年1月起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生导师;1996年6月起任中国人民大
学会计系教授;1993年起6月至1996年5月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教授;1997年10月
至1999年9月在日本一桥大学作博士后研究;1996年5月至1997年10月任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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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系副主任。2002年4月起任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戴先生
曾任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戴先生是
教授,1983年7月湖南财经学院工业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86年7月中南财经大学
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1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除
上述外,戴先生过去3年内未于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2、本行监事的选聘情况
请参见本节“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监事
的变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张建国先生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赵林先生 执行董事、副行长
罗哲夫先生 执行董事、副行长
辛树森女士 副行长
陈佐夫先生 副行长
范一飞先生 副行长
庞秀生先生 首席财务官
朱小黄先生 首席风险官
于永顺先生 首席审计官
陈彩虹先生 董事会秘书
顾京圃先生 批发业务总监
杜亚军先生 零售业务总监
毛裕民先生 投资理财总监
1、本行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建国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节“本行董事”。
赵林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节“本行董事”。
罗哲夫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节“本行董事”。
辛树森女士 57 岁 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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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7月起出任副行长。辛女士自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任本行总监察;2003
年9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稽审;2003年2月至2003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副
总稽审;2000年6月至2003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经理;1998年6月至
2000年6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零售银行业务部总经理;1994年4月至2000年6月任中国建设
银行筹资储蓄部总经理;1990年8月至1994年4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人事部副主任,1993
年9月至1994年4月兼任企业文化部总经理。辛女士是高级经济师,并是中国政府特殊
津贴获得者。辛女士1983年长春冶金建筑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毕业,1998年东北
财经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陈佐夫先生 53 岁 中国国籍
自2005年7月起出任副行长。陈先生自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1997年7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助理。陈先生1999年6月至2000年5月为斯
坦福大学访问学者。陈先生是讲师,1983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96
年中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范一飞先生 43 岁 中国国籍
自2005年7月起出任副行长。范先生自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2000年2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助理;期间自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兼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8年1月至2000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计划
财务部总经理;1996年7月至1998年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1994年9月
至1996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范先生亦出任建行亚洲董事会主
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范先生是高级会计师,1993年中国人民大学财
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2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毕业,获国
际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
庞秀生先生 49 岁 中国国籍
自2006年4月起出任首席财务官。庞先生自2006年3月至2006年4月任本行资产负债
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任本行重组改制办公室主任;2003年6
月至2005年4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行长;2003年4月至2003年6月任中国建设银
行浙江省分行负责人;自2000年5月至2003年4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自1997年10月至2000年5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1995年9月至1997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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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庞先生是高级经济师,并是中国政府特殊
津贴获得者,1980年黑龙江省财政学校基建财务专业毕业,1995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技
术经济专业研究生班毕业。
朱小黄先生 51 岁 中国国籍
自2006年4月起出任首席风险官。朱先生自2006年3月至2006年4月任本行风险管理
与内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04年11月至2006年3月任本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2001年
5月至2004年10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1999年3月至2001年5月任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1997年3月至1999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副行长;
1996年4月至1997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1995年4月至1996年
4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贷一部副主任;1993年9月至1995年4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办公室副主任。朱先生是高级经济师,并是中国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982年1月湖北
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85年10月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专科毕
业。2006年12月中山大学世界经济专业毕业,获博士学位。
于永顺先生 57 岁 中国国籍
自2005年7月起出任本行首席审计官。在此之前,于先生自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
任本行审计部总经理;1999年4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审计部总经理;1998年4
月至1999年4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第二营业部总经理;1996年3月至1998年4月任中国建设
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行长;1993年9月至1996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
部总经理;1990年10月至1993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于先生是高
级经济师,并是中国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977年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
毕业,1998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班毕业。
陈彩虹先生 50 岁 中国国籍
自2007年8月起出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在此之前,陈先生自2003年4月至2007年7月
任中国建设银行汉城分行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3年4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福建分行副
行长;2000年5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办公室主任;1997年3月至2000年5月任
中国建设银行办公室副主任;1995年4月至1997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国际部海外机构
处处长;1993年11月至1995年4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国际部海外机构处副处长;1992年8
月至1993年1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汉城代表处副首席代表。陈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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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湖北财经学院基建系基建经济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86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
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顾京圃先生 51 岁 中国国籍
自2006年5月起出任本行批发业务总监。在此之前,顾先生自2006年3月至2006年5
月任本行公司与机构业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03年3月至2006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
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中国建设银行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风
险管理部总经理;2001年2月至2003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副主
任兼中国建设银行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00年8月至2001年2月任中国
建设银行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998年9月至2000年8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广东
省分行行长;1995年1月至1998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稽核审计部主任;1994年5月至
1995年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稽核审计部副主任。顾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6年中山大学管理学博士研究生毕业。
杜亚军先生 51 岁 中国国籍
自2006年5月起出任本行零售业务总监。在此之前,杜先生自2006年3月至2006年5
月任本行个人银行业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1999年3月至2006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河
北省分行行长;1996年12月至1999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1992年5月
至1996年1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杜先生是高级经济师,并是中国政
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982年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97年
河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毛裕民先生 52 岁 中国国籍
自2007年9月起出任本行投资理财总监。在此之前,毛先生自2006年6月至2007年7
月任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裁;2006年5月至2006年6月任香港名力(中国)执
行董事;2003年3月至2006年5月任英国国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香港国泰国际集
团高级副总裁;1997年1月至2003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香港分行总经理;1994年5月至
1997年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1992年8月至1994年5月任中国建设银行
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1990年12月至1992年8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项目处处
长;1990年11月至1990年1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项目处副处长;1989年12月
至1990年1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筹资处副处长;1988年4月至1989年12月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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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建设银行国际部国际业务处副处长。毛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83年江西财经学院基
建财务专业本科毕业。
2、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情况
参见本节“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高级管
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金融机构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本行章程的规定。除王勇先生、李晓玲女士、詹妮·希普
利女士、黄启民先生及董事会秘书陈彩虹先生的任职资格尚待银监会核准外,其余董
事、监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通过银监会核准。
(五)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控股股东及其他单位的重要任职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单位及关联
方其他法人单位任职主要情况:
姓 名 本行职务 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郭树清先生 董事长、执行董事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董事长
王永刚先生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职员
王勇先生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职员
王淑敏女士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职员
刘向辉先生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职员
张向东先生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职员
李晓玲女士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职员
格里高利·L·科尔先生 非执行董事 美国银行全球公司计划及战略部主管
范一飞 副行长 建行亚洲董事会主席
除上述人员外,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在本行的关联企业任职
的情况。
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行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的情
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的管理人员兼任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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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投资情况
(一)持有本行股份情况
本行董事会秘书陈彩虹先生在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之前通过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间接持有本行H 股股票19,417 股,其配偶曹静屏女士亦为本行职员,通过参加员工持
股计划,间接持有本行H 股股票11,489 股。陈彩虹先生与曹静屏女士所持股票受限于
本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限制,三年之内不得处置。
除以上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行股份外,本行董事、监事与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股份的情况。
(二)对外投资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与本行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本行为同时是本行员工的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薪酬形式包括:
工资、奖金、企业年金、社会保险计划、住房公积金计划和其他福利;本行的非执行
董事和外部监事按其职责领取报酬。截至2006年、2005年及2004年12月31日,本行支
付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报酬总额分别2,303.2万元、1,423万元和
660.9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截至2006年、2005年及2004年12月31日,本行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人员缴付定额供款退休金分别为27.4万元、20.1万元和14万元。
截至2006年、2005年及2004年12月31日,本行向报酬最高的5位员工支付的税前报
酬总额分别为1,317.5万元、1,656.2万元和1,236.7万元。
四、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有关协议及作出的重要承

本行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签订重大的商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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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以下是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所有的人员变动均履
行了本行章程所规定的程序。
(一)董事的变动情况
1、2004 年9 月15 日,本行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张恩照先
生、常振明先生、朱振民先生、景学成先生、王淑敏女士、王永刚先生、刘淑兰女士、
赵林先生、宋逢明先生、八城政基先生。
2004 年9 月15 日,本行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恩照先生担任本行
董事长,选举常振明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
2、2004 年11 月29 日,本行召开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刘向辉先生、
张向东先生担任本行董事,增选谢孝衍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3、2005 年3 月16 日,本行召开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张恩照先生因
为个人原因辞去董事和董事长职务的请求,由常振明先生代行董事长职权。
4、2005 年3 月25 日,本行召开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郭树清先生担
任本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2005 年3 月25 日,本行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05 年第六次会议,选举郭树清先生
担任本行董事长。
5、2005 年6 月5 日至6 日,本行召开200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伊琳·若诗女士为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6、2005 年8 月27 日,本行召开200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格里高利·L·科
尔先生担任本行董事。
7、2006 年4 月6 日,本行召开2005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刘淑兰
女士因已达到退休年龄辞任本行执行董事和副董事长职位的请求。
8、2006 年6 月15 日,本行召开200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罗哲夫先生为本行执行
董事,选举彼得·列文爵士为本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9、2006 年7 月23 日,本行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常振明先生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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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9
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行长职务的请求。
10、2006 年7 月27 日,本行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名张建国先生
为本行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其为副董事长,待其董事提名获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
2006 年10 月20 日,本行召开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建国先生担任
本行执行董事。
11、2007 年6 月13 日,本行召开2006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
员:郭树清先生、张建国先生、赵林先生、罗哲夫先生、王永刚先生、王勇先生、王
淑敏女士、刘向辉先生、张向东先生、李晓玲女士、格里高利·L·科尔先生、彼得·列文
爵士、宋逢明先生、伊琳·若诗女士、谢孝衍先生。
2007 年6 月13 日,本行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郭树清先生为本行董
事长,张建国先生为本行副董事长。
12、2007 年8 月23 日,本行召开2007 年临时股东大会,增选詹妮·希普利女士和
黄启民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
(二)监事的变动情况
1、2004 年9 月15 日,本行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监事会成员:谢渡扬先
生、刘进女士、金磐石先生、陈月明女士。
2004 年9 月15 日,本行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谢渡扬先生担任本行
监事长。
2、2004 年12 月15 日,本行召开工会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选举程美芬女士担任
本行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3、2005 年3 月25 日,本行召开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崔建民先生、
郭峰先生担任本行第一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4、2006 年8 月16 日,本行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增选孙志新先
生、宁黎明女士担任本行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5、2007 年6 月12 日,本行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程美芬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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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孙志新先生和宁黎明女士担任本行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6、2007 年6 月13 日,本行召开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成
员:谢渡扬先生、刘进女士、金磐石先生、郭峰先生、戴德明先生。
2007 年6 月13 日,本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谢渡扬先生为本行监事长。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1、2004 年9 月15 日,本行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常振明先生担任
本行行长;刘淑兰女士、赵林先生、罗哲夫先生、郑之杰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辛树
森女士担任本行总监察;陈佐夫先生和范一飞先生担任本行行长助理。
2、2004 年11 月29 日,本行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宣昌能先生担任
本行的董事会秘书,解聘郑之杰先生的副行长职务。
3、2005 年7 月8 日,本行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聘任辛树森女士、陈佐
夫先生和范一飞先生为本行副行长,聘任于永顺先生为本行首席审计官。
4、2006 年4 月6 日,本行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刘淑兰女士因已
达到退休年龄辞任本行副行长职务的请求,聘任庞秀生先生为本行首席财务官,聘任
朱小黄先生为本行首席风险官。
5、2006 年5 月30 日,本行聘任顾京圃先生担任批发业务总监,杜亚军先生担任
零售业务总监,张龙先生担任投资理财总监。
6、2006 年7 月23 日,本行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常振明先生辞
去行长职务。
7、2006 年7 月27 日,本行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聘任张建国先生
担任本行行长。
8、2006 年9 月29 日,宣昌能先生辞去本行董事会秘书职务。
9、2007 年6 月21 日,张龙先生辞去本行投资理财总监职务。
10、2007 年8 月24 日,本行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任陈彩虹先生担任
本行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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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概述
本行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本行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
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本行
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行董事会下
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在战略发展、审计、风险管理、提名与薪酬、关联交易控制
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控职能。为了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本行
聘任了六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决策和监督,并出任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同时,审
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在1/2以
上,并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上述三个委员会的主席。
此外,本行于2005年完成了境外战略投资者美国银行和富登金融的引进工作,并
与境外战略投资者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法运作情况
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的职权及
各自的议事规则独立有效运作。
(一)本行的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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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8)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上市作出决议;
(11)对本行重大收购事宜及购回本行股票作出决议;
(12)对本行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修订本行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基本文件;
(14)审议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
股东的提案;
(15)审议批准本行重大的股权投资、债券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资产核
销、资产抵押及其他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事项;
(16)审议法律、法规、规章、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本行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本行设立之日起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本行共召开了3次年度股东大会和8次临
时股东大会。
本行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制度。股东认
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完善本
行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本行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本行的董事会
本行设董事会,本行章程规定本行董事会由17名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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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本行章程,独立董事人数应符合监管当局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二以上应为非执行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担任,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1、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确定本行的发展战略,并监督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
(4)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风险资本分配方案;
(5)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7)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本行可转换债券、本行次级债券、公
司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8)制订本行重大收购事宜及购回本行股份方案;
(9)制订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方案;
(10)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本行的股权投资、债券投资、资产购置、资
产处置、资产核销、资产抵押及其他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事项;
(11)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2)决定国内一级分行和海外分行的设置;
(13)聘任或解聘行长、首席审计官和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14)根据行长提名聘任或解聘副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首席审计官和董事会
秘书除外),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15)制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16)决定本行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内部控制政策,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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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向股东大会提请聘用、解聘或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18)向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作专项报告;
(19)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监督、检查、考核行长的工作,实行对行长的
问责制;
(20)考核评价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21)听取首席审计官和本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监督、
考核、评价内部审计工作;
(22)定期评估并持续完善本行的公司治理;
(23)制订本行章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案,制定董事会其他制度、规则、办法;
(24)法律、法规、规章、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
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运行情况
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4次,若有需要则安排召开临时会议。自
本行2004年9月15日创立大会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行董事会已经召开了36次会议。本
行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
(1)战略发展委员会
本行战略发展委员会由12名董事组成,包括:郭树清先生、张建国先生、罗哲夫
先生、王永刚先生、王勇先生、王淑敏女士、刘向辉先生、张向东先生、格里高利·科
尔先生、彼得·列文爵士、伊琳·若诗女士和詹妮·希普利女士。董事长郭树清先生为战略
发展委员会主席。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i)拟订本行战略及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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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ii)审核本行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提交董事
会审议;(iii)审查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iv)评估各类业务的
协调发展状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v)审核重大组织调整和机构布局方案,并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vi)审核本行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vii)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王淑敏女士、李晓玲女士、格里高利·科尔先生、
宋逢明先生、伊琳·若诗女士、谢孝衍先生和黄启民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孝衍先生
为审计委员会主席。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i)监督本行的财务报表,审查会计数据和重要事项
的披露情况;(ii)监督和评估本行内部控制;(iii)监督本行的核心业务部门、管理
程序和主要业务的合规情况;(iv)监督和评估本行内部审计部门的表现;(v)监督
和评估本行外聘核数师的表现,向董事会建议委任或辞退外聘核数师,协调外聘核数
师与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vi)向董事会汇报审计委员会的表现,并与其他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沟通及协调;(vii)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张建国先生、赵林先生、罗哲夫先生、王
勇先生、刘向辉先生、张向东先生、彼得·列文爵士、宋逢明先生和谢孝衍先生。非执
行董事张向东先生为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i)根据本行总体战略,审核本行风险管理政策
和内部控制政策,并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ii)指导本行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iii)监督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
和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iv)审议本行风险和内控报告,对本行风险和内控状况进
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v)对本行分管风险管理的
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vi)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刘向辉先生、李晓玲女士、格里高利·L·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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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先生、宋逢明先生、伊琳·若诗女士、谢孝衍先生和詹妮·希普利女士。独立非执行董
事伊琳·若诗女士为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主席。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i)组织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
和程序,提请董事会决定;(ii)就董事候选人、行长人选、首席审计官人选和董事会
秘书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iii)就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iv)审核行长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v)拟订高级管
理人员的发展计划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vi)审议行长提交的本行薪酬管理制
度,提请董事会决定;(vii)组织拟订董事的业绩考核办法和董事、监事薪酬分配办
法,提交董事会审议;(viii)组织拟订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分配
办法,提交董事会决定;(ix)组织董事的业绩考核,提出对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建议,
提交董事会审议;(x)根据监事会对监事的业绩考核,提出对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建
议,提交董事会审议;(xi)组织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提出对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分配方案的建议,提交董事会决定;(xii)监督本行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的
执行情况;(xiii)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5)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赵林先生、宋逢明先生、谢孝衍先生、
罗哲夫先生和黄启民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宋逢明先生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i)负责确认本行的关联方,向董事会和监事
会报告,并应当及时向本行相关工作人员公布其所确认的关联方;(ii)对重大关联交
易进行初审,提交董事会批准;重大的关联交易应同时报告监事会;(iii)审批一般关
联交易或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iv)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本行的监事会
本行设监事会,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本行财务进行监
督,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股东权益。
1、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
(1)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尽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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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7
(2)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行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予以纠正;
(3)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表、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
料,发现疑问的,可以本行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5)监督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及对本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
导;
(6)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2、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监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4次,若有需要则安排召开临时会议。监
事会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书面通知中载明开会事由。
本行监事会于2004年9月15日起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行监事会已经召开了17次会
议。
3、监事会专门委员会
监事会下设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
(1)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
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由6名监事组成,包括:谢渡扬先生、刘进女士、金磐石先生、
程美芬女士、孙志新先生和郭峰先生。监事长谢渡扬先生为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主席。
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i)制订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
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及计划、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等,提交监事
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或组织实施;(ii)提出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职责情
况的监督意见,提交监事会审议;(iii)就非职工代表监事、独立董事、监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人选向监事会提出建议;(iv)组织拟订本行监事的考核办法,提交监事会审
议;(v)组织对本行监事的考核,提交监事会审议;(vi)组织对本行监事的考核,
提交监事会审议;(vii)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告知和提供的事项及文件资
料进行研究和处理;(viii)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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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
(2)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
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由5名监事组成,包括:戴德明先生、刘进女士、金磐
石先生、程美芬女士和宁黎明女士。外部监事戴德明先生为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
会主席。
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i)拟定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的
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及计划等,提交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或组织实施;(ii)提出监
事会对本行财务与内部控制的监督意见,提交监事会审议;(iii)审核本行年度财务报
告、营业报告及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iv)根据需要,
制订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的实施方案,提交监事会批
准后组织实施;(v)必要时,向监事会建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本行财务进行审计;(vi)
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告知和提供的事项及文件资料进行研究和处理;(vii)监事会交
办的其他事宜。
(四)本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1、本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须满足本行章程、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行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
可以提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
行董事的任职应当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进行
任职资格审查。
目前本行董事会中已有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本行于2007年8月23日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增选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期自银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算。自其任
职资格经银监会核准之日起,本行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规定。
依据本行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担任了审
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的主席;同时,在审计委员会、提
名与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比例超过二分之一。
2、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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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行聘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来,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
行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本行决策,对本行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
本行的发展提出了许多意见与建议,并对需要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
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完善本行治理结构和规范本行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本行的董事会秘书
根据本行章程,本行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本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本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委任。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主管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提供、提醒并确
保其了解相关监管机构关于本行运作的法规、政策及要求,负责董事与本行有关方面
的沟通,确保董事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信息和文件,协助董事及行长在行使职权时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本行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
2、负责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会议文件的有关组织和准备工作,负责会议记录,
保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并主动掌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回复董事有关会议程
序及适用规则的问题;
3、负责组织和安排每位新委任的董事均应在首次接受委任时获得全面、正式且特
别为其制作的就任须知,其后亦应获得所需的介绍及专业发展,以确保他们对本行的
运作及业务均有适当的理解,以及完全知悉其本身在法律、法规、规章、本行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本行的业务及管理政策下的职责;
4、负责协调信息披露,增强本行透明度;
5、负责协调组织市场推介,协调来访接待,处理投资者关系,保持与监管机构、
投资者、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公共关系;
6、保证本行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
7、确保本行依法准备和递交有权机构所要求的报告和文件;
8、作为本行与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联络人,负责组织准备和及时递交
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所要求的文件,负责接受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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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的有关任务并组织完成;
9、保证本行的股东名册妥善设立,保证有权得到本行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
到有关记录和文件;
10、确保所有载有董事姓名的本行通讯中,明确说明独立非执行董事身份;
11、办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本行接受监管与检查的情况
请参见本招股书第六节“本行的业务-监管体系-近年监管部门对本行的监管审
查”。
四、本行控股股东占用本行资金及本行对主要股东的担保情况
除正常经营的银行业务外,本行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本行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管理层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说明以及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的鉴证
意见
请参见本招股书第七节“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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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行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本行及
本集团截至2004年度、2005年度和2006年度及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财务
报表(简称“三年一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对本行及本集团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财务
信息,包括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
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执行了相关的审阅程序,并对上述报表发表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及审阅结论。针对上述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了审计及审阅报告(KPMG-A(2007) AR No. 0762)。本节只提供从经审计或审
阅的财务报表中摘录的部分信息。
除非特别说明,本节所有财务数据均指本集团(即本行及所属子公司)的数据。
一、财务报表编制及合并基础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2004年、2005年、2006年12月31日及2007年6月30日的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04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及截至2006年和2007
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2004年度、2005年
度、2006年度及截至2006年和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
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在编制上述财务报表的过程中,本集团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
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2007年1月1日的资产负
债表期初数为基础,并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2007年2月1日公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中有关以前年度同时按照国内会计准
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公司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并根据本集团实际情况,采用本节“主要会计政策”所列示的会
计政策,应用于上述年度及期间的财务报表中。
此外,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同时在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其附注披露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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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制财务报表附注时,本集团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要求,披露了2006年度及截至2007
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以下信息,而并未披露2004年度及2005年度的相关信息。
??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
?? 本集团按单项评估减值损失的已减值贷款及垫款对应减值损失的当期计提数
和回拨数。
??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敞口分析。
?? 本集团持有的、已逾期或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对应的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对
应的资产及其公允价值。
??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债券投资评级。
??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所面临市场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金融负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到期期限分析。
(一)会计年度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
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
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
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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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当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其差额确
认为商誉。
当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3、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本行及所有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子公司是指由本行控制的企业。
当本行能够决定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则该企
业将被视为受本行控制。受控制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
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集团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的
经营成果纳入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财务报表按购买日
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调整。
本集团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
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因此
本集团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将被合并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自本集团最终控制方
开始实施控制时起纳入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
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集团内部往来余额和交易以及本集团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的影响在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予以抵销。
于资产负债表日,子公司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行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
并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列示。子公司
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
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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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4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
有的份额,如果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
予以弥补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如果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未规定少数
股东有义务承担的或少数股东没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本行在该子公
司的股东权益。该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本行股东权益所承担的属
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应当全部归属于本行在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
本行资产负债表所示对子公司的投资是按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入账。
(三)记账基础和计量原则
本集团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本节“主要会计政策-金融工具”所述的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其他资产和负债以历史成本法为计量基础。
(四)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五)外币业务核算方法和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本集团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
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即期汇率是中国人民银行(“人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或根据公布的外汇牌
价套算的汇率。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其差额计
入资本公积;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其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
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
生时的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
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本公积中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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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示。
二、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79,141 539,673 422,766 399,366
存放同业款项 19,018 18,146 21,899 6,516
贵金属 545 537 49 -
拆出资金 18,821 30,761 154,412 68,9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018 5,616 2,433 715
衍生金融资产 12,638 14,514 12,146 1,62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7,101 33,371 71,167 37,022
应收利息 30,102 21,292 17,069 12,645
发放贷款及垫款 3,080,676 2,795,883 2,395,313 2,173,562
应收款项债券投资 520,103 546,357 443,729 433,85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71,498 318,463 323,528 183,0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31,235 1,038,713 643,978 489,791
长期股权投资 299 346 203 260
固定资产 50,133 51,591 48,820 47,251
无形资产 18,907 19,195 19,428 19,955
商誉 1,689 1,74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395 2,701 420 -
其他资产 10,472 9,609 8,382 35,350
资产总计 6,117,791 5,448,511 4,585,742 3,90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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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1 21 21 2,22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74,094 214,515 125,795 88,854
拆入资金 33,260 25,548 17,540 23,085
衍生金融负债 4,252 2,715 2,490 1,81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3,331 5,140 21,189 125
吸收存款 5,048,285 4,721,256 4,006,046 3,491,121
发行存款证 10,017 6,957 5,429 3,741
应付职工薪酬 16,834 16,262 15,126 12,952
应交税费 19,083 22,071 9,179 4,522
应付利息 37,904 34,305 26,132 23,480
预计负债 1,663 1,637 1,802 2,107
应付次级债券 39,923 39,917 39,907 39,8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6 25 - 388
其他负债 63,350 27,938 27,409 20,060
负债合计 5,792,053 5,118,307 4,298,065 3,714,369
股东权益
股本 224,689 224,689 224,689 194,230
资本公积 37,856 40,852 41,274 (276)
盈余公积 14,488 11,133 6,501 514
一般准备 31,365 10,343 10,332 -
未分配利润 17,211 43,092 4,783 1,048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325,609 330,109 287,579 195,516
少数股东权益 129 95 98 35
股东权益合计 325,738 330,204 287,677 195,55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117,791 5,448,511 4,585,742 3,90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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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7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78,975 539,556 422,766 399,366
存放同业款项 18,597 17,991 22,641 6,516
贵金属 545 537 49 -
拆出资金 15,666 25,507 154,794 69,9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8,320 3,454 2,433 715
衍生金融资产 12,320 14,286 12,146 1,62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7,101 33,371 71,167 37,022
应收利息 29,994 21,148 17,069 12,645
发放贷款及垫款 3,050,884 2,767,432 2,393,226 2,171,781
应收款项债券投资 520,103 546,357 443,729 433,85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69,503 316,932 322,806 182,738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30,701 1,038,275 643,671 488,856
长期股权投资 789 800 843 791
固定资产 49,965 51,438 48,743 47,184
无形资产 18,859 19,191 19,428 19,9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50 2,682 420 -
其他资产 19,566 18,946 8,223 35,028
资产总计 6,086,338 5,417,903 4,584,154 3,908,06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18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1 21 21 2,22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74,280 214,636 126,389 88,854
拆入资金 34,890 25,906 17,324 23,270
衍生金融负债 3,988 2,522 2,490 1,81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3,331 5,140 21,189 125
吸收存款 5,018,107 4,692,895 4,004,525 3,489,376
发行存款证 8,564 5,957 5,429 3,741
应付职工薪酬 16,769 16,119 15,126 12,952
应交税费 18,918 21,988 9,147 4,513
应付利息 37,791 34,200 26,132 23,480
预计负债 1,663 1,637 1,802 2,107
应付次级债券 39,923 39,917 39,907 39,8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 25 - 377
其他负债 63,203 27,229 27,289 19,821
负债合计 5,761, 464 5,088,192 4,296,770 3,712,550
股东权益
股本 224,689 224,689 224,689 194,230
资本公积 38,178 40,840 41,255 (252)
盈余公积 14,488 11,133 6,501 514
一般准备 31,180 10,341 10,332 -
未分配利润 16,339 42,708 4,607 1,018
股东权益合计 324,874 329,711 287,384 195,51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086,338 5,417,903 4,584,154 3,908,06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19
(二)利润表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一、营业收入 99,312 70,268 150,212 127,268 112,579
利息净收入 89,213 65,285 140,368 116,551 101,488
利息收入 130,897 100,476 215,189 173,601 147,196
利息支出 (41,684) (35,191) (74,821) (57,050) (45,70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2,660 6,274 13,571 8,455 6,47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3,271 6,782 14,627 9,261 7,35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611) (508) (1,056) (806) (881)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198 11 349 210 (174)
投资收益 688 982 1,706 2,718 3,958
汇兑净(损失)/收益 (3,568) (2,421) (6,068) (1,306) 509
其他业务收入 121 137 286 640 327
二、营业支出 (49,022) (37,960) (85,408) (72,745) (61,107)
营业税金及附加 (5,665) (4,172) (8,977) (7,401) (6,459)
业务及管理费 (31,329) (25,220) (57,076) (49,999) (45,218)
资产减值损失 (11,969) (8,534) (19,214) (15,258) (9,358)
其他业务成本 (59) (34) (141) (87) (72)
三、营业利润 50,290 32,308 64,804 54,523 51,472
加:营业外收入 516 597 1,382 1,449 1,156
减:营业外支出 (264) (91) (469) (608) (1,42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20
四、利润总额 50,542 32,814 65,717 55,364 51,199
减:所得税费用 (16,287) (9,591) (19,398) (8,268) (2,159)
五、净利润 34,255 23,223 46,319 47,096 49,040
归属于:
本行股东 34,221 23,223 46,322 47,103 49,042
少数股东 34 - (3) (7) (2)
六、基本和稀释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15 0.10 0.21 0.24 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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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1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一、营业收入 98,034 70,123 149,704 126,980 112,474
利息净收入 88,707 65,247 140,285 116,489 101,420
利息收入 129,861 100,409 215,044 173,491 147,096
利息支出 (41,154) (35,162) (74,759) (57,002) (45,67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2,301 6,219 13,413 8,446 6,47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2,888 6,723 14,473 9,252 7,35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587) (504) (1,060) (806) (881)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80 11 98 210 (174)
投资收益 636 932 1,695 2,718 3,958
汇兑净(损失)/收益 (3,810) (2,422) (6,070) (1,306) 509
其他业务收入 120 136 283 423 290
二、营业支出 (48,645) (37,878) (85,158) (72,637) (61,019)
营业税金及附加 (5,654) (4,171) (8,972) (7,401) (6,459)
业务及管理费 (30,932) (25,140) (56,834) (49,891) (45,141)
资产减值损失 (12,000) (8,533) (19,211) (15,258) (9,347)
其他业务成本 (59) (34) (141) (87) (72)
三、营业利润 49,389 32,245 64,546 54,343 51,455
加:营业外收入 516 602 1,389 1,460 1,156
减:营业外支出 (263) (91) (469) (608) (1,429)
四、利润总额 49,642 32,756 65,466 55,195 51,182
减:所得税费用 (16,092) (9,581) (19,354) (8,238) (2,149)
五、净利润 33,550 23,175 46,112 46,957 4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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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
(三)现金流量表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存款净增加额 327,302 486,719 688,987 517,338 298,050
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259,579 54,302 88,634 36,941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7,712 5,868 7,935 - 3,577
存放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1,309 2,524 4,140 - -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4,016 - 12,846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34,676 103,348 225,187 179,110 146,66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5,339 62,875 53,090 35,289 34,302
现金流入小计 779,933 715,636 1,080,819 768,678 482,595
发放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299,956) (349,160) (393,416) (237,554) (201,314)
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增加额 (143,046) (33,153) (119,757) (36,575) (45,499)
存放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9,275)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9,140) - (17,064) (6,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 - - (2,201) -
同业存放款项净减少额 - - - - (439)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 - (5,545)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38,564) (29,773) (65,908) (53,354) (44,5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101) (12,481) (31,235) (25,124) (22,33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817) (12,099) (17,611) (12,757) (6,65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227) (19,125) (40,133) (65,785) (37,635)
现金流出小计 (550,711) (464,931) (668,060) (465,234) (364,4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222 250,705 412,759 303,444 118,1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32,752 308,988 663,118 591,361 542,34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6 198 430 540 777
对新子公司投资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70 -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166 103 796 1,345 2,701
现金流入小计 532,994 309,289 664,344 593,316 54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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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3
投资支付的现金 (768,829) (665,617) (1,166,100) (895,920) (824,114)
对新子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净额 - - (3,905) - -
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2,051) (1,821) (10,018) (8,992) (7,099)
现金流出小计 (770,880) (667,438) (1,180,023) (904,912) (831,2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886) (358,149) (515,679) (311,596) (285,3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股票收到的现金 - - - 74,639 8,000
发行证券化资产收到的的现金 - - - 2,920 -
发行次级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40,000
现金流入小计 - - - 77,559 48,000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 - (6,638) (2,914) -
发行股票支付的费用 - - - (2,089) -
支付次级债券利息的现金 (126) (108) (1,872) (1,846) -
支付次级债券手续费的现金 - - - - (106)
现金流出小计 (126) (108) (8,510) (6,849) (1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 (108) (8,510) 70,710 47,89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31) (676) (1,838) (1,907)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 增加额(9,321) (108,228) (113,268) 60,651 (119,3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7,489 280,757 280,757 220,106 339,43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8,168 172,529 167,489 280,757 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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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4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2005 年 2004 年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净额:
净利润 34,255 23,223 46,319 47,096 49,040
计提的贷款减值损失 11,648 8,318 18,997 13,706 6,109
计提的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321 216 217 1,552 3,249
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其他资产摊

3,854 3,527 6,994 6,686 8,5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净
损益
(29) (21) (152) (30) 210
投资收益 (688) (982) (1,706) (2,718) (3,958)
公允值变动净损益 (198) (11) (349) (210) 17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 (1,015) - (2,064) 55 (6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 12 (2) (4) (552) 388
次级债券利息支出 954 930 1,883 1,850 414
与投资活动相关的汇兑损失 8,235 2,525 7,565 1,19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465,789) (346,583) (458,741) (344,845) (241,64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637,662 559,565 793,800 579,664 295,7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 229,222 250,705 412,759 303,444 118,167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特别国债应收利息与应上缴利润相抵 - - - - 3,242
未分配利润偿还国家补充款项 - - - 23,781 41,718
代垫款项置换人行票据 - - - - 21,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158,168 172,529 167,489 280,757 220,106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167,489) (280,757) (280,757) (220,106) (339,4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9,321) (108,228) (113,268) 60,651 (119,3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 27,927 26,902 30,191 28,413 27,080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02,453 96,030 103,767 108,395 123,540
存放同业款项 15,191 20,633 13,011 12,624 6,516
拆放同业款项 12,597 28,964 20,520 131,325 62,970
合计 158,168 172,529 167,489 280,757 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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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5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存款净增加额 325,485 486,452 688,370 516,925 298,050
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259,644 54,337 88,247 37,535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8,984 5,857 8,582 - 3,577
存放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1,351 3,264 4,881 - -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4,375 - 13,304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33,221 103,257 224,164 178,957 146,66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859 62,880 52,722 35,067 33,820
现金流入小计 777,919 716,047 1,080,270 768,484 482,113
发放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297,879) (348,720) (392,882) (237,248) (201,314)
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增加额 (142,986) (33,153) (119,757) (36,575) (45,499)
存放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10,020)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8,756) - (16,455) (5,518)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 - - (2,201) -
同业存放款项净减少额 - - - - (439)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 - (5,946)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38,018) (29,763) (65,869) (53,298) (44,5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814) (12,460) (31,116) (24,611) (22,33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789) (12,088) (17,571) (12,750) (6,65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230) (19,194) (39,972) (65,741) (37,635)
现金流出小计 (547,716) (464,134) (667,167) (464,845) (363,9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203 251,913 413,103 303,639 118,1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31,910 308,988 662,290 591,361 542,348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74 198 430 540 777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
现金
142 103 796 1,345 2,701
现金流入小计 532,126 309,289 663,516 593,246 545,826
投资支付的现金 (766,905) (665,617) (1,165,251) (895,915) (824,114)
对新子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 - - (9,811)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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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6
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1,966) (1,821) (9,942) (8,992) (7,099)
现金流出小计 (768,871) (667,438) (1,185,004) (905,037) (831,2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745) (358,149) (521,488) (311,791) (285,3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股票收到的现金 - - - 74,639 8,000
发行证券化资产收到的的现金 - - - 2,920 -
发行次级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40,000
现金流入小计 - - - 77,559 48,000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 - (6,638) (2,914) -
发行股票支付的费用 - - - (2,089) -
支付次级债券利息的现金 (126) (108) - (1,846) -
支付次级债券手续费的现金 - - (1,872) - (106)
现金流出小计 (126) (108) (8,510) (6,849) (1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 (108) (8,510) 70,710 47,89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08) (675) (1,824) (1,907)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7,076) (107,019) (118,719) 60,651 (119,3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2,038 280,757 280,757 220,106 339,43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4,962 173,738 162,038 280,757 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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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7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2005 年 2004 年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净额:
净利润 33,550 23,175 46,112 46,957 49,033
计提的贷款减值损失 11,679 8,314 18,994 13,706 6,106
计提的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321 219 217 1,552 3,241
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其他资产摊

3,835 3,524 6,986 6,680 8,5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净
损益
(18) (21) (152) (30) 210
投资收益 (636) (932) (1,695) (2,718) (3,958)
公允值变动净损益 (80) (11) (98) (210) 17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 (1,089) - (2,064) 55 (5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 (8) (2) (4) (552) 377
次级债券利息支出 954 930 1,883 1,850 414
与投资活动相关的汇兑损失 8,111 2,525 7,565 1,19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463,563) (345,196) (458,590) (345,034) (241,14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637,147 559,388 793,949 580,193 295,2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 230,203 251,913 413,103 303,639 118,167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特别国债应收利息与应上缴利润相抵 - - - - 3,242
未分配利润偿还国家补充款项 - - - 23,781 41,718
代垫款项置换人行票据 - - - - 21,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154,962 173,738 162,038 280,757 220,106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162,038) (280,757) (280,757) (220,106) (339,4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7,076) (107,019) (118,719) 60,651 (119,3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 27,821 26,900 30,104 28,413 27,080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02,453 95,996 103,737 108,395 123,540
存放同业款项 14,812 21,241 12,855 12,624 6,516
拆放同业款项 9,876 29,601 15,342 131,325 62,970
合计 154,962 173,738 162,038 280,757 220,10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28
(四)股东权益变动表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百万元
股本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少数股东
权益 合计
2007 年1 月1 日 224,689 40,852 11,133 10,343 43,092 95 330,204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2,996) 3,355 21,022 (25,881) 34 (4,466)
(一)净利润 - - - - 34,221 34 34,255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利得和损失 - (2,996) - - - - (2,996)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净额
其中: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3,469) - - - - (3,469)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127 - - - - 127
2.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相
关的所得税影响 - 825 - - - - 825
3.因税率变化对计入股东
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

- (145) - - - - (145)
4.其他 - (334) - - - - (334)
(三)利润分配 - - 3,355 21,022 (60,102) - (35,725)
1.提取盈余公积 - - 3,355 - (3,355) - -
2.提取一般准备 - - - 21,022 (21,022)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35,725) - (35,725)
2007 年6 月30 日 224,689 37,856 14,488 31,365 17,211 129 325,73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29
单位:百万元
股本
(未审计)
资本
公积
(未审计)
盈余
公积
(未审计)
一般
准备
(未审计)
未分配
利润
(未审计)
少数
股东权益
(未审计)
合计
(未审计)
2006 年1 月1 日 224,689 41,274 6,501 10,332 4,783 98 287,677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2,293) - 9 19,844 - 17,560
(一)净利润 - - - - 23,223 - 23,223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2,293) - - - - (2,293)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净额
其中:计入股东权益的
金额 - (3,571) - - - - (3,571)
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额 - 206 - - - - 206
2.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
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1,080 - - - - 1,080
3.其他 - (8) - - - - (8)
(三)利润分配 - - - 9 (3,379) - (3,37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2.提取一般准备 - - - 9 (9)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3,370) - (3,370)
2006 年6 月30 日 224,689 38,981 6,501 10,341 24,627 98 305,23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30
单位:百万元
股本 资本
公积
盈余
公积
一般
准备
未分配
利润
(注释)
其他
少数股
东权益 合计
2004 年1 月1 日 - 544 - - 394 186,230 37 187,205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94,230 (820) 514 - 654 (186,230) (2) 8,346
(一)净利润 - - - - 49,042 - (2) 49,040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利得和损失 - (820) - - - - - (820)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净额
其中:计入股东权益的金
额 - (959) - - - - - (959)
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额 - (265) - - - - - (265)
2.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
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404 - - - - - 404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 194,230 - - - - (186,230) - 8,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8,000 - - - - - - 8,000
2.其他 186,230 - - - - (186,230) - -
(四)利润分配 - - 514 - (48,388) - - (47,874)
1.提取盈余公积 - - 514 - (514)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47,874) - - (47,874)
2004 年12 月31 日 194,230 (276) 514 - 1,048 - 35 195,551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30,459 41,550 5,987 10,332 3,735 - 63 92,126
(一)净利润 - - - - 47,103 - (7) 47,096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利得和损失 - (541) - - - - - (541)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净额
其中:计入股东权益的金
额 - (1,323) - - - - - (1,323)
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额 - 465 - - - - - 465
2.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
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311 - - - - - 311
3.其他 - 6 - - - - - 6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 30,459 42,091 - - - - 70 72,620
(四)利润分配 - - 5,987 10,332 (43,368) - - (27,049)
1.提取盈余公积 - - 5,987 - (5,987) - - -
2.提取一般准备 - - - 10,332 (10,332) -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27,049) - - (27,049)
2005 年12 月31 日 224,689 41,274 6,501 10,332 4,783 - 98 287,67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31
股本 资本
公积
盈余
公积
一般
准备
未分配
利润
(注释)
其他
少数股
东权益 合计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422) 4,632 11 38,309 - (3) 42,527
(一)净利润 - - - - 46,322 - (3) 46,319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利得和损失 - (422) - - - - - (422)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净额
其中:计入股东权益的金
额 - (914) - - - - - (914)
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额 - 342 - - - - - 342
2.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
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169 - - - - - 169
3.其他 - (19) - - - - - (19)
(三)利润分配 - - 4,632 11 (8,013) - - (3,370)
1.提取盈余公积 - - 4,632 - (4,632) - - -
2.提取一般准备 - - - 11 (11) -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3,370) - - (3,370)
2006 年12 月31 日 224,689 40,852 11,133 10,343 43,092 - 95 330,204
注释:本行于2004年9月17日注册成立时发行了合计1,862.30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发起人股份作为获得原
建行承继业务的对价,并将权益中“其他”一项的结余转为股本。权益中的“其他”指于2003年12月31
日重组前原建行所有者的资本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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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2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百万元
股本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合计
2007 年1 月1 日 224,689 40,840 11,133 10,341 42,708 329,711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2,662) 3,355 20,839 (26,369) (4,837)
(一)净利润 - - - - 33,550 33,550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利得和损失 - (2,662) - - - (2,662)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净额
其中: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3,463) - - - (3,463)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127 - - - 127
2.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相关
的所得税影响 - 825 - - - 825
3.因税率变化对计入股东权
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145) - - - (145)
4.其他 - (6) - - - (6)
(三)利润分配 - - 3,355 20,839 (59,919) (35,725)
1.提取盈余公积 - - 3,355 - (3,355) -
2.提取一般准备 - - - 20,839 (20,839)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35,725) (35,725)
2007 年6 月30 日 224,689 38,178 14,488 31,180 16,339 324,874
单位:百万元
股本
(未审计)
资本公积
(未审计)
盈余公积
(未审计)
一般准备
(未审计)
未分配利润
(未审计)
合计
(未审计)
2006 年1 月1 日 224,689 41,255 6,501 10,332 4,607 287,384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2,292) - 9 19,796 17,513
(一)净利润 - - - - 23,175 23,175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利得和损失 - (2,292) - - - (2,292)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净额
其中: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3,571) - - - (3,571)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206 - - - 206
2.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相关
的所得税影响 - 1,080 - - - 1,080
3.其他 - (7) - - - (7)
(三)利润分配 - - - 9 (3,379) (3,37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2.提取一般准备 - - - 9 (9)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3,370) (3,370)
2006 年6 月30 日 224,689 38,963 6,501 10,341 24,403 304,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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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3
单位:百万元
股本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准备
未分配
利润
(注释)
其他
合计
2004 年1 月1 日 - 609 - - 373 186,230 187,212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94,230 (861) 514 - 645 (186,230) 8,298
(一)净利润 - - - - 49,033 -49,033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利得和损失 - (861) - - - - (861)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净额
其中: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1,011) - - - - (1,011)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265) - - - - (265)
2.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相关
的所得税影响 - 415 - - - - 415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 194,230 - - - - (186,230) 8,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8,000 - - - - - 8,000
2.其他 186,230 - - - - (186,230) -
(四)利润分配 - - 514 - (48,388) - (47,874)
1.提取盈余公积 - - 514 - (514)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47,874) -(47,874)
2004 年12 月31 日 194,230 (252) 514 - 1,018 - 195,510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30,459 41,507 5,987 10,332 3,589 - 91,874
(一)净利润 - - - - 46,957 -46,957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利得和损失 - (584) - - - - (584)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净额
其中: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1,355) - - - - (1,355)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465 - - - - 465
2.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相关
的所得税影响 - 300 - - - - 300
3.其他 - 6 - - - - 6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 30,459 42,091 - - - - 72,550
(四)利润分配 - - 5,987 10,332 (43,368) - (27,049)
1.提取盈余公积 - - 5,987 - (5,987) - -
2.提取一般准备 - - - 10,332 (10,332)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27,049) -(27,049)
2005 年12 月31 日 224,689 41,255 6,501 10,332 4,607 - 287,384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415) 4,632 9 38,101 - 4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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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4
(一)净利润 - - - - 46,112 -46,112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利得和损失 - (415) - - - - (415)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净额
其中: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917) - - - - (917)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342 - - - - 342
2.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相关
的所得税影响 - 169 - - - - 169
3.其他 - (9) - - - - (9)
(三)利润分配 - - 4,632 9 (8,011) - (3,370)
1.提取盈余公积 - - 4,632 - (4,632) - -
2.提取一般准备 - - - 9 (9)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3,370) -(3,370)
2006 年12 月31 日 224,689 40,840 11,133 10,341 42,708 - 329,711
注释:本行于2004年9月17日注册成立时发行了合计1,862.30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发起人股份作为获得原
建行承继业务的对价,并将权益中“其他”一项的结余转为股本。权益中的“其他”指于2003年12月31
日重组前原建行所有者的资本投入。
三、主要会计政策
(一)金融工具
1、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只会在本集团成为该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才会于资
产负债表内确认。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类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
在初始确认时,所有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外的其他金融工具,除非能通过比较在
其他可观察到的现行市场交易的同类工具(即未经修改或重新包装),或根据包括可观
察市场数据等参数的估价方法计量外,其公允价值将包括直接由取得或发行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产生的交易费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其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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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5
2、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于确认时被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下列情况下,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被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基准作内部管理、评估及汇报;
?? 有关的指定可消除或明显减少因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
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 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含一项嵌入衍生工具,该衍生工具可大幅改变按原合
同规定的现金流量;或
?? 嵌入衍生工具无法从金融工具分离。
除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以及与在活
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外,所有衍生工具均归入这个类别。当衍生工具之公允价值为
正数时作为资产入账,当公允价值为负数时则作为负债入账。
(2)贷款及应收款项
贷款及应收款项是指有固定或可确定的回收金额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非衍
生金融资产,但不包括(a)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实时或在短期内出售,并将其归类为持
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b)于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或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c)本集团可能无法收回其绝大部分初始投资(不
包括因信用恶化而无法收回的金融资产),并将其归类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贷款及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发放贷款及垫款和存放银行及金融机构款项。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的证券一般包括由与本集团有借贷关系的客户发行但在活
跃市场没有报价的证券。信贷替代品证券的投资决策须经过与贷款相同的信贷审批程
序,而本集团须承担等同于借款予同一客户的风险。此外,信贷替代品证券的回报及
到期日条款通常是由本集团直接与发行人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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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6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
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但不包括(a)由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或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b)符合贷款及应收款项定义的
金融资产。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及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
金融资产。包括计划无限期持有,但可能因应流动资金需求或市场环境变动而出售的
金融资产。
(5)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
债。
3、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贷款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是以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减去减值损失计量,其余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任何因
销售或处置而可能产生的交易成本不予扣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除于利润表内确认的减值损失及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
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未实现损益直接于股东权益中确认,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在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处置损益包括出售所得款项与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因公允价值调整而于权益中确认的累计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
入账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过程中产生的损益计入当
期损益。
4、公允价值的计量原则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其于估价日在交投活跃市场公布的市场价格 (未扣减
任何交易成本前) 计量。金融资产以当期买入价定价,而金融负债则以当期沽售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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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7
价。交投活跃市场的市场价格是指易于定期从证券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业内团体、
定价服务或监管机构取得的价格信息,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和定期发生的市场
交易的价格。如果金融工具不存在公开价格,则采用能够可靠估计实际市场交易价格
的估价方法,估计其公允价值。
所采用的估价方法包括参考最近知悉及愿意进行交易的各方之间按公平基础进行
的市场交易、参考另一项大致相同的工具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
型。本集团定期评估估价方法,并测试其有效性。如果采用折现现金流量分析,估计
未来现金流量将以管理层的最佳估计为准,而所用的折现率为条款及条件相类似的工
具在资产负债表日适用的市场利率。如果采用其他定价模型,输入的参数将以资产负
债表日的市场数据为准。
在估计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本集团会考虑可能对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的公允价值构成影响的所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利率、信贷风险、外汇价格及市
场波动。
本集团会从产生或购入该金融工具的同一市场获取市场数据。
5、终止确认
当从某项金融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届满或与拥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及回
报已转移时,该金融资产将于当日被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在合同所指定的责任解除、
撤销或届满当日终止确认。金融工具终止确认时,本集团采用加权平均法于损益中确
认已实现收益及损失。
6、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其他金融资产在资产负
债表日被评估,并按客观证据判断某项或某组金融资产是否已出现减值。于初始确认
入账后,当客观证据显示某项或某组金融资产出现减值时,该项或该组金融资产被认
定为已出现减值并形成减值损失。客观证据是指实际发生的、对该项或该组金融资产
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集团能够对其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一个或多个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该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将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
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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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未来事项而预计的损失不管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因该导致损失的事项并未发
生,都不会予以确认。
(1)贷款及应收款项和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集团采用两种方法评估减值损失:个别方式评估和组合方式评估。
① 个别方式评估的金融资产
对于本集团认为个别重大的贷款及应收款项和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集团将采用
个别评估方法评估其减值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显示以摊余成本入账的贷款及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个
别地被认定已出现减值损失时,损失金额以资产账面金额与按资产原实际利率(即
在初始确认有关资产时计算的实际利率)折现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计量,计入当期损益。
以个别方式评估减值的贷款及垫款是基于损失事件的客观证据评估,例如:
?? 借款人有重大财务困难;
?? 违反合同,例如未能偿还或逾期偿还利息或本金;
?? 因与借款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法律原因,向借款人作出本集团原本不会考
虑作出的宽减;或
?? 借款人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本集团可能无法确定导致减值的单一事件,但本集团可以通过若干事件所产生
的综合影响确定该金融资产是否出现减值。
短期贷款及应收款项的现金流量如果折现造成的影响不大,将不会作出折现。
计算有抵押贷款及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会反映收回抵押品
可能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去取得及出售该抵押品(不论抵押品是否可能被收回)的成
本。
② 组合方式评估的金融资产
以组合方式评估减值损失的贷款及应收款项和持有至到期资产包括:
?? 单项数额并不重大的同类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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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个别方式评估但没有客观证据证明已个别出现减值的贷款
以组合方式评估时,资产按类似信贷风险特征(即显示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
还所有款项的能力)进行分类。
以组合方式评估减值的贷款及垫款是基于减值的客观证据评估,亦即有可观察
数据显示有关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某一类别贷款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大幅下
降。客观证据包括:
?? 贷款组合中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出现不利变动;或
?? 全国或本地经济状况变化引起贷款组合中的资产发生拖欠。
单项金额并不重大的同类贷款
对于单项金额并不重大的同类贷款,本集团采用滚动率方法评估组合的减值损
失。该方法使用对违约概率和随之发生的损失金额的历史趋势进行统计分析;同时
评估对组合中的固有损失有影响的当前经济状况。
以个别方式评估但没有客观证据证明已个别出现减值的贷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必须经过个别方式评估。如无任何导致损失的事项或未
能可靠地计量导致损失事项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且无客观减值证据时,则将其
归类为具有类似信贷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并以组合方式评估其减值损失。此
评估涵盖了于资产负债表日出现减值但有待日后才能个别确认已出现减值的贷款。
评估组合减值损失的因素包括:
?? 具有类似信贷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合的过往损失经验;
?? 从出现损失到该损失被识别的所需时间;及
?? 当前经济及信贷状况;以及管理层基于经验判断于此状况下的实际水平是否高
于或低于过往经验所显示的水平。
从出现损失到该损失被识别的所需时间由管理层根据本集团经营环境中的过
往经验确定。
按组合方式确认减值损失是在以组合方式评估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识别个别资
产(须按个别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前的过渡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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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信息显示金融资产组合中个别资产有客观证据识别其减值时,这些资产会
从该金融资产组合中剔除。按组合方式评估减值的资产不包括按个别方式进行减值
评估并且已经或继续确认减值损失的资产。
如果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在期后减少,而有关的减少可以客观地与确认减值后
发生的事件联系起来,先前确认的减值损失将转回。有关的转回不应导致金融资产
于转回减值当日的账面金额高于未确认减值情况下的摊余成本。转回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当借款人或担保人未能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且本集团收回抵债资产作为减值
贷款的补偿时,该减值贷款的账面价值将通过减值准备调整为抵债资产的估计公允
价值。调整后减值贷款的账面价值转入抵债资产。
当本集团已经进行了所有必要的法律或其他程序后,贷款仍然不可收回时,管
理层将决定核销贷款及冲销相应的减值准备。如果在期后本集团收回已核销的贷款
金额,则转回金额将通过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减少已直接于股东权益内确认,且有客观证
据显示该资产已经出现减值,即使该金融资产仍未终止确认,原直接于权益内确认的
累计损失将会从股东权益内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
从股东权益内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的累计损失数额等于购入成本(已扣除任何本
金还款和摊销)与当期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减去先前已在利润表内确认的该金融资
产的任何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的债务工具,其公允价值在日后期间上升,而有
关的上升可以客观地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的权益工具投资,其减值损失不
会通过损益转回。该类资产公允价值的任何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因未能可靠地计算公允价值而以成本入账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非上市权益工
具),有关的减值损失是按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与按类似金融资产的现行市场回报率折
现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
7、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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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集团拥有合法权利就已确认金额作抵销,并有意以净额为结算基础,或同
时变现资产及结算负债,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将在资产负债表内互相抵销并以净额
列示。
8、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确认。因重新计量公允价值而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符合套期会计处理的衍生工具,确认任何产生的损益取决于被套期的项目的性质。
9、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同时包含衍生工具及主合同的混合(组合)工具的一个组成部分,
并导致该组合工具中的某些现金流量以类似于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的变动方式变动。
当(a)该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并不紧密相关;及(b)混合(组
合)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而公允价值的变动也不在当期损益中确认,嵌入衍生工
具将与主合同分离,并作为衍生工具入账。
当嵌入衍生工具被分离,主合同则按照本节“主要会计政策-金融工具”中的1、
2及3所述方式入账。
10、套期会计处理
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构成的抵销影响,通过套期会计处
理进行确认。本集团会在符合套期会计处理的交易初始确认时,对套期工具与被套期
项目的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及进行套期的策略加以记录,还会于套期初始及持续进行
中评估及记录在套期交易所使用的金融工具是否高度有效地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
值变动。本集团会在下列情形下中止套期会计:(a)套期工具到期或被出售、终止或
行使;(b)有关套期不再符合套期会计的条件;或(c)本集团撤销指定的套期交易。
(1)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的目的是冲抵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或已承诺交易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导
致的对损益的风险。
套期工具是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的变动于利润表中确认。因由套期工具
进行对冲的风险引起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通过调整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反映。
被套期项目的调整金额将于利润表中对冲相关套期工具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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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套期工具到期或被出售、终止或行使,或本集团撤销了指定的套期关系时,对
使用实际利率法核算的被套期项目的任何调整,作为该项目剩余期间重新计算实际利
率的一部分,于利润表内摊销。
(2)套期有效性测试
为符合套期会计处理的资格,本集团就套期进行预计有效性测试,以证明本集团
预期有关的套期在初始确认时及套期期间高度有效,并持续显示套期的实际有效性(追
溯有效性)。
针对每个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测试均记录在案。本集团采用的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
取决于集团风险管理策略。
对于公允价值套期关系,本集团采用累计价值抵销法或回归分析作为测试套期有
效性的方法。
就预计有效性而言,套期工具必须于指定套期期间高度有效地抵销被套期风险引
起的公允价值变动。就实际有效性而言,公允价值变动必须在80%至125%的范围内互
相抵销,有关套期才属有效。
(二)贵金属
贵金属包括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交易的黄金及其他贵金属。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
公允价值入账,并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按业务发生时实际支付或收到的款项入账并在资产
负债表中反映。买入返售的已购入标的资产不予以确认,在表外作备查登记,卖出回
购的标的资产仍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的买卖差价在相关交易期间以实际利率法摊销,确认为
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四)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集团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投
资,及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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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
本行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在子公司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
利时确认。
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在被投资
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即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以后根据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本集团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
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以已减去减值准备(十)后的价值记入资产负债表内,处置或转让
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已减去减值准备后的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开展业务经营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
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造的物业,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相应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或评估值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当与该
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
入固定资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行承继的原建行固定资产和在建工
程以重组基准日评估值为计量基础。
本集团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对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按年限
平均法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会扣除
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建工程不计提任何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房屋及建筑物 30-35年
电子设备 3-8年
其他 4-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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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以成本或评估值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十)记入资
产负债表内。在建工程以成本或评估值减去减值准备(十)记入资产负债表内。
(六)融资租赁及经营租赁
1、分类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若根据租赁合约,与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及报酬均
转移至承租人时,分类为融资租赁。不会转移大部分风险及权益之租赁分类为经营租
赁。
2、融资租赁
当本集团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租赁之投资净额包括在资产负债表内“发放贷款
及垫款”项下。本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应
收租赁款项包含的融资收入将于租赁期内按投入资金之比例在“利息收入”内确认。
与融资租赁性质相同之分期付款合同也作为融资租赁处理。减值损失按本节“主要会
计政策-金融工具-减值”所述会计政策计算。
3、经营租赁
如本集团使用经营租赁资产,除非有其他更合理反映被租赁资产所产生利益的方
法,经营租赁费用于租赁期内以直线法记入当期损益。获得的租赁奖励在利润表中确
认为租赁净付款总额的一部分。或有租金在其产生的会计期间确认为当期损益。
(七)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以成本或评估值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十)记入资产负债表内。无形
资产的成本或评估值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年限(3-50年)内摊销。
本行承继的原建行无形资产以重组基准日评估价值为计量基础。
(八)商誉
1、成本
商誉是指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成本超过本集团在被收购方的可辨认资产、
负债和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净额中本集团所占份额的部分。
商誉是按成本减减值准备后入账。商誉会分配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并且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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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在被收购方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净额中所占份额,
超过企业合并的成本或对联营公司的投资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减值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阅内部和外部信息,以确定商誉是否出现减值迹象。
如果出现任何减值迹象,本集团会每年估计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商誉是否出现
减值。
本集团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是其使用价值。在评估使用价值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会按照能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和获分配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
险进行评估的折现率,折现至其现值。
当获分配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金额高于其可收回金额时,减值损失
便会在利润表中确认。就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确认的减值损失会作出分配,首先扣减
已分配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任何商誉的账面金额,然后按比例减少该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内其他资产的账面金额;但每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减少至低于其个别公
允价值减去出售成本后所得金额或其使用价值(如能确定)。
商誉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3、处置
于处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任何应占购入商誉(扣除减值准备后净额,如有)
均包括在计算被处置项目的损益内。
(九)抵债资产
当本集团以抵债资产作为补偿贷款与垫款及应收利息的损失时,该抵债资产即以
贷款本金及应收利息减去对应的贷款减值损失准备的账面值入账。抵债资产不计提折
旧或进行摊销。抵债资产以入账价值减减值准备(十)记入资产负债表内。
(十)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非金融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抵债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进行审阅,判断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资产,估计其可回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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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组是本集团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
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本集团在认定资产组时,
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本集团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
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
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较高者。有迹象表明单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
的,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性进行
估计,本行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计量结果表明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已低于其账面价值时,
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同时计提相关的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十一)职工福利
薪金及奖金、住房福利和社会保障福利会于本集团的雇员提供服务的期间内计提。
如延迟付款或清偿会构成重大的影响,则这些数额会以现值列示。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所在机构当地政府机构设立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及医
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险,按工资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
上提取保险金和公积金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另外,本行员工在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参加本行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
度的相关政策建立的中国建设银行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本行按员工工资总额
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缴款,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行为2003年12月31日及以前离退休的国内员工提供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
外的补充退休福利,包括提供补充养老金及津贴、按规定比例报销高于国家规定报销
水平的医疗费等费用(“补充退休福利”)。本行需承担补充退休福利责任,即估算上述
员工退休后需向其支付的全部福利费用的现值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除以上所述外,本集团再无其他需支付职工退休及其他退休后福利的重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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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如果本集团须就已发生的事件承担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
利益流出企业,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估计,本集团便会对该义务计提预计负债。
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重大的,相关的预计负债会通过对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
该贴现率反映市场当时所评估的货币时间价值和该负债的独有风险。
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性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
以证实的潜在义务,以及就已发生的事件承担的、但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
集团或无法对有关金额作出可靠估计的现时义务,披露为或有负债(经济利益流出本
集团可能性极小的除外)。
(十三)受托业务
本集团在受托业务中担任客户的管理人、受托人或代理人。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
不包括本集团因受托业务而持有的资产以及有关向客户交回这些资产的承诺,因为该
资产的风险及收益由客户承担。
委托贷款及理财服务为本集团主要的受托业务。委托贷款业务是指本集团与客户
签订了委托贷款协议,订明客户向本集团提供资金(“委托贷款基金”),并由本集团按
照客户的指示向第三方发放贷款(“委托贷款”)。由于本集团并不承担委托贷款及相关
委托贷款基金的风险及报酬,因此委托贷款及基金按其本金记录为资产负债表表外项
目,而且并未对这些委托贷款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理财服务是指本集团向公司类和个人客户销售理财产品。本集团将取得客户资金
投资于相关产品。由于本集团不承担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及报酬,因此相关投资和资
金均在表外核算。
(十四)收入确认
收入是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以及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根据下
列方法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1、利息收入
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根据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实际利率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利息收入包括折让或溢价摊销,或生息资产的初始账面金额与其按实际利率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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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的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异的摊销。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利息收入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将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限或更短的期间(如适用)内的未来现金流量,
折现至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会在考虑
金融工具(如预付款、认购期权及同类期权)的所有合同条款(但不会考虑未来信用
损失)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计算项目包括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订约方之
间所支付或收取的所有费用、交易成本和所有其他溢价或折让。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贷款按照计算相关减值损失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回拨值)折
现率计算利息收入。
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提供相关服务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对实际利率的调整,本集团递延因形成或取得金融资产而收取的收入或承诺
费,如果本集团在贷款承诺期满时还没有发放贷款,有关收费将确认为手续费及佣金
收入。
3、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合同的融资收入
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合同内含的融资收入会在租赁期内确认为利息收入,使每个
会计期间租赁的净投资余额的回报率大致相同。或有租金在其赚取的会计期间内确认
为收入。
4、股利收入
权益投资的股利收入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与递延所得税。除与权益项目有关的所得税直接计入股东
权益外,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按资产负债表日施行的税率计算的预计应付税
金,同时包括对以前年度应付税金的任何调整。
本集团按负债法计算由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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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递延所得税。未抵扣的税务亏损及未利用的税收优惠也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的计量反映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的情况,按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
时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不折现。
递延所得税资产只会在未来应纳税所得很有可能用作抵销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时
确认。如相关的税项利益不再可能变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将相应调减。
(十六)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
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七)利润分配
分配的利润于批准时计入股东权益变动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
日之间批准以现金分配的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
(十八)关联方
如果本集团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
或另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团或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或本集
团与另一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均被视为关联方。关联方可
为个人或企业。
(十九)分部报告
分部为本集团内可明显区分的组成部分。各分部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不同(业
务分部),或本集团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经济地区的不同(地区分部),各分部的风险与
回报有别于其他分部。
四、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在确定部分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时,本集团就不确定的未来事件对于资产负债
表日资产和负债的影响进行估计。这些估计涉及对现金流量的风险调整、采用的贴现
率和影响其他成本的未来价格变动的假设。本集团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对未来事件的预
期进行估计,并定期审阅估计的合理性。除此之外,本集团运用会计政策时还需要进
一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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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及垫款的减值损失
本集团定期审阅贷款组合,以评估其是否出现减值损失,并在出现减值情况时评
估减值损失的具体金额。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显示个别贷款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大
幅下降的可观察数据、显示贷款组合中借款人的还款状况出现负面变动的可观察数据,
或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引起组合内贷款违约等事项。个别方式评估的贷款减
值损失金额为该贷款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净减少额。当运用组合方式评估贷款及
垫款的减值损失时,贷款减值损失金额是根据与贷款及垫款具有类似信贷风险特征的
资产的以往损失经验确定,并根据反映当前经济状况的可观察数据进行调整。管理层
定期审阅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时采用的方法和假设,以减小估计损失与实际损失之间的
差额。
(二)可供出售权益投资的减值
可供出售权益投资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投资公允价值大幅或持续下跌至低于成
本。在决定公允价值是否出现大幅或持续下跌时需要进行判断。于进行判断时,本集
团会考虑以往市场波动记录和该权益投资的历史价格,以及被投资企业所属行业表现
和其财务状况等其他因素。
(三)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没有交易活跃的市场可提供报价的金融工具需要采用估价方法确定公允价值。估
价方法包括采用市场的最新公平交易信息,参考类似的金融工具现行的公允价值、贴
现现金流量分析和期权定价模型。本集团建立的工作流程确保由符合专业资格的员工
开发估价方法,并由独立于开发的员工负责估价方法的验证和审阅工作。估价方法在
使用前需经过验证和调整,以确保估价结果反映实际市场状况。本集团制定的估价模
型尽可能多地采用市场信息并尽少采用本集团特有信息。需要指出的是估价模型使用
的部分信息需要管理层进行估计(例如信贷和交易对手风险、风险相关系数等)。本集
团定期审阅上述估计和假设,必要时进行调整。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
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在评价某金融资产是否符合归类为持有至到期
投资的条件时,管理层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如果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某项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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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至到期日的判断发生偏差,该项投资所属的整个投资组合会重新归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五)所得税
确定所得税涉及对某些交易未来税务处理的判断。本集团慎重评估各项交易的税
务影响,并计提相应的所得税。本集团定期根据更新的税收法规重新评估这些交易的
税务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按可抵扣税务亏损及可抵扣时间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只会在未来应纳税所得很有可能用作抵销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确认,所以需要
管理层判断获得未来应纳税所得的可能性。本集团持续审阅对递延所得税的判断,如
果预计未来很可能获得能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未来应纳税所得,将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
五、分部报告
本集团同时按业务分部及地区分部管理业务。因此,本集团同时以业务分部信息
和地区分部信息作为报告分部信息的主要形式。
分部资产及负债和分部收入及业绩是按照集团会计政策计量。
分部之间的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及条件进行。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是参考市场价
格确定,并已在各分部的业绩中反映。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调整所产生的净利息收入
和支出以“内部净利息收入/支出”列示。与第三方交易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外
部净利息收入/支出”列示。
分部收入、业绩、资产与负债包含直接归属某一分部,以及按合理的基准分配至
该分部的项目的数额。分部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包含须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抵销的
内部往来的结余和内部交易。分部资本开支是指在年度内购入预计会使用超过一年的
分部资产(包括有形和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成本总额。
(一)业务分部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分部如下:
1、公司银行业务
该分部向公司类客户、政府机关和金融机构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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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2
和服务包括公司类贷款、贸易融资、存款服务、代理服务、顾问与咨询服务、现金管
理服务、汇款和结算服务、托管服务及担保服务。
2、个人银行业务
该分部向个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贷款、存
款服务、银行卡服务、个人理财服务、汇款服务和证券代理服务。
3、资金业务
该分部涵盖本行的资金业务。资金业务的交易包括于银行间市场进行同业拆借交
易、回购交易、债务工具投资、自营债务工具买卖、自营衍生金融工具及自营外汇买
卖。资金业务亦进行代客衍生金融工具、代客外汇买卖和代客贵金属买卖。本分部还
对本行流动性水平进行管理,包括发行次级债券。
4、其他业务及未分配项目
这方面的业务指股权投资、海外业务及不能直接归属某个分部或未能合理地分配
的总行资产、负债、收入及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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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3
单位:百万元
公司银行
业务
个人银行
业务
资金
业务
其他业务及
未分配项目
抵销 合计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6 个月
一、营业收入 53,878 32,205 12,344 885 - 99,312
利息净收入 50,754 24,290 14,430 (261) - 89,213
外部净利息收入/
(支出) 58,225 (2,729) 32,669 1,048 - 89,213
内部净利息(支出)
/收入 (7,471) 27,019 (18,239) (1,309)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入 3,121 7,905 1,264 370 - 12,660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
益 - - 53 145 - 198
投资收益/(损失) - 10 176 502 - 688
汇兑净收益/(损失) - - (3,579) 11 - (3,568)
其他业务收入 3 - - 118 - 121
二、营业支出 (25,979) (19,507) (2,177) (1,359) - (49,02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844) (1,547) (228) (46) - (5,665)
业务及管理费 (12,092) (16,335) (1,810) (1,072) - (31,329)
资产减值损失 (10,043) (1,605) (139) (182) - (11,969)
其他业务成本 - - - (59) - (59)
三、营业利润/(亏
损) 27,899 12,698 10,167 (474) - 50,290
加:营业外收入 95 - - 421 - 516
减:营业外支出 (10) - - (254) - (264)
四、利润总额 27,984 12,698 10,167 (307) - 50,542
资本性支出 730 1,075 132 26 - 1,963
折旧及摊销费用 1,435 2,113 260 46 - 3,854
分部资产 2,727,699 701,348 2,553,995 165,719 (30,970) 6,117,791
分部负债 2,831,542 2,633,095 87,342 271,044 (30,970) 5,79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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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4
单位:百万元
公司银行
业务
(未审计)
个人银行
业务
(未审计)
资金业务
(未审计)
其他业务及
未分配项目
(未审计)
抵销
(未审计)
合计
(未审计)
截至2006 年6 月30 日6 个月
一、营业收入 40,629 20,521 8,966 152 - 70,268
利息净收入 38,029 17,383 10,778 (905) - 65,285
外部净利息收入/
(支出) 48,032 (6,842) 24,359 (264) - 65,285
内部净利息(支出)
/收入 (10,003) 24,225 (13,581) (641)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入 2,538 3,138 517 81 - 6,274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
益 - - 11 - - 11
投资收益 - - 109 873 - 982
汇兑净(损失)/收
益 - - (2,449) 28 - (2,421)
其他业务收入 62 - - 75 - 137
二、营业支出 (20,608) (14,274) (1,294) (1,784) - (37,96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13) (1,218) (532) (9) - (4,172)
业务及管理费 (11,559) (11,394) (762) (1,505) - (25,220)
资产减值损失 (6,636) (1,662) - (236) - (8,534)
其他业务成本 - - - (34) - (34)
三、营业利润/(亏
损) 20,021 6,247 7,672 (1,632) - 32,308
加:营业外收入 126 - - 471 - 597
减:营业外支出 (2) - - (89) - (91)
四、利润总额 20,145 6,247 7,672 (1,250) - 32,814
资本性支出 457 722 71 20 - 1,270
折旧及摊销费用 1,590 1,739 189 9 - 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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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百万元
公司银行
业务
个人银行
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及
未分配项目
抵销 合计
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年度
一、营业收入 83,696 42,684 21,963 1,869 - 150,212
利息净收入 78,033 35,484 27,078 (227) - 140,368
外部净利息收入/(支
出) 100,286 (12,453) 51,555 980 - 140,368
内部净利息(支出)/
收入 (22,253) 47,937 (24,477) (1,207)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635 7,182 580 174 - 13,571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 - 63 286 - 349
投资收益 - - 435 1,271 - 1,706
汇兑净(损失)/收益- - (6,193) 125 - (6,068)
其他业务收入 28 18 - 240 - 286
二、营业支出 (47,231) (32,029) (3,615) (2,533) - (85,408)
营业税金及附加 (5,001) (2,551) (1,313) (112) - (8,977)
业务及管理费 (25,717) (26,994) (2,297) (2,068) - (57,076)
资产减值损失 (16,513) (2,484) - (217) - (19,214)
其他业务成本 - - (5) (136) - (141)
三、营业利润/(亏损) 36,465 10,655 18,348 (664) - 64,804
加:营业外收入 177 - - 1,205 - 1,382
减:营业外支出 - - - (469) - (469)
四、利润总额 36,642 10,655 18,348 72 - 65,717
资本性支出 2,399 3,903 359 3,680 - 10,341
折旧及摊销费用 3,000 3,465 463 66 - 6,994
分部资产 2,499,153 621,550 2,199,334 158,036 (29,562) 5,448,511
分部负债 2,450,821 2,503,048 46,481 147,519 (29,562) 5,11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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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6
单位:百万元
公司银行
业务
个人银行
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及
未分配项目
抵销 合计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年度
一、营业收入 67,682 33,798 23,964 1,824 - 127,268
利息净收入 64,506 29,533 22,705 (193) - 116,551
外部净利息收入/(支
出) 86,375 (7,342) 36,504 1,014 - 116,551
内部净利息(支出)/
收入 (21,869) 36,875 (13,799) (1,207)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176 4,133 1,154 (8) - 8,455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 - 210 - - 210
投资收益 - - 1,154 1,564 - 2,718
汇兑净损失 - - (1,259) (47) - (1,306)
其他业务收入 - 132 - 508 - 640
二、营业支出 (32,356) (22,735) (4,692) (12,962) - (72,745)
营业税金及附加 (3,936) (1,965) (1,394) (106) - (7,401)
业务及管理费 (16,467) (18,512) (3,289) (11,731) - (49,999)
资产减值损失 (11,953) (2,258) (9) (1,038) - (15,258)
其他业务成本 - - - (87) - (87)
三、营业利润/(亏损) 35,326 11,063 19,272 (11,138) - 54,523
加:营业外收入 186 - - 1,263 - 1,449
减:营业外支出 - - - (608) - (608)
四、利润总额 35,512 11,063 19,272 (10,483) - 55,364
资本性支出 1,503 3,544 206 3,511 - 8,764
折旧及摊销费用 1,723 2,383 674 1,906 - 6,686
分部资产 2,240,910 493,493 1,664,996 215,578 (29,235) 4,585,742
分部负债 2,041,994 2,105,639 73,935 105,732 (29,235) 4,29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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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7
单位:百万元
公司银行
业务
个人银行
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及
未分配项目
抵销 合计
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年度
一、营业收入 65,161 31,237 15,147 1,034 - 112,579
利息净收入 62,375 27,979 12,691 (1,557) - 101,488
外部净利息收入/
(支出) 75,488 (3,938) 29,225 713 - 101,488
内部净利息(支出)/
收入 (13,113) 31,917 (16,534) (2,270)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786 3,248 580 (143) - 6,471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 - (174) - - (174)
投资收益 - - 1,550 2,408 - 3,958
汇兑净收益 - - 500 9 - 509
其他业务收入 - 10 - 317 - 327
二、营业支出 (26,706) (17,860) (3,923) (12,618) - (61,107)
营业税金及附加 (3,740) (1,793) (869) (57) - (6,459)
业务及管理费 (18,098) (14,446) (2,834) (9,840) - (45,218)
资产减值损失 (4,868) (1,621) (220) (2,649) - (9,358)
其他业务成本 - - - (72) - (72)
三、营业利润/(亏损) 38,455 13,377 11,224 (11,584) - 51,472
加:营业外收入 251 - - 905 - 1,156
减:营业外支出 - - - (1,429) - (1,429)
四、利润总额 38,706 13,377 11,224 (12,108) - 51,199
资本性支出 1,569 2,509 183 2,168 - 6,429
折旧及摊销费用 2,081 3,327 242 2,882 - 8,532
分部资产 2,062,841 438,260 1,279,176 156,393 (26,750) 3,909,920
分部负债 1,936,788 1,653,998 52,391 97,942 (26,750) 3,714,369
(二)地区分布信息
本集团主要是于中国内地经营,分行遍布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并在环
渤海地区设有两家子公司。本集团亦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
及首尔设立分行及在香港设立子公司。
按地区分部列报信息时,经营收入是以产生收入的分行及子公司的所在地为基准
划分。分部资产和资本性开支则按相关资产的所在地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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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8
作为管理层报告的用途,地区分部的定义为:
“长江三角洲”是指本行一级分行服务的以下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
宁波市和苏州市;
“珠江三角洲”是指本行一级分行服务的以下地区:广东省、深圳市、福建省和
厦门市;
“环渤海地区”是指本行一级分行服务的以下地区:北京市、山东省、天津市、
河北省和青岛市;
“中部地区”是指本行一级分行服务的以下地区:山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
北省、河南省、湖南省、江西省、海南省、安徽省和三峡地区;
“西部地区”是指本行一级分行服务的以下地区: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
南省、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
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东北地区”是指本行一级分行服务的以下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
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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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9
单位:百万元
长江
三角洲
珠江
三角洲
环渤海
地区
中部
地区
西部
地区
东北
地区 总行 中国
境外 抵销 合计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6 个月
一、营业收入 21,536 13,874 16,847 15,444 15,152 6,132 8,873 1,454 - 99,312
利息净收入 19,123 11,646 14,285 13,133 13,037 5,132 12,015 842 - 89,213
外部净利息收入 15,783 7,208 9,403 8,901 9,816 2,663 34,080 1,359 - 89,213
内部净利息(支出)
/收入
3,340 4,438 4,882 4,232 3,221 2,469 (22,065) (517)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2,324 2,171 2,220 2,219 1,986 971 564 205 - 12,660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

(5) 21 66 9 - 10 1 96 - 198
投资收益 58 10 250 60 92 11 139 68 - 688
汇兑净收益/(损
失)
12 6 12 1 3 3 (3,846) 241 (3,568)
其他业务收入 24 20 14 22 34 5 - 2 - 121
二、营业支出 (9,290) (7,147) (8,626) (8,733) (8,080) (3,941) (2,696) (509) - (49,022)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70) (835) (1,025) (937) (942) (360) (95) (1) - (5,665)
业务及管理费 (5,833) (4,353) (4,947) (5,731) (5,373) (2,424) (2,185) (483) - (31,329)
资产减值损失 (1,980) (1,937) (2,649) (2,055) (1,762) (1,156) (405) (25) - (11,969)
其他业务成本 (7) (22) (5) (10) (3) (1) (11) - - (59)
三、营业利润 12,246 6,727 8,221 6,711 7,072 2,191 6,177 945 - 50,290
加:营业外收入 50 68 79 111 116 30 58 4 - 516
减:营业外支出 (23) (51) (23) (93) (32) (18) (18) (6) - (264)
四、利润总额 12,273 6,744 8,277 6,729 7,156 2,203 6,217 943 - 50,542
资本性支出 287 154 395 228 316 134 368 81 - 1,963
折旧及摊销费用 733 511 577 692 577 274 479 11 - 3,854
分部资产 1,235,305 942,380 1,098,708 924,715 867,349 404,550 2,769,963 100,001 (2,225,180) 6,117,791
分部负债 1,227,442 937,691 1,092,854 920,671 862,912 402,894 2,473,752 99,017 (2,225,180) 5,792,053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
承担及贷款承诺
230,670 115,536 170,132 119,329 131,928 35,720 13,849 27,725 - 844,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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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0
单位:百万元
长江
三角洲
(未审
计)
珠江
三角洲
(未审
计)
环渤海
地区
(未审
计)
中部
地区
(未审
计)
西部
地区
(未审
计)
东北
地区
(未审
计)
总行
(未审
计)
中国
境外
(未审
计)
抵销
(未审
计)
合计
(未审
计)
截至2006 年6 月30 日6 个月
一、营业收入 15,306 9,276 12,837 11,106 10,773 4,170 6,358 442 - 70,268
利息净收入 13,906 8,166 11,512 9,737 9,724 3,686 8,337 217 - 65,285
外部净利息收入 10,965 4,825 6,993 6,616 6,739 1,899 26,544 704 - 65,285
内部净利息(支出)
/收入
2,941 3,341 4,519 3,121 2,985 1,787 (18,207) (487)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1,318 1,081 1,159 1,089 854 403 306 64 - 6,274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

- - - - - - 11 - - 11
投资收益 46 8 141 252 167 68 182 118 - 982
汇兑净收益/(损失) 15 4 7 3 (2) 2 (2,478) 28 - (2,421)
其他业务收入 21 17 18 25 30 11 - 15 - 137
二、营业支出 (6,211) (4,945) (8,404) (6,805) (6,740) (3,164) (1,514) (177) - (37,96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71) (586) (803) (707) (696) (263) (44) (2) - (4,172)
业务及管理费 (4,892) (3,416) (4,449) (4,585) (4,377) (2,030) (1,322) (149) - (25,220)
资产减值损失 (248) (930) (3,152) (1,509) (1,666) (870) (133) (26) - (8,534)
其他业务成本 - (13) - (4) (1) (1) (15) - - (34)
三、营业利润 9,095 4,331 4,433 4,301 4,033 1,006 4,844 265 - 32,308
加:营业外收入 128 78 25 123 218 1 21 3 - 597
减:营业外支出 (16) (15) (15) (11) (17) (9) (8) - - (91)
四、利润总额 9,207 4,394 4,443 4,413 4,234 998 4,857 268 - 32,814
资本性支出 136 93 65 233 229 254 252 8 - 1,270
折旧及摊销费用 670 467 518 619 529 262 454 8 - 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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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1
单位:百万元
长江
三角洲
珠江
三角洲
环渤海
地区
中部
地区
西部
地区
东北
地区 总行 中国
境外 抵销 合计
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年度
一、营业收入 34,015 20,375 27,047 24,064 23,372 8,943 11,299 1,097 - 150,212
利息净收入 30,933 17,893 24,215 21,131 21,229 7,919 16,474 574 - 140,368
外部净利息收入 24,651 10,619 14,997 14,546 14,996 4,196 54,532 1,831 - 140,368
内部净利息(支出)/
收入
6,282 7,274 9,218 6,585 6,233 3,723 (38,058) (1,257)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852 2,398 2,420 2,367 1,845 914 691 84 - 13,571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 - - - - - 349 - - 349
投资收益 137 45 368 489 244 84 42 297 - 1,706
汇兑净收益/(损失) 28 (3) 19 11 (3) (1) (6,257) 138 - (6,068)
其他业务收入 65 42 25 66 57 27 - 4 - 286
二、营业支出 (15,458) (10,990) (17,987) (15,348) (13,611) (6,928) (4,516) (570) - (85,40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98) (1,252) (1,695) (1,495) (1,470) (559) (204) (4) - (8,977)
业务及管理费 (10,693) (7,787) (9,097) (10,496) (9,856) (4,605) (4,086) (456) - (57,076)
资产减值损失 (2,427) (1,914) (7,183) (3,357) (2,271) (1,763) (189) (110) - (19,214)
其他业务成本 (40) (37) (12) - (14) (1) (37) - - (141)
三、营业利润 18,557 9,385 9,060 8,716 9,761 2,015 6,783 527 - 64,804
加:营业外收入 257 138 193 176 512 71 19 16 - 1,382
减:营业外支出 (57) (56) (107) (49) (74) (98) (28) - - (469)
四、利润总额 18,757 9,467 9,146 8,843 10,199 1,988 6,774 543 - 65,717
资本性支出 2,247 1,565 1,667 1,631 1,405 631 1,144 51 - 10,341
折旧及摊销费用 1,348 937 1,033 1,243 1,063 521 822 27 - 6,994
分部资产 1,041,317 797,048 986,165 829,975 791,787 376,834 2,342,439 115,162 (1,832,216) 5,448,511
分部负债 1,038,581 796,748 990,054 831,066 791,764 378,238 2,010,132 113,940 (1,832,216) 5,118,307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
担及贷款承诺
187,232 95,175 110,860 96,253 104,593 27,563 15,026 24,573 - 66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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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百万元
长江
三角洲
珠江
三角洲
环渤海
地区
中部
地区
西部
地区
东北
地区 总行 中国
境外 抵销 合计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年度
一、营业收入 28,633 16,243 22,876 19,655 19,624 7,136 12,141 960 - 127,268
利息净收入 26,643 14,475 21,175 17,593 18,323 6,358 11,372 612 - 116,551
外部净利息收入 21,877 8,203 13,591 11,994 12,608 2,982 44,056 1,240 - 116,551
内部净利息(支出)/
收入
4,766 6,272 7,584 5,599 5,715 3,376 (32,684) (628)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833 1,606 1,426 1,419 1,120 548 430 73 - 8,455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 - - - - - 210 - - 210
投资收益 56 126 209 562 100 189 1,389 87 - 2,718
汇兑净收益/(损失) 43 (10) 51 21 8 21 (1,393) (47) - (1,306)
其他业务收入 58 46 15 60 73 20 133 235 - 640
二、营业支出 (13,134) (10,663) (13,444) (13,888) (13,422) (5,731) (2,129) (334) - (72,74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98) (975) (1,463) (1,202) (1,209) (451) (201) (2) - (7,401)
业务及管理费 (9,365) (7,139) (8,580) (9,901) (8,859) (4,235) (1,596) (324) - (49,999)
资产减值损失 (1,870) (2,544) (3,398) (2,778) (3,351) (1,044) (265) (8) - (15,258)
其他业务成本 (1) (5) (3) (7) (3) (1) (67) - - (87)
三、营业利润 15,499 5,580 9,432 5,767 6,202 1,405 10,012 626 - 54,523
加:营业外收入 172 277 139 227 399 160 66 9 - 1,449
减:营业外支出 (100) (134) (151) (15) (70) (125) (13) - - (608)
四、利润总额 15,571 5,723 9,420 5,979 6,531 1,440 10,065 635 - 55,364
资本性支出 1,523 925 1,242 1,106 1,093 555 2,203 117 - 8,764
折旧及摊销费用 1,265 957 1,047 1,231 1,075 523 570 18 - 6,686
分部资产 863,654 643,197 857,832 703,969 684,549 328,658 1,886,307 68,561 (1,450,985) 4,585,742
分部负债 860,461 642,324 855,680 703,607 684,500 328,913 1,606,345 67,220 (1,450,985) 4,298,065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
担及贷款承诺
148,964 67,183 92,659 93,666 77,747 32,880 14,279 14,768 - 54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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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3
单位:百万元
长江
三角洲
珠江
三角洲
环渤海
地区
中部
地区
西部
地区
东北
地区 总行 中国
境外 抵销 合计
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年度
一、营业收入 24,342 15,138 21,174 16,644 18,063 6,573 9,713 932 - 112,579
利息净收入 22,808 13,577 19,759 15,073 16,984 5,964 6,558 765 - 101,488
外部净利息收入 17,266 7,327 8,779 8,856 11,293 2,623 44,617 727 - 101,488
内部净利息(支出)/收

5,542 6,250 10,980 6,217 5,691 3,341 (38,059) 38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348 1,261 1,184 1,138 890 504 38 108 - 6,471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 - - - - - (174) - - (174)
投资收益 99 169 96 333 114 52 3,080 15 - 3,958
汇兑净收益/(损失) 52 86 85 44 23 30 180 9 - 509
其他业务收入 35 45 50 56 52 23 31 35 - 327
二、营业支出 (9,620) (8,900) (10,453) (11,839) (13,850) (4,764) (1,357) (324) - (61,10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55) (863) (1,291) (980) (1,066) (394) (309) (1) - (6,459)
业务及管理费 (7,598) (6,580) (7,699) (9,361) (8,947) (4,044) (700) (289) - (45,218)
资产减值损失 (465) (1,455) (1,455) (1,487) (3,836) (323) (303) (34) - (9,358)
其他业务成本 (2) (2) (8) (11) (1) (3) (45) - - (72)
三、营业利润 14,722 6,238 10,721 4,805 4,213 1,809 8,356 608 - 51,472
加:营业外收入 254 145 162 279 192 50 66 8 - 1,156
减:营业外支出 (177) (268) (160) (190) (23) (492) (119) - - (1,429)
四、利润总额 14,799 6,115 10,723 4,894 4,382 1,367 8,303 616 - 51,199
资本性支出 1,170 869 1,000 1,160 913 398 904 15 - 6,429
折旧及摊销费用 1,590 1,279 1,501 1,629 1,464 745 297 27 - 8,532
分部资产 752,004 559,086 734,521 619,657 608,884 289,589 1,444,466 62,446 (1,160,733) 3,909,920
分部负债 748,983 558,583 732,385 619,167 609,618 289,252 1,254,883 62,231 (1,160,733) 3,714,369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担
及贷款承诺
117,568 49,774 75,535 75,709 66,228 20,837 19,999 14,587 - 44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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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4
六、固定资产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成本/评估值 45,843 45,701 43,176 42,541
房屋及建筑物 累计折旧 (9,715) (8,905) (7,327) (5,858)
减值准备 (476) (488) (520) (355)
成本/评估值 1,939 1,548 2,344 764
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 - - -
减值准备 (5) (5) (49) -
成本/评估值 18,112 18,001 14,741 12,948
电子设备 累计折旧 (10,850) (9,918) (8,070) (6,310)
减值准备 (8) (8) (9) (9)
成本/评估值 12,242 12,127 10,268 8,446
其他 累计折旧 (6,940) (6,452) (5,723) (4,907)
减值准备 (9) (10) (11) (9)
合计 净额 50,133 51,591 48,820 47,251
七、无形资产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成本/评估值 19,723 19,700 19,681 19,715
土地使用权 摊销 (1,702) (1,465) (1,043) (604)
减值准备 (164) (171) (189) (125)
成本/评估值 2,148 2,049 1,897 1,639
软件 摊销 (1,107) (936) (925) (684)
减值准备 (1) (1) (1) (11)
成本/评估值 42 44 31 52
其他 摊销 (25) (19) (17) (27)
减值准备 (7) (6) (6) -
合计 净额 18,907 19,195 19,428 1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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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5
八、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联营公司投资 112 103 - -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187 243 203 260
合计 299 346 203 260
九、主要债项
(一)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中国内地存放款项
- 银行 11,526 16,880 13,511 7,412
- 非银行金融机构 461,841 197,454 112,000 76,312
小计 473,367 214,334 125,511 83,724
中国境外存放款项
- 银行 96 128 284 5,130
- 非银行金融机构 631 53 - -
小计 727 181 284 5,130
合计 474,094 214,515 125,795 88,854
(二)拆入资金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中国内地拆入款项
- 银行 9,169 8,857 3,928 6,202
- 非银行金融机构 3 8 548 38
小计 9,172 8,865 4,476 6,240
中国境外拆入款项
- 银行 23,021 14,677 13,050 16,845
- 非银行金融机构 1,067 2,006 14 -
小计 24,088 16,683 13,064 16,845
合计 33,260 25,548 17,540 2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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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6
(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证劵 43,331 5,140 21,189 -
票据
- 转贴现 - - - 100
- 再贴现 - - - 25
合计 43,331 5,140 21,189 125
(四)吸收存款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活期存款 2,816,276 2,555,950 2,156,598 1,987,888
定期存款 2,083,706 2,019,210 1,699,117 1,385,774
保证金存款 110,695 95,431 97,511 72,335
外汇结构性存款 17,397 21,869 21,476 9,892
汇出及应解汇款 20,211 28,796 31,344 35,232
合计 5,048,285 4,721,256 4,006,046 3,491,121
(五)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支付额 期末账面余额
应付员工工资及奖金 3,772 12,535 (12,479) 3,828
应付员工福利费 2,967 872 (849) 2,990
应付养老保险费 1,591 1,466 (1,588) 1,469
应付住房公积金 171 1,077 (1,093) 155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5,889 385 (183) 6,091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1,872 2,338 (1,909) 2,301
合计 16,262 18,673 (18,101) 16,834
单位:百万元
2006 年12 月31 日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年末账面余额
应付员工工资及奖金 3,787 20,744 (20,759) 3,772
应付员工福利费 2,208 2,845 (2,086) 2,967
应付养老保险费 1,082 2,449 (1,940) 1,591
应付住房公积金 172 1,906 (1,907) 171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5,621 654 (386) 5,889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2,256 3,773 (4,157) 1,872
合计 15,126 32,371 (31,235) 1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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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7
单位:百万元
2005 年12 月31 日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年末账面余额
应付员工工资及奖金 2,669 17,225 (16,107) 3,787
应付员工福利费 1,274 2,344 (1,410) 2,208
应付养老保险费 1,231 2,149 (2,298) 1,082
应付住房公积金 231 1,614 (1,673) 172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5,743 239 (361) 5,621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1,804 3,727 (3,275) 2,256
合计 12,952 27,298 (25,124) 15,126
单位:百万元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本年增加/(减少)额 本年支付额 年末账面余额
应付员工工资及奖金 2,151 14,807 (14,289) 2,669
应付员工福利费 590 1,284 (600) 1,274
应付养老保险费 1,350 1,700 (1,819) 1,231
应付住房公积金 234 1,156 (1,159) 231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6,367 (276) (348) 5,743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2,483 3,224 (3,903) 1,804
合计 13,175 21,895 (22,118) 12,952
(六)应交税费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所得税 14,586 17,897 5,648 1,750
营业税及附加 3,463 3,014 2,500 2,087
其他 1,034 1,160 1,031 685
合计 19,083 22,071 9,179 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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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8
(七)应付利息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吸收存款 35,776 33,293 25,205 22,976
其他 2,128 1,012 927 504
合计 37,904 34,305 26,132 23,480
(八)应付次级债券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于2014 年8 月到期的4.87%固定利率次级债券11,140 11,140 11,140 11,140
于2014 年8 月到期的浮动利率次级债券 3,860 3,860 3,860 3,860
于2014 年9 月到期的4.95%固定利率次级债券8,300 8,300 8,300 8,300
于2014 年12 月到期的浮动利率次级债券 6,078 6,078 6,078 6,078
于2014 年12 月到期的4.95%固定利率次级债券10,622 10,622 10,622 10,622
总面值 40,000 40,000 40,000 40,000
减:未摊销的发行成本 (77) (83) (93) (104)
账面净值 39,923 39,917 39,907 39,896
(九)其他负债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应付外汇期权费 2,770 5,496 5,348 -
应付中国建投 5,434 5,320 5,211 6,405
睡眠户 4,844 4,571 2,860 1,104
应付股利 35,714 - 3,268 2,914
代理发行及兑付证券款项 5,552 2,701 2,063 1,717
代收代付款项 888 1,462 1,333 1,358
待清算款项 1,327 1,285 897 1,287
其他 6,821 7,103 6,429 5,275
合计 63,350 27,938 27,409 2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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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9
十、本行股东权益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本行发起人所持有股份
- 汇金公司 138,150 138,150 138,150 165,538
- 中国建投 20,692 20,692 20,692 20,692
- 国家电网 3,000 3,000 3,000 3,000
- 上海宝钢 3,000 3,000 3,000 3,000
- 长江电力 1,200 1,600 2,000 2,000
本行战略投资者所持有股份
- 美国银行 19,133 19,133 19,133 -
- 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13,207 13,207 13,207 -
其他第三方投资者所持有股份 26,307 25,907 25,507 -
合计 224,689 224,689 224,689 194,230
十一、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主要表外项目
(一)不可撤销的表外信贷业务
本集团提供财务担保及信用证服务,以保证客户向第三方履行合约。
承兑汇票包括本集团承诺支付第三方向本行客户收取的汇票。本集团预期大部分
的承兑汇票均会同时与客户偿付款项结清。
下表所反映担保及信用证的金额是指假如交易另一方未能完全履行合约时可能出
现的最大损失额。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担保 253,104 199,205 136,944 100,715
承兑汇票 145,822 112,678 138,826 113,073
信用证 66,713 51,739 46,694 35,766
其他 44,508 6,306 20,429 771
合计 510,147 369,928 342,893 250,325
上述信贷业务为本集团可能承担的信贷风险。本集团定期评估其或有损失并在必
要时确认预计负债。由于上述信贷业务可能在未运用前已经到期,上述合同金额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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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0
代表未来的预期现金流出。
(二)贷款承诺
本集团在任何时间都存在贷款承诺,这些承诺包括已审批贷款及信用卡透支额度。
下列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向客户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合同金额
贷款承担
– 原到期日为1 年以内 35,254 28,370 16,961 24,397
– 原到期日为1 年或以上 227,885 209,167 144,871 140,471
信用卡承担 71,603 53,810 37,421 25,044
合计 334,742 291,347 199,253 189,912
(三)信贷风险加权金额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或有负债及承担的信贷风险加权金额 401,793 303,508 242,057 203,201
信贷风险加权金额是依据银监会规则,根据交易对手的状况和到期期限的特点计
算的。或有负债和承担采用的风险权重由0%至100%不等。上述信贷风险加权金额已
考虑双边净额结算安排的影响。
(四)经营租赁
不可撤销的有关房屋、车辆等经营租赁协议,本集团需在以下期间支付的最低租
赁付款额为: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一年以内 1,666 1,710 1,387 956
一年以上五年以内 3,785 3,511 3,020 2,234
五年以上 1,571 1,463 1,087 942
合计 7,022 6,684 5,494 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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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1
(五)资本承担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本承担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已授权但未订约 11,778 982 967 1,528
已订约 1,473 1,978 296 777
合计 13,251 2,960 1,263 2,305
(六)承销责任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未到期的债劵承销承担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承销责任 350 1,540 1,980 6,870
(七)承兑责任
作为中国国债承销商,若债券持有人于债券到期日前兑付债券,本集团有责任就
所销售的国债为债券持有人承兑该债券。该债券于到期日前的承兑金额是按票面价值
加上兑付日未付利息。应付债券持有人的应计利息按照财政部和人行有关规则计算。
承兑金额可能与于承兑日市场上交易的相近似债券的公允价值不同。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按票面值对已承销、出售,但未到期的国债承兑责任如
下: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项目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承兑责任 86,873 92,243 102,079 97,158
(八)或有事项
未决诉讼和纠纷
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集团尚有作为被起诉方的未决诉讼案件及纠纷,涉案金额
约为人民币27.52 亿元。本集团根据内部律师或外部经办律师意见,将所涉案件及纠纷
的可能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本集团相信计提的预计负债是合理并足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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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2
十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说明》,本集团
2004年度、2005年度及2006年度及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的
明细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截至2007 年
6 月30 日止6 个月2006 年度2005 年度 2004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净收入/(损失) 29 213 136 (644)
-清理睡眠户净收入 86 70 155 143
-抵债资产处置净收入/(损失) 89 179 186 (79)
-利差补贴收入 62 127 132 96
-清理挂账收入 14 112 107 44
-资产处置收益 13 74 40 231
-其他净损益 (41) 138 85 (64)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52 913 841 (273)
减: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额 117 395 400 (48)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利润影响净额 135 518 441 (225)
注:包含于其他净损益中的赔偿金、违约金及罚金、预计负债支出和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能在税前抵扣。
十三、按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和本行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的申报财
务报表中列示的归属于本行股东的2004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及2007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的合并净利润或于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及
2007年6月30日止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十四、本行资产评估
根据国家关于企业改制的有关规定,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受本行委托对本
行承继的原建行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并于2004年8月30日出具了《中国建设银行
重组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华评报字[2004]第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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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3
此次评估范围和对象是本行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资产以及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本次评估遵照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
作原则及资产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等原则,强调评估程序的科学性、取价标
准的公正性、资产状态确认的现实性,公正、客观、科学地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
之公允市价进行评定估算。依据评估目的和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考虑中国市场的现
实状况以及评估对象的资产特征,各单项资产评估方法主要选用重置成本法,部分资
产采用市场比较法,整体资产采用成本加和法。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3 年12 月31 日。经中华财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实施清查核
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发行人承继的原建行全
部资产及相关负债的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353,593,381.32 万元,评估值355,015,394.16 万元,与账面值相比评
估增值1,422,012.84 万元,增值率0.40%。
负债账面值336,387,965.34 万元,评估值336,392,369.16 万元,与账面值相比评估
增值4,403.82 万元,增值率0.001%。
评估前净资产账面价值17,205,415.98 万元,评估值18,623,025.00 万元,与账面值
相比评估增值1,417,609.02 万元,增值率8.24%。
财政部于2004年9月14日以《财政部关于发起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
资产评估审核的批复》(财金[2004]84号)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核准。
为提供本行H股发行所需文件,本行委托香港的独立合资格估值师卓德测计师行有
限公司,就本行2005年8月31日的银行物业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物业估值报告》。
十五、历次验资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2004 年9 月15 日出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筹)验资报告》[KPMG-A(2004)CR No.0069],确认截至2004 年9 月15 日,发行人
已收到汇金公司、中国建投、国家电网、上海宝钢和长江电力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
民币19,423,025 万元,注册资本已经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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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2006 年3 月16 日出具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KPMG-A(2006)CR No.0008],对本行截至2005 年11 月14 止首次发行境
外流通股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05 年11 月14 日止,本行已收到股
东以货币资金新增投入注册资本3,045,883.4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人民币22,468,908.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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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在本节讨论中,除另有指明外,所有财务数据皆为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一、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
(一)资产
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的总资产为61,178 亿元,较2006 年12 月31 日增长
12.3%。于2006 年、2005 年和2004 年12 月31 日,本行的总资产分别为54,485 亿元、
45,857 亿元和39,099 亿元,同比增长18.8%和17.3%。总资产的增长主要由于本行资
产组合中两项重要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和投资的增长。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
行总资产的构成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3,165,373 - 2,873,516 - 2,458,398 - 2,227,426 -
贷款损失准备 (84,697) - (77,633) - (63,085) - (53,864) -
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 3,080,676 50.4 2,795,883 51.3 2,395,313 52.2 2,173,562 55.6
投资净额(1) 2,133, 854 34.9 1,909,149 35.0 1,413,668 30.8 1,107,376 28.3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79,141 11.1 539,673 9.9 422,766 9.2 399,366 10.2
存放同业及拆出资金净额 37,839 0.6 48,907 0.9 176,311 3.8 75,509 1.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7,101 0.9 33,371 0.6 71,167 1.6 37,022 0.9
其他资产(2) 129,180 2.1 121,528 2.3 106,517 2.4 117,085 3.1
资产总计 6,117,791 100.0 5,448,511 100.0 4,585,742 100.0 3,909,920 100.0
(1)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债券投资。
(2)包括贵金属、长期股权投资、应收利息、衍生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
及其他资产。
在本行资产负债表上,发放贷款及垫款以扣除损失准备后的净额列示。在本节讨
论中,除另有指明外,发放贷款及垫款是扣除损失准备前的总额。
1、发放贷款及垫款
于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和2004 年12 月31
日,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50.4%、51.3%、52.2%和55.6%。
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为31,654 亿元,比2006 年12 月
31 日增加10.2%。于2006 年、2005 年和2004 年12 月31 日,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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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6
额分别为28,735 亿元、24,584 亿元和22,274 亿元,同比增长16.9%和10.4%。
(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类贷款 2,253,889 71.2 2,057,868 71.6 1,775,791 72.2 1,624,419 72.9
票据贴现 145,403 4.6 159,368 5.5 194,122 7.9 157,275 7.1
个人贷款 680,571 21.5 585,085 20.4 453,889 18.5 412,275 18.5
海外业务 85,510 2.7 71,195 2.5 34,596 1.4 33,457 1.5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3,165,373 100.0 2,873,516 100.0 2,458,398 100.0 2,227,426 100.0
公司类贷款是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于2007 年6 月30 日,公
司类贷款余额22,539 亿元,较2006 年末新增1,960 亿元,增幅为9.5%。2004 年至2006
年期间,公司类贷款实现平稳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2.6%。作为本行发展战略
重点之一的个人贷款实现了快速增长,于2007 年6 月30 日,个人贷款余额6,806 亿元,
较2006 年末新增955 亿元,增幅为16.3%。2004 年至2006 年期间,个人贷款年均复
合增长率达到19.1%,其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也不断提升。作为实施海外业务发展战略
的重要举措,本行成功收购了美国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使得本行2006 年底海外业
务贷款余额较2005 年大幅增长105.8%。2007 年上半年,由于本行不断加大对海外分
支机构的支持力度,各海外分支机构积极拓展市场、营销客户,使得海外贷款业务继
续保持高速增长,贷款余额较2006 年末增幅达到20.1%。
① 公司类贷款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公司类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公司类贷款按产品类型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贷款 787,055 34.9 743,608 36.1 700,474 39.4 696,024 42.8
中长期贷款 1,466,834 65.1 1,314,260 63.9 1,075,317 60.6 928,395 57.2
公司类贷款总计 2,253,889 100.0 2,057,868 100.0 1,775,791 100.0 1,624,419 100.0
从产品结构上看,2004 年至2007 年上半年期间,本行资产质量较好、收益率较高
的中长期贷款占公司类贷款的比例持续提升,这主要是由于本行主动优化产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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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7
加大了对基本建设贷款等传统优势业务的信贷投放力度。
按规模划分的公司类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公司类贷款按规模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1 千万以下 74,051 3.2
1 千万(含)至5 千万 312,414 13.9
5 千万(含)至1 亿 269,552 12.0
1 亿(含)以上 1,597,872 70.9
公司类贷款总额 2,253,889 100.0
按行业划分的公司类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公司类贷款按行业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制造业
黑色金属冶炼
及压延加工业
72,812 3.2 66,796 3.2 54,390 3.1 47,115 2.9
化学原料
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68,985 3.1 58,421 2.8 43,319 2.4 39,194 2.4
通信设备、计算机
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346 1.8 40,152 2.0 37,128 2.1 33,133 2.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5,668 1.6 32,963 1.6 27,337 1.5 20,056 1.2
有色金属冶炼
及压延加工业
32,295 1.4 29,176 1.4 24,656 1.4 23,077 1.4
纺织业 26,715 1.2 23,951 1.2 18,653 1.1 21,294 1.3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8,060 1.2 23,152 1.1 16,589 0.9 12,346 0.8
石油加工、炼焦
及核燃料加工业 23,278 1.0 21,340 1.0 23,991 1.4 30,982 1.9
其他 235,549 10.6 214,383 10.4 187,041 10.5 169,434 10.5
小计 564,708 25.1 510,334 24.7 433,104 24.4 396,631 24.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50,015 15.5 326,715 15.9 278,532 15.6 236,033 14.5
电力、燃气
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49,036 15.5 318,493 15.5 265,647 15.0 231,590 14.3
房地产业 326,234 14.5 302,290 14.7 256,396 14.4 244,036 15.0
建筑业 106,792 4.7 96,580 4.7 86,855 4.8 82,139 5.1
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6,510 4.7 92,173 4.5 75,959 4.3 54,814 3.4
教育 86,734 3.8 77,458 3.8 63,395 3.6 51,309 3.2
批发和零售业 81,987 3.6 73,526 3.6 63,179 3.6 56,863 3.5
租赁及商业服务业 70,006 3.1 63,659 3.1 47,444 2.7 35,680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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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8
采矿业 65,384 2.9 55,909 2.7 49,332 2.8 52,637 3.2
电讯、计算机服务
和软件业
34,370 1.5 38,962 1.9 60,304 3.4 72,163 4.4
其他(1) 112,113 5.1 101,769 4.9 95,644 5.4 110,524 6.8
公司类贷款总额 2,253,889 100.0 2,057,868 100.0 1,775,791 100.0 1,624,419 100.0
(1)包括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
服务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及国际组织。
本行公司类贷款主要集中在四个传统优势行业:(i)制造业、(ii)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iii)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及(iv)房地产业。于2007 年6 月
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和2004 年12 月31 日,这四个行业贷
款余额合计分别占本行当年公司类贷款总额的70.6%、70.8%、69.4%和68.2%,呈现
平稳增长的趋势,反映本行为扩大竞争优势,近年来持续加大对以上优势行业的信贷
投放。
② 票据贴现
于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和2004 年12 月31
日,票据贴现分别占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4.6%、5.5%、7.9%和7.1%。
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的票据贴现余额达到1,454 亿元,较2006 年年末余额
下降8.8%,于2006 年12 月31 日,本行票据贴现余额为1,594 亿元,较2005 年年末
余额下降17.9%,而2005 年12 月31 日的1,941 亿元,较2004 年12 月31 日的1,573
亿元增长23.4%。2005 年较2004 年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拓展贴现业务,而2005 年
末至2007 年上半年的显著下降,主要是由于为满足战略型业务和高收益优质客户的贷
款需要,本行调整信贷资产结构,于2006 年下半年开始主动控制票据贴现业务,尤其
是收益率较低的转贴现业务的增长。
③ 个人贷款
于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和2004 年12 月31
日,本行个人贷款余额分别占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21.5%、20.4%、18.5%和18.5%。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个人贷款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住房抵押贷款 474,037 69.7 428,039 73.2 348,219 76.7 309,401 75.0
个人消费贷款 79,703 11.7 72,620 12.4 60,150 13.3 63,509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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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9
信用卡透支 6,320 0.9 4,856 0.8 2,669 0.6 1,476 0.4
其他(1) 120,511 17.7 79,570 13.6 42,851 9.4 37,889 9.2
个人贷款总额 680,571 100.0 585,085 100.0 453,889 100.0 412,275 100.0
(1)主要包括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助学贷款、个人助业贷款等。
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个人贷款余额为6,806 亿元,较2006 年12 月31 日增
长16.3%。于2006 年、2005 年和2004 年12 月31 日,本行个人贷款余额分别为5,851
亿元、4,539 亿元和4,123 亿元,同比增长28.9%和10.1%。个人贷款的持续增长主要
来自本行住房抵押贷款和个人助业贷款等其他个人贷款的持续增长。
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为4,740 亿元,较2006 年12 月31
日增长10.7%。本行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及增长速度于2004 年至2006 年期间持续提升,
2006 年和2005 年的同比增长分别达到22.9%和12.5%。2006 年,本行住房抵押贷款余
额及增量均位居全国第一。住房抵押贷款强劲增长主要是因为:(i)本行将个人贷款业
务做为本行发展战略重点之一;(ii)本行加强市场拓展和产品营销的力度;及(iii)
本行持续加强产品创新,改进服务,从方便客户的角度出发完善信贷流程。
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在2004 年至2007 年上半年期间呈现先降后升的态势,主要是
由于本行根据市场情况,主动收紧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发放,导致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余额相应下降。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于2007 年上半年和2006 年末实现较大增长,主要
由于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增长弥补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下降。
信用卡透支包括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的贷款余额。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信用
卡透支余额为63 亿元,较2006 年12 月31 日增长30.1%。2004 年至2006 年期间,信
用卡透支余额也保持高速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81.4%,同时占个人贷款总额的
比例显著提高,主要原因是本行努力发展优质个人客户、加快信用卡产品和业务创新。
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其他个人贷款余额为1,205 亿元,较2006 年12 月31
日增长51.5%。其他个人贷款余额在2004 年至2006 年期间也实现了大幅增长,年均
复合增长率达到44.9%,占个人贷款总额的比例亦显著提升,主要是由于本行加大产
品创新力度,推动个人助业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以及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
款等迅速增长。
(2)按地域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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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0
本行以发放贷款的分支机构所在地为基础,按地域对贷款进行了分类。通常情况
下,借款人的所在地与发放贷款的分支机构的所在地之间存在较高的关联性。下表列
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按地域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791,854 25.0 714,373 24.9 608,384 24.8 547,351 24.5
珠江三角洲 456,400 14.4 399,229 13.9 328,399 13.4 288,515 13.0
环渤海地区 588,256 18.6 549,755 19.1 494,216 20.1 457,796 20.6
中部地区 507,517 16.0 463,670 16.1 405,956 16.5 362,218 16.3
西部地区 517,820 16.4 469,428 16.3 398,664 16.2 357,460 16.0
东北地区 190,770 6.0 177,771 6.2 152,762 6.2 136,689 6.1
总行 27,246 0.9 28,095 1.0 35,421 1.4 43,940 2.0
海外业务 85,510 2.7 71,195 2.5 34,596 1.4 33,457 1.5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3,165,373 100.0 2,873,516 100.0 2,458,398 100.0 2,227,426 100.0
(3)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按担保方式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贷款 750,690 23.7 715,110 24.9 686,966 27.9 611,062 27.4
保证贷款 737,018 23.3 681,167 23.7 633,180 25.8 662,237 29.8
抵押贷款 1,384,942 43.8 1,212,165 42.2 935,706 38.1 790,675 35.5
质押贷款 292,723 9.2 265,074 9.2 202,546 8.2 163,452 7.3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3,165,373 100.0 2,873,516 100.0 2,458,398 100.0 2,227,426 100.0
抵押和质押贷款的合计数占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由2004 年12 月31 日
的42.8%持续上升至2007 年6 月30 日的53.0%,主要是由于本行不断加强信用风险管
理,越来越多地要求借款人以有形资产作为贷款的抵押。
(4)借款人集中度
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核心指标(试行)》,本行向任何单一借款人发放贷款,
以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10%为限。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十大单一借款人的贷款
情况,所有贷款当时均为正常类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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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
项目
行业 金额 占贷款总额的
比例(%)
占资本净额(1)
的比例(%)
借款人A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3,432 0.74 5.95
借款人B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601 0.27 2.18
借款人C 房地产业 8,500 0.27 2.16
借款人D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600 0.24 1.93
借款人E 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411 0.23 1.88
借款人F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389 0.23 1.88
借款人G 电力、燃气
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024 0.22 1.78
借款人H 采矿业 6,882 0.22 1.75
借款人I 电讯、计算机服务
和软件业 5,180 0.17 1.31
借款人J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000 0.16 1.27
总额 87,019 2.75 22.09
(1)贷款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本行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减扣除项)的比例,按照中国银监会的法定要求计
算。
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核心指标(试行)》,本行向任何单一集团借款人发放贷
款,以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15%为限。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十大集团借款人的
贷款情况,其中5.07 亿元的贷款归类为不良贷款,占十大集团借款人贷款总额的0.24%。
上述不良贷款中,2004 年12 月31 日以前形成的不良贷款金额为3.00 亿元。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
项目
行业 金额 占贷款总额的
比例(%)
占资本净额(1)
的比例(%)
不良贷
款金额
集团A 电力、燃气
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1,576 1.00 8.01 58
集团B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 31,548 1.00 8.01 6
集团C 电力、燃气
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4,986 0.79 6.34 43
集团D 电力、燃气
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3,317 0.74 5.92 172
集团E 采矿业 22,043 0.70 5.60 -
集团F 电力、燃气
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9,191 0.60 4.87 150
集团G 电力、燃气
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8,274 0.58 4.64 -
集团H 电力、燃气
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4,881 0.47 3.78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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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2
集团I 电力、燃气
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404 0.42 3.40 -
集团J 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879 0.40 3.27 -
总额 212,099 6.70 53.84 507
(1)贷款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本行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减扣除项)的比例,按照中国银监会的法定要求计
算。
(5)发放贷款及垫款到期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按剩余期限划分的贷款产品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
项目 一年内到期/
实时偿还
一到五年到期五年以上到期逾期 总额
公司类贷款
短期贷款 741,196 - - 45,859 787,055
中长期贷款 252,925 709,935 476,994 26,980 1,466,834
小计 994,121 709,935 476,994 72,839 2,253,889
票据贴现 145,403 - - - 145,403
个人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 34,041 138,573 275,951 25,472 474,037
个人消费贷款 48,559 22,258 3,527 5,359 79,703
信用卡透支 6,127 - - 193 6,320
其他(1) 44,636 38,828 31,527 5,520 120,511
小计 133,363 199,659 311,005 36,544 680,571
海外业务 35,548 28,996 20,658 308 85,510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1,308,435 938,590 808,657 109,691 3,165,373
(1)主要包括个人商业用房抵押贷款、个人助业贷款、个人助学贷款等。
2、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的资产质量
本行通过本行的贷款分类制度来衡量和监管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的资产质量。本
行根据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对贷款进行分类,该分类制度符合银监会颁布的相关指引。
2003 年4 季度开始,本行强化了贷款五级分类系统的应用,并开始按国际会计准则第
39 号的要求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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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3
贷款分类标准
为了对本行的发放贷款及垫款进行划分,本行依据银监会指引制订了一系列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是用来衡量借款人偿还贷款的可能性以及贷款本息的收回率。本行的贷
款分类标准在适用情况下侧重于以下几个因素,包括:(i)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其
判断标准主要基于如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状况等;(ii)借款人偿
还贷款的纪录;(iii)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意愿;(iv)任何抵押品的可变现净值;及(v)
将来能否取得任何财务责任保证人的援助。
在运用上述标准时,本行在进行贷款分类时亦会考虑贷款本金或利息的逾期时间
及其它因素,详情如下:
正常类: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债务。
关注类: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
的因素。可能对贷款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
?? 借款人财务状况不佳,表现为:关键性财务指标(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
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经营性现金流量虽为正值,但呈递减
趋势;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借款人的借款总额
在短期内激增并与其业务发展不成比例,且借款人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以致
有理由怀疑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 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如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如问题继
续存在可能影响贷款的偿还;
?? 借款人的还款意愿较差,不愿与建行合作;
?? 抵(质)押贷款的抵(质)押品价值下降;
?? 银行对贷款管理不善,如未能及时了解借款人经营及财务状况;
?? 借款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存在一定问题(如: 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存在
对借款人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的公开信息;监管机构因一些负面消息或从常
规调查中发现问题,进而对借款人进行非常规调查),可能影响建行对借款人
还款能力的评价;
?? 借款人从事固有风险很大的行业(如:从事证券投资行业的市场风险高,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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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4
会对企业的现金流造成很大的影响;高科技行业借款人的新技术可能尚处于研
发阶段,最终能否形成产品尚不能确定等),其最终还款能力容易因市场波动
或产品的成败出现负面大幅度变动;
?? 借款人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如高层管理人员大范围变动或主要领导人离职),
且新任管理层的还款意愿较差,可能削弱借款人的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
?? 难以获得充分的资料对中长期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其现金流量状况作出定期更
新评估,因此很难确定项目是否能够产生明确的现金流在到期时作为还款来
源;
?? 项目长期被延迟或项目原有计划的重大更改对项目产生了负面影响以致削弱
了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 借款人经营所处的法律环境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致削弱了借款人
的还款能力;
?? 借款人股利分配行为与盈利状况不匹配,可能影响借款人最终的还款能力。
次级类:债务人的偿还能力明显出现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
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偿还能力表现出的问题包括:
?? 借款人出现持续财务困难,影响到其业务的持续经营,表现为:出现支付困难,
并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 借款人内部管理混乱,影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 借款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贷款。
可疑类: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偿
还能力表现出的问题包括:
?? 贷款会发生较大损失,但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质)押物处理和
未决诉讼(仲裁)等因素,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
?? 借款人陷入经营和财务危机: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项目处
于停建或缓建状态;借款人资不抵债,无力还款;
?? 建行已采取法律手段,但预计即使执行法律程序仍将发生较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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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人因无力还款,虽经过重组、兼并、合并仍不能按还款计划偿还本金和利
息;
?? 经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的意愿;
?? 全额抵(质)押的贷款已取得法院判决,但借款人未履行法院判决或者银行难
以执行法院判决。
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债权仍然无法收回,
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 借款人的经营停滞,贷款绝大部分或全部将发生损失: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
人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抵(质)押品价值难以确定,变现困难;固定资产项目
停工时间很长且无望复工;
?? 借款人破产或对借款人的诉讼(仲裁)程序已经完结,即使处置抵(质)押物
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或因为各种原因决定不提起诉讼(仲
裁)。
(1)按贷款五级分类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的发放贷款及垫款按贷款五级分类划分的贷款分布
情况。本行按照五级分类制度,将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划分为不良贷款。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常 2,839,932 89.7 2,513,229 87.5 2,072,969 84.4 1,768,578 79.4
关注 232,031 7.3 265,888 9.2 290,960 11.8 371,468 16.7
小计 3,071,963 97.0 2,779,117 96.7 2,363,929 96.2 2,140,046 96.1
次级 28,214 1.0 29,261 1.0 42,456 1.7 51,430 2.3
可疑 51,138 1.6 55,983 2.0 45,457 1.8 31,058 1.4
损失 14,058 0.4 9,155 0.3 6,556 0.3 4,892 0.2
小计 93,410 3.0 94,399 3.3 94,469 3.8 87,380 3.9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3,165,373 100.0 2,873,516 100.0 2,458,398 100.0 2,227,426 100.0
不良贷款率(1) 2.95 3.29 3.84 3.92
(1)按照不良贷款总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计算。
2004年至2007年上半年期间,本行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反映本行贷款质量整体
改善,改善的主要原因是:(i)本行深入推进风险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和应用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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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6
工具;(ii)加大了对关注类贷款的管理,建立对关注类等敏感级贷款管理制度,实施
了“双十大”贷款实时监控制度,有效防止了贷款降级和新生不良贷款的增加;(iii)
积极创新处置手段,对大额不良贷款施行专家会诊制度,加大对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
(iv)细化信贷标准,加大了对预警行业和集团客户的监控力度,提高了新发放贷款质
量。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类贷款
正常 1,950,146 61.6 1,719,756 59.8 1,412,468 57. 4 1,188,431 53.4
关注 221,413 7.0 254,268 8.9 277,669 11.3 354,699 15.9
次级 24,852 0.8 25,599 0.9 38,435 1.6 47,865 2.1
可疑 45,861 1.4 51,244 1.8 41,131 1.7 28,874 1.3
损失 11,617 0.4 7,001 0.2 6,088 0.2 4,550 0.2
小计 2,253,889 71.2 2,057,868 71.6 1,775,791 72.2 1,624,419 72.9
不良贷款率(1) 3.65 4.07 4.82 5.00
票据贴现
正常 145,348 4.6 159,281 5.5 193,920 7.9 156,704 7.1
关注 55 - 87 - 202 - 569 -
次级 - - - - - - 2 -
可疑 - - - - - - - -
损失 - - - - - - - -
小计 145,403 4.6 159,368 5.5 194,122 7.9 157,275 7.1
不良贷款率(1) - - - -
个人贷款
正常 659,780 20.8 563,944 19.6 432,197 17.6 390,140 17.5
关注 10,011 0.3 10,763 0.4 13,024 0.5 16,166 0.7
次级 3,122 0.1 3,532 0.1 3,950 0.2 3,552 0.2
可疑 5,219 0.2 4,695 0.2 4,257 0.2 2,098 0.1
损失 2,439 0.1 2,151 0.1 461 - 319 -
小计 680,571 21.5 585,085 20.4 453,889 18.5 412,275 18.5
不良贷款率(1) 1.58 1.77 1.91 1.45
海外业务
正常 84,658 2.7 70,248 2.5 34,384 1.4 33,303 1.5
关注 552 - 770 - 65 - 34 -
次级 240 - 130 - 71 - 11 -
可疑 58 - 44 - 69 - 86 -
损失 2 - 3 - 7 - 23 -
小计 85,510 2.7 71,195 2.5 34,596 1.4 33,457 1.5
不良贷款率(1) 0.35 0.25 0.42 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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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7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3,165,373 2,873,516 2,458,398 2,227,426
不良贷款率(2) 2.95 3.29 3.84 3.92
(1)各类别不良贷款总额除以该类别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2)不良贷款总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2004-2006 年公司类贷款可疑类占比逐年上升,主要原因是:受国家加大宏观调
控力度,部分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客户受政策调整影响,生产经营成
本增加,信用风险加大,该类行业次级类贷款的逾期时间延长或预期损失增加,进一
步降级为可疑类贷款;此外,受市场环境变化和突发事件影响,个别客户经营状况突
然恶化,损失程度较高,从良好贷款降级为可疑类,如个别化纤企业受国际市场石油
价格高涨且产品需求疲软影响,还款能力迅速下降,贷款被分类为可疑类。
本行根据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信贷政策,优化客户结构,实行准入退出
管理,宏观调控的不利影响逐渐减弱,资产质量持续改善,2007 年上半年,公司类贷
款中可疑类贷款占整体贷款的比例已下降为1.4%。
本行贷款质量的变化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时期,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中不良公司类贷款及票据贴现余额
的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金额 不良贷款率(%)
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止 81,291 4.56
降级 27,119
升级 (4,590)
回收 (15,773)
转出 (278)
核销 (3,510)
2005 年新发放贷款产生的不良贷款 1,395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 85,654 4.35
降级 24,937
升级 (6,995)
回收 (16,529)
转出 (995)
核销 (3,09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88
2006 年新发放贷款产生的不良贷款 870
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止 83,844 3.78
降级 11,478
升级 (1,133)
回收 (8,259)
转出 (558)
核销 (3,252)
2007 年新发放贷款产生的不良贷款 210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止 82,330 3.43
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不良公司类贷款及票据贴现余额为823 亿元,较2006
年末下降1.8%,不良贷款率为3.43%,较2006 年末下降0.35 个百分点,持续实现“双
降”。于2006 年和2005 年12 月31 日,本行不良公司类贷款及票据贴现余额分别为838
亿元和857 亿元,同比下降2.1%,同期不良贷款率由4.35%下降至3.78%。这主要是
由于本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加大对不良公司类贷款及票据贴现的管理、回收及盘活
力度。
2005 年12 月31 日本行不良公司类贷款及票据贴现余额较2004 年12 月31 日的
813 亿元增长了5.4%。虽然本行不良公司类贷款及票据贴现余额略有上升,但同期不
良贷款率仍然由4.56%下降至4.35%。
(2)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不良贷款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2005 年12 月31 日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公司类贷款
短期贷款 50,198 53.7 6.38 52,831 56.0 7.10 52,891 56.0 7.55 50,594 57.9 7.27
中长期贷款 32,132 34.4 2.19 31,013 32.8 2.36 32,763 34.7 3.05 30,695 35.2 3.31
小计 82,330 88.1 3.65 83,844 88.8 4.07 85,654 90.7 4.82 81,289 93.1 5.00
票据贴现 - - - - - - - - - 2 - -
个人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 6,284 6.7 1.33 5,843 6.2 1.37 4,605 4.9 1.32 3,442 3.9 1.11
个人消费贷款 2,463 2.7 3.09 2,424 2.6 3.34 2,221 2.4 3.69 1,204 1.4 1.90
信用卡透支 174 0.2 2.75 143 0.1 2.94 130 0.1 4.87 162 0.2 10.98
其他(2) 1,859 2.0 1.54 1,968 2.1 2.47 1,712 1.8 4.00 1,161 1.3 3.06
小计 10,780 11.6 1.58 10,378 11.0 1.77 8,668 9.2 1.91 5,969 6.8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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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9
2007 年6 月30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2005 年12 月31 日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海外业务 300 0.3 0.35 177 0.2 0.25 147 0.1 0.42 120 0.1 0.36
不良贷款总额 93,410 100.0 2.95 94,399 100.0 3.29 94,469 100.0 3.84 87,380 100.0 3.92
(1)按照每类不良贷款除以该类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计算。
(2)主要包括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助学贷款、个人助业贷款等。
2004 年至2007 年上半年期间,本行贷款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由2004 年12 月
31 日的3.92%下降至2007 年6 月30 日的2.95%。按照产品组合划分,这主要由于本
行公司类贷款质量持续改善,及不良贷款率较低的个人贷款余额占本行贷款的比重持
续增加。
本行公司类贷款的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由2004 年末的5.00%下降至2007 年上
半年的3.65%,主要是因为下列因素综合造成:(i)本行信贷风险管理政策与执行持续
改进,包括出台了相应的行业信贷指引,指导全行的信贷投放,从而加强对信贷风险
的控制;(ii)本行积极调整信贷客户结构,增加对高信用等级客户的信贷倾斜,并减
少对低评级借款人的信贷敞口;(iii)新发放贷款质量的不断提高;及(iv)本行加大
对不良贷款回收的力度。
2004 年至2007 年上半年期间,本行的个人信贷业务发展迅速,承担的风险敞口不
断增大,相应的信贷风险暴露金额有所增加,但是个人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始终保持在
低于2%的较低水平。针对本行住房抵押贷款信贷风险敞口不断增加的情况,本行已严
格落实个人贷款准入标准,在贷前检查中严格筛选客户,并致力于组建个人贷款专业
化审批团队,着力控制新发放贷款质量。同时,本行通过专门机构及时催收、处置不
良贷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个人贷款标准化催收作业流程体系。
(3)按地域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不良贷款按地理区域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2005 年12 月31 日2004 年12 月31 日
地区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长江三角洲 12,648 13.5 1.60 13,057 13.8 1.83 13,798 14.6 2.27 12,083 13.8 2.21
珠江三角洲 13,697 14.7 3.00 14,086 14.9 3.53 15,468 16.4 4.71 15,616 17.9 5.41
环渤海地区 23,562 25.2 4.01 23,992 25.4 4.36 19,434 20.6 3.93 17,477 20.0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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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0
2007 年6 月30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2005 年12 月31 日2004 年12 月31 日
地区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中部地区 15,572 16.7 3.07 15,803 16.8 3.41 13,934 14.7 3.43 10,962 12.6 3.03
西部地区 16,692 17.9 3.22 16,627 17.6 3.54 20,937 22.2 5.25 19,715 22.6 5.52
东北地区 8,774 9.4 4.60 8,209 8.7 4.62 8,380 8.8 5.49 8,933 10.2 6.54
总行 2,165 2.3 7.95 2,448 2.6 8.71 2,371 2.5 6.69 2,474 2.8 5.63
海外业务 300 0.3 0.35 177 0.2 0.25 147 0.2 0.42 120 0.1 0.36
不良贷款总额 93,410 100.0 2.95 94,399 100.0 3.29 94,469 100.0 3.84 87,380 100.0 3.92
(1)按照每地区不良贷款除以该地区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计算。
(4)按行业划分的不良公司类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不良公司类贷款按照行业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行业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制造业
黑色金属冶炼
及压延加工业
524 0.6 0.72 795 0.9 1.19 916 1.1 1.68 1,033 1.3 2.19
化学原料
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570 3.1 3.73 2,653 3.2 4.54 2,308 2.7 5.33 2,416 3.0 6.16
通信设备、计算机
及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
3,394 4.1 8.21 3,253 3.9 8.10 2,583 3.0 6.96 1,698 2.1 5.1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854 2.3 5.20 1,898 2.3 5.76 2,150 2.5 7.86 1,572 1.9 7.84
有色金属冶炼
及压延加工业
1,039 1.3 3.22 935 1.1 3.20 1,027 1.2 4.17 851 1.0 3.69
纺织业 1,207 1.5 4.52 1,406 1.7 5.87 1,536 1.8 8.23 1,801 2.2 8.46
电气机械
及器材制造业
1,021 1.2 3.64 1,200 1.4 5.18 916 1.1 5.52 622 0.8 5.04
石油加工、炼焦
及核燃料加工业
723 0.9 3.11 809 1.0 3.79 162 0.2 0.68 177 0.2 0.57
其他 15,913 19.3 6.76 15,844 18.9 7.39 14,369 16.8 7.68 12,341 15.2 7.28
小计 28,245 34.3 5.00 28,793 34.4 5.64 25,967 30.4 6.00 22,511 27.7 5.68
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
6,036 7.3 1.72 4,932 5.9 1.51 5,512 6.4 1.98 2,643 3.3 1.12
电力、燃气
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756 5.8 1.36 4,348 5.2 1.37 7,918 9.2 2.98 8,969 11.0 3.87
房地产业 16,688 20.3 5.12 18,290 21.8 6.05 17,611 20.6 6.87 19,341 23.8 7.93
建筑业 3,483 4.2 3.26 3,755 4.5 3.89 4,443 5.2 5.12 4,850 6.0 5.90
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37 1.4 1.07 1,400 1.7 1.52 1,320 1.5 1.74 1,331 1.6 2.43
教育 1,315 1.6 1.52 1,234 1.5 1.59 644 0.8 1.02 553 0.7 1.08
批发和零售业 8,908 10.8 10.87 8,170 9.7 11.11 7,926 9.3 12.55 7,165 8.8 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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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1
2007 年6 月30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行业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贷
款率
(%)(1)
租赁及商业服务业 2,729 3.3 3.90 3,119 3.7 4.90 3,236 3.8 6.82 2,743 3.4 7.69
采矿业 465 0.6 0.71 672 0.8 1.20 717 0.8 1.45 813 1.0 1.54
电讯、
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273 1.5 3.70 1,452 1.7 3.73 1,494 1.7 2.48 1,057 1.3 1.46
其他(2) 7,295 8.9 6.51 7,679 9.1 7.55 8,866 10.3 9.27 9,313 11.4 8.43
不良公司类贷款总额 82,330 100.0 3.65 83,844 100.0 4.07 85,654 100.0 4.82 81,289 100.0 5.00
(1)按照每类不良贷款除以该类贷款总额计算。
(2)包括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
服务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及国际组织。
公司类贷款中批发零售行业的不良率较高,与该行业竞争激烈,贷款周期较短、
部分客户抗风险能力较弱的特性有关。本行在贷款审批和审查过程中,关注企业的资
产负债比例、信用记录、盈利能力及发展经营目标,并通过贷款风险定价,实行客户
准入退出制度,加强行业分析指导,实行限额管理等方式严格控制该类贷款的风险。
本行通过建立行业评级和内部评级机制,对政策限制、产能过剩、发展进入停滞
期的行业进行预警,及时调整信贷准入标准,优先选择发展前景与财务情况良好、还
款来源稳定、信用好的行业客户,拒绝对不符合宏观调控政策要求的企业授信。
(5)十大不良贷款借款人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不良贷款余额最高的十大单一借款人。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
项目
行业 金额 占不良贷款总额
的百分比(%)
占资本净额(1)的
比例(%)
借款人A 制造业 499 0.53 0.13
借款人B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66 0.50 0.12
借款人C 房地产业 454 0.49 0.12
借款人D 建筑业 428 0.46 0.11
借款人E 房地产业 419 0.45 0.10
借款人F 电力、燃气
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10 0.44 0.10
借款人G 制造业 409 0.44 0.10
借款人H 电力、燃气
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96 0.42 0.10
借款人I 制造业 388 0.42 0.10
借款人J 制造业 387 0.41 0.10
总额 4,256 4.56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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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
(1)贷款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本行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减扣除项)的比例,按照中国银监会的法定要求计
算。
(6)发放贷款及垫款逾期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的逾期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即期贷款 3,055,682 96.5 2,770,308 96.4 2,351,965 95.7 2,124,767 95.4
逾期贷款 109,691 3.5 103,208 3.6 106,433 4.3 102,659 4.6
逾期1 至90 天 33,035 1.0 25,579 0.9 31,941 1.3 40,263 1.8
逾期91 至180 天 8,113 0.3 9,798 0.3 11,475 0.5 14,883 0.7
逾期181 天或以上 68,543 2.2 67,831 2.4 63,017 2.5 47,513 2.1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3,165,373 100.0 2,873,516 100.0 2,458,398 100.0 2,227,426 100.0
3、发放贷款及垫款的损失准备
本行按照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对贷款进行减值评估、确定损失
准备的水平以及确定年内的减值损失支出。
(1)按贷款五级分类的损失准备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类别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2005 年12 月31 日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
损失准
备对贷
款比率
(%)(1)
金额
占比
(%)
损失准
备对贷
款比率
(%)(1)
金额
占比
(%)
损失准
备对贷
款比率
(%)(1)
金额 占比
(%)
损失准
备对贷
款比率
(%)(1)
正常 16,357 19.3 0.59 12,593 16.2 0.52 10,346 16.4 0.51 8,919 16.6 0.51
关注 9,573 11.3 4.14 9,282 12.0 3.50 9,003 14.3 3.09 10,438 19.4 2.81
次级 8,993 10.6 32.15 8,792 11.3 30.18 10,232 16.2 24.14 12,540 23.3 24.39
可疑 35,420 41.8 69.34 37,520 48.3 67.07 26,819 42.5 59.09 16,877 31.3 54.49
损失 14,055 16.6 100.00 9,152 11.8 100.00 6,549 10.4 100.00 4,869 9.0 100.00
海外业务 299 0.4 0.35 294 0.4 0.41 136 0.2 0.39 221 0.4 0.66
准备金总额 84,697 100.0 2.68 77,633 100.0 2.70 63,085 100.0 2.57 53,864 100.0 2.42
(1)按照每类贷款的损失准备除以该类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计算。
(2)贷款损失准备的变动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期间内,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减值损失准备的变动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93
单位:百万元
金额
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 53,864
当年计提(1) 13,706
折现回拨 (725)
转出(2) (93)
核销 (3,784)
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贷款及垫款 117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 63,085
当年计提(1) 18,997
折现回拨 (896)
转出(2) (506)
核销 (3,329)
收购子公司 153
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贷款及垫款 129
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 77,633
当年计提(1) 11,648
折现回拨 (984)
转出(2) (315)
核销 (3,332)
收购子公司 -
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贷款及垫款 47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 84,697
(1)等于在本行合并利润表中确认为本行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净额。
(2)主要包括贷款资产划转为抵债资产。
(3)按产品类型划分贷款损失准备的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贷款损失准备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损失准备
对不良贷
款比率
(%) (1)
金额
损失准备
对不良贷
款比率
(%) (1)
金额
损失准备
对不良贷
款比率
(%) (1)
金额
损失准备
对不良贷
款比率
(%) (1)
公司类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94
短期贷款 39,872 79.43 38,561 72.99 31,815 60.15 27,259 53.88
中长期贷款 33,068 102.91 28,847 93.02 23,469 71.63 20,783 67.71
小计 72,940 88.59 67,408 80.40 55,284 64.54 48,042 59.10
票据贴现 161 不适用168 不适用186 不适用 140 不适用
个人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 6,708 106.75 5,630 96.35 4,170 90.55 3,175 92.24
个人消费贷款 2,390 97.04 2,244 92.57 1,913 86.13 1,210 100.50
信用卡透支 167 95.98 139 97.20 126 96.92 172 106.17
其他(2) 2,032 109.31 1,750 88.92 1,270 74.18 904 77.86
小计 11,297 104.80 9,763 94.07 7,479 86.28 5,461 91.49
海外业务 299 99.67 294 166.10 136 92.52 221 184.17
发放贷款及垫款准备金总额84,697 90.67 77,633 82.24 63,085 66.78 53,864 61.64
(1)按照每类贷款的损失准备除以该类别不良贷款总额计算。
(2)主要包括个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助学贷款、个人助业贷款。
(4)按行业划分的公司类贷款损失准备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的本行公司类贷款的损失准备按照行业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2005 年12 月31 日2004 年12 月31 日
行业
金额 占比
(%)
损失准
备对不
良贷款
比率
(%)(1)
金额
占比
(%)
损失准
备对不
良贷款
比率
(%)(1)
金额
占比
(%)
损失准
备对不
良贷款
比率
(%)(1)
金额 占比
(%)
损失准
备对不
良贷款
比率
(%)(1)
制造业
黑色金属冶炼
及压延加工业
893 1.2 170.42 1,236 1.8 155.47 1,158 2.1 126.42 1,047 2.2 101.36
化学原料及化
学制品制造业
2,518 3.5 97.98 2,299 3.4 86.66 1,604 2.9 69.50 1,398 2.9 57.86
通信设备、计
算机及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
2,928 4.0 86.27 2,599 3.9 79.90 1,783 3.2 69.03 839 1.7 49.41
非金属矿物制
品业
1,769 2.4 95.42 1,612 2.4 84.93 1,155 2.1 53.72 724 1.5 46.06
有色金属冶炼
及压延加工业
924 1.3 88.93 1,014 1.5 108.45 931 1.7 90.65 622 1.3 73.09
纺织业 1,219 1.7 100.99 1,150 1.7 81.79 945 1.7 61.52 856 1.8 47.53
电气机械及器
材制造业
912 1.3 89.32 863 1.3 71.92 659 1.2 71.94 404 0.8 64.95
石油加工、炼
焦及核燃料加
工业
588 0.8 81.33 437 0.6 54.02 232 0.4 143.21 283 0.6 159.89
其他 12,919 17.7 81.19 11,834 17.6 74.69 8,575 15.5 59.68 6,735 14.0 54.57
小计 24,670 33.9 87.34 23,044 34.2 80.03 17,042 30.8 65.63 12,908 26.8 57.34
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
6,672 9.1 110.54 5,438 8.1 110.26 4,557 8.2 82.67 3,269 6.8 123.6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95
2007 年6 月30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2005 年12 月31 日2004 年12 月31 日
行业
金额 占比
(%)
损失准
备对不
良贷款
比率
(%)(1)
金额
占比
(%)
损失准
备对不
良贷款
比率
(%)(1)
金额
占比
(%)
损失准
备对不
良贷款
比率
(%)(1)
金额 占比
(%)
损失准
备对不
良贷款
比率
(%)(1)
电力、燃气及水
的生产和供应

6,372 8.7 133.98 5,235 7.8 120.40 4,928 8.9 62.24 5,075 10.6 56.58
房地产业 11,183 15.3 67.01 11,293 16.8 61.74 9,863 17.8 56.00 10,148 21.1 52.47
建筑业 3,035 4.2 87.14 2,695 4.0 71.77 2,661 4.8 59.89 2,883 6.0 59.44
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
1,854 2.5 163.06 1,805 2.7 128.93 1,427 2.6 108.11 1,126 2.3 84.60
教育 1,731 2.4 131.63 1,436 2.1 116.37 821 1.5 127.48 660 1.4 119.35
批发和零售业 6,422 8.8 72.09 5,646 8.4 69.11 4,575 8.3 57.72 3,835 8.0 53.52
租赁及商业服
务业
2,706 3.7 99.16 2,680 4.0 85.92 2,071 3.8 64.00 1,525 3.2 55.60
采矿业 809 1.1 173.98 801 1.1 119.20 654 1.2 91.21 764 1.6 93.97
电讯、计算机服
务和软件业
1,252 1.7 98.35 1,381 2.0 95.11 1,316 2.4 88.09 1,011 2.1 95.65
其他(2) 6,234 8.6 85.46 5,954 8.8 77.54 5,369 9.7 60.56 4,838 10.1 51.95
公司类贷款准
备金总额 72,940 100.0 88.59 67,408 100.0 80.40 55,284 100.0 64.54 48,042 100.0 59.10
(1)按照每类贷款的损失准备除以该类别不良贷款总额计算。
(2)包括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
服务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及国际组织。
(5)按地域划分的贷款损失准备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贷款损失准备按地域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2005 年12 月31 日2004 年12 月31 日
地区
金额 占比
(%)
损失准
备对不
良贷款
比率
(%)(1)
金额
占比
(%)
损失准
备对不
良贷款
比率
(%)(1)
金额
占比
(%)
损失准
备对不
良贷款
比率
(%)(1)
金额 占比
(%)
损失准
备对不
良贷款
比率
(%)(1)
长江三角洲 13,716 16.2 108.44 12,667 16.3 97.01 10,874 17.2 78.81 9,594 17.8 79.40
珠江三角洲 12,181 14.4 88.93 10,977 14.1 77.93 10,247 16.2 66.25 9,114 16.9 58.36
环渤海地区 20,309 24.0 86.19 19,002 24.5 79.20 13,344 21.2 68.66 10,534 19.6 60.27
中部地区 13,946 16.4 89.56 12,430 16.0 78.66 9,561 15.2 68.62 7,599 14.1 69.32
西部地区 15,283 18.0 91.56 14,226 18.3 85.56 12,751 20.2 60.90 11,045 20.5 56.02
东北地区 7,026 8.3 80.08 6,146 7.9 74.87 4,598 7.3 54.87 4,108 7.6 45.99
总行 1,937 2.3 89.47 1,891 2.5 77.25 1,574 2.5 66.39 1,649 3.1 66.65
海外业务 299 0.4 99.67 294 0.4 166.10 136 0.2 92.52 221 0.4 184.17
贷款损失准备
金总额 84,697 100.0 90.67 77,633 100.0 82.24 63,085 100.0 66.78 53,864 100.0 61.64
(1)按照每类贷款的损失准备除以该类别不良贷款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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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6
4、投资
本行的投资包括以人民币和外币计价的上市和非上市证券。于2007 年6 月30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和2004 年12 月31 日,投资分别占本行总资
产的34.9%、35.0%、30.8%和28.3%。本行主要按照持有证券意图将投资分为:(i)应
收款项债券投资、(ii)持有至到期投资、(iii)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iv)交易性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债券)。就招股书本节而言,本行将投资分为
(i)债务工具、(ii)应收款项和(iii)权益工具。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投资组合的构成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款项债券投资 520,103 24.4 546,357 28.6 443,729 31.4 433,858 39.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31,235 53.0 1,038,713 54.4 643,978 45.5 489,791 44.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71,498 22.1 318,463 16.7 323,528 22.9 183,012 1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018 0.5 5,616 0.3 2,433 0.2 715 0.1
投资总额 2,133,854 100.0 1,909,149 100.0 1,413,668 100.0 1,107,376 100.0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务工具(1) 1,604,720 75.2 1,353,418 70.9 958,470 67.8 657,423 59.4
应收款项(2) 520,103 24.4 546,357 28.6 443,729 31.4 433,858 39.2
权益工具(3) 9,031 0.4 9,374 0.5 11,469 0.8 16,095 1.4
投资总额 2,133,854 100.0 1,909,149 100.0 1,413,668 100.0 1,107,376 100.0
(1)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债券投资及交易性金融资产。
(2)在本行财务报表中为应收款项债券投资。
(3)在本行财务报表中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权益投资。
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的投资总额为21,339 亿元,较2006 年12 月31 日增
长11.8%。于2006 年、2005 年和2004 年12 月31 日,本行投资总额分别为19,091 元、
14,137 亿元和11,074 亿元,同比增长35.0%和27.7%。2004 年至2007 年上半年投资总
额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i)吸收存款大幅增加,可运用的资金量相应显著增加;(ii)
为合理控制风险,增量可用资金运用于投资的比例较高。
(1)债务工具
于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和2004 年12 月3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97
日,债务工具在本行的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75.2%、70.9%、67.8%和59.4%。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投资组合中按发行人划分的各债务工具品种。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 325,612 20.3 304,486 22.5 263,870 27.5 256,354 39.0
人行 735,828 45.9 533,495 39.4 328,518 34.3 120,124 18.3
政策性银行 247,526 15.4 222,526 16.5 162,939 17.0 128,324 19.5
中国境外央行 1,458 0.1 - - 310 -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184,154 11.5 190,031 14.0 143,614 15.0 66,524 10.1
公共机构 82,205 5.1 77,404 5.7 41,268 4.3 69,038 10.5
其他机构 27,937 1.7 25,476 1.9 17,951 1.9 17,059 2.6
债务工具总额 1,604,720 100.0 1,353,418 100.0 958,470 100.0 657,423 100.0
于2007年6月30日,本行的债务工具余额为16,047亿元,较2006年12月31日增长
18.6%。于2006年、2005年和2004年12月31日,本行的债务工具余额分别为13,534亿元、
9,585亿元和6,574亿元,同比增长41.2%和45.8%。2004年至2007年上半年期间债务工具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行持有央行票据余额大幅增加,其次是由于持有政策性银行
债券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券余额的增加。本行持有央行票据余额的增加,主要是
由于在国债和政策性银行债券的发行量有限,同期央行票据供应量大幅提高的情况下,
本行加大了对央行票据的认购力度。
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持有的公共机构债券投资余额为822.05 亿元,全部为
对境外公共机构的债券投资。公共机构债券投资余额在2006 年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
本行为提高外币投资组合收益率,并保持一定的流动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将外币资金更多的投资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境外公共机构债券。
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持有的境外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券投资中,次级按
揭贷款支持债券票面金额为美元10.62 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39 亿元。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持有的按照发行人的地理位置划分的债务工具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国境内 1,288,881 80.3 1,034,901 76.5 734,192 76.6 458,795 69.8
中国境外 315,839 19.7 318,517 23.5 224,278 23.4 198,628 30.2
债务工具总额 1,604,720 100.0 1,353,418 100.0 958,470 100.0 657,423 100.0
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80.3%的债务工具由中国境内发行人发行。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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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8
发行人发行的债务工具所占比例上升,主要是由于本行人民币资金的增加相应增加了
对人民币债券的投资。
(2)应收款项
于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和2004 年12 月31
日,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分别占本行全部投资的24.4%、28.6%、31.4%和39.2%。于2007
年6 月30 日,应收款项余额较上年末下降263 亿元,主要是由于往年购买的定向央行
票据到期较多所致。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投资组合中应收款项债券投资的构成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
特别国债 49,200 9.5 49,200 9.0 49,200 11.1 49,200 11.3
其他 530 0.1 530 0.1 530 0.1 563 0.2
人行 154,656 29.7 186,631 34.2 94,197 21.2 84,354 19.5
政策性银行 53,503 10.3 54,833 10.0 49,872 11.2 52,671 12.1
中国信达 247,000 47.5 247,000 45.2 247,000 55.7 247,000 56.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12,932 2.5 7,573 1.4 2,930 0.7 70 -
其他机构 2,282 0.4 590 0.1 - - - -
应收款项总额 520,103 100.0 546,357 100.0 443,729 100.0 433,858 100.0
① 政府
政府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财政部于1998 年为补充原建行资本金而发行的30 年期
面值为492 亿元的不可转让债券(特别国债)。在2004 年12 月1 日前,该债券年利率
为7.2%,应收利息以本行于有关期间分配的利润清偿。此后,票面利率降低到年利率
2.25%,利息以现金支付。
② 人行
应收人行款项包括:(i)人行向原建行定向发行,票面值为633.54 亿元的票据。
原建行以向中国信达出售不良贷款获得的大部分收入按面值认购了该票据。该票据于
2009 年6 月到期,固定年利率为1.89%。人行可于到期日之前选择提前赎回票据;(ii)
票面值为210 亿元、用于偿付原建行因受国务院及人行委托清理一家信托投资公司的
资产、负债而产生的代垫款项的票据。该票据已于2007 年6 月30 日到期,固定年利
率为1.89%;及(iii)人行于2006 年6 月向本行定向发行票面值为5.93 亿元的不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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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票据,以结算转予资产管理公司的部分贷款。该票据于2011 年6 月到期,固定年利
率为1.89%。
③ 中国信达
中国信达于1999 年向原建行定向发行了面值为2,470 亿元的债券,用于购买原建
行同等面值的不良贷款。该债券于2009 年9 月到期,按固定年利率2.25%计息。
(3)权益工具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权益工具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转股投资 7,293 80.8 7,550 80.5 10,886 94.9 15,421 95.8
其他权益投资 1,738 19.2 1,824 19.5 583 5.1 674 4.2
权益投资总额 9,031 100.0 9,374 100.0 11,469 100.0 16,095 100.0
本行的权益工具主要包括通过“债转股”获得并持有的股权。2004 年至2007 年上
半年期间,本行债转股投资金额下降,主要原因是本行处置了若干股权,此做法符合
相关政策。除债转股投资外,本行在一些金融机构中拥有少数权益投资。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债转股投资原值199.93 亿元,计提减值准备后的净
值为72.93 亿元。本行2007 年计划处置80 亿元债转股投资,并力争在2008 年4 月前
将全部债转股投资处置完毕。
本行在债转股投资处置中,受国家政策、被处置企业经营情况、经济及市场环境
及其他因素变化的影响,可能存在处置价格无法达到预期或处置进程难以控制、处置
无法如期完成的风险,但不会对本行经营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债务工具及应收款项的到期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债务工具及应收款项投资各剩余期限的余额。
单位:百万元
于2007 年6 月30 日
项目
3 个月内到期 3-12 个月到期1-5 年到期5 年以上到期 逾期 总额
债务工具及应收款项
政府 6,555 27,433 166,348 125,276 - 325,612
人行 183,974 392,990 158,864 - - 73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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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银行 11,514 7,841 127,976 100,195 - 247,526
中国境外央行 1,266 192 - - - 1,45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8,258 10,433 57,971 107,492 - 184,154
公共机构 4,317 4,844 19,034 54,010 - 82,205
其他机构 4,231 11,021 5,687 6,998 - 27,937
小计 220,115 454,754 535,880 393,971 - 1,604,720
应收款项 9,992 26,741 379,788 82,582 21,000 520,103
总额 230,107 481,495 915,668 476,553 21,000 2,124,823
(5)账面值与公允价值
所有被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均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下表
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投资组合中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和公允价值。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账面值 公允值账面值公允值账面值公允值 账面值 公允值
应收款项债券投资 520,103 514,917 546,357 545,538 443,729 444,056 433,858 414,724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31,235 1,118,056 1,038,713 1,045,201 643,978 653,513 489,791 483,866
(6)投资集中度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账面价值超过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合并权益10%的投资情
况:
单位:百万元
于2007 年6 月30 日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投资总额的
百分比(%)
占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合并
权益总额的百分比(%)
人行 890,949 41.8 273.6
财政部 305,139 14.3 93.7
中国信达 247,000 11.6 75.9
国家开发银行 257,246 12.1 79.0
美国国债 41,289 1.9 12.7
总额 1,741,623 81.7 534.9
5、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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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的资产其他组成部分主要包括:(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存放同
业款项和拆出资金;(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4)其它资产,包括贵金属、长期股
权投资、应收利息、固定和无形资产、衍生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商誉及其他
资产。
现金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现金、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法
定存款准备金为本行被要求存放于人民银行的最低存款水平。最低水平按本行吸收存
款的百分比确定。超额存款准备金指存放人民银行的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存款,本
行持有超额存款准备金部分是用于结算用途。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的现金和存
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为6,791 亿元,较2006 年12 月31 日的5,397 亿元增长25.8%。于
2006 年、2005 年和2004 年12 月31 日,本行现金和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分别为5,397
亿元、4,228 亿元和3,994 亿元,同比增长27.7%和5.9%。上述增长主要是由于:(i)
吸收存款增加;及(ii)央行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主要包括人民币计价和外币计价的银行
间存款,以及在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市场拆放款项。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
行的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净额为378 亿元,较2006 年末余额减少22.6%,于2006
年12 月31 日,本行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净额为489 亿元,比2005 年减少72.3% ,
2005 年末至2007 年上半年持续减少主要是由于本行回收部分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
金余额,用于回报率较高的债务工具及贷款业务。于2005 年12 月31 日,本行存放同
业款项和拆出资金净额为1,763 亿元,比2004 年的 755 亿元增加133.5% ,主要是由
于本行将汇金公司的注资存于外汇管理局作为对银行间货币市场的投资。存放同业款
项和拆出资金减值损失准备于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
31 日和2004 年12 月31 日分别为6.7 亿元、9.1 亿元、14.5 亿元和26.4 亿元。
其他资产包括贵金属、长期股权投资、应收利息、固定和无形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商誉及其他资产。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的其他资产余额
为1,292 亿元,较2006 年12 月31 日的其他资产余额为1,215 亿元增加6.3%,2006 年
余额较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的1,065 亿元增加了14.1%,2005 年余额较截至2004 年
12 月31 日的1,171 亿元减少了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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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债
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的总负债为57,921 亿元,较2006 年12 月31 日增长
13.2%。于2006 年、2005 年和2004 年12 月31 日,本行的总负债分别为51,183 亿元、
42,981 亿元和37,144 亿元,同比增长19.1%和15.7%。吸收存款历来是本行资金的主
要来源,于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和2004 年12
月31 日吸收存款占负债总额的百分比分别为87.2%、92.2%、93.2%和94.0%。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负债的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吸收存款 5,048,285 87.2 4,721,256 92.2 4,006,046 93.2 3,491,121 94.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款项及拆入资金
507,354 8.8 240,063 4.7 143,335 3.4 111,939 3.0
应付次级债券 39,923 0.7 39,917 0.8 39,907 0.9 39,896 1.1
其他负债(1) 196,491 3.3 117,071 2.3 108,777 2.5 71,413 1.9
负债总额 5,792,053 100.0 5,118,307 100.0 4,298,065 100.0 3,714,369 100.0
(1)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发行存款证、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税费、
应付利息、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其他负债。
1、吸收存款
本行为公司和个人客户提供活期及定期存款产品。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
按产品类型和按客户类型划分的吸收存款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存款
活期 1,942,355 38.4 1,778,715 37.6 1,474,483 36.8 1,389,028 39.8
定期 745,554 14.8 687,569 14.6 619,564 15.5 444,482 12.7
小计 2,687,909 53.2 2,466,284 52.2 2,094,047 52.3 1,833,510 52.5
个人存款
活期 921,813 18.3 830,402 17.6 708,608 17.6 633,302 18.1
定期 1,383,649 27.4 1,377,040 29.2 1,188,813 29.7 1,013,998 29.1
小计 2,305,462 45.7 2,207,442 46.8 1,897,421 47.3 1,647,300 47.2
海外业务 54,914 1.1 47,530 1.0 14,578 0.4 10,311 0.3
吸收存款总额 5,048,285 100.0 4,721,256 100.0 4,006,046 100.0 3,491,121 100.0
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的吸收存款总额为50,483 亿元,较2006 年12 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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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增长6.9%。于2006 年、2005 年和2004 年12 月31 日,本行的吸收存款总额分别为
47,213 亿元、40,060 亿元和34,911 亿元,同比增长17.9%和14.7%。本行吸收存款的
总体增长反映了我国经济持续增长而带来的客户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以及本行实施积
极营销策略,通过产品创新和改善服务品质等措施,吸引了大量存款。
受国内证券市场持续火爆以及市场加息预期强烈两方面因素的影响,2007 年上半
年较2006 年末国内个人存款增幅4.4%显著低于公司存款9.0%的增幅,个人存款在国
内吸收存款中的占比亦随之下降1.1 个百分点。同时,存款活期化趋势加剧,2007 年
上半年较2006 年末国内活期存款增幅为9.8%,大大高于定期存款3.1%的增幅,活期
存款在国内吸收存款中的占比上升了1.5 个百分点。
2006 年较2005 年国内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增幅分别为17.8%和16.3%,个人存款
增长速度略慢于公司存款,主要由于受国内资本市场活跃影响,部分居民储蓄存款被
分流。2006 年国内活期存款较2005 年增长4,260.26 亿元,增幅达19.5%,高于定期存
款14.2%的增幅,活期存款在国内吸收存款中的占比亦随之上升0.8 个百分点。
本行2005 年较2004 年国内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增幅分别为14.2%和15.2%。于
2005 年12 月31 日,本行国内活期和定期存款分别比2004 年增加7.9%和24.0%,主
要是由于2004 年10 月央行调整了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后,定期存款上升快于活期存款。
(1)按地域划分的存款分布情况
本行根据吸收存款分行所处的地理位置对存款进行了分类。通常情况下,存款人
所处的地理位置与吸收存款的分行所处的地理位置有较高的关联性。下表列示了于所
示日期按地理区域划分的吸收存款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6 月30 日2006 年12 月3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 2004 年12 月31 日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1,064,006 21.1 983,999 20.8 828,647 20.6 726,774 20.8
珠江三角洲 788,438 15.6 735,390 15.6 620,375 15.5 544,452 15.6
环渤海地区 991,255 19.6 924,942 19.6 802,270 20.0 698,108 20.0
中部地区 872,222 17.3 810,663 17.2 687,258 17.2 604,301 17.3
西部地区 825,357 16.3 776,246 16.5 671,263 16.7 597,300 17.1
东北地区 382,888 7.6 369,658 7.8 322,758 8.1 280,177 8.0
总行 69,205 1.4 72,828 1.5 58,897 1.5 29,698 0.9
海外业务 54,914 1.1 47,530 1.0 14,578 0.4 10,311 0.3
吸收存款总额 5,048,285 100.0 4,721,256 100.0 4,006,046 100.0 3,491,1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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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剩余期限统计的存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按剩余期限统计的吸收存款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逾期/无限期 3个月内到期 3-12 月到期1-5 年到期5 年以上到期 总计
项目
金额 占比
(%) 金额 占比
(%) 金额 占比
(%) 金额 占比
(%) 金额 占比
(%) 金额 占比
(%)
公司
存款 1,970,364 39.0 302,450 6.0 335,521 6.6 66,655 1.3 12,919 0.3 2,687,909 53.2
个人
存款 926,788 18.3 346,498 6.9 781,219 15.5 250,856 5.0 101 - 2,305,462 45.7
海外
业务 8,475 0.2 44,325 0.9 2,009 - 105 - - - 54,914 1.1
吸收存
款总额 2,905,627 57.5 693,273 13.7 1,118,749 22.2 317,616 6.3 13,020 0.3 5,048,285 100.0
2、应付次级债券
本行于2004 年发行了400 亿元次级债券,以补充本行的附属资本。应付次级债券
的余额于2004 年至2007 年上半年期间保持相对平稳,余额保持在约399 亿元。
3、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
于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的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为5,074
亿元,较2006 年12 月31 日的2,401 亿元增长111.3%。于2006 年12 月31 日,本行
的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由2005 年12 月31 日的1,433 亿元增加
67.5%至2,401 亿元,持续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受2006 年以来国内证券市场升温、基
金发行总量快速增长等因素影响,证券、基金类金融机构在本行存放资金大幅增加,
使本行证券清算业务中应付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款项余额大幅上升。2005 年年末余
额较2004 年12 月31 日的1,119 亿元增加28.0%。上述变动反映了银行间存款的正常
波动。
二、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2007年上半年,本行的税前利润从2006年上半年的328亿元增加54.0%至505亿元,
主要原因是(i)本行的利息净收入增长36.7%;及(ii)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
101.8%。
本行税前利润在2006年、2005年和2004年度分别为657亿元、554亿元和5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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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18.7%和8.1%。主要原因是(i)本行利息净收入以17.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
长;及(ii)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以44.8%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年 2004年
利息净收入 89,213 65,285 140,368 116,551 101,48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2,660 6,274 13,571 8,455 6,471
其他非利息收入(1) (2,561) (1,291) (3,727) 2,262 4,620
资产减值损失 (11,969) (8,534) (19,214) (15,258) (9,358)
业务及管理费和其他(2) (31,388) (25,254) (57,217) (50,086) (45,290)
营业税金及附加 (5,665) (4,172) (8,977) (7,401) (6,459)
营业利润 50,290 32,308 64,804 54,523 51,472
营业外收支净额 252 506 913 841 (273)
税前利润 50,542 32,814 65,717 55,364 51,199
扣除:所得税 (16,287) (9,591) (19,398) (8,268) (2,159)
净利润 34,255 23,223 46,319 47,096 49,040
其中:少数股东权益 34 - (3) (7) (2)
(1)包括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汇兑净损益、投资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
(2)包括员工成本、物业及设备支出、摊销费、其他业务及管理费和其他业务成本。
1、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一直是本行营业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2007 年上半年、2006 年度、2005
年度和2004 年度,分别占本行营业收入的89.8%、93.4%、91.6%和90.1%。营业收入
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投资收益、汇兑净损
益及其他业务收入。
下表列示了所示时期内,本行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和利息净收入。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年 2004年
利息收入 130,897 100,476 215,189 173,601 147,196
利息支出 (41,684) (35,191) (74,821) (57,050) (45,708)
利息净收入 89,213 65,285 140,368 116,551 101,488
本行的2007 年上半年利息净收入为892 亿元,较2006 年上半年的653 亿元增长
36.7%。2007 年上半年利息收入为1,309 亿元,较2006 年上半年的1,005 亿元增长304
亿元,增幅为30.3%。2007 年上半年利息支出为417 亿元,较2006 年上半年的352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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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增长65 亿元,增幅为18.5%。
本行2006 年、2005 年、2004 年的利息净收入分别为1,404 亿元、1,166 亿元和1,015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4%和14.8%。2006 年、2005 年、2004 年的利息收入分别为2,152
亿元、1,736 亿元和1,472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0%和17.9%。2006 年、2005 年、2004
年的利息支出分别为748 亿元、571 亿元和457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1%和24.8%。
下表列示了所示时期内,本行资产和负债的平均余额、相关的利息收入或支出及
平均收益或成本。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平均余额为每日余额平均数。非生息资产、
非付息负债及减值损失准备的平均余额为2006 和2007 年的1 月1 日和6 月30 日的算
术平均余额或2006、2005 和2004 年的1 月1 日和12 月31 日的算术平均余额。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未审计)
平均余额 利息 平均利率(%) 平均余额 利息 平均利率(%)
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3,034,621 92,275 6.08 2,680,177 71,618 5.34
债券投资(1) 2,038,082 32,224 3.16 1,597,707 22,716 2.84
存放央行款项 575,756 4,923 1.71 389,453 3,254 1.67
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 41,657 769 3.69 127,533 2,564 4.0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3,089 706 2.66 41,541 324 1.56
其他资产 - - - - - -
总生息资产 5,743,205 130,897 4.56 4,836,411 100,476 4.15
减值损失准备 (82,029) (68,191)
非生息资产(2) 163,616 146,453
总资产 5,824,792 4,914,673
负债
吸收存款 4,893,269 36,375 1.49 4,278,608 31,968 1.4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和拆入资金 394,704 3,439 1.74 160,798 1,699 2.11
应发行次级债券 39,936 954 4.78 39,909 930 4.66
其他负债 39,816 916 4.60 28,406 594 4.18
总付息负债 5,367,725 41,684 1.55 4,507,721 35,191 1.56
非付息负债(3) 124,038 90,637
总负债 5,491,763 4,598,358
利息净收入 89,213 65,285
净利差(4) 3.01 2.59
净利息收益率(5) 3.11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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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7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平均
余额 利息 平均利
率(%)
平均
余额 利息
平均利
率(%)
平均
余额 利息 平均利
率(%)
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753,100 153,456 5.57 2,357,586 127,105 5.39 2,137,002 110,603 5.18
债券投资(1) 1,714,993 50,139 2.92 1,263,384 36,379 2.88 991,627 28,196 2.84
存放央行款项 421,100 7,156 1.70 382,679 6,354 1.66 339,378 6,119 1.80
存放同业款项及
拆出资金 95,660 3,568 3.73 124,718 2,910 2.33 98,091 1,438 1.47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41,760 870 2.08 61,726 853 1.38 25,270 589 2.33
其他资产 - - - - - - 7,958 251 3.15
总生息资产 5,026,613 215,189 4.28 4,190,093 173,601 4.14 3,599,326 147,196 4.09
减值损失准备 (71,551) (60,531) (57,379)
非生息资产(2) 153,746 153,330 240,745
总资产 5,108,808 4,282,892 3,782,692
负债
吸收存款 4,424,663 67,811 1.53 3,757,636 52,084 1.39 3,332,966 43,051 1.29
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存放款项和
拆入资金
198,996 3,966 1.99 154,669 2,359 1.53 110,738 1,722 1.56
应付发行次级债
券 39,912 1,883 4.72 39,907 1,850 4.64 8,758 414 4.73
其他负债 27,690 1,161 4.19 16,749 757 4.52 6,146 521 8.48
总付息负债 4,691,261 74,821 1.59 3,968,961 57,050 1.44 3,458,608 45,708 1.32
非付息负债(3) 93,545 72,182 58,698
总负债 4,784,806 4,041,143 3,517,306
利息净收入 140,368 116,551 101,488
净利差(4) 2.69 2.70 2.77
净利息收益率(5) 2.79 2.78 2.82
(1)包括应收款项债券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
(2)包括现金、可供出售的权益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资产。
(3)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交税金、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他负债。
(4)按总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和总付息负债的平均成本之差计算。
(5)以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的平均余额计算。
下表说明了所示时期内,本行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由于规模和利率改变而产生的
变化的分布。规模的变化是根据平均余额的变化衡量,而利率的变化是根据平均利率
的变化衡量。由规模和利率共同引起的变化分配在规模变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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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8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2007 年对比2006 年(未审计) 2006 年对比2005 年 2005年对比2004 年
增长/(下降)
的原因
增长/(下降)
的原因
增长/(下降)
的原因
项目
规模(1) 利率(2)
净增长/
(下降)(3)
规模(1) 利率(2)
净增长/
(下降)(3)
规模(1) 利率(2)
净增长/
(下降)(3)
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

10,740 9,917 20,657 22,107 4,244 26,351 12,014 4,488 16,502
投资(4) 6,951 2,557 9,508 13,255 505 13,760 7,786 397 8,183
存放央行款项 1,591 78 1,669 649 153 802 710 (475) 235
存放同业款项
及拆出资金
(1,584) (211) (1,795) (1,088) 1,746 658 628 844 1,472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153 229 382 (415) 432 17 504 (240) 264
其他资产 - - - - - - - (251) (251)
利息收入变动 17,851 12,570 30,421 34,508 7,080 41,588 21,642 4,763 26,405
负债
吸收存款 4,407 - 4,407 10,466 5,261 15,727 5,700 3,333 9,033
同业及其他金
融机构存放款
项及拆入资金
2,038 (298) 1,740 896 711 1,607 670 (33) 637
应付发行次级
债券
- 24 24 1 32 33 1,444 (8) 1,436
其他负债 (170) 492 322 443 (39) 404 479 (243) 236
利息支出变动 6,275 218 6,493 11,806 5,965 17,771 8,293 3,049 11,342
利息净收入变
化 11,576 12,352 23,928 22,702 1,115 23,817 13,349 1,714 15,063
(1)代表本期间平均余额相对前一期间的变动额乘以本期间的平均收益率或成本率的金额。
(2)代表本期间平均收益率或成本率相对前一期间的变动乘以本期间平均余额的金额。
(3)代表本期间利息收入或支出相对前一期间利息收入或支出的变动额。
(4)包括应收款项债券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
(1)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从2006 年上半年的1,005 亿元增至2007 年上半年的1,309 亿元,增长了
30.3%,利息收入从2005 年的1,736 亿元增至2006 年的2,152 亿元,增长了24.0%,
从2004 年的1,472 亿元增至2005 年的1,736 亿元,增长了17.9%。利息收入增长主要
是由于生息资产中发放贷款及垫款和债券投资平均余额的持续增长,其次是由于平均
收益率的上升。
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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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9
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一直是本行利息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2007 年上半年、
2006 年度、2005 年度和2004 年度,分别占本行总利息收入的70.5%、71.3%、73.2%
和75.1%。
下表列示了所示时期内,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每个组成部分的平均余额,利息收
入和平均收益率。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未审计)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平均收益率(%) 平均余额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公司类贷款 2,157,657 68,540 6.35 1,894,568 54,362 5.74
票据贴现 165,374 2,657 3.21 263,066 2,824 2.15
个人贷款 633,716 18,912 5.97 480,597 13,453 5.60
海外业务 77,874 2,166 5.56 41,946 979 4.67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3,034,621 92,275 6.08 2,680,177 71,618 5.34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项目
平均
余额(1)
利息
收入
平均
收益率
(%)
平均
余额
利息
收入
平均
收益率
(%)
平均
余额
利息
收入
平均
收益率
(%)
公司类贷款 1,964,443 116,047 5.91 1,723,111 96,679 5.61 1,578,513 85,669 5.43
票据贴现 227,537 5,456 2.40 171,815 5,304 3.09 132,270 4,839 3.66
个人贷款 517,088 29,403 5.69 429,193 23,781 5.54 394,363 19,222 4.87
海外业务 44,032 2,550 5.79 33,467 1,341 4.01 31,856 873 2.74
发放贷款及垫
款总额 2,753,100 153,456 5.57 2,357,586 127,105 5.39 2,137,002 110,603 5.18
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利息收入从2006 年上半年的716 亿元增至2007 年上半年的923
亿元,增长了28.8%,这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由26,802 亿元增至30,346 亿元,增长
13.2%,以及平均收益率由5.34%增至6.08%。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利息收入从2005 年的
1,271 亿元增至2006 年的1,535 亿元,增长了20.7%,这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由23,576
亿元增至27,531 亿元,增长16.8%,以及平均收益率由5.39%增至5.57%。发放贷款及
垫款的利息收入从2004 年的1,106 亿元增至 2005 年的1,271 亿元,增长了14.9%,这
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由21,370 亿元增至23,576 亿元,以及平均收益率由5.18%增至
5.39%。
公司类贷款的利息收入一直是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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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
2007 年上半年、2006 年度、2005 年度和2004 年度,分别占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利
息收入的74.3%、75.6%、76.1%和77.5%。公司类贷款的利息收入占整个发放贷款及
垫款利息收入的比重从2005 年至2007 年上半年度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个人贷款的利
息收入增长更快所致。
2007 年上半年与2006 年上半年相比
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从2006 年上半年的544 亿元增至2007 年上半年的685 亿元,
增长了26.1%,这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由18,946 亿元增加至21,577 亿元,增长了13.9%,
其次是由于平均收益率由5.74%增至6.35%。公司类贷款平均收益率较上年同期提高的
主要原因是由于:(i)央行2006 年下半年至2007 年上半年四次提高贷款基准利率,一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5.85%上调至6.57%,共上调72 个基点;(ii)本行产品定价能力
的提高。
票据贴现的利息收入从2006 年上半年的28 亿元下降至2007 年上半年的27 亿元,
减少了5.9%,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的减少,部分被平均收益率自2.15%升至3.21%所
抵销。票据贴现的平均余额减少了37.1%,主要是由于本行自2006 年下半年起主动调
整信贷资产结构,减少了对平均收益率较低的票据贴现的投放力度。
个人贷款的利息收入从2006 年上半年的135 亿元增至2007 年上半年的189 亿元,
增长了40.6%,这是由于平均余额的快速增长,以及平均收益率自5.60%增至5.97%所
致。个人贷款平均余额增长了31.9%,主要是由于作为本行发展战略重点之一的住房
抵押贷款和其他个人贷款平均余额的大幅增长,个人贷款平均收益率的上升主要是由
于2006 年下半年至2007 年上半年央行四次上调贷款基准利率所致。
海外业务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利息收入自2006 年上半年的10 亿元增至2007 年上半
年的22 亿元,增长121.2%,主要是由于海外分行贷款平均余额增长85.7%,以及平均
收益率自4.67%升至5.56%。海外分行贷款平均余额的增加主要由于本行加大对海外分
行的资源投入力度,积极拓展海外贷款市场,使得海外贷款业务有了较快发展。而2007
年上半年平均收益率较2006 年上半年上升89 个基点,主要是受同期美元等各主要外
币市场利率提高影响。
2006 年与2005 年相比
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从2005 年的967 亿元增至2006 年的1,160 亿元,增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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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
20.0%,这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由17,231 亿元增加至19,644 亿元,增长了14.0%,其
次是由于平均收益率由5.61%增至5.91%。2006 年公司类贷款平均余额增加反映了在
我国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本行抓住这一良好市场机遇,加大了对本行优势业务——基
本建设贷款的营销力度,这与本行经营特色和战略重点相吻合,新增基本建设贷款占
新增公司类贷款的56.9%。2006 年公司类贷款的平均收益率的增加主要是由于以下因
素:(i)2006 年中国人民银行两次上调贷款基准利率;(ii)授予小型企业的贷款增加,
该等贷款的利率一般较其他公司类贷款利率更高;(iii)本行产品定价能力的提高。
票据贴现的利息收入从2005 年的53 亿元增至2006 年的55 亿元,增长了2.9%,
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加,但由于平均收益率自3.09%减至2.40%而抵消部分增幅。票
据贴现的平均余额增长了32.4%,与产品的市场需求增长一致。票据贴现平均收益率
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央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作为票据贴现市场的基准利率)降低
导致。
个人贷款的利息收入从2005 年的238 亿元增至2006 年的294 亿元,增长了23.6%,
这是由于平均余额增长,以及平均收益率自5.54%增至5.69%所致。个人贷款平均余额
增长了20.5%,主要是由于住房抵押贷款和其他个人贷款平均余额增长,这主要得益
于本行将个人贷款业务做为本行发展战略重点之一,加强了对零售市场的拓展和零售
产品营销的力度。个人贷款平均收益率的增长主要是由于2006 年央行两次上调基准利
率所致。
海外业务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利息收入自2005 年的13 亿元增至2006 年的26 亿元,
增长90.2%,主要是由于海外分行贷款平均余额增长31.6%,以及平均收益率自4.01%
升至5.79%。海外分行贷款平均余额的增加主要得益于本行在产品创新的基础上加大
了境内、外业务联动,海外业务银团贷款和贸易融资业务量出现显著增长。而2006 年
平均收益率较2005 年上升178 个基点,主要是受同期美元市场利率提高因素影响。
2005 年与2004 年相比
公司类贷款的利息收入从2004 年的857 亿元增至2005 年的967 亿元,增长了
12.9%,这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长了9.2%,以及平均收益率自5.43%增至5.61%。公
司类贷款平均余额的增长,主要是由于中长期贷款,尤其是基本建设贷款平均余额的
增加。平均收益率的上升主要是由于2004 年10 月以来央行多次上调基准利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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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
票据贴现的利息收入从2004 年的48 亿元增至2005 年的53 亿元,增长了9.6%,
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长,部分被平均收益率下降所抵消。平均收益率减少是由于同
期票据市场竞争加剧所致。
个人贷款的利息收入从2004 年的192 亿元增至2005 年的238 亿元,增长了23.7%,
这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长,其次则由于平均收益率自4.87%增至5.54%。个人贷款平
均余额的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住房抵押贷款平均余额显著提高。平均收益率的增长除
与2004 年10 月央行调高基准利率有关外,主要是由于2005 年3 月央行取消住房抵押
贷款优惠利率所致。
投资利息收入
投资的利息收入一直是本行利息收入的第二大组成部分,2007 年上半年、2006 年
度、2005 年度和2004 年度分别占本行利息收入的24.6%、23.3%、21.0%和19.2%。
2007 年上半年本行的投资利息收入为32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5 亿元,增幅为
41.9%,主要是由于投资平均余额增长27.6%,且本外币投资收益率均有提高,达到
3.16%,较上年同期上升32 个基点,主要是(i)由于2006 年下半年以来央行多次上
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带动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及美元等各主要外币市场利率持续走高;
(ii)本行通过建立资产定量化配置模型,实施主动型投资组合管理策略,增持高收益
产品。
投资的利息收入从2005 年364 亿元增至2006 年的501 亿元,增长了37.8%,这
主要是由于投资平均余额增长及平均收益率上升所致。投资平均收益率较上年上升4
个基点,主要是由于本行重点增持资产或按揭抵押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适度增持机
构可赎回债券等信用点差产品,提高了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
投资的利息收入从2004 年的282 亿元增至2005 年的364 亿元,增长了29.0%,
这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长及平均收益率上升所致。2005 年,本行投资平均收益率略
微上升4 个基点,主要是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i)本行外币投资收益的提高,主要是
源于美国联邦基金利率持续上升,带动了市场利率的提高;(ii)人民银行下调超额存
款准备金利率导致大量资金流向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降低了本行人民币新增投资的
收益率;及(iii)作为本行重组安排的一部分,本行持有的492 亿元特别国债的收益
率自2004 年12 月1 日起由7.2%下调为2.25%,使得人民币投资收益率进一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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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3
存放央行款项的利息收入
本行存放央行款项的利息收入于2007 年上半年达到49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1.3%,主要是受吸收存款增加和央行2006 年下半年以来连续八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
金率影响,存款准备金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7.8%。同时,本行在保证流动性的
前提下将收益率较低的超额存款准备金控制在相对较低的水平,平均超额准备金较上
年同期亦下降11 个基点,亦促进了存放央行款项平均收益率的提高。
本行存放央行款项的利息收入从2005 年的64 亿元增至2006 年的72 亿元,增长
了12.6%。2005 至2006 年,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利息收入增长主要受吸收存款增加和
央行2006 年三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共同影响,法定存款准备金平均余额和占比
均有所提高。
本行2005 年存放央行款项的利息收入较2004 年的61 亿元增长了3.8%,主要是
因为由平均余额增长带来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利息收入增长部分被平均收益率由
1.80%减至1.66%所抵消。平均收益率的下降主要是由于2005 年3 月超额存款准备金
利率被调低所致。
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的利息收入
2007 年上半年本行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的利息收入为8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
少18 亿元,降幅为70%,主要是由于本行主动调整资产结构,以美元为主的外币拆放
同业款项平均余额大幅减少所致,同时相应的平均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也有所下降。
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的利息收入从2004 年的14 亿元增至2005 年的29 亿元,
增长了102.4%,继而增至2006 年的36 亿元,较上年增长了22.6%,上述增长主要得
益于同期美元市场利率大幅提高的影响,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的平均收益率增加。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从2006 年上半年的3.2 亿元增至2007 年的7.1 亿元,
增长了117.9%,这主要是由于平均收益率自1.56%增至2.66%,以及平均余额由415
亿元增至531 亿元所致。平均收益率的上升与同业市场利率变化一致。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从2005 年的8.5 亿元增至2006 年的8.7 亿元,增长
了2.0%,这主要是由于平均收益率自1.38%增至2.08%,部分被平均余额由617 亿元
减至418 亿元所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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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从2004 年的5.9 亿元增至2005 年的8.5 亿元,增长
了44.8%,这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自253 亿元增至617 亿元,部分被市场平均收益率
降低所抵消。平均收益率的下降与同业市场利率变化一致。
(2)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从2006 年上半年的352 亿元增至2007 年上半年的417 亿元,增长了
18.5%,主要是由于本行付息负债平均余额的增加,部分由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由2006
年上半年的1.56%下降至2007 年上半年的1.55%所抵消。
本行2006、2005 和2004 年度的利息支出分别为748 亿元、571 亿元和457 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31.1%和24.8%,主要是由于本行付息负债平均余额的增加,以及受付息
负债平均成本逐年上升的影响。2004 年本行付息负债平均成本为1.32%,2005 年上升
至1.44%,2006 年进一步升至1.59%。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是本行利息支出的最大组成部分。吸收存款利息支出分别占
2007 年上半年、2006 年度、2005 年度和2004 年度利息支出的87.3%、90.6%、91.3%
和94.2%。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公司和个人存款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
和平均成本。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未审计)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平均成本(%) 平均余额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
公司存款
定期 759,873 8,209 2.16 701,777 6,830 1.95
活期 1,778,797 8,227 0.93 1,499,718 6,769 0.90
小计 2,538,670 16,436 1.29 2,201,495 13,599 1.24
个人存款
定期 1,410,462 15,646 2.22 1,309,763 15,314 2.34
活期 893,078 3,316 0.74 749,542 2,720 0.73
小计 2,303,540 18,962 1.65 2,059,305 18,034 1.75
海外业务 51,059 977 3.83 17,808 335 3.76
吸收存款总额 4,893,269 36,375 1.49 4,278,608 31,968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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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项目
平均
余额
利息
支出
平均
成本(%)
平均
余额
利息
支出
平均
成本(%)
平均
余额
利息
支出
平均
成本(%)
公司存款
定期 715,280 14,890 2.08 543,089 10,951 2.02 408,982 7,573 1.85
活期 1,579,898 14,369 0.91 1,391,906 12,583 0.90 1,313,305 12,119 0.92
小计 2,295,178 29,259 1.27 1,934,995 23,534 1.22 1,722,287 19,692 1.14
个人存款
定期 1,340,987 32,091 2.39 1,134,281 23,137 2.04 969,178 18,611 1.92
活期 769,592 5,680 0.74 674,324 4,981 0.74 630,855 4,594 0.73
小计 2,110,579 37,771 1.79 1,808,605 28,118 1.55 1,600,033 23,205 1.45
海外业务 18,906 781 4.13 14,036 432 3.08 10,646 154 1.45
吸收存款总额 4,424,663 67,811 1.53 3,757,636 52,084 1.39 3,332,966 43,051 1.29
本行2007 年上半年吸收存款的利息支出为364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 亿元,
增幅13.8%,主要是由于吸收存款平均余额增加。虽然央行2006 年以来三次上调存款
基准利率以及美元等主要外币市场利率水平不断上升,但吸收存款平均成本较上年同
期基本维持不变,这主要是由于受国内资本市场活跃影响,存款活期化趋势明显,国
内定期存款平均余额占比较上年同期下降2.7 个百分点,部分抵销了利率水平的上升。
同时,客户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比例增加也部分抵销了吸收存款利率水平的上升。
本行2006、2005 和2004 年度的吸收存款利息支出分别为678 亿元、521 亿元和
431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2%和21.0%,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加和平均成本上升。
2006 年、2005 年和2004 年度吸收存款利息支出的平均成本分别为1.53%、1.39%和
1.29%。吸收存款利息支出的平均成本逐年上升主要是由于:(i)定期存款平均余额占
吸收存款平均余额比例持续提高;(ii)央行于2004 年和2006 年多次上调基准利率;
及(iii)美元市场利率持续走高。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的利息支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的利息支出在2007 年上半年为34 亿元,
比2006 年上半年的17 亿元增加102.4%,主要是由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
拆入资金的平均余额增加。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的平均成本较上
年同期下降37 个基点,主要是本行加强主动负债管理,同业存放款项中活期存款平均
余额占比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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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的利息支出在2006 年为40 亿元,比2005
年的24 亿元增加68.1%,主要原因是平均余额的增加和平均成本的上升。平均余额增
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国内资本市场回暖导致的人民币同业存款上升。平均成本上升的
主要原因是自2005 年3 月17 日起央行取消了对同业存款利率的管制。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的利息支出从2004 年的17 亿元增至
2005 年的24 亿元,同比增加了37.0%,主要原因是平均余额增加,部分被平均成本由
1.56%减少至1.53%所抵消。平均成本减少主要由于央行于2003 年12 月调低作为同业
存款利率参考指标的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所致。
(3)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
净利差是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付息负债的平均成本之间的差额。净利息收益率
是利息净收入与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的比率。
2007 年上半年本行的净利差为3.01%,较2006 年上半年的2.59%,上升42 个基
点。2007 年上半年净利息收益率为3.11%,与2006 年上半年的2.70%相比,同比上升
41 个基点。
2007 年上半年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收益率、债券投资收益率和存放央行款项收益
率同比上升,被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收益率同比下降和发放贷款及垫款平均余额
占比同比下降因素部分抵销后,使整体生息资产收益率比上年同期上升41 个基点。发
行次级债平均成本率和其他负债平均成本率同比上升,被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
项和拆入资金平均成本率同比下降及其平均余额占比提高因素抵销后,使整体付息负
债平均成本率比上年同期下降1 个基点。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上升幅度加上付息负债
平均成本率下降幅度,使得净利差较上年同期上升42 个基点至3.01%。由于利息净收
入36.7%的增幅高于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增幅18.7%,相应净利息收益率上升41 个基点
至3.11%。
2006 年本行的净利差为2.69%,较2005 年的2.70%,下降1 个基点。2006 年净利
息收益率为2.79%,与2005 年的2.78%相比,上升1 个基点。
2006 年本行各项生息资产收益率均较2005 年有所上升,被发放贷款及垫款平均余
额占比下降因素部分抵消后,整体生息资产收益率较2005 年上升了14 个基点。同时,
由于各项付息负债成本率与2005 年相比均有所上升,整体付息负债成本率较200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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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升15 个基点。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上升幅度低于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上升幅度,使
得净利差较2005 年下降1 个基点。由于本行为提高资产收益努力控制非生息资产占比,
使生息资产增幅高于付息负债增幅且生息资产在总资产的占比有所上升,利息净收入
的增幅略高于生息资产平均余额的增幅,净利息收益率较2005 年上升1 个基点。
2005 年本行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分别为2.70%和2.78%,分别比上年降低7 个
基点和4 个基点。
2004 年10 月央行调高存贷款利率后,贷款平均收益率相应上升21 个基点,而由
于定期存款重定价期限较迟,因此年内贷款收益率升幅要高于存款平均成本率升幅11
个基点。然而,由于平均贷款余额在平均生息资产中的比重从2004 年的59.4%下降至
2005 年的56.3%,而平均收益率相对较低的其他生息资产,如投资,在整体平均生息
资产余额的比率相应上升,部分抵消了贷款平均收益率上升的影响,使得付息负债平
均成本率的上升大于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的上升。因此,本行的净利差在2005 年仍同
比下降了7 个基点。与此同时,2005 年10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使得本行
生息资产的平均余额的增幅高于本行付息负债的增幅,部分抵消了净利差下降的影响,
使得净利息收益率的下降幅度小于净利差的下降幅度。
2、非利息收入
下表列示了在所示期间本行非利息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年 2004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3,271 6,782 14,627 9,261 7,35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611) (508) (1,056) (806) (88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2,660 6,274 13,571 8,455 6,471
汇兑净损益 (3,568) (2,421) (6,068) (1,306) 509
投资收益 688 982 1,706 2,718 3,958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1) 198 11 349 210 (174)
其他业务收入 121 137 286 640 327
其他非利息收入 (2,561) (1,291) (3,727) 2,262 4,620
总计 10,099 4,983 9,844 10,717 11,091
(1)主要包括衍生工具和交易性金融工具。
本行的非利息收入在2007年上半年为101亿元,比2006年上半年的50亿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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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主要是由于本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加所致。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
反映本行继续致力于将收入来源多元化的发展战略。
本行2006 年、2005 年和2004 年度的非利息收入分别为98 亿元、107 亿元和111
亿元,同比分别下降8.1%和3.4%,主要是由于自2005 年以来人民币的持续升值,本
行的汇兑净损益由2004 年的收益5 亿元,下降至2005 年的净亏损13 亿元,并扩大至
2006 年的净亏损61 亿元,导致非利息收入总额的下降。若剔除汇兑净损益影响,本行
的非利息收入在2006 年、2005 年和2004 年分别为159 亿元、120 亿元和106 亿元,
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2.6%。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行非利息收入最大组成部分。本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入在2007 年上半年为127 亿元,比2006 年上半年的63 亿元增加101.8%,占07 年上
半年营业收入的12.7%。2006、2005 和2004 年度本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136 亿元、85 亿元和65 亿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9.0%、6.7%和5.8%,年均复合
增长率高达44.8%。这反映了本行将拓展中间业务作为本行业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改进考核激励方式,加大资源投入等措施,充分发挥分销网络的强大优势,实现
了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大幅增长。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期间内,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
收入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年 2004年
证券、外汇交易及保险
服务代理手续费
5,864 1,623 3,934 1,927 1,472
银行卡手续费 2,299 1,733 3,836 2,618 2,316
汇款、结算及客户账户
管理手续费
1,579 1,289 2,768 2,116 1,486
顾问及咨询费 1,366 843 1,466 848 732
信托业务佣金 1,219 674 1,229 946 702
担保手续费 417 277 636 290 233
代收代付服务手续费 182 122 335 246 192
其他 345 221 423 270 21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3,271 6,782 14,627 9,261 7,35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611) (508) (1,056) (806) (88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2,660 6,274 13,571 8,455 6,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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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外汇交易及保险服务代理手续费
本行的证券、外汇交易及保险服务代理手续费收入在2007 年上半年为59 亿元,
比2006 年上半年的16 亿元增加261.3%,主要得益于资本市场行情火爆,代销基金业
务的手续费收入大幅增长。
本行2006、2005 和2004 年度的证券、外汇交易及保险服务代理手续费收入分别
为39 亿元、19 亿元和15 亿元,同比分别增加104.2%和30.9%,是2006 年收入增长
最快的中间产品,其占当年整个手续费收入的比重达到26.9%,首次超过银行卡和结
算业务成为收入占比最高的中间产品。 2006 年爆发性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行抓住2006
年资本市场升温的良好机遇,加大了对代理基金、代理国债、代理保险、承销短期融
资券等产品的营销力度,以及由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带来的外币交易的增加。
银行卡手续费
银行卡手续费收入主要包括年费、取现费、交易费和商户佣金。本行银行卡手续
费收入在2007 年上半年为23 亿元,比2006 年上半年的17 亿元增加32.7%。本行2006、
2005 和2004 年度的银行卡手续费收入分别为38 亿元、26 亿元和23 亿元,同比分别
增加46.5%和13.0%。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i)本行大力推动个人银行业务发
展带来的银行卡用户的增加;及(ii)2004 年至2007 年上半年银行卡消费和自助设备
交易额的大幅增长。
汇款、结算及客户账户管理手续费
本行汇款、结算及客户账户管理手续费收入在2007 年上半年为16 亿元,比2006
年上半年的13 亿元增加22.5%。汇款、结算及客户账户管理手续费收入在2006 年为
28 亿元,比2005 年的21 亿元增加30.8%,而2005 年的收入比2004 年的15 亿元增加
42.4%。汇款、结算及客户账户管理手续费收入从2004 年到2007 年上半年的增加主要
是由于本行加大产品创新力度,通过全球现金管理(GTS)等产品,有效提升了本外
币结算业务的业务量,以及本行从2005 年开始对小额个人存款账户全面收取账户管理
费。
顾问及咨询费
本行是国内唯一获准提供工程造价评估服务的商业银行。本行顾问及咨询费收入
在2007 年上半年为14 亿元,比2006 年上半年的8 亿元增加62.0%。本行200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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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2004 年度的顾问及咨询费收入分别为15 亿元、8 亿元和7 亿元,同比分别增加72.9%
和15.8%。这主要是由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财务顾问业务的服务收入增加所致。
信托业务佣金
本行信托业务佣金收入在2007 年上半年为12 亿元,比2006 年上半年的7 亿元增
加80.9%。本行2006、2005 和2004 年度的信托业务佣金收入分别为12 亿元、9 亿元
和7 亿元,同比分别增加29.9%和34.8%。信托业务佣金收入从2004 年到2007 年上半
年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本行的信托业务量,特别是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量增加所致。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本行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由2006 年上半年5 亿元上升至2007 年上半年6 亿元,上
升20.3%。本行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由2005 年的8 亿元上升至2006 年的11 亿元,上
升31.0%,而2005 年的8 亿元比2004 年的9 亿元减少了8.5%。2004 年至2007 年上
半年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上升是因为随着中间业务的交易量增加,银行卡跨行交易等
手续费支出相应增加所致。
(2)其他非利息收入
本行其他非利息收入在2007 年上半年为负26 亿元,2006 年上半年为负13 亿元。
其他非利息收入在2006 年为负37 亿元,较2005 年的23 亿元大幅减少,2005 年较2004
年的46 亿元减少51.0%。其他非利息收入大幅减少主要是由于汇兑净亏损的大幅增加。
汇兑净损益
汇兑净损益主要包括持有的外币和外币交易活动所产生的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净收
益或亏损。2005 年至2007 年上半年,本行出现不断扩大的汇兑净损益亏损,主要原因
是2005 年7 月21 日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人民币大幅升值,从而使得本行所持外币兑
人民币价值下跌所致。本行已通过购买外汇衍生金融工具规避了大部分美元资产的汇
率风险,大幅减低了以上年度发生的汇兑损失。
投资收益
本行的投资收益由2006年上半年10亿元下降至2007年上半年7亿元,下降29.9%。
投资收益在2006年为17亿元,相比2005年的27亿元下降37.2%,而2005年又相比2004年
的40亿元下降31.3%。2005年至2007年上半年的收益下降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本行持续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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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债转股处置的力度,随着债转股余额的下降,本行处置债转股投资数额逐年减少。
3、业务及管理费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期间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年 2004年
员工成本 18,673 14,753 32,285 27,298 21,895
物业及设备支出 5,842 5,084 10,765 10,260 11,821
其他(1) 6,814 5,383 14,026 12,441 11,502
业务及管理费 31,329 25,220 57,076 49,999 45,218
成本收入比(2) (%) 31.5 35.9 38.0 39.3 40.2
(1)其他主要包括摊销费、通讯及交通费用、印刷及文具费用、广告及宣传费用、聘请专业机构费用、法律
相关费用及其他杂费。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其他非利息收入)
本行的业务及管理费在2007 年上半年为313 亿元,比2006 年上半年的252 亿元
增加24.2%。本行2006、2005 和2004 年度的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571 亿元、500 亿元
和452 亿元,同比分别增加14.2%和10.6%。业务及管理费的持续增加的主要是由于同
绩效挂钩的员工薪金、花红及福利费随业绩提升而有所增加。
(1)员工成本
下表列示了所示期间本行的员工成本的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年 2004年
薪金、花红及员工福利 13,407 10,850 23,503 19,569 16,091
定额供款退休金计划供款1,466 1,192 2,449 2,149 1,700
住房补贴 897 801 1,625 1,602 455
减员支出 12 24 99 369 1,457
补充退休福利 385 97 654 239 (276)
其他 2,506 1,789 3,955 3,370 2,468
总计 18,673 14,753 32,285 27,298 21,895
员工成本主要包括薪金、花红及员工福利、定额供款退休金计划供款、住房补贴、
减员支出、补充退休福利及其他。员工成本在2007 年上半年比2006 年上半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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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2006 年全年比2005 年全年增加18.3%,而2005 年全年比2004 年全年增加
24.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本行员工绩效工资随效益增长以及补充退休福利未来支
付标准的提高所致。
(2)物业及设备支出
物业及设备支出主要包括折旧费、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本行的物业及设备支出由2004 年的118 亿元减少至2005 年的103 亿元,减少
1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行折旧费用的减少。物业及设备支出在2007 年上半年为
584 亿元较2006 年同期增加了14.9%,物业及设备支出在2006 年全年为108 亿元较
2005 年全年增加了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行拓展业务,增加固定资产而带来的折
旧费、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费的增长。
(3)其他业务及管理费
本行其他业务及管理费用由2006 年上半年的54 亿元增至2007 年上半年的68 亿
元,上升了26.6%。本行2006、2005 和2004 年度的其他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140 亿
元、124 亿元和115 亿元,同比分别增加12.7%和8.2%。其他业务及管理费用的平稳
增加,主要是由于伴随业务发展,广告宣传、印刷等相关费用支出的增加。
4、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主要对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利息收入以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征收。本行
营业税及附加在2007 年上半年为57 亿元,比2006 年上半年的42 亿元增加35.8%。
本行2004 年的营业税及附加为65 亿元,2005 年上升14.6%至74 亿元,2006 年再上
升21.3%至90 亿元。本行由2004 年至2007 年上半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幅与本行利
息收入及中间业务收入于同期的增幅相符。
5、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贷款和其他资产的减值损失准备。在2007 年上半年本行提
取了120 亿元的资产减值损失,比2006 年上半年的85 亿元增加40.3%。本行计提的
资产减值损失在2006 年为192 亿元,比2005 年的153 亿元增加25.9%,而2005 年计
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比2004 年94 亿元增加63.0%。
下表列示了所示期间内,本行资产减值损失的主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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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年 2004年
贷款减值损失准备 11,648 8,318 18,997 13,706 6,109
投资减值准备 164 27 213 948 1,876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 54 55 399 542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156 135 (51) 205 831
资产减值损失总额 11,969 8,534 19,214 15,258 9,358
本行资产减值损失的最大组成部分为贷款减值损失准备。本行贷款减值损失准备
在2007 年上半年为116 亿元,比2006 年上半年的83 亿元增加40.0%。本行贷款减值
损失准备从2004 年的61 亿元增至2005 年的137 亿元,以及 2006 年的190 亿元,分
别增加了124.4%和38.6%。近年来本行贷款减值损失准备增加,主要原因是:(i)针
对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因此增加了贷款减值损失准备的计提;(ii)同时存量不
良贷款结构恶化,不良贷款损失程度增加,也使计提的贷款减值损失准备同比有所增
加。
从2004 年至2007 年上半年本行除贷款减值损失准备以外的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大
幅下降,主要是由于本行持续加大了对闲置资产、债转股及抵债资产的处置力度,上
述资产余额持续减少。
6、所得税费用
下表列示了在所示期间本行所得税费用的组成。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年 2004年
本年所得税 17,312 9,593 21,678 8,765 1,838
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 (22) - (212) - -
递延所得税 (1,003) (2) (2,068) (497) 321
合计 16,287 9,591 19,398 8,268 2,159
下表列示了在所示期间本行所得税费用的税项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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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年 2004年
税前利润 50,542 32,814 65,717 55,364 51,199
以法定税率33%计算的
所得税
16,679 10,829 21,687 18,270 16,896
不可作纳税抵扣的支出
-员工成本(1) 111 68 427 403 3,906
-减值准备支出及坏
账核销
709 18 146 373 802
-由于税率变动转出
递延所得税(2)
265 - - - -
-其他 35 51 339 233 1,334
小计 1,120 137 912 1,009 6,042
非纳税项目收益
-中国国债利息收入 (1,434) (1,317) (2,790) (2,772) (3,162)
-中国信达债券利息
收入(3)
- - - - (1,834)
-其他 (56) (58) (199) (391) (310)
小计 (1,490) (1,375) (2,989) (3,163) (5,306)
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 (22) - (212) - -
税收减免(4) - - - (7,848) (15,473)
所得税费用 16,287 9,591 19,398 8,268 2,159
(1)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年3月签发的批复,从2006年1月1日起,本行可作纳税抵扣的员工成
本是以上一年度可作纳税抵扣的员工成本为基数,并根据本行的业绩表现进行调整。
(2)根据第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新税法”),本行及境内子公司适用的
所得税率将自2008年1月1日起由33%减少至25%。本行计量2007年6月30日递延所得税使用了新税法规定
的税率,递延所得税的账面价值由于上述所得税法的改变通过损益及权益进行调整。
(3)该金额为中国信达于1999年为购入原建行已减值贷款及垫款而发行的债券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所颁布
的通知,中国信达发行的债券利息收入自2005年1月1日起计征所得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6月1日颁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5] 90号),本行2004年度及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6个
月期间的部分所得税获得减免。
本行自2005年7月1日起不再获得上述所得税减免。
本行的所得税费用从2006年上半年的96亿元增至2007年上半年的163亿元,增幅为
69.8%。本行2007年上半年的所得税费用较2006年上半年有所增长主要是由于税前利润
增加。2007年上半年及2006年上半年,本行的有效税率分别为32.2%和29.2%。与2006
年上半年相比,2007年上半年本行的有效税率增加,主要由于从2008年开始执行新的
企业所得税税率,本行调整应于以后年度转回的递延所得税,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增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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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的所得税费用从2004 年的22 亿元分别增至2005 年的83 亿元和2006 年的194
亿元,分别增长了283.0%和134.6%。增长主要是由于税收减免的减少以及税前利润的
增加。本行的有效税率由2004 年的4.2%持续上升至2005 年的14.9%和2006 年的
29.5%。本行的有效税率增加,主要由于:(i)本行由于重组而获得的税收减免已于2005
年6 月30 日期满;(ii)中国信达特别向本行发行的2,470 亿元债券的利息收入自2005
年1 月1 日起不再享有减免所得税的优惠。
7、净利润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本行的净利润从2006 年上半年的232 亿元增至2007 年上
半年的343 亿元,增加了47.5%。本行的净利润从2004 年的490 亿元减少至2005 年
的471 亿元,以及2006 年的463 亿元,分别减少了4.0%和1.6%。本行2004 年至2006
年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行重组分立时获得的税收减免已于2005 年6 月30 日期
满,2004 年和2005 年所得税减免的金额分别为155 亿元和78 亿元。如剔除重组而获
得的税收减免到期的影响后,2005 年和2006 年本行的净利润则分别比上一年增加
16.9%和18.0%。
三、现金流量分析
本行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年 2004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779,933 715,636 1,080,819 768,678 482,5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550,711) (464,931) (668,060) (465,234) (364,4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222 250,705 412,759 303,444 118,1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532,994 309,289 664,344 593,316 545,8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770,880) (667,438) (1,180,023) (904,912) (831,2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886) (358,149) (515,679) (311,596) (285,38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 - - 77,559 48,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126) (108) (8,510) (6,849) (1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 (108) (8,510) 70,710 47,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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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531) (676) (1,838) (1,907) (3)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额 (9,321) (108,228) (113,268) 60,651 (119,329)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构成主要为吸收存款净增加额、收取的利息、手续费
及佣金的现金、同业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本行2007年上半年和2006年上半
年吸收存款净增加额分别为3,273亿元和4,867亿元,2006、2005及2004年度吸收存款净
增加额分别为6,890亿元、5,173亿元及2,981亿元。本行2007年上半年和2006年上半年同
业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分别为2,673亿元和602亿元,2006、2005及2004年度同
业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分为966亿元、369亿元及36亿元。本行2007年上半年
和2006年上半年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分别为1,347亿元和1,033亿元,2006、
2005及2004年度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分别为2,252亿元、1,791亿元和1,467
亿元。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构成主要为发放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支付利息、手
续费及佣金的现金以及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增加额。本行2007年上半年和2006
年上半年发放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分别为3,000亿元和3,492亿元,2006、2005及2004年
度发放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分别是3,934亿元、2,376亿元及2,013亿元。本行2007年上半
年和2006年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增加额分别为1,430亿元和332亿元,2006、2005
及2004年度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增加额分别是1,198亿元、366亿元及455亿元。
本行2007年上半年和2006年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分别为386亿元和298亿元,
2006、2005及2004年度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分别为659亿元、534亿元和445
亿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构成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行2007年上半年
和2006年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328亿元和3,090亿元,2006、2005及2004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631亿元、5,914亿元及5,423亿元。
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构成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本行2007年上半年和
2006年为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7,688亿元和6,656亿元,2006、2005及2004年度为投资
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1,661亿元、8,959亿元及8,2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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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构成主要为发行次级债券所收到的现金和发行股票
收到的现金。本行在2005年和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分别收到现金746亿元和80亿元,另
外本行于2004年发行了总额为400亿元的次级债券。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构成
主要为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次级债券利息的现金。本行于2006年和2005年,
分别向股东派发了现金股利66亿元和29亿元。本行支付次级债券利息的现金在2006年
和2005年分别为19亿元和18亿元。
四、对其他事项的分析
(一)合同债务的列表披露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根据距离到期日的时间列出的按照以下分类的已知合
同债务。
单位:百万元
于2007 年6 月30 日
项目
低于1 年 1年至5 年 超过5 年 总计
资产负债表内
次级债券 - - 39,923 39,923
已发行存款证 4,016 6,001 - 10,017
资产负债表外
经营性租赁承诺 1,666 3,785 1,571 7,022
赎回责任(凭证式国债) 26,226 60,647 - 86,873
小计 31,908 70,433 41,494 143,835
已授权或已订约的资本承诺 13,251
总计 157,086
(二)资本支出
本行从2004年至2007年上半年的资本支出主要投向有利于提升本行市场竞争力和
持久盈利能力的项目支出,如营业网点购置与装修、自助设备的购置等。此外,本行
亦把资本支出应用于信息开发项目、计算机设备等科技投入以及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
本行2007年上半年的资本支出为20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3亿元增加54.6%。本行的资本
支出2006年为103亿元,与2005年的88亿元相比增加了18.0%,而2005年比2004年的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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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增加了36.3%。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行已经批准了133亿元的资本支出承诺,
其中118亿元是已授权但未订约的,15亿元是已订约的。上述金额和用途可能会因为商
业状况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三)流动性
吸收存款是本行贷款和投资组合的主要资金来源。虽然吸收存款的大部分都是短
期存款,一直是本行筹集资金的稳定来源,且本行相信将来同样如此。于2007年6月30
日、2006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和2004年12月31日,本行到期日保持在一年之
内的吸收存款分别占本行吸收存款的93.5%、92.6%、92.7%和92.7%。
本行主要通过监控资产和负债到期期限进行流动性管理,以确保债务到期时有足
够资金满足偿付需要。此外,本行还大量投资于央行票据和国债等流动资产,以满足
本行潜在的流动性需求。如果流动性需求进一步增加,本行还可以通过银行间货币市
场灵活地进行资金拆入。本行历来是该市场的净资金拆出方。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资产与负债的到期日结构。
单位:百万元
于2007 年6 月30 日
项目
无期限 已逾期 /
实时偿还3 个月内 3 个月
至1 年
1 年至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
银行款项 548,761 130,380 - - - - 679,141
存拆放同业及其
他金融机构 - 15,382 16,129 6,091 237 - 37,839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55,863 1,238 - - 57,101
发放贷款及垫款 - 65,008 371,360 912,913 929,149 802,246 3,080,676
投资 9,330 21,000 230,107 481,495 915,668 476,553 2,134,153
其他资产 78,103 13,564 13,775 21,103 1,669 667 128,881
资产合计 636,194 245,334 687,234 1,422,840 1,846,723 1,279,466 6,117,791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21 - - - - 21
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存放和拆入 - 450,800 32,852 23,652 50 - 507,354
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款 - - 43,331 - - - 43,331
吸收存款 - 2,905,627 693,273 1,118,749 317,616 13,020 5,048,285
发行存款证 - - 195 3,821 6,001 - 10,017
应付次级债券 - - - - - 39,923 3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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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负债 36 57,333 39,567 38,161 6,761 1,264 143,122
负债合计 36 3,413,781 809,218 1,184,383 330,428 54,207 5,792,053
净头寸 636,158 (3,168,447) (121,984) 238,457 1,516,295 1,225,259 325,738
(四)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的主要来源是本行银行业务组合到期期限结构或重定价期限结构的错
配。期限结构不匹配可能导致利率现行水平的变化对本行利息净收入产生影响。目前,
本行主要通过缺口分析评估利率风险敞口。此外,不同产品的不同定价基准亦可能令
于同一个重定价期限,本行的资产及负债须承担利率风险。对利率风险敞口的管理,
本行主要通过基于对利率市场环境潜在变化趋势的判断来调整银行组合期限的方式进
行。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根据(i)预期下次重定价日期和(ii)本行资产负债最
后到期日中较早者进行的缺口分析结果。
单位:百万元
于2007 年6 月30 日
项目 实际
利率 不计息 3个月以内3 个月
至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
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
央银行款项 1.71% 27,927 651,214 - - - 679,141
存拆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 3.69% - 31,513 6,089 237 - 37,839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2.66% - 55,862 1,239 - - 57,101
发放贷款及垫
款 6.08% - 771,889 2,241,841 35,832 31,114 3,080,676
投资 3.16% 30,330 312,479 620,162 794,317 376,865 2,134,153
其他资产 - 128,881 - - - - 128,881
资产合计 4.56% 187,138 1,822,957 2,869,331 830,386 407,979 6,117,791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
款 1.89% - 21 - - - 21
同业及其他金
融机构存放和
拆入
1.74% - 483,652 23,652 50 - 507,354
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 4.68% - 43,331 - - - 43,331
吸收存款 1.49% 28,949 3,574,087 1,120,700 316,148 8,401 5,048,285
发行存款证 4.43% - 1,753 3,236 5,028 - 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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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次级债券 4.78% - 3,852 6,067 30,004 - 39,923
其他负债 - 143,122 - - - - 143,122
负债合计 1.55% 172,071 4,106,696 1,153,655 351,230 8,401 5,792,053
资产负债缺口 3.01% 15,067 (2,283,739) 1,715,676 479,156 399,578 325,738
(五)汇率风险
本行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资产负债中的币种错配。本行主要通过监控净货币头寸
来评估汇率风险,并通过尽量使资产负债中每个币种各自匹配来管理汇率风险。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按币种分析的资产负债金额。
单位:百万元
于2007 年6 月30 日
项目
人民币 美元
折合人民币
其他
折合人民币
合计
折合人民币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69,871 6,648 2,622 679,141
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21,660 12,191 3,988 37,83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7,101 - - 57,101
发放贷款及垫款 2,911,261 100,522 68,893 3,080,676
投资 1,811,641 297,956 24,556 2,134,153
其他资产 119,779 5,521 3,581 128,881
资产合计 5,591,313 422,838 103,640 6,117,791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1 - - 2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
拆入 466,209 31,953 9,192 507,35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42,046 1,285 43,331
吸收存款 4,870,065 106,986 71,234 5,048,285
发行存款证 - 2,515 7,502 10,017
应付次级债券 39,923 - - 39,923
其他负债 133,695 3,996 5,431 143,122
负债合计 5,509,913 187,496 94,644 5,792,053
净头寸 81,400 235,342 8,996 325,738
人民币兑美元或任何其他货币升值,可能导致本行以外币计价的资产价值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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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财务、监管指标分析
(一)主要财务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年度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加权平均基本 稀释
净利润 10.51 9.90 0.15 0.15
2007 年上半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47 9.86 0.15 0.15
净利润 14.03 15.00 0.21 0.21
2006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3.88 14.83 0.20 0.20
净利润 16.38 21.75 0.24 0.24
2005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23 21.55 0.23 0.23
净利润 25.08 22.99 0.26 0.26
2004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5.20 23.10 0.26 0.26
注:本行在报告期内未发行任何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本行其他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6 月30 日止6 个月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财务指标
2007 年 2006 年
(未审计)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平均资产回报率(%)(1) 1.18 0.95 0.92 1.11 1.31
成本收入比(%)(2) 31.55 35.89 38.00 39.29 40.17
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3)(元) 1.02 1.12 1.84 1.52 0.63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4)(元) (0.04) (0.48) (0.50) 0.30 (0.63)
(1)平均资产回报率=税后利润/平均资产。平均资产=(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和佣金净收入+其他非利息收入)。
(3)每股经营现金流量=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总股本。
(4)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总股本。
(二)主要监管指标
下表列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
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的商业银行若干运营比率标准,以及本行
向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呈报的若干运营比率。
监管指标 监管标准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资本充足率(1) (%) ≥8 13.59 11.32
核心资本充足率(2) (%) ≥4 11.08 8.60
人民币 ≥25 59.08 51.37
流动性比率(3) (%)
外币 ≥60 108.68 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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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指标 监管标准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人民币 ≤75 60.68 62.62
贷存款比例(4) (%)
外币 ≤85 62.03 74.99
拆入人民币资金比例(5) ≤4.0 - -
拆借资金比例(%)
拆出人民币资金比例(6) ≤8.0 0.05 0.25
不良贷款率(7) (%)(五级分类口径) - 3.84 3.92
拨备覆盖率(8) (%) ≥60 66.78 61.64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9) (%) ≤10 6.71 9.53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10) (%) ≤50 28.38 41.53
(1)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银监会2004年第2号令)有关规定计算。
(2)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银监会2004年第2号令)有关规定计算。
(3)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除以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
(4)贷款期末余额除以存款期末余额,为境内分行数据。贷款余额为拨备前数据。
(5)拆入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人民币资金余额除以人民币存款余额,为境内分行数据。
(6)拆出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人民币资金净额(扣除准备金后)除以人民币存款余额,为境内分行数据。
(7)期末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余额除以总贷款余额。贷款含票据贴现,为拨备前余额。
(8)期末贷款减值损失准备总额除以期末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总额。
(9)单一最大客户贷款余额除以资本净额。
(10)对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余额除以资本净额。
中国银监会颁布的《核心指标(试行)》自2006年1月1日起试行,《商业银行资产负
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同时废止。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按《核心
指标(试行)》计算的本行相关比率情况。
本行数据(%)
指标类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
标准(%) 2007 年6 月30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风险水平类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比例(1) ≥25 人民币:40.54 人民币:39.05
外币:215.15 外币:200.36
核心负债依存度
(2) ≥60 67.46 68.70
流动性缺口率(3) ≥(10) 20.25 20.05
信用风险 不良资产率(4) ≤4 1.65 1.81
不良贷款
率(5) ≤5 2.95 3.29
单一集团客户授
信集中度(6) ≤15 8.97 8.89
单一客户
贷款集中
度(7)
≤10 5.95 5.82
全部关联度(8) ≤50 0.46 0.56
市场风险 累计外汇敞口头
寸比例(9) ≤20 4.82 8.49
风险抵补类
盈利能力 成本收入比(10) ≤45 31.55 38.00
资产利润率(11) ≥0.6 1.18 0.92
资本利润率(12) ≥11 19.8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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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数据(%)
指标类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
标准(%) 2007 年6 月30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准备金充足
程度
资产损失准备充
足率(13) >100 112.20 117.55
贷款损失
准备充足
率(14)
>100 113.45 103.63
资本充足程

资本充足率(15) ≥8 11.34 12.11
核心资本
充足率(16) ≥4 9.43 9.92
(1)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黄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
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资产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
格贷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和其他一个月内到期可
变现的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资产)。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
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负债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
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和其他一个月内到期
的负债。
(2)核心负债依存度=核心负债/总负债×100%。核心负债包括距到期日三个月以上(含)定期存款和发行债
券以及活期存款的50%。总负债是指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总计的余额。
(3)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缺口/90天内到期表内外资产×100%。流动性缺口为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资产减去
90 天内到期的表内外负债的差额。
(4)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不良信用风险资产包括不良贷款和其他分类为不
良资产类别的资产,贷款以外的信用风险资产的分类标准将由银监会另行制定。
(5)不良率=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根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的五级贷款分类制度,不良贷款指次级
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
(6)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是
指报告期末授信总额最高的一家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
(7)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是指报告期末各项
贷款余额最高的一家客户的各项贷款的总额。
(8)全部关联度=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方
定义指《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定义。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是指商业银
行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9)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 累计外汇敞口头寸/资本净额×100%。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为银行汇率敏感性外汇
资产减去汇率敏感性外汇负债的余额。
(10)成本收入比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100%。
(1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100% 。
(12)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
(13)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100%。
(14)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 。
(15)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期末风险加权资产+12.5×期末市场风险资本)。
(16)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净额/(期末风险加权资产+12.5×期末市场风险资本)。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按照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2号令)有关规定计算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
充足率。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2月31 日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核心资本充足率(1) 9.43% 9.92% 11.08% 8.60%
资本充足率(2) 11.34% 12.11% 13.59%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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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月31 日
6 月30 日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核心资本:
股本 224,689 224,689 224,689 194,230
资本公积 42,464 40,852 41,274 (276)
盈余公积和一般准备 45,853 21,476 16,833 514
未分配利润(3) 17,211 22,421 1,413 1,048
少数股东权益 129 95 98 35
总核心资本 330,346 309,533 284,307 195,551
附属资本:
贷款损失一般准备 31,848 28,736 24,584 22,274
重估储备(4) (4,608) - - -
长期次级债务 40,000 40,000 40,000 40,000
总附属资本 67,240 68,736 64,584 62,274
扣除前总资本基础 397,586 378,269 348,891 257,825
扣除:
商誉 (1,689) (1,743) - -
未合并股本投资 (1,947) (2,131) (787) (844)
扣除后总资本基础 393,950 374,395 348,104 256,981
加权风险资产(5) 3,475,432 3,091,089 2,562,153 2,270,174
(1)核心资本充足率等于核心资本扣除100%商誉和50% 未合并股权投资后的净额,除以加权风险资产。于
2007年6月30日计算的核心资本充足率未扣除计划分派予A股发行前全体股东的特别现金股利共计人民
币163.39亿元。如核心资本中扣除上述计划分派的特别现金股利,2007年6月30日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将为
8.96%。
(2)资本充足率等于扣除后总资本基础除以加权风险资产。于2007年6月30日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未扣除计划
分派予A股发行前全体股东的特别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163.39亿元。如资本中扣除上述计划分派的特别
现金股利,2007年6月30日的资本充足率将为10.87%。
(3)除特别现金股利以外,未分配利润已扣除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本行宣布分配的股利。
(4)于2007年6月30日,股东权益中的可供出售债券公允价值变动计入附属资本,而在计算2006年12月31日
的资本充足率中时则计入核心资本。
(5)加权风险资产中包括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三)主要监管指标的分析
本行近三年一期的主要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监会和央行的监管要求。
1、2004~2005 年监管指标分析
(1)安全性指标
① 资本充足率
本行按照中国银监会2004年2月23日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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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2号令)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于
2005年12月31日,本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3.59%,较2004年12月31日上升2.27个百分点;
核心资本充足率11.08%,较2004年12月31日上升2.48个百分点。
于2005年12月31日,本行核心资本总额2,843亿元,加权风险资产总额为25,622亿元。
② 不良贷款率
2004年末和2005年末,本行五级贷款分类制度下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92%和
3.84%,呈下降趋势。
③ 贷款集中度
于2005年12月31日,本行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为6.71%,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为28.38%,均满足监管要求。
(2)流动性指标
于2004年及2005年12月31日,本行的流动性比率各项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
(3)总量结构性指标
于2004年及2005年12月31日,本行贷存款比例、拆借资金比例均满足监管要求,反
映了本行总量结构良好。
2、2006~2007 年上半年监管指标分析
参照《核心指标(试行)》相关规定,于2007年6月30日和2006年12月31日本行各
项主要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
此外,本行于2007年6月30日的资本充足率及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11.34%和
9.43%,较2006年末分别下降了0.77个百分点和0.49个百分点;而不良贷款率为2.95%,
较2006年末下降了0.34个百分点。
本行于2006年12月31日的资本充足率及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12.11%和9.92%,
较2005年末分别下降了1.48个百分点和1.16个百分点;而不良贷款率为3.29%,较2005
年末下降了0.5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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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本行的发展计划
(一)本行的战略及发展目标
本行的愿景是始终走在中国经济现代化的最前列,成为世界一流银行。本行的使
命是为客户提供更好服务,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员工搭建广阔的发展平台,为社
会承担全面的企业公民责任。
本行的阶段性发展目标为:
到2008 年,基本建立专业化和差别化的营销服务体系。客户营销服务从以传统的
支行为主转变为以大公司服务团队、产品直销团队、小企业服务中心、财富中心、理
财中心、个人贷款中心等专业化的营销服务机构为主。
到2010 年,基本完成业务结构转型。在全行经营收入结构中,力争实现公司银行
业务占比40%左右,个人银行业务占比35%左右,金融市场与投资银行业务占比25%
左右,形成三大板块业务结构鼎立的雏形。
到2015 年,接近世界一流银行水准。具备接近世界一流银行的员工队伍、经营业
绩、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和市场声誉。
到2020 年,成为世界一流银行。具备世界领先的客户服务能力和金融创新能力,
在某些业务领域具备世界领先的核心竞争力。
(二)本行的业务发展策略
为实现上述战略愿景与发展目标,本行将资源重点集中于目标业务领域、目标客
户和重点发展区域,尤其侧重于以下领域:
1、重点业务领域
本行的重点业务领域是:
(1)基础设施融资。在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基础产业及配套工程建设中
发挥主力银行作用。
(2)住房金融与消费信贷。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积极介入住房二级市场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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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保障市场;加快发展消费信贷。
(3)小企业金融服务。将发展小企业金融服务作为近中期业务转型的重要内容和
未来收入的重要增长点。
(4)公司和个人理财。大力发展现金管理、资产管理、咨询及财务顾问、个人理
财业务。
(5)金融市场和投资银行业务。积极发展本外币投资、代客资金交易、金融衍生
产品、证券承销、兼并收购、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2、重点目标客户
本行的重点目标客户是:
高信用评级公司客户,政府及公益服务机构,具有自身特色和市场发展前景、资
信良好的优质小企业客户,高收入人群以及大众富裕客户。
3、重点发展区域
本行的重点发展区域包括:
优先发展中心城市,加大对中心城市行的资源投入,在经济发达的省份和地区向
县域渗透;高度重视城市群和城市带的发展,关注经济高成长区域,发展优势特色业
务;继续加强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的市场份额和市场竞争力,着重提高
特大城市行竞争力。
(三)实现本行战略的具体举措
本行将采取如下战略措施增强本行竞争力:
1、加强产品创新和管理。本行将根据“满足客户需要,遵循市场导向”的原则,
建立可以覆盖客户多方面需要的产品线,创建有影响力的产品品牌。产品创新采取引
进借鉴和自主创新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新产品开发的专业团队,强化中后台对产品创
新的支持能力,完善产品创新的激励考核体系。
2、加快渠道建设。本行将系统地优化网点布局,提高网点服务能力和渗透率,提
高自有率。加快推动网点转型,对网点功能进行细分和定位,合理划分岗位,梳理、
规范网点业务流程,提高网点专业服务能力和业务处理效率。本行力争建设国际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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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发挥电子渠道对业务分流作用,优化电子银行服务流程,提高电子银行系
统稳定性、安全性和便利性。
3、强化科技支撑。本行将积极推进信息技术的统一规划和垂直管理,形成面向业
务单元的应用支持条线,加速技术运行的区域集中。本行将构建面向服务的信息技术
体系架构,加快应用系统的统一和整合。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本行区域
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测试中心的建设,形成健全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4、优化人力资源。本行将建立健全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的选择用人机制,
规范中高级管理层任免程序。加大人才交流、引进和公开选聘工作力度,加强职业培
训和素质培养。充实完善专业化团队,提高直接从事营销服务、风险内控、产品创新
工作的人员比例。推行人力资源垂直管理和集中管理,建立合理、有效的考核评价机
制,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目标管理。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推行市场化用工制度。
5、改进公司治理。本行将进一步改进公司治理,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水平,加
强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强化高管层的经营管理能力,逐步建立法人授权下的经营管理
权力合理分散与有效制衡机制。培养统一法人意识,推进法人治理的内在要求在各层
级间贯彻。同时,本行还将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信息
披露机制。
6、优化组织和流程。本行将加快前中后台分离,压缩管理层级,强化业务条线管
理,构建层级管理和垂直管理相结合的矩阵式组织架构,并建立和完善专业化服务的
团队和机构,提升专业化、差别化服务能力。以客户为中心,全面评估主要业务流程,
简化内部操作,逐步建立统一的标准。
7、完善风险管理。本行将以全面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为中心,提高风险识
别、计量能力。积极主动地管理风险,形成价值创造型风险管理。加强信用风险、市
场风险的集中管理,完善操作风险的条线和层级双重管理架构,实施全面风险管理。
同时,本行还将加强信贷流程各环节的风险控制,建立科学的市场风险计量方法,建
立集中的风险信息系统和监控系统,积极提升产品风险定价能力和风险组合管理技能。
(四)本行近期业务发展目标
本行近期将积极推动业务转型,改变收入来源过分依赖批发业务、利息收入、传
统产品和国内市场的情况,本行将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业务转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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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力发展零售业务,向批发与零售业务并重转变。本行将全面加强个人客户分
层服务,针对不同客户,分别提供一对一、差别化、标准化服务。加强电子银行渠道
建设,提高电子银行渠道的利用率。在住房金融服务由跟踪市场向引领市场提升,发
展住房二级市场和住房保障市场的业务,强化“要买房,到建行”的品牌影响力。
2、调整批发业务结构,向传统与新兴业务并重转变。本行将努力为大中型客户提
供一揽子金融服务,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金融需求。积极关注新兴市场和前瞻性业务。
加快小企业业务发展,制定小企业业务标准化流程,建立差别化风险管理政策,完善
小企业贷款定价管理,加快适合小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创新。
3、加速发展中间业务,向收入结构多元化转变。继续提高结算业务和账户服务水
平;将代销业务从传统金融产品向高收益的非金融产品延伸;继续做大资产托管业务;
大力发展代客外汇交易、衍生金融工具及黄金交易等各项业务;加快发展证券承销、
财务顾问咨询、理财等新兴投行业务;将龙卡打造成国内最具影响力的银行卡品牌。
4、积极推进综合化经营,向多功能银行转变。本行将以商业银行业务为核心,采
取多种方式经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信托、保险、基金、租赁和汽车金融等业务,
充分发挥本行网点、客户优势和潜力,实现业务交叉销售,发挥不同业务的协同效应,
更好地为客户提供综合性服务。
5、稳步拓展海外业务,向国际化银行转变。本行将提供全方位境外金融服务,逐
步形成服务境外当地客户的能力,力争实现“做强亚洲、巩固欧非、突破美澳”的海
外战略目标。在香港地区,加速批发业务、零售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源整合,为本
行进一步迈向全球化积累经验、创建平台。本行还将积极推动全球网络布局,加快渠
道建设,并建立与境内机构在信息沟通、客户营销、产品创新等方面的联动机制,促
进境内外业务协调发展。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
方法或途径
(一)拟订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且没有对本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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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的现象发生;
2、国家金融体制平稳运行,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保持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
3、国家对商业银行政策遵循既定方针,不会有重大不可预期的改变。
(二)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本行将通过以下方式、方法或途径来实现上述发展计划:本行将加强产品创新、
加快渠道建设、强化科技支撑、优化人力资源、完善公司治理、优化组织和流程、改
进风险管理等。
三、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行业务发展计划是在分析现有优势、劣势及业务和资产规模,结合世界经济大
势、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金融市场发展、银行业发展趋势和本行发展情况,紧密围绕
巩固本行在我国银行业的市场领导地位,并致力于始终走在中国经济现代化的最前列,
成为中国的世界一流银行的发展战略制定。
本行将充分利用现有的业务优势和经验,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推动业务转型:
从大力发展零售业务,向批发与零售业务并重转变;调整批发业务结构,向传统与新
兴业务并重转变;加速发展中间业务,形成多元化收入结构;积极推进综合化经营,
向多功能银行转变;稳步拓展海外业务,向国际化银行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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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总量
本行于2007年8月23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行申请公开发行A股股票
并上市的议案。
为支持本行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本次拟定的发行方案,本行拟发行不超过
9,000,000,000股A股。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实际发行股数和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
格确定。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以提高资本
充足水平。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直接影响主要表现在:
1、对净资产的影响:通过本次A股发行,本行的净资产将增加。
2、对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本行本次A股的发行价格高于本行截至
2007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的每股净资产将有所
增加。另一方面,募集资金将促进本行业务增长并将对本行的净资产收益率产生影响。
3、对资本充足情况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的资本充足率及核心资本
充足率将得以提高。
4、对经营成果的影响:通过本次发行,将有助于满足本行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
为本行各项业务长足健康发展提供资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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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次募集资金运用
本行于2005年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H股304.59亿股(含超额配售39.73亿股),募集
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725.5亿元。本行发行H股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
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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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本行公司章程,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由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董事会制订股利分配方案,须经本行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股利分配
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方案作出
决议后,本行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息的支付或股份的转增事项。
本行董事会依据本行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资本充足率、发展前景、
本行股东的利益、本行对股利支付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本行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因素,
决定是否分配股利及具体数额。根据《公司法》及本行章程,所有股东对股利均享有
同等权利。
根据本行章程,本行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 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 提取百分之十的法定公积金;
?? 提取任意公积金;
?? 支付股东股息。
本行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行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
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此外,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
[2005]49号)的规定,包括本行在内的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根据承担风险和损
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般准备,一般准备的计提比例由金融企
业综合考虑其所面临的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
末余额的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能以可分配利润支付股利。该可分配利润等于根据中国会
计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确定的本行净利润及其年初未分配利润之和,二者以较低
者为准,并减去提取的法定公积金、一般准备金和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是否
提取)后的余额。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将被保留,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如本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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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充足率低于8%或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4%或违反其他我国银行业法规,将被银监会禁
止支付股利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分配。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1.34%,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43%。
二、本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本行于2005年8月2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2005年6月30日的可分配利润1.68
亿元,向五位发起人股东以现金的形式宣派股利;将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10月26日
止期间的税后利润31亿元,以现金股利的形式宣派予载于2005年10月26日股东名册上
的股东。
于2006年6月15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决议通过分派2005年度现金股利约人民币
33.70亿元予2006年5月22日股东名册上的股东,现金股利为每股人民币0.015元。
于2007年6月13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决议通过分派2006年度现金股利约人民币
206.71亿元予2007年5月21日股东名册上的股东,现金股利为每股人民币0.092元。
于2007年6月13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决议通过分派2007年度现金股利约人民币
150.54亿元予2007年10月4日H股股东名册上的全体股东,现金股利为每股人民币0.067
元。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于2007年8月23日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决议通过向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
利,现金股利金额为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行全部滚存未分配利润(扣除上述2007年
中期现金股利),计人民币163.39亿元。
在上述对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利润分配的基础上,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
利润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本行新老股东共享。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本行分配股利时仍将遵守本节第一部分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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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本行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彩虹
电话:(010)6621 5533
传真:(010)6621 8888
邮政编码:100032
电子邮件:ir@ccb.com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二、重大合同
本行的重大合同是指正在执行的金额较大或者虽然金额不大但对本行的业务经
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较大影响的合同。
(一)贷款余额最大的前10 名借款人签署的借款合同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贷款余额最大的前10名借款人在本行的贷款余额合计为
870.19亿元,约占本行贷款余额的2.7%。
(二)其他重大合同
1、根据汇金公司、中国建投和本行于2004年9月15日订立的《分立协议》,原建行
的资产和负债分别由本行与中国建投承继。
2、汇金公司与本行于2005年1月12日签署外汇期权交易协议。根据该协议,本行
向汇金公司购入总额为225亿美元的外汇期权,汇金公司有义务从2007年1月1日起至
2007年12月31日止,在每月初以1美元兑人民币8.2769元的价格买入本行卖出的不超过
18.75亿美元的外汇;本行应支付的期权费总额按照外汇期权总额的3%计算,共计人民
币5,586,907,500元,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分12个月平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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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5年6月17日本行与美国银行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关于美国银行公司认
购5亿美元的本行H股。
4、2005年6月17日本行与美国银行签署了《战略协助协议》,关于美国银行将会向
本行提供的战略协助。
5、2005年7月1日,本行就富登金融认购本行10亿美元H股与富登金融签订的《投
资协议》。
6、2006年8月24日,本行与美国银行签署《收购协议》,本行收购美银亚洲全部已
发行股本,收购完成后,美银亚洲成为本行的全资子公司。
7、2007年4月20日,为实现本行与美国银行在信用卡业务领域的进一步合作,本
行与美国银行签署了关于信用卡业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根据该谅解备忘录,本行与
美国银行拟分两个阶段开展用卡业务合作:一是信用卡业务单元阶段,本行建立起独
立、集中的信用卡业务单元,从事信用卡产品的发行和提供相关服务,美国银行派出
人员提供顾问咨询服务;二是合资公司阶段。条件(包括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成熟时,信用卡业务单元将转换为独立有限责任实体的中外合资经营公司,合资公司
中本行股权比例为63%,美国银行股权比例为37%,双方股权锁定期至少三年。本行以
信用卡业务单元的经独立第三方评估的价值作为出资,美国银行按信用卡业务的估值
结果投入相应的现金,并派人加入合资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三)其他重大债权债务
1、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4年下半年发行人民币400亿元的次
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上述次级债券将于2014到期。
2、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批准,本行于2005年12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31亿元。
3、本行2006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批准关于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决定在取
得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条件下,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次级债券,
债券期限不少于10年期,债券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本行发行上述次级债券的申请
已经银监会于2007年7月26日《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发行次级债券有关事项的
批复》(银监复[2007]330号)批准,尚待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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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诉讼与仲裁事项
(一)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行及其分支机构作为原告且单笔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3亿
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共3宗,涉及金额约人民币151,202.17万元。
该等案件全部是本行从事银行业务所引起的借贷纠纷或追偿贷款纠纷。
(二)作为被告或被告方第三人的诉讼、仲裁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本行及下属分支机构作为被告或被告方第三人且单笔争
议标的在人民币1 亿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共3 宗。上述案件案由
及进展情况如下:
1、北京市分行与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合同纠纷案
2005 年1 月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因委托资产管理托管纠纷起诉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鹏证券”)和发行人北京分行,指控大鹏证券擅自挪
用原告资金、国债;指控北京分行因未尽监督义务,须为大鹏证券的行为承担连带责
任。该案涉及的委托资产本金为2.30 亿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对以大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证券营业部、服务部和关联公司为被告的民商事案件暂缓
受理、暂缓审理和暂缓执行的通知》,该案已依法中止诉讼程序。
2、北京西四支行与北京新中实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济纠纷案
2002 年11 月北京新中实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因合作建房纠纷起诉本行北京西
四支行,一审判决扣除西四支行向原告发放的贷款余额相抵后,西四支行赔偿原告合
作建房款、利息、违约金共计0.94 亿元,二审维持原判。2007 年7 月北京市高级人民
法院裁定再审,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3、北京西四支行与北京盈投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济纠纷案
2003 年8 月北京盈投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房产转让纠纷起诉本行下属西四支
行,涉及购楼款1.67 亿元以及相关的利息及其他损失。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之中。
截至目前,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并且
均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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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本行及其他商业银行可能要不时面对员工、客户及其他第三方人士的欺诈和其他
不正当行为。这些不正当行为包括违反本行内部的信贷审批或取消抵押品赎回权的程
序和指引、虚假贷款或伪造其他文件、侵吞客户资金、非法使用印章或其他文件作为
证明文件以取得银行或公司批文。不正当行为可能是一人所为,也可能与多名本行内
部和外部人员有关,部分该类事件曾涉及包括总行、分行、子公司的管理人员。以涉
及的金额和其他因素来说,下列事件较为严重:
山东省德州平原支行营业部柜员刁娜挪用资金1,680万元。2006年8月至2006年10
月,刁娜在任营业部柜员期间,通过空存现金、虚增存款,直接盗用库存现金等方式
挪用资金1,680万元。目前尚有1,460万元尚未归还。刁娜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贵州省遵义市分行红花岗支行客户经理褚增福违规经营1,479万元。2003年至2005
年期间,褚增福向自然人李小娅违规发放贷款23笔114万元,向自然人田涛违规发放贷
款278笔1,365万元,至2006年4月案发时共有991万元未归还。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涉
案人褚增福、田涛和李小娅已逮捕归案,案情基本查清,涉案资金的追收工作也取得
一定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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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的
声明
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全体董事签字: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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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全体监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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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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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项目主办人: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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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本行在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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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有关经审计的2004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
及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经审阅的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申报
财务报表、本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
与本所出具的审计及审阅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关于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说
明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
及审阅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本所出具的关于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说明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上述报告承担本所相关报告中所述之相应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二OO 六年十月十六日
2007 年 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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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
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
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
二OO 六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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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资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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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节 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书的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
2、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本行章程;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本行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
阅。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 - 11:00,14:00 - 17:00。
四、查阅网址
www.sse.com.cn
www.cc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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