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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8-04-24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市扬子江南路 50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开发行 6,0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数的 11.76%,发行
发行股数 的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所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51,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定价方
每股发行价格
式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 2018 年 4 月 25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易所
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高科承诺:自亚普股份 A 股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截至上市日持有的亚普股份的股票,也不由
亚普股份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票。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国投高科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发行前股东 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国投高科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所持股份的流通
限制及自愿锁定 无减持意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减持,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
的承诺 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并由发行人在减持
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国投高科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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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华域汽车承诺:自亚普股份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截至上市日持有的亚普股份的股票,也不由亚普股份回购
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票。华域汽车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无减持意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减持,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亚
普股份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等的说明,且减
持价格不低于亚普股份最新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
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
情况导致亚普股份净资产或者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
相应进行调整),并由亚普股份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华域汽车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
国投创新、协力基金承诺:自亚普股份 A 股股票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截至上市日持有的亚普股份的
股票,也不由亚普股份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该部分
股票。国投创新、协力基金所持亚普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二十
四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股份总
额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亚普股份最新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
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亚普股份净资产或者股份总数出现变化
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并由亚普股份在减持前三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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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2018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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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
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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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 6,0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数的 11.76%,发行的股份全部为
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本公司 201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股利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七条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
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公司确定以下利润分配原则:
(一)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 10%;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
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
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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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如果年度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
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
见。
第一百五十八条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
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时应当向中小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方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
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方案由董
事会拟定,报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认真研究
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应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
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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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明确和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
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权益
是否得到充分维护。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
变更的条件或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
分配政策。”
四、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高科承诺:自亚普股份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日持有
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票。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国投高科所持亚
普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减持,将提前
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
理),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国投高科将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东华域汽车承诺:自亚普股份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日持有的公
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票。华域汽车所持亚普股份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减持,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
亚普股份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等的说明,且减持价格不低
于亚普股份最新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亚普股份净资产或者股份总数出
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并由亚普股份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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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华域汽车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东国投创新、协力基金承诺:自亚普股份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
合伙企业)截至上市日持有的亚普股份的股票,也不由亚普股份回购本公司(本
合伙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票。国投创新、协力基金所持亚普股份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股份总额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亚普股份最新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
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亚普股份
净资产或者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并由亚普股份在
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
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
国投高科承诺: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且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将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获得收
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
给发行人指定账户;3、主动通知发行人暂扣本公司应得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
履行承诺为止。
华域汽车承诺:如果华域汽车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华域汽车将在亚普股
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
向亚普股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华域汽车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所
得收益归亚普股份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亚普
股份指定账户;如华域汽车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而致使其他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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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创新承诺: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本公司将在亚普股份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亚
普股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所得收益
归亚普股份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亚普股份指
定账户;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而致使其他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协力基金承诺:如果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亚
普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亚普股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承
诺,所得收益归亚普股份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
给亚普股份指定账户;如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而致使其他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
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
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
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五个
工作日内制订或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
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
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
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控股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
现,则公司董事会制订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本公司、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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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者公司董
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
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
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高科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
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高科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增持
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
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
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
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收入的三分之一,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
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
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在其作出
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
聘任。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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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
行:
(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方案(如需股东大会审议,则为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方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如国投高科未能履行稳定公
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
国投高科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方案(如需股东大会审议,则为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方案)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其从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六、发行人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

发行人承诺: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
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回购
价格为回购时的公司股票市场价格。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本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控股股东国投高科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如亚普股份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
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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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国投公司承诺:如亚普股份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亚普股份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且非不可抗力原因,本人将接受
如下约束措施: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本人履行承诺前,发行人有权暂扣
本人应领取的薪酬、补贴等各类现金收入;3、在本人履行承诺前,本人被授予
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得行权,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得转让。
七、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
赔偿投资者损失。
审计、验资机构大信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亚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天达共和律师承诺:因本所原因导致本所为亚普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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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九、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下列风险
(一)汽车行业发展速度放缓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015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累计为 2,450.33 万辆和 2,459.76 万辆,较上
年同期分别增长 3.29%和 4.71%。2016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累计为 2,811.88
万辆和 2,802.82 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4.76%和 13.95%。2017 年,我国汽
车产销量分别累计为 2,901.54 万辆和 2,887.89 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3.19%
和 3.04%。未来几年我国汽车行业发展速度存在放缓的可能。
公司产品汽车塑料油箱作为整车的配套产品,如果汽车行业发展速度放
缓,则公司塑料油箱销量及公司销售收入增速也有可能随之放缓,对公司发展
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的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73.32%、68.84%、64.59% 1 。本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较高,如果未来公司的重要客户如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一汽-大
众、克莱斯勒(美国)和通用公司(美国)等发生流失或需求变动,将对本公司
的收入和利润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三)境外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控股九家境外子公司,未来还可能根据公司发展及市场竞争状况在海
外增设新公司或工厂。本公司境外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所在国政治动荡、
外汇管制、经济政策突变、贸易限制以及与客户潜在诉讼、客户开发不顺、客户退
出当地市场等因素影响,对本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
该比例为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后计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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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亚普澳大利亚主要客户福特汽车公司、霍顿汽车公司相继关闭澳大
利亚工厂,对本公司在澳大利亚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亚普澳大利亚于 2017 年末
关闭澳大利亚工厂。未来如果本公司其他境外子公司面临类似重要客户退出当地市
场的情况,将对本公司在当地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亚普 USA 经营业绩出现下滑,主要是亚普 USA 前身 YFS 公司
原股东在 2014 年初将油箱业务出售给融实国际前,减小项目争取力度,导致亚
普 USA 在原有油箱产品随配套车型停产后,缺乏新的量产项目。尽管被收购
后,亚普 USA 除争取原有客户通用公司(美国)、克莱斯勒(美国)新车型订
单外,又相继开发了大众、福特等新客户并取得订单,但仍存在亚普 USA 配套
新车型开发项目未能按计划量产或其他不利状况而导致的亚普 USA 经营业绩进
一步下滑的风险。
(四)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情况如下:
公司 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 核发单位 有效期
GR201432000087 2014 年 06 月 30 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 三年
亚普股份
GR201732003706 2017 年 12 月 7 日 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三年
GF201234000180 2012 年 10 月 30 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 三年
芜湖亚奇
GR201534000164 2015 年 06 月 19 日 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三年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
亚普开封 GR201541000178 2015 年 08 月 03 日 三年
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
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
亚普开封及芜湖亚奇 2015 年至 2017 年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果未来税
收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条件发生变化不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要求,本公司、芜
湖亚奇及亚普开封将面临不再享受 15%所得税税率优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公司净利润的
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4,231.91 3,301.05 2,659.84
产生的税收优惠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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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净利润 35,898.99 38,813.15 39,729.05
占比 11.79% 8.50% 6.69%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国投高科,实际控制人为国投公司。国投
公司通过持有国投高新 100.00%股权,间接持有国投高科 100.00%的股权,国投
高科持有本公司 56.10%的股权。本次发行后,预计国投高科持股比例将有所降
低,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对本公司的人事、财务、重
大经营及关联交易等进行不当决策,从而对本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产生负面影
响。
(六)资产负债率较高及短期偿债风险
本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且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公司为扩充产能购置生产线及对子公司、分厂的建设,导致短期借款及应付账
款余额处于较高水平,公司流动负债逐年增加,造成本公司目前流动比率和速
动比率偏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545,426.33 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 307,454.77 万元,负债总额为 326,852.9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254,519.41 万元,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6.32%,流动比率为 1.21,速动比率为
0.77。如果汽车行业及本公司塑料油箱销售形势发生大的波动,则有可能出现
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七)新能源汽车发展导致塑料燃油箱市场需求减少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把培育和
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任务,推动汽车
动力系统电动化转型,以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
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
本公司主要生产塑料燃油箱,而新能源汽车中的纯电动汽车不需要燃油
箱。尽管纯电动汽车的发展面临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配套建设、存在一定技术
难题,如电动车续驶里程短、充电基础设施少、充电速度慢、购置成本高、性
能稳定性差等,在短期内无法快速普及,但公司仍面临纯电动汽车快速发展导
致塑料燃油箱需求减少,从而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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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经
营情况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
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
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税收政策亦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亦未
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预计 2018 年 1-3 月营业收入区间为 162,260.67 万元至 166,963.80 万元,相
比上年同期增长 20.43%至 23.9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 6,364.13 万
元至 7,275.52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62.10%至 85.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 6,011.02 万元至 6,881.54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54.66%至 77.06%。(前述 2018 年 1-3 月财务数据系本公司预计,不构成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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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22
第二节 概览 ...................................................................................................................... 29
一、本公司简介 .................................................................................................................................... 29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30
三、本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31
四、本次发行情况................................................................................................................................ 33
五、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3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5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5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情况 ........................................................................................................... 36
三、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的权益关系 ............................................................. 38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38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9
一、市场和经营风险............................................................................................................................ 39
二、政策风险 ........................................................................................................................................ 41
三、管理风险 ........................................................................................................................................ 43
四、财务风险 ........................................................................................................................................ 43
五、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45
六、其他风险 ........................................................................................................................................ 45
第五节 本公司基本情况 .................................................................................................. 46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46
二、本公司改制重组情况 ................................................................................................................... 46
三、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8
四、本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65
五、本公司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66
六、本公司主要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 67
七、发起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76
八、本公司股本相关情况 ................................................................................................................... 97
九、本公司从业人员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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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发行人、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和声明.................. 104
十一、中介机构的重要承诺 ............................................................................................................. 105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06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 106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07
三、本公司在油箱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33
四、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42
五、本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情况 ........................................................................................ 158
六、特许经营权 .................................................................................................................................. 179
七、本公司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 179
八、本公司在境外经营情况 ............................................................................................................. 188
九、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 190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95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 195
二、同业竞争 ...................................................................................................................................... 196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99
四、关联交易 ...................................................................................................................................... 20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15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215
二、上述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221
三、上述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 221
四、上述人员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报酬的情况............................................................................ 221
五、上述人员的兼职情况 ................................................................................................................. 222
六、上述人员的亲属关系 ................................................................................................................. 224
七、与上述人员签署的协议及承诺................................................................................................. 224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25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变动情况........................................................................ 22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27
一、 公司治理制度的内容及运行情况........................................................................................... 227
二、 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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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 公司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或者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 246
四、 保证内控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公司治理完善的具体措施................................................. 246
五、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 247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49
一、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 249
二、财务报表 ...................................................................................................................................... 251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60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62
五、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 279
六、主要税项 ...................................................................................................................................... 279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 282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283
九、最近一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283
十、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情况 ......................................................................................................... 284
十一、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 284
十二、所有者权益.............................................................................................................................. 286
十三、现金流量情况.......................................................................................................................... 291
十四、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292
十五、主要财务指标.......................................................................................................................... 293
十六、本公司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295
十七、本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情况 ....................................................... 295
十八、资产评估情况.......................................................................................................................... 295
十九、设立时及以后历次验资报告................................................................................................. 295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96
一、财务状况分析.............................................................................................................................. 296
二、盈利能力分析.............................................................................................................................. 325
三、资本性支出分析.......................................................................................................................... 350
四、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分析..................................................................................................... 351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353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353
七、募集资金到位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354
八、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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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358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 359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360
一、公司发展规划.............................................................................................................................. 360
二、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主要困难 ................................................................................ 364
三、本次发行对于公司实现前述业务目标的重要意义 ............................................................... 364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66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36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369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391
四、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391
五、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安排和实施 .................................................................................... 392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393
一、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393
二、本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395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96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及人员........................................................................ 396
二、重要合同 ...................................................................................................................................... 396
三、对外担保 ...................................................................................................................................... 402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403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04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40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声明 ......................................................................................................... 405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406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407
发行人律师声明 .................................................................................................................................. 408
关于签字律师王凌军离职的声明..................................................................................................... 409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10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11
验资机构声明 ......................................................................................................................................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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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斌、金华离职的声明 ................................................................................ 413
验资机构声明 ...................................................................................................................................... 414
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治军离职的声明 ........................................................................................ 415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416
1-1-21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 指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司/发行人/亚普公司/
亚普股份
芜湖亚奇 指 芜湖亚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东风亚普 指 东风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亚普印度 指 亚普印度汽车系统私人有限公司
亚普俄罗斯 指 亚普俄罗斯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亚普澳大利亚 指 亚普澳大利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亚普捷克 指 亚普捷克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亚普佛山 指 亚普汽车部件(佛山)有限公司
亚普宁波 指 亚普燃油系统(宁波杭州湾新区)有限公司
亚普开封 指 亚普汽车部件(开封)有限公司
亚普德国 指 亚普德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亚普美国 指 亚普美国控股有限公司
YFS 公司、亚普 USA 指 YFS 公司为 YFS Automotive Systems,Inc.的简称。2016
年 4 月,YFS 公司更名为“YAPP USA Automotive
Systems, Inc.”,简称“亚普 USA”
亚普墨西哥 指 亚普墨西哥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亚普巴西 指 亚普巴西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大江亚普 指 重庆大江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亚普有限 指 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2006 年 3 月,更名为
“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1-22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国投公司 指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017 年 12 月更名为“国家开发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投高新 指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投高科 指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国投财务公司 指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融实国际、融实公司 指 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华域汽车 指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创新 指 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国投协力/协力基金 指 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招股说明书/本招股 指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书 说明书
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本次发行/首次公开 指 发行人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6,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发行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的行为
《公司章程》 指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股东大会 指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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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银行 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国泰君安证
券/国泰君安
天达共和律师/发行 指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人律师
大信会计师/发行人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
元/万元 指 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燃油箱、油箱 指 固定于汽车上用于存储燃油的独立箱体总成,是
由燃油箱体、加油管、加油口、燃油箱盖、管接
头及其他附属装置装配成的整体
燃油泵 指 汽车电动燃油泵,作为汽车电子控制燃油系统的
执行器,为电喷发动机持续提供恒定压力燃油
注塑成型 指 是使热塑性或热固性模塑料先在加热料筒中均匀塑
化,而后由柱塞或移动螺杆推挤到闭合模具的模腔中
成型的一种方法
真空吸塑成型 指 是一种热成型加工方法。将塑料片材裁成一定尺寸加
热软化,借助片材两面的气压差或机械压力,使其变
形后覆贴在特定的模具轮廓面上,经过冷却定型,并
切边修整的一种方法
HDPE 指 “High Density Polyethylene”简称,即高密度聚乙烯,
本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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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VOH 指 乙烯-乙烯醇共聚物,本公司生产塑料油箱用阻隔性材

LLDPE/粘接剂 指 “Linear Low Density Polyethylene”简称,即线性低
密度聚乙烯,本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
LPG 指 “Liquefied Petroleum Gas”简称,即液化石油气
整车厂/整车制造企 指 生产各类汽车整车的汽车制造厂商或企业
业/整车生产企业/主
机厂
上汽大众 指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 指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东岳 指 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北盛 指 上汽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大众 指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联合汽车电子 指 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长安福特 指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长安马自达 指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 指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五菱 指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大通 指 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日产 指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广汽本田 指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夏利 指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汽轿车 指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铃木 指 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 指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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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福建奔驰 指 福建奔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一汽海马 指 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南京汽车 指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 指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神龙汽车 指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四川一汽丰田 指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 指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海马汽车 指 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江淮汽车 指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三七互娱 指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奥传感 指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塑光 指 江苏塑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克莱斯勒(美国) 指 CHRYSLER GROUP LLC
通用公司(美国) 指 GENERAL MOTORS CORPORATION
东风鸿泰 指 东风鸿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风亚普的合营方
3C 认证 指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简称,即中国强制
性产品认证制度
ISO14001 环境管理 指 ISO14000 系列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
体系认证 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这一系
列标准的核心
BS OHSAS 18001 职 指 于 1999 年由 OHSAS 项目组作为规范文件被首次提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出。之后,该标准已被 80 多个国家的 16,000 家企业
系认证 所采用。该标准强调“健康”的重要性和“安全”之
间的平衡。以更加逻辑的模式来帮助企业管理职业健
康安全风险
IATF16949 指 是国际汽车行业的技术规范,着重于缺陷防范、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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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ISO/TS16949) 在汽车零部件供应链中容易产生的质量波动和浪费。
该标准针对性和适用性明确,适用于汽车整车厂和其
直接的零备件制造商
CNAS 指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cretariat”简称,即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ILAC-MRA 指 ILAC 为 “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缩写,即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
MRA 为“Mutual Recognition Agreement”,即互认协
议。ILAC-MRA 即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互认协议
GB/T 指 GB 即国标拼音简写,T 系推荐拼音简写,推荐性国
标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调节
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又称自愿标准。这类标准任
何单位都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反这类标准,不承担
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但是,一经接受并采用,或
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
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OTS 认证 指 “Off Tooling Samples”简写,即工装初样认可,全
工装状态下非节拍生产条件下制造出来的样件,用于
验证产品的设计稳健性
PPAP 认证 指 “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简称,生产件批
准程序,目的是明确供应商已经正确理解了客户所有
要求,并在执行所要求的生产节拍条件下的实际生产
过程中,具有持续稳定满足这些要求的潜在能力
美国 EPA 指 “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简称,系美国
环境保护局
CARB 指 “California Air Resources Board”简称,加州空气资
源委员会
PZEV 指 “Partial Zero Emission Vehicle”简称,部分零排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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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PPM 指 “Part Per Million”简称,本招股说明书中表示百万产
品的不合格个数
乘用车 指 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
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
超过 9 个座位,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乘用车可分为
基本型乘用车(轿车)、多功能车(MPV)、运动型
多用途车(SUV)、专用乘用车和交叉型乘用车
商用车 指 除乘用车以外,主要用于运载人员、货物及牵引挂车
的汽车。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
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
PHEV 指 “plug in hybrid electric vehicle”的简称,即插电式混
合动力汽车
国五排放标准 指 环境保护部颁布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
方法(中国第五阶段)》
国六排放标准 指 环境保护部颁布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
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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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
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本公司简介
本公司由亚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亚普有限成立于 2002 年 4 月 9 日,其前身为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为经扬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委员
会和计划委员会《关于同意组建“扬州汽车塑料配件公司”的批复》(扬经改(88)
字第 49 号文)批准,于 1988 年 12 月 23 日由扬州塑料二厂和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
司共同出资设立。
本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 日在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领取《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21091000001816),注册资本 45,000 万元。
本公司是专业从事汽车(主要是乘用车)燃油燃料系统开发、制造和销售的汽
车零部件企业,产品主要为乘用车用塑料燃油箱及加油管(注油管)。
2017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内外共计销售塑料油箱 950.37 万只,其中在我
国境内销售塑料油箱 754.39 万只,占我国整个乘用车油箱市场的 30.41%。(数据来
源: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公布的我国乘用车生产数量计算获得)
本公司客户涵盖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一汽-大众、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广
汽本田、神龙汽车、四川一汽丰田、东风日产、东风雷诺等多家国内主要的合资整
车企业及上汽集团、一汽轿车、长城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等自主品牌内资企
业以及克莱斯勒(美国)、通用公司(美国、巴西)、福特公司(美国、印度)、
大众公司(德国、捷克、印度、美国、墨西哥、俄罗斯)、标志雪铁龙、奔驰等境
外公司,系福特 Q1 供应商、大众“A”级供应商。目前,本公司拥有扬州本部工厂
及上海、长春(分厂、二分厂)、成都、烟台、长沙、天津七家分厂。本公司控股
五家境内子公司芜湖亚奇、亚普佛山、亚普宁波、亚普开封、大江亚普和九家境外
2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摩托车)整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
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该协会每月权威发布我国及世界
各国汽车(摩托车)整车、零部件产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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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子公司亚普印度、亚普俄罗斯、亚普澳大利亚、亚普捷克、亚普德国、亚普美国、
亚普 USA、亚普墨西哥、亚普巴西。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一)控股股东简介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高科是国投公司负责除能源、交通、矿产之外综合型投资
业务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国家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和中央财
政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
国投高科主要投资领域涉及医药制造业、生物、医疗器械、化学原料及制品、
机械、汽车、电子信息、新材料、高新农业、食品加工、建材橡胶、针纺织品、技
术服务业、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等领域。国投高科自成立以来,以
股权投资与管理的方式积极开展了高科技项目的开发与培育。
国投高科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注册资本 64,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潘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投高科持有本公司 25,245.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6.10%。
(二)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投公司。国投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5 月,是国务院批准设
立的国家投资控股公司和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国投公司成立以
来,逐步构建基础产业、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金融及服务业和国际业务四大战略业
务单元。基础产业重点发展以电力为主的能源产业,以路、港为主的交通产业,以
及战略性稀缺性矿产资源开发业务。前瞻性战略性产业推动基金投资与控股投资融
合联动,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健康、城市环保、生物质能源等产业。金融及服
务业发展证券、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保险、担保、期货、财务公司、融资租赁
等金融业务,稳妥开展工程设计、资产管理、咨询、物业等其他业务。国际业务重
点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国际工程承包、国际贸易等业务。
国投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注册资本为 338.00 亿元,法定代表人王会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投公司通过持有国投高新 100.00%股权,间接持有国
投高科 100.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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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大信审字[2018]第 1-00060 号审计报告,本公司报告
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流动资产合计 3,074,547,731.58 2,795,667,377.60 2,233,308,417.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79,715,603.43 2,303,356,194.05 2,199,142,186.54
资产总计 5,454,263,335.01 5,099,023,571.65 4,432,450,603.94
流动负债合计 2,545,194,077.63 2,430,477,777.74 1,815,019,977.97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3,334,978.81 715,498,580.73 284,093,855.31
负债合计 3,268,529,056.44 3,145,976,358.47 2,099,113,833.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11,456,057.42 1,912,750,866.56 2,304,727,051.72
少数股东权益 74,278,221.15 40,296,346.62 28,609,718.94
股东权益合计 2,185,734,278.57 1,953,047,213.18 2,333,336,770.6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454,263,335.01 5,099,023,571.65 4,432,450,603.9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075,434,108.33 6,555,934,829.80 6,216,440,534.38
二、营业总成本 6,730,157,063.32 6,126,649,473.74 5,756,098,335.5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78,108,362.47 452,558,125.39 484,710,754.1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5,404,618.04 466,386,314.53 496,242,357.33
减:所得税费用 16,414,669.53 78,254,788.62 98,951,834.0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8,989,948.51 388,131,525.91 397,290,523.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34,765,410.81 376,444,898.23 390,659,89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30,651,112.71 344,305,375.95 281,350,414.33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24,224,537.70 11,686,627.68 6,630,633.1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535,155.82 34,800,974.98 2,472,122.04
七、综合收益总额 364,525,104.33 422,932,500.89 399,762,645.3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4 0.84 0.8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4 0.84 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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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68,937,156.95 6,009,996,440.34 5,792,085,304.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83,788,481.90 5,467,854,551.35 5,237,318,005.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5,148,675.05 542,141,888.99 554,767,299.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953,722.80 11,108,867.96 28,999,281.9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587,719.20 1,123,448,086.63 377,691,409.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633,996.40 -1,112,339,218.67 -348,692,127.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4,089,600.00 1,513,109,272.55 773,794,432.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38,684,654.41 871,161,912.29 902,870,403.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4,595,054.41 641,947,360.26 -129,075,971.0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62,049.22 7,308,444.99 -15,369,895.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857,575.02 79,058,475.57 61,629,305.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5,281,416.69 366,222,941.12 304,593,635.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9,138,991.71 445,281,416.69 366,222,941.12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流动比率 1.21 1.15 1.23
速动比率 0.77 0.75 0.80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46.32% 47.04% 45.05%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
3.67% 5.86% 5.83%
的比例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33 7.14 7.33
存货周转率(次) 5.67 6.33 7.7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2,655.49 78,069.30 76,668.90
利息保障倍数(次) 14.31 17.37 24.8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52 1.20 1.2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3 0.18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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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 6,0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数的 11.76%,发行的
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
募投项目
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定价方式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并交易的自然人、法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根据本公司 201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本次拟公
开发行 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烟台分厂项目扩建工程 5,151.46 5,151.46
2 扬州第二分厂项目扩建工程 9,528.88 9,528.88
3 长春分厂新建工厂 15,281.00 15,281.00
4 重庆分厂扩建项目 7,562.19 7,562.19
5 巴西新建工厂项目 17,530.00 17,530.00
6 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6,144.59 6,144.59
合计 61,198.12 61,198.12
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求,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期投入,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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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到位后,公司将优先抵补募集资金到位前用于上述项目的自有资金或偿还上述项
目的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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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 6,000 万股,与上会稿的发行股数一致,占发
行后公司总股数的 11.76%,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所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四)每股发行价:11.67 元
(五)发行市盈率
按发行前每股收益测算:15.88 倍
按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测算:18.00 倍
(六)发行前和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4.69 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34 元/股
(七)市净率
按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测算:2.49
按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测算:2.19
(八)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
(九)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并交易的自然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承销方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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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70,020.00 万元,预计募
集资金净额 61,198.12 万元
(十二)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不含税的发行费用总额为 8,821.88 万元,其中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7,121.63
万元、审计验资费用 556.60 万元、律师费用 471.70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费用 533.02 万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 138.93 万元。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情况
(一) 发行人: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郝建
地址: 扬州市扬子江南路 508 号
电话: 0514-87777181
传真: 0514-87846888
联系人: 朱磊、殷实
(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盈泰中心 2 号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保荐代表人: 刘向前、韩宇鹏
项目协办人: 高鹏
联系人: 韩宇鹏、杨学雷
电话: 010-59312938
传真: 010-59312908
(三) 分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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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
A 座 16-18 层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电话: 010-85127999
联系人: 孙振宇
(四) 发行人法律顾问: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8 号亮马河大厦写字楼 1 座 20
地址:

负责人: 李大进
电话: 010-65906639
传真: 010-65107030
签字律师: 张梅英、胡晓东
(五) 财务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负责人: 胡咏华
电话: 010-82330558
传真: 010-82332287
经办会计师: 吴育岐、鲁家顺
(六)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七)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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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三、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的权益关系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
关系;各中介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
也不存在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一)询价及推介:2018 年 4 月 19 日-4 月 20 日
(二)发行公告刊登日:2018 年 4 月 24 日
(三)网上网下申购日:2018 年 4 月 25 日
(四)网上网下缴款日:2018 年 4 月 27 日
(五)股票上市日: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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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或可能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市场和经营风险
(一)汽车行业发展速度放缓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015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累计为 2,450.33 万辆和 2,459.76 万辆,较上
年同期分别增长 3.29%和 4.71%。2016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累计为 2,811.88
万辆和 2,802.82 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4.76%和 13.95%。2017 年,我国汽
车产销量分别累计为 2,901.54 万辆和 2,887.89 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3.19%
和 3.04%。未来几年我国汽车行业发展速度存在放缓的可能。
公司产品汽车塑料油箱作为整车的配套产品,如果汽车行业发展速度放
缓,则公司塑料油箱销量及公司销售收入增速也有可能随之放缓,对公司发展
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的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73.32%、68.84%、64.59% 3 。本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较高,如果未来公司的重要客户如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一汽-大
众、克莱斯勒(美国)和通用公司(美国)等发生流失或需求变动,将对本公司
的收入和利润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3
该比例为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后计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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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召回的风险
如果未来整车出现因本公司提供的燃油箱、加油管(注油管)产品质量问题而
发生召回,将会对本公司声誉及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主要原辅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外购件主要为高密度聚乙烯和外购油泵,外购油泵一
般为客户指定采购,高密度聚乙烯除部分为客户指定采购外,其余需公司自行采购。
报告期内,本公司原辅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87.30%、86.79%、
86.04%,如果未来原辅材料价格出现明显上涨,而公司产品价格调整又不足以弥补
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将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风险
目前公司在汽车燃油燃料系统领域的新技术研发能力、研发费用绝对数额处于
国际领先水平,但未来仍需持续专注于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以满足市场需求。若无
法跟上技术迭代更新节奏,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声誉将受到不利影响。
(六)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汽车塑料油箱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激烈。随着国内竞争对手技术水
平和制造能力的提高、国外大型塑料油箱制造企业在全球市场开发力度的加大,公
司存在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七)技术人员流失或不足的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行业内其他公司对优秀技术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强烈,
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同时,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张,
必然扩大对技术人才的需求,公司也将面临技术人才不足的风险。
(八)境外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控股九家境外子公司,未来还可能根据公司发展及市场竞争状况在海
外增设新公司或工厂。本公司境外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所在国政治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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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制、经济政策突变、贸易限制以及与客户潜在诉讼、客户开发不顺、客户退
出当地市场等因素影响,对本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亚普澳大利亚主要客户福特汽车公司、霍顿汽车公司相继关闭澳大
利亚工厂,对本公司在澳大利亚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亚普澳大利亚于 2017 年末
关闭澳大利亚工厂。未来如果本公司其他境外子公司面临类似重要客户退出当地市
场的情况,将对本公司在当地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亚普 USA 经营业绩出现下滑,主要是亚普 USA 前身 YFS 公司原股
东在 2014 年初将油箱业务出售给融实国际前,减小项目争取力度,导致亚普 USA
在原有油箱产品随配套车型停产后,缺乏新的量产项目。尽管被收购后,亚普 USA
除争取原有客户通用公司(美国)、克莱斯勒(美国)新车型订单外,又相继开发
了大众、福特等新客户并取得订单,但仍存在亚普 USA 配套新车型开发项目未能按
计划量产或其他不利状况而导致的亚普 USA 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九)新能源汽车发展导致塑料燃油箱市场需求减少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把培育和
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任务,推动汽车
动力系统电动化转型,以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
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
本公司主要生产塑料燃油箱,而新能源汽车中的纯电动汽车不需要燃油箱。尽
管纯电动汽车的发展面临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配套建设、存在一定技术难题,如电
动车续驶里程短、充电基础设施少、充电速度慢、购置成本高、性能稳定性差等,
在短期内无法快速普及,但公司仍面临纯电动汽车快速发展导致塑料燃油箱需求减
少,从而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政策风险
(一)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汽车油箱行业归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受到国家产业和行业政策
的监管。目前国家鼓励发展汽车零部件行业,但如果未来的产业或行业政策出现变
化,公司发展的行业环境将会改变并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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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情况如下:
公司 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 核发单位 有效期
GR201432000087 2014 年 06 月 30 日 三年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
亚普股份
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GR201732003706 2017 年 12 月 7 日 三年
GF201234000180 2012 年 10 月 30 日 三年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
芜湖亚奇
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GR201534000164 2015 年 06 月 19 日 三年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
亚普开封 GR201541000178 2015 年 08 月 03 日 三年
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
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
亚普开封及芜湖亚奇 2015 年至 2017 年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果未来税
收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条件发生变化不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要求,本公司、芜
湖亚奇及亚普开封将面临不再享受 15%所得税税率优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公司净利润的
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4,231.91 3,301.05 2,659.84
产生的税收优惠金额
净利润 35,898.99 38,813.15 39,729.05
占比 11.79% 8.50% 6.69%
(三)产品质量认证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汽车油箱行业执行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即 3C 认证),通行
IATF16949(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 年第 137 号)关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
动车零部件产品目录》规定,自 2006 年 12 月 1 日起,凡列入该目录内的机动车零
部件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
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如果汽车油箱行业的产品质量认证政
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影响本公司的合规成本,进而影响本公司的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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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风险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国投高科,实际控制人为国投公司。国投公司
通过持有国投高新 100%股权,间接持有国投高科 100%的股权,国投高科持有本公
司 56.10%的股权。本次发行后,预计国投高科持股比例将有所降低,但仍为公司控
股股东。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对本公司的人事、财务、重
大经营及关联交易等进行不当决策,从而对本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产生负面影
响。
(二)管理能力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拓展,公司国内外分支机构不断增加,组织结构趋于复杂,
资产规模不断增大。同时设备技术水平提升、客户群扩展也要求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不断提升。如果本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和驾驭经营风
险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快速增长,将对本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资产负债率较高及短期偿债风险
本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且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公司为扩充产能购置生产线及对子公司、分厂的建设,导致短期借款及应付账
款余额处于较高水平,公司流动负债逐年增加,造成本公司目前流动比率和速
动比率偏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545,426.33 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 307,454.77 万元,负债总额为 326,852.9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254,519.41 万元,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6.32%,流动比率为 1.21,速动比率为
0.77。如果汽车行业及本公司塑料油箱销售形势发生大的波动,则有可能出现
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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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收账款增加可能引发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84,682.22 万元、99,133.67 万
元及 124,434.04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9.11%、19.44%及 22.81%。
本公司应收账款报告期内保持较高的金额,如果由于客户经营状况变化导致公
司应收账款回收困难,可能导致坏账增加,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三)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4.81%、15.62%及 15.87%。本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汽车塑料油箱的销售,作为整车厂配套企业,本公司供应油箱
的毛利率随整车定价、原辅材料价格波动而波动。一般而言,新车型毛利较高,公
司所供油箱毛利率也较高,但随着新车型逐渐成熟及销量逐渐稳定,公司所供应油
箱价格每年都有一定程度下浮,各新车型毛利率呈逐渐下降趋势。若未来国内外经
济增长放缓,市场竞争加剧,主要原辅材料采购价格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未
来不能持续取得新车型配套油箱订单,公司可能出现毛利率下降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本公司净资产将随之增加,而募集资金投入
发挥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本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保持同比例增长,本公司存在净资
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五)汇率风险
公司部分原材料及设备需要从国外引进,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本公司涉
外采购的金额将会进一步增加。本公司控股亚普印度、亚普俄罗斯、亚普澳大利亚、
亚普捷克、亚普德国、亚普美国、亚普 USA、亚普墨西哥、亚普巴西九家境外子公
司,境外资产及经营活动以外币记账,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告时以人民币记账,如
果国家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境外子公司所在地货币或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
动,将会对本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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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环境风险
虽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
好的技术积累、市场基础和人才储备。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较大,对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
变化、市场因素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工期延误、
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投资概算、产业化研发效果未达预期等情形,进而造成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与预期产生偏离的风险。
(二)固定资产规模扩大导致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大幅增加。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不能按照计划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产生的折旧,公司将面临固定
资产折旧增加而引起的盈利下降的风险。
六、其他风险
(一)诉讼和索赔风险
在正常运营过程中,本公司可能会涉及诉讼和索赔,包括产品瑕疵、产品交付
和提供服务的延迟、违约等。本公司如遭诉讼和索赔,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不可抗力风险
地震、海啸、台风、干旱、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事件会对本公司的财产、
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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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一)中文名称: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APP Automotive Systems Co., Ltd.
(二)注册资本:45,000 万元
(三)法定代表人:郝建
(四)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 日
(五)住 所:扬州市扬子江南路 508 号
(六)经营范围:汽车零件及塑料制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
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邮政编码:225009
(八)电话号码:0514-87846666
(九)传真号码:0514-87846888
(十)互联网网址:www.yapp.com
(十一)电子信箱:yapp@yapp.com
二、本公司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亚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亚普有限于 2011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2011
年 4 月 28 日,亚普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以截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681,680,537.46 元,按 1:0.6601 的比例折合 450,000,000
股股份,净资产额超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1 年 7 月 1 日,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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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普股份在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321091000001816)。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国投高科、华域汽车、国投创新及协力基金。发起人的详细情况
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本公司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本公司 5%
以上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相关内容。
(三)改制设立本公司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

在改制设立本公司前后,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及实际主要从事的业务均未发
生变化,主要情况如下:
1、国投高科
国投高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与其主要业
务有关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
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2、华域汽车
华域汽车主要业务包括金属成型与模具、内外饰、电子电器、功能件、热加工、
新能源六个业务板块,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与其主要业务有关的货币资金、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3、国投创新
国投创新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与其主要业务有关的货币资
金、长期股权投资等。
4、协力基金
协力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与其主要业务有关的货币资
金、长期股权投资等。
(四)本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业务
本公司设立时,承继了亚普有限的全部资产与业务,2010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
的本公司总资产为 167,747.46 万元,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存货、生产设备、厂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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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土地等。公司设立前后从事的主要业务均为汽车燃油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
售。本公司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公司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公司
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公司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公司
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
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相关内容。
(六)本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情况
公司由亚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与主要发起人股东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
任何关联关系。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由亚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亚普有限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均由本公
司承继。截至目前,本公司所拥有的土地、房屋、商标、专利 4已全部办理完毕产
权变更手续。
三、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本公司历史沿革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设立
(1988 年 12 月,注册资本 2,500 万元)
1991 年 7 月,扬州市财政局核定扬州汽车塑料件
制造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187 万元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1991 年 7 月,注册资本 2,187 万元) 1991 年,扬州塑料二厂减资 580 万元;1992 年,
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取代扬州塑料二厂作
为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的投资方,国家机电
轻纺投资公司增资 800 万元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1992 年,注册资本 2,407 万元)
4
编号为 ZL 2009 3 0094923.8 的外观设计专利为亚普有限和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有,无法办理产
权变更手续,目前所有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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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年 3 月,引入新股东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
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出资 2,486.63 万元,占
41.65%;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出资 1,991.37
万元,占 33.35%;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出资
1,492.7 万元,占 25%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1994 年 3 月,注册资本 5,970.7 万元)
1994 年 8 月,原由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持有公
司的股份,变更为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1994 年 8 月,注册资本 5,970.7 万元)
1995 年 9 月,股东“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变更
为“上海汽车有限公司”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1995 年 9 月,注册资本 5,970.7 万元)
1995 年 12 月,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将持有
的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18.35%股权转让给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1995 年 12 月,注册资本 5,970.7 万元)
1996 年 8 月,将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合计
17,828,620.14 元转增注册资本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1996 年 8 月,注册资本 7,753.6 万元)
1997 年 7 月,扬州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向上海汽车
有限公司出让持有的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5%股权;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股权划转给国投机
轻有限公司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1997 年 7 月,注册资本 7,753.6 万元)
自 1997 年 12 月 31 日起,公司股东“上海汽车
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1998 年 4 月,注册资本 7,753.6 万元) 2001 年 12 月,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出让
持有的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的 10%的股
权,由国投机轻有限公司按 6%,上海汽车工业
有限公司按 4%的比例受让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2001 年 12 月,注册资本 7,753.6 万元)
2002 年 4 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扬州亚普汽车
塑料件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
(2002 年 4 月,注册资本 7,753.6 万元) 2005 年 11 月,公司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
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 7,753.6 万
元转增至 11,000 万元
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
(2005 年 12 月,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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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06 年 3 月,公司名称变更为“亚普汽车部件
有限公司”
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06 年 3 月,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
) 2007 年 6 月,国投机轻有限公司将所持亚普汽
车部件有限公司 66%股份转让给国投高科技投
资有限公司
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07 年 6 月,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
) 2008 年 8 月,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将所持亚
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34%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
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08 年 8 月,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
) 2009 年 3 月,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所
持有的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34%股权转让给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09 年 3 月,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
) 2009 年 6 月,公司股东上海巴士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
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09 年 7 月,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

2010 年 12 月,公司引入投资者国投创新、协
力基金,并新增注册资本 19,411,764 元
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注册资本 12,941 万元)

2011 年 7 月,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改制设立
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注册资本 45,000 万元)

1、1988 年-1994 年(亚普有限前身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设立-引入新股东
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前)
(1)1988 年,亚普有限前身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设立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为亚普有限前身。
1988 年 12 月 21 日,经扬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委员会和计划委员会《关于同意组
建“扬州汽车塑料配件公司”的批复》(扬经改(88)字第 49 号)批准,扬州塑料
二厂和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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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扬州会计师事务所于 1988 年 12 月 20 日出具《投入资本情况证明书》,证明书
载明截至 1988 年 12 月 20 日,扬州塑料二厂资产出资 598.53 万元,尚未缴纳出资
额为 1,276.47 万元,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尚未出资额为 625 万元,双方承诺按照
签订正式合同时双方商定的期限缴齐出资。
1988 年 12 月 24 日,扬州塑料二厂与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签署《合资经营扬
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的合同》。
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1988 年 12 月 23 日向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核发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扬企 2-325 号),注册资本为 2,500.00 万元。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金额(元) 比例
扬州塑料二厂 18,750,000.00 75.00%
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 6,250,000.00 25.00%
合计 25,000,000.00 100.00%
对于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设立情况,天达共和律师认为,虽然扬州汽车塑
料件制造公司设立时其注册资本和实收资金不一致,但扬州工商局同意由扬州市轻
工业局对联营双方未缴纳的注册资本进行担保,并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对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进行了开业登记,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4]4 号)的相关规定,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在设立时注册资本与
实收资金不一致的问题并不影响其设立的合法性,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在 1988
年 12 月 23 日取得扬州工商局扬企 2-32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即应被认为已
合法设立。
由于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设立后,扬州塑料二厂承诺出资一直未足额到位,
根据扬州市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扬清领发(90)13 号、市审计局扬审字(90)132
号文件精神,公司于 1990 年 7 月开始对公司出资情况进行清理。
1991 年 7 月 27 日,扬州市财政局出具《全民及全民集体联营企业注册资金信
用证明》,认定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的投资比例为:扬州塑料二厂出资 1,561.90
万元,其中固定资金 1,285.06 万元,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专用基金 176.84 万元;
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出资 625.00 万元,其中固定资金 525.00 万元,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财政部门核定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186.90 万元。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经扬州市财政局确认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金额(元)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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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塑料二厂 15,619,000.00 71.42%
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 6,250,000.00 28.58%
合计 21,869,000.00 100.00%
(2)1991 年-1992 年,股权变更
1991 年 4 月、8 月的公司第五次、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扬州塑料二厂
将其从上海交通银行贷入的 580 万元债务转入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扬州塑料
二厂对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的出资相应减少 580 万元,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607 万元。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未就此次减资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天达共和律师认为,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未履行减资的工商登记手续
不会存在潜在的法律纠纷和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法律障碍。
1992 年 5 月,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速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发展
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及扬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委员会和计划委员会下发《关
于同意由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接收扬州塑料二厂的批复》(扬经改(92)字第
014 号),批准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全部接收扬州塑料二厂,由扬州市城镇集
体工业联社取代扬州塑料二厂作为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的投资方,同时批准国
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对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增资 800.00 万元。扬州汽车塑料件
制造公司未就此次注册资本增加 800 万元和股东变更事宜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但在 1996 年就增加注册资本事宜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时向扬州工商局补充提供了
此次变更的相关文件。
经上述变动后,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股东变为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
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40.80%、59.20%。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变更前 股权变更后
股东名称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比例
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 6,250,000.00 28.58% 14,250,000.00 59.20%
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 - - 9,818,990.03 40.80%
扬州塑料二厂 15,619,000.00 71.42% - -
合计 21,869,000.00 100.00% 24,068,990.03 100.00%
2、1994 年-2002 年(引入新股东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
社转让持有的公司股权)
(1)1994 年,引入新股东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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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于 1993 年 4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同
意与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商谈合资经营。
1993 年 5 月 24 日,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扬州汽车塑料件制
造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沪中社会字(93)第 044 号),对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
公司截至 199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进行了评估。1993 年 6 月 28 日,扬州市财政局
出具《关于对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资产评估的批复》(扬财国(1993)25 号),
依据上述评估结果,确认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出资净资产总额及扬州市城镇集
体工业联社、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各自所占比例。
1993 年 7 月 4 日,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及上海汽
车工业总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合同。
1994 年 2 月 20 日,扬州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出具《关于对扬州汽车塑料
件制造公司投入资本的验证报告》(扬会业(94)第 14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1993 年 6 月 30 日,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合营各方按合同规定缴足资本,合计
共缴 5,970.70 万元,比例如下: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出资 2,486.63 万元,占 41.65%;
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出资 1,991.37 万元,占 33.35%;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出资
1,492.70 万元,占 25%。其中,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自本次增资起参加联营。
1994 年 3 月 20 日,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向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变
更登记,变更内容为: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原由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与扬州
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两方联营,注册资本为 2,187 万元;自 1993 年 7 月起增加第三
方“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参加联营,同时,注册资本由 2,187 万元变更为 5,970.7
万元。
本次增资后,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金额(元) 比例
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 24,866,334.00 41.65%
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 19,913,666.00 33.35%
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 14,927,000.00 25.00%
合计 59,707,000.00 100.00%
(2)1994 年-2002 年,历次股权变更
1994 年 8 月,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出具的开行综计[1994]130 号《国家开发银
行关于划转建设项目管理关系的通知》,由于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已并入国家开
发银行,其投资业务项目划归国投公司。所以,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中原由国
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持有的股权,变更为国投公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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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995 年 9 月 30 日,上海汽车有限公司发出《关于原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改组、
更名的通知》(沪汽[1995]005 号),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1995]30 号文,
关于“原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改组为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并由总公司和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共同组建上海汽车有限公司”的决定。自 1995 年 9 月 1 日起,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投资者由“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更名为“上海汽车有限
公司”。
1995 年 9 月 27 日,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第十四次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
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转让其持有的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的股权。1995 年 12
月 28 日,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与国投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扬州市
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将其拥有的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18.35%股权转让给国投公
司,股权转让价格为 1,835 万元。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未就上述 1994 年-1995 年股东变更及时向扬州工商局
申请办理工商登记,但其在 1996 年就增加注册资本事宜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时向扬州
工商局补充提供了此次股权变更的相关文件。
1996 年 3 月 23 日,经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将
现有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合计 17,828,620.14 元转增注册资本;各股东按其持有公
司股权比例转增注册资本。1996 年 6 月 12 日,扬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扬会验(96)字第 143 号),对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截至 1996 年 5 月 30 日
的实收资本及上述增资事实进行审验。1996 年 8 月 22 日,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向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4071955-1),注
册资本变更为 77,535,620.14 元。
1997 年 7 月 16 日,经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股东会特别会议决议同意:扬
州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向上海汽车有限公司出让其持有的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5%的股权,双方于 1997 年 7 月 17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1999 年 7 月,扬州至诚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扬诚会业(一)验字(1999)第 084 号),对本次
股权转让后的实收资本情况予以验证。
1997 年 7 月 22 日,国投机轻有限公司出具国投机轻[1997]14 号《关于变更
股东的通知》,根据国投计划[1997]88 号文《关于国投机轻有限公司部分项目管
理问题的通知》,国投公司在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的股权划转给国投机轻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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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未就 1997 年7 月股东变更及时向扬州工商局申请办理
工商登记,但其在 2002 年就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事宜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时向扬州工
商局补充提供了此次股东变更的相关文件。
1998 年 4 月 22 日,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发出《关于上海汽车有限公
司更名的通知》(沪汽总[1998]17 号),自 1997 年 12 月 31 日起,“上海汽车
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01 年 12 月 26 日,经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2001 年度第 1 次股东会决议
通过,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出让其持有的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10%的股权,
由国投机轻有限公司按 6%、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按 4%的比例受让。三方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10%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345 万元。
2001 年 12 月 26 日,经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召开 2001 年度第 2 次股东会决议
通过,确认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的股权构成变更为国投机轻有限公司占 66%,
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占 34%;2002 年 2 月 9 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出具《关于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资本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苏亚诚(一)
审字(2002)第 005 号),对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的实收资本进行专项审核。
此次股权变更完成后,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已转出其持有的扬州汽车塑料
件制造公司全部股权。根据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于 2011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情
况说明》,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于 1995 年、1997 年、2001 年分三次转出了所
持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全部股权,该等决策经联社理事会讨论通过,转让价格
系参照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同期相应比例的净资产值确定,且相关股权转
出后从未发生过争议或纠纷。
2002 年 3 月 12 日,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向江苏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
申请,将企业类型由联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扬州亚普汽
车塑料件有限公司”。
2002 年 4 月 9 日,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核发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210001171955),公司名称变更为“扬州亚普汽
车塑料件有限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时未履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评估报告备案等程序,其仅以名称变更的方式将企业变更
登记为“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就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未履行相关
改制程序而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天达共和律师认为: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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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设立时起即按照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运营,其企业性质由联营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
司并不涉及股东各方所持股权比例的变动,对股东各方的利益没有任何影响,没有
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自 1996 年起即按照《劳动法》实行
全员劳动合同制,公司制改建并不涉及职工安置,职工利益未受到影响。另外,在
公司制改建过程中,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聘请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就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2011 年 4 月 28 日,国家开发
投资公司以《关于同意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股份制改组方案的批复》(国投战略
[2011]117 号)同意亚普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以《关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
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1341 号)对亚普股份国有股权管理作出
了批复。据此,天达共和律师认为,尽管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在公司制改建的
程序上存在瑕疵,但并未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未损害相关各方的利益,且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批复其股份制改组方案和国有股权
设置时并未对前述瑕疵提出异议,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时
存在的程序瑕疵不会对亚普股份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法律障碍。
本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认为: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企业性质由联营
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不涉及股东各方所持股权比例的变动,对股东各方的利
益没有任何影响,没有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自 1996 年起
即按照《劳动法》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公司制改建并不涉及职工安置,职工利益
未受到影响。虽然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在公司制改建未履行清产核资、资产评
估、评估报告备案等程序,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在批复其股份制改组方案和国有股权设置时并未对前述瑕疵提出异议,扬州汽车塑
料件制造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时存在的程序瑕疵不会对亚普股份本次发行上市
构成重大法律障碍。
经 1994 年-2002 年的历次股权变更及转增注册资本后,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
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变更前 股权变更后
股东名称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比例
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 24,866,334.00 41.65% - -
国投机轻有限公司 - - 51,173,296.79 66.00%
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 19,913,666.00 33.35% - -
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4,927,000.00 25.00% 26,362,323.35 34.00%
合计 59,707,000.00 100.00% 77,535,620.1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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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2002 年-2009 年(扬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转让持有的公司股权后-增资
及引入战略投资者前)
2005 年 11 月 8 日,经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 2005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会
同 意 : 扬 州 亚 普 汽 车 塑 料 件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77,535,620.14 元 转 增 至
110,000,000.00 元。本次实际转增 32,464,379.86 元,其中国投机轻有限公司增加
21,426,490.71 元,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增加 11,037,889.15 元。转增注册资本所需
资金 32,464,379.86 元,其中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3,990,000.00 元,以盈余公积转增
9,050,000.00 元,余额从未分配利润转增。江苏苏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27 日出具《验资报告》(苏中会验字(2005)254 号)审验本次新增注册
资本的实收情况。
2006 年 2 月 6 日,经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 2006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会
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06 年 3 月 3 日,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亚普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 3210911400331),公司名称变更为“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 11,000 万元。
根据 2006 年 8 月 29 日国投公司出具的国投经营[2006]203 号《关于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项目内部划转的通知》,亚普有限由国投机轻有限公司划转到国投高科
管理。
2007 年 4 月 23 日,经亚普有限第 13 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国投机轻有限公
司所持亚普有限 66%股权转让给国投高科。
2007 年 6 月 28 日,亚普有限申请股东变更登记,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其
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21091000001816)。
根据 2008 年 5 月 18 日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出具的沪汽总财(2008)
021 号《关于将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汽车制动器公司与亚普汽车部件
有限公司的股权及上海汽车有色铸造总厂持有的上海金合利铝轮毂制造有限公司的
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的通知》,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
有的亚普有限 34%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2008 年 7 月 16 日,亚普有限召开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上海汽
车工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亚普有限的 34%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汽车工业(集团)
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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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08 年 8 月 11 日,亚普有限申请股东变更登记,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其
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21091000001816)。
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8 年 8 月 20 日出具的沪国资委产
[2008]502 号《关于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份有关问题
的批复》,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定向增发股份的形式取得上海
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所持有的亚普有限 34%股权。
2008 年 12 月 20 日,亚普有限 2008 年股东会第 5 次特别会议决议:国投高科
同意上述转让并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009 年 3 月 19 日,亚普有限申请股东变更登记,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其
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21091000001816)。
2009 年 6 月 16 日,亚普有限 2009 年股东会第 2 次特别会议决议通过:公司股
东名称更名,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
2009 年 7 月 29 日,亚普有限申请股东名称变更登记,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向其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21091000001816)。
经 2005 年-2009 年的历次股权变更及转增注册资本后,亚普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变更前 股权变更后
股东名称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比例
国投机轻有限公司 51,173,296.79 66.00% - -
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 26,362,323.35 34.00% - -
国投高科 - - 72,600,000.00 66.00%
华域汽车 - - 37,400,000.00 34.00%
合计 77,535,620.14 100.00% 110,000,000.00 100.00%
4、2009 年-2010 年 12 月(公司增资及引入战略投资者)
2010 年 11 月 5 日,亚普有限召开股东会第五次特别会议,审议通过增资事宜。
2010 年 11 月 22 日,国投高科、华域汽车、国投创新、协力基金、亚普有限签署增
资协议,华域汽车及国投创新、协力基金分别以现金 48,738,594.50 元对公司进行增
资,其中 6,470,588.00 元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占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总额的 5.00%,其余 42,268,006.50 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额占增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的 15%。
2010 年 11 月 30 日,大信会计师对此次增资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0]
第 1-0113 号)。2010 年 12 月 22 日,亚普有限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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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010 年引入机构投资者国投创新、协力基金的原因
公司 2010 年引入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国投创新、协力基金。其中,公司引入国投
创新和协力基金均是出于资金需求、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而进行
的融资,上述机构均为公司的财务投资人。引入机构投资者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
改善财务状况,提高抗风险能力,提升盈利水平。
(2)增资过程履行了相应的股东会程序
经 亚普有限 2010 年度第五 次股东会 审议 通过,亚普 有限注册 资本由
110,000,000.00 元增加至 129,411,764.00 元;其中华域汽车、国投创新和协力基金各
缴付 48,738,594.50 元,共计缴付 146,215,783.5 元,其中各有 6,470,588.00 元,共计
19,411,764 元计入注册资本,余额计入资本公积金。前述增资价格系依据中企华以
2010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 336 号)中的评估值所确定的。大信会计
师以《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0]第 1-0113 号)对该增资进行了验证。
2010 年 12 月 22 日,亚普有限就上述增资取得扬州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3)资金具体来源及其合法性
国投创新和协力基金均为专业从事股权投资的企业,其入股亚普有限的资金来
源于其股东或合伙人的出资,属于企业的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4)各新股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国投创新、协力基金与公司、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亦不存在
以口头或书面等任何方式确定涉及股东权利再次分配、或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
等任何其他特殊协议或安排(包括但不限于:针对优先分红权、优先清偿权、股权
回赎权、股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跟卖权、共同出售权等)。
(5)上述新股东不属国有股东,不存在国有股转持的情形
国投创新的国有股东持股比例未超过 50%。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
暂行规定》、《关于施行<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函》(国
资厅产权﹝2008﹞80 号),国投创新不属国有股东,不存在国有股转持的情形。
协力基金为有限合伙制企业。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施行<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函》(国资厅产权
﹝2008﹞80 号),协力基金不属国有股东,不存在国有股转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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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增资及引入战略投资者后,亚普有限注册资本为 129,411,764.00 元人民币,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为: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比例
国投高科 72,600,000.00 66.00% 72,600,000.00 56.10%
华域汽车 37,400,000.00 34.00% 43,870,588.00 33.90%
国投创新 - - 6,470,588.00 5.00%
协力基金 - - 6,470,588.00 5.00%
合计 110,000,000.00 100.00% 129,411,764.00 100.00%
5、2010 年 12 月-2011 年 7 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亚普有限于 2011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2011 年 4 月 28 日,亚普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
议》,同意以截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681,680,537.46 元,按
1:0.6601 的比例折合 450,000,000 股股份,净资产额超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部分计
入资本公积。2011 年 7 月 1 日,亚普股份在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并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091000001816)。
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450,000,000.00 元人民币,
整体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为: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比例
国投高科 72,600,000.00 56.10% 252,450,000.00 56.10%
华域汽车 43,870,588.00 33.90% 152,550,000.00 33.90%
国投创新 6,470,588.00 5.00% 22,500,000.00 5.00%
协力基金 6,470,588.00 5.00% 22,500,000.00 5.00%
合计 129,411,764.00 100.00% 450,000,000.00 100.00%
2011 年 7 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对于本公司历史沿革情况,天达共和律师认为,除 1991 年减少注册资本和 2002
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相关程序、1992 年增
加注册资本和其后几次股权转让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外,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
公司和亚普有限历次股权变更及增资均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股权变更行为及增资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
在任何法律障碍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虽然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1992 年增加注册
资本和其后几次股权转让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但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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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之后的工商变更登记中补报了相关文件,扬州工商局未对此提出异议和进行处罚,
天达共和律师认为,前述瑕疵连同 1991 年减少注册资本和 2002 年改制为有限责任
公司存在的程序瑕疵均不会对亚普股份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6 年 3 月,亚普美国向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投公司全资子公司融实国际收购
其持有的 YFS 公司 100%股权,收购标的及收购情况如下: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YFS Automotive Systems,Inc.(2016 年 4 月,更名为 YAPP USA
Automotive Systems, Inc.)
法定住所:美国田纳西州加勒廷 ABC 大街 300 号
注册号:000331900
法定代表人:Marius Sipos
注册资本:1,000 美元
企业性质:盈利性公司-美国国内注册
成立日期:1997 年 6 月 3 日
主要经营范围:汽车油箱、摩托车油箱生产、研发。
本次收购前,YFS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投资额 股权比例
融实国际 9,700 万美元 100.00%
合计 9,700 万美元 100.00%
YFS 公司原名为 ABC Group Fuel System Inc.(ABC 集团燃料系统公司),
成立于 1997 年 6 月 3 日,是由加拿大 ABC 集团在美国田纳西州投资设立的全资
子公司。ABC 集团于 1974 年创立,总部位于加拿大多伦多,是全球著名汽车系
统供应商,业务范围覆盖北美洲、南美洲、欧洲和亚洲,拥有近 30 家分支机构,
在汽车燃油系统、引擎系统、内饰系统业务方面具有世界领先水平。ABC Group
Fuel System Inc.主要是汽车油箱、非汽车油箱(主要为摩托车油箱)的生产及研
发,业务主要针对北美市场。
2014 年 4 月,融实国际收购 YFS 公司 100%股权。在收购完成前,ABC 集
团将其尿素箱业务相关资产注入 ABC Group Fuel System Inc,201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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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ABC Group Fuel System Inc.更名为 YFS 公司。
YFS 公司 2015 年利润表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677,826,679.02
减:营业成本 1,401,826,616.21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22,508,013.45
管理费用 91,937,028.69
财务费用 1,010,442.11
资产减值损失 3,927,514.4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6,617,064.07
加:营业外收入 262,311.08
减:营业外支出 277,087.9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6,602,287.20
减:所得税费用 56,990,106.0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9,612,181.1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6,409,161.28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6,409,161.28
1、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6,409,161.28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6,021,342.47
七、 每股收益
2、交易背景及原因
2013 年 8 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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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 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资发产
权〔2013〕202 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国有股东在推动解决同业竞争、
规范关联交易等事项中,要依法与上市公司平等协商。有条件的国有股东在与所
控股上市公司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利用自身品牌、资源、财务等优势,按照市
场原则,代为培育符合上市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但暂不适合上市公司实施的业务
或资产。国有股东在转让培育成熟的业务时,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
的权利。
参照《意见》精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投公司为做大做强集团内汽车塑料
油箱业务,特委托其全资子公司融实国际作为收购方对 ABC 集团油箱业务,即
YFS 公司 100%股权进行收购。融实国际聘请了毕马威为该项目进行财务尽职调
查和项目估值分析,毕马威采用了折现现金流量法和市场比较法进行估值分析,
并建议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下的分析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根据毕马威出具的《价
值分析及财务咨询报告》,ABC 集团油箱业务于 2013 年 6 月 30 日的独立企业
价值约为 1.01-1.23 亿美元之间。2013 年 12 月,融实国际与 ABC 集团签署收购
协议,约定收购价格为 9,700.00 万美元。
在此次收购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高科、实际控制人国投公司及融实国际
均承诺,在本公司认为适当的时机,支持公司收购 YFS 公司,以消除双方未来
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并实现本公司的全球化布局。
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末完成对 YFS 公司 100%股权的收购。此次收购为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收购程序
2016 年 1 月,国投公司同意亚普股份收购融实国际持有 YFS 公司全部股权;
融实国际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向亚普美国转让其持有的 YFS 公司全部股
权。
2016 年 2 月 15 日,亚普美国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受让 YFS Automotive
Systems,Inc.股权的议案》。
2016 年 3 月,公司分别召开第二次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亚普美国收购 YFS 公司的议案,同意亚普美国以
10,670 万美元收购 YFS 公司 100%股权。
2016 年 3 月 14 日,亚普美国与融实国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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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国际以 10,670 万美元转让 YFS 公司 100%股权给亚普美国。
4、收购价格
本次交易双方以 YFS 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作为定价
基础。
根据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2 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031 号),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YFS
Automotive Systems,Inc.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0,413.52 万美元,评估值为 10,510.85
万美元,增值额为 97.33 万美元,增值率 0.93%(该评估报告业经国资主管部门
备案),此次评估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大信会计师对标的公司 2014 年 4 月 19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
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及评估结果,交易双方协商后
确定转让价款为 10,670 万美元。
5、本次收购对发行人的影响
(1)生产经营方面影响
公司收购 YFS 公司可扩大生产规模,拓展北美市场及加快全球化布局步伐,
增加市场占有率及油箱销售利润。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塑料油箱年生产
能力为 1,025.00 万只,YFS 公司塑料油箱年生产能力为 140.00 万只,本次收购
后公司塑料油箱年生产能力增加 13.66%。另外,本次收购后公司新增加北美市
场,增加主要客户克莱斯勒(美国)和通用公司(美国)。
(2)财务数据方面影响
本次收购前一会计年度,YFS 公司与公司(合并前)主要财务数据对比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末资产总额 2015 年营业收入 2015 年利润总额 2015 年净利润
YFS 公司 98,758.46 167,782.67 15,660.23 9,961.22
亚普股份
334,382.60 455,652.00 33,964.01 29,767.83
(合并 YFS 公司前)
占比 29.53% 36.82% 46.11% 33.46%
6、YFS 公司收购前后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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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YFS 公司收购前后经营业绩如下表所示:
单位:美金万元
2014 年 4 月 19 日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19,272.66 26,704.65 21,804.72 17,664.99
利润总额 1,520.06 2,492.52 1,125.39 -794.56
净利润 923.35 1585.45 725.89 -88.91
本次收购后,YFS 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主要是 YFS 公司原股东在 2014
年初将油箱业务出售给融实国际前,减小项目争取力度,导致原有油箱产品随配
套车型停产后,缺乏新的量产项目。被收购后,YFS 公司在维护原有克莱斯勒(美
国)、通用公司(美国)等老客户基础上,一直致力于发展新客户、拓展新市场,
相继开发了大众、福特、日产等客户,在 2018 年及未来几年 YFS 公司经营业绩
有望改善。
YFS 公司在收购前后客户、订单具体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中商誉相关内容。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收购 YFS 公司已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转让价格为交易双方在经备案后的评估值基础上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本次收购
有利于发行人拓展北美市场,加快全球化布局步伐,增加市场占有率。
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资产重组情况。
四、本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及前身亚普有限成立以来,进行了 4 次验资,具体情况如下:
1、2002 年 2 月,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成立时的验资
本公司前身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4 月 9 日成立时,注册资本
为 7,753.56 万元。江苏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
公司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专项审核,于 2002 年 2 月
9 日出具苏亚诚(一)(2002)第 005 号《专项审核报告》。
2、2005 年 11 月,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时的验资
2005 年 11 月 8 日,经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 2005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会
同意: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7,753.56 万元转增至 11,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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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江苏苏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截至 2005 年 11 月
30 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于 2005 年 12 月 27 日出具苏中会验字(2005)
254 号《验资报告》。
3、2010 年 12 月,亚普有限第二次增资时的验资
2010 年 12 月,亚普有限增资至 12,941.18 万元。大信会计师对亚普有限截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于 2010 年 11 月 30 日出具大信验字
[2010]第 1-0113 号《验资报告》。
4、2011 年 7 月,亚普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验资
2011 年 7 月,亚普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45,000 万元。大
信会计师对亚普股份截至 2011 年 6 月 16 日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于 2011
年 6 月 16 日出具大信验字[2011]第 1-0066 号《验资报告》。
五、本公司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本公司股权结构图
国投高科 华域汽车 国投创新 协力基金
56.1% 33.9% 5% 5%
亚普股份
长春二分
上海分厂 长春分厂 烟台分厂 成都分厂 长沙分厂 天津分厂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99% 100% 100% 51% 65% 55% 50%
亚 亚

亚 亚 普 亚 亚 亚 亚 亚 大 亚 芜 东
普 普
普 普 澳 普 普 普 普 普 江 普 湖 风
俄 墨
巴 印 大 捷 德 美 佛 宁 亚 开 亚 亚
罗 西
西 度 利 克 国 国 山 波 普 封 奇 普
斯 哥

100% 1%
亚普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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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组织结构图
股东大会
审计部 审计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
董事会秘书
员会
战略委员会 管理层 证券事务代表
研 生 安
究 客 人
质 户 采 产 全
开 量 购 管 管 力 财 行
发 中 IT 分
部 部 理 理 资 务 政
中 心 部 厂
部 部 源 部 部


六、本公司主要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一)本公司主要部门及其职能
部门 职 能
研究开发中心 负责公司产品设计、开发、工程更改、技术研究、开发性试验验证等工作
负责公司产品质量策划、PPAP 及产品生命周期内质量管理等,负责供应商的质量管理、
质量部
公司质量体系维护和过程审核、产品审核及产品尺寸测量与检验等工作
客户中心 负责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客户管理、产品项目管理、潜在市场开发
采购部 负责公司生产原辅材料和配套件的国内与国际采购、产品外协加工和供应商的管理
负责公司工业工程、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生产计划、物流管理、工厂规划与建设管理
生产管理部
等工作
安全管理部 负责公司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
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管理、员工工作条件管理等工作
财务部 负责公司会计、成本控制、资金的计划控制、区域分厂财务管理
负责公司行政事务管理、法律事务、宣传策划、规划发展、文控管理、对外投资业务管
行政部
理等工作
负责公司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
审计部 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
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IT 部 负责公司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网络维护、应用的组织实施、维护、开发等
负责分厂产品的批量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分厂内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物业及
分厂
后勤管理、安全保卫及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公用工程、物流管理、生产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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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
本公司目前拥有十一家全资子公司和三家控股子公司,十一家全资子公司分别
为亚普俄罗斯、亚普澳大利亚、亚普捷克、亚普印度、亚普德国、亚普佛山、亚普
宁波、亚普美国、亚普 USA、亚普墨西哥和亚普巴西,三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芜湖
亚奇、亚普开封、大江亚普,除此之外,公司还参股东风亚普。
1、亚普俄罗斯
注册资本:4,400.00 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9 年 7 月 1 日
注册地址:248009, 2, 2 Automobilny passage, Kaluga city, Kalugskiy district, Russia
法定代表人:朱爱国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汽车零件及塑料制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有关
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俄罗斯联邦现行立法所不禁止的其他任何活动等。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俄罗斯总资产 14,582.41 万元,净资产 10,786.33
万元,2017 年净利润 920.1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2、亚普澳大利亚
注册资本:1,050.00 万澳元
成立时间:2009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地址:Level 1, 60 Hindmarsh Square, Adelaide SA 500
法定代表人:姜林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汽车零件及塑料制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有关
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澳大利亚现行立法所不禁止的其他任何活动等。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澳大利亚总资产 5,595.14 万元,净资产 5,465.22
万元,2017 年净利润 116.3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3、亚普捷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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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787.7215 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0 年 9 月 1 日
注册地址:MLADA BOLESLAV II, PLAZY 128, PSC 29301,Czekh
法定代表人:崔龙峰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汽车零件及塑料制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有关
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捷克总资产 23,839.16 万元,净资产 12,863.65 万
元,2017 年净利润 2,327.9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4、亚普印度
注册资本:2,550.00 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8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Industrial Area, Phase II, Village Khalumbre, Tal Khed, Chakan, Off
Talegon Road, Pune-410501, Maharashtra.
法定代表人:朱磊
经营范围:汽车燃油箱系统及其他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 10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印度总资产 18,495.63 万元,净资产 7,926.33 万
元,2017 年净利润 943.75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5、亚普德国
注册资本:960 万欧元
成立时间:2014 年 7 月 15 日
注册地址:Junkersring 44,53844 Troisdorf Spich, Germany
法定代表人:朱爱国
经营范围:汽车零件及塑料制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有关生产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德国现行
立法所不禁止的其他任何活动等。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 100.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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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德国总资产 7,944.71 万元,净资产 7,811.03 万元,
2017 年净利润 64.30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6、亚普美国
注册资本:2,500.00 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6 年 2 月 3 日
注册地址: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DE 19801
董事会成员:姜林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汽车零件及塑料制品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有关生
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美利坚合众国现行立法所不禁止的其他任何活动等。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 10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美国总资产 105,447.57 万元,净资产 17,187.12
万元,2017 年净利润-12,660.4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7、亚普 USA
注册资本:1,000.00 美元
成立时间:1997 年 6 月 3 日
注册地址:300 ABC Blvd. Gallatin Tn. 37066.
董事会成员:姜林
主营业务:汽车油箱、汽车尿素箱 SCR、摩托车油箱等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
售。
股东构成:亚普美国持有 10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 USA 总资产 104,835.93 万元,净资产 64,365.11
万元,2017 年净利润-600.95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8、亚普佛山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5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2 年 3 月 26 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众兴路 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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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徐松俊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塑料及其它塑料制品的生产;塑料制品制造、汽车塑料件及塑
料制品制造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 10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佛山总资产 4,943.77 万元,净资产 3,864.01 万元,
2017 年净利润 576.7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9、亚普宁波
注册资本:3,662.00 万元
实收资本:3,662.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2 年 9 月 18 日
注册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福轩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徐松俊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燃油系统、汽车零件、塑料制品的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
止或限制的除外)。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 10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宁波总资产 4,327.00 万元,净资产 4,136.57 万元,
2017 年净利润 425.2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10、亚普墨西哥
注册资本:1,400.00 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6 年 8 月 2 日
注册地址:Andador Norte 6, Parque Industrial Chachapa, Amozoc de Mota, Puebla,
Mexico
法定代表人:徐松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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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汽车零件及塑料制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有关
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墨西哥合众国现行立法所不禁止的其他任何活动等。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 99%股权,亚普佛山持有 1%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墨西哥总资产 8,307.88 万元,净资产 7,440.58 万
元,2017 年净利润-2,134.4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11、大江亚普
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7,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6 年 9 月 13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大江西路自编 5701 号
法定代表人:王国祥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零件及塑料制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转让;普通货运(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 51.00%的股权,重庆大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49.00%
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大江亚普总资产 14,909.54 万元,净资产 6,531.87 万
元,2017 年净利润 2,156.0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12、芜湖亚奇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7 年 8 月 21 日
注册地址: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祥泰路 5 号
法定代表人:钱晨光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汽车部件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资质
的,凭许可资质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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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 55.00%的股权,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45.00%的
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芜湖亚奇总资产 26,985.73 万元,净资产 4,182.00 万
元,2017 年净利润 488.7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13、亚普开封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3,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2 年 8 月 31 日
注册地址:开封市魏都路北、十大街西
法定代表人:姜林
企业类别: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部件设计、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 65.00%的股权,深圳市帝邦工贸有限公司持有 35.00%
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开封总资产 11,138.78 万元,净资产 6,700.87 万
元,2017 年净利润 3,274.3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14、亚普巴西
注册资本:80,580,001.00 雷亚尔
成立时间:2017 年 5 月 9 日
注册地址:ROD RS-118, 12.701, GALPAO3 MODULOS 1-2E3, 94.100-420,
NEOPOLIS, GRAVATAI, RS
法定代表人:钱振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汽车零件及塑料制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有关
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巴西现行立法所不禁止的其他任何活动等。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 10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巴西总资产 3,484.16 万元,净资产 3,408.24 万元,
2017 年净利润-163.0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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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东风亚普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1995 年 8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姜林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塑料油箱、注油管、汽车塑料件、其他塑料制品的开发、生产、销
售;经营各类商品进出口业务;兼营塑料技术咨询及信息咨询。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 50.00%的股权,东风鸿泰持有 5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东风亚普总资产 73,756.80 万元,净资产 29,831.88 万
元,2017 年净利润 4,979.8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公司分公司
1、亚普股份上海分厂
成立时间:2003 年 3 月 26 日
营业场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园区路 550 号
负责人:张吉更
经营范围:汽车塑料及其他塑料制品的生产,汽车塑料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塑料制品制造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亚普股份长春分厂
成立时间:2004 年 6 月 21 日
营业场所:长春市高新区华光街 1958 号
负责人:徐松俊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塑料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在该许可的有效期内从事
经营)(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不准经营;需经专项审批的
项目未经批准之前不准经营)
3、亚普股份成都分厂
成立时间:2009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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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营业场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四路 488 号
负责人:徐松俊
经营范围:汽车零件及塑料制品的生产制造、销售。
4、亚普股份烟台分厂
成立时间:2010 年 4 月 9 日
营业场所:烟台市福山区白云山路 65 号
负责人:汤福龙
经营范围:汽车塑料及其它塑料制品的生产;汽车塑料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塑料制品制造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范围不含国家专
项审批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亚普股份长春二分厂
成立时间:2013 年 4 月 26 日
营业场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善大街 388 号
负责人:徐松俊
经营范围:汽车零件及塑料制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和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
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6、亚普股份长沙分厂
成立时间:2014 年 8 月 5 日
营业场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干杉镇龙峰南路 108-2 号
负责人:徐松俊
经营范围: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亚普股份天津分厂
成立时间:2017 年 7 月 20 日
营业场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中南四街 101 号
负责人:徐松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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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塑料制品(塑料袋除外)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发起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情况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为国投高科、华域汽车、国投创新、协力基金,以上股东均
持股 5.00%及以上,国投高科持股 56.1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投高科为国投公
司全资子公司国投高新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投公司。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国投高科
注册资本:64,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64,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1996 年 9 月 1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6 号(国际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潘勇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医药制造业、生物、医疗器械、化学原料及制品、机械、汽车、电
子信息、新材料、高新农业、食品加工、建材橡胶、针纺织品、技术服务业、新能
源、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等领域的高新技术创业投资;高新技术创业投资咨
询业务;资产受托管理;为高新技术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
股东构成: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投公司通过持有国投高新 100.00%股
权,间接持有其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高科总资产 1,034,339.65 万元,净资产 695,747.59
万元,2017 年净利润 148,524.50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国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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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册资本:3,380,000 万元
成立时间:1995 年 4 月 14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6 号(国际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会生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能源、交
通运输、化肥、高科技产业、金融服务、咨询、担保、贸易、生物质能源、养老产
业、大数据、医疗健康、检验检测等领域的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信息
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总资产 46,711,601.49 万元,净资产
13,467,121.95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1,405,010.2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7 年6月30日,国投公司总资产47,636,472.53 万元,净资产14,146,985.00
万元,2017 年 1-6 月净利润 948,098.91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除控股股东国投高科持有本公司 56.10%的股份外,华域汽车、国投创新、协力
基金分别持有本公司 33.90%、5.00%和 5.00%的股份,为本公司持股 5.00%以上的主
要股东。
1、华域汽车
注册资本:315,272.40 万元
实收资本:315,272.40 万元
成立时间:1992 年 10 月 28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489 号
法定代表人:陈虹
企业类别: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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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交通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的零部件及其总
成的设计、研发和销售;拖拉机等农用机械整机的设计、研发和销售;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和服务,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电子配件组装(限分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金属成型与模具、内外饰、电子电器、功能件、热加工、新能源六
个业务板块。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汽集团持有 58.32%股份,剩余 41.68%
的股份为社会公众股东持有。
截至2016 年12 月31日,华域汽车总资产10,761,171.35 万元,净资产4,584,365.21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858,232.6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7 年12月31日,华域汽车总资产12,337,262.65 万元,净资产4,993,427.81
万元,2017 年净利润 913,085.92 万元。以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
2、国投创新
注册资本:107,110.88 万元
成立时间:2009 年 7 月 15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 1 号 7 层 704
法定代表人:高国华
企业类别: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代理其他投资型企业或个人的投资。(股票承
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
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从事股权投资
股东构成:国投创新股东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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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国投公司 29,151.11 27.22%
2 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253.33 17.98%
3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717.04 9.07%
4 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9,717.04 9.07%
5 北京昌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804.96 5.42%
6 常州合信投资有限公司 5,804.96 5.42%
7 东莞市恒丰浩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975.12 4.64%
8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4,858.52 4.54%
9 上海君川投资有限公司 4,146.26 3.87%
10 东莞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146.26 3.87%
11 常州星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146.26 3.87%
12 上海河苗投资有限公司 2,822.57 2.64%
13 北京亚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23.69 1.24%
14 上海新坤道吉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43.78 1.16%
合计 107,110.88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创新总资产 408,911.55 万元,净资产 336,971.64
万元,2017 年净利润 18,005.3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协力基金
成立时间:2010 年 11 月 4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 1 号 7 层 705
企业类别: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存续期限为成立日后的 9 年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高国华为代表)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
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从事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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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伙人构成:
序号 合伙人名称 承诺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国投公司 20,000.00 24.75%
2 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 12.38%
3 黑龙江辰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12.38%
4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000.00 8.66%
5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 6.19%
6 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6.19%
7 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6.19%
8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6.19%
9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6.19%
10 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 3,000.00 3.71%
11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48%
12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48%
13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24%
14 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8.00 1.00%
合计 80,808.00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协力基金总资产 136,415.79 万元,净资产 136,392.33
万元,2017 年净利润 1,365.7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协力基金合伙人基本情况:
(1)国投公司
基本情况请详见本节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2)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44,248.10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4,248.10 100.00%
合计 144,248.10 100.00%
其中,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667,873.93 万元,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持股。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67,873.93 100.00%
(3)黑龙江辰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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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黑龙江辰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550,800.00 万元,为国有独资有
限责任公司,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持股。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50,800.00 100.00%
(4)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13,800.00 万元,为国有独资有
限责任公司,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持股。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800.00 100.00%
(5)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000.00 万元,为国有独资有
限责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持股。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000,000.00 100.00%
(6)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00.00 万元,为国有独资有限
责任公司,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持股。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00,000.00 100.00%
(7)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80,000.00 万元,为国有独资有限责
任公司,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持股。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80,000.00 100.00%
(8)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15,000.00 万元,为法人独资有限
责任公司,由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100.00%股权。南京紫金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由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持股,注册资本为 500,000.00 万元。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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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由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
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00.00 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5,000.00 100.00%
(9)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360,000 万元,由甘肃省国有资
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全部股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60,000 100.00%
(10)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
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 116,595.00 万元,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由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全部权益。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6,595.00 100.00%
(11)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200,000.00 万元,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
任公司,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00.00%持股。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00,000.00 100.00%
(12)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91,577.00 万元,为有限责任
公司。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91,625.00 65.72%
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9,952.00 34.28%
合计 291,577.00 100.00%
其中,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11 日,注册资
本 1,037,279.39 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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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31,292.20 31.94%
天津泰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318,750.00 30.73%
天津市财政投资管理中心 211,728.49 20.4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5,78%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47,900.00 4.62%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3,684.25 2.28%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6,721.69 1.61%
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5,201.53 1.47%
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 12,001.23 1.16%
合计 1,037,279.39 100.00%
(13)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00 万元,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
司,由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全部权益。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00,000 100.00%
(14)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9 年 7 月 13 日
经营期限:至 2039 年 7 月 1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 1 号 7 层
法定代表人:高国华
企业类别: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 40.00%
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00%
上海通圆投资有限公司 1,200.00 12.00%
上海新坤道吉资产管理中心
1,000.00 10.00%
(有限合伙)
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0.00%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33.30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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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266.70 2.67%
合计 10,000.00 100.00%
其中,上海新坤道吉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① 合伙人构成
合伙人名称 承诺出资(元) 出资比例
高国华 4,320,700.00 41.85%
白国光 3,212,400.00 31.11%
王世海 1,348,400.00 13.06%
翟俊 1,035,200.00 10.03%
李潇 198,800.00 1.93%
杜硕 99,400.00 0.96%
李建树 49,700.00 0.48%
张捷 49,700.00 0.48%
北京坤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0,000.00 0.10%
合计 10,324,300.00 100.00%
②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坤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承诺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高国华 11,400.00 38.00%
白国光 10,800.00 36.00%
王世海 4,500.00 15.00%
翟俊 3,300.00 11.00%
合计 30,000.00 100.00%
③ 有限合伙人情况
i 基本信息
是否拥有永久境
投资者名称 国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外居留权
北京市海淀区稻香园 4 号楼 3 门
高国华 中国 无 11010819680918****
402 号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46 号 4 门
白国光 中国 无 22010419630809****
27 号
王世海 中国 无 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 1954 号 37010219761228****
翟俊 中国 无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7 号楼 42242819740323****
北京市宣武区天宁寺前街南里 1
杜硕 中国 无 11010219801206****
号楼 1 门 101 号
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翠叠园 3 号
李潇 中国 无 11010519840421****
楼 1 单元 901 号
李建树 中国 无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900 号 15210119810625****
张捷 中国 无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7 号楼 14010519850330****
ii 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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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自然人股东姓名 现任职单位 职务 五年内的从业经历
2009 年7月至今先后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
国投创新投资管 经理、董事长。2014 年 8 月至今至 2016 年 8 月任国
高国华 董事长
理有限公司 投高新总经理。2010 年 2 月至今任常州星宇车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国投创新投资管 2009 年8月至今先后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白国光 总经理
理有限公司 事总经理、总经理
国投创新投资管 2010 年至今担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世海 董事总经理
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
国投创新投资管 2009 年8月至今担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翟俊 执行董事
理有限公司 裁、执行董事及董事总经理职务
国投创新投资管 2009 年8月至今担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杜硕 副总裁
理有限公司 经理、助理副总裁、副总裁职务及投资总监职务
国投创新投资管 2012 年至今担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潇 董事总经理
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及董事总经理职务
国投创新投资管 2009 年8月至今担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李建树 执行董事
理有限公司 经理、助理副总裁、副总裁、执行董事职务
国投创新投资管 近五年,担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及行政
张捷 财务及行政主管
理有限公司 主管及财务部总经理职务
保荐机构及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国投创新和协力基金均为专业从事股权投资的
企业,其入股亚普有限的资金来源于其股东或合伙人的出资,属于企业的自有资金,
来源合法;国投创新、协力基金及华域汽车向亚普有限增资的价格相同,不存在价
格差异;国投创新、协力基金自设立以来不存在违法、违规、违纪之情形,不存在
为他人代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国投创新和协力基
金的主营业务均为股权投资,不存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禁止投资的情形,且具有向
亚普有限增资之能力,国投创新和协力基金均为适格股东。
经核查,国投创新和协力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国投创新和协
力基金已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三)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国投高科除控制本企业外未控制其他企业。
(四)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78,602.33 万元
实收资本:678,602.33 万元
成立时间:1996 年 6 月 18 日
1-1-85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 147 号楼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胡刚
企业类别: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开发及经营新能
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开发和经营电力配套产品及信息、咨询服务。(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49.18%股份。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0,828,800.26 万元,净资产 6,070,755.99
万元,2017 年净利润 655,949.0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2、国投交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8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1994 年 6 月 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 A 栋 1012 室
法定代表人:王义军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铁路、公路(含桥涵、场站)、港口、航空物流、管道运输、物流
和有关配套项目及其横向交叉、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上述项目的总承包、技术改
造和管理;金属材料、建材、化工轻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汽车
及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计算机软硬件、通讯器材、文化办公用品的批发;
自有设备的租赁;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经济信息咨
询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89,680.40 万元,净资产 864,260.61 万
元,2017 年净利润 546.58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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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国投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9,858.00 万元
实收资本:79,858.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7 年 12 月 4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王义军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集运、原料采购、货运代理、中转配送、仓储服务、陆海运输、
资源开发、国际贸易等项目的投资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16,756.52 万元,净资产 39,831.34 万
元,2017 年净利润 41.0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5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45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1993 年 12 月 4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企业类别: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
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
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
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
投资。投资及投资相关的策划、咨询;资产受托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人员培训;
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和产品销售;仓储服务;组织、主办会议及交流活动;
上述范围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47.2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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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916,485.94 万元,净资产 1,002,921.48
万元,2017 年净利润 68,458.7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
5、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6,221.00 万元
实收资本:26,221.00 万元
成立时间:1991 年 9 月 1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 7 号 2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俊喜
企业类别: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浓缩果蔬汁、饮料;农业生物产业项目的投资;经营本
企业的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
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
出租;食品科学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农产品与食品加工技术培训;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农副产品的深
加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44.57%股份。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84,274.89 万元,净资产 96,984.23 万
元,2017 年净利润 1,224.41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6、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65,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1994 年 6 月 17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 147 号
法定代表人:刘良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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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资产重组;自有设备租赁;与业务相关的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和产权经纪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36,690.89 万元,净资产 425,188.88 万
元,2017 年净利润 13,683.1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2,712.97 万元
实收资本:422,712.97 万元
成立时间:1997 年 5 月 13 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 128 号 204-3、204-4、204-5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企业类别: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41.62%股权,控制其 45.62%
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4,240,439.92 万元,净资产 3,938,841.55
万元,2017 年净利润 302,774.21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8、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1 年 5 月 1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6 号(国际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韩松
企业类别: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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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营范围:自有及受托房屋的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
地区航线外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出租写字间;停车场经营及洗车;销售日用
百货;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仅限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一分公
司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
品)(仅限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二分公司经营);理发(仅限下属北京一分
公司经营,有效期至 2018 年 05 月 11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70.00%股权,控制其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5,688.79 万元,净资产 33,070.93 万元,
2017 年净利润 168.68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北京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1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31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1 年 6 月 13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三层 309 室
法定代表人:韩松
企业类别: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
服务除外);家具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98.71%股权,控制其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76,565.84 万元,净资产 247,210.95 万
元,2017 年净利润-30,309.41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6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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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成立时间:2003 年 12 月 1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 10 层 1011 室
法定代表人:封明
企业类别: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工程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其他社会经济咨询(国家有
专项专营规定的项目除外);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技
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9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253.89 万元,净资产 2,119.22 万元,
2017 年净利润 162.55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6,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86,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1984 年 9 月 27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张肇刚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粮食的收购;进出口业务;饲料、初级农产品、棉花、
羊毛、麻、丝、合成及化学纤维、纺织品、服装、日用品、石化制品(成品油除外)、
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木材、化轻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及零
部件、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的销售、仓储和运
输;自有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技术转让、技术交流、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投资
与资产管理;文化交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124,258.36 万元,净资产 390,799.79
万元,2017 年净利润 7,756.6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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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9,185.00 万元
实收资本:109,185.00 万元
成立时间:1983 年 1 月 1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刘艳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台湾地区)(有效期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有效期至 2022 年 1 月 04 日);
承担我国对外经济援助项目和对外提供一般物资援助;受援国偿还经济援助贷款物
资的进口、转口;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成套设备的进出口和经贸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已建成的经济
援助项目的维修、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零配件的供应;进出口商品的储运和国际
货代;物业管理;自行进出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76,301.75 万元,净资产 79,450.05 万
元,2017 年净利润 9,311.14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3、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4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2 年 8 月 27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法定代表人:张定元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洁净与空调技术》的出版(有效期 2018 年 12 月 31
日);压力管道设计 GB2 级、GC1(1)(2)级(有效期至 2020-05-12)。城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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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划;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各行业、各等级建筑工程设
计;工程装饰;项目管理;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计算机硬件、电子仪器仪表的开
发、销售;建筑及相关工程设备、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洁净与空调技术》
期刊广告的设计、发布、代理业务;进出口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65,755.02 万元,净资产 43,027.51 万
元,2017 年净利润 21,537.0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4、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9 年 2 月 11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2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兰如达
企业类别: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
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35.60%股权,控制其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730,732.28 万元,净资产 699,019.96
万元,2017 年净利润 45,318.3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5、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9,529.92 万元
实收资本:249,529.9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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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成立时间:1989 年 4 月 19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 201B
法定代表人:潘勇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物业
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627,638.99 万元,净资产 1,237,800.58
万元,2017 年净利润 173,910.95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6、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13.37 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1 年 8 月 23 日
注册地址:Suite 413-418 Beverley Commctr 87-105 Chatham Rd S.,KLN Hong
Kong
授权代表人:施洪祥
企业类别: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国际贸易。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322,769.80 万元,净资产 22,700.08
万元,2017 年净利润 5,640.9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7、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3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 1 号
法定代表人:王义军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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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营范围:公路(含桥涵、场站)、港口及有关配套项目及其横向交叉、综合
利用项目的总投资。上述项目的总承包、技术改造和管理,金属材料、建材、化工
轻工材料、机电设备、汽车及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计算机软硬件、通讯器
材、文化办公用品的批发;自有设备的租赁,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和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016,000.10 万元,净资产 1,312,631.41
万元,2017 年净利润 39,950.80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8、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5 年 7 月 10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 1 号楼 5 层 509 室
法定代表人:邓华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
咨询。(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
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107,692.85 万元,净资产 518,848.07
万元,2017 年净利润 40,420.1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9、国投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7 年 2 月 28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 1 层 101 室
法定代表人:岳国君
1-1-95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从事生物科技、新能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0,032.89 万元,净资产 53,592.93 万
元,2017 年净利润-28,011.8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国投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6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 1 层 102 室
法定代表人:刘剑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健康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02,125.87 万元,净资产 92,914.35 万
元,2017 年净利润-620.44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1、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6 年 11 月 8 日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一路 99 号主楼 307 室
法定代表人:刘远安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智能科技、物联网科技、计算机科技、环保科技、电子科技、能源
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科技、网络工程、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通讯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投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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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9,853.19 万元,净资产 29,842.53 万元,
2017 年净利润-157.4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公司所有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本公司所有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本公司股本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以及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 号)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1475 号),本公司境内发行 A
股并上市后,国投高科应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74.00 万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按 104.9663 万股乘以亚普股份 A 股首发价
格的等额现金一次性上缴给全国社保保障基金理事会,代华域汽车履行转持义务。
根据财政部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豁免国投高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
转持义务的批复》(财企[2012]36 号),财政部同意亚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豁免国投高科应履行的国有股转持义务;如亚普股份有其他国有股东,国投高
科已豁免的国有股转持额度在应转持总额度中扣除。
2017 年 11 月 18 日,国务院下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
(国发[2017]49 号)通知,规定:“自该方案印发之日起,《财政部 国资委 证
监会 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
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 号)等现行国有股转(减)持政策停止执行。”
公司国有股东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划转国有资本相关事宜将按照届时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 万股,发行数量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 11.76%。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股本数量(万股) 所占比例 股本数量(万股) 所占比例
国投高科(SS) 25,245.00 56.10% 25,245.00 49.50%
华域汽车(SS) 15,255.00 33.90% 15,255.00 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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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国投创新 2,250.00 5.00% 2,250.00 4.41%
协力基金 2,250.00 5.00% 2,250.00 4.41%
社会公众股(A 股) - - 6,000.00 11.76%
合 计 45,000.00 100.00% 51,000.00 100.00%
注:SS 为国有股(State-own Shareholder)的缩写。
(二)前十名股东
本公司发行前共有国投高科、华域汽车、国投创新、协力基金四名股东,其持
股比例分别为 56.10%、33.90%、5.00%和 5.0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本公司担任的职务
本公司发行前不存在自然人持股情形。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国投公司持有国投创新 27.2159%的股权,国投公司占协力基金承诺出资额的
24.75%,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协力基金承诺出资额的 1.00%,国投创新与
协力基金由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国投公司直接持有国投高新
100.00%股权,通过国投高新间接持有国投高科 100.00%的股权及国投创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40.00%的股权。除此之外,本公司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各股东间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国投公司
100% 27.2159% 24.75%
国投高新 国投创新 协力基金
100% 40%
国投创新投资管理 1%
国投高科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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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请详见本招股说明
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相关内容。
(六)其他
本公司不存在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
等情况。
九、本公司从业人员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从业人员人数及变化情况
本公司从业人员人数如下表所示:
时间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人数 4,056 3,740 3,608
(二)从业人员专业结构
截至 2017 年末,从业人员专业结构如下表所示:
专业结构 人数 比例
技术及研发人员 1,002 24.70%
管理人员 638 15.73%
生产人员 1,805 44.50%
销售人员 36 0.89%
其他辅助人员 575 14.18%
总计 4,056 100.00%
(三)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17 年末,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如下表所示:
受教育程度 人数 比例
硕士及以上 132 3.25%
本科 780 19.23%
大专 676 16.67%
中专及以下 2,468 60.85%
总计 4,05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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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业人员年龄分布
截至 2017 年末,从业人员年龄分布如下表所示:
年龄分布 人数 比例
30 岁以下 1,878 46.30%
30-40 岁 1,311 32.32%
40-50 岁 626 15.43%
50 岁以上 241 5.94%
总计 4,056 100.00%
(五)本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1、合同制员工情况
公司目前的从业人员绝大部分为合同制员工。截至 2017 年末,本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境内共有从业人员 2,904 人,其中与 2,867 人签署了劳动用工合同,并办理了养
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本公司
(含其长春分厂、长春二分厂、成都分厂、上海分厂、烟台分厂、长沙分厂、天津
分厂)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共计 37 人。
本公司境内合同制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见下表:
缴纳单位 缴费主体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大病救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公司 19% 8% 1% 0.5% 1% 0.5% 12%
亚普总部
个人 8% 2% 6 元/月 0.5% 0 0 12%
公司 20% 7% 0 0.7% 0.2% 0.7% 7%
长春分厂
个人 8% 2% 100 元/年 0.3% 0 0 7%
公司 20% 7% 0 0.7% 0.45% 0.7% 7%
长春二分厂
个人 8% 2% 100 元/年 0.3% 0 0 7%
公司 19% 6.5% 1% 0.6% 0.315% 0.6% 8%
成都分厂
个人 8% 2% 0 0.4% 0 0 8%
公司 20% 9.5% 0 0.5% 0.72% 1% 7%
上海分厂
个人 8% 2% 0 0.5% 0 0 7%
公司 18% 7% 0 0.7% 1.08% 0.5% 8%
烟台分厂
个人 8% 2% 3 元/月 0.3% 0 0 8%
公司 19% 8% 0 0.7% 1% 0.5% 8%
长沙分厂
个人 8% 2% 130 元/年 0.3% 0 0 8%
公司 19% 6.5% 0 0.5% 1.4% 0.5% 10%
芜湖亚奇
个人 8% 2% 30.6 元/月 0.5% 0 0 10%
亚普开封 公司 19% 6% 0 0.7% 1.1% 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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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8% 2% 8 元/月 0.3% 0 0 5%
公司 14% 7.5% 0.5% 0.5% 0.75% 0.5% 8%
亚普宁波
个人 8% 2% 0 0.5% 0 0 8%
公司 13% 4% 0 0.5% 0.6% 0.5% 6%
亚普佛山
个人 8% 1.5% 0 0.2% 0 0 6%
公司 19% 7.5% 1.5% 0.5% 1% 0.5% 8%
大江亚普
个人 8% 2% 5 元/月 0.5% 0 0 8%
本公司境内合同制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养老保险 1,903.38 1,452.63 1,222.45
失业保险 53.10 82.57 88.84
医疗保险 848.93 642.17 546.16
工伤保险 108.50 70.12 57.67
生育保险 58.80 42.17 39.66
住房公积金 889.64 755.11 604.13
合计 3,862.34 3,044.79 2,558.91
本公司境内合同制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统计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员工总人数 2,867 1,327 1,225
养老保险 2,820 1,327 1,225
失业保险 2,821 1,327 1,225
各项社
保实际 医疗保险 2,820 1,327 1,225
缴纳人 工伤保险 2,821 1,327 1,225

生育保险 2,820 1,327 1,225
住房公积金 2,736 1,327 1,225
本公司境外合同制员工均已在境外当地办理了法定保险。经境外律师事务所核
查,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用工不存在人力纠纷及受当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2、劳务派遣员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数量及比例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用工总量 2,904 2,701 2,610
合同制员工 2,867 1,327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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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 37 1,374 1,385
劳务派遣员工占用工总量比例 1.27% 50.87% 53.07%
截至 2016 年底,本公司劳务派遣员工 1,374 人;2017 年,本公司为降低劳务派
遣用工比例,将 1,165 名劳务派遣员工转为合同制员工,由于离职等原因劳务派遣
员工净减少 172 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劳务派遣员工 37 人。
发行人律师认为:在劳务派遣员工转为合同制员工过程中,发行人按照《劳动
法》的相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务纠纷。
本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均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技术含量较低,
员工流动性较大。本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为劳务派遣员工提供劳动条件和
劳动保护,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劳务派遣
员工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对于在本公司连续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实行正
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对于劳务派遣员工,本公司将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保费用(五险)及住房公积金
支付给各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根据各劳务派遣公司承诺,各劳务
派遣单位均与派往本公司及各分厂的劳务派遣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会保
险及住房公积金。
本公司已与具备劳务公司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签署的相关劳务派遣协议。相关
《劳务派遣协议》均约定,派遣单位为公司或相关分厂派遣符合要求的劳务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与派遣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单位为劳务派遣
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约定了劳动报酬、管理费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根据各劳
务派遣单位出具的承诺,各劳务派遣单位均与派往本公司及其分厂的劳务派遣人员
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经天达共和律师核查,相关《劳务派遣协议》合法有效,履行情况正常,不存
在纠纷或潜在法律风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发布《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部令
第 22 号),其中包括如下规定:
“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
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
第二十八条 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
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 2 年内降至规定比例。”规
定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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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末,本公司已达到上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要求。尽管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但本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
会保障主管部门均出具了相关证明,认定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主管部门证明文件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各类保险、工资支付等方面能按照规定办理,不
存在违法违规且情节严重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确认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报
告期内在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期缴纳公积金,没有欠费,且没有受到过相关
处罚。
芜湖市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芜湖市鸠江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芜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出具芜湖亚奇报告期内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
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合法、合规的证明。
开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封市金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开封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出具亚普开封报告期内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
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合法、合规的证明。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分别出具亚普宁波报告期内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
障、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合法、合规的证明。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分别出具
亚普佛山报告期内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合
法、合规的证明。
重庆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分别出具大江亚普成立以来在国家劳动及社会保障、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
金方面合法、合规证明。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分别出具
本公司成都分厂报告期内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
方面合法、合规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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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嘉定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出具本公司上海分厂报告期内劳动及社会保障、养老保
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合法、合规的证明。
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福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烟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山管理部分别出具本公司烟台分厂报告期内在国家劳动及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合法、合规证明。
长春市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长春市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关分中心等分别出具本公司长春分厂报告期内在劳动及社会保
障、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方面合法、合规证明。
长沙县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出具本公司长沙分厂
报告期内在国家劳动及社会保障、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方面合法、合规证明。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本公司天津分厂成立以来遵守
国家和地方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无违反相关劳动法规行为,无行政处
罚记录的证明。
对于境外子公司员工,境外子公司根据所在地法律法规进行人事管理。报告期
内,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未受到当地人事主管部门
处罚。
十、发行人、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
承诺和声明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主要股东已就本次发行前所持本公司股份进行锁定的事项做出承诺,具
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相
关内容。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除四家发起人在发起人协议中做出的承诺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就
与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出具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
“二、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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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
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四)发行人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发行人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
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
大事项提示”之“六、发行人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之“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的承诺”。
十一、中介机构的重要承诺
中介机构的重要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
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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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本公司是专业从事汽车(主要是乘用车)燃油燃料系统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
售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产品主要是乘用车用塑料燃油箱及加油管(注油管)。
汽车塑料油箱是车辆上储存和输出燃油的功能部件,具有防止燃油回抽,防范
漏油,抗冲击,耐腐蚀,耐火烧等特点,是汽车上重要的安全部件。加油管是输入
燃油的功能部件,具有燃油加注,防止回抽的功能,具有抗冲击,耐腐蚀,耐火烧
等特点,也是汽车上重要的安全部件。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位居我国塑料油箱生产企业龙头地位,生产了国内第
一只单层、单层氟化和多层共挤油箱,系我国第一家、目前最大的汽车塑料油箱生
产企业,也是我国第一家向国外出口塑料油箱总成、输出塑料油箱制造技术和在海
外建设塑料油箱生产工厂的自主品牌企业,拥有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汽车燃油系统
研究开发中心,具备燃油系统振动耐久、机械强度耐久、燃油加注、蒸发排放、动
态通风、声学、火烧耐久等完整的试验能力。2017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内外
共计销售塑料油箱 950.37 万只,其中在我国境内销售塑料油箱 754.39 万只,占我国
整个乘用车油箱市场的 30.41%。本公司客户涵盖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一汽-大众、
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广汽本田、神龙汽车、四川一汽丰田、东风日产、东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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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等多家国内主要的合资整车企业及上汽集团、一汽轿车、长城汽车、长安汽车、
奇瑞汽车等自主品牌内资企业以及克莱斯勒(美国)、通用公司(美国、巴西)、
福特公司(美国、印度)、大众公司(德国、捷克、印度、美国、墨西哥、俄罗斯)、
标致雪铁龙、奔驰等境外公司,系福特 Q1 供应商、大众“A”级供应商。目前本公
司拥有扬州本部工厂及上海、长春(分厂、二分厂)、成都、烟台、长沙、天津七
家分厂,控股五家境内子公司芜湖亚奇、亚普佛山、亚普开封、亚普宁波、大江亚
普和九家境外子公司亚普印度、亚普俄罗斯、亚普澳大利亚、亚普捷克、亚普德国、
亚普美国、亚普 USA、亚普墨西哥、亚普巴西,并参股东风亚普。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自设立以来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塑料油箱是塑料在汽车行业的应用,既可归属于汽车零配件行业,又是塑料行
业的分支。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本公司所处行业
应为汽车制造业(代码 C36)。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本公司所处行业应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代码 3660)。为统一
起见,本招股说明书将本公司所处之行业称为“汽车油箱行业”。
(一)行业管理情况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目前,汽车油箱行业已发展成一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行业内企业自主经
营,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该行业内新企业进入没有法律、法规限制。汽车油箱
行业属于广义汽车工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及工信部。根据《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
[2008]72 号),工信部对工业的监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
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
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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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
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
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
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
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此外,各省、地市级政府也相应设立行业监管部门在规定权限内负责建设项目
规划、审核和批准。
汽车油箱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系在我
国境内从事汽车(摩托车)整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
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承担产业调查
研究、汽车工业标准制订、咨询服务与项目论证、贸易争端调查与协调等职责。
汽车油箱行业的技术监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行业质量控制的法律法规和认证体系
汽车油箱产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
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我国汽车油箱行业主要质量控制体系为:
(1)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3C 认证系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3C 认证”。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 年第 137 号)关于《实施强制性
产品认证的机动车零部件产品目录》规定,自 2006 年 12 月 1 日起,凡列入该目录
内的机动车零部件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汽车油箱作为重要的功
能件和安全件,包含在该目录内,其强制认证实施规则为 CNCA-C11-11:2014,我
国销售的汽车油箱必须满足获得 3C 认证。
(2)IATF16949(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
为协调国际汽车质量系统规范,世界主要的汽车制造商及协会于 1996 年成立了
一个专门机构“国际汽车工作组”,英文简称“IATF”。该组织与 ISO 公布的国际
汽车质量的技术规范称为 IATF16949(ISO/TS16949)体系,适用于汽车整车厂及直
接零部件生产企业。目前,IATF16949(ISO/TS16949)已成为行业内通行认证体系,
零部件生产企业必须通过该认证才具备为整车厂配套零部件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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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
为提高汽车燃油箱设计制造水平和实物质量水平,我国于 2001 年制定了《汽车
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GB18296-2001),该标准对汽车燃油箱(金属
及塑料)密封性、振动耐久性、耐压性、耐热性、耐火性、抗冲击性等方面做出了
具体规定。汽车燃油箱生产企业产品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或出厂。
3、行业政策
国家规范指导汽车整车制造、零部件行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包括:
(1)国家发改委制订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 年 5 月 21 日发布)
针对汽车零部件产业,《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指出明确的发展目标是:“在关
键汽车零部件领域要逐步形成系统开发能力,在一般汽车零部件领域要形成先进的
产品开发和制造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努力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
系”。该政策鼓励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形成专业化、大批量生产和模块化供货
能力,国家将在多方面优先扶持能为多个独立的汽车整车厂配套和进入国际汽车零
部件采购体系的零部件生产企业。
(2)国务院制订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 年 3 月 20 日发布)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了 11 项产业扶持政策,包括:减征乘用车购
置税;开展“汽车下乡”;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
定;促进和规范汽车消费信贷;规范和促进二手车市场发展;加快城市道路交通体
系建设;完善汽车企业重组政策;加大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推广使用节
能和新能源汽车;落实和完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3)国务院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纲要》(2011 年 3 月 14 日发布)
“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汽车行业要强化整车研发能力,实现关键零部件技
术自主化,提高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坚持市场化运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完善配套政策,消除制度障碍,以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
电子信息、医药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提
高产业集中度。
(4)国务院制订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2012
年 7 月 10 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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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任
务,推动汽车动力系统电动化转型。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
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推广普
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节能内燃机汽车,提升我国汽车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5)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十三五”汽车工业发展规划意见》(2016 年 3
月发布)
提出建立起从整车到关键零部件的完整工业体系和自主研发能力,形成中国品
牌核心关键零部件的自主供应能力。加强整零合作,整车骨干企业要培育战略性零
部件体系,促进形成一批世界级零部件供应商。积极发展整机和零部件再制造业务,
促进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二)行业发展概况
1、我国汽车整车制造行业的发展概况
(1)汽车整车制造行业高速发展——产销量稳居世界第一,保有量快速增长
2009 年我国汽车产量达到 1,379.10 万辆,首次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生产国,近
年来,我国汽车产销量稳居世界第一,汽车产量占全世界汽车产量比重逐年攀升。
2009 年以来中国汽车产销量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www.caam.org.cn))
报告期内,2015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累计为 2,450.33 万辆和 2,459.76 万辆,
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3.29%和 4.71%。2016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累计为 2,811.88
万辆和 2,802.82 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4.76%和 13.95%。2017 年,我国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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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销量分别累计为 2,901.54 万辆和 2,887.89 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3.19%和
3.04%。
2001-2016 年中国汽车产量和占全世界汽车总产量的比重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www.caam.org.cn))
2001 年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仅为 1,802.04 万辆,随着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汽
车保有量也呈现飞速发展之势,截至 2016 年底,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 19,440.00
万辆。
2001-2016 年中国民用汽车保有量(万辆)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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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乘用车比重上升
2002 年我国开始执行 GB/T3730.1-2001 标准,将汽车车型分为两大类、九小类。
两大类指乘用车、商用车。根据以上划分,我国汽车生产的结构变化如下图所示:
中国汽车生产的结构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www.caam.org.cn))
从我国汽车生产结构变化的趋势看,近年来,商用车比重整体呈逐渐下降趋势,
乘用车比重整体呈逐渐上升趋势,2017 年我国乘用车产量占比为 85.49%。
(3)汽车产品出口规模显著提高
中国汽车(整套散件)出口金额及增速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www.stats.gov.cn)-汽车(整套散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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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2016 年,我国汽车(整套散件)出口金额年均增速为 28.16%,出口规
模显著提高,说明我国汽车产品越来越受国外市场欢迎,特别是东南亚及其他发展
中国家,随着这些市场对我国汽车产品认可度的提升,我国汽车产品在这些地区的
市场份额显著提升。
2、我国汽车消费市场发展趋势
(1)规模持续扩大
2001 年-2016 年,我国汽车产量的年均增速达 18.05%。即使经历了十余年快速
增长,我国汽车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十二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近 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均超过 8%。未
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收入水平提升、城镇化率提高及公路基础设施
完善,预计我国汽车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虽然汽车产销量增速可能回落,但仍将
高于全球平均增长水平。
(2)乘用车成消费主流
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乘用车越来越成为家庭和个人有能力
购买的耐用消费品。近年来,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长主要体现在乘用车产销的增长上,
乘用车占汽车总产量比重也呈现逐年上升态势。
根据国际经验,当 R 值(R 值是乘用车平均价格与人均 GDP 的比值)开始进入
2-3 区间时,表明家庭收入已经进入大量购车的临界点,此时乘用车也将开始快速进
入家庭。2016 年,我国 GDP 为 74.41 万亿元,2016 年底,我国人口数为 13.83 亿,
按此计算,我国的人均 GDP 为 5.38 万元。按照汽车平均价格 10-15 万元计算,相应
的 R 值为 1.86-2.78。随着我国经济继续较快增长,人民收入水平提高,消费观念的
转变,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出生的新生代逐渐成为消费中坚力量,我国乘用车消费总
量及占汽车总量比重还将继续上升。
(3)汽车的环保化和轻量化趋势明显
随着汽车工业迅猛发展,全球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导致对石油消费需求大幅增
长,汽车尾气排放导致了空气质量下降、温室效应等一系列问题,能源安全与环保
已成为各国关注的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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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量化设计一方面可以降低燃油消耗,为使用者带来成本节约;另一方面可以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利于环境保护。目前,国内外汽车轻量化的措施主要有轻量
化设计和使用高强度、轻质量材料。
(4)汽车金融服务为汽车消费市场提供支持
随着消费观念转变和新生代消费群体崛起,我国对汽车的信用消费需求越来越
大。目前,我国的汽车金融已形成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多元化竞争
的格局。汽车消费信贷是促进汽车消费、发展汽车产业的重要支持,我国已开始在
政策上给予重视,《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要通过完善汽车消费信贷制
度使汽车消费信贷全过程实现规范化、法制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骨干汽车生产
企业建立汽车金融公司,促进汽车消费信贷模式多元化”。在该政策指导下,在汽
车金融法规、条例和抵押登记、违信处置等汽车金融支撑体系不断完善下,汽车金
融将会在支持汽车市场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
3、汽车零部件行业特征
(1)汽车产业链的全球化
在经济全球化和汽车产业竞争激烈背景下,全球汽车产业在近几十年发生了重
大变化,为尽可能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国际竞争力,全球主要汽车厂商开始在全球
范围内配置资源,采购零部件。构建全球性产业链已成为世界汽车产业发展重要趋
势。
(2)汽车零部件行业趋于专业化、精细化、多层级化
为尽可能降低成本,汽车产业越来越呈现精细化分工趋势,整车厂生产模式开
始从拥有大而全、广而全零部件制造企业向上游汽车零部件企业采购转变。
通用汽车、福特汽车、大众汽车经营模式已由原来集汽车总体设计、零部件制
造于一身经营模式逐渐转变为由总公司负责设计、技术革新和核心部件生产,其他
零部件在全球范围内采购的经营模式。汽车产业的零部件采购趋势带动了各主要汽
车生产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和壮大。
汽车产业链长,涉及行业众多,整车厂通常向一级零部件供应商采购零部件组
装成整车,一级供应商再向其上游供应商(二级零部件供应商)采购零部件,依此
类推,汽车产业形成了多层级零部件供应系统。
(3)汽车零部件企业与整车厂相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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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汽车零部件新车配套市场的容量与新车产量直接相关,因此整车消费
市场发展对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
另一方面,汽车零部件在技术性、生产工艺、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突破,在一
定程度上也会激发消费者的购车动机。
(4)对零部件供应商要求严格
汽车整车厂在全球范围内采购零部件,为保证产品品质,一方面,一些国际组
织制定了相应行业标准,如国际汽车工作组与 ISO 公布的国际汽车质量技术规范
IATF16949(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同时一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
也对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和管理体系制定了相应标准,汽车零部件必须满足主管部
门制定的质量标准,如我国的 3C 认证;另一方面,整车厂对进入其零部件体系的
供应商有严格要求,整车厂在确定潜在供应商前通常要对供应商进行多轮次、长时
间的考核。
4、汽车零部件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
汽车油箱行业归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近年来,随着汽车产量、汽车保有量不
断上升,汽车零部件行业利润呈快速上升趋势。
汽车零部件行业毛利率主要取决于与下游整车厂和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议价能
力。
2011 年以来,汽车零部件行业平均毛利率维持在 25%左右,整体保持平稳。
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毛利率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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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汽车油箱行业发展概况
(1)汽车油箱发展历史
汽车油箱是重要的安全件,从世界上第一只汽车油箱生产到现在,汽车油箱生
产工艺和所用原材料经历了若干代技术变革,总体而言经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金属油箱阶段,以冷轧钢板、铝合金为材料制造的油箱,其特点是
体积较大、结构简单、成型容易、模具成本相对较低,模具成本低使得金属油箱规
模经济产量低,适合运用于产量较低的车型,目前一般卡车上仍然使用这种大容量、
结构简单、刚度和强度较好的金属油箱。
第二阶段:塑料油箱阶段。由于金属油箱抗腐蚀性较差,且其热传导性高、不
抗静电、易爆炸特性致其安全性较低,而且越来越注重紧凑感的汽车设计要求油箱
形状多变以充分满足车身底盘布局,由此诞生了塑料油箱。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做基
材的塑料油箱除具有金属材质的耐冲击性外,还具有安全性高、重量轻、耐腐蚀、
成型方便,外形能充分满足车身底盘布置等金属油箱无法具备的优点。
(2)汽车油箱行业发展现状
①塑料油箱与金属油箱运用于不同车型
汽车油箱分为金属和塑料两大类,如上所述,塑料油箱具有金属油箱所不具备
的一系列优点,但相比塑料油箱,金属油箱研发和模具成本较低,主要体现在:一
方面,塑料油箱技术标准较高,质量控制较为严格,前期研发投入较高,需购买昂
贵的生产设备和成套检测设备,例如,需配备专用的吹塑成型机、打孔焊接机和密
封性检测设备等;另一方面,塑料油箱抗渗漏性研究和实验较金属油箱多,开发周
期较金属油箱长。金属油箱主要应用于商用车、部分越野车等产量相对较低、能为
油箱预备较大空间、油箱形状较为规整的车型,而塑料油箱多用于产量高、油箱结
构不规整、形状复杂的基本型乘用车。
②塑料油箱市场占有率
塑料燃油箱具有金属燃油箱不可替代的优点,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世界各国
对塑料燃油箱的研究和使用越来越广泛,塑料油箱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
6、新能源汽车发展对塑料油箱行业影响
(1)新能源汽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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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信部 2016 年 10 月 20 日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
定》,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
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 PHEV(含增程式 EREV)汽车、纯电动汽车 BEV 和燃料电池
汽车 FCEV 等。
(2)新能源汽车优劣势比较
纯电动车具有结构简单、行驶过程中无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率高和噪声小等
优点,但电池运维成本高,续航里程短,充电时间长,且充电基础设施不足,使得
纯电动车使用极不方便,从而影响了汽车企业生产研发及消费者购买纯电动汽车的
积极性。而且,政策体系仍待完善,核心技术需要进一步突破,后市场流通服务体
系还有待健全。因此,纯电动汽车的发展受很多因素的制约,大规模投产和应用需
要很长过渡时间。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融合了传统内燃机汽车和电动汽车的优点,同时克服了两
者的缺点。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主要有以下优点:(1)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具
有低噪声和低排放的优点。(2)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介于常规混合动力电动汽
车和纯电动之间,出行里程长时采用以内燃机为主的混合动力模式,出行里程短(如
正常上下班)时采用纯电动模式。(3)可在晚间低谷时使用外部电网对车载动力电
池进行充电,不仅可改善电厂发电机组效率问题,而且可以大大降低对石油的依赖;
同时用电比燃油便宜,可以降低使用成本。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集成纯电动汽车和
燃油汽车两套完整的动力系统,因此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成本较高,结构复杂,
技术难度高,整车质量重。
燃料电池具有较高的能量利用率,能够实现零排放、低噪声,但氢燃料电池过
高成本、氢气运输困难及制氢过程大量能源耗费使得燃料电池运用受到限制,同时
燃料电池技术需要进一步提升。
(3)国家有关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
2012 年 4 月 18 日,国务院通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该规划确定了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具体目标:要以纯电驱动为汽车工业
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推
广普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节能内燃机汽车,提升我国汽车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2015 年 4 月 22 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 2016-2020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继续对消费者购买纳入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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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其中给予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
动力乘用车、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专用车退坡式补贴;给予燃料电池汽
车非退坡式补贴。2016 年 12 月 29 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大幅提高推
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力度,将补贴资金事
前预拨付改为事后拨付。
2017 年 9 月 28 日,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对境内乘用车生
产企业、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实施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在新能
源财政补贴加速退坡的背景下,通过双积分制倒逼车企降低新能源汽车成本、提升
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促进新能源汽车由政策驱动走向市场化,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4)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
报告期内,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高速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
据,2017 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 79.4 万辆和 77.7 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量
达到 66.6 万辆和 65.2 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量达到 12.8 万辆和 12.5 万辆。
2014 年以来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
虽然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较快,但整体发展水平较低,乘用车市场
呈现出以下特征:
A、私人用车需求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车牌易得仍是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
的主要动力
根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发布的 2017 年 12 月新能源汽车行业月报,新
能源乘用车 2017 年累计零售 55.4 万辆,其中北京、上海、深圳、天津、杭州、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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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六个限牌城市合计销售 23.38 万辆,占比 42.20%。综合而言,私人新能源汽车用
车需求主要集中在限牌的一线城市,自发性购买需求较少。
B、低续驶里程 A00 级乘用车销售占比高,仅能满足低层次的代步出行需求
根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的统计数据,2017 年,纯电动乘用车销量中 A
级及以下车型占比达 99%,特别是 A00 级微型车占比高达 67%;插电式混合动力乘
用车销量中 A 级车占比 82%。
综上所述,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处于导入期,电池运维成本高,续驶里程短,
充电时间长,且充电基础设施不足,较高的电池成本以及整车售价导致新能源乘用
车性价比相比传统燃油汽车在补贴后仍不具备优势,市场主要集中于一线限牌城市
的 A00 级微型车领域。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加速退坡,新能源汽车进一步发展有待
于电池技术的突破与成本下降。
(5)汽车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其可能对本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①汽车业未来发展趋势
A、生产节能汽车仍是目前各大主机厂的战略选择
在大力开发新能源汽车的同时,降低传统能源汽车油耗仍是汽车行业重要发展
方向。如果整车厂现在不把战略重点放在汽车产品节油技术上面,而去重点开发未
来几年内不可能大规模生产、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就可能陷入生存困难的境地。
B、传统燃油汽车将长期存在
虽然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近年来增长迅速,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仍然较低,2017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79.40 万辆和 77.70 万辆,仅占我国汽车总产销量比
例的 2.74%和 2.69%。从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规划来看,纯电动汽车是我国新能源汽
车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传统燃油汽车则向更节能发展;从现实情况来看,在加大
新能源汽车研发力度的同时,开发汽车节油技术、降低传统能源汽车油耗仍然是车
企应对能源和环保压力的现实选择。
科技部部长万钢在 2018 年 1 月召开的“传统燃料车辆动力技术转型升级国际研
讨会”上表示:“内燃机在相当长时间内仍然会是市场的主力,它具有难以替代的
地位”,在 2018 年 1 月召开的“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上,万钢部长对当前我
国汽车及能源行业发展路线一再强调“内燃机与电动化融合将是车用动力技术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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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国工程院院士李骏也表示:“中国内燃机将按照低碳化的方式发展和生存,
绝不会在近期没有的”。
可以预见,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传统燃油汽车仍将是汽车行业主导,逐渐形成
多类型汽车并存的局面。
C、带燃油箱的新能源汽车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为纯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不需要配备油
箱,公司的传统油箱业务可能受到不利影响。但纯电动汽车的配套设施十分缺乏,
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配套建设,且面临一定技术难题,如续驶里程短、充电基础设
施少、充电速度慢、购置成本高等问题。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随着技术的进步,
各种新能源汽车比重也将逐渐上升,但除纯电动和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新能源汽
车均需要油箱,油箱作为汽车部件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继续存在。
在 2018 年 1 月召开的“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王
传福表示,插电式混合动力车仍是全球私家车发展的主流,应该给予插电式混合动
力车更多的支持。
D、塑料油箱市场占比将不断提高
从金属油箱到塑料油箱,从单层塑料燃油箱到多层塑料燃油箱,更好地满足了
汽车燃油系统向轻量化和紧凑化发展的要求,对燃油蒸发排放的控制满足了整车厂
要求。随着人们安全、环保意识及整车厂对油箱质量要求的提高,塑料油箱以其良
好材料属性、成熟工艺、严格质量控制不断获得整车厂和消费者认可,因此在未来
的汽车市场上,塑料油箱市场占有率将不断提高。
②可能对本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从目前各大主机厂的发展情况看,在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普及之前,生产节能性
传统汽车仍将是各大主机厂的战略选择;新能源汽车未来虽有较大发展,但传统燃
油汽车作为过渡选择仍将长期存在;在带燃油箱的乘用车中,塑料燃油箱以其优质
特性将不断替代金属油箱,塑料油箱市场占有率将不断提高。因此,新能源汽车发
展对公司传统油箱业务有影响,特别是不配备油箱的纯电动汽车发展将对公司的业
务造成一定冲击,但从汽车未来发展趋势看,油箱将作为汽车必备部件长期存在,
特别是带燃油箱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兼具传统燃油汽车、纯电动汽车的优点,能
够满足消费者多层次的用车需求,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本公司为顺应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趋势,亦加大新能源汽车油箱产品技术
的开发和储备力度。2012 年-2016 年,本公司投资约 2,200 万元、历经 5 年时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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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用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亚普蒸汽管理燃油系统 Y-EMTS,该项技术拥有发
明专利 9 项,PCT 专利 1 项。依托该项技术,目前本公司已获得来自主流整车厂商
的 8 个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油箱配套项目,其中 2 款油箱将于 2018 年实现批量生产。
针对燃料电池汽车(FCEV),本公司正在研究开发亚普创新氢燃料供给系统
(Y-IHDS),以满足未来市场需求。
综上,新能源汽车发展对公司传统油箱业务有一定影响,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
期内影响有限。
(三)汽车油箱行业竞争情况
1、油箱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国际市场竞争格局
世界第一个汽车塑料燃油箱由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巴斯夫(BASF)公司和考泰
斯(KAUTEX)公司于上世纪六十年代联合研究开发并成功运用于保时捷跑车。由
于汽车塑料燃油箱发展起步于欧洲,所以欧洲的制造商一直占据世界塑料燃油箱制
造领先地位。目前,国际上从事汽车塑料油箱生产的企业主要有德国的考泰斯
(KAUTEX)、法国的英瑞杰(INERGY)、英国的邦迪管路(TI)和日本的八仟
代(YACHIYO)。考泰斯除生产塑料油箱外,还生产金属燃油箱;英瑞杰主要生
产塑料油箱;邦迪管路除生产塑料油箱外,还生产空调管、散热管等其他汽车零部
件;八仟代生产汽车油箱,同时也生产天窗等零部件。目前,全球整车厂商主要集
中在欧洲、美国和东亚,汽车油箱是整车的配套产品,因此汽车油箱行业的竞争也
主要在欧洲、美国、东亚。考泰斯、英瑞杰、邦迪管路主要为欧洲、北美整车厂商
提供配套;本公司主要为我国的合资整车厂商提供配套,八仟代主要为日本的整车
厂商提供配套。
(2)国内市场竞争格局
①我国汽车油箱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
我国汽车油箱市场份额主要集中于少数几个行业领先者,这与我国整车制造行
业集中度较高有关。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7 年我国前十家汽车整车制造企
业共销售汽车 2,556.24 万辆,占全国汽车销售总量的 88.52%。整车市场的高集中度
从以下两个方面导致我国油箱市场的高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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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由于大型整车制造企业对汽车燃油箱质量要求非常严格,通常仅在有
限名单内选择供应商。
另一方面,大型整车制造企业因以下原因倾向于选择固定的零部件供应商。第
一,汽车油箱对保证汽车的安全性非常重要,整车厂在遴选汽车油箱供应商方面遵
循严格的程序:第一步,要求供应商通过 IATF16949(ISO/TS16949)认证;第二步,
整车厂会对供应商进行多次质量和技术评审,通过评审后授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才能参与项目招标;第三步,整车厂定期考核供应商供货情况。因此,整车
厂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和时间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同样,供应商也需要具备足
够实力才能通过各项认证和评审;汽车燃油箱属于定制型产品,一款燃油箱通常只
能运用于一个平台车型,整车厂每推出一个新平台就需要重新设计一款或多款新的
燃油箱以满足不同车型的兼容性以及不同区域市场的法规符合性,随着整车市场竞
争加剧以及法规更新,新车推出的频率加快,整车厂为了降低沟通协调和采购开发
成本,倾向于与固定燃油箱供应商战略合作;第三,整车厂通常需承担油箱前期开
发成本,而且设计开发有一定周期,出于财务成本、时间成本等因素考虑,通常某
款车型仅限定一家油箱供应商,且在该车型的生命周期内,一般不会终止合作关系。
②我国汽车塑料油箱行业呈现以本公司为龙头、其他厂商“多强并列”的竞争
格局
本公司处于我国汽车塑料油箱行业龙头地位,“多强并列”指考泰斯、英瑞杰、
邦迪管路、三七互娱和八仟代等企业并列竞争。
本公司是我国成立最早的汽车塑料油箱生产企业,生产了我国第一只汽车塑料
油箱,抓住了我国汽车工业快速发展的契机,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公司现为我国
塑料油箱龙头企业,经过多年努力,公司现已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燃油系统总成
供应商。
本公司客户既有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一汽-大众、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广
汽本田、神龙汽车等国内主要的合资整车企业,又有上汽集团、一汽轿车、长城汽
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等自主品牌内资企业,还包括克莱斯勒(美国)、通用公
司(美国、巴西)、福特公司(美国、印度)、大众公司(德国、捷克、印度、美
国、墨西哥、俄罗斯)、标致雪铁龙、奔驰等境外公司。
2017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内外共计销售塑料油箱 950.37 万只,其中在我
国境内销售塑料油箱 754.39 万只,占我国整个乘用车油箱市场的 30.41%。除本公司
外,我国乘用车配套塑料油箱市场内规模较大的企业主要有考泰斯、英瑞杰、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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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路、三七互娱和八仟代,考泰斯、英瑞杰、邦迪管路、八仟代均为外资企业,这
些企业凭借先进技术、设备和强大的研发能力以及长期积累的合作关系,主要为大
型合资乘用车制造企业提供配套产品。三七互娱是我国发展速度较快塑料油箱生产
企业,主要为奇瑞、吉利、江淮、长城等内资整车厂供应油箱。
从我国汽车油箱行业来看,一方面,国外整车厂在我国合资建厂时,内资企业
受技术限制难以进入其供应商行列,合资整车厂的油箱基本由本公司和外资油箱企
业供应,我国主要的外资油箱企业考泰斯、邦迪管路、英瑞杰、八仟代等均为国外
整车厂的原配厂;另一方面,我国汽车工业起步于合资模式,经过多年技术吸收和
积累,涌现出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整车厂,如吉利、长城、长安、奇瑞等,这些企
业在某些方面已能同合资厂商展开竞争。自主品牌整车企业发展带动了一批内资油
箱生产企业的发展和崛起,如三七互娱、江苏塑光等。除本公司之外的国内其他油
箱生产企业把握市场机遇,通过技术积累,充分利用本土化优势,逐渐进入合资整
车厂油箱配套市场,与外资油箱企业在局部领域展开竞争。
(3)汽车油箱市场化程度
汽车油箱行业不属于限制性投资行业,企业可以自由进出。但由于整车制造企
业(特别是乘用车制造企业)对油箱供应商资质要求较高,认证严格,且油箱企业
面临较高的技术和资金壁垒,因此行业外的企业短时间内较难进入,汽车油箱行业
的竞争主要存在于行业最前端的企业之间。
2、汽车油箱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汽车油箱行业内主要企业以本公司、考泰斯、英瑞杰、邦迪管路、三七互娱、
八仟代和江苏塑光等为代表,具体情况详见“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本公司
在油箱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三)与主要竞争对手对比分析”。
3、进入汽车油箱行业的主要壁垒
(1)客户资源壁垒
我国整车制造行业内大型企业数量较少,行业集中度较高,竞争非常激烈,激
烈竞争使得整车厂寻求在全球范围内配套以获得成本优势。对于油箱生产企业而言,
一旦整车厂将其选定为供应商就倾向于同其建立固定合作关系。
整车厂特别是合资厂商对进入其供应商体系的油箱厂商认证考核时间长,要求
严格,一旦选定就倾向于同其建立固定合作关系,且整车厂为同时保证经济性和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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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性,希望维持一定规模的供应商数量,经过一段时间选拔和考核,整车厂倾向于
保持现有的供应商数量,以上因素使得客户资源成为潜在进入者的重要壁垒。
(2)技术壁垒
汽车油箱有严格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整车制造企业也对油箱质量要求严格,
油箱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能力是决定油箱制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的关键因素。开发和生产油箱需要综合运用机械、声学、光学、振动、爆破、流体
力学研究、化学等多种学科和技术,掌握这些技术需要长期实践积累和大量技术人
员引进和培育。
(3)资金壁垒
为保证质量,油箱生产企业需购置油箱实验检测设备和生产设备,多层共挤技
术系目前生产汽车塑料油箱比较流行和成熟的技术,使用该工艺需进口共挤吹塑机、
注塑机、焊接机以及先进检测仪器,购置设备的资金投入构成重要进入壁垒。
(4)规模效益壁垒
每款新塑料油箱需承担较高设计、实验和模具开发成本,如果不能迅速规模化
生产,油箱制造企业难以在激烈竞争中生存。一般而言,新进入企业受制于客户资
源和配套车型限制难以在短期内达到规模效益所需产量,激烈竞争使新进企业面临
被淘汰境地。
(5)质量认证壁垒
质量认证壁垒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进入汽车油箱制造行业的企业必须
满足 3C 认证和 IATF16949(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C 认证要求产品在
出厂前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加施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IATF16949
(ISO/TS16949)体系要求受审核方必须具备至少 12 个月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记录。
其次,汽车油箱制造企业必须经过整车制造企业严格的考察和评审程序才能成为其
合格供应商。对于新进入的企业,3C 认证、IATF16949(ISO/TS16949)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和整车制造企业评审构成了进入壁垒。
(四)影响我国汽车油箱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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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
2004 年颁布并生效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确定了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业的发
展方向。《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明确指出:“汽车零部件企业要适应国际产业发展
趋势,积极参与主机厂的产品开发工作。在关键汽车零部件领域要逐步形成系统开
发能力,在一般汽车零部件领域要形成先进的产品开发和制造能力,满足国内外市
场的需要,努力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该政策鼓励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
企业形成专业化、大批量生产和模块化供货能力,国家将在多方面优先扶持能为多
个独立的汽车整车制造企业配套和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的零部件生产企
业。
2016 年 3 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十三五”汽车工业发展规划意见》明
确提出:“建立起从整车到关键零部件的完整工业体系和自主研发能力,形成中国
品牌核心关键零部件的自主供应能力。加强整零合作,整车骨干企业要培育战略性
零部件体系,促进形成一批世界级零部件供应商。”
国家相关政策鼓励零部件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形成集团化、国际化发展规模,
并积极参与整车企业产品开发,与整车企业建立长期战略伙伴关系。
在国家积极支持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的背景下,汽车油箱行业面临良好的政策
环境,汽车油箱领域内具有自主研发能力、专业化生产和模块化供货能力的企业将
享有更多政策优势。
(2)居民收入增长带动汽车消费增长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2001 年时的不足 7,000 元上升至 2016 年的 33,000 元以上。历
史数据显示,汽车消费与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度关联。
2001 年-2016 年中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汽车保有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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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未来若干年内,在外部环境不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中国经济仍将保持
较高质量的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必然带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促进汽车消费增
长,这将为汽车产业及汽车油箱行业发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3)人均汽车保有量低,市场潜力巨大
2017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累计为 2,901.54 万辆和 2,887.89 万辆,稳居世界
第一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国。与此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均汽车保有量仍处
于较低水平,且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均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潜力受人口密度的影
响,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阿根廷等国人口密度小,与我国可
比性较小;韩国、日本、英国、德国、意大利等国的人口密度均高于我国,尤其韩
国、日本是我国的 2-3 倍左右,但这些国家的人均汽车保有量远远高于我国,由此
判断,尽管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增长很快,但未来我国汽车市场仍具有很大发展
潜力。
2015 年主要国家汽车普及率和人口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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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资整车制造企业零部件采购本土化、零部件供应体系日益开放
内资汽车油箱制造企业生产成本较低,产品具有价格优势。为了应对日益加剧
的市场竞争,控制采购成本,一些原本仅向外资油箱制造企业采购的合资整车制造
企业纷纷改革零部件采购体系,其采购对象范围逐渐扩大到行业内领先内资企业。
原来较为封闭的日系整车厂在激烈竞争中也逐渐意识到汽车零部件本土化采购
的重要性。本田公司将其部分研发机构迁往广州,成立广汽本田汽车研究开发有限
公司,本田已经同意部分打破供应商体系,允许广汽本田在全球范围内选择质量达
标、具有成本优势的供应商。丰田公司已于 2010 年 11 月在我国注册成立丰田汽车
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开始本土化生产。
合资整车制造企业零部件采购本土化、零部件体系日益开放,为我国内资零部
件企业,特别是拥有自主开发能力、处于行业龙头的企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
间。
2、不利因素
(1)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更加激烈
我国的汽车工业起步于合资模式,在发展之初,被国外技术先进的汽车制造商
占据,多年来,自主品牌汽车厂商靠资源和劳动力积累起的成本比较优势在夹缝中
生存,占据着国内大部分低端市场。目前,我国自主品牌整车厂总体上尚处于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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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引进和吸收阶段。受制于整车厂发展,同时受“重主机轻零部件”发展思想限
制,同国外零部件企业相比,我国大部分汽车零部件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和研
发等方面处于劣势,产品多处于模仿阶段,在与整车厂配套的过程中没有话语权。
作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分支,我国汽车油箱行业也面临相同的窘境,除本公司以
外的其他油箱生产企业在同国外油箱企业的竞争中均处于劣势,仅占据国内大部分
低端油箱市场。
随着越来越多的整车厂本土化采购战略的实施,国际汽车零部件巨头纷纷在我
国建立生产基地,并利用其强大的资金和研发实力吸引国内高端人才,利用研发的
新技术、新工艺形成新的技术壁垒。同时,其本土化研发和生产也将使得内资厂商
本土化优势逐渐丧失。我国本土的汽车零部件企业未来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
(2)汽车行业发展速度面临波动
2015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累计为 2,450.33 万辆和 2,459.76 万辆,较上
年同期分别增长 3.29%和 4.71%。2016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累计为 2,811.88
万辆和 2,802.82 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4.76%和 13.95%。2017 年,我国汽
车产销量分别累计为 2,901.54 万辆和 2,887.89 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3.19%
和 3.04%。报告期内,我国汽车发展速度波动较大,未来几年我国汽车行业发
展速度仍存在放缓的可能。
油箱作为整车配套产品,在整车销售增速波动的背景下,油箱销量和销售
收入增速也将随之波动,将会对行业发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行业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1)油箱的技术性体现
燃料箱一般附属于动力底盘,最主要功能是储存燃料并向发动机提供燃料。汽
车油箱的技术性体现在两个方面:汽车油箱的设计开发技术和生产技术。
油箱设计开发技术主要体现在燃油箱固定、与发动机排气管隔热、与车身间隙
配合、燃油泵与发动机及仪表匹配、加油过程要求、燃油蒸汽管理及燃油蒸发排放
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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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箱生产技术体现在所生产的油箱需在燃油阻隔性、密封性、振动耐久性、耐
压性、耐热性、耐老化性、耐火性、抗冲击性、低噪音等方面满足各个国家、行业
及整车厂要求。
油箱生产企业设计开发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是否具备与整车厂新车型同步开
发的能力。新车型同步开发根据技术难度不同分为既有平台新车型开发和全新平台
新车型开发。既有平台新车型开发是在已有的汽车底盘上改装设计,技术性要求低;
全新平台新车型开发需设计新的汽车底盘,油箱厂商需从一开始就参与到底盘的设
计过程中,技术要求高、设计难度大、耗时长。
蒸发排放对于油箱设计开发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不同区域的蒸发排放法规
差异直接导致设计和产品差异。全球同步研发新车型燃油系统的蒸发排放指标和质
量需满足全球汽车市场的最高标准,需要油箱厂商具备极高的设计和开发水平。世
界各国或经济共同体先后在不同市场领域内实施了控制汽车蒸发排放指标的法规,
其中以欧盟理事会汽车排放控制指令欧 VI 和美国 CARB 颁布的 LEV III 标准最具代
表性,如欧洲目前的欧 VI 的法规要求整车蒸发排放不得高于 2000 毫克/天,而 LEV
III 要求整车排放的数值不得高于 350 毫克/天。
我国目前的排放法规类似欧盟要求,适用国 V 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000 毫克/
天,但随着我国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国环保部于 2016 年 12 月颁布了《轻型
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标准即国六排放法,该排放法
规类似美国 LEV III 的要求,整车排放限值要求为 700 毫克/天,分配给燃油系统的
大约为 100 毫克/天,要求全国在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但津京冀、长三角、
珠三角三个经济发达区域计划在 2019 年提前实施。
(2)生产工艺及材料要求
塑料燃油箱均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作原材料。由于高密度聚乙烯热塑性
显著,所以塑料燃油箱加工成型工艺通常有挤出吹塑成型、滚塑成型、注塑成型、
真空吸塑成型等多种形式,其中挤出吹塑成型为主流工艺。
挤出吹塑成型是将软化状态的高密度聚乙烯用挤出机挤出型坯后放入成型模
内,用两半片模具将型坯夹紧,然后通入压缩空气,利用空气压力使坯料沿模腔变
形,经冷却脱模得成品燃油箱。其原材料分子量极高,力学强度优异,但设计和制
造成本较高,多用于结构紧凑、批量大的乘用车。
滚塑成型是将低密度聚乙烯加入模具中,然后模具沿两垂直轴不断旋转并被加
热,模内的坯料在重力和热能作用下逐渐均匀涂布、熔融粘附于模腔的整个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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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完全塑化达到要求厚度后,往模具夹套内注入冷水经冷却定型而成制品。这种制
品壁厚相对均匀,易于安装金属类紧固镶件,模具简单,但材料难以符合汽车燃油
箱性能要求且成型周期较长,能耗大,多用于空间大、批量小的商用车领域。
塑料油箱所用原材料聚乙烯为烃类,而燃油为碳氢化合物,根据相似相溶原理,
构成燃料的烃分子可以通过高密度聚乙烯分子间间隙,逐渐渗透到外界而气化,即
所谓的燃油渗漏,燃油渗漏必然对环境和安全都造成影响。为了满足整车排放要求,
必须采取措施减少燃油泄漏,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种增加油箱阻隔性的工艺:
第一种:在基体中添加阻隔性树脂,这是一种物理方法。该方法是将聚乙烯与
阻隔树脂(尼龙(PA)或(乙烯/乙烯醇)共聚物(E/VOH))共混改性使阻隔树脂
在基体树脂中形成层状以达到阻隔的效果。如在高密度聚乙烯中加 7%的阻隔尼龙,
可以使材料对燃油的渗透性比纯高密度聚乙烯燃油箱减少 97%。但这种方法在实际
生产操作时,对挤出机螺杆混炼性能要求较高,制备工艺复杂,并且层状掺混塑料
燃油箱的力学性能较低,阻渗性不太稳定。
第二种:对燃油箱进行氟化或硫化处理,在箱体表面上形成化学反应的燃油阻
隔层,这是一种化学方法。例如在吹塑成型过程中,同时向油箱内部吹入含氟 1%
的氮气,使其油箱内层形成防燃油渗透的含氟层。经氟化处理后,油箱的渗透汽油
量降低效果比较显著,可由 16 克/24 小时降至 0.5 克/24 小时。氟化处理对非极性溶
剂阻透性较好,但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工艺复杂、难度大、成本较高。硫化处理的
原理基本相同,但其长期阻透性差且不安全,不宜采用。
第三种:采用多层共挤技术,将阻隔材料与聚乙烯分层同时挤出吹塑成型,这
是一种物理方法。目前常用的多层燃油箱或注油管一般为六至七层,其结构是:从
外到内分为新料层(HDPE)、回料层、粘结层(LLDPE)、阻隔层(EVOH)、粘
结层(LLDPE)、新料层(HDPE),注油管还增加一层导电聚乙烯层。其中,内
新料层为高密度聚乙烯,起成型、强度、骨架等作用,而外新料层为了确保耐老化
添加黑色母。阻隔层多采用尼龙或(乙烯/乙烯醇)共聚物,尼龙阻烃性好而(乙烯
/乙烯醇)共聚物阻甲醇性好。由于高密度聚乙烯是非极性物质,(乙烯/乙烯醇)共
聚物是极性物质(一 OH 基团),高密度聚乙烯和(乙烯/乙烯醇)共聚物之间没有
粘结强度,高密度聚乙烯层与(乙烯/乙烯醇)共聚物层之间必须通过一个粘结层来
连接,所以粘结层用的粘结剂对阻隔材料和高密度聚乙烯均要有较强的粘结力、良
好的粘结耐久性能和加工性能,通常用于多层共挤塑料油箱的粘结剂是由聚乙烯、
马来酸酐、有机过氧化物在一定温度下通过双螺杆挤出机经过熔融反应而成。回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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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即油箱吹塑完成后被切割下来的飞边经过粉碎再重新使用而形成的一层,回料层
与新料层相对应,新料层是首次投入使用的塑料层。在生产中用回料既符合行业惯
例和整车厂要求,同时又能保证经济性,经研究表明,一定比例的新料和回料的混
合使用对产品质量没有任何影响。回料层与新料层在多层油箱中分开使用,在单层
油箱中混合使用。
多层塑料油箱成型通过多层共挤吹塑机完成,多层共挤吹塑机一般有六至七台
挤出机,分别塑化挤出每一层,如下图:
六台挤出机挤出的原料通过多层共挤机头融合在一起形成料坯,并通过壁厚控
制系统调节料坯的厚度,如下图:
粘接层 粘接层
内层HDPE 阻隔层 回料层 外层HDPE
40% 40% 12%
2.5% 2.5%
3%
由于多层燃油箱有阻隔层,所以其抗燃油渗透能力更强,其常规设计燃油系统
油气渗漏量可降至碳氢渗漏量可降至 300 毫克/天。该渗透量不仅可满足欧 V 的蒸发
排放要求,也可满足苛刻的美国 CARB 的 LEVII 蒸发排放要求。
(3)未来发展的技术要求
随着各个国家对整车蒸发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各大塑料燃油箱生产商和汽车
厂商已开始研究下一代燃料系统。这项技术与传统吹塑技术有显著差别,传统吹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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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生产的油箱表面有很多穿透性焊接,这些穿透性焊接为碳氢排放提供了渗漏通
道,而下一代燃料系统可以将所有组件和新功能集中整合在油箱内部,只需一个生
产步骤就能完成整个燃料系统的生产制造。油箱表面的焊接点大大减少,不仅减少
了后期打孔焊接所需的工装设备,同时油箱的设计自由度更大,可以将更加复杂的
组件置于油箱内部。据初步估计,对于特殊的油箱,使用该技术还能一定程度上降
低单件成本,下一代燃料系统能够满足更为严格的汽车排放标准。
本公司于 2013 年成功开发亚普新技术燃油系统 YNTF(两片式燃油系统)能
够满足零排放要求,是完全自主开发的国际先进技术。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整车制造企业每推出一个新的平台车型都要配套新油箱,一个平台车型的燃油
箱一般无法在其他平台车型上应用,因此,汽车油箱行业生产模式一般为“以销定
产”,即根据客户订货合同来安排、组织生产。这种生产模式既可以避免成品积压,
又可以根据订单适当安排生产满足客户需求。
(2)采购模式
生产塑料油箱主要原材料及配件为高密度聚乙烯和油泵,高密度聚乙烯供应商
通常在整车厂指定范围内选定,油泵供应商通常由整车厂指定。油泵供应商通常由
发行人客户指定,汽车整车厂商与燃油泵生产企业直接协商确定油泵采购价格,然
后本公司执行客户与燃油泵生产企业商定价格与燃油泵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上
述价格将直接在燃油系统总成价格中体现。高密度聚乙烯和油泵市场化程度较高,
价格较为透明,采购价格通常在一年内波动不大。
(3)销售模式
在成为整车厂配套企业之后,整车厂每年会与零部件企业就某款车型签订总体
购货协议,采购数量根据整车生产计划而定,采购价格通常较上年有一定比例下浮。
3、行业周期性
汽车油箱行业下游是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整车制造行业受宏观经济运行影响较
大,因此汽车油箱行业也呈现一定周期波动。
4、行业地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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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所在地江苏扬州地区是我国汽车油箱产业比较集中的地区之一,除本
公司之外,该地区聚集了数家规模较大的汽车油箱制造企业以及众多中小规模的企
业,如江苏塑光等。
(六)油箱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生产汽车塑料油箱耗用的原材料主要是高密度聚乙烯,因此汽车油箱行业的上
游是塑料行业。高密度聚乙烯市场供应充足,生产高密度聚乙烯的原料主要是石油,
因此石油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对产品成本产生一定影响。
汽车油箱行业的下游是汽车整车制造行业,两者的关联性见本节“二、本公司
所属行业基本情况”之“(二)行业发展概况”之“3、汽车零部件行业特征”的描
述。
三、本公司在油箱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竞争优势
1、国内最大的塑料油箱生产企业
本公司为国内最大的塑料油箱生产企业 6,是我国第一家向国外出口塑料油箱
总成、输出塑料油箱制造技术和在海外建设塑料油箱工厂的自主品牌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内外塑料油箱合计销量为 813.09 万只、888.98
万只和 950.37 万只,其中在国内销售的塑料油箱数量为 595.11 万只、687.58 万只和
754.39 万只,而同期国内乘用车产量分别为 2,107.94 万辆、2,442.07 万辆和 2,480.67
万辆 7,由于一辆乘用车配套一只油箱,故公司塑料油箱销量占国内乘用车市场油
箱销量(包括塑料油箱、金属油箱等)比例分别为 28.23%、28.16%和 30.41%。
2、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
(1)品牌优势
本公司作为一家国际化的塑料油箱企业,一直将质量视为企业生命,始终贯彻
“先进技术、精益管理、持续改进、卓越质量——超越客户期望”的质量方针,实
6
中国汽车工业年鉴 2014 版
7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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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全面质量管理。公司拥有的“YAPP”品牌在汽车油箱市场上享有盛誉,在模具设
计、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及质量管理、技术服务方面得到了业内高度认可。
近年来,本公司获得主要客户多个奖项及荣誉称号,主要包括:
2015 年度获得通用全球“优秀供应商奖”,上汽大众“优秀开发表现奖银奖”,
一汽-大众“十佳供应商”,上汽大通“技术创新奖”等奖项;
2016 年度获得福特全球“优秀供应商银奖”、一汽丰田“品质改善奖”,奇瑞
捷豹路虎“创新开发奖”,上汽大众“优秀供应商入围奖”等奖项;
2017 年度获得上汽大众“研发表现奖”,上汽通用“十佳供应商”和“质量创
领奖”,一汽-大众“卓越合作伙伴”,长安福特“优秀供应商”,长安马自达“优
秀开发供应商”,菲亚特-克莱斯勒“优秀供应商”,广汽本田“供应优胜供应商”,
神龙“优秀供应商”等奖项。
此外,2017 年本公司被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评为“CCC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
企业分类管理等级 A 级”企业,被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选定为“中国轻
型汽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编制工作参与单位”。
(2)客户资源优势
本公司经过多年发展,与国内多家大型整车制造企业及国际知名整车制造企业
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市场份额相对稳定。
本公司的客户资源主要有如下特点:
①客户涵盖范围广
公司早在 1988 年就为上汽大众生产的乘用车配套,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
广泛的客户布局,本公司客户全面涵盖德系(大众、奥迪、奔驰)、美系(通用、
福特、克莱斯勒)、日系(本田、日产、丰田、马自达)、法系(标致、雪铁龙、
雷诺)及民族品牌汽车(上汽、一汽、长城、长安、奇瑞)。
②客户国际化
公司为开拓国际市场,满足外资汽车整车制造企业的需求,公司已控股九家境
外子公司,主要境外客户包括:印度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印度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马恒达集团、捷克斯柯达、德国奥迪、西班牙大众、俄罗斯大众、俄罗斯标致雪铁
龙、克莱斯勒(美国)、通用公司(美国)、墨西哥通用和墨西哥大众。随着境外
子公司客户群稳固、配套车型增多,境外子公司将成为公司重要的业绩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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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样性、高层次,跨越国内与境外两大市场的客户布局形态,有效降低了单个
整车制造企业或者某一区域汽车需求波动带给公司的经营风险,使公司在未来竞争
中处于更加有利地位。
③客户实力强、层次高
公司的主要客户多为合资厂商。2017 年,公司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最大的
三家境内客户为上汽大众(含上汽大众南京、仪征、宁波、长沙分公司及上汽大众
(新疆)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上汽通用(含上汽通用武汉分公司、上汽通
用东岳、上汽通用北盛),对上述三家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
例为 50.72%。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7 年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一汽
-大众为我国乘用车销量排名前三位的整车厂。公司境外客户多为境外子公司所在地
重要整车生产企业,特别是通过收购 YFS 公司进入北美这一全球重要汽车市场,取
得克莱斯勒(美国)、通用公司(美国)两个重要客户。克莱斯勒(美国)、通用
公司(美国)在北美汽车市场占有重要地位,2017 年克莱斯勒(美国)、通用公司
(美国)分别为发行人第四大、第五大客户,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合计 13.87%。
公司主要客户实力雄厚,对油箱供应企业有严格选择标准,对产品有严格质量
要求,这些客户一旦确定本公司为其某款车型油箱供应商后,在该车型生命周期内
一般不会变更供应商。公司主要客户良好发展态势及其供应商体系的稳定为本公司
业绩稳定增长提供保障。
3、区位优势及全球化布局
为满足客户的需求,缩短运输半径,加快反应速度,公司贴近主要客户所在地
建立生产工厂。目前,公司在国内拥有扬州本部工厂及上海、长春(分厂、二分厂)、
烟台、成都、长沙、天津七家分厂,在芜湖、佛山、开封、宁波、重庆、印度、俄
罗斯、澳大利亚、捷克、德国、美国、墨西哥、巴西设立子公司。公司目前是我国
唯一已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向国外输出油箱生产技术的内资燃油系统供应商。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目前全球大型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多采取全球生产、采购
及销售模式,公司欲成为全球燃油系统供应商,必须有全球同步开发能力,这需要
企业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是全球化生产布局,第二是具有全球同步开发技术。
目前公司的全球布局已取得一定进展,未来公司还计划根据整车制造企业和全
球汽车市场需求变化,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更为广泛的业务布局,以利于与国际其他
大型塑料油箱企业竞争及保持对其他内资企业的先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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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致力于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全球燃油系统供应商”,
公司一贯重视研发投入,始终谋求提高自身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开发水平。公司在
硬件设施方面大量投入,注重引进和培养人才。目前,公司拥有齐全的实验设施和
高水平研发团队,取得了丰硕研究成果,具备全球同步开发能力。
(1)完善的实验环境、先进的实验设备
本公司研究开发中心投资 2.49 亿元建设,建筑总面积 16,108.40 平方米,为国
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汽车燃油系统研究开发中心,拥有汽
车燃油系统成套检测设备,能自主完成产品设计及仿真模拟分析,如:结构强度模
拟、模态仿真、流体仿真、声学模拟、可制造性仿真等。研究开发中心实验室获
ISO/IEC17025 实验室能力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可使用已获得近 70
个国家和地区的认证机构互认的 CNAS 认可标识及 ILAC-MRA/CNAS 国际互认联
合标识。
(2)高水平技术及研发团队
公司一直重视核心技术人员的吸收和引进,公司研发人员整体素质高,截至 2017
年末,公司技术及研发人员 1,002 人,高素质的研发人员为公司保持研发领先优势
奠定了基础。
(3)丰硕的研究成果
经过多年的积累及钻研,公司在产品设计、工艺研究、实验手段、过程模拟、
材料分析、信息化系统等领域,都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公司掌握了单层、单层氟
化、多层吹塑三种油箱生产工艺,也是国内目前唯一同时拥有这三种工艺的企业。
2008 年 12 月,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等四部门评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
2009 年 11 月,公司被科技部评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13 年,
公司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联合评定为国家级“企
业技术中心”,2014 年,公司被工信部评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境内发明专利 35 项,实用新型专利 240 项,外观设计专利
5 项;拥有境外专利 10 项。
本公司在汽车塑料油箱研发领域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A、“噪音研究、噪音验证技术在产品开发中的应用”为产品开发提供优化方
案,降低油液晃动噪音,提高整车舒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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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路谱开发和动态模拟系统在产品开发中的应用”动态模拟各种路试状况
下,燃油箱上各种阀的工作性能,为燃油箱前期开发过程中阀的选择及位置布置提
供了数据支持,大大缩短了开发周期及路试过程中存在的失效风险。
C、“内置防浪板技术”通过特殊的铆钉结构焊接在燃油箱内部,防浪板本体
上设计特殊的筋板结构,可以明显改善流体晃动产生的噪音。
D、“油箱氟化的红外光谱技术”用红外光谱检测燃油箱氟化效果试验来代替
快速渗透试验,解决了快速渗透试验的不稳定性、时间长、不精确等缺点,该技术
能更快更稳定得出燃油箱的表层氟化情况。
E、“一模双腔技术”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燃油箱生产效率低的问题(一模一腔),
使得单工位吹塑机在一个模具内一次能吹塑出两个燃油箱,该技术大大提高了生产
效率,减少了两个燃油箱之间的飞边损耗,降低了单个燃油箱原料的消耗。
F、“亚普新技术燃油系统 YNTF”是本公司历时 4 年于 2013 年成功开发的一
种两片式型坯的燃油箱制造方法,制造过程生成两片型坯,将阀门系统在吹塑过程
中放置到油箱内部,通过减少油箱开口达到降低燃油箱碳氢排放的目的。YNTF油
箱可以减少塑料燃油箱的蒸发排放,满足最严格的 LEV III 蒸发排放要求,整体技
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G、“SCR(选择性催化还原)尿素供给系统技术”由本公司历时 4 年于 2016
年成功开发。基于此技术本公司推出亚普尿素箱系统 Y-Blue,此系统将尿素注入排
气系统,通过化学方式将柴油的氮氧化物转化为氮气和水,从而降低汽车尾气中氮
氧化物的含量,在印度和北美市场推广应用。
H、亚普蒸气管理燃油系统 Y-EMTS。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可以在较长时间内
使用纯电驱动,发动机长时间不工作,导致碳罐无法得到及时的脱附,为了保障燃
油蒸气不会排入大气,通常选择将燃油蒸气密闭在燃油箱内,油箱内会有较高的压
力,因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一般使用金属油箱或带有加强结构的塑料油箱。为了
满足市场需求,本公司历时 4 年于 2016 年成功开发可用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亚
普蒸汽管理燃油系统 Y-EMTS。
(4)公司目前前沿技术研究
本公司作为我国塑料油箱行业龙头企业及国际塑料油箱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时
刻关注汽车市场发展趋势,不断进行油箱前沿技术研究。全球范围内节能减排政策
日趋严苛,整车厂商需要不断降低整车产品尾气排放和蒸发排放并改善燃油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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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持续关注前沿技术,致力于不断提高汽车的燃油经济性、降低汽车尾气排放
和蒸发排放、降低汽车行驶噪音及提高舒适性。
目前本公司着力优化完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油箱技术(亚普蒸气管理燃油
系统 Y-EMTS),开发可商业化的氢燃料供给系统技术,以满足整车厂商新能源汽
车开发需求。
5、先进的生产设备
公司目前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多层吹塑机、打孔焊接机、冷却定型设备、密封性
检测设备、全自动上料系统、全自动称重系统、全自动壁厚控制系统等先进装备。
公司从德国进口先进的多层吹塑机,具有自动化程度高、生产效率高、残次品
率低的特点。截至 2017 年末,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已投入使用和正在
安装的生产燃油箱的吹塑机总计 63 台,生产加油管(注油管)的吹塑机总计 19 台,
具体情况如下:
燃油箱用吹塑机 加油管(注油管)用吹塑机
厂区分布
单层 多层 单层 多层
扬州本部 2 6 7
上海分厂 4
烟台分厂
长春分厂 5
成都分厂
长沙分厂
亚普佛山
亚普宁波
芜湖亚奇
亚普开封
大江亚普
亚普印度 2
亚普澳大利亚
亚普俄罗斯
亚普捷克 2
亚普德国
亚普 USA 1 9
亚普墨西哥
亚普巴西
合计 5 58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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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打孔焊接设备共计约 120 余台,冷却设备约 60 余台,打孔焊接设备与冷却
设备具有自动化程度高、稳定性强、废品率低的特点。
利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合理的分工布局,公司形成了生产效率高、工艺先进、
自动化程度高的流水线,该流水线不仅能保证产品质量,而且其高效运转能大幅降
低单个油箱固定成本,实现规模经济。
图一:多层吹塑设备
图二:油箱冷却设备
图三:打孔焊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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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息化管理优势
全球化企业需要高效信息化系统。近年来,公司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大力投入,
现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生产经营管理控制系统。
公司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SAP-ERP 系统)控制公司采购、生产、销售、质量
控制及购销款项支付的整个过程,该系统可以根据公司销售计划,自动生成采购和
生产计划,并可实现对公司采购质量的监控。公司从 2003 年 5 月到 2004 年初开始
实施 SAP-ERP 系统,实施该系统后,公司在以下关键领域流程实现了标准化、自动
化:采购到开票核查(Purchase-to-Invoicing Verification)、月终结算、库存转移(Stock
Transfer)和实际存量核查(Physical Stock Verification)。该系统提高了对变化反应
能力,公司可以及时获得订单、运输中库存以及生产成本方面的最新和准确数据,
并生成实时报告;使公司负责供应、生产和营销的企业内部部门协调性更好、工作
流程更加顺畅;使公司从分散采购变为集中采购,增强了公司成本管理机制,公司
成本管理更加有效。
MES 制造执行系统,功能是通过产品上的唯一标识码-条码,实现产品生产过
程的精确追溯。
产品生命周期系统(PLM 系统)记录公司每个项目从开发到批量生产全过程的
数据信息。该系统具有数据管理、项目管理、流程管理的功能,可以为每个项目提
供数据储存和流程审批权限。
OA 系统为公司日常行政办公服务,为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实验室管理、物
品采购、网上请款报销、合同协议、印章申请、文档管理、任务、资源管理等提供
支持。
SCM 供应链管理系统为公司发布采购计划、评估供应商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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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 商务智能系统为公司管理层决策提供支持。
7、管理优势
发行人拥有专业、敬业、年富力强、配合默契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团队成员
大多数在发行人任职十年以上,对塑料油箱行业和发行人均有深刻的理解,对发行
人有很高的忠诚度。发行人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均拥有大学以上学历,多数由发行人
内部培养,经长期磨合,团队稳定,配合默契,敬业高效,富有领导力。
(二)公司的竞争劣势
1、高端专业人才仍然缺乏
本公司处于快速扩张期,在境内外设立的工厂数量不断增加,未来还可能兼并
收购其他燃油系统供应商。本公司虽然处于国内油箱供应商龙头,但随着国际化步
伐的加快,需要大量具有国际化管理经验及国际一流水平的技术人员,上述人才瓶
颈将制约公司发展。
2、融资渠道单一
由于汽车零部件行业是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
公司关键设备多为进口;并且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为扩大产能,公司在国内设
立多个分厂、在境外设立多个子公司,根据汽车行业的发展变化进行众多前沿技术
的研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仅通过生产经营的积累及债权融资,无法满足资金需
求,资金压力比较大。由于公司尚未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渠道非常单一,仅通过向
金融机构贷款筹集资金,贷款额度有严格限制并且贷款利率的调整直接影响本公司
财务成本。
(三)与主要竞争对手对比分析
国内主要汽车塑料油箱制造企业(工厂)情况:
企业名称 投资方 主要产品 国内主要客户
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通用、
长安福特、神龙汽车、东风日产、广
本公司 国资控股 塑料油箱
汽菲克、广汽本田、上汽集团、东风
乘用车、长安汽车、一汽轿车
华晨宝马、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
考泰斯 外资 塑料油箱
奇瑞捷豹路虎、沃尔沃、东风日产
一汽丰田、广汽丰田、广汽菲克、长
邦迪管路 外资 塑料油箱 城汽车、长安汽车、一汽-大众、东
风日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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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代、华晨宝马、神龙汽车、上
英瑞杰 外资 塑料油箱 汽通用、东风日产、北汽集团、广汽
菲克
八仟代 外资 塑料油箱 广汽本田、东风本田
海马汽车、奇瑞汽车、吉利汽车、江
江苏塑光 民企 塑料油箱、碳罐、空滤、仪表板等
淮汽车
塑料油箱、储液罐、内饰件、风道等 奇瑞汽车、江淮汽车、广汽集团、吉
三七互娱 民企
产品 利汽车、海马汽车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年鉴、各公司网站)
同外资企业相比,本公司在成本和快速满足客户需求方面具有优势。公司的研
发和决策机构在国内,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快速决策,而外资企业研发和
决策机构在国外,决策程序复杂,在满足客户需求上存在时滞。公司围绕整车厂建
立生产工厂的产品供应模式,有效降低了物流成本,而且能够根据整车厂需求及时
供货,而外资厂商在国内的工厂数量相对有限,服务广泛的客户群将面临一定的物
流成本压力。
同内资企业相比,公司客户群广泛,客户层次较高。同时公司在研发、质量控
制、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方面都占据绝对优势。
报告期,公司在我国广义乘用车油箱市场的占有率如下: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广义乘用车产量(万辆) 2,480.67 2,442.07 2,107.9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境内油箱销量(万只) 754.39 687.58 595.11
市场占有率 30.41% 28.16% 28.23%
四、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本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塑料燃油箱和塑料加油管,产品及其用途的具体内
容见本节“一、本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塑料燃油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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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塑料加油管
包装、入库
(三)主要经营模式
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开发、采购、生产、销售)围绕塑料燃油箱展开。公司
从接触新客户到批量供货,一般需经历成为潜在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到批量供货两
个步骤。
第一步:公司计划进入-成为潜在供应商,流程如下:
根据公司未来 3-5 年客户开发规划,确定待开发目标客户-对客户的调查研究
(产品构成、新产品开发、现有及潜在供应商)-与客户接触-客户组织人员对公
司考察调研(研发、生产、产品质量及供货能力等多方面因素)-通过多轮次、全
方位、长周期考核-成为客户潜在供应商。
由于评审程序严格,公司成为新客户潜在供应商通常需要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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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成为潜在供应商-批量供货,流程如下:
首批产品制造
市场调研 阶段评审3
准备
初期评估和资
强检及3C认证 内部PPAP
料准备

首件提交和
报价 首批产品制造
批准
合同评审 样件产品验证 首批产品验证
样件产品 首批产品提交
项目批准 否
调试 和批准
阶段评审1 样件调试前
阶段评审4
准备
成立项目小组 阶段评审2 批产前准备
产品设计 否 产品设计确认 批产 项目总结
样件制作 产品设计验证 阶段评审5 项目移交
油箱是与汽车底盘相连接的零部件,对于全新开发的车型来说,油箱厂商需全
程参与新车型开发设计,从设计开发到批量供货约需 24-36 个月。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包括原材料供应商认定及采购两大部分,具体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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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供应商
风险采购 PPAP准备
寻访调查
潜在供应商
样件认可 PPAP认可
评估
新产品物料
价格审核 采购决策 早期生产遏制
3-6个月采购预 供应商日常
价格谈判 跟踪开发进度
测 管理
价格签报 审核进度计划 月度采购计划 索赔
供应商定点 签订质量协议 采购订单 付款
签订协议 签订技术协议 订单修改 订单跟踪交付
公司采购的主要产品为油泵和高密度聚乙烯。根据公司年度生产计划,采购部
门与原材料供货商每年签订采购合同。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和原材料库存情况,采购
部门确定每月采购计划。发行人供应商所提供油泵经发行人确认后,即向发行人开
具发票,发行人根据对方发票付款,一般有 2-3 个月信用期,通常按月结算。
(1)高密度聚乙烯采购
公司生产所需高密度聚乙烯采取全球统一采购策略,供应商主要为巴塞尔
(Basell)、道达尔(Total)等跨国企业,公司同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后,各工厂根
据生产进度向供应商发送订单,供应商就近供货。高密度聚乙烯供应商在整车厂指
定的范围内选定,采购价格由公司与各高密度聚乙烯供应商协商确定。由于不同厂
家价格差异较小,且公司更换高密度聚乙烯采购厂家需获整车厂认可,无特殊情况
下,公司不会更换高密度聚乙烯采购企业。
(2)油泵采购
公司采购油泵组装成燃油系统总成提供给整车制造企业,由于是燃油系统的重
要部件,油泵供应商通常由发行人客户指定,汽车整车厂商与燃油泵生产企业直接
协商确定油泵采购价格,然后本公司执行客户与燃油泵生产企业商定价格与燃油泵
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上述价格将直接在燃油系统总成价格中体现。公司境内所
购油泵基本由合资或外资厂商生产,境外所购油泵一般由工厂所在地厂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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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模式
油箱属于非标准产品,本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方式进行生产,即根据与整车
制造企业订单安排组织生产。
各整车厂在每年初披露每款车型年度需求计划,包括年度整车销售预测数及每
月预测数。公司在年初统计所有客户需求计划并在公司全部吹塑设备上分配,如产
能不足,则提前购置新设备以扩大产能。同时整车厂在每月底会披露未来一个月详
细整车生产计划,公司根据该计划及公司的库存安排生产。
公司具体的生产流程如下:
顾客年度销售
计划
3年销售预测
3年生产能力 3个月滚动
顾客月度订单
平衡 销售预测
3个月滚动
年度生产计划 合同评审
生产计划
3个月滚动 月度或调拨计
年度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 划
月度生产计划 产品检验 入库仓储
周作业计划 生产 供货
物料准备 产品调拨 生产统计
生产 产品审核
产品检验 入库仓储
3、销售模式
(1)销售对象
本公司销售对象是汽车整车厂,产品通过整车厂应用于新车配套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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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货方式
本公司主要以参与整车厂油箱配套项目招标的方式获得开发项目。在成为整车
厂供应商后,公司与整车厂就某款车型签订一份以其投产期或一定期限(如 5 年)
的总体供货协议。在每年年初,整车厂就当年的供货价格和总体供货份额(或预测
量)与公司协商进而确定当年的油箱采购计划。整车厂通过其电子化信息交流平台,
在月初发布其当月整车生产计划和之后两个月滚动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其
月计划和库存数量安排生产,销售部门根据整车厂每日生产计划安排供货。
公司的销售流程如下:
年度销售预测 业绩统计 跟踪反馈
订单评审确认 顾客满意 批量销售停止
3个月销售预测 销售确认 售后产品准备 结束
产品生产 产品交付 获售后订单 售后交付
(3)定价模式
公司通过参与整车厂采购招标取得订单。公司确定招标价格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首先由研究开发中心根据研发难易程度计算产品设计、模具开发、产品试制、检测
验收及批量生产等各环节成本,然后综合考虑配套汽车预期销量、市场定位(高、
中、低档)、客户重要性及产品重要性等因素,在成本基础上加适当利润确定投标
价格或者价格区间。公司入选整车厂供应商名单后,整车厂综合评定各供应商价格、
质量及供货能力等因素后选定最终供应商。对于新车型来说,在其生命周期前 3-4
年内,公司供应油箱一般有价格年降要求,降幅为 1%-4%。
为了减少原材料(如高密度聚乙烯)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盈利的影响,部分整
车厂与本公司在销售协议中约定,如果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整车厂将相应调
整油箱采购价格。
(4)主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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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一汽-大众、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
广汽本田、神龙汽车、四川一汽丰田、东风日产、东风雷诺、上汽集团、一汽轿车、
长安汽车、长城汽车、奇瑞汽车、克莱斯勒(美国)、通用公司(美国、印度、巴
西)、福特公司(美国、印度)、大众公司(德国、捷克、印度、美国、俄罗斯、
墨西哥)、标志雪铁龙、奔驰等。主要配套车型如下:
(5)结算方式
公司与整车厂按月结算,根据不同整车厂结算习惯采用发货结算和下线结算两
种方式。发货结算指公司发出产品经过整车厂采购部门确认后即可向整车厂开具销
售发票。下线结算是指在月底公司根据当月整车厂装配下线的整车数量确定当月油
箱销售数量。公司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会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限,一般为 30-9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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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上汽系各厂商均独立进行招、投标,并签订供货合同,独立结算销售货
款,不存在与上汽系各厂商整体结算的情形。
4、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油箱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如下:
(1)总体产销情况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产能(只) 12,950,000 11,850,000 11,900,000
亚普本部 5,750,000 5,500,000 6,450,000
芜湖亚奇 750,000 500,000 500,000
亚普印度 800,000 800,000 800,000
亚普俄罗斯 400,000 400,000 400,000
亚普澳大利亚 200,000 200,000 200,000
其中 亚普捷克 400,000 400,000 400,000
亚普佛山 750,000 500,000 500,000
亚普开封 750,000 500,000 500,000
亚普宁波 750,000 750,000 750,000
亚普 USA 1,800,000 1,600,000 1,400,000
大江亚普 600,000 700,000 -
产量(只) 9,244,121 8,985,145 7,991,622
亚普本部 4,401,575 4,318,905 4,706,882
芜湖亚奇 574,955 498,107 334,774
亚普印度 394,889 408,922 390,441
亚普俄罗斯 196,558 140,634 121,328
亚普澳大利亚 32,069 51,352 58,581
其中 亚普捷克 454,577 252,777 201,316
亚普佛山 460,314 483,875 380,894
亚普开封 467,977 344,780 204,693
亚普宁波 443,316 334,360 248,776
亚普 USA 1,282,581 1,486,487 1,343,937
大江亚普 535,310 664,946 -
销量(只) 9,503,659 8,889,776 8,130,937
亚普本部 5,958,489 5,954,830 5,485,837
芜湖亚奇 550,639 469,573 286,466
其中 亚普印度 394,812 397,574 380,463
亚普俄罗斯 195,693 141,193 125,297
亚普澳大利亚 32,635 52,355 59,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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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捷克 452,898 253,383 200,867
亚普佛山 - - -
亚普开封 494,973 322,994 178,845
亚普宁波 - - -
亚普 USA 883,724 1,169,447 1,414,084
大江亚普 539,796 128,427 -
产销率 102.81% 98.94% 101.74%
注:以上数据为合并口径,销量包括国内和国外。
(2)向客户销售的油箱情况
单位:只
客户名称 适用车型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备注
途安 34,680 43,844 35,105
明锐 148,429 180,928 158,887
昊锐/野帝 1.8T 738 206 12,290 逐步停产
朗逸 507,157 538,490 429,260
途观 325,660 231,350 252,556
途昂 76,407 2017 年新投产
上汽大众 POLO/FABIA 190,866 191,972 185,895
新帕萨特 155,015 180,317 198,219
桑塔纳 375,407 412,724 346,669
凌度 133,403 144,131 99,593
速派 41,117 40,265 2016 年新投产
科迪亚克 45,973 2017 年新投产
小计 2,034,852 1,964,227 1,718,474
GL6 商务车 17,972 2017 年新投产
2017 年新车型 GL8 ES 上市,
GL8 商务车 138,652 87,335 75,868
市场表现优异
凯迪拉克 43,936 31,692 20,672
2017 年迈锐宝 XL 上市,新迈
君越/威、迈锐宝 284,567 225,828 283,118 锐宝优惠幅度大,市场表现优

科沃兹 183,563 47,752 2016 年末新投产
上汽通用
2016、2017 年受国产品牌冲
赛欧 128,913 145,109 212,638
击,市场表现不佳
凯越 99,301 182,602 2016 年末凯越停产
新英朗/阅朗 426,053 382,663 225,549
科鲁兹 138,775 201,100
乐风 2,395 13,893 5,381
小计 1,226,051 1,172,348 1,206,928
一汽-大众 奥迪 A4L - 76,469 105,683 2016 年 7 月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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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 Q3 86,606 84,644 70,500
奥迪 Q5 128,516 130,811 110,427
宝来 337,727 228,055 186,593 2017年新增旅行版C-C-TREK
高尔夫 A7 290,134 305,140 245,111
速腾 326,725 342,301 266,543
新捷达 335,712 348,139 281,579
新迈腾 199,697 71,884 2016 年新投产
小计 1,705,117 1,587,443 1,266,436
翼虎 116,078 141,342 153,532
福克斯 160,121 207,999 219,683
长安福特 福瑞斯 291,872 286,684 198,957
金牛座 26,542 38,828 31 2015 年新投产
小计 594,613 674,853 572,203
马自达 3 昂克赛拉 151,894 124,226 106,745
长安马自达
小计 151,894 124,226 106,745
阿特兹 45,070 41,412 34,969
奔腾 B50 50,910 52,213 89,044
一汽轿车 奔腾 B30 20,325 47,324 2017 年车型市场表现欠佳
CX4 67,086 33,560 8 2016 年新投产
小计 183,391 174,509 124,021
名爵 MG3 31,363 27,444 40,120
上汽名爵 ZS 76,897 2017 年新投产
上汽集团 名爵 MG6 18,593 47,154 72,845 2017 年停产
荣威 I6 13,792 2017 年新投产
小计 140,645 74,598 112,965
宝骏 7,350 9,673 46,377 国内停产,部分出口
上汽通用五菱
小计 7,350 9,673 46,377
大通 V80 21,445 30,069 14,600 2016 年海外市场出口增加
上汽大通 大通 T60 10,770 2017 年新投产
小计 32,215 30,069 14,600
艾瑞泽 3 84 15,773 2016 年停产
艾瑞泽 5 121,237 116,705
瑞虎 3X 43,661 2017 年新投产
瑞虎 7 67,368 31,192 2016 年新投产
奇瑞汽车
奇瑞 E3 15,107 16,404 31,317
凯翼 X3 12,331 15,416
新风云 2 49,628 32,287 2016 年停产
小计 259,704 229,429 79,466
宝沃 宝沃 BX 44,016 26,498 2016 年新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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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福田) 小计 44,016 26,498
启辰 101,901 76,275 68,214
逍客 151,777 136,518 19,770
东风日产
新奇骏 184,770 110,129 90,851
小计 438,448 322,922 178,835
骏派 12,693 22,426 30,727
一汽夏利
小计 12,693 22,426 30,727
飞度 137,113 97,723 89,980
广汽本田 锋范 63,387 68,200 25,875
小计 200,500 165,923 115,855
天语 5,904 5,181 16,448
长安铃木
小计 5,904 5,181 16,448
唯亚诺 21,392 8,370 2015 年新投产
福建奔驰
小计 21,392 8,370
全顺 20,516 25,541 16,544
江铃汽车 驭胜/域虎 24,694 19,509 30,512
小计 45,210 45,050 47,056
普拉多 57,772 36,893 18,804 2016 年同平台新车型投产
四川一汽丰田
小计 57,772 36,893 18,804
自由光 61,248 65,472 2,582 2015 年新投产
广汽菲克
小计 61,248 65,472 2,582
海马 M3 18,819 35,880 25,139
海马 M6 10,986 16,254 11,220
海马汽车
海马 S5 21,195 2017 年新投产
小计 51,000 52,134 36,359
瑞风 S3 23,265 96,670 104,693 2017 年车型市场表现不佳
江淮汽车 瑞风 S7 18,141 2017 年新投产
小计 41,406 96,670 104,693
哈弗 H9 12,940 10,427 12,641
长城汽车
小计 12,940 10,427 12,641
VF 30,217 34,487 35,074
澳大利亚霍顿
小计 30,217 34,487 35,074
Polo、Vento 等 151,986 147,330 126,716
印度大众
小计 151,986 147,330 126,716
Fiesta、Figo、Eco Sport 130,972 138,034 142,515
印度福特
小计 130,972 138,034 142,515
XUV500、Scorpio 等 111,248 111,293 108,435
印度马恒达
小计 111,248 111,293 108,435
俄罗斯大众 POLO 88,578 87,852 75,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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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YETI&JETTA 23,792 14,710 18,872
MQB-A1 21,537 22,261 19,520
Tiguan 27,420 810 2016 年新投产
小计 161,327 125,633 114,359
C520 11,591 12 2016 年新投产
俄罗斯福特
小计 11,591
GOLF/OCTAVIA 213,203 210,571 200,867
SEAT
161,947 41,572 2016 年新投产
捷克大众 ATECA/Q/T-ROC/KAROQ
KODIAQ 77,748 2017 年新投产
小计 452,898 252,143 200,867
GMT 172 133,725 310,975 208,880
31XXN 209,570 160,209 125,876
美国通用
EPSILON 18,912 58,872 205,695 2016 年同平台部分车型停产
小计 362,207 530,056 540,451
BSUV 51,538 2017 年投产
美国大众
小计 51,538
RT 169,524 209,376 251,540
LX 231,779 224,244 243,637
美国菲克
CUSW 68,752 143,620 346,446 16 年同平台部分车型停产
小计 470,055 577,240 841,623
其他 小计 241,259 74,207 208,682
合计 9,503,659 8,889,776 8,130,937
注:以上客户合计销量不包含售后件与样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油箱销量逐年上升。2016 年油箱销量较 2015 年增加 758,839
只,增幅为 9.33%,主要是对一汽-大众销量增加 321,007 只、上汽大众销量增加
212,323 只、奇瑞汽车销量增加 149,963 只、东风日产销量增加 144,087 只、长安福
特销量增加 102,650 只;2017 年油箱销量较 2016 年增加 613,883 只,增幅为 6.91%,
主要是对捷克大众销量增加 200,755 只、一汽-大众销量增加 117,674 只、东风日产
销量增加 115,526 只、上汽大众销量增加 104,055 只。
(3)车型改款、停产计划
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策略。整车厂对于停产车型一般情况
下会提前 6 个月以上进行邮件通知停产计划,以便供应商控制零件的采购,避免零
件积压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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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确认未来 6 个月内停产订单为 19 个,预计
于未来 6 个月内批产订单为 84 个,其中批产订单较多主要系“国六”排放标准即将
于 2020 执行,各整车厂自 2018 年开始陆续进行适用“国六”排放标准的批产。
(4)生产基地关闭计划
由于汽车产业链较长,具有综合性强、零部件众多、涉及面广的特点,对其所
在地区的经济水平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整车厂商关停生产基地需涉及员工安置、资
产处置、债务安排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整车厂商关停生产基地一般需提前 3-4 年进
行公告。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知悉所合作的整车厂生产基地存在关闭计
划。
5、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油箱产品的销售平均单价及变动情况如下: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产品名称
平均单价 变动 平均单价 变动 平均单价
油箱 689.25 1.09% 681.82 -3.41% 705.86
注:油箱平均单价=油箱总收入/油箱总销量
2016 年,油箱平均单价较 2015 年下降 3.41%,主要系生产的低端车型油箱增加
所致。2017 年,油箱平均单价较 2016 年上升 1.09%,主要系新增配套中高端车型油
箱所致。
6、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后,发行人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
况如下:
销售金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
年度 客户名称
(万元) 入的比例
上汽大众 8 143,568.16 20.29%
一汽-大众 119,024.00 16.82%
上汽通用合计 96,263.12 13.61%
其中:上汽通用 42,348.88 5.99%
2017 年 上汽通用东岳 6,556.04 0.93%
上汽通用北盛 6,622.56 0.94%
上汽通用武汉 40,735.64 5.76%
克莱斯勒(美国) 60,693.34 8.58%
通用公司(美国) 37,442.39 5.29%
8
上汽大众按合并口径计算,包含上汽大众本部、上汽大众南京分公司、上汽大众仪征分公司、上汽大众
宁波分公司及子公司上汽大众(新疆)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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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前五大合计 456,991.01 64.59%
上汽大众 127,571.23 19.46%
一汽-大众 110,777.43 16.90%
上汽通用合计 85,517.31 13.04%
其中:上汽通用 30,740.23 4.69%
上汽通用东岳 8,807.40 1.34%
2016 年
上汽通用北盛 18,267.52 2.79%
上汽通用武汉 27,702.16 4.23%
克莱斯勒(美国) 72,329.55 11.03%
通用公司(美国) 55,127.13 8.41%
前五大合计 451,322.65 68.84%
上汽大众 118,703.67 19.10%
一汽-大众 94,623.37 15.22%
克莱斯勒(美国) 93,781.97 15.09%
上汽通用合计 88,963.75 14.31%
2015 年 其中:上汽通用 54,031.65 8.69%
上汽通用东岳 12,661.54 2.04%
上汽通用北盛 22,270.56 3.58%
通用公司(美国) 59,741.44 9.60%
前五大合计 455,814.20 73.32%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较高,这主
要是因为:(1)塑料油箱是专门为汽车整车配套的产品,这一特性使油箱的应用领
域极其单一;(2)汽车整车(特别是乘用车)制造行业集中度较高,行业内规模较
大的企业相对有限;(3)油箱制造企业与整车厂联系紧密,开发新的客户需要一个
长期的过程。
(四)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能源
本公司生产塑料油箱本体及塑料加油管的原材料主要为高密度聚乙烯,其他原
材料为粘接剂和乙烯-乙烯醇共聚物,若整车厂要求提供燃油箱总成,本公司还需根
据整车厂要求从其他零配件厂商采购燃油泵,金属件,管件,橡胶件,滤清器等配
件。目前,公司全球范围内主要从巴塞尔、道达尔采购高密度聚乙烯,该材料市场
供应充足,均为市场化定价。
9
上汽大众按合并口径计算,包含上汽大众本部、南京分公司、仪征分公司、宁波分公司、长沙分公司及
子公司上汽大众(新疆)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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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生产耗用的主要能源是电、水,价格均为市场化定价。
2、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高密度聚乙烯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采购数量(公斤) 70,389,634.94 68,816,363.35 63,405,011.02
采购金额(万元) 62,435.61 55,121.91 55,859.82
平均采购单价(元/公斤) 8.87 8.01 8.81
高密度聚乙烯的平均采购价格在报告期内呈波动趋势,2016 年较 2015 年下降
9.08%,2017 年较 2016 年上升 10.74%。高密度聚乙烯是由乙烯共聚生成的热塑性
聚烯,为石油化工产品,报告期内,其价格的变动主要受国际石油价格的变动所致。
油泵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采购数量(个) 8,737,091.00 8,273,081.00 7,660,943.00
采购金额(万元) 203,604.23 206,056.64 188,084.16
平均采购单价(元/个) 233.03 249.07 245.51
报告期内,发行人油泵平均采购价格有一定波动性,2016 年较 2015 年上升
1.45%,2017 年较 2016 年下降 6.44%。油泵供应商通常由发行人客户指定,汽车整
车厂商与燃油泵生产企业直接协商确定油泵采购价格,然后本公司执行客户与燃油
泵生产企业商定价格与燃油泵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上述价格将直接在燃油系统
总成价格中体现。不同油箱所配油泵种类不同,价格也有较大差异,发行人报告期
内油泵采购价格不具有可比性。
3、主要原材料、外购件和能源占生产成本比例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油泵等外购件占生产成本的比例 72.17% 74.70% 73.38%
高密度聚乙烯占生产成本的比例 12.65% 11.75% 12.95%
能源占生产成本的比例 1.73% 1.66% 1.64%
合计 86.55% 88.11% 87.97%
4、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百分比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CONTINENTAL AUTOMOTIVE
90,712.64 17.12%
SYSTEMS, INC
联合汽车电子 45,769.01 8.64%
2017年 Basell Asia Pacific Ltd 44,630.92 8.42%
东风亚普 40,304.93 7.61%
ROBERT BOSCH LLC 15,454.62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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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236,872.12 44.71%
CONTINENTAL AUTOMOTIVE
83,075.11 17.52%
SYSTEMS, INC
联合汽车电子 48,606.68 10.25%
Basell Asia Pacific Ltd 34,392.59 7.25%
2016年
东风亚普 27,366.77 5.77%
苏奥传感 17,122.42 3.61%
合计 210,563.57 44.40%
CONTINENTAL AUTOMOTIVE
83,445.71 18.23%
SYSTEMS, INC
联合汽车电子 52,702.56 11.51%
Basell Asia Pacific Ltd 34,794.19 7.60%
2015年
苏奥传感 16,354.47 3.57%
东风亚普 14,842.28 3.24%
合计 202,139.21 44.15%
注:向 CONTINENTAL AUTOMOTIVE SYSTEMS, INC 采购金额包括向大陆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采
购额。
5、发行人与苏奥传感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苏奥传感的采购与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采购额 14,658.52 17,122.42 16,354.47
销售额 - 73.03 142.99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苏奥传感采购产品主要为螺母、接头、支架等注塑件。发
行人与苏奥传感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苏奥传感为上市公司,实力雄厚、信誉
良好及产品质量优良,且与发行人同处扬州物流成本低,故发行人向其采购金额较
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苏奥传感销售产品主要为单层回料、风道密封垫等零星产
品,金额逐年降低,2017 年销售金额为 0。
综上所述,2015、2016 年度,发行人与苏奥传感既有销售又有采购主要系产业
上下游之间的正常合作,具有商业合理性。
(五)与主要供应商或客户的关系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未在上述主要供应商或客户中占有权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域汽
车的控股股东为上汽集团,上汽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主要客户上汽大众、上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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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0%的权益,上汽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汽车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联汽车电
子有限公司 53%股权,中联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持有联合汽车电子 49%股权。东风亚
普是为本公司代工油箱的供应商,为本公司合营企业,本公司持有东风亚普 50%的
股权。本公司与东风亚普具体关联关系详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
关联交易”。
(六)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
1、环境保护
本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生产耗用电和水,水主要用于产品冷却和
产品泄漏检测,检漏废水定期更换,排放的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每年按地方环
保部门要求进行检测,所有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符合国家标准。2002 年,公
司通过了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
求。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污染纠纷,未因违反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报告期内,本公司境外子公司遵守当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不存在受到当地环保部门处罚的情形。
2、安全生产
本公司生产活动自动化程度高,不存在高危性工序。2006 年,公司通过了 BS
OHSAS 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高密度聚乙烯粉碎过程中有粉尘和噪
音,粉尘可能会引起呼吸道感染,但该工序工人均配备有耳塞和口罩。公司其他工
序安全措施有:安全帽、防砸鞋、安全手套、护目镜、防静电工作服等。报告期内,
本公司未发生安全事故,不存在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情形。
五、本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情况
(一)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78,314.24 18,244.60 - 60,069.63 76.70%
机器设备 215,278.77 103,348.92 - 111,929.85 51.99%
运输工具 2,840.60 1,887.08 - 953.53 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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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其他设备 7,441.28 4,179.28 - 3,262.00 43.84%
合计 303,874.89 127,659.88 - 176,215.01 57.99%
1、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内拥有产权的房屋建筑物 53 栋,
建筑面积共计 125,989.10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所有 建筑物 建筑 抵押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地址
权人 数量 面积 情况
扬房权证开字 2011113988
1 亚普股份 扬州市扬子江南路 508 号 14 23,482.87 无抵押

扬房权证开字 2013123601 扬州市开发区华扬东路 88
2 亚普股份 4 9,227.31 无抵押
号 号
沪房地嘉字(2011)第 亚普上海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园区
3 6 13,969.73 无抵押
020503 号 分厂 路 550 号
渝(2016)两江新区不动产 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枣路 5
4 亚普股份 1 1,117.11 无抵押
权第 000773167 号 号第 1 幢
渝(2016)两江新区不动产 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枣路 5
5 亚普股份 1 3,621.83 无抵押
权第 000773240 号 号第 2 幢
渝(2016)两江新区不动产 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枣路 5
6 亚普股份 1 168.00 无抵押
权第 000773324 号 号第 3 幢
渝(2016)两江新区不动产 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枣路 5
7 亚普股份 1 304.64 无抵押
权第 000773346 号 号第 4 幢
渝(2016)两江新区不动产 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枣路 5
8 亚普股份 1 26.04 无抵押
权第 000773371 号 号第 5 幢
渝(2016)两江新区不动产 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枣路 5
9 亚普股份 1 5,086.75 无抵押
权第 000773435 号 号二号厂房
房地权证芜鸠江区字第 鸠江经济开发区立信路 1
10 芜湖亚奇 1 91.85 抵押
2011019428 号 号
房地权证芜鸠江区字第 鸠江经济开发区立信路 1
11 芜湖亚奇 1 31.25 抵押
2011019430 号 号
房地权证芜鸠江区字第 鸠江经济开发区立信路 1
12 芜湖亚奇 1 5,396.90 抵押
2011019429 号 号
房地权证芜鸠江区字第 鸠江经济开发区立信路 1
13 芜湖亚奇 1 1,825.06 抵押
2011019408 号 号
房地权证芜鸠江区字第 鸠江经济开发区立信路 1
14 芜湖亚奇 1 1,153.39 抵押
2011019407 号 号
龙房权证监证字第 龙泉驿区经开发南四路
15 亚普股份 1 1,960.42 无抵押
0630992 号 488 号 1 栋 1-3 层
龙房权证监证字第 龙泉驿区经开南四路 488
16 亚普股份 1 43.86 无抵押
0630993 号 号3栋1层
龙房权证监证字第 龙泉驿区经开南四路 488
17 亚普股份 1 11,780.09 无抵押
0630994 号 号2栋1层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华光街
18 亚普股份 1 135.85 无抵押
1090002696 号 1958 号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华光街
19 亚普股份 1 320.31 无抵押
1090002697 号 1958 号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华光街
20 亚普股份 1 542.78 无抵押
1090002698 号 1958 号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华光街
21 亚普股份 1 7,315.60 无抵押
1090002699 号 1958 号
22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 亚普股份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华光街 1 924.01 无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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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090002700 号 1958 号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23 亚普佛山 镇松岗众兴路 6 号(车间一 1 7,281.56 无抵押
0200515311 号
期)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24 亚普佛山 镇松岗众兴路 6 号(综合楼 1 2,475.35 无抵押
0200515312 号
一期)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
25 亚普佛山 1 102.00 无抵押
0200515313 号 镇松岗众兴路 6 号(门卫)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26 亚普佛山 镇松岗众兴路 6 号(设备间 1 632.21 无抵押
0200523671 号
一期)
27 汴房地产权第 274603 号 亚普开封 魏都路北、十大街西 1 962.88 无抵押
28 汴房地产权第 274604 号 亚普开封 魏都路北、十大街西 1 4,724.40 无抵押
29 汴房地产权第 274605 号 亚普开封 魏都路北、十大街西 1 1,534.16 无抵押
浙(2017)慈溪(杭州湾) 宁波杭州湾新区福轩路
30 亚普宁波 1 10,114.16 无抵押
不动产权第 0000600 号 111 号
苏(2017)扬州市不动产权
31 亚普股份 扬子江南路 508 号 2 9,636.73 无抵押
第 0103305 号
亚普澳大利亚在澳大利亚南澳州拥有一处房屋,位于 36 Meadowbank Terrace,
Northgate, South Austratia,用途为住房,面积为 450 平方米。亚普俄罗斯在俄罗斯
拥有一处房屋的所有权,面积为 6,375.12 平方米。亚普 USA 在美国田纳西州拥有一
处房屋及土地所有权,位于 300 ABC Blvd., Gallatin, TN 37066,房屋面积为 271,081
平方英尺,土地面积为 18.741 英亩。亚普 USA 在美国密歇根州拥有一处房屋及土
地所有权,位于 36320 Eureka Road, Romulus, Michigan 48174,房屋面积为 200,215
平方英尺,土地面积为 30.857 英亩。
根据天达共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亚普澳大利亚、亚普俄罗斯及亚普
USA 合法拥有上述境外房屋的所有权。
(2)正在办理权属证明的房屋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境内占有、使用的 7 处房产尚未取得权
属证明,建筑面积共计 52,554.83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序号 使用者 用途 座落 对应土地证证号
(平方米)
新工厂一期 长春汽车经济开发区
1 亚普长春分厂 12,148.57 长国用(2012)第 101000008 号
厂房 首善大街 388 号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华
2 亚普长春分厂 二期厂房 4,914.21 长国用(2008)第 091000359 号
光街 1958 号
研究开发中
3 亚普股份 心流体特性 扬子江南路 508 号 2,735.00 扬国用(2011)第 0698 号
实验室
油管车间火 华扬东路北侧、周庄
4 亚普股份 186.00 扬国用(2012)第 0308 号
烧实验室 河路东侧
油管车间二 华扬东路北侧、周庄
5 亚普股份 10,005.25 扬国用(2012)第 0308 号
期厂房 河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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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亚普股份烟台分 烟台分厂新 福山区炮山西路以
6 15,242.80 烟国用(2016)第 30030 号
厂 建工程 西、深圳大街以南
年产 25 万只
宁波杭州湾新区福轩 浙(2017)慈溪(杭州湾)不动产
7 亚普宁波 塑料燃油箱 7,323.00
路 111 号 权第 0000600 号
扩建项目
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已依法取得上表中 1-7 项房产建设相关的《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批准文件。
发行人律师认为:前述正在申办权属证明的房产系通过自建的合法方式取得,
为公司合法占有和使用,该等房产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且不存
在产权纠纷。
(3)租赁使用的房屋建筑物
2007 年 8 月 9 日,本公司与烟台福山上汽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厂房及辅助设施
租赁协议书》,约定由烟台福山上汽实业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提供的厂房设计要求共
同委托相关设计单位设计厂房,设计经确认后由烟台福山上汽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厂
房(包括所有的辅助用房和部分设施)、道路、绿化、围墙、大门及部分配套设施
等,并以租赁方式交付公司烟台分厂使用。烟台福山上汽实业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向本公司交付项目一期房屋,面积 6,379.34 平方米,租赁费为每平方米每天 0.7
元。2013 年,本公司与烟台福山上汽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亚普烟台厂房租赁及相关
服务合同》,烟台福山上汽实业有限公司将总面积为 10,941.49 平方米的房屋交付于
本公司使用(其中包括双方根据 2007 年签订的《厂房及辅助设施租赁协议书》已实
际交付的项目一期房屋 6,379.34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租赁费调整为每平方米每天 0.84 元。
烟台福山上汽实业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5 月 21 日取得租赁房屋所有权证(编
号烟房权证福字第 F007605 号)。
发行人律师认为:双方签订的《厂房及辅助设施租赁协议书》、《亚普烟台厂
房租赁及相关服务合同》系合法有效合同。
本公司租赁的烟台福山上汽实业有限公司厂房面积有限,不能满足公司扩大生
产规模的需要,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与烟台福山上汽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经济
补偿协议书》,约定终止租赁合同。公司将生产线搬迁至烟台分厂。
2016 年 12 月 11 日,亚普开封与大连环普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大连环普发展有限公司将其位于大连环普国际产业园的 B1 生产厂房租赁予亚普开
封用于产品生产,租赁面积为 5,731.71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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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期间 租金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2017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每平方米每天 0.434 元 每平方米每天 0.186 元
2 2018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每平方米每天 0.447 元 每平方米每天 0.192 元
3 2019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每平方米每天 0.460 元 每平方米每天 0.198 元
4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每平方米每天 0.474 元 每平方米每天 0.204 元
5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每平方米每天 0.488 元 每平方米每天 0.210 元
大连环普发展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取得租赁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辽
(2017)大连保税区不动产权第 04000156 号)
2017 年 6 月,本公司与合顺油田服务(天津)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本
公司租赁合顺油田服务(天津)有限公司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中南四街 101
号的厂房用于本公司天津分厂大众装配点使用,租赁面积为 1,789 平方米,租赁期
限为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租赁费为 31,080 元/月。
合顺油田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已于 2013 年 6 月 25 日取得租赁房屋《房地产
权证》(房地证津字第 114011302425 号)。
为仓储需要,本公司在位于天津、南京、福州、沈阳的整车厂附近租赁了仓库,
并为此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①根据本公司与天津安宇汽车部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租赁天津安宇汽车部
品有限公司仓库,合同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与天津安宇汽车部品有限公司商议续租事宜。
②根据本公司与东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租赁东华汽车实业有限公
司仓库,合同期限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③根据本公司与福建八方迅通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租赁福建八方迅通物
流有限公司院内 4 号库房,合同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④根据公司与辽宁华育德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租赁辽宁华育
德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库房及附属设施,合同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在天津、福州、沈阳等地租赁的房屋尚未取
得出租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有权出租相关房产的证明文件。由于本公司租
赁前述房屋仅作为仓储用房,即使相关租赁协议无效或存在法律瑕疵导致本公司无
法继续使用相关房产,本公司很容易租赁到其他替代场所,且上述租赁房产尚未出
现任何诉讼或争议情况。发行人律师认为:前述租赁协议可能存在的问题不会对本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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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亚普捷克在捷克租赁了 7,960 平方米房屋作为生产和办公用房,出租方为 Point
Park Properties s.r.o.,土地座落在 Plazy 128,293 01,租期自 2011 年 5 月 31 日起 10
年,除非亚普捷克在合同到期前 12 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不再续租,否则租赁自动续
展五年。
亚普捷克在捷克租赁了 3,500 平方米房屋作为生产和仓储用房,出租方为 MPL,
kom. spol. , 房 屋 位 于 .p. 174, 293 01 epov, village Lipovka, region
RychnovnadKněnou,租期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 5 年。亚普捷克在捷克新增租赁了
1,200 平方米房屋作为生产和仓储用房,出租方为 Lessor Paimetal-Armazenagem
eservicos,房屋位于 village Palmela,租期自 2016 年 8 月 19 日起 7 年。
亚普俄罗斯在俄罗斯租赁 2,257.90 平方米的仓储用房,出租方为 OJZ Gaz,房
屋位于 Nijniy Novgorod city, Lenina prosperctus 88,租期为 2012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
亚普印度在纳西克租赁位于 No.C-2/1,MIDC Area Ambad, Tal & District. Nashik,
Maharashtra 的 12,000 平方英尺厂房,租赁期限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6 月 28 日,亚普印度已签订续租合同,延长租赁期限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亚普 USA 在美国密歇根州租赁位于 800 Kirts Boulevard, Suite 300, Troy,
Michigan 48084 的 12,987 平方英尺的房屋,租赁期限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终止。目
前亚普 USA 已签署新租赁协议,新租赁有效期为 2016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月租金为 12,000 美元,租赁面积为 10,044 平方英尺。
亚普墨西哥在墨西哥普埃布拉州租赁位于#6 Andador Norte, Fraccionamiento
Industrial Santa Elen, Parque Industrial Chachapa, Amozoc de Mote 的 14,194 平方米房
屋作为生产和仓储用房,租赁期限为 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 2032 年 2 月 14 日,月租
金为 46,930.00 美元,每 5 年按 1.5%的增幅调整。
亚普巴西 2017 年 6 月 2 日与出租方 GRAVATA S.A.,签订租赁协议,亚普巴
西承租位于 Rodovia RS 118, 12,701, Módulos 1, 2 and 3, Galpo 3, GLP Gravataí, in the
city of Gravataí, State of Santa Catarina 的厂房 11,465.72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20 个月
(至 2027 年 6 月 1 日)。
根据天达共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上述境外租赁行为合法有效。
2、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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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原值 500 万元以上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
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尚可使用年份 所属单位
(台/套)
1 KB250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1 5 公司本部
2 BA250T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1 5 公司本部
3 KB260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1 10 公司本部
4 KBS241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28 12 公司本部
5 KBS61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注油管) 6 12 公司本部
6 KBS2-61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注油管) 1 7 公司本部
7 KBS3(K3D HP7)中空吹塑成型机组(注油管) 3 13 公司本部
8 K3D HPD7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注油管) 4 14 公司本部
9 BA52S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注油管) 1 5 公司本部
10 KBSmart61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注油管) 1 19 公司本部
11 氟化设备 2 5 公司本部
12 KBS241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2 13 大江亚普
13 KBS361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1 5 大江亚普
14 BA220M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3 6 亚普开封
15 KBS241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1 8 亚普开封
16 KBSmatt120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2 8 芜湖亚奇
17 JSW NB120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1 8 芜湖亚奇
18 KBS241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2 12 亚普印度
19 KB250 中空吹塑机组 1 5 亚普印度
20 KBS120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1 7 亚普印度
21 BA220M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0 0 亚普澳大利亚
22 KBS241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2 12 亚普俄罗斯
23 KBS241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2 12 亚普捷克
24 K3D-HP7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注油管) 2 12 亚普捷克
25 KBS241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9 11 亚普 USA
26 KB250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1 5 亚普 USA
27 K3D HP7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注油管) 1 13 亚普 USA
28 KBS241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1 17 亚普墨西哥
29 KBS241 中空吹塑成型机组 1 8 亚普巴西
(二)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在我国境内取得商标共 37 项,具体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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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注册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类别 有效期限
1 第 1057588 号 第 20 类 2017.07.21-2027.07.20
2 第 10630070 号 第 25 类 2013.05.14-2023.05.13
3 第 10624097 号 第 20 类 2013.05.14-2023.05.13
4 第 10630081 号 第 25 类 2013.05.14-2023.05.13
5 第 10630153 号 第 35 类 2013.05.14-2023.05.13
6 第 10630170 号 第 35 类 2013.05.14-2023.05.13
7 第 10630197 号 第 35 类 2013.05.14-2023.05.13
8 第 10630228 号 第 35 类 2013.05.14-2023.05.13
9 第 10630247 号 第 35 类 2013.05.14-2023.05.13
10 第 10635031 号 第 17 类 2013.05.14-2023.05.13
11 第 10635032 号 第 17 类 2013.05.14-2023.05.13
12 第 10635034 号 第 17 类 2013.05.14-2023.05.13
13 第 10639032 号 第 42 类 2013.05.14-2023.05.13
14 第 10624016 号 第 20 类 2013.05.14-2023.05.13
15 第 10624140 号 第 20 类 2013.06.07-2023.06.06
16 第 10624198 号 第 20 类 2013.06.14-2023.06.13
17 第 10571780 号 第 35 类 2013.05.14-2023.05.13
18 第 10571824 号 第 37 类 2013.05.14-2023.05.13
19 第 10571879 号 第 42 类 2013.05.14-2023.05.13
20 第 10568360 号 第7类 2013.05.21-2023.05.20
21 第 10568361 号 第 12 类 2013.05.21-2023.05.20
22 第 10635033 号 第 17 类 2013.11.28-2023.11.27
23 第 10623554 号 第7类 2013.09.14-2023.09.13
24 第 10623495 号 第7类 2013.07.14-2023.07.13
25 第 10635027 号 第 12 类 2014.07.21-2024.07.20
26 第 10623618 号 第7类 2013.06.28-2023.06.27
27 第 10623646 号 第7类 2013.07.07-2023.07.06
28 第 10624245 号 第 20 类 2013.06.28-2013.06.27
29 第 10623430 号 第7类 2013.09.14-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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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0 第 10635035 号 第 17 类 2013.12.14-2023.12.13
31 第 12973709 号 第 17 类 2015.06.14-2025.06.13
32 第 10639018 号 第 42 类 2015.08.28-2025.08.27
33 第 10635029 号 第 12 类 2015.08.21-2025.08.20
34 第 10635026 号 第 12 类 2015.08.14-2025.08.13
35 第 11156442 号 第 20 类 2014.08.07-2024.08.06
36 第 12973710 号 第 12 类 2016.04.07-2026.04.06
37 第 12997155 号 第 17 类 2016.07.07-2026.07.06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澳大利亚拥有两项商标,具体如下: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号 所有人 种类 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 续展日

第 12 类:汽车油箱,包括塑料
油箱; 2020 年 11 月
1396591 亚普澳大利亚 12,42
1 第 42 类:设计、研发陆用车辆 25 日
零部件,包括油箱
第 12 类:汽车油箱,包括塑料
油箱; 2020 年 11 月
1396592 亚普澳大利亚 12,42
2 第 42 类:设计、研发陆用车辆 25 日
零部件,包括油箱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股份在印度拥有两项商标,具体如下: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号 所有人 种类 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 续展日

1799191 亚普股份 6,20 非金属液态燃料容器,非金属桶 无
1
1799190 亚普股份 6,20 非金属液态燃料容器,非金属桶 无
2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股份在韩国拥有一项商标,具体如下: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号 所有人 种类 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 续展日

发动机燃油系统;自动调节燃料
泵;润滑油箱(机器部件);汽
7,12,35, 化器供油装置;马达和引擎用节
1 1149337 亚普股份 无
37,42 油器;空气压缩引擎;机器、马
达和引擎调整器;润滑设备;车
辆轴承;自动调节燃料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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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股份拥有一项国际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号 所有人 种类 指定国 权利期限

澳大利亚、欧盟、印度、美国、 2015.10.29-
1280736 亚普股份
1 俄罗斯 2025.10.29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 USA 在美国取得专用商标权共 2 项,具体如下: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号 登记日期
1 86/668,689 2015.06.25
2 86/668,709 2015.06.25
2、专利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境内已取得授权且有效的专利权共
280 项,其中发明专利 35 项,实用新型专利 240 项,外观设计专利 5 项,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有效期
汽车燃油箱焊接点及接头渗透
1 亚普股份 ZL 2009 1 0029049.9 发明专利 2009.01.16-2029.01.15
浓度的检测方法
塑料油箱表层氟化效果的检测
2 亚普股份 ZL 2009 1 0030533.3 发明专利 2009.04.14-2029.04.13
方法
3 亚普股份 塑料燃油箱的制造方法 ZL 2009 1 0031815.5 发明专利 2009.07.14-2029.07.13
可内置组件的吹塑中空箱体的
4 亚普股份 ZL 2009 1 0184707.1 发明专利 2009.08.19-2029.08.18
成型方法及预成型模板装置
一种可内置组件的模塑中空箱
5 亚普股份 ZL 2009 1 0262853.1 发明专利 2009.12.11-2029.12.10
体的成型方法
6 亚普股份 塑料油箱接口的专用模具 ZL 2009 1 0031816.X 发明专利 2009.07.14-2029.07.13
混合动力汽车的燃油蒸汽控制
7 亚普股份 ZL 2009 1 0035429.3 发明专利 2009.09.28-2029.09.27
系统及控制方法
一种两片型坯成型方法及其成
8 亚普股份 ZL 2010 1 0579865.X 发明专利 2010.12.09-2030.12.08
型组合装置
9 亚普股份 一种吹塑中空箱体的装置 ZL 2011 1 0086506.5 发明专利 2011.04.07-2031.04.06
一种塑料燃油箱的吹塑装置及
10 亚普股份 ZL 2011 1 0359112.2 发明专利 2011.11.14-2031.11.13
吹塑方法
外插电式油电混合动力车油箱
11 亚普股份 ZL 2011 1 0030570.1 发明专利 2011.01.28-2031.01.27
燃油蒸汽控制系统及方法
12 亚普股份 塑料加油管溢料修边装置 ZL 2012 1 0000870.X 发明专利 2012.01.04-2032.01.03
一种带辅助阳模的两片吹塑中
13 亚普股份 ZL 2013 1 0161984.7 发明专利 2013.05.06-2033.05.05
空箱体成型方法
14 亚普股份 一种卡环输送装置 ZL 2012 1 0261164.0 发明专利 2012.07.26-2032.07.25
一种设置有内置组件的中空箱
15 亚普股份 ZL 2012 1 0280239.X 发明专利 2012.08.08-2032..08.07
体成型方法
16 亚普股份 一种汽车尿素箱及其成型方法 ZL 2012 1 0308845.8 发明专利 2012.08.28-2032..08.27
尿素箱加注管口氨气浓度控制
17 亚普股份 ZL 2012 1 0346730.8 发明专利 2012.09.19-2032.09.18
装置
1-1-167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燃油箱噪声测试用模拟刹车试
18 亚普股份 ZL 2013 1 0399146.3 发明专利 2013.09.05-2033.09.04
验台
一种塑料油箱修边系统及对塑
19 亚普股份 ZL 2013 1 0747544.X 发明专利 2013.12.31-2033.12.30
料油箱进行修边的方法
一种塑料油箱修边机构及油箱
20 亚普股份 ZL 2013 1 0747458.9 发明专利 2013.12.31-2033.12.30
修边的方法
21 亚普股份 一种塑料箱体的吹塑装置 ZL 2013 1 0550010.8 发明专利 2013.11.08-2033.11.07
一种塑料燃油箱成型装置及成
22 亚普股份 ZL 2012 1 0498539.5 发明专利 2012.11.29-2032.11.28
型方法
燃油箱排气系统循环气管测试
23 亚普股份 ZL 2013 1 0699993.1 发明专利 2013.12.19-2033.12.18
方法
一种挤出两片型坯的平面口模
24 亚普股份 ZL 2013 1 0021936.8 发明专利 2013.01.22-2033.01.21
装置及成型方法
一种用于两片吹塑工艺中加油
25 亚普股份 ZL 2013 1 0284115.3 发明专利 2013.07.08-2033.07.07
口成型方法及制备装置
一种设有内置组件的中空体成
26 亚普股份 ZL 2012 1 0202257.6 发明专利 2012.06.19-2032.06.18
型方法
27 芜湖亚奇 一种塑料燃油箱冲孔机 ZL 2014 1 0799381.4 发明专利 2014.12.20-2034.12.19
28 亚普股份 燃油箱水下检测进气防漏装置 ZL 2014 1 0752577.8 发明专利 2014.12.11-2034.12.10
29 亚普股份 一种三维多壁塑料中空箱体 ZL 2014 1 0533633.9 发明专利 2014.10.11-2034.10.10
一种塑料中空箱体的生产工装
30 亚普股份 ZL 2015 1 0132535.9 发明专利 2015.03.25-2035.03.24
和生产方法
一种吹塑燃油箱固定结构及成
31 亚普股份 ZL 2014 1 0011763.6 发明专利 2014.01.10-2034.01.09
型方法
32 亚普股份 燃油箱翻转试验机构 ZL 2009 2 0041642.0 实用新型 2009.03.30-2019.03.29
33 亚普股份 加油排气接头 ZL 2009 2 0041643.5 实用新型 2009.03.30-2019.03.29
燃油箱容积、油位与油泵输出电
34 亚普股份 ZL 2009 2 0038383.6 实用新型 2009.01.16-2019.01.15
阻相互关系的检测系统
35 亚普股份 塑料燃油箱的模具 ZL 2009 2 0047320.7 实用新型 2009.07.14-2019.07.13
36 亚普股份 汽车塑料燃油箱用的防尘罩 ZL 2009 2 0042351.3 实用新型 2009.03.17-2019.03.16
汽车燃油箱焊接点及接头渗透
37 亚普股份 ZL 2009 2 0038384.0 实用新型 2009.01.16-2019.01.15
浓度的检测系统
38 亚普股份 软管抓接装置 ZL 2009 2 0042352.8 实用新型 2009.03.17-2019.03.16
39 亚普股份 塑料燃油箱水冷却定型架 ZL 2009 2 0047319.4 实用新型 2009.07.14-2019.07.13
40 亚普股份 密封可靠的塑料燃油箱 ZL 2009 2 0236360.6 实用新型 2009.09.28-2019.09.27
41 亚普股份 防短流的汽车用炭罐 ZL 2009 2 0236363.X 实用新型 2009.09.28-2019.09.27
防燃油飞溅的燃油系统加油管
42 亚普股份 ZL 2009 2 0236361.0 实用新型 2009.09.28-2019.09.27
总成装置
43 亚普股份 一种汽车燃油箱油气分离装置 ZL 2010 2 0648977.1 实用新型 2010.12.09-2020.12.08
一种具备防错功能的加油口部
44 亚普股份 ZL 2010 2 0648975.2 实用新型 2010.12.09-2020.12.08
结构
用于氮气检验塑料燃油箱密封
45 亚普股份 ZL 2010 2 0648962.5 实用新型 2010.12.09-2020.12.08
性的恒压装置
46 亚普股份 丙烷喷射精确控制装置 ZL 2010 2 0648955.5 实用新型 2010.12.09-2020.12.08
47 亚普股份 一种防浪的汽车燃油箱 ZL 2011 2 0011047.X 实用新型 2011.01.14-2021.01.13
一种外插电式油电混合动力车
48 亚普股份 ZL 2011 2 0029608.9 实用新型 2011.01.28-2021.01.27
油箱燃油蒸汽控制系统
49 亚普股份 一种燃油箱装配试验装置 ZL 2010 2 0648971.4 实用新型 2010.12.09-2020.12.08
1-1-168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种适用于大口径油枪的柴油
50 亚普股份 ZL 2011 2 0107114.8 实用新型 2011.04.13-2021.04.12

51 亚普股份 一种塑料燃油箱吹塑成型装置 ZL 2011 2 099343.X 实用新型 2011.04.07-2021.04.06
52 亚普股份 一种燃油箱的排气系统 ZL 2011 2 0099342.5 实用新型 2011.04.07-2021.04.06
53 亚普股份 一种焊接余量大的塑料燃油箱 ZL 2011 2 0107122.2 实用新型 2011.04.13-2021.04.12
54 亚普股份 内置防浪板燃油箱的成型装置 ZL 2011 2 0107121.8 实用新型 2011.04.13-2021.04.12
塑料燃油箱落球冲击试验检测
55 亚普股份 ZL 2011 2 0107139.8 实用新型 2011.04.13-2021.04.12
装置
56 亚普股份 塑料燃油箱抗振动性检测装置 ZL 2011 2 0107125.6 实用新型 2011.04.13-2021.04.12
57 亚普股份 一种防错加柴油的汽油箱 ZL 2011 2 0107140.0 实用新型 2011.04.13-2021.04.12
58 亚普股份 一种塑料燃油箱用的防浪板 ZL 2011 2 0107124.1 实用新型 2011.04.13-2021.04.12
59 亚普股份 一种两片型坯挤出口模装置 ZL 2011 2 0107137.9 实用新型 2011.04.13-2021.04.12
60 亚普股份 一种油箱修边装置 ZL 2011 2 0289191.X 实用新型 2011.08.10-2021.08.09
61 亚普股份 塑料燃油箱内部焊接工具 ZL 2011 2 0197221.4 实用新型 2011.06.13-2021.06.12
62 亚普股份 蝶形水冷夹具 ZL 2011 2 0197211.0 实用新型 2011.06.13-2021.06.12
63 亚普股份 一种货物转运装置 ZL 2011 2 0443049.6 实用新型 2011.11.10-2021.11.09
64 亚普股份 一种塑料燃油箱的吹塑装置 ZL 2011 2 0448572.8 实用新型 2011.11.14-2021.11.13
可内置组件的塑料燃油箱成型
65 亚普股份 ZL 2012 2 0001168.0 实用新型 2012.01.04-2022.01.03
装置
66 亚普股份 内置翻转阀的安装结构 ZL 2012 2 0001134.1 实用新型 2012.01.04-2022.01.03
塑料燃油箱内置焊接深度控制
67 亚普股份 ZL 2012 2 0001175.0 实用新型 2012.01.04-2022.01.03
装置
68 亚普股份 一种燃油箱内置防浪板的装置 ZL 2012 2 0024467.6 实用新型 2012.01.19-2022.01.18
一种中空体内置零件的连接结
69 亚普股份 ZL 2012 2 0185429.9 实用新型 2012.04.27-2022.04.26

70 亚普股份 一种塑料燃油箱防浪板 ZL 2012 2 0185438.8 实用新型 2012.04.27-2022.04.26
一种塑料燃油箱的内置刚性连
71 亚普股份 ZL 2012 2 0185447.7 实用新型 2012.04.27-2022.04.26
接装置
72 亚普股份 塑料燃油箱的螺纹口密封结构 ZL 2012 2 0251874.0 实用新型 2012.05.31-2022.05.30
一种塑料燃油箱内置件的连接
73 亚普股份 ZL 2012 2 0337717.1 实用新型 2012.07.13-2022.07.12
结构
汽车尿素箱加注管口氨气浓度
74 亚普股份 ZL 2012 2 0356170.X 实用新型 2012.07.23-2022.07.22
控制装置
75 亚普股份 塑料燃油箱油泵口的密封结构 ZL 2012 2 0356134.3 实用新型 2012.07.23-2022.07.22
一种汽车尿素箱的氨气控制装
76 亚普股份 ZL 2012 2 0357123.7 实用新型 2012.07.23-2022.07.22

一种用于柴油加油的液位控制
77 亚普股份 ZL 2012 2 0425925.7 实用新型 2012.08.27-2022.08.26
阀结构
78 亚普股份 燃油箱变形测量工装 ZL 2012 2 0425922.3 实用新型 2012.08.27-2022.08.26
79 亚普股份 模拟汽车泵油及回油的装置 ZL 2012 2 0425908.3 实用新型 2012.08.27-2022.08.26
80 亚普股份 一种能控制内部温度的燃油箱 ZL 2012 2 0425936.5 实用新型 2012.08.27-2022.08.26
81 亚普股份 一种塑料燃油箱防浪板 ZL 2012 2 0427146.0 实用新型 2012.08.27-2022.08.26
塑料燃油箱试验用可调节排气
82 亚普股份 ZL 2012 2 0425890.7 实用新型 2012.08.27-2022.08.26
接头
燃油箱内置件焊接力测量试验
83 亚普股份 ZL 2012 2 0425894.5 实用新型 2012.08.27-2022.08.26
工装
1-1-169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84 亚普股份 一种塑料燃油箱止回阀 ZL 2012 2 0425910.0 实用新型 2012.08.27-2022.08.26
85 亚普股份 一种汽车尿素箱 ZL 2012 2 0429303.1 实用新型 2012.08.28-2022.08.27
尿素箱加注管口按期浓度控制
86 亚普股份 ZL 2012 2 0476360.5 实用新型 2012.09.19-2022.09.18
装置
87 亚普股份 一种预成型模板装置 ZL 2012 2 0390416.5 实用新型 2012.08.08-2022.08.07
88 亚普股份 具有二次除尘功能的除尘装置 ZL 2012 2 0540864.9 实用新型 2012.10.22-2022.10.21
89 亚普股份 燃油箱焊接件拉伸锁紧装置 ZL 2012 2 0622279.3 实用新型 2012.11.22-2022.11.21
90 亚普股份 一种油箱输送装置 ZL 2012 2 0592281.0 实用新型 2012.11.12-2022.11.11
91 亚普股份 一种汽车燃油箱蒸汽系统 ZL 2012 2 0686992.4 实用新型 2012.12.13-2022.12.12
92 亚普股份 一种塑料燃油箱生产装置 ZL 2012 2 0711689.5 实用新型 2012.12.21-2022.12.20
一种汽车塑料油箱预成型及组
93 亚普股份 ZL 2012 2 0700813.8 实用新型 2012.12.18-2022.12.17
件内置装置
94 亚普股份 一种塑料油箱自动生产线 ZL 2012 2 0686765.1 实用新型 2012.12.13-2022.12.12
95 亚普股份 一种油箱修边机构 ZL 2013 2 0032174.7 实用新型 2013.01.22-2023.01.21
一种塑料燃油箱内置件的焊接
96 亚普股份 ZL 2013 2 0158751.7 实用新型 2013.04.02-2023.04.01
结构
一种燃油箱焊接机自动送件机
97 亚普股份 ZL 2013 2 0162818.4 实用新型 2013.04.03-2023.04.02

98 亚普股份 一种塑料燃油箱组合成型机构 ZL 2013 2 0190665.4 实用新型 2013.04.16-2023.04.15
一种两片型坯塑料燃油箱成型
99 亚普股份 ZL 2013 2 0260291.9 实用新型 2013.05.14-2023.05.13
机构
100 亚普股份 塑料燃油箱冷却定型机构 ZL 2013 2 0282301.9 实用新型 2013.05.22-2023.05.21
101 亚普股份 一种粉碎料的除尘系统 ZL 2013 2 0326851.6 实用新型 2013.06.07-2023.06.06
一种塑料燃油箱通孔的密封装
102 亚普股份 ZL 2013 2 0326892.5 实用新型 2013.06.07-2023.06.06

103 亚普股份 一种油箱周转冷却系统 ZL 2013 2 0362575.9 实用新型 2013.06.24-2023.06.23
一种制备应用于两片吹塑工艺
104 亚普股份 ZL 2013 2 0402665.6 实用新型 2013.07.08-2023.07.07
中的加油口结构的装置
一种塑料燃油箱的原料输送装
105 亚普股份 ZL 2013 2 0435461.2 实用新型 2013.07.22-2023.07.21

106 亚普股份 一种燃油系统阀门 ZL 2013 2 0531528.2 实用新型 2013.08.29-2023.08.28
107 亚普股份 固定在油泵上的防浪板 ZL 2013 2 0532046.9 实用新型 2013.08.29-2023.08.28
108 亚普股份 燃油箱快速抽油装置 ZL 2013 2 0532061.3 实用新型 2013.08.29-2023.08.28
109 亚普股份 加油试验机快速换枪装置 ZL 2013 2 0531530.X 实用新型 2013.08.29-2023.08.28
110 亚普股份 一种燃油箱实验台架 ZL 2013 2 0531527.8 实用新型 2013.08.29-2023.08.28
111 亚普股份 一种实验用模拟燃油消耗装置 ZL 2013 2 0549994.3 实用新型 2013.09.05-2023.09.04
112 亚普股份 一种燃油箱通风性能试验台 ZL 2013 2 0549869.2 实用新型 2013.09.05-2023.09.04
113 亚普股份 一种燃油箱模拟试验台 ZL 2013 2 0550263.0 实用新型 2013.09.05-2023.09.04
114 亚普股份 一种新型注油管头部组合部件 ZL 2013 2 0623050.6 实用新型 2013.10.10-2023.10.09
115 亚普股份 一种锁闭接管密封装置 ZL 2013 2 0623012.0 实用新型 2013.10.10-2023.10.09
一种减少燃油泄漏量的储油桶
116 亚普股份 ZL 2013 2 0622990.3 实用新型 2013.10.10-2023.10.09
部件
一种防止密封圈错装漏装的油
117 亚普股份 ZL 2013 2 0622989.0 实用新型 2013.10.10-2023.10.09
泵口部装置
1-1-170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种油泵装配角度防错检测装
118 亚普股份 ZL 2013 2 0622982.9 实用新型 2013.10.10-2023.10.09

119 亚普股份 一种新型燃油泵口密封部件 ZL 2013 2 0622950.9 实用新型 2013.10.10-2023.10.09
120 亚普股份 一种新形滤清器固定支架 ZL 2013 2 0622949.6 实用新型 2013.10.10-2023.10.09
一种减少燃油箱底部变形的钢
121 亚普股份 ZL 2013 2 0622871.8 实用新型 2013.10.10-2023.10.09
带连接装置
122 亚普股份 一种低温差燃油箱系统 ZL 2013 2 0631712.4 实用新型 2013.10.14-2023.10.13
123 亚普股份 一种中低压燃油箱系统 ZL 2013 2 0631606.6 实用新型 2013.10.14-2023.10.13
124 亚普股份 一种燃油箱的防护结构 ZL 2013 2 0631821.6 实用新型 2013.10.14-2023.10.13
125 亚普股份 一种防凸包的尿素箱 ZL 2013 2 0631800.4 实用新型 2013.10.14-2023.10.13
燃油箱容积、高度与油泵输出电
126 亚普股份 ZL 2013 2 0639585.2 实用新型 2013.10.17-2023.10.16
阻特性的测量装置
127 亚普股份 一种高刚度塑料燃油箱 ZL 2013 2 0639584.8 实用新型 2013.10.17-2023.10.16
128 亚普股份 一种低应力防浪板装置 ZL 2013 2 0639586.7 实用新型 2013.10.17-2023.10.16
一种便携式塑料燃油箱的焊接
129 亚普股份 ZL 2013 2 0703720.5 实用新型 2013.11.08-2023.11.07
工装
130 亚普股份 燃油箱尖锤冲击样件固定装置 ZL 2013 2 0701968.8 实用新型 2013.11.08-2023.11.07
131 亚普股份 一种塑料燃油箱的密封结构 ZL 2013 2 0701981.3 实用新型 2013.11.08-2023.11.07
132 亚普股份 两片型坯塑料燃油箱成型装置 ZL 2013 2 0786824.7 实用新型 2013.12.04-2023.12.03
塑料燃油箱碳氢化合物排放测
133 亚普股份 ZL2013 2 0828769.3 实用新型 2013.12.06-2023.12.05
试密封结构
134 亚普股份 一种物料风送系统 ZL 2013 2 0786828.5 实用新型 2013.12.04-2023.12.03
135 亚普股份 一种塑料燃油箱的合模线结构 ZL 2013 2 0786840.6 实用新型 2013.12.04-2023.12.03
136 亚普股份 一种原料输送系统 ZL 2013 2 0791313.4 实用新型 2013.12.04-2023.12.03
137 亚普股份 一种油箱管路固定管卡 ZL 2013 2 0786878.3 实用新型 2013.12.04-2023.12.03
138 亚普股份 一种耐高压塑料燃油箱 ZL 2013 2 0809967.5 实用新型 2013.12.11-2023.12.10
139 亚普股份 一种刚性塑料燃油箱 ZL 2014 2 0016783.8 实用新型 2014.01.13-2024.01.12
燃油箱排气系统循环气管测试
140 亚普股份 ZL 2013 2 0841758.9 实用新型 2013.12.19-2023.12.18
系统
141 亚普股份 一种塑料箱修边装置 ZL 2013 2 0884378.3 实用新型 2013.12.31-2023.12.30
142 亚普股份 两片型坯塑料燃油箱成型系统 ZL 2013 2 0789261.7 实用新型 2013.12.05-2023.12.04
143 亚普股份 一种油箱的内置排气系统 ZL 2014 2 0445123.1 实用新型 2014.08.08-2024.08.07
一种减少噪声传递的油箱安装
144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586476.3 实用新型 2014.10.11-2024.10.10
装置
145 亚普股份 一种油箱液体试验装置 ZL 2014 2 0584294.2 实用新型 2014.10.11-2024.10.10
146 亚普股份 一种尿素箱体的加热结构 ZL 2014 2 0611648.8 实用新型 2014.10.22-2024.10.21
一种油箱循环管压力降试验装
147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647987.1 实用新型 2014.11.03-2024.11.02

一种油箱热电偶传感器的固定
148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646485.7 实用新型 2014.11.03-2024.11.02
结构
一种检测压力油箱内液体温度
149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602168.5 实用新型 2014.10.17-2024.10.16
的装置
一种塑料燃油箱内置零件的固
150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584255.2 实用新型 2014.10.11-2024.10.10
定结构
151 亚普股份 一种油箱试验防液体倒吸装置 ZL 2014 2 0627891.9 实用新型 2014.10.28-2024.10.27
1-1-171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种燃油箱内置件熔接拉伸强
152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687014.0 实用新型 2014.11.17-2024.11.16
度试验工装
一种塑料燃油箱焊接件的剪切
153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763502.5 实用新型 2014.12.08-2024.12.07
强度试验工装
塑料燃油箱低温跌落试验用封
154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709639.2 实用新型 2014.11.24-2024.11.23
堵装置
一种测量油箱内燃油量和油位
155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687200.4 实用新型 2014.11.17-2024.11.16
高度关系的装置
一种增强油箱底部强度的油泵
156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668831.1 实用新型 2014.11.11-2024.11.10
装配结构
一种塑料燃油箱集成式油泵法
157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668546.X 实用新型 2014.11.11-2024.11.10

158 亚普股份 一种塑料燃油箱内置多位管卡 ZL 2014 2 0659634.3 实用新型 2014.11.07-2024.11.06
一种具有柔性的高压燃油箱支
159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659821.1 实用新型 2014.11.07-2024.11.06
撑结构
一种塑料加油管的口部导电装
160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727136.8 实用新型 2014.11.28-2024.11.27

一种新型防止昆虫进入燃油系
161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727248.3 实用新型 2014.11.28-2024.11.27
统的装置
连接油箱内部上下表面的刚性
162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691157.9 实用新型 2014.11.18-2024.11.17
连接装置
163 亚普股份 一种阀门与气管抓接工装 ZL 2014 2 0775174.0 实用新型 2014.12.11-2024.12.10
164 亚普股份 一种塑料油箱的修边称重机构 ZL 2014 2 0774748.2 实用新型 2014.12.11-2024.12.10
165 亚普股份 蒸发排放试验室的进风装置 ZL 2014 2 0709901.3 实用新型 2014.11.24-2024.11.23
多功能燃油泵锁紧螺母拆装工
166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747683.2 实用新型 2014.12.03-2024.12.02

一种塑料燃油箱内置零件的装
167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746312.2 实用新型 2014.12.03-2024.12.02
配结构
一种防脱落的塑料油箱内置零
168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762518.4 实用新型 2014.12.08-2024.12.07
件连接结构
测量燃油箱密封圈泄漏压力的
169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804038.X 实用新型 2014.12.18-2024.12.17
装置
一种可以调整焊接平面度的塑
170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762525.4 实用新型 2014.12.08-2024.12.07
料油箱
171 亚普股份 一种管道用进气防漏塞头 ZL 2014 2 0774514.8 实用新型 2014.12.11-2024.12.10
一种燃油箱在车身上的固定结
172 亚普股份 ZL 2014 2 0762609.8 实用新型 2014.12.08-2024.12.07

173 亚普股份 位移传感器的固定装置 ZL 2015 2 0015912.6 实用新型 2015.01.12-2025.01.11
174 亚普股份 一种塑料燃油箱生产工装 ZL 2015 2 0039798.0 实用新型 2015.01.21-2025.01.20
一种可以调节燃油箱减震垫压
175 亚普股份 ZL 2015 2 0023060.5 实用新型 2015.01.14-2025.01.13
缩量的试验装置
176 亚普股份 一种排气通畅的燃油箱 ZL 2015 2 0040355.3 实用新型 2015.01.21-2025.01.20
177 亚普股份 一种新型的防浪板 ZL 2015 2 0012074.7 实用新型 2015.01.09-2025.01.08
178 亚普股份 燃油箱密封性检测装置 ZL 2015 2 0091901.6 实用新型 2015.02.10-2025.02.09
一种塑料燃油箱废边料输送装
179 亚普股份 ZL 2015 2 0091904.X 实用新型 2015.02.10-2025.02.09

燃油箱加油管接头拉伸强度检
180 亚普股份 ZL 2015 2 0122451.2 实用新型 2015.03.03-2025.03.02
测装置
燃油箱油泵口嵌环拉伸强度检
181 亚普股份 ZL 2015 2 0122975.1 实用新型 2015.03.03-2025.03.02
测装置
1-1-172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塑料油箱焊接机的定位打孔装
182 亚普股份 ZL 2015 2 0125022.0 实用新型 2015.03.04-2025.03.03

一种油泵供、回油管的防松脱连
183 亚普股份 ZL 2015 2 0129016.2 实用新型 2015.03.06-2025.03.05
接结构
184 亚普股份 模具时钟日期自动更新装置 ZL 2015 2 0298442.9 实用新型 2015.05.11-2025.05.10
185 亚普股份 一种耐交变压力的油箱 ZL 2015 2 0349208.4 实用新型 2015.05.27-2025.05.26
186 亚普股份 油箱成型刚性组件 ZL 2015 1 0406949.6 实用新型 2015.07.13-2025.07.12
一种碳罐通气管的端部防护装
187 亚普股份 ZL 2015 2 0552228.1 实用新型 2015.07.28-2025.07.27

188 亚普股份 一种燃油箱液位高度测量工装 ZL 2015 2 0519918.7 实用新型 2015.07.17-2025.07.16
一种可在高压下快速打开的油
189 亚普股份 ZL 2015 2 0730730.7 实用新型 2015.09.21-2025.09.20
箱排气阀
190 亚普股份 一种高密封性油箱排气阀 ZL 2015 2 0730645.0 实用新型 2015.09.21-2025.09.20
191 亚普股份 一种高刚度塑料油箱 ZL 2015 2 0436973.X 实用新型 2015.06.24-2025.06.23
192 亚普股份 调节内部压力的燃油系统 ZL 2015 2 0632367.5 实用新型 2015.08.21-2025.08.20
193 亚普股份 燃油箱保温连接结构 ZL 2015 2 0725284.0 实用新型 2015.09.18-2025.09.17
194 亚普股份 节能环保型燃油系统 ZL 2015 2 0632044.6 实用新型 2015.08.21-2025.08.20
195 亚普股份 高效多功能密封燃油箱阀门 ZL 2015 2 0730501.5 实用新型 2015.09.21-2025.09.20
燃油箱蒸发排放系统泄漏检测
196 亚普股份 ZL 2015 2 0745966.8 实用新型 2015.09.18-2025.09.17
装置及检测方法
197 亚普股份 高效密封燃油箱阀门 ZL 2015 2 0730717.1 实用新型 2015.09.21-2025.09.20
198 亚普股份 新型密封燃油箱阀门 ZL 2015 2 0730745.3 实用新型 2015.09.21-2025.09.20
199 亚普股份 燃油箱的 ICV 结构 ZL 2015 2 0725190.3 实用新型 2015.09.18-2025.09.17
200 亚普股份 能快速打开的燃油箱阀门 ZL 2015 2 0730737.9 实用新型 2015.09.21-2025.09.20
201 亚普股份 多功能密封燃油箱阀门 ZL 2015 2 0730482.6 实用新型 2015.09.21-2025.09.20
202 亚普股份 中空双层塑料油箱 ZL 2015 2 1024558.X 实用新型 2015.12.11-2025.12.10
203 亚普股份 设置有加热组件的尿素箱 ZL 2016 2 0012755.8 实用新型 2016.01.08-2026.01.07
204 亚普股份 设置有氨气吸收装置的尿素箱 ZL 2016 2 0017008.3 实用新型 2016.01.11-2026.01.10
能够兼容外置焊接和内置焊接
205 亚普股份 ZL 2016 2 0012752.4 实用新型 2016.01.08-2026.01.07
的油箱阀门
206 亚普股份 新型燃油系统 ZL 2016 2 0108470.4 实用新型 2016.02.03-2026. 02.02
中空箱体内部增强组件及中空
207 亚普股份 ZL 2016 2 0108472.3 实用新型 2016.02.03-2026. 02.02
箱体
208 亚普股份 塑料箱内部焊接结构 ZL 2016-2-0137404.X 实用新型 2016.02.24-2026.02.23
209 亚普股份 机器人油箱抓取定位装置 ZL 2016 2 0272500.5 实用新型 2016.04.05-2026.04.04
新型燃油箱低蒸发排放试验密
210 亚普股份 ZL 2016 2 0299310.2 实用新型 2016.04.12-2026.04.11
闭舱
211 亚普股份 塑料箱中空吹塑机的回料装置 ZL 2016 2 0337308.X 实用新型 2016.04.21-2026.04.20
212 亚普股份 新型注油管和油箱连接结构 ZL 2016 2 0314539.9 实用新型 2016.04.15-2026.04.14
213 亚普股份 中空箱体成型中的扩张装置 ZL 2016 2 0635426.9 实用新型 2016.06.24-2026.06.23
内嵌式塑料汽车油箱接头组件
214 亚普股份 ZL 2016 2 0529594.X 实用新型 2016.06.03-2026.06.02
及吹针部件
215 亚普股份 防止油箱变形的加强结构 ZL 2016 2 0299048.1 实用新型 2016.04.12-2026.04.11
216 亚普股份 燃油箱碳氢排放测试组件 ZL 2016 2 0749095.1 实用新型 2016.07.15-2026.07.14
1-1-173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17 亚普股份 燃油箱泵油的辅助装置 ZL 2016 2 1004212.8 实用新型 2016.08.31-2026.08.30
真空辅助压力平衡加油枪的加
218 亚普股份 ZL 2016 2 1019763.1 实用新型 2016.08.31-2026.08.30
油装置
219 亚普股份 一种中空箱体支撑组件 ZL 2016 2 0746713.7 实用新型 2016.07.15-2026.07.14
220 亚普股份 燃油箱内燃油导流结构 ZL 2016 2 1105774.1 实用新型 2016.10.09-2026.10.08
221 亚普股份 中空箱体 ZL 2016 2 1004123.3 实用新型 2016.08.31-2026.08.30
222 亚普股份 箱内燃油加热密封装置 ZL 2016 2 1004122.9 实用新型 2016.08.31-2016.08.30
223 亚普股份 燃油箱 ZL 2009 3 0030914.2 外观设计 2009.04.14-2019.04.13
224 亚普股份 燃油箱(MG3) ZL 2010 3 0555508.0 外观设计 2010.10.15-2021.10.14
225 亚普股份 燃油箱(W201) ZL 2010 3 0555496.1 外观设计 2010.10.15-2020.10.14
亚普有限、上
226 燃油箱 ZL 2009 3 0094923.8 外观设计 2009.03.20-2019.03.19
汽集团
227 芜湖亚奇 一种汽车燃油箱冲孔机 ZL 2012 2 0633125.4 实用新型 2012.11.27-2022.11.26
228 芜湖亚奇 一种汽车燃油箱检具 ZL 2012 2 0632047.6 实用新型 2012.11.27-2022.11.26
229 芜湖亚奇 一种汽车燃油箱总成检具 ZL 2012 2 0632027.9 实用新型 2012.11.27-2022.11.26
230 芜湖亚奇 一种汽车塑料燃油箱检测器具 ZL 2012 2 0631967.6 实用新型 2012.11.27-2022.11.26
一种汽车燃油箱翻转检测实验
231 芜湖亚奇 ZL 2012 2 0632045.7 实用新型 2012.11.27-2022.11.26

232 芜湖亚奇 一种燃油箱水冷定型架 ZL 2012 2 0633121.6 实用新型 2012.11.27-2022.11.26
233 芜湖亚奇 一种油箱焊接总成检测器具 ZL 2012 2 0632023.0 实用新型 2012.11.27-2022.11.26
234 芜湖亚奇 一种油箱检测器具 ZL 2012 2 0631949.8 实用新型 2012.11.27-2022.11.26
235 芜湖亚奇 一种油箱总成器具 ZL 2012 2 0632018.X 实用新型 2012.11.27-2022.11.26
一种汽车燃油箱金属内衬安装
236 芜湖亚奇 ZL 2013 2 0799249.4 实用新型 2013.12.06-2023.12.05
固定设备
237 芜湖亚奇 一种燃油箱钢带结构 ZL 2013 2 0875407.X 实用新型 2013.12.26-2023.12.25
238 芜湖亚奇 汽车油箱 ZL 2013 3 0603807.0 外观设计 2013.12.06-2023.12.05
一种汽车燃油箱侧面管路固定
239 芜湖亚奇 ZL 2013 2 0798030.2 实用新型 2013.12.06-2023.12.05
结构
240 芜湖亚奇 一种塑料燃油箱总成检具 ZL 2013 2 0869860.X 实用新型 2013.12.26-2023.12.25
241 芜湖亚奇 一种汽车塑料燃油箱固定结构 ZL 2014 2 0570449.7 实用新型 2014.09.29-2024.09.28
242 芜湖亚奇 一种新型汽车燃油箱 ZL 2014 2 0569714.X 实用新型 2014.09.29-2024.09.28
243 芜湖亚奇 一种汽车燃油箱总成 ZL 2014 2 0570498.0 实用新型 2014.09.29-2024.09.28
244 芜湖亚奇 一种新型汽车塑料燃油箱结构 ZL 2014 2 0568231.8 实用新型 2014.09.29-2024.09.28
一种新型塑料燃油箱水冷定型
245 芜湖亚奇 ZL 2014 2 0815404.1 实用新型 2014.12.20-2024.12.19

246 芜湖亚奇 塑料燃油箱冲孔机 ZL 2014 2 0815427.2 实用新型 2014.12.20-2024.12.19
247 芜湖亚奇 塑料燃油箱生产冷却装置 ZL 2015 2 1110574.0 实用新型 2015.12.25-2025.12.24
248 芜湖亚奇 一种新型塑料燃油箱 ZL 2015 2 1110511.5 实用新型 2015.12.25-2025.12.24
249 芜湖亚奇 燃油箱空满油位阻值检测装置 ZL 2015 2 1110512.X 实用新型 2015.12.25-2025.12.24
250 芜湖亚奇 塑料燃油箱破裂试验装置 ZL 2015 2 1110425.4 实用新型 2015.12.25-2025.12.24
251 芜湖亚奇 塑料燃油箱撞击试验架 ZL 2015 2 1106710.9 实用新型 2015.12.25-2025.12.24
252 芜湖亚奇 一种塑料燃油箱后撞试验装置 ZL 2015 2 1110622.6 实用新型 2015.12.25-2025.12.24
1-1-174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种汽车油箱装泵口去毛边装
253 亚普开封 ZL 2015 2 0094112.8 实用新型 2015.02.10-2025.02.09

254 亚普开封 一种汽车油箱电性能检测工装 ZL 2015 2 0094105.8 实用新型 2015.02.10-2025.02.09
255 亚普开封 一种油箱氧浓度测量系统 ZL 2015 2 0094125.5 实用新型 2015.02.10-2025.02.09
256 亚普开封 一种汽车油箱气密性检查装置 ZL 2015 2 0094109.6 实用新型 2015.02.10-2025.02.09
257 亚普开封 一种油箱装泵工作台 ZL 2015 2 0094110.9 实用新型 2015.02.10-2025.02.09
一种汽车油箱气密性测试用线
258 亚普开封 ZL 2015 2 0094153.7 实用新型 2015.02.10-2025.02.09
束插头密封件
259 亚普开封 一种油箱运输装置 ZL 2015 2 0094140.X 实用新型 2015.02.10-2025.02.09
260 亚普开封 一种汽车油箱吸尘工装 ZL 2015 2 0094111.3 实用新型 2015.02.10-2025.02.09
261 亚普开封 一种汽车油箱托运架 ZL 2015 2 0094108.1 实用新型 2015.02.10-2025.02.09
262 亚普开封 一种除尘装置 ZL 2015 2 0094141.4 实用新型 2015.02.10-2025.02.09
一种建立 ORVR 加油管液体密
263 亚普股份 ZL 2015 1 0032039.6 发明专利 2015.01.22-2035.01.21
封的方法
一种分离式油泵装置及其固定
264 亚普股份 ZL 2014 1 0750423.5 发明专利 2014.12.10-2034.12.09
方法
一种三维多壁塑料中空箱体的
265 亚普股份 ZL 2014 1 0533714.9 发明专利 2014.10.11-2034.10.10
成型方法
266 亚普股份 一种带有卡爪的吹针装置 ZL 2017 2 0232487.5 实用新型 2017.03.10-2027.03.09
亚普股份、镇
江泛沃汽车 能够准确定位和检测焊接方向
267 ZL 2016 2 0048482.2 实用新型 2016.01.19-2026.01.18
零部件有限 的阀门
公司
268 亚普股份 一种中空体成型模具 ZL 2016 2 1343445.0 实用新型 2016.12.08-2026.12.07
269 亚普股份 一种中空体成型吹针组件 ZL 2016 2 1481586.9 实用新型 2016.12.30-2026.12.29
270 亚普股份 低压或负压的燃油系统 ZL 2017 2 0375480.9 实用新型 2017.04.11-2027.04.10
一种筒状型坯塑料箱的成型机
271 亚普股份 ZL 2016 1 0050170.X 发明专利 2016,01.26-2036.01.25
构及成型方法
一种用于油箱压力形变试验的
272 芜湖亚奇 ZL 2016 2 1025423.X 实用新型 2016.08.31-2026.08.30
装置
273 芜湖亚奇 油箱加油管固定支架 ZL 2016 2 1029280.X 实用新型 2016.08.31-2026.08.30
一种用于油箱油位高度测试的
274 芜湖亚奇 ZL 2016 2 1023033.9 实用新型 2016.08.31-2026.08.30
装置
275 芜湖亚奇 一种油箱钢带结构 ZL 2016 2 1027151.7 实用新型 2016.08.31-2026.08.30
276 芜湖亚奇 油箱压力交变试验机 ZL 2016 2 1027726.5 实用新型 2016.08.31-2026.08.30
277 芜湖亚奇 一种油箱油位试验机 ZL 2016 2 1027946.8 实用新型 2016.08.31-2026.08.30
278 芜湖亚奇 油箱油泵安装结构 ZL 2016 2 1029278.2 实用新型 2016.08.31-2026.08.30
279 芜湖亚奇 一种塑料油箱成型模具 ZL 2016 2 1029326.8 实用新型 2016.08.31-2026.08.30
280 大江亚普 塑料箱生产线的自动配料系统 ZL 2017 2 0071227.4 实用新型 2017.01.20-2027.02.19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将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技术申请并获得授权国
际专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专利名称 申请国家 专利号 有效期
俄罗斯 2494867 2009.10.26-2029.10.25
可内置组件的吹塑中空箱体的成
1
型方法及预成型模板装置
韩国 10-1327977 2009.10.26-2029.10.25
1-1-175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日本 5462942 2009.10.26-2029.10.25
美国 US.9,180,775 2009.10.26-2031.11.26
欧盟 EP2468477 2009.10.26-2029.10.25
美国 US9,415,681 2012.09.28-2033.08.10
2 一种汽车尿素箱及其成型方法 加拿大 CA 2,836,824 2012.09.28-2032.09.27
欧盟 EP2733321 2012.09.28-2032.09.27
日本 5828991 2013.06.08-2033.06.07
一种带辅助阳模的两片吹塑中空 韩国 10-1590878 2013.06.08-2033.06.07
3
箱体成型方法
欧盟 EP2839945 2013.06.08-2033.06.07
俄罗斯 2589162 2013.06.08-2033.06.07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 USA 已取得专利证书共 7 项,相关专利权人、
类型、内容等信息如下:
序号 申请国家 内容 申请号 授权状态 申请日期 有效日期
1 欧盟 车辆油箱 2566715 已授权 2015.08.26 2031.05.05
2 土耳其 车辆油箱 TR201514427T4 已授权 2011.05.05 2031.05.05
3 墨西哥 颈装配 330916 已授权 2015.06.19 2031.02.14
4 美国 颈装配 8,622,102 已授权 2014.01.07 2031.03.09
可展开式燃油箱挡板
5 欧盟 2646349 已授权 2015.11.04 2031.12.02
及燃油箱系统
可展开式燃油箱挡板
6 土耳其 TR201515388T4 已授权 2011.12.02 2031.12.02
及燃油箱系统
7 墨西哥 颈装配 347983 已授权 2015.06.15 2031.02.14
3、土地使用权
(1)公司拥有使用权证的土地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 14 宗、面积
共计 429,895.67 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 面积 抵押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座落 终止日期
权人 (平方米) 情况
43,890 平方米至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 2053-12-05 止;
1 扬国用(2011)第 0697 号 亚普股份 46,994.80 无
南路 508 号 3,104.8 平方米至
2054-11-30 止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
2 扬国用(2011)第 0698 号 亚普股份 19,552.20 2056-05-01 无
南路 508 号
扬州市华扬东路北
3 扬国用(2012)第 0308 号 亚普股份 60,207.49 2061-05-28 无
侧、周庄河路东侧
规划支路以西、维扬
苏(2017)扬州市不动产权第
4 亚普股份 路以东,纬十一路以 6,023.01 2053-11-26 无
0103305 号

沪房地嘉字(2011)第 020503 亚普股份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
5 28,576.00 2056-05-29 无
号 上海分厂 园区路 550 号
1-1-176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长国用(2013)第 091000109 长春高新开发区华光
6 亚普股份 19,125.00 2054-04-09 无
号 街 1958 号
长国用(2012)第 101000008 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
7 亚普股份 40,105.00 2061-08-24 无
号 发区丙 18 路
113 房地证 2011 字第 16659
亚普股份

113 房地证 2011 字第 16661
亚普股份

113 房地证 2011 字第 14533 重庆经济开发区北区
8 亚普股份 20,186.30 2056-12-13 无
号 云枣路 5 号
113 房地证 2011 字第 14535
亚普股份

113 房地证 2011 字第 14519
亚普股份

龙泉驿区(成都经济
9 龙国用[2014]第 8761 号 亚普股份 开发区)经开区南四 26,327.67 2060-08-03 无
路 488 号
芜鸠江工挂国用(2009)第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
10 芜湖亚奇 26,667.00 2059-08-05 有
012 号 济开发区立信路 1 号
浙(2017)慈溪(杭州湾)不 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
11 亚普宁波 30,113.00 2062-11-24 无
动产权第 0000600 号 G-63#地块
佛府南国用(2013)第0601721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12 亚普佛山 28,858.50 2062-12-23 无
号 松岗众兴路 6 号
13 汴房地产权证第 259909 号 亚普开封 魏都路北、十大街西 37,175.70 2064-01-27 无
福山区炮山西路以
14 烟国用(2016)第 30030 号 亚普股份 39,984.00 2065-12-13 无
西、深圳大街以南
亚普俄罗斯在俄罗斯拥有一宗位于卡卢加市的土地,面积为 20,000 平方米,该
宗土地未设置抵押等权利障碍。
亚普德国在德国拥有一宗位于 Junkersring/Steinmannweg, Troisdorf 的土地,面积
为 8,554 平方米,该宗土地未设置抵押等权利障碍。亚普德国于 2016 年 10 月完成
该宗土地上 2,141 平方米的房屋的建设,并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已取得主管单位对上
述房屋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通知。
亚普 USA 在美国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详见本节“五、本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
资产的情况”之“(一)固定资产”。
(2)正在办理权属证明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办理芜湖亚奇汽车塑料燃油箱生产线(一
期)项目用地权属证明。2009 年 11 月 20 日,芜湖亚奇获得“芜鸠工挂国用(2009)
第 012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占地面积 26,667 ㎡,用于汽车塑料燃油箱生产线
(一期)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芜湖亚奇办理了汽车塑料燃油箱生产线(一
期)项目房产证,建筑面积 8,498.45 ㎡。其后在芜湖亚奇办理汽车塑料燃油箱生产
线(二期)项目用地权属证明时,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发现其内部系统登记错误,载
明汽车塑料燃油箱生产线(一期)项目实际用地为未出让之地,而芜湖亚奇拟申请
1-1-177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受让但尚未办理招拍挂手续的汽车塑料燃油箱生产线(二期)项目土地却显示为已
出让予芜湖亚奇所有,与“芜鸠工挂国用(2009)第 012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所附宗地图不一致。
就上述登记不一致问题,芜湖亚奇和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协商后达成一致
意见,即芜湖亚奇将 2009 年 8 月通过工业土地摘牌取得 40 亩土地使用权中的北侧
地块 28.93 亩退还鸠江区政府。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芜湖亚奇规划范围内已建
设但未出让的地块约 44.85 亩通过工业土地招拍挂出让给芜湖亚奇。
发行人律师认为:芜湖亚奇通过挂牌交易取得塑料燃油箱生产线(一期)项目
用地土地使用权没有实质性障碍。在取得新的土地使用权证之前,芜湖亚奇可继续
合法使用其已取得权属证书的相关土地和房产,其生产经营不会受到影响。
(3)公司租赁的土地
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普印度与 Ford India Private Limted 签订协议,在印度钦奈租
赁 4 英亩土地,土地位于 S. Nos. 105 part, 106 part, 122 part), 123 (part), 124 (part), 126
(part) and 127 (part) in Chitamannur Village,租期自 2009 年 1 月 8 日开始的 40 年。
根据天达共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亚普印度的该租赁行为合法有效。
亚普印度与 Maharashtra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于 2011 年 8 月 29 日
签订协议,在印度普宁租赁 28,000 平方米的土地,土地位于 Chakan Industrial Area,
地块号为 A-3/A。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24 个月内,亚普印度有权进入土地
并开工建设,待工程建设完工后,Maharashtra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将
与亚普印度重新签订一份租赁期限为 95 年的土地租赁协议。2014 年 1 月 16 日,
Maharashtra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向亚普印度发出延期信,延长了双方
2011 年 8 月 29 日签订的协议。根据天达共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亚普印
度的该租赁行为合法有效。
(4)本公司境外子公司生产用地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境外子公司生产用地情况如下表所示:
用地单位 位置 面积(平方米) 备注
亚普俄罗斯 俄罗斯卡卢加市 20,000.00 亚普俄罗斯自有
印度钦奈,S. Nos. 105 (part) 106 (part) 122
(part), 123 (part), 124 (part), 126 (part) 16,187.43 亚普印度租赁土地面积
亚普印度
and 127 (part) in Chitamannur Village
印度普宁,Chakan Industrial Area 28,000.00 亚普印度租赁土地面积
1-1-178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No.C-2/1,MIDC Area Ambad, Tal & District.
1,114.83 亚普印度租赁房屋面积
Nashik, Maharashtra
Plazy 128,293 01 7,960.00 亚普捷克租赁房屋面积
.p. 174, 293 01 epov, village Lipovka, region
亚普捷克 3,500.00 亚普捷克租赁房屋面积
RychnovnadKněnou
亚普捷克租赁的生产和仓
village Palmela 1,200.00
储用房
#6 Andador Norte, Fraccionamiento Industrial
亚普墨西哥 Santa Elen, Parque Industrial Chachapa, Amozoc 14,194.00 亚普墨西哥租赁房屋面积
de Mote
300 ABC Blvd., Gallatin, TN 37066 75,842.14 亚普 USA 自有
亚普 USA 36320 Eureka Road, Romulus, Michigan 48174 124,873.84 亚普 USA 自有
800 Kirts Boulevard, Suite 300, Troy, Michigan
1,206.53 亚普 USA 租赁房屋面积
亚普德国 Junkersring/Steinmannweg, Troisdorf 8,554.00 亚普德国自有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境外子公司亚普巴西尚未进行产品生产,无生产用地。
六、特许经营权
本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七、本公司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本公司主要产品所处阶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处于设计开发和试生产阶段的主要产品如下
表所示: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处于设计、开发阶段的产品
1 大众 FAW-VW MQB A1 ML Sagitar NF C6
2 大众 SVW MQB 27 Polo NF C6
3 大众 SVW MQB 27 T Cross C6
4 大众 FAW-VW MQB 27 T-Cross C6
5 大众 SVW B-MPV C6
6 大众 SVW PQ34 Santana C6
7 大众 SVW PQ34 A Entry CUV C6
8 大众 SVW PQ34 Lavida C6
9 通用 SGM GEM BSUV
10 通用 SGM GEM CNB 1st Mould
11 通用 GMM GEM BNB
12 通用 GM GEM Global LEVII
13 通用 GM GEM Braz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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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4 通用 SGM GEM CNB 2nd Mould
15 通用 SGM 9BXX C5
16 通用 SGM GEM BNB C5 Yantai
17 通用 SGM GEM BNB C6 Yantai
18 东风日产 NISSAN H60A ORVR
19 东风日产 NISSAN P60A ORVR C6
20 尼桑 NISSAN W33B 4WD proto C6
21 尼桑 NISSAN W33A 2WD proto C6
22 长安汽车 CCAG V301 C6
23 长安汽车 CCAG S301 C6 PHEV
24 长安汽车 CCAG C211PHEV
25 一汽 FAW HS5 C6
26 菲亚特克莱斯勒 NA FCA JL PHEV proto
27 马自达 CMA J59R C6
28 铃木 JMC N330 PHEV
29 铃木 JMC V362 C6 petrol
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产品
30 大众 SVW MQB A1 ML Lamando C6
31 大众 FAW-VW MQB A1 ML Golf A7 C6
32 大众 SVW MQB A1 ML Tharu C6
33 大众 FAW-VW MQB A1 ML T-Roc C6
34 大众 FAW-VW EBO MQB A1 ML A SUV C6
35 大众 FAW-VW MQB A1 VL T-Roc C5
36 大众 SVW MQB A1 VL New Lavida NF C6 Changsha
37 大众 SVW MQB A1 VL New Lavida NF C6 Shanghai
38 大众 SVW MQB A1 VL Lavida NF C5 Shanghai
39 大众 FAW-VW MQB A1 ML Sagitar C5
40 大众 SVW MQB A1 VL Lavida NF C5 Changsha
41 大众 SVW MQB A2 Touran C6
42 大众 SVW MQB A2 Tiguan 4M C6
43 大众 FAW-VW MQB A2 A-SUV/Audi Q3 FR C6
44 大众 SVW MQB A1 VL Octavia NF C6
45 大众 SVW MQB A1 VL Karoq NF FR C6
46 大众 SVW B SUV C6
47 大众 FAW-VW MQB A1 VL Bora C6
48 大众 FAW-VW MQB A1 VL Golf A7 C6
49 大众 FAW-VW MQB A1 VL T-Roc C6
50 大众 FAW-VW MQB A1 VL Bora NF C5
51 大众 FAW-VW AUDI Q5 NF X89 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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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2 大众 FAW-VW MQB B1 CC FB NF C6
53 大众 FAW-VW MQB B1 CC FB NF C5
54 大众 FAW-VW MQB B1 Magotan NF C6
55 大众 FAW-VW AUDI Q5 NF X89 C6
56 大众 SVW MQB A2 Tiguan FR C6
57 大众 SVW MQB A1 SUV 4M THARU&YETI NF C6
58 大众 SVW MQB A1 ML Tharu C5
59 大众 FAW-VW MQB A1 SUV 4M T-Roc C5
60 大众 FAW-VW MQB A1 ML T-ROC C5
61 大众 FAW-VW MQB A1 SUV 4M T-ROC C6
62 大众 SVW MQB A2 A+ SUV 4M C6
63 大众 SVW MQB A2 A+SUV FR C6
64 大众 FAW-VW MQB A2 A-SUV/Audi Q3 NF 4M C6
65 大众 FAW-VW MQB A2 A-SUV FR C5
66 大众 FAW-VW MQB A2 A-SUV 4M C5
67 大众 SVW MQB B1 Superb C6
68 大众 SVW MQB B1 NMS NF C6
69 大众 SVW PQ34 CUV C5
70 大众 SVW MQB B1 NMS NF C5
71 福特 CAF C519 C5
72 福特 CAF C519 C6
73 福特 CAF CX482 Saddle
74 福特 CAF CX482 L-shape
75 福特 CAF D568 BJ6
76 福特 CAF C490 MCA
77 福特 CAF C346 C6
78 通用 SGM 258L C6
79 通用 SGM 358 C6
80 通用 SGM A2LL-S&A2SL-S
81 通用 GM A2LL&A2SL
82 通用 GM A2LL&A2SL-V-Series
83 通用 GM A2LL LGY
84 通用 SGM E2XX C6
85 通用 SGM K226 PHEV
86 通用 SGM K256 C6
87 通用 SGM K257 C5
88 通用 SGM K218
89 通用 SGM K257 C6
90 通用 SGM E2UL A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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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91 通用 SGM E2UL FWD
92 通用 GM E2UL AWD
93 通用 GM E2UL FWD
94 通用 GM FPV LH
95 通用 GM FPV RH
96 通用 GMB GEM BNB/BHB/BSUV 1st Mould
97 通用 GMB GEM BNB/BHB/BSUV 2nd Mould
98 一汽 FAW HS7 C6
99 一汽 FAW A-SUV C5
100 一汽 FCC D090 C6
101 一汽 FCC A 级蓝图车 C6
102 塔塔 TATA H5&H7
103 长安汽车 CCAG V302 C5
104 长安汽车 CCAG S111 C6
105 长安汽车 CCAG C211 C6
106 长安汽车 CCAG S201 C6
107 长安汽车 CCAG C301 C6
108 奔驰 FJBC VS20 C6
109 标致雪铁龙 Russia PSA K0R
110 标致雪铁龙 PSA PHEV X74
111 标致雪铁龙 PSA PHEV R83
112 标致雪铁龙 PSA PHEV P84
113 东风 DFV 322/331 C6
114 东风 DFV 531/591 C6
115 东风日产 DFL P32RMY18 C6
116 菲亚特克莱斯勒 FCA 556
117 菲亚特克莱斯勒 GAC FCA K8 FWD
118 菲亚特克莱斯勒 GAC FCA K8 AWD
119 广汽菲克 GAC FCA 523&553 GSE
120 江铃 JMC V348 C6
121 江铃 JMC V362 C6 diesel
122 马恒达 M&M S201
123 日产 NISSAN P60A NON-ORVR
124 上汽 SAIC MAXUS SV61 SCR
125 神龙 DF PSA P87 C6
(二)本公司的专有技术
经过多年积累,本公司掌握了一批塑料油箱制造领域的前沿技术,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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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噪音研究、噪音验证技术。研究燃油箱表面振动与噪音之间的关系,分析产
生噪音原因;通过不同结构的燃油箱测试数据对比,分析燃油箱结构对噪音影响;
通过对透明样件内部液体流动情况分析,为产品开发提供优化方案,降低液体晃动
噪音,提高整车舒适性。
2、路谱开发和动态模拟系统。选用典型工况路谱,动态模拟系统模拟路试状况
下,燃油箱上各种阀的工作性能,为燃油箱前期开发过程中阀的选择及位置布置提
供数据支持,大大缩短了开发周期及路试过程中存在的失效风险。
3、内置防浪板技术。设计了一种特殊结构的内置防浪板,内部材料采用高密度
聚乙烯,通过特殊铆钉结构焊接在燃油箱内部,防浪板本体上设计特殊筋板结构,
能明显改善流体晃动产生的噪音。
4、一模双腔技术。一模双腔技术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燃油箱生产效率低的问题,
使得单工位吹塑机在一个模具内一次能吹塑出两个燃油箱,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减少了两个燃油箱之间的飞边损耗,降低了单个燃油箱原料消耗。
5、ORVR 系统研究。ORVR 技术克服了现有燃油系统在加油过程中燃油蒸汽直
接排放到大气中的问题。它收集加油过程中从油箱挥发出来的燃油蒸汽,作为燃料
被使用,收集效率达到 95%以上,从而减少了燃油系统的排放,提高了燃油经济效
率。
6、SCR(选择性催化单元)技术。随着汽车排放法规中 NOX 限值越来越低,
需要采用 SCR 技术来对柴油车尾气进行处理,以满足法规要求。本公司通过对 SCR
技术的研究,已经掌握尿素结冰特性,气味控制方法,系统排气计算方法,尿素加
注顺畅性设计方法以及 SCR 系统防错加注设计方法,成功开发出 10 款 SCR 尿素存
储系统,并应用在不同整车厂商的整车产品上。
7、YNTF两片技术研究。通过采用两片式型坯的油箱吹塑工艺(YNTF),可以
实现阀管、支架、Baffle 等零件的内置,通过减少油箱开口和吹塑过程的零件内置
技术实现低排放数值和高设计自由度的目标。YNTF技术能满足更低的排放法规如
中国国六标准和美国 LEV III 的要求,以及更低噪声和更高乘客舒适度的要求。
8、Y-EMTS 技术研究。随着中国国六排放法规和乘用车双积分制度的颁布,各
大汽车制造商都在研发新能源车,其中 PHEV 以兼顾环保性和实用性而具有广阔的
市场空间。亚普已开发出多种增强结构(内置立柱、金属笼、金属箍等)油箱,能
够满足各个汽车制造商对 PHEV 油箱的机械性能要求,从而将燃油蒸气控制在油箱
内部,避免燃油蒸气击穿碳罐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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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述技术已处于应用阶段。
(三)本公司的研发情况
1、研究开发中心简介
本公司研究开发中心投资 2.49 亿元建设,建筑总面积 16,108.40 平方米,为国
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汽车燃油系统研究开发中心,承担着
公司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开发,能进行产品材料分析、技术工艺研究、产品实
验验证和开发过程模拟研究。已具备与世界各国汽车制造商同步设计开发的能力,
公司实验室获得通用、大众等客户的认可。
设计方面:公司拥有先进三维 CAD 工作站,可以和国内外的整车厂同步设计,
目前公司已应用的设计软件包括 UG、CATIA 等,能满足主要客户设计要求。
计算机模拟能力方面:公司拥有 3 大功能模块,多种模拟平台软件,拥有油箱
吹塑、加油、晃动、机械强度和变形、冲击、跌落、模态、噪音等方面的 CAE 模拟
能力,以及注塑零部件的成型分析能力,可进行早期设计验证。
数据管理方面:公司采用 TeamCenter PLM 系统进行数据和项目管理,并应用
SAP 系统和 PLM 系统对接,用于生产规划。研究开发中心可通过 YAPP FTP site、
VW KVS、Ford OEM/A、GM Trubiquity 等途径实现客户和供应商的数据交换和管
理。
产品开发方面:公司已按照汽车行业特点建立起完善的产品开发流程,并逐步
建立起产品数据库。公司与大众集团首个同步设计开发的全球平台项目 B-SUV(途
昂)已经先后在美国和中国投产。全新同步设计开发的大众项目 B-MPV 完成设计
冻结;成为日产全球平台 P33A 开发供应商;首个通用全球平台项目 GEM 项目已完
成软模的验证工作,现各版本已陆续全面的进入硬模开发阶段。
产品验证方面:公司拥有亚洲最先进的燃油系统试验验证能力和设备,拥有汽
车油箱的成套检测设备,具备噪音、振动、动态模拟、压力交变等方面国际一流的
试验能力。研究开发中心实验室获 ISO/IEC17025 实验室能力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
的检测报告中可使用已获得近 70 个国家和地区的认证机构互认的 CNAS 认可标识
及 ILAC-MRA/CNAS 国际互认联合标识。
技术研究和产学研:公司建立了前瞻性和跨学科的研究能力。如与清华大学等
国内知名高校建立联合科技攻关项目开发,2017 年与清华大学签订产学研合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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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箱对标工程(模态分析)开展研究合作;与上海交大、西安交大、南京航空航
天大学等知名高校联合开展亚普技术中心工程硕士和博士的专业人才培养,2015 年
10 月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联合发文批准,亚普汽车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目前已经有一名博士出站。
主导/参与标准制定情况:牵头制定的《汽车用塑料燃油箱》行业标准已完成公
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发动机分标委审查,正在最后阶段的报批中(工信部审批);作
为唯一的塑料燃油系统供应商成为《汽车燃油箱及其安装的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
法》国家标准修订小组成员,目前该标准已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发动机分标
委审查,正在最后阶段的报批中(工信部审批);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编制的国家污
染物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已发布。;
2017 年完成《燃油箱总成加油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燃油箱总成蒸发排
放限值及测试方法》,《燃油箱晃动噪声要求及测试方法》三部企业标准并发布。
2、研究开发中心机构设置
研发部门内部设置五个功能模块,具体机构设置如下:
管委会
研发中心
产品设计 产品开发 新技术研究 实验验证 工程管理
产 产 系 部 材 项
品 品 统 件 料 试 试 工 目
CAE
设 开 研 研 研 验 验 试 程 管

计 发 究 究 究 工 管 验 管 理

工 工 工 工 工 程 理 员 理 工

程 程 程 程 程 师 员 程
师 师 师 师 师 师
产品设计和 CAE 功能块:产品设计职责是根据整车厂提供数据进行数模设计,
负责公司产品设计、产品工程定义、产品设计批准等工作。CAE 分析主要是进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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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模拟分析,包括吹塑模拟、机械强度及变形模拟、加油状态模拟、冲击、跌落、
噪音模拟等。
产品开发功能块:承担燃油系统工程和产品开发职责,具体包括产品认可、产
品工程更改实施、产品验证以及实施计划、持续改进、产品技术状态判定、试验失
效分析等。
实验验证功能块:负责燃油系统及子零部件试验与验证。
新技术研究功能块:负责新技术开发及基础技术研究。
工程管理功能块:负责研发体系和标准化的搭建以及全球项目开发的工程技术
跟踪管理。
在具体产品开发方面,研究开发中心的主要职责是:(1)新产品立项,根据整
车厂发标信息,会同公司质量部、生产管理部、采购部等部门制定产品供应方案,
确定产品价格;(2)研发阶段,成立项目组,根据整车厂提供的整车数据进行各种
模拟实验和数模定型;(3)开发阶段,根据研发阶段确定的数模资料,生产出模具
初样并检测定型,生产产品初样,组织完成工装初样认可;(4)产品批量生产阶段,
负责产品批量生产后的技术跟踪、技术更改。
3、研发投入情况
本公司一贯重视研发工作,每年投入的研发费用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基本稳
定,随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每年投入的研发费用不断增长,近两年的复合增
长率为 19.70%。
母公司报告期内的研发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研发费用(万元) 19,966.43 17,751.10 13,934.66
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417,543.63 402,635.45 375,269.33
研发费用占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4.78% 4.41% 3.71%
4、公司近年取得的主要研发成果
序号 研发成果 实施效果 研发方式
1 噪音研究、噪音验证技术在产品开发中的应用 已运用 自主开发
2 路谱开发和动态模拟系统在产品开发中的应用 已运用 自主开发
3 内置防浪板技术 已运用 自主开发
4 关键零部件研究(GVV) 已运用 自主开发
5 一模双腔技术 已运用 自主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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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OPW7H枪高速加油的排气结构 已运用 自主开发

7 新技术燃油箱研发(YNTF —两片技术油箱,降低HC排放) 已运用 自主开发
8 ORVR技术研究 已运用 自主开发
9 LPG(液化气)技术研究 已运用 自主开发
10 SCR(选择性催化单元)技术研发 已运用 自主开发
11 ESD静电技术研究 已运用 自主开发
12 PHEV混合动力油箱研究(Y-EMTS高压方案) 已运用 自主开发
5、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
序号 课题名称 基本内容 研发方式
混合动力燃油系统的蒸汽管理与传统油箱
不同,为解决整车使用电驱动时油箱内的蒸
1 PHEV 混合动力油箱研究(Y-EMTS) 自主开发
汽管理,亚普研究一种高压油箱方案,将油
蒸气控制在油箱内部。
车载诊断系统,用于整车燃油箱系统的泄漏
2 OBD 技术研究 自主开发
自动检测,当检测出泄漏时能报警。
通过研究有效地预防静电产生的火花进入
3 ESD 静电技术研究 油箱,避免燃油燃烧甚至爆炸,提高燃油系 自主开发
统的安全性。
建立公司 HC 排放数据库,为设计开发起指
4 HC 排放研究 导作用,同时也为燃油系统符合更苛刻的 自主开发
LEVIII 排放要求提供基础数据。
通过机械手将阀和管路内置焊接到油箱内
5 内置焊接技术研究 部,减少打孔焊接的数量,降低排放源,从 自主开发
而符号京六和国六法规要求。
传统燃油系统功能基本由机械阀门控制,通
过应用传感器、电控阀门和电子控制技术的
6 电控燃油系统 自主开发
结合,取代原有的机械阀门,从而使系统综
合性能更加优异。
目前在供货的油箱本体材料为六层材料,其
中有一层回料层。现研究七层材料油箱,在
7 燃油箱本体七层材料研究 自主开发
油箱内层增加一层回料层,共采用两层回
料,提高回料的利用率,降低成本。
氢能作为车用燃料,是一种零污染燃料。通
过研究氢燃料供给系统,能够利用亚普现有
8 氢燃料供给系统(Y-IHDS) 自主开发
平台,向顾客提供不同的燃料系统,提高亚
普的市场竞争力。
(四)本公司的技术创新机制与制度建设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整车厂要求,识别技术发展趋势,掌握专有技术,参与整
个过程开发,在具体产品项目上体现技术创新,在运作过程中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
章制度,推行激励机制,主要的制度有:
1、研发团队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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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面向市场,充分调动内部资源、广泛利用外部资源,建立开放式运行模式,
以丰厚待遇广泛吸收高技术人才。注重产学研合作和国际交流,充分利用社会科技
资源,提高公司研发能力。
2、项目立项制度
建立项目小组,公司目前创新课题以产品项目开发急需技术为主,以项目产品
应用结果为最终评价。
3、项目责任管理制度
明确项目责任,建立部门配合机制,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4、创新成果奖励制度
重点奖励在创新活动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通过推行创新成果分级目标
薪酬、特别贡献奖励等措施,逐步提高科技人员收入。确保研发人员价有所值、劳
有所得,使知识成果得到尊重,极大地发挥科技人才聪明才智和工作热情,提高研
发效率和科技含量。
八、本公司在境外经营情况
(一)亚普印度
亚普印度主要客户为印度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印度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印度通
用汽车有限公司和马恒达集团。
印度近年来经济增速维持较高水平,带动汽车产业发展。2014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10 月,印度乘用车销量分别为 257.06 万辆、277.27 万辆、296.66 万辆、271.40
万辆 10,乘用车市场保持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亚普印度净利润分别为 217.73 万元、367.74 万元及 943.75 万元。亚
普印度自 2015 年以来步入正常发展轨道实现盈利,2017 年盈利大幅增长主要是由
于汇兑收益较多以及收到大额政府补助。
10
印度、俄罗斯、澳大利亚、捷克、美国、德国乘用车销量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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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亚普俄罗斯
亚普俄罗斯主要客户为俄罗斯大众汽车公司、俄罗斯 GAZ 集团及俄罗斯标致雪
铁龙汽车公司。
近年来受石油天然气价格大幅下滑影响,俄罗斯经济低迷,2015 年-2017 年轻
型车销量分别为 160.12 万辆、142.58 万辆、159.57 万辆,市场规模维持低位。
报告期内,亚普俄罗斯净利润分别为 192.69 万元、841.34 万元及 920.13 万元。
亚普俄罗斯通过采取外汇掉期、向客户争取汇率变动补偿等措施规避汇率风险,取
得的大众、奔驰等新项目陆续投产,亏损较为严重的老项目陆续停产,同时积极开
发俄罗斯本土品牌 GAZ 和俄罗斯福特等新客户,2015 年起实现盈利。
(三)亚普澳大利亚
亚普澳大利亚主要客户为通用-霍顿公司和澳大利亚福特汽车公司。
报告期内,亚普澳大利亚净利润分别为 28.18 万元、76.27 万元及 116.37 万元,
保持微利状态。亚普澳大利亚主要客户福特汽车公司澳大利亚工厂、霍顿汽车公司
澳大利亚工厂相继于 2016 年 10 月、2017 年 10 月关闭,终止在澳大利亚的整车生
产业务。两家汽车公司在澳大利亚的退出对本公司在澳大利亚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亚普澳大利亚于 2017 年末关闭了澳大利亚工厂。
(四)亚普捷克
亚普捷克主要客户为捷克斯柯达汽车公司。
近年来,捷克经济增长速度较快。2015 年-2017 年,捷克汽车产量分别为 130
万辆、134 万辆、141.4 万辆,乘用车市场保持平稳增长。报告期内,亚普捷克净利
润分别为 813.15 万元、167.76 万元和 2,327.97 万元,随着汇兑损失减少及销售规模
扩大盈利规模大幅增加。
(五)亚普德国
设立亚普德国的目的是以该公司为主体筹建亚普欧洲研发中心项目,以满足大
众、奥迪等整车厂对本公司的要求,包括具有建设开发全球平台项目的能力、有能
力在德国主导平台项目的研发设计、提高与客户沟通的能力和时效性等。
报告期内,亚普德国净利润分别为 64.04 万元、172.32 万元和 64.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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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亚普 USA
亚普 USA 主要客户为克莱斯勒(美国)、通用公司(美国)。
2015 年-2017 年,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同比增长 3.98%、2.78%及 4.09%,经
济持续复苏。2015 年-2017 年,美国乘用车及轻型卡车销量合计为 1,739.63 万辆、
1,746.48 万辆、1,713.47 万辆。
报告期内亚普 USA 业绩变动及趋势详见“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二、盈利能力分析”之“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相关内容。
(七)亚普墨西哥
2015 年下半年,本公司获得了大众墨西哥 MQB 全球平台项目和高尔夫油箱配
套权,为满足客户需求,本公司以现金出资设立亚普墨西哥。
2016 年及 2017 年,亚普墨西哥净利润为 368.37 万元及-2,134.49 万元。2017 年
12 月亚普墨西哥工厂投产,由于发展初期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生产成本较高,出现
较大亏损。
(八)亚普巴西
2017 年上半年,为满足本公司在巴西客户的供货需求,本公司以现金出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亚普巴西。截至 2017 年末,亚普巴西工厂尚未投产,2017 年净利润为
-163.09 万元。
九、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公司的产品质量观
公司一直坚持“产品高质量,生活质量高”经营理念和“有品质才有市场、有
改善才有进步”的产品质量控制理念,始终把质量控制作为公司生命。
(二)质量管理体系
为贯彻公司质量观和全面贯彻 IATF16949(ISO/TS16949)质量体系的要求,根
据整车厂对供应商要求,公司制定了《质量手册》、《管理流程》等质量控制制度,
上述制度建立了以顾客为导向的三大过程(产品开发、产品生产、产品销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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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对设计开发、产品生产、产品销售、采购、纠正和预防、不合格产品控制等
环节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由于质量控制制度完善,公司于 2002 年 11 月首
次取得 IATF16949(ISO/TS16949)质量标准体系认证,目前所有分子公司相关认证
均在有效期内。
(三)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质量控制部门设置四个小组对公司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四个小
组的职责如下:
质量策划小组:负责新产品前期开发质量策划,产品售后问题分析。在新产品
开发的过程中,质量策划小组参与开发小组制定质量控制要求及生产过程的质量控
制方法;在产品出现问题后,质量策划小组负责问题产品分析,提出改进方案。
质量审核小组:负责公司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和维护,潜在供应商审核、批产供
应商审核、内部审核。具体包括制定公司质量控制手册;制定《潜在供应商审核条
例》,对潜在供应商质量体系、技术及供货能力进行考察、评估,并对其是否符合
潜在供应商要求做出判断;内部审核主要审核公司各工厂是否按程序组织生产。
供应商质量管理小组:负责供应商零件认可。具体包括供应商零部件 PPAP 认
可,采购零部件产品质量问题跟踪及改进建议,规定采购零部件 PPM 指标,与供应
商签订质量协议等。
产品检验小组:负责测量公司产品和采购原料。具体包括对处于调试阶段产品
和试生产产品进行尺寸、外形检测;在供应商批量供应的产品入库前,进行抽样检
测。
(四)质量控制效果
公司质量控制除获得 IATF16949(ISO/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和 3C 认证等独
立第三方认证外,每年还需通过第二方(客户)审核。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第二方
认证情况如下:
期间 第二方名称 内容
长安福特 2017-01-16,通过对亚普宁波D568C京六项目评审
奇瑞捷豹路虎 2017-03-20,通过对试制车间X760L项目评审
2017年 上汽通用 2017-04-07,通过对上海分厂飞行检查
郑州日产 2017-03-16,通过对亚普开封H60A项目评审
一汽-大众 2017-04-19,通过对长春二分厂X88项目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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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大众 2017-04-19,通过对亚普宁波Yeti NF EM样件封样及QPNI送样评审
上汽通用 2017-04-26,通过对亚普宁波飞行检查
上汽大众 2017-05-16,通过对亚普宁波质量能力A级评审
上汽大众 2017-06-12,通过对上海分厂LAVIDA C5项目评审
上汽大众 2017-06-25,通过对长沙分厂LAVIDA C5项目评审
上汽大众 2017-06-28,通过对亚普宁波LAMANDO C6项目评审
上汽大众 2017-06-30,通过对上海分厂TIGUAN NF FR C6项目评审
上汽大众 2017-07-24,通过对上海分厂MQB Lavida C6 燃油箱送样评审
上汽大众 2017-07-27,通过对长沙分厂MQB Lavida C6 燃油箱送样评审
广汽本田 2017-08-09,通过对亚普佛山2SE QAV2-3审核
上汽大众 2017-09-07,通过对试制车间MQB B1 C6 燃油箱送样评审
上汽大众 2017-09-13,通过对长沙分厂Lavida NF C5 燃油箱2TP评审
上汽大众 2017-10-11,通过对亚普宁波MQB-A1 ML C6燃油箱EM评审
上汽大众 2017-11-09,通过对亚普宁波B-SUV C6燃油箱EM评审
上汽大众 2017-11-22,通过对上海分厂年度A级过程审核
上汽大众 2017-11-29,通过对南京装配厂SuperB NF C6和CUV燃油箱送样评审
上汽大众 2017-07-24,通过对上海分厂MQB Lavida C6 燃油箱送样评审
一汽-大众 2016-01-22,通过对长春二分厂Magotan B8L项目评审
四川一汽丰田 2016-02-16,通过对成都分厂102B项目评审
一汽轿车 2016-02-22,通过对长春分厂J5LA-2WD项目评审
一汽轿车 2016-02-29,通过对长春分厂J5LA-4WD项目评审
上汽大众 2016-04-07,通过对本部工厂Touran NF项目评审
奇瑞捷豹路虎 2016-04-04,通过对本部工厂Full-MSA项目审核
上汽大众 2016-05-09,通过对本部工厂质量能力A级评审
上汽大众 2016-05-04,通过对亚普宁波质量能力A级评审
长安福特 2016-05-10,通过对大江亚普Q1 MSA终审
2016年
一汽-大众 2016-05-25,通过对烟台分厂质量能力审核
马自达 2016-05-31,通过对本部工厂J36R评审
上汽大众 2016-06-17,通过对上海分厂Tiguan NF FR项目评审
上汽通用 2016-06-22,通过对亚普宁波SGM358项目评审
上汽大众 2016-07-26,通过对长沙分厂A+SUV 4M项目评审
上汽大众 2016-07-20,通过对本部工厂Tiguan NF FR项目评审
上汽通用 2016-07-21,通过对亚普宁波SGM358项目评审
上汽大众 2016-08-10,通过对长沙分厂Modell-Y质量能力A级评审
长安福特 2016-12-20,通过对长春分厂D568C,C346项目评审
东风日产 2015-02-03,通过对亚普开封ASES项目审核
上汽大众 2015-02-06,通过对亚普宁波MQB-B1项目评审
2015年
上汽大众 2015-03-18,通过对南京装配厂MQB-B1项目评审
上汽大众 2015-03-25,通过对长沙分厂Touran NF项目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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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大众 2015-04-16,通过对亚普佛山质量能力B级审核
东风日产 2015-04-10,通过对亚普开封P32R项目审核
长安福特 2015-04-16,通过对亚普宁波D568C项目评审
上汽通用 2015-04-24,通过对上海分厂E17项目评审
广州本田 2015-04-29,通过对亚普佛山2CT项目评审
上汽大众 2015-05-15,通过对亚普宁波质量能力A级审核
上汽大众 2015-05-21,通过对上海分厂质量能力A级审核
上汽大众 2015-05-29,通过对本部工厂、油管分厂、南京装配厂质量能力A级审核
广汽菲亚特 2015-06-30,通过对长沙分厂K4项目评审
一汽-大众 2015-07-22,通过对成都分厂A级评审
江铃福特 2015-07-13,通过对本部工厂Q1 MSA初审
东风日产 2015-07-17,通过对亚普开封P32S项目评审
上汽大众 2015-08-06,通过对亚普宁波MQB-B1项目2TP评审
一汽-大众 2015-08-14,通过对长春分厂,长春二分厂A级评审
一汽轿车 2015-08-26,通过对长春分厂B级评审
东风日产 2015-09-23,通过对亚普佛山ASES评审
福建奔驰 2015-09-23,通过对VS20项目评审
一汽-大众 2015-10-15,通过对亚普佛山A级评审
四川一汽丰田 2014-03-19,通过对成都分厂597W项目评审
广州本田 2014-03-24,通过对亚普佛山2WF项目评审
天津一汽 2014-03-14,通过对本部工厂4GB项目评审
上汽大众 2014-04-11,通过对亚普宁波MQB-A1 VL项目2TP评审
长安福特 2014-05-08,通过对亚普宁波D568C项目评审
上汽大众 2014-05-17,通过对亚普宁波MQB-A1 ML项目2TP评审
上汽大众 2014-05-30,通过对总部、本部工厂、油管分厂A级评审
上汽大众 2014-06-13,通过对本部工厂MQB-A1 ML项目2TP评审
广州本田 2014-07-03,通过对亚普佛山2CT项目评审
一汽-大众 2014-07-09,通过对长春分厂A级评审
郑州日产 2014-07-03,通过对亚普开封531项目评审
上汽大众 2014-07-17,通过对A-Entry项目2TP评审
上汽大众 2014-09-03,通过对亚普宁波B级评审
长安福特 2014-10-19,通过对重庆分厂C490项目评审
一汽-大众 2014-11-10,通过对长春分厂X77项目评审
四川一汽丰田 2014-12-02,通过对成都分厂597W项目SPTT4评审
江铃汽车 2014-12-12,通过对本部工厂V348E5项目评审
公司研发、采购、生产各个环节都有严格、可靠、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公司
产品不合格率一直处于行业低位,公司的 PPM(百万产品的不合格个数)值常年低
于 25。公司建立了质量安全控制岗位责任制,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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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了严格的产品质量策划流程,实施全产品生命周期的质量管控。从市场调研—
产品设计开发—过程设计开发—生产过程确认—批量生产—售后服务六个流程来全
面重视和关注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建立健全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
不合格品控制、客户投诉处理等流程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凭借过
硬产品质量,公司多年来连续受到大众、通用、福特等国际客户的肯定与奖励。此
外,2017 年本公司被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评为“CCC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分
类管理等级 A 级”企业,被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选定为“中国轻型汽车
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编制工作参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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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发行人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
(一)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公司下设专门负责采购、生产和
销售的采购部、生产管理部和客户中心,配备有专职供销人员;原材料采购和产品
销售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公司独立开展业务。公司关联方在业务上与
公司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且公司主要股东已承诺不经营与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
的业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资产完整性
本公司系由亚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前亚普有限所拥有的资产、负债
及权益已全部进入股份公司。在整体变更后,本公司所拥有的土地、房屋、商标、
专利已全部办理完毕产权变更手续,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
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
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三)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产生,具有独立的人事权。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均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合法程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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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聘任了包括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设置了采购、生产、客户、研发、质量、财务、人事、行政等职能机构或部门。公
司独立行使行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开设独立的银行账号,
独立运营资金,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
司及各子公司均独立纳税、独立核算,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财务人员均未在本公司关联企业
中兼职。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设有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独立性方面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
二、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状况
1、与控股股东国投高科持股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除本公司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投高科持有的其他与汽车行业相关
的公司股权有:
序号 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是否控股
1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发动机进排气门 4.89% 否
汽车安全气囊系统及其关联零部
2 东方久乐汽车安全气囊有限公司 23.35% 否

汽车柴油发动机净化系统研发、
3 贵州煌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0% 否
生产
(1)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设备配件
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
的在取得批准前不得经营),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主要产品为各种规格的汽车发
动机进排气门,分为汽油机气门和柴油机气门两大类。
(2)东方久乐汽车安全气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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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久乐汽车安全气囊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安
全气囊及相关产品,经销汽车零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
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售配件和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的
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主要产品为汽车安全气囊系统及其关联零部
件。
(3)贵州煌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煌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
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
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
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从事汽车柴油发动机净化系统研发、生产。销售本企业的
自产产品。)
虽然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久乐汽车安全气囊有限公司和贵州煌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与汽车行业相关,但上述三家公司均不生产和销售汽车燃油系
统产品,且国投高科不具备控制上述三家公司的能力,故本公司与上述三家公司并
不构成同业竞争。
2、与实际控制人国投公司控股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目前,国投公司控股 21 家企业。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与国投公司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因此不存在同业竞争。
3、与华域汽车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华域汽车,其经营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交通
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的零部件及其总成的设计、研发和销售,公司与华域汽车同属
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但华域汽车目前并不从事汽车燃油箱相关业务,所以目前与本
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华域汽车业务未来向汽车燃油箱系统方面拓展,而导
致与本公司同业竞争的发生,华域汽车及其余三家发起人在发起人协议中承诺:“在
亚普股份成立后,作为亚普股份的股东在其持有亚普股份的股份期间,不得直接或
间接以业主、股东、代理和任何其他方式从事制造、销售和开发汽车燃油箱系统的
活动。”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和承诺
1、发起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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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发起人在发起人协议中一致承诺:“在亚普股份成立后,各发起人作
为亚普股份的股东在其持有亚普股份的股份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业主、股东、
代理和任何其他方式从事制造、销售和开发汽车燃油箱系统的活动”。
2、国投高科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高科另就避免与亚普股份同业竞争事宜,承诺如下:
(1)国投高科及其参与投资的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
亚普股份、亚普股份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
务或活动。
(2)若亚普股份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投高科作为亚普股份的控股股东,
将采取有效措施使国投高科并促使国投高科参与投资的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不会在
中国境内:
①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亚普股份、亚普股份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在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
益;
②以任何形式支持亚普股份、亚普股份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亚普股
份、亚普股份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
③以其他方式介入(直接或间接)任何与亚普股份、亚普股份控股企业目前或
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国投高科同意承担并赔偿违反上述承诺给亚普股份、亚普股份控股企业造成的
一切损失。
3、国投公司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投公司就避免与亚普股份同业竞争事宜,承诺如下:
(1)国投公司及其参与投资的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
亚普股份、亚普股份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
务或活动。
(2)若亚普股份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投公司作为亚普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将采取有效措施使国投公司并促使国投公司参与投资的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不会在
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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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亚普股份、亚普股份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在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
益;
②以任何形式支持亚普股份、亚普股份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亚普股
份、亚普股份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
③以其他方式介入(直接或间接)任何与亚普股份、亚普股份控股企业目前或
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国投公司同意承担并赔偿违反上述承诺给亚普股份、亚普股份控股企业造成的
一切损失。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国投高科 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56.10%的股权
国投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本公司 56.10%的股权
2、其他股东
华域汽车 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33.90%的股权
国投创新 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5.00%的股权
协力基金 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5.00%的股权
3、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国投公司持有 49.18%的股份
国投交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
国投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国投公司持有 47.20%的股权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国投公司持有 44.57%的股份
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
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国投公司控制其 100.00%的股权
北京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国投公司控制其 100.00%的股权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国投公司持有 90.00%的股权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国投公司控制其 100.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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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高新 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
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
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国投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 45.62%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权
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
国投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
国投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
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
4、第二大股东华域汽车关联方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域汽车控股股东,持有华域汽车 58.32%股权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上汽集团控股股东,持有上汽集团 71.24%股权
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汽集团合计持有 60.00%股权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汽集团持有 50.10%股权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合营公司
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合营公司
上汽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合营公司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全资子公司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合营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全资子公司
烟台福山上汽实业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控制的公司,上汽集团间接持有 86.67%股权
上汽(烟台)实业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控制的公司,上汽集团间接持有 66.67%股权
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全资子公司
南京东华力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控股的公司,间接持有 75.00%股权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合营公司
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汽集团持有 51.00%股权
上海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全资子公司
安吉智行物流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控制的公司,间接持有 50.00%股权
联合汽车电子 上汽集团合营公司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芜湖亚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55.00%
亚普佛山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亚普宁波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亚普开封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65.00%
亚普印度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亚普俄罗斯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亚普澳大利亚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亚普捷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亚普德国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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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美国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亚普 USA 亚普美国全资子公司
大江亚普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00%
亚普墨西哥 本公司持有 99%股权、亚普佛山持有 1%股权
亚普巴西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6、本公司合营公司
东风亚普 本公司合营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50.00%
7、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郝建 本公司董事长
张海涛 本公司副董事长
俞蔚东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潘吉明 本公司董事
张粮 本公司董事
章廷兵 本公司董事
李元旭 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芬 本公司独立董事
朱永锐 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俊喜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翟俊 本公司监事
钱晨光 本公司职工监事
姜林 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徐松俊 本公司副总经理
崔龙峰 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亮 本公司副总经理
朱磊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注:上表合计持股比例指直接持股比例与间接持股比例之和。
四、关联交易
(一)本公司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与本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对象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控股股东国投高科、实
际控制人国投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交易内容为国投财务公司和国投高科向本公司
的贷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以及本公司收购融实国际持有的 YFS 公司股权;第二
类为本公司合营企业东风亚普,交易内容为原材料及油箱产品的购销及相关技术服
务;第三类为华域汽车的关联方,交易内容主要为本公司向华域汽车关联方销售油
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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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国投高科、国投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国投高科、国投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资金拆借
2015 年,国投财务公司对公司贷款 24,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备注
国投财务公司 6,000.00 2015-03-12 2016-03-12 贷款利率 4.922%
国投财务公司 3,000.00 2015-04-27 2016-04-27 贷款利率 5.0825%
国投财务公司 4,000.00 2015-07-28 2016-07-28 贷款利率 4.462%
国投财务公司 5,000.00 2015-08-25 2016-08-25 贷款利率 4.462%
国投财务公司 5,000.00 2015-11-27 2016-11-27 贷款利率 3.915%
国投财务公司 1,000.00 2015-12-09 2016-12-09 贷款利率 4.35%
2016 年,国投财务公司对公司贷款 14,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备注
国投财务公司 6,000.00 2016-03-16 2017-03-16 贷款利率 3.915%
国投财务公司 5,000.00 2016-11-29 2017-11-29 贷款利率 3.915%
国投财务公司 3,000.00 2016-12-23 2017-12-23 贷款利率 4.35%
2017 年,国投财务公司对公司贷款 17,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备注
国投财务公司 1,000.00 2017-01-23 2018-01-23 贷款利率 4.35%
国投财务公司 8,000.00 2017-03-20 2020-03-20 贷款利率 4.275%
国投财务公司 8,000.00 2017-05-22 2020-05-22 贷款利率 4.275%
2015 年,国投财务公司对本公司贷款利率水平为同期基准贷款利率或下浮 10%、
下浮 8%、下浮 5%;2016 年,国投财务公司对本公司贷款利率水平为同期基准贷款
利率或下浮 10%;2017 年,国投财务公司对本公司短期贷款利率水平为同期基准贷
款利率,长期贷款利率水平为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下浮 10%。自 2014 年以来,金融机
构基准贷款利率如下:
六个月以内 六个月至一年 一至三年 三至五年
调整时间 五年以上
(含六个月) (含一年) (含三年) (含五年)
2014.11.22 5.60% 5.60% 6.00% 6.00% 6.15%
2015.03.01 5.35% 5.35% 5.75% 5.75% 5.90%
2015.05.11 5.10% 5.10% 5.50% 5.50% 5.65%
2015.06.28 4.85% 4.85% 5.25% 5.25% 5.40%
2015.08.26 4.60% 4.60% 5.00% 5.00% 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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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4 4.35% 4.35% 4.75% 4.75% 4.90%
(2)关联方租赁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情况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芜湖亚奇 机器设备 2,000.00 2014-7-30 2017-7-20
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芜湖亚奇 机器设备 2,000.00 2017-12-27 2020-12-27
(3)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6 年 3 月,亚普美国向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投公司全资子公司融实国际收购
其持有的 YFS 公司 100%股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本公司基本情
况”之“三、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与合营公司东风亚普的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对东风亚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定价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方式 交易内容 金额 易金额的 交易内容 金额 易金额的 交易内容 金额 易金额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产品及材
产品及材
料;工装、 产品及材
市场 料;
配件、原 11,509.68 1.63 1,787.17 0.27 料;提供技 1,409.00 0.22
价格 工装、配件
料;技术服 术服务
及原料
务费
合计 11,509.68 1.63 1,787.17 0.27 1,409.00 0.22
对东风亚普采购商品、接受劳务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定价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方式 交易内容 金额 易金额的 交易内容 金额 易金额的 交易内容 金额 易金额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市场 产品及材 产品及材 产品及材
40,304.93 7.13 27,366.77 4.97 14,842.28 2.95
价格 料 料 料
合计 40,304.93 7.13 27,366.77 4.97 14,842.28 2.95
(1)东风亚普基本情况
东风亚普为本公司合营企业,另一方股东东风鸿泰持有东风亚普 50.00%的股
权,东风鸿泰为东风汽车公司控股子公司。
在东风亚普设立时合资企业合同中约定,产品主要但不唯一指定供给神龙汽车,
合资双方在武汉市不得与东风亚普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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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通过与东风汽车公司关联方合资设立东风亚普,并为东风汽车控股子公
司神龙汽车配套油箱,有助于进一步加深与东风汽车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合作。
报告期内,东风亚普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2017 年度 2016 年末/2016 年度 2015 年末/2015 年度
总资产 73,756.80 69,672.22 69,711.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831.88 24,852.02 22,312.93
营业收入 86,896.34 77,821.88 72,080.81
净利润 4,979.86 4,539.08 4,875.27
(2)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东风亚普发生采购、销售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① 本公司向东风亚普销售
2015 年、2016 年,公司为东风亚普代购高密度聚乙烯,由于公司采购量大价格
低,通过代购可赚取少量管理费。
2017 年,东风亚普与神龙汽车签订标致 4008、标致 5008 配套油箱供货协议,
为神龙汽车成都工厂配套。因东风亚普成都无工厂,为降低物流成本,东风亚普委
托本公司生产,由本公司成都分厂向神龙汽车成都工厂供货。上述项目于 2017 年批
量生产,导致公司向东风亚普销售金额在 2017 年大幅增加。
该项目由东风亚普主导开发(神龙汽车为东风亚普关联方),并委托本公司生
产。本公司与东风亚普按市场化条款签订销售合同,本公司独立完成原材料采购、
油箱生产及配送。
② 本公司向东风亚普采购油箱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东风亚普采购油箱金额逐年增加,主要是公司委托东风亚
普为上汽通用武汉整车基地配套油箱(K211、K215/K221、K216、K256 C5 等项目),
上述项目在报告期内陆续量产。
上述项目均由本公司主导开发,项目研发、设计及销售协议均由公司直接与上
汽通用签订(东风亚普未进入上汽通用供应商体系),合同中关于定价、供货及结
算方式全部由公司与上汽通用协商确定。同时,由于本公司在东风亚普的合资企业
合同中承诺在武汉地区与东风亚普不竞争,且有物流成本上的考虑,故与东风亚普
签订采购合同,委托其生产,东风亚普独立完成原材料采购、油箱生产及配送,相
关交易价格等主要合同条款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大信会计师认为,通过对发行人业务模式的了解,查验相关合同及主要条款,
发行人在与东风亚普交易的会计核算上采用总额法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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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东风亚普交易采取市场化协商定价,发行人不存在按
低于市场价向东风亚普采购产品的情形,也不存在向东风亚普销售产品毛利率高于
与其他客户交易的平均毛利率的情形。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东风亚普无偶发性关联交易。
(四)与华域汽车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遵循严格关联方定义,大信会计师
将华域汽车部分关联方界定为本公司关联方,将其与本公司的交易界定为关联交易。
华域汽车及其关联方股权关系如下: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71.24%
上汽集团
75% 100% 100%
东华汽车 上海汽车集团 安吉汽车
实业有限 (北京)有限 物流股份
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58.32% 50% 50% 50% 25% 25% 51% 100% 50.10% 50% 100% 100% 100% 60% 66.67% 50%


上 汽 上

海 通 上 汽 泛 烟 上
上 用 汽 南 通 亚
上 上 东
台 汽 安
汽 海 华
汽 ( 通 京 用 汽 福 ( 吉
上 大 汽 力
大 沈 用 汽 五 车 山 烟 智
汽 通 车 威
华 上 众 上 阳 汽 车 菱 技 上 台 行
通 进 汽
域 汽 汽 汽 ) 车 集 汽 术 汽 汽 ) 物
用 出 车
汽 大 车 通 北 销 团 车 中 车 实 实 流
东 口 零
车 众 销 用 盛 售 有 股 心 有 业 业 有
岳 有 部
售 汽 有 限 份 有 限 有 有 限
限 件
有 车 限 公 有 限 限 限 公
公 公 有
限 有 公 司 限 公 公 公 司
公 司 公
司 司 限
司 司
限 司

司 公 司


20% 50% 50% 40%
注:安吉汽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汽集团直接持有 98%股份,由上汽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 2%股份。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华域汽车关联方交易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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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定价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关联方名称
方式 交易内容 金额 易金额的 交易内容 金额 易金额的 交易内容 金额 易金额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市场 产品、工
上汽大众 143,568.16 20.29 产品 127,571.23 19.46 产品 118,703.67 19.10
价格 装、配件
产品及材
产品及材
市场 产品、工 料;工装、
上汽通用 96,263.12 13.61 85,517.31 13.04料;工装; 88,963.75 14.31
价格 装、配件 配件;技术
技术服务
服务
产品;工 产品;工
市场 产品、工
上汽集团 6,174.80 0.87装、配件; 982.01 0.15装;技术服 1,808.28 0.29
价格 装、配件
技术服务 务
产品及材
上汽通用汽车销售 市场 产品、工 料;工装、 产品及材
2,724.01 0.38 3,138.28 0.48 3,110.24 0.50
有限公司 价格 装、配件 配件;技术 料
服务
产品;工
市场 产品、工
南京汽车 2,057.45 0.29装、配件; 2,341.31 0.36 产品 3,481.52 0.56
价格 装、配件
技术服务
产品;工
市场 产品、工
上汽大通 1,632.39 0.23 产品 990.89 0.15装;技术服 662.15 0.11
价格 装、配件

产品及材
产品及材
上海上汽大众汽车 市场 料;工装、 产品及材
料、工装、 475.64 0.07 277.33 0.04 82.85 0.01
销售有限公司 价格 配件;技术 料
配件
服务
产品;工
市场
上汽通用五菱 产品、劳务 272.98 0.03装、配件; 519.81 0.08 产品 1,469.67 0.24
价格
技术服务
合计 253,168.55 35.77 221,338.17 33.76 218,282.13 35.12
注:上汽大众包含: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仪
征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新疆)有限
公司。
上汽通用包含: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东岳、上汽通用(沈阳)北盛、上汽通用武汉分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含: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
术中心、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郑州分公司。
公司报告期内与华域汽车关联方关联交易(销售)金额的毛利占公司营业毛利
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联方名称 占营业毛利的 占营业毛利的 占营业毛利的
销售毛利 销售毛利 销售毛利
比例(%) 比例(%) 比例(%)
上汽大众 29,624.96 25.95% 21,769.41 20.83% 19,594.40 21.09%
上汽通用 15,701.35 13.75% 11,374.75 10.88% 12,626.47 13.59%
上汽集团 1,079.32 0.95% 227.36 0.22% 393.28 0.42%
上汽通用汽车销售
762.41 0.67% 768.04 0.73% 785.67 0.85%
有限公司
南京汽车 387.38 0.34% 652.21 0.62% 750.08 0.81%
上汽大通 331.64 0.29% 237.13 0.23% 145.28 0.16%
上海上汽大众汽车
194.98 0.17% 110.96 0.11% 29.20 0.03%
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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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通用五菱 68.81 0.06% 74.60 0.07% 337.89 0.36%
合计 48,150.85 42.17% 35,214.47 33.69% 34,662.27 37.31%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定价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关联方名称
方式 交易内容 金额 易金额的 交易内容 金额 易金额的 交易内容 金额 易金额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市场
上汽大众 采购商品 92.87 0.02 采购商品 171.24 0.03 采购商品 436.26 0.09
价格
市场
上汽大众 试验费 13.81 0.00
价格
烟台福山上汽实 市场 油箱排序 油箱排序 油箱排序
372.59 0.07 259.73 0.04 73.24 0.01
业有限公司 价格 费 费 费
烟台福山上汽实 市场
租赁费 237.38 0.04 租赁费 280.97 0.05 租赁费 602.08 0.12
业有限公司 价格
南京东华力威汽
市场
车零部件有限公 采购商品 447.03 0.08 采购商品 123.86 0.02 采购商品 164.33 0.03
价格

安吉智行物流有 市场
运输费 358.29 0.06 运输费 105.75 0.02 运输费 163.06 0.03
限公司 价格
安吉智行物流有 市场 油箱排序
- - 60.00 0.01 - -
限公司 价格 费
市场
联合汽车电子 采购商品 45,769.01 8.10 采购商品 48,606.68 8.83 采购商品 52,702.56 10.47
价格
合计 47,290.98 8.37 49,608.23 9.00 54,141.53 10.75
联合汽车电子为本公司的油泵供应商。报告期内,本公司从联合汽车电子处采
购油泵金额及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保持逐年下降。
联合汽车电子为上汽集团之合营企业,其他投资方主要是外资企业罗伯特博
世有限公司。根据上汽集团 2016 年年报显示,“根据联合汽车电子公司章程,该等
公司的相关活动须经投资双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故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故
上汽集团无法单独对联合汽车电子实施控制。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油泵供应商通常由发行人客户指定,汽车整车厂商与
燃油泵生产企业直接协商确定油泵采购价格,然后本公司执行客户与燃油泵生产企
业商定价格与燃油泵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上述价格将直接在燃油系统总成价格
中体现,燃油泵部分的外购及装配后的出售并不产生利润;联合汽车电子为发行人
关联方上汽集团合营企业,上汽集团无法单独对联合汽车电子实施控制,发行人在
联合汽车电子处采购价格执行客户与联合汽车电子商定价格,故发行人与联合汽车
电子的定价公允。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华域汽车关联方无偶发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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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华域汽车关联方交易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1)交易特点及必要性
较本公司其他关联交易,本公司与华域汽车关联方交易有以下三个特点:(1)
华域汽车非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仅为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持股 5%以上的股东;2)
本公司并不直接同华域汽车有相关交易,而是同华域汽车控股股东上汽集团及其子
公司、合营公司之间的交易;(3)本公司主要向上述关联方销售油箱产品,其中向
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的销售占据关联交易绝大部分。
本公司同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的交易是我国汽车行业格局和本公司市场定位所
决定的。我国的汽车工业起步于合资模式,行业集中度高,合资企业长期占据我国
高端乘用车市场的大部分份额,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报告期内,上汽
大众、上汽通用、一汽-大众为我国乘用车销量排名前三位的整车厂,而本公司是我
国塑料油箱行业龙头,定位于制造高质量产品,服务于高端客户,本公司为上汽通
用、上汽大众配套是公司综合竞争力及行业龙头地位的体现。
(2)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对华域汽车关联方、非关联方销售油箱的毛利率如下表: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联方 18.65% 15.65% 15.88%
非关联方 16.48% 15.51% 12.53%
注:关联方客户为华域汽车关联方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等;非关联方客户为剔除关联方客户、亚普 USA 客
户外的其他客户(由于境内外油箱价格差异较大且亚普 USA 占发行人境外收入较高,为尽量保持可比性,故剔
除亚普 USA 客户)。统计过程中剔除了毛利较高、销量较小的售后件、样件。
报告期内,公司对华域汽车关联方的油箱销售毛利率和单位毛利较非关联方高。
A、定量分析关联方与非关联方毛利率差异原因
一般情况下,对于不同档次车型油箱而言,档次越高,油箱售价和单位毛利越
高;新产品毛利率一般较高,之后随价格年降调整,毛利率趋于降低。
报告期内,上汽集团已成为我国第一大汽车集团,发行人关联方客户经营状况
良好,整体而言,较非关联方客户推出较多款新车型和中高档车型,配套油箱技术
含量高,单车销量大,产品定价较高、生产成本较低,导致发行人对关联方销售毛
利率略高于非关联方客户。
报告期内,关联方和非关联方中高档车型 销售收入占各自销售收入总额的比
例如下:
11
中高档车是指 B 级及以上车型,B 级车轴距在 2700mm 至 2900mm 之间,车身长度在 4500mm 至 4900mm
之间,发动机排量在 1.8L 至 2.4L 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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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关联方中高档车型销售收
36.02% 33.41% 36.22%
入占比
非关联方中高档车型销售
25.34% 22.48% 23.87%
收入占比
报告期内,关联方和非关联方中新车型 12占各自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关联方中新车型占比 52.42% 40.91% 47.60%
非关联方中新车型占比 36.18% 33.86% 44.49%
报告期内,关联方中高档车型油箱销售收入占比及新车型油箱销售收入占比均
显著高于非关联方客户,有效提高了对关联方销售平均单价及毛利率。
B、客户采购本公司产品金额占其总采购额比例及采购定价机制
本公司对主要关联方客户供货占客户全部油箱采购量的比例如下: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上汽大众 99.90% 99.90% 100.00%
上汽通用 62.38% 61.16% 69.98%
上汽集团 30.00% 23.00% 55.00%
上汽大众基本由本公司独家配套油箱,上汽通用除本公司外,其他龙头油箱供
应商如考泰斯、英瑞杰、邦迪管路也为其配套。
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为上汽集团与大众、通用组建的合资公司,引入大众、通
用先进的采购管理方法及理念,制定标准化流程,实行全球化采购的策略。
以上汽通用采购流程为例,其首先通过建立供应商准入机制,对供应商进行评
估。供应商的选择不仅要考虑价格因素,还包括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同步研发
能力、项目控制能力、成本优化能力和资源保障能力等。上汽通用设立采购决策委
员会,由公司内部采购、产品、质保、财务控制、物流等部门共同参与决策,各部
门均独立评分并具有一票否决权。在批量采购阶段,采用竞价方式,上汽通用在供
应商多轮报价后,进行成本分析及报价合理性分析,后与供应商谈判,综合评定各
供应商价格、质量及供货能力等因素后选定最终供应商。
上汽通用采用标准化的的供应商选择及定价机制,对所有燃油箱供应商均采用
同样定价机制。
C、关联方及非关联方对同平台车型定价比较
12
新车型是指投产在 3 年以内的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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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大众及一汽-大众采购油箱产品时,大多由大众中国统一定点(除奥迪等个
别车型),上汽大众与一汽-大众同平台车型产品定点价格一致;上汽通用全球平台
项目由美国通用和上汽通用统一定点。
保荐机构认为,华域汽车关联方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为我国乘用车销量排名前
三位的整车厂,而发行人作为国内塑料油箱龙头企业,与其产生交易有其合理性及
必然性;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作为合资企业,采用大众、通用国际化先进的采购管
理方法及理念,独立经营,并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选择供应商及客户,华域汽车及
其控股股东上汽集团无法对其采购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综上,保荐机构认为上汽大
众、上汽通用向发行人采购油箱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发行人与华域汽
车关联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基本年薪 绩效奖金 合计 基本年薪 绩效奖金 合计 基本年薪 绩效奖金 合计
孙岩 19.38 - 19.38 46.03 87.32 133.35 44.64 110.91 155.55
姜林 39.54 54.51 94.05 39.11 75.11 114.22 42.16 94.97 137.13
徐松俊 39.54 70.36 109.90 39.11 79.35 118.46 42.16 88.91 131.07
刘亮 39.54 70.79 110.33 39.11 75.11 114.22 42.16 88.91 131.07
崔龙峰 39.54 70.56 110.10 39.11 79.80 118.91 42.16 89.59 131.75
朱磊 34.88 47.89 82.77 34.52 65.88 100.40 37.86 78.44 116.30
钱晨光 32.64 25.43 58.07 32.40 31.27 63.67 27.28 - 27.28
俞蔚东 27.13 - 27.13 - - - - - -
合计 272.18 339.54 611.72 269.39 493.84 763.23 278.40 551.73 830.13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6 年较 2015 年减少 66.90 万元,降幅为 8.06%,2017
年较 2016 年减少 151.51 万元,降幅为 19.85%。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6 年较 2015 年减少 66.90 万元,其中绩效奖金
减少 57.89 万元,主要系公司上市工作未达到预期,除 2014 年新任监事钱晨光外的
关键管理人员绩效奖金减少 89.16 万元。
(2)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7 年较 2016 年减少 151.51 万元,其中绩效奖
金减少 154.30 万元,主要系公司总经理变更,原总经理离职绩效奖金减少 87.32 万
元,而新总经理未有绩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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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业绩考核及总经理变更等因素影响,
不存在降低关键管理人员薪酬节省成本、借以调节利润的情形。
(六)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国投财务公司 期末存款 37.24 119.70 11.30
国投财务公司 利息收入 7.10 4.35 8.09
国投财务公司 应收利息余额 0.00 0.49 -
国投财务公司 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支出 485.45 - -
国投财务公司 利息支出-短期借款利息支出 361.85 777.22 773.05
国投高科 利息支出-委托贷款利息支出 453.75
发行人在国投财务公司开立了存款账户,国投财务公司发放贷款至该存款账户,
发行人根据资金需求支取该账户内资金并在月末计提应收、应付利息。报告期内,
除为偿还贷款本金及支付利息存入款项外,发行人没有将自有资金存入国投财务公
司。发行人在国投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及利息收支财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七)报告期的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东风亚普 10,847.88 318.08 180.70
上汽大众 19,653.91 18,668.53 13,840.73
上汽通用 21,085.78 20,121.58 14,789.98
上汽集团 3,438.79 1,725.99 3,062.98
合 计 55,026.36 40,834.18 31,874.39
2、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上汽大众 3,850.00 12,655.00
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150.00
上汽通用 800.00 600.00
上汽通用五菱 275.00
上汽通用东岳 100.00
上汽通用(沈阳)北盛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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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000.00 5,975.00 12,655.00
3、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烟台福山上汽实业有限公司 - 175.63
南京东华力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47.99 15.19 68.36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6.50
东风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0,859.29 4,980.69 5,939.63
合 计 10,907.29 4,995.88 6,190.11
4、其他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应收利息 国投财务公司 0.00 0.49 -
应付利息 国投财务公司 22.23 16.42 33.26
(八)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国投财务公司对本公司贷款、贷款利率水平基本为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下浮 10%、基准利率下浮 8%或基准利率下浮 5%,控股股东国投高科不存
在利用其控股地位转移公司利润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产供销系统独立、完
整,同东风亚普的关联交易数额及占公司主营业务总额比例较小。同华域汽车关联
方之间的交易金额占主营业务总额比例较大,上述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影响较大,但上述交易均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相较于公司与其他客户之间同类交
易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九)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
本公司分别在《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
《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审议批准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值的 5%以上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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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
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提交董事会
讨论并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以上,应当由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提交董事
会讨论并及时披露。
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
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
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
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就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认定、关
联交易信息披露及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定价以及关联人的回避措施做出了详细规定,
以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
(十)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亚普股份自 2015 年至今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并有
效执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和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和生产经营独立性没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决策严格遵守《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相关权限、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及关联方回避制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十一)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本公司除严格履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外,还在《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对关联方的认定、关联
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定价以及关联人的回避措施
等事项做出规定,为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在关联交易中
做出对大股东有利但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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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
公司对规范关联交易采取以下有效的措施:
(1)当本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其
他相关规章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保护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2)对将来可能进入的新业务领域,公司将首先考虑业务发展的独立性,尽量
避免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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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
201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 2014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郝
建、张海涛、张粮、章廷兵、孙岩、潘吉明、李元旭、马志强、谢忠平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014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郝建担任本公
司董事长,张海涛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2017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郝建、张海
涛、俞蔚东、潘吉明、张粮、章廷兵、李元旭、周芬、朱永锐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郝建担任本公
司董事长,张海涛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任期为三年。
上述董事基本情况如下表:
有无境外
姓名 性别 年龄 国籍 任职职位 任职期间 提名人
居留权
2017 年 04 月-
郝建 男 57 中国 无 董事长 国投高科
2020 年 04 月
2017 年 04 月-
张海涛 男 59 中国 无 副董事长 华域汽车
2020 年 04 月
2017 年 04 月-
俞蔚东 男 61 中国 无 董事、总经理 国投高科
2020 年 04 月
2017 年 04 月-
潘吉明 男 45 中国 无 董事 华域汽车
2020 年 04 月
2017 年 04 月-
张粮 男 57 中国 无 董事 国投高科
2020 年 04 月
2017 年 04 月-
章廷兵 男 47 中国 无 董事 国投高科
2020 年 04 月
2017 年 04 月-
李元旭 男 52 中国 无 独立董事 国投高科
2018 年 06 月
2017 年 04 月-
周芬 女 37 中国 无 独立董事 国投高科
2020 年 0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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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04 月-
朱永锐 男 49 中国 无 独立董事 国投高科
2020 年 04 月
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郝建,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人才规划办公室干部,中央机关讲师团湖南团
郴州分团桂阳县教师进修学校英语教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技术经济研
究中心助理工程师,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项目二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有色
金属处副处长,国原实业开发公司部门经理,国投交通公司项目经理、责任项
目经理,国投煤炭公司副总经理,国投高科总经理;现任国投公司第一巡视组组
长、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国投印尼巴布亚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1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自 2012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张海涛,硕士,高级工程师。
曾任上海电焊机研究所产品设计科工程师,上海纳铁福传动轴有限公司销
售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双龙汽车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副社长、代表理
事、共同代表董事,上汽集团副总经济师;现任华域汽车董事、总经理。自
2011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俞蔚东,硕士,高级经济师。
曾任国家计委国民经济综合计划局消费资料平衡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中
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中国国
投高新产业投资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国投高新特别顾问,自 2016 年 5 月任本
公司党委书记。自 2017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潘吉明,硕士。
曾任上汽大众物流部计划科计划员、物流部驻德国大众代表,上海汽车工
业(集团)总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秘书科副科长,上汽集团总裁办公室秘书科
经理、乘用车分公司车型平台部项目总监、华域汽车规划发展部执行总监、上
汽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上汽集团规划部总经理。自 2010 年 4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亚普有限董事,自 2011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张粮,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国家轻工业部工程师,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副处长,国投公司业务
经理、汽车零部件投资部责任项目经理,国投机轻有限公司责任项目经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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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投高科基建部经理;现任国投创合(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方久
乐汽车安全气囊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1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章廷兵,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
师。
曾任海军 92609 部队工程师,国投高新财务部经理,湖南湘瓷科艺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投高
科审计业务主管,国投高新高级投资经理,国投高科生产经营部副经理;现任
国投高新综合部经理、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2 年 7 月至今任
本公司董事。
李元旭,教授、博士生导师。
1995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拥有工学学士、理学硕士、经济学博士
学位。毕业后在复旦大学任教,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2001 年被
复旦大学聘为正教授,2012 年聘为复旦大学长期合约正教授,目前还担任香港
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客席教授、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
海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2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芬,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河海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博士,复旦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高级经济
师。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运行管理部主管、弘业期货证
券部总经理、嘉合基金研究部总监助理。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霍尔果斯万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万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
理、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董事等职务。自 2017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朱永锐,硕士。
曾任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代理审判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英国史密夫律师事务所(伦敦)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现任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自
2017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2014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钱晨光为职工代表监事。
201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4 年 6 月 4 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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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李俊喜、翟俊
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钱晨光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2014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俊喜为第二届监事
会主席。
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钱晨光为职工代表监事。
2017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的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李俊喜、翟俊为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钱晨光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俊喜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监事任期为三年。
上述监事基本情况如下表:
有无境外
姓名 性别 年龄 国籍 任职职位 任职期间 提名人
居留权
2017 年 04 月-
李俊喜 男 53 中国 无 监事会主席 国投高科
2020 年 04 月
2017 年 04 月- 国投创新、协力基
翟俊 男 44 中国 无 监事
2020 年 04 月 金
2017 年 04 月-
钱晨光 男 51 中国 无 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20 年 04 月
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李俊喜,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
曾任交通部财务局物价处干部,国家交通投资公司资金财务部会计处干
部,国通天港事业开发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国投交通事业公司计财部经理,国
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国投高科副总经理。现任国投高新副总经理,国
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1 年 6 月
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翟俊,硕士,工程师。
曾任国投机轻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助理,国投北京汽车玻璃钢有限公司销售
部经理,国投南光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国投汽车零部件投资部项目经理,法
雷奥汽车空调湖北有限公司董事、中方副总经理,国投高科高级项目经理;现
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黑
旋风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科
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1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钱晨光,大学学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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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曾任本公司团委书记、规划部副经理、东风亚普质量部部长、本公司销售
部副经理、客户中心副经理、客户中心总监等职;现任芜湖亚奇董事长,本公
司工会主席。自 2014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孙岩为股份公
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聘任姜林、崔龙峰、徐松俊、刘亮为股份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三年;聘任姜林为股份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聘任朱磊为股份
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俞蔚东为股份
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聘任姜林、徐松俊、崔龙峰、刘亮为股份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三年;聘任姜林为股份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聘任朱磊为股份
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
有无境外居
姓名 性别 年龄 国籍 任职职位 任职期间
留权
2017 年 04 月-
俞蔚东 男 61 中国 无 董事、总经理
2020 年 04 月
副总经理、财务 2017 年 04 月-
姜林 男 47 中国 无
负责人 2020 年 04 月
2017 年 04 月-
徐松俊 男 53 中国 无 副总经理
2020 年 04 月
2017 年 04 月-
崔龙峰 男 47 中国 无 副总经理
2020 年 04 月
2017 年 04 月-
刘亮 男 50 中国 无 副总经理
2020 年 04 月
2017 年 04 月-
朱磊 男 48 中国 无 董事会秘书
2020 年 04 月
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俞蔚东(简历请详见本节(一)董事相关内容)
姜林,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财务科总账会计、财务部会计科长、财务部
副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亚普澳大利亚执行董事、总经理,东
风亚普董事长,亚普开封董事长,亚普美国董事,亚普 USA 董事。自 2006 年至
2011 年 6 月任亚普有限副总经理,自 2011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
徐松俊,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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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曾任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车间员工、一车间主任助理、扬州工厂厂
长、生产部经理;现任亚普佛山执行董事、亚普宁波执行董事、大江亚普副董
事长、亚普墨西哥董事。自 2001 年 6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亚普有限副总经理,自
2011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崔龙峰,硕士,高级经济师。
曾任本公司前身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开发部副科长、技术中心主
任助理、客户中心经理、上海分厂厂长;现任亚普捷克执行董事兼 CEO、亚普
德国执行董事。自 2006 年至 2011 年 6 月任亚普有限副总经理,自 2011 年 6 月
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亮,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扬州塑料二厂三车间工艺员、技术科工程师,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
司技术部工程师、开发部设计工程师、开发部经理助理、规划部经理、总经理
助理;现任亚普俄罗斯执行董事。自 2006 年至 2011 年 6 月任亚普有限副总经
理,自 2011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朱磊,硕士,工程师。
曾任本公司前身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芜湖亚奇总经
理、行政部总监;现任芜湖亚奇董事、亚普印度董事长。自 200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亚普有限董事会秘书,2006 年 3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亚普有限纪委书记,
自 2011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纪委书记,自 2014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
司总法律顾问。
(四)核心技术人员
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国籍 有无境外居留权 学历
吕昊 男 35 中国 无 大学
李进 男 50 中国 无 大学
苏卫东 男 46 中国 无 大专
刘义虎 男 43 中国 无 大学
Andreas Puempel 男 59 加拿大 - 大学
Norbert Vielz 男 54 德国 - 研究生
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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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吕昊,2005 年 7 月参加工作,一直从事产品研发工作,现任本公司研究开
发中心总监。
李进,1990 年 8 月参加工作,一直从事产品研发工作,现任研究开发中心
副总监。
苏卫东,1993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从事机械维修工作,1999 年至今一直从
事产品研发工作,现任本公司研究开发中心技术研究专家兼高级经理。
刘义虎,1996 年 7 月参加工作,一直从事产品研发工作,现任本公司研究
开发中心副总监兼北美工程中心负责人。
Andreas Puempel,1987 年 2 月参加工作,一直从事产品研发和运营相关工
作,现任亚普美国技术副总裁。
Norbert Vielz,1992 年 5 月参加工作,一直从事产品工程和项目管理工作,
现任亚普德国工程总监。
二、上述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除监事翟俊外未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翟俊与本公司股东国投创新、协力基金关系请详见“第五节 本
公司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上述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人员不存在对本公司有重大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情况。
四、上述人员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报酬的情况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7 年从本公司及子公司
领取报酬的情况如下:
从本公司领取的报酬
类型 姓名 本公司职务
(万元)
董事 郝建 董事长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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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张海涛 副董事长 1.00
俞蔚东 董事、总经理 27.13
潘吉明 董事 1.00
张粮 董事 1.00
章廷兵 董事 1.00
李元旭 独立董事 1.50
周芬 独立董事 -
朱永锐 独立董事 -
李俊喜 监事会主席 1.00
监事
翟俊 监事 1.00
钱晨光 职工监事、工会主席 58.07
姜林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94.05
徐松俊 副总经理 109.90
高级管理人 刘亮 副总经理 110.33
崔龙峰 副总经理 110.10
朱磊 董事会秘书 82.77
吕昊 研究开发中心总监 46.26
李进 研究开发中心副总监 40.00
苏卫东 研究开发中心技术研究专家兼高级经理 47.12
核心技术人员 研究开发中心副总监兼北美工程中心负
刘义虎 57.04
责人
Andreas Puempel 亚普美国技术副总裁 117.45
Norbert Vielz 亚普德国工程总监 79.86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017 年
未从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领取其他报酬。
独立董事劳务报酬标准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发放方式为任期届满一年时发
放,因为独立董事周芬和朱永锐截至 2017 年底任职尚未满一年,故公司未向其
发放薪酬。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中,除
郝建、潘吉明、张海涛、张粮、章廷兵、李元旭、周芬、朱永锐、李俊喜、翟
俊外,其余人员均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参加公司统一办理的养老、医
疗、失业、工伤、住房等各项社会保险,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技术人员均未享受退休金计划。
五、上述人员的兼职情况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情况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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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国投公司第一巡视组组长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郝建 董事长 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国投印尼巴布亚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张海涛 副董事长 华域汽车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股东
俞蔚东 董事、总经理 无 无
潘吉明 董事 上汽集团规划部总经理 本公司股东华域汽车控股股东
国投创合(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张粮 董事 理
东方久乐汽车安全气囊有限公司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参股企业
国投高新综合部经理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章廷兵 董事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无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
李元旭 独立董事 香港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客席教授 无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无
霍尔果斯万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无
周芬 独立董事
江苏万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无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董事 无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无
朱永锐 独立董事
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 无
国投高新副总经理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李俊喜 监事会主席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参股企业
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无
翟俊 监事 黑旋风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公司股东参股企业
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无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参股企业
职工监事、工
钱晨光 芜湖亚奇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会主席
亚普澳大利亚执行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风亚普董事长 本公司合营公司
副总经理、财
姜林 亚普开封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务负责人
亚普美国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亚普 USA 董事 亚普美国全资子公司
亚普佛山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徐松俊 副总经理 亚普宁波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大江亚普副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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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亚普墨西哥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亚普捷克执行董事兼 CEO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崔龙峰 副总经理
亚普德国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刘亮 副总经理 亚普俄罗斯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芜湖亚奇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朱磊 董事会秘书
亚普印度董事长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研究开发中心
吕昊 无 无
总监
研究开发中心
李进 无 无
副总监
研究开发中心
苏卫东 技术研究专家 无 无
兼高级经理
研究开发中心
副总监兼北美
刘义虎 无 无
工程中心负责

Andreas Puem 亚普美国技术
无 无
pel 副总裁
亚普德国工程
Norbert Vielz 无 无
总监
六、上述人员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
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与上述人员签署的协议及承诺
在本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境内)
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合同详细规定了上述人员的诚信、尽职和保密等方面
的权利和义务。截至目前,上述合同均在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约情况。境外
核心技术人员按所在地劳动保护相关法规要求与境外子公司签署劳动协议。
公司未与郝建、潘吉明、张海涛、张粮、章延兵、李元旭、周芬、朱永
锐、李俊喜、翟俊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各项社会保险。郝建、潘吉明、张海涛、
张粮、章廷兵、李元旭、周芬和朱永锐为公司董事,其中,李元旭、周芬和朱永
锐为独立董事,李俊喜和翟俊则为公司监事(非职工监事)。
前述董事和监事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关职责。除由公司员工担任的董事和
监事外,其他董事和监事并不需要在公司全职工作。《公司法》、《劳动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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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亦未规定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必须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
聘任合同。另外,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规定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人员不能担任独立董事。据此,本公司未与上述董
事及监事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等各项社会
保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发行人及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股东会/大会
序号 股东会/大会决议 人数 董事姓名 变化情况
时间
郝建(董事长)、张海涛(副董事长)、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1 2014.06.04 9 张粮、章廷兵、孙岩、潘吉明、李元旭、 董事会换届
大会
马志强、谢忠平
郝建(董事长)、张海涛(副董事长)、
2 2017.04.21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9 潘吉明、俞蔚东、张粮、章廷兵、李元 董事会换届
旭、周芬、朱永锐
2014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
换届选举。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
举。
董事会换届情况详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董事人选的变化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其提名的董
事行使对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权,因此公司董事会成员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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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监事变动情况
序号 时间 决议 人数 监事姓名 变化情况
2014.05.28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钱晨光(职工监事)
选举钱晨光为职工监
1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 3
2014.06.04 李俊喜、翟俊(股东监事) 事;监事会换届
东大会
2017.03.03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钱晨光(职工监事) 选举钱晨光为职工监
2
2017.04.21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李俊喜、翟俊(股东监事) 事;监事会换届
2014 年 5 月 28 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钱晨光为职工监事。2014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
2017 年 3 月 3 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钱晨光为职工监事。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
监事会换届情况详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孙岩、姜林、崔龙峰、徐松俊、刘亮、朱磊系经本公司
于改制为股份公司后首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批准聘
用。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总经理辞职的议案,孙岩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俞蔚东为股份公司总经理,聘任姜林、徐松俊、
崔龙峰、刘亮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姜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朱磊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总经理孙岩辞职,但其余 5 名高级管理
人员均未变化。其余 5 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主管发行人财务、生产、研发、采
购及销售副总经理,在发行人处任职均达到 15 年以上,发行人总经理变化不会
对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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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内容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为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司《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建立。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
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
程序与规则进行,公司已经建立起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1 年 6 月 3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
2011 年 12 月 19 日,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市后实
施的《公司章程(草案)》。
2012 年 7 月 30 日,公司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对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2014 年 4 月 11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对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中的
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修订。
2016 年 6 月 3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亚普汽
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股东大会规范运行,股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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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做了如下规定: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
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股份;
(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
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
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
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
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2、股东大会的职权
本公司《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做了如下规定: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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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且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以上的关联交易;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他事项。
第四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
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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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做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三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专人、邮件或传真方式通
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前述方式通知各股东。
第七十三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第七十七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
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
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主动向
股东大会声明关联关系并回避表决。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系并回避的,其他股
东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回避。召集人应依据有关规定审查该股东是否属关联股东
及该股东是否应当回避。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对于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可以参加讨
论,并可就该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交易基本情况、交易是否公允合法等事宜向股
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时,股东
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股东大会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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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3 日,本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并选举出公
司首届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三名)与首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2011 年 10 月
25 日,本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1 年 12
月 19 日,本公司召开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后施行的《公司
章程(草案)》。2012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召开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制度主要通过《公
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构建,前述规定明确了股东的权
利和义务,并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召集程序、召开方式、表决方法、内容
及签署情况等。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审议相关议案与报告,使公司管理决
策和治理结构不断改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大会实际运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会议股东代表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方式 股份占公司股本的
比例
1 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 2011 年 06 月 03 日 现场 100%
2 201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2011 年 09 月 05 日 通讯 100%
3 201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2011 年 10 月 25 日 现场 100%
4 201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2011 年 11 月 29 日 现场 100%
5 201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2011 年 12 月 19 日 现场 100%
6 2011 年度股东大会 2012 年 04 月 06 日 现场 100%
7 201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2012 年 06 月 12 日 现场 100%
8 201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2012 年 07 月 30 日 现场 100%
9 201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2012 年 11 月 30 日 现场 100%
10 2012 年度股东大会 2013 年 05 月 17 日 现场 100%
11 201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2013 年 12 月 29 日 现场 100%
12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2014 年 02 月 10 日 现场 100%
13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2014 年 04 月 11 日 现场 100%
14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2014 年 05 月 08 日 现场 100%
15 201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2014 年 05 月 27 日 现场 100%
16 201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2014 年 06 月 04 日 现场 100%
17 201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2014 年 06 月 23 日 现场 100%
18 201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2014 年 09 月 08 日 现场 100%
19 201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2014 年 12 月 26 日 现场 100%
20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 06 月 05 日 现场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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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2015 年 06 月 24 日 现场 100%
22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2015 年 09 月 01 日 现场 100%
23 201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2015 年 12 月 01 日 现场 100%
24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2016 年 02 月 02 日 现场 100%
25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2016 年 03 月 11 日 现场 100%
26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 年 05 月 04 日 现场 100%
27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2016 年 06 月 03 日 现场 100%
28 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2016 年 06 月 06 日 现场 100%
29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2017 年 01 月 11 日 现场 100%
30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 04 月 21 日 现场 100%
31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09 月 19 日 现场 100%
32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12 月 11 日 现场 100%
自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依法召开了历次股东大会
(包括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
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
监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公司章程》及其他主要管理制度
的制订和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作出了有效决
议。公司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
及执行,对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本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1 年 6 月 3 日,本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本公司董事
会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
己的权利。
1、董事会构成
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九十条、第一百条、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为
自然人;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人;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2、董事会职权
本公司《公司章程》对董事会职权做了如下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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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负责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听取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
议;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3、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公司章程》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做了如下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一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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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3)监事会提议时;
(4)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5)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
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董事会审
议第一百零一条第(三)、(六)、(七)、(九)、(十)项内容及对外担保事
项时,应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作出决议。
4、董事会运作情况
2011 年 6 月 3 日,本公司首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
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2011 年 10 月 9 日本公司首届董事会召开
第六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14 项制度规则。
公司董事会制度主要通过《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形成,前述规定明确了公司董事、董事会的职责。2011 年 10 月,公司在董事会下
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与合理性,进一步丰富了公司董事会制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实际运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人数及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方式
比例
1 首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1 年 06 月 03 日 现场 9 人,100%
2 首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2011 年 09 月 05 日 通讯 9 人,100%
3 首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2011 年 09 月 05 日 通讯 9 人,100%
4 首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2011 年 09 月 05 日 通讯 9 人,100%
5 首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2011 年 09 月 05 日 通讯 9 人,100%
6 首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2011 年 09 月 05 日 通讯 9 人,100%
7 首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2011 年 10 月 09 日 通讯 9 人,100%
8 首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1 年 11 月 11 日 现场 9 人,100%
9 首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2011 年 12 月 02 日 现场 9 人,100%
10 首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2011 年 12 月 29 日 现场 9 人,100%
11 首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2 年 04 月 06 日 现场 9 人,100%
12 首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2012 年 05 月 18 日 现场 9 人,100%
13 首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2012 年 07 月 18 日 通讯 9 人,100%
14 首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2012 年 08 月 08 日 现场 9 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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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首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2012 年 08 月 13 日 通讯 9 人,100%
16 首届董事会第四次正式会议 2012 年 11 月 14 日 现场 9 人,100%
17 首届董事会第五次正式会议 2013 年 04 月 26 日 现场 9 人,100%
18 首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2013 年 06 月 28 日 通讯 9 人,100%
19 首届董事会第六次正式会议 2013 年 12 月 13 日 现场 9 人,100%
20 首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2014 年 01 月 21 日 通讯 9 人,100%
21 首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2014 年 03 月 24 日 通讯 9 人,100%
22 首届董事会第七次正式会议 2014 年 04 月 17 日 现场 8 人,88.89%
23 首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2014 年 05 月 12 日 现场 9 人,100%
24 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2014 年 05 月 20 日 通讯 9 人,100%
25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4 年 06 月 04 日 通讯 9 人,100%
26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4 年 06 月 09 日 通讯 9 人,100%
27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4 年 08 月 22 日 通讯 9 人,100%
28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4 年 11 月 26 日 现场 9 人,100%
29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4 年 12 月 11 日 通讯 9 人,100%
30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5 年 05 月 14 日 现场 9 人,100%
3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5 年 06 月 01 日 通讯 9 人,100%
32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5 年 06 月 05 日 通讯 9 人,100%
33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5 年 08 月 12 日 通讯 9 人,100%
3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5 年 11 月 12 日 现场 9 人,100%
35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6 年 01 月 19 日 通讯 9 人,100%
36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6 年 03 月 04 日 通讯 9 人,100%
37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6 年 03 月 11 日 现场 9 人,100%
38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6 年 04 月 12 日 现场 9 人,100%
39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6 年 05 月 18 日 通讯 9 人,100%
40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6 年 05 月 19 日 通讯 9 人,100%
4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6 年 06 月 20 日 通讯 9 人,100%
42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6 年 09 月 12 日 通讯 9 人,100%
43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6 年 09 月 19 日 通讯 9 人,100%
44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6 年 12 月 26 日 通讯 9 人,100%
45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7 年 03 月 31 日 现场 9 人,100%
46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7 年 04 月 21 日 现场 9 人,100%
47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7 年 09 月 04 日 通讯 9 人,100%
48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7 年 09 月 25 日 通讯 9 人,100%
49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7 年 11 月 23 日 现场 9 人,100%
5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8 年 3 月 5 日 通讯 9 人,100%
本公司董事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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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及会议记录逐步规范,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选聘、重大生产经营决策、
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及重大项目的投向等重大事宜作出了有效决议。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1 年 6 月 3 日,本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本公司监事
会规范运行,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
己的权利。
1、监事会构成
本公司《公司章程》对监事会构成做了如下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
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
会会议。
监事会中包括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职权
本公司《公司章程》对监事会职权做了如下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
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5)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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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8)对公司合规经营、依法管理及经理层依法治企等情况进行监督;
(9)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公司章程》对监事会议事规则做了如下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种规定和要求、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
成恶劣影响时;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5)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4、监事会召开情况
2011 年 6 月 3 日,本公司首届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
公司监事会制度主要通过《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形成,
前述规定明确了公司监事、监事会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审议相关议
案与报告,规范了公司管理与运作,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实际运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监事会人数及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方式
比例
1 首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1 年 06 月 03 日 现场 3 人,100%
2 首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1 年 11 月 11 日 现场 3 人,100%
3 首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2 年 04 月 06 日 现场 3 人,100%
4 首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2 年 11 月 14 日 现场 3 人,100%
5 首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3 年 04 月 26 日 现场 3 人,100%
6 首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3 年 12 月 13 日 现场 3 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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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首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 年 04 月 17 日 现场 3 人,100%
8 首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4 年 05 月 20 日 通讯 3 人,100%
9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4 年 06 月 04 日 通讯 3 人,100%
10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4 年 11 月 26 日 现场 3 人,100%
11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5 年 05 月 14 日 现场 3 人,100%
12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5 年 11 月 12 日 现场 3 人,100%
13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6 年 04 月 12 日 现场 3 人,100%
14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6 年 12 月 26 日 通讯 3 人,100%
15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7 年 03 月 31 日 现场 3 人,100%
16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7 年 04 月 21 日 现场 3 人,100%
17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7 年 11 月 23 日 现场 3 人,100%
18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8 年 3 月 5 日 通讯 3 人,100%
本公司监事会自成立以来,一直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
记录逐步规范,对公司董事会工作的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公司重大生产经
营决策、关联交易的执行、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重大项目的投向等重大事宜实施
了有效监督,保证了公司日常事务与重大事项决策、运行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独
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
务。
1、独立董事制度
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规定如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少占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
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曾具备注册会计师(CPA)、高级会计师、会计
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第八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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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5)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6)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名时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书面
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
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
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
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
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予以撤换。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任
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
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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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
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
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但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
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除本条第(5)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外,独立董事行使上述其他各项职权应
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
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此外,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
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作出决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时,独立董事应当在委
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二十五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前条所述职权外,还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
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6)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7)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情况进
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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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独立董事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规定,在公司的财务会计报
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时,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独立董事应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
的法人、其他组织拟对公司进行收购或取得控制权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10)关联交易(含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金);
(11)股权激励计划;
(12)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13)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理由;反
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应明确、清楚,
并在董事会决议中列明。
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
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2、独立董事在本公司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科学决策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自本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了其应尽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
对本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的制定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本公司自改制时便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范,确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2011 年 10 月 25 日,本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公司的
独立董事制度。2014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马志强、谢忠平、李元旭担任本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李元旭、周芬女士、朱永锐担任本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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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独立董事自当选后任职期间,参加了当选后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未出
现缺席情形;各位独立董事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对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审计等相关
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并出具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公司治理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有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自改制时便参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的相关规范,确定董事会秘书
候选人,并在《公司章程》与《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2011
年 6 月 3 日,本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朱磊为董事会秘书。2011 年 10 月 9
日,本公司首届董事会召开第六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内容。2014 年 6 月 4 日,本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朱磊为董事会秘书。2017 年 4 月 21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朱磊为董事会秘书。
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
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中董事会秘书职责,主要规定如下: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能够忠诚、勤勉地履行职责;
(2)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财务、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3)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通过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书。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1)公司现任监事;
(2)《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4)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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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6)最近三年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证券交易所对其年度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的次数累计达到二次以上;
(7)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包括: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以及媒体之
间的沟通和联络,保证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2)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
件;
(3)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
(4)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各方及有
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
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在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
事会秘书的意见;
(6)负责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7)关注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督促董事会及时
披露或澄清;
(8)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监
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信息泄露时,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机构报告。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
(1)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
大会会议;
(2)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3)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
(4)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5)积极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
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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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份管理事务,包括:
(1)保管公司股东持股资料;
(2)办理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
(3)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卖相
关规定;
(4)其他公司股份管理事项。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
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
务。如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作出或可能作出相
关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并立即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
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应当按照要求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后
续培训,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以及年度考核不
合格的,应参加该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在每年 5 月 15 日或离任前,主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年度履职报告或离任履职报告,说明自前次年度申报或任职至今的工作情况。董事
会秘书年度履职报告书和离任履职报告书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本年度
或任职期间内个人履职情况。
董事会秘书未在上述期间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年度履职报告书或离任履职
报告书的,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应督促董事会秘书提交。
(六)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本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9 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
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并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
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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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日,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了专门委员会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由本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担任,根据各专门委
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2014 年 6 月 4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2017 年 4 月 21 日,本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
案》。
目前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表所示: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战略委员会 郝建 张海涛、俞蔚东
审计委员会 周芬(独立董事) 李元旭(独立董事)、朱永锐(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 李元旭(独立董事) 朱永锐(独立董事)、周芬(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元旭(独立董事) 朱永锐(独立董事)、周芬(独立董事)
二、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本公司自成立至今,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秘书等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7 年 8 月 1 日,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公司作出了扬地税稽罚
[2017]44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因公司2015年度少申报缴纳房产税8,719.12
元,给予公司少缴房产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 4,359.56 元;因公司 2015 年度少
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3,604.50 元,给予公司少缴土地使用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计 1,802.25 元;以上罚款共计 6,161.81 元。
2018 年 1 月 26 日,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开具《证明》,“由于亚普
股份违规行为轻微,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截至本证明出
具之日,亚普股份不存在其他违反税务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单位行政处罚之情
形。”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税务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该等制度已得到有效执行,能
够对依法纳税提供合理保证。除上述行政处罚外,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未受到国家行
政及行业主管部门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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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占用的情况,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
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保证内控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公司治理完善的具体措施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制度,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
衡性、适应性与成本效益原则,通过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沟通、业务控
制及内部监督等方面保证内控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内部环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章程》,
将《公司章程》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法”。报告期内,本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陆续制定了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防止大股东占用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文件。
同时,公司还通过内部审计控制、企业文化建设及人力资源优化等方式,
不断规范与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2、风险评估
公司通过确立目标管理机制,对目标制定、实施过程中面临的经营风险、
环境风险及财务风险等等进行评估和测试,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
行。
3、信息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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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有效、及时与合理的信息传递程序,确保公司各项信息传递的
畅通与及时,保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4、业务控制
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重点业务、风险较大的其他业务采取事前审
批、事中审核与事后检查的方式,在公司采购业务、生产业务、销售业务、固
定资产管理业务、财务管理业务、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控
制、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方面实施重点监控,将公司经营活动可能导致的风险
降至最低。
5、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制定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在董事会
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内部监督的具体执行部门,审查
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情况。
本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行业特征及市场状况等因素,通过上述规范性
文件的制定和实施,使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形成了较为完
整、合理与有效的公司内控制度,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
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
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
大缺陷。
五、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一)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本公司出具《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
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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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 1-00076 号),该报告认为: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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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中,如无特殊注明,均引自公司经大信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投
资者欲更了解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请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之财务报表及审
计报告。
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如无特殊注明,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因四舍五入原因
可能造成总计与分项合计不尽一致。
一、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本公司委托大信会计师审计了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2016 年
度及 2017 年度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大信会
计师对上述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8]第 1-00060
号)。
大信审字[2018]第 1-00060 号审计报告将以下事项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一)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确认商誉金额 110,564,311.27 元,并全额计提了
商誉减值损失。商誉产生的原因主要为公司最终控制方国投公司全资子公司融实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了加拿大 ABC 集团旗下汽车油箱公司 100.00%股权,并将其更
名为 YFS Automotive Systems,Inc.。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普美国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向融实公司支付对价,收购 YFS 公司 100.00%股权,并将其更名为 YAPP USA
Automotive Systems, Inc.。相关商誉在合并报表中予以体现。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管理层每年需要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因商誉减
值测试的评估过程复杂,需要高度的判断,其所基于的假设,包括未来收入增长率、
未来经营利润率及适用的折现率受到预期未来市场和经济环境,尤其是国外的未来
市场和经济环境的影响而有可能有所改变,为此将商誉减值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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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参考行业惯例,评估了公司管理层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使用的估值方
法的适当性;
(2)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与公司的历史收入增长率以及行业历史数据进行比
较;
(3)将预测的毛利率与以往业绩进行比较,并考虑市场趋势;
(4)基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市场数据以评价其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
用的折现率合理性。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公司主营为汽车燃油箱,所生产各油箱型号随各汽车生产厂商车型的不同而不
同,所以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即在接受车型油箱订单后,再按客户要求进行生产。
总体收入确认原则为在收到客户的签收单、客户通过邮件确认当期使用数或挂网通
知时开具相应的发票来确认当期收入。具体对各系列汽车生产商收入确认详见报告
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部分关于收入确认原则说明。
着重关注了国内汽车零部件收入确认的截止性,主要系国内汽车生产商领用接
收产品的时点和销售确认时点可能存在时间性差异,进而可能存在销售收入未在恰
当期间确认的风险。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公司自接受客户订单至销售交易入账的收入确认流程
以及管理层关键内部控制;
(2)针对国内汽车生产商的销售收入,检查相关销售合同中风险及报酬转移条
款等支持性文件;
(3)结合各车型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
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4)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并抽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原始单据,检查已确认的
收入真实性及有无调整性差异;
(5)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销售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三)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事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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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公司向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等关联方客户销售产品为 26.47 亿元,占
报告期内总收入比重为 37.40%,关联方毛利率略高于非关联方毛利率。
由于关联方交易金额比较重大,关联交易的真实性以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会对
财务报表的公允反映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将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的完整性作为
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关注。
2、审计应对
(1)评估并测试了公司识别和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内部控制,取得了管
理层提供的关联方关系清单,将其与财务系统中导出的关联方关系清单以及从其他
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对;
(2)通过与销售及财务人员访谈,了解关联方客户对供应商的考核、综合评定、
选定流程,查阅相关投标书及报价单;
(3)抽样检查并函证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
(4)将对关联方的销售价格与对非关联方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或同类产品市场价
格进行比较,判断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1,905,578.04 454,714,874.40 372,862,314.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8,504,982.38 171,532,456.33 137,714,455.14
应收账款 1,243,217,435.94 990,572,410.29 845,779,746.52
预付款项 168,029,651.53 204,460,410.60 96,654,976.34
应收利息 39.83 4,856.36
应收股利 3,927.00
其他应收款 7,963,856.89 7,052,938.36 7,037,980.18
存货 1,124,926,186.97 967,325,504.26 773,258,944.81
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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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074,547,731.58 2,795,667,377.60 2,233,308,417.4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004,973.78 13,013,997.86 14,522,983.92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49,159,381.42 124,260,075.79 111,564,672.4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762,150,064.47 1,613,514,388.78 1,503,663,650.77
在建工程 193,111,967.77 139,988,913.96 153,289,448.4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19,128,948.98 256,346,044.57 275,446,397.42
开发支出
商誉 110,564,311.27 110,564,311.27
长期待摊费用 9,836,369.96 6,875,805.39 6,272,605.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323,897.05 38,792,656.43 23,818,116.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79,715,603.43 2,303,356,194.05 2,199,142,186.54
资产总计 5,454,263,335.01 5,099,023,571.65 4,432,450,603.9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96,500,000.00 886,719,600.00 596,538,552.8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2,460,000.00 31,014,600.00 26,060,000.00
应付账款 1,359,173,139.09 1,240,698,103.23 1,096,621,250.18
预收款项 103,442,597.45 60,763,680.89 20,054,469.62
应付职工薪酬 56,356,429.91 61,915,701.54 51,737,679.51
应交税费 36,029,587.76 8,504,524.19 -738,269.15
应付利息 1,771,402.38 1,998,786.29 1,907,335.06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909,897.89 3,651,618.48 3,005,797.47
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6,551,023.15 135,211,163.12 19,833,162.4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545,194,077.63 2,430,477,777.74 1,815,019,977.97
非流动负债:
1-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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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 620,029,188.23 596,756,117.02 142,548,238.29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20,011,611.11 20,201,334.3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1,063,910.00 12,034,987.43 11,160,868.51
递延收益 17,522,204.10 11,557,323.49 1,200,230.95
递延所得税负债 54,708,065.37 95,150,152.79 108,983,183.2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3,334,978.81 715,498,580.73 284,093,855.31
负债合计 3,268,529,056.44 3,145,976,358.47 2,099,113,833.28
股东权益:
股本 450,000,000.00 450,000,000.00 45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60,632,298.55 131,773,798.49 821,183,838.4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769,739.13 -6,304,894.95 -41,105,869.9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31,738,093.56 186,529,717.96 159,325,223.72
未分配利润 1,269,855,404.44 1,150,752,245.06 915,323,859.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11,456,057.42 1,912,750,866.56 2,304,727,051.72
少数股东权益 74,278,221.15 40,296,346.62 28,609,718.94
股东权益合计 2,185,734,278.57 1,953,047,213.18 2,333,336,770.6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454,263,335.01 5,099,023,571.65 4,432,450,603.9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075,434,108.33 6,555,934,829.80 6,216,440,534.38
减:营业成本 5,933,661,916.90 5,510,708,495.24 5,287,401,495.11
税金及附加 25,418,529.00 21,952,465.09 9,078,952.29
销售费用 121,152,715.79 99,345,631.50 85,088,847.08
管理费用 476,776,550.83 432,322,739.89 328,660,134.43
财务费用 56,483,660.85 41,887,900.76 38,206,596.73
资产减值损失 116,663,689.95 20,432,241.26 7,662,3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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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511,019.90 23,307,429.21 24,988,385.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24,899,305.63 22,695,403.35 24,376,359.9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87,878.84 -34,659.88 -619,830.49
其他收益 7,908,176.4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78,108,362.47 452,558,125.39 484,710,754.17
加:营业外收入 1,604,803.41 15,109,261.31 11,690,584.18
减:营业外支出 4,308,547.84 1,281,072.17 158,981.0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5,404,618.04 466,386,314.53 496,242,357.33
减:所得税费用 16,414,669.53 78,254,788.62 98,951,834.0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8,989,948.51 388,131,525.91 397,290,523.2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损益 358,989,948.51 388,131,525.91 397,290,523.28
终止经营损益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34,765,410.81 376,444,898.23 390,659,890.11
少数股东损益 24,224,537.70 11,686,627.68 6,630,633.1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535,155.82 34,800,974.98 2,472,122.0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5,535,155.82 34,800,974.98 2,472,122.04
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535,155.82 34,800,974.98 2,472,122.04
1、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42,329.54 -1,282,638.16 -689,178.71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692,826.28 36,083,613.14 3,161,300.75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六、综合收益总额 364,525,104.33 422,932,500.89 399,762,645.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40,300,566.63 411,245,873.21 393,132,012.1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4,224,537.70 11,686,627.68 6,630,633.1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4 0.84 0.8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4 0.84 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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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 YFS
20,474,443.08 99,612,181.19
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641,106,156.35 5,970,385,111.21 5,773,993,842.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4,670,367.42 10,882,503.57 3,882,947.0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160,633.18 28,728,825.56 14,208,515.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68,937,156.95 6,009,996,440.34 5,792,085,304.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22,936,625.16 4,380,723,838.17 4,317,227,369.3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77,299,611.90 491,090,987.39 433,676,319.4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8,644,142.38 345,648,716.62 290,888,985.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4,908,102.46 250,391,009.17 195,525,331.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83,788,481.90 5,467,854,551.35 5,237,318,005.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5,148,675.05 542,141,888.99 554,767,299.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15,641.27 10,608,098.86 25,612,025.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91,854.47 500,769.10 3,387,256.12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55,529,936.00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953,722.80 11,108,867.96 28,999,281.9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470,587,719.20 425,588,473.63 377,691,409.34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97,859,613.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587,719.20 1,123,448,086.63 377,691,409.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633,996.40 -1,112,339,218.67 -348,692,127.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84,089,600.00 1,513,109,272.55 773,794,432.3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4,089,600.00 1,513,109,272.55 773,794,432.3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99,114,241.11 709,377,487.64 866,663,076.8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239,570,041.56 161,784,424.65 36,207,3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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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
11,684,112.45 1,750,000.00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1.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38,684,654.41 871,161,912.29 902,870,403.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4,595,054.41 641,947,360.26 -129,075,971.0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062,049.22 7,308,444.99 -15,369,895.55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857,575.02 79,058,475.57 61,629,305.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5,281,416.69 366,222,941.12 304,593,635.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9,138,991.71 445,281,416.69 366,222,941.12
(二)母公司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8,520,589.81 95,474,596.93 159,610,060.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2,925,800.03 142,697,356.00 121,914,203.42
应收账款 919,647,589.36 699,313,678.45 596,204,055.33
预付款项 140,916,541.22 176,227,530.49 82,791,793.69
应收利息 0.73 17.51
应收股利 3,927.00
其他应收款 3,109,537.31 10,315,963.48 25,406,937.61
存货 575,455,569.01 543,447,118.60 534,047,306.38
持有待售的资产 16,184,989.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890,575,627.47 1,683,665,178.36 1,519,974,356.4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004,973.78 13,013,997.86 14,522,983.92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34,788,397.43 1,160,498,681.27 817,408,950.4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957,864,778.02 839,084,949.07 873,861,785.94
在建工程 91,721,879.02 13,846,457.61 67,629,938.02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6,366,105.00 66,662,364.00 69,415,308.00
开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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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077,868.00 2,436,282.00 1,087,704.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8,882,658.00 11,310,208.90 4,009,081.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75,706,659.25 2,106,852,940.71 1,847,935,751.64
资产总计 4,266,282,286.72 3,790,518,119.07 3,367,910,108.0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50,000,000.00 808,000,000.00 582,038,552.8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52,406,943.25 875,459,938.31 865,153,459.00
预收款项 3,393,254.55 2,909,636.90 5,015,359.78
应付职工薪酬 43,513,663.95 40,691,320.02 37,996,719.44
应交税费 52,497,299.10 39,790,568.34 21,910,719.55
应付利息 1,140,594.80 933,281.54 1,398,995.7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294,416.26 2,753,348.88 1,787,369.65
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04,246,171.91 1,770,538,093.99 1,515,301,176.0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6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9,764,446.98 10,482,478.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60,375.28 1,858,463.25 1,920,135.0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1,924,822.26 12,340,942.23 1,920,135.06
负债合计 1,976,170,994.17 1,782,879,036.22 1,517,221,311.11
股东权益:
股本 450,000,000.00 450,000,000.00 45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23,167,806.41 223,167,806.41 223,167,806.4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2,424,715.82 11,582,386.28 12,865,024.4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31,738,093.56 186,529,717.96 159,325,223.72
1-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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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 1,372,780,676.76 1,136,359,172.20 1,005,330,742.40
股东权益合计 2,290,111,292.55 2,007,639,082.85 1,850,688,796.9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266,282,286.72 3,790,518,119.07 3,367,910,108.08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612,530,252.07 4,328,972,585.87 4,008,020,915.58
减:营业成本 3,810,414,401.02 3,690,082,275.27 3,447,481,969.43
税金及附加 17,232,206.62 16,250,527.24 7,487,200.59
销售费用 56,361,645.43 51,997,910.79 48,569,337.38
管理费用 265,523,766.04 254,426,202.23 203,250,776.26
财务费用 38,887,037.84 30,260,369.03 33,248,272.22
资产减值损失 3,649,682.11 2,908,216.07 974,274.3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7,390,343.99 25,219,931.21 32,635,555.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4,899,305.63 22,695,403.35 24,376,359.9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60,719.68 288,573.26 -118,351.67
其他收益 3,643,283.9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11,234,421.31 308,555,589.71 299,526,289.50
加:营业外收入 396,668.65 7,294,754.05 5,918,827.79
减:营业外支出 3,808,174.97 828,045.71 204,919.4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07,822,914.99 315,022,298.05 305,240,197.86
减:所得税费用 55,739,159.00 42,977,355.64 36,780,134.3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52,083,755.99 272,044,942.41 268,460,063.47
持续经营损益 452,083,755.99 272,044,942.41 268,460,063.47
终止经营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42,329.54 -1,282,638.16 -689,178.71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42,329.54 -1,282,638.16 -689,178.71
1、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42,329.54 -1,282,638.16 -689,178.71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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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综合收益总额 452,926,085.53 270,762,304.25 267,770,884.7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906,851,116.07 3,616,231,687.77 3,385,761,571.3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33,436.98 18,931,808.20 7,498,054.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11,284,553.05 3,635,163,495.97 3,393,259,626.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09,232,153.96 2,698,354,499.00 2,533,380,985.3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7,191,417.88 231,780,212.05 210,893,338.5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5,906,961.73 178,050,517.75 140,140,731.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0,958,860.60 169,743,234.91 123,987,183.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93,289,394.17 3,277,928,463.71 3,008,402,238.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995,158.88 357,235,032.26 384,857,387.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3,150,019.26 12,520,600.86 33,259,195.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952,000.58 694,600.00 4,679,200.35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55,529,936.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631,955.84 13,215,200.86 37,938,396.2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311,968,754.60 202,222,571.41 195,367,237.42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9,390,410.53 313,905,838.68 141,088,5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1,359,165.13 516,128,410.09 336,455,737.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727,209.29 -502,913,209.23 -298,517,341.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50,000,000.00 858,000,000.00 682,815,352.8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0,000,000.00 858,000,000.00 682,815,352.8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48,000,000.00 632,038,552.86 688,675,7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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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5,565,063.62 144,275,569.19 27,119,718.8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3,565,063.62 776,314,122.05 715,795,482.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565,063.62 81,685,877.95 -32,980,129.6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43,106.91 -143,164.06 -1,304,993.7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3,045,992.88 -64,135,463.08 52,054,923.3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5,444,223.64 159,579,686.72 107,524,763.3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8,490,216.52 95,444,223.64 159,579,686.72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并基于以下所
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本公司财
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
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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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
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
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
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芜湖亚奇 芜湖 芜湖 生产制造 55.00 投资设立
亚普印度 印度 印度 生产制造 100.00 投资设立
亚普俄罗斯 俄罗斯 俄罗斯 生产制造 100.00 投资设立
亚普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生产制造 100.00 投资设立
亚普捷克 捷克 捷克 生产制造 100.00 投资设立
亚普佛山 佛山 佛山 生产制造 100.00 投资设立
亚普宁波 宁波 宁波 生产制造 100.00 投资设立
亚普开封 开封 开封 生产制造 65.00 投资设立
亚普德国 德国 德国 研发中心 100.00 投资设立
亚普美国 美国 美国 生产制造 100.00 投资设立
亚普 USA 美国 美国 生产制造 间接持股 100.00% 收购
大江亚普 重庆 重庆 生产制造 51.00 投资设立
直接持股 99.00%,间
亚普墨西哥 墨西哥 墨西哥 生产制造 投资设立
接持股 1.00%
亚普巴西 巴西 巴西 生产制造 100.00 投资设立
4、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亚普美国、亚普 USA、大江亚普、亚普墨西哥、
亚普巴西五家公司。
(1)亚普美国
亚普美国为本公司以现金出资,于 2016 年 2 月在美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本公
司持有其 100%股权。
(2)亚普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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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美国于 2016 年 3 月末收购 YFS 公司 100%股权。YFS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更名为“亚普 USA”。
(3)大江亚普
大江亚普为本公司以亚普重庆分厂净资产出资,于 2016 年 9 月在重庆设立的全
资子公司,大江亚普注册资本为 7,00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2017 年 1
月,本公司将大江亚普 49%股权转让给重庆大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后本公司
持有大江亚普 51%股权。
(4)亚普墨西哥
亚普墨西哥为本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亚普佛山以现金出资,于 2016 年 8 月在
墨西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亚普墨西哥的注册资本为 1,400.00 万美元,本公司直接、
间接合计持有其 100%股权。
(5)亚普巴西
亚普巴西为本公司以现金出资,于 2017 年 5 月在巴西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亚普
巴西的注册资本为 8,058 万雷亚尔,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
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所有
者权益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
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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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
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
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
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
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
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
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
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
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其份
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
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
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
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
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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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
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四)外币业务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系统合理方法确认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
的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
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
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
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
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
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
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全年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
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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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确认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
一方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
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债
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
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
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
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
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
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
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
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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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
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
收益法和成本法。
4、金融资产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
确认该项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值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
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
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
行分摊。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
5、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
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
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
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计提减值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
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
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
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
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对于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判断其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的具体量化标准、成本的计算方法、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持续下跌期间
的确定依据为:
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 当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含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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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
成本指权益工具投资依据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初始投资成本
成本的计算方法
扣除已收回或摊销金额
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期末市场公开价格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
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的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的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
折现确定为公允价值
连续下跌或在下跌趋势持续期间反弹上扬幅度低于 20%,反
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
弹持续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的均作为持续下跌期间
(六)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
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应收款项账面余额超过 500 万元以上的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包括在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中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
7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下同) 5.00 5.00
1 至2 年 10.00 10.00
2 至3 年 30.00 30.00
3 至4 年 50.00 50.00
4 至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账龄 3 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个别认定法,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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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
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产品生产所使用的模
具、打孔焊接、检具、装配等专用设备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
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工装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标准成本法,期末在已售商品和存货之间分配差异确定其发
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1)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2)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
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
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3)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期摊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八)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被
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账面价值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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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以支付现金
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的有关规定确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
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
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
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
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应
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
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
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
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
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至 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
大影响。或虽不足 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
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
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
间发生重要交易。
(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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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等,折
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
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
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
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 1.00 4.95
机器设备 5-10 1.00 9.90-19.80
运输设备 5 1.00 19.80
其他设备 3-5 0 或 1.00 19.80-33.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
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
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
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十)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
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
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
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
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
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本公司在完成主要生产组件如吹塑机设备等更新改造,生产部门试运行正常后,
将设备安装移交单交付公司财务部门作为相应在建工程转固依据。
(十一)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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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
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
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
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
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
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
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
使用的利率。
(十二)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
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
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
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
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
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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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
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
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
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
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
否存在变化等。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
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
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
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
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
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
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
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
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
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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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
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不予转回。
(十四)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
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
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五)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
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
1、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
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
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
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
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
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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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
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
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
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十六)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
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
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
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
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
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十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公司主营产品为汽车燃油箱。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模式,即在接到客户订单后,
按客户要求进行生产,总体收入确认原则为收到客户的签收单、客户通过邮件确认
当期使用数或挂网通知时开具相应的发票来确认收入。
公司主要客户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一汽-大众系列:公司将油箱等产品发往一汽-大众指定厂区,客户按实际
装车下线数量进行挂网确认,由客户财务部通过邮件方式发给公司业务经理进行核
对,核对无误后由业务经理向公司财务部发出开票指令后开具相应的销售发票确认
当期收入。
(2)上汽大众系列:公司将油箱等产品发往上汽大众指定厂区,客户在领用时
开具五联签收单(销售清单),按期间将汇总后五联签收单发给公司业务经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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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经理确认并统计清单反馈给公司客户中心,客户中心发出开票指令,由公司财务
部开具相应的销售发票确认当期收入。
(3)上汽通用系列:上汽通用指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凭系统订单上门提货,驾
驶员提货后在订单上签收,客户收货后在其供应商管理平台上进行确认挂网,公司
通过客户给定的账号登录平台查询客户已确认使用的产品数量,并据此开票确认当
期收入。
(4)广汽本田系列:广汽本田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上门提货,客户在生产线领用
后统计相应的领用数量,在其供应商管理平台上进行挂网,公司通过给定的账号登
录平台查询客户已确认使用的产品数量,并据此开票确认当期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
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
按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十八)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
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主要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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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
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
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
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
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时,与本
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营业外收入。
3、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
关的判断依据:①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
算按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
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②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
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
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
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
(1)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
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
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
借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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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
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
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
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
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
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
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
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十)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
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
长期应付款列示。
(二十一)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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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
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财会〔2017〕30 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17 年度受影响的 2016 年度受影响的 2015 年度受影响的
和原因 名称 报表项目金额 报表项目金额 报表项目金额
列报调整 资产处置收益 -587,878.84 -34,659.88 -619,830.49
列报调整 其他收益 7,908,176.40 - -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亚普印度与印度福特在 2009 年 1 月 8 日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土地租赁期 40 年,前 9 年为锁定期,如双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可以在锁定期结束
后提前 2 年通知对方,亚普印度据此将土地租赁费用摊销年限确定为 11 年(9 年+2
年)。鉴于目前亚普印度良好的业务发展以及与租赁方稳定的合作关系,亚普印度
于 2016 年 1 月起,将土地租赁费用摊销年限由 11 年变更为 40 年。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6 年 1 月采用未来适用法实行。该会计估计变更导致公
司 2016 年度当期净利润增加 112,265.73 元,2017 年度当期净利润增加 117,859.89
元。
3、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参照《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海外子公司亚普美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商
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咨字(2018)第 1012 号)的评估结果,经
过减值测试,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包含商誉在内的亚普 USA 资产组的可收回
金额为 10,139.26 万美元,账面价值为 11,645.78 万美元,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对
因收购亚普 USA 所形成的商誉 1,795.28 万美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对财务报表主要科目的影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科目名称 商誉减值前 商誉减值后 调整影响数
合并资产负债表:
商誉 110,564,311.27 0 -110,564,311.27
未分配利润 1,380,419,715.71 1,269,855,404.44 -110,564,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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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资产减值损失 6,099,378.68 116,663,689.95 110,564,311.27
净利润 469,554,259.78 358,989,948.51 -110,564,311.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45,329,722.08 334,765,410.81 -110,564,311.27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99 0.74 -0.25
五、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本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收购兼并情况。
六、主要税项
1、企业所得税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执行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公司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本公司 15% 15% 15%
亚普美国 15%-39% 15%-39%
亚普 USA 15%-39% 15%-39% 15%-39%
亚普俄罗斯 20% 20% 20%
亚普澳大利亚 30% 30% 30%
亚普捷克 19% 19% 19%
亚普印度 33.99% 33.99% 33.99%
亚普德国 15% 15% 15%
亚普墨西哥 30% 30%
亚普巴西 34%
大江亚普 15% 15%
芜湖亚奇 15% 15% 15%
亚普佛山 25% 25% 25%
亚普开封 15% 15% 15%
亚普宁波 25% 25% 25%
(1)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
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共同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432000087),有效期三年。公司 2017 年 12 月通过复审,取得《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32003706)。
公司因此于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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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芜湖亚奇于 2012 年 10 月 30 日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F201234000180)及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534000164),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度,芜湖亚奇适用 15%优惠
税率。
( 3 ) 亚 普 开 封 于 2015 年 08 月 03 日 获 得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GR201541000178),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亚普开封适用 15%
优惠税率。
(4)2016 年 11 月 9 日,大江亚普取得重庆市巴南区国家税务局发出的《税
务事项通知书》(巴南国税通[2016]20357 号),确认大江亚普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11]58 号)第二条申请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已被准予受理。根据《财
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的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进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芜湖亚奇、亚普开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进
展如下:
1)芜湖亚奇
2015 年 6 月 19 日,芜湖亚奇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取得《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GR201534000164),有效期至 2018 年 6 月 18 日。芜湖亚奇已
着手准备 2018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相关规定,芜
湖亚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各项条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合条件
芜湖亚奇于 2007 年 8 月 21 日成立,截至 2017 年 12 月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是
31 日,芜湖亚奇已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芜湖亚奇通过自主研发方式拥
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 有 35 项专利,并已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 是
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芜湖亚奇报告期内持续从事汽车(主要是乘用车)燃油燃
料系统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产品主要是乘用车用塑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料燃油箱及加油管(注油管),芜湖亚奇主要产品和技术
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是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之“先进制造与自
域》规定的范围
动化/汽车及轨道车辆相关技术/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等
项下相关技术。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芜湖亚奇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

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共 49 人,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为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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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
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
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
芜湖亚奇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14,639 万元、22,859 万元、28,587 万元,2015 年度至 2017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2.最
年度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分别为 609 万元、1,429 万元、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 是
1,127 万元,报告期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总额的
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3.最近一年销售
比例为 4.79%,不低于 3%,芜湖亚奇的研究开发费用均
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发生在境内。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
于 60%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 芜湖亚奇 2017 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为 25,699.14

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万元,占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为 89.89%。
1、芜湖亚奇累计取得专利 35 项,自主研发的专利能够对
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2、报告期芜湖亚奇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持续转化形成新
产品等,对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了核心支持作用。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3、芜湖亚奇已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设立了研究开 是
发中心。
4、芜湖亚奇近三年销售收入和净资产持续增长,按照《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计算的净资产增长率、销
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13.9%、40.6%。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 芜湖亚奇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

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违法行为。
2)亚普开封
2015 年 8 月 3 日,亚普开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取得《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GR201541000178),有效期至 2018 年 8 月 2 日。亚普开封已着
手准备 2018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报工作。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相关规定,亚
普开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各项条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合条件
亚普开封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成立,截至 2017 年 12 月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是
31 日,亚普开封已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开封通过自主研发方式拥
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 有 10 项专利,并已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 是
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亚普开封报告期内持续从事汽车(主要是乘用车)燃油
燃料系统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产品主要是乘用车用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塑料燃油箱及加油管(注油管),亚普开封主要产品和技
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是
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之“先进制造与
域》规定的范围
自动化/汽车及轨道车辆相关技术/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
等项下相关技术。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亚普开封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
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共 37 人,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为 是
10% 27.82%。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 亚普开封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 7,365.71 万元、13,666.64 万元、19,135.59 万元,2015 年
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 度至2017 年度投入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317.39 万元、796.77 是
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1,951.02 万元,报告期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2.最 售总额的比例为 7.63%,不低于 4%,亚普开封的研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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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 发费用均发生在境内。
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3.最近一年销售
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
于 60%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 亚普开封2017 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为18,016.38

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万元,占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为 94.15%。
1、亚普开封累计取得专利 10 项,自主研发的专利能够
对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2、报告期亚普开封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持续转化形成新
产品等,对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了核心支持作用。
3、亚普开封已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研发经费的投入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是
与核算管理办法、研发人员考核制度等制度,并设立了研
究开发中心。
4、亚普开封近三年销售收入和净资产持续增长,按照《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计算的净资产增长率、销
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33.44%、62.78%。
2、增值税
本公司及子公司执行的增值税税率如下:
公司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本公司 17%,6% 17%,6% 17%,6%
亚普俄罗斯 18% 18% 18%
亚普澳大利亚 10% 10% 10%
亚普捷克 21% 21% 21%
芜湖亚奇 17% 17% 17%
亚普印度 12.5%,5%,28% 12.5%,5% 12.5%,5%
亚普佛山 17% 17% 17%
亚普开封 17% 17% 17%
亚普宁波 17% 17% 17%
亚普德国 19% 19% 19%
亚普美国 5%,13% 5%,13%
亚普 USA 5%,13% 5%,13% 5%,13%
大江亚普 17% 17%
亚普墨西哥 16% 16%
亚普巴西 18%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587,878.84 -34,659.88 -342,742.54
准备的冲销部分
1-1-282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7,867,772.40 12,868,569.63 10,276,061.04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611,714.27 608,098.86 608,098.86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20,474,443.08 99,612,181.19
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2,663,340.43 959,619.51 993,231.04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合计 5,228,267.40 34,876,071.20 111,146,829.59
减:所得税影响数 615,100.45 1,702,823.77 1,493,575.18
减:少数股东影响数 498,868.85 1,033,725.15 343,778.63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 4,114,298.10 32,139,522.28 109,309,475.78
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净利润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 2015年度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4,765,410.81 376,444,898.23 390,659,890.11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 4,114,298.10 32,139,522.28 109,309,475.78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30,651,112.71 344,305,375.95 281,350,414.33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 1.23% 8.54% 27.98%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78,314.24 60,069.63 76.70% 20 年 4.95% 1%
机器设备 215,278.77 111,929.85 51.99% 5-10 年 9.90%-19.80% 1%
运输设备 2,840.60 953.53 33.57% 5年 19.80% 1%
其他设备 7,441.28 3,262.00 43.84% 3-5 年 19.80%-33.00% 0%或 1%
合计 303,874.89 176,215.01 57.99%
九、最近一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初始投资成本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合营企业:
东风亚普 50.00 1,720.00 14,915.94
1-1-283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50.00 1,720.00 14,915.9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对合营企业东风亚普的投资,
不存在资产减值的情况,因此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形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取得方式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购置、在建工程转入 13,887.16
软件 购置、企业合并、在建工程转入 1,110.51
专利使用权 购置、企业合并 3,604.57
非专利技术 购置、企业合并 3,310.66
合计 21,912.89
十一、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
(一)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17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 2,000.00
保证借款 1,650.00
信用借款 76,000.00
合计 79,65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短期借款包括抵押借款、保证借款及信用
借款。本公司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二)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票据种类 2017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5,246.00
合计 5,246.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 5,246.00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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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付账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的账龄分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12月31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33,813.07 98.45%
1年以上 2,104.24 1.55%
合计 135,917.31 100.00%
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
位欠款情况。
(四)预收款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收账款的账龄分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12月31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6,037.20 58.36%
1年以上 4,307.06 41.64%
合计 10,344.26 100.00%
(五)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一、短期薪酬 5,461.3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34.00
三、辞退福利 40.29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 5,635.64
(六)应交税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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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种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3,980.36
营业税 3.89
城建税 214.17
企业所得税 -1,003.64
房产税 378.07
土地使用税 171.64
个人所得税 790.01
教育费附加 99.74
其他 -1,031.29
合计 3,602.96
注:营业税主要为亚普德国按营业收益缴纳;其他主要为亚普印度留抵的中央消费税。
(七)一年到期的长期借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一年到期的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借款 11,761.56
抵押借款 1,047.77
保证借款 845.77
合计 13,655.10
(八)长期借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借款 31,364.16
抵押借款 4,944.36
保证借款 9,694.39
信用借款 16,000.00
合计 62,002.92
十二、所有者权益
(一)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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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 年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项目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权益 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45,000.00 13,177.38 -630.49 18,652.97 115,075.22 191,275.09 4,029.63 195,304.7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45,000.00 13,177.38 -630.49 18,652.97 115,075.22 191,275.09 4,029.63 195,304.7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885.85 553.52 4,520.84 11,910.32 19,870.52 3,398.19 23,268.71
(一)综合收益总额 553.52 33,476.54 34,030.06 2,422.45 36,452.51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2,885.85 2,885.85 2,144.14 5,029.99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2,885.85 2,885.85 2,144.14 5,029.99
(三)利润分配 4,520.84 -21,566.23 -17,045.39 -1,168.41 -18,213.80
1、提取盈余公积 4,520.84 -4,520.84
2、对股东的分配 - -17,045.39 -17,045.39 -1,168.41 -18,213.80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5,000.00 16,063.23 -76.97 23,173.81 126,985.54 211,145.61 7,427.82 218,57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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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 年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项目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权益 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45,000.00 82,118.38 -4,110.59 15,932.52 91,532.39 230,472.71 2,860.97 233,333.68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45,000.00 - 82,118.38 -4,110.59 - 15,932.52 91,532.39 230,472.71 2,860.97 233,333.6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68,941.00 - 3,480.10 - 2,720.45 23,542.84 -39,197.62 1,168.66 -38,028.96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3,480.10 - - 37,644.49 41,124.59 1,168.66 42,293.2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68,941.00 - - - - - -68,941.00 - -68,941.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4、其他 - - -68,941.00 - - - - - -68,941.00 - -68,941.00
(三)利润分配 - - - - - - 2,720.45 -14,101.65 -11,381.20 - -11,381.2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2,720.45 -2,720.45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11,381.20 -11,381.20 - -11,381.20
3、其他 - -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45,000.00 13,177.38 -630.49 18,652.97 115,075.22 191,275.09 4,029.63 195,3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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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2015 年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项目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权益 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45,000.00 20,894.91 -2,513.35 13,247.92 49,454.51 126,084.00 2,372.91 128,456.9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其他 - - 61,223.47 - -1,844.45 - - 5,696.49 65,075.51 - 65,075.51
二、本年年初余额 45,000.00 82,118.38 -4,357.80 - 13,247.92 55,151.00 191,159.50 2,372.91 193,532.4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247.21 - 2,684.60 36,381.39 39,313.20 488.06 39,801.26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247.21 - - 39,065.99 39,313.20 663.06 39,976.26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175.00 -175.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175.00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2,684.60 -2,684.6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2,684.60 -2,684.60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45,000.00 82,118.38 -4,110.59 15,932.52 91,532.39 230,472.71 2,860.97 233,333.68
1-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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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本
单位:万股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股东名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国投高科 25,245.00 56.10% 25,245.00 56.10% 25,245.00 56.10%
华域汽车 15,255.00 33.90% 15,255.00 33.90% 15,255.00 33.90%
国投创新 2,250.00 5.00% 2,250.00 5.00% 2,250.00 5.00%
协力基金 2,250.00 5.00% 2,250.00 5.00% 2,250.00 5.00%
合 计 45,000.00 100.00% 45,000.00 100.00% 45,000.00 100.00%
2011 年 6 月,亚普有限以截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基础,
按 1:0.6601 比例折合 45,000 万股,整体变更设立亚普股份。改制完成后,公司
股本总额 45,000 万股,其中国投高科持有 25,245.00 万股,华域汽车持有
15,255.00 万股,国投创新和协力基金分别持有 2,250.00 万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改制后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
(三)资本公积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股本溢价 15,893.23 13,007.38 81,948.38
二、其他资本公积 170.00 170.00 170.00
其中:控股股东奖励资金 170.00 170.00 170.00
合 计 16,063.23 13,177.38 82,118.38
2016 年, 公司实 施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由亚普美国收购 YFS 公司
100.00%股权,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支付对价与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17 年,公司向重庆大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大江亚普 49%的股权,转
让对价为 5,552.99 万元,按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为 2,144.14
万元,转让对价超过该账面净资产的差额扣除所得税影响 523.00 万元后的余额
2,885.85 万元,调增资本公积。
(四)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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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76.97 -630.49 -4,110.59
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81.60 81.60 81.60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901.38 817.15 945.41
动损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59.96 -1,529.24 -5,137.60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76.97 -630.49 -4,110.59
(五)盈余公积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23,173.81 18,652.97 15,932.52
合 计 23,173.81 18,652.97 15,932.52
(六)未分配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115,075.22 91,532.39 55,151.00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115,075.22 91,532.39 55,151.0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3,476.54 37,644.49 39,065.9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520.84 2,720.45 2,684.6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17,045.39 11,381.2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同一控制下合并减少
期末未分配利润 126,985.54 115,075.22 91,532.39
十三、现金流量情况
(一) 本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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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68,937,156.95 6,009,996,440.34 5,792,085,304.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83,788,481.90 5,467,854,551.35 5,237,318,005.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5,148,675.05 542,141,888.99 554,767,299.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953,722.80 11,108,867.96 28,999,281.9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587,719.20 1,123,448,086.63 377,691,409.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633,996.40 -1,112,339,218.67 -348,692,127.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4,089,600.00 1,513,109,272.55 773,794,432.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38,684,654.41 871,161,912.29 902,870,403.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4,595,054.41 641,947,360.26 -129,075,971.0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62,049.22 7,308,444.99 -15,369,895.55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857,575.02 79,058,475.57 61,629,305.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5,281,416.69 366,222,941.12 304,593,635.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9,138,991.71 445,281,416.69 366,222,941.12
(二) 报告期内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报告期内,芜湖亚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000 万元。
十四、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 期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出具日,公司无需披露的期后事项。
(二) 或有事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出具日,公司无其他需披露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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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主要财务指标
(一)本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21 1.15 1.23
速动比率 0.77 0.75 0.80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46.32% 47.04% 45.05%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3.67% 5.86% 5.83%
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33 7.14 7.33
存货周转率(次) 5.67 6.33 7.7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2,655.49 78,069.30 76,668.90
利息保障倍数(次) 14.31 17.37 24.8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52 1.20 1.23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3 0.18 0.14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净资产×100%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

8、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费用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数
(二)本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本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
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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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年度 报告期利润 基本 稀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54 0.74 0.74
201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6.34 0.74 0.74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44 0.84 0.84
2016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7.78 0.77 0.77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53 0.87 0.87
2015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3.35 0.63 0.63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
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
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
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
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
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不存在稀
释性潜在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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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公司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本公司未制作盈利预测报告。
十七、本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情况
本公司未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十八、资产评估情况
亚普有限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0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2011 年 3 月 28 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亚普汽车部件有
限公司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 032 号),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1)资产评估的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及资产基础法并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为本次评估结
论。
(2)资产评估的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11 月 30 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亚普有限账面总资产为
167,747.46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99,579.41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68,168.05
万元(账面值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
币 126,323.38 万元,增值 58,155.33 万元,增值率 85.31%。
十九、设立时及以后历次验资报告
具体情况请详见“第五节 本公司基本情况”之“四、本公司历次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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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围绕公司的发展目标和盈利前景,结合报告期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在报告期内的情况及未
来趋势作出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
1、总体构成及变动情况
(1)公司资产规模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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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随着报告期内公司快速发展,公司资产规模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43,245.06 万元、509,902.36 万元及 545,426.33 万元。2016 年
末资产总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66,657.30 万元,增幅为 15.04%;2017 年末资产总
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35,523.98 万元,增幅为 6.97%。
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流动资产增加 56,235.90 万元,增幅为 25.18%,非流
动资产增加 10,421.40 万元,增幅为 4.74%;2017 年末较 2016 年末流动资产增加
27,888.04 万元,增幅为 9.98%,非流动资产增加 7,635.94 万元,增幅为 3.32%。
随着公司塑料油箱产、销规模的逐年扩大以及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的资
产规模将继续增加。
(2)公司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50.39%、54.83%及
56.37%,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49.61%、45.17%及 43.63%。报告期
内,公司流动资产所占比重呈上升趋势。
2、主要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48,190.56 15.67% 45,471.49 16.26% 37,286.23 16.70%
应收票据 4,850.50 1.58% 17,153.25 6.14% 13,771.45 6.17%
应收账款 124,321.74 40.44% 99,057.24 35.43% 84,577.97 37.87%
预付款项 16,802.97 5.47% 20,446.04 7.31% 9,665.50 4.33%
应收利息 0.00 0.00% 0.49 0.00%
应收股利 0.39 0.00%
其他应收款 796.39 0.26% 705.29 0.25% 703.80 0.32%
存货 112,492.62 36.59% 96,732.55 34.60% 77,325.89 34.62%
流动资产合计 307,454.77 100.00% 279,566.74 100.00% 223,330.84 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存货构
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五项资产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15.67%、
1.58%、40.44%、5.47%及 36.59%。
(1)货币资金
A、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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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的构成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金 9.02 万元,银行存款 45,903.16 万元,其他货币资金 2,278.38
万元。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现金 9.02 0.02% 9.69 0.02% 6.11 0.02%
银行存款 45,903.16 95.25% 44,515.70 97.90% 36,615.85 98.20%
其他货币资
2,278.38 4.73% 946.10 2.08% 664.27 1.78%

合计 48,190.56 100.00% 45,471.49 100.00% 37,286.23 100.00%
B、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70%、16.26%及
15.67%。
2016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15 年末增加 8,185.26 万元,增幅为 21.95%,其中银
行存款增加 7,899.85 万元,增幅为 21.57%。
2017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16 年末增加 2,719.07 万元,增幅为 5.98%,其中银
行存款增加 1,387.46 万元,增幅为 3.12%,其他货币资金增加 1,332.28 万元,主
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4,850.50 100.00% 17,153.25 100.00% 13,771.45 100.00%
合计 4,850.50 100.00% 17,153.25 100.00% 13,771.45 100.00%
本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2016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较 2015 年末
增加 3,381.80 万元,增幅为 24.56%;2017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较 2016 年末减少
12,302.75 万元,降幅为 71.72%,主要是客户采用付现方式支付货款增加。
(3)应收账款
A、应收账款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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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124,434.04 112.30 99,133.67 76.43 84,632.82 54.85
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49.40 49.40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24,434.04 112.30 99,133.67 76.43 84,682.22 104.25
B、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6 个月以
124,083.38 99.72 98,875.75 99.74 84,563.81 99.92

7 个月至 1
79.28 0.06 3.96 42.97 0.04 2.15 5.07 0.01 0.25

1 至2 年 70.67 0.06 7.07 156.30 0.16 15.63
2 至3 年 142.06 0.11 42.62 0.65 0.00 0.20
3 至4 年 0.01 0.00 0.01 2.18 0.00 1.09
4 至5 年 39.00 0.05 31.20
5 年以上 58.65 0.05 58.65 58.65 0.06 58.65 22.11 0.03 22.11
合 计 124,434.04 100.00 112.30 99,133.67 100.00 76.43 84,632.82 100.00 54.85
在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在 6 个月以内的占绝大部分,报告期各期末,6 个
月以内应收账款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9.92%、99.74%及 99.72%。
C、变动趋势
2016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14,500.85 万元,增幅为 17.13%;
2017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25,300.37 万元,增幅为 25.5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加而增大,2017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6 年末增幅较高,主要是 2017 年底部分客户与公司结算
金额较多。
公司对部分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进行统计,2017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为 102,615.81 万元,截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已回款 71,631.83 万元。
D、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发行人应
收账款情况前五名情况如下:
金额 占应收账款总
往来单位名称 客户类型 年限 销售内容
(万元) 额比例
2017 年 12 油箱、加油管、
上汽通用合计: 关联方客户 21,085.78 6 个月以内 16.95%
月 31 日 风道、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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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汽通用 关联方客户 9,277.01 6 个月以内 7.46% 油箱,加油管
上汽通用东岳 关联方客户 809.95 6 个月以内 0.65% 油箱,加油管
油箱、加油管、
上汽通用(沈阳) 关联方客户 770.56 6 个月以内 0.62%
风道、配件
油箱、加油管、
上汽通用武汉分公司 关联方客户 10,228.27 6 个月以内 8.22%
配件
上汽大众(上海、南京、仪征、
关联方客户 19,653.91 6 个月以内 15.79% 油箱、加油管
宁波、长沙、新疆)
一汽-大众 非关联客户 15,291.27 6 个月以内 12.29% 油箱
克莱斯勒(美国) 非关联客户 11,800.28 6 个月以内 9.48% 油箱及尿素箱
油箱、加油管、
东风亚普 关联方客户 10,847.88 6 个月以内 8.72%
配件
合计 78,679.12 63.23%
油箱、加油管、
上汽通用合计: 关联方客户 20,121.58 6 个月以内 20.30%
风道、配件
其中:上汽通用 关联方客户 7,502.75 6 个月以内 7.57% 油箱,加油管
上汽通用东岳 关联方客户 2,476.20 6 个月以内 2.50% 油箱,加油管
油箱、加油管、
上汽通用(沈阳) 关联方客户 1,424.61 6 个月以内 1.44%
风道、配件
油箱、加油管、
2016 年 12 上汽通用武汉分公司 关联方客户 8,718.02 6 个月以内 8.79%
配件
月 31 日
上汽大众(上海、南京、仪征、
关联方客户 18,668.53 6 个月以内 18.83% 油箱、加油管
宁波、长沙、新疆)
通用公司(美国) 非关联方客户 8,439.05 6 个月以内 8.51% 油箱
一汽-大众 非关联方客户 8,431.14 6 个月以内 8.50% 油箱
克莱斯勒(美国) 非关联方客户 7,841.01 6 个月以内 7.91% 油箱及尿素箱
合计 63,501.31 64.05%
克莱斯勒(美国) 非关联方客户 14,988.39 6 个月以内 17.70% 油箱及尿素箱
油箱、加油管、
上汽通用合计: 关联方客户 14,789.98 6 个月以内 17.47%
风道、配件
其中:上汽通用 关联方客户 6,017.63 6 个月以内 7.11% 油箱,加油管
上汽通用东岳 关联方客户 2,287.76 6 个月以内 2.70% 油箱,加油管
油箱、加油管、
2015 年 12 上汽通用(沈阳) 关联方客户 2,675.11 6 个月以内 3.16%
风道、配件
月 31 日
油箱、加油管、
上汽通用武汉分公司 关联方客户 3,809.48 6 个月以内 4.50%
配件
上汽大众(上海、南京、仪征、
关联方客户 13,840.73 6 个月以内 16.34% 油箱、加油管
宁波、长沙、新疆)
一汽-大众 非关联方客户 9,207.71 6 个月以内 10.87% 油箱
通用公司(美国) 非关联方客户 5,190.84 6 个月以内 6.13% 油箱
合计 58,017.65 68.51%
公司以销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主要客户均为知名整车生产企业,客户实
力雄厚、信誉优良,付款周期稳定,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故公司应收账款
回收情况良好,账龄较短。
基于采用组合测试(账龄分析)法,公司已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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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单位欠款。
(4)预付款项
A、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结构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15,404.66 91.68% 20,285.31 99.21% 9,347.73 96.71%
1 年至 2 年 1,352.04 8.05% 115.13 0.56% 267.11 2.76%
2 年至 3 年 1.27 0.01% 4.34 0.04%
3 年以上 45.00 0.26% 45.60 0.22% 46.32 0.49%
合计 16,802.97 100.00% 20,446.04 100.00% 9,665.50 100.00%
预付款项以账龄 1 年以内的为主,主要为预付的设备款、原料采购款及其
他预付款项。截至 2017 年末,公司账龄一年以内的预付款项金额为 15,404.66 万
元,占预付款项总额的 91.68%。
B、变动趋势
2016 年末预付款项较 2015 年末增加 10,780.54 万元,增幅为 111.54%,主要
是公司为扩大产能采购设备预付款增加;2017 年末预付款项较 2016 年末减少
3,643.08 万元,降幅为 17.82%,主要是公司收到设备后与设备供应商办理结算
导致。
C、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日 往来单位名称 金额 预付时间 预付款内容
深圳远望工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5,775.12 1 年以内 设备预付款
KAUTEX MASCHINENBAU GMBH 1,657.19 1 年以内/1-2 年 设备预付款
2017 年 12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751.41 1 年以内 设备预付款
月 31 日 上海海关(电子口岸支付) 587.86 1 年以内 海关关税预付款
HATCH STAMPING COMPANY 555.38 1 年以内 配件预付款
合计 9,326.96
KAUTEX MASCHINENBAU GMBH 7,900.83 1 年以内 设备款
深圳市远望工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3,172.78 1 年以内 设备款
2016 年 12
上海海关(电子口岸支付) 1,198.74 1 年以内 海关关税预付款
月 31 日
Weiss Umwelttechnik GmbH 1,033.03 1 年以内 设备款
可乐丽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621.70 1 年以内 原料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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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927.07
深圳远望工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086.21 1 年以内 设备款
Simtec Systems GmbH 860.32 1 年以内/1-2 年 设备款
2015 年 12 三井化学(中国)管理有限公司 719.80 1 年以内 原料预付款
月 31 日 可乐丽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607.42 1 年以内 原料预付款
江苏省电力公司扬州供电公司 399.20 1 年以内 预付电费
合计 4,672.95
(5)存货
A、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跌价准备
原材料 33,080.51 28.58 2,226.58 30,127.71 30.21 2,308.31 28,138.89 35.46 1,363.21
周转材料 1,388.35 1.20 2.48 1,346.23 1.35 1.19 2,519.43 3.18 3.54
半成品 11,195.36 9.67 609.56 9,367.39 9.39 410.86 7,656.83 9.65 331.63
库存商品 34,452.40 29.76 417.34 34,624.27 34.72 260.68 29,995.20 37.80 324.75
其他 35,631.96 30.78 24,247.98 24.32 11,038.66 13.91
合计 115,748.58 100.00 3,255.96 99,713.59 100.00 2,981.04 79,349.02 100.00 2,023.13
公司存货以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其他项为主,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原
材料、库存商品及其他项占存货的比重分别为 28.58%、29.76%及 30.78%。
报 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2,023.13 万元、 2,981.04 万元、
3,255.96 万元,主要是公司对为售后准备的油箱及配件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B、变动趋势
2016 年末存货较 2015 年末增加 20,364.57 万元,增幅为 25.66%,主要是库
存商品较上期末增加 4,629.07 万元,其他项较上期末增加 13,209.32 万元。
2017 年末存货较 2016 年末增加 16,034.99 万元,增幅为 16.08%,主要是原
材料较上期末增加 2,952.80 万元,其他项较上期末增加 11,383.97 万元。
公司近年产销规模增加较快,产能较为紧张,为保证及时供货,所需一定
量的周转库存,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手订单需要在 2018 年 1 月供货
约 1,056,030 只油箱,订单金额约为 64,284.15 万元。故报告期内的原材料、库存
商品维持一定的金额。公司根据订单排产,不存在由于销售不畅导致存货增加
情况。
C、工装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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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中其他项是公司为客户代购的工装,包括产品生产所使用的模具、打孔
焊接、检具、装配等专用设备,产品专用工装不具有通用性,需针对不同产品
进行单独开发。2016 年、2017 年公司为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等客户新开发项目
较多,为客户代购的工装金额增长较大,在期末尚未达到结算状态而导致存货
增加。
工装在会计处理上按存货、固定资产两种模式核算,其中将工装产品计入存
货中进行核算为主要的会计处理方式。具体金额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计入固定资产 计入存货
年度
当期增加 期初 增加 减少 期末
2015 年 3,756.13 2,997.84 11,020.17 2,979.34 11,038.66
2016 年 2,905.67 11,038.66 17,895.62 4,686.30 24,247.98
2017 年 4,270.53 24,247.98 29,463.68 18,079.71 35,631.96
①存货模式
公司在采购工装前与整车厂进行商定,该工装产品对应的车型达到量产时
由整车厂对工装验收,验收合格后结算工装费用。公司在工装产品未达到验收标
准时在存货中列示,整车厂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公司确认相应的收入计入其他
业务收入,结转工装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②固定资产模式
公司与整车厂签订合同时约定工装价值包含在产品价格中,公司购入工装
后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按 6 年的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相应的折旧金额计入当
期产品成本。
大信会计师认为:工装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时,随着油箱的生产给发行人带来
经济利益,工装价值在使用过程中随着折旧逐步消耗,符合成本配比原则;工装
作为存货核算时,在整车厂验收合格后结算工装费用,发行人开具相应销售发票
确认收入,同时将工装实际采购成本进行成本结转,不存在少结转成本的情况。
大信会计师查阅类似上市公司对工装(模具)的会计处理方式,认为发行人
采用的会计处理符合行业惯例。
D、存货的构成(按库龄划分)
报告期内,存货按库龄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期间 类别 库龄 1 年以内 库龄 1-3 年 库龄 3 年以上 合计 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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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类别 库龄 1 年以内 库龄 1-3 年 库龄 3 年以上 合计 跌价准备
原材料 31,395.86 949.86 734.79 33,080.51 2,226.58
周转材料 1,379.69 6.32 2.34 1,388.35 2.48
半成品 10,775.27 289.8 130.29 11,195.36 609.56
2017 年
库存商品 34,065.97 203.65 182.78 34,452.40 417.34
其他 35,631.96 35,631.96
小计 113,248.75 1,449.63 1,050.20 115,748.58 3,255.96
原材料 29,005.19 950.67 171.85 30,127.71 2,308.31
周转材料 1,341.61 3.78 0.84 1,346.23 1.19
半成品 9,146.55 199.99 20.86 9,367.40 410.86
2016 年
库存商品 34,399.97 94.88 129.42 34,624.27 260.68
其他 24,247.98 24,247.98
小计 98,141.30 1,249.32 322.97 99,713.59 2,981.04
原材料 26,582.65 1,413.56 142.68 28,138.89 1,363.21
周转材料 2,510.99 6.15 2.29 2,519.43 3.54
半成品 7,430.33 217.2 9.31 7,656.84 331.63
2015 年
库存商品 29,776.40 122.14 96.66 29,995.20 324.75
其他 11,038.66 11,038.66
小计 77,339.03 1,759.05 250.94 79,349.02 2,023.13
报告期内,公司库龄一年以上存货占期末存货比重分别为 2.53%、1.58%及
2.16%,占比较低,主要系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不会存在大量的存货
积压,当某款车型停产后,公司会保留少量的产成品、配件作为该车型的售后件,
从而有少量存货账龄较长。
目前公司针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分为三种情况:①停产车型油箱及配件全额
计提跌价准备;②库龄 1-3 年存货按 10%计提跌价准备;③库龄 3 年以上存货按
30%计提跌价准备。通过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与库龄结构分析,2015 年-2017 年期
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与库龄 1 年以上存货金额比值分别为 1.01、1.89 和 1.30,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可以全部覆盖库龄在 1 年以上的存货。
保荐机构及大信会计师通过存货库龄结构分析并结合公司业务模式,认为公
司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
3、非流动资产主要项目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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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00.50 0.59% 1,301.40 0.57% 1,452.30 0.66%
长期股权投资 14,915.94 6.27% 12,426.01 5.39% 11,156.47 5.07%
固定资产 176,215.01 74.05% 161,351.44 70.05% 150,366.37 68.38%
在建工程 19,311.20 8.11% 13,998.89 6.08% 15,328.94 6.97%
无形资产 21,912.89 9.21% 25,634.60 11.13% 27,544.64 12.53%
商誉 - - 11,056.43 4.80% 11,056.43 5.03%
长期待摊费用 983.64 0.41% 687.58 0.30% 627.26 0.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32.39 1.36% 3,879.27 1.68% 2,381.81 1.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7,971.56 100.00% 230,335.62 100.00% 219,914.22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
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五项资产占非流动资产比
重分别为 74.05%、8.11%、9.21%、6.27%及 1.36%。
(1)固定资产
A、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账面原值 比例 账面原值 比例 账面原值 比例
房屋、建筑物 78,314.24 25.77% 74,443.06 26.64% 60,977.31 24.71%
机器设备 215,278.77 70.84% 196,617.96 70.37% 178,886.55 72.48%
运输工具 2,840.60 0.93% 2,824.40 1.01% 2,769.44 1.12%
其他设备 7,441.28 2.45% 5,510.52 1.97% 4,161.57 1.69%
合计 303,874.89 100.00% 279,395.94 100.00% 246,794.87 100.00%
B、变动趋势
2016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较 2015 年末增加 32,601.07 万元,增幅为 13.21%,
其中:机器设备账面原值增加 17,731.41 万元,主要是公司新增 1 条油箱生产
线、1 条油管生产线,美国亚普 Gallatin 工厂增加 1 台 YNTF吹塑机设备;房
屋、建筑物账面原值增加 13,465.75 万元,主要是长春二分厂扩建工程、扬州加
油管二期扩建工程、亚普研究开发中心大楼工程、美国亚普底特律工厂维修改
造、德国亚普研发中心新建办公楼等项目完工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2016
年度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为 27,132.50 万元。
2017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较 2016 年末增加 24,478.95 万元,增幅为 8.76%,其
中:机器设备账面原值增加 18,660.81 万元,主要是新增 3 条油箱生产线、新增
3 条加油管生产线,同时完成 4 条油箱生产线 YNTF改造;房屋、建筑物账面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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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增加 3,871.18 万元,主要是烟台工厂新建工程完工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
产。2017 年度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为 39,905.07 万元。
(2)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机器设备及厂房建设。
A、在建工程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 20,170.14 858.94 19,311.20 14,762.19 763.30 13,998.89 15,491.28 162.34 15,328.94
B、变动趋势
2016 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余额较 2015 年末减少 729.09 万元,降幅为 4.71%;
2017 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余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5,407.95 万元,增幅为 36.63%。
2015 年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62.34 万元,2016 年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增加
600.96 万元,2017 年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增加 95.64 万元,主要是亚普 USA 对
其两台二手设备因设备陈旧、技术过时分别计提的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逐年扩大生产规模,在建工程增加主要为厂房及机器设备
的增加,减少主要为转入固定资产。
(3)无形资产
A、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土地使用权 13,887.16 63.37% 14,198.34 55.39% 13,944.13 50.62%
软件 1,110.51 5.07% 1,028.12 4.01% 885.69 3.22%
专利技术 3,604.57 16.45% 4,203.38 16.40% 4,287.57 15.57%
非专利使用权 3,310.66 15.11% 6,204.76 24.20% 8,427.25 30.59%
合计 21,912.89 100.00% 25,634.60 100.00% 27,544.64 100.00%
B、变动趋势
2016 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5 年末减少 1,910.04 万元,降幅 6.93%;
2017 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6 年末减少 3,721.71 万元,降幅为 14.52%。上
述无形资产减少主要是受无形资产摊销及汇率变动影响。
(4)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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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合营企业:
东风亚普 14,915.94 12,426.01 11,156.47
合计 14,915.94 12,426.01 11,156.47
报告期内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对合营企业东风亚普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变动为按权益法核算的对东风亚普长期
股权投资的变动所致。
(5)商誉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YAPP USA Automotive
- 11,056.43 11,056.43
Systems,Inc
2014 年 4 月,融实国际收购 YFS 公司 100%股权,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而形成商誉 17,952,832.02 美元,折合人民币 110,564,311.27 元。
亚普美国于 2016 年 3 月收购 YFS 公司 100.00%股权,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原确认的商誉在本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体现。
1)2016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
2016 年末,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发行
人根据亚普 USA 已签订订单的情况,参考第三方权威专业咨询机构 IHS Markit
出具的销量预测和亚普 USA 2017 年五年滚动规划预算数据,以收益法对亚普
USA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测试结果表明发行人不存在
商誉减值,具体测试过程如下:
单位:美元万元
项 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永续年度
一、营业收入 22,585.67 30,163.26 36,967.62 37,893.72 38,803.16 38,299.76 38,299.76
减:营业成本 20,086.17 27,475.58 33,564.13 33,640.26 34,198.60 33,178.28 33,178.28
营业费用 382.90 443.39 354.98 261.79 290.27 327.03 327.03
管理费用 1,396.67 1,586.85 1,734.04 1,503.98 1,416.03 1,437.75 1,437.75
资产减值损失 19.10 19.20 19.20 19.20 19.20 20.08 20.08
二、营业利润 700.83 638.24 1,295.27 2,468.49 2,879.06 3,336.62 3,336.62
加: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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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 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永续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
三、息税前利润 700.83 638.24 1,295.27 2,468.49 2,879.06 3,336.62 3,336.62
减:所得税 207.57 78.85 302.83 729.95 894.01 1,077.65 1,077.65
四、息前税后净利润 493.26 559.39 992.44 1,738.54 1,985.05 2,258.97 2,258.97
加:折旧摊销 1,348.96 2,157.01 2,683.28 1,937.93 1,597.76 978.24 978.24
减:资本性支出 1,475.17 1,994.85 1,496.24 237.18 227.50 227.50 227.50
营运资本增加额 -214.91 3,631.91 1,299.95 2,426.29 1,919.21 296.52 296.52
五、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581.96 -2,910.36 879.53 1,013.01 1,436.10 2,713.19 2,713.19
六、折现率(%) 10.94 10.94 10.94 10.94 10.94 10.94 10.94
折现期 0.50 1.50 2.50 3.50 4.50 5.50
折现系数 0.9494 0.8558 0.7714 0.6953 0.6268 0.5650 5.1645
折现值 552.51 -2,490.69 678.47 704.34 900.15 1,532.95 14,012.36
七、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值 15,890.09
加:溢余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1,275.43
股权投资资产价值
八、企业整体价值 14,614.66
减:有息债务 630.00
九、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3,984.66
根据测试结果,亚普 USA 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13,984.66 万美元,大
于亚普 USA 包含商誉在内资产组账面价值,商誉未发生减值。2016 年,亚普
USA 受大众尾气排放门事件影响,部分对克莱斯勒(美国)销售的尿素箱产品
暂时停产,导致当年业绩较收购评估报告预测值有小幅下滑,但是相关影响为
暂时性的,不会对未来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 2016 年度财务报
表报出日,亚普 USA 产销量基本保持稳定,主要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依
托发行人在汽车油箱行业的丰富经验和技术优势以及与知名汽车厂商的深度合
作关系,亚普 USA 在维护原有克莱斯勒(美国)、通用公司(美国)等老客户
基础上,相继开发了大众、福特等新客户,取得较多新项目储备,新产品多为
技术含量和边际贡献较高的 YNTF油箱。
2)2017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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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7 年末,发行人根据亚普 USA 公司已签订的合同订单,参考 IHS Markit
销量预测数据,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亚普 USA 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企业价值进行了评估。按照收益法计算的亚普 USA 公司的
股权价值为 10,139.26 万美元,小于亚普 USA 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测试结果表明,商誉存在减值。具体测试过程如下:
单位:美元万元
项 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永续期
一、营业收入 26,153.89 32,709.17 34,979.45 30,723.90 31,645.62 31,645.62
减:营业成本 23,931.80 29,723.79 32,021.53 28,375.28 29,049.71 28,263.91
营业费用 352.82 377.86 395.24 362.92 373.65 373.65
管理费用 1,623.48 1,486.30 1,470.91 1,428.88 1,430.83 1,257.70
二、营业利润 245.80 1,121.22 1,091.76 556.83 791.43 1,750.36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息税前利润 245.80 1,121.22 1,091.76 556.83 791.43 1,750.36
减:所得税 41.33 247.12 240.19 124.04 186.05 411.47
四、息前税后净利润 204.47 874.10 851.57 432.79 605.38 1,338.89
加:折旧摊销 1,605.76 1,570.54 1,709.60 1,683.31 1,582.93 624.00
减:资本性支出 1,107.53 1,488.24 1,416.34 235.50 287.29 276.00
营运资本增加额 1,116.74 1,622.15 701.47 -792.31 184.34 0.00
五、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414.04 -665.74 443.36 2,672.90 1,716.68 1,686.89
六、折现率 11.07% 11.07% 11.07% 11.07% 11.07% 11.07%
折现期 0.50 1.50 2.50 3.50 4.50
折现系数 0.9489 0.8543 0.7691 0.6925 0.6235 5.6323
折现值 -392.88 -568.74 340.99 1,850.99 1,070.35 9,501.07
七、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值 11,801.77
加:溢余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662.51
股权投资资产价值
八、企业整体价值 11,139.26
减:有息债务 1,000.00
九、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0,1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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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下半年,亚普 USA 老产品 CUSW 油箱所对应的车型处于产品生命
周期的末期,由于相关车型盈利能力下降等原因,克莱斯勒(美国)对 CUSW
油箱所涉及三款车型中的两款车型提前停产,导致 CUSW 油箱 2017 年的产销量
大幅下降。综合考虑个别车型销量波动的影响,发行人及评估机构调整了减值
测试的假设条件,在第三方咨询机构预测的基础上调减了对销量的预测,并将可
能取得的潜在项目订单剔除,使得经评估的可回收金额有所下降。
2017 年末,亚普 USA 可收回金额小于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商
誉发生减值。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美元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组账面价值(含商誉) 11,645.78 12,434.69
其中:商誉 1,795.28 1,795.28
亚普 USA 可收回金额 10,139.26 13,984.66
商誉减值,全额计提商誉减
结论 商誉未减值
值准备
综上所述,基于减值测试结果,发行人商誉 2016 年末未发生减值,2017 年
末发生减值,商誉减值计提及时、适当。
2016 年、2017 年期末发行人均采用收益法计算亚普 USA 资产组可收回金
额,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测试方法不存在差异。但考虑到 2017 年亚普 USA 存在
部分产品提前停产、营业收入较上年有较大幅度下降、由上年盈利 725.89 万美
元转为亏损 88.91 万美元等情况,发行人管理层调整了减值测试的假设条件,导
致与 2016 年减值测试相比对未来业绩预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差异原因具有合
理性。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减值准备 765.90 1,021.30 741.42
可抵扣亏损 531.88 529.02 406.50
应付职工薪酬 259.76 537.68 378.53
固定资产折旧 20.75 42.17 33.70
辞退福利 6.04 7.50 10.66
无形资产摊销 115.33 118.33 121.11
评估增值 286.33 561.43
预提费用 915.91 889.37 67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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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收益 330.48 172.45 15.54
合计 3,232.39 3,879.27 2,381.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2,381.81 万元、3,879.27 万元
及 3,232.39 万元。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398.63 1,299.53 1,450.43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1,398.63 1,299.53 1,450.43
其他 1.87 1.87 1.87
合计 1,400.50 1,301.40 1,452.30
报告期内,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持有的交通银行股份。截至
2017 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 1,400.50 万元,其中 1,398.63 万元为公司持有
的交通银行 2,252,218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92 年,交通银行增资扩股,公司出资 218.00 万元,取得 1,780,410 股。
2007 年 5 月,交通银行在我国 A 股市场上市。2010 年 6 月,交通银行实施配
股,以该次 A 股发行股权登记日 2010 年 6 月 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交通银
行 A 股股本总数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1.5 股的比例向 A 股股东配售,公司以 4.5
元/股认购 267,061 股,认购后公司持股数为 2,047,471 股。2011 年 7 月,交通银
行实施 2010 年度 分红派息 方案,每股派发红股 0.1 股,公司持股数变为
2,252,218 股。
4、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近三年末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620.25 554.17 501.40
存货跌价准备 3,255.96 2,981.04 2,023.1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858.94 763.30 162.34
商誉减值准备 11,056.43 - -
合计 15,791.58 4,298.50 2,6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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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
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资产的实际状况制
定了合理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并严格按照该政策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公
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公允、稳健,与各项资产的实际质量状况相符。
(二)负债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
1、总体构成及变动情况
(1)公司负债规模变化情况
随着公司资产、业务规模的逐年增长,公司负债规模也保持增长趋势,
2016 年末负债总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104,686.25 万元,增幅为 49.87%,主要是长
期借款增加较多所致;2017 年末负债总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12,255.27 万元,增
幅为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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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86.47%、77.26%及
77.87%;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13.53%、22.74%及 22.13%。
2、流动负债主要项目分析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79,650.00 31.29% 88,671.96 36.48% 59,653.86 32.87%
应付票据 5,246.00 2.06% 3,101.46 1.28% 2,606.00 1.44%
应付账款 135,917.31 53.40% 124,069.81 51.05% 109,662.13 60.42%
预收款项 10,344.26 4.06% 6,076.37 2.50% 2,005.45 1.10%
应付职工薪酬 5,635.64 2.21% 6,191.57 2.55% 5,173.77 2.85%
应交税费 3,602.96 1.42% 850.45 0.35% -73.83 -0.04%
应付利息 177.14 0.07% 199.88 0.08% 190.73 0.11%
其他应付款 290.99 0.11% 365.16 0.15% 300.58 0.17%
一年内到期的非
13,655.10 5.37% 13,521.12 5.56% 1,983.32 1.09%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54,519.41 100.00% 243,047.78 100.00% 181,502.00 100.00%
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
付账款、短期借款占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 53.40%、31.29%。
(1)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133,813.07 98.45% 123,858.16 99.83% 109,492.65 99.85%
1 年以上 2,104.24 1.55% 211.65 0.17% 169.48 0.15%
合计 135,917.31 100.00% 124,069.81 100.00% 109,662.13 100.00%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账龄在一年以内的采购原材料及配件的应付款。
2016 年末应付账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14,407.69 万元,增幅为 13.14%。2017
年末应付账款较 2016 年末增加 11,847.50 万元,增幅为 9.55%。上述应付账款变
动主要原因为:(1)由于公司油箱销量逐年增加,原材料、配件及辅料采购量
相应增大;(2)公司为扩充产能购置生产线及子公司、分厂的建设导致应付账
款增加。
(2)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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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借款 - 450.00
抵押借款 2,000.00
保证借款 1,650.00 7,871.96
信用借款 76,000.00 80,800.00 59,203.86
合 计 79,650.00 88,671.96 59,653.8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 59,653.86 万元、88,671.96 万元和
79,650.00 万元。2016 末公司短期借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29,018.10 万元,主要是
信用借款增加 21,596.14 万元;2017 年末短期借款较 2016 年末减少 9,021.96 万
元,主要是信用借款减少 4,800.00 万元,保证借款减少 6,221.96 万元。
(3)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5,246.00 3,101.46 2,606.00
合 计 5,246.00 3,101.46 2,606.00
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 票据分别为 2,606.00 万元、 3,101.46 万元及
5,246.00 万元。2016 年末应付票据较 2015 年末增加 495.46 万元;2017 年末应付
票据较 2016 年末增加 2,144.54 万元。上述应付票据增加,主要是因为 2016 年及
2017 年子公司芜湖亚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4)预收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6,037.20 4,561.93 1,752.90
1 年以上 4,307.06 1,514.44 252.55
合计 10,344.26 6,076.37 2,005.45
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 款项分别为 2,005.45 万元、 6,076.37 万元及
10,344.26 万元,2017 年预收款项增加较大主要是 2017 年亚普 USA、亚普印度
收到客户预付的模具费金额较大。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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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短期薪酬 5,461.35 5,321.97 4,905.6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
134.00 127.91 27.82
提存计划
三、辞退福利 40.29 741.69 240.3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
- - -
福利
合计 5,635.64 6,191.57 5,173.7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5,173.77 万元、6,191.57 万元及
5,635.64 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短期职工薪酬,报告期各期末,短期职工薪酬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4,103.99 4,305.65 4,088.71
二、职工福利费 - - -
三、社会保险费 79.47 59.13 29.51
其中:医疗保险费 62.91 48.13 20.53
工伤保险费 13.94 9.57 8.98
生育保险费 1.58 1.16 -
其他 1.03 0.26 -
四、住房公积金 5.41 1.20 -0.25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196.95 853.62 625.91
六、其他 75.54 102.36 161.77
合计 5,461.35 5,321.97 4,905.64
(6)应交税费
本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交税费情况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税 种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3,980.36 2,413.80 1,563.18
营业税 3.89
城建税 214.17 61.74 38.31
企业所得税 -1,003.64 -1,156.06 -532.79
房产税 378.07 392.87 -6.18
土地使用税 171.64 47.82 38.05
个人所得税 790.01 547.74 377.46
教育费附加 99.74 28.34 24.65
其他 -1,031.29 -1,485.80 -1,57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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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602.96 850.45 -73.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73.83 万元、850.45 万元及 3,602.96 万
元。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3,655.10 12,515.68 1,983.3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005.44 -
合计 13,655.10 13,521.12 1,983.32
3、非流动负债主要项目分析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62,002.92 85.72% 59,675.61 83.40% 14,254.82 50.18%
长期应付款 2,001.16 2.77% 2,020.13 7.11%
预计负债 1,106.39 1.53% 1,203.50 1.68% 1,116.09 3.93%
递延收益 1,752.22 2.42% 1,155.73 1.62% 120.02 0.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5,470.81 7.56% 9,515.02 13.30% 10,898.32 38.36%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333.50 100.00% 71,549.86 100.00% 28,409.39 100.00%
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借款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占非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 85.72%及 7.56%。
(1)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 4,944.36 9,628.71 9,397.62
保证借款 9,694.39 4,262.71 4,857.21
质押借款 31,364.16 45,784.20
信用借款 16,000.00
合计 62,002.92 59,675.61 14,254.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额分别为 14,254.82 万元、59,675.61 万元及
62,002.9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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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6 年末长期借款较 2015 年末大幅增加 45,420.79 万元,主要是亚普美国
以持有的 YFS 公司股权向中国银行质押借款的增加;2017 年末长期借款较 2016
年末增加 2,327.31 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长期借款无逾期借款。
(2)长期应付款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融资租赁款 2,001.16 2,020.13
合 计 2,001.16 2,020.13
公司长期应付款均为芜湖亚奇售后回租机器设备形成的应付融资租赁款。
(3)预计负债
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 负债分别为 1,116.09 万元、1,203.50 万元及
1,106.39 万元,为产品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
(4)递延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耕地占用税返还 99.26 101.44 103.62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 6.04 16.40
烟台分厂土地平整费返还 193.60 197.64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引导资金 133.24 150.60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649.60 700.00
技术开发专项补贴 676.51
合计 1,752.22 1,155.73 120.0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120.02 万元、1,155.73 万元及 1,752.22
万元。
(5)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计入资本公积的可供出售金
159.07 144.20 166.84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无形资产摊销 56.97 41.64 25.18
固定资产折旧 5,254.77 9,329.17 10,706.30
合计 5,470.81 9,515.02 10,89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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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 10,898.32 万元、9,515.02 万元
及 5,470.81 万元,主要是由固定资产折旧所产生。
(三)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近三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21 1.15 1.23
速动比率 0.77 0.75 0.8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6.32% 47.04% 45.05%
资产负债率(合并) 59.93% 61.70% 47.3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2,655.49 78,069.30 76,668.90
利息保障倍数(次) 14.31 17.37 24.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8,514.87 54,214.19 55,476.73
额(万元)
截至 2016 年末,主要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所示: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
上市公司简称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利息保障倍数
(合并)(%) (母公司)(%)
富奥股份 1.75 1.49 - 36.35 23.78
潍柴动力 1.30 1.02 22.66 72.83 30.39
万向钱潮 1.20 0.95 12.89 58.99 43.30
威孚高科 3.15 2.72 - 22.39 12.86
模塑科技 0.74 0.59 10.44 47.71 51.15
*ST 天仪 0.87 0.69 1.44 79.19 79.18
斯太尔 1.36 1.08 16.13 30.10 5.70
众泰汽车 1.65 1.10 17.88 47.40 35.37
宁波华翔 1.11 0.81 120.94 54.79 42.50
万丰奥威 1.67 1.28 28.48 38.03 21.04
广东鸿图 1.33 1.01 16.06 42.78 31.81
银轮股份 1.55 1.16 11.88 46.61 42.10
特尔佳 3.36 2.90 - 18.68 24.57
奥特佳 1.49 1.18 17.63 41.28 4.40
西仪股份 1.87 1.14 17.17 37.13 37.70
天润曲轴 1.24 0.86 20.21 29.24 33.82
亚太股份 1.28 0.96 36.32 44.93 41.37
新朋股份 1.65 1.23 - 32.62 10.07
兴民智通 1.32 0.80 6.10 46.78 49.02
隆基机械 1.93 1.39 26.62 28.42 30.38
远东传动 5.61 4.80 - 11.00 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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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扬 1.35 1.09 8.31 42.84 27.80
中原内配 2.89 2.30 58.02 19.15 18.25
松芝股份 1.94 1.51 - 39.27 28.94
金固股份 0.87 0.61 - 66.17 61.40
天汽模 1.49 0.88 10.54 51.75 53.42
西泵股份 1.69 1.23 25.02 35.45 29.91
万安科技 1.57 1.28 26.62 44.55 30.88
八菱科技 2.62 2.26 -9.30 16.19 15.42
日上集团 1.56 0.85 5.37 48.07 40.49
世纪华通 1.91 1.50 49.18 20.07 12.35
光启技术 1.89 1.62 65.73 18.54 18.51
京威股份 3.60 2.41 9.70 45.96 43.97
长鹰信质 2.26 1.86 - 33.36 28.85
光洋股份 1.62 1.27 8.65 36.59 19.80
登云股份 1.70 1.07 5.31 33.36 33.47
跃岭股份 3.91 2.95 - 12.42 12.46
蓝黛传动 1.93 1.59 22.05 51.36 37.12
今飞凯达 0.68 0.46 3.62 79.37 67.46
钧达股份 0.97 0.66 16.87 60.73 47.82
双林股份 1.07 0.79 11.74 52.94 38.75
鸿特精密 0.85 0.59 6.05 64.78 58.85
精锻科技 1.26 0.93 28.51 28.90 23.40
云意电气 4.38 3.96 - 18.05 12.54
富临精工 2.37 2.11 - 21.94 14.93
苏奥传感 5.95 5.33 - 14.99 14.31
奥联电子 3.45 2.96 - 25.80 27.78
万通智控 2.41 1.88 - 29.36 29.11
东风科技 0.96 0.85 54.61 64.92 7.88
西部资源 1.29 1.26 0.79 73.58 35.67
长春一东 1.73 1.43 39.52 53.63 48.85
曙光股份 0.96 0.84 5.38 68.14 45.92
凌云股份 1.14 0.84 11.61 51.91 44.13
航天晨光 1.54 1.22 8.23 49.10 48.42
贵航股份 1.83 1.38 17.38 38.48 28.18
湖南天雁 1.62 1.41 7.80 51.83 1.28
均胜电子 1.57 1.32 4.74 62.82 42.83
渤海活塞 1.82 1.64 9.08 35.06 26.41
小康股份 0.90 0.82 52.15 76.94 24.80
拓普集团 1.82 1.24 - 31.34 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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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力帆股份 0.81 0.68 2.03 76.74 46.43
星宇股份 2.76 2.17 - 30.11 29.64
中国汽研 5.00 4.70 - 15.51 15.82
联明股份 2.02 1.36 - 25.63 23.61
北特科技 2.31 1.95 12.05 27.42 26.71
常熟汽饰 1.57 1.41 19.21 33.51 26.35
凯众股份 4.70 3.36 - 16.07 16.99
正裕工业 1.64 1.32 - 42.76 26.50
腾龙股份 2.57 2.01 - 26.64 21.85
福达股份 1.42 1.19 10.37 41.00 23.50
圣龙股份 0.91 0.65 5.46 71.09 45.66
新泉股份 1.03 0.61 13.94 70.28 70.63
浙江仙通 3.63 3.26 30.85 20.80 14.82
湘油泵 1.82 1.43 8.96 37.63 36.04
华达科技 1.23 0.67 124.56 49.69 47.58
金麒麟 1.33 0.99 15.77 44.69 45.16
常青股份 0.77 0.47 13.77 51.35 47.79
宁波高发 2.89 2.51 - 28.25 27.70
铁流股份 1.88 1.17 136.99 33.72 31.47
继峰股份 3.49 2.68 - 20.11 17.90
平均值 1.96 1.55 16.75 41.25 31.76
中位数 1.64 1.25 9.02 38.87 29.37
本公司 1.15 0.75 17.48 61.70 47.04
(说明:数据来源为 wind 资讯)
1、资产负债率
2016 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7.04%,较 2015 年末提高 1.99 个百分点;
2017 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6.32%,较 2016 年末降低 0.72 个百分点。
2016 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7.04%、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61.70%,同期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均值为 31.76%及 41.25%。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公司将根据业务拓展
需要,在控制财务风险的原则下,合理利用财务杠杆,使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
在合理水平。
2、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1-1-320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23、1.15 及 1.21;速动比率分别为
0.80、0.75 及 0.77。公司 2016 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的均值 1.96、1.55。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为扩充产能购置生产线及
子公司、分厂的建设,以及产销规模扩大,导致短期借款及应付账款一直处于
较大金额。
公司主要客户大多为信用优良的合资整车生产企业,并且公司以订单安排
采购、生产活动,公司与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的结算方式、付款周期均比较
稳定,公司发生短期结构性偿债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3、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4.80、17.37 及 14.31。2016 年公
司的利息保障倍数为 17.37,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均值 16.75。近几年公
司对新增产能的投入较大,而投入中银行贷款占了很大的比例,特别是亚普美
国持有的 YFS 股权质押借款,导致资产负债率、财务费用较高,但由于本公司
盈利能力强,能够保证及时足额偿还贷款利息。
4、公司的资信情况
公司资信良好,融资渠道畅通,被中国银行评为 AA 级信用企业,被交通
银行评为 4 级信用企业,被中国农业银行评为 AA+级信用企业,被中国建设银
行评为 6 级信用企业,被中国工商银行评为 AA 级信用企业。
5、公司偿债能力的总体评价
通过对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的分析及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公
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存在较大的偿债压力;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且
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短期偿债能力较差;综合考虑公司利
息保障倍数指标,并结合公司盈利状况良好、银行的授信情况,公司尽管存在
一定偿债压力,但风险较小。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会增加公司的净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
财务状况,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近三年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如下所示: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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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33 7.14 7.33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56.83 50.42 49.11
存货周转率(次) 5.67 6.33 7.74
存货周转天数(天) 63.47 56.87 46.51
2016 年主要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如下所示:
证券简称 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富奥股份 4.65 7.80
潍柴动力 9.17 5.16
万向钱潮 5.32 5.40
威孚高科 4.97 4.41
模塑科技 6.29 7.19
*ST 天仪 3.51 4.43
斯太尔 4.55 0.77
金马股份 2.24 1.57
宁波华翔 5.65 6.04
万丰奥威 6.17 7.48
广东鸿图 3.44 5.57
银轮股份 3.38 4.51
特尔佳 3.17 2.57
奥特佳 4.44 5.10
西仪股份 4.41 2.08
天润曲轴 3.16 2.49
亚太股份 4.83 4.98
新朋股份 10.97 6.95
兴民智通 4.03 1.24
隆基机械 4.70 2.68
远东传动 3.02 3.06
万里扬 3.11 3.88
中原内配 6.58 2.69
松芝股份 3.13 3.72
金固股份 9.84 3.24
天汽模 3.34 1.39
西泵股份 4.42 3.62
万安科技 5.38 4.94
八菱科技 13.68 6.10
日上集团 3.47 1.10
世纪华通 5.65 5.71
龙生股份 2.90 7.90
1-1-322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京威股份 5.68 3.14
信质电机 4.60 4.46
光洋股份 3.77 4.19
登云股份 2.60 1.45
跃岭股份 5.34 4.54
蓝黛传动 3.52 3.79
今飞凯达 6.87 4.69
钧达股份 5.18 3.29
双林股份 4.12 3.90
鸿特精密 4.11 4.64
精锻科技 4.80 3.30
云意电气 3.53 2.87
富临精工 3.25 4.22
苏奥传感 5.26 4.98
奥联电子 3.38 3.52
万通智控 5.34 5.30
东风科技 4.08 11.52
西部资源 1.74 5.36
长春一东 2.79 4.07
曙光股份 2.36 6.16
凌云股份 6.48 5.06
航天晨光 2.22 3.98
贵航股份 3.41 4.33
湖南天雁 2.53 3.21
均胜电子 6.73 7.22
渤海活塞 5.07 3.41
小康股份 43.71 14.43
拓普集团 4.32 3.48
力帆股份 3.62 4.19
星宇股份 7.94 3.28
中国汽研 7.27 6.19
联明股份 5.59 4.30
北特科技 4.10 3.96
常熟汽饰 3.75 7.55
凯众股份 3.73 2.20
正裕工业 4.02 6.47
腾龙股份 4.32 3.41
福达股份 2.93 2.87
圣龙股份 5.17 6.35
1-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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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泉股份 4.97 2.90
浙江仙通 3.81 4.01
湘油泵 3.48 2.86
华达科技 6.56 3.33
金麒麟 5.35 3.91
常青股份 12.36 6.45
宁波高发 5.68 5.40
N 铁流 8.97 3.35
继峰股份 3.80 3.64
平均值 5.35 4.46
中位数 4.42 4.13
本公司 7.14 6.33
(说明:数据来源为 wind 资讯)
公司 2016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7.14,存货周转率为 6.33,同期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为 5.35,存货周转率均值为 4.46,本公司均
显著高于同期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公司资产周转能力较高的原因为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较为稳定,公司根据
订单安排采购、生产及资金周转,存货能够保持相对低的数量。公司客户信誉
优良,与主要客户的结算周期及结算模式较为稳定,回款及时。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50 次、6.14 次及 5.42 次,呈下降趋
势,主要是公司 2016 年、2017 年新开发项目较多,为客户代购的工装金额增长
较大,在期末尚未达到结算状态而导致存货增加,存货周转率持续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7.33 次、7.14 次及 6.33 次,呈下降
趋势,2017 年下降较大,主要是因 2017 年公司及子公司亚普捷克结算大众 SUV
等工装,导致 2017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大,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
(五)最近一年末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1,400.50 万元,主要为持有
的交通银行股票,请详见本节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公司资产的主
要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
公司最近一年末未持有其他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借与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1-1-324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的构成和变化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671,147.54 94.86% 632,314.01 96.45% 601,615.11 96.78%
其中:油箱 655,037.71 92.58% 606,118.27 92.45% 573,927.25 92.32%
加油管 2,191.69 0.31% 7,309.71 1.11% 6,789.13 1.09%
其他 13,918.13 1.97% 18,886.03 2.88% 20,898.72 3.36%
其他业务收入 36,395.87 5.14% 23,279.48 3.55% 20,028.95 3.22%
其中:材料 15,108.63 2.14% 15,021.17 2.29% 16,165.28 2.60%
工装 18,234.96 2.58% 4,913.19 0.75% 2,960.05 0.48%
其他 3,052.28 0.43% 3,345.11 0.51% 903.62 0.15%
合计 707,543.41 100.00% 655,593.48 100.00% 621,644.0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4%以上,其中油
箱销售收入占比 92%以上,其他项为亚普 USA 的尿素箱产品,割草机、摩托车
油箱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主要是销售售后配
件、代东风亚普采购原材料、代客户采购的工装、废料的销售收入及向客户收
取的技术服务费。2017 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比提升,主要是由于随着量产
新产品增加,工装销售收入增长较多。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及变化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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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油箱 655,037.71 97.60% 606,118.27 95.86% 573,927.25 95.40%
加油管 2,191.69 0.33% 7,309.71 1.16% 6,789.13 1.13%
其他 13,918.13 2.07% 18,886.03 2.99% 20,898.72 3.47%
合计 671,147.54 100.00% 632,314.01 100.00% 601,615.11 100.00%
(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及变动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油箱销售收入、加油管销售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他
产品收入主要是亚普 USA 的尿素箱产品,割草机、摩托车油箱产品销售收入。
公司油箱销售收入非常突出,报告期内油箱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
别为 95.40%、95.86%及 97.60%。
2016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5 年增加 30,698.90 万元,增幅为 5.10%;2017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6 年增加 38,833.53 万元,增幅为 6.14%。
报告期内我国汽车产、销量呈持续增长趋势。2016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
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4.76%和 13.95%,公司国内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12.01%,增
速略低于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速;2017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分别
增长 3.19%和 3.04%,公司国内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9.86%,增速显著高于我国汽
车产、销量增速。
报告期内公司油箱产品的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目
销量(万只) 增幅 销量(万只) 增幅 销量(万只)
塑料油箱 950.37 6.91% 888.98 9.33% 813.09
其中:境内 754.39 9.72% 687.58 15.54% 595.11
境外 195.97 -2.69% 201.40 -7.61% 217.98
(2)油箱产品构成及销量变动情况
A、按乘用车档次划分,公司油箱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A 级车
境内 323,646.59 50.00% 302,094.80 49.66% 257,394.47 45.68%
境外(不含亚
58,422.75 9.03% 47,012.84 7.73% 41,251.28 7.32%
普 USA)
亚普 USA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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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382,069.34 59.02% 349,107.64 57.38% 298,645.75 53.00%
B 级车及以

境内 153,467.30 23.71% 130,579.66 21.46% 127,197.38 22.57%
境外(不含亚
11,246.66 1.74% 800.32 0.13% 567.41 0.10%
普 USA)
亚普 USA 100,558.86 15.53% 127,896.50 21.02% 137,060.16 24.32%
小计 265,272.82 40.98% 259,276.48 42.62% 264,824.95 47.00%
合 计 647,342.16 100.00% 608,384.12 100.00% 563,470.70 100.00%
注:上表统计时剔除油箱样件及售后件,故与公司油箱销售收入存在差异。
A 级车轴距在 2500mm 至 2700mm 之间,车身长度在 4200mm 至 4600mm 之间,发动机排量在 1.6L 至
2.0L 之间;B 级车轴距在 2700mm 至 2900mm 之间,车身长度在 4500mm 至 4900mm 之间,发动机排量在
1.8L 至 2.4L 之间。
报告期内,本公司油箱产品配套 A 级车占比分别为 53.00%、57.38%及
59.02%,配套 B 级车及以上占比分别为 47.00%、42.62%及 40.98%。其中报告期
内境内油箱产品配套 B 级车及以上销售收入比例为 33.07%、30.18%、32.17%,
境外(除亚普 USA)油箱产品配套 B 级车及以上销售收入比例为 1.36%、1.67%、
16.14%,亚普 USA 油箱产品配套 B 级车及以上销售收入比例均为 100.00%。我
国境内及境外(除亚普 USA)配套 A 级车占比较高,亚普 USA 全部油箱产品均
为配套 B 级车及以上车型。
B、将报告期各期末前三年以内投产的产品定义为新产品,按新老产品划分,
公司油箱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新产品
境内 213,232.05 32.94% 160,721.56 26.42% 177,746.59 31.54%
境外(不含亚
24,397.12 3.77% 17,059.15 2.80% 18,499.27 3.28%
普 USA)
亚普 USA 8,729.32 1.35% - - -
小计 246,358.49 38.06% 177,780.71 29.22% 196,245.86 34.83%
老产品
境内 263,881.84 40.76% 271,952.90 44.70% 206,845.26 36.71%
境外(不含亚
45,272.29 6.99% 30,754.01 5.06% 23,319.42 4.14%
普 USA)
亚普 USA 91,829.54 14.19% 127,896.50 21.02% 137,060.16 24.32%
小计 400,983.67 61.94% 430,603.41 70.78% 367,224.84 65.17%
合 计 647,342.16 100.00% 608,384.12 100.00% 563,470.70 100.00%
注:上表统计时剔除油箱样件及售后件,故与公司油箱销售收入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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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油箱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34.83%、29.22%、38.06%,
油箱老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65.17%、70.78%、61.94%。其中报告期内境内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为 46.22%、37.15%、44.69%,报告期内境外(除亚普 USA)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为 44.24%、35.68%、35.02%,报告期内亚普 USA 新产品销
售收入占比为 0、0、8.68%。境内及境外(除亚普 USA)新产品占比相对较高,
亚普 USA 以老产品为主。
C、按油泵划分,公司油箱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项目
销售金额 占比 毛利额 占比
配套油泵燃油箱系统总成 626,516.65 95.65% 95,536.52 90.80%
不配套油泵燃油箱系统总成 28,521.06 4.35% 9,674.24 9.20%
合计 655,037.71 100.00% 105,210.76 100.00%
2016 年
项目
销售金额 占比 毛利额 占比
配套油泵燃油箱系统总成 582,519.89 96.11% 85,187.55 90.72%
不配套油泵燃油箱系统总成 23,598.38 3.89% 8,713.03 9.28%
合计 606,118.27 100.00% 93,900.58 100.00%
2015 年
项目
销售金额 占比 毛利额 占比
配套油泵燃油箱系统总成 553,575.98 96.45% 78,334.70 92.13%
不配套油泵燃油箱系统总成 20,351.27 3.55% 6,691.70 7.87%
合计 573,927.25 100.00% 85,026.40 100.00%
发行人出售燃油箱绝大部分为配套油泵的燃油箱,主要系油泵处于燃油箱内
部,整机厂商出于质量控制、减少工序并节约成本的目的一般会要求燃油箱生产
企业将油泵与燃油箱组装后出售给主机厂。
报告期内,配套油泵的燃油箱销售总金额、单价及总金额中外购油泵金额占
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项目
销售金额 占比 平均单价
配套油泵燃油箱系统总成 626,516.65 100.00% 725.81
其中:油泵 203,906.60 32.55% 236.22
项目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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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金额 占比 平均单价
配套油泵燃油箱系统总成 582,519.89 100.00% 710.09
其中:油泵 207,603.30 35.64% 253.07
2015 年
项目
销售金额 占比 平均单价
配套油泵燃油箱系统总成 553,575.98 100.00% 729.73
其中:油泵 189,479.95 34.23% 249.77
注:油泵销售金额中包含委托东风亚普加工部分
根据行业惯例,燃油泵供应商通常由整车厂指定。整车厂商与燃油泵生产
企业直接协商确定油泵采购价格,然后发行人执行客户与燃油泵生产企业商定
价格与燃油泵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上述价格将直接在燃油系统总成价格中
体现,燃油泵部分的外购及装配后的出售并不产生利润。
发行人 2017 年油泵占配套油泵燃油箱系统总成的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发
行人于 2017 年陆续投产了售价较高的适用“国六”标准的燃油箱,而油泵产品并
未因“国六”标准产生实质性变化。
2、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 482,056.68 71.83% 438,795.18 69.40% 391,729.28 65.11%
其中:吉林省 128,037.87 19.08% 120,531.74 19.06% 100,670.18 16.73%
上海市 96,445.95 14.37% 83,039.94 13.13% 101,567.29 16.88%
湖北省 50,041.51 7.46% 27,624.38 4.37% 15,114.88 2.51%
江苏省 48,749.21 7.26% 53,558.49 8.47% 51,010.26 8.48%
浙江省 26,360.26 3.93% 20,388.74 3.22% 14,742.03 2.45%
重庆市 26,333.72 3.92% 34,127.52 5.40% 35,489.83 5.90%
广东省 21,597.34 3.22% 17,497.94 2.77% 16,182.27 2.69%
湖南省 19,977.49 2.98% 12,832.85 2.03%
河南省 17,779.23 2.65% 12,905.43 2.04% 989.50 0.16%
安徽省 12,047.12 1.80% 13,090.67 2.07% 8,622.43 1.43%
辽宁省 6,313.03 0.94% 17,800.75 2.82% 22,158.50 3.68%
山东省 6,199.62 0.92% 8,154.14 1.29% 12,470.02 2.07%
四川省 5,861.40 0.87% 3,501.47 0.55% 2,035.34 0.34%
福建省 3,330.04 0.50% 1,345.92 0.21% 914.53 0.15%
北京市 3,239.03 0.48% 2,941.40 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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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2,516.91 0.38% 2,693.13 0.43% 1,560.65 0.26%
黑龙江 2,132.26 0.32%
江西省 2,167.09 0.32% 1,945.54 0.31% 1,897.86 0.32%
新疆省 1,439.51 0.21% 1,559.15 0.25% 986.83 0.16%
天津市 802.09 0.12% 2,394.80 0.38% 2,028.70 0.34%
河北省 684.79 0.10% 492.69 0.08% 1,831.40 0.30%
广西省 1.21 0.00% 296.76 0.05% 1,451.17 0.24%
海南省 71.73 0.01% 5.60 0.00%
境外 189,090.86 28.17% 193,518.83 30.60% 209,885.83 34.89%
其中:美国 84,263.56 12.56% 110,744.32 17.51% 91,750.77 15.25%
加拿大 33,067.38 4.93% 34,089.85 5.39% 74,168.96 12.33%
捷克 30,822.71 4.59% 13,675.01 2.16% 11,501.11 1.91%
印度 19,339.27 2.88% 17,565.23 2.78% 16,281.47 2.71%
俄罗斯 13,865.43 2.07% 8,300.64 1.31% 7,247.52 1.20%
澳大利亚 5,428.91 0.81% 7,650.33 1.21% 8,118.79 1.35%
德国 1,205.83 0.18% 1,493.32 0.24% 56.62 0.01%
葡萄牙 927.71 0.14%
法国 121.78 0.02%
墨西哥 47.67 0.01% 0.13 0.00% 760.59 0.13%
我国台湾地区 0.62 0.00%
合计 671,147.54 100.00% 632,314.01 100.00% 601,615.11 100.00%
公司产品为汽车塑料油箱,因此产品销售收入主要集中在汽车整车制造企
业相对集中的地区。
目前,公司在国内的销售收入主要集中在吉林省、上海市、湖北省、江苏省
及重庆市等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在吉林省的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
别为 16.73%、19.06%及 19.08%,主要来自客户一汽-大众;公司在上海市的营业
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6.88%、13.13%及 14.37%,主要来自上汽大
众、上汽通用等客户;公司在湖北省的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2.51%、4.37%及 7.46%,主要来自于客户上汽通用武汉分公司。公司在江苏省
的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8.48%、8.47%及 7.26%,主要来自客户
上汽大众南京、仪征等分公司及长安马自达;公司在重庆市的营业收入占主营
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5.90%、5.40%及 3.92%,主要来自客户长安福特等。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34.89%、30.60%及 28.17%,
其中在美国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15.25%、17.51%及 12.56%,在加拿大的
1-1-330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12.33%、5.39%及 4.93%。美国及加拿大的主营业务收
入主要来自客户克莱斯勒(美国)及通用公司(美国)。
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逐渐下降,主要是亚普
USA 在新老产品更新换代的过渡期中出现阶段性营业收入下滑。
目前国际大型整车生产企业,其生产经营多采取全球化布局,在全球各地
建设生产基地,并且要求零部件供应商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提供产品。本公司为
满足国际大型整车企业的要求,在澳大利亚、印度、捷克、俄罗斯、美国、德
国、墨西哥及巴西设立子公司,并由亚普美国收购 YFS 公司。未来随着本公司
全球化布局进一步完善,境外营业收入将可能有所提高。
3、季节性因素对各季度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年度内的营业收入波动,主要与整车制造企业的整车销售波动相关。
整车制造企业销售量并不存在季节性波动,故本公司营业收入也不存在明显的
季节性因素。
(三)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
1、利润的主要来源
(1)营业毛利构成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 106,479.38 93.26% 98,783.76 94.51% 89,122.26 95.93%
其他业务 7,697.84 6.74% 5,738.87 5.49% 3,781.65 4.07%
合计 114,177.22 100.00% 104,522.63 100.00% 92,903.9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自主营业务,其他业务毛利占比有所提升主
要是工装销售毛利增加。
(2)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地区分类)
公司报告期内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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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箱 105,210.76 98.81% 93,900.58 95.06% 85,026.40 95.40%
加油管 83.89 0.08% 538.01 0.54% 485.92 0.55%
其他 1,184.72 1.11% 4,345.18 4.40% 3,609.93 4.05%
合计 106,479.38 100.00% 98,783.76 100.00% 89,122.26 100.00%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油箱产品,报告期内,油箱产品销售毛利占当期主营
业务毛利的比率分别为 95.40%、95.06%及 98.81%。其他产品销售毛利下降主要
是亚普 USA 尿素箱产品毛利减少。
公司报告期内按区域分类的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 87,055.68 81.76% 70,879.43 71.75% 57,548.47 64.57%
境外 19,423.70 18.24% 27,904.33 28.25% 31,573.79 35.43%
合计 106,479.38 100.00% 98,783.76 100.00% 89,122.2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主营业务毛利占比呈上升趋势,境外主营业务毛利占
比呈下降趋势。境外主营业务毛利占比下降主要是受亚普 USA 销售毛利减少影
响。
(3)其他业务毛利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材料 3,961.08 51.46% 3,258.54 56.78% 3,014.76 79.72%
工装 1,740.34 22.61% 498.79 8.69% 275.38 7.28%
其他 1,996.41 25.93% 1,981.55 34.53% 491.50 13.00%
合计 7,697.84 100.00% 5,738.87 100.00% 3,781.6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毛利逐年增加,主要是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
大,废料、售后配件、工装的销售规模增加以及向客户收取技术服务费增加所
致。2016 年,其他业务收入其他项占比明显提高,主要是向客户收取技术服务
费增加;2017 年,工装销售收入占比明显提高,主要是 2017 年量产项目较多,
客户结算模具费增加。
(4)境外区域毛利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境外各区域主营业务毛利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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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美国 7,593.15 17,565.25 16,457.25
捷克 4,997.80 985.98 1,507.79
俄罗斯 2,018.73 84.58 395.62
加拿大 1,873.59 5,741.32 10,644.70
印度 1,638.45 1,688.03 1,170.51
澳大利亚 1,014.26 1,558.83 1,205.94
德国 167.98 281.85 49.03
法国 102.77 - -
葡萄牙 49.76 - -
我国台湾地区 0.03 - -
墨西哥 -32.83 -1.50 142.95
美国、加拿大地区主营业务毛利大幅减少是导致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毛利占
比下降的主要原因,美国、加拿大地区收入及利润主要来自于亚普 USA。
(5)原材料价格补差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主要客户上汽大众、一汽-大众约定原材料高密度聚乙
烯的价格补差机制,主要目的是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价格的影响。
以一汽-大众为例:
原材料补差公式如下:
某型号油箱客户补差金额=结算数量*单位产品材料耗用量*(有效价格-基准
价格),有效价格为一汽-大众根据巴塞尔提供市场价格信息按特定公式计算得
出,基准价格是本公司与一汽-大众在产品报价时约定的价格。
当有效价格低于基准价格时,公司需向一汽-大众支付原材料补差,公司于
当年末计提应付材料补差,并冲减当年销售收入。具体会计分录如下:借记“营
业收入”,贷记“应付账款/应收账款”。
当有效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时,一汽-大众需向公司支付原材料补差,由于结
算周期不确定,出于谨慎性角度,公司不做会计处理,只在收到补差结算单时才
确认销售收入,具体会计分录如下:借记“应收账款”,贷记“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到的客户补差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上汽大众 - -555.16 -508.62
一汽-大众 -1,370.01 -3,109.93 -1,944.99
上汽通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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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70.01 -3,665.09 -24,53.61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收到的客户补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原料补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上汽大众 - -508.62 3,902.47
一汽-大众 -3,109.93 -1,944.99 149.73
上汽通用 - - 120.02
合计: -3,109.93 -2,453.61 4,172.22
注:1、2015 年,公司收到的上汽大众 3,902.47 万元补差为 2014 年公司应收到的补差;2016 年,
公司支付的上汽大众 508.62 万元补差为 2015 年公司应支付的补差;上汽大众目前尚未就 2016 年材料
补差与公司进行结算;2、一汽-大众:2015 年,公司实际收到 1,049.73 万元补差为 2014 年 7-12 月公
司应收到的补差,但因 2015 年高密度聚乙烯价格大幅下降,公司返还一汽-大众 900 万元补差;2016
年,公司实际支出 1,944.99 万元为 2015 年公司应付补差;2017 年,公司实际支出 3,109.93 万元为 2016
年公司应付补差;3、2015 年,公司实际收到上汽通用当年确定的补差 120.02 万元。
保荐机构及大信会计师通过查阅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与亚普股份签署的原
材料采购合同、有关原材料补差的会议纪要及备忘录,客户签字的油箱补差价格
公式、客户签字确认的特殊补偿比例清单(包括铜、铝、铅、稀土、贵金属、橡
胶、锻造材料、高密度聚乙烯等),了解到上汽大众、一汽-大众对汽车零部件
中主要基础材料均存在价格补差机制、有明确的计算公式,并要求其零部件供应
商执行。保荐机构及大信会计师认为,原材料补差是发行人客户内部制度,要求
所有零部件供应商执行,不存在利益输送或采购价格不公允的情况。亚普股份关
于客户原材料补差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影响本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1)稳定的整车市场需求是维持公司连续、稳定盈利能力的前提
整车市场的需求直接决定了汽车油箱行业的市场容量。2009 年,国务院出
台汽车业等十大产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 年、2010 年我国汽车行业迅猛发
展,汽车产销量大幅增长,并且分别超越日本和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汽车生产
国及消费国。受到国内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汽车购置税优惠等有关汽车业刺激
政策的退出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近五年来汽车行业增速出现回落并有所波
动,但仍保持持续增长,2009 年至 2017 年,我国汽车产量及增长情况如下图所
示:
2009 年以来中国汽车产销量情况
1-1-334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www.caam.org.cn))
预计未来我国汽车市场仍有增长空间,对油箱需求相应增长,有利于本公
司维持连续、稳定的盈利能力。
(2)保持较强的研发能力是公司连续、稳定盈利能力的重要保证
较强的研发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一贯重视研发投入,始终谋
求提高自身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开发水平,目前已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公司在硬件设施方面大量投入,目前具备完善的试验环境及拥有先进的实验设
备。本公司研究开发中心投资 2.49 亿元建设,建筑总面积 16,108.40 平方米,为国
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汽车燃油系统研究开发中心,拥有汽
车燃油系统成套检测设备,能自主完成产品设计模拟、生产模拟、强度模拟、跌落
模拟、爆裂模拟、震动模拟、道路运动模拟等分析、研究和验证。研究开发中心实
验室获 ISO/IEC17025 实验室能力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可使用已获得
近 70 个国家和地区的认证机构互认的 CNAS 认可标识及 ILAC-MRA/CNAS 国际互
认联合标识。
公司注重引进和培养人才,目前拥有高水平研发团队,已取得了丰硕研究成果,
已经具备全球同步开发能力。
鉴于目前新能源汽车在市场推广中存在的技术难点和价格劣势,在未来很长一
段时间内,传统燃油汽车仍然是市场主导,但公司在继续保持传统燃油汽车市场份
额的基础上,还在积极研究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油系统 Y-EMTS 以及氢燃料供给
系统 Y-IHDS,这将为公司未来进入市场新领域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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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够快速发展并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强大研发能力是最重要的决定因
素之一。保持较强的研发能力是公司持续、稳定盈利能力的重要保证。
(四)报告期经营成果变化的原因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07,543.41 655,593.48 621,644.05
二、营业总成本 661,959.28 612,664.95 575,609.83
其中:营业成本 593,366.19 551,070.85 528,740.15
税金及附加 2,541.85 2,195.25 907.90
销售费用 12,115.27 9,934.56 8,508.88
管理费用 47,677.66 43,232.27 32,866.01
财务费用 5,648.37 4,188.79 3,820.66
资产减值损失 11,666.37 2,043.22 766.2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51.10 2,330.74 2,498.8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2,489.93 2,269.54 2,437.64
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8.79 -3.47 -61.98
其他收益 790.82 - -
三、营业利润 37,810.84 45,255.81 48,471.08
加:营业外收入 160.48 1,510.93 1,169.06
减:营业外支出 430.85 128.11 15.90
四、利润总额 37,540.46 46,638.63 49,624.24
减:所得税费用 1,641.47 7,825.48 9,895.18
五、净利润 35,898.99 38,813.15 39,729.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3,476.54 37,644.49 39,065.99
少数股东损益 2,422.45 1,168.66 663.0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53.52 3,480.10 247.21
七、综合收益总额 36,452.51 42,293.25 39,976.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4,030.06 41,124.59 39,313.2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422.45 1,168.66 663.06
八、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
- 2,047.44 9,961.22
YFS 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1、营业总收入变动
请详见本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的构成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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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总成本变动
(1)营业成本
报告期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材料成本 510,549.55 86.04% 478,275.38 86.79% 461,607.95 87.30%
其中:油泵耗
193,761.76 32.65% 198,730.89 36.06% 184,877.69 34.97%
用金额
高密度聚乙烯 69,014.12 11.63% 63,133.75 11.46% 64,958.59 12.29%
其他(注) 247,773.67 41.76% 216,410.74 39.27% 211,771.68 40.05%
人工成本 37,764.17 6.36% 32,596.30 5.92% 29,206.12 5.52%
燃料动力 9,454.26 1.59% 8,901.13 1.62% 8,572.19 1.62%
制造成本 35,598.21 6.00% 31,298.04 5.68% 29,353.89 5.55%
合计 593,366.19 100.00% 551,070.85 100.00% 528,740.15 100.00%
注:其他主要由滤清器、接头、注油管、支架、各种密封圈等配件构成。
报告期内,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7.30%、86.79%及 86.04%,
其中,外购油泵耗用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4.97%、36.06%及 32.65%。
2016 年营业成本较 2015 年增加 22,330.70 万元,增幅为 4.22%,其中因产品
产量增加,材料成本增加 16,667.43 万元,人工成本增加 3,390.18 万元,制造成
本增加 1,944.15 万元。
2017 年营业成本较 2016 年增加 42,295.34 万元,增幅为 7.68%,其中因产品
产量增加,材料成本增加 32,274.17 万元,人工成本增加 5,167.87 万元,制造成
本增加 4,300.17 万元。
报告期内随着营业收入变动,营业成本也随之变动,2016 年营业收入较
2015 年增长 5.46%,2017 年营业收入较 2016 年增长 7.92%。营业成本的变动趋
势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相符合。
高密度聚乙烯的平均采购价格在报告期内具有一定的波动性,2016 年较 2015
年下降 9.08%,2017 年较 2016 年上升 10.74%。高密度聚乙烯是由乙烯共聚生成的
热塑性聚烯,为石油化工产品,报告期内,其价格的变动主要受国际石油价格的变
动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油泵平均采购价格呈下降趋势,2016 年较 2015 年上升
1.45%,2017 年较 2016 下降 6.44%。油泵采购价格由整车厂与油泵供应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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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且不同油箱所配油泵种类不同,价格也有较大差异,发行人报告期内油泵
采购价格不具有可比性。
(2)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907.90 万元、2,195.25 万元及 2,541.85 万
元。
2016 年税金及附加较 2015 年增加 1,287.35 万元,增幅为 141.80%,主要是
根据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本公司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
2017 年税金及附加较 2016 年增加 346.61 万元,增幅为 15.79%。主要为房
产税较上年增加 235.57 万元,土地使用税较上年增加 167.17 万元。
(3)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 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销售费用 12,115.27 21.95% 9,934.56 16.76% 8,508.88
管理费用 47,677.66 10.28% 43,232.27 31.54% 32,866.01
财务费用 5,648.37 34.84% 4,188.79 9.64% 3,820.66
合计 65,441.29 14.10% 57,355.63 26.91% 45,195.56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 目
占比 变动 占比 变动 占比
销售费用占主营
1.81% 0.23% 1.57% 0.16% 1.41%
业务收入比重
管理费用占主营
7.10% 0.27% 6.84% 1.37% 5.46%
业务收入比重
财务费用占主营
0.84% 0.18% 0.66% 0.03% 0.64%
业务收入比重
期间费用占主营
9.75% 0.68% 9.07% 1.56% 7.51%
业务收入比重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塑料油箱产销量的不断增长,期间费用也
随之增长,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7.51%、9.07%及
9.75%。
①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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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费 6,816.12 6,393.60 5,293.44
职工薪酬 956.03 945.24 1,012.26
业务招待费 102.73 114.57 131.38
仓储保管费 758.34 438.50 370.17
装卸费 1,531.97 414.56 42.96
物业费 627.61 322.82 288.97
包装费 379.75 215.27 88.18
其他 942.71 1,089.99 1,281.51
合计 12,115.27 9,934.56 8,508.88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1.41%、1.57%及 1.81%。
2016 年销售费用为 9,934.56 万元,较 2015 年增加 1,425.68 万元,增幅为 16.76%,
其中,运输费用增加 1,100.16 万元,装卸费用增加 371.60 万元。2017 年销售费
用为 12,115.27 万元,较 2016 年增加 2,180.71 万元,增幅为 21.95%,其中,装
卸费增加 1,117.41 万元,运输费用增加 422.52 万元。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的变
动主要是由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变动引起。
A.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是指公司承担运费的情况下,由公司自有车辆或委托第三方运输而
发生的费用。公司自行运输的费用一般包括:车辆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油费、
运输人员工资等。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用与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销量 9,503,659 8,889,776 8,130,937
营业收入 707,543.41 655,593.48 621,644.05
运输费用 6,816.12 6,393.60 5,293.44
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
0.96% 0.98% 0.85%
比重
2016 年公司运输费用较 2015 年增加 1,100.16 万元,增幅为 20.78%,主要原
因为:(1)2016 年油箱销量较 2015 年增加 758,839 只,增幅为 9.33%,销售规
模扩大导致运输费用增加;(2)2016 年,公司长沙工厂开始供货,因产品为氟
化油箱,需从扬州运输至长沙,导致运输费用增加;(3)2016 年,上汽大众在
新疆成立上汽大众(新疆)汽车有限公司,公司将产品从扬州工厂运至新疆,导
致运输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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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运输费用较 2016 年增加 422.52 万元,增幅为 6.61%,主要原因为 2017
年油箱销量较 2016 年增加 613,883 只,增幅为 6.91%,运输费用与销售规模同比
例增长。
B.装卸费用
装卸费用主要是亚普捷克为争取德国大众相关订单,在客户附近设置装配工
厂,将油箱本体从捷克长距离运输至装配工厂时发生的运输及装卸费用。
2016 年装卸费用较 2015 年增加 371.60 万元,主要系公司 2016 年亚普捷克
新增葡萄牙 Kvasiny 装配工厂,因运输距离较长,装卸费用增加。
2017 年装卸费用较 2016 年增加 1,117.41 万元,主要原因为:(1)2017 年
亚普捷克新增 Portugal 装配工厂,油箱本体长距离运输导致装卸费用增加;(2)
2017 年,亚普捷克油箱销量 45.29 万只,较 2016 年增加 78.74%,装卸费用随销
售规模增加而增加。
②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研究与开发费用 21,279.01 19,216.35 14,097.47
职工薪酬 10,701.75 8,646.63 6,609.49
无形资产摊销 3,457.21 3,434.88 3,183.22
折旧费 2,002.76 1,273.15 1,037.75
税金 946.58 1,171.82 1,191.67
办公费 1,399.95 1,108.88 977.35
差旅费 1,582.30 1,119.23 906.30
业务招待费 198.15 191.45 190.69
其他 6,109.95 7,069.88 4,672.09
合计 47,677.66 43,232.27 32,866.01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5.46%、6.84%及 7.10%。
2016 年管理费用为 43,232.27 万元,较 2015 年增加 10,366.26 万元,增幅为
31.54%,主要系研究与开发费用增加 5,118.88 万元,职工薪酬增加 2,037.14 万元。
2017 年管理费用为 47,677.66 万元,较 2016 年增加 4,445.39 万元,增幅为
10.28%,主要系研究与开发费用增加 2,062.66 万元,职工薪酬增加 2,055.12 万元。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变动主要是由研究与开发费用、职工薪酬变动引起。
A.研究与开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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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研究与开发费用大幅增加主要是 2016 年以来,国内各整车厂开
始着手准备执行“国六”排放标准计划,对油箱排放标准提出更高要求,为应
对新的技术需求,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对现有技术改造升级,导致报告期内研发
费用增加。
公司 2016 年较 2015 年新增 200 万以上研发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B-MPV
PQ34 C6
318
K211
ESD 研究
OBD 泄漏检测技术研究
合计 1,796
公司 2017 年较 2016 年新增 200 万以上研发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MQBA1VL Jetta Mexico
W207
SV61
S4
MQBA1GOLF
U066
MQB27C6
B515LEVIII
合计 2,662
B.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是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人事部等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五险
一金及福利费等,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核算与员工数量变化的匹配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万元/人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10,701.75 8,646.63 6,609.49
管理人员 643 568
年平均薪酬 16.63 15.23 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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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职工薪酬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亚普美国、亚普 USA 为
保障员工福利,平均薪酬每年增长 3%-5%;(2)亚普墨西哥、大江亚普分别于
2016 年 8 月末、2016 年 9 月末注册成立,财务、运营及股东方管理人员相应增
加;(3)公司预计将于 2017 年关闭澳大利亚工厂,在 2016 年计提辞退人员补
偿金。
2017 年,职工薪酬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亚普美国、亚普 USA 保
持平均薪酬每年增长 3%-5%;(2)亚普墨西哥于 2016 年 8 月注册,管理层规
模逐步扩大,2016 年平均管理人员 2 人,2017 年平均管理人员增加至 19 人,职
工薪酬相应增加;(3)大江亚普成立于 2016 年 9 月末,导致 2017 年较 2016 年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增加 378.23 万元;(4)亚普巴西成立于 2017 年 5 月,新聘 8
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相应增加。
③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利息支出 5,713.32 4,793.98 3,436.76
减:利息收入 637.03 299.56 344.91
汇兑损失 2,875.00 939.20 914.86
减:汇兑收益 2,896.19 1,562.17 607.13
手续费支出 593.28 317.33 421.08
合计 5,648.37 4,188.79 3,820.66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0.64%、0.66%及 0.84%。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呈上升趋势,2016 年财务费用为 4,188.79 万元,较
2015 年增加 9.64%;2017 年财务费用为 5,648.37 万元,较 2016 年增加 34.84%。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变动主要受利息费用和汇兑损益影响。
(4)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坏账损失 66.44 49.70 204.69
存货跌价损失 398.72 958.96 404.47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469.69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144.78 564.87 157.07
商誉减值损失 11,056.43
合计 11,666.37 2,043.22 7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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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
减值损失、在建工程减值损失及商誉减值损失。
(5)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489.93 2,269.54 2,437.6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61.17 61.20 61.20
合计 2,551.10 2,330.74 2,498.84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2,498.84 万元、2,330.74 万元及 2,551.10 万
元。
2016 年投资收益较 2015 年减少 168.10 万元,2017 年投资收益较 2016 年增
加 220.36 万元。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变动主要是按权益法核算的对东风亚普长期
股权投资收益变动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114.27 40.52 66.75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73.05 43.98 128.73
合计 -58.79 -3.47 -61.98
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61.98 万元、-3.47 万元及-58.79 万元。
(7)其他收益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政府补助 790.82 - -
合计 790.82 - -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及 790.82 万元。其他收益主要是
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将所收到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技术改造、研发项目补助等政府补助在其他收益
中列示。
3、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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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非经 计入当期非 计入当期非
发生额 常性损益的金 发生额 经常性损益 发生额 经常性损益
额 的金额 的金额
政府补助 1,286.86 1,286.86 1,053.84 1,053.84
其他 160.48 160.48 224.07 224.07 115.22 115.22
合计 160.48 160.48 1,510.93 1,510.93 1,169.06 1,169.06
2016 年营业外收入较 2015 年增加 341.87 万元,主要是政府补助增加影响;
2017 年营业外收入较 2016 年减少 1,350.15 万元,主要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将所收到的与日常
活动相关的技术改造、研发项目补助等政府补助在其他收益中列示。
4、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计入当期非经 计入当期非经 计入当期非经
发生额 常性损益的金 发生额 常性损益的金 发生额 常性损益的金
额 额 额
对外捐赠 15.86 15.86 15.00 15.00 15.00 15.00
其他 415.00 415.00 113.11 113.11 0.90 0.90
合计 430.85 430.85 128.11 128.11 15.90 15.9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15.90 万元、128.11 万元及 430.85 万元,
其中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为 15.90 万元、128.11 万元及 430.85 万元。
5、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
5,061.08 11,100.58 11,182.02
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费用 -3,419.62 -3,275.10 -1,286.83
合计 1,641.47 7,825.48 9,895.18
2017 年,本公司所得税费用较低,主要是亚普 USA2017 年利润总额为
-5,370.43 万元,根据当地税法规定,当年亏损可以用前两年的应税利润弥补,
亚普 USA 可以取得退税,减少了当期所得税。
(五)报告期毛利率变化情况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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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毛利率 15.87% 15.62% 14.81%
其中:油箱 16.06% 15.49% 14.81%
加油管 3.83% 7.36% 7.16%
其他 8.51% 23.01% 17.27%
其他业务毛利率 21.15% 24.65% 18.88%
其中:材料 26.22% 21.69% 18.65%
工装 9.54% 10.16% 9.30%
其他 65.41% 59.24% 54.39%
综合毛利率 16.14% 15.94% 14.94%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化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影响,主营业
务毛利率变化主要受油箱毛利率变化影响。
2016 年综合毛利率较 2015 年提高 1 个百分点,2017 年综合毛利率较 2016
年提高 0.2 个百分点;2016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5 年增加 0.81 个百分点,
2017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6 年增加 0.25 百分点。
1、油箱毛利率
2016 年油箱毛利率较 2015 年增加 0.68 个百分点,主要是主要原材料高密度
聚乙烯 2016 年平均采购价格较 2015 年下降 9.08%。2017 年油箱毛利率较 2016
年增加 0.57 个百分点,主要是受量产新产品较多、新品毛利率较高影响。
A、按乘用车档次划分,公司油箱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A 级车
境内 15.32% 15.41% 12.85%
境外(不含亚普 USA) 12.56% 11.17% 10.90%
亚普 USA - - -
B 级车及以上
境内 23.63% 17.60% 17.95%
境外(不含亚普 USA) 19.97% 7.21% 10.04%
亚普 USA 4.68% 16.25% 16.32%
报告期内,本公司 B 级车及以上油箱产品毛利率整体高于 A 级车,特别是
境内 B 级车及以上油箱毛利率明显高于 A 级车。报告期内,本公司配套 B 级车
及以上油箱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47.00%、42.62%及 40.98%,境内配套 B 级车及
以上油箱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33.07%、30.18%、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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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为 A 级车(境内、境外)配套油箱的销售毛利率均呈现
上升趋势;除美国外,本公司 B 级车及以上(境内、境外)配套油箱的销售毛
利率也均呈现上升趋势,故公司油箱毛利率逐年小幅上升。
B、按新、老产品划分,公司油箱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新产品
境内 21.25% 16.16% 15.62%
境外(不含亚普 USA) 19.38% 10.76% 14.13%
亚普 USA 2.79% - -
老产品
境内 15.77% 16.02% 13.60%
境外(不含亚普 USA) 10.73% 11.30% 8.32%
亚普 USA 4.86% 16.25% 16.32%
报告期内,公司新产品毛利率高于老产品毛利率,主要受老产品价格年降及
让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新产品销售占比分别为 34.83%、29.22%、38.06%,
境内新产品占比分别为 46.22%、37.15%、44.69%。
2015 年受原辅材料采购价格较高影响,油箱毛利率较低;2016 年受原辅材
料采购价格大幅下降影响,油箱毛利率上升;2017 年,受境内新产品销售占比
大幅提升、境内销售收入占比提升等影响,油箱毛利率进一步提高。
2、加油管毛利率
报告期内,加油管毛利率变化较大,主要是由于存在部分加油管配件尚未
与客户确定销售价格,以较低的暂定价开票结算;其他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主要
受亚普 USA 尿素箱产品影响,2015 年、2016 年,尿素箱产品逐步实现由委外代
工转为全部自产,产品单位毛利大幅增加,2017 年部分配套柴油车型停产导致
尿素箱产品销量大幅减少,毛利率大幅下降。
3、其他业务毛利率
其他业务收入中材料销售毛利率较高,主要系配套件销售及回料销售(含废
料)影响。其他业务收入其他项毛利率较高,主要系技术开发费的影响。代购工
装毛利率较低。
①材料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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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件主要销往汽车售后市场,客户主要为各大整车厂销售公司,售后配件
价格一般会在生产配件价格基础上增加管理费、拆换包装费、物流费用等。售后
配套件因在售后市场使用,定价显著高于批量生产市场。
回料销售主要是生产过程中无法消化使用的回料的出售,公司通过招标比价
确定回收方,客户主要是废旧物料回收企业。本公司与废旧物料回收企业一般会
在协议中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随着新原料价格与中标基价的上涨或下降,每
季度相应调整回料收购价格。回料标准成本按照公司新料价格打折确定,分摊新
料成本比例较低,回料销售毛利率相对较高。
②技术开发费
技术开发费是公司为整车厂开发产品、提供技术服务收取的费用。2017 年
度技术开发费主要来自客户一汽-大众、东风亚普。
公司在对新产品报价的同时,也进行产品开发费用测算报价,开发费用一般
包括软模工装、人工成本、设备折旧、软件摊销、试验耗材、产品调试等成本,
报价会在开发成本的基础上利润加成,由于技术服务涉及公司的核心技术,所以
会要求更高的利润率。
4、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证券简称 2016 年 2015 年
富奥股份 18.61 18.40
潍柴动力 22.63 23.01
万向钱潮 21.95 21.25
威孚高科 23.95 23.45
模塑科技 22.30 23.50
*ST 天仪 6.77 3.64
斯太尔 64.18 2.93
金马股份 23.42 20.22
宁波华翔 21.46 18.03
万丰奥威 23.71 24.00
广东鸿图 23.64 22.03
银轮股份 28.84 26.75
特尔佳 40.69 38.51
奥特佳 23.58 25.29
西仪股份 13.44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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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曲轴 28.53 25.64
亚太股份 17.03 16.61
新朋股份 13.33 11.00
兴民智通 20.92 16.10
隆基机械 17.54 16.55
远东传动 31.24 30.01
万里扬 23.75 28.48
中原内配 37.61 36.61
松芝股份 25.06 29.48
金固股份 13.50 23.71
天汽模 21.62 25.35
西泵股份 24.72 22.81
万安科技 24.01 22.58
八菱科技 18.00 21.89
日上集团 16.54 16.87
世纪华通 33.80 31.00
龙生股份 33.41 26.21
京威股份 30.15 30.54
信质电机 27.62 26.13
光洋股份 26.09 30.75
登云股份 25.86 21.76
跃岭股份 20.41 19.51
蓝黛传动 24.38 20.69
今飞凯达 17.34 16.83
钧达股份 24.72 24.20
双林股份 27.95 26.88
鸿特精密 22.45 20.98
精锻科技 40.61 39.08
云意电气 34.03 31.04
富临精工 33.93 34.75
苏奥传感 30.87 29.71
奥联电子 41.13 40.14
万通智控 30.83 28.54
东风科技 18.05 17.41
西部资源 26.22 26.02
长春一东 32.55 28.74
曙光股份 17.10 16.74
凌云股份 20.10 20.38
航天晨光 20.91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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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航股份 23.25 21.28
湖南天雁 21.98 15.96
均胜电子 18.85 21.65
渤海活塞 24.12 22.32
小康股份 19.34 19.31
拓普集团 31.24 28.81
力帆股份 11.15 18.24
星宇股份 20.98 23.46
中国汽研 32.96 41.46
联明股份 26.30 26.41
北特科技 24.77 22.75
常熟汽饰 23.94 29.00
凯众股份 48.01 42.04
正裕工业 29.42 26.56
腾龙股份 34.48 31.01
福达股份 26.68 24.36
圣龙股份 23.24 23.64
新泉股份 24.55 25.52
浙江仙通 46.56 41.94
湘油泵 31.56 28.44
华达科技 23.69 22.98
金麒麟 35.92 32.96
常青股份 26.41 23.70
宁波高发 32.53 30.52
N 铁流 35.14 33.39
继峰股份 35.61 36.17
平均值 26.32 24.78
中位数 24.46 23.85
本公司 15.94 14.94
(说明:数据来源为 wind 资讯)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比较,公司毛利率水平低于行业平均水
平,主要原因为:
1、公司主要为合资整车厂商中、高端乘用车配套,而合资整车厂商对油箱
质量、性能要求较高,在塑料油箱招标时,为保证油箱质量,通常要求供应商
采用指定品牌或生产厂家的燃油泵及高密度聚乙烯。公司外购汽车整车生产厂
商指定规格型号的燃油泵,燃油泵的采购价格是由汽车整车厂商与燃油泵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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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直接协商确定,燃油泵部分的外购及装配后的出售并不产生利润,但却会
显著影响公司当期的营业成本及营业收入,从而降低公司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油泵耗用金额及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油泵耗用金额 193,761.76 198,730.89 184,877.69
主营业务成本 564,668.16 533,530.24 512,492.85
油泵耗用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34.31% 37.25% 36.07%
将燃油泵的耗用金额,从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同时剔除的情况
下,本公司毛利率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毛利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发行人 22.30% 22.78% 21.39%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均值 - 26.32% 24.78%
2、从一台汽车整个生命周期来看,维修成本往往会超过汽车的制造成本,
而维修成本中,相当大比例是更换零部件,由于有相当数量的零部件用于后期
维修,汽车零部件企业毛利率一般高于整车企业。而本公司所生产的塑料油箱
基本伴随着一辆汽车的整个生命周期,后期更换、维护油箱而获得的收入很
少,因此毛利率低于某些其他的汽车零部件企业。
(六)非经常性损益
请详见“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
益明细表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以及少
数股东损益未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稳定性
的情况。
三、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的资本性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基本建设 7,224.65 13,170.85 5,5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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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生产设备 25,650.85 19,069.53 14,314.17
新产品开发投资 6,614.45 3,185.19 3,271.40
试验设备 3,880.40 3,168.83 1,659.02
生产改造 6,432.64 3,964.44 883.17
合计 49,802.99 42,558.85 25,681.30
其中新产品开发投资主要是为采购模具、工装发生的支出。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未来三年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主要包括:
单位:万元
截至 2017 年 未来三年预计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
末完成投资额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合计
Brazil 工厂新建工程(新增 1 条油箱
4,764.58 727.00 3,394.58 643.00 - 4,037.58
生产线)
底特律工厂 28,000.00 19,548.51 4,575.39 3,876.10 - 8,451.49
成都工厂新增第 5 条油箱生产线 3,310.00 752.36 2,557.64 - - 2,557.64
亚普宁波扩建工程(新增第 4 条油
5,630.00 3,466.95 900.00 100.00 300.00 1,300.00
箱生产线)
天津工厂新建工程(新增第 1 条油
10,497.59 2,357.41 7,572.96 228.00 100.00 7,900.96
箱生产线)
研发加油试验室扩建工程 5,286.00 2,124.86 2,896.84 - 211.44 3,108.28
扬州工厂新增第 9 条油箱生产线 3,010.00 734.79 2,275.21 - - 2,275.21
成都工厂新增1条KBS241油箱生产
3,290.00 - 2,730.00 560.00 - 3,290.00
线
合计 63,788.17 29,711.88 26,902.62 5,407.10 611.44 32,921.16
四、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分析
(一)公司制定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自身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
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
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
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分红回报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分红回报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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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制定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1 年 12 月 2 日和 2011 年 12 月 19 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七次临时会议和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加
强利润分配的议案》和公司自上市之日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对本公司
上市后分红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2014 年 4 月 11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要求修改分
红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2 年 5 月 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及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 号)的要求,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草案)》中增加完善了利润分配条款,并经本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草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 号),本公司修改《公
司章程(草案)》中分红政策条款,并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章程(草案)》中股利分配的相关规定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
分配政策”之“一、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之“(三)发行
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四)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了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确定现金股利分配比例为 10%的主要原因
如下:
1、公司具备现金分红的能力
本公司做为国内最大的塑料油箱生产企业,竞争优势明显。近年来本公司
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较为充沛,具有较强的分红能
力,能够足额保证对股东的现金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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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切实提升对股东的回报,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
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围绕提高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
度,不断完善股利分配政策,细化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保持股
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明确预期,切实提升对
公司股东的回报,增强股东对本公司的信心。
3、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目前在境内外均有在建项目,未来资金需求量较大,考虑到公司未来
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制定 10%的现金分红比例既能回
馈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和信任,也能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实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注
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
机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权益;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规划和招股说明书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
43 号)和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
证监公司字[2012]27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请详见“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随着我国近年来整车市场,尤其是乘用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作为生产
整车配套产品的企业也随之快速发展。公司资产规模逐年增长,随着今后几年
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发展,公司的资产规模将继续扩大。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率为 56.37%,流动资产中以应收账款和存货为
主。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基本稳定,2017 年略有下降,主要是因
2017 年公司及子公司亚普捷克结算大众 SUV 等工装,导致 2017 年末应收账款
余额增加较大,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大,主要是
公司在业务经营中需要保持一定量的原材料、产成品储备以满足客户需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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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加大对产成品存货的管理,控制其对公司流动资金的占用,公司存货周转
率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因公司 2016 年、2017 年新开发项目较多,为客户代购的
工装产品金额增长较大,在期末尚未达到结算状态而导致存货增加,存货周转
率略有下降。随着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
产比率将发生一定改变。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显示公司面临短期、长期偿
债压力,主要是由于近几年公司产品需求增长过快,公司为增加产能购置多条
生产线及建设生产基地投入大量资金,其中很大部分通过借款方式取得,导致
公司偿债压力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油箱产品产销量逐年快速增长,业务收入持续稳定提高,
公司的利润主要来自油箱产品销售的毛利,油箱产品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比率
超过 95%,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对公司的利润影响均很小。公司的期间费用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保持相对稳定。
公司目前融资渠道较少,制约了公司的快速发展和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
大。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将拓展公司的融资渠道,为未来业务的
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
点。同时,上市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
七、募集资金到位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5,0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6,000 万股,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不超过 51,000 万股,由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发挥效
益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在发行当年每股收益相比 2017 年将出现下降,即期回报
存在摊薄的风险。
八、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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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引入社会公众股东,可以使产权结构进一步多
元化,有利于引入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机制,促使公司进一步健全自我约束
机制,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2、有利于扩大公司影响,提高公司形象
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助于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知名
度。企业形象和知名度是企业的无形财富,将在公司开拓业务、扩大市场等方
面发挥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3、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加快业务发展
公司根据长期发展战略,制定了未来二至三年的业务发展规划,主要包括
市场开发规划、品牌推广规划、人才规划等。本次公开发行将为公司上述业务
发展规划的落实、整体经营状况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从事募集
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长期以来致力于乘用车用塑料油箱及加油管的开发、制造和销售,一
直位居我国塑料油箱生产企业龙头地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烟台分厂
项目扩建工程”、“扬州第二分厂项目扩建工程”、“长春分厂新建工厂”、
“重庆分厂扩建项目”“巴西新建工厂项目”及“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均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展开,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相适应,
且目前除巴西工厂项目外均已建设完成,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公司具有充足的人员储备及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并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
度实施了相应的人力资源计划。项目所需管理人员为公司各分厂或各部门的原
有管理人员或在公司内部进行竞聘选拔,确保了募投项目管理能力,项目所需
技术、生产员工,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前已在各部门提前确定储备名额或制定
了详细的招聘计划,保证了项目顺利投产及运行。
经过多年来的积累,公司建设了世界先进水平的汽车燃油系统研究开发中
心,是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具备塑料油箱及加油管产品材料分析、技术工
艺研究、产品实验验证和开发过程模拟研究能力,自主研发了大量塑料油箱及
加油管生产相关技术,能够为募投项目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
本次募投项目是在原有业务基础上的扩产项目及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扩产项目均为根据整车厂签订的订单进行规划,其中包括与上汽通用签订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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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指定合同》、与一汽-大众签订的《一汽-大众供货厂提名信》、与长安福特
签订的《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先期采购目标协议书》等,具备相应的市
场消化能力。
(三)公司填补回报、增强发行人持续回报能力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
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坚持发展战略、加强内控制度、完善分红政策、严
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
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发行人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及富裕阶层的人数不断增加,消费水平提升
和消费结构升级仍将持续,汽车产业具有较好持续增长空间,并带动下游汽车
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位居我国塑料油箱生产企业龙头地位,生产了国内
第一只单层、单层氟化和多层共挤油箱,系我国第一家、目前最大的从事汽车
塑料油箱生产企业,也是我国第一家向国外出口塑料油箱总成、输出塑料油箱
制造技术和在海外建设塑料油箱生产工厂的自主品牌企业,拥有具有世界先进
水平的汽车燃油系统研究开发中心,具备燃油系统振动耐久、机械强度耐久、
燃油加注、蒸发排放、动态通风、声学、火烧耐久等完整的试验能力。报告期
内,随着我国汽车产销量持续增长及公司境外业务扩展,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
润等指标均有一定程度提高,保持持续、稳健发展的良好态势。
进入 21 世纪 10 年代,我国汽车行业发展增速逐渐放缓,纯电动汽车快速发
展导致塑料燃油箱未来需求减少,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环境日益严峻,并且随着
海外业务拓展,公司与国际汽车零部件巨头企业竞争压力日益加剧。针对主要
风险和困难,公司制定了品牌建设、市场开发、生产改造、技术创新及人才培
养等一系列发展规划,通过细化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提升研究开发能力、
夯实产品开发基础和技术水准、严控成本提高盈利水平等措施,在严峻经营环
境中不断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并且随着公司发行上市计划的成功,公司将
有更多融资方式实施兼并收购等计划。
2、提高发行人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发行人运营成本,提升发行人经营业绩
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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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细化公司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公司将改进完善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各环
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公司
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审批制度。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
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
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细化公司管理,公司
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2)加强内部控制,提升运营效率
在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公司资本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汽车油箱行业
竞争力的同时,公司将继续完善并强化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
的资金使用方案,更加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有效执行,进一步保障公司
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在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公司将重点梳理和提升采购决策
与控制、采购与付款控制、销售与收款控制、采购销售队伍建设及销售渠道拓
展和成本管理、关联交易决策控制及资金管理等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
体营运效率与效果。
(3)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
定。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
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
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
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
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
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完善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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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 号)和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生效
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原则、决策机制和利
润分配形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草案)》规定,重视和积极推动对股东利润分配,特别是现
金分红,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
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
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提请投资者注意首
次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理性投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具有合理性、填
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可行,上述事项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
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对该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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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做出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
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
采购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
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税收政策亦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亦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预计 2018 年 1-3 月营业收入区间为 162,260.67 万元至 166,963.80 万元,
相 比 上年同期增长 20.43%至 23.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
6,364.13 万元至 7,275.52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62.10%至 85.31%,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 6,011.02 万元至 6,881.54 万元,相
比上年同期增长 54.66%至 77.06%。(前述 2018 年 1-3 月财务数据系本公司预
计,不构成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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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规划
(一)总体发展战略
作为国内最大的汽车燃油系统制造企业,本公司围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主
题制定如下发展战略:
立足国内市场,保持与现有重要客户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开拓国产自主品牌轿
车油箱市场;拓展海外市场空间,参与国际分工,加强国际合作;全面提升研究开
发能力,夯实产品开发基础和技术水准;完善信息化系统,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和
信息管理;保持国际一流水平的制造能力;紧跟全球客户发展,满足客户要求。
(二)经营目标
公司整体经营目标:以客户满意为宗旨,充分发挥全体员工主体创造力,为客
户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发挥本公司在制造、销售、成本、品牌等方面综合竞争优
势,逐步扩大主营产品生产规模、销售规模、市场占有率;围绕核心业务,加大研
发投入,改善研发模式,继续强化和保持公司业已形成的技术领先优势;拓展海外
市场空间,加强境外工厂建设,合理配置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不断提升“亚普”
品牌影响力;维护与整车厂良好合作关系,提高合作层次,建立互信、沟通、共享
的战略协同机制,实现产品、市场和管理的国际化,实现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预计 2020 年末,公司塑料燃油箱系统销量达到 1,300 万只,保持世界汽车燃油
系统供应商前三强地位。
(三)具体业务计划
1、市场拓展计划
本公司将以“立足国内市场,参与国际分工”战略方向为指导,完善规模化、
多区域、跨越式生产体系,未来 5 年内将扩建已有生产基地,成立新的生产工厂,
并完善国际化工程中心布局。
(1)国内市场拓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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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部设立在扬州,已在上海、长春、烟台、成都、长沙、天津设立分厂,
并控股芜湖亚奇、亚普佛山、亚普宁波、亚普开封和大江亚普,参股东风亚普。公
司业务生产地区将涵盖全国 12 个省级行政单位,基本覆盖全国重要汽车生产基地。
(2)海外市场拓展计划
本公司已设立九家海外子公司,分别为:亚普印度、亚普俄罗斯、亚普澳大利
亚、亚普捷克、亚普德国、亚普美国、亚普 USA、亚普墨西哥和亚普巴西,共有印
度钦奈工厂、印度普宁工厂、俄罗斯卡卢加工厂及捷克姆拉达-博莱斯拉夫工厂、美
国加勒廷工厂、美国罗穆卢斯工厂、墨西哥工厂、巴西 Gravatai 工厂共 8 家工厂。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于 5 年内扩大俄罗斯和捷克工厂产能,新建德国工厂、西
班牙工厂、巴西圣保罗工厂,扩建欧洲工程技术中心,以满足国际性整车厂全球同
步开发新能源汽车要求。
2、扩大产能计划
本公司将继续推进自主经营模式,通过打造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生产过程,
增强自身优势产品综合竞争力。根据已有订单,预计在 2020 年公司油箱销量达到约
1,300 万只,油箱生产设备达到约 64 套。
公司油箱生产设备增置计划
单位:台
工厂 现有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2020 年末 2021 年末
公司总部 8 6 5 5
上海分厂 4 4 4 4
烟台分厂 3 3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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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分厂 5 5 4 4
成都分厂 4 4 4 4
长沙分厂 2 2 2 2
亚普佛山 3 3 3 3
亚普宁波 4 4 4 4
芜湖亚奇 3 3 3 3
亚普开封 4 4 4 4
大江亚普 3 4 4 4
天津分厂 0 1 2 2
印度钦奈工厂 2 2 2 2
印度普宁工厂 2 2 2 2
俄罗斯工厂 2 2 2 2
捷克工厂 2 2 2 2
澳大利亚工厂 0 0 0 0
巴西工厂 1 1 1 1
墨西哥工厂 1 2 2 2
亚普 USA 10 10 10 10
合计 63 64 64 64
3、科技研发计划
目前,公司已具备燃油系统设计开发需要的开发能力、计算机辅助设计能力、
计算机辅助工程能力,全套试验能力,研发能力处于世界一流水平,得到通用、大
众、福特等世界知名主机厂承认和赞赏。公司的研发团队人员数量与世界顶级供应
商相当,新技术的研发及运用等方面与之同步,在人员经验上与世界顶级供应商略
有差距。目前公司发展速度明显快于上述公司,预计在 5 年内公司研发能力达到与
上述供应商同等水平。
公司技术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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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保护自主创新成果,明确知识产权属于本公司所有。要求科技人员遵守法
规、纪律,明确保护企业技术、商业秘密的责任,积极开展关键、创新技术专利保
护和企业产品、品牌等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4、人力资源开发计划
“以人为本、尊重人才、善用人才”是公司的核心理念之一,人才是公司最重
要的核心资源。公司将实现对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人才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
完善激励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具体计划如下:(1)
强化内部培训。完善员工培训体系,有计划、有目标地组织各种类型培训,鼓励员
工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及技术交流活动,培育一批素质高、业务强,敬业爱岗的生产
技术人员、科研开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和综合管理人员。(2)引进外部人才。公
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将加大对公司管理层要求,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将从外部
招聘一批实践能力突出的专门人才扩充管理队伍,尤其是注重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
优化企业人员结构,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人力资源保障。
5、再融资计划
公司不排除今后根据情况通过增发股份、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方式来筹集资
金,以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但公司将谨慎对待再融资。对于公司为满足自
身的发展战略需要而筹措的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财务状况,考虑资产负债比例的
合理性,以及比较分析各种融资成本,确定最有利于股东利益的融资方式。同时,
公司将重视股东现金回报,形成融资与分红的良性循环。
6、兼并收购计划
将来时机成熟时,公司将在充分考虑自身条件的基础上,本着对股东有利、对
公司发展有利的基本原则,寻求与公司主业发展相关的境内外企业或技术成果作为
收购、兼并对象,进行对外投资和兼并收购活动。
(四)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是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紧密围绕现有主业,遵循
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制定而成。如上述计划能顺利实施,将极大地提高本公司
的产能规模,提升公司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领域的核心竞争力,进一
步确立公司在汽车塑料燃油箱行业的竞争优势,从而帮助公司实现成为全球汽车燃
料系统领导者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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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主要困难
(一)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本公司拟定上述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1、本次股票发行能够如期完成,募集资金能够按时到位,拟投资的项目按计划
进行并形成经营能力。
2、国际、国内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家宏观经济及相关产业政策不会发生对公
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3、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处行业格局不会发生不利于公司运营的重大变化,公司所拥有的主要
竞争优势继续发挥应有作用;
5、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实施上述计划的主要困难
1、实施上述计划的主要困难是人才短缺,特别是大批国际化中高级人才,包括
具有国际化背景的管理、技术、营销、金融、法律、财务等方面专业人才和复合型
人才,以及这些人才的聘用,保持和培养问题。
2、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和运用,企业经营规模将大幅扩张,公司在机制建立、战
略规划、组织设计、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和国际化运作等方面都将面临
更大挑战。
三、本次发行对于公司实现前述业务目标的重要意义
本次募集资金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具有关键性作用,主要体现在:
1、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为实施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保证了
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顺利开展。
2、公司成功发行股票成为公众公司后,将促进公司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增
强公司的科学决策,降低经营风险。公司的整体形象、品牌、市场影响力等将得到
全面提升,对业务发展计划的实施起到积极作用。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后,将有利于增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吸引业界
优秀人才的加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并保持领先地位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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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发行成功后,将有助于提高公司品牌形象,扩大公司的知名度和市场影
响力,并建立了公司与资本市场的沟通渠道,有利于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
发展,极大提升了公司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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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本公司 201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本次拟公
开发行 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烟台分厂项目扩建工程 5,151.46 5,151.46
2 扬州第二分厂项目扩建工程 9,528.88 9,528.88
3 长春分厂新建工厂 15,281.00 15,281.00
4 重庆分厂扩建项目 7,562.19 7,562.19
5 巴西新建工厂项目 17,530.00 17,530.00
6 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6,144.59 6,144.59
合计 61,198.12 61,198.12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两类,一类是扩大产能项目,包括烟台、扬州、长春、
重庆、巴西工厂的新建及扩产项目,另一类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募投项目建成后,烟台项目新增油箱产能 25 万套,长春项目新增油箱产能 50
万套,重庆项目新增油箱产能 25 万套,扬州第二分厂项目新增加油管产能 100 万套,
亚普巴西新增油箱产能 45 万套,总计新增油箱产能 145 万套,新增加油管 100 万套。
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求,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期投入,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将优先抵补募集资金到位前用于上述项目的自有资金或偿还上述项
目的银行贷款。
上述境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经完成项目备案工作,并取得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立项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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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烟台市福山区发展和改
烟台分厂项目扩建工 已经烟台市福山区环境保护局 2011-11-09 号文审
1 革局登记备案号 1106110048
程 查同意
备案
扬州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1 年 12 月 21 日出具《关
已经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扬州第二分厂项目扩 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第二分厂扩建
2 会扬发改许发[2011]833
建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扬环审批[2011]
号备案
125 号)
长春环境保护局汽车产业开发区分局于 2011 年 8
已经长春市新经济技术开发
月 2 日出具《关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亚普
3 长春分厂新建工厂 区管理委员会长汽开管经字
长春分厂新工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1]66 号文备案
(长环汽开行审(表)[2011]49 号)
已经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北部新区分局于 2011 年 12 月 16
4 重庆分厂扩建项目 会 311490C374230434 号备 日出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
案 北建准[2011]168 号)
扬州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1 年 12 月 21 日出具《关
已经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 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亚普研发中心扩建
5 会扬发改许发[2011]688
目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扬环审批[2011]
号备案
126 号
已经国家发改委发改办外资
6 巴西新建工厂项目 -
备[2017]123 号备案
2、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强化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增
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具体如下所示:
(1)募投项目有利于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目前全球大型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多采取全球化生产、采
购及销售模式,在全球各地建设生产基地,并且要求零部件供应商能够在全球范围
内提供产品。发行人为满足国际大型整车企业的要求,在澳大利亚、印度、捷克、
俄罗斯、美国、德国、墨西哥及巴西设立子公司,并由亚普美国收购 YFS 公司。未
来随着发行人全球化布局进一步完善,境外营业收入将可能有所提高。
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适应当前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竞争态势,加速抢占新
兴市场,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影响力,优化全球战略布局,推动国际化发
展战略,对壮大公司的竞争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2)募投项目有利于强化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
由于汽车油箱对保证汽车的安全性非常重要,整车厂在遴选汽车油箱供应商方
面遵循严格的程序,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和时间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同时,汽
车燃油箱属于定制型产品,随着整车市场竞争加剧以及法规更新,新车推出的频率
加快,整车厂为了降低沟通协调和采购开发成本,倾向于与燃油箱供应商建立战略
合作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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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整车厂车型开发平台化的趋势愈发明显,发行人利用与主要客户的长期合
作,通过扩大合作区域和车型配套范围,进一步强化与主要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关
系,为发行人未来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募投项目能够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发行人烟台分厂项目扩建工程、扬州第二分厂项目扩建工程、长春分厂新建工
厂、重庆分厂扩建项目均已建成投产,上述项目目前实际运营情况良好,基本实现
预期收益率。
2016 年 12 月,亚普 USA 与通用巴西公司签署《采购协议》,成为 GEM 平台
项目塑料燃油箱开发及制造供应商,GEM 平台为上汽通用与通用公司联合打造的全
球机动车平台项目。根据通用提供的预计订单,GEM 平台于巴西地区的项目年产量
达 40.3 万,产品生命周期为 6 年,预计累计销量达 242 万,能够有效增强公司盈利
能力。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相适应分析
(1)与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的适应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扩大产能,完善布局,增强对整车厂的服务配
套能力,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与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公司作为全球
汽车油箱龙头企业之一,已经与国内主要整车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在全球范
围内成为大众、通用、福特等整车企业的重要合作伙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
助于巩固、加深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
(2)与财务状况的适应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以后,将显著扩大公司的产能、产量和销量,增加
公司的营业收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进而优化改善财务状况。
(3)与技术水平的适应性分析
经过多年积累,本公司掌握了一批塑料油箱制造领域的核心、前沿技术,拥有
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已具备与世界各国汽车制造商同步设计开发的能力。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涉及到的生产工艺、技术标准与公司原有业务的工艺技术基本
相同,与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相适应。
(4)与管理能力的适应性分析
本公司已经实现在国内主要整车生产基地及全球范围内多个地区的广泛布局,
建立起了完善的分子公司管理体制,搭建了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具备跨国跨地区
的管理团队和管理能力,满足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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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巴西新建工厂项目外,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全部建设完成,各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竣工验收情况
1 烟台分厂项目扩建工程 2012 年 12 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 扬州第二分厂项目扩建工程 2014 年 06 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3 长春分厂新建工厂 2014 年 06 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4 重庆分厂扩建项目 2013 年 12 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5 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2015 年 06 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报告期内,已竣工项目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烟台分厂项目扩建工程 26.58% 47.81% 68.25%
扬州第二分厂项目扩建工程 79.09% 82.38% 81.37%
长春分厂新建工厂 78.49% 64.76% 50.65%
重庆分厂扩建项目 89.22% 94.99% 92.45%
报告期内,已竣工募投项目总体运行情况良好,除烟台分厂项目外其他项目产
能利用率较高。
烟台分厂 2017 年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系为应对未来的客户需求,烟台分厂于
2017 年 2 月至 7 月进行工厂搬迁工作,将生产线从租赁厂房搬至自建厂房,使产量
显著下降。根据烟台分厂目前在手订单情况,预计油箱产量从 2018 年开始将会显著
提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烟台分厂项目扩建工程
1、项目建设背景
近年来上汽通用东岳在山东地区发展迅速,对汽车燃油系统的需求激增。2011
年 5 月 20 日,本公司已与上汽通用签订了《供应商指定合同》,本公司被选定为
D15 项目塑料燃油箱开发及制造供应商,该油箱预计于 2014 年 1 月开始批量生产。
本公司烟台分厂的一期工程已经满负荷运转,作为上汽通用汽车在烟台地区的核心
油箱供应商,如不开展扩建工程项目,将不能满足该定点合同指定的油箱批量生产,
无法适应上汽通用东岳今后几年的发展需求,本公司将失去重要客户。因此,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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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一台套的塑料燃油箱吹塑设备,在现有的烟台分厂范围内进行二期油箱扩建工
程。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一条年产 25 万只汽车塑料燃油箱生产线,购入一台 KBS241 油箱
吹塑设备,含工程配套冷水机组、空压机、料仓及输送系统、吸料系统等。
3、投资概算
经测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 5,151.46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4,021.46 万元,
流动资金 1,130.00 万元,项目总投资拟全部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4、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
2007 年 8 月 13 日,本公司与烟台福山上汽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厂房及辅助设
施租赁协议书》,租用烟台福山高新区上汽工业园区土地和房屋开展该扩建工程,
土地证号为烟国用(2009)第 30016 号,该工业园区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新
路 92 号。
5、项目生产工艺
该项目生产工艺请详见“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基本
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6、项目技术特点及技术来源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多层共挤塑料燃油箱。该产品的技术支持来源于本公司研究
开发中心。公司研究开发中心拥有国内汽车塑料燃油箱的成套检测设备,实验室通
过了大众、福特和通用公司的认可,能对单层、氟化、多层复合油箱和加油管进行
综合性能检测,有足够的能力对新建油箱项目提供各种形式的技术支持。
7、主要原、辅料及能源供应
(1)原辅材料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有高密度聚乙烯、粘结剂和阻氧聚合材料等。本公
司现有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能满足多层共挤塑料油箱产品及加油管(注油管)
产品的生产需要。
(2)燃料动力
电力方面:福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完善,建成两个 110KVA 双回路输变电系统,
最大供电负荷为 20 万千伏安,可保证区内企业的正常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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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方面:蓄水量 1.26 亿立方米的门楼水库,是烟台市生产、生活用水的主要
水源地,高新区水厂日供水能力达 6.5 万立方米。
8、项目新增设备
本项目根据产品生产需要,新增设备包括多层共挤吹塑设备、粉碎机、供料系
统、水冷定型机以及运输设备等等,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冷水机组 1 台套 国产
2 空压机组 1 台套 国产
3 铲车 1 台套 国产
4 吹塑机组 1 台套 进口
5 吸料系统 1 台套 进口
6 粉碎机 1 台套 国产
7 油箱水冷定型机 1 台套 国产
8 货架 1 台套 国产
9 条码扫描设备、计算机 1 台套 国产
9、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类型及具体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水
本项目生产线产生的生产废水很少,且基本无污染,新增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及食堂含油废水。
(2)废气
本项目采用的原料、新增塑料加油管生产线和采用的生产工艺均符合环保标准
要求,加工过程中基本无废气产生。生产用少量压缩空气,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
响。
本项目厨房油烟净化噪声经净化消声处理后排放。
(3)噪声
噪声源有:各种设备噪声范围 80~85 分贝。空压机房内噪声为 90~100 分贝,
机房外<90 分贝,空压机配有消声器。
车间周围有高大乔木,空余场地尽量种花草,绿地率保持在 15%以上。绿化不
仅美化厂貌,为职工提供良好的户外环境,还有利于除尘降噪。
根据一般厂房隔声参数 10~30 分贝计算(按平均 20 分贝),则车间外噪音为
65 分贝,根据 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II 类标准,厂界(夜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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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为 50 分贝,噪声在空间的传播受距离、指向性、遮蔽场、树木、地面、大气吸收、
风反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只考虑距离衰减,采用线源噪声预测,噪音从车间
外 65 分贝到厂界标准 50 分贝需要的距离为 31.6 米,目前厂房离居民区距离超过此
距离。
(4)固体废物
本项目采用综合回收技术,在生产线上配备废料粉碎机,废料全部破碎后回收
利用,既提高了材料利用率,又避免了固体废物对环境污染。
经上述处理措施后,新厂区各项污染指标可控制在允许值的范围内。
烟台市福山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1 年 11 月 28 日出具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1-11-09 号)。
10、项目实施进度
2011 年 9 月至 2011 年 10 月完成项目立项等前期筹备工作;于 2011 年 10 月
至 2011 年 12 月完成勘察、设计、招标工作;于 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10 月完成工
程建设、设备采购、安装工作;已于 2012 年 11 月工程竣工并验收,2012 年 12 月
交付使用。
建设进度安排表
序 2011 年 2012 年
项目
号 9-10 11-12 1-2 3-4 5-6 7-8 9-10 11-12
1 立项等前期工作
2 勘察设计
3 施工建设
4 设备采购、安装
5 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11、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年新增油箱产能 25 万套。该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为 22.91%,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5.27 年。
(二)扬州第二分厂项目扩建工程
1、项目建设背景
本公司根据国内整车市场配套需求,需新增年产多层共挤吹塑汽车油箱加油管
100 万套的生产规模。由于本公司现有塑料油箱加油管生产线生产产品数量是根据
主机厂订单定制,无法扩大新产能,因此必须引进 3 条新的塑料加油管生产线。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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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总部现有厂房作业面积无法容纳新的生产线,不能满足公司规范化经营和整
体发展战略需要,本公司拟将总部现有的 8 条塑料油箱加油管生产线迁至扬州第二
分厂,形成 11 条塑料油箱加油管生产线的规模,使扬州第二分厂成为加油管专业生
产基地。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新增 3 条加油管生产线,同时将公司总部现有 8 条生产线移至扬州第
二分厂,并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布置生产车间以及配套设施,购买设备。
3、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 9,528.88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8,328.88 万元,流动资
金 1,200.00 万元,项目总投资拟全部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4、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
本项目拟在扬州经济开发区横沟河以南,华扬东路以北、周庄河路以东的地块
建设,公司已通过出让方式获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并已取得扬国用 2012 第 0308
号土地证,土地使用权限至 2061 年 5 月 28 日,规划用地面积 555,000 平方米。
5、项目生产工艺
该项目生产工艺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本公司主
营业务的基本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6、项目技术特点及技术来源
本项目主要产品是多层共挤塑料加油管,汽车工业对塑料加油管的性能要求较
高,如要求具备准确存储、发送燃油以及通风功能,气密性能良好,具有较高的耐
碰撞、耐压性、耐渗透、耐火烧性能等。
该产品的技术支持来源于本公司研究开发中心。公司研究开发中心拥有国内汽
车塑料燃油箱的成套检测设备,实验室通过了大众、福特和通用公司的认可,能对
单层、氟化、多层复合油箱和加油管进行综合性能检测,有足够的能力对新建加油
管项目提供各种形式的技术支持。
7、项目新增设备
本项目根据产品生产需要,新增设备包括多层共挤吹塑设备、粉碎机、供料系
统、水冷定型机以及运输设备等,本项目新增设备 18 台套。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加油管吹塑设备 3 台套 进口
2 中央集中供料系统 3 台套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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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粉碎机 6 台套 国产
4 空压机房设备 1 台套 国产
冷冻机房设备(含冷水机组、冷却塔、水处理、排
5 1 台套 国产
污过滤器、循环泵)
6 水冷定型机 1 台套 国产
7 铲车 1 台套 国产
8 货架 1 套 国产
9 其他工器具购置费 1 项 国产
8、主要原、辅料及能源供应
(1)原辅材料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有高密度聚乙烯、粘结剂和阻氧聚合材料等。本公
司现有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能满足多层共挤塑料油箱产品及加油管(注油管)
产品的生产需要。
(2)燃料动力
供水方面:项目建设所需用水为产品测漏所需用水以及施工用水,项目所需用
水由厂区周边道路接入厂区入口处新建水泵房供项目使用。
供电方面:项目用电为生产设备安装调试、生产车间、存储库建设所需用电,
项目所需用电由扬州开发区变电站接入厂区新建配电室供项目使用。
9、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类型及具体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水
本项目生产线产生的生产废水很少,且基本无污染,新增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及食堂含油废水。
所有废水将清污分流,冷却废水及雨水直接排入排水管网,食堂内的废水经隔
油池处理后经无动力生活污水净化装置处理,粪便生活污水经厌氧化粪池及格栅隔
渣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含油污水由隔油池隔油隔渣处理后,再经沉淀池和过
滤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厂区排水干管,进入市政污水
管网。
(2)废气
本项目采用的原料、新增塑料加油管生产线和采用的生产工艺均符合环保标准
要求,加工过程中基本无废气产生。生产用少量压缩空气,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
响。本项目厨房油烟净化噪声经净化消声处理后排放。
(3)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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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源有:各种设备噪声范围 80~85 分贝。空压机房内噪声为 90~100 分贝,
机房外<90 分贝,空压机配有消声器。
车间周围有高大乔木,空余场地尽量种花草,绿地率保持在 15%以上。绿化不
仅美化厂貌,为职工提供良好的户外环境,还有利于除尘降噪。
(4)固体废物
本项目采用综合回收技术,在生产线上配备废料粉碎机,废料全部破碎后回收
利用,既提高了材料的利用率,又避免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经上述处理措施后,新厂区各项污染指标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扬州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1 年 12 月 21 日出具《关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第二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扬环审批[2011]125 号)。
10、项目实施进度
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6 月完成项目立项等前期筹备工作;2012 年 7 月至 2012
年 10 月完成勘察、设计、招标工作;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2 月完成施工建设工
作;2013 年 8 月至 2013 年 12 月完成设备采购、安装等工作;已于 2014 年 6 月工
程竣工并验收,并交付使用。
建设进度安排表
序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项目
号 1-3 4-6 7-9 10-12 1-3 4-6 7-9 10-12 1-6
1 立项等前期工作
2 勘察设计
3 施工建设
4 设备采购、安装
5 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11、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年新增加油管产能 100 万套左右,年总产能达到 400 万
套左右。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0.70%,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7.08 年。
(三)亚普长春分厂新建工厂
1、项目建设背景
近年来一汽-大众高速发展,对汽车燃油系统的需求激增。2011 年 6 月 3 日,本
公司已与一汽-大众签订了《一汽-大众供货厂提名信》,本公司被选定为 X77 项目
塑料燃油箱开发及制造供应商。目前,本公司长春分厂生产车间已经满负荷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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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生产场地有限,无法安置需新增的二台塑料燃油箱吹塑设备,作为一汽-大众核心
油箱供应商,如不开展长春分厂新建工厂项目,将不能满足该定点合同指定的油箱
批量生产,公司将失去重要客户。因此,公司需要重新购买土地,新建长春分厂工
厂,建成后将原有长春分厂全部迁移至新建工厂。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新建两条年产 25 万只汽车塑料燃油箱生产线,购入两台 KBS241 油箱
吹塑设备,扩大塑料燃油箱产能 50 万只,并将长春分厂原有两条年产 25 万只汽车
塑料燃油箱生产线迁移至长春分厂新厂,将长春分厂新厂建设成为拥有四条油箱生
产线、年生产 100 万只汽车塑料油箱总成生产基地,总用地面积为 40,121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21,053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0,79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62 平
方米。
3、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15,281.00 万元,其中土地及固定资产投资总计 10,781.00 万元,
流动资金投资 4,500.00 万元,项目总投资拟全部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4、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
本项目拟在长春市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该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
区,位于长春市区西南部,公司已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已取得土地
证号为长国用(2012)第 101000008 号土地证,土地使用权限至 2061 年 8 月 24 日,
规划用地面积 40,105 平方米。
5、项目生产工艺
该项目生产工艺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本公司主
营业务的基本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6、项目技术特点及技术来源
本项目生产多层共挤塑料燃油箱。该产品的技术支持来源于本公司研究开发中
心。公司研究开发中心拥有国内汽车塑料燃油箱的成套检测设备,实验室通过了大
众、福特和通用公司的认可,能对单层、氟化、多层复合油箱和加油管进行综合性
能检测,有足够的能力对新建油箱项目提供各种形式的技术支持。
7、项目新增设备
本项目根据产品生产需要,新增设备包括多层共挤吹塑设备、粉碎机、供料系
统、水冷定型机以及运输设备等等,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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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吸料系统 2 motan 专用吸尘系统 进口
2 粉碎机 2 RAPID60090 国产
3 粉碎房除尘装置 2 专用 国产
4 料仓(含放料装置) 2 ∮1850*4400 国产
5 大料斗、 圆料斗 2 (1200*1200*700)(∮700*800) 国产
6 室外料仓 1 专用 国产
7 带锯机 1 MJ-344 国产
8 吹塑机组(油箱) 2 KBS 241 进口
9 模头适配器 2 专用 国产
10 475mm PWDS 2 475mm 国产
11 2 机器人 Robot 国产
带机械手装嵌环
12 2 卡环周转站 Working Station clasp 国产
13 模具 2 专用 国产
14 手工修边刀 2 专用 国产
15 飞边料输送线 2 5000L*600W*1000-3000H 国产
16 油箱水冷定型机 2 5800L*2000W*3500H 国产
17 油箱水冷定型架 2 专用 国产
18 燃油箱打孔焊接机 2 专用 国产
19 油泵阻值检验机 2 专用 国产
20 密封性检测设备 2 专用 国产
21 装配台 2 专用 国产
22 电动拧紧及反作用力臂 2 cooper 67ES285D6 国产
23 吸尘器 2 2000W 国产
24 包装料架 1 专用 国产
25 红区、黄区 1 专用 国产
26 铲车 3 H3.00DX 国产
27 手动搬运车 6 CTD-2T-H 国产
28 冷水机组 2 YEWS130SA50D 国产
冷却塔(含水处理、排污
29 2 KST-250RT 国产
过滤器、循环泵等)
空压机(含冷干机组前、 GA160A-14
30 2 国产
后置过滤器 ) (FDW-450W DDW480F PDW480F)
31 前、后置储气罐 2 2M/14 6 M/14 国产
DEMAC EKKE10T*19.5
32 行车 1 CXTD10t*19.5m Hol:10.m SP 国产
10T
33 滤油小车 1 10MFP240SA10QBVP11 国产
耐压试验机
34 主要试验设备 1 国产
Burst te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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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块冲击试验机
35 1 国产
sled tester
高低温箱
36 2 国产
high and low temperature chamber
37 1 跌落试验机 国产
8、主要原、辅料及能源供应
(1)原辅材料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有高密度聚乙烯、粘结剂和阻氧聚合材料等。本公
司现有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能满足多层共挤塑料油箱产品及加油管(注油管)
产品的生产需要。
(2)燃料动力
供水方面:西新区用水来自第三供水厂,水质合格,能够满足生产、生活用水
需求。
供电方面:项目建设用电为生产设备安装调试、生产车间、存储库建设用电,
西新区范围内目前拥有一座 4×300 兆瓦的电厂,没有高峰限电情况,最近变电所距
离本项目所在地小于 1 公里,项目用电便利。本公司自备柴油发电机组 1 台用于拉
闸限电或突然停电的情况下临时发电。
9、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类型及具体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水
本项目生产线产生的生产废水很少,且基本无污染,新增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及食堂含油废水。
所有废水将清污分流,冷却废水及雨水直接排入排水管网,食堂内的废水经隔
油池处理后经无动力生活污水净装置处理,粪便生活污水经厌氧化粪池及格栅隔渣
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含油污水由隔油池隔油隔渣处理后,再经沉淀池和过滤
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厂区排水干管,进入市政污水管
网。
(2)废气
本项目采用的原料、新增塑料加油管生产线和采用的生产工艺均符合环保标准
要求,加工过程中基本无废气产生。生产用少量压缩空气,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
响。本项目厨房油烟净化噪声经净化消声处理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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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噪声
噪声源有:各种设备噪声范围 80~85 分贝。空压机房内噪声为 90~100 分贝,
机房外<90 分贝,空压机配有消声器。
车间周围有高大乔木,空余场地尽量种花草,绿地率保持在 15%以上。绿化不
仅美化厂貌,为职工提供良好的户外环境,还有利于除尘降噪。
(4)固体废物
本项目采用综合回收技术,在生产线上配备废料粉碎机,废料全部破碎后回收
利用,既提高了材料的利用率,又避免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经上述处理措施后,新厂区各项污染指标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长春环境保护局汽车产业开发区分局于 2011 年 8 月 2 日出具《关于亚普汽车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亚普长春分厂新工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长环汽开
行审(表)[2011]49 号)。
10、项目实施进度
2011 年 9 月至 2011 年 10 月完成立项等前期筹备及勘察设计工作;于 2012 年 6
月至 2012 年 12 月完成施工建设工作;于 2013 年 5 月至 2013 年 8 月实施设备采购、
安装等工作;已于 2014 年 6 月工程竣工并验收,并交付使用。
建设进度安排表
序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项目
号 9-12 1-3 4-6 7-9 10-12 1-3 4-6 7-9 10-12 1-6
1 立项等前期工作
2 勘察设计
3 施工建设
4 设备采购、安装
5 验收、交付使用
11、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长春新厂年油箱产能达 100 万套左右。税后财务内部
收益率为 29.49%,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4.21 年、动态投资回收期为 4.68 年。
(四)亚普重庆分厂扩建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重庆是中国西部最重要的汽车生产基地,汽车塑料油箱市场发展空间大,我国
的其他重要油箱生产企业都在努力进入该市场,本公司需把握时机,尽快扩建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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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分厂,以满足长安福特、长安铃木等重要客户需求,使重庆分厂成为本公司在
西南地区最具竞争力的油箱基地。
2011 年 5 月 6 日,本公司已与长安福特签订了《先期采购目标协议书》,本公
司被选定为长安福特 C520 项目塑料燃油箱开发及制造供应商。目前,本公司重庆
分厂已经满负荷运转,作为长安福特在重庆地区的唯一油箱供应商,如不开展本扩
建项目,将无法满足长安福特今后几年的发展需求。因此,必须在现有的重庆分厂
范围内增加一台套塑料燃油箱吹塑设备。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一条年产 25 万只汽车塑料燃油箱生产线,购入一台 KBS241 油箱
吹塑设备,含工程配套冷水机组、空压机、料仓及输送系统、吸料系统等。同时建
设生产厂房及同步配套供电道路管网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 5,020 平方米。
3、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7,562.19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5,462.19 万元,流动资金
2,100.00 万元,项目总投资拟全部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4、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
本项目拟在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园建设,该开发区为国家级开发区,拟建
项目用地为本公司重庆分厂自有建设用地,公司已通过出让方式获得该地块土地使
用权,并已取得土地证号为 113 房地证 2011 字第 16659 号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
限至 2056 年 12 月 13 日,规划用地面积 20,186.30 平方米。
5、项目生产工艺
该项目生产工艺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本公司主
营业务的基本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6、项目技术特点及技术来源
本项目主要生产多层共挤塑料燃油箱,汽车工业对塑料燃油箱性能要求较高,
如要求具备准确存储、发送燃油以及通风功能,气密性能良好,具有较高的耐碰撞、
耐压性、耐渗透、耐火烧性能等。
该产品的技术支持来源于本公司研究开发中心。公司研究开发中心拥有国内汽
车塑料燃油箱的成套检测设备,实验室通过了大众、福特和通用公司的认可,能对
单层、氟化、多层复合油箱和加油管进行综合性能检测,有足够的能力对新建油箱
项目提供各种形式的技术支持。
7、项目新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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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根据产品生产需要,新增设备包括多层共挤吹塑设备、粉碎机、供料系
统、水冷定型机以及运输设备等,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备注
1 kbs241 吸料系统 1 motan 专用吸尘系统 进口
2 粉碎机 1 RAPID60090 国产
3 粉碎房除尘装置 1 专用 国产
4 料仓(含放料装置) 1 ∮1850*4400 国产
5 大料斗、 圆料斗 1 (1200*1200*700)(∮700*800) 国产
6 带锯机 1 MJ-344 国产
7 吹塑机组(油箱) 1 KBS 241 进口
8 模头适配器 1 专用 进口
9 475mm PWDS 1 475mm 进口
10 1 机器人 Robot 进口
带机械手装嵌环
11 1 卡环周转站 Working Station clasp 进口
12 模具 1 专用 国产
13 手工修边刀 1 专用 国产
飞边料输送线
14 1 3000L*700W*1000-3000H 国产
Scrap loading convey belt
15 油箱水冷定型机 1 5800L*2000W*3500H 国产
16 油箱水冷定型架 1 专用 国产
17 燃油箱打孔焊接机 1 专用 国产
18 油泵阻值检验机 1 专用 国产
19 密封性检测设备 1 专用 国产
20 装配台 1 专用 国产
21 电动拧紧及反作用力臂 1 cooper 67ES285D6 国产
22 吸尘器 1 2000W 国产
23 包装料架 1 专用 国产
24 红区、黄区 1 专用 国产
25 铲车 1 H3.00DX 国产
26 手动搬运车 2 CTD-2T-H 国产
27 冷水机组 1 YEWS130SA50D 国产
冷却塔(含水处理、排污
28 1 KST-250RT 国产
过滤器、循环泵等)
空压机(含冷干机组 GA160A-14
29 1 国产
前、后置过滤器 ) (FDW-450W DDW480F PDW480F)
2M/14
30 前、后置储气罐 1 国产
6M/14
8、主要原、辅料及能源供应
(1)原辅材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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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有高密度聚乙烯、粘结剂和阻氧聚合材料等。本公
司现有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能满足多层共挤塑料油箱产品及加油管(注油管)
产品的生产需要。
(2)燃料动力
供水方面:北部新区用水来自中法水厂,设施先进,规划超前,水质合格,能
够满足本项目生产、生活用水所需。
供电方面:本项目用电为生产设备安装调试、生产车间、存储库建设所需用电,
北部新区为国家级开发区,电力供应充沛。本项目一期投产 3 年来,尚未发生拉闸
限电的情况,最近变电所距离本项目所在地小于 3 公里,项目用电便利。
9、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类型及具体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水
本项目生产线产生的生产废水很少,且基本无污染,新增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及食堂含油废水。
所有废水将清污分流,冷却废水及雨水直接排入排水管网,食堂内的废水经隔
油池处理后经无动力生活污水净装置处理,粪便生活污水经厌氧化粪池及格栅隔渣
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含油污水由隔油池隔油隔渣处理后,再经沉淀池和过滤
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厂区排水干管,进入市政污水管
网。
(2)废气
本项目采用的原料、新增塑料加油管生产线和采用的生产工艺均符合环保标准
要求,加工过程中基本无废气产生。生产用少量压缩空气,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
响。本项目厨房油烟净化噪声经净化消声处理后排放。
(3)噪声
噪声源有:各种设备噪声范围 80~85 分贝。空压机房:机房内噪声为 90~100
分贝,机房外<90 分贝,空压机配有消声器。
车间周围有高大乔木,空余场地尽量种花草,绿地率保持在 15%以上。绿化不
仅美化厂貌,为职工提供良好的户外环境,还有利于除尘降噪。
(4)固体废物
本项目采用综合回收技术,在生产线上配备废料粉碎机,废料全部破碎后回收
利用,既提高了材料的利用率,又避免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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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述处理措施后,新厂区各项污染指标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北部新区分局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出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北建准[2011]168 号)。
10、项目实施进度
2011 年 9 月至 2011 年 11 月完成立项等前期筹备工作;于 2012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完成勘察设计工作;于 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5 月完成施工建设工作;于 2013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实施设备采购、安装等工作;已于 2013 年 12 月工程竣工验
收,并交付使用。
建设进度安排表
序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项目
号 9-12 1-3 4-6 7-9 10-12 1-3 4-6 7-9 10-12
1 立项等前期工作
2 勘察设计
3 施工建设
4 设备采购、安装
5 验收、交付使用
11、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年新增油箱产能 25 万套左右。本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
率为 20.15%,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04 年。
(五)亚普巴西工厂新建工厂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近年来,巴西等南美洲国家汽车市场稳步增长,通用公司巴西生产基地规模不
断扩大。2016 年 12 月,亚普 USA 与通用巴西公司签署《采购协议》,成为 GEM
平台项目塑料燃油箱开发及制造供应商,GEM 平台为上汽通用与通用公司联合打造
的全球机动车平台项目,该汽车平台涵盖通用公司在巴西市场的主要畅销车型。为
保证本公司可及时向通用巴西公司供应油箱,响应其对供应商“生产本地化”的要
求,进一步提升双方合作水平,本公司决定在巴西投资建设生产工厂。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新建一条年产 45 万只汽车塑料燃油箱生产线,含工程配套双工位吹塑
设备、生产用附属设备、实验设备、行政办公桌椅、IT 设备及机房改造等。
3、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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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17,53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 7,685 万元,代垫
工装款人民币 1,800 万元;流动资金投资人民币 8,045 万元,项目总投资拟全部用本
次募集资金投入。
4、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
本项目拟在巴西南大河州首府 Porto Alegre 的 Gravatai 市建厂,项目计划用地约
15,000 平方米,厂房面积 8,500 平方米。
2017 年 6 月,亚普巴西与 REC GRAVATA S.A 签署厂房租赁合同,租赁其位
于 Gravatai 市的厂房,租赁期限为 120 个月(至 2027 年 6 月 1 日),租赁面积 11,465.72
平方米。
5、项目生产工艺
该项目生产工艺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本公司主
营业务的基本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6、项目技术特点及技术来源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塑料燃油箱。该产品的技术支持来源于本公司研究开发中心。
公司研究开发中心拥有国内汽车塑料燃油箱的成套检测设备,实验室通过了大众、
福特和通用公司的认可,能对单层、氟化、多层复合油箱和加油管进行综合性能检
测,有足够的能力对新建油箱项目提供各种形式的技术支持。
7、主要原、辅料及能源供应
(1)原辅材料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有高密度聚乙烯及二次配套件等。本公司正在巴西
建立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能满足塑料油箱产品的生产需要。
(2)燃料动力
本次项目拟在南大河州首府 Porto Alegre 的 Gravatai 市建厂。据考察,南大河州
的用电成本为 443.61 雷亚尔/兆瓦时,用水成本为 2.1410 雷亚尔/立方米。
本项目厂房采用租赁方式,本公司可完全按照项目所需的技术要求进行厂房布
置,包括办公室、工厂及相关基础设备的装修。厂房出租方确保供水供电设施完善,
能够满足本项目生产、生活所需。
8、项目新增设备
本项目根据产品生产需要,新增设备包括双工位吹塑机组、吸料系统、粉碎机、
冷水机组以及运输设备等,如下表所示:
序号 固定资产名称 数量 单位 型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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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双工位吹塑机组 1 台 KBS2-241 进口
2 吸料系统 1 台 专用 巴西产
3 粉碎机(含除尘系统) 1 台 N60-100-3K-TS 进口
4 飞边输送线 4 条 专用 巴西产
冷水机组(含水泵等附属设备、管
5 2 台 TR3142 巴西产
道)
6 水冷定型机 2 台 专用 进口
空压机组(含冷干机、过滤器、储
7 2 台 110-200 巴西产
气罐、管道)
8 配电柜及变压器 1 套 专用 巴西产
9 电缆 1 套 专用 巴西产
10 滤油机 1 台 专用 巴西产
11 维修工具 1 套 专用 巴西产
12 维修配件 1 套 专用 巴西产
13 吊装工具 1 套 专用 巴西产
14 锯床 1 台 专用 巴西产
15 机器人 3 台 KUKA 进口
16 料架、货架 1 套 专用 巴西产
17 修边台含称重系统 1 台 专用 巴西产
18 吸尘器 2 台 专用 巴西产
19 铲车 2 台 专用 巴西产
20 跌落试验机 1 台 专用 进口
21 耐压试验机 1 台 专用 进口
22 高低温交变试验箱 2 台 专用 进口
23 烘箱 1 台 专用 进口
24 电子分析天平 1 台 专用 进口
25 回转式切片机 1 台 专用 进口
26 熔体流动速率仪 1 台 专用 进口
27 拉力试验机 1 台 专用 进口
28 体视图像系统(不含电脑) 1 台 专用 进口
29 超声波测厚仪 1 台 专用 进口
30 扭矩校准仪(数显扳手含卡盘) 1 台 专用 进口
31 压片机(加三把样刀) 1 台 专用 进口
32 游标卡尺 4 台 专用 进口
33 高度尺 1 台 专用 进口
34 欧姆表及移动电源 1 台 专用 进口
35 塞尺 4 台 专用 进口
36 多功能测量架 1 台 专用 进口
37 便携式三坐标 1 台 专用 进口
38 商务车 2 台 别克 巴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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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办公用桌椅 1 台 TOK-STOK 巴西产
40 会议室用桌椅 1 台 TOK-STOK 巴西产
41 休息室用桌椅 1 台 TOK-STOK 巴西产
42 文件柜 1 台 TOK-STOK 巴西产
43 生产线用终端(含键鼠) 16 台 HUAWEI 巴西产
44 生产线用显示器 16 台 HUAWEI 巴西产
45 生产线用扫描枪 16 台 HUAWEI 巴西产
46 生产线用条码打印机 2 台 HUAWEI 巴西产
47 办公用电脑 30 台 HUAWEI 巴西产
48 办公用 IP 话机 30 台 HUAWEI 巴西产
49 办公用打印机 2 台 HUAWEI 巴西产
50 小会议室用电视机 2 台 HUAWEI 巴西产
51 视屏会议室和展厅用电视机 3 台 HUAWEI 巴西产
52 无线 AP 8 台 HUAWEI 巴西产
53 IT 机房用防火墙 1 台 HUAWEI 巴西产
54 IT 机房用交换机 POE 3 台 HUAWEI 巴西产
55 IT 机房用交换机 2 台 HUAWEI 巴西产
56 IT 机房用无线控制器 1 台 HUAWEI 巴西产
57 IT 机房用服务器 2 台 HUAWEI 巴西产
58 IT 机房用磁盘阵列 1 台 HUAWEI 巴西产
59 IT 机房用华为 espace U1910 1 台 HUAWEI 巴西产
60 IT 机房用空调 2 台 HUAWEI 巴西产
61 IT 机房用 UPS 2 台 HUAWEI 巴西产
62 IT 机房用机柜 2 台 HUAWEI 巴西产
63 Windows Server 2012 R2 Standard 2 套 Microsoft 巴西产
Windows Server 2012 Teminal
64 16 套 Microsoft 巴西产
Server
65 Windows 7/10 Professional 30 套 Microsoft 巴西产
66 Office2016 Professional 30 套 Microsoft 巴西产
视频会议主机、DMI 矩阵、音箱、
67 1 套 HUAWEI 巴西产
音频处理器、功放、话筒、中控
68 ISP 网络 1 套 HUAWEI 巴西产
69 MPLS 专线 1 套 HUAWEI 巴西产
70 SAP 系统 1 套 SAP 进口
71 MES 系统 1 套 MES 进口
72 OA 系统 1 台 OA 进口
9、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类型及具体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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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水为生活污水,由于工厂食堂按照当地惯例采用外包形式,
仅产生少量生活污水。
所有废水将清污分流,冷却废水及雨水直接排入河道。生活污水经简单隔油沉
淀并化粪池处理后,可混入总排污管,最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2)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噪声为公用工程及生产线产生的噪声,约为 80 分贝。工厂采
用相应的消声器和隔间措施,大幅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计划在车间周
围栽种较高大乔木,空余场地尽量种植花草,绿地率遵守当地要求。绿化不仅美化
厂貌,为职工提供良好的户外环境,还有利于除尘降噪。经上述处理措施后,新厂
区各项污染指标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作为境外投资项目,本项目在建设与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巴西相关环境保
护政策、法规的要求,落实并完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达到标准。根据巴西
DEMEREST ADVOGADOS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备忘录》,本
项目取得当地的环保审批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10、项目实施进度
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3 月完成立项等前期筹备工作;于 2017 年 3 月
至 2017 年 6 月完成公司注册;于 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2 月完成人员配置工作;
于 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完成厂房租赁;计划于 2018 年 6 月完成设备安装调
试,并正式投入生产。
建设进度安排表
序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项目
号 6-9 10-12 1-3 4-6 7-9 10-12 1-3 4-6
1 立项等前期工作
2 注册公司
3 人员配置
4 厂房租赁
5 设备安装调试
11、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巴西工厂年油箱产能达 45 万套左右。本项目税后财务内
部收益率为 11.23%,动态投资回收期为 9.5 年(含建设期),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6.65
年(含建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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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1、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建设背景
我国汽车车型经历了从早期引进国外老车型到自主开发新车型的过程,而且自
主开发新车型逐渐成为国内汽车市场的主流,基于以上汽车市场发展趋势,塑料油
箱生产企业仅具备塑料燃油箱生产能力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必须掌握塑
料燃油箱设计开发核心技术。燃油箱技术性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
术”之“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五)行业特征”。另外,新能源汽
车逐渐成为各大主机厂研究的重要课题,汽车市场发展新趋势迫切要求油箱生产企
业从事“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油系统”及“氢燃料供给系统”的研究。
本公司在内资企业中率先开展塑料燃油箱系统研究,并一贯重视研发投入,目
前已取得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具备全球同步开发能力,为顺应汽车市场发展最新
趋势,稳固公司在国内塑料油箱领域龙头地位,缩小同国际一流研发水平差距,从
而帮助公司实现成为全球汽车燃料系统领导者这一目标,公司有必要进一步加大研
究开发中心的投入。
2、项目建设内容
研究开发中心项目扩建内容为:增加开发试验设备 23 项;扩建信息系统数据中
心,增加基础设施、设备及消防等 14 项子系统;办公室建设用地 2,600 平方米;生
产厂房建设用地 1,300 平方米;供电道路管网等配套工程 3,900 平方米。
3、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6,144.59 万元,其中工程费 5,246.5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442.94 万元,预备费 455.16 万元,项目总投资拟全部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4、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
本项目拟在公司总部位于扬州城区的扬子江南路 508 号的原研究开发中心内建
设,公司已通过出让方式获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并已取得土地证号为扬国用(2011)
第 0698 号土地证,土地使用权限至 2056 年 5 月 1 日,规划用地面积 3,900 平方米。
5、项目新增设备及信息系统数据中心扩建
(1)项目设计购置研发及试验用仪器技术设备 23 台套,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数量 金额(万元)
1 YNFT 新技术 1
2 混合动力研究 1
3 LPG/CNG 技术研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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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CR 技术研究 1
5 基础研究 1
6 样件研制设备工装 1
7 过程研究 1
8 加油模拟 1
9 Emission 及老化 1
10 Fire test 1
11 CATIA V5 1
12 Venting 自动模拟 1
13 燃油系统路试车辆和车载实验系统 1
14 加油机,加油过程特性测试台 1
15 试验用辅助靠模,试验架 1
16 SHED 试验机 1
17 常规材料试验仪器、传感器等 1
18 相关核心部件试验设备 1
19 Micro SHED,测量零部件的渗透量 1
20 碳罐吸咐处理系统 1
21 量程拉力试验机 1
22 压力交变配高低温箱 1
23 其他开发设备 1
合计 23 4,056
(2)信息系统数据中心扩建,内容增加基础设施、设备及消防等 14 项子系统,
如下表所示:
序号 分类 项目名称 数量 金额(万元)
1 结构装饰系统 1
2 供配电系统 1
3 机房防雷接地系统 1
4 集中监控系统 1
基础设施
5 门禁系统 1
6 综合布线系统 1
7 新风系统 1
8 图像监控系统 1
9 UPS 系统 1
10 机柜系统 1
设备
11 精密空调系统 1
12 柴油发电机组 1
13 消防 机房消防系统 1
14 KVM 系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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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4
6、项目环保情况
(1)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土建过程中,水泥、沙土、砖瓦等建筑材料以及建筑机械产生的噪声,
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短期影响。
项目运行过程中,试管等容器清洗及生活污水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环境保护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水为生活污水。粪便生活污水经厌氧化粪池及格栅隔渣预
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含油污水由隔油池隔油隔渣处理后,再经沉淀池和过滤池
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厂区排水干管,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3)环境保护评价
根据国家有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6-1996)、《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GB8978-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制定地方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T3840-1991)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对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综合评价后,得出如下结论:本项目以环境保护
设施与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原则,对所产生的污染物完善处理,治理
方案设计合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扬州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1 年 12 月 21 日出具《关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亚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扬环审批[2011]126 号)。
7、项目实施进度
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2 月完成立项等前期筹备工作;于 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3 月完成勘察设计工作;于 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3 月完成工程建设工作;于 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6 月完成设备采购、安装工作;于 2015 年 6 月完成验收工作,并
交付使用。
建设进度安排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序号 项目
1-6 7-12 1-6 7-12 1-6 7-12 1-6
1 立项等前期工作
2 勘察设计
3 施工建设
4 设备采购、安装
5 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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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效益分析
作为公司生产支持部门,本项目并不直接产生效益,但该项目实施对公司未来
发展及我国汽车燃油系统领域的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该项目将更有利于提升研发整体实力;有利于本公司科研队伍整体实力的
壮大和人才培养,为公司今后承接各大主机厂的开发项目,促进研究工作的深入开
展打下基础;该项目对打造中国自主品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参与国际市场
竞争,破解技术壁垒,引领新技术趋势,提高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提供有效载
体。同时,塑料燃油系统的开发生产和技术提高可以有效降低汽车排放的污染,增
强环保,对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经核查,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将有显著的提高,资产负债率水
平有所下降,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由于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难以完全实现较好的收益,
因此,募集资金的到位可能造成公司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但随着项目的
陆续投产及项目效益的逐步体现,本公司整体盈利指标仍将保持较高水平。
(二)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紧紧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项
目实施后一方面将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盈利规模,提高主营业
务的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将提升本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从而提高产品质量,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市场影响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分子公司,与公司的
主营业务紧密相关,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增加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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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不影响公司在资产、财务、人员、机构及业务等方面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安排和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建立了严格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
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进行专项集中管理。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
管理与监督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严格将募集资金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公司
将紧紧围绕募投项目及主营业务进行资金安排,充分运用科学的资金管理手段,提
前做好资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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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的,具体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
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分配,但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
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7、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5 年 6 月 5 日,本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董事会提出的利
润分配方案:不进行股利分配。
2016 年 6 月 3 日,本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董事会
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以现金形式分配股利 11,381.20 万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
分配。
2017 年 4 月 21 日,本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董事会提出的利
润分配方案:以现金形式分配股利 17,045.39 万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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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股利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七条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
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公司确定以下利润分配原则:
(一)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 10%;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
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
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
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如果年度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
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
见。
第一百五十八条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
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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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时应当向中小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方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
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方案由董
事会拟定,报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认真研究
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应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
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
否明确和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
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权益
是否得到充分维护。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
变更的条件或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各股东承诺,未来依据上述政策履行程序向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
出利润分配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二、本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

2011 年 12 月 19 日,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公开发
行 A 股前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新老股东按照发
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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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及人员
(一)信息披露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需要披露的信
息、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信息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的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
规定。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有关规定对外进行
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责任机构和相关人员
董事会秘书:朱磊
证券事务代表:殷实
电话:0514-87777181
传真:0514-87846888
电子邮件:stock@yapp.com
二、重要合同
重大合同是指将要履行或正在履行的,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
合资、合作、投资、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对本次发行及上市具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协
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有:
(一)借款合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超过 3,000 万元人民
币的重大借款合同如下:

借款方 贷款方 合同编号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利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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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利率,以实际提款
日为起算日,每 12 个月
为一个浮动周期。首期
中国银行扬州 150121257D20170 2017.03.17-2 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前一
1 亚普股份 5,000 万元 信用借款
分行 31601 018.03.15 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
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减
38.5 基点
国投财务有限 2017.03.20-2
2 亚普股份 LD20170317017 8,000 万元 4.275% 信用借款
公司 020.03.20
中国建设银行 建新区(2017) 2017.04.01-2 固定利率,即 LPR 利率
3 亚普股份 3,000 万元 信用借款
扬州新区支行 1002 号 018.03.31 减 38.5 基点
固定利率,按每笔借款
中国农业银行 320101201700053 2017.04.17-2
4 亚普股份 6,500 万元 提款日前一工作日的一 信用借款
扬州润扬支行 79 018.04.16
年期 LPR 减 38.5 基点
国投财务有限 2017.5.22-20
5 亚普股份 LD20170516029 8,000 万元 4.275% 信用借款
公司 20.5.22
浮动利率,以实际提款
日为起算日,每 12 个月
为一个浮动周期。首期
中国银行扬州 150121257D20170 2017.05.24-2 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前一
6 亚普股份 4,000 万元 信用借款
分行 52201 018.05.21 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
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减
16.75 基点
中国建设银行 建新区(2017) 2017.07.31-2 固定利率,LPR 利率减
7 亚普股份 4,000 万元 信用借款
扬州新区支行 1007 号 018.07.30 16.75 基点
浮动利率,以实际提款
日为起算日,每 12 个月
为一个浮动周期。首期
中国银行扬州 150121257D20170 2017.08.29-2 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前一
8 亚普股份 3,000 万元 信用借款
分行 82201 018.08.27 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
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加
5 基点
固定利率,LPR(6 个月
交通银行扬州 Z1709SY1565718 2017.09.28-2
9 亚普股份 6,000 万元 至 1 年(含 1 年))期 信用借款
分行 1 018.09.27
限档次加 0.05 个百分点
信用借款;借
款合同金额为
固定利率,按每笔借款 5000 万元人
中国农业银行 320101201700157 2017.10.27-2
10 亚普股份 5,000 万元 提款日前一工作日的一 民币,实际提
扬州润扬支行 32 018.10.25
年期 LPR 减 16.75bp 款金额为
4500 万元人
民币。
中国建设银行 建新区(2017) 2017.11.23-2 固定利率,即 LPR 利率
11 亚普股份 5,000 万元 信用借款
扬州新区支行 1010 号 018.11.22 减 16.75 基点
信用借款;编
号为 2017 年
招商银行扬州 2017 年贷字第 2017.11.21-2 固定利率,以 4.3%为基 授字第
12 亚普股份 3,000 万元
开发区支行 111104234 号 018.11.20 准利率减 16.75 基点 210203034 号
的授信合同下
提款
固定利率,LPR(6 个月
交通银行扬州 Z1711LN1569286 2017.11.28-2
13 亚普股份 5,000 万元 至 1 年(含 1 年))期 信用借款
分行 5 018.11.27
限档次加 0.05 个百分点
中国建设银行 建新区(2017) 2017.11.29-2 固定利率,即 LPR 利率
14 亚普股份 3,000 万元 信用借款
扬州新区支行 1009 号 018.11.28 减 16.75 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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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 建新区(2017) 2017.12.21-2 固定利率,即 LPR 利率
15 亚普股份 4,000 万元 信用借款
扬州新区支行 1011 号 018.12.20 减 16.75 基点
固定利率,LPR(6 个月
交通银行扬州 Z1712LN1561347 2017.12.25-2
16 亚普股份 6,000 万元 至 1 年(含 1 年))期 信用借款
分行 0 018.12.24
限档次加 0.05 个百分点
汇丰银行扬州 CN11006176416-1 2018.08.15
17 亚普股份 6,000 万元 4.35% 透支贷款
分行 60426-1、2 到期
中国银行纽约 AMERICAS91159 2016.03.29-2 美元 3 个月
18 亚普美国 8,500 万美元 股权质押
分行 064 021.03.15 Libor+1.70%
国家开发银行 510224001201151 2011.12.19- 美元 6 个月 亚普股份保证
19 亚普印度 1,000 万美元
四川分行 0368 2021.12.19 Libor+2.80% 担保
OFFSHORE20170 2017.09.20-2
20 亚普美国 交通银行 7,000 万美元 3MLIBOR+2% 担保借款
36-3 023.09.12
Ceska sporitelna 2021.09.30
21 亚普捷克 71/15/LCD 600 万欧元 1M EURIBOR+1.275% 设备抵押
Bank 到期
Ceska sporitelna 2019.06.30
22 亚普捷克 72/15/LCD 600 万欧元 3M EURIBOR+1.5% 抵押借款
Bank 到期
(二)授信合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的授信合同如下:

受信人 授信人 合同编号 授信金额 授信期限 担保情况 备注

招商银行扬州 2017 年授字第 2017.03.08-2
1 亚普股份 20,000.00 万元 - 循环额度
分行 210203034 号 020.03.07
江苏银行扬州 2017.03.27-2
2 亚普股份 SX092817000425 10,000.00 万元 - 循环额度
文昌路支行 018.3.19
亚普美国 100%股权质
中国银行扬州 150121257E16032 2016.03.22-2
3 亚普股份 60,000.00 万元 押担保、美国 YFS 并购贷款
分行 301 021.03.22
100%股权质押担保
中国银行扬州 150121257E20170 2017.04.13-2
4 亚普股份 30,000.00 万元 - 循环额度
分行 32701 018.03.20
(三)采购合同
1、一般采购条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正在履行的重
要一般采购条款如下:
序号 合同类型 买方 卖方 签署日期 内容
合同内容:双方就采购品种、采购价格、合同期限等问
题达成协议。
巴塞尔亚太有限 合同期限:2016.1.1-2017.12.31
1 销售协议 亚普股份 2016.1.1
公司 在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任何一方没有书面提
出终止合同的要求,该合同自动延长一年。目前该合同
正常履行。
一般采购条 邦迪汽车(系统) 双方对供应商分级管理、售后件管理、包装物流管理、
2 亚普股份 2011.01
款 上海有限公司 工装模具管理、索赔、批次管理、委托加工管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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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大汽车塑 更改管理、安全环境管理、订单、价格与发票、付款、
3 亚普股份 2012.11
料制品有限公司 争议解决,等问题进行了约定。
上海宝山大陆汽
4 亚普股份 2012.07
车配件有限公司
江苏奥力威传感
5 亚普股份 高科股份有限公 2012.07

2、设备采购合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
重大设备采购合同如下:
金额
供应商 合同编号 合同标的 合同签署时间 目前进展情况
(欧元)
考泰斯机械制 采购一套 KBS241 多层共 已完成调试,尾
YAPP160253 750,000 2016.05.13
造有限公司 挤吹塑设备改造组件 款待付
考泰斯机械制 采购一套 K3DHP7 层共挤 已完成调试,尾
YAPP160441 1,450,000 2016.06.30
造有限公司 吹塑设备 款待付
考泰斯机械制 采购一套 K3DHPD7 层共 已完成调试,尾
YAPP160442 1,730,000 2016.06.30
造有限公司 挤吹塑设备 款待付
考泰斯机械制
YAPP160671 机器改造组件 780,000 2016.08.19 安装调试中
造有限公司
考泰斯机械制 采购共挤吹塑机
YAPP160926 3,010,000 2016.11.09 安装调试中
造有限公司 KBS241/150 及易损件
考泰斯机械制 采购共挤吹塑机
YAPP160927 3,010,000 2016.11.09 安装调试中
造有限公司 KBS241/150 及易损件
考泰斯机械制 采购共挤吹塑机
YAPP160928 3,010,000 2016.11.09 安装调试中
造有限公司 KBS241/150 及易损件
考泰斯机械制 采购共挤吹塑机
YAPP160963 3,010,000 2016.11.09 海运中
造有限公司 KBS241/150 及易损件
考泰斯机械制 采购共挤吹塑机
YAPP160964 3,010,000 2016.11.09 正在制造
造有限公司 KBS241/150 及易损件
考泰斯机械制 采购一套 K3D HP 7 层共
YAPP170171 1,470,000 2017.09.08 正在制造
造有限公司 挤吹塑设备
考泰斯机械制 采购一套 KBS241 多层共
AG49256-02 3,427,500 2015.10.07 安装调试中
造有限公司 挤吹塑设备
考泰斯机械制 采购一套 KBS241 多层共
AG53591 3,425,000 2016.09.07 安装调试中
造有限公司 挤吹塑设备
考泰斯机械制 采购一套 KBS241 多层共
AG-60855/01 3,420,000 2017.12.28 正在制造
造有限公司 挤吹塑设备
(四)销售合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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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 年 7 月 26 日,本公司与上汽大众签订《国产零部件和生产材料采购条
款》,双方对试制条款、采购条款、一般条款等进行了约定。上汽大众于各期间订
购零部件需向本公司发出“交货计划”,在批量采购订单中确定合同货物的名称、
价格、预测数量、交货地点等,本公司根据订单供货。本条款有效期至 2013 年 7 月
25 日,除非任何一方在届满前三个月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本条款的期
限应自动延长一年。本条款规定的期限延长不受次数限制。
2、2017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与一汽-大众签订《零部件采购合同》,双方对订
货、技术更改、产品质量、产品包装、交货、支付条件、保证、保密等进行了约定。
本公司根据合同附件的价格协议确定的零部件编号、名称、价格向一汽-大众供货。
合同有效期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同约定考虑到双方合作的
长期性和稳定性,除非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三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终止合同
的要求,则该合同自动延长至下一个日历年。同样。在延长后的下一个日历年期满
前提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任何一方没有书面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则该合同自动延
长至第三个日历年,该合同的期限延长不受次数限制。
3、2013 年 4 月 20 日,本公司与上汽通用签订《生产采购一般条款》 LS901 5.1),
双方对装运和单据、交付进度、变更、供应商质量及发展、知识产权、保险、服务
和更换零件、单据和付款、产品诉讼支持、争议解决等进行了约定。目前该协议履
行情况正常,一直作为公司与上汽通用签订的油箱购销合同和订单的附件适用。
4、2005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与长安福特签订《生产采购通用条款和细则》
(PPGTC2005),双方对适用内容、生产采购适用文件、订立合同、数量、产量计
划、生产采购订单的期限、变更、质量保证、装运、包装和支付、保密等进行了约
定。目前该条款履行情况正常,一直作为公司与长安福特签订的生产采购订单附件
适用。
5、2008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与上汽集团签订《一般条款》,双方对包装、运
输和单据、付款、交货、工装模具、质量保证、知识产权、保险、保密和广告等进
行了约定。目前该协议履行情况正常,一直作为公司与上汽集团签订的油箱购销合
同的附件适用。
6、2014 年 5 月 21 日,本公司与广汽本田签订《零部件交易基本合同》,双方
对价格、交货与验收、货款支付、供应品、质量保证、缺陷补偿、知识产权等进行
了约定。目前该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是公司向广汽本田供货的框架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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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5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与四川一汽丰田签订《采购基本交易合同》,双
方对供应部件、交货和收货、质量保证、价格和支付、管理责任、知识产权、争议
解决等进行了约定。目前该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是公司向四川一汽丰田供货的框架
性协议。
8、2016 年 1 月 5 日,亚普印度与 CONTINENTAL AUTOMOTIVE COMP. (i) P.
LTD, CHAKAN 签订采购订单(订单号 5500016468),合同金额 INR 78,171,017.04。
9、2017 年 9 月 11 日,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长春二分厂与长安福特汽车有限
公司签订《先期采购目标协议书》(文件编号:CAFR05-011),双方对样品提交时
间、采购价格、质量目标、零件重量目标等进行了约定。目前该合同履行情况正常,
是公司向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签订的框架性协议。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重
大工程施工合同如下:
1、2016 年 8 月 10 日,本公司与江苏天润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双方就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扩建项目及火烧实验室新建项目工程工
程施工及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拆除、土建、桩基、钢结构、外幕
墙、地下油罐区、事故池、室外道路及配套安装等,合同工期为 2016 年 8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7 月 22 日,合同总价款为 2,668.36 万元。因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公司新
增施工工程,致工程延期,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建安工程施工已基本结
束,待 2018 年 2 月初系统联动调试完成后,项目将进行竣工验收。
2、2017 年 5 月 18 日,亚普宁波与宁波凯捷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双方就亚普宁波年产 25 万只塑料油箱扩建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达成协
议,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桩基、土建、机电安装(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钢结
构、消防、厂区道路配套工程等,工期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8 日,
合同总价款为 1,213.56 万元。2017 年 8 月 11 日,公司收到宁波凯捷建设有限公司
通知,为配合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建筑主要原材料严重缺货,工程需延
期一个月。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完成施工但尚未办理竣工验收。
3、2017 年 10 月 16 日,本公司与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天津市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双方就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燃油箱项目达成协议,工程
承包范围包括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燃油箱项目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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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的桩基、土建、安装(包含 GC2 级压力管道安装)、装饰、配套等工程,计
划工期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至 2018 年 5 月 30 日,合同总价款为 42,635,181.00 元。
4、2017 年 2 月 20 日,公司与 Scon Projects Pvt. Ltd.签订关于普宁工厂仓库及办
公楼扩建的土建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不含税 72,500,006.00 卢比,该项目预计 2018
年 2 月完工。
三、对外担保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
形。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201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亚普印度向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
编号为 5102240012011510368 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合同总额为 1,000
万美元,借款期限为 2011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9 日。担保合同名称《国
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资金贷款保证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借
款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期间
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合同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无法协商解决的,在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目前此担保合同履行情
况正常。
2、2015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
编号芜小金小巨人委贷(2015)031 号,此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15 年 12 月 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 日期间,金额 200 万元,用于为芜湖亚奇在“2014 年芜湖市第
二批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考核期内以委托贷款方式办理的资助金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目前此担保合同履行
情况正常。
3、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340208074120160001000,此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16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6 日期间,在 2,000 万元最高余额内,芜湖亚奇与其签订的借款合同、
银行承兑协议等。此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确定的债权
到期之次日起两年。目前此担保合同履行情况正常。
4、公司和亚普美国分别与中国银行扬州分行签署质押协议,亚普美国以其持有
的亚普 USA100%股权,公司以其持有的亚普美国 100%股权、亚普美国所有的全部
金融资产及投资财产、亚普美国所有的证券权益,及上述所有事项的收益,为亚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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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与中国银行纽约分行的 8,500 万美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根据天达共和律师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前述质押符合美国法律,合法有效。
5、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
BOFFSHORE2017036-3,此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17 年 9 月 20 日至 2023 年 9
月 12 日期间,金额为 7,000 万美元。此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按
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后两年止。目前此担保合同履行情况正常。
6、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WUH03(高保)20170004,此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17 年 3 月 10 日至 2018 年
3 月 10 日期间,金额为 3,000 万元。此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
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或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两年。目前此担保合同履行情况正常。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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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郝 建 潘吉明 俞蔚东
张海涛 张 粮 章廷兵
李元旭 周 芬 朱永锐
全体监事(签字):
李俊喜 翟 俊 钱晨光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姜 林 徐松俊 崔龙峰
刘 亮 朱 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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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向前 韩宇鹏
项目协办人(签字):
高 鹏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杨德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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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
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杨德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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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
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王 松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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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
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
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签字):
张梅英 胡晓东
王凌军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李大进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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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关于签字律师王凌军离职的声明
王凌军曾作为本所的签字律师,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本次
发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
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及《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已从本所离职。
特此声明。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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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
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
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吴育岐 鲁家顺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胡咏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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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
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
石月来 许秀玲
康志刚 王立娟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字):
权忠光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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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赵 斌 金 华
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字):
胡咏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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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斌、金华离职的声明
赵斌、金华曾作为本所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出具了大
信验字 [2010] 第 1-0113 号《验资报告》,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大
信验字 [2011] 第 1-0066 号《验资报告》,已从本所离职。
特此声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13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王 敏 李治军
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字):
詹从才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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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治军离职的声明
李治军曾作为本所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发行人前身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
出具了《关于扬州汽车塑料件制造公司资本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苏亚诚(一)
审字(2002)第 005 号),已从本所离职。
特此声明。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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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备查文件刊登于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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