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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衍新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7-08-07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JOINN LABORATORIES (CHINA) CO., LTD.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 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招股意向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股东公开发售股数(如有)
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050万股。
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 2,05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8,180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 8月 15日拟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年 8月 7日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一)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周志文拟公开发售股份,冯宇霞不参与公开发售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股东顾晓磊、顾美芳、李成玉、拉萨香塘、恒鼎基业、金茂低碳、顾振其分别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顾美芳、李成玉拟公开发售股份,其余 5名股东不参与公开发售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左从林、孙云霞、冯邱凌等 28 名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冯宇霞、左从林、顾晓磊、顾美芳、高大鹏、李叶、尹丽莉、孙辉业、孙云霞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冯宇霞、左从林、顾晓磊、顾美芳、高大鹏、孙云霞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本项承诺的履行。
(二)持股和减持意向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承诺: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票的意向;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本人减持股份数最多不超过本人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锁定期满后第 13个月至第 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最多不超过本人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以下同);锁定期满后,若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顾晓磊、顾美芳、左从林分别承诺: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票的意向;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本人减持股份数最多不超过本人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锁定期满后第 13 个月至第 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最多不超过本人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若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二、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
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根据该预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的,收盘价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本公司及控股股东、董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措施:
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③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④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C.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但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D.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与指标 C有冲突的,以不超过 2%为准。
E.同一会计年度内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⑤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事宜,且在未来 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控股股东增持
①本节所述控股股东,是指冯宇霞、周志文夫妇;
②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五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信息披露规范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A.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稳定股价的条件再次被触发。
③控股股东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自公司上市后每 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数
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届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A.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 3 个月内稳定股价的条件再次被触发。
②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薪酬总额的 15%,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薪酬总额。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③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④公司新聘任将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2、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日内实施完毕;
④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条件触发之日起 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②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日内实施完毕。
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程序应符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求。
就上述稳定股价事宜,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如下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1、发行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回购公司股票的义务
和责任;
2、发行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
各项义务和责任;
3、本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
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4、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
和责任;
2、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各
项义务和责任。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同意在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
和责任;
2、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各
项义务和责任。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同意在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相关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发售的原限售股份,本公司将在证券
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冯宇霞、周志文制订股份回购方案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转让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原限售股份。
4、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的承诺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告,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
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等收入予以扣留,
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四)中介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申报律师分别承诺:本保荐机构/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保荐机构/本所过错导致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就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相关事项出具了若干公开承诺,并就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提出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人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
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非因不可抗力导致)致使投资者
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将尽快研究将投资
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的承诺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本人将依法履行昭衍新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
项。
2、如本人未能履行在昭衍新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
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采取如下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同意在履行完
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给昭衍新药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昭衍新药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昭衍新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扣除昭衍新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老股转让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昭衍新药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如本人未能履行承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将尽快研究将昭衍新药
或其他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地保护昭衍新药及其他投资者利益。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本人未能履行在昭衍新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
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
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则公司有权调减或
停发本人的薪酬或津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如本人未能履行承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将会同各方尽快研究将
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以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如下: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和比例为: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公司将根据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
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均会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到达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上述期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股东即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拟通过下列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加快实施募投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建设,争取项目尽早产生效益,尽快获得投资回报。同时,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益。
2、扩大业务规模,加强研发投入
公司将在稳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加强现有业务的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扩大主营业务的盈利规模。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技术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和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未来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七、风险提示
(一)人员成本及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作为从事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的医药研发外包服务企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人才是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关键生产要素。随着公司自身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人员规模、人员薪酬和福利成本也将持续提高。人员成本是公司经营活动中主要的成本之一,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合理科学有效地控制人员成本以匹配公司的业务增长需要,人员成本大幅的增长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尤其是本次发行后,随着企业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张,对于高素质的企业管理、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及技术研发方面人才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培养或引进上述高素质人才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满足公司规模扩张需要,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长期经营和发展。
另外,尽管公司历来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薪酬考核激励制度,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良好的职业发展规划和空间,但随着 CRO行业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公司可能存在专业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从而公司核心竞争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临床前 CRO行业的持续发展,行业内的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在现有临床前 CRO机构中,除公司不断提升实验服务能力外,药明康德、国家上海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等国内主要竞争对手也不断扩充产能和技术力量。公司若不能有效保持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未来将面临行业内竞争对手的有力挑战。
同时,随着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以及产业链的上下游整合,一些大型CRO企业致力于提供一站式的 CRO服务,部分临床试验 CRO公司已逐步参与临床前研究服务工作,从而与公司现有业务产生竞争。高度竞争的环境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国际化业务比重不断增加,未来还将不断拓展国际化业务,直接与国际知名CRO公司展开竞争。跨国CRO公司技术和资金实力雄厚,能够为制药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医药研究服务,在国内外临床前CRO市场和整个CRO行业均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公司在市场影响力、业务规模、技术水平、客户资源等方面与国际知名 CRO企业相比,仍存在差距。公司如果不能及时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可能难以维持目前的市场竞争优势以及有效推动业务结构的国际化,进而对公司的竞争地位、市场份额和利润率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三)对医药产业研发投入和研发政策依赖的风险
临床前 CRO行业的发展主要依赖于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尤其是创新药物研发投入的增加,以及医药研发企业将研发工作外包的意愿。近年来,国家对于药品自主创新研发大力支持,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医药企业加强自主研发的产业政策,我国医药产业研发投入不断增长。同时,在社会分工专业化的背景下,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研发外包比例也持续上升。受益于此,公司近年来业务持续增长。但如果未来一旦由于政策、经济周期等原因使得药品研发投入增长放缓或减少,公司业务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同时,公司大客户由于内部的架构调整、研发政策变化例如通过自建内部临床前研发团队降低研发外包比例,也有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影响。
(四)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试验专题因实验动物种类、试验类型、试验周期等因素导致不同专题的金额及毛利率均可能相差较大,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不同营业周期内所开展的实验项目类型可能存在差异,若当期所开展的大额、高毛利、6个月以上的试验专题占比较大且未能在当期结题,则当期营业利润可能下滑,而下一营业周期的营业利润可能有所增长。因此,公司营业周期内试验项目类型的差异将会对其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五)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较高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苏州昭衍为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家鼓励建设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实验室,报告期内收到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大量资金支持,这些政府补助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使得公司在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较高,2014 年、2015 年、2016 年以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426.24万元、980.74万元、715.29万元以及 379.51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
润比重分别为29.11%、19.94%、13.84%以及31.15%。公司存在非经常性损益占
净利润比重较高的风险,未来若国家及地方政府减少对公司的资金支持,可能对公司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于 2011 年 9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4 年 10 月,发行人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4至 2016年度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发行人子公司苏州昭衍于 2014 年 10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14年至 2016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发行人及苏州昭衍不能被持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自第二年开始适用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对发行人的税后利润产生一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定影响。此外,如果未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也将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八、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正常。2017 年 1-6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9,501.51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8.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8.41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78.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8.90 万元,较去年
同期增长 140.28%。
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结余未执行完毕订单金额为 5.99亿元,较去年末
增长 31.81%,充裕的在手订单为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提供了有效保障。发行人经
营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不利变化。
公司根据上述情况预计: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在 16,000.00 万元至
22,000.00万元区间,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36.07%至 87.10%,净利润在 3,300.00万
元至 4,200.00万元区间,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175.77%至 250.98%,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00.00万元至 3,600.00万元区间,相比上年
同期增长 293.62%至 424.82%。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分析”之“六、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录
发行人声明.3
重大事项提示.4
一、股份锁定承诺、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4
二、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5
三、相关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10
四、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12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14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5
七、风险提示.16
八、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19
第一节释义.26
一、常用词语.26
二、专业术语.28
第二节概览.31
一、发行人简介.3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33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33
四、本次发行情况.34
五、募集资金用途.35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3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36
二、本次发行的当事人和有关机构.37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38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38
第四节风险因素.39
一、人员成本及人力资源风险.39
二、市场竞争风险.39
三、对医药产业研发投入和药企研发政策依赖的风险.4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定期接受资质认证或现场检查的风险.40
五、药物研发技术发展带来的设备技术变革风险.41
六、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41
七、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较高的风险.41
八、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42
九、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导致公司利润下滑的风险.42
十、募集资金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的风险.43
十一、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43
十二、资产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43
十三、房产设施租赁可能产生的风险.44
十四、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44
十五、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44
十六、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45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4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6
二、发行人改制情况.46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49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90
五、股东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90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机构.93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98
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106
九、发行人股本的情况.127
十、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情况...129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130
十二、发行人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136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13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其变化情况.13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39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68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181
五、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209
六、发行人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220
七、发行人拥有的专业资质情况...220
八、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227
九、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232
十、发行人主要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233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237
一、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独立性.237
二、同业竞争...240
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250
四、发行人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270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273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274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27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280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281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282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283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285
七、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签订的协议、作出的重要承
诺及履行情况...285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285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286
第九节公司治理.287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
况.287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296
三、发行人近三年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或者为其担保
的情况.296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以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297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298
一、财务报表...299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306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11
四、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357
五、营业收入及成本分部报告.359
六、非经常性损益.360
七、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情况.361
八、主要债项...362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363
十、现金流量情况.364
十一、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事项...364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365
十三、盈利预测.366
十四、验资情况.366
十五、资产评估情况...366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68
一、财务状况分析.368
二、盈利能力分析.407
三、现金流量分析.433
四、资本性支出情况分析.437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437
六、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437
七、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分析.438
八、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440
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443
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453
一、公司发展规划.453
二、拟定上述发展规划和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455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455
四、为实现上述发展规划和目标拟采取的措施.456
五、业务发展规划和现有业务的关系.458
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459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45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规章规定出具的结论性意见.460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460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460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468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468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477
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480
一、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480
二、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480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480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484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484
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485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责任机构和相关人员...485
二、重要合同情况.485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情况...488
四、诉讼和仲裁事项...488
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489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8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491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492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493
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494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495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496
一、附件内容...496
二、附件查阅时间、地点.496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常用词语
发行人及子公司
公司、昭衍新药、北京昭衍、股份公司、发行人指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昭衍有限、有限公司指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研究中心指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昭衍有限的前身
研究开发中心指北京昭衍新药研究开发中心,研究中心的前身
苏州昭衍指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昭衍加州指昭衍(加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OINNLABORATORIES,CAInc.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广东前沿指广东前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昭衍香港指昭衍(香港)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英文名称 JOINN LABORATORIES (HK) LIMITED
视康前沿指北京视康前沿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思科华兴指北京思科华兴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发行人股东
香塘创投指苏州香塘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拉萨香塘指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恒鼎基业指昆山恒鼎基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茂低碳指江苏金茂低碳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关联方
舒泰神指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前身舒泰神(北京)药业有限公司的统称
熠昭投资指熠昭(北京)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4月,昭衍(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熠昭(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昭衍投资指昭衍(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昭衍药物指昭衍(北京)药物科技有限公司,昭衍(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前身
苏州卓颖威斯指苏州卓颖威斯投资有限公司(原名苏州卓颖威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舒泰神医药指北京舒泰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昭衍博纳新药研究有限公司”),舒泰神全资子公司
三诺佳邑指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舒泰神的全资子公司湖南中威指湖南中威制药有限公司(原名“湖南创威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舒泰神的参股子公司
德丰瑞指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舒泰神的控股子公司
诺维康指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舒泰神的控股子公司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湖南嘉泰指湖南嘉泰实验动物有限公司,舒泰神的参股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指周志文和冯宇霞夫妇
香塘集团指香塘集团有限公司
香塘担保指苏州香塘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苏州香塘担保有限公司)
发行人客户、供应商
浙江建安指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苏州昭衍办公及实验动物楼一期工程的施工方
高要康达指高要市康达实验动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验动物供应商南宁旭佳指南宁市旭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验动物供应商
广西雄森指广西雄森灵长类实验动物养殖开发有限公司
礼来公司指
Eli Lilly and Company,全球知名的制药公司,曾系公司客户,租赁苏州昭衍的实验设施用于饲养实验动物并进行相关实验
青岛明勤指青岛明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苏州昭衍客户,报告期内使用苏州昭衍实验设施
勃林格指勃林格殷格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为苏州昭衍客户,报告期内使用苏州昭衍实验设施
其他
《公司章程》指《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指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
董事会指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药监局、CFDA 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指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康达指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瑞华指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次发行、首次公开发行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上市指本公司股票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报告期指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以及2017年1-6月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专业术语
CRO 指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的英文简称;亦是医药研发外包服务机构或医药研发外包服务行业的简称
FDA 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FDA 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ICH 指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的缩写,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由欧洲共同体(欧洲联盟的前身)、美国、日本三方政府药品注册部门和药品生产研发部门于 1989年起协商成立,该组织遵循从患者利益出发的原则,尊重科学技术的规律,通过协商对话使三方对药品注册的技术要求取得了共识,制定出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共同技术文件,并已在三方的药品审评中得到应用。
GLP 指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of drug”的缩写,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上世纪 70年代末由美国 FDA颁布,我国于 2003年实施中国的GLP。目前 GLP已成为全球医药行业共同接受和遵循的药物非临床研究法规。亦指良好实验室,具有 GLP认证是指在某一研究实验领域具有相应的资质认证。
SOP 指标准操作规程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ss
AAALAC 指
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Association for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of Laboratory Animal Care)的英文简称,该机构是一个权威的评估和认证动物饲养和使用标准的国际机构,它要求在生物科学、医药领域人道、科学地对待动物。AAALAC认证是实验动物质量和生物安全水准的象征,也是国际前沿医学研究的质量标志。
IMS 指
IMS Health公司,全球领先的医药保健行业市场情报资源提供商,2016年 5 月,IMS Health 与全球最大的 CRO 公司昆泰(Quintiles)合并成为Quintiles IMS公司
PhRMA 指美国医药制造商协会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and Manufacturers of America,成立于 1958年,是美国化学及生物制药公司的贸易协会
EFPIA 指
欧洲制药工业协会联合会 The European Federation of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and Associations,创建于 1978年,由 33个国家的制药联合会和 40家领先的制药企业组成,主要目标是提高欧洲制药企业在全球的竞争力,鼓励 R&D和创新,使制药工业满足不断增长的医疗健康方面的需求。
Frost&Sullivan 指
弗若斯特沙利文公司,创建于1961年,一家世界领先的成长咨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六大洲21个国家拥有31家分支机构和超过1700名行业咨询师,市场分析师,技术分析师和经济师
新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称为新药注册申请,获得新药注册的药品称为新药
创新药指按照CFDA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的一类化学药品和按照CFDA生物制品注册分类的一类生物制品
供试品指供非临床研究的药品或拟开发为药品的物质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临床前研究指
在实验室条件下,通过对化合物研究阶段获得的候选药物分别进行实验室研究和活体动物研究,以观察化合物对目标疾病的生物活性,并对其进行安全性评估的研究活动。主要包括药效学研究、毒理学研究和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中药制剂还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等的研究;生物制品还包括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始原材料的来源、质量标准、保存条件、生物学特征、遗传稳定性及免疫学的研究等。
药理学指
研究药物与机体(含病原体)相互作用及作用规律的学科,它既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及作用机制,即药物效应动力学,又称药效学;也研究药物在机体的影响下所发生的变化及其规律,即药物代谢动力学,又称药动学。
毒理学指
研究外源性化学物及物理和生物因素对生物有机体的有害作用及其作用机理,进而预测其对人体和生态环境的危害的严重程度,为确定安全限值和采取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的科学,也是对毒性作用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的一门学科。
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法规毒理学研究

指为评价药物安全性,在实验室条件下,用实验系统进行的各种毒性试验,包括单次给药的毒性试验、反复给药的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致癌试验、局部毒性试验、免疫原性试验、依赖性试验、毒代动力学试验及与评价药物安全性有关的其它试验。因研究活动的进行需遵循《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因此又称法规毒理学研究。
药代动力学指
研究药物在动物体内的含量随时间变化规律的科学,是药理学的一种,主要研究机体对药物的处置的动态变化,包括药物在机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的过程,也称作药物代谢动力学、药物动力学、药动学、药代学。临床前研究中的药代学研究指动物药代动力学。
机构负责人指
全面负责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的建设和组织管理的人员,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和修改标准操作规程,并确保工作人员掌握相关的标准操作规程;每项研究工作开始前,聘任专题负责人,有必要更换时,应记录更换的原因和时间;审查批准实验方案和总结报告等
专题负责人指
负责组织实施某项研究工作的人员,对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机构而言,专题负责人是指具体负责组织某专题实施方案制定、试验实施组织、报告编写的人员。
结题报告指
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中专题研究工作结束后专题负责人编制并经机构负责人签署批准的总结报告,也称总结报告(小结报告)、试验报告
DMPK 指 Drug Metabolism Pharmacokinetic的缩写,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
ADME 指吸收(absorption)、分布(distribution)、代谢(metabolism)及排泄(excretion)的合称,药物动力学研究。
NOAEL 指
无可见有害作用水平,No Observed Adverse Effec tLevel的缩写,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用现有的技术手段或检测指标未观察到任何与受试样品有关的毒性作用的最大染毒剂量或浓度。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临床研究指
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
OECD 指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简称经合组织(OECD),是由34个市场经济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旨在共同应对全球化带来的经济、社会和政府治理等方面的挑战,并把握全球化带来的机遇,成立于1961年,总部设在巴黎。
若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宇霞
注册资本:6,13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 8月 11日;
2012年 12月 26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 5号
2、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经 2012年 11月 20日昭衍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原昭衍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 2012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21,038,060.33元折为 6,130.00万元股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
积,昭衍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11010600295291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概况
公司是中国首批通过美国 FDA 的 GLP 检查,并同时具有 AAALAC(国际实验动物福利审查认证协会)认证和中国 CFDA、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 GLP 认证资质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机构,是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医药研发服务,帮助客户降低研发风险、节约研发经费,推进产品市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化进程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从事医药研发外包服务的“合同研究组织”,主要为国内外药物研发机构和制药企业提供包括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药效学研究服务、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在内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
公司总部位于北京,下设五家子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拥有 640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已完成临床前研究专题超过 6,300个,拥有逾 2,000种药物的临床前研究经验,在国内临床前 CRO企业中居于领先地位。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为主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和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的销售业务。其中,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业务范围包括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药效学研究服务、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等,公司按照国际化的技术标准(FDA、CFDA 及 ICH 指导原则,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等监管机构或国际组织提出的相关药品研究、评审规则及指引)和规范化的质量管理(CFDA及 FDA的 GLP规范),向药物研发机构和制药企业提供系统全面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并出具实验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国内临床前 CRO 市场良好的发展机遇,业绩平稳增长,2014年至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4.38%,是迅速成长的
新型服务外包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荣誉如下表:
荣誉或奖项名称颁发单位时间
昭衍新药
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 10月
北京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G20工程)-高端服务企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关村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投资促进局
2016年-2020年苏州昭衍
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 10月
苏州市博士后工作先进单位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4年 9月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
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相关内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冯宇霞和周志文夫妇,本次发行前,二人合计持有昭衍新药 3,621.2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0744%。有关详细情
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
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流动资产合计 288,731,915.19 241,146,204.48 149,733,444.41 129,061,416.16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1,976,589.23 355,916,125.80 332,253,637.40 322,647,721.16
其中:固定资产 231,664,313.16 238,210,762.87 205,731,390.40 206,405,991.86
无形资产 43,175,980.66 42,254,148.77 43,184,614.72 44,446,255.92
资产总计 630,708,504.42 597,062,330.28 481,987,081.81 451,709,137.32
流动负债合计 284,976,019.65 252,215,906.22 191,104,127.97 208,081,277.56
非流动负债合计 73,659,401.28 84,661,440.14 82,532,662.35 84,553,590.99
负债合计 358,635,420.93 336,877,346.36 273,636,790.32 292,634,868.55
股东权益 272,073,083.49 260,184,983.92 208,350,291.49 159,074,268.7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71,720,092.01 259,832,442.25 207,997,985.93 158,722,999.6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95,015,105.44 241,805,209.69 206,605,666.14 184,814,905.67
营业成本 44,028,441.25 119,793,233.86 100,131,801.39 86,511,602.62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营业利润 13,082,975.35 53,546,967.28 46,990,035.78 46,333,178.16
利润总额 13,599,680.33 61,010,200.83 57,683,738.15 62,526,662.66
净利润 12,184,503.89 51,692,729.94 49,174,949.52 48,997,224.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184,054.08 51,692,493.83 49,173,913.11 48,996,196.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388,960.19 44,539,583.59 39,366,507.04 34,733,780.20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586,123.40 118,822,186.54 106,225,419.78 82,375,992.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62,610.09 -52,424,670.65 -44,523,943.52 -42,468,489.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3,607.56 2,328,373.75 -49,513,061.27 -15,100,823.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213,223.67 69,438,445.46 12,380,049.92 24,733,350.83
(二)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1.01 0.96 0.78 0.62
速动比率(倍) 0.71 0.70 0.51 0.44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1.33% 0.86% 1.06% 1.5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39% 40.93% 40.04% 50.0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每股净资产 4.43 4.24 3.40 2.60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1.08 14.27 10.56 8.79
存货周转率(次/年) 1.16 2.06 2.25 2.4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685.01 8,854.94 8,299.98 8,697.68
每股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元/股) 0.58 1.94 1.73 1.3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3 1.13 0.20 0.40
四、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3、发行股数: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050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量不超过 2,050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
4、每股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或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或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
6、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账户的境
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 26,482.80 22,192.95
2 建设实验动物繁殖基地项目 8,298.80 -
3 增建科研实验用房项目 11,438.00 -
合计 46,219.60 22,192.95
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净额在投资于上述项目时,若出现资金缺口,缺口部分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3、发行股数: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050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
量不超过 2,050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
4、每股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或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

5、发行市盈率:【】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4.44元/股(按 2017年 6月 30日经审计后数据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按【】年【】月【】日经审计后数据并
考虑本次募集资金计算)
8、发行市净率:【】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9、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或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
10、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
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2、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万元和【】万元
13、发行费用概算:
项目金额(万元,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2,449.62(其中 110万元不涉及增值税)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律师费用 119.06(其中 20万元不涉及增值税)
审计费用 430.09(其中 15万元不涉及增值税)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用 453.78
合计 3,452.55
二、本次发行的当事人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宇霞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 5号
联系电话 010-67869582
传真 010-67869966-1077
联系人高大鹏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25楼
联系电话 021-68761616
传真 021-68767880
保荐代表人严强、刘涛涛
项目协办人孙峰
项目组成员邓建勇、吕雷、王晓、彭英伦、徐雅思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乔佳平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40号 40-3四层-五层
联系电话 010-50867666
传真 010-50867998
经办律师鲍卉芳、周群
(四)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顾仁荣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号院 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2层
联系电话 010-88095588
传真 010-88091190
经办会计师姜斌、柯燕杰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资产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吕发钦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13层
联系电话 010-58383636
传真 010-65547182
经办评估师何俊、吕发钦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8
传真 021-68804868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6楼联系电话 021-58708
传真 021-58899400
(八)收款银行:
户名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市招商银行大连路支行
账号 021900361310301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7年 8月 9日-2017年 8月 10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年 8月 14日
申购日期: 2017年 8月 15日
缴款日期: 2017年 8月 17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列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人员成本及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作为从事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的医药研发外包服务企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人才是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关键生产要素。随着公司自身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人员规模、人员薪酬和福利成本也将持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员工人数由 2014年末的 501人增至 2016年末的 642人,职工薪酬总额由 2014年度的 3,453.16万元增长至 2016年度的 4,936.42万元。人
员成本是公司经营活动中主要的成本之一,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合理科学有效地控制人员成本以匹配公司的业务增长需要,人员成本大幅的增长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尤其是本次发行后,随着企业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张,对于高素质的企业管理、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及技术研发方面人才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培养或引进上述高素质人才以满足公司规模扩张需要,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长期经营和发展。
另外,尽管公司历来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薪酬考核激励制度,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良好的职业发展规划和空间,但随着 CRO行业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公司可能存在专业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从而公司核心竞争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临床前 CRO行业的持续发展,行业内的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在现有临床前 CRO机构中,除公司不断提升实验服务能力外,药明康德、国家上海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等国内主要竞争对手也不断扩充产能和技术力量。公司若不能有效保持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未来将面临行业内竞争对手的有力挑战。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同时,随着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以及产业链的上下游整合,一些大型CRO企业致力于提供一站式的 CRO服务,部分临床试验 CRO公司已逐步参与临床前研究服务工作,从而与公司现有业务产生竞争。高度竞争的环境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国际化业务比重不断增加,未来还将不断拓展国际化业务,直接与国际知名CRO公司展开竞争。跨国CRO公司技术和资金实力雄厚,能够为制药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医药研究服务,在国内外临床前CRO市场和整个CRO行业均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公司在市场影响力、业务规模、客户资源等方面与国际知名 CRO企业相比仍存在差距。公司如果不能及时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可能难以维持目前的市场竞争优势以及有效推动业务结构的国际化,进而对公司的竞争地位、市场份额和利润率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三、对医药产业研发投入和药企研发政策依赖的风险
临床前 CRO行业的发展主要依赖于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尤其是创新药物研发投入的增加,以及医药研发企业将研发工作外包的意愿。近年来,国家对于药品自主创新研发大力支持,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医药企业加强自主研发的产业政策,我国医药产业研发投入不断增长。同时,在社会分工专业化的背景下,现阶段研发外包比例也持续上升。受益于此,公司近年来业务持续增长。但如果未来一旦由于政策、经济周期等原因使得药品研发投入增长放缓或减少,公司业务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或者又如某些医药研发企业由于内部的架构调整、研发政策变化等原因通过自建内部临床前研发团队降低研发外包比例,也有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定期接受资质认证或现场检查的风险
公司核心业务为向药物研发机构和制药企业提供包括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药效学研究服务、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在内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并出具实验报告,其中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GLP 业务)在公司业务结构中占比最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出具 GLP 实验报告并向 CFDA 申报临床试验申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请,需要通过 CFDA的GLP认证,持有GLP证书期间,CFDA将会对公司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和有因检查。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出具 GLP 实验报告并向FDA申报临床试验申请,需要接受 FDA的不定期现场检查。如果公司在检查过程中,由于实验质量、内部控制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持续满足 CFDA或 FDA的要求,无法通过 GLP 的后续认证或现场检查,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药物研发技术发展带来的设备技术变革风险
药物研发对新技术的需求是无止尽的,随着更多的创新药物出现和科技的快速发展,国内 CRO企业可能会面临着技术落后的挑战。例如,生物大分子的功能评价领域出现大量的新技术、新设备,该等新技术、新设备均需要 CRO企业去掌握和应用。由于该等新技术复杂、设备昂贵、短时间内回报小,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以及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投入,将影响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
六、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试验专题因实验动物种类、实验类型、实验周期等因素导致不同专题的金额及毛利率均可能相差较大,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不同营业周期内所开展的实验项目类型可能存在差异,若当期所开展的大额、高毛利、6个月以上的实验专题占比较大且未能在当期结题,则该部分专题收入和毛利将跨期确认,导致当期开展并结题的专题收入大幅下滑,从而使得当期的经营业绩产生波动。
因此,公司营业周期内试验项目类型的差异将会对其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七、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较高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苏州昭衍均为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家鼓励建设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实验室,报告期内收到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大量资金支持,这些政府补助对于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使得公司在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较高,2014 年、2015 年、2016 年以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426.24万元、980.74万元、715.29万元以及 379.51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润比重分别为29.11%、19.94%、13.84%以及31.15%。公司存在非经常性损益占
净利润比重较高的风险,未来若国家及地方政府减少对公司的资金支持,可能对公司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八、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再次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编号为GR20141100231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至 2017年 10月;公司子公司苏州昭衍于 2014年 10月 31日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GR20143200279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至 2017年 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及苏州昭衍 2014年至 2016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 年 1 月,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认定标准,公司及苏州昭衍存在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的风险。如果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公司及苏州昭衍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按照税法规定,自第二年开始适用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对发行人的税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未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也将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子公司广东前沿及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均从事实验动物繁殖、销售业务。其中,广东前沿已向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备案,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按 1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广东前沿本部和分公司存在企业所得税率不一致的情形。未来若广东前沿本部和分公司税率调整一致,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九、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导致公司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 38,603.10 万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元,按照公司目前的折旧政策,每年约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2,783.30 万元。如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各种不可预测的原因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十、募集资金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的风险
尽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且公司已经在 CRO行业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组织和资源调配、客户和市场开拓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不排除由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预测分析的偏差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意外因素而导致技术保障不足、融资安排不合理、组织管理不力、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因此,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十一、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2014年至 2016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4.75%、21.47%和 19.04%。预计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和净资产
将在短时间内大幅增长,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短期盈利能力难以立即实现相应幅度的提升。因此,公司将会存在由于净资产规模上升而摊薄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十二、资产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经营规模不断扩张,总资产规模由 2014 年末的45,170.91 万元增加到 2017 年 6 月末的 63,070.85 万元,营业收入由 2014 年的
18,481.49 万元增加到 2016 年的 24,180.52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将面临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以及市场营销等多方面的管理问题。倘若公司管理体制和配套措施无法给予相应的支持,将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三、房产设施租赁可能产生的风险
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设施系南宁市旭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根据签订的《设施使用协议》,使用设施面积约 8,200平米,设施使用期至 2018年 12月。该相关设施未办理完善的授权手续和房屋建筑物产权登记手续,存在瑕疵。鉴于上述使用设施存在瑕疵,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存在生产经营使用设施被收回、责令拆除而面临因迁移、暂时停业带来的潜在风险。
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使用该等相关设施系过渡性安排,公司在太仓市新建的实验猴饲养及模型开发平台项目建设完成后,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养殖的食蟹猴将转移至苏州昭衍。同时,广东前沿已与广西雄森签订《委托饲养意向协议书》,约定如广东前沿因现有饲养场地等问题导致无法继续驯养繁殖相关食蟹猴的,广东前沿可以委托广西雄森饲养该等食蟹猴的全部或部分,广西雄森同意并承诺代广东前沿饲养食蟹猴。此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已于2016 年 12 月 18 日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发行人使用该等设施在合同期内被强制拆迁或因纠纷导致无法继续租用,同意及时、无条件、全额补偿发行人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十四、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招股说明书中列载了若干有关公司和行业发展的前瞻性陈述,包括 CRO行业市场未来发展趋势、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的分析。该等分析来源于权威机构的统计数据、研究报告、国际知名上市公司的年报以及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发展的规划,或属在上述资料基础上,在合理假设下做出的判断。由于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以及上述资料中的预测性信息存在一定主观成分,该等前瞻性陈述在准确性方面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鉴于该等风险的存在,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招股说明书中前瞻性陈述实现的不确定性,本招股说明书所列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不应视为本公司的承诺或声明,且任何投资者不应单独依靠该等前瞻性陈述作出投资决策。
十五、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目前公司总股本 6,130万股,冯宇霞、周志文夫妇合计持有公司 3,621.26万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0744%,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冯宇霞担任公
司董事长职务。本次发行完成后,冯宇霞、周志文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仍将超过 40%。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财务管理、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利影响,可能会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十六、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稳定,订单充裕,产能有序扩张,但由于公司经营业绩受多重因素影响,不排除由于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外部经营环境变化、不可抗力等突发因素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形势恶化,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的风险。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OINN LABORATORIES (CHINA) CO.,LTD.
法定代表人:冯宇霞
注册资本:6,13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 8月 11日
2012年 12月 26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 5号
邮政编码:100176
电话:010-67869582
传真号码:010-67869966-1077
公司网址:http://www.joinn-lab.com/
电子信箱:securities@joinn-lab.com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食品、日用化学产品、化学试剂、生物制品、生物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工作的部门:证券部
董事会秘书:高大鹏
联系电话:010-67869582
二、发行人改制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经 2012 年 11 月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 日昭衍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原昭衍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 2012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21,038,060.33元折为 6,130.00万元股本,其余部
分计入资本公积,昭衍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12 月 10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2A9007-1”《验资报告》。2012年 12月 26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11010600295291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为整体变更前昭衍有限的全体股东,包括 35 名自然人股东和 3名法人股东,其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冯宇霞 2,330.95 38.0260
2 周志文 1,285.31 20.9675
3 顾振其 790.06 12.8883
4 顾美芳 493.56 8.0515
5 左从林 364.90 5.9527
6 李成玉 262.77 4.2867
7 香塘创投 192.00 3.1321
8 恒鼎基业 138.00 2.2512
9 孙云霞 85.61 1.3967
10 金茂低碳 60.00 0.9788
11 冯邱凌 51.84 0.8457
12 孙辉业 6.00 0.0979
13 刘秀文 5.00 0.0816
14 蔡玉春 5.00 0.0816
15 顾静良 3.00 0.0489
16 何亚男 3.00 0.0489
17 马金玲 3.00 0.0489
18 尹丽莉 3.00 0.0489
19 杜杰 3.00 0.0489
20 于春荣 3.00 0.0489
21 张素才 3.00 0.0489
22 李洪贞 3.00 0.0489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3 李月娟 3.00 0.0489
24 宋绍伟 3.00 0.0489
25 张海飞 3.00 0.0489
26 杨晓东 3.00 0.0489
27 张延林 2.00 0.0326
28 张青枝 2.00 0.0326
29 马宪梅 2.00 0.0326
30 王辉 2.00 0.0326
31 李叶 2.00 0.0326
32 王晓凡 2.00 0.0326
33 邓乐 2.00 0.0326
34 彭霞 2.00 0.0326
35 徐洁 2.00 0.0326
36 张少杰 2.00 0.0326
37 宋良文 2.00 0.0326
38 樊勇 1.00 0.0163
合计 6,130.00 100.0
(三)在改制设立公司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冯宇霞、周志文、顾振其、顾美芳和左从林等五名自然人。在改制设立公司即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冯宇霞、周志文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公司的股份及持有熠昭投资 85%的股权;顾振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公司的股份及持有香塘集团 45%的股权、江苏香塘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4.5%的股
权;顾美芳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公司的股份及持有江苏香塘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4.5%的股权、太仓市强益对外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30%的股权、苏州宝龙化纤有
限公司 50%的股权;左从林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公司的股份及持有熠昭投资5%的股权。
(四)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在改制设立时承继了昭衍有限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公司整体变更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为向药物研发机构和制药企业提供包括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药效学研究服务、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在内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务,并出具实验报告。
(五)在公司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
的主要业务
公司成立后,主要发起人所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与整体变更前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公司的业务流程,以及
原企业和公司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改制前后业务流程并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的业务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三)主要经营模
式”。
(七)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主要发起人除拥有公司股权外,均不从事其他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报告期内,冯宇霞等主要发起人及其投资或任职的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与公司发生过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是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资产、业务和债权、债务概由股份公司承继。发起人以其在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占有份额出资,出资情况业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股本变化概况如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开发中心成立
(1995年 8月,注册资本 10万元)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
(1998年 2月,注册资本 28万元)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
(1999年 5月,注册资本 500万元)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
(2007年 4月,注册资本 500万元)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设立
(2008年 2月,注册资本 5000万元)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008年 5月,注册资本 5000万元)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008年 8月,注册资本 1200万元)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008年 9月,注册资本 1800万元)1995年 8月,由冯宇霞、周志文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
1998年 2月,冯宇霞、周志文以净资产出资,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9年 5月,冯宇霞以货币和实物方式、周志文以实物方式增资 472 万元2007年 4月,冯宇霞转让 37.5万元给
李涛、张洪山,周志文转让 37.5万元
给左从林、张洪山
2008年 2月,以截至 2007年 11月 30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 51,930,619.76
元为基础,将其中的 50,000.000.00元
作为注册资本,其余 1,930,619.76 元
计入资本公积,研究中心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 5月,原 5名股东合计转让 600万元给顾振其、顾美芳,公司股东人数变为 7名
2008年 8月,按业务划分原则,公司分立为昭衍有限和昭衍药物,昭衍有限为存续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 1200万元、3800万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2008年 9月,原股东及新股东孙云霞、冯邱凌、徐向青共同以货币方式增资600万元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研究中心的设立、改制及股权变动
1、1995年 8月,研究开发中心设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研究开发中心”)成立于 1995年 8月 11日,注册资金为 10万元,经营范围为“主营药物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上述开发经鉴定合格的产品。”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011年 6月,注册资本 1892万元)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011年 12月
注册资本 1918.6078万元)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2012年 12月,注册资本 6130万元)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6月,注册资本 6130万元)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012年 6月
注册资本 2146.1746万元)
2011年 6月,新股东李成玉以货币方式增资 92万元
2011年 12月,孙辉业、刘秀文等 27名新股东及原股东冯邱凌以货币方式增资 26.6078万元
2012年 6月,张洪山、李涛、徐向青、毛富祥将全部出资额合计 119.4903万
元转让给冯宇霞,同时金茂低碳、恒鼎基业、香塘创投以货币方式增资
227.5668万元
2012年 12月,以截至 2012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21,038,060.33 元
折为 6,130.00 万元股本,其余部分计
入资本公积,昭衍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6月,刘秀文转让 5万股给高大鹏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2月,注册资本 6130万元)2015年 2月,香塘创投转让 192万股给拉萨香塘;顾振其转让 720.06万股
给顾晓磊;王辉转让 2万股给冯宇霞;于春荣转让 3万股给冯宇霞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产管理局于 1995年 7月 26日出具了《资金信用证明》。注册登记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研究开发中心实际为周志文和冯宇霞夫妇个人出资、挂靠中国药理学会的企业(中国药理学会于 1997年 11月、2010年 3月出具函件说明)。
周志文、冯宇霞本次出资资金系自有资金。
中国药理学会系经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持有登记证号为 3111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51100504454C,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地址为北京市先农坛街 1号,设立登记日期1991年 8月 19日,注册资本 10万元。
2、1998年 2月,研究开发中心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1)改制基本情况
1997年 11月 7日,研究开发中心提交《北京昭衍新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改建为股份合作制的报告》,阐明其注册时名义上主办单位为中国药理学会、实际出资人为冯宇霞和周志文(各出资 5 万元),其与中国药理学会的关系为挂靠关系;为明确产权,改善经营机制,申请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净资产为280,240.63元,其中 28万元按原出资人出资比例分配(冯宇霞和周志文各 14万
元),剩余 240.63元转入改建后的企业盈余公积;改建后企业注册资本变更为 28
万元,冯宇霞、周志文各持股 50%。
1997 年 11 月 11 日,研究开发中心、冯宇霞和周志文共同签署了《北京昭衍新药研究开发中心同意改制协议书》,约定了上述改制事宜。
1997年 11月 18日,冯宇霞和周志文签署了研究开发中心《企业章程》。
1997 年 11 月 20 日,中国药理学会出具函件,确认其与研究开发中心为挂靠关系,其并未对研究开发中心投资;研究开发中心的实际出资者为冯宇霞和周志文;同意研究开发中心进行股份合作制改建,由原投资者独立承担研究开发中心的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2010年 3月 4日,中国药理学会再次出具函件,确认在开发中心成立至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期间,中国药理学会未向开发中心提供或委托其他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借款、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等),也未与开发中心发生其他任何资金往来;上述期间内,开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中心与其他单位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与中国药理学会无关。)
1997 年 11 月 20 日,冯宇霞和周志文签署了《北京昭衍新药研究开发中心股东关于股份合作制改建问题的决议》,同意将研究开发中心改为股份制企业。
1997 年 12 月 12 日,北京市德丰评估技术公司出具德评字(97)第 048 号
《资产评估报告》,确认评估基准日 1997年 10月 31日研究开发中心的净资产为280,240.63元。
1998年 2月 12日,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丰台园区办公室签发丰科园改字[1998]01号《关于“北京昭衍新药研究开发中心”股份合作制改建的批复》,认定研究开发中心符合《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规定的精神,同意其改建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同意研究开发中心在申请报告中关于企业实有存量资产的处理意见,即企业实有存量资产 280,240.63 元,将 240.63 元转入改建后股份
合作制企业盈余公积科目,28万元按原出资人出资比例分配,即冯宇霞 14万元(占 50%)、周志文 14万元(占 50%)。
1998年 2月 23日,北京中威审计事务所集团出具中审验字(98)第 110号
《变更登记验资报告书》,验证研究开发中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8万元,其中冯宇霞 14万元(占 50%)、周志文 14万元(占 50%),资金来源数额属实。
1998年 2月 25日,研究开发中心领取了北京市丰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注册资金为 2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志文,经济性质为股份制(合作)。
改制后,研究中心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冯宇霞 14.00 50.00
周志文 14.00 50.00
合计 28.00 100.00
(2)改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涉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情

研究开发中心本次改制主要目的是明确产权,逐步迈向现代企业制度,主要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工作是对原企业现有资产进行评估,界定企业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并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研究开发中心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律依据为北京市人民政府 1994 年7 月 25 日下发的《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八条规定:“原有企业改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应由职工(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申请,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市政府主管委(办)、区(县)体改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审查批准;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原有企业改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由试验区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报请审批时应向审批部门提供下列文件:(一)申请报告;(二)实施
方案;(三)企业章程;(四)职工(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五)由具有
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及产权归属证明;(六)审批部门
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文件。”
研究开发中心改制为研究中心的过程中存在未由职工(职工代表)大会提出改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申请、亦未由职工(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相关决议的情形,不符合《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此,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研究开发中心的实际出资人为冯宇霞和周志文,此次改制及产权界定业已获得其挂靠单位中国药理学会和有权部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丰台园区办公室的同意和批准;且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并未有任何第三方对前述程序瑕疵提出任何异议、诉求、索赔,亦不存在任何主管部门对此予以处罚的情形;因此,前述程序瑕疵不会对公司现行股权之权属带来潜在纠纷,亦不会对公司本次首发构成实质性障碍。
2010年 6月 29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办公室印发“京金融文[2010]49号”请示文件,请示认为:“昭衍开发中心 1998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昭衍研究中心时,改制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产权清晰,归属明确,并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认,不涉及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处置。”2010年 8月 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京征办函[2010]65号”文件,同意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关于研究开发中心改制合法合规的确认意见。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研究开发中心改制为研究中心的过程中存在未履行《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规定的“由职工(职工代表)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大会提出改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申请、由职工(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相关决议”程序的情形,但研究开发中心的实际出资人为冯宇霞和周志文,本次改制及产权界定业已获得其挂靠单位中国药理学会和有权部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丰台园区办公室的同意和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等有权部门已出具文件确认本次改制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因此,前述程序瑕疵不会对公司现行股权之权属带来潜在纠纷,亦不会对公司本次首发构成实质性障碍;本次改制过程不涉及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处置,不存在侵害国有集体资产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3)改制不涉及职工安置、土地处置等问题,改制对产权责任予以了明确,
不存在纠纷情况
研究开发中心的实际出资人为周志文和冯宇霞,本次改制不涉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处置,亦不涉及职工身份安置问题。本次改制对研究开发中心的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研究开发中心实际投资者冯宇霞、周志文独立承担研究开发中心的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本次改制前,研究开发中心租赁房屋作为经营场所,无自有土地、房屋建筑物,本次改制不涉及土地处置问题。
2010年 6月 29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京技管函[2010]36号)”函件,认为:“昭衍开发中心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昭衍研究中心时,所履行的程序完整、规范,改制结果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业已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和同意,符合当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的规定;产权界定清晰明确,不涉及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处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会对昭衍新药和昭衍投资(现更名为“熠昭投资”)的现行股权之权属带来争议或潜在纠纷。”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研究开发中心本次改制不涉及职工安置、土地处置问题。本次改制对研究开发中心的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
研究开发中心实际投资者冯宇霞、周志文独立承担研究开发中心的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本次改制所履行的程序完整、规范,改制结果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业已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和同意,符合当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的规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1999年 5月,增资至 500万元
(1)增资基本情况
1999 年 5 月 5 日,研究中心股东会作出将注册资本增至 500 万元的决议,其中冯宇霞以货币及实物方式分别投入 108万元、128万元,周志文以实物方式投入 236万元。
1999年 5月 12日,北京中旺兴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中旺评报字(1999)第
1-134号《周志文等二人投入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评估基准日 1999年 5月 10日,冯宇霞和周志文拟作为注册资本投入研究中心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评估值为 170万元、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194万元(资产总值为 364万元,其中冯宇霞委估资产评估值为 128万元、周志文委估资产评估值为 236万元)。
1999 年 5 月 12 日,北京中汇通审计事务所出具《变更登记验资报告书》,验证研究中心注册资本增至 500 万元,其中冯宇霞以货币及实物方式分别投入108 万元和 128 万元(共计 236 万元),周志文以实物方式投入 236 万元,实物投资已经北京中旺兴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货币资金已于当日缴纳到位。
1999年 5月 20日,研究中心换领了注册号为 110106129529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变更为 500万元,其中非货币出资 364万元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研究中心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冯宇霞 250.00 50.00
周志文 250.00 50.00
合计 500.00 100.00
(2)1999年 10月,非货币出资到位
1999年 10月 20日,北京中汇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查帐报告》,验证周志文投入的实物资产(恒温槽等)价值 236万元,冯宇霞投入的实物资产(显微镜等)价值 128万元,前述实物资产已全部记入公司帐户。
1999年 10月 26日,研究中心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 500万元,全部出资到位。
冯宇霞、周志文本次增资投入的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系家庭累积及购置所得。
(3)实物增资合规性等情况说明
1)研究中心系股份制合作企业,不受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调整。研究中心设立及股权变更适用的法律依据为北京市人民政府于 1994年 7月 25日颁布实施的《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该办法于 1999年 10月 20日废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于 1999年 10月 20日颁布实施的《北京市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办法》。冯宇霞、周志文以机器设备、流动资产等实物对研究中心进行出资符合上述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冯宇霞、周志文用以对研究中心出资的机器设备、流动资产等实物资产已经评估,研究中心已办理该等资产财产权利的转移手续,并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审验;股东上述用以出资的资产均已投入公司使用,上述出资不构成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
3)研究中心当时的股东为冯宇霞和周志文,上述增资已经冯宇霞和周志文批准同意,并已在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有任何第三方对上述用于出资的实物的权属或上述增资情形提出异议。
上述股东以实物增资事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2010 年 5 月 14 日,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京技管函[2010]36号”函件,认为昭衍有限及其前身的设立、改制、分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等行为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要求,真实有效,产权清晰。
2010年 6月 21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出具“京金融文[2010]49号”文件,对昭衍新药的相关历史沿革进行了相关确认。2010 年 8 月 6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京政办函[2010]65号”文,同意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的上述确认意见。
5)经中介机构核查,未发现冯宇霞、周志文用于出资的上述实物资产的相关购置发票或凭证,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该情形不构成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原因如下:(1)上述实物出资已经审计事务所出具《变更登记验资报告书》、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查帐报告》确认;(2)政府有权部门确认昭衍有限及其前身的设立、改制、分
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等行为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要求,真实有效,产权清晰;(3)经查阅研究中心 1998年 12月至 1999年 6月各月度财务
报表,截至 1999年 6月末,研究中心账上存货、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 0.57万元
和 81.05万元,低于上述实物出资对应的流动资产 194万元、固定资产 170万元。
6)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和周志文出具承诺:若相关有权部门或其他相关方就研究中心 1999 年实物出资事项,对公司处以罚款、请求经济利益赔偿或其他就此可能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冯宇霞和周志文全额承担相关支出以保障公司利益不因该事项受到损失。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1999 年研究中心股东以实物增资行为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出资等的相关规定;该增资事项不构成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该增资事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全额承担该实物增资事项可能产生的相关支出以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4、2007年 4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和变更住所
(1)基本情况
2007年 3月 18日,研究中心股东会作出变更注册地址和增加新股东左从林、张洪山、李涛的决议,同意冯宇霞将其所持研究中心 2.5%、5%的股权(计 12.5
万元、25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张洪山和李涛,周志文将其所持研究中心 5%、
2.5%的股权(计 25万元、12.5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左从林和张洪山。同日,
冯宇霞、周志文与左从林、张洪山、李涛签署了《股东转股协议》,约定了前述股权转让事宜。
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格均为 1元/1元出资额,各方已按协议约定结清了股权转让款,左从林、张洪山、李涛本次受让股权的款项均系自有资金。各方之间不存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2007 年 4 月 3 日,研究中心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 5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研究中心的股东和股权结构变更为: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冯宇霞 212.50 42.50
周志文 212.50 42.50
左从林 25.00 5.00
李涛 25.00 5.00
张洪山 25.00 5.00
合计 500.00 100.00
(2)新增股东情况
1)左从林先生,身份证号:11010119640308*,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堂子胡同**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左从林系公司董事、总经理,个人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有关内容。
2)李涛女士,1963年 10月出生,大专学历。1998年至 2002年任职于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2002年至 2008年任职于北京昭衍博纳新药研究有限公司(舒泰神医药的前身),2008年至今任职于舒泰神,2011年 2月至今任舒泰神监事,2013 年至今任湖南嘉泰实验动物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舒泰神注册部经理。
2012年 6月,李涛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冯宇霞,不再是公司股东。
3)张洪山先生,1964年 11月出生,199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研究生学历。1999年至 2002年,任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副主任,2002年至 2009年 4月,任舒泰神董事、副总经理,之后历任舒泰神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等职,现任舒泰神监事会主席,兼任北京舒泰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2012年 6月,张洪山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冯宇霞,不再是公司股东。
(3)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及对公司的影响
左从林、李涛、张洪山均系当时研究中心或其子公司的核心骨干员工,左从林从事药理毒理学研究、李涛负责药品注册申请、张洪山从事新药研发,三人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为留住人才、发挥工作积极性,研究中心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向该三人转让部分股权。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本次股权转让履行的法律程序
研究中心系股份制合作制企业,不受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调整。本次股权转让时,前述《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已于 1999年 10月 20日废止,本次股权变更适用的法律依据为国家体改委于 1997年 8月颁布的《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于 1999年 10月 20日颁布实施的《北京市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办法》。根据上述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研究中心当时的企业章程相关规定,研究中心的出资者为冯宇霞和周志文,不存在国有股、集体股,股权转让不涉及就定价或定价依据履行评估、备案、审批程序的情形;冯宇霞、周志文持有的股权属于职工个人股,只得在本企业职工之间转让;研究中心实行职工会和股东会合一体制,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股东和职工(代表)组成,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均为当时企业的职工,决策机构为股东会。对此,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研究中心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在相关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未有任何第三方对本次股权转让的决策机构、决策程序提出异议;因此,研究中心本次股权转让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现行股权之权属带来潜在纠纷,亦不会对公司本次首发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昭衍有限的设立及股权变动
1、2008年 2月,研究中心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7 年 11 月 26 日,研究中心召开股东会,决议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将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
2008年 1月 14日,北京中泰华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中泰华恒评报字[2008]第 009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确认研究中心截至基准日 2007年 11月 30日的净资产为 51,930,619.76元。
2008年 1月 26日,研究中心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并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 51,930,619.76元为基础,将其中的 50,000.000.00元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本,其余 1,930,619.76元计入资本公积;改制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次日,
研究中心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前述改制方案。
2008年 1月 25日,北京中会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改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会信诚验字(2008)第 016号《验资
报告》,确认全体股东已经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2008年 2月 14日,昭衍有限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1010600295291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 5号,法定代表人为周志文,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5,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昭衍有限的股东已足额缴纳本次改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本次改制完成后,昭衍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冯宇霞 2,125.00 42.50
周志文 2,125.00 42.50
左从林 250.00 5.00
李涛 250.00 5.00
张洪山 250.00 5.00
合计 5,000.00 100.00
2、2008年 5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2008年 3月 20日,昭衍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顾振其和顾美芳,公司原股东将昭衍有限 12%的股权转让给顾振其与顾美芳,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作价 1元/1元出资额。同日,公司原股东分别与顾振其、顾美芳签署了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具体转让比例和转让出资额如下: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额(万元)顾振其 3.4 170 冯宇霞
顾美芳 1.7 85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顾振其 3.4 170 周志文
顾美芳 1.7 85
顾振其 0.4 20 左从林
顾美芳 0.2 10
顾振其 0.4 20 张洪山
顾美芳 0.2 10
顾振其 0.4 20 李涛
顾美芳 0.2 10
顾振其 8.0 400 合计
顾美芳 4.0 200
本次转让涉及的相关股东已按协议约定结清了股权转让款,各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受让方顾振其、顾美芳受让股权的资金系自有资金。
2008年 5月 15日,昭衍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昭衍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冯宇霞 1,870.00 37.40
2 周志文 1,870.00 37.40
3 左从林 220.00 4.40
4 李涛 220.00 4.40
5 张洪山 220.00 4.40
6 顾振其 400.00 8.00
7 顾美芳 200.00 4.00
合计 5,000.00 100.00
(2)转让原因及新增股东情况
出于对公司各板块业务发展前景、经营状况及经营管理团队的看好,顾振其、顾美芳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对昭衍有限进行投资。本次新进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顾振其先生,身份证号:32052219631128*,住所: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至 2015年 7月任香塘集团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香塘集团董事长,2002年至今任舒泰神董事。
2)顾美芳女士,身份证号:32052219700218*,住所: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顾美芳系公司董事,个人简历参见本招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有关内容。
顾振其与顾美芳系兄妹关系。
3、2008年 8月,昭衍有限分立、注册资本减至 1,200万元
(1)分立减资基本情况
2008年 6月 18日,昭衍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按照业务划分的原则,采用存续分立的方式将公司分立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和昭衍(北京)药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昭衍有限为存续公司,昭衍药物为新设公司;根据中会信诚审字(2008)第 060号审计报告,截至 2008年 5月 31日,原昭衍有限
净资产为 54,747,969.24元,由分立后存续的昭衍有限接受 14,373,984.62元、昭
衍药物接受 40,373,984.62 元;分立后昭衍有限和昭衍药物的注册资本分别为
1,200万元、3,800万元,股东及持股比例均与分立前的昭衍有限一致。原股东据此于同日签订了《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分立协议》,约定了昭衍有限的上述分立事宜。
2008 年 6 月 30 日,昭衍有限在《北京青年报》(统一期刊号/CN11-0103)第 7217期刊登了分立公告。
2008 年 7 月 6 日,北京中会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会信诚验字(2008)第 069 号《验资报告》,验证昭衍有限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减至
1,200万元。
2008年 8月 18日,昭衍有限办理了分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变更为 1,200万元。
本次分立和减资完成后,昭衍新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冯宇霞 448.80 37.40
2 周志文 448.80 37.40
3 左从林 52.80 4.40
4 李涛 52.80 4.4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 张洪山 52.80 4.40
6 顾振其 96.00 8.00
7 顾美芳 48.00 4.00
合计 1,200.00 100.00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昭衍有限本次分立及减资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公告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分立及减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分立和减资的背景
昭衍有限及其前身自设立后至本次分立,主要从事新药评价和新药开发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两块业务方面均形成了一定的行业竞争力。在新药评价方面即 CRO业务方面,公司进行了数十种国家一、二类新药的临床前药理、
毒理学研究,并承担了我国首例基因治疗药物的毒理学评价工作,相关业务量逐年扩大,公司从事 CRO业务的主体为昭衍有限自身。在新药研发即非 CRO业务方面, 1995 年开始进行研究的一类新药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于 2002 年进入三期临床阶段;在此期间,公司涉足化学药研发,逐渐组建了高效的研发团队,并申报了多个二类、四类原料药和制剂,公司从事药物研发的平台为舒泰神、三诺佳邑等子公司。
截至 2008年 5月,昭衍有限整体业务体系和股权架构主要情况如下:
业务主体成立情况股权结构从事业务
昭衍有限 1995年 8月成立,2008年 2月改制为有限公司
冯宇霞、周志文等 7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 100%股权
1、自身从事新药临床前安全性评
价为主的 CRO业务;
2、同时持有舒泰神等公司的股权
舒泰神
2002 年 8 月,研究中心以非专利技术——“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出资,与香塘集团共同设立
昭衍有限、香塘集团分别持有 54%、46%的股权药品研发、生产、销售
三诺佳邑 2002 年 5 月,由研究中心和冯宇霞共同出资设立
昭衍有限、冯宇霞、香塘集团分别持有 76%、19%和 5%的股权
基因治疗的研发业务
昭衍博纳(舒泰神医药)
2002 年 5 月,由研究中心和冯宇霞等 5 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昭衍有限、冯宇霞分别持有90%、10%的股权化学药的研发业务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随着国外的制药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国内的制药企业走出国门的需求日益加大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公司 CRO业务所面临的发展机遇日益向好。1998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药品管理法规,强化药品审查制度,对新药安全性评价、临床试验的要求更加严格,逐步完善了我国的药品监督管理体系。2003 年,国家颁布了《药物非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实施<药物非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至此,国内 CRO业务相关监管、政策法规已趋于成熟和规范。
在此背景下,加之 CRO业务与药物生产、销售等非 CRO业务分属不同行业,行业监管、业务流程、主要产品(服务)和客户对象等完全不同,行业惯例和市场经济规律要求 CRO机构独立于制药企业等原因,昭衍有限现行的股权架构、业务体系已不能满足自身发展及市场需求。因此,公司股东及主要经营管理团队决定对股权架构和业务体系进行战略调整,一方面适应监管要求和市场需求,在CRO业务领域树立完全独立的服务品牌,规范、加快 CRO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将药物研发、生产、销售转移至另外的统一的控股平台,在此平台下专注生物药等新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两类业务独立运营。
4、2008年 9月,注册资本增至 1,800万元
(1)增资基本情况
2008年 8月 28日,昭衍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孙云霞、冯邱凌和徐向青为新股东;同意新老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增资,将注册资本增至 1,800万元。
2008年 9月 26日,中会信诚出具中会信诚验字(2008)第 091号《验资报
告》,验证截至 2008年 9月 25日,昭衍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形式新增缴纳的 600万元出资,其中冯宇霞缴纳 247.8万元、周志文缴纳 1.2万元、左从林
缴纳 22.44 万元、张洪山缴纳 4.44 万元、李涛缴纳 1.2 万元、顾振其缴纳 159.6
万元、顾美芳缴纳 124.8万元、孙云霞缴纳 14.22万元、冯邱凌缴纳 17.1万元、
徐向青缴纳 7.2万元。本次增资作价为 1元/1元出资额。
2008年 9月 28日,昭衍有限就本次增资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变更为 1,800万元。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增资完成后,昭衍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冯宇霞 696.60 38.70
2 周志文 450.00 25.00
3 左从林 75.24 4.18
4 张洪山 57.24 3.18
5 李涛 54.00 3.00
6 顾振其 255.60 14.20
7 顾美芳 172.80 9.60
8 孙云霞 14.22 0.79
9 冯邱凌 17.10 0.95
10 徐向青 7.20 0.40
合计 1,800.00 100.00
上述股东本次增资出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
(2)新增股东情况
1)孙云霞女士,身份证号:22030319681118*,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 38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孙云霞系公司副总经理,个人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有关内容。
2)冯邱凌女士,身份证号:41282619741113*,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怡海花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为冯宇霞之妹。1996 年 1 月加入公司,历任出纳、会计、总经办主任等职,现任公司行政总监。
3)徐向青女士,1967年 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2003年 9月至 2008年4月任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人力资源部主管,2009年 4月至 2015年 9月任舒泰神职工代表监事,现任舒泰神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经理。2012 年 6 月,徐向青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冯宇霞,不再是公司股东。
(3)本次增资引入新股东的背景
孙云霞 1999 年加入公司前身,逐渐成为公司从事药物安全性评价的核心人员,目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冯邱凌、徐向青为较早加入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
通过本次增资,孙云霞、冯邱凌、徐向青持有了公司股份,这是公司为留住人才、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挥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安排。
5、2011年 6月,注册资本增至 1,892万元
2011年 5月 6日,昭衍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自 1,800万元增至 1,89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公司新股东李成玉以货币出资 800万元认购,其中 92 万元作为对昭衍有限的出资,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原股东放弃前述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2011年 5月 30日,北京中会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会信诚验字
(2011)第 A03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已出资到位。
2011年 6月 8日,昭衍有限就本次增资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变更为 1,892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昭衍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冯宇霞 696.60 36.82
2 周志文 450.00 23.78
3 左从林 75.24 3.98
4 张洪山 57.24 3.03
5 李涛 54.00 2.85
6 顾振其 255.60 13.51
7 顾美芳 172.80 9.13
8 孙云霞 14.22 0.75
9 冯邱凌 17.10 0.90
10 徐向青 7.20 0.38
11 李成玉 92.00 4.86
合计 1,892.00 100.00
本次增资价格折合为 8.6957元/1元出资额,增资价格系参照公司 2010年业
绩及资产估值确定。李成玉参与本次增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李成玉基本情况如下:
李成玉先生,身份证号:22062119710608*,住所:吉林省抚松县露水河镇西山街二十四委**,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0 年 8 月至 1996年 5月任吉林省抚松县露水河镇木材综合加工厂销售科经理;1996年 8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月至 2008年 7月任广州市吉昌木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08年 8月至今从事自由职业,主要从事股权类投资业务。李成玉先生系冯宇霞朋友,因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因而对公司进行投资。
6、2011年 12月,注册资本增至 1,918.6078万元
(1)增资基本情况
2011 年 12 月 17 日,昭衍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918.6078 万元,增资部分由孙辉业、刘秀文、顾静良等 27 名新股东及原股东
冯邱凌认购;本次增资价格为 11.4253元/1元出资额,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2011 年 12 月 23 日,北京中会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会信诚验字(2011)第 A078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已出资到位。
2011年 12月 23日,昭衍有限就本次增资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变更为 1,918.6078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昭衍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冯宇霞 696.6000 36.3082
2 周志文 450.0 23.4545
3 左从林 75.2400 3.9216
4 张洪山 57.2400 2.9834
5 李涛 54.0 2.8145
6 顾振其 255.6000 13.3222
7 顾美芳 172.8000 9.0065
8 孙云霞 14.2200 0.7412
9 冯邱凌 18.1503 0.9460
10 徐向青 7.20.3753
11 李成玉 92.0 4.7951
12 孙辉业 2.1007 0.1095
13 刘秀文 1.7506 0.0912
14 顾静良 1.0503 0.0547
15 何亚男 1.0503 0.0547
16 马金玲 1.0503 0.0547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7 尹丽莉 1.0503 0.0547
18 杜杰 1.0503 0.0547
19 于春荣 1.0503 0.0547
20 张素才 1.0503 0.0547
21 李洪贞 1.0503 0.0547
22 李月娟 1.0503 0.0547
23 毛富祥 1.0503 0.0547
24 宋绍伟 1.0503 0.0547
25 张海飞 1.0503 0.0547
26 杨晓东 1.0503 0.0547
27 张延林 0.7002 0.0365
28 张青枝 0.7002 0.0365
29 马宪梅 0.7002 0.0365
30 王辉 0.7002 0.0365
31 李叶 0.7002 0.0365
32 王晓凡 0.7002 0.0365
33 邓乐 0.7002 0.0365
34 彭霞 0.7002 0.0365
35 徐洁 0.7002 0.0365
36 张少杰 0.7002 0.0365
37 宋良文 0.7002 0.0365
38 樊勇 0.3501 0.0182
合计 1,918.6078 100.0
(2)本次增资具体情况
参与公司本次增资的股东均为当时在公司任职的员工。公司作为从事药物临床前研究的医药研发外包服务企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人才是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关键生产要素。通过实施本次增资,公司主要的技术骨干和部门主管持有公司股权,公司能够更好地留住人才,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本次增资价格系参照公司 2011年中期业绩及资产估值、同时结合对 2011年全年业绩及资产估值的预期而确定,与前次增资相差半年,定价依据不一,因而导致增资价格有一定差异。
本次增资及参与本次增资的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增资股东出资金额(万元)
增资后持股比例(%)增资价款(万元)增资股东在公司或子公司现任职情况资金来源1 孙辉业 2.1007 0.1095 24.00 职工代表监事、苏州昭衍机构负责人自有资金
2 刘秀文① 1.7506 0.0912 20.00 —自有资金
3 顾静良 1.0503 0.0547 12.00 营销总监自有资金
4 何亚男 1.0503 0.0547 12.00 病理部主任自有资金
5 马金玲 1.0503 0.0547 12.00 机构负责人助理自有资金
6 尹丽莉 1.0503 0.0547 12.00 监事、质量保证部主任自有资金
7 杜杰 1.0503 0.0547 12.00 市场部高级法规顾问自有资金
8 于春荣② 1.0503 0.0547 12.00 —自有资金
9 张素才 1.0503 0.0547 12.00 毒理部部室主任自有资金
10 李洪贞 1.0503 0.0547 12.00 分析部副主任自有资金
11 李月娟 1.0503 0.0547 12.00 昭衍加州药理负责人自有资金
12 毛富祥 1.0503 0.0547 12.00 —自有资金
13 宋绍伟 1.0503 0.0547 12.00 苏州昭衍副总经理、广东前沿负责人自有资金
14 张海飞 1.0503 0.0547 12.00 安全药理部主任自有资金
15 杨晓东 1.0503 0.0547 12.00 苏州昭衍总经理助理自有资金
16 冯邱凌 1.0503 0.9460 12.00 行政总监自有资金
17 张延林 0.7002 0.0365 8.00 毒理部部室主任自有资金
18 张青枝 0.7002 0.0365 8.00 信息中心主任自有资金
19 马宪梅 0.7002 0.0365 8.00 专题负责人自有资金
20 王辉③ 0.7002 0.0365 8.00 —自有资金
21 李叶 0.7002 0.0365 8.00 人力资源部经理自有资金
22 王晓凡 0.7002 0.0365 8.00 会计自有资金
23 邓乐 0.7002 0.0365 8.00 动物实验部副主任自有资金
24 彭霞 0.7002 0.0365 8.00 动物实验部副主任自有资金
25 徐洁 0.7002 0.0365 8.00 苏州昭衍副总经理自有资金
26 张少杰 0.7002 0.0365 8.00 内审部职员自有资金
27 宋良文 0.7002 0.0365 8.00 专题负责人自有资金
28 樊勇 0.3501 0.0182 4.00 实验动物部副主任自有资金
注①:刘秀文已离职,离职前担任公司分析部主任。
注②:于春荣已离职,离职前担任公司毒理部部室主任。
注③:毛富祥已离职,离职前担任公司动物试验部主任。
注④:王辉已离职,离职前担任苏州昭衍病理部主任。
上述新进股东的身份证号、住所信息以及最近的从业经历如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增资股东身份证号住所从业经历
1 孙辉业 11010819680817*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 27号院**
1992年 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兽医大学,兽医专业学士,1992年 7月至 2006年 6月任职于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新药安全性评价研究室,2006年 7月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专题负责人、毒理部主任,现任苏州昭衍机构负责人。
2 刘秀文 11010819591127*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号院
1986年 7月至 2006年 6月任职于军事医学科学院,2006年 7月至 2013年 8月任职于昭衍新药,离职前担任公司分析部主任。2013年 8月离职,公司股权已转让,离职后未在舒泰神等关联公司任职。
3 顾静良 23210219800913*北京市大兴区亦庄荣华中街**
2006年 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药理学硕士,毕业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公司专题负责人,现任公司营销总监。
4 何亚男 12010819800103*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次渠大街19号院**
2006年 7月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基础兽医学硕士,毕业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公司病理部主管,现任公司病理部主任。
5 马金玲 62619770625*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西街**
2003年 7月毕业于甘肃农业大学,动物疾病病理硕士,2003 年 12 月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公司专题负责人,毒理部主任,现任公司机构负责人助理。
6 尹丽莉 37068419800801*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万源北路 7号**2006年 7月毕业于军事医学科学院,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硕士,毕业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专题负责人等,现任公司质量保证部主任。
7 杜杰 23010319750817*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 3号**
2008年 7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遗传学博士,毕业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药理部主管,现任市场部高级法规顾问。
8 于春荣 220204197705*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号
2007年 7月毕业于北华大学,病理学硕士,2007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公司专题负责人,毒理部部室主任。2015年 5月离职,股权已转让,离职后未在舒泰神等关联公司任职。
9 张素才 41272119800909*北京市大兴区亦庄荣华中街**
2008年 7月毕业于四川大学,毒理学硕士,毕业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专题负责人,现任公司毒理部部室主任。
10 李洪贞 32032219820302*北京市大兴区亦庄荣华中街**
2008年 7月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毕业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专题负责人,现任公司分析部副主任。
11 李月娟 11010819650225*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23号**
2005年 8月至 2006年 7月耶鲁大学医学中心博士后,2006年 7月至 2011年 7月杜克大学医学中心高级研究者,2011年 7月至今一直在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昭衍新药任职,历任药理部主任,昭衍加州药理负责人。
12 毛富祥 23010319621020*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
2001年 10月至 2011年 3月,芝加哥大学人类遗传系研究专家,2011年 3月至 2015年 8月任昭衍新药动物实验部主任,2015年 8月离职,股权已转让,离职后未在舒泰神等关联公司任职。
13 宋绍伟 37063419821025*山东省长岛县迎宾街 12号**
2004 年 7 月毕业于山东省莱阳农学院,2004年 9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职于北京富豪实验动物养殖有限公司,2005年 9月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饲养员、动物实验部主任,现任苏州昭衍副总经理、广东前沿负责人。
14 张海飞 14042919770907*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
2008 年毕业于中科院上海药物所,药理学博士,2008年 10月至 2011年 4月,英国布里斯托大学研究助理,2011年 5月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专题负责人,现任公司安全药理部主任。
15 杨晓东 32052219791221*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世纪苑秋萍园**2000年至 2009年任职于香塘集团,2009年 2月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苏州昭衍办公室主任,现任苏州昭衍总经理助理。
16 张延林 14222619820908*北京市大兴区亦庄荣华中街**
2008年 7月毕业于吉林农业大学基础兽医学硕士,毕业后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专题负责人,现任公司毒理部部室主任。
17 张青枝 15282219701102*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2003年 2月至 2008年 3月在中华护理学会担任网管,2008年 4月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公司网络管理员,现任公司信息中心主任。
18 马宪梅 22240119560325*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 38号**
2002年 7月至 2006年 7月在军事医学科学院二所担任研究人员,2006年 7月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担任专题负责人。
19 王辉 21100419750704*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 230弄**号**楼2002年 7月至 2008年 6月在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担任病理负责人,2008年 6月至 2010年 7月在美迪西普亚(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病理副主任,2010年 8月至 2011年 8月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病理部副主任。2011 年 11月至 2015年 2月任苏州昭衍病理部主任。2015年 2月已离职,股权已转让,离职后未在舒泰神等关联公司任职。
20 李叶 62010219820814*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
2006年 7月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英语专业本科,2007年 4月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董事长助理、行政主管,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21 王晓凡 11010319691214*北京市朝阳区松榆 2004 年至 2009 年在保罗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担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东里**任主管会计职务,2009年 9月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担任财务会计职务。
22 邓乐 34262219841014*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白山镇**
2004年 4月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技术员、技术员主管,现任动物实验部副主任。
23 彭霞 41282619770913*江苏省洪泽县黄集镇**
2000年 9月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技术员、技术员主管,现任动物实验部副主任。
24 徐洁 41282619840620*河南省汝南县三门闸乡**
2007年 6月毕业于南方医科大学,临床医学本科,2007年 7月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临床病理室检验员、主管、项目管理员、项目管理总监,现任苏州昭衍副总经理。
25 张少杰 37088119811213*山东省蓬莱市村里集镇**
2004年 8月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公司出纳、会计、行政主管,现任公司内审专员。
26 宋良文 22240119541104*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
2002年 2月至 2009年 1月在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担任研究员,2009年 1月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
27 樊勇 43090319830526*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2003年 7月至今一直在昭衍新药任职,历任技术员、技术员主管,现任动物实验部副主任。
7、2012年 6月,注册资本增至 2,146.1746万元,同时第三次股权转让
(1)增资及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2012 年 6 月 2 日,张洪山、李涛、徐向青、毛富祥分别与冯宇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洪山将其持有的公司 57.24万元出资额、李涛将其持有的公司
54万元出资额、徐向青将其持有的公司 7.2万元出资额、毛富祥将其持有的公司
1.0503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冯宇霞,转让价格分别为 653.9842万元、616.9662
万元、82.2622万元和 12万元。
上述转让价格均为 11.4253元/1元出资额,系参照 2011年 12月增资价格确
定。冯宇霞已按协议约定向张洪山、李涛、徐向青、毛富祥付清了股权转让款,各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张洪山、李涛、徐向青、毛富祥已缴纳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不存在偷税漏税情形。
2012年 6月 5日,昭衍有限召开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过股东会决议:(1)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2)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从 1,918.6078万
元增至 2,146.1746万元,增资部分由金茂低碳、恒鼎基业、香塘创投、蔡玉春及
原股东顾振其、左从林、孙云霞认购;本次增资价格为 28.5631元/1元出资额,
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上述股东用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于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或股东出资。
2012 年 6 月 15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XYZH/2011A909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已出资到位。
2012年 6月 19日,昭衍有限就本次增资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变更为 2,146.1746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昭衍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冯宇霞 816.0903 38.0260
2 周志文 450.0 20.9675
3 左从林 127.7554 5.9527
4 顾振其 276.6062 12.8883
5 顾美芳 172.8000 8.0515
6 冯邱凌 18.1503 0.8457
7 孙云霞 29.9746 1.3967
8 李成玉 92.0 4.2867
9 孙辉业 2.1007 0.0979
10 刘秀文 1.7506 0.0816
11 顾静良 1.0503 0.0489
12 何亚男 1.0503 0.0489
13 马金玲 1.0503 0.0489
14 尹丽莉 1.0503 0.0489
15 杜杰 1.0503 0.0489
16 于春荣 1.0503 0.0489
17 张素才 1.0503 0.0489
18 李洪贞 1.0503 0.0489
19 李月娟 1.0503 0.0489
20 宋绍伟 1.0503 0.0489
21 张海飞 1.0503 0.0489
22 杨晓东 1.0503 0.0489
23 张延林 0.7002 0.0326
24 张青枝 0.7002 0.0326
25 马宪梅 0.7002 0.0326
26 王辉 0.7002 0.0326
27 李叶 0.7002 0.0326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8 王晓凡 0.7002 0.0326
29 邓乐 0.7002 0.0326
30 彭霞 0.7002 0.0326
31 徐洁 0.7002 0.0326
32 张少杰 0.7002 0.0326
33 宋良文 0.7002 0.0326
34 樊勇 0.3501 0.0163
35 金茂低碳 21.0062 0.9788
36 恒鼎基业 48.3142 2.2512
37 香塘创投 67.2197 3.1321
38 蔡玉春 1.7505 0.0816
合计 2,146.1746 100.0
(2)股权转让的原因
2012 年时,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前,张洪山、李涛、徐向青均已不在本公司任职,而在公司关联方舒泰神任职,且均直接或间接持有舒泰神的股份,为规范公司股权结构,经各方协商同意,张洪山、李涛、徐向青将所持公司股权全部出让给冯宇霞。转让价格系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及最近一次增资价格协商确定。
毛富祥因加入美国国籍,因而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冯宇霞,转让价格为其进入公司的增资价格。
(3)增资新引入股东情况
本次增资新引入的股东包括香塘创投、恒鼎基业、金茂低碳和蔡玉春。
1)香塘创投
香塘创投成立于 2007年 9月,现持有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8566681027XC 的《营业执照》,香塘创投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香塘创投的股东为香塘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州香塘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香塘担保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代码为 831959。香塘集团、香塘担保均系顾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建平、顾振其父子控制的企业。香塘创投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注:上图中,香塘进出口是江苏香塘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的简称,太仓城投是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简称,太仓市国资委是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简称。
2015 年 2 月,香塘创投将其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拉萨香塘,不再是公司股东。
2)恒鼎基业
恒鼎基业系成立于 2012年 2月 8日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现持有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835900044490 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
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恒鼎基业共 4名合伙人,其中梁顺为普通合伙人,其余 3名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实缴额(万元)出资来源
梁顺 2500 35.71 456.75 自有资金
聂仲伟 2500 35.71 456.75 自有资金
杨玲芳 1000 14.29 365.40 自有资金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朱祥民 1000 14.29 121.80 自有资金
合计 7000 100.00 1400.70 -
恒鼎基业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基金编号为 S20111,备案时间为 2014年 5月 13日。
根据恒鼎基业及其合伙人出具的声明,恒鼎基业对公司的出资系募集资金,各合伙人对恒鼎基业的出资资金系自有资金。
恒鼎基业各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最近 5年工作经历、现任单位和职务
1 梁顺
身份证号:34020219650701*,2011年 1月至 2011年 12月,任职于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 2月至今,任恒鼎基业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年 5月至 2015年 11月任久康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 聂仲伟身份证号:13010519750310*,2011年 1月至今,任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3 杨玲芳身份证号:32010219580791*,2011年 1月至 2014年 7月于南京市锁金新村第一小学任教,2014年 8月退休。
4 朱祥民身份证号:11010819620426*,2011年 1月至今,任上海凯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3)金茂低碳
金茂低碳成立于 2010年 11月 19日,现持有常熟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81565275490P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金茂低碳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实缴额(万元)常熟经信低碳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653.3464 67.1,653.3464
常熟开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3,472.9091 20.00 3,472.9091
常熟金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12.1442 9.86 1,712.1442
常熟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35.1357 1.93 335.1357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91.0100 1.10 191.0100
合计 17,364.5454 100.00 17,364.5454
金茂低碳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基金编号为 SD2142,备案时间为 2014年 4月 22日。
根据金茂低碳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声明,金茂低碳对公司的出资系股东投入资金,各相关自然人投资者的出资资金系自有资金。
金茂低碳股东情况如下:
A.常熟经信低碳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a.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熟经信低碳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4337.7464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尧弟
成立日期 2010年 10月 27日
住所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东南大道 1号 707室
经营范围为低碳产业提供创业投资、为企业提供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创业管理服务。
常熟经信低碳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 丁尧弟 2810.6270 19.6030
2 倪建新 1951.8243 13.6132
3 江苏金开顺服饰有限公司 1561.4594 10.8905
4 朱泉元 936.8757 6.5343
5 常熟市大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811.9588 5.6631
6 陆丽红 780.7297 5.4453
7 朱建康 780.7297 5.4453
8 常熟市瀛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780.7297 5.4453
9 吴坚新 749.5005 5.2275
10 许红 624.5838 4.3562
11 陈根良 624.5838 4.3562
12 马建兴 624.5838 4.3562
13 王均良 425.8525 2.9701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4 沈传兴 372.6211 2.5989
15 杜宝飞 298.0968 2.0791
16 陆蕾 202.9898 1.4158
合计 14337.7464 100.00
b.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姓名最近 5年工作经历、现任单位和职务
1 丁尧弟身份证号:33032519651114*,2011年 1月至 2015年 4月从事个体经营,2015年 4月至今担任苏州市冠泽鞋服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 倪建新身份证号:32052019560619*,2011年 1月至今,担任常熟市海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3 朱泉元身份证号:32052419660118*,2011年 1月至今,担任苏州卡麦隆鳄时装有限公司总经理
4 陆丽红身份证号:32052019760914*,2011年 1月至今,担任常熟市常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5 朱建康身份证号:32052019620623*,2011年 1月至今,担任常熟市宏康烟花鞭炮有限公司总经理
6 吴坚新身份证号:33262419670304*,2011年 1月至 2015年 7月,担任江苏中宏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为自由职业者
7 许红身份证号:32052019731102*,2011年 1月至今,担任常熟市南方手机商场有限公司总经理
8 陈根良身份证号:32052019520520*,2011年 1月至今,从事个体经营
9 马建兴身份证号:32052019640108*,2011年 1月至今,担任江苏苏南重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0 王均良身份证号:33262419670406*,2011年 1月至今,担任江苏中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11 沈传兴身份证号:33262319680823*,2011年 1月至今,担任江苏盛烟豪包装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12 杜宝飞身份证号:33262219621021*,2011年 1月至今,担任常熟市方正塑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
13 陆蕾
身份证号:32052019750815*,2011年 1月至 2015年 3月,担任常熟市大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 3月至今,担任常熟市铭奕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c.法人股东股权结构
周宇、周云华和金美珍分别持有江苏金开顺服饰有限公司 79.8701%、
19.3506%和 0.7792%的股权。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常熟市大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邹瑞锋 250.00 50.00
2 钱建忠 55.00 11.00
3 陆蕾 55.00 11.00
4 陈金华 38.00 7.60
5 程林 38.00 7.60
6 李贤 38.00 7.60
7 骆建玲 13.00 2.60
8 张兵 13.00 2.60
合计 500.00 100.00
常熟市瀛通控股有限公司、殷春、仓晓峰、陆晓峰分别持有常熟市瀛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60%、16%、12.8%和 11.2%的股权;殷齐力、仓晓峰、陆晓
峰分别持有常熟市瀛通控股有限公司 40%、32%和 28%的股权。
上述常熟经信低碳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的具体经历、现任单位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最近 5年工作经历、现任单位和职务
江苏金开顺服饰有限公司
1 周宇身份证号:32058119870131*,2012年 1月至今,担任江苏金开顺服饰有限公司设计总监
2 周云华身份证号:32052019621102*,2011年 1月至今,担任江苏金开顺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
3 金美珍身份证号:32052019641223*,2011年 1月至今,担任江苏金开顺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
常熟市大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4 邹瑞锋
身份证号:32052019630918*,2011年 1月至 2015年 3月,担任常熟市大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 3月至今,从事自由职业
5 钱建忠
身份证号:32052019710904*,2011年 1月至 2015年 3月,担任常熟市大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 3月至今,从事自由职业
6 陆蕾
身份证号:32052019750815*,2011年 1月至 2015年 3月,担任常熟市大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 3月至今,担任常熟市铭奕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 陈金华
身份证号:32052019751217*,2011年 1月至 2015年 3月,担任常熟市大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 3月至今,从事自由职业
8 程林
身份证号:32052019700909*,2011年 1月至 2015年 3月,担任常熟市大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 3月至今,从事自由职业
9 李贤
身份证号:32052019750614*,2011年 1月至 2015年 3月,担任常熟市大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 3月至今,从事自由职业
10 骆建玲
身份证号:32011319700606*,2011年 1月至 2015年 3月,担任常熟市大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 3月至今,从事自由职业
11 张兵
身份证号:32052019770612*,2011年 1月至 2015年 3月,担任常熟市大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 3月至今,从事自由职业
常熟市瀛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12 殷春身份证号:32052019660308*,2011年 1月至今,担任常熟市瀛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13 仓晓峰身份证号:32052019741006*,2011年 1月至今,担任常熟市瀛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14 陆晓峰身份证号:32052019710402*,2011年 1月至今,担任常熟市瀛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15 殷齐力身份证号:32058119920724*,2011年 1月至今,担任常熟市瀛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B.常熟开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a.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熟开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晓棣
成立日期 2012年 7月 16日
住所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东南大道 1号 710室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
常熟开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常熟东之星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和常熟开晟东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有 75%、20%和 5%的股权。
b.股东情况
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系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全资子公司。
常熟东之星高新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常熟东南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其系全民所有制企业。
常熟开晟东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常熟东之星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C.常熟金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a.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熟金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110.7442万元
法定代表人段小光
成立日期 2010年 10月 27日
住所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东南大道 1号 707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恒丰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常熟金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 50%的股权。
b.股东情况
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江苏金茂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代码 834960)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金茂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段小光、张敏和许颙良。
雷霆、康静、陈新分别持有深圳市恒丰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70%、20%和 10%的股权。
上述常熟金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中的主要自然人股东或投资者的具体经历、现任单位和职务情况如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姓名最近 5年工作经历、现任单位和职务
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段小光
身份证号:32010619550804*,2009年至 2015年 7月任江苏金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 7月至今任江苏金茂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 张敏
身份证号:32010619600328*,2009年至 2015年 7月任江苏金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2015年 7月至今任江苏金茂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3 许颙良
身份证号:32052419700728*,2009年至 2015年 7月任江苏金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 12月至 2013年 9月任公司董事,2015年 7月至今任江苏金茂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深圳市恒丰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4 雷霆身份证号:44010219670212*,2011年 1月至今,任广东恒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浩森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 康静
身份证号:32010619580607*,2011年 1月至 2014年 8月任深圳市浩森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 8月至今任深圳太阳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6 陈新
身份证号:44162119671017*,2011年 1月至 2014年 11月任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常务副总,2014年 11月至今任深圳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D.常熟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a.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熟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7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晓棣
成立日期 2008年 12月 4日
住所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东南大道 1号 100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科技项目开发投资管理,企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技产品研发。
常熟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和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95.7386%和 4.2614%的股权。
b.股东情况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常熟高新区经济服务中心,常熟高新区经济服务中心系事业法人。
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系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全资子公司。
常熟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中不存在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投资者的情形。
E.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涂勇
成立日期 2007年 8月 8日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通江路 16号
经营范围环境科技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环境保护信息咨询;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环境监测。
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下属公司,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系隶属于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的事业法人。
4)蔡玉春先生
蔡玉春先生,身份证号:1101081961041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38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至 2012年 1月,任职于北京康诺伟业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 1月加入公司,现任总经办副主任。
(4)本次增资背景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2年,香塘创投、恒鼎基业、金茂低碳等投资机构有意对公司进行投资,顾振其作为原股东有意进一步投资公司;左从林、孙云霞系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公司同意其进一步投资公司;蔡玉春系公司新引进的中层管理人员,通过本次增资使其持有公司股权,能够更好地留住人才。
通过实施本次增资,公司筹集资金 6,5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随着引入新的股东,公司资本金进一步充实,资本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股份公司的设立及股权变动
1、2012年 12月,昭衍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
经 2012年 11月 20日昭衍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昭衍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 2012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21,038,060.33元折为 6,130.00
万元股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昭衍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12 月 10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2A9007-1 号《验资报告》。2012 年 12 月26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11010600295291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冯宇霞 2,330.95 38.0260
2 周志文 1,285.31 20.9675
3 顾振其 790.06 12.8883
4 顾美芳 493.56 8.0515
5 左从林 364.90 5.9527
6 李成玉 262.77 4.2867
7 香塘创投 192.00 3.1321
8 恒鼎基业 138.00 2.2512
9 孙云霞 85.61 1.3967
10 金茂低碳 60.00 0.9788
11 冯邱凌 51.84 0.8457
12 孙辉业 6.00 0.0979
13 刘秀文 5.00 0.0816
14 蔡玉春 5.00 0.0816
15 顾静良 3.00 0.0489
16 何亚男 3.00 0.0489
17 马金玲 3.00 0.0489
18 尹丽莉 3.00 0.0489
19 杜杰 3.00 0.0489
20 于春荣 3.00 0.0489
21 张素才 3.00 0.0489
22 李洪贞 3.00 0.0489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3 李月娟 3.00 0.0489
24 宋绍伟 3.00 0.0489
25 张海飞 3.00 0.0489
26 杨晓东 3.00 0.0489
27 张延林 2.00 0.0326
28 张青枝 2.00 0.0326
29 马宪梅 2.00 0.0326
30 王辉 2.00 0.0326
31 李叶 2.00 0.0326
32 王晓凡 2.00 0.0326
33 邓乐 2.00 0.0326
34 彭霞 2.00 0.0326
35 徐洁 2.00 0.0326
36 张少杰 2.00 0.0326
37 宋良文 2.00 0.0326
38 樊勇 1.00 0.0163
合计 6,130.00 100.0
2、2014年 6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4年 6月 16日,刘秀文与高大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刘秀文将持有公司的 5万股股份转让给高大鹏,转让价格为 4元/股。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修改章程。公司已就此事项办理了工商备案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冯宇霞 2,330.95 38.0260
2 周志文 1,285.31 20.9675
3 顾振其 790.06 12.8883
4 顾美芳 493.56 8.0515
5 左从林 364.90 5.9527
6 李成玉 262.77 4.2867
7 香塘创投 192.00 3.1321
8 恒鼎基业 138.00 2.2512
9 孙云霞 85.61 1.3967
10 金茂低碳 60.00 0.9788
11 冯邱凌 51.84 0.8457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 孙辉业 6.00 0.0979
13 高大鹏 5.00 0.0816
14 蔡玉春 5.00 0.0816
15 顾静良 3.00 0.0489
16 何亚男 3.00 0.0489
17 马金玲 3.00 0.0489
18 尹丽莉 3.00 0.0489
19 杜杰 3.00 0.0489
20 于春荣 3.00 0.0489
21 张素才 3.00 0.0489
22 李洪贞 3.00 0.0489
23 李月娟 3.00 0.0489
24 宋绍伟 3.00 0.0489
25 张海飞 3.00 0.0489
26 杨晓东 3.00 0.0489
27 张延林 2.00 0.0326
28 张青枝 2.00 0.0326
29 马宪梅 2.00 0.0326
30 王辉 2.00 0.0326
31 李叶 2.00 0.0326
32 王晓凡 2.00 0.0326
33 邓乐 2.00 0.0326
34 彭霞 2.00 0.0326
35 徐洁 2.00 0.0326
36 张少杰 2.00 0.0326
37 宋良文 2.00 0.0326
38 樊勇 1.00 0.0163
合计 6,130.00 100.0
刘秀文将持有公司股份转出系因其于 2013 年离职,因当时股份公司成立未满一年,因而至 2014 年办理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及工商备案手续。刘秀文与高大鹏于 2013 年即就本次股权转让达成意向,转让价格系按照刘秀文投资成本由双方友好协商而定。高大鹏已按协议约定向刘秀文支付了股权转让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高大鹏先生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个人基本情况如下:
高大鹏,男,身份证号:41302419821108*,住所:河南省潢川县城关镇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跃进西路**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个人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有关内容。
3、2015年 2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就如下股权转让修改章程:公司原股东香塘创投将持有公司的 192万股股份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拉萨香塘;顾振其将持有公司的 720.06 万股股份转让给顾晓磊,顾
振其和顾晓磊为父子关系;王辉将持有公司的 2 万股股份转让给冯宇霞,于春荣将持有公司的 3 万股股份转让给冯宇霞。公司已就此事项办理了工商备案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情况如下:
(1)出于税务筹划等考虑,香塘创投将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其子公司
拉萨香塘,顾振其向其子顾晓磊转让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香塘创投向拉萨香塘转让 192万股股份的价格合计为 1,920万元,顾振其向顾晓磊转让 720.06万股股
份的价格合计为 720.06万元。各方已按协议约定结清了股权转让款。
拉萨香塘系香塘创投全资子公司,详细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八、发
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顾晓磊先生系公司董事,个人基本情况如下:
顾晓磊先生,身份证号:32052219870105*,住所:太仓市城厢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个人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人员简介”有关内容。
(2)王辉、于春荣因离职而将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冯宇霞,转让金额
分别为 9.2470 万元和 13.8750 万元,转让价格分别为 4.6235 元/股和 4.6250 元/
股,系参照王辉、于春荣投资成本并结合银行利息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涉及股权转让款已结清,股权转让各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股权转让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已由相关股东缴清,不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形。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冯宇霞 2,335.95 38.1069
2 周志文 1,285.31 20.9675
3 顾晓磊 720.06 11.7465
4 顾美芳 493.56 8.0515
5 左从林 364.90 5.9527
6 李成玉 262.77 4.2867
7 拉萨香塘 192.00 3.1321
8 恒鼎基业 138.00 2.2512
9 孙云霞 85.61 1.3967
10 顾振其 70.00 1.1419
11 金茂低碳 60.00 0.9788
12 冯邱凌 51.84 0.8457
13 孙辉业 6.00 0.0979
14 高大鹏 5.00 0.0816
15 蔡玉春 5.00 0.0816
16 顾静良 3.00 0.0489
17 何亚男 3.00 0.0489
18 马金玲 3.00 0.0489
19 尹丽莉 3.00 0.0489
20 杜杰 3.00 0.0489
21 张素才 3.00 0.0489
22 李洪贞 3.00 0.0489
23 李月娟 3.00 0.0489
24 宋绍伟 3.00 0.0489
25 张海飞 3.00 0.0489
26 杨晓东 3.00 0.0489
27 张延林 2.00 0.0326
28 张青枝 2.00 0.0326
29 马宪梅 2.00 0.0326
30 李叶 2.00 0.0326
31 王晓凡 2.00 0.0326
32 邓乐 2.00 0.0326
33 彭霞 2.00 0.0326
34 徐洁 2.00 0.0326
35 张少杰 2.00 0.0326
36 宋良文 2.00 0.0326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7 樊勇 1.00 0.0163
合计 6,130.00 1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四)中介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1、经核查发行人工商登记档案、相关价款支付凭证、个税缴纳凭证,并根
据中介机构对相关股东的访谈,发行人、发行人股东的承诺与说明,发行人历史沿革涉及的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原因和定价具有合理性;涉及股权转让价款和增资款已结清或缴足;相关股权转让及增资均已履行必要的评估、备案、内部决策程序;相关股东已按规定缴纳了相关改制、股权转让涉及的个税,不存在偷税漏税情形;相关股权转让及增资不存在有关股权权属、股权转让价款的法律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2、根据发行人全体股东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历次新进股东均为本人真实持
有发行人的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形,除已经披露的关联关系外,发行人历次新进股东之间无其他一致行动关系。
3、经核查发行人工商登记档案及发行人、发行人股东的承诺与说明,发行
人全体股东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特殊协议或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和潜在影响公司股权结构事项。
4、经核查发行人工商登记档案,并根据发行人全体股东出具的说明、担任
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出具的承诺,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股东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
属性
1、1995年 8月研究开发中心设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995 年 7 月 26 日,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资金信用证明》,确认中国药理学会将 10万元资金投入研究开发中心。1997年 11月 20日,中国药理学会出具函件,确认其与研究开发中心为挂靠关系,其并未对研究开发中心投资;研究开发中心的实际出资者为冯宇霞和周志文。
2、1998年 2月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8年 2月 23日,北京中威审计事务所集团出具中审验字(98)第 110号
《变更登记验资报告书》,对研究开发中心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资本投入情况进行了审验。根据验资结果,研究开发中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8万元,其中冯宇霞 14万元(占 50%)、周志文 14万元(占 50%),资金来源数额属实。
3、1999年 5月增资
1999 年 5 月 12 日,北京中汇通审计事务所出具《变更登记验资报告书》,验证研究中心注册资本增至 500 万元,其中冯宇霞以货币及实物方式分别投入108 万元和 128 万元(共计 236 万元),周志文以实物方式投入 236 万元,实物投资已经北京中旺兴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货币资金已于当日缴纳到位。
1999年 10月 20日,北京中汇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查帐报告》,验证周志文投入的实物资产价值 236万元,冯宇霞投入的实物资产价值 128万元,前述实物资产已全部记入公司帐户。
4、2008年 2月改制为有限公司
2008年 1月 14日,北京中泰华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中泰华恒评报字[2008]第 009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确认研究中心截至基准日 2007年 11月 30日的净资产为 51,930,619.76元。
2008年 1月 25日,北京中会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研究中心改改制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会信诚验字(2008)
第 016 号《验资报告》,确认全体股东已经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5、2008年 8月分立减资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8 年 7 月 6 日,北京中会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会信诚验字(2008)第 069 号《验资报告》,验证昭衍有限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减至
1,200万元。
6、2008年 9月增资
2008年 9月 26日,中会信诚出具中会信诚验字(2008)第 091号《验资报
告》,对昭衍有限增资进行了审验。根据验资结果,昭衍有限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2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1,800万元。
7、2011年 5月增资
2011年 5月 30日,北京中会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会信诚验字
(2011)第 A033号《验资报告》,对昭衍有限增资进行了审验。根据验资结果,
昭衍有限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8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1,892万元。
8、2011年 12月增资
2011 年 12 月 23 日,北京中会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会信诚验字(2011)第 A078 号《验资报告》,对昭衍有限增资进行了审验。根据验资结
果,昭衍有限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892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1,918.6078万元。
9、2012年 6月增资
2012 年 6 月 15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XYZH/2011A9096号《验资报告》,对昭衍有限增资进行了审验。根据验资结果,昭衍有限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918.6078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
实收资本为 2,146.1746万元。
10、2012年 12月昭衍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2年 12月 10日出具了 XYZH/2012A9007-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年 12月 16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合计 6,130.00万元,全部为净资产出资。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机构
(一)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三)发行人内部职能部门职责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为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公司各个职能部门运行情况良好,各个部门职能具体如下:
1、项目管理部:全面负责对实验专题的管理,包括实验专题的安排,实验
计划的制定,实验进展的监督,实验专题开题、结题的汇总、上报。对动物设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证券部
内审部
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财务部质量保证部项目管理部毒理部分析与生物分析部药理部病理部机构办公室动物实验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行政总监
采购部行政部政府事业部总经理办公室信息部设施保障部机构负责人
动物伦理和职业健康委员会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施资源的合理调配,各项目相关工作开展的协调,保证各项目顺利进行。项目相关信息的录入、更新、统计。
2、质量保证部:全面负责对实验专题的检查,包括检查计划的制定,实验
方案的审查,实验过程的检查,发现上报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实验总结报告的审查,生成实验结束后的检查报告书等。定期对机构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进行检查,并及时向相关人员反馈检查结果。
3、毒理部:全面负责毒理实验专题的运行,包括制定实验方案,掌握实验
进展,收集、整理并检查各种实验记录,记录并解决实验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分析研究结果并撰写实验总结报告,将实验方案、原始资料、有关记录文件、总结报告及时归档等。处理质量保证部提出的各类实验问题,以确保实验符合GLP要求。对实验相关指标进行检测,以及对细胞亚群和细胞周期的分析。
4、分析与生物分析部:全面负责对分析实验的组织安排,制定相关实验方
案,建立实验技术方法,并按照方案开展实验,收集、整理并检查各种实验记录,记录并解决实验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分析研究结果并撰写实验总结报告。
对供试品的领取、配置、标记、分发及剩余物的返还进行管理。
5、药理部:全面负责药理实验专题的运行,包括制定实验方案,按方案开
展实验,收集、整理并检查各种实验记录,记录并解决实验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分析研究结果并撰写实验总结报告,将实验方案、原始资料、有关记录文件、总结报告及时归档等。
6、病理部:全面负责实验专题的病理学检查工作,包括参与相关专题方案
的制定,完成实验动物的取材、包埋、切片、制片,审阅病理切片并撰写病理报告,记录、解决病理研究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处理质量保证部门提出的问题,以确保实验符合 GLP要求。
7、动物实验部:按照实验方案完成相关实验操作,对实验动物进行管理,
包括各项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动物的分组、给药,实验过程的观察与记录,实验动物的饲养、检疫、诊断与治疗,实验设施、动物笼具、检疫相关设备的清洁与管理。参与或负责动物福利计划的制定和修改。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8、机构办公室:负责供试品的管理工作;实验档案的管理工作,实验室标
准操作规程文件的保管,档案管理检索系统的建立;标准操作规程的管理;实验仪器的管理;培训管理。
9、设施保障部:负责公司内部设施的管理,包括检查、维护实验设备的正
常运转,确保动物设施温度、湿度、风量、风压处于正常范围,安装、维修公司内部的电器及通讯设备,记录各类设备的运行状态,完成各项计量报表的统计工作。
10、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宣传、推广、销售等工作;新客户的开发,老
客户的维护,在与实验部门沟通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实验计划及报价,签订实验合同,监管实验进度及实验费用的及时收取;并负责解决客户在药品申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
11、人力资源部:全面负责建立、建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负责制订
本公司人力资源相关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人力资源计划,企业文化的建设,人员档案管理。负责招聘、薪酬、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的实施及管理,对劳动合同、各项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管理及申报。负责岗位说明书的编制,对内、对外劳资的统计工作。
12、采购部:负责物品采购的工作,包括采购计划的编制,物资的及时供
应,采购物资的入库、结算。负责采购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物资网络的建立与开辟,采购合同的签订与管理。负责分析公司原材料市场品质、价格,评估供应厂商的价格、品质,掌握公司主要物料的市场价格起伏状况、了解走势、加以分析并控制成本。
13、行政部:负责日常行政管理事务的工作,包括来访客人的接待,行政
档案的管理,日常制度的监管,员工活动的组织,节日福利的发放。负责外联工作,行政后勤物资的管理及发放,办公成本的控制。负责公司印章的定理和信件的收发工作;负责全公司车辆的调度、安排、管理工作。
14、政府事务部:负责与政府沟通的相关工作,包括负责与实验相关国家
课题的申报、监督、验收工作,负责公司相关资质的申报与维护,负责维护与业务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5、信息部:负责公司 IT 系统及电子信息的管理,包括保障网络设施、计
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备份保存实验结果等电子数据,确保计算机系统与电子数据的安全,监督管理员工的上网行为等。
16、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协助总经理做好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处理公
司日常事务;做好重要会议的组织、会务工作;协助参与公司发展规划的拟定,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和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负责公司宣传报导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17、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的日常工作,包括:日常财务核算,合理调配
资金,定期上报公司财务各项工作,编制公司的月、季、年度财务计划。负责公司现有资产的管理,原物料进出帐务及成本的处理,各产品成本计算及损益决算,经营报告资料的编制,收入有关单据审核及帐务处理。负责公司各项税务的上报、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8、内审部: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的
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与评价,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19、证券部:负责公司证券事务和信息披露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按法定
程序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规范公司治理,管理公司股权事务、投资者关系和公众媒体关系,维系公司与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的日常联络与沟通。
20、动物伦理和职业健康委员会:审核、批准、要求修改或撤回与实验动物
使用相关的申请,监督动物实验实施的操作过程,杜绝动物实验实施操作违背动物伦理委员会已批准的实验方案,定期检查实验动物使用政策和实验动物设施等。在实验动物使用、设施利用或人员培训等方面向公司提出建议,调查涉及不正当使用实验动物的行为等。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责任制度,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和安全培训,针对职业健康内容接受人员的咨询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和评估等。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的情况如下:
(一)苏州昭衍(控股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 12月 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5683517868Q
法定代表人冯宇霞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住所地/生产经营地太仓市沙溪镇工业开发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 100%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生物医药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和销售实验用 SPF级大、小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历史沿革情况
(1)2008年 12月,设立
2008 年 12 月 11 日,苏州昭衍由昭衍有限与自然人顾建平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10,000万元,其中昭衍有限出资 9,500万元,顾建平出资 500万元,分二期出资。顾建平系顾振其之父,公司董事顾晓磊之祖父,时任香塘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8年 12月 5日,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以下简称“新联谊”)出具新联谊苏内验字[2008]第 027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8 年12月 4日止,苏州昭衍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形式缴纳的首期注册资本 2,000万元。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8 年 12 月 11 日,苏州昭衍取得苏州市太仓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2058500010001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时,苏州昭衍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本期实际出资情况(万元)
股东名称
金额出资比例(%)货币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昭衍有限 9,500 95.00 1,900 19.00
顾建平 500 5.00 100 1.00
合计 10,000 100.00 2,000 20.00
(2)2009年 7月,10,00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缴足
2009年7月20日,新联谊出具新联谊苏内验字[2009]第09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9年 7月 17日,苏州昭衍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形式缴纳的第二期出资 8,000万元,苏州昭衍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0,000万元。
苏州昭衍已就本次注册资本缴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09年 7月,苏州昭衍增资
2009年 7月 22日,苏州昭衍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增加注册资本 12,000万元,其中昭衍有限增加出资 11,400万元,顾建平增加出资 600万元。
2009年7月28日,新联谊出具新联谊苏内验字[2009]第10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9 年 7 月 27 日止,苏州昭衍已收到股东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增资12,000万元。
2009年 7月 29日,苏州昭衍就本次增资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变更为 22,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昭衍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昭衍有限 20,900 95.00
顾建平 1,100 5.00
合计 22,000 100.0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2010年 3月,减资
2010年 1月 8日,苏州昭衍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减少注册资本 12,000万元,其中昭衍有限减少出资 11,400 万元,顾建平减少出资 600 万元。2010 年 1月 14 日,苏州昭衍在《江苏经济报》上发布了《减资公告》,就本次减资履行了公告程序。
2010年 3月 20日,新联谊出具新联谊苏内验[2010]第 047号《验资报告》,确认苏州昭衍本次减资完成。
2010年 3月 29日,苏州昭衍就本次减资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变更为 10,000万元。
本次减资完成后,苏州昭衍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昭衍有限 9,500 95.00
顾建平 500 5.00
合计 10,000 100.00
(5)2011年 5月,股权转让
2011 年 5 月 6 日,顾建平与昭衍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顾建平将苏州昭衍 5%的股权(计 500万元出资额)以 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昭衍有限。2011 年 5 月 6 日,苏州昭衍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并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因顾建平家族已直接持有苏州昭衍母公司昭衍有限的股权,为规范昭衍有限整体股权架构,因此顾建平向昭衍有限转让苏州昭衍股权,转让完成后,苏州昭衍成为昭衍有限全资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系双方依据股权转让基准日 2010年 12月 31日的苏州昭衍净资产情况协商确定。昭衍有限于 2011年 9月15日向顾建平支付了 5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
2011年 5月 27日,苏州昭衍就本次股权转让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权转让完成后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昭衍新药持有苏州昭衍100%的股权。
经中介机构核查,苏州昭衍成立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收购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情形。
3、生产经营及业绩情况
苏州昭衍是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主体之一,从事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和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的销售。
报告期内,苏州昭衍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7年 1-6月
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
2014.12.31
/2014年度
总资产 37,115.46 33,324.33 27,848.59 31,866.74
净资产 16,747.81 15,338.41 11,831.33 9,107.74
营业收入 5,090.40 13,009.22 10,085.26 10,799.60
净利润 1,409.39 3,507.09 2,723.59 3,240.23
以上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审计。
报告期内,苏州昭衍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所示:
报告期序号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万元)业务类别
1 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84.43 临床前研究服务
2 浙江越甲药业有限公司 456.46 临床前研究服务
3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18.60 临床前研究服务
4 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389.02 临床前研究服务
5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78.08 临床前研究服务
2017年1-6月
前五名客户合计 2,126.60
1 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83.40 临床前研究服务
2 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682.32 临床前研究服务
3 舒泰神 525.98 临床前研究服务、实验动物附属制品销售
4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36.11 临床前研究服务
5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433.77 临床前研究服务
2016年度
前五名客户合计 3,161.58
2015年度 1 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85.57 临床前研究服务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06.42 临床前研究服务
3 SolasiaPharmaK.K. 396.80 临床前研究服务
4 天津和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362.05 临床前研究服务
5 武汉友芝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322.42 临床前研究服务
前五名客户合计 1,973.24
1 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1,162.48 临床前研究服务
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565.82 临床前研究服务
3 舒泰神 490.76 临床前研究服务、实验动物附属制品销售
4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331.47 临床前研究服务
5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313.21 临床前研究服务
2014年度
前五名客户合计 2,863.75
报告期内,苏州昭衍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序号供应商名称
采购原材料
采购金额(万元)
1 广东前沿食蟹猴 255.00
2 广西桂东灵长类开发实验有限公司食蟹猴 202.30
3 北京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比格犬 196.30
4 广西雄森灵长类实验动物养殖开发有限公司食蟹猴 111.60
5 北京科澳协力饲料有限公司饲料 85.82
2017年 1-6月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 851.02
1 广西桂东灵长类开发实验有限公司食蟹猴 437.60
2 广东前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蟹猴 248.15
3 北京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比格犬 175.35
4 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验鼠 167.88
5 北京科澳协力饲料有限公司饲料 110.49
2016年度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 1,139.47
1 广西桂东灵长类开发实验有限公司食蟹猴 603.10
2 广东前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蟹猴 372.30
3 广西雄森灵长类实验动物养殖开发有限公司食蟹猴 255.00
4 北京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比格犬 169.68
5 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验鼠 125.13
2015年度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 1,525.21
1 高要市康达实验动物科技有限公司食蟹猴 349.70
2 南宁市富泽野生动物养殖有限公司食蟹猴 182.28
3 北京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比格犬 174.30
4 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验鼠 108.46
5 北京科澳协力饲料有限公司饲料 89.73
2014年度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 904.47
4、最近三年经营合规情况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5 年 4 月 2 日,苏州昭衍收到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太环行罚字(2015)第 38号),被处罚款 5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参见本招
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八)环境保护
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苏州昭衍最近三年依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广东前沿(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前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 8月 29日
法定代表人冯宇霞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住所地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掬泉路 3号自编 C区 C207房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 100%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畜牧业科学研究服务;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其他畜牧养殖(猪、牛、羊除外);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驯养繁殖陆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广东前沿主要从事实验动物繁殖、销售业务,公司设立广东前沿及其分公司主要是用于收购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实验所需的猴、犬等实验动物,以保障实验动物供应。截至 2016年末,广东前沿的总资产为 3,178.80万元,净资产为
671.12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为 978.22万元,净利润为-382.73万元;截至 2017
年 6月末,广东前沿的总资产为 3,347.29万元,净资产为 351.71万元,2017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285.88 万元,净利润为-319.4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瑞华会
计师审计)
2016年 2月 2日,广东前沿设立南宁分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营业场所:南宁市金凯街道华联村慕村坡六组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负责人:宋绍伟
经营范围: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
(三)昭衍加州(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 JOINN LABORATORIES,CA Inc.
成立日期 2013年 6月 21日
现任董事冯宇霞、左从林
股本 1,000万股
股东情况发行人持股 100%
公司住所地 2600 Hilltop Drive,Richmond, CA 94806,USA
主要业务
负责联络公司国际事务、企业国际化宣传和推广和向国外客户提供新药注册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昭衍加州为公司在美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联络公司国际事务、企业国际化宣传和推广和向国外客户提供新药注册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截至 2016 年末,昭衍加州的总资产为 236.11 万元,净资产为 140.14 万元,2016
年营业收入为 109.25万元,净利润为-155.50万元;截至 2017年 6月末,昭衍加
州的总资产为 1,534.87万元,净资产为 1,420.17万元,2017年 1-6月营业收入为
89.42万元,净利润为-72.4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审计)
(四)视康前沿(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视康前沿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 1月 23日
法定代表人冯宇霞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住所地/生产经营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 5号 5幢 1021
股东情况发行人持股 65%,姚宁 35%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眼科药物、医疗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视康前沿目前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截至 2016 年末,视康前沿的总资产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 100.72万元,净资产为 100.72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为 0,净利润为 0.07万
元;截至 2017年 6月末,视康前沿的总资产为 100.86万元,净资产为 100.85万
元,2017年 1-6月营业收入为 0,净利润为 0.1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瑞华会计
师审计)。
(五)昭衍香港(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 JOINN LABORATORIES (HK)LIMITED
成立日期 2016年 8月 2日
现任董事冯宇霞
股本 300万美元
股东情况发行人持股 100%
公司住所地 Room 1903,19/F., Lee Garden One 33 Hysan Avenue Causeway Bay
主要业务负责公司的海外投资、联络公司国际事务、企业国际化宣传和推广等
昭衍香港目前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未实际出资。
(六)思科华兴(参股公司)
思科华兴为发行人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思科华兴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9年 5月 21日
法定代表人李荣旗
注册资本 110.00万元
住所地和主要经营地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前沙涧村东 1,000米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食蟹猴,用于养殖及科研,种源来源于广西熊森灵长类实验动物养殖开发公司。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思科华兴的股东构成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北京科润维德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5.20 32.00
昭衍新药 33.00 30.0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北京科澳协力饲料有限公司 22.00 20.00
李博宇 16.50 15.00
刘芳凝 3.30 3.00
合计 110.00 100.00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思科华兴的总资产为 355.24万元,净资产为 22.24
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0,净利润为-30.55万元;截至 2017年 6月末,
思科华兴的总资产为 362.18万元,净资产为 20.16万元,2017年 1-6月营业收入
为 0,净利润为-2.08万元。(2016年度数据经中仁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分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拥有一家分公司昭衍美国分公司,目前已注销,基本情况如下:
2008 年 5 月 27 日,公司在美国注册成立美国分公司 Joinn Laboratories
USA,Inc.,主要负责市场开拓、业务联络和对外宣传。因公司在美国加州投资设立子公司昭衍加州负责市场开拓,公司于2014年8月注销了 Joinn Laboratories
USA,Inc.。
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发起人为35名自然人股东、2名法人股东和1名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自然人发起人的情况
(1)冯宇霞,女,身份证号:43030419641106*,住所:北京市丰台区
怡海花园恒泰园**,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
(2)周志文,男,身份证号:44060219650518*,住所:北京市丰台区
怡海花园恒泰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顾振其,男,身份证号:32052219631128*,住所:江苏省太仓市
城厢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4)顾美芳,女,身份证号:32052219700218*,住所:江苏省太仓市
城厢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5)左从林,男,身份证号:11010119640308*,住所:北京市东城区
东堂子胡同**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6)李成玉,男,身份证号:22062119710608*,住所:吉林省抚松县
露水河镇西山街二十四委**,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7)孙云霞,女,身份证号:22030319681118*,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太平路 38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8)冯邱凌,女,身份证号:41282619741113*,住所:北京市丰台区
怡海花园富泽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9)孙辉业,男,身份证号:11010819680817*,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太平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0)刘秀文,女,身份证号:11010819591127*,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太平路**号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 年 6 月,刘秀文将其所持公司 5万股股份转让给高大鹏,不再是公司股东。
(11)蔡玉春,男,身份证号:1101081961041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太平路 38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2)顾静良,男,身份证号:23210219800913*,住所:北京市大兴区
亦庄荣华中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3)何亚男,女,身份证号:12010819800103*,住所:北京市通州区
台湖镇次渠大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4)马金玲,女,身份证号:62619770625*,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三里河西街**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5)尹丽莉,女,身份证号:37068419800801*,住所:北京市丰台区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东高地万源北路**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6)杜杰,女,身份证号:23010319750817*,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亦
庄荣华中路**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7)于春荣,女,身份证号:220204197705*,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海
鹰路**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 2月,于春荣将其所持公司 3万股股份转让给冯宇霞,不再是公司股东。
(18)张素才,男,身份证号:41272119800909*,住所:北京市大兴区
亦庄荣华中街**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李洪贞,男,身份证号:32032219820302*,住所:北京市大兴区
亦庄荣华中街**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李月娟,女,身份证号:1101081965022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新街口外大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1)宋绍伟,男,身份证号:37063419821025*,住所:山东省长岛县
迎宾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2)张海飞,男,身份证号:14042919770907*,住所:北京市大兴区
亦庄荣华中路**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3)杨晓东,男,身份证号:32052219791221*,住所:江苏省太仓市
城厢镇世纪苑秋萍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4)张延林,男,身份证号:14222619820908*,住所:北京市大兴区
亦庄荣华中街**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5)张青枝,女,身份证号:15282219701102*,住所:内蒙古巴彦道
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6)马宪梅,女,身份证号:2224011956032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太平路 38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7)王辉,女,身份证号:21100419750704*,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东
安路 230 弄**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 年 2 月,王辉将其所持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 2万股股份转让给冯宇霞,不再是公司股东。
(28)李叶,女,身份证号:62010219820814*,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
关区金昌北路**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9)王晓凡,女,身份证号:1101031969121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松榆东里**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30)邓乐,女,身份证号:34262219841014*,住所:安徽省巢湖市庐
江县白山镇白山社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31)彭霞,女,身份证号:41282619770913*,住所:江苏省洪泽县黄
集镇双涧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32)徐洁,女,身份证号:41282619840620*,住所:河南省汝南县三
门闸乡老房村徐桥**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33)张少杰,女,身份证号:37088119811213*,住所:山东省蓬莱市
村里集镇村里集村**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34)宋良文,男,身份证号:2224011954110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
靛厂路 26号院**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35)樊勇,男,身份证号:43090319830526*,住所:湖南省益阳市赫
山区大桃路**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法人/合伙企业发起人的情况
(1)苏州香塘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香塘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 9月 7日
法定代表人顾振其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太仓市城厢镇朝阳路 12号
主要业务创业投资业务
香塘创投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实缴额(万元)香塘集团有限公司 17,750 88.75 17,750
苏州香塘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250 11.25 2,250
合计 20,000 100.00 20,000
截至 2016 年末,香塘创投总资产为 78,749.15 万元,净资产 57,100.93 万
元,2016 年净利润-1,320.33 万元;截至 2017 年 6 月末,香塘创投总资产为
58,775.09 万元,净资产 46,265.98 万元,2017 年 1-6 月净利润-197.70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2015 年 2 月,香塘创投将其所持公司 192 万股股份转让给拉萨香塘,不再是公司股东。
拉萨香塘为香塘创投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 11月 26日
法定代表人顾振其
注册资本 2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万元
公司住所地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号阳光新城 A区 4栋 1单元 1-1号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财务顾问、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技术交流、商务策划。
(2)昆山恒鼎基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名称昆山恒鼎基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2年 2月 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顺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商银路 538号国际金融大厦 5066室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恒鼎基业共 4名合伙人,其中梁顺为普通合伙人,其余 3名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实缴额(万元)梁顺 2500 35.71 456.75
聂仲伟 2500 35.71 456.75
杨玲芳 1000 14.29 365.40
朱祥民 1000 14.29 121.80
合计 7000 100.00 1400.70
截至 2016年末,恒鼎基业总资产为 1,426.44万元,净资产 1,426.14万元,
2016 年净利润-0.46 万元;截至 2017 年 6 月末,恒鼎基业总资产为 1,426.02 万
元,净资产 1,425.72 万元,2017 年 1-6 月净利润-0.4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3)江苏金茂低碳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金茂低碳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年 11月 19日
法定代表人倪建新
注册资本 17,364.5454万元
实收资本 17,364.5454万元
住所地和主要经营地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东南大道 1号 710室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为低碳产业提供创业投资、为企业提供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创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茂低碳共有 5名股东,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实缴额(万元)常熟经信低碳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653.3464 67.1,653.3464
常熟开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3,472.9091 20.00 3,472.9091
常熟金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12.1442 9.86 1,712.1442
常熟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35.1357 1.93 335.1357
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91.0100 1.10 191.0100
合计 17,364.5454 100.00 17,364.5454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6 年末,金茂低碳总资产为 16,943.77 万元,净资产 16,303.68 万
元,2016 年净利润-347.06 万元;截至 2017 年 6 月末,金茂低碳总资产为
17,047.66万元,净资产 16,233.93万元,2017年 1-6月净利润-69.75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冯宇霞、周志文、顾晓磊、顾美芳和左从林。冯宇霞、周志文、顾美芳和左从林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顾晓磊的基本情况如下:
顾晓磊,男,身份证号:32052219870105*,住所:太仓市城厢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顾晓磊为公司董事,个人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冯宇霞女士持有公司 38.1069%的股份,周志文先生持有公司 20.9675%的股
份,二人为夫妻关系,合并持有公司 59.0744%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 2017 年 7 月 15 日,除持有发行人的股权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如下图所示: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上述企业全称及简称见下述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分为三类,一类为投资管理及持股平台类,一类为产业类,另一类为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具体分类如下:
序号分类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持股比例主要业务/设立目的
投资管理类及平台类
1 熠昭(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2008.08.22 冯宇霞持股 37.40%,周志文持股 47.60%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2 苏州七溪亦昭投资有限公司 2013.11.26 苏州卓颖威斯持股 37.5%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境内
北京熠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3.12.11 熠昭投资持股 100%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 北京七溪亦昭投资有限公司 2015.05.15 熠昭投资持股 100%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5 药伙伴(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06.29 熠昭投资持股 51%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6 熠昭(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2015.12.08 熠昭投资持股 100%投资管理 境外
药伙伴香港有限公司 2016.11.24 药伙伴持股 100%投资控股
产业类
8 舒泰神(300204.SZ)[注] 2002.08.16 熠昭投资持股 37.22%,周志文持股 1.11%药品研发、生产、销售
9 熠昭(美国)投资有限公司 2013.08.20 熠昭投资持股 100%投资管理、物业运营
10 苏州卓颖威斯投资有限公司 2013.09.25 熠昭投资持股 99%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房地产开发
11 苏州亦昭生物硅谷有限公司 2013.12.31 熠昭投资控股持股 45%园区开发及运营
12 烟台亦昭生物硅谷有限公司 2014.02.14 苏州七溪亦昭持股 80%园区开发及运营
13 亦昭生物医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2015.09.11 熠昭投资控股持股 60%
企业孵化、园区开发及运营 有实际开展业务
北京亦庄国际诊断试剂技术有限公司 2012.10.12 熠昭投资持股 70%生产体外诊断试剂
15 熠昭创新科技园(Joinn Innovation Park Corporation) 2012.12.13 熠昭投资美国持股 50%园区运营
16 天津亦昭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2014.12.25 熠昭投资控股持股 85%
企业孵化、园区开发及运营 无实际开展业务
邀伙伴(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5.9.14 药伙伴持股 100%技术开发
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类
18 私募基金管理人
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2.03.12 熠昭投资控股持股 100%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19 北京聚琛资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5.04.08
熠昭投资出资 41.53%,宏
儒和愉出资 0.85%,周志
文出资 43.22%
股权投资
20 苏州弘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12.07.05
聚琛资本出资 37.95%,宏
儒和愉出资 0.025%股权投资 私募基金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聚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6.12.07
熠昭投资出资 74.67%,宏
儒和愉出资 0.33%股权投资
上述各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熠昭投资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熠昭(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 8月 22日
法定代表人周志文
注册资本 3,800.00万元
实收资本 3,800.00万元
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 88号院 6号楼 1单元 112室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医药咨询;市场调查。
主要经营业务股权投资、企业管理
熠昭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周志文 1,808.80 47.60
冯宇霞 1,421.20 37.40
左从林 190.00 5.00
李涛 190.00 5.00
张洪山 190.00 5.00
合计 3,800.00 100.00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熠昭投资总资产 79,798.83万元,净资产 4,609.19
万元,2016 年净利润-448.62 万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熠昭投资总资产
92,915.54万元,净资产 5,809.39万元,2017年 1-6月净利润 1,200.20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2、苏州七溪亦昭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苏州七溪亦昭”)
公司名称苏州七溪亦昭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 11月 26日
法定代表人任艳艳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万元
股东情况
苏州卓颖威斯 37.5%,北京亦兴金控投资 37.5%,郭少山
15%,朱安敏 1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太仓市沙溪镇昭衍路 1号 10号楼 105室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市场分析调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6年末/2016年度 2,410.36 274.36 -0.41
2017年 6月末/2017年 1-6月 2,410.25 274.25 -0.10
3、北京熠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熠昭投资控股”)
公司名称北京熠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 12月 11日
法定代表人任艳艳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实收资本 4,631万元
股东情况熠昭投资 100%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 88号院 6号楼 1单元 116室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策划创意服务;市场调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6年末/2016年度 4,715.15 4,615.16 -0.53
2017年 6月末/2017年 1-6月
4,714.50 4,625.12 -0.02
4、北京七溪亦昭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七溪亦昭”)
公司名称北京七溪亦昭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 5月 15日
法定代表人任艳艳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2万元
股东情况熠昭投资 10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 88号院 6号楼 1单元 118室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市场调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6年末/2016年度 1.75 1.75 -0.07
2017年 6月末/2017年 1-6月
1.72 1.72 -0.03
5、药伙伴(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药伙伴”)
公司名称药伙伴(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 6月 29日
法定代表人周冯源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313万元
股东情况熠昭投资 51%,周冯源 49%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 88号院 6号楼 1单元 119室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6年末/2016年度 160.21 73.43 -186.18
2017 年 6 月末/2017年 1-6 月
210.37 -12.24 -83.44
6、熠昭(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熠昭投资香港”)
公司名称熠昭(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 12月 8日
董事周志文
股本 400万美元
股东情况熠昭投资(100%)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Room 1903,19/F,Lee Garden One,33 Hysan Avenue,Causeway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Bay,Hong Kong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美元)净资产(万美元)净利润(万美元)2016年末/2016年度 1,380.02 393.74 -6.26
2017年6月末/2017年1-6月
1,360.98 374.71 -12.84
7、药伙伴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药伙伴香港”)
公司名称药伙伴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 11月 24日
董事周冯源
股本 5万美元
股东情况药伙伴(100%)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Room 1903,19/F,Lee Garden One,33 Hysan Avenue,Causeway
Bay,Hong Kong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8、舒泰神
公司名称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 8月 16日
法定代表人周志文
注册资本 47,857.28万元
实收资本 47,857.28万元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 36号
经营范围
生物药品片剂、散剂、胶囊剂、生物工程产品(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小容量注射剂、干混悬剂、颗粒剂、原料药(替米沙坦、佐米曲谱坦、曲司氯铵、美他沙酮)(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年 12月 18日);医药技术开发、生物制品开发。
主要经营业务
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苏肽生”和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Ⅳ)“舒泰清”等药品的生产、销售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根据舒泰神最新公告,舒泰神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熠昭(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 37.02
香塘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 19.26
周志文境内自然人 1.11
其余股东- 32.61
合计- 100.00
截至 2016 年末,舒泰神总资产为 235,059.55 万元,净资产 191,827.33 万
元,2016 年净利润 25,487.1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来源于舒泰神 2016 年年度
报告。)
舒泰神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成立时间
注册地/经营地经营范围股权结构
1 北京舒泰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002年 5月 28日北京经济开
发区
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舒泰神持股 100%
2 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02年 5月 29日
北京经济开发区
医药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舒泰神持股 100%
3 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400.00 2004年 7月 27日
北京经济开发区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舒泰神持股 100%
4 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50.00 2013年 11月 28日
北京经济开发区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舒泰神持股 60%,刘睿持股 18%,郭欣持股 18%,张志华持股 4%
5 Staidson BioPharma Inc. 500.00万
美元 2013年 2月 11日美国加利福尼亚
产品,技术引进与交流,海外投资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舒泰神持股 100% STAIDSON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1万美元 2015年 5月 11日中国香港技术引进与交流,国际投资与贸易舒泰神持股 100%
9、熠昭(美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熠昭投资美国”)
公司名称熠昭(美国)投资有限公司(JOINN INVESTMENT CORPORATION)成立日期 2013年 8月 20日
董事周志文、周光辉、周艺
股本 649.30万股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情况熠昭投资(100%)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美国加利福尼亚(2600HilltopDrive,BLDGA-150,Richmond,CA,USA)主要业务投资管理、物业运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美元)净资产(万美元)净利润(万美元)
2016年末/2016年度 1,882.23 232.21 -4.68
2017年 6月末/2017年1-6月
1,544.02 642.32 2.78
10、苏州卓颖威斯
公司名称苏州卓颖威斯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 9月 25日
法定代表人周艺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股东情况熠昭投资 99%,周艺 1%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太仓市沙溪镇昭衍路 1号 10号楼 108室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6年末/2016年度 6,729.38 2,602.86 30.58
2017年 6月末/2017年 1-6月 6,659.54 2,535.22 -76.68
11、苏州亦昭生物硅谷有限公司(简称“苏州亦昭”)
公司名称苏州亦昭生物硅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 12月 31日
法定代表人周艺
注册资本 1,700万元
实收资本 1,700万元
股东情况
熠昭投资控股 45%,北京德天高科生物医药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5%,香塘集团 1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太仓市沙溪镇昭衍路 1号 10号楼 208室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生物医药高新技术研发、企业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分析调查服务、商务咨询、提供企业孵化服务、标准厂房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16年末/2016年度 3,033.01 1,518.04 -58.59
2017年 6月末/2017年 1-6月 3,038.87 1,553.90 -0.14
12、烟台亦昭生物硅谷有限公司(简称“烟台亦昭”)
公司名称烟台亦昭生物硅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 2月 14日
法定代表人周艺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股东情况
苏州七溪亦昭 80%,北京亦兴昌盛生物医药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20%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烟台开发区珠江路 28号 347室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生物医药高新技术研发、咨询、转让,商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以自有资产从事国家产业政策范围内允许的投资,投资信息咨询(不含期货、证劵),房屋租赁。
(不含须经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6年末/2016年度 3,572.89 2,785.98 -187.78
2017年 6月末/2017年 1-6月 3,544.48 2,743.14 -48.06
13、亦昭生物医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简称“亦昭生物天津”)
公司名称亦昭生物医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 9月 11日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定代表人韩冰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0
股东情况
熠昭投资控股 60%,北京亦兴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20%,天津联慧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20%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 B01号楼 101室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生物医药技术推广服务,网络设计、开发、维护,软件开发,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6年末/2016年度 47.00 -72.57 -72.55
2017年 6月末/2017年 1-6月
19.49 -85.75 -7.82
14、北京亦庄国际诊断试剂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际诊断”)
公司名称北京亦庄国际诊断试剂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 10月 12日
法定代表人周志文
注册资本 1,150万元
实收资本 1,150万元
股东情况熠昭投资 70%,北京亦庄国际生物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 88号院 4号楼 5层 501室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生产Ⅲ类:Ⅲ-6840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1 月 24 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检测;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妆品。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6年末/2016年度 1,031.39 -93.84 -317.13
2017年 6月末/2017年 1-6月 855.31 -264.08 -170.24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5、熠昭创新科技园(JOINN INNOVATION PARK CORPORATION)
公司名称 JOINN INNOVATION PARK CORPORATION
成立日期 2012年 12月 13日
董事周光辉
股本 1,000万股
股东情况熠昭投资美国 50%,弇盈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50%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美国加利福尼亚(2600HilltopDrive,Richmond,CA,USA)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物业修缮,物业租售代理,物业服务,商业服务,设备维修、保养,清洁环卫管理,消防管理。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美元)净资产(万美元)净利润(万美元)2016年末/2016年度 0.34 -1.25 -0.21
2017年 6月末/2017年 1-6月 0.25 -1.35 -0.10
16、天津亦昭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亦昭科技”)
公司名称天津亦昭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 12月 25日
法定代表人任艳艳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实收资本 0.50万元
股东情况熠昭投资控股 85%,香塘集团 10%,北京亦兴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5%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 18号 534-74(集中办公区)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提供企业孵化服务,生物医药技术开发,房屋销售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分析调查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6年末/2016年度 0.36 0.36 -0.14
2017 年 6 月末/2017年 1-6 月 0.23 0.23 -0.12
17、邀伙伴(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邀伙伴信息”)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邀伙伴(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 9月 14日
法定代表人周冯源
注册资本 200万元
实收资本 7万元
股东情况药伙伴 100%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 88号院 6号楼 1单元 113室主要业务/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6年末/2016年度 6.79 6.79 -0.09
2017年 6月末/2017年 1-6月 6.76 6.76 -0.03
18、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宏儒和愉”)
公司名称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 3月 12日
法定代表人周艺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万元
股东情况熠昭投资控股 100%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2号院 5号楼 1201-2室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6年末/2016年度 146.47 76.82 -99.32
2017 年 6 月末/2017 年 1-6 月 100.84 37.34 -39.48
19、北京聚琛资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聚琛资本”)
合伙名称北京聚琛资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5年 4月 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 12,445 万元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实缴出资 12,445 万元
合伙人情况
普通合伙人:北京宏儒和愉(认缴出资 100万元);有限合伙人:
熠昭投资(认缴出资 4,900万元)、周志文(认缴出资 5100万元)、张洪山(认缴出资 400 万元)、李涛(认缴出资 400 万元)、左从林(认缴出资 400 万元)、周艺(出资 200 万元)、童绍辉(认缴出资 300万元)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 8号院 5号楼 6层 601-4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6年末/2016年度 11,092.58 9,842.58 54.2017年 6月末/2017年 1-6月 12,678.66 12,428.66 62.08
20、苏州弘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苏州弘德源”)
合伙名称苏州弘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2年 7月 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 39,500万元
实缴出资 30,041.50万元
合伙人情况
普通合伙人:北京宏儒和愉(认缴出资 10万元);有限合伙人:
聚琛资本(认缴出资 14,990 万元),北京鼎新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1,000万元),杭州宏顺服装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700万元),拉萨香塘(认缴出资 5,300万元),刘振谭(认缴出资 2,500万元),俞水清(认缴出资 15,000万元)
主要经营地太仓市城厢镇朝阳路 12号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会议服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投资。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6年末/2016年度 30,034.44 30,030.54 3.90
2017年 6月末/2017年 1-6月 30,022.64 30,018.74 -14.55
2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聚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宁波聚琛”)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伙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聚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年 12月 7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 30,000万元
实缴出资-
合伙人情况
普通合伙人:北京宏儒和愉(认缴出资 100万元);有限合伙人:
熠昭投资(认缴出资 22,400 万元),北京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7,500万元)
主要经营地北仑市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3720室
主要业务/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6年末/2016年度 1,005.00 1,005.00 -
2017年 6月末/2017年 1-6月 1,020.11 1,019.56 -9.44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的关系
发行人主要从事医药研发外包服务业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投资管理及持股平台类企业和私募基金类企业均不从事具体的产品生产、销售或提供服务业务;产业类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从事的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发行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医药研发企业存在业务上的上下游关系为:发行人接受医药研发企业委托,为医药研发企业提供医药研发外包服务。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
有关内容。
(六)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和其他有争
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九、发行人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13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2,050万股,发行股份数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 25.00%。假设公司发行新股 2,050 万股,则发行
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发行前发行后
股份类型及股东名称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
一、自然人股东 5,740.00 93.6379 5,740.00 70.1711
冯宇霞 2,335.95 38.1069 2,335.95 28.5568
周志文 1,285.31 20.9675 1,285.31 15.7128
顾晓磊 720.06 11.7465 720.06 8.8027
顾美芳 493.56 8.0515 493.56 6.0337
左从林 364.90 5.9527 364.90 4.4609
其他 29名自然人股东 545.22 8.8129 545.22 6.6653
二、法人/合伙企业股东 390.00 6.3621 390.00 4.7677
拉萨香塘 192.00 3.1321 192.00 2.3472
恒鼎基业 138.00 2.2512 138.00 1.6870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金茂低碳 60.00 0.9788 60.00 0.7335
本次发行的股份三、社会公众股-- 2,050.00 25.0611
合计 6,130.00 100.0 8,180.00 100.0
(二)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冯宇霞 2,335.95 38.1069
2 周志文 1,285.31 20.9675
3 顾晓磊 720.06 11.7465
4 顾美芳 493.56 8.0515
5 左从林 364.90 5.9527
6 李成玉 262.77 4.2867
7 拉萨香塘 192.00 3.1321
8 恒鼎基业 138.00 2.2512
9 孙云霞 85.61 1.3967
10 顾振其 70.00 1.1419
合计 5,948.16 97.0337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担任的职务
1 冯宇霞 2,335.95 38.1069 董事长
2 周志文 1,285.31 20.9675 -
3 顾晓磊 720.06 11.7465 董事
4 顾美芳 493.56 8.0515 董事
5 左从林 364.90 5.9527 董事、总经理
6 李成玉 262.77 4.2867 -
7 孙云霞 85.61 1.3967 副总经理、机构负责人
8 顾振其 70.00 1.1419 -
9 冯邱凌 51.84 0.8457 行政总监
10 孙辉业 6.00 0.0979 职工代表监事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股本中不含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五)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本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六)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情况。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

1、冯宇霞与周志文系夫妻关系。本次发行前,冯宇霞持有公司 38.1069%
的股权,周志文持有公司 20.9675%的股权。
2、冯宇霞与冯邱凌系姐妹关系。本次发行前,冯邱凌持有公司 0.8457%的
股权。
3、高大鹏系周志文、冯宇霞之侄女婿。本次发行前,高大鹏持有公司 0.0816%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股权。
4、徐洁系冯宇霞姑姑之孙女,徐洁与顾静良系夫妻关系。本次发行前,徐
洁持有公司 0.0326%的股权,顾静良持有公司 0.0489%的股权。
5、顾振其与顾晓磊为父子关系,顾振其与顾美芳为兄妹关系,顾美芳与顾
晓磊系姑侄关系。本次发行前,顾晓磊持有公司 11.7465%的股权,顾美芳持有
公司 8.0515%的股权,顾振其直接持有公司 1.1419%的股权。
6、顾晓磊、顾美芳、顾振其系拉萨香塘的关联人,拉萨香塘系顾振其及其
父亲顾建平实际控制的公司。本次发行前,拉萨香塘持有公司 3.1321%的股权。
7、杨晓东系顾振其、顾美芳姑姑之子。本次发行前,杨晓东持有公司 0.0489%
的股权。
8、宋良文与马宪梅系夫妻关系。本次发行前,二人分别持有公司 0.0326%
的股权。
9、张延林与樊勇系夫妻关系。本次发行前,张延林持有公司 0.0326%的股
权,樊勇持有公司 0.0163%的股权。
除上述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参见本节“十二、发行人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
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人数超过两百人的情况。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截至 2017年 6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有在册员工 640人。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及结构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员工人数变化情况
时间人数(人)增减比例
2017年 6月 30日 640 -0.31%
2016年 12月 31日 642 13.83%
2015年 12月 31日 564 12.57%
2014年 12月 31日 501 2.24%
2、员工专业结构情况
项目行政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合计
2017年 6月 30日 85 517 22 16 640
2016年 12月 31日 86 520 22 14 642
2015年 12月 31日 89 444 19 12 564
2014年 12月 31日 55 422 13 11 501
3、员工受教育程度情况
项目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及以下合计
2017年 6月 30日 14 101 188 337 640
2016年 12月 31日 15 99 186 342 642
2015年 12月 31日 15 89 178 282 564
2014年 12月 31日 17 95 177 212 501
4、员工年龄分布情况
项目 30岁以下 30-40岁 40-50岁 50岁以上合计
2017年 6月 30日 323 176 100 41 640
2016年 12月 31日 340 163 99 40 642
2015年 12月 31日 309 144 76 35 564
2014年 12月 31日 305 118 60 18 501
随着发行人的业务发展及业绩的提高,发行人员工总人数逐年增加,员工结构基本稳定,主要为从事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和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业务人员。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制度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情况
1、发行人劳务用工情况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发行人共有在职员工 640名,包括正式员工和退休返聘人员,发行人与全体正式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了《返聘协议》。此外,发行人及子公司还接收少量的实习生在公司实习。
经抽查发行人的劳动合同、退休返聘协议、实习协议,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劳动合同文本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用工形式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重大劳资纠纷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劳务派遣情形。
发行人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内控制度定了《员工录用、试用期及转正管理办法》、《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考勤休假制度》、《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人事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劳务用工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惯例。
2、公司为员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情况
(1)发行人“五险一金”缴纳人数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数情况如下:
未缴纳原因
期间项目员工人数缴纳人数未缴纳人数新录用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其他社会保险 607 41 25 12 4
2017年 6月 30日
住房公积金 564 85 27 9 49
社会保险 620 22 4 14 4
2016年 12月 31日
住房公积金 575 67 5 13 49
2015年 12月 31日社会保险 564 546 18 2 12 4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住房公积金 500 64 7 12 45
社会保险 491 10 1 6 3
2014年 12月 31日
住房公积金 415 86 3 6 77
上述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新入职员工,由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一般在入职后次月开始缴纳。同时,由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间不同,每月中旬入职的员工当月可以缴纳社会保险,次月才可以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
2)退休返聘人员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截至 2014 年末,公司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较多,主要系苏州昭衍有69名试用期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2015年 1月,苏州昭衍已为相关未缴纳公积金的试用期员工做了补缴。截至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 6月末,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人数(不含新录用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分别为 45名、49名、49 名,主要系广东前沿及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的员工多为当地农业户口,不愿意缴纳住房公积金。
(2)“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和比例情况
报告期内,昭衍新药在北京市为其员工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标准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而定;苏州昭衍在太仓市为其员工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依据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标准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而定;广东前沿及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按照所在地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纳比例为员工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缴纳。
(3)五险一金未缴情形对发行人的影响
针对发行人各期未缴社保公积金情况,发行人对报告期各期未缴金额对发行人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未缴社保金额 5.68 1.02 7.27 2.68
未缴公积金金额 20.21 20.43 19.27 5.63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计未缴金额 25.89 21.45 26.54 8.31
当期净利润 1,218.45 5,169.27 4,917.49 4,899.72
未缴金额占当期净利润比例 2.12% 0.41% 0.54% 0.17%
发行人未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合计金额占各期净利润的比例较低,未缴金额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很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本人将代其承担全部费用,或在其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不会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损失,不会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冯宇霞、周志文二人就上述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3、相关政府部门的合规证明
公司名称出具证明的单位证明内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公司一直依法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未发现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北京昭衍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庄管理部
公司没有因住房公积金缴存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发现公司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仓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苏州昭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与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欠缴社会保险费或其他违反社会保险法律、行政法规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苏州昭衍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苏州昭衍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广东前沿广州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广东前沿自 2015年 5月起在广州开发区社保中心未发现广东前沿欠缴社保费,也未接到公司员工有关社保事项的投诉
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已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2016年期间,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未发现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投诉、举报记录及查处案件记录,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未受理有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南营业部
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于 2016年 10月起为本单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开户建缴至今,未发现该单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记录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况,但比例较低,未缴金额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很小。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过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被处罚的情形,上述未缴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构成障碍。
(三)发行人薪酬情况
1、发行人员工薪酬制度
公司已经制定了《昭衍新药薪酬制度》和《昭衍新药绩效考核方案》,针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构建了相对科学合理的薪酬福利体系。公司薪酬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基本原则:外部竞争原则:确保薪酬水平的市场竞争力,以吸引、留
住和激励生产所需要的优秀人才;内部公平原则:注重关键岗位、核心岗位与一般岗位的差别,建立科学的职位分析和职位评估体系,不同岗位不同标准,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保证内部公平性;绩效导向原则:建立基于员工个人绩效和能力为导向的激励性薪酬管理制度,根据员工绩效表现决定员工工资的晋级晋档;薪酬综合原则:薪酬的确定主要以岗位价值为主、员工个人资质为辅,两者相结合针对不同的职位类别,设置职务与技术双向薪酬晋级通道。
(2)薪酬体系: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导师津贴、
加班费、奖金、补贴等。
2、薪酬水平及比较情况
(1)发行人薪酬及变动总体情况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平均薪资(万元/年) 7.56 7.47 6.86
平均薪资变动情况 1.20% 8.86%-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4,453.96 3,936.65 3,473.38
净利润变动情况 13.14% 13.34%-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计算平均薪资时平均人数为年加权平均人数,包括实习人员;薪资包括工资、奖金;美国发放工资按当年末汇率近似折算。
随着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业绩的增长,发行人员工平均工资逐年增长。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员工薪酬的变动情况符合发行人业务发展及业绩变动趋势。
(2)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
1)各级别员工收入水平
平均年工资(万元)级别岗位情况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高层 19.06 34.95 44.06 32.45
中层 8.58 20.12 18.39 18.26
其他人员 3.06 6.25 5.84 5.21
合计 3.61 7.56 7.47 6.86
2016 年度高层人员薪酬较 2015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 2016 年经营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高层人员平均薪酬下调所致。
2)各岗位员工收入水平
平均年工资(万元)级别岗位情况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行政管理人员 5.21 9.26 10.18 8.23
业务人员 3.28 7.03 6.64 6.44
市场营销人员 4.87 11.53 12.58 10.24
合计 3.61 7.56 7.47 6.86
2016 年度行政管理人员薪酬较 2015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 2016 年经营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高层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下调以及 2016 年平均行政管理类职工人数较 2015年有所增长所致。
(3)与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
发行人及子公司分别位于北京地区、苏州地区、肇庆地区、南宁地区,与各所处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昭衍新药 8.93 8.81 7.39
北京地区- 8.50 7.76 1
与同地区年平均工资比较- 3.65%-4.77%
苏州昭衍 7.11 6.49 6.33
苏州地区- 7.23 6.70 2
与同地区年平均工资比较--10.24%-5.52%
3 广东前沿 4.76
4 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 3.51
注:1、北京市地区年平均工资为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公开披露信息;苏州市地区年均工资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于苏州市统计调查公众网;2、广东前沿自2015年6月开始有专职员工并发放薪资,当
年数据不可比;3、2016年度数据尚未发布
发行人所在的北京市和苏州昭衍所在的苏州市均为我国经济特别发达的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发行人平均工资水平与北京市地区平均工资水平基本相当,苏州昭衍平均工资水平略低于苏州市地区平均水平。
3、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公司未来的薪酬制度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薪酬制度,薪酬水平将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及盈利能力、行业平均水平、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调整。
十二、发行人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
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
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情况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锁定
承诺、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性,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事项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情况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
(三)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具体情况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三、相关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所载内
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具体情况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
诺”。
(五)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之“(四)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六)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出具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出具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发行人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之“(三)发行人规范关联交易和减少
关联交易的措施”。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任职资格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八)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具体情况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的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约束措施”。
(九)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上述承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相关承诺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相关承诺已经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提出了承诺约束措施,该等承诺及约束措施合法、合理、及时、有效。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以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为主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和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的销售业务;其中,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业务范围包括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或称法规毒理学试验服务)、药效学研究服务、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等。
此外,公司还从事少量药物筛选等药物发现研究、临床试验、政策法规咨询等医药研发外包服务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统计局 2011 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行人从事的业务属于“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按照中国证监会 201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73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根据国家发改委 2013年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之“三十一、科技服务业”之“6、分析、试验、测试
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研发服务”、“11、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
流程外包等技术先进型服务”行业。根据发行人从事的业务,发行人属 CRO行业中的临床前 CRO行业。
(一)行业监管体制和行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为 CRO行业中的临床前 CRO行业。临床前 CRO主要为药物研发制造企业提供包括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在内的临床前研究服务,因其服务领域的专业性和特殊性,临床前 CRO企业的发展与医药行业的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由于医药行业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属于国家高度监管的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业,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均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管制。
目前我国对药品的研发、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机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200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规范了国内药物的非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工作,CRO 作为参与药物研究的机构,其执业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管理规范。
公司作为从事医药研发外包服务的专业组织,主要的主管部门也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公司提供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主要通过动物实验进行,而动物实验主要适用的法规是《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因此科学技术部及地方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也负责对临床前 CRO行业的相关监管工作。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围绕提高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我国建立了涵盖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制度,公司所属临床前 CRO行业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相关内容生效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研制新药,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资料和样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
药物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临床试验机构必须分别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2001年 12月,2015年 4月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2002年 9月
3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规定了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的管理办法,包括药物注册的基本要求、临床试验、新药申请、仿制药及进口药的申报与审批、非处方药的申报、药品再注册、药品注册检验等,其中规定了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前研究的内容,明确2007年 10月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了各类申请所需临床前研究的内容等。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必须遵循该规范对于组织机构和人员、实验设施、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标准操作规程、研究工作实施等各个方面的要求。
2003年 9月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GLP 认证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的组织管理体系、人员、实验设施、仪器设备、试验项目的运行与管理等进行检查,并对其是否符合 GLP作出评定。
规定了 GLP认证工作中的申请、受理,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审核、公告,监督管理等内容。
2007年 4月 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申请实验动物生产及使用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需满足特定的条件方可获得审批,未取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使用的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来自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质量不合格的,所进行的动物实验结果不予承认。
2002年 1月
3、行业主要政策
临床前CRO属于服务外包型企业,同时,鉴于临床前CRO的客户大多为医药研发企业或机构,CRO 行业与医药产业的发展紧密相连。因此,服务外包产业和医药行业的产业发展政策都会对临床前 CRO行业产生影响,目前我国在服务外包行业和医药行业的主要政策有:
(1)服务外包行业政策
2010 年 4 月 7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复函》,同意完善杭州等 20 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做好与服务外包产业有关的金融工作,为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营造良好环境,加快服务外包人才的培养,推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
2012 年 12 月 24 日,商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国际服务外包产业规模要进一步扩大,努力实现“产业总量持续高速增长,承接离岸外包业务执行额年均增幅保持 40%左右,2015 年达到850亿美元,占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比重达到28%,形成若干家数万人规模的大型综合服务供应商,在境内外上市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达到 80 家以上”的发展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标。《纲要》将医药研发国际服务外包列为巩固提升的优势领域,指出“我国医药研发产业链日益成熟,医药研发外包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跨国制药公司研发中心加快向中国转移。‘十二五’期间要积极参与全球创新药研发服务,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完善医药外包服务链,拓展国际服务外包领域和产品。在基础研究、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的研发国际服务外包链条上,重点发展符合国际规范的新型药物安全评价、药理药效、药代、新型制剂、临床试验等领域,着力向大分子药物、医疗器械、植物药、食品、农药等更多领域拓展。‘十二五’末,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医药研发国际服务外包产业链,离岸业务力争达到 30亿美元。”
2015年 1月 16日,国务院正式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 号),标志着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级战略,成为我国“十三五”期间重点部署、推动产业升级,打造外贸增长新亮点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引擎。商务部表示,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和发布《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推进服务外包竞争力提升工程,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推动“中国服务”再上台阶、走向世界。
(2)医药行业的主要政策
2012 年 1 月,国家工信部发布《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列为“十二五”期间医药工业主要发展目标之一,为医药行业自主创新确立了量化目标:重点骨干企业研发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 5%以上,创新能力明显提高;获得新药证书的原创药物达到 30个以上,开发 30个以上通用名药物新品种,完成 200个以上医药大品种的改造升级,开发 50个以上掌握核心技术的医疗器械品种;将“完善医药创新支撑服务体系,加强药物安全评价、新药临床评价、新药研发公共资源平台建设”作为医药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明确鼓励发展合同研发服务,推动相关企业在药物设计、新药筛选、安全评价、临床试验及工艺研究等方面开展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研发外包服务,创新医药研发模式,提升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在生物技术药物方面,《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还提出,医药工业要紧跟世界生物技术发展前沿,结合国内疾病防治需要,加快发展人源化/人源单克隆抗体药物、疫苗、基因工程蛋白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质及多肽药物,积极开展核酸药物、基因治疗药物、干细胞等细胞治疗产品的研究,突破生物技术药物产业化的技术瓶颈,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抢占世界生物技术药物制高点。
2012 年 12 月 29 日,国务院印发《生物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要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和增强产业竞争力为目标,组织实施生物技术药物发展等行动计划,通过完善新药研制基础支撑平台和共性技术平台、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加强先进技术规范推广应用和完善医药管理体制机制等,全面提升生物医药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管理能力,加快生物技术药物、化学药物、中药等新产品与新工艺开发和产业化,增强区域支撑配套能力,积极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2013-2015 年,生物医药产业产值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推动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投放市场,形成一批年产值超百亿元的企业,提高生物医药产业集中度和在国际市场中的份额。
2012年 1月 20日,国务院颁布《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药品安全的独立规划。《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将强化药品全过程质量监管列为药品安全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之一。《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指出,要“建立健全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实验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体系和监管机制”,“所有新药申请的非临床研究数据必须来源于符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的机构。”
2016年 3月 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本部分简称《意见》)。《意见》对提升我国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部署。《意见》强调,医药产业是支撑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基础,要通过优化应用环境、强化要素支撑、调整产业结构、严格产业监管、深化开放合作,激发产业创新活力,降低医药产品从研发到上市全环节的成本,加快医药产品审批、生产、流通、使用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意见》提出了“到 2020 年,医药产业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90%以上重大专利到期药物实现仿制上市;医药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高于 10%,工业增加值增速持续位居各工业行业前列”等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意见》明确了“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等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意见》提出了“要加强原研药、首仿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药、中药、新型制剂、高端医疗器械等创新能力建设,建设医药产品技术研发、产业化、安全评价、临床评价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研发外包企业向全过程创新转变,提高医药新产品研制能力,继续推进新药创制”等加强技术创新的具体内容。
2016 年 10 月 26 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 2025》,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指南提出,到 2020年,医药工业规模效益稳定增长,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主营业务收入保持中高速增长,年均增速高于 10%,占工业经济的比重显著提高;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到 2020年,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 2%以上。
4、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严格的行业监管、不断完善的行业法律法规,一方面对公司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升执业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既影响公司在管理、质量控制、技术革新的资金投入,也直接推动公司不断完善各经营环节的规范性,以满足行业监管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其他企业进入 CRO行业的监管壁垒,因此,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
根据上述产业政策,创新性医药产品的研发将是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临床前研究外包服务在内的研究外包服务产业也将进一步发展壮大,这些政策为我国参与医药研发的临床前 CRO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因此,总体上公司面临的产业政策较为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二)发行人所属行业概述
发行人所处的CRO行业是社会分工专业化的产物,CRO企业能够以较低成本且高效地完成某些药物研发工作,是医药研发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1、药物研究与开发过程介绍
药物从研究开始到上市销售是一项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和长周期的复杂系统工程,以化学药为例,主要研究与开发工作包括化合物研究、临床前研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究、临床试验申请与批准、临床研究、药品注册申请与审批以及上市后持续研究。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药物研究与开发过程
(1)化合物研究
化合物研究是新药研发的初始阶段,具体工作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划分为早期研究、靶标选择与证实、先导化合物研究、早期安全测试和先导化合物优化。
早期研究主要是为了尽可能多的理解疾病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了解疾病如何影响蛋白酶的产生进而影响器官内的细胞活动,理解疾病的起因是治疗该种疾病的基础。了解疾病后的重要工作是选择并证实治疗疾病的靶标,药物的靶标包括蛋白酶、受体、离子通道等,靶标通常与疾病有相关性,药物分子可以通过与靶标发生反应,进而治愈相关疾病。确定靶标后,研究者需要寻找一个能够和靶标结合反应的化学分子作为药物候选者,该候选者被称为“先导化合物”。先导化合物的发现主要通过对天然活性物质的挖掘、重新设计合成化合物、对大量现有化合物的筛选以及利用基因工程技术制造出具有治疗作用的生物分子。大量的先导化合物发现后,研究者需要通过测试进一步挑选出最合适的化合物进入优化阶段。优化阶段,主要是基于相似性原理改变原化合物的结构,制备一系列类似的化合物,评价其全面的构效关系并对其物理化学及生物化学性质进行优化,优化后再进行体内外活性评价、循环反馈,最终获得优良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候选药物。
(2)临床前研究
临床前研究是指在实验室条件下,通过对化合物研究阶段获得的候选药物分别进行实验室研究和活体动物研究,以观察化合物对目标疾病的生物活性,并对其进行安全性评估,安全性评估主要包括单次给药的毒性试验、多次给药的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致癌试验、局部毒性试验、免疫原性试验、依赖性试验、毒代动力学试验及与评价药物安全性有关的其它试验。
在这个阶段,制药企业也开始致力于研究如何生产临床试验所需的大量药品的技术,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等内容。整个临床前研究过程,研究者一般情况下需要从 5000至 10个先导化合物中挑选出来 1至 5个作为正式的新药申请临床试验。
(3)临床试验申请与批准
根据 FDA和 CFDA的要求,候选药物完成临床前研究后,必须向监管机构提交新药临床试验批件的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所有临床前研究资料、候选药物的化学结构成分及其对人体的主要作用原理、药物副作用的相关情况、生产制造工艺研究、质量研究和稳定性考察等资料,同时申请材料中必须包括详细的临床试验方案等信息。监管机构根据制药公司提供的申请资料,判断其候选药物在临床试验中不会对受试者产生不合理风险后,批准该药物的临床试验批件。
(4)临床研究
临床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新药进行广泛的人体试验,评估其对疾病治疗的有效性以及对人体的安全影响。该阶段主要分为 I、II、III、IV期。新药在批准上市前,需要进行 I、II、III期临床试验,而 IV期临床试验通常在新药批准上市后进行。
(5)药品注册申请与审批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通过 I 至 III 期的临床试验后,制药企业将分析所有的试验数据。如果数据能够成功证明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药企业将向监管机构提出新药注册申请。新药申请必须包括制药企业所掌握的一切相关科学信息,监管机构的专家根据申办者提供的所有信息,最终确定该新药是否具有上市资格,其主要的判断标准包括新药的对病患的治疗效果是否超过其潜在风险、新药上市后需提供哪些信息给医生以指导其用药、新药的生产工艺是否可行及其样品质量能否保证新药的各类生物活性等。新药申请获得监管机构审批后,制药公司才能最终生产并在市场推广该种药物。
(6)上市后持续研究
新药上市后,随着大批的患者开始使用该类药物,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持续考察新药的生产工艺、质量、稳定性、疗效及不良反应等情况,并定期向监管部门递交报告。根据需要,制药企业还需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开展 IV期临床试验,以进一步研究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2、CRO行业的产生
医药研发活动的复杂性、长期性和高投入特征催生和加速了 CRO这一新兴行业的兴起和发展。CRO行业起源于 20世纪 70年代的美国,早期的 CRO公司以公立或私立研究机构为主要形式,规模较小,只能为制药公司提供有限的药物分析服务。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美国FDA对药品管理法规的不断完善,药品的研发过程相应地变得更为复杂,越来越多的制药企业开始将部分工作转移给 CRO公司完成,CRO行业进入了成长期。
20世纪 90年代以来,大型跨国制药企业加速了全球化战略,不断投资海外研发机构并将其纳入到全球研发体系中。这些措施一方面帮助了跨国制药企业在全球市场的扩张,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其研发成本,制药企业不得不面对来自以下三个方面的压力:
(1)研发投资成本巨大:2009年全球制药企业的研发总投入达到 1,310亿
美元,研发新药的平均成本从二十世纪 70 年代中期的约 1.8 亿美元,上涨到二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一世纪初的 12亿美元,近几年来已达到 26亿美元1。
(2)研发周期长:随着疾病复杂程度的提升,市场开发新药的周期也越来
越长,目前美国制药企业的新药品种从实验室发现到进入市场平均需要 10至 15年时间,新药开发期的不断延长导致其上市后享有的专利保护期减短,对于销量大的明星药品,专利保护期的缩短意味着预期营业收入的大量减少。
(3)研发成功率低:由于监管的日益严格以及疾病的复杂度越来越高,新
药的研发成功率正在不断降低。平均进入药物开发管道的 5000至 10个先导化合物中,只有一个能最终获得监管部门的新药批准。
为了提高新药研发的效率,制药企业逐步调整药物研发体系,将一部分药物研发工作外包给 CRO企业,以控制成本、缩短周期和减少研发风险。因此,CRO行业是社会分工专业化的产物,CRO企业的产生和发展是因其能够以较低成本且高效地完成某些药物研发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CRO 行业已经拥有一个相对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提供的技术服务几乎涵盖了药物研发的整个过程,成为全球制药企业缩短新药研发周期、实现快速上市的重要途径,是医药研发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新药研发流程及与“医药研发服务外包”业务之间的关系图

1资料来源:PhRMA《2015 Biopharmaceutical Research Industry Profile》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昭衍新药
1、新药研发 CRO流程极其复杂,各研发环节技术差异性很大,国内大部分 CRO机构专注于某一特定领域;
2、基于技术保密和分散风险等因素考虑,客户一般不愿委托一家 CRO机构完成整个新药研发流程;
3、CRO机构本身仅提供技术服务,一般不拥有与药品本身相关的技术成果。
上市后监测IV期临床
上市后检测服务
新药开发流程
审批与投产上市
选择疾病
选择目标家族
基因功能
相关靶位

筛选化合物
II 期临床到III期临床

III期临床

注册与上市
药物来源
生物咨询
药物筛选
化学合成
药物改质
委托小试
I至 IV期临床试验技术服务
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注册申报服务
营销服务
药物探索和早期研究临床研究
CRO医药研发外包服务
代表性CRO 企业/机构
1、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3、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Quintiles
3、ICON
4、PAREXEL
1、昭衍新药
2、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国家上海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
4、CharlesRiver
社会分工专业化、风险平均化的产物CRO 主要从事新药临床前研究业务
从化合物
筛选到侯
选药物

临床前期
I 期临床到II期临床
安全性评价研究服务
药效学研究服务
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
其他研究服务
临床前研究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CRO行业的服务范围
目前 CRO行业的服务范围基本覆盖了新药研究与开发的各个阶段和领域,主要包括化学结构分析、化合物活性筛选、药理学、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毒理学、药物配方、药物基因组学、I至 IV期临床试验的设计、研究者和试验单位的选择、监查、稽查、数据管理、统计分析以及注册申报等工作。
CRO 企业分为临床前 CRO 和临床试验 CRO 两大主要类别,目前临床前CRO 主要从事药学研究服务和临床前研究服务,其中药学研究服务包括调研、先导化合物和活性药物中间体的合成及工艺开发;临床前研究服务包括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即法规毒理学试验服务)、药效学研究服务、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等服务。临床试验CRO主要以临床研究服务为主,包括 I至 IV期临床试验技术服务、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注册申报以及上市后药物安全监测等。发行人从事的服务主要为临床前研究服务,以下如无特别说明,临床前 CRO指提供临床前研究服务的机构。
4、临床前 CRO的主要服务内容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药物临床前研究应当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其中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注册申请人(一般是制药企业)可将药物临床前研究中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委托给 CRO,但对证明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研究证据的真实性负责。临床前 CRO企业一般按照上述法规、质量管理规范里列举出的临床前研究相关内容开展业务。通常而言,临床前 CRO 企业主要为制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如下专业服务:
(1)安全性评价服务:该项服务是指为评价药物安全性,在实验室条件
下,用实验系统进行的各种毒性试验,包括单次给药的毒性试验、重复给药的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致癌试验、局部毒性试验、免疫原性试验、依赖性试验、毒代动力学试验及与评价药物安全性有关的其它试验,因研究活动的进行需遵循《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因此又称法规毒理学研究服务。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药效学研究服务:指通过体外试验、动物试验研究药物活性、生物学
作用和疗效,以及生物利用度、组织分布与疗效的相互关系,探索药物作用的机理、靶点,从而进行药效学评价和药理研究的试验服务。
(3)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指研究药物在动物体内、外的动态变化规
律,阐明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过程的动态变化及其特点的试验服务。
(三)行业发展状况与发展趋势
1、全球 CRO行业发展状况
(1)全球医药行业及医药研发的概况
全球金融危机以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世界人口总量的增长及全球范围内的人口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全球医药产品市场一直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2012 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度影响仍在继续,全球经济复苏未见明显好转,但由于金融资本的进入促进药品需求的增长和医疗通道的改进,全球医药市场开始实现恢复性增长。2014年和 2015年,全球医药产品市场规模的复合年均增长率均接近 9%,预计 2016年至 2021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仍将保持在 4%-7%的水平,到 2021年全球药品销售额将达到 15,000亿美元。
全球医药产品市场规模变化情况(2006年-2014年)

资料来源:IMS Health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全球医药产品市场具有较高的集中度,欧美及日本市场仍占据全球较大的市场份额,处于主导地位。EFPIA 预计,2015 年,北美市场、欧洲市场和日本市场医药产品的销售额仍将分别占全球医药产品销售市场的 48.7%、22.2%和
8.1%。
2015年全球医药产品市场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EFPIA,其中欧洲包含土耳其、俄罗斯和乌克兰
过去几年,由于专利药过期和新一轮预算开支紧缩,发达医药市场国家增速放缓,随着近几年亚太地区及拉丁美洲等新兴医药市场国家的经济增长和得益于政府在卫生健康产业上的投入加大,这两个医药产品市场也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其他几个地区。中国、巴西、俄罗斯、印度等国家2009年至 2013年平均增长率均超过 12%,未来几年增长率亦将保持在 10%左右水平。
全球医药产品市场增长情况
单位:10亿美元
地区 2013年销售额
2009-2013年
复合年增长率
2018年
销售额
2014-2018年
复合年增长率(ES)全球 989.3 5.2% 1,280-1,310 4-7%
发达国家 623.6 3.1% 766-796 3-6%
其中:美国 340.0 3.6% 450-480 5-8%
欧洲五国 156.3 2.2% 157-185 1-4%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日本 94.1 3.2% 94-120 1-4%
新兴市场国家 242.9 13.6% 358-388 8-11%
其中:中国 97.7 19.0% 155-185 10-13%
巴西 30.6 15.2% 36-46 9-12%
俄罗斯 17.7 12.8% 20-30 7-10%
印度 14.1 14.9% 21-31 9-12%
其他 82.8 8.1% 95-125 5-8%
资料来源:IMS Health,其中欧洲五国是指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英国,新兴市场国家指 2014-2018年间年增长在 10亿美元以上且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低于 25,000美元的国家,其他包括阿尔及利亚、阿根廷、埃及、印度尼西亚、波兰、南非、土耳其等新兴市场国家。
由于药品专利到期以及研发产品线的后期成果稀缺,全球各大制药公司为避免未来业务发展的困境,一直在药品研发中投入大量的资金。虽然受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大型制药公司被迫重组其研发体系并缩小资金投入规模,但是全球范围内主要化学制药和生物制药公司依然在研发领域投入了较大规模的资金。2015年,PhRMA成员企业研发投入预计达到 588.0亿美元,占销
售额比例达 19.8%;EFPIA成员企业研发投入预计达到 315.0亿欧元,占销售额
(以出厂价为统计口径)比例达 16.4%。Quintiles公司预计,2015年全球医药研
发支出共计 1,430亿美元,到 2018年将达到 1,550亿美元。
PhRMA成员公司研发投入情况(2007年-2015年)

资料来源:PhRMA,2015年数据为预测值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FPIA成员公司研发投入情况(2009-2015年)

资料来源:EFPIA,2015年数据为预测值
(2)全球医药研发外包和 CRO产业的情况
随着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医药产品公司的研发活动正在从研发全球化阶段向研发外包转变。20世纪 90年代以来,一些跨国公司推行全球化战略,统一组织国内外的研发活动,并将其置于公司的全球化发展战略之中,从而使企业研发活动进入一个全球化的新时代,海外研发机构不断增加,研发投入也急剧上升。
由于开发新产品的复杂程度不断加大,试验成本的增加以及监管法规的日趋严格,高额的研发投资并未给跨国医药公司带来与投资相对应的巨额回报,反而导致研发效率不断下降。每个新药的平均研发成本从二十世纪 70 年代中期的约 1.8亿美元,上涨到二十一世纪初的 12亿美元,近几年来已达到 26亿美元
2。因此,近年来跨国公司开始调整其研发体系以应对市场变化,并不断增加研发外包的比例。一方面,由于医药产品开发日益呈现多学科性,理论和结构生物学、计算机和信息科学越来越多的参与到新药的研究阶段,需要不同领域的公司来提供专业化高效率服务,以分解研发活动的复杂性,缩短研发周期;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将部分研发工作向新兴市场 CRO企业外包,以此以获得低成本的人力资源优势,减少高额研发成本的压力。近几年来,国际上的领先 CRO

2资料来源:PhRMA《2015 Biopharmaceutical Research Industry Profile》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企业,如 Quintiles 已经开展“结果导向模式”和“风险/回报平衡模式”的医药研发外包服务3,对于后一种业务模式,CRO企业能够获得更为丰厚的收益,当然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同时对于 CRO企业的专业判断、研发能力和资金实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08年至 2010年,全球CRO市场规模持续增长,金额从 173.5亿美元增长
到 214.2亿美元,其中,临床前 CRO市场规模从 34.7亿美元到 41.5亿美元。其
后,市场规模以 10.5%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持续增长,预计 2017年全球 CRO市场
规模有望达到 430.9亿美元,临床前 CRO市场规模将达到 79.4亿美元。4
全球 CRO市场规模及展望情况

资料来源:Frost&Sullivan


3“结果导向模式”是指制药企业对于应付 CRO 企业的服务费不一次付清,而是根据研发进度,提前完成给付超额奖励,推迟完成相应减少服务费,或者客户把某个项目全部交给 CRO企业来做,由 CRO企业设计和实施方案,客户只看结果完成情况,CRO 企业需承担一定的研发失败风险的一种业务模式;“风险/回报平衡模式”是指制药企业与 CRO 企业形成伙伴关系,共同参与研发,并且提供优惠的 CRO 服务,CRO企业按照协议约定分享药品上市后收益的高端业务模式。
4 目前尚无更为权威的统计部门、研究机构对CRO产业规模进行研究并发布报告,本招股说明书引用的数据出自国际上较为著名的咨询公司 Frost&Sullivan。根据Quintiles2015Form10-K就 CRO市场数据的阐述,2015年全球临床研究 CRO的规模约为 220亿美元,2018年将达到 280亿美元。Frost&Sullivan和 Quintiles的数据较为吻合。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全球临床前 CRO市场规模及展望情况

资料来源:Frost&Sullivan
经过多年的成熟发展,全球 CRO 市场中发展出一批大型的跨国 CRO 企业,如世界排名前列的 Quintiles(昆泰)、Covance(科文斯)、CharlesRiver(查理士河)、PAREXEL(百瑞精鼎)、ICON(爱康)、PPD 等,这些大型 CRO企业在全球CRO行业占据了较多的市场份额,收入规模平均达到10亿美元以上水平。
全球大型上市 CRO企业收入情况
单位:亿美元
CRO企业 2014年收入 2015年收入 2016年收入主要业务
Quintiles 54.60 57.38 68.78 临床解决方案及服务、商业咨询、综合医疗
管理商业服务
CharlesRiver 12.98 13.63 16.81 实验模型与研究服务,临床前研究服务
PAREXEL 23.30 --临床试验管理,健康经济学/结果研究,医学
交流,临床药理学,药品上市后的监测
ICON 15.03 15.75 16.66
策略研发,项目分析管理,支持各个延段的临床研发流程,包括化合物选择,一到四阶段临床研究等
资料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因 PAREXEL私有化退市,无后续年度公开财务数据。
2、我国 CRO行业发展状况
(1)我国医药行业及其医药研发的概况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进入 21 世纪以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卫生投入的加大、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以及对健康的日益重视,我国医药行业的市场需求十分强劲,医药行业也一直处于持续高速发展的阶段。医药行业作为典型的刚性消费行业,2008 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医药制造行业所受影响相对较小;在我国经济增速平稳回落的背景下,社会人口老龄化以及农村人口城镇化等客观因素保证了医药需求的确定性增长,城乡居民支付能力提升以及自我保健意识增强等主观因素强化了医药消费的能力和意愿,我国医药市场需求得以加速扩容。
“十一五”期间,我国七大类医药工业销售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复合年增长率为 24.40%;进入“十二五”,增速有所下滑,但仍然保持增长态势,根据《医
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十二五”期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13.4%, 2015 年,规模以上医药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6,885 亿元,“十二
五”期间年均增速达到 17.4%,始终居工业各行业前列。我国《医药工业“十二
五”发展规划》预计,我国已成为全球药品消费增速最快的地区之一,有望在2020年以前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药品市场。
中国医药工业销售收入规模变化情况(2007年-2014年)

资料来源: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2015年中国医药市场发展蓝皮书》
尽管我国医药市场保持较快幅度的持续稳定增长,但我国医药企业产品创新和研发能力还处于较低水平。国家统计局 2012年-2015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2012年-2015年,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重分别为 1.63%、1.69%、1.67%和 1.72%,总投入约 283.3亿元、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47.7 亿元、390.3 亿元和 441.5 亿元。而以创新专利药为主的跨国制药企业如
PhRMA及EFPIA成员研发投资占销售额的比例平均高达 15%以上,即使是以仿制药为主的印度制药企业,其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也在 6%-12%之间5。
因此,与国外药品研发市场相比,我国的新药研发市场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新药研发的支持力度,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产业政策,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规模逐年上升。根据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于 2014年 1月 2日发布的报道6,中国药物研发总投入(含企业、公共研究机构)由 2007 年的 20 亿美元增加到 2012年的 84 亿美元。国家统计局统计的中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相关数据也印证了我国医药研发市场不断增长的趋势,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企业的研发投入自 2008年的 79.09亿元增长至 2015年的 441.46亿元。随着“重大
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等一系列国家政策的推出和实施,未来我国新药研发的资金投入规模仍将继续提升。药品研发投入的持续增长是我国 CRO行业近年来高速发展的基础。
中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企业研发投入情况(2008年-2015年)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我国 CRO行业及临床前 CRO行业的发展情况
1)我国 CRO行业的发展情况

5 数据来源: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2010-2019年中国医药经济预测》
6 参见:NEnglJMed.2014,370(1):3-6.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CRO 行业是我国近二十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1996 年,MDS Pharma
Service投资设立了中国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 CRO,从事药物的临床研究业务。
随后Quintiles、Covance及Kendles等跨国CRO开始陆续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由于中国医药产业的高速发展,跨国制药企业陆续开始在中国启动研发业务,同时,药明康德、睿智化学等专注于早期化学研究、昭衍新药等专注于临床前研究服务、泰格医药等专注于临床试验研究的民营企业的高速发展,都推动了中国 CRO产业的成长。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医药行业发展迅速。随着国家医药政策逐渐明确,医疗改革的提速和医保市场的扩容,为药品和医疗器械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内外制药企业为了迅速抢占市场份额,在研发上投入大量资金,以分享产业高速发展的成果。CRO 行业作为制药企业研发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获得了重要的发展机遇,行业规模得以迅速增长。
2)我国临床前 CRO行业的发展情况
①GLP认证制度规范了我国临床前 CRO行业的发展
1998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药品管理法规,强化药品审查制度,对新药安全性评价、临床试验的要求更加严格,逐步完善了我国的药品监督管理体系。同时,2003 年颁布的《药物非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LP)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实施<药物非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规定,自 2007年 1月 1日起,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有效部位及其制剂和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中药注射剂的新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在经过 GLP 认证,符合 GLP 要求的实验室进行。2014 年 5 月 13 日,《药物安全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 8项技术指导原则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并正式对外发布,指导原则的对外发布,将有助于提高我国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GLP 认证制度的建立使得我国的新药安全性评价机构逐步建立各自的质量标准和核心竞争力,为临床前 CRO行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②我国“仿制药”战略向“创新药”战略转变促进了临床前 CRO行业高速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展
我国医药研发起步较晚,前期我国药品研发企业的药品研制以仿制药为主,在仿制药阶段,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经经过验证,因此对于药理毒理阶段的业务需求较小,我国临床前 CRO 的市场发展相对缓慢。2008 年,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组织实施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专项提出通过专项的实施,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药,建立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技术平台,形成支撑我国药业自主发展的新药创新能力与技术体系,使我国新药创制整体水平显著提高,推动医药产业由仿制为主向自主创新为主的战略转变。根据科技部 2017年 2月 22日召开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新闻发布会报道,新药专项中央财政投入128亿,实现直接经济效益 1600亿,推动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增强,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约 450亿元,较 2010年翻两番;工业主营业务年收入过百亿的医药企业由专项实施之初的 2家增加至 2015年的 11家,促进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13.4%。专项的实施促进了我国制药企业加大创新药的
研发投入,也直接推动了我国临床前 CRO行业的发展,在新药专项的支持下,GLP 平台的法规依从性进一步提高,平台管理水平获得国际认可:11 个平台通过了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AAALAC)认证,4个平台接受并通过了美国 FDA 的 GLP检查,5个平台通过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正式 GLP检查,9个平台按照国际标准建立了实验室数据采集与管理的 IS/IT系统、Provantis GLP Tox软件和LIMS系统。在新药专项的带动下,目前我国已有63 家 GLP 实验室通过了 CFDA 认证,部分 GLP 平台除了开展药品的安全性评价研究外,还将 GLP 平台技术拓展到了农药、动物食品、兽药和环境毒物等领域的安全性研究,带动和促进了其他行业的规范发展7。
③我国临床前 CRO行业逐步和国际接轨
国内 CRO行业的高速发展,吸引了一批海外高级技术人员回国创业,这些高级人才的流动在促使我国医药研发整体水平提升的同时,也吸引了大量跨国制药企业拓展在华研发业务,并寻求在华开展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这些均有

7 资料来源:科技部网站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力地推动了我国新药研发领域逐渐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过程,促进了我国 CRO行业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同时,随着我国 GLP 认证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新药研发数量的增加,我国临床前 CRO的技术水平也逐步和国际接轨。
④临床前 CRO行业市场规模不断增加
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2010年中国临床试验 CRO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06 年至 2010 年,我国临床前 CRO 行业销售收入占医药研发投入金额的比例平均达到 28.7%。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医药制造企业研发投入的统计及以上临
床前 CRO占比数据进一步测算,2008年至 2014年,我国 CRO行业的市场规模从 52 亿元增长到 259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 30%;其中临床前 CRO 的市场规模从 22亿元增长到 11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0.8%,到 2015年、2016
年我国临床前 CRO行业的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 127亿元和 147亿元。
我国 CRO行业市场规模及展望情况

数据来源: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泰格医药招股说明书、国家统计局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支持新药研发
2012 年 1 月,国家工信部发布《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列为“十二五”期间医药工业主要发展目标之一,为医药行业自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创新确立了量化目标:重点骨干企业研发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 5%以上,创新能力明显提高;获得新药证书的原创药物达到30个以上,开发 30个以上通用名药物新品种,完成 200个以上医药大品种的改造升级,开发 50个以上掌握核心技术的医疗器械品种。《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还将增强新药创制能力列为医药工业发展的首要任务,指出要提升生物医药产业水平,持续推动创新药物研发,加快推进创新药物开发和产业化,支持企业在国外开展创新药物临床。
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提出,要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药,建立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技术平台,形成支撑我国药业自主发展的新药创新能力与技术体系,使我国新药创制整体水平显著提高,推动医药产业由仿制为主向自主创新为主的战略转变。“十一五”期间,国家共投入近 200 亿元用于该专项。截至 2012 年底,新药创制专项共立项 1,251 个课题,中央财政共投入 97亿元,地方配套 41亿元,带动企业投入 193亿元8。
原卫生部(现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长陈竺在第六届生物产业大会上表示,在“十二五”投入 400 亿元人民币进行财政扶持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将再投入 750 亿元资金对专项进行扶持,以求带动、促进地方及制药企业加大创新药研发投入,尤其是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
2016 年 10 月 26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对医药工业发展提出目标,到 2020年,医药工业规模效益稳定增长,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主营业务收入保持中高速增长,年均增速高于 10%,占工业经济的比重显著提高;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到 2020 年,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 2%以上;创新质量明显提高,新药注册占药品注册比重加大,一批高质量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新药国际注册取得突破。
国家及制药企业对创新药研发的重视、支持和资金投入,将推动我国临床前 CRO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8 数据来源:科技部网站 http://www.most.gov.cn/kjbgz/201302/t20130228_99888.htm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国家产业政策直接鼓励 CRO行业发展
工信部发布的《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强医药创新体系建设,完善医药创新支撑服务体系,加强药物安全评价、新药临床评价、新药研发公共资源平台建设”。《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鼓励发展合同研发服务,推动相关企业在药物设计、新药筛选、安全评价、临床试验及工艺研究等方面开展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研发外包服务,创新医药研发模式,提升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
依据商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医药研发国际服务外包被列为巩固提升的优势领域,指出“我国医药研发产业链日益成熟,医药研发外包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跨国制药公司研发中心加快向中国转移。‘十二五’期间要积极参与全球创新药研发服务,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完善医药外包服务链,拓展国际服务外包领域和产品。在基础研究、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的研发国际服务外包链条上,重点发展符合国际规范的新型药物安全评价、药理药效、药代、新型制剂、临床试验等领域,着力向大分子药物、医疗器械、植物药、食品、农药等更多领域拓展。‘十二五’末,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医药研发国际服务外包产业链,离岸业务力争达到 30亿美元。”
受此政策影响,以本公司为代表的具备较高技术优势、研究服务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研发外包服务企业将迎来更大、更快的发展机遇。
(3)GLP实验室监管强化列入“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2 年 1 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药品安全的独立规划。《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指出,要建立健全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实验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体系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制度;同时要求所有新药申请的非临床研究数据必须来源于符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的机构。
随着国家对药品安全重视程度的不断加大,药品研制技术指导原则和数据管理标准将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对于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实验室的认证和监管力度也将会不断提升。具备 GLP 认证,并拥有较高技术操作规范和丰富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业经验的 CRO企业未来将迎来更大的竞争优势和发展机遇。
(4)技术人才培养有利于行业的持续发展
国家重视对医药领域急需的科技创新、质量管理、国际化运作等方面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支持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具备较高专业素养和实践技能的行业技术人才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人才基础,有利于行业的持续发展。国内的高校扩招供应了大量化学制药、生物制药类专业的毕业生。此外,伴随着中国 CRO行业的快速发展,大量的海外人才及中国留学生不断向国内流动,对我国医药研发外包能力提升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5)跨国药企将研发工作转移到新兴市场,离岸外包业务规模扩大
由于专利药到期、新药研发速度变慢以及专利政策的调整,跨国制药企业面临着收入增长放缓的压力。为了提高新药投放效率,跨国制药企业开始在全球范围整合研发体系,将部分研发工作转移到新兴市场国家。由于中国具有庞大的医药市场、人数众多的化学与生物工程师以及服务能力日趋提高的本土CRO 企业,我国在跨国制药企业中的战略地位越来越关键。虽然目前美国和印度占据了全球制药企业的离岸外包业务的主要份额,但中国因其相对较低成本、高技术能力的人力资源优势正在吸引全球制药企业将中国作为其核心研发和外包基地之一,这一趋势为我国 CRO产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将进一步促进了我国临床前 CRO行业的加速发展。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国际 CRO机构进入给国内 CRO机构带来挑战
随着全球医药产业链条向新兴市场转移,跨国大医药公司也纷纷将研发业务移至人才充足、成本较低、资源丰富的市场,中国 CRO产业前景最被看好。
与此同时,国外大型 CRO如 Quintiles、Covance、CharlesRiver等陆续进军大陆市场。这些国际 CRO机构成立时间长,资金实力雄厚,研发技术水平高,业务覆盖领域广,因而将给本土 CRO机构的发展带来挑战。
(2)制药企业研发能力薄弱制约行业的发展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前国内共有近 8,000 家药品生产企业,但创新能力弱,高端研发能力不足:绝大部份中小制药公司几乎没有新药研发能力;少数较大规模制药公司已设立了专门的新药研发机构,但新药研发投入资金、新药研发的战略规划以及相应的管理和新药研发高层管理者的学术水平等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此外,CRO 企业受限于资金和知识、技能积累的不足,其自身的研发能力总体也较薄弱,因而也制约了 CRO行业的发展。
(五)行业技术水平和特有的经营模式
1、临床前 CRO行业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我国对药物临床前研究的过程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其中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符合 CFDA颁布的《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因此对临床前 CRO企业的技术服务水平要求很高。临床前 CRO企业在药物临床前研究试验的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中,必须保证试验过程的规范,确保结果科学可靠。目前,我国临床前 CRO企业的技术服务水平差异较大,主要分为三个层次:
(1)少数临床前 CRO 企业包括跨国 CRO 在华公司和昭衍新药等本土企
业,其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能够同时符合中国、美国或欧洲等国家或地区 GLP质量规范的要求,并且其具备符合国际标准的动物饲养管理设施和现代化的功能实验室和行业专家,可以为国内外制药企业提供所需的各类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
(2)部分临床前 CRO企业的技术服务水平能够基本满足我国 GLP的规范
要求,但业务范围较窄,或仅能为国内制药企业提供向 CFDA 申报的部分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或因其不具备规模化的服务设施和人才团队,仅能开展部分药物的临床前研究服务。
(3)部分临床前 CRO企业无 GLP认证,无法开展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活
动,仅能提供非 GLP 服务和注册申报、法规咨询等服务,因而不能提供真正意义上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临床前 CRO行业的经营、盈利模式
临床前 CRO行业的“产出品”为实验数据和相关实验报告,由此形成了不同于传统商品制造业及传统服务业的行业特有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临床前CRO 机构接受客户委托,依据委托方的研究需求和行业规范、相关指导原则及SOP,对委托方提供的供试品开展非临床安全性评价、药效学研究、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并出具实验报告,临床前 CRO企业主要通过向客户收取研究服务费来实现盈利。
(六)行业季节性、区域性和周期性特征
临床前 CRO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区域性和周期性特征。
(七)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情况
由于我国临床前 CRO企业在设施规模、成本控制、技术水平、业务结构及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不同,其利润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拥有规模优势、品牌知名度和丰富业务经验的 CRO企业,能够不断提升自身服务的质量,在市场中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盈利比较稳定,利润水平较高;而小规模 CRO企业由于其技术水平落后、设施规模较小、业务类型单一等原因,盈利水平相对较低。
临床前 CRO行业的利润水平总体来看受全球及国内的经济环境,尤其是医药制造产业发展状况的影响。由于临床前 CRO企业的性质与服务外包型行业一致,专业人员的劳务支出变化和下游客户业务的需求程度均会影响临床前 CRO企业的利润水平的高低。
近年来我国临床前 CRO行业利润水平稳步增长,而随着法律法规以及各项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进一步完善,CRO 企业淘汰速度和行业整合将进一步加快,在服务规模、品牌知名度、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等方面具有综合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仍将继续维持较高的盈利水平。
(八)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1、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如下图所示:
2、上游行业对临床前 CRO行业和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临床前 CRO企业的产业链上游主要是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所需的各类专业人员所提供的劳务和临床前实验所需的实验动物、实验试剂的销售。
临床前研究服务所需专业人员包括专题负责人、技术员、兽医、动物饲养员、质量保证专员等。根据从业时间的长短和对所从事领域的熟悉程度,临床前研究人员分为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资深人员和具备一定动物实验知识的技术人员。目前我国每年毕业的毒理学、药理学、兽医学和药学专业学生人数众多,而且现有从业技术人员也数量众多,这些都为临床前 CRO行业技术人员的需求提供了充足的人员储备,对临床前 CRO企业业务经营不构成显著影响。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资深专业人员属于临床前 CRO行业的稀缺资源,有资深专业人士参与的临床前研究项目,在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上,均优于一般专业人士参与的项目。目前资深专业人士人数有限,对临床试验 CRO企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
从事药物临床前研究活动主要是通过动物实验进行,试验的开展还需要各类实验试剂。其中,实验试剂在各类化学研究、医学研究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被广泛运用,其生产供应总体较为充足,因而不会对临床前 CRO企业构成显著影响。但是,实验动物对于临床前 CRO企业的影响很大,实验动物与普通动物不同,实验动物要求具有“敏感性高、反应一致性和结果可重复性”三个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特点,根据供试品适用症的不同以及研究方法的不同,特定的动物实验和医药研发过程对实验动物有更高的要求,实验动物的品质直接影响实验数据的准确性。
3、下游行业对临床前 CRO行业和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作为服务型行业,临床前 CRO行业的下游为其研究服务的最终客户,即国内外制药企业以及部分开展药物研究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制药企业和药品研发机构研发投入的多少对临床前 CRO行业、发行人经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制药企业和药品研发机构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新药研发活动,力争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药,以保持其持续盈利能力;国家亦接连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制药企业加快、加大新药研发活动,从而决定了需要开展临床前研究的药品数量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临床前 CRO行业得以快速发展。同时,随着我国临床前 CRO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的提高以及成本优势的体现,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在寻找其海外业务的离岸外包合作伙伴时,也会选择国内临床前 CRO 企业,这些都对我国临床前 CRO 行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全球 CRO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欧美地区的 CRO企业在全球市场份额中处于市场主导地位。全球最大
的 50家 CRO企业中大部分是美国和欧洲公司。其中,美国 CRO行业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CRO公司已发展到 300多个,世界排名前列的昆泰(Quintiles)、科文斯(Covance)、查理士河(CharlesRiver)、PPD均位于美国。欧美的大型CRO企业在全球 CRO行业占据了较多的市场份额。这些跨国 CRO公司拥有庞大的资源网络、全面的服务内容和优秀的管理团队,能够为制药企业提供覆盖全球的全产业链研发服务。
(2)亚太地区等新兴市场 CRO处于高速成长阶段,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其他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地区。一方面,新兴市场近十年的经济发展速度高于全球平均水平,跨国制药公司逐渐将新兴市场地区作为其产品销售的重要增长点,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在新兴市场开展业务;另一方面,新兴市场在人力资源成本和相关实验动物、实验试剂成本均低于欧美地区。这些变化促使新兴市场的 CRO企业得以高速发展,如日本、印度、中国、韩国等国家的 CRO产业规模和发展速度均不断提升。
(3)全球范围内的企业兼并不断涌现。随着行业标准的不断提高,行业竞
争的日益加剧,行业并购尤其是大型跨国 CRO企业展开的企业并购层出不穷:
2009年 11月,PPD公司先后收购了依格斯医疗科技公司和保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11年,爱康(ICON)成功收购了凯维斯(KendleWits);2013年 8月 14日昆泰(Quintiles)宣布签订协议,收购 NovellaClinical(Novella),前者是全球排名第一的合同外包组织,后者为专注新兴肿瘤客户、医疗器材、诊断业者的完整服务临床研究组织。国内如药明康德、泰格医药等 CRO企业也不断展开行业内的收购。
2、我国 CRO行业的市场特点
同全球 CRO 行业的发展现状相比,国内 CRO 行业的发展尚属于起步阶段,CRO 行业认知程度还比较低,直至药明康德(美国纽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WX,已私有化)、万全科技(港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8225.HK)、泰格医
药(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 300347.SZ)先后在美国、香港和国内 A股市场上
市,CRO行业才逐渐被公众认知。与欧美等医药产业发达地区相比,我国 CRO产业在市场规模、服务内容、客户结构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距。现阶段我国的CRO市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市场规模相对较小。我国 CRO市场规模占全球市场的比重较小,主要
原因有:一是整个 CRO行业刚刚起步,CRO产业和 CRO企业尚处在逐渐被制药企业熟知的过程中;二是目前我国制药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在新药研发方面投入与欧美、日本等国家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对 CRO企业的需求不及欧美、日本等国家;三是我国的 CRO 企业自身发展和运作还不成熟,与国外的CRO公司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服务内容单一。国外的 CRO产业经过 40余年的发展已趋于成熟,企
业能够提供全面的药物研究外包服务,基本上涵盖了从新药研发到市场销售的全过程。我国许多 CRO公司服务内容比较单一,基本局限于早期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各期临床试验、注册申报、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中的一个或几个服务,缺乏能提供生产和包装、推广、市场、产品发布和销售支持、药物经济学、商业咨询及药效追踪等一系列服务的企业。
(3)相较于临床试验 CRO,我国临床前 CRO 企业的客户结构中少有国际
知名制药企业。与欧美知名 CRO 企业相比,我国 CRO 企业的客户群体整体较为狭窄,多数CRO企业仅能获得国内制药企业的业务,这一特点在临床前CRO企业中体现的更为突出。
当前,在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实施的临床试验及相关业务数量已经远远超过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处在中高等发达阶段的国家9。伴随这一趋势,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行业领先地位的临床试验 CRO企业逐渐与国际各类大型制药企业建立合作,并积累了较多的优质客户资源。国际大型制药企业选择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作为临床试验实施地,选择委托本土临床试验 CRO机构的主要原因为:第一,看中中国日益庞大的医药消费市场;第二,临床试验本身对受试者来源和数量有一定要求,而在临床试验中盛行的多中心试验10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搜集所需的病例数,中国拥有全球五分之一的人口,拥有充足的受试者来源,能够满足各类临床试验实施的需求;第三,中国医院的整体费用相对欧美等国家较低,因而临床试验的各项费用和成本较低;第四,临床试验的研究者主要由经 CFDA 认证后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医疗机构中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行医资格和能力、并经过培训的医生担任,本土临床试验CRO 通过长时间的运作和熟悉本土文化的社会资源建立起了临床研究机构资源网络。
不同于临床试验 CRO 的发展环境和市场现状,大多数国内临床前 CRO 企业很少能够获得国际知名制药企业的业务合同。主要原因为:相比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新药研发市场,国内的新药研发起步较晚,且研发水平相对较

9资料来源:米内网,中国医药资讯寻门户 http://www.menet.com.cn/others/ChineseDream/index.html
10多中心试验是指由多位研究者按同一试验方案在不同地点和单位同时进行的临床试验。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低;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国内新药研发以仿制为主,一些高类别的新药也多是在国外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一些改进而来,其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征基本已经在国外研究中得到了验证。因而多数制药企业在临床前研究环节投入的资金较低,临床前 CRO机构所从事的研究评价活动在技术要求和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也相应较低。因此,国外知名制药企业往往较少将药物临床前研究业务委托给国内一般的临床前 CRO企业。
3、我国 CRO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趋势
(1)市场将向具有综合竞争力的企业集中
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是临床前 CRO企业在市场中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随着我国 CRO行业的逐渐发展,市场化竞争程度将不断提高,临床前 CRO企业不仅需要拥有先进的实验设备和规模化的服务设施,还需要不断培养和引进业务经验丰富、服务素质较强的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完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还需要不断提升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高效的运营管理能力以及良好的客户维护和开发能力,从而增强其综合竞争能力。综合竞争能力较强的企业才能向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因而,未来市场将向综合竞争能力较强的 CRO企业集中。
(2)兼并收购是行业发展的必然
我国 CRO 行业整体市场化程度不高,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时间不长。目前,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行业内多数企业存在资质认证不完善、设施规模较小、技术实力弱等不足。随着 CRO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监管政策的不断加强和完善,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行业进入壁垒将不断提升,不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中小型 CRO机构将逐步退出市场,行业内整合及兼并收购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显。
(3)全产业链业务布局成为企业壮大的发展路径
立足CRO行业内的细分领域,CRO企业通过不断延展产业链的长度,拓宽业务布局从而实现发展壮大将成为更多资金规模雄厚、人才储备和运营经验丰富的 CRO企业的选择。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新药研发是一个系统工程,对应的 CRO服务类型也覆盖了药物发现阶段、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新药注册申报服务等多个环节,不同环节对应的技术难度不同,可获得的附加值也高低有别。业务单一的 CRO公司无法满足制药企业多方面的需求,难以提升客户忠诚度。医药研发外包产业链上的纵向一体化不仅能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也是构建自身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的有效途径,因此,通过在 CRO行业各细分领域内拓展业务范围从而实现纵向一体化,正成为 CRO 行业新的趋势。目前,国际大型 CRO 公司大多有能力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以临床试验CRO服务为主的泰格医药也于 2014年 7月通过并购方式进入临床前研究服务领域,从而实现产业链的拓展。
除在 CRO 行业内进行产业链的延伸,通过联通上下游,向 CRO 行业及医药研发、安全性评价技术应用等相关的领域拓展市场,进行业务布局也将成为一些 CRO企业发展壮大的路径之一。上游方面,药物临床前研究需要开展大量的动物实验,CRO 企业通过布局实验动物的研发、生产业务,不仅能获取、稳定试验所需的动物资源,也能丰富企业的赢利点。下游方面,通过创新业务模式,与制药企业等医药研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如“风险/回报平衡模式”,以此在整个医药产业价值中获得更丰厚的收益。安全性评价技术应用方面,技术研发能力强、人才储备丰富的 CRO企业能够将公司业已建立的评价技术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营管理经验迁移和应用到兽药评价、农药评价、食品评价、化学品评价等诸多领域;技术应用领域的扩展使得下游客户从单一的制药企业向更多行业转变,一方面使企业具备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使企业的业务范围更广,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4)国际化发展成为领先企业的战略选择
尽管包括我国在内的新兴国家的 CRO市场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市场规模亦在不断增长,但相较于全球市场,所占的比重仍较低。现阶段,我国 CRO企业的技术水平正逐步与国际接轨,但在市场方面,我国的 CRO企业的业务范围仍主要集中于国内市场,由于全球排名前列的 CRO机构均已实现了全球布局,国内 CRO 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必将面临全球范围内 CRO 企业的竞争。因此,为提升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更好的赢得市场,具备综合竞争能力和国际化视野的优秀 CRO企业必将把国际化作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
作为国内领先的民营 CRO机构,公司按照中国和国际化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化的质量管理向药物研发机构和制药企业等客户提供专业的包括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药效学研究服务、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在内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在经营规模、技术人才、业务经验、技术水平与质量控制、行业资质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已具备较大优势。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24,180.52万元和 5,169.27万
元;2014 到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4.38%,呈稳定增长态
势。未来,公司将通过本次发行进一步引进优秀技术人才和扩大服务设施规模,为提升市场占有率夯实基础。
(三)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
我国目前的 CRO企业主要分为临床前 CRO企业和临床试验 CRO企业。尽管临床前 CRO 与临床试验 CRO 的业务尚未构成直接竞争,但是随着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以及产业链的上下游整合,临床试验 CRO公司有可能参与从事临床前研究服务工作,从而与公司现有业务产生竞争;跨国 CRO公司技术和资金实力雄厚,能够为制药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医药研究服务,在国内开展业务的外国 CRO企业也是公司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对手。
1、国内临床前 CRO企业
药明康德: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是中国领先的具备新药研发实力的领先开放式、全方位、一体化的医药研发服务能力与技术平台,在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药物工艺研发和生产领域占据行业的领先地位。
国家药物安全评价监测中心:隶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在毒理室、药理室和实验动物中心的基础上组建而成。该中心主要从事新药、上市药、进口药和生物制品等的非临床研究中的毒理检测、安全评价和再评价工作;除国家交办的任务外,该中心也接受委托检测和评价项目,同时还承担科学研究、国内外技术合作、学术交流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等技术服务。
国家上海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暨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是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的系统单位。位于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为 2003年首批通过国家GLP认证的业务最全面的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
国家上海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的服务范围包括:一般毒理试验、遗传毒理试验、发育和生殖毒理、安全药理实验、病理和临床病理、生物分析和试验药物早期毒性筛选等。
北京建昊:北京协和建昊医药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成立于 2002年 4月。目前,协和建昊已通过 CFDA的 GLP认证,通过 GB/T19001-2008/ISO9001:2008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主要开展满足 GLP 要求的毒代动力学的研究工作,已经在毒代动力学的研究方面(氯胺酮、菲诺贝特、速效救心方等毒代动力学研究)积累了较多的经验。
2、国内临床试验 CRO企业
泰格医药: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是国内领先的临床合同研究组织,专注于为医药产品研发提供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与生物科技、注册申报等全方位服务。泰格医药于 2012 年在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
300347.SZ。2016 年度,泰格医药的营业收入为 11.75 亿元,净利润为 1.41 亿
元。
博济医药: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是国内较早进入医药研发外包服务领域的企业之一,致力于为医药企业和其他新药研发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新药研发外包服务。博济医药于 2015 年 4 月在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 300404.SZ。2016年度,博济医药的营业收入为 7,215.15万元,
净利润为 208.71万元。
3、跨国 CRO企业
昆泰(QuintilesTransnationalHoldingsInc.):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Q.N。昆泰成立于 1984年,总部位于北卡罗来纳州,业务范围覆盖 100多个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国家,全球拥有 28,200位员工,是全球最大的CRO公司。昆泰主要为制药、生物技术及卫生保健行业提供临床研究服务为主的专业服务、信息咨询和提出合作解决方案等多方位的服务。2016 年度,昆泰的营业收入为 68.78 亿美元,净
利润为 1.15亿美元。
科文斯(CovanceInc.):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CVD.N。科文斯成立于1997年,总部位于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在全球60多个国家地区设有办事处,拥有超过 12,500名员工,是全球第二大CRO企业。科文斯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药物早期开发服务,其中包括发现支持服务、临床前研究服务和临床试验服务;后期开发服务,包括中心实验室、临床发展阶段和市场准入服务。
查理士河(CharlesRiverLaboratoriesInternationalInc.):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CRL.N。CharlesRiver 成立于 1994 年,总部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威尔明顿,在全球超过 16个国家的 68处基地开展业务,拥有员工约 7,700名。
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主要涉及药品研发链的两个领域即研究模型与服务以及药物临床前服务。2008年,CharlesRiver在中国设立子公司上海查士睿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临床前服务业务。2016年度,CharlesRiver的营业收入为
16.81亿美元,净利润为 1.55亿美元。
爱康(ICONplc):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ICLR.O,ICON向全球的医药、生物技术和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研发外包服务,专注于从化合物选择到Ⅰ-Ⅳ期临床研究的战略开发、管理和项目评估,其总部设在爱尔兰都柏林,目前在 39 个国家设有 69 个办事处,拥有超过 8300 名员工。2016 年度,ICON的营业收入为 16.66亿美元,净利润为 2.62亿美元。
精鼎医药(PAREXELInternationalCorporation,精鼎医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PRXL.O,成立于 1983 年,总部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在全球 52 个国家设立了 80 个业务点开展业务,拥有15,560 名员工。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生物制药服务公司,面向全球制药业、生物技术业以及医疗设备业提供一系列专业的临床研究,医疗沟通,咨询和先进的科技产品及服务。2016年度,PAREXEL的营业收入为 24.26亿美元,净利润为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55亿美元。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规模优势
中国目前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机构,设施规模比较小,服务能力不足,与国际大规模的 CRO相比,不具有竞争力:一方面设施规模小不能产生规模效益,另一方面,受动物饲养管理与设施能力的限制,小型 CRO企业难以满足多个客户对大规模试验、多项目研究和时间上的需求,因而难以获得较快的成长。
公司通过多年发展以及在国家十二五专项的支持下,建立了符合国际规范要求的GLP体系的临床前安全评价技术平台,成为国内唯一拥有两个GLP机构的专业化临床前 CRO企业,其中苏州昭衍是国内规模最大的药物安全性评价机构。公司在动物饲养管理设施、功能实验室、专业人员配备、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均处于国内临床前 CRO企业领先地位,有能力为客户提供规模化、高质量的服务。公司规模化的服务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设施规模位居国内临床前 CRO企业前列
公司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苏州太仓生物医药园区都拥有符合国际标准的动物饲养管理设施和现代化的功能实验室,合计投入使用设施总面积约 3.3万
平方米,其中北京昭衍约 0.8万平方米,苏州昭衍约 2.5万平方米。
动物饲养管理设施与能力方面,公司已建成符合国际标准的动物饲养管理设施,包括饲养啮齿类动物的SPF级动物房11,饲养非啮齿类以及非人灵长类动物的普通级动物房,设计以及管理全面符合国际动物福利理念。公司实验动物设施的收容能力可以满足大规模、多项目试验的要求。功能实验室方面,公司建有病理室、临床病理室、生殖毒理室、分析室、细胞室、电生理室、供试品管理室等,并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 600 多台套,能够满足临检、分析、病理及细

11 SPF 级动物是无特定病原体级实验动物的简称,无特定病原体动物是指机体内无特定的微生物和寄生虫存在的动物,但非特定的微生物和寄生虫是容许存在的。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胞生物等各类指标检测的要求,便于公司开展各项药物临床前研究评价工作。
(2)公司拥有保证规模化经营的人才队伍
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以及苏州昭衍拥有员工 577名,员工所学专业包括毒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兽医学、实验动物学、分子生物学、眼科学等,在各自领域均具有长时间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公司已形成了规模化经营的人才队伍。
(3)公司建立了先进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
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LIMS系统)是安全性评价的一项变革性技术,其具有如下优点:(1)它可以使安全性评价工作过程由科学研究性质转变为类似
的工业化生产过程,大幅提高工作效率;(2)根据方案和SOP设定的工作流程,
必须得到遵守,保证了 GLP的依从性;(3)实现数据录入的自动化,保证试验
数据的客观、可靠、及时。
公司购买了 Instem 公司(全球一流的生命科学信息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开发的用于非临床试验研究的软件系统 Provantis?。Provantis?具备简单直观的功能,现场或通过网络等情况下实现简单和复杂研究步骤和工作流程,涵盖了现代毒理试验室所有的数据管理活动,包括了从供试品接收到出具总结报告的整个毒理试验过程,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符合 GLP 规范的软件系统。公司购买的 Provantis 产品包含了其几乎全部的功能模块,以适应公司规模化的业务需要:公司的 Provantis系统通过专线联系北京和苏州的两个 GLP设施,能够实现北京和苏州两地数据的专线传输和异地备份,极大地保证了数据安全,同时也方便了项目管理和法规检查。
2、人才优势
临床前 CRO行业中人力资源是企业持续稳定成长的重要因素,公司在技术人才队伍和核心管理团队方面均具有领先优势,具体表现如下:
(1)业务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技术人才团队
通过 20 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培养、引进并建立了既满足常规药物研究和创新药物研究评价,又同时适应国内和国际业务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公司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技术团队业务经验丰富,服务素质较高,人员规模成长迅速,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团队业务经验丰富。公司技术团队已经积累了 20 多年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经验,完成了对逾 2000 种药物的临床前研究、评价试验,具有丰富的GLP 管理和药物安全性评价经验。经过长期业务经验的积累,公司建立了系统的毒理学、代谢和生物分析以及常见疾病药理学的研究和评价技术,并建立了一系列的创新服务能力,包括眼科药物的评价技术、心血管药理和安全药理评价技术、生物安全试验等。
第二,人员规模稳定增长,服务素质较高。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以及苏州昭衍拥有员工 577名,其中博士 12名、硕士 101名,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占公司及苏州昭衍员工总数的 51.65%。
第三,团队人才专业互补,专题负责人等骨干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强。公司及苏州昭衍拥有专题负责人及部门主管87名、质量保证人员 24名、实验技术人员 361 名,所学专业包括毒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兽医学、临床医学、实验动物学、分子生物学、眼科学等多学科,团队人员专业互补,具有很强的专业技能。其中,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都有 10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有药物研究和评价的知识背景和丰富的业务经验,业务能力较强。为加快国际化步伐,满足国际业务需要,公司积极引进了十余名资深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机构管理人员、质量保证人员、病理学专家、专题负责人、市场开拓人员等,该些技术人才在各自领域均具有长时间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2)经验丰富且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
公司拥有一支稳定且富有经验的资深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多学科背景交叉融合、本土及海归高层次人才优势互补,既具有国际视野,又能立足本土实践。团队的核心技术成员总经理左从林先生、机构负责人孙云霞女士、姚大林先生等均为国内外新药评价行业资深专家。
3、业务经验优势
作为从事医药研发外包的临床前 CRO行业,业务经验和技术服务能力的高低决定了企业在药物临床前研究领域的竞争力。公司作为中国较早成立的临床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前 CRO企业,成立迄今积累了丰富的药物评价经验,自身的服务能力也在不断的提高,主要表现在:
1、服务领域广泛
?研究服务范围包括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药效学研究服务、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等;
?公司还从事药物筛选等药物发现研究、临床试验、政策法规咨询等医药研发外包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几乎包括药物临床前研究的全部内容。
2、研究评价的药物种
类丰富
?成立至 2017年 6月末,共完成 1042个生物药、857个化学药和 68个中药的临床前研究;公司在承担新药临床前评价项目数量和承担生物类新药临床前评价项目数量上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公司完成了全球首个上市的基因治疗项目 SBN-1(ADV-P53)的系统评价,成为国内第一个承担基因治疗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的机构。
3、创新药评价研究领

?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共承担了超过 2,000个药物、6,300多个专题的研究,创新药物逾 700个;
?公司已开展超过百个一类新药(按客户供试品统计)的临床前研究服务工作,部分为国家重大新药创制支持品种或“国家 863计划”、“国家 973计划”等国家其他项目重点支持品种。
4、给药途径、使用的
动物种类广泛
?公司使用的实验动物种类包括小鼠、大鼠、地鼠、豚鼠、家兔、小型猪、犬、猴等,覆盖了国内药物临床前研究的全部实验动物种类;
?公司在经口给药、血管外注射、血管内注射、鼻腔给药、滴眼给药、玻璃体注射、视网膜下注射、鞘内注射、阴道给药等多种给药途径上都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5、向发达国家申报临
床注册的成功经验
? 2009 年由公司评价的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一类新药瑞格列汀在美国顺利进入 I期临床,标志着昭衍业务国际化的开始;
?报告期内,公司评价或进行临床前研究的多个药物品种在美国 FDA、日本、韩国等国家注册申报临床。
4、行业资质优势
药物临床前研究作为医药研发、生产中的重要一环,各国都有严格的准入和数据认可标准:我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未获得 GLP 认证之机构不得从事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美国 FDA 对于 GLP 检查、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对 GLP的认证(检查)则有更为严格的质量要求,通过相应检查的企业出具的研究报告才能顺利被美国 FDA和 OECD相关成员国认可。因此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能使临床前 CRO企业承接更多的客户合同,从而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凭借多年业务经验的积累、高标准的服务设施、专业的人才队伍以及前瞻性业务拓展规划的实施,公司已拥有全面的国际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化行业资质,标志着公司 GLP 体系、法规依从性达到国际水平,也使得公司提供的实验报告可同时被美国 FDA和中国 CFDA认可,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和国际化发展规划实现中均取得了较大的优势。公司具备的行业资质如下:
公司名称资质认证
认证(检查)部门
通过认证(检查)时间说明
GLP认证 CFDA
2005年 7月、2011年 9月、2014 年 10 月通过定期检查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未获得 GLP认证之机构不得从事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
认证批件编号为:GLP11005033,获 9项资质认证
GLP检查美国 FDA 2009年 8月和 2013年 9月
国内首批且两次通过美国 FDA 检查的CRO 机构;FDA 检查组认为公司在实验设施、实验技术、人员 GLP依从性等方面全方位符合 FDA的 GLP法规要求GLP检查韩国MFDS 2016年 12月 MFDS检查组认为公司提交的毒理研究数据符合 GLP要求
昭衍新药
AAALAC认证(认证范围包括苏州昭衍)
AAALAC
2008年 10月通过认证;2011年、2015年通过检查评估
与世界 500强医药巨头相关的全球生物医药单位大多要求其医药产品的动物实验都将在 AAALAC(AAALAC是一个权威的评估和认证动物饲养和使用标准的国际机构,它要求在生物科学、医药领域人道、科学地对待动物)认证单位完成
GLP认证 CFDA
2013年 2月、2014年 8月、2017年 3月通过定期检查
认证批件编号为:GLP13002052 和GLP14005062,获 9项资质认证
GLP认证 OECD(波兰) 2015年 10月通过认证认证批件号码:19/2015/DPL 苏州昭衍
GLP检查美国 FDA 2016年 8月
FDA 检查组认为公司在实验设施、实验技术、人员 GLP 依从性等方面全方位符合 FDA的 GLP法规要求
5、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的客户包括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三百多家制药企业及科研院所。公司目前已在国内外制药企业及研究机构中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同国内外的多家知名制药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稳定合作关系,这些客户资源确保了公司稳定的业务来源,进一步奠定了公司在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行业的领先地位。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公司资本规模偏小
公司虽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但一直以来主要依靠自身的积累发展,与公司的客户基础、业务发展等相比,资本规模一直偏小。
2、缺乏通畅的融资渠道
扩大公司服务能力、提高技术水平、拓展营销网络覆盖范围以及通过收购拓展业务领域等均迫切需要资金的支持。公司目前尚未进入资本市场,利用银行借款能力有限,融资渠道不畅通限制和束缚了公司的发展。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服务及用途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和实验动物的繁殖、销售,其中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内容包括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药效学研究服务、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通俗而言,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就是指在临床试验阶段前,对供试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如何发挥效应等进行评价、检测、分析研究的服务)。
1、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
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包括安全药理学试验、急性毒性试验、反复给药毒性试验、毒代动力学试验、生殖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致癌试验、局部毒性试验、免疫毒性试验等。具体试验种类及研究内容如下所示:
试验种类动物种属研究内容
安全药理学小鼠、大鼠、犬、非人灵长类
观察药物对主要生命器官功能的影响,主要观察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功能
小鼠、大鼠

非人灵长类急性毒性试验
其它动物
观察单次给药后或 24小时内多次给药后一定时间内的动物毒性反应及死亡情况
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小鼠、大鼠通过较高剂量较长周期的重复给药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犬
非人灵长类
其他动物(小型猪)来考察动物接受药物后的表现的毒性特征
毒代动力学小鼠、大鼠、犬、非人灵长类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方法学建立与优化、分析与生物分析方法的验证;
2)监测血药浓度,评估药物在体内的动力学情况及与毒性的关系
生殖毒性试验小鼠、大鼠、家兔
观察供试药物对哺乳动物生殖功能和发育过程的影响,预测其可能产生的对生殖细胞、受孕、妊娠、分娩、哺乳等亲代生殖机能的不良影响,以及对子代胚胎-胎儿发育、出生后发育的不良影响
遗传毒性试验小鼠
通过系列的体外、体内试验考察受试物对生物细胞的结构和功能的改变,导致机体遗传信息的改变的有害效应
致癌试验小鼠、大鼠检测受试药物是否诱发动物发生肿瘤或癌的风险
局部毒性试验小鼠、大鼠、家兔、豚鼠
皮肤、粘膜、眼、肌肉、皮下等刺激性试验
免疫毒性、免疫原性试验大鼠、豚鼠、家兔
根据药物特点设计一系列免疫学试验或结合一般毒性试验,评估供试品对机体免疫系统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主动全身过敏反应、皮肤被动过敏反应等试验研究
特殊安全性试验-
溶血试验(主要用于溶血性贫血的病因诊断)、光毒性试验(一种对阳光引发的免疫系统反应强度的试验)等
2、药效学研究服务
公司通过体外试验、动物试验研究药物作用机理、作用强度、治疗作用和疗效特定,以及结合药物代谢特点的 PD/PK 试验(研究体内药物浓度与时间的关系、作用效应强度的关系的实验),支持后期的临床试验,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内容如下:
(1)研究对象
化学合成药物、基因工程产品、基因治疗药物、细胞治疗产品,天然和中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药提取物等。
(2)研究内容
药物筛选:早期筛除活性低、选择性差的候选分子,选择出具有优势的候选药,在特定的治疗领域内,测定量效关系等12。
主要药效学研究:评价药物是否具有特定的治疗作用和作用特点。
3、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
公司利用现代化的仪器设备和生物分析技术揭示药物在体内的动态变化规律,获得药物的基本药代动力学参数,阐明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过程和特征,从而提供以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为主的分析与生物分析研究服务。包括生物大分子药物和小分子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二)主要服务的流程图
公司主要服务的流程图如下:
12 量效关系,英文名称:dose-response relationship,在一定的范围内,药物的效应与靶部位的浓度成正相关,而后者决定于用药剂量或血中药物浓度,定量地分析与阐明两者间的变化规律称为量效关系。它有助于了解药物作用的性质,也可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资料。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致力于药物临床前研究技术和药物评价方法、标准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拥有完善的临床前研究服务运营体系,专注于为国内外药物研发机构和制药企业提供专业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并出具研究总结报告。以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为代表的 CRO行业是整个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产业价值链中的重要一环,通过为医药研发提供高质量和高效率的研发外包服务的方式来创造价值。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较强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业务经验,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形成了符合 CRO行业规范要求和具有“昭衍新药”自身特点的业务运营模式。本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依据委托方研究需求和行业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规范、相关指导原则及公司 SOP,向客户提供包括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药效学研究服务、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在内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并出具研究总结报告,公司主要通过向客户收取研究服务费来实现盈利。
2、服务模式
GLP 体系的规范性和执行力即机构设施环境、实验过程的法规依从性以及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可追溯性是影响临床前 CRO企业生存、可持续性成长和发展壮大的基础和重要因素,公司建立了符合 GLP 规范要求的设施,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制定了详细的研究服务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各项实验、研究服务均按照业务流程执行,如供试品接收、设备验证、试验方案编制和批准、原始记录的书写和记录、研究报告的编写、审阅、审核和批准等,有关服务流程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二)主要服务的流程
图”。
3、采购模式
公司提供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所采购产品主要包括实验动物、动物饲料、笼架具、实验试剂及其他耗材等。
公司依据相关 GLP 规范的要求,严格按照《供应商资质审查的标准操作规程》、《订购实验动物的标准操作规程》、《实验动物质量监控的标准操作规程》等 SOP文件全面把控实验动物等原材料的质量,以满足实验研究服务所需。
公司设有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供货厂商信息收集、合格供应商的筛选和管理,以及实验服务所需原材料的采购。为提高经济效益,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明确权责关系,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采购业务流程,执行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制度和询议价程序,采购申请、批准、询价、供应商选择、验货和付款等环节均得到有效管控。
4、营销模式
药物临床前研究作为医药研发的重要环节,药物研发机构和制药企业在寻找 CRO 机构和委托研究过程中会综合考量 CRO 企业的行业资质、技术团队、业务经验、技术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品牌情况,公司在该些方面均处于行业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领先地位。因而,早期业务发展阶段和现阶段,公司主要通过企业核心人员的临床前研究业务能力以及相关经验发展业务,拓展客户资源并拥有了稳定的客户群;随着业务水平的逐步提升和业务经验的积累,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来源分为老客户、客户介绍客户和客户主动上门三种。为更好的推动和加强公司的营销工作,公司设立了市场部负责主要服务的推广和销售工作,并积极与一些国内外优质医药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来发展业务。
国外市场方面,公司还通过积极参加国际范围内的制药行业、CRO 行业的展会,邀请客户检查公司 GLP 设施和体系建设等方式不断拓展优质客户资源,促进公司服务的国际销售。
(四)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经营设施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和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的销售两类,其中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动物房面积和可使用设施面积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 6月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动物房面积(平米) 18,250 18,250 14,750 12,050
其中:北京昭衍 5,750 5,750 3,950 3,950
苏州昭衍 12,500 12,500 10,800 8,100
可使用设施面积(含动物房、功能实验室等)(平米) 33,158 33,158 29,658 26,158
其中:北京昭衍 8,246 8,246 6,446 5,646
苏州昭衍 24,912 24,912 23,212 20,512
2、主营业务的销售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业务类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 9,083.48 95.99% 22,880.06 95.40% 19,372.90 95.83% 17,209.50 97.35%
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的销售
634.08 6.70% 1,579.04 6.58% 1,214.81 6.01% 468.96 2.65%
分部间抵销-255.00 -2.69%-476.35 -1.99%-372.30 -1.84%--
合计(*注) 9,462.56 100.00% 23,982.75 100.00% 20,215.41 100.00% 17,678.46 100.00%
*注:广东前沿所生产的实验动物部分提供给北京昭衍、苏州昭衍临床前研究业务使用,该部分业务在合并报表时予以抵销。
3、主要服务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公司核心业务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依据供试品种类、使用实验动物数量和类型、实验周期等多个因素来定价,具体内容差异较大,前述业务范围分类为根据研究内容进行的概括分类,因此销售价格的计算不具有可比性。
4、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的销售主要面向国内外制药企业和科研院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名客户及所占营业收入比重如下所示:
报告期序号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12.05 8.58%
2 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84.43 5.10%
3 浙江越甲药业有限公司 456.46 4.80%
4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20.68 4.43%
5 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389.02 4.09%
2017年1-6月
前五名客户合计 2,562.64 27.08%
1 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83.40 4.48%
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852.68 3.53%
3 舒泰神[注 1] 795.04 3.29%
4 海思科[注 2] 730.43 3.02%
5 山东轩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71.30 2.36%
2016年度
前五名客户合计 4,032.84 16.68%
1 舒泰神 644.14 3.12%
2 山东轩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95.30 2.88%
3 丽珠集团[注 3] 563.96 2.73%
4 天津合美[注 4] 541.10 2.62%
2015年度
5 BeiGeneAusPtyLtd. 499.04 2.42%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前五名客户合计 2,843.54 13.76%
1 华兰生物[注 5] 1,282.53 6.94%
2 舒泰神 798.44 4.32%
3 深圳龙瑞药业有限公司 790.62 4.28%
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29.25 3.95%
5 丽珠集团 627.98 3.40%
2014年度
前五名客户合计 4,228.82 22.88%
注:(1)舒泰神包括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三诺佳邑
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海思科包括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3)丽珠集团包括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4)天津合美包括天津合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和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5)华兰生物包括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在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中占比不大,报告期内对单一客户的销售收入均小于公司营业收入总额 50%,不存在销售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
舒泰神与发行人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一)关联
方及关联关系”。除舒泰神外,上述客户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持有任何权益。
(五)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提供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所需原材料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实验动物,包括食蟹猴、比格犬、大鼠、小鼠、豚鼠等;另一类是其他原材料,包括试剂耗材、动物饲料、垫料等。2016 年,公司食蟹猴对外采购量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子公司广东前沿内部供应食蟹猴 476.35 万元。报告期内,公
司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及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原材料采购金额(万元)
当期平均单价
(元/只)
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
食蟹猴 959.17 8,240 26.68%
比格犬 252.56 3,367 7.02%
其他实验动物 662.34 - 18.42%
试剂耗材 1,445.31 - 40.20%
其它 276.28 - 7.68%
2017年1-6月
合计 3,595.66 - 100.00%
食蟹猴 1,751.71 8,220 34.50%
比格犬 351.43 3,189 6.92%
其他实验动物 660.68 - 13.01%
试剂耗材 1,439.67 - 28.35%
其它 874.64 - 17.22%
2016年度
合计 5,078.13 - 100.00%
食蟹猴 2,030.05 7,620 41.34%
比格犬 461.27 2,833 9.40%
其他实验动物 562.77 - 11.46%
试剂耗材 1,398.62 - 28.48%
其它 457.66 - 9.32%
2015年度
合计 4,910.37 - 100.00%
食蟹猴 1,245.01 6,567 36.74%
比格犬 413.63 2,916 12.21%
其他实验动物 441.77 - 13.04%
试剂耗材 1,060.82 - 31.31%
其它 227.06 - 6.70%
2014年度
合计 3,388.29 - 100.00%
2、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的主要能源为水、电和蒸汽(苏州昭衍还包括天然气),均供应充足。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能源支出分别为 1,127.00万元、1,431.49万元、1,680.30万
元以及 841.95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3.03%、14.30%、14.03%以及
19.11%。
3、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序号供应商名称
采购原材料
采购金额(万元)
占当期采购额比例
1 广西桂东灵长类开发实验有限公司食蟹猴 653.08 18.16%
2 北京三合佳美科技有限公司试剂耗材 375.08 10.43%
2017 年1-6月
3 NOMURA JIMUSHO,INC 其他实验 320.91 8.92%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动物
4 北京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比格犬 252.56 7.02%
5 南宁市德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蟹猴 165.17 4.59%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 1,766.80 49.12%
1 南宁市德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蟹猴 733.96 14.45%
2 广西桂东灵长类开发实验有限公司食蟹猴 674.40 13.28%
3 北京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比格犬 349.64 6.89%
4 北京科澳协力饲料有限公司饲料 297.30 5.85%
5 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其他实验动物 290.23 5.72%
2016年度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 2,345.53 46.19%
1 广西桂东灵长类开发实验有限公司食蟹猴 1,134.55 23.11%
2 北京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比格犬 360.81 7.35%
3 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其他实验动物 272.95 5.56%
4 北京科澳协力饲料有限公司饲料 269.48 5.49%
5 广西雄森灵长类实验动物养殖开发有限公司食蟹猴 255.00 5.19%
2015年度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 2,292.79 46.70%
1 高要市康达实验动物科技有限公司食蟹猴 717.60 21.18%
2 北京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比格犬 413.63 12.21%
3 南宁市富泽野生动物养殖有限公司食蟹猴 262.26 7.74%
4 广西雄森灵长类实验动物养殖开发有限公司食蟹猴 241.49 7.13%
5 北京科澳协力饲料有限公司饲料 216.80 6.40%
2014年度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 1,851.78 54.65%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占公司当期原材料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 54.65%、46.70%、 46.19%以及 49.12%,报
告期内向单一供应商采购原材料金额占公司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均不超过 50%,不存在采购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公司上述供应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持有任何权益。
(六)发行人使用实验动物相关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以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为主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和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的销售业务,其中,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务,公司提供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需通过动物实验。
1、公司使用实验动物符合相关监管法规
公司从事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涉及动物实验的监管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从规范药品非临床研究机构及其研究活动的角度对实验动物饲养、管理、运输、检疫、实验动物的观察记录及实验操作提出规范性要求;二是直接对实验动物使用及其管理进行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监管机构监管法规主要监管规定要求的资质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及地方科学技术行政部门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北京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
《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
1、应用实验动物应当根据不同的实验
目的,选用相应的合格实验动物;
2、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对实验动
物必须爱护,不得戏弄或虐待;
3、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4、从事动物实验的人员应当遵循替代、
减少和优化的原则进行实验设计,使用正确的方法处理实验动物等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1、GLP 机构实验动物设施条件应与所
使用的实验动物级别相符。
2、GLP 机构需要制定的标准操作规程
需包括实验动物的观察记录及实验操作、各种实验样品的采集、各种指标的检查和测定等操作技术、濒死或已死亡动物的检查处理、动物的尸检、组织病理学检查等;
3、实验方案的主要内容需包括供试品
和对照品的给药途径、方法、剂量、频率和用药期限及选择的理由;动物出现非供试品引起的疾病或出现干扰研究目的的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隔离或处死。需要用药物治疗时。应经专题负责人批准,并详细记录治疗的理由、批准手续、检查情况、药物处方、治疗日期和结果等。治疗措施不得干扰研究等
GLP认证
发行人符合并已经获得使用活体动物进行实验的资质,不存在违反上述监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管规定的行为。
2、公司业务涉及保护动物情况
公司从事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中开展动物实验涉及的动物种类主要为小鼠、大鼠、豚鼠、兔、犬、猴、小型猪等。根据《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界定,公司动物试验中用到的食蟹猴、恒河猴(又称“猕猴”)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他实验动物不属于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动物。
发行人开展动物实验涉及使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情况如下:
(1)发行人使用食蟹猴等开展动物实验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野生动物的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应当经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的批准;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人工繁育子代,是指人工控制条件下繁殖出生的子代个体且其亲本也在人工控制条件下出生),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以人工繁育种群为主。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实验用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林护发〔2004〕124号)提出,猕猴、食蟹猴等猕猴属动物(以下简称实验猴)是医学研究不可缺少的重要实验动物;我国实验猴驯养繁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实验猴驯养繁育种群数量不断增长,保障了大量新药的安全测试与评价,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通知提出,实验猴的销售要优先满足国内医学等领域科学实验对其的需要;要严格界定子二代实验猴的经营利用,逐步引导实验猴养殖单位提高实验猴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为保护实验猴资源,促进资源增长,确保实验用猴品质,凡用于出口、销售的实验用猴,必须是人为控制条件下繁殖的子二代及以后的个体。
因此,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经营、利用执行审批制度,发行人使用食蟹猴、恒河猴开展动物实验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针对发行人子公司广东前沿饲养繁殖和销售食蟹猴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事项,广东省肇庆市林业局出具了相关证明,证明广东前沿自成立起至该证明出具日不存在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2)发行人具备使用食蟹猴等开展动物实验的资质
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实验动物的生产、使用、管理实行许可制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包括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适用于使用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的组织和个人,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适用于从事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保种、繁育、生产、供应、运输及有关商业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苏州昭衍均拥有满足经营需要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且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包括猴(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不对可使用的实验动物是否为国家保护动物作出限定,仅对使用的实验动物要求来自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作出明确规定)。
(3)发行人购买、使用食蟹猴、恒河猴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
规定
各省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主管部门针对国家保护野生(陆生)动物的出售、收购和利用事项均设有相应的行政许可程序。以发行人所在的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为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管理的主管单位,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相应的行政许可工作。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出售、收购和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陆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批准》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公司申请购买、利用食蟹猴等野生动物,需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野生动物保护站)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1)出售、收购、
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申请表(需区县园林绿化局签署意见并盖章);(2)证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和材
料(主要为出售方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3)实施目的
和方案的材料(主要为与客户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等。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苏州昭衍与食蟹猴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等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获取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子公司苏州昭衍采购的食蟹猴、恒河猴均来自具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来源合法;发行人使用食蟹猴、恒河猴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具有相应的资质,使用目的合法;发行人采购、利用食蟹猴、恒河猴已履行申请程序,并取得有权部门的审批。
综上,发行人开展动物实验使用食蟹猴、恒河猴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发行人遵守国家关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经营利用、实验动物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包括食蟹猴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内的实验动物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实验动物使用等禁止性规范的行为,因而,发行人业务涉及使用食蟹猴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情形不会对发行人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业务不会因受动物保护组织的反对而受到重大影响,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从事药品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中的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
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药品的研发是一个长周期的复杂系统工程,以化学药为例,主要研究与开发工作包括化合物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申请与批准、临床研究、药品注册申请与审批以及上市后持续研究。临床前研究的主要过程即是通过动物实验对候选药物的安全性等进行评估和研究。活体动物实验是目前新药研发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各国法律基本都有规定,任何新药在志愿者身上试用乃至应用于治疗病患之前,均须通过动物实验以测试其安全性。我国关于药品研发需进行动物实验的有关规定主要如下: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研制新药,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资料和样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第三十条规定,药物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临床试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机构必须分别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第二十二条规定,药物临床前研究应当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其中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三条规定,药物研究机构应当具有与试验研究项目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备、仪器和管理制度,并保证所有试验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所用实验动物、试剂和原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百七十条还就中药和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补充申请、再注册的申报资料和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针对何种条件下采用猴、大小鼠等进行动物实验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的《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对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及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非临床研究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包括对实验动物及动物实验的相关规定,如第九条规定,实验动物设施条件应与所使用的实验动物级别相符。
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并对外发布的《药物安全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关于药物非临床研究的指导原则对实验动物的选取、给药、动物安乐死、病理学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范。
因此,活体动物实验是药品研发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具有科学意义的不可替代性。伦理上和法律上,合理的动物实验都有充分的正当性。
(2)除上述有关药品研发、注册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动物试验作
出明确规定外,国家还就实验动物之使用和管理出台了具体的法规,该等法规为使用实验动物进行相关科学研究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主要如下: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条例对实验动物的饲育管理、实验动物的检疫和传染病控制、实验动物的应用、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国家科学技术部、卫生部、教育部、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联合颁布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对实验动物许可证的申请、颁发与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因此,公司进行活体动物实验用于科学实验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公司拥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并遵守《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有关实验动物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3)作为从事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的企业,公司在严格遵循实验动物使用
的相关法律规定之外,高度重视动物福利保护,均专门设有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负责遵照动物实验“3R”原则(即实验动物的替代、减少、优化原则)对公司实验动物项目进行审批和监督。公司制定、通过并经委托方签字的实验方案中均表明实验动物种类和数量的选择理由;实验方案中专门就动物福利作出声明,主要内容为:“通过方案签字,委托单位表明没有其他方式可以替代本动物实验,该实验不是之前进行过的或报道过的实验的重复。本试验过程遵循公众认可的实验方法,实验过程中尽量避免或减少动物疼痛、紧张和不舒服。
如果实验过程中动物可能出现短暂的、轻微的疼痛或不适,可适当给予镇痛药或麻醉剂缓解症状,若专题负责人或委托单位有足够理由证明可以不采取上述措施,需经本机构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公司于 2008年通过了 AAALAC认证,是国内本土 CRO企业中最早通过该项认证的企业之一。AAALAC 是一个权威的评估和认证动物饲养和使用标准的国际机构,它要求在生物科学、医药领域人道、科学地对待动物。
因此,公司在法律法规框架下从事动物试验,并高度重视动物福利保护;公司拥有 AAALAC认证,不存在非科学使用实验动物的情形。
(4)最近三年,公司未收到有关动物保护组织向本公司发出的就公司业务
开展过程中进行活体动物实验提出反对或异议的函件、通知等文件;根据互联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网公开检索,未有关于公司及苏州昭衍涉及动物保护组织反对的媒体报道。
2017 年 7 月,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出具证明文件,证明未收到相关动物保护组织或个人对公司、苏州昭衍的投诉或举报。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使用活体动物进行动物实验具有科学意义的不可替代性,在伦理上和法律上,合理的动物实验均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和明确的法律依据,发行人严格遵守实验动物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实验动物使用禁止性规范的行为,发行人高度重视动物福利保护,通过机构设置及制度实施等方法全面贯彻实行动物福利保护,并已通过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有关动物质量和福利保护的资质认证,且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有关动物保护组织反对的情形或媒体报道,因而,发行人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不会因受动物保护组织的反对而受到重大影响。
(七)安全生产情况
1、公司生产经营需遵守的相关法规
公司属于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企业,不属于高危行业。由于公司的实验流程特点和使用的实验药品、饲养的实验动物等危险有害特性,公司经营生产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本公司生产经营中需遵守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
2、安全隐患、动物疫情防范及风险控制措施
(1)建立相关安全生产制度
公司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药物临床前实验、实验动物使用方面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护标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并根据上述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度。公司实行总经理全面负责、奖罚分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人员培训制度及措施
公司重视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有健全的培训制度及培训记录。针对本公司的实验流程特点和使用的实验药品、饲养的动物等危险有害特性,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实验流程、设备、安全、技术、管理、操作和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危化品危险特性专业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3)一般安全隐患、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般安全隐患,如实验设备、防雷电设施、室外电源线路、污水处理站设施及交通安全等,公司配备了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及设施,制定了相关设备使用标准操作规程文件,并通过严格监督检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实验室管理方面,公司根据 GLP 运行规范要求及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制定了相关实验室管理措施的 SOP,确保实验室有选择、购买、采集、接收、查验、使用、处置和存储实验室材料的政策和程序,确保所有与安全相关的实验室材料只有在经查检或证实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之后投入使用,设置可靠的物理措施和管理程序确保实验室危险材料的安全和环保。
危险化学品管理、储存、使用方面,公司设立专用库区,使其符合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条件,实施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规程及值勤制度,设置通讯、报警装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应经有关检验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及警示牌;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进行严格登记;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都应配置合格的防毒器材、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所有进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到已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采购,并要求供应商提供技术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有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专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5)疫情隐患、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疫情风险控制、处理措施系按照实验动物使用相关规范,并参照《动物防疫法》要求执行实验动物卫生防疫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平时的预防措施
①饲养人员严格按照饲养管理规程和卫生防疫规程进行操作,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②饲养人员不得接触非本场的家畜家禽,防止野禽、野生动物侵入场内。
③严格遵守卫生消毒制度,降低环境设施中的病原体含量。
④不从疫区引进实验动物。
⑤饲料、垫料的存放环境应干燥、通风,按照使用说明要求储存。
⑥不同种类、不同品系、不同年龄的动物应分开饲养,防止交叉感染,严防饲养人员串岗,外来购买或领用实验动物者不能进入饲养室。
⑦有关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不能从事实验动物工作。
⑧定期检疫,发现情况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⑨如发现疾病,及时诊断,及时采取措施,或隔离,或淘汰。
2)发生疫病时的扑灭措施
①及时发现、诊断和上报疫情,并通知邻近单位作好预防工作。
②迅速隔离患病动物,污染的环境和器具紧急消毒,正在进行实验的动物应停止实验观察或淘汰。
③若发生危害性大的疫病如鼠痘、流行性出血热等应采取封锁等综合性措施。划定封锁区域,并坚决执行封锁制度。
④病死或淘汰的动物应采取焚烧等综合性措施合理处理,及时处理传染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源,切断传染病流行的环节。
⑤及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和防疫部门。
3)消毒措施
①预防性消毒:结合平时的饲养管理和卫生防疫制度,定期对实验动物房、笼具架、饮水等进行定期消毒,以达到预防一般传染病的目的。
②随时消毒:在发生传染病时,为了及时消灭刚从患病动物体内排出的病原体而采取的消毒措施,消毒的对象包括患病动物舍、隔离场地、被患病动物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和可能被污染的一切场所、笼具等。通常在解除封锁和隔离之前进行定期的多次消毒,患病动物舍应每天和随时进行消毒。
③终末消毒:在患病动物解除隔离、完全痊愈或死亡后,或在疫区解除封锁之前,为了消灭疫区内可能残留的病原体所进行的全面、彻底的消毒。
4)隔离措施
①隔离患病动物和可疑感染的动物是防制传染病的重要措施。隔离的目的是控制传染源,防止健康动物继续受到传染,将疫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②隔离地点:不易扩散病原体、消毒处理方便。
③严格遵守隔离规定:隔离场所严禁闲杂人员和动物出入和接近。
5)实验动物逃逸防范
为了防止实验动物逃逸,对周围环境造成疫病污染,公司设置了多重措施,主要有:
①实验动物均采用专用笼具饲养,实验时也固定在特定的装置上,专用饲养笼具和动物固定装置均可有效防止动物逃匿,这是防治动物逃匿的第一道保障。
②由于动物房及动物实验室的房间完全密闭,完全由空调系统送风。所以,实验动物逃出上述房间的可能性极小,这是防治动物外逃的第二道保障。
③所有动物房均有 24 小时视频监控,这是防治动物逃匿的第三道保障。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④各楼层设置防止动物逃逸屏障,各实验楼设置门禁刷卡系统。
⑤在饲养、实验过程中,做好《动物房间管理记录》,相关人员做事应仔细认真负责防止动物逃脱。
⑥严格按照《动物进出动物房路线和方法》SOP的规定确保动物在进出动物房的过程中万无一失,并且动物进出过程中,需填写《动物进出记录》。
3、公司未发生过疫情、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017 年 7 月,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出具说明,证明公司、苏州昭衍未发生因实验动物使用导致疫情而需向监管单位汇报的情形。
2017 年 7 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太仓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出具证明,证明公司、苏州昭衍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过行政处罚。
(八)环境保护情况
1、发行人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未发生过环保事故
(1)公司经营需遵守的环保规定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遵守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公司从事动物实验过程中需遵守两个方面的环保政策:一是按照《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使用野生动物前需检疫,对必须进行预防接种的实验动物,应当根据实验要求或者按照《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预防接种,实验动物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必须立即视情况分别予以销毁或者隔离治疗。二是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环保法规,动物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动物尸体、组织,废药物药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实验动物尸体、组织属于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需遵守相关规定。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公司环境保护制度概况
本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进行处理。本公司工程部负责环境保护相关职能,制定了《危险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危险废弃物应急预案》等环境管理制度,具备较为完善的环保设施,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积极承担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
(3)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环评批复、环境竣工验收批复、污染物排放申报资料、公司与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签订的合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募投项目环评批复文件等。经核查,发行人建设项目均已通过环评,污染物排放按规定申报并缴纳排污费,相关危险废物均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取得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4)发行人未发生过环保事故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过环保事故。
2、发行人有关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正常有效
(1)主要污染物及环保处理措施
公司从事的业务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为科技服务业的一种,经营过程及服务流程(或工艺流程)与医药制造企业有很大不同。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和噪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及针对具体污染物公司主要采取的处理措施如下:
类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处理措施
废气动物房及实验室
恶臭气体、有机废气
采用空气净化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除臭、净化后引至高处,经排气筒排放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废液
动物房清洗水、动物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
COD、BOD5、
氨氮、SS、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
动物实验室废水设置单独防渗化粪池,经消毒后与动物房清洗水、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最终经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动物房及动物实验室
废活性炭、动物尸体、实验室废液等
分类收集,密闭贮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固体废物
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设备噪声噪声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加强管理、严格控制
(2)有关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正常有效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实地查看了发行人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访谈发行人员工,核查了公司与专业服务公司签署的合同以及处理固体废弃物时填写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获取了环保局和第三方机构环境监测报告、市政污水处理厂出具的污水接纳证明,访谈了发行人所在地环保部门,通过环保局公示信息查询等方式、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因污染处理设施未有效运转而导致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等情况,确认发行人相关污水、废气、噪声等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有效,发行人妥善处置了动物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3、发行人环保投入、环保设施等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设备、工程及维护投入 22.92 33.50 39.79 321.20
污水处理费用 3.23 5.49 7.32 2.50
固废、废液处置费用 51.91 90.66 62.39 40.91
环境监测费用 5.99 1.00 3.61 27.33
合计 84.05 130.64 113.12 391.95
注:1、苏州昭衍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产污水达标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中,
未核算统计污水处理费;2、2014 年环保投入金额较大主要原因包括:北京昭衍 2014 年改
造污水处理站,苏州昭衍 2014年改建污水处理设备,苏州昭衍 2014年办理环保竣工验收相关环境监测费用较高;3、2015年污水处理费用较高系北京昭衍地下管道两次漏水导致用水
量升高所致。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和噪声。其中,固体废物(包括动物尸体、废活性炭等)、废液为主要污染物,其排放量与公司业务规模具有较强的相关性。2014-2016年度,公司固废、废液排放量及处置费用具体如下: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3,982.75 20,215.41 17,678.46
固废、废液排放量(千克) 111,940.12 98,835.33 83,395.00
固废、废液处置费(万元) 90.66 62.39 40.91
由上表可见,2014-2016年度,公司固体废物、废液排放量变动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变动基本一致。公司在处置固体废物、废液方面的环保投入逐年上升,与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基本匹配,费用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固废、废液处置价格上涨所致。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公司相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基本匹配。
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整改意见以及整改
意见落实情况
(1)发行人是否存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整改意见以及整改意见落实
情况
根据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信息的查询,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要求整改的行为。
(2)苏州昭衍是否存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整改意见以及整改意见落
实情况
1)2015年 4月 2日,苏州昭衍收到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太环行罚字(2015)第 38 号),苏州昭衍因新药临床前评价试验基地建设
项目未及时在试生产期限内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被处罚款 5万元人民币。2015年 4月 10日,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对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环保处罚的情况说明》,认为:苏州昭衍新药临床前评价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在试生产期间由于水排放指标及总量问题,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对原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修编,由于后续相关指标监测周期过长,导致苏州昭衍未能及时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苏州昭衍目前相关检测指标均已达标,未对当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无严重过失,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5 年 5 月 7 日,苏州昭衍新药临床前评价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通过江苏省环保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苏环验[2015]65号)。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苏州昭衍上述环保违规行为未对当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无严重过失,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该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2)2016年 6月 3日,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向苏州昭衍出具《太仓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太环责改[2016]第 52号),苏州昭衍未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责令苏州昭衍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限为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一年内。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苏州昭衍未及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主要系上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时间较晚所致。苏州昭衍收到整改决定书后认真落实整改,主要情况如下:2016 年 8 月,苏州昭衍成立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小组,在全企业范围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与苏州金牛清洁生产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委托其为苏州昭衍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2016年 8 月至 2016年 12月,完成阶段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并向太仓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报告》;2017年 1月 18 日,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报告的评估意见》(太环科字[2017]6 号),同意苏州昭衍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通过评估;2017年 5月 29日,苏州昭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末期评估报告,并向太仓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了审核验收申请。
2017 年 6 月 3 日,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说明,认为苏州昭衍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展顺利,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不存在法律障碍,太仓市环境保护局不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会因苏州昭衍未能在 2017年 6月 3日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其进行处罚。
根据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苏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公示信息的查询,除上述情形外,苏州昭衍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要求整改的行为。
(3)广东前沿是否存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整改意见以及整改意见落
实情况
根据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保护局网站公示信息的查询,广东前沿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保护问题而受到处罚、要求整改的行为。
广东前沿所租赁的位于肇庆市高要区的生产经营场所尚未办理环保手续。
广东前沿租赁该等经营场所系为了交接向高要康达购买的食蟹猴及比格犬。
2014年 12月,广东前沿与高要康达签订了《实验动物收购合同》,向其购买食蟹猴及比格犬,收购完成后,广东前沿租用高要康达的场地继续饲养该部分实验动物,租赁期至 2018年 3月。广东前沿租赁该经营场所时,原场所设施未办理环保手续。鉴于:(1)该设施条件一般,公司未计划在该场所长期经营;租
赁期将于 2018年 3月结束,租赁期结束前广东前沿会将实验动物分批运送至苏州昭衍及公司未来将自建的猴厂;(2)如广东前沿在该场所内补充环保设施将
会对原有设施场所造成较大影响,不利于出租方后续处置,因而广东前沿补办环保手续无法获得出租方的支持。因此,广东前沿未就该租赁经营场所办理环保手续。
尽管广东前沿未就该租赁经营场所办理环保手续,但广东前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取相关措施对主要污染物进行了处置,且广东前沿业务中产生的污染物数量较小,广东前沿经营场所远离居民居住区、水源地,因而广东前沿未办理环保手续情形未导致对环境产生较严重影响,不会对其生产经营合规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于 2017年 3月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广东前沿因为上述未办理环保手续而被处罚或责令停止经营,同意及时、无条件、全额补偿发行人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广东前沿未受到环保行政处罚,广东前沿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情形不构成违反环保法规,且情节严重的情形;广东前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取相关措施对主要污染物进行了处置,因而广东前沿未办理环保手续情形未导致对环境产生较严重影响,不会对其生产经营的合规性产生严重影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若发行人因广东前沿未办理环保手续而被处罚或责令停止经营,将补偿发行人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因此,广东前沿未办理环保手续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5、发行人环境保护相关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有效执行情况
(1)环保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公司结合经营特点,设有专门的安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公司以总经理为环保事务第一责任人,主管和领导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分管机构运营的机构负责人及行政的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污染防治、污染物处置及环保设施建设、维护工作。
公司工程部负责环境设施的基础建设、环保设施(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废气净化排放装置)的日常维护及运行管理工作,同时负责环境安全应急方案的执行、企业内环保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和向环保部门沟通报告工作。
公司动物实验部负责固体废弃物的储存、处置工作,包括对固体废弃物、废液的建档管理,委托第三方处置单位清运、处理生产中产生的固废、废液,行政部配合协助动物实验部开展相关工作。
(2)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健全
公司根据国家法规要求及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符合法规要求的一系列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管理规定,并结合主管政府部门提出的建议及在日常运营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健全相关制度文件。公司制定并执行的环保制度主要如下: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内容基本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各方面环境保护事项,是发行人环境保护内控制度有效执行的依据与基础。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环境保护职责管理条例》、《污染事故处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废弃物应急预案》、《环保教育制度》,该等制度主要就环保责任、环境事故处理、企业内部环保知识培训进行了规定。
《危险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污水处理装置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污水排放管理制度》、《固体废弃物管理运行控制程序》、《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该等制度针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同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及管理进行了规定。
《试验中产生的废液与医疗垃圾处理的标准操作规程》、《医疗垃圾存放室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二者系公司标准操作规程体系(SOP)对公司业务开展中的重要环保事项作出的规定。
发行人通过完善环保设施、积极与环保部门沟通、建立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置环境保护奖惩制度等方法,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司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公司环保方面的内控制度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事故、环境纠纷及环保处罚事项。
6、公司环保情况是否符合上市要求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1)发行人、苏州昭衍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2)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环保违规行为;苏州昭衍报告期内曾因环保违
规而被处以行政处罚,有权部门已就此出具了说明,认定该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因此,发行人、苏州昭衍环保情况符合上市要求。
(3)广东前沿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保问题受到处罚、要求整改之情形,广
东前沿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情形并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主要的固定资产为开展经营服务所需的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等。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554.17 3,353.24 17,200.92 83.69%
专用设备 12,924.47 7,377.09 5,547.38 42.92%
运输设备 358.16 257.08 101.08 28.22%
其他设备 1,058.79 741.74 317.05 29.94%
合计 34,895.59 11,729.16 23,166.43 66.39%
公司固定资产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总体成新率为 66.39%,不存在重大资产
报废的可能。
1、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情况
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及子公司经常使用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名称开始使用日期原值净值
高性能三重四级杆一线性离子阱复合质谱仪 2016.07.31 368.59 336.56
高性能三重四级杆一线性离子阱复合质谱仪 2016.07.31 368.59 336.56
超高效液质联用仪 2016.12.28 301.06 279.65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 2008.01.31 266.38 13.32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393) 2011.03.31 255.00 12.75
质谱仪 2011.06.30 255.00 12.75
岛津质谱仪 2017.06.26 232.91 232.91
岛津质谱仪 2017.06.26 232.91 232.91
串联四极杆质谱仪 2013.02.28 232.73 43.66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 2015.11.27 217.95 152.52
质谱仪 2013.05.31 209.40 46.94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2014.12.31 205.90 88.74
弱电系统 2011.12.29 205.00 10.25
植入式生理信号遥测系统 2014.12.31 196.19 73.62
多模式活体成像系统 2015.04.30 167.52 98.70
小动物口鼻吸入暴露系统 2016.12.31 153.85 146.55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NDP数字切片扫苗机 2012.01.20 149.00 7.45
自动化液体处理工作站 2016.06.24 123.33 111.64
DSI马甲式遥测系统 2017.05.31 118.59 116.71
供电工程 2011.12.31 116.90 59.03
植入式生理信号遥测系统 2014.12.31 110.57 5.53
东芝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2007.08.15 98.54 4.93
高灵敏度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2015.04.30 97.44 57.4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2012.01.20 90.00 4.5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2011.06.30 90.00 4.50
板式换热器 2011.07.31 87.00 38.27
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 2012.01.20 86.50 4.33
多波长眼底激光仪 2015.06.26 85.47 53.06
犬猴通用笼 2016.10.31 85.33 79.93
全自动在线固相萃取仪 2011.01.29 82.00 4.1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2016.06.24 81.20 73.50
风冷冷水机组 2007.07.10 75.44 3.77
流式细胞仪 2012.01.31 75.00 3.75
流式细胞仪 2011.06.30 75.00 3.75
水源热泵及冷却塔 2011.12.31 73.93 37.34
水源热泵及冷却塔 2011.12.31 73.93 37.34
水源热泵及冷却塔 2011.12.31 73.93 37.34
全自动血球分析仪 2012.01.20 72.00 3.60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2011.06.30 72.00 3.60
猴群养笼 2016.10.31 66.58 62.37
流式细胞仪 2007.10.15 65.59 3.28
波切超乳机 2016.08.31 64.10 53.95
全自动精子毒性分析仪 2010.11.29 62.00 3.10
2、房屋及建筑物
(1)已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建筑物情况
产权权属产权证号初始登记时间面积(平方米)房屋坐落取得方式他项权利X 京房权证开字第 039314号 2010年 1月 27日
2,131.93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
街甲 5号 1幢等 2幢自建抵押
X 京房权证开字第 039315号 2010年 4月 6日
715.76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
街甲 5号 6幢 1至 3层 101 自建抵押
X 京房权证开字第 039316号 2010年 6月 21日
1,878.03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
街甲 5号 5幢 1021至 4层 102 自建抵押
昭衍新药
X 京房权证开字第 039413号 2015年 4月 16日
6,880.4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
街甲 5号 2幢等 3幢购买

苏州昭衍苏(2017)太仓 2017年 6月 2日 59,129.23 沙溪镇昭衍路 11号(共 14幢)自建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市不动产权第0012054号
公司拥有的上述1-3项房屋建筑物均系自行建设取得,已履行相关政府审批手续,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第 4 项房屋系从舒泰神受让取得,受让已履行相关程序,并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苏州昭衍拥有的 14 幢房屋建筑物系自行建设取得,已履行相关政府审批手续,并办理了不动产权登记。
(2)正在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苏州昭衍生产经营的主要房屋建筑物1-8号楼等14 幢已办理了不动产权登记,主要包括行政办公楼、中心实验楼、实验动物房等;尚有 1幢房屋建筑物的产权登记尚在办理中,具体情况如下:
楼号用途设计楼层建筑面积(㎡)
9号楼消防水泵房 2层 128.00
苏州昭衍正在协调补充、整理上述房屋建筑物的相关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备案后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登记资料。
苏州昭衍上述房屋建筑物建设过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有关在建工
程相关内容。
2017年 4月 20日,太仓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太仓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出具证明,证明苏州昭衍正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建筑物产权登记不存在法律障碍。
2)上述房屋建筑物建设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 4月 20日,太仓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太仓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出具证明,证明苏州昭衍建造生产区 15 幢房屋建筑物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的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建设该 15 幢房屋建筑物而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3)未完成产权证书办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苏州昭衍生产园区内共 15 幢房屋建筑物,合计建筑面积约为 59,257 平方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米,苏州昭衍主营业务依托的实验动物楼、中心实验楼、行政办公楼等 14 幢房屋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已办理产权登记的建筑物面积为 59,129.23 平方
米,占总建筑面积的 99.78%,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建筑物面积仅占总面积的
0.22%,占比较小。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苏州昭衍已取得主要房屋建筑物的产权登记,正在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建筑物面积合计占苏州昭衍房屋建筑物总面积的 0.22%,占比较低,产权登记不存在法律障碍,因此,苏州昭衍未取得
全部房屋建筑物产权登记证书情形不会对苏州昭衍及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租赁房屋建筑情况
(1)房产租赁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如下主要租赁/使用房产情况:
承租人出租人坐落租赁面积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广东前沿高要市康达实验动物科技有限公司
高要市蚬岗镇富金村“五指弹、琴山、大地脚” 7,920平米实验动物驯养繁殖
至 2018年 3月 31日
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
南宁市旭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联村 8,200平米实验动物驯养繁殖
至 2018年12月
昭衍加州 Biorichland,LLC. 2600HilltopDrive,Richimond,CA 19.51平米办公至 2018年 6
月 30日
(2)上述房产租赁的具体情况
1)广东前沿
广东前沿相关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地权证高字第0004914号等 32项房产),产权不存在瑕疵。相关租赁房产的实际用途符合法定用途和合同约定,租赁合法有效。
2)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
①2016 年 12 月 16 日,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与南宁市旭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设施使用协议》,南宁旭佳将其位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联村 200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亩地内的猴舍、检验室、库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筑物设施,免费提供给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使用,设施面积合计约 8,200平米,包含猴舍 266间,使用期至2018年12月。此前,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根据广东前沿与南宁旭佳签订的《食蟹猴采购协议》的约定,免费使用上述设施。
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使用南宁旭佳上述设施系为了交接向南宁旭佳购买的食蟹猴。2015年 11月,广东前沿与南宁旭佳签订《食蟹猴采购合同》,广东前沿向南宁旭佳采购食蟹猴 6200 只,合同中约定,南宁旭佳免费向广东前沿提供上述相关设施的使用权。2016 年 2 月,广东前沿成立南宁分公司,作为收购上述猴群的实施主体。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使用上述设施系过渡性安排,公司计划在太仓市新建实验猴饲养及模型开发平台,建设规模为年饲养实验用猴10,000 只,开发相关实验模型猴 100 只,该项目由发行人子公司苏州昭衍实施,并已取得沙政经投备(2017)14 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文件。苏州昭衍上述
项目建设完成后,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养殖的食蟹猴将转移至苏州昭衍。
②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使用的建筑物设施建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联村 200 亩地内,该地块系南宁旭佳关联方南宁市富泽野生动物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富泽”)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联村承包而得,承包使用期自 2007年 7月至 2027年 6月,该地块土地性质包括林地、园地等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华联村按相关规定就使用该集体土地建设养殖场项目取得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备案。根据承包合同约定,南宁富泽不得将合同的使用权转包;上述相关建筑物设施未办理完善的产权登记手续。因此,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使用上述设施存在瑕疵,该等设施存在被收回或被责令拆除的风险。
③相关风险分析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联村未书面主张终止承包合同、收回上述地块使用权的权利。
根据广东前沿与南宁旭佳于 2015年 11月签订的《食蟹猴采购合同》,南宁旭佳保证其向广东前沿提供的饲养场地及配套设施能够为广东前沿在协议生效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后三年内合法并不间断地使用,否则需按每年合同总额(2,400万元)的 5%向广东前沿支付违约金,因此,一方面,南宁旭佳为避免触发本合同条款向广东前沿支付违约金,会积极为广东前沿继续使用上述设施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另一方面,如果广东前沿不能继续使用该设施的,公司可依据合同条款向南宁旭佳主张违约金,以降低、弥补公司的损失。
④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发行人已经采取多种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A、将食蟹猴委托饲养以保障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2017年 4月 23日,广东前沿与广西雄森签订《委托饲养意向协议书》,协议约定:如广东前沿因现有饲养场地等问题导致无法继续驯养繁殖相关食蟹猴的,广东前沿可以委托广西雄森饲养该等食蟹猴的全部或部分,广西雄森同意并承诺代广东前沿饲养食蟹猴。
保荐机构对上述《意向协议书》的条款内容、协议对方进行核查后认为:
I、协议对方广西雄森拥有合法有效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等国家规定的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食蟹猴的相关资质,系协议的适格主体,且其具有相当的食蟹猴驯养繁殖能力,能够有效履行上述意向协议;
II、上述《意向协议书》条款约定清晰,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可执行性;
III、协议对方广西雄森与发行人及其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因此,如果出现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现有使用设施被收回或被拆除的情况,公司可将拥有的食蟹猴委托饲养,以保障公司资产不受损失。
B、加快苏州昭衍“新建实验猴饲养及模型开发平台”项目建设
为防范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现有设施无法继续使用的风险,公司将加快苏州昭衍“新建实验猴饲养及模型开发平台”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养殖的食蟹猴将可转移至苏州昭衍。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C、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
针对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使用上述设施存在瑕疵可能给发行人造成的潜在风险,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于 2016年 12月 18日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发行人使用的上述设施在合同期内被强制拆迁或因纠纷导致无法继续使用,同意及时、无条件、全额补偿发行人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综上所述,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使用的房屋建筑物等设施存在瑕疵,但使用该等设施系过渡性安排;发行人已针对存在的风险采取了有效应对措施,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若发行人使用的上述设施被强制拆迁或因纠纷导致无法继续使用,将补偿发行人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因此,该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3)昭衍加州
昭衍加州租赁的房产系 Biorichland,LLC.合法拥有,租赁用途符合法定用途和合同约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风险。
(3)其他事项
2014年 1 月至 2016年 12月,苏州昭衍曾向太仓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房屋作为员工宿舍,鉴于相关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为避免潜在风险,自 2017年 1月 1日起,苏州昭衍不再租赁上述相关房屋。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主要的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及土地使用权等。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无形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无形资产原值累计摊销无形资产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 4,732.90 778.21 3,954.69
专利权 7.64 3.10 4.54
非专利技术 201.84 15.75 186.09
商标权 10.84 8.79 2.05
软件 318.52 148.29 170.23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计 5,271.74 954.14 4,317.60
1、注册商标
公司拥有的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商标如下所示:
序号商标图像注册地区注册号权利有效期分类号 中国 3845509 2016-10-28至 2026-10-27 第 42类
2 中国 5946706 2010-04-21至 2020-04-20 第 42类
3 中国 7616600 2011-09-07至 2021-09-06 第 42类4 中国 5946878 2010-07-28至 2020-07-27 第 42类
5 美国 3869286 2010-11-02至 2020-11-07 第 42类
6 美国 3875610 2010-11-16至 2020-11-15 第 42类
2、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专利有效期授权公告日1 昭衍新药新型丙氨酸转氨酶及其应用方法 02809770.X 发明专利 2002-05-14至2021-05-13 2011-6-8
2 苏州昭衍一种冠脉阻断复灌器及制作心肌梗塞动物模型的方法
2015101017803 发明专利 2015-03-09至2035-03-08 2016-12-7
3 昭衍新药一种动物实验用撑口器 2013107331354 发明专利 2013-12-26至2033-12-25 2015-9-23
4 昭衍新药一种教学用解剖小鼠实验装置 2014103665929 发明专利 2014-07-29至2034-07-28 2016-12-7
5 昭衍新药
苏州昭衍
防水型材及使用该防水型材的隔墙结构
2011201178200 实用新型 2011-04-20至2021-04-19 2011-11-30
6 苏州昭衍一种单养、群养通用动物饲养笼 2012207063652 实用新型 2012-12-19至2022-12-18 2013-6-5
7 苏州昭衍一种动物放血法安乐死水池 2012204015835 实用新型 2012-08-14至2022-08-13 2013-3-20
8 昭衍新药医学护理用消毒箱 2016207826464 实用新型 2016-07-25至2026-07-24 2017-4-19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 苏州昭衍一种鸡场自控系统 2013101404900 发明专利 2013-04-23至2033-04-22 2013-11-13
10 苏州昭衍猪舍热水加温系统 2013202062906 实用新型 2013-04-23至2023-04-22 2013-11-13
11 苏州昭衍鸡舍通风窗 2013202062893 实用新型 2013-04-23至2023-04-22 2013-11-13
12 苏州昭衍鸡舍照明系统 2013202062889 实用新型 2013-04-23至2023-04-22 2013-11-27
13 苏州昭衍一种猪舍系统 2013202062874 实用新型 2013-04-23至2023-04-22 2013-11-13
14 苏州昭衍一种风机湿帘系统 201320206286X 实用新型 2013-04-23至2023-04-22 2013-11-13
15 苏州昭衍鸡舍饮水系统 2013202062836 实用新型 2013-04-23至2023-04-22 2013-11-13
上述各项专利中,第 1、3、4、8 项专利系受让取得,其他各项专利均由公
司或子公司自行申请获得。
上述专利中,1-8项系关于药物毒性筛选、动物模型建立方法、实验动物饲养与环境控制系统,体现了公司核心技术体系的部分内容,在日常经营及研发活动中被广泛使用,对公司主营业务具有重要影响。其余各项专利有助于苏州昭衍提升食品动物饲养和环境控制能力,在日常经营中亦具有较为重要的作用。
3、非专利技术
公司拥有的非专利技术为 Anti-PCSK9 抗体活性方法,具体包括:(1)
Anti-PCSK9抗体竞争抑制 ELISA检测方法;2)Anti-PCSK9抗体 HepG2细胞学活性检测方法;该非专利技术系公司从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取得,受让价格为 40万元。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下:
编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首次发表日期取得方式1 动物饲养管理服务系统V1.0 2011SRBJ1482 昭衍新药 2010年 4月 5日原始取得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 药物临床中心实验室服务平台系统 V1.0 2011SRBJ1481 昭衍新药 2010年 9月 6日原始取得
3 动物病理制片系统 V1.0 2011SRBJ1477 昭衍新药 2010年 8月 2日原始取得
4 基因药物分布检测系统系统 V1.0 2011SRBJ1478 昭衍新药 2010年 10月 18日原始取得
5 药物体内代谢分析系统系统 V1.0 2011SRBJ1479 昭衍新药 2010年 8月 9日原始取得
6 药物抗肿瘤疗效评价系统 V1.0 2011SRBJ1480 昭衍新药 2010年 11月 8日原始取得
7 临床前药物组织分布分析检测系统 V1.0 2017SR097572 昭衍新药 2014年 10月 23日原始取得
8 临床前细胞治疗药物分析检测系统 V1.0 2017SR097578 昭衍新药 2015年 5月 15日原始取得
9 临床前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系统 V1.0 2017SR097586 昭衍新药 2014年 11月 27日原始取得
10 药代动力学评价分析系统 V1.0 2017SR097631 昭衍新药 2015年 6月 18日原始取得
11 药物筛选及有效性评价服务系统 V1.0 2017SR097639 昭衍新药 2014年 11月 20日原始取得
12 实验动物连续给药系统 V1.0 2017SR097650 昭衍新药 2016年 9月 17日原始取得
13 临床前免疫毒性评价系统 V1.0 2017SR097660 昭衍新药 2016年 9月 16日原始取得
14 临床前药物抗肿瘤药效评价系统 V1.0 2017SR097568 昭衍新药 2015年 6月 18日原始取得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目前所拥有的上述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系发行人合法持有,不存在权属纠纷。
5、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宗,具体情况如下:
产权权属产权证号用途面积(平方米)座落取得方式终止时间他项权利昭衍新药京技国用(2015出)第 02号工业
3,301.80 北京经济技术开
发区 29号街区出让
2053.09.22 抵押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京技国用(2014出)第 00043号工业
6,703.60 北京经济技术开
发区 29号街区转让
2053.09.22
苏州昭衍
苏(2017)太仓
市不动产权第0012054号
工业 145,548.30 沙溪镇昭衍路 11
号出让
2059.07.29
发行人上述各宗土地使用权均不属于划拨土地,取得时间、取得方式及履行程序情况如下:
公司拥有的“京技国用(2015 出)第 02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系公司于2003 年 9 月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公司已履行了土地出让的相关程序,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足额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及相关价款,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公司拥有的“京技国用(2014 出)第 00043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系公司于2012年 12月通过转让的方式从舒泰神受让取得,公司已履行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程序,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苏州昭衍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系于 2009 年 7 月通过挂牌交易出让的方式取得,苏州昭衍已履行了挂牌出让竞买、签订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程序,与太仓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足额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及相关价款,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2017 年 1 月,根据国家相关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苏州昭衍办理了该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书》。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各宗土地使用权均不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使用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情况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现有土地上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对应土地使用权证
1 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苏州昭衍
2 建设实验动物繁殖基地项目苏州昭衍
苏(2017)太仓市不动产权第
0012054号
3 增建科研实验用房项目北京昭衍京技国用(2015出)第 02号京技国用(2014出)第 00043号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所在地发改部门的立项备案以及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
(3)发行人土地使用合法合规
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太仓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并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子公司上述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取得程序、登记手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均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发行人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拥有特许经营权。
七、发行人拥有的专业资质情况
公司拥有的相关经营许可及行业资质情况如下:
1、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
企业名称实验项目认证批件编号
1.单次和多次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
2.单次和多次给药毒性试验(非啮齿类);
3.生殖毒性试验(Ⅰ段、Ⅱ段、Ⅲ段);
4.遗传毒性试验(Ames、微核、染色体畸变);
5.致癌试验;
6.局部毒性试验;
7.免疫原性试验;
8.安全性药理试验;
昭衍新药
9.毒代动力学试验。
GLP11005033
1.单次和多次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苏州昭衍
2.单次和多次给药毒性试验(非啮齿类);
GLP13002052
GLP14005062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生殖毒性试验(Ⅰ段、Ⅱ段、Ⅲ段);
4.遗传毒性试验(Ames、微核、染色体畸变);
5.致癌试验;
6.局部毒性试验;
7.免疫原性试验;
8.安全性药理试验;
9.毒代动力学试验。
(1)GLP认证介绍
GLP 认证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的组织管理体系、人员、实验设施、仪器设备、试验项目的运行与管理等进行检查,并对其是否符合GLP作出评定。申请GLP认证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可根据研究条件,申请单项或多项药物安全性评价试验项目的认证。GLP 认证批件不记载有效期,执行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检查的时间为 3年。
(2)公司取得或持有 GLP的情况
发行人最早于 2005年 7月即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GLP认证检查,认证试验项目为 8 项。目前,发行人持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1年 9月 30日颁发的认证编号为 GLP11005033的药物 GLP认证批件,通过认证的试验项目共计上表所述 9项。发行人于 2014年 10月 30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的定期现场检查,认定公司各方面条件及上述 9项试验项目符合 GLP要求。
苏州昭衍持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 2013年 2月 22日颁发的认证编号为 GLP13002052的药物 GLP认证批件、于 2014年 8月 1日颁发的认证编号为GLP14005062的药物GLP认证批件,苏州昭衍通过认证的试验项目共计上表所述 9项。苏州昭衍于 2017年 3月 13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的定期现场检查,认定公司各方面条件及上述 9 项试验项目符合 GLP要求。
公司持有上述 GLP认证均系自主申请并通过 CFDA检查后取得。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GLP认证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和重要程度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非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实施<药物非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规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有效部位及其制剂和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中药注射剂的新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在经过GLP认证、符合GLP要求的实验室进行。公司核心业务为向药物研发机构和制药企业提供包括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药效学研究服务、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在内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并出具实验报告,其中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GLP 业务)在公司业务结构中占比最大,亦是最能体现公司在临床前CRO行业竞争力的业务,因而GLP认证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7年 1月 5日出具证明,证明三年内公司不存在严重违反《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的行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7年 7月 17日出具证明,证明苏州昭衍未发生因违反GLP而被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子公司苏州昭衍维持 GLP认证批件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或障碍,主要理由如下:1、发行人是国内较早通
过 GLP 认证的 GLP 机构,在 GLP 认证申请、检查及制度执行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2、发行人顺利通过了历次定期检查;3、发行人及苏州昭衍未发生严重
违反《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不存在被收回 GLP 认证批件的严重情节;4、发行人及苏州昭衍在组织机构和人员、实验设施、仪器设备和实
验材料、标准操作规程、研究工作实施、申请的试验项目等方面均保持了符合GLP认证要求的基本条件,且均具有通过美国 FDA现场检查的经历。
2、实验动物许可证
企业名称证书编号适用范围有效期发证机关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北京昭衍 SYXK(京)普通环境:豚鼠、兔、 2014年 8月 25日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4-0027 犬、猫、猴、小型猪 2019年 8月 25日员会
SYXK(京)2014-0042
屏蔽环境:小鼠、大鼠、豚鼠、地鼠、兔
2014年 12月 23日至2019年 12月 23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SYXK(京)2016-0029
普通环境:豚鼠、犬、猴、兔、小型猪、猫
屏蔽环境:小鼠、大鼠、豚鼠、地鼠、兔
2016年 8月 8日至2021年 8月 8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SYXK(苏)2016-0024
普通环境:普通级(兔、豚鼠、犬、猪、猴)
2016年 5月 24日至2021年 5月 23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SYXK(苏)2016-0025
屏障环境: SPF级(大鼠、小鼠、豚鼠、兔)2016年 5月 24日至2021年 5月 23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SYXK(苏)2014-0050
普通环境:普通级(犬、猴、兔、豚鼠、小型猪)2014年 12月 29日至2019年 12月 28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SYXK(苏)2016-0053
屏障环境: SPF 级(兔、豚鼠、大鼠、小鼠)
2016年 12月 20日至2021年 12月 19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苏州昭衍
SYXK(苏)2014-0020
普通环境:普通级(实验用猪、兔、犬、猴)2014年 6月 23日至2019年 6月 22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
苏州昭衍 SCXK(苏)2013-0003
屏障环境:清洁级、SPF级(大鼠、小鼠)2013年 2月 1日至2018年 1月 31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广东前沿 SCXK(粤)2015-0037
普通级(食蟹猴,比格犬)
2015年 5月 11日至2020年 5月 10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司、苏州昭衍、广东前沿上述实验动物许可证均系自主申请,并经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批后取得。
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管理实行许可制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包括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适用于使用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的组织和个人;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适用于从事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保种、繁育、生产、供应、运输及有关商业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公司主要从事以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为主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的销售业务,公司既是实验动物的使用者,也是实验动物的生产者,实验动物许可证是公司从事主营业务的必须资质。
公司目前执行各地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制度良好,不存在影响维持、更新、再次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重大不利事项。
2017年 1月、7月,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分别出具证明文件,证明公司、苏州昭衍、广东前沿拥有的上述实验动物许可证目前在有效期内,自 2013年 1月 1日起不存在违反实验动物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要求的行为。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子公司维持、换领、再次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或障碍,主要理由如下:1、发行人及
子公司在组织机构和人员、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动物实验环境设施、动物福利等方面均保持了符合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的基本条件;2、发行人
及子公司未发生严重违反有关实验动物许可证规范的情形,不存在证书被注销、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严重情节;3、发行人是通过CFDA GLP认证的GLP
机构,且持有AAALAC认证证书,按照GLP规范和动物福利保护要求,在实验动物生产、使用方面合法合规;4、发行人及子公司历次申请、换领实验动物许
可证过程中均较为顺利。
3、AAALAC证书
企业名称认证日期最近一次通过检查时间发证机关
昭衍新药(苏州昭衍) 2008年 10月 2015年 3月 AAALAC
AAALAC是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Association for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of Laboratory Animal Care)的英文简称,该机构是一个权威的评估和认证动物饲养和使用标准的国际机构,它要求在生物科学、医药领域人道、科学地对待动物。AAALAC 认证是实验动物质量和生物安全水准的象征,也是国际前沿医学研究的质量标志。根据 AAALAC 的官方网站提供的最新公开数据,我国除台湾地区外共有 63家机构或组织获得 AAALAC认证。AAALAC认证对公司经营具有重要作用。通过 AAALAC 认证的机构,满三年后需再次认证。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持有的 AAALAC认证证书系通过申请、并通过认证检查而取得。公司于 2015年 3月 18日收到 AAALAC最新一次认证检查通知书,认证结论为连续完全认证(Continued Full Accreditation)。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重视实验动物质量和管理、重视动物福利保护,不存在影响公司维持 AAALAC认证、再次通过认证检查的重大不利因素。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维持、再次通过 AAALAC认证检查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或障碍,主要理由如下:1、发行人在动物管理和使
用委员会、兽医等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动物实验环境设施、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均保持了符合 AAALAC认证检查的基本条件;
2、发行人及子公司未发生严重违反 AAALAC 认证规则的情形,不存在证书被
撤销的严重情节;3、发行人及子公司是通过 CFDA GLP认证、美国 FDA GLP
检查的GLP机构,持有实验动物许可证,按照GLP规范、实验动物许可证有关动物福利保护、实验动物质量管理要求,在实验动物生产、使用方面合法合规,并遵从动物实验“3R”原则(即实验动物的替代、减少、优化原则);4、
发行人以往历次更新 AAALAC认证范围、通过再次认证过程中均未存在重大风险或障碍的情形。
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广东前沿于 2015年 1月 29日经申请取得广东省林业厅核发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准许驯养繁殖种类为食蟹猴,相关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证书编号驯养繁殖种类有效期发证机关
广东前沿粤发驯繁(2015-2)号食蟹猴
2015年 1月 29日至2020年 1月 28日广东省林业厅
广东前沿从事实验动物的繁殖、销售业务,其中食蟹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从事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没有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野生动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物驯养繁殖活动。因此,驯养繁殖许可证对公司经营具有重要影响。
广东前沿生产经营过程执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制度良好,不存在影响维持《驯养繁殖许可证》、通过后续年检和续期的重大不利因素。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广东前沿维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通过后续年检和续期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或障碍,主要理由如下:1、广东前沿在固定场所、设施环境、资金、人员、技术、饲料来源、
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均符合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基本条件;2、广东前沿
未发生严重违反相关规范的情形,不存在证书被注销、收回或被暂停驯养繁殖活动的严重情节。
5、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苏州昭衍于 2014年 9月 4日,经农业部第 2148号公告文公告,被批准为农药试验单位,获准在批准的领域范围内进行农药登记的毒理学试验,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单位编号试验范围有效期批准机关
苏州昭衍药试 077 毒理学 B级(符合 GLP要求) 5年国家农业部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是指依据农业部颁发的《农药良好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通过农业部按照农药 GLP 准则要求进行的农药良好实验室考核的试验机构,类似于药品非临床前研究领域的 GLP认证。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实行认证制度。农业部负责组织对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和农药登记环境影响试验单位的认证,并发放认证证书,即农药 GLP认证证书。
苏州昭衍申请农药 GLP 认证系根据公司“纵向一体化:下游业务拓展”的业务发展目标而进行,苏州昭衍可将成熟的安全性评价等技术推广应用到农药等领域。截至目前,苏州昭衍尚未实际承接农药毒理学评价业务。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八、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主要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作为临床前 CRO,致力于为国内外医药客户提供高水平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外包服务。由于临床前研究在新药开发环节中的重要性,各国均制定了药物临床前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如我国的 GLP、FDA 的检查要求以及 OECD
GLP,要求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在经过 GLP认证,符合 GLP要求的实验室进行,且参与研究的 CRO机构须严格遵循临床前研究试验方案,采用标准操作规程,以保证临床前研究试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系统的实施。公司在提供临床前研究服务中,需严格遵循 GLP 及相关规范。同时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在GLP 原则的基础上,又针对不同类别的药物和研究内容,根据其特性制定了更为具体的新药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或征求意见稿。由于上述技术指导原则只是建议性的试验原则,临床前 CRO机构还必须根据新药的不同特性,进行深入地探索研究,这就要求公司在提供临床前研究服务时,既需要具备完善的研究质量控制体系,又需要具有科学的思维及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公司提供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主要通过动物实验,良好的动物饲养管理和动物福利不仅能保证实验动物自身的质量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亦能保障实验过程的合规性,进而有利于实验过程和实验报告整体的可用性,从而提升服务价值。因此,公司经过多年行业实践和持续研发,形成了三个方面的核心技术体系,主要内容如下:
1、临床前研究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操作规程系统,简称 SOP系统)
公司建立了以标准操作规程系统为核心内容、以质量保证部为制度和组织保障的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操作规程是以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为代表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规范化、一致性、溯源性的保证。公司依据我国 GLP 和FDA相关 GLP规范要求,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临床前研究标准操作规程,SOP系统涉及机构管理、质量保证、动物设施、动物饲育、技术操作、供试品、仪器、档案管理等,涵盖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的全过程,从而保证了各项操作的规范化。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公司设有独立的质量保证部,有效负责质量体系建设和全面的设施运行、实验方案、实验过程、原始数据、总结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告的监督检查工作。
2、动物饲养管理及动物福利管理体系
经多年行业实践积累和自我研发改善,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动物饲养管理及动物福利管理体系。北京和太仓两地的动物饲养设施符合国际和国标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实验动物设施检测,取得了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公司建立了动物伦理委员会(IACUC),负责动物福利、试验方案和机构设施的监管和审查。公司连续三届(每三年一次)通过 AAALAC的现场考察认证,公司动物福利管理体系处于领先水平。
3、药物临床前研究技术体系
通过多年业务开展的经验积累及不断的自主研发,公司研究建立和完善了符合 CFDA、FDA 及 OECD 相关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技术体系,包括动物实验技术体系、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体系、重大疾病药理模型建立及药效学研究技术体系以及生物分析及药物代谢研究技术体系等,覆盖了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的全部领域。
动物试验技术体系方面,公司不仅可以熟练和完整地进行各种实验动物常规的供试品给与和样本采集操作,还能够开展各种类型手术造模操作,包括肾衰模型、心更模型、脑动脉栓塞模型等。
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体系方面,公司在行业内已建立了较高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拥有转基因动物致癌试验的成功经验和技术体系;在常规试验的基础上,公司还建立了大量的新技术评价方法,如特异性生物标记物、彗星遗传试验等。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和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拟达到目标 实验动物连续给药技术的建立及验证试验方法开发研究
已立项,正在研发中
建立并验证小动物(大鼠)和大动物(犬、猴)的静脉连续给药技术,为相关药物的临床前研究提供技术支撑,以实现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新药研发的精准给药和精准评价。
2 神经系统药物临床前新药评价关键技术研究已立项,正在研发中
建立包括记忆认知、抑郁焦虑在内的啮齿类动物行为学评价技术;引进家族性 AD的转基因小鼠品系;建立 2-3种啮齿类动物 AD 模型;建立 2-3种啮齿类动物疼痛模型和相应的评价技术;建立灵长类动物的行为学评价技术,从而进行至少 1种新药的临床前评价3 食蟹猴生殖发育毒性评价模型的建立已立项,正在研发中
建立食蟹猴的生殖发育毒性模型,用于新药临床前生殖毒理评价。
4 肿瘤干细胞研究以及在肿瘤药物评价中的应用已立项,正在研发中
用于抗肿瘤药物药理评价的敏感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建立评价标准。
5 新药临床前评价用转基因小鼠开发研究已立项,正在研发中
培育帕金森小鼠、红斑狼疮小鼠、Tg197HTF-a 等系列实验用鼠,并最终用于新药临床前评价。
6 系列实验动物模型制作技术开发研究已立项,正在研发中
建立猴心肌梗死疾病模型、猴视网膜黄斑病和视网膜色变模型,建立大鼠肝硬化模型、大鼠血管性痴呆模型,最终用于相关新药的临床前评价。免疫系统人源化小鼠在生物大分子新药临床前评价中应用研究
已立项,正在研发中
建立免疫系统人源化的 NOG小鼠模型,评价模型的成功性,形成相关总结报告。
8 十三五生物大分子药物非临床评价关键技术研究已立项,正在研发中
通过对眼科用单克隆抗体及基因治疗药物的评价、生物大分子药物的临床前安全药理学评价、生物大分子药物生殖发育毒性评价、生物技术药物的免疫原性评价中的新方法和新模型研究、生物技术药物药代与毒代动力学以及免疫原性研究这一系列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出一套系统的适应生物大分子的临床前评价技术,提高我国总体上生物大分子药物的评价能力。
9 胰岛素生物活性检测方法的验证开发研究已立项,正在研发中
验证该检测方法的准确度及精密度。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供试品对胶原诱导食蟹猴关节炎的药效预实验开发研究
已立项,正在研发中
建立胶原诱导的关节炎模型,为后续相关药物评价提供稳定的模型,用于治疗关节炎模型药物的临床前药效评价。
11 猴微创植入式血压监测技术的应用开发研究已立项,正在研发中
建立一种微创植入、结果稳定可靠的血压监测技术,提高昭衍的清醒动物安全药理试验技术能力。
12 大鼠胃排空与肠蠕动预实验开发研究已立项,正在研发中
建立新的胃排空与肠蠕动的动物模型,用于后期药效评价13 镇痛药物的药理毒理学研究已立项,正在研发中
最终目的是建立镇痛类药物的药效学研究项目动物模型,同时建立药代动力学以及毒理学评价方法。
(三)研发费用情况
公司研发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研发费用 1,420.32 1,382.91 1,049.08 1,050.26
营业收入 9,501.51 24,180.52 20,660.57 18,481.49
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14.95% 5.72% 5.08% 5.68%
(四)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研发机构及研发人员
由于业务的专业性和服务性,公司未专门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公司的研发工作主要由毒理部、病理部、药理部、动物实验部和分析与生物分析部共同参与。2011年及2014年,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苏州昭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拥有员工 640名,其中博士 14名、硕士 101 名,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47.34%,专业人员配
备齐全。
2、技术创新机制
(1)人才激励机制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积极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工作激励机制,不断建立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主导的人才评价机制、以竞争择优为主导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以市场配置为主导的人才流动机制,从而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实现人才资源的最优配置。
(2)人才培养机制
为了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确保员工满足相关工作要求,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提升,公司建立了全方位的员工培训体系。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多为公司多年来自主培养的专业化人才,不仅拥有丰富的实际项目经验,更对公司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流程有最全面的把握。
3、技术储备安排
(1)新产品储备
本公司及时跟踪把握药品研发方向和趋势,根据市场需求对服务项目和业务结构的延伸拓展作出战略决策,着力提高服务项目的技术含量,为公司做好技术、服务能力储备,以适应市场和技术发展的需求,保证公司始终走在临床前 CRO行业的前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人才储备
人才是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为了多方面储备和培养人才,本公司与国内高等院校建立起人才委托培养机制,为在读的大学生提供实践的平台,培养、引进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成为本公司保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源泉和动力。
4、技术创新安排
(1)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
公司致力于研究开发行业发展所需的技术,在关键领域掌握了核心技术;未来公司将立足于引进、消化和吸收外国先进技术,通过与自主研发相结合,增强公司创新能力。
(2)加强产、学、研交流与合作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与复旦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大学等专业机构有着良好的技术合作,在与专家们的合作交流中公司技术人员能获得很好的学习机会。通过以上学习与实践研究,研发人员的专业素质可得到不断提高,从而保证了公司的研发水平始终处于行业内领先地位。
九、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目前,公司拥有的境外资产为全资子公司昭衍加州及昭衍香港,相关情况如下:
(一)昭衍加州
1、设立过程
2012 年 11 月 28 日,昭衍有限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决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昭衍加州,经营范围为新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目前主要负责联络公司国际事务、企业国际化宣传和推广等事项,出资金额为 300万美元。
2013年 5月 20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出具了《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昭衍(加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的函》(京商务函字[2013]412号),同意公司在美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013年 5月 27日,商务部出具了商境外投资证第 1100201300140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同意公司设立昭衍(加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013年 6月 21日,昭衍加州依据美国加州相关公司条例注册成立。
2、资产情况
昭衍加州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湾区,办公场所系租赁Biorichland,LLC.园区房屋,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3、经营和盈利情况
昭衍加州于 2016 年下半年开始从事药物临床前研究相关咨询服务。2016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昭衍加州营业收入为 109.25万元,净利润为-155.50万元;2017年 1-6月,
昭衍加州营业收入为 89.42万元,净利润为-72.47万元。
(二)昭衍香港
1、设立过程
2016年 6月 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昭衍香港,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目前主要负责公司的海外投资、联络公司国际事务、企业国际化宣传和推广等事项,出资金额为 300万美元。
2016年 6月 23日,商务部出具了商境外投资证第 1100201600778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同意公司设立昭衍(香港)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 8月 2日,昭衍香港正式成立。
2、资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昭衍香港尚未实际出资。
3、经营和盈利情况
昭衍香港目前没有专职人员,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十、发行人主要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作为临床前 CRO,致力于为国内外医药客户提供高水平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外包服务。由于临床前研究在新药开发环节中的重要性,各国均制定了药物临床前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如 CFDA的GLP、FDA GLP以及OECD GLP,要求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在经过GLP认证,符合GLP要求的实验室进行,且参与研究的 CRO机构须严格遵循临床前研究试验方案,采用标准操作规程,以保证临床前研究试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系统的实施。公司在提供临床前研究服务中,严格遵循上述 GLP及相关质量控制规范。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为有效控制服务质量,确保临床前研究过程遵循相关 GLP 规范,制定了一套完整的临床前研究标准操作规程(SOP 系统)。SOP 系统规定了临床前研究的工作标准及详细的书面规程,以助于有效实施,保证机构设施环境、实验过程的法规依从性以及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可追溯性,从而确保公司专业服务的规范性。为不断提高 SOP 系统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公司在报告期内对SOP 文件进行了系统的审查和完善;为统一规范,公司将北京和太仓两个 GLP设施的 SOP 统一,并翻译成英文,极大地方便了公司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国际化业务的开展。
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实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1、供试品接收与管理环节
供试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完整性将直接影响实验结果的准确度。本公司制定《供试品和对照品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保证供试品的处置从进入公司到实验结束全程均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供试品的有效性从而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2、实验方案撰写环节
实验方案是本公司实验操作的依据。公司制定《专题负责人的聘任、代理与替换的标准操作规程》、《专题编号的标准操作规程》。在签订合同后由项目管理员科学合理的分配项目给专题负责人,由机构负责人书面聘任专题负责人,专题负责人全面负责专题实验的运行和管理,确保其科学性和 GLP 法规的依从性。
实验方案的撰写:专题负责人接到聘任书后,依据公司制订的《专题负责人管理实验的标准操作规程》、《实验方案制定与变更的标准操作规程》、《实验方案、SOP偏离报告与处理的标准操作规程》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方案的撰写。
若在实验方案生效后发现方案内容需要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时,由专题负责人撰写实验方案变更书。
实验方案的审核与批准:为保证实验方案科学合理,专题负责人撰写的方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案初稿需经管理部门和委托方审核确认,需遵从 GLP 规范的试验还需质量保证部门(QAU)审核确认,涉及实验动物使用的,还需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核确认。
各方审核通过后,方案终稿将由专题负责人签字、QAU 负责人确认签字、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字和委托方认可签字。实验方案变更书与实验方案的审核与批准流程相同。
3、实验实施环节
为确保实验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以及实验过程的可追溯性和法规依从性,公司依据《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建立了完善的机构质量控制体系,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人员:公司制定《工作人员培训与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及《机构内人员资质与职责的标准操作规程》,对机构负责人、质量保证部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与实验操作人员等进行培训、考核和资格确认,确保相关人员的能力满足规定要求。
设施和环境条件:具备必要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并进行有效监控是保证实验正常开展的基础条件。公司制订一系列实验设施和环境条件控制的标准操作规程,对设施和环境的要求、控制和维持、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根据不同的实验需求设置相应的环境条件并加以控制和监测。
实验材料:公司严格按照《供应商资质审查的标准操作规程》、《订购实验动物的标准操作规程》、《实验动物质量监控的标准操作规程》等 SOP 文件全面把控实验动物等原材料的质量,以满足实验研究服务所需。
实验方法:严格按照实验方案中的方法实施并遵循国家、行业及公司制定的具体研究指导原则。实验实施过程有专题负责人全程监管。
数据采集与保存:公司制订《实验记录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规范管理实验中产生的记录和数据,所有数据的记录确保做到及时、直接、准确、清楚和不易消除。
实验仪器设备:公司制订《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流程的标准操作规程》,按照实验室需要正确配备用于各项指标测量和检测的仪器设备,每个仪器设备均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制订了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按标准操作规程的要求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校准和检定,并对每个仪器设备制定具体的验证要求等,确保仪器、设备性能可靠。
公司制订《QAU对专题检查的标准操作规程》、《QAU对实验过程检查的标准操作规程》、《QAU对实验设施检查的标准操作规程》、《QAU对仪器设备检查的标准操作规程》等一系列标准操作规程,对于 GLP实验,QAU部门将对实验的各环节、实验设施及仪器设备进行质量检查并报告给机构负责人及或各部门负责人。
4、总结报告撰写与审核及批准报出环节
总结报告撰写审核及批准报出环节相关的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制订《试验人员对试验数据录入与核查的标准操作规程》、《试
验数据统计分析的标准操作规程》,以保证数据的核查和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公司制订《总结报告撰写和变更的标准操作规程》对总结报告的撰写、审核批准、变更进行控制,保证总结报告的准确有效。
(2)总结报告由专题负责人撰写,管理部门、客户审核通过后,GLP实验
还须经 QAU部门审核,最后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制订《实验资料归档与归档审查的标准操作规程》、《档案管理
的标准操作规程》,对实验资料进行管理,确保保存条件和期限符合要求。
(二)服务质量纠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实验研究、服务质量而引起的重大纠纷,客户反馈的问题均得到了及时答复和有效改善,实验研究、服务质量多年来一直在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一)发行人独立性总体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要求。
1、资产独立及完整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后,昭衍有限全部资产都进入了股份公司,并已办理了相关资产权属的变更和转移,公司资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严格分开,并独立运营。目前,公司业务和经营所必需的资产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和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它资源的情形。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所有员工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也不存在公司的财务人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独立运营资金,不与控股股东、关联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依法独立进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纳税申报,履行缴纳义务,无与股东混合纳税的情况。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强化了公司的分权制衡和相互监督,形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公司有独立自主的决定权,不但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机构职能,还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职能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能,不受控股股东、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的干预,拥有独立的经营办公场所。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为主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和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的销售业务,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利和能力,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除投资公司外,并无其他与公司现有业务有关的投资或经营事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以上独立性方面达到了监管的基本要求,发行人关于独立性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发行人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独立性具体情

1、舒泰神
舒泰神最初系由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和香塘集团合资设立,成立之初即保持独立运作,在其上市过程中(2009 年 12 月 IPO 申请获证监会受理,2011年 4月在创业板上市),又对上市主体的独立性进一步规范,上市后,昭衍新药与舒泰神继续保持了严格的独立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舒泰神与发行人不存在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用的情形,不存在相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违法违规情况。
2、熠昭投资
(1)熠昭投资与公司的历史关系
熠昭投资系由昭衍新药前身昭衍有限分立新设的公司。2008 年 8 月,昭衍有限按照以业务划分的原则,采用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存续公司昭衍有限和新设公司昭衍药物(后更名为“昭衍投资”,2017 年 4 月更名为“熠昭投资”)。分立新设的熠昭投资主要负责除 CRO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其主要资产为持有舒泰神、舒泰神医药、三诺佳邑、湖南中威等制药企业之股权,熠昭投资持有股权的该等企业在舒泰神上市前已经全部整合进入舒泰神的上市主体。
(2)公司与熠昭投资的独立性
分立时,昭衍有限与熠昭投资对原昭衍有限的业务及相关资产、人员进行了划分。分立后,公司与熠昭投资分别运营,资产、人员相互独立,报告期内,不存在资产混同、人员共用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熠昭投资与发行人不存在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用的情形,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情况。
3、其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分为三类,产业类企业、投资管理及持股平台类企业以及私募基金类企业,具体企业名单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的基本情况”有关内容。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用情形,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用情形,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情况。
二、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区
别和联系
1、基本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分为三类,投资管理及持股平台类企业、产业类企业和私募基金类企业,具体分类如下:
序号分类公司名称主要业务/设立目的
投资管理类及平台类
1 熠昭(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2 苏州七溪亦昭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3 北京熠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4 北京七溪亦昭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境内
药伙伴(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6 熠昭(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 境外
药伙伴香港有限公司投资控股
产业类
8 舒泰神药品研发、生产、销售
9 熠昭(美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物业运营
10 苏州卓颖威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
11 苏州亦昭生物硅谷有限公司园区开发及运营
12 烟台亦昭生物硅谷有限公司园区开发及运营
13 亦昭生物医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企业孵化、园区开发及运营 有实际开展业务
北京亦庄国际诊断试剂技术有限公司生产体外诊断试剂
15 熠昭创新科技园(Joinn Innovation Park Corporation)园区运营
16 天津亦昭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企业孵化、园区开发及运营 无实际开展业务
邀伙伴(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开发、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类
18 私募基金管理人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9 北京聚琛资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权投资
20 苏州弘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权投资 私募基金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聚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权投资
上述企业中,投资管理及持股平台类企业和私募基金类企业均不从事具体的产品生产、销售或提供服务业务,产业类企业中,已开展实际业务的企业从事的业务有三种:(1)舒泰神及其子公司从事的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2)烟台亦昭等从事的园区开发运营、物业管理业务;(3)亦庄国际诊断从事
的医疗器械生产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药物临床前 CRO业务和实验动物生产、销售业务,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属不同行业,主营业务区别很大。
发行人与舒泰神存在业务联系,发行人接受舒泰神委托,为其研发的新药提供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业务;同时,发行人为舒泰神提供实验动物附属产品小鼠颌下腺,作为其主导产品的原材料。除此之外,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任何联系。
冯宇霞、周志文之子周冯源控制的企业主要为 Biorichland LLC,主要从事园区开发、物业租赁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昭衍加州向其租赁物业作为办公场所。
2、发行人与舒泰神业务存在上下游关系情形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舒泰神(含下属子公司)从事药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该业务与发行人从事的 CRO业务属于上下游业务。
报告期内,舒泰神作为发行人的客户,委托发行人对其研发的新药开展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同时舒泰神也采购发行人生产的小鼠颌下腺作为其主要产品“苏肽生”的原材料。
2014年至 2016年及 2017年 1-6月,发行人与舒泰神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32%、3.12%、3.29%以及3.67%,金额及所占
比例均较小,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相关内容。因此,发行人未对舒泰神的业务产生依赖,发行人与舒泰神业务存在上下游关系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
在同业竞争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冯宇霞和周志文夫妇,均为自然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因此,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从事的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具体内容参见前文分析。
此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夫妇之子周冯源通过设立相关持股公司投资 Biorichland LLC,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要业务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
1 Sologen(Cayman) Limited 周冯源 100%持股否
2 Biorichland(Cayman)Limited Sologen(Cayman)Limited持股 90%否
3 Biorichland(HK)Limited
Biorichland(Cayman)Limited持股100%
持股公司,无具体业务


4 Biorichland LLC Biorichland(HK)Limited持股 50%园区开发、物业租赁否
综上所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盈利性组织均不从事 CRO业务,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构成同业竞争。
(三)舒泰神与发行人未纳入同一上市主体的原因
1、发行人与舒泰神所从事的业务非同一种业务
(1)行业分类不同
公司属于 CRO行业,从事“医药研发外包服务”,为国内外药物研发机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和制药企业从事包括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在内的药物临床前研究评价服务,并出具试验报告。从事药物安全性评价业务必须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LP认证以及国外相关机构的GLP认证或检查。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昭衍新药所从事的业务属于“76(大类)专业技术服务业——765技术检测——药品检验、检测”;按照中国证监会 201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73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
目前,已在A股上市的 CRO上市公司有泰格医药、博济医药,其行业分类如下:
公司行业分类(招股说明书)*行业分类(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
泰格医药
(300347)
临床试验合同研究组织(CRO)行业
行业门类名称及代码:卫生和社会工作业(Q);
行业大类名称及代码:卫生(83)
博济医药
(300404)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73研究和试验发展”(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行业门类名称及代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
行业大类名称及代码:研究和试验发展
(73)
*资料来源:泰格医药(300347)和博济医药(300404)的招股说明书;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年 2月 16日公布的“2016年 4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舒泰神主要从事药品生产销售活动,药品生产必须拥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 车间和药品生产批件。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舒泰神所从事的业务属于“27(大类)医药制造业”;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属于“C 制造业”中的“C27医药制造业”。
因此,昭衍新药与舒泰神从行业分类上分属不同行业。
(2)业务结构存在显著差异
①业务流程、资质认证、客户对象、主要产品(服务)等存在显著差异
昭衍新药作为临床前 CRO,与舒泰神等制药企业在业务流程、资质认证、客户对象、主要产品(服务)等与舒泰神完全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昭衍新药舒泰神
行业、主要业务医药研发外包服务,主要从事安全药品研发、生产、销售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性评价
行政许可、资格管理
GLP证书、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
药品生产许可证、GMP 车间、药品生产批件
业务流程动物试验及体外试验、并提交试验报告药品研发——生产——销售
主要生产资源实验动物、实验仪器、动物房及实验室药品批件、GMP车间
主要客户药物研发机构、制药企业药品流通企业,最终用户是病患者主要产品(服务)试验报告苏肽生、舒泰清等药品
②昭衍新药的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与舒泰神自身的新药研发业务存在显著差异
A.昭衍新药专业为国内外药物研发机构和制药企业提供新药评价服务。
昭衍新药接受客户委托,工作成果主要是试验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性评价:主要包括急性毒性试验、反复给药毒性试验、安全药理试验、生殖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局部毒性试验、致癌试验、免疫毒性试验、毒代动力学试验等;
2)药效试验:肿瘤药效试验、造血药效试验、出凝血药效试验、免疫学试验试验等;
3)药物代谢与生物分析:药代动力学试验、生物分析试验、供试品分析等。
昭衍新药上述研发工作均需要依托动物实验设施开展,其中核心业务安全性评价的开展需通过 GLP认证。
B.舒泰神研发部门分为药品研究发现部和产品开发部两个子部门,各部门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如下:
所属部门部门职责
药物
研究
发现

药物设计信息部
协助公司领导确立公司研发的战略规划,完成发现部的立项工作。调研药物研发领域的动态变化,将信息反馈给公司进行参考,协助高层确立公司研发方向的战略规划。对学委会提出的项目进行深入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按照公司的研发规划提出具体项目,组织和收集公司员工提出的立项可行性报告;对员工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指导、建议,协助其完善立项报告;将本部门和公司员工提出的项目提交学委会讨论,组织确定项目立项。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药学部
通过持续寻找、筛选,发现候选治疗性生物药物结构或序列;根据下游部门的产品开发需求提供候选药物样品。提出药物发现平台建设的建议,完成相关平台的搭建;公司从外部引入平台的内化建设;在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对已有平台的升级改造。根据公司的立题情况,承担新药发现项目以完成候选药物成药性和知识产权目标的实现。
生物部
负责药物体外评价方法的建立,对方案进行论证并组织实施;候选药关键指标测定、生物学活性评价和复核。与满足条件的合作方合作,建立药物体内有效性和初步安全性评价方法,对方案进行论证并组织实施。
药学部
在符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开发生物药中试制备平台,完成中试生产工艺的研究与确定并制备中试规模样品。通过开展药品工艺研究,负责新药(包括生物药、化药及中药)剂型的开发。建立在研化药、中药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全面完成新药申报资料所要求的质量研究工作;通过对新产品开发过程中质量的检测,保障新药研发顺利进行。建立在研生物药质量标准体系,全面完成新药申报资料所要求的质量研究工作。
药理/临床研究部
拟定实验方案并进行自主研发项目的预实验;确定药效学方案(目的、材料、方法、检测指标);筛选委托单位并签订协议/合同;为受委托单位提供供试品、基础资料表、质检报告;跟踪项目进度及质量;依据公司要求,完成项目实验报告;撰写申报资料;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制定临床研究计划。完成临床前及已上市产品的临床研究工作及原始资料整理。完成申报相关资料撰写及审核,以及发补、现场核查中与临床研究相关工作。
产品开发部
注册部
依据注册法规政策及指导原则,制定注册策略。掌握药品注册政策和注册品种的最新动态,及时向研发各部门提供药品监管的政策法规信息。
完成公司已有品种相关的补充申请、再注册以及新品种的注册申请申报工作;跟踪药品注册申报过程的进度、及时获取药品注册信息;协助药监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工作,完成药品的送检以及检验过程的跟踪。
综上,舒泰神的研发业务主要为自身新药的研究立项、前期探索性研究、工艺研究、产品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以及新药注册、知识产权的形成、保护等,舒泰神自身不拥有动物实验设施,无 GLP认证批件,不开展动物试验。
因此,舒泰神的业务与发行人的业务存在显著差异,所从事的工作完全不同,不存在同业竞争。
2、发行人与舒泰神历史上保持独立
昭衍新药自成立以来 CRO 业务和药品研发业务即保持独立,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阶段:1995年至 2002年(初创期)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昭衍新药成立于 1995年,上世纪 90年代 CRO行业刚刚起步,市场容量有限,为谋求生存发展,公司在从事药理毒理等临床前 CRO业务外,还从事新药研发等业务,多方面拓展公司收入来源。但由于公司创始人员专业背景不同,在公司成立伊始即有较为明确的分工,各自负责不同的业务板块,致使公司在成立时 CRO业务和药品研发业务就相对独立。
(2)第二阶段:2002年至 2008年公司分立(成长 I期)
2002 年后,昭衍新药在药品研发领域已积累多个品种,公司逐步将其研发的新药品种产业化:公司在 2002 年以神经生长因子的非专利技术出资与香塘集团合资成立子公司舒泰神(国家一类新药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产业化),并将该品种的后续研发工作全部置入舒泰神。其后,为丰富舒泰神的产品线,昭衍新药又将舒泰清(聚乙二醇电解质散剂)、格列齐特、萘丁美酮等品种转让给舒泰神。
同时,为梳理公司内部的研发架构,公司在 2002 年出资设立子公司昭衍博纳(后更名为舒泰神医药,化学药研发平台)和三诺佳邑(基因药物研发平台),将公司药品研发业务下沉至子公司,昭衍新药则专注于临床前 CRO业务。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7 年,昭衍新药又将其拥有的剩余新药品种产业化,以奥美拉唑颗粒剂等六个新药品种作价出资,参股设立湖南创威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湖南中威制药有限公司”)。
因此,在 2008 年公司分立前,昭衍新药主要从事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业务,药品研发生产业务基本在各子公司独立运营,各项业务保持独立。
2008 年 8 月,昭衍新药按照以业务划分的原则,采用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昭衍有限和昭衍药物(后更名为“昭衍投资”,2017 年 4 月更名为“熠昭投资”),其中昭衍新药为存续公司、昭衍药物为新设公司。分立新设的昭衍药物主要负责除 CRO 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其主要资产为持有舒泰神、昭衍博纳、三诺佳邑、湖南中威等制药企业之股权。
2008年分立后至今,昭衍新药仅从事CRO业务,不再拥有药企和医药研发公司股权;亦未从事任何新药品种研发平台或产业化的业务。
3、药企在业务上无拥有临床前 CRO的必要性
(1)药企在业务上无拥有 CRO机构的必要性
医药研发外包服务是社会分工专业化和风险平均化的产物;制药企业将新药开发过程中的阶段性工作进行外包,已经成为新药研发的主要模式与发展趋势。
CRO 作为制药企业的一种可借用的外部资源,可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起一个具有高度专业化和具有丰富研究经验的研究队伍,为制药企业和药品研发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化服务。
制药企业在新药研发高成本、长周期的压力下,逐渐收缩临床前试验、临床研究等能够实现外包服务领域的投资支出,而主要专注于新药研究立项、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的形成、保护工作,有利于降低其新药研发费用。因此,CRO是社会分工更加专业化和风险平均化的产物,CRO行业已发展成熟。
鉴于 CRO 行业自身已成为独立的行业,药企在业务发展上无拥有 CRO 机构的必要性。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药企在业务上无拥有 GLP实验室的必要性
在 CRO的业务流程中,与药学阶段和临床试验阶段相比,临床前研究中的GLP 实验室需要投资建设大量实验动物设施、购置实验设备且需通过 GLP 认证,固定资产投资门槛和技术门槛更高。在社会分工专业化的背景下,由于GLP实验室投资建设成本高,因此,药企通常不会自建 GLP实验室而选择将该部分业务外包。
经统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在 A 股上市公司药企中,几乎没有上市药企单独拥有 GLP实验室,上市公司药企甚至其他 CRO机构均将 GLP业务委托给具备 GLP资质的 CRO机构;因此,药企收购 GLP实验室无必要性。
综上,由于CRO属于独立行业,且GLP实验室的投资门槛高,药企并无拥有临床前 CRO的必要性,因此,舒泰神在业务上无收购昭衍新药的必要性。
4、如昭衍新药被舒泰神收购将会对其业务拓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舒泰神作为一家以研发为特色的制药企业,若将昭衍新药纳入上市公司主体内,将可能导致如下结果:(1)舒泰神和昭衍新药在行业规范、产品类型、
供应商、客户群体、机构设置、人员结构、经营模式方面均存在本质差异,二者无法进行资源整合,业务间无法产生协同效应;(2)昭衍新药若被舒泰神收
购,成为药企子公司,将不利于昭衍新药的内部运营管理和外部业务开拓,严重影响昭衍新药的业务发展。
5、昭衍新药与舒泰神的业务发展目标存在极大差异
舒泰神作为一家研发型医药上市公司,其业务发展目标为:不断研究创新的治疗药品,成为药物治疗细分领域重要的参与者,其外延扩张的目标主要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创新药品种或医药研发公司,CRO 公司并不属于其战略目标范围。
昭衍新药作为国内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临床前 CRO企业,其未来的发展路径除扩充产能和提升服务能力外,主要集中于以下方向:(1)积极向上游实验
动物领域拓展,一是扩大公司现有实验动物的品类和饲育量,完善业务间的协同效应;二是开展疾病模型动物繁育业务,提升公司经济效益;(2)GLP业务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是昭衍新药的核心业务,GLP 的评价技术亦是昭衍新药的核心优势,因此,昭衍新药未来将会把 GLP 平台优势技术逐步拓展到农药、动物食品、兽药、化学品以及环境毒物等相似领域的安全性研究,在评价项目的广度上获得突破。
因此,昭衍新药与舒泰神的业务发展目标存在极大差异,昭衍新药未来的发展方向均为舒泰神不熟悉且不会涉及的领域。舒泰神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一种业务,舒泰神将昭衍新药纳入上市主体内既不符合其战略目标,也增加了公司的管理风险。
综上所述,昭衍新药与舒泰神不宜纳入同一上市主体。
(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之间将来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女士和周志文先生已经作出如下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股或参股的公司(“附属公司”)、与本人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及其控股或参股的子公司,目前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本人及附属公司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人及附属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股份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3、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处于股份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为止。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
声明、承诺和保证。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如违反上述承诺,则股份公司有权要求本人承担对股份公司或者其他股
东造成的损失(如有),本人亦应将上述相关获利支付给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分红收入予以扣留并冲抵前述相关款项。”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与上述关联公司的技术和业务特征,认为:发行人与上述关联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目前采取的措施能够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
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按照《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目前存在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1 冯宇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持有公司 38.1069%的股份
2 周志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 20.9675%的股份
2、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1 顾晓磊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有公司 11.7465%的股份
2 顾美芳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有公司 8.0515%的股份
3 左从林公司自然人股东,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 5.9527%的股份
3、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1 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2 北京视康前沿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3 昭衍(加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4 广东前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5 昭衍(香港)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6 北京思科华兴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关联方名称
投资管理类及平台类
1 熠昭(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2 苏州七溪亦昭投资有限公司
3 北京熠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 北京七溪亦昭投资有限公司
5 药伙伴(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熠昭(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7 药伙伴香港有限公司
产业类
8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9 熠昭(美国)投资有限公司
10 苏州卓颖威斯投资有限公司
11 烟台亦昭生物硅谷有限公司
12 北京亦庄国际诊断试剂技术有限公司
13 熠昭创新科技园(Joinn Innovation Park Corporation)
14 苏州亦昭生物硅谷有限公司
15 天津亦昭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16 亦昭生物医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17 邀伙伴(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类
18 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 北京聚琛资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 苏州弘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聚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1 冯宇霞董事长
2 左从林董事、总经理
3 高大鹏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4 顾美芳董事
5 顾晓磊董事
6 杜冠华董事
7 董敏独立董事
8 魏彩虹独立董事
9 张若明独立董事
10 李叶监事会主席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 尹丽莉监事
12 孙辉业职工监事
13 姚大林副总经理
14 孙云霞副总经理
7、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主要包括: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等:
(1)冯宇霞、周志文、左从林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或实施重大影
响的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注册资本业务关联关系
1 周冯源实际控制人冯宇霞与周志文之子
2 Sologen(Cayman)Limited 1美元持股公司,无具体业务周冯源 100%持股
3 Biorichland(Cayman)Limited 100美元持股公司,无具体业务 Sologen(Cayman)Limited持股90%4 Biorichland(HK)Limited 330万美元+1港币
持股公司,无具体业务
Biorichland(Cayman)Limited持股100%
5 Biorichland LLC 992万美元园区开发、物业租赁 Biorichland(HK)Limited持股 50%6 周艺周志文之侄女,高大鹏之配偶
7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600万元
醇酸漆类等高新材料的生产销售
周艺担任该公司董事
8 左文杰董事、总经理左从林之子
9 北京和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 500万元
投资及药物技术研发
2016年 10月前,左文杰持股 44%,为第一大股东
10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5,200万元
原水和自来水开发供应、管道输水
周艺担任该公司董事
注:2016年 10月,左文杰将所持北京和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出给无关联第三人,转让完成后,左文杰不再系北京和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根据相关规定,2017年 10月前,北京和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仍作为公司关联方披露。
(2)顾晓磊、顾美芳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 顾振其董事顾晓磊之父,董事顾美芳之兄
2 顾建平董事顾晓磊之祖父,董事顾美芳之父
3 穆彩球顾振其之配偶,董事顾晓磊之母
4 张强董事顾美芳之配偶
(3)顾晓磊、顾美芳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主要
企业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投资比例
具体比例行业
香塘方面董监高派驻情况
1 香塘集团有限公司 30,000 100%顾建平 55%,顾振其 45%投资管理
董事长:顾振其;董事:顾晓磊
香塘集团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1 江苏香塘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35,000 100%进出口
董事长兼总经理:
顾振其;董事:张强
2 苏州香塘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80.00%
香塘集团
66.67%,香塘进
出口 13.33%
担保董事:顾建平、顾晓磊
3 苏州香塘资产监管有限公司 1,000 100%香塘担保 100%资产监管
董事长;顾振其;董事:顾美芳
4 宿迁滨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42.5 54.01%
苏州香塘资产监管有限公司
54.01%
文化产业投资
5 太仓尼盛置业有限公司 6,000 100%房地产开发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强
6 江苏香塘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00 100%
顾振其 24.5%,
顾美芳 24.5%,
香塘集团 51%投资建设
董事长兼总经理:
顾振其;董事:顾建平、顾美芳
7 苏州凯林威投资有限公司 1,000 50.00%香塘建设 50%
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8 苏州香塘淏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0,000 52%
香塘集团 10%,顾晓磊 42%房地产开发
董事兼总经理:顾晓磊;董事:顾振其
9 太仓香塘淏华置业有限公司 26,000 100%
苏州香塘淏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00%房地产开发
董事:顾振其
董事兼经理:顾晓磊
10 太仓香塘淏华城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000
太仓香塘淏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00%房地产开发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 太仓捷程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 100%房地产开发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顾晓磊
12 香塘合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500 100%
生物技术开发
13 拉萨开发区香塘同轩科技有限公司 200 100%
香塘合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生物技术开发
14 苏州香塘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100%
香塘集团
88.75%,香塘担
保 11.25%
创业投资董事长;顾振其;董事:顾晓磊
15 苏州禹海置业有限公司 21,000 82.86%
香塘集团
42.86%,张强
40%
房地产开发执行董事:张强
16 苏州衍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51%香塘担保 51%投资管理
17 太仓振辉化纤有限公司 30,000 100%
香塘集团 86%,香塘进出口14%
化工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顾振其
18 太仓振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0 100%振辉化纤 100%人才中介服务 宿迁经济开发区香塘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000 58.00%香塘集团 40%,
香塘担保 18%小贷
董事长:顾晓磊,董事:顾振其
20 苏州香塘经苑典当行有限公司 2,000 45.00%典当监事:顾建平
21 太仓永金置业有限公司 10,000 40.00%
香塘集团 40%,第一大股东
房地产开发经营 太仓市沙溪白云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2,000 36.36%
香塘集团
36.36%,第一大
股东
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等
23 苏州平静贸易有限公司 60万美元 30.00%贸易
董事兼副总经理:
顾振其
24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5,539.9736 9.2750%商业银行董事:顾振其
25 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500 3.63%村镇银行董事:顾晓磊
26 益生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233万港币 100%贸易董事:顾振其
27 太仓淏展商贸有限 5,000 45%贸易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
28 太仓市淏华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000 20%小贷
29 北京建克鞋业有限责任公司 60 66.67%百货副董事长:顾振其
30 苏州香塘淏华担保有限公司 15,000 49%
香塘担保 49%,第一大股东担保
尼盛置业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1 苏州香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 100%物业管理
执行董事:张强;监事:顾美芳
2 宿迁康辉置业有限公司 14,300 40.00%房地产监事:顾晓磊
3 太仓盛洋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11,000 25.00%
房产开发经营副董事长:顾振其
香塘创投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财务性投资企业之子公司未列式)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 100%投资管理董事长:顾振其;董事:顾晓磊
2 苏州康乃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4,128.8326 21.8%
拉萨香塘
21.8%药品研发董事:顾振其
3 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8,070.92 15.88%药品研发
4 苏州赫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500 30.00%
药品研发生产销售董事:顾振其
5 赛乐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142.86 30.00%药品研发董事:顾振其
6 苏州海特比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3,100 29.03%药品研发董事:顾振其
7 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107.13 20.92%药品研发董事:顾振其 金普诺安蛋白质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428.57 25.00%药品研发董事:顾振其
9 万克森疫苗(北京)有限公司 171.43 25.00%药品研发董事:顾振其 北京亦兴昌盛生物医药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606.10 49.50%投资管理普通合伙人
顾美芳投资的企业
1 苏州宝龙化纤有限公司 5,000 100%
顾美芳 50%,穆彩球 50%化工监事:顾美芳
2 太仓市强益对外贸 1,000 100%张强 40%,顾贸易董事长兼总经理: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易发展有限公司美芳 30%,穆彩球 30%
张强;董事:顾美芳
3 太仓盛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00 70%
穆彩球 40%,顾美芳 30%。建筑装饰监事:穆彩球
顾晓磊投资的企业
1 苏州衍香投资有限公司 1,000 80%投资管理执行董事:顾晓磊
其他
1 江苏好得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000 30%顾振其 30%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董事长兼总经理:
顾振其
2 弇盈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22万港币 100%
顾振其 70%,顾建平 30%买卖化工原料及物业投资
董事:顾振其、顾建平
3 苏州广昌和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30%顾振其 30%资产管理董事:顾振其
4 威澜达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1,000 35%顾振其 35%研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监事:顾振其 太仓衍盈壹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000 40.50%
顾振其 10%,苏州衍香投资有限公司
30.5%
投融资管理
苏州衍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
(4)杜冠华、张若明对外投资或者担任重要职务的企业或单位
序号关联方名称业务关联关系
1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药物研发、研究董事杜冠华担任副院长
2 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物生产、销售董事杜冠华担任董事
3 北京瑞融亦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医药产业投资独立董事张若明持有 8%的股权,担任董事、副总裁
4 北京亦度正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医药研发外包
北京瑞融亦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独立董事张若明担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及交易金额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经常性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 101.28 1.07% 1,280.23 5.29% 752.64 3.64% 769.02 4.16%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 261.75 2.75% 429.66 1.78% 180.00 0.87% 403.50 2.18%关联交
易经常性关联交易总额 363.03 3.82% 1,709.89 7.07% 932.64 4.51% 1,172.52 6.34%
苏州昭衍向苏州卓颖威斯整体出售生活区资产及负债,交易金额 3,445.45万元。
香塘集团、太仓振辉化纤有限公司、冯宇霞为公司或苏州昭衍的银行授信或贷款提供担保。
因代扣代缴冯宇霞、周志文、左从林等主要股东个人所得税缴纳事项占用公司资金。
偶发性关联交易
昭衍加州向关联方 BiorichlandLLC租赁房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
1)公司为舒泰神及其子公司提供临床前研究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为关联方舒泰神及其子公司(含舒泰神、三诺佳邑、德丰瑞、诺维康)在研新药项目提供临床前研究服务。
舒泰神作为上市公司,每年年初需提前测算当年舒泰神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总额,对于舒泰神与公司当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对外公告。发行人与舒泰神之间的研究项目首先签署框架合同,确定合作关系,并明确合同内各专题的数量、任务、目标及金额。在合同内单项专题正式开展时,双方以签署项目启动单的方式进行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与舒泰神及其子公司新签署的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合同如下:
时间项目内容实施主体合同总额支付条款
2015年单克隆抗体药物项目德丰瑞 200-300万元
详细方案提交并确认后,支付单个项目具体试验 70%的款项;取报告之前最后支付剩余的 30%款项
PEG 的非临床毒理试验项目
舒泰神 50.80万元
详细方案提交并确认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单个项目具体试验 70%的款项;取得报告之前支付剩余 30%的款项
凝血因子 X激活剂的非临床毒理试验研究
诺维康 608万元
详细方案提交并确认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单个项目具体试验 70%的款项;取得报告之前支付剩余 30%的款项
2016年
抗乙肝的小
核酸基因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试舒泰神、三诺佳邑 835万元
3:4:3的比例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在签订此合同 7 日内支付;第二期在人鼠嵌合肝模型鼠体内药效正式试验或重复给予食蟹猴 2 周和恢复 6周的毒性试验确定动物购入前 30天内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验研究(以先开展的为准);第三期在乙方通知提交报告 7日内或提交报告之时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与舒泰神发生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各期所确认收入金额如下:
时间收入金额(万元)占当期同类交易金额比重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
2014年 394.94 2.29% 2.14%
2015年 464.14 2.40% 2.25%
2016年 365.38 1.60% 1.51%
2017年 1-6月 87.42 0.96% 0.92%
①关联交易产生的背景
非临床安全性评价试验必须在经国家认证的 GLP 实验室进行,舒泰神没有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实验室,不具有相关的技术开发条件,必须委托获得 GLP 认证的机构进行评价。昭衍新药是国内较早专业从事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企业,在行业内拥有动物容留量多、完成评价项目多、市场占有率高等优势。因而,舒泰神将此业务委托给公司。
②公司向舒泰神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的交易内容及定价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上述关联交易的收款方式为:(1)详细试验方案提交
并确认后,支付单个项目具体试验 70%的款项;委托方取报告之前支付剩余的30%款项;(2)3:4:3的比例分三期支付,具体详见上表。公司与舒泰神合同的
收款方式与其他同类试验的收款方式基本相同。
上述各项试验各自独立,均单独计价,合同价格以及支付条款均比照公司接受其他客户同类试验的价格确定,价格公允。
2)公司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临床前研究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为苏州海特比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康乃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和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他关联方提供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公司各期所确认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苏州海特比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86.38 112.04 47.92
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0.66 10.31 19.50 33.73
苏州康乃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 2.36 427.93 147.72 292.42
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85 177.36 3.77 -
北京和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2.88 5.47 -
上述关联方中苏州海特比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康乃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香塘创投或香塘集团投资的企业,香塘创投、香塘集团对上述企业的投资均为财务投资,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上述企业与昭衍新药的业务合作均为市场行为,交易价格公允。
北京和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左从林之子左文杰曾经投资的企业,其与公司的业务合作为市场行为,交易价格公允。
3)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类关联交易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上述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类关联交易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关联交易收入(万元) 102.42 1,280.23 752.64 769.02
关联交易成本(万元) 41.35 604.56 227.96 277.60
毛利率 59.63% 52.78% 69.71% 63.90%
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中不同试验专题反映的毛利率差异较大,影响因素包括受市场因素、试验专题特点(包括实验类别、使用的实验动物种属和数量、动物试验周期、给药方式、是否双报、待研究评价的供试品类别等)影响的专题定价,和当期同时开展试验专题的数量和结构特点,较为复杂。
2017年 1-6月,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类关联交易的毛利率为 59.63%,
公司当年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整体毛利率为 52.95%,关联交易毛利率较高,主
要与当期关联交易的专题结构有关。
2016年,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类关联交易的毛利率为 52.78%,公司当
年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整体毛利率为 49.35%,差异较小。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4 年、2015 年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类关联交易的毛利率分别为
63.90%和 69.71%,该年度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52.13%、
50.68%,关联交易毛利率较高,主要与当期关联交易的专题结构有关。
经对报告期各期具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特征的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专题进行比较,二者毛利率不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发行人临床前研究服务类关联交易的毛利率与该类业务整体毛利率有一定差异,主要系专题结构差异所致,总体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苏州昭衍向舒泰神销售实验动物附属产品小鼠颌下腺,分为普通小鼠颌下腺和“人源神经生长因子”项目的特有品系小鼠颌下腺(以下简称“转基因小鼠颌下腺”)两类,其中,普通小鼠颌下腺为舒泰神现有产品苏肽生(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的主要原材料,转基因小鼠颌下腺为其在研升级产品人源化神经生长因子的主要原材料。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业务销售情况表
时间品系数量(万对)金额(万元)均价(元/对)
普通小鼠颌下腺 53.80 403.50 7.50
转基因小鼠颌下腺--- 2014年
合计 53.80 403.50 -
普通小鼠颌下腺---
转基因小鼠颌下腺 9.00 180.00 20.00 2015年
合计 9.00 180.00 20.00
普通小鼠颌下腺 36.00 259.20 7.20
转基因小鼠颌下腺 8.523 170.46 20.00 2016年
合计 44.523 429.66 -
普通小鼠颌下腺 30.00 216.00 7.20
转基因小鼠颌下腺 1.564 45.75 29.25 2017年 1-6月
合计 31.564 261.75 -
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业务销售占比表
时间交易金额(万元)占当期同类交易金额比重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
2014年 403.50 86.04% 2.18%
2015年 180.00 14.82% 0.87%
2016年 429.66 27.21% 1.78%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7年 1-6月 261.75 41.28% 2.75%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2016 年公司与舒泰神签署合同,为其就转基因动物饲养繁殖项目提供专项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如下:(1)合同金额 75 万元;(2)
舒泰神委托公司饲养繁殖舒泰神所提供的 4种疾病模型动物(转基因小鼠),繁殖达到试验要求的数量;(3)支付方式:协议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
总额的 70%款项,确定得到足量合格的动物时支付协议 30%的款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合同尚在履行过程中,未确认收入。
1)关联交易产生的背景
实验动物繁殖业务系苏州昭衍的主业之一,公司动物房规模较大,软硬件条件良好,在实验动物饲养繁殖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符合舒泰神对小鼠颌下腺供应商的考核要求。且小鼠颌下腺作为舒泰神核心品种苏肽生重要的原材料,舒泰神原有供应商数量较少,增加苏州昭衍作为供应商也有助于其分散产品的供应风险。舒泰神向苏州昭衍采购小鼠颌下腺系双方业务发展的需要。
2)公司向舒泰神销售小鼠颌下腺的定价方式及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除向舒泰神提供小鼠颌下腺外,未向其他客户提供小鼠颌下腺,但舒泰神的普通小鼠颌下腺采购均为统一定价。报告期内,舒泰神除苏州昭衍外,另有湖南斯莱克景达实验动物有限公司以及湖南嘉泰实验动物有限公司作为其普通小鼠颌下腺供应商,2014 年采购价均为 7.5 元/对,2015 年、
2016年及 2017年 1-6月采购价均为 7.2元/对。苏州昭衍普通小鼠颌下腺销售价
格与舒泰神其他供应商销售价格一致,销售价格公允。
转基因小鼠颌下腺目前为苏州昭衍独家供应,采购价高于普通小鼠颌下腺的价格,系因转基因小鼠的生产成本远高于普通小鼠,具体包括:(1)饲养环
境及饲养标准更加严格;(2)饲养人员增加、饲料垫料等质量更优;(3)增加
对转基因小鼠的定期检测成本;(4)转基因小鼠的淘汰率更高。因此,转基因
小鼠颌下腺的毛利率未明显高于普通小鼠颌下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转基因小鼠颌下腺毛利率普通小鼠颌下腺毛利率小鼠颌下腺综合毛利率2014年- 30.89% 30.89%
2015年 44.68%- 44.68%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年 36.67% 51.02% 45.32%
2017年 1-6月 56.21% 48.97% 50.23%
整体来看,公司小鼠颌下腺销售定价公允,毛利率未有明显异常。
(3)发行人与关联客户的期末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末,公司与上述关联客户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如下: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7年 6月末余额 2016年末余额 2015年末余额 2014年末余额应收账款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88.95 -- 403.50
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0.00 -- 82.85
苏州康乃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0.00 67.40 - 63.47
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0.70 0.54 - 3.00
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9.35 1.50 10.70 -
苏州海特比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0.00 180.22 --
应收票据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23.48 179.46 --
(2)应付项目(预收款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7年 6月末余额 2016年末余额 2015年末余额 2014年末余额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1.55 7.00 173.50
苏州海特比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7.50 - 123.34 156.70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907.84 868.60 660.20 671.29
苏州康乃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2.60 - 63.95 -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 70.79 44.10 44.10 -
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0.00 -
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339.10 79.00 66.50 -
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424.10 179.20 --
北京和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48.80 50.00 34.80 -
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71.60 304.60 --
Connect Biopharma Australia Pty.Ltd 266.60 266.60 --
注:Connect Biopharma Australia Pty.Ltd为苏州康乃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苏州昭衍向苏州卓颖威斯整体出售生活区资产及负债
1)出售资产及负债基本情况
2013年 9月,经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子公司苏州昭衍将拥有的太仓生物医药产业园生活区相关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转让给苏州卓颖威斯。
本次转让涉及的标的资产系生活区的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证当时未取得)具体为:生活区内的房屋建筑物(综合楼、2 幢宿舍楼、专家楼及 10 号楼)和生活区配套附属设施(主要为道路及辅助设施等构筑物、电梯、家用电器等电子设备)。该等资产均为生活配套相关资产,并非苏州昭衍的经营性资产。
2)评估作价及支付方式
苏州昭衍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超”)以 2013年 8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苏州昭衍拟处置转让的资产进行评估。2013 年 9 月 23 日,北京亚超出具“北京亚超评报字[2013]第 A079 号”《评估报告》,苏州昭衍委托评估的太仓生物医药产业园生活区生活配套设施资产评估价值为 3,450.69万元。
2013年 9月 27日,苏州昭衍与苏州卓颖威斯签订《资产重组协议》,约定苏州昭衍向苏州卓颖威斯处置太仓生物医药产业园生活区生活配套设施资产及与之关联的债权、债务及劳动力,双方同意协议下转让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依据北京亚超出具的上述《评估报告》的评估值而定,为 3,450.69万元。2014年 1
月 29 日,苏州昭衍与苏州卓颖威斯签订《资产重组补充协议》,对本次转让的债权债务范围及金额进行了约定,确认与生活区相关的未结算工程款等负债金额为 17.55 万元,生活区电费押金等债权金额为 12.31 万元。根据上述两份协
议,本次交易价格合计为 3,445.45万元。
苏州昭衍与苏州卓颖威斯于2013年12月完成了上述资产负债的交割手续以及员工劳动关系的转移手续,相关价款已于 2014年 9月前分期结算完毕。
3)本次交易的背景及原因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苏州昭衍距离位于太仓市沙溪镇,距离太仓市区较远,没有员工住宿和用餐场所,周边生活配套设施极不完善。且公司成立之初,其所在的太仓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尚未设立,没有园区的配套设施,不利于苏州昭衍吸引人才,无法满足员工的生活需求。在此背景下,经太仓市政府同意,苏州昭衍在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先行建造生活配套设施。
由于苏州昭衍生活区的资产属于非经营性资产,与公司的主业无关;且因历史原因,资产的规范性存在瑕疵且补办产证周期较长,需通过资产转让以彻底解决该问题。
因生活区资产系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在建工程,资产存在瑕疵,后续办证程序复杂,周期较长;且生活区配套设施即使作为住宅也不能分割销售,生活区建筑中综合楼等只能办理为物业用房,资产的经济价值较低,难以找到合适的购买对象,只能将生活区配套设施转让给苏州卓颖威斯。
4)生活区转让后的后续安排
①用餐安排
生活区转让后,2014 年 1-9 月,苏州昭衍发放餐补,由员工前往生活区食堂用餐。2014 年 9 月后,苏州卓颖威斯停止食堂运营,苏州昭衍选择外部餐饮企业提供送餐服务。
②住宿安排
生活区转让前,苏州昭衍的员工住宿安排分为两类情形:一是公司提供生活区的宿舍,不发放房贴;二是公司发放房贴,员工自主选择住宿,选择公司宿舍的人员主要为北京总部外派的业务骨干以及未成家的外地员工等。
随着太仓市生物医药产业园的逐步发展,园区管委会开始履行其园区服务职能,解决包括昭衍新药在内的园区企业外地员工的住宿需求。由于太仓市生物医药产业园管委会下属太仓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自身承建的园区配套住房尚未投入使用,太仓生物医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向苏州卓颖威斯承租上述生活配套区的部分房屋,以出租给园区内企业作为员工宿舍。2014 年 1月至 2016年 12月,苏州昭衍与太仓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企业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职工公寓租赁协议书》,向其租赁房屋作为员工宿舍,年租金 147.02 万元。因
此,苏州昭衍的外地员工大部分仍住在生活区宿舍。
近年来,随着太仓市生物医药产业园配套设施的逐步完善,苏州昭衍周边交通便利性增强,生活区宿舍的可替代性增加,部分员工基于舒适度、生活便利度等原因,也愿意选择太仓市区等其他地点居住。同时,鉴于生活区的上述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为避免潜在风险,自 2017年 1月 1日起,苏州昭衍决定不再向太仓生物医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房屋,改为向公司全体员工支付房贴,由员工自主选择住宿地点。
生活区资产转让后,苏州昭衍员工在生活区宿舍的住宿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 2017年 4月 30日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生活区住宿员工人数 133 140 140 118
苏州昭衍员工总数(注) 309 307 281 265
占比 43.04% 45.60% 49.82% 44.53%
注:员工包括苏州昭衍在职员工以及北京昭衍外派至苏州的员工。
③转让前后苏州昭衍所承担的费用支出情况
交易实施前,苏州昭衍因拥有、管理该生活区而承担的费用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家电设备的折旧和食堂人员工资、社保等费用,年成本费用合计约为169万元;交易完成后,苏州昭衍不再担负上述费用,2014年至 2016年承租员工宿舍的年租金约为 147万元;2017年 1 月 1日后,苏州昭衍不再承租相关员工宿舍,改为全部员工均发放住房补贴,由员工自行解决住宿,由此导致的相关费用支出变化不大。
5)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本次交易价格系依据评估值而确定,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
2015年 2月 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2-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确认,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利益的情形。2015年 3月 3日,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苏州昭衍向苏州卓颖威斯转让生活区配套设施等资产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6)苏州昭衍转让资产行为的合规性
苏州昭衍向苏州卓颖威斯转让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存在未取得对应土地使用权、未依法登记领取产权证书等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受让上述房屋建筑物后,苏州卓颖威斯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其占用土地使用及地上建筑物相关批复、登记手续。2017 年 1 月 22 日,苏州卓颖维斯取得“苏
(2017)太仓市不动产权第 0002029 号”土地使用权证书,该宗地具体用途为城
镇住宅用地(部分不可分割销售),面积 22,115.7平方米。目前,苏州卓颖威斯
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手续。
2017 年 2 月,太仓市国土资源局、太仓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共同出具情况说明,确认苏州昭衍前述建造相关生活配套设施及将该等建筑物设施转让给苏州卓颖威斯等情形相关政府部门均知晓,上述建造及转让、受让等行为不构成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重大违反,相关单位不会因上述情形对苏州昭衍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目前苏州卓颖威斯正在依法规范办理相关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苏州昭衍向苏州卓颖威斯转让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存在未取得对应土地使用权等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情形,但太仓市国土资源局、太仓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已出具情况说明,认为该转让行为不构成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重大违反,且不会对苏州昭衍进行处罚。因此,苏州昭衍上述建造、转让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7)苏州昭衍上述相关交易对公司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的影响
①本次交易有利于解决苏州昭衍资产规范性问题
苏州昭衍系因特定历史原因在尚不具备相关审批文件情况下先行建造生活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配套设施,无法就相关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及房权证,对苏州昭衍资产的规范性产生了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将前述不规范资产予以剥离,有利于解决苏州昭衍资产的规范性问题。
②交易转让的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后不会对生产经营及资产的完整性带来不利影响
交易实施前后,苏州昭衍生产运营(包括药物非临床研究服务、实验动物生产销售等业务开展)、行政办公、销售、采购相关的资产未发生变化,业务、销售、采购等人员未发生变化。因此,苏州昭衍本次剥离非经营性资产行为不会对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且剥离该等资产有利于消除因拥有和管理生活配套设施给公司日常管理带来的管理负担,有利于苏州昭衍集中精力拓展主营业务。
③交易实施前后,苏州昭衍相关成本费用未发生重大变化,交易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转让前,苏州昭衍年成本费用合计约为 169万元;2014年至 2016年,苏州昭衍每年承担的年租金约为 147 万元。因此,本次交易实施前后,苏州昭衍相关成本费用未发生重大变化,该等交易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④本次转让价格公允,未损害苏州昭衍的利益
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机构评估,转让价格系依据评估价值而定,转让价格公允。苏州卓颖威斯在受让标的资产后,按照住宅用地价格依法取得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系其自身的商业行为,与标的资产本身没有任何关联,不存在交易价格不公允而损害苏州昭衍利益的情形。
综上,苏州昭衍向苏州卓颖威斯转让生活区配套设施等资产的行为不会对苏州昭衍及公司资产完整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苏州昭衍上述交易对发行人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不存在不利影响,未损害苏州昭衍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影响。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香塘集团、太仓振辉化纤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冯宇霞为公司或子公司苏州昭衍的银行授信或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被担保债务时间担保是否已履行完毕冯宇霞(*)昭衍新药 1,600万元 2014.08.06-2015.07.24 是
冯宇霞(*)昭衍新药 1,600万元 2015.09.08-2016.09.08 是
冯宇霞(*)昭衍新药 1,600万元 2016.12.02-2017.12.31 否
冯宇霞、香塘集团(**)苏州昭衍 4,000万元 2012.03.02-2014.08.05 是
太仓振辉化纤有限公司(***)苏州昭衍 2,700万元 2009.09.18-2014.09.17 是
*注:昭衍新药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申请循环借款,公司以其土地及房屋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宇霞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苏州昭衍与中信银行太仓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中信银行太仓支行给予苏州昭衍 4,000万元授信额度,香塘集团、冯宇霞分别就该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并签署了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
***注:苏州昭衍向建设银行太仓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建设银行太仓支行申请借款 1.8
亿元,苏州昭衍以其土地、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太仓振辉化纤有限公司就其中的 2,700万元借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关联方资金占用
2014 年 6 月,公司在执行日常审计工作中发现:公司 2008 年 2 月与 2012年 12 月两次改制时增资导致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权益增加视同股息红利分配,自然人股东应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对应应缴纳税额分别合计为 900 万元和
746.07 万元。公司就此事项向北京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稽查局做了沟通汇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提出各自然人股东需尽快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公司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需及时向税务局解缴该税款。因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为便于及时收缴该税款,要求原则上由公司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先行解缴该税款,同时,包括实际控制人在内的主要股东无法在短时间内及时筹措足额资金,因而公司先行垫付了该部分税款,导致冯宇霞、周志文、左从林等主要股东占用公司资金。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事项发生后,冯宇霞、周志文、左从林及时偿还了所占用资金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占用金额(元)借款日期归还日期天数年利率利息金额(元)冯宇霞 3,125,199.40 2014年 6月 19日 2014年 8月 27日 69 5.6% 33,543.81
周志文 3,439,124.00 2014年 6月 19日 2014年 8月 27日 69 5.6% 36,913.26
左从林 340,449.20 2014年 6月 19日 2014年 8月 29日 71 5.6% 3,760.07
合计 6,904,772.60 74,217.14
2015年 2月 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2-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予以了确认,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资金占用有特定的客观原因,相关股东已及时偿还了所占用资金并支付了资金占用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2015年 3月 3日,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借款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违反《贷款通则》等文件规定的情形。
冯宇霞、周志文、左从林就关于规范资金往来和避免资金占用承诺如下:
“1、不超越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授权、批准、审验等程序违规下达资金调
拨的指令,与其他单位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临时资金周转、委托贷款、委托其对外投资等)。
2、本人及本人控股或参股的公司、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股或
参股的子公司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如违反上述承诺,则公司有权要求本人承担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的
损失。”
(4)昭衍加州向 Biorichland LLC租赁房屋
报告期内,昭衍加州租赁 Biorichland LLC房屋作为其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Room A150 Building A,2600 Hilltop Drive,Richimond,CA94806,租赁物业包括一间面积为 210平方英尺(约合 19.51平方米)的办公室。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根据昭衍加州与 Biorichland LLC于 2013年 6月、2016年 7月签订的租赁协议,上述租赁的租赁期限分别为 2013年 7月 1日至 2016年 6月 30日和 2016年 7月 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可顺延),各期租金如下:
期限租赁日期每月租金(美元)
第一年 2013年 7月 1日至 2014年 6月 30日 315.00
第二年 2014年 7月 1日至 2015年 6月 30日 330.75
第三年 2015年 7月 1日至 2016年 6月 30日 347.29
第四年 2016年 7月 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450.00
昭衍加州租赁 Biorichland LLC上述物业的定价系根据房屋功能、面积、位置及周边市场行情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公允、合理。
昭衍加州上述租赁面积及租赁金额均较小,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例极低。该物业租赁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四、发行人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一)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主动向股东大会声明关联关系并回避表决。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系并回避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回避。召集人应依据有关规定审查该股东是否属关联股东及该股东是否应当回避。
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对于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可以参加讨论,并可就该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交易基本情况、交易是否公允合法等事宜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
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
股东大会结束后,其他股东发现有关联股东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票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或者股东对是否应适用回避有异议的,有权就相关决议根据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为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表决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三条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诚实信用的原则;
2、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3、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4、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原
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第十二条规定,以下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的关联交易;
3、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虽属于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有权决策的关联交易,但独立董事或监事
会认为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5、属于董事会决策的关联交易,但董事会认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或者董
事会因特殊事宜无法正常运作的,该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有关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三)发行人规范关联交易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关联方利用其地位从事损害公司或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聘请了董敏、张若明和魏彩虹三位独立董事,并制定和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关联方、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表决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2、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文和冯宇霞夫妇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出具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股或参股的公司(“附属公司”)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
与股份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承诺将不会向股份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2、本人及其附属公司将尽量避免与股份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
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人及附属公司将严格遵守股份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
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4、本人及附属公司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股份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下属公司利润,不会通过影响股份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股份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处于股份公司的控股股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为止。
6、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
声明、承诺和保证。
7、如违反上述承诺,则股份公司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上述关联交易对股份公
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如有),本人亦应将上述相关关联交易的获利支付给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分红收入予以扣留并冲抵前述相关款项。”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当时公司章程和相关内部管理文件的规定履行了适当的决策程序。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任期
冯宇霞董事长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左从林董事、总经理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顾晓磊董事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顾美芳董事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高大鹏董事、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杜冠华董事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张若明独立董事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董敏独立董事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魏彩虹独立董事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各董事的简历及其实际负责的业务活动如下:
1、冯宇霞女士:1964 年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1992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药理学专业,获硕士学位。
1986年 8月至 1989年 8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 252医院任医生;1992年 8月至1995年 8月任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1995年创立本公司并任职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中国生物技术外包服务联盟执行委员,本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及主持董事会工作。
2、左从林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研究员。1989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病理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89年 7月至 1996年 11月在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1996年 12月加入本公司,历任专题负责人、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机构负责人、昭衍有限总经理,北京昭衍新药安全性评价中心机构负责人等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职;从事药物安全性评价超过 20 年,作为专题负责人负责了 100 余项专题研究,作为机构负责人,组织了 300多个新药的 1000多项专题研究;作为课题组长,主持和参与国家“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国际化创新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平台建设”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了多项省市级科技项目,参与了数十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国家 863计划项目;在《毒理学杂志》等多个行业杂志和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 10 余篇;现任中国毒理学会理事、中国药理学会药物毒理专业委员会委员,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3、顾晓磊先生:198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9 年毕业于英国伦敦帝国理工学院,获学士学位。2009 年 7 月至 2016 年 4月任香塘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 年至今任香塘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主要参与董事会决策工作。
4、顾美芳女士: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1993年至 2000年任职于归庄信用社;2001年至 2006年任江苏香塘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会计;2005 年至今任太仓市强益对外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太仓市宝龙化纤有限公司监事;2006 年至今任太仓尼盛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主要参与董事会决策工作。
5、高大鹏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5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学士学位。2005年 9月至 2007年 6月任北京中税信诚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2007年 6月至 2012年 10月历任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助理、财务经理等职务;2012年 11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主要负责公司财务、证券部管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筹备及证券发行、信息披露等证券事务工作。
6、杜冠华先生:195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1989 年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药理学专业,获医学硕士学位;1995 年毕业于北京协和医学院,获理学博士学位。自 1982 年起从事药理学教育和科研工作,1998 年至今任职于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历任国家药物筛选中心主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任、院校长助理、副所长等职,从事药物发现、高通量药物筛选、神经药理学和心脑血管药理学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科研项目十余项,发表论文多篇,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科研项目“化学药晶型关键技术体系的建立与应用”获得 2014 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现任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副院长、中国药理学会理事长、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主要参与董事会决策工作。
7、张若明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2001年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获药理学硕士学位。2001年 10月至 2010年10 月任职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历任药理毒理审评员、项目负责人,先后承担抗肿瘤、内分泌、消化类化药和生物制品及疫苗的药理毒理审评工作,起草了 3 项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方面的指导原则;2010 年 11 月至2011 年 4 月任北京华众思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药学研发的技术管理工作;2011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亦度正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和管理工作;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主要参与董事会决策工作。
8、董敏女士:195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
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2 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2年 1月至 1985 年 12 月任机械工业部财务会计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86年 1月至 1988 年 10 月任机械工业委员会经济调节司主任科员;1988年 11月至 1993年 8月任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财务会计局会计师;1993年 8月至 1998年 5月任中国北方化学工业总公司财务部副处长;1998年 5月至 1999年 8月任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投资管理部财务主管;2001年 8月至 2009年 5月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委派至北京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任总会计师、董事;2009年 5月至 2012年 8月任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主要参与董事会决策工作。
9、魏彩虹女士: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2001 年毕业于对外经济及贸易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2005 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教育学院,获人类发展和心理学博士学位。2006年 7月至 2007年 8月任韬睿咨询(香港)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07年 12月至 2010年 7 月任联想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高级经理,负责联想高管和高潜力人才发展、国际外派人员发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展、联想交易模式大学等工作;2011年 3月至 2012年 5月任美国百通(亚洲)有限公司亚太人才管理和发展总监,负责管理层和高潜人才发展,继任人规划发展、员工发展等;2013年 2月至 2015年 9月任美世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合伙人,2015年 10月至 2016年 10月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2017年 2月至今任沂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主要参与董事会决策工作。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3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 1名,由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任期
李叶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经理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尹丽莉监事、质量保证部主任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孙辉业职工代表监事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1、李叶女士: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6 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获学士学位。2007 年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董事长助理、行政部主管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经理。
2、尹丽莉女士: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2006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06 年起任职于本公司,曾任专题负责人、代理机构负责人等职,担任毒理部专题负责人期间负责完成 30 余项毒理学和药效学评价,并在GLP 质量保证领域积累了较强的经验;现任本公司监事、质量保证部主任,负责质量控制工作。
3、孙辉业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兽医大学,获学士学位。1992年至2006年任职于任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新药安全性评价研究室,历任实习研究人员、助理研究员等职;2006 年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专题负责人、毒理部主任等职;作为专题负责人主持完成 50 余项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工作,作为共同发表人发表文章 4 篇;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苏州昭衍机构负责人,负责苏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州昭衍的机构运营和协助管理工作。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4名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任期
左从林董事、总经理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孙云霞副总经理、机构负责人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姚大林副总经理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高大鹏董事、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1、总经理左从林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简历详见董事简介。
2、副总经理孙云霞女士: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
究生学历,研究员。1995 年毕业于白求恩医科大学(现吉林大学医学院)预防医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95年 7月至 1999年 9月任北京大学首钢总医院主管医师;1999年 10月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毒理研究专题负责人、毒理部主任、质量保证部主任、机构副主任等职;从事药物安全性评价超过 15 年,参与完成300 余项专题研究,在《毒理学杂志》等多个行业杂志和学术会议上发表 10 余篇论文;现任中国药理学会化疗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毒理学会药物安全性评价专业委员会委员,本公司副总经理、机构负责人,负责公司的机构运营工作。
3、副总经理姚大林先生:1949 年生,美国国籍,研究生(博士)学历。
1990 年毕业于白求恩医科大学神经病理学专业,获博士学位。1989 年至 1990年 9月任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副教授;1990年 10月至 1995年 11月任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神经病与中风研究所特聘科学家;1995 年 11 月至 1999 年11 月任美国人类基因组科学公司神经药理部主任科学家;1999 年 11 月至 2011年12月历任美国FDA药物审评中心药理毒理药审官、合规执法部高级审议及执法官等职;2012 年 2 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苏州昭衍高级副总裁。
4、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高大鹏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责人,简历详见董事简介。
(四)核心技术人员
1、左从林先生: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简历详见董事简介。
2、孙云霞女士:本公司副总经理、机构负责人,简历详见高级管理人员简
介。
3、姚大林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苏州昭衍高级副总裁,简历详见高级管
理人员简介。
4、孙辉业先生: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苏州昭衍机构负责人,简历详见监
事简介。
5、尹丽莉女士:本公司监事、质量保证部主任,简历详见监事简介。
6、杜战江先生: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1988 年毕业于河北医科大学,获药学专业学士学位;2004 年年毕业于英国布莱德福德大学,获药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1990年 7月至 2002年 10月任河北省石家庄市药品检验所副主任药师、生测室主任等职;2005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月任Medifiq Healthcare分析员;2011年 4月至 2011年 12月任万全科技药业有限公司药物分析与质量控制中心高级经理;曾在《中国现代应用药学》等期刊发表文章 4 篇;2012 年 2 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现任苏州昭衍质量保证部主任,主要负责质量保证工作。
7、马金玲女士: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2000 年毕业于甘肃农业大学,获基础兽医学专业学士学位;2003 年毕业于甘肃农业大学,获动物疾病病理专业硕士学位。2003年 12月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专题负责人、毒理部部室主任等职,从事药物安全性评价工作 10 余年,参与完成 100余项专题研究,作为联合发表人在《中国药理学与毒理学杂志》等期刊上发表论文近 10篇;现任公司机构负责人助理,主要协助机构负责人工作。
(五)董事、监事提名及选聘情况
1、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5年 12月 9日,公司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名,继续选举冯宇霞、左从林、顾晓磊、顾美芳、高大鹏、杜冠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继续选举董敏、魏彩虹、张若明为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5年 12 月 9日,公司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叶、尹丽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015年 12月 9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推举孙辉业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李叶、尹丽莉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
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
接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2015/12/31及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2014/12/31 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冯宇霞 2,335.95 38.1069 2,330.95 38.0260
周志文注1 1,285.31 20.9675 1,285.31 20.9675
冯邱凌注2 51.84 0.8457 51.84 0.8457
左从林 364.90 5.9527 364.90 5.9527
高大鹏注3 5.00 0.0816 5.00 0.0816
顾美芳 493.56 8.0515 493.56 8.0515
顾晓磊 720.06 11.7465 --
顾振其注4 70.00 1.1419 790.06 12.8883
李叶 2.00 0.0326 2.00 0.0326
尹丽莉 3.00 0.0489 3.00 0.0489
孙辉业 6.00 0.0979 6.00 0.0979
孙云霞 85.61 1.3967 85.61 1.3967
马金玲 3.00 0.0489 3.00 0.0489
注 1:周志文为冯宇霞配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注 2:冯邱凌为冯宇霞之妹。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 3:高大鹏为周志文、冯宇霞之侄女婿。
注 4:顾振其为顾美芳之兄、顾晓磊之父。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
接持股及变化情况
2014年初至 2015年 2月,公司董事顾美芳父亲顾建平(董事顾晓磊祖父)、兄长顾振其(董事顾晓磊父亲)通过香塘创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香塘创投持有公司 3.1321%的股份。
2015 年 2 月,香塘创投将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拉萨香塘后,顾建平、顾振其通过拉萨香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除上述已披露的持股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上述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
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
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其他对外投资为董事长冯宇霞、董事暨总经理左从林通过熠昭投资持有舒泰神及其子公司的股权。有关熠昭投资、舒泰神及其子公司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
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
与发行人利益冲突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其他对外投资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利益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冲突的情形,有关人员已对此发表声明。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6 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现任职务年薪(税前)万元
冯宇霞董事长 100.92(*)
左从林董事、总经理 55.00
顾晓磊董事-
顾美芳董事-
杜冠华董事 6.32
高大鹏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25.58
张若明独立董事 6.32
董敏独立董事 6.32
魏彩虹独立董事 6.32
李叶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经理 18.65
尹丽莉监事、质量保证部主任 22.89
孙辉业职工监事、苏州昭衍机构负责人 36.31
姚大林副总经理、苏州昭衍副总经理 95.61(*)
孙云霞副总经理、机构负责人 46.00
杜战江苏州昭衍质量保证部主任 25.27
马金玲毒理部一部主任 23.16
*注:冯宇霞、姚大林在昭衍加州领取的薪酬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100美元换算为 693.70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长、昭衍加州董事冯宇霞自2013年12月起开始在昭衍加州领取薪酬;公司副总经理姚大林自 2013 年 8 月起开始在昭衍加州领取薪酬。最近三年,冯宇霞、姚大林在昭衍加州领取薪酬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万美元
姓名公司任职国籍薪酬总额(税前)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冯宇霞董事长中国 11.25 15.00 10.00
姚大林副总经理美国 10.15 10.80 10.00
合计 21.40 25.80 20.00
本公司专职人员没有在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形。
在本公司专职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保险保障;除此之外,不享受其他待遇,公司也没有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制定退休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兼职职务
苏州昭衍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长
思科华兴公司参股公司董事
视康前沿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
广东前沿公司全资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昭衍加州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
Biorichland LLC 关联方董事
冯宇霞董事长
熠昭投资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董事
苏州昭衍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视康前沿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
思科华兴公司参股公司董事
昭衍加州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
左从林
董事、总经理
熠昭投资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董事
香塘集团关联方副董事长
苏州香塘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董事
顾晓磊董事
宿迁经济开发区香塘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关联方董事长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香塘创投关联方董事
拉萨香塘本公司股东董事
苏州香塘淏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联方董事兼总经理
太仓香塘淏华城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方董事兼总经理
太仓捷程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联方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苏州衍香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执行董事
宿迁康辉置业有限公司关联方监事
苏州亦昭生物硅谷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董事
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董事
太仓香塘淏华置业有限公司关联方董事兼总经理
苏州香塘资产监管有限公司关联方董事
江苏香塘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董事
苏州香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方监事
太仓市强益对外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关联方董事
顾美芳董事
苏州宝龙化纤有限公司关联方监事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无关联关系副院长
山西大学无关联关系教授
中国药理学会无关联关系理事长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独立董事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独立董事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独立董事
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董事
杜冠华董事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独立董事
北京亦度正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北京瑞融亦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董事、副总裁
山东亦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监事
北京融健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监事
张若明独立董事
北京亦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董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国机电工业价格协会无关联关系副会长
董敏独立董事
中国机械工业审计学会无关联关系副会长
上海沂景投资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董事总经理
魏彩虹独立董事
沂州集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副总裁
孙辉业监事苏州昭衍公司全资子公司机构负责人
苏州昭衍公司全资子公司副总经理
孙云霞副总经理
视康前沿公司控股子公司监事
姚大林副总经理苏州昭衍公司全资子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出具了声明,除本招股说明书已经披露的任职外,未在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

发行人董事顾美芳系董事顾晓磊的姑姑,董事高大鹏系董事长冯宇霞之侄女婿,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签
订的协议、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公司与全体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分别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上述协议在报告期内履行情况良好。除上述协议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公司签订其他协议情况(公司董事长冯宇霞为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发行人相关主体
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与《公司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相符合之处。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9 名,分别为冯宇霞、左从林、顾晓磊、顾美芳、许颙良、高大鹏、杜冠华、董敏、魏彩虹,其中,杜冠华、董敏、魏彩虹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4年 6 月 23日,公司召开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许颙良辞去董事职务,增补张若明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改选杜冠华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15年 12月 9日,公司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名,继续选举冯宇霞、左从林、顾晓磊、顾美芳、高大鹏、杜冠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继续选举董敏、魏彩虹、张若明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监事未发生变化,一直为李叶、尹丽莉、孙辉业三人,其中孙辉业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为总经理左从林,副总经理孙云霞、姚大林,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高大鹏。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变动均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的主要决策机构,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三者与公司高级管理层共同构建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当前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有效,股东大会依法召开并按程序运作,各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行使相应的表决权;董事会、监事会依法召开并按程序运作。相关人员能切实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职责。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
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
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
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股份;(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
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
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
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
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
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
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公司聘用、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担
保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事项;(14)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1,000万元以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以及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的关联交易;(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6)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次,并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
股本总额 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和修订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召开、表决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4、股东大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自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共召开了 14 次股东大会,就《公司章程》的订立修改、重大经营投资和财务决策、董事人员调整、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授权、募集资金投向、股利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届次(或会议名称)
1 2012年 12月 10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 2013年 3月 26日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2013年 6月 10日 2012年度股东大会
4 2013年 9月 22日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5 2014年 3月 12日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6 2014年 6月 16日 2013年度股东大会
7 2015年 2月 10日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8 2015年 3月 3日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9 2015年 6月 29日 2014年度股东大会
10 2015年 12月 9日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1 2016年 3月 3日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2 2016年 5月 30日 2015年度股东大会
13 2016年 7月 6日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4 2017年 4月 5日 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构的设置;(10)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
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
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在总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及股东大会
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在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代表 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2)1/3以上
董事联名提议时;(3)董事长认为必要时;(4)总经理提议时;(5)监事会
提议时;(6)1/2 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形。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和修订完善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召集、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4、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共召开了 27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届次(或会议名称)
1 2012年 12月 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 2013年 3月 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3 2013年 5月 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4 2013年 9月 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5 2013年 9月 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6 2013年 11月 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7 2014年 2月 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8 2014年 5月 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9 2014年 7月 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10 2015年 1月 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11 2015年 2月 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2 2015年 4月 2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3 2015年 6月 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4 2015年 8月 1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5 2015年 11月 2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16 2015年 12月 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7 2016年 2月 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18 2016年 3月 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19 2016年 5月 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 2016年 6月 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1 2016年 9月 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2 2016年 10月 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3 2017年 3月 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4 2017年 4月 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5 2017年 5月 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6 2017年 6月 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7 2017年 7月 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2013年 9 月 22日,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意见。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董事会已经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的人员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召集人或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董敏、张若明、冯宇霞董敏
战略委员会冯宇霞、左从林、顾晓磊、杜冠华、魏彩虹冯宇霞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魏彩虹、董敏、左从林魏彩虹
提名委员会张若明、魏彩虹、冯宇霞张若明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各专门委员会积极维护各自领域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就相关领域的重要决策向董事会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提高了董事会的运作效率,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比例不低于 1/3。
监事会设主席 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
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
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2)股东大会、董事会
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4)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6)《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和修订完善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召集、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监事会制度的执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21 次监事会,上述监事会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届次(或会议名称)
1 2012年 12月 10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 2013年 3月 10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3 2013年 5月 20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4 2013年 9月 6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5 2013年 11月 9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6 2014年 2月 25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7 2014年 5月 25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8 2014年 7月 8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9 2015年 2月 15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10 2015年 4月 23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11 2015年 6月 9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2 2015年 8月 18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3 2015年 12月 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14 2016年 2月 16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15 2016年 5月 1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16 2016年 6月 2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17 2016年 9月 2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18 2016年 10月 26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19 2017年 3月 1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 2017年 4月 26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1 2017年 7月 2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的设置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公司设有 3名独立董事,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产生程序、职权和工作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2、独立董事的职权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权利:(1)重大关联交易
(指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高于 100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
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
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3、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为张若明、董敏、魏彩虹,其中董敏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自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后,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在重大生产经营投资决策时,独立董事发挥了在财务、法律及业务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特长,对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谨慎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营管理、发展方向及发展战略的选择起到良好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下列职责:(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事人与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沟通和联络;(2)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3)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
事会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推动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等事项的规范运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健全等;(4)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媒体和相关机构等之间的信息沟通;(5)组织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的职责,督促前述人员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6)协
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或者并购重组等事务;(7)《公司法》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2、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公司设置董事会秘书一职以来,董事会秘书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各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2015 年 4 月 2 日,苏州昭衍收到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太环行罚字(2015)第 38号),被处罚款 5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参见本招
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八)环
境保护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三年依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发行人近三年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占用或者为其担保的情况
近三年内,公司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3)关联方
资金占用”的相关内容。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股东已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避免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四、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以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
意见
(一)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
价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最近三年,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令其失真的情况,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议和评价,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570035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为:“昭衍新药于 2017年 6月 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本节只提供了审计报告中的部分信息,如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之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
瑞华会计师接受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7年 6月 30日、2016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7 年 1-6 月、2016 年度、2015 年度、201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瑞华会计师对上述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6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年 1-6月、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8,912,424.89 132,699,201.22 63,260,755.76 50,880,705.84
应收票据 1,234,800.12 1,899,582.94
应收账款 16,969,058.48 17,317,763.70 16,572,782.05 22,562,803.73
预付款项 3,826,238.43 7,117,344.13 5,409,565.39 10,427,843.54
应收利息 406,575.00 9,506.25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09,341.44 604,182.68 317,726.94 438,666.50
存货 87,029,925.95 64,374,996.61 51,790,884.90 37,041,437.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9,743,550.88 17,123,626.95 12,381,729.37 7,709,959.07
流动资产合计 288,731,915.19 241,146,204.48 149,733,444.41 129,061,416.1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的金融性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0,484.85 66,722.87 158,371.67 306,854.9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31,664,313.16 238,210,762.87 205,731,390.40 206,405,991.86
在建工程 49,374,427.39 57,098,254.94 62,506,578.73 62,009,468.44
生产性生物资产 10,436,332.52 10,887,193.04 1,687,695.36
无形资产 43,175,980.66 42,254,148.77 43,184,614.72 44,446,255.92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128,753.02 1,284,504.09 304,245.59 547,641.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628,610.46 3,961,745.72 3,572,039.39 3,505,086.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07,687.17 2,152,793.50 15,108,701.54 5,426,421.2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1,976,589.23 355,916,125.80 332,253,637.40 322,647,721.16
资产总计 630,708,504.42 597,062,330.28 481,987,081.81 451,709,137.32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000,000.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5,691,121.02 19,461,348.18 10,290,573.01 14,784,723.35
预收款项 253,786,583.35 206,022,132.14 160,130,591.69 122,989,113.91
应付职工薪酬 11,976,944.74 14,747,483.77 12,321,995.55 10,090,157.14
应交税费 2,710,476.22 11,546,668.18 7,650,778.32 10,337,054.61
应付利息 93,770.8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10,894.32 438,273.95 710,189.40 786,457.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8,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84,976,019.65 252,215,906.22 191,104,127.97 208,081,277.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870,783.54
递延收益 73,659,401.28 84,661,440.14 82,532,662.35 83,682,807.4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3,659,401.28 84,661,440.14 82,532,662.35 84,553,590.99
负债合计 358,635,420.93 336,877,346.36 273,636,790.32 292,634,868.5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61,300,000.00 61,300,000.00 61,300,000.00 61,300,000.00
资本公积 59,613,938.09 59,613,938.09 59,613,938.09 59,613,938.0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69,145.20 227,259.12 85,296.63 -15,776.57
盈余公积 10,158,722.81 10,158,722.81 7,989,435.72 5,571,740.52
未分配利润 140,716,576.31 128,532,522.23 79,009,315.49 32,253,097.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71,720,092.01 259,832,442.25 207,997,985.93 158,722,999.62
少数股东权益 352,991.48 352,541.67 352,305.56 351,269.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2,073,083.49 260,184,983.92 208,350,291.49 159,074,268.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0,708,504.42 597,062,330.28 481,987,081.81 451,709,137.3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5,015,105.44 241,805,209.69 206,605,666.14 184,814,905.67
二、营业总成本 85,297,938.24 188,166,593.61 159,467,147.09 138,509,102.32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其中:营业成本 44,028,441.25 119,793,233.86 100,131,801.39 86,511,602.62
税金及附加 1,498,988.25 2,143,254.09 628,962.13 391,183.30
销售费用 1,800,158.10 4,384,071.62 3,132,676.47 2,003,569.55
管理费用 37,638,949.86 62,057,398.87 54,672,420.82 44,589,005.85
财务费用-233,602.56 -871,159.92 733,753.96 3,946,594.37
资产减值损失 565,003.34 659,795.09 167,532.32 1,067,146.6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238.02 -91,648.80 -148,483.27 27,374.8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6,238.02 -91,648.80 -148,483.27 27,374.81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3,372,046.1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082,975.35 53,546,967.28 46,990,035.78 46,333,178.16
加:营业外收入 518,119.58 7,844,271.09 11,336,032.41 18,795,003.3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8,519.48 86,529.80
减:营业外支出 1,414.60 381,037.54 642,330.04 2,601,518.8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260.70 81,037.54 88,816.02 228,014.9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599,680.33 61,010,200.83 57,683,738.15 62,526,662.66
减:所得税费用 1,415,176.44 9,317,470.89 8,508,788.63 13,529,438.6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184,503.89 51,692,729.94 49,174,949.52 48,997,224.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84,054.08 51,692,493.83 49,173,913.11 48,996,196.35
少数股东损益 449.81 236.11 1,036.41 1,027.6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96,404.32 141,962.49 101,073.20 7,159.25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888,099.57 51,834,692.43 49,276,022.72 49,004,383.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887,649.76 51,834,456.32 49,274,986.31 49,003,355.6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49.81 236.11 1,036.41 1,027.6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0 0.84 0.80 0.8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0 0.84 0.80 0.8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8,375,681.01 296,990,629.16 260,683,651.82 209,277,763.5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0,300.70 7,428,917.67 6,858,444.44 14,775,304.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985,981.71 304,419,546.83 267,542,096.26 224,053,068.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949,225.42 73,843,007.88 66,749,312.15 64,027,212.5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9,327,757.43 65,048,162.80 55,159,570.36 42,364,013.31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320,109.33 15,323,793.81 17,910,451.65 14,251,65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802,766.13 31,382,395.80 21,497,342.32 21,034,199.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399,858.31 185,597,360.29 161,316,676.48 141,677,075.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586,123.40 118,822,186.54 106,225,419.78 82,375,992.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200.00 42,000.00 48,948.1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00.00 42,000.00 48,948.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464,810.09 52,424,670.65 43,205,943.52 38,889,959.81
投资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60,000.00 3,627,478.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64,810.09 52,424,670.65 44,565,943.52 42,517,437.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62,610.09 -52,424,670.65 -44,523,943.52 -42,468,489.7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018,129.00 10,000,000.00 16,000,000.00 16,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6,800.00 2,984,303.91 5,300,000.00 13,166,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14,929.00 12,984,303.91 21,300,000.00 29,166,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018,129.00 10,000,000.00 65,000,000.00 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630.04 8,905.56 3,598,944.07 13,642,373.6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2,562.40 647,024.60 2,214,117.20 624,4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51,321.44 10,655,930.16 70,813,061.27 44,266,823.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3,607.56 2,328,373.75 -49,513,061.27 -15,100,823.6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73,897.20 712,555.82 191,634.93 -73,328.4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213,223.67 69,438,445.46 12,380,049.92 24,733,350.8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2,699,201.22 63,260,755.76 50,880,705.84 26,147,355.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8,912,424.89 132,699,201.22 63,260,755.76 50,880,705.84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731,790.04 57,153,604.07 34,036,152.54 28,045,389.35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7,709,506.13 5,393,883.63 9,235,266.56 19,546,787.16
预付款项 2,993,231.34 6,203,645.33 185,504.00 2,300.0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应收利息 140,400.00 8,043.75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6,389,334.23 17,465,901.52 26,808,854.61 67,910,670.66
存货 38,133,907.95 24,661,912.63 18,701,639.61 15,695,434.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413,889.92 11,797,753.83 8,200,367.21 5,789,184.90
流动资产合计 121,512,059.61 122,684,744.76 97,167,784.53 136,989,767.0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的金融性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30,778,284.85 116,963,122.87 113,054,771.67 106,030,004.9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09,643,194.33 115,503,405.25 89,483,033.03 82,217,872.96
在建工程 210,256.40 1,851,282.07 1,933,269.69 1,703,569.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无形资产 6,928,073.23 5,537,037.68 5,546,989.51 5,894,415.79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128,753.02 1,284,504.09 304,245.59 547,641.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787,892.26 366,442.89 322,315.83 307,712.78
其他非流动资产 372,806.40 303,582.94 15,108,701.54 5,426,421.2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9,849,260.49 241,809,377.79 225,753,326.86 202,127,638.90
资产总计 371,361,320.10 364,494,122.55 322,921,111.39 339,117,405.9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000,000.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538,891.79 5,415,890.75 2,474,034.65 43,808,520.10
预收款项 125,712,160.00 113,646,360.00 94,579,885.69 77,656,648.91
应付职工薪酬 6,452,066.42 8,051,173.90 7,176,310.68 5,639,089.09
应交税费 114,756.73 4,675,202.95 3,421,403.77 4,559,764.93
应付利息 21,175.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63,453.31 150,216.43 187,963.22 661,001.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38,281,328.25 131,938,844.03 107,839,598.01 143,346,199.18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5,443,402.07 17,242,099.85 21,461,205.65 26,327,850.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443,402.07 17,242,099.85 21,461,205.65 26,327,850.96
负债合计 153,724,730.32 149,180,943.88 129,300,803.66 169,674,050.1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61,300,000.00 61,300,000.00 61,300,000.00 61,300,000.00
资本公积 59,738,060.33 59,738,060.33 59,738,060.33 59,738,060.3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10,158,722.81 10,158,722.81 7,989,435.72 5,571,740.52
未分配利润 86,439,806.64 84,116,395.53 64,592,811.68 42,833,554.9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7,636,589.78 215,313,178.67 193,620,307.73 169,443,355.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1,361,320.10 364,494,122.55 322,921,111.39 339,117,405.90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收入 44,543,149.34 114,343,629.12 111,828,168.48 99,737,962.91
减:营业成本 24,015,885.97 67,431,466.29 64,815,099.40 64,672,423.52
税金及附加 465,581.87 700,816.51 212,478.80 243,501.22
销售费用 1,004,860.37 1,876,751.05 1,408,964.30 965,376.68
管理费用 18,782,568.70 22,888,505.34 21,116,722.92 17,490,337.98
财务费用-200,721.36 -116,475.74 427,365.70 252,056.00
资产减值损失 455,032.62 294,180.45 142,291.67 906,431.2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238.02 -91,648.80 -148,483.27 27,374.8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6,238.02 -91,648.80 -148,483.27 27,374.81
其他收益 1,817,197.7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30,900.93 21,176,736.42 23,556,762.42 15,235,211.10
加:营业外收入 22,519.58 4,482,096.57 4,989,371.24 5,789,300.2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86,529.80
减:营业外支出 150.97 25,632.68 68,996.00 158,739.81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5,009.30 145,392.2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1,853,269.54 25,633,200.31 28,477,137.66 20,865,771.51
减:所得税费用-470,141.57 3,940,329.37 4,300,185.69 2,864,728.1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23,411.11 21,692,870.94 24,176,951.97 18,001,043.3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323,411.11 21,692,870.94 24,176,951.97 18,001,043.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6,494,727.30 143,062,005.18 145,367,515.59 108,036,259.85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640.75 14,430,595.20 250,755.60 4,407,468.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655,368.05 157,492,600.38 145,618,271.19 112,443,727.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522,472.02 47,504,332.97 41,850,080.56 26,289,851.5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087,308.45 31,487,345.36 27,972,470.07 21,981,062.42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61,377.69 6,155,299.57 5,982,184.95 8,399,903.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04,486.37 16,297,062.47 8,955,612.95 26,222,684.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875,644.53 101,444,040.37 84,760,348.53 82,893,501.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20,276.48 56,048,560.01 60,857,922.66 29,550,226.1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946,880.70 28,275,354.13 31,687,807.53 17,003,418.84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821,400.00 4,000,000.00 7,173,250.00 2,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768,280.70 32,275,354.13 38,861,057.53 19,003,418.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68,280.70 -32,275,354.13 -38,861,057.53 -18,993,418.8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018,129.00 10,000,000.00 16,000,000.00 16,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18,129.00 10,000,000.00 16,000,000.00 20,2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018,129.00 10,000,000.00 27,000,000.00 5,000,000.0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630.04 8,905.56 2,795,804.91 10,212,381.6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2,562.40 647,024.60 2,214,117.20 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51,321.44 10,655,930.16 32,009,922.11 15,712,381.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3,192.44 -655,930.16 -16,009,922.11 4,537,618.3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4.41 175.81 3,820.17 -18,093.2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421,814.03 23,117,451.53 5,990,763.19 15,076,332.3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153,604.07 34,036,152.54 28,045,389.35 12,969,056.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731,790.04 57,153,604.07 34,036,152.54 28,045,389.35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号修订)、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二)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报告期共有 4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概要如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太仓市太仓市
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实验动物生产销售 100.00
北京视康前沿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
眼科药物研究评价服务、医疗技术开发服务 65.00
昭衍(加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美国加州美国加州新药注册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00.00
广东前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市实验动物繁殖 100.00
2、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本公司于 2014 年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广东前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导致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发生变动。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技术服务收入
本公司主要对外提供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公司与客户所签订的业务合同中,包括一个或若干个专题,合同规定了各专题的相应任务、目标以及金额,每个专题完成时需向客户出具该专题的结题报告。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中涉及的各专题满足下列条件时,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所约定的各专题金额确认收入:(1)已完成合同中约定的专题任务,出具正式结题报告;(2)收入的金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4)交易中已发生
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发行人以出具结题报告作为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收入确认时点的理由如下:
①出具结题报告系业务完成的标志
首先,根据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的业务流程,在机构负责人签署结题报告前,公司会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在获得客户同意后方可由机构负责人出具结题报告,结题报告一经出具则产生效力。
其次,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经营成果是向客户出具的专题总结报告,根据《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三条规定:“研究工作结束后,专题负责人应及时写出总结报告,签名或盖章后交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审查和签署意见,机构负责人批准。批准日期作为实验结束日期。”因此,从业务角度看,机构负责人签署报告即为该专题的结束日期。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再次,公司与客户签署的业务合同均约定了合同的履行方式为:提交研究总结报告。
综上,从业务角度看,机构负责人签署专题结题报告是整个专题完结的标志。
②出具结题报告时项目风险已经全部转移
发行人出具结题报告后,与本项专题相关的风险已经全部转移。虽然部分合同中约定公司协助、配合客户进行后期项目申报过程中的现场考核及临床前上会答辩工作,但并未约定客户未能通过评审发行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除因公司自身试验质量外,客户能否通过临床申请与公司无关。因此,公司在向客户出具专题总结报告后,相关工作已经完成,风险已经转移。同时,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发生因自身试验质量原因导致客户未能通过临床申报的情形。
③出具结题报告后无后续成本发生
结题报告签署时,该专题的成本已全部发生,后续无其他成本支出,收入与成本确认相匹配。
鉴于上述因素,公司以向客户出具专题结题报告作为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在此收入确认时点,公司上述技术服务的相关劳务或服务已经提供,技术服务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及资产结构的主要特点
①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所从事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三大类试验: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试验、药效学试验以及药代动力学试验。其中,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开展需要通过 CFDA的 GLP认证,受到药监部门的严格监管,因此又被称为 GLP 业务,药效学试验以及药代动力学试验的开展不需要通过 GLP 认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证,属于非 GLP 业务。公司所从事的 GLP 业务和非 GLP 业务均需要开展动物实验和出具试验报告,业务流程基本相同。
GLP 业务系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该类业务收入达到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收入总额的 75%以上。GLP 业务具体又包括安全药理学试验、急性毒性试验(简称“急毒试验”)、反复给药毒性试验(简称“长毒试验”)、毒代动力学试验、生殖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致癌试验、局部毒性试验、免疫毒性试验等多种类型试验。
②按照专题进行核算
公司对外提供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首先需要和客户签订委托合同,客户提供供试品,由发行人进行一系列动物实验,如长毒试验、急毒试验、生殖毒性试验等。因此,发行人的合同由一个或若干个专项试验(简称“专题”)组成,每个专题均包含相应的任务、目标以及专题金额,每个专题完成时需向客户出具该专题的试验报告。
由于每个合同下的各专题的任务不同,各专题间不存在相互交叉,各专题的收入、成本均可独立归集,最终按照专题出具试验报告。因此,合同下的各个专题相互独立,发行人的收入和成本核算按照专题进行。
发行人开展的专题特点为数量多、金额小。2014-2016 年度及 2017 上半年,公司开展的专题数量分别为 1,526 个、1,808 个、1,912 个、1,309 个,专题数量众多。同时,公司单个专题金额相对较小,50 万元以下的专题占比达到90%左右。报告期内,公司专题金额的区间分布如下: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金额分布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
10万元以下 897 68.53% 1,313 68.67% 1,260 69.69% 1,074 70.38%
10-30万元 210 16.04% 278 14.54% 260 14.38% 220 14.42%
30-50万元 75 5.73% 102 5.33% 115 6.36% 83 5.44%
50-100万元 69 5.27% 122 6.38% 90 4.98% 76 4.98%
100万元以上 58 4.43% 97 5.07% 83 4.59% 73 4.78%
合计 1309 100.00% 1,912 100.00% 1,808 100.00% 1,526 100.00%
③专题实施周期基本在一年以内
公司各项专题的实施周期由具体试验类型决定,但实施周期基本在一年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内。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周期在一年内的结题数量占全部结题数量比例达到95%左右,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2年后公司结题专题实施周期分布表
实施周期数量(个)占比
3个月以内 2,693 47.16%
3-6个月 1,655 28.98%
6-12个月 1,065 18.65%
1-2年 264 4.62%
2-3年 15 0.26%
3年以上 18 0.32%
合计 5,710 100.00%
④业务流程
发行人的上述试验基本都需要开展动物试验,业务流程基本相同。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基本可分为三个阶段:
A、方案设计阶段(简称“方案中阶段”):包括合同签署后专题的分配、试验方案的撰写以及试验方案的确认等环节;
B、动物试验阶段(简称“试验中阶段”):动物实验开始至结束;
C、报告出具阶段(简称“报告中阶段”):包括动物实验数据的分析、撰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写试验报告、报告内部审核和外部沟通、出具试验报告等环节。
⑤合同预收款金额很大
发行人作为临床前 CRO公司,根据行业惯例,在合同签署后,需要由客户预付合同款,用以采购试验所需要的实验动物和试剂耗材等。因此,在签署合同后 10日内或在动物试验开展前,客户通常会预付 50%-70%合同款,该种收费模式基本保障了发行人在动物试验开展前,可收到充足的预收款。
由于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毛利率平均在 50%左右,50%-70%的预收款项可有效覆盖动物实验开展后所发生的成本。
⑥发行人为重资产型企业
发行人开展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需要建设大面积、高标准的动物实验设施,并购置大量先进的仪器设备,因此,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很大。截至 2017 年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 63,070.8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共计
28,103.8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占总资产的平均比例达到
52.27%。因此,发行人属于重资产型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项目 2017年 6月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平均占比
流动资产 45.78% 40.39% 31.07% 28.57% 36.45%
非流动资产 54.22% 59.61% 68.93% 71.43% 63.55%
其中:固定资产 36.73% 39.90% 42.68% 45.69% 41.25%
在建工程 7.83% 9.56% 12.97% 13.73% 11.02%
无形资产 6.85% 7.08% 8.96% 9.84% 8.18%
其他资产 2.81% 3.07% 4.32% 2.17% 3.09%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发行人未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原因
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收入、成本的归集核算均按照专题进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适用完工百分比法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因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专题的履行进度(即交易的完工进度)不能够可靠地确定,因而公司不能同时满足采用完工百分比法作为收入确认方法的上述 4 个条件,导致公司无法采用完工百分比法作为该项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十二条规定,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1)已完工作的测量(简称“专业测量
法”);(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简称“工作量法”);
(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简称“成本比例法”)。
1)专业测量法和工作量法不适用于公司业务
首先,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主要为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该业务包括安全药理学试验、急性毒性试验、反复给药毒性试验、毒代动力学试验、生殖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致癌试验、局部毒性试验、免疫毒性试验等多种类型试验,使用动物又包括猴、狗、大鼠、小鼠、豚鼠、兔、猪等多个种类,不同类型的试验需要不同的专业人员提供不同的服务,不同服务进度测量依据均不相同,没有贯穿业务始终的可计量完工进度的统一业务指标。因各类试验的类型不同,实验动物不同,无法统一采用形象进度或里程碑法确定完工进度。
同时,临床前试验所评价药物的特点和创新性各不相同,每个临床前试验项目服务过程既有其普遍规律,又各有其特色,目前国内外都没有行业内的专业测量师能提供相应的进度测量服务。
再次,在发行人的生产成本结构中,人工成本仅占成本总额的 30%左右,无法以工时作为工作量的衡量指标,且部分业务部门如分析、临检、病理切片等部门服务于所有专题,并不采用工时核算人力成本,工时核算未覆盖整个业务流程,因此,发行人也不适宜直接采用工时来计算完工进度。
此外,因发行人试验专题的类型繁多,各具特色,客户或其他外部机构也无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试验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确认。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因此,公司无法选用专业测量法和工作量法来确定完工进度。
2)成本比例法无法保证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
发行人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各期的生产成本主要包括人力成本、动物成本、折旧费用等,报告期内,各类成本占该项业务成本的比例具体如下: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平均占比
人力成本 33.94% 30.15% 32.20% 32.10%
动物成本 29.31% 29.77% 24.20% 27.76%
折旧费用 14.67% 15.41% 16.30% 15.46%
动力成本 7.26% 7.19% 6.75% 7.07%
试剂耗材 11.62% 10.96% 13.41% 12.00%
其他 3.20% 6.52% 7.14% 5.62%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如上所述,发行人属于重资产型企业,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在公司总资产中占比较高,导致发行人的公司折旧费用在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总成本中占比较高,报告期内,折旧摊销的成本平均占比达到 15.46%。
在公司专题的成本构成中,各项成本与专题的对应关系如下:
项目特点是否可直接归集至专题
动物成本每个专题领用的动物严格区分,动物成本可直接归集至专题可直接归集
试剂耗材
专用试剂耗材可直接归集至专题,公用试剂耗材如手套、试剂盒、酒精等不能直接归集至专题。专用试剂在试剂耗材总成本中占比较高
大部分可直接归集
专题负责人、技术员及质控部门人员:采用工时核算,但单人同时开展多个专题,需要将其人力成本合理分摊至所开展专题
不可直接归集
人力成本
分析、临检、病理切片等部门人员:分析、临检、病理切片为绝大多数专题均需实施的工作环节,不采用工时核算,无法直接将人力成本分摊至各专题
不可直接归集
折旧费用
动力成本
其他费用
无法与专题对应,所有专题均需要分摊不可直接归集
如上表所示,在公司的生产成本构成中,仅动物成本及大部分试剂耗材成本可直接归集至相关专题,其余的如人力成本、折旧费用、动力成本、其他费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用等约 60%左右的成本均不可直接归集,需要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各专题。
成本合理分摊的基础在于当期所开展的专题数量准确以及每个专题发生的各项基础指标能够准确统计。公司在核算当期成本时,相关事项已发生,各项数据均可准确统计,上述间接成本即可合理分摊至各专题。因此,公司的成本核算是公允的。但在预计各专题的估计总成本时,由于公司专题数量众多,未来期间内同时开展的专题数量无法合理预测,即业务饱和度无法准确估计,导致在专题估计总成本中,分摊成本测算指标的变动不具有规律性,难以保证将分摊成本合理预计至单个专题,从而无法保证估计总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因专题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专题成本/专题估计总成本×100%,估计总成本不能可靠估计导致交易的完工进度不能够可靠地确定。
同时,由于公司专题金额相对较小,50 万元以下专题的占比达到 90%左右,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对估计总成本的计算准确性要求更高,否则,估计总成本金额与实际总成本的小额偏差,都可能造成完工进度的偏差较大。
因此,鉴于公司专题成本中需要分摊的间接成本比重很大,公司专题数量众多,专题金额偏小,间接成本无法合理估计至各专题,估计总成本测算的准确性难以保证,导致完工进度不能可靠确定,成本比例法亦不适用于公司。
综上所述,鉴于公司的业务特点和资产结构,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完工进度不能够可靠地确定,使得公司无法采用完工百分比法作为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3)发行人收入确认方法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A股 CRO上市公司或存在 CRO业务的上市公司同类或相近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收入确认方法具体原则及方法
300347 泰格医药完工百分比
公司提供的临床试验技术服务、注册申报服务、I 期临床试验服务、I期临床生物分析测试服务、CMC服务、SMO服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分别按以下方法确定:临床试验技术服务、注册申报服务、 I期临床生物分析测试服务、CMC服务、SMO 服务,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定。I 期临床试验服务按业务流程划分为不同阶段工序和里程碑,结合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300404 博济医药完工百分比
按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也称为项目形象进度。公司按照业务的具体流程将药物临床研究和药物临床前研究划分为几个阶段工序并以此确认各阶段的项目形象进度,其中药物临床研究工作阶段分为临床研究方案的设计与审核、临床研究方案的实施与临床研究的总结三个阶段;药物临床前研究工作分为制备工艺研究、质量标准研究、样品稳定性考察、药理毒理学研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五个部分。百花村(子公司南京华威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从事 CRO业务,以下以“华威医药”代称)
完工百分比
按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也称为项目形象进度。华威医药按照业务的具体流程将医药研发和临床试验划分为几个阶段工序并以此确认各阶段的项目形象进度,其中医药研发分为确定合成工艺(取得合格原料药)并签订合同、获取临床受理通知书、小试交接完成、中试交接完成、取得临床批件、取得生产批件六个部分(若合同或协议中有“由于任何原因导致不能取得临床或生产批件的,退还全部已收款项”或类似条款的,在取得临床批件或生产批件时首次确认收入);临床试验分为临床研究方案的设计与审核、临床研究方案的实施与临床研究的总结三个阶段。
上述上市公司的 CRO业务均采用了完工百分比法作为收入确认方法,但发行人未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原因如下:
①公司所从事的 CRO业务与其他上市公司的 CRO业务存在差异
CRO 是代表客户在药物研究开发过程中负责全部或部分的科学或医学试验的学术性或商业性组织。目前 CRO 行业的服务范围基本涵盖了新药研发的各个阶段和领域,根据提供不同阶段的新药研发服务,CRO 企业分为两大类别:
临床前 CRO 和临床试验 CRO。临床前 CRO 主要从事药学研究和临床前研究服务,其中药学研究包括先导化合物发现、合成,药物的改制、筛选,生物咨询服务等,临床前研究服务包括安全性评价研究、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动物模型等;临床试验 CRO 主要以临床研究服务为主,包括 I 至 IV 期临床试验技术服务、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注册申报以及上市后药物安全监测等。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由于新药研发的复杂性,药学研究阶段、临床前研究阶段以及临床试验阶段技术差异较大,导致专注于不同研究阶段的 CRO公司业务差异也较大。公司属于临床前 CRO,业务集中于临床前研究服务阶段,主要从事安全性评价、药效学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业务,其中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业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
在CRO的业务环节中,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业务因需要通过GLP认证方可开展,准入门槛较高,故公司的发展战略即充分发挥自身安全性评价业务的优势,巩固和提高公司在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市场份额和领先地位,目前昭衍新药对 CRO 产业链的上端药学研究业务以及下端的临床试验研究业务涉及较少。发行人业务聚集于临床前研究阶段,使得发行人的项目周期相对较短,绝大部分项目实施周期在一年以内,跨越多个年度的项目占比很少,因此,公司不采用完工百分比进行核算,能够合理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相比发行人,其他 CRO 上市公司的业务链更长,如泰格医药从事临床试验,临床试验项目工作时间跨度长,一般为 2-3 年,也有的长达 5 年以上,合同的履约跨越多个会计期间。博济医药、华威医药也涉及 CRO产业链中的多块环节,存在多个阶段节点,周期较长,因此更适合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目前国内尚未有以安全性评价作为核心业务的 CRO公司在A股上市,其他CRO上市公司泰格医药、博济医药、华威医药均不具有 GLP认证资质。
②公司与其他 CRO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不同
公司所从事的 GLP 业务主要进行动物试验,需要建设大量高标准的实验动物设施,购置大量实验仪器,因此公司的固定资产占比较大。其他 CRO上市公司不从事 GLP 业务,不需要建设大量动物实验设施,因此固定资产占比相对较小,分摊成本小更有利于以单个项目作为核算单位直接归集收入、成本,更适合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与其他 CRO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比较如下:
泰格医药博济医药项目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流动资产 109,481.03 45.84% 32,012.34 61.70%
非流动资产 129,351.72 54.16% 19,872.71 38.30%
其中:
固定资产 19,535.05 8.18% 7,139.50 13.76%
在建工程 497.48 0.21% 7,172.60 13.82%
无形资产 1,327.41 0.56% 2,438.21 4.70%
其他资产 107,991.78 45.22% 3,122.40 6.02%
合计 238,832.75 100.00% 51,885.05 100.00%
华威医药昭衍新药项目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流动资产 13,779.27 59.63% 24,114.62 40.39%
非流动资产 9,327.91 40.37% 35,591.61 59.61%
其中:
固定资产 9,076.23 39.28% 23,821.08 39.90%
在建工程-- 5,709.83 9.56%
无形资产 226.41 0.98% 4,225.41 7.08%
其他资产 25.27 0.11% 1,835.30 3.07%
合计 23,107.17 100.00% 59,706.23 100.00%
注:泰格医药其他资产中商誉 60,216.14万元;华为医药为 2015年 12月 31日数据(无后续
公开披露数据)
③公司与其他 CRO上市公司的业务关键节点及外部确认存在差异
公司业务的主要经营成果是向客户出具的总结报告,根据《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三条规定:“研究工作结束后,专题负责人应及时写出总结报告,签名或盖章后交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审查和签署意见,机构负责人批准。批准日期作为实验结束日期。”因此,从业务角度看,机构负责人签署总结报告即为该专题的结束日期。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与其业务相符,以机构负责人签字出具正式结题报告作为项目的完结标志,确认该专题的最终收入及毛利。同时,公司在机构负责人签署报告前,公司项目人员需与客户沟通,获得客户的确认方可出具报告。因此,目前公司收入确认的关键节点存在相关证据。
但是,在试验项目的开展过程中,客户很难对项目跨期时已完成工作量或完工进度进行确认,也不存在客户监理等外部机构对项目进度进行确认,因此,公司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跨期结算时获得外部确认依据较为困难。
其他 CRO上市公司的业务环节与公司不同,经营模式与公司存在差异,不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需要进行动物试验并出具结题报告,因此业务节点和外部确认等均存在较大差异。
④公司专题数量众多,单个专题金额偏低
公司每年开展的专题数量众多,2014-2016年各年末及 2017年 6月末,公司开展的专题数量分别为 1,526 个、1,808 个、1,912 个、1,309 个,且单个专题的金额较低,50 万元以下的专题占比达到 90%左右。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每个专题均需要计算估计总成本,并需要建立完善的成本预算制度,定期复核项目成本预算,必然导致公司的管理成本大幅增加,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并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与发行人相比,其他 CRO公司通常以合同进行核算,核算项目数量少、单项金额大,更适合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核算。
综上,发行人未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与其他 CRO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方法不同,系因发行人与其他 CRO上市公司在业务环节、经营模式、试验周期、资产结构、专题数量、金额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
3、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4、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二)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
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三)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1)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债务
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4)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
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
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划分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应收款项的账龄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计提方法
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00 5.00
1至 2年 10.00 10.00
2至 3年 30.00 30.00
3至 4年 50.00 50.00
4至 5年 80.00 8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等。
(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和未完工专题成本等。
未完工专题成本为按照专题归集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人工成本、动物成本和试剂耗材等,专题成本在出具正式结题报告时,按照各专题实际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个别认定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五)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5.00 3.17-4.75
专用设备 5-10 2.00-10.00 9.00-19.60
运输设备 5-10 5.00-10.00 9.00-19.00
其他设备 5-10 5.00-10.00 9.00-19.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长期资产减值”相关内容。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长期资产减值”相关内容。
(八)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九)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实验用食蟹猴、比格犬和实验鼠。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繁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出售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出售时,采用个别计价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
本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为用于销售的待发鼠、实验猴及狗。
2、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繁殖实验动物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实验用食蟹猴、比格犬和实验鼠。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所发生的日常饲养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本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包括用于繁殖的猴、狗和实验鼠,因实验鼠繁殖期较短,故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用于繁殖的食蟹猴、比格犬繁殖期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分别至 12岁和 8岁以内,故食蟹猴、比格犬按照其转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时的年龄至 12岁或 8岁之间的年限确定为摊销年限,预计净残值为零。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死亡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生产性生物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生物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
(1)发行人严格按照所制定的操作流程对生物资产进行饲养
苏州昭衍与广东前沿在实验动物的饲养与繁殖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标准操作规程。
在日常饲养实验动物过程中,公司兽医、饲养员定时、及时观察所饲养实验动物的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予以治疗;此外,对于猴、犬等大型实验动物,公司定期对检查实验动物指标及定期注射疫苗以防控疫病,防止出现实验动物规模性的减值情形,对饲养过程中因病、损伤等原因不再适宜饲养的实验动物及时淘汰。对实验动物的饲养环境,公司除每天对温度、湿度等进行检查外,并定期对饲养设施进行维护。
在各报告期末,兽医和饲养员共同对各类生物资产进行检查其是否存在因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导致生物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在此基础上计算确定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外部第三方机构的检测情况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除公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标准操作流程并按照其对实验动物进行饲养与管理外,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实验动物监测部门也定期对实验动物的生产设施及实验动物质量进行检测。
2015 年 3 月,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对广东前沿的生产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测,并对实验动物进行抽样检查,2016 年 7 月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所在生产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测,并对实验动物进行抽样检查,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4、期末生物资产减值测试具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保荐机构、会计师结合公司的内控制度、第三方检测资料,制定生物资产现场盘点计划,对报告期内生物资产进行详细盘点,核对生物资产动物数量,重点关注公司的实验设施运作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自然灾害、动物疫病等影响实验动物质量的情况,并通过询价等方式取得商品猴、狗的市场价格,与公司生物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判断生物资产期末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1)期末生物资产数量
通过上述实地盘点,保荐机构、会计师形成盘点记录,将食蟹猴、比格犬、实验鼠的饲养数量进行汇总并与账面核算的生物资产数量进行核对,各期期末实际饲养数量与账面核算的生物资产数量一致。
(2)期末生物资产质量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通过观察食蟹猴、比格犬、实验鼠的饲养环境及设施认为其较为符合公司制定的关于猴房、犬房及 SPF 级动物房的管理标准,食蟹猴、比格犬等实验动物的精神状态良好未见异常。
(3)期末生物资产市场价格
I、消耗性生物资产
食蟹猴及比格犬:
报告期内公司除自用实验动物外,也外购实验动物,经综合比较采购价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格,报告期末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中,商品猴国内公允价值约 8,000/只,商品犬公允价值 2,000元/只。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广东前沿消耗性生物资产中,食蟹猴账面均价 4,207.10元/只,比格犬账面均价 1,210.97元/只,明显低于市场
公允价值,不存在减值迹象。
实验鼠:
实验鼠公允价格可从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实验动物供应商网站上查询,因品系、鼠龄等差异因素,实验鼠价格自几元至上百元不等。
报告期内,苏州昭衍因折旧、公摊等固定成本较大,实验鼠业务未达到规模效应,导致生产成本较高,经测试,期末生产成本高于市场价格,故于 2014 年末、2015年末计提少量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消耗性生物资产 2017年 6月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账面余额 30.10 37.13 30.15 21.91
减值准备账面余额-- 3.48 6.89
账面价值 30.10 37.13 26.67 15.02
II、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中,种猴、种犬并无市场价格,但报告期内公司实验动物饲养设施运转正常,未出现因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导致发生减值事项,故期末未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种鼠因做种繁殖期较短,对其采用一次性摊销法进行摊销,故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经减值测试,2014年末及 2015年末,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中实验鼠存在少量减值,除此以外,公司生物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如果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其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
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长期资产减值”相关内容。
(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 LIMS 系统服务费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十二)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三)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十四)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
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十六)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
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
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
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根据 2017年 5月 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2017年 1月 1日以后摊销的递延收益或取得的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益;在此前即 2016年 12月 31日以前则计入营业外收入。
(十七)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报告期内,为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反映公司的业务特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9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进行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调整前会计政策调整后会计政策
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主要对外提供药品非临床评价研究服务,该业务与委托方所签订的合同中,包括一个或若干个子课题,合同也规定了各子课题的相应任务、目标以及金额,每个子课题完成时需向委托方出具该课题的结题报告。
公司子课题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方案探索设计阶段,以机构负责人签署实验方案为结束标志;第二阶段为试验进行阶段,以动物试验结束或获得实验相关数据为结束标志;第三阶段为数据分析及出具报告阶段。上述三个阶段确认收入时是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各阶段所提供的劳务收技术服务收入
本公司主要对外提供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公司与客户所签订的业务合同中,包括一个或若干个专题,合同规定了各专题的相应任务、目标以及金额,每个专题完成时需向客户出具该专题的结题报告。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中涉及的各专题满足下列条件时,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所约定的各专题金额确认收入:(1)已完成合同中约定的
专题任务,出具正式结题报告;(2)收入的
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3)相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企业;(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
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入。本公司对于各子课题第一阶段方案探索设计阶段所发生的劳务成本不确认相应劳务收入;对于第二阶段试验进行阶段和第三阶段数据分析及出具报告阶段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该阶段所提供的劳务收入,但所确认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提供的劳务收入之和不应超过该子课题合同约定的金额。
最后,由机构负责人签字出具正式结题报告时,按照子课题合同约定的金额减去前期已确认的提供劳务收入额后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和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和未完工专题成本等。
未完工专题成本为按照专题归集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人工成本、动物成本、试剂耗材等,专题成本在出具正式结题报告时,按照各专题实际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认为调整后的收入确认方法能够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能够更好地反映出公司的业务特点,且仍能保持谨慎性,因而决定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年 4月 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9次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第 8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与收入确认方法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报表数据调整未导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的影响较小,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报告期内财务报表项目及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反映为公司对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收入、成本核算方法的变更,由此导致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部分项目发生变化,主要包括存货、应收账款、预收款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项目,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未发生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①2016年财务报表项目及指标变化
单位:元
项目调整前报表数①调整后报表数②变动③=②-①变动率④=③/①
资产项目:
应收账款 20,079,641.81 17,317,763.70 -2,761,878.11 -13.75%
存货 27,456,673.09 64,374,996.61 36,918,323.52 134.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76,894.40 3,961,745.72 84,851.32 2.19%
资产总额 562,821,033.55 597,062,330.28 34,241,296.73 6.08%
负债项目:
预收款项 170,412,944.47 206,022,132.14 35,609,187.67 20.90%
应交税费 11,339,697.46 11,546,668.18 206,970.72 1.83%
其他流动负债 2,266,871.57 --2,266,871.57 -100.00%
负债总额 303,328,059.54 336,877,346.36 33,549,286.82 11.06%
股东权益项目:
盈余公积 10,062,720.76 10,158,722.81 96,002.05 0.95%
未分配利润 127,936,514.37 128,532,522.23 596,007.86 0.47%
股东权益合计 259,492,974.01 260,184,983.92 692,009.91 0.27%
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 241,943,433.96 241,805,209.69 -138,224.27 -0.06%
营业成本 120,919,493.19 119,793,233.86 -1,126,259.33 -0.93%
税金及附加 2,155,620.00 2,143,254.09 -12,365.91 -0.57%
资产减值损失 695,437.25 659,795.09 -35,642.16 -5.13%
所得税费用 9,162,064.42 9,317,470.89 155,406.47 1.70%
净利润 50,812,093.28 51,692,729.94 880,636.66 1.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3,658,946.93 44,539,583.59 880,636.66 2.02%
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 53.89% 56.42% 2.53% 4.69%
综合毛利率 50.02% 50.46% 0.44% 0.88%
主营业务毛利率 50.01% 50.46% 0.44% 0.88%
其中: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 49.04% 49.35% 0.31% 0.63%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毛利率
②2015年财务报表项目及指标变化
单位:元
项目调整前报表数①调整后报表数②变动③=②-①变动率④=③/①资产项目:
应收账款 18,713,951.71 16,572,782.05 -2,141,169.66 -11.44%
存货 15,998,820.71 51,790,884.90 35,792,064.19 223.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29,137.47 3,572,039.39 142,901.92 4.17%
资产总额 448,193,285.36 481,987,081.81 33,793,796.45 7.54%
负债项目:
预收款项 124,085,935.67 160,130,591.69 36,044,656.02 29.05%
应交税费 7,541,163.47 7,650,778.32 109,614.85 1.45%
其他流动负债 2,171,847.67 --2,171,847.67 -100.00%
负债总额 239,654,367.12 273,636,790.32 33,982,423.20 14.18%
股东权益项目:
盈余公积 7,957,958.70 7,989,435.72 31,477.02 0.40%
未分配利润 79,229,419.26 79,009,315.49 -220,103.77 -0.28%
股东权益合计 208,538,918.24 208,350,291.49 -188,626.75 -0.09%
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 213,823,178.81 206,605,666.14 -7,217,512.67 -3.38%
营业成本 105,927,325.51 100,131,801.39 -5,795,524.12 -5.47%
税金及附加 697,363.06 628,962.13 -68,400.93 -9.81%
资产减值损失 200,801.79 167,532.32 -33,269.47 -16.57%
所得税费用 8,706,836.35 8,508,788.63 -198,047.72 -2.27%
净利润 50,297,219.95 49,174,949.52 -1,122,270.43 -2.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0,488,777.47 39,366,507.04 -1,122,270.43 -2.77%
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 53.47% 56.77% 3.30% 6.17%
综合毛利率 50.46% 51.53% 1.07% 2.12%
主营业务毛利率 49.74% 50.81% 1.07% 2.16%
其中: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毛利率
49.04% 50.68% 1.64% 3.35%
③2014年财务报表项目及指标变化
单位:元
项目调整前报表数①调整后报表数②变动③=②-①变动率④=③/①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项目:
应收账款 24,078,986.03 22,562,803.73 -1,516,182.30 -6.30%
存货 7,044,897.41 37,041,437.48 29,996,540.07 425.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17,068.72 3,505,086.80 -11,981.92 -0.34%
资产总额 423,240,761.47 451,709,137.32 28,468,375.85 6.73%
负债项目:
预收款项 94,159,721.47 122,989,113.91 28,829,392.44 30.62%
应交税费 10,184,275.88 10,337,054.61 152,778.73 1.50%
其他流动负债 1,447,439.00 --1,447,439.00 -100.00%
负债总额 265,100,136.38 292,634,868.55 27,534,732.17 10.39%
股东权益项目:
盈余公积 5,516,727.69 5,571,740.52 55,012.83 1.00%
未分配利润 31,374,466.73 32,253,097.58 878,630.85 2.80%
股东权益合计 158,140,625.09 159,074,268.77 933,643.68 0.59%
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 187,400,644.34 184,814,905.67 -2,585,738.67 -1.38%
营业成本 89,731,354.96 86,511,602.62 -3,219,752.34 -3.59%
税金及附加 394,847.11 391,183.30 -3,663.81 -0.93%
资产减值损失 1,014,999.98 1,067,146.63 52,146.65 5.14%
所得税费用 13,435,333.53 13,529,438.65 94,105.12 0.70%
净利润 48,505,798.30 48,997,224.01 491,425.71 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4,242,354.49 34,733,780.20 491,425.71 1.44%
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 62.64% 64.78% 2.15% 3.43%
综合毛利率 52.12% 53.19% 1.07% 2.06%
主营业务毛利率 50.49% 51.59% 1.10% 2.17%
其中: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毛利率
51.00% 52.13% 1.13% 2.22%
(2)本次财务报表项目和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影响
①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表调整后,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变动相对较大,主要为应收账款、存货、预收款项、其他流动负债等。变动的主要原因为:1、冲回未完工专题收入
相应调减了应收账款余额,调增了预收款项金额。2、冲回未完工专题收入相应
调整减少暂估的增值税—销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导致其他流动负债科目变为零。3、将原计入成本的未完工专题成本调整至存货科目核算,调整增加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存货金额。4、上述项目的变动引起递延所得税、应交税费发生相应变动。
本次报表调整对公司净资产的影响很小,2014年至 2016年,净资产的变动率分别为 0.59%、-0.09%和 0.27%。
②利润表项目
报表调整后,利润表相关数据变动较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变动幅度小于存货、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的变动幅度,主要原因为:1、调整营业收入
时,在将未完工专题收入冲回的同时,也将跨期专题在以前年度确认的收入调整至本期主营业务收入。2、调整营业成本时,在将本年度未完工专题成本调整
至存货科目时,也将跨期专题以前年度所发生的成本调整至本期主营业务成本。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变动率不大,导致公司净利润的变动率很小,2014 年至 2016 年,净利润变动率分别为 1.01%、-2.23%和
1.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变动率分别为 1.44%、
-2.77%和 2.02%。本次报表调整对各期的经营成果影响很小。
③财务指标
报表调整后,资产负债率、综合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毛利率等主要财务指标均有所变化,但变化很小,2016 年度、2015年度、2014 年度,调整后较调整前,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变动值分别为 0.44%、
1.07%和 1.07%,相对变动率分别为 0.88%、2.12%和 2.06%。因此,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4、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报告期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后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变化很小,因此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与《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相违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未发生较大变动,不会对公司股东利益构成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业务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5、保荐机构相关补充核查工作
鉴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导致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发生了变化,保荐机构会同申报会计师针对公司客户、收入确认、财务信息披露等履行了补充核查程序,主要工作如下:
(1)补充函证及客户走访
由于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收入确认方法变更,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客户收入及排名发生变化,保荐机构会同申报会计师对新增进入前十大客户以及各年度收入金额较大的客户履行了补充函证和实地走访程序。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客户及收入情况真实、合理。
(2)毛利率分析
鉴于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收入确认方法变更,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结构发生变化,保荐机构会同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和综合毛利率进行了复核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真实、准确,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毛利率及综合毛利率基本稳定,不存在较大波动情形。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业务特征、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报告期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后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变化很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因此,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四、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一)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提供应税劳务收入 6%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5%
注:本公司从事医药研发外包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按照 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公司进项税主要包括购买试剂耗材及固定资产对应的进项税款,对于各期所取得的进项税发票均需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验证后方可抵扣。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均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验证。
本公司子公司苏州昭衍、广东前沿销售实验动物取得的收入为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企业所得税
(1)2014年 10月 30日,公司再次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
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证书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编号为 GR201411002314,认定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 2014年至 2016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2014年 10月 31日,本公司子公司苏州昭衍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432002799,认定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苏州昭衍 2014年至 2016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广东前沿公司销售实验动物取得的收入为从事农、
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广东前沿公司所属南宁分公司销售实验动物收入取得的收入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 12.5%。
(4)根据 2011年 9月 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
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本公司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 号)的规定,本公司和子公司苏州昭衍提供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向境外公司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系经有权机关认定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公司及苏州昭衍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公司最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日期为 2014 年 10 月 30 日,该证书有效期至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7年 10月份;苏州昭衍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日期为 2014年 10月 31日,该证书有效期至 2017年 10月份。
对照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 年 1 月联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发行人管理层对公司及子公司苏州昭衍能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进行评估分析后认为,公司及苏州昭衍能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但鉴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发生了变化、专家评审等评定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及苏州昭衍存在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的风险。
(四)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文)等有关规定,昭衍新药、苏州昭衍在获得高新
技术企业资质期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4-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具体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昭衍新药 250.96 290.26 197.86
苏州昭衍 381.03 284.01 216.16
合计 631.99 574.28 414.02
利润总额 6,101.02 5,768.37 6,252.67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0.36% 9.96% 6.62%
五、营业收入及成本分部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业务分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 9,083.48 4,273.93 22,880.06 11,589.66 19,372.90 9,554.47 17,209.50 8,237.35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的销售 634.08 306.26 1,579.04 816.32 1,214.81 638.20 468.96 320.97
抵销-255.00 -217.89 -476.35 -523.90 -372.3 -249.20 --
合计(*注) 9,462.56 4,362.29 23,982.75 11,882.08 20,215.41 9,943.47 17,678.46 8,558.33
*注:2015年、2016年公司存在向子公司广东前沿采购实验动物情形,该部分业务在合并报表时予以抵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地区分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区域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华东 3,906.44 1,631.24 9,355.67 4,645.06 7,031.59 3,578.04 5,186.25 2,430.94
华北 2,322.62 1,238.95 5,173.95 2,855.47 7,169.16 3,731.40 5,726.55 2,922.79
华南 943.04 362.02 1,624.15 797.48 2,067.33 968.39 2,847.88 1,341.96
东北 466.16 219.66 1,927.91 806.02 825.30 368.38 750.37 414.61
华中 106.75 39.91 1,354.35 741.53 574.20 253.34 1,847.16 845.98
西部 1,071.58 537.95 3,216.74 1,462.49 1,002.42 419.30 974.54 487.69
境外 645.97 332.57 1,329.99 574.03 1,545.42 624.62 345.71 114.35
合计 9.462.56 4,362.29 23,982.75 11,882.08 20,215.41 9,943.47 17,678.46 8,558.33
六、非经常性损益
经瑞华会计师验核的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明细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0.13 -8.10 -6.03 -14.1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44.15 697.80 778.70 1,852.3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8.4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80 56.63 296.70 -227.24
小计 395.82 746.32 1,069.37 1,619.3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31 31.03 88.63 193.11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明细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合计 379.51 715.29 980.74 1,426.24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各种政府补贴项目,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379.51 715.29 980.74 1,426.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18.41 5,169.25 4,917.39 4,899.62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 31.15% 13.84% 19.94% 29.11%
七、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净值情况如下:
项目原值(万元)累计折旧(万元)净值(万元)
房屋及建筑物 20,554.17 3,353.24 17,200.92
专用设备 12,924.47 7,377.09 5,547.38
运输设备 358.16 257.08 101.08
其他设备 1,058.79 741.74 317.05
合计 34,895.59 11,729.16 23,166.43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况。
(二)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有 1家联营企业思科华兴,公司采用权益法对其进行核算,相关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年初余额(万元)权益法下确认的本年度投资损益年末余额(万元)北京思科华兴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6.67 -0.62 6.05
(三)无形资产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无形资产原值、累计摊销、净值情况如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账面原值(万元)累计摊销(万元)账面价值(万元)土地使用权 4,732.90 778.21 3,954.69
专利权 7.64 3.1 4.54
非专利技术 37.74 15.75 21.98
商标权 10.84 8.79 2.05
软件 482.62 148.29 334.33
合计 5,271.74 954.14 4,317.60
八、主要债项
(一)银行借款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 0元。
(二)应付账款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 1,569.11万元,为应付的实验
动物款、材料款及设备、工程款。其中,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余额为
224.26万元。
(三)预收款项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预收账款余额为 25,378.66万元,均为项目合
同款。其中,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余额为 4,576.88万元。
(四)应交税费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为 271.05万元,构成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215.36
个人所得税 12.31
城市维护建设税 2.14
教育费附加 2.72
其他 38.53
合计 271.05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
1、对内部人员的负债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对内部人员的负债主要为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为 1197.69万元。
2、对关联方的负债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对关联方的负债余额合计为 2,341.76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预收款项:
苏州海特比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7.50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907.84
苏州康乃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2.60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 70.79
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339.10
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424.10
北京和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48.80
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71.60
Connect Biopharma Australia Pty.Ltd 266.60
合计 2,338.93
其他应付款:
冯宇霞 1.00
Biorichland LLC 1.83
合计 2.83
(六)公司逾期未偿还债务情况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无重大逾期未偿还债务。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本 6,130.00 6,130.00 6,130.00 6,130.00
资本公积 5,961.39 5,961.39 5,961.39 5,961.39
盈余公积 1,015.87 1,015.87 798.94 557.17
未分配利润 14,071.66 12,853.25 7,900.93 3,225.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7,172.01 25,983.24 20,799.80 15,872.30
少数股东权益 35.30 35.25 35.23 35.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207.31 26,018.50 20,835.03 15,907.43
十、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58.61 11,882.22 10,622.54 8,237.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6.26 -5,242.47 -4,452.39 -4,246.8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36 232.84 -4,951.31 -1,510.0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57.39 71.26 19.16 -7.3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21.32 6,943.84 1,238.00 2,473.3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891.24 13,269.92 6,326.08 5,088.07
报告期内,本公司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活动主要为北京昭衍 4 号楼动物房改建工程,主要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资本性支出情况分析”。
十一、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对外报出日,公司无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及或有事项。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重大承诺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1.01 0.96 0.78 0.62
速动比率(倍) 0.71 0.70 0.51 0.44
资产负债率 56.86% 56.42% 56.77% 64.78%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43 4.24 3.39 2.59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1.33% 0.86% 1.06% 1.58%
财务指标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应收帐款周转率(次/年) 11.08 14.27 10.56 8.79
存货周转率(次/年) 1.16 2.06 2.25 2.4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685.01 8,854.94 8,299.98 8,697.68
利息保障倍数(倍)-*-* 48.71 18.0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58 1.94 1.73 1.3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3 1.13 0.20 0.40
*2016年度及2017上半年公司利息净支出为负。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普通股份总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比率=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期末净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金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金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公司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每股收益
报告期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58% 0.20 0.20 2017年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6% 0.14 0.1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10% 0.84 0.84 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04% 0.73 0.7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82% 0.80 0.80 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47% 0.64 0.6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4.91% 0.80 0.80 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4.75% 0.57 0.57
十三、盈利预测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四、验资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五、股东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十五、资产评估情况
(一)公司前身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改制为有限公司时进行的
资产评估
北京中泰华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07年 11月 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司前身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并于 2008年 1月14 日出具了中泰华恒评报字[2008]第 009 号《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评估报告书》,评估的基本方法为重置成本法,主要评估结果如下:
在评估基准日 2007年 11月 30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评估前账面总资产为 6,575.38万元,负债为 1,519.97万元,净资产为 5,055.41万元;调整后账面
净资产为 5,055.41万元,评估后总资产为 6,731.01万元,负债为 1,537.95万元,
净资产为 5,193.06万元;与调整后账面净资产相比净资产评估增值率为 2.72%。
(二)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进行的资产评估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2年 6月 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昭衍新药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并于 2012年 11月 18日出具了《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合评报字(2012)第 BJV3056号),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主要评估结果如下:
在评估基准日 2012年 6月 30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5,087.56万元,评估价值为 28,533.07万元,增值额为 3,445.51万元,
增值率为 13.73%;总负债账面价值 12,983.75 万元,评估价值 12,983.75 万元,
增值额为 0.00万元,增值率为 0.00%;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2,103.81万元,净资
产评估价值为 15,549.32万元,增值额为 3,445.51万元,增值率为 28.47%。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最近三年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结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作如下讨论和分析。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在阅读本节内容时,应参考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及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1、资产总额及变化趋势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项目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资产总额 63,070.85 5.64% 59,706.23 23.88% 48,198.71 6.70% 45,170.91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长,2017年 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 2016年末增加 5.64%,2016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23.88%,2015 年末
资产总额比 2014年末资产总额增加 6.70%,均系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2、主要资产的构成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 15,891.24 25.20% 13,269.92 22.23% 6,326.08 13.12% 5,088.07 11.26%
应收票据 123.48 0.20% 189.96 0.32%----
应收账款 1,696.91 2.69% 1,731.78 2.90% 1,657.28 3.44% 2,256.28 4.99%
预付款项 382.62 0.61% 711.73 1.19% 540.96 1.12% 1,042.78 2.31%
应收利息 40.66 0.06% 0.95 0.00%----
其他应收款 60.93 0.10% 60.42 0.10% 31.77 0.07% 43.87 0.10%
存货 8,702.99 13.80% 6,437.50 10.78% 5,179.09 10.75% 3,704.14 8.20%
其他流动资产 1,974.36 3.13% 1,712.36 2.87% 1,238.17 2.57% 771.00 1.71%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流动资产 28,873.19 45.78% 24,114.62 40.39% 14,973.34 31.07% 12,906.14 28.57%
长期股权投资 6.05 0.01% 6.67 0.01% 15.84 0.03% 30.69 0.07%
固定资产 23,166.43 36.73% 23,821.08 39.90% 20,573.14 42.68% 20,640.60 45.69%
在建工程 4,937.44 7.83% 5,709.83 9.56% 6,250.66 12.97% 6,200.95 13.7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043.63 1.65% 1,088.72 1.82% 168.77 0.35%--
无形资产 4,317.60 6.85% 4,225.41 7.08% 4,318.46 8.96% 4,444.63 9.84%
长期待摊费用 112.88 0.18% 128.45 0.22% 30.42 0.06% 54.76 0.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62.86 0.73% 396.17 0.66% 357.20 0.74% 350.51 0.7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0.77 0.24% 215.28 0.36% 1,510.87 3.13% 542.64 1.20%
非流动资产 34,197.66 54.22% 35,591.61 59.61% 33,225.36 68.93% 32,264.77 71.43%
资产总计 63,070.85 100.00% 59,706.23 100.00% 48,198.71 100.00% 45,170.91 100.00%
2017年 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本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5.78%、40.39%、31.07%、28.57%,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
款、预付账款及存货等组成。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2014 年末,本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分别为 54.22%、59.61%、
68.93%、71.43%,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构成。
公司的资产结构与公司的业务特点相关。一方面,公司从事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需要建设大面积的动物房和实验室,并购置大量实验仪器设备,导致公司的固定投资规模较大,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另一方面,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较好。由于在取得客户移交的供试品展开动物实验前,所需的实验动物如食蟹猴、比格犬等需要经检疫期检疫合格方能用于实验,因此所需实验动物需要提前采购;此外,不同研究实验需采购相应的实验试剂,部分实验试剂由客户指定并需提前采购,因而公司在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后,客户即需要支付大部分合同款。客户支付大额预付款导致公司的流动资金较为宽裕,账上货币资金较多,应收账款比例较小,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占比较小。
3、主要资产的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各年末主要资产变动趋势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项目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货币资金 15,891.24 19.75% 13,269.92 109.77% 6,326.08 24.33% 5,088.07
应收票据 123.48 -35.00% 189.96 ----
应收账款 1,696.91 -2.01% 1,731.78 4.50% 1,657.28 -26.55% 2,256.28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预付款项 382.62 -46.24% 711.73 31.57% 540.96 -48.12% 1,042.78
应收利息 40.66 4176.92% 0.95 ----
其他应收款 60.93 0.85% 60.42 90.16% 31.77 -27.57% 43.87
存货 8,702.99 35.19% 6,437.50 24.30% 5,179.09 39.82% 3,704.14
其他流动资产 1,974.36 15.30% 1,712.36 38.30% 1,238.17 60.59% 771.00
流动资产 28,873.19 19.73% 24,114.62 61.05% 14,973.34 16.02% 12,906.14
长期股权投资 6.05 -9.35% 6.67 -57.87% 15.84 -48.39% 30.69
固定资产 23,166.43 -2.75% 23,821.08 15.79% 20,573.14 -0.33% 20,640.60
在建工程 4,937.44 -13.53% 5,709.83 -8.65% 6,250.66 0.80% 6,200.95
生产性生物资产 1,043.63 -4.14% 1,088.72 545.09% 168.77 --
无形资产 4,317.60 2.18% 4,225.41 -2.15% 4,318.46 -2.84% 4,444.63
长期待摊费用 112.88 -12.13% 128.45 322.19% 30.42 -44.44% 54.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62.86 16.83% 396.17 10.91% 357.20 1.91% 350.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0.77 -29.97% 215.28 -85.75% 1,510.87 178.43% 542.64
非流动资产 34,197.66 -3.92% 35,591.61 7.14% 33,225.36 2.98% 32,264.77
资产总计 63,070.85 5.64% 59,706.23 23.88% 48,198.71 6.70% 45,170.91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期末,本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项目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现金 1.49 -37.07% 2.36 40.48% 1.68 -13.09% 1.93
银行存款 15,889.76 19.76% 13,267.56 109.78% 6,324.40 24.35% 5,086.14
合计 15,891.24 19.75% 13,269.92 109.77% 6,326.08 24.33% 5,088.07
2017年 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公司账上货币资金分别为 15,891.24 万元、13,269.92 万元、6,326.08 万元、5,088.07 万元,货币资金较
为充裕。2016年末,公司账上货币资金相比 2015年末增加 109.77%,主要系公
司当年新签合同订单大幅增加导致合同预收款大幅增长。
(2)应收账款
1)发行人的结算制度、信用政策
①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结算制度、信用政策
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收入与成本是以技术开发合同下的各专题独立归集,但结算按照整个合同约定进行收款。发行人与客户的临床前研究服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务业务合同款均为分期支付,大部分合同支付节点为:公司签署合同后 10 日内或动物试验开展前,客户通常预付 50%-70%合同款;书面通知甲方取报告 7 日内,支付剩余尾款。
根据合同约定,公司给予客户 21天的信用账期。
②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业务的结算制度、信用政策
公司实验动物销售业务大部分为发货后一次性付款,少部分要求客户付款后发货,信用账期不定,主要由商业谈判、客户资质、历史销售信用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 45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业务模式和信用政策均未发生变化。
2)发行人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①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
首付款或进度款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首付款或进度款回款状况良好,因公司用客户预付款采购实验动物和试剂耗材后方开展动物实验,合同签署后,客户基本均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
尾款支付情况:
合同履行后,大部分客户均按照合同支付尾款,少部分客户因资金紧张等原因未及时支付尾款。
②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业务
公司实验动物销售业务金额占比较小,且应收账款回款良好,客户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付款。
3)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054.14 2,037.69 1,905.90 2,495.12
坏账准备 357.23 305.92 248.62 238.84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696.91 1,731.78 1,657.28 2,256.28
账面价值比上年增加额-34.87 74.50 -599.00 -
账面价值比上年增加比例-2.01% 4.50%-26.55%-
资产总额 63,070.85 59,706.23 48,198.71 45,170.9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2.69% 2.90% 3.43% 4.99%
公司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系为客户进行药品评价并出具实验报告,通常公司与客户签署的一项实验合同中包括多项试验专题,公司的收款模式一般为签订合同或开展动物试验前,收取 50%-70%的进度款,合同项下全部专题结束后收取剩余尾款,公司在签署合同后收取的合同款作为预收账款。因此,公司的收费模式决定了预收账款金额较大,应收账款规模较小。2017 年 6 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96.91万元、1,731.78
万元、1,657.28万元、2,256.2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仅为 2.69%、2.90%、
3.43%、4.99%。
4)应收账款客户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金额欠款年限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2017年 6月 30日
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276.20 1年以内 13.45% 13.81
浙江越甲药业有限公司 156.50 1年以内 7.62% 7.83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5.40 1年以内 7.57% 7.77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7.90 1年以内 5.74% 5.90
北京群隆华汇科技有限公司 98.00 3年以上 4.77% 66.00
合计 804.00 39.14% 101.30
2016年 12月 31日
苏州海特比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80.22 1年以内 8.84% 9.01
上海星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74.50 1年以内 8.56% 8.73
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125.00 1年以内 6.13% 6.25
日本 Celeste Corporation 105.44 1年以内 5.17% 5.27
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2.80 1年以内 5.04% 5.14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计 687.96 33.76% 34.40
2015年 12月 31日
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46.10 1年以内 7.67% 7.31
日本 Celeste Corporation 122.99 1年以内 6.45% 6.15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5.50 1年以内 5.54% 5.28
北京群隆华汇科技有限公司 98.00 1-2年 5.14% 9.80
89.70 1年以内 4.71% 4.49 深圳市健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6.00 3年以上 0.31% 3.90
合计 568.29 29.82% 36.91
2014年 12月 31日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403.50 1年以内 16.17% 20.18
50.00 1年以内 2.00% 2.50 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90.90 1-2年 7.65% 19.09
ELILILLY(礼来) 154.26 1年以内 6.18% 7.71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39.33 1年以内 5.58% 6.97
北京群隆华汇科技有限公司 98.00 1年以内 3.93% 4.90
合计 1,035.99 41.52% 61.34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804.00万元,占公
司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39.14%%。期末前五大应收账款期限大部分均在一年
之内,回款有保障。
5)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①应收款项账龄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龄
金额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坏账准备一年以内 1,524.05 74.19% 76.20 1,531.38 75.15% 76.57
一至二年 121.92 5.94% 12.19 171.70 8.43% 17.17
二至三年 77.47 3.77% 23.24 78.94 3.87% 23.68
三至四年 159.00 7.74% 79.50 103.67 5.09% 51.84
四至五年 28.00 1.36% 22.40 76.70 3.76% 61.36
五年以上 143.70 7.00% 143.70 75.30 3.70% 75.30
合计 2,054.14 100.00% 357.23 2,037.69 100.00% 305.92
账龄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账面余额账面余额
金额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坏账准备一年以内 1,373.73 72.08% 68.69 1,698.31 68.07% 84.92
一至二年 156.14 8.19% 15.61 504.11 20.20% 50.41
二至三年 202.47 10.62% 60.74 218.70 8.77% 65.61
三至四年 119.55 6.27% 59.77 71.00 2.85% 35.50
四至五年 51.00 2.68% 40.80 3.00 0.12% 2.40
五年以上 3.00 0.16% 3.00 ---
合计 1,905.90 100.00% 248.62 2,495.12 100.00% 238.84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为一年以内,产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发行人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增加系业务规模扩大所致,随着公司承接的实验合同增加,客户数量不断增长,少部分客户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拖延账款,导致部分应收账款回款较慢,但该部分应收账款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且保持稳定,属于生产经营的正常范围。
②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与可比上市公司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从事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在签署合同后或开展动物试验前,客户通常预付 50%-70%合同款,用以采购实验动物及试剂耗材等,该种收费模式为行业惯例。公司的收费模式导致公司预收款项金额较大,应收账款比例较小。
与公司相比,其他 CRO 上市公司的核心业务均非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经营模式与公司存在差异,合同预付款较少,因此预收款项占总资产比例小于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高于公司,其他 CRO上市公司与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不具有可比性。
公司与 CRO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及预收账款比较表
单位:万元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泰格医药:
应收账款 44,701.43 18.72% 38,148.22 23.69% 30,154.37 22.21%
预收账款 13,971.96 5.85% 7,649.49 4.75% 3,144.55 2.32%
博济医药: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应收账款 5,987.29 11.54% 6,384.41 12.27% 5,708.41 18.40%
预收账款 5,469.46 10.54% 4,847.08 9.32% 4,982.16 16.06%
昭衍新药:
应收账款 1,731.78 2.90% 1,657.28 3.44% 2,256.28 4.99%
预收账款 20,602.21 34.51% 16,013.06 33.22% 12,298.91 27.23%
6)发行人各期信用期内、外应收账款金额和占比
公司按专题开展实验,并按合同收款,在合同项下的专题全部完成后,公司向客户收取剩余尾款,收取尾款时给予客户 21天的信用期。
由于公司 21 天信用期较短,因此,发行人信用期内应收账款主要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由于公司按专题确认收入,在确认单项专题收入的同时冲减该合同的预收账款,但同一合同中各个专题结题时间不同,导致部分合同存在期末合同项下各专题已确认收入总额大于该合同预收款的情形,该部分差额计入应收账款。
公司信用期外应收账款系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且超过 21 天信用期,客户尚未支付的款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信用期内、外应收账款余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余额 1,135.48 55.28% 1,062.83 52.16% 879.79 46.16% 1,775.19 71.15%
信用期外应收账款余额 918.66 44.72% 974.86 47.84% 1,026.11 53.84% 719.93 28.85%
合计 2,054.14 100.00% 2,037.69 100.00% 1,905.90 100.00% 2,495.12 100.00%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各年末信用期外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各年回款金额年份期末余额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1-6月合计
回款比例
2016 974.86 -- 492.13 492.13 50.48%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5 1,026.11 - 618.84 64.10 682.94 66.56%
2014 719.93 322.71 206.65 3.90 533.26 74.07%
2016年末公司尚未收回的信用期外应收账款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占比
2017年 1-6月收回 492.13 50.48%
目前尚未收回 482.73 49.52%
其中:
信用期外一年以内尚未收回 136.96 14.05%
信用期外一年以上尚未收回 345.77 35.47%
总计 974.8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对信用期外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大部分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均已收回。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2016年末的公司信用期外应收账款尚未收回的共 482.73 万元,其中一年以上的信用期外应收账款尚未收回
金额为 345.77万元,占公司 2016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仅为 1.43%。同时,公司对
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均已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并加大了催讨力度,如采取积极协商,发放律师函等多种手段进行催收。因此,上述未收回的信用期外应收账款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7)发行人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期限增加当期收入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始终保持较高的首付款率,信用期限也未发生变化,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期限或更改付费比例增加当期收入的情况。
8)坏账计提比例
本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如下:
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
公司简称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泰格医药 5 10 20 40 80 100
博济医药 5 10 30 50 80 100
昭衍新药 5 10 30 50 80 10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所处的 CRO 行业为新兴行业,行业内 A 股上市公司有泰格医药
(300347)和博济医药(300404)两家。本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上市公
司相比无重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预付款项
2017年 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382.62万元、711.73万元、540.96万元、1,042.78万元。公司预付账款主
要为实验猴、能源等采购款,预付款项期限基本在一年以内。
2014 年末公司预付账款 1,042.78 万元,金额较大,主要是公司预付给高要
康达的实验猴采购款 1,002.00万元。公司于 2014年 3月 28日与高要康达签订了
《实验动物收购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拟在广东省境内出资设立的子公司收购高要康达的实验动物,合同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 1,420.00万元。2014年 12
月 20 日,公司子公司广东前沿与高要康达签订了《实验动物收购合同》。公司依据合同约定预付收购实验动物款 1,002.00万元。广东前沿已于 2015年 5月完
成上述实验动物收购事项。
2015年末公司预付账款 540.96万元,主要为公司预付给南宁旭佳实验猴采
购款 480.00万元。
2016年末公司预付账款 711.73万元,主要为公司预付北京三合佳美科技有
限公司试剂耗材采购款 309.92万元、预付 NOMURA JIMUSHO,INC实验动物采
购款 146.04 万元以及预付广西桂东灵长类开发实验有限公司实验动物采购款
144.64万元。
2017年 6月末公司预付账款 382.62万元,主要为公司预付的实验动物采购
款。
(4)其他应收款
2017年 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0.93万元、 60.42万元、31.77万元、43.87万元,其他应收款金额较
小,主要为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
(5)存货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存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存货的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项目项目明细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未领用实验动物 627.14 7.21% 744.38 11.56% 694.24 13.40% 235.55 6.36%原材料试剂耗材 244.47 2.81% 158.23 2.46% 202.38 3.91% 167.53 4.52%
小计 871.61 10.02% 902.61 14.02% 896.62 17.31% 403.08 10.88%
库存商品
小鼠颌下腺 13.61 0.16% 2.41 0.04% 6.24 0.12% 286.39 7.73%
消耗性生物资产 1,728.03 19.86% 1,840.65 28.59% 697.02 13.46% 15.02 0.41%
未完工专题成本 6,089.74 69.97% 3,691.83 57.35% 3,579.21 69.11% 2,999.65 80.98%
合计 8,702.99 100.00% 6,437.50 100.00% 5,179.09 100.00% 3,704.14 100.00%
本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和未完工专题成本构成,其中未完工专题成本占比最大,2014年至 2016年各年末以及 2017年 6月末占比分别为 80.98%、69.11%、57.35%以及 69.97%。此外,因公司报告期内拓
展了实验动物销售业务,消耗性生物资产占比增长较快,2014年至 2016年各年末以及 2017年 6月末占比分别为 0.41%、13.46%、28.59%、19.86%。存货各明
细科目具体分析详见下文。
2)原材料与库存商品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尚未领用的实验动物和试剂耗材,未领用实验动物主要为实验猴及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分别为 403.08万元、896.62万元、902.61
万元以及 871.61万元,2015年后公司各期末的原材料金额相对保持稳定。
库存商品为尚未销售的小鼠颌下腺,2014年末金额较大,为 286.39万元,
2015年末、2016年末以及 2017年 6月末分别仅有 6.24万元、2.41万元和 13.61
万元,金额较小。
3)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为苏州昭衍生产的用于对外销售的实验用大小鼠和广东前沿生产的用于对外销售的实验用商品猴和狗。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报告期内增幅较大,2015年末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金额较 2014年末大幅增加,由于公司子公司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广东前沿完成对高要康达实验用猴和狗的采购,消耗性生物资产增加 682.00 万
元。2016年末,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较 2015年末增加 1,143.63万元,主要为广
东前沿南宁分公司收购南宁旭佳的食蟹猴。
①生物资产分类情况
发行人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包括广东前沿繁育的用于对外销售的食蟹猴和比格犬以及苏州昭衍繁育的用于对外销售的实验鼠(以下简称“商品猴”、“商品犬”、“实验鼠”)。生产性生物资产为繁殖用实验鼠、食蟹猴及比格犬(以下简称“种猴”、“种犬”、“种鼠”)。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生物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6月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消耗性生物资产 1,728.03 1,840.65 697.02 15.02
其中:商品猴 1,632.05 1,748.18 640.62 -
商品犬 65.88 56.83 29.73 -
实验鼠 30.10 35.65 26.67 15.0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043.63 1,088.72 168.77 -
其中:种猴 1,028.54 1,072.87 147.08 -
种犬 11.18 13.90 21.69 -
种鼠* 3.92 1.95 --
*广东前沿于 2015年开展实验动物业务,销售食蟹猴及比格犬。
**实验鼠的做种繁殖期较短,一般为 4-5个月,故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由上表可知,公司生物资产中,食蟹猴金额及占比最高,报告期内生物资产增长较快系收购高要康达和南宁旭佳的生物资产。
②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取得方式
苏州昭衍报告期内实验鼠的取得方式为公司种鼠自行繁殖取得。
广东前沿待售食蟹猴和比格犬的取得方式为从外部购买及购买后自行繁殖。
从外部购买包括广东前沿购买高要康达食蟹猴和比格犬,广东前沿南宁分公司收购南宁旭佳食蟹猴,具体如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广东前沿于 2014年 12月 20日与高要康达签订《实验动物收购合同》;收购食蟹猴 3,362头计 1,013.85万元、比格犬 1,311头计 31.75万元,共计支付实
验动物款 1,045.60 万元,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 778.77 万元、生产性生物资产
266.83万元。
广东前沿与南宁旭佳签订《食蟹猴采购协议》,由南宁旭佳向广东前沿供应要求的食蟹猴 6,200只,合同总价款 2,400.00万元;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
广东前沿收到南宁旭佳实际交付食蟹猴 6,321头计 2,400.00万元,其中消耗性生
物资产 1,425.48万元、生产性生物资产 974.52万元。
③各期发行人消耗性生物资产自用和外销的金额和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消耗性生物资产自用和外销的金额和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自用 256.06 68.62% 478.28 41.54% 379.06 36.39% 9.06 12.16%
外销 117.10 31.38% 673.03 58.46% 662.51 63.61% 65.46 87.84%
合计 373.16 100% 1,151.31 100.00% 1,041.57 100.00% 74.52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用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为食蟹猴和实验鼠,其中绝大部分为食蟹猴,公司比格犬全部对外出售。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自用 255.00 476.35 372.30 -食蟹猴外销- 373.79 358.17 -
自用----比格犬外销 25.59 115.30 162.47 -
自用* 1.06 1.93 6.76 9.06 实验鼠外销 91.51 183.94 141.87 65.46
合计 373.16 1,151.31 1,041.57 74.52
*实验鼠为苏州昭衍自行领用,其价格为其领用时的账面价值。
4)公司未完工专题成本情况
未完工专题成本为按照专题归集所发生的实际成本,主要核算各个专题未完成前已发生的成本支出。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未完工专题成本的变动情况如下:
2017年 6月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阶段数量增幅*数量增幅数量增幅数量
未完工专题成本(万元) 6,089.74 6.53% 3,691.83 3.15% 3,579.21 19.32% 2,999.65
未结题专题数量(个) 693 11.06% 477 6.71% 447 12.31% 398
当期合计专题数量(个) 1,309 12.75% 1,912 5.75% 1,808 18.48% 1,526
*2017年 6月末增幅系与上年同期比较。
公司未完工专题成本为按照专题归集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人工成本、动物成本、试剂耗材等,专题成本在出具正式结题报告时,按照各专题实际账面价值结转成本。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完工专题成本规模呈逐年上升趋势,与公司业务规模、报告期各期末未结题数量增长相匹配。
2017年 6月末,公司未完工专题成本较 2016年末增长 2,397.91万元,增幅
达到 64.95%,系因当年开题金额较大且未能在当期结题,导致期末未完工专题
成本增幅较大,该部分专题将在未来一段期间内实现收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未完工专题成本的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6月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库龄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6个月以内 4,578.77 75.19% 2,836.17 76.82% 2,779.46 77.66% 2,278.40 75.96%
6-12个月 1,316.37 21.62% 509.66 13.80% 522.16 14.59% 513.40 17.12%
12个月以上 194.61 3.20% 346.01 9.37% 277.58 7.76% 207.85 6.93%
合计 6,089.74 100.00% 3,691.83 100.00% 3,579.21 100.00% 2,999.6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未完工专题成本的库龄大部分在一年以内,与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专题的试验实施周期基本在一年以内特点相吻合。
5)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盘点,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5年末、2014年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48万元、
6.89万元,主要系苏州昭衍生产的部分实验鼠价值减少。
(6)其他流动资产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预缴税款 1,435.07 72.69% 1,305.09 76.22% 898.52 72.57% 560.00 72.63%
待抵扣进项税款 101.87 5.16% 25.39 1.48% 3.40 0.27% 124.42 16.14%
待摊费用 437.42 22.16% 381.88 22.30% 336.25 27.16% 86.57 11.23%
合计 1,974.36 100.00% 1,712.36 100.00% 1,238.17 100.00% 771.00 100.00%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包括预缴税款、暂估进项税款和待摊费用三个明细科目,主要为预缴税款。
公司在收到合同预收款后,公司即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将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预缴税款科目。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年末、2014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预缴税款金额分别为 1,435.07 万元、
1,305.09万元、898.52万元、560.00万元,金额逐年增加,系公司随着业务规模
增加,所收到的合同款项逐年增加,导致增值税预缴金额相应增加。
2015年末,公司待摊费用金额较 2014年末增加 249.68万元,主要为向中介
机构支付的发行上市服务费。2017年 6月末,待摊费用增加至 437.42万元。
(7)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17,200.92 74.25% 17,925.82 75.25% 15,910.06 77.33% 15,669.46 75.92%
专用设备 5,547.38 23.95% 5,484.55 23.02% 4,247.05 20.64% 4,432.00 21.47%
运输设备 101.08 0.44% 80.43 0.34% 117.26 0.57% 146.91 0.71%
其他设备 317.05 1.37% 330.27 1.39% 298.77 1.45% 392.23 1.90%
合计 23,166.43 100.00% 23,821.08 100.00% 20,573.14 100.00% 20,640.60 100.00%
2017年 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公司固定资产金额分别为 23,166.43 万元、23,821.08 万元、20,573.14 万元、20,640.60 万元。公司固定
资产主要为实验室、动物房等实验设施以及实验用仪器设备。公司属于重资产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行业,需要建设大规模的实验设施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因此固定资产在资产结构中占比较高。公司 2015 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4 年末减少
0.33%,变化较小。2016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5年末增加 15.79%,
一是由于北京昭衍和苏州昭衍部分实验设施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二是公司为加强服务能力,购置了部分实验仪器设备。
(8)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苏州昭衍办公及实验动物楼工程 4,916.42 99.57% 5,523.39 96.73% 6,057.33 96.91% 6,030.59 97.25%
北京昭衍 2 号楼动物房改造工程------ 132.36 2.13%
北京昭衍 4 号楼动物房改造工程---- 193.33 3.09%--
零星工程-- 1.31 0.02%
其他-设备安装 21.02 0.43% 185.13 3.24%-- 38.00 0.61%
合计 4,937.44 100.00% 5,709.83 100.00% 6,250.66 100% 6,200.9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主要包括苏州昭衍办公及实验动物楼工程以及北京昭衍实验动物楼改造工程。
苏州昭衍办公及实验动物楼工程主要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介绍
苏州昭衍成立之初即定位于建设国际一流的实验室。苏州昭衍在太仓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占地面积 218亩,计划建设楼群共 18幢,其中主体建筑为七角大楼,共八幢,七角形圆心为中心实验楼,外周由一栋办公楼和六栋实验楼组成。除七角大楼外,区域内还建有动物检疫房、猪舍、鸡舍、动力中心、消防泵房等其他附属设施。苏州昭衍园区建筑物示意图如下所示:
苏州昭衍办公实验楼群示意图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上述建筑中,土建工作已经完成的建筑包括 1-9 号楼、11 号楼、14-17 号楼及 19号楼。12、13、18号楼为远期规划建筑。
截至目前,苏州昭衍办公实验楼群的规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类型具体楼层
已使用建筑设施 1号楼大部分、5号楼、9号楼、11号楼、14-17号楼; 4号楼二层,6号楼,8号楼二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建筑设施
(1)苏州昭衍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改扩建项目:2号楼,6号楼
一层剩余部分,8号楼一层、19号楼一层,新建同位素楼
(2)苏州昭衍实验动物繁殖基地项目:3号楼,4号楼一层
远期规划的建筑设施(已完成土建未装修)
1 号楼剩余部分、7 号楼一层、二层、8 号楼三层、19 号楼剩余部分
远期规划的建筑设施(未启动土建) 12号、13号、18号楼
2)工程建设过程
楼号主要用途土建工程开工时间
土建工程完工时间
净化装修/动物房设施新建、施工工程完工时间
动物房实验动物设施环境检测合格时间
1号楼办公楼 2009年 10月 2010年 9月 2011年 5月(部分)-
2号楼实验动物楼 2009年 10月 2010年 9月募投项目,未建设-
3号楼实验动物楼 2009年 10月 2010年 9月募投项目,未建设-
4号楼 1层实验动物楼 2009年 10月 2010年 9月募投项目,未建设-
4号楼 2层实验动物楼 2009年 10月 2010年 9月 2012年 12月 2012年 12月
5号楼 1层实验动物楼 2009年 10月 2010年 9月 2014年 9月 2014年 10月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号楼 2层实验动物楼 2009年 10月 2010年 9月 2011年 6月 2011年 6月
6号楼 1层-P2实验室实验动物楼 2009年 10月 2010年 9月 2014年 4月 2014年 4月
6号楼 1层-小动物房实验动物楼 2009年 10月 2010年 9月 2016年 6月 2016年 9月
6号楼 2层实验动物楼 2009年 10月 2010年 9月 2011年 6月 2011年 6月
7号楼实验动物楼 2009年 10月 2010年 9月远期规划,未建设-
8号楼 1层中心实验楼 2009年 10月 2010年 9月募投项目,未建设-
8号楼 2层中心实验楼 2009年 10月 2010年 9月 2011年 5月-
8号楼 3层中心实验楼 2009年 10月 2010年 9月远期规划,未建设-
9号楼泵房 2010年 6月 2010年 10月 2011年 5月-
11号楼动力中心 2010年 3月 2010年 10月 2011年 5月-
14号楼食品项目试验楼 2012年 3月 2012年 6月 2012年 6月-
15号楼食品项目试验楼 2012年 3月 2012年 6月 2012年 6月-
16号楼食品项目试验楼 2012年 3月 2012年 6月 2012年 6月-
17号楼食品项目试验楼 2012年 3月 2012年 6月 2012年 6月-
19号楼 1层实验动物楼 2010年 4月 2010年 10月募投项目,未建设(大部分,160平米冷库于 2013年 4月完工)
-
19号楼 2层实验动物楼 2010年 4月 2010年 10月远期规划,未建设-
3)报告期与该项目有关的在建工程增减变动金额和原因
①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苏州昭衍办公及实验动物楼工程项目有关支出以及后续预算建设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合计支出工程支出-固定资产原值
工程支出
-在建工程余额后续预算支出
1号楼 2,070.80 1,442.83 558.96 540.00
2号楼 1,014.50 - 903.02 2,160.00
3号楼 1,027.10 - 914.23 2,580.00
4号楼 1,826.71 1,409.78 371.12 1,150.00
5号楼 2,313.99 2,313.99 --
6号楼 2,447.77 2,447.77 --
7号楼 1,013.43 - 902.06 2,700.00
8号楼 2,111.27 1,250.63 766.06 1,144.00
9号楼 290.13 290.13 --
11号楼 936.69 936.69 --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4号楼 153.63 153.63 --
15号楼 170.79 170.79 --
16号楼 170.85 170.85 --
17号楼 176.71 176.71 --
19号楼 615.65 52.83 500.97 1,237.50
公共设施 1,001.02 1,001.02 -
合计 17,341.05 11,817.66 4,916.42 11,511.50
由上表看出,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苏州昭衍办公及实验动物楼工程项目累计工程支出为16,734.08万元,其中 11,817.66万元已转入固定资产核算,且大
部分金额为报告期初前转入,转固时点和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②报告期内,苏州昭衍办公及实验动物楼工程项目有关的在建工程增减变动金额相较项目累计已投资金额和预算总工程支出金额均不大,具体金额和原因如下:
项目
在建工程
期初余额(万元)
增减金额增减变动原因
在建工程
期末余额(万元)
2014年度 6,683.10 增加 1,363.59万元
减少 2,016.10万元
1、根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 5月做
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应支付浙江建安工程款与账面已计入的工程款之差调整增加在建工程
200.42万元,同时调整已投入使用的各栋楼固定资
产原值导致减少在建工程 89.85万元;
2、新增工程项目支出共 1,163.17 万元,主要为 5
号楼一层新增动物房、6号楼一层 P2实验室及 11号新增管道工程等项目的建设支出,上述三项工程于 2014年完工投入使用并于当期转入固定资产导致减少在建工程 1,926.25万元。
6,030.59
2015年度 6,030.59 增加 71.18万元
减少 44.44万元
在建工程增加 71.18万元,主要为按照经江苏省高
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4)苏民终字第 00294号民
事调解书确定的最终应支付浙江建安工程款与一审判决应支付的工程款之差 72.01万元(根据取得
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将进项税款转出调减 0.83 万
元),同时调整已投入使用的各栋楼固定资产原值导致减少在建工程 44.44万元
6,057.33
2016年度 6,057.33 增加 518.38万元
减少 1,052.32万元
新增工程支出 518.38 万元,主要系 6 号楼一层小
动物房及 8号楼档案室改造工程项目支出;上述工程于当期完工投入使用转入固定资产导致减少在建工程 967.29 万元;另本期根据取得的 1-8 号楼
产证中记载面积复核各楼转固金额,调整增加 15,523.39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号楼转入固定资产、调减在建工程金额 85.03万元
2017年1-6月 5,523.39 减少 606.97万元
本期在建工程减少系根据 2017年 5月 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将截止 2017年 1月 1日尚未开始摊销的贷款贴息计 6,069,732.88元冲减在建工程所致。
4,916.42
4)该工程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标志
苏州昭衍办公及实验动物楼工程项目达成可使用状态的标志可分为两类:
①实验动物房类工程项目
使用用途为实验动物房或涉及饲养、存放实验动物的房屋建筑物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标志为通过一般工程竣工验收,并经相关机构对实验动物设施环境检测合格。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用于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其工程实物质量、设施环境应符合《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GB14925-2010)、《实验动物建筑技术规范》(GB50447-2008)等国家标准的验收规范。因此,动物房土建工程及净化装修工程竣工后,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实物质量、设施环境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检测评估,主要检测指标包括温度、相对湿度、最小换气次数、动物笼具处气流流速、最低工作照度等。
苏州昭衍办公及实验动物楼工程中,2-7 号楼、19 号楼均属于此类工程项目。
②非实验动物房类工程项目
非实验动物房类的房屋建筑物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标志为完成符合使用用途要求的施工、装修工程建设,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此类工程项目主要包括 1号楼、8号楼、9号楼、11号楼和 14-17号楼。
5)在建工程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原因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苏州昭衍办公及实验动物楼工程项目累计工程支出为16,734.08万元,其中11,817.66万元已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尚有部分工程支出
因未达到可使用状态而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4,916.42 万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元,包括 1-4号楼、7号楼、8号楼及 19号楼等工程支出。
上述在建工程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情况和原因如下:
在建工程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用途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情况和原因
1号楼部分 558.96 办公区域三层建筑合计共 800 多平米仍处于毛坯状态,预计后续仍需发生工程支出 540万元
2号楼 903.02 实验动物楼整栋楼均处于毛坯状态,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尚未进行动物房设施建设、装修,后续预算工程支出为 2,160万元
3号楼 914.23 实验动物楼整栋楼均处于毛坯状态,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尚未进行动物房设施建设、装修,后续预算工程支出为 2,580万元
4号楼 1层 371.12 实验动物楼第一层处于毛坯状态,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未进行动物房设施建设、装修,后续预算工程支出为 1,150万元
7号楼 902.06 实验动物楼整栋楼均处于毛坯状态,未进行动物房设施建设、装修,后续预算工程支出为 2,700万元
8号楼 1层、3层 766.06 中心实验楼
一层、三层为毛坯状态,其中一层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未进行净化装修施工,后续预算工程支出为 1,144万元
19号楼 500.97 实验动物楼
仅小部分用作冷库,其于均处于毛坯状态,其中一层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未进行动物房设施建设、装修,后续预算工程支出为 1,237.50万元
苏州昭衍办公及实验动物楼工程建设以及各具体建筑物根据计划用途进行后续净化、安装工程施工系根据整体预算、业务发展规划及合同规模等整体因素,分批、分步实施。苏州昭衍不存在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进而延迟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苏州昭衍上述工程项目不存在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进而延迟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的情况。
北京昭衍实验动物楼改造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由于北京昭衍原有实验设施面积较小,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于2012年末收购了相邻的舒泰神原有厂房。收购后,公司于 2013年将该部分厂房改建为动物房和实验室(4 号楼改造工程),并于 2014 年正式投入使用,该部分在建工程当期转为固定资产。2015 年末、2016 年末在建工程为消防等零星改造和新发生的装修、改造工程。
2016年末,公司在建工程其他科目金额 185.13万元,系北京昭衍当期采购
的部分大额设备尚在调试过程中,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使用权 3,954.69 91.59% 4,002.35 94.72% 4,097.66 94.89% 4,192.97 94.34%
专利权 4.54 0.11% 2.29 0.05% 2.80 0.06% 3.31 0.07%
非专利技术 21.98 0.51% 32.08 0.76%----
商标 2.05 0.05% 2.55 0.06% 3.57 0.08% 4.66 0.10%
软件 334.33 7.74% 186.15 4.41% 214.43 4.97% 243.68 5.48%
合计 4,317.60 100.00% 4,225.41 100.00% 4,318.46 100.00% 4,444.63 100.00%
2017年 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公司无形资产金额分别为 4,317.60 万元、4,225.41 万元、4,318.46 万元、4,444.63 万元,公司无形资产
主要为北京昭衍和苏州昭衍的土地使用权。
(10)生产性生物资产
2015 年末,公司新增生产性生物资产 168.77 万元,主要由于广东前沿于
2015年上半年完成对高要康达实验动物的收购,包括部分种猴及种狗。
2016年末,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为 1,088.7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919.95万
元,主要由于随着广东前沿种猴种群的扩大以及广东前沿收购了南宁旭佳的猴群,期末种猴金额较 2015年末增加 925.79万元。
2017年 6月末,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为 1,043.63万元,较上年末变动较小。
1)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取得方式
①食蟹猴和比格犬
广东前沿种猴和种犬取得方式为从外部购买及购买后自行繁殖。
从外部购买包括广东前沿购买高要康达食蟹猴及比格犬,广东前沿购买南宁旭佳食蟹猴,具体金额详见本节有关消耗性生物资产有关内容。
②实验鼠
公司所用实验种鼠系从国家啮齿类实验动物种子中心外部引进并自行繁殖。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标志及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
①食蟹猴和比格犬
广东前沿的生产性生物资产除因两次收购所形成外,其他主要为收购后自行培育形成。广东前沿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为种猴及种犬,公司制定了《种猴挑选管理操作规程》与《种犬挑选管理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规定了确认种猴及种犬的确认标准。
食蟹猴一般 3 岁性成熟,由于食蟹猴 5 岁之前市场上经济价值比较高,3-5岁左右的食蟹猴市场需求量最大,6岁以上食蟹猴市场需求量下降,从经济角度出发,公司将 6岁以上的食蟹猴作为种猴。因此,公司将猴龄 6岁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标志,该时点后发生的后续管护、饲养等相关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比格犬性成熟一般在 1 岁以上,由于实验用比格犬市场需求较大的是 6-10个月龄的比格犬,1岁左右的比格犬可用于教学用犬,因此,公司将犬龄 2岁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的标志,该时点后发生的后续管护、饲养等相关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实验鼠
苏州昭衍饲养的实验鼠,出生后 50 天左右可繁殖小鼠,为保证种鼠质量,公司在 60 天时将雌雄种鼠合笼,以该时点作为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标志,该时点后发生的后续管护、饲养等相关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资产减值准备 61.53 13.29% 52.32 13.21% 42.80 11.98% 42.83 12.22%
政府补助 296.07 63.97% 298.60 75.37% 295.94 82.85% 294.61 84.05%
预计负债------ 13.06 3.73%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可抵扣亏损 84.19 18.19% 32.27 8.15%----
未实现的内部利润 21.08 4.55% 12.98 3.28% 18.47 5.17%--
合计 462.86 100.00% 396.17 100.00% 357.20 100.00% 350.5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产生原因主要为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可抵扣亏损、预计负债以及为实现的内部利润等多种因素,影响金额较大的主要为政府补助、资产减值准备和可抵扣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不属于免税收入,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导致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2017 年 6 月末、2016年末、2015 年末、2014 年末,因递延收益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
296.07、298.60万元、295.94万元、294.61万元。
2016年,子公司广东前沿实现净利润-382.73万元,该可抵扣亏损因素产生
递延所得税 32.27万元。
(12)长期待摊费用
2014年末至 2016年末以及 2017年 6月末,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 54.76万元、30.42万元、128.45万元和 112.88万元。2014年、2015年,公司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 LIMS系统服务费,具体情况如下:
1)LIMS系统服务费内容
LIMS 系统是指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2012 年 12 月,公司与英司旦信息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Instem 签署了《Provantis 永久使用权和 4 年的服务》合同,合同总价款 300 万元。Provantis?是为从事非临床评估研究的单独用户及全球组织提供的一套先进的全集成软件系统,能够协调临床前药物安全评估的各方面工作,以其简明直观的功能,帮助GLP或非GLP环境下的简单或复杂的研究项目精简流程和工作流。
公司购买的 Provantis?临床前解决方案包括方案定义、在体实验、临床病理学、生殖毒理、病理学、配药等核心模块,以用于试验项目的控制。因软件专业性较强,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报错时,需对方提供相应服务以确保系统正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常运行,故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中包括 4 年服务费,服务内容包括提供非现场的系统故障支持及系统升级维护等。合同总价款 300 万元为打包价款,未具体区分该系统永久使用权和 4 年服务费各自价格。公司根据合同谈判情况将其拆分为 LIMS系统永久使用权 200.00万元和 4年服务费 100.00万元,永久使用权计
入无形资产核算,并按照 10年进行摊销;服务费 100.00万元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核算,并按直线法进行摊销。另,与 LIMS 系统相关的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入账价值均为扣减了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金额。
2)有关付款情况
上述购买合同中约定付款进度为:合同签署之时支付 60 万元、核心模块安装完成时支付50万元、仪器接口完成安转时支付50万元、自协议签署日期起一年时支付50万元、自协议签署日期起两年时支付50万元、自协议签署日期起三年时支付40万元,后经双方沟通,一致同意最后两期共90万元合同款按照三期每期 30万元支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合同款。
3)长期待摊费用的依据,收益期间的确定方法和谨慎性
公司将 4 年服务费 100.00 万元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按直线法进行摊销,系
因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 4 年,收益期间的确定方法合理、谨慎,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016 年,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除 LIMS 系统服务费外,新增网络使用服务费、实验室改造工程、WinNonlin 软件使用费以及仪器维保费等事项,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年增加金额本年摊销金额期末数备注
LIMS系统服务费 30.42 - 24.34 6.08
网络使用服务费- 9.43 4.72 4.72互联网接入服务费,分两年摊销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实验室改造工程- 56.78 6.62 50.16
为北京昭衍 1号楼二层、三层实验室改造工程,改造金额共计 56.78万元,
分五年摊销
WinNonlin 软件使用费
- 35.56 5.93 29.63
2016年 6月采购 Phoenix
WinNonlin软件,金额
35.56万元,使用期限三
年,分三年摊销
仪器维保费- 39.51 1.65 37.86
2016年 11月采购超高效液相/质谱联用仪,维保费
5.8万美元,维保期 2年,
分两年摊销
合计 30.42 141.28 43.25 128.45
(13)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7年 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150.77万元、215.28万元、1,510.87万元、542.64万元,均为各年末预
付的设备采购款。
(二)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1、负债总额及变化趋势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负债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项目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流动负债总额 28,497.60 12.99% 25,221.59 31.98% 19,110.41 -8.16% 20,808.13
非流动负债总额 7,365.94 -13.00% 8,466.14 2.58% 8,253.27 -2.39% 8,455.36
合计 35,863.54 6.46% 33,687.73 23.11% 27,363.68 -6.49% 29,263.49
2015年末,公司负债规模较 2014年末小幅下降,主要由于公司逐步偿还银行借款所致,2016末以及 2017年 6月末,公司负债规模逐年增加,主要由于公司预收款项增加所致。具体分析见下文。
2、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7年 6月末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短期借款------ 1,100.00 3.76%
应付账款 1,569.11 4.38% 1,946.13 5.78% 1,029.06 3.76% 1,478.47 5.05%
预收款项 25,378.66 70.76% 20,602.21 61.16% 16,013.06 58.52% 12,298.91 42.03%
应付职工薪酬 1,197.69 3.34% 1,474.75 4.38% 1,232.20 4.50% 1,009.02 3.45%
应交税费 271.05 0.76% 1,154.67 3.43% 765.08 2.80% 1,033.71 3.53%
应付利息------ 9.38 0.03%
其他应付款 81.09 0.23% 43.83 0.13% 71.02 0.26% 78.65 0.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800.00 12.99%
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 28,497.60 79.46% 25,221.59 74.87% 19,110.41 69.84% 20,808.13 71.11%
长期借款--预计负债------ 87.08 0.30%
递延收益 7,365.94 20.54% 8,466.14 25.13% 8,253.27 30.16% 8,368.28 28.6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365.94 20.54% 8,466.14 25.13% 8,253.27 30.16% 8,455.36 28.89%
负债总计 35,863.54 100.00% 33,687.73 100.00% 27,363.68 100.00% 29,263.4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债务结构的变化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预收款项占负债总额比例较高,且逐年增加。2017年 6月末、2016年末、2015 年末、2014 年末,预收款项占公司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70.76%、
61.16%、58.52%、42.03%。预收款项金额较大由公司业务模式决定,主要因为
公司在签订业务合同后或实验动物开展前,客户即支付 50%-70%的合同款,该部分合同款在实验专题未结题前,作为预收账款处理。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加,预收款项规模相应增加,导致其在负债结构中占比较大,且比例逐年提高。
二是银行借款占负债总额比例逐年降低。2017年 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2014 年末,银行借款(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总额占公司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0、0、0、16.75%。2013年后,随着苏州昭
衍通过 GLP 认证,承接业务规模迅速增加,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较为充裕。
公司在报告期内将经营闲置资金逐步偿还银行借款,导致银行借款的规模逐年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主要负债项目增减变化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短期借款--- 1,100.00
合计--- 1,100.00
公司预收款较多,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充裕,因此报告期内短期借款规模较小。2014 年 8 月 6 日,公司与工商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2015年公司已偿还上述银行贷款。
(2)应付账款
2017年 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本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1,569.11 万元、1,946.13 万元、1,029.06 万元、1,478.47 万元,应付账款主
要为应付供应商材料、实验动物款、工程及设备款项。
(3)预收账款
2017年 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本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5,378.66万元、20,602.21 万元、16,013.06万元、12,298.91万元,主要是
预收的合同款。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规模较大,主要因为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客户即支付大部分合同款,在实验专题未结题前,合同款主要作为预收账款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项规模逐年增加,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产能扩张,所承接试验金额逐年增加,导致预收账款规模相应增加。2016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较上年同期增长 28.66%,当年公司承接实验的金额进一步增长。2017
年 6月末,公司预收账款较上年末增长 23.18%,承接合同金额继续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前五名如下:
单位名称金额(万元)占期末预收款项比例关联关系
2017年 6月 30日
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 1,201.50 4.73%非关联方
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68.20 4.60%非关联方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022.66 4.03%非关联方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907.84 3.58%关联方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659.89 2.60%非关联方
合计 4,960.09 19.54%
2016年 12月 31日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868.60 4.22%关联方
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 762.30 3.70%非关联方
广州市锐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26.00 3.52%非关联方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676.58 3.28%非关联方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59.07 2.71%非关联方
合计 3,592.55 17.44%
2015年 12月 31日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019.70 6.37%非关联方
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24.80 4.53%非关联方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660.20 4.12%关联方
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 523.55 3.27%非关联方
百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506.00 3.16%非关联方
合计 3,434.25 21.45%
2014年 12月 31日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671.29 5.46%关联方
山东轩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66.80 4.61%非关联方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56.95 3.72%非关联方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24.91 2.64%非关联方
兴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14.30 2.56%非关联方
合计 2,334.25 18.98%
公司预收账款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6月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 20,801.77 81.97% 15,408.17 74.79% 12,321.66 76.95% 9,386.29 76.32%
1-2年 2,024.78 7.98% 2,741.58 13.31% 1,490.33 9.31% 1,410.75 11.47%
2-3年 797.68 3.14% 698.11 3.39% 848.31 5.30% 773.51 6.29%
3-4年 415.95 1.64% 635.76 3.09% 635.36 3.97% 628.36 5.11%
4-5年 400.07 1.58% 389.20 1.89% 617.40 3.86% 100.00 0.81%
5年以上 938.40 3.70% 729.40 3.54% 100.00 0.62%--
合计 25,378.66 100.00% 20,602.21 100.00% 16,013.06 100.00% 12,298.91 100.00%
报告期各年末,公司 1年以内的预收账款占比基本保持稳定。公司预收款项基本为客户预付合同款,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账款金额持续增加,增长趋势与业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务规模增长趋势保持一致。公司单个合同包括若干个专题,合同预收款一般为50%-70%,因合同内各专题为陆续开展,若已完成专题金额小于预收款金额,将导致预收款账龄较长,另,公司收到预收款后,因试验方案无法确定或者客户供试品无法提供等原因,动物试验无法及时开展,也会导致预收款账龄较长。因此,尽管公司单个试验实施周期基本在一年以内,但合同内专题全部结题时间超过一年系正常现象,公司部分预收款账龄超出一年是合理的。
(4)应付职工薪酬
2017年 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余额分别为 1,197.69 万元、1,474.75 万元、1,232.20 万元、1,009.02 万元。报
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当期计提的工资及绩效奖金。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增值税- 325.85 341.14 337.60
企业所得税 215.36 746.42 344.28 370.05
个人所得税 12.31 10.97 5.93 236.09
城市维护建设税 2.14 18.90 20.66 19.33
教育费附加 2.72 16.29 17.06 20.64
其他 38.53 36.24 36.01 49.99
合计 271.05 1,154.67 765.08 1,033.71
本公司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主要为应交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2014年末,公司应交个人所得税 236.09万元,为公司 2013年度现金分红需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税种及税率情况参见本招股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项下“(一)公司
主要税种和税率”。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应付的各种往来款、代收代付款等。2017年 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本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余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额分别为 81.09 万元、43.83 万元、71.02 万元、78.65 万元,其他应付款规模较
小。
(7)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科目核算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拨款金额 2017年 6月 30日账面余额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依据
国家生物医药孵化基地动物实验公共服务技术平台
26,500,000.00 12,818,738.03 612,436.48 2,493,500.98 3,080,103.96 2,868,267.64 (1)
国际化创新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平台建设
13,275,600.00 174,997.46 67,099.32 355,343.04 355,343.04 406,922.57 (2)
G20神经系统药物等临床前新药评价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5,000,000.00 2,449,666.58 1,119,161.98 848,000.04 583,171.40 (3)
北京市 2011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510,000.00 467,261.55 583,088.88 565,025.64 (4)
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补助 30,762,000.00 28,679,074.83 218,873.38 389,780.28 389,780.26 389,780.25 (5)
贴息补助 9,683,777.15 123,795.12 123,795.09 123,795.04 (6)
供电工程补助 2,289,954.00 2,142,345.88 16,417.18 29,263.92 29,263.89 29,263.86 (7)
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4,500,000.00 4,200,178.58 32,098.94 57,181.44 57,181.40 57,181.36 (8)
太仓市 2013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项目
1,000,000.00 952,982.45 7,385.10 13,210.80 13,210.82 13,210.83 (9)
现代服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国际化创新药物安全性评价体系
10,800,000.00 10,287,984.79 146,948.96 162,513.36 114,741.91 87,810.98 (10)
新型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研制 1,580,500.00 1,580,500.00 (11)
生物大分子药物非临床评价关键4,488,900.00 3,802,555.97 649,261.35 37,082.68 (12)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拨款金额 2017年 6月 30日账面余额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依据
技术研究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款
1,000,000.00 216,525.97 29,372.32 192,698.52 182,626.55 172,554.58 (13)
2015年国家服务外包平台 2,384,303.91 2,384,303.91 (14)
2016年度国家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
1,096,800.00 1,096,800.00 (15)
其他 2,872,746.83 71,105.31 174,794.39 283,837.90 803,370.10 (16)
合计 73,659,401.28 2,970,160.32 5,344,426.12 5,796,145.10 5,517,182.85
1)国家生物医药孵化基地动物实验公共服务技术平台项目
国家生物医药孵化基地动物实验公共服务技术平台项目建设主要为蛋白类和疫苗类药物提供临床前评价,以动物为试验系统,重点是药物的研发支持。
该项目总投资额 1.11 亿元,其中申请国家支持 2,000.00 万元、北京市支持
2,000.00万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 100.00万元,自筹 7,000.00万元。项目
资金主要用于厂房购买、净化安装和购买仪器设备。截止 2017年 6月 30日,北京昭衍已收到四次拨款:
A、2011年 7月 14日收到 1,000.00万元系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关于拨付 2010年度开发区统筹项目资金的通知》(京开财企[2011]105号)拨付的项目资金;
B、2011年 9月 26日收到 500.00万元系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
于拨付 2011年度第一批开发区统筹项目资金的通知》(京开财企[2011]164号)拨付的项目资金;
C、2012年 1月 17日收到 500.00万元系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
于拨付 2011年北京市重大科技统筹项目资金的通知》(京开财企[2012]002号)拨付的项目资金;
D、2012 年 11 月 20 日收到 650.00 万元系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2 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京财经一指[2012]1163号)拨付的中央补助资金。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与资产相关,并对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分期计入各期损益。
2)国际化创新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平台建设
国际化创新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平台建设课题于 2011年 11月 24日获批,课题主要包括建立小型猪生理和病理学背景数据库、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致突变、生殖毒性、致癌性试验规范和评价体系等九个子课题。该课题由中央财政资金拨款 1,327.56万元,其中购置设备款 183.11万元(课题验收后调整为117.68
万元),其他款项用于课题购买材料等支出。对收到的政府补助中用于购置设备的款项对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分期计入各期损益;对用于课题购买材料的支出对应各期该项目实际支出情况分期计入各期损益。
3)G20神经系统药物等临床前新药评价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G20 神经系统药物等临床前新药评价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任务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建立神经系统药物研究模型与技术;二是建立新型影响诊断技术及给药技术,以辅助新药的临床前评价;三是建立可应用于重大疾病(肿瘤和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药物评价的人源化动物模型,将这三方面有机地组合并补充入昭衍现有的临床前 GLP 评价的技术平台。该课题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拨款
500.00万元(其中用于购置设备款 424.00万元、用于购置材料 76.00万元),其
中用于购置设备的款项对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分期计入各期损益;对用于课题购买材料的支出对应各期该项目实际支出情况分期计入各期损益。
4)北京市 2011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北京市 2011 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毒性病理诊断和药物分析技术平台的建设,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对该平台建设支持资金为 251 万元用于购置设备。对该项政府补助对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分期计入各期损益。
5)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补助
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补助系根据太仓市财政局、太仓市科技局《关于对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实施财政补贴的通知》(太财企[2009]50号)于2010年 10月苏州昭衍收到对苏州园区办公及实验动物楼一期建设项目的财政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贴款 3,076.20 万元。报告期内,苏州园区办公及实验动物楼一期建设项目仅部
分投入使用,故对于所收到的财政补贴款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对应已投入使用转为固定资产核算部分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分期计入各期损益;另一部分对应尚未投入使用部分暂未进行摊销,待后续完工投入使用后按照对应资产折旧年限分期计入各期损益。已投入使用和未投入使用部分计算各自占比时分别按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与未投入使用部分资产的预算金额确定的。截至 2017 年6 月 30 日,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补助 3,076.20 万元中对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分
期摊销的金额为 1,265.57万元,尚未开始摊销的金额为 1,810.63万元。
6)贴息补助
贴息补助系对应 2011年 6月前贷款利息资本化部分所给予的贴息补助款计
968.38 万元,该项政府补助的摊销方法与前述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补助摊销方
法一致。根据 2017年 5月 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将截止 2017年 1月 1日尚未摊销完毕或尚未开始摊销的贷款贴息分别冲减固定资产原值和在建工程。
7)供电工程补助
供电工程补助 229.00 万元系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 2014 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投资计划及预算指标的通知》(苏发改服务发[2014]689 号、苏财建[2014]130 号)于 2012 年苏州昭衍收到的对应苏州园区办公及实验动物楼一期建设项目的供电工程补助款。该项政府补助的摊销方法与前述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补助摊销方法一致。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供电工程补助 229.00万元中对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分期摊销的金
额为 94.21万元,尚未开始摊销的金额为 134.79万元。
8)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系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1 年第七批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平台)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11]153 号)拨付给苏州昭衍创新平台建设款 450.00万元,其中省拨款 300.00万元;主管部门匹配 150.00万元。该项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政府补助的摊销方法与(5)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补助摊销方法一致。截至 2017
年 6月 30日,该项政府补助 450.00万元中对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分期摊销的金
额为 185.13万元,尚未开始摊销的金额为 264.87万元。
9)太仓市 2013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项目
太仓市 2013 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项目系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做好 2013 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3]154 号)于 2014 年 3 月苏州昭衍收到拨付的平台建设资金 100.00
万元。该项政府补助的摊销方法与前述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补助摊销方法一致。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太仓市 2013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 100.00
万元中对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分期摊销的金额为 41.14万元,尚未开始摊销的金
额为 58.86万元。
10)现代服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国际化创新药物安全性评价体系
现代服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国际化创新药物安全性评价体系项目主要为改造原有实验设施 8,000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A、根据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3 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投资计划及预算指标的通知》(苏发改服[2013]50号)于 2014年 1月苏州昭衍收到该项目扶持资金 400.00万元;
B、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下达 2014 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投资计划及预算指标的通知》(苏发改服务发[2014]689号、苏财建[2014]130号)于 2014年 8月苏州昭衍收到该项目扶持资金 200.00万元;
C、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下达 2015 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投资计划及预算指标的通知》(苏发改服务发[2015]683号)于 2015年 8月苏州昭衍收到该项目扶持资金 400.00万元;
D、根据太仓市财政局、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拨 2015 年度太仓是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太财工贸[2015]55号)于 2015年 12月收到该项目扶持资金 80.00万元;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该项目对应的实验设施部分已完工投入使用,尚有部分未完工投入使用,故对应已投入使用部分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分期计入各期损益;对应尚未投入使用部分暂未进行摊销,待后续完工投入使用后按照对应资产折旧年限分期计入各期损益。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该项政府补助 1,080.00万元中对应固定
资产折旧年限分期摊销的金额为 756.56万元,尚未开始摊销的金额为 323.44万
元。
11)新型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研制
新型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研制项目系与复旦大学共同承担该课题的研发项目,课题实施阶段为 2013年 1月至 2015年 12月。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共计收到复旦大学拨付的研究经费 158.05 万元,目前该课题延期实施尚未开展,
根据实际研发支出情况摊销至各期损益。
12)生物大分子药物非临床评价关键技术研究
生物大分子药物非临床评价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系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共同承担该课题的研发项目,课题实施阶段为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共计收到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拨付的研发经费
448.89万元,各期将根据实际研发支出情况摊销至各期损益。
13)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款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款 100.00 万元系根据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
委员会、江苏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 2012 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于 2012年 12月苏州昭衍收到拨付的购置设备的补助资金。该项政府补助对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分期计入各期损益。
14)2015年国家服务外包平台
2015年国家服务外包平台系根据太仓市财政局《关于转拨 2015年度国家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的通知》(太商外包[2016]3号)于 2016年 11月收到该项资金计 238.43万元用于购置设备。
15)2016年度国家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年度国家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系根据《关于拨付 2016年度国家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的通知》(苏财企字[2016]78号)于 2017年 1月收到该项资金计 109.68万元用于购置设备。
16)其他
递延收益中其他项目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账面余额为 2,872,746.83元,共
9项金额为 60.00万元以下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对应资产折
旧年限摊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各期实际发生额予以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流动比率(倍) 1.01 0.96 0.78 0.62
速动比率(倍) 0.71 0.70 0.51 0.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39% 40.93% 40.04% 50.0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685.01 8,854.94 8,299.98 8,697.68
利息保障倍数(倍)-*- 48.71 18.04
*2016年度及2017上半年公司利息净支出为负。
指标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母公司)×1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2017年 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41.39%、40.93%、40.04%、50.03%,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
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2014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01、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0.96、0.78、0.62,速动比率分别为 0.71、0.70、0.51、0.44。公司流动比率不高
与其业务模式有关,在公司流动负债中,预收款项占比最高,但预收账款属于经营性负债,没有偿还压力,若扣除预收账款因素,公司 2017年 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实际流动比率分别为 9.26、5.22、4.83、1.52,公司
偿债能力逐年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持续增加一是由于苏州昭衍前期投资进入回收期,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均逐年提升,息税前利润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报告期内,公司逐步降低了银行贷款规模,利息支出不断下降。2015 年末、2014年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48.71、18.04,2016年以及 2017年上半年
公司利息净支出为负,不存在偿债压力。
整体来看,随着公司子公司苏州昭衍前期投资进入回收期、银行贷款规模逐步下降以及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状况较好,公司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与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1.08 14.27 10.56 8.79
存货周转率(次/年) 1.16 2.06 2.25 2.40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30 0.45 0.44 0.43
指标计算方法: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公司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流动资产在资产结构中占比较小。同时,公司业务模式为先收款后启动实验,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较多,应收账款余额较少,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指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标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泰格医药(300347) 2.84 2.80 2.89
博济医药(300404) 1.17 2.09 2.69
药明康德 4.31 3.94 4.08
昭衍新药 14.27 10.56 8.79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主要因为公司与其他COR上市公司相比,尽管同属CRO行业,但从事的业务有所区别。公司主要从事为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药明康德主要从事药学研究和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泰格医药和博济医药主要从事临床研究服务业务,各个公司侧重于医药研发服务外包领域的不同阶段,业务模式有所差异。公司所从事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收款模式为先收款后启动实验,预收账款规模较大,应收账款规模较小,而其他 CRO公司并非采取该种收费模式,应收账款规模均较大。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远高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
2、存货周转率分析
公司存货主要为未完工专题成本、原材料和消耗性生物资产,其中未完工专题成本占比较大,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40、2.25、
2.06。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一是由于公司随着自身营业规模扩
大,增加了实验动物的储备数量,二是自 2015 年起,广东前沿投入运营,期末存在可供出售的实验动物,具体原因详见本节上文“存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泰格医药(300347) 2,928.27 1,459.64 1,011.12
博济医药(300404) 0.61 1.52 2.44
药明康德 9.49 11.60 8.76
昭衍新药 2.06 2.25 2.40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因业务特点不同,各 CRO上市公司的存货结构有所差异。泰格医药为临床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CRO,其存货构成中仅有原材料,没有实验动物,存货规模最小,存货周转率最高;博济医药的存货构成中同样以未完工的项目成本为主,因此存货规模相对较大,存货周转率较低;药明康德 CRO业务主要以药学研究阶段业务为主,同时还包括非 CRO业务,存货结构中原材料、在产品占比较大,存货结构与其他公司存在差异。
公司的存货结构以未完工专题成本为主,但还包括了消耗性生物资产、原材料等其他存货资产,总体与博济医药相似,存货周转率较低。
3、总资产周转率
2014年至 2016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43、0.44和 0.45,公司总资
产周转率波动较小,系因公司营业收入与总资产同步增长。
公司名称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泰格医药(300347) 0.59 0.64 0.58
博济医药(300404) 0.14 0.30 0.47
药明康德 0.60 0.57 0.55
昭衍新药 0.45 0.44 0.4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收入类别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9,462.56 99.59% 23,982.75 99.18% 20,215.41 97.85% 17,678.46 95.65%
其他业务收入 38.95 0.41% 197.77 0.82% 445.16 2.15% 803.03 4.35%
合计 9,501.51 100.00% 24,180.52 100.00% 20,660.57 100.00% 18,481.49 100.00%
本公司主营业务具体包括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收入、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收入,其中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收入占绝对比重。其他业务收入为礼来公司、青岛明勤、勃林格等公司支付的实验设施使用费。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7,678.46 万元、20,215.41
万元和 23,982.75 万元,2014 年至 2016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 16.47%。2014-2016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迅速增长的原因主要为:受国家政策鼓励,制药企业和药品研发机构加大了新药研发投入的力度,导致临床前 CRO行业近年来市场景气度高,市场需求较旺盛。具体行业分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2、按业务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收入类别
金额占比金额增幅占比金额增幅占比金额占比
临床前研究服务
9,083.48 95.99% 22,880.06 18.10% 95.40% 19,372.90 12.57% 95.83% 17,209.50 97.35%
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
634.08 6.70% 1,579.04 29.98% 6.58% 1,214.81 159.04% 6.01% 468.96 2.65%
分部间抵销
-255.00 -2.69%-476.35 27.95%-1.99%-372.30 --1.84%--
合计(*) 9,462.56 100.00% 23,982.75 18.64% 100.00% 20,215.41 14.35% 100.00% 17,678.46 100.00%
*注:广东前沿所生产的实验动物部分提供给北京昭衍、苏州昭衍使用,该部分业务在合并报表时予以抵销。
公司主营业务由临床前研究服务和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组成,其中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占绝对比重。
(1)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收入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7,209.50
万元、19,372.90 万元和 22,880.06 万元,2015 年较 2014 年增长 12.57%,2016
年较 2015年增长 18.10%。报告期内,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持续增长的原因
为市场景气度高。
1)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构成
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主要由安全性评价服务业务、药效学研究业务和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业务构成,其中安全性评价服务业务即 GLP 业务系公司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核心收入,报告期内占比分别为 82.16%、81.98%、76.79%以及 82.82%。其他类
业务主要为临床样本检测、热源检测等检测业务。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项目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安全性评价服务 7,522.87 82.82% 17,570.27 76.79% 15,881.58 81.98% 14,139.67 82.16%
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 574.90 6.33% 3,052.83 13.34% 2,382.99 12.30% 1,727.47 10.04%
药效学研究服务 637.12 7.01% 1,970.17 8.61% 925.12 4.78% 1,063.24 6.18%
其他 348.59 3.84% 286.79 1.25% 183.21 0.95% 279.12 1.62%
合计 9,083.48 100.00% 22,880.06 100.00% 19,372.90 100.00% 17,209.50 100.00%
2)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特点
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收入特点具体如下:
①下半年实现收入高于上半年
公司试验专题根据业务流程分为方案设计阶段(方案中)、动物试验阶段(试验中)和出具报告阶段(报告中)三个阶段。其中,方案中阶段为实验方案的探索阶段,主要为专题负责人撰写试验方案;试验中阶段为开展动物试验,需严格按照试验方案开展,试验方案内载明本次动物试验的周期、给药次数、方式等,故每个专题试验中阶段的时间均为固定的。报告中阶段主要为专题负责人撰写试验报告,该阶段需要和客户充分沟通,客户认可后方可由机构负责人出具报告,客户的沟通及确认速度是影响报告出具时点的重要因素。不少客户在开展药品研发活动时,为便于考核,通常将年末设置为里程碑时点。在临近年底时,客户主动加快与公司的结题确认工作,导致公司年末的结题数量较大。
因此,公司下半年的收入确认金额通常比上半年高。
②报告期各年末公司报告中阶段专题占比相对稳定
报告期各年末,发行人未完工专题的数量分别为 398 个、447 个以及 477个,未完工专题成本分别为 2,999.65万元、3,579.21万元以及 3,691.83万元,未
完工专题的数量和成本均稳步增长,与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相匹配。
由于临近年底时,客户会主动加快与公司的结题确认工作,使得每年该时间段内公司的结题数量均较大,从而导致年末公司尚未结题的即处于报告中阶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段的专题数量占比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年末,发行人专题数量结构如下:
报告期专题数量比较表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阶段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
当期结题 1,435 75.05% 1,361 75.28% 1,128 73.92%
期末未完工专题 477 24.95% 447 24.72% 398 26.08%
其中:
方案中 218 11.40% 116 6.42% 114 7.47%
试验中 134 7.01% 203 11.23% 188 12.32%
报告中 125 6.54% 128 7.08% 96 6.29%
合计 1,912 100.00% 1,808 100.00% 1,526 100.00%
(2)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业务收入
公司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业务主要为苏州昭衍对外销售实验用鼠、小鼠颌下腺以及广东前沿对外销售实验用猴和狗,目前该业务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较少。2014年至 2016年,该类收入金额分别为 468.96万元、1,214.81
万元以及 1,579.04万元,2015年较 2014年增长 159.04%,系广东前沿的实验动
物销售增幅较大,2016年较 2015年同期增长 29.98%,系广东前沿实验动物销售
规模进一步增加。
2017 年 1-6 月,公司实现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业务收入 634.08 万元,
较上年同期减少 29.06%,主要由于当期公司的实验猴均为自用,外销规模大幅
减少。
3、按地域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域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区域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华东 3,906.44 41.28% 9,355.67 39.01% 7,031.59 34.78% 5,186.25 29.34%
华北 2,322.62 24.55% 5,173.95 21.57% 7,169.16 35.46% 5,726.55 32.39%
华南 943.04 9.97% 1,624.15 6.77% 2,067.33 10.23% 2,847.88 16.11%
东北 466.16 4.93% 1,927.91 8.04% 825.30 4.08% 750.37 4.24%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华中 106.75 1.13% 1,354.35 5.65% 574.20 2.84% 1,847.16 10.45%
西部 1,071.58 11.32% 3,216.74 13.41% 1,002.42 4.96% 974.54 5.51%
境外 645.97 6.83% 1,329.99 5.55% 1,545.42 7.64% 345.71 1.96%
合计 9.462.56 100.00% 23,982.75 100.00% 20,215.41 100.00% 17,678.46 100.00%
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华东、华北和华南等地区,主要与公司客户分布有关,公司客户主要为制药企业和研发机构,主要分布于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分类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成本类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4,362.29 99.08% 11,882.08 99.19% 9,943.47 99.30% 8,558.33 98.93%
其中:
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 4,273.93 97.07% 11,589.66 96.75% 9,554.47 95.42% 8,237.35 95.22%
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业务
306.26 6.96% 816.32 6.81% 638.20 6.37% 320.97 3.71%
抵销-217.89 -4.95%-523.90 -4.37%-249.20 -2.49%--
其他业务成本 40.55 0.92% 97.24 0.81% 69.71 0.70% 92.83 1.07%
合计 4,402.84 100.00% 11,979.32 100.00% 10,013.18 100.00% 8,651.16 100.00%
*注:北京昭衍、苏州昭衍存在向广东前沿采购实验动物情形,该部分业务在合并报表时予以抵销。
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来自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成本。2014 年至 2016年以及 2017年 1-6月,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分别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98.93%、
99.30%、99.19%以及 99.08%,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相匹配。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项目归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成本
直接人工 684.18 15.68% 1,989.11 16.74% 1,523.20 15.32% 1,288.00 15.05%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实验动物成本 953.58 21.86% 2,603.63 21.91% 2,130.61 21.43% 2,046.61 23.91%
专用试剂耗材 364.28 8.35% 687.18 5.78% 555.60 5.59% 732.32 8.56%
饲养成本 616.67 14.14% 2,129.28 17.92% 1,932.07 19.43% 1,480.15 17.29%
临床检验成本 163.84 3.76% 487.06 4.10% 447.30 4.50% 342.65 4.00%
病理切片成本 233.97 5.36% 1,027.27 8.65% 890.33 8.95% 798.69 9.33%
分析成本 372.07 8.53% 945.29 7.96% 842.05 8.47% 429.15 5.01%
制造费用 667.45 15.30% 1,196.95 10.07% 985.40 9.91% 1,119.79 13.08%
二、实验动物
销售业务成本 306.26 7.02% 816.32 6.87% 636.92 6.41% 320.97 3.75%
合计 4,362.29 100.00% 11,882.08 100.00% 9,943.47 100.00% 8,558.33 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成本和实验动物销售业务成本两部分构成。其中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成本包括直接人工、实验动物成本、专用试剂耗材、饲养成本、临床检验成本、病理切片成本、分析成本、制造费用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持续增长且结构较为稳定,与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一致。
(三)利润来源分析及可能影响本公司盈利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
要因素
1、总体盈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营业收入 9,501.51 38.06% 24,180.52 17.04% 20,660.57 11.79% 18,481.49
主营业务收入 9,462.56 38.64% 23,982.75 18.64% 20,215.41 14.35% 17,678.46
其他业务收入 38.95 -31.88% 197.77 -55.57% 445.16 -44.57% 803.03
营业利润 1,308.30 183.33% 5,354.70 13.95% 4,699.00 1.42% 4,633.32
利润总额 1,359.97 70.02% 6,101.02 5.77% 5,768.37 -7.75% 6,252.67
净利润 1,218.45 78.88% 5,169.27 5.12% 4,917.49 0.36% 4,899.7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8.41 78.89% 5,169.25 5.12% 4,917.39 0.36% 4,899.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838.90 140.28% 4,453.96 13.14% 3,936.65 13.34% 3,473.38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利润来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临床前研究服务服务 4,809.55 94.33% 11,290.40 92.54% 9,818.44 92.21% 8,972.15 91.27%
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 327.82 6.43% 762.72 6.25% 576.61 5.42% 147.99 1.51%
抵销-37.11 -0.73% 47.55 0.39%-123.10 -1.16%--
其他业务-1.60 -0.03% 100.53 0.82% 375.45 3.53% 710.19 7.22%
合计 5,098.66 100.00% 12,201.20 100.00% 10,647.39 100.00% 9,830.33 100.0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所实现的毛利均占公司毛利总额的 90%以上,是本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
(2)报告期内,净利润形成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利润 1,308.30 5,354.70 4,699.00 4,633.32
营业外收入* 389.02 784.43 1,133.60 1,879.50
营业外支出 0.14 38.10 64.23 260.15
利润总额 1,359.97 6,101.02 5,768.37 6,252.67
所得税费用 141.52 931.75 850.88 1,352.94
净利润 1,218.45 5,169.27 4,917.49 4,899.72
净利润/利润总额 89.59% 84.73% 85.25% 78.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
68.85% 86.16% 80.05% 70.89%
注:*2017年 1-6月的营业外收入含其他收益金额。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于营业利润,其次为营业外收入。主要由于报告期内,随着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公司实现营业利润总额亦随之高速增长,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大额政府补助,导致营业外收入金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额较高。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逐年上升,反映出非经常性损益在公司净利润中的占比逐年下降。
2、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公司的发展目标是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 CRO 机构,公司目前在临床前CRO 领域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未来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如下:
(1)临床前 CRO行业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国内药企和研发机构对于新药研发投入力度的加大以及医药外包服务趋势的上升,国内临床前 CRO行业景气度较高,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但如果未来由于宏观经济不景气等原因,新药研发的投资规模降低,必将影响临床前 CRO的市场需求,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2)新业务的拓展情况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主要为以药品评价为核心的新药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未来公司将在此业务的基础上拓展新的业务,如目前已经进入的实验动物生产领域以及未来可能会进入的其他 CRO领域。公司在拓展新业务的过程中,必将面临新的挑战,如果新业务的拓展情况低于预期,也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3)融资能力
公司所处的临床前 CRO行业,需要建设大量的实验动物房、实验室以及购置大量实验设备,属于重资产行业。公司为提升规模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需要继续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目前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内部积累和银行贷款,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如果公司不能及时筹集业务拓展所需要的资金,将限制公司的产能,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4)试验专题的结构变化
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上期末尚未完工的专题在本期确认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收入(简称“跨期收入”),二是当期开展并结题的专题收入(简称“本期收入”)。
公司试验专题因试验动物种类、试验类型、试验周期等因素导致不同专题的金额及毛利率差异较大,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不同营业周期内所开展的试验专题的结构可能存在差异,若当期所开展的大额、高毛利、6个月以上的试验专题占比较大且未在当期结题,则该部分专题收入和毛利将跨期确认,导致当期所实现的本期收入金额大幅下滑,从而使得当期的经营业绩产生波动。
3、报告期新签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订单及期末未执行完毕订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新签订单金额以及期末结余未执行完毕订单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6月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期末结余未执行完毕专题数量(个) 1,966 1,211 730 625
期末结余未执行完毕订单金额 59,945.05 45,478.99 30,475.72 21,722.02
其中:
期末已进入试验阶段的订单金额 17,674.41 11,839.50 11,817.28 8,325.37
期末未进入试验阶段的订单金额 42,270.64 33,639.49 18,658.44 13,396.65
报告期内,受行业景气度较高以及公司市场拓展力度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各年新签订单金额逐年增加。截至 2017年 6月末,结余未执行完毕订单金额为59,945.05 万元,较去年末增长 14,466.06 万元,增长比例达到 31.81%,公司未
来业绩有较为充分的保障。
(四)利润表项目具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9,501.51 24,180.52 20,660.57 18,481.49
营业成本 4,402.84 11,979.32 10,013.18 8,651.16
税金及附加 149.90 214.33 62.90 39.12
销售费用 180.02 438.41 313.27 200.36
管理费用 3,763.89 6,205.74 5,467.24 4,458.9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财务费用-23.36 -87.12 73.38 394.66
资产减值损失 56.50 65.98 16.75 106.71
投资收益-0.62 -9.16 -14.85 2.74
其他收益 337.20 ---
营业利润 1,308.30 5,354.70 4,699.00 4,633.32
营业外收入 51.81 784.43 1,133.60 1,879.50
营业外支出 0.14 38.10 64.23 260.15
利润总额 1,359.97 6,101.02 5,768.37 6,252.67
所得税费用 141.52 931.75 850.88 1,352.94
净利润 1,218.45 5,169.27 4,917.49 4,899.72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情况及变动分析详见本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项下“(一)营
业收入”。
2、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情况及变动分析详见本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项下“(二)营
业成本”。
3、报告期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营业务毛利率及综合毛利率如下:
类别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 52.95% 49.35% 50.68% 52.13%
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 51.70% 48.30% 47.46% 31.56%
其他业务-4.12% 50.83% 84.34% 88.44%
综合毛利率 53.66% 50.46% 51.53% 53.19%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和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的繁殖、销售,其中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内容包括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药效学研究服务、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2014年、2015年、2016 年以及 2017 年上半年,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3.12%、93.77%、94.62%以及 95.60%,因此,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毛利率是影
响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关键因素。实验动物销售及其他业务占比较小,其毛利率变动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影响较小。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原因主要包括:
1)发行人的合同定价在业内处于中高端水平
截至 2016年末,我国共有不超过 70家企业或机构通过了 CFDA的 GLP认证,与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具有如下优势:
①公司试验承接能力强
公司是国内唯一拥有两个 GLP机构的专业化临床前 CRO企业,其中苏州昭衍是国内规模最大的药物安全性评价机构。公司在动物饲养管理设施、功能实验室、专业人员配备、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均处于国内临床前 CRO企业领先地位,有能力为客户提供规模化、高质量的服务。
②公司承接试验服务范围广
公司及子公司苏州昭衍所通过 GLP 认证,均被许可开展 9 大类试验,可开展试验种类数量在国内 GLP 机构中位居前列。同时,公司提供的研究服务范围还包括药效学研究服务、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等非 GLP 业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几乎包括药物临床前研究的全部内容。
③公司技术团队项目经验丰富
公司技术团队已经积累了 20 多年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经验,完成了对逾2000种药物的临床前研究、评价试验,具有丰富的 GLP管理和药物安全性评价经验。同时,公司已开展超过百个一类新药(按客户供试品统计)的临床前研究工作,部分为国家重大新药创制支持品种或“国家 863计划”、“国家 973计划”等国家其他项目重点支持品种。
④公司资质齐全
公司是国内首批且两次通过美国 FDA检查的 CRO机构,也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 CFDA 认证以及通过美国 FDA 检查的 CRO 机构,除此之外,公司还拥有 OECD的 GLP认证、韩国的 GLP认证,所出具的研究报告被中国、美国、OECD成员国、韩国等地药监机构的认可。
综上,鉴于公司在行业内市场竞争优势较强,在与客户议价过程中具有较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影响力,合同定价在行业内处于中高端水平。
2)发行人生产效率较高
公司已形成了一支规模化经营的高素质的人才团队。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以及苏州昭衍拥有员工 577名,员工所学专业包括毒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兽医学、实验动物学、分子生物学、眼科学等,在各自领域均具有长时间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同时,公司作为中国较早成立的临床前 CRO企业,成立迄今积累了丰富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和新药评价经验,自身的服务能力也在不断的提高,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共承担了超过 2,000个药物、6,300多个专题的研究,创新药物逾 700个,公司技术团队积累了 20多年的药物临床前研究经验。
高素质的人才团队和丰富的项目经验,有效提升了公司生产效率,保障公司可按时保质地完成各类试验,降低了试验延期或因试验质量原因而发生额外支出的风险,有效控制了成本。
(2)毛利率变动分析
1)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毛利率
公司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毛利率高低与试验专题特点有关,影响该类业务专题毛利率的因素较多,主要包括:市场因素、实验类别因素(包括长毒试验、急毒试验、安全药理试验、过敏试验、方法验证、生殖试验、药效学试验、药代动力学试验等)、使用的实验动物种属(猴、犬、兔、鼠、猪等)和数量因素、动物试验周期因素(1周、2周、4周、8周等)、给药方式因素(皮下、静脉输液、灌胃、玻璃体注射等)、是否双报因素(仅用于向 CFDA 申报临床申请、同时向 CFDA 和国外机构申报临床申请)、待研究评价的供试品类别因素(单抗、小分子、疫苗等),具备不同特点的专题毛利率差异往往较大。
安全性评价服务业务系公司的核心业务,虽然单个专题的毛利率差异较大,但由于每年完成的该类业务专题数量大,金额多,不同专题之间的毛利率差异影响相互抵消,整体看来,安全性评价业务的毛利率相对较为稳定。
药代动力学试验和药效学试验因业务规模远低于安全性评价业务,单个专题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毛利率差异的影响较安全性评价业务高,因此,毛利率的波动程度较安全性评价业务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业务的毛利率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项目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安全性评价 7,522.87 82.82% 52.31% 17,570.27 76.79% 49.17%
药代动力学 574.90 6.33% 48.36% 3,052.83 13.34% 55.10%
药效学 637.12 7.01% 52.20% 1,970.17 8.61% 43.72%
其他 348.59 3.84% 75.69% 286.79 1.25% 37.61%
合计 9,083.48 100.00% 52.95% 22,880.06 100.00% 49.35%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安全性评价 15,881.58 81.98% 50.65% 14,139.67 82.16% 52.86%
药代动力学 2,382.99 12.30% 55.91% 1,727.47 10.04% 60.18%
药效学 925.12 4.78% 39.40% 1,063.24 6.18% 37.68%
其他 183.21 0.95% 42.70% 279.12 1.62% 20.74%
合计 19,372.90 100.00% 50.68% 17,209.50 100.00% 52.13%
尽管公司各专题的毛利率差异较大,但综合来看,2014 年、2015 年、2016年以及 2017年 1-6月,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2.13%、50.68%、
49.35%以及 52.95%,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2)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
2014年、2015年、2016年以及 2017年 1-6月,公司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1.56%、47.46%、48.30%以及 51.70%。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280.59 965.44 892.94 -
营业成本(万元) 138.36 500.06 456.84 -广东前沿毛利率 50.69% 48.20% 48.84%-
销售收入(万元) 353.49 613.60 321.87 468.96
营业成本(万元) 167.90 316.26 181.36 320.97 苏州昭衍毛利率 52.50% 48.46% 43.65% 31.56%
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 51.70% 48.30% 47.46% 31.56%
2015 年后,公司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的销售业务毛利率有所增加,主要由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于广东前沿所开展的食蟹猴及比格犬的销售业务毛利率较高。
3)其他业务毛利率
2014年、2015年、2016年以及 2017年 1-6月,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88.44%、84.34%、50.83%及-4.12%。
类别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万元) 38.95 197.77 445.16 803.03
其他业务成本(万元) 40.55 97.24 69.71 92.83
其他业务毛利率-4.12% 50.83% 84.34% 88.44%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基本为礼来公司、青岛明勤、勃林格等租用苏州昭衍 14 号-17 号楼实验设施所支付的使用费。2016 年,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由 2015年的 84.34%大幅下滑至 50.83%,系因 2016年上半年青岛明勤与公司终
止了相关协议,导致 2016 年公司实验动物使用收费大幅下降,当年仅对勃林格收费 195.99 万元,但由于公司实验设施的固定成本未能同比下降,导致其他业
务毛利率降幅较大。2017年上半年,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下降至-4.12%。
4)综合毛利率
由于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绝大部分比例,因此,报告期内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毛利率的变动是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波动的最重要原因。报告期内,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毛利率较为稳定,因此,公司综合毛利率波动不大,2014年、2015年、2016年以及 2017年 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3.19%、51.53%、50.46%以及 53.66%。
5)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 CRO其他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泰格医药 38.03% 44.12% 47.32%
博济医药 48.66% 49.59% 46.96%
昭衍新药 50.46% 51.53% 53.19%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2014年至 2016年,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3.19%、51.53%以及 50.46%,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高于泰格医药及博济医药的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①发行人 CRO业务与其他上市公司 CRO业务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属于临床前 CRO,业务集中于临床前研究服务阶段,主要从事安全性评价、药效学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业务,其中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业务(又称“GLP业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 GLP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 75%以上。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泰格医药属于临床 CRO,营业收入基本为临床试验技术服务收入和临床研究咨询服务收入,博济医药以临床 CRO业务为主,兼有临床前 CRO 业务,2014 年至 2016 年,其临床研究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73.95%、75.75%、46.32%,临床前研究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
比重分别为 15.41%、14.88%、37.45%。目前 A 股尚未有以 GLP 业务为核心的
CRO公司上市。
由于新药研发的复杂性,临床前研究阶段以及临床试验阶段的技术差异较大,导致专注于不同研究阶段的 CRO 公司业务差异也较大。与其他 CRO 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所从事的 GLP 业务主要开展动物试验,需要建设大量高标准的实验动物设施,购置大量实验仪器,因此公司的固定资产占比较大,动物成本和折旧公摊成本占重要比重,而其他 CRO上市公司主要从事临床业务,不开展动物试验或动物实验很少,生产成本以人工成本为主,固定资产占比较低,鉴于公司的业务类型、成本结构、资产结构等与其他 CRO上市公司存在明显不同,公司的毛利率与其他 CRO上市公司存在差异是合理的。
②发行人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毛利率较高
公司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主要包括定价优势以及效率优势等。首先,公司在行业内市场竞争优势较强,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公司合同定价在行业内处于中高端水平,同时,公司技术团队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有效提升了公司生产效率,保障公司可按时保质地完成各类试验,降低了试验延期或因试验质量原因而发生额外支出的风险,有效控制了成本。
③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主要从事临床业务,近来年毛利率下滑
与发行人相比,可比上市公司泰格医药、博济医药近年来毛利率均有所下滑,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要原因为其所从事的临床研究服务业务近年来受政策影响较大,2015 年下半年以来,CFDA开展了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国内临床 CRO的业务均受到较大影响,临床研究服务项目的进展速度放缓、项目工作量增加、成本增加,导致 2016年临床 CRO公司的毛利率降幅均较大。由于公司主要以 GLP业务为核心的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未开展临床研究服务业务,因此不受本次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较为稳定。
综上所述,与其他 CRO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从事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其他 CRO上市公司以临床研究服务业务为主,两者业务结构存在差异;发行人在临床前研究服务领域的诸多优势导致了其自身毛利率较高且保持稳定;其他CRO 上市公司的临床研究业务受政策影响近年来毛利率有较大幅度下滑而发行人未受影响。因此,发行人的毛利率高于其他 CRO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是合理的。
④发行人毛利率与博济医药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与博济医药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博济医药:
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收入(万元) 2,702.19 1,884.45 2,216.75
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成本(万元) 1,084.40 773.18 1,070.84
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毛利率 59.87% 58.97% 51.69%
昭衍新药:
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收入(万元) 22,880.06 19,372.90 17,209.50
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成本(万元) 11,589.66 9,554.47 8,237.35
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毛利率 49.35% 50.68% 52.13%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与博济医药虽然均从事临床前 CRO业务,但实质上存在较大差异。
发行人以 GLP 业务为核心,主要进行动物实验业务,动物房等试验设施是其核心资产,固定资产投入较大,属于重资产型企业;博济医药并不拥有 GLP证书,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不从事 GLP 业务,其所从事的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主要为药学阶段的研究业务(处方筛选、工艺、理化性质、质量标准、稳定性等服务)和狭义临床前研究阶段(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等服务)中的非 GLP 业务,主要包括药物制剂研究、工艺研究等业务,固定资产的投入相对较小。因此,鉴于两者在业务结构、技术特点、资产结构以及成本结构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毛利率存在差异是合理的。
4、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人工成本 102.00 191.30 139.21 126.28
差旅及会议费 30.97 52.62 66.86 37.66
办公费 29.61 54.56 37.99 30.27
折旧 2.21 4.39 2.16 1.05
运输费 6.75 72.86 14.23 -
其他 8.48 62.67 52.81 5.10
合计 180.02 438.41 313.27 200.36
报告期内,本公司销售费用金额较小,主要为公司市场部人员工资以及办公费、会议费等。
2015 年起,公司销售费用中产生运输费用,系广东前沿销售实验动物所发生费用;2016年公司运输费金额 72.86万元,增幅较大,系当期广东前沿实验动
物销售规模扩大所致。2017年 1-6月广东前沿实验动物销售规模较小,导致运输费有所下降。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 1-6月,发行人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1.08%、
1.52%、1.81%以及 1.89%,销售费用率较低,主要由于公司业务拓展主要依托业
内口碑、客户长期合作关系、客户转介绍等方式,主动拓展比例较低。2015 年后,公司销售费用率有所上升,主要由于子公司广东前沿实验动物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可比公司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泰格医药 3.05% 3.31% 3.08%
博济医药 6.65% 2.54% 1.50%
昭衍新药 1.81% 1.52% 1.08%
CRO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均较低,主要由于 CRO行业技术水平较高,药企或科研机构在选择 CRO合作方时,主要考虑行业地位、口碑、技术团队、业务经验等技术因素,单纯依靠增加销售费用的推广效果有限。综合看来,公司销售费率处于行业平均水平,与其他 CRO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客户多为国内知名的制药企业,而泰格医药国外客户占比较大,其相应差旅费、薪酬和业务宣传费等比公司高。
5、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人工成本 832.92 22.13% 1,753.97 28.26% 1,659.78 30.36% 1,323.09 29.67%
研发支出 1,420.32 37.74% 1,382.91 22.28% 1,049.08 19.19% 1,050.26 23.55%
办公费 500.19 13.29% 1,248.23 20.11% 1,128.64 20.64% 985.12 22.09%
折旧及摊销 277.69 7.38% 609.27 9.82% 558.40 10.21% 451.14 10.12%
税费-- 76.95 1.24% 238.08 4.35% 251.65 5.64%
生物资产支出 568.25 15.10% 927.46 14.95% 394.29 7.21% 190.61 4.27%
其他 164.53 4.37% 206.94 3.33% 438.97 8.03% 207.03 4.64%
合计 3,763.89 100.00% 6,205.74 100.00% 5,467.24 100.00% 4,458.90 100.00%
(2)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本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研发支出、办公费、折旧摊销、生物资产支出等,其中生物资产支出主要为公司所饲养的实验动物在资本化后所发生的饲养、死亡以及淘汰等费用。
2014年、2015年、2016年以及 2017年 1-6月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4,458.90
万元、5,467.24万元、6,205.74万元、3,763.89万元。2015年管理费用相对于 2014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增长 22.61%,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1)人工成本较 2014 年增幅较大;
(2)2015年广东前沿投入运营,导致当年生物资产支出较上年增加 203.68万元;
(3)苏州昭衍部分批次小鼠颌下腺活性丧失予以报废,产生支出 286.39万元。
2016年公司管理费用未 6,205.74万元,较上年增长 13.51%,其中人工成本、
研发支出、办公费、折旧摊销均保持稳定增长,生物资产支出较上年大幅增长
135.22%,主要由于实验动物业务规模上升,生物资产支出有所增加。
2016 年,公司管理费用中税费金额 76.95 万元,较上年减少 161.12 万元,
系 2016 年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不再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北京昭衍和苏州昭衍均不断扩充人员,导致管理费用中的人员工资逐年增加,2015年公司的人工成本较上年增加 336.70
万元,2016年公司人工成本较上年增加 94.19万元。
2016年、2015年、2014年,公司研发支出金额分别为 1,382.91万元、1,049.08
万元、1,050.26万元,研发支出的金额较大。公司研发支出分为两类,一是公司
针对所承接的国家课题的研发投入,近年来公司先后承接了“国际化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国家生物医药孵化基地动物实验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国际化创新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平台建设”等多项国家课题,承接国家课题对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起到了重要作用。每项国家课题对于研发任务均有明确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申报的研发计划进行研发投入。二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内部课题,公司为保持临床前研究服务的竞争优势,根据市场需求,每年会选取部分研发项目以建立和丰富自身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技术体系。
2017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支出投入增加,达到 1,420.32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 177.27%。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国家课题 594.13 215.17 39.57 173.47
内部研发课题 826.20 1,167.74 1,009.51 876.79
合计 1420.32 1,382.91 1,049.08 1,050.26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4年、2015年、2016年以及 2017年 1-6月,发行人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24.13%、26.46%、25.66%以及 39.61%,2015年子公司广东前沿运营后,生物资
产支出费用大幅增加,导致 2015年、2016年管理费用率有所上升。2017年上半年公司管理费用率较高,主要由于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占比通常较低,且当期因研发支出增幅较大,导致管理费用金额较大。
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泰格医药 19.52% 17.68% 17.63%
博济医药 40.43% 20.99% 15.29%
昭衍新药 25.66% 26.46% 24.13%
与同行业 CRO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管理费用率相对偏高,主要由于公司属于临床前 CRO,业务流程、资产结构与其他 CRO上市公司显著不同,管理费用中研发费用、折旧摊销、生物资产支出等规模较大,其他 CRO上市公司管理费用中并无生物资产支出且折旧摊销、研发费用等占比较低,导致公司管理费用率偏高。
6、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各期财务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利息支出 2.06 0.89 120.92 367.05
减:银行利息收入 57.70 19.94 12.91 10.64
利息资本化金额 0.00 0.00 0.00 0.00
汇兑损益 28.61 -73.45 -39.68 22.14
减:汇兑损益资本化金额 0.00 0.00 0.00 0.00
其他 3.66 5.37 5.05 16.12
合计-23.36 -87.12 73.38 394.66
本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减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并加上汇兑损益等费用的金额。
7、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的情况如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2.85 8.65
政府补助-* 697.80 778.70 1,852.34
礼来公司补偿款-- 280.44 -
其他 51.81 86.63 71.61 18.51
合计 51.81 784.43 1,133.60 1,879.50
注:*2017年上半年的政府补助金额在“其他收益”科目列示,金额为 337.20万元。
2015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 778.70万元以及礼来公司支付的
补偿款 280.44万元,报告期内其余各期的营业外收入大部分均为政府补助。
礼来公司于 2011年 10月与苏州昭衍签订合作协议,租赁苏州昭衍的部分实验设施用于饲养实验动物,合作期为 5 年。2015 年 4 月,礼来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苏州昭衍的合作协议,支付苏州昭衍补偿款 280.44万元。
报告期内各期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具体内容、金额、依据如下:
单位:元
补助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依据2015年度江苏省实验动物设施运行绩效补贴款 70,000.00 100,000.00 (1)
发展专项引导资金 819,500.00 200,000.00 400,000.00 (2)
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奖励 200,000.00 150,000.00 (3)
苏州市 2015年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奖励 250,000.00 (4)
太仓财政局 2015年省商务局发展专项资金 300,000.00 363,000.00 (5)
2014年度“海鸥计划”引智专项资助经费 96,420.00 598,326.00 (6)
中关村科技企业家协会开放实验室经费支持款 500,000.00 (7)
北京市商委支持 2014 年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后期维护资金 500,000.00 (8)
科技人才奖励费 150,000.00 678,000.00 (9)
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奖励 1,000,000.00 (10)
贴息补贴 9,310,200.00 (11)
太仓市中小企业扶持资金 230,000.00 (12)
递延收益转入 2,970,160.32 5,344,426.12 5,796,145.10 5,517,182.85 (13)
其他 31,885.85 237,617.10 379,549.06 468,000.00 (14)
合计 3,372,046.17 6,977,963.22 7,787,020.16 18,523,382.85
(1)根据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 2015年度江苏省实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验动物设施运行绩效补贴的通知》(苏动管办[2016]02 号)于 2016 年苏州昭衍收到给予的运行补贴 10.00万元。
(2)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包括:
A、2016年收到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包括:
①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局《关于下达 2016 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16]76号)拨付 30.00万元;
②根据太仓市财政局和太仓市商务局《关于拨付 2016 年度太仓市商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太财工贸[2016]25号)拨付 30.00万元;
③根据太仓市财政局和太仓市商务局《关于拨付 2016 年度太仓市商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太财工贸[2016]25号)拨付 14.70万元;
④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局《关于下达 2016 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16]76号)和根据太仓市财政局和太仓市商务局《关于拨付 2016年度太仓市商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太财工贸[2016]25号)分别拨付 5.25万元和 2.00万元。
B、2015年度收到服务外包专项补贴 20.00万元系根据太仓市财政局、太仓
市商务局《关于拨付 2015 年度太仓市商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太财工贸[2015]23号)拨付的“在岸奖励”款;
C、2014年度收到服务外包专项补贴 40.00万元系根据太仓市财政局、太仓
市商务局《关于转拨 2014年度省级服务外包项目资金的通知》(太财工贸[2014]59号)拨付的“在岸业务奖励”款。
(3)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奖励包括:
A、2015年度收到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奖励 20.00万元系根据太仓
市财政局、太仓是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拨 2015 年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太财工贸[2015]50号)拨付的“星级服务机构创星支持”资金;
B、2014年度收到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奖励 15.00万元系根据太仓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市财政局、太仓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拨 2014 年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太财工贸[2014]67号)拨付的“星级服务机构创星支持”资金;
(4)2015年度收到苏州市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奖励 25.00万元系根据苏州
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关于认定首批苏州市服务创新型示范企业的通知》(苏服务办[2015]6 号)拨付的苏州市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奖励款 20.00 万元及根据
太仓市财政局、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拨 2015 年度太仓市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太财工贸[2015]55号)拨付的苏州市首批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奖励款 5.00万元;
(5)根据太仓市财政局、太仓市商务局《关于拨付 201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
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太财工贸[2015]21 号)2015 年度苏州昭衍收到“服务外包”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及“免申报展会”款共计 36.30万元;
(6)“海鸥计划”引智专项资助经费包括:
A、2016年苏州昭衍收到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 2015 年度苏州市“海鸥计划”柔性引进海外智力入选名单的通知》(苏人保外[2016]2号)拨付的引进海外智力人才补助款 9.64万元;
B、2015年苏州昭衍收到根据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 2014 年度苏州市“海鸥计划”柔性引进海外智力入选名单的通知》(苏人保外[2015]3 号)拨付的引进海外智力人才补助款 59.83万元;
(7)2014年度收到中关村科技企业家协会开放实验室经费支持 50.00万元
系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办公室《关于第七批中关村开放实验室运行一年评估的通知》北京昭衍于 2014 年度收到中关村科技企业家协会拨付的一次性资金补贴款;
(8)2014 年度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后期维护资金 50 万元系根据北京市
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4年度北京市服务外包发展配套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于 2014年 12月北京昭衍收到的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后期维护资金。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科技人才奖励费包括:
1)2016 年度苏州昭衍根据江苏省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 2012 年度江苏省“双创计划”引进人才的通知》(苏州人才[2012]39号)引进人才资助金 15.00万元;
2)2014年度苏州昭衍收到科技人才奖励费 67.80万元包括:
A、根据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 2012 年度江苏省“双创计划”引进人才的通知》(苏人才办[2012]39 号)收到引进人才资助金 15.00
万元;
B、根据太仓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3 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分年度拨款)项目经费的通知》(太人才办[2014]30 号)收到拨款 40.00
万元;
C、根据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苏州市 2013 年度第二十九批科技发展计划(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和姑苏人才滚动支持)项目及科技经费的通知》(苏科计[2013]374号、苏财教字[2013]143号)收到拨款 10.00万元;
D、根据中共太仓市沙溪镇委《沙溪镇加快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奖励政策》(沙委发[2014]10号)收到科技人才奖励 2.80万元。
(10)2014年度收到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奖励 100.00万元系根
据太仓市财政局、太仓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度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及拨款通知》(太财行[2014]45 号)于 2014 年度苏州昭衍收到“科技服务项目-业务奖励”款 100.00万元。
(11)苏州昭衍于 2009 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签订了贷
款协议,借款本金 1.80亿元,借款期限为五年,即从 2009年 9月 18日至 2014
年 9月 17日,贷款用于项目建设即苏州园区办公及实验动物楼一期建设项目。
苏州昭衍为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于 2009 年引进的重点项目,故对苏州昭衍项目建设借款给予贴息补贴,贴息补贴自 2010年度至 2014年度共计 2,063.02万元。
苏州昭衍于 2010年至 2014年间分 5次已全部收到 2,063.02万元的贴息补助,收
款及账务处理情况如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
拨款时间拨款金额计入递延收益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2010年 12月 2,160,000.00 2,160,000.00
2011年 1月 2,160,000.00 2,160,000.00
2012年 12月 3,500,000.00 3,500,000.00
2013年 12月 3,500,000.00 1,863,777.15 1,636,222.85
2014年 8月 9,310,200.00 9,310,200.00
合计 20,630,200.00 9,683,777.15 10,946,422.85
2011 年 6 月苏州昭衍园区办公及实验动物楼一期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均已完工,其部分资产根据业务规模的需要已装修完毕到达预计可以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其他暂未投入使用的部分待后续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要求,分批、分步完成项目建设。故 2011年 6月之后发生的贷款利息停止资本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由于该项补助对象为利息支出,其同时包含资本化利息和费用化利息,因此将实际收到的贴息首先视作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当累计收到的贴息金额超出资本化利息之后,超出部分视作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即对应 2011年 6月前已资本化的贷款利息部分即 968.38 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科目核算,随着资产计提
折旧逐年计入各期营业外收入;2014年度收到的贴息补助 931.02元计入当期营
业外收入。
(12)2016 年度苏州昭衍根据太仓市财政局、太仓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下达 2015 年太仓市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通知》(太财工贸[2016]17 号)拨付中小企业扶持资金 23.00万元。
(13)递延收益转入涉及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节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
2、(8)递延收益”所述。
(14)其他
A、2017年 1-6月其他项目 31,885.85元,共 2项小额补贴款;
B、2016年度其他项目 237,617.10元,共 7项小额补贴款,除北京昭衍根据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实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5)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86号)拨付的稳岗补贴款 118,653.90元外,其他均为小额补贴款;
C、2015年度其他项目 379,549.06元,共 12项补贴款,除收到沙溪财政局
拨付的 2014年度千企升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00,000.00元外,其他均为小额补
贴款;
D、2014年度其他项目 468,000.00元,共 11项补贴款,除收到太仓市财政
局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2013 年德国国际医药外包展补贴102,000.00 元及收到拨付的 2013 年省博士集聚项目经费补贴 100,000.00 元外,
其他均为小额补贴款。
9、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13 8.10 8.88 22.80
捐赠支出--- 2.00
诉讼支付利息等相关事项-- 48.92 123.06
滞纳金-- 1.03 109.01
其他支出 0.01 30.00 5.40 3.27
合计 0.14 38.10 64.23 260.15
2016 年公司营业外支出 32.71 万元,主要为支付广东前沿员工赔偿金 30
万元。2015年,公司营业外支出 64.23万元,主要为苏州昭衍因与浙江建安诉讼
事项支付的工程款利息及执行费 48.92 万元。2014 年营业外支出 260.15 万元,
主要为苏州昭衍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滞纳金 109.01 万元和与浙江建安等
诉讼事项计提的利息 123.06万元。
10、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当期所得税费用 208.20 970.72 857.57 628.67
递延所得税费用-66.69 -38.97 -6.70 724.27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计 141.52 931.75 850.88 1,352.94
2014 年,由于苏州昭衍实现盈利以及所得税税率变动导致递延收益等所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导致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11、非经常性损益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六、非经常性损益”。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558.61 11,882.22 10,622.54 8,237.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946.26 -5,242.47 -4,452.39 -4,246.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6.36 232.84 -4,951.31 -1,510.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21.32 6,943.84 1,238.00 2,473.34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837.57 26.12% 29,699.06 13.93% 26,068.37 24.56% 20,927.78
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03 66.61% 742.89 8.32% 685.84 -53.58% 1,477.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98.60 26.25% 30,441.95 13.78% 26,754.21 19.41% 22,405.3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94.92 16.35% 7,384.30 10.63% 6,674.93 4.25% 6,402.7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3,932.78 18.70% 6,504.82 17.93% 5,515.96 30.20% 4,236.4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32.01 38.48% 1,532.38 -14.44% 1,791.05 25.67% 1,425.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80.28 65.94% 3,138.24 45.98% 2,149.73 2.20% 2,103.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39.99 25.81% 18,559.74 15.05% 16,131.67 13.86% 14,167.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58.61 27.66% 11,882.22 11.86% 10,622.54 28.95% 8,237.60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237.60 万元、
10,622.54万元、11,882.22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状况较好且逐年增长。
主要原因为:1、公司预收款项较多,合同签订后即可获得大部分合同款,项目
回款状况良好;2、公司所处的临床前 CRO行业为重资产行业,前期固定资产投
资规模较大,报告期内折旧摊销等非付现成本较高,经营过程中现金流出较少;
3、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收取的进度款金额也逐年增加。
2014年至 2016年及 2017年 1-6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13.24%、126.17%、122.82%以及 156.16%,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168.12%、216.02%、229.86%
以及 292.06%,公司经营活动获现能力强,盈利质量较高。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837.57 29,699.06 26,068.37 20,927.78
营业收入 9,501.51 24,180.52 20,660.57 18,481.4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重 156.16% 122.82% 126.17% 113.24%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 3,558.61 11,882.22 10,622.54 8,237.60
净利润 1,218.45 5,169.27 4,917.49 4,899.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比重 292.06% 229.86% 216.02% 168.12%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22 --- 4.20 -14.19% 4.8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22 --- 4.20 -14.19% 4.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46.48 -81.95% 5,242.47 21.34% 4,320.59 11.10% 3,889.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6.00 -62.51% 362.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6.48 -81.95% 5,242.47 17.63% 4,456.59 4.82% 4,251.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6.26 -81.95%-5,242.47 17.74%-4,452.39 4.84%-4,246.85
2014年至 2016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46.85万元、
-4,452.39 万元以及-5,242.4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持续为负,主要系北京昭衍、苏州昭衍两公司购买土地厂房及实验设备,建设实验设施等活动所致。公司投资活动均与主营业务相关,与公司业务扩张相匹配。
2014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较小,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4,251.74 万
元,主要为北京昭衍、苏州昭衍两地实验设施建设投入。
2015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较小,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4,456.59 万
元,主要为北京昭衍、苏州昭衍两地实验设施设备投入。
2016 年,公司无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5,242.47 万元,主
要为北京昭衍动物房改造及北京昭衍、苏州昭衍两地实验设备购置。
2017年上半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较小,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946.48
万元,主要为北京昭衍、苏州昭衍两地实验设备投入。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01.81 -39.82% 1,000.00 -37.50% 1,600.00 0.00% 1,6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68 -56.61% 298.43 -43.69% 530.00 -59.74% 1,316.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1.49 -43.21% 1,298.43 -39.04% 2,130.00 -26.97% 2,916.6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01.81 -39.82% 1,000.00 -84.62% 6,500.00 116.67% 3,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6 131.80% 0.89 -99.75% 359.89 -73.62% 1,364.2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26 13.40% 64.70 -70.78% 221.41 254.57% 62.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5.13 -37.80% 1,065.59 -84.95% 7,081.31 59.97% 4,426.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36 -69.20% 232.84 -104.70%-4,951.31 227.88%-1,510.08
2014年至 2016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10.08万元、
-4,951.31万元以及 232.84万元,2014年、2015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持续为负,主要由于苏州昭衍一期工程达产,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经营性现金流较为充裕,偿还了前期银行借款所致。
2014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2,916.60 万元,主要为当期银行贷款和政府
补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4,426.68万元,主要由于当期公司偿还了部分银行贷款
以及进行了现金分红。
2015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2,130.00 万元,主要为当期银行贷款。筹资
活动现金流出 7,081.31万元,主要由于当期公司偿还了部分银行贷款。
2016 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较为充裕,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32.84万元,未发生大额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或流出。
2017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较为充裕,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额为 66.36万元,未发生大额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或流出。
四、资本性支出情况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具体为北京昭衍 4号楼动物房改建工程,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北京昭衍 4号楼动物房改建工程- 1,482.03 193.33 744.67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未来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计划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关投资计划外,在未来可预见的范围内,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公司的实验动物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公司子公司广东前沿主营业务为实验猴及狗的养殖,广东前沿已经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但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为租赁高要康达、南宁旭佳的养殖场地,未来公司计划在江苏省太仓市新建实验猴饲养及模型开发平台项目,开展实验猴的养殖业务。进入实验动物生产领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诉讼和重大期后事项。
六、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属于临床前 CRO行业,主要从事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和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 2017 年 6 月 30日至本招股书签署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日,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 2017 年 1-9月经营业绩情况预计
2017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501.51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8.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8.41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78.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8.90 万元,较去年
同期增长 140.28%。
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结余未执行完毕订单金额为 5.99亿元,较去年末
增长 31.81%,充裕的在手订单为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提供了有效保障。公司经营
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不利变化。
公司根据上述情况预计: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在 16,000.00 万元至
22,000.00万元区间,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36.07%至 87.10%,净利润在 3,300.00万
元至 4,200.00万元区间,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175.77%至 250.98%,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0.00万元至3,600.00万元区间,相比上年
同期增长 293.62%至 424.82%。
七、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一)公司财务状况未来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良好,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充裕,公司已经偿还了大部分银行借款,偿债压力很小,整体财务状况较好。随着子公司苏州昭衍前期投资进入回报期,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加,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盈利能力较强。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抗风险能力将有效提升。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将继续增加,规模优势更加明显,公司综合实力持续提升。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临床前 CRO 机构,在临床前 CRO 领域已经积累了较强的品牌、规模、人才及技术优势,未来公司将通过加大实验设施投资,巩固和提升公司在临床前 CRO领域的核心优势,同时积极介入实验动物市场,完善公司临床前 CRO行业的产业链条。
1、临床前 CRO行业空间广阔
受益于国家对新药研发的鼓励和支持以及医药外包服务趋势的上升,我国临床前 CRO 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临床前 CRO 的市场规模从 2007 年的 21 亿元增长到 2014年的 11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 30%,到 2015年、2016年我国临床前 CRO行业的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 131亿元和 154亿元,且未来该市场规模仍有望持续提升。同时,随着国内临床前 CRO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内龙头企业国际化趋势也更加明显,临床前 CRO行业的国际市场规模更为庞大。
具体市场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在行业
中的竞争地位”。临床前 CRO行业广阔的市场空间是未来公司盈利持续增长的基础。
2、公司在国内临床前 CRO领域实力领先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新药安全性评价的民营企业,在临床前研究服务领域已经积累了较强的品牌、规模、人才优势,未来随着公司产能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盈利水平有望进一步提高。
3、实验动物领域是公司未来重要盈利来源
实验动物是公司临床前研究的上游产业,公司每年都需要使用大量实验动物,公司进入实验动物领域,可有效整合临床前 CRO的产业链并形成协同效应,降低公司整体的经营成本,减少由于实验动物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业绩影响的风险。同时,实验动物市场空间广阔,进入实验动物领域将为公司带来新的盈利来源。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募集资金的影响
本公司通过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可以利用募集资金扩大主营业务规模,增加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围绕药品临床前研究服务和实验动物生产繁殖等主营业务进行。
1、通过募集资金扩建北京昭衍和苏州昭衍的实验设施,提升公司的规模优
势、品牌优势和人才优势,加速公司的国际化进程。
2、通过建设实验动物繁殖基地,可完善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产业链,
既可保障公司实验项目的质量,又可形成新的盈利来源。
总之,本公司在 A 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为公司建立起畅通的融资渠道,迅速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资本实力,为公司实现未来的业务发展战略、扩大市场占有率,以及提高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本次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27,207.31 万元。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上升,尽管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但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将有所下降。
八、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给予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制定了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1、制定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细化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制定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1)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投资者的要
求和意愿,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形式分配股利。公司积极推
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顺序。
(3)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
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无需审计)。
③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
(2)现金分红的比例和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0%或经审计总资产 5%且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机制
①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预分配方案,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②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①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②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分别经监事会和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③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业绩的完全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不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将被摊薄情况发生的可能性。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之“十一、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
险”。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预计投资规模(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部分(万元)
1 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苏州昭衍 26,482.80 22,192.95
2 建设实验动物繁殖基地项目苏州昭衍 8,298.80 -
3 增建科研实验用房项目北京昭衍 11,438.00 -
合计 46,219.60 22,192.95
如本次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时,其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制度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本次发行上市募资资金到位前,公司拟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筹资金实施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由董事会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为两类:
第一类属于现有业务规模的扩张(以下简称“临床前研究项目”),具体包括“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和“增建科研实验用房项目”,分别对应苏州昭衍和北京昭衍两地的动物房、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建设以及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该类募投项目属于扩充产能,通过实施该类项目可提升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的实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在临床前 CRO领域的综合实力和市场地位。
第二类项目为公司拓展实验动物繁殖市场(以下简称“实验动物项目”),具体为“建设实验动物繁殖基地项目”,该类业务属于公司 CRO业务的上游延伸,系产业链的拓展与完善。公司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既可保障实验动物的质量,增强公司临床前 CRO业务的竞争优势,又可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
(三)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
备情况
公司临床前研究项目系公司原有业务的产能扩张,发行人在临床前研究领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域具有较强的人员、技术和客户资源优势,具体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四)发行人的竞
争优势”,可有效保障临床前研究项目的顺利达产。
苏州昭衍已经于 2013年 2月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已经开始从事小规模的实验动物生产业务,积累了部分实验动物的饲养经验和客户资源,形成了一只专业的动物饲养技术团队。同时,公司已从美国芝加哥大学、杜克大学等著名高校引入多名研究员或博士,初步形成了一支专业的研发团队,对模式动物进行研究开发。公司在实验动物领域的业务经验和人才储备有助于公司实验动物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四)董事会选择本次公开发行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分析
(1)临床前研究服务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①解决公司实验服务能力瓶颈的问题
随着国内制药企业对新药研发的投入逐步加大以及政府对新药研发扶持力度的增加,国内新药研发市场规模持续增加,导致临床前 CRO的业务需求不断上升,临床前 CRO行业的市场规模变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二、(三)行业发展状况与发展趋势”。昭衍新药作为国内首家从事新药评价
的民营企业,凭借多年的积累,已经在业内确立了较高的市场地位。受益于行业景气度较高及自身的品牌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加,营业收入从 2014年度的 18,481.49万元增长到 2016年度的 24,180.52万元,年均复合增
长率达到 14.38%。
公司所处的临床前 CRO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兼技术密集型行业,产能瓶颈主要在于实验设施面积和技术人员规模。在市场业务需求旺盛的情况下,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投资建设新的实验设施和增加技术人员数量。且临床前 CRO行业的业务模式为先收款再启动实验,经营性净现金流较好,盈利质量较优,投资回收的确定性较高。
公司母公司北京昭衍现有实验设施建于 2004 年,受制于当时公司资金实力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和市场条件,所建设的实验设施面积较小,因此,动物房等实验设施规模一直是前期制约公司发展的产能瓶颈。公司子公司苏州昭衍办公及动物实验楼一期工程主体建筑于 2011 年完工,该工程的建成极大地缓解了公司的产能瓶颈,苏州昭衍 2013年在上半年通过GLP认证后,其产能释放作用明显,近年来苏州昭衍业务规模持续高速增长。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已签署合同的在研专题金额达
3.36 亿元,公司未来的业务增长有望得到保障。在当前市场景气度较高的情况
下,前期投入使用的实验设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也将逐步饱和,公司又将面临实验设施不足的产能瓶颈。因此,公司需要继续提升自身的实验服务能力。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以及“增建科研实验用房项目”主要投资于装修动物房、购置实验仪器设备、增加实验人员等。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实验服务能力将得到大幅增加,可有效解决公司目前实验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②提升服务质量的需求
在新药研发过程中,临床前研究耗资大、耗时长,是新药研发的核心环节之一,尤其是针对其中的新药安全性评价,各国新药审批机构均相当重视,设置了很高的准入标准。美国于 1979年 6月开始实施GLP规范,是世界上最早实施 GLP 规范的国家,美国实施 GLP 后大大提高了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的质量,也对世界各国的药政管理产生了深远影响。我国的 GLP 建设起步较晚,CFDA 于 2003 年发布《药物非临床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非临床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办法(试行)》,正式对GLP实验室进行认证检查。2007年 1月起,CFDA对新药安全性评价研究强制实施 GLP,要求新药的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在通过GLP 认证的实验室进行,至此我国的临床前安全性评价市场方逐步规范。同时,相比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新药研发市场,国内的新药研发起步较晚,研发水平相对较低,新药研发以仿制为主,一些高类别的新药也多是在国外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一些改进而来,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特征很多已经在国外研究中得到了验证,导致国内的新药评价的整体技术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国内 GLP 规范执行较晚以及新药研发水平不高两大因素导致了目前国外大型制药企业仍较少采用国内安全性评价机构的实验数据,我国临床前 CRO的技术水平仍待提高。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但随着国家对于新药研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我国的医药行业正在进行整体升级,新药研发也正从“仿制”向“创制”逐步转变,国内制药企业对新药研发的力度均不断加大,已经逐步涌现出部分以新药研发为特色的制药企业。
未来,随着中国新药研发市场逐步与国外接轨,“新药创新”而非“新药仿制”将成为国内新药研发市场的主流,制药企业对新药研发的投入必将更大幅度的增加,单个新药研发耗费数亿美金的情形也将屡见不鲜,新药研发市场的发展必将大幅促进我国临床前 CRO市场的发展。但是,市场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将引发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外 CRO 巨头、国内非临床前的 CRO 企业甚至其他非 CRO 企业均可能加入竞争,现有临床前 CRO 企业若不重视技术水平和实验质量的提升,则将面临市场地位被其他竞争者取代的风险。
昭衍新药已经充分认识未来中国临床前 CRO市场的发展机遇和所面临的挑战,为保障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公司需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实验质量,形成国际化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和“增建科研实验用房项目”,项目建成后,昭衍新药将拥有国内面积最大的动物房和实验室设施以及实力雄厚的业务团队,并拥有眼科实验室、心脑血管实验室、呼吸系统实验室、中枢神经系统实验室、影像实验室、电生理实验室、细胞与分子生物实验室等功能齐全的实验部门,形成国内领先的实验服务能力,为更多的国内外客户提供临床前研究服务。
(2)实验动物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①保证公司实验项目质量的需要
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与普通动物相比,实验动物要求具有“敏感性高、反应一致性和结果可重复性”的特点,敏感性高要求实验动物对病原体易感性非常强,对任何科学研究的处置都能产生迅速而有针对性的反应;反应一致性要求每组实验动物对科学研究能产生一致、准确的反应;结果可重复性要求在任何一个实验室,按照相同条件操作都能得到相同结果。因此,在实验过程中,实验动物的质量将对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实验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已经建立了实验动物采购的 SOP,所购买的实验动物均需要进行严格筛查,但仍存在所采购的实验动物由于健康原因或遗传背景不清楚而影响实验结果的风险。为降低该风险,公司计划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于实验动物繁殖项目,通过自主培育实验动物以保障实验动物的质量。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建设实验动物繁殖基地项目”主要繁殖普通实验大小鼠与疾病模型大小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实验动物繁殖项目均将选取优质种源,建立严格的饲养及管理标准,注重产品质量控制,保证遗传背景清晰。项目建成后,昭衍新药将拥有自身的实验动物种群,通过保证实验动物质量及明确的遗传背景,提升公司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增强公司实验服务能力的竞争优势。
②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根据国内外CRO行业的发展趋势,CRO行业上下游的整合趋势不可避免,在国外顶级 CRO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收购与扩张均为其发展的重要手段,昭衍新药发展至今,已经在临床前 CRO领域建立了自己的品牌优势和技术优势,并制定了清晰的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逐步向临床前 CRO相关领域拓展。
在公司的产业拓展战略中,实验动物市场是公司近期拟切入的重点领域,公司进入实验动物市场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以下有利影响:
首先,公司作为临床前 CRO机构,需要使用大量的实验动物,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的实验动物数量逐年增加,2014年至 2016年,公司实验动物的采购成本分别为 2,100.41万元、3,251.09万元以及 3,251.17万元,且未来随着公司实验服
务能力的进一步扩大,实验动物的年消耗量仍将增加。
如果公司将所繁殖的实验动物用于自身的实验项目,可以有效整合临床前CRO 的产业链并形成协同效应,降低公司整体的经营成本,减少由于实验动物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业绩影响的风险。
其次,拥有实验动物种群将增强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竞争优势,促进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发展,具体分析参见上文。
再次,实验动物的市场空间广阔,众多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制药企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业以及 CRO 机构均是实验动物的用户,国外著名的实验动物供应商如TaconicFarms、JacksonLaboratory、CharlesRiver 等,其实验动物每年的产值均达到数亿美元。以 CharlesRiver 为例,根据其 2015 年年报数据显示,公司当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3.63亿美元,其中临床前研究服务6.12亿美元,实验动物生产
及服务收入达到 4.73亿美元,其他类别收入 2.78亿美元,实验动物相关业务已成
为其第二大业务板块。因此,实验动物繁殖业务可成为公司未来另一个重要的盈利来源。
因此,随着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进入实验动物领域具有很强的必要性。
2、本次融资的合理性分析
(1)募集资金数量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63,070.8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规模
46,219.60万元,为公司资产总额的 73.28%,募集资金规模与公司资产规模相匹
配。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 CRO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营业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4.38%,且未来一段时间内,该趋势仍将持续。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主
要为扩充产能及向上游拓展,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2)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相匹配
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为以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为核心,实现产业链的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以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为核心的国际化 CRO 企业。具体业务发展目标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五)关于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大力发展现有业务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利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润分配等措施,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1、发行人现有的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运营状况良好,公司营业收入以及净利润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加,复合增长率达
16.47%,公司实现扣非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3,473.38 万元、3,936.65
万元以及 4,453.96 万元,复合增长率达 13.24%。公司现有业务板块发展态势良
好,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期末结余未执行完毕订单金额 5.99亿元,未
来的业务经营有较强的保障。
2、公司现有业务运营面临的主要风险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主要包括人员成本及人力资源风险、市场竞争风险、政策风险、资质认证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等,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3、发行人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近年来,在国家鼓励医药自主研发,医药企业及研发机构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背景下,CRO 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在手订单充足,产能瓶颈凸显。本次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扩大公司临床前 CRO的业务规模,并向实验动物饲养业务上游领域拓展,完善产业链水平,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降低运营成本。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建设,争取项目尽早产生效益,尽快获得投资回报。同时,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益。
(2)扩大业务规模,加强研发投入
公司将在稳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加强现有业务的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扩大主营业务的盈利规模。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人才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队伍建设,重视技术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和公司盈利能力。
(3)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
公司着力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一方面,公司已经建设并完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LIMS系统),提高业务系统的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公司正在加快建设一套覆盖销售市场、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多环节的信息系统,实现管理信息和业务信息的高效共享,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优势。
(4)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
《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规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实施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机制以及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在具体条款上,《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明确了利润分配应当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将严格实施相关利润分配制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努力提高所有股东的即期回报。
4、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
保证。
(六)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具有合理性,发行人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切实可行,且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发行人声明:本业务发展目标和规划是公司基于当前经济和 CRO行业的发展趋势,对公司未来三年业务发展做出的合理预期、计划与安排。由于行业竞争趋于激烈、行业发展变化快,本业务发展目标和规划的实现程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国内外行业发展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对本业务发展目标和规划进行及时修正、调整和完善,并将在上市后通过定期报告公告发展目标和规划的实施情况。
一、公司发展规划
(一)发展规划
公司总体的发展战略即发展规划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依托在以药物安全性评价为核心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领域积累的专业技术和行业经验,坚持开拓创新、提升管理,时刻保持核心竞争力,努力将公司发展成为服务能力领先、服务内容广泛、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以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为核心的国际化CRO企业。
(二)业务发展目标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方向,公司在本次发行当年和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目标如下:
1、凭借在临床前 CRO 行业的运营经验和专业技术,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
系建设,巩固和发挥现有竞争优势,依托公司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领域的市场份额和领先地位。
2、坚持国际化发展,增强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积极参与国际
市场竞争,进一步提升业务结构和客户群体结构。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公司目前处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发展中
3、积极向上游拓展业务,扩大公司现有实验动物的品类和饲育量,通过技
术引进、自主研发、提升管理等手段不断提高公司实验动物的生产、销售能力,保证稳定动物资源供应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业务间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纵向上拓展技术应用领域,积极布局新的业务领域,在评价研究项目的深度和广度上均取得突破。
4、横向上加强 CRO 产业链的业务延伸,努力向客户提供药物早期发现和
筛选研究服务、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和注册申报服务的“一站式”研发外包服务。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拟定上述发展规划和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本公司拟定上述发展规划和计划,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没
有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不可抗力影响的情形发生;
2、国家对医药研发服务外包行业、医药研发产业的扶持政策无重大的转
变,或政策转变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紧密围绕国家政策方向和行业发展趋势发
展业务;
4、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投资项目如期进行;
5、公司执行的财务、税收政策无重大改变;
6、没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公司在实施发展规划和具体计划的过程中,将主要面临如下困难: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资金不足是公司是实施上述发展计划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如果公司不能
募集到足够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很可能无法按计划实施,从而影响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并最终影响公司发展规划的实现。
2、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以及业务领域的拓展,公司对管理、技术、营
销等方面人才有着更为迫切的需求。能否培养和引进满足公司现有业务和未来业务发展所需的人才对公司发展计划能否顺利实施具有重要影响。随着市场竞争全球化的演进以及人力成本的日益增高,培养、稳定和已近所需人才可能成为公司面临的困难。
3、近年来,公司在资产规模、人员数量等方面发展迅速,在较大规模资金
运用及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设计、机制建立、资源配置、运营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四、为实现上述发展规划和目标拟采取的措施
1、重点抓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苏州昭衍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苏州昭衍建设实验动物繁殖基地项目和北京昭衍增建科研实验用房项目的建设,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效确立和提升公司在临床前 CRO 行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满足市场当前和潜在的需求,为公司营收增长,纵向一体化协同发展和国际化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具体募投项目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2、坚持技术开发和服务创新
公司已在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并建立了以临床前研究质量管理体系、动物饲养管理及动物福利管理体系和药物临床前研究技术体系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在细分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将充分利用成熟的先进技术和运营经验,坚持技术开发和服务创新,不断提升和完善公司业务流程和服务手段,促进公司新技术的开发,扩大技术应用范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的快速发展。
3、人力资源开发措施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公司视人才为发展之本,把引进和培养多层次人才和提升人才综合素质作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保障。公司将建立以绩效和能力为核心的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建设规划,全面提升人力资源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大价值的能力。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最大限度满足员工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将企业目标与员工个人目标有机结合。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培训体系建设,持续发展中高层管理人员、主要技术骨干和其他员工的业务培训,努力创建学习型组织,全面提高员工的综合业务水平。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和培养一批匹配公司业务需求的技术、营销和管理人才,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完善合理的人力资源激励制度,完善在岗人员的管理,保证人才队伍的稳定。公司还将进一步强化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以企业文化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4、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发行上市的契机,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以三会议事规则为核心的决策制度;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强化独立董事、行业专家在公司规范治理、科学决策中的监督和智库作用;进一步完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在决策和监督过程中的专业作用,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强化公司监事会以及内部审计部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公司组织结构的发展规划上,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合理调整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建立既权责分明又相互制衡、既保证质量又不失效率的管理和运营体系。
通过对组织结构和管理流程的不断完善和改进,提高公司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
5、融资措施
目前,公司正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服务设施扩建、人才引进、设备购买等均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为此,公司将积极筹划上市融资和拓展其他融资渠道,提升融资规模,以满足公司实现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依托资产市场进行收购兼并及对外扩充
在优先满足经营快速发展所需要各种资源的前提下,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市场竞争状况积极稳妥地开展对外投资。通过内生式发展和外延式并购等多种渠道实现公司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的业务发展规划。
五、业务发展规划和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上述业务发展计划和目标是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充分考虑 CRO行业和医药研发外包服务市场的发展趋势和机会,以及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与经验、公司人才储备、技术能力及对业务的支撑能力、行业的市场竞争状况及发展趋势、公司融资能力等诸多因素,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而拟定。
公司业务发展计划是对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通过发展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服务能力和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在技术水平、人才储备、管理体系建设、管理经验、客户群体等方面的改进。上述业务发展规划成功实施后,可以为股东创造更多的财富并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推动公司业务向更高层次发展。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经 2015年 3月 3日召开的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2,0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00%。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按轻重缓急投资于如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预计投资规模(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部分(万元)项目建设期1 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苏州昭衍 26,482.80 22,192.95 3年
2 建设实验动物繁殖基地项目苏州昭衍 8,298.80 - 1年
3 增建科研实验用房项目北京昭衍 11,438.00 - 3年
合计 46,219.60 22,192.95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时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上述项目投资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分别向项目建设所在地发改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相关的履行情况如下: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备案号
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沙政经投备(2017)7号
建设实验动物繁殖基地项目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沙政经投备(2017)8号
增建科研实验用房项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京技管项备字(2017)3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会产生少量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发行人将通过购置安装环保设备、签订固定废弃物处理合同等有效措施进行防治,使得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环保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均已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审批,相关批复情况如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主管部门环评文件号
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太环建【2015】124号
建设实验动物繁殖基地项目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太环建【2015】125号
增建科研实验用房项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京技环审字【2015】10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
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在相关部门备案,取得环评批复以及土地使用权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药品临床前研究服务和实验动物繁育业务,均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分为临床前研究服务项目和实验动物饲养项目两大类。
1、临床前研究服务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临床前 CRO市场空间广阔
我国的新药研发市场正处于由“仿制”向“创制”转变的过程中,未来中国的新药研发市场增长空间巨大,国内 CRO的市场规模必将随之大幅增加。同时,昭衍新药最终的发展目标是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 CRO机构,公司未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来的客户定位于全球各地的制药企业和研发机构,而全球临床前 CRO的市场规模远大于国内临床前 CRO 的市场规模。关于国内及国际临床前 CRO 市场前景的详细分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
的基本情况”之“(三)行业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
因此,临床前 CRO广阔的市场空间是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于临床前业务改扩建项目的重要基础。
(2)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昭衍新药是我国第一家企业化运作的新药评价机构,拥有二十多年临床前研究服务的业务经验,昭衍新药及其子公司苏州昭衍在新药临床前业务领域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①规模优势;②人才优势;③业务经验优势;④行业资质优势;⑤客户资源优势等,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同时,在
临床前 CRO市场不断发展的形势下,昭衍新药作为国内最早从事临床前研究服务的民营 CRO企业,已经与国内众多优秀的研发机构或制药企业形成业务合作关系,所提供的实验报告已多次被相关企业用作于向美国 FDA 临床试验的申请资料,在美国加州也已经设立了分支机构,在国内临床前 CRO市场快速发展过程中已经获得先机。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在苏州昭衍和北京昭衍分别建设“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增建科研实验用房项目”,项目建成后,公司的人员、动物房面积以及实验室的种类和数量均会有大幅提高,承接新的试验专题的数量和种类也将大幅增加,但公司上述竞争优势将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竞争优势保障途径
1 规模优势保障公司在实验项目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仍可保证实验质量
2 人才优势
3 业务经验优势保障公司有能力承接更加复杂的新药评价业务
4 行业资质优势保障公司可以承接全球各地委托方委托的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并可向中国、美国的药监部门递交临床试验申请。
5 客户资源优势保障公司未来客户关系维护的先发优势
2、临床前研究服务项目盈利前景和项目风险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项目一)以及“增建科研实验用房项目”(项目三)主要于苏州昭衍、北京昭衍两地装修动物房、购置实验仪器设备、增加实验人员等,以扩充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服务能力。临床前研究服务项目立足于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一方面不断提高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打造公司在行业细分领域的专业品牌,进一步提升公司实验服务能力,巩固自身在临床前 CRO领域的优势地位。临床前研究服务项目投资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82.12%,是本次募集资金最主要的投资
方向。项目的盈利前景和实施风险情况如下:
(1)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盈利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在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领域的品牌度高、项目经验丰富、技术实力雄厚、试验规模大等综合优势,发行人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毛利率较高, 2014年、2015年、2016年分别为 52.13%、50.68%以及 49.35%,发
行人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2)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市场情况
①药企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CRO 行业作为新药研发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与新药研发投入规模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政府对于新药研发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加,鼓励我国药企提高创新能力,国内药企为提升竞争力,也主动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新药研发。以国内大型医药类上市公司为例,近年来,不少药企的研发投入快速增加,2015 年研发费用排名前 10家上市药企研发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2014年 2015年药企名称是否昭衍新药客户金额(万元)金额(万元)增幅
恒瑞医药是 65,198.43 89,167.37 36.76%
复星医药是 68,461.04 83,020.33 21.27%
海正药业是 55,803.08 82,791.24 48.36%
天士力否 36,665.59 50,310.03 37.21%
科伦药业是 38,873.00 49,823.21 28.17%
健康元是 38,669.57 49,558.40 28.16%
人福医药是 33,375.58 40,375.00 20.97%
丽珠集团是 18,949.96 37,570.45 98.26%
步长制药否 26,595.29 35,830.26 34.72%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康缘药业是 23,892.55 35,518.55 48.66%
由上表可看出,上述上市药企的研发费用近年来大多保持高速增长,且其中绝大部分均为昭衍新药的客户。因此药企研发投入的不断增长是 CRO行业持续发展的基础。
②国内 CRO模式已被接受和受到政策鼓励
CRO 行业是社会分工专业化的产物,与药企相比,CRO 企业拥有大批药物研发各阶段的专业人才,可供药企根据自身需求弹性分配;其次,CRO 行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设备,拥有规模效应,相比药企研发部门更具成本优势。因此,CRO 企业通过提供药物研发各阶段的专业化服务,缩短研发周期,节约研发成本,提高研发效率从而降低医药企业新药研发的风险。目前,CRO 已成为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研发模式,被国内越来越多制药企业所接受。
我国对 CRO 行业的发展也持鼓励态度,对于公司所处的临床前 CRO 行业,《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指出,要“建立健全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实验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体系和监管机制”,“所有新药申请的非临床研究数据必须来源于符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的机构。”
因此,我国 CRO行业面临较好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 CRO行业仍将保持较快增长,临床前 CRO市场发展较为乐观。
(3)现有产能利用率情况
受益于 CRO 行业的高景气度,公司近年内业务保持稳定发展,2014 年至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4.38%和 7.50%。
报告期内,公司每年新承接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项目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新承接专题金额* 33,639.49 80.29% 18,658.44 39.28% 13,396.65
*:新承接专题系指尚未开展动物试验的专题。
由上表可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待开展试验金额持续增长,尤其是2016年末,公司的待开展试验金额较上年末大幅增长 80.29%。目前,公司现有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产能已逐步饱和,实验设施基本不存在闲置情形,特别是在近年来在手订单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公司扩充产能的需求较为迫切。
(4)业务模式情况
公司作为临床前 CRO的龙头企业,已经形成了成熟完善的业务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拥有丰富的项目运作和管理经验。
本次临床前研究类募投项目均为提高公司实验服务能力,具体包括:①强化公司在非临床安全性评价领域的核心优势,大力拓展 GLP 实验的业务规模;②在此基础上,拓展药效学和药代动力学等非 GLP 业务的规模;③提升公司某些特色领域的实验承接能力,如眼科实验、呼吸实验、放射类实验等,塑造公司在细分领域的品牌优势。
鉴于公司在临床前研究服务领域已经拥有雄厚的技术服务能力,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产能扩张基本属于优势业务的复制,项目实施的风险较小。
综上,在行业景气度较高的情况下,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的订单饱满,业务毛利处于较高水平,且本次新建募投项目业务模式成熟,项目实施不确定相对较小,具有较好的盈利前景。但如果未来药企新药研发投入降低或者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 CRO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公司存在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3、实验动物饲养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实验动物市场空间广阔
实验动物学是生命科学的基础学科,又是生物医学、药学、生命科学等学科和领域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件,与医药、健康等民生问题息息相关。随着 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生物产业确定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并明确提出提升生物医药产业水平,加快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的研发,“十二五”期间我国生物医药产业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同时随着转基因生物新品中培育、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传染病防治等重大专项的实施,实验动物在产业发展和科学研究中的重要性将越来越突出。
实验动物除应用于医药研究领域外,还可广泛应用于环保、农业等其他领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域。在环境保护方面,实验动物是对废物、废气、废水、噪音、辐射等污染源进行监测的前哨和研究防治措施的标样;在农业方面,农药、化肥的残毒量要经过实验动物测定;在兽医疫苗生产、畜病防治、家畜饲料添加剂鉴定和营养分析等方面也离不开实验动物。
实验动物广阔的市场空间是公司实验动物项目实施的基础。
(2)CRO的行业背景有助于公司开展实验动物繁殖业务
实验动物行业与临床前 CRO行业联系相当紧密,与其他企业相比,临床前CRO 企业进入实验动物繁殖领域具有天然的优势。国外以临床前业务为特色的知名 CRO 企业如 CharlesRiver、Convance 等,均有涉足实验动物业务。公司进入实验动物领域存在如下优势:
首先,公司作为临床前 CRO企业,自身对实验动物存在较大的需求,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继续增大,特别是在苏州和北京两地的临床前研究服务改扩建项目达产后,实验动物的使用量仍将大幅增加。公司自身的需求可为公司实验动物的销售提供有力保障。
其次,作为实验动物的使用者,公司更能够了解对实验动物的需求点,比普通的实验动物供应商有更深的用户体验。与普通实验动物供应商相比,公司与国内外多家科研机构、制药企业存在密切的合作,更了解实验动物市场的发展趋势以及市场需求,在实验动物繁殖的品种选择、饲养标准设定等方面更具前瞻性。
(3)国家政策支持实验动物行业的发展
我国是医学研究的临床疾病与样本资源大国,但并不是“创新”大国,解决疾病和健康领域的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医学科技的创新突破。医学科技创新性突破需要临床与基础的结合,其结合点就是实验动物或疾病模型,很多医学创新是通过实验动物作为“载体”的体内整体、系统研究来实现。人类健康是我国现在和未来科技发展的重点之一,人类健康相关领域研究都需要实验动物和疾病动物模型作为支撑条件。
我国政府多年来一直对我国的实验动物行业发展予以大力支持,科技部等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部门联合发布的《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中指出:“系统建立丰富的实验动物品系资源和实验动物基因突变体库;加快发展重大疾病的实验哺乳动物模型,满足疾病机制、药物筛选、临床治疗研究等需要;建立起国内模型动物的保种基地,实现实验动物和模型动物的保种及规模化供应。”
本次苏州昭衍募集资金投资的建设实验动物繁殖基地项目即用于建设实验动物和模型动物生产基地,符合国家政策的导向和行业的发展方向。
综上所述,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临床前研究服务项目系公司的产能扩建,实验动物饲养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的上游拓展,均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对于公司临床前 CRO业务保持核心竞争优势,完善产业链一体化,增强盈利能力均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数额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4、实验动物繁殖项目的盈利前景和项目风险
(1)实验动物繁殖项目的盈利前景
实验动物行业不仅是生命科学行业的子行业,而且与生命科学行业中的生物技术、制药等其他子行业密切相关,生物技术研究以及药物研发都离不开实验动物。二十一世纪以来,全球的生命科学行业步入了快速发展的通道,生命科学行业的繁荣成为实验动物行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近年来,各国生命科学研究机构研究支出的增加,是实验动物需求增长的重要原因。
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生命科学行业的发展,包括《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等文件都将生命科学产业作为未来重点培育的行业之一,受益于政策的鼓励,实验动物行业作为生命科学行业中的重要细分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但我国实验动物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行业集中度较低,尚未出现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从国外实验动物行业的发展经验看,实验动物发展前景广阔,国外著名的实验动物供应商如Taconic Farms、Jackson Laboratory、Charles River等,其实验动物每年的产值均达到数亿美元。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除饲养普通实验动物外,拟重点拓展疾病模型动物业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务。疾病模型动物是指各种医学科学研究中建立的具有人类疾病模拟表现的动物,主要是利用转基因和基因敲除技术开发疾病动物模型动物。自上世纪 80 年代国外科学家成功建立转基因动物技术体系以来,结合基因同源重组和胚胎干细胞培养技术建立发展了基因敲除技术,该技术通过广泛的应用得到不断的完善和提高。按照较为宽泛的定义,模型动物研究是人类按着自己的意愿有目的、有计划、有根据、有预见地改变动物的遗传组成。模型动物的开发与培育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G20 神经系统药物等临床前新药评价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等政府补助中即包括建立可应用于重大疾病治疗药物评价的人源化动物模型等研发任务。
公司实验动物销售业务目前处于经验积累和技术储备阶段,业务规模较小,但近年来,随着业务规模的逐步提高,销售毛利率也保持在较高水平,2015 年、2016 年,公司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47.46%和
48.30%,实验动物业务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2)实验动物繁殖项目的项目风险
目前,公司在实验动物的使用和饲养方面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具体如下:
①苏州昭衍于 2013年 2月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开始从事实验动物生产业务,积累了部分实验动物的饲养经验和客户资源,形成了一只专业的动物饲养技术团队。
②公司作为临床前 CRO龙头企业,每年的实验动物使用量较大,更能够了解对实验动物的需求点,比普通的实验动物供应商有更深的用户体验。
③公司已经开展了模型动物的初步研究。报告期内,公司已经设立多个内部研发专题,对动物模型进行研究,如研究大鼠肝硬化模型、大鼠血管性痴呆模型、免疫系统人源化小鼠模型等,具体研发专题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八、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综上,昭衍新药目前正逐步积累实验动物繁育的生产经验和技术储备,前期对于模型动物也进行了一系列研发工作,实验动物繁育业务亦具有较好的盈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利前景,但由于公司现有实验动物繁育业务规模偏小,未来大规模饲养繁殖或引入新的实验动物品系后,项目可能面临生产技术、管理能力不足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市场拓展不利导致无法消化新增产能等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
1、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苏州昭衍成立于 2008 年,成立之初即定位于建设国际一流的实验室。苏州昭衍占地面积 218 亩,现有主体建筑为七角大楼,共八幢,七角形圆心为中心实验楼,外周由一栋办公楼和六栋实验楼呈花瓣式散开。除七角大楼外,区域内还建有动物检疫房、猪舍、鸡舍、动力中心、消防泵房等其他附属设施。
苏州昭衍于 2011 年完成主体建筑七角大楼的土建工作,并于当年正式对外承接业务,启用了部分办公实验设施。2013年 2月苏州昭衍通过 CFDA的 GLP认证后,公司可承接药物安全性评价业务,业务量迅速增加,公司陆续新建并启用了部分动物房和实验室。苏州昭衍办公实验楼群的规划及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类型具体楼层
已使用建筑设施 1号楼大部分,4号楼二层、5号楼一层、二层,6号楼一层(含部分募投项目)、二层,8号楼二层,9号楼,11号楼以及 14、15、16、17号楼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建筑设施
(1)苏州昭衍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改扩建项目:2号楼一层、二层,6号楼一
层剩余部分,8号楼一层、19号楼一层,新建同位素楼
(2)苏州昭衍实验动物繁殖基地项目:3号楼一层、二层,4号楼一层
远期规划的建筑设施(已完成土建未装修) 1号楼剩余部分、7号楼一层、二层、8号楼三层、19号楼剩余部分
远期规划的建筑设施(未启动土建) 12号、13号、18号楼
苏州昭衍办公实验楼群结构图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上述建筑中,土建工作已经完成的建筑包括 1-9 号楼、11 号楼、14-17 号楼及 19号楼。12、13、18号楼为远期规划建筑,目前尚未开展土建工作。
本项目为现有厂房装修扩建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苏州昭衍生产经营场所原址,不需新购置土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装修建设 2号楼一层、二层,6号楼一层剩余部分,8号楼一层、19号楼一层,新建同位素楼。
本项目拟改扩建的各楼层具体面积及用途如下:
建(构)筑物名称新建/装修位置类型面积(平米)用途
2#一层装修 2,700 动物房
2#二层装修 2,700 实验室
6#一层装修 1,700 动物房
8#一层装修 2,800 功能实验室
19#一层装修 1,000 动物检疫房
同位素楼土建+装修 1,000
合计 11,900
本项目主要为装修建设动物房和实验室,公司计划新增 5,400平米动物房,5,500 平米实验室以及 1,000 平米同位素楼,其中实验室包括眼科实验室、心脑血管实验室、呼吸系统实验室、中枢神经系统实验室、影像实验室、电生理实验室、细胞与分子生物实验室等多个功能实验室。项目建成后,预计苏州昭衍可新增 172项药效学研究试验、754项药物安全性评价试验、400项药代动力学试验的服务能力,苏州昭衍的临床前 CRO服务规模和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有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总计 26,482.80万元,具体投资金额如下:
序号投资类别金额(万元)所占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5,382.00 20.32%
2 设备购置费 14,158.10 53.46%
3 安装工程费 707.90 2.67%
4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176.10 4.44%
5 预备费 2,142.40 8.09%
6 流动资金 2,916.30 11.01%
合计 26,482.80 100.00%
根据项目需要,本项目拟购置实验及工程设备等共计 16,637 台(套),新增项目人员 320人。
3、实施计划及时间安排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与工程勘察与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投产等。项目从勘察与设计到交付使用拟建周期为 3年,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序号项目/季度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项目确认、立项
2 方案规划设计
3 可行性研究、环评、安评、申请报告报批

4 招标邀请
5 调查询价
6 设备评价、选择、订货

7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8 详细设计
9 场地准备
10 临时设施
11 土建装修工程
12 设备交付、安装
13 公用工程设施建设
14 培训
15 试运行
16 投产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本项目建设期为 3 年,建设投资在建设期内分年投入。项目正常年流动资金根据各年运营负荷逐年按比例投入,本项目分年投资计划详见下表。
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表
序号指标名称第 1年第 2年第 3年第 4年第 5年小计
1 建设投资(万元) 7,069.90 7,069.90 9,426.60 -- 23,566.50
2 流动资金(万元)--- 2,703.30 213.00 2,916.30
3 合计 7,069.90 7,069.90 9,426.60 2,703.30 213.00 26,482.80
4、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方案
公司的新药评价业务的质量标准受到国家药监局 GLP 规范以及公司内部SOP 标准的严格约束,生产流程均为标准模式。本项目的建设目的是提高公司新药评价服务能力,因此本项目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方案与现有业务一致。
5、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原材料主要为猴、狗、大鼠、小鼠、兔、豚鼠、猪等实验动物,实验动物的来源包括公司自主饲养和对外采购两种方式。
本项目所需辅助材料为饲养动物所需的饲料、垫料及实验试剂耗材等,上述材料均可在国内采购得到。
本项目能源消耗主要是电力、水、蒸汽。电力由太仓市当地供电系统接入,自来水由当地市政管网接入,蒸汽来自太仓市沙溪镇蒸汽系统,供应量均有保障。
6、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和处理要求,严格按照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获得太仓市环保局“太环建【2015】124号”文件批复。
7、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3 年,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 31,458 万元,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25.26%(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1年(所得税后)。项目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济效益良好,具备财务可行性。
(二)实验动物繁殖基地建设项目
1、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本项目为苏州昭衍实验动物繁殖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装修建设3 号楼一层、二层,4 号楼一层的动物房,具体建设位置见本章节三、(一)苏
州昭衍药物非临床研究基地改扩建项目之“苏州昭衍办公实验楼群结构图”。
本次所建设的动物房均为屏障环境动物房,主要用于繁殖清洁级及 SPF 级实验用大小鼠,项目建成后主要可年产普通实验动物 100万只,模型动物 50万只。
2、投资概算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装修动物房,购置实验设备,提供必要的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总计 8,298.80万元,具体投资金额如下:
序号投资类别金额(万元)所占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3,730.0 44.95%
2 设备购置费 2,456.1 29.60%
3 安装工程费 122.8 1.48%
4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372.3 4.49%
5 预备费 668.1 8.05%
6 铺底流动资金 949.5 11.44%
合计 8,298.80 100.00%
3、实施计划及时间安排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建筑装修工程、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具体安排如下:
(月)序号项目/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1 项目确认、立项
2 方案规划设计
3 可行性研究、环评、安评、申请报告报批

4 招标邀请
5 调查询价
6 设备评价、选择、订货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月)序号项目/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7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8 详细设计
9 场地准备
10 临时设施
11 装修工程
12 设备交付、安装
13 培训
14 试运转
15 投产
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建设投资在建设期内逐步投入,项目正常年流动资金根据各年运营负荷逐年按比例投入,本项目分年投资计划详见下表。
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表
序号指标名称第 1年第 2年第 3年小计
1 建设投资(万元) 7,349.30 -- 7,349.30
2 流动资金(万元)- 678.70 270.80 949.50
3 合计 7,349.30 678.70 270.80 8,298.80
4、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方案
本项目所生产的实验动物系在屏障动物房中养殖的清洁级及 SPF 级实验用大小鼠,实验动物的饲养环境严格根据国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国家标准建设运行,实验动物的生产过程受到国家科技部门的监督以公司内部 SOP 的约束,生产流程均为标准模式。本项目的建设目的是拓展公司的实验动物业务,因此本项目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方案与现有业务一致。
5、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原材料主要为种鼠,种鼠的来源主要分为公司自主研发育种以及对外采购两种方式。
本项目所需辅助材料为饲养动物所需的饲料、垫料及消毒液等,上述材料均可在国内采购得到。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项目能源消耗主要是电力、水、蒸汽。电力由太仓市当地供电系统接入,自来水由当地市政管网接入,蒸汽来自太仓市沙溪镇蒸汽系统,供应量均有保障。
6、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和处理要求,严格按照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获得太仓市环保局“太环建【2015】125号”文件批复。
7、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1 年,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 11,450 万元,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53.94%(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3.0年(所得税后)。项目
经济效益良好,具备财务可行性。
(三)增建科研用实验用房项目
1、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北京昭衍原有实验办公楼建于 2004 年,由于建设时间早,当时规划的动物房、实验室及其他办公面积较小,尽管公司通过收购舒泰神原有办公厂房增加了部分设施,但随着公司业务和人员的不断增加,现有实验办公设施已日趋饱和。且由于北京昭衍占地面积仅 15 亩,前期建设时未建设食堂、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导致员工就餐泊车较为不便。为缓解以上困难,公司计划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增建科研试验用房,具体包括建设实验动物房、会议室、员工餐厅以及停车场等设施。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北京昭衍生产经营场所原址,不需新购置土地。本次北京昭衍新建科研实验楼设计为钢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 84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100平方米(包含拟将拆除的建筑面积 715.76平方米的办公楼),
地下建筑面积 4,300平方米。建筑物一层架空,2-4层为实验动物房,B1层为会议室,B2层为员工餐厅,B3层为停车场。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增加北京昭衍的实验服务能力,公司每年可新承接各类非临床评价项目 327项左右。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投资概算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物土建工程,动物房、办公室等装修、设备购置、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投资总额总计 11,438.00万元,具体投资金额如下:
序号投资类别金额(万元)所占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6,900.00 60.33%
2 设备购置费 2,449.30 21.41%
3 安装工程费 122.50 1.07%
4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738.20 6.45%
5 预备费 1,021.00 8.93%
6 铺底流动资金 207.00 1.81%
合计 11,438.00 100.00%
3、实施计划及时间安排: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建筑土建装修工程、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投产等。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具体安排如下:
第 1年第 2年第三年序号项目/季度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项目确认、立项
2 方案规划设计
3 可行性研究、环评、安评、申请报告报批

4 招标邀请
5 调查询价
6 设备评价、选择、订货

7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8 详细设计
9 场地准备
10 临时设施
11 土建工程
12 设备交付、安装
13 公用工程设施建设
14 培训
15 试运转
16 投产
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本项目建设期为 3 年,建设投资在建设期内分年投入。项目正常年流动资金根据各年运营负荷逐年按比例投入,本项目分年投资计划详见下表: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表
序号指标名称第 1年第 2年第 3年第 4年第 5年小计
1 建设投资(万元) 3,369.30 3,369.30 4,492.40 -- 11,231.00
2 流动资金(万元)--- 196.10 10.90 207.00
3 合计 3,369.30 3,369.30 4,492.40 196.10 10.90 11,438.00
4、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方案
公司的新药评价业务的质量标准受到国家药监局 GLP 规范以及公司内部SOP 标准的严格约束,生产流程均为标准模式。本项目的建设目的是提高公司新药评价服务能力,因此本项目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方案与现有业务一致。
5、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原材料主要为猴、狗、大鼠、小鼠、兔、豚鼠、猪等实验动物,实验动物的来源包括公司自主饲养和对外采购两种方式。
本项目所需辅助材料为饲养动物所需的饲料、垫料及实验试剂耗材等,上述材料均可在国内采购得到。
本项目能源消耗主要是电力、水、蒸汽。电力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当地供电系统接入,自来水由当地市政管网接入,蒸汽来自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蒸汽系统,供应量均有保障。
6、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和处理要求,严格按照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获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京技环审字【2015】106号”文件批复。
7、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3年,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 8,374.5万元,项目投
资内部收益率为 23.58%(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2年(所得税后)。项目
经济效益良好,具备财务可行性。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成功实施后,公司的产能规模、技术水平以及人才储备均得到大幅增强,同时公司通过进入实验动物领域完善了产业链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影响。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并未改变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而是进一步提升了实验服务能力,完善了公司的产业链条,通过建设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联动的业务模式,从整体上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1、对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
2、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财务风险下降,并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的融资能力。
3、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可能会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但从长期来看,随着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业务规模不断拓展,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会有所增加,净资产收益率也会有所提高。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 38,603.10 万元,按照公司现行折
旧摊销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及折旧摊销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新增固定资产总额(万元)
年新增折旧摊销额(万元)
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 26,482.80 21,010.50 1,701.30
建设实验动物繁殖基地项目 8,298.80 6,868.50 448.3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增建科研实验用房项目 11,438.00 10,724.10 633.70
合计 46,219.60 38,603.10 2,783.30
公司 2016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总额为 8,751.33万元,募投项目建成后年
新增折旧摊销额占 2016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总额比例为 31.43%,同时,募集
资金项目投产后,公司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均将大幅度提升,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新增产能的市场营销是否存在风险
本次项目达产后,公司预计可新承接 1,600 多项试验,普通实验鼠 100 万只,模型动物 50 万只。公司募投项目建成后,预计公司实验服务能力和生产能力将大幅提高。
公司前期业务拓展主要依赖于品牌、行业口碑等优势,主要客户来源分为老客户、客户介绍客户和客户主动上门三种,公司主动对外拓展较少。近年来,公司市场部主动加强了客户推广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 2017 年6 月末,公司结余未执行完毕订单金额为 59,945.05 万元,较去年末增长
14,466.06 万元,增长比例达到 31.81%。
尽管临床前 CRO的行业和市场前景较好,且公司为提升市场份额,正逐步加强客户推广工作,并积极与国内外优质医药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来发展业务,但也存在行业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自身业务拓展不力的情形,公司新增产能的市场营销存在风险。
1、消化新增产能的应对措施
(1)积极加强外部推广力度
公司前期主动销售较少,2016 年后,公司市场部加强了市场推广工作,积极举办和参加各类推广会议和专业讲座、路演,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当年新签合同数量较上年大幅增加。未来公司市场部将进一步加强推广活动,以消化新增产能。
(2)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
在公司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已在国内外制药企业及研究机构中形成了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同国内外的多家知名制药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稳定合作关系,为消化公司新增产能,公司将继续深化与老客户的业务关系,充分发掘其业务机会,除为老客户提供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外,重点加强药效学、药代动力学实验等非 GLP业务的拓展,增加业务规模。
2、与现有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财务状况和管理水平的适应情况
(1)生产规模相适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加,营业收入从2014年度的18,481.49万元
增长到 2016 年度的 24,180.52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4.38%,本公司募投
项目为原有业务的产能扩张,仍然沿用原有的采购渠道、业务流程、操作规范,目标客户群也未发生变化,且公司可适应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
(2)技术水平相适应分析
公司作为临床前研究服务领域的优势 CRO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在经营规模、技术团队、业务经验、技术水平与质量控制、行业资质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已具备较大优势,技术水平在行业内位居前列,可有效支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需求。
(3)财务状况相适应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为原有业务的产能扩张,项目的客户类别、业务流程、采购渠道基本一致,合同款项的支付比例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由于公司预收款比例较大,公司业务规模的增加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小,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公司获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财务状况与新增产能相适应。
(4)管理水平相适应分析
公司为客户提供的相关服务均需要依据 GLP 认证规范、相关指导原则或公司的标准操作规程等,业务操作流程完善,公司本次产能扩张也将依据上述规范或规程,因此公司的产能扩张与管理水平相适应。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 6月 16日,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利润 12,260,000.00元,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除上述股利分配以外,最近三年公司未进行过股利分配。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利;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亦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
次,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
公司将根据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以下两种情况时,公司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1)公司在面临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2)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同时发放股
票股利。
(五)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应当对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七)现金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因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股东大会提案时须进行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须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取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如有)意见,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九)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若当年不进行或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未分红原因、未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说明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制定的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增强了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发行人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分红规划,注重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的《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说明书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并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权益。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责任机构和相关人员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主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高大鹏
电话:010-67869582
传真:010-67869966-1077
电子邮件:securities@joinn-lab.com
二、重要合同情况
本节重要合同指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或具有代表性、能够说明公司业务特点的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销售合同
截至 2017年 7月 15日,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尚在执行期内的销售合同暨委托服务合同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编号委托方名称项目名称签订日期合同总额1 2013-59 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临床前药效、药代及安全性评价 2013-6-25 2,063.0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 2013-15 上海汉明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及技术开发 2013-3-11 501.50
3 2014-150 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的致癌实验 2014-11-11 820.00
4 2014-105 兴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临床前药代动力学及安全性评价研究
2014-10-10 506.30
5 2015-70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致癌实验研究 2015-7-13 710.00
6 2015-105 镇江蓝德特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临床前药效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及安全性评价
2015-7-8 570.00
7 2015-116 苏州康乃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反复给予食蟹猴28天的剂量探索试验及长期毒性试验和兔生殖毒性试验
2015-7-27 802.40
8 2015-134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临床前药代及安全性评价 2015-9-24 599.00
9 2015-143 北京华安科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临床前药代动力学和毒理试验研究 2015-10-13 502.00
10 2016-12 深圳市中科艾深医药有限公司
**临床前药代及安全性评价 2016-2-1 610.00
11 2016-86 北京锐瑟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临床前药代及安全性评价试验 2016-5-20 598.00
12 2016-84 广州必贝特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和**临床前药代及安全性评价及药代试验
2016-6-22 554.40
13 2016-88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的非临床药效、药代和毒理试验研究 2016-8-12 608.00
14 2016-138 东曜药业有限公司**临床前安全性评价 2016-8-11 637.00
15 2016-139 华辉安健(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非临床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评价试验研究
2016-8-24 580.00
16 2016-141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临床药效、药代动力学及安全性评价试验研究
2016-9-30 537.00
17 2016-154 北京华安科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临床前药代动力学及安全性评价试验研究
2016-10-11 505.80
18 2016-172 舒泰神(北京)生物**药物非临床安全 2016-10-21 835.0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性评价试验研究
19 2016-159 北京奥默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临床前安全性评价试验 2016-10-26 550.00
20 2017-13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临床药代及安全性评价试验 2017-1-16 510.00
21 2017-41 百奥泰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临床前安全性评价 2017-3-3 1,211.00
22 2017-60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临床前药代及安全性评价研究 2017-4-10 560.00
23 2017-97 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临床前药代动力学和毒理试验研究 2017-5-2 579.50
24 2017-82 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及药代动力学研究
2017-5-8 510.00
25 2017-90 湖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性评价 2017-5-8 500.00
26 2017-126 上海艾力斯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安全性评价 2017-6-30 680.00
(二)采购合同
截至 2017年 7月 15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履行情况1 南宁市旭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蟹猴 2,400 2015-11-18 履行中
2 广西桂东灵长类开发实验有限公司食蟹猴 900 2017-1-12 履行中
3 广西雄森灵长类实验动物养殖开发有限公司食蟹猴 1,860 2017-1-13 履行中
(三)借款及抵押合同
2016年 12月 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2016 年(亦庄)字 00122 号),工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向公司提供 1,600 万元循环借款额度,使用期限为 2016年 12月 2日至 2017年 12月 30日。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房屋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2016年亦庄(抵)字 0029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股东冯宇霞为公司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6 年亦庄(保证)00122 号《保证合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同》)。
(四)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或合作协议
2015 年 6 月 1 日,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签署了本次发行的保荐协议及主承销协议。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事项。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签名页附后)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全体董事签名:
冯宇霞左从林高大鹏

顾美芳顾晓磊杜冠华

张若明董敏魏彩虹

全体监事签名:
李叶尹丽莉孙辉业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左从林姚大林孙云霞

高大鹏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孙峰


保荐代表人:
严强 刘涛涛


法定代表人:
武晓春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鲍卉芳 周群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乔佳平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姜斌 柯燕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顾仁荣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何俊 吕发钦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吕发钦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树新 李洪志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叶韶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一、附件内容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内,下列文件均可在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场所查阅: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附件查阅时间、地点
附件的查阅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至 4:30。
投资者可以在本公司证券部和保荐机构处查阅本招股意向书的附件,具体地点如下:
(一)发行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 5号
电话:010-67869582
传真:010-67869966-1077
联系人:高大鹏
(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25楼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联系人:严强、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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