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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6-12-23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Kinwong Electronic Co.,Ltd.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水库路 16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
http://www.sse.com.cn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
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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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关于公司上市后的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智创投资有限公司、东莞
市恒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景旺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景旺电子股份,也不由景旺电
子回购该部分股份;景旺电子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景旺电子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景旺电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上述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其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景旺电子股份
总数的 10%,24 个月内合计不超过 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景旺电子上市
后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减持景旺电子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
持有景旺电子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如果其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将在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景
旺电子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其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持有的景旺
电子股份自其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黄小芬出具承诺:自景旺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其对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出资。
卓军出具承诺:自景旺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其对智创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
赖以明出具承诺:自景旺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其对东莞市恒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
公司股东深圳市景俊同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景旺电子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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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
景旺电子股份,也不由景旺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景旺电子股票上市期满十二个
月后,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景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
的 25%(如发生转增、送红股等,可减持数量相应调整);减持景旺电子股份前,
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持有景旺电子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如果其
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景旺电子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其未履行
上述减持意向,其持有的景旺电子股份自其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减持。
公司股东深圳市嘉善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景旺电子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景
旺电子股份,也不由景旺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景旺电子股票上市期满十二个月
后,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景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的
25%(如发生转增、送红股等,可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自身
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
股价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期间公
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将
相应调整)。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
公司可采用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稳定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控股股
东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
票等方式。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
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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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程序
公司董事会将在本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 10 日
内制订或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并在履行相关内部决策
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稳定股价方案应在方案公告后 90 个自然日内实施。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
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过程中,股价再次达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的,不再重复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前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
启动条件的,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再次
启动稳定股价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的具体安排
①公司回购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票方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
③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股份总数的 1%,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不超过
股份总数的 5%。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①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股份总数的 1%,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不
超过股份总数的 5%。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公司
股票进行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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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额不少于上一年度其从公司
领取税后收入的 20%,不超过上一年度其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50%。连续 12 个
月内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其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100%。
③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承诺遵守《关于公
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完毕前,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稳定股价方案可以终止。公司应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障投资者
利益,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性事宜承诺如下:
1、股份回购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
门依法对上述事实做出认定后 10 个交易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以不低于发行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上市
后至回购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智创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恒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
事实做出认定后 10 个交易日内,提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具体方案,并
进行公告,并将以不低于发行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景旺电子上市后至
回购期间,景旺电子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2、赔偿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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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四)证券服务机构关于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声明和承诺:如本保荐机构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会计师
发行人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做出声明和承诺:如
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律师
发行人律师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2016 年更名为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做出声明和承诺: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
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景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五)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当承诺未能履行时,
相关约束措施如下:
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
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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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
施完毕。
2、控股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智创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恒
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提出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如果控股股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控股股东将在景旺电子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景旺电子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
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控股股东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控股股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则控股股东持有的景旺电子股份在控股股东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
让,同时景旺电子有权扣减控股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
任。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
事项,当承诺未能履行时,相关约束措施如下: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扣减应向本人发放的薪酬,以用于
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相关
承诺履行完毕。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
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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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取得核准,则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利润由发行
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
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决策程
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充分听取并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
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
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依据
公司利润分配的依据为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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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
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购买重
大资产以及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投资、收购兼并)
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或者超过 3 亿元人
民币。
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
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并用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
红比例和公司总股份数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总股份数扩张与业绩增长相匹配,
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确定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的
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份数是否与公司
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匹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份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在依据上述现金分
红条件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例
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公司采用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 20%;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公司采用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 40%。
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
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在考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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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形成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后应提交董事会
审议。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并形成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提出明确意见。
如同意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必要
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股利分配事项的议案、决策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可提议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或行使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
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开通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
投资者接待日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
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广泛
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并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
论证报告,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并形成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政策调
整方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独
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调整方案,
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应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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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决议,如不同意利润分配调整方案的,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
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调整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须以特别决议
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应开通网络投票方式。
(七)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
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
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应按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还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报告”中予以披露。已有独立董事就此发表意见
的,还需同时披露独立董事意见。
(八)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此外,公司制定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经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带来的风险
印制电路板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件,其发展与下游行业联系密切,与
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相关性较大。据世界电子电路联盟、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统
计,2003 年至 2008 年上半年,受益于全球经济的良好增长局面,PCB 行业全球
总产值快速增长;2008 年下半年金融危机打乱了 PCB 行业良好的增长态势,2009
年 PCB 行业经历寒冬,全球总产值同比下降 13.85%;但随着各国对金融危机的
积极应对,全球经济逐步走出泥潭,伴随着下游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新型电子
产品消费的兴起,PCB 产值迅速恢复,2010 年全球市场规模达到 562.4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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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已超过金融危机爆发前的峰值。可见,若宏观经济向好,下游行业景气程度较高
时,印制电路板得到较好的发展;反之亦然。因此,若未来全球经济出现较大下
滑,印制电路板行业发展速度放缓或陷入下滑,将会对公司的收入及盈利造成消
极的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全 球 PCB 产 值 分 布 较 为 分 散 , 生 产 厂 商 众 多 , 市 场 充 分 竞 争 。 根 据
N.T.Information 的统计数据,2013 年全球约有 2,800 家 PCB 厂商,主要分布在
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日本、美国和韩国,2014 年全球排名第一的 Nippon Mektron
(旗胜)销售金额为 31.76 亿美元,市场占有率约为 5.28%,而全球排名前十的
PCB 厂商合计市场占有率为 29.59%。
与全球 PCB 行业相似,我国 PCB 行业市场竞争激烈。根据中国印制电路行业
协会的统计数据,2014 年中国 PCB 产值排名第一的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产值为 154.75 亿元,市场份额占比为 9.32%,排名前十的厂商合计市场份额为
34.90%。
报告期,公司业务发展良好,收入及净利润得到较大的增长,公司竞争实力
得以提升。但若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下滑,公司未能持续提高公司的
技术水平、生产管理、产品质量以应对市场竞争,则存在盈利下滑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直接原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平均约为 57%。公司生产经
营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覆铜板、铜球、铜箔、半固化片、金盐等,报告期上
述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均价变动 1%,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利润总额
的平均影响幅度分别为 0.64%、0.12%、0.08%、0.13%、0.12%。
上述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国际市场铜、黄金、石油等大宗商品的影响较大。报
告期内,由于铜、黄金、石油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总体
呈下降的趋势,对毛利率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 2016 年上半年黄金价格已出
现上扬,公司金盐的采购均价相应上涨。
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通过向下游转移或技
术创新等方式应对价格上涨的压力,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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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的风险
2012 年 9 月 12 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取得 GF201244200199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公司 2013 年、
2014 年减按 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 年 11 月 2 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 GR201544201037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有效期三年,公司 2015 年、2016 年减按 15%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1 年 11 月 17 日,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取得 GR201144000545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龙川景旺
2013 年减按 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14 年 10 月 9 日,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
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 GF201444000221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有效期三年,龙川景旺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减按 15%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 年度,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
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 1,254.83 万元、2,218.10 万元。
若深圳景旺及龙川景旺将来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条件或国家取
消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使得深圳景旺和龙川景旺不能继续享受 15%的优惠税率,
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将大幅上升,从而对公司盈利产生消极影响。
(五)租赁无产权厂房的风险
公司共有深圳、广东龙川、江西吉安三个生产基地,其中广东龙川、江西吉
安生产基地厂房均为自有房产,深圳生产基地厂房为租赁房产。深圳生产基地共
租赁厂房 30,588 平方米,其中深圳 FPC 厂房为向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租赁
的厂房,面积 8,403 平方米。由于历史原因,深圳 FPC 厂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但该租赁合同已在深圳市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
公司承租的 FPC 厂房承租期将于 2023 年到期,承租期间较长,目前无搬迁
计划。但由于上述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本公司不能排除未来被要求搬迁或其他
无法继续使用该厂房的风险,搬迁新的厂房将使公司承受损失,且需要一定时间,
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与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如出
租人的租赁物被政府部门征用拆迁,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应协同一起向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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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洽商赔偿事宜,按双方同意的赔偿方案与赔偿义务人达成协议。建筑物等不动产
的赔偿由出租人承受;动产、生产损失及承租人出资兴建设施的赔偿由承租人承
受。如因出租人与他人或政府就租赁物的产权发生纠纷,导致承租人无法继续租
用租赁物的,视同出租人违约,出租人应按 12 个月的租金之和向承租人支付违
约金并赔偿承租人的经济损失。
深圳市宝安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已于 2014 年 9 月 4 日出具证明:
迄今为止,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的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股份合作公
司的厂房和深圳市卓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宿舍所在地块,尚未经我办纳入城市
更新改造范围,也没有规划在未来五年内对其进行改造,但如果有关单位按照我
市城市更新政策向相关部门提出改造申请,或因城市发展需要等,该地块仍然有
可能在未来五年内被纳入更新改造范围进行改造。
2016 年 11 月 10 日,公司走访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并取得了其出具的
证明,再次确认公司租赁的铁岗股份合作公司的厂房所在地块尚未纳入城市更新
改造范围,也没有规划在未来五年内对其进行改造,但如果有关单位按照深圳市
城市更新政策向相关部门提出改造申请,或因城市发展需要等,该地块仍然有可
能在未来五年内被纳入更新改造范围进行改造。
公司控股股东景鸿永泰、智创投资、恒鑫实业,实际控制人刘绍柏和黄小芬
夫妇、卓军、赖以明已做出承诺,若景旺电子租赁的未取得产权证书之房产在租
赁有效期内被强制拆迁或产生纠纷无法继续租用,在景旺电子依据房屋租赁合同
向拆迁方或出租方取得赔偿后仍存在损失的,景鸿永泰、智创投资与恒鑫实业将
按照 46.5%、46.5%和 7%的比例,全额承担景旺电子由此产生的损失。刘绍柏和
黄小芬夫妇、卓军、赖以明分别对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和恒鑫实业的补偿责任承
担连带责任。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请投资者关注公
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 2016 年 1-6 月的经营业绩(经审计)较上年同期保持增长,其中主营
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25.11%、净利润同比增长 29.27%,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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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金额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项目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营业收入 149,788.60 24.87% 119,954.01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47,533.69 25.11% 117,921.43
营业利润 29,078.41 33.82% 21,729.94
利润总额 29,966.20 32.93% 22,542.35
净利润 24,453.62 29.27% 18,916.1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453.62 29.43% 18,893.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
23,765.99 30.46% 18,216.99
通股股东净利润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相关财务数据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6 年 1-9 月份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
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16]16787 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
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
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
完整。
以下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告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317,009.58 267,963.36
负债合计 149,167.89 131,007.29
股东权益合计 167,841.69 136,956.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7,841.69 136,956.07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39,990.55 195,468.23
营业利润 48,656.44 37,722.76
利润总额 49,946.80 38,913.14
净利润 40,965.62 32,363.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利润 40,965.62 32,341.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39,958.39 31,360.70
公司所有者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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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825.06 40,762.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11.05 -19,864.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16.71 -15,910.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87.28 5,003.81
4、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46.97 -59.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603.54 820.0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52 30.3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3.78 429.86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296.88 1,220.78
减:所得税影响数 289.65 237.78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1,007.23 982.9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1,007.23 980.8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2.10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2016 年 1-9 月,公司保持良好经营态势,实现营业收入 239,990.55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22.7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40,965.62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26.67%。2016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主要
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增加所致。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间,公司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及销售等
各项业务运转正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结构较为稳定。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其他可
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现有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16 年营业收入在 30.5 亿元至 33.5 亿元之
间,较上年同期增长 13.92%至 25.13%;预计 2016 年净利润在 5.1 亿元至 5.6 亿
元之间,较上年同期增长 20.66%至 32.49%(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预测,
未经审计)。
上述有关公司 2016 年业绩的披露仅为公司对 2016 年经营业绩的展望,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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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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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 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4,800 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数占发行
总股本的比例 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10%
发行价格 23.16 元/股
22.97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15 年度经审计的
市盈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4.20 元/股(按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和发行后每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29 元/股(按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
股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市净率 3.68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向网上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方式
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网上投资者
承销方式 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为111,168.00万元;净额为105,196.81万元
和净额
发行费用概算 5,971.1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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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Kinwong Electronic Co.,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绍柏
设立日期 1993 年 3 月 9 日(2013 年 6 月 17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邮政编码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水库路 166 号,518102
电话号码 0755-83892180
传真号码 0755-83893909
互联网网址 www.kinwong.com
电子邮箱 stock@kinwong.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12 月 2 日,
景旺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景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
以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69,646,553.70 元为基础,按照 1:
0.5785 的比例折合为 15,600 万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深圳市景
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深经贸信息资字
[2013]0123 号《关于同意景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的批复》,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 8 日,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
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深 QJ[2013]3 号《验资报告》。2013 年
6 月 17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并领取注册号为
44030650329705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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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17 日由景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为深圳市景鸿永
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智创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恒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
市景俊同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嘉善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 5 名股东。各发起人以其在原有限公司中所享有的净资产权益投入。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6,000 万股,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4,80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40,800 万股。
2、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
诺和说明(一)关于公司上市后的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二)发起人及主要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
公司由景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5,872,768 42.226
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65,872,768 42.226
东莞市恒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9,916,330 6.357
深圳市景俊同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834,667 5.022
深圳市嘉善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503,467 4.169
合计 156,000,000 100.00
2、前十名股东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5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2,014,080 42.226
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152,014,080 42.226
东莞市恒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2,883,838 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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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深圳市景俊同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80,001 5.022
深圳市嘉善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8,001 4.169
合计 360,000,000 100.00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公司无自然人股东。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公司无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股东。
5、外资股股东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外资股股东智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
为 152,014,080 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42.226%。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绍柏和黄小芬夫妇、卓军女士、赖以明先生,分别通过
景鸿永泰、智创投资、恒鑫实业持有公司发行前 42.226%、42.226%、6.357%的
股份,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 90.809%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股东无其他关联关
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专注于印制电路板行业,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公司主要产品种类包括双面及多层刚性电路
板,柔性电路板(含贴装)和金属基电路板。公司刚性电路板以双面板和多层板
为主,客户广泛分布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工业控制及医疗、消费电
子和汽车电子行业;公司柔性电路板主要应用于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的显示屏、触
摸屏,以及按键、麦克风、USB、SENSOR(光传感器)等其他模块,公司同时为
柔性电路板提供表面贴装服务;公司金属基电路板产品覆盖铝基、铜基、铁基、
不锈钢基多种类型,以铝基板为主打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 LED 照明、LED 显
示、汽车和电源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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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方式和渠道
根据自身的客户类型和市场情况,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
模式。直销是指向客户类型为终端客户和电子产品生产商进行销售;经销是指向
客户类型为 PCB 贸易商进行销售。
金额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销售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销 125,499.28 85.06% 219,576.69 83.29% 177,392.06 80.58% 131,626.17 76.02%
经销 22,034.41 14.94% 44,048.27 16.71% 42,741.37 19.42% 41,521.44 23.98%
总计 147,533.69 100.00% 263,624.96 100.00% 220,133.43 100.00% 173,147.6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直销收入占比约为 81%,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
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与现有客户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并大力拓展新客户,不
断扩大市场份额;同时,通过提升客户群和订单质量,提高各个产品事业部的健
康发展能力。
(三)主要原材料情况
本公司生产电路板的主要原材料是覆铜板、铜球、铜箔、半固化片、金盐、
油墨、干膜、柔性覆铜板和电子元器件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及其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重如
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材料
采购额 比例 采购额 比例 采购额 比例 采购额 比例
覆铜板 16,933.40 24.90% 30,113.99 25.69% 25,036.61 25.97% 22,494.81 29.98%
铜球 2,503.32 3.68% 5,225.44 4.46% 5,222.52 5.42% 4,359.80 5.81%
铜箔 2,001.46 2.94% 3,687.02 3.15% 3,459.07 3.59% 3,127.54 4.17%
半固化片 3,786.60 5.57% 6,285.24 5.36% 4,860.95 5.04% 4,058.03 5.41%
金盐 3,408.86 5.01% 5,389.80 4.60% 4,975.64 5.16% 3,779.86 5.04%
油墨 2,842.34 4.18% 4,649.19 3.97% 3,587.26 3.72% 2,657.58 3.54%
干膜 1,928.62 2.84% 3,527.19 3.01% 3,111.11 3.23% 2,453.44 3.27%
柔性覆铜板 2,269.93 3.34% 4,662.36 3.98% 5,120.91 5.31% 4,097.09 5.46%
电子元器件 5,432.42 7.99% 7,282.50 6.21% 6,060.04 6.29% 4,736.81 6.31%
合计 41,106.96 60.45% 70,822.73 60.41% 61,434.12 63.73% 51,764.96 68.98%
注 1:采购额不含税。
注 2:此处“电子元器件”指柔性板 SMT 加工过程中需使用的 IC、连接器和电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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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分为刚性电路板、柔性电路板和金属基电路板,细分产品
的竞争对手如下:
1、刚性电路板竞争对手
公司的刚性板产品应用行业广泛,包括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及终端、
工业控制及医疗、汽车电子和消费电子。刚性板生产企业众多,公司主要竞争对
手包括依顿电子、五株科技、科惠公司等规模较大企业,上述公司产品应用领域
亦较为广泛,在多个应用领域与公司产生竞争。除此外,公司刚性板产品在汽车
电子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还包括敬鹏工业。
(1)依顿电子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顿电子”)成立于 2000 年,
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主要产品包括双面板、多层板等,是国内代表性的多层板厂
商之一。依顿电子在中山设立有生产基地,年产能达 400 万平方米。根据公开资
料,2015 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约为 29.28 亿元,净利润达到 4.67 亿元。依顿电
子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计算机、消费电子、通讯产品等,主要客户包括伟创
力、捷普、纬创、华为、超毅等国内外知名的电子产品制造商。
(2)五株科技
五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株科技”)由五洲电路集团通过重组
改制而来,拥有深圳﹑梅州﹑东莞三大生产基地,年产能超过 300 万平米,2015
年销售额超过 21 亿元,主要产品包括双面板、多层板、HDI 板、金属基板和 FPC
板等。五株科技的主要客户有三星、富士康、华为、中兴、TCL 等国内外著名的
电子产品制造商。
(3)科惠公司
科惠线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惠”)早先由联想集团创办于 1994 年,目
前已成为建滔化工控股集团的子公司。科惠在广东有三间工厂分别位于惠阳和佛
冈,年产能超过 300 万平方米。该公司主要生产多层板,应用领域主要为汽车电
子、通信设备、电脑和消费类手机等,产品主要出口欧美、日本等地,是华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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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较大的生产厂商之一。
(4)敬鹏工业
敬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敬鹏工业”)1996 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
上市,台交所股票代码为 2355,2015 年营业收入逾 220 亿新台币。敬鹏工业主
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的制造、加工和买卖,主要产品包括有单、双和多层印制电
路板及 HDI 板、铝基板,主要应用领域为汽车电子。敬鹏工业在单、双面板业务
实力强,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以产品多元化为战略,重视铝基板等金属基板市
场的开发,金属基板产品的技术开发能力强。
2、柔性电路板竞争对手
近年来,公司 FPC 业务发展迅速,成为国内代表性的软板厂商之一。公司的
FPC 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的显示屏、触摸屏,以及按键、麦克风、
USB、SENSOR(光传感器)等其他模块。在上述应用领域公司主要的竞争对手包
括弘信、嘉联益、三德冠等。
(1)弘信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位于福建厦门,成立
于 2003 年 9 月。根据公开资料,弘信 2015 年收入超过 9 亿元。弘信主营业务是
柔性印制电路板(FPC)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种类包括高精密度的
柔性线路板及刚-挠结合板等,并配有 SMT 组装线,能批量生产四层以上多层柔
性线路板。
(2)嘉联益
嘉联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联益”)2008 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
上市,股票代码为 6153,2015 年营业收入约 157 亿新台币。嘉联益主营业务为
柔性电路板的设计、开发、制造、加工和买卖,主要产品包括有单、双面和多层
柔性板,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等领域。嘉联益质量认证体系完
善,重视研发投入,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嘉联益在中国大陆昆山、苏州、
深圳三地已开设工厂,并于厦门、东莞设立办事处。
(3)三德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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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德冠精密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德冠”),位于深圳宝安
区,成立于 2003 年。根据公开资料,三德冠 2015 年收入 5.9 亿元。三德冠专业
从事柔性电路板的制造及组件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单面、双面、多层柔性
电路板。目前三德冠年产能超过 36 万平方米,是中国大陆较有实力的柔性电路
板厂商之一。
3、金属基电路板竞争对手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专业金属基板生产商之一,拥有专业化的金属基产品生产
线,主要应用领域包括 LED 照明、LED 显示、电源模块和汽车电子,目前竞争对
手主要是我国台湾的厂商,具体情况如下:
(1)敬鹏
敬鹏工业的相关情况见前述,铝基板为其众多产品类型之一。
(2)佳总
佳总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总”)成立于 1988 年,是台湾 OTC 市
场的上柜公司,代码为 5355,2015 年印制电路板收入逾 13 亿新台币。佳总在台
湾和广东江门均设有工厂,厂区面积合计约 10 万平方米,主要产品为 LED 散热
金属基板和多层板,在 LED 背光源载板方面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3)志超
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超”)成立于 1998 年,是台湾证券交
易所上市企业,股票代码为 8213。志超 2015 年营业收入超过 228 亿新台币,是
全球著名的光电板厂。志超在台湾地区和大陆均设有工厂,主要生产液晶显示用
板和笔记本型电脑用印制电路板等,铝基板为其众多产品类型之一。志超生产的
LED 铝基板产品技术水平高,客户质量高,具体包括三星、LG 和友达等著名电子
制造商,金属基板是志超产品高附加值化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根据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的统计,2013 年公司在中国印制电路行业排行
榜中名列第 22 位,内资企业(内资持股超过 51%)排名中位列第 5 位,市场占
有率 1.1%,被授予中国印制电路行业第三届“优秀民族品牌企业”;2014 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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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中国印制电路行业排行榜中名列第 19 位,内资企业排名中位列第 3 位,市场
占有率 1.3%;2015 年公司在中国印制电路行业排行榜中名列第 14 位,内资企业
排名中位列第 2 位。根据全球知名的调研机构 N.T.information 发布的全球 PCB
制造商排行统计数据,2013 年~2015 年景旺电子排名全球第 48 名、40 名和 34
名,排名稳步上升。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 8 项土地使用权,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和非专利技术
1、商标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 38 项商标权。
2、专利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含子公司)共获得“刚—挠结合线路板的结
合表面处理方法”等 44 项发明专利,“针点式 FPC 板夹具”等 119 项实用新型专
利,专利均为自主研发所得。
3、软件著作权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 5 项。
4、非专利技术情况
公司重视研发工作,除取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外,还自主开发有多项
非专利技术,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增强产品竞争力。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景鸿永泰、智创投资、恒鑫实业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 90.809%
的股份,共同控制公司。刘绍柏和黄小芬夫妇、卓军、赖以明分别通过景鸿永泰、
智创投资、恒鑫实业持有公司发行前 42.226%、42.226%、6.357%的股份,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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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司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柏和黄小芬夫妇、卓军、赖以明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本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情
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
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
东莞市恒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
景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
盈捷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未开展具体经营业务
龙川县景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未开展具体经营业务
吉水县吉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水电开发、发电、上网售电、库区经营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二)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为销售和采购产品、接受劳务、出
租场地,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截至报告期末,除向腾天百货出租场地并采购
办公用品金额较小的关联交易存续外,其余经常性关联交易均已终止;为了解决
资产完整、业务独立和避免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公司以评估价购买龙川宗德
100%股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报告期,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销售产品
销售印制电 - - - -
侨锋电路 1,595.09 0.71% 2,970.08 1.69%
路板产品
合计 - - - - 1,595.09 0.71% 2,970.08 1.69%
采购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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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侨锋电路 原材料 - - - - 102.32 0.11% - -
腾天百货 办公用品 18.26 4.01% 40.25 5.36% 44.76 7.66% 28.57 8.38%
合计 18.26 - 40.25 - 147.08 - 28.57 -
接受劳务
侨锋电路 销售佣金 - - - - 384.20 39.26% 100.94 13.29%
侨锋电路 - - - - 0.23 0.00% 599.89 3.35%
外协加工
龙川宗德 - - - - - - 1,142.30 6.38%
合计 - - - - 384.43 - 1,843.13 -
注:1、比例为占各期同类交易的比例,下同;
2、报告期内侨锋电路、三水侨锋直接或者通过其指定的代理商向本公司采购产品、销
售原材料、提供劳务或提取销售佣金,上表汇总反映在侨锋电路中披露;2014 年 1 月,景
旺集团已将持有侨锋电路 55%的股权全部对外转让,侨锋电路已不再是公司关联方;2015
年、2016 年 1-6 月侨锋电路向公司介绍客户并收取佣金 560.13 万元、293.48 万元;公司与
侨锋电路未再发生上述其他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明显属于单方获利性交易的情形,也不会对
公司独立经营、业绩稳定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出租场地
报告期,腾天百货租赁龙川景旺场地用于经营超市;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1 月,腾天百货租赁江西景旺场地用于经营超市和住宿。报告期,龙川景旺和江
西景旺合计向腾天百货收取租金 2.40 万元、5.70 万元、5.40 万元、1.45 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收购龙川宗德股权
2013 年 3 月 8 日,龙川景旺分别与刘洋、刘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以
公司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龙川宗德的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值为 1,369.42 万元为基础(沃克森评报字[2013]第 0029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龙川景旺分别以 287.58 万元、410.83 万元的价格收购刘洋、刘羽持有的龙川宗
德 21%、30%股权。截至 2013 年 7 月,龙川景旺已支付完毕该股权转让款。本次
交易以评估价定价,交易价格合理。龙川宗德为刘洋代付了上述股权转让印花税
525 元,刘洋已向龙川宗德偿还。
2015 年 3 月 6 日,龙川景旺分别与龙川县崇德投资有限公司、刘洋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书》,以公司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龙川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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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 1,539.42 万元为基础(沃克森评报字[2015]第 0066 号《资
产评估报告书》),龙川景旺分别以 616 万元、138.60 万元的价格收购龙川县崇
德投资有限公司、刘洋持有的龙川宗德 40%、9%股权。截至 2015 年 6 月,龙川
景旺已支付完毕该股权转让款。本次交易以评估价定价,交易价格合理。
(2)江西景旺收购腾天百货超市资产
腾天百货自 2014 年起租赁江西景旺场地经营超市,由于较高的异地管理难
度和成本,腾天百货和江西景旺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签订协议,终止双方的租赁
协议,腾天百货以 33 万元价格向江西景旺出售库存商品等资产。上述资产经盘
点移交后,超市由江西景旺自主经营。
(3)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关
联方为本公司银行借款、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事项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人 债务人 债权人 担保合同号 合同担保额 担保方式
刘绍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015 圳中银南保字第
1 景旺电子 30,000 保证
黄小芬 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0000839B 号
2 刘绍柏 GB38921512015-2 15,000 保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3 黄小芬 景旺电子 GB38921512015-3 15,000 保证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 卓军 GB38921512015-4 15,000 保证
043-393-15400012MG0
5 卓军 5,000 保证
南洋商业银行(中
043-393-15400012MG0
6 黄小芬 景旺电子 国)有限公司深圳 5,000 保证
分行
043-393-15400012MG0
7 刘绍柏 5,000 保证
8 景旺电子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07306BY20168032
刘绍柏 30,000 保证
9 龙川景旺 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07306BY20168031
景旺电
刘绍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15)深银高新额保
10 子、龙川 15,000 保证
黄小芬 公司深圳分行 字第 0004 号
景旺
刘绍柏、 景旺电
花旗银行(中国)
11 黄小芬、 子、龙川 - USD1,500 保证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卓军 景旺
景旺电
刘绍柏、 子、龙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2016 年深高新支行综
12 8,000 保证
黄小芬 景旺、江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额字第 005-04 号
西景旺
景旺电
刘绍柏、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 华银(2015)深额保字
13 子、 10,000 保证
黄小芬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拓展五)第 003 号
龙川景旺
刘绍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015 圳中银南保字第
14 龙川景旺 10,000 保证
黄小芬 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0000840B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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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043-393-15400013MG0
15 卓军 1,500 保证
南洋商业银行(中
043-393-15400013MG0
16 黄小芬 龙川景旺 国)有限公司深圳 1,500 保证
分行
043-393-15400013MG0
17 刘绍柏 1,500 保证
刘绍柏、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18 龙川景旺 125016151038-01 号 15,000 保证
黄小芬 公司河源龙川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013 圳中银南保字第
19 刘绍柏 江西景旺 30,000 保证
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00118C 号
刘绍柏、
20 黄小芬、 香港景旺 大新银行 - HKD5,000 保证
卓军
IFELC13D293B72-L-01
21 刘绍柏、 景旺电子 《售后回租赁合同》的 394.87
沈继堂、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 保证函
保证
黄小芬、 公司 IFELC13D293239-L-01
22 赖以明 龙川景旺 《售后回租赁合同》的 124.19
保证函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本公司银行借款、融资租赁提供的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
如下意见:“报告期,公司已经发生、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
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与公
姓 职 性 年 任 年薪 持有公司 司的
简要经历 兼 职 情 况 酬 股份数量 其他
名 务 别 龄 期 (万 (万股) 利益
元) 关系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董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 吉水县吉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
事 管理硕士,会计师职称。1983 年 9 月至 行董事
刘 长 2016.6.16 1989 年 12 月任深圳锦龙无线电公司财 深圳宝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绍 、 男 54 - 务部长,1990 年 1 月至 1995 年 1 月任 166.37 - 无
柏 总 深圳市华藤环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
2019.6.15 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发展公司财务部长,
经 事
理 1993 年 3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本公司董 龙川县腾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事长,2002 年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现
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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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1983
年 5 月至 1985 年 5 月任龙川县林业局
职员,1985 年 5 月至 1990 年 2 月任深
圳锦龙无线电公司职员,1990 年 2 月至
1991 年 5 月任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发展 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
黄 董 2016.6.16-
小 女 53 公司职员,1991 年 5 月至 1993 年 2 月 行董事及总经理 39.40 15,201.41
事 2019.6.15 无
芬 任深圳市南山区投资管理公司财务职 景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员,1993 年 2 月至 2000 年 2 月任深圳
市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公司财务副经理,
2000 年 2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深圳市泰
科特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
司董事
中国香港居民,1966 年出生,高中学历。
1984 年至 1988 年任新界乡议局文员,
1988 年至 1990 年任峻昇广告有限公司
客户主任,1990 年至 1992 年任永光电 智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卓 董 2016.6.16- 器行会计部经理,1992 年至 1996 年任 盈捷国际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军 事 女 50 70.32 15,201.41 无
2019.6.15 诚华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1996 年至 景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11 年历任景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经理、法定秘书,2011 年至今任职
于香港景旺,现任本公司和香港景旺董


董 中国香港居民,1967 年出生,大专学历。
事 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9 月任香港黄林
卓 长 2016.6.16-
、 男 49 梁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1995 年 9 - 78.48 - 无
勇 财 2019.6.15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新世纪集团会计部

总 经理,2000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
监 总监,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董 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职称。
事 1975 年 2 月至 1985 年 8 月任东莞市二 东莞市恒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
赖 、 2016.6.16-
以 营 男 59 轻金属制品厂生产科科员,1985 年 9 事及经理 79.90 2,288.38 无
明 销 2019.6.15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广东生益科技有限 景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总 公司生产部总调度、销售部经理。2002

年 6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董事、市场总监、
营销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营销总监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中专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
1983 年 8 月至 1987 年 12 月任龙川县食
品公司会计,1988 年 1 月至 1990 年 9
董 月任深圳锦龙无线电公司会计,1990
事 年 10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深圳沙头角进
王 、 2016.6.16- 深圳市嘉善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达 财 男 51 出口贸易公司主管会计职务,2001 年 6 36.92 32.00 无
基 务 2019.6.15 月至 2009 年 12 月历任深圳市三通物流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 实业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

2010 年 1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财务管理
中心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董事,
现任公司董事、财务部经理,深圳市嘉
善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
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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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7
年出生,重庆大学化学系应用化学专业
硕士。1987 年 5 月至 1990 年 8 月,任
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化学教研室副主
任;1990 年 9 月至 1992 年 8 月,赴意
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化学系电化学实验 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
室做访问学者;1992 年 9 月至 2000 年 应用化学系系主任、教授、博导
10 月,历任电子科技大学化学系主任、 电子薄膜与集成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
独 副教授、教授;2000 年 11 月至 2001 珠海分实验室主任
何 立 2016.6.16- 年 11 月,任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化学 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全印制电子分
男 59 - - 无
为 董 2019.6.15 会副会长,
事 系客座教授;2001 年 12 月至今,任电
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应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用化学系系主任、教授、博导,兼任电 立董事
子薄膜与集成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珠 湖南奥士康科技股份限公司独立董
海分实验室主任,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 事,
会全印制电子分会副会长,2010 年 8
月起任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2 月起任湖南
奥士康科技股份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会计
学教授。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
独 石家庄铁道学院教师,1996 年 6 月至
罗 立 2016.6.16-
书 男 46 2004 年 8 月历任河北财达证券主管会 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教授 - - 无
董 2019.6.15
章 事 计、子公司财务经理、计财部财务经理,
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读于天津
财经大学,2007 年 7 月起任广东金融学
院会计系教师、副教授、教授,2016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加拿大国籍,1960 年出生,博士学历,
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共中央办公
厅调研室高技术产业调研组成员、中国
孔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现科技部)副处
英 清华大学教授
( 长,加拿大约克大学经济系终生教授。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9 年 7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北京大学
YING KONG
立 2016.6.16- 深圳市大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男 56 汇丰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12.00 - 无
董 2019.6.15 长
事 兼学术主任,2014 年 5 月至今任清华大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学教授、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部主任, 董事

2011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文科园林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9 月至今任
深圳市大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3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行 年出生,大专学历。1981 年 7 月至 1989

总 年 7 月任广东省龙川县上坪镇小学教
监 师,1989 年 7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广东
王 、 2016.6.16- 深圳市景俊同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化 男 54 省龙川县上坪镇教育办公室主任,1993 80.93 192.00 无
监 2019.6.15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沾 事 年 10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
会 理、行政总监、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
主 行政总监、监事会主席,深圳市景俊同
席 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
合伙人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大专学历。1985 年 3 月至 1986
审 年 12 月任广东省龙川县上坪回龙小学
计 教师,1987 年 2 月至 1988 年 12 月任深

刘 经 2016.6.16- 圳锦龙无线电公司技术员,1989 年 1
汉 理 男 49 月至 1991 年 5 月任河源市金属硅冶炼 - 27.26 32.00 无
华 2019.6.15
、 厂技术员,1991 年 6 月至 1996 年 12
监 月任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发展公司技术

员,1997 年 1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会计、
财务主管、财务经理、审计部经理、监
事,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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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 信
朱 监职 息 2016.6.16-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 年 7 月至今历
杰 中 男 36 任本公司 IT 工程师、IT 高级工程师、 - 37.09 25.60 无
事工 2019.6.15
成 代 心
经 信息中心副经理、信息中心经理、监事,
表 现任公司信息中心经理、监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运 年出生,中专学历。1991 年 7 月至 1992
总 年 12 月历任东莞市凤岗镇森泰电子厂
江 监 2016.6.23- 主管助理、主管,1993 年 2 月至 2003
伟 、 男 49 年 7 月历任顺德骏马电子厂经理、副总 - 119.16 160.00 无
荣 副 2019.6.15
总 经理、厂长,2003 年 7 月至今历任本公
经 司 PCB 事业部总经理、营运中心总经理、
理 营运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营运总
监、副总经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邓 总 2016.6.23-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0 年 7 月至今任
利 经 男 39 职于本公司,历任业务经理、FPC 事务 - 125.50 192.00 无
2019.6.15
理 部副总经理、FPC 事业部总经理,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1996 年 4 月至 2003
年 4 月历任卓飞高线路板(深圳)有限公
司工程部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市场
副 部高级销售工程师,2005 年 6 月至 2008
王 总 2016.6.23-
宏 男 47 年 12 月任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 - 105.05 54.40 无
经 2019.6.15
强 理 限公司全球采购总处采购经理,2009
年 1 月至 2010 年 5 月自主创业,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宝威亚太电子
(深圳)有限公司高级采购经理;2013
年 6 月至今历任公司销售中心总经理、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6 年 7 月至 2007
董 年 1 月任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律
黄 事 2016.6.23- 师助理,2007 年 1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
会 男 34 深圳市中昊宇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法务 - 44.66 144.00 无
恬 2019.6.15

书 专员。2008 年 1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信贷
主管、供应链高级主管、总经理助理、
总经办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
注: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直接持股,表中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间接
持股数量;2、何为、罗书章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2016 年 6 月 16 日开始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2015 年未在公司领取津贴。
八、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景鸿永泰、智创投资、恒鑫实业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 90.809%的股份,共同
控制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1、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2 年 1 月 6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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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小芬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 3009 号招商局科技园 A3 栋 C 单
注册地
元 207
股东构成 黄小芬(100%)
企业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以上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
经营范围
金融、人才中介及其它限制项目)
2、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2 年 2 月 1 日
已发行股本 1 港元
董事 卓军
注册地 香港北角电气道 148 号 9 楼 2 室
股东构成 卓军(100%)
主营业务 从事投资控股业务
注:根据香港 2014 年生效的新《公司条例》,已废除法定股本的相关规定。
3、东莞市恒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1 年 12 月 1 日
注册资本 10 万元
实收资本 1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赖以明
注册地 东莞市麻涌镇麻二沿河南街十一巷 21 号
股东构成 赖以明(100%)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
(二)实际控制人
刘绍柏和黄小芬夫妇、卓军、赖以明分别通过景鸿永泰、智创投资、恒鑫实
业持有公司发行前 42.226%、42.226%、6.357%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刘绍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44030119620908****,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黄小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44032119631110****,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卓军女士,中国香港居民,香港身份证号为 H0222***,住所为香港新界上
水。
赖以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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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4252719570914****,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8,452,993.54 266,870,225.55 161,987,117.64 164,640,577.3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254,438,419.23 141,743,129.79 110,037,501.16 55,077,098.46
应收账款 876,654,055.14 859,543,067.57 678,267,178.11 534,096,596.71
预付款项 4,030,033.91 1,048,279.96 1,258,452.27 501,057.66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14,169,494.77 19,867,426.75 12,329,354.78 18,371,385.23
存货 289,014,203.36 234,128,162.40 195,753,301.87 142,582,942.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904,473.36 14,435,904.04 35,970,936.46 42,938,678.78
流动资产合计 1,710,663,673.31 1,537,636,196.06 1,195,603,842.29 958,208,336.9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000,000.00 6,000,000.00 6,000,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1,076,449,085.95 1,026,822,845.64 983,041,971.68 588,203,798.58
在建工程 1,611,130.20 1,611,130.20 1,611,130.20 93,672,568.67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95,808.55 337,500.00 - -
无形资产 67,707,033.14 68,946,884.73 61,511,602.11 52,160,856.25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7,558,533.14 3,825,530.04 913,823.45 1,340,3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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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416,984.15 20,576,454.58 20,604,958.48 10,744,083.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332,770.36 13,877,090.16 10,590,459.98 29,361,632.2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10,171,345.49 1,141,997,435.35 1,084,273,945.90 775,483,272.96
资产总计 2,920,835,018.80 2,679,633,631.41 2,279,877,788.19 1,733,691,609.94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3,780,103.07 125,018,020.47 320,049,558.44 398,045,419.24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159,814,594.58 124,565,908.14 69,009,855.17 53,268,996.68
应付账款 647,039,830.83 596,780,354.87 543,922,277.44 331,639,855.44
预收款项 3,087,114.35 3,150,910.74 1,593,494.92 781,556.64
应付职工薪酬 63,111,065.32 80,960,084.65 67,434,173.13 47,756,648.00
应交税费 38,286,199.14 26,901,466.91 16,800,481.66 12,348,438.99
应付利息 1,107,063.65 711,592.08 845,096.98 1,755,746.41
应付股利 - - 8,820,000.00 -
其他应付款 10,311,380.99 10,393,121.07 7,906,841.52 7,436,483.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65,026,403.54 - 16,000,000.00 17,788,091.14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1,131,563,755.47 968,481,458.93 1,052,381,779.26 870,821,235.8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4,816,077.97 257,255,775.76 180,200,261.95 20,000,000.00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5,121,501.62 15,883,835.40 37,957,670.41 60,021,498.03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66,523,035.64 61,509,040.04 54,278,365.88 48,025,680.45
递延所得税负债 9,513,765.24 6,942,828.64 630,193.60 703,236.79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5,974,380.47 341,591,479.84 273,066,491.84 128,750,415.27
负债合计 1,407,538,135.94 1,310,072,938.77 1,325,448,271.10 999,571,651.10
股东权益
股本 360,000,000.00 360,000,000.00 360,000,000.00 156,000,000.00
资本公积 39,286,227.84 39,286,227.84 39,999,702.86 149,999,7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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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库存股 - - - -
盈余公积 52,333,323.40 45,790,353.72 33,856,772.51 17,172,359.74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1,061,677,331.62 924,484,111.08 513,964,303.53 399,239,703.6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513,296,882.86 1,369,560,692.64 947,820,778.90 722,411,766.27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6,608,738.19 11,708,192.57
股东权益合计 1,513,296,882.86 1,369,560,692.64 954,429,517.09 734,119,958.84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
2,920,835,018.80 2,679,633,631.41 2,279,877,788.19 1,733,691,609.94

2、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497,885,984.44 2,677,309,711.20 2,237,393,243.35 1,760,528,085.29
其中:营业收入 1,497,885,984.44 2,677,309,711.20 2,237,393,243.35 1,760,528,085.29
二、营业总成本 1,207,167,052.99 2,184,787,379.61 1,866,063,947.60 1,453,807,793.20
其中:营业成本 1,032,991,313.94 1,845,339,943.22 1,533,582,098.39 1,218,817,114.34
营业税金及附加 9,995,015.30 15,361,320.52 13,539,718.76 10,251,911.30
销售费用 48,253,376.59 87,232,374.41 76,070,199.31 55,824,916.54
管理费用 111,760,385.33 211,848,580.88 195,540,529.65 137,612,216.36
财务费用 3,544,308.61 11,843,097.01 39,591,365.82 27,277,006.94
资产减值损失 622,653.22 13,162,063.57 7,740,035.67 4,024,627.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 65,194.51 325,500.59 3,047,660.30 487,452.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 -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 - - -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290,784,125.96 492,847,832.18 374,376,956.05 307,207,744.15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0,877,865.54 19,237,201.16 9,875,912.54 8,757,029.71
减:营业外支出 2,000,030.20 5,492,192.61 4,766,173.04 6,796,676.3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1,895,592.69 4,805,721.79 4,231,964.30 4,563,578.24
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
299,661,961.30 506,592,840.73 379,486,695.55 309,168,097.55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5,125,771.08 83,915,665.18 50,205,137.30 41,696,4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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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244,536,190.22 422,677,175.55 329,281,558.25 267,471,690.58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44,536,190.22 422,453,388.76 325,561,012.63 264,395,401.51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223,786.79 3,720,545.62 3,076,289.07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8 1.17 0.90 0.7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8 1.17 0.90 0.73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244,536,190.22 422,677,175.55 329,281,558.25 267,471,690.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
244,536,190.22 422,453,388.76 325,561,012.63 264,395,401.51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 223,786.79 3,720,545.62 3,076,289.07
收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34,990,293.34 2,445,546,336.93 1,928,122,390.88 1,566,249,772.73
收到的税费返还 23,481,138.28 24,565,833.80 34,219,519.19 48,678,662.9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229,106.93 14,737,179.91 8,421,465.25 8,242,974.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68,700,538.55 2,484,849,350.64 1,970,763,375.32 1,623,171,410.3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34,144,758.83 1,213,641,829.11 1,003,524,936.25 926,326,725.7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85,933,564.58 465,554,834.25 371,192,264.94 263,868,092.09
支付的各项税费 78,362,550.59 110,505,497.05 110,079,915.87 93,335,412.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1,028,475.61 129,801,901.96 126,363,759.10 108,152,493.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69,469,349.61 1,919,504,062.37 1,611,160,876.16 1,391,682,723.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231,188.94 565,345,288.27 359,602,499.16 231,488,687.1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351,188.21 684,274.23 977,805.37 1,182,968.05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8,995,194.51 209,438,183.59 355,088,801.50 48,475,689.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346,382.72 210,122,457.82 356,066,606.87 49,658,657.9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18,856,577.36 255,775,643.36 321,584,328.25 254,602,416.62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546,000.00 6,000,000.00 18,166,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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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500,000.00 212,500,000.00 308,100,000.00 55,6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9,356,577.36 475,821,643.36 635,684,328.25 328,368,424.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010,194.64 -265,699,185.54 -279,617,721.38 -278,709,766.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8,697,979.87 346,231,831.05 699,576,061.59 468,356,714.6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13,312.08 14,923,363.08 24,529,256.64 81,023,030.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311,291.95 361,155,194.13 724,105,318.23 549,379,744.9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8,455,930.04 483,623,912.68 624,149,315.81 389,743,545.4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09,857,464.67 32,018,604.86 131,755,068.85 55,607,747.22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 -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754,697.74 25,550,680.80 24,641,544.71 12,725,342.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8,068,092.45 541,193,198.34 780,545,929.37 458,076,635.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756,800.50 -180,038,004.21 -56,440,611.14 91,303,109.7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731,886.27 198,372.47 -1,668,369.69 -1,193,029.3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96,080.07 119,806,470.99 21,875,796.95 42,889,000.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251,451,248.33 131,644,777.34 109,768,980.39 66,879,979.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5,647,328.40 251,451,248.33 131,644,777.34 109,768,980.39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1,883,404.66 -4,771,436.48 -4,231,964.30 -4,403,568.16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
- - - -
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
9,137,111.10 13,943,364.24 8,391,482.10 5,278,054.68
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
- - - -
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
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 - - 2,000,184.10
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 65,194.51 325,500.59 3,047,660.30 487,4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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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损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
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 - - - -
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 - - -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
- - - -
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
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 - - -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
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 - - -
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
- - - -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
- - - -
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
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 - - -
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 - - - -
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
- - - -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
1,624,128.90 4,573,080.79 950,221.70 -914,317.22
业外收入和支出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
- - - -
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8,943,029.85 14,070,509.14 8,157,399.80 2,447,805.46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2,066,771.75 2,888,680.92 1,390,360.44 219,593.15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
6,876,258.10 11,181,828.22 6,767,039.36 2,228,212.3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
6,876,258.10 11,160,799.35 6,684,082.24 2,193,073.23
经常性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21,028.87 82,957.12 35,139.08
(三)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51 1.59 1.14 1.10
速动比率(倍) 1.26 1.35 0.95 0.9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1.07% 53.36% 58.44% 62.38%
资产负债率(合并) 48.19% 48.89% 58.14% 57.66%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
比例(扣除土地使用 0.74% 0.86% 0.32% 0.35%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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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5 2.86 3.10 3.16
存货周转率(次) 3.95 8.59 9.07 9.4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37,207.29 64,330.06 50,718.54 39,275.69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37.20 26.29 13.61 17.3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0.55 1.57 1.00 1.48
现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1 0.33 0.06 0.27
(四)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本公司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净利润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3 年 44.80% 0.73 0.7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2014 年 36.78% 0.90 0.90
的净利润 2015 年 36.46% 1.17 1.17
2016 年 1-6 月 16.96% 0.68 0.68
2013 年 44.42% 0.73 0.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2014 年 36.02% 0.89 0.89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015 年 35.50% 1.14 1.14
净利润
2016 年 1-6 月 16.49% 0.66 0.66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及盈利能力的增强,本公司的资产规
模逐年增长。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总资产为 292,083.50 万元,其中流动资
产为 171,066.37 万元,占总资产的 58.57%,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公司非流动资产为 121,017.13 万元,占总资产的
41.43%,主要为固定资产。公司资产结构配置合理,体现了所处行业的特点,资
产状况良好,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能够满足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制定
了稳健的会计估计政策,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
情形。
(2)负债结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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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负债也逐步增长,负债结
构基本保持稳定,以流动负债为主。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为
140,753.81 万元,流动负债为 113,156.3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80.39%,流动负
债主要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10、1.14、1.59、1.51,速动比率
分别为 0.94、0.95、1.35、1.26,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稳步提升,但仍低于生
产型企业流动比率达到 2 的经验合理值,短期偿债能力有待继续改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7.66%、58.14%、48.89%、48.19%,
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若继续大量通过债务融资将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通
过股权方式融资实施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
险。
报告期,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增强,各年度产生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
增加,分别为 39,275.69 万元、50,718.54 万元、64,330.06 万元、37,207.29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7.36、13.61、26.29、37.20,公司息税折旧摊销
前利润能充分涵盖公司利息支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16、3.10、2.86、1.35,应收账款
周转天数符合公司实际的赊销政策。
报告期,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9.48、9.07、8.59、3.95,存货周转速
度较快,反映出公司的存货管理能力较强。
2、盈利能力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公司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RPCB 94,591.69 64.12% 169,857.64 64.43% 144,322.73 65.56% 123,284.09 71.20%
1-2-42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FPC 39,121.62 26.52% 69,646.78 26.42% 57,472.25 26.11% 37,156.73 21.46%
MPCB 13,820.38 9.37% 24,120.54 9.15% 18,338.45 8.33% 12,706.79 7.34%
合计 147,533.69 100.00% 263,624.96 100.00% 220,133.43 100.00% 173,147.61 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刚性电路板,报告期合计占收入的比重约
66%。
(2)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RPCB 32,688.74 73.24% 55,420.69 69.52% 45,236.24 67.23% 37,263.14 71.98%
FPC 6,857.20 15.36% 14,962.72 18.77% 14,594.24 21.69% 9,050.41 17.48%
MPCB 5,086.20 11.40% 9,330.15 11.70% 7,458.65 11.08% 5,457.73 10.54%
合计 44,632.14 100.00% 79,713.55 100.00% 67,289.13 100.00% 51,771.28 100.00%
报告期,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印制电路板的销售,其中,
刚性电路板业务是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柔性电路板和金属基电路板业务增长
较快,对公司利润增长产生重要贡献。
(3)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分 RPCB、FPC、MPCB 三大类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所
示: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RPCB 34.56% 32.63% 31.34% 30.23%
FPC 17.53% 21.48% 25.39% 24.36%
MPCB 36.80% 38.68% 40.67% 42.95%
报告期,公司刚性电路板的毛利率逐年上涨,主要是原材料采购单价下降、
产品结构变化等原因所致。
报告期,公司柔性板毛利率波动,主要受销售单价、单位元器件成本、龙川
FPC 工厂量产后的规模效应以及产品结构等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公司金属基电路板的毛利率的变化,主要是受产能利用率、规模效
应、产品销售单价以及产品结构等因素的影响。
3、现金流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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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3,148.87 万元、
35,960.25 万元、56,534.53 万元、19,923.12 万元,合计达 135,566.77 万元,
高于报告期净利润合计数 126,396.66 万元。公司销售收入实现的现金流入正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充足,盈利质量较好。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92,303.69 万元,主要是
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不断增加投资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主要为向银行借款以及偿还借款、分配股利等,筹资
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130.31 万元、-5,644.06 万元、-18,003.80 万元、
-9,675.68 万元,有所波动,主要是公司根据业务的资金需求适时调整银行借款
规模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充裕、稳定,为公司大幅度增加
投资,进一步扩大产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发行上市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
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
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
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
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
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
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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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公司实行连续性、稳定性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
配股利。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①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②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状况、
现金流状况、发展目标及资金需求等内容,并充分考虑和听取全体股东、独立董
事、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
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
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
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③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④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⑤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有
权部门出台利润分配相关新规定,或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
展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符合以下规定:
A、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B、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2、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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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公司转增股本 20,40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其中以资本公积 11,000 万元转增股本 11,000 万股,以未分配利润 9,400
万元转增股本 9,400 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 36,000 万股。
2014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同意向公司全体股东现金分红 10,015.20 万元。
2015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公
司利润分配议案》,同意 201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公
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6,0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现金分红 2.8 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 10,080 万元。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二、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4、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
提示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七)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6 家控股子公司。公司各控股子
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
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6 年 6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美元 2,350 万元
实收资本 美元 2,350 万元
注册地址 龙川县大坪山
法定代表人 刘绍柏
股东构成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75%),景旺电子(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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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有限公司(25%)
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
元器件及传感器、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
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互
经营范围
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
产品出口外销及中国境内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龙川景旺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最近一年及
一期,龙川景旺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或 2016 年 1-6 月 或 2015 年
总资产 143,304.02 124,676.95
净资产 92,205.31 83,381.02
净利润 8,824.29 20,263.14
2、龙川景旺金属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龙川景旺金属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0 年 8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500 万元
注册地址 龙川县登云镇深圳南山(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刘绍柏
股东构成 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100%)
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金属层状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开发、
经营范围 制造与销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
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龙川金属基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金属基覆铜板的生产与销售。最近一年及一
期,龙川金属基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或 2016 年 1-6 月 或 2015 年
总资产 2,631.44 2,701.46
净资产 1,535.42 1,423.28
净利润 112.14 564.64
3、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1 年 9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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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实收资本 人民币 15,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刘绍柏
股东构成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
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
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
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制造及销售,半
经营范围
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用材料制造及
销售,对外贸易进出口业务(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及国家有专
项规定的除外)。
江西景旺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生产与销售。最近一年及一期,
江西景旺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或 2016 年 1-6 月 或 2015 年
总资产 79,948.22 70,027.55
净资产 28,905.48 20,772.41
净利润 8,133.08 8,252.72
4、景旺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景旺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1 年 2 月 24 日
已发行股本 13 万美元
香港新界火炭坳背湾街 34-36 号丰盛工业中心 B 座 10 楼
注册地址
1005-06 室
董事 卓军、卓勇、刘绍柏、黄小芬、赖以明
股东构成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
注:根据香港 2014 年生效的新《公司条例》,已废除法定股本的相关规定。
香港景旺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销售。最近一年及一期,香港景
旺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或 2016 年 1-6 月 或 2015 年
总资产 58,438.29 47,272.99
净资产 26,602.27 23,455.37
净利润 3,146.90 5,690.84
注: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天
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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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5、龙川宗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龙川宗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0 年 5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3,000 万元
注册地址 龙川县登云镇深圳南山(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范伟名
股东构成 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100%)
电路板钻孔加工、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龙川宗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印制电路板的钻孔加工。最近一年及一
期,龙川宗德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或 2016 年 1-6 月 或 2015 年
总资产 5,902.75 5,726.04
净资产 4,820.24 4,386.68
净利润 433.55 727.02
6、Kinwong Electronic Europe GmbH(景旺电子(欧洲)有限责任公司)
Kinwong Electronic Europe GmbH(景旺电子(欧洲)有限责任公司)基本
情况如下:
登记时间 2015 年 1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5 万欧元
注册地址 Alte Landstrae 21, 85521 Ottobrunn(德国奥托布伦旧州属大街 21 号)
法定代表人 刘羽
股东构成 景旺电子(香港)有限公司(100%)
Handel mit Leiterplatten(Print Circuit Boards, Flexible Print
Circuit Boards und Metal Based Print Circuit Boards) und Betreuung
经营范围 von Kunden in Deutschland und ganz Europa (电路板(印制电路板、
柔性电路板和金属基电路板)贸易的开展以及德国及整个欧洲客户关系的
维系。)
最近一年及一期,欧洲景旺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或 2016 年 1-6 月 或 2015 年
总资产 91.25 61.77
净资产 75.09 26.43
净利润 48.66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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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预计募集资金情况
经公司 2014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确定发行数
量,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4,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具体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市场和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用于扩大生产
规模、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具体投资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列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 拟以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实施主体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号 金投入
江西景旺精密 吉发(基)
赣 环 评 字
电路有限公司 [2011]54
[2012]38
高密度、多层、 号、
1 74,120.68 74,120.68 江西景旺 号、赣环评
柔性及金属基 吉发(基)
字 [2014]2
电路板产业化 [2013]140

项目(一期) 号
景旺电子科技
(龙川)有限公
10067 号、龙 龙环
2 司新型电子元 6,803.95 6,803.95 龙川景旺
发改 [2014]57 号
器件表面贴装
[2016]35 号
生产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3 及补充流动资 25,000.00 24,272.18 深圳景旺 - -

合计 105,924.63 105,196.81 - - -
注: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分两期建设,拟用募集资金投入建
设第一期工程。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
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
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结合公司产能利用率持续较高的情形,为使项目尽早建成投产,公司已在高
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一期)进行了前期投入,主要为
建设厂房和宿舍、购置机器设备。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江西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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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投入 47,558.41 万元(未含流动资金)。
为解决 SMT 产能不足,龙川景旺于 2016 年启动实施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
装生产项目,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该项目建设投入 293.83 万元,主
要为购置机器设备。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继续以自筹资金投入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市前已先行投入的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一期)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74,120.68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69,535.68 万元,流动资
金 4,585.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的比例
1 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用 19,982.70 26.96%
2 设备购置费用 42,124.09 56.83%
3 环保设备设施 5,376.00 7.25%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052.89 2.77%
5 铺底流动资金 4,585.00 6.19%
合计 74,120.68 100.00%
2、项目进度安排
本项目采取边建设边生产的方式,工程建设期 5 年,于 2012 年下半年开始
建设,2014 年初投产,计划于 2017 年上半年全部建成,项目建成后的第 2 年达
产,本项目建设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进度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项目
建筑及安装工程 ■ ■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 ■ ■ ■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对本项目先行投入
47,558.41 万元(未含流动资金),主要为建设厂房和宿舍、购置机器设备。由
于募集资金尚未到位,本项目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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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的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不含税年销售收入 103,698.70 万元,年利润总额
18,654.28 万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序号 名称 数据 备注
1 年销售收入(万元) 103,698.70 达产年度
2 年利润总额(万元) 18,654.28 达产年度
3 内部收益率 23.19% 税前
4 内部收益率 17.61% 税后
5 投资回收期 7.04 税前
6 投资回收期 7.91 税后
7 盈亏平衡点 58.66%
注:测算使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
(二)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6,803.9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5,812.93 万元,流动
资金 991.02 万元。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的比例
1 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用 147.13 2.16%
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5,650.80 83.05%
3 环保设备设施 15.00 0.22%
4 铺底流动资金 991.02 14.57%
合计 6,803.95 100.00%
2、项目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三年,边建设边投产,建设期第一年部分投产,第四年达产。
3、项目的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不含税年销售收入 24,733.40 万元,年利润总额
1,104.07 万元,投资回收期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序号 名称 数据 备注
1 年销售收入(万元) 24,733.40 达产年度
2 年利润总额(万元) 1,104.07 达产年度
3 内部收益率 19.74% 税前
4 内部收益率 16.65% 税后
5 投资回收期 6.64 税前
6 投资回收期 7.23 税后
7 盈亏平衡点 7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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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测算使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5%。
(三)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约 2.4 亿元用于偿
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以不超过 1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不低于
1.5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项目发展前景
中国的印制电路板产值稳居全球第一,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通过实施江西
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一期),
公司将有效解决限制公司发展的产能瓶颈约束。近年来,多层电路板和HDI板产
品需求较为旺盛,将是市场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公司将重点扩大高端产品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产品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表面贴装业务是印制电路板的配套业务,出于效率及成本考虑,客户会产生
由印制电路板厂商提供表面贴装服务的需求。报告期随着公司 FPC 业务的发展,
配套的 SMT 业务需求也迅速增长。公司目前 SMT 产能已充分利用,并向外协厂商
采购 SMT 加工服务。当公司未来几年 FPC 业务继续较快增长,及 FPC 中提供 SMT
加工服务比重上升,SMT 产能不足的问题将日益突出。因此,公司加快新型电子
元器件表面贴装项目建设,提升配套服务能力,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的需求。
2013 年到 2015 年,公司销售收入增长迅速,从 17.61 亿元增长至 26.77 亿
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增加,公司短期借款余
额维持在较高的水平,资产负债率位于处于较高的水平。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
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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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及投资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关注“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
示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外,本公司还提醒投资者注意以
下风险:
(一)出口退税税率变动的风险
本公司产品销售适用增值税。本公司使用直接出口方式外销的货物,适用国
家“免、抵、退”的规定,退税率为 17%。如果国家的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将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环保风险
印制电路板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公司自成立以
来一直十分重视环保相关的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建立了专门的环境保
护部门,制定了相关的环保制度,不断增加、改造公司的环保工程及环保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的环保投入金额合计为 10,123.67 万元。
但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未来政府可能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
措施及提高环保标准,从而增加本公司的环境保护支出,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
消极影响。
同时,公司不能完全排除由于管理疏忽或不可抗力导致环境事故的可能性,
从而对公司的声誉及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三)新增产能的市场风险
公司主要募投项目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一期),
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景旺于江西吉安实施,该项目投资额为 74,120.68 万元,建成
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20 万平方米 RPCB、18 万平方米 HDI 板的产能。
上述项目的建成,将使得相应产品的产能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由于 PCB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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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业市场竞争激烈,新增产能的消化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净资产为 151,329.69 万元,如本次发行成功,
公司净资产增长幅度达 70%。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及达产期较长,项目
达产前公司的销售规模、利润总额与净资产不能保持相同比例的增长,从而导致
一段时间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上市前水平。
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投资 75,348.61 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
产的大幅增加将导致折旧费用的增加,如果市场情况发生剧烈变化,存在项目投
产后利润增长不能抵消折旧增长的可能性,公司净利润可能会受到影响。
(五)人力资源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大,营业收入、净利润得到大幅提高,形成
了深圳、广东龙川和江西吉安三个主要生产基地,RPCB、FPC、MPCB 三种产品均
发展迅速。未来,随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募投项目建成投产,经营规模和总资
产将继续大幅扩大。公司的迅速发展,对公司管理、技术、市场营销等各方面均
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公司能保持员工稳定性,并不断引进和培养管理人才、技
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
若未来公司不能引进和培养足够的人才,或现有人员出现较大流失,将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六)技术风险
印制电路板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只有具备一定技术和创新能力的企业方
能脱颖而出。随着下游电子消费品向轻、薄、小化发展,新型电子产品不断推出,
对印制电路板的性能和品质要求也逐步提高。只有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并能根据
行业发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的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方能获得良好发展。
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提高技术水平和开发新产品、新工艺,不能紧跟下游电
子产品的推陈出新,则存在丧失技术优势,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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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刘绍柏和黄小芬夫妇、卓军、赖以明分别通过景鸿永泰、智创投资、恒鑫实
业持有公司发行前 42.226%、42.226%、6.357%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
90.809%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依然较高,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公司
的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决策作出影响,将可能做出有利于实际控制人却不利于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决策。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1、销售合同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执行的主要客户的主要销售合同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签订日期 币种 合同金额 销售商品名称
1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6.24 人民币 248.91 柔性电路板
2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6.22 人民币 103.25 柔性电路板
3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 2016.5.31 人民币 69.55 刚性电路板
4 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 2016.6.17 人民币 43.20 柔性电路板
ICAPE-International
Consulting Activities For
5 2016.6.21 美元 13.97 刚性电路板
Printed circuit boards and
Electronics
2、采购合同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执行的主要供应商的主要采购合同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签订日期 币种 合同金额 采购商品名称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
1 2016.6.7 人民币 123.56 覆铜板
司覆铜板厂
2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6.21 人民币 59.33 覆铜板
3 泰州市欣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16.6.29 人民币 45.52 柠檬酸金钾
4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6.25 人民币 24.63 覆铜板
5 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6.6.25 人民币 10.00 覆铜板
3、借款合同、授信合同、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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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执行金额大于 2,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及相
关的授信合同、担保合同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债务人 债权人 借款合同号 借款金额 币种 授信合同号 担保合同号
ZH38921512015 ZH3892151201 GB38921512015-1
光大银行 -1JK 、 变 5 、 变 GB38921512015-2
景旺电子 2,000 人民币
深圳分行 ZH38921512015 ZH3892151201 GB38921512015-3
-1JK 5 GB38921512015-4
2015 圳中银南保质
字第 0000839 号
2015 圳中银南保字
第 0000839A 号
2015 圳中银南保字
第 0000839B 号
2016 圳中银南 2015 圳中银南保字
中国银行 2015 圳中银南
借 字 第 00035 第 0000839C 号
景旺电子 深圳南头 2,000 人民币 额 协 字 第
2015 圳中银南抵字
支行 号 0000839 号
第 0000839A 号
2015 圳中银南抵字
第 0000839B 号
2015 圳中银南应质
协字第 0000839 号
2015 圳中银南质字
第 0000839 号
2013 圳中银南保字
第 00118A 号
2013 圳中银南保字
中国银行 2013 圳中银南
第 00118B 号
江西景旺 深圳南头 借 字 第 00118 25,984.25 人民币 -
2013 圳中银南保字
支行 号
第 00118C 号
2013 圳中银南抵字
第 00118A 号
2013 圳中银南质字
第 00118 号
4、建筑施工合同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执行金额大于 2,000 万元的重大建筑施工
合同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承包人 签订日期 合同金额 工程名称
龙 川县 龙州建 筑安
1 2012.5.20 2,320 景旺三期扩建软板/SMT 厂工程
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 西省 吉水县 建筑
2 2012.7.28 3,649 厂房 1#及化工仓建设及安装工程
工程总公司
5、售后回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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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执行的租金总额大于 2,000 万的重大售后
回租赁合同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签订日期 出租人 承租人 合同编号 租金总额 合同期限
1 2013.7.31 龙川景旺 IFELC13D293239-L-01 2,187.62
每月期初
2013.11.25 远东国际 IFELC13D293B72-L-01
支付,共
2 租赁有限 景旺电子 IFELC13D293B72-C-01 3,517.32
2014.3.6 36 期
(补充协议)
注:根据《售后回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以中国人民银行一至三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
基础计算,若基准利率调整,各期租金也相应调整。
6、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
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主承销协议》、《保荐协议》,协议就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承销及保荐的事宜做出了规定,内容包括:发行数量、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承销方式、佣金及支付、声明、保证和承诺、
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等。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外,公司无任
何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未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公司对此已出具声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也未涉及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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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发行各方当 联系电 经办人或
名称 住所 传真
事人 话 联系人
深圳市景旺电子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0755- 0755-
发行人 黄恬
股份有限公司 道铁岗水库路 166 号 83892180 83893909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
保荐人(主 民生证券股份有 0755- 0755- 徐杰、王
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
承销商) 限公司 22662026 22662111 嘉
中心 A 座 16-18 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
北京观韬中茂律 0755- 0755- 黄亚平、
律师事务所 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师事务所 25980899 25980259 罗增进
18 层
天职国际会计师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
会计师事务 010- 010- 陈志刚、
事务所(特殊普 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所 88827799 88018737 王守军
通合伙) 和 A-5 区域
沃克森(北京)
资产评估机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 010- 010- 邓春辉、
国际资产评估有
构 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6 88018768 88019300 刘贵云
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
股票登记机 021- 021-
算有限责任公司 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 -
构 58708888 58754185
上海分公司 险大厦 36 楼
收款银行 - - - - -
拟上市的证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021- 021-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券交易所 号证券大厦 68808888 68804868
二、本次发行时间安排
询价推介时间: 2016 年 12 月 20 日~2016 年 12 月 21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6 年 12 月 23 日
申购日期: 2016 年 12 月 26 日
缴款日期: 2016 年 12 月 28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证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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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2:00
至 5:0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5:00。
三、备查文件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
(一)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天利中央商务广场(二期)C
座 19 楼
电 话:0755-83892180
传 真:0755-83893909
联 系 人:黄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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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888 号东海国际中心 A 座 28 层
电 话:0755-22662026
传 真:0755-22662111
联 系 人:徐杰、王嘉、曾文强、陈耀、姜涛、肖晴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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