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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4-08-27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MT (XIAMEN) NEW TECHNICAL MATERIALS CO.,LTD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 6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摘要




保荐人暨主承销商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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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 10,500 万元,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3,500 万股普通股,每

股面值 1.00 元,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

公司股东金威国际有限公司、厦门懋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敏聪、赖方静静、王雅筠、赖嘉慧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天资祥有限公司、

厦门懋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的赖方静静、赖敏聪、张初全、陈少琳及担任监事的张永华、

甘华承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金威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的赖敏聪、赖

方静静、张初全和陈少琳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上述做出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东承诺:本人/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华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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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

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

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华懋新材所

有,本人/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华懋新材指定账户;如

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华懋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企业将向华

懋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持股

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金威国际有限公司承诺:所持华懋新材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华懋新材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

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0%;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公司拟减持华懋

新材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华懋新材并予以公告。

公司股东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所持华懋新材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数量总

计不超过本企业持有的华懋新材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企业拟减持华懋新材

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华懋新材并予以公告。

公司股东厦门懋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所持华懋新材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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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本

公司持有的华懋新材股份总数的 50%;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公司拟减持华懋新材股份的,将提

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华懋新材并予以公告。

上述公司股东金威国际、上海祥禾、懋盛投资承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

华懋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

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华懋

新材所有,本公司/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华懋新材指

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华懋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本企业将向华懋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签署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下:


(一)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

益合计数÷年末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股价稳定措施

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2-4-5
(1)公司回购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的,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

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

① 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的条件成就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

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

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②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

案。

③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

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④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不包括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

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和(B)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

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

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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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公司回购股份”

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公司回购股份”时,

公司控股股东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华懋

新材股份以稳定华懋新材股价。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

符合上市条件。

① 当触发控股股东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 5 个交

易日内提出增持华懋新材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

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如需),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

华懋新材,华懋新材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华懋新材披露增持

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公司控股股东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计划。如果公司股

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增持公

司股份。

②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华懋新材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

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华懋新

材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

原则:

(A) 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华懋新材上市后累计从华懋新

材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B) 单一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华懋新材上市后本公司累

计从华懋新材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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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

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如华懋新材触发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的,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控

股股东可选择增持公司股票与华懋新材回购股份同时进行,并按本条规定的程序

和原则实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公司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票”完成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

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华懋新材股份

以稳定华懋新材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触发其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其将在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华懋新材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

时间等)并通知华懋新材。华懋新材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在华懋新材披露其买入华懋新材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华懋新材股份的计划。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

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②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华懋新材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

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华懋新

材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的情形),其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华懋新材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

(B) 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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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华懋新材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

案。

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

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

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④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二)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华懋新材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控股股东金威国际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华懋新材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华懋新材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华懋新材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华懋新材股份将不得

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

在华懋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前述事项

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华懋新材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其

持有的华懋新材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

止。




1-2-4-9
四、招股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金威国际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

的原限售股份,回购及购回价格以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

定;公司上市后发生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

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

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但本公司/本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五、关于其他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所作其他

承诺进一步的约束措施,作出承诺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一致行动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关于避免利益冲突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

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其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控股股东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一致行动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关于避免利益冲突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其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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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六、股利分配政策

(一)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未分配利润

作为滚存利润,于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后,由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登记在册的

新老股东共享。

(二)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及修正案等,本次发行

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在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和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取任意公积金后,对剩

余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需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

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

和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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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低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

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预案。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

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

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

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

事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并应当安排通过

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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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

满足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未来 3 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1、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公司积极、优先实行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或重大资金需求时,在

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

2、分配周期: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草案)》所规定的利润

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中期分红。

3、分配比例: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草案)》所规定的利润

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未来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的详细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的相关内容。


七、公司 2014 年第二季度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本公司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主要

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4-13
总资产 657,254,353.01 591,302,617.76
总负债 201,813,201.08 187,909,538.26
所有者权益 455,441,151.93 403,393,079.50

本公司 2014 年第二季度及 2014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33,072,334.74 191,199,687.04
营业利润 59,461,902.60 49,149,922.14
利润总额 60,789,575.73 49,409,748.38
净利润 52,048,072.43 41,810,391.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2,048,072.43 41,810,391.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50,919,550.27 41,589,538.77
公司股东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291,906.36 42,893,017.50
项目 2014 年第二季度 2013 年第二季度
营业收入 122,575,102.59 90,754,309.52
营业利润 33,181,451.05 20,104,899.49
利润总额 33,363,792.22 20,357,660.00
净利润 28,605,405.98 17,399,400.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8,605,405.98 17,399,40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8,450,415.99 17,184,553.61
公司股东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729,440.25 28,264,180.01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立信会计师对公司2014年第二季度的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

况未出现重大变动。

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审计截止日

(2014年3月31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预计 2014 年第三季度及 2014

年度全年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与 2013 年度相比不会大幅下滑。



1-2-4-14
八、公司 2014 年 7 月的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正常,未出现重大变动。

2014年7月,公司经营模式、采购情况、产品生产、销售情况以及税收政策

均未发生重大变化,采购及产品生产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情况

公司2014年7月的采购总额约为1,828.28万元,其中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

下:
项目 采购量(万公斤) 单价(元/公斤)
锦纶长丝 38.54 33.85
涤纶长丝 11.64 13.31
压克力水性糊 0.75 10.89
硅胶 2.67 51.86
色料 0.02 295.19

2014年7月,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与2014年上半年度相比未发生重大

波动;同时,公司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比均保持稳定。

(2)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公司2014年7月的安全气囊布的生产、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 7 月
产量(万米)
销量(万米)
产销率 96.33%
销售单价(元/米) 30.38
注:销量包含 2014 年 7 月为生产安全气袋领用的气囊布 44 万米。

2014 年 7 月,公司安全气囊布的销售单价与 2014 年上半年基本持平。同时,

公司整体销售额同比有所上升,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与 2014 年上半年度

基本一致。




1-2-4-15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公司主要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风险

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安全气囊布和安全气袋产品,其主要用于生产汽车用

安全气囊,是汽车最重要的安全部件之一。汽车行业拥有严苛的质量管理体系和

产品认证体系,整车厂商对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极高。一旦公司在未

来生产经营中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可能会导致下游整车厂商大规模召回的情

况发生,并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同时,产品质量问题还会给下游整车厂商对其

产品的认证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进而阻碍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从而导致公司

整体经营情况恶化。

(二)汽车行业增速放缓的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安全气囊布和安全气袋用于汽车行业。近年来,我国汽车行

业保持高位增长态势。2011 年、2012 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双双突破 1,800 万辆,

2013 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211.68 万辆和 2,198.41 万辆,同比增长 14.76%

和 13.87%(数据来源:中汽协、同花顺行业数据),不仅蝉联世界第一,且创

全球历史新高。受益于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汽车行业对安全气囊保持旺

盛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呈增长趋势。如果未来国内汽车行业增速放缓或

进入周期性低谷,将会使公司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公司向下游安全气囊袋业务延伸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

的风险

2012 年公司开始向下游安全气囊袋缝制延伸,为开展安全气囊袋业务投入

了大量的机器设备和人力,若公司生产的安全气囊袋未能达到客户的质量标

准,导致客户流失,或者未能迅速提高订单量,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能力,及

早形成规模效应,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1-2-4-16
(四)替代材料应用于安全气囊布生产导致发行人收入下滑的

风险

未来,随着材料技术的不断革新,低成本涤纶纤维等高性能纱材有可能替

代锦纶纤维成为安全气囊布生产的主流原材料。若发行人未能在使用替代材料

制造安全气囊布方面储备相应的生产技术,可能会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客户

流失,收入下滑的风险。

(五)公司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由于整车厂商在汽车产业链占据着强势地位,有能力将因市场竞争导致的整

车降价的压力转嫁给上游,一般而言整车厂商每年都会要求上游零部件厂商调低

原有产品的价格。受整车厂商降价压力的影响,公司下游客户安全气囊系统及安

全气袋生产商每年也会要求公司调低原有产品价格,由于公司产品是根据车型定

制生产的,本公司单款产品毛利率最高的时候一般是相应车型上市的第一年,如

果未来下游汽车厂商放缓新车型上市的节奏,本公司原有产品价格将持续下降,

公司将面临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2012 年公司凭借技术及产能优势,开始向下游安全气袋缝制延伸,目前公

司的气袋业务尚在产能和管理提升阶段,若公司未能有效提高良品率和降低损

耗,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六)下游主要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安全气囊布主要用于制造汽车用安全气袋,安全气囊总成企业将

安全气袋、传感器、电控装置等组装成整套汽车安全气囊系统,并销售给整车厂

商。因此,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专业的安全气囊系统及安全气囊袋生产商。一

直以来,国内该领域的市场份额主要被少数国内外的安全气囊系统及安全气囊袋

供应商牢牢占据,如(下列公司按首字母排序):

—奥托立夫:Autoliv,全球知名的汽车安全系统供应商;

—吉丝特:Global Safety Textiles,全球最大的专业安全气囊袋供应商之一;

1-2-4-17
—锦州锦恒:国内知名的自有品牌安全气囊系统供应商之一;

—上海惠太:专业为国内外知名的安全气囊系统供应商生产安全气囊袋的本

土企业;

—延锋百利得:世界领先的汽车安全系统供应商百利得的在华合资公司;等

等。

上述安全气囊系统及安全气囊袋供应商均为本公司的主要客户。2011 年、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第一季度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71.15%、70.30%、71.55%和 77.40%。如果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出现

较大波动或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

较大影响。

(七)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要竞争对手均为跨国企业(如日本东丽、日本帝人、日本东洋

纺、韩国可隆、韩国杜奥尔、法国博舍工业集团等)在华投资设立的实体,这些

竞争对手均依托母公司的客户资源、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发展,尽管本公司目前

已经建立起较高的竞争壁垒,但近年来中国汽车市场的持续增长,导致上述竞争

对手纷纷扩大在华产能,加大对中国市场投入,尤其是日韩厂商势头凶猛。市场

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下滑,产品价格下降,将会使公司面临盈利能

力下降的风险。

按照 2014 年 1-3 月安全气囊布毛利构成,分析销售量与销售价格的变动对

毛利的如下:

销售量变动
安全气囊布毛利变动
-20% -10% -5% 0% 5% 10% 20%
-20% -62% -55% -52% -48% -45% -41% -35%
-10% -43% -33% -29% -24% -19% -15% -6%
-5% -33% -22% -17% -12% -7% -2% 9%
销售价
0% -23% -12% -6% 0% 6% 12% 23%
格变动
5% -14% -1% 6% 12% 18% 25% 38%
10% -4% 10% 17% 24% 31% 38% 52%
20% 15% 32% 40% 48% 56% 65% 81%

1-2-4-18
(八)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目前全球只有德国 PHP(POLYAMIDE HIGH PERFORMANCE GMBH,世

界著名的高性能聚酰胺供应商)、博列麦神马(德国 PHP 与神马集团合资企业)

和英威达等少数几家公司能够生产气囊布主要原材料锦纶 66 工业丝,导致公司

主要原材料供应商较为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安全气囊布主要原材料锦纶 66 工

业丝主要来源于博列麦神马、德国 PHP 和英威达。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

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有可能导致供应商不能足量、及时供货或提高原材料价格,

从而影响公司的产能利用和生产成本,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九)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两个项目,主要是房屋及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投

资,共计 30,974.72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83.57%。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

一方面公司设备以进口为主,价格较高;另一方面公司设备运行震动较大,对厂

房的建设要求高,建设投入较大。

以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建设

期第二年新增折旧 771.68 万元,项目建设期第三年新增折旧 1,233.64 万元,项

目建设期第四年新增折旧 1,671.85 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费用 2,321.85 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导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大,虽然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

预计新增收入和利润对新增折旧形成有效消化。但由于项目完成达产需要较长时

间,短期内新增大量固定资产折旧,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1-2-4-19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不超过 3,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且发行数量占
发行股数
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2.08 元

预计网上发行日期 2014 年 9 月 18 日

预计发行后总股本 14,000 万元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1、公司控股股东金威国际有限公司、厦门懋盛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敏聪、赖方静静、王雅筠、赖嘉慧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东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天资祥有限公司、厦门懋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
份。
股份锁定承诺
4、担任公司董事的赖方静静、赖敏聪、张初全、陈少琳
及担任监事的张永华、甘华承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股
份锁定期满后,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从公司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控股股东金威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担任
公司董事的赖敏聪、赖方静静、张初全、陈少琳承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
少 6 个月。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4-20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 年 8 月 27 日




1-2-4-21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MT (Xiamen) New Technical Materials 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赖方静静


成立日期:2002 年 5 月 16 日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 69 号


邮政编码:361024


电话:0592-7795188


传真号码:0592-6228318


互联网网址:http://www.hmtnew.com


电子信箱:ab_nancy@hmtnew.com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发行人系由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6 月 24 日,厦门市外商投资局下发《关于同意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厦外资制[2010]384 号),同意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7,500

1-2-4-22
万元人民币,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 年 6 月 12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0)第 11695 号”《审计报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截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63,297,714.94 元折合股本 7,500.00 万元,余

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0 年 6 月 24 日,发行人取得厦门市人民政府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

证书》(商外资厦外资字[2004]0061 号)。201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取得厦门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350200400003478。

发行人设立时的发起人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为:

发起人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金威国际有限公司 6,037.500 80.500


厦门懋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25.000 7.000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5.625 6.875


厦门懋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5.000 3.000


厦门天资祥有限公司 196.875 2.625


总计 7,500.000 100.000



根据公司 2011 年 12 月 15 日股东大会决议,以 3,000 万元的资本公积转增

公司股本 3,000 万股。2012 年 2 月 24 日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7,500 万元增

加至 10,500 万元,公司股数由 7,500 万股增加至 10,500 万股。

2012 年 2 月 24 日,华懋新材取得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华懋新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1-2-4-23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金威国际有限公司 8,452.5000 80.500


厦门懋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35.0000 7.000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21.8750 6.875


厦门懋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5.0000 3.000


厦门天资祥有限公司 275.6250 2.625


合计 10,500.0000 10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华懋新材的股本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1-2-4-24
三、 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 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 10,500 万元,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3,500 万股普通股,每

股面值 1.00 元,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

公司股东金威国际有限公司、厦门懋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敏聪、赖方静静、王雅筠、赖嘉慧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天资祥有限公司、

厦门懋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的赖方静静、赖敏聪、张初全、陈少琳及担任监事的张永华、

甘华承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金威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的赖敏聪、赖

方静静、张初全和陈少琳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上述做出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东承诺:本人/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华懋

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

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


1-2-4-25
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华懋新材所

有,本人/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华懋新材指定账户;如

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华懋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企业将向华

懋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 主要股东情况

1、前五名股东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金威国际有限公司 8,452.5000 80.500
厦门懋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35.0000 7.000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21.8750 6.875
厦门懋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5.0000 3.000
厦门天资祥有限公司 275.6250 2.625
合计 10,500.0000 100.000

2、外资股股东

外资股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金威国际有限公司 8,452.5000 80.500



(三) 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各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发行人主要从事汽车安全气囊布和安全气袋的研发、生产及加工。公司主要

产品为汽车用安全气囊布和安全气袋产品。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安全气囊布、安

全气袋均用于汽车安全气囊的生产。




1-2-4-26
(二) 销售模式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主要采取两种合同方式:一种是与顾客签订开

口合同,订单期限一般为一年,先行确定一年内的供货品种和总供货量,具体交

货时,根据客户提供的出货计划以及预估信息作为生产安排的基础,根据顾客提

供的出货计划进行出货;另外一种是接收到顾客的订单,对于订单进行评审,双

方签订合同后,通知产销部门安排生产,最后根据合同或者顾客要求进行安排出

货。


(三) 发行人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原材料包括原丝(锦纶长丝、涤纶长丝),化工原料(压克力水性糊、

色料、硅胶)、辅料和修理备件等。


(四) 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安全气囊布的生产技术要求高、生产认证周期长、前期投入大,因此进入该

产品市场的企业较少,市场集中度较高。除本公司外,国内生产企业主要有可隆

(南京)特种纺织品有限公司、丸井织物(南通)有限公司、江阴杜奥尔汽车用纺

织品有限公司、上海博舍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东洋纺汽车饰件(常熟)有限公司、

日岩帝人汽车安全用布(南通)有限公司。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安全气囊布行业的公司之一,作为国内安全气囊布和安

全气袋的主要供应商,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


五、 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 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220,018,717.39 元。




1-2-4-27
(二) 房屋所有权

土地房屋权 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 他项
房地坐落 用地面积㎡ 土地使用期限
证号 ㎡ 权类型 权利
厦地房证第 杏林区杏 1990.12.30-
1,098.48 出让 无
00804852 号 北路 31 号 2040.12.30
厦地房证第 杏林区杏 1990.12.30-
1,352.37 出让 无
00805212 号 北路 31 号 2040.12.30
4,946.19
厦地房证第 杏林区杏 1990.12.30-
31.28 出让 无
00805210 号 北路 31 号 2040.12.30
厦地房证第 杏林区杏 1990.12.30-
5,048.12 出让 无
00805935 号 北路 31 号 2040.12.30


(三) 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合计为 27,049,552.49

元,其中对应土地使用权 1 宗,已取得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情况如

下表:
证书号码 坐落地址 用地面积 用途 类型 权利期限 取得方式
厦国土房证第 集美台商投资区 83,632.42 自 2010 年 09 月 08 日
工业 出让 购买取得
地 00010748 号 后溪工业组团 平方米 至 2060 年 09 月 08 日

2、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 7 个商标证书。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册商标 商标号 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8548514 第 22 类 2011.08.14-2021.08.13


8548560 第 23 类 2011.08.14-2021.08.13


8548582 第 12 类 2011.08.14-2021.08.13


8548583 第 24 类 2011.08.14-2021.08.13


8548609 第 22 类 2011.08.14-2021.08.13


8548635 第 23 类 2011.08.14-2021.08.13



1-2-4-28
注册商标 商标号 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8548654 第 24 类 2011.08.14-2021.08.13


3、专利

本公司拥有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的主要专利 16 项。

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 所有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申请日 有效期限
号 权人

适于生产低密度面 2009 年 9 自申请日 华懋
1 ZL200920176277.4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料的喷水织机罗拉 月8日 起十年 新材
一种增加织轴通用 2009 年 9 自申请日 华懋
2 ZL200920176278.9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率的装置 月8日 起十年 新材
一种克服布面脏污 2009 年 9 自申请日 华懋
3 ZL200920176279.3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的构造 月8日 起十年 新材
2009 年 9 自申请日 华懋
4 纱线卷曲测试装置 ZL200920176280.6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月8日 起十年 新材
改进的胚布切边装 2009 年 9 自申请日 华懋
5 ZL200920176281.0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置 月8日 起十年 新材
具有错边装置的验
2009 年 9 自申请日 华懋
6 布机中心卷取对边 ZL200920176282.5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月8日 起十年 新材
装置
织机大容量移纱装 2011 年 4 自申请日 华懋
7 ZL201120128360.1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置 月 27 日 起十年 新材
适于生产低密度网
2011 年 4 自申请日 华懋
8 格面料的喷水织机 ZL201120128479.9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月 27 日 起十年 新材
传动机构
一种防止布边剥离 2011 年 4 自申请日 华懋
9 ZL201120128414.4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拉伤的改善装置 月 27 日 起十年 新材
一种喷水织机全撑 2011 年 4 自申请日 华懋
10 ZL201120128484.X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与边撑结构 月 27 日 起十年 新材
气囊布测试裁样模 2011 年 4 自申请日 华懋
11 ZL201120128391.7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板 月 27 日 起十年 新材
布料瑕疵自动检验 2011 年 8 自申请日 华懋
12 ZL201120308782.7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装置 月 24 日 起十年 新材
一种织布水回收利 2011 年 8 自申请日 华懋
13 ZL201120308788.4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用装置 月 24 日 起十年 新材
一种织布机废气回 2011 年 8 自申请日 华懋
14 ZL201120308772.3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收烘干布面的装置 月 24 日 起十年 新材
15 一种一次成形型安 ZL201220113455.0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2 年 3 自申请日 华懋


1-2-4-29
序 所有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申请日 有效期限
号 权人

全气囊 月 22 日 起十年 新材
一种一次成型侧面 2012 年 3 自申请日 华懋
16 ZL201220113472.4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帘式气囊 月 22 日 起十年 新材

4、非专利技术

序号 技术 技术特点
1 独特的芳纶工艺技术 全工段的张力控制技术
2 高旦尼、高密织物织造技术 独特的上浆技术、织造技术
3 双层接结织物织造技术 独特的上机工艺设计技术
4 新型有机硅涂层技术 流程合并技术
5 网布喷水织造工艺 实现低密生产技术;实现网布高速织造
6 顶涂涂层技术 低粘度胶料的刮刀式涂层技术
7 浸轧整理技术 优化了助剂混合配方,先进的浸轧工艺
开发通过温度及压力系统改变了织物的表面
8 压轧制作技术
结构
通过物理变化改善抗针抓强度、表面
9 先进的喷水织机织造技术
摩擦系数和静态透气度技术
超低表面能含氟表面保护材料与技 采用特殊的机氟类整理剂,后段加工,使织
10
术 物具有良好的拒水功能
11 有机硅刮刀式涂层技术 大大提高了面料的耐热和抗撕裂强度性能
12 夹网布布目不均校正技术 通过罗拉改造控制罗拉与布面的摩擦力

公司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由企业内部研究开发,相关研究开发费用已全部费

用化。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无账面价值。


六、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 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金威国际除发行人外,还全资拥有华懋(厦门)织造染整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懋染整”)、常熟华懋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华懋”).

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华懋染整、常熟华懋不构成同业竞争,主要原因

如下:



1-2-4-30
1、公司与华懋染整、常熟华懋主要产品用途、所处行业、产业政策导向不

同决定了华懋染整、常熟华懋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1)产品不同导致了产品用途、客户、竞争对手均不同

公司 华懋新材 华懋染整、常熟华懋

主要产品 汽车安全气囊布和安全气袋 服装布料

用于休闲服、运动服、羽绒服等服装的
主要产品用途 用于汽车被动安全系统安全气囊的生产
制造

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的汽车安全汽车气囊
系统供应商和整车厂商包括:

1、延锋百利得(世界领先的汽车安全系统供
应商百利得的在华合资公司); 客户主要为服装品牌和服装生产企业包
括:
2、瑞典奥托立夫(全球知名汽车安全系统供
主要客户 应商); 1、迪卡侬、乔丹(中国)有限公司;

3、吉丝特(全球最大的专业安全气囊袋供应 2、安踏(中国)有限公司;
商之一);
3、波司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
4、锦州锦恒(国内知名的自有品牌安全气囊
系统供应商之一);

5、比亚迪等。

主要竞争对手均为跨国企业(日本东丽、日本
帝人、日本东洋纺、法国博舍工业集团、韩国
主要竞争对手国内服装印染厂商如浙江
可隆、韩国杜奥尔等)在华投资设立的实体,
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美欣达印染集
如丸井织物(南通)有限公司、江阴杜奥尔汽
主要竞争对手 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车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上海博舍纺织科技有限
吴江市福华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向兴(中
公司、可隆(南京)特种纺织品有限公司、日本
国)集团有限公司、三福(中国)集团等。
东洋纺汽车饰件(常熟)有限公司、日岩帝人
汽车安全用布(南通)有限公司。


(2)行业不同导致了产业链、所属行业协会、生产管理及质量体系均不同。

公司 华懋新材 华懋染整、常熟华懋

行业 汽车零部件行业 服装纺织行业

行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印染行业协会


产业链上游 华懋染整与常熟华懋的上游主要是胚布
公司上游主要是具备气囊布专用锦纶 66 工业
纺织厂商和纺纱、化纤厂商,上下游均

1-2-4-31
公司 华懋新材 华懋染整、常熟华懋

丝生产能力的化学纤维厂商 十分分散。

目前全球仅少数几家大型跨国公司能够生产
安全气囊用丝,包括德国 PHP 公司美国英威
达、日本东丽、博列麦神马(德国 PHP 的在
华合资公司)等,供应商非常集中。

公司的下游行业主要为安全气囊总成行业,行 华懋染整与常熟华懋主要下游是服装品
业主要市场份额均被世界顶尖汽车零部件厂 牌商和服装生产企业,包括迪卡侬、乔
产业链下游
商延锋百利得、瑞典奥托立夫、吉丝特等占据, 丹(中国)有限公司、安踏(中国)有
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客户。 限公司、波司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

安全气囊的核心生产工艺为气囊布织造和安
生产工艺 印染的核心生产工艺为布料染色、整理
全气袋生产


发行人所在的汽车安全件零部件行业必须通过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

ISO/TS16949 的认证和下游汽车安全气囊总成厂商或整车厂商的双重认证,准入

门槛非常高,与华懋染整、常熟华懋的生产管理与质量体系完全不同。

ISO/TS16949 体系是由国际汽车工作组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联合制定

的国际汽车质量的技术规范,这项技术规范适用于整个汽车产业生产零部件与服

务件的供应链。

① 生产要素变更均需要客户批准

ISO/TS16949 规定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必须向每个客户提交 PPAP(生产件批

准程序)供客户评审和批准。在递交的文件中对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原材料、原

材料供应商、生产设备、制造过程、场地和相应的监测手段和设备等各类生产要

素都做了明确的说明和约定。任何生产制造计划中生产要素的制定与更改都需重

新经客户批准。若私自变更而未经客户批准的,产品会被拒收且很可能会被剥夺

供货商的资格。

② 质量追溯体系要求不能任意变更生产要素

由于汽车行业有严格的质量追溯体系,气囊布和安全气袋厂商都必须建立严

格的 15 年以上的可追溯记录,在整个产品生产过程中对每一个产品进行标识,


1-2-4-32
对每个产品的各项生产要素包括人员、原材料、设备、场所、生产时间等建立起

完整记录,以保证每一个产品的可追溯性。而质量追溯体系与 PPAP 紧密相关。

供应商擅自变更生产要素而未经客户批准的,一旦发生产品责任,因为该原因无

法追溯的情况,不管是否为公司的责任,都需要承担产品的所有相关责任(一系

列供应链厂家的异常责任,甚至汽车的召回责任),从而面临重大的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遵守 ISO/TS16949 质量体系和已经提交客户批准的

PPAP,任何有关原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场所、制造流程等生产要素的变动都

经过客户的批准。而华懋染整、常熟华懋的生产过程主要由内部生产制度决定。

同时,ISO/TS16949 的核心是通过包括原材料、供应商、生产设备、制造过

程、场地、相应的监测手段和设备等各类生产要素的严格管控来实现对生产过程

的管控,要求供应商按照客户的需求设计和约定整个制造过程中的生产要素,并

确保整个制造过程受到控制、测量、监控和分析。这决定了发行人的整个供应和

生产体系与华懋染整和常熟华懋完全不同,无法在供应和生产环节与华懋染整和

常熟华懋进行原材料、生产设备等任何生产要素相互混同、串用。

(3)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不同
公司 华懋新材 华懋染整、常熟华懋
产业政策态度 支持 调整
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产业调整和
振兴规划》和《汽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由于华懋染整和常熟华懋所处的印染行
意见》均明确指出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的重要
业存在严重的污染问题,我国开始对印
性,要加快零部件产业发展,掌握关键零部件
主要产业政策 染行业进行结构性调整,并于 2010 年发
核心技术。
布了《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 年修订
根据《产业用纺织品“十二五”发展规划》,
版)》“工消费〔2010〕第 93 号”。
将“安全气囊的纤维、面料、制品加工一条龙
产业化技术”列为重点领域和产品。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2011 年 4 月 27 日出具《关于对《华懋(厦门)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所属行业及是否存在竞争关系予以认定的请示》的复函》 中

纺协函[2011]71 号)认为:

1)发行人主要产品汽车安全气囊布属于产业用纺织品。



1-2-4-33
2)华懋染整、常熟华懋主要产品为服装面料及后整理加工、属于服装用纺

织品。

3)发行人所属的产业用纺织品行业与关联方华懋染整、常熟华懋所属的服

装用纺织品在产业内容、工艺技术水平、技术装备、原辅材料及应用领域等方面

均有所不同,不存在竞争关系。

2、未来公司控股股东金威国际及实际控制人、华懋染整、常熟华懋将严格

恪守承诺,不会与本公司从事竞争性业务,本公司上市后不会以任何形式收购华

懋染整和常熟华懋的相关资产。

公司控股股东金威国际及实际控制人、华懋染整及常熟华懋均已出具《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函》和《避免利益冲突承诺函》。


(二) 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购买商品 32,705.26 202,982.45 273,889.60 208,779.02

华懋 占当期同类型交易的比重 0.05% 0.09% 0.20% 0.12%

染整 热媒、空压 - 536,055.94 3,329,051.75 3,847,924.74

占当期同类型交易的比重 - 100.00% 100.00% 100.00%


(1)报告期内,公司向华懋染整购买的商品为纸管,用途为包装材料,因

用量小、规格多,达不到外部供应商的最低采购限额。华懋染整由于过去自用量

较大购置了纸管制造设备,所以公司向其采购较为便利。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

作为定价基础,价格公允。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不大,占公司当期同类型交易的比

重很低,因此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未来如公司单独采购量

上升或采用其他包装材料替代,则该交易可以取消。

2013 年公司向华懋染整采购纸管金额下降的原因系:1)2012 年第三季度起,

公司开始逐步向新厂区搬迁,因此当年采购了较多纸管,其中一部分留于新厂区

1-2-4-34
备用,因此导致 2013 年度纸管的采购量有所减少;2)2013 年度,公司安全气

袋收入占比提升,安全气袋主要采用纸板箱包装,因此新增的安全气袋销售不会

导致纸管采购量增加。

(2)热媒、空压是定型生产线的动力。公司在租赁华懋染整厂房期间向其

采购热媒、空压。采购价格按照华懋染整生产热媒、空压的成本执行。

2013 年度,公司向华懋染整采购热媒、空压的金额下降的原因系:2012 年

9 月,公司新建厂区开始投入使用,公司原放置于租赁华懋染整厂区的生产线逐

步搬迁至新建厂区,因此热媒、空压的采购量大幅减少。

截至 2013 年 6 月末,公司生产线已完成搬迁,不再向华懋染整采购热媒、

空压。

2、厂房租赁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自重大,在运行过程中震动较大,对厂房建筑物的抗震性

要求较高,而公司老厂房属于多层建筑,机器设备长时间的震动对其稳固性有影

响。在公司新厂区投入运行前,出于生产稳定和安全考虑,公司租赁了华懋染整

的单层建筑厂房用于生产。同时,华懋染整也租赁了公司的部分非底层厂房用于

安置设备。

双方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具体如下:
签订日 到期日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面积 租金
2010.9.1 2012.12.31 11,014.50 平米 11 元/月/平米
华懋染整 华懋新材
2012.12.25 2013.6.30 7,033.5 平米 11 元/月/平米
2010.9.1 2012.12.31 5,157.40 平米 10 元/月/平米
2012.12.25 2013.12.31 华懋新材 华懋染整 3,786.05 平米 10 元/月/平米
2013.12.25 2014.6.30 3,786.05 平米 10 元/月/平米
注:2010 年 11 月,公司出租厂房面积由 5,157.40 平米减少至 3,786.05 平米。

以上租赁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华懋染整 出租厂房给本公司 - 464,211.00 1,464,339.00 1,453,914.00


1-2-4-35
华懋染整 租赁本公司房屋 113,581.50 454,326.00 454,326.00 454,326.00


公司与华懋染整的厂房租赁价格以市场价为基准。根据厦门市房地产联合网

的信息,公司周边地段同类建筑的参考租金水平为 8-13 元/月/平方米,公司与华

懋染整的租赁交易价格公允。2013 年度,公司向华懋染整租赁厂房的金额下降

的原因系:公司新厂区于 2012 年 9 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逐步将租赁厂房内的

生产线搬迁至新厂区,公司逐渐减少租赁面积。截至 2013 年 6 月末,公司生产

线已完成搬迁,不再向华懋染整租赁厂房。

华懋染整租赁的本公司房屋预计于 2014 年末完成搬迁,之后华懋染整将不

再租赁上述房产。

3、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赖方静静 30,760,500.00 30,484,500.00 - -

赖敏聪、赖方静静 - - 20,897,522.53 -

华懋染整、赖敏
- - - 27,257,509.35
聪、赖方静静


关联方为本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对

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三) 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偶发性关联交易。


(四)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单位:元
项目 关联方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华懋染整 - - 305,336.73 421,124.45
占所属科目全部余额
- - 0.75% 1.29%
的比例
其他应付 赖敏聪 - 4,108.00 - -


1-2-4-36
款 赖方静静 - 133,154.00 -
张初全 - 19,452.00 - 3,680.00
占所属科目全部余额
- 1.05% - 0.03%
的比例


其他应付款系公司应付关联人员的报销费用。


3、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1、报告期内关联
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的相关规定;2、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有利
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
利益;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为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遵循了一般市
场公平原则,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对任何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


4、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发行人与其关联方的上述关联交易系在特定背景下,遵循公平、自愿原则进
行,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的决策或确认程序,不存在通过利益输送损害发行人和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外,发行人独立拥有从事安全气囊布业务的核心技术、生产设备,建立了
独立完整的采购、销售体系。发行人与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未对其具有完整的
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
持有公司 与公司的
姓 职 性 年 任期起 在关联方的 薪酬
简要经历 股份数量 其他利益
名 务 别 龄 止日期 兼职情况 情况
(万股) 关系
(万元)

赖 2013.7- 公司创始人,曾任厦门市台商投 HUA MAO GROUP 间接持有
董事长 72 108.61 -
方 女 2016.7 资企业协会副会长。2002 年至 CORPORATION 董 公司股东


1-2-4-37
静 2004 年,任本公司董事、总经 事 金威国际
静 理,2004 年至 2010 年,任本公 金威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的股权
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 华懋(厦门)织造染整有
董事长、宏胤企业公司董事长、 限公司董事
金威国际董事、华懋(开曼)董 常熟华懋纺织有限公司
事、华懋染整董事、常熟华懋副 副董事长
董事长、金懋置业监事。 宏胤企业有限公司董事
厦门金懋置业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创始人,2002 年至 2004 年, HUA MAO GROUP
任本公司董事长,2008 年至今, CORPORATION 董事
间接持有
赖 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 金威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2013.7- 公司股东
敏 董 事 男 80 事、华懋染整董事长、常熟华懋 华懋(厦门)织造染整有 - -
2016.7 金威国际
聪 董事长、华懋(开曼)董事,同 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的股权
时担任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协 常熟华懋纺织有限公司
会理事、厦门总商会理事. 董事长


1994 年至 2002 年,任华懋染整
织布厂厂长,2002 年至 2007 年, 持有公司

董 事、 2013.7- 任本公司董事,2008 年至 2010 股东厦门
初 男 43 懋盛投资董事长。 89.97 -
总经理 2016.7 年,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懋盛投资

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懋盛 的股权
投资董事长。

董 事、 1992 年至 2002 年,任华懋染整
持有公司
陈 财务总 财务主管,2002 年至今,任本
2013.7- 华懋染整董事,懋盛投资 股东厦门
少 监、董 女 44 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 58.87 -
2016.7 董事。 懋盛投资
琳 事会秘 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的股权
书 懋盛投资董事,懋胜投资监事。
历任龙岩染织厂技术员、科长、
副厂长,厦门纺织工业公司新产
品开发室主任,厦门市经发局纺

独立 2013.7- 织处处长、行业管理办公室主
秀 女 64 - 4 - -
董 事 2016.7 任,厦门市纺织服装同业商会秘

书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厦
门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副
秘书长、政府采购专家库成员。
历任福建省厦门纺织厂科员,厦
邓 门建南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
独立 2013.7-
晓 男 47 理,厦门泰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 4 - -
董 事 2016.7
华 总监,中信银行厦门分行汽车金
融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


1-2-4-38
董事、来奇偏光科技(中国)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曾任厦门银鹭集团副总经理,厦
门紫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3.7- 总经理,2007 年至今任厦门君
学 董 事 男 45 - 4 - -
2016.7 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弘信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历任公司技术员、领班、科长。 持有公司

监事会 2013.7- 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科长。 股东厦门
永 男 41 - 15.77 -
主席 2016.7 懋盛投资

的股权
持有公司
历任公司成本统计、营销课业务
甘 2013.7- 股东厦门
监 事 女 36 员。现任公司监事、业务部业务 - 14.77 -
华 2016.7 懋盛投资
员。
的股权

2013.7-
秀 监 事 女 39 现任本公司监事,业务员。 - 14.24 - -
2016.7

历任上海维欧爱织带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部部长、工程技术部经
理、总经理;太仓维欧爱申达特

副总经 2013.10- 种纺织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耀 男 50 - 71.33 - -
理 2016.7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内

饰事业部项目经理;河北博格凤
凰织带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
公司副总经理。



八、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金威国际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东,1992 年 5 月 4 日于英属维尔京群岛

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 Akara Building 24, De Castro Street, Wickhams Cay I, Road

Town, Tortola, BVI,注册号 61750。HUA MAO GROUP CORPORATION 持有金

威国际 100%股权。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雅筠、赖敏聪、赖方静静和 EMILY LAY CUSTODIO

四位自然人。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该四位自然人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

金威国际 53.50%的股权,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 43.0675%的股权。


1-2-4-39
王雅筠,中国台湾籍,1970 年 10 月出生,台胞证号码为:A22126****,住

所为台北市。

赖敏聪,中国台湾籍,1934 年 11 月出生,台胞证号码为:N10016****,住

所为台北市。

赖方静静,中国台湾籍,1942 年 11 月出生,台胞证号码为:A20027****,

住所为台北市。

赖嘉慧,美国籍,1969 年 7 月出生,护照号码为:21030****,住所为纽约

市。


九、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 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资产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8,701,401.68 122,856,048.52 68,344,650.16 68,909,739.49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8,929,350.30 34,112,417.87 39,867,195.29 27,784,522.62
应收账款 110,147,363.34 110,283,430.56 83,209,444.44 64,246,250.83
预付款项 757,250.90 1,152,518.31 287,190.11 55,382.5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798,747.56 1,795,482.82 710,739.61 141,456.02
存货 55,754,642.30 48,967,561.92 41,294,997.39 53,919,238.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26,088,756.08 319,167,460.00 233,714,217.00 215,056,589.8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4-4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20,018,717.39 202,863,064.11 179,148,748.98 46,544,039.34
在建工程 27,801,800.41 33,070,137.90 14,717,288.78 79,542,795.3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7,333,471.36 27,499,954.05 27,933,269.42 28,514,971.3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076,680.95 1,012,145.08 366,676.58 9,993.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10,265.44 1,088,638.35 768,400.11 973,833.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2,780.00 6,601,218.27 1,447,298.33 7,024,317.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7,743,715.55 272,135,157.76 224,381,682.20 162,609,951.03
资产总计 603,832,471.63 591,302,617.76 458,095,899.20 377,666,540.88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1,621,735.75 89,908,925.80 49,182,272.53 46,015,879.74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0,739,539.08 47,118,399.45 40,968,248.98 32,534,476.13
预收款项 103,787.65 934,763.69 515,672.26 684,770.89
应付职工薪酬 6,576,366.00 13,221,407.81 9,661,500.52 8,247,483.81
应交税费 8,640,787.07 7,166,377.05 9,704,296.09 1,611,637.84
应付利息 187,238.26 745,093.51 524,687.50 180,375.3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5,205,331.13 14,994,712.95 14,472,354.94 14,166,465.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4,640,646.90 4,606,619.34 4,668,417.81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67,715,431.84 178,696,299.60 129,697,450.63 103,441,089.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281,293.84 9,213,238.66 14,005,253.43 11,278,611.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281,293.84 9,213,238.66 14,005,253.43 11,278,611.00


1-2-4-41
负债合计 176,996,725.68 187,909,538.26 143,702,704.06 114,719,700.14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5,000,000.00 105,000,000.00 105,000,000.00 75,000,000.00
资本公积 58,297,714.94 58,297,714.94 58,297,714.94 88,297,714.94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109,548.02 15,109,548.02 9,964,912.58 2,889,114.1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48,428,482.99 224,985,816.54 141,130,567.62 96,760,011.62
股东权益合计 426,835,745.95 403,393,079.50 314,393,195.14 262,946,840.7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03,832,471.63 591,302,617.76 458,095,899.20 377,666,540.88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0,497,232.15 396,403,543.13 296,919,220.33 275,006,880.04
减:营业成本 69,208,882.47 245,542,990.83 191,888,945.38 168,678,918.69
营业税金及附加 672,263.74 2,931,359.86 1,401,262.23 1,300,000.93
销售费用 2,394,335.61 9,158,633.98 6,883,895.36 6,503,256.89
管理费用 9,648,047.73 33,927,497.23 26,270,788.76 20,790,088.32
财务费用 1,500,195.25 -913,573.15 1,640,934.08 -1,649,645.93
资产减值损失 793,055.80 2,437,530.55 1,741,612.62 1,421,669.7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 - - -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 -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26,280,451.55 103,319,103.83 67,091,781.90 77,962,591.36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178,391.62 1,359,165.05 1,844,353.39 1,183,832.67
减:营业外支出 33,059.66 124,578.44 66,191.31 62,472.0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 20,280.28 - -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27,425,783.51 104,553,690.44 68,869,943.98 79,083,951.96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983,117.06 15,553,806.08 17,423,589.58 8,325,967.9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23,442,666.45 88,999,884.36 51,446,354.40 70,757,984.03
“-”号填列)



1-2-4-42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233 0.8476 0.4900 0.673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233 0.8476 0.4900 0.6739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23,442,666.45 88,999,884.36 51,446,354.40 70,757,984.03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5,865,679.66 355,593,700.68 252,250,015.42 248,255,421.82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95,216.30 408,201.5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739,724.84 6,681,742.74 3,743,486.89 18,365,970.44

现金流入小计 107,700,620.80 362,683,644.99 255,993,502.31 266,621,392.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701,406.89 169,129,576.15 131,145,842.14 171,009,343.1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2,816,129.59 40,739,120.75 25,576,464.33 19,939,263.08

支付的各项税费 9,779,972.44 46,017,258.99 22,715,140.21 20,079,551.4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840,645.77 22,224,827.32 15,026,698.87 14,802,999.00

现金流出小计 85,138,154.69 278,110,783.21 194,464,145.55 225,831,156.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62,466.11 84,572,861.78 61,529,356.76 40,790,235.6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5,000
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690,750.00 1,627,200.00

现金流入小计 690,750.00 65,000 1,627,200.00 3,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3,338,374.51 64,657,444.44 69,328,593.17 91,243,114.89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1-2-4-43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440,000.00 690,750.00

现金流出小计 13,338,374.51 66,097,444.44 70,019,343.17 91,243,114.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47,624.51 -66,032,444.44 -68,392,143.17 -88,243,114.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4,968,891.36 135,086,434.00 78,839,160.35 86,907,777.6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7,249,083.33 7,159,687.50

现金流入小计 54,968,891.36 142,335,517.33 78,839,160.35 94,067,465.1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4,074,582.31 97,008,586.74 70,554,714.70 55,057,239.1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
1,490,866.21 3,382,801.33 2,899,984.28 1,255,330.10
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28,000,000.00 10,000,000.00 249,083.33 7,159,687.50

现金流出小计 83,565,448.52 110,391,388.07 73,703,782.31 63,472,256.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96,557.16 31,944,129.26 5,135,378.04 30,595,208.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2,782,181.28 -164,064.91 1,849,685.71 482,084.75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463,896.84 50,320,481.69 122,277.34 -16,375,586.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0,725,298.52 60,404,816.83 60,282,539.49 76,658,125.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9,261,401.68 110,725,298.52 60,404,816.83 60,282,539.49


4、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94 1.79 1.80 2.08

速动比率(倍) 1.61 1.51 1.48 1.56

资产负债率(%) 29.31 31.78 31.37 30.38

无形资产(扣除土
地使用权)占净资 0.07 0.08 0.05 0.06
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0.94 3.85 3.79 4.72
(次)

存货周转率(次) 1.32 5.43 4.02 4.1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3,451.40 12,656.65 8,185.09 8,706.10
润(万元)


1-2-4-44
利息保障倍数(倍) 27.88 29.59 28.84 63.3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0.21 0.81 0.59 0.54
的现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
-0.20 0.48 0.00 -0.22
(元)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期间 项目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014 5.65% 0.2233 0.2233
利润
年 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月 5.41% 0.2140 0.2140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4.80% 0.8476 0.8476
2013 利润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4.51% 0.8377 0.8377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7.82% 0.4900 0.4900
2012 利润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7.36% 0.4773 0.4773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31.09% 0.6739 0.6739
2011 利润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30.66% 0.6645 0.6645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二)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资产规模在不断扩大。从资产结构上

看,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较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较强。

对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目标而言,公司目前的固定资产规模偏小,产能有限,

很难满足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维持持续增长造成一定压力。随着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投入使用,未来两三年内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会

逐步扩大。

公司报告期内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战略投资者的


1-2-4-45
引入,公司的资金状况得到暂时缓解,报告期末的负债全部为流动负债。

目前公司融资渠道和融资手段比较单一,公司正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将根据

经营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负债结构,为公司长远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主营业务收入 10,923.73 98.86% 39,177.53 98.83% 29,450.29 99.19% 27,284.23 99.21%

安全气囊布 6,977.25 63.14% 30,204.16 76.20% 26,000.02 87.57% 25,521.92 92.80%

安全气袋 3,516.28 31.82% 6,666.81 16.82% 1,728.46 5.82% - -

其他 430.20 3.89% 2,306.56 5.82% 1,721.81 5.80% 1,762.32 6.41%

二、其他业务收入 125.99 1.14% 462.82 1.17% 241.63 0.81% 216.46 0.79%

营业收入合计 11,049.72 100.00% 39,640.35 100.00% 29,691.92 100.00% 27,500.69 100.00%


(2)主要利润来源

单位:万元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同比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营业收入 11,049.72 10.01% 39,640.35 33.51% 29,691.92 7.97% 27,500.69 24.08%

营业毛利 4,128.83 3.89% 15,086.06 43.64% 10,503.03 -1.22% 10,632.80 15.39%

期间费用 1,354.26 39.32% 4,217.26 21.20% 3,479.56 35.69% 2,564.37 -9.19%

营业利润 2,628.05 -9.52% 10,331.91 54.00% 6,709.18 -13.94% 7,796.26 18.55%

利润总额 2,742.58 -5.60% 10,455.37 51.81% 6,886.99 -12.92% 7,908.40 18.94%

净利润 2,344.27 -3.97% 8,899.99 73.00% 5,144.64 -27.29% 7,075.80 18.14%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利润总额、营业利润和营业毛利都随营业收入上

升。

3、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6.25 8,457.29 6,152.94 4,079.02


1-2-4-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4.76 -6,603.24 -6,839.21 -8,824.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9.66 3,194.41 513.54 3,059.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46.39 5,032.05 12.23 -1,637.56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基本随公司的经营情况保持稳步增长。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指标基本持平。


(三) 股利分配政策

1、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均为普通股,所有的

股份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股东大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

的派发事项。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

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

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五。

2、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2 年 4 月 14 日,经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 2011 年度未

分配利润,在提取 10%的盈余公积金后,不向股东分配股利。

2013 年 4 月 15 日,经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 2012 年度未

1-2-4-47
分配利润,在提取 10%的盈余公积金后,不向股东分配股利。

2014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 2013 年度未

分配利润,在提取 10%的盈余公积金后,不向股东分配股利。

3、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新股发行前滚存利润

分配的议案》,截至本次 A 股股票发行完成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

股东共享。

4、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在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和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取任意公积金后,对剩

余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需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

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

和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1-2-4-48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低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

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预案。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

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

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

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

事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并应当安排通过

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1-2-4-49
公司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

满足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2-4-50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发行不超过 3,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且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二、 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建设投资 流动资金
1 安全气囊布新建厂房项目 32,985.78 29,744.45 3,241.33
2 工业用布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4,079.84 3,979.84 1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 3,000.00
合计 -- 40,065.62 33,724.29 6,341.3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批文 项目环保批文

1 安全气囊布新建厂房项目 集发展基(2010)339 号 厦环集批[2010]135 号

2 工业用布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集发展基(2010)338 号 厦环集批[2010]136 号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到位后,首先将部分资金用于置换前

期以自筹方式投入上述项目的资金,余下资金将继续用于上述项目。本次发行股

票实施后,若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达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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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 风险因素

(一)公司主要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风险

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安全气囊布和安全气袋产品,其主要用于生产汽车用

安全气囊,是汽车最重要的安全部件之一。汽车行业拥有严苛的质量管理体系和

产品认证体系,整车厂商对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极高。一旦公司在未

来生产经营中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可能会导致下游整车厂商大规模召回的情

况发生,并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同时,产品质量问题还会给下游整车厂商对其

产品的认证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进而阻碍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从而导致公司

整体经营情况恶化。

(二)汽车行业增速放缓的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安全气囊布和安全气袋用于汽车行业。近年来,我国汽车行

业保持高位增长态势。2011 年、2012 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双双突破 1,800 万辆,

2013 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211.68 万辆和 2,198.41 万辆,同比增长 14.76%

和 13.87%(数据来源:中汽协、同花顺行业数据),不仅蝉联世界第一,且创

全球历史新高。受益于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汽车行业对安全气囊保持旺

盛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呈增长趋势。如果未来国内汽车行业增速放缓或

进入周期性低谷,将会使公司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公司向下游安全气囊袋业务延伸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

的风险

2012 年公司开始向下游安全气囊袋缝制延伸,为开展安全气囊袋业务投入

了大量的机器设备和人力,若公司生产的安全气囊袋未能达到客户的质量标

准,导致客户流失,或者未能迅速提高订单量,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能力,及

早形成规模效应,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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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替代材料应用于安全气囊布生产导致发行人收入下滑的

风险

未来,随着材料技术的不断革新,低成本涤纶纤维等高性能纱材有可能替代

锦纶纤维成为安全气囊布生产的主流原材料。若发行人未能在使用替代材料制造

安全气囊布方面储备相应的生产技术,可能会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客户流失,

收入下滑的风险。

(五)公司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由于整车厂商在汽车产业链占据着强势地位,有能力将因市场竞争导致的整

车降价的压力转嫁给上游,一般而言整车厂商每年都会要求上游零部件厂商调低

原有产品的价格。受整车厂商降价压力的影响,公司下游客户安全气囊系统及安

全气袋生产商每年也会要求公司调低原有产品价格,由于公司产品是根据车型定

制生产的,本公司单款产品毛利率最高的时候一般是相应车型上市的第一年,如

果未来下游汽车厂商放缓新车型上市的节奏,本公司原有产品价格将持续下降,

公司将面临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2012 年公司凭借技术及产能优势,开始向下游安全气袋缝制延伸,目前公

司的气袋业务尚在产能和管理提升阶段,若公司未能有效提高良品率和降低损

耗,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六)下游主要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安全气囊布主要用于制造汽车用安全气袋,安全气囊总成企业将

安全气袋、传感器、电控装置等组装成整套汽车安全气囊系统,并销售给整车厂

商。因此,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专业的安全气囊系统及安全气囊袋生产商。一

直以来,国内该领域的市场份额主要被少数国内外的安全气囊系统及安全气囊袋

供应商牢牢占据,如(下列公司按首字母排序):

—奥托立夫:Autoliv,全球知名的汽车安全系统供应商;

—吉丝特:Global Safety Textiles,全球最大的专业安全气囊袋供应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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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锦恒:国内知名的自有品牌安全气囊系统供应商之一;

—上海惠太:专业为国内外知名的安全气囊系统供应商生产安全气囊袋的本

土企业;

—延锋百利得:世界领先的汽车安全系统供应商百利得的在华合资公司;等

等。

上述安全气囊系统及安全气囊袋供应商均为本公司的主要客户。2011 年、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第一季度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71.15%、70.30%、71.55%和 77.40%。如果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出现

较大波动或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

较大影响。

(七)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要竞争对手均为跨国企业(如日本东丽、日本帝人、日本东洋

纺、韩国可隆、韩国杜奥尔、法国博舍工业集团等)在华投资设立的实体,这些

竞争对手均依托母公司的客户资源、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发展,尽管本公司目前

已经建立起较高的竞争壁垒,但近年来中国汽车市场的持续增长,导致上述竞争

对手纷纷扩大在华产能,加大对中国市场投入,尤其是日韩厂商势头凶猛。市场

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下滑,产品价格下降,将会使公司面临盈利能

力下降的风险。

按照 2014 年 1-3 月安全气囊布毛利构成,分析销售量与销售价格的变动对

毛利的如下:

销售量变动
安全气囊布毛利变动
-20% -10% -5% 0% 5% 10% 20%
-20% -62% -55% -52% -48% -45% -41% -35%
-10% -43% -33% -29% -24% -19% -15% -6%
-5% -33% -22% -17% -12% -7% -2% 9%
销售价
0% -23% -12% -6% 0% 6% 12% 23%
格变动
5% -14% -1% 6% 12% 18% 25% 38%
10% -4% 10% 17% 24% 31% 38% 52%
20% 15% 32% 40% 48% 56% 65%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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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目前全球只有德国 PHP(POLYAMIDE HIGH PERFORMANCE GMBH,世

界著名的高性能聚酰胺供应商)、博列麦神马(德国 PHP 与神马集团合资企业)

和英威达等少数几家公司能够生产气囊布主要原材料锦纶 66 工业丝,导致公司

主要原材料供应商较为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安全气囊布主要原材料锦纶 66 工

业丝主要来源于博列麦神马、德国 PHP 和英威达。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

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有可能导致供应商不能足量、及时供货或提高原材料价格,

从而影响公司的产能利用和生产成本,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九)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两个项目,主要是房屋及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投

资,共计 30,974.72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83.57%。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

一方面公司设备以进口为主,价格较高;另一方面公司设备运行震动较大,对厂

房的建设要求高,建设投入较大。

以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建设

期第二年新增折旧 771.68 万元,项目建设期第三年新增折旧 1,233.64 万元,项

目建设期第四年新增折旧 1,671.85 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费用 2,321.85 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导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大,虽然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

预计新增收入和利润对新增折旧形成有效消化。但由于项目完成达产需要较长时

间,短期内新增大量固定资产折旧,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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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已签署将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
况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包括采购合同、销售合同、银行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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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经办人或
名 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华懋(厦门) 厦门市集美区
发行人 新材料科技股 后溪镇苏山路 0592-7795188 0592-6228318 陈少琳
份有限公司 69 号
四川省成都市
保荐人(主承 国金证券股份
东城根上街 95 021-68826807 021-68826800 刘昊拓
销商) 有限公司

北京朝阳区东
三环北路 38 号
北京市中银律
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际中心 021-68871787 021-68869532 戴雪光
师事务所
3 号楼安联大
厦 16 层
上海市南京东
立信会计师事
会计师事务所 路 61 号新黄浦 021-63391166 021-63392558 刘桢
务所有限公司
金融大厦 4 楼
上海银信汇业
上海市南京东
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有限 021-63391558 021-63391116 唐丽敏
路 61 号 5 楼
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 上海市浦东新
结算有限责任 区陆家嘴东路
股票登记机构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公司上海分公 166 号中国保
司 险大厦 36 楼
收款银行
上海市浦东南
拟上市的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
路 528 号证券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交易所 所
大厦



二、 发行时间安排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4 年 8 月 27 日
询价推介时间 2014 年 8 月 22 日-2014 年 8 月 25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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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4 年 9 月 18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将尽快向交易所申请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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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 查阅地址及时间

投资者可以在本次发行期间工作日内,在下列地点查阅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备
查文件:
1、发行人: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 69 号
联系人:陈少琳
电话:0592-7795188
传真:0592-6228318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 2106 室
联系人:张华
电话:021-68826801
传真:021-6882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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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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