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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6-10-25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WUJI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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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11,150 万股,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1%;本次发行中本行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本行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6.83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6年 11月 16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11,391.102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持有本行内部职工股超过 5万股的非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承诺: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满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五年内累计转让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满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五年内累计转让股份总数不超过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行股份。所持本行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本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同时,不因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内发生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持有本行股份的监事承诺: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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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满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五年内累计转让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行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持有本行股份的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承诺: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满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五年内累计转让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持有本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承诺:自本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所持本行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本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本行董事控制的企业(持有本行股份的企业)承诺: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满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五年内累计转让股份总数不超过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从本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行股份。所持本行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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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本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同时,不因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内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行发生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其他持有本行1%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吴江市荣夏纺织品有限公司、吴江市巨龙金属带箔有限责任公司、吴江时时美化纤有限公司、吴江市三川纺织植绒后整理有限公司、华鑫集团有限公司、吴江市大龙喷织有限公司、吴江市万事达纺织有限公司(持有本行1%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以及上述7家法人股东共计26家法人股东累计持有本行股份超过51%)承诺:自本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年 10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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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行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行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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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本行本次发行方案
根据本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本行拟发行 11,1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本次发行中本行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本行股份。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保荐机构根据询价情况,结合本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本行对于募集资金的需求量协商确定。本行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的金额为 716,471,600元。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近亲属及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期延长及减持股份的承诺
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满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五年内累计转让股份总数不超过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行股份。所持本行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本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同时,不因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内发生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持有本行股份的监事承诺: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满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五年内累计转让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行股份。
持有本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承诺:自本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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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所持本行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本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承诺: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满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五年内累计转让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行董事控制的企业(持有本行股份的企业)承诺: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满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五年内累计转让股份总数不超过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从本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行股份。所持本行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本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同时,不因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内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行发生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其他持有本行 1%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吴江市荣夏纺织品有限公司、吴江市巨龙金属带箔有限责任公司、吴江时时美化纤有限公司、吴江市三川纺织植绒后整理有限公司、华鑫集团有限公司、吴江市大龙喷织有限公司、吴江市万事达纺织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1%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以及上述 7 家法人股东共计 26家法人股东累计持有本行股份超过 51%)承诺:自本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三、本行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的本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履行完毕后,关于持股意向及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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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意向的承诺及声明如下:(一)拟长期持有本行股票;(二)如果在锁定期
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三)减持本行股份将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四)减持本行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本行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五)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行股
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5%。因本行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本行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四、关于上市后三年内本行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
案和承诺
本行 2014年 3月 21日召开的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本行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下称―预案‖或―本预案‖)。
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1)预警条件:当本行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本行将在 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本行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及程序:当本行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
产时,应当 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3)停止条件:在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本行
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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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2)项的
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本行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行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行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本行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本行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①在不影响本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行股票。
②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要求持股 5%以上股东及时任本行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本行股票的方式稳定本行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
③在保证本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本行股价。
④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本行业绩、稳定本行股价。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持股 5%以上股东、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行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本行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持股 5%以上股东、本行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本行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本行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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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本行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行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本行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15%。
②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本行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本行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行的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持股 5%以上股东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本行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本行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本行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行承诺:如果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本行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本行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本行将启动上述《预案》。
持有本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承诺:如果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积极配合本行启动《预案》,且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本行持股 5%以上股东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或拒绝履行承诺。
本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积极配合本行启动《预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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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且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发生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或拒绝履行承诺。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
本行承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行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三十个交易日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本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行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其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
持有本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承诺:吴江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吴江农商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有),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回购价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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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三十个交易日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吴江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其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关于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行承诺将严格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行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3、对本行该等
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不得批准本行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行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行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
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行投资者利益。
持有本行股份的职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履行就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
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
属于本人的部分;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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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薪酬或津贴;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本行
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本行指定账户;7、本人
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8、本行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
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未持有本行股份的职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履行就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
酬或津贴;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吴江农商
行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本行指定账户;5、本
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本行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
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
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非本行职工的董事和监事承诺:将严格履行就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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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本行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吴江农商行指定账户;3、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
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本行未履行招股
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
公司投资者利益。
本行独立董事承诺:将严格履行就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
薪酬或津贴;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本行所
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本行指定账户;4、本人未
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本行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
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持有本行股票 5%以上的股东承诺:将严格履行就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其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
让持有的本行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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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本行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其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本行所有,并在获得
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本行指定账户;5、其未履行招股说明书
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本行未履行
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其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
投资者利益。
七、中介机构关于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华泰联合证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德勤华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年 1-6月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非经常性损益等专项说明。
若因德勤华永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德勤华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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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特聘法律顾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世纪同仁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世纪同仁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世纪同仁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本次发行后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经本行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本行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本行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本行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本行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
本行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本行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本行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本行的该年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对本行的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如本行当年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重大投资计划,则本行当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者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期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本行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本行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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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本行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本行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因素制定分配方案。
本行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本行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本行董事会认为本行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本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后,应能保持本行业绩的同步增长。
本行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 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应不少于 1股,否则不应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本行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具备《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本行董事会可以根据经营和资金需求状况决定进行年度现金分红或中期现金分红。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本行拟进行利润分配时,由本行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本行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应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形成持续、稳定、科学回报的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本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且独立董事应对本行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经本行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和监事会过半数监事同意过后,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提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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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独立董事亦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本行应当通过网站投资者交流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实地接待、邀请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本行安排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行制定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关于本行股利分配政策的详细内容,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九、本行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本行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及其他相关章节,并特别关注对下述风险的描述:
1、受银行业监管政策及本行资产、资本规模较小的约束,本行主要的贷款
资产和客户集中于苏州市吴江区。虽然本行是吴江地区营业网点数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商业银行,但本行的业务发展也受到吴江地区宏观经济及金融环境的制约。
2、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行向最大单一贷款客户发放的贷款余额为
4.55亿元,占全部贷款的 1.04%,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6.19%;向最大十家单一贷
款客户发放的贷款余额为 31.8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 7.29%,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43.32%。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行向制造业发放的贷款占全部贷款的
57.25%,存在一定的贷款客户和行业的集中风险。
3、利息净收入是本行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2013 年度、2014 年度、
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的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21.18亿元、23.08亿元、
22.38 亿元和 10.57 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92.75%、94.97%、94.48%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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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7%。随着人民银行进一步放松利率管制及我国银行业日益激烈的市场竞
争,利率的波动幅度可能加大,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
4、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本行
资本充足率为 13.22%,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2.0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2.08%,均符合监管要求。如本行业务迅速发展使风险资产增加或有关商业银
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发生改变,都可能导致本行的资本充足率下降,从而使本行无法符合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5、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即时偿还、1个月以内、1-3个月到期的金
融资产负债净头寸分别为-256.37 亿元、20.39 亿元、32.54 亿元,本行的金融资
产与金融负债的期限并不完全匹配。如本行金融资产资金来源受到本行无法控制的因素的不利影响,会导致本行的流动性、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十、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及 2016年 1-9月业绩说明
2016 年 1-6 月,本行所处行业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本行主要从事存款、贷款业务,所属银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银行业存款、贷款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本行的经营也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2016 年 1-6月,经德勤华永审计,本行实现营业收入 11.4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3.92亿元。
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收入主要来自于存款、贷款业务产生的净利息收入;中国人民银行未对存款、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调整;本行存款、贷款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本行主要贷款客户能够按时还本付息,本行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重大不利影响。
基于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银行业及本行发展、经营状况,本行预计 2016年 1-9月营业收入在 17.2亿元-18.08亿元之间,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在-2%到 3%
之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5.31亿元-5.56亿元之间,较上年同期变动幅
度在 0%到 5%之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基本保持稳定,不存在收入及利润水平大幅下降的情形。(上述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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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
十一、本次发行后公司即期回报摊薄、填补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预计 2016 年完成,根据本行的合理预测,本次发行后,本行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将下降。
本行已拟定相关措施以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1、提升本行现有业务
板块运营状况;2、优化资产负债和业务结构,提升业务水平和盈利能力;3、
提高本行日常运营效率,降低本行运营成本;4、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完善
资本约束机制,提高资本使用效率;5、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管理体
系;6、注重股东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
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已作出承诺。本次发行后公司即期回报变动、填补措施及承诺的详细内容,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摊
薄即期回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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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发行概况. 1
第一节释义. 25
第二节概览. 29
一、发行人简介. 29
二、主要股东简介. 32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33
四、本次发行情况. 34
五、募集资金运用. 35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3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6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37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权益关系情况. 39
四、预计发行时间表. 39
第四节风险因素. 40
一、与本行业务有关的风险. 40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 51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56
一、本行概况. 56
二、本行的历史沿革. 57
三、本行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69
四、本行历次评估、验资及审计情况... 91
五、本行组织结构及内部组织机构图... 93
六、本行控股和参股公司... 104
七、本行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110
八、本行股东基本情况... 115
九、本行股本情况... 124
十、本行内部职工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作为本行股东的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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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近亲属及其他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33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142
一、国内银行业概况... 142
二、国内银行业监管体制... 150
三、本行面临的竞争状况... 155
四、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166
五、主要贷款客户... 175
六、主要固定资产... 176
七、主要无形资产... 178
八、信息科技... 180
第七节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184
一、风险管理... 184
二、内部控制... 197
第八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25
一、本行独立运营情况... 225
二、同业竞争... 226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27
第九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39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39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投资情况... 251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25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57
五、本行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协议安排... 258
六、其他情况... 258
第十节公司治理.. 259
一、本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情况. 259
二、本行三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及履行职责情况. 264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作情况. 266
四、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作情况.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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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行近三年合法合规情况. 269
六、本行近三年资金被占用或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提供担
保情况. 271
七、本行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评价... 271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272
一、财务报表... 272
二、审计意见... 29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290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91
五、分部报告... 316
六、非经常性损益... 325
七、主要资产... 325
八、主要债项... 339
九、股东权益... 342
十、现金流量... 345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345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346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346
十四、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49
十五、盈利预测... 351
十六、历次验资报告... 351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52
一、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分析. 352
二、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409
三、现金流量分析... 429
四、对其他事项的分析... 433
五、主要财务、监管指标分析. 446
六、本行主要财务优势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分析... 451
七、本行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分析. 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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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457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及 2016年 1-9月业绩说明... 461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463
一、本行发展战略... 463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
途径. 471
三、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472
第十四节募集资金使用.. 473
一、本次募集资金总量及其依据. 473
二、股东大会对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意见. 473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473
四、募集资金专属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73
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474
一、股利分配政策... 474
二、本行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476
三、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476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480
五、预计发行后首次派发股利时间. 48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81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482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服务计划. 482
二、重要合同... 483
三、诉讼或仲裁... 486
第十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491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9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495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496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97
第十八节备查文件.. 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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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自然人股东名册(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 499
附件二: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股东名册(截至 2016年 6月30日).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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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中特别指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吴江农商行、本行指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或章程指《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股东大会指本行股东、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指本行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指本行监事、监事会
普通股、A股指本行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普通股
本次发行、首次公开发行指
本行在境内拟公开发行 11,1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元指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单位
人民银行、央行、中央银行指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银监局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湖北银监局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嘉鱼吴江村镇银行指
湖北嘉鱼吴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的控股子公司
靖江润丰村镇银行指
江苏靖江润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的控股子公司
射阳农商行指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如皋农商行指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启东农商行指
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启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东台农商行指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联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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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联社、省联社指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江苏省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行业管理部门
吴江市农信社指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吴江、吴江市、吴江区、吴江地区、原吴江市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原江苏省苏州市下辖的吴江市(经国务院、江苏省政府批复,2012 年9月 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撤销吴江市设立吴江区)
巴塞尔协议、巴塞尔Ⅰ指
1988 年 7 月,西方主要工业国(包括比利时、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及美国)的中央银行行长在瑞士巴塞尔国际清算银行原则上通过的由―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关于统一国际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作为协调银行业国际监管的一个准则
新巴塞尔协议、巴塞尔Ⅱ指
―巴塞尔委员会‖在 2004年 6月 26日颁布的新资本充足架构,以取代巴塞尔协议Ⅰ
巴塞尔Ⅲ指
2010年 9月 12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管理层会议在瑞士举行,27 个成员国的中央银行代表就加强银行业监管达成《巴塞尔协议Ⅲ》
WTO 指世界贸易组织
不良贷款指
《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生效后按照分类标准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其中的―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合称为不良贷款
ATM机指 Automatic Teller Machine,即银行卡自动柜员机
POS机指 Point of Sales,即销售终端设备
COMSTAR资金业务管理系统指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供银行间成员的增值服务平台
CDC价格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日公布的债券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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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会计师、德勤华永指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世纪同仁指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保荐协议指
本行与华泰证券签定的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协议
承销协议指
本行与华泰证券签定的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承销协议
保荐协议的补充协议指
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保荐协议》的补充协议
承销协议的补充协议指
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承销协议》的补充协议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指 2013年、2014年、2015年及 2016年 1-6月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指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具体划型分类标准划定
大型企业指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各行业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资本充足率指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由中国银监会公布的有关银行资本管理的指标计算要求计算的反映商业银行资本对其风险资产的比率
次级债券指
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经银监会批准,次级债券可以计入附属资本
银团贷款指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一家或数家银行牵头,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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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参加而组成的银行集团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的贷款方式
本招股说明书中表格分项数字和合计数字如果存在尾数不符,均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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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概览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号
邮编:215200
法定代表人:陆玉根
注册资本:100,241.102万元
实收资本:100,241.102万元
电话:(0512)63969966
传真:(0512)63969800
网址:http://www.wjrcb.com
邮箱地址:office@wjrcb.com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行成立于 2004年 8月 25日,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 号)文件精神,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吴江市辖内自然人和法人(包括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以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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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制金融机构。本行是自银监会成立后新体制框架下全国第一家挂牌开业的农村商业银行。本行成立时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发起人股东为 111户法人和 1,545户自然人。本行经过历年的利润分配送红股、增资扩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注册资本增加到 100,241.102万元。
本行坚持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三农经济‖的银行特色,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打造―中小企业的合作伙伴‖、―小微企业成长的土壤‖和―服务三农的天使‖三大品牌。经过多年努力,本行现已发展成为市场定位明确、公司治理良好、运作机制灵活、经营业绩优良、资源整合有力、实力稳步提升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具备了较强的区域影响力和较高的社会认同度。
● 2008 年,本行在―第四届中国品牌影响力高峰论坛年会‖中被评为―中国
农商行十大影响力品牌‖。
● 2009年,本行被县域经济推委会和中国县域经济报社评为 2009年度―县
域经济最具影响力十佳银行‖。
● 2009-2015年,本行连续七年被英国《银行家》杂志评选为―全球银行业
1,000强‖。
● 2009年、2012-2015年,本行被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评为―中
国服务业 500强企业‖。
● 2010 年,本行被中国质量监督管理中心评为―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企
业‖。
● 2011年,本行被中共苏州市委和苏州市人民政府评为 2010年度―优秀民
营服务业企业‖。
● 2011-2015 年,本行连续五年被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评为―A
级农村商业银行‖。
● 2012年,本行被中共苏州市委和苏州市人民政府评为 2011年度―优秀民
营企业‖。
● 2013年,本行被江苏省苏商发展促进会、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苏州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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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委等单位评为 2012年度苏州地区服务中小微企业―优秀金融机构‖。
● 2014年,本行被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评为―全国十佳农村商业银行‖。
● 2015 年,本行被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评为―中国地方金融十佳服务三农
银行‖。
本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截至2016年 6月 30日,本行下设总行营业部 1家及分支机构 73家,覆盖吴江所有乡镇,并逐步走出江苏。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总资产 778.74亿元,各
项存款余额 618.73 亿元,贷款余额 436.36亿元,不良贷款率 1.75%,按照中国
银监会 2012年 6月 7日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本行资本充足率为 13.22%,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2.0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2.08%,符合监管的最新要求。
2007 年 10 月 26 日,经湖北银监局批准,本行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了嘉鱼吴江村镇银行,实现了跨区域经营。2008年 9月 26日,本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射阳农商行,成为射阳农商行第一大股东。2009 年 12 月 15 日,经江苏银监局批准,本行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了靖江润丰村镇银行。2010年 10月和12月,本行分别战略参股如皋农商行和启东农商行。2009 年本行分别在湖北省赤壁市设立赤壁支行、在江苏省泗阳县设立泗阳支行。2010 年本行在江苏省内共设立 8 家异地支行:在泰州地区设立泰兴支行、姜堰支行、兴化支行和海陵支行;在连云港市设立连云支行;在徐州地区设立沛县支行、鼓楼支行和新沂支行。2011 年本行在安徽省宣城市设立宁国支行和广德支行,在江苏省镇江市设立句容支行。2012 年 5 月,本行战略入股东台农商行,成为该行第一大股东,为本行进一步稳健拓展江苏省内业务夯实基础。2013年 12月,本行在苏州市高新区设立高新支行。2015年 1月,本行在江苏省泰州市设立泰州分行。2015年4 月本行在苏州市吴中区设立吴中支行。2016 年上半年本行在苏州市相城区设立了相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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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股东简介
(一)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年 7月 17日,注册资本 3,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少华,住所为吴江市七都镇人民路 6 号。经营范围:通信电缆、光纤光缆、光电缆材料及附件、光器件、通信设备生产、销售;实业投资;废旧金属的收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8,582.5675万股,占总股本的 8.56%。
(二)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年 4月 30日,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屠金明,住所为七都镇心田湾。经营范围:钢塑复合带、铝塑复合带、护套料、电缆盘具生产销售;通讯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五金交电、煤炭、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铁矿石、铁矿砂、日用百货的销售及代理;实业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金融、期货、保险外);投资管理;财务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7,438.5675 万
股,占总股本的 7.42%。
(三)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年 11月 20日。注册资本 1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崔根良,住所为江苏吴江七都镇心田湾。经营范围: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煤炭、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针纺织品、纺织原料(除棉花)、铁矿石、铁矿砂、日用百货批发零售;金属镀层制品、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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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投资管理;财务咨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6,828.9458 万股,
占总股本的 6.81%。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目\期间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利息净收入(千元) 1,056,794 2,237,782 2,307,863 2,118,246
合并净利润(千元) 396,372 611,649 776,840 972,916
总资产(千元) 77,874,049 71,452,538 61,945,498 62,483,467
存款余额(千元) 61,872,840 57,188,278 51,917,552 51,540,408
贷款余额(千元) 43,635,603 40,993,608 38,044,399 33,841,624
股东权益(千元) 6,941,755 6,659,750 6,105,607 5,522,189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9 0.60 0.77 0.96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9 0.60 0.77 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39 0.60 0.75 0.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39 0.60 0.75 0.94
归属于母公司每股净资产(元) 6.83 6.55 6.00 5.4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26 5.46 -3.46 0.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4 9.74 13.68 19.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5 9.72 13.47 18.62
(二)主要监管指标
监管指标
监管
标准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31日
2014年
12月31日
2013年
12月31日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资本充足率(%)≥10.5 13.22 13.58 13.47 12.78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12.08 12.44 12.34 11.63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12.08 12.44 12.34 11.63
流动性比率(%)本外币≥25 42.67 45.12 38.22 46.41
拆借资金比例(%)
拆入资金比例≤4 --- 0.02
拆出资金比例≤8 0.59 0.11 --
存贷款(本外币)比例(%)-- 70.52 71.68 73.28 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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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贷比(贷款拨备率)(%)≥2.5 3.35 3.52 3.57 3.23
不良贷款比率(%)≤5 1.75 1.86 1.69 1.35
准备充足率(%)
信贷资产≥100 305.95 264.33 300.61 336.76
非信贷资产≥100 264.86 254.59 303.10 185.31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10 6.19 5.13 5.63 6.06
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15 10.40 8.99 10.39 10.14
注:(1)上述监管指标中,存贷款比例、不良贷款比率、准备充足率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的数据
重新计算,其余指标均为上报银监会数据。上表中,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指标为上报监管的并表数据。
(2)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
×100%
(3)流动性比率=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100%
(4)拆出资金比例=拆出资金期末余额÷各项存款期末余额×100%
(5)拆入资金比例=拆入资金期末余额÷各项存款期末余额×100%
(6)存贷款比例=各项贷款期末余额÷各项存款期末余额×100%,该比例按照本外币合并计算。
(7)拨贷比(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期末余额÷贷款和垫款余额×100%
(8)不良贷款比率=五级分类后三类贷款期末余额÷各项贷款期末余额×100%
(9)准备充足率=实际计提准备÷应提准备×100%
(10)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对同一借款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
(11)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对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资本净额系根
据银监会的监管口径进行计算,2013年以来的监管口径依据是《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同。
四、本次发行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11,150 万股,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1%;本次发行中本行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本行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每股发行价格
6.83 元,根据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采
用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相关发行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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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有所调整,亦随之调整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本行于2016年2月17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本行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的金额为 716,47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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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
11,150 万股,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1%;本次发行中本行股东不
公开发售其所持本行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6.83 元,根据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或采用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12.62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5年度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6.83元(按 2016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6.79元(按 2016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相关发行方式有所调整,亦随之调整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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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
总额和净额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76,154.50 万
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71,647.16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明细如下:
保荐费用 400.00万元
承销费用 3,046.18万元
审计费用 195.30万元
律师费用 194.00万元
上网发行费用 171.86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500.00万元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一)发行人: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号
法定代表人:陆玉根
董事会秘书:孟庆华
电话:(0512)63969966
传真:(0512)6396980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保荐代表人:袁成栋、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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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其他成员:鹿美遥、张磊、唐逸凡
电话:(025)83387685、(025)83387689
传真:(025)83387711
(三)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 532-2号金蝶科技园 D栋 5楼
负责人:王凡
经办律师:许成宝、杨亮
电话:(025)83304480、(025)83302638
传真:(025)83329335
(四)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号 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经办注册会计师:陶坚、史曼
电话:(021)61418
传真:(021)63350177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6楼
电话:021-58708
传真:021-58899400
(六)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
传真:021-68807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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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振华支行
户名: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4010209206013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权益关系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行以及全体董事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预计发行时间表
1、询价推介的时间:2016年 10月 20日
2、发行公告刊登时间:2016年 11月 15日
3、网上、网下申购日期:2016年 11月 16日
4、网上、网下缴款日期:2016年 11月 18日
5、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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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估本行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与本行业务有关的风险
(一)本行的贷款集中于苏州市吴江区
本行为区域性的小型商业银行,受银行业监管政策及本行资产、资本规模较小的约束,本行主要的贷款资产和客户集中于苏州市吴江区。虽然本行是吴江地区营业网点数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商业银行,但本行的业务发展也受到吴江地区宏观经济及金融环境的制约。如果吴江地区出现重大的经济衰退,或者吴江地区的信用环境出现明显恶化,可能会导致本行不良贷款增加、贷款损失准备不足,从而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行的贷款集中于部分客户和行业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向最大单一贷款客户发放的贷款余额为4.55亿元,
占全部贷款的1.04%,占本行资本净额的6.19%;向最大十家单一贷款客户发放
的贷款余额为31.8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7.29%,占本行资本净额的43.32%。截至
2016年6月30日,本行向制造业发放的贷款占全部贷款的57.25%,存在一定的贷
款客户和行业的集中风险。如果本行最大单一或集团贷款客户的贷款质量恶化,或本行贷款高度集中的制造业出现显著衰退,可能会导致本行不良贷款大幅增加、贷款损失准备不足,也可能会对本行向此类借款人发放新贷款或续贷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行的贷款集中于中小型企业
本行的企业贷款主要是向中小型企业发放的贷款。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向中小型企业发放的贷款余额为345.43亿元,占企业贷款的84.89%。相对于大
型企业而言,中小型企业的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低,如果由于国家政策或市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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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因素等原因,导致中小型企业的经营状况出现显著恶化,可能会导致不良贷款增加、贷款损失准备不足,从而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目前,本行的存贷款总量以及营业网点数量、布局在吴江地区占据优势。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在吴江地区的存款、贷款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4.30%和
15.57%,―吴江人民自己的银行‖的品牌优势得以充分显现。在吴江市场的高额市
场占有率为本行的资金来源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保证了本行资产业务量和收入水平的不断增长。但是由于市场容量有限,同时面临着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未来民营银行的激烈竞争,本行不能够保证一直保持或提高在吴江地区存贷款市场的占有率,如果本行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自己的市场地位,可能会导致本行资金来源及放贷量的减少,导致收入水平降低。
(五)利率波动的风险
利息净收入是本行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2013年度、2014 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的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21.18亿元、23.08亿元、22.38
亿元和 10.57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92.75%、94.97%、94.48%和 92.27%。
目前,我国对银行业的利率管制已经基本放开,利率市场化进入新的阶段。
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自 2012年 6月 8日起,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 1.1倍,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可以高于人民银行的相关基准利
率;自 2013年 7月 20日起,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
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自 2014年 11月 22日起,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 1.1倍调整为 1.2倍;自 2015年 3月 1日起,将金融机构存
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 1.2 倍调整为 1.3 倍;自 2015 年 5 月
11 日起,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 1.3 倍调整为
1.5倍;2015年 10月 24日,存款利率上限放开。随着人民银行进一步放松利率
管制及我国银行业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利率的波动幅度可能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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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率水平保持稳定的前提下,本行的利息净收入等于其经营业务发生时的预期净利息收入,不存在利率风险。如果利率水平发生波动,利率变动就会影响本行资产利息收入和负债利息支出,最终对本行利息净收入产生影响。当基准利率上升时,若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上升幅度低于计息负债平均利率上升幅度,或者当基准利率下降时,若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下降幅度大于计息负债平均利率下降幅度,均会降低本行的净利差或净息差水平,并对本行的净利息收入产生不利影响,影响本行的经营业绩。
(六)不良贷款比率上升的风险
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本行的不良贷款分别为45,578.6万元、64,267.8万元、76,425.2万元和76,178.1万元,
不良贷款比率分别为1.35%、1.69%、1.86%和1.75%。本行的不良贷款比率符合
监管要求,但可能会由于贷款组合的质量恶化而上升。贷款组合的质量恶化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包括本行不能有效实施信贷风险管理及其他非本行所能控制的因素。例如,我国经济增长放缓及宏观调控力度加大等可能导致本行借款人在营运、财务和流动性方面遇到困难,降低其偿债能力。不良贷款增加会使本行贷款减值损失上升,从而要求本行提取更多的贷款损失准备,可能对本行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行的贷款损失准备受贷款综合质量、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和还款意向、抵押品的可变现价值、保证人的代偿能力、借款人所属的行业以及宏观经济等多项因素的影响,其中很多方面超出本行的控制范围。此外,本行贷款损失准备是否充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行用以确定准备水平的模型是否可靠、本行使用该模型的技巧以及数据收集系统。模型的局限性、使用模型的经验缺乏及数据收集系统的局限性可能导致本行不能准确或充足地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因此,实际贷款减值损失可能与本行的估计数字存在差异,并可能远远超出准备金余额。如果贷款损失准备最终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本行可能需要提取额外准备,而这可能导致利润大幅下降,并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七)本行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或保证等担保可能不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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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可能无法变现抵押物、质押物或保证的全部价值
本行大部分贷款由抵质押品作担保或由保证人提供担保。截至2016年6月30日,由抵质押物作担保和由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贷款分别占全部贷款的63.53%和
35.25%。由于本行无法控制市场价值的变化,本行贷款抵质押品的价值可能会出
现较大的波动。例如,我国经济减速可能导致房地产市场衰退,继而可能使担保本行贷款的房地产价值下跌。本行贷款抵质押品价值的下跌可能会导致本行抵质押品变现时收回的金额减少,甚至低于未偿还贷款,从而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追讨未偿贷款。再如,本行的一部分贷款是由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当借款人无法还贷时,若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严重恶化,可能使本行贷款的可收回金额减少。
此外,抵质押品价值变现可能期限较长,执行法院的判决可能存在困难。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2005年12月21日起,对借款人居住的房屋在法院批准抵债、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变现后的6个月内,本行不得强制借款人迁出该房屋。因此,本行控制或变现不良贷款的抵质押品可能既困难又耗时。
总之,抵质押品价值的市场波动、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恶化或本行未能行使担保权,都可能导致本行不良贷款增加、贷款损失准备不足,可能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八)本行可能出现无法符合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要求的情
况,或者为了获得更多的资本,可能需要付出更大的成本
中国银监会于2012年6月7日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银监会令2012年第1号)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商业银行应于2018年底前全面达到相关资本监管要求,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提前达标。该办法实施后,我国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别为11.5%和10.5%。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资本充足率为13.22%,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0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08%,均
符合监管要求。但是,如本行业务迅速发展使风险资产增加、或有关商业银行资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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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发生改变,都可能导致本行的资本充足率下降,从而使本行无法符合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为符合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保证本行业务的持续发展并维持竞争力,本行未来可能需要更多资本。但是,本行筹集资本的能力受制于多项因素,包括本行未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任何必要的监管机构批准、本行的信用评级、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的市场状况、我国政治、经济和其他条件等。
本行不能保证以合理的条件及时地获得所需资本。若本行不能及时或不能按可接受的条款获得所需资本,则本行的资本充足率可能会下降,监管机构可能会对本行采取包括限制本行的贷款发放、限制本行支付股利等措施,这些措施可能会对本行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九)本行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有限
本行由原吴江市农信社演变而来,虽然本行现有主要管理人员均具有多年的银行业从业经验,但本行作为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运行时间较短。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的总资产为778.74亿元,存款余额为618.73亿元,贷款余额为
436.36亿元,股东权益为69.42亿元。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已上市的股份制
商业银行,本行的规模较小,对于因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或法律政策的重大改变而产生的风险,本行的抵御能力较弱。如果本行不能抵御此类风险,本行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将遭受不利影响。
(十)本行可能无法有效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和制
度,或本行相关政策和制度可能无法及时满足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管理的要求和内部控制的要求
近年来,本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政策和制度做出了改进,以加强本行的风险管理和改善本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然而,本行无法保证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与流程能充分控制或足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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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抵御所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上述若干风险可能尚未经过识别、不可预见或高于本行原本预期水平或历史水平。同时,由于本行正在不断改进和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与流程,可能不能及时满足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管理的要求或者是有效内部控制的要求,本行将需要较长时间实施及全面估量改善后的政策和程序的影响以及执行情况。而且,本行员工也需要时间来理解和适应这些政策和制度,本行无法保证所有员工能够始终遵循或正确应用这些新政策和新制度。
(十一)跨区域经营的风险
目前本行业务主要集中于吴江地区,本行近年来的迅速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本行对吴江地区经济和人文环境的深入了解和准确评估。2007年10月26日,经湖北银监局批准,本行作为主发起人,设立嘉鱼吴江村镇银行,迈出了跨区域经营的第一步。除此之外,本行还积极谋求在其他地区拓展业务的机会,先后在江苏靖江设立控股子公司,在湖北赤壁、江苏泗阳、安徽宁国、安徽广德、江苏泰州、江苏徐州、江苏连云港、江苏句容等地开设支行。2013年12月,本行在苏州市高新区开设了高新支行。2015年1月,本行在江苏省泰州市开设了泰州分行。
2015年4月,本行在苏州市吴中区开设了吴中支行。2016年上半年本行在苏州市相城区设立了相城支行。由于本行在跨地区经营项目论证评估中,对有关地区经济发展、信用和人文环境的了解程度可能不够充分,本行的管理机制和经验能否在跨地区业务拓展中得到充分的应用,还需要在未来的实践中检验。因此,本行无法完全保证未来能够在湖北、安徽或其他地区立足或实现稳定和持续的发展。
如果本行在谋求跨区域经营过程中出现损失,本行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业务发展前景可能遭受不利影响。
(十二)本行无法保证能够聘用、培训或挽留足够合格的人员
本行的经营依赖于稳定的员工团队(包括高级管理层)。本行业务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员工的素质,本行为招聘、培训和挽留员工投入了大量资源。但是,本行在招聘和挽留人员方面面临激烈竞争。因此,本行员工,尤其是高级管理层和专业人员的流失,可能会对本行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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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行可能因信息系统的固有缺陷遭受损失
本行通过信息系统处理大量交易,存储和处理绝大部分业务及运营活动的数据。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客户服务和其他数据处理系统、各分支机构与主数据处理中心之间通讯网络的正常运作,对于本行的正常运营和有效竞争非常关键。
本行对关键数据处理系统保存数据备份,并建立了备用通讯网络、灾备中心,以便在主要系统或通讯网络发生灾难或故障时使用。然而,由于并非所有备份系统都能实时运作,本行无法确保当主要信息系统或通讯网络出现故障或全部瘫痪时,本行的业务活动不会发生实质性中断。这些故障可能因(但不限于)软硬件缺陷、计算机病毒侵袭、系统升级转换错误而产生。任何安全漏洞包括非法侵入本行信息系统、恶意破坏、丢失或损毁数据、软件、硬件或其他计算机设备,也会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虽然本行在信息系统的改进上做出了很大努力,也已经显现了较好的成效,但是,本行未必能发现信息系统中存在的所有缺陷。
本行竞争能力的保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及时、经济和有效地进行信息系统的升级、优化和完善。本行正在并将继续投入资源进行改进,提升信息系统。
一旦本行未能有效、及时地改进和提升信息系统,将会对本行的竞争力、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本行收入主要来自利息收入,本行不能够保证在短期
内增加非利息收入的比例
本行收入主要来自贷款的利息收入。目前,本行的非利息收入主要来自本行的结算、代理、汇兑业务收入和投资收益。2016年1-6月,本行的非利息净收入仅占本行营业收入的7.73%。作为本行发展战略的一部分,近年来,本行致力于
增加非利息收入,尤其是来自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等中间业务的收入。当前,由于种种原因,农村商业银行在新业务准入方面存在较多的监管限制(例如,商业银行在推出某些中间业务前,须事先获得监管机构的书面批准),本行增加非利息收入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本行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倚重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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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汇率波动的风险
由于汇率形成与变动的原因复杂,包括国内外政治、经济状况变化等,对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而言,如果资产负债的币种、期限结构不匹配,形成外汇风险敞口,银行将面临汇率变动造成效益下降或承受损失的风险。2005年7月21日,人民银行正式启动中国外汇体制改革,人民币兑美元一次性升值2.1%,扩大汇率
浮动区间,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机制。目前,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已扩大至2%。
本行外汇业务以美元为主,现阶段外汇业务规模较小,汇率风险对本行经营和收益的影响也相对较小,随着人民币汇率的逐步市场化以及本行外汇业务的稳定发展,本行外汇业务的经营和收益将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银行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有交易风险、折算风险。交易风险指在运用外币进行计价收付的交易时,银行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折算风险指银行将外币转换成记账本位币时,因汇率变动而呈现账面损失的可能性。
(十六)本行无法保证能够及时发现洗钱或其他不正当活动,
因而可能使本行承担额外的责任并且使业务或声誉受损
根据反洗钱、反恐怖主义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行应采用及执行―了解客户‖等政策及程序,并及时向有关的监管机构申报可疑及大额交易。虽然本行制订了《反洗钱实施办法》等内部制度以监控和防止本行网络被利用进行洗钱活动,或被恐怖分子与组织利用,但部分制度尚待进一步完善,未必能够完全杜绝本行被他方利用进行洗钱或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活动的可能性。如果本行未能完全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机构有权对本行实施罚款及其他处分。此外,如果他方利用本行进行洗钱或其他不正当活动,本行的业务及声誉可能会遭受损害。
(十七)本行可能因未符合监管机构的运营要求或规则,而遭
受监管机构的罚款或其他处罚
本行必须接受有关监管机构的监管。本行无法完全保证任何时候均符合所有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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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监管机构的各项监管要求,因此可能会由于未遵守相关规定而遭受监管机构的罚款或其他处罚,从而对本行声誉、业务发展、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十八)本行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即时偿还、1个月以内、1-3个月到期的金融资产负债净头寸分别为-256.37 亿元、20.39 亿元、32.54 亿元,本行的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的期限并不完全匹配。如本行金融资产资金来源受到本行无法控制的因素的不利影响,会导致本行的流动性、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吸收存款为本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本行大部分到期存款并不会在到期日立即提取,从而形成了一项稳定的资金来源。但是,如果本行大部分存款人集中取出其存入本行的活期存款,提前支取或不再续存其到期的定期存款,本行需要预备相同期限的金融资产以满足本行的流动性需求。而本行金融资产资金来源可能会受到本行无法控制的因素的不利影响,例如借款人延期偿还贷款、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期限不匹配程度进一步加大等,这将会导致本行的流动性、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根据合同约定期限划分,本行一年以内(含一年)到期的贷款数额占比较高。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余额为363.93亿元,
占贷款总额的83.40%。尽管以短期贷款为主的贷款结构有利于增加流动性,但如
果本行不能维持现有的贷款期限结构,将导致本行流动性风险提高。
(十九)本行面临与表外业务相关的风险
本行表外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开出信用证、开出保函业务等,此类业务均以本行信用为担保,因此本行将面临承担与上述业务相应的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指由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申请人向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商业汇票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具有高流动性、低风险性特征。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过程中,如果承兑申请人或保证人违约,本行在扣除保证金或执行担保后仍不能收回全部垫付款项,将承受资金损失的风险。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102.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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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保证金余额54.92亿元,占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余额的53.59%。
信用证业务是指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立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的业务。信用证是银行的担保文件,开证行负第一付款责任,只要受益人交付的单据与信用证之间内容一致、单据与单据之间内容一致,银行就要履行付款责任。进口信用证业务风险主要在于开证申请人在信用证到期付款时不能如期支付货款,造成银行垫付资金,从而引发信用风险。出口信用证业务的风险在于如果开证行资信状况不良或处于高风险地区,本行作为议付行将承担一定的风险。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开出的信用证余额2.96亿元,信用证保证金余额1.09亿元,占开出信用证余额的
36.85%。
银行保函业务是指银行应主合同债务人(即保函申请人)的申请,以保函形式为主合同项下义务向受益人出具的,承诺当保函申请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银行代为履行义务或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信用业务。保函一经开立,本行就承担了付款的法律责任,当保函申请人不能及时完成其应尽责任,又拒不付款或无力付款时,本行将面临垫付资金的风险。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各类保函余额为1.43亿元。
(二十)本行面临与理财产品相关的风险
近年,本行通过扩大理财产品规模及种类积极发展财富管理业务。根据中国银监会的要求,保本型理财产品列入财务报表。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理财产品均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余额为43.84亿元,占本行总资产的5.63%。
尽管本行认为毋须对投资者就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倘若投资者向本行提起诉讼且法院判决结果不利于本行,本行最终可能承担该等损失。考虑到声誉或其他因素,本行亦可能决定承担上述部分或全部损失。
此外,本行的声誉也将会受损,且可能遭受业务及客户存款流失。
(二十一)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第三条,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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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1号)的规定,本行在报告期内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且该政策的执行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
根据2016年3月―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其中,金融业已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此外,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的规定,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本行作为一般纳税人已按规定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取得的金融服务计税销售额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如果未来国家继续对金融业相关税收政策作调整,取消或减少相关税收优惠幅度,提高税率水平,将会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十二)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
本行按照央行或银监会的监管口径合并统计,2013年末、2014 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针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存量贷款余额分别为83,400万元、83,250万元、69,580万元和 62,180万元。本行严格按照银监会―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对已发放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进行强化管理,报告期内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逐年下降。
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项目大多是无收益或低收益项目,整体盈利效率较低,地方财政收入为平台贷款还款的主要保障。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到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的转变,地方财政收入增长趋势有所放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还款来源自然减少。因此,本行面临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还款来源减少而出现此类贷款质量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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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纺织行业贷款风险
纺织行业是吴江的主导产业之一,其健康发展是吴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本行受地方经济及政策的影响,纺织行业的贷款集中度相对较高。截至2016年 6月 30日,本行纺织行业企业贷款余额为 125.76亿元,占本行贷款总额
比重为 28.82%,其中不良贷款 1.23亿元,不良贷款率 0.98%。
报告期内,为切实防范纺织行业风险,本行在贷款投向方面,努力实现贷款企业在产业链上的多元化,分散投向原料产业、织造产业、印染后整理产业、织物深加工到服装等纺织制成品产业。在贷款用途上,主要以支持企业短期流动资金为主,对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则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态度。同时,针对纺织行业的现状,本行进一步完善准入标准,强化贷前调查、审查及审批工作,严格掌握贷款的准入关。此外,本行不断强化贷后管理,适时开展行业调研,组织相关人员对纺织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全面了解被走访企业的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风险情况、行业现状、发展趋势等,以及时调整信贷策略,防范行业风险。但若纺织行业出现整体衰退,相关借款人财务出现困难,仍可能对本行造成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波动将影响社会经济环境,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此外,未来任何可能发生的灾难,其中包括自然灾害及传染病的爆发,可能会对经济增长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可能影响本行业务发展规划的顺利执行,也可能导致本行不良贷款增加、准备金不足,进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针对整个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的调控措施也可能对本行的业务经营带来重大影响。近年来国内实施市场化经济改革,改革的具体措施可能因行业或地区的不同而做出调整,本行不一定能受惠于所有的措施。例如,政府实施一系列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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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和货币政策,自2012年以来央行已数次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报告期内央行多次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颁布商业银行信贷指引以限制贷款规模及向部分行业发放贷款,这些宏观经济政策可能会对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二)银行业日趋激烈的竞争以及资本市场对资金的分流可能
导致的风险
我国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本行面临其他内资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的竞争。此外,2006年12月,中国履行加入WTO的承诺,取消外资银行在国内开展人民币业务的限制及业务开展的地域限制等。目前,包括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花旗银行、瑞士银行、德意志银行在内的多家外资银行已获准将中国境内分行改制为外资法人银行。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发展,外资对国内银行业的投资力度将不断加大。由于许多外资商业银行在管理和技术资源等方面比本行更具优势,将与本行争夺类似的贷款、存款及收费业务客户,本行预期来自外资商业银行的竞争将有所加剧。
2014年年初,银监会召开的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在2014年将切实做好民营银行试点制度设计,强调发起人资质条件,实行有限牌照,坚持审慎监管标准,订立风险处置安排,首批试点3至5家,成熟一家批设一家;目前,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上海华瑞银行等首批试点民营银行已正式营业。民营银行在市场效率、经营机制、产权安排、交易成本、创新能力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比较优势。这将使民营银行着眼于与大型金融机构展开错位竞争,弥补现有金融供给的不足,更多地服务中小微型企业、社区居民和个体工商户等,更好地服务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或农村经济等金融资源相对供给不足的领域。
本行与其他银行及金融机构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对本行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导致本行在主要业务领域的市场份额降低;净利息收益率及净利差的降低;对合格员工需求的竞争加剧等等。
此外,国内直接融资业务近年来得到飞速发展,国内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不断提高。本行可能面对其他融资途径对资金的竞争,这些竞争可能会对本行的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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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传统银行体系外的信用中介体系的急速发展引发期限错
配、流动性风险、不适当的信用风险转移和高杠杆等系统性风险
由于我国银行体系的利率完全市场化尚未完成,直接融资渠道仍然匮乏,导致出现了以银行贷款的替代品的形式出现的―影子银行‖(如担保公司、非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民间集资等)。
这种游离于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之外的―影子银行‖对于我国金融行业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影子银行‖为严格管制下的金融创新提供了出口,可以帮助和引导商业银行发展新型的金融交易与金融产品,从而为市场参与者和企业提供新的资金和流动性来源,促进经济体系中信用的有效配置,增加金融市场活力,成为金融发展的―润滑剂‖。而另一方面,―影子银行‖使得以贷款利息为主的传统商业银行业务面临巨大挑战,同时―影子银行‖涉及的金融业务能够轻易绕过监管,导致一系列包括流动性风险等在内的系统性风险,从而影响我国经济金融稳定。
由于―影子银行‖业务导致的系统性风险增加有可能威胁到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进而可能会对本行业务风险控制产生不利影响。
(四)监管和政策可能变化导致的风险
本行所处的行业受到严格的监管,主要监管机构包括银监会、人民银行和江苏省农联社。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透明化的推进,银行业监管制度正经历重大变革,包括适用于本行的规定及法规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使本行的业务成本增加或对本行的业务造成额外限制。例如,银监会于2012年6月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修改了若干监管指标要求,并且制定了新的监管指标,新资本监管标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商业银行应于2018年底前全面达到相关资本监管要求,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提前达标。此外,其他监管机构也会实施多项监管或影响银行业的政策和措施。再如,财政部于2012年3月30日颁布《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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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作为农村金融机构,本行还受到省联社等机构进一步的监管。本行无法保证涉及本行的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未来不会发生改变,或此类改变不会对本行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由于很多涉及银行业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较新,其解释及应用尚不清晰,本行也无法保证能够及时调整以充分适应这些变化。如果本行未能完全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或政策,可能导致本行被罚款或业务活动受到限制,或在极端情况下本行的营业执照被暂时取消或注销,从而对本行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未来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以及对现在或未来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诠释,均可能对本行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受可获取信息的质量及范围
影响
人民银行开发的全国性信用信息数据库投入使用的时间较短。由于可获得的信息有限、相关信息系统仍在发展中,上述全国性信用信息资料库尚在不断完善,但未必能够提供信贷申请人的完整信用信息。在该类信息数据库得以有效发挥作用之前,本行不得不依赖其他的一些公共信息和本行的内部信息,而该等信息的有效性可能不够。此外,受借款人,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在财务报表披露和所采用的会计准则方面的制约,本行对特定客户信用风险的评估可能不是根据全面、准确、可靠的信息做出的。受上述因素影响,本行有效管理信用风险的能力有可能遭受不利影响,且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因信息质量导致的风险管理失误而遭受不利影响。
(六)现行法规对本行可进行的投资类别有若干限制,从而制
约本行追求最佳投资回报及进行多元化投资或对冲本行人民币资产有关风险的能力
由于现行法规的限制,本行以人民币计价的投资资产几乎全部集中在商业银行获准投资的少数项目上,主要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人民银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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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发行的票据和次级债券等。如果本行所持的某类投资贬值,该限制会使本行面临更大的投资损失风险。例如,本行持有的国债大多为定息债券,该类债券以固定利率计息,利率的普遍上升可能会导致该类债券的资金时间价值下降。而且,多元化投资行为受限也会制约本行追求最佳投资回报的能力。
(七)股息支付受到法规限制的风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本行只能以可供分配利润支付股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本行净利润及其年初未分配利润之和,并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一般准备和任意盈余公积后的余额。某年度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将被保留,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如本行于某年度没有净利润,或净利润未能符合财政部关于提取一般准备的规定,则可能不会分配股利。另外,如果本行资本充足率等指标低于我国监管标准或违反我国其他银行业法规,将被银监会禁止支付股利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八)互联网金融冲击的风险
随着信息通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已经越来越不容忽视。从金融与经济的关系角度来看,互联网环境中的金融本质是针对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网络化、信息化的经济活动,提供融资、资金汇划、担保和信用评级等服务。互联网企业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最终可以让金融机构离开资金融通过程中曾经的主导地位,导致传统金融机构的作用被不断地弱化。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历了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个人贷款、企业融资等多阶段,并且越来越在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传统金融业务的核心。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已明显对传统金融形成了冲击,正在影响和改变着传统金融格局。
在当前金融改革的大势中,本行将从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吸取经验,改变以往市场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形象认知,不断贴近市场,优化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及风险监控。但仍不排除未来因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崛起和竞争导致本行出现业务量萎缩、利润下滑及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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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行概况
公司名称: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241.102万元
实收资本:100,241.102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玉根
成立日期:2004年 8月 25日
住 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号
邮政编码:215200
电 话:0512-63969966
传 真:0512-63969800
互联网网址:http://www.wjrcb.com
电子信箱:office@wjrcb.com
本行系 2004年 8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吴江市农信社基础上组建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设立时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经过历年的利润分配送红股、增资扩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注册资本为 100,241.102万元。
苏州市吴江区地处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长三角经济区核心地带,是我国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本行的存贷款总量以及营业网点数量、布局在吴江区占据绝对优势,在吴江区拥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较高的社会认同度以及高效的业务网络。本行坚持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三农经济‖的银行特色,致力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城乡居民的金融需求。经过多年努力,本行已发展成为市场定位明确、公司治理良好、运作机制灵活、经营业绩优良、实力稳步提升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8年,本行在―第四届中国品牌影响力高峰论坛年会‖中被评为―中国农商行十大影响力品牌‖。2009年,本行被县域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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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推委会和中国县域经济报社评为 2009 年度―县域经济最具影响力十佳银行‖。2009年、2012年至 2015年本行被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评为―中国服务业 500 强企业‖。2010 年,本行被中国质量监督管理中心评为―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企业‖。2011年,本行被中共苏州市委和苏州市人民政府评为 2010年度―优秀民营服务业企业‖。2012 年,本行被中共苏州市委和苏州市人民政府评为 2011 年度―优秀民营企业‖。2009 年至 2015 年,本行连续七年被英国《银行家》杂志评选为―全球银行业 1000 强‖。2011 年至 2015 年,本行连续五年被江苏省农联社评为―A 级农村商业银行‖。2013 年,本行被江苏省苏商发展促进会、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苏州市经信委等单位评为 2012年度苏州地区服务中小微企业―优秀金融机构‖。2014年,本行被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评为―全国十佳农村商业银行‖。2015 年,本行被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评为―中国地方金融十佳服务三农银行‖。
二、本行的历史沿革
(一)设立方式
2004年 8月 12日,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04]118 号),本行由 111 户法人股东及 1,545 户自然人以现金出资方式发起设立。2004年 8月 25日,本行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号 3201105926,注册名称为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住所为吴江市流虹路 408 号,法定代表人为黄兴龙。
(二)发起人
本行的发起人包括 111户法人股东及 1,545户自然人。本行设立时发起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数
(万股)
股份比例(%)
一 1,545户自然人 15,422.00 15,422.00 51.41
1、748户社会自然人 10,336.50 10,336.50 34.46
2、797户职工 5,085.50 5,085.50 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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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111户法人 14,578.00 14,578.00 48.59
1、江苏新恒通电缆集团公司 3,000.00 3,000.00 10.00
2、江苏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3,000.00 10.00
3、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0 3.33
4、吴江市恒达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0 3.33
5、吴江南亚化纺有限公司 550.00 550.00 1.83
6、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500.00 1.67
7、吴江市苏源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500.00 1.67
8、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 300.00 300.00 1.00
9、江苏省吴江市新华书店 300.00 300.00 1.00
10、吴江正大通讯电缆厂 250.00 250.00 0.83
11、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 200.00 200.00 0.67
12、吴江市新兴玻钢设备有限公司 200.00 200.00 0.67
13、吴江市差别化涤纶厂 150.00 150.00 0.50
14、吴江市迪富特种聚酯切片厂 150.00 150.00 0.50
15、吴江市巨龙金属带箔有限公司 120.00 120.00 0.40
16、吴江科林集团有限公司 110.00 110.00 0.37
17、吴江市盛信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 0.33
18、苏州市太湖绢麻纺织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0.33
19、吴江新南方通信线缆厂 100.00 100.00 0.33
20、华鑫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0.33
21、吴江市盛泽鸿业织造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0.33
22、吴江市天成纺织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0.33
23、吴江市华光喷织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 0.33
24、吴江市大龙喷织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0.33
25、吴江市骏丰纺织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0.33
26、吴江市俊达织造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 0.33
27、吴江欣隆纺织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0.33
28、吴江立新纺织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0.33
29、吴江市盛泽金涛染织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0.30、吴江市万事达纺织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0.31、吴江翔龙丝织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0.32、吴江市汇丰染料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0.33、吴江市荣夏纺织品有限公司 80.00 80.00 0.27
34、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菀坪零件厂 65.00 65.00 0.22
35、吴江市华东毛纺织染有限公司 50.00 50.00 0.17
36、苏州林康纺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 50.00 0.17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9
37、吴江市华厦建筑有限公司 50.00 50.00 0.17
38、吴江市广利纺织有限公司 50.00 50.00 0.17
39、吴江市恒信织造有限责任公司 50.00 50.00 0.17
40、吴江三联印染有限公司 50.00 50.00 0.17
41、吴江市远东纺织品有限公司 50.00 50.00 0.17
42、吴江市诚龙纺织品有限公司 50.00 50.00 0.17
43、吴江市宏创喷织有限公司 50.00 50.00 0.17
44、吴江时时美化纤有限公司 50.00 50.00 0.17
45、吴江市胜达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50.00 50.00 0.17
46、吴江市江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50.00 50.00 0.17
47、苏州市青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 50.00 0.17
48、吴江市许氏彩板钢结构有限公司 50.00 50.00 0.17
49、吴江市新申织造厂 50.00 50.00 0.17
50、吴江市常乐钢构件有限公司 40.00 40.00 0.13
51、吴江市菲达染料有限责任公司 30.00 30.00 0.10
52、吴江市宽永丝绸有限公司 30.00 30.00 0.10
53、吴江市汇源纺织有限公司 30.00 30.00 0.10
54、吴江力大塑胶有限公司 30.00 30.00 0.10
55、吴江市阮氏化工有限公司 30.00 30.00 0.10
56、吴江市罗林染化有限公司 25.00 25.00 0.08
57、吴江市神龙纺织有限公司 20.00 20.00 0.07
58、吴江市锦隆喷气织造有限责任公司 20.00 20.00 0.07
59、吴江信谊化工有限公司 20.00 20.00 0.07
60、吴江市龙强织造有限公司 20.00 20.00 0.07
61、苏州荣氏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20.00 20.00 0.07
62、吴江市鼎盛丝绸有限公司 20.00 20.00 0.07
63、吴江市永泰经编有限公司 20.00 20.00 0.07
64、吴江茂春喷织服饰有限公司 20.00 20.00 0.07
65、吴江市铜罗助剂厂 20.00 20.00 0.07
66、吴江市豪发喷织有限公司 20.00 20.00 0.07
67、吴江市龙盛纺织有限公司 10.00 10.00 0.03
68、吴江市横扇太湖化工厂 10.00 10.00 0.03
69、吴江市金熙轻纺材料有限公司 10.00 10.00 0.03
70、吴江市横扇铜管有限责任公司 10.00 10.00 0.03
71、吴江精细化工福利厂 10.00 10.00 0.03
72、吴江市森宇工贸有限公司 10.00 10.00 0.03
73、吴江市三利针织制衣有限公司 10.00 10.00 0.03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0
74、吴江市黎里助剂厂 10.00 10.00 0.03
75、吴江市家乐康运动器械有限公司 10.00 10.00 0.03
76、吴江市神龙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 10.00 10.00 0.03
77、吴江万隆制衣有限公司 10.00 10.00 0.03
78、吴江市联申建材有限公司 10.00 10.00 0.03
79、吴江市平望新联丝绸有限公司 10.00 10.00 0.03
80、吴江市北宇冷却塔有限公司 10.00 10.00 0.03
81、吴江市兴隆织造有限公司 10.00 10.00 0.03
82、吴江市星光织造有限责任公司 10.00 10.00 0.03
83、吴江市平望镇福利针织厂 10.00 10.00 0.03
84、吴江市平望福利漂染厂 10.00 10.00 0.03
85、吴江东方建筑有限公司 10.00 10.00 0.03
86、苏州市澳伦机电有限公司 10.00 10.00 0.03
87、吴江富士中高压阀门厂 10.00 10.00 0.03
88、吴江市永利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10.00 10.00 0.03
89、吴江市东方轻化制造有限公司 10.00 10.00 0.03
90、吴江市平望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8.00 8.00 0.03
91、吴江双电程控有限公司 8.00 8.00 0.03
92、吴江市芦墟东申化工有限公司 5.00 5.00 0.02
93、吴江东鹰丝织有限公司 5.00 5.00 0.02
94、吴江市申卯织造有限公司 5.00 5.00 0.02
95、苏州市南斯石化有限公司 5.00 5.00 0.02
96、吴江市龙申纺业有限公司 5.00 5.00 0.02
97、吴江市平望丝绸服装福利厂 5.00 5.00 0.02
98、吴江市新春摩托有限公司 5.00 5.00 0.02
99、吴江市蓝天试剂厂 5.00 5.00 0.02
100、吴江市群众家具有限公司 5.00 5.00 0.02
101、吴江市金晟工艺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5.00 5.00 0.02
102、吴江市华神石化有限公司 5.00 5.00 0.02
103、吴江市海鑫机械有限公司 5.00 5.00 0.02
104、吴江市菀坪铭正缝纫机零件厂 5.00 5.00 0.02
105、吴江市俊龙包装有限公司 5.00 5.00 0.02
106、吴江市菀坪精工机械厂 5.00 5.00 0.02
107、吴江市亨达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5.00 5.00 0.02
108、吴江市菀坪旭日缝纫机零件厂 5.00 5.00 0.02
109、吴江市太湖缝制设备零件厂 3.00 3.00 0.010、苏州风雷广播电器有限公司 2.00 2.00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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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吴江市菀坪缝纫机有限公司 2.00 2.00 0.01
合 计 30,000.00 30,000.00 100.00
(三)本行设立时的验资
2004年8月2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行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中字[2004]第095号),确认截至2004年5月20日本行实收资本30,000万元。其中,111户法人股东认购14,578万股计14,578万元,占股本总额的48.59%;1,545户自然人股东认购15,422万股计15,422万元,占股本总额
的51.41%。
2008年4月10日,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苏天会审一[2008]135号),确认了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验资结果,复核结果无差异。
(四)本行设立时的主要资产和主要业务
1、本行设立时的主要资产
本行设立时经银监会批准承接了原吴江市农信社的全部资产,关于本行与原吴江市农信社的关系演变请参见本节―二、本行的历史沿革(五)吴江市农信社
的历史沿革‖部分。2004年8月12日,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04]118号),同意本行开业并核准本行章程,批准本行名称为―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同时原吴江市农信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本行债权债务。
原吴江市农信社能即时交付的资产已在本行设立时转至本行名下,其他需要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不动产已陆续变更至本行名下。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自有土地已全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按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计算,98.76%
的房产已办理完毕权属变更手续,尚有2处房屋建筑物未办理完毕权属变更,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24%;该等资产一直由本行实际拥有并使用,
尚未取得权属证明对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关于本行未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房屋土地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六、主要固定
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之―(三)主要房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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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
目前本行拥有的主要资产有: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资产。关于本行资产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和―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2、本行从事的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04]118号),以及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下发的《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支行、分理处开业的批复》(苏州银监发[2004]200号),本行自设立及目前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行业务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五)吴江市农信社的历史沿革
本行与吴江市农信社的演变关系如下:
吴江地区各农信社合并为一个法人吴江市农信社吴市农信社清产核资、清退社员股金111户法人单位、1,545户自然人发起设立本行本行承接吴江市农信社资产、负债、人员,获准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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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江市农信社的设立
农村信用社,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00 年 8 月,根据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意见,江苏省开始进行将各为法人的农村信用社与县联社合并为一个法人的改革试点工作。2000 年 10 月 19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常熟市等六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分别与所辖农村信用社合并为一个法人的批复》(南银复[2000]573 号)、吴江市人民政府吴政发[2000]91号文批准,吴江市农信社与其下辖的 23家农村信用社和 5家城市信用社合并为一个法人实体。2000年 11月 8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作出《关于合并法人后常熟市等六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开业的批复》(南银复[2000]641 号),同意合并后的吴江市农信社开业。2000 年 11 月 28 日,中国人民银行吴江市支行下发《关于合并法人后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开业的批复》(吴银发[2000]136号),批复合并后的吴江市农信社正式开业。2001年 3月 1日,苏州江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瑞会资内(2001)字第 3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1年 2月 28日止,吴江市农信社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4,083.45万元。纳入合
并范围的各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农信社或城信社实收资本(元)其中:社员股金(元)
1 松陵农信社 5,811,356.50 579,356.50
2 盛泽农信社 18,655,708.96 1,204,810.00
3 八坼农信社 3,026,015.37 693,680.00
4 同里农信社 2,689,421.28 284,380.00
5 菀坪农信社 1,916,828.84 371,950.00
6 屯村农信社 2,025,758.39 196,870.00
7 莘塔农信社 3,103,278.06 270,340.00
8 芦墟农信社 3,654,226.87 284,700.00
9 北厍农信社 5,570,758.24 316,957.00
10 金家坝农信社 3,185,888.71 347,480.00
11 黎里农信社 5,681,922.07 559,533.70
12 梅堰农信社 2,721,999.38 366,150.00
13 坛丘农信社 2,644,230.03 355,500.00
14 南麻农信社 2,629,132.26 225,160.00
15 八都农信社 2,398,795.56 311,270.00
16 横扇农信社 2,693,752.66 367,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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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七都农信社 4,025,018.88 435,230.00
18 庙港农信社 4,374,303.44 287,279.30
19 铜罗农信社 4,862,720.00 431,980.00
20 青云农信社 3,850,303.64 514,710.00
21 桃源农信社 5,290,740.72 357,930.00
22 吴江市农信联社 28,165,788.68 1,382,000.00
23 松陵城信社 2,054,959.49 1,340,000.00
24 盛泽城信社 4,018,629.26 890,000.00
25 盛泽新区城信社 2,010,000.00 95,000.00
26 平望农信社 1 6,880,327.14 1,655,820.00
27 震泽农信社 2 6,892,597.88 1,000,070.00
合计 140,834,462.31 15,125,266.50
注 1:平望农信社为原平望城信社与平望农信社合并数据;
注 2:震泽农信社为原震泽城信社与震泽农信社合并数据。
社员股金是由农村信用社的社员缴纳的股本金,吴江市农信社设立时社员股金合计 1,512.53 万元,社员股东共计 122,337 户,其中:职工社员股东 796
户,农户社员股东 120,467 户,团体社员股东(含个体工商户及法人等)1,074户。除社员股金之外,吴江市农信社实收资本中其余合计 12,570.92 万元为历年
公共积累。
2、吴江市农信社改制组建吴江农村商业银行
(1)吴江市农信社清产核资
2003年 6月 2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 号),决定在试点范围内开展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信用社资产规模较大且已商业化经营的少数地区,可以组建股份制银行机构。根据该精神,2003年 11月 2日,吴江市人民政府以吴政函[2003]10 号文同意将吴江市农信社改制组建为吴江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 10月,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为目的,对吴江市农信社以 2003年 9月 30日为基准日进行了清产核资和评估,于 2004年 2月 1日出具了《固定资产评估报告书》(天中评字[2004]第 015号)并于 2004年 2月 2日出具了《清产核资审计报告》(天中审字[2004]第 134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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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2004 年 3 月 4 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江苏银监局验收意见,提交了调整补充报告(天中审字[2004]第 134-2号)。清产核资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报表数清产核资数增减额增减比例
1 流动资产 838,686.08 834,005.39 -4,680.69 -0.558%
其中:存放中央银行存款 62,066.48 62,066.48 --
存放同业款项 101,245.86 101,166.10 -79.76 -0.079%
短期贷款 561,146.86 564,794.75 3,647.89 0.650%
待处理抵债资产 24,223.63 12,559.78 -11,663.85 -48.151%
2 长期资产 182,097.49 168,111.81 -13,985.68 -7.680%
其中:中长期、一逾二呆贷款 78,090.57 78,290.57 200.00 0.256%
减:呆账准备 7,187.27 27,819.82 20,632.55 287.071%
长期投资 81,486.99 82,832.64 1,345.65 1.651%
固定资产净值 7,438.35 13,163.70 5,725.35 76.971%
3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3,277.60 3,277.60 -
4 流动负债 544,327.16 546,782.71 2,455.55 0.451%
5 长期负债 457,041.65 457,064.32 22.67 0.005%
6 净资产 19,414.76 1,547.77 -17,866.99 -92.028%
2008年 4月 10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固定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复核,复核结论为:天中评字[2004]第 015号报告符合出具报告时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资产评估报告的有关规定;承担该项目的评估机构当时具有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在报告书中签章的评估人员为原评估机构的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原评估报告评估方法选用基本恰当,评估方法合理,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复核差异合计 16.55 万
元,占评估价值的 0.10%,对评估结果影响较小。
2004年 3月 18日,江苏银监局以《关于筹建吴江市农村商业银行的请示》(苏银监发[2004]第 32号文)确认,吴江市农信社于基准日(2003年 9月 30日)之净资产合计 15,477,657.45元,其中股金 14,029,966.50元。按照自愿原则,对
原吴江市农信社社员股东按 1:1.10319的比例均以现金方式清退了股金。
(2)履行的必要程序
● 2003年 10 月 22日,经吴江市农信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
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吴江市农信社改制组建为吴江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筹建工作小组和吴江市农信社理事会对清产核资结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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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进行验证。
● 2004年 3月 16日,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对吴江市农信社组建农村商业
银行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验收;2004年 3月 18日,江苏银监局以苏银监发[2004]32号文确认了《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报告》与《清产核资工作复验报告》。
● 2004年 4月 14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办公厅关于筹建吴江市农村商业银行的批复》(银监办发[2004]103号),原则同意江苏银监局对吴江市农信社的清产核资验收意见,同意筹建吴江市农村商业银行及筹建方案。
● 2003年 12月至 2004年 4月,111户法人单位和 1,545户自然人签署了
发起人认购协议,拟出资 30,000 万元发起设立吴江农商行。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行设立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中字(2004)第 095号验资报告,确认 111户法人单位和 1,545户自然人
实际出资 30,000万元,本行的出资足额到位。
● 2004年 7 月 4日,本行召开创立暨第一届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本行
全体发起人共同通过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筹建方案。
● 2004年 7月 15日,江苏银监局出具《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开业材料的审核报告》(苏银监发[2004]114 号),认为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制定有关章程、资本金已募集到位、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等,已具备申请开业的条件。
● 2004年 8 月 12 日,银监会下发银监复[2004]118 号文,同意江苏吴江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2004年 8月 23日,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下发苏州银监发[2004]200 号,同意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 26家支行、48家分理处开业。
● 2004年 8月 25日,本行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3)吴江市农信社的债权债务自清产核资日至 2016年 6月 30日的变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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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承接的吴江市农信社的主要债权债务中,部分贷款及抵债资产经管理层批准后进行了核销和处置,未发生重组情况。
具体变动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清产核资日
账面金额
转入
(转出)
到期收回
/支付
拨备(计提)/转回净额
核销/重组/处置情况 2016年6月30日存量余额 1
核销
重组
出售
债权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20,665 --620,665 -----
存放同业款项 1,011,661 --1,011,661 -----
贷款(原值含贴现) 6,688,105 -28,892 -6,023,524 --123,739 -- 511,951
减:贷款呆账准备-196,555 -- 97,359 81,000 ---18,197
待处理抵债资产 242,236 28,892 ---119,860 --151,268 -
减:待处理抵债资产减值
-116,638 --- 116,638 ---
其他应收款 468,834 --468,834 -----
长期投资 828,326 --807,939 ---- 20,387
减:长期投资减值-81,643 -- 81,643 ----
小计 9,464,991 --8,932,623 179,002 -45,961 --151,268 514,141
债务
存款 8,619,055 --8,619,055 -----
同业存放及拆放款项 714,571 --714,571 -----
应付账款 80,568 --80,568 -----
其他应付款 387,753 --387,753 -----
小计 9,801,947 --9,801,947 -----
注 1:贷款存量余额中包括因逾期未还、借新还旧、贷款展期等原因实际留存的金额。长期投资存量余额系尚未到期的债券投资。
(4)吴江市农信社的主要债权债务对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的本行净资产
的影响说明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吴江市农信社主要债权债务对本行净资产的影响为增加净资产 17,336.6万元,占净资产的 2.50%。具体说明如下:
①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其他应收款等主要债权已全部收回,对净资产没有影响;
②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存款、同业存放及拆放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主要债务已全部支付,对净资产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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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因存量贷款补提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净资产 590.3
万元;已收回贷款对应的减值准备转回相应增加净资产 10,326.2万元;贷款核销
损失相应减少净资产 4,273.9万元。以上合计增加净资产 5,462.0万元;
④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因抵债资产核销损失相应减少净资产 322.3万元;
处置抵债资产相应增加净资产 4,032.6万元。以上合计增加净资产 3,710.3万元;
⑤清产核资日,长期投资因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差额计提了减值准备8,164.3万元。截至 2016年 6 月 30日,长期投资除到期收回外,存量余额按企
业会计准则核算,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原计提减值准备的转回增加净资产 8,164.3
万元。
(六)发行次级债券
经银监会 2008年 10月 9日下发的银监复[2008]406号文批准,本行于 2008年 11月 18日向江苏省内 6家农村商业银行发行了总额为 4亿元的次级债券,并于 2013年 2月 28日全额兑付。
2013年 4月 25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责令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整改的通知》(银市场〔2013〕11 号),通知指出:吴江农商行在未获央行批准情况下,于 2008 年擅自发行次级债券,发行过程中没有组织承销团,且未经批准在其业务综合系统中,擅自开展债券登记业务,并印制实物债券凭证由投资人自行保管。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责令吴江农商行进行认真整改,尽快纠正违规行为。
2013 年 6 月 4 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对吴江农商行违规发行次级债券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银行间市场相关法规,规范开展业务。
吴江农商行对此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向央行提交了整改报告。整改的措施包括:(1)提前兑付次级债券;(2)开展合规大检查;(3)建立长效机制。吴江农
商行于 2013年 2月 28日完成了次级债券的全部兑付工作后,2013年 3月 8日开展了全行的合规大检查活动,检查内容包括网上银行业务制度执行情况、零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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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业务制度执行情况、金融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外汇管理规定执行情况、金融市场业务制度执行情况等 19个方面。
发行人律师和保荐机构认为:对于本次发行次级债券的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仅对发行人予以通报批评,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未作出行政处罚,因此,发行人不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最近 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发行人已将本次次级债券发行的申请文件报送银监会审批,并于次级债券发行完毕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银监会书面报告,虽然未将此次次级债券的申请文件报请人民银行批准,但发行人主观上不存在逃避监管,擅自发行金融债券,故意违反次级债券发行相关法规的恶意。且发行人在事后已经采取了积极的补救措施以消除影响,本次违规发行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本次违规发行次级债券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本行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一)本行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2004年 8月 25日本行设立
2004年 8月 25日,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注册号为 3201105926号。经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天中验字[2004]第 095号)验证,本行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全部为现金出资,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分别持有 48.59%和 51.41%的股权。本行
设立时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法人股东 14,578.00 48.59%
2 自然人股东 15,422.00 51.41%
其中:内部职工 5,085.50 16.95%
合计 30,000.00 100.00%
2、2004年度、2005年度利润分配转增股本
2005年 1月 26 日,本行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本行 2004 年度利润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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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案》及《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等有关事项的议案》,按股本 30,000万元的 10%计提股金红利 3,000万元(含税),其中 50%分配现金红利(含税),50%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送红股 0.5股。分配后本行股本增加 1,500
万元,达到 31,500万元。
2006年 2月 25 日,本行第三次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本行 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等有关事项的议案》,从 2005年度净利润中按照股本 31,500万元的 12.5%提取 3,937.5万元(含税)作为普通股股
利,其中 60%作为现金股利发放,40%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红股
0.5股。分配后股本增加 1,575万元,达到 33,075万元。
2006年 4月 10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6]第 043号),对 2004年及 2005年增资合并进行了验资。2006年 6月 16日,江苏银监局下发《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监复[2006]184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 33,075万元。本行于 2006年 6月 26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增资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出资金额
增资金额
增资后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法人股东 14,578.00 1,494.24 16,072.24 48.59%
2 自然人股东 15,422.00 1,580.76 17,002.76 51.41%
其中:内部职工 5,085.50 521.26 5,606.76 16.95%
合计 30,000.00 3,075.00 33,075.00 100.00%
3、2006年度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及股权回购奖励董事、监事及中高级管理人

2007年 4月 16 日,本行第四次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本行 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送红股 3股、分配现金 1元(含税)。
2006 年 10 月 21 日,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期股奖励办法(试行)》,拟根据本行经营业绩的完成情况对董事、监事、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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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奖励;2006 年 12 月 29 日,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华卫良提出的《关于回购公司股权的议案》,拟向本行全体股东回购不超过总股本 5%的股份用以奖励董事、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2007 年 4 月 7 日,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华卫良提出的《关于回购股权实施奖励的议案》,主要内容为:本行按 2006年末股本总额 33,075万元的 5%向全体股东同比例回购 1,653.75万股股份用以奖励 51名董
事、监事及中高级管理人员,回购价格为 1.5元/股,回购金额 2,480.625万元;2007
年 4月 16日,上述议案经本行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行此次回购股权价格的确定系参考实施股权回购时点前的本行股权转让价格而确定,且经全体股东签署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已全额支付,该次回购已经合法有效完成,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于本行税后利润。
发行人律师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股份回购及奖励的行为履行的法律程序完备,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大会决议。‖的规定。
本行 51名受奖励人员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人员受奖励时任职务奖励股份(股)
1 黄兴龙董事长 900,000
2 方煜新副董事长 900,000
3 周月明监事长 900,000
4 陆玉根行长 900,000
5 金春泉副行长 800,000
6 钱伟东副行长 800,000
7 戴童毅副书记 800,000
8 陆钰铭工会主席 600,000
9 金英党委委员 400,000
10 吴道坤党委委员 400,000
11 陈立志党委委员 400,000
12 王明华党委委员 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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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王春良党委委员 400,000
14 沈中良董事、财务负责人 400,000
15 许少锋部室主任 250,000
16 皇甫金海部室主任 250,000
17 唐玉根部室主任 250,000
18 吴金翔部室主任 250,000
19 倪正华部室主任 250,000
20 沈兴泉部室主任 250,000
21 周惠明部室主任 200,000
22 徐卫红部室主任 150,000
23 张亚勤部室主任 150,000
24 俞建新部室主任 100,000
25 周建明部室主任 100,000
26 施铭昌营业部主任 250,000
27 吴伟荣支行行长 250,000
28 施鸿支行行长 250,000
29 沈永根支行行长 250,000
30 陈光礼支行行长 250,000
31 缪龙泉支行行长 250,000
32 倪伟民支行行长 250,000
33 朱竣支行行长 250,000
34 钱国强支行行长 250,000
35 李月坤支行行长 250,000
36 胡掌明支行行长 250,000
37 沈建忠支行行长 200,000
38 赵佰生支行行长 200,000
39 徐雪良支行行长 200,000
40 陆惠荣支行行长 200,000
41 张建荣支行行长 200,000
42 沈勤荣支行行长 200,000
43 钱水江支行行长 200,000
44 庄颖杰支行行长 200,000
45 吴慧宁支行行长 200,000
46 姚怀来支行行长 200,000
47 沈鸣英支行行长 200,000
48 赵建新支行行长 100,000
49 凌永祥支行行长 100,000
50 胡旭东支行行长 100,000
51 郑森林支行行长 87,500
合计 16,537,500
2007 年 5 月 30 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增资出具了《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7]第 110号)。2007年 8月 21日,江苏银监局下发《江苏银监局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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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的批复》(苏银监复[2007]298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 42,997.5万元。本行于 2007年 9
月 27日在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增资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出资金额
增资金额
增资后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法人股东 16,072.24 4,018.06 20,090.31 46.72%
2 自然人股东 17,002.76 5,904.44 22,907.19 53.28%
其中:内部职工 5,606.76 3,041.65 8,648.42 20.12%
合计 33,075.00 9,922.50 42,997.50 100.00%
4、2007年度利润分配转增股本
2008年 3月 24日,本行 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本行 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以 2007 年末股本 42,997.5 万股的
42%提取 18,058.95万元(含税)作为普通股股利,其中 5,159.70万元按每 10股
分配 1.2元作为现金股利发放,其余 12,899.25万元折股按每 10股送 3股方式转
增股本。本次分配后本行股本增加 12,899.25万元,达到 55,896.75万元。
2008年 4月 10日,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增资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天会审验[2008]12 号)。2008 年 5 月 7 日江苏银监局下发《江苏银监局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监复[2008]204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5,896.75万元。本行于 2008年
5月 9日在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增资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
增资前
出资金额
增资金额
增资后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法人股东 19,530.79 5,859.23 25,390.02 45.42%
2 自然人股东 23,466.71 7,040.02 30,506.73 54.58%
其中:内部职工 8,199.90 2,459.97 10,659.87 19.07%
合计 42,997.50 12,899.25 55,896.75 100.00%
5、2010年增加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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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每股 6元的价格增发 20,00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 1元,由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立新集团有限公司、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等 25家企业于 2010年 12月14日之前缴足。经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天会验[2010]34号)验证,截至 2010年 12月 14日止,本行已收到各股东以货币资金方式缴纳的出资。
此次增发价格依据 2010 年 6 月末本行每股净资产(3.84 元/股),并结合本
行未来的发展趋势,经协商一致确定为 6元/股。
本次增资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法人股东 45,551.2644 60.02%
2 社会自然人股东 20,076.4239 26.45%
3 内部职工股股东 10,269.0617 13.53%
合计 75,896.7500 100.00%
6、2010年度利润分配转增股本
2011年 1月 20日,本行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将截至 2009 年末的历年滚存未分配利润 14,242 万元,向
全体股东分配,分配比例 18%,方式为每股转增股本 0.144股,另再派发现金红
利 0.036元(含税),合计分红 13,661.415万元。(2)2010年利润只对截至 2009
年末的老股东分配,分配比例为 30%,方式为每股转增股本 0.24 股,另再派发
现金 0.06元(含税),合计分红 16,769.025万元。按上述方案分配后,合计转增
股本 24,344.352万股。
2011年 2月 28日,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次增资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天会验[2011]1号),截至 2011年 1月 21日止,本行已将未分配利润 24,344.352万元转增股本。本次增资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法人股东 58,218.1549 58.08%
2 社会自然人股东 27,810.5651 27.74%
3 内部职工股股东 14,212.3820 14.18%
合计 100,241.102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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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行股权变动情况
自本行成立以来,主要股权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转让方名称转让日期
转让数量(股)
转让价格
(元/股)
受让方名称备注
1 江苏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005-10-13 31,500,000 1.68 吴江光电通信线缆有限公司法院判决
2005年度合计转让合计 31,500,000股转让数量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 10.50%
2 吴江市迪富特种聚酯切片厂 2006-08-22 1,500,0001 1.00 中国银行法院判决
3 吴江市差别化涤纶厂 2006-10-08 1,653,750 1.81 李彩娥法院判决
4 吴春晖 2006-10-10,250 1.25 朱彤法院判决
2006年度合计转让合计 3,264,000股转让数量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 0.99%
5 王美珠 2007-06-27 68,906 1.45 黄阿六法院判决
6 吴江市天成纺织有限公司 2007-11-30 1,378,125 1.00 吴江嘉伦进出口有限公司协议转让 中国银行
2007-08-10 833,594 9.80 顾泉明法院拍卖
8 2007-08-10 833,593 9.80 陶琪华法院拍卖
9 2007-08-10 300,000 9.80 唐林才法院拍卖
10 2007-08-10 100,000 9.80 许小帆法院拍卖
11 俞守法 2007-09-21 137,813 10.00 吴江市盛信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法院判决
12 梅剑玲 2007-11-16 42,906 1.00 程秀英协议转让
13 杨汉中 2007-11-26 68,906 0.00 李红离异判决
14 俞伟蔚 2007-11-26 137,813 1.00 孙建新协议转让 沈宝法 2007-11-27
20,000
1.00
沈勤林
协议转让
16 50,000 庄国英
17 周茂祥 2007-11-27 68,906 1.00 杨湧协议转让
18 史凤玲 2007-11-27 137,813 1.00 沈烨斐协议转让
19 钱林弟 2007-11-27 551,250 1.00 宋建琴协议转让
20 沈林海 2007-11-27 689,062 1.00 沈明法协议转让
21 马盈芳 2007-11-28 13,781 1.00 王胤庚协议转让
22 蒋剑虹 2007-11-28 68,906 1.00 陈丽红协议转让
23 陈雄风 2007-11-28 137,813 1.00 陈乔峰协议转让
24 沈海祥 2007-11-28 137,813 1.00 顾金妹协议转让
25 金永观 2007-11-28 137,813 1.45 顾明明协议转让
26 沈建平 2007-11-29 68,906 1.00 王春梅协议转让
27 沈建平 2007-11-29 68,907 1.00 浦小红协议转让
28 薛建新 2007-11-29 68,906 1.00 沈马荣协议转让
29 薛红 2007-11-29 68,906 1.00 薛凤娜协议转让
30 李金玲 2007-11-29 68,906 1.00 沈家荣协议转让
31 吴建中 2007-11-29 137,813 1.00 吴建英协议转让
32 吴江市豪发喷织有限公司 2007-11-29 275,625 1.00 吴江市宝利来纺织服饰有限公司协议转让
33 吴江市江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07-11-29 689,063 1.00 吴江永祥酒精制造有限公司协议转让
34 丁菊妹 2007-11-29 689,063 1.00 丁福英协议转让
35 顾建兵 2007-11-30 27,562 1.00 高国荣协议转让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6
36 27,562 许秋凤
37 27,562 陆子平 金月芳 2007-11-30
68,906
1.00
钟军
协议转让
39 68,906 陈菊珍
40 68,906 钟雪红
41 68,906 金冬成
42 朱掌华 2007-11-30 68,906 1.00 朱珊新协议转让
43 史海文 2007-11-30 68,906 1.00 俞根虎协议转让
44 蒋林根 2007-11-30 137,813 1.00 徐燕协议转让
45 陆新华 2007-11-30 137,813 1.00 王学兰协议转让
46 薛金荣 2007-11-30 344,531 1.00
沈云珠协议转让
47 胡林妹 2007-11-30 344,531 1.00
48 吴江市汇丰染料有限公司 2007-11-30 551,250 1.00 吴江三泰染料实业有限公司协议转让
49 顾雪茵 2007-12-03 27,562 1.00 王建荣协议转让 庞新香 2007-12-03
55,125
1.00
王夫其
协议转让 51 68,906 陈金林
52 137,812 庞冬香
53 顾利兵 2007-12-03 68,906 1.00 金冬英协议转让
54 薛阿连 2007-12-03 68,906 1.00 程马金协议转让 沈梅珍 2007-12-03
68,906
1.00
陈玉英
协议转让
56 137,812 庞彩玲
57 邢雪凤 2007-12-03 137,812 1.00 赵琦协议转让
58 沈元龙 2007-12-03 137,812 1.00 周其新协议转让
59 张林方 2007-12-03 137,813 1.00 邱勤荣协议转让
60 姚小芬 2007-12-03 137,813 1.00 邱勤荣协议转让
61 钮小平 2007-12-03 137,813 1.00 朱新娜协议转让
62 吴江市联申建材有限公司 2007-12-03 137,813 1.00 吴江市芦墟镀锡厂协议转让
63 秦晓春 2007-12-03 285,875 1.00 胡霞萍协议转让
64 盛利荣 2007-12-03 344,531 1.00 张云美协议转让
65 许荷英 2007-12-04 17,563 1.00 周利荣协议转让
66 高连根 2007-12-04 41,344 1.00 梁玉梅协议转让
67 朱六宝 2007-12-04 55,125 1.00 陈海协议转让
68 殷海华 2007-12-05 68,906 1.00 倪海林协议转让
69 吴江富士中高压阀门厂 2007-12-05 82,687 1.00 吴海英协议转让 吴江欣隆纺织有限公司 2007-12-20
100,000
10.80
许小帆
法院拍卖
71 100,000 顾泉明
72 300,000 陶琪华
73 378,125 孙永强
74 500,000 陆林江
2007年度合计转让合计 13,797,935股转让数量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 3.20%
75 蔡荣根 2008-05-22 89,578 1.00 李金松协议转让
76 陆海明 2008-05-22 89,578 1.00 陆秀文协议转让
77 盛炳荣 2008-05-22 89,578 1.00 盛银虎协议转让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8 吴金海 2008-05-22 89,578 1.00 吴男男协议转让
79 程明霞 2008-05-22 179,157 1.00 程泗生协议转让
80 陈全林 2008-05-22 179,157 1.00 杨雪荣协议转让
81 钱雪林 2008-05-22 179,157 1.00 钱志锋协议转让
82 周明观 2008-05-22 77,037 1.00 吕金明协议转让
83 邹建芳 2008-05-22 89,578 1.00 邹康伟协议转让
84 黄娟 2008-05-22 89,578 1.00 吕建勤协议转让
85 吕建国 2008-05-22 89,578 1.00 吕建勤协议转让
86 吴宏康 2008-05-22 89,578 1.00 钱荣林协议转让
87 庄建荣 2008-05-22 89,578 1.00 沈月琴协议转让
88 姜泉根 2008-05-22 179,157 1.00 吕燕协议转让
89 姚惠萍 2008-05-22 179,157 1.00 姚惠春协议转让
90 薛四金 2008-05-22 179,157 5.00 薛泉金协议转让
91 王文斐 2008-05-22 89,578 1.00 杨晓春协议转让
92 高明 2008-05-22 179,157 1.00 曹金龙协议转让
93 朱小萍 2008-05-22 179,157 1.00 朱小红协议转让
94 俞方林 2008-05-22 89,578 1.00 俞方明协议转让
95 沈月泉 2008-05-22 89,578 1.00 颜文华协议转让
96 滕少红 2008-05-22 89,578 1.00 钱勇男协议转让
97 吴惠鑫 2008-05-22 89,578 1.00 戴惠康协议转让
98 朱勤观 2008-05-22 179,157 1.00 朱勤英协议转让
99 王喆 2008-05-22 179,157 1.00 王平协议转让
100 杨正林 2008-05-22 179,157 1.00 王平协议转让
101 陈明龙 2008-05-22 179,157 1.00 杨小方协议转让
102 徐赞欣 2008-05-22 35,832 10.00 徐美玲协议转让
103 沈向东 2008-05-22 35,832 1.00 徐溯协议转让
104 王勇 2008-05-22 17,915 12.00 王武英协议转让
105 陈雁萍 2008-05-22 179,157 1.00 刘虹协议转让
106 陶培新 2008-05-22 89,578 5.00 吴龙英协议转让
107 施建忠 2008-05-22 89,578 1.00 施孝忠协议转让
108 金月芳 2008-05-22 89,578 1.00 钮进芳协议转让
109 翁培红 2008-05-22 89,578 1.00 吴振英协议转让
110 张美珍 2008-05-22 89,578 1.00 张金林协议转让
111 仲碧芳 2008-05-22 89,578 1.00 仲建军协议转让
112 王玉明 2008-05-22 89,578 1.00 陆春明协议转让
113 任海虎 2008-05-22 89,578 1.00 吴阿英协议转让
114 于海荣 2008-05-22 358,312 1.00 苏晓澜协议转让
115 钟军 2008-05-22 89,578 1.00 王铭海协议转让
116 胡钧 2008-05-22 35,832 1.00 程实协议转让
117 范雪刚 2008-05-22 537,469 1.00 王龙元协议转让
118 胡铁雄 2008-05-22 358,312 1.00 周建元协议转让
119 秦晓春 2008-05-22 130,000 1.00 秦沁春协议转让
120 陈瑞 2008-05-22 89,578 1.00 陈蕙协议转让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8
121 姚红林 2008-05-22 358,312 1.00 刘扬仟协议转让
122 石丽珍 2008-05-22 71,662 1.00 黄凤珍协议转让
123 徐晓枫 2008-05-22 197,072 1.00 顾启伟协议转让
124 黄万章 2008-05-22 89,578 1.00 黄家国协议转让
125 朱平 2008-05-22 268,734 1.00 崔志其协议转让
126 吴赋 2008-05-22 895,781 1.00 张善扑协议转让
127 徐伟龙 2008-06-16 179,157 8.80 吴江市南华喷织有限公司法院拍卖
128 王森林 2008-11-18 89,578 5.00 陈培协议转让 徐利琴 2008-12-18
35,703
7.00
徐根美
法院判决
130 38,978 沈发明
131 9,158 计云文
132 5,739 计幼明
133 周利萍 2008-12-19 179,157 10.80 屠伟伟法院拍卖
2008年合计转让合计 8,484,063股转让数量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 1.52%
134 王震洲 2009-04-16 358,312 3.90 吴兴根法院判决
135 吴江市恒达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2009-05-25 17,915,625 1.00 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协议转让
135 宋阿卫 2009-09-01 179,157 5.47 黄金林协议转让
136 王一春 2009-09-22 179,157 9.00 王璐协议转让
137 屠建文 2009-10-13 179,157 11.16 吴胜明协议转让
2009年合计转让合计 18,811,408股转让数量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 3.37%
141 张志强 2010-02-25 537,468 6.00 张细毛拍卖
142 王小弟 2010-05-23 1,433,250 8.40 吴江市三川纺织植绒后整理有限公司法院拍卖
143 陈苏平 2010-05-28 358,312 12.00 张新华法院拍卖
144 吴江市平望福利漂染厂 2010-06-22 179,155 1.00 陈云生协议转让
145 倪永红 2010-07-27 89,578 9.00 赵建新法院拍卖
146 吴江力大塑胶有限公司 2010-12-29 537,469 1.00 吴江新力大塑胶有限公司协议转让
2010年合计转让合计 3,135,232股转让数量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 0.41% 钮玉高 2011-01-04,789
9.00
金根荣
协议转让
148 44,789 张秋萍
149 吴江市横扇铜管有限责任公司 2011-01-10 179,155 1.00 董伯泉协议转让
150 苏州林康纺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1-01-13 895,782 5.58 吴江市华东毛纺织染有限公司协议转让
151 盛美华 2011-01-13 89,578 7.00 金子根协议转让
152 吴江市菲达染料有限责任公司 2011-02-09 743,857 1.00 宋小宇协议转让
153 吴江万隆制衣有限公司 2011-02-10 247,953 1.00 张善英协议转让
154 黄兴龙
2011-03-08
2,111,089
7.06 吴江市巨诚喷织有限公司协议转让
155 钱伟东 1,435,264
156 周月明 2,359,042
157 戴童毅 2,179,122
158 陆钰铭 1,075,424
159 金英 839,560
160 吴慧宁 287,793
161 张建荣 535,744
162 陈丰 137,542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9
163 吕纯青 30,000
164 金春泉 9,420
165 陆玉根










2011-03-09
2,111,089
7.06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协议转让
166 方煜新 2,111,089
167 沈中良 715,584
168 王洁 87,953
169 皇甫金海 625,704
170 周建民 107,873
171 徐卫红 357,833
172 许少锋 749,680
173 杨学勤 87,953
174 褚忠林 34,713
175 李显云 41,656
176 何小新 34,713
177 史建忠 34,713
178 张志军 34,713
179 王峰 34,713
180 郭向前 87,953
181 陆静雅 87,953
182 王建明 87,953
183 金建中 87,953
184 费桂荣 87,953
185 俞建新 107,873
186 杨雪春 211,928
187 戴艳红 1,079,762
188 陈金星 87,953
189 姚红英 20,000
190 王光宇 50,000
191 李玲 20,000
192 朱春官 87,953
193 周惠明 39,840
194 查叶其 87,953
195 何江波 35,000
196 顾晴 23,976
197 张跃林 69,000
198 李春荣 87,953
199 唐利民 87,953
200 沈跃勇 30,000
201 吴晓娟 211,928
202 徐雪良 535,744
203 庞李军 87,953
204 胡慧峰 261,518
205 王道根 23,97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0
206 俞德荣 140,000
207 金春泉 1,993
208 王春良









2011-03-09
715,584
7.06
苏州南华纺织整理科技有限公司










协议转让
209 王明华 715,584
210 庄颖杰 287,793
211 黄月芳 70,000
212 吴钟庚 23,976
213 王巧官 23,976
214 周娟娟 23,976
215 周玉妹 23,976
216 吴道坤 715,584
217 沈永根 625,704
218 王勤 59,180
219 赵建新 355,824
220 缪龙泉 625,704
221 徐晓春 87,953
222 张卫红 211,928
223 陈光礼 625,704
224 施铭昌 625,704
225 申建春 87,953
226 沈金荣 35,000
227 施鸿 997,633
228 王蕴珠 20,000
229 沈建忠 1,006,853
230 唐玉根 625,704
231 顾越强 175,904
232 杨国荣 87,953
233 徐晓东 87,953
234 金月萍 87,953
235 胡掌明 625,704
236 倪伟民 625,704
237 周怡红 87,953
238 汪晓华 211,928
239 沈建乐 23,976
240 姚菊珍 23,976
241 吴金翔 625,704
242 朱竣 625,704
243 顾土金 87,953
244 王文琴 87,953
245 朱东新 30,000
246 金春泉 57,975
247 钱国强

625,704




248 吴渊 87,953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1
249 周玲瑛









2011-03-10
211,928
7.06
立新集团有限公司










协议转让
250 薛建根 671,809
251 沈兴泉 625,704
252 李建明 87,953
253 丁美玉 87,953
254 徐国清 23,976
255 沈小康 27,953
256 陈正祥 23,976
257 沈慧峰 23,000
258 徐建凤 23,976
259 吴伟荣 625,704
260 吴金兴 87,953
261 陈明根 30,000
262 丁惠琴 30,000
263 钱海根 30,000
264 帅金方 30,000
265 王建妹 30,000
266 徐东林 30,000
267 徐伟 30,000
268 沈鸣英 287,793
269 赵佰生 783,697
270 胡旭东 107,873
271 沈建根 87,953
272 周苹芳 38,362
273 郑建平 27,953
274 凌云 23,976
275 盛光萍 23,976
276 魏巍 10,000
277 张彩虹 23,976
278 朱建明 23,976
279 周永官 27,000
280 蔡芬娟 24,794
281 倪正华 377,753
282 钱水江 535,744
283 水卫新 87,953
284 徐新明 87,953
285 朱卫敏 87,953
286 钮福祥 47,953
287 吴惠林 23,976
288 马美娟 764,556
289 金春泉 49,288
290 李月坤
2011-03-09
625,704
7.06 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协议转让
291 金玉珍 40,000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2
292 严鸿 40,000
293 朱爱兵 60,000
294 凌永祥 107,873
295 姚怀来 287,793
296 寇国军 87,953
297 应文鹏 140,000
298 沈勤荣 535,744
299 陆利明 87,953
300 周惠芬 87,953
301 吴迪 2,338
302 周利明 87,953
303 陆惠荣 535,744
304 郑森林 333,334
305 吴剑 38,362
306 葛建平 87,953
307 庄明官 23,976
308 钟雪荣 43,568
309 邱明珠 5,794
310 陈立志 715,584
311 吕晓勇 211,928
312 金春泉 1,812,493
313 周根生 2011-06-10 247,953 6.45 王明元法院判决
314 沈发明 2011-06-22 53,946 9.40 郑剑飞法院拍卖
315 吴江市金熙轻纺材料有限公司 2011-07-11 247,953 1.00 徐金虎协议转让
316 石金法 2011-09-09 123,976 0.00 夏雪红离婚
317 陆其根 2011-11-27 247,953 7.70 郭建宏法院拍卖
318 吴江市家乐康运动器械有限公司 2011-12-26 247,953 7.00 苏州工业园区杰达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法院拍卖
2011年合计转让合计 50,809,175股转让数量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 5.07%
319 崔志其 2012-03-22 123,976 9.60 秦小毛法院拍卖
320 沈玉明 2012-04-16 24,794 7.71 时雪峰法院拍卖
321 吴江市太湖缝制设备零件厂 2012-05-02 74,386 1.00 吴江市太湖缝制设备有限公司协议转让
322 叶健 2012-06-18 17,199 0.00 陈娟离婚
323 蒋玉华 2012-07-04 123,976 7.70 陈根明法院拍卖
2012年合计转让合计 364,331股转让数量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 0.04%
324 吴江市嘉禾投资有限公司 2013-01-04 12,397,612 6.45 苏州好事来纺织有限公司拍卖转让
325 陈祥生 2013-05-27 99,180 7.00 方荣祖法院判决
326 吴江市芦墟东申碳素有限公司 2013-07-18 123,976 6.00 吴江市芦墟申达五金线材厂拍卖转让
2013年合计转让合计 12,620,768股转让数量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 1.26%
327 吴江市永泰经编有限公司 2014-06-09 495,904 5.50 苏州中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院执行
328 徐春郁 2014-03-15 123,976 8.00 吴云林法院执行
329 唐玉根
2014-03-17
320,000 5.55
戈雪英法院拍卖
330 顾金妹 247,953 6.76
331 沈阿毛 2014-05-21 247,953 4.76 钱建元法院执行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32 唐阿弟 2014-06-18 198,362 6.04 沈国强法院拍卖
333 范雅英 2014-07-15 3,719,284 3.50 严巧英法院执行
334 杨汉中 2014-07-15 123,977 4.84 余杰法院执行
335 沈秦明 2014-09-11 148,772 0.00 叶红蕾离异调解
336 吴江正大通讯电缆厂 2 2014-07-02 6,198,805 0.00 沈小荣继承转让
337 沈小荣 2014-09-10 1,300,0.00 沈守英赠与
338 吴江市北宇冷却塔有限公司 2014-09-22 247,953 6.65 吴江永祥酒精制造有限公司法院拍卖
339 王建设 2014-10-28 495,904 5.93 贝春丽法院拍卖
340 吴江市申卯织造有限公司 2014-10-28 123,976 5.38 苏州市匠心工具有限公司法院拍卖
341 顾玉中 2014-12-11 247,953 5.50 陈涌法院拍卖
342 潘金法 2014-12-26 247,953 6.03 赵庆丰法院拍卖
343 俞春明 2014-12-30 495,904 5.42 王锦程法院拍卖
344 莫卫华 2014-12-31 495,904 5.74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法院拍卖
2014年合计转让合计 14,180,533股转让数量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 1.41%
345 王金良 2015-01-08 247,953 5.66 王志法院执行
346 陆静雅 2015-01-22 53,0.00 屠志明离婚调解
347 陆静雅 2015-01-22 53,500 0.00 屠奕宁离婚调解
348 戴艳红 2015-02-26 160,0.00 钱玉珍离婚调解
349 鲍卫忠 2015-02-26 123,976 0.00 钱玉珍离婚调解
350 仲巧荣 2015-02-27 24,794 0.00 仲毅继承
351 施能约 2015-03-20 371,929 5.2376 史可佳法院执行
352 金月萍 2015-03-22 160,000 5.96 倪红良法院执行
353 周荣初 2015-03-26 49,592 5.96 张琦法院执行
354 彭阿兴 2015-04-01 123,976 6.8966 冷雪花法院执行
355 黄金林 2015-04-01 371,929 5.96 沈卫华法院执行
356 王国伟 2015-04-13 123,976 6.8239 吴钧法院执行
357 施建宾 2015-04-13 247,953 6.0536 陈雪华法院执行
358 朱春官 2015-04-13 160,0.00 陈文娟继承
359 沈春林 2015-04-22 24,794 0.00 沈金明继承
360 姚晓雁 2015-04-30 123,976 0.00 王美珠离婚调解
361 濮约刚 2015-05-07 495,904 5.94 凌振民法院执行
362 苏州市青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5-05-22 1,239,762 6.32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法院执行
363 章正明 2015-06-08 247,953 8.34 刘德胜法院执行
364 徐方宇 2015-06-09 123,976 0.00 孙玉仙离婚调解
365 吴江市菀坪缝纫机有限公司 2015-06-16 49,592 8.54 常熟市星特非织造布有限公司法院执行
366 唐留龙 2015-06-19 247,953 9.98 梁四龙法院执行
367 卢斌① 2015-07-01 100,0.00 余美华离婚调解
368 顾建荣 2015-07-01 495,904 10.24 吴玲玲法院执行
369 徐云华 2015-07-14 12,398 0.00 蒋洪继承
370 徐云华 2015-07-14 12,397 0.00 蒋浩继承
371 沈留荣 2015-07-28 123,976 10.56 吴玲玲法院拍卖
372 张雄 2015-08-13 768,653 8.82 吴玲玲法院拍卖
373 吴兴根 2015-08-18 495,904 7.84 钱卫英法院拍卖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4
374 施阿四 2015-08-19 123,976 8.96 生宁法院拍卖
375 朱竣② 2015-08-20 320,0.00 朱逸琳离婚调解
376 吴江市平望丝绸服装福利厂 2015-09-28 123,976 8.94
苏州工业园区和信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法院拍卖
377 倪海林 2015-09-28 123,976 6.97 蒋火英法院拍卖
378 陆林江 2015-10-28 899,600 7.06 陆建红法院拍卖
379 沈志权 2015-11-02 123,976 7.05 顾林清法院拍卖
380 韦海林 2015-11-30 123,976 6.89 王玉亭法院拍卖
381 顾文海 2015-12-07 12,397 0.00 顾学东继承
382 顾文海 2015-12-07 12,397 0.00 顾学芳继承
383 吴江市宽永丝绸有限公司 2015-12-10 743,857 7.19 沈耀强法院执行
384 王辉 2015-12-25 743,857 5.85 生宁法院执行
2015年合计转让合计 10,187,708 转让数量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 1.02%
385 吴胜明 2016-01-19 487,716 7.046 张琴芳法院拍卖
386 苏州中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6-01-26 495,904 6.807 周福英法院拍卖
387 胡国伟 2016-02-18 495,904 14.117 颜建芳法院拍卖
388 苏州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③ 2016-02-19 7,438,567 5.8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股
挂牌转让
389 卢宝华 2016-03-08 24,795 0.00 王明波继承
390 徐胜祥 2016-04-01 123,976 0.00 施阿妹继承
391 沈小荣 2016-04-01 4,898,805 5.56 崔建强法院拍卖
392 李纯 2016-05-03 123,976 14.18 朱文华法院拍卖
393 薛金英 2016-05-11 495,904 10.22 赵明建法院拍卖
394 孙树茂 2016-05-23 247,953 0.00 孙永芳继承
395 苏州市澳伦机电有限公司④ 2016-06-01 136,374 0.00 褚土根
原法人股东解散
396 苏州市澳伦机电有限公司④ 2016-06-01 49,591 0.00 俞三宝
原法人股东解散
397 苏州市澳伦机电有限公司④ 2016-06-01 61,988 0.00 褚彩莲
原法人股东解散
2016年 1月 1日-6月 30日合计转让合计 15,081,453 转让数量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 1.50%
注:①序号 1中,卢斌、余美华原系夫妻关系,根据吴江区人民法院(2015)吴江民初
字第 1008 号民事调解书,二人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约定卢斌持有的本行 247,953 股中的 100,000股归余美华所有,其余归卢斌所有。
②序号 9中,朱竣与吴巧珍原系夫妻关系,根据吴江区人民法院(2015)吴江少民初字
第 00417号民事调解书,二人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约定朱竣持有的本行 320,000股归二人的女儿朱逸琳所有。
③2016年 2月,苏州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本行的 7,438,567股国有法人股全部进行了公开挂牌转让。
④苏州市澳伦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伦机电‖)因股东会决议解散,进行了清算。
根据澳伦机电的清算报告、澳伦机电全体股东(禇土根、俞三宝、禇彩莲)签署的协议书及其公证书,澳伦机电持有发行人的 247,953股,作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由其全体股东根据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即禇土根分得 136,374 股、俞三宝分得 49,591 股、禇彩莲分得 61,98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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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5
上表中第 1-5项股权转让均系因司法裁决而转让,虽然发生于本行发起设立的三年内,但依据 2005年 10月 27日修订前的《公司法》以及现行的《公司法》,不存在违反《公司法》情形。
江苏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本行股份 3,150万股,为设立时本行并列第一大股东。根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苏中执字第 250号民事裁定书裁
决,由于法律纠纷,其股份已于 2005年 10月予以拍卖,最终由吴江光电通信线缆有限公司以竞拍价拍入,该转让事项未对本行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2009年 5月 25日,吴江市恒达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本行股份 17,915,625股转让给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吴江市恒达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与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为沈孝丰所控制,其中沈孝丰持有吴江市恒达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沈孝丰和吴江市恒达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90%、10%的股权。本次转让系股东单位内部经营管理和调整之需要,不会对本行经营管理带来不利影响。
上述发生于 2007年 11月至 12月自然人之间以 1元/股为转让价格的协议转让,系转让当事方在本行设立时存在名义认购,本次转让由当事方自愿协商确权;上述发生于 2008年 5月自然人之间的协议转让,系股权转出方为现任公务员,本次转让由当事方自愿协商转让与亲属或他人;上述发生于 2011年 3月自然人与法人之间以 7.06元/股为转让价格的协议转让,系本行根据财金[2010]97号《关
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进行的内部职工股权清理。
2011 年 7 月 11 日,吴江市金熙轻纺材料有限公司将所持本行股份 247,953股以 1 元/股协议转让给自然人徐金虎,系股权转让方公司清算注销,将其所持股份转让予其法人代表徐金虎。本次转让由当事方自愿协商转让,不会对本行经营管理带来不利影响。
2012年 5月 2日,吴江市太湖缝制设备零件厂将所持本行股份 74,386股以1元/股协议转让给吴江市太湖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系股权转让方企业转制注销,将其所持股份转让予其转制后成立的有限公司法人。本次转让由当事方自愿协商转让,不会对本行经营管理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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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
2012年 5月 2日,吴江市嘉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天龙拍卖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行股份 12,397,612 股通过公开拍卖的形式进行转让。公开拍卖会于2012年 6月 11日举行,最终由苏州好事来纺织有限公司以 6.45元/股的竞拍价
格成交。本次股权变动系股权转让方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回笼资金之需要,不会对本行经营管理带来不利影响。
2013年 4月 25日,吴江市芦墟东申碳素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天龙拍卖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行股份 123,976股通过公开拍卖的形式进行转让。公开拍卖会于 2013年 7月 8日举行,最终由吴江市芦墟申达五金线材厂以 6元/股的竞拍价格成交。本次股权变动系股权转让方公司归还债务之资金需要,不会对本行经营管理带来不利影响。
2015年 4月 17日,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在司法拍卖平台,通过公开竞价成交方式,竞得苏州市青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23.9762 万股。本
次股权变动系股权转让方公司归还债务之资金需要,不会对本行经营管理带来不利影响。
(三)本行员工持股以及非员工的自然人持股情况
本行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江苏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的规定予以组建。
本行设立时,部分原吴江联社社员以及社会自然人出资入股本行,具备了本行自然人股东的身份。本行设立后,部分吴江联社社员转为本行员工,上述自然人股东同时具有了本行员工身份,从而形成本行员工持股情形。其他非本行员工的自然人出资入股本行,形成了非员工的自然人持股。
2004年 7月 15日,江苏银监局出具《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材料的审核报告》(苏银监发[2004]114 号),认为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制定有关章程、资本金已募集到位、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等,已具备申请开业的条件。2004年 8月 12日,银监会下发银监复[2004]118号文,同意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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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7
本行自设立以来,除增资扩股、分红送股以及回购股份奖励部分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引起的员工持股和非员工自然人持股情况变化外,还存在因本行员工退休、辞职、死亡以及本行员工股东在自愿基础上以股份转让协议的方式、法院执行等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本行股份或受让他人持有的本行股份的情况。
本行历年员工持股情况如下:
年度
内部员工持股户数
内部员工持股总计
(万股)
内部员工
持股比例
变动原因
2004年末 797 5,085.50 16.95%本行设立初始认购
2005年末 797 5,339.78 16.95%
本行实施 200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增股本
2006年末 797 5,606.76 16.95%
本行实施 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增股本
2007年末 797 8,648.42 20.11%
本行实施 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增股本及股份回购方案
2008年末 654 10,641.96 19.04%
本行实施 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增股本。因员工退休、辞职、死亡等原因转为社会自然人股
2009年末 629 10,391.14 18.59%
因员工退休、辞职、死亡等转为社会自然人股
2010年末 623 10,269.06 13.53%
因员工退休、辞职、死亡等转为社会自然人股
2011年末 789 10,901.21 10.87%
因股权清理将部分社会自然人股变更为内部职工股、职工股减持
2012年末 788 10,899.49 10.87%
内部职工股经法院执行、拍卖转为社会自然人股
2013年末 788 10,899.49 10.87%无变化
2014年末 787 10,820.38 10.79%
内部职工股经法院执行、拍卖转为社会自然人股
2015年末 776 10,569.60 10.54%
内部职工股经法院执行、拍卖转为社会自然人股
2016年 1-6月 775 10,557.20 10.53%
内部职工股经法院执行、拍卖转为社会自然人股
本行员工持股情况符合《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号)的要求。
(四)本行股权托管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和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本行股本状况的公示性和公信力,本行于 2007年 10月 25日与华泰证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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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书签署日,本行股权全部在华泰证券集中登记托管。
(五)本行最新股本结构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股权登记托管情况说明签署日,全文同),本行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股份比例

1,590户自然人 38,151.43 38.06%
1、815名社会自然人 27,594.22 27.53%
2、775名职工 10,557.20 10.53%

101户法人 62,089.68 61.94%
其中前十大股东
1、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582.57 8.56%
2、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 7,438.57 7.42%
3、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6,828.95 6.81%
4、立新集团有限公司 3,350.35 3.34%
5、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051.52 3.04%
6、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 2,583.10 2.58%
7、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 1,659.06 1.66%
8、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1,363.74 1.36%
9、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 1,267.98 1.26%
10、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1,239.76 1.24%
10、苏州好事来纺织有限公司 1,239.76 1.24%
合 计 100,241.10 100.00%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法人股东股本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数(股)持股比例
1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5,825,675 8.56%
2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 74,385,675 7.42%
3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68,289,458 6.81%
4 立新集团有限公司 33,503,522 3.34%
5 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0,515,225 3.04%
6 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 25,831,045 2.58%
7 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 16,590,567 1.66%
8 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13,637,374 1.36%
9 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 12,679,762 1.26%
10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12,397,612 1.24%
11 苏州好事来纺织有限公司 12,397,612 1.24%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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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苏州南华纺织整理科技有限公司 12,145,586 1.21%
13 吴江永祥酒精制造有限公司 11,783,715 1.18%
14 吴江翔龙丝织有限公司 11,059,522 1.10%
15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11,000,000 1.10%
16 吴江市巨诚喷织有限公司 11,000,000 1.10%
17 吴江市骏丰纺织有限公司 10,830,722 1.08%
18 吴江市庆磊实业有限公司 10,679,045 1.07%
19 吴江市恒信织造有限责任公司 10,391,762 1.04%
20 吴江市荣夏纺织品有限公司 9,991,618 1.00%
21 吴江市巨龙金属带箔有限责任公司 9,839,427 0.98%
22 吴江时时美化纤有限公司 9,247,762 0.92%
23 吴江市三川纺织植绒后整理有限公司 8,847,618 0.88%
24 华鑫集团有限公司 8,428,322 0.84%
25 吴江市大龙喷织有限公司 8,199,522 0.82%
26 吴江市万事达纺织有限公司 8,199,522 0.82%
27 吴江市华厦建筑有限公司 6,959,762 0.69%
28 吴江市阮氏化工有限公司 6,463,857 0.64%
29 苏州市罗森助剂有限公司 6,215,904 0.62%
30 吴江市锦隆喷气织造有限责任公司 6,215,904 0.62%
31 吴江市俊达织造有限责任公司 4,767,522 0.48%
32 吴江新力大塑胶有限公司 4,175,857 0.42%
33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727,475 0.27%
34 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 2,727,475 0.27%
35 吴江嘉伦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2,479,522 0.25%
36 吴江市盛泽鸿业织造有限公司 2,479,522 0.25%
37 吴江市华光喷织有限责任公司 2,479,522 0.25%
38 吴江市盛泽金涛染织有限公司 2,479,522 0.25%
39 苏州市太湖绢麻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2,479,522 0.25%
40 吴江新南方通信线缆有限公司 2,479,522 0.25%
41 吴江市华东毛纺织染有限公司 2,479,522 0.25%
42 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菀坪零件厂 1,611,689 0.16%
43 吴江市汇丰染料有限公司 1,487,713 0.15%
44 吴江市广利纺织有限公司 1,239,762 0.12%
45 吴江三联印染有限公司 1,239,762 0.12%
46 吴江市远东纺织品有限公司 1,239,762 0.12%
47 吴江市诚龙纺织品有限公司 1,239,762 0.12%
48 吴江市宏创喷织有限公司 1,239,762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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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吴江市胜达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1,239,762 0.12%
50 吴江市许氏彩板钢结构有限公司 1,239,762 0.12%
51 吴江三泰染料实业有限公司 991,809 0.10%
52 吴江市常乐钢构件有限公司 991,809 0.10%
53 吴江市汇源纺织有限公司 743,857 0.07%
54 吴江市罗林染化有限公司 619,880 0.06%
55 吴江市宝利来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495,904 0.05%
56 吴江信谊化工有限公司 495,904 0.05%
57 吴江市龙强织造有限公司 495,904 0.05%
58 苏州荣氏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495,904 0.05%
59 吴江市鼎盛丝绸有限公司 495,904 0.05%
60 吴江茂春喷织服饰有限公司 495,904 0.05%
61 吴江市神龙纺织有限公司 495,904 0.05%
62 吴江市永利工艺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247,953 0.02%
63 吴江市芦墟镀锡厂 247,953 0.02%
64 吴江南华喷织有限公司 247,953 0.02%
65 吴江市神龙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 247,953 0.02%
66 吴江市黎里助剂厂 247,953 0.02%
67 吴江市平望新联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247,953 0.02%
68 吴江市兴隆织造有限公司 247,953 0.02%
69 吴江市星光织造有限责任公司 247,953 0.02%
70 吴江市森宇工贸有限公司 247,953 0.02%
71 吴江市三利针织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247,953 0.02%
72 吴江市龙盛纺织有限公司 247,953 0.02%
73 吴江东方建筑有限公司 247,953 0.02%
74 苏州工业园区杰达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247,953 0.02%
75 吴江市平望镇福利针织厂 247,951 0.02%
76 吴江市横扇太湖化工厂 247,951 0.02%
77 吴江精细化工福利厂 247,951 0.02%
78 吴江市东方轻化制造有限公司 247,951 0.02%
79 吴江市平望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198,362 0.02%
80 吴江双电程控有限公司 198,362 0.02%
81 吴江市蓝天试剂厂 123,976 0.01%
82 吴江市群众家具有限公司 123,976 0.01%
83 吴江市金晟工艺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123,976 0.01%
84 吴江市华神石化有限公司 123,976 0.01%
85 吴江市海鑫机械有限公司 123,976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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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吴江市菀坪铭正缝纫机零件厂 123,976 0.01%
87 吴江市俊龙包装有限公司 123,976 0.01%
88 吴江市菀坪精工机械厂 123,976 0.01%
89 吴江市亨达机械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123,976 0.01%
90 吴江市菀坪旭日缝纫机零件厂 123,976 0.01%
91 吴江市芦墟申达五金线材厂 123,976 0.01%
92 吴江东鹰丝织有限公司 123,976 0.01%
93 苏州市匠心工具有限公司 123,976 0.01%
94 苏州市南斯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123,976 0.01%
95 吴江市龙申纺业有限公司 123,976 0.01%
96 苏州工业园区和信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23,976 0.01%
97 吴江市新春摩托有限公司 123,976 0.01%
98 吴江富士中高压阀门厂 99,180 0.01%
99 吴江市太湖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74,386 0.01%
100 常熟市星特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49,592 0.00%
101 苏州风雷广播电器有限公司 49,591 0.00%
合计 620,896,757 61.94%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自然人股东股本结构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附件。
(六)本行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本行自设立以来,无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四、本行历次评估、验资及审计情况
(一)历次验资情况
1、本行设立时的验资
2004年 8月 2日,经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天中验字[2004]第 095 号)验证,本行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全部为现金出资,111 户法人股东和 1,545户自然人股东分别持有 48.59%和 51.41%的股权。
本行聘请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苏天会审一[2008]135号),确认了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结果,复核结果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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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资本由 30,000万元增加至 33,075万元的验资
2006年 4月 10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6]第 043号),本行注册资本由 30,000万元增至 33,075万元。
3、注册资本由 33,075万元增加至 42,997.5万元的验资
2007年 5月 30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7]第 110号),本行注册资本由 33,075万元增加至 42,997.5万元。
4、注册资本由 42,997.5万元增加至 55,896.75万元的验资
2008年 4月 10日,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天会审验[2008]12号),本行注册资本由 42,997.5万元增加至 55,896.75万元。
5、注册资本由 55,896.75万元增加至 75,896.75万元的验资
2010 年 12 月 15 日,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天会验[2010]34号),本行注册资本由 55,896.75万元增加至 75,896.75万
元。
6、注册资本由 75,896.75万元增加至 100,241.102万元的验资
2011年 2月 28日,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天会验[2011]1号),本行注册资本由 75,896.75万元增加至 100,241.102万元。
(二)历次审计情况
本行聘请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行 2004年、2005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行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 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 年、2013年、2014年和 2015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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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行组织结构及内部组织机构图
(一)本行组织结构图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组织结构情况如下:
本行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各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有效提升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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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本行对比先进银行实践和监管要求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与组织结构。
2012 年 3 月 8 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及组织结构调整的方案:在―三会一室‖方面,行长室下增设内部控制委员会、将原战略发展部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下设的战略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独立设置监事会办公室;在业务方面,遵循以客户为中心,以垂直化和专业化为原则,将本行内部机构进行了调整,建立前台营销服务职能完善、中台管理控制严密、后台支持保障有力的业务运行架构,实现前、中、后台的相互分离与有效的协调配合。
2012年 4月 21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泰州市设立区域管理总部。该部门作为本行的内部机构,承担对本行异地支行的服务与管理职能,主要负责为异地支行提供服务并进行管理,促进异地支行的稳健发展。
2014年 4月 25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行将在现有泰州区域管理总部基础上设立泰州分行,泰州分行设立后,原区域管理总部将撤销。2015年 1月,本行设立了泰州分行。
2014 年 9 月 4 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原信贷资产管理部更名为信贷管理部,同时增设资产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本行理财业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增设异地机构管理部,负责泰州地区以外异地机构的经营指导、常规检查、风险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公司治理与组织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行长室构成,其中,董事会下设七个专门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三农委员会,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监事会下设两个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办公室;行长室下设七个专门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与业务创新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和投资审查委员会。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业务部门方面设立前、中、后台,前台业务部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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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由零售银行部、公司银行部、金融市场部、电子银行部、国际业务部和资产管理部组成;中台业务部门由信贷管理部、授信审批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计划财务部、异地机构管理部和资产保全部组成;后台业务部门由运营管理部、科技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监察保卫部和审计稽核部组成。
(二)本行专设委员会及主要职能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能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对本行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提出建议,对本行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本行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评估、检查本行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2、审计委员会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本行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本行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本行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3、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检查、监督本行关联交易的控制情况及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人执行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制度的情况,审核本行重要的关联交易。
4、风险管理委员会
对本行高级管理层在信贷、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对本行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5、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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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本行信息科技战略,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推动本行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本行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6、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根据本行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建议;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本行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三农委员会
审议本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规划、―三农‖业务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三农‖业务风险战略规划和其他有关―三农‖业务发展的重大事项;监督本行―三农‖业务战略规划、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的落实,对服务―三农‖效果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监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能如下:
1、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
负责拟定监事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具体方案,在监事会授权下执行监督审计职能,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提名委员会
根据本行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监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监事会提出建议,研究监事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监事人选,对监事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建议。
行长室下设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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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科技管理与业务创新管理委员会
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银监会和上级机构相关监管要求;负责监督各项信息科技管理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审议重要信息科技工作报告并报董事会批准;审议批准其他信息科技与业务创新工作报告等。
2、内部控制委员会
负责全行内部控制管理,审议内控手册规范化管理、内控机构与网络建设和内控的监督检查;负责制度建设,审议全行制度管理规范、制度架构、各部门待发布的基本制度和一级制度;定期听取各部门与对口监管机构联络事项的报告;监督反洗钱、案件防控专项工作的有效实施;行长室授权的其他事宜。
3、贷款审查委员会
依据国家金融法律法规、产业及货币信贷政策和本行规章制度、经营目标、发展规划,对分行及一级授权范围内(即总行授权范围内)的授信业务和其他信贷业务事项进行集体审议。
4、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负责拟定本行的资产负债管理计划和年度经营计划;拟定本行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和政策;负责本行资产负债管理工作,督促防范经营风险;对有关资产负债的重大事宜提出决策建议;监督、指导本行资产负债运行状况;行长室授权的其他事宜。
5、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
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各项业务连续性管理职责;制定业务连续性管理的总体原则和管理政策;明确各部门业务连续性管理职责并督促落实,确保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为业务连续性管理调配资源,督导业务连续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信息系统关键资源建设,实现信息系统的高可用性,保障信息系统持续运行并减少信息系统中断后的恢复时间;建立健全重要业务运营中断事件的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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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机制;落实、推进行长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财务管理委员会
负责审议本行财务管理、财务预算、资产处置、物品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审批行长授权内的资产处置、重大物品采购事宜。
7、投资审查委员会
审议本行投资业务基本政策、同业授信政策及相关业务单位投资业务开展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等;审议按规定应提交投资审查委员会审议的金融机构信用等级;审议按规定应提交投资审查委员会审议的投资业务,包括对审议项目的可行性、风险高低、控制措施、投资收益、投资期限等进行分析评价,并作出决策建议;审议原已通过投资业务的重大变更、投资额度增加和期限延长;审议有权审批人认为有必要提交投资审查委员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三)内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1、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下设的经营决策常设机构,负责协助董事会制定本行经营计划及投资方案,协助董事会制定授权制度、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协助完成信息披露、召集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组织、落实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以及负责其他综合管理事务。
2、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办公室作为本行监事会下设的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对本行董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履职尽责监督及离任审计,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确保股东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3、战略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在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行中长期战略制订、战略实施、战略评价和战略调整工作。同时负责分支机构设立和融资管理。战略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与董事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4、零售银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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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银行部是全行零售业务、微型企业金融和三农金融业务的组织推动及统筹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个人业务计划及客户关系管理、产品研发及市场营销、财富管理、服务管理及渠道管理等。
5、公司银行部
公司银行部是全行公司业务领域的组织推动及统筹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业务规划及客户关系管理、产品的创新和营销管理、团队绩效管理等。
6、金融市场部
金融市场部是金融市场产品的组织、推动及经营部门,负责同业业务专业管理和金融市场产品(含衍生产品)交易、银行账户投资组合管理等。其主要职能包括金融市场研究、产品研发和管理、交易投资、风险管理等。金融市场部下设金融同业部,负责相关的同业业务,即开展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投融资业务。
7、电子银行部
电子银行部是全行电子渠道、电子银行产品和客户服务平台的专业管理及服务支持部门,主要负责信用卡、借记卡、电子渠道管理、电子产品研发、风险管理、呼叫中心管理、收单和特约商户的管理等。
8、国际业务部
国际业务部是为了应对本行国际业务发展需求所单独设立的部门,其主要职能包括国际业务的制度建设、业务规划及营销、国际业务产品和团队管理等。
9、资产管理部
资产管理部是集中统一管理本行理财业务的部门,主要负责理财产品的研发设计、投资运作、成本核算、风险管理、合规审查、产品发行、销售管理、数据系统、信息报送等。
10、信贷管理部
信贷管理部主要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及运行分析、放款管理、押品管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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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贷后管理等。
11、授信审批部
授信审批部是全行授信评审专业管理及授信审批部门,主要负责技术标准管理、授信准入政策制定、授信业务审批、评审管理和监督等。
12、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全行风险规划、风险政策与风险制度的制定、风险量化、风险系统管理等。
13、资产保全部
资产保全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不良贷款、抵债资产的日常管理;不良贷款等信贷资产的转让与核销工作,以及转让与核销资产的管理与追索、信贷业务(包括不良贷款与瑕疵类贷款)的诉讼等。
14、法律合规部
法律合规部的工作职责包括法律合规管理和流程银行建设。其中,法律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全行法律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及法律服务;流程银行建设职责主要包括流程银行改革和规划的推动和流程管理。
15、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的主要职能分为资产负债管理和计划财务管理以及监管数据报送。其中,资产负债管理职能包括全行资产负债总量与结构管理、资本管理、流动性风险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等综合管理工作;计划财务管理职能包括全行财务会计、经营预算、财务资源策划、财务分析、统计管理、税务政策等工作。监管数据报送主要是指银监会 1104报表、银监会客户风险预警信息、人行大集中数据、省联社各类报表及数据等。
16、异地机构管理部
异地机构管理部作为本行的内设机构,负责泰州地区以外异地机构的经营指导、常规检查、风险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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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运营管理部
运营管理部是全行运营统筹管理、运营条线专业管理以及为全行提供业务处理支持保障的管理支持部门,主要负责运营规划和监控及基层柜面业务内部管理、支付清算、现金调拨、反洗钱、账户管理、事后监督、远程授权、集中对账、操作流程和制度修订等。
18、科技信息部
科技信息部是负责全行科技信息管理、应用系统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运行维护职能综合 IT管理的支持保障部门。
19、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负责全行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等工作;同时也是全行人力资源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及完善全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并检查监督各级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并为本行其他部门的负责人提供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20、行政管理部
行政管理部是全行综合行政管理与综合事务协调部门,主要负责综合管理、督办管理、机要及档案管理、公共关系管理、客户服务督导、危机管理等。
21、监察保卫部
监察保卫部职责包括纪检监察职责以及安全保卫职责。其中,纪检监察职责包括全行纪律检查、监察、问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保卫职能包括全行三防一保、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安全运行。
22、审计稽核部
审计稽核部是全行经营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评价部门,主要负责稽核监督检查、内控评价及问责、咨询业务和监督协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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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支机构运营情况
本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截至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共设有 1个总行营业部、1家分行、42家支行和 30个分理处。本行 1个总行营业部、1家分行和 42家支行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机构名称地址职员数
资产总额
(万元)
1 总行营业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号 48 2,718,698.15
2 松陵支行苏州市吴江区流虹路 408号 39 410,198.74
3 八坼支行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八坼社区通联路锦尚花园24幢
17 114,485.30
4 同里支行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迎燕西路 29 120,178.44
5 菀坪支行苏州市吴江区菀坪社区菀缝街 69号 16 92,391.77
6 屯村支行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屯村社区屯溪村综合楼内 9 83,894.93
7 汾湖经济开发区支行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镇芦莘大道 1088号 28 114,564.30
8 芦墟支行苏州市吴江区芦墟镇浦南路 616号 4 186,574.85
9 北厍支行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北厍育才路 580号 18 129,945.19
10 金家坝支行苏州市吴江区芦墟镇金家坝金鑫西路 22 120,021.56
11 黎里支行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兴黎路 50号 18 160,368.58
12 平望支行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通运西路 67号 31 205,140.07
13 梅堰支行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梅堰梅新街堰月楼内 19 92,449.35
14 盛泽支行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舜湖西路 588号 62 436,919.92
15 坛丘支行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丝绸西路与盛坛公路交叉路口(东方丝绸市场二分场)
20 155,200.30
16 南麻支行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社区太平路 50号 16 112,400.01
17 八都支行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八七公路 44号 18 118,347.86
18 横扇支行苏州市吴江区横扇镇大桥路南举路口 18 95,285.67
19 七都支行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望湖路西侧 27 218,477.40
20 庙港支行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庙港沿河路(农贸市场旁) 16 87,683.28
21 震泽支行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镇南一路 1183号 36 216,028.47
22 铜罗支行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铜罗振兴街 115号 17 94,073.88
23 青云支行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青云思远路 7 58,242.51
24 桃源支行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齐心街人民桥堍 19 115,242.53
25 开发区支行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运东大道 777号 26 174,444.71
26 舜湖支行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广东街 1、3、5号 21 126,733.17
27 东方支行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东方丝绸市场福建路南端 17 215,443.38
28 赤壁支行湖北省赤壁市河北大道 265号 17 29,256.86
29 泗阳支行江苏省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东路 88号 25 113,506.28
30 泰兴支行江苏省泰兴市东润路 118号 17 38,099.03
31 姜堰支行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 528号 16 57,830.81
32 新沂支行江苏省新沂市新安镇锦绣华庭 29号 19 29,6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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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 连云支行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院前路 3号康鹏商务中心合 1-01室
17 69,910.97
34 兴化支行江苏省兴化市英武中路 162号 18 34,862.39
35 沛县支行江苏省沛县汤沐东路 7号 20 25,262.66
36 徐州鼓楼支行江苏省徐州市牌楼市场 6号楼 19 107,391.28
37 泰州海陵支行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 11号 18 44,008.45
38 宁国支行宁国市清华路荷香嘉苑 1幢 1单元门面房 18 42,275.12
39 广德支行安徽省广德县桃州镇万桂山南路 9号 21 55,252.56
40 句容支行句容市葛洪路 8号 101室 15 75,840.16
41 高新支行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199号 16 62,705.43
42 泰州分行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 9号 01室 19 1,865.43
43 吴中支行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 158号 17 71,876.61
44 相城支行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 1060 号时尚四季商业广场 5001-5005、5013室;苏州相城区
元和街道嘉元路 1064号
16 30,676.10
本行 30个分理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分理处名称地址
1 流虹西路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流虹西路 251号
2 鲈乡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油车路 692号
3 水乡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
4 木浪路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木浪路 368号
5 三元桥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三元桥南新村
6 莘塔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镇莘塔大街 839号
7 杨文头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芦墟镇金家坝杨文头村
8 黎锋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黎民南路 49号
9 通运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通运东路 45号
10 溪港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溪港村南端
11 科创园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坝里村农贸市场一区朝西商住楼 016-020号
12 黄家溪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黄家溪村
13 西大街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舜湖西路 114号
14 西白洋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盛泽东方丝绸市场三区
15 保盛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舜湖路 1号
16 盛坛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盛坛公路十字街西南侧
17 北新街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八坼北新街
18 心田湾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心田湾工业区新楼(吴江家用电机厂旁)
19 震东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镇南路 1645号
20 大船港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大船港村
21 慈云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頔塘路 2999号
22 商业街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永康路 165号
23 太古广场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舜新南路市场路口
24 大发电器市场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大发电器市场 5-A678号
25 北门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中山北路 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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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
26 行政服务中心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与人民路交界处
27 城南分理处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板路 594号、596号、598号
28 花港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中山北路 2552号
29 赤壁莼川分理处赤壁市蒲圻办事处城西路
30 中鲈分理处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唐家湖大道苏州中鲈国际物流科技园管委会辅楼
六、本行控股和参股公司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拥有两家控股子公司:嘉鱼吴江村镇银行、靖江润丰村镇银行;参股射阳农商行、江苏省农联社、中国银联、启东农商行、如皋农商行、东台农商行。
(一)湖北嘉鱼吴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嘉鱼县鱼岳镇人民大道 42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立志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嘉鱼吴江村镇银行于 2007年 10月 26日经湖北银监局批准成立,成立时本行持有该银行股份 510万股,持股比例为 51%。2011年 8月,本行收购嘉鱼吴江村镇银行部分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同时向该银行增资 1,350万元,此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后,本行持有该银行股份 1,990万股,持股比例为 66.33%。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嘉鱼吴江村镇银行经德勤华永审计的总资产为30,464.02万元,净资产为 4,026.88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 181.06万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嘉鱼吴江村镇银行经德勤华永审计的总资产为 32,959.89 万
元,净资产为 4,141.06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204.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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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5
(二)江苏靖江润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靖江市靖城镇骥江路 115号
注册资本:13,498.368万元
实收资本:13,498.368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铁军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靖江润丰村镇银行于 2009年 12月 15日经江苏银监局批准成立,成立时本行持有该银行股份 6,520万股,持股比例为 54.33%。2012年 12月,靖江润丰村
镇银行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1年末未分配利润中提取 480万元转增股本,本次增资后本行持有该银行股份 6,780.78万股,所占股份比例不变。
2013年 3月,靖江润丰村镇银行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2年末未分配利润中 499.2 万元转增股本,本次增资后本行持有该银行股份 7,052.032 万
股,所占股份比例不变。2014 年 3 月,靖江润丰村镇银行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 2013年末未分配利润以每股分红 5%,其中 4%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增资后本行持有该银行股份 7,334.11328万
股,所占股份比例不变。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靖江润丰村镇银行经德勤华永审计的总资产为127,750.41万元,净资产为 18,380.62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 1,443.46万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靖江润丰村镇银行经德勤华永审计的总资产为142,718.33万元,净资产为18,473.13万元,2016年1-6月净利润为902.41万元。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靖江润丰村镇银行下设有 1个总行营业部和 1家孝化支行、1家孤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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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6
(三)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 385号
注册资本:52,499.9755万元
实收资本:52,499.9755万元
法定代表人:臧正志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射阳农商行成立于 2008年 9月 22日,由射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后组建成立。该银行成立时本行持有该银行股份 3,000万股,持股比例为 20%。2009年 4月,射阳农商行通过《2009年度增资扩股计划的提案》将 2008年末未分配利润中提取 750万元转增股本,增资后本行持有该公司股份 3,150万股,所占股份比例不变。2010 年,射阳农商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并实施了两次增资配股,本行参与了此两次增资配股后,持有该公司股份 10,000万股,所占股份比例不变。
2012年 3月,射阳农商行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将 2011年末未分配利润中提取 2,499.9755 万元转增股本,增资后本行持有该公司股份 10,500
万股,所占股份比例不变。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射阳农商行的总资产为 2,311,342.84万元,净资
产为 139,576.04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 15,698.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射阳农商行的总资产为 2,578,499.40 万元,净资产为
148,491.50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12,766.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住 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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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7
注册资本:3,720万元
实收资本:3,72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经营范围:履行对社员社的行业管理职能;组织社员社之间的资金调剂;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参加资金市场,为社员社融通资金;办理或代理社员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江苏省农联社是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单位,是在全省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基础上,由 1家联社和 82家县(市)联社共同入股,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省级地方性金融机构,于 2001年 9月 18日正式成立。本行持有省联社股份 60万股。
(五)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 498号
注册资本:293,037.438万元
实收资本:293,037.438万元
法定代表人:时文朝
经营范围:建设和运营全国统一的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提供先进的电子化支付技术和与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相关的专业化服务,开展银行卡技术创新;管理和经营―银联‖标识,制定银行卡跨行交易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和仲裁银行间跨行交易业务纠纷,组织行业培训、业务研讨和开展国际交流,从事相关研究咨询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中国银行卡联合组织,成立于 2002年 3月,总部设于上海。目前已拥有 240多家境内外成员机构。本行于 2008年 6月 30日对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750万元,持有其股份 3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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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 599号
注册资本:75,600万元
实收资本:75,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卫兵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外汇担保;同业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结售汇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启东农商行成立于 2011年 12月 16日,由启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后组建成立。该银行成立时本行持有该银行股份 6,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10%。
2014年 3月,启东农商行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3年末未分配利润中提取 3,000万元转增股本,增资后本行持有该公司股份 6,300万股,所占股份比例不变。2015年 3月,启东农商行通过《2014年度股金分红方案》,确定股金分红比例为 11%,其中转增股本 8.8%,本行增加股本 554.4 万股,同时
2015 年 6 月本行又根据该行《2015 年度定向募集股金方案》增资 705.6 万股,
增资后本行持有该行股份 7,560万股,所占股份比例不变。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启东农商行的总资产为 3,872,521.51万元,净资
产为 221,710.67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 28,981.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启东农商行的总资产为 4,444,806.80 万元,净资产为
228,507.79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15,787.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如皋市如城镇海阳路 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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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65,000万元
实收资本:6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农生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如皋农商行设立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本行于 2010 年该银行设立时投资10,000万元,持有股份 5,000万股,持股比例为 10%。2014年 5月,如皋农商行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股金分红方案》将 2013年末未分配利润中提取 4,000万元转增股本,增资后本行持有该公司股份 5,400万股,所占股份比例不变。2015年 2月本行四届十次董事会同意增资该行 1,100万股,增资后本行持有该公司股份 6,500万股,所占股份比例不变。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如皋农商行的总资产为 3,485,544.75万元,净资
产为 239,293.69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 32,319.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如皋农商行的总资产为 4,093,318.08 万元,净资产为
254,744.60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26,527.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八)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江苏省东台市望海西路 166号
注册资本:60,500万元
实收资本:60,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江志刚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0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台农商行成立于 2012年 5月 14日,由东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后组建成立。该银行成立时本行向其投资 27,000 万元,持有该银行股份 10,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20%。2013年 4月,东台农商行通过《2012年股金分红方案》将 2012 年末未分配利润中提取 5,000 万元转增股本,增资后本行持有该公司股份 11,000万股,所占股份比例不变。2014年 4月,东台农商行通过《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3 年末未分配利润中提取 5,500 万元转增股本,增资后本行持有该公司股份 12,100万股,所占股份比例不变。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东台农商行的总资产为 3,612,405.78万元,净资
产为 153,690.76 万元,2015 年净利润为 7,608.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东台农商行的总资产为 3,819,392.97 万元,净资产为
156,399.87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3,677.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本行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与结构
1、员工人数
2013年末、2014 年末、2015年末和 2016 年 6月末,本行正式在岗员工人数分别为 994人、1,110人、1,180人和 1,243人。
2、本行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员工构成
(1)本行员工专业结构
分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管理人员 88 7.08%
业务人员 1,099 88.42%
行政人员 56 4.51%
合计 1,24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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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行员工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人数(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硕士及以上 71 5.71%
大学本科 843 67.82%
大学专科 285 22.93%
大学专科以下 44 3.54%
合计 1,243 100.00%
(3)本行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区间人数(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35岁及以下 730 58.73%
36-45岁 298 23.97%
46-55岁 233 18.74%
56岁以上 2 0.16%
合计 1,243 100.00%
除上述在岗正式员工外,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嘉鱼吴江村镇银行和靖江润丰村镇银行有劳务派遣用工 112 人,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超过本行用工总量的 10%。劳务派遣用工指本行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后,由其派遣至本行工作,服务于本行非核心岗位(包括客服、大堂助理、复核员等岗位)的人员。该类劳务派遣人员非本行正式员工,本行亦未与其直接签订协议,但本行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各级机构都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本行劳务派遣用工与其劳动合同工同工同酬,在劳动保护、培训、工资调整等福利待遇方面不存在差异。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本行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及医疗制度改革
的情况
本行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与解聘均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本行在依法支付员工的基本保障工资、岗位工资和津贴的基础上,根据本行效益状况确定员工每年报酬,并依据效益的增长情况逐步提高,员工按照与本行签订的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本行为员工提供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福利。本行在职员工,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大社会统筹保险及法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2
定福利外的补充福利制度。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地方有关规定由本行和员工个人以一定比例分担。员工应缴的社会保险由个人承担,本行集中代缴。
1、法定福利
(1)基本养老保险
目前,本行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36号)、《<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苏劳社险[2007]24号)中的相关规定为本行江苏省内在职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本行为江苏省外在职员工按照当地政府行政机关的规定为其在当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2)医疗保险
本行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吴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吴政规字[2010]21 号)‖中的相关规定为本行吴江地区在职员工缴纳医疗保险。本行为吴江地区以外的在职员工按照当地政府行政机关的规定为其在当地缴纳医疗保险。
(3)其他社会保险
本行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8号)、《关于实行城乡统一失业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劳社就[2006]1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586号)、《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苏人社函〔2011〕166 号);《吴江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吴政办[2008]95号)、《〈吴江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吴劳社[2008]96号)的规定,执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障制度,按月向地方主管部门为本行吴江地区在职员工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费。本行为非吴江地区的在职员工按照当地政府行政机关的规定为其在当地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本行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第 350号令)的规定为本行在职员工参加了住房公积金计划。本行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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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93号)为本行吴江地区在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本行为非吴江地区的在职员工按照当地政府行政机关的规定为其在当地缴纳住房公积金。
2、补充福利
除法定福利外,本行还为员工提供如下补充福利:
(1)企业年金。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企业年金方案》实施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本行和参加员工个人共同缴纳。本行缴费每年不超过本行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 1/12,本行和参加员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行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 1/6。
(2)提前退休福利计划。对未达法定退休年龄而提前退休的人员,本行依
据《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员工内部退养及薪酬管理办法》实施提前退休福利计划。
(3)其他补充福利。本行为员工提供家庭财产保险、员工意外伤害保险等
补充福利。
本行均按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依法缴纳为员工办理的各项保险,不存在欠缴、拒缴保险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缴纳人数如下: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社会保险 1,243 1,180 1,110 994
住房公积金 1,243 1,180 1,110 994
报告期内,本行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基本养老保险 1,742.00 3,430.23 2,951.47 2,651.96
基本医疗保险 523.76 1,296.23 1,040.67 667.33
工伤保险 84.48 166.72 135.30 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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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32.24 55.03 52.57 38.29
失业保险 85.74 175.38 150.95 124.78
住房公积金 1,295.01 2,674.88 2,332.60 1,769.66
报告期内,本行为全体员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吴江农商行严格遵守有关社会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已按规定进行了社会保险登记,并为全体员工及时、足额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无欠缴情形。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 7月出具的证明,吴江农商行已按规定全员参保,2013 年 1 月至今尚未发生因违反社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吴江农商行严格遵守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已按规定进行了住房公积金登记,并为全体员工及时、足额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无欠缴情形。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 7月出具的证明,吴江农商行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三)员工薪酬情况
1、薪酬制度
本行以建立基于岗位价值一体化的薪酬体系为基础,在有效控制人力资本的前提下,通过实现薪酬管理的内部公平性与外部竞争力,加强本行人才吸引与保留的力度。
目前,本行执行的薪酬制度包括《董事及重要岗位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监事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以及《员工薪酬管理办法》等。
本行制定的薪酬制度,从职级体系的设计与维护、薪酬体系的设计和使用、绩效薪酬、薪酬体系的管理等方面建立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公司员工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津贴组成,其中固定薪酬分为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受益人涉及所有在岗员工。
2、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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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行各岗位、各级别员工平均薪酬水平如下:
(1)2013-2016年上半年各岗位员工平均工资情况
单位:万元
岗位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管理人员 26.43 75.90 81.29 84.63
业务人员 6.84 20.53 17.90 19.43
行政人员 9.88 43.95 47.58 36.18
平均 8.27 25.42 23.30 24.46
(2)2013-2016年上半年各级别员工平均工资情况
单位:万元
级别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中层及以上人员 17.83 51.26 48.90 55.27
客户经理 7.92 24.73 21.20 24.16
其他员工 5.62 17.85 16.59 16.07
平均 8.27 25.42 23.30 24.46
本行2013年、2014年、2015年平均工资分别为24.46万元、23.30万元和25.42
万元,本行报告期平均工资水平较为稳定。2016年上半年平均工资水平8.27万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根据江苏省统计年鉴、苏州市统计年鉴等资料,2013年、2014年苏州市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分别为16.27万元、16.94万元。
本行报告期平均工资水平高于苏州市金融业平均工资水平。
3、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本行将根据国家宏观市场环境、就业市场变化、公司发展状态、同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适时调整薪酬制度。
八、本行股东基本情况
(一)本行前十大法人股东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前十位法人股东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
股东
性质
持股数
(万股)
占比
1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LS 8,582.5675 8.56%
2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 LS 7,438.5675 7.42%
3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LS 6,828.9458 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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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立新集团有限公司 LS 3,350.3522 3.34%
5 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LS 3,051.5225 3.04%
6 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 LS 2,583.1045 2.58%
7 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 LS 1,659.0567 1.66%
8 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LS 1,363.7374 1.36%
9 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 LS 1,267.9762 1.26%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LS 1,239.7612 1.24%
苏州好事来纺织有限公司 LS 1,239.7612 1.24%
合计 38,605.36 38.51%
注:LS(Legal-person Shareholder)表示社会法人股股东。
(二)本行前十大自然人股东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前十位自然人股东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崔建强 489.8805 0.49%
2 邱勤荣 371.9286 0.37% 施志良 371.9284 0.37%
张建凤 371.9284 0.37%
严巧英 371.9284 0.37%
6 李彩娥 371.9283 0.37%
7 陆丽英 322.3380 0.32%
8 曹荣泉 260.3498 0.26%
9 沈林海 247.9525 0.25% 陈金凤 247.9522 0.25%
蒋水珍 247.9522 0.25%
乐文龙 247.9522 0.25%
沈志芳 247.9522 0.25%
吴根龙 247.9522 0.25%
许军 247.9522 0.25%
姚真明 247.9522 0.25%
洪兴凤 247.9522 0.25%
(三)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股东户数共 1,691户,其中持有 1%以上(不含)股份的股东共 19名,合计持有本行 47.38%的股份,本行股权结构较为分散;
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3名,该 3名股东即本行的前三大股东,其单一持有本行股份的比例均不超过 10%,合计持有本行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30%;除前述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其他持有本行 1%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16名,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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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等股东单一持有本行股份的比例均不超过 5%。
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受委托持股或代持股份等情形,且本行《章程》中关于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的有关约定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未作出特别约定,因此,本行不存在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本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同时,本行亦不存在股东之间或其他主体之间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本行的情形,本行亦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本行没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本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号》第 4条的规定,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
综上,发行人律师和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号》第 4条的规定,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
(四)持股 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
1、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第一大股东,持有本行 8,582.5675 万
股,占总股本的 8.56%,原名为江苏新恒通电缆集团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7 月
17日,2005年 7月 5日办理了更名的工商登记手续。注册资本 3,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少华,住所为吴江市七都镇人民路 6号。经营范围为通信电缆、光纤光缆、光电缆材料及附件、光器件、通信设备生产、销售;实业投资;废旧金属的收购。股东由徐少华、陆俊明等 9名自然人组成。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控股企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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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39,740.93万元,净资产为 69,935.51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 9,366.86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 156,469.81万元,净资产为 83,361.37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4,270.4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7,438.5675万股,占总股本的 7.42%。该公
司成立于 2003年 4月 30日,原名为吴江光电通信线缆有限公司,2007年 12月21日经工商登记更名为苏州宏博投资有限公司,2008年 11月 25日经工商登记变更为现名。注册资本 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屠金明,住所为七都镇心田湾。
经营范围为钢塑复合带、铝塑复合带、护套料、电缆盘具生产销售;通讯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五金交电、煤炭、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铁矿石、铁矿砂、日用百货的销售及代理;实业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金融、期货、保险外);投资管理;财务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股东为屠金明、崔建强 2位自然人和苏州同亨投资管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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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有限公司。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参控股企业如下: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 168,955.41万
元,净资产为 112,269.96 万元,2015 年净利润为 5,186.5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截至 2016年 6 月 30日,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 169,456.56
万元,净资产为 113,966.60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1,696.63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3、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6,828.9458万股,占总股本的 6.81%。该公司成
立于 1992年 11月 20日。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崔根良,住所为江苏吴江七都镇心田湾。经营范围为: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煤炭、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针纺织品、纺织原料(除棉花)、铁矿石、铁矿砂、日用百货批发零售;金属镀层制品、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财务咨询。股东为崔根良和崔巍 2位自然人,出资占比分别为 90%和 10%。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参控股企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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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年 12 月 31日,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为 3,296,436.12万
元,合并净资产为 1,032,019.62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 49,649.66万元(以上数
据经审计)。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为 3,338,130.99
万元,合并净资产为 1,033,688.15万元,2016年 1-3月净利润为 701.96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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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股比例前十名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立新集团有限公司
立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年 9月 8日,注册资本 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菊观,住所为吴江盛泽镇南环路。经营范围:纺织品生产销售;化纤原料、丝绸复制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有规定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立新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02,757.03万元,净
资产为 74,203.23 万元,2015 年净利润为 3,821.1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立新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04,259.86万元,净资产为
75,778.77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1,575.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年 9月 22日,注册资本 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沈孝丰,住所为吴江市经济开发区清树湾清扬路。经营范围:藤制家具生产、销售;对外投资。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日,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144.98
万元,净资产为 5,277.98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 791.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截至 2016年 6 月 30日,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450.12
万元,净资产为 5,583.12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305.14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3、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
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注册资本 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志明,住所为吴江市盛泽镇上升村 10组。经营范围:化纤织物织造、加工。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5,934.76
万元,净资产为 28,197.99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 2,197.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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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3,366.28
万元,净资产为 29,338.52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1,338.52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4、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
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年 8月 21日。注册资本 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留生,住所为吴江盛泽镇经济开发区镇北一区 1号。经营范围:化纤丝加弹;生产、经营:纺织丝绸、服装、机电产品、皮件、箱包及其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销售:化学纤维、纺机及纺配。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4,149.98万元,
净资产为 10,919.63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 977.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1,991.27万元,净
资产为 11,460.92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541.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吴江南亚化纺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11月 22日,2005年 10月 21日办理了更名的工商登记手续。注册资本 8,6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雪华,住所为吴江震泽镇民营开发区。经营范围:绦纶化纤丝、混纺复合丝、针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4,895.07万
元,净资产为 24,514.50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 982.4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3,537.36万元,
净资产为 24,206.54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477.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6、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
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年 9月 22日,注册资本 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明勤,住所为吴江市震泽镇里泽村。经营范围:茧丝副产品及绢纺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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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成品、绢丝、由丝、化纤丝、纺织品、服装、亚麻纱生产销售;为本企业收购:
亚麻、长吐、落棉、真丝下脚料及农副土特产品。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86,474.85万元,
净资产为 45,768.38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 5,551.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87,366.72万元,净
资产为 48,749.99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2,994.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7、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市场‖)成立于1998年 7月 16日。注册资本 121,823.6445万元,法定代表人计高雄,住所为江
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35号文核准,于 2000年 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500万股,并于 2000年 5月 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纺织原料、针纺织品、聚酯(PET)生产、销售,电脑绣花,仓储,蒸汽供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技术咨询,实业投资,国内贸易,企业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自产的坯绸,本企业自产的染色、印花绸及化纤织物、电脑绣花系列产品、服装、服饰系列产品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公路货运(限指定的分支机构经营),热电生产、供应(限分支机构经营)。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为 439,733.05 万元,合并净资产为 323,412.16 万元,2015 年合并净利润为
16,713.1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江苏吴江中国东方
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为 457,945.19万元,合并净资产为 327,123.06
万元,2016年 1-3月合并净利润为 3,710.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苏州好事来纺织有限公司
苏州好事来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年 4月 9日,注册资本 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鸣明,住所为吴江盛泽镇开发区镇南四区 6号(茅塔村)。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服装、化纤原料、棉纱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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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业务。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苏州好事来纺织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0,020.13万元,
净资产为 17,674.91万元,2013年净利润为 2,461.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苏州好事来纺织有限公司自 2013年 11月开始持有的本行股份因企业自身经营原因,处于法院冻结状态,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九、(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九、本行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本情况
根据本行于 2016年 2月 17日召开的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行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数量 11,15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1%。本次发行前后,本行的股本结构如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股数(万股)比例股数(万股)比例
法人 62,089.68 61.94% 62,089.68 55.74%
自然人 38,151.43 38.06% 38,151.43 34.25%
本次发行社会公众-- 11,150.00 10.01%
合计 100,241.10 100.00% 111,391.1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及其关联关系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发行前发行后
性质
持股数
(万股)
占比
持股数
(万股)
占比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LS 8,582.57 8.56% 8,582.57 7.70%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 LS 7,438.57 7.42% 7,438.57 6.68%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LS 6,828.95 6.81% 6,828.95 6.13%
立新集团有限公司 LS 3,350.35 3.34% 3,350.35 3.01%
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LS 3,051.52 3.04% 3,051.52 2.74%
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 LS 2,583.10 2.58% 2,583.10 2.32%
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 LS 1,659.06 1.66% 1,659.06 1.49%
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LS 1,363.74 1.36% 1,363.74 1.22%
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 LS 1,267.98 1.26% 1,267.98 1.14%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LS 1,239.76 1.24% 1,239.76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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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好事来纺织有限公司 LS 1,239.76 1.24% 1,239.76 1.11%
合计 38,605.36 38.51% 38,605.36 34.65%
注:LS(Legal-person Shareholder)表示社会法人股股东。
本行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股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本行任职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在本行任职情况
1 崔建强 489.8805 无任职
2 邱勤荣 371.9286 无任职 施志良 371.9284 无任职
张建凤 371.9284 无任职
严巧英 371.9284 无任职
6 李彩娥 371.9283 无任职
7 陆丽英 322.3380 无任职
8 曹荣泉 260.3498 无任职
9 沈林海 247.9525 无任职 陈金凤 247.9522 无任职
蒋水珍 247.9522 无任职
乐文龙 247.9522 无任职
沈志芳 247.9522 无任职
吴根龙 247.9522 无任职
许军 247.9522 无任职
姚真明 247.9522 无任职
洪兴凤 247.9522 无任职
(四)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本行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
情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的股东有 23户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涉及股份数量69,411,855股,占本行股份比例6.92%;63户持有本行股份的股东将其所
持股份进行了质押,涉及股份数量 174,293,645股,占本行股份比例 17.39%。具
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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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股东所持股份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冻结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冻结期间 苏州好事来纺织
有限公司
12,397,612 1.2368 2015.05.07-2018.05.06 吴江市巨诚喷织
有限公司①
11,000,000 1.0974 2016.02.22-2019.02.21 吴江永祥酒精制造
有限公司
7,520,0.7502 2015.04.20-2017.04.19
4,263,715②
0.4253 2015.07.09-2016.07.08 吴江时时美化纤有限公司③
9,247,762 0.9226 2016.03.17-2018.03.16 吴江市黎里助剂有限公司
247,953 0.0247 2016.06.20-2017.06.20 苏州汇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1,487,713 0.1484 2016.01.12-2018.01.11 吴江市巨龙金属带箔有限责任公司④
9,839,427 0.9816 2016.06.01-2018.05.31 吴江市平望镇福利
针织厂
247,951 0.0247 2016.01.29-2019.01.28
9 胡旭东 320,0.0319 2015.09.16-2018.09.15
10 戴锦亮⑤ 1,983,618 0.1979 2016.01.06-2017.01.05
11 金根荣 61,988 0.0062 2016.06.20-2017.06.20
12 陆岩明 1,239,762 0.1237 2015.07.09-2017.07.08
13 陆志云 743,857 0.0742 2015.08.06-2017.08.05
14 孙玉仙 123,976 0.0124 2015.08.28-2017.08.27
15 吴玉琴 743,857 0.0742 2015.11.19-2017.11.18
16 唐胜泉⑥ 247,953 0.0247 2016.01.29-2019.01.28
17 吴胜明 1,000,0.0998 2016.02.05-2018.02.04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7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冻结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冻结期间
18 姚培红⑦ 123,976 0.0124 2016.03.14-2017.03.13
19 王伟泽⑧ 1,983,618 0.1979 2016.04.05-2018.04.04
20 张洪源 123,976 0.0124 2016.05.03-2018.05.02
21 黄春林 495,904 0.0495 2016.06.13-2019.06.12 严巧英 3,719,284 0.3710 2016.06.15-2019.06.14
23 钱建元 247,953 0.0247 2016.06.15-2018.06.14
司法冻结余额合计
(含轮候冻结的数量)
69,411,855 6.9245 -
注:①序号 2中,吴江巨诚喷织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除表中披露的已生效的司法冻结外,还存在以下轮候冻结的情况,按轮候冻结登记的先后顺序分别为:根据(2016)苏
0106执字第 267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1,000,000股,冻结期限为 2016年 3月 12日至 2018年3月 11日;根据(2016)苏 0591民初 1914-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1,000,000股,冻结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17日至 2018年 3 月 16 日;根据(2015)玄商初字第 773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1,000,000股,冻结期限为 2016年 4月 12日至 2018年 4月 11日;根据(2016)苏 0509
民初 4817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1,000,000股,冻结期限为 2016年 6月 12日至 2018年 6月11日;根据(2014)园执字第 03046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1,000,000股,冻结期限为 2016年
6月 15日至 2019年 6月 14日。
②序号 3中,吴江永祥酒精制造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除表中披露的已生效的司法冻结外,还存在以下轮候冻结的情况,按轮候冻结登记的先后顺序分别为:根据(2015)吴
江商初字第 01314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1,000,000股(其中冻结 4,263,715股已生效,6,736,285股轮候),冻结期限为 2015年 7月 9日起至 2016年 7月 8日;根据(2015)吴江商初字第
01315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1,000,000股,冻结期限为 2015年 7月 9日起至 2016年 7月 8日;根据(2015)嘉秀商初字第 500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1,783,715股,冻结期限为 2015年 7月
10日至 2018年 7月 9日;根据(2015)姑苏商诉保字第 07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1,783,715
股,冻结期限为 2015年 7月 10日至 2017年 7月 9日;根据(2015)苏中诉保字第 00027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1,783,715股,冻结期限为 2015年 7月 13日至 2017年 7月 12日;根据
(2015)吴江盛商初字第 0315号、0316号、0317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1,783,715股,冻结期
限为 2015年 7月 22日至 2017年 7月 21日;根据(2015)吴江商初字第 01389号、01391
号、01392号、01393号、01394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1,000,000股,冻结期限为 2015年 8月12日至 2017年 8月 11日;根据(2015)吴江汾商初字第 0326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1,783,715
股,冻结期限为 2015年 8月 28日至 2017年 8月 27日;根据(2015)吴江商初字第 01989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1,000,000股,冻结期限为 2015年 11月 4日至 2017年 11月 3日;根据
(2015)园商初字第 03076-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4,000,000股,冻结期限为 2015年 12月 28
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根据(2015)苏中商初字第 00202-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1,783,715
股,冻结期限为 2016年 3月 24日至 2018年 3月 23日;根据(2015)玄商初字第 936号之
一民事裁定书冻结 11,783,715股,冻结期限为 2016年 4月 12日至 2018年 4月 11日;根据
(2016)苏 0591 民初 4028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1,783,715 股,冻结期限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至 2018年 6月 14日;根据(2016)苏 0591民初 4510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1,783,715股,
冻结期限为 2016年 6月 15日至 2018年 6月 14日。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8
③序号 4中,吴江时时美化纤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除表中披露的已生效的司法冻结外,还存在以下轮候冻结的情况,按轮候冻结登记的先后顺序分别为:根据(2016)苏
0591民初 1830-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9,247,762股,冻结期限为 2016年 3月 17日至 2018年3月 16日;根据(2016)苏 0591财保 3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9,247,762股,冻结期限为 2016
年 4月 1日至 2018年 3月 31日;根据(2016)苏 0509民初 4488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9,247,762
股,冻结期限为 2016年 4月 28 日至 2018年 4月 27 日;根据(2016)苏 0591 民初 3100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冻结 9,247,762股,冻结期限为 2016年 6月 15日至 2018年 6月 14日。
④序号 7中,吴江巨龙金属带箔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除表中披露的已生效的司法冻结外,还存在以下轮候冻结的情况,按轮候冻结登记的先后顺序分别为:根据(2016)
苏 0509民初 6627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9,839,427股,冻结期限为 2016年 6月 1日至 2018年5月 31日;根据(2016)苏 0508民初 3645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9,839,427股,冻结期限为 2016
年 6月 3日至 2019年 6月 2日;根据(2016)苏 0509民初 7406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9,839,427
股,冻结期限为 2016年 6月 16日至 2018年 6月 15日。
⑤序号 10中,戴锦亮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除表中披露的已生效的司法冻结外,还存在以下轮候冻结的情况,按轮候冻结登记的先后顺序分别为:根据(2015)苏中仲保字第 00080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983,618股,冻结期限为 2015年 9月 23日起至 2017年 9月 22日;根据(2016)苏 0509民初 525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840,000股,冻结期限为 2016年 4月 25日
至 2018年 4月 24日;根据(2015)吴江执字第 6366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983,618股,冻结
期限为 2016年 4月 21日至 2019年 4月 20日;根据(2016)苏 0509民初 7289号民事裁定
书冻结 1,983,618股,冻结期限为 2016年 6月 21日至 2018年 6月 20日。
⑥序号 16中,唐胜泉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除表中披露的已生效的司法冻结外,还存在以下轮候冻结的情况:根据(2016)苏 0509民初 7289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247,953股,冻结期
限为 2016年 6月 21日至 2018年 6月 20日。
⑦序号 18中,姚培红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除表中披露的已生效的司法冻结外,还存在以下轮候冻结的情况,按轮候冻结登记的先后顺序分别为:根据(2016)苏 0509 民初 3450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23,976股,冻结期限为 2016年 3月 22日至 2017年 3月 21日;根据吴江区人民检察院的协助冻结通知书(吴江检反贪协冻〔2016〕1号)冻结 123,976股,冻结期限为 2016年 3月 28日至 2018年 3月 28日。
⑧序号 19中,王伟泽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除表中披露的已生效的司法冻结外,还存在以下轮候冻结的情况,按轮候冻结登记的先后顺序分别为:根据(2016)苏 0509 民初 4284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983,618股,冻结期限为 2016年 4月 5日至 2018年 4月 4日;根据(2016)
苏 0509 民初 578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1,983,618 股,冻结期限为 2016 年 5 月 13 日至 2017年 5月 12日。
⑨合计司法冻结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与各笔司法冻结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的合计数不一致系因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股东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姓名
质押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质权人名称冻结期限 吴江永祥酒精制造有限公司
4,000,0.399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0.12.06-2011.11
.18
6,000,0.598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
2014.08.15-2015.08
.14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9
序号
股东名称
/姓名
质押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质权人名称冻结期限
1,520,0.151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
2014.08.15-2015.08
.14 吴江时时美化纤有限公司
9,247,762 0.922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5.04.17-2018.04
.16 吴江市俊达织造有限责任
公司
4,767,522 0.475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2015.9.14-2016.09.吴江市巨诚喷织有限公司
11,000,000 1.097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3.05.06-2015.05
.06 吴江市庆磊实业有限公司
5,000,0.498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5.09.09-2018.08
.07
5,679,045 0.5665
苏州国发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5.01.22-2018.01
.21 吴江市华光喷织有限责任
公司
2,479,522 0.247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
2014.04.11-2015.10
.10 吴江市万事达纺织有限公司
8,199,522 0.818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4.09.25-2016.09
.25 吴江嘉伦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2,479,522 0.247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4.12.30-2017.12
.29 吴江市巨龙金属带箔有限责任公司
9,839,427 0.9816
苏州亨通投资有限公司
2016.01.14-2019.01
.14 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
12,679,762 1.2649
吴江市东湖纺织品
有限公司
2016.05.05-2021.05
.04 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菀坪零件厂
1,611,689 0.1608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5.12.24-2018.12
.24 吴江市平望镇福利针织厂
247,951 0.0247
吴江市苏商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5.05.28-2018.05
.28 苏州吴江许氏彩板钢结构有限公司
1,239,762 0.1237
吴江市高瑞庭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5.08.26-2018.08
.26 立新集团有限公司
7,000,0.6983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1.12-2019.11
.12 立新集团有限公司
26,500,000 2.643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3.03.27-2018.03
.27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0
序号
股东名称
/姓名
质押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质权人名称冻结期限 吴江市盛泽金涛染织有限公司
2,479,522 0.2474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3.15-2019.03
.15 吴江市三利针织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247,953 0.0247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3.28-2019.03
.28 吴江市森宇工贸有限公司
247,953 0.0247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4.08-2019.04
.08 吴江翔龙丝织有限公司
4,509,522 0.4499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4.07-2019.04
.07
6,550,0.6534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4.07-2019.04
.07 吴江茂春喷织服饰有限公司
495,904 0.0495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4.15-2019.04
.15 吴江市远东纺织品有限公司
1,239,762 0.123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3.11.22-2016.11
.21
22 吴胜明 1,000,0.099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1.02.23-2012.01
.13
23 盛利荣 619,881 0.0618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1.06.24-2012.06
.23
24 孙佩红 495,904 0.049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4.07.31-2016.07
.31
25 张桂芳 1,983,618 0.197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5.09.22-2018.09
.21
26 黄春林 495,904 0.049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
2012.09.27-2015.09
.26
27 顾泉明 1,679,722 0.167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6.05.30-2021.02
.26
28 钱荣星 495,904 0.0495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6.16-2019.06
.15
29 崔纪康 1,735,666 0.1731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5.06.08-2018.06
.08
30 吴根荣 743,857 0.074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
2013.07.22-2018.07
.21
31 凌根华 1,239,762 0.1237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汾湖支行
2015.08.19-2017.08
.18
32 沈菊红 1,239,762 0.1237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汾湖支行
2015.10.12-2017.10
.11
33 张洪源 68,906 0.0069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2013.11.12-2015.11
.11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1
序号
股东名称
/姓名
质押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质权人名称冻结期限
34 陆岩明 1,239,762 0.1237
吴江市巾帼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3.12.24-2015.12
.23
35 孙生根 1,983,618 0.1979
吴江市苏南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1-2018.03
.01
36 王伟泽 1,983,618 0.1979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2015.12.21-2018.12
.21
37 禇金荣 495,904 0.0495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4.11.27-2019.11
.27
38 倪卫国
600,0.0599
吴江华泰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2014.03.12-2015.03
.11
400,0.0399
2014.03.12-2015.03
.11
200,0.0200
2014.08.05-2015.08
.04
39 蒋建荣 495,904 0.0495
苏州北旺生态农业休闲有限公司
2015.04.14-2017.05
.05
40 许军 2,479,522 0.247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5.06.09-2018.06
.09
41 黄松明 247,953 0.0247
吴江市荣中装饰
工艺织造厂
2015.07.02-2016.05
.04
42 姚虎根 247,953 0.0247
苏州国发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5.09.16-2020.09
.16
43 姚良荣 743,857 0.0742
苏州市南庄纺织有限公司
2015.10.09-2018.10
.08
44 吴心凤 123,976 0.0124
苏州市南庄纺织有限公司
2015.10.09-2018.10
.08
45 钮春明 495,904 0.0495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
有限公司
2015.12.23-2018.12
.23
46 张爱珍 495,904 0.0495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
有限公司
2015.12.25-2018.12
.25
47 刘洪兴 247,953 0.0247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
有限公司
2015.12.25-2018.12
.25
48 吴炳泉 247,953 0.0247
吴江市汉威金属制品厂
2016.01.18-2017.01
.17
49 张冬林 247,953 0.0247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1.12-2019.01
.12
50 孙国平 247,953 0.0247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1.25-2019.01
.25
51 王建平 495,904 0.0495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1.25-2019.01
.25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2
序号
股东名称
/姓名
质押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质权人名称冻结期限
52 陆丽英 3,223,380 0.3216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1.14-2019.01
.14
53 陆丽强 991,809 0.0989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1.14-2019.01
.14
54 钱金虎 247,953 0.0247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1.11-2019.01
.11
55 贝凤根 247,953 0.0247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3.14-2019.03
.14
56 王根荣 247,953 0.0247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3.14-2019.03
.14
57 丁福英 1,983,620 0.1979
鹰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03.30-2019.03
.30
58 王龙元 743,857 0.0742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4.07-2019.04
.07
59 金剑铭 495,904 0.0495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4.13-2019.04
.13
60 李月坤 320,0.0319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4.28-2019.04
.28
61 顾明明 297,545 0.0297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5.03-2019.05
.03
62 凌金根 495,904 0.0495
苏州毕佳纺织有限公司
2016.05.06-2017.05
.06
63 钱传根 495,904 0.0495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6.05.16-2019.05
.16
64 陈金凤 2,479,522 0.247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6.05.13-2019.05
.13
65 吴胜良 1,239,762 0.123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3.11.22-2016.11
.21
合计 174,293,645 17.3874 -
注:①上表中的股份质押期限为提交托管机构华泰证券的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记载的质押期限;部分股东的质押期限已到期,但尚未在股权托管机构华泰证券办理解除股份质押的手续。②合计质押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与各笔质押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合计数不一致系因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股份质押、冻结情况涉及股份数占本行股份总额比例较小,不会对本行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除上述质押、冻结事项外,本行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3
他有争议的情况。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被司法冻结或质押的股份,权属清晰,且占比较低,其被司法冻结或质押不会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本行内部职工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作为本行
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近亲属及其他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本行内部职工股股东锁定期承诺及持股 5%以上股东、
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近亲属及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期延长及减持股份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规定,本行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根据《公司法》、财金[2010]97号《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本行发行前内部职工股股东锁定期及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期延长及减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持有本行内部职工股超过 5 万股的非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承诺: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满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五年内累计转让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满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五年内累计转让股份总数不超过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行股份。所持本行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本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同时,不因在上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4
述承诺履行期间内发生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持有本行股份的监事承诺: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满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五年内累计转让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行股份。
持有本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承诺:自本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所持本行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本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承诺: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满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五年内累计转让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行董事控制的企业(持有本行股份的企业)承诺: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满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五年内累计转让股份总数不超过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从本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行股份。所持本行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本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同时,不因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内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行发生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其他持有本行 1%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吴江市荣夏纺织品有限公司、吴江市巨龙金属带箔有限责任公司、吴江时时美化纤有限公司、吴江市三川纺织植绒后整理有限公司、华鑫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吴江市大龙喷织有限公司、吴江市万事达纺织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1%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以及上述 7家法人股东共计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5
26 家法人股东累计持有本行股份超过 51%):自本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二)本行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的本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履行完毕后,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及声明如下:1、拟长期持有本行股票;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
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减持本行股份将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本行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
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本行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5、如果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行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5%。因本行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本行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本行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
价的预案和承诺
本行2014年3月21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本行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下称―预案‖或―本预案‖)。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1)预警条件:当本行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本行将在 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本行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及程序:当本行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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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6
产时,应当 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3)停止条件:在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本行
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2)项的
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本行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行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行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本行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本行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①在不影响本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行股票。
②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要求持股 5%以上股东及时任本行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本行股票的方式稳定本行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
③在保证本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本行股价。
④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本行业绩、稳定本行股价。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持股 5%以上股东、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行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7
本行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持股 5%以上股东、本行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本行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本行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①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本行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行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本行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15%。
②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本行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本行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行的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持股 5%以上股东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本行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本行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本行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持有本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承诺:如果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积极配合本行启动《预案》,且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本行持股 5%以上股东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或拒绝履行承诺。
本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8
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积极配合本行启动《预案》,且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发生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或拒绝履行承诺。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承诺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其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
持有本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承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吴江农商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有),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三十个交易日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本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其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关于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
持有本行股份的职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履行就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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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9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④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⑤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⑥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本行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本行指定账户;⑦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⑧本行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未持有本行股份的职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履行就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③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④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吴江农商行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本行指定账户;⑤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⑥本行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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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非本行职工的董事和监事承诺:将严格履行就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本行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吴江农商行指定账户;③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本行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本行独立董事承诺:将严格履行就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③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本行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本行指定账户;④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⑤本行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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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持有本行股票 5%以上的股东承诺:将严格履行就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其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不得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③暂不领取本行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其的部分;④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本行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本行指定账户;⑤其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⑥本行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其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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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2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一、国内银行业概况
(一)国内银行业发展概况
1、概述
银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十一五‖以来,我国经济平稳增长,经济总量不断迈上新台阶。尤其 2008年国际性金融危机爆发后,在世界主要经济体均面临负增长或停滞困境时,我国经济依然保持了相当高的增速,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2013-2015年期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201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 58.80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较 2012年增长 7.7%;
201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63.59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较2013年增长7.3%;
2015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 67.67 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6.9%。
2006-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变动情况见下图:
















数据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
同时,我国经济的货币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广义货币(M2)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和 2015年 12月 31日,广义货币(M2)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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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分别为 188.18%、193.17%和 205.75%,经济货币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依托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以及货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银行业成功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同时,也取得了规模和业绩的持续增长。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报告(2016),截至 2015年末,银行业金融机
构资产总额 199.35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7.01万亿元,增长 15.7%,增速同比
上升 1.81 个百分点;负债总额 184.14 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4.12 万亿元,增
长 15.1%,增速同比上升 1.73个百分点。其中五家大型商业银行资产占比 39.21%,
比上年末下降 2个百分点,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资产占比分别比上年末提高 0.35个、0.88个和 0.04个百分点。
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 2006-2015年资产和负债规模情况如下图:
数据来源:中国银监会网站数据整理(单位:亿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报告(2016),2015 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
净利润 1.97万亿元,同比增长 2.39%,增速下降 8.1个百分点,连续两年下降。
截至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 1.06%,比上年末下降 0.13 个百分点,
资本利润率 14.35%,比上年末下降 2.8个百分点,净息差 2.47%,同比下降 0.24
个百分点。
我国银行业在保持规模发展和业绩增长的同时,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总体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44
上也保持良好状态。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各类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大型商业
银行
股份制商业
银行
城市商业
银行
农村商业
银行
外资
银行
合计
不良贷款余额(亿元)
7,544 2,825 1,341 2,060 150 13,921
不良贷款率 1.72% 1.61% 1.46% 2.56% 1.30% 1.75%
资料来源:中国银监会网站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各类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 13,92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 1.75%,与 2015年末相比有所上升。
2、国内银行业市场格局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国内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模和市场份额如下表所示:
机构类别
总资产总负债
金额
(亿元)
占比
较上年
同期
增长率
金额
(亿元)
占比
较上年
同期
增长率
大型商业银行 784,583 36.95% 6.90% 722,365 36.82% 6.60%
股份制商业银行 398,923 18.79% 14.90% 373,994 19.06% 14.80%
城市商业银行 251,982 11.87% 24.50% 235,384 12.00% 24.70%
农村金融机构 283,312 13.34% 16.40% 263,141 13.41% 16.50%
其他类金融机构 404,301 19.04% 30.30% 366,829 18.70% 28.40%
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计 1,993,454 100.00% 100.00% 1,841,402 100.00% 100.00%
资料来源:中国银监会网站
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 5家。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大型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和负债分别占国内银行类金融机构资产和负债总额的 36.95%和 36.82%,市场份额较高。
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和渤海银行等。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占国内银行类金融机构总资产和负债的 18.79%和 19.06%,成为除大型商业银行外一
类重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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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业银行一般由当地的城市信用社改组而来,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城市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合计占国内银行机构总资产的 11.87%。传统上,城市商
业银行的业务仅限于在当地城市中经营。近年来,行业内领先的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已经获准实现了跨区域经营。
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农村金融机构和其他类金融机构的总资产占国内银行机构总资产的 32.38%,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
3、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历史
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组而成的一种金融组织形式,其发展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和改革历程紧密相关。农村信用社是由辖区内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入股组成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程和演变过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至七十年代末的组建初期
农村信用社组建初期,按照合作的原则和民主办社的方针,为入股社员提供金融服务。主要任务是通过广泛地吸收当地农民存款,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信贷、结算服务。
第二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到 2003年的发展阶段
在此阶段,农村信用社按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的合作制原则,以组织存款、发放农村信贷为主要业务,成为当时农村金融的主要机构。
第三阶段:2003年 11月至今,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阶段
2003年 6月 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提出了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试点方案,其中重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将农村信用社改造为股份制商业银行。2003 年 8 月,经国务院批准,吉林、山东、江西、浙江、江苏、陕西、贵州、重庆等 8省(市)开展了农村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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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2003 年 9 月,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了农村商业银行筹建、经营和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本行正是在此背景下由吴江市农信社改制而来的。2003年 11月,本行筹建工作正式启动;2004 年 8 月,经银监会批准本行开业,由此完成了由农村信用社到农村商业银行的转变,具体过程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二)影响银行业发展的因素
1、经济发展状况
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金融产品的需求情况。在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背景下,人民生活水平、消费水平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相适应,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大大增加,社会闲置资金急剧增加,客观上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有着巨大的需求。
此外,作为直接融资渠道的金融市场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其规模和作用还相当有限,而银行拥有较多的金融服务的经验,拥有最为广泛的网点及客户群,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银行仍是居民金融服务需求的主要渠道。
2、银行监管的完善化过程
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实施了一系列的监管举措和银行业改革措施,以强化对银行业的监管,改善我国银行业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降低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这些举措包括:
(1)加强对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流动性、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等的监
管和考核;
(2)逐步放开市场准入、规范行政许可程序;
(3)要求银行建立更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4)强化对银行风险管理的监管,要求银行改善信贷审批程序和其他信贷
操作,监督实施贷款五级分类及相关贷款损失准备制度,强化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的监管;
(5)鼓励境外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参与对我国银行业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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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鼓励商业银行拓展新业务领域,挑选若干有条件的银行试点综合化经
营业务模式,包括鼓励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等。
3、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存贷款利率过去由中国人民银行厘定并受其管制。近年来,人民银行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步放开了对利率的管制,从 2004年 10月 29日起,国内商业银行可以在人民银行制订的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当自行调整人民币利率,包括不再设定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以及允许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2012 年 6 月 8 日,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 1.1倍。2012年 7月 6日,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
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 0.7 倍,利率的市场化趋势日益明显。2013 年 7 月
19 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决定自 2013年 7 月 20 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0.7 倍
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取消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 2.3倍的上限,由农村信用社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对
客户的贷款利率。2014 年 11 月 22 日,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 1.1倍调整为 1.2倍。自 2015年 3月 1日起,人民银行
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 1.2倍调整为 1.3倍。自
2015年 5月 11日起,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 1.3
倍调整为 1.5倍。自 2015年 10月 24日起,人民银行不再设置商业银行和农村
合作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利率市场化将有助于提高国内商业银行开发和营销创新产品的动力。同时,利率市场化也意味着利率波动幅度的增大,加大了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的难度,特别在负债业务方面竞争会加剧。
4、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
2006年 12月,中国履行加入WTO的承诺,取消外资银行在国内开展人民币业务的限制及业务开展的地域限制等。目前,包括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花旗银行在内的多家外资银行已获准将中国境内分行改制为外资法人银行。外资银行在服务、技术及管理方面较之国内银行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外资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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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进入国内市场,致使国内银行业的竞争形势愈加严峻。
5、直接融资市场的替代效应
近年来,我国国债市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融资格局正在逐步发生深刻改变,经济体系中提供金融中介功能的载体和渠道逐步增多。近年来,国内众多大型企业纷纷在资本市场筹资并上市,国内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不断提高。国内直接融资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在一定程度上将分流企业和个人对银行业的需求。
(三)银行业发展趋势
1、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
20世纪 90年代以后,全球经济一体化促使金融管制逐步放松和金融创新活动的加剧,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日益明显。近年来我国出台的若干政策,如2005 年出台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等,都适当放开了商业银行在证券和保险业务领域的拓展空间,有利于促进银行业务的多元化。
2、金融创新业务快速发展
金融创新是指在金融领域内对各种要素实行新的组合,也泛指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上出现的新事物,具体包括金融工具的创新、融资方式的创新、支付清算手段的创新、金融组织的创新以及金融市场的创新等。在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大趋势和背景下,金融创新成为银行提高资金效率、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和渠道,更为重要的是,新的金融工具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不良资产处置、调整期限结构、加强流动性管理的新渠道,有利于商业银行降低经营风险。
3、个人业务将成为银行角逐的核心业务领域
我国人口规模庞大,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均收入增加较快,刺激个人消费信贷、个人理财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为银行个人业务发展创造了广阔前景。与此同时,外资银行早已盯上了我国的零售业务市场,目前我国对外资银行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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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必将携其在财富管理、银行卡等零售业务领域的经验和优势大举进入个人业务市场,中外资银行在零售业务的竞争将尤为激烈。
4、中间业务发展加速
近年来,我国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迅速,中间业务收入大幅提高,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利润增长点。2007 年 6 月,我国银行监管部门对发展中间业务提出指导性目标,大中型银行要力争通过 5-10 年的努力,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由 17%达到 40-50%;城市商业银行经过 5 年左右的努力,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由 3.67%提
升到 20%;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过 5 年左右的努力,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从不到1%力争达到 10%。由此,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以及监管导向会促使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迅速增长。
5、国际化经营趋势
伴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企业和居民的国际经济活动大幅度增加,这就要求银行业提供更多跨国性的服务,提高银行的国际化经营水平。同时,大量外资银行的进入也要求国内银行不断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从而在与外资行的竞争中保持有利地位。国际化战略将是我国银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6、银行电子化进程加快
银行电子化技术将为银行带来提供增值服务、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的改进,成为行业发展的趋势。在金融电子化的发展阶段,首先是将银行的传统业务实现电子化,银行对包括私人客户、公司客户和往来银行的交易电子化,尽量减少手工操作,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对客户的服务,降低银行的运行成本。其次是开发大量新的自助型银行项目,银行柜员联机系统的建立,为银行开发一系列新型的自助银行服务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第三是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信息服务。
银行除了向客户提供传统的业务服务以及前述新的自助银行服务外,还能从各种金融交易中提取有用的信息,向客户提供各种增值的金融信息服务。第四是网络银行,通过网络技术手段拓宽银行的服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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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银行业监管体制
(一)银行业监管架构
银行业主要受中国银监会、人民银行的监管。2003 年 4 月之前,人民银行是银行业的主要监管者和指导者;2003 年 4 月,中国银监会成立后,履行对银行业的监管职能,人民银行则保留了其中央银行的职能。江苏省农联社是江苏省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行业管理部门,履行对全省农村信用合作组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1、中国银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监会负责对在国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监督和管理。银监会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并有权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查处。
银监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意见和建议;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等。
2、中国人民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其与商业银行运行相关的职责主要包括: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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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省农联社
经国务院同意,从 2000年 8月以来,江苏省率先进行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在先后完成了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基础上,组建了省联社,具体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从 2002年 6月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又将全省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工作统一移交给省联社,自此省联社又承担了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的管理责任:负责规划、制定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阶段性和中长期计划、防范和处置行业经营风险;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和领导班子的推荐、考察、考核,离任稽核和劳资管理等工作;加强对财务、业务的检查、辅导和稽核,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制定落实各类规章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其他监管部门
根据不同的业务和运营情况,我国的商业银行还受其他监管机关的监管,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审计署等。其中:财政部负责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资格认定与管理等;中国保监会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代理业务的审核等;中国证监会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金设立、基金托管、证券发行、上市等事宜的审批以及上市银行的监管等。
(二)银行业监管内容
银行业的监管职责主要由中国银监会承担,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的监管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市场准入,包括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机构的变动、分支机构的设立、
股权及股东的限制等;商业银行业务的监管,包括对贷款活动、外汇业务、证券及资产管理业务、保险业务、自营性投资和衍生工具的管理等;
●审慎性经营的要求,包括贷款的五级分类、贷款损失的拨备计提、资
本充足率、次级债券、资产流动性及其他经营比率、存款准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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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的管理和风险评级体
系等;
●公司治理,包括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
(三)银行业监管趋势
1、巴塞尔协议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巴塞尔Ⅰ)由巴塞尔银行管理委员会于 1988年制订并公布。
巴塞尔Ⅰ是一套银行资本衡量系统,实施最低资本充足率标准为 8%的风险衡量架构。自 1999年起,巴塞尔委员会开始对巴塞尔Ⅰ进行修改,并就新资本充足框架(巴塞尔Ⅱ)颁布若干建议,以替代巴塞尔Ⅰ。巴塞尔Ⅱ保留巴塞尔Ⅰ的主要元素,并通过引入三大新―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信息披露)改善最低资本架构。巴塞尔Ⅲ的通过受到了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直接催生,根据协议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上调资本金比率,以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巴塞尔Ⅲ规定,截至 2015年 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 4%上调至 6%,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 2%提高至 4.5%。
中国银监会制定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是以巴塞尔Ⅰ为基础,同时在若干方面参考了巴塞尔Ⅱ。2007年 2月 28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根据该指导意见,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应坚持分类实施的原则、分层推进的原则和分步达标的原则。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中国银监会将商业银行分为两大类,实施不同的资本监管制度:(1)新资本协议银行: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等)设有业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应实施新资本协议;(2)其他商业银行:这类商业银行
(含外国银行子行)可以自愿申请实施新资本协议;若不选择实施新资本协议,将继续执行现行资本监管规定。中国银监会将借鉴新资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现行资本监管规定进行修订完善,供其他商业银行实施。
我国实施新资本协议的时间表为:(1)中国银监会于 2008年底前,陆续发
布有关新资本协议实施的监管法规,修订现行资本监管规定;(2)中国银监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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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进行定量影响测算,评估新资本协议实施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3)新资本协议银行从 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如果届时不能达到中
国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经批准可暂缓实施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 2013年底;(4)其他商业银行可以从 2011 年后提出实施新资本协议的申请,申请和批
准程序与新资本协议银行相同;(5)其他商业银行自 2010年底开始实施经修订
后的资本监管规定。届时,若新资本协议银行尚未实施新资本协议,也将执行该资本监管规定。
2011年 4月 27日,中国银监会发布―银监发[2011]44号‖《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根据巴塞尔Ⅲ确定的银行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新标准,在全面评估现行审慎监管制度有效性的基础上,提高了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等监管标准。
新的资本监管标准改进了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提高了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建立了杠杆率监管标准。新资本监管标准从 2012年 1月 1日开始执行,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分别于 2013年底和 2016年底前达到新的资本监管标准。
2012 年 6 月 7 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5%、6%和 8%;第二层次为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分别为 2.5%和 0-2.5%;第三层次
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 1%;第四层次为根据单家银行风险状况提出的第二支柱资本要求。该办法实施后,我国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别为 11.5%和 10.5%,符合巴塞尔Ⅲ最低监管标准,并与国内现行监
管要求保持一致。多层次的监管资本要求既符合巴塞尔Ⅲ确定的资本监管新要求,又增强了资本监管的审慎性和灵活性,确保资本充分覆盖国内银行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和个体风险。该办法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商业银行应于 2018年底前全面达到相关资本监管要求,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提前达标。
2、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监管
我国金融业目前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但是,随着新产品和新业务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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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断涌现,银行、证券、保险各业之间交叉和融合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此适应混业经营发展的交叉监管将是未来金融监管的重要课题。
3、监管国际化
伴随着经济金融全球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进程的稳步推进以及外资金融机构的不断进入,银行业经营逐渐趋于国际化,因此迅速适应国际化市场环境,并尽快与国际银行业的监管水平接轨,加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与协调将成为未来监管的重要发展趋势。
(四)国内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国内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分为基本法律法规与行业规章两大部分。
基本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
行业规章主要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等方面。
行业管理方面的主要规章:《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金融机构管理规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等。
公司治理方面的主要规章:《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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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操作方面的主要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管理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
风险防范方面的主要规章:《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修订)》、《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等。
信息披露方面的主要规章:《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
三、本行面临的竞争状况
(一)吴江地区的经济金融环境
本行地处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长三角经济区核心地带——苏州市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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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根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结果,2015 年苏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45万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 7.5%;实现地方公
共财政预算收入 1,560.8亿元,比上年增长 8.1%。实现工业总产值 35,718亿元亿
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30,546 亿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4,424.8
亿元,比上年增长 9.0%。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6,124.4 亿元,比上年下降
1.7%。
随着 2012年撤市设区,吴江充分利用长三角经济圈腹地的区域优势,扬长避短,因地制宜,以―南部现代新城区、优势产业新板块、开放创新新高地、和谐乐居新家园‖的―四新‖定位全力发展地区经济建设,成为苏州―一核四城‖中的重要板块,金融服务需求强劲。
根据《2015年苏州市吴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吴江区 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 1,540.09亿元,同比增长 7.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47.39亿元,
同比增长 7.3%;工业实现增加值 753.95亿元,增长 5.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720.57亿元,下降 4.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419.04亿元,增长 7.7%。
根据吴江区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 5月吴江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吴江区 2016年 1-5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219.55亿元,同比增长 6.6%;公共财政
预算收入 67.69亿元,同比增长 12.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234.19亿元,同比
增长 1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91.80亿元,增长 10.0%。
《苏州市吴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吴江地区经济结构在平稳发展过程中逐步优化,地区生产总值年均递增 7%;―十三五‖末,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 4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 50%,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65%,研发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 3%。
吴江丝绸以精工细作享誉海内外,产品远销 80多个国家和地区,真丝绸产量和出口量分别占全国总量的八分之一和六分之一。位于吴江区盛泽镇的中国东方丝绸市场年交易额达千亿级规模,是全国丝绸纺织业主要的生产基地、薄型面料价格形成中心,并连续多年居全国同类专业市场首位,被誉为中国的―第一布市‖。同时,吴江地区化纤纺织生产突飞猛进,累计拥有超过 10万台无梭织机,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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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国内最大的化纤丝生产基地之一,也是全国织造无梭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受移动通讯投资和国家拉动内需政策驱动,光电缆行业进入发展新阶段。经过 10多年的发展,吴江已成为全国重要的电缆光缆生产基地。其电缆光缆生产能力占全国生产总量的四分之一。集聚了亨通集团、永鼎集团、通鼎集团等一大批装备制造业领头企业集团,成为促进吴江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同时,随着各种人才创新工程和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实施,吴江已拥有国家―千人计划‖23 名;江苏省―双创人才计划‖11 名;苏州市―姑苏人才计划‖28 名;人才总量突破 17万人;建成博士后工作站、分站 26家,形成了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提高了地区创新创业的承载能力。
根据《关于苏州市吴江区 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15 年吴江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53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 51.4%;新增产学研联合体 23个,产学
研项目 90个;2015年新增专利申请量 1.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 2,900件,
专利授权量 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 1,030件,万人拥有发明专利提高到 22件;2015 年新增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1 家,累计达 7 家,居全省县(区)级首位,新增省级 8家、市级 20家。
随着产业集群的不断发展壮大,吴江已初步形成丝绸纺织、电子信息 2个千亿级产业,光纤电缆、LED、装备制造 3个五百亿级产业,新材料、新能源、新型食品、生物医药 4个百亿级产业发展梯队,以及彩钢板、羊毛衫、日用化工等特色产业,赢得了―电子之城‖、―电缆之都‖的美誉。
(二)本行面临的同行业竞争情况
吴江是我国金融业较为发达、竞争比较充分的地区之一。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信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银行等全国和地方性商业银行并存,本行主要面临和上述银行的竞争。截至目前,本行的存贷款总量以及营业网点数量、布局仍占据绝对优势,―吴江人民自己的银行‖的品牌优势得以充分显现。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吴江地区各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存款存款占比存款排名贷款贷款占比贷款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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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 3,703,702.00 16.88% 2 3,671,796.00 16.53% 1
吴江农商行 5,332,914.00 24.30% 1 3,458,964.00 15.57% 2
中国建设银行 2,454,608.00 11.19% 3 3,135,677.00 14.12% 3
中国工商银行 1,660,911.00 7.57% 5 2,463,530.00 11.09% 4
中国银行 1,978,227.00 9.02% 4 2,213,881.00 9.97% 5
江苏银行 771,677.00 3.52% 8 954,412.00 4.30% 6
中信银行 990,469.00 4.51% 7 898,486.00 4.04% 7
民生银行 471,280.00 2.15% 10 721,072.00 3.25% 8
交通银行 451,989.00 2.06% 11 683,554.00 3.08% 9
招商银行 326,001.00 1.49% 15 497,473.00 2.24% 10
农业发展银行 47,836.00 0.22% 23 413,707.00 1.86% 11
浦发银行 348,265.00 1.59% 14 384,732.00 1.73% 13
光大银行 370,067.00 1.69% 13 413,785.00 1.86% 12
苏州银行 422,821.00 1.93% 12 355,605.00 1.60% 16
兴业银行 186,259.00 0.85% 17 374,468.00 1.69% 15
宁波银行 503,230.00 2.29% 9 387,651.00 1.75% 14
广发银行 148,647.00 0.68% 19 266,367.00 1.20% 18
华夏银行 224,434.00 1.02% 16 304,990.00 1.37% 17
邮政储蓄 1,024,786.00 4.67% 6 252,700.00 1.14% 19
亨通财务 106,984.00 0.49% 20 97,498.00 0.44% 21
浙商银行 183,119.00 0.83% 18 106,000.00 0.48% 20
中银富登 59,317.00 0.27% 22 53,394.00 0.24% 22
泰隆银行 31,469.00 0.14% 24 45,488.00 0.20% 23
韩国中小企业银行 19,358.00 0.09% 26 20,996.00 0.09% 24
兆丰银行 8,629.00 0.04% 27 17,686.00 0.08% 26
东亚银行 23,061.00 0.11% 25 900.00 0.00% 27
合计 21,942,780.00 100.00%- 22,214,812.00 100.00%-
资料来源:人民银行吴江支行统计数据,不包括异地支行。
与已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相比,本行的不足主要表现在资本规模较小,相应地限制了存贷款业务规模,本行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盈利能力较强,资产回报率较高。本行相信,如果能够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资本金,扩大资本规模,本行的业务将进一步发展,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本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
银行名称
年度
资本充足不良资产主要业务盈利能力
资本充足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不良贷款率(%)
拨备覆盖率(%)
贷款余额(亿元)
存款余额(亿元)
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北京银行
发行前 12.78 8.60 2.11 100.00 1,295.77 2,330.90 0.83 24.00
2014年 11.08 9.16 0.86 324.22 6,752.88 9,228.13 1.09 17.98
2015年 12.27 8.76 1.12 278.39 7,753.90 10,223.00 1.00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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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
发行前 11.71 8.39 2.47 107.25 255.05 438.58 1.03 25.31
2014年 12.00 8.59 0.94 325.72 1,746.85 3,683.29 1.12 19.00
2015年 13.11 9.38 0.83 430.95 2,511.97 5,041.97 1.02 17.59
宁波银行
发行前 11.48 9.71 0.33 405.28 277.26 461.91 1.28 23.79
2014年 12.40 10.07 0.89 285.17 2,100.62 3,065.32 1.11 19.45
2015年 13.29 9.03 0.92 308.67 2,556.89 3,556.86 1.03 17.68
本行
2014年 13.47 12.34 1.69 211.63 380.44 519.18 1.25 13.68
2015年 13.58 12.44 1.86 188.83 409.94 571.88 0.92 9.74
资料来源:各上市银行的年报或中报及招股说明书。上市银行的发行前均指 2006年。
注: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总额÷不良贷款总额。上表中各上市银行发行前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系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及其修订按照并表口径进行统计;除此之外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系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统计。
为了建立长效的资本金补充机制,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本行 2010-2014 年资本补充计划和拨备提取计划的议案》,就未来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做出了框架性规定。议案认为:
―截至 2009年末,本行的资本净额将达到 26.5亿元,其中核心资本达到 19.46
亿元,资本充足率为 13.8%,已超过监管部门对大型银行资本充足率 11%的监管
要求。但假如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提高到 13%的话,随着本行风险资产总额的增加,至 2014年末资本充足率将不能达标,必须通过多种途径来补充资本金,以保证本行业务的稳健发展。
2010年至 2014年资本情况分析表列示如下:
单位:亿元
年份资产总额
风险资产总额
资本
净额
其中
资本充足率
如:满足13%需资本净额
距 13%资本净额缺口
核心
资本
附属
资本
扣减项
2010 350 235 29.1 22.29 8.2 1.39 12.38% 30.55 -1.45
2011 400 270 32.47 25.86 8 1.39 12.03% 35.1 -2.63
2012 460 312 36.47 30.06 7.8 1.39 11.69% 40.56 -4.09
2013 530 368 41 34.89 7.5 1.39 11.14% 47.84 -6.84
2014 620 420 45.16 40.35 7 2.19 10.75% 54.6 -9.44
(1)如资本充足率仍保持在不低于 10%时(中小型银行的监管标准),则
2010年至 2014年本行不需要补充资本金。
(2)如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调高至 13%,则从 2010年起,随着风险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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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增加,资本净额缺口将会逐步加大,必须通过股金分红转增、全体股东同比例溢价配股、定向溢价增发新股本、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行次级债券、上市等多种途径来进行弥补,具体弥补方案可视缺口额的多少有针对性地确定。‖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于 2013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该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 2018 年底前达到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分别达到 11.5%和 10.5%。本行根据银监
部门要求,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2013-2018年过渡期资本充足率达标规划的议案》,本行将通过改善信贷资产质量、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拓展资本补充渠道等措施保证 2013年至 2018年过渡期资本充足率规划得以顺利实现。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截至 2016 年 6 月 30日,本行资本充足率为 13.22%,一级资本充足率达到 12.08%,核心一级资本充
足率达到 12.08%,各指标均已高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 2018年
最低要求 10.5%、8.5%和 7.5%,但考虑到储备资本要求、逆周期资本要求和第
二支柱资本要求,本行过渡期资本规划的重点为维持资本充足水平。
根据本行制定的《2013-2018年过渡期资本充足率达标规划》,按照并表统计口径,至 2018年,本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应分别达到 13.77%、12.58%、12.58%。
(三)本行的竞争优势
本行作为中小商业银行,具有诸如机制灵活、高效快捷等独具特色的竞争优势。近年来,本行藉由这些竞争优势获得了快速增长,这些优势也将保障本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1、位于中国经济最活跃、信用环境最优良的地区之一
本行所在的苏州市吴江区位于我国经济最活跃的长三角经济区,是江苏省乃至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吴江区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是吴江经济的主角和增长的主要动力。2012 年,吴江撤市设区,正式融入苏州城区,获得城区功能新的发展优势。同时,吴江是全国信用环境最优良的地区之一,是江苏省金融生态达标县(市)。本行的业务和网络主要位于吴江区,这既使本行能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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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分享苏州整个地区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商机,又为本行带来了良好的经营环境,为本行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良好的财务表现
本行盈利能力较强,报告期内,本行实现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21.18亿元、23.08
亿元、22.38亿元和 10.57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 9.73亿元、7.77亿元、6.12亿
元和 3.96 亿元,利息净收入保持较高水平,而净利润虽受经济景气度影响有所
下降,但总体保持较高水平。本行存贷款规模保持稳定增长趋势,报告期内,本行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 515.40亿元、519.18亿元、571.88亿元和 618.73亿元,
发放贷款余额分别为 338.42亿元、380.44亿元、409.94亿元和 436.36亿元。2009
年至 2015年,本行连续七年被英国《银行家》杂志评选为―全球银行业 1,000强‖。
3、网点渠道优势
本行结合吴江经济发展情况将营业网点分布在各个区镇,已实现吴江地区的完全覆盖。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下设分支机构 74 家,其中吴江区 56家,苏州高新区 1家,苏州吴中区 1家,苏州相城区 1家,异地分行 1家,异地支行 13家,异地分理处 1家。与吴江当地其他银行金融机构相比,本行在吴江地区的营业网点最多,覆盖面最广。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吴江地区各银行金融机构网点数情况见下表:
排名银行名称网点数
1 吴江农商行 56
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32
3 中国农业银行 31
4 中国建设银行 24 中国工商银行 21
中国银行 21
6 苏州银行 5 交通银行 4
中信银行 4
8 江苏银行 3 民生银行 2
光大银行 2
浦发银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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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 2
宁波银行 2
中银富登 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
华夏银行 1
广发银行 1
泰隆银行 1
兴业银行 1
东亚银行 1
韩国中小企业银行 1
兆丰银行 1
浙商银行 1
资料来源:人民银行吴江支行
此外,本行于 2006 年独家推出了独具特色的―吴江市民卡‖,这是国内首张集个人电子身份、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公务消费、金融支付于一体的多功能 IC卡,其使用功能覆盖政府服务、公用事业、金融支付三大应用领域 12 个重点行业,真正实现了―一卡多用、多卡合一‖。―市民卡‖因简便及安全而在吴江市民中广为应用,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在全区已发行 127万余张。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吴江地区已开始发行吴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新版社保卡‖),以代替―吴江市民卡‖的―社会保障‖功能,本行为吴江地区新版社保卡的唯一合作发行机构,负责提供新版社保卡中的金融功能。
4、灵活高效的组织架构
本行致力于建立扁平化的管理体系,以加强管理并提高运营效率。
本行对于前中后台职能进行了明确的区分,建立了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在前台,本行推行条线与矩阵式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由本行业务部门统一管理全行的各项业务;在中后台,本行实施集中化管理,将支行的各项管理职能集中于总行,缩短了内部报告路线,使总行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并迅速作出反应,提高了管理和决策的效率;支行的职能集中于市场营销,提高了支行业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和工作效率;同时,本行业务部门可以掌握业务和客户的最新信息,及时为支行提供支持,为客户提供更快捷和个性化的服务;中后台管理职能的集中,使本行能够随时监控全行的风险,及时作出相应部署,强化对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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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的管理和控制。
本行承继原农村信用社社区性特点,员工、银行、客户都生活在同一社区范围,能贴近各社区基层客户,以亲和、相熟关系进行营销和服务,形成了本行经营方式灵活、获取交易信息成本低、能够及时作出决策的经营特点。
5、审慎的风险管理和严格的客户经理管理体制
通过加强对客户经理的考核管理体制、全面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应用先进的风险控制工具,本行建立了较为全面、独立和集中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本行建立了独立的授信审批流程,主要由各级审批人员对授信进行集中管理;实施客户信用评级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由客户经理对各自分管的信贷资产进行管理;推行信贷资产损失责任个人赔偿追究制度。
本行的授信审批、客户信用评级、贷款分类和风险预警都通过信贷管理系统进行,本行亦通过该系统进行授权、管理和控制,降低了管理过程中的人为因素,提高了效率和准确性。
6、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自 2004年组建以来,本行一直致力于以架构合理、职责明确、内控健全、机制完善、运作规范为主要特征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本行积极贯彻《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等制度,建立了以―三会一层‖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完善了各机构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制度安排。本行制定、修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优化调整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结构,引入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专设董事会、监事会各职能机构,健全董事会、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建立起涉及经营层决策、执行、约束、激励、考核等方面内容的一整套制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7、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本行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敬业专业的高级管理团队。本行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 10年以上的银行业从业经验,大多自本行设立始就任职于本行,既熟悉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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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务,又熟悉本行具体业务和管理。同时,非常了解吴江区的经济金融状况,对吴江区的市场状况和相关工作有深入的把握。
本行多数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份,本行主要员工也持有本行股份。由于自身持有股份,本行管理团队及员工能将自身利益和本行利益捆绑,从而激发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有利于保持高级管理团队和主要员工的稳定性,为本行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本行的经营特色
1、中小企业银行
根据吴江地区经济特点,本行逐步形成了针对中小型企业客户的、比较完整的业务管理理念和内控措施,成为独具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银行。截至 2016年6月 30日,本行中小企业贷款余额 345.43亿元,占本行企业贷款总额的 84.89%。
本行在推动中小型企业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保持了良好的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
本行通过对中小型企业进行细分,选择产品前景良好、主业突出的中小型企业作为目标客户,大力发展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中小型企业客户,并适时推出针对中小型企业客户特点与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从而培育了一大批忠诚度高、信誉良好的中小型企业客户群体。
本行适应中小企业信贷需求,加强信贷产品业务创新,先后开办了收费权质押、动产质押、林权质押等多种创新的融资方式,发放了江苏省首笔专用权质押的贷款,获得商业承兑汇票试点资格,推出了国内信用证代付业务,同时对于一些经营良好,但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2014 年本行成为江苏省首批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银行,并设立了微贷业务部,重点开展微贷事业部建设,服务于微型客户群体。
2、吴江人民自己的银行
本行利用吴江本土银行优势,在业务发展中本行以中小企业和广大市民为主体,着力打造―市民银行‖的公众形象。自创立之初,本行就开始代理发放吴江地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养老失业保险金、代收养老医疗社保金。这些代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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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的开展为本行培育了大量稳定的客户。另外,本行已成为吴江市民卡的唯一合作金融机构,市民卡已累计发行 127万余张,成为吴江地区家喻户晓的服务品牌,进而形成了以代理市民卡业务带动本行其他个人金融业务发展、吸引优质客户的品牌效应。同时,本行为吴江地区新版社保卡的唯一合作发行机构,负责提供新版社保卡中的金融功能。
3、服务―三农‖经济
本行地处富饶的太湖流域,土地肥沃、水资源丰富,为国内著名的鱼米之乡。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迅猛发展,吴江地区的传统农业已逐渐退出主导地位,消费观念逐渐升级,人们从过去的温饱型消费已向小康生活过渡。因此,吴江地区农(渔)民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发展高、精、尖养殖业,并将传统的养殖方法转化为工业化、现代化养殖,如太湖蟹养殖、中华鳖和各种龟鳖养殖以及为城市绿化服务的各种苗木花卉培育种植基地已发展成为最具地方特色的―三农经济‖。
本行认为―三农经济‖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从商业角度给予资金支持有利于培育和发展―三农经济‖,因而,本行给予农(渔)民种养业重点关注,优先满足农业和农村种养业贷款,每年都将一定比例贷款投放给各类农户,支持其业务发展。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已发放涉农贷款 54.64亿元,重点支持了以手
工业、生态农业和规模农业为主的现代化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2014年 9月本行在零售银行部下设二级部门--三农金融部。三农金融部主要负责农村金融服务网点的管理,从事农村经济信贷产品、农户信贷产品和家庭农场信贷产品的开发与拓展等工作。针对特定群体的融资需求,本行研发了―美好生活贷‖、―美丽乡村贷‖、―美景田园贷‖三美系列贷款产品,以提升本行服务―三农‖水平,促进涉农贷款增长。在全区无银行网点的行政村,本行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内设自助终端、电话 POS、点钞机、液晶电视机等设施,实现账务查询、行内转账、便民缴费、存折打印、账户管理等业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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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一)经营范围
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人民银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江苏银监局颁发给本行的《金融许可证》(编号为 B0234H232050001)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经银监会等监管部门批准,并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本行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主要业务经营状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的总资产、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分别为 778.74
亿元、618.73亿元、436.36亿元,根据人民银行吴江支行的统计数据,本行最近
三年及一期存贷款总额在吴江地区的市场份额及排名均位居前列。
年度
贷款存款
市场份额在金融机构的排名市场份额在金融机构的排名
2016年 1-6月 15.57% 2 24.30% 1
2015年度 15.42% 2 24.55% 1
2014年度 14.24% 2 21.37% 1
2013年度 11.48% 2 21.08% 1
资料来源:人民银行吴江支行
本行的核心业务包括企业银行业务、私人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本行坚持中小企业银行特色,以产品前景良好、主业突出的中小型企业作为目标客户,培育了一批忠诚度较高、信誉良好的中小型企业客户群体,企业银行业务成为本行的主要业务。本行在贷款业务发展的同时,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截至 2016年 6月30日,本行不良贷款率为 1.75%,在监管指标要求范围之内。
1、企业银行业务
企业银行业务是本行的核心业务之一,是本行最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对各类企业的贷款余额为 406.94亿元,占本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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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总额的 93.26%,2016年 1-6月企业贷款(包括公司贷款和票据贴现,不含
不良贷款)利息收入 12.35亿元,占本行利息总收入的 76.40%。根据吴江地区的
经济特点,本行企业贷款的目标客户以中小型企业为主,截至 2016 年 6 月 30日,全行中小企业贷款余额 345.43亿元,占本行企业贷款总额的 84.89%。经过
多年实践,本行逐步形成了针对中小型企业客户的、比较完整的业务发展和客户管理理念和内控措施。
(1)本行主要对公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指本行为满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按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三种;按有无担保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分为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
固定资产贷款,指本行为解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满足企业建设、购置、改造固定资产项目及其相应配套设施的中长期本外币贷款。具体分为基本建设贷款、更新改造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等。
银团贷款,主要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投向和相关金融政策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本行既可以作为牵头行、代理行,也可以作为成员行共同发放贷款。由于受单户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资本余额 10%比例的制约,在过去,一些优质大客户、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本行都无法介入,一定程度上造成竞争力的缺失。2009 年,本行创新工作思路,突破传统信贷运行模式,通过在江苏省农商行系统内组建银团贷款的方式,有效解决了资本金比例的制约瓶颈。由本行作为发起行,联合东吴、张家港、锡州、常熟四家农商行共同对吴江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30 省道吴江北段养护改善工程建设项目发放银团贷款 6 亿元,本行直接参贷 2 亿元。2010 年,本行参与由启东农商行牵头的银团贷款 1.75亿元,本行直接参贷 1.05亿元。另外,本行还参与东吴、
常熟、锡州农商行发起的银团贷款 2.60亿元,进一步提升了本行的社会知名度。
本行积极开发特色贷款,如开办了有价单证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商标专利权质押贷款、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等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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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存款
企业存款是本行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吸收企业存款并提供相关服务,还可以维持与公司客户的良好关系,了解客户个性化需求,为本行设计公司业务品种和理财业务奠定基础。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吸收公司活期存款余额 201.62亿元,占活期存款总额的 74.39%;吸收公司定期存款余额 87.88
亿元,占定期存款总额的 30.75%。
活期存款,指各类企业及组织开立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后,可以支票、汇票、现金等各种形式提取;分为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四种。
通知存款,指存款人在存入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前预约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指有固定存款期限的存款。
协定存款,指客户通过与本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及商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由本行将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转入协定存款账户,并按结息日或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
协议存款,指本行开办的期限在一定年限以上,高于一定的最低起存金额,利率水平、存款期限、结息和付息方式、违约处罚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一种存款业务。
保证金存款,是指因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信用证业务、保函业务以及与本行建立的其他担保合作业务等存入的保证金存款,进入保证金账户,计息方式有活期和定期两种。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保证金存款共计 59.94亿元,占存
款总额的 9.69%。
(3)对公中间业务
本行开展的对公中间业务主要有支付结算类、代理类和咨询顾问类中间业务。
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是由本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收费业务,本行已开办的支付结算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汇票、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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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等。
代理类中间业务,指本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包括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业务等。本行利用在吴江的竞争优势,较早地开展了与地方行政部门的代理结算系统建设,例如与原吴江市国家税务局、原吴江市地方税务局合作建立的―银税联网系统‖,以及 2003 年成为原吴江市级财政核算中心的代理支付结算,使本行的对公代理支付结算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咨询顾问类业务,指本行为客户提供多方位的咨询服务和延伸服务。具体包括项目评估、企业信用等级评估、验证企业注册资金、资信证明、企业管理咨询等。
(4)表外授信业务
目前本行开展的表外授信业务主要是为客户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担保类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各类保函等。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指本行承诺按约定的日期向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行为。本行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真实合法的商业交易为基础。
银行保函业务,指本行应申请人要求,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申请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本行按保函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信用业务。本行目前开展的保函业务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等。
信用证业务,本行办理的信用证业务包括:进口跟单信用证和国内信用证。
进口跟单信用证指本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出口商开出的以贸易合同为基础的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文件。国内信用证是指本行为便利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货款结算,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2、私人银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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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银行业务是本行未来重要的利润增长点。本行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策略是保持并巩固―市民银行‖的公众形象,逐步形成―垂虹卡‖、―市民卡‖系列品牌的区域竞争优势。
(1)个人存款业务
个人存款业务是本行稳定的资金来源之一。本行已开办了活期储蓄、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定活两便、教育储蓄、通知存款等多种个人存款业务。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个人存款余额为 267.29亿元,占本
行存款总额的 43.20%,其中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分别为 69.40 亿元和 197.89 亿
元。
(2)个人贷款业务
本行目前基本形成了品种较为齐全的个人贷款系列产品,可满足个人客户的基本融资需求,并通过贷款品种的创新和网点渠道优势加大个人贷款营销,稳定发展个人贷款业务。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个人贷款余额为 29.42亿元,占贷
款总额的 6.74%。
个人经营贷款,指本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客户流动资金周转、购置或更新经营设备、支付租赁经营场所租金、商用房装修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指本行向申请购买合理用途的消费品或服务的个人客户发放的贷款,包括个人房屋按揭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
本行积极开发特色贷款业务,如开办了下岗再就业贷款、青年创业贷款、妇女创业贷款等创业贷款,乐居建房贷、温馨装修贷、快易购置贷、平安购车贷、美满婚嫁贷、助农致富贷、蟹农专用贷等―美好生活贷‖系列产品。
(3)中间代理业务
本行开办的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主要有代缴费、代发薪、代理保险、基金代销业务以及保管箱业务。
此外,本行开设了―96068‖电话银行,开发了委托代扣等服务方式,增设自助服务终端,改进支付方式和缴费手段。本行在做好现有代理业务服务的同时,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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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积极整合中间业务产品,研究开拓其他各项代理业务特别是高收入的中间代理业务,力争使本行个人中间代理业务品种多样化、收入来源多元化。
(4)银行卡业务
本行是我国较早发行银行卡的农村商业银行之一,在 1998年 12月开始办理银行卡业务。2005 年 4 月,本行正式接入中国银联系统,按照中国银联的标准实现了银行卡的跨行交易,本行投入使用的 ATM机、POS机均可受理带银联标识的各类银行卡,同时本行的―垂虹卡‖亦可在国内、港澳地区及境外 100多个国家带有银联标识的 ATM机、POS机和银行网点使用。
本行发行的垂虹借记卡,具有消费结算、转账结算(包括卡间转账、卡内转存、代发工资、代缴费用等)、存取现金和一卡多户(活期、定期等多种类账户)等多种功能。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已发行垂虹卡 176.71万余张,存款
余额 52.69 亿元。本行已于 2009 年 2 月份经江苏银监局批准开办贷记卡业务,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已发行垂虹贷记卡 15,277余张,交易余额 9,291.45
万元。
2006 年,本行推出了独具特色的―吴江市民卡‖,将个人电子身份、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公务消费、金融支付捆绑于一体,一卡多用,既方便又简洁安全,在吴江地区获得广泛运用。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吴江市民卡‖发卡量已达127万余张。同时,本行为吴江地区新版社保卡的唯一合作发行机构,负责提供新版社保卡中的金融功能。
3、网上银行业务
本行网上银行业务于 2009年 3月 6日正式对外开通,为客户提供账户管理、转账汇款、代发工资及自助缴费等服务,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已开户 79,811户(不含销户和未激活),累计交易金额 15,607.40亿元。网上银行的开通运行,
为减轻柜面压力,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我行的业务竞争能力提供了新的平台。2015年,本行手机银行 APP、微信银行上线,移动金融业务逐步发展。其中手机银行APP业务于 2015年 6月上线以来,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已开户 52,370户,累计交易金额 47.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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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业务
本行发展资金业务的主要考虑包括:平衡资金头寸,满足流动性需求;实现资产多元化,分散经营风险;尽可能地创造效益;推进产品与业务创新。其中,流动性需求是目前本行资金业务的首要考虑因素。2016年 1-6月本行存放央行、存放同业、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和债券投资利息收入分别为
1.29亿元和 2.36亿元,分别占利息收入的 8.00%和 14.63%。本行的资金业务主
要包括同业拆借、资金回购和债券投资业务。
(1)同业拆借。同业拆借是指金融同业机构凭借其信用或资信,相互之间
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业务。
(2)资金回购。本行目前可以从事的回购操作按抵押方式可分为质押式回
购与买断式回购;从操作方向来分也可分为两种,分别是正回购与逆回购。
(3)债券投资。本行是银行间市场成员,可以进行国债、金融债与企业债
的投资与现券交易。
(三)产品定价
1、存贷款利率定价
(1)存款利率定价
从 2004年 10月 29日起,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适用基准利率及浮动范围,决定其自身人民币存款的利率,只要这些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的相关基准利率,协议存款的利率不受此限制。此外,300万美元(或其等值)以上的外币存款利率、外币同业存款利率及非中国居民外币存款利率已经放开,300万美元以下以美元、欧元、日元或港元列值的外币存款利率不得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限。
人民银行决定,自 2012年 6月 8日起,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 1.1倍,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可以高于人民银行的相关基准利率;
自 2014年 11月 22日起,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 1.1倍调整为 1.2倍;自 2015年 3月 1日起,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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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 1.2倍调整为 1.3倍;自 2015年 5月 11日起,将金融机
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 1.3 倍调整为 1.5 倍;自 2015 年
10月 24日起,人民银行不再设置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
报告期内,本行存款定价情况如下:自 201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5 年 2 月28日,本行将存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的 1.2倍。自 2015年 3月 1日起,本行
存款利率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 1.3倍。自 2015年 5月 11日起,本行存款利率
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 1.33倍。自 2015年 7月 4日起,本行存款利率上限调整
为基准利率的 1.3倍。
(2)贷款利率定价
从 2004年 10月 29日起,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适用基准利率及浮动范围,酌情决定其自身的人民币贷款利率,只要这些利率不低于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 90%。
人民银行决定,从 2012年 6月 8日起,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 0.8倍。
人民银行决定,从 2012年 7月 6日起,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 0.7倍。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 2013年 7月 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
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利率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根据贷款方式确定不同类别贷款的风险度,从而设定不同类别贷款利率的上下浮动幅度。目前,本行贷款利率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①房地产抵押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 45%-65%,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 85%;
②本行存单、存折质押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他行存单、存折质押贷款执行基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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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利率上浮 25%,其他有价单证质押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 25%-55%;
③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 45%-85%;
④动产抵(质)押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 65%-85%,设备抵押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 85%;
⑤一般保证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 85%,担保公司保证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 75%-95%,企业联保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 75%;
⑥其他质押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 85%;
⑦其他抵押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 85%;
⑧信用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 105%;
⑨对属本行的优质客户,对本行有较大贡献的,可适当予以利率优惠,优惠幅度根据客户实际情况由本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决定。
2、中间业务产品的定价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发改委[2003]年第 3 号令)的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商业银行服务范围为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和银监会、发改委确定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商业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商业银行自行制定和调整,但商业银行制定服务价格时,应至少于执行前 15个工作日向银监会报告,并应至少于执行前 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
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限制的前提下,本行根据风险和回报评估及商业判断定出价格。在制定或者调整价格时,本行会考虑多种因素,具体包括:风险状况、有关客户对本行业务的贡献、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成本、预期风险调整后回报率等。
此外,本行还会考虑市场情况及竞争对手所提供同类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3、同业产品的定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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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银发[2005]61号)的规定,自 2005年 3月 17日起开放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同业存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本行主要依据资金需求状况、其他商业银行的定价情况以及同期一般存款利率情况进行定价。目前本行将同业存款划分为活期存款、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并根据资金来源分别定价。
(四)分销渠道
本行在吴江地区已建立了广泛的分销渠道,包括:
1、分支机构
本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下设分支机构 74家,其中营业部 1家,分行 1家,支行 42家,分理处 30家。其中吴江地区 56家营业网点结合吴江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分布在各个乡镇,实现了吴江地区的全覆盖。
2、自助银行和自助服务设备
本行的自助服务设备包括自动柜员机、存款机及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等,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设有自助银行 66家,ATM机 234台,自助终端 169台。
3、电话银行和客户服务中心
本行为客户提供三条 24小时客服热线。其中两条用于电话银行服务与其他相关服务,一条用于市民卡服务。
96068 电话银行是利用电话为客户实现金融信息咨询和有关的金融交易的电子服务系统。客户可以任何地点、任何时候,拨打 96068,在语音提示下完成账务查询、挂失、转账、修改密码、代缴费、投资理财、传真对账等业务,使客户充分享受现代银行服务的舒适方便与先进快捷。同时本行设立了市民卡服务中心专线 9688998,为市民卡使用者提供各种自助式服务和咨询。
五、主要贷款客户
本行最近三年十大单一借款人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分析(一)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2、贷款和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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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的质量(2)贷款集中度情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的最大单一贷款客户为江苏丽致精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十大单一贷款客户主要是制造业企业,本行的主要贷款客户规模较大,信誉良好。2009 年以来,本行通过在江苏省农村商业银行系统内组建银团贷款的方式,有效解决了本行因资本规模较小而不能向政府重点工程、优质大型企业发放贷款的瓶颈约束,从而可以参与更大的工程项目贷款以及发放更多的优质大型企业贷款。
六、主要固定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固定资产原值 12.69亿元,净值 7.24亿元,主
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交通工具、器具及设备、固定资产装修等五大类。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各类固定资产状况如下表:
单位:千元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原值净值成新度
房屋及建筑物 10-20年 861,730 566,103 65.69%
电子设备 5年 112,610 38,154 33.88%
交通工具 5年 18,240 1,713 9.39%
器具及设备 5-10年 147,520 53,340 36.16%
固定资产装修两次装修期间与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 129,360 64,284 49.69%
合计 1,269,460 723,594 57.00%
(二)在建工程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在建工程情况如下表:
单位:千元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净值
泰州分行基建工程 70,840 - 70,840
滨湖新城大楼建设 101,395 - 101,395
鼓楼支行购房及装修 36,285 - 36,285
广德支行购房及装修 6,451 - 6,451
东方支行购房及装修 30,000 - 30,000
盛泽支行购房及装修 25,000 - 25,000
城厢分理处营业大楼 8,467 - 8,467
华邦国际营业网点 15,000 -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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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支行装修 5,400 - 5,400
其他 27,081 - 27,081
合计 325,919 - 325,919
(三)主要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行拥有房屋建筑物共 135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139,157.52平方米,均为本行的营业用房。其中本行以自有名义取得房产证的共
133处,合计 137,426.05平方米,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的 98.76%;尚有 2
处房屋建筑物的未办妥产权证书,合计面积 1,731.47平方米,占本行自有房产面
积的 1.24%,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营业网点现房产实际使用情况地址面积(平方米)
1 东方支行营业大楼营业楼东方丝绸市场 750.00
2 连云支行营业用房营业用房连云港市连云区院前路 3号 981.47
合计 1,731.47
其中,连云支行营业用房待整幢大楼验收通过后再办理房产证。
由于历史原因,东方支行营业大楼房屋建筑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本行,系本行向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取得,因此该处房产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
鉴于上述情况,本行与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在原有租赁关系的基础上,续签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租赁该处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协议约定本行 2015年 10月 1日至 2020年 9月 30日继续租赁该土地使用权,东方市场不得提前终止协议,如确实需要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两年通知本行,并按终止协议时本行自建房产的评估价格赔偿给本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东方市场并未提出要提前终止协议。在租赁协议到期后,同等条件下本行对该块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租赁权,租赁价格由双方协商决定。
本行与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保证了本行对该处房产的实际使用权和占有权,充分降低了未来经营的不确定性,本行不会因为该处房产没有办理产权证书遭受资产损失,影响资产质量。
截至 2016年 6 月 30 日,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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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上述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未计提减值准备。
2、租赁房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行对外租赁房产共计 39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22,963.21 平方米,均作为本行的营业用房或员工宿舍。本行与各房产出租方均
签订了长期有效的租赁合同,该等租赁行为不会影响本行正常的经营活动,且租赁房产面积占比较小,不会影响本行资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七、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无形资产原值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千元
项目年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计算机软件 97,748 4,315 -240 101,823
土地使用权 173,638 -- 173,638
合计 271,386 4,315 -240 173,638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千元
项目年初数本期计提本期减少期末数剩余摊销年限
计算机软件 83,355 4,856 -9 88,202 1-2年
土地使用权 28,309 2,039 - 30,348 20-52年
合计 111,664 2,039 -9 118,550
(一)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共有 116宗土地,总面积 103,703.53平方米。
其中本行已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共有 114宗,合计面积 102,771.23
平方米,占本行使用土地总面积的 99.10%;本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的有 2宗,合计面积 932.30平方米,占本行使用土地总面积的 0.9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两处土地情况如下:
编号地号土地证号地址取得方式
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1 12-45 江国用(2008)第 13012045号松陵镇八坼航东街 58号划拨 196.60 办公室
2 14-1 江国用(2008)第 13014001号松陵镇八坼北新街划拨 735.70 金融
本行上述 2 宗划拨土地是通过承继原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划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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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土地和因购买房产所占有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的方式取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因此,本行不符合依法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本行现已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上述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手续。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已出具书面《说明》,将根据进度为本行办理以出让方式取得上述划拨土地使用权事宜,且本行就上述划拨土地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不符合依法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应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上述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发行人目前正在办理以出让方式取得上述划拨土地使用权事宜,且鉴于上述划拨土地面积占发行人使用的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较小,其不会对发行人经营的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构成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行拥有的商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
商标名称或图形注册人名称注册号类号注册地址有效期限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吴江市中山南路 1777号
2008年 10月 14日

2018年 10月 13日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吴江市中山南路 1777号
2007年 11月 7日

2017年 11月 6日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吴江市中山南路 1777号
2015年 8月 14日

2025年 8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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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品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行拥有以下作品著作权:
序号作品名称作品种类著作权人作品登记日期作品登记号发证单位
1 ―锦鲤鱼‖标识 F.美术本行 2012年 7月 4日 10-2012-F-4827-E827 江苏省版权局
(四)主要经营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行及下属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均已取得银行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八、信息科技
本行高度重视信息科技工作,坚持科技引领发展,以信息科技推动业务发展,不断提高 IT服务管理水平和 IT风险防控能力。
(一)信息科技治理架构
本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科技治理结构,成立了信息科技管理与业务创新委员会,下设业务创新领导小组、电子化建设领导小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数据治理领导小组四个领导小组,分别开展业务创新与软件开发、运行保障、信息安全、数据治理几方面的工作。本行设立了首席信息官,确保信息科技战略符合本行的总体业务战略;设立了科技信息部,负责信息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应用系统的研发,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产品创新与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以及信息科技的内部控制。本行积极推进信息科技三道防线建设,增强风险和审计部门在信息科技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二)IT基础设施建设
本行目前建设有吴江生产数据中心和盛泽同城灾备数据中心。网络结构安全可靠,各分支机构、互联网应用、关键业务合作单位在两个数据中心都有网络接入。数据中心使用了 IBM P770小型机,IBM DS8K存储等关键设备,各类主机实现热备,各类关键数据和灾备实时同步,运用了 VMWARE、POWERVM等服务器虚拟化技术,建设了高可用的 IT 基础架构,环境监控、网络、系统及应用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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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覆盖全面,支撑各类应用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IT应用系统建设
在推动业务发展方面,建设了覆盖存贷款、支付结算、银行卡、电子银行、国际结算、财务管理、资金业务等各条线的业务系统,实现了绝大部分业务的计算机处理。在推动管理发展方面,建设了管理会计、集中运营平台、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客户信息管理、OA系统、业务监督、风险预警、数据平台及相关报送系统,以及各类管理系统,有效推动了本行各项业务的发展,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提升。
本行的业务应用分为 6大类:
1、核心及产品服务类
本行核心业务系统支持本外币一体化,实现 7*24小时运行,支持利率市场化环境下的灵活定价和各类存款产品的快速定制,目前完全由科技信息部自主开发与维护。信贷系统按照流程银行的要求进行设计,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分为零售信贷和对公信贷,也支持信贷产品的快速实现。卡业务系统包括垂虹借记卡、垂虹贷记卡、市民卡、省社保卡等。其他产品服务类应用包含国际结算、票据系统等,还包括身份核查、电子验印、影像系统、远程集中授权等公共类服务。
2、支付渠道类
本行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支付渠道,包括人行大额支付、小额支付,网上支付、支票影像系统、同城交换系统、银联渠道、支付宝快捷支付、农信银系统、Swift等系统,保证了客户支付的便捷与安全。
3、客户渠道类
除传统柜面渠道外,本行已推出一系列电子渠道,柜面业务替代率不断提高,也提供客户 7*24的银行服务,主要包括企业网银、个人网银、银企直连、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电话银行、自助设备、电话 POS、自助回单打印、短信平台、垂虹商城等,提升了客户办理业务的便利性,同时满足客户多样的金融服务需求。
4、中间业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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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与外部单位合作开展各项代理业务,包括代发工资、水、电、燃气及话费缴费,社保代收、财税库行,非税、理财产品、基金代销、贵金属代销、保管箱业务、公积金、存量房、银医合作等。
5、内部管理类
为进一步提升本行的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精细化管理,本行建设了财务管理系统、管理会计系统、对客产品定价系统、客户信息系统、客户关系系统、业务监督系统、反洗钱系统、黑名单监测系统、对账系统、账户印鉴管理系统等,通过细化管理,进一步防范业务风险。
6、数据及报送类
本行建设了基础数据平台,全面整合各业务系统的数据,为各数据报送系统提供统一的数据来源,同时实现对各类报表的支持。根据监管报送要求,建设了统一监管报送平台、客户风险报送、EAST、PISA、征信等系统。
(四)业务连续性和应急管理
本行成立了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由总行行长主持委员会工作,风险管理部牵头,科技信息部为主要支撑部门,全行各部门全面参与业务连续性建设。应急管理方面,本行成立了应急管理团队,对应急预案进行了分层次的设计,有计划地在不同层面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灾备管理方面,本行生产中心关键存储的数据实时同步到灾备中心,如果生产中心发生灾难,应用可切换至灾备中心,生产中心恢复后,可反向切回生产中心,同时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五)今后的规划
本行信息科技当前的重点工作是在进一步提高信息科技风险防控水平的基础上,加强精细化管理,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应用建设,提升客户体验,适应大数据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建设数据标准,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与服务能力,挖掘数据资产的价值,为市场的分析、客户的定位、金融产品的研发与营销提供有效的支持。
本行将进一步加强信息科技建设和管理,坚持创新驱动,不断提高本行管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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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经营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各类业务系统,通过对业务流程的梳理再造,完善流程银行的建设,进一步规范 IT服务管理,提高 IT服务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科技风险防控,保证本行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和推动各项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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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一、风险管理
(一)本行风险管理政策
金融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通过合理承受风险获取相应的收益。本行从事的银行等金融业务使本行面临各种类型风险。本行建立了持续的风险识别、评估、监控机制。本行业务经营中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其中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确保在合理的风险水平下安全、稳健经营,达到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统一。
本行正努力构建覆盖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其他各类风险的统一风险管理体系,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使本行的风险管理能够涵盖所有业务和所有管理及操作环节,并且使所有可识别的风险都有明确的岗位来进行管理,实现风险管理的全员参与、全程控制,确保风险管理政策在不同的部门、业务和产品中得到统一贯彻。
(二)本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
本行实行集中的风险管理模式,并建立了―思路统一、线条清晰、程序流畅、
职能明确‖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本行明确界定了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业务经营和其他管理部门等各级风险管理职能,并根据风险的不同程度和事项本身的重要性,在各业务经营及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之间、风险管理部门与高级管理层之间、高级管理层与董事会之间,建立相应的备案、审查、审批和报告制度,确保风险管理工作在职能分配和工作安排上的协调、高效。
本行董事会及下设委员会负责制定本行整体风险管理战略,监督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并评估总体风险状况。本行高级管理层根据董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战略,制定并推动执行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程序。本行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资产保全部、计划财务部和异地机构管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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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部共同构成本行风险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具体执行本行各项风险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审计稽核部则负责对本行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环境进行独立的审计、检查、评估。
1、董事会及下设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主要包括:
●承担对各类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有效识别、计量、监
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风险。
●负责审批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本行可以承受的风险水
平。
●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并定
期获得关于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监控和评价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在风险管理方面最重要的三个委员会。
(1)风险管理委员会
为提高对风险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建立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框架,本行成立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本行高级管理层在信用、流动性、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定期评估本行风险状况;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决定总体风险管理的策略,确定总体风险承受限度,审查全行资产负债管理政策等。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风险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对外行使职权。
(2)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核,从而对关联交易带来的风险进行控制,其职责主要包括: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审查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并向董事会汇报;收集、整理及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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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本行关联方名单、信息;检查、监督本行关联交易的控制情况,及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人执行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制度的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
(3)审计委员会
为强化本行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对本行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环境进行独立评估。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负责检查本行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检查本行风险及合规状况;负责本行年度审计工作,并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判断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审查本行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2、高级管理层及下设委员会
本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行长室共有 7 名成员,其中行长 1名、副行长 4名、行长助理 2名。行长室下设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与业务创新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本行的年度经营计划和资产负债管理计划,并对本行有关资产负债的重大事宜提出决策建议,总体把握本行经营风险;贷款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本行相关业务部门和各支行提出的授信业务和其他信贷业务进行审批,控制贷款风险;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本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等;信息科技管理与业务创新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信息科技管理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审议重要信息科技工作报告并报董事会批准;审议批准其他信息科技与业务创新工作报告等;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本行财务管理、财务预算、资产处置、物品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审批行长授权内的资产处置、重大物品采购事宜;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落实各项业务连续性管理职责,并制定业务连续性管理的总体原则和管理政策,确保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正常运行;投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本行投资业务基本政策、同业授信政策及相关业务单位投资业务开展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等;审议按规定应提交投资审查委员会审议的金融机构信用等级;审议按规定应提交投资审查委员会审议的投资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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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险管理部和法律合规部
为了推动本行各项具体风险控制工作的开展,本行成立了风险管理部和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全行风险规划、风险政策与风险制度的制定、风险量化、风险系统管理等,具体包括统筹规划、风险量化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风险流程质量和绩效评价、风险团队建设和风险系统管理等各项职能;法律合规部的工作职责包括法律合规管理和流程银行建设,具体包括法律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及法律服务;流程银行改革和规划的推动和流程管理。
4、各业务部门
在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风险控制部门独立、集中的管理下,各业务部门负责对业务风险进行条线管理,并接受风险管理部的指导和审查。业务部门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落实本行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对各类授信业务进行评价计量的尽职审查、授信后管理工作的检查,对本行表内外业务风险分类的审查等。
(三)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无法履行到期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主要存在于对公业务、对私业务(以下合称为授信业务)和资金业务(包括债权性投资)中。
1、授信业务风险管理
授信是指由发放、提供信用以及承担信用风险而形成的信贷资产。授信业务构成本行的主要业务,授信业务信用风险也是本行面临的最主要信用风险。若受信人不能按协议履行义务,本行将面临损失的可能;同时,由于本行业务经营受资本规模及地域限制,授信业务也面临一定的集中度风险。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按五级分类法计,本行不良贷款率 1.75%,信贷资产准备充足率 305.95%,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为 6.19%,均符合监管标准。今后,本行将努力推动跨
区域经营,实现贷款投向客户更加多元化,同时进一步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增强资本实力,从而降低贷款集中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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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对包括授信调查和申报、授信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监控和不良贷款管理等环节的信贷业务全流程实行规范化管理,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及中国银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制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管理贷款信用风险。
(1)授信调查和申报
本行客户经理负责接收授信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对申请人进行贷前调查,评估申请人和申请业务的信用风险。
对于本行受理的贷款申请,由分管客户经理对借款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借款人是否属于本行辖区;是否为合法的独立经济实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生产经营项目是否合法并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经济发展规划;贷款用途是否合理;自有资金及债务清偿能力是否充足。
初审合格后还要进一步对借款人的关键人素质、资产状况、经营能力、发展前景、贷款用途、抵(质)押或保证担保措施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认为可行后,写出调查分析报告并报信贷审查人员。
(2)授信审查审批
本行根据授信审批权限,实行支行和总分行分级审批制度。本行贷款管理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贷款发放和收回负全部责任。行长对分管副行长、分行行长、授信管理部门负责人、支行行长等进行转授权。
本行授信审批权限分五个层次,即支行层面(包括客户经理和支行行长)、授信管理部门(分行)、分管副行长、贷款审查委员会、行长。每笔业务均由业务管理部门开始进行审查,并在权限内进行审批;超过该级审批人员权限的,应在履行审查义务并撰写书面审查报告后逐级上报,最终直至有审批权限的审批人员予以批准。行长对经贷款审查委员会和独立审批人审批同意的业务具有一票否决权。无论是否具有批准权限,上一级均可否决下一级呈报的业务。
各级授信审批人员须在本行授信政策的指导下,逐项审查授信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并对客户和保证人的基本情况、授信用途、财务因素、现金流量、非财务因素、担保、审查报告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尽职审查,不仅关注财务报表、抵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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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物,更关注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以及资金的安全,着重审查企业真实经营状况、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贷款用途,最后独立发表审批意见。
授信业务获得批准后,法律合规部负责对授信业务中的各种非格式合同、业务协议、函件等授权文件进行审查。此外,各级授信除书面办理外,均需通过信贷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化授权。
本行实行审贷分离制,严禁个人自批自贷。贷款调查人员(分管客户经理)是决定信贷质量最关键的环节,贷款调查人员对自己的调查分析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调查分析论证失误所造成信贷资金损失的主要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手续合规合法和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真失误的责任;贷款审批人员负责贷款审批,承担决策失误的责任。
(3)贷款发放
本行贷款发放由会计业务前台的柜员办理,柜员在接到授信的电子信息后,对客户经理提交的授信业务资料的完整性、审批意见中提到的授信条件的落实情况等进行形式审查后,认为符合放款规定的,按照放款规则办理授信业务的放款手续。
(4)贷后监控
根据本行《贷款管理制度》和《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贷款发放后分管客户经理要对借款人执行合同条款情况及经营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跟踪调查或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报告。当借款单位管理人员、银企关系、债权债务关系、产供销、财务状况等方面发生变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以便在贷款事实风险形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本行授信后管理实行责任人负责制,分管客户经理是本行受理客户授信后管理的主责任人。支行分管副行长对本部门的客户授信后管理进行检查;支行行长检查、监督本支行的授信后管理工作;信贷管理部对重点客户授信后管理进行监测检查;风险管理部对全行的授信后管理进行全面监测检查,并负责督促各业务部门的授信后管理工作;审计稽核部对授信后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稽核。
(5)不良贷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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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建立了不良贷款实时监控、跟踪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对新发生的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不良贷款实行责任评议、查明原因、落实责任人、限期清收、责任人赔偿等问责追究措施;对存量不良贷款实行逐户排队、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清收计划,落实责任人清收的办法,从而加快不良贷款的清收转化。具体处置方法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用诸如催收、重组、执行处置抵质押物、向保证人追索、诉讼或仲裁、责任人赔偿、核销等,并按―一户一策、多策并举‖等方法进行,尽可能降低本行遭受的信用风险损失程度。
2、资金业务信用风险管理
对资金业务(包括债权性投资),本行对涉及的同业及债券发行主体实行总行统一审查审批,并实行额度管理。本行通过谨慎选择同业、平衡信用风险与投资收益率、参考外部信用评级信息、审查调整投资额度等方式,对资金业务的信用风险进行管理。
本行持有的境内债券投资品种主要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和境内中央企业发行的公司债等产品。对于公司债和短期融资券等高信用风险产品的风险控制,本行的风险管理策略包括:第一,加强对本行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的调查研究;第二,分析并追踪企业的信用评级状况,投资于信用评级为―投资级别‖的债券产品;第三,采取分散化投资原则,严格控制单一券种、单一行业的持有规模。
(四)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没有足够资金以满足到期债务支付的风险。本行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存款人提前或集中提款、借款人延期偿还贷款、资产负债的金额与到期日错配等。本行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总行集中管理。本行制定了相关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董事会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及下设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部。各相关部门依其职责履行相关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1、流动性比例分析
本行最近三年及一期流动性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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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指标
监管
标准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流动性比率(%)
本外币≥25 42.67 45.12 38.22 46.41
存贷款(本外币)比例(%)
-- 70.52 71.68 73.28 65.66
本行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外币流动性比例符合监管标准,流动性供给较为充裕,并且未对某一类资金存在较高的依赖度。当本行出现暂时流动性困难时,可以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等渠道进行短期融资,降低流动性风险给本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2、流动性缺口分析
保持资产和负债到期日合理结构、有效控制流动性缺口是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基础。关于本行资产负债流动性缺口分析,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对其他事项的分析(一)流动性风险‖部分内容。
3、流动性管理政策
本行在预测流动性需求和对流动性风险监控的基础上,进行日常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保持负债稳定性,确保核心存款在负债中的比重。
●设置一定的参数和限额监控、管理全行流动性头寸,对全行流动资金
在总行集中管理,统一运用。
●保持适当比例的现金及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同业往来、流动性高的
债权性投资,参与公开市场、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运作,保证良好的市场融资能力。
●建立流动性监控及预警机制。
●制定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
●适时进行流动性压力测试及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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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出现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及其他价格风险。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整体市场风险的管理,包括审议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程序、量化标准、风险限额等。高级管理层负责制订、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风险管理部负责具体的市场风险管理工作,对本行的市场风险及风险限额等遵守情况进行中台监控,对发现的市场风险异常情况与违规情况及时进行报告与处理,以监控与管理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管理
目前,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稳步加快推进,我国已取消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限制。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大额,后小额;先长期,后短期;先贷款,后存款‖的改革路径,我国存贷款利率完全市场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利率风险已逐步由政策性风险演变为市场风险,成为银行经营的主要风险之一。
利率风险主要体现在对本行存贷款、债券投资以及利率敏感性缺口带来不确定性的风险。本行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利率敏感性资产和负债的到期日或者重新定价期限不相匹配,致使净利息收入受到利率水平变动的影响。
(1)对存贷款的影响
存贷利差是本行营业利润的主要来源,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已取消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限制,将对本行收入结构与盈利水平带来一定影响。尤其是对固定利率业务而言,利率变动会引起客户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和提前支取存款的潜在风险。当利率上升时,存款客户会提前支取低息存款,再以较高的利率存为新的定期存款,从而增加本行利息支出成本;当利率下降时,贷款客户会提前偿还高利率的贷款,再重新申请低利率的新贷款,从而导致本行利息收入降低。
(2)对债券投资的影响
基准利率变化及市场对未来利率预期是影响债券市场价格波动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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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投资者预期基准利率上调或市场利率将出现上升时,债券价格将出现下跌;反之,债券价格将出现上涨。由于市场利率变动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债券投资存在着因错误判断而导致投资失误、从而带来债券投资受损的可能性。受利率上升的影响,本行债券资产的风险主要表现为:①利率上升导致债券价格下跌,债券评估市值出现缩水,实际盈利水平降低;②利率上升诱发流动性风险,导致债券再投资的成本提高。
(3)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
利率变化会引致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金融产品的市场价值波动,若资产与负债结构不平衡,利率敏感性资产和利率敏感性负债的价值变动不一致,可能会导致银行现有资产的利息收入与负债的利息支出变化,为本行盈利水平以及资本充足程度带来不确定的风险。
当利率敏感性资产大于利率敏感性负债,即处于―正缺口‖状态时,随着利率的上升,银行的收益将增加,随着利率下降,银行的收益将减少;反之,利率敏感性资产小于利率敏感性负债,即处于―负缺口‖状态时,情况正好相反。敏感性缺口的绝对值越大,银行相应承担的利率风险也就越高。关于本行利率敏感性缺口的详细分析,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对其他
事项的分析(二)利率风险‖部分内容。
2、外汇风险管理
(1)严格执行外汇业务流程管理
目前本行外币资产已统一纳入全行风险资产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外汇业务的前、中、后台业务流程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结、售、付汇业务和外汇买卖业务的管理,确保风险规避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及操作规程
本行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及操作规程,实时监控敞口限额、止损点等重要指标,每日检查对各主要外币币种的头寸,对货币敞口设定隔夜及日间限额并进行日常监控,使全行整体敞口风险降至最低,将汇率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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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断提高外汇业务的风险管理能力
本行将优化外汇资产与负债在币种、期限、金额上的结构组合,降低汇率敞口风险。本行将进一步关注国际市场的汇率变化,借鉴国外同业汇率风险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有效手段,不断提高自身防范汇率风险的能力。
关于本行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币种结构分析,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对其他事项的分析(三)外汇风险‖部分内容。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主要源自于本行持有的权益性投资,如股权投资等。由于权益投资金额很小,本行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并不重大。
4、市场风险管理措施
(1)坚持统一的利率管理政策,提高利率风险控制能力
本行实行利率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利率管理的权限和利率浮动的范围,进一步提高利率风险控制能力。不断加强对经济政策和金融市场的跟踪研究,密切关注货币政策和利率管理体制变化对本行的影响,提升研究分析水平,提高对宏观经济形势、利率波动的分析判断能力,并根据预测相应提前调整本行相关资产负债的结构和期限,努力将由利率变动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
本行将逐步建立合理的利率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符合本行业务与资产特色的利率风险衡量、评估和规避机制,及时统计分析本行资产负债期限、数量等基础数据,对潜在的利率风险形成报告、反馈机制,实时监控利率敏感性缺口,主动应对市场利率的波动风险。
(2)强化债券业务风险管理,主动调整资产负债管理策略
随着债券市场利率波动加剧,本行根据自身特点,主动调整资产负债管理策略,注重债券资产的结构性调整和总量控制,适度调整债券资产组合比例。同时,进一步提升债券研究水平,结合先进的风险度量和管理技术,比如凸性和久期技术、VaR技术等提高债券投资的风险管理水平。
(3)不断提高外汇业务的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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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将优化外汇资产与负债在币种、期限、金额上的结构组合,主动进行规避汇率风险的产品交易,降低汇率敞口风险。本行将进一步关注国际市场的汇率变化,借鉴国外同业汇率风险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有效手段,不断提高自身防范汇率风险的能力。
(六)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风险管理部负责制订与操作风险管理战略有关的政策,全行各操作部门负责实施,并由风险管理部牵头和监控实施情况。本行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主要包括当前内部控制体系不能完全满足新增业务控制的风险、制度执行过程中人为风险以及面临着舞弊、欺诈的风险。
1、内部控制不能满足新增业务控制的风险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是银行正常运转及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随着本行业务区域扩大、资产规模增长、金融产品增多,本行的内控体系也需逐步完善。
但若内控体系自身对新增业务的风险不能有效识别,自检系统不能及时进行纠正与完善,将导致内部控制体系不能及时、充分揭示风险并控制风险。
2、授权管理风险
本行实行一级法人管理体制,本行根据分支机构和各业务部门的管理内容、管理水平和经营环境对其进行业务授权,分支机构按照总行授权管理规定对下属机构进行转授权。若本行业务人员未能严格按照授权操作程序执行相应职权,或授权管理不能对受权人超越授权权限行使权力或存在的失职行为进行有效干预,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本行经营的不确定性。
3、岗位规范操作管理风险
尽管本行有各项业务规则和制度保障,但各个岗位的员工都有可能出现违反本行利益的业务操作。如果银行员工不履行职责、违反操作流程,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的规范和制约作用将会减弱,并可能诱发操作风险。
4、舞弊、欺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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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舞弊、欺诈风险是指外部人员或银行内部人员或内外人员相互勾结通过编制虚假信息和凭证、使用不正当手段和方法盗窃银行和客户资金,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舞弊或欺诈行为,不仅直接导致银行资产损失,而且会对银行造成信誉损失或其他损失,引发客户信任危机,导致客户流失,进而削弱银行的市场竞争能力。随着经营规模、业务品种、服务区域的不断扩大,舞弊、欺诈行为的潜在风险不但对本行的风险识别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也对员工的专业素质以及职业道德、诚信精神、服务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为了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本行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加强相关制度建设。本行制订了操作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基本建立
了涵盖全行各层面的主要业务活动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从制度层面上加强对操作风险的控制和防范。
●进一步完善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进一步集中本行操作风险的管
理。本行实施了以防范操作风险为主的业务流程再造,加强对授信业务、存款及柜台业务、资金交易、财务核算、计算机系统的业务流程控制,增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要素的分离制约,通过强有力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操作风险的发生。具体制度措施请参见本节―本行内部控制制度‖部分内容。
●加强对业务、管理、基层营业网点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各个
层面的相关操作风险进行检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全面实施岗位轮换和异地交流制度,规避道德风险。为促进员工合理
有序流动,通过进一步规范用人机制,强化―权、责、利‖的制约与监督,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全行各项业务健康发展,本行出台了《员工岗位内部轮换和异地交流管理办法》,对基层支行行长、副行长、客户经理、综合柜员、总行机关部室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重要岗位人员等按规定进行岗位轮换和异地交流,有效规避了道德风险,提升了内控能力。
●结合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对各类操作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开展
诫勉谈话、警示教育、合规合法经营专项检查等活动。近年来,本行对各项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梳理,包括对组织控制、授权授信、信贷资产管理、资金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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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国际业务和中间业务管理、会计结算管理、计算机及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多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了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强化对操作风险的监督评价、纠正和信息反馈、交流机制,确保董事
会和高级管理层及时了解业务信息、管理信息以及其他重要的操作风险信息,帮助所有员工了解相关信息、遵守涉及其责任和义务的政策和程序,形成全员参与操作风险管理的局面。
(七)内部稽核
本行内部稽核工作由审计稽核部负责。审计稽核部负责稽核工作规章制度的拟定、实施和检查,指导和管理本行的内部稽核工作,负责对经营活动进行稽核监督,实施稽核处罚和稽核复议等工作,是本行加强内部控制,降低操作风险的重要职能部门。稽核工作分为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两部分。
1、现场稽核
现场稽核的对象是总行及支行各职能部门,对总行职能部门的稽核内容主要为各项业务经营管理情况和部门内部控制情况;对支行和总行营业部的稽核以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
2、非现场稽核
非现场稽核的稽核对象是总行和支行各职能部门,稽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流动性和盈利状况的非现场稽核。
二、内部控制
本部分关于内部控制的内容是本行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的情况,德勤华永出具了―德师报(核)字(16)第 E0140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一)本行内部控制体系
1、本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所遵循的原则及总体目标
本行内部控制建设遵循的原则包括:(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渗透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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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机构、部门、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
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3)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该根据国家法
律、政策及全行经营管理的需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并确保得到全面落实,实现职责分离和相互监督制约,任何部门、岗位、人员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利,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反馈和纠正。(4)独立性原则。内部控
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权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监督或评价中发现的问题。(5)成本效益原则。内
部控制应当与本行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本行在确保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其具体规范建立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同时,依据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等部委联合制订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配套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按照《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 号)中的执行时间和相关报告要求,建立起符合上述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
围绕打造―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行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征和金融竞争力‖的一流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战略目标,本行致力于构建以完善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基础,培育良好的内控合规文化为平台,以激励约束机制和问责制为引导,以开发、引进、运用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和识别监测评估工具、程序为依托,以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严密的控制措施为核心,以独立、全面、有效的审计监督和客观的评价体系为保障,以先进的科技信息系统和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为支撑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规范业务经营行为,提高经营效益,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本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行旨在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达到下述内部控制目标:
(1)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促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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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各项业务开展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2)确保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3)确保本行各项业务有序进行,保障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控
制各类风险和案件,保护本行资产安全,避免和减少损失;
(4)确保本行各项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以及信息披露的及
时、真实和完整。
2、本行内部控制管理框架
本行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规章的要求,本着―内控先行‖的原则,以促进本行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确保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切实防范风险和审慎经营为出发点,把内控建设作为全行求生存谋发展的―生命线‖工程,持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逐步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基本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本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已初步建立了一套符合本行业务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实现了对各项业务经营管理全方位覆盖和全过程控制。
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业务品种的增多和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变化及监管要求的深化提高,本行结合案件防控治理工作,对内控制度不断进行梳理,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努力保证内控制度的充分性、有效性和适用性,实现内部控制的连续性,为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初步形成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内控机制,在强化管理监督及约束、规范业务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行已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架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逐步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由决策层、建设执行层、监督评价层组成的内部控制管理框架,并形成由各分支机构、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内部控制管理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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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策层
董事会是本行内部控制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确定内部控制战略目标和总体风险承受能力,决定内部控制政策,审定和批准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程序、方法,保证本行建立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全行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总体评估,通过内外部审计报告和监管机构对本行的现场检查报告和评价等,及时掌握全行的合规执行情况,督促高级管理层持续改进和完善本行的内部控制体系。
(2)建设执行层
本行管理层、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本机构、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建设并贯彻执行。本行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各项战略、政策,建立和完善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组织结构职责,制定内部控制的具体制度和规程,建立识别、计量、监测、控制风险的系统、程序和措施,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向董事会报告。本行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和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组织开展相关的内部控制活动和内控监督检查,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直接责任,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本行各分支机构负责人负责本机构内控制度的执行,组织对已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并按照前、中、后台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岗位职责的划分,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配合总行组织的各类内控检查,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分支机构负责人承担本机构内部控制的直接责任,并向本行管理部门和高级管理层报告。
(3)监督评价层
本行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审计稽核部负责本行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合规情况和本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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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的履职尽职情况,监督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审查本行的财务报告、会计信息及重大事项的披露,审查和评估本行的内部控制体系,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监督本行核心业务、管理制度和重要经营活动的合规性,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其实施情况,对经营及内部控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本行独立董事担任。
本行审计稽核部在董事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有权获得本行的所有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并对各个部门、岗位和各项业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不同方式的审计、检查,结合内部审计、案件防控排查等手段,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和全面的评价,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本行还委托外部审计机构不定期对本行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核,提出改进建议。
(二)本行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
1、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本行目前已构建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建立了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委员会、三农委员会以及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下设的战略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与董事会办公室合署办公;监事会下设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办公室;行长室下设了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与业务创新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各治理主体基本能够按照职责规定和规范程序履行相应职责,分权制衡。如 2016年上半年,本行召开股东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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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 2次、讨论审议通过重大决议共计 29项;召开董事会 4次,审议听取报告、议案 78项,形成决议 66项;召开监事会 3次,审议听取报告、议案 21项,形成决议 12项。
(2)组织结构及机构管理
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要求,本行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组织结构。
根据流程银行建设的需要,本着提高效率、控制风险、保障服务的原则,从扁平化管理和改造流程、优化资源出发,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总行设置机关内部机构 19个,机关部门分为前、中、后三台,前台由零售银行部、公司银行部、资产管理部、金融市场部、国际业务部、电子银行部组成,中台由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资产保全部、计划财务部、异地机构管理部组成,后台由运营管理部、科技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审计稽核部、监察保卫部组成。2015 年 1 月,本行在泰州地区设立泰州分行,其下设业务发展部、合规风险部、综合管理部、财务会计部、基建办公室。截至 2016年6月 30日,本行下设 1家分行,1家总行营业部、42个支行(含 13个异地支行,29个同城支行)及 30个分理处。
本行对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建立了上下级机构之间、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职责明晰,横向和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基本实现了各项业务前、中、后台的分离。本行各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履行对全行各项业务或事务的管理职责,并对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工作提供配合或进行监督。本行对分支机构通过差别授权、经营考核、稽核检查等进行内控管理。
本行对不同的岗位赋予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在岗位之间设立监督制约关系,明确关键岗位、特殊岗位、不相容岗位及其控制要求。针对不同管理层级,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明确各机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和风险控制重点环节,建立了关键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并严格实施。2016 年上半年本异地轮岗中层干部 20名,员工 169名,促进了员工和中层干部的合理有序流动,有效防范了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本行在新业务、新设机构的建章建制、人员培训、业务辅导以及风险控制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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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等方面,体现―内控优先‖的原则,坚持内控制度先行,确保新业务、新机构的规范运行。
(3)决策制度
本行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行授权管理制度,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并根据不同事项,实施层级决策管理。本行重要业务和重大事务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行长办公会集体决策;对日常业务及一般行政事务,本行根据授权和转授权实行不同层级的集体决策,并通过量化决策目标、确定实施办法、相关政策支持、人力物力保证、实施过程纠偏等措施来保证各项决策的全面执行。
(4)内部控制制度
本行在资产规模不断发展、业务品种日益增多的同时始终注重制度建设,现行的内控制度基本渗透到本行的主要业务过程和管理活动的各个操作环节,基本覆盖了现有的业务管理部门、分支机构和各个岗位,切实做到业务发展、制度先行。本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公司治理、授信业务、结算业务、存款与柜台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国际业务、资金投资业务、信息科技、审计稽核、合规管理、人事管理、监察保卫、后勤管理等方面。每年根据法律规章的变化、本行业务发展和监管要求的提高及风险控制的需要对内控制度进行梳理,2016 年上半年本行共新建、修订、补充、完善风险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42 个,以确保制度内容符合监管要求,制度体系覆盖已开办的业务、流程和岗位。在原纸质规章制度汇编的基础上,积极寻求便捷高效的电子化途径,目前已在本行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建设完成规章制度电子库,实现规章制度的实时更新,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整合力度和规范作用。
同时,本行强化内控合规文化教育,提出将加强内控建设提升到―求生存、谋发展的生命线工程‖这一战略高度,组织开展一系列内控制度学习心得交流、主要管理层诫勉谈话以及警示教育活动,并持之以恒地开展了合规文化建设活动,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制度学习和教育,把―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根植到每一位员工心中,使其合规意识、风险意识不断增强,为内控体系的有效落实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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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管理
本行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战略目标和总体规划,对全行资金、授信、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状况进行控制和监督,对全行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本行董事会下设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本行信息科技战略,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推动本行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本行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行的风险管理职能由法律合规部和风险管理部两个部门负责。法律合规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全行法律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及法律服务,推动流程银行的建设。
2014 年,本行成功建立了违规信息库数据。通过违规信息统计,初步掌握目前本行各业务条线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的检查结果。2016 年上半年,依据新修订的《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2015 年违规信息库》收集到的违规差错进行查漏补缺,共梳理新增 33条违规差错等级标准。2016年上半年,法律合规部共审核 335 个合同、协议、9 个非标准格式保函,应诉案件 12 件,递交诉状 174笔。本行在除法律合规部以外的其他职能部门及全辖分支机构、控股村镇银行设立了兼职合规管理员队伍,共计 60名,兼职合规管理员队伍直接向总行法律合规部汇报。同时结合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开展诫勉谈话、警示教育、合规合法经营专项检查等活动对各类操作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全行风险规划、风险政策与风险制度的制定、风险量化、风险系统管理及风险量化工具的开发等。目前本行已建立了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主要风险的管理办法,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信贷业务风险监控与预警管理办法、相关应急预案等,并通过风险监控月报、存贷款日报、非现场监管报表、风险指标合规预警系统等对资本充足、资产质量、流动性、利率敏感度进行监测和分析。2016年上半年,本行制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同业客户授信管理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代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同业与代理票据业务等的管理。
同时,着手开发 EAST分析预警系统,旨在通过对业务数据进行筛选、分析,挖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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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出风险疑点,提升操作风险识别监测能力,强化内控管理水平。高级管理层根据各类信息渠道(包括内外部检查和审计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本行风险情况及本行经营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通过专项报告、经营情况报告和各类报表等及时传递给决策层。
为改进对异地支行的管理,更好地促进异地支行发展,泰州分行、异地机构管理部按各自分管区域对异地支行进行扎口管理,并根据本行授权,接受本行控股的湖北嘉鱼吴江村镇银行和江苏靖江润丰村镇银行董事会委托,对上述 2家村镇银行的业务、财务及内部控制、风险防范进行检查与评价,总行审计稽核部对其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3、主要业务控制措施
本行对信贷业务、资金业务、存款及柜台业务、主要中间业务等均制订了比较健全的规章制度,各项业务的处理有明确的授权和核准,能及时汇总到财务及相关部门进行记录与核对,并妥善保管原始凭据。
(1)信贷业务
根据流程银行建设的需要,本行分设了零售银行部、公司银行部、电子银行部、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和资产保全部,进一步明晰信贷审查(审批)岗位职责,强化贷前尽职调查,加强贷中控制和贷后管理及检查监督。为进一步推进流程银行建设项目的进程,2012 年 3 月,本行启动信贷流程改造,根据经营机构和业务部门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管理能力、业务经营环境和业务发展需要,一方面,着重进行信贷流程过渡方案设计和业务流程优化设计。另一方面,着重对信贷流程进行优化,并完成信贷系统业务需求设计。2012年,本行修订完成《授信授权管理办法》、《贷款发放管理办法与操作手册》等 24个信贷相关管理办法及操作手册;推出贷款客户评分卡,降低信贷决策中的人为主观因素;本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于 2012年 11月份正式上线,通过整合全行客户信息资源,以提供全方位的管理视角;2013年,本行着手启动 IT系统改造,根据优化后的信贷流程,本行原支行分管信贷工作的副行长转任由总行授信审批部直接管理的风险总监,对于支行权限内贷款具有审批权,支行行长具有一票否决权;2014年 9月,信贷流程 IT改造工作完成,新信贷系统上线;新系统增加了单笔单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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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部下发终审通知书的流程。新系统上线后运行稳定,随即开展了系统优化需求工作。2015年 1月,改变年度授信方法,采用循环年度授信;2015年 2月,对支行权限信贷审批流程进行了改进:一是总行授信审批部成立本地支行新增贷款风险总监审查审核团队,共有 6人,每人负责 4-5家支行的 200万元至 500万元(含)新增贷款准入合规性审查;二是支行风险总监转岗为支行信贷副行长,协助支行做好客户拓展、存款组织和信贷管理工作;三是单户 200万元(含)以下的新增公司类贷款授信,需经总行风险总监新客户准入审查后由支行行长审批同意后发放;四是单户 500万元以上的新增贷款授信,经支行审批后由总行风险总监合规合理性审核后上报总行授信审批部,并由支行信贷副行长向贷审会作汇报,如有必要,总行可通知风险总监同时列席贷审会。2016 年 1 月,本行取消公司类新增贷款支行审批权,均改由总(分)行风险总监审批。
本行制定颁发了《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吴江农村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审查、审批管理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零售类及微型企业授信业务审查、审批管理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授信评审监督管理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授信限额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对单一客户和集团客户的表内外授信业务的统一管理,并根据本行业务发展情况及经济金融调控政策及时调整总体授信额度。同时,本行设立总行贷审会(总行分管信贷业务副行长权限内)、授信审批部贷审会(总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权限内)及分行贷审会(分行行长权限内),各级贷审会通过集体审议表决形成的会办审议意见是独立审批人出具审批决策的重要依据。
根据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2010 年本行制定颁发了《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及《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更新完善了相应的合同文本,并结合信贷系统软件的开发改造了部分贷款操作流程,使本行的贷款管理更加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信贷管理步入一个新的阶段。2013 年,根据信贷业务流程改造需要,本行修订了《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并制定了《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发放管理办法》等制度,体现了本行―业务发展,制度先行‖的风险管理理念。此外,本行修订、制定了《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监控与预警管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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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贷后检查管理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管理办法》等制度,对信贷资产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对逾期贷款、生产经营和风险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开展实时分类调整工作,对已出现的风险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大力清收转化不良资产,努力控制信贷风险状况。2015 年以来,为适应业务发展变化,控制信贷风险状况,修订和制定了部分信贷类制度,如《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管理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及追究实施细则》、《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清收不良贷款、瑕疵贷款专项考核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逾期、欠息贷款快速处理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吴江农村商业银行 2015年度历年不良信贷资产清收盘活奖励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已核销信贷资产清收保全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呆账信贷资产核销实施细则》等制度。
(2)资金业务
本行的资金业务,主要由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及国际业务部分别管理。
本行制定了《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同业资金业务管理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资金、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和风险管理制度,坚持操作、审批和会计核算―三分离‖,并建立了前、中、后台业务流程控制,明确岗位职责,坚持经办与复核分离的双人操作制度和授权审批制度。同时建立相应的报告制度,确保本行决策层及时了解资金运作情况,高级管理层能够根据资金头寸情况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管理策略。2014 年 9 月,本行设立了资产管理部,其部门职能为:理财产品的研发设计、投资运作、成本核算、风险管理、合规审查、销售管理、数据系统、信息报送等。2014 年 9 月,在金融市场部下设金融同业部,负责全行的人民币金融同业业务。2015 年,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对《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同业资金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的细分,制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同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2016年初,为加快全行债券投资审批决策流程,建设专业的债券投资决策团队,提高债券投资决策效率,本行成立投资审查委员会,并对《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同业授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根据票据业务发展及票据业务风险控制需要,结合央行相关政策要求,本行引进新票据业务系统,加快本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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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年 6月底,一期工程已经上线,电票业务的贴现、转贴现能够根据业务需要办理。二期工程计划将柜面的贴现业务加入新票据系统,实现电票与纸票业务在新票据系统安全、合规运营。
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及国际业务部主要业务控制措施包括:①采用更加灵活的债券交易策略,紧跟市场变化,长短期限搭配,提升融资能力;②在保证合规、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适当加大杠杆,增加交易对手;③上线头寸业务管理系统,对全行头寸进一步精细化管控;④为调动全行票据业务积极性,加大了对票据市场利率的监测,根据市场变动和全行的业务发展需要,快速调整贴现利率;⑤加强制度制定和修订工作,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行制定了《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投资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此外,根据相关结算流程优化,本行目前正在修订《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债券回购业务管理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同业存单业务管理办法》。
本行通过引进上海外汇交易中心 COMSTAR 资金业务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了前台交易、中台风控、后台清算的全过程控制,交易员所达成的每一笔交易均需通过 COMSTAR 资金业务管理系统,前台交易、风险自检、审核审批、实时监控、后台审核均通过系统进行操作,本行通过持续开发优化,实现了核心系统清算和资金系统的无缝对接,降低了人为的操作风险,通过 COMSTAR 资金业务管理系统的参数设置,限定了交易偏离度、债券久期、持有债券的集中度等指标,对授信额度过期、超出授信额度的资金业务,由系统自动进行筛查,严格限定有关指标,确保资金业务符合审慎经营的要求。
本行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同业资金业务风险控制机制,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监控,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建立岗位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资金交易人员从事越权交易,以及因违规操作和风险识别不足导致重大损失。授信审批部对资金业务的交易对手实行名单制管理和统一授信制度,根据资金业务交易对手资信情况,每年对交易对手的授信额度、利率水平、业务种类等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将授信相关参数及监管指标导入 COMSTAR资金业务管理系统。根据资金业务的类型、品种、定价、额度、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标的进行区别授权,每年度对授权进行一次重新评估和核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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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本行坚持资产与负债总量平衡、结构对称、组合合理的原则,保持资金来源与资金使用的优化配置,保证资产负债比例在合理范围内。本行坚持统一的日常资金管理,建立内部资金有偿使用制度,不定期调整系统内资金利率水平,实现全行资金的统筹经营、平衡管理。
(3)存款柜台业务
本行通过综合业务系统(OTS)、柜面业务系统(GTS)操作规程等,建立严格的存款及柜台业务操作流程,对各种业务、人员的系统权限进行授权,不断强化对基层网点、要害岗位、重点岗位的监控,加强监督、检查、审计力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坚持印、证分管制度,实行柜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防止操作风险和违规经营行为。2015 年 3 月,为提高柜员身份验证的准确性,正式启用指纹验证系统;2015 年 9 月,为加强会计印章的管理、防范印章操作风险,全面启用会计印章管理系统。
本行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柜面人员结合账户管理履行尽职调查,对异常资金存取和异常转账情况及时跟踪分析,及时上报可疑支付交易,并根据监管要求完善本行反洗钱工作的相关制度和程序。
(4)中间业务
本行建立了主要中间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明确对不同类别中间业务的授权权限,注重对中间业务中或有资产、或有负债业务的风险管理,对具有信用风险的或有资产业务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建立中间业务监控报告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各项中间业务的开展情况及风险情况,定期核对,确保业务数据、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和上报监管机构数据的完整、真实和准确。
本行自 2010年以来积极拓展业务品种,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累计自主发行 47 期―金鲤鱼‖和 838 期―锦鲤鱼‖理财产品。在产品开发、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产品销售、售后服务过程中,本行拟定了四大阶段,即开发阶段、运作阶段、兑付阶段、归档阶段,30 道工序的标准流程,在修订《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了《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适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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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性管理办法》,对于―人员管理、销售组织、交易处理、产品兑付及手续费处理、售后管理、客户档案管理、考核和激励、风险控制、应急处理‖都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本行严格个人理财产品销售文本合规性控制,提高报备材料的时效性和质量。从管理及风控层面上,严控操作风险,将客户协议书作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及时完善客户协议书内容,使之完全符合监管要求。2015年 12月,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风险产品销售,进一步加强柜面业务操作风险防控,全面实施理财、基金产品销售同步录音录像。
本行制定了《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实施办法》等14 个基金业务管理办法,及《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个人实物黄金代销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贵金属业务管理办法,有序推进基金代销及贵金属业务的发展。为了实现基金业务的持续增长,本行开发了网上银行基金销售系统,并于 2014年12月正式上线运行。为提高理财产品销售在同业之间的竞争力,方便客户购买,2014年 1月推出网上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渠道,6月份推出手机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渠道。2014 年,顺应人民币国际化趋势,重点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实现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2015 年 4 月,本行制定了《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境内机构外汇存款及账户管理办法》等 11 个国际业务类管理办法,实现了国际贸易结算、国际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融资、外币储蓄及兑换的稳步发展。2015 年,国际业务部建立一支由支行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助理及国际业务部业务员组成的外汇联络员队伍,实行总行与支行联动,加大了新客户拓展力度。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外汇联络员人数为 38人。
(5)对外股权投资业务
本行制定了《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程序,规范对外投资的行为、财务和投资收益、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与处置、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管理。
对于对外投资组建的子公司,本行按照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派出董事(或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或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参与子公司的运营、决策和管理。对参股公司,本行派出股权代表,以便及时了解其经营管理情况。
(6)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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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制定了《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柜面业务系统事权划分管理办法》,对本行会计岗位设置坚持权责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任不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实行委派会计制度,保证会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上下级的管理关系,明确分管内勤副行长、委派会计、主出纳及各柜员的岗位职责、权限,实行会计业务授权、双签制度,要求会计部门、会计人员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会计规范和总行制定的内控制度,独立、规范地办理会计业务,防范操作风险。
本行在运营管理部下设清算中心,承担对内、对外的清算职能;下设远程授权中心,通过集中授权规范授权标准、减轻柜面授权负担,有效控制柜面业务事中风险;下设事后监督中心,配备专人负责事后监督,提升了对本行会计业务事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业务与监督在空间和人员上的分离,对会计业务处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下设对账中心,通过对账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有效发挥对账控制风险的作用。
本行在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记录时,能通过计算机系统建立完整的会计档案,自动生成会计报告,并实现对会计账务处理的全过程监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合法,杜绝虚假会计信息。
本行制定了《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会计业务检查辅导管理办法》,对各支行、总分行相关部门及村镇银行的经济业务活动、财务收支、账务核算的合法性、合理性,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内部运营的合规性及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遵守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辅导,并对内勤行长和委派会计进行百分考核,加强绩效考核和内控管理。
(7)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
本行重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坚持科技引领发展,以信息科技推动业务发展,提升 IT服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本行董事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本行信息科技战略,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本行设立了首席信息官,确保信息科技战略符合本行的总体业务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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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建立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风险防范的各项制度,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数据、系统运行和系统环境的安全。坚持开发人员和运维人员岗位的相互制约,坚持开发环境与生产环境严格分离,实行了系统开发和系统运维的相互独立。
本行对各类数据信息、数据的操作、数据备份介质的存放、转移和销毁等均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制定了涵盖了自然、动力、通信、主机、网络、人为等方面的各类应急预案。本行定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响应流程,保证业务连续性。
本行目前建设有吴江生产数据中心和盛泽同城灾备数据中心,各类关键数据主备实时同步,应用能够在两个数据中心之间相互切换。
本行目前建设了柜面综合业务、银行卡业务、信贷管理、国际业务、互联网金融平台、移动金融平台等各条线的业务系统,建设了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客户信息、业务监督、风险预警、数据平台等各类管理系统,其功能涵盖了交易处理、客户管理、运营管理、内控管理和决策支持,信息系统建设和业务发展相匹配。
科技信息部下设数据管理中心,开展业务数据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对本行数据治理现状的评估制定适合的数据治理发展规划及实施路线图,制定全行级的数据治理机制,以支撑数据管理与应用对业务管理和决策的支持;实施基础数据标准及重点指标类数据标准的建设,推动数据标准在关键系统的落地实施,有效提升本行运用数据支持自身战略发展的能力,促进―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模式的转变。建立了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的数据管控平台,为实现数据信息资源化和决策科学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8)关联交易控制
为规范本行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制定并出台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同时,严格按照本行制定的各项贷款管理制度、《吴江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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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授信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强化对每笔关联交易业务的准入条件、审批程序的管理,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规性。
对本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按本行内部授权程序审批。同时,相关部门将有关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或批准;对本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由相关部门提供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于批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告监事会,同时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本行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交易总量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9)资本管理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必须在 2018年底前达到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本行制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2013-2018年过渡期资本充足率达标规划》,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 12月 31日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指标均已高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 2018年最低资本要求 7.5%、8.5%、10.5%。
过渡期本行资本规划的重点为维持资本充足水平,加快建立资本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切实强化资本约束机制,积极引领推动发展转型,实现风险、资本、收益的有机平衡,并坚持以资本节约型的可持续发展方式,达到监管的要求。本行建立了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定期对本行资本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同时建立了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息批露制度,确保在资本管理方面满足批露要求。
4、信息与沟通
本行目前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即时通讯平台(e-Link平台)、办公电子邮箱等及时向员工传达总行的各类信息,并公开总行领导的办公电话及办公电子邮箱,方便员工向上反映各类问题。同时,利用定期出版的《怀德》行刊、《工作简报》等平台,使得行内信息能准确、及时传达和共享,确保董事会、管理层和广大员工之间有效沟通。通过每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不定期开展行内调研等形式,行级领导与员工就大家关心的各类事项进行面对面交流,达成共识并形成决议,有效地保护了员工和企业的权益。此外,本行还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本行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在与其充分交流、沟通的基础上,及时采取改进措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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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对本行的重大业务事项,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及时向各位股东征求意见,并能积极主动与监管机构联系,把握业务风险要点。
5、监督检查
本行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审计稽核工作管理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稽核工作责任制》、《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审计稽核处罚规定》等制度,规定了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稽核工作的主要职责和要求,确定了审计方法、工作程序、审计稽核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业务分工,并根据银监会对合作金融机构有关监管意见,建立了审计稽核部由董事会领导,并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的内部审计机制,确保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够及时了解本行的经营和风险状况,实行有效的监控。通过竞聘、培训、考核等多种渠道,择优选拔了 17名具有信贷、会计、计算机、国际业务等专业知识结构和实际岗位工作经验的审计人员,总行审计稽核部以风险导向和周期覆盖为原则,结合按季滚动进行的案件风险排查,确定对各项业务的审计频率和覆盖面,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全面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后续审计等项目,对全行业务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状况和风险状况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督促被审计的分支机构和部门有效履行职责,审计检查结果真实地反映了本行内控建设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存在的缺陷,并能及时上报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保证了决策层和管理层对本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及时了解。本行于2008年开始在江苏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首家实行了特别稽查员制度,特别稽查员根据董事长和行长的特别授权,可随时对本行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独立行使特别稽查权,开展审计检查工作,并直接向董事长和行长报告工作。针对审计稽核中发现的问题,由审计稽核部下达书面整改意见,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反馈,并进行后续稽核。针对违规行为,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按相关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本行 2016年上半年审计稽核未发现重大问题。
(三)本行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本行管理层认为,本行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本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且这些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未发现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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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执行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其具体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监管部门对本行及分支机构进行了多次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涉及本行及分支机构业务经营合规性和风险性状况、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贷款风险分类情况、统计质量及管理、人民币收付及反假币业务、国库经收业务等情况,并出具了检查报告。
根据上述监管部门出具的检查报告,本行及相关分支机构业务发展状态良好,注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了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制度,信贷管理组织体制和内控体制不断完善,能够认真履行人民币流通相关规定、国库经收职责。同时,本行及其分支机构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1、总行对异地支行的管控方面存在疏漏与不足;
2、贷款风险分类方面存在不规范、不审慎、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3、贷款管理方面存在包括贷款―三查‖及流程管理不尽责、平台贷款及银团
贷款等特殊类型贷款发放、管理不审慎、贷款担保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4、统计数据质量方面存在错报、漏报、取数规则有误等方面的问题,统计
数据质量管理在组织制度建设、系统保障和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监控、数据报送等方面都需要改进、完善;
5、人民币收付、国库经收等业务存在需要改进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设、登
记簿、现金清分工作、业务人员技能、支付流程等问题。
根据本行及相关分支机构的说明及提供的现场检查整改报告,本行及其分支机构对于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提出的以上问题及相关整改建议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相关问题的自查、分析及规范工作,对于监管机构提出需要规范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规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并着手从组织人员、制度建设、流程监控等方面建立防患相关问题及风险的长效机制,且本行及其分支机构均出具了相应的整改报告,就整改的结果向有关监督管理机构进行了书面汇报。
本行报告期内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对本行及其支行检查中指出的具体问题,以及本行针对监管意见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具体如下:
1、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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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检查机关监管意见主要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落实 中国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
苏州银监发[2012]117号《现场检查意见书》
(一)贷款风险分类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风险分类制度标准降低
2、对借款人财务数据、运营质态发生明显不利变
化的贷款分类形态调整不及时
3、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分类不审慎
(二)信贷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平台贷款发放、管理不审慎
2、银团贷款发放、管理不规范
3、贷款新规执行不到位
4、项目贷款管理不严格
5、部分贷款―三查‖及流程管理不尽职
6、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不够规范
已出具整改报告,按照检查意见书的要求对问题逐条分解,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提出、落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中国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
苏州银监发[2014]75号《统计现场检查评估意见书》
(一)非现场监管报表存在的问题
1、未按监管统计制度规定划分单位存款科目。
2、未按监管统计制度规定填报部分流动性指标。
3、未按监管统计制度规定填报控股村镇银行存入
的缓释资金。
4、未按监管统计制度规定填报逾期贷款。
5、未按监管统计制度规定填报信用卡贷款。
6、未按监管统计制度规定填报农村合作银行和村
镇银行的债权。
7、补报的修订版 2013 年末资产负债表中本年利
润外币折人民币金额漏报。
8、第三大集团授信客户次级类贷款漏报。
9、第四大贷款客户部分数据漏报。
10、新资本充足率净非利息收入漏报。
11、未对个人保证金存款科目设置取数规则。
(二)客户风险统计数据存在的问题
1、部分大额客户存在负债小于贷款的错误。
2、未按统计制度的规范填报指标字段。
已出具整改报告,并组织相关部门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进行了分析,深刻反思产生问题的根源,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逐项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
苏银检字[2014]66号《中国人民银行苏州
1、会计科目使用有误
2、集中支付流程不符合规定
3、凭证使用不规范
已出具整改报告,针对问题采取了有效措施。并加强了对国库经收业务的监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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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支行执法检查通知书》
督管理与检查审计,严格按照国库业务相关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业务运行稳定、操作规范。中国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
苏州银监发[2015]49号《关于对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贷记卡业务现场检查的意见书》
(一)发卡业务:1、业务发展不审慎;2、绩效
考核不科学;3、内部控制存在缺陷;4、风险管
控不到位;5、呆账核销不合规。
(二)收单业务:1、未经审批发展特约商户;2、
发展异地企业为特约商户;3、免除手续费不合规。
已出具整改报告,针对监管提出的具体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
苏信联办[2015]56号《关于远程授权和反洗钱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一)远程授权工作
1、专职授权人员配备不足;2、身份识别及授权
管理不到位;3、远程授权业务种类不符合省联社
规定;4、网点本地授权业务不规范;5、远程授
权业务资料提供不完整;6、部分法人单位平均等
待时间、平均处理时间、拒绝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硬件配备不到位;8、监督考核不到位。
(二)反洗钱工作
1、反洗钱制度建设不完整;2、反洗钱管理机制
运作不规范;3、客户身份信息不完整;4、客户
身份核查不到位;5、客户风险等级调整不及时;
6、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报送不及时、不规范;7、
白名单维护工作不全面;8、高风险客户和业务跟
踪管理不到位;9、检查监督、宣传培训不及时。
已出具整改报告,针对监管提出的具体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
2、本行支行
序号
分支机构名称
检查机关
监管意见主要问题整改措施
1 兴化支行
中国银监会泰州监管分局
泰银监办[2012]162号《关于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兴化支行业务合规性
1、贷款行业集中度偏高
2、对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分析不够
3、贷款风险分类工作不规范
4、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5、流动资金需求测算不规范
6、贷后检查不到位
已出具整改报告,针对监管提出的具体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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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意见书》
2 新沂支行
中国银监会徐州监管分局
徐银监发[2012]42号《现场检查意见书》
(一)总行管理方面
1、部分岗位职责及个别管理制度未向总行报备。
2、总行审计稽核部门未单独实施对异地支行的检
查,未对异地支行内控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二)信贷管理方面
1、贷款风险形态分类不准确
2、超转授权贷款风险分类无总行分类意见
3、未及时支付贷款资金
4、未建立客户信用评级体系
(三)会计出纳管理方面
1、账户的开立、变更不规范。
2、对账工作不符合制度要求。
(四)―三农‖服务方面:未发放农户贷款
已出具整改报告,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和工作计划并予以落实。
3 句容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句容市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句容市支行检查意见书
1、没有制定人民币管理、培训登记簿
2、没有制定对外付出现金全额清分制度
3、没有制定营业网点冠字号码内部检索制度及登
记簿
4、没有设置现钞处理设备维护或升级记录制度
5、营业网点没有设置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登记簿、
小面额人民币兑换登记簿、大额现金取现预约登记簿
6、未对 10 元券别的现金进行清分,柜面待付 10
元券一把中夹带不宜流通人民币 4张
已出具整改报告,行长亲自主抓,联合相关部门和分管副行长对人民币收付业务、反假货币业务进行了整改。
4 海陵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
泰银检意字[2014]6号《行政执法检查意见书》
1、柜面人民币收付业务从业人员不能准确掌握人
民币收付业务规定。
2、供客户使用的点验钞机与柜面业务用机不属于
同一机别机具。
3、《现金清分整点登记簿》登记不完整。
4、《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要素填制错误。
已出具整改报告,支行加强了业务学习,严格执行人民币流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5 鼓楼支行
中国银监会
徐银监发[2014]72号
1、总行对异地支行疏于管控
2、授权、授信管理不到位
已出具整改报告,总行工作组至支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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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监管分局
《现场检查意见书》
3、贷款―三查‖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4、贷款风险五级分类不准确
5、违规发放贷款
6、贷款担保不规范
7、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不规范
8、会计出纳基本制度执行不到位
行进行整顿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对照事实确认书进行逐项逐条整改,按照制定方案逐一进行整改落实。
6 广德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
(宣)银检德意字[2013]17号
1、账户开户资料不合规、不完整;2、开立人民银
行结算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银行备案;3、
撤销人民币结算账户未向人民银行备案;4、核心
业务系统账户与人民银行账户系统账号不一致;5、
留存的开户资料过期;6、账户留存资料不完整;7、
账户开户资料未经双人复核签章;8、个人结算账
户未向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9、账户未按
期进行年检。
已出具整改报告,针对监管提出的具体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
7 宁国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宁国市支行
宁银检意字[2015]第1号《执法检查意见书》
1、未根据合理需要原则办理人民币券别调剂业务;
2、未根据人行标准挑剔不易流通的人民币。
已针对监管意见提出的问题出具整改报告,对问题进行梳理,并强化管理,提出切实整改措施。
8 宁国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宁国市支行
宁银检意字[2015]第2号《执法检查意见书》
1、《假币收缴凭证》要素内容填制不全,复核人
未签章;2、《机具维修、升级、更换登记簿》内
容不够完善,缺维护人员姓名及复印件。
已针对监管意见提出的问题出具整改报告,对问题进行梳理,并强化管理,提出切实整改措施。
9 宁国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
反洗钱宣监管意见[2015]40号《监管意见书》
1、反洗钱组织机构运行不利;2、内部控制制度陈
旧、简单、不全面且有效性不足;3、客户身份识
别、交易保存记录及风险登记划分不合规定;4、
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报送不合规定。
已针对监管意见提出的问题出具整改报告,对问题进行梳理,并强化管理,提出切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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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行子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检查机关监管意见主要问题整改措施 靖江润丰村镇银行
泰州银监分局
泰银监发[2014]53 号《监管意见书》
1、业务发展出现停滞;2部分市场定
位监测指标未能落实;3、流动性管理
待关注;4、存款结构不尽合理;5、
贷款投向偏离―支农支小‖的目标;6、
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1、明确村镇银行发展定位,坚持
支农支小方向不动摇,切实做好信贷管理工作;2、在发展中调整存、
贷款结构,大力拓展存款市场;3、
强化风险控制,提升信贷资产质量;4、加强流动性管理;5、努力
做好人才培养及储备工作。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针对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已经进行了规范、整改,并出具了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措施切实、有效。
报告期内,本行收到的中国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出具的主要监管意见如下:
1、2013年 6月 7日,中国银监会出具了《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书》(银监函[2013]29号),对本行出具的监管意见包括:资本充足率情况符合监管标准;资产流动性指标符合监管标准;资产质量良好,贷款损失准备及其他资产减值计提充分;贷款集中度和关联贷款情况均符合监管标准。
监管结论为:―吴江农商行贷款质量良好,资产流动性适度,盈利水平较高,抗风险能力较强,初步建立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2012年度监管评级为二级。‖
中国银监会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评价为:―近年来,该行根据业务发展和监管要求,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与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有效性不断增强;随着流程银行建设的稳步推进,该行将合规管理部分设成法律合规部和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健全,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持续改进,风险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最近一年该行未发生案件和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2、2014 年 6 月 16 日,中国银监会出具了《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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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书》(银监函[2014]34号),对本行出具的监管意见包括:
资本充足率情况符合监管标准;资产流动性指标符合监管标准;资产质量良好,贷款损失准备及其他资产减值计提充分;贷款集中度和关联贷款情况均符合监管标准。
监管结论为:―吴江农商行各项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较好,初步建立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中国银监会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评价为:―近年来,吴江农商行根据业务发展和监管要求,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逐步健全规章制度与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有效性不断增强;随着流程银行建设的稳步推进,吴江农商行将合规管理部设成法律合规部和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健全,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持续改进,风险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最近一年未发生案件和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3、2015年 7月 1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了《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
局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监管意见书的函》(苏银监函[2015]61号),对本行出具的监管意见包括:资本充足率情况符合监管标准;资产流动性指标符合监管标准;资产质量良好,贷款损失准备及其他资产减值计提充分;贷款集中度和关联贷款情况均符合监管标准;盈利状况良好;公司治理水平和效率不断提高;内部职工持股未发现违规情形。
监管结论为:总体看,吴江农商行初步建立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机制,各项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盈利状况良好。积极稳妥地推动吴江农商行发行股票并上市,将有利于其建立资本补充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实现持续稳健发展‖。
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评价为:―吴江农商行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逐步健全规范业务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内控制度有效性不断增强;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不断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改进风险监控和管理水平。近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
4、2016年 7月 4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了《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
局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监管意见书的函》(苏银监函[2016]61号),对本行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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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的监管意见包括:资本充足率情况符合监管标准;资产流动性指标符合监管标准;资产质量良好,贷款损失准备及其他资产减值计提充分;贷款集中度和关联贷款情况均符合监管标准;盈利状况良好;公司治理水平和效率不断提高;内部职工持股未发现违规情形。
监管结论为:―总体看,吴江农商行初步建立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机制,各项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盈利状况良好。积极稳妥地推动吴江农商行发行股票并上市,将有利于其建立资本补充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实现持续稳健发展‖。
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评价为:―吴江农商行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逐步健全规范业务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内控制度有效性不断增强;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不断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改进风险监控和管理水平。近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
(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措施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充分发挥董事会在本行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决策核心作用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明晰―三会一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本行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本行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本行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本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均是拥有业务专长或商界丰富实战经验的精英,从根本上确保了本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履职能力。本届董事会将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对本行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控制、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投资等方面的决策作用。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内控评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本行内部控制充分性、有效性的监测和评估,完善并督促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加强对董事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及高级管理层授权、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实施评价,有效维护股东和职工权益,促进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和规范有效运行。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符合内控要求的制度体系
本行将继续把内控建设作为本行求生存谋发展的―生命线‖工程,持续不断地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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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一是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管理架构和流程,合理配置资源,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各类业务风险的动态、持续、有效的监控;三是及时建立和完善新业务、新产品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识别新增业务及产品的风险,降低本行经营风险;四是增加排查力度,主动进行风险排查,提高风险防范的前瞻性和敏感性。
3、提高科技对风险控制的支撑作用,提高风险管理的技术和水平
本行将紧密围绕发展战略规划,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政策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研究,加强与先进银行的交流,开发和引进先进的风险量化、评估、管理、监测工具,进一步升级和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不断完善风险控制程序,增强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功能、信息传输功能和信息共享功能,努力实现数据信息的一体化管理,为内部控制提供有效连续的信息管理手段和技术。建立和完善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完善信贷管理系统、会计业务事中、事后监督系统,引进各类风险管理系统和合规管理系统,增强风险控制手段和风险控制的全面性,提高风险控制的技术和水平。
4、加大合规文化培训力度,增强内部控制管理文化建设
塑造合规文化、提高员工素质是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根本手段。本行将继续加强内控和合规文化建设,强化全员风险和合规意识。通过推进良好的人文环境及优秀的内部文化,使本行的每一位员工都能自觉遵守本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的方式,开展对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操作流程的培训工作,提高会计从业人员对制度的理解力;开展各种形式的风险教育,教育和引导员工增强遵守制度的自觉性,树立遵纪守法的典型。保证本行内部控制制度从上到下能够顺利实施。
(五)注册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的意见
为本行审计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出具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6)第 E0140号),其结论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于 2016年 6月 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其具体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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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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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本行独立运营情况
本行设立以来,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一直独立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
本行各股东出资已全部足额到位,根据银监会批复本行承接了原吴江市农信社的全部资产,除有个别房产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外,其余资产均已变更至本行名下,本行拥有从事现有业务完整的资产。
本行合法拥有与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与股东共享资产的情况。
本行未以所属资产、权益为股东及其下属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有而损害本行利益的情形。
2、业务独立
本行独立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与股东所经营的业务均不相同。
本行具备独立完整的银行业务体系,所有经核准的业务均通过本行的下属分、支行和总行营业部网点独立开展。
本行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及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3、人员独立
本行遵守相关法令,及时建立了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人事管理制度,与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工资单独造册、单独发放。本行在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建立了员工的社保账户,为员工独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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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中国银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有关规定。本行行长、副行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行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其他与本行有利害冲突的公司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系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法定程序产生,不存在股东干预本行人事任免的情形。
4、机构独立
本行机构设置完整。按照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本行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聘请了专家担任独立董事,设置了外部监事,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本行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设置了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清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本行营业和办公机构设置完全独立于股东,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股东与本行及各职能部门不存在上下级关系,除行使股东权利,股东未直接干预本行的经营活动。
5、财务独立
本行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本行依法独立设立账户,未与股东单位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本行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二、同业竞争
本行不存在按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协议能够控制本行股东大会多数投票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分别持有本行8.56%、7.42%、6.81%的股份。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通信电缆、光纤光缆、光电缆材料及附件、光器件、通信设备生产、销售;实业投资;废旧金属的收购。该公司不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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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金融业务,也不对本行构成控制关系。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钢塑复合带、铝塑复合带、护套料、电缆盘具生产销售;通讯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五金交电、煤炭、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铁矿石、铁矿砂、日用百货的销售及代理;实业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金融、期货、保险外);投资管理;财务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该公司不从事金融业务,也不对本行构成控制关系。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煤炭、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针纺织品、纺织原料(除棉花)、铁矿石、铁矿砂、日用百货批发零售;金属镀层制品、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财务咨询。
上述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非本行的控股股东,也与本行从事不同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本行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披露遵循了《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持有本行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
关联方名称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股份
(千股)
持股
比例
股份
(千股)
持股
比例
股份
(千股)
持股
比例
股份
(千股)
持股
比例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5,826 8.56% 85,826 8.56% 85,826 8.56% 85,826 8.56%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 74,386 7.42% 74,386 7.42% 74,386 7.42% 74,386 7.42%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68,289 6.81% 60,851 6.07% 59,611 5.95% 59,115 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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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营企业
关联方名称持股比例
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3、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企业。同时,本行参考《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方进行了认定。截至 2016年6 月 30 日,因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对企业实施控制、共同控制,而与本行构成关联方关系并与本行发生交易的企业为江苏恒达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等 57家企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主营业务
1 吴江市新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唐林才
兼任董事,5%以上股东对外投资
房地产开发、销售等
2 苏州恒通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唐林才兼任董事,5%以上股东对外投资
绿化苗木栽培销售,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施工等
3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对外投资生产销售电缆及铜材
4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对外投资生产销售光缆
5 吴江市恒益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唐林才兼任董事,5%以上股东对外投资
生产销售:电线电缆、光电线缆材料、附件
6 吴江市丽景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沈孝丰兼任执行董事房产开发、销售
7 江苏恒达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沈孝丰直接控制
房产开发、统代建房和市政设施建设
8 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沈孝丰兼任执行董事藤制家具生产、销售;对外投资
9 苏州市恒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沈孝丰兼任执行董事,直接控制房地产业投资、实业投资等
10 恒达中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沈孝丰兼任执行董事,直接控制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酒店管理等
11 吴江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沈孝丰兼任监事,
沈孝丰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控制
一类汽车维修,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兼业代理;汽车租赁等
12 苏州恒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沈孝丰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控制对外投资及收益管理
13 吴江恒达星湖湾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沈孝丰间接控制
普通住宅、商业用房的开发、建设、销售等
14 吴江市恒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沈孝丰间接控制房产开发经营
15 吴江市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沈孝丰间接控制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建材
16 吴江市联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沈孝丰兼任董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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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吴江市七都城建综合塑钢门窗厂董事沈孝丰兼任总经理
铝门金门窗、卷帘门、铁拉门、塑钢门窗等制造销售 苏州市家喻户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沈孝丰兼任总经理
不动产租赁、买卖、代理抵押中介及咨询服务(不动产除土地)
19 苏州市恒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沈孝丰兼任总经理
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房产中介咨询服务、搬家服务
20 恒达中泰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沈孝丰兼任董事长房地产开发经营
21 吴江商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沈孝丰兼任董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22 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沈孝丰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控制汽车、汽车零部件销售
23 苏州市德宝车业有限公司董事沈孝丰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任执行董事汽车、汽车零部件销售
24 吴江市钱士机电有限公司董事沈孝丰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控制
机电产品零配件、纺织机械零配件生产销售
25 江苏绸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吴留生兼任董事长,
董事陈志明兼任董事
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
26 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董事陈志明兼任执行董事,直接控制化纤织物织造、加工
27 苏州凯瑟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陈志明兼任执行董事,直接控制墙纸生产、销售等
28 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陈志明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控制针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等
29 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沈林明直接控制,兼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会计审计验证及咨询服务
30 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陈景庚直接控制,兼任董事长审计、验资、资产评估等
31 吴江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周丽琴兼职董事审计、验资、资产评估等 吴江市锦隆喷气织造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潘鼎直接控制
生产销售纺织品、纺织印花纸、服装、装饰用品等
33 托普纺织(苏州)有限公司董事潘鼎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控制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等
34 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周建英兼任财务负责人
涤纶化纤丝、混纺复合丝等生产、加工、销售
35 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
监事吴留生兼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直接控制
生产销售纺织丝绸、皮件箱包
36 吴江市广业纺织品有限公司监事吴留生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控制
针纺织品、化学纤维、化工原料、服装等销售
37 吴江市盛泽永生喷织厂监事吴留生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控制丝绸化纤织物生产、销售
38 吴江市安邦纺织有限公司监事吴留生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控制针纺织品、化学纤维销售
39 吴江市兴业纺织有限公司监事吴留生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控制针纺织品、服装销售等
40 吴江市广业纺织厂监事吴留生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控制
高档纺织面料生产、加工、销售等
41 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监事吴留生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控制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生产等
42 新申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沈红心兼任财务总监
服装、针纺织品、绢丝、亚麻纱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43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朱奇伟兼任财务总监
纺织原料(皮棉除外)及纺织品、服装等的生产、销售 苏州市汾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监事沈舟群兼任董事
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创业投资等
45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沈舟群兼任财务中心总经理制造加工销售电梯等
46 苏州海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监事沈舟群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任执行董事普通货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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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0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吴惠芳兼任财务总监各类地板、家具等生产销售
48 苏州维隆铝业有限公司副行长庄颖杰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控制
铝型材、塑钢型材及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
49 吴江市陆陆顺纺织有限公司监事长陆钰铭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控制针纺织品生产销售加工销售
50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陆钰铭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控制印铁、制罐、回收废马口铁等
51 吴江市横扇粮油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王春良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直接控制
粮食、粮油销售
52 吴江市勤华化纤织造有限公司
监事徐雪良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控制,
任执行董事
化纤布织造销售
53 亨通地产(吴江)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54 亨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等
55 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对外投资
公路、城市道路、桥梁等工程设计与施工
56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对外投资光纤光缆等产品的制造、销售
57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对外投资资金结算等金融服务
上表中,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均为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年 12月 4日,法定代表人为徐少华,住所为七都工业开发区,注册资本为 1,7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通信电缆、通信光缆等。股东为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总资产 66,622.76万元,净资产
38,261.93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64,052.23 万元,净利润为 3,233.50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总资产 67,295.40万元,净资产 37,807.76万元,2016年 1-6月实现营业收入 30,741.74
万元,净利润为 1,324.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年 8月 28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彩娥,住所为吴江市七都镇人民路 6号,注册资本为 8,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光纤光缆生产销售等。股东为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总资产 68,555.34 万
元,净资产 30,831.15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78,607.57 万元,净利润为
4,150.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吴江飞乐恒通光
纤光缆有限公司总资产 74,771.65万元,净资产 31,240.25万元,2016年 1-6月实
现营业收入 37,296.75万元,净利润为 1,861.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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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
本行与关联方交易的条件及价格均按本行的正常业务进行处理。针对不同类型和内容的关联交易,本行根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由相应的内部机构实施审批。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减额
单位:千元
关联方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100,000
其他关联方-41,317 106,266 496,546 -57,924
其中: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13,000 -9,100 107,300 -2,000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80,000 3,500 105,000 -98,000
合计-41,317 106,266 496,546 -157,924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1.56% 3.60% 11.81%-4.32%
报告期,本行关联方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发生额如下:
单位:千元
关联方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本期
发放
本期
归还
本期
发放
本期
归还
本期
发放
本期
归还
本期
发放
本期
归还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250,000
其他关联方 685,200 726,517 1,716,292 1,610,026 1,814,342 1,317,796 1,015,500 1,073,424
其中: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155,200 142,200 434,400 443,500 533,700 426,400 375,100 377,100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180,000 100,000 408,700 405,200 411,000 306,000 164,900 262,900
合计 685,200 726,517 1,716,292 1,610,026 1,814,342 1,317,796 1,165,500 1,323,424
(2)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
关联方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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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企业 4 6,187 455 24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5,247 11,644 12,921 10,431
其他关联方 37,759 92,929 76,628 47,987
其中: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13,407 27,031 18,696 13,013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9,614 21,277 12,164 4,504
合计 43,010 110,760 90,004 58,442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2.66% 3.18% 2.55% 1.79%
(3)吸收存款净增减额
单位:千元
关联方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610 669 -1,805 2,367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 261 151 -24 -186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4,662 75,393 -12,740 -47,022
其他关联方-59,883 162,309 52,784 142,583
其中: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3,222 -13,62,043 7,982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19,074 30,800 -27,892 22,240
合计-60,674 238,522 38,215 97,742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1.30% 4.53% 10.13% 2.11%
(4)利息支出
单位:千元
关联方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1 106 96 41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 3 2 9 2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142 191 30 211
其他关联方 1,715 3,650 6,370 4,257
其中: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553 319 2,485 808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107 564 392 298
合计 1,961 3,949 6,505 4,511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0.35% 0.32% 0.53% 0.39%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千元
关联方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薪金 2,774 4,934 6,185 6,492
酌情奖金 3,229 11,513 10,602 14,418
年金 433 848 812 958
其他福利 301 633 658 599
合计 6,737 17,928 18,257 2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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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3
(三)与关联方的往来余额
1、应收利息
单位:千元
关联方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3,346 6,334 7,399 6,758
其他关联方 1,792 2,172 2,529 1,368
其中: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426 469 601 377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392 272 348 96
合计 5,138 8,506 9,928 8,126
2、发放贷款和垫款
单位:千元
关联方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1,216,515 1,257,832 1,151,566 655,020
其中: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287,900 274,900 284,000 176,700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233,500 153,500 150,000 45,000
合计 1,216,515 1,257,832 1,151,566 655,020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对关联方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为 12.17亿元。
本行与关联方交易的条件及价格均按正常业务进行处理,相关关联贷款在利率上与当时可比第三方定价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6月末,本行关联方贷款余额为65,502万元、115,156.6万元、125,783.2万元和121,651.5万元,关联方贷款五级分
类如下:
单位:千元
五级分类 2016年 6月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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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4
正常类 1,143,515 1,197,832 1,036,066 499,620
关注类 69,500 60,000 115,500 155,400
次级类 3,500 ---
可疑类----
损失类----
合计 1,216,515 1,257,832 1,151,566 655,020
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本行关联方贷款总体质量较好,基本未发生逾期。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存贷款业务产生,本行不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的其他资金往来,不存在资金相互占用的情形。
本行发放关联方贷款与一般企业贷款程序一致,均按照本行相关信贷流程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①受理。支行客户经理助理接到借款人提出授信申请意向后,根据要求进行申请资格预审,如未通过预审,当日回复借款人;如通过预审的,则通知借款人提交授信申请和资料。支行客户经理助理根据要求审查借款人递交的申请资料是否完备。如申请资料不完备,应通知借款人进行申请资料补交。如申请资料完备,应及时将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完整输入信贷管理系统,并通知客户经理,以便及时开展授信调查。
如是新发生信贷关系的客户,支行客户经理提交《吴江农商行新增信贷客户准入审核表》及《借款人、保证人相关存款帐号统计表》,由总(分)行分片风险总监进行新客户信贷准入审批。
②调查。支行客户经理接到授信申请资料后,首先根据要求及时对借款人进行实地信息调查及核实工作;其次对借款人信用等级进行评级和授信最高限额测算;然后按照要求撰写授信调查报告,并提交支行信贷副行长审查。
③审查。支行信贷副行长根据客户经理递交的授信申请资料、调查报告,按照要求进行审查,并出具授信业务审查报告。经审查同意,提请支行行长出具授信意见后上报总(分)行分片风险总监审批。
④审批。总(分)行分片风险总监检查授信申请资料是否完备,并经实地考察,全面分析授信风险后按照权限进行逐级授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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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批复。通过审批的授信申请,系统生成授信批复书或否决批复书,加盖印章后下发支行。
除上述贷款审批程序外,本行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治理文件中规定的决策程序。本行关联企业的授信严格按照信贷政策和本行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而优于一般客户条件获得信贷支持的情况,其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16年6月末、2015年末、2014年末和2013年末,本行对前十大股东贷款余额分别为25,409万元、32,344万元、31,541万元和29,050万元,占贷款总额比重分别为0.58%、0.77%、0.83%和0.86%,平均利率分别为6.06%、6.40%、7.76%
和8.89%,贷款利率根据担保方式、期限等的不同上浮幅度不等,实际贷款利率
的下降主要是受到央行基准利率(截至2016年6月末、2015年末、2014年末2013年末,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为4.35%、4.35%、5.60%和6.00%)下调的影响,
与本行同期平均贷款利率比较不存在重大差异。
3、吸收存款
单位:千元
关联方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397 1,787 1,118 2,923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 574 313 162 186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71,098 75,760 367 13,107
其他关联方 506,085 565,968 403,659 350,875
其中: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33,823 37,046 50,668 28,625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22,783 41,857 11,057 38,949
合计 583,154 643,828 405,306 367,091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向关联方吸收存款余额为 5.83亿元。本行与
关联方交易的条件及价格均按正常业务进行处理,相关关联存款在利率上与当时可比第三方定价不存在重大差异。
4、应付利息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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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13 22 - 137
其他关联方 3,685 3,611 3,588 1,523
其中: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426 2,970 3,009 834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135 113 12
合计 3,698 3,633 3,588 1,660
5、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单位:千元
关联方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联营企业 5 35 18 11,426
合计 5 35 18 11,426
6、信贷承诺
单位:千元
关联方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其他关联方 56,253 93,348 115,489 211,431
其中: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 3,500 -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
合计 56,253 93,348 115,489 211,431
7、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本金)
单位:千元
关联方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220,000 220,000 300,000 200,000
合计 220,000 220,000 300,000 200,000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可供出售关联企业债券的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债券名称起息日到期日面值年利率(%)应收利息本年结息
13亨通MTN1 2013-05-15 2018-05-15 150,000 6.20 1,198 9,300
14亨通MTN001 2014-11-14 2019-11-14 70,000 4.87 2,148 -
合计 220,000 -- 3,346 9,300
9、受托业务代客远期结售汇
单位:千元
关联方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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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联方- 830 18,386 134,814
其中: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合计- 830 18,386 134,814
(四)关联交易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行参照市场环境,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关联方提供贷款、存款、信贷融资等产品和服务。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履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本行治理文件中规定的决策程序,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除本招股说明书已经披露的情况外,本行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交易。
(五)《公司章程(草案)》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第九十七条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可以自行回避,也可以由其他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回避要求。如其他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回避请求,但有关股东认为自己不属于应回避情形的,应说明理由。如说明理由后仍不能说服提出请求的股东或股东代表的,股东大会可将有关议案的表决结果就关联关系身份存在争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或不参加投票的结果分别记录。股东大会后应由董事会办公室提请有关部门裁定关联关系后确定最后表决结果,并通知全体股东。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三十条规定:
董事会运用本行资产进行股权投资或对本行资产进行购置或处置事项的权限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应当就其行使上述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决议程序和授权制度,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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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按以下授权执行:
(一)本行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本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 1%以上,或本行与单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 5%以上的交易。
(二)本行特别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本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经董事会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 5%以上,或本行与单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 10%以上的交易。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本行治理文件中也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的程序。
(六)独立董事对本行关联交易有关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的合法性以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无保留意见,认为本行关联企业的授信严格按照信贷政策和本行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而优于一般客户条件获得信贷支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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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9
第九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以设副董事长1名;董事可分为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其中执行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4,但不超过1/3;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外部监事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其中外部监事、职工监事人数均不少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1/3。
目前,本行共有15名董事,其中执行董事5名、独立董事5名;共有9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3名、外部监事3名;本行共有高级管理人员12名,其中行长1名、副行长4名、行长助理2名,董事会秘书1名,首席信息官1名,财务负责人1名,合规负责人1名,内审负责人1名。
(一)董事
本行共有15名董事,其中执行董事 5名,股东代表董事5名、独立董事5名。
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4年 3月 21日至 2017年 3月 20日止。
1、本行董事简历
陆玉根先生,1964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83 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桃源信用社出纳、会计、副主任、党支部书记、主任;吴江市农信社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吴江市农信社副主任;本行党委副书记、行长。现任本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谢铁军先生,197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1998 年参加工作,历任太仓信用联社营业部员工、信贷科员工、国际业务部经理、太仓信用联社主任助理;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行长。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
张亚勤女士,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1995 年参加工作,历任常熟高等专科学校中文系教师;吴江市农信社办公室办事员、工会副主席;本行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北厍支行行长、董事会秘书。现任本行党委委员、董事、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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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0
孟庆华先生,1978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2003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市农信社员工;本行员工、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战略发展部主任、盛泽支行党支部副书记、坛丘支行行长。现任本行董事、董事会秘书。
尹宪柱先生,1975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温莎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理助理;香丽园(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本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本行董事、财务负责人。
唐林才先生,1964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纳税筹划师,中共党员。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市七都镇方家桥村村会计、村党支部书记;吴江市恒通通信电缆厂财务科科长。现任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行股东代表董事。
马耀明先生,1962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1981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投资科信贷员,金阊支行业务科科长、副行长、行长,沧浪支行副行长、行长,房地产信贷部总经理,审批部专职审批人;苏州高新区投资担保公司总经理助理;天安保险公司苏州新区支公司总经理。现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行股东代表董事。
沈孝丰先生,197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企划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共党员。1994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吴江支行七都分理处员工、团支部书记;吴江锐意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江市恒达城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恒达中泰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市恒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吴江市丽景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吴江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吴江市联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本行股东代表董事。
潘鼎先生,196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86 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市开关厂技术科员工;恒通纺织经营部经理;吴江市三力喷水织造厂经理。现任吴江市锦隆喷气织造有限责任公司董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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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长,本行股东代表董事。
陈志明先生,1970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1987 年参加工作,历任东方染厂实业公司会计、经理;现任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绸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本行股东代表董事。
王德瑞先生,1959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民盟党员。1980 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市黎里镇油米厂员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吴江分所所长;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所长。现任江苏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行独立董事。
沈林明先生,1965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2 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五金交电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江苏吴江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主任。现任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所长,本行独立董事。
陈景庚先生,1968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1992 年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省昆山财政局开发区财政所科员;江苏昆山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苏昆山会计师事务所张浦分所所长;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苏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联执委秘书长,苏州工业园区会计学会秘书长,苏州工业园区培训协会会长,本行独立董事。
毛玮红女士,1970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律师,中共党员。1992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石化第二建设公司人事处科员;江苏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江苏金鼎英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工商联(商会)律师顾问团法律顾问,本行独立董事。
周丽琴女士,1971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42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中国房地产估价师。1993 年参加工作,历任江苏吴江会计师事务所员工;江苏吴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吴江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吴江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所长,本行独立董事。
2、本行董事提名情况
姓名在本行任职提名人
陆玉根董事长、党委书记董事会
谢铁军董事、行长、党委副书记董事会
张亚勤董事、副行长董事会
孟庆华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
尹宪柱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唐林才股东代表董事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马耀明股东代表董事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沈孝丰股东代表董事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潘鼎股东代表董事吴江市锦隆喷气织造有限责任公司
陈志明股东代表董事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
王德瑞独立董事董事会
沈林明独立董事董事会
陈景庚独立董事董事会
毛玮红独立董事董事会
周丽琴独立董事董事会
(二)监事
本行共有 9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3名,股东代表监事 3名,外部监事 3名。本届监事会任期为 2014年 3月 21日至 2017年 3月 20日止。
1、本行监事简历
陆钰铭先生,1962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中共党员。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横扇信用社记账员、会计、信贷员、副主任、主任;吴江市农信社党委委员;本行横扇支行行长,本行工会主席、行长助理、副行长。现任本行党委委员、监事会监事长。
吴伟荣先生,1967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中共党员。1986 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庙港信用社柜员、会计;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43
吴江市农信社办公室办事员,信贷科办事员,资产保全部副经理、经理,审计稽核科科长,稽查大队大队长;本行审计稽核部主任,坛丘支行行长。现任本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徐雪良先生,1970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梅堰农村信用合作社职工;吴江市农信社办公室秘书、主任助理、副主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金家坝支行行长、菀坪支行行长。现任本行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职工监事。
吴留生先生,1965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参加工作,曾在吴江盛泽水利丝织厂工作,后在中国东方丝绸市场从事经营工作。
现任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绸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高新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沈红心先生,1966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7 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市新生麻袋加工厂财务会计;吴江市应天绢纺厂财务会计,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新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苏州新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周建英女士,1976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1994 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市新申织造厂销售经理;吴江市汇丰化工厂成本会计。现任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朱奇伟先生,1975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8 年参加工作,历任华晨天赐福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秋雨印刷(上海)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总经理办公室执行专员、管理部经理;上海昂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分析部经理;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东吴水泥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现任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本行外部监事。
沈舟群女士,1969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0 年参加工作,历任平望大隆机器厂车间管理员;吴江机电研究所助理会计;吴江市机电设备总公司主办会计;苏州信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44
司审计项目经理、评估项目经理。现任苏州市汾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本行外部监事。
吴惠芳女士,1968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会计师。1989 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五交化公司会计;永晋电瓷(苏州)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德尔集团苏州地板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行外部监事。
2、本行监事提名情况
姓名在本行任职提名人
陆钰铭职工监事、监事长职工代表大会选出
吴伟荣职工监事、信贷管理部总经理职工代表大会选出
徐雪良职工监事、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职工代表大会选出
吴留生股东代表监事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
沈红心股东代表监事新申集团有限公司
周建英股东代表监事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朱奇伟外部监事监事会
沈舟群外部监事监事会
吴惠芳外部监事监事会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行日常业务运作由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包括行长 1名、副行长 4名、行长助理 2名、董事会秘书 1名、首席信息官 1名、财务负责人 1名、合规负责人1名,内审负责人 1名。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均取得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拥有丰富的银行从业经验。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谢铁军先生,参见本节(一)董事。
王春良先生,196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中共党员。1986 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震泽信用社会计、信贷组长;吴江市农信社计划信贷科办事员、科长助理、副科长、科长;本行计划信贷部主任、七都支行行长;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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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5
王明华先生,1968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中共党员。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市农信社资金计划科副科长;吴江金家坝信用社主任;本行金家坝支行行长、芦墟支行行长、汾湖经济开发区支行行长,本行行长助理。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庄颖杰先生,1975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2 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市农信社营业部大发分社主办会计;吴江八坼信用社副主任;吴江松陵信用社副主任;本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桃源支行行长。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张亚勤女士,参见本节(一)董事。
孟庆华先生,参见本节(一)董事。
吴道坤先生,1963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中共党员。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菀坪信用社会计、副主任;吴江市农信社财务信息电脑科副科长、财务会计科科长、信息开发部主任;吴江盛泽信用合作社主任;本行盛泽支行行长、松陵支行行长、党委委员。现任本行行长助理、授信审批部总经理。
沈中良先生,1970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八都信用社办事员,吴江市农信社财务会计科副科长、科长;本行财务会计部主任、组织人事劳动部主任、董事、党委委员、平望支行行长。现任本行行长助理、泰州分行行长。
尹宪柱先生,参见本节(一)董事。
倪正华先生,1972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市农信社电脑科办事员、副科长;本行科技信息部主任、电子银行部主任、桃源支行行长。现任本行首席信息官。
陆静雅女士,1979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1997 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芦墟信用社员工;本行芦墟支行员工、副行长,汾湖经济开发区支行副行长,同里支行副行长。现任本行内审负责人。
李丽女士,197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2000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中心支行营业部办事员、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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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合作科科员;中国银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合作科科员,会计科科员,监管科科员;中国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合作科科员。现任本行合规负责人。
(四)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与变动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与变动情况说明:
1、董事
本行董事会组成及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简表:
日期董事独立董事备注
2011年1月20日

2013年7月3日
陆玉根、金春泉
钱伟东、张亚勤
钱国强、徐志才
马耀明、沈孝丰
陈菊观、陈志明
陈秀生、周应恒
王泳生、姚进培
殷建民
本行第三届董事会共15名董事,其中董事长为陆玉根,副董事长为金春泉
2013年7月4日

2013年7月20日
陆玉根、金春泉
钱伟东、张亚勤
钱国强、徐志才
马耀明、沈孝丰
陈菊观、陈志明
陈秀生、周应恒
王泳生、殷建民
姚进培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2013年7月21日

2013年10月20日
陆玉根、金春泉
钱伟东、张亚勤
钱国强、徐志才
马耀明、沈孝丰
陈菊观、陈志明
陈秀生、周应恒
王泳生、殷建民
盛绪芯
经本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盛绪芯为本行独立董事
2013年10月21日

2014年3月20日
陆玉根、金春泉
张亚勤、钱国强
徐志才、马耀明
沈孝丰、陈菊观
陈志明
陈秀生、周应恒
王泳生、殷建民
盛绪芯
钱伟东辞去董事职务
2014年3月21日

2015年1月4日
陆玉根、谢铁军
张亚勤、孟庆华
尹宪柱、徐志才
马耀明、沈孝丰
陈菊观、陈志明
王德瑞、沈林明
陈景庚、毛玮红
周丽琴
换届,本行第四届董事会共15名董事,其中董事长为陆玉根
2015年1月5日

2015年1月10日
陆玉根、谢铁军
张亚勤、孟庆华
尹宪柱、马耀明
沈孝丰、陈菊观
陈志明
王德瑞、沈林明
陈景庚、毛玮红
周丽琴
徐志才先生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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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1日

2015年3月8日
陆玉根、谢铁军
张亚勤、孟庆华
尹宪柱、马耀明
沈孝丰、陈志明
王德瑞、沈林明
陈景庚、毛玮红
周丽琴
陈菊观辞去董事职务
2015年3月9日
至今
陆玉根、谢铁军
张亚勤、孟庆华
尹宪柱、唐林才
马耀明、沈孝丰
潘鼎、陈志明
王德瑞、沈林明
陈景庚、毛玮红
周丽琴
经本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唐林才、潘鼎为本行股东代表董事
2011 年 1 月 20 日,本行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陆玉根、金春泉、钱伟东、张亚勤、钱国强、徐志才、马耀明、沈孝丰、陈菊观、陈志明为本行董事;陈秀生、周应恒、王泳生、姚进培、殷建民为本行独立董事。同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陆玉根为本行董事长,金春泉为本行副董事长。
2013 年 7 月 4 日,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姚进培辞去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并提名盛绪芯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2013年 7月 21日,本行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盛绪芯为本行独立董事。
2013 年 10 月 20 日,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钱伟东辞去本行董事职务。
2014年 3月 21 日,本行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陆玉根、谢铁军、张亚勤、孟庆华、尹宪柱、徐志才、马耀明、沈孝丰、陈菊观、陈志明为本行董事;王德瑞、沈林明、陈景庚、毛玮红、周丽琴为本行独立董事。同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陆玉根为本行董事长。
2015年 1月 5日,董事徐志才先生因病去世。
2015年 1月 10日,董事陈菊观辞去本行董事职务。
2015年 3月 9日,经本行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唐林才、潘鼎为本行股东代表董事。
2、监事
本行监事会组成及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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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监事外部监事备注
2011年1月20日

2011年10月20日
周月明、皇甫金海
马荧、吴留生
严坤祥、杨小红
沈红心
周炳奎、陈金才
本行第三届监事会共9名监事,其中周月明为监事长、职工监事,皇甫金海、马荧为职工监事
2011年10月21日

2012年7月20日
周月明、皇甫金海
史春凤、吴留生
严坤祥、杨小红
沈红心
周炳奎、陈金才
马荧辞去监事职务,本行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增补史春凤为职工监事
2012年7月21日

2012年8月30日
周月明、皇甫金海
史春凤、吴留生
严坤祥、沈红心
周炳奎、陈金才杨小红辞去监事职务
2012年8月31日

2014年3月20日
周月明、皇甫金海
史春凤、吴留生
严坤祥、周建英
沈红心
周炳奎、陈金才
本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周建英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2014年3月21日

2014年7月29日
陆钰铭、吴伟荣
史春凤、吴留生
沈红心、周建英
朱奇伟、沈舟群
吴惠芳
换届,本行第四届监事会共9名监事,其中陆钰铭、吴伟荣、史春凤为职工监事,陆钰铭为监事长
2014年7月30日
至今
陆钰铭、吴伟荣
徐雪良、吴留生
沈红心、周建英
朱奇伟、沈舟群
吴惠芳
史春凤辞去监事职务,本行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增补徐雪良为职工监事
2010 年 12 月 30 日,本行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周月明、皇甫金海、马荧担任职工监事。2011年 1月 20 日,本行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吴留生、严坤祥、杨小红、沈红心为股东代表监事;选举周炳奎、陈金才为外部监事。同日,本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周月明为本行监事长。
由于马荧辞去本行职工监事职务,2011 年 10 月 21 日,本行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史春凤为本行职工监事。
2012年 7月 21日,经本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杨小红辞去本行监事职务并提名周建英为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2012 年 8 月 31日,本行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周建英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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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3月 15日,本行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陆钰铭、吴伟荣、史春凤担任职工监事。2014年 3月 21 日,本行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吴留生、沈红心、周建英为本行股东代表监事;选举朱奇伟、沈舟群、吴惠芳为本行外部监事。同日,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陆钰铭为本行监事长。
2014年 7月 30日,史春凤辞去本行职工监事职务,同日经本行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增补徐雪良为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及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日期高级管理人员备注
2011年 1月 20日

2012年 3月 7日
行长:钱伟东 副行长:陆钰铭
副行长:王春良 副行长:王明华
副行长:庄颖杰 行长助理:吴道坤
董事会秘书:张亚勤财务负责人:俞建新
内审负责人:陆静雅合规负责人:李丽
本行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
2012年 3月 8日

2013年 10月 19日
行长:钱伟东 副行长:陆钰铭
副行长:王春良 副行长:王明华
副行长:庄颖杰 行长助理:吴道坤
行长助理:沈中良 董事会秘书:张亚勤
财务负责人:俞建新内审负责人:陆静雅
合规负责人:李丽
聘任沈中良为行长助理
2013年 10月 20日

2014年 3月 20日
行长:谢铁军 副行长:陆钰铭
副行长:王春良 副行长:王明华
副行长:庄颖杰 行长助理:吴道坤
行长助理:沈中良 董事会秘书:张亚勤
财务负责人:俞建新内审负责人:陆静雅
合规负责人:李丽
钱伟东辞去行长职务,聘任谢铁军为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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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3月 21日

2014年 7月 29日
行长:谢铁军 副行长:王春良
副行长:王明华 副行长:庄颖杰
副行长:张亚勤 行长助理:吴道坤
行长助理:沈中良 董事会秘书:张亚勤
财务负责人:俞建新内审负责人:陆静雅
合规负责人:李丽
本行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
2014年 7月 30日

2014年 12月 23日
行长:谢铁军 副行长:王春良
副行长:王明华 副行长:庄颖杰
副行长:张亚勤 行长助理:吴道坤
行长助理:沈中良 董事会秘书:孟庆华
财务负责人:尹宪柱首席风险官:马敬春
首席信息官:倪正华内审负责人:陆静雅
合规负责人:李丽
张亚勤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俞建新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聘任孟庆华为董事会秘书、尹宪柱为财务负责人、马敬春为首席风险官、倪正华为首席信息官
2014年 12月 23日
至今
行长:谢铁军 副行长:王春良
副行长:王明华 副行长:庄颖杰
副行长:张亚勤 行长助理:吴道坤
行长助理:沈中良 董事会秘书:孟庆华
财务负责人:尹宪柱首席信息官:倪正华
内审负责人:陆静雅合规负责人:李丽
马敬春辞去首席风险官职务
2011年 1月 20日,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钱伟东为本行行长,陆钰铭、王春良、王明华、庄颖杰为本行副行长,吴道坤为本行行长助理,张亚勤为本行董事会秘书,俞建新为本行财务负责人,陆静雅为本行内审负责人,李丽为本行合规负责人。
2012年 3月 8日,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沈中良为本行行长助理。
2013年 10月 20日,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钱伟东辞去本行行长职务,聘任谢铁军为本行行长。
2014年 3月 21日,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谢铁军为本行行长,王春良、王明华、庄颖杰、张亚勤为本行副行长,吴道坤、沈中良为本行行长助理,张亚勤为本行董事会秘书,俞建新为本行财务负责人,陆静雅为本行内审负责人,李丽为本行合规负责人。
2014年 7月 30日,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孟庆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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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行董事会秘书,尹宪柱为本行财务负责人,马敬春为本行首席风险官,倪正华为本行首席信息官。
2014年 12月 24日,马敬春辞去本行首席风险官职务。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系工作需要,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变动,本行管理层保持稳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投资情况
(一)直接持有本行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行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股份数(万股)持股比例
1 陆玉根董事长 50 0.05%
2 张亚勤董事、副行长 39.3856 0.04%
3 孟庆华董事、董事会秘书 12.3976 0.01%
4 唐林才董事 53.976 0.05%
5 陆钰铭监事长 50 0.05%
6 吴伟荣监事、信贷管理部总经理 32 0.03%
7 徐雪良监事、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 32 0.03%
8 王春良副行长 50 0.05%
9 王明华副行长 50 0.05%
10 庄颖杰副行长 32 0.03%
11 吴道坤行长助理 50 0.05%
12 沈中良行长助理 50 0.05%
13 倪正华首席信息官 32 0.03%
14 陆静雅内审负责人 5.35 0.005%
除上述人员外,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本行股份。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持有本行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本行职务近亲属股份数(股)
沈孝丰董事吴春明 148,770
倪正华首席信息官康苏华 247,953
倪正华首席信息官康苏文 24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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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正华首席信息官康廷山 247,953
徐雪良监事皇甫金英 123,976
陆静雅内审负责人屠奕宁 53,500
孟庆华董事、董事会秘书严忠良 123,976
孟庆华董事、董事会秘书王勤 287,954
吴伟荣监事吕芳芳 123,976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本行股份及
其他个人投资情况
本行董事唐林才投资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86%;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 8,582.5675万股,占本行股
份的 8.56%。
本行董事沈孝丰投资苏州市恒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0%;投资江苏恒达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9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9%;投资恒达中泰集团有限公司 9,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5%;投资苏州市恒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5%;投资吴江市正华铜业有限公司 50万元,占注册资本 12.5%;投资吴江市七都城建综合塑钢门窗厂 258万元,占注
册资本 100%。
本行董事潘鼎投资吴江市锦隆喷气织造有限责任公司 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吴江市锦隆喷气织造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行股份 621.5904 万股,占本
行股份的 0.62%。
本行董事陈志明投资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 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投资江苏绸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1,9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4%;投资苏州凯瑟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2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 2,583.1045万股,占本行股份的 2.58%。
本行独立董事王德瑞投资江苏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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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独立董事沈林明投资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4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80%。
本行独立董事陈景庚投资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8.9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58.90%;投资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0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30%。
本行独立董事周丽琴投资吴江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5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15%。
本行监事吴留生投资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 4,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投资江苏绸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2,0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50%;投资
苏州万纵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7.50%;投资苏州万
纵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514.859万元,出资比例为 17.50%。吴江市新吴
纺织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 1,659.0567万股,占本行股份的 1.66%。
本行外部监事沈舟群持有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24%。
本行外部监事吴惠芳持有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13%。
本行董事、行长谢铁军持有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89,332股,占注册资本的 0.19%。
除上述人员外,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间接持有本行股份。
上述投资与本行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据本行了解,除上述情况外,本行董事和监事均不存在其他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对外投资;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均不存在其他重大对外投资。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形成过程
自本行成立以来,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其中,2005 年年初持股数量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成立时作为发起人认购的股份;2006 年、2007 年、2008 年及 2010 年转增股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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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量均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股东与其他股东同等享受的股利分配;2007 年奖励股份数量为本行实施股份回购对董事、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的股权奖励。2011 年后,除陆静雅外,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无变化。具体奖励范围和奖励股数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本行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之―(一)本行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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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股
序号姓名现任职务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11年
年初
持股
转增年初
持股
转增年初
持股
转增回购
奖励
年初
持股
转增年初
持股
转增
减持
12月 31日
持股 5% 5% 30%-5% 30% 38.40%
1 陆玉根董事长 40 2 42 2.1 44.1 13.23 -2.205 90 145.125 43.5375 188.6625 72.4464 -211.1089 50
2 张亚勤董事、副行长 5 0.25 5.25 0.2625 5.5125 1.65375 -0.275625 15 21.890625 6.5671875 28.457813 10.9278 - 39.3856
3 孟庆华董事、董事会秘书 5 0.25 5.25 0.2625 5.5125 1.65375 -0.275625 - 6.890625 2.0671875 8.9578125 3.4498 - 12.3976
4 唐林才 1 董事-- 30 9 39 14.976 - 53.976
5 陆钰铭监事长 20 1 21 1.05 22.05 6.615 -1.1025 60 87.5625 26.26875 113.83125 43.7112 -107.5424 50
6 吴伟荣监事、信贷管理部总经理 20 1 21 1.05 22.05 6.615 -1.1025 25 52.5625 15.76875 68.33125 26.2392 -62.5704 32
7 徐雪良监事、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 20 1 21 1.05 22.05 6.615 -1.1025 20 47.5625 14.26875 61.83125 23.7432 -53.5744 32
8 王春良副行长 20 1 21 1.05 22.05 6.615 -1.1025 40 67.5625 20.26875 87.83125 33.7272 -71.5584 50
9 王明华副行长 20 1 21 1.05 22.05 6.615 -1.1025 40 67.5625 20.26875 87.83125 33.7272 -71.5584 50
10 庄颖杰副行长 10 0.5 10.5 0.525 11.025 3.3075 -0.55125 20 33.78125 10.134375 43.915625 16.8636 -28.7793 32
11 吴道坤行长助理 20 1 21 1.05 22.05 6.615 -1.1025 40 67.5625 20.26875 87.83125 33.7272 -71.5584 50
12 沈中良行长助理 20 1 21 1.05 22.05 6.615 -1.1025 40 67.5625 20.26875 87.83125 33.7272 -71.5584 50
13 倪正华首席信息官 5 0.25 5.25 0.2625 5.5125 1.65375 -0.275625 25 38.78125 11.634375 50.415625 19.3596 -37.7753 32
14 陆静雅内审负责人 10 0.5 10.5 0.525 11.025 3.3075 -0.55125 - 13.78125 4.134375 17.915625 6.8796 -8.7953 16
注 1:本行董事唐林才所持本行股份为其于 2007年 8月拍卖获得,具体股权转让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本行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
产重组行为‖之―(二)本行股权变动情况‖。
注 2:本行高级管理人员陆静雅持有本行的股份,因离婚分割财产,于 2015年 1月变更为 5.3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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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根据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兼职单位所任职务
董事
谢铁军江苏靖江润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林才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陈志明
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
江苏绸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董事
潘鼎吴江市锦隆喷气织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沈孝丰
恒达中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市恒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吴江市丽景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吴江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吴江市联发置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
监事
董事
马耀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德瑞江苏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林明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所长
陈景庚
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董事长
执行董事、总经理
周丽琴吴江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所长
毛玮红江苏金鼎英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监事
沈红心
新申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新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执行董事
吴留生
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
江苏绸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董事长
董事
周建英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朱奇伟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董事
沈舟群
苏州市汾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财务中心总经理
吴惠芳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高级管理人员
王春良
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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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行现任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除外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5年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所任职务 2015年薪酬
陆玉根董事长 127.91
谢铁军董事、行长 127.87
张亚勤董事、副行长 122.14
孟庆华董事、董事会秘书 72.77
尹宪柱董事、财务负责人 75.03
唐林才股东代表董事 7.00
马耀明股东代表董事 7.00
沈孝丰股东代表董事 7.00
潘鼎股东代表董事 7.00
陈志明股东代表董事 7.00
陆钰铭职工监事、监事长 124.93
吴伟荣职工监事、信贷管理部总经理 73.10
徐雪良职工监事、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 73.07
吴留生股东代表监事 6.00
周建英股东代表监事 6.00
沈红心股东代表监事 6.00
王春良副行长 122.27
王明华副行长 122.40
庄颖杰副行长 122.42
吴道坤行长助理 93.31
沈中良行长助理 104.20
倪正华首席信息官 93.17
李丽合规负责人 70.57
陆静雅内审负责人 71.90
本行现任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2015年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所任职位 2015年薪酬
王德瑞独立董事 8.00
沈林明独立董事 8.00
陈景庚独立董事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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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丽琴独立董事 8.00
毛玮红独立董事 8.00
朱奇伟外部监事 6.00
沈舟群外部监事 6.00
吴惠芳外部监事 6.00
五、本行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协议安排
本行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签订劳动合同外,均没有签订借款或担保等任何其他协议。
六、其他情况
根据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及声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法规以及本行治理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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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公司治理
一、本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情况
本行自 2004年成立之初就建立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本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不断修订和完善,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2004 年 7 月 4 日,本行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独立董事制度(草案)》、《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信息披露制度(草案)》、《授权管理制度(草案)》和《董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草案)》。
2004年 8月 2日,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草案)》、《贷款管理制度(草案)》、《劳动人事管理办法(草案)》、《审计稽核工作管理办法(草案)》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草案)》等内部控制方面的主要管理制度。
2005年 4月 16日,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2006年 2月 25日,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08年 1月 20日,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制度〉的议案》。
2008年 2 月 22 日,本行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吴江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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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制度〉的议案》;选举产生了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
2008年 3月 3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草案)》(含《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关于修订<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08年 3月 24日,本行 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008 年 7 月 18 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08年 10月 10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2008 年 11 月 21 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审计稽核处罚规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009年 3 月 21 日,本行 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超利分成奖励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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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4 月 26 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09年 7月 18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10年 3月 16日,本行 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2010年 7月 17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制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制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异地支行管理办法的议案》。
2010年 12月 26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2011年 1月 5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1年 1月 20日,本行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1年 3月 9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1年 3月 30日,本行 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改外部监事制度的议案》。
2011 年 4 月 25 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11年 10月 22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审计稽核处罚规定>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管理办法>的议案》。
2012年 3月 8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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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的议案》。
2012年 4月 21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管理总部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2012年 7月 21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2012年 8月 31日,本行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版草案)>的议案》。
2012年 10月 22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2013年 1月 19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议案》。
2013年 3月 30日,本行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2013年 7月 21日,本行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选举办法>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选举办法>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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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7月 21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行长工作细则>的议案》。
2013年 10月 20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及重要岗位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2013年 11月 28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信息报告制度>的议案》。
2014年 3月 21日,本行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及重要岗位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监事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4 年 4 月 25 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4年 7月 30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三农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选举办法>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2014年 10月 28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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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3月 9日,本行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选举办法>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6年 3月 9日,本行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二、本行三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及
履行职责情况
(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本行年度财务决算、财务预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对变更公司形式、合并或分立、注册资本增减以及重大资产交易(包括重大关联交易)、特定担保事项拥有决策权。
报告期内,本行于 2013年 3月 30日召开了 2012年度股东大会,2013年 7月 21日召开了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 3月 21日召开了 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 3月 9日召开了 2014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 2月 17日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 3月 9日召开了 2015年度股东大会。
根据本行历次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议案、通过的决议及会议记录等文件,本行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签署的决议与会议记录真实、有效。
(二)董事会
董事会是本行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拥有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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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本行行长等职权。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决定本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报告期内,2013年共召开了 9次会议,审议了 72项议案,形成了 47项决议。
2014年共召开了 10次会议,审议了 105项议案,形成了 75项决议。2015年共召开了 8次会议,审议了 98项议案,形成了 65项决议。2016年 1-6月共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了 78项议案,形成了 66项决议。
根据本行历次董事会的通知、议案、通过的决议及会议记录等文件,本行历次董事会的召开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及签署真实、有效。
(三)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拥有检查本行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的职权。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于 2013年共召开了 5次会议,审议了 23项议案,形成了 9项决议。2014 年共召开了 6次会议,审议了 37项议案,形成了 23项决议。2015年共召开了 5次会议,审议了 39项议案,形成了 18项决议。2016年1-6月共召开了 3次会议,审议了 21项议案,形成了 12项决议。
根据本行历次监事会的通知、议案、通过的决议及会议记录等文件,本行历次监事会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及签署真实、有效。
(四)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本行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15 名董事会成员中有独立董事 5 名。本行所聘任的独立董事具有独立性,具备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也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金融、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符合银监会的任职要求和本行独立董事制度,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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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建立了外部监事制度,9名监事中有外部监事 3名。本行所聘任的外部监事具有独立性,具备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也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金融、财务或者其他履行外部监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符合银监会的任职要求和本行外部监事制度,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本行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和优化,本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将更进一步地发挥积极作用,本行也将尽力为其行使职权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制度保障。
(五)董事会秘书
本行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管及股东资料的管理,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要求,承担规定的义务,履行规定的职权,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作情况
2004 年 7 月 4 日,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设立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2008 年 3 月 3 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组成人员的议案》,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调整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委员会,共五个专门委员会。
2009年 4月 26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的议案》,新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2011年 1月 20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2013年 7月 21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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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2014年 3月 21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设立执行办公室的议案》。
2014年 7月 30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三农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的议案》,新设立了董事会三农委员会。
2015年 4月 25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对本行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提出建议;对本行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本行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评估、检查本行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战略发展委员会由陆玉根、王德瑞、陈景庚、谢铁军、张亚勤组成,其中陆玉根任委员会主任。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检查、监督本行关联交易的控制情况及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人执行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制度的情况;审核本行重要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沈林明、毛玮红、周丽琴、谢铁军、潘鼎组成,其中沈林明任委员会主任。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本行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本行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本行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审计委员会由陈景庚、沈林明、周丽琴、沈孝丰、陆玉根组成,其中陈景庚任委员会主任。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对本行高级管理层在信贷、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对本行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周丽琴、张亚勤、唐林才组成,其中周丽琴任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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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定期审查信息科技战略,保证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评估信息科技部门的总体效力和效率;批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战略和策略,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贯彻实施必要的措施来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相关风险;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效力、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性能。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委员会由毛玮红、马耀明、孟庆华组成,其中毛玮红任委员会主任。
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主要职权是:根据本行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建议;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本行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由王德瑞、沈林明、毛玮红、陈志明、尹宪柱组成,其中王德瑞任委员会主任。
三农委员会主要职权是:审议本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规划、―三农‖业务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三农‖业务风险战略规划和其他有关―三农‖业务发展的重大事项;监督本行―三农‖业务战略规划、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的落实,对服务―三农‖效果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三农委员会由陆玉根、谢铁军和王德瑞组成,其中陆玉根任委员会主任。
四、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作情况
2004 年 7 月 4 日,本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决议》,本行监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
本行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008年 3月 3日,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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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组成人员的议案》,将监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2011年 1月 20日,本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拟任人选的议案》。
2011 年 3 月 9 日,本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拟调整有关事项的方案》,原公司监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调整设立为: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2014年 3月 21日,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拟任人选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权是:根据本行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监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监事会提出建议;研究监事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监事人选;对监事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沈舟群、吴留生、周建英、吴伟荣,其中沈舟群任委员会主任。
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负责拟定监事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具体方案;在监事会授权下执行监督审计职能;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成员为朱奇伟、吴惠芳、沈红心、徐雪良,其中朱奇伟任委员会主任。
五、本行近三年合法合规情况
本行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自成立至今,本行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4年 5月 9日,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罚字[2014]第 67 号,本行梅堰支行因违规进行票据贴现,被处以罚款 50,000元。
2014年 5月 9日,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罚字[2014]第 66号),本行因未于 2012年向人民银行报备其在 2012年 1月 1日至 6月 30日期间新增的 11,149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被处以罚款 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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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8月 25日,徐州市沛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沛地税稽罚[2014]3号),本行沛县支行因 2011年度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向职工发放工资薪金、过节费等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被要求补交税款并处以罚款 23,796.36元。
2014年 12月 23日,连云港市物价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连价检案 27号),本行连云支行因在办理贷款业务时要求借款人办理财产保险并收取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手续费,及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将本应由本行承担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转嫁由借款人支付,被处以罚款 9,300元。
2015年 10月 29日,宿迁市泗阳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泗地税稽罚处〔2015〕25号),本行泗阳支行因少申报缴纳印花税、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被处以罚款 11,843.13元。
2015 年 11 月 23 日,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连银罚字[2015]6号),本行连云支行因虚报存贷款、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未按规定备案结算账户等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 8.5万元。
2015年 12月 15日,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徐银罚字〔2015〕2 号),本行沛县支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被责令履行相关义务,并罚款 10万元。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罚款已按期足额缴纳。因上述行政处罚行为所涉及的违规行为,没有导致发行人或其下属分支机构之合法存续或业务经营所需之批准、许可、授权或备案被撤销,且涉及的罚款金额较小。处罚部门均出具了证明:上述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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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1
六、本行近三年资金被占用或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企业提供担保情况
本行近三年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本行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评价
(一)本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二、内部控制(三)本行
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二、内部控制(五)注册
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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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本行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以下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欲对本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政策进行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资产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349,425 11,145,165 10,983,797 11,753,954
存放同业款项 8,573,752 3,395,979 3,990,351 8,124,494
拆出资金 364,716 64,93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33,870 - 95,000
应收利息 265,429 335,715 316,470 308,343
发放贷款和垫款 42,171,676 39,550,476 36,684,318 32,748,44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005,337 7,284,837 2,384,853 1,918,241
持有至到期投资 6,683,364 6,235,510 5,313,980 5,464,342
长期股权投资 635,485 615,035 589,794 551,434
固定资产 1,049,513 986,876 973,009 835,917
无形资产 156,911 159,722 160,035 181,4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2,894 303,688 311,508 246,443
其他资产 305,547 240,729 237,383 255,446
资产总计 77,874,049 71,452,538 61,945,498 62,48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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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3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千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7,870 - 21,647 51,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6,011 21,174 507,903 8,984
拆入资金--- 12,19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191,000 5,567,558 1,870,000 4,059,780
吸收存款 61,872,840 57,188,278 51,917,552 51,540,408
应付职工薪酬 264,759 288,165 286,774 276,599
应交税费 70,227 48,335 162,591 109,256
应付利息 837,247 877,845 791,216 629,905
应付债券 997,380 499,300 --
其他负债 664,960 302,133 282,208 273,152
负债合计 70,932,294 64,792,788 55,839,891 56,961,278
股东权益
股本 1,002,411 1,002,411 1,002,411 1,002,411
资本公积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68,275 78,400 6,301 -51,977
盈余公积 2,408,324 2,205,713 1,951,681 1,488,936
一般风险准备 1,622,314 1,319,633 1,089,764 896,781
未分配利润 741,796 955,765 960,519 1,099,1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843,120 6,561,922 6,010,676 5,435,257
少数股东权益 98,635 97,828 94,931 86,932
股东权益合计 6,941,755 6,659,750 6,105,607 5,522,189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77,874,049 71,452,538 61,945,498 62,48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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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 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45,298 2,368,467 2,430,010 2,283,746
利息净收入 1,056,794 2,237,782 2,307,863 2,118,246
利息收入 1,616,101 3,486,107 3,533,899 3,273,327
利息支出-559,307 -1,248,325 -1,226,036 -1,155,08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7,137 52,548 48,591 65,66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5,357 70,165 61,291 67,09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8,220 -17,617 -12,700 -1,431
投资收益 53,897 65,014 59,871 84,424
汇兑收益 4,687 8,044 8,272 9,334
其他业务收入 2,783 5,079 5,413 6,076
二、营业支出-663,223 -1,615,610 -1,467,624 -1,087,097
营业税金及附加-41,318 -99,252 -100,371 -92,486
业务及管理费-378,580 -748,962 -727,994 -743,952
资产减值损失-243,325 -767,396 -639,259 -250,659
其他业务成本----
三、营业利润 482,075 752,857 962,386 1,196,649
加:营业外收入 3,487 6,263 21,179 43,295
减:营业外支出-3,619 -3,400 -3,858 -4,446
四、利润总额 481,943 755,720 979,707 1,235,498
减:所得税费用-85,571 -144,071 -202,867 -262,582
五、净利润 396,372 611,649 776,840 972,9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1,564 604,448 767,744 964,508
少数股东损益 4,808 7,201 9,096 8,408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39 0.60 0.77 0.96
(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39 0.60 0.77 0.96
七、其他综合收的税后净额-10,125 72,099 58,278 -69,245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0,125 72,099 58,278 -69,24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损失)
-10,125 72,099 58,278 -69,2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10,125 72,099 58,278 -69,24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386,247 683,748 835,118 903,6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81,439 676,547 826,022 895,26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808 7,201 9,096 8,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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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 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4,679,399 4,783,997 876,063 4,621,145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792,707 1,008,412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17,87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1,133,870 - 95,00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623,442 3,697,558 - 231,08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421,952 3,205,865 3,301,165 3,083,57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6,269 86,714 117,433 98,0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42,802 12,566,841 5,398,073 8,033,865
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2,843,962 3,601,990 4,550,633 3,839,507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666,656 -- 1,960,539
向央行借款净减少额- 21,647 29,353 19,000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299,780 64,936 12,194 31,98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2,189,78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1,133,870 - 95,00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605,986 1,177,925 1,077,425 1,033,7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0,729 429,942 404,650 342,1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3,450 385,447 346,825 436,26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595 273,421 257,230 236,1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76,158 7,089,178 8,868,090 7,994,4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66,644 5,477,663 -3,470,017 39,3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171,311 995,036 2,144,864 1,507,61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35,862 343,738 282,100 263,9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73 208 7,508 8,5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07,646 1,338,982 2,434,472 1,780,090
投资支付的现金 6,371,534 6,720,427 2,375,111 2,559,59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5,456 120,297 228,617 216,1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66,990 6,840,724 2,603,728 2,775,7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0,656 -5,501,742 -169,256 -995,6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1,495,940 497,9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5,940 497,91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 -- 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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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1,839 126,015 248,601 208,39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4,001 4,304 1,097 1,10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1,839 126,015 248,601 608,3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101 371,897 -248,601 -608,39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976 11,885 -8,014 -9,3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15,377 359,703 -3,895,888 -1,574,055
加:年/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41,390 5,881,687 9,777,575 11,351,630
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956,767 6,241,390 5,881,687 9,777,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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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7
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股东权益
合计股本
资本
公积
其他
综合收益
盈余
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本期期初余额 1,002,411 1,000,000 78,400 2,205,713 1,319,633 955,765 97,828 6,659,750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10,125 202,611 302,681 -213,969 807 282,005
(一)净利润----- 391,564 4,808 396,372
(二)其他综合收益---10,125 -----10,125
上述(一)和(二)小计---10,125 -- 391,564 4,808 386,247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202,611 302,681 -605,533 -4,001 -104,242
1.提取盈余公积--- 202,611 --202,611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02,681 -302,681 --
3.对股东的分配-现金股利------100,241 -4,001 -104,242
4.对股东的分配-股票股利-------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4.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本期期末余额 1,002,411 1,000,000 68,275 2,408,324 1,622,314 741,796 98,635 6,94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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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8
单位:千元
项目
2015年度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股东权益
合计股本
资本
公积
其他
综合收益
盈余
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本年年初余额 1,002,411 1,000,000 6,301 1,951,681 1,089,764 960,519 94,931 6,105,607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72,099 254,032 229,869 -4,754 2,897 554,143
(一)净利润----- 604,448 7,201 611,649
(二)其他综合收益-- 72,099 ---- 72,099
上述(一)和(二)小计-- 72,099 -- 604,448 7,201 683,748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254,032 229,869 -609,202 -4,304 -129,605
1.提取盈余公积--- 254,032 --254,032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229,869 -229,869 --
3.对股东的分配-现金股利------125,301 -4,304 -129,605
4.对股东的分配-股票股利--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4.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本年年末余额 1,002,411 1,000,000 78,400 2,205,713 1,319,633 955,765 97,828 6,659,750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79
单位:千元
项目
2014年度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股本
资本
公积
其他
综合收益
盈余
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本年年初余额 1,002,411 1,000,000 -51,977 1,488,936 896,781 1,099,106 86,932 5,522,189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58,278 462,745 192,983 -138,587 7,999 583,418
(一)净利润----- 767,744 9,096 776,840
(二)其他综合收益-- 58,278 ---- 58,278
上述(一)和(二)小计-- 58,278 -- 767,744 9,096 835,118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
金额
--------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462,745 192,983 -906,331 -1,097 -251,700
1.提取盈余公积--- 462,745 --462,745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92,983 -192,983 --
3.对股东的分配-现金股利------250,603 -1,097 -251,700
4.对股东的分配-股票股利--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4.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本年年末余额 1,002,411 1,000,000 6,301 1,951,681 1,089,764 960,519 94,931 6,10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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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0
单位:千元
项目
2013年度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股本
资本
公积
其他
综合收益
盈余
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本年年初余额 1,002,411 1,000,000 17,268 1,088,223 766,559 866,015 79,599 4,820,075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69,245 400,713 130,233,091 7,333 702,114
(一)净利润----- 964,508 8,408 972,916
(二)其他综合收益---69,245 -----69,245
上述(一)和(二)小计---69,245 -- 964,508 8,408 903,671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
金额
--------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400,713 130,222 -731,417 -1,075 -201,557
1.提取盈余公积--- 400,713 --400,713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30,222 -130,222 --
3.对股东的分配-现金股利------200,482 -1,075 -201,557
4.对股东的分配-股票股利--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4.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本年年末余额 1,002,411 1,000,000 -51,977 1,488,936 896,781 1,099,106 86,932 5,52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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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1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资产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205,786 11,004,191 10,795,243 11,579,451
存放同业款项 8,325,941 3,518,256 4,018,198 8,148,179
拆出资金 364,716 64,93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33,870 - 95,000
应收利息 261,091 332,024 309,832 303,019
发放贷款和垫款 41,306,569 38,663,002 35,877,080 31,833,15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955,337 7,284,837 2,384,853 1,918,241
持有至到期投资 6,683,364 6,235,510 5,313,980 5,464,342
长期股权投资 728,727 708,277 683,036 641,854
固定资产 1,048,569 985,995 972,552 835,267
无形资产 156,653 159,436 159,670 180,9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9,011 291,774 300,611 234,725
其他资产 301,723 237,075 235,295 252,648
资产总计 76,637,487 70,619,183 61,050,350 61,48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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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千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7,870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95,595 529,251 821,162 325,645
拆入资金--- 12,19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191,000 5,567,558 1,870,000 4,059,780
吸收存款 60,519,698 56,003,058 50,877,396 50,406,471
应付职工薪酬 260,185 282,525 281,830 271,987
应交税费 63,059 44,583 160,358 106,866
应付利息 820,555 862,390 777,832 618,761
应付债券 997,380 499,300 --
其他负债 663,293 301,601 280,650 272,044
负债合计 69,828,635 64,090,266 55,069,228 56,073,748
股东权益
股本 1,002,411 1,002,411 1,002,411 1,002,411
资本公积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68,275 78,400 6,301 -51,977
盈余公积 2,391,462 2,190,306 1,940,120 1,481,167
一般风险准备 1,613,852 1,312,118 1,084,014 892,555
未分配利润 732,852 945,682 948,276 1,088,946
股东权益合计 6,808,852 6,528,917 5,981,122 5,413,102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76,637,487 70,619,183 61,050,350 61,48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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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3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 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17,358 2,316,300 2,375,729 2,235,726
利息净收入 1,023,839 2,179,662 2,248,450 2,065,728
利息收入 1,577,054 3,409,793 3,453,946 3,199,307
利息支出-553,215 -1,230,131 -1,205,496 -1,133,57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6,956 52,507 48,802 65,578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5,155 69,912 61,335 67,00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8,199 -17,405 -12,533 -1,431
投资收益 58,894 70,609 64,392 88,810
汇兑收益 4,687 8,044 8,272 9,334
其他业务收入 2,982 5,478 5,813 6,276
二、营业支出-644,332 -1,581,603 -1,436,436 -1,035,552
营业税金及附加-40,378 -96,601 -97,748 -89,765
业务及管理费-371,560 -730,952 -711,722 -727,089
资产减值损失-232,394 -754,050 -626,966 -218,698
其他业务成本----
三、营业利润 473,026 734,697 939,293 1,200,174
加:营业外收入 2,702 5,977 19,574 17,445
减:营业外支出-3,617 -3,369 -3,580 -4,420
四、利润总额 472,111 737,305 955,287 1,213,199
减:所得税费用-81,810 -136,308 -194,942 -255,901
五、净利润 390,301 600,997 760,345 957,29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0,125 72,099 58,278 -69,245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0,125 72,099 58,278 -69,24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利得/(损失)
-10,125 72,099 58,278 -69,245
七、综合收益总额 380,176 673,096 818,623 88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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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4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 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4,282,984 4,833,753 966,442 4,755,88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623,442 3,697,558 - 231,080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765,309 876,076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17,870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1,133,870 - 95,000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384,045 3,127,244 3,223,105 3,009,56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4,167 99,972 116,461 72,5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06,378 12,523,836 5,277,084 8,069,054
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2,856,091 3,509,656 4,646,930 3,972,278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653,906 -- 1,846,602
向央行借款净减少额--- 50,000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299,780 64,936 12,194 31,98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2,189,78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1,133,870 - 95,00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601,1,161,589 1,058,957 1,009,01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5,217 419,598 395,697 334,83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9,823 375,390 336,937 421,4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2,980 279,146 251,750 228,8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58,908 6,944,185 8,892,245 7,989,9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7,470 5,579,651 -3,615,161 79,0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171,311 995,036 2,144,864 1,507,61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40,859 349,333 283,800 265,58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73 198 7,508 8,5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12,643 1,344,567 2,436,172 1,781,763
投资支付的现金 6,321,534 6,720,427 2,375,111 2,559,595
其中:子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5,282 117,561 228,492 216,1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16,816 6,837,988 2,603,603 2,775,7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5,827 -5,493,421 -167,431 -993,9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1,495,940 497,9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5,940 497,91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 -- 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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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7,838 121,711 247,504 207,28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7,838 121,711 247,504 607,2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8,102 376,201 -247,504 -607,28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976 11,885 -8,014 -9,3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55,375 474,316 -4,038,110 -1,531,567
加:年/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41,327 5,867,011 9,905,121 11,436,688
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696,702 6,341,327 5,867,011 9,90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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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6
4、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
综合收益
盈余
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配
利润
股东权益
合计
本期期初余额 1,002,411 1,000,000 78,400 2,190,306 1,312,118 945,682 6,528,917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10,125 201,156 301,734 -212,830 279,935
(一)净利润----- 390,301 390,301
(二)其他综合收益---10,125 ----10,125
上述(一)和(二)小计---10,125 -- 390,301 380,176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201,156 301,734 -603,131 -100,241
1.提取盈余公积--- 201,156 --201,156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01,734 -301,734 -
3.对股东的分配-现金股利------100,241 -100,241
4.对股东的分配-股票股利-------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4.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本期期末余额 1,002,411 1,000,000 68,275 2,391,462 1,613,852 732,852 6,808,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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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7
单位:千元
项目
2015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
综合收益
盈余
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配
利润
股东权益
合计
本年年初余额 1,002,411 1,000,000 6,301 1,940,120 1,084,014 948,276 5,981,122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72,099 250,186 228,104 -2,594 547,795
(一)净利润----- 600,997 600,997
(二)其他综合收益-- 72,099 --- 72,099
上述(一)和(二)小计-- 72,099 -- 600,997 673,096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250,186 228,104 -603,591 -125,301
1.提取盈余公积--- 250,186 --250,186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228,104 -228,104 -
3.对股东的分配-现金股利------125,301 -125,301
4.对股东的分配-股票股利------ -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4.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本年年末余额 1,002,411 1,000,000 78,400 2,190,306 1,312,118 945,682 6,52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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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8
单位:千元
项目
2014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
综合收益
盈余
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配
利润
股东权益
合计
本年年初余额 1,002,411 1,000,000 -51,977 1,481,167 892,555 1,088,946 5,413,102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58,278 458,953 191,459 -140,670 568,020
(一)净利润----- 760,345 760,345
(二)其他综合收益-- 58,278 --- 58,278
上述(一)和(二)小计-- 58,278 -- 760,345 818,623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458,953 191,459 -901,015 -250,603
1.提取盈余公积--- 458,953 --458,953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91,459 -191,459 -
3.对股东的分配-现金股利------250,603 -250,603
4.对股东的分配-股票股利-------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4.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本年年末余额 1,002,411 1,000,000 6,301 1,940,120 1,084,014 948,276 5,9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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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9
单位:千元
项目
2013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
综合收益
盈余
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配
利润
股东权益
合计
本年年初余额 1,002,411 1,000,000 17,268 1,084,899 763,753 857,200 4,725,531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69,245 396,268 128,802 231,746 687,571
(一)净利润----- 957,298 957,298
(二)其他综合收益---69,245 ----69,245
上述(一)和(二)小计---69,245 -- 957,298,053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396,268 128,802 -725,552 -200,482
1.提取盈余公积--- 396,268 --396,268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28,802 -128,802 -
3.对股东的分配-现金股利------200,482 -200,482
4.对股东的分配-股票股利-------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4.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本年年末余额 1,002,411 1,000,000 -51,977 1,481,167 892,555 1,088,946 5,41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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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0
二、审计意见
本行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已对上述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德师报(审)字(16)第 S0266号《审计报告》。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行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的申报财务报表执行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并于 2014年 7月 1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 2014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 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中按照财政部 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本申报财务报表已按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此外,本行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了有关财务信息。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行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本行将能够控制的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报告期本行纳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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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及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本行实际投资额
本行合计表决权与持股比例
靖江润丰村镇银行
江苏省
靖江市
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贷款等
134,984 73,342 54.33%
嘉鱼吴江村镇银行
湖北省
嘉鱼县
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贷款等
30,000 19,900 66.33%
1、2013年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本行 2013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母公司、嘉鱼吴江村镇银行、靖江润丰村镇银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2、2014年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本行 2014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母公司、嘉鱼吴江村镇银行、靖江润丰村镇银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3、201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本行 201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母公司、嘉鱼吴江村镇银行、靖江润丰村镇银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4、2016年 1-6月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本行 2016 年 1-6 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母公司、嘉鱼吴江村镇银行、靖江润丰村镇银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期间
本行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行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行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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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本行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行将进行重新评估。本行报告期间,控制范围未发生变化。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行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行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本行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行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行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的所有重大账目及交易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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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
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
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
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独立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行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行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可供出售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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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6、金融工具
在本行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行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行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行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常规方式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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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2)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行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行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行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行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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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行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存放同业款项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出于流动性管理目的或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而可能于到期日前出售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分别计入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4)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行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行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各项事项: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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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行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a)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b)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权益工具发行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风险),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行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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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20%(含20%)但尚未达到 50%的,本行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该类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5)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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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行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本行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本行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负债/权益工具的确认及金融负债的分类及计量
本行将发行的金融工具根据该金融工具合同安排的实质以及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确认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1)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回购;(2)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行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资产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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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行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负债所在的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允许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与嵌入衍生工具相关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行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应付债券等。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公允价值减直接归属的交易费用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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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行(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行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行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0)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行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发行权益工具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股东权益。
本行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行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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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资产证券化
作为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本行将部分信贷资产证券化,并将这些资产出售给结构化主体,然后再由其向投资者发行证券。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参见―金融资产的转移‖。在运用金融资产终止的条件时,本行已考虑转移至结构化主体的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以及本行对结构化主体行使控制权的程度。本行暂无未能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支持证券。
7、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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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行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行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行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行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行不一致的,按照本行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本行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行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行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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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行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行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行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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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行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8、固定资产及折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行,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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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0-20年 5% 4.75%-9.5%
电子设备 5年 5% 19%
交通工具 5年 5% 19%
器具及设备 5-10年 5% 9.5%-19%
固定资产装修
两次装修期间与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
5%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行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行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4)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行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9、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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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本行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行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行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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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12、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购买时根据协议承诺将于未来某确定日期返售的金融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确认。买入该等资产所支付的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列示。买入价与返售价之间的差额在协议期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收入。
(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时根据协议承诺将于未来某确定日期以固定价格回购的已售出的金融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终止确认。出售该等资产所得的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列示。售价与回购价之间的差额在协议期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支出。
13、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行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行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4、利息收入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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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和支出按照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并计入当期损益。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按合同利率计算。
15、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服务提供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
1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行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金额日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7、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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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行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行确认与子公司和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行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和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行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行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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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行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18、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行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行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9、其他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职工薪酬
①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行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行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行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本行建立的设定提存计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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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的年金计划,在职工为本行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②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行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行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该等福利费用在内部退养计划实施日,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折现计算,并计入当期损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折现额进行复核,相关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行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并计入当期损益。
③内部退养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退养福利是对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经本行管理层批准,向自愿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员工支付的各项福利费用。本行自员工内部退养安排开始之日至国家正式退休年龄止,向接受内部退养安排的境内机构员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本行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部退养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④受托及代理业务
本行仅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与受托及代理理财资产相关的主要风险。受托及代理业务在资产负债表表外核算。
20、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
确定因素
本行在运用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行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行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行的估计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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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行需对财务报表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贷款和垫款的减值损失
本行于每季度末对贷款组合进行减值准备的评估。对于组合中单笔贷款的现金流尚未发现减少的贷款组合,本行对该组合是否存在预计未来现金流减少的迹象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对具有相近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和客观减值证据的贷款组合资产,本行采用此类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作为测算该贷款组合未来现金流的基础。本行会定期审阅对未来现金流的金额和时间进行估计所使用的方法和假设,以减少估计的贷款减值损失和实际贷款减值损失情况之间的差异。
(2)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本行对没有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行使用的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本行需对诸如自身和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这些相关因素假设的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分类
本行将符合条件的有固定或可确定还款金额和固定到期日且本行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此项归类工作需涉及大量的判断。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行会对其持有该类债券至到期日的意愿和能力进行评估。除特定情况外(例如在接近到期日时出售金额不重大的债券或处置金额占处置前总额比例较小的债券),如果本行未能将这些债券持有至到期日,则须将全部该类债券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不再以摊余成本计价而转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4)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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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政府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5)对结构化主体的判断
本行作为结构化主体管理人时,对本行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进行评估,以判断是否对该等结构化主体具有控制。本行基于作为管理人的决策范围、其他方持有的权力、提供管理服务而获得的报酬和面临的可变动收益风险敞口等因素来判断本行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8号》相关要求判断对理财产品是否存在控制,并根据其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二)主要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征收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5%
营业税应税营业额 3%-5%
增值税销售额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额/增值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增值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增值税额 1.5%-2%
(1)企业所得税
本行适用所得税率为 25%。
(2)营业税
2013年至 2015年,本行取得的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的营业税税率为3%。其他应税收入的营业税税率为 5%。2016年 1-4月,本行取得的应税收入的营业税税率为 5%。
(3)增值税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自 2016年 5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等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自 2016 年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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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1日起,本行作为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取得的金融服务计税销售额的增值税征收率为 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他应税收入中的不动产租赁收入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征收率为 5%,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城市维护建设税
2016年 1-4月,本行按营业税的 5%或 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自 2016年5月 1日起,本行按增值税额的 5%或 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5)教育费附加
2016 年 1-4 月,本行按营业税的 3%计缴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 2%计缴地方教育附加;自 2016年 5月 1日起,本行按增值税的 3%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 2%计缴地方教育附加。
2016年 1-4月,本行控股子公司按营业税的 3%计缴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 2%或者 1.5%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自 2016年 5月 1日起,本行控股子公司
按增值税的 3%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 2%或者 1.5%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
2、税收优惠及批文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1 号),决定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相关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 2015年 12月31 日。依照此通知,本行 2013 年至 2015 年取得的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的营业税税率为 3%。
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的规定,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均已至税务局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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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部报告
本行经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业务,日常按照业务条线进行组织管理,基于该等管理架构,本行确定经营分部,具体包括对公业务、对私业务及资金业务,其中:对公业务与对私业务分别经营与单位客户(不含同业金融机构)及个人客户的日常业务,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资金业务主要经营与同业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以及对证券产品的投资。
各经营分部会计政策与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一致。分部间转移交易视同与第三方的交易,即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计量。分部收入和分部费用按各分部的实际收入和费用确定,各经营分部对外交易收入绝大部分来自中国境内。
本行客户主要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但对于单一客户的依赖度较低,报告期内与单一客户交易产生的收入均低于本行对外交易收入的 5%。
分部报告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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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7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对公业务对私业务资金业务其他业务及未分配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349,425 - 11,349,425
存放同业款项-- 8,573,752 - 8,573,752
拆出资金-- 364,716 - 364,716
应收利息 76,166 41,874 147,389 - 265,429
发放贷款和垫款 39,342,512 2,829,164 -- 42,171,6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734,187 271,150 6,005,337
持有至到期投资-- 6,683,364 - 6,683,364
长期股权投资--- 635,485 635,485
固定资产 754,269 59,034 212,980 23,230 1,049,513
无形资产 113,106 8,240 31,949 3,616 156,9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2,894 312,894
其他资产 178,557 89,385 24,135 13,470 305,547
资产总额 40,464,610 3,027,697 33,121,897 1,259,845 77,874,049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7,870 - 17,87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6,011 - 16,0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191,000 - 6,191,000
吸收存款 35,143,485 26,729,355 -- 61,872,840
应付职工薪酬 241,577 21,268 1,914 - 264,759
应交税费 25,093 2,171 1,153 41,810 70,227
应付利息 127,488 703,846 5,913 - 837,247
应付债券-- 997,380 - 997,380
其他负债 531,508 91,777 25,939 15,736 664,960
负债总额 36,069,151 27,548,417 7,257,180 57,546 70,932,294
资产负债净头寸 4,395,459 -24,520,720 25,864,717 1,202,299 6,94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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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8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对公业务对私业务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及
未分配
合计
营业收入 900,143 75,392 119,383 50,380 1,145,298
对外交易收入 949,466 -213,691 359,143 50,380 1,145,298
其中:利息收入 1,108,704 90,974 416,423 - 1,616,101
利息支出-183,224 -312,503 -63,580 --559,30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9,299 7,838 -- 27,137
投资收益-- 6,300 47,597 53,897
汇兑收益 4,687 --- 4,687
其他业务收入--- 2,783 2,783
分部间利息净收入/(支出)-49,323 289,083 -239,760 --
营业支出-574,260 -47,455 -22,541 -18,967 -663,223
营业税金及附加-37,469 -3,285 -401 -163 -41,318
业务及管理费-310,897 -26,739 -22,140 -18,804 -378,580
资产减值损失-225,894 -17,431 ---243,325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利润 325,883 27,937 96,842 31,413 482,075
加:营业外收入--- 3,487 3,487
减:营业外支出----3,619 -3,619
利润总额 325,883 27,937 96,842 31,281 481,943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 35,676 3,141 13,286 1,583 53,686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
--- 32,886 32,886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
--- 635,485 635,485
资本性支出 62,473 5,499 23,264 2,772 94,008
其中:在建工程支出 44,281 3,898 16,491 1,965 66,635
购置固定资产支出 17,440 1,535 6,494 774 26,243
购置无形资产支出 752 66 279 33 1,130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19
单位:千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对公业务对私业务资金业务其他业务及未分配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145,165 - 11,145,165
存放同业款项-- 3,395,979 - 3,395,979
拆出资金-- 64,936 - 64,93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33,870 - 1,133,870
应收利息 88,203 48,781 198,731 - 335,715
发放贷款和垫款 37,364,656 2,185,820 -- 39,550,4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013,687 271,150 7,284,837
持有至到期投资-- 6,235,510 - 6,235,510
长期股权投资--- 615,035 615,035
固定资产 712,644 55,370 197,479 21,383 986,876
无形资产 114,974 8,404 32,645 3,699 159,7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3,688 303,688
其他资产 132,839 92,246 13,791 1,853 240,729
资产总额 38,413,316 2,390,621 29,431,793 1,216,808 71,452,538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1,174 - 21,17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567,558 - 5,567,558
吸收存款 31,875,224 25,313,054 -- 57,188,278
应付职工薪酬 266,317 19,229 2,619 - 288,165
应交税费 29,955 2,131 2,090 14,159 48,335
应付利息 142,457 730,218 5,170 - 877,845
应付债券-- 499,300 - 499,300
其他负债 189,178 69,205 26,261 17,489 302,133
负债总额 32,503,131 26,133,837 6,124,172 31,648 64,792,788
资产负债净头寸 5,910,185 -23,743,216 23,307,621 1,185,160 6,659,750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20
单位:千元
项目
2015年度
对公业务对私业务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及
未分配
合计
营业收入 2,012,622 118,458 172,061 65,326 2,368,467
对外交易收入 2,166,059 -473,477 610,559 65,326 2,368,467
其中:利息收入 2,569,455 169,642 747,010 - 3,486,107
利息支出-447,928 -659,179 -141,218 --1,248,32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6,488 16,060 -- 52,548
投资收益-- 4,767 60,247 65,014
汇兑收益 8,044 --- 8,044
其他业务收入--- 5,079 5,079
分部间利息净收入/(支出)-153,437 591,935 -438,498 --
营业支出-1,467,539 -82,088 -46,636 -19,347 -1,615,610
营业税金及附加-88,087 -6,340 -4,519 -306 -99,252
业务及管理费-642,820 -44,984 -42,117 -19,041 -748,962
资产减值损失-736,632 -30,764 ---767,396
营业利润 545,083 36,370 125,425 45,979 752,857
加:营业外收入--- 6,263 6,263
减:营业外支出----3,400 -3,400
利润总额 545,083 36,370 125,425 48,842 755,720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 78,109 5,640 22,412 1,948 108,109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
--- 46,613 46,613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
--- 615,035 615,035
资本性支出 85,416 6,167 24,508 2,131 118,222
其中:在建工程支出 64,465 4,654 18,497 1,608 89,224
购置固定资产支出 18,276 1,320 5,244 456 25,296
购置无形资产支出 2,675 193 767 67 3,702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21
单位:千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对公业务对私业务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及未分配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0,983,797 - 10,983,797
存放同业款项-- 3,990,351 - 3,990,351
应收利息 94,791 61,191 160,488 - 316,470
发放贷款和垫款 34,798,934 1,885,384 -- 36,684,31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61,959 222,894 2,384,853
持有至到期投资-- 5,313,980 - 5,313,980
长期股权投资--- 589,794 589,794
固定资产 702,626 54,646 194,604 21,133 973,009
无形资产 115,200 8,420 32,710 3,705 160,0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1,508 311,508
其他资产 102,722 117,896 6,317 10,448 237,383
资产总额 35,814,273 2,127,537 22,844,206 1,159,482 61,945,498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1,647 - 21,64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507,903 - 507,9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870,000 - 1,870,000
吸收存款 28,958,567 22,958,985 -- 51,917,552
应付职工薪酬 261,116 24,085 1,573 - 286,774
应交税费 30,159 2,723 1,349 128,360 162,591
应付利息 198,417 588,665 4,134 - 791,216
其他负债 172,363 77,950 14,162 17,733 282,208
负债总额 29,620,622 23,652,408 2,420,768 146,093 55,839,891
资产负债净头寸 6,193,651 -21,524,871 20,423,438 1,013,389 6,105,607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22
单位:千元
项目
2014年度
对公业务对私业务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及
未分配
合计
营业收入 2,073,880 133,465 159,544 63,121 2,430,010
对外交易收入 2,188,319 -350,599 529,169 63,121 2,430,010
其中:利息收入 2,622,243 231,938 679,718 - 3,533,899
利息支出-477,672 -595,652 -152,712 --1,226,03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5,476 13,115 -- 48,591
投资收益-- 2,163 57,708 59,871
汇兑收益 8,272 --- 8,272
其他业务收入--- 5,413 5,413
分部间利息净收入/(支出)-114,439 484,064 -369,625 --
营业支出-1,317,496 -89,451 -39,464 -21,213 -1,467,624
营业税金及附加-89,369 -8,218 -2,461 -323 -100,371
业务及管理费-614,634 -55,467 -37,003 -20,890 -727,994
资产减值损失-613,493 -25,766 ---639,259
营业利润 756,384 44,014 120,080 41,908 962,386
加:营业外收入--- 21,179 21,179
减:营业外支出----3,858 -3,858
利润总额 756,384 44,014 120,080 59,229 979,707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 84,035 7,751 21,464 1,987 115,237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
--- 49,913 49,913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
--- 589,794 589,794
资本性支出 162,901 15,026 41,609 3,850 223,386
其中:在建工程支出 140,798 12,987 35,964 3,328 193,077
购置固定资产支出 21,206 1,956 5,417 501 29,080
购置无形资产支出 897 83 228 21 1,229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23
单位:千元
项目
2013年 12月 31日
对公业务对私业务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及未分配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753,954 - 11,753,954
存放同业款项-- 8,124,494 - 8,124,49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5,000 - 95,000
应收利息 70,802 72,353 165,188 - 308,343
发放贷款和垫款 30,696,232 2,052,212 -- 32,748,44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98,347 219,894 1,918,241
持有至到期投资-- 5,464,342 - 5,464,342
长期股权投资--- 551,434 551,434
固定资产 602,654 45,425 169,069 18,769 835,917
无形资产 130,786 9,858 36,691 4,074 181,4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6,443 246,443
其他资产 78,804 165,155 7,631 3,856 255,446
资产总额 31,579,278 2,345,003 27,514,716 1,044,470 62,483,467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51,000 - 51,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8,984 - 8,984
拆入资金-- 12,194 - 12,19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059,780 - 4,059,780
吸收存款 28,915,075 22,625,333 -- 51,540,408
应付职工薪酬 255,564 19,263 1,772 - 276,599
应交税费 27,544 2,068 1,334 78,310 109,256
应付利息 166,143 457,465 6,297 - 629,905
其他负债 167,224 65,385 19,138 21,405 273,152
负债总额 29,531,550 23,169,514 4,160,49,715 56,961,278
资产负债净头寸 2,047,728 -20,824,511 23,354,217 944,755 5,522,189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24
单位:千元
项目
2013年度
对公业务对私业务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及
未分配
合计
营业收入 1,929,357 131,927 145,418 77,044 2,283,746
对外交易收入 1,970,040 -322,390 559,052 77,044 2,283,746
其中:利息收入 2,421,925 170,848 680,554 - 3,273,327
利息支出-511,762 -508,361 -134,958 --1,155,08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0,543 15,123 -- 65,666
投资收益-- 13,456 70,968 84,424
汇兑收益 9,334 --- 9,334
其他业务收入--- 6,076 6,076
分部间利息净收入/(支出)-40,683 454,317 -413,634 --
营业支出-953,663 -70,390 -39,292 -23,752 -1,087,097
营业税金及附加-83,735 -6,288 -2,122 -341 -92,486
业务及管理费-636,593 -46,778 -37,170 -23,411 -743,952
资产减值损失-233,335 -17,324 ---250,659
营业利润 975,694 61,537 106,126 53,292 1,196,649
加:营业外收入--- 43,295 43,295
减:营业外支出----4,446 -4,446
利润总额 975,694 61,537 106,126 92,141 1,235,498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 73,310 5,526 20,566 2,282 101,684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 59,140 59,140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 551,434 551,434
资本性支出 157,444 11,868 44,169 4,904 218,385
其中:在建工程支出 84,096 6,339 23,592 2,619 116,646
购置固定资产支出 65,883 4,966 18,483 2,052 91,384
购置无形资产支出 7,465 563 2,094 233 1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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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5
依据上述分部报告,本行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月对私业务利息支出分别为 50,836.1 万元、59,565.2 万元、65,917.9 万元和
31,250.3万元;本行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对私业务
利息收入分别为 17,084.8万元、23,193.8万元、16,964.2万元和 9,097.4万元。本
行对私业务利息支出远大于利息收入,主要由于本行对私业务吸收存款远大于发放贷款。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对私业务吸收存款分别为 2,262,533.3万元、2,295,898.5
万元、2,531,305.4 万元和 2,672,935.5 万元,而本行对私业务发放贷款分别为
205,221.2万元、188,538.4万元、218,582.0万元和 282,916.4万元。
六、非经常性损益
依据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本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及金额如下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产生的损益-2,244 -869 11,813 4,3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715 5,130 7,613 36,922
捐赠支出-1,213 -1,713 -1,801 -1,384
其他营业外收支 610 315 -304 -1,016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310 -1,344 -4,707 -10,039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税后)-202 -63 -433 -8,837
合计-644 1,456 12,181 19,973
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重-0.16% 0.24% 1.59% 2.07%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2.07%、1.59%、0.24%和-0.16%,占比较小,对本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七、主要资产
(一)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报告期内,本行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库存现金 305,645 368,378 351,227 300,097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 8,862,602 8,238,407 9,063,556 8,919,577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 2,077,370 2,487,032 1,540,109 2,462,983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26
存放中央银行的其他款项 103,808 51,348 28,905 71,297
合计 11,349,425 11,145,165 10,983,797 11,753,954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系指本行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一般性存款的存款准备金,包括人民币存款准备金和外汇存款准备金,该准备金不能用于日常业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动用。一般性存款系指本行吸收的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保证金存款、个人储蓄存款、单位存款、委托资金净额及其他各项存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行截至 2013 年 12 月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分别为 18%、17.5%、14%和 15%,外汇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均
为 5%。中国人民银行对缴存的外汇存款准备金不计付利息。
靖江润丰村镇银行截至 2013年 12月 31 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分别为 14%、14%、
9.5%和 9%。嘉鱼吴江村镇银行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分别为 13%、13%、8.5%和 8%。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系本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超出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款项,主要用于资金清算、头寸调拨等。
存放中央银行的其他款项主要系缴存央行财政性存款。缴存央行财政性存款系指本行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的财政存款,包括本行代办的地方金库存款、待结算财政性款项等。中国人民银行对缴存的财政性存款不计付利息。
(二)存放同业款项
报告期内,本行存放同业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存放境内同业款项 8,504,638 3,253,846 3,877,464 8,071,717
存放境外同业款项 69,114 142,133 112,887 52,777
合计 8,573,752 3,395,979 3,990,351 8,124,494
(三)拆出资金
报告期内,本行拆出资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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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7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其中:境内银行同业 364,716 64,936 --
合计 364,716 64,936 --
(四)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证券
其中:政府债券- 180,000 --
金融债券- 120,000 - 95,000
同业存单- 200,000 --
票据- 633,870 --
合计- 1,133,870 - 95,000
(五)应收利息
报告期内,本行应收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6年 6月 30日
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 136,984 1,172,526 -1,191,470 118,04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 114,312 107,763 -127,514 94,5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 70,906 128,707 -156,532 43,081
其他应收利息 13,513 129,208 -132,974 9,747
合计 335,715 1,538,204 -1,608,490 265,429
单位:千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5年 12月 31日
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 155,982 2,681,793 -2,700,791 136,984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 96,576 185,094 -167,358 114,31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 43,656 163,848 -136,598 70,906
其他应收利息 20,256 338,281 -345,024 13,513
合计 316,470 3,369,016 -3,349,771 335,715
单位:千元
项目 2013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4年 12月 31日
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 143,155 2,785,910 -2,773,083 155,982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 97,566 182,103 -183,093 96,5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 46,807 82,645 -85,796 43,656
其他应收利息 20,815 384,122 -384,681 2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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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8
合计 308,343 3,434,780 -3,426,653 316,470
单位:千元
项目 2012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3年 12月 31日
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 151,882 2,530,815 -2,539,542 143,15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 85,035 176,024 -163,493 97,56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 35,214 76,225 -64,632 46,807
其他应收利息 19,041 413,028 -411,254 20,815
合计 291,172 3,196,092 -3,178,921 308,343
(六)发放贷款和垫款
报告期内,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按个人和企业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个人贷款和垫款
-个人经营性贷款 1,555,947 1,530,979 1,607,538 1,804,324
-住房贷款 1,173,652 509,991 108,686 71,440
-信用卡透支 92,915 118,731 148,063 153,392
-其他 119,440 121,762 89,744 69,240
个人贷款和垫款小计 2,941,954 2,281,463 1,954,031 2,098,396
企业贷款和垫款
-贷款 36,923,416 35,701,971 34,195,921 30,997,575
-贴现 3,692,675 2,949,427 1,821,619 652,325
-其他 77,558 60,747 72,828 93,328
企业贷款和垫款小计 40,693,649 38,712,145 36,090,368 31,743,228
贷款和垫款总额 43,635,603 40,993,608 38,044,399 33,841,624
减:贷款损失准备-1,463,927 -1,443,132 -1,360,081 -1,093,180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42,171,676 39,550,476 36,684,318 32,748,444
(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政府债券 1,095,775 1,097,196 921,289 855,252
金融债券 866,332 655,939 479,935 103,826
公司债券 664,455 677,033 730,669 709,203
资产支持证券 57,925 75,436 --
同业存单 193,697 2,848,017 --
联合投资基金 120,152 30,066 30,066 30,066
理财产品 2,304,651 1,300,000 --
信托计划 431,200 3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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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9
权益投资 271,150 271,150 222,894 219,894
减: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减值准备
----
合计 6,005,337 7,284,837 2,384,853 1,918,241
注:权益投资为本行持有的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按企业会计准则可靠计量,而采用成本计量。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行均无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
资产支持证券为按规定自持的本行发行的锦源 2016 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及购入他行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本行购入他行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为优先级。
理财产品为购买的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浮动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主要为债权类资产。信托计划为购入信托公司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对象主要为货币市场工具。
联合投资基金包括:(1)本行于 2006年与其他商业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的投
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联合投资项目,项目运作期限为 5年,每年分配收益。2011年经发起人提议及共同表决,决定将该项目延长 5年,至 2016年 6月 20日到期。
2016 年经发起人提议及共同表决,决定将该项目延长 5 年,至 2021 年 6 月 20日到期。(2)本行于 2016年 5月 25日与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参与了以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行的紫金共赢—资金联合投资计划 2016年第五期项目,项目的运作期限为 2年,起始日为 2016年 5月 25日,终止日为 2018年 5月 25日,每年分配两次收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政府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资产支持在证券、同业存单等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元
债券分类债券名称代码起息日到期日
年末余额
(公允价值)
票面
利率
债券
评级
2013年 12月 31日
政府债券 12国债 05 120005 2012-3-8 2019-3-8 95,099,800.00 3.41%--
政府债券 12国债 09 120009 2012-5-24 2022-5-24 100,485,000.00 3.36%--
政府债券 12国债 10 120010 2012-6-7 2019-6-7 382,691,130.00 3.14%--
政府债券 12国债 21 120021 2012-12-13 2022-12-13 276,975,600.00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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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855,251,530.00 -
公司债券 09吴国资债 098051 2009-4-10 2016-4-10 99,249,400.00 5.18% AA+
公司债券 09汾湖债 0980144 2009-10-22 2017-10-22 150,521,764.50 7.00% AA+
公司债券 11丰国资债 1180093 2011-4-21 2018-4-21 20,943,150.00 5.24% AAA
公司债券 11苏新区债 1180140 2011-9-27 2018-9-27 39,209,206.30 7.98% AA
公司债券 11吴国资债 1180175 2011-12-5 2018-12-5 8,760,796.00 8.05% AA
公司债券 11昆华桥债 1180198 2011-12-30 2018-12-30 6,487,468.00 7.98% AA+
公司债券 12常熟经营债 1280006 2012-1-16 2019-1-16 119,802,600.00 8.00% AA
公司债券 12宁国资 PPN001 031290017 2012-8-17 2015-8-17 48,348,950.00 5.30%--
公司债券 12亨通MTN2 1282341 2012-9-13 2015-9-13 48,508,950.00 5.79% AA
公司债券 13葛洲坝MTN1 1382077 2013-3-6 2020-3-6 27,795,720.00 5.11% AAA
公司债券 13亨通MTN1 1382237 2013-5-15 2018-5-15 139,575,750.00 6.20% AA
小计 709,203,754.80 -
金融债券 13福建海峡银行债 01 1320016 2013-4-26 2016-4-26 57,361,800.00 4.65% AA
金融债券 13福建海峡银行债 02 1320017 2013-4-26 2018-4-26 46,463,900.00 4.90% AA
小计 103,825,700.00 -
2014年 12月 31日
政府债券 12附息国债 05 120005 2012-03-08 2019-03-08 99,841,900.00 3.41%--
政府债券 12附息国债 09 120009 2012-05-24 2022-05-24 108,217,340.00 3.36%--
政府债券 12附息国债 10 120010 2012-06-07 2019-06-07 404,499,850.00 3.14%--
政府债券 12附息国债 21 120021 2012-12-13 2022-12-13 298,665,600.00 3.55%--
政府债券 14附息国债 04 140004 2014-03-13 2017-03-13 10,063,970.00 3.66%--
小计 921,288,660.00 -
公司债券 09汾湖债 0980144 2009-10-22 2017-10-22 153,247,858.40 7.00% AA+
公司债券 11丰国资债 1180093 2011-04-21 2018-04-21 21,643,985.50 5.24% AAA
公司债券 11昆花桥债 1180198 2011-12-30 2018-12-30 5,420,837.50 7.98% AA+
公司债券 11苏新区债 1180140 2011-09-27 2018-09-27 40,964,639.90 7.98% AA+
公司债券 11吴国资债 1180175 2011-12-05 2018-12-05 9,285,645.60 8.05% AA+
公司债券 12常熟经营债 1280006 2012-01-16 2019-01-16 124,617,000.00 8.00% AA+
公司债券 12亨通MTN2 1282341 2012-09-13 2015-09-13 49,735,250.00 5.79% AA
公司债券 12宁国资 PPN001 031290017 2012-08-17 2015-08-17 49,713,400.00 5.30%--
公司债券 13葛洲坝MTN1 1382077 2013-03-06 2020-03-06 30,008,940.00 5.11% AAA
公司债券 13亨通MTN1 1382237 2013-05-15 2018-05-15 147,747,300.00 6.20% AA
公司债券 14亨通MTN001 101459060 2014-11-14 2019-11-14 98,284,000.00 4.87% AA
小计 730,668,856.90 -
金融债券 13福建海峡银行债 01 1320016 2013-04-26 2016-04-26 59,532,840.00 4.65% AA
金融债券 13福建海峡银行债 02 1320017 2013-04-26 2018-04-26 49,263,100.00 4.90% AA
金融债券 14无锡农商二级 1421011 2014-09-23 2024-09-23 186,383,171.20 6.26% AA-
金融债券 14苏州银行 02 1420027 2014-10-09 2019-10-09 50,582,900.00 5.43% AA+
金融债券 14江南 1A 1489164 2014-10-26 2015-10-26 49,642,900.00 4.79% AA+
金融债券 14锡元 1A 1489186 2014-12-02 2015-07-26 19,880,120.00 4.50% AAA
金融债券 14国开 11 140211 2014-04-08 2024-04-08 22,197,600.00 5.67%--
金融债券 14国开 20 140220 2014-08-07 2017-08-07 10,179,030.00 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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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1
金融债券 14国开 22 1402014-08-21 2024-08-21 32,273,790.00 5.02%--
小计 479,935,451.20 -
2015年 12月 31日
政府债券 12附息国债 05 120005 2012-03-08 2019-03-08 102,551,593.00 3.41%--
政府债券 12附息国债 09 120009 2012-05-24 2022-05-24 113,401,790.70 3.36%--
政府债券 12附息国债 10 120010 2012-06-07 2019-06-07 417,371,689.30 3.14%--
政府债券 12附息国债 21 120021 2012-12-13 2022-12-13 313,420,677.00 3.55%--
政府债券 15附息国债 12 150012 2015-06-11 2018-06-11 50,288,900.50 2.73%--
政府债券 15江苏债 40 1551040 2015-11-06 2018-11-06 100,161,941.00 2.89% AAA
小计 1,097,196,591.50 -
公司债券 09汾湖债 0980144 2009-10-22 2017-10-22 156,382,027.73 7.00% AA+
公司债券 11丰国资债 1180093 2011-04-21 2018-04-21 22,444,224.53 5.24% AAA
公司债券 11昆花桥债 1180198 2011-12-30 2018-12-30 4,207,464.89 7.98% AA+
公司债券 11苏新区债 1180140 2011-09-27 2018-09-27 41,952,162.01 7.98% AA+
公司债券 11吴国资债 1180175 2011-12-05 2018-12-05 9,527,073.42 8.05% AA+
公司债券 12常熟经营债 1280006 2012-01-16 2019-01-16 102,173,794.80 8.00% AA+
公司债券 13葛洲坝MTN1 1382077 2013-03-06 2020-03-06 31,903,035.90 5.11% AAA
公司债券 13亨通MTN1 1382237 2013-05-15 2018-05-15 153,647,620.50 6.20% AA
公司债券 14亨通MTN001 101459060 2014-11-14 2019-11-14 72,075,990.00 4.87% AA
公司债券 15台山核电 PPN001 031553007 2015-02-13 2018-02-13 51,522,000.00 5.40% AA+
公司债券 15沙钢MTN001 101556028 2015-06-17 2020-06-17 31,197,480.00 5.90% AA+
小计 677,032,873.78 -
金融债券 13福建海峡银行债 01 1320016 2013-04-26 2016-04-26 60,207,170.40 4.65% AA
金融债券 13福建海峡银行债 02 1320017 2013-04-26 2018-04-26 51,222,076.50 4.90% AA
金融债券 14无锡农商二级 1421011 2014-09-23 2024-09-23 66,860,047.88 6.26% AA-
金融债券 14苏州银行 02 1420027 2014-10-09 2019-10-09 52,852,955.50 5.43% AA+
金融债券 15苏州银行二级 1520017 2015-05-15 2025-05-15 103,830,743.00 5.58% AA
金融债券 15北京银行二级 1520009 2015-04-13 2025-04-13 106,155,558.00 5.45% AA+
金融债券 15华融湘江二级 1520030 2015-06-30 2025-06-30 52,920,953.00 6.00% AA
金融债券 14国开 03 140203 2014-01-14 2021-01-14 22,543,451.00 5.79%--
金融债券 14国开 24 140224 2014-09-19 2019-09-19 53,290,982.00 4.83%--
金融债券 15富滇银行 02 1520058 2015-09-28 2018-09-28 35,319,992.40 4.10% AA+
金融债券 15宁波银行债 02 1520053 2015-09-09 2018-09-09 50,734,846.00 3.98% AAA
小计 655,938,775.68 -
同业存单 15光大 CD191517191 2015-10-29 2016-04-29 196,912,600.00 -
同业存单 15浦发 CD265 111509265 2015-10-29 2016-10-29 193,673,000.00 -
同业存单 15重庆农村商行 CD043 111591236 2015-07-24 2016-01-24 98,089,700.00 -
同业存单 15泉州银行 CD048 111592620 2015-11-23 2016-05-23 98,382,700.00 -
同业存单 15华商银行 CD054 111592611 2015-11-23 2016-05-23 98,382,700.00 -
同业存单 15华商银行 CD034 111592049 2015-10-15 2016-01-15 148,789,200.00 -
同业存单 15威海商行 CD003 111592670 2015-11-25 2016-02-25 247,921,250.00 -
同业存单 15兴业 CD367 111510367 2015-10-28 2016-04-28 98,441,300.00 -
同业存单 15威海商行 CD004 111592897 2015-12-08 2016-01-08 199,485,400.00 -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32
同业存单 15华融湘江银行 CD005 111591801 2015-09-21 2016-09-21 193,092,000.00 -
同业存单 15杭州银行 CD080 111591274 2015-07-31 2016-07-31 192,818,200.00 -
同业存单 15江苏银行 CD052 111514052 2015-11-30 2016-11-30 96,802,300.00 -
同业存单 15宁波银行 CD087 111591079 2015-07-07 2016-07-07 192,899,800.00 -
同业存单 15招行 CD114 111507114 2015-10-28 2016-07-28 195,284,600.00 -
同业存单
15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CD005
111593150 2015-12-17 2016-01-17 498,601,000.00 -
同业存单 15光大 CD190 111517190 2015-10-28 2016-04-28 98,441,300.00 -
小计 2,848,017,050.00 -
资产支持证券 15居融 1A2 1589225 2015-09-25 2023-07-26 42,261,804.50 7.84% AAA
资产支持证券 15江银 1A 1589040 2015-03-10 2016-01-26 33,174,120.00 4.90% AAA
小计 75,435,924.50 -
2016年 6月 30日
政府债券 12附息国债 05 120005 2012-03-08 2019-03-08 102,263,426.00 3.41%--
政府债券 12附息国债 09 120009 2012-05-24 2022-05-24 113,439,854.00 3.36%--
政府债券 12附息国债 10 120010 2012-06-07 2019-06-07 416,826,676.30 3.14%--
政府债券 12附息国债 21 120021 2012-12-13 2022-12-13 312,631,848.00 3.55%--
政府债券 15附息国债 12 150012 2015-06-11 2018-06-11 50,230,262.00 2.73%--
政府债券 15江苏债 40 1551040 2015-11-06 2018-11-06 100,382,878.00 2.89%--
小计 1,095,774,944.30 -
公司债券 09汾湖债 0980144 2009-10-22 2017-10-22 154,256,567.05 7.00% AA+
公司债券 11丰国资债 1180093 2011-04-21 2018-04-21 22,261,205.57 5.24% AAA
公司债券 11昆花桥债 1180198 2011-12-30 2018-12-30 4,143,179.50 7.98% AA+
公司债券 11苏新区债 1180140 2011-09-27 2018-09-27 41,308,700.35 7.98% AA+
公司债券 11吴国资债 1180175 2011-12-05 2018-12-05 9,378,842.62 8.05% AA+
公司债券 12常熟经营债 1280006 2012-01-16 2019-01-16 76,823,922.00 8.00% AA+
公司债券 13葛洲坝MTN1 1382077 2013-03-06 2020-03-06 31,793,681.70 5.11% AAA
公司债券 13亨通MTN1 1382237 2013-05-15 2018-05-15 152,339,254.50 6.20% AA
公司债券 14亨通MTN001 101459060 2014-11-14 2019-11-14 71,008,840.00 4.87% AA
公司债券 15台山核电 PPN001 031553007 2015-02-13 2018-02-13 51,140,700.00 5.40% AA+
公司债券 16富力 08 135508 2016-05-30 2020-05-30 50,000,000.00 5.15% AAA
小计 664,454,893.28 -
金融债券 13福建海峡银行债 02 1320017 2013-04-26 2018-04-26 51,103,931.50 4.90% AA
金融债券 14无锡农商二级 1421011 2014-09-23 2024-09-23 67,295,316.18 6.26% AA-
金融债券 14苏州银行 02 1420027 2014-10-09 2019-10-09 52,684,463.50 5.43% AA+
金融债券 15国开 18 150218 2015-09-10 2025-09-10 10,314,691.50 3.74%--
金融债券 16进出 03 160303 2016-02-22 2026-02-22 50,131,279.50 3.33%--
金融债券 15进出 14 150314 2015-09-14 2025-09-14 5,196,486.15 3.87%--
金融债券 15国开 08 150208 2015-04-13 2020-04-13 228,220,106.40 4.13%--
金融债券 15苏州银行二级 1520017 2015-05-15 2025-05-15 104,068,154.00 5.58% AA
金融债券 15北京银行二级 1520009 2015-04-13 2025-04-13 105,683,725.00 5.45% AA+
金融债券 15华融湘江二级 1520030 2015-06-30 2025-06-30 52,813,405.00 6.00% AA
金融债券 14国开 24 140224 2014-09-19 2019-09-19 52,683,724.00 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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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3
金融债券 15富滇银行 02 1520058 2015-09-28 2018-09-28 35,428,038.10 4.10% AA+
金融债券 15宁波银行债 02 1520053 2015-09-09 2018-09-09 50,708,818.00 3.98% AAA
小计 866,332,138.83 -
同业存单 15浦发 CD265 111509265 2015-10-29 2016-10-29 193,697,000.00 -
小计 193,697,000.00 -
资产支持证券 15居融 1A2 1589225 2015-09-25 2023-07-26 35,991,867.00 7.84% AAA
资产支持证券 16锦源 1C 1689074 2016-03-30 2017-04-26 8,755,572.43 0.00%--
资产支持证券 16锦源 1B 1689073 2016-03-30 2016-07-26 4,497,725.57 3.50% AA-
资产支持证券 16锦源 1A 1689072 2016-03-30 2016-07-26 7,759,995.74 3.30% AAA
资产支持证券 16安赢 1A 1689034 2016-02-19 2016-07-26 919,739.88 3.30% AAA
小计 57,924,900.62 -
注:2014年度,11苏新区债和 11吴国资债的债券评级从 AA调高至 AA+。
本行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八)持有至到期投资
报告期内,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政府债券 4,409,035 4,349,845 3,504,611 3,502,032
金融债券 2,074,344 1,686,060 1,760,484 1,862,310
公司债券 149,985 149,605 48,885 100,000
资产支持证券 50,000 50,000 --
减:持有至到期投资
减值准备
----
合计 6,683,364 6,235,510 5,313,980 5,464,342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行均无出售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情况。
资产支持证券为本集团购入的他行发行的优先级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中,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元
债券分类债券名称代码起息日到期日年末余额
票面
利率
债券
评级
2013年 12月 31日
政府债券 07国债 01 070001 2007-2-6 2014-2-6 99,991,000.04 2.93%--
政府债券 07国债 03 070003 2007-3-22 2017-3-22 100,000,000.00 3.40%--
政府债券 09国债 01 090001 2009-2-12 2016-2-12 199,836,249.49 2.76%--
政府债券 09国债 03 090003 2009-3-12 2019-3-12 9,979,318.67 3.05%--
政府债券 09国债 06 090006 2009-4-16 2016-4-16 399,749,231.41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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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4
政府债券 09国债 07 090007 2009-5-7 2019-5-7 17,963,387.33 3.02%--
政府债券 09国债 10 090010 2009-6-4 2014-6-4 199,961,926.46 2.26%--
政府债券 09国债 23 090023 2009-9-17 2019-9-17 100,000,000.00 3.44%--
政府债券 09国债 32 090032 2009-12-17 2016-12-17 329,000,000.00 3.22%--
政府债券 10国债 02 102 2010-2-4 2020-2-4 499,664,672.88 3.43%--
政府债券 10国债 03 103 2010-3-1 2040-3-1 92,639,369.74 4.08%--
政府债券 10国债 07 107 2010-3-25 2020-3-25 234,754,961.69 3.36%--
政府债券 10国债 08 108 2010-4-8 2015-4-8 99,942,520.03 2.70%--
政府债券 10国债 12 100012 2010-5-13 2020-5-13 199,756,442.78 3.25%--
政府债券 12国债 03 120003 2012-2-16 2017-2-16 199,841,206.72 3.14%--
政府债券 13国债 01 130001 2013-1-10 2018-1-10 199,906,470.59 3.15%--
政府债券 13国债 03 130003 2013-1-24 2020-1-24 99,916,284.91 3.42%--
政府债券 13国债 08 130008 2013-4-18 2020-4-18 99,952,485.48 3.29%--
政府债券 13国债 11 130011 2013-5-23 2023-5-23 99,921,883.01 3.38%--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15 130015 2013-7-11 2020-7-11 100,063,358.59 3.46%--
政府债券 13国债 18 130018 2013-8-22 2023-8-22 19,162,940.90 4.08%--
政府债券 13国债 23 130023 2013-11-7 2018-11-7 100,027,822.00 4.13%--
小计 3,502,031,532.72 -
金融债券 01国开 16 010216 2001-11-5 2021-11-5 21,339,484.02 4.23%--
金融债券 09国开 01 090201 2009-4-1 2019-4-1 100,000,000.00 3.73%--
金融债券 10国开 03 100203 2010-2-3 2015-2-3 139,959,618.94 3.60%--
金融债券 12国开 03 120203 2012-2-2 2017-2-2 199,797,461.71
一年定存利率+0.63%--
金融债券 12国开 05 120205 2012-2-9 2017-2-9 199,792,828.55 3.80%--
金融债券 07农发 08 070408 2007-6-15 2014-6-22 100,000,000.00 3.59%--
金融债券 08农发 07 080407 2008-4-16 2015-4-16 200,000,000.00 3.61%--
金融债券 10农发 02 100402 2010-3-15 2017-3-15 299,753,468.85 3.38%--
金融债券 10农发 03 100403 2010-3-26 2020-3-26 299,665,469.57 3.65%--
金融债券 13国开 07 130207 2013-1-17 2018-1-17 201,957,056.34
一年定存利率+1.12%--
金融债券 13农发 24 130424 2013-10-16 2015-10-16 100,045,576.03 4.68%--
小计 1,862,310,964.01 -
企业债 09无锡交通债 0980116 2009-7-8 2016-7-8 100,000,000.00 5.58% AA+
小计 100,000,000.00 -
2014年 12月 31日
政府债券 07国债 03 070003 2007-03-22 2017-03-22 100,244,941.93 3.40%--
政府债券 09国债 01 090001 2009-02-12 2016-02-12 199,916,091.21 2.76%--
政府债券 09国债 03 090003 2009-03-12 2019-03-12 10,012,263.69 3.05%--
政府债券 09附息国债 06 090006 2009-04-16 2016-04-16 399,979,042.33 2.82%--
政府债券 09附息国债 07 090007 2009-05-07 2019-05-07 17,997,758.92 3.02%--
政府债券 09附息国债 23 090023 2009-09-17 2019-09-17 99,986,511.50 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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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5
政府债券 09附息国债 32 090032 2009-12-17 2016-12-17 328,877,360.51 3.22%--
政府债券 10附息国债 02 102 2010-02-04 2020-02-04 499,838,867.97 3.43%--
政府债券 10附息国债 03 103 2010-03-01 2040-03-01 92,715,392.23 4.08%--
政府债券 10附息国债 07 107 2010-03-25 2020-03-25 234,881,900.23 3.36%--
政府债券 10附息国债 08 108 2010-04-08 2015-04-08 99,992,873.63 2.70%--
政府债券 10附息国债 12 100012 2010-05-13 2020-05-13 199,879,318.70 3.25%--
政府债券 12附息国债 03 120003 2012-02-16 2017-02-16 199,948,584.30 3.14%--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01 130001 2013-01-10 2018-01-10 199,923,813.26 3.15%--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03 130003 2013-01-24 2020-01-24 99,901,150.72 3.42%--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08 130008 2013-04-18 2020-04-18 99,607,577.16 3.29%--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11 130011 2013-05-23 2023-05-23 100,000,000.00 3.38%--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15 130015 2013-07-11 2020-07-11 99,950,962.72 3.46%--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18 130018 2013-08-22 2023-08-22 19,023,621.24 4.08%--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23 130023 2013-11-07 2018-11-07 99,912,953.93 4.13%--
政府债券 14附息国债 21 140021 2014-09-18 2024-09-18 102,467,937.51 4.13%--
政府债券 14附息国债 24 140024 2014-10-23 2021-10-23 199,552,717.88 3.70%--
小计 3,504,611,641.57 -
金融债券 01国开 16 010216 2001-11-05 2021-11-05 19,835,725.57 4.23%--
金融债券 08农发 07 080407 2008-04-16 2015-04-16 199,790,731.03 3.61%--
金融债券 09国开 01 090201 2009-04-01 2019-04-01 99,919,088.98 3.73%--
金融债券 10国开 03 100203 2010-02-03 2015-02-03 139,999,920.89 3.60%--
金融债券 10农发 02 100402 2010-03-15 2017-03-15 299,975,061.99 3.38%--
金融债券 10农发 03 100403 2010-03-26 2020-03-26 299,961,559.05 3.65%--
金融债券 12国开 03 120203 2012-02-02 2017-02-02 200,000,000.00
一年定存利率+0.63%--
金融债券 12国开 05 120205 2012-02-09 2017-02-09 199,990,085.51 3.80%--
金融债券 13国开 07 130207 2013-01-17 2018-01-17 201,011,352.89
一年定存利率+1.12%--
金融债券 13农发 24 130424 2013-10-16 2015-10-16 100,000,000.00 4.68%--
小计 1,760,483,525.91 -
公司债券 09无锡交通债 0980116 2009-07-08 2016-07-08 48,885,311.07 5.58% AA+
小计 48,885,311.07 -
2015年 12月 31日
政府债券 07国债 03 070003 2007-03-22 2017-03-22 100,140,933.59 3.40%--
政府债券 09国债 01 090001 2009-02-12 2016-02-12 199,991,010.75 2.76%--
政府债券 09国债 03 090003 2009-03-12 2019-03-12 10,009,907.07 3.05%--
政府债券 09附息国债 06 090006 2009-04-16 2016-04-16 399,993,137.61 2.82%--
政府债券 09附息国债 07 090007 2009-05-07 2019-05-07 17,998,687.67 3.02%--
政府债券 09附息国债 23 090023 2009-09-17 2019-09-17 99,991,011.48 3.44%--
政府债券 09附息国债 32 090032 2009-12-17 2016-12-17 328,925,083.57 3.22%--
政府债券 10附息国债 02 102 2010-02-04 2020-02-04 499,855,710.84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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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6
政府债券 10附息国债 03 103 2010-03-01 2040-03-01 92,726,258.01 4.08%--
政府债券 10附息国债 07 107 2010-03-25 2020-03-25 234,909,046.26 3.36%--
政府债券 10附息国债 12 100012 2010-05-13 2020-05-13 199,901,803.32 3.25%--
政府债券 12附息国债 03 120003 2012-02-16 2017-02-16 250,480,004.40 3.14%--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01 130001 2013-01-10 2018-01-10 199,942,337.70 3.15%--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03 130003 2013-01-24 2020-01-24 99,917,335.86 3.42%--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08 130008 2013-04-18 2020-04-18 99,679,155.66 3.29%--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11 130011 2013-05-23 2023-05-23 100,000,000.00 3.38%--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15 130015 2013-07-11 2020-07-11 99,960,194.10 3.46%--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18 130018 2013-08-22 2023-08-22 19,116,505.96 4.08%--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23 130023 2013-11-07 2018-11-07 99,932,786.26 4.13%--
政府债券 14附息国债 21 140021 2014-09-18 2024-09-18 102,256,088.07 4.13%--
政府债券 14附息国债 24 140024 2014-10-23 2021-10-23 199,609,057.89 3.70%--
政府债券 15附息国债 02 150002 2015-01-22 2022-01-22 151,243,056.56 3.36%--
政府债券 12附息国债 15 120015 2012-08-23 2022-08-23 49,297,066.04 3.39%--
政府债券 14附息国债 29 140029 2014-12-18 2024-12-18 81,815,620.75 3.77%--
政府债券 15附息国债 11 150011 2015-05-28 2020-05-28 99,731,894.01 3.10%--
政府债券 15附息国债 14 150014 2015-07-09 2022-07-09 400,735,352.71 3.30%--
政府债券 15附息国债 26 150026 2015-10-22 2022-10-22 99,685,798.09 3.05%--
政府债券 15湖北债 11 1561011 2015-06-26 2022-06-26 3,600,000.00 4.05%--
政府债券 15湖北债 10 1561010 2015-06-26 2020-06-26 3,600,000.00 3.71%--
政府债券 15湖北债 12 1561012 2015-06-26 2025-06-26 3,600,000.00 4.13%--
政府债券 15湖北债 09 1561009 2015-06-26 2018-06-26 1,200,000.00 3.34%--
小计 4,349,844,844.23 -
金融债券 01国开 16 010216 2001-11-05 2021-11-05 19,856,601.80 4.23%--
金融债券 09国开 01 090201 2009-04-01 2019-04-01 99,942,125.56 3.73%
金融债券 10农发 02 100402 2010-03-15 2017-03-15 299,995,547.05 3.38%--
金融债券 10农发 03 100403 2010-03-26 2020-03-26 504,472,071.60 3.65%--
金融债券 12国开 03 120203 2012-02-02 2017-02-02 200,000,000.00
一年定存利率+0.63%--
金融债券 12国开 05 120205 2012-02-09 2017-02-09 199,984,852.79 3.80%--
金融债券 13国开 07 130207 2013-01-17 2018-01-17 200,679,844.17
一年定存利率+1.12%--
金融债券 14国开 11 140211 2014-04-08 2024-04-08 161,128,885.86 5.67%--
小计 1,686,059,928.83 -
公司债券 09无锡交通债 0980116 2009-07-08 2016-07-08 49,604,744.94 5.58% AA+
公司债券 15汇金 02 152702 2015-09-15 2020-09-15 100,000,000.00 3.55%--
小计 149,604,744.94 -
资产支持证券
15农盈 1A2 1589368 2015-12-28 2018-01-26 50,000,000.00 3.60% AAA
小计 5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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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7
2016年 6月 30日
政府债券 07国债 03 070003 2007-03-22 2017-03-22 100,090,285.45 3.40%--
政府债券 09国债 03 090003 2009-03-12 2019-03-12 10,009,026.67 3.05%--
政府债券 09附息国债 07 090007 2009-05-07 2019-05-07 17,999,083.45 3.02%--
政府债券 09附息国债 23 090023 2009-09-17 2019-09-17 99,996,690.75 3.44%--
政府债券 09附息国债 32 090032 2009-12-17 2016-12-17 328,963,739.85 3.22%--
政府债券 10附息国债 02 102 2010-02-04 2020-02-04 499,859,354.33 3.43%--
政府债券 10附息国债 03 103 2010-03-01 2040-03-01 92,736,938.33 4.08%--
政府债券 10附息国债 07 107 2010-03-25 2020-03-25 234,929,352.58 3.36%--
政府债券 10附息国债 12 100012 2010-05-13 2020-05-13 199,911,553.50 3.25%--
政府债券 12附息国债 03 120003 2012-02-16 2017-02-16 250,267,750.42 3.14%--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01 130001 2013-01-10 2018-01-10 199,960,093.28 3.15%--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03 130003 2013-01-24 2020-01-24 99,929,785.98 3.42%--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08 130008 2013-04-18 2020-04-18 99,715,583.09 3.29%--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11 130011 2013-05-23 2023-05-23 100,000,000.00 3.38%--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15 130015 2013-07-11 2020-07-11 99,967,486.36 3.46%--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18 130018 2013-08-22 2023-08-22 19,165,105.59 4.08%--
政府债券 13附息国债 23 130023 2013-11-07 2018-11-07 99,947,954.70 4.13%--
政府债券 14附息国债 21 140021 2014-09-18 2024-09-18 102,151,953.41 4.13%--
政府债券 14附息国债 24 140024 2014-10-23 2021-10-23 199,646,506.65 3.70%--
政府债券 15附息国债 02 150002 2015-01-22 2022-01-22 151,153,006.40 3.36%--
政府债券 12附息国债 15 120015 2012-08-23 2022-08-23 49,344,408.88 3.39%--
政府债券 14附息国债 29 140029 2014-12-18 2024-12-18 81,731,204.14 3.77%--
政府债券 15附息国债 11 150011 2015-05-28 2020-05-28 99,762,665.67 3.10%--
政府债券 15附息国债 14 150014 2015-07-09 2022-07-09 400,698,142.34 3.30%--
政府债券 15附息国债 26 150026 2015-10-22 2022-10-22 99,709,785.26 3.05%--
政府债券 15湖北债 11 1561011 2015-06-26 2022-06-26 3,600,000.00 4.05%--
政府债券 15湖北债 10 1561010 2015-06-26 2020-06-26 3,600,000.00 3.71%--
政府债券 15湖北债 12 1561012 2015-06-26 2025-06-26 3,600,000.00 4.13%--
政府债券 15湖北债 09 1561009 2015-06-26 2018-06-26 1,200,000.00 3.34%--
政府债券 16附息国债 02 160002 2016-01-14 2021-01-14 49,702,384.35 2.53%--
政府债券 16附息国债 05 160005 2016-02-18 2017-02-18 100,042,878.89 2.22%--
政府债券 16附息国债 06 160006 2016-03-17 2023-03-17 198,281,546.77 2.75%--
政府债券 16附息国债 07 160007 2016-04-14 2021-04-14 99,891,509.80 2.58%--
政府债券 15附息国债 23 150023 2015-10-15 2025-10-15 201,473,757.99 2.99%--
政府债券 16江苏债 01 1605033 2016-03-16 2019-03-16 9,995,463.24 2.64%--
小计 4,409,034,998.12 -
金融债券 01国开 16 010216 2001-11-05 2021-11-05 19,867,358.44 4.23%--
金融债券 09国开 01 090201 2009-04-01 2019-04-01 99,952,777.10 3.73%--
金融债券 10农发 02 100402 2010-03-15 2017-03-15 300,000,000.00 3.38%--
金融债券 10农发 03 100403 2010-03-26 2020-03-26 503,989,131.45 3.65%--
金融债券 12国开 03 120203 2012-02-02 2017-02-02 200,000,000.00
一年定存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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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
金融债券 12国开 05 120205 2012-02-09 2017-02-09 199,990,341.97 3.80%--
金融债券 13国开 07 130207 2013-01-17 2018-01-17 200,508,414.99
一年定存利率+1.12%
--
金融债券 14国开 11 140211 2014-04-08 2024-04-08 160,021,473.87 5.67%--
金融债券 13国开 05 130205 2013-01-10 2023-01-10 107,450,024.72 4.43%--
金融债券 15国开 21 150221 2015-10-22 2022-10-22 102,561,013.03 3.59%--
金融债券 16农发 08 160408 2016-02-26 2026-02-26 129,225,376.60 3.37%--
金融债券 10国开 18 100218 2010-07-27 2020-07-27 50,777,498.50 3.51%--
小计 2,074,343,410.67 -
公司债券 09无锡交通债 0980116 2009-07-08 2016-07-08 49,985,099.62 5.58% AA+
公司债券 15汇金 02 152702 2015-09-15 2020-09-15 100,000,000.00 3.55%--
小计 149,985,099.62
资产支持证券
15农盈 1A2 1589368 2015-12-28 2018-01-26 50,000,000.00 3.60% AAA
小计 50,000,000.00 -
注:2013年度,09无锡交通债的债券评级从 AA调高至 AA+。
本行上述持有至到期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
(九)最近一期末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固定资产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固定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折旧年限(年)
房屋建筑物 861,730 295,627 - 566,103 10-20年
电子设备 112,610 74,456 - 38,154 5年
交通工具 18,240 16,527 - 1,713 5年
器具及设备 147,520 94,180 - 53,340 5-10年
固定资产装修 129,360 65,076 - 64,284
两次装修期间与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
合计 1,269,460 545,866 - 723,594 -
(十)最近一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长期股权投资组成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
期末投资额
(千元)
会计核算
方法
是否合并
会计报表
射阳农商行 20.00% 294,403 权益法否
东台农商行 20.00% 341,082 权益法否
合计- 635,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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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取得方式初始金额累计摊销摊余价值剩余摊销年限(年)
计算机软件购买 101,823 88,202 13,621 1-2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 173,638 30,348 143,290 20-52年
合计 275,461 118,550 156,911 --
八、主要债项
(一)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报告期内,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境内其他银行存放款项 11,473 20,710 507,874 8,955
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538 464 29 29
合计 16,011 21,174 507,903 8,984
(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报告期内,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政府债券 4,513,208 3,996,376 1,182,000 2,412,380
金融债券 1,677,792 1,371,624 688,000 1,647,400
票据- 199,558 --
合计 6,191,000 5,567,558 1,870,000 4,059,780
(三)吸收存款
报告期内,本行吸收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活期存款
公司 20,162,280 15,956,750 14,153,164 15,521,710
个人 6,939,869 6,729,448 6,376,446 7,984,188
小计 27,102,149 22,686,198 20,529,610 23,50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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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款(含通知存款)

公司 8,787,773 8,648,744 8,807,399 6,111,213
个人 19,789,486 18,583,606 16,582,539 14,641,145
小计 28,577,259 27,232,350 25,389,938 20,752,358
存入保证金 5,994,273 6,315,923 5,872,320 7,160,136
其他存款(含汇出汇款、应解汇款)
199,159 953,807 125,684 122,016
合计 61,872,840 57,188,278 51,917,552 51,540,408
(四)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本行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22,980 237,013 241,642 238,495
社会保险费 124 75 --
住房公积金 11 8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7,696 5,069 5,068 6,175
年金供款/补充养老保险 1,605 14,074 13,730 11,009
内部退养福利 32,343 31,926 26,334 20,920
合计 264,759 288,165 286,774 276,599
报告期内,本行应付职工薪酬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金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年末余额中全年奖金预计于次年发放,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部分于 3 年内分期发放,其余于次月发放;年金供款/补充养老保险将于次年分月支付;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内部退养福利及其他社会保障中除支付给社保机构的部分于次年 1 个月内支付外,其余按实际使用情况分期支付。
(五)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本行应交税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企业所得税 44,039 15,789 128,116 77,975
营业税- 21,635 24,275 22,72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27 1,330 1,689 1,582
增值税 16,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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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8,952 9,581 8,511 6,974
合计 70,227 48,335 162,591 109,256
其他应交税费主要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
(六)应付利息
报告期内,本行应付利息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6年 6月 30日
应付存款利息 872,675 495,727 -537,068 831,334
应付同业及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 5,170 61,441 -60,698 5,913
合计 877,845 557,168 -597,766 837,247
单位:千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5年 12月 31日
应付存款利息 787,082 1,107,107 -1,021,514 872,675
应付同业及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 4,134 139,830 -138,794 5,170
合计 791,216 1,246,937 -1,160,308 877,845
单位:千元
项目 2013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4年 12月 31日
应付存款利息 623,608 1,073,324 -909,850 787,082
应付同业及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 6,297 152,712 -154,875 4,134
合计 629,905 1,226,036 -1,064,725 791,216
单位:千元
项目 2012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3年 12月 31日
应付存款利息 502,206 1,020,123 -898,721 623,608
应付同业及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 8,912 131,025 -133,640 6,297
应付债券利息 2,867 3,933 -6,800 -
合计 513,985 1,155,081 -1,039,161 629,905
(七)应付债券
报告期内,本行应付债券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长期次级债----
短期债券 997,380 499,300 --
合计 997,380 499,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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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于 2008年 11月 18日以定向募集的方式发行了总面值为人民币 400,000千元的固定利率次级定期债券。债券名称为―2008年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券(第一期)‖,根据协议,债券期限为 10年,于 2018年 11月 18日到期,年利率为 6%,债券存续期间每年 11月 18日付息一次。上述次级债不设立任何担保,不用于弥补本行日常经营损失。该债券于 2013年 2月 28日提前赎回。
本行于 2016年 6月 30日未到期的同业存单为 16吴江农商行 CD002,面值为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利息调整为 262.0 万元),期限为 1 个月,年利率为
3.0995%,到期付息。本行于 2015年末未到期的同业存单分别为 15吴江农商行
CD002和 15吴江农商行 CD003,合计面值为人民币 5亿元,期限均为 1个月,年利率均为 3.1011%,均到期付息。
九、股东权益
(一)股本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股本 1,002,411 1,002,411 1,002,411 1,002,411
本行股本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三、本行股
本结构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一)本行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其变化
情况‖。
(二)资本公积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资本溢价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三)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13,882 13,882 13,882 1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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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4,393 64,518 -7,581 -65,859
合计 68,275 78,400 6,301 -51,977
(四)盈余公积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法定盈余公积 643,469 643,469 582,465 505,206
任意盈余公积 1,764,855 1,562,244 1,369,216 983,730
合计 2,408,324 2,205,713 1,951,681 1,488,936
(五)一般风险准备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一般风险准备 1,622,314 1,319,633 1,089,764 896,781
本行根据财政部于 2012年 3月 30日颁布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自 2012年 7月 1日起根据资产负债表日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提取一般准备。提取的一般准备作为当期利润分配,并在股东权益内单独列示。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 1.5%;难以一次性达
到 1.5%的,可以分年到位,原则上不得超过 5年。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
行已提足上述一般风险准备。
(六)未分配利润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年初未分配利润 955,765 960,519 1,099,106 866,015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1,564 604,448 767,744 964,50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 61,004 77,259 97,808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 202,611 193,028 385,486 302,905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 302,681 229,869 192,983 130,222
应付普通股股利(4) 100,241 125,301 250,603 200,482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年末未分配利润 741,796 955,765 960,519 1,099,106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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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行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2013-2015年度,本行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董事会的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分别从上年度净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02,905千元、385,486千元、193,028千元和 201,156千元。
(3)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董事会的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分别从上年度净利润中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30,222千元、192,983千元、229,869千元和 302,681千元。
(4)股利分配情况
2016年 3月 9日,根据本行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行以 2015年末总股本 1,002,411 千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1 元(含税),提
取人民币 100,241.1千元作为现金股利。
2015年 3月 9日,根据本行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行以 2014年末总股本 1,002,411千股为基数,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5元(含税),提取人民币
125,301千元作为现金股利。
2014年 3月 21日,根据本行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行以 2013年末总股本 1,002,411 千股为基数,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提取人民币
250,603千元作为现金股利。
2013年 3月 30日,根据本行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行以 2012年末总股本 1,002,411千股为基数,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元(含税),提取 200,482
千元作为现金股利。
(七)少数股东权益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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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5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嘉鱼吴江村镇银行 14,274 13,890 13,886 12,983
靖江润丰村镇银行 84,361 83,938 81,045 73,949
合计 98,635 97,828 94,931 86,932
十、现金流量
单位:千元
项 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66,644 5,477,663 -3,470,017 39,3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0,656 -5,501,742 -169,256 -995,6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101 371,897 -248,601 -608,39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976 11,885 -8,014 -9,3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15,377 359,703 -3,895,888 -1,574,055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信贷承诺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10,246,764 10,738,882 10,063,173 11,891,097
开出信用证 295,615 154,820 341,123 648,972
贷款承诺 316,211 316,690 320,827 420,230
开出保函 142,709 152,946 161,721 212,315
合计 11,001,299 11,363,338 10,886,844 13,172,614
(二)资本承诺
单位:千元
项目一年以内一年至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于 2016年 6月 30日已签合同尚未支付的部分 33,863 29,135 - 62,998
于 2015年 12月 31日已签合同尚未支付的部分 12,134 3,877 - 16,011
于 2014年 12月 31日已签合同尚未支付的部分 7,026 6,755 - 13,781
于 2013年 12月 31日已签合同尚未支付的部分 10,730 4,794 - 15,524
(三)经营租赁承诺
本行作为承租方,根据不可撤销的租赁合同,所需支付的最低租赁款如下:
单位:千元
期限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一年以内 8,825 10,432 10,055 5,637
一年至五年 22,099 24,627 25,010 1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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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上 10,764 12,882 17,457 4,466
合计 41,688 47,941 52,522 20,496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行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本行年金计划于 2007年 11月经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于 2008年 1月 25日经江苏省吴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吴江市劳动保障局函
(2008)第 1号》批复后实施,2010年 3月 20日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进行了修改。在本方案实施有效期内,本行在编的正式员工、提前离岗人员和编内年度临时工纳入该计划;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本行和参加员工按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共同缴纳,计入业务及管理费。
2、报告期内,本行与其他银行间未发生贷款互换或打包购买及销售信贷资
产的情况。
3、金融资产的转移
(1)资产支持证券
本行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进行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本行将部分信贷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信托,再由特殊目的信托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2016年 1-6月,本行已证券化的信贷资产于转让日的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669,060千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1,013千元。
本行将相关金融资产进行了转移,并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主要包括被转让信贷资产的部分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以及利率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其他投资者,因此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本行在资产支持证券交易转让信贷资产期间丧失对相关信贷资产的使用权。
特殊目的信托一经设立,其与本行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根据相关交易文件,本行依法解散、被依法清算、被宣告破产时,信托财产不作为清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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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7
(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协议是指本行在卖出一项金融资产的同时,与交易对手约定在未来指定日期以固定价格回购该资产(或与其实质上相同的金融资产)的交易。由于回购价格是固定的,本行仍然承担与卖出资产相关的几乎所有信用及市场风险和报酬。卖出的金融资产(在卖出回购期内本行无法使用)未在财务报表中予以终止确认,而是被视为相关担保借款的担保物,因为本行保留了该等金融资产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此外,本行就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一项金融负债。在此类交易中,交易对手对本行的追索权均不限于被转让的金融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行与交易对手进行了债券/票据卖出回购交易。出售此类金融资产收到的对价作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列报。
于卖出回购交易中,本集团未终止确认的被转让金融资产及与之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汇总如下: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票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
投资
资产账面价值
1,083,174 5,371,505 926,257 4,734,640 199,558 208,059 1,691,667 4,426,429
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1,019,662 5,171,338 873,000 4,495,000 199,558 207,800 1,662,200 4,059,780
4、结构化主体
(1)合并的结构化主体
纳入本行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为部分理财产品。本行作为理财产品管理人考虑对该等结构化主体是否存在控制,并基于本行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决策范围、理财产品持有人的权力、提供管理服务而获得的报酬和面临的可变动收益风险敞口等因素来判断本行作为理财产品管理人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对于本行提供保本的理财产品,尽管本行不在其中持有任何权益,当其发生损失时,本行有义务根据相关理财产品担保协议承担损失,因此也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没有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本行管理及合并的理财产品金额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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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5,931.0万元,单支理财产品对本行的财务影响均不重大。
上述理财产品投资者享有的权益在吸收存款中列示。
(2)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
本行投资或发起设立提供特定投资机会的结构化主体。该类结构化主体通过发行产品份额进行融资,从而购买资产进行投资,本行对该类结构化主体不具有控制,因此未合并该类结构化主体。
报告期内,本行发起的该类结构化主体主要为理财产品,并主要通过向该类结构化主体的投资者提供管理服务获取手续费收入,该等收入对本行而言并不显著。报告期内,本行未对该等结构化主体提供过流动性支持。
报告期内,本行亦通过投资,在第三方独立机构发起的理财产品、持有信托资产、资产支持证券、联合投资基金中持有权益。本行通过投资该结构化主体定期收取利息收入,该等收入对本行而言并不显著。报告期内,本行未对该等结构化主体提供过流动性支持。
本行发起的未合并结构化主体规模、持有的未合并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价值信息及对应的产品最大风险敞口的信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发起规模投资额
产品最大风险敞口
主要收入类型
对应手续费收入
理财产品 438,446 - 438,446 手续费收入 1,343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2015年度
发起规模投资额
产品最大风险敞口
主要收入类型
对应手续费收入
理财产品 334,566 - 334,566 手续费收入 1,028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2014年度
发起规模投资额
产品最大风险敞口
主要收入类型
对应手续费收入
理财产品 165,818 - 165,818 手续费收入 240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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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年 12月 31日/2013年度
发起规模投资额
产品最大风险敞口
主要收入类型
对应手续费收入
理财产品 51,862 - 51,862 手续费收入 0.9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对其发行的理财产品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8号》的规定。
本行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在本行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资产负债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联合投资基金 120,152 30,066 30,066 30,066
理财产品 2,304,651 1,300,000 --
持有信托资产 431,200 330,000 --
资产支持证券 57,925 75,436 --
合计 2,913,928 1,735,502 30,066 30,066
项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资产支持证券 50,000 50,000 --
十四、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时间项目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2016年1-6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84% 0.39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85% 0.39 0.39
2015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74% 0.60 0.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72% 0.60 0.60
201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68% 0.77 0.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47% 0.75 0.75
2013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01% 0.96 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62% 0.94 0.94
上述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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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最终控制方实施控制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 P1 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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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五、盈利预测
本行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历次验资报告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四、本行历次评估、验资及审
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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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分析
(一)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本行的总资产分别为624.83亿元、619.45亿元、714.53亿元和778.74亿元。本行资
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贷款和垫款、证券投资,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的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扣除贷款损失准备后)和证券投资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
54.15%和16.29%。
报告期内,本行总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贷款和垫款 43,635,603 56.03% 40,993,608 57.37% 38,044,399 61.42% 33,841,624 54.16%
其中:贷款损失准备-1,463,927 -1.88%-1,443,132 -2.02%-1,360,081 -2.20%-1,093,180 -1.75%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42,171,676 54.15% 39,550,476 55.35% 36,684,318 59.22% 32,748,444 52.41%
证券投资[注] 12,688,701 16.29% 13,520,347 18.92% 7,698,833 12.43% 7,382,583 11.82%
其他资产[注] 23,013,672 29.55% 18,381,715 25.73% 17,562,347 28.35% 22,352,440 35.77%
资产总计 77,874,049 100.00% 71,452,538 100.00% 61,945,498 100.00% 62,483,467 100.00%
注:(1)证券投资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
(2)其他资产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
利息、应收款项类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等。
请参见本节―资产结构变动分析-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
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本行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2.41%、59.22%、55.35%和
54.15%。2014年末本行贷款和垫款占比较2013年末上升,主要原因是:受同业银
行对资金需求波动的影响,2014年末本行同业银行对跨期资金的需求有所减少,导致存放同业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同业资产金额下降,而贷款和垫款保持本行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分析应结合本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和本招股说明书揭示的其他财务信息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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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增长。2015年末本行贷款和垫款占比较2014年末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2015年,本行增加了同业存单等证券投资,而贷款增长幅度小于证券投资增资幅度,贷款占比相应下降。本行信贷业务作为主导型资产业务,是本行近几年利润增长的主要来源。本行以推进贷款的结构性调整和适度扩大贷款规模作为发展的主题。2016年6月末受存放同业款项增长较快影响,本行贷款和垫款占比较2015年末小幅下降。
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本行证券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82%、12.43%、18.92%和16.29%,证券
投资是本行总资产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本行将根据市场收益率情况的变化及本行资金需求状况,适时调整证券投资结构及规模。
相对稳定并保持一定灵活性的资产结构是本行充分利用信贷以及资金运营优势、适时调整资产结构的结果,这种资产结构有利于本行发挥竞争优势,有效规避和化解风险,从而使得资产获得稳定的盈利水平。
以下讨论以贷款和垫款总额而非贷款和垫款净额为基础,即未扣除相关贷款损失准备的金额。本行的贷款和垫款扣除贷款损失准备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呈报。
1、贷款和垫款的分布
贷款和垫款是本行资产的最主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吴江支行统计数据,2013年、2014年、2015年和 2016年 1-6月,本行贷款总额在吴江地区金融机构中的市场份额与排名如下:
项目市场份额排名
2016年 1-6月 15.57% 2
2015年 15.42% 2
2014年 14.24% 2
2013年 11.48% 2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贷款和垫款总额分别占总资产的 54.16%、61.42%、57.37%和
56.03%。2014年末、2015年末和 2016年 6月末贷款和垫款较上年末分别增加
42.03亿元、29.49亿元和 26.42亿元,增长率分别为 12.42%、7.75%和 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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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行贷款和垫款总额呈上升趋势,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苏州市吴江区地方经济增长拉动企业和个人对信贷资金的需求,持续的市场资金需求为本行扩大市场规模和份额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本行地处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长三角经济区核心地带--苏州市吴江区。根据《2015年吴江区政府工作报告》,吴江区 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500亿元,同比增长
8.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37.4亿元,增长 6.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548.4亿
元,增长 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757亿元,增长 5%;196个重点项目累计
完成投资 48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89亿元,增长 10%;进出口总额 231亿美元,增长 4.8%。
根据《2015年苏州市吴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吴江区 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 1,540.09亿元,同比增长 7.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47.39亿元,
同比增长 7.3%;工业实现增加值 753.95亿元,增长 5.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720.57亿元,下降 4.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419.04亿元,增长 7.7%。
根据吴江区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 5月吴江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吴江区 2016年 1-5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219.55亿元,同比增长 6.6%;公共财政
预算收入 67.69亿元,同比增长 12.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234.19亿元,同比
增长 1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91.80亿元,增长 10.0%。
《苏州市吴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吴江地区经济结构在平稳发展过程中逐步优化,地区生产总值年均递增 7%;―十三五‖末,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 4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 50%,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65%,研发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 3%。
②积极发挥本行业务发展战略、信贷投向政策的导向作用,准确把握市场定位。本行始终坚持差别化市场定位,―立足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做―小而精‖的银行。其重点是充分发挥本行的地域优势、网点优势和决策优势,稳固和扩大本行在细分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本行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基础工程来抓,认真把握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合理配比信贷资金,保证支农资金的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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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通过及时授信,调优信贷结构,优化流程,改善服务,进一步提高运行效率,促进了贷款规模的快速增长。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本行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树立―保增长、促发展‖的信念,重点支持科技型、环保型、出口创汇型民营企业和业主品德好、信用观念强、产品有市场的中小民营企业。一是及时核定授信额度,满足客户合理资金需求;二是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担保方式,推出联保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进口押汇、出口发票融资等产品,就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三是实行信贷审批服务承诺,全力提升办事效率。根据本行信贷管理前、中、后台分设的实际,对于支行上报总行审批的贷款业务,在信贷调查、风险测评、业务批复等方面作出限时服务承诺。
④通过加强贷款营销,丰富贷款品种,积极研发新业务,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全方位的市场化营销服务体系,提升了本行的核心竞争力。由于受单户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资本余额 10%比例的制约,一些优质大客户、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本行都无法介入,一定程度上造成竞争力的缺失。2009 年以来,本行创新工作思路,突破传统信贷运行模式,通过在江苏省农商行系统内组建银团贷款的方式,有效解决了资本金比例的制约瓶颈。例如,由本行作为发起行,联合东吴、张家港、锡州、常熟四家农商行共同对吴江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30省道吴江北段养护改善工程建设项目发放银团贷款 6亿元,本行直接参贷 2亿元。
⑤以提升发展速度为目标,强化外设机构的管理。本行学习借鉴他行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外设机构的管理模式,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发展速度的快速提升。通过调整管理模式、强化资源配置、实施政策倾斜等方式,增强外设机构长远发展与统筹发展的意识,并充分发挥其异于本地机构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尽快打开市场,站稳脚跟。在监管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通过本地机构网点的二次规划,整合网点资源与人力资源,积极对外设点布局。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下设 1个总行营业部、1家分行、42家支行和 30个分理处。
(1)按客户类型划分的贷款和垫款
本行贷款和垫款由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组成。报告期内,本行企业贷款和个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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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贷款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企业贷款 40,693,649 93.26% 38,712,145 94.43% 36,090,368 94.86% 31,743,228 93.80%
个人贷款 2,941,954 6.74% 2,281,463 5.57% 1,954,031 5.14% 2,098,396 6.20%
总计 43,635,603 100.00% 40,993,608 100.00% 38,044,399 100.00% 33,841,624 100.00%
企业贷款是本行贷款和垫款业务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本行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
317.43亿元、360.90亿元、387.12亿元和406.94亿元,占本行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93.80%、94.86%、94.43%和93.26%。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
末,本行企业贷款分别较上年末增加43.47亿元、26.22亿元和19.82亿元,增长率
分别为13.69%、7.26%和5.12%。
报告期内,本行企业贷款保持了较快增长,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苏州市吴江区地方经济总量保持稳定扩张,产业结构日趋合理,民营经济发展活跃,市场资金需求旺盛,吴江地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于 2015 年 11 月公布了 2015 年中国民营企业 500强,吴江区共有 5家企业上榜,分别为恒力集团有限公司、盛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和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②充分重视并大力拓展中小企业贷款,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对优质企业的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培育了一批附加值高、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客户。
③加强完善服务功能,加大产品创新和营销力度,不断拓展业务市场。
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本行个人贷款分别为20.98亿元、19.54亿元、22.81亿元和29.42亿元,占本行贷款
和垫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20%、5.14%、5.57%和6.74%。对个人贷款业务,一
方面,本行在确保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审慎和有针对性的发展个人经营信贷与消费信贷业务;另一方面,本行继续配合本地扶贫开发协会、老区开发促进会,积极做好吴江地区贫困对象的扶贫贷款工作。
(2)按客户规模划分的企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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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行按客户规模划分的企业贷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大型企业 3,916,623 9.62% 4,815,475 12.44% 2,854,718 7.91% 1,126,732 3.55%
中型企业 9,411,457 23.13% 9,621,572 24.85% 9,117,533 25.26% 9,247,375 29.13%
小型企业 25,131,119 61.76% 22,461,796 58.02% 22,185,119 61.47% 18,933,710 59.65%
其他 2,234,450 5.49% 1,813,302 4.68% 1,932,998 5.36% 2,435,411 7.67%
合计 40,693,649 100.00% 38,712,145 100.00% 36,090,368 100.00% 31,743,228 100.00%
注:(1)本表中对大型、中型、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请参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一节释义‖。
(2)―其他‖是指医院、学校、文化传媒等事业法人单位。
本行始终坚持差别化市场定位,―立足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做―小而精‖的银行。其重点是充分发挥本行的地域优势、网点优势和决策优势,结合吴江地区经济特点,专注于发展对优质中小企业客户的贷款业务,稳固和扩大本行在细分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对中小企业客户发放的贷款余额分别为 281.81亿元、313.03亿元、320.83亿元和 345.43亿元,分别占本行企业
贷款总额的 88.78%、86.73%、82.88%和 84.89%。
报告期内,本行对小型企业贷款余额呈上升趋势,占比保持在 60%左右。本行一直把做强做大―中小企业银行‖品牌,助推区域经济发展作为战略定位。近年来,得益于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本行进一步明确了―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加大了贷款营销力度。结合业务发展需求,构建起了面向市场、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业务管理流程及组织结构,建立了重点客户业务快速通道,为客户提供综合性服务,推进全行上下、支行之间、部门之间的联动营销服务,推行中小企业联保方式融资业务,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客户满意度,使得本行对小型企业的贷款逐年增长。
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小型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受国家政策或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如果小型企业的经营环境出现恶化,可能会导致不良贷款增加、贷款损失准备不足,从而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报告期内小型企业贷款逐年增加的情况,本行采取如下政策以防范贷款风险:(1)重点支持科技型、出口创汇型小型民营企业和信用观念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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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足、产品有市场的小型民营企业;(2)对抵押物明显不足,但企业信誉好、
素质高、产品有前景的小型民营企业,要求追加抵押担保或采取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确保贷款质量;(3)优化信贷业务流程,制定对公和零售信贷业
务的贷前调查、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监控、预警、信贷资产十级分类、不良资产处置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实现信贷业务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将客户信用评级指标、风险预警指标、十级分类指标等各类评价指标逐步纳入新信息系统,提高本行对信用风险的甄别能力,提升信用风险管理的精细化程度。
(3)按行业划分的企业贷款
本行企业贷款主要投向制造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截至2016年6月30日,制造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的贷款余额占本行企业贷款总额的72.59%。
报告期内,本行按行业划分的企业贷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制造业 24,980,562 61.39% 24,430,670 63.11% 24,220,739 67.11% 21,637,663 68.16%
其中:纺织业 12,575,863 30.90% 11,947,610 30.86% 12,492,403 34.61% 11,292,664 35.58%
批发和零售业 4,556,501 11.20% 4,419,638 11.42% 4,073,995 11.29% 3,986,930 12.56%
建筑业 2,382,246 5.85% 2,187,161 5.65% 1,863,310 5.16% 1,620,680 5.11%
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
999,610 2.46% 1,136,260 2.94% 1,681,310 4.66% 1,468,350 4.63%
房地产业 1,369,517 3.37% 1,040,368 2.69% 719,850 1.99% 740,800 2.33%
农林牧渔业 605,358 1.49% 571,405 1.48% 432,590 1.20% 386,890 1.22%
住宿和餐饮业 846,434 2.08% 723,242 1.87% 332,480 0.92% 422,580 1.33%
电力、燃气及水的
生产和供应业
226,322 0.56% 200,840 0.52% 245,890 0.68% 260,330 0.82%
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
520,465 1.28% 528,044 1.36% 242,880 0.67% 177,130 0.5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12,729 0.77% 320,289 0.83% 226,129 0.63% 169,570 0.53%
教育 32,500 0.08% 22,500 0.06% 17,0.05% 26,480 0.08%
贴现 3,692,675 9.07% 2,949,427 7.62% 1,821,619 5.05% 652,325 2.06%
其他 168,730 0.41% 182,301 0.47% 212,576 0.59% 193,500 0.61%
合计 40,693,649 100.00% 38,712,145 100.00% 36,090,368 100.00% 31,743,228 100.00%
对制造业企业发放的贷款是本行企业贷款的最主要组成部分,截至 2013年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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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发放的贷款为 216.38亿元、242.21亿元、244.31亿元和 249.81亿元,分
别占本行企业贷款总额的 68.16%、67.11%、63.11%和 61.39%。截至 2014年末、
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本行制造业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分别增长 11.94%、
0.87%和 2.25%。
本行制造业贷款集中度高,与本行所处的经营环境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吴江地区民营经济活跃,且多数为从事制造业的中小型企业。近年来,吴江地区制造业企业不仅在数量上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而且在质量、规模上也有了长足进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吴江地区民营经济中的电子信息企业、新型纺织丝绸业、光电缆行业脱颖而出。以电梯制造、环保设备等行业为主体的装备制造业迅速崛起,经济结构日趋合理,金融服务需求强劲。针对吴江地区经济特色,顺应吴江地区工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导向,本行对行业贷款投向作出了明确的、合理的安排,提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在贷款投向上向产品附加值高、技术更新快的企业倾斜,集中支持吴江地区纺织、服装、光电缆等支柱产业和电梯、电子信息等特色行业优质客户的信贷需求。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对批发和零售业的贷款余额分别为 39.87亿元、40.74亿元、
44.20亿元和 45.57亿元,分别占本行企业贷款总额的 12.56%、11.29%、11.42%
和 11.20%,占比较为稳定。据吴江区统计局资料显示,2013年、2014年、2015
年和 2016年 1-6月,吴江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 350亿元、389亿元、419亿元和 192亿元,保持平稳增长。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贴现贷款余额分别为 6.52亿元、18.22亿元、29.49亿元和 36.93
亿元,占本行企业贷款总额的 2.06%、5.05%、7.62%和 9.07%。
贴现贷款主要是本行对企业的票据贴现贷款及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转贴现贷款。转贴现贷款的发放主要考虑本行的资金状况及市场收益率情况,该类业务并不频繁,而且转贴现期限较短,所以期末余额偶然性较大。2014 年以来,本行相应增加了风险相对较小的票据贴现业务,使得贴现贷款余额及占比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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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产品划分的个人贷款
本行的个人贷款产品主要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该两类贷款合计占个人贷款总额的 92.78%。
报告期内,本行按产品划分的个人贷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个人经营性贷款 1,555,947 52.89% 1,530,979 67.11% 1,607,538 82.27% 1,804,324 85.99%
个人住房贷款 1,173,652 39.89% 509,991 22.35% 108,686 5.56% 71,440 3.40%
其他 212,355 7.22% 240,493 10.54% 237,807 12.17% 222,632 10.61%
合计 2,941,954 100.00% 2,281,463 100.00% 1,954,031 100.00% 2,098,396 100.00%
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本行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分别为18.04亿元、16.08亿元、15.31亿元和15.56亿元,
分别占本行个人贷款总额的85.99%、82.27%、67.11%和52.89%。本行个人经营
性贷款占个人贷款总额的比重较高,主要由于本行在吴江区民营经济发达的环境下,着力推进个人经营性贷款,尝试担保方式与服务手段的创新,促进个体私营经济融资。
本行个人经营性贷款要求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附担保物的抵、质押贷款占个人经营性贷款的比例分别为36.69%、
42.83%、45.08%和45.43%。
(5)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
报告期内,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贷款 532,983 1.22% 486,352 1.19% 350,726 0.92% 432,317 1.28%
保证贷款 15,380,124 35.25% 15,073,098 36.77% 16,441,467 43.22% 17,981,773 53.14%
附担保物贷款 27,722,496 63.53% 25,434,158 62.04% 21,252,206 55.86% 15,427,534 45.59%
抵押贷款 21,921,213 50.24% 20,496,517 50.00% 17,798,300 46.78% 13,746,314 40.62%
质押贷款 5,801,283 13.29% 4,937,641 12.04% 3,453,906 9.08% 1,681,220 4.97%
合计 43,635,603 100.00% 40,993,608 100.00% 38,044,399 100.00% 33,841,62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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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控制贷款风险,本行在强调审查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基础上,一般对客户的融资要求提供担保。此外,为使信用风险最小化,本行在发现相关的贷款或预付款存在减值迹象时,一般会要求借款人追加额外担保。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本行附担保物贷款分别占本行对客户贷款总额的45.59%、55.86%、62.04%和63.53%。本行对授信业
务担保行为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办法,其中关于抵、质押贷款与抵、质押物价值的比率如下:
抵押及质押最大比率
存单质押 90%
土地使用权抵押 100%
房产抵押 100%
其他 40%
本行一直保持保证贷款的有效发放,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保证贷款分别为179.82亿元、164.41亿元、
150.73亿元和153.80亿元,分别占本行客户贷款总额的53.14%、43.22%、36.77%
和35.25%,金额及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仍保持较高水平。
本行保证贷款占比总体保持较高水平,主要原因是:①本行贷款客户主要为中小企业,截至2016年6月末,本行中小企业贷款占企业贷款总额的比重为
84.89%,中小企业资产规模较小,可供抵押资产较少,主要采用保证方式贷款;
②本行部分老客户,其原有固定资产已用于抵押,而新增固定资产不能满足其增量贷款抵押需求,因此采用保证担保的增新措施;③对于没有增量贷款的老客户,贷款方式基本不变,原有担保物抵押到期后需考虑折旧、无形损失等因素后相应减少其价值,此类客户的抵押贷款相对减少。
报告期内,本行保证贷款金额与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受贷款总体质量下降因素影响,本行为降低信贷风险,压缩保证贷款的整体规模,提升抵质押担保贷款的规模,并加强了不良贷款的清查核销力度,此类不良贷款主要为保证类贷款,使得保证类贷款的金额与占比有所下降。
保证贷款金额及占比保持较高水平,从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本行的贷款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保证贷款损失准备与准备金率均保持较高水平。当借款人无法还贷时,若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严重恶化,可能使本行贷款的可收回金额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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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行加强了贷款担保风险的防控,注重实际担保质量。对房地产抵押主要考虑其可变现程度;对设备抵押主要考虑其无形损耗;对保证担保加强对保证人担保能力的前期调查并进行及时跟踪调查,有效地防范了担保贷款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保证贷款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66%、3.55%、4.34%和4.01%,
小型企业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30%、2.33%、2.69%和2.43%,符合银监会关于不
良贷款率不得高于5%的要求。报告期内,本行保证贷款损失准备分别为6.51亿元、
8.12亿元、7.58亿元和7.05亿元,小型企业贷款损失准备分别为5.52亿元、8.20亿
元、8.45亿元和9.02亿元,保证贷款准备金率分别为3.62%、4.94%、5.03%和4.58%,
小型企业贷款准备金率分别为2.91%、3.70%、3.76%和3.59%,总体保持较高水
平,损失准备计提较为审慎。
本行一直严格限制信用贷款的发放,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信用贷款余额分别为4.32亿元、3.51亿元、
4.86亿元和5.33亿元,分别占本行贷款和垫款总额的1.28%、0.92%、1.19%和
1.22%,信用贷款余额及占比较小。
(6)按货币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按货币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人民币 43,538,153 99.78% 40,932,862 99.85% 37,971,571 99.81% 33,748,296 99.72%
外币 97,450 0.22% 60,746 0.15% 72,828 0.19% 93,328 0.28%
美元 97,450 0.22% 60,746 0.15% 72,828 0.19% 93,328 0.28%
港元--
其他--
合计 43,635,603 100.00% 40,993,608 100.00% 38,044,399 100.00% 33,841,624 100.00%
本行主要向客户提供人民币贷款。报告期内,人民币贷款占本行贷款总额的比例均在 99%以上。
报告期内,本行发放的人民币企业贷款利率区间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利率区间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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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下(含 5%) 8,874,799 24.10% 4,082,531 11.45% 190,388 0.56% 125,980 0.41%
5%-8%(含 8%) 21,113,428 57.33% 23,091,704 64.74% 17,827,614 52.13% 16,196,687 52.25%
8%-10%(含 10%) 6,820,637 18.52% 8,458,036 23.71% 15,776,493 46.14% 14,417,408 46.51%
10%-12%(含12%)
18,995 0.05% 6,500 0.02% 354,426 1.04% 200,500 0.65%
12%以上 163 0.00% 32,000.00 0.09% 47,0.14% 57,0.18%
合计 36,828,022 100.00% 35,670,770 100.00% 34,195,921 100.00% 30,997,575 100.00%
注:上述人民币企业贷款利率区间分布情况不含票据贴现以及出口发票和进出口押汇等外币贷款。
本行企业贷款利率分布区间主要集中在5%-10%,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本行发放的企业贷款利率分布区间在5%-10%的比重分别为
98.76%、98.27%、88.45%和75.85%。报告期内,利率分布区间在10%-12%的比
重分别为0.65%、1.04%、0.02%和0.05%。上述比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由于报告
期内央行逐步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
(7)贷款和垫款到期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和垫款按合同约定期限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一年以内一年至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2016年 6月 30日 36,392,512 4,214,659 3,028,432 43,635,603
2015年 12月 31日 35,007,302 3,926,935 2,059,371 40,993,608
2014年 12月 31日 33,936,846 2,708,583 1,398,970 38,044,399
2013年 12月 31日 30,491,190 2,193,286 1,157,148 33,841,624
本行大部分贷款和垫款的合同约定期限在一年以内。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本行按合同约定一年内贷款余额分别为304.91亿元、339.37亿元、350.07亿元和363.93亿元,分别占本行贷
款和垫款总额的90.10%、89.20%、85.40%和83.40%。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按客户类型划分的贷款和垫款具体到期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
一年以内一年至五年五年以上逾期合计
企业贷款 35,078,467 2,686,878 1,196,460 1,731,844 40,693,649
个人贷款 1,639,463 109,645 1,150,897 41,949 2,941,954
合计 36,717,930 2,796,523 2,347,357 1,773,793 43,635,603
(8)按单一借款人贷款规模划分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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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行贷款按单一借款人贷款规模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亿以上
(含 1亿)
8,916,444 20.43% 8,230,157 20.08% 5,354,677 14.07% 3,234,548 9.56%
3000 万-1 亿(含 3000万)
12,052,461 27.62% 11,082,123 27.02% 10,135,104 26.63% 8,371,230 24.73%
500-3000万
(含 500万)
13,895,256 31.84% 13,438,080 32.78% 13,928,402 36.61% 13,184,885 38.95%
300万-500万
(含 300万)
3,404,516 7.80% 3,500,012 8.54% 3,935,817 10.35% 3,914,930 11.57%
300万以下 5,366,926 12.30% 4,743,236 11.57% 4,690,399 12.33% 5,136,031 15.18%
合计 43,635,603 100.00% 40,993,608 100.00% 38,044,399 100.00% 33,841,624 100.00%
报告期内,本行单一借款人贷款规模主要分布在500万元至1亿元之间。本行贷款客户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因此对单一借款人贷款规模大多在1亿元以下。
2、贷款和垫款的质量
(1)贷款风险分类
本行对包括授信调查和申报、授信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监控和不良贷款管理等环节的信贷业务全流程实行规范化管理,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及中国银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制定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管理贷款信用风险。
本行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其中次级、可疑和损失类的贷款为不良贷款。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本行将此类贷款划分为正常类贷款。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本行将此类贷款划分为关注类贷款。关注类贷款在现阶段预期不会有最终损失,但如果不利因素持续存在,则可能会出现损失。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已无法足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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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本行将此类贷款划分为次级类贷款。此类贷款即使在执行担保之后仍可能导致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本行将此类贷款划分为可疑类贷款。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贷款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本行将此类贷款划分为损失类贷款。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按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正常类 34,308,049 78.62% 31,444,507 76.71% 29,119,633 76.54% 26,033,424 76.93%
关注类 8,565,773 19.63% 8,784,849 21.43% 8,282,088 21.77% 7,352,414 21.73%
次级类 436,771 1.00% 260,673 0.64% 325,816 0.86% 214,299 0.63%
可疑类 254,062 0.58% 396,969 0.97% 223,027 0.59% 234,989 0.69%
损失类 70,948 0.16% 106,610 0.26% 93,835 0.25% 6,498 0.02%
合计 43,635,603 100.00% 40,993,608 100.00% 38,044,399 100.00% 33,841,624 100.00%
不良贷款合计 761,781 764,252 642,678 455,786
不良贷款率 1.75% 1.86% 1.69% 1.35%
本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12月颁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及中国银监会2007年4月颁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对贷款按照五级分类管理,上述文件中对于关注类贷款的认定标准均为:―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本行在对贷款进行分类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借款人所在行业景气度及前景,借款人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状况,现金流量,历史信用等,判断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出现瑕疵和风险因素。若综合判断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已经出现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则对于相应贷款的分类认定为关注类。
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本行关注类贷款金额分别为73.52亿元、82.82亿元、87.85亿元和85.66亿元,占比
分别为21.73%、21.77%、21.43%和19.63%。2014年末本行关注类贷款金额较2013
年末上升,主要原因是:受我国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影响,吴江地区工业总产值增速呈下降趋势,制造业企业尤其是纺织制造企业以及批发和零售类企业经营状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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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不佳,还款能力下降,导致最近三年关注类贷款金额总体呈上升趋势。2015年末本行关注类贷款较2014年末上升幅度低于上年,2016年6月末关注类贷款较2015年末有所降低,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15年以来本行进一步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压缩了风险较高的各类贷款,贷款总额增速较低,关注类贷款金额增速下降;另一方面,本行部分关注类贷款下调为不良贷款。
本行信贷资产不同风险评级间的迁徙情况如下:
2012-2013年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合计
正常 87.64% 11.39% 0.91% 0.05% 0.00% 100.00%
关注 0.58% 98.68% 0.71% 0.03% 0.00% 100.00%
2013-2014年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合计
正常 84.64% 13.92% 1.11% 0.32% 0.00% 100.00%
关注 0.00% 99.73% 0.13% 0.15% 0.00% 100.00%
2014-2015年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合计
正常 75.20% 23.48% 0.85% 0.36% 0.12% 100.00%
关注 0.00% 97.53% 0.11% 1.69% 0.67% 100.00%
2016年 1-6月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合计
正常 93.40% 6.20% 0.40% 0.00% 0.00% 100.00%
关注 0.00% 98.30% 1.59% 0.08% 0.03% 100.00%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从上期正常向本期关注类的迁徙比率分别为11.39%、13.92%、23.48%和6.20%,比率较高,主要原因是:
国内外宏观经济增长速度趋缓,吴江地区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加剧,财务状况出现恶化趋势。
2013年度本行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为 103,758万元,其中迁徙到关注类91,344万元,迁徙到次级类 11,295万元,迁徙到可疑 1,119万元。从客户规模来看,大型企业为 1,000万元,中型企业为 61,972万元,小型企业为 39,419万元,其他企业为 780万元,对私个人为 587万元;从行业分布来看,纺织业为 20,910万元,其他制造业为 29,947万元,建筑业为 50,857万元,房地产业为 24,000万元,批发和零售业为 21,274 万元,建筑业为 5,740 万元,住宿和餐饮业为 300万元,农林牧渔业为 500万元,其他行业为 500万元,对私个人为 587万元;从贷款担保方式来看,信用贷款为 51万元,保证贷款为 88,118万元,抵押贷款为15,589万元;从贷款期限分布来看,6个月内为 7,227万元,6个月到 1年为 71,331万元,1年至 5年为 25,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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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本行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为 3,970万元,其中迁徙到次级类为3,810 万元,迁徙到可疑类为 160 万元。从客户规模来看,中型企业为 1,570 万元,小型企业为 1,546万元,其他企业为 850万元,对私个人为 4万元;从行业分布来看,制造业为 3,614万元,批发和零售业为 192万元,建筑业为 160万元,对私个人为 4万元;从贷款担保方式来看,保证贷款为 1,771万元,抵押贷款为2,199万元;从贷款期限分布来看,6个月到 1年为 3,335万元,1年至 5年为 635万元。
2014 年本行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为 123,736 万元,其中迁徙到关注类96,043万元,迁徙到次级类 20,873万元,迁徙到可疑类 6,690万元。从客户规模来看,中型企业为 22,993万元,小型企业为 94,717万元;从行业分布来看,纺织业为 45,974 万元,其他制造业为 40,995 万元,住宿和餐饮业为 2,180 万元,批发和零售业为 23,446万元,建筑业为 4,240万元,农林牧渔业为 3,566万元;从贷款担保方式来看,保证贷款为 69,773万元,抵押贷款为 52,225万元;从贷款期限分布来看,6个月内为 9,029万元,6个月到 1年为 104,387万元,1年至5年为 10,320万元。
2014年本行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为 1,648万元,其中迁徙到次级类 766万元,迁徙到可疑类 882万元。从客户规模来看,小型企业为 1,606万元,其他企业为 42万元;从行业分布来看,纺织业为 496万元,其他制造业 782万元;从贷款担保方式来看,保证贷款为 1,648万元;从贷款期限分布来看,全部集中在 6个月到 1年。
2015 年本行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为 163,151 万元,其中迁徙到关注类141,225万元,迁徙到次级类 12,003万元,迁徙到可疑类 7,509万元。从客户规模来看,中型企业为 52,937万元,小型企业为 101,800万元;从行业分布来看,纺织业为 35,264 万元,其他制造业为 55,315 万元,住宿和餐饮业为 3,635 元,批发和零售业 25,700 万元,建筑业为 25,984 万元,农林牧渔业为 5,100 万元;从贷款担保方式来看,保证贷款为 95,538万元,抵押贷款为 66,430万元;从贷款期限分布来看,6个月到 1年为 52,195万元,1年至 5年为 89,027万元。
2015年本行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为 15,687万元,其中,迁徙到可疑类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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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1万元。从客户规模来看,小型企业为 9,962万元;从行业分布来看,纺织业为 2,031万元,其他制造业 7,374万元;从贷款担保方式来看,保证贷款为 11,541万元;从贷款期限分布来看,6个月到 1年为 13,094万元。
2016 年 1-6 月本行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为 69,803 万元,其中迁徙到关注类 62,445万元,迁徙到次级类 7,358万元。从客户规模来看,中型企业为 12,906万元,小型企业为 54,680万元;从行业分布来看,纺织业为 26,595万元,其他制造业为 18,877万元,住宿和餐饮业为 436万元,批发和零售业 12,614万元,建筑业为 835万元,农林牧渔业为 2,180万元;从贷款担保方式来看,保证贷款为 36,687万元,抵押贷款为 31,216万元;从贷款期限分布来看,6 个月到 1年为 32,479万元,1年至 5年为 36,694万元。
2016 年 1-6 月,本行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为 12,110 万元,其中,迁徙到可疑类 11,418万元。从客户规模来看,小型企业为 9,967万元;从行业分布来看,纺织业为 2,598万元,其他制造业 2,992万元;从贷款担保方式来看,保证贷款为 9,815万元;从贷款期限分布来看,6个月到 1年为 3,650万元。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本行不良贷款余额从 2013年末的 4.56亿元上升
至 6.43亿元,上升了 1.87亿元;不良贷款率从 2013年末的 1.35%增加到 1.69%,
上升了 34个基点。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本行不良贷款余额从 2014年末的
6.43亿元上升至 7.64亿元,上升了 1.22亿元;不良贷款率从 2014年末的 1.69%
增加到 1.86%,上升了 18个基点。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不良贷款余额
从 2015年末的 7.64亿元下降至 7.62亿元,下降了 0.02亿元;不良贷款率从 2015
年末的 1.86%下降到 1.75%,下降了 11个基点(即 0.11个百分点)。
2013年-2015年,本行的不良贷款率均符合监管要求,不良贷款余额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受我国宏观经济增速下降影响,2014 年吴江地区工业总产值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1.2%,2015年工业总产值较上年同期增长 0.2%,整体经济
处于下行趋势,制造业企业尤其是纺织类企业经营状况出现恶化、还款能力下降,导致不良贷款余额上升。2016年 1-6月,本行进一步加强了不良贷款的催收、处置、核销力度,不良贷款余额较 2015年末小幅下降。
本行是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己任。目前吴江地区以中小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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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民营经济为主,本行信贷投放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服务。根据银监会统计的 2014年、2015年末和 2016年 3月末各类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平均水平分别为 1.87%、2.48%和 2.56%,本行不良贷款
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由于本行信贷客户以―中、小、散‖为主,单一客户融资额相对较小,信贷风险分散。
本行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来降低不良贷款:(1)对出现不良贷款的客户,
配合公检法机关做好账户查询和冻结,加强对客户抵贷资产的管理,严防资产流失;(2)关口前移,通过开展授信工作,审慎控制风险。对于回报率低、对外
股权投资较多、当年授信额度未完全使用,以及属于限制、淘汰类行业的客户,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授信额度;(3)积极清收不良贷款,大力压缩退出贷
款。建立不良贷款和退出贷款台账,在摸清借款人、保证人清偿能力的基础上,制定―一户一策‖的清收和退出方案,坚持清非盘活和呆账核销相结合,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针对违规行为,坚持个案问责和全行通报相结合;(4)强化贷
后检查,发现潜在风险,及时采取收回贷款、增加有效的抵押担保、变更担保人等应对措施。开展经常性的信贷风险排查活动,切实掌握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
考核基层支行对潜在风险贷款的退出情况,实施分类管理、有保有压,提升对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风险防范能力,制定贷款业务办法的补充协议,降低法律风险。
(5)针对薄弱环节,坚持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相结合。出台集团客户授信管理
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大排查活动,加强统一规范的业务操作。
①按客户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
报告期内,本行按客户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企业贷款个人贷款合计
2016年 6月 30日
金额 734,733 27,048 761,781
占比 96.45% 3.55% 100.00%
不良贷款率 1.81% 0.92% 1.75%
2015年 12月 31日
金额 742,526 21,726 764,252
占比 97.16% 2.84% 100.00%
不良贷款率 1.92% 0.95% 1.86%
2014年 12月 31日
金额 613,707 28,971 642,678
占比 95.49% 4.5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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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率 1.70% 1.48% 1.69%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 438,331 17,455 455,786
占比 96.17% 3.83% 100.00%
不良贷款率 1.38% 0.83% 1.35%
注:不良贷款率=每类不良贷款金额÷该类客户贷款总额
②按行业划分的不良企业贷款
报告期内,本行企业贷款按行业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制造业 364,957 49.67 1.46 395,285 53.24 1.62 363,538 59.25 1.50 160,472 36.61 0.74
批发和零售业 252,910 34.42 5.55 236,688 31.88 5.36 170,039 27.71 4.17 231,909 52.91 5.82
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
------ 500 0.08 0.03 ---
房地产业 5,0.68 0.32 ---
建筑业 34,104 4.64 1.55 49,671 6.69 2.27 27,500 4.48 1.48 7,250 1.65 0.45
住宿和餐饮业 27,599 3.76 3.20 24,322 3.28 3.36 14,400 2.35 4.33 31,000 7.07 7.34
农林牧渔业 23,128 3.15 3.81 11,615 1.56 2.03 22,980 3.74 5.31 2,0.46 0.52
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
4,375 0.60 0.88 5,469 0.74 1.04 250 0.04 0.10 700 0.16 0.40
电力、燃气及水
的生产和供应业
----
教育 2,0.27 6.78 ---
租赁和商务服业 6,258 0.85 2.00 8,500 1.14 2.65 5,0.81 2.21 ---
贴现------ 5,0.81 0.27 ---
其他 14,402 1.96 8.54 10,976 1.48 6.02 4,500 0.73 2.12 5,000 1.14 2.58
合计 734,733 100.00 1.81 742,526 100.00 1.92 613,707 100.00 1.70 438,331 100.00 1.38
注:不良贷款率=每类不良贷款金额÷该类客户贷款总额
报告期内,本行制造业贷款、批发和零售业贷款占企业贷款的比重约为70%-80%,占据本行企业贷款的绝大多数。
报告期内,本行制造业贷款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1.60亿元、3.64亿元、3.95
亿元和3.65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74%、1.50%、1.62%和1.46%,总体呈上升
趋势,最近三年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其中,2014年末本行制造业贷款不良贷款率较2013年末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吴江地区经济增长放缓、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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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提倡节能减排、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纺织行业面临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纺织业企业经营状况发生了不利变化,企业面临竞争压力加剧,贷款还款能力下降,使得本行纺织业不良贷款从2013年末的0.26亿元上升至2014年末
的1.65亿元,纺织业贷款不良贷款率从2013年末的0.23%上升至2014年末的
1.32%。由于本行纺织业贷款占制造业贷款比重超过40%,使得制造业贷款不良
贷款率上升。2015年末本行制造业贷款不良贷款率较上年年末有所增长,但增速有所放缓;2016年1-6月本行加强了制造业行业贷款的催收力度,2016年6月末制造业贷款不良贷款率较上年年末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本行批发和零售业贷款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2.32 亿元、1.70 亿
元、2.37亿元和 2.53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5.82%、4.17%、5.36%和 5.55%。
2013年和 2014年本行批发和零售业贷款不良贷款率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
2012 年受钢铁价格大幅下降影响,我国长三角地区钢贸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佳,本行钢贸类客户的不良贷款金额大幅上升,2013 年初本行钢贸类不良贷款金额为 3.55亿元,占其所属批发和零售业不良贷款金额的比重超过 90%。2013年至
2014 年,本行加强钢贸类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并逐步核销钢贸类不良贷款,导致批发和零售业不良贷款金额呈下降趋势。2015 年以来受国内煤炭等行业景气度下降影响,部分煤炭贸易类企业客户经营状况、还款能力下降,使得不良贷款率上升。
报告期内,本行建筑业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0.07 亿元、0.28 亿元、0.50 亿
元和 0.34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45%、1.48%、2.27%和 1.55%,总体呈上升
趋势,主要是吴江和徐州地区部分建筑类企业经营状况不佳,还款能力下降,本行将其划分为不良贷款。
报告期内,本行住宿和餐饮业贷款余额分别为 0.31 亿元、0.14 亿元、0.24
亿元和 0.2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7.34%、4.33%、3.36%和 3.20%,呈下降趋
势,主要是由于本行陆续收回个别住宿和餐饮行业客户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下降。
报告期内,本行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分别为 0.02 亿元、0.23 亿元、0.12 亿
元和 0.23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52%、5.31%、2.03%和 3.81%,其中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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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不良贷款率较高,主要由于徐州等地区个别行业客户因还款能力下降,本行将其划分为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相应上升。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本行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分行业不良贷款率对比如下:
项目
制造业
批发和
零售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房地
产业
建筑业
住宿和餐饮业
农林牧渔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电力、
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租赁和商务服业
浦发
银行
2015年末 3.99 2.99 0.18 0.35 0.52 1.46 0.83 0.44 0.14 0.12 0.11
2014年末 2.60 1.68 0.14 0.33 0.28 0.71 0.26 0.55 0.22 0.34 0.06
2013年末 1.60 1.36 0.00 0.05 0.16 0.58 0.07 0.28 0.20 0.19 0.12
华夏
银行
2015年末 3.10 4.01 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2014年末 2.01 2.92 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2013年末 1.64 2.02 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兴业
银行
2015年末 2.95 4.63 0.00 0.02 1.10 1.90 2.09 0.64 0.02 0.07 0.42
2014年末 2.29 2.63 0.06 0.00 0.28 0.69 0.00 0.02 0.01 0.09 0.40
2013年末 1.34 1.76 0.21 0.00 0.13 0.09 0.00 0.45 0.04 0.43 0.27
中信
银行
2015年末 2.49 4.66 0.15 0.10 1.90 未披露未披露 0.19 0.22 未披露 0.04
2014年末 2.28 3.80 0.00 0.05 0.54 未披露未披露 0.23 0.16 未披露 0.07
2013年末 1.56 2.70 0.11 0.24 0.70 未披露未披露 0.13 0.17 未披露 0.16
南京
银行
2015年末 1.82 1.18 0.30 0.09 0.96 0.97 0.04 0.00 0.00 0.00 0.12
2014年末 1.69 2.22 0.05 未披露 0.59 0.40 0.28 2.67 未披露未披露 0.17
2013年末 1.17 1.89 未披露 0.58 0.38 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0.17
吴江
农商行
2015年末 1.62 5.36 0.00 0.00 2.27 3.36 2.03 1.04 0.00 0.00 2.65
2014年末 1.50 4.17 0.03 0.00 1.48 4.33 5.31 0.10 0.00 0.00 2.21
2013年末 0.74 5.82 0.00 0.00 0.45 7.34 0.52 0.40 0.00 0.00 0.00
注 1:部分银行未披露报告期内分行业不良贷款率情况,因此上表仅列示披露分行业不良贷款率的上市银行。
注 2:南京银行披露的分行业不良贷款率为母公司口径。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制造业各行业的贷款分布情况、不良贷款金额和不良贷款率分类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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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贷款
余额
不良
贷款
不良
贷款率
贷款
余额
不良
贷款
不良
贷款率
贷款
余额
不良
贷款
不良
贷款率
贷款
余额
不良
贷款
不良
贷款率
纺织业 1,257,586.3 12,271.4 0.98% 1,194,761.0 14,399.0 1.21% 1,249,240.3 16,544.6 1.32% 1,129,266.4 2,630.8 0.2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47,742.6 303.4 0.12% 222,379.4 1,189.8 0.54% 164,249.9 425.0 0.26% 128,300.5 1,075.0 0.84%
金属制品业 181,071.8 3,589.7 1.98% 171,009.0 3,436.5 2.01% 118,698.0 2,000.0 1.68% 125,341.0 505.0 0.4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5,335.3 1,536.4 2.35% 78,971.6 1,224.8 1.55% 89,216.5 1,020.4 1.14% 66,519.0 150.0 0.23%
化学纤维制造业 77,153.0 50.0 0.06% 52,368.0 250.0 0.48% 86,148.0 500.0 0.58% 60,535.0 --
通用设备制造业 92,878.2 3,162.6 3.41% 86,010.4 2,550.3 2.97% 81,378.2 1,448.7 1.78% 80,994.0 564.1 0.70%
纺织服装、服饰业 79,968.8 900.0 1.13% 55,280.3 1,100.0 1.99% 75,227.2 1,369.7 1.82% 65,023.5 425.5 0.6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59,559.0 2,745.0 4.61% 63,726.5 1,040.0 1.63% 74,473.4 3,070.0 4.12% 61,468.9 5,070.0 8.25%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5,020.5 1,062.8 1.93% 55,546.8 482.8 0.87% 71,902.4 425.0 0.59% 54,947.3 268.0 0.4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2,004.3 790.0 1.52% 50,534.8 1,802.8 3.57% 54,284.9 1,733.8 3.19% 50,472.0 800.0 1.59%
专用设备制造业 88,753.3 1,671.9 1.88% 75,328.5 1,898.5 2.52% 39,986.2 2,126.5 5.32% 60,386.9 916.5 1.52%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2,220.0 400.0 1.24% 34,024.7 400.0 1.18% 37,603.0 -- 28,537.0 --
造纸和纸制品业 23,347.0 200.0 0.86% 21,814.0 150.0 0.69% 35,711.4 1,242.5 3.48% 32,048.2 --
农副食品加工业 18,911.9 4,945.0 26.15% 20,095.9 6,245.9 31.08% 27,590.3 1,385.0 5.02% 23,552.0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2,897.3 1,422.6 2.69% 37,494.2 1,288.3 3.44% 27,115.3 1,723.3 6.36% 23,914.8 221.1 0.92%
家具制造业 21,854.2 - 0.00% 24,541.3 - 0.00% 25,477.0 -- 20,003.0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5,123.0 100.0 0.66% 14,751.4 303.4 2.06% 21,964.0 -- 32,099.0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9,978.0 - 0.00% 16,656.0 - 0.00% 19,493.8 299.8 1.54% 25,205.8 2,769.8 10.99%
医药制造业 8,629.0 - 0.00% 7,969.0 - 0.00% 10,752.0 -- 9,126.0 --
其他制造业 58,022.8 1,345.2 2.32% 159,804.2 1,766.4 1.11% 111,562.3 1,039.6 0.93% 86,026.0 651.5 0.76%
制造业合计 2,498,056.2 36,495.9 1.46% 2,443,067.0 39,528.5 1.62% 2,422,073.9 36,353.8 1.50% 2,163,766.3 16,047.2 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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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行制造业贷款金额分别为 216.38 亿元、242.21 亿元、244.31
亿元和 249.81 亿元。本行制造业贷款主要为纺织业贷款、金属制品业贷款、电
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贷款,其中纺织业为吴江地区出口创汇的重要支柱产业,纺织业贷款客户亦为本行的核心贷款客户。
报告期内,本行纺织业贷款占制造业贷款的比重分别为 52.19%、51.58%、
48.90%和 50.34%,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23%、1.32%、1.21%和 0.98%,其中 2014
年纺织业贷款不良贷款率上升较高,主要由于:吴江地区经济增长放缓、国家提倡节能减排、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纺织行业面临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纺织业企业经营状况发生了不利变化,企业面临竞争压力加剧,贷款还款能力下降,使得本行纺织业不良贷款从 2013 年末的 0.26 亿元上升至 2014 年末的
1.65亿元,纺织业不良贷款率从 2013年末的 0.23%上升至 2014年末的 1.32%。
报告期内,本行金属制品业贷款占制造业贷款的比重分别为 5.79%、4.90%、
7.00%和 7.25%,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40%、1.68%、2.01%和 1.98%,总体呈上
升趋势,主要由于:2014 年以来,受吴江地区经济景气度下降因素影响,行业集中度较低的金属制品行业研发提升缓慢、竞争压力加剧,经营效益下降,使得本行金属制品业不良贷款从 2013年末的 0.05 亿元上升至 2016年 6 月末的 0.36
亿元,金属制品业不良贷款率从 2013 年末的 0.40%上升至 2016 年 6 月末的
1.98%。
报告期内,本行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贷款占制造业贷款的比重分别为
5.93%、6.78%、9.10%和 9.92%,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84%、0.26%、0.54%和 0.12%,
2013 年以来总体呈下降趋势。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属于电力相关行业。2013年以来,在可持续发展和产业机构优化的双重约束下,本行对部分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企业实施了退出机制,同时对增长前景比较乐观的变压器、电容器生产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使得本行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贷款不良贷款率较 2013年有所下降。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 2016年 6月末,农副食品加工业不良贷款率较高,达到 26.15%。主要原因是该行业个别客户因生产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
可能无法偿还本行贷款本金和利息,本行将其划分为不良贷款,而农副食品加工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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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贷款总额较低,使得其不良贷款率较高。
截至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 2016年 6月末,纺织类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 112.93亿元、124.92亿元、119.48亿元和 125.76亿元。报告期内纺
织行业企业贷款的五级分类结果如下:
单位:千元
五级分类 2016年 6月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正常类 8,]555,341 8,154,575 8,559,698 8,162,100
关注类 3,897,808 3,649,045 3,767,258 3,104,256
次级类 64,982 41,725 59,502 16,923
可疑类 34,940 57,414 64,028 9,385
损失类 22,793 44,851 41,916 -
合计 12,575,863 11,947,610 12,492,402 11,292,664
报告期内纺织行业企业贷款不同风险评级间的迁徙情况:
2012-2013 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合计
正常 96.97% 2.93% 0.03% 0.07% 0.00% 100.00%
关注 10.14% 89.53% 0.33% 0.00% 0.00% 100.00%
2013-2014 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合计
正常 93.02% 5.41% 0.98% 0.35% 0.24% 100.00%
关注 0.00% 99.24% 0.02% 0.00% 0.74% 100.00%
2014-2015 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合计
正常 93.60% 5.58% 0.33% 0.14% 0.34% 100.00%
关注 0.00% 98.59% 0.55% 0.42% 0.43% 100.00%
2016年 1-6月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合计
正常 96.43% 3.34% 0.22% 0.00% 0.00% 100.00%
关注 0.00% 99.24% 0.76% 0.00% 0.00% 100.00%
报告期本行纺织行业不良贷款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
纺织业 1,257,586.3 12,271.4 0.98% 1,194,761.0 14,399.0 1.21%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
纺织业 1,249,240.3 16,544.6 1.32% 1,129,266.4 2,630.8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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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行业是吴江的主导产业之一,其健康发展是吴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吴江区政府高度重视并支持纺织产业。本行受地方经济及政策的影响,纺织行业的贷款集中度相对较高。
2013 年下半年起,由于经济持续下行,国内外市场低迷,吴江地区纺织行业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一些变动,并出现个别企业贷款逾期、欠息的情况,使得本行信贷资产质量出现下滑,不良贷款率有所增长。2015 年以来,本行对产能相对过剩的纺织行业贷款进行了逐步压缩,并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清收处置纺织行业不良贷款,截至 2016年 6月末,本行纺织行业企业贷款余额为 1,257,586.3
万元,其中不良贷款 12,271.4 万元,不良贷款率 0.98%,贷款余额较 2015 年末
增加 62,825.3万元,不良贷款较 2015年末下降 2,127.60万元,不良贷款率下降
0.23个百分点。
为切实防范行业风险,本行在贷款投向上,努力实现贷款企业在产业链上的分布多样化,分散投向原料产业、织造产业、印染后整理产业、织物深加工到服装等纺织制成品产业。在贷款用途上,主要以支持企业短期流动资金为主,对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则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态度。同时,针对纺织行业的现状,本行进一步完善准入标准,强化贷前调查、审查及审批工作,严格掌握贷款的准入关。
此外,本行不断强化贷后管理,适时开展行业调研,组织相关人员对纺织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全面了解被走访企业的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风险情况、行业现状、发展趋势等,以及时调整信贷策略,防范行业风险。
本行针对主要纺织业客户贷款均采取有效的管控,在贷款归还和发放方面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鉴于纺织行业为吴江地区的主要产业之一,本行针对纺织类企业贷款的政策报告期内基本保持不变,以支持当地纺织类企业的融资需求;在具体的纺织类企业贷款结构和总额度方面,本行同时结合纺织行业企业经营状况等,进行适度调整,在贷款结构上进行优化,更加分散化的进行贷款投放。
本行通过上述措施,有效防范了纺织类企业贷款风险,纺织类行业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动对本行持续经营能力未产生重大影响。
③本行个人贷款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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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行个人贷款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个人经营
性贷款
20,796 76.88 1.34 16,155 74.36 1.06 18,840 65.03 1.17 5,396 30.91 0.30
个人住房
贷款
- --- --
信用卡
透支
3,854 14.25 4.15 2,915 13.42 2.46 9,198 31.75 6.21 11,259 64.50 7.34
其他 2,399 8.87 2.01 2,656 12.22 2.18 933 3.22 1.04 800 4.58 1.16
不良个人
贷款总额
27,048 100.00 0.92 21,726 100.00 0.95 28,971 100.00 1.48 17,455 100.00 0.83
④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不良贷款
报告期内,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信用贷款 10,554 1.39 1.98 14,436 1.89 2.97 9,198 1.43 2.62 11,259 2.47 2.60
保证贷款 617,139 81.01 4.01 653,468 85.50 4.34 583,913 90.86 3.55 297,981 65.38 1.66
附担保物
贷款
134,088 17.60 0.48 96,348 12.61 0.38 49,567 7.71 0.23 146,546 32.15 0.95
抵押贷款 134,088 17.60 0.61 96,348 12.61 0.47 44,567 6.93 0.25 146,546 32.15 1.07
质押贷款------ 5,0.78 0.14 ---
合计 761,781 100.00 1.75 764,252 100.00 1.86 642,678 100.00 1.69 455,786 100.00 1.35
⑤按货币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按货币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人民币贷款 761,781 100.00 1.75 764,252 100.00 1.86 642,678 100.00 1.69 455,786 100.00 1.35
外币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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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
总额
761,781 100.00 1.75 764,252 100.00 1.86 642,678 100.00 1.69 455,786 100.00 1.35
⑥不良贷款的变动
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年初余额 764,252 642,678 455,786 500,378
年内增长 473,496 1,431,167 870,948 236,238
年内减少 475,967 1,309,593 684,056 280,830
当年核销 208,156 663,488 347,858 181,378
回收 267,811 646,105 336,198 80,052
升级--- 19,400
年末余额 761,781 764,252 642,678 455,786
不良贷款率 1.75% 1.86% 1.69% 1.35%
注: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总额÷客户贷款总额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不良贷款年内分别增加 2.36亿元、8.71亿元、14.31亿元和 4.73亿元,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受经济
景气度持续下滑影响,部分制造业(主要为纺织行业)、批发与零售业贷款客户的财务状况不佳,本行将其贷款调整至不良贷款。
报告期内,本行核销不良贷款金额分别为 1.81亿元、3.48亿元、6.63亿元
和 2.08亿元,主要由于 2013年以来,受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因素影响,我国地
方民营经济体经营状况不佳,各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持续上升,2013年、2014年和 2015年,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67%、1.87%和
2.48%。本行的部分钢贸类贷款客户、纺织类贷款客户经营亏损,已无法偿还本
行的贷款本息,而相关贷款保证人亦无法全部履行保证责任,本行根据不良资产处置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对相关不良贷款予以核销,同时本行将继续采取法律手段追回已核销的贷款。
报告期内,本行回收不良贷款分别为0.80亿元、3.36亿元、6.46亿元和2.68
亿元,升级不良贷款分别为0.19亿元、0亿元、0亿元和0亿元。
本行自设立以来,历次不良贷款处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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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不良贷款
形成时间
具体
类别
账面
原值
减值
准备
账面利息金额
受让方
转让
价格
受让方与本行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14年 9月转让
2013年形成:1笔
2014年形成:15笔
次级贷款:8笔
可疑贷款:0笔
损失贷款:8笔
24,169.00 6,043.00 1,073.16
中国华融
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
省分公司
18,126.00 否
2014年 12月转让
2012年形成:1笔
2013年形成:2笔
2014年形成:25笔
次级贷款:8笔
可疑贷款:4笔
损失贷款:16笔
13,203.33 3,961.00 541.65
江苏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
9,242.33 否
2015年 4月转让
2013年形成:2笔
2014年形成:28笔
2015年形成:22笔
次级贷款:12笔
可疑贷款:19笔
损失贷款:21笔
45,236.99 23,916.35 2,303.58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1,320.65 否
2015年 6月转让
2015年形成:7笔
可疑贷款:1笔
损失贷款:6笔
16,513.00 5,779.55 448.65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733.45 否
2015年 9月转让
2015年形成:8笔
可疑贷款:7笔
损失贷款:1笔
9,623.00 5,335.00 730.81
中国华融
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
省分公司
4,288.00 否
2015年 10月转让
2014年形成:1笔
2015年形成:18笔
次级贷款:3笔
可疑贷款:7笔
损失贷款:9笔
20,738.98 7,258.64 806.20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480.34 否
2016年 4月转让
2015年形成:5笔
2016年形成:33笔
次级贷款:15笔
可疑贷款:4笔
损失贷款:19笔
22,678.46 7,937.46 495.92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741.00 否
本行已制定《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及追究实施细则》、《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清收不良贷款、瑕疵贷款专项考核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逾期、欠息贷款快速处理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吴江农村商业银行 2015年度历年不良信贷资产清收盘活奖励办法》、《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已核销信贷资产清收保全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以对信贷资产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对逾期贷款、生产经营和风险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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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企业开展实时分类调整工作,对已出现的风险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大力清收转化不良资产,努力控制信贷风险状况。
本行自设立以来不良贷款处置决策程序为:(1)确定拟转让不良资产的范围
和标准,做好具体的内部尽职调查工作;(2)在尽职调查基础上,逐户预测不良
资产的回收情况,将担保资产的评诂价值、实现担保物权的时效等因素的综合测算,合理确定资产价值,作为资产转让定价的依据,拟定转让方案;(3)转让方
案由行长室讨论通过后,报本行董事会进行审议通过;(4)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
公布债权转让标的构成、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转让方式等,明确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5)组织接受要约并向资产管理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外部尽职调查;
(6)根据注册竞买的资产管理公司的报价,按照公开转让的原则,依法合规地
确定交易对象,签订转让协议,并组织实施。
本行对于不良贷款的处置会计处理情况如下:
不良贷款转让的会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判断该资产转让事项是否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而定。相关不良贷款转让事项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进行会计处理。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的程度相应进行会计处理。
本行报告期内所有不良贷款转让均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会计处理过程如下:将转让收到的对价与不良贷款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损益(贷款账面价值等于已减值贷款本金扣除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对于转让日尚有表内应收利息的,则相应予以冲回。
处置当年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不良贷款处置对当年税后净利润的影响-3,215.20 -8,642.49 -5,174.25
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重-8.11%-14.13%-6.66%
(2)贷款集中度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前十大单一借款人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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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1

借款人
2016年 6月 30日
年末贷款
余额
占贷款总额
的比例
占资本净额的比例
所属
行业
江苏丽致精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454,820 1.04% 6.19%住宿和餐饮业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359,0.82% 4.89%制造业
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37,500 0.77% 4.60%建筑业
吴江杰特家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300,380 0.69% 4.09%批发和零售业
苏州威尔玛置业有限公司 300,0.69% 4.09%房地产业
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300,0.69% 4.09%制造业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300,0.69% 4.09%制造业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287,900 0.66% 3.92%制造业
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 284,730 0.65% 3.88%批发和零售业
苏州天玺纺织制品有限公司 256,580 0.59% 3.49%批发和零售业
合计 3,180,910 7.29% 43.32%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前十大单一借款人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借款人
2015年 12月 31日
年末贷款
余额
占贷款总额
的比例
占资本净额的比例
所属
行业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359,0.88% 5.13%制造业
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37,500 0.82% 4.82%建筑业
江苏丽致精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21,040 0.78% 4.58%住宿和餐饮业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274,900 0.67% 3.93%制造业
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 264,730 0.65% 3.78%批发和零售业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240,0.59% 3.43%制造业
吴江杰特家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234,520 0.57% 3.35%批发和零售业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1,320 0.54% 3.16%制造业
吴江临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20,0.54% 3.1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云飞氨纶(苏州)有限公司 219,300 0.53% 3.13%制造业
合计 2,692,310 6.57% 38.45%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行前十大单一借款人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借款人
2014年 12月 31日
年末贷款
余额
占贷款总额
的比例
占资本净额的比例
所属
行业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359,0.94% 5.63%制造业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284,0.75% 4.45%制造业
吴江梅堰三友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266,081 0.70% 4.17%制造业
吴江临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40,0.63% 3.7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82

云飞氨纶(苏州)有限公司 219,300 0.58% 3.44%制造业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215,0.57% 3.37%制造业
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0,0.53% 3.13%建筑业
苏州市吴江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8,0.49% 2.9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62,0.43% 2.54%批发和零售业
吴江市明港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157,900 0.42% 2.47%建筑业
合计 2,291,281 6.02% 35.90%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前十大单一借款人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借款人
2013年 12月 31日
年末贷款
余额
占贷款总额
的比例
占资本净额的比例
所属
行业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349,000 1.03% 6.06%制造业
吴江临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40,0.71% 4.1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云飞氨纶(苏州)有限公司 219,300 0.65% 3.81%制造业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215,0.64% 3.73%制造业
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2,0.57% 3.3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176,700 0.52% 3.07%制造业
苏州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0,0.47% 2.78%房地产业
吴江市天明科技有限公司 146,0.43% 2.53%批发和零售业
吴江汾湖土方工程有限公司 130,0.38% 2.26%建筑业
吴江梅堰三友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125,0.37% 2.17%制造业
合计 1,953,000 5.77% 33.90%
根据我国银行业相关法律和规定,对任何单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不得超过本行监管资本的10%。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本行对第一大单一借款人发放的客户贷款总额分别占本行资本净额的6.06%、5.63%、5.13%和6.19%,符合监管规定。
为降低贷款集中度风险,本行对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进行严格控制,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本行向最大十家单一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分别为19.53亿元、22.91亿元、26.92亿元
和31.81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比重分别为33.90%、35.90%、38.45%和43.32%。
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废止《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银发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83

〔1996〕450号),―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不再作为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因此,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超过已失效办法的规定不会对本行的合规管理带来不利影响。
虽然―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已不是监管指标,但本行仍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降低该比例,防范贷款集中度风险。本行将贷款集中度问题作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对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加强对贷款集中度指标的日常监控。同时本行将进一步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增强资本实力,从而降低贷款集中度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主要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江苏地区 42,277,803 96.89% 39,767,163 97.01% 36,139,302 94.99% 32,746,135 96.76%
其中:吴江地区
34,664,313 79.44% 32,750,698 79.89% 30,367,686 79.82% 27,418,860 81.02%
江苏以外地区 1,357,800 3.11% 1,226,445 2.99% 1,905,097 5.01% 1,095,489 3.24%
合计 43,635,603 100.00% 40,993,608 100.00% 38,044,399 100.00% 33,841,624 100.00%
本行贷款主要集中在吴江地区。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吴江地区贷款余额分别为274.19亿元、303.68亿元、327.51亿元和346.64
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比重分别为81.02%、79.82%、79.89%和79.44%。
(3)逾期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逾期贷款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未逾期 41,861,810 95.93% 38,916,244 94.93% 36,787,655 96.70% 33,243,487 98.23%
逾期 3个月以内 988,970 2.27% 1,149,889 2.81% 665,016 1.75% 213,894 0.63%
逾期 3个月至 1年 339,003 0.78% 659,759 1.61% 517,406 1.36% 104,396 0.31%
逾期 1年至 3年 442,939 1.02% 262,118 0.64% 73,989 0.19% 274,901 0.81%
逾期 3年以上 2,881 0.01% 5,598 0.01% 333 0.00% 4,946 0.01%
逾期贷款总额 1,773,793 4.07% 2,077,364 5.07% 1,256,744 3.30% 598,137 1.77%
贷款和垫款总额 43,635,603 100.00% 40,993,608 100.00% 38,044,399 100.00% 33,841,62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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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逾期贷款是指本金或利息逾期 1天或以上的贷款。上述逾期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 2016年 6月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正常类- 95.5 713.3 213.5
关注类 103,201.2 131,260.8 61,548.8 14,315.8
次级类 41,677.1 26,022.2 31,768.0 21,268.7
可疑类 25,406.2 39,696.9 22,260.8 23,365.9
损失类 7,094.7 10,661.0 9,383.5 649.8
合计 177,379.3 207,736.4 125,674.4 59,813.7
截至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本行逾期贷款五级分类期限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逾期 1天
至 90天
(含 90天)
逾期 90天
至 360天
(含 360天)
逾期 360天
至 3年
(含 3年)
逾期
3年以上
合计
正常类-----
关注类 96,470.5 6,730.8 -- 103,201.2
次级类 2,426.5 26,662.7 12,587.9 - 41,677.1
可疑类- 58.5 25,347.7 - 25,406.2
损失类- 448.3 6,358.3 288.1 7,094.7
合计 98,897.0 33,900.3 44,293.9 288.1 177,379.3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逾期 1天
至 90天
(含 90天)
逾期 90天
至 360天
(含 360天)
逾期 360天
至 3年
(含 3年)
逾期
3年以上
合计
正常类 95.5 --- 95.5
关注类 114,586.8 16,674.1 -- 131,260.8
次级类 306.8 24,841.0 874.4 - 26,022.2
可疑类- 19,833.2 19,863.8 - 39,696.9
损失类- 4,627.5 5,473.6 559.8 10,661.0
合计 114,989.0 65,975.9 26,211.8 559.8 207,736.5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已逾期未减值贷款为人民币 131,356.3万元,本行
正常类逾期贷款为 95.5万元,均为逾期 90天内贷款;关注类逾期贷款为 131,260.8
万元,其中逾期 90天内贷款 114,586.8万元,逾期 90天至 360天贷款为 16,674.1
万元(此类贷款具有足额抵质押或通过法律诉讼等执行方式能够收回本息,未划分为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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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5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已逾期未减值贷款为人民币 103,201.2万元,其中
逾期期限超过 90天的贷款金额为 6,730.7万元,由于具有足额抵质押增信措施,
因此未划分为不良贷款。对于上述已逾期未减值贷款,本行采取的措施及相应的金额如下:
逾期期限采取的措施金额(万元)占比
逾期期限较短(90天以内)
期限短,对逾期贷款客户进行充分跟踪和了解财务状况;主要为临时性的还款压力,对贷款评级无影响
96,470.5 93.48%
逾期期限
(90天以上)
有抵质押增信措施,且抵质押物公允价值高于逾期贷款余额,有充分的还款来源
6,730.7 6.52%
合计 103,201.2 100.00%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逾期贷款按担保方式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逾期 1天
至 90天
(含 90天)
逾期 90天
至 360天
(含 360天)
逾期 360天
至 3年
(含 3年)
逾期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6,457 2,197 8,357 - 17,011
保证贷款 436,260 247,107 328,559 993 1,012,919
附担保物贷款 546,253 89,699 106,023 1,888 743,863
其中:抵押贷款 490,163 89,699 106,023 1,888 687,773
质押贷款 56,090 --- 56,090
合计 988,970 339,003 442,939 2,881 1,773,793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逾期贷款按担保方式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逾期 1天
至 90天
(含 90天)
逾期 90天
至 360天
(含 360天)
逾期 360天
至 3年
(含 3年)
逾期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5,684 14,174 261 - 20,119
保证贷款 637,525 505,370 226,227 5,598 1,374,720
附担保物贷款 506,680 140,215 35,630 - 682,525
其中:抵押贷款 482,990 140,215 35,630 - 658,835
质押贷款 23,690 --- 23,690
合计 1,149,889 659,759 262,118 5,598 2,077,364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行逾期贷款按担保方式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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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 1天
至 90天
(含 90天)
逾期 90天
至 360天
(含 360天)
逾期 360天
至 3年
(含 3年)
逾期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3,716 6,929 2,269 - 12,914
保证贷款 391,206 474,870 64,495 248 930,819
附担保物贷款 270,094 35,607 7,225 85 313,011
其中:抵押贷款 268,579 30,607 7,225 85 306,496
质押贷款 1,515 5,000 -- 6,515
合计 665,016 517,406 73,989 333 1,256,744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逾期贷款按担保方式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3年 12月 31日
逾期 1天
至 90天
(含 90天)
逾期 90天
至 360天
(含 360天)
逾期 360天
至 3年
(含 3年)
逾期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3,339 4,761 6,498 - 14,598
保证贷款 139,340 60,093 188,514 2,531 390,478
附担保物贷款 71,215 39,542 79,889 2,415 193,061
其中:抵押贷款 71,215 39,542 79,889 2,415 193,061
质押贷款-----
合计 213,894 104,396 274,901 4,946 598,137
截至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 2016年 6月末,本行逾期贷款金额分别为 5.98亿元、12.57亿元、20.77亿元和 17.74亿元,总体呈上升趋势,主
要原因是:
A、受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影响,吴江地区经济增长放缓、劳动力成本上升、大宗商品价格下降,部分行业企业产品积压,应收款回笼缓慢,导致企业在贷款到期日或贷款结息日现金流不足,而发生贷款逾期欠息现象。
B、本行贷款主要集中于中小企业,在经济整体下滑、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等经济不景气的环境影响下,中小企业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更容易出现销售不畅、资金回笼缓慢的情况。
C、保证类逾期贷款金额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本行保证类逾期贷款分别
3.90 亿元、9.31 亿元、13.75 亿元和 10.13 亿元,占逾期贷款总额比重较高,对
逾期贷款金额上升影响较大。这主要与本行贷款客户的属性相关:本行贷款客户以中小企业为主,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本行中小企业贷款占企业贷款比重为
84.89%,中小企业资产规模较小,可供抵押资产较少,主要采用保证方式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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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逾期贷款分别为 5.98亿元、12.57亿元、20.77亿元和 17.74
亿元,逾期贷款占比分别为 l.77%、3.30%、5.07%和 4.07%。同期不良贷款率分
别为 1.35%、1.69%、1.86%和 1.75%。最近三年,本行逾期贷款比例的上升幅度
高于不良贷款率,主要原因是:
①结合逾期贷款客户对象的行业特点分析逾期贷款比例的上升幅度高于不良贷款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行的贷款客户以中小微企业为主。本行采取按月结息的计息方式,对客户的贷款进行动态管理,此种方式容易造成中小微企业短期利息逾期的发生。按月结息的方式本身对客户的财务管理要求较高,由于本行贷款客户以中小微企业为主,在当前的经营环境下,中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应收账款催讨难度大、资金回笼慢,更容易出现资金回笼延迟脱节的情况,以至于难以及时有效的按月足额支付贷款利息。此类利息逾期贷款通常会在短期(90天)内清偿,但由于本行按月结息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基数较大,所以此类贷款的保有量呈增长趋势,造成了逾期贷款的增长较快。
从行业分布看,本行逾期贷款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二者逾期贷款占比超过 80%。本行制造业逾期贷款上升较快的原因为:因吴江地区经济增长放缓、劳动力成本上升、大宗商品价格下降,部分纺织等制造企业产品积压,有些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困难,逾期贷款增加。本行批发零售业逾期贷款增加的原因为:受钢铁价格下降影响,我国长三角地区钢贸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佳,本行钢贸类客户的逾期贷款金额上升。
针对上述行业企业逾期贷款增加的情况,本行积极与债务人沟通、制定还款计划,采取措施控制逾期贷款转化为不良贷款的风险;同时,本行报告期内加强了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并逐步核销、处置部分不良贷款,使得本行逾期贷款的占比高于不良贷款率的变动。
②结合信贷资产等级划分的具体内部流程、动态管理程序分析逾期贷款比例的上升幅度高于不良贷款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A、信贷资产等级划分的具体内部流程
根据本行《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管理办法》,本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遵循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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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及时性、充分性和审慎性原则。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是根据风险程度的不同,将信贷资产细分为五个类别和十个级次:正常类(正常 1、正常 2、正
常 3)、关注类(关注 1、关注 2、关注 3)、次级类(次级 1、次级 2)、可疑类和
损失类。
本行支行(含总行营业部、国际业务部)在实施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过程中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通过各种现场、非现场的查阅和分析手段,获取借款人的财务、现金流量、担保、非财务因素、逾期天数、预计损失率等各方面的信息,将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各类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的结论,作为判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级别的主要依据。
本行通过上述流程进行分析,若借款人只是出现了短期临时性的资金周转困难,但仍然具备还贷付息能力,通常会在短期(90 天)以内清偿,预期不会发生减值损失,这部分逾期贷款不划分为不良贷款;即使逾期贷款超过 90 天,若借款人采取了较充足的抵质押增信措施,或本行与债务人进行了积极沟通并达成还款计划,预计能够收回逾期贷款本息,此类逾期贷款也不划分为不良贷款。
因此,从内控流程上分析,本行贷款出现逾期,也需要依据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制度进行严格分类,进而确定是否划分为不良贷款。
B、信贷资产等级划分的动态管理程序
本行对信贷资产的动态管理程序实行即时分类、定期分类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分类方面,本行每季度对全部表内、表外信贷资产进行一次常规的风险十级分类,在每季度末(即 3、6、9、12月份)进行,并于每季末次月(即
4、7、10、1月份)月底前完成分类认定。动态调整方面,本行对借款人经营管
理和风险状况出现重大变化的信贷资产,及时进行重新分类,动态、实(适)时调整分类级别,当借款人出现次级类、可疑类或损失类信贷资产时,需要对该借款人的其他信贷资产包括表外信贷资产分类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表外信贷资产为低风险担保方式的除外。
本行结合信贷资产等级划分的上述具体内部流程和动态管理程序,对信贷资产的分类进行有效管理,如:
a、借款人若仅仅出现了短期临时性的资金周转困难,但仍然具备还贷付息能力,通常会在短期(90 天)内清偿,预期不会发生减值损失,这部分逾期贷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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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一般不划分为不良贷款。
b、借款人虽然贷款逾期时间较长(90天以上),但若其贷款具有抵质押等增信措施,且抵质押物公允价值高于逾期贷款余额,有充分的还款来源,或者其贷款通过法律诉讼等执行方式能够收回本息,或者其仍能正常经营且贷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予以回款,这部分逾期贷款一般不划分为不良贷款。
c、对于借款人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出现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其还款能力,或者逾期时间较长的其他贷款,本行根据动态管理程序,将此类贷款调整为不良贷款。
(4)重组贷款和垫款
本行重组贷款包括延长还款时间、批准外部管理计划以及修改及延长支付的贷款。重组政策是基于管理层的判断标准认定支付极有可能继续下去而制定的,这些政策需不断检查其适用性。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行认定为重组贷款的余额分别为26,466.0万元、14,333.0万元、14,013.0万元和 8,383.0万元,占贷款与垫款余额的
比例分别为 0.78%、0.38%、0.34%和 0.21%。重组后,此类客户已恢复至正常状
态,与其他相似客户一同管理。
上述重组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 2016年 6月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正常类----
关注类 8,383.00 14,013.0 14,333.0 26,466.0
次级类----
可疑类----
损失类----
合计 8,383.00 14,013.0 14,333.0 26,466.0
本行重组贷款均划分至正常和关注类,未划分为不良贷款的原因是:本行重组贷款经过重组后,随着企业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能够正常的还本付息,与其他正常客户一并管理,故未划分为不良贷款。
(5)展期贷款
本行展期贷款的对象主要为临时资金周转压力较大的借款客户(如借款客户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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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货款回收延迟、在建项目建设期延长导致项目尚未完全投产等),此类客户大多生产经营正常。借款客户在贷款到期日前向本行提出贷款展期申请,本行根据审慎管理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展期期限,并根据其授权范围逐级审批。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展期贷款余额分别为 13,125.0万元、58,111.4万元、147,919.6
万元和 170,994.5万元,上述展期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 2016年 6月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正常类 88,881.3 75,914.0 10,629.0 6,320.0
关注类 76,508.5 67,757.0 44,662.0 2,870.0
次级类 5,319.7 2,214.0 1,074.4 3,935.0
可疑类 285.0 2,034.6 1,259.1 -
损失类-- 486.9 -
合计 170,994.5 147,919.6 58,111.4 13,125.0
报告期内,展期贷款划分至正常和关注类的金额分别为 9,190.0 万元、
55,291.0万元、143,671.0万元和 165,389.8万元,划分至不良贷款的余额为 3,935
万元、2,820.4万元、4,248.6万元和 5,604.7万元。对于展期贷款部分未划分为不
良贷款的原因是:本行展期贷款客户绝大部分生产经营正常,增信措施较好或能够按时还本付息,故对此部分展期贷款未划分至不良贷款。
3、贷款损失准备
(1)减值贷款的识别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尚未逾期和未发生减值① 41,841,810 38,915,793 36,779,100 33,240,545
已逾期尚未发生减值② 1,032,012 1,313,563 622,621 145,293
已减值③ 761,781 764,252 642,678 455,786
合计 43,635,603 40,993,608 38,044,399 33,841,624
减:减值损失准备-1,463,927 -1,443,132 -1,360,081 -1,093,180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42,171,676 39,550,476 36,684,318 32,748,444
本行依据借款利息、本金逾期期限,并综合考虑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增信措施以及还款计划等,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及中国银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对已逾期贷款进行五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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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行已逾期但尚未发生减值(即未划为不良贷款,类别为正常类和关注类)的贷款金额分别为 1.45亿元、6.23亿元、13.14亿元和 10.32亿元。
对于此类已逾期尚未发生减值(即未划为不良)的贷款,本行根据逾期未减值贷款对象的不确定性以组合计提的方式计提相应的贷款损失准备;对于逾期减值类贷款,本行通过个别评估方式计提相应的贷款损失准备。因此,本行并不存在不计提减值准备的逾期贷款。下表显示了本行针对逾期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千元
类别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本金拨备本金拨备本金拨备本金拨备
已逾期未减值贷款 1,032,012 209,498 1,313,563 196,174 622,621 93,393 145,293 7,104
逾期减值类贷款 741,781 358,340 763,801 386,314 634,123 373,801 452,844 253,433
合计 1,773,793 567,838 2,077,364 582,488 1,256,744 467,194 598,137 260,537
此外,针对报告期已逾期未减值贷款增长的情况,本行通过分类管理、定期管理和动态管理等各种方式,对这部分贷款进行重新认定,如若发现当年末已逾期未减值贷款在次年存在影响本息足额偿还的情形,则将其划分为不良贷款。
报告期末,对于上述已逾期未减值贷款,本行未将其划分为不良贷款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部分贷款客户逾期期限较短(90天以内),虽然短期资金周转压力较大,但仍然能够正常经营,具备偿还贷款能力,或期后能够付清贷款利息,还清逾期贷款,本行根据《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管理办法》将此类贷款划分为正常或关注类贷款。
第二,部分客户贷款采取了较充足的抵质押增信措施,单笔金额较小,大部分由于法院诉讼的时间较长而影响了贷款回笼时间,对于此类贷款本行与债务人进行了积极沟通并达成还款计划,预计能够从收回逾期贷款本息,本行将此类贷款划分为正常或关注类贷款。
第三,部分保证类贷款的保证人经营状况基本正常,本行能够通过加强清收及协商在短期内收回逾期贷款本息,本行将此类贷款划分为正常或关注类贷款。
第四,对于其他逾期时间较长的贷款,本行已与债务人协商达成了还款计划,虽然利息、本金尚未回收,但预计将于期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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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末、2014年末和 2015年末,本行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逾期贷款、不良贷款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逾期 90天以上/不良贷款逾期贷款/不良贷款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平安银行 192.83% 279.00% 221.62% 325.46% 438.01% 351.54%
宁波银行 117.47% 113.89% 83.49% 187.53% 218.04% 112.39%
浦发银行 129.42% 150.28% 146.22% 168.84% 179.41% 175.97%
华夏银行 199.63% 102.98% 100.26% 259.85% 222.80% 177.05%
民生银行 148.36% 108.76% 77.95% 245.92% 235.10% 203.83%
招商银行 94.86% 90.35% 87.16% 169.52% 188.79% 179.99%
南京银行 97.40% 85.03% 79.01% 162.41% 152.09% 112.71%
兴业银行 103.82% 93.03% 80.66% 187.80% 204.24% 138.71%
北京银行 92.72% 90.18% 78.50% 134.90% 153.85% 102.04%
光大银行 144.30% 119.42% 84.81% 253.67% 290.79% 214.93%
中信银行 105.14% 115.66% 101.00% 207.77% 266.90% 178.25%
平均 129.63% 122.60% 103.70% 209.43% 231.82% 177.04%
吴江农商行 121.36% 92.07% 84.30% 271.82% 195.55% 131.23%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影响,同行业上市公司逾期贷款、不良贷款均呈上升趋势,与本行趋势一致。从―逾期贷款/不良贷款‖、―逾期 90天以上贷款/不良贷款‖指标来看,本行该指标均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区间水平内。
①尚未逾期和未发生减值的贷款和垫款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正常关注合计
企业贷款和垫款
-贷款 27,682,523 7,491,449 35,173,972
-贴现 3,690,275 - 3,690,275
-其他 52,467 25,090 77,557
个人贷款和垫款
-个人经营性贷款 1,520,108 3,734 1,523,842
-住房贷款 1,159,067 13,488 1,172,555
-其他 203,609 - 203,609
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 34,308,049 7,533,761 41,841,810
单位:千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正常关注合计
企业贷款和垫款
-贷款 26,214,971 7,451,761 33,666,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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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现 2,949,427 - 2,949,427
-其他 45,402 15,345 60,747
个人贷款和垫款
-个人经营性贷款 1,503,992 4,900 1,508,892
-住房贷款 497,524 239 497,763
-其他 232,232 - 232,232
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 31,443,548 7,472,245 38,915,793
单位:千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正常关注合计
企业贷款和垫款
-贷款 25,345,182 7,637,783 32,982,965
-贴现 1,815,104 - 1,815,104
-其他 46,277 26,550 72,827
个人贷款和垫款
-个人经营性贷款 1,576,998 2,010 1,579,008
-住房贷款 108,365 259 108,624
-其他 220,572 - 220,572
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 29,112,498 7,666,602 36,779,100
单位:千元
项目
2013年 12月 31日
正常关注合计
企业贷款和垫款
-贷款 23,252,760 7,166,665 30,419,425
-贴现 652,325 - 652,325
-其他 51,849 41,479 93,328
个人贷款和垫款
-个人经营性贷款 1,795,856 1,112 1,796,968
-住房贷款 71,265 - 71,265
-其他 207,234 - 207,234
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 26,031,289 7,209,256 33,240,545
②已逾期尚未发生减值的贷款和垫款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逾期不超过 30天逾期 30-60天逾期 60-90天逾期 90天以上合计担保物公允价值
企业贷款和垫款
-贷款 276,901 260,945 410,067 66,799 1,014,712 491,489
-贴现 2,400 --- 2,400 -
-其他------
个人贷款和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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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营性贷款 2,306 5,050 3,447 508 11,311 6,478
-住房贷款 1,097 --- 1,097 -
-其他 1,021 256 1,215 - 2,492 289
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 283,725 266,251 414,729 67,307 1,032,012 498,256
单位:千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逾期不超过 30天逾期 30-60天逾期 60-90天逾期 90天以上合计担保物公允价值
企业贷款和垫款
-贷款 299,225 449,337 379,560 164,591 1,292,713 507,034
-贴现------
-其他------
个人贷款和垫款
-个人经营性贷款 867 2,340 1,830 895 5,932 2,707
-住房贷款 12,228 --- 12,228 -
-其他 890 360 185 1,255 2,690 325
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 313,210 452,037 381,575 166,741 1,313,563 510,066
单位:千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逾期不超过 30天逾期 30-60天逾期 60-90天逾期 90天以上合计担保物公允价值
企业贷款和垫款
-贷款 245,203 243,147 114,150 1,750 604,250 96,787
-贴现 1,515 --- 1,515 -
-其他------
个人贷款和垫款
-个人经营性贷款 3,670 1,370 4,650 - 9,690 624
-住房贷款-- 62 - 62 120
-其他 3,418 872 2,814 - 7,104 62
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 253,806 245,389 121,676 1,750 622,621 97,593
单位:千元
项目
2013年 12月 31日
逾期不超过 30天逾期 30-60天逾期 60-90天逾期 90天以上合计担保物公允价值
企业贷款和垫款
-贷款 127,149 1,000 3,320 8,350 139,819 14,445
-贴现------
-其他------
个人贷款和垫款
-个人经营性贷款 300 1,660 -- 1,960 226
-住房贷款 175 --- 175 228
-其他 2,159 458 722 - 3,339 -
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 129,783 3,118 4,042 8,350 145,293 14,899
③已减值的贷款和垫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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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企业贷款和垫款个人贷款和垫款合计
个别方式识别的减值资产 734,733 27,048 761,781
个别方式识别的减值资产占比 1.81% 0.92% 1.75%
担保物公允价值 78,828 7,783 86,611
单位:千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企业贷款和垫款个人贷款和垫款合计
个别方式识别的减值资产 742,526 21,726 764,252
个别方式识别的减值资产占比 1.92% 0.95% 1.86%
担保物公允价值 53,030 4,608 57,638
单位:千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企业贷款和垫款个人贷款和垫款合计
个别方式识别的减值资产 613,707 28,971 642,678
个别方式识别的减值资产占比 1.70% 1.48% 1.69%
担保物公允价值 29,061 3,828 32,889
单位:千元
项目
2013年 12月 31日
企业贷款和垫款个人贷款和垫款合计
个别方式识别的减值资产 438,331 17,455 455,786
个别方式识别的减值资产占比 1.38% 0.83% 1.35%
担保物公允价值 69,964 520 70,484
(2)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与变动
报告期内,本行按个别和组合评估方式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个别方式评估 358,341 386,494 376,917 254,861
组合方式评估 1,105,586 1,056,638 983,164 838,319
合计 1,463,927 1,443,132 1,360,081 1,093,180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年初余额 1,443,132 1,360,081 1,093,180 1,037,284
本期增加 238,508 763,038 631,768 248,589
本期转入/(转出)-9,557 -16,499 -17,009 -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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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核销-208,156 -663,488 -347,858 -181,378
期末余额 1,463,927 1,443,132 1,360,081 1,093,180
(3)贷款损失准备的分布
①按五级分类划分的贷款损失准备
报告期内,本行按五级分类划分的贷款损失准备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损失准备占比准备金率损失准备占比准备金率
正常类 651,593 44.51% 1.90% 577,644 40.03% 1.84%
关注类 453,994 31.01% 5.30% 478,994 33.19% 5.45%
次级类 136,812 9.35% 31.32% 79,026 5.48% 30.32%
可疑类 150,581 10.29% 59.27% 200,858 13.92% 50.60%
损失类 70,947 4.85% 100.00% 106,610 7.39% 100.00%
合计 1,463,927 100.00% 3.35% 1,443,132 100.00% 3.52%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损失准备占比准备金率损失准备占比准备金率
正常类 551,635 40.56% 1.89% 473,060 43.27% 1.82%
关注类 431,529 31.73% 5.21% 365,259 33.41% 4.97%
次级类 120,777 8.88% 37.07% 79,001 7.23% 36.86%
可疑类 162,305 11.93% 72.77% 169,362 15.49% 72.07%
损失类 93,835 6.90% 100.00% 6,498 0.59% 100.00%
合计 1,360,081 100.00% 3.57% 1,093,180 100.00% 3.23%
注:(1)占比=每类贷款损失准备金额÷损失准备总额
(2)准备金率=每类贷款损失准备总额÷该类贷款总额
2015年 12月 31日本行可疑类贷款损失准备金率较 2014年末下降。主要原因为:本行根据《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管理办法》,将―预计损失率为 25%(不含)以上 90%(含)以下的贷款‖划入到可疑类贷款,可疑类贷款余额上升。
本行于 2015 年向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转让了 34笔可疑贷款,此类处置的可疑类贷款的质量较低。另外,2015年末本行可疑抵押类贷款较 2014年末增加了 3,652.5万元,使得本行 2015
年末可疑类贷款的还款来源优于 2014年末,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率有所下降。
综合上述因素,本行可疑类贷款的结构优化,使得可疑类贷款质量整体水平上升,因此本行 2015年末可疑类贷款损失准备金率下降。2016年 6月末本行可疑类贷款损失准备金率较 2015年末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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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按客户类型划分的贷款损失准备
报告期内,本行按客户类型划分的贷款损失准备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损失准备占比准备金率损失准备占比准备金率
企业贷款 1,351,137 92.30% 3.32% 1,347,489 93.37% 3.48%
个人贷款 112,790 7.70% 3.83% 95,643 6.63% 4.19%
合计 1,463,927 100.00% 3.35% 1,443,132 100.00% 3.52%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损失准备占比准备金率损失准备占比准备金率
企业贷款 1,291,434 94.95% 3.58% 1,046,996 95.78% 3.30%
个人贷款 68,647 5.05% 3.51% 46,184 4.22% 2.20%
合计 1,360,081 100.00% 3.57% 1,093,180 100.00% 3.23%
注:(1)占比=每类贷款损失准备金额÷损失准备总额
(2)准备金率=每类贷款损失准备总额÷该类贷款总额
③按行业划分的企业贷款损失准备分布
报告期内,本行按行业划分的企业贷款损失准备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损失
准备
占比
准备
金率
损失
准备
占比
准备
金率
制造业 826,140 61.13% 3.31% 847,606 62.89% 3.4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5,361 2.62% 3.50% 47,750 3.54% 4.20%
批发和零售业 229,197 16.96% 5.03% 219,636 16.30% 4.97%
建筑业 79,965 5.92% 3.63% 82,515 6.12% 3.77%
房地产业 28,419 2.10% 1.84% 23,271 1.73% 2.2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738 0.50% 2.12% 11,199 0.83% 3.50%
住宿和餐饮业 26,308 1.95% 3.05% 22,566 1.67% 3.1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124 0.82% 2.22% 13,534 1.00% 2.56%
教育 1,732 0.13% 5.87% 540 0.04% 2.40%
农、林、牧、渔业 20,746 1.54% 3.42% 16,312 1.21% 2.85%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069 0.67% 4.01% 3,517 0.26% 1.75%
其他 10,178 0.75% 6.03% 7,496 0.56% 4.11%
贴现 66,160 4.90% 1.79% 51,547 3.83% 1.75%
合计 1,351,137 100.00% 3.32% 1,347,489 100.00% 3.48%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损失
准备
占比
准备
金率
损失
准备
占比
准备
金率
制造业 864,265 66.93% 3.57% 603,705 57.66%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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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5,473 5.07% 3.89% 63,266 6.04% 4.31%
批发和零售业 191,648 14.84% 4.70% 249,016 23.78% 6.25%
建筑业 51,635 4.00% 2.77% 38,601 3.69% 2.38%
房地产业 19,426 1.50% 2.70% 25,087 2.40% 3.3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101 0.63% 3.58% 4,054 0.39% 2.39%
住宿和餐饮业 18,103 1.40% 5.44% 26,072 2.49% 6.1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363 0.49% 2.62% 3,426 0.33% 1.93%
教育 300 0.02% 1.76% 902 0.09% 3.41%
农、林、牧、渔业 19,549 1.51% 4.52% 10,111 0.97% 2.61%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557 0.35% 1.85% 5,488 0.52% 2.11%
其他 7,192 0.56% 3.38% 5,344 0.51% 2.76%
贴现 34,822 2.70% 1.91% 11,924 1.14% 1.83%
合计 1,291,434 100.00% 3.58% 1,046,996 100.00% 3.30%
注:(1)占比=每类贷款损失准备金额÷损失准备总额
(2)准备金率=每类贷款损失准备总额÷该类贷款总额
本行计提贷款减值准备主要方法为:考虑客户贷款的五级分类形态,结合保证类型、所在行业、所在地区等特点,依照审慎原则综合考虑各类型贷款的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对产能过剩、淘汰等高风险行业适当提高计提比例。在进行五级分类时,依据监管部门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分类标准、方法、流程和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借款人信息,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客观和充分评估现实与潜在的风险状况,力求全面、真实地反映本行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本行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符合监管部门专项准备计提要求。报告期内本行拨贷比分别为 3.23%、3.57%、3.52%和 3.35%,均达到 2.5%的监管要求,拨备
覆盖率分别为 239.85%、211.63%、188.83%和 192.17%,均高于 150%的监管要
求。分行业准备金平均计提比例的差异主要是由于行业内贷款五级分类结构不同所致,各行业准备金的计提是充分的,能够抵补各行业贷款的预期风险。
④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损失准备
报告期内,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损失准备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损失准备占比准备金率损失准备占比准备金率
信用贷款 23,667 1.62% 4.44% 22,835 1.58% 4.70%
保证贷款 705,073 48.16% 4.58% 757,839 52.51% 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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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9

附担保物贷款 735,187 50.22% 2.65% 662,458 45.90% 2.60%
抵押贷款 624,228 42.64% 2.85% 571,664 39.61% 2.79%
质押贷款 110,959 7.58% 1.91% 90,794 6.29% 1.84%
合计 1,463,927 100.00% 3.35% 1,443,132 100.00% 3.52%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损失准备占比准备金率损失准备占比准备金率
信用贷款 15,922 1.17% 4.54% 20,306 1.86% 4.70%
保证贷款 811,607 59.67% 4.94% 650,739 59.53% 3.62%
附担保物贷款 532,552 39.16% 2.51% 422,135 38.62% 2.74%
抵押贷款 463,910 34.11% 2.61% 387,752 35.47% 2.82%
质押贷款 68,642 5.05% 1.99% 34,383 3.15% 2.05%
合计 1,360,081 100.00% 3.57% 1,093,180 100.00% 3.23%
注:(1)占比=每类贷款损失准备金额÷损失准备总额
(2)准备金率=每类贷款损失准备总额÷该类贷款总额
4、证券投资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证券投资分别为 73.83亿元、76.99亿元、135.20亿元和 126.89
亿元,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 11.82%、12.43%、18.92%和 16.29%。
目前,本行的证券投资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报告期内,本行证券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005,337 47.33% 7,284,837 53.88% 2,384,853 30.98% 1,918,241 25.98%
持有至到期投资 6,683,364 52.67% 6,235,510 46.12% 5,313,980 69.02% 5,464,342 74.02%
合计 12,688,701 100.00% 13,520,347 100.00% 7,698,833 100.00% 7,382,583 100.00%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的面值、年利率及到期日见下表:
债券名称代码起息日到期日面值(元)年利率
10农发 03 100403 2010-03-26 2020-03-26 500,000,000.00 3.65%
10农发 02 100402 2010-03-15 2017-03-15 300,000,000.00 3.38%
15国开 08 150208 2015-04-13 2020-04-13 220,000,000.00 4.13%
12国开 03 120203 2012-02-02 2017-02-02 200,000,000.00
一年定存利率+0.63%
12国开 05 120205 2012-02-09 2017-02-09 200,000,000.00 3.80%
13国开 07 130207 2013-01-17 2018-01-17 200,000,000.00
一年定存利率+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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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国开 11 140211 2014-04-08 2024-04-08 140,000,000.00 5.67%
16农发 08 160408 2016-02-26 2026-02-26 130,000,000.00 3.37%
15苏州银行二级 1520017 2015-05-15 2025-05-15 100,000,000.00 5.58%
15北京银行二级 1520009 2015-04-13 2025-04-13 100,000,000.00 5.45%
09国开 01 090201 2009-04-01 2019-04-01 100,000,000.00 3.73%
13国开 05 130205 2013-01-10 2023-01-10 100,000,000.00 4.43%
15国开 21 150221 2015-10-22 2022-10-22 100,000,000.00 3.59%
(1)持有至到期投资
报告期内,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政府债券 4,409,035 65.97% 4,349,845 69.76% 3,504,611 65.95% 3,502,032 64.09%
金融债券 2,074,344 31.04% 1,686,060 27.04% 1,760,484 33.13% 1,862,310 34.08%
公司债券 149,985 2.24% 149,605 2.40% 48,885 0.92% 100,000 1.83%
资产支持证券 50,0.75% 50,0.80%----
减:减值损失准备--
合计 6,683,364 100.00% 6,235,510 100.00% 5,313,980 100.00% 5,464,342 100.00%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分别为 54.64亿元、53.14亿元、62.36亿元
和 66.83亿元,分别占本行证券投资的 74.02%、69.02%、46.12%和 52.67%。2013
年以来本行增加了政府债券的投资。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政府债券 1,095,775 18.25% 1,097,196 15.06% 921,289 38.63% 855,252 44.59%
金融债券 866,332 14.43% 655,939 9.00% 479,935 20.12% 103,826 5.41%
公司债券 664,455 11.06% 677,033 9.29% 730,669 30.64% 709,203 36.97%
资产支持证券 57,925 0.96% 75,436 1.04%----
同业存单 193,697 3.23% 2,848,017 39.10%----
联合投资基金 120,152 2.00% 30,066 0.41% 30,066 1.26% 30,066 1.57%
理财产品 2,304,651 38.38% 1,300,000 17.85%----
信托计划 431,200 7.18% 330,000 4.53%----
权益投资 271,150 4.52% 271,150 3.72% 222,894 9.35% 219,894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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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
合计 6,005,337 100.00% 7,284,837 100.00% 2,384,853 100.00% 1,918,241 100.00%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 60.05亿元,主要是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同业存单、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2013 年以来本行增加了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的投资。2015 年随着银行业同业存单发行规模快速增加,本行相应增加了理财产品和同业存单的投资规模。2016 年 1-6月本行进一步增加了理财产品的投资,投资对象主要为债权类资产。
(3)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差异情况
本行所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报告期内,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账面价值 6,683,364 6,235,510 5,313,980 5,464,342
公允价值 6,804,151 6,368,295 5,285,087 5,182,534
差异-120,787 -132,785 28,893 281,808
5、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349,425 11,145,165 10,983,797 11,753,954
存放同业款项 8,573,752 3,395,979 3,990,351 8,124,494
拆出资金 364,716 64,93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33,870 - 95,000
应收利息 265,429 335,715 316,470 308,343
长期股权投资 635,485 615,035 589,794 551,434
固定资产 1,049,513 986,876 973,009 835,917
无形资产 156,911 159,722 160,035 181,4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2,894 303,688 311,508 246,443
其他资产 305,547 240,729 237,383 255,446
总计 23,013,672 18,381,715 17,562,347 22,352,440
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各项: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包括本行库存现金、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存
款准备金和财政性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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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同业款项,包括存放于境内外同业以方便银行间日常业务的存款;
●拆出资金,包括本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包括本行买入的返售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同业存单;
●应收利息,包括应收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发放
贷款利息和其他应收利息;
●长期股权投资
本行于 2008年和 2010年对射阳农商行进行投资,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投资额为 29,440.3万元,持股比例为 20%;
本行于 2012 年对东台农商行进行投资,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投资额为34,108.2万元,持股比例为 20%。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交通工具、电子设备、器具及设备、固定资
产装修;
●无形资产,包括本行的计算机软件和土地使用权;
●递延所得税资产,包括贷款损失准备、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应付职工薪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暂时性差异;
●其他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等。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除发放贷款和垫款、证券投资外的其他资产分别为 223.52亿
元、175.62亿元、183.82亿元和230.14亿元,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35.77%、28.35%、
25.73%和 29.55%。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本行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分别为 117.54 亿元、109.84 亿元、111.45 亿元和 113.49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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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末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较2013年末下降7.70亿元,主要由于本行
存款增长减缓,适当降低了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以应对较高的资金需求。2015年末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较2014年末增加1.61亿元,主要由于本行增加超额存款
准备金的缴存额度,使得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上升。2016年6月末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较2015年末增加2.04亿元,主要由于存款规模增加使得存放
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增加所致。
(2)存放同业款项
2014年末和 2015年末存放同业款项较上年末分别下降 41.34亿元和 5.94亿
元,2016年 6月末存放同业款项较上年末增加 51.78亿元,本行存放同业款项期
限主要为 1-21 天,主要目的是满足同业银行的短期资金需求,其期末余额具有随机性。
(3)拆出资金
本行较少从事拆出资金业务,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拆出资金金额为
3.65亿元。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0.95亿元、0亿元、11.34亿元
和 0亿元,波动性较大,主要原因是:本行买入返售业务期限主要为 1-3天,目的是满足资金需求行的短期资金流动性要求,其期末余额具有随机性,如果期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尚未到期的较多,期末余额就较大,反之较小。
(5)固定资产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固定资产金额分别为 8.36亿元、9.73亿元、9.87亿元和 10.50
亿元,呈上升趋势,主要由于本行增加对支行办公大楼及办公设备的投入所致。
(6)其他类型的资产
本行其他类型的资产还包括应收利息、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递延所得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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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资产和其他资产。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 日和 2016 年 6月 30 日,上述资产分别为 15.43 亿元、16.15 亿元、16.55
亿元和 16.76亿元。其他类型的资产余额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①报告
期内,本行贷款业务的增长导致应收利息增加;②报告期内,随着所投资的东台农商行、射阳农商行净利润有所增加,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亦相应增加。
(二)负债结构变动分析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总负债分别为 569.61亿元、558.40亿元、647.93亿元和 709.32
亿元。吸收存款是本行资金来源的主体,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吸收存款分别占本行总负债的 90.48%、92.98%、88.26%和 87.23%。
报告期内,本行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吸收存款 61,872,840 87.23% 57,188,278 88.26% 51,917,552 92.98% 51,540,408 90.48%
其他负债 9,059,454 12.77% 7,604,510 11.74% 3,922,339 7.02% 5,420,870 9.52%
负债合计 70,932,294 100.00% 64,792,788 100.00% 55,839,891 100.00% 56,961,278 100.00%
注:其他负债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拆入资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预计负债、应付债券和其他负债。请参见本节―负债结构变动分析—本行负债的其他组成部分‖。
1、吸收存款
近年来本行通过加强重点客户管理,强化重点区域的营销,加快网点建设,整合网点资源,强化形象宣传,各项存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吴江支行统计数据,最近三年及一期,本行存款总额在吴江区金融机构中的市场份额与排名如下:
项目市场份额排名
2016年 1-6月 24.30% 1
2015年度 24.49% 1
2014年度 21.37% 1
2013年度 21.0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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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吸收存款分别为 515.40亿元、519.18亿元、571.88亿元和 618.73
亿元。2014年末、2015年末和 2016年 6月末,本行吸收存款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3.77亿元、52.71亿元和 46.85亿元,增长率分别为 0.73%、10.15%和 8.19%,保
持稳定增长。为保证存款稳定增长,本行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1)狠抓关键,努力拓展存款市场。一方面,借助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及
时做好老客户的上门服务工作,动员客户把相关资金转化为存款。另一方面,借助专业媒体的整体策划,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介广泛宣传本行的品牌形象,加大对吴江市民卡、卡卡转账、保管箱、银信通、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垂虹支付宝快捷支付等新业务新品种的宣传力度,对组织资金工作起到了助推器作用。
(2)加强考核,有效调动组织积极性。为充分调动全行上下的组织积极性,
本行根据全年组织存款目标,及早制定计划,合理测算目标数据,修订完善年度存款考核办法,并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机关职能部门强化服务基层意识,针对各地存款完成的实际情况,加强实地调查分析,传导先进的工作理念和营销策略,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各支行结合实际,纷纷制订各自的劳动竞赛考核办法,采用新老衔接、滚动考核的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努力发挥考核所带来的激励作用,从而保证存款的稳步增长。
(3)拓展思路,努力挖掘增存新亮点。面对存款市场激烈的竞争态势,各
支行坚持从实际出发,利用存款利率上浮、贷款利率优惠、年度授信到位、新业务的上线运行等优势,调整工作思路,整合资源,以突出抓好新开户为重点,以真诚赢得客户,以服务赢得市场,全力拓展新的优质客户。充分发挥客户经理的主力军作用,加大考核力度,提高客户经理的工作积极性。广大客户经理纷纷走访客户,加强沟通联系,捕捉存款信息,做到市场信息与柜面信息及时沟通,内外联动,从对私客户中发掘对公存款,从对公客户中寻找储蓄存款,有针对性地提供差别化服务,并借以一定的信贷支持,增加基本结算账户,为组织存款拓展新的空间。
本行将不断调整资金的运作模式,尽量使货币币种和到期时间与本行的资产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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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保持一致,着力提高低成本资金的比重,实现负债结构的优化,从而减少本行融资成本。
(1)按客户类型划分的吸收存款
报告期内,本行按客户类型划分的吸收存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企业存款
活期存款 20,162,280 32.59% 15,956,750 27.90% 14,153,164 27.26% 15,521,710 30.12%
定期存款 8,787,773 14.20% 8,648,744 15.12% 8,807,399 16.96% 6,111,213 11.86%
合计 28,950,053 46.79% 24,605,494 43.03% 22,960,563 44.23% 21,632,923 41.97%
个人存款
活期存款 6,939,869 11.22% 6,729,448 11.77% 6,376,446 12.28% 7,984,188 15.49%
定期存款 19,789,486 31.98% 18,583,606 32.50% 16,582,539 31.94% 14,641,145 28.41%
合计 26,729,355 43.20% 25,313,054 44.26% 22,958,985 44.22% 22,625,333 43.90%
其他 6,193,432 10.01% 7,269,730 12.71% 5,998,004 11.55% 7,282,152 14.13%
总计 61,872,840 100.00% 57,188,278 100.00% 51,917,552 100.00% 51,540,408 100.00%
企业存款是本行吸收存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企业存款分别为
216.33 亿元、229.61 亿元、246.05 亿元和 289.50 亿元,分别占吸收存款总额的
41.97%、44.23%、43.03%和 46.79%。企业存款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
是:①吴江经济发展水平总体较高,企业现金流总体提升,导致存款规模扩大;②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使得财政存款增加。从期限结构上来看企业活期存款占比较高,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分别占企业存款的 71.75%、61.64%、64.85%和 69.65%。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的个人存款分别为 226.25亿元、229.59亿元、253.13亿元和
267.29亿元,分别占吸收存款总额的 43.90%、44.22%、44.26%和 43.20%。个人
存款的波动主要是受居民收入水平、理财产品、资本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居民可支配资金在投资和储蓄之间分配导致。
其他存款主要是保证金存款。保证金存款主要包括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和担保公司保证金。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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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的其他存款余额分别为 72.82亿元、59.98
亿元、72.70亿元和 61.93亿元,分别占吸收存款总额的 14.13%、11.55%、12.71%
和 10.01%亿元。
(2)按到期日划分的吸收存款
报告期内,本行按资产负债表日至合同规定到期日划分的吸收存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即时偿还
金额 27,983,871 24,052,907 21,276,733 24,211,917
占比 45.23% 42.06% 40.98% 46.98%
3个月内到期
金额 7,947,795 13,583,614 11,134,748 10,007,226
占比 12.85% 23.75% 21.45% 19.42%
3至 12个月到期
金额 17,384,954 13,708,538 14,639,315 13,063,398
占比 28.10% 23.97% 28.20% 25.35%
1至 5年到期
金额 8,556,220 5,843,219 4,866,756 4,257,697
占比 13.83% 10.22% 9.37% 8.26%
5年以上到期
金额--- 170
占比--- 0.00%
合计 61,872,840 57,188,278 51,917,552 51,540,408
(3)按货币划分的客户存款
报告期内,本行按币种划分的客户存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人民币
美元
折人民币
港元
折人民币
其他
折人民币
合计
2016年 6月 30日 61,440,323 392,246 15,146 25,125 61,872,840
2015年 12月 31日 56,873,835 252,945 1,219 60,279 57,188,278
2014年 12月 31日 51,726,214 172,756 3,099 15,483 51,917,552
2013年 12月 31日 51,344,617 118,990 2,380 74,421 51,540,408
(4)按利率分布划分的存款
报告期内,本行吸收的企业存款利率区间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利率区间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活期存款
0.3%以下(含 0.3%) 305,310 1.05% 253,135 1.03% 204,872 0.89% 175,457 0.81%
0.3%-0.6%(含 0.6%) 10,826,632 37.40% 9,950,059 40.44% 9,907,052 43.15% 10,812,126 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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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以上 9,030,338 31.19% 5,753,555 23.38% 4,041,240 17.60% 4,534,127 20.96%
小计 20,162,280 69.65% 15,956,750 64.85% 14,153,164 61.64% 15,521,710 71.75%
定期存款
2%以下(含 2%) 6,734,619 23.26% 3,433,371 13.95% 110,669 0.48% 10,865 0.05%
2%-3%(含 3%) 1,517,742 5.24% 2,634,043 10.71% 178,974 0.78% 416,220 1.92%
3%-4%(含 4%) 111,723 0.39% 2,098,292 8.53% 7,896,801 34.39% 5,421,731 25.06%
4%-5%(含 4%) 397,140 1.37% 456,488 1.86% 594,405 2.59% 222,396 1.03%
5%以上 26,549 0.09% 26,550 0.11% 26,550 0.12% 40,001 0.18%
小计 8,787,773 30.35% 8,648,744 35.15% 8,807,399 38.36% 6,111,213 28.25%
合计 28,950,053 100.00% 24,605,494 100.00% 22,960,563 100.00% 21,632,923 100.00%
报告期内,本行吸收的对私存款利率区间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利率区间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活期存款
0.3%以下(含 0.3%)--
0.3%-0.6%(含 0.6%) 6,939,869 25.96% 6,729,448 26.58% 6,376,446 27.77% 7,984,188 35.29%
0.6%以上--
小计 6,939,869 25.96% 6,729,448 26.58% 6,376,446 27.77% 7,984,188 35.29%
定期存款
2%以下(含 2%) 7,531,533 28.18% 9,319,391 36.82% 847,719 3.69% 38,784 0.17%
2%-3%(含 3%) 2,757,326 10.32% 2,270,708 8.97% 1,026,236 4.47% 1,097,942 4.85%
3%-4%(含 4%) 2,116,653 7.92% 4,342,496 17.16% 8,289,831 36.11% 8,466,446 37.42%
4%-5%(含 4%) 5,193,199 19.43% 2,650,952 10.47% 5,140,511 22.39% 4,072,314 18.00%
5%以上 2,190,775 8.20% 59 0.00% 1,278,242 5.57% 965,659 4.27%
小计 19,789,486 74.04% 18,583,606 73.42% 16,582,539 72.23% 14,641,145 64.71%
合计 26,729,355 100.00% 25,313,054 100.00% 22,958,985 100.00% 22,625,333 100.00%
2、本行负债的其他组成部分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向中央银行借款 17,870 - 21,647 51,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6,011 21,174 507,903 8,984
拆入资金--- 12,19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191,000 5,567,558 1,870,000 4,059,780
应付职工薪酬 264,759 288,165 286,774 276,599
应交税费 70,227 48,335 162,591 109,256
应付利息 837,247 877,845 791,216 629,905
应付债券 997,380 499,300 --
其他负债 664,960 302,133 282,208 27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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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059,454 7,604,510 3,922,339 5,420,870
除吸收存款外,本行现有负债还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债券以及其他负债。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行除吸收存款以外的负债总额为 54.21 亿元、39.22
亿元、76.05亿元和 90.59亿元,分别占本行负债总额的 9.52%、7.02%、11.74%
和 12.77%。
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主要是从同业机构融入流动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主要是以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作抵押以融入资金,上述同业负债的目的是满足本行短期资金流动性需要,其期末余额具有随机性,如果期末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尚未到期的较多,期末余额就较大,反之较小。2015 年以来,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2015 年以来受利率下行因素影响,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率水平较2014 年下降较多,本行加大了该项业务的力度以满足更高收益率的资金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需要。
二、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一)经营业绩
1、主要盈利指标
近年来,得益于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本行不断开拓新业务,调整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各项经营业务得到了持续、稳定的发展,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比较稳定。本行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年 1-6月净利润分别为 9.73亿元、7.77亿元、6.12亿元和 3.96亿元。
从财务指标上来看,报告期内,本行每股收益、总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有所波动,其中,2014 年以来,受吴江当地民营经济体经营状况不景气因素影响,信贷资产质量有所下降,本行相应增加了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使得各项盈利指标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本行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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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总资产回报率 0.53% 0.92% 1.25% 1.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4% 9.74% 13.68% 19.01%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9 0.60 0.77 0.96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9 0.60 0.77 0.96
注:总资产回报率=税后净利润÷平均资产;平均资产=(期初资产+期末资产)÷2。
2、盈利结构
利息净收入是本行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的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21.18亿元、23.08亿元、22.38
亿元和 10.57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92.75%、94.97%、94.48%和 92.27%。
报告期内,本行利润表主要的组成部分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45,298 2,368,467 2,430,010 2,283,746
利息净收入 1,056,794 2,237,782 2,307,863 2,118,246
利息收入 1,616,101 3,486,107 3,533,899 3,273,327
利息支出-559,307 -1,248,325 -1,226,036 -1,155,08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7,137 52,548 48,591 65,66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5,357 70,165 61,291 67,09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8,220 -17,617 -12,700 -1,431
投资收益 53,897 65,014 59,871 84,424
汇兑收益 4,687 8,044 8,272 9,334
其他业务收入 2,783 5,079 5,413 6,076
二、营业支出-663,223 -1,615,610 -1,467,624 -1,087,097
营业税金及附加-41,318 -99,252 -100,371 -92,486
业务及管理费-378,580 -748,962 -727,994 -743,952
资产减值损失-243,325 -767,396 -639,259 -250,659
其他业务成本----
三、营业利润 482,075 752,857 962,386 1,196,649
加:营业外收入 3,487 6,263 21,179 43,295
减:营业外支出-3,619 -3,400 -3,858 -4,446
四、利润总额 481,943 755,720 979,707 1,235,498
减:所得税费用-85,571 -144,071 -202,867 -262,582
五、净利润 396,372 611,649 776,840 972,916
(二)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行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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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利息收入
-存放同业 53,531 174,238 228,388 250,126
-存放中央银行 72,811 144,776 154,977 152,813
-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866 19,267 757 10,089
-发放贷款和垫款 1,234,677 2,771,678 2,868,020 2,596,493
其中:个人贷款和垫款 90,456 168,923 231,475 170,760
公司贷款和垫款 1,082,070 2,512,870 2,554,435 2,360,055
票据贴现 62,151 89,885 82,110 65,678
-债券投资利息收入 236,470 348,942 264,748 252,249
-已减值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15,746 27,206 17,009 11,557
利息收入小计 1,616,101 3,486,107 3,533,899 3,273,327
利息支出
-同业存放-2,007 -3,999 -3,558 -3,253
-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59,434 -135,831 -149,154 -127,772
-吸收存款-495,727 -1,107,107 -1,073,324 -1,020,123
-应付债券-2,139 -1,388 --3,933
利息支出小计-559,307 -1,248,325 -1,226,036 -1,155,081
利息净收入 1,056,794 2,237,782 2,307,863 2,118,246
注:报告期内本行已减值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均为不良贷款利息收入。
本行利息净收入主要受本行生息资产收益率与计息负债成本的差额以及这些资产和负债的平均余额所影响。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和计息负债的平均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受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和利率政策的影响。本行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和计息负债的平均成本也受我国货币政策、宏观经济状况、市场竞争和市场资金需求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本行 2016 年 1-6 月生息资产的平均余额及平均利率、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及平均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平均余额利息收支平均利率
(年化)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生息资产
贷款和垫款(含不良贷款) 42,161,143 59.31% 1,250,423 77.37% 5.93%
债券投资 14,486,765 20.38% 236,470 14.63% 3.26%
存放及拆放同业、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其他
14,434,747 20.31% 129,208 8.00% 1.79%
小计 71,082,655 100.00% 1,616,101 100.00%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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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2

计息负债
吸收存款 57,389,430 90.19% 495,727 88.63% 1.73%
应付债券 145,450 0.23% 2,139 0.38% 2.94%
同业存入及拆入、向中央银行借款和其他
6,095,844 9.58% 61,440 10.99% 2.02%
小计 63,630,724 100.00% 559,306 100.00% 1.76%
净利息收入 1,056,794
净利差(年化) 2.79%
净息差(年化) 2.97%
本行 2014年度至 2015年度生息资产的平均余额及平均利率、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及平均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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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变动
平均余额利息收支平均
利率
平均余额利息收支平均
利率
平均余额
利息
收支
平均
利率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生息资产
贷款和垫款(含不良贷款)
39,155,790 60.59% 2,798,884 80.29% 7.15% 36,181,617 61.14% 2,885,029 81.64% 7.97% 2,974,173 -86,145 -0.83%
债券投资 9,798,509 15.16% 348,942 10.01% 3.56% 7,013,057 11.85% 264,748 7.49% 3.78% 2,785,452 84,194 -0.21%
存放及拆放同业、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其他
15,666,117 24.24% 338,281 9.70% 2.16% 15,986,178 27.01% 384,122 10.87% 2.40%-320,061 -45,841 -0.24%
小计 64,620,416 100.00% 3,486,107 100.00% 5.39% 59,180,852 100.00% 3,533,899 100.00% 5.97% 5,439,564 -47,792 -0.58%
计息负债
吸收存款 53,107,638 91.13% 1,107,107 88.69% 2.08% 49,614,779 92.51% 1,073,324 87.54% 2.16% 3,492,859 33,783 -0.08%
应付债券 45,135 0.08% 1,388 0.11% 3.08%----- 45,135 1,388 3.08%
同业存入及拆入、向中央银行借款和其他
5,124,874 8.79% 139,830 11.20% 2.73% 4,017,336 7.49% 152,712 12.46% 3.80% 1,107,538 -12,882 -1.07%
小计 58,277,647 100.00% 1,248,325 100.00% 2.14% 53,632,115 100.00% 1,226,036 100.00% 2.29% 4,645,532 22,289 -0.14%
利息净收入 2,237,782 2,307,863 -70,081
净利差 3.25% 3.69%-0.43%
净息差 3.46% 3.90%-0.44%
注:(1)生息资产、计息负债平均余额是本行管理账户的日均余额,未经审计;
(2)平均利率按照利息收入/支出除以平均余额计算;
(3)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计息负债平均成本;
(4)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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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4

本行 2013年度至 2014年度生息资产的平均余额及平均利率、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及平均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变动
平均余额利息收支平均
利率
平均余额利息收支平均
利率
平均余额
利息
收支
平均
利率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生息资产
贷款和垫款(含不良贷款)
36,181,617 61.14% 2,885,029 81.64% 7.97% 32,178,852 57.56% 2,608,050 79.68% 8.10% 4,002,765 276,979 -0.13%
债券投资 7,013,057 11.85% 264,748 7.49% 3.78% 6,986,586 12.50% 252,249 7.71% 3.61% 26,471 12,499 0.16%
存放及拆放同业、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其他
15,986,178 27.01% 384,122 10.87% 2.40% 16,736,682 29.94% 413,028 12.61% 2.47%-750,504 -28,906 -0.06%
小计 59,180,852 100.00% 3,533,899 100.00% 5.97% 55,902,120 100.00% 3,273,327 100.00% 5.86% 3,278,732 260,572 0.12%
计息负债
吸收存款 49,614,779 92.51% 1,073,324 87.54% 2.16% 48,043,420 92.09% 1,020,123 88.32% 2.12% 1,571,359 53,201 0.04%
应付债券----- 63,562 0.12% 3,933 0.34% 6.19%-63,562.00 -3,933 -6.19%
同业存入及拆入、向中央银行借款和其他
4,017,336 7.49% 152,712 12.46% 3.80% 4,064,203 7.79% 131,025 11.34% 3.22%-46,867 21,687 0.58%
小计 53,632,115 100.00% 1,226,036 100.00% 2.29% 52,171,185 100.00% 1,155,081 100.00% 2.21% 1,460,930 70,955 0.07%
利息净收入 2,307,863 2,118,246 189,617
净利差 3.69% 3.64% 0.04%
净息差 3.90% 3.79%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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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利息净收入受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规模和利率变化的影响。
由规模因素变动和利率因素变动共同产生的影响归结为利息变动。本行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因规模和利率变动而引起变化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5年度与 2014年度对比 2014年度与 2013年度对比
利息增(减)原因利息
增(减)
利息增(减)原因利息
增(减)规模利率规模利率
生息资产
贷款和垫款(含不良贷款) 237,153 -323,298 -86,145 324,418 -47,439 276,979
债券投资 105,153 -20,959 84,194 956 11,543 12,499
存放及拆放同业、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其他
-7,691 -38,150 -45,841 -18,521 -10,385 -28,906
小计 334,615 -382,407 -47,792 306,853 -46,281 260,572
计息负债
吸收存款 75,562 -41,779 33,783 33,365 19,836 53,201
应付债券 1,388 - 1,388 -3,933 --3,933
同业存入及拆入、向中央银行借款和其他
42,101 -54,983 -12,882 -1,511 23,198 21,687
小计 119,051 -96,762 22,289 27,921 43,034 70,955
1、利息收入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本行利息收入分别为
32.73亿元、35.34亿元、34.86亿元和 16.16亿元。
2014年度利息收入较 2013年度上升 7.96%,主要是由于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较 2013年增长 32.79亿元,且由于平均利率 2014年较 2013年增长 0.12%,两者
共同作用导致利息收入增加。
2015年度利息收入较 2014年度下降 1.35%,主要是由于平均利率 2015年
较 2014年下降 0.58%,使得利息收入下降。
(1)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主要来源。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分别为 26.08亿元、28.85
亿元、27.99亿元和 12.50亿元,分别占本行利息收入的 79.68%、81.64%、80.29%
和 7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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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6

2014年度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较 2013年度上升 10.62%,主要是由于 2014
年贷款和垫款平均余额上升导致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上升 12.44%;2014年度贷
款和垫款平均利率下降导致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下降 1.82%,两者共同作用导致
利息收入增加。
2015 年度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较 2014 年度下降 2.99%,主要是由于 2015
年度贷款和垫款平均余额上升导致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上升 8.22%;2015年度贷
款和垫款平均利率下降导致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下降 11.21%,两者共同作用导
致利息收入下降。
受贷款基准利率下降因素影响,2016年 1-6月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为 12.50
亿元,占 2015年度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的比重为 44.68%。
(2)债券投资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债券投资利息收入分别为 2.52亿元、2.65亿元、
3.49亿元和 2.36亿元,分别占本行利息收入的 7.71%、7.49%、10.01%和 14.63%,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增加债券投资规模,债券投资利息收入金额及占比呈上升趋势。
2014年度债券投资利息收入较 2013年上升 4.96%,主要是由于 2014年度
债券投资平均余额上升导致债券投资利息收入上升 0.38%;2014年度债券投资平
均利率上升导致债券投资利息收入上升 4.58%,两者共同作用导致利息收入上
升。
2015年度债券投资利息收入较 2014年上升 31.80%,主要是由于 2015年度
债券投资平均余额上升导致债券投资利息收入上升 39.72%;2015年债券投资平
均利率下降导致债券投资利息收入下降 7.92%,两者共同作用导致利息收入上
升。
(3)存放及拆放同业、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其他利息收入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存放及拆放同业、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其他利息收入分别为 4.13亿元、3.84亿元、3.38亿元和 1.29
亿元,分别占本行利息收入的 12.61%、10.87%、9.70%和 8.00%报告期内其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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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主要与本行缴存央行的各类存款准备金的变化相关。
2、利息支出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本行利息支出分别为
11.55亿元、12.26亿元、12.48亿元和 5.59亿元。
2014年度利息支出较 2013年度上升 6.14%,主要是由于计息负债平均余额
较 2013年增长 14.60亿元,导致利息支出增长了 2.42%;此外由于平均利率 2014
年较 2013 年上升 0.07%,导致利息支出增长了 3.73%,两者共同作用导致利息
支出增加。
2015年度利息支出较 2014年度上升 1.82%,主要是由于计息负债平均余额
较 2014年增长 46.46亿元,导致利息支出增长了 9.71%;此外由于平均利率 2015
年较 2014 年下降 0.15%,导致利息支出下降了 7.89%,两者共同作用导致利息
支出增加。
(1)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是本行利息支出的最主要组成部分。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吸收存款利息支出分别为 10.20亿元、10.73
亿元、11.07亿元和 4.96亿元,分别占本行利息支出的 88.32%、87.54%、88.69%
和 88.63%。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2014年度较 2013年度上升 5.22%,主要是由于 2014年
吸收存款平均余额上升导致吸收存款利息支出上升 3.27%;2014年本行吸收存款
平均利率上升导致吸收存款利息支出上升 1.94%,两者共同作用导致利息支出增
加。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2015年度较 2014年度上升 3.15%,主要是由于 2015年
吸收存款平均余额上升导致吸收存款利息支出上升 7.04%;2015年本行吸收存款
平均利率下降导致吸收存款利息支出下降 3.89%,两者共同作用导致利息支出增
加。
(2)应付债券、同业存入及拆入资金、向中央银行借款和其他利息支出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应付债券、同业存入及拆入资金、向中央银行借款和其他利息支出分别为 1.35 亿元、1.5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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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8
1.41亿元和 0.64亿元,分别占本行利息支出的 11.68%、12.46%、11.31%和 11.37%,
报告期内,上述负债的利息支出变动趋势与其平均利率的变动趋势一致。
3、净利差和净息差
(1)净利差和净息差变动分析
本行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从 2013年的 5.86%上升到 2014年的 5.97%,上升了
11个基点,计息负债平均利率从 2013年的 2.21%上升到 2014年的 2.29%,上升
了 8个基点。2014 年本行净利差和净息差较 2013年分别上升 4个基点和 11个基点。
本行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从 2014年的 5.97%下降至 2015年的 5.39%,下降了
58个基点,计息负债平均利率从 2014年的 2.29%下降至 2015年的 2.14%,下降
了 14 个基点。2015 年本行净利差和净息差较 2014 年分别下降 43 个基点和 44个基点。
2016年 1-6月本行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为 4.54%,计息负债平均利率为 1.76%,
净利差为 2.79%,净息差为 2.97%,较 2015年度有所下降。
2015 年以来本行净利差、净息差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2015 年以来央行多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占存款比重较高的活期存款的利率下降幅度小于贷款利率下降幅度,且央行扩大了存款利率的上浮区间,导致净利差与净息差水平相应下降。
(2)净利差和净息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本行主要经营区域为苏州市吴江区,属于区域性商业银行,业务规模较全国性的大型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有较大差别,为增强数据的可比性,在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中,将上述五家大型商业银行予以剔除。
2013年、2014年和 2015年,本行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净利差和净息差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净息差净利差净息差净利差净息差净利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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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9

平安银行 2.77% 2.63% 2.57% 2.40% 2.31% 2.14%
宁波银行 2.38% 2.40% 2.51% 2.50% 3.05% 2.91%
浦发银行 2.45% 2.26% 2.50% 2.27% 2.46% 2.26%
华夏银行 2.56% 2.40% 2.69% 2.52% 2.67% 2.50%
民生银行 2.26% 2.10% 2.59% 2.41% 2.49% 2.30%
招商银行 2.75% 2.59% 2.52% 2.33% 2.82% 2.65%
南京银行 2.61% 2.44% 2.59% 2.41% 2.30% 2.09%
兴业银行 2.45% 2.26% 2.48% 2.23% 2.44% 2.23%
光大银行 2.33% 2.33% 2.36% 2.35% 2.16% 1.96%
中信银行 2.25% 2.01% 2.30% 2.06% 2.60% 2.40%
北京银行 2.31% 2.13% 2.40% 2.19% 2.28% 2.24%
算术平均 2.47% 2.32% 2.50% 2.33% 2.51% 2.33%
吴江农商行 3.46% 3.25% 3.90% 3.69% 3.79% 3.64%
资料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Wind。
2013年度、2014年度和 2015年度,本行净息差分别为 3.79%、3.90%和 3.46%,
净利差分别为 3.64%、3.69%和 3.25%,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16年
1-6 月本行净息差和净利差分别为 2.97%和 2.79%,亦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
是:
①本行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对中小企业客户发放的贷款余额分别为 281.81亿元、313.03亿元、320.83亿元和 345.43亿元,分别占
本行企业贷款总额的 88.78%、86.73%、82.88%和 84.89%。由于中小企业资金实
力、资产规模、抵御风险能力均低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显著高于大型企业,导致本行贷款利率平均水平较高。
②在报告期内,本行贷款利率以央行基准利率为基础,根据贷款方式确定不同类别贷款的风险度,从而设定不同类别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且上浮比例较高。
根据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截至 2015 年末,金融机构利率上浮 50%到 100%(大于 50%,小于等于 100%)的贷款占比为 11.77%,而本行截至 2015年末利
率上浮 50%到 100%(大于 50%,小于等于 100%)的企业贷款占比均约为 23%,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导致净息差、净利差水平较高。
③本行在吴江地区营业网点较多,贷款业务相比其他银行机制更加灵活、贷款审批流程更快、审批附加条件更少,能够及时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客户愿意与本行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从而有助于本行保持较高的贷款利率上浮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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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0
(三)非利息收入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支付结算与代理手续费 32,977 63,651 56,719 58,969
贷记卡手续费收入 2,380 6,514 4,572 8,128
小计 35,357 70,165 61,291 67,09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支付结算与代理手续费-6,384 -13,796 -11,994 -1,104
其他手续费及佣金-1,836 -3,821 -706 -327
小计-8,220 -17,617 -12,700 -1,43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7,137 52,548 48,591 65,666
本行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0.66亿元、0.49亿元、0.53亿元和 0.27亿元。本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的主要来源是柜面结算业务手续费及工本费收入。本行一直以来重视非利息收入,积极发展理财业务、代理业务等新兴中间业务收入渠道,但受业务规模、经营范围等因素所限,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一直较低。本行支付结算与代理手续费支出主要是向人民银行、银联、第三方支付机构、金融同业等清算机构支付的清算等服务支出,支出较为刚性,随着本行接入清算网络不断增多,该类费用增加较为明显。
2014年本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 2013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
(1)本行积极响应 2014年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商业
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主动降低和调整了部分收费标准,规定了部分免费服务项目,导致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有所下降。由于上述政策性调整已到位,所以不会对未来手续费及佣金产生较大影响。
(2)江苏省农联社推出的农信银系统逐步完善,网内客户转账免收手续费
分流了部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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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1
(3)受本行主动调整表外授信业务(主要是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影响,2014
年末本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 100.63亿元,较 2013年末下降了 15.37%,
导致本行结算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有所下降。
(4)2014年举行了―行庆十周年‖活动,免收了 8-12月份电子渠道的跨行取
款费用。
2015年本行支付结算、代理业务规模较 2014年保持稳定增长,并且随着前述收费减免等政策性因素在 2014 年调整到位 2015 年本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2014年有所增加。2016年 1-6月本行支付结算与代理手续费业务收入保持稳定。
2014年以来,支付结算与代理手续费支出水平较 2013年增加,主要原因是:
(1)随着本行银行卡规模的扩大及柜面替代率提高,电子银行渠道结算金
额提升迅速,支付给银联等清算机构的结算手续费规模不断攀升。截至 2016 年6月末,吴江地区发卡量增幅较大且活跃交易卡数量占比持续提高。
(2)苏州地区支行以及本行开设在苏州以外地区的支行分别使用所在地的
同城清算网络,因业务规模扩大,支付结算费用也不断攀升。
本行以前电子银行渠道收费项目已部分或在部分地区实行免费,随着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倡议的电子渠道一定限额交易全部免收手续费逐步到位,电子渠道交易更加活跃,对于本行手续费收入会产生了一定影响。但综合考虑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减免手续费支出等因素,对本行未来手续费净收入的财务影响有限,主要表现为:①人民银行将降低或减免清算环节的手续费支出,使本行成本相应降低;②柜面替代率继续提高有利于本行精编提效,降低人工成本开支;③部分项目免费提高客户忠诚度和粘性,尽管损失一些手续费收入,但可带来较大的综合效应。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本行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2,886 46,613 49,913 59,1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 21,011 18,401 9,958 25,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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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3,897 65,014 59,871 84,424
2014 年本行投资收益较 2013 年减少 0.25 亿元,主要原因是:(1)2013 年
债券市场价格下跌,使得 2013 年末本行计入资本公积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为负数,导致 2014 年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获取的投资收益金额较低;(2)2014年本行投资的东台农商行净利润水平较 2013年有所下降。2015
年以来本行债券投资规模持续增加,投资收益保持稳定增长。
3、汇兑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汇兑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汇兑收益 4,687 8,044 8,272 9,334
其他业务收入 2,783 5,079 5,413 6,076
合计 7,470 13,123 13,685 15,410
报告期内,本行汇兑收益及其他业务收入占利润总额比重较小,变动不大。
(四)营业支出
1、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业务及管理费的具体组成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职工薪酬 237,323 431,333 414,825 419,383
折旧费用 43,152 85,941 83,262 74,254
日常行政费用 21,249 53,172 64,586 73,844
经营租赁费 5,267 11,467 8,567 6,487
电子设备运转费 4,277 18,677 15,491 22,623
业务招待费 6,198 15,279 10,580 20,485
机构监管费 6,426 6,400 6,000 4,500
业务宣传费 3,790 12,625 8,407 8,582
税金 5,782 11,684 11,812 8,55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639 5,978 7,431 5,501
无形资产摊销 6,895 16,190 24,544 21,929
印刷发卡费 2,753 6,602 5,494 4,749
广告费 1,989 6,697 8,877 7,520
专业服务费 9,318 19,339 14,828 19,517
其他 20,522 47,578 43,290 4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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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78,580 748,962 727,994 743,952
成本收入比 33.06% 31.62% 29.96% 32.58%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业务管理费分别为
7.44 亿元、7.28 亿元、7.49 亿元和 3.79 亿元。本行业务管理费主要项目包括职
工薪酬、折旧摊销费用、日常行政费用、专业服务费、电子设备运转费、业务招待费等项目。以下将对主要项目进行分析:
(1)职工薪酬: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 2016年 6月末,本行
正式在岗员工人数呈上升趋势。2013 年末本行积极拓展业务,招聘了较多新员工,使得 2014年员工总数有所增加,但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2014年本行管理层将全行工资薪酬控制在与 2013年相当的水平。2015年,随着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变化,本行适度对高管人员进行限薪,工资总额进一步控制,同时配合新增员工招聘数量减少等措施,倡导提质增效,使得 2015年薪酬水平较 2014年小幅增长。
(2)折旧及摊销费用:2013 年至 2015 年呈稳步上升态势。主要原因为:
在本行历年发展过程中,固定资产和软件投入金额逐年增加,折旧和摊销亦随之增加。
(3)日常行政费用: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近年来由于宏观
经济调整、本行利润下降等因素,本行控制日常行政支出,对差旅费、住宿费等费用标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推广电子对账以节省邮电费支出等。
(4)电子设备运转费:2014年电子设备运转费较 2013年度减少 713.2万元,
而 2015年则小幅上涨 318.6万元。电子设备运转费构成较复杂,费用性质不同,
主要包括:基础数据平台维护费用、软件系统维护费用、ATM机器和 POS机等运行、维护费用、日常消耗品支出等。该等费用与筹建、新建经营网点情况以及不定期实施基础数据平台网上银行系统升级、维护等支出相关。2013 年度本行电子设备运转费金额高于 2014年和 2015年,主要由于 2013年本行对基础数据平台、软件系统实施了集中升级、维护,新建设支行和分理处一次性投入较多,导致电子设备运转费金额较大,而 2014年度后则相对平稳。
(5)业务招待费:自 2014年以来,此项费用较 2013年有所下降,主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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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近年来,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本行适度控制了业务招待费开支,加强了对基层支行业务招待费的控制力度,统一采取公务卡方式支付。因此,此项费用有所下降。
(6)专业服务费:报告期本行专业服务费主要包括流程银行建设咨询费、
微贷项目咨询费、非零售内评法项目咨询费等,此项费用发生一般不具有持续性。
2、营业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本行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税 35,376 87,539 89,231 82,493
城市维护建设税 3,380 6,018 6,153 5,640
其他附加 2,562 5,695 4,987 4,353
合计 41,318 99,252 100,371 92,486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报告期内,本行营业税金及附加波动趋势与本行利息收入波动趋势基本一致。
3、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贷款损失-发放贷款和垫款 238,508 763,038 631,768 248,589
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 4,817 4,358 7,491 2,070
合计 243,325 767,396 639,259 250,659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2.51亿元、6.39亿元、7.67亿元和 2.43亿元。本行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贷款
减值损失,2014 年以来本行资产减值损失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本行部分借款客户(如钢贸和纺织贷款客户)经营环境不佳,还款能力下降,本行将该类贷款调整为不良贷款,并增加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2016年 1-6月本行加强了不良贷款的催收力度,核销、处置了部分不良贷款,增加了资产质量较好的贴现类贷款,2016年 6月末不良贷款较 2015年末有所下降,使得 2016年 1-6月资产减值损失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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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下降。
(五)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本行的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外收入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 19 13,094 5,266
政府补助 2,715 5,130 7,613 36,922
其他 770 1,114 472 1,107
小计 3,487 6,263 21,179 43,295
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246 888 1,281 939
对外捐赠 1,213 1,713 1,801 1,384
其他 160 799 776 2,123
小计 3,619 3,400 3,858 4,446
营业外收支净额-132 2,863 17,321 38,849
2013 年收到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靖江润丰村镇银行收到的江苏省财政厅拨付的 2012年度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 2,152.62万元(苏财金[2013]50
号);本行收到的吴江区财政局拨付的 2012年度银行贷款增长风险补偿奖励资金
518.18万元(吴财企字[2013]192号);靖江润丰村镇银行根据《税收优惠政策的
函》收到的税收返还 317.00万元;本行泗阳支行收到的 2011年度县域金融机构
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 149.80万元(苏财金[2012]5号、苏财金[2012]57号)。
2014 年本行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主要系:本行控股子公司嘉鱼吴江村镇银行收到的财政部根据财金[2010]116 号文件拨付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人民币 16.40万元和根据财金[2014]12号文件所拨付的相关贷款定向费用补贴
人民币 107.00 万元;收到的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根据苏财金[2014]59 号文件所
拨付的 2013年度省财政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引导资金人民币 270.00万元;收到
的江苏省财政厅根据苏财金[2014]69 号文件拨付的 2013 年度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其他主要系收到的江苏省财政厅根据苏财金[2014]47号文件拨付的 2014年度民品优惠利率贷款贴息。
2015 年度本行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主要系:本行控股子公司嘉鱼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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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村镇银行收到的财政部根据财金[2010]116 号文件拨付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人民币 23.40 万元;本行收到根据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吴财企字[2015]184
号下发的 2015年财政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人民币 264.00万元;其他主
要系收到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金[2015]14 号文件拨付 2014 年第二、三季度民
品优惠利率贷款贴息以及收到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农改办[2015]3 号文件下发的 2013-2015年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涉农补贴代发工作经费。
2016年 1-6月本行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主要系:本行收到的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金[2015]120号文件拨付 2013、2014年度民
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资金人民币 118.8万元;本行控股子公司嘉鱼吴江村镇
银行收到的财政部根据财金[2010]116 号文件拨付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人民币 73.3万元。
(六)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行所得税的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本年/期 87,653 144,669 298,201 296,381
当期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纳税影响 3,749 15,615 -10,844 11,039
递延所得税调整-5,831 -16,213 -84,490 -44,838
合计 85,571 144,071 202,867 262,582
报告期内,本行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调节表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会计利润 481,943 755,720 979,707 1,235,498
按当年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5%) 120,486 188,930 244,927 308,875
加:不可作纳税抵扣的支出税负 2,779 5,422 6,220 7,229
加:上年应纳所得税调整 3,749 15,615 -10,844 11,039
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调整-6,409 -9,910 13,036 -11,612
减:非纳税项目收益的税负 35,034 55,986 50,472 52,949
合计 85,571 144,071 202,867 262,582
报告期内,本行所得税费用与本行利润总额变动趋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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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净利润
报告期内,本行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1,145,298 2,368,467 2,430,010 2,283,746
其中:利息净收入 1,056,794 2,237,782 2,307,863 2,118,24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7,137 52,548 48,591 65,666
营业支出-663,223 -1,615,610 -1,467,624 -1,087,097
其中:资产减值损失-243,325 -767,396 -639,259 -250,659
营业利润 482,075 752,857 962,386 1,196,649
利润总额 481,943 755,720 979,707 1,235,498
净利润 396,372 611,649 776,840 972,9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1,564 604,448 767,744 964,508
本行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2016年 1-6月,本行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2.75%、94.97%、
94.48%和 92.27%。本公司的利息净收入主要来源于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与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的差额,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含不良贷款)占利息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9.68%、
81.64%、80.29%和 77.37%,吸收存款利息支出占利息支出的比例分别为 88.32%、
87.54%、88.69%和 88.6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利息收入 1,616,101 3,486,107 3,533,899 3,273,327
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含不良贷款) 1,250,423 2,798,884 2,885,029 2,608,050
利息支出-559,307 1,248,325 1,226,036 1,155,081
其中:吸收存款利息支出-495,727 1,107,107 1,073,324 1,020,123
利息净收入 1,056,794 2,237,782 2,307,863 2,118,246
本行 2014年净利润较 2013年下降了 20.15%,主要由于:本行 2014年营业
收入为 24.30亿元,较 2013年上升了 6.40%,经营情况保持稳定,但由于受宏观
经济景气度下降影响,吴江地区部分制造业贷款客户经营情况不佳,现金流状况较差,本行出于谨慎性考虑,于 2014年计提了 6.32亿元贷款减值损失,较 2013
年的 2.49亿元上升了 154.14%,使得净利润水平下降。
本行 2015 年净利润较 2014 年下降了 21.26%,主要由于:受央行连续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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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基准利率因素影响,本行 2015年营业收入为 23.68亿元,较 2014年下降了
2.53%,且受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影响,吴江地区部分制造业贷款客户经营情况
不佳,现金流状况较差,本行出于谨慎性考虑,于 2015年计提了 7.63亿元贷款
减值损失,较 2014年的 6.32亿元上升了 20.78%,使得净利润水平下降。
本行 2016年 1-6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2.16%,基本保持稳定。
(八)2016年 1-6月与 2015年 1-6月经营业绩比较分析
本行对 2016年 1-6月和 2015年 1-6月的利润表进行了比较分析,内容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
1-6月
变动额变动率变动原因分析
一、营业收入 1,145,298 1,195,524 -50,226 -4.20%
2016年 1-6月营业收入较 2015年 1-6月有所下降,主要由于:2016年 1-6月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的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利息净收入 1,056,794 1,132,814 -76,020 -6.71%
2016年 1-6月利息净收入较 2015年 1-6月有所下降,主要由于:2015 年以来央行多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占存款比重较高的活期存款的利率下降幅度小于贷款利率下降幅度,且央行扩大了存款利率的上浮区间,2016年 1-6月净利差与净息差水平较 2015年 1-6月有所下降。
利息收入 1,616,101 1,764,142 -148,041 -8.39%
2016年 1-6月利息收入较 2015年 1-6月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受央行 2015年以来持续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因素影响,本行贷款和垫款(含不良贷款)的平均利率从 2015年 1-6月的 7.46%下降至 2016年 1-6月
的 5.93%,使得利息收入有所下降。
利息支出 559,307 631,328 -72,021 -11.41%
2016年 1-6月利息支出较 2015年 1-6月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受央行 2015年以来持续下调存款基准利率因素影响,本行吸收存款的平均利率从 2015年 1-6月的 2.13%下降至 2016年 1-6月的 1.73%,使得利息
支出有所下降。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7,137 23,778 3,359 14.13%
2016 年 1-6 月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5 年 1-6 月有所增加,主要由于:2016年 1-6月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5,357 31,206 4,151 13.30%
2016年 1-6月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 2015年 1-6月有所增加,主要由于:2016年 1-6月本行理财业务规模、客户业务结算量增加,使得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加。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8,220 7,428 792 10.66%
2016年 1-6月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较 2015年 1-6月有所增加,主要由于:2016年 1-6月客户业务结算量增加,使得结算业务和电子银行业务手续费支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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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53,897 33,335 20,562 61.68%
2016年 1-6月投资收益较 2015年 1-6月大幅增加,主要由于:本行联营企业射阳农商行和东台农商行利润水平上升,使得投资收益上升;2016年 1-6月本行转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较高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 4,687 3,159 1,528 48.37%
2016年 1-6月汇兑收益较 2015年 1-6月有所增加,主要由于:2016年 1-6月本行国际业务规模持续增加,汇兑收益相应增加。
其他业务收入 2,783 2,438 345 14.15%
2016年 1-6月其他业务收入较 2015年 1-6月有所增加,主要由于:2016年 1-6月本行房屋租赁业务收入有所增加。
二、营业支出 663,223 706,943 -43,720 -6.18%
2016年 1-6月营业支出较 2015年 1-6月有所减少,主要由于:2016年 1-6月占营业支出比重较高的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营业税金及附加 41,318 49,531 -8,213 -16.58%
2016年 1-6月营业税金及附加较 2015年 1-6月有所下降,主要由于:本行于 2016年 5月 1日实施营改增,使得 2016年 1-6月营业税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业务及管理费 378,580 305,181 73,399 24.05%
2016年 1-6月业务及管理费较 2015年 1-6月有所增加,主要由于:随着本行分支机构与业务规模持续增加,2016年 6月末员工人数较 2015年 6月末有所上升,使得职工薪酬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243,325 352,231 -108,906 -30.92%
2016年 1-6月资产减值损失较 2015年 1-6月下降,主要由于:2016年 1-6月本行进一步加强了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力度,2016年 6月末不良贷款率为
1.75%,较 2015年 6月末的 1.80%有所下降;拨备覆
盖率为 192.17%,较 2015年 6月末的 178.43%上升,
使得贷款减值损失有所下降。
三、营业利润 482,075 488,581 -6,506 -1.33% 2016年 1-6月营业利润较上年保持稳定。
加:营业外收入 3,487 1,768 1,719 97.23%
2016年 1-6月营业外收入较 2015年 1-6月大幅增加,主要由于:2016年 1-6月本行取得政府补助 271.5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减:营业外支出 3,619 1,566 2,053 131.10%
2016年 1-6月营业外支出较 2015年 1-6月大幅增加,主要由于:2016年 1-6月本行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24.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四、利润总额 481,943 488,783 -6,840 -1.40% 2016年 1-6月利润总额较上年保持稳定。
减:所得税费用 85,571 100,788 -15,217 -15.10%
2016年 1-6月所得税费用较 2015年 1-6月有所下降,主要由于:2016年 1-6月本行国债利息收入及股权投资收益进一步增加,使得所得税综合税率有所下降。
五、净利润 396,372 387,995 8,377 2.16% 2016年 1-6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保持稳定。
三、现金流量分析
本行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0.39亿元、-34.70亿元、54.78亿元和 32.67亿元。本行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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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96亿元、-1.69亿元、-55.02亿元和 10.41亿元。本行 2013年度、2014年度、
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8亿元、-2.49
亿元、3.72亿元和 3.94亿元。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4,679,399 4,783,997 876,063 4,621,145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792,707 1,008,412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17,87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1,133,870 - 95,00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623,442 3,697,558 - 231,08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421,952 3,205,865 3,301,165 3,083,57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6,269 86,714 117,433 98,0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42,802 12,566,841 5,398,073 8,033,865
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2,843,962 3,601,990 4,550,633 3,839,507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666,656 -- 1,960,539
向央行借款净减少额- 21,647 29,353 19,000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299,780 64,936 12,194 31,98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2,189,78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1,133,870 - 95,00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605,986 1,177,925 1,077,425 1,033,7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0,729 429,942 404,650 342,1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3,450 385,447 346,825 436,26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595 273,421 257,230 236,1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76,158 7,089,178 8,868,090 7,994,4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66,644 5,477,663 -3,470,017 39,389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现金流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流入和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本行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分别为 46.21
亿元、8.76亿元、47.84亿元和 46.79亿元,受各期期末本行吸收存款波动影响,
报告期内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有所波动。
本行 2013年度、2015年度 2016年 1-6月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流入分别为 2.31亿元、36.98亿元和 6.23亿元,2014年度由于卖出回购金融款减少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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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示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1.90亿元。本行卖出回购金融款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
要受各期期末本行短期资金流动性需求波动影响,因此具有一定的波动性。
本行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分别为 30.84亿元、33.01亿元、32.06亿元和 14.22亿元,其波动
趋势总体与本行贷款业务和中间业务收入规模波动趋势相一致。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客户贷款和垫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同业款项。本行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分别为 38.40亿元、45.51亿元、36.02亿元和 28.44亿元。本行 2013
年度和 2016年 1-6月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为 19.61亿元和 6.67
亿元,2014年度和 2015年度受存放同业款项减少影响,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分别为 10.08亿元和 7.93亿元,列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014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由于 2014年度本行吸收存款金额增长较慢,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等同业负债有所下降,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低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增加了吸收存款和卖出回购金融款项的规模,使得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分别为 54.78亿元和 32.67亿元。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171,311 995,036 2,144,864 1,507,61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35,862 343,738 282,100 263,9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金额
473 208 7,508 8,5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07,646 1,338,982 2,434,472 1,780,090
投资支付的现金 6,371,534 6,720,427 2,375,111 2,559,59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5,456 120,297 228,617 216,1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66,990 6,840,724 2,603,728 2,775,7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0,656 -5,501,742 -169,256 -995,665
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13年度、2014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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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15.08亿元、
21.45亿元、9.95亿元和 71.71亿元。
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5.60亿元、23.75亿
元、67.20亿元和 63.72亿元。2013年以来,本行增加对债券类产品的投资,使
得投资支付的现金金额较高。
报告期内,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波动较大,是因为本行将债券投资活动作为补充手段以提高本行的流动性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从而有效规避市场风险。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1,495,940 497,9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5,940 497,91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 -- 4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1,839 126,015 248,601 208,3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1,839 126,015 248,601 608,3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101 371,897 -248,601 -608,390
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向股东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行在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分配的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08亿元、2.49亿元、1.26亿元和 1.02亿元。
本行于 2013年提前偿还了 4亿元次级债券,使得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流出增加,另外本行于 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发行了同业存单,使得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净额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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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其他事项的分析
(一)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没有足够资金以满足到期债务支付的风险。本行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存款人提前或集中提款、借款人延期偿还贷款、资产负债的金额与到期日错配等。
本行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总行集中管理。本行制定了相关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董事会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及下设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部。各相关部门依其职责履行相关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本行在预测流动性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流动性管理方案。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1)保持负债稳定性,确保核心存款在负债中的比重;
(2)设置一定的参数和限额监控和管理全行流动性头寸,对全行流动资金
在总行集中管理,统一运用;
(3)保持适当比例的现金及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同业往来、流动性高的
债权性投资,参与公开市场、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运作,保证良好的市场融资能力;
(4)建立流动性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下表为本行资产负债表日至合同规定到期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到期日结构分布。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系按合同约定的未折现现金流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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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已逾期/无期限即时偿还 1个月内 1-3个月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上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970,337 2,383,445 ----- 11,353,782
存放同业款项- 683,752 6,797,413 1,103,384 --- 8,584,549
拆出资金-- 265,399 33,164 66,511 -- 365,0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790,935 - 3,388,264 6,178,961 28,418,947 3,854,500 2,535,507 45,167,1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71,150 - 1,047,520 1,314,755 705,607 2,221,201 960,496 6,520,729
持有至到期投资-- 74,260 24,863 1,655,694 3,514,663 2,476,637 7,746,117
其他金融资产- 234,577 ----- 234,577
金融资产总额 10,032,422 3,301,774 11,572,856 8,655,127 30,846,759 9,590,364 5,972,640 79,971,942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4,645 3,350 -- 17,99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6,167 ----- 16,16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194,394 ---- 6,194,394
吸收存款- 28,660,156 3,003,132 4,386,866 17,650,838 8,982,759 - 62,683,751
应付债券--- 1,000,000 --- 1,000,000
其他金融负债- 262,038 335,988 - 6,126 4,014 - 608,166
金融负债总额- 28,938,361 9,533,514 5,401,511 17,660,314 8,986,773 - 70,520,473
净头寸 10,032,422 -25,636,587 2,039,342 3,253,616 13,186,445 603,591 5,972,640 9,45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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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已逾期/无期限即时偿还 1个月内 1-3个月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上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293,773 2,855,952 ----- 11,149,725
存放同业款项- 875,979 2,523,502 ---- 3,399,481
拆出资金-- 64,939 ---- 64,93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38,619 ---- 1,138,619
发放贷款和垫款 657,359 - 3,182,400 5,667,651 27,696,537 3,496,193 1,210,721 41,910,8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71,150 - 2,617,383 252,864 1,837,149 1,888,337 935,372 7,802,255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080 277,424 897,322 4,334,432 1,685,072 7,213,330
其他金融资产- 177,107 ----- 177,107
金融资产总额 9,222,282 3,909,038 9,545,923 6,197,939 30,431,008 9,718,962 3,831,165 72,856,317
金融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1,239 ----- 21,23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270,934 - 302,685 -- 5,573,619
吸收存款- 24,193,335 6,745,805 6,994,609 14,083,051 6,787,740 - 58,804,540
应付债券-- 500,000 ---- 500,000
其他金融负债- 204,659 -- 36,364 4,048 - 245,071
金融负债总额- 24,419,233 12,516,739 6,994,609 14,422,100 6,791,788 - 65,144,469
净头寸 9,222,282 -20,510,195 -2,970,816 -796,670 16,008,908 2,927,174 3,831,165 7,71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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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已逾期/无期限即时偿还 1个月内 1-3个月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上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096,872 1,891,666 ----- 10,988,538
存放同业款项- 1,087,352 2,913,036 ---- 4,000,388
发放贷款和垫款 493,415 - 3,040,355 6,270,851 26,077,245 2,639,159 458,554 38,979,57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2,894 - 9,600 5,309 257,969 1,647,317 792,764 2,935,85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3,840 213,256 493,303 3,180,094 2,234,531 6,135,024
其他金融资产- 204,649 ----- 204,649
金融资产总额 9,813,181 3,183,667 5,976,831 6,489,416 26,828,517 7,466,570 3,485,849 63,244,031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1,929 --- 21,92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7,903 -- 507,361 -- 515,26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876,364 ---- 1,876,364
吸收存款- 22,125,114 3,498,551 7,072,321 15,135,903 5,634,716 - 53,466,605
其他金融负债- 209,291 -- 10,185 3,482 1,317 224,275
金融负债总额- 22,342,308 5,374,915 7,094,250 15,653,449 5,638,198 1,317 56,104,437
净头寸 9,813,181 -19,158,641 601,916 -604,834 11,175,068 1,828,372 3,484,532 7,139,594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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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7

项目
2013年 12月 31日
已逾期/无期限即时偿还 1个月内 1-3个月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上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995,219 2,763,614 ----- 11,758,833
存放同业款项- 1,117,494 5,880,313 630,520 537,837 -- 8,166,16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5,017 ---- 95,017
发放贷款和垫款 189,054 - 3,355,657 5,606,915 22,377,350 2,677,221 300,375 34,506,57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9,894 - 9,600 4,943 68,564 984,745 1,087,336 2,375,08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3,840 174,112 398,526 3,602,571 2,197,031 6,386,080
其他金融资产- 220,705 ----- 220,705
金融资产总额 9,404,167 4,101,813 9,354,427 6,416,490 23,382,277 7,264,537 3,584,742 63,508,453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45,380 6,162 -- 51,54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9,066 296 ---- 9,362
拆入资金--- 12,205 --- 12,20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774,046 298,237 --- 4,072,283
吸收存款- 24,217,911 3,005,022 7,209,801 13,445,968 4,900,524 170 52,779,396
其他金融负债- 209,349 1,360 262 2,107 3,120 1,335 217,533
金融负债总额- 24,436,326 6,780,724 7,565,885 13,454,237 4,903,644 1,505 57,142,321
净头寸 9,404,167 -20,334,513 2,573,703 -1,149,395 9,928,040 2,360,893 3,583,237 6,36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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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8

可用于偿还所有负债及用于支付发行在外贷款承诺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大部分到期存款金额并不会在到期日立即提取而是继续留在本行,另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可以在需要时处置取得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本行的表外项目主要有银行承兑汇票、开出信用证、开出保函及贷款承诺等。
下表列示了本行表外项目的主要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银行承兑汇票 10,246,764 10,738,882 10,063,173 11,891,097
开出信用证 295,615 154,820 341,123 648,972
贷款承诺 316,211 316,690 320,827 420,230
开出保函 142,709 152,946 161,721 212,315
合计 11,001,299 11,363,338 10,886,844 13,172,614
(二)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主要源自于本行资产负债利率重定价期限错配。本行通过利用缺口分析系统,对利率敏感资产负债的重定价期限缺口实施定期监控,主动调整浮动利率与固定利率资产的比重,对利率风险进行管理。关于本行对利率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一、风险管理
(五)市场风险管理 1、利率风险管理‖。
于各资产负债表日,本行生息资产和生息负债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较早者)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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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9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1个月内 1-3个月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上不计息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0,923,702 ---- 425,723 11,349,425
存放同业款项 7,473,752 1,100,000 ---- 8,573,752
拆出资金 265,248 33,156 66,312 --- 364,71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3,892,000 6,084,978 32,062,490 38,774 6,736 86,698 42,171,6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785,020 - 202,453 1,925,139 821,575 271,150 6,005,337
持有至到期投资 300,494 - 1,479,355 2,681,097 2,222,418 - 6,683,364
其他金融资产----- 500,006 500,006
金融资产总额 25,640,216 7,218,134 33,810,610 4,645,010 3,050,729 1,283,577 75,648,276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4,544 3,326 --- 17,87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6,011 ----- 16,0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191,000 ----- 6,191,000
吸收存款 31,309,724 4,322,627 17,384,954 8,556,220 - 299,315 61,872,840
应付债券 997,380 ----- 997,380
其他金融负债----- 1,445,413 1,445,413
金融负债总额 38,514,115 4,337,171 17,388,280 8,556,220 - 1,744,728 70,540,514
资产负债净头寸-12,873,899 2,880,963 16,422,330 -3,911,210 3,050,729 -461,151 5,107,762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40

单位:千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1个月内 1-3个月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上不计息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0,713,755 ---- 431,410 11,145,165
存放同业款项 3,395,979 ----- 3,395,979
拆出资金 64,936 ----- 64,93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33,870 ----- 1,133,870
发放贷款和垫款 5,933,212 5,667,708 27,744,702 84,665 7,031 113,158 39,550,4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650,401 247,921 1,745,404 1,590,828 779,133 271,150 7,284,837
持有至到期投资 250,681 399,991 778,523 3,321,645 1,484,670 - 6,235,510
其他金融资产----- 512,822 512,822
金融资产总额 24,142,834 6,315,620 30,268,629 4,997,138 2,270,834 1,328,540 69,323,595
金融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1,174 ----- 21,17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267,558 - 300,000 --- 5,567,558
吸收存款 29,863,971 6,796,037 13,708,538 5,843,219 - 976,513 57,188,278
应付债券 499,300 ----- 499,300
其他金融负债----- 1,122,916 1,122,916
金融负债总额 35,652,003 6,796,037 14,008,538 5,843,219 - 2,099,429 64,399,226
资产负债净头寸-11,509,169 -480,417 16,260,091 -846,081 2,270,834 -770,889 4,924,369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41

单位:千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1个月内 1-3个月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上不计息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0,596,380 ---- 387,417 10,983,797
存放同业款项 3,990,351 ----- 3,990,351
发放贷款和垫款 3,809,767 6,289,629 26,233,567 208,603 7,603 135,149 36,684,31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9,038 1,285,175 677,746 222,894 2,384,853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011 340,000 399,784 2,305,568 2,067,617 - 5,313,980
其他金融资产----- 521,119 521,119
金融资产总额 18,597,509 6,629,629 26,832,389 3,799,346 2,752,966 1,266,579 59,878,418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1,647 ---- 21,64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7,903 - 500,000 --- 507,9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870,000 ----- 1,870,000
吸收存款 25,367,698 6,867,871 14,639,315 4,866,756 - 175,912 51,917,552
其他金融负债----- 1,015,491 1,015,491
金融负债总额 27,245,601 6,889,518 15,139,315 4,866,756 - 1,191,403 55,332,593
资产负债净头寸-8,648,092 -259,889 11,693,074 -1,067,410 2,752,966 75,176 4,545,825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42

单位:千元
项目
2013年 12月 31日
1个月内 1-3个月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上不计息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374,888 ---- 379,066 11,753,954
存放同业款项 6,984,494 620,000 520,000 --- 8,124,49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5,000 ----- 95,000
发放贷款和垫款 3,627,907 5,703,731 22,788,969 251,427 237,616 138,794 32,748,44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065,431 1,002,850 219,894 1,918,241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957 299,788 499,962 2,467,855 1,994,780 - 5,464,342
其他金融资产----- 529,048 529,048
金融资产总额 22,284,246 6,623,519 23,838,997 3,384,713 3,235,246 1,266,802 60,633,523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45,000 6,000 --- 51,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8,984 ----- 8,984
拆入资金- 12,194 ---- 12,19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765,780 294,000 ---- 4,059,780
吸收存款 26,966,356 7,049,792 13,063,398 4,257,697 170 202,995 51,540,408
其他金融负债----- 847,438 847,438
金融负债总额 30,741,120 7,400,986 13,069,398 4,257,697 170 1,050,433 56,519,804
资产负债净头寸-8,456,874 -777,467 10,769,599 -872,984 3,235,076 216,369 4,11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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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3

下表显示了所有货币的收益率每年度同时平行上升或下降 100 个基点的情况下,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生息资产与生息负债(不含活期存款)的结构,对本行各期间净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单位:千元
项目
上升 100个基点下降 100个基点
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
2016年 1-6月 164,495 -69,752 -164,495 73,898
2015年度 122,903 -88,027 -122,903 93,336
2014年度 116,385 -66,369 -116,385 70,802
2013年度 133,595 -55,622 -133,595 59,342
上述对本行各期间净利润的影响主要为利息净收入的税后影响。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本行认为该假设并不代表本行的资金使用及利率风险管理的政策,因此上述影响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
(三)外汇风险
本行主要以人民币进行业务,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小部分业务则以美元或其他币种进行。汇率风险主要源自于本行为保持一定外币头寸的结构性风险。本行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经营水平,通过限额设立和控制、强化资产负债币种结构的匹配的方法来管理和控制汇率风险。关于本行对汇率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一、风险管理(五)市
场风险管理 2、外汇风险管理‖。
下表为本行资产负债表日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分币种的结构分析。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人民币
美元
折人民币
港币
折人民币
其他币种
折人民币
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329,352 18,229 998 846 11,349,425
存放同业款项 8,447,855 85,187 14,832 25,878 8,573,752
拆出资金- 364,716 -- 364,71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42,076,743 94,933 -- 42,171,6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005,337 --- 6,00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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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4

持有至到期投资 6,683,364 --- 6,683,364
其他金融资产 498,285 753 - 968 500,006
金融资产合计 75,040,936 563,818 15,830 27,692 75,648,276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7,870 --- 17,87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6,011 --- 16,0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191,000 --- 6,191,000
吸收存款 61,440,323 392,246 15,146 25,125 61,872,840
应付债券 997,380 --- 997,380
其他金融负债 1,285,788 156,178 724 2,723 1,445,413
金融负债合计 69,948,372 548,424 15,870 27,848 70,540,514
资产负债净头寸 5,092,564 15,394 -40 -156 5,107,762
单位:千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人民币
美元
折人民币
港币
折人民币
其他币种
折人民币
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130,574 13,152 443 996 11,145,165
存放同业款项 3,137,311 198,887 2,144 57,637 3,395,979
拆出资金- 64,936 -- 64,93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33,870 --- 1,133,870
发放贷款和垫款 39,491,287 59,189 -- 39,550,4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284,837 --- 7,284,837
持有至到期投资 6,235,510 --- 6,235,510
其他金融资产 508,454 -- 4,368 512,822
金融资产合计 68,921,843 336,164 2,587 63,001 69,323,595
金融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1,174 --- 21,17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567,558 --- 5,567,558
吸收存款 56,873,835 252,945 1,219 60,279 57,188,278
应付债券 499,300 --- 499,300
其他金融负债 1,047,674 71,339 1,404 2,499 1,122,916
金融负债合计 64,009,541 324,284 2,623 62,778 64,399,226
资产负债净头寸 4,912,302 11,880 -36 223 4,924,369
单位:千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人民币
美元
折人民币
港币
折人民币
其他币种
折人民币
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0,973,120 8,196 1,915 566 10,983,797
存放同业款项 3,797,930 170,794 2,730 18,897 3,990,351
发放贷款和垫款 36,613,622 70,696 -- 36,684,31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84,853 --- 2,38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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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5

持有至到期投资 5,313,980 --- 5,313,980
其他金融资产 520,856 263 -- 521,119
金融资产合计 59,604,361 249,949 4,645 19,463 59,878,418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1,647 --- 21,64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507,903 --- 507,9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870,000 --- 1,870,000
吸收存款 51,726,214 172,756 3,099 15,483 51,917,552
其他金融负债 937,974 72,704 1,572 3,241 1,015,491
金融负债合计 55,063,738 245,460 4,671 18,724 55,332,593
资产负债净头寸 4,540,623 4,489 -26 739 4,545,825

单位:千元
项目
2013年 12月 31日
人民币
美元
折人民币
港币
折人民币
其他币种
折人民币
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741,383 10,325 878 1,368 11,753,954
存放同业款项 7,955,682 93,512 1,461 73,839 8,124,49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5,000 --- 95,000
发放贷款和垫款 32,658,104 90,340 -- 32,748,44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18,241 --- 1,918,241
持有至到期投资 5,464,342 --- 5,464,342
其他金融资产 529,048 --- 529,048
金融资产合计 60,361,800 194,177 2,339 75,207 60,633,523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51,000 --- 51,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8,984 --- 8,984
拆入资金- 12,194 -- 12,19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059,780 --- 4,059,780
吸收存款 51,344,617 118,990 2,380 74,421 51,540,408
其他金融负债 798,586 48,851 - 1 847,438
金融负债合计 56,262,967 180,035 2,380 74,422 56,519,804
资产负债净头寸 4,098,833 14,142 -41 785 4,113,719
本行外汇头寸金额不重大,货币性资产与负债净头寸受外币兑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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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6
五、主要财务、监管指标分析
(一)主要财务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本行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0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时间项 目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2016年 1-6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84 0.39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85 0.39 0.39
2015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74 0.60 0.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72 0.60 0.60
201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68 0.77 0.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47 0.75 0.75
2013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01 0.96 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62 0.94 0.94
报告期内,本行的其他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总资产回报率 0.53% 0.92% 1.25% 1.63%
成本收入比 33.06% 31.62% 29.96% 32.58%
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元) 3.26 5.46 -3.46 0.04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 4.70 0.36 -3.89 -1.57
注:(1)总资产回报率=税后利润÷平均资产;平均资产=(期初资产+期末资产)÷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3)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总股本
(4)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流量净额÷总股本
(二)主要监管指标及变动趋势分析
1、主要监管指标
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自2006年1月1日起试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47

行,1996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同时废止。新指引修改了多项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并增加了有关商业银行运营的一些新核心指标。本行严密监控各项业务指标的变动状态,实施银行业务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管理。
此外,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2号令)及其修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6月8日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文件规定,按照―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稳健运用、风险与效益平衡‖的原则进行资本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主要监管指标如下:
监管指标
监管
标准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资本充足率(%)
≥10.5
13.22
13.58 13.47 12.78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12.08 12.44 12.34 11.63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12.08 12.44 12.34 11.63
流动性比率(%)本外币≥25 42.67 45.12 38.22 46.41
拆借资金比例(%)
拆入资金比例≤4 --- 0.02
拆出资金比例≤8 0.59 0.11 --
存贷款(本外币)比例(%)-- 70.52 71.68 73.28 65.66
拨贷比(贷款拨备率)(%)≥2.5 3.35 3.52 3.57 3.23
不良贷款比率(%)≤5 1.75 1.86 1.69 1.35
准备充足率(%)
信贷资产≥100 305.95 264.33 300.61 336.76
非信贷资产≥100 264.86 254.59 303.10 185.31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10 6.19 5.13 5.63 6.06
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15 10.40 8.99 10.39 10.14
注: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指标为上报监管的并表数据。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并表)
2015年 12月 31日
(并表)
2014年 12月 31日
(并表)
2013年 12月 31日
(并表)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6,705,543.6 6,413,177.9 5,844,151.4 5,242,631.9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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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级资本净额 6,706,520.4 6,414,124.9 5,845,195.3 5,243,741.3
3资本净额 7,342,160.5 7,002,047.9 6,381,971.1 5,760,432.4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50,974,125.1 47,126,248.6 42,962,211.2 41,277,036.4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145,418.8 30,988.8 161,920.0 5,012.5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4,408,085.0 4,408,085.0 4,253,505.0 3,807,566.3
7应用资本底线之前的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4+5+6)
55,527,628.9 51,565,322.4 47,377,636.2 45,089,615.2
8因应用资本底线而导致
的额外风险加权资产
- - --
9应用资本底线之后的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7+8)
55,527,628.9 51,565,322.4 47,377,636.2 45,089,615.2
1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9) 12.08 12.44% 12.34% 11.63%
11一级资本充足率(2/9) 12.08 12.44% 12.34% 11.63%
12资本充足率(3/9) 13.22 13.58% 13.47% 12.78%
报告期内,本行的资本充足率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2、主要监管指标计算说明
(1)上述监管指标中,存贷款比例、不良贷款比率、准备充足率为按照监
管口径根据经审计的数据重新计算,其余指标均为上报银监会数据。
(2)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对应的
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对应的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对应的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
其中:总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它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3)流动性比率=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100%
(4)拆出资金比例=拆出资金期末余额÷各项存款期末余额×100%
(5)拆入资金比例=拆入资金期末余额÷各项存款期末余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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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存贷款比例=各项贷款期末余额÷各项存款期末余额×100%,该比例按
照本外币合并计算。
(7)不良贷款比率=五级分类后三类贷款期末余额÷各项贷款期末余额
×100%
(8)准备充足率=实际计提准备÷应提准备×100%
(9)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对单一最大客户发放的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100%
(10)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对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
额×100%
3、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1)衡量安全性的指标
商业银行衡量安全性的指标主要有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比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和关联授信比例。
①资本充足率
近几年来,本行在注重内部积累的同时,不断强化资本约束的经营理念,加大对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控制力度。本行根据银监会2012年6月7日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和披露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本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78%、13.47%、13.58%
和13.22%,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63%、12.34%、12.44%和12.08%,核心一
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63%、12.34%、12.44%和12.08%,符合监管的最新要求。
②不良贷款率
本行管理层对不良贷款风险非常重视,报告期内,通过严格控制信贷、加强授信管理、加大对逾期贷款的检测和管理等措施,使不良贷款率保持在较低的水平。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本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35%、1.69%、1.86%和1.75%,均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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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和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本行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6.06%、5.63%、5.13%和6.19%,本行近年
来,通过各种措施吸收存款,相应的扩大贷款规模和贷款对象,该项指标均符合监管标准。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10.40%,符合监
管标准。本行将贷款集中度问题作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对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加强对贷款集中度指标的日常监控,积极采取措施防范贷款集中度风险。同时本行将进一步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增强资本实力,从而使贷款集中度保持在较低水平。
(2)衡量流动性的指标
商业银行衡量流动性的指标主要为流动性比率。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本外币流动性比率为42.67%。本行为确保资产流
动性和支付能力,不断加强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管理,本外币流动性比率一直处于较好的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3)衡量总量结构性的指标
商业银行衡量总量结构性的指标主要有存贷款(本外币)比例和拆借资金比例。
①存贷款(本外币)比例
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本行存贷款(本外币)比例分别为65.66%、73.28%、71.68%和70.52%,均低于
75%。
②拆借资金比例
报告期内,本行拆借资金比例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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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行主要财务优势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分析
(一)主要财务优势
本行公司治理结构比较完善,运作较为规范,内部控制机制较为有效,财务和盈利状况良好,能够保持业务与资产的健康稳步发展。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
日,本行存款总额分别为515.40亿元、519.18亿元、571.88亿元和618.73亿元,贷
款总额分别为338.42亿元、380.44亿元、409.94亿元和436.36亿元,存贷款总体呈
上升趋势。
2、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本行的利息净收入分别
为21.18亿元、23.08亿元、22.38亿元和10.57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9.73亿元、
7.77亿元、6.12亿元和3.96亿元;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
本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9.01%、13.68%、9.74%和5.84%,盈利能力
总体较强。
3、本行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
日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35%、1.69%、1.86%和1.75%,贷款质量总体较好,优质
的信贷资产为本行业务的持续良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需要解决的问题
1、经营区域比较集中
由于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区域存在客观限制,本行业务主要集中于吴江地区。经营区域的限制导致了本行的经营区域集中度偏高,无法有效分散区域经营风险。为了实现跨区域经营,分散区域经营风险,提高经营业绩,本行于2007年10月发起设立了嘉鱼吴江村镇银行,迈出了探索跨区域经营的第一步;借助嘉鱼吴江村镇银行的成功经验,2009年9月本行在湖北赤壁设立赤壁支行,2009年11月在江苏泗阳设立泗阳支行,2009年12月本行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了靖江润丰村镇银行;此外,本行于2008年9月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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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本行在江苏省内共设立8家异地支行,其中2010年5月在江苏泰兴设立泰兴支行;2010年6月在江苏姜堰设立姜堰支行;2010年7月在徐州新沂设立新沂支行;2010年8月在江苏连云港设立连云支行;2010年12月在泰州和徐州分别设立兴化支行、泰州海陵支行和沛县支行、徐州鼓楼支行。此外,2010年10月和12月,本行分别战略参股如皋农商行和启东农商行。
2011年本行在江苏与安徽省共设立3家异地支行,其中2011年6月在安徽宣城设立宁国支行;2011年9月在安徽宣城设立广德支行;2011年11月在江苏镇江设立句容支行。此外,因业务发展需要,2011年嘉鱼吴江村镇银行将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本行参与增资1,480万元,持股比例从51%上升至
66.33%。
2012年5月本行战略参股东台农商行,占其股本的20%。
2013年12月本行在苏州市高新区设立高新支行,高新支行是本行在苏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在原市区范围内设立的同城支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本行的机构战略布局。
2015年1月本行设立泰州分行。2015年4月本行在苏州市吴中区设立吴中支行,吴中支行是本行在苏州市区范围设立的第二家同城支行,有利于进一步增加本行的业务规模。
2016年6月本行在苏州市相城区设立相城支行,相城支行是本行在苏州市区范围设立的第三家同城支行。
本行近年来抓住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充分发挥本行高效、快捷和机制灵活的竞争优势,拟进一步把经营区域拓展到长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以及中西部等增值潜力巨大的地区。
2、借款人集中度偏高
受农村商业银行资本规模和经营区域的约束,报告期内本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较高。本行将努力推动跨区域经营,实现贷款投向客户更加多元化,加大压缩单一客户贷款规模的力度,控制和降低大额客户授信风险,同时进一步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增强资本实力,从而降低贷款集中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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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本金补充渠道狭窄
得益于正确的发展战略、准确的市场定位、恰当的经营策略以及良好的内部管理水平,近几年本行发展速度较快,存贷款规模、资产规模等均处于快速增长阶段。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本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78%、
13.47%、13.58%和13.22%。与此同时,最近三年本行资产总额复合增长率为
6.94%。可以看出,仅通过内源资本的积累已不能满足本行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
本行须进一步完善资本补充渠道,增强资本实力,提高抵御风险能力,推动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
七、本行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分析
(一)本行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未来三年本行股东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本行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本行董事会制定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并获得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本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本行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下,本行分配年度股利应优先采用现金方式:(1)本行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
值;(2)审计机构对本行的该年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3)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对本行的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产生
不利影响。从本行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上市后股价与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本行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在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行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本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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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或者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期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原则为:(1)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本行发展
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本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行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考虑本行发展实际情况,综合考察本行的成长性、未来业务发展能力、资本补足能力、股东意愿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本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本行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适当调整。
4、本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计划
在充分考虑本行的成长性、未来业务发展能力、资本补足能力、股东意愿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的基础上,结合本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本行在 2014年至 2016年计划为股东提供以下投资回报:
(1)2014 年至 2016 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发生,
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或者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期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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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上述必须以现金方式进行股利分配以外,公司还可以股票股利进行
分配。
(3)本行拟进行利润分配时,由本行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该预案经独立
董事、监事会审核通过后交付董事会表决。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同意通过后交付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行将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本行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本行独立董事亦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5、未来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本行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本行业务发展和以后年度分红,以促进本行业务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本行未来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1、历史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均实施了利润分配政策。2013年,根据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行现金分红 20,048.2万元;2014年,根据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
行现金分红 25,060.3万元;2015年,根据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行现金分
红 12,530.1万元;2016年,根据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行现金分红 10,024.1
万元。
2、盈利情况
本行盈利能力较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28,374.6万元、243,001.0万元、236,846.7万元和 114,529.8
万元,保持较高水平。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本行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96,450.8万元、76,774.4万元、60,444.8万元和
39,156.4万元,虽受经济景气度影响有所下降,但总体保持较高水平,有助于股
东未来分红回报的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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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需求情况
本行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根据银监会于2012 年 6 月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我国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别为 11.5%和 10.5%,并于 2018年底前全面达到相关
资本监管要求。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行根据新办法计算的资本充足率为
13.22%,随着业务持续快速增长,本行将进一步完善内源性资本积累为主、外源
性融资为辅的资本补充机制,做到资本补充与结构优化并举,形成科学合理的资本结构。
4、融资环境
本行生产经营较为稳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融资渠道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宽,直接融资能力大大加强,配合日常经营积累和金融债券等支持,本行可以获得较为充足的发展资金。
5、股东的意愿
未来三年,本行将努力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本行股东认为留存一定的可分配利润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有利于保持一定的资本充足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经营价值和风险防范能力。
综上所述,在确保本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本行股东的意愿、未来资金需求和融资环境,本行确定了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即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或者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期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建立了科学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符合本行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已经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修改了《公司章程(草案)》有关内容。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详细内容,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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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一)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每股收益变化情况
根据本行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即期回报摊薄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以推动各项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将通过有效配置资本,及时有效地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投入当期就可以产生一定效益,从而实现合理的回报水平。本次发行预计 2016年完成,根据本行的合理预测,本次发行后,本行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将下降。
1、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分析如下:(1)提升资本充足水平,建立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满足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标准;(2)为业务发展夯实资本基础,增强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3)不断完善自身改革,规范经营,提升管理水平;(4)
打造现代农村金融企业,更好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发展对银行信贷投放需求;(5)提高公司市场知名度,吸引优
秀人才。
本次融资的合理性分析如下:(1)本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对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规定的各项条件;(2)本行具有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组织架构、良好的财务表
现、网点渠道优势等;(3)本次发行股票规模合理,既满足现阶段本行日益增
长的资本补充要求,又避免短期内对本行每股收益造成剧烈稀释,能够合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与本行现有业务的关系,本行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资本,主要用于满足本行信贷业务发展的需要。针对现有贷款业务,本行在人员、技术方面具有扎实的储备,业务发展具有较大的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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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空间。
本行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敬业专业的高级管理团队和信贷管理团队。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10年以上银行业从业经验,了解本地风土,熟悉本行业务。本行实现了信用风险的流程化管控,中后台职能进行明确的区分,建立了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客户关系方面,本行承继了原农村信用社社区性特点,员工、银行、客户都生活在同一社区范围,能贴近各社区基层客户,以亲和、相熟关系进行营销和服务,形成了本行经营方式灵活、获取交易信息成本低、能够及时作出决策的经营特点。
本行建立了独立的授信审批流程,主要由各级审批人员对授信进行集中管理;实施客户信用评级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由客户经理对各自分管的信贷资产进行管理;推行信贷资产损失责任个人赔偿追究制度。本行专门研发了信贷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进行业务授信审批、客户信用评级、贷款分类和风险预警等,降低了管理过程的人为因素,提高了效率和准确性。
本行所在的苏州市吴江区位于我国经济最活跃的长三角经济区,是江苏省乃至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吴江区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是吴江经济的主角和增长的主要动力。2012年,吴江撤市设区,正式融入苏州城区,获得城区功能新的发展优势。同时,吴江是全国信用环境最优良的地区之一,是江苏省金融生态达标县(市)。本行的业务和网络主要位于吴江区,这即使本行能够分享苏州整个地区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商机,又为本行带来了良好的经营环境,为本行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股东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有所下降,本行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提升本行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
2015年,本行坚持实施转型战略谋划长远发展与―抓存款、稳投放、保资产、控风险、增效益、争荣誉‖六项常规工作齐头并进,扎实推进劳动竞赛促发展,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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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夯实基础管理控风险,有序实施转型战略提质效。一是存款―逆势而上‖,在主要经营区域保持同业领跑地位,市场份额继续位居第一;二是贷款规模稳步攀升,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产业调整,推进民生改善,切实发挥地方金融主力军作用;三是金融市场业务稳健发展,交易量和业务收入稳步扩大;四是业务收支平稳有序,效益情况良好;五是加快战略转型步伐,重点推进管理、渠道、产品、科技、考核和人事六大领域创新,夯实跨区域发展后劲;六是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强化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全面风险管理,完善案件防控和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客户基础还不够扎实,客户分成和分类管理体系还有待完善;不良贷款、逾期和欠息贷款有所上升,贷款风险控制压力仍然较大;受资产质量下滑、央行降息两大主要因素影响,部分效益指标同比下降。
2016年,本行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实施客户导向、创新驱动和多元化经营战略,实现稳投放、保资产、控风险、增效益的有机统一,切实激发全行经营活力。
2、优化资产负债和业务结构,提升业务水平和盈利能力
一是加快零售业务事业部改革,提高微贷、房贷、电商等业务管理水平,提升零售业务发展能力。二是实施对公客户分类管理和维护,提升本行业务拓展能力。三是发展新型资产和负债业务,提升多元化经营发展能力。以设立金融市场部上海研发中心为基础,优化投资决策流程,建立控制完善、高效运行的投资决策机制。积极开展同业存单、金融债、资产证券化等主动负债业务。四是按照客户导向和创新驱动战略要求,提升产品开发、优质服务和品牌建设能力。以社保卡、芯片卡升级为契机,积极创新,完善手机支付、移动平台的新兴渠道,抓好客户体验提升工作。深入应用对客定价系统,提升客户差异化定价能力。五是继续深入实施全员营销固化工程,提升分支行的营销管理能力。
3、提高本行日常运营效率,降低本行运营成本
一是深入实施分类指导和考核,以绩效考核促进业务发展能力,以绩效考核提高经营效率。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效能建设和履职能力。
三是打造―集约化‖集中运营平台。开展离行式 ATM的集中加钞、开发对公结算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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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集中开户系统、优化共享服务式的后台作业系统,实现面向多渠道、跨部门、跨条线业务的集中处理,打造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业务运营格局。四是深入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强化运营成本控制。
4、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本约束机制,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本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在资本总量能满足业务规模发展和防范经营风险需要的基础上,提高资本的配置与使用效率,实现经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最大化。
本行将进一步加强资本预算和考核的管理,引导各级机构树立资本约束意识,探索完善―资金转移定价‖、―风险调整后资本回报率‖、―经济增加值‖等先进考核指标的应用,使资本成本概念和资本管理理念融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加强对包括本次募集资金在内的资本金的统筹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提升资本回报水平。
5、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将进一步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提升稳健经营、稳步发展的能力。完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集中度风险、流动性风险和资本充足率的监测、分析和报告机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加快信贷管理机制改革,实施贷款审查审批专业化、集中化改革方案,提升信贷业务风控水平。
6、注重股东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
本行将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切实保护股东权益,在兼顾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采取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本行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行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即期回报摊薄时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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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合法权益,并进行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本行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本行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其下设的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本行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本行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本行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本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或本行要求的,为确保本行切实履行填补回
报措施的其他要求。
为确保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即期回报摊薄时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本行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本行利益。
2、承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或本行要求的,为确保本行切实履行填补回
报措施的其他要求。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规定。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及2016年1-9月业
绩说明
2016年 1-6月,本行所处行业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本行主要从事存款、贷款业务,所属银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银行业存款、贷款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本行的经营也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2016年 1-6月,经德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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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华永审计,本行实现营业收入 11.4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92
亿元。
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收入主要来自于存款、贷款业务产生的净利息收入;中国人民银行未对存款、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调整;本行存款、贷款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本行主要贷款客户能够按时还本付息,本行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重大不利影响。
基于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银行业及本行发展、经营状况,本行预计 2016年 1-9月营业收入在 17.2亿元-18.08亿元之间,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在-2%到 3%
之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5.31亿元-5.56亿元之间,较上年同期变动幅
度在 0%到 5%之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基本保持稳定,不存在收入及利润水平大幅下降的情形。(上述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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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一、本行发展战略
本行将秉承发展基业,继续坚持立足城乡、服务―三农‖和广大民众、助推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定位,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银行的发展理念;突出创新主题,推进业务发展、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的战略转型;稳步实施跨区域经营,全面提升本行发展与竞争能力,努力把本行打造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行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具有行业特征、区域特色的精品农村商业银行。
(一)突出创新主题,提升本行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本行将积极推进业务创新,探索富有活力的管理体制和机制,通过持续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实现由传统业务的竞争转变到创新业务的竞争,并不断提升客户经理的专业和服务水平,建立全方位的市场化营销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本行各项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1、公司业务
(1)不断培育精品企业客户
公司业务是本行的核心业务,本行将秉承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客户的目标,巩固和维护好与本行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优质民营企业以及对本行综合回报率高的信贷企业,同时重点拓展一些科技型、出口创汇型优质民营企业,不断培育精品企业客户。
(2)细分客户,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能力
本行将制定详细的客户细分标准,对不同客户的定位、开发、培养、服务、风险管理等制定详实的规划,同时致力于产品服务创新,适应不断变化、多层次的客户需求。本行通过不断完善信贷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维护好客户资料;加强市场调研,获取目标客户的资料,根据企业规模、发展潜力以及对本行的贡献度等制定个性化的产品、服务、风险管理和定价方案。不但要满足客户现在的金融需求,更要结合客户的发展状况满足公司客户未来的金融需求,同时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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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新的财务和理财管理方式、方法,使企业客户增加自身收入,实现本行与客户的双赢。
(3)不断提高综合营销能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公司业务品牌
本行将继续推行客户经理制,完善客户经理培训体系,提高客户经理的专业和服务水平。完善客户经理考核与激励机制,提高客户经理积极性。大力开发业务发展所需要的先进产品、服务和管理系统支持,为客户经理提供有力的后台支撑。本行将加强营销渠道的建设,提高营销的辐射广度和深度。通过广泛的网络布局与电子渠道的有机结合向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更好地服务于优质客户,提升客户的忠诚度。在整合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综合营销能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公司业务品牌。
2、个人业务
(1)以市民卡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区域竞争优势
2005 年,吴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要让吴江市民在经济活动过程中推行无纸化的金融结算方式,开始向政府申请项目资金。与此同时,与吴江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业务部门也陆续提出了应用和发行市民卡的需求。借此机会,本行作为吴江市发改委的合作方,在吴江市政府对市民卡项目―政府化主导、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指导方针下,积极参与市民卡的项目规划、市场运作等方面工作。吴江市民卡采用了―三卡合一‖的应用组合模式,即:社保卡、苏州通、银行卡三卡合一,集成了工资发放、公交、社保、医保、电子钱包等功能,是目前国内应用领域最广、规划功能最多的市民卡之一。截至2016年 6月 30日,吴江市民卡已发行 127万余张,并与本行的垂虹卡捆绑使用。
本行将不断完善和开发后续服务,拓展垂虹卡的服务功能。并结合本行的网点优势,及吴江地区经济特点,本着方便持卡人、兼顾利益的原则,做好市民卡的推广应用工作,编织好垂虹卡与吴江市民之间的纽带,并搭建好本行与吴江区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平台。不断整合本行的金融资源,为本行的个人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吴江地区已开始发行新版社保卡,以代替―吴江市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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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卡‖的―社会保障‖功能,本行为吴江地区新版社保卡的唯一合作发行机构,负责提供新版社保卡中的金融功能。
(2)加强数据分析能力,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加快研究实施客户信息整合方案,提出具体的客户细分和目标市场营销策略,对不同的客户提供不同的营销手段和营销方式,针对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本行将对不同客户群体的金融需求和价值取向,在住房、汽车、教育、旅游、耐用消费品等潜力巨大的个人信贷市场中开发出适合不同客户群体需求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客户量身定制产品和服务。本行将以垂虹卡为载体,强化风险控制,进一步完善借款手续、利率确定及还款方式,研究并开发自助贷款功能,加强个人信用授信管理,给予个人信贷客户综合授信额度和单项授信额度,开发好住房、汽车、教育、旅游、耐用消费品潜力巨大且质量优良的个人信贷市场。
(3)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农户贷款历来是本行的强项,在未来的几年中,本行将继续致力于发展农户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以培育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现代农业为切入点,为广大从事农业、养殖业、畜牧业的自然人、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非法人企业的投资人或合伙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贷款服务,在培育本行优质客户的同时,为吴江地区的三农建设提供信贷支持。
为持续改进三农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本行在提升农户服务的基础上,围绕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作为支持重点,发挥本行服务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3、中间业务
本行将努力开拓中间业务,使中间业务成为本行新的利润增长点,逐步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加快业务、服务及技术创新,拓展中间业务品种,延伸银行服务;重点发展针对中小客户、城乡居民的中间业务品种,逐步形成本行中间业务经营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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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多元化发展为目标,做大做强国际业务
国际业务作为中间业务的主要获利品种之一,各商业银行均非常重视,竞争十分激烈。为此,本行将从提高从业人员和客户经理的业务水平、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创新国际业务新品种等几个方面树立全行办外汇的观念,以快捷的服务、低廉的价格赢得客户的口碑,赢得市场和客户的认可。
(2)扩大代理类中间业务的传统优势,强化中间业务产品开发
本行将以垂虹卡为载体,以代收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燃气费、代扣税款、代发工资等代收代理业务为突破口,为广大客户提供代理保险、代理金融机构委托、代理国债等代理业务。积极推进票据贴现与承兑、银行卡、外币兑换、结售汇、信用证等结算性业务,创造新的收入来源。推进代客户理财业务、基金托管等科技含量高、收益率高的中间业务的发展,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配套金融服务。同时本行将结合吴江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开发信息咨询,代理清理债权、债务、国际金融担保等服务。
4、资金业务
在资金业务上,本行将不断推进产品和业务的创新,实现资产多元化,分散经营风险;同时,拓宽盈利渠道,平衡资金头寸,满足流动性需求。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风险;加强银行间合作,大力发挥本行在吴江地区的网络优势,提供资金结算、同业拆借、贴现和回购及各种票据等业务。
(二)突破瓶颈制约,加强区域扩张
2007年11月8日,由本行控股的湖北嘉鱼吴江村镇银行开业,标志着本行走出了跨区域经营的第一步。嘉鱼吴江村镇银行自开业以来,始终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百姓创业的经营方向,以―便捷、高效、稳健、安全‖的经营方针,积极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不仅树立了良好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形象,自身盈利能力也不断提高。
2009年12月15日,经江苏银监局批准,本行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了靖江润丰村镇银行。一方面依托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南北对接‖战略,将苏南农村商业银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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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及产品技术引入苏北,提高金融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实现本行在经济发展潜力较好城市的布局计划,增强稳定持续的盈利能力。
2008年 9月 26日,本行以发起人身份战略参股射阳农商行,认购该行 20%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2010年 10月,本行战略参股启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10%的股份;2010年 12月 8日,本行以发起人身份战略参股如皋农商行,认购该行 10%的股份;2012年 5月 14日,本行以发起人身份战略参股东台农商行,认购该行 20%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本行积极谋求进入资本市场,不仅取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也在加速拓展江苏省内业务、由地方性银行向区域性银行转型的道路上迈出了稳健的一步。
2009年 9月和 2009 年 11月,本行分别在湖北省赤壁市和江苏省泗阳县设立赤壁支行、泗阳支行。2010年本行在江苏省内共设立 8家异地支行,其中 2010年 5 月在江苏泰兴设立泰兴支行;2010 年 6 月在江苏姜堰设立姜堰支行;2010年 7 月在徐州新沂设立新沂支行;2010 年 8 月在连云港连云区设立连云支行;2010年 12月在泰州和徐州分别设立兴化支行、泰州海陵支行和沛县支行、徐州鼓楼支行。2011年 6月、9月及 11月,本行分别在安徽省设立宁国支行、广德支行、在江苏省镇江市设立句容支行。随着吴江撤市设区,本行积极推进在苏州市区的网点布置工作,分别于于 2013年 12月和 2015年 4月在苏州市高新区和吴中区开设高新支行和吴中支行,稳步实施城区全覆盖计划,夯实区域性银行布局的根基。2015 年 1 月,本行在江苏省泰州市设立泰州分行,进一步推动跨区域发展的速度,打造异地机构的多元化格局。2016 年 6 月,本行在苏州市相城区设立相城支行,进一步巩固在苏州市的网点布局。
本行一系列的跨区域经营行为标志着对地域瓶颈的突破,在未来的几年中,本行将利用好上述跨区域经营中积累的成功经验,抓住国家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契机,充分发挥本行高效、快捷和机制灵活的竞争优势,在保障资本金充足和资产规模扩张中寻找最佳平衡点。在立足吴江地区发展的基础上,本行将灵活运用新设机构、并购、参股等方式,加大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以及中西部等增值潜力巨大地区的市场开拓,为新农村建设和发展提供覆盖

1 启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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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广、综合化、多功能、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三)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本行将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制,由单纯的信用风险管理向包括信用、市场、操作和流动性风险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转变,将风险管理涵盖各分支机构、各项业务和各种产品,贯穿于风险识别、风险监测、风险计量、风险控制、风险处置到风险补偿的各个环节,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风险管理。
1、不断加强授权授信管理
本行按照经营与管理相分离的原则,强化信贷前台、中台和后台―三岗‖分设工作,不断完善科学的授权授信体系和审贷分离的贷款决策体系。
2、不断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本行将不断借鉴其他国内外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分析方法,加强对业务流程的风险量化分析,排查出风险点,并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和管理要求;通过对客户信息的动态分析,努力降低信用风险概率;建立健全信贷监测系统,提高对信贷风险的识别和预警能力;同时要强化风险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信贷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增强其对风险的敏感性、预见性和对虚假信息的识别力。
3、建立快速的反应机制和敏锐的退出机制
本行将通过疏通信息渠道,及时捕捉客户的信息,了解客户的市场信誉度、盈利能力、生存能力、资金状况、生产营销情况,短期内是否有其他银行大幅度降低授信以及产业政策变化等,甄别企业的风险状况,及时把握信贷资产―进‖、―退‖的时机,建立起快速的反应机制和敏锐的退出机制。
4、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控制是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防范操作风险的必要手段。本行将进一步深化内控体系和内控评价机制建设,促进内控长效机制建设向纵深推进。本行将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各项会计核算制度,全面实施内部会计工作问责制度,规范业务费用开支管理,加强现金管理和反洗钱工作,形成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与防范操作风险和金融案件的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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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机制。
(四)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和投入
在信息化建设上,本行将按照建设现代化金融企业的要求,遵循―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策略,不断强化信息化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本行管理和经营的全面信息化和自动化,提升本行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并降低管理成本。
本行将全面推进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建设,整合现有客户的数据资料,建立和完善客户资料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客户数据分析系统,实现对客户细分,建立资源共享、分层开发和科学管理的完整体系。
本行将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评级系统、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信贷监测系统,提高对信贷风险的识别和预警能力。
本行将不断完善柜面业务、结算业务、信贷业务、国际业务等业务系统的性能,进一步强化事后监督、集中对账、远程授权等业务系统功能,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服务。
本行将不断发展和完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等电子分销渠道,并不断完善―96068‖短号服务功能,为客户提供多样、便捷、安全的信息服务渠道。
与此同时,本行将不断加强研发团队建设,提高本行研发力量,解决系统开发与维护脱节的问题;不断加强信息化管理团队建设,增加沟通,促进业务与技术的融合;不断促进本行人员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为本行各项业务快速、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化保障。
(五)继续实施―人才兴行‖战略
要建设现代化金融企业,人才是关键。由此,本行将坚持引进人才和自有人才培养相结合,努力创造平等竞争、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建设一支优良的员工队伍。
创新劳动用工机制,实施人才结构调整。制定科学的人事管理规划,以人均效益平衡点确定用工编制,有计划、有选择地优化员工队伍的年龄和文化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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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在职位设置上真正做到按需设岗,精兵简政;在职务晋升上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竞聘,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良好内部竞争环境。
加大员工的教育培训力度,逐步建立科学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分步进行‖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业务培训工作,强化新招聘员工的岗前培训和考核,重点进行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增强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要按照《员工岗位内部轮换和异地交流管理办法》和《员工亲属回避制度》的要求,广泛开展员工轮岗、交流和锻炼,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培养中级管理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充分挖掘现有人力资源潜力,真正提高本行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六)企业文化建设
本行将把营造优秀的企业文化作为推动工作开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员工队伍形象。不断提炼本行文化精神,形成自己的价值体系,不断培育本行的社会责任感,形成本行的核心价值观。
制定具有本行特色的企业文化手册,并通过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和实践本行的核心价值观,使之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行为中,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融入到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全面塑造本行的精神、理念和价值观。
强化―个性化亲情服务‖的理念,真正做好―来有迎声、去有送声‖的人性化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不断开发员工技能与潜质,满足其发展需要,提升并实现自身价值;在全行塑造一种―家‖的氛围,以达到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的目的。
(七)组织结构调整计划
本行将依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健全管理制度,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的专业化水平,并加强董事会的职责,切实发挥其决策核心作用,逐步完善董事会战略发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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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风险、审计、提名及薪酬、关联交易控制、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三农等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促进公司建立科学、高效、合理的决策系统;进一步发挥好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好股东利益;高管层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加快反应速度、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本行将进一步完成流程再造,不断细化管理条线,优化业务流程。在内部架构上,建立约束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垂直独立的风险管理机制;在业务条线上,不断发挥本行高效、快捷的竞争优势,根据市场变化对现有业务模块进行整合,逐步实现业务条线化管理;在管理流程上,加快管理链条扁平化改造的节奏,不断提高量化决策、量化管理的能力。
在完善组织结构的同时,本行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及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保证本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本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
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一)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且没有对
本行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因素发生;
2、国家金融体制平稳运行,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保持相对稳定和连续;
3、国家对商业银行政策遵循既定方针,不会有重大不可预期的改变;
4、本行所处行业的市场正常发展,不会出现重大市场变化。
(二)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本行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创新主题,实现由传统业务的竞争转变为创新业务的竞争;抓住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施―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加强区域扩张;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实施―人才兴行‖战略,为本行的发展提供人才的支撑;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业务和管理流程的全面自动化和信息化;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本行发展的软实力。本行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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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方式、方法或途径实现本行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行上述发展计划是在深入全面地分析了整个行业的竞争格局,结合本行业务发展现状和国家政策,本着把本行建设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行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征和金融竞争力‖的精品农村商业银行这一目标而制定的。上述业务发展计划实施后,本行将借助发行上市这一契机,拓宽本行融资渠道,充实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承受能力,同时提高本行知名度,为区域扩张打下基础。通过上述发展计划的不断推进,本行的抗风险能力、经营和管理水平将得到全面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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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募集资金使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总量及其依据
根据本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本行拟发行11,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本次发行中本行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本行股份。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保荐机构根据询价情况,结合本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本行对于募集资金的需求量协商确定。本行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的金额为716,471,600元。
二、股东大会对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意见
根据本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对净资产的影响:通过本次发行,本行的净资产将增加。
2、对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本行
净资产和股本的增加,每股净资产将相应的产生变化,净资产的增加将在短期内导致本行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3、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的资本充足率及核心资本充足率将得以提高。
四、募集资金专属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本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有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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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本行股票均为普通股,股利分配采取―同股同权‖的分配原则,以派现、送股,及派现、送股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一)本行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
本行《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本行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本行法定公积金。本行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行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本行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本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本行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行《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本行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本行。
本行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草案)》的以上规定,本行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本行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税后利润的 10%;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注
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4、按持股额向股东支付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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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行根据财政部于 2012年 3月 30日颁布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自 2012年 7月 1日起根据资产负债表日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提取一般准备,提取的一般准备作为当期利润分配,并在股东权益内单独列示。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 1.5%;难
以一次性达到 1.5%的,可以分年到位,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年。本行一般准备金
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提取,在一般准备金余额没有达到财政部的要求下不能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也不能进行股利分配。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一般风险准备金余额为 162,231.44万元,占本行加权风险资产余额的 2.92%,符合
监管要求。以后年度本行将根据各年度实际情况并经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确定每年提取的一般准备金数额。
本行根据每年的经营状况由董事会提出任意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的方案并报股东大会决定。本行不得在未弥补本行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按股东原有股金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 25%。
本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行的利润分配应注重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本行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在当年实现盈利并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本行董事会应当根据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本行的利润分配将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在通常情况下,将保证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本行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和全体股东作出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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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行制定股利分配方案的主要考虑因素
本行制定股利分配方案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远利益;
2、满足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
3、保证股利政策的延续性和适当的分配率;
4、充分考虑银行业的风险因素,从可供分配利润中计提一般准备金和任意
盈余公积金,做到以丰补欠。
二、本行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3 年,根据本行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行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元(含税),合计分红 20,048.2万元。
2014 年,根据本行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行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元(含税),合计分红 25,060.28万元。
2015 年,根据本行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行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125元(含税),合计分红 12,530.14万元。
2016 年,根据本行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行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1元(含税),合计分红 10,024.11万元。
三、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了保证上市前后本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本行 2013 年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版草案)》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内容,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1)本行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本行的
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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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本行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
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3)本行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本行持续经
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
本行可以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分红的条件
本行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行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本行的该年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3)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对本行的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4、现金分红比例
如本行当年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重大投资计划,则本行当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者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期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本行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本行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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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此处所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重大投资计划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本行《公司章程(草案)》、本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金支出安排或投资计划。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本行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本行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因素制定分配方案。
(1)本行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①本行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
②本行董事会认为本行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本行全体股东的利益;
③在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后,应能保持本行业绩的同步增长。
(2)股票股利的分配比例
本行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 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应不少于 1股,否则不应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6、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本行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在具备《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本行董事会可以根据经营和资金需求状况决定进行年度现金分红或中期现金分红。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本行拟进行利润分配时,由本行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本行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应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形成持续、稳定、科学回报的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本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且独立董事应对本行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经本行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和监事会过半数监事同意过后,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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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提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本行独立董事亦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本行应当通过网站投资者交流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实地接待、邀请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本行安排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及程序
(1)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不利影响,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下列情况为上述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不利影响:
①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本行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②因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本行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导致本行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③出现《公司法》规定不能分配利润的情形;
④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⑤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本行《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其他事项。
(2)确有必要对本行《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或变更的,由本行董事会草拟议案。该等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草案应先由本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审核,且独立董事应对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发表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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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的独立意见。经本行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过半数外部监事同意(如外部监事为二人,则为全体外部监事)和监事会过半数监事同意通过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草案将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的半数以上同意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本行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方之二以上通过。
9、利润分配方案执行及相关信息披露
(1)存在股东违规占用本行资金情况的,本行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本行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
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时,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本行制定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对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本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本行新老股东共享。本行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的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4,179.6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3,285.2万元。
五、预计发行后首次派发股利时间
本行将在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后第一个盈利年度的下一年前 6 个月内进行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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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将由本行董事会提出议案递交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和持续回报,兼顾公司成长和股东回报的协同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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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服务计划
本行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严格的信息披露基本制度;本行股票如果能够成功发行并上市,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对外进行信息披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信息披露制度
1、负责信息披露部门及相关人员
本行负责信息披露事宜和与投资者联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孟庆华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联系电话:(0512)63969966
传真:(0512)63969800
互联网网址:www.wjrcb.com
电子信箱:office@wjrcb.com
2、信息披露原则
本行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披露信息。
3、信息披露内容
本行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公开披露信息的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属于定期报告,其他报告属于临时报告。
本行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本行披露的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他有关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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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披露的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对本行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以及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进行说明。
4、信息披露媒介
本行将通过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本行应披露的信息也可以载于本行网站和其他公共媒体,但公布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的报刊和网站。本行不以新闻发布会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
(二)投资者服务计划
本行将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制定了具体的服务计划。
(1)公布投资者服务电话和传真号码,做到专人接听、记录和答复;
(2)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公司将给予不定期的书面答复;
(3)本行将在适当时机,如公布年报、中报、对外重大投资等时,安排本
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适当的渠道解答投资者疑问;
(4)本行在发生发行上市等重大事件时,除按法定程序进行信息披露外,
还将通过网上进行路演或召开记者招待会等形式为投资者服务;
(5)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保证投资者获
取及时、全面的资料查询。
二、重要合同
(一)信贷合同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行正在履行的标的在 5,000万元以上的信贷合同共 66笔,总计合同余额 518,409.00万元,详细说明如下表所示:
序号合同编号借款人合同余额(元)起始日期结束日期担保情况
1 J1020130180801011 吴江临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0,000,000 2013/09/24 2018/01/25
抵押
100,000,000 2013/02/04 2018/01/25
2 J1020120386800439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80,000,000 2012/06/21 2018/03/20
保证
75,000,000 2012/03/26 2018/03/25
3 J1020140680102162 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 2014/06/30 2019/06/26 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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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0 2014/09/12 2019/06/26
137,500,000 2015/04/22 2019/06/26
4 J1020160685505112 苏州天玺纺织制品有限公司 196,080,000 2016-06-16 2017-06-16 抵押
5 J1020160680802242 吴江临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80,000,000 2016-06-24 2017-03-27 质押
6 J1020151288201932 江苏丽致精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38,700,000 2015-12-25 2018-12-24 抵押
7 J200980100107
吴江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注1)
184,000,000 2009/02/26 2019/02/25 保证
8 J1020150781505125 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
65,000,000 2015-08-11 2016-07-31 质押
60,000,000 2015-08-05 2016-07-31 质押
9 J1020150288201727 徐州宝龙创展置业有限公司
47,500,000 2015-02-04 2021-02-02
抵押 35,000,000 2015-02-04 2021-02-02
40,000,000 2015-02-05 2021-02-02
10 J1020160588202006 江苏丽致精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11,280,000 2016-05-30 2019-05-27 抵押
11 J1020150181905628
苏州浦江源太湖特种水产有限公司
110,000,000 2015-01-07 2016-12-31 抵押
12 J1020160585504992 苏州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2,000,000 2016-05-13 2026-05-05 抵押
13 J1020160682600786 苏州溪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 2016-06-16 2017-06-15 保证
14 J1020150782500409
苏州华夏五金机电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92,150,000 2015-07-29 2017-09-28 抵押
15 中银连银团 2015001 连云港荣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80,000,000 2015-6-16
2023-05-04(注 2)
保证
16 J1020160680802240 吴江汾湖土方工程有限公司 80,000,000 2016-06-24 2017-03-30 保证
17 J1020160480802181 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0 2016-04-07 2017-04-05 保证
18 J1020160381707169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76,000,000 2016-03-11 2017-03-07 质押
19 J1020150885204593 吴江杰特家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17,000,000 2015-09-06 2016-09-06 抵押
58,850,000 2015-09-06 2016-09-06 抵押
20 J1020151188201913 江苏丽致精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5,760,000 2015-11-26 2016-11-26 抵押
21 J1020151181411737 江苏绸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35,000,000 2015-12-03 2018-11-18 保证
9,000,000 2015-12-16 2018-11-18 保证
26,000,000 2015-11-18 2018-11-18 保证
5,000,000 2016-01-12 2018-11-18 保证
22 J1020141288201694 徐州宝龙创展置业有限公司 75,000,000 2014-12-31 2016-10-26 抵押
23 J1020151181411719 盛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2,000,000 2015-11-16 2016-07-16 保证
24 J1020160380802177 吴江汾湖土方工程有限公司 70,000,000 2016-03-30 2017-03-30 保证
25 J1020160581707515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70,000,000 2016-06-03 2017-05-29 质押
26 J1020160288701124 句容市新农村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70,000,000 2016-02-04 2017-01-10 抵押
27 J1020151281607003 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70,000,000 2015-12-03 2016-12-03 保证
28 J1020140986201533
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70,000,000 2015-09-02 2016-09-02 抵押
29 J1020160682600749 苏州通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65,000,000 2016-06-07 2026-06-01 抵押
30 J200880100515
吴江市东太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注 3)
65,000,000 2008/09/23 2017/09/22 保证
31 J1020150386101791 湖北省恒联科技有限公司 65,000,000 2015-09-23 2016-09-23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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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J1020160681707595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64,000,000 2016-06-22 2017-06-19 质押
33 J1020160381707227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64,000,000 2016-04-01 2017-04-01 质押
34 J1020160381412579 吴江嘉伦织造有限公司 60,000,000 2016-03-31 2017-03-31 保证
35 J1020160688701255 句容福源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00 2016-06-08 2017-06-05 保证
36 J1020160381205502 苏州中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00 2016-03-17 2021-03-14 保证
37 J1020151288201925 江苏丽致精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00 2015-12-16 2018-12-15 抵押
38 J1020160586202323 泗阳国宇实业有限公司 59,000,000 2016-05-11 2017-05-11 抵押
39 J1020160681907458 苏州中美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5,570,000 2016-06-08 2017-06-08 质押
40 J1020160181706978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55,000,000 2016-01-15 2017-01-10 质押
41 J1020160180504810 吴江集台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54,500,000 2016-02-02 2016-07-31 抵押
42 J1020160181205425 苏州中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2,000,000 2016-02-01 2021-01-25 保证
43 J1020151285204833 吴江杰特家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50,200,000 2015-12-29 2016-12-29 保证
44 J1020160682600803 苏州东山碧螺峰农产品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6-06-22 2019-06-20 保证
45 J1020160380802172 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6-03-31 2017-03-29 保证
46 J1020160682600828 苏州胥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6-06-29 2017-06-20 保证
47 J1020160682600831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景艳绿化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6-06-30 2016-12-15 保证
48 J1020160581907357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6-05-20 2017-05-12 质押
49 J1020160581907356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6-05-20 2017-05-12 质押
50 J1020160481907231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6-04-18 2017-03-20 质押
51 J1020160586202338 泗阳建鹏实业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6-05-16 2017-05-16 抵押
52 J1020160581907420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6-05-30 2017-05-25 质押
53 J1020160181505546 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6-02-01 2017-01-25 保证
54 J1020160186202230 江苏新晨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6-01-25 2017-01-11 保证
55 J1020160181505545 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6-01-27 2017-01-25 保证
56 J1020160288701120 江苏崇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6-02-04 2017-01-20 抵押
57 J1020160181105237 苏州东吴水泥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6-02-01 2017-02-01 信用
58 J1020150881906402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5-08-28 2016-08-21 质押
59 J1020150886700911 江苏柏盛家纺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5-08-13 2016-08-13 抵押
60 J1020151285504681 云飞氨纶(苏州)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5-12-15 2016-12-14 保证
61 J1020150980802001 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5-09-28 2016-09-23 保证
62 J1020150981906447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5-09-11 2016-09-02 质押
63 J1020151080802006 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5-10-12 2016-10-09 保证
64 J1020151082106652 德科(苏州)纺织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5-11-03 2016-11-03 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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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86

65 J1020141086801301 连云港海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5-11-16 2016-11-15 抵押
66 J1020131281407288 江苏盛泽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0 2013-12-16 2018-12-31 保证
注 1:吴江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苏州市吴江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 2:最早一笔贷款日期为 2015年 6月 16日,最后一笔还款日期为 2023年 5月 4日。
注 3:吴江市东太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苏州市吴江东太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二)其他合同
1、本行与华泰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
2、本行与华泰证券签订的承销协议。
3、本行与华泰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的补充协议。
4、本行与华泰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签订的承销协议的补充协议。
三、诉讼或仲裁
(一)本行存在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单笔诉讼标的达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事项共计56笔,涉诉金额为21,093.04万元,占本行贷款总额比例未超过1%。详细说明如下
表所示:
序号
被告方
标的本金
(万元)
贷款五级分类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
(万元)
进展情况 江苏天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巧根、王海英、张水根、张健
200 损失 200 一审中 苏州好事来纺织有限公司、吴江市元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朱强、谈小英、张骏燕、徐骏
300 损失 300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吴江邻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戴忠林、陈宜、顾评、吴斌
100 次级 40 一审中 吴江邻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吴江市华都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苏州市华首电子有限公司、张雄、韦小春、顾评、吴斌
300 次级 119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吴江邻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吴江市海宏照明有限公司、刘建红、施金荣、顾评、吴斌
100 次级 40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87 方圆化纤有限公司、吴江市兄妹纺织品有限公司、戴锦亮、俞剑影
473 关注 23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吴江市钟衡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吴江市双雄纺织有限公司、吴江市群峰纺织有限公司、杨兴明、沈利群、钟春荣、李晓云、钟建荣、倪惠琴
280 次级 112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8 安徽富得隆纺织有限公司 400 次级 124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江苏新宝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秀姿实业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东吴工贸有限公司、刘远会、沈卫国、吴业新、吴镇、沈耐勤
430 次级 172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吴江市华都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吴江巨晟电热设备有限公司、苏州格雷特机器人有限公司、周林、顾评、吴斌、张雄、韦小春
100 关注 15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吴江市庆余织造有限公司、夏向红、赵青华
420 关注 84 一审中 吴江市恩召纺织厂、吴江市锦冠喷织有限公司、邵乐平、倪建莉、林海萍、徐存标
470 次级 146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吴江市振丰酒厂、吴江市振通喷织有限公司、俞雪明、何连英、倪海林
400 次级 160 一审中 苏州恒纳贸易有限公司、吴江市融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苏州龙英织染有限公司、吴文等、林雅霜、陈卫国
521.46 关注 78 一审中 江苏苏龙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龙控股有限公司、苏州皓天铝业有限公司、张国林、孙志群、朱小龙、王红、孙康、汤建芬
500 关注 105 一审中 吴江市英斯派进出口有限公司、张佳菲、干卫平、陈建林
400 损失 400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吴江市英斯派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崇文服饰有限公司、陈建林
100 损失 100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吴江市晟富纺织有限公司、吴江市巨诚喷织有限公司、王华、朱晔、钮明、赵学勤、陶文飙、杨建红
350 损失 350 已申请强制执行 吴江市震堰球铁铸造有限公司、苏训传、许红、徐火金、杨月英
240 损失 240 已申请强制执行 吴江康远锦庄纺织有限公司、吴江市融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苏州龙英织染有限公司、吴文等、林雅霜、洪炳琛、洪雅红
500 次级 200 一审中 吴江市金家坝羊笔港轧钢厂、沈届秋、钮碧园、邱敏泉
230 次级 81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吴江市纺原丝绸有限公司、张泉荣、钱金珠
352.62 次级 123 已申请强制执行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88 吴江市新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吴江市兰生纺织有限公司、金伟浩、罗培英
400 关注 84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苏州亿富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吴江宝源有色合金厂、吴林其、吴美芳
170 损失 170 一审中 苏州亿富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吴林其、吴美芳
130 损失 130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苏州汉斯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汉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柳为忠、翁钱华
235 损失 235 一审中
27 苏州市莱豪鞋业有限公司 150 损失 150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吴江市震堰球铁铸造有限公司、苏训传、许红、徐火金、杨月英
387 损失 387 判决书已生效
29 朱锋 380 次级 152 二审中 徐州亚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沂市飞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恒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张宇、曹艳、张兴亮、吴艳侠、潘运平、严素兰、丁永
150 可疑 107 一审中 兴化市统全食品有限公司、江苏振亚食品有限公司、张怀全、王桂华
100 可疑 71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江苏三元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泰州汇能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顾玉明、金巧兰、顾玉良、陈桂英
495 次级 198 一审中 江苏泽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江苏三元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陶诚
500 次级 200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徐州市盛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刘蓓、陈昌虎
500 损失 500 一审中 徐州市盛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江苏久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忠元
1,500 损失 1,500 调解书已生效 安徽太阳禽业有限公司、安徽太阳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亚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吴啟有、徐年军、罗家云
1,000 关注 250 一审中 江苏瑞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徐州福洋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于卫、王晓红、李海洋
500 可疑 360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江苏惠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徐州裕华电动科技有限公司、陈松、王冲、周海松、厉瑞
460 次级 166 一审中 徐州市福津酒业有限公司、徐州远华家俱有限公司、王歌、张利、崔艺凡
200 关注 42 一审中 徐州市恒润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新沂市奥新工贸有限公司、王赛
300 损失 300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江苏弘光棉业有限公司、徐州市金亿洗煤有限公司、沙美芹、孙文峰、500 损失 500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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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群、黄小娟、宋熙文 徐州苏创商贸有限公司、徐州市盛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杜长永、陈昌虎
500 损失 500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徐州昕亨利商贸有限公司、江苏瑞祥粮油实业有限公司、王继明、董瑞华、宗世年
500 损失 500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徐州市银谷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徐州市爵茗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王云龙、周健、谢飞宇、李惠
500 损失 500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徐州瑞昇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市赛腾工程机械贸易有限公司、于芳、李元宏、尹成菊、于卫
500 损失 500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徐州特佳菲南斯珠宝饰品销售有限公司、徐州鑫华纺织有限公司、张华松、程磊、程敏茹
500 损失 500 二审中 江苏忆江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徐州市甬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周小军、朱晓梅、周申强
500 损失 500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徐州泰开商贸有限公司、徐州鼎峰蛋糕礼品装饰有限公司、郑磊、戚振强、付爱荣、陈文豪
450 损失 450 一审中 徐州市汉之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徐州鼎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郑磊、戚家将、戚家枫
500 损失 500 一审中 徐州天创汽车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徐州市汉之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黄海峰、郑伟芳、郑磊、许玉彬
150 损失 150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徐州天创汽车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徐州苏豪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黄海峰、郑伟芳、郑磊、许玉彬
150 损失 150
一审已判决,判决书尚未生效 连云港天旭工贸有限公司、朱映红、张天翔
180 损失 180
判决书已生效,待申请强制执行 江苏润昊混凝土有限公司、新沂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李霖昊、宋娜莉、李振、袁月莲
448.96 损失 449 一审中 江苏三牛面粉有限公司、王士报、江苏瑞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赵艳伦、任贵丽、徐州市华轩医药有限公司、赵铁平
150 可疑 107 二审中 徐州世成钢结构有限公司、徐州市福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袁美福、袁美群、袁甲、袁庚辉、苗传凤
340 次级 136 二审中 吴江市易瑞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吴江天龙针织有限公司、吴传明、朱娟、顾明伟、高文珍
500 次级 200 二审中
合计 21,093.04 -- 14,036 --
在以上未决诉讼中,本行均为原告,诉讼原因均为本行向被告提供贷款,被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90

告到期日未履行还款义务,本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的诉讼。以上贷款均有抵押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故在上述案件中,本行也一并要求担保方履行担保责任。
以上涉诉贷款均已计提了相应的贷款损失准备,减值准备计提充分。上述未决诉讼涉及贷款本金合计21,093.04万元,占本行贷款总额的比例不超过1%,由
于已采取担保等措施,预计不会给本行造成重大损失,故上述未决诉讼不会影响本行的持续经营情况。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未决诉讼所涉及的贷款占比较小,且均有相应的担保,并已计提了相应的贷款损失准备,因此,不会给发行人造成重大损失,不会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不会对发行人的本次发行并上市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根据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上述人员目前均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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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1

第十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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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2


董事签名:
陆玉根_ 谢铁军_ 张亚勤_

孟庆华_ 尹宪柱_ 王德瑞_

沈林明_ 陈景庚_ 毛玮红_

周丽琴_ 唐林才_ 马耀明_

沈孝丰_ 潘鼎_ 陈志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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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3

监事签名:
陆钰铭_ 吴伟荣_ 徐雪良_

吴留生_ 沈红心_ 周建英_

朱奇伟_ 沈舟群_ 吴惠芳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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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4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春良_ 王明华_ 庄颖杰_

吴道坤_ 沈中良_ 倪正华_

陆静雅_ 李丽_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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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袁成栋_

杨洋_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_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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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6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许成宝_

杨亮_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凡_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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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7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所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1-6月、2015年度、2014年度、201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及本所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6月 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出具的审核报告(以下统称―报告及说明‖)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及说明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由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由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而导致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陶坚_

史曼_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曾顺福_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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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节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1、发行保荐书及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查阅地点: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人:孟庆华、张明
电 话:(0512)63969966、(0512)63969887
查阅地点:华泰联合证券责任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1号楼4层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人:袁成栋、鹿美遥、张磊、唐逸凡
电 话:(025)83387685、(025)8338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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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9

附件一: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自然人股东名册(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
序号股东姓名证件编号持股数(股)
1 崔建强 3205251971*7136 4,898,805
2 邱勤荣 3205251971*7117 3,719,286
3 施志良 3205251966*7112 3,719,284
4 张建凤 3205251965*7140 3,719,284
5 严巧英 3205251962*5649 3,719,284
6 李彩娥 3205251961*7163 3,719,283
7 陆丽英 3205251976*7127 3,223,380
8 曹荣泉 3205251959*5615 2,603,498
9 沈林海 3205251968*713X 2,479,525
10 蒋水珍 3205251966*5622 2,479,522
11 许军 3205251961*053X 2,479,522
12 陈金凤 3205251963*5660 2,479,522
13 姚真明 3205251960*6516 2,479,522
14 沈志芳 3205251967*0510 2,479,522
15 乐文龙 3205251954*6559 2,479,522
16 吴根龙 3205251961*5018 2,479,522
17 洪兴凤 3205251962*5623 2,479,522
18 陶琪华 3205251972*7424 2,039,561
19 丁福英 3205251968*5629 1,983,620
20 沈根泉 3205251955*7110 1,983,618
21 王伟泽 3205251960*7110 1,983,618
22 张剑民 3205251960*7113 1,983,618
23 戴锦亮 3205251964*0519 1,983,618
24 张桂芳 3205251966*5640 1,983,618
25 孙庆荣 3205251951*711X 1,983,618
26 孙生根 3205251959*7110 1,983,618
27 沈云珠 3205251966*5645 1,859,641
28 孙建明 3205251963*5613 1,735,666
29 崔纪康 3205251954*7139 1,735,666
30 吕炳南 3205251963*5655 1,735,666
31 朱彤 3205251967*1028 1,735,666
32 顾泉明 3205251967*7114 1,679,722
33 吴胜明 3205251965*0253 1,000,000
34 吴福荣 3205251948*2018 1,487,713
35 姚德荣 3205251944*5617 1,363,737
36 沈守英 3205251950*7127 1,300,000
37 陆火良 3205251961*5912 1,239,762
38 何铭 3205251964*5637 1,239,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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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

39 何仁娜 3205251965*5641 1,239,762
40 吴胜良 3205251962*5919 1,239,762
41 倪卫国 3205251975*6514 1,239,762
42 张治中 3205251974*0630 1,239,762
43 张剑雄 3205251968*5630 1,239,762
44 陆岩明 3303231971*4017 1,239,762
45 凌根华 3304211953*3513 1,239,762
46 徐正荣 3205251966*5912 1,239,762
47 傅行宏 3205251963*0031 1,239,762
48 王根祥 3205251962*5654 1,239,762
49 王惠忠 3205251963*4755 1,239,762
50 沈鑫仁 3205251962*7156 1,239,762
51 徐建永 3302261965*1276 1,239,762
52 沈菊红 3205251970*4728 1,239,762
53 吴赋 3205251956*1519 1,239,761
54 张善扑 3205251955*1517 1,239,761
55 沈明法 3205251949*71,239,760
56 钱雪芬 3205251965*7725 1,115,785
57 计林弟 3205251962*5672 1,115,785
58 陆丽强 3205041978*1550 991,809
59 沈昌荣 3205251967*3514 991,809
60 陆新华 3205251975*5911 991,809
61 宋建琴 3205251969*714X 991,809
62 周建元 3205251968*471x 991,808
63 陆建红 3205251973*5014 899,600
64 朱永良 3205251944*5616 743,857
65 范红卫 3205251967*6223 743,857
66 贺兰法 3205251950*6511 743,857
67 陆志云 5110231970*6711 743,857
68 钱林弟 3205251968*7236 743,857
69 梁丽芳 3205251964*7129 743,857
70 吴根荣 3205251963*2515 743,857
71 沈明春 3205251963*5916 743,857
72 姚良荣 3205251970*7432 743,857
73 杨其荣 3205251956*5631 743,857
74 仲兴根 3211811953*0415 743,857
75 杨泉珍 3205251966*5640 743,857
76 张土林 3205251963*103X 743,857 王龙元 3205251964*5617 743,857
78 杨荣华 3205251967*5618 743,857
79 沈斌 3205251967*7156 743,857
80 吴玉琴 3212811972*1580 743,857
81 徐世元 3205251950*1513 743,857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01

82 张建 3205251974*3834 743,857
83 王绿军 3326031969*2698 743,857
84 宋小宇 3205251961*2511 743,857
85 张细毛 3205251962*7138 743,856
86 孙永强 3205251974*7152 680,322
87 盛利荣 3205251975*7118 619,881
88 顾雪茵 3205251953*3027 619,881
89 张彩虹 3205251963*5627 619,880
90 张云美 3205251973*7121 619,880
91 施佰根 3205251947*5613 619,880
92 朱菊妹 3205251963*5642 619,880
93 胡根良 3205251966*5618 619,880
94 俞伟蔚 3205251969*7123 595,086
95 戈雪英 3205251987*7724 567,953
96 唐林才 3205251964*7115 539,760
97 胡霞萍 3205251965*2524 514,346
98 庞新香 3205251966*4443 495,907
99 沈梅珍 3205251965*442X 495,907
100 王平 3205251958*0047 495,907
101 王云松 3205251959*5618 495,904
102 章正忠 3205251969*0555 495,904
103 朱卫林 3205251968*6211 495,904
104 吴锦平 3205251982*0530 495,904
105 邱明民 3205251963*0539 495,904
106 蒋建荣 3205251971*6239 495,904
107 凌培英 3205251965*7723 495,904
108 潘其荣 3205251967*4738 495,904
109 凌文海 3205251963*4771 495,904
110 徐新荣 3205251963*4717 495,904
111 陆玉祥 3205251964*5618 495,904
112 王海明 3205251957*5919 495,904
113 施兴华 3205251963*7799 495,904
114 颜建芳 3205251969*8331 495,904
115 朱永敏 3205251957*563X 495,904
116 谭晓东 3205251963*5014 495,904
117 姚云珍 3205251966*5687 495,904
118 梅志根 3205251961*5916 495,904
119 徐胜永 3205251974*5917 495,904
120 陈永春 3205251947*5918 495,904
121 陈少华 3205251982*6214 495,904
122 沈雪兰 3205251964*5346 495,904
123 路欣洁 3205251964*0062 495,904
124 费川根 3205251963*5018 495,904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02

125 吴玲玲 3205251966*5029 1,388,533
126 李永新 3205251971*4159 495,904
127 王云祥 3205251963*5612 495,904
128 陈根珠 3205251969*5627 495,904
129 赵明建 3702021967*0412 495,904
130 鲍惠荣 3205251972*5611 495,904
131 钱元 3205251968*5953 495,904
132 唐晓敏 3205251970*3025 495,904
133 华永良 3205251965*5616 495,904
134 张爱珍 3205251968*0063 495,904
135 李金观 3205251953*3574 495,904
136 钱传根 3205251970*5913 495,904
137 沈彩英 3205251962*0521 495,904
138 徐卫芳 3205251968*563x 495,904
139 徐伟芳 3205251967*5914 495,904
140 沈永付 3205251958*5616 495,904
141 范杏林 3205251951*4438 495,904
142 钱骏敏 3205251978*2516 495,904
143 钱光伟 3205251950*0556 495,904
144 沈根祥 3205251967*001X 495,904
145 钮春明 3205251971*6212 495,904
146 周云仙 3205251937*2527 495,904
147 王建平 3205251961*8015 495,904
148 庄永祥 3205251957*8319 495,904
149 蒋晓鸣 3205251948*0514 495,904
150 范为民 3202111954*5516 495,904
151 褚金荣 3205251963*0271 495,904
152 孙佩红 3205251970*4125 495,904
153 凌金华 3205251965*5613 495,904
154 凌振民 3205841953*7711 495,904
155 苏晓澜 3205251981*0527 495,904
156 钱卫英 3205251972*5945 495,904
157 刘扬仟 3205251931*1027 495,904
158 凌金根 3205251964*5618 495,904
159 金剑铭 3205251967*6216 495,904
160 钱荣星 3205251968*6516 495,904
161 孙卫林 3205251963*7138 495,904
162 姚益东 3205251969*0510 495,904
163 金学能 3205251958*5032 495,904
164 黄春林 3205251967*5332 495,904
165 张新华 3205251958*1523 495,904
166 贝春丽 3205251976*1586 495,904
167 王锦程 3205111987*2016 495,904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03

168 王夏良 3205251969*5672 421,518
169 沈秀华 3205251965*834X 371,929
170 潘海连 3205251962*5653 371,929
171 夏林根 3205251963*2534 371,929
172 金子根 3205251944*5618 371,929
173 陈顺涌 3205251951*4757 371,929
174 朱益民 3205251967*0519 371,929
175 陈维红 3205251962*3025 371,929
176 史可佳 3205251985*0549 371,929
177 周文华 3205251967*3512 371,929
178 顾传根 3205251968*0010 371,929
179 许小帆 3205251972*7119 359,840
180 蔡泓芳 3205251964*0523 347,134
181 顾利兵 3205251968*4431 322,339
182 张美金 3205251963*4143 322,338
183 顾明明 3205251967*6543 297,545
184 朱文斌 3205251955*3016 297,542
185 顾启伟 3205251937*0018 272,748
186 钱金虎 3205251948*6218 247,953
187 山毅华 3205251969*8333 247,953
188 顾海明 3205251951*2035 247,953
189 董春峰 3205251958*2571 247,953
190 唐胜泉 3205251972*5659 247,953
191 孙梁 3205251963*0510 247,953
192 吴伟江 3205251968*591X 247,953
193 龚泉生 3205251950*5658 247,953
194 孙建新 3205251959*711X 247,953
195 徐豪剑 3205251956*0511 247,953
196 胡学康 3205251957*5618 247,953
197 陈根荣 3205251967*5613 247,953
198 沈钰林 3205251962*5639 247,953
199 沈莹宝 3205251946*0530 247,953
200 曹金龙 3205251947*1513 247,953
201 朱建新 3205251970*1555 247,953
202 毛兴荣 3205251965*5616 247,953
203 沈海根 3205251964*593X 247,953
204 沈剑 3205251979*051x 247,953
205 罗金传 3205251948*6810 247,953
206 蒋希平 3205251965*0069 247,953
207 谈三荣 3205251962*6213 247,953
208 刘洪兴 3205251954*621X 247,953
209 陈虹 3205251963*1529 247,953
210 沈金泉 3205251963*683X 247,953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04

211 李玉林 3205251964*6818 247,953
212 卜咏梅 3205251972*0065 247,953
213 张建平 3205251968*7414 247,953
214 康廷山 3205251938*2513 247,953
215 董必红 3205251959*0539 247,953
216 姚云红 3205251968*5661 247,953
217 张火根 3205251959*5614 247,953
218 张庭荣 3205251952*0536 247,953
219 徐春风 3205251973*471x 247,953
220 姚虎根 3205251962*473X 247,953
221 韩巧龙 3205251965*5013 247,953
222 徐林荣 3205251963*2033 247,953
223 钱坤南 3205251962*5372 247,953
224 秦小华 3205251966*2519 247,953
225 谢建华 3205251973*1557 247,953
226 陈卫观 3205251957*6856 247,953
227 张政红 3205251970*7166 247,953
228 沈玉林 3205251963*7131 247,953
229 吴敏绮 3205251970*152X 247,953
230 康苏文 3205251971*2528 247,953
231 吴红英 3205251968*8021 247,953
232 王根荣 3205251963*251X 247,953
233 沈建东 3205251969*7735 247,953
234 浦桂通 3205251954*4719 247,953
235 孙永芳 3205251962*0028 247,953
236 王寿根 3205251954*5612 247,953
237 李小坤 3205251947*051X 247,953
238 张永生 3205251955*561X 247,953
239 于天荣 3205251949*053X 247,953
240 丁利荣 3205251955*6813 247,953
241 沈龙虎 3205251951*6819 247,953
242 杨玉妹 3205251968*1521 247,953
243 谢伟明 3205251965*7414 247,953
244 董金娥 3205251962*1546 247,953
245 胡苗苗 3205251964*0526 247,953
246 邱和生 3205251949*7719 247,953
247 朱静华 3205251963*0023 247,953
248 王利明 3205251968*0030 247,953
249 陈淑艳 3205251975*3025 247,953
250 吴珏明 3205251962*5638 247,953
251 沈烨斐 3205251987*0011 247,953
252 徐燕 3205251977*0546 247,953
253 吴建英 3205251969*8022 247,953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05

254 郝群英 3205251959*5921 247,953
255 潘雪雄 3205251964*303x 247,953
256 徐伟红 3205251971*4719 247,953
257 倪云根 3205251963*1072 247,953
258 马仲英 3205251964*4466 247,953
259 陈玮 3205251955*0029 247,953
260 黄静芳 3205251955*8023 247,953
261 沈莲英 3205251959*8340 247,953
262 陈复青 3205251939*0029 247,953
263 唐胜利 3205251968*5652 247,953
264 周海林 3205251967*5612 247,953
265 沈金奎 3205251955*5619 247,953
266 沈建新 3205251971*5311 247,953
267 毛凤荣 3205251963*5656 247,953
268 薛建新 3205251968*5612 247,953
269 解兴根 3205251963*5698 247,953
270 钮丽梅 3205251960*6249 247,953
271 刘忠明 3205251968*5633 247,953
272 邢雪凤 3205251967*1561 247,953
273 石福观 3205251966*681X 247,953
274 叶泉法 3205251966*6832 247,953
275 沈雅琴 3205251965*718X 247,953
276 蒋金娥 3205251965*534X 247,953
277 钮学康 3205251957*8352 247,953
278 庄永红 3205251962*7726 247,953
279 蔡佩芬 3205251953*0549 247,953
280 计虎泉 3205251961*0517 247,953
281 周建明 3205251961*5315 247,953
282 虞健红 3205251950*0046 247,953
283 吕斐 3205251964*0044 247,953
284 宋林元 3205251960*0251 247,953
285 陈如春 3205251965*302X 247,953
286 吴美荣 3205251963*5018 247,953
287 王荣华 3205251957*2050 247,953
288 周万春 3205251963*5370 247,953
289 翁明荣 3205251957*5616 247,953
290 吴志宏 3205251960*5619 247,953
291 姚玉萍 3205251965*0546 247,953
292 王春花 3205251954*5962 247,953
293 叶康 3205251972*4725 247,953
294 钱金根 3205251956*2537 247,953
295 孙雪萍 3205251976*0521 247,953
296 李映俊 3205251955*0511 247,953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06

297 姚惠春 3205251973*7713 247,953
298 刘虹 3205251970*056X 247,953
299 薛泉金 3205251966*4448 247,953
300 屠伟伟 3205251965*1511 247,953
301 张晓东 3205251965*473X 247,953
302 陈春卫 3205251963*3553 247,953
303 吕燕 3205251960*1520 247,953
304 钱志锋 3205841979*7116 247,953
305 杨小方 3205841970*0022 247,953
306 任福明 3205251955*4711 247,953
307 张冬林 3205251972*5635 247,953
308 刘文英 3205251955*0523 247,953
309 钱福荣 3205251963*0533 247,953
310 钮星 3205251969*2019 247,953
311 程泗生 3205251945*1033 247,953
312 朱勤英 3205251968*3522 247,953
313 邓明华 3205251960*0019 247,953
314 殷洪军 3205251970*0036 247,953
315 许黎平 3205251961*0021 247,953
316 杨雪荣 3205251963*8019 247,953
317 沈元龙 3205251967*4410 247,953
318 张金虎 3205251963*2055 247,953
319 顾坤龙 3205251956*2018 247,953
320 蒋阿毛 3205251959*5335 247,953
321 丁建芬 3205251962*564X 247,953
322 赵定宝 3205251953*5612 247,953
323 王志刚 3205251962*0015 247,953
324 张志根 3205251962*5634 247,953
325 沈士祥 3205251955*5939 247,953
326 黄松明 3205251965*6210 247,953
327 徐建国 3205251968*1533 247,953
328 王志 3201051983*1835 247,953
329 浦雪林 3205251956*1598 247,9530 李炳兴 3205251963*833X 247,9531 倪金土 3205251963*7414 247,9532 陈士民 3205251957*7432 247,9533 朱跃奎 3205251961*1538 247,9534 苏静英 3205251970*1024 247,9535 黄金奇 3205251952*3019 247,9536 杨林荣 3205251968*1512 247,9537 贝凤根 3205251965*8018 247,9538 周荣华 3205251971*3517 247,9539 康苏华 3205251975*2581 247,953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07

340 钱建峰 3205251964*5915 247,953
341 夏益民 3205251971*5716 247,953
342 陈乔峰 3205251966*5312 247,953
343 王学兰 3205251962*1523 247,953
344 陆新 3205251963*3513 247,953
345 潘祥根 3205251957*3050 247,953
346 梁四龙 3205251963*5039 247,953
347 孙国平 3205251966*1518 247,953
348 钱平 3205251980*0517 247,953
349 周伟明 3205251965*0533 247,953
350 陈礼鸿 3205251963*0514 247,953
351 钟咬根 3205251958*5632 247,953
352 沈万祥 3205251964*5615 247,953
353 朱新娜 3205251955*8327 247,953
354 朱小红 3205251966*0024 247,953
355 顾珺 3205251968*4420 247,953
356 王德祥 3205251963*5670 247,953
357 董爱官 3205251951*5634 247,953
358 盛新江 3205251962*6514 247,953
359 周永珍 3205251965*6849 247,953
360 沈泉荣 3205251964*6814 247,953
361 吴建华 3205251966*0021 247,953
362 叶明林 3205251962*7115 247,953
363 张娟 3205251981*1067 247,953
364 陈金祥 3205251965*2576 247,953
365 徐永新 3205251947*5350 247,953
366 许玉明 3205251963*6514 247,953
367 徐雪根 3205251963*6819 247,953
368 王璐 3205251973*534X 247,953
369 张善英 3205251963*3022 247,953
370 徐金虎 3205251962*6837 247,953
371 王明元 3205251957*2516 247,953
372 郭建宏 3205251979*5935 247,953
373 钱建元 3205251986*6814 247,953
374 陈涌 3211241971*1715 247,953
375 赵庆丰 3205831979*8931 247,953
376 崔志其 3205251972*7116 247,952
377 吕建勤 3205251973*154X 247,952
378 赵琦 3205251970*6828 247,951
379 明金秀 3101101948*4645 247,951
380 祁泓 3205021980*0533 247,951
381 柳曙琮 3205041954*0537 247,951
382 庞彩玲 3205251956*4428 247,951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08

383 周其新 3205251974*4475 247,951
384 庞冬香 3205251972*4427 247,951
385 仲凤珠 3205251958*5629 247,951
386 唐树鹤 3101071953*5010 247,951
387 路如春 3202231968*248x 247,951
388 陈云生 3205251956*2578 247,951
389 董伯泉 3205251949*6813 247,951
390 王玲 3205251957*3046 223,156
391 褚土根 3205251953*1072 334,736
392 沈国强 3205251981*6530 198,362
393 陆静静 3205251976*3520 185,964
394 秦沁春 3205251967*0102 179,920
395 翁亚英 3205251963*0521 173,568
396 沈宝法 3205251948*6517 171,598
397 双永英 3205251973*5679 148,772
398 李金玲 3205251948*152X 148,772
399 李则敏 3205251950*3019 148,772
400 邵继芳 3205251959*2525 148,772
401 叶红蕾 3205251977*4446 148,772
402 吴海英 3205251973*1024 148,770
403 浦小红 3205251963*4720 123,977
404 史海文 3205251963*5620 123,977
405 朱掌华 3205251953*0562 123,977
406 钮进芳 3205251964*6227 123,977
407 余杰 3202191972*4279 123,977
408 王林华 3205251969*7716 123,976
409 沈杏根 3205251951*7714 123,976
410 孔秀明 3205251967*8067 123,976
411 李红 3205251977*2549 123,976
412 陈玉英 3205251955*4442 123,976
413 陈菊珍 3205251947*0564 123,976
414 潘耀锋 3205251978*7729 123,976
415 徐水林 3205251978*2515 123,976
416 王正良 3205251959*5617 123,976
417 吴男男 3206021979*6526 123,976
418 盛银虎 3305111952*0015 123,976
419 吴龙英 3205251940*302X 123,976
420 陆玉珍 3205251964*5649 123,976
421 薛老虎 3205251938*5617 123,976
422 诸雪林 3205251973*5616 123,976
423 沈金庆 3205251959*7716 123,976
424 沈荣庆 3205251962*7757 123,976
425 金东升 3205251952*6219 123,97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09

426 徐韻 3205251978*0522 123,976
427 王振华 3205251964*5939 123,976
428 朱锦春 3205251964*6250 123,976
429 姚宗海 3205251955*7737 123,976
430 张蕴虹 3205251968*3024 123,976
431 沈秀芳 3205251948*0546 123,976
432 张海良 3205251955*2639 123,976
433 张振年 3205251947*2533 123,976
434 范三龙 3205251955*2539 123,976
435 史建明 3205251966*5635 123,976
436 吴留英 3205251963*5645 123,976
437 凌建根 3205251963*5610 123,976
438 陈虎荣 3205251958*5617 123,976
439 施林法 3205251962*7114 123,976
440 马晓玲 3305231975*642X 123,976
441 严国强 3205251970*5911 123,976
442 郑菊梅 3205251966*7721 123,976
443 吴海高 3205251965*5310 123,976
444 朱菊林 3205251958*4438 123,976
445 沈丽虹 3205251970*4744 123,976
446 陈轶佩 3205251965*2079 123,976
447 黄平 3205251962*2519 123,976
448 黄文观 3205251945*5436 123,976
449 顾毓非 3205251972*0522 123,976
450 王云秋 3205251959*5649 123,976
451 俞菊英 3205251963*5627 123,976
452 王兴华 3205251960*8319 123,976
453 卢宇达 3205251962*0530 123,976
454 金冬成 3205251960*6213 123,976
455 仲建军 3205251967*0535 123,976
456 陈国华 3205251949*3023 123,976
457 沈建民 3205251958*3016 123,976
458 胡泉 3205251961*4711 123,976
459 唐根林 3205251963*2054 123,976
460 章小平 3205251964*0015 123,976
461 施玲 3205251946*0047 123,976
462 王芝钟 3205251943*2524 123,976
463 吴美华 3205251951*3027 123,976
464 赵永青 3205251972*5339 123,976
465 唐国民 3205251945*3833 123,976
466 杭玲珍 3205251946*3020 123,976
467 袁新荣 3205251943*3010 123,976
468 凌晓东 3205251947*3011 123,97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10

469 翁海根 3205251955*2016 123,976
470 顾家栋 3205251947*2516 123,976
471 俞根虎 3205251962*5614 123,976
472 林美英 3205251976*5620 123,976
473 庄宏 3205251970*0510 123,976
474 凌荣根 3205251964*5632 123,976
475 朱卫英 3205251969*5627 123,976
476 腾国荣 3205251963*5650 123,976
477 王永夫 3205251950*5616 123,976
478 王桂观 3205251958*5654 123,976
479 吴菊英 3205251962*5622 123,976
480 徐桂凤 3205251953*0526 123,976
481 杨慧芳 3205251971*8027 123,976
482 陆小萍 3205251951*6841 123,976
483 陈幼新 3205251950*2010 123,976
484 黄阿六 3205251959*5409 123,976
485 邱才荣 3205251967*7754 123,976
486 陈金林 4201971*5677 123,976
487 陈丽红 3205251968*4182 123,976
488 黄家国 3205251963*383X 123,976
489 茅晓蓉 6101231945*0767 123,976
490 汤珍娣 3205251944*3023 123,976
491 顾林清 3210011978*0616 123,976
492 郑宇 3205251969*4117 123,976
493 朱伟丽 3205251958*0021 123,976
494 周卫根 3205251969*4110 123,976
495 罗成忠 3205251962*3814 123,976
496 黄崇林 3205251938*3810 123,976
497 陆根林 3205251969*3815 123,976
498 蒋金林 3205251948*3018 123,976
499 蔡金妹 3205251963*3084 123,976
500 管全生 3205251954*4414 123,976
501 唐介其 3205251957*4411 123,976
502 张洪源 3205251963*4715 123,976
503 叶军 3205251970*4772 123,976
504 张龙根 3205251945*253X 123,976
505 施黔 3205251940*0519 123,976
506 钱文英 3205251965*564X 123,976
507 王芳英 3205251973*5627 123,976
508 王炳华 3205251957*5918 123,976
509 张建华 3205251971*5638 123,976
510 陈正祥 3205251965*5913 123,976
511 时子英 3205251938*1014 123,97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11

512 陈卫珍 3205251974*4120 123,976
513 程连俊 3205251949*3815 123,976
514 杨继荣 3205251950*3834 123,976
515 高长兴 3205251959*3819 123,976
516 盛美生 3205251957*6813 123,976
517 李云忠 3205251966*3018 123,976
518 顾金龙 3205251962*2038 123,976
519 胡苹 3205251978*0063 123,976
520 王春泉 3205251962*3532 123,976
521 王震 3205251963*0013 123,976
522 陈美新 3205251961*5024 123,976
523 生宁 3623021972*0527 867,833
524 章根亮 3205251968*3535 123,976
525 陈志荣 3205251958*6213 123,976
526 王春梅 3205251969*0263 123,976
527 沈马荣 3205251966*5632 123,976
528 朱珊新 3205251959*2520 123,976
529 俞方明 3205251965*6234 123,976
530 戴惠康 3205251956*8313 123,976
531 陈亮 3205251965*3538 123,976
532 钱菊观 3205251956*3519 123,976
533 王燕 3211021973*1020 123,976
534 陆竞鸿 3205251965*4 123,976
535 徐卫东 3205251967*3517 123,976
536 黄秀英 3205251950*0263 123,976
537 吴巧根 3205251963*4113 123,976
538 施孝忠 3211021972*103X 123,976
539 陆春明 3205251953*5939 123,976
540 王铭海 3205251954*0511 123,976
541 钱勇男 3205251971*1538 123,976
542 蒋火英 3205251962*5023 123,976
543 华建明 3205251968*5614 123,976
544 朱小弟 3205251969*381X 123,976
545 李金松 3205251953*7718 123,976
546 沈月琴 3205251940*0041 123,976
547 金冬英 3205251974*4425 123,976
548 程马金 3205251964*563X 123,976
549 陆秀文 3205251959*4746 123,976
550 陈为民 3205251955*3017 123,976
551 陈予华 3205251959*3026 123,976
552 俞美凤 3205251954*3020 123,976
553 孙夏林 3205251961*741X 123,976
554 姚晓蓉 3205251965*0107 123,97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12

555 沈会林 3205251977*2513 123,976
556 王凤奎 3205251963*2513 123,976
557 史伟华 3205251958*2514 123,976
558 顾明荣 3205251964*5310 123,976
559 沈敏新 3205251964*0037 123,976
560 张云芳 3205251957*0257 123,976
561 沈雪琴 3205251968*3580 123,976
562 张建红 3205251961*5047 123,976
563 钱春官 3205251970*0273 123,976
564 施小弟 3205251955*3511 123,976
565 施阿妹 3205251949*3528 123,976
566 朱明英 3205251955*0283 123,976
567 周新强 3205251969*0052 123,976
568 董新华 3205251952*0028 123,976
569 吴玉根 3205251960*5654 123,976
570 沈淙 3205251983*711x 123,976
571 申慧英 3205251963*7769 123,976
572 韩薇娟 3205251944*8023 123,976
573 李富安 3205251956*3814 123,976
574 凌晓中 3205251963*3050 123,976
575 彭通 3205251965*3015 123,976
576 朱爱珍 3205251953*3044 123,976
577 唐引珍 3205251964*4421 123,976
578 陆玲 3205251960*4422 123,976
579 徐桢 3205251971*2605 123,976
580 吴炜 3205251971*001x 123,976
581 杨湧 3205251969*2019 123,976
582 薛凤娜 3205251962*5680 123,976
583 沈家荣 3205251956*7714 123,976
584 周磊 3205251967*0256 123,976
585 徐鲁 3205251972*0011 123,976
586 周海金 3205251944*3513 123,976
587 朱水根 3205251961*3516 123,976
588 夏根荣 3205251959*353X 123,976
589 吴卫珍 3205251967*3823 123,976
590 邱翌辰 3205251953*3015 123,976
591 王建青 3205251953*3016 123,976
592 周国宏 3205251968*2038 123,976
593 袁雪其 3205251965*3530 123,976
594 张桂珍 3205251947*0529 123,976
595 钱荣林 3205251962*6510 123,976
596 杨晓春 3205251964*7715 123,976
597 邹康伟 3205841980*0012 123,97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13

598 陈根荣 3205251964*7737 123,976
599 吴振英 3205251977*7121 123,976
600 张金林 3205251953*5939 123,976
601 吴阿英 3205251966*256X 123,976
602 颜文华 3205251987*8335 123,976
603 陈蕙 3205251968*0109 123,976
604 陈培 3205251958*008X 123,976
605 仲玉泉 3205251963*5614 123,976
606 韩晓红 3205251969*0524 123,976
607 何志刚 3205251964*051X 123,976
608 邢松观 3205251952*5617 123,976
609 章晔 3205251961*0540 123,976
610 薛兴观 3205251935*5615 123,976
611 陆子云 3205251943*5613 123,976
612 杨帆 3205251978*0523 123,976
613 仲琳芳 3205251976*5687 123,976
614 周兴根 3205251963*3571 123,976
615 钱卫东 3205251971*3572 123,976
616 姚留才 3205251961*0251 123,976
617 沈娟华 3205251959*6520 123,976
618 严永增 3205251968*4118 123,976
619 沈丽珍 3205251973*4742 123,976
620 陆亮 3205251963*2511 123,976
621 胡凤金 3205251955*2557 123,976
622 沈波 3205251962*3016 123,976
623 翁品斌 3205251954*2559 123,976
624 周企根 3205251948*5012 123,976
625 曾兰芳 3205251956*2621 123,976
626 夏雪红 3205251968*4727 123,976
627 钱斌 3205251983*6217 123,976
628 秦小毛 3205251970*4110 123,976
629 陈根明 3205251973*0512 123,976
630 王健 3205251980*0519 123,976
631 吴云林 3205251967*7714 123,976
632 张秋萍 3205251972*2024 111,580
633 吕金明 3205251963*6548 106,619
634 沈金英 3205251952*7121 99,180
635 邬俭芳 3205251963*6828 99,180
636 查培强 3205251969*3571 99,180
637 唐春燕 3205251979*2024 99,180
638 潘丽华 3205251945*3844 99,180
639 张永昌 3205251962*4439 99,180
640 黄凤珍 3205251953*6820 99,180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14

641 王夫其 3205251963*4415 99,180
642 周进 3205251959*3811 99,180
643 陈海 3205251980*383X 99,180
644 徐凤玲 3205251955*3041 99,180
645 杨芝兰 3205251967*0023 99,180
646 陆小莉 3205251957*3023 99,180
647 方荣祖 3205251961*0019 99,180
648 吕坚 3205251960*3518 91,743
649 庄国英 3205251968*6544 89,960
650 茹勇良 3205251962*0512 77,488
651 程秀英 3205251938*002X 77,197
652 梁玉梅 3205251962*3823 74,386
653 李肖洪 3205251959*3012 74,386
654 仇莉蓉 3205251963*252X 74,386
655 徐美珍 3205251957*0525 74,386
656 陈雪琴 3205251963*3523 74,386
657 仲柏俭 3205251954*5919 74,386
658 吴连根 3205251963*3537 74,386
659 沈雪生 3205251964*4117 74,3860 沈丽琴 3205251973*3024 74,3861 蔡文康 3205251955*0512 74,3862 朱建春 3205251963*4134 74,3863 高连根 3205251966*3819 74,3864 杨华 3205251970*3826 74,3865 王嘉俊 3205251973*025x 74,3866 杨中贤 3205251932*3018 74,3867 莫玉林 3201221967*0015 74,3868 翁佰康 3205251955*5314 74,3869 陆淳淳 3205841998*3515 61,990
670 金根荣 3205251959*2038 61,988
671 郑剑飞 3501221984*141X 53,946
672 顾建兵 3205841970*5911 49,593
673 徐溯 3205251969*3064 49,592
674 唐亚珍 3205251967*4423 49,592
675 钮金凤 3205251953*2521 49,592
676 邵静芬 3205251975*0561 49,592
677 沈春观 3205251964*2639 49,592
678 陆彩凤 3205251969*5923 49,592
679 何剑平 3205251974*0518 49,592
680 程实 3425311970*0212 49,592
681 洪建英 3205251965*2526 49,592
682 施炳喜 3205251946*351X 49,592
683 计和根 3205251962*3512 49,592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15

684 张金星 3205251959*2520 49,592
685 沈全生 3205251966*4117 49,592
686 钱梅 3205251959*2565 49,592
687 徐根泉 3205251958*3513 49,592
688 沈志华 3205251964*0251 49,592
689 赵根林 3205251957*6836 49,592
690 徐美玲 3205251967*4423 49,592
691 包阿三 3205251965*3048 49,592
692 倪炳荣 3205251943*3012 49,592
693 何海泉 3205251958*2552 49,592
694 石根土 3205251962*2530 49,592
695 周月明 3205251954*6263 49,592
696 沈海锦 3205251958*5642 49,592
697 盛炳荣 3205251963*3514 49,592
698 马建青 3205251967*0253 49,592
699 屠荣林 3205251954*3515 49,592
700 邵凤珍 3205251963*5628 49,592
701 钮彩英 3205251963*3049 49,592
702 冯尧明 3205251953*255X 49,592
703 陆利新 3205251967*2550 49,592
704 张秋华 3205251969*054x 49,592
705 高国荣 3205251970*5615 49,589
706 陈峰 3205111977*0055 49,589
707 陆子平 3205251977*5918 49,589
708 许秋凤 3205251959*5625 49,589
709 王建荣 3205251962*4412 49,589
710 徐根美 3205251972*8320 49,413
711 沈桂明 3205251962*6530 37,192
712 沈勤林 3205251943*6514 35,984
713 郭蕾 3205251989*252X 24,796
714 王胤赓 3205841987*0013 24,795
715 何炳元 3205251952*3519 24,795
716 陈春虹 3205251970*1022 24,795
717 姜荣珍 3205251962*3547 24,795
718 胡琪 3601021961*6315 24,795
719 张荣 3205251979*3531 24,795
720 顾兰珍 3205251964*3528 24,795
721 顾曙明 3205251973*3610 24,795
722 张品华 3205251970*3536 24,795
723 金颖秋 3205251962*3541 24,795
724 屠云妹 3205251945*1020 24,795
725 何根林 3205251962*1053 24,795
726 倪文荣 3205251966*3533 24,795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16

727 朱林铁 3205251966*1012 24,795
728 何根荣 3205251953*0277 24,795
729 冯忠良 3205251968*3512 24,795
730 金兴荣 3205251957*5694 24,794
731 王海荣 3205251955*2570 24,794
732 柳博成 3205251973*4731 24,794
733 黄永林 3205251957*255x 24,794
734 梅火根 3205251959*2511 24,794
735 周春凤 3205251959*5324 24,794
736 王永华 3205251970*2512 24,794
737 周根泉 3205251956*2513 24,794
738 沈国平 3205251973*4139 24,794
739 肖春妹 3205251962*1042 24,794
740 张文瑜 3205251976*3023 24,794
741 姚云根 3205251955*2537 24,794
742 许根林 3205251954*105X 24,794
743 唐岚焱 3205251971*4464 24,794
744 张明荣 3205251954*5670 24,794
745 李玉华 3205251958*3822 24,794
746 何文成 3205251950*3810 24,794
747 沈瑞林 3205251966*4418 24,794
748 钱惠琴 3205251963*252X 24,794
749 张建林 3205251965*2551 24,794
750 吴悦明 3205251951*2515 24,794
751 吴岳明 3205251964*2556 24,794
752 谢家玲 3205251956*2526 24,794
753 蒋昌贤 3205251971*101X 24,794
754 徐水泉 3205251955*2513 24,794
755 杨连根 3205251963*2611 24,794
756 金海英 3205251969*2523 24,794
757 范月新 3205251964*2525 24,794
758 王武英 3205251966*4466 24,794
759 屠国奇 3205251947*305X 24,794
760 吴阿明 3205251956*2517 24,794
761 屠玉良 3205251962*5916 24,794
762 肖阿雪 3205251950*6519 24,794
763 许雪民 3205251972*1031 24,794
764 周顺生 3205251957*1013 24,794
765 邱俊峰 3205251971*3016 24,794
766 钱文祥 3205251954*2550 24,794
767 时雪峰 3201979*121X 24,794
768 符之义 3205251988*301X 24,794
769 徐勤芳 3205251980*5328 21,067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170 许荷英 3205251970*5025 17,992
771 陈娟 3205251982*6526 17,199
772 汤秀珍 3205251956*2546 16,529
773 茹依 3205251992*0528 15,498
774 薛阿八 3205251945*5628 15,495
775 薛阿连 3205251939*5617 15,495
776 高木根 3205251953*3514 14,878
777 李法林 3205251955*6517 12,398
778 计幼明 3205251956*7739 7,943
779 徐歆艳 3205842009*252X 5,266
780 周徐佳 3205842002*5320 5,266
781 盛明虎 3205251962*6553 4,959
782 朱叙观 3205251950*2519 4,959
783 潘新丰 3205251972*6512 4,959
784 李海军 3205251966*6516 4,959
785 张马兴 3205251967*6513 4,959
786 沈祥生 3205251939*2511 4,959
787 许华 3205251969*6531 4,959
788 鲁秋勇 3205251985*2538 4,133
789 鲁秋宏 3205251981*2517 4,133
790 阮冬英 3205251978*5923 2,479
791 费海荣 3205251959*6513 2,479
792 孔仁夫 3205251941*6511 2,479
793 庄玉坤 3205251955*6574 2,479
794 钮振峰 3205251977*5915 2,479
795 屠志明 3205041979*1531 53,000
796 屠奕宁 3205842002*3045 53,500
797 钱玉珍 3205251953*8324 283,976
798 倪红良 3201051979*1819 160,000
799 张琦 3205841979*5320 49,592
800 冷雪花 3211811981*7729 123,976
801 沈卫华 3205251968*0053 371,929
802 吴钧 3202191970*7 123,976
803 陈雪华 3205251966*5659 247,953
804 王美珠 3205251949*0520 123,976
805 刘德胜 3408251975*0973 247,953
806 孙玉仙 3205251962*102X 123,976
807 余美华 3205251974*0085 100,000
808 朱逸琳 3205841999*1526 320,000
809 王玉亭 3205201966*2010 123,976
810 沈耀强 3205251970*1517 743,857
811 张琴芳 3205251978*7127 487,716
812 周福英 3211811955*042X 49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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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8

813 朱文华 3205861981*6690 123,976
814 俞三宝 32052519560*047 49,591
815 褚彩莲 3205841980*0047 61,988
总计 275,942,218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19

附件二: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股东名册(截至 2016年 6月30日)
序号股东姓名证件编号持股数(股)
1 金英 3205251968*2022 500,000
2 陈立志 3205251962*3812 500,000
3 陆玉根 3205251964*8333 500,000
4 金春泉 3205251957*067X 500,000
5 戴童毅 3205251964*0070 500,000
6 王春良 3205251965*1512 500,000
7 沈中良 3205251970*6516 500,000
8 王明华 3205251968*2530 500,000
9 吴道坤 3205251963*3813 500,000
10 马美娟 3205251962*5949 500,000
11 钱伟东 3201974*3219 500,000
12 方煜新 3205251952*001X 500,000
13 周月明 3205251957*7411 500,000
14 黄兴龙 3205251955*2536 500,000
15 陆钰铭 3205251962*6813 500,000
16 吴寿荣 3205251950*2014 495,904
17 秦枫 3205251963*3543 495,904
18 朱林 3205251949*1016 495,904
19 赵建新 3205251966*3515 443,976
20 张亚勤 3202231973*5028 393,856
21 李昕 3205251978*0068 371,928
22 沈美芳 3205251966*0260 371,928
23 孙国锋 3205251977*7114 371,928
24 郑俊杰 3205251974*0575 371,928
25 应文鹏 3205251951*3016 355,904
26 俞德荣 3205251951*501X 355,904
27 姚红英 3205251966*6520 351,928
28 郭雷英 3205251976*4424 322,338
29 马晓华 3205251971*0266 322,338
30 胡旭东 3205251971*3511 320,000
31 沈建忠 3205251969*5619 320,000
32 薛建根 3205251963*5659 320,000
33 姚怀来 3205251977*0519 320,000
34 吴伟荣 3205251967*7416 320,000
35 沈兴泉 3205251962*5379 320,000
36 陆惠荣 3205251966*6819 320,000
37 钱水江 3205251965*6212 320,000
38 顾越强 3102291965*4016 320,000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20

39 俞建新 3205251970*4115 320,000
40 周建民 3205251957*3539 320,000
41 周惠明 3205251963*2512 320,000
42 陈光礼 3205251955*3812 320,000
43 徐雪良 3205251970*5314 320,000
44 张建荣 3205251962*2539 320,000
45 吴迪 3205251977*1516 320,000
46 赵佰生 3205251953*6556 320,000
47 缪龙泉 3205251964*4739 320,000
48 胡掌明 3205251964*5932 320,000
49 沈永根 3205251963*3512 320,000
50 李月坤 3205251963*8312 320,000
51 沈鸣英 3205251972*6529 320,000
52 凌永祥 3205251962*253X 320,000
53 施鸿 3205251954*2516 320,000
54 皇甫金海 3205251962*6555 320,000
55 吴金翔 3205251954*0092 320,000
56 倪伟民 3205251962*7439 320,000
57 钱国强 3205251966*3012 320,000
58 许少锋 3205251965*4430 320,000
59 施铭昌 3205251963*7138 320,000
60 沈勤荣 3205251964*7114 320,000
61 倪正华 3205251972*7457 320,000
62 郑森林 3205841960*7117 320,000
63 庄颖杰 3205251975*6519 320,000
64 吴慧宁 3205251976*0055 320,000
65 王勤 3205251974*0040 287,954
66 周树勤 3205251969*5017 247,953
67 钱志荣 3205251966*5930 247,953
68 潘闽渝 3205251969*152X 247,953
69 钮小峰 3205251977*7732 247,953
70 钱明媚 3205251963*7725 247,953
71 任文华 3205251965*4710 247,953
72 戚林峰 3205251974*2579 247,953
73 陆春妹 3205251966*8048 247,953
74 李春燕 3205251981*714X 247,953
75 潘治 3205251977*0059 247,953
76 张建军 3205251977*0030 247,953
77 卢斌 3205251972*2013 147,953
78 徐晓东 3205251968*3515 247,953
79 周雪生 3205251954*2510 247,953
80 吴伟龙 3205251965*6819 247,953
81 吴炳泉 3205251964*8015 24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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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1

82 陈建珍 3205251952*0025 247,953
83 王天漫 3205251949*0331 247,953
84 朱根林 3205251952*1075 247,953
85 顾曙霞 3205251959*0023 247,953
86 李海珠 3205251957*0527 247,953
87 蔡学峰 3205251966*7719 247,953
88 袁凤仙 3205251975*4445 247,953
89 钮丽勤 3205251970*5926 247,953
90 沈利文 3205251965*7721 247,953
91 姚伟祥 3205251970*7737 247,953
92 吴顺喜 3205251957*6512 247,953
93 陆三定 3205251955*3020 247,953
94 饶大昆 3205251964*3817 247,953
95 杨齐珍 3205251965*3822 247,953
96 姚升华 3205251963*7710 247,953
97 徐祖德 3205251961*1518 247,953
98 沈小明 3205251962*4119 247,953
99 盛阿琳 3205251966*7410 247,953
100 陆冬敏 3205251960*4413 247,953
101 屠晓红 3205251973*3026 247,953
102 邹福淦 3205251951*6515 223,156
103 朱慧芳 3205251961*6523,156
104 沈小康 3205251969*4118 220,000
105 郑建平 3205251967*7714 220,000
106 陈明根 3205251964*5910 217,953
107 金玉珍 3205251969*4127 207,953
108 严鸿 3205251974*1089 207,953
109 钮福祥 3205251962*7719 200,000
110 曹耀珍 3205251966*3847 198,362
111 丁荣福 3205251957*6516 198,362
112 王光宇 3205251973*1523 197,953
113 朱爱兵 3205251965*1013 187,953
114 肖建忠 3205251970*6515 181,005
115 张跃林 3205251966*2038 178,953
116 黄月芳 3205251961*1020 177,953
117 金雪敏 3205251957*6521 173,568
118 沈新华 3205251966*6533 173,568
119 张卫红 3205251966*1044 160,000
120 郭向前 3205251970*1094 160,000
121 唐利民 3205251965*2556 160,000
122 丁美玉 3205251965*5629 160,000
123 周利明 3205251968*713X 160,000
124 陆静雅 3205251979*3046 53,500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22

125 周惠芬 3205251968*6843 160,000
126 周玲瑛 3205251968*052X 160,000
127 吕晓勇 3205251974*0517 160,000
128 沈建根 3205251969*6517 160,000
129 陈文娟 3205251962*5341 160,000
130 查叶其 3205251964*3519 160,000
131 王文琴 3205251970*5626 160,000
132 李建明 3205251974*0556 160,000
133 徐卫红 3205251967*2034 160,000
134 杨雪春 3205251964*7716 160,000
135 徐晓春 3205251973*1512 160,000
136 李春荣 3205251964*5311 160,000
137 徐晓东 3205251970*5933 160,000
138 胡慧峰 3205251974*3072 160,000
139 朱卫敏 3205251963*7734 160,000
140 徐新明 3205251958*8318 160,000
141 吴剑 3205251982*2538 160,000
142 吴晓娟 3205251974*0102 160,000
143 汪晓华 3205251973*8031 160,000
144 杨学勤 3205251958*0056 160,000
145 王洁 3205251971*0067 160,000
146 顾土金 3205251963*3515 160,000
147 杨国荣 3205251963*4792 160,000
148 庞李军 3205251971*201X 160,000
149 费桂荣 3205251962*3036 160,000
150 金建中 3205251970*5335 160,000
151 陆利明 3205251963*8019 160,000
152 吴金兴 3205251962*8017 160,000
153 陈丰 3205251973*0013 160,000
154 陈金星 3205251962*5018 160,000
155 葛建平 3205251968*3819 160,000
156 吴渊 3205251975*2014 160,000
157 王建明 3205251959*5310 160,000
158 周苹芳 3209021975*112X 160,000
159 寇国军 3205841967*0010 160,000
160 水卫新 3205251960*8019 160,000
161 申建春 3205251965*7736 160,000
162 周怡红 3205251970*1529 160,000
163 赵雨明 3205251952*3023 148,772
164 郑佰荣 3205251949*1019 148,772
165 钟雪红 3205251953*0523 148,770
166 顾永珠 3205251958*3022 148,770
167 吴春明 3205251970*6831 14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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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陈小兰 3205251956*0027 136,374
169 钟雪荣 3205251952*7412 130,000
170 李雪梅 3205251979*8025 123,976
171 吴伟青 3205251978*6813 123,976
172 沈兴才 3205251963*7117 123,976
173 周剑 3209261981*0429 123,976
174 孙春鸿 3205251971*7113 123,976
175 顾松泉 3205251962*7435 123,976
176 王育青 3205251970*1521 123,976
177 史红梅 3205251968*2025 123,976
178 郑建芳 3205251970*7729 123,976
179 李江 3205251971*003X 123,976
180 翁松华 3205251972*3514 123,976
181 郑斌 3205251976*3815 123,976
182 沈志斌 3205251959*0254 123,976
183 陈翌 3205251970*0057 123,976
184 董国平 3205251961*8315 123,976
185 孟庆华 3201061978*3234 123,976
186 吴建林 3205251971*1538 123,976
187 吴昊 3205251977*0040 123,976
188 吴昊 3205251976*0055 123,976
189 张建伦 3205251962*203X 123,976
190 陈东方 3205251959*0018 123,976
191 周丽春 3205251958*4123 123,976
192 金建珍 3205251978*3566 123,976
193 张毛 3205251956*1017 123,976
194 吴三兴 3205251963*1013 123,976
195 昌雪英 3205251974*382X 123,976
196 马荣庆 3205251959*4410 123,976
197 杭金荣 3205251968*4411 123,976
198 姜耀 3205251975*3012 123,976
199 潘艳 3205251968*4758 123,976
200 胡云芬 3205251974*4768 123,976
201 姚杏英 3205251966*2043 123,976
202 张娟芬 3205251966*2065 123,976
203 汝云飞 3205251971*2044 123,976
204 顾振荣 3205251963*2515 123,976
205 周明传 3205251967*2538 123,976
206 钱梓文 3205251977*2518 123,976
207 杨振国 3205251971*2554 123,976
208 周学昌 3205251962*5314 123,976
209 贾燕 3205251978*5627 123,976
210 潘红露 3205251970*5743 12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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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4

211 顾屹峰 3205251974*0614 123,976
212 李莉 3205251973*2567 123,976
213 戴建民 3205251971*8033 123,976
214 顾消美 3205251952*103X 123,976
215 凌月泉 3205251969*0277 123,976
216 吕芳芳 3205251977*8026 123,976
217 王昭颖 3205251980*202X 123,976
218 陶利江 3211021977*1016 123,976
219 沈亚之 3205251953*3551 123,976
220 徐龚鸿 3205251975*0014 123,976
221 吴慧华 3205251976*0071 123,976
222 陆虎金 3205251958*3512 123,976
223 计慧育 3205251969*5024 123,976
224 计天荣 3205251979*5052 123,976
225 阮婷 3205251962*2525 123,976
226 朱建忠 3205251967*2513 123,976
227 沈慧 3205251967*2520 123,976
228 徐洪 3205251974*2600 123,976
229 周红 3205251977*2529 123,976
230 周爱娟 3205251964*5321 123,976
231 凌建芳 3205251970*5366 123,976
232 鲍敏峰 3205251977*8015 123,976
233 姚炜炯 3205251973*051X 123,976
234 吴建良 3205251978*8035 123,976
235 吴海波 3205251970*0513 123,976
236 施海明 3205251972*5630 123,976
237 袁维春 3205251974*5683 123,976
238 崔晓 3205251960*5029 123,976
239 金志品 3205251959*0018 123,976
240 张新 3205251971*3527 123,976
241 郑长金 3205251962*155X 123,976
242 卫亚平 3205251970*0027 123,976
243 朱江菊 3205251965*0048 123,976
244 凌欢庆 3205251969*3525 123,976
245 徐炳炳 3205251975*1636 123,976
246 庞文耀 3205251952*1010 123,976
247 陆爱英 3205251964*4160 123,976
248 沈文龙 3205251963*4123,976
249 王红生 3205251969*411x 123,976
250 蒋晓锋 3205251969*3095 123,976
251 黄辰悦 3207051981*3514 123,976
252 顾桂英 3205251971*4720 123,976
253 任希海 3205251950*5011 123,97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25

254 胡英 3205251972*5020 123,976
255 钱红珍 3205251971*5045 123,976
256 张芙蓉 3205251970*4744 123,976
257 严丽 3205251972*2526 123,976
258 沈新民 3205251975*2511 123,976
259 潘炳荣 3205251955*0514 123,976
260 施虹 3205251976*0522 123,976
261 朱蕴玥 3201021980*0823 123,976
262 张建洪 3205251976*5622 123,976
263 曹娟 3205251970*562X 123,976
264 陈夏英 3205251974*5620 123,976
265 曹琴芳 3205251974*606X 123,976
266 姚国萍 3205251970*5925 123,976
267 段戌冬 3205251958*5028 123,976
268 黄煜 3205251977*2536 123,976
269 陈伟峰 3205251973*0528 123,976
270 卢永江 3205251973*5651 123,976
271 徐明珠 3205251959*052X 123,976
272 张秀芳 3205251966*4722 123,976
273 钱文伟 3205251964*5919 123,976
274 虞玉培 3205251951*6513 123,976
275 林罡华 3205251976*1555 123,976
276 周火荣 3205251965*6839 123,976
277 曹卫国 3205251969*1516 123,976
278 孙新锋 3205251981*7116 123,976
279 沈雪良 3205251968*7115 123,976
280 宋云虎 3205251963*7113 123,976
281 王时芬 3205251975*7145 123,976
282 杨国荣 3205251974*7455 123,976
283 吴美玉 3205251963*158X 123,976
284 张四龙 3205251967*1512 123,976
285 钱玉根 3205251964*8011 123,976
286 邹金法 3205251961*8016 123,976
287 邱虹 3205251978*832X 123,976
288 迮耕泉 3205251933*4417 123,976
289 任润官 3205251952*0518 123,976
290 王菊英 3205251968*5646 123,976
291 施慧芸 3205251976*7720 123,976
292 徐永华 3205251967*5934 123,976
293 沈伟霞 3205251977*0541 123,976
294 沈惠芬 3205251978*7145 123,976
295 吴勤明 3205251962*712X 123,976
296 郑爱珠 3205251963*7120 123,97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26

297 华静艳 3205251971*7188 123,976
298 徐育明 3205251953*7418 123,976
299 张进洪 3205251958*1533 123,976
300 是琴 3205251963*1527 123,976
301 施菊妹 3205251975*158X 123,976
302 潘建平 3205251970*7716 123,976
303 朱小伦 3205251959*8314 123,976
304 韩小英 3205251961*054X 123,976
305 张俊峰 3205251976*0531 123,976
306 水南春 3210021978*3317 123,976
307 史卫华 3205251969*5675 123,976
308 沈健 3205251973*4417 123,976
309 钮娟英 3205251966*8028 123,976
310 李福珍 3205251962*0522 123,976
311 曹爱林 3205251964*7412 123,976
312 蒋建华 3205251968*1516 123,976
313 蒋芸 3205251970*7725 123,976
314 王建林 3205251958*8014 123,976
315 朱惠芳 3205251968*8024 123,976
316 韦建秋 3205251970*8024 123,976
317 黄迅 3205251977*1532 123,976
318 沈君玉 3205251963*0525 123,976
319 陈坚 3205251968*0516 123,976
320 顾勤 3205251968*0520 123,976
321 姚强 3205251976*0513 123,976
322 陈莎丽 3205251980*0504 123,976
323 沈少振 3205251935*6516 123,976
324 陈炳娥 3301251966*2620 123,976
325 翁正宇 3205251957*5315 123,976
326 金涛荣 3205251962*0259 123,976
327 严忠良 3205251975*5391 123,976
328 单菊英 3205251963*382X 123,976
329 钱黎丽 3205201978*3125 123,976
330 任振健 3205251971*4711 123,976
331 张蓓 3205251974*4768 123,976
332 陆玉良 3304251967*1619 123,976
333 沈桂元 3205251964*4117 123,976
334 凌泉荣 3205251963*201X 123,976
335 曹建荣 3205251965*7430 123,976
336 李金木 3205251953*2516 123,976
337 陆志荣 3205251967*2510 123,976
338 史群英 3205251968*2524 123,976
339 沈建兴 3205251973*2570 123,97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27

340 施春祎 3205251977*5366 123,976
341 凌雪红 3205251970*5313 123,976
342 严福根 3205251969*5671 123,976
343 沈飞 3205251974*0520 123,976
344 李虹 3205251977*0544 123,976
345 顾丽华 3205251976*5627 123,976
346 程晓梅 3205251975*0586 123,976
347 吴桂祥 3205251955*5910 123,976
348 张丽开 3205251976*7473 123,976
349 俞惠萍 3205251962*714X 123,976
350 沈海荣 3205251958*7154 123,976
351 张培林 3205251965*1532 123,976
352 倪卫农 3205251968*153X 123,976
353 朱愫荣 3205251969*1512 123,976
354 张举英 3205251972*8328 123,976
355 郑炯 3205251979*1537 123,976
356 祝建华 3205251962*0019 123,976
357 沈伟 3205251967*002X 123,976
358 李建英 3205111976*1521 123,976
359 沈继良 3205251969*6215 123,976
360 苏益中 3205251980*6813 123,976
361 李霆威 3205251978*007X 123,976
362 徐雪林 3205251965*681X 123,976
363 陈建平 3205251969*4119 123,976
364 孙鸿 3205251976*7177 123,976
365 陈勇 3205251971*7112 123,976
366 周伟荣 3205251968*6811 123,976
367 孙新华 3205251959*1518 123,976
368 姚林江 3205251962*7739 123,976
369 陈伟中 3205251969*773X 123,976
370 贝长江 3205251967*8019 123,976
371 朱国华 3205251969*8315 123,976
372 钮小芳 3205251974*8324 123,976
373 张卫兵 3205251981*7116 123,976
374 吴晓峰 3205251972*0029 123,976
375 陶晓英 3205251971*0525 123,976
376 钱颖婷 3205251975*0521 123,976
377 何欣 3205251970*0547 123,976
378 沈崚 3205251974*2055 123,976
379 吴心凤 3205251972*7422 123,976
380 程月飞 3205251978*5928 123,976
381 孙小贤 3205251974*7209 123,976
382 韦明权 3205251960*7136 123,97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28

383 施孝荣 3205251953*7410 123,976
384 刘文才 3205841971*7419 123,976
385 钱明芳 3205251967*1606 123,976
386 冯茹 3205251968*1521 123,976
387 徐勤 3205251969*1524 123,976
388 吉永林 3205251970*1517 123,976
389 钱玲珠 3205251966*8042 123,976
390 钱补根 3205251966*8031 123,976
391 张志庆 3205251966*0076 123,976
392 封莉萍 3205251973*0524 123,976
393 金小妹 3205251957*1045 123,976
394 周树荣 3205251967*5037 123,976
395 徐建荣 3205251964*4411 123,976
396 肖惠芳 3205251970*4745 123,976
397 钱莹冰 3205251974*3082 123,976
398 陈淑芳 3205251978*4427 123,976
399 屠晴皓 3205251980*3028 123,976
400 徐火根 3205251962*4751 123,976
401 孙越岭 3205251966*5052 123,976
402 柳夏 3205251964*5034 123,976
403 姚芳云 3205251968*4715 123,976
404 徐新海 3205251969*5310 123,976
405 严帼华 3205251963*5642 123,976
406 周讵伟 3205251980*0016 123,976
407 王美芳 3205251975*5622 123,976
408 凌青 3205251972*0526 123,976
409 朱月明 3205251973*5631 123,976
410 钱骏 3205251976*2612 123,976
411 陆美勤 3205251970*5624 123,976
412 陈磊 3205251970*0528 123,976
413 钱斌荣 3205251960*5911 123,976
414 王根荣 3205251958*6216 123,976
415 吴国民 3205251957*6219 123,976
416 庄新明 3205251958*621X 123,976
417 徐慧钰 3205841974*6223 123,976
418 施志兴 3205251972*2031 123,976
419 施瑞学 3205251964*6833 123,976
420 施建华 3205251970*6821 123,976
421 周卫林 3205251969*6813 123,976
422 沈峻峰 3205251978*5635 123,976
423 蒋群 3205251969*1527 123,976
424 张海林 3205251968*1513 123,976
425 沈小明 3205251971*1536 123,97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29

426 朱楚雄 3205251970*1511 123,976
427 沈利萍 3205251975*8024 123,976
428 陈霞 3205251982*382X 123,976
429 程晓峰 3205251973*6817 123,976
430 徐丽敏 3205251963*252X 123,976
431 王学兰 3205251958*2022 123,976
432 陈萍 3205251977*1027 123,976
433 宋金根 3205251955*3534 123,976
434 刘国求 3408271977*3739 123,976
435 陈晔 3205251975*0027 123,976
436 张一彬 3205251971*3519 123,976
437 唐昱琰 3205251965*442X 123,976
438 冯萍 3205251979*3026 123,976
439 汝芸芸 3205251972*0047 123,976
440 曹璇 3205251973*0027 123,976
441 蒋重远 3205251957*0010 123,976
442 韩方方 3502031976*404X 123,976
443 吴翔 3205251971*0030 123,976
444 张晨红 3205251972*4768 123,976
445 严明华 3205251967*0060 123,976
446 朱芬 3205251978*4422 123,976
447 金建光 3205251973*0059 123,976
448 周怡青 3205251949*0033 123,976
449 唐培耘 3205251968*1050 123,976
450 沈永安 3205251963*4134 123,976
451 凌莉 3205251974*0284 123,976
452 薛群 3205251971*2526 123,976
453 钮赛峰 3205251966*6215 123,976
454 盛月明 3205251971*1553 123,976
455 陆根荣 3205251963*0251 123,976
456 翁文梅 3205251969*0089 123,976
457 嵇拥祥 3205251970*0015 123,976
458 周咬春 3205251965*0029 123,976
459 钱卫芳 3205251968*3578 123,976
460 孔晓春 3205251970*3554 123,976
461 沈慧 3205251970*1026 123,976
462 奚少敏 3205251973*153X 123,976
463 陈志敏 3205251963*4119 123,976
464 杜称心 3205251957*3812 123,976
465 袁建新 3205251968*4410 123,976
466 顾文明 3205251967*7723 123,976
467 袁永林 3205251964*5615 123,976
468 沈志超 3205021978*1550 123,97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30

469 周巍峙 3205251980*0271 123,976
470 傅莉 2102031965*5528 123,976
471 孙勤丰 3205251977*7418 123,976
472 顾春燕 3205251974*2523 123,976
473 朱建华 3205251959*5317 123,976
474 顾建忠 3205251975*7418 123,976
475 叶炯 3205251949*0011 123,976
476 王寰 3205251971*2519 123,976
477 唐国杰 3205251970*0073 123,976
478 陈烨 3205251973*3525 123,976
479 曹秋明 3205251961*4110 123,976
480 富建英 3205251962*3827 123,976
481 唐丽英 3205251968*4765 123,976
482 陈亚瑛 3205251973*5025 123,976
483 吴凤珍 3205251971*502X 123,976
484 林兴华 3205251966*2015 123,976
485 倪瑛 3205251977*2529 123,976
486 曹玲 3205251973*2528 123,976
487 糜奕康 3205251970*0511 123,976
488 钱永平 3205251966*5931 123,976
489 庄琴华 3205251974*0527 123,976
490 计志良 3205251965*593X 123,976
491 周永法 3205251963*6816 123,976
492 陈永元 3205251967*6837 123,976
493 陈忠良 3205251967*6838 123,976
494 金佩英 3205251957*1024 123,976
495 李平 3205251975*7411 123,976
496 沈德林 3205251966*3813 123,976
497 吴小星 3205251976*1016 123,976
498 沈勇平 3205251973*6519 123,976
499 朱勤 3205251971*1528 123,976
500 刘英 3205251974*1524 123,976
501 龚辰骏 3205251978*1530 123,976
502 周永福 3205251965*7732 123,976
503 钮惠林 3205251969*8332 123,976
504 周玲 3205251971*0040 123,976
505 徐立群 3205251965*0521 123,976
506 周莉萍 3205251969*5666 123,976
507 洪鹰 3205251974*0529 123,976
508 唐美珍 3205251955*0284 123,976
509 陈蕊玉 3205251955*4424 123,976
510 袁宗裕 3205251947*3010 123,976
511 倪力英 3205251951*7723 123,97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31

512 周荣琴 3205251963*5665 123,976
513 俞学明 3205251963*7152 123,976
514 许美华 3205251958*052X 123,976
515 陆伟强 3205251974*3818 123,976
516 钟敏 3205251978*0520 123,976
517 陈学旦 3205251948*3032 123,976
518 李静 3205251979*7427 123,976
519 沈霞 3205251978*8343 123,976
520 吴星华 3205251968*2555 123,976
521 张君磊 3205251975*0039 123,976
522 马跃明 3205251963*5052 123,976
523 汤小燕 3205251973*4129 123,976
524 夏全英 3205251968*4125 123,976
525 姚培红 3205251974*3124 123,976
526 潘福泉 3205251966*4716 123,976
527 张新其 3205251968*4710 123,976
528 周利方 3205251964*5071 123,976
529 孙容华 3205251973*5031 123,976
530 钱鹏 3205251954*2535 123,976
531 沈万荣 3205251968*251x 123,976
532 计秋华 3205251968*2539 123,976
533 姚莉萍 3205251968*2528 123,976
534 邱萍 3205251975*8327 123,976
535 胡留兴 3205251963*5316 123,976
536 胡健 3205251975*5374 123,976
537 石顺海 3205251962*5615 123,976
538 鲍建明 3205251975*5735 123,976
539 朱洁 6101041982*6144 123,976
540 江剑虹 3205251978*0527 123,976
541 杨雪荣 3205251970*5634 123,976
542 朱福明 3205251959*5920 123,976
543 范敖根 3205251964*6214 123,976
544 张建丰 3205251964*2015 123,976
545 皇甫金英 3205251970*5367 123,976
546 计亚明 3205251963*5018 123,976
547 张福民 3205251950*1018 123,976
548 张佩蒨 3205251971*0025 123,976
549 翁江波 3205251959*0010 123,976
550 王晓萍 3205841979*0022 123,976
551 潘汉萍 3205251966*5047 123,976
552 费建峰 3205251972*0255 123,976
553 钱志刚 3205251968*0299 123,976
554 薛早卿 3205251955*0017 123,97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32

555 汪漪 3205251963*0028 123,976
556 邱筱英 3205251974*7124 123,976
557 朱林通 3205251961*4117 123,976
558 唐妤 3205251971*1026 123,976
559 何建荣 3205251960*3519 123,976
560 金山 3205251972*0012 123,976
561 张晶 3205251976*3522 123,976
562 施海龙 3205251963*4154 123,976
563 钮昊 3205251974*0515 123,976
564 陆见丽 3205251961*4427 123,976
565 朱茹华 3205251970*4721 123,976
566 徐惠芬 3205251973*4126 123,976
567 钱锋 3205251972*3517 123,976
568 朱友根 3205251955*4410 123,976
569 倪佰荣 3205251964*3016 123,976
570 沈文兵 3205251975*3015 123,976
571 曹晓东 3205251966*477X 123,976
572 陈建刚 3205251972*4717 123,976
573 庄群立 3205251969*4735 123,976
574 孙亚能 3205251949*5017 123,976
575 冯伟 3205251972*5018 123,976
576 蒋宇 3205251976*1524 123,976
577 宋祖骍 3205251950*2531 123,976
578 卫祁 3205251978*1515 123,976
579 许培德 3205251980*2513 123,976
580 卫永林 3205251962*5315 123,976
581 杨益红 3205251973*536x 123,976
582 潘峰 3205251968*1512 123,976
583 吕佩方 3205251973*5661 123,976
584 袁秀娟 3205251974*5707 123,976
585 程育伟 3205041978*1035 123,976
586 钟剑林 3205251965*6218 123,976
587 李明学 3205251963*6210 123,976
588 俞小毛 3205251965*6217 123,976
589 潘亮 3205251975*6534 123,976
590 宋松棋 3205251965*6813 123,976
591 周连英 3205251967*6827 123,976
592 杨红霞 3205251977*5321 123,976
593 孙永权 3205251969*7118 123,976
594 费颖华 3205251978*004X 123,976
595 薛国民 3205251963*7418 123,976
596 吴泉金 3205251939*6525 123,976
597 魏巍 3205251969*0046 113,97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33

598 李显云 3205251964*0050 107,116
599 叶健 3202021973*0010 106,777
600 李玲 3205251970*102x 103,976
601 王蕴珠 3205251952*2527 103,976
602 沈慧峰 3205251974*5356 100,976
603 陈正祥 3205251975*5371 100,000
604 朱建明 3205251966*0025 100,000
605 盛光萍 3205251965*7422 100,000
606 张彩虹 3205251975*0028 100,000
607 周玉妹 3205251957*0067 100,000
608 沈建乐 3205251963*1518 100,000
609 凌云 3205251972*0020 100,000
610 周琼 3205251957*1527 100,000
611 王巧官 3205251949*0075 100,000
612 顾晴 3205251974*2565 100,000
613 吴钟庚 3205251954*4119 100,000
614 徐国清 3205251973*5310 100,000
615 吴惠林 3205251960*8010 100,000
616 姚菊珍 3205251965*6820 100,000
617 庄明官 3205251956*7413 100,000
618 徐建凤 3205251966*5327 100,000
619 王道根 3205251963*4110 100,000
620 沈秦明 3205251976*447X 99,181
621 陈琪 3205251951*3064 99,180
622 吕纯青 3205251979*0012 93,976
623 钱海根 3205251964*591X 93,976
624 朱东新 3205251968*0537 93,976
625 徐东林 3205251968*5934 93,976
626 丁惠琴 3205251970*5926 93,976
627 帅金方 3205251965*5931 93,976
628 沈跃勇 3205251974*0030 93,976
629 王建妹 3205251979*5924 93,976
630 徐伟 3201141978*0972 93,976
631 张志军 3205251973*3815 89,263
632 何小新 3205251963*2535 89,263
633 王峰 3205251969*0518 89,263
634 褚忠林 3205251970*2513 89,263
635 史建忠 3205251970*0275 89,263
636 沈金荣 3205251956*2538 88,976
637 何江波 3205251976*0013 88,976
638 尤学德 3205251966*2079 74,386
639 陆晟 3205251979*4457 74,386
640 钱新方 3205251963*8010 74,38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34

641 沈坤江 3205251958*8313 74,386
642 周永官 3205251943*7715 72,180
643 陈小林 3205251953*2019 61,989
644 杨楠 3205251996*0264 61,988
645 杨海峰 3205251971*0070 61,988
646 吴培良 3205251952*0510 49,592
647 汤玲 3205251967*2522 49,592
648 戴林根 3205251954*8337 49,592
649 戴顺法 3205251957*8350 49,592
650 马志超 3205251943*0250 49,592
651 干金浩 3205251938*4471 49,592
652 汪珊珊 3205251947*3028 49,592
653 姚云林 3205251946*1515 49,592
654 瞿玲美 3205251955*832X 49,592
655 毕惠林 3205251971*8017 49,592
656 庄宏祺 3205251947*0062 49,592
657 张海龙 3205251944*0255 49,592
658 梁泉水 3205251954*2013 49,592
659 梅剑玲 3205251959*0026 46,779
660 计云文 3205251947*8329 37,469
661 金菊根 3205251945*3510 24,795
662 沈永琴 3205251953*6525 24,795
663 段连珍 3205251943*002X 24,795
664 陆润凤 3205251938*0043 24,795
665 陈勤芳 3205251974*5089 24,795
666 马建忠 3205251946*0251 24,795
667 周群华 3205251927*0019 24,795
668 庞学清 3205251954*0025 24,795
669 汝品华 3205251935*2025 24,795
670 张官德 3205251967*0250 24,795
671 俞元珍 3205251944*0022 24,795
672 徐向军 3205251949*0041 24,795
673 徐秉煜 3205251949*0035 24,795
674 王明波 3205251954*0035 24,795
675 尤松涛 3205251977*0271 24,795
676 陈妮媛 3205251950*7421 24,795
677 虞爱娟 3205251938*0027 24,795
678 蒋洪 3205251962*005X 12,398
679 蒋浩 3205251970*1533 12,397
680 张桂英 3205251954*0260 24,795
681 张荫福 3205251940*351X 24,795
682 孔明兴 3205251943*351X 24,795
683 宋佳云 3205251924*0024 24,795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35

684 马燧云 3205251949*0043 24,795
685 徐敏 3205251950*0028 24,795
686 金兆华 3205251938*3514 24,795
687 陆树经 3205251933*0258 24,795
688 朱根生 3205251962*2514 24,795
689 秦佩芬 3205251952*2521 24,795
690 庞留英 3205251957*4129 24,795
691 胡文灿 3205251937*1023 24,794
692 杨洪山 3205251930*4116 24,794
693 史关根 3205251932*2518 24,794
694 汪莉芹 3205251949*2521 24,794
695 沈金明 3205251957*6818 24,794
696 戴莉 3205251952*7428 24,794
697 朱耀华 3205251940*8024 24,794
698 潘月华 3205251936*0040 24,794
699 吴福英 3205251953*0022 24,794
700 顾学东 3205251959*3010 12,397
701 顾学芳 3205251963*302X 12,397
702 周慧琴 3205251937*2029 24,794
703 高永珍 3205251951*0528 24,794
704 蒋瑞金 3205251936*7738 24,794
705 周圆圆 3205251972*8315 24,794
706 朱国红 3205251980*7727 24,794
707 翁建中 3205251953*3511 24,794
708 苏马根 3205251955*6812 24,794
709 姚洁英 3207051981*3567 24,794
710 邹纪成 3205251940*1017 24,794
711 周阿通 3205251924*4719 24,794
712 沈雪荣 3205251947*0512 24,794
713 仲毅 3205842000*001X 24,794
714 钱春甸 3205251924*151X 24,794
715 王婷婷 3205251950*1523 24,794
716 石中镐 3205251947*201X 24,794
717 王月华 3205251953*2022 24,794
718 朱伯广 3205251965*3832 24,794
719 李国忠 3205251963*2050 24,794
720 姚建国 3205251972*8016 24,794
721 徐娜生 3205251945*5914 24,794
722 刘惠丽 3205251947*624,794
723 李永泉 3205251945*8018 24,794
724 张马军 3205251947*2513 24,794
725 庞文琴 3205251952*0529 24,794
726 周瑞基 3205251951*0547 24,794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36

727 茅爱珠 3205251949*0529 24,794
728 沈凤珍 3205251936*1523 24,794
729 黄伟 3205251950*1524 24,794
730 潘伟平 3205251966*654X 24,794
731 王师哲 3205251948*3010 24,794
732 石丽琴 3205251965*5349 24,794
733 嵇金龙 3205251941*3819 24,794
734 沈天喜 3205251944*2534 24,794
735 吴国荣 3205251944*5910 24,794
736 张金福 3205251943*6216 24,794
737 吴锡林 3205251930*8013 24,794
738 庄通祥 3205251944*8315 24,794
739 徐惠芬 3205251952*1527 24,794
740 杨斌 3205251973*7752 24,794
741 徐新华 3205251966*833X 24,794
742 潘秉章 3205251938*8319 24,794
743 贝玉根 3205251945*8012 24,794
744 宋金海 3205251948*6812 24,794
745 王培林 3205251949*6818 24,794
746 凌帆 3205251977*7713 24,794
747 黄治中 3205251944*1511 24,794
748 宋伏中 3205251950*1027 24,794
749 潘法坤 3205251946*4733 24,794
750 金桂珍 3205251930*5024 24,794
751 张进红 3205251949*5329 24,794
752 周梅琴 3205251938*0525 24,794
753 周文娟 3205251951*0527 24,794
754 徐旦华 3205251951*0546 24,794
755 李筱茅 3205251955*686X 24,794
756 施振 3205251966*7414 24,794
757 王家荣 3205251951*0010 24,794
758 王庆裕 3205251949*3018 24,794
759 梅海云 3205251960*4115 24,794
760 庄国帆 3205251933*4714 24,794
761 潘省庭 3205251930*5015 24,794
762 戚秀英 3205251931*2523 24,794
763 宋海凤 3205251955*1528 24,794
764 孙桂珍 3205251948*0022 24,794
765 李月华 3205252811*2 24,794
766 计风华 3205251965*3031 24,794
767 潘建荣 3205251959*2010 24,794
768 邱明珠 3205251951*7428 19,000
769 张阿妹 3205251925*5024 12,397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370 张勤海 3205251946*5031 12,3971 钱建雄 3205251953*5011 8,266
772 钱建平 3205251964*5050 8,264
773 钱建森 3205251956*5012 8,264
774 刘凤英 3205251956*8320 2,479
775 王菊林 3205251939*4419 2,479
总计 105,57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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