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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8-01-10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uancheng Val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股
本次拟发行股数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且不超过 3,334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21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8年 1月 11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3,334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黄业华、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家族(黄业华、
马息萍、黄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董事薛飞、葛建松、蒋小明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田三红、九鼎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谢军、张永林以及监事
吴正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朱龙腾、刘咨虎、钱国元、陈长
明、赵晖、吕春花、袁林海、葛秋霞、田媛、乌焕军、葛志超、马永平、黄昌明、马洪平、薛平、邓正志、许连生、薛东、刘道华、陈国芝、楚有仁、袁林发、葛芳伢、袁林星、陈海华、周杨、葛美玲、姜振华、汪红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8年 1月 10日
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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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股份
锁定及减持安排作出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持股意向、减
持意向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黄业华、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家族(黄业华、马息萍、黄超)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首次公开发行成功后,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对所持股份的减持价
格、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实现
和确保对公司的控股地位,进而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份的意向;(2)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锁定期满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
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相应调整)。(4)
每次减持时,本人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该次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等;(5)以上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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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 1-3承诺。如本人未能
遵守上述锁定期承诺,本人违反承诺获利归公司所有,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5、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未能遵守上述承诺,本人违反承诺减持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本人所持公司剩余股份锁定期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持股意
向、减持意向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1、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董事薛飞、葛建松、蒋小明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
期满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本人保证减持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每次减持时,本人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该次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等;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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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1)-(3)项承诺。
如本人未能遵守上述锁定期承诺,本人违反承诺获利归公司所有,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5)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未能遵守上述承诺,本人违反承诺减持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本人所持公司剩余股份锁定期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田三红、九鼎投资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
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
(3)本人/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向发行人提交减持
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本企业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三)其他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谢军、张永林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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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1)-(2)项锁定
期承诺。如本人未能遵守上述锁定期承诺,本人违反承诺获利归公司所有,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未能遵守上述承诺,本人违反承诺减持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本人所持公司剩余股份锁定期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吴正涛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未能遵守上述承诺,本人违反承诺减持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本人所持公司剩余股份锁定期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朱龙腾、刘咨虎、钱国元、陈长明、赵晖、
吕春花、袁林海、葛秋霞、田媛、乌焕军、葛志超、马永平、黄昌明、马洪平、薛平、邓正志、许连生、薛东、刘道华、陈国芝、楚有仁、袁林发、葛芳伢、袁林星、陈海华、周杨、葛美玲、姜振华、汪红梅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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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
公司股价的预案
(一)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成功上市后 3年内,当公司股票任意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若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则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且由发行人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及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启动条件时,综合考虑实施效果、难易程度等因素,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股价: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成功上市后 3年内,当触及稳定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将敦促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资金、薪酬等情况,积极拟定并实施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原则上,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分红或薪酬的 50%。
公司未来在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时,亦将履行触及稳定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参与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作为聘任的先决条件,并在正式聘任前要求其签署相关承诺书。
2、发行人从二级市场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当触及稳定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从二级市场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稳定股价。以回购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3)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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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
符合上市条件;(5)《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
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公司具体启动回购事宜则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规定执行,以要约或集中竞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回购公司股票,且为稳定股价目的而回购的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
2、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及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三、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发行人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与二级市场价格孰高原则确定(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的股份,回购价格则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出现因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规章变化导致无法实施的情形,发行人将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替代方案,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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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发行人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控股股东黄业华、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家族承诺: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薛飞、葛建松、蒋小明、
王方、孙燕红、陈凯、陈凤旺、饶思平、吴正涛、张强、谢军、张永林、刘林元):
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中介机构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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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大幅增长,本次发行将摊薄即期回报。
为填补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包括:
1、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积极研发、推广新品,提高产品竞争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专利 52项,以及一项专利的排他许可使用权(专利号为:ZL201110418221.7)。
发行人将充分利用技术开发优势,按照客户需求,不断研发新品,加快推广新型补偿缆等专利产品,形成新的增长点,全面提升产品竞争力。
2、加快人才引进,完善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成本控制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
公司建立了与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有效内部控制制度,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稳定。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团队建设,优化业务流程,构建运行高效、控制有力、人员精简的业务体系,全面推行预算管理,强化成本控制,加强费用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相关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有用途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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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充分有效利用。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显著增强,净资产收益率相应回升至正常水平。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根据《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公司未来如有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保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发行人控股股东黄业华以及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家族承诺,不越权干预公
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五、关于落实有关责任主体重要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
为保证自身严格履行承诺以及敦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股东等相关承诺方信守承诺,发行人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如下:
“作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为保证自身严格履行承诺以及敦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股东等相关承诺方信守承诺,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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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并就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时采取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力等因素导
致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因本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已作出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
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或提出替代性措施;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1)自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事实发生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
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监管部门、司法
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本公司未履行已
作出承诺的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该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5、自公司完全消除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重大不利影响之日起 12个月
内,公司不得申请发行股票、公司债等证券融资。
二、针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其他股东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指派专人负责敦促其信守承诺,并根据各自承诺事项,依据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合法的措施保证其履行承诺:
1、积极配合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做好相关人员、单位的股份锁定工作,
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办理相关股份解禁,未能履行承诺的不能办理剩余股份解禁。
2、针对未能遵守承诺的个人或单位,公司董事会将及时根据其承诺事项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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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违约责任,如追缴违反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以及敦促其依法履行赔偿责任等。
3、公司董事会还将根据承诺方的实际情况,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方做出的
承诺,对未能信守承诺的单位或个人采取包括暂缓发放工资、红利,暂缓办理股份解禁,要求辞去相关职务,以及通过仲裁、诉讼主张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式敦促相关方履行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黄业华、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家族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书》,并就招股说明书中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采取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依法履行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作出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履行承诺的具体计划。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力等因素导
致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配合董事会及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自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事实发生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配
合公司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监管部门、司法
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如果未能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承诺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停止从发行人领取现金红利、薪酬,直至本人履行完毕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除实际控制人外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薛飞、田三红、葛建松、蒋小明出具了《股东声明与承诺书》,就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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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采取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依法履行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作出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履行承诺的具体计划。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力等因素导
致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配合董事会及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自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事实发生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配
合公司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监管部门、司法
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如果未能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承诺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停止从发行人领取现金红利,直至本人履行完毕相应的赔偿责任。”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企业股东九鼎投资出具了《股东声明与承诺书》,就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本企业将依法履行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企业作出的承诺事项。2、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本企业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履行承诺的具体计划。3、如因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力等因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配合董事会及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其他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方、孙燕红、陈凯、陈凤旺、谢军、张永林、刘林元出具了《承诺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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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履行承诺的具体计划。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本人承诺停止从发行人领取津贴、薪酬,直至相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
(五)相关中介机构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以及发行人会计师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机构/本所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履行承诺的具体计划。
2、如因本机构/本所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机构/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整改。”
六、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2016年7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6年 7月 18日召开的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优先考虑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应当按年度将可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中期现金分红无须审计。
3、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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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1)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
利润)为正数;
(2)公司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且分红年度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
影响公司的后续经营;
(3)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导致公司现
金流紧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扩建、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或超过 8,000万人民币;
(5)公司分红年度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不超过 70%;
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可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可以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4、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
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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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等事宜,并应当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未分配利润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果公司因自身经营状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和听取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且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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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投票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6、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和修改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届时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董事会制定或调整公司各期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七、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板、带钢、型钢、矿石、PVC等。报告期,发行人原材料成本占产成品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7.43%、83.46%、82.54%和
83.77%,占比较高,故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及毛利率会产生影响。
近年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变化影响,国际国内石油、铁矿石等基础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加大,相应带动国内各类钢材以及 PVC 等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如,钢材价格,2013-2015年价格持续走低;2016年始,受供给侧改革推进、削减过剩产能等因素影响,钢材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目前已基本回升至 2012 年上半年水平。
原材料价格波动,不仅直接影响发行人产品成本,且因公司与主要客户上海三菱以及三菱机电采取半年一个周期调价的定价模式,短期内难以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及时对产品价格作出调整。公司通过采取实时监控钢材等原材料价格走势、动态调控库存,改进生产管理,大力推广应用替代性低成本材料,推进生产线自动化与智能化改造,优化工艺流程,降低人工成本,提升原材料利用率,以及与供应商构建长期合作关系等多项措施,努力平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成本产生的不利影响。但因影响钢材、PVC等原材料价格走势的因素较为复杂,且受定价模式影响,公司难以完全平抑原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故面临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二)铸铁对重块原材料供应不足以及价格上涨的风险
发行人铸铁对重块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铸铁毛坯件行业,因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目前行业发展较为混乱,规模化生产程度较低,存在大量证照不齐、小规模生产个体。尽管发行人通过就近支持配套供应商规范发展,以及就近从规模相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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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的企业采购,能够获得稳定的货源,但未来随着政府加大对铸铁行业的整顿力度,以及严格环保执法,大量不符合环保、能耗要求的生产个体可能被关停,整个铸铁毛坯件行业产能可能迅速缩减,特别是如果铸铁毛坯件供应占比较大的供应商华晟金属发生重大变化,有可能短时间内出现铸铁毛坯件供给不足以及价格上涨的情形,进而对发行人铸铁对重块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导致毛利率下降。
(三)客户集中的风险
我国电梯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奥的斯、三菱、日立、迅达、通力、蒂森、东芝、富士达等外资品牌占据了国内市场约 70%的份额。结合下游电梯行业集中度较高的行业特点,发行人为有效控制业务风险、提升发展质量、增强稳定性,重点开发三菱、蒂森、通力、东芝等全球领先的电梯跨国公司优质客户以及康力等内资龙头企业,紧密围绕核心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开发、生产布局,全力配套好、服务好核心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6.87%、84.68%、83.83%和 81.99%,客户相对集中。报告期,发行人客
户主要系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蒂森、华升富士达、东芝、迅达、通力等国内电梯行业龙头企业,综合实力强,资金雄厚,信誉良好。优质客户资源是发行人下一步募投项目产能消化以及加快发展的坚实保障。但因对上述核心客户销售占比较大,若因核心客户自身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未能及时跟进其需求变化,短期内则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未来,发行人将在维护好现有核心客户基础上,充分发挥产品质量稳定、交付及时、新品开发能力较强等竞争优势,积极开发拓展新的优质客户,进一步提升经营稳定性、拓宽发展空间,有效规避客户过于集中的风险。
(四)产品价格变动以及产品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受我国电梯行业增速放缓以及 2014-2015年钢材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下跌等因素影响,电梯行业全产业链的相关产品价格出现下降。报告期内,发行人加大原材料采购管控以及采取调整产品结构、优化工艺流程、推行智能化改造等多项行之有效降本增效措施,综合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分别为
23.59%、27.54%、26.79%和 22.52%。2015年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年初以及年
中产品定价后,钢材、铸铁毛坯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下滑,导致毛利率出现一定幅度的上升。2017年上半年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价格调整相对滞后所致。在电梯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以及上游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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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钢铁行业大力推动“去库存、去产能”情形下,发行人面临一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下滑、原材料涨价并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798.80 万元、9,558.79 万
元、15,645.24万元,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29%、16.06%、27.39%。报
告期各期末,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在95%以上,发行人主要客户为上海三菱、三菱机电、东芝、蒂森等知名大型企业,实力强、信誉好,从账龄结构、客户结构及期后收回情况来看,公司应收账款安全性高,发生坏账的风险小。但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发行人应收账款会相应继续上升,进一步加大公司短期资金的压力以及资金使用成本,若催收不力或控制不当,或客户发生重大变故,资金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造成公司应收账款难以如期顺利收回的风险。
(六)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7,126.62 万元、58,979.54 万
元、56,684.13 万元、27,313.9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362.51 万元、4,711.50 万元、5,924.54 万元及
2,541.09 万元。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1.8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24.98%。业绩
出现下滑,主要系发行人与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蒂森等主要客户实行周期性调价机制,致使 2017 年上半年价格调整滞后于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导致相关产品毛利率出现下降所致。
报告期,发行人原材料成本占产成品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7.43%、83.46%、
82.54%和 83.77%,占比较高,故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及毛利率会
产生较大影响。2017 年下半年以来,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在大幅上涨后趋稳,发行人与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蒂森、华升富士达等主要客户根据 2017 年上半年以及三季度原材料价格走势调整了钢材等主要原材料指导价格以及产品价格,部分平抑了原材料上涨对毛利率的不利影响。但未来若钢材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公司经营业绩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截止日为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 2017年 1-9月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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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 XYZH/2017BJA80339号《审阅报告》。
2017年 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47,686.78万元,上年同期数为 43,031.47
万元,增长幅度为 10.8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865.61万元,上
年同期数为 5,483.29万元,下降幅度为 11.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218.94 万元,上年同期数为 5,177.84 万元,下降幅度
为 18.52%。
2017 年度预计营业收入区间为 67,500 万元至 68,000 万元,上年同期为57,122.94 万元,增幅区间为 18.17%~19.04%;2017 年度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 5,900万元至 6,100万元,上年同期为 6,391.45万元,降幅
区间为 4.56%~7.69%;2017年度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区间为 5,300万元至 5,450万元,上年同期数为 5,924.54万元,降幅
区间为 8.01%~10.54%,下降幅度较 2017 年上半年明显收窄。上述有关公司业
绩预计仅为管理层对经营的合理估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核,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及利润承诺。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产品结构、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业绩大幅下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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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4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 4
一、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作出的承诺 4
二、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8
三、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9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1
五、关于落实有关责任主体重要承诺的约束措施. 12
六、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6
七、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因素. 19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21
第一节释义. 27
第二节概览. 30
一、发行人简介. 30
二、公司控股股东.. 31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 31
四、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2
五、本次发行情况.. 33
六、募集资金用途.. 33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35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5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35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 37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37
第四节风险因素. 38
一、市场风险.. 38
二、经营风险.. 39
三、财务风险.. 42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43
五、管理风险.. 44
六、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44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46
一、发行人概况. 46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46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 49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78
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83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架构.. 85
七、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88
八、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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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117
十、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120
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120
十二、公司员工情况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121
十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28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情况...130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130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35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61
四、主营业务情况. 170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214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224
七、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224
八、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230
九、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231
十、公司名称冠有“科技”字样的依据. 238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239
一、公司独立性. 239
二、同业竞争.. 240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246
四、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249
五、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96
六、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297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98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29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对外投资情况. 302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303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 2016年度薪酬情况... 304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305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307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307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309
第九节公司治理..310
一、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及运行情况.. 310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 314
三、发行人近三年的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317
四、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317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319
一、会计报表.. 319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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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325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28
五、主要税收政策、税种税率及税收优惠... 344
六、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344
七、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345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346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348
十、现金流量情况. 351
十一、发行人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51
十二、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351
十三、盈利预测报告.. 353
十四、历次验资、资产评估情况. 353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56
一、财务状况分析. 356
二、盈利能力分析. 379
三、现金流量分析. 413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415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或变更. 416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416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416
八、2017年 1-6月主要财务信息与去年同期的比较分析.. 418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420
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425
一、公司发展规划. 425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428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428
四、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428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428
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429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429
二、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分析意见... 43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432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435
五、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448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449
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451
一、发行人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451
二、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451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452
四、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年). 452
五、本次发行完成前可供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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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454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服务计划. 454
二、重大合同.. 455
三、对外担保.. 464
四、诉讼及仲裁事项.. 464
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46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6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467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468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469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470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71
五、验资机构声明. 472
六、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474
七、评估机构声明. 475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476
一、备查文件.. 476
二、文件查阅时间. 476
三、文件查阅地址. 476?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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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正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般术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华菱精工
指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菱电梯、有限公司指宣城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华菱精工前身)
控股股东指黄业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3.10%的股权,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指黄业华家族,包括黄业华,黄业华之配偶马息萍,黄业华、马息萍夫妇之子黄超
九鼎投资指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安华机电指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
广州华菱指广州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
重庆华菱指重庆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
福沃德指安徽福沃德干燥设备有限公司,发行人之控股子公司
华展机械指郎溪县华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华机电控股子公司
苏州常润指苏州市常润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经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17年 1月 3日注销
广州奥隆指广州奥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贵州大龙指贵州大龙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德润机电指宣城市德润机电有限公司
华菱金属指宣城市华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宣城市华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华晟金属指宣城市华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宣城中晟指宣城市中晟铸造有限公司
华菱物流指宣城市华菱物流有限公司
华友运输指宣城市华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原宣城市华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徐州常润指徐州市常润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宏宇伟业指江苏宏宇伟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速趣软件指上海速趣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三菱指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三菱机电指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
三菱、三菱电梯指上海三菱以及三菱机电的统称
上海蒂森指蒂森克虏伯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中山蒂森指蒂森电梯有限公司
蒂森、蒂森电梯指蒂森克虏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上海蒂森、中山蒂森等
东芝贸易指东芝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东芝马来西亚指 M S ELEVATOR SDN.BHD.
东芝、东芝电梯指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东芝贸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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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升富士达指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
天津永大指天津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永大、永大电梯指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天津永大等
日立、日立电梯指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奥的斯、
奥的斯电梯指奥的斯电梯(中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巨人通力指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通力、通力电梯指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迅达电梯指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西奥电梯指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快速电梯指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韦伯电梯指韦伯电梯有限公司
江南嘉捷指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康力、康力电梯指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爱登堡指上海爱登堡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利福特指天津利福特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嘉善双宇指嘉善双宇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金山东新指上海金山区东新铸造有限公司
临安福迪斯指临安富迪斯电器有限公司
南通兴华指南通兴华电梯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海门圣帕斯指海门圣帕斯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宁波申菱指宁波申菱电梯部件集团
江苏聚力指江苏聚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鸿腾指宁波市鸿腾机电有限公司
上海德福指上海奉贤德福钢制品有限公司
溧阳飞跃指溧阳市飞跃机电有限公司
新时达指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润发指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世嘉科技指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日股份指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赛福天指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汇川技术指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沪宁股份指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展鹏科技指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博林特指重庆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重庆富士指重庆富士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迈高指重庆迈高电梯有限公司
古丈千源指古丈县千源矿业有限公司
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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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交易所、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省指安徽省
市指安徽省宣城市
县指安徽省郎溪县
《公司法》指自 2006年 1月 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自 2006年 1月 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指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方会所指安徽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会计师、信永中和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评估机构指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专业术语释义
配重产品指应用于电梯重量平衡系统,主要作用为平衡轿厢及曳引钢丝绳重量,保证电梯的曳引传动正常,主要包括对重块和补偿缆
对重块指
安装于电梯井道内的配重产品,位于轿厢的一侧,用于电梯工作时平衡轿厢重量,保证电梯的曳引传动正常。根据应用的材料不同,对重块产品主要划分为复合对重块、铸铁对重块以及钢板对重块
复合对重块指
矿粉混凝土复合对重块,系发行人行业内率先推出的以水泥、矿石等按照一定比重配比拌制填充至带钢与钢筋焊接的盒装容器而制成的对重块
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补偿缆指
平衡曳引钢丝绳重量的电梯部件,其作用是消除或减小电梯运行过程中因悬挂绳和随行电缆的长度变化而引起的曳引轮上的力矩变化新型补偿缆指
新型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系发行人近年成功开发的以钢丝绳为承载件,以塑料、橡胶、矿粉等填充物提供质量,采用挤塑工艺生产的扁平形补偿缆
30号箱指配套上海三菱生产的钣金产品,主要包括曳引机台、上梁、护脚板、缓冲器等,以打包成箱的方式供货,简称为 30号箱
25号箱指配套上海三菱生产的钣金产品,主要包括承重梁,以钢带捆绑打包的方式供货,简称为 25号箱
15号箱指配套上海三菱生产的钣金产品,主要包括支架,以打包成箱的方式供货,简称为 15号箱
东芝 E箱指配套东芝生产的钣金产品,主要包括对重框、立柱、上梁等,以打包成箱的方式供货,简称为东芝 E箱
分供比例指
通常,针对一般零部件,整梯厂商会选择 2-3家合格供应商按比例稳定供货。分供比例即为整梯厂商根据供应商生产能力、质量稳定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的各家供应商供货比例
注: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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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uancheng Val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0779082563U
法定代表人黄业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5年 9月 7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14年 1月 28日
公司住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
邮政编码 242115
联系电话 0563-7793336
传真号码 0563-7790
公司网址 http://xchualing.com/
经营范围
电梯配件研发、制造和销售;钢结构件、新材料开发、制造和销售;钢结构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电梯配件以及钢材、矿石等电梯配件生产所需原材料购销及储运服务;电梯的销售、安装及维护、项目投资管理;进出口贸易;机电类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改造、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梯配重产品、钣金产品等电梯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福沃德主要从事木材干燥、炭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对重块和新型补偿缆等配重产品、电梯专用的钣金产品等电梯配件,以及木材干燥、炭化设备。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秉承“创新奠定基业、服务成就未来”的经营理念,坚持“低成本、低能耗、高质量”的经营方针,推行“信誉至上、服务为先、人才为本、创新争优、环境友好”的发展战略,大力开发推广电梯配件行业新技术、新产品,全力配套好、服务好核心客户,努力打造成为“客户首选、员工热爱、社会认可、股东满意”的全球电梯配件行业先行者。公司目前主要配套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蒂森电梯、通力电梯、东芝电梯、华升富士达、迅达等全球著名电梯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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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梯厂商,在国内率先成功开发推广了矿粉混凝土复合对重块、新型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等新品,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对电梯配重产品升级换代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2016年被三菱机电授予“2016年度 MESE优秀供应商”,2015年被上海三菱授予“2015年度供方企业现场管理奖”、“供方企业现场管理四星车间(钣金车间)”,2010年、2012年、2013年三次被永大授予“优秀供应商”,2012年被爱登堡授予“最佳品质奖”,2010 年度被快速电梯授予“优秀供应商”、“优秀供应商最佳服务奖”。
近年来,公司加大推进新品开发、产能布局调整以及装备升级,不断推广配重新产品,拓展钣金领域业务,配套重要客户重点布局建设宣城、广州、重庆三大生产基地,产能规模、产品配套能力显著提升,对重块产品继续保持市场优势地位,市场占有率 20%左右,各类钣金件业务发展迅速,企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先后被安徽省经信委等部门认定为“安徽省电梯器件产业集群生产基地”、“2014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被宣城市人民政府授予“2014年度市长质量奖”。2014年企业技术中心被安徽省科技厅等部门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5年被安徽省地税局、国税局授予“2012-2013年度 A级纳税信用等级”。
二、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黄业华先生,本次发行前,黄业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31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0%。
黄业华先生,1969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2042319690301*,住所为江苏省溧阳市南大街*。黄业华先生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八、(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
情况”相关内容。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黄业华家族,包括黄业华、马息萍夫妇及其子黄超。黄业华家族合计持有发行人 43.10%股份,已达到相对控股。黄业华家族成员基本
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八、(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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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17BJA80311),报告期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流动资产 27,526.36 23,700.86 20,729.26 19,768.58
非流动资产 19,232.61 19,057.93 20,118.47 17,628.67
资产总计 46,758.97 42,758.79 40,847.73 37,397.25
流动负债 14,393.61 13,242.17 16,215.41 17,177.35
非流动负债 1,045.36 79.16 40.87 11.00
负债总计 15,438.97 13,321.33 16,256.29 17,188.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30,504.03 28,588.13 23,743.15 19,982.06
少数股东权益 815.97 849.33 848.29 226.84
股东权益合计 31,320.00 29,437.46 24,591.44 20,208.9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营业收入 27,548.75 57,122.94 59,513.53 57,555.52
营业利润 3,365.60 7,605.21 7,605.51 6,929.16
利润总额 4,046.73 8,162.86 8,053.96 7,136.26
净利润 3,147.67 6,197.16 5,056.02 5,570.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81.03 6,391.45 5,118.53 5,517.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41.09 5,924.54 4,711.50 5,362.5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98.90 697.37 6,660.46 6,054.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5.57 -833.82 -1,956.60 -4,020.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3.40 -2,973.49 -1,389.26 -3,264.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34.65 -3,098.39 3,318.06 -1,2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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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流动比率(倍) 1.91 1.79 1.28 1.15
速动比率(倍) 1.58 1.49 1.05 0.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05 2.86 2.37 2.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5.19% 22.98% 36.80% 38.9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0.62% 0.77% 1.28% 0.40%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83 4.53 6.48 6.98
存货周转率(次) 4.88 10.84 9.03 8.1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179.03 10,419.40 10,100.75 8,728.11
利息保障倍数 48.53 43.64 27.03 21.9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49 0.07 0.67 0.6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5 -0.31 0.33 -0.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64 0.51 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59 0.47 0.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4% 23.73% 22.71% 29.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2% 21.99% 20.90% 28.64%
五、本次发行情况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且不超过 3,334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21元/股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交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六、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发行人2016年7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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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项目备案情况环评批复情况
1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 12,016.22 12,016.22
郎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6】57号
郎溪县环保局环项审字【2016】217号 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
8,982.07 8,982.07
郎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6】58号
郎溪县环保局环项审字【2016】215号
3 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12,103.58 10,253.03
郎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6】59号
郎溪县环保局环项审字【2016】216号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000.00 ---
合计 40,101.87 31,251.32 --
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先行支付部分项目建设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支付剩余项目建设款以及置换先期已投入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项目建设需要,存在资金缺口,公司拟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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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股
拟发行股数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且不超过 3,334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21元/股
市盈率
22.98 倍(按实际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
按发行前 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0504元/股(按经审计的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4.6314元/股(按经审计的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2.20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交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34,040.14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1,251.32万元
承销费 1,605.67万元
保荐费 188.68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363.21万元
律师费用 198.68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22.58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10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费用合计 2,788.82万元
注:以上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uancheng Val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法定代表人黄业华
住所地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
电话 0563-7793336
传真 0563-7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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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http://xchualing.com/
电子邮箱 xchl@xchualing.com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涛
住所地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
22、23单元
电话 0755-82026809
传真 0755-82026590
保荐代表人李强、丁会来
项目协办人佘飞飞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号新闻大厦 7层
电话 010-88004488
传真 010-66090016
经办律师郭昕、秦桥
(四)发行人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叶韶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电话 010-59675588
传真 010-65547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克东、陈军
(五)发行人评估机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家望
地址武汉武昌区东湖路 169号知音集团东湖办公区 3号楼四层
电话 027-85826645
传真 027-85834816
经办资产评估师尚赤、胡文胜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6楼
电话 021-58708
传真 021-58899400
(七)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
传真 021-6880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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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泰然支行
户名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4201530300052503434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一)初步询价日期: 2018年 1月 8日
(二)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年 1月 10日
(三)网上、网下申购日期:2018年 1月 11日
(四)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8年 1月 15日
(五)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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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敬请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逐项仔细阅读。
一、市场风险
(一)行业增速放缓或衰退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电梯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受电梯行业发展状况影响较大。近 10 多年来,我国电梯行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电梯产销量连续多年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年产量从 2006年的 16.8万台增至 2016年的 77.6万
台,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6.53%。近年来,因受欧美发达国家经济景气度低、中
国以及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国内房地产调控影响,国内电梯行业增速明显下降,2014年、2015年、2016年较上一年增长率分别降至 14.19%、
7.35%、2.11%。尽管从中长期看,我国城镇化率逐步提高、老龄人口持续增加、
保障房建设持续推进、旧电梯更新改造迎来爆发期等推动行业发展有利因素依然存在,但短期内受国际国内经济不景气影响,电梯行业增速可能进一步放缓,甚至不排除出现负增长,并会传导至上游电梯配件行业,加大发行人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的压力。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电梯及其配件行业属于充分竞争市场。通常,针对一般零部件,整梯厂商会选择 2-3家合格供应商稳定供货,产品质量好、价格相对低以及供应及时的供应商获得的分供比例相对较大。三菱、东芝、日立等全球著名电梯厂商为保障及时供货以及产品质量稳定,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格评审,但一旦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则多年保持稳定的配套关系,不会轻易更换以及调整分供比例。多年来,发行人通过开发、推广复合对重块、新型补偿缆等对行业具有重要影响的新品,成功成为国内电梯行业大多数龙头企业供应商,如三菱、蒂森、通力、东芝、迅达、快速等。过往 10 多年,国内电梯行业得益于中国经济稳步发展以及房地产行业快速增长,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也相应为国内重要的电梯配件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但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房地产行业持续调整,以及电梯行业增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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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趋势放缓形势下,电梯以及电梯配件行业市场竞争压力日渐增大。特别是电梯配件企业,与整梯厂商谈判中处于相对弱势,处于从属地位,电梯行业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迅速传导至电梯配件企业。为抢夺优质客户订单、保持分供比例,电梯配件企业在价格、质量、供货及时性、服务等方面展开全方位的竞争。总体而言,近年来,发行人与竞争对手竞争日趋激烈,对重块、钣金件等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出现不同幅度下滑,个别客户分供比例有所降低,新型补偿缆等新品推广难度相对加大,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板、带钢、型钢、矿石、PVC 等。报告期,发行人原材料成本占产成品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7.43%、83.46%、82.54%
和 83.77%,占比较高,故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及毛利率会产生影
响。
近年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变化影响,国际国内石油、铁矿石等基础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加大,相应带动国内各类钢材以及 PVC 等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如,钢材价格,2013-2015 年价格持续走低;2016 年始,受供给侧改革推进、削减过剩产能等因素影响,钢材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目前已基本回升至 2012 年上半年水平。
原材料价格波动,不仅直接影响发行人产品成本,且因公司与主要客户上海三菱以及三菱机电采取半年一个周期调价的定价模式,短期内难以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及时对产品价格作出调整。公司通过采取实时监控钢材等原材料价格走势、动态调控库存,改进生产管理,大力推广应用替代性低成本材料,推进生产线自动化与智能化改造,优化工艺流程,降低人工成本,提升原材料利用率,以及与供应商构建长期合作关系等多项措施,努力平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成本产生的不利影响。但因影响钢材、PVC等原材料价格走势的因素较为复杂,且受定价模式影响,公司难以完全平抑原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故面临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二)铸铁对重块原材料供应不足以及价格上涨的风险
发行人铸铁对重块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铸铁毛坯件行业,因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目前行业发展较为混乱,规模化生产程度较低,存在大量证照不齐、小规模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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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个体。尽管发行人通过就近支持配套供应商规范发展,以及就近从规模相对较大的企业采购,能够获得稳定的货源,但未来随着政府加大对铸铁行业的整顿力度,以及严格环保执法,大量不符合环保、能耗要求的生产个体可能被关停,整个铸铁毛坯件行业产能可能迅速缩减,特别是如果铸铁毛坯件供应占比较大的供应商,如华晟金属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可能短时间内出现铸铁毛坯件供给不足以及价格上涨的情形,进而对发行人铸铁对重块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导致毛利率下降。
(三)客户集中的风险
我国电梯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奥的斯、三菱、日立、迅达、通力、蒂森、东芝、富士达等外资品牌占据了国内市场约 70%的份额。结合下游电梯行业集中度较高的行业特点,发行人为有效控制业务风险、提升发展质量、增强稳定性,重点开发三菱、蒂森、通力、东芝等全球领先的电梯跨国公司优质客户以及康力等内资龙头企业,紧密围绕核心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开发、生产布局,全力配套好、服务好核心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6.87%、84.68%、83.83%和 81.99%,客户相对集中。报告期,发行人客
户主要系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蒂森、华升富士达、东芝、迅达、通力等国内电梯行业龙头企业,综合实力强,资金雄厚,信誉良好。优质客户资源是发行人下一步募投项目产能消化以及加快发展的坚实保障。但因对上述核心客户销售占比较大,若因核心客户自身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未能及时跟进其需求变化,短期内则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未来,发行人将在维护好现有核心客户基础上,充分发挥产品质量稳定、交付及时、新品开发能力较强等竞争优势,积极开发拓展新的优质客户,进一步提升经营稳定性、拓宽发展空间,有效规避客户过于集中的风险。
(四)新产品开发失败的风险
自设立以来,发行人一直致力于新产品开发,依靠技术创新、产品创新,降本增效、提升品质、改进功能,取得明显成效,如在国内率先推出矿粉混凝土复合对重块,变废为宝,节约利用资源,大幅降低成本,生产工艺更为环保,对推动电梯配重产品革新、产品格局调整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大力推广的新型补偿缆产品,大幅度降低电梯运行噪音,明显提高电梯运行安全性,已陆续配套三菱、东芝、蒂森等实现批量生产。近年来,发行人还先后配套三菱、蒂森、东芝、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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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富士达等核心客户开发出应用于曳引系统、载客系统、安全保护系统以及电梯导轨系统的各类钣金件产品。广泛应用新技术、开发推广新产品是发行人近些年保持快速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下一步,发行人将继续加大门机、曳引机等新产品开发力度,逐步从以普通机械加工为主的钣金、配重产品向融合精密加工、电气、控制、电子、通讯等多项技术的电力拖动系统、门系统等机电一体化产品拓展。相关新产品涉及多学科、多门类交叉融合,开发难度显著增加。另外,曳引机、门机、制动器等复杂部件、关键零部件,外资电梯厂商普遍以自主生产为主,进入门槛高。未来,发行人围绕曳引系统、门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等进行的新品开发技术难度明显上升,新品推广的难度亦有所增加,面临新产品开发失败以及无法实现产业化的风险相应加大。
(五)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的配重产品、钣金零部件产品是电梯必需的基本零部件,对电梯整体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较为重要。因此,电梯整体厂商在选择部件供应商时,零部件质量成为重要的考虑因素。自设立以来,公司十分重视对产品安全性及质量稳定性的控制,一贯执行严格的行业技术标准和客户质量评价标准,严把质量关。
尽管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且报告期内未曾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但一旦出现重大的产品质量问题,则可能会引发产品召回、经济赔偿甚至事故责任诉讼,不仅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对品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可能较长时间内影响公司业务拓展。
(六)部分经营场所租赁经营的风险
近年来,为实现快速完成围绕核心客户生产基地的产能布局,以及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时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双重目标,发行人采取在注册地郎溪本部购买土地、扩建厂房扩充产能,以及异地租赁厂房扩充产能两种发展模式。发行人拥有的两家全资子公司广州华菱、重庆华菱全部采取租赁厂房经营的模式,大幅缩短了形成产能的时间,并明显减少了用于土地、厂房建设的投资。但也因城市化发展、区域产业规划调整等原因,面临要求提前结束租赁期或到期无法续租的问题,进而可能短时间内影响对客户的及时供货。目前,广州华菱租期至 2019年 2月 28日,重庆华菱租期至 2018年 6月 30日,两地生产经营符合当地产业规划、环保要求,但仍无法完全排除到期难以续租的风险。
(七)新型补偿缆排他性专利实施许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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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在新型补偿缆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朱思中先生拥有的新型补偿缆专利技术,故与朱思中签订了该专利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该合同属于排他性许可,能够有效限制第三方使用,但专利权所有人朱思中依法拥有合理使用相关专利生产、销售新型补偿缆的权利。尽管朱思中先生因年龄等原因,表示事实上不会利用相关专利从事新型补偿缆经营业务,但因其未明确放弃相应权利,故未来仍存在使用该专利从事新型补偿缆生产、销售业务的可能,进而可能会对发行人推广新型补偿缆产生一定的影响。
(八)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7,126.62 万元、58,979.54 万
元、56,684.13 万元、27,313.9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362.51 万元、4,711.50 万元、5,924.54 万元及
2,541.09 万元。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1.8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24.98%。业绩
出现下滑,主要系发行人与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蒂森等主要客户实行周期性调价机制,致使 2017 年上半年价格调整滞后于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导致相关产品毛利率出现下降所致。
报告期,发行人原材料成本占产成品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7.43%、83.46%、
82.54%和 83.77%,占比较高,故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及毛利率会
产生较大影响。2017 年下半年以来,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在大幅上涨后趋稳,发行人与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蒂森、华升富士达等主要客户根据 2017 年上半年以及三季度原材料价格走势调整了钢材等主要原材料指导价格以及产品价格,部分平抑了原材料上涨对毛利率的不利影响。但未来若钢材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公司经营业绩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产品价格变动以及产品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受我国电梯行业增速放缓以及 2014-2015年钢材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下跌等因素影响,电梯行业全产业链的相关产品价格出现下降。报告期内,发行人加大原材料采购管控以及采取调整产品结构、优化工艺流程、推行智能化改造等多项行之有效降本增效措施,综合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分别为
23.59%、27.54%、26.79%和 22.52%。2015年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年初以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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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产品定价后,钢材、铸铁毛坯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下滑,导致毛利率出现一定幅度的上升。2017年上半年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价格调整相对滞后所致。在电梯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以及上游原材料钢铁行业大力推动“去库存、去产能”情形下,发行人面临一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下滑、原材料涨价并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8.64%、
20.90%、21.99%和 8.42%。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净资产将较发行前
大幅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利用银行借款及自有资金进行前期投入。但因募投项目投入建设至达产达效需要一段时间,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可能。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798.80万元、9,558.79万元、
15,645.24万元,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29%、16.06%、27.39%。报告期
各期末,账龄 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在 95%以上,发行人主要客户为上海三菱、三菱机电、东芝、蒂森等知名大型企业,实力强、信誉好,从账龄结构、客户结构及期后收回情况来看,公司应收账款安全性高,发生坏账的风险小。但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发行人应收账款会相应继续上升,进一步加大公司短期资金的压力以及资金使用成本,若催收不力或控制不当,或客户发生重大变故,资金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造成公司应收账款难以如期顺利收回的风险。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6年 12月 5日,华菱精工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634001202号),有效期三年,公司自 2016年至 2018年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电梯零部件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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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加工扩产项目”、“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等三个项目。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大幅提升加工能力、加快新品开发、形成新的增长点。尽管发行人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详细分析和充分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可能受到设备采购价格变化、市场变化、工程进度放缓等因素带来的项目投资额变动、无法按期实现项目投产等问题。
此外,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成到达产、达效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新增折旧额可能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转固后的一段时间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项目投产后,如果市场开拓不力,产能无法得到有效利用,亦可能形成资产闲置,导致投资失败,拖累公司业绩。
五、管理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家族合计持有发行人 43.10%的股份。虽然
本次发行后黄业华家族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但其持股比例仍远高于其他股东。
公司已经严格按照规范治理的要求,建立起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了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从制度安排上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控制行为予以规范。尽管自设立以来从未发生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但仍不能排除在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大经营、人事决策等进行控制,进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已建立了较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但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尤其是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管理机构等都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对应的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资本市场的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长期而言,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六、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化一方面受到自身经营状况的影响,另一面也会受到国际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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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周边资本市场波动、本土资本市场供求、市场心理及突发事件等的影响,股票价格存在波动风险。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作出审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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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uancheng Val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0779082563U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业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5年 9月 7日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
经营范围
电梯配件研发、制造和销售;钢结构件、新材料开发、制造和销售;钢结构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电梯配件以及钢材、矿石等电梯配件生产所需原材料购销及储运服务;电梯的销售、安装及维护、项目投资管理;进出口贸易;机电类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改造、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 242115
公司电话 0563-7793336
公司传真 0563-7790
互联网址 http://xchualing.com/
电子信箱 xchl@xchualing.com
投资者关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人谢军
投资者关系电话 0563-7793336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宣城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华菱电梯设立
华菱电梯原由自然人黄业华、蒋小明以货币出资方式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
140.00万元。2005年 9月 7日,郎溪公兴会计师事务所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郎会事验字【2005】120号)。2005 年 9月 7 日,华菱电梯在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号为 3425222000254。
2、华菱精工设立
经 2014年 1月 2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决议以及 2014年 1月 23日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华菱电梯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各自拥有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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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益出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华菱电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4】010004号),以华菱电梯截至 2013年 9月 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118,681,932.13元
按 1.186819:1的比例折成总股本 100,000,000.00股,股面值 1元,超过股本部
分的 18,681,932.13 元列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增加至
100,000,000.00 元,其中 27,024,998.00 元为原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
68,813,538.53元为原有限公司账面资本公积转增,剩余 4,161,463.47元为未分
配利润转增,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变。
2014年 1月 23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起人上述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4】010009 号)。2014年 1 月 28 日,发行人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342522074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华菱电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未聘请评估机构对改制基准日所有者权益进行评估。尽管按照当地工商主管部门要求提交完备的变更登记资料,并通过工商部门备案审核,但与当时有效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不符。2016 年 11 月 18 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华菱电梯改制基准日净资产进行追溯性评估,并出具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追溯性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6】第 1222号),以 2013年 9月 30日为基准日,确认华菱电梯的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 18,288.60万元,不低于经审计并折股的净资产值,表明华菱电
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各股东出资到位,不存在出资不足的情形。
针对上述事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系依法由华菱电梯整体变更设立,股东出资到位,改制时未进行评估,尽管与当时有效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不符,但对公司设立合法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申请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律师认为:除华菱电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未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外,发行人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但上述未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并不会导致发行人不能依法有效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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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黄业华等 40 名自然人和九鼎投资 1 家企业,各发起人所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 黄业华 33,300,000 33.30%
2 薛飞 12,500,000 12.50%
3 田三红 12,000,000 12.00%
4 葛建松 8,150,000 8.15%
5 九鼎投资 8,000,000 8.00%
6 蒋小明 5,700,000 5.70%
7 马息萍 5,000,000 5.00%
8 黄超 5,000,000 5.00%
9 朱龙腾 2,900,000 2.90%
10 刘咨虎 2,000,000 2.00%
11 吕春花 1,000,000 1.00%
12 陈长明 600,0.60%
13 袁林海 600,0.60%
14 钱国元 250,0.25%
15 赵晖 250,0.25%
16 葛秋霞 200,0.20%
17 刘伟 200,0.20%
18 张永林 200,0.20%
19 黄益琴 100,0.10%
20 田媛 100,0.10%
21 乌焕军 100,0.10%
22 葛志超 100,0.10%
23 马永平 100,0.10%
24 黄昌明 100,0.10%
25 马洪平 100,0.10%
26 薛平 100,0.10%
27 邓正志 100,0.10%
28 许连生 100,0.10%
29 薛东 100,0.10%
30 吴正涛 100,0.10%
31 刘道华 100,0.10%
32 陈国芝 100,0.10%
33 楚有仁 100,0.10%
34 袁林发 100,0.10%
35 葛芳伢 100,0.10%
36 袁林星 100,0.10%
37 陈海华 100,0.10%
38 周杨 1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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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39 葛美玲 50,0.05%
40 姜振华 50,0.05%
41 汪红梅 50,0.05%
合计- 100,000,000 100.00%
(三)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改制设立时,持股 5%以上的主要发起人为黄业华、薛飞、田三红、九鼎投资、葛建松、蒋小明。
发行人系由华菱电梯整体变更设立,各发起人以其持有华菱电梯的股权作为出资,按其所持华菱电梯的出资比例持有变更后的股份公司股份。因而,华菱电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各发起人并未以其拥有的华菱电梯权益之外的任何资产、业务投入股份公司,故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目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详见本节“八、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四)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
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发行人系华菱电梯整体变更设立,设立前后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
公司的主要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四、主营业务情况”。
(五)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

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一直保持独立运作,具有完整独立的采购、生产及销售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
(六)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所有的资产、债务、人员均进入股份有限公司,并相应办理完毕相关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
华菱电梯成立于 2005年 9月 7日。华菱电梯设立后,股本形成及历次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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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9月,华菱电梯设立,黄业华、蒋小明分别出资 98万元、42万元(注册资本 140万元)黄业华 70.00%;蒋小明 30.00%
2009年 9月,新增注册资本 440万元,其中黄业华 308万元、蒋小明 132万元(注册资本 580万元)黄业华 70.00%;蒋小明 30.00%
2010年 6月,新增注册资本 920万元,其中薛飞 375万元,黄业华 419万元、蒋小明 126万元(注册资本 1,500万元)黄业华 55.00%;薛飞 25.00%;蒋小明 20.00%
2011年 3月,新增注册资本 500万元,其中黄业华 350万元、蒋小明 150万元(注册资本 2,000万元)黄业华 58.75%;蒋小明 22.50%;薛飞 18.75%
2012年 6月,新增注册资本 162万元,其中黄业华 95.175万
元、蒋小明 36.45万元、薛飞 30.375万元(注册资本 2,162万
元)
黄业华 58.75%;蒋小明 22.50%;薛飞 18.75%
2012年 6月,引进风投九鼎投资,新增注册资本 216.1998万
元(注册资本 2,378.1998万)
黄业华 53.41%;蒋小明 20.45%;薛飞 17.05%;
九鼎投资 9.09%
2012年 12月,蒋小明将 300万元出资额转给葛建松(注册资本 2,378.1998万元)
黄业华 53.41%;薛飞 17.05%;葛建松 12.61%;
蒋小明 7.84%;九鼎投资 9.09%
2013年 4月,黄业华向马息萍、黄超各转让 135.1250万元出
资额;薛飞转让 27.025万元出资额给吕春花;引进田三红,新
增注册资本 324.3 万元;对 30 名员工给予股权激励(注册资
本 2,702.4998万元)
黄业华 36.40%;薛飞 12.50%;田三红 12.00%;
葛建松 8.15%;九鼎投资 8.00%;蒋小明 5.70%;
马息萍 5.00%;黄超 5.00%;吕春花 1.00%;葛
美玲等 30名股权激励对象共 6.25%
2013年 11月,黄业华向朱龙腾转让 78.3725万元出资额;黄
业华向张永林转让 5.405万元出资额,给予其股权激励(注册
资本 2,702.4998万元)
黄业华 33.30%;薛飞 12.50%;田三红 12.00%;
葛建松 8.15%;九鼎投资 8.00%;蒋小明 5.70%;
马息萍 5.00%;黄超 5.00%;朱龙腾 2.90%;吕
春花 1.00%;葛美玲等 31 名股权激励对象共
6.45%
2014年 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10,000万元)
黄业华 33.30%;薛飞 12.50%;田三红 12.00%;
葛建松 8.15%;九鼎投资 8.00%;蒋小明 5.70%;
马息萍 5.00%;黄超 5.00%;朱龙腾 2.90%;吕
春花 1.00%;葛美玲等 31 名股权激励对象共
6.45%
2016年 2月,黄业华向谢军转让 20万股,给予其股权激励;原股权激励对象黄益琴、刘伟分别转让 0.1%、0.2%股份给薛
飞(股本 10,000万元)
黄业华 33.10%;薛飞:12.80%;田三红 12.00%;
葛建松 8.15%;九鼎投资 8.00%;蒋小明 5.70%;
马息萍 5.00%;黄超 5.00%;朱龙腾 2.90%;吕
春花 1.00%;葛美玲等 30 名股权激励对象共
6.35%
(一)2005年华菱电梯设立
2005年 9月 7日,黄业华、蒋小明签署《公司章程》,共同出资设立华菱电梯。2005 年 9 月 7 日,郎溪公兴会计师事务所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郎会事验字【2005】120号)。根据上述验资报告,截至 2005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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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9 月 7 日,华菱电梯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00 万元,其
中,黄业华缴纳 98.00万元,蒋小明缴纳 42.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2005 年 9 月 7 日,华菱电梯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34252220002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华菱电梯设立时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 黄业华 98.00 70.00 货币
2 蒋小明 42.00 30.00 货币
合计- 140.00 100.00 -
(二)2009年增资
2009 年 9 月 7 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增资议案以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决定增加注册资本 440.00万元,其中,黄业华增加出资 308.00万元,蒋小
明增加出资 132.00 万元。同日,南方会所对股东增资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皖南变验字【2009】254 号)。根据上述验资报告,截至 2009 年9月 7日,华菱电梯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440.00万元,其中,黄
业华缴纳 308.00万元,蒋小明缴纳 132.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增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80.00万元。
2009 年 9 月 8 日,华菱电梯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华菱电梯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黄业华 406.00 70.00
2 蒋小明 174.00 30.00
合计- 580.00 100.00
(三)2010年增资
2010 年 6 月 1 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增资议案以及公司章程修改案,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920.00 万元,并吸收薛飞入股。其中,黄业华增加出资
419.00 万元,薛飞增加出资 375.00 万元,蒋小明增加出资 126.00 万元。2010
年 6 月 2 日,南方会所对股东出资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皖南变验【2010】162号)。根据上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0年 6月 2日,华菱电梯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920.00万元,其中,黄业华缴纳 419.00万元,
薛飞缴纳 375.00万元,蒋小明缴纳 126.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增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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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6月 13日,华菱电梯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华菱电梯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黄业华 825.00 55.00
2 薛飞 375.00 25.00
3 蒋小明 300.00 20.00
合计- 1,500.00 100.00
(四)2011年增资
2011年 2月 23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增资议案以及公司章程修改案,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500.00万元,其中,黄业华增加出资 350.00万元,蒋小明增
加出资 150.00 万元。同日,南方会所对股东出资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皖南变验【2011】32 号)。根据上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2 月 23日,华菱电梯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其中,黄业华
缴纳 350.00万元,蒋小明缴纳 150.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增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2,000.00万元。
2011年 3月 4日,华菱电梯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华菱电梯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黄业华 1,175.00 58.75
2 蒋小明 450.00 22.50
3 薛飞 375.00 18.75
合计- 2,000.00 100.00
(五)2012年第一次增资
2012年 6月 5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增资议案以及公司章程修正案,2012年 6月 6日,南方会所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皖南变验【2012】114号)。根据上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2年 6月 5日,华菱电梯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货币出资 1,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62.00万元,剩
余 1,33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中,黄业华缴纳 881.2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95.175
万元,其余 786.07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蒋小明缴纳 337.50 万元,新增注册资
本 36.45万元,其余 301.0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薛飞缴纳 281.25万元,新增注
册资本 30.375 万元,其余 250.87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华菱电梯
注册资本增至 2,162.00万元。
2012 年 6 月 6 日,华菱电梯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事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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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华菱电梯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黄业华 1,270.175 58.75
2 蒋小明 486.450 22.50
3 薛飞 405.375 18.75
合计- 2,162.00 100.00
(六)2012年第二次增资
2012年 6月 19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增资议案以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意九鼎投资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增资 2,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16.1998万
元,剩余 1,783.800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2 年 6 月 20 日,南方会所对上述
增资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皖南变验【2012】130号)。根据上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2年 6月 19日,华菱电梯已收到九鼎投资缴纳的货币出资2,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16.1998万元,剩余 1,783.8002万元计入资本公
积。本次增资后,华菱电梯注册资本增至 2,378.1998万元。2012年 6月 27日,
华菱电梯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华菱电梯股东以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黄业华 1,270.175 53.41
2 蒋小明 486.450 20.45
3 薛飞 405.375 17.05
4 九鼎投资 216.1998 9.09
合计- 2,378.1998 100.00
针对上述增资事项,九鼎投资(甲方)与华菱电梯(乙方)、黄业华、蒋小明和薛飞(三人合称丙方)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及《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
《补充协议(一)》就发行人上市及九鼎投资的退出做出安排。若发行人未按
约定时间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受理,或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挂牌上市,以及出现其他上市实质性障碍等情况,九鼎投资有权要求发行人及/或黄业华、薛飞、蒋小明三人购买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且转让价格与发行人 2012至 2015年约定业绩的完成情况有关。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黄业华、蒋小明和薛飞与九鼎投资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二)》
取消了上市申请阶段及上市成功后发行人和黄业华、蒋小明、薛飞三人可能涉及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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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回购九鼎投资所持有发行人股权的义务。
2017年 5月,发行人、黄业华、蒋小明和薛飞与九鼎投资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补充协议(三)
解除了补充协议(一)和补充协议(二)中约定的相关对赌条款。
上述《增资扩股协议》、《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
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二、重大合同”。
(七)2012年 12月股权转让
2012 年 12 月 20 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股权转让议案,同意蒋小明将所持公司 300.00万元出资额无偿转让给葛建松。2012年 12月 20日,蒋小
明与葛建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2 年 12 月 31 日,华菱电梯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华菱电梯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黄业华 1,270.175 53.41
2 薛飞 405.375 17.05
3 葛建松 300.00 12.61
4 蒋小明 186.450 7.84
5 九鼎投资 216.1998 9.09
合计- 2,378.1998 100.00
履行本次股权转让程序,系为了补充、完善转让方、受让方 2010 年 7 月已经生效的股权转让行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0年 7月 21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股权转让议案,同意蒋小明将所持公司 300.00 万元出资按原始出
资额全部转让给葛建松。双方并于 2010年 7月 30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葛建松以应收华菱电梯 99 万元款项等额抵偿蒋小明对华菱电梯的欠款,余款 201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蒋小明,并相应由葛建松承继蒋小明转让的股份在华菱电梯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因葛建松本人未及时要求办理以及相关经办人员疏忽,上述股权转让未及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后根据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有关要求,2012年 12月重新履行了股东会决策程序以及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鉴于葛建松已根据 2010年 7月 30的《股权转让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款,故 2012年 12月 20日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
针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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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查阅华菱电梯自 2010年 7月至 2012年 12月股东会决议、会议记
录文件、分红款转账记录、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等,葛建松多次参加上述期间公司股东会,签署了出席的股东会会议记录文件,并参与了 2011 年度分红。2012年 2月 24日,华菱电梯 2011年度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向股东黄业华、薛飞、葛建松、蒋小明按持股比例分别分配现金红利 1,175 万元、375万元、300万元、150万元,并分别于 2012年 4月 25日、10月 23日向郎溪县地方税务局城郊分局代缴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共计 400万元,2012年 12月 31日,郎溪县地方税务局城郊分局分别向纳税人出具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经与当时股东黄业华、薛飞访谈,黄业华、薛飞对 2010年 7月蒋小明
向葛建松转让 300万元出资事项予以证实,确认相关股东会决议以及蒋小明、葛建松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真实。经与九鼎投资的股东代表访谈,确认九鼎投资在增资时认可葛建松的股东身份,对 2010 年 7 月蒋小明将股权转让给葛建松的事实无异议。
(3)经与股东蒋小明、葛建松访谈,双方对 2010年股权转让事实以及未及
时办理过户事实予以确认,双方对 2010年股权转让事实以及 2012年补办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均无异议,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
(4)经与葛建松访谈,葛建松个人确认其真实持有上述受让的全部股权,
不存在代他人持股的情形。另外,鉴于该次股权转让,蒋小明并未从中获得收益,若税务征管机关就本次股权过户提出追缴个人所得税要求,葛建松个人承诺按照税务征管机关要求及时办理缴纳手续。
综上所述,蒋小明、葛建松系华菱电梯控股股东黄业华早期创业伙伴,分别合资创办华菱电梯、安华机电、贵州大龙等电梯配件公司。在华菱电梯成立后,葛建松多次通过其下属企业溧阳市常协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以借款、投资款等名义向华菱电梯提供资金,支持华菱电梯发展。蒋小明向葛建松转让股权以及未及时办理相关工商过户手续事实得到相关当事人以及当时其他股东的确认,履行了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事实清楚。蒋小明、葛建松认可股权转让结果,确认不存在潜在纠纷以及股权代持行为。鉴于实施股权转让时,发行人财务状况以及盈利能力较差,按照原始出资额转让,未显失公允,至今税务征管机关未提出异议,且葛建松本人已作出相关承诺,故本次转让若涉及补缴个税,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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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0年 7月蒋小明向葛建松转让其持有华菱电梯股权事项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双方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
当时未及时办理该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存有一定瑕疵,但因双方已于2012年 12月依法完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双方具文对转让事实予以确认,故,该次股权转让真实、合法、有效,2010年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对本次发行上市申请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蒋小明与葛建松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已经华菱电梯内部有效的决策程序予以通过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对于该次股权转让的事实和结果,华菱电梯当时的其他股东均予以认可;蒋小明与葛建松亦确认已经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不存在争议或纠纷。因此,该次股权转让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八)2013年 3月股权转让、增资以及股权激励
2013年 3月 11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股东黄业华向直系亲属转让股权的议案》、《关于股东薛飞向吕春花转让股权的议案》、《关于宣城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宣城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议案》、《关于<宣城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实施的议案》,上述议案涉及的股权转让、增资以及股权激励事项具体如下:
1、黄业华转让股权
经 2013年 3月 11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黄业华将所持华菱电梯部分股权转让给马息萍、黄超。其中,马息萍系黄业华之配偶,黄超系黄业华、马息萍夫妇之子,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人受让人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款(万元)
1 黄业华马息萍 135.1250 135.1250
2 黄业华黄超 135.1250 135.1250
2013年 3月 20日,黄业华分别与马息萍、黄超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薛飞转让股权
薛飞为激励其名下企业上海微频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高管人员吕春花,经2013年 3月 11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薛飞将所持华菱电梯的 27.025
万元出资额按 5元/1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吕春花,转让总价款为 135.125万元。
2013年 3月 20日,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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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吸收田三红增资扩股
为推动公司快速发展,加快实施战略规划及经营计划,经 2013年 3月 11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华菱电梯决定吸收田三红入股。田三红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3,300 万元认购华菱电梯本次新增 324.30 万元实收资本,认购价格为
10.1758元/1元实收资本。其中,324.30万元计入公司实收资本,其余 2975.7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3年 3月 26日,田三红、华菱电梯及华菱电梯所有股东签订了《宣城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份认购协议》。
2013年 3月 27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3】010026号)。根据上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3年 3月 21日,公司已收到田三红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 324.30万元,
实际缴纳 3,300.00 万元,其余 2,975.7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均为货币出资。本
次增资后,华菱电梯注册资本相应增至 2,702.4998万元。
4、股权激励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提高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结合在一起,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增长,并使员工分享发展成果,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华菱电梯 2013 年实施了面向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骨干的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宣城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人员名单》,华菱电梯老股东黄业华、薛飞、葛建松、蒋小明向激励对象转让部分出资额,股权激励对象在最高可获授额度内自由认购。
该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其当时在公司任职情况,以及在田三红上述增资后激励对象最多可获授股票比例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最多可获授股票占增资后实收资本的比例
1 刘咨虎徐州常润总经理 2.00%
2 陈长明副总经理 1.00%
3 袁林海广州华菱副总经理 1.00%
4 钱国元副总经理 1.00%
5 赵晖财务总监 1.00%
6 薛东安华机电生产厂长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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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务最多可获授股票占增资后实收资本的比例
7 吴正涛安华机电生产部副部长 0.20%
8 刘道华生产科科长 0.20%
9 周杨质检科科长 0.20%
10 田媛证券事务代表 0.20%
11 乌焕军安华机电质检科科长 0.20%
12 葛秋霞质检科副科长 0.20%
13 葛志超技术科副科长 0.20%
14 姜振华销售部副部长 0.20%
15 黄昌明设备科科长 0.20%
16 刘伟设备科副科长 0.20%
17 马洪平采购科科长 0.20%
18 黄益琴采购科副科长 0.20%
19 薛平车间主任 0.20%
20 邓正志车间主任 0.20%
21 许连生车间主任 0.20%
22 陈国芝车间主任 0.20%
23 楚有仁车间主任 0.20%
24 袁林发车间主任 0.20%
25 葛芳伢副车间主任 0.20%
26 袁林星副车间主任 0.20%
27 陈海华副车间主任 0.20%
28 马永平质检员 0.20%
29 葛美玲出纳 0.20%
30 汪红梅出纳 0.20%
合计-- 12.60%
上述激励对象在最高可获授股票比例范围内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愿认购。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按照田三红增资后注册资本 2,702.4998万元计算,该次股权激
励对象受让股份价格为 3.70 元/1 元出资额;按照改制后股本为 1 亿元计算,该
次股权激励对象受让股份价格为 1元/股。激励对象实际认购的出资额以及转让价款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人受让人转让的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款(万元)1 黄业华葛美玲 1.3512 5
2 黄业华姜振华 1.3512 5
3 黄业华葛秋霞 5.4050 20
4 黄业华黄益琴 2.7025 10
5 黄业华刘伟 5.405 20
6 蒋小明田媛 2.702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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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转让人受让人转让的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款(万元)7 蒋小明乌焕军 2.7025 10
8 蒋小明葛志超 2.7025 10
9 蒋小明马永平 2.7025 10
10 蒋小明黄昌明 2.7025 10
11 蒋小明马洪平 2.7025 10
12 蒋小明薛平 2.7025 10
13 蒋小明邓正志 2.7025 10
14 蒋小明许连生 2.7025 10
15 蒋小明钱国元 6.7562 25
16 蒋小明汪红梅 1.3512 5
17 薛飞陈长明 16.215 60
18 薛飞袁林海 16.215 60
19 薛飞薛东 2.7025 10
20 薛飞吴正涛 2.7025 10
21 薛飞刘道华 2.7025 10
22 葛建松赵晖 6.7562 25
23 葛建松刘咨虎 54.0500 200
24 葛建松陈国芝 2.7025 10
25 葛建松楚有仁 2.7025 10
26 葛建松袁林发 2.7025 10
27 葛建松葛芳伢 2.7025 10
28 葛建松袁林星 2.7025 10
29 葛建松陈海华 2.7025 10
30 葛建松周杨 2.7025 10
合计-- 168.9060 625
2013年 3月 20日,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支付了全部股款。
针对上述股权转让、增资以及股权激励事项,2013 年 4 月 2 日,华菱电梯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华菱电梯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黄业华 983.7101 36.40%
2 薛飞 337.8125 12.50%
3 葛建松 220.2763 8.15%
4 蒋小明 154.0201 5.70%
5 九鼎投资 216.1998 8.00%
6 葛美玲 1.3512 0.05%
7 姜振华 1.3512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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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8 葛秋霞 5.405 0.20%
9 黄益琴 2.7025 0.10%
10 刘伟 5.405 0.20%
11 田媛 2.7025 0.10%
12 乌焕军 2.7025 0.10%
13 葛志超 2.7025 0.10%
14 马永平 2.7025 0.10%
15 黄昌明 2.7025 0.10%
16 马洪平 2.7025 0.10%
17 薛平 2.7025 0.10%
18 邓正志 2.7025 0.10%
19 许连生 2.7025 0.10%
20 钱国元 6.7562 0.25%
21 汪红梅 1.3512 0.05%
22 陈长明 16.215 0.60%
23 袁林海 16.215 0.60%
24 薛东 2.7025 0.10%
25 吴正涛 2.7025 0.10%
26 刘道华 2.7025 0.10%
27 赵晖 6.7562 0.25%
28 刘咨虎 54.05 2.00%
29 陈国芝 2.7025 0.10%
30 楚有仁 2.7025 0.10%
31 袁林发 2.7025 0.10%
32 葛芳伢 2.7025 0.10%
33 袁林星 2.7025 0.10%
34 陈海华 2.7025 0.10%
35 周杨 2.7025 0.10%
36 马息萍 135.125 5.00%
37 黄超 135.125 5.00%
38 吕春花 27.025 1.00%
39 田三红 324.3 12.00%
合计- 2,702.4998 100.00%
(九)2013年 11月股权转让
2013 年 5 月 23 日,黄业华与张永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黄业华所持公司 5.40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张永林,转让价款总额为 20万元。2013
年 11月 23日,根据工商管理部门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期限的要求,黄业华与张永林在原《股权转让协议》基础上另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约定股权转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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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实施日仍为原协议签署日。本次股权转让系因张永林已于 2013 年 4 月被聘为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享受股权激励,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业华按照股权激励计划向其转让部分股权。
2013年 8月,发行人控股股东黄业华与自然人朱龙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照 5.36 元/1 元出资额,向朱龙腾转让所持公司 78.3725 万元出资额,占
出资总额的比例为 2.9%,转让价款总额为 420万元。
2013 年 11 月 23 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议案,同意黄业华分别向朱龙腾、张永林转让 78.3725万元、5.405万元出资额。
2013 年 11 月 23 日,华菱电梯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黄业华 899.9326 33.30%
2 薛飞 337.8125 12.50%
3 田三红 324.3 12.00%
4 葛建松 220.2763 8.15%
5 九鼎投资 216.1998 8.00%
6 蒋小明 154.0201 5.70%
7 葛美玲 1.3512 0.05%
8 姜振华 1.3512 0.05%
9 葛秋霞 5.405 0.20%
10 黄益琴 2.7025 0.10%
11 刘伟 5.405 0.20%
12 田媛 2.7025 0.10%
13 乌焕军 2.7025 0.10%
14 葛志超 2.7025 0.10%
15 马永平 2.7025 0.10%
16 黄昌明 2.7025 0.10%
17 马洪平 2.7025 0.10%
18 薛平 2.7025 0.10%
19 邓正志 2.7025 0.10%
20 许连生 2.7025 0.10%
21 钱国元 6.7562 0.25%
22 汪红梅 1.3512 0.05%
23 陈长明 16.215 0.60%
24 袁林海 16.215 0.60%
25 薛东 2.7025 0.10%
26 吴正涛 2.7025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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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7 刘道华 2.7025 0.10%
28 赵晖 6.7562 0.25%
29 刘咨虎 54.05 2.00%
30 陈国芝 2.7025 0.10%
31 楚有仁 2.7025 0.10%
32 袁林发 2.7025 0.10%
33 葛芳伢 2.7025 0.10%
34 袁林星 2.7025 0.10%
35 陈海华 2.7025 0.10%
36 周杨 2.7025 0.10%
37 马息萍 135.125 5.00%
38 黄超 135.125 5.00%
39 吕春花 27.025 1.00%
40 朱龙腾 78.3725 2.90%
41 张永林 5.405 0.20%
合计- 2,702.4998 100.00%
有关黄业华向朱龙腾转让股权事项,具体如下:
1、本次股权转让背景。朱龙腾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业华
多年商业合作伙伴。朱龙腾与黄业华之子黄超共同出资参股广州奥隆。华菱电梯在 2013 年创办广州华菱之前,试图通过入股并逐步控制广州奥隆迅速拓展华南市场,但因与实际负责经营广州奥隆的股东宋燕珍一直无法直接达成交易。2013年 8月,朱龙腾先后受让广州奥隆股东宋燕珍以及黄超持有的股权,并将拥有广州奥隆 100%股权按照其受让条件全部转让给华菱电梯。经协商,华菱电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业华与朱龙腾达成协议,向朱龙腾转让部分股权,吸收其入股华菱电梯。
2、本次股权转让履行的程序。本次股权转让经 2013年 11月 23日华菱电梯
股东会审议通过,转让方、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且受让方按照协议支付全部款项,并在工商部门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本次转让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一是本次转让价格主要参考了 2012年末发
行人净资产(4.5元/元出资额),以及过往 2年经营业绩、企业未来成长预期等;
二是本次股权转让对朱龙腾受让股权后持股期限进行了限制,约定朱龙腾本次受让股权后 3年内不得转让,仅可与转让人黄业华协商由其回购。通常,锁定期时间越长,股权转让价格相对较低,其受让价格低于前期田三红增资价格,但高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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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份出资对应的净资产值,未显失公允。作出上述规定的原因主要是朱龙腾并非专业的财务投资者,其主要在广东佛冈市从事混凝土搅拌、铸铁、酒店等实业经营业务,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量大,为避免其资金紧张时对外出售股权导致股东变化,以及朱龙腾持有的股权比例较大,回购其持有的华菱电梯股权可以维持相对较高的持股比例,故黄业华在向其转让部分华菱电梯股权时作出上述限制性约定。
三是本次转让当时已履行内部必要的决策程序,且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股权转让价格、条件予以明确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故,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显示公允之情形。
2016年 8月,黄业华、朱龙腾分别就本次股权转让出具声明,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潜在纠纷以及股份代持情形。
(十)股份公司设立
2013 年 12 月 20 日,华菱电梯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4】010004号),以有限公司截至 2013年 9月 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118,681,932.13元按 1.186819:1比例折成总股本 100,000,000股,每股
面值 1元,超过股本部分的 18,681,932.13元列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后股份有
限公司股本增加至 100,000,000.00元,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变。
2014 年 1 月 2 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014年 1月 23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4】010009号),确认截至 2014年 1月 23日,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资本 10,000.00
万元,各股东以华菱电梯截止 2013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出资,折合股本10,000.00万元。2014年 1月 23日,华菱电梯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
2014年 1月 28日,华菱电梯在安徽省宣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注册登记手续,领取注册号为 342522074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1 黄业华 33,300,000 33.30%
2 薛飞 12,500,000 12.50%
3 田三红 12,000,00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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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4 葛建松 8,150,000 8.15%
5 九鼎投资 8,000,000 8.00%
6 蒋小明 5,700,000 5.70%
7 马息萍 5,000,000 5.00%
8 黄超 5,000,000 5.00%
9 朱龙腾 2,900,000 2.90%
10 刘咨虎 2,000,000 2.00%
11 吕春花 1,000,000 1.00%
12 陈长明 600,0.60%
13 袁林海 600,0.60%
14 钱国元 250,0.25%
15 赵晖 250,0.25%
16 葛秋霞 200,0.20%
17 刘伟 200,0.20%
18 张永林 200,0.20%
19 黄益琴 100,0.10%
20 田媛 100,0.10%
21 乌焕军 100,0.10%
22 葛志超 100,0.10%
23 马永平 100,0.10%
24 黄昌明 100,0.10%
25 马洪平 100,0.10%
26 薛平 100,0.10%
27 邓正志 100,0.10%
28 许连生 100,0.10%
29 薛东 100,0.10%
30 吴正涛 100,0.10%
31 刘道华 100,0.10%
32 陈国芝 100,0.10%
33 楚有仁 100,0.10%
34 袁林发 100,0.10%
35 葛芳伢 100,0.10%
36 袁林星 100,0.10%
37 陈海华 100,0.10%
38 周杨 100,0.10%
39 葛美玲 50,0.05%
40 姜振华 50,0.05%
41 汪红梅 50,0.05%
合计- 100,000,000 100.00%
(十一)2016年 2月股权转让
2016 年 2 月 2 日,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黄业华、黄益琴、刘伟转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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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股权的议案,同意黄业华将其持有华菱精工 0.2%股份转让给谢军,同意黄益琴
将其持有华菱精工 0.1%股份转让给薛飞,同意刘伟将其持有华菱精工的 0.2%股
份转让给薛飞。
2016年 2月 5日,黄业华与谢军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黄业华将所持华菱精工 0.2%股份,即 20 万股转让给谢军,转让价款为 20 万元,此次转让系因
谢军未参与 2013年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但其自 2014年 1月起担任发行人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 1月起兼任安华机电总经理,符合参与股权激励的条件。
2016年 2月 12日,股东黄益琴、刘伟分别与薛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黄益琴、刘伟分别将其所持华菱精工 0.1%、0.2%股份全部转让给股东薛飞,转
让价款分别为 10.6万元、21.2万元。此次股权转让系股东黄益琴、刘伟从华菱
精工离职,根据 2016年 2月 2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和已实施的《宣城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东黄益琴及刘伟将限制性股票转让给股东薛飞,其他股东无异议。
2016年 2月 19日,公司在安徽省宣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完成上述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 黄业华 33,100,000 33.10%
2 薛飞 12,800,000 12.80%
3 田三红 12,000,000 12.00%
4 葛建松 8,150,000 8.15%
5 九鼎投资 8,000,000 8.00%
6 蒋小明 5,700,000 5.70%
7 马息萍 5,000,000 5.00%
8 黄超 5,000,000 5.00%
9 朱龙腾 2,900,000 2.90%
10 刘咨虎 2,000,000 2.00%
11 吕春花 1,000,000 1.00%
12 陈长明 600,0.60%
13 袁林海 600,0.60%
14 钱国元 250,0.25%
15 赵晖 250,0.25%
16 葛秋霞 200,0.20%
17 谢军 200,0.20%
18 张永林 200,0.20%
19 田媛 1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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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20 乌焕军 100,0.10%
21 葛志超 100,0.10%
22 马永平 100,0.10%
23 黄昌明 100,0.10%
24 马洪平 100,0.10%
25 薛平 100,0.10%
26 邓正志 100,0.10%
27 许连生 100,0.10%
28 薛东 100,0.10%
29 吴正涛 100,0.10%
30 刘道华 100,0.10%
31 陈国芝 100,0.10%
32 楚有仁 100,0.10%
33 袁林发 100,0.10%
34 葛芳伢 100,0.10%
35 袁林星 100,0.10%
36 陈海华 100,0.10%
37 周杨 100,0.10%
38 葛美玲 50,0.05%
39 姜振华 50,0.05%
40 汪红梅 50,0.05%
合计- 100,000,000 100.00%
(十二)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历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价格、定价依据、价款
支付和税收缴纳情况
序号
时间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价格(元/股)
转让数量(万股)价款支付情况税收缴纳情况转让原因、定价依据
1 2010.7 蒋小明葛建松 1 300 已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无价格溢价,转让方无需缴纳所得税
2010年 7月 30日,蒋小明与葛建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葛建松以 2007年投入公司的 99万元借款抵偿蒋小明对公司的欠款,余款201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蒋小明,并相应由葛建松承继蒋小明转让的股份在华菱电梯的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因葛建松本人未及时要求办理以及相关经办人员疏忽,上述股权转让未及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后根据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有关要求,2012年 12月重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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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时间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价格(元/股)
转让数量(万股)价款支付情况税收缴纳情况转让原因、定价依据
新履行了股东会决策程序以及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鉴于葛建松已根据 2010年 7月 30日的《股权转让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款,故 2012年 12月 20日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
葛美玲 3.7 1.3512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姜振华 3.7 1.3512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葛秋霞 3.7 5.4050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黄益琴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2013.3 黄业华
刘伟 3.7 5.4050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田媛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乌焕军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葛志超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马永平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黄昌明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马洪平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薛平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邓正志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许连生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钱国元 3.7 6.7562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2013.3 蒋小明
汪红梅 3.7 1.3512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发行人 2013年实施了面向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骨干的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宣城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人员名单》,华菱电梯老股东黄业华、薛飞、葛建松、蒋小明向激励对象转让部分出资额,股权激励对象在最高可获授额度内自由认购,共有 30名员工获得认配。
该次股权激励对象受让股份价格为 3.70元/1元出资额;按照改制
后股本为 1亿元计算,该次股权激励对象受让股份价格为 1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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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时间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价格(元/股)
转让数量(万股)价款支付情况税收缴纳情况转让原因、定价依据
陈长明 3.7 16.21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袁林海 3.7 16.21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薛东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吴正涛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2013.3 薛飞
刘道华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赵晖 3.7 6.7562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刘咨虎 3.7 54.0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陈国芝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楚有仁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袁林发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葛芳伢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袁林星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陈海华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2013.3 葛建松
周扬 3.7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马息萍 1 135.1250 已支付
3 2013.3 黄业华
黄超 1 135.1250 已支付
直系亲属之间的转让无需缴纳所得税
直系亲属之间的转让
4 2013.3 薛飞吕春花 5 27.0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薛飞为激励其名下企业上海微频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高管人员吕春花,股权转让价格参照 2012年末发行人净资产(4.5元/元出资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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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时间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价格(元/股)
转让数量(万股)价款支付情况税收缴纳情况转让原因、定价依据
5 2013.8 朱龙腾 5.36 78.372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黄业华向朱龙腾转让华菱电梯的股份,系朱龙腾为黄业华商业合作伙伴,看好华菱电梯的发展,双方根据华菱电梯净资产以及实际盈利情况并结合转让限制条件协商决定股权转让的条款。本次转让价格主要参考了 2012年末发行人净资产(4.5元/元出资额),以及过
往 2年经营业绩、企业未来成长预期等,同时因朱龙腾受让股权后,3年内不得转让,仅可与转让人黄业华协商由其回购,其受让价格低于前期田三红增资价格,但高于每份出资对应的净资产值,未显失公允。
6 2013.11 张永林 3.7 5.405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因张永林于 2013年 4月被聘为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享受股权激励,故实际控制人黄业华按照股权激励计划向其转让部分股权。该次股权激励对象受让股份价格为 3.70元/1元出资额;
按照改制后股本为 1亿元计算,该次股权激励对象受让股份价格为1元/股。
7 2016.2
黄业华
谢军 1.00 20 已支付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因谢军未参与 2013年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但其自 2014年 1月起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2016年 1月起兼任安华机电总经理,符合参与股权激励的条件,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黄业华按照股权激励计划向其转让部分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发行人的股本已变更为 1亿元,股权转让定价为 1元,与 2013年股权激励对象受让的价格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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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时间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价格(元/股)
转让数量(万股)价款支付情况税收缴纳情况转让原因、定价依据
2016.2 黄益琴薛飞 1.06 10 已支付
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2016.2 刘伟薛飞 1.06 20 已支付
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黄益琴、刘伟从发行人离职,按《宣城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在禁售期离职需转让所持限制性股票。股权转让定价系根据《宣城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十三)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历次增资的原因、价格、定价依据、价款支付和税收缴
纳情况
序号时间出资人
价格(元/股)
出资额(万元)注册资本(万元)出资原因定价依据
黄业华 1 308
1 2009.9
蒋小明 1 132 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增加公司流动资金
参照注册资本
黄业华 1 419
蒋小明 1 126 2 2010.6
薛飞 1 375 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增加公司流动资金
参照注册资本
黄业华 1 350
3 2011.3
蒋小明 1 150 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增加公司流动资金
参照注册资本
黄业华 9.26 95.175
蒋小明 9.26 36.45 4 2012.6
薛飞 9.26 30.375 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增加公司流动资金
参考2011年末发行人母公司净资产(3.37元/元出资
额),以及企业未来成长预期
5 2012.6
九鼎投资
9.26
216.1992,378.1998
参考2011年末发行人母公司净资产(3.37元/元出资
额),以及企业未来成长预期
6 2013.3 田三红 10.1758 324.30 2,702.4998
引入专业投资人,完善股权结构参考 2012 年末发行人净资产(4.5元/元出资额),
以及过往 2 年经营业绩、企业未来成长预期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1
序号时间出资人
价格(元/股)
出资额(万元)注册资本(万元)出资原因定价依据
7 2014.1 --- 10,000.00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以有限公司截至 2013年 9月 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118,681,932.13 元按
1.186819:1 比例折成总股
本 1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超过股本部分的 18,681,932.13 元列入
资本公积
(十四)新增股东的个人履历和 5年内的工作经历
发行人由自然人黄业华、蒋小明于 2005 年 9 月发起设立,故现有股东中除黄业华、蒋小明外均为新增股东,发行人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名称个人履历和 5年内的工作经历
1 薛飞
曾先后任职于上海半导体器件十三厂,上海半导体器件十六厂,上海无线电十厂销售经理,2006年2月起任上海三斯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11月起任华菱电梯董事,2014年1月起担任华菱精工董事,现任上海三斯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三斯制动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微频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邦达(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胜军电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鸿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创曦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四川久硕丰电子有限公司经理;南京帕沃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道同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三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来盛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南京富莱沃电气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常州市菱吉电梯配件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霍司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 九鼎投资具体请参见“本节、八、(一)、1、(1)九鼎投资具体情况”。
3 葛建松
先后任职于溧阳市上协电梯安装队,溧阳市常协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06年起至今任溧阳市宁丰园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至 2017年 6月任南京常协电梯销售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至今任溧阳市常协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 11月起任华菱电梯董事,2014年 1月起任华菱精工董事,2017年 8月至今任溧阳宏达电梯培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 葛美玲 2005年至今在公司工作,现任发行人财务部出纳。
5 姜振华 2005年至今在公司工作,现任发行人销售部部长。
6 葛秋霞先后任上海半导体器件十六厂工程师、上海三斯电子电器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 7月至 2016年 4月任发行人品质部副科长,目前已退休。
7 田媛 2011年 7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秘书,现任董事长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8 乌焕军 2010年 7月至 2012年 1月在北京瑞尔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 2月至 2014年 1月任发行人子公司安华机电品质部部长;2014年 2月至今任发行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2
序号姓名/名称个人履历和 5年内的工作经历
品质部部长。
9 葛志超
2005年 2月至 2007年 4月在苏州联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 5月至 2010年 7月在希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 7月在公司工作,现任发行人技术部副部长。
10 马永平 2009年至今在公司品质部工作,现任发行人品质部质检员。
11 黄昌明
1999年至 2003年在安徽飞彩(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至 2007年在郎溪金润铜业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至2009年在昆山快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至今任发行人设备部部长。
12 马洪平 2005年至 2014年任发行人采购科科长,2014年 8月至 2015年 4月任发行人车间主任,2015年 5月至今任发行人采购部部长。
13 薛平
2009年至 2014年在安华机电工作;2014年 4月至 2016年 1月任发行人子公司广州华菱副总经理,2016年 2月 18日至 2017年 5月 14日任发行人子公司重庆华菱副总经理,2017年 5月 15日至今任职于发行人生产管理部。
14 邓正志 2005年至 2008年在发行人从事电焊、机修工作,2009年至 2012年任发行人车间主任,2013年至今任发行人子公司安华机电车间主任。
15 许连生 2005年至 2006年 4月在发行人从事电焊工作,2006年 5月至 2009年 8月担任发行人品质部质检员,2009年 9月至今任发行人车间主任。
16 钱国元
曾先后任江苏省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冷作车间副主任、检验科科长、全质办主任兼检验科长,2013年 4月至今任华菱精工设备总监,2013年 12月起兼任华菱精工子公司重庆华菱执行董事、总经理。
17 汪红梅 2010年至 2017年 5月任发行人子公司安华机电出纳,2017年 6月至今任发行人销售部销售内勤。
18 陈长明 1984年至 1999年在溧阳市立达电梯制造有限公司工作;1999年至 2006年自由职业;2006年 2月至 2015年 6月任发行人总工程师,现任发行人党支部书记。
19 袁林海 1992年至 2004年在江苏立达电梯厂工作;2005年至 2016年 2月在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车间主任、采购部部长,2016年 6月从发行人辞职,现自由职业。
20 薛东 1999年至 2004年在江苏立达电梯厂工作;2005年至 2007年在华菱电梯工作;2010年至今在安华机电工作,现任发行人子公司安华机电生产厂长。
21 吴正涛
先后任职于苏州精实电子有限公司技术部,华菱电梯技术部,安华机电生产部部长助理,2012年 4月至 2014年 2月任安华机电生产部副部长,2014年 3月至今任华菱精工研发部部长,2014年 1月起兼任华菱精工监事。
22 刘道华 2008年至 2012年任发行人车间主任,2012年至 2017年 5月任发行人生产厂长,2017年 5月至今任发行人子公司重庆华菱副总经理。
23 赵晖
曾先后任溧阳市水利市政建筑工程总公司主办会计;华菱电梯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华菱电梯、安华机电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3年 4月至 2014年 1月任发行人副总经理,2014年 1月至 2016年 8月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2016年 8月至今任发行人行政总监职务。
24 刘咨虎 2008年至 2015年 11月任徐州常润总经理,2015年 12月起任徐州常润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5 陈国芝 2005年至 2006年任发行人车间主任,2009年至 2010年任贵州大龙车间主任,2013年至 2016年任苏州常润车间主任,2016年至今任发行人车间员工。
26 楚有仁 2009年 9月至今任发行人车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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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3
序号姓名/名称个人履历和 5年内的工作经历
27 袁林发 2011年 4月至 2014年 8月任发行人车间主任,2014年 9月至今任发行人子公司安华机电车间主任。
28 葛芳伢 2009年 6月至 2015年 6月担任发行人车间主任,2016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后勤部。
29 袁林星 2009年至 2012年任发行人子公司安华机电车间主任,2012年至今担任发行人子公司安华机电班组长。
30 陈海华
2007年至 2013年 8月在公司工作;2013年 9月至 2016年 5月在重庆华菱工作,2016年 5月 8日至 2017年 2月任发行人品质部质检员,2017年 3月至今任发行人研发部技术员。
31 周杨 2009年至 2014年 1月任发行人质检科科长,2014年 2月至今任发行人子公司安华机电生产副厂长。
32 田三红
先后任武汉市财政局科长、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科长、武汉市产权交易所总经理助理、三峡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科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新一代科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冷储物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圣天宝地能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武汉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33 马息萍
1993年至 2003年任溧阳市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仓库材料会计,2004年至 2013年 3月先后担任发行人会计、采购部主管、副总经理,2013年 4月至今任发行人采购总监。
34 黄超
2013年 4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 9月起兼任广州华菱总经理,2014年 1月起担任华菱精工董事、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子公司广州华菱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 5月起兼任北京鑫菱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监事。
35 吕春花
2002年 7月至 2007年 3月在苏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 3月至 2008年 9月在苏州易优爱电子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 9月至 2012年 10月在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 10月至 2015年 8月任上海微频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15年 9月至今担任鼎邸(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36 朱龙腾
曾任佛冈县电梯配件铸造厂经理,1999年至 2015年任佛冈县鹏达五金机械厂经理。2007年 6月至今任阳山三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年 2月至今任阳山三恒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37 张永林
先后任宁国市工业品集团公司所属宁国巫山商场财务经理,安徽飞达集团董事、财务总监。2013年 4月起任华菱电梯财务总监,2014年 1月起任华菱精工财务总监,现任华菱精工财务总监兼华菱精工孙公司华展机械执行董事,安徽飞达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38 谢军
先后任东莞广通化工制品有限公司品质工程师、涂料开发工程师、厂长,富士康科技集团 FIH-MSE涂装厂生产课长、厂长,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准涂装厂厂长,2014年 1月起任华菱精工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华菱精工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安华机电总经理。
上述新增股东中,除九鼎投资外,均为自然股东。九鼎投资的合伙人以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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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4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出资比例(%)
1 苏州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41
2 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66
3 常州富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7
4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84
5 高锡强 6.63
6 林海光 4.35
7 张熙蕊 4.14
8 王勇 8.28
9 曾仲华 4.14
10 魏立华 4.14
11 陈红斌 4.14
12 范淑芬 4.14
13 刘建锐 4.14
14 刘娜 4.14
15 张贤华 4.14
上述自然人合伙人的个人履历和 5年内的工作经历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 个人履历和 5年内的工作经历
1 高锡强?
1996年 7月至 2015年 4月就职于北欧亚海运青岛分公司,任总经理职务;2015年 4月至今就职于青岛品斯洁家纺有限公司,任企划部董事。
2 林海光?
1972年 12月至 1984年 4月就职于栖霞棉纺厂;1984年 4月至1990年 5月就职于栖霞人造毛皮厂;1990年 5月至 1992年 4月就职于狮龙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职务;1992年 4月至2006年 12月就职于烟台惠丰电子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2007年 1月至今就职于欧瑞传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
3 张熙蕊? 2011年至今,就职于大连迪羽电子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职务。
4 王勇?
1995年至 2000年就职于山西省临汾地区资产评估所;2001年至 2007年就职于山西省临汾信誉审计事务所,任评估部部长;2007年至今就职于山西信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职务。
5 曾仲华? 2007年至今就职于广东歌蒂诗服饰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
6 魏立华?
1986年至 1989年就职于河北省农业厅,任农机监理总站干部;1989年至 1995年就职于石家庄通华智能仪器研究所,任研究所所长职务;1995年至今就职于君乐宝乳业集团,任集团总裁职务。
7 陈红斌?
1987年 9月至 2004年 8月就职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五研究院513研究所,任财务处会计职务;2004年 9月至今就职于玉环佳仕阀门有限公司,任财务处财务经理职务。
8 范淑芬? 1976年至 2002年就职于潍坊市柴油机厂,任销售部经理职务;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5
序号合伙人姓名? 个人履历和 5年内的工作经历
2002年至今自由职业。
9 刘建锐? 2011年至今就职于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10 刘娜? 1996年 7月至今,就职于济南铁路局济南机务段,任设备车间助理工程师。
11 张贤华?
1998年 8月至 2012年 12月,分别任职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销售公司、物流公司;2013年 1月至今任职于寿光市金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产部、融资部。
九鼎投资企业合伙人包括苏州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富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苏州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
60005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示信息,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13,737,309 72.37
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222,189 1.20
3 陈雪明? 4,360,000 1.01
4 查国平? 3,760,0.87
5 崔樯? 3,395,494 0.78
6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8,345 0.69
7 杨杉? 2,048,318 0.47
8 朱楷? 1,887,658 0.44
9 徐浪? 1,447,580 0.33
10 程万青? 916,364 0.21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 91360571173343T,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 15,000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6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蔡蕾,住所为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紫金城,经营范围:国内贸易,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商业运营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外贸易经营。(以上项目国家有专许可的凭证经营)。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100.00
合计 15,000.00 100.00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代码:430719),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 911105657773276,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吴刚,注册资本 1500.039800
万人民币,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F61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信息,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 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927,893,998.00 46.19
2 朱莉芝 334,731,332.00 2.23
3 重庆信托共赢 2号 272,727,270.00 1.82
4 西部招商快鹿 1号 272,727,270.00 1.82
5 钱国荣 239,939,905.00 1.60
6 冯源 190,601,974.00 1.27
7 新华汇金 1号 148,687,302.00 0.99
8 九泰定增分级 8号 133,636,362.00 0.89
9 刘清瑜 132,908,999.00 0.89
10 张立平 132,553,291.00 0.88
合计 8,786,407,703.00 58.58
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4012606467651XX,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 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刚,住所为达孜县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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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7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吴刚? 1,750.00 35.00
2 蔡蕾? 500.00 10.00
3 黄晓捷? 1,250.00 25.00
4 覃正宇? 500.00 10.00
5 吴强? 1,000.00 20.00
合计 5,000.00 100.00
2、常州富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富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季根林? 300.00 30.00
2 张晓莺? 450.00 45.00
3 姚华晶? 100.00 10.00
4 杨吉庆? 150.00 15.00
合计‐? 1,000.00 100.00
上述自然人股东的个人履历和 5年内的工作经历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 个人履历和 5年内的工作经历
1 季根林? 2000年至今,就职于常州市亚星办公家具有限公司,现担任总经理职务。
2 张晓莺?
1990年 7月至 2008年 6月就职于南车集团威墅堰机车车辆厂,任内机部件库务职务;2008年 11月至今就职于常州市运控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部经理职务。
3 姚华晶? 2015年至今任深圳市前海锦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职务。
4 杨吉庆? 1980年 9月至 2002年 5月就职于常州纺织机械厂技术科;2002年 6月至今就职于常州银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技术科。
3、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
1 西藏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9.67
2 拉萨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33
西藏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1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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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1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053),该公司的股权结构详见本节“三、(十四)、1、苏州昆吾九鼎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4、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代码:430719),该公司的股权结构详见本节“三、(十四)、1、苏州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为节约管理成本、控制投资风险,优化产能布局,进一步突出主业、合法规范运作,公司先后处置完毕 4家公司,分别为子公司苏州常润、徐州常润、广州奥隆以及孙公司德润机电。
公司名称与发行人之间关系处置时间处置原因
徐州常润发行人持股 100%的公司 2015年 11月市场未达到预期,经营困难
广州奥隆发行人持股 100%的公司,长期对外承包经营 2016年 2月长期未参与经营管理,广州华菱已迅速发展,为控制法律、税务风险退出
德润机电发行人之孙公司,间接持股76.92% 2016年 3月
未达到预设目标,为控制投资风险以及充分调动合作伙伴曾晓东创业积极性退出
苏州常润发行人持股 100%的公司 2017年 1月原租赁的厂房调整用途且成立以来产销量并未达到预期,为控制投资风险、降低成本,发行人决定不再继续租赁厂房,注销苏州常润
2015年末之前,广州奥隆一直对外承包经营,发行人未参与经营,未取得实际控制权,仅收取承包租金,2015年承包租金收入 218.67万元,对外转让广州
奥隆股权对发行人收入、利润影响较小,未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原子公司徐州常润、苏州常润以及孙公司德润机电纳入合并范围。其中,徐州常润报告期净资产、净利润占发行人比重不足 5%,2014 年实现净利润-101.12 万元,对外转让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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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常润股权对发行人收入、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苏州常润 2015 年实现净利润 214.27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 19.87万元,虽有盈利但产销量并未达到预
期,发行人本部通过增加设备、技术改造等方式可以消化苏州常润的产能,苏州常润的客户改由发行人郎溪本部直接发货运输成本并未显著增加,相反,管理成本有所降低。故,对发行人无重大影响。德润机电 2015 年 5 月刚设立,业务尚未正常开展,对发行人无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处置上述 4家企业,对各处置年份收入、利润影响较小,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处置情况如下:
(一)资产处置的具体背景及所履行的程序
1、关于徐州市常润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1)关于处置背景
2012年 5月,为整合控股股东黄业华控制下的电梯配件业务,华菱电梯收购了徐州常润,原股东黄业华、刘咨虎分别将所持徐州常润股权全部转让给华菱电梯。徐州常润主要配套天津永大、华升富士达生产电梯对重块,并开拓北方市场客户。近些年来,因周边目标客户的产销量远未达到预期,徐州常润经营情况一直未见好转,特别是在发行人郎溪本部生产扩能以及苏州生产基地建成后,部分客户由苏州、郎溪本部发货成本更低,业务进一步萎缩,单纯生产对重块难以实现盈利,故为控制投资风险、降低成本,发行人决定对外转让徐州常润股权。
(2)资产处置所履行的程序
2015年 8月 10日,华菱精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徐州市常润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2015 年 8 月 30 日,华菱精工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按评估值作价,把公司所持徐州常润出资分别转让给刘咨虎 60%、刘标 15%、张军 25%。
2015年 8月 16日,安徽东南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徐州常润截至 2015年 7月 31日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皖东评报【2015】105号),确认截至 2015年 7月 31日徐州常润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 224.17万元。2015
年 11月 23日,发行人与自然人刘咨虎、刘标、张军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徐州常润的评估值作价,以 0.46元/1元出资额将所持有的徐州常润出资分别转
让给刘咨虎 60%、刘标 15%、张军 25%,股权转让款分别为 138万元、34.5万
元、57.5万元。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华菱精工已收回全部股权转让款。
2、广州奥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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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处置背景
广州奥隆系日立、蒂森等整梯厂商的供应商。2013 年 3 月 1 日,广州奥隆当时股东宋燕珍与广州奥隆签署承包经营协议,约定广州奥隆由宋燕珍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期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
2013年 8月,朱龙腾在受让广州奥隆 100%股权后全部转让给发行人。发行人当时受让广州奥隆全部股权,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持有广州奥隆股权获得日立等合格供应商资格,进入华南市场。
根据朱龙腾与华菱电梯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朱龙腾将持有的广州奥隆全部出资按照原始出资 50万元转让给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收购朱龙腾对广州奥隆的全部债权 790万。2013年 8月 5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收购方案。
2015年底,在宋燕珍承包经营到期后,因发行人一直未对广州奥隆实施控制,无法控制其可能面临的财务、法律风险,以及广州华菱业务发展迅速,继续持有广州奥隆股权已无必要,为控制投资风险,发行人决定予以对外转让。
(2)资产处置所履行的程序
2016年 2月 14日,华菱精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转让广州奥隆股权。2016年 2月 29日,华菱精工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2016年 2月 29日,华菱电梯与朱清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华菱电梯将所持广州奥隆的全部出资按原始出资额 50万元全部转让给朱清泉,并由朱清泉负责归还广州奥隆欠发行人往来款 1,771,358.75元,以及按照 2015年 12
月 31日广州奥隆部分实物资产评估值确认的对发行人的债务。
根据发行人与原承包经营人宋燕珍签署的承包经营协议以及承包经营期结束清产核资确认文件,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承包经营期结束日,最终交付的广州奥隆账面净资产值为 50 万元,超过部分留存收益归承包经营人所有。故,发行人按照原始出资额 50 万元向受让方朱清泉转让持有的广州奥隆全部股权作价合理。2016年 3月 9日,朱清泉向华菱精工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3)广州奥隆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广州奥隆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1,195.35 3,110.40 2,930.78 2,959.25
营业成本 1,123.15 2,937.35 2,750.37 2,76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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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13.93 24.38 24.24 35.11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计 593.46 555.83 961.90 545.56
负债合计 526.61 490.86 920.30 526.44
所有者权益合计 66.85 64.98 41.61 19.12
注:上表数据来源为广州奥隆所得税纳税申报报表。
3、宣城市德润机电有限公司
(1)关于处置背景
2015年 5月,为开发新产品、扩充产品种类,安华机电与自然人曾晓东共同出资设立德润机电,主要生产配套电梯用的曳引机。后者从事曳引机开发多年,掌握曳引机核心技术,拥有曳引机生产管理经验以及市场销售渠道。德润机电成立后经营状况并未能达到预设目标,且股东曾晓东出资未到位。为控制投资风险以及充分调动合作伙伴曾晓东创业积极性,经协商,由股东曾晓东以其控制的企业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受让安华机电持有的德润机电全部股权,发行人提供相应的资金、厂房等支持,待德润机电达到一定的经营目标后再回购其部分股权。
(2)资产处置所履行的程序
2016年 2月 14日,华菱精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转让安华机电持有的德润机电全部股权,同意安华机电将其在德润机电认缴的 2,000万元出资额,实际已认缴 500万元,作价 500万元转让给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安华机电尚未实际认缴的出资,由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根据德润机电公司章程规定认缴到位。2016年 3月 28日,安华机电单一股东决定通过上述议案。因德润机电成立时间不到一年,未能达到预设目标,安华机电按原始出资额转让股权是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作价公允,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已按协议条款支付安华机电 500万元股权转让款。
4、苏州市常润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1)关于处置背景
发行人设立苏州常润主要配套上海永大、华升富士达、蒂森克虏伯、江苏快速等客户生产电梯对重块,因苏州常润并无直接销售的供应商准入资质,苏州常润成立以来均是通过华菱精工实现最终销售。
苏州常润近两年虽有盈利,分别为 214.27万元、19.87万元,但产销量并未
达到预期,发行人本部通过增加设备、技术改造等方式完全可以消化苏州常润的产能,苏州常润的客户改由发行人郎溪本部直接发货运输成本并未显著增加,相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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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管理成本有所降低。另外,原租赁的厂房规划用途发生改变,租赁到期后,苏州常润若继续经营,则需另选厂址建设。故,为控制投资风险、降低成本,发行人决定苏州常润不再续租厂房,并相应予以注销。
(2)资产处置所履行的程序
2016年 4月 24日,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苏州市常润电梯配件有限公司的议案》;2016年 5月 29日,发行人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2016年 7月 20日,苏州常润单一股东华菱精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注销苏州常润,成立清算组,汪家广任组长;2016年 8月 18日,清算组在《江苏经济报》上发布《注销公告》。2016年 10月 13日,清算组向苏州市吴江区国家税务局提交注销登记的税务申报材料,2016 年 12 月 16 日苏州市吴江区国家税务局核准注销苏州市常润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吴国税税通【2016】603980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2016年 12月 29日苏州市吴江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核准注销苏州市常润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吴地税一税通【2016】88963号税务事项通知书),2017年 1月 3日,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苏州常润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二)资产处置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影响
发行人处置上述公司均是基于公司业务拓展、风险控制以及规范运作等情况作出的决策,公司管理层、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动。报告期内,发行人处置的上述 4家公司中纳入合并范围的是子公司徐州常润、苏州常润和孙公司德润机电。
徐州常润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徐州常润 1,556.98 437.91 2,948.86 -101.12 -101.12
发行人(合并) 37,397.25 20,208.90 57,555.52 7,136.26 5,570.292014年
占比 4.16 2.17 5.12 -1.42 -1.82
徐州常润 1,429.96 438.06 1,083.46 0.15 0.15
发行人(合并) 40,847.73 24,591.44 59,513.53 8,053.96 5,056.022015年
占比 3.50 1.78 1.81 0.00 0.00
注:徐州常润 2015年数据取自 2015年 7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 2015年 1-7月的利润表,发行人(合并)数据取自 2015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 2015年度的利润表。
苏州常润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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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苏州常润 881.44 648.11 1,815.40 209.86 149.89
发行人(合并) 37,397.25 20,208.90 57,555.52 7,136.26 5,570.292014年
占比 2.36 3.21 3.15 2.94 2.69
苏州常润 907.72 726.99 1,824.15 283.64 214.27
发行人(合并) 40,847.73 24,591.44 59,513.53 8,053.96 5,056.022015年
占比 2.22 2.96 3.07 3.52 4.24
苏州常润 834.87 746.86 847.26 19.99 19.87
发行人(合并) 42,758.79 29,437.46 57,122.94 8,162.86 6,197.162016年
占比 1.95 2.54 1.48 0.24 0.32
德润机电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德润机电 489.98 438.64 10.12 -61.36 -61.36
发行人(合并) 40,847.73 24,591.44 59,513.53 8,053.96 5,056.022015年
占比 1.20 1.78 0.02 -0.76 -1.21
德润机电 528.47 472.91 17.90 -91.73 -91.73
发行人(合并) 42,758.79 29,437.46 57,122.94 8,162.86 6,197.162016年度
占比 1.24 1.61 0.03 -1.12 -1.48
注:德润机电 2016年数据取自 2016年 3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 2016年 1-3月的利润表,发行人(合并)2016年度数据取自 2016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 2016年度的利润表。
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1、2005年 9月,华菱电梯设立时的验资情况
2005 年 9 月 7 日,郎溪公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郎会事验字【2005】120号),确认截至 2005年 9月 7日,华菱电梯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00万元。其中,黄业华缴纳 98.00万元,蒋小明缴纳 42.00
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2、2009年 9月,华菱电梯增资扩股时的验资情况
2009年 9月 7日,南方会所出具《验资报告》(皖南变验字【2009】254号),确认截至2009年9月7日,华菱电梯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40.00
万元。其中,黄业华缴纳 308.00万元,蒋小明缴纳 132.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
出资。该次增资后,华菱电梯注册资本增至 580.00万元。
3、2010年 6月,华菱电梯增资扩股时的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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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6月 2日,南方会所出具《验资报告》(皖南变验【2010】162号),确认截至2010年6月2日,华菱电梯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920.00
万元。其中,黄业华缴纳 419.00万元,薛飞缴纳 375.00万元,蒋小明缴纳 126.00
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该次增资后,华菱电梯注册资本增至 1,500.00万元。
4、2011年 2月,华菱电梯增资扩股时的验资情况
2011年 2月 23日,南方会所出具《验资报告》(皖南变验【2011】32号),确认截至 2011 年 2 月 23 日,华菱电梯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其中,黄业华缴纳 350.00万元,蒋小明缴纳 150.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
出资。该次增资后,华菱电梯注册资本增至 2,000.00万元。
5、2012年 6月,华菱电梯第一次增资扩股时的验资情况
2012年 6月 6日,南方会所出具《验资报告》(皖南变验【2012】114号),确认截至 2012年 6月 5日,华菱电梯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货币出资 1,5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62.00 万元,其余 1,33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中,黄业
华缴纳 881.2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95.175万元,其余 786.075万元计入资本公
积;蒋小明缴纳 337.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36.45万元,其余 301.05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薛飞缴纳 281.2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30.375万元,其余 250.875万
元计入资本公积。该次增资后,华菱电梯注册资本增至 2,162.00万元。
6、2012年 6月,华菱电梯第二次增资扩股时的验资情况
2012年 6月 20日,南方会所出具《验资报告》(皖南变验【2012】130号),确认截至 2012年 6月 19日,华菱电梯已收到九鼎投资缴纳的货币出资 2,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16.1998万元,剩余 1,783.800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该次
增资后,华菱电梯注册资本增至 2,378.1998万元。
7、2013年 3月,华菱电梯增资扩股时的验资情况
2013 年 3 月 27 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3】010026号),确认截至 2013年 3月 21日,华菱电梯已收到田三红实际缴纳的货币出资 3,3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324.30 万元,其余
2,975.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均为货币出资。该次增资后,华菱电梯注册资本增
至 2,702.4998万元。
8、2014年 1月,华菱电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验资情况
2014年 1月 23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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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众环验字【2014】010009号),确认截至 2014年 1月 23日,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资本 10,000万元,各股东以华菱电梯截止 2013年 9月 30日的净资产出资,折合股本 10,000万元。
9、2017年 11月,信永中和验资复核情况
2017年 11月 3日,信永中和出具《验资复核报告》(XYZH/2017BJA80315),对华菱精工在设立、增资及改制过程中所涉及的郎会事验字【2005】120号、皖南变验字【2009】254号、皖南变验【2010】162号、皖南变验【2011】32号、皖南变验【2012】114号、皖南变验【2012】130号、众环验字【2013】010026号、众环验字【2014】010009 号《验资报告》进行复核。经复核,公司已将有限公司截止 2013年 9月 30日净资产 118,681,932.13元按 1.186819:1比例折成
总股本 100,000,000股,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8,681,932.13元。但由于公司股
份支付一次性计入损益,未进行分期摊销;以及 2012-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退回事项涉及的退回税收优惠,原计入追缴各期所得税费用,应按视同其为各年报表对外报出后与所得税汇算清缴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5 年当期所得税费用,故截止 2013年 9月 30日公司净资产实际应为 123,681,921.26元,导致公
司整体变更时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少计 4,999,989.1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验资报告进行复核时,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少计的4,999,989.13元已作调整。信永中和认为:我们没有注意到前述会计师事务所所
出具的关于华菱精工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 1 号-验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号-验资》的要求的情况。
(二)发起人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发行人系由华菱电梯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发起人投入的资产为华菱电梯全部净资产,以华菱电梯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23,681,921.26 元按 1.236819:1 比例折成总股本 1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超过注册资本部分的 23,681,921.26元列入资本公积。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架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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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1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架构
1、发行人内部组织架构图
图 5.2 发行人内部组织架构图
2、发行人主要业务及职能管理部门简介
根据经营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公司设置了技术中心、销售部、财务部、品质部、采购部及证券投资部等职能部门。上述主要部门的职责概述如下:
股东大会?
监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经营管理层?
证券投资部销售部?
设备部生产管理部人事部?
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品质部采购部?
技术中心?
储运部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内部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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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人事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经批准后实施;进行工作分析,参与并执行组织机构改良,界定工作权责;制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设计人力资源工作流程,研究、分析并改进制度流程;人力资源支出预算编制及成本控制;依据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进行薪酬、绩效管理;员工调职、调薪、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事务处理;依据招聘管理制度组织公司人事招聘活动;组织办理新员工入职事务;依据绩效考评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劳动合同签订、中止、变更、解除等事项的办理。
企业管理部
制订行政后勤管理制度,设计行政后勤工作流程,研究、分析并改进操作流程;行政后勤管理制度的审核(格式、内容适宜性、字体等)、登记、存档(原件)发放、回收、销毁等文控管理;主导全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收集考核依据并提交考核意见;根据会议管理制度,组织公司会务工作,会议记录、纪要的撰写和监督执行;公司ERP等系统的导入、控制、数据维护;公司ERP等系统知识的培训;根据福利制度对职工福利事项进行计划、预算、申请、实施;公司与外部公共关系(包括政府、机关、社区、新闻等公共关系)的建立与维护;重要客人来访及重要接待活动的安排。
研发部
编制公司研发规划,并组织对规划的修改、补充、实施等管理工作;制订研发管理制度,设计技术工作流程,研究、分析并改进制度流程;制订并改进技术文件(产品设计、新产品试制、技术规范、技术情报等);编制公司产品标准,按年度审核、补充、修订编制与产品的使用、维修和技术安全等有关的产品资料;制订新品的出厂检验的判定准则与检验规范;制订新品原料的进厂检验接收准则与检验规范;设置新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点,制订制成产品的过程检验接收准则与检验规范;进行新品质量问题中的技术原因分析,处理产品出现的技术问题及质量改善实验验证;客户样机管理;新产品、特殊原材料及关键模具的采购实施;根据原材料影响产品质量的程度对其进行分级。技术中心
技术部
负责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强操作人员工艺纪律教育,严格按工艺标准监督工艺执行;在新产品试制和老产品生产过程中,负责工艺问题的解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在生产过程中,指导员工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同时组织对产生不合格问题的原因分析,并与检验一起进行纠正跟踪;确定关键工序,制定关键工序的控制方法;监督工件加工的自主检查、工序检查;关键工序等工序间的检查、记录、流转资料的管理;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活动的组织和促进;制订工艺成本降低计划并予以实施,不断降低制造费用;不断优化工艺流程,采购先进工艺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财务部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实施公司财务预算和成本控制制度,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管理和指导下属各部门和子公司搞好会计核算和成本管理,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负责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的银行融资工作。
品质部
负责建立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对公司销售部反馈的用户质量投诉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对主要客户进行走访、交流,向顾客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位一体”体系的建立和维护。
采购部
组织公司原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和指导子公司采购业务,确保采购的零部件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保证采购交货准时率;评价和选择供方,包含产能、质量环境、交货期和服务。
设备部
定期对特种、关键设备的工作性能进行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事故的抢修处理,组织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制订措施;设备更新、改造、迁移、转让、报废等管理工作;建立设备档案、台帐;设备维修、保养、巡检等各项记录的填写及存档;配合人力资源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维修等相关培训;制定、拟定设备采购计划、方案;指导子公司做好设备管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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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储运部
制订仓库管理制度,设计仓库工作流程,研究、分析并改进制度流程;物资出入库(含销售退库)办理,物资年、月、日报表的编制;负责清理库存、盘活存量、减少浪费以加速资金周转;做好库存物资标识(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品等)和防护工作;协助生产、销售部做好物资的搬运等工作;加强仓库安全保卫,做好仓库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生产管理部
负责生产的计划与组织、管理与控制、监督与协调。负责生产车间的设备安全、设备采购工作;负责生产车间设备的合理使用、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负责设备工装备件的内部制作与管理。根据生产计划,组织产品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交期的有效实现;以最低成本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计划,并确保安全生产可持续运行。
销售部
负责市场信息收集、市场调研工作,提报年度销售预测,洽谈及接拿订单;制定年度销售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与客户之间的双向沟通;负责催收或结算货款;负责货物调度、发运。
证券投资部具体负责信息披露、股权管理以及与投资者关系及公共关系管理,组织“三会”会议
内部审计部对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收支情况以及重大工程的结算报告进行审计监督
七、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更好地满足核心客户对配套供应商提出的模块化、及时性、低成本供货的要求,发行人围绕重要客户生产基地,积极、主动规划、调整生产布局。
发行人目前拥有全资子公司三家(安华机电、重庆华菱、广州华菱),控股子公司一家(福沃德),控股孙公司一家(华展机械),重点建设宣城、广州、重庆三大生产基地,分别覆盖长三角、珠三角以及西南区域重要客户。
(一)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安华机电的基本情况
安华机电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3月 13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业华
注册资本 800万元
实收资本 8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168499675XP
注册地址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机械配件、风电及风电配件、结构件、轨道交通部件的制造及销售
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2、安华机电的历史沿革
(1)2009年安华机电设立
2009年 3月 13日,黄业华、蒋小明决定设立安华机电,并签署了《公司章程》,约定安华机电注册资本总额为 500万元,分期到位。根据 2009年 3月 12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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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南方会所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的《验资报告》(皖南设验字【2009】130号),截至 2009年 3月 12日,黄业华、蒋小明已实际缴纳出资 300.00万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60.00%,其中,黄业华缴纳 210.00万元,蒋小明缴纳 90.00
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2009年 3月 13日,安华机电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34252201237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华机电设立时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 黄业华 350.00 210.00 70.00 货币
2 蒋小明 150.00 90.00 30.00 货币
合计- 500.00 300.00 100.00 -
(2)2010年安华机电增资
2010年 6月 4日,安华机电股东会审议通过增资议案以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300.00万元,增加实收资本 500.00万元。2010年 6月 4日,
南方会所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皖南变验【2010】167号),确认截至 2010 年 6 月 4 日,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黄业华缴纳 350.00 万元,蒋小明缴纳 150.00
万元。增资后,安华机电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800.00万元。
2010年 6月 13日,安华机电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安华机电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黄业华 560.00 70.00
2 蒋小明 240.00 30.00
合计- 800.00 100.00
(3)2012年安华机电股权转让
2012年 5月 12日,华菱电梯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受让安华机电 100.00%
的股权,受让价格为 800.00 万元。2012年 5月 23日,安华机电股东会作出决
议,同意黄业华、蒋小明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华菱电梯,转让价格分别为 560.00
万元和 240.00 万元。2012年 5月 23日,黄业华、蒋小明分别与华菱电梯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2012年 5月 23日,安华机电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华菱电梯持有安华机电 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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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安华机电经审计的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资产总额 21,968.31 21,599.76
所有者权益 14,258.69 12,139.23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14,107.92 27,285.75
净利润 2,119.46 3,932.19
(二)重庆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1、重庆华菱的基本情况
重庆华菱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重庆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9月 1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国元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万元
注册号 500224000262208
注册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金地大道(工业园区内)
经营范围电梯配件、机械配件、风电及风电配件、轨道交通部件制造、销售
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2、重庆华菱的历史沿革
2013 年 8 月 5 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决定设立重庆华菱,重庆华菱注册资本500万元,华菱电梯持有其 100%股权。
2013年 9月 10日,重庆龙源会计师事务所对华菱电梯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龙源所验【2013】336号),确认截至 2013年 9月 9日,重庆华菱已收到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 500万元。
2013年 9月 11日,重庆华菱在重庆市铜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50022400026220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重庆华菱设立时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 华菱电梯 500.00 100.00 货币
合计- 500.00 100.00 -
3、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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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菱经审计的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资产总额 3,208.94 1,685.05
所有者权益-83.63 -134.16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1,497.31 3,125.12
净利润 50.53 -307.80
(三)广州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1、广州华菱的基本情况
广州华菱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7月 22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超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5074605125X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啟新路 92号
经营范围
五金配件制造、加工;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机械配件零售;机械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水泥制品制造;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钢结构制造
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2、广州华菱的历史沿革
2013 年 7 月 2 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在广州南沙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华菱,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2013年 7月 3日,广州皇图会计师
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穗图验字【2013】Y2139号),确认截至 2013年 7月 3日,广州华菱实收股东投入的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2013年 7月 22日,广州华菱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沙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 44011002566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广州华菱设立时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 华菱电梯 1,000.00 100.00 货币
合计- 1,000.00 100.00 -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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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广州华菱经审计的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资产总额 4,418.35 4,131.42
所有者权益 1,483.01 1,336.94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3,357.20 8,021.78
净利润 146.07 232.65
(四)安徽福沃德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1、福沃德的基本情况
福沃德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安徽福沃德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年 11月 30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业华
注册资本 1,400万元
实收资本 1,4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1566356C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干燥设备制造及销售、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 60%股权
2、福沃德的历史沿革
(1)2010年 11月福沃德设立
2010年 11月,沈炳焕、华菱电梯、马志远共同出资设立福沃德,注册资本为 500.00万元,实收资本 500.00万元,其中,沈炳焕、华菱电梯、马志远分别
出资 225.00万元、75.00万元、2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沈炳焕,住所为郎
溪县梅渚镇工业园区,主营范围为“干燥设备制造项目的筹建”。
2010 年 11 月 29 日,南方会所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皖南设验【2010】第 1110号),确认截至 2010年 11月 29日,实收股东投入资本为 500.00万元人民币,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2010 年 11 月 30 日,福沃德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 3418210182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福沃德设立时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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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 沈炳焕 225.00 45.00 货币
2 华菱电梯 75.00 15.00 货币
3 马志远 200.00 40.00 货币
合计- 500.00 100.00 -
(2)2012年 6月变更经营范围
2012 年 6 月 8 日,福沃德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变更经营范围为“干燥设备制造及销售、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2012 年 6 月 8 日,福沃德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3年 5月股权转让
2013年 4月 18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对福沃德出资由 75万元增至150万元。
2013年 4月 20日,福沃德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沈炳焕将所持公司股权 75万元转让给华菱电梯;选举表决并通过马志远为福沃德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沈炳焕为监事。
2013 年 4 月 30 日,沈炳焕与华菱电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沈炳焕同意将所持福沃德 15%的权益共计 75万元出资,以 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菱电梯。
2013 年 5 月 7 日,福沃德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福沃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 马志远 200.00 40.00 货币
2 沈炳焕 150.00 30.00 货币
3 华菱电梯 150.00 30.00 货币
合计- 500.00 100.00 -
(4)2015年 5月股权转让
2015年 4月 26日,华菱精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受让马志远、沈炳焕持有的安徽福沃德干燥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2015 年 5 月 20 日,华菱精工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15 年 5 月 22 日,福沃德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沈炳焕将所持公司股权 100万元转让给华菱精工,同意马志远将所持公司股权 50万元转让给华菱精工;选举黄业华为福沃德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聘任马志远为公司总经理,选举沈炳焕为监事。2015年 5月 22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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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 2015年 5月 25日南方会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皖南会审【2015】161号),福沃德 2011年度至 2015年 1-3月净利润分别为-11.5万元、-84.9万元、
-155.09万元、-232.69万元、-28.26万元。在福沃德连续多年亏损的情况下,发
行人受让马志远、沈炳焕持有的部分股份,主要原因系福沃德已成功开发试制出新品,获得客户认可,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品牌效益和影响力,并于 2015 年 4 月29日与大客户江苏爱美森木业有限公司签订第一期价值 1,121.9万元的干燥窑设
备合同,故发行人决定通过收购部分股权取得控制权,并加大对其投资,推动福沃德加快发展,为公司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
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福沃德账面净资产为-23.42万元,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安徽东南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皖东评(2015)
53号】,确认 2015年 3月 31日福沃德净资产评估值为 277万元。
本次转让价格按照原始出资额转让,较评估值溢价 81%,鉴于福沃德公司经营状况明显好转,以及产品得到客户认可,并签订了大额订单,未来发展前景较好,本次转让价格未显失公允。
2015 年 6 月 1 日,福沃德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福沃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 马志远 150.00 30.00 货币
2 沈炳焕 50.00 10.00 货币
3 华菱精工 300.00 60.00 货币
合计- 500.00 100.00 -
(5)2015年 7月增资
2015年 6月 16日,华菱精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安徽福沃德干燥设备有限公司增资 300万元的议案》,2015年 7月 6日,华菱精工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2015 年 7 月 6 日,福沃德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其中华菱精工出资 300 万元,马志远出资 150
万元,沈炳焕出资 50万元,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至 1,000.00万元。2015年 7
月 6日,华菱精工、马志远、沈炳焕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2015年 7月 10日,福沃德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福沃德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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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马志远 300.00 30.00
2 沈炳焕 100.00 10.00
3 华菱精工 600.00 60.00
合计- 1,000.00 100.00
(6)2016年 12月增资
2016 年 12 月 10 日,华菱精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安徽福沃德干燥设备有限公司增资 240万元的议案》。 2016年 12月 10日,福沃德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其中华菱精工出资 240 万元,马志
远出资 120万元,沈炳焕出资 40万元,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至 1,400.00万元。
2016年 12月 10日,华菱精工、马志远、沈炳焕签订《增资协议》。
2016 年 12 月 20 日,福沃德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福沃德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马志远 420.00 30.00
2 沈炳焕 140.00 10.00
3 华菱精工 840.00 60.00
合计- 1,400.00 100.00
3、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福沃德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资产总额 1,901.37 2,096.84
所有者权益 844.23 876.51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459.40 998.75
净利润-32.28 -218.65
(五)郎溪县华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华展机械的基本情况
华展机械系安华机电控股子公司、发行人之孙公司,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郎溪县华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 12月 4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永林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6
注册资本 1,500万元
实收资本 1,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1322808555D
注册地址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
经营范围铸件产品、机械加工及热处理;上述产品的研发及销售
股权结构发行人子公司安华机电持有 60%股权
2、华展机械的历史沿革
(1)2014年 12月华展机械设立
2014 年 12 月,吕伟出资设立郎溪县华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万元,实收资本 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吕伟,住所为郎溪县梅渚镇大梁
工业区,主营范围为“铸件产品、机械加工及热处理项目的筹建;上述产品的研发及销售”。
2014年 12月 4日,华展机械在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 34182107485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华展机械设立时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 吕伟 200.00 100.00 货币
合计- 200.00 100.00 -
(2)2015年 4月增资
为更好地满足主要客户对配套供应商提出的模块化、及时性、低成本供货的要求,发行人子公司安华机电以增资的方式收购华展机械,为其机加工车间配套生产箱体、曳引轮铸件等毛坯件、配件。
2015年 3月 20日,华菱精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资郎溪县华展机械有限公司》的议案。2015年 4月 22日,安华机电单一股东决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2015年 4月 23日,华展机械单一股东决定同意增加安华机电成为公司新股东,注册资本从 200.00万元增加至 1,500.00万元,增加的 1,300.00万元由安华
机电、吕伟分别认缴 900.00万元、400.00万元。2015年 4月 30日,安华机电
与吕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2015年 4月 29日,南方会所出具了《审计报告》(皖南会审【2015】154-1号),截至 2015年 4月 24日,华展机械总资产 556.43
万元,净资产 200万元。2015年 4月 29日,安徽东南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评估基准日为 2015年 4月 24日的华展机械所有者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皖东评【2015】52号),确认华展机械净资产价值为 200万元。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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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上述审计结果和评估值,通过股东之间协商,确定增资价格为 1 元/元出资额,吕伟和安华机电以 1元/元出资额分别对华展机械增资 400万元、900万元。
本次增资价格依据审计结果和评估值作价,作价公允。
2015 年 5 月 4 日,华展机械在安徽省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华展机械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安华机电 900.00 60.00
2 吕伟 600.00 40.00
合计- 1,500.00 100.00
3、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华展机械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资产总额 1,394.54 1,419.99
所有者权益 1,195.70 1,246.81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141.65 72.09
净利润-51.11 -214.16
(六)报告期处置的子公司情况
1、徐州市常润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徐州常润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徐州市常润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 9月 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咨虎
注册资本 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24679845519K
注册地址睢宁县高作镇八里钢铁市场南路西侧
经营范围电梯配件(电梯轨道、电梯对重块、电梯塑料件)、工程机械配件制造销售;钢材销售。
徐州常润的历史沿革如下:
(1)2008年 9月徐州常润设立
2008年 9 月,黄业华、刘咨虎共同出资设立徐州常润,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实收资本 500.00万元,其中,黄业华、刘咨虎分别出资 275.00万元、225.00
万元。
2008 年 9 月 8 日,徐州仁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进行审验并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8
出具了《验资报告》(徐仁会验字【2008】第 092号),确认截至 2008年 9月 7日,徐州常润实收股东投入资本为 500.00万元人民币,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2008 年 9 月 9 日,徐州常润在徐州市睢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 32032403684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徐州常润设立时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 黄业华 275.00 55.00 货币
2 刘咨虎 225.00 45.00 货币
合计- 500.00 100.00
(2)2012年 5月股权转让
2012年 5月 25日,为整合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电梯配件业务,徐州常润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黄业华、刘咨虎分别将所持徐州常润股权全部转让给华菱电梯。2012 年 5 月 25 日,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黄业华将所持徐州常润 275万元出资以 2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菱电梯,刘咨虎将所持徐州常润 225万元出资以 2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菱电梯。
2012年 5月 28日,徐州常润在徐州市睢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徐州常润成为华菱电梯的全资子公司。
(3)2015年 11月股权转让
徐州常润主要配套华菱精工生产对重块,近些年因周边目标客户的产销量未达到预期,经营情况较差,特别是在发行人郎溪本部生产扩能以及苏州生产基地建成后,部分客户由苏州、郎溪本部发货成本更低,徐州常润电梯配件业务进一步萎缩,单纯为华菱精工配套生产对重块业务难以实现盈利,故为控制投资风险、降低物流成本,发行人决定对外转让徐州常润股权。
2015年 8月 30日,华菱精工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其持有的徐州常润全部股权, 2015年 11月 23日,华菱精工与自然人刘咨虎、刘标、张军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华菱精工将其持有徐州常润的 60%股权以13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刘咨虎、15%的股权以 3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
人刘标、25%的股权以 5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张军。
2015 年 11 月 30 日,徐州常润在徐州市睢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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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变更登记。华菱精工不再持有徐州常润股权。
2、广州奥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广州奥隆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奥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年 3月 2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清泉
注册资本 50万元
实收资本 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5552383767A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公路石基村路段南侧
经营范围
金属结构制造;机械配件批发;金属制品批发;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制附件及架座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州奥隆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2010年 3月广州奥隆设立
2010 年 3 月,陆向忠、邵艺宁出资共同设立广州奥隆,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实收资本 50.00万元,其中陆向忠、邵艺宁分别出资 45.00万元、5.00万
元。广州奥隆主营对重块等电梯配件。
2010年 3月 18日,广州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海会验【2010】ZL001号),确认截至 2010年 3月 18日,广州奥隆实收股东投入的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2010年 3月 29日,广州奥隆在广州市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440126072747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广州奥隆设立时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 陆向忠 45.00 90.00 货币
2 邵艺宁 5.00 10.00 货币
合计- 50.00 100.00 -
(2)2011年 10月股权转让
2011 年 10 月 13 日,广州奥隆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邵艺宁将所持广州奥隆出资额 5 万元全部转让给黄超;同意陆向忠将所持广州奥隆股权 45 万元分别转让给黄超 12.5万元、朱龙腾 17.5万元、宋燕珍 15万元。2011年 10月 13日,
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均为原始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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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
2011 年 10 月 19 日,广州奥隆在广州市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州奥隆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 黄超 17.50 35.00 货币
2 朱龙腾 17.50 35.00 货币
3 宋燕珍 15.00 30.00 货币
合计- 50.00 100.00 -
(3)广州奥隆对外承包经营
因广州奥隆一直由宋燕珍控制,为控制投资风险、保障投资收益,广州奥隆股东之间达成承包经营协议,由宋燕珍承包经营,保障股东投入资产安全以及给予其他股东股东回报。2013 年 3 月 1 日,广州奥隆与承包人宋燕珍签署《承包经营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①广州奥隆的经营权在承包期限内由宋燕珍行使,承包期限为 2013年 3月 1日至 2016年 3月 1日。
②广州奥隆及原有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宋燕珍对广州奥隆的自主经营权,并应全面配合其经营管理;不得私自以广州奥隆的名义签订合同、从事业务经营、对外负债、为他人担保,除为宋燕珍利益并经其同意的除外。
③除合理业务经营需要之外,宋燕珍不得擅自以广州奥隆的名义对外负债、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分广州奥隆的财产。
④承包期间,宋燕珍以广州奥隆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产生的盈亏均与广州奥隆无关,且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宋燕珍承担;宋燕珍在承包期内确保广州奥隆 840万资产不流失。
⑤宋燕珍不得有以广州奥隆的名义从事损害广州奥隆利益的其他行为。
(4)2013年 8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8 月 9 日,广州奥隆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黄超、宋燕珍将其所持广州奥隆股权全部转让给朱龙腾。2013年 8月 12日,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黄超将所持广州奥隆 17.5万元出资按 17.5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朱龙腾;宋燕珍将所持广州奥隆 15万元出资按 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朱龙腾。
2013年 8月 22日,广州奥隆在广州市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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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州奥隆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 朱龙腾 50.00 100.00 货币
合计- 50.00 100.00 -
(5)2013年 8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年 8月 5日,华菱电梯股东会通过对广州奥隆的收购方案。2013年 8月 22 日,广州奥隆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朱龙腾将其所持广州奥隆股权全部转让给华菱电梯。2013年 8月 27日,朱龙腾与华菱电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朱龙腾将所持广州奥隆全部出资按原始出资额 50 万元转让给华菱电梯,同日,朱龙腾与华菱电梯签署了《补充协议》,确认朱龙腾将持有的广州奥隆的全部出资按照原始出资 50 万元转让给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收购朱龙腾对广州奥隆的全部790万的债权。
2013 年 9 月 4 日,广州奥隆在广州市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州奥隆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 华菱电梯 50.00 100.00 货币
合计- 50.00 100.00 -
鉴于宋燕珍于 2013年 3月 1日与广州奥隆签订《承包经营协议》,约定由宋燕珍承包经营广州奥隆。为明确华菱精工成为广州奥隆唯一股东后,宋燕珍继续承包经营广州奥隆的相关事宜,2014 年 3 月 7 日,华菱精工与宋燕珍签订《承包经营协议》,在原有承包经营协议基础上进一步作出如下约定:
①广州奥隆的经营权在承包期限内由宋燕珍行使,承包期限为 2013年 3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华菱精工确认宋燕珍已足额交付 2013年 3月 1日至2014年 2月 28日的承包款;2014年 3月 1日至 2015年 2月 28日,承包款为2,079,000 元,由宋燕珍直接交付给华菱精工;2015 年 3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月 31日,承包款为 1,905,750元,由宋燕珍直接交付给华菱精工。
②双方一致同意将广州奥隆资产由 840万元减少到 588万元,宋燕珍在签订协议 7天内向华菱精工缴纳 252万元。承包经营结束宋燕珍保证广州奥隆 588万元资产不流失。
③承包期间,宋燕珍有完全的经营权,包括人事、业务、财务、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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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
④宋燕珍不得以广州奥隆的资产为其他方提供担保,不得擅自以广州奥隆的名义对外负债,不得擅自处分华菱精工的财产。
⑤承包期间,宋燕珍以广州奥隆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产生的盈亏均与华菱精工无关,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宋燕珍承担。
(6)2016年股权转让
因发行人一直未对广州奥隆实施控制,无法控制其可能面临的财务、法律风险,且广州华菱业务发展迅速,继续持有广州奥隆股权已无必要,2016年 2月29日,华菱精工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转让公司持有的广州奥隆全部股权。2016年 2月 29日,华菱精工与朱清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华菱精工将所持广州奥隆的股权按原始出资额全部转让给朱清泉,共计 50万元,并由朱清泉负责归还广州奥隆欠发行人往来款 1,771,358.75元,以及按照 2015
年12月31日广州奥隆部分实物资产评估值确认的对发行人的债务3,546,009元。
2016年 2月 29日,广州奥隆在广州市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完成股权变更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本次转让后,华菱电梯不再持有广州奥隆的权益。
3、宣城市德润机电有限公司
德润机电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宣城市德润机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 5月 28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晓东
注册资本 2,6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1343880628P
注册地址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制造;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
德润机电的历史沿革如下:
2015年 5月 18日,为加快开发新产品、扩充产品线,安华机电与曾晓东合作设立德润机电,主要生产电梯配件曳引机。注册资本总额为 2,600万元,其中,安华机电认缴 2,000万元,曾晓东认缴 600万元,第一期实收资本 500万元,全部由安华机电出资 500万元。
2015年 5月 28日,德润机电在安徽省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 341821077805的《营业执照》。德润机电设立时股东及其拟认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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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 安华机电 2,000.00 76.92 货币
2 曾晓东 600.00 23.08 货币
合计- 2,600.00 100.00 -
德润机电成立后经营状况未能达到预设目标,且股东曾晓东出资未到位。为控制投资风险以及充分调动合作伙伴曾晓东创业积极性,经协商,由股东曾晓东以其控制的企业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受让安华机电持有的德润机电全部股权。2016年 2月 14日,华菱精工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安华机电将其在德润机电认缴的 2,000万元出资额,实际已认缴 500万元,作价 500万元转让给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安华机电尚未实际认缴的出资,由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根据德润机电公司章程规定认缴到位。2016年 3月 28日,安华机电与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16 年 3 月 30 日,德润机电在安徽省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转让后,安华机电不再持有德润机电股权。
4、苏州市常润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苏州常润的历史沿革如下:
(1)2013年 12月苏州常润设立
2013 年 8 月 5 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在苏州吴江设立控股子公司苏州常润,华菱电梯出资 325万元,持股 65%。2013年 12月 26日,苏州吴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吴盛验资字【2013】509号),确认截至 2013年 11月 29日,苏州常润已收到孙明男缴纳的注册资本 175万元、华菱电梯缴纳的注册资本 325万元,合计 500万元,均为货币方式出资。
2013 年 12 月 27 日,苏州常润在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 32058400039404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苏州常润设立时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 华菱电梯 325 65.00 货币
2 孙明男 175 35.00 货币
合计- 500 100.00 -
(2)2015年 2月股东变更
2015年 1月,通过商业谈判,孙明男同意按持股比例享受 2014年度分红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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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始出资额作价将所持有的苏州常润股权全部转让给发行人。2015 年 1 月 8日,华菱精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孙明男持有的苏州市常润电梯配件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2015年 1月 23日,华菱精工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自然人股东孙明男将其持有的苏州常润 35%的股权以 175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华菱精工。2015年 1月 23日,孙明男与华菱精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5年 2月 9日,苏州常润在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苏州常润变更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2016年 5月执行注销程序
因原租赁的厂房调整用途,发行人作出提前结束租期并注销苏州常润的决定。
苏州常润注销所履行的程序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四、4、(2)资产处置
所履行的程序”。
八、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发起人为九鼎投资 1名企业发起人和黄业华等 40名自然人。
1、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10月 1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康青山)
主要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 381号商旅大厦 6幢 1105室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58375310XQ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创业投资、资产管理;为企业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投资企业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九鼎投资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并在协会网站公示,主要备案信息如下:
备案项目备案信息
基金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
填报日期 2014年 3月 25日
基金编号 SD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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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证明内容“该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我协会备案。”
九鼎投资的基金管理人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并在协会网站公示,主要证书信息如下:
备案项目备案信息
基金管理人名称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编号 P1000487
组织机构代码 66563045-3
法定代表人黄晓捷
机构注册地北京
证书获得日期 2014年 3月 25日
登记证书内容该机构已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成为开展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业务的金融机构
(2)主营业务及对外投资情况
九鼎投资主要从事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除了参股华菱精工外,九鼎投资其他参股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上海博格工业用布有限公司 2.7%生产工业用布、化学纤维制品、除尘器布袋配件
黑龙江宾西牛业有限公司 5.85%肉牛饲养、屠宰、牛肉制品加工(速冻)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3.06%眼镜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
伊犁昌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2.97%各种品种的脱水蔬菜加工生产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0.71%生产和销售卫生陶瓷等
苏州方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61%锂电池组连接片、绝缘材料、水冷散热器研发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1.55%对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的销售等
佳和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54%生猪养殖及销售、种猪养殖及销售等
西安威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2%石油套管井测井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3)股权结构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出资比例
1 高锡强 6.63%
2 林海光 4.35%
3 张熙蕊 4.14%
4 王勇 8.28%
5 曾仲华 4.14%
6 魏立华 4.14%
7 陈红斌 4.14%
8 范淑芬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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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出资比例
9 刘建锐 4.14%
10 刘娜 4.14%
11 张贤华 4.14%
12 常州富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7%
13 苏州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41%
14 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66%
15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84%
图 5.3九鼎投资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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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九鼎投资未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资产总额 14,746.89 14,945.19
所有者权益 14,450.78 14,709.92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净利润 343.91 446.45
2、自然人发起人基本情况
自然人发起人共有 40名,基本情况如下表列示:
序号
股东
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籍境外居留权住所
1 黄业华 32042319690301*中国否溧阳市南大街
2 薛飞 31010719620930*中国否上海市静安区长寿路
3 葛建松 32042319660305*中国否溧阳市溧城镇胡桥村委西山脚村4 蒋小明 32048119621005*中国否溧阳市彭家园
5 田三红 42012219680807*中国否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
6 马息萍 32048119710324*中国否溧阳市溧城镇蒋店村委前许村
7 黄超 32048119900914*中国否溧阳市溧城镇蒋店村委前许村
8 朱龙腾 44182119651208*中国否广东省佛冈县石角镇龙腾街
9 刘咨虎 32032419701106*中国否江苏省睢宁县高作镇八里村
10 吕春花 32108419800211*中国否苏州市工业园区馨都广场
11 陈长明 32042319660428*中国否溧阳市溧城镇蒋店村委东陈村
12 袁林海 32042319710811*中国否溧阳市上沛镇万东路
13 钱国元 32048119610123*中国否溧阳市南渡镇钱家圩村委
14 赵晖 32042319700306*中国否溧阳市燕山新村
15 葛秋霞 31010319610920*中国否上海市卢湾区顺昌路
16 刘伟 42044419730112*中国否上海市徐汇区老沪闵路
17 张永林 34252419691216*中国否安徽省宁国市星河小区
18 田媛 61012119851028*中国否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马王镇
19 乌焕军 34252219860819*中国否郎溪县南丰镇居民三组
20 葛志超 32048119831105*中国否溧阳市溧城镇蒋店村委前许村
21 马永平 32042319570713*中国否溧阳市新昌镇勤丰村委洪泥桥村22 黄昌明 34250119800129*中国否郎溪县建平镇文昌村老庄组
23 马洪平 32042319660602*中国否溧阳市溧城镇勤丰村委洪泥桥村24 薛平 32048119810225*中国否溧阳市溧城镇勤丰村委洪泥桥村25 邓正志 34252219771223*中国否郎溪县梅渚镇桃园村墩头组
26 许连生 32042319630730*中国否溧阳市上沛镇上庙村委
27 薛东 32042319781014*中国否溧阳市南渡镇梅庄村委长方圩村28 吴正涛 34250119870204*中国否宣城市黄渡乡杨林村茂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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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籍境外居留权住所
29 刘道华 34252219751025*中国否郎溪县梅渚镇复兴村周庄组
30 陈国芝 32042319650422*中国否溧阳市新昌镇蒋店村委西陈村
31 楚有仁 32042319630323*中国否溧阳市上沛镇上庙村委火龙岗村32 袁林发 32042319721222*中国否溧阳市上沛镇上庙村委庙下村
33 葛芳伢 32042319580510*中国否溧阳市前马镇濑阳村委大圩里
34 袁林星 32042319770427*中国否溧阳市上沛镇上庙村委庙下村
35 陈海华 32048119820103*中国否溧阳市溧城镇蒋店村委西陈村
36 周杨 50038319851216*中国否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兴隆大道
37 葛美玲 32048119851116*中国否溧阳市天目湖镇茶亭村委芳基村38 汪红梅 34252219760112*中国否郎溪县梅渚镇工业区
39 姜振华 32048119821204*中国否溧阳市和平新村
40 黄益琴 31022619691123*中国否上海市崇明县长兴乡合心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九、(六)本次发行前各股
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黄业华、薛飞、蒋小明、葛建松、田三红、马息萍、黄超、九鼎投资。
1、黄业华:男,1969年 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师,
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先后担任溧阳立达电梯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 年创办华菱电梯,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 年 3月起任安华机电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 年 1 月起不再兼任安华机电总经理;2012 年 11 月起担任华菱电梯董事长、总经理,2014 年 1 月起至今任华菱精工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 8月至 2016年 5月兼任北京鑫菱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经理;2011年 10月至 2016年 8月任古丈县千源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 5月起至今任控股子公司福沃德执行董事。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黄业华除直接持有华菱精工 33.10%的股权外,其
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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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持股比例1
溧阳宏达电梯培训有限公司
6,000万元
电梯作业培训、电梯安装技能培训、商务培训、企业管理培训(以上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电梯、自动扶梯安装,电梯及电梯配件销售,电梯自动扶梯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管理咨询,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会议展览服务,标准化厂房的建设及租赁,住宿服务,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0% 江苏宏宇伟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1,000万元电梯安装、销售、维修、保养、改造、起重 50%
2、薛飞:男,1962 年 9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EMBA,工程师,无永
久境外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上海半导体器件十三厂,上海半导体器件十六厂,上海无线电十厂销售经理,2006 年 2 月起任上海三斯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 年 11 月起任华菱电梯董事,2014 年 1 月起担任华菱精工董事,现任上海三斯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三斯制动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微频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邦达(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胜军电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鸿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创曦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四川久硕丰电子有限公司经理;南京帕沃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道同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三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来盛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南京富莱沃电气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常州市菱吉电梯配件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霍司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薛飞除直接持有华菱精工 12.8%的股权外,其他直
接投资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持股比例1 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2,500万元风力发电设备、电梯部件、煤矿电器、轨道交通部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 7%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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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持股比例2 上海微频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0万元机电、电子、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电设备及零部件、电子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电力设备、通讯器材、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46.865%
3 上海三斯电子有限公司 300万元
销售电梯配件、电子元器件、接插件、五金机电、化工原料及产品、建材、低压电器、仪器仪表、公共交通设施配件、风力发电设备及配套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0%4 上海三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00万元光电产品(除专项)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40%5 上海三斯制动器有限公司 100万元
制动器、光电编码器、光电开关、光电传感器、不间断电源、电梯配件、电子元器件、接插件、五金机电、低电压器、进口元器件、仪器仪表生产、销售。
74%6
上海三斯风力发电设备销售中心(有限合伙)
1,000万元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及配件、电梯配件、电子元器件、接插件、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建材、低压电器、仪器仪表、公共交通设施配件,企业营销策划,风力发电设备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5.5%
7 上海锦晨电子有限公司 200万元
电子元器件、电梯配件、机械设备、机电设备、五金交电、通讯器材、仪器仪表、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
25%8
航天邦达(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万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调制粘合剂制造。
15%9 上海摩顿电气有限公司 100万元
电气设备、机电设备、楼宇自控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精密模具、电线电缆、建筑材料的销售,限速器、涨紧装置等电梯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从事机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55%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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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持股比例10
安徽格桑花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000万元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重组、并购;为企业提供包装服务;帮助企业重组股权;医疗机械、电力产品销售;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顾问;创业投资;资产管理;商务咨询;项目投资;资产重组;企业营销战略策划;园林绿化。
10%11 四川久硕丰电子有限公司 100万元
研发、销售电子产品并提供技术服务;电子技术研发;商务咨询(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销售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机电设备、机械产品及零配件、五金交电、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日用品、汽车零配件、电线电缆、通讯器材(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金属制品(不含稀贵金属)、电力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家用电器。
40%12 广州鸿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万元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仪器仪表修理;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批发;电梯安装工程服务;仪器仪表批发;电气设备零售;链传动、带传动、离合器、联轴节、制动器、平衡系统及其配套件制造;技术进出口。
40%13 南京富莱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70万元
一般经营项目:电子产品、低压电器、电线电缆、仪器仪表、气动元件、工业设备、机电产品的设计、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系统集成。
35%14 常州市菱吉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200万元
电梯配件、电器元件的制造;电梯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百货的销售。
25%15 上海霍司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0万元
电器设备、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低压电器、开发电子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
25%16 上海优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0万元
研发、生产、销售高新技术电子电器产品及元件。 20%17 江苏创曦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万元纤维材料成型加工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纤维复合材料制品及纤维复合材料制造设备的生产及销售。
55%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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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持股比例18 南京帕沃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0万元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网络工程;环保节能设备、太阳能设备、机电设备、工艺品、日用百货销售;职业技能培训(不含与学历教育相关的培训或服务)。
60%
19 上海箩懿堂服饰有限公司
588.23万

服装服饰、鞋帽、工艺礼品、玩具、玻璃器皿、石材、针纺织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日用百货、金属制品、化妆品、陶瓷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机电设备、包装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零售,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8%
20 北京道同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8.2053
万元
网络工程、企业信息化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软件设计、软件开发;游戏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站设计、网页制作。
3%
21 江苏能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00万元
新能源工程技术和节能环保工程技术项目的开发、建设、安装、运营、技改、项目转让、备品备件制作加工、新材料应用及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控制件等配套销售及代理等技术服务。
51%
22 北京国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9.8901
万元
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文化咨询;会议服务;电脑动画设计;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影视策划;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 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
除外)。
6%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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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持股比例23 江苏麦酷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200万元
信息技术、通讯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网络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五金件;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6.67%
薛飞对外投资的企业中实际主要从事的业务与电梯行业相关的企业仅 3家,即由其控制的上海三斯电子有限公司、上海锦晨电子有限公司以及参股企业常州市菱吉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上述三家企业与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业务、主要产品存在显著差异。其中,上海三斯电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电梯光幕、电梯用对讲机、光电编码器等电子电器配件;上海锦晨电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编码器、滤波器、继电器、光幕、重载连接器等电子电器配件;常州市菱吉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电梯玻璃钢防护栏。发行人主要从事对重块、钣金件以及新型补偿缆生产、销售,基本属于机械加工类产品。发行人对外销售的电梯玻璃钢防护栏外购后直接对外销售,系根据客户需要配套采购后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仅 1%左右,产品销售毛利率低,基本处于 3~5%之间,对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影响很小。故薛飞投资的其它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同业竞争的情形。
薛飞本人于 2016 年 5 月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截至本
承诺函签署之日,不存在本人以及本人利用其他控制企业经营或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业务或活动的情形;2、本人及本人今后或有
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经营或从事与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人及本人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予公司。3、如果本人及本人今
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赔偿相应损失。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作为
公司的主要股东及董事。”
3、蒋小明:男,1962 年 10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无永久
境外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溧阳建材机械厂、溧阳电梯厂、溧阳立达电梯安装公司。1999 年至今担任溧阳平陵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 年起担任溧阳市平陵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4
年 11月起任宣城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 1月起担任华菱精工董事,并兼任发行人子公司广州华菱及安华机电监事。
蒋小明除直接持有华菱精工 5.70%股权外,其他控股和参股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持股比例1
溧阳平陵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上海大众品牌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批发零售,二手车经销,二手车交易信息咨询服务,代办车辆上牌、办证、年审服务,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
50% 溧阳市平陵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0万元
汽车及汽车配件、二手车、日用小百货批发零售,二手车交易信息咨询服务,二类汽车维修。
100%
3 溧阳汇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30万元
代理车辆上牌、车辆年审、车辆过户、车辆抵押手续服务,汽车信息咨询,汽车、二手车销售。
28%
4、葛建松:男,1966年 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工程师,无永久境外
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溧阳市上协电梯安装队,溧阳市常协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2006 年起至今任溧阳市宁丰园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至2017年 6月任南京常协电梯销售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至今任溧阳市常协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 8月至今任溧阳宏达电梯培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 11月起任华菱电梯董事,2014年 1月起任华菱精工董事。
葛建松除直接持有华菱精工 8.15%股权外,其他控股和参股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持股比例1 溧阳市常协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1,000万元
按 A级资质承包电梯安装、维修,按二级资质承包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按三级资质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经销电梯及电梯配件,电梯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2 南京常协电梯销售工程有限公司 501万元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梯销售、维修、安装、咨询服务;电梯配件销售。
25.95%
3 溧阳市宁丰园艺科技有限公司 50万元
水果新品种开发,稻谷种植、茶树种植,销售自产产品,造林苗、城镇绿化苗、经济林苗、花卉生产、批发及零售,中餐制售,家禽饲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
4 常州纳晶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200万元表面处理技术研发,金属制品、陶瓷制品的加工、销售。 10%
5、马息萍:女,1971年 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助理会计师,无永久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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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溧阳市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华菱电梯采购部主管,2012年 12月至 2013年 4月担任华菱电梯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采购总监。
马息萍除直接持有华菱精工 5.00%股权外,其他控股和参股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持股比例 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元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银行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9.8%
6、黄超:男,1990年 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无永久境外
居留权。2013年 4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 9月起兼任广州华菱电梯总经理,2014年 1月起担任华菱精工董事、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子公司广州华菱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 5月起兼任北京鑫菱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监事。
黄超除直接持有华菱精工 5.00%股权外,其他控股和参股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持股比例1
北京鑫菱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000万元安装维修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特种设备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年 06月 28日);专业承包;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5%
2 上海速趣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50万元
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设计与开发,网络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
7、田三红:男,1968年 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永久境
外居留权。曾先后任武汉市财政局科长、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科长、武汉市产权交易所总经理助理、三峡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科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冷储物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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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圣天宝地能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武汉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田三红除直接持有华菱精工 12%的股权外,其他控股和参股的非上市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持股比例1 武汉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企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 40%2 普安县宜鑫煤业有限公司 1,000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30%3 天脉聚源(北京)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4,962.112
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投资管理;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3.265%
4 武汉协同现代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500医院后勤服务;纺织品洗涤;人力资源管理;布草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8.75%
5 武汉博雅瑞医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纺织品洗涤服务、布草租赁;物业管理 38.75%
6 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254.8
聚合物锂离子电芯、铝壳电芯、动力电池、储能电池、蓄电池、电池材料、数码产品电池、电子电源电池、充电器及配件电池、计算机周边设备、动力电池组、储能电池组和充电桩的研发、设计、组装、销售及售后服务;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芯的生产。
5.28%
7 武汉汉之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50.00
人力资源招聘、培训、测评、猎头、外包、信息发布以及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劳务派遣;文化艺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办公用品、文化用品、20%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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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持股比例建筑材料批零兼营;商务信息咨询;舞蹈、钢琴培训;教育软件研发。
8、九鼎投资的基本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六、(一)发起人基本
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黄业华家族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包括黄业华、马息萍夫妇及其儿子黄超,基本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八、(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
东的基本情况”。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除发行人外,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家族拥有 1家取得控制权的对外投资企业宏宇伟业,黄业华持有 50%股权。此外,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家族参股的对外投资主要包括黄业华持有溧阳宏达电梯培训有限公司 40%股权,黄超持有北京鑫菱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5%股权、上海速趣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5%股权,马息萍持有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8%的股份。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
他有争议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黄业华,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家族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有争议的情况。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0,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且不超过 3,334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3,334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1 黄业华 33,100,000 33.10 33,100,000 24.82
2 薛飞 12,800,000 12.80 12,800,000 9.60
3 田三红 12,000,000 12.00 12,000,000 9.00
4 葛建松 8,150,000 8.15 8,150,000 6.11
5 九鼎投资 8,000,000 8.00 8,000,000 6.00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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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6 蒋小明 5,700,000 5.70 5,700,000 4.27
7 马息萍 5,000,000 5.00 5,000,000 3.75
8 黄超 5,000,000 5.00 5,000,000 3.75
9 朱龙腾 2,900,000 2.90 2,900,000 2.17
10 刘咨虎 2,000,000 2.00 2,000,000 1.50
11 吕春花 1,000,000 1.00 1,000,0.75
12 陈长明 600,0.60 600,0.45
13 袁林海 600,0.60 600,0.45
14 钱国元 250,0.25 250,0.19
15 赵晖 250,0.25 250,0.19
16 葛秋霞 200,0.20 200,0.15
17 谢军 200,0.20 200,0.15
18 张永林 200,0.20 200,0.15
19 田媛 100,0.10 100,0.07
20 乌焕军 100,0.10 100,0.07
21 葛志超 100,0.10 100,0.07
22 马永平 100,0.10 100,0.07
23 黄昌明 100,0.10 100,0.07
24 马洪平 100,0.10 100,0.07
25 薛平 100,0.10 100,0.07
26 邓正志 100,0.10 100,0.07
27 许连生 100,0.10 100,0.07
28 薛东 100,0.10 100,0.07
29 吴正涛 100,0.10 100,0.07
30 刘道华 100,0.10 100,0.07
31 陈国芝 100,0.10 100,0.07
32 楚有仁 100,0.10 100,0.07
33 袁林发 100,0.10 100,0.07
34 葛芳伢 100,0.10 100,0.07
35 袁林星 100,0.10 100,0.07
36 陈海华 100,0.10 100,0.07
37 周杨 100,0.10 100,0.07
38 葛美玲 50,0.05 50,0.04
39 姜振华 50,0.05 50,0.04
40 汪红梅 50,0.05 50,0.04
41 社会公众股-- 33,340,000 25.00
合计- 100,000,000.00 100.00 133,340,000.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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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1 黄业华 33,100,000 33.10
2 薛飞 12,800,000 12.80
3 田三红 12,000,000 12.00
4 葛建松 8,150,000 8.15
5 九鼎投资 8,000,000 8.00
6 蒋小明 5,700,000 5.70
7 马息萍 5,000,000 5.00
8 黄超 5,000,000 5.00
9 朱龙腾 2,900,000 2.90
10 刘咨虎 2,000,000 2.00
合计- 94,650,000 94.65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以及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在本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任职情况
1 黄业华 33,100,000 33.10 董事长、总经理
2 薛飞 12,800,000 12.80 董事
3 田三红 12,000,000 12.00 -
4 葛建松 8,150,000 8.15 董事
5 蒋小明 5,700,000 5.70 董事
6 马息萍 5,000,000 5.00 采购总监
7 黄超 5,000,000 5.00 董事、副总经理
8 朱龙腾 2,900,000 2.90 -
9 刘咨虎 2,000,000 2.00 -
10 吕春花 1,000,000 1.00 -
合计- 87,650,000 87.65 -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发行人股份的性质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为一般法人股或自然人股,不存在国有股、国有法人股及外资股。
(六)最近一年新增股东基本情况
谢军系 2016 年新增股东,因谢军未参与 2013 年实施的股权激励,但其自2014年 1月起担任华菱精工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 1月起兼任安华机电总经理,符合给予股权激励的条件。2016 年 2 月 5 日,黄业华与谢军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黄业华将所持华菱精工 0.2%股份,即 20万股转让给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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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有 1 家企业股东以及 39 名自然人股东。其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黄业华 33,100,000 33.10%
马息萍 5,000,000 5.00%
黄超 5,000,000 5.00%
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家族,合计持有
43.10%的股份,黄超系黄业华、马息
萍夫妇之子
袁林海 600,0.60%
袁林发 100,0.10%
袁林海、袁林发系兄弟,为黄业华姐姐黄作琴之子
袁林星 100,0.10%系袁林海、袁林发之堂弟
马永平 100,0.10%
马洪平 100,0.10%马永平、马洪平系马息萍之兄
薛平 100,0.10%
薛东 100,0.10%
薛东、薛平系兄弟关系;薛平系马洪平女儿之配偶
陈国芝 100,0.10%
陈海华 100,0.10%陈海华系陈国芝之侄子
葛芳伢 100,0.10%
葛美玲 50,0.05%
葛芳伢系马息萍之姐夫;葛美玲系葛芳伢之女,马息萍之外甥女
周杨 100,0.10%
田媛 100,0.10%夫妻
姜振华 50,0.05%姜振华系马息萍之外甥
除此之外,本次发行前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请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一、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
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作出的承诺”。
十、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
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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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公司员工情况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1、发行人员工人数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职员工总数分别为 740人、786人、707人、755人,2016年 12月末人员减少主要系苏州常润依法注销、重庆华菱精减人员等因素所致。
2016年 9月,苏州常润分别与离职员工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协议约定了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间,苏州常润按照《劳动法》向员工一次性支付了辞退补偿金,劳动关系的解除不存在争议。
2017 年 6 月末人员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安华机电和重庆华菱业务发展订单增加所致。
2、发行人员工结构情况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含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员工情况如下:
(1)按学历划分
单位:人
学历结构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大学本科及以上 28 28 31 17大专 75 65 78 61中专 48 54 79 53中专以下 604 560 598 609合计 755 707 786 740
(2)按年龄划分
单位:人
年龄区间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30岁以下 145 139 168 15831-45岁 397 385 442 42145岁以上 213 183 176 161合计 755 707 786 740
(3)按专业划分
单位:人
专业结构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生产人员 611 584 629 586技术人员 42 30 32 40财务人员 15 14 18 14其他管理人员 87 79 107 100合计 755 707 786 740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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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社会保障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全部在册员工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公司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要求,为员工建立起涵盖“五险一金”在内的较为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
1、发行人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安华机电、苏州常润、广州华菱、重庆华菱、福沃德、徐州常润、华展机械等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并缴纳“五险一金”。因农村户籍职工较多以及农村户籍职工多数不愿办理并缴纳“五险一金”,以及地方农村社保与职工社保衔接不畅等原因,公司未能为全部在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但公司高度重视职工社会保障,根据职工的实际需求实行了保障程度较高、具有自身特色的职工保障制度,一是为全部城镇户籍职工以及自愿入保的农村户籍职工办理了“五险一金”;二是公司实行了符合职工实际需要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保障制度,为家在江苏溧阳的员工提供选择权,选择自行在溧阳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在公司报销一定比例社会保险费用;所有不愿意参保的员工,公司按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补贴;三是为所有生产人员办理工伤险。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及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如下:
单位:%
养老? 失业? 工伤? 医疗? 生育? 公积金?
项目?
公司? 个人? 公司? 个人? 公司? 公司? 个人? 公司? 公司? 个人华菱精工? 19.00 8.00 0.50 0.50 1.20 6.50 2.00 0.50 5.00 5.00
安华机电? 19.00 8.00 0.50 0.50 1.20 6.50 2.00 0.50 5.00 5.00
华展机械? 19.00 8.00 0.50 0.50 1.20 6.50 2.00 0.50 5.00 5.00
重庆华菱? 19.00 8.00 0.50 0.50 1.50 9.00 2.00 0.50 7.00 7.00
广州华菱? 14.00 8.00 0.64 0.20 0.35 7.00 2.00 0.85 5.00 5.00
福沃德? 19.00 8.00 0.50 0.50 0.50 6.50 2.00 0.50 5.00 5.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下属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17年6月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在册员工总数 755 707 786 740养老保险 265 280 271 303失业保险 265 280 272 286工伤保险 612 635 623 649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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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265 280 273 304医疗保险 265 280 271 304住房公积金 231 242 226 238
2、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与员工人数存在差异的原因
2014年末,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际缴纳人数与员工人数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实缴人数员工人数自行缴纳,公司报销
农村户籍自愿放弃退休人员新进员工养老保险 303 740 5 407 8 17失业保险 286 740 5 424 8 17工伤保险 649 740 0 66 8 17生育保险 304 740 5 406 8 17医疗保险 304 740 5 406 8 17住房公积金 238 740 5 472 8 172015年末,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际缴纳人数与员工人数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实缴人数员工人数自行缴纳,公司报销
农村户籍自愿放弃退休人员新进员工养老保险 271 786 9 493 12 1失业保险 272 786 9 492 12 1工伤保险 623 786 0 150 12 1生育保险 273 786 9 491 12 1医疗保险 271 786 9 493 12 1住房公积金 226 786 9 538 12 12016年末,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际缴纳人数与员工人数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实缴人数员工人数自行缴纳,公司报销
农村户籍自愿放弃退休人员新进员工养老保险 280 707 6 396 16 9失业保险 280 707 6 396 16 9工伤保险 635 707 6 53 9 4生育保险 280 707 6 396 16 9医疗保险 280 707 6 396 16 9住房公积金 242 707 6 433 16 10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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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6 月末,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际缴纳人数与员工人数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实缴人数员工人数自行缴纳,公司报销
农村户籍
自愿放弃退休人员新进员工养老保险 265 755 6 440 17 27失业保险 265 755 6 440 17 27工伤保险 612 755 6 93 17 27生育保险 265 755 6 440 17 27医疗保险 265 755 6 440 17 27住房公积金 231 755 6 474 17 27注:退休人员是指发行人职工中已满 60周岁的男性或 50周岁的女性,因该部分人员企业无法再为其缴纳社保,故单独列示。
自愿全部或部分放弃社保险种的农村户籍员工出具自愿放弃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已依据《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向本人告知办理并缴纳面向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以及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事项。但鉴于本人系农村居民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地已参加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等险种、拥有住房,本人作出如下声明:
1、在公司、公司之母公司或子公司等关联单位已服务期间以及未来服务期
间,本人自愿选择仅办理并缴纳部分社会保险险种,或自愿选择放弃办理并缴纳全部“五险一金”。
2、本人确认:截至本声明出具日止,在公司、公司之母公司或子公司等关
联单位已服务期间,对上述单位未为本人办理并缴纳“五险一金”或仅办理并缴纳部分社会保险险种无异议。本人领取的工资已包含上述单位应为本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本人不因自愿全部或部分放弃办理“五险一金”而要求额外补偿。
3、本人承诺并确认:未来在公司、公司之母公司或子公司等关联单位服务
期间,上述单位未为本人办理并缴纳“五险一金”,或仅办理并缴纳部分社会保险险种,系根据本人意愿作出的选择,本人对未来在公司、公司之母公司或子公司等关联单位服务期间“五险一金”实际办理情况无异议。
4、鉴于本人自愿全部或部分放弃“五险一金”,除已服务期间以及未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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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实际办理的“五险一金”外,本人及家属日后均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提出其他任何关于购买或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要求、抗辩、控告、仲裁或诉讼。
本人已充分理解本声明的内涵,本声明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被隐瞒、被欺诈或被胁迫的情况,本人不以“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被隐瞒、被欺诈、被胁迫”等理由要求撤销或宣布本声明无效。”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实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员工人数与公司员工人数存在差异的原因:一是农村户籍职工较多,部分员工在户籍地办理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地方农村社保与城镇职工社保衔接不畅,导致部分农村户籍职工不愿参加社保;二是公司实行了符合职工实际需要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保障制度,并为家在江苏溧阳的员工提供选择权,选择自行在溧阳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在公司报销一定比例社会保险缴纳费用;不愿意参保的员工,公司按每人每年1,000元进行补贴;三是每月新进员工当月无法缴纳社会保险,须从下月开始缴纳。
3、报告期各期,因部分人员未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涉及未来可能补缴金
额以及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
按照报告期各期末应缴未缴员工人数以及已缴员工的平均缴纳金额计算,报告期内发行人因部分农村户籍员工不愿意参保而未来可能需要补缴的金额及所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6月末 2016年 2015年 2014年总计
可能补缴金额 210.12 429.41 499.05 358.17 1,496.75
净利润 3,147.67 6,197.16 5,056.02 5,570.29 19,971.14
占比 6.67 6.93 9.87 6.43 7.49
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可能需补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共计1,496.75万元,占报告期累计净利润的比例为 7.49%。
4、主管部门的证明及股东承诺
针对发行人及子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事项,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如下:
时间证明部门内容摘要
2016年 8月 17日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菱精工、安华机电、华展机械、福沃德已依法办理、缴纳社会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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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 22日
2017年 8月 2日
保险,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社保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6年 8月 22日
2017年 2月 24日
2017年 7月 27日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自 2013 年 9 月成立以来,已依法办理、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社保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6年 8月 17日
2017年 2月 20日
2017年 8月 22日
郎溪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郎溪县管理部
华菱精工、安华机电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公积金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6年 7月 4日
2017年 2月 20日
2017年 8月 21日
郎溪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郎溪县管理部
华展机械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公积金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6年 7月 4日
2017年 2月 20日
2017年 8月 22日
郎溪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郎溪县管理部
福沃德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公积金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6年 7月 5日
2017年 2月 23日
2017年 7月 27日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铜梁区分中心
重庆华菱自 2014 年 8 月开立公积金帐户以来,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公积金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经查询广州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子公司广州华菱未曾遭受社保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处罚。除九鼎投资外,发行人其他股东已于 2016 年 9 月13日出具承诺函:“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华菱精工及其子公司未来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保、住房公积金或因未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而承担罚款或损失,本人愿按持股比例承担上述所有补缴金额、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赔偿责任,保证华菱精工及其子公司不因此受到损失。股东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应承担的 8%的赔偿由股东黄业华、薛飞、葛建松、蒋小明按各自持股比例分摊”。
(三)员工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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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保障员工利益,公司制定了一套完整、有效的员工薪酬制度。发行人薪酬体系主要为计件/时工资制、年薪制和固定工资加奖金制度。其中,大多数生产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少数生产工人实行计时工资制。
发行人销售人员实行固定工资加奖金制度,年末根据业绩考核发放销售奖励。其他人员实行年薪制,由月薪和年终绩效奖构成。
(四)报告期内员工薪酬水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按普通、中层、高层分类的平均薪酬水平和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高层人均工资 30.80 58.34 75.89 37.74
中层人均工资 4.95 12.14 11.98 9.53
普通员工人均工资 2.64 5.87 5.70 4.85
2016 年度,发行人高层人员人均工资较 2015 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受2016年销售收入较 2015年下降影响,根据《销售人员奖励办法》,销售奖励较2015年有所减少,影响高层人均工资下降 13.66万元。
2017年 1-6月发行人中层人员人均工资低于 2016年平均工资的一半,主要原因为:一是本期计提的绩效奖下降。为形成对员工的有效激励,发行人中层人员主要实行年薪制。2017 年 1-6 月发行人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发行人在保持中层人员月薪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业绩变动相应减少计提的绩效奖。二是发行人 2017 年 1-6 月销售奖励较去年同期减少,分配至中层人员的销售奖励相应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按各岗位划分的平均工资水平和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生产人员 2.71 5.90 5.00 4.61
研发人员 4.26 11.61 10.32 11.59
销售人员 11.04 34.22 43.27 7.03
管理人员 6.52 13.68 14.34 9.63
平均数 3.47 7.73 7.10 5.64
宣城市制造业年平均工资- 4.99 4.82 4.68
注:宣城市制造业年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于宣城市统计局网站。
生产人员 2017 年 1-6 月人均薪酬为 2.71 万元,较 2016 年度的 1/2 下降
8.14%,主要系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上半年产销量、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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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低于下半年,2017年 1-6月工人平均工资与上年同期相较仅下降 1.95%。
2017年 1-6月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为 4.26万元,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
原因如下:一是 2017 年 3 月份起,发行人董事长黄业华个人薪酬不再计入研发费用,故相应未再将其纳入研发人员统计范围,导致研发人员平均薪酬有所下降。上年同期若不将黄业华纳入研发人员统计范围,则发行人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为 4.65 万元,与 2017 年 1-6 月研发人员平均薪酬较为接近。二是发行人 2017
年为智能停车设备研发项目新增部分研发人员,新增研发人员因入职时间较短等原因,平均工资略低于原有研发人员。
发行人各期销售人员平均工资的变动主要系计提的销售奖励金额变动所致。
2017 年 1-6 月销售人员平均工资低于 2016 年平均工资的一半,主要系:一是2017 年 1-6 月计提的销售奖励较去年同期减少,二是发行人子公司广州华菱、重庆华菱本期新增的销售人员平均工资较低,销售人员总数增加。
2017年 1-6月,发行人管理人员平均工资略低于 2016年平均工资的一半,主要系发行人当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本期计提的绩效奖相应减少所致。
宣城市统计局统计信息显示,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度宣城市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中制造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 4.68 万元、4.82 万
元和 4.99万元。公司员工平均薪酬高于宣城市制造业平均薪酬水平,员工薪酬具
有竞争力,有利于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劳动积极性。
(五)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绩的增长,员工薪酬水平保持了较高的水平,高出当地平均薪酬水平。未来,公司将按照《薪酬管理规定》,科学合理的设置薪酬水平,结合岗位工作价值、员工工作能力、业务能力、人才市场需求、市场薪酬水平以及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等综合因素合理提高员工工资水平,建立健全企业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共谋发展。
十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
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黄业华家族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承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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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二、(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
(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黄业华家族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关联交易的《声明》,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二、(二)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等关于股份锁定、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等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等关于股份锁定、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等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四)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发行人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五)关于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障的承诺
除九鼎投资外,发行人其他股东已出具关于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障情况的承诺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十二、(二)、5、主管部门的证明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六)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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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业务与技术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1、主营业务
自 2005 年设立以来,发行人始终专注于电梯配重产品、钣金产品等电梯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对重块、新型补偿缆等配重产品以及电梯专用的钣金产品等电梯配件。公司主要配套三菱、蒂森、东芝、华升富士达、迅达等全球著名电梯整梯厂商,率先成功开发推广了矿粉混凝土复合对重块、新型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等新品,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对电梯配重产品升级换代产生重大影响。近年来,公司加大推进新品开发、产能布局调整以及装备升级,不断推广配重新产品,拓展钣金领域业务,配套重要客户重点建设安徽宣城、广东广州、重庆等生产基地,产能规模、产品配套能力显著提升,对重块产品继续保持市场优势地位,市场占有率 20%左右,各类钣金件业务发展迅速,企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除电梯行业外,自 2016 年初开始,发行人充分发挥机械加工方面的装备、工艺、技术等优势,开发、推广应用于智能停车库等升降机领域钣金件新产品,逐步向智能停车库领域拓展。发行人子公司福沃德主要从事木材干燥、炭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纵观公司发展历程,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历经以下三个阶段:
图 6.1 发行人产品、客户发展过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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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范围
公司主要产品及其具体应用情况:
公司产品具体应用情况
对重块(包括复合对重块、钢板对重块和铸铁对重块)配重产品
新型补偿缆
电梯重量平衡系统
15号箱(主要包括导轨支架等)电梯导轨系统
25号箱(主要包括承重梁等)电梯曳引系统
30号箱、东芝 E箱(均主要包括曳引机台、上梁、护脚板等)
电梯曳引系统、载客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等钣金产品
其他钣金件电梯载客系统、重量平衡系统等;智能停车库钣金配件等
干燥窑/
干燥设备
硬木/软木干燥窑、窑式/罐式炭化设备、干燥窑控制系统等
主要应用于木材干燥,客户包括各类木板生产厂商等
公司主要产品示意图如下:
图 6.2 发行人主要产品示意图
对侧承重梁承重梁钢丝绳盖板曳引机台对重轮夹板对重框上梁立柱钣金产品示例铸铁对重块复合对重块配重产品示例补偿缆钢板对重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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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窑/干燥设备示例
(1)对重块
对重块系安装于电梯井道内的配重产品,位于轿厢的一侧,用于电梯工作时平衡轿厢重量,保证电梯的曳引传动正常。目前,根据应用的材料不同,对重块划分为复合对重块、铸铁对重块以及钢板对重块,三种类型对重块在密度、材料、制造工艺、成本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如下:
类别密度材料制造工艺成本
复合对重块 3.0-4.0g/cm3 重晶石等矿粉、水泥、带钢等工艺较为简单、环保成本较低
铸铁对重块 6.7-6.9g/cm3 铸铁毛坯件铸铁毛坯件铸造工艺复杂,且高耗能、高污染成本较高
钢板对重块 7.85g/cm3 钢板工艺简单成本最高
通常,因电梯井道内部空间有限,对重结构需在有限的空间内达到预设重量。
由于对重结构由多块对重块累加形成,对于特定的电梯型号,在特定空间条件下,客户可选择复合、铸铁、钢板对重块进行配比,形成达到预设重量的由对重块与对重框组装的对重结构。
传统的对重块主要是铸铁对重块、钢板对重块。铸铁对重块系根据一定尺寸、图形要求铸造的坯件经打磨后制成,但因铸铁毛坯件制造工艺较为复杂,高耗能、常规木材干燥系统木材炭化设备炉气间接加热干燥窑干燥窑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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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污染较为严重。钢板对重块系根据一定尺寸、图形要求对钢板进行切割制成,工艺简单,但成本高。2005年,发行人在行业内率先研制出复合对重块,并先后成功配套三菱、蒂森、东芝等。因复合对重块具备成本低、稳定性好、环境友好、低能耗等优点,迅速得到推广应用,大比例替代了铸铁对重块以及钢板对重块,对原以铸铁对重块为主导的电梯配重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2)新型补偿缆
补偿缆是平衡曳引绳重量的电梯部件,悬挂在轿厢和对重框的底面,在电梯升降时,其长度的变化正好与曳引绳长度变化对称相反,当轿厢位于最高层时,曳引绳大部分位于对重侧,而补偿缆大部分位于轿厢侧;而当轿厢位于最低层时,情况正好相反,曳引绳大部分位于轿厢侧,而补偿缆大部分位于对重侧,起到相对平衡作用。
根据结构、材料不同,目前应用于电梯的补偿缆主要划分为穿绳补偿缆、包塑补偿缆、全塑补偿缆以及发行人生产的新型补偿缆等四类,具体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应用范围物理性状原材料以及成本使用特点
1 穿绳补偿缆 1.75m/s以下的电梯
链环状,铁链中穿入棉麻绳
原材料以铁链、棉麻绳为主;成本低
噪音大,易晃动、打结,焊接点可能脱落
2 包塑补偿缆可用至2m/s的电梯
扁平形,铁链外包裹PVC
原材料以铁链、塑料为主,成本相对较低
噪音较小,平稳性能有所提升,焊接点可能脱落3 全塑补偿缆可用至3.5m/s的电梯
缆状,内部为钢丝绳,外包裹PVC
原材料以钢丝绳、塑料为主,钢丝绳同时为受力元件以及提供重量,直径6mm左右,成本高
低噪音,不打结,运行平稳
4 新型环保补偿缆
可用至3.5m/s
的电梯
扁平形,内部为钢丝绳,外部为PVC以及矿粉等填充物共混
原材料以钢丝绳、塑料以及矿粉等填充物;钢丝绳仅为受力元件,直径2-4mm,成本相对较低
低噪音;柔韧性好、弯曲半径小,不打结;横向摆动小、导向更简单;节能环保
目前,普遍使用的补偿缆主要是穿绳补偿缆、包塑补偿缆,电梯运行时有噪音,晃动较大,不容易导向,严重时拉坏井道内其他部件,焊接点可能脱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发行人引进朱思中先生研发的新型补偿缆专利技术,并自主开发出一套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新型补偿缆生产工艺、装备,实现连续、自动化生产。发行人生产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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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新型补偿缆,系以钢丝绳为承载件,以塑料、橡胶、矿粉等填充物提供重量,采用挤塑工艺制成的扁平形补偿缆,具有明显的低噪音、韧性好、不打结、摆动小、节能环保等优点。2012年被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2013年通过安徽省新产品鉴定。
目前,发行人生产的新型补偿缆已配套供应上海三菱、韦伯电梯、中山蒂森、华升富士达、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日立电梯等。
(3)钣金件
钣金加工是金属加工工艺的一种,通常是指针对金属薄板的一种综合冷变形加工工艺,包括剪、冲/切/复合、折、焊接、铆接、拼接、成型等,在加工过程中,金属薄板的厚度不发生改变。
运用钣金工艺生产的金属薄板产品通常称为钣金件,因为这类金属薄板产品主要用于结构体的构造,所以又称作为钣金结构件。对钣金件工艺性能具有重要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材料的性能、零件的几何形状、尺寸和精度要求等。与钣金加工相对应的其他金属加工工艺主要是铸造、锻造、精加工等。
发行人钣金产品已逐步形成多样化、系列化产品,广泛应用于电梯导轨系统、载客系统、曳引系统、安全保护系统以及重量平衡系统等,并逐步向智能停车库领域拓展。客户由上海三菱逐步拓展到三菱机电、东芝、蒂森、华升富士达等。
(4)木材干燥设备
木材干燥窑是用于工业生产中的一种大型干燥设备。其特点为能耗低,热效高,动力消耗少;以木材加工剩余物为燃料,干燥成本低;调湿方便,热湿处理效果好,气流循环均匀,木材干燥质量好;操作简单,易维修保养;结构紧凑、重量轻,可移动、可独立使用和模块化,易于安装、调试。
干燥窑分为硬木干燥窑和软木干燥窑。福沃德的软木干燥窑采用国际先进技术,与常规硬木干燥设备相比,加热速度和循环风速大幅提高,干燥时间大幅缩短,不仅节约了能源,而且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加了经济效益。除干燥窑外,福沃德还生产窑式和罐式木材炭化设备。
福沃德干燥设备采用自主研发的控制系统,支持个性化编程方式,实现加热、排湿、喷蒸和风机正反转的全自动控制,以达到最佳干燥效果;配合专用软件和计算机联网,可以通过计算机对干燥窑进行远程控制。目前,福沃德的主要客户是江苏爱美森木业有限公司和山东千森木业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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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主要客户情况
近年来,公司加大推进新品开发、产能布局调整以及装备升级,不断推广配重新产品,拓展钣金领域业务,配套重要客户重点建设安徽宣城、广东广州、重庆等生产基地,具体配套情况如下:
区域生产基地主要客户
华菱精工
华东
安华机电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仓库)、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仓库)、蒂森克虏伯电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仓库)、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仓库)、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仓库)、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杭州仓库)、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仓库)、东芝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仓库)、快速电梯有限公司(苏州仓库)、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苏州仓库)
华南广州华菱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广州中山仓库)、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广州仓库)、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广州仓库)
西南重庆华菱
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重庆仓库)、重庆迈高电梯有限公司(重庆仓库)、重庆富士电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仓库)、成都康力电梯有限公司(成都仓库)、重庆威斯特电梯有限公司(重庆仓库)、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成都仓库)
(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实现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对重块 11,165.02 25,566.57 30,206.77 32,696.15
钣金件 13,912.33 27,268.08 24,740.35 22,329.10
电梯补偿缆 1,104.23 1,971.07 2,070.62 1,849.09
干燥设备 452.75 976.04 1,426.64 -
玻璃钢防护网 259.49 573.14 356.97 165.24
其它 420.13 329.23 178.20 87.03
合计 27,313.94 56,684.13 58,979.54 57,126.62
注:玻璃钢防护网在电梯中起到区隔电梯重要部件、保护行梯安全的作用,主要搭配公司钣金产品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电梯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概述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电梯行业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中“C343 物料搬运设备制造”中的“C3435 电梯、自动扶梯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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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升降机制造”。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从事的电梯零部件业务类别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发行人生产的复合对重块、新型补偿缆产品属于鼓励类的第三十八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第 23 项“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
发行人主要为电梯整梯厂商配套生产配重产品以及钣金件。故,电梯行业的发展状况会直接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行业管理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2003年 3月,国务院公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将电梯明确为特种设备。电梯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归属国家质检总局监管。国家质检总局主要负责电梯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拟订安全监察目录、有关安全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电梯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和电梯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电梯标委会是全国唯一的电梯标准化归口管理组织,承担电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审查、宣传、解释、复审以及咨询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TC178对口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有关我国电梯标准化工作的建议。
中国电梯协会为我国电梯行业的自律组织,协会按专业特点组建了设计与制造专业委员会、安装专业委员会和维修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全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协助和配合政府部门完成有关工作并促进国际间、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
2、主要产业政策
电梯及其配套电梯零部件生产,系通用设备制造业,属于装备制造业。
根据国家颁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修正)装备制造业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领域之一。
2006年 2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明确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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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电梯所属的通用装备制造业为重点发展的行业。《纲要》在“重点领域”中的“能源”部分提出“发展思路:坚持节能优先,降低能耗”;在“优先主题”中的“工业节能”部分提出“重点研究开发冶金、化工等流程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等主要高耗能领域的节能技术与装备,机电产品节能技术”。
2009年 5月,国务院再次发布《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推进我国重大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加大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全方位提升装备制造业的竞争力,支持装备产品出口等目标和措施。在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背景下,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出台和实施将为电梯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010年 1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指出了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现状与问题,确定了未来 10 年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等。
2011年 6月,《关于电梯安全监察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提高电梯维保工作质量,围绕产品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促进电梯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和服务化方向发展,促进电梯产业健康发展。
2015年 5月,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制造 2025》。作为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明确要求要大力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工业基础能力的发展和创新;加大对“四基”领域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投向“四基”领域重点项目;推动整机企业和“四基”企业协同发展。注重需求侧激励,产用结合,协同攻关。
2016年 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强化智能制造标准、工业电子设备、核心支撑软件等基础;培育推广新型智能制造模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变;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完善政策体系,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实现重点领域向中高端的群体性突破。
铸铁毛坯件系公司主要产品之一铸铁对重块的原材料。公司采购铸铁毛坯件后,通过表面油漆、自然干燥等流程,将其加工为铸铁对重块成品。铸铁毛坯件的生产是铸铁对重块生产环节的主要流程,其主要工艺系将废铁渣等原材料熔化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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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液态,倒入特定形状的模具后冷却凝固成型。这一流程属于铸造,铸铁毛坯件的生产适用于铸造行业的相关环保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13年 5月发布了《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3年第 26号),对铸造企业的建设条件和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装备、企业规模、产品质量、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规定。该条件适用于国内(港澳台外)所有铸造企业(含车间)。其中,环保相关的主要规定如下:
生产工艺
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能源消耗
企业应根据 GB/T15587-2008建立能源管理系统。新建或改扩建铸造项目需要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企业的主要熔炼设备应满足要求能耗指标。企业吨铸铁的综合能耗≤0.44吨标准煤;吨铸钢的综合能耗≤0.56吨标准煤。
环境保护
(一)粉尘、烟尘和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尘和其他废气的部位均应配置
大气污染物收集及净化装置,废气排放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排放量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二)废水:根据排放流向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所在
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企业废砂、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按照 GB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贮存和处置,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法规,设置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罐、场)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给有资质处置相关危险废物的机构实施无害化处置。
(四)噪声: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
噪声标准》。
(五)环境管理:企业应依据 GB/T24001-2004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六)清洁生产:支持和鼓励现有铸造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依法进行清洁生产
审核,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3、行业法律法规
实施时间发布部门主要法律法规内容
1989年 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工业产品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等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标准
1993年 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对中国境内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产品进行质量监管
2002年 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对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监管
法律
2014年 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
法规 1995年 5月
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
《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
电梯生产企业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电梯质量实行企业全面负责制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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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电梯制造企业承担其所制造电梯的安装、维保、改造业务时,应当申请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003年 6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将电梯明确为特种设备
2009年 1月国务院
《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
认定电梯滞留人员达 2 个小时以上即为一般事故
2013年 4月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加强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和型式试验工作的通知》
规范电梯制造的许可评审、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分支机构行政许可和电梯现场型式试验工作程序
2002年 6月国家质检总局、建设部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确立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规则
2004年 1月国家质检总局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
乘客电梯、病床电梯及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强制遵守的标准规范
2010年 3月
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GB/T18775-2002
确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时应遵守的规则
2010年 3月国家质检总局
《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
规定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要求。
2011年 7月国家质检总局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所需遵守的规范标准
2012年 1月
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
电梯安装达到合格验收的条件、项目、要求和规则
2016年 2月
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GB/T 标准规定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结束条件
标准和规范
2016年 7月
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增加了“防止轿厢意外移动”等安全要求
(三)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系电梯配件生产行业,主要为电梯生产企业提供各种配重产品以及钣金类产品等,系电梯行业的配套行业,与整个电梯行业景气程度紧密相关。
1、电梯产品概况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关于电梯的定义,广义的电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1)电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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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种类众多,按照不同标准划分,电梯可进行如下分类:
分类标准种类
用途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客货电梯、病床电梯、住宅电梯、杂物电梯、观光电梯、船用电梯、汽车电梯、建筑施工电梯等
驱动方式曳引式电梯、液压电梯、直线电机驱动电梯、齿轮齿条驱动电梯、螺杆式电梯等
操纵控制方式手柄开关操纵、按钮控制、信号控制、集选控制、并联控制、群控等
机房位置上机房、下机房、侧机房、无机房
运行速度低速电梯(速度<1.00 米/秒)、中速电梯(速度 1.00 米/秒-速度 2.50 米/秒)、高速电梯(速度>2.50米/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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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梯内部结构
图 6.3 电梯内部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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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梯及其零部件行业特征
电梯作为一种特殊的运输工具,相较其他行业而言,具有如下较为明显的特征:
(1)电梯产品均为根据客户订单要求生产的非标产品
电梯产品的生产必须根据其所配套的建筑和客户的不同需求来决定,通用性相对较差,系根据客户订单的参数要求生产的非标产品,形成了“订单生产”的经营模式。电梯整机生产企业必须利用其整合技术,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产品设计,同时向零部件配套商提供零部件设计参数;整机企业将各种外协、外购零部件和自制件进行装配、调试和现场安装。
(2)电梯制造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
电梯制造技术是包含机械、电气、通讯、网络、控制等在内的一体化技术。
电梯制造的整合技术通常掌握在整机制造商手中,零配件供应商仅在单项部件上掌握着某项重要技术、专利。电梯企业的技术核心竞争力实际上也是一种技术综合运用能力的竞争。
(3)整梯企业须具备制造、安装、维保的全面能力
电梯为工程类产品,安装和维保影响到电梯的运行状况。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我国电梯制造企业的售后维修和服务收入比例普遍不高。从发达国家的电梯市场结构来看,当其电梯保有量趋于饱和后,服务型收入构成整梯厂商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向客户提供安装、维保、改造等全方位服务体系的整梯厂商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4)电梯行业具备整机制造与零部件生产协同发展的特点
历经多年发展,电梯行业已经形成整梯厂商与核心供应商密切协作、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整梯厂商重点掌控动力系统、控制系统等核心部件技术、生产以及系统集成,非核心部件则通过紧密合作的零部件供应商按其指令生产。零部件供应商通过其自身的新品开发、推广亦推动了整梯性能的改进,并非简单依附于整梯厂商。整梯厂商与零部件供应商能否形成良好的技术互动、稳定的配套关系以及合理的利益分配,对整机厂商产品、市场竞争力极其重要。全球领先的整机厂商如三菱、蒂森、通力、日立等,与零部件供应商之间配套关系长期稳定,协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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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效应明显。
(5)电梯系安全性要求高的交通工具
经历一百多年的发展,电梯结构和控制都已相对完善。就整机而言,电梯有固定的运行轨道和周全的安全保护装置,是现代各种交通运输工具中使用率较高,安全性较强,故障率较低的机电设备。但一旦发生制动失效等事故,则可能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故对整梯以及零部件质量、运行稳定性要求高。各国一般将电梯列为特种设备进行监管。
3、电梯行业发展状况
(1)全球电梯行业概况
1865年,美国奥的斯公司制造出全球首台电梯,该电梯依靠蒸汽机提供动力。
1903年,第一台曳引式电梯的出现取代了鼓轮式电梯,标志着现代电梯雏形的出现,其核心动力部件是曳引机。伴随着欧洲工业革命的发展,欧洲逐步取代美国成为当时电梯需求最大的市场。20世纪后期,日本凭借制造能力和产业基础也诞生出数个电梯知名品牌。目前以奥的斯为代表的美国企业、以迅达为代表的欧洲企业和以三菱为代表的日本企业控制着全球大部分电梯市场。
从市场份额来看,全球电梯行业集中度较高,欧、美、日品牌几乎垄断电梯行业。其中,奥的斯、迅达、蒂森、通力、三菱和日立6大品牌占据了全球60%以上市场。主要原因是电梯作为工业时代的产物,伴随欧美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推进而不断发展,工业时代的老牌制造企业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积累了深厚的技术经验和品牌知名度,市场地位短期难以撼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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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4 2013年全球电梯品牌市场占有率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2)国内电梯行业概况
①我国是全球的电梯制造中心和最大的电梯市场
改革开放前,我国电梯行业处于缓慢发展的阶段,1949年至 1979年三十年间,我国大陆地区电梯安装总量仅约 1万台①。随着改革开放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电梯行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机遇,实现了快速稳定的增长。
根据中国电梯协会的统计数据,中国电梯的年产量 1980年、1990年、2000年、2010年分别为 2,249台、10,717台、37,500台、365,000台,到 2016年,已经突破 77 万台,产量增长始终保持强劲势头。近十年来,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也使得我国电梯制造业步入高速发展阶段,电梯产量从 2006年的 16.8万台上
升至 2016年的 77.66万台,年复合增长率约 16.53%。目前我国电梯整机产品、
配件产品的产销量均居世界第一,电梯产量居世界总产量的一半以上,中国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电梯市场。
电梯行业的高速增长同时带动了配套零部件行业快速发展,部分国产电梯零部件的技术、质量水平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特别在中低速电梯领域,零部件基本实现国产化。
①数据来源:中国电梯市场调查及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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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2015-2016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
图 6.5 2006-2016年电梯产量变化趋势图
来源:中国电梯协会,中国产业信息网
②我国电梯市场与成熟电梯市场相比仍未达到饱和状态
人均电梯拥有量是反映城市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国人均电梯拥有量在 1990年只有 2 台/万人。截至 2016 年底,我国电梯保有量达到 493.69 万台,总人口
我国电梯年产量增长里程碑年份突破当年产量(单位:万部)
1986 突破 1万部 1.1
1993 突破 2万部 2.4
1998 突破 3万部 3
2001 突破 4万部 4.7
2002 突破 6万部 6.2
2003 突破 8万部 8.2
2004 突破 11万部 11.1
2005 突破 13万部 13.5
2007 突破 20万部 21.7
2010 突破 30万部 36.5
2011 突破 40万部 45.7
2012 突破 50万部 52.9
2013 突破 60万部 62
2014 突破 70万部 70.8
2015 突破 76万部 76.0
2016 突破 77万部 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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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为 138,271万人,人均电梯拥有量增长至 35.70台/万人①。尽管人均电梯拥
有量增长迅速,我国目前的人均电梯拥有量离发达国家的人均电梯拥有量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巨大的差距说明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与发达国家仍有很大的差距,同时也说明了我国电梯市场仍未达到饱和状态。
2014年中国每万人电梯拥有量和世界发达国家、地区比较表
每万人拥有电梯数(台)国家和地区全国发达城市
欧洲地区:--
比利时 72 423
芬兰 91 950
德国 73 283
意大利 129 584
葡萄牙 105 275
西班牙 157 553
英国 37 117
亚洲地区:--
日本 50 119
新加坡 97 97
中国香港- 88
中国大陆: 24 -
北京- 56
上海- 58
天津- 20
重庆- 10
数据来源:《2015-2016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
2014 年,中国单台电梯服务人数为 381 人,单台电梯服务人数仍远高于欧美以及亚洲发达国家单台电梯服务人数。这一对比也表明,相对于发达国家和地区,我国电梯市场需求仍存在较大空间。
2014年全球主要国家、地区单台电梯服务人数比较表
项目全球中国欧洲北美洲日本韩国
电梯保有量(万台) 1354 357 519 123 62 46.5
人口(亿) 72.77 13.6 7.26 3.38 1.28 0.51
单台电梯服务人数 537 381 140 275 206 110数据来源:中国电梯协会
③竞争格局:行业竞争激烈,外资品牌占据主导,民族品牌快速发展
2015年底,持有电梯整机制造许可证企业已增长至696家,持有电梯安装维

①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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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许可证企业达到10,326家,电梯配件行业200家左右。目前,我国电梯市场主要被美国(奥的斯)、欧洲(蒂森克虏伯、迅达、通力),日本(三菱、日立、富士达、东芝)等外资品牌占据。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民族品牌约占国内30%的市场份额。
我国电梯70%左右的市场份额为外资品牌企业占据。其中,奥的斯、三菱、日立等占据了45%左右市场份额,迅达、通力、蒂森、东芝、富士达等其他外资品牌占据了25%左右的市场份额,民族品牌约占30%的市场份额。
图6.6 外资品牌、民族品牌市场占比情况图
资料来源:中国电梯协会
在外资品牌电梯占据市场主导情况下,大批民族品牌电梯积极发展,逐步受到市场的青睐,江南嘉捷、康力集团、广日股份、东莞飞鹏、苏州东南等优秀民族品牌电梯企业的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已经接近外资品牌电梯企业,产品已挤入机场、铁路、五星级酒店等高端市场,并在国际市场上屡屡中标,约占国内电梯市场份额的15%。
④区域结构:产业集聚进一步加强
我国电梯整机及零部件的制造产业基本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各类电梯零配件生产配套厂家和研究机构众多,已经形成了一个高效运行的电梯产业分工、合作体系,产业聚集效应明显,为我国电梯企业的规模扩张、产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从电梯的需求区域来看,我国电梯行业的地域分布特征和经济总量的地域分布特征相一致,经济相对发达的中南(包括华南)、华东、华北地区占据我国电梯总需求的 80%以上的市场份额,是我国最主要的电梯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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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7 2014年我国电梯产量地区分布
数据来源:《2015-2016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
(3)电梯行业发展趋势
①产销规模有望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土地资源的制约,国内新增多层、高层住宅、工厂、商务楼等建筑的需求增长较大,我国电梯市场将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其次,作为积极推动我国老人社会服务的公益性、福利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旧楼加装电梯将成为电梯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此外,随着电梯保有量的增加,我国将逐步进入电梯更新的高峰期,原有电梯的维修及更换也成为我国电梯市场发展的坚实基础。
②行业增长以大型企业为主
2016年电梯市场采购,主要集中在三菱、通力、日立、奥的斯等行业领先的电梯品牌上,一、二线电梯品牌成为电梯采购市场的主角,电梯行业“强者恒强”
的马太效应继续显现。
③安全问题日益严峻,影响电梯行业格局
近些年,老旧电梯故障以及电梯运行事故不断增加,在网络媒体和新媒体盛行的时代,企业负面新闻的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因而对电梯品牌的影响不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于 2014年 1月 1日起正式实施。
与电梯明确相关的具体条款包括了八大条款,涉及电梯的生产、改造保养、修理、使用等相关环节,并且明确了电梯生产企业、维保企业和使用单位等各方面的责任。《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全面实施将推动电梯行业大洗牌。2016年 3月 17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文将《电梯安全条例》列入了 2016年立法研究项目,7月 1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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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国家标准第 1 号修改单)正式实行,从防止轿厢意外移动的保护、轿厢内开启轿门和层门强度三个方面完善了相关标准。
④维保成为电梯制造企业发展方向
目前的市场环境使得电梯维保市场成为电梯制造企业的发展方向,主要原因如下:一是电梯安全备受瞩目;二是电梯产销增速放缓,迫使制造企业将部分精力转移到其他相关业务上;三是电梯保有量不断增加;四是《特种设备安全法》第 45 条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五是中国电梯制造企业的维保收入比例曾经普遍不高,近年来逐年增加,而跨国企业则有 40%-55%的收入来自维保,国内电梯企业的维保收入仍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①。未来,电梯行业后端服务将成为电梯市场竞争的重要战场。
图 6.8 国内部分电梯企业维保收入占比变化情况
⑤出口量持续增长
电梯行业是我国最早对外开放的行业之一,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我国电梯行业部分产品在技术、质量上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民族品牌企业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我国电梯产品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的性价比优势逐渐凸现,进而推动了电梯产品出口量的持续增长。
①资料来源:中泰证券《电梯行业龙头,受益国企改革——维保后市场空间大,看齐国际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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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向节能减排、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作为资源能耗的主要组成部分,建筑能耗已经达到我国能源总消耗的1/3左右。根据中国电梯协会估计,我国每部电梯每天平均耗电量达到40度,电梯耗能约占整个建筑的5%。目前存量的住宅电梯约70%为非节能型,且2010年前安装的电梯属于严重耗电型。随着我国建筑物节能减排政策的不断落实,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电梯更换或改造计划,电梯改造需求(更换或加装部件)将会稳步增加,以满足对节能减排的要求。
⑦整机制造商向设计、安装、维保的综合服务提供商发展
电梯作为一种机电合一的大型综合产品,安全可靠的运行取决于电梯本身的制造质量、安装质量、维修保养质量以及用户的日常管理质量等诸多方面因素。
传统的理念只是单纯地注重产品本身的制造质量,而忽视了前期电梯产品与建筑物的优化配比、后期的安装和维护保养等一系列影响电梯处于最佳运行状态的其它要素。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不少优势企业搭建了客户支持平台,涉及销售、电梯空间设计、物业评估、土建工程、成本核算、维保等各环节,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建筑运载系统解决方案。因此,向客户提供安装、维保、改造等全方位服务体系的整机制造企业将具备更好的发展前景。
(4)电梯行业未来需求情况
电梯作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经济建设尤其是房地产的发展密切相关。目前,国际电梯市场呈现发达国家和地区需求稳步增长、新兴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特征。未来,国内电梯行业发展将深受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影响。
①城镇化进程带来的刚性需求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2020 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 60%,城镇人口超过 8亿。城镇化所带来的城镇人口对住宅和基础设施的需求将使电梯的未来需求持续增加。目前,6层及以下的住宅楼占 70%以上的建筑面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日渐突出,预计高层建筑的数量会上升。未来,全面落实《住宅设计规范》关于“7 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人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 16 米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住宅电梯”的规定以及城镇化进程加快,必将进一步激发城市住房安装电梯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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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9 2005-2016年我国城镇化率变化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②人口老龄化趋势引致的需求
人口结构的老龄化是支持我国电梯消费市场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老龄人口的增长使得新建房屋建筑、公共基础设施都普遍具有安装电梯或扶梯的需求,同时还加大了对旧楼加装电梯的需求。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的比例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2005年我国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7.69%,至2015年达到10.50%,
未来5-15年我国人口老龄化将进一步加速。2008年-2015年,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如下表所示:
年份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占比 8.25% 8.47% 8.87% 9.12% 9.29% 9.70% 10.10% 10.50%
数据来源:2016年中国统计年鉴
③房地产行业进入平稳增长阶段
自2000年起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直接拉动电梯行业进入高速成长期。
但近年来全国房地产投资增速环比持续回落,中国指数研究院指出,2015 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告别过去高速增长的“黄金时代”,经过市场调整后将步入平稳增长的新常态阶段,未来几年房地产市场整体销售规模增速将维持在2%-5%的增长区间。作为房地产配套产业,电梯行业发展与房地产行业发展息息相关。在房地产行业进入产业发展的调整期、国家推行供给侧结构改革以及房地产去库存的背景下,我国电梯行业发展也随之从高速成长期进入稳步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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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下游需求中商业住宅用电梯占电梯总需求的一半以上,另外电梯配比提升、保障房、旧梯更新改造、电梯出口等非地产因素亦影响电梯需求。目前,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计划的推出将为经济调整期间电梯行业的持续增长提供保障。
按照规划,我国“十三五”时期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改造城镇棚户区住房2,000万套。与地产新增需求放缓形成对比,电梯在保障房、旧梯更新改造和出口等几个领域呈现较高增长态势,新增需求对传统需求下滑形成一定对冲。
④既有建筑改造对电梯的需求
建设部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要求“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以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而国内很多城市在80年代、90年代间建造了大量的七层以上未装设电梯的住宅楼,因此依据《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需要加装电梯。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提高和人口的老龄化,在既有建筑中加装电梯的需求已经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建设部在“十一五”科技重点支撑项目中专门列出专项,对既有建筑的改造进行研究,其中对全国近400亿平方米的既有建筑如何改造加装电梯设立专门课题进行有关政策、投资、技术、标准、改造方案、需求、审批程序等方面的综合研究。目前,旧楼加装电梯已经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进行试点并将逐步在全国普及。例如,2016年4月18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8月1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2016年9月3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此外,其他地区的旧楼加装电梯政策也在逐渐推行中。旧楼加装电梯市场的启动仍需政府在政策方面的支持,一旦启动,从全国来看,既有建筑改造需要的电梯总量每年至少保持在10 万台以上,市场潜力巨大。
⑤电梯更新维护成为电梯市场新的增长点
2016年底,我国电梯保有量达到 493.69万台,由于电梯更新维护与保有量
挂钩,庞大的电梯保有量为电梯更新需求带来了巨大的市场。
首先,就已运行较长年限的电梯而言,三菱、日立等日本电梯的报废年限约为 15年,奥的斯、迅达、通力等欧美电梯的报废年限约为 25年。由于我国电梯大部分标准都是参照日本标准设定,电梯报废年限也在 15年左右。截止 2015年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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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国内使用年限超过 15年的电梯约有 8-10万台。由于 2000年开始我国电梯产销量快速增加,未来运行超过 15年的电梯数量将急剧上升,预计 2020年将达到 40万台①。过往近 20年期间安装的电梯,未来将需要逐步更新换代。
其次,就国内大量正常使用的电梯而言,2013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应至少每15天对电梯进行一次润滑、调整和检查。因此,目前电梯行业具有稳定和持续的维护保养需求。从全球电梯行业来看,电梯维保收入占到整个行业收入的一半,而目前中国的维保市场还处于相对初期的局面,并且多由第三方承包维保服务。现在国内电梯厂自维保比率约为10%-15%,而奥的斯等国际品牌达到40%-60%。自2012年至今,上市公司的维保收入占比呈上升趋势,近年房地产行业增长放缓的情况下,电梯维护保养市场也逐步成为新的增长点②。
⑥国内电梯出口量稳步增长
目前,国外品牌均已在国内设厂,国内电梯产业已经集聚全球70%左右产能,因此我国既是电梯需求大国,亦是电梯出口大国。从2003年起,我国电梯的出口量开始超过进口量,至2015年出口7.41万台。2008年以前,我国电梯出口(包含
载客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年均增长保持在25%以上。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 2009年电梯出口增长率为负,但自2010年起,我国电梯出口量基本保持连续增长态势,短时间内出口增长的趋势不会发生逆转。
图 6.10 2006-2015年中国电梯产品出口量及增长率
数据来源:《2016-2017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

①资料来源:《2015年中国电梯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中国产业信息网
②资料来源:广发证券《电梯行业专题报告:企业转型积极推进,主业稳健厚积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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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梯配件行业发展状况
电梯主要由曳引等八大系统组成,各系统的主要功能及组成部件具体如下:
电梯系统主要功能组成部件
①曳引系统输出与传递动力,使电梯运行由曳引机、曳引钢丝绳,导向轮,反绳轮组成
②安全保护系统保证电梯安全使用
由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端站保护装置组成
③电梯导轨系统
限制轿厢和对重的活动自由度,使轿厢和对重只能沿着导轨作升降运动,是电梯的安全部件。
由电梯导轨,导靴和导轨支架、连接板、压导板组成
④电力拖动系统提供动力,实行电梯速度控制
由曳引电动机,供电系统,速度反馈装置,电动机调速装置等组成
⑤载客系统运送乘客和货物的电梯组件,是电梯的工作部分由轿厢架和轿厢体组成
⑥门系统封住层站入口和轿厢入口由轿厢门,层门,开门机,门锁装置组成
⑦重量平衡系统
相对平衡轿厢重量,在电梯工作中能使轿厢与对重间的重量差保持在限额之内,保证电梯的曳引传动正常
由对重和重量补偿装置组成
⑧电气控制系统对电梯的运行实行操纵和控制
由操纵装置、位置显示装置、控制屏、平层装置、选层器等组成
电梯配件主要配套电梯整机厂商,行业格局深受下游电梯行业格局变化的影响。近年来,电梯配件行业呈现出以下特点:
(1)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目前,电梯行业集中度较高,且有进一步集中的趋势,三菱、通力、日立、奥的斯、蒂森、迅达、富士达、东芝所占市场份额约 70%。随着下游电梯行业市场进一步集中,少数具有质量、性价比、供货速度等优势的电梯配件制造企业获得了下游电梯生产企业的青睐,与下游客户保持着持久稳固的合作关系,其市场份额随着下游电梯行业的发展而逐渐扩大。
(2)市场竞争激烈,产业聚集效应明显
从电梯的需求区域来看,经济相对发达的华南、华东、华北地区占了我国电梯总需求的 80%以上的市场份额,是我国最主要的电梯消费市场。电梯配件企业多数围绕重要客户就近设厂,整梯市场的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推动了配件企业优胜劣汰。少数配件企业通过提高技术研发能力、优化生产布局、形成规模优势,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显现出较为明显的产业集聚效应。
(3)未来朝着节能减排、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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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对电梯功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节能减排、绿色环保成为电梯行业发展的趋势。配重产品、钣金产品等电梯配件作为电梯的关键零部件,也必然紧跟电梯行业加快向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方向发展。
5、行业进入壁垒
目前,国内电梯整梯厂商数量接近 700余家,规模化电梯配件企业则保持在200家左右。就电梯整梯行业而言,新进企业主要面临资金、市场等壁垒,核心、关键零部件可以通过外购或委外加工解决,生产、技术门槛较低。零部件企业则面临客户认证、技术、人才、资金等多项壁垒,新进入者门槛较高,且进入全球知名品牌电梯厂商供应商目录难度更大。
(1)客户认证壁垒
电梯产品作为载人、载货的运输工具,因按照特种设备进行管理,故对整梯安全性、可靠性和舒适性以及零部件质量要求严格。为保证供货质量稳定、合格,以及及时交付,整梯厂商大多实行合格供应商评审制度,将符合条件的零部件厂商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录。通常,针对一般零部件,三菱、日立、蒂森等整梯厂商可能选择2-3家合格供应商,并保持长期合作。在建立合作关系之前,知名电梯整机厂商一般均要对供应商在研发设计能力、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环境、质量保障体系、服务体系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估,对供应商的产品品质进行充分考核。故,新进入者只有通过整梯厂商的评审,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录,才具备供货资格。这一过程条件严格且持续时间较长,因此新进者在开发客户及客户认证方面存在较大壁垒。
(2)技术和人才壁垒
电梯配件厂商需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特点,确定具体技术参数和工艺方案等,并且通过先进的技术工艺和生产设备,加之以专业领域技术经验的长期积累,才能生产出适应客户需求的高品质产品。故,电梯产品专业性较强,售前支持、设计、生产以及售后服务均需要技术人员全程参与,了解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客户设计个性化产品解决方案,具有明显的技术直销特征。零部件供应商,作为电梯零部件设计、制造的承担者,首先必须具备参与设计、技术交流的能力。其次,必须具备产品开发能力,掌握核心工艺。发行人开发的各类配重产品、钣金产品,涉及机械加工、铸造、结构力学、电气工程、新材料等多门类技术、工艺。产品种类众多,生产管理复杂。只有拥有一支涉及门类齐全的技术人才队伍和生产管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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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才队伍,才能紧跟整梯厂商产品开发步伐、保质保量及时供货。因此,对于技术、人才储备不足,缺乏行业经验的新进企业,将较难适应市场竞争。
(3)品牌影响力壁垒
电梯产品注重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电梯整机厂商选择供应商非常注重该企业在行业内的品牌和声誉。品牌影响力是行业内对企业综合能力和长期业绩积累的认定,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具有良好品牌影响力的企业通常较易获得客户的认可,可以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处于优势地位,从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对于新进入企业而言,短时间内难以树立起良好的市场形象,市场影响力需要较长时间积累。
(4)资金壁垒
电梯及其配件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如发行人生产对重块及钣金件等电梯配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购置固定资产,如建造大型厂房,配备各种机械加工设备等。为通过合格供应商评审以及保质保量及时交付,电梯配件企业必须在研发和生产设备上投入大量的资金,以保证技术开发能力、生产能力、管理能力能够满足大客户的要求。同时,大客户的付款信用周期一般较长,也要求企业有充沛的流动资金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企业如果没有一定的资金积累,则较难得到大客户的认可,也很难在竞争激烈的市场求得发展。
6、市场供需状况及变动原因
(1)供求关系分析
①供给方面
伴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稳健发展,电梯行业依旧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因此一些企业进入包括电梯配重产品、钣金产品在内的电梯相关生产领域,导致本行业竞争加剧。另一方面,由于下游电梯行业外资品牌占据主导,其对供应商品质认证要求相当严格,导致电梯配件行业的进入门槛很高,新进入的企业大多规模较小,产品定位于中低端市场和特定的地域。从整梯配套市场来看,竞争格局仍然较为稳定,以公司为代表的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和全国范围的营销服务网络的企业依然占有主导地位。
②需求方面
电梯配件产品完全配套电梯,因此,电梯行业的产量决定了本行业的需求量。近年来,电梯产量不断稳步增长。“十三五”期间,电梯及其上游配件产业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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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未来需求主要来源于新型城镇化进程、人口结构老龄化、保障房建设以及适应新的电梯法规要求进行大规模的电梯更新、出口增长等。
图 6.11 2006-2016年我国电梯产量情况表
资料来源:中国电梯协会
(2)变动趋势
电梯产量从 2006年的 16.8万台上升至 2016年的 77.6万台,年复合增长率
约 16.53%。2016 年,中国电梯产量同比增长 2.11%,电梯保有量达到 493.69
万台。我国电梯年产量及保有量都居世界第一,继续保持世界上最大的电梯市场、电梯制造国和使用国的地位。
尽管我国电梯保有量增长迅速,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较大,截至 2016 年末,我国人均电梯保有量仅为 35.70 台/万人左右。尽管人均电梯拥有量增长迅
速,我国目前的人均电梯拥有量离发达国家的人均电梯拥有量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我国电梯保有量仍然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目前的高基数并不会成为我国电梯成长的瓶颈。
未来国内电梯配件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新楼新梯、旧梯更新、旧楼加梯和新梯出口等与新增电梯产量相关的市场需求;二是在用梯改造和在用梯维保等与在用梯改造维保相关的市场需求。
7、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发行人所处的下游电梯整机行业已经由过去外资垄断的局面演变为现在的外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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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大量民营企业充分竞争的局面,电梯整梯行业和配套零部件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均已达到较高水平。目前我国仍然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进程中,住宅建设、商业地产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仍将保持较高的水平,电梯行业远没达到饱和状态,电梯产品的市场前景良好,故发行人所处行业仍将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1)行业内部利润水平两极分化
在下游电梯行业长期稳定发展的背景下,电梯配套零部件行业内部呈现出利润水平分化的趋势。
一是以公司为代表的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优秀企业,凭借自身的规模优势、技术研发优势、品牌优势以及质量优势,不断开发新品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使得企业利润率保持稳定增长。
二是大量缺乏研发能力的中小企业,扎堆于低端产品的生产,市场竞争不断加剧,进而导致零部件产品的销售价格下降,利润水平出现下滑。
(2)服务型业务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就欧美发达国家电梯行业发展历程来看,电梯整机行业在经历高速增长后会逐渐趋缓,电梯市场会逐渐趋于饱和,随着电梯保有量的持续扩大,维保、改造等服务型业务会快速增长,安装、维保收入成为电梯制造企业的重要收入来源。
与之相适应电梯配件生产企业应适时调整经营策略,配套电梯整梯企业的维保业务,确立新的利润增长点,获得稳定、持续的利润。
(四)影响行业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支持
包括电梯行业及其上下游在内的产业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二、(二)2、主要产业政策”。
(2)国内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住宅投资量也在不断增加,促进国内市场对电梯配件的需求稳步上升。同时,国内的电梯更新、改造和维保市场也在逐渐扩大,其潜在的市场容量将不断增大。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二、(三)3、(4)电梯行业未来需求情况”。
(3)产业国际转移为国内配套企业带来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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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电梯市场的较大需求以及相对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全球绝大多数知名的电梯整机厂商均通过独资或合资的方式在国内建厂。据中国电梯协会统计,2014年,全球电梯产销量约为81万台,电梯保有量达到1,354万台,而中国产销了约65万台电梯,其中出口7.8万台,在全球的电梯需求量中,中国产销的电梯占
了全球的80.24%,并且出口的数量占到了全球需求量的9.63%。全球电梯制造业
逐渐向中国转移,给国内电梯配件生产企业带来很大的发展机遇,一方面可以与外资品牌电梯整机厂商的国内工厂进行配套合作,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进入其全球供应链体系的机会。
2、不利因素
(1)价格竞争日趋激烈
由于电梯整机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取得价格优势,整机厂商往往会将其所面临的成本压力转嫁给上游配件厂商,使得行业的整体利润率水平有所下降。
(2)专业人才相对匮乏
电梯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涌现,对电梯配件企业在技术研发、工艺、品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相对匮乏制约了国内配件行业的发展。
(3)房地产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
电梯及其配件行业的发展与房地产行业发展存在较大的相关性,房地产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将会影响到电梯配件市场需求。虽然在用梯更新、改造和维保市场不断扩大,使得电梯配件行业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影响正逐渐减弱,但房地产行业周期性波动仍将对电梯行业,特别是新楼新梯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业周期性、区域
性或季节性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一是历经多年发展,我国电梯企业通过技术引进或自主开发等方式,电梯整梯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方面得到了显著提高,尤其在中低速电梯产品方面,凭借较高的性价比,打破了外资品牌对我国电梯市场的垄断,但在高速、超高速电梯领域,国内的技术与欧美等国际顶尖技术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同时,电梯行业的高速增长带动了配套零部件行业快速发展,部分国产电梯零部件的技术、质量水平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特别在中低速电梯领域,零部件基本实现国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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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整梯厂商重点掌控动力系统、控制系统等核心部件技术、生产以及系统集成,非核心部件则通过紧密合作的零部件供应商按其指令生产。零部件供应商通过其自身的新品开发、推广亦推动了整梯性能的改进,并非简单依附于整梯厂商。如发行人率先开发推广的复合对重块,因具备低成本、低能耗、高质量的特性,对以铸铁对重块为主导的传统电梯配重行业产生重大影响,推动国内大型电梯生产企业大比例采用复合对重块。
三是满足电梯安全性、稳定性的需要。电梯作为居民日常使用率较高的机电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电梯安全已成为居民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关注的话题,电梯整机和电梯配件企业需要不断研发和运用更安全的技术,以降低发生故障的概率。同时,在网络媒体和新媒体盛行的时代,企业负面新闻的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电梯运行的稳定性对电梯整梯企业的品牌影响重大。电梯整机和电梯配件企业需要不断研发新的技术,以提升电梯运行的稳定性。如发行人成功开发的新型补偿缆,产品具有具有明显的低噪音、韧性好、不打结、摆动小、节能环保等优点,稳定性、安全性、舒适性大幅提升,部分替代了传统的穿绳补偿缆、包塑补偿缆,产品技术领先。
四是满足大规模定制生产的需求。电梯产品的生产必须根据其所配套的建筑和客户的不同需求来决定,通用性相对较差,各大电梯整机厂商对同一电梯零部件的大小、规格要求不尽相同,这对电梯零部件生产企业在产品个性化方案设计、研发、大规模定制生产方面要求很高。
2、经营模式
由于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专业性较强,对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要求高,以及整梯厂商处于相对强势地位,对订单快速响应、及时交付提出严格的要求,电梯零部件生产企业通常围绕重要客户建厂,采用直销模式,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并及时交付,验收合格后按照信用期清收货款。
3、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
电梯配件行业的发展与房地产行业发展联系密切。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电梯配件行业的发展前景良好。
总体而言,电梯配件行业和电梯行业企业分布情况类似,具有较为明显的地域性,呈现东强西弱的特征。电梯生产企业基本集中在华东长江三角洲区域、华南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区域。目前电梯配件行业生产厂商也基本集中在上述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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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及其配件产品的销售和房地产施工有着较大的关联性。一般来说,冬季尤其是封冻期,房屋施工相对进度较慢,因而也会影响电梯及其配件产品的销售。
每年第一季度通常是电梯配件行业生产企业的销售淡季,行业呈现一定的季节性。
因此电梯配件行业厂商具有旺季生产设备满负荷运转,产能被充分甚至超限利用,而淡季产能利用率较低的特点。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本行业的上游行业为铸铁、各类钢材、矿石等,下游行业主要是电梯整梯生产厂商。
图 6.12 发行人行业上下游关系示意图
发行人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各类钢材、重晶石等矿石市场供应充足,采购随行就市。铸铁对重块的原材料铸铁毛坯件,因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目前行业发展较为混乱,规模化生产程度较低,存在大量证照不齐、小规模生产个体。发行人通过就近支持配套供应商规范发展,以及就近从规模相对较大的企业采购,能够获得稳定的货源。
下游行业的电梯产量增减会导致对发行人产品需求的波动。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以及旧梯更新换代等需求增长,电梯行业有望继续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能够为发行人等电梯配件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梯配重产品、钣金产品等电梯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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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包括复合对重块、新型补偿缆等配重产品以及电梯专用的钣金产品,广泛适用于高速/中速/低速电梯、交流/直流电梯、液压电梯等各种类别电梯。
2005年以来,发行人在国内率先成功开发、推广了复合对重块,该类产品具有低成本、低能耗、高稳定性的显著优势,对以铸铁、钢板为原料的传统对重块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各类对重块产销量居行业首位,处于对重块市场优势地位,市场占有率 20%左右。
另外,近年来,发行人成功开发了新型补偿缆,产品稳定性、安全性、舒适性大幅提升,并以矿粉等填充物替代钢铁资源,节能环保,目前已配套上海三菱、韦伯电梯、华升富士达等实现批量生产,部分替代了传统的穿绳补偿缆、包塑补偿缆,产品技术领先,发展潜力大。
钣金件主要配套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蒂森、东芝等。近些年,发行人钣金加工业务稳步发展,产品种类、产销量快速扩大,目前供应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蒂森以及东芝部分重要的钣金零部件分供比例总体上分别达到 25%、30%、20%、20%左右,个别零部件分供比例较高,如配套上海三菱生产的 15 号箱的分供比例近 50%,配套中山蒂森的部分产品分供比例达到 40%左右,公司已发展成为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蒂森、东芝钣金零部件重要供应商。
(二)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除本公司外,国内目前生产对重块且规模较大的企业主要包括天津利福特、嘉善双宇、金山东新、临安福迪斯等;生产电梯钣金件且规模较大的企业主要包括宁波申菱、江苏聚力、宁波鸿腾、上海德福、溧阳飞跃等;生产补偿缆且规模较大的企业主要包括南通兴华、海门圣帕斯等,系本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具体如下:
主要竞争对手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工商登记状态生产销售规模
主要竞争产品主要客户资料来源
天津利福特 2,000 存续
年销售额 5,001-10,000万元,年产量 3 万吨以上灰铁和球铁铸件
奥的斯、华升富士达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供应商网
嘉善双宇 200 存续年产量 3万吨左右对重块通力、三菱、永大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嘉善双宇公司网站
金山东新 500 存续年产能 1万吨左右三菱、东芝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山东新公司网站
临安富迪斯 1,000 存续-
对重块西奥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南通兴华 110 存续-补偿缆三菱、迅达、东芝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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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圣帕斯 500 存续-华升富士达、永大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申菱 5,000 存续-三菱、通力、奥的斯、富士达、蒂森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聚力 6,180 存续年销售额近 5亿元三菱机电、康力、申龙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聚力公司网站
宁波鸿腾 3,000 存续-三菱机电、富士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德福 50 存续年产值约 1,500万元三菱、富士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奉贤德福公司网站溧阳飞跃 1,000 存续-
钣金件上海三菱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注:部分企业未查找到产销方面的财务数据。
根据各竞争对手官方网站等公开资料,公司各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如下:
1、天津利福特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天津利福特电梯部件有限公司系中国电梯协会理事单位。该公司始建于 1992年,是全国生产电梯配件、装饰件为主的铸造企业之一。该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梯配重产品、钣金产品、轿厢装潢件等,主要客户包括天津奥的斯 OTIS电梯公司、大连星玛电梯公司、广州奥的斯公司、华升富士达电梯公司等。(资料来源:2017年 8月 23日天津利福特电梯部件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nlft.com/,中国供应商网 https://tjlftdtb.cn.china.cn/)
2、嘉善双宇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嘉善双宇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 月,每年可生产各种规格的水泥对重块、铸铁对重块近 3万吨。主要客户包括上海三菱、通力、上海永大、上海现代电梯有限公司等电梯厂商。(资料来源:2017 年 8 月 23 日嘉善双宇电梯配件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jsshuangyu.com/)
3、上海金山区东新铸造有限公司
上海金山区东新铸造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各种类型编号铸造件的企业,始建于 1972年,年产能 10吨,引进了树脂砂再生流水线,能够生产各种类型的配重平衡铁。主要客户为上海三菱等国内各大电梯厂和房屋建筑机械厂。(资料来源: 2017 年 8 月 23 日上海金山区东新铸造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xfoundry.com/)
4、临安富迪斯电器有限公司
临安富迪斯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位于杭州,共占地 2 万平方米,拥有华南和华东两大生产基地。作为电梯配件集成的综合性企业,公司产品主要有井道部件、厅门部件、电子产品等。(资料来源:2017 年 8 月 23 日中国产品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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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http://zhenzhoudz.com.pe168.com/introduce/)
5、南通兴华电梯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南通兴华电梯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专业生产电梯平衡链及电梯配件的企业,主要生产系列电梯平衡补偿链及配套的导向装置、悬挂装置、主机减振、曳引机减振、轿箱减震装置、缓冲件、电梯门滑块等制品。主要客户包括三菱、迅达、东芝等电梯厂商。(资料来源:2017年8月23日网络查询信息)
6、海门圣帕斯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海门圣帕斯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年,系一家专业生产电梯补偿链的企业,目前拥有四条补偿链生产线、数十台机械加工及检测设备,该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各类电梯补偿链及导向装置等系列产品,主要客户为东芝、上海永大、上海三菱等企业。(资料来源:2017年 8月 23日海门市政府网http://www.haimen.gov.cn/以及中国电梯协会 http://www.chinaelevator.org/)
7、宁波申菱电梯部件集团
宁波申菱电梯部件集团始创于 1983 年,是一家以电梯核心部件制造为主的企业。该公司拥有位于上海、宁波两地的 25 万平米的大型生产基地,拥有中国电梯部件企业首条萨瓦尼尼柔性钣金生产线。集团公司主要研发及生产销售电梯门系列、曳引机系列、轿厢系列和安全部件系列产品。主要客户包括三菱、通力、奥的斯、巨人通力、富士达、蒂森克虏伯等电梯企业。(资料来源:2017年 8月23日宁波申菱电梯部件集团网站 http://www.nbsldt.com/)
8、江苏聚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聚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 1998 年,主要生产电梯的直梯和扶梯部件等。该公司所生产的电梯直梯部件包括轿顶、轿底、吊顶、轿壁、轿门、门套、对重架、立柱、承重梁、井道件、缓冲器台、减震器及其他众多钣金件、焊接件。
(资料来源: 2017 年 8 月 23 日江苏聚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wjjf.com/)
9、宁波市鸿腾机电有限公司
宁波市鸿腾机电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望春工业园区,主要生产销售各类型钣金件、机械结构件、橡胶件、电气件。主要客户包括三菱机电、富士达等电梯厂商。(资料来源:2017年8月23日网络查询信息)
10、上海奉贤德福钢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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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德福钢制品有限公司地处上海市奉贤区钱桥经济园区,建于八十年代,公司主要从事电梯配件的加工、印刷机外壳、仓储贷架、钣金加工、冷作销售和服务,于 2002年 9月通过了 ISO9001-2000标准。主要客户包括三菱、富士等电梯厂商。(资料来源:2017年 3月 11日 http://www.defush.com/)
11、溧阳市飞跃机电有限公司
溧阳市飞跃机电有限公司(前身溧阳市飞跃电梯配件厂)成立于 1987 年,该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对重框架、缓冲器座、承重梁、曳引机座等,主要客户包括上海三菱、上海电气、美国通用电气、德国西门子等企业。(资料来源:2017 年8月 23日溧阳市飞跃机电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flyingmms.com/)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1、技术开发优势
长期以来,发行人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行技术创新,逐步构建起“生产一代、开发一代、预研一代”行之有效的技术开发体系,形成一支专业分工细致、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研发队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含子公司)目前已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 6项、实用新型专利 46 项,以及一项专利的排他许可使用权(专利号为:
ZL201110418221.7)。发行人在行业内率先开发、推广了复合对重块,大比例替
代传统的以铸铁、钢板为原材料的对重块,变废为宝,对电梯配重行业降本增效以及推动节能环保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发行人进一步加大对复合对重块新材料、新工艺开发,利用增强纤维、碳酸钙粉等材料代替传统的钢材外壳,实现对重外壳一次性挤压成型,大幅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减少劳动力,降低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发行人还在引进新型补偿缆专利基础上,成功开发出全套自动化新型补偿缆生产线,实现自动化、连续作业,大幅提高补偿缆生产效率,明显提高产品稳定性、安全性、舒适性,并以矿粉等填充物替代钢铁资源,节能环保。除配重产品外,发行人围绕上海三菱、三菱机电、东芝、蒂森等核心客户需求,逐步配套开发出广泛应用于导轨系统、轿厢系统、安全系统、曳引系统等领域的各类钣金配件产品。近年来,为推进产品升级,发行人加大研发投入,重点开发门机、曳引机等机电一体化产品,积极进行技术创新,储备新品。尽管与美、欧、日等外资整梯厂商相比,技术投入、人才队伍上差距较大,但发行人技术研发上已经形成应对客户需求变化的快速反应机制以及行之有效的技术研发项目管理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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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能够有效满足生产工艺革新、前瞻性产品开发等技术需求。公司业已形成的较为明显的技术开发优势,系未来全面提升服务重要客户能力、加快实现向精加工以及机电一体化升级的重要支撑。
2、优质客户优势
多年来,发行人依靠复合对重块等新品切入市场,依靠快速反应、及时交付、质量稳定、成本控制赢得客户信赖,逐步成为上海三菱、三菱机电、东芝、蒂森、通力、迅达、华升富士达等全球电梯行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供应商,与大多数优质客户建立起稳固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 80%。发行人重点围绕资信好、实力强的核心客户配置资源,既能依托核心客户加快新品开发推广、加快发展,亦能有效防范账款不能及时回收的经营风险,以及平抑众多中、小客户自身经营波动的市场风险,公司发展经营稳定性明显增强,抢抓市场机遇能力以及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
图 6.13 主要产品重要客户分布图
上海三菱三菱机电东芝电梯

华升富士达蒂森克虏伯通力电梯

永大电梯苏州迅达日立电梯
对重块

上海三菱华升富士达蒂森电梯

广日电梯韦伯电梯日立电梯
补偿缆

上海三菱三菱机电东芝电梯

广州广日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蒂森克虏伯华升富士达

西奥电梯
钣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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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美森山东千森 AH HAI INDUSTRTES SDN BHD
干燥窑
3、大规模定制化生产优势
电梯整机厂商根据客户要求定制生产整机,电梯整机以及配件基本为非标产品。故,各大电梯整机厂商对同一电梯零部件的大小、规格要求不尽相同,这对电梯零部件生产企业在产品个性化方案设计、大规模定制生产方面要求很高。十多年来,发行人始终围绕主营业务做大做强,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新品开发、产能布局调整,努力将规模化生产稳定性、低成本优势与定制化生产的灵活性、多样性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实现以大批量开发、生产、销售、交付低成本产品为目标的规模化生产,向以多样化和定制化开发、生产、销售、交付客户满意的产品为目标的大规模定制的升级,形成面向大客户快速响应的大规模定制优势。一是建立起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快速响应机制,面向上海三菱、三菱机电、东芝等大客户配置优质服务资源,构建专业、深度、快速沟通渠道;二是优化业务流程,构建协作紧、效率高、分工细的业务流程体系,以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为导向,研发、生产、质检、物料采购等各部门、各环节紧密合作、快速联动;三是夯实产品研发、产能布局两个基础,提高研发与制造匹配市场快速反应的能力。产品研发适度超前,紧密跟进行业技术前沿、客户新品开发需求以及未来应用新领域,注重前瞻性产品开发、设计。在生产线布局上,以主流生产线为主,体现特色的专线为辅,兼顾产品多样化、批量化生产,同时重点围绕重要客户建设安徽宣城、广州以及重庆三大生产基地,实现快速交付。在竞争日趋激烈市场环境下,发行人大规模定制优势愈发凸显出来,既能满足核心客户产品大批量产的要求,亦能满足客户对差异化、多样化产品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抢抓市场机遇能力和发展质量、增强稳定性。
4、管理优势和人才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注重人才培养工作,通过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培育了一大批优秀的管理、技术人才,并形成稳定的管理层、研发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团队,公司管理优势和人才优势明显。一是公司管理团队稳定,在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初创、成长和发展期的骨干人员均已成为关键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公司绝大多数关键管理人员、业务骨干、核心技术人员均持有公司的股权,员工的个人职业规划与企业发展目标实现了最大契合。二是公司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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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构建起运行高效、结构精简的购销体系、生产体系、研发体系以及行政办公体系,内部管理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运行。三是公司管理团队从业经验丰富,核心管理人员均具有多年行业经验,且具备准确判断把握行业宏观走势的能力,和微观治理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团队内部倡导和谐进取企业文化。
发行人业已形成的管理团队以及高效管理模式,既积极有效应对了公司面临市场环境的变化,亦实现内部高效、有序地运行,系发行人保持持续、稳定创新能力以及发展的重要保障。
5、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等过程中实施标准化管理和控制,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和企业制度,使产品质量得到持续改进。公司已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以精益化管理为目标,全面推进 5S 管理。品质管理严格以及产品质量稳定,赢得三菱、蒂森等核心客户的广泛认可。
6、就近配送服务优势
发行人根据客户集中分布在华东、华南以及西南等区域的特点,围绕重要客户生产基地,先后在安徽宣城、广州、重庆等建设生产基地,辐射华东、华南、西南等区域,实现就近供货,切实保障及时交付以及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并为重要客户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服务。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作为民营企业,自成立以来,主要依靠自我积累和银行贷款发展,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发展资金不充裕。与总体市场需求相比,公司总体投资规模仍然偏小,仍需要进一步扩大优势产品产能以及加快推广新品。资金已经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急需寻求新的融资渠道。
2、产能规模尚难以满足要求
随着公司技术、生产、销售等整体竞争实力的增强,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实现规模、利润的同步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已无法充分满足持续增长的订单需求,公司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特别是随着钣金产品的快速发展以及新型补偿缆全面推广后,公司的产能更加难以满足客户订单需要。
(五)发行人获得的资质和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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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如下:
年度荣誉授予、评选单位获奖单位2015-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名牌产品-华菱牌新型扁平式电梯补偿缆
安徽质监局、安徽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华菱精工2015-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度 MESE优秀供应商三菱机电安华机电2017
2016年度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纳税 20强
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
华菱精工安华机电
2015年度综合实力 20强企业一等奖郎溪县委、郎溪县人民政府
华菱精工安华机电2015年新型工业化先进企业一等奖郎溪县委、郎溪县人民政府华菱精工2016
2015年度技术改造先进企业郎溪县委、郎溪县人民政府安华机电2015年度供方企业现场管理奖
供方企业现场管理四星车间(钣金车间)上海三菱
2013-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宣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安华机电2012-2013年度 A级纳税信用单位省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2014年度市长质量奖宣城市人民政府
2014年度综合实力 20强企业一等奖郎溪县委、县人民政府
2013-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宣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2014年度技术创新企业郎溪县委、县人民政府 安徽名牌产品-华菱牌电梯矿粉混凝土复合对重块(7.5kg-120kg)
安徽质监局、安徽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华菱精工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省科技厅、省财务厅等单位
安徽名牌产品-华菱牌电梯补偿缆安徽质监局、安徽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县长质量奖郎溪县人民政府
2014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
华菱精工2014
郎溪县慈善特别贡献奖郎溪县慈善协会安华机电2010-2011年度 A级纳税信用单位省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新产品-电梯补偿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优秀供应商永大电梯
宣城市企业技术中心宣城市科技局等
安徽省电梯器件产业集群生产基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宣城市专利示范企业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华菱电梯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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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荣誉授予、评选单位获奖单位郎溪慈善特别贡献奖郎溪县慈善协会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机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机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华机电优秀供应商永大电梯
最佳品质奖爱登堡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电梯补偿缆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综合实力二十强-市级宣城市人民政府
推进新型工业化先进企业一等奖郎溪县委、县人民政府
综合实力二十强-县级郎溪县人民政府
华菱电梯综合实力二十强郎溪县人民政府 推进新型工业化先进企业一等奖郎溪县委、县人民政府安华机电纳税二十强郎溪县人民政府
新成长型 20强宣城市人民政府
工业企业发展奖郎溪县人民政府
郎溪县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郎溪县人民政府
华菱电梯2011
财政贡献二十强郎溪县人民政府安华机电优秀供应商永大电梯
优秀供应商快速电梯
优秀供应商最佳服务奖快速电梯
新成长型 20强宣城市人民政府 财政贡献十强奖郎溪县人民政府
华菱电梯
四、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配重产品、钣金产品等电梯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复合/钢板/铸铁对重块、电梯补偿缆等配重产品以及电梯专用为主的钣金产品等电梯配件。发行人子公司福沃德主要从事木材干燥、炭化设备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情况请参见本节“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
产品及变化情况”。
(二)工艺流程
1、复合对重块加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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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14 复合对重块加工流程图
2、铸铁对重块加工流程图
图 6.15 铸铁对重块加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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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钢板对重块加工流程图
图 6.16 钢板对重块加工流程图
4、钣金件加工流程图
图 6.17 钣金件加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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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机加工工艺流程图
图 6.18 机加工工艺流程图
公司精加工(精密机械加工)车间拥有日本/山崎马扎克 MAZAK车铣复合加工中心、立扬数控加工中心、建荣精密机械卧式加工中心、日本/山崎马扎克卧式镗铣加工中心、台湾荣天、台中数控立车等国内外先进的设备,配备海克斯康测量技术(青岛)有限公司三坐标测量仪,先后为上海三菱、三菱机电等国内外知名的电梯厂家生产曳引轮、曳引机箱体、曳引机台、反绳轮、电枢等高精度零部件,装备先进、工艺成熟,可加工各种高精度零件。
6、新型环保电梯平衡补偿缆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 6.19 新型补偿缆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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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干燥窑加工流程图
图 6.20 干燥窑加工流程图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原材料采购的计划管理
公司根据市场和自身发展的情况,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季度生产计划和月生产计划。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并提交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2)采购管理流程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采购管理程序。每笔采购订单均须由采购部内审员审核价格后递交采购部负责人审核通过才能执行,金额较大的采购订单还需公司主管领导签核。品质部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均须按照对应的采购订单、相关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入库检验,以保证品质符合公司生产要求。原材料入库后,采购部对供应商开具的发票签收后送财务部审核,对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财务部签收并入账。主要供应商均给予公司一定的付款信用期,一般为30至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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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21 发行人日常采购管理流程图
(3)供应商管理
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供货的稳定性,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资格的选择、供应商评审、供应商的持续评估均有严格的要求和科学的管理。同时,公司和所有合格的供应商均签有《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约定每月供应商交付给公司的产品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99.5%,若供应商连续三个月未达
成上述指标,除扣缴违约金外,公司可以暂停双方的供货关系。公司通过一系列严格的条款约定,确保供应商能够保质保量及时供货。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基本上是以销定产,即根据客户的需求订单制订周计划、3天计划、日计划并组织生产,同时根据制订的生产计划采购所需原材料并按照业务计划生产,确保及时交付。
3、销售模式
(1)销售方式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复合对重块、新型补偿缆等配重产品、各类钣金产品等电梯配件,因属于非标产品,需根据订单设计、制造,故公司实行订单式销售。公司产品均采用直接销售给客户的方式,直销模式也可以减少公司与客户沟通的中间环节,使得客户的需求能够及时反馈给公司,有助于公司迅速掌握客户动态,做出相应决策。
(2)销售网络
目前,公司已在安徽省宣城市、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等设立子公司。公司销售部主要负责市场调研、产品宣传、推广和销售、客户关系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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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流程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内外客户。公司的销售流程一般包括市场信息收集、锁定目标客户,工厂认证,产品方案的确定,订单传递和审核,备货生产,发货回款。
图 6.22 发行人销售流程图
市场信息收集:通过展会、网站、期刊、行业交流会议等渠道进行客户的信息收集、筛选和甄别,并制订相关的客户策略。
锁定目标客户:公司锁定目标客户的主要方式是根据国内外各电梯整机厂商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和上门拜访的方式与客户取得联系。随着公司在电梯配件行业的地位日益提升,现有客户的忠诚度不断提高,新客户的数量不断增加。
工厂认证:上海三菱、通力、东芝等外资品牌电梯整机厂商对供应商均有严格的认证要求。客户对工厂的认证,主要对企业在研发设计能力、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环境、质量保障体系、服务体系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进行认定。这些能力的形成需要企业长期的技术和管理积累。
产品方案的确定:工厂认证合格,或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后,公司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就产品的技术规格、价格、付款条件等具体内容形成产品方案,经客户最终确认后签订销售合同。
订单传递和审核:客户一般通过网络、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传递订单。
销售部收到客户订单需求后,对订单进行审核后,制作销售计划单下发给生产部。
备货生产:销售部确定最终的交货期,并制定销售计划单下发生产部,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单要求组织生产。
发货并回款:收到客户发货通知之后或按预定交货期交货,销售部通知储运部发货。销售部收到客户货到回执后,通知财务部开出销售发票,客户收到发票后按照预定付款条件付款。公司根据客户各自的信用资质约定了不同的付款方式。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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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7
1、报告期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产量及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产量及销量如下:
产品名称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销量产销率
2017年 1-6月
复合对重块(吨) 49,000.00 37,288.94 76.10% 43,467.56 98.45%
铸铁对重块(吨) 12,500.00 13,547.58 108.38% 15,049.69 100.34%
对重块钢板对重块(吨) 6,500.00 5,016.17 77.17% 4,946.60 98.11%
新型补偿缆(吨) 2,400.00 1,378.88 57.45% 1,355.13 98.28%
干燥设备(台) 50.00 38.00 76.00% 38.00 100.00%
15号箱(箱) 22,500.00 28,937.00 128.61% 28,592.00 98.81%
25号箱(箱) 6,000.00 8,572.00 142.87% 8,495.00 99.10%
30号箱(箱) 5,500.00 7,220.00 131.27% 7,103.00 98.38%
东芝 E箱(箱) 1,000.00 804.00 80.40% 804.00 100.00%
钣金件
其他钣金件(万件)- 231.28 - 230.97 99.87%
2016年度
复合对重块(吨) 108,000.00 93,621.15 86.69% 108,048.22 100.45%
铸铁对重块(吨) 25,000.00 27,960.23 111.84% 31,349.56 98.88%
对重块钢板对重块(吨) 13,000.00 11,963.44 92.03% 12,665.30 100.33%
新型补偿缆(吨) 4,800.00 2,423.60 50.49% 2,404.60 99.22%
干燥设备(台) 100.00 66.00 66.00% 65.00 98.48%
15号箱(箱) 45,000.00 63,210.00 140.47% 63,210.00 100.00%
25号箱(箱) 12,000.00 11,830.00 98.58% 11,830.00 100.00%
30号箱(箱) 11,000.00 14,223.00 129.30% 14,314.00 100.64%
东芝 E箱(箱) 2,000.00 2,151.00 107.55% 2,151.00 100.00%
钣金件
其他钣金件(万件)- 502.25 - 507.73 97.24%
2015年度
复合对重块(吨) 118,000.00 110,498.63 93.64% 124,002.24 99.90%
铸铁对重块(吨) 25,000.00 24,774.66 99.10% 28,101.36 102.23%
对重块钢板对重块(吨) 14,000.00 12,869.22 91.92% 14,952.52 104.41%
新型补偿缆(吨) 3,600.00 2,209.63 61.38% 2,240.74 101.41%
干燥设备(台) 100.00 89 89% 89 89%
15号箱(箱) 45,000.00 46,830.00 104.07% 46,887.00 100.12%
25号箱(箱) 12,000.00 10,498.00 87.48% 10,498.00 100.00%
30号箱(箱) 11,000.00 12,522.00 113.84% 12,602.00 100.56%
东芝 E箱(箱) 2,000.00 2,118.00 105.90% 2,118.00 100.00%
钣金件
其他钣金件(万件)- 597.18 - 598.46 99.75%
2014年度
复合对重块(吨) 128,000.00 128,442.60 100.35% 128,664.12 99.97%
铸铁对重块(吨) 27,000.00 27,559.05 102.07% 26,995.42 97.95%
对重块钢板对重块(吨) 9,000.00 12,091.67 134.35% 11,284.86 93.19%
新型补偿缆(吨) 2,400.00 1,700.54 70.86% 1,661.33 97.69%
15号箱(箱) 35,000.00 34,771.00 99.35% 34,736.00 99.90%
25号箱(箱) 12,000.00 15,842.00 132.02% 15,842.00 100.00%
30号箱(箱) 11,000.00 10,986.00 99.87% 11,034.00 100.44%
钣金件
东芝 E箱(箱) 1,000.00 621.00 62.10% 621.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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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钣金件(万件)- 610.62 - 618.19 100.91%
注 1:发行人配套三菱机电等客户生产的钣金件按件计价,产品种类众多,按件无法准确界定产能,故难以进行产能利用率分析。
注 2:因报告期存在少量外购对重块、其他钣金件产成品,发行人对重块、其他钣金件产销率按照(当年实际销量-外购商品销量)/当年产量核算。
注 3:2017 年 1-6 月复合对重块产能小于 2016 年产能的 1/2,系子公司苏州常润(复合对重块产能为 10,000吨/年)已于 2016年注销,将其产能扣除所致。
2、报告期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
(1)主营业务按产品分类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年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对重块 11,165.02 40.88 25,566.57 45.10 30,206.77 51.22 32,696.15 57.23
钣金件 13,912.33 50.93 27,268.08 48.11 24,740.35 41.95 22,329.10 39.09
电梯补偿缆 1,104.23 4.04 1,971.07 3.48 2,070.62 3.51 1,849.09 3.24
干燥设备 452.75 1.66 976.04 1.72 1,426.64 2.42 --
玻璃钢防护网 259.49 0.95 573.14 1.01 356.97 0.61 165.24 0.29
其他 420.13 1.54 329.23 0.58 178.20 0.30 87.03 0.15
合计 27,313.94 100.00 56,684.13 100.00 58,979.54 100.00 57,126.62 100.00
(2)产品销售收入的市场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华东 22,056.42 80.06 44,819.43 78.46 47,408.25 79.66 51,360.11 89.24
华南 3,376.72 12.26 8,896.45 15.57 8,069.21 13.56 4,175.10 7.25
西南 1,405.02 5.10 2,593.41 4.54 3,072.22 5.16 1,208.86 2.10内销
其他 14.91 0.05 207.59 0.36 726.8 1.22 811.44 1.41
外销 695.68 2.53 606.06 1.06 237.05 0.40 --
合计 27,548.75 100.00 57,122.94 100.00 59,513.53 100.00 57,555.51 100.00
3、产品销量和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吨;台;箱;万件;元/吨;元/台;元/箱;元/件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产品
销量平均价格销量平均价格销量平均价格销量平均价格复合对重块 43,467.56 1,064.38 108,048.22 1,110.63 124,002.24 1,247.86 128,664.12 1,350.34
铸铁对重块 15,049.69 3,022.29 31,349.56 3,009.60 28,101.36 3,331.95 26,995.42 3,630.49
对重块
钢板对重块 4,946.60 4,022.90 12,665.30 3,262.02 14,952.52 3,591.26 11,284.86 4,892.80
新型补偿缆 1,355.13 8,148.55 2,404.60 8,197.07 2,240.74 9,240.77 1,661.33 11,130.21
干燥设备 38.00 119,144.08 65.00 150,159.90 89.00 161,751.46 --
15号箱 28,592.00 758.68 63,210.00 763.77 46,887.00 714.1 34,736.00 828.18
25号箱 8,495.00 1,690.54 11,830.00 1,180.30 10,498.00 1,313.19 15,842.00 1,302.20
钣金件
30号箱 7,103.00 3,836.10 14,314.00 3,608.54 12,602.00 4,127.07 11,034.00 5,57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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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9
东芝 E箱 804.00 4,571.69 2,151.00 4,683.06 2,118.00 5,897.72 621 6,284.14
其他钣金件 230.97 22.35 507.73 29.29 598.46 22.66 618.19 17.54
4、公司前五名客户情况
(1)主要客户的主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客户的名单如下:
排名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1 上海三菱上海三菱上海三菱上海三菱
2 三菱机电三菱机电三菱机电三菱机电
3 蒂森电梯蒂森电梯蒂森电梯蒂森电梯
4 华升富士达东芝电梯通力电梯通力电梯
5 东芝电梯华升富士达东芝电梯东芝电梯
上表中客户收入排名情况采用合并口径统计,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名客户对应主要同一控制下合并公司的清单如下:
序号客户简称合并披露单位
1 上海三菱(1)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2 三菱机电(1)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
3 蒂森电梯
(1)蒂森电梯有限公司
(2)蒂森克虏伯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3)曼隆蒂森克虏伯电梯有限公司
4 东芝电梯
(1)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2)东芝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3)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
5 通力电梯(1)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6 华升富士达(1)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
上述主要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①上海三菱
公司名称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52.00%
日本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32.00%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8.00%
股权结构
三菱电机大楼技术服务株式会社 8.00%
注册时间 1986年 12月 2日
注册资本 15,526.9363万美元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 811号
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大楼管理系统以及上述产品的零部件,销售三菱商标电梯相关产品及零部件,提供上述所有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保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2005年取得供应商资格,2006年起开始供货,是公司设立以来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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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客户,一直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分布区域华东-上海
获取方式上海三菱与黄业华曾任职的溧阳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有过业务往来,发行人设立后,与上海三菱主动接洽,积极推广复合对重块产品。
产品内容主要向其销售对重块、钣金件、新型补偿缆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用于其整梯产品
②三菱机电
公司名称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40.00%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40.00%股权结构
三菱电机大楼技术服务株式会社 20.00%
注册时间 2002年 8月 19日
注册资本 5,300万美元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1211号
经营范围
电梯及大楼管理系统以及其零部件的制造及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以及大楼管理系统的相关产品及零部件的销售;提供有关上述所有设备的非标工程设计、安装、改造、质量管理、维修、保养等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以及上述所有设备相关的应用开发、要素技术开发(包括软件开发)等受托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从 2008年起开始合作,一直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分布区域华东-上海
获取方式发行人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产品内容主要向其销售钣金件、对重块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用于其整梯产品
③蒂森电梯
A、蒂森电梯有限公司(中山蒂森)
公司名称蒂森电梯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THYSSENKRUPP ELEVATOR AG持有 100%的股权
注册时间 1995年 1月 10日
注册资本 5973.30万美元
注册地中山市南区马岭大新路 11号、13号
经营范围
生产经营、销售、研发各类电梯(包含残障人电梯、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客货两用电梯、杂物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及其零部件,产品境内外销售;从事公司自产产品及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前述产品及其零部件的相关配套服务,包括安装、改造、保养、维修、加工、售后服务等;从事公司相关产品及其零部件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
合作历史从 2009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区域主要分布在华南-中山市等地
获取方式发行人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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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内容主要向其销售对重块、钣金件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用于其整梯产品
B、蒂森克虏伯电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蒂森)
公司名称蒂森克虏伯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蒂森克虏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注册时间 1996年 10月 18日
注册资本 1,394万美元
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工业区佘山分区勋业路 2号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曳引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上述电梯的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电梯类、扶梯类产品的安装、维修等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电梯类、扶梯类部件的加工和修理(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从 2008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区域主要分布在华东-上海等地
获取方式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产品内容主要向其销售对重块、新型补偿缆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用于其整梯产品
C、曼隆蒂森克虏伯电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曼隆蒂森克虏伯电梯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蒂森克虏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1.00%
吴丹群 34.30%股权结构
陆亚宁 14.70%
注册时间 2010年 12月 1日
注册资本 20,001万人民币
注册地常熟市联丰路 58号
经营范围
从事各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其零配件(不含塑料橡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从事各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其零配件(不含塑料橡胶)的零售(如开设店铺另行报批)、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产品的安装、调试、修理、维保、改造等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咨询(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从 2016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区域主要分布在华东-上海、常熟等地
获取方式积极向客户推广公司产品
产品内容主要向其销售对重块、钣金件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用于其整梯产品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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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东芝电梯
A、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东芝电梯株式会社 75.60%
其士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20.00%股权结构
东芝(中国)有限公司 4.40%
注册时间 1994年 1月 18日
注册资本 20,240万人民币
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685号
经营范围
开展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其零部件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及维修保养业务,配套销售日本东芝高档电梯相关产品,研究、开发新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与上述产品同类的商品(特定商品除外)的进出口及批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从 2008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区域主要分布在华东-上海等地
获取方式积极向客户推广公司产品
产品内容主要向其销售对重块、钣金件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用于其整梯产品
B、东芝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东芝贸易)
公司名称东芝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东芝国际采购香港有限公司 90.00%股权结构
东芝(中国)有限公司 10.00%
注册时间 2012年 09月 29日
注册资本 635.75万人民币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 8号 7层 734室
经营范围
贱金属及其制品(含钢材)、机器机械设备及其零件、电气设备及其零件、铁道机车及其零件、精密仪器及设备、液晶显示板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医疗器械的出口;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贸易咨询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从 2012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区域主要分布在华东-上海等地
获取方式通过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介绍
产品内容主要向其销售对重块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
C、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仅 2015年向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销售 0.78万元的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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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块。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的简要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东芝电梯株式会社 74.45%
其士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19.93%股权结构
东芝(中国)有限公司 5.62%
注册时间 1995年 7月 12日
注册资本 1,500.00万美元
注册地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开展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其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保养和新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其零部件的研究、开发、设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配套销售日本东芝高档电梯相关产品;与上述产品同类的商品(特定商品除外)的进出口及批发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⑤华升富士达
公司名称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富士达株式会社 60.00%股权结构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40.00%
注册时间 1995年 12月 12日
注册资本 50,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明道7号
经营范围
生产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及相关零部件以及立体停车设备的零部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提供改造和售后安装、维修、保养服务,从事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立体停车设备及相关零部件的批发和零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从 2007年开始合作
分布区域主要分布在华东-苏州、西南-重庆、华北-廊坊等地
获取方式积极向客户推广公司产品
产品内容主要向其销售对重块、钣金件、新型补偿缆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用于其整梯产品
⑥通力电梯
公司名称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通力电梯(香港)有限公司(KONE ELEVATOR(HK)LIMITED)持有 100%的股权
注册时间 1996年 12月 27日
注册资本 50,0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古城中路 88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设计各类电梯、电扶梯、自动走道、自动门、停车系统和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优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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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从事与本公司生产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2013年开始合作,目前暂停向其销售对重块产品。
分布区域主要分布在华东-苏州昆山、西南-成都、天津等地
获取方式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产品内容主要向其销售对重块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用于其整梯产品
(2)分产品披露各主要客户的采购金额、占比及其变化原因
2017年 1-6月,发行人前五名客户分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1-6月客户产品类型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对重块 3,051.70 11.08
钣金件 6,326.57 22.97
新型补偿缆 1,014.07 3.68
其他 265.14 0.96
1 上海三菱
小计 10,657.49 38.69
对重块 2,393.54 8.69
钣金件 3,247.05 11.792 三菱机电
小计 5,640.58 20.47
对重块 1,488.61 5.40
钣金件 2,055.37 7.46
新型补偿缆 8.74 0.033 蒂森电梯
小计 3,552.73 12.90
对重块 813.50 2.95
钣金件 724.59 2.63
新型补偿缆 13.68 0.05
其他 17.04 0.06
4 华升富士达
小计 1,568.81 5.69
对重块 798.44 2.90
钣金件 368.86 1.345 东芝电梯
小计 1,167.30 4.24
合计 22,586.90 81.99
2016年,发行人前五名客户分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客户产品类型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对重块 6,941.26 12.15
钣金件 11,385.66 19.93
新型补偿缆 1,855.50 3.25
其他 678.90 1.19
1 上海三菱
小计 20,861.33 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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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客户产品类型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对重块 5,045.26 8.83
钣金件 8,272.06 14.48
其他 15.13 0.032 三菱机电
小计 13,332.45 23.34
对重块 3,286.73 5.75
钣金件 5,117.51 8.96
新型补偿缆 4.23 0.01
其他 0.32 0.001
3 蒂森电梯
小计 8,408.79 14.72
对重块 1,910.29 3.34
钣金件 1,007.33 1.764 东芝电梯
小计 2,917.62 5.11
对重块 1,562.72 2.74
钣金件 740.92 1.30
新型补偿缆 16.99 0.03
其他 46.66 0.08
5 华升富士达
小计 2,367.29 4.14
合计 47,887.48 83.83
2015年,发行人前五名客户分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客户产品类型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对重块 6,646.26 11.17
钣金件 10,020.17 16.84
新型补偿缆 2,062.99 3.47
其他 399.18 0.67
1 上海三菱
小计 19,128.59 32.14
对重块 5,484.47 9.22
钣金件 7,969.77 13.392 三菱机电
小计 13,454.25 22.61
对重块 4,219.15 7.09
钣金件 4,527.19 7.61
其他 0.32 0.0013 蒂森电梯
小计 8,746.66 14.70
对重块 5,246.11 8.81
其他 8.82 0.014 通力电梯
小计 5,254.93 8.83
对重块 2,491.37 4.19
钣金件 1,314.88 2.215 东芝电梯
小计 3,806.25 6.40
合计 50,390.68 84.68
2014年,发行人前五名客户分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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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6
单位:万元;%
2014年度客户产品类型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对重块 7,708.52 13.39
钣金件 11,244.44 19.54
新型补偿缆 1,845.75 3.21
其他 177.61 0.31
1 上海三菱
小计 20,976.32 36.45
对重块 5,335.56 9.27
钣金件 8,548.33 14.852 三菱机电
小计 13,883.89 24.12
对重块 5,174.32 8.99
钣金件 1,468.84 2.55
新型补偿缆 0.32 0.001
其他 2.59 0.004
3 蒂森电梯
小计 6,646.08 11.55
对重块 5,485.26 9.53
其他 2.17 0.0044 通力电梯
小计 5,487.43 9.53
对重块 2,592.86 4.50
钣金件 410.78 0.71
新型补偿缆 2.19 0.004
其他 0.01 0.01
5 东芝电梯
小计 3,005.84 5.22
合计 49,999.57 86.87
报告期内,除 2016 年起华升富士达代替通力成为前五名客户外,发行人其他主要客户维持不变。
报告期内,上海三菱、三菱机电一直保持为发行人第一、第二大客户,发行
人对二者的销售收入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蒂森电梯一直为发行人第三大客户。发行人对蒂森电梯钣金件收入由 2014年的 1,468.84万元增长至 2016年度的 5,117.51万元,增长迅速,主
要系 2013年设立的子公司广州华菱 2014年成功配套中山蒂森钣金件业务,2016年,广州华菱对中山蒂森钣金件业务收入达 5,117.10万元。
报告期内,东芝电梯均为发行人前五名客户之一。2014年末,发行人成功配套东芝钣金件业务,对东芝电梯钣金件销售额从 2014 年的 410.78 万元上升至
2016年的 1,007.33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华升富士达的销售收入逐年增长,2016 年度,华升富士达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客户。2014 年,发行人成功配套华升富士达钣金件业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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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对华升富士达钣金件销售额从 2014年度的 141.40万元增长至 2016年度的
740.92 万元。2017 年 1-6 月华升富士达成为发行人第四大客户,主要系对其的
钣金件销售收入达 724.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0.64%。
(3)在销售产品上或销售区域上不存在依赖重大客户或重大合同的情形
①在销售产品上不存在依赖重大客户或重大合同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型补偿缆产品收入主要来源于上海三菱,客户集中度高,主要原因系新型补偿缆系发行人开发的新产品,上海三菱为国内电梯行业龙头企业,与发行人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率先通过对发行人新型补偿缆的评审,实现批量供货。但发行人并未与上海三菱约定只向其供货。目前,发行人生产的新型补偿缆已配套供应韦伯电梯、中山蒂森、华升富士达、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日立电梯等国内其他大型电梯厂商。发行人新型补偿缆产品稳定性、安全性、舒适性较同类产品大幅提升,并以 PVC(聚氯乙烯)、DOP(增塑剂)等填充物替代钢铁资源,节能环保,产品技术领先,发展潜力大。随着下游整梯厂商认可度提升,需求将快速提升。故,发行人新型补偿缆产品虽客户集中度较高,但不存在依赖重大客户或重大合同的情形。
发行人对重块、钣金件等其他电梯配件产品客户众多。但我国电梯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奥的斯、三菱、日立、迅达、通力、蒂森、东芝、富士达等外资品牌占据了国内市场约 70%的份额。结合下游电梯行业集中度较高的行业特点,发行人为有效控制业务风险、提升发展质量、增强稳定性,重点开发三菱、蒂森、通力、东芝等全球领先的电梯跨国公司优质客户以及康力等内资龙头企业,紧密围绕核心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开发、生产布局,全力配套好、服务好核心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6.87%、
84.68%、83.83%和 81.99%,客户相对集中。虽然发行人前五名客户占比收入较
高,但发行人与下游整机厂商客户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协同发展的关系。电梯行业具备整机制造与零部件生产协同发展的特点。历经多年发展,电梯行业已经形成整梯厂商与核心供应商密切协作、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整梯厂商重点掌控动力系统、控制系统等核心部件技术、生产以及系统集成,非核心部件则通过紧密合作的零部件供应商按其指令生产。零部件供应商通过其自身的新品开发、推广亦推动了整梯性能的改进,并非简单依附于整梯厂商。整梯厂商与零部件供应商能否形成良好的技术互动、稳定的配套关系以及合理的利益分配,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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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整机厂商产品、市场竞争力极其重要。全球领先的整机厂商如三菱、蒂森、通力、日立等,与零部件供应商之间配套关系长期稳定,协同效应明显。故,发行人对重块、钣金件等主要产品虽然客户集中度较高,但不存在依赖重大客户或重大合同的情形。
福沃德干燥设备业务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营业收入规模较小。2015 年、2016年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系江苏爱美森木业有限公司在木板材加工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对福沃德干燥设备认可度较高,其以及为其提供融资租赁的恒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收入合计分别占干燥设备收入的 88.41%、76.58%。随着
江苏爱美森项目的结束,2017年 1-6月,福沃德拓展了多个其他客户业务,干燥设备前 5名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29.26%、20.57%、20.28%、11.89%及 8.72%,
客户集中度下降,不存在依赖重大客户或重大合同的情形。
②在销售区域上不存在依赖重大客户或重大合同的情形
发行人目前配套重要客户重点建设安徽宣城(华东)、广东广州(华南)、重庆(西南)等生产基地,具体配套情况如下:
区域生产基地主要客户
华菱精工
华东
安华机电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仓库)、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仓库)、蒂森克虏伯电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仓库)、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仓库)、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仓库)、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杭州仓库)、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仓库)、东芝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仓库)、快速电梯有限公司(苏州仓库)、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苏州仓库)
华南广州华菱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广州中山仓库)、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广州仓库)、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广州仓库)
西南重庆华菱
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重庆仓库)、重庆迈高电梯有限公司(重庆仓库)、重庆富士电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仓库)、成都康力电梯有限公司(成都仓库)、重庆威斯特电梯有限公司(重庆仓库)、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成都仓库)
发行人在各销售区域的主要客户主要为报告期前五名客户,客户集中度较高。
但发行人与下游整机厂商客户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协同发展的关系。
我国电梯整机及零部件的制造产业基本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发行人华东、华南等主要销售区域均为我国电梯整机厂商聚集地,大型电梯整梯厂商众多,发行人在各主要销售区域均有多家知名电梯厂商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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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在销售区域上不存在依赖重大客户或重大合同的情形。
(五)主要产品所需原材料、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铸铁毛坯件、各类钢材、矿石等。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1)主要原材料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总采购额的具体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矿石 686.53 3.88 2,297.71 7.06 3,769.75 11.75 4,215.58 10.64
铸铁毛坯件 3,376.28 19.07 5,688.15 17.48 5,437.73 16.96 7,966.45 20.10
钢板 4,746.74 26.81 6,926.62 21.29 5,127.48 15.99 7,612.30 19.21
带钢 987.87 5.58 2,365.96 7.27 2,459.38 7.67 4,313.80 10.89
H型钢 1,405.78 7.94 1,818.56 5.59 1,812.23 5.65 2,756.04 6.96
角钢 693.56 3.92 1,766.62 5.43 1,629.04 5.08 2,574.08 6.50
包装箱 1,149.22 6.49 2,532.22 7.78 2,183.04 6.81 1,775.90 4.48
其他 4,658.36 26.31 9,136.91 28.09 9,652.52 30.10 8,411.33 21.23
合计 17,704.34 100.00 32,532.74 100.00 32,071.15 100.00 39,625.47 100.00
1)矿石
2014 年至 2016 年期间,发行人矿石采购金额连续下降,2017 年 1-6 月采购额仅为 686.53万元,未及 2016年采购额的 1/2,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采购均价下降。2014年至 2016年期间,铁矿石价格逐年下降,在生产工艺允许的情况下,发行人逐步加大从铜陵、马鞍山等周边采购密度能够满足要求、含铁量低的废弃铁矿石,用于替代重晶石,铁矿石采购量占比从 2014 年的
1.00%上升至 76.39%,矿石采购均价从 473.31元/吨持续下降至 334.90元/吨。
2017年 1-6月,因销往西奥电梯等的复合对重块产品密度要求相对较低,可以填充部分成本更低的钢渣,故 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采购部分价格较低的钢渣用于生产相关产品,矿石采购均价进一步下降至 273.37元/吨。
二是采购量变化。2014年至 2016年期间,受电梯空间利用率要求不断提高、高密度对重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影响,复合对重块销售量与产量持续下降,除 2015年在低价时采购较多,采购量有小幅上升外,矿石采购量呈下降趋势。2017 年1-6月,因受复合对重块销量为上年 40.23%、产量为上年的 39.83%影响,当期
采购量仅为上年的 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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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铸铁毛坯件
2015年,铸铁毛坯件采购额较上年下降 2,528.72万元,降幅达到 31.74%,
主要系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大,工程机械行业整体不景气,配重用铸铁市场供过于求,以及焦炭价格持续下行等影响,铸铁毛坯价格出现明显下跌,采购均价较上年下降 27.40%。
2016年,铸铁毛坯件采购额较 2015年度略有上升,主要受到铸铁毛坯件采购价格下降 8.44%,以及铸铁毛坯件当年采购量增加 14.25%综合影响所致。
3)钢材类原材料
2015年度,钢材类原材料采购额较上年均有较大降幅,钢板、带钢、H型钢及角钢采购额分别较上年下降 32.64%、42.99%、34.25%及 36.71%。采购额降
幅较大,主要系受国内钢铁产能总体过剩以及铁矿石价格持续下跌等影响,钢铁原材料价格大幅走低,钢板、带钢、H 型钢及角钢采购均价分别较上年下降
29.04%、24.73%、24.21%及 30.43%。除价格下降 24.73%影响外,受 2015年
复合对重块产量较 2014年下降 1.79万吨影响,带钢采购量较 2014年下降 0.32
万吨,综合影响采购额下降 1,854.42万元。
2016 年度,钢材类原材料采购价格均随市场钢铁原材料价格出现反弹,钢板、带钢、H型钢及角钢采购均价分别较上年上升 19.06%、11.99%、11.01%及
8.83%,除带钢外,各类钢材采购金额均有所上升。2016年度,受复合对重块销
量较上年下降 12.87%的影响,带钢采购量较上年下降 14.10%,采购额下降 93.42
万元。
4)包装箱
包装箱主要用于发行人箱式、散件钣金产品的包装,包括木箱、纸箱、隔板、托盘等,报告期内价格变动幅度不大。2014年至 2016年期间,发行人 15号箱、30号箱及 E箱等装箱产品整体需求上升,包装箱采购额呈增长趋势。
(2)能源
报告期,公司主要能源为电力、煤炭、生物颗粒等,并逐步以清洁能源生物颗粒取代煤炭作为燃料。报告期,电力、煤炭、生物颗粒等各类能源市场供应充足,发行人主要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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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能源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电 265.23 597.32 543.90 419.59
煤炭- 8.96 11.36 24.83
生物颗粒 30.84 37.78 20.71 2.69
发行人主要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数额数额增幅数额增幅数额
电力(万度) 259.61 615.99 11.39% 553.01 37.45% 402.33
煤炭(吨)- 145.88 -14.35% 170.32 -51.89% 354.03
生物颗粒(吨) 326.68 402.21 80.24% 223.15 643.60% 30.01
2014至 2016年,发行人电力采购逐年增加,主要系钣金件产品产量逐年增加所致。钣金件产品主要系对金属薄板进行综合冷变形加工制成,加工工序具体包括剪、冲/切/复合、折、焊接、铆接、拼接、成型等,上述加工工序多数需要由机械加工设备、精加工设备完成,因此钣金件生产过程消耗能源较多。报告期内,发行人钣金件收入占比逐年增长,导致发行人电力采购量逐年增长。发行人对重块产品加工流程中消耗能源的工序较少,故加工流程中能源消耗较少。对重块产量下降对电力消耗量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煤炭和生物颗粒主要应用于喷粉、喷漆工序中作为燃料使用。2014年起发行人逐步以清洁能源生物颗粒取代煤炭。2014年至 2016年期间,发行人生物颗粒采购量逐年增加,煤炭采购量逐年下降。2017年起,发行人喷粉、喷漆工段基本不再采购、使用煤炭作为燃料。
2、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变动趋势
(1)主要原材料
报告期,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矿石 273.37 334.90 399.48 473.31
铸铁毛坯件 2,529.14 2,004.26 2,189.09 3,015.39
钢板 3,157.81 2,483.30 2,085.71 2,939.43
带钢 3,513.81 2,723.29 2,431.76 3,230.85
H型钢 2,987.20 2,360.44 2,126.28 2,805.36
角钢 3,235.28 2,176.76 2,000.18 2,875.12
包装箱(元/箱) 241.12 251.00 263.50 273.56
报告期内,原材料主要包括矿石、铸铁毛坯件、钢板、带钢、H 型钢及角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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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包装箱等。
1)各类钢材。
2014-2015年,受国内钢铁产能总体过剩以及铁矿石价格持续下跌等影响,钢铁原材料价格大幅走低。2016年初开始,受供给侧改革、经济企稳、削减过剩产能等因素影响,钢铁原材料价格出现反弹。报告期内,钢材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如下:
图 6.23 普钢价格指数走势图
数据来源:同花顺(以 2000年 7月为基数 100)
①发行人角钢采购均价与公开市场价格对比
图 6.24.发行人角钢采购均价与公开市场价格对比走势
时间角钢采购均价(元)不含税价:角钢:5#:月:平均值-中国钢铁协会(元)
2014.1 3,142.58 3,039.66
2014.2 3,164.02 3,023.93
2014.3 3,105.31 3,012.82
2014.4 3,097.99 3,012.82
2014.5 3,020.18 2,996.58
2014.6 2,971.39 2,937.61
2014.7 2,973.85 2,887.82
2014.8 2,963.59 2,8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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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角钢采购均价(元)不含税价:角钢:5#:月:平均值-中国钢铁协会(元)
2014.9 2,950.85 2,766.67
2014.10 2,916.84 2,704.70
2014.11 2,628.79 2,667.09
2014.12 2,599.86 2,623.08
2015.1 2,501.36 2,505.13
2015.2 2,353.28 2,402.28
2015.3 2,536.30 2,355.56
2015.4 2,472.85 2,346.58
2015.5 2,284.56 2,312.48
2015.6 2,248.97 2,219.66
2015.7 2,086.29 2,089.74
2015.8 2,192.01 2,089.32
2015.9 2,029.95 2,037.04
2015.10 1,976.90 1,978.63
2015.11 1,857.63 1,890.81
2015.12 1,700.67 1,799.15
2016.1 1,713.80 1,822.91
2016.2 2,088.96 1,848.72
2016.3 1,799.22 2,059.54
2016.4 2,211.69 2,299.15
2016.5 2,232.87 2,314.10
2016.6 2,108.57 2,157.26
2016.7 2,061.23 2,201.37
2016.8 2,114.33 2,327.35
2016.9 2,292.53 2,341.37
2016.10 2,368.92 2,368.38
2016.11 2,484.21 2,539.53
2016.12 2,755.17 2,885.47
2017.1 2,917.92 2,927.64
2017.2 2,963.23 3,045.94
2017.3 3,304.22 3,274.02
2017.4 3,197.12 3,012.39
2017.5 3,411.26 3,075.43
2017.6 3,568.24 3,165.47
注:市场价格数据来源为同花顺。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角钢采购均价与公开市场价格基本趋同。2017年 5-6月,发行人采购均价略高于公开价格,主要系发行人在当时采购了部分单价较高的角钢,如 180*110*10、125*80*10 等规格,该等角钢价格高于上表中 5#角钢
(50*50*5)的公开价格。发行人于上述两个月期间采购的 5#角钢单价范围在3,000元/吨-3200元/吨之间,与公开市场价格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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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发行人 H型钢采购均价与公开市场价格对比
图 6.25.发行人 H型钢采购均价与公开市场价格对比走势图
时间 H型钢采购均价(元)无锡:H型钢:100*100*6*8:Q235B:莱钢:月:平均值(元)
2014.1 3,203.46 3,102.56
2014.2 3,199.28 3,058.32
2014.3 3,162.96 2,942.21
2014.4 3,064.70 2,831.91
2014.5 3,013.84 2,853.07
2014.6 2,907.54 2,777.35
2014.7 2,875.49 2,728.35
2014.8 2,953.58 2,683.35
2014.9 2,856.36 2,600.62
2014.10 2,743.34 2,545.21
2014.11 2,619.57 2,547.44
2014.12 2,568.80 2,553.70
2015.1 2,643.16 2,397.23
2015.2 2,325.46 2,126.70
2015.3 2,282.06 2,149.96
2015.4 2,396.82 2,157.51
2015.5 2,316.84 2,127.78
2015.6 2,218.62 2,030.93
2015.7 2,195.32 1,814.20
2015.8 2,048.56 1,845.75
2015.9 2,044.46 1,843.71
2015.10 2,047.07 1,865.15
2015.11 1,997.96 1,754.17
2015.12 1,919.31 1,664.81
2016.1 1,881.98 1,645.73
2016.2 1,950.96 1,648.15
2016.3 2,108.49 1,946.86
2016.4 2,463.03 2,2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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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5
时间 H型钢采购均价(元)无锡:H型钢:100*100*6*8:Q235B:莱钢:月:平均值(元)
2016.5 2,388.53 2,167.28
2016.6 2,184.23 2,099.72
2016.7 2,157.36 2,204.72
2016.8 2,444.84 2,303.98
2016.9 2,426.98 2,412.29
2016.10 2,466.45 2,432.10
2016.11 2,671.63 2,653.07
2016.12 2,843.03 2,826.73
2017.1 2,871.40 2,785.43
2017.2 3,111.86 2,848.85
2017.3 3,229.78 3,037.16
2017.4 2,761.86 2,651.82
2017.5 2,927.90 2,747.25
2017.6 3,018.98 2,891.22
注:市场价格数据来源为同花顺。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量较大的 H型钢规格较难找出合适的公开市场价格进行对比,无锡地区 100*100规格的 H型钢价格具有一定的参考性,由于不同规格的 H型钢的工艺和加工成本等区别,销售价格具有小幅差异,总体而言,发行人H型钢采购均价与公开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③发行人带钢采购均价与公开市场价格对比
图 6.26.发行人带钢采购均价与公开市场价格对比走势图
时间带钢采购均价(元)热轧带钢(3.5mm*685):上海:月:平均值(元)
2014.1 3,635.72 3465.91
2014.2 3,251.04 3371.76
2014.3 3,318.68 3308.10
2014.4 3,432.56 3427.14
2014.5 3,331.34 3403.33
2014.6 3,417.20 3381.50
2014.7 3,334.11 33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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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6
时间带钢采购均价(元)热轧带钢(3.5mm*685):上海:月:平均值(元)
2014.8 3,244.66 3237.62
2014.9 3,093.19 3042.73
2014.10 2,859.42 3052.11
2014.11 2,974.24 3085.50
2014.12 3,005.66 3032.61
2015.1 2,861.56 2686.67
2015.2 2,618.88 2588.82
2015.3 2,392.80 2539.09
2015.4 2,603.64 2417.14
2015.5 2,685.57 2416.00
2015.6 2,576.76 2340.48
2015.7 2,404.70 2137.83
2015.8 2,273.82 2122.86
2015.9 2,277.38 2059.05
2015.10 1,996.32 1957.78
2015.11 2,078.56 1858.57
2015.12 2,032.54 1817.39
2016.1 2,063.05 2047.00
2016.2 2,183.00 2025.00
2016.3 2,401.04 2373.04
2016.4 2,766.79 2856.84
2016.5 2,582.10 2604.29
2016.6 2,528.65 2448.57
2016.7 2,623.64 2627.14
2016.8 2,958.81 2805.65
2016.9 2,885.93 2737.14
2016.10 2,904.22 2814.44
2016.11 3,308.77 3213.64
2016.12 3,654.83 3695.91
2017.1 3,833.62 3648.95
2017.2 3,571.37 3755.79
2017.3 3,576.82 3636.09
2017.4 3,443.71 3177.89
2017.5 3,299.20 3197.62
2017.6 3,453.21 3362.73
注:市场价格数据来源为同花顺。
④发行人钢板采购均价与公开市场价格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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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7
图 6.27.发行人钢板采购均价与公开市场价格对比走势图
时间钢板采购均价(元)马鞍山:热轧板卷:15.75*2000*C:Q235B:马钢:月:平均值(不含税)(元)
2014.1 3,304.23 3,092.85
2014.2 3,244.14 3,099.55
2014.3 3,211.56 3,074.07
2014.4 3,120.75 3,059.83
2014.5 3,135.42 2,992.67
2014.6 3,062.96 2,968.38
2014.7 3,018.40 2,948.35
2014.8 3,004.95 2,927.96
2014.9 2,854.73 2,761.85
2014.10 2,970.91 2,669.37
2014.11 2,788.55 2,657.69
2014.12 2,557.66 2,704.94
2015.1 2,561.26 2,529.91
2015.2 2,396.60 2,296.13
2015.3 2,376.37 2,267.29
2015.4 2,341.87 2,221.00
2015.5 2,288.29 2,213.25
2015.6 1,830.32 2,075.70
2015.7 1,959.10 1,818.28
2015.8 1,974.87 1,769.23
2015.9 1,888.91 1,742.37
2015.10 1,906.85 1,745.96
2015.11 1,788.28 1,675.62
2015.12 2,022.77 1,670.01
2016.1 1,884.41 1,830.34
2016.2 1,970.85 1,859.45
2016.3 2,078.07 2,169.83
2016.4 2,529.44 2,548.72
2016.5 2,515.40 2,442.00
2016.6 2,332.48 2,2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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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8
时间钢板采购均价(元)马鞍山:热轧板卷:15.75*2000*C:Q235B:马钢:月:平均值(不含税)(元)
2016.7 2,375.63 2,295.89
2016.8 2,457.22 2,408.03
2016.9 2,580.44 2,398.45
2016.10 2,519.92 2,534.66
2016.11 2,952.18 2,996.11
2016.12 3,286.60 3,364.02
2017.1 3,328.06 3,353.13
2017.2 3,352.49 3,409.81
2017.3 3,244.72 3,286.51
2017.4 3,061.11 2,894.74
2017.5 2,971.75 2,840.86
2017.6 2,957.56 2,980.96
注:市场价格数据来源为同花顺。
由上,发行人钢材类原材料采购价格 2015年触底后反弹,变动趋势与公开市场价格基本一致。
2)矿石。
发行人采购各类密度的重晶石、铁矿石及钢渣等作为复合对重块填充物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重晶石与铁矿石价格走势调整采购比例,以及调整工艺增加填充单价较低的低密度矿石,采取多项有效措施降低矿石综合成本。报告期内,不同种类矿石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度 2014年
矿名种类比重(g/cm3)数量占比均价数量占比均价数量占比均价数量占比均价
轻矿 3.7-4.0 24.72% 279.27 2.02% 255.50 3.76% 264.22 --
中矿 4.0-4.2 24.27% 321.06 47.73% 310.29 21.82% 368.72 0.40% 384.62
重矿≥4.2 2.11% 397.44 26.64% 372.43 4.42% 433.31 0.60% 478.63铁矿石
小计 51.10% 304.00 76.39% 330.51 30.01% 365.16 1.00% 441.31
轻矿 3.7-4.0 ---- 2.89% 249.23 4.39% 251.52
中矿 4.0-4.2 -- 18.34% 324.48 22.68% 364.16 23.36% 385.29
重矿≥4.2 17.41% 407.96 5.28% 428.63 44.42% 450.75 71.25% 517.37重晶石
小计 17.41% 407.96 23.61% 347.75 69.99% 414.37 99.00% 474.42
钢渣轻矿 3.7以下 31.41% 146.43 ------
锰矿石重矿≥4.2 0.37% 1,239.32 ------
总计 100.00% 273.37 100.00% 334.90 100.00% 399.48 100.00% 473.31
由上,随着 2014 年以来铁矿石价格逐年下降,在生产工艺允许的情况下,发行人逐步加大从铜陵、马鞍山等周边采购密度能够满足要求、含铁量低的废弃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9
铁矿石,用于替代重晶石。因从周边铜陵、马鞍山等地采购废弃铁矿石运费大幅低于从贵州、湖北、湖南采购重晶石的运费,结合产品生产配比需要,发行人采取就近采购密度相对较低的中矿、轻矿类铁矿石,从贵州、湖北、湖南等运输距离较远的地方采购密度相对较高的重矿类重晶石,从而有效降低矿石采购成本。
另外,因销往西奥电梯等的复合对重块产品密度要求相对较低,可以填充部分成本更低的钢渣,故 2017年上半年发行人采购部分钢渣用于生产相关产品。
由于矿种、比重差异会造成价格差异,同种矿石下,不同比重区间的矿石价格差异较为明显。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从相同类型矿石的主要供应商采购价格差异不大,具体如下:
单位:元/吨
2017年 1-6月
供应商主要采购项目采购量占比采购均价新晃长征兄弟矿业有限公司重晶石-重矿 14.20% 401.71
安徽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钢渣-轻矿 34.27% 157.76
铜陵佳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铁矿石-中矿 15.43% 321.47
安徽重力配重贸易有限公司铁矿石-重矿、轻矿 9.97% 302.10
繁昌县顺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石-中矿 7.23% 286.71
大冶市忠耀商贸有限公司铁矿石-轻矿 6.42% 218.28
无锡鑫波财亨贸易有限公司铁矿石-轻矿 4.54% 238.90
合计 92.06%
2016年度
供应商主要采购项目采购量占比采购均价安徽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铁矿石-中矿 28.76% 320.04
芦溪县勇成矿产品加工厂铁矿石-重矿 13.30% 353.85
繁昌县顺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石-中矿 14.77% 303.21
宜都市鑫钡矿业有限公司重晶石-中矿 14.77% 290.33
安徽顺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铁矿石-中矿 9.86% 319.01
安徽重力配重贸易有限公司铁矿石-重矿、中矿 6.61% 386.98
重庆法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晶石-重矿 3.82% 368.40
合计 91.88%
2015年度
供应商主要采购项目采购量占比采购均价安徽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晶石-重矿 19.55% 417.02
武穴瀚福矿业有限公司重晶石-重矿 17.42% 430.42
芦溪县南利矿产品加工厂重晶石-中矿 15.95% 370.51
繁昌县顺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石-中矿 13.25% 324.32
芦溪县勇成矿产品加工厂铁矿石-中矿 8.99% 363.42
湖州南浔亿友电梯配件有限公司重晶石-重矿 6.35% 446.27
湖州浔晖矿业有限公司铁矿石-中矿 4.84% 378.70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00
芦溪县南星矿产品加工厂重晶石-重矿 3.22% 541.28
马鞍山顺昌炉料有限公司铁矿石-重矿 2.56% 438.54
合计 92.14%
2014年度
供应商主要采购项目采购量占比采购均价武穴瀚福矿业有限公司重晶石-重矿 28.12% 490.14
芦溪县南星矿产品加工厂重晶石-重矿 17.62% 470.51
新晃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晶石-重矿 9.97% 427.40
宜都宇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晶石-重矿、中矿 10.86% 349.40
郎溪县天和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重晶石-重矿 7.50% 496.33
安徽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晶石-重矿 5.67% 473.34
新晃长征兄弟矿业有限公司重晶石-重矿、中矿 4.08% 365.04
湖州南浔亿友电梯配件有限公司重晶石-重矿 2.58% 494.11
合计 86.41%
③铸铁毛坯件。
发行人采购的铸铁系专用于电梯、工程机械行业配重产品的一类铸铁,原材料以钢厂炉渣、废铁渣等废弃物资为主,杂质含量高,难以用于二次机械加工,故配重用铸铁生产成本主要与炉渣等废弃物资采购成本以及燃料焦炭价格变动有关。
报告期,因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大,工程机械行业整体不景气,配重用铸铁市场供过于求,价格出现明显下跌。2014-2016年,发行人铸铁毛坯件平均采购成本逐年下降,2016 年下半年以来,因燃料焦炭价格出现明显上涨以及炉渣等废弃物资价格出现小幅上涨,发行人采购的铸铁毛坯件自四季度以来出现上涨,2016 年全年均价仍低于 2015 年,2017 年上半年采购均价则明显上升。与配重用铸铁对应的铸造生铁,因具有良好的切削、耐磨和铸造性能,可用于铸造各种机床床座、铁管等,也可用于生产机械加工类铸件的原材料,用途广泛。铸造生铁的原材料主要为进口以及国产高品位铁矿石、锰铬等合金,因而,铸铁生铁的价格与铁矿石、各类合金价格走势高度相关。发行人采购的铸铁毛坯件因与铸造生铁原材料、工艺、用途等完全不同,其价格走势与铸铁生铁的走势相关性很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铸铁毛坯件主要供应商采购价格具体比较如下:
单位:元/吨
2017年 1-6月
供应商采购量占比采购均价
华晟金属 48.33% 2,530.31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01
安徽省登立达机械有限公司 13.53% 2,638.73
郏县亚鑫铸件有限公司 13.68% 2,580.68
宣城中晟 7.99% 2,476.48
扬州市金威铸造炉料有限公司 6.47% 2,525.63
合计 90.00%
2016年度
供应商采购量占比采购均价
华晟金属 72.35% 1,996.21
南京金中冶金铸造有限公司 10.98% 1,890.02
重庆市天奇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5.11% 2,096.32
安徽省登立达机械有限公司 4.55% 2,199.71
合计 93.00%
2015年度
供应商采购量占比采购均价
华晟金属 75.13% 2,134.18
南京金中冶金铸造有限公司 12.20% 2,200.68
武汉华盛祥工贸有限公司 3.37% 2,170.78
合计 90.69%
2014年度
供应商采购量占比采购均价
华晟金属 64.32% 2,991.10
南京金中冶金铸造有限公司 15.62% 3,025.70
郏县源丰铸件有限公司 0.87% 3,016.14
武汉华盛祥工贸有限公司 2.91% 2,954.11
嘉禾县鼎昌铸业五金厂 1.69% 2,966.13
合计 85.41%
2017年 1-6月,宣城中晟的采购价格偏低,主要系发行人自 2017年 5月从其采购,5月、6月均价与其他供应商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单位:元/吨
月份宣城中晟郏县亚鑫铸件有限公司
2017年 5月 2,470.75 2,478.52
2017年 6月 2,481.55 2,422.18
2016年下半年以来,因燃料焦炭价格出现明显上涨以及炉渣等废弃物资价格出现小幅上涨,发行人采购的铸铁毛坯件自四季度以来出现上涨。2016年度,南京金中冶金采购均价相对较低,主要系其年初采购量较大,而从安徽省登立达采购均价相对较高,则系自 2016年 9月开始从其采购所致。
2015年度、2014年度,发行人从各主要供应商采购均价差异不大。
④包装箱。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包装箱主要供应商采购价格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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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个
2017年 1-6月
供应商采购量占比采购均价
郎溪县年锁带锯加工厂 43.90% 209.02
溧阳市远程包装有限公司 18.13% 419.19
溧阳市乾康木业有限公司 17.92% 209.85
上海奉菱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9.56% 157.92
溧阳市天目湖青山木材加工厂 5.59% 219.07
郎溪县德萍木材加工厂 4.66% 167.23
合计 99.75%
2016年度
供应商采购量占比采购均价
郎溪县年锁带锯加工厂 47.82% 212.86
溧阳市远程包装有限公司 16.60% 447.15
溧阳市乾康木业有限公司 17.49% 220.54
溧阳市天目湖青山木材加工厂 7.37% 256.48
上海奉菱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10.21% 158.97
郎溪县德萍木材加工厂 0.52% 189.74
合计 99.99%
2015年度
供应商采购量占比采购均价
溧阳市远程包装有限公司 16.46% 469.68
郎溪县年锁带锯加工厂 32.79% 227.73
溧阳市乾康木业有限公司 27.41% 227.19
上海奉菱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11.55% 168.43
溧阳市天目湖青山木材加工厂 5.93% 255.82
溧阳市平桥进才杂柴经营部 4.96% 258.98
合计 99.10%
2014年度
供应商采购量占比采购均价
郎溪县年锁带锯加工厂 43.39% 212.05
溧阳市远程包装厂 15.34% 485.43
溧阳市乾康木业有限公司 24.22% 241.19
溧阳市平桥进才杂柴经营部 11.94% 272.04
溧阳市前程木业有限公司 3.08% 215.47
京威鳄鱼环保包装(上海)有限公司 0.96% 514.16
合计 98.93%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从溧阳市远程包装有限公司、京威鳄鱼环保包装(上海)有限公司采购的包装木箱均价较高,主要系其供货品种为 30 号箱、东芝 E 箱等钣金件产品的包装木箱,规格较大,长度通常可达 2-4米,价格较高。而郎溪县年锁带锯加工厂、溧阳市乾康木业有限公司、溧阳市天目湖青山木材加工厂等供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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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产品尺寸长度多为 1.3-1.7米的普通箱,价格基本为 200-250元/个。上海奉
菱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郎溪县德萍木材加工厂的供货型号长度基本在 0.5-1.2 米
之间,采购均价在 200元/个以下。
(2)能源
报告期内,发行人用电平均单价,以及煤炭、生物颗粒采购单价具体如下:
能源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电力(元/度) 1.02 0.97 0.98 1.04
煤炭(元/吨)- 614.31 667.20 701.24
生物颗粒(元/吨) 944.03 939.19 928.22 897.44
3、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所占成本比重
(1)主要原材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耗用主要原材料钢板、矿石等占营业成本比重具体如下:
原材料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矿石 3.22% 5.94% 8.49% 10.47%
铸铁毛坯件 15.82% 14.18% 12.85% 18.32%
钢板 22.24% 16.77% 12.03% 15.58%
带钢 4.63% 5.33% 6.82% 9.48%
H型钢 6.59% 4.22% 4.41% 6.24%
角钢 3.25% 4.22% 3.57% 5.94%
包装箱 5.38% 6.05% 5.06% 4.03%
合计 61.12% 56.71% 53.23% 70.06%
(2)能源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耗用电力、煤炭等能源占营业成本比重具体如下:
能源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电 1.24% 1.43% 1.26% 0.95%
煤炭- 0.02% 0.03% 0.06%
生物颗粒 0.14% 0.09% 0.06% 0.01%
合计 1.39% 1.54% 1.35% 1.02%
4、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从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以及占原材料采购
总额比例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比
1 上海鸿贾实业有限公司钢板、带钢等 3,629.74 20.50%
华晟金属铸铁毛坯件、衬套 1,636.69 9.24%2017年 1-6月 2
宣城中晟(注)铸铁毛坯件 247.64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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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1,884.33 10.64%
3 溧阳南祥贸易有限公司 H 型钢、钢板、角钢等 1,613.86 9.12%
4 溧阳市华隆物资有限公司角钢、H型钢等 992.67 5.61%
5 安徽省登立达机械有限公司铸铁毛坯件 476.51 2.69%
合计 8,597.11 48.56%
1 上海鸿贾实业有限公司钢板、带钢等 4,164.29 12.80%
2 华晟金属铸铁毛坯件、衬套 4,136.48 12.71%
3 溧阳南祥贸易有限公司钢板、H型钢、角钢等 3,444.34 10.59%
4 溧阳市华隆物资有限公司角钢、H型钢、钢板等 1,212.56 3.73%
5 郎溪县年锁带锯加工厂包装箱 1,064.95 3.27%
2016年
合计 14,022.63 43.10%
1 华晟金属铸铁毛坯件、衬套 4,001.24 12.30%
2 上海鸿贾实业有限公司钢板、带钢等 2,860.54 8.79%
3 溧阳南祥贸易有限公司带钢、H型钢、角钢等 2,098.39 6.45%
4 溧阳市华隆物资有限公司角钢、H型钢、钢板等 912.66 2.81%
5 江阴市澳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带钢 827.13 2.54%
2015年
合计 10,699.96 32.89%
1 华晟金属铸铁毛坯件、衬套 5,168.25 13.04%
2 溧阳南祥贸易有限公司钢板、H型钢、角钢等 4,003.44 10.10%
3 江阴大工钢贸有限公司带钢、角钢、H型钢等 2,830.05 7.14%
4 上海鸿贾实业有限公司钢板 1,988.50 5.02%
5 溧阳市华隆物资有限公司角钢、H型钢、钢板等 1,758.93 4.44%
2014年
合计 15,749.17 39.75%
注:2017 年 1 月,华晟金属共同控制人之一蒋福荣与其妻子李建英共同设立宣城中晟,发行人自 2017 年 5 月起从宣城中晟采购铸铁毛坯件。蒋福荣与吕腊保在共同经营华晟金属过程中,分别有各自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独立的铸铁毛坯件生产线。蒋福荣设立宣城中晟后,仍然沿用原自有生产线进行生产。2017年 8月,华晟金属股东变更,蒋福荣将所持所有华晟金属股权转让给吕腊保妻子陈爱青,且不再担任华晟金属监事一职。鉴于 2017年 8月之前,蒋福荣仍系华晟金属重要股东以及监事,故上表将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从华晟金属、宣城中晟的采购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服务主要为运输服务。报告期,从主要运输供应商华友运输采购服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总运费比重2017年 1-6月华友运输运输服务 832.06 82.54%
2016年度华友运输运输服务 1,768.22 88.95%
2015年度华友运输运输服务 1,668.82 73.84%
2014年度华友运输运输服务 1,973.83 78.50%
除以上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发行人从重要的产成品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报告期,发行人主要从广州奥隆采购对重块、玻璃钢等产成品。2016 年、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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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从广州奥隆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1,277.98 万元、522.37 万
元。
报告期,发行人主要从广州鹏烨采购对重块、玻璃钢等产成品。2015 年、2016年发行人从广州鹏烨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1,267.66万元和 223.93万元,后广
州鹏烨于 2016年 10月注销。
上述原材料供应商、重要产成品供应商以及主要运输服务商中,华晟金属、华友运输、广州鹏烨以及广州奥隆曾经为发行人关联方,后于 2013 年发行人与华晟金属、广州鹏烨解除了关联关系,2015 年 11 月、2016 年 2 月发行人分别解除与华友运输、广州奥隆的关联关系。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整体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及主要运输服务商较为稳定。2015 年,江阴市澳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为新进前五大供应商,2016 年,郎溪县年锁带锯加工厂为新进前五大供应商,2017 年 1-6 月安徽省登立达机械有限公司为新进前五大供应商。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前五大供应商有四家未发生变化,主要运输服务供应商也未变更。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较为稳定,原因系主营业务保持稳定,一直为电梯配重产品、钣金产品等电梯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动。
(3)发行人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发生变动的原因
发行人的原材料采购主要以铸铁对重块所需的铸铁毛坯件、钢板对重块、钣金产品所需的各类钢材为主。
①铸铁毛坯件供应商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华晟金属一直是公司的主要铸铁毛坯件供应商。发行人与华晟金属一直保持合作关系,系受铸造行业的行业特点影响。因华晟金属地处郎溪,运输半径短,能保证公司对铸铁毛坯件的需求,且采购价格与其他供应商对比未失公允,故近年来交易量一直较为稳定。同时,铸造行业投资量较大,投资回报相对较低,又面临较大的安全生产、环保风险,公司通过多年的合作,遴选出 2-3家铸铁毛坯件供应商,分散采购,以降低采购风险。故,2017 年上半年,公司从华晟金属的采购比例有所降低,从安徽省登立达机械有限公司采购量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晟金属之间的铸铁毛坯件购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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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采购铸铁毛坯件 1,632.38 4,098.76 3,982.96 5,083.11
占铸铁毛坯件采购总额比重 48.35% 72.06% 73.25% 63.81%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及各子公司铸铁毛坯件主要供应商均位于公司所在省份及临近省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公司所在地主要供应商所在地区
宣城市华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安徽省宣城市
宣城市中晟铸造有限公司安徽省宣城市
南京金中冶金铸造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
安徽省登立达机械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
华菱精工及安华机电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
郏县亚鑫铸件有限公司河南省郏县
广州华菱广东省广州市嘉禾县鼎昌铸业五金厂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重庆华菱重庆市铜梁区重庆市天奇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
注: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位于湖南省南部,距离广州华菱较近。
②各类钢材供应商变化情况
自2014年至2016年初,由于整体市场环境变化,钢材价格逐年下降。长期持续性的价格下跌给整个钢贸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由于钢材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动荡致使实力较弱的企业不断消失,不同钢贸企业对于市场把控能力的差别也逐渐显现。发行人的供应商江阴大工钢贸有限公司,因报价较高的原因,2015年起发行人从其采购量下降,不再为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江阴市澳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由于信用条件较高,2016年起对其的采购有所下降。上海鸿贾实业有限公司、溧阳南祥贸易有限公司、溧阳市华隆物资有限公司,近年来报价较为适中,具有竞争优势,且发货速度快,质量稳定,发行人从该等企业的采购保持稳定,维持较高的比例。
③包装箱供应商变化情况
发行人30号箱、15号箱及东芝E箱采用木箱包装,其中15号箱产量最高,相关木箱采购额较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通过郎溪县年锁带锯加工厂及溧阳市乾康木业有限公司采购配套 15 号箱的包装箱。2016 年,发行人 15 号箱的产量较上年增长
34.98%,且郎溪县年锁带锯加工厂的包装箱份额也有所增长,故进入前五大供
应商。
2017年 1-6月,公司从郎溪县年锁带锯加工厂的采购金额为 437.29万元,
未列入前五大供应商,主要系 2017年上半年,15号箱产量未及去年同期水平,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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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包装箱采购均价略有下降,相对钢材、铸铁毛坯件随市场价格大幅上升,非钢材供应商采购额占比下降,故其未进入前五名。
(4)2014年至 2017年 1-6月,公司各年前十大供应商合计共 21家。各供
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供应商
1 上海鸿贾实业有限公司
宣城市华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 宣城市中晟铸造有限公司
3 溧阳南祥贸易有限公司
4 广州奥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5 溧阳市华隆物资有限公司
6 郎溪县年锁带锯加工厂
7 重庆市昊邦钢材有限公司
8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锐威贸易有限公司
9 溧阳市远程包装有限公司
10 马鞍山市海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1 广州市鹏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12 江阴市澳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3 安徽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4 徐州市常润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15 武穴瀚福矿业有限公司
16 南京金中冶金铸造有限公司
17 江阴大工钢贸有限公司
18 江阴市华士金属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19 嘉禾县鼎昌铸业五金厂
20 安徽省登立达机械有限公司
21 郏县亚鑫铸件有限公司
注:上述供应商包括原材料及产成品供应商。
上述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上海鸿贾实业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王金海、兰敏敏
法定代表人王金海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王金海;监事:兰敏敏
成立时间 2009年 10月 29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虎林路 58号 602-6室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建筑装潢材料、木材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采购商品钢板、带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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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②宣城市华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及宣城市中晟铸造有限公司
A.宣城市华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吕腊保
法定代表人吕腊保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吕腊保;监事:陈爱青(陈爱青为吕腊保妻子)
成立时间 2013年 3月 25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住所郎溪县梅渚镇大梁村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废旧物资的回收。电梯、叉车、重型机械铸铁配重铁的制造及销售(涉及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采购商品铸铁毛坯件等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已于 2013年解除关联关系
注:华晟金属的股东和主要人员于 2017年 8月变更。报告期内,蒋福荣与吕腊保各持有华晟金属 50%的股权,两者为华晟金属的共同控制人。
B.宣城市中晟铸造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蒋福荣、李建英
法定代表人蒋福荣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蒋福荣;监事:李建英(李建英为蒋福荣妻子)
成立时间 2017年 1月 6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住所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大梁村(工业园)
经营范围
通用铸铁件制造项目的筹建;通用铸铁件的开发、设计及销售;废旧物资的收购、利用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采购商品铸铁毛坯件等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7 年 1 月,华晟金属共同控制人之一蒋福荣与其妻子李建英共同设立宣城中晟,发行人自 2017 年 5 月起从宣城中晟采购铸铁毛坯件。蒋福荣与吕腊保在共同经营华晟金属过程中,分别有各自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独立的铸铁毛坯件生产线。蒋福荣设立宣城中晟后,仍然沿用原自有生产线进行生产。2017 年 8月,华晟金属股东变更,蒋福荣将所持所有华晟金属股权转让给吕腊保妻子陈爱青,且不再担任华晟金属监事一职。鉴于 2017 年 8 月之前,蒋福荣仍系华晟金属重要股东以及监事,故上表将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从华晟金属、宣城中晟的采购合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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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溧阳南祥贸易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张建忠
法定代表人张建忠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建忠;监事:甘东海
成立时间 2012年 12月 11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住所溧阳市溧城镇上阁楼村委上阁楼村 318号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建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线电缆、消防器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采购商品钢板、带钢、H型钢、角钢等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④广州奥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朱清泉
法定代表人朱清泉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朱清泉;监事:陈亚明
成立时间 2010年 3月 29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公路石基村路段南侧
经营范围金属结构制造;机械配件批发;金属制品批发;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制附件及架座制造。
采购商品复合对重块等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已于 2016年解除关联关系
⑤溧阳市华隆物资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张涛、吴桂芬
法定代表人张涛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涛;监事:吴桂芬
成立时间 2009年 7月 14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
住所溧阳市溧城镇清溪路南端建工交易市场营业房 21号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机电设备、非危险品化工原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璜材料、橡塑制品、箱包面料、劳保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采购商品钢板、角钢、H型钢等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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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郎溪县年锁带锯加工厂
股东信息张年锁
法定代表人张年锁
主要人员个人独资企业
成立时间 2012年 7月 13日
注册资本 200万元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凌笪乡凤凰山
经营范围非疫木木材收购、加工、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采购商品包装箱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⑦重庆市昊邦钢材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李杰辉、黄玉桃
法定代表人黄玉桃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经理:黄玉桃;监事:李杰辉
成立时间 2015年 2月 27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住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金桥路 3号加工楼 3-1号楼-201经营范围
销售:钢材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物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采购商品钢板、角钢、带钢、H型钢等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⑧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锐威贸易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曾燕梅、区瑞欢
法定代表人区瑞欢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经理:区瑞欢;监事:曾燕梅
成立时间 2000年 11月 13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广东乐从钢铁世界 A9区中四路 6、8号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采购商品钢板等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⑨溧阳市远程包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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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信息黄昕巍、黄秋庭
法定代表人黄昕巍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昕巍;监事:黄秋庭
成立时间 2013年 8月 1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住所溧阳市上黄镇飞跃路 6号
经营范围木质容器、纸箱、出口包装箱制造、加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
采购商品包装箱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⑩马鞍山市海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夏进、臧延海、李之芳、尹扬正、姜桂宝、徐川、徐友龙、甘庆保
法定代表人夏进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夏进;监事:徐川
成立时间 2001年 11月 12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石桥镇
经营范围
加工制造、销售金属制品、铸件、电力金具、环保设备(除专控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采购商品钢板、带钢等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广州市鹏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已于 2016年 10月 31日注销)
股东信息罗春翔、韩韵虹、钱云鹏、庄琴、宣镇涛
法定代表人钱云鹏
主要人员庄琴、钱云鹏
成立时间 2014年 2月 28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小乌工业区华声厂房自编 4号
经营范围机械零部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其他木材加工。
采购商品对重块、铁盒、底盒等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已解除关联关系
?江阴市澳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赵国华、唐秀芬
法定代表人赵国华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赵国华;监事:唐秀芬
成立时间 1993年 3月 9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住所江阴市周庄镇周庄村赶船墩
经营范围冷轧带钢;五金配件、矽钢片、薄板、型钢、电工材料、五金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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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压件的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采购商品带钢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安徽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求德
主要人员董事长:于道金;董事兼总经理:张求德;董事:张帆;监事:沈振山
成立时间 2010年 3月 19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新发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
废旧物资、铁矿石、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收购、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采购商品废弃矿石、废钢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徐州市常润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张军、刘咨虎、刘标
法定代表人刘咨虎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刘咨虎;监事:刘标
成立时间 2008年 9月 9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住所睢宁县高作镇八里钢铁市场南路西侧
经营范围
电梯配件(电梯轨道、电梯对重块、电梯塑料件)、工程机械配件制造销售;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采购商品采购复合对重块、钢板对重块、带钢等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已于 2015年解除关联关系
?武穴瀚福矿业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曹宇、魏北斗
法定代表人魏北斗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魏北斗;监事:曹宇
成立时间 2014年 5月 26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住所湖北省武穴市余川镇政府院内(办公大楼二楼西五办公室)
经营范围
非金属矿石及产品(不含需国家专项审批的品种)、煤炭、建筑材料(不含木材及需国家专项审批的品种)、高岭土(不含需国家专项审批的品种)、重晶石(不含需国家专项审批的品种)、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货物品名表》中的品种、监控、易制毒、化学试剂等需国家专项审批的化学品及化工产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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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未取得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需办理行政许可的证件及国家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
采购商品矿石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南京金中冶金铸造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郭守琴、宋发林
法定代表人宋发林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宋发林;监事:郭守琴
成立时间 2009年 5月 27日
注册资本 560万元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民族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金属铸造;机械产品制造、加工、销售;保温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采购商品铸铁毛坯件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17江阴大工钢贸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赵小平、周惠明
法定代表人周惠明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周惠明;监事:赵小平
成立时间 2010年 7月 21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
住所江阴市澄江东路 3号 A109-110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铁合金、建材、机械设备的销售。**(以上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采购商品钢板、角钢、H型钢等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江阴市华士金属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市华西金属软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建刚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建刚;监事:李中兴
成立时间 1988年 4月 15日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江阴市华西彩镀钢板有限公司对面)
经营范围
铝型材、铝板材、铝制品、铝塑钢门窗、焊管、发电、散热器、卷板、线材、磷铜球、铜排、铜制品、铜管、空温式气化器、水浴式气化器、冷轧带钢、中空玻璃的制造、加工;铝塑钢门窗的安装;幕墙的设计、加工、安装;贵金属制品及其他金属制品、金属材料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14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采购商品带钢等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嘉禾县鼎昌铸业五金厂
投资人信息唐建华
投资人唐建华
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成立时间 2007年 1月 3日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坦塘工业园新办公楼六楼 601
经营范围铸件制造及五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采购商品铸铁毛坯件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安徽省登立达机械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周洁、吴登云、夏小龙、夏业宏
法定代表人夏业宏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夏业宏;监事:夏小龙
成立时间 2013 年 2 月 4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住所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
电梯零部件、机械零部件、生铁的铸造、销售;铸件的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采购商品铸铁毛坯件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郏县亚鑫铸件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吴建中、吴亚星
法定代表人吴建中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兼经理:吴建中;监事:吴亚星
成立时间 2012年 8月 6日
注册资本 600万元
住所郏县薛店镇吕沟村
经营范围铸件加工销售,建材、机电设备销售
采购商品铸铁毛坯件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公司经营使用的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和运输设备。截至 2017年 6月末,本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15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折旧年限成新率
机器设备 12,496.18 4,428.40 - 8,067.78 5-10年 64.56
房屋建筑物 8,700.73 2,024.89 - 6,675.83 20年 76.73
工具器具 938.03 323.87 - 614.16 5年 65.47
运输设备 721.19 466.26 - 254.93 5年 35.35
办公设备 180.68 122.40 - 58.29 5年 32.26
合计 23,036.81 7,365.82 - 15,670.99 68.03
注:成新率=净值/原值
(一)机器设备
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入账时间原值成新率
数控冲剪复合中心 2014年 8月 31日 1,600.54 73.08%
村田门板生产线 2015年 7月 30日 947.04 81.79%
车铣复合加工中心 2015年 5月 31日 512.82 80.21%
数控 CO2激光切割机床 1台 2013年 4月 30日 434.25 60.42%
AMADA激光切割机 2013年 6月 1日 267.01 61.03%
大功率激光切割机 2015年 9月 30日 256.41 83.37%
卧式镗铣加工中心 2015年 5月 31日 255.56 80.21%
数控转塔式冲床 2010年 6月 30日 253.89 33.50%
数控冲床、折弯机 2011年 10月 14日 248.63 46.17%
数控转塔式冲床 2013年 8月 1日 239.19 63.58%
激光机切割加工中心 2010年 5月 8日 237.18 32.71%
激光切割机 2014年 5月 1日 229.06 70.71%
卧式加工中心 2016年 11月 30日 184.28 94.46%
卧式加工中心 2016年 11月 30日 184.28 94.46%
数控立车 2015年 5月 31日 170.82 80.21%
AMADA数控冲床 2013年 6月 1日 154.36 61.03%
数控液压折弯机 2010年 6月 30日 150.55 33.50%
立式加工中心 2011年 12月 14日 133.33 47.75%
加工中心 2011年 11月 19日 132.91 46.96%
加工中心 2012年 11月 12日 132.91 56.46%
数控冲床 1,折弯机 1,压力机 3 2013年 6月 1日 130.47 60.69%
自动焊接生产线 2015年 7月 7日 128.63 81.79%
大型静电喷粉涂装线 2014年 1月 2日 124.79 67.54%
树脂砂设备 2016年 1月 23日 115.38 85.74%
中频无芯感应熔炼炉 2016年 6月 1日 111.11 89.70%
压力机/液压机个一台 2009年 7月 9日 103.42 24.79%
高精密度全数控折弯机 2010年 2月 28日 102.56 30.33%
立式车床 2012年 3月 8日 93.59 50.12%
开式固定台压力机 5台 2015年 3月 31日 89.74 78.63%
油机立式车削中心 2016年 11月 30日 83.97 94.46%
数控冲床 2011年 11月 21日 83.76 4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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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6
名称入账时间原值成新率
数控机床 2014年 1月 1日 82.05 67.54%
桥式坐标测量仪 2015年 5月 31日 70.94 80.21%
焊接机器人四台 2013年 7月 17日 69.40 62.79%
钢轨 2012年 4月 13日 67.65 50.92%
ET-300数控转塔冲床 2006年 12月 31日 59.35 5.00%
数控折弯机 2012年 4月 9日 57.26 50.92%
挤出机组 2010年 11月 30日 57.09 37.46%
天田高精度折弯机 2015年 3月 31日 55.56 78.62%
提升机、除尘机、风机 2015年 10月 1日 53.65 83.37%
焊接机器人 2013年 8月 5日 52.05 63.58%
涂装设备流水线 2009年 12月 27日 51.28 28.75%
焊接机器人工作站两台 2015年 9月 30日 43.76 83.38%
注:成新率=净值/原值
(二)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房地产权证情况如下:
房产权证号权利人房屋座落用途面积(㎡)取得方式他项权利1 房地权郎梅第15044373号发行人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办公 499.61 无
2 房地权郎梅第15044374号发行人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厂房 1827.09
购买

3 郎房地权证梅渚字第 15087235号发行人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车间 14145.91 自建无
3687.30 4 房地权郎梅字第61750号安华机电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厂房 8450.38
自建已抵押
4680.25 厂房 2168.64 5 房地权郎溪第04176号安华机电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
食堂 1386.87
自建已抵押
厂房 1908.63 6 房地权郎溪第04175号安华机电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综合 331.66 自建已抵押
7 房地权郎溪第01467号安华机电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办公 2316.14 自建已抵押
10834.68
7687.93 8 房地权郎溪第01468号安华机电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厂房
5009.83
自建已抵押
2643.25 9 房地权郎梅第02376号福沃德
郎溪县梅渚镇镇东村厂房 3956.7 自建已抵押
门卫 48.44
厂房 953.75 10 房地权郎梅第02377号福沃德
郎溪县梅渚镇镇东村
办公 545.13
自建已抵押
自 2016 年 6 月 29 日起,郎溪县正式实施房产证和土地证双证合一。2016年 8 月,发行人共计取得 11 项不动产权证书,全部坐落于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一宗面积为 23706.4m2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至 2057年
6月 28日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不动产权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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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7
序号不动产权证号权利人坐落土地/房屋用途建筑面积(m2)
取得
方式
他项权利
1 皖(2016)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14号发行人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工业用地/工业 107.89 购买无
2 皖(2016)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16号发行人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工业用地/住宅 107.89 购买无
3 皖(2016)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17号发行人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工业用地/住宅 107.89 购买无
4 皖(2016)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19号发行人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工业用地/住宅 107.89 购买无
5 皖(2016)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20号发行人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工业用地/住宅 107.89 购买无
6 皖(2016)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21号发行人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工业用地/住宅 107.89 购买无
7 皖(2016)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22号发行人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工业用地/工业 1,503.43 购买
8 皖(2016)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23号发行人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工业用地/工业 1,503.43 购买
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注)9 皖(2016)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25号发行人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工业用地/工业 1,503.43 购买无
10 皖(2016)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26号发行人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工业用地/其他 78.00 购买无
11 皖(2016)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27号发行人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区工业用地/其他 73.44 购买无
注:2017年 8月 15日,因拆借的资金未能在约定期限还款,华菱精工向溧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常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立即归还借款人民币 60 万元;判令被告常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借款利息,(利息计算本金为 60 万元,利率为年利率6%,利息计算期间自 2016年 7月 20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判令江苏华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7年 8月 16日,华菱精工向溧阳市人民法院提请保全申请,并提供皖(2016)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23 号不动产作为担保。2017 年 8 月 22
日,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苏 0481执保 308号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常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江苏华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62 万元或保全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本案已于 2017年 10月 9日经溧阳市人民法院判决,判决被告常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向原告华菱精工支付欠款 60万元及利息(利率为年利率 6%)。
2017年 7月 10日,由于安华机电按照合同约定条款交付产品,但汉普森电梯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安华机电向安徽省郎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汉普森电梯有限公司立即给付货款 1,140,610.08元。针对于尚未收回的债权,安
华机电已向法院申请了资产冻结书,法院依法查封了该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公司提供皖
(2016)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22 号不动产作为担保。本案已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经
郎溪县人民法院判决,判决被告汉普森电梯有限公司向原告安华机电支付货款 1,140,610.08
元。
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房产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期限用途房屋坐落租赁面积(m2)产权证号
1 2017.7.1至2018.6.30
6,861
渝(2016)铜梁
区不动产权第000135441号 重庆强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
华菱 2017.7.1至
2018.6.30
工业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金地大道 15号 2,081
渝(2016)铜梁
区不动产权第000135683号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18 广州市番禺东发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华菱
电梯
(注 1)
2013.03.01至
2019.02.28 工业
广州市番禺区东涌镇啟新路 92号
2,000 注 2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安华
机电
2015.02.01至
2018.02.28 工业
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2121号
1,812
沪房地闵字
( 2012 )第
029973号 纳什空间创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华菱精工
2016.11.18至
2017.11.17 办公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18号院 2 号楼18层 1803
127.91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504001号
注 1:签署该租赁协议时,广州华菱尚未设立,故由华菱电梯签署该协议。该房产实际一直由广州华菱使用,且广州华菱直接向广州市番禺东发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租金。
注 2:广州华菱租赁的房屋未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根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南沙分局出具的“穗租备 2013D1510313437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根据东涌国土资源管理所和东涌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广州华菱所使用的土地和厂房不属于新增违法用地、违建厂房,且未列入土地卫片执法监察中须查处整改的范围。
(三)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本公司无形资产原值为 2,270.63 万元,账面价值为
1,766.98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序号项目初始
金额
摊销期限(月)
摊余
价值
剩余摊销期限(月)1 郎国用(2012)第 511号 381.14 600 344.45 534
2 郎国用(2009)第 268号 308.00 578 255.25 479
3 郎国用(2009)第 365号 200.00 574 166.90 479
4 郎国用(2015)第 396号 349.98 600 328.40 563
5 11项不动产权证书所共有的宗地 229.31 490 219.42 479
6 郎国用(2016)第 642号 112.95 600 110.33 586
土地使用权
7 皖(2017)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008448号 162.71 600 154.20 563
技术使用权 8 电梯补偿缆专利使用权 180.00 80 - 0
9 带高压喷雾系统的干燥窑 60.00 60 33.00 33
专利权 10 高温炭化窑风机轴冷却密封系统 60.00 60 33.00 33
11 高温炭化窑风机轴冷却密封系统 60.00 60 33.00 33
12 木材炭化控制系统 20.00 60 11.00 33
13 木材炭化实验窑 20.00 60 11.00 33
14 大型干燥窑用的墙面结构 20.00 60 11.00 33
15 木材干燥实验窑 20.00 60 11.00 33
16 烘干加热房 20.00 60 11.00 33
非专利技术
17 木材烘干房大门立柱结构 20.00 60 11.00 33
18 用友 ERP软件 27.15 120 16.74 74
专用软件 19 金蝶财务软件 19.38 120 6.30 39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19
类别序号项目初始
金额
摊销期限(月)
摊余
价值
剩余摊销期限(月)合计 2,270.63 - 1,766.98 -
注:郎国用(2016)第 642号、郎国用(2015)第 396号土地使用权初始金额较 2016
年末合计减少 162.71万元,系 2017年 5月华菱精工将土地转让给安华机电所致。2017年
8月 25日,安华机电取得郎溪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皖(2017)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008448
号”《不动产权证》。截至目前,华菱精工就上述两块土地的新的土地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
11项不动产权证书所共有的宗地系皖(2016)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14号、皖(2016)
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16号等 11项不动产权证书所共有面积为 23706.4m2的宗地,详见
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五、(二)房屋及建筑物”。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权利人土地使用证号座落用途使用权类型
面积(m2)权利终止日他项权利华菱精工郎国用(2015)
第 446号梅渚镇大梁工业园工业出让 15,452.00 2057年 6月无
华菱精工郎国用(2015)
第 396号梅渚镇大梁工业园工业出让 45,099.00 2064年 6月无
华菱精工郎国用(2016)
第 642号梅渚镇大梁工业园工业出让 13,848.00 2066年 7月无
华菱精工 11项不动产权证书所共有的宗地梅渚镇大梁工业园工业出让 23,706.40
2057年 6月28日无
安华机电郎国用(2009)第268号梅渚镇大梁工业园工业出让 36,636.00 2057年 6月
已抵押
安华机电郎国用(2009)
第 365号梅渚镇大梁工业园工业出让 67,751.00 2057年 6月
已抵押
福沃德郎国用(2012)
第 511号梅渚镇镇东村工业出让 32,258.00 2062年 8月
已抵押
安华机电
皖(2017)郎溪
县不动产权第0008448号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村工业出让 15,269.00 2064年 6月无
注 1:郎国用(2015)第 446 号土地使用权系公司外购取得。2011 年公司向郎溪县恒
久热镀锌有限公司购买该土地使用权及房地权郎梅第 15044373号、房地权郎梅第 15044374号地上建筑物等资产,因购买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难以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合理分配,故公司将其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注 2:2017年 8月 25日,安华机电取得郎溪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皖(2017)郎溪县不
动产权第 0008448 号”《不动产权证》,土地面积共 15,269 ㎡。该土地是安华机电从华菱精工受让取得,其中,从“郎国用(2015)第 396号”土地分割 11.742.02㎡,从“郎国用(2016)
第 642号”土地分割 3,526.98㎡。截至目前,华菱精工就上述两块土地的新的土地证书尚在
办理过程中。
2、商标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2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商标持有人商标图案注册号注册有效期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
华菱电梯第 5275580号 2009/4/21至2019/4/20
第 7类:电梯(升降机);升降设备;自动梯;可移动楼梯(自动扶梯);可移动人行道(截止)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拥有 6 项发明专利及 46 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一项专利的排他许可使用权(专利号为:ZL201110418221.7)。公
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
专利类型专利权人申请日期有效期
1 一种电梯配重件的加工工艺 ZL200510040209.1 发明专利
华菱精工 2005.5.25 2025.5.24
2 一种玻璃钢电梯对重防护栏及其生产工艺 ZL201410135062.3
发明专利华菱精工 2014.4.4 2034.4.3
3 以钢丝绳为承重件的电梯随行电缆或补偿缆的悬挂装置 ZL201310200378.1
发明专利安华机电 2013.5.27 2033.5.26
4 一种整体式电梯对重装置 ZL201410166234.3 发明专利
华菱精工 2014.04.24 2034.4.23
5 玻璃钢连续机制成型装置 ZL201410134994.6 发明专利
华菱精工 2014.04.04 2034.04.03
6 悬挂扁平形电缆的装置 ZL201310142121.5 发明专利
安华机电 2013.4.23 2033.4.22
7 一种电梯用电子配重框焊接组装翻转平台 ZL 201220373958.1
实用新型华菱精工 2012.7.31 2022.7.30
8 一种用于电梯支架的烤漆槽 ZL201220373962.8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2.7.31 2022.7.30
9 配重块封板自动送料台 ZL201220374171.7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2.7.31 2022.7.30
10 电梯补偿缆收线装置 ZL201220374043.2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2.7.31 2022.7.30
11 无铁板外壳的矿石配重块模具 ZL201320020478.1
实用新型华菱精工 2013.1.15 2023.1.14
12 玻璃钢电梯对重防护栏的成型模具组 ZL201420163160.3
实用新型华菱精工 2014.04.04 2024.04.03
13 玻璃钢冷却切断装置 ZL201420163159.0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4.04.04 2024.04.03
14 一种整体式电梯对重装置 ZL201420201373.0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4.04.24 2024.04.23
15 一种电梯用调节对重块 ZL201420201315.8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4.04.24 2024.04.23
16 一种玻璃钢电梯对重防护栏 ZL201420163165.6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4.04.04 2024.04.03
17 玻璃纤维切断装置 ZL201420163163.7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4.04.04 2024.04.03
18 电梯补偿缆悬挂装置 ZL201520511532.1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5.7.15 2025.7.14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21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
专利类型专利权人申请日期有效期
19 一种分段式碰焊电极 ZL201520511342.X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5.7.15 2025.7.14
20 用于电梯补偿缆悬挂装置的连接件 ZL201520511263.9
实用新型华菱精工 2015.7.15 2025.7.14
21 一种导轨吊装工装 ZL201520511276.6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5.7.15 2025.7.14
22 电梯拽引机台拼接工装 ZL201520511429.7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5.7.15 2025.7.14
23 一种磁场电枢工装 ZL201520511502.0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5.7.15 2025.7.14
24 电梯电机盖运输工装 ZL201520511446.0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5.7.15 2025.7.14
25 电梯门板试验台 ZL201520517929.1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5.7.15 2025.7.14
26 一种电梯用弹簧缓冲器焊接夹具 ZL201520511264.3
实用新型华菱精工 2015.7.15 2025.7.14
27 用于电梯对重框加工的翻转拼装平台 ZL201520511436.7
实用新型华菱精工 2015.7.15 2025.7.14
28 电缆弯曲试验机 ZL201520517928.7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5.7.15 2025.7.14
29 电梯对重装置 ZL201621052007.9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6.9.13 2026.9.12
30 复合对重压紧装置 ZL201621051283.3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6.9.13 2026.9.12
31 一种电梯对重装置 ZL201621051271.0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6.9.13 2026.9.12
32 一种电梯门机 ZL201621051282.9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6.9.13 2026.9.12
33 一种对重装置 ZL201621051277.8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6.9.13 2026.9.12
34 一种嵌入式电梯对重装置 ZL201621051272.5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6.9.13 2026.9.12
35 一种新型电梯补偿缆 ZL201621051276.3 实用新型
华菱精工 2016.9.13 2026.9.12
36 电梯上梁万向送料架 ZL 201220374392.4 实用新型
安华机电 2012.7.31 2022.7.30
37 工件悬挂装置 ZL 201220373889.4 实用新型
安华机电 2012.7.31 2022.7.30
38 生产电枢的工装 ZL 201320207544.6 实用新型
安华机电 2013.4.23 2023.4.22
39 测量电梯补偿缆用的新型计米器 ZL 201320207595.9
实用新型安华机电 2013.4.23 2023.4.22
40 电梯曳引机用的电枢 ZL 201320207677.3 实用新型
安华机电 2013.4.23 2023.4.22
41 一种电梯钢丝绳张力缓冲架 ZL 201320207712.1 实用新型
安华机电 2013.4.23 2023.4.22
42 用于电梯部件除锈的抛丸清理机 ZL 201320207713.6
实用新型安华机电 2013.4.23 2023.4.22
43 一种检测电梯用电缆自由弯曲半径的装置 ZL 201320207714.0
实用新型安华机电 2013.4.23 2023.4.22
44 电梯线缆加工的送料装置 ZL 201320207722.5 实用新型
安华机电 2013.4.23 2023.4.22
45 悬挂扁平形电缆的装置 ZL 201320207779.5 实用新型
安华机电 2013.4.23 202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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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
专利类型专利权人申请日期有效期
46 带高压喷雾系统的干燥窑 ZL201320343576.9 实用新型
福沃德 2013.6.17 2023.6.16
47 高温炭化窑风机轴冷却密封系统 ZL201320343633.3
实用新型福沃德 2013.6.17 2023.6.16
48 木材干燥窑坎入式自动开启安装检查小门 ZL201620091840.8
实用新型福沃德 2016.1.30 2026.1.30
49 木材干燥窑排湿热能回收装置 ZL201620091839.5
实用新型福沃德 2016.1.30 2026.1.30
50 木材干燥窑一体式排湿窗 ZL201620091838.0 实用新型
福沃德 2016.1.30 2026.1.30
51 木材炭化窑循环水冷却系统 ZL201620091837.6 实用新型
福沃德 2016.1.30 2026.1.30
52 新型木材干燥窑控制仪 ZL201620091836.1 实用新型
福沃德 2016.1.30 2026.1.30
注:2013年 4月 18日,针对专利号为 ZL201310200378.1的专利,安华机电与朱思中
签订了《“以钢丝绳为承重件的电梯随行电缆或补偿缆的悬挂装置”专利申请与实施许可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1)朱思中授权安华机电办理“以钢丝绳为承重件的电梯随行电缆或补偿缆的悬挂装
置”的专利申请手续,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为安华机电,发明人为朱思中。申请时,应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尽早获得专利保护。发明专利被批准后,按规定放弃实用新型专利。
(2)本合同签订时,朱思中已向安华机电提供了与“以钢丝绳为承重件的电梯随行电
缆或补偿缆的悬挂装置”专利申请及实施该技术有关的资料和图样。安华机电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
(3)在“以钢丝绳为承重件的电梯随行电缆或补偿缆的悬挂装置”专利申请期间,安
华机电可以使用有关资料,但必须保密,不得破坏该申请的“新颖性”与“创造性”。
(4)若“以钢丝绳为承重件的电梯随行电缆或补偿缆的悬挂装置”专利获得批准,安
华机电可在专利权的期限内实施该专利,但没有其他未经说明的权利,尤其是,无权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该专利。同时,朱思中也不向生产补偿缆的第三方企业授予许可。
若“以钢丝绳为承重件的电梯随行电缆或补偿缆的悬挂装置”专利未获得批准,则该技术属于技术诀窍,朱思中将该技术诀窍的使用权授予安华机电。
(5)安华机电实施“以钢丝绳为承重件的电梯随行电缆或补偿缆的悬挂装置”技术时,
不必支付入门费,提成费为产品销售额的百分之三(3%)。在《电梯补偿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效期内,产品销售额可与“电梯补偿缆”合并计算。
报告期,公司拥有的专利实施许可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专利
权人申请日期有效期许可类型1 电梯补偿缆 ZL200620046391.1 实用新型朱思中 2006.9.28 2016.9.27 独家许可
2 电梯补偿缆 ZL201110418221.7 发明专利朱思中 2011.12.14 2031.12.13 排他许可
(1)电梯补偿缆(专利号 ZL200620046391.1)
2010年 1月 14日,朱思中就专利号为 ZL200620046391.1的电梯补偿缆实
用新型专利与华菱电梯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家实施该专利技术,用于电梯领域。2010 年 10 月 26 日,双方就此合同在国家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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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备案,合同有效期限为 2010年 1月 14日至 2016年 9月 27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约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被许可方独家实施该专利技术,用于电梯领域;二是专利实施费用包括技术使用费(技术入门费)和提成费。
技术使用权为 180万元,提成费为补偿缆产品销售额的 3%。2014年 8月 1日,朱思中与华菱精工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忘录》,约定被许可方由华菱电梯变更为华菱精工。该项专利授权已到期终止执行。
(2)电梯补偿缆(专利号 ZL201110418221.7)
2016年 6月 29日,朱思中申请的专利号为 ZL201110418221.7的电梯补偿
缆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发明人和专利权人为朱思中。根据华菱精工与朱思中于2010年 01月 14日就专利号为 ZL200620046391.1的电梯补偿缆实用新型专利
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第十三条规定:“若发明专利被批准,则朱思中应许可华菱精工以本合同的相同条件实施”。
在上述专利号为 ZL201110418221.7的电梯补偿缆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华
菱精工与朱思中于 2016年 8月 16日就专利号为 ZL201110418221.7的电梯补偿
缆发明专利另行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签订的专利号为ZL200620046391.1的电梯补偿缆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终止执行。
2016 年 9 月 8 日,双方就新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合同有效期限为 2016年 8月 16日至 2031年 12月 13日。该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①朱思中授权华菱精工(含其全资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排他性实施本专利,用于电梯领域。华菱精工无权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专利技术或授权实施。朱思中亦无权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本专利;②朱思中不向华菱精工收取本专利的入门费,提成费为合同产品销售额的百分之三(3%)。合同产品年销售额不得低于 20,000,000元,若实际销售额低于 20,000,000元,则按照 20,000,000元计算;③合同有效期为专利有效期,即 2031年 12月 13日。
4、业务经营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芜湖海关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向发行人核发编号为
“3414960293”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批准发行人从事进出口货物业务,有效期为长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城海关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向福沃德核发编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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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496084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批准发行人从事进出口货物业务,有效期为长期。
(3)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向发行人核发的
D334100533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 2022年 4月 27日,资质类别及等级为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 2017年 9月 7日向发行人核发的(皖)JZ
安许证字【2017】005489号《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有效期为 2017年 8月 31日至 2020年 8月 31日。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特许经营权。
七、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生产经营相关的核心技术
核心技术技术来源创新方式技术水平
复合对重块技术自主研发原始创新国内领先、技术成熟、已量产新型补偿缆技术引进+自主研发集成创新国内领先、技术成熟、已量产钣金产品生产技术自主研发集成创新国内先进、技术成熟、已量产
1、复合对重块技术
复合对重块技术系指将带钢等钢材按照预设尺寸、几何图形裁剪、折弯成长方形盒状容器,并将普通硅酸盐水泥、重晶石、矿渣、自来水等按照一定比重配比拌制填充至盒状容器,达到预设的密度、重量,用于平衡电梯轿厢重量的对重块制备技术。运用该项技术,生产的复合对重块与铸铁对重块、钢板对重块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性能稳定。复合对重块主要原材料为重晶石,重晶石主要成分为硫酸钡,硫酸钡性能稳定。故,复合对重块性能更加稳定,经久耐用。二是节约成本。复合对重块主要原材料为重晶石、水泥、矿渣,价格相对便宜,可降低成本。三是环保、节能。铸铁对重块毛坯件铸造工艺复杂,高能耗,环境污染严重。复合对重块制作工艺简单,低能耗、污染少。复合对重块主要以重晶石为原材料,可以节约大量的钢铁资源。
发行人掌握的复合对重块技术获得发明专利,并持续不断进行改进、创新。
近年来,进一步加大对复合对重块新材料、新工艺开发,利用增强纤维、碳酸钙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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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等材料代替传统的钢材外壳,实现对重外壳一次性挤压成型,大幅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减少劳动力,降低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发行人开发的复合对重块产品 2008年被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2011年被认定为安徽省名牌产品,技术水平国内领先,现可生产比重3,200kg/m3-3,800kg/m3多规格复合对重块产品。
复合对重块打破了铸铁、钢板对重块传统的生产方式,具有性能稳定、价格低等优势,属于环保、节能型产品。目前,上海三菱、通力、东芝、日立、迅达、蒂森等绝大多数电梯整体厂商均已广泛采用。
2、新型补偿缆技术
发行人掌握的新型补偿缆技术,系指以钢丝绳为承载件,以塑料、橡胶、矿粉等填充物提供质量,采用挤塑工艺生产扁平形补偿缆的技术。发行人已自主研发出一整套新型补偿缆自动化、连续作业生产工艺装备。应用该项技术生产的新型补偿缆产品,具有明显的低噪音、韧性好、不打结、摆动小、节能环保等优点。
2012年被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2013年通过安徽省新产品鉴定。新型补偿缆已批量供应上海三菱、中山蒂森、华升富士达、韦伯电梯等。
3、钣金产品生产技术
公司现拥有意大利萨瓦尼尼流水线,以及日本、台湾生产的激光切割机、数控冲床、数控折弯机、数十台机器人、800 吨油压机、多条全自动喷粉烤漆流水线、全自动型钢下料钻孔流水线等各种先进设备,能满足各类大批量钣金件加工的需要,全面掌握了钣金件加工的核心技术。目前,发行人已配套上海三菱、三菱机电、东芝电梯、蒂森电梯等国内外知名电梯厂家提供钣金件。
(二)主要在研项目及研发方向
1、主要在研项目
公司本着“生产一代、开发一代、预研一代”的原则,进行前瞻性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主要在研项目有:
研发项目名称研发目标进展情况
电梯门机、轿门项目一是材料节约;二是工艺进一步成熟;三是性能更加稳定。
研发初期,准备进入试制阶段。
电梯轿厢项目一是材料节约;二是工艺进一步成熟;三是性能更加稳定。
研发初期,准备进入试制阶段。
环保对重项目一是材料节约;二是环保;三是性能更加稳定。
研发初期,准备进入试制阶段。
新型补偿缆悬挂装置一是抗拉强度符合要求;二是具有一定的缓冲功能。
研发初期,准备进入试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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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对重项目一是材料节约;二是工艺进一步成熟;三是性能更加稳定。
研发初期,准备进入试制阶段。
电梯支架生产流水线项目一是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降低工人劳动强度;三是消除安全隐患。
研发初期,相关设备采购及调试阶段。
永磁同步强制驱动曳引机
配套永磁同步电机及MAYR制动器,三级减速机构,提高运行速度,降低能耗及运转噪音。
研发初期,相关设备采购及调试阶段。
智能停车库项目一是满足国际及行业标准,二是智能化程度提高。
研发初期,相关设备采购及调试阶段。
加装梯和停车库组合项目利用电梯井道配置停车位,达到电梯和停车完美组合。
研发初期,相关设备采购及调试阶段。
2、主要研发方向
(1)配重产品
发行人一直以来不断改进、创新复合对重块,对于复合对重块的研发包括尝试填充物中不同原材料的配比来达到不同的性能,如高强度、低成本、高延伸性等,以及通过改变对重块及其固定装置的结构等来增强对重系统及电梯整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等。同时,发行人也尝试改进复合对重块外壳工艺,利用增强纤维、碳酸钙粉等代替传统的钢材外壳,实现对重外壳一次性挤压成型,大幅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减少劳动力,降低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
针对铸铁对重块毛坯件现有生产工艺劳动强度大、耗工耗时多、环保压力大等共性问题,发行人重点研发运用全自动化、机械化锻打生产工艺,利用废弃钢铁材料,直接生产新型铸铁对重块,改变目前铸铁对重块毛坯件相对落后的生产工艺。
新型补偿缆的重点研发方向确定为通过尝试新型材料、调整生产工艺,达到提高补偿缆的抗腐蚀性和耐老化特性、减低成本等目标。
(2)钣金及其他产品
钣金件重点围绕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蒂森等重要客户,不断开发钣金新产品,并向门机系统、曳引机等机电一体化产品延伸。发行人基于看好老旧建筑外侧加装电梯及智能停车升降设备市场长远发展,逐步加大相关领域研发力度,如加装梯整体钢结构的设计及安装、不同类型的停车升降设备、加装梯与停车设备组合为一体等。
(三)研发机构情况
1、研发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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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研发体系建设,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业务规模的扩大和经营战略的需要,不断充实研发队伍、健全研发组织架构,已建成由研发部、技术部以及对重块室、钣金件室、补偿缆室、机加工室、干燥设备室等五大领域研究室构成的技术中心,技术中心负责统筹公司技术开发、新品试制、专利申请等各项研究工作,实行总工程师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2014 年,企业技术中心被安徽省科技厅等部门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图 6.28 技术中心机构设置图
技术中心
研发部技术部
对重块室钣金件室补偿缆室机加工室干燥设备室
研发部系发行人技术开发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技术创新整体规划、年度计划,拟定研发管理制度,编制公司产品标准,组织协调各单位协同开展技术开发。研发部下设对重块室、钣金件室、补偿缆室、机加工室、干燥设备室,覆盖发行人主要产品领域,具体开展产品创新、工艺创新。技术部主要负责指导生产,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生产效率、优化工艺流程。
2、研发人员构成
公司已形成以董事长黄业华为核心的研发团队,研究与开发人员 32 人,其中核心技术人员 4人。最近三年以来,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流失,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而对技术开发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学历专业资格/职称
黄业华董事长、总经理本科工程师
刘林元总工程师本科高级工程师
吴正涛监事会主席、研发部部长本科助理工程师
马洁羽工程师本科助理工程师
3、技术创新机制
长期的技术开发实践过程中,发行人已建立起从项目提出、论证、方案设计、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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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产品设计、试制、专利申请、工艺开发全程控制的一体化管理流程,推行技术和市场双驱动、技术创新和保护同步,努力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文化氛围,逐步形成高强度投入、高效率运转、高水平产出的特色技术创新机制。
(1)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公司研发项目选题系根据技术发展趋势以及市场需求信息,由研发部、销售部提出,经研发部、生产部、销售部、财务部等共同评审后,提交总经理最终审核后组织实施。
(2)技术成果转化、保护机制
为确保技术成果顺利转化,公司一直推行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互动机制,专利申请与研发同步。同时,为防范技术泄密风险,公司推行研发项目 A、B 角管理模式,实行技术资料分段管理,加强技术档案的整理与归档。通过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及保密制度,切实防范核心技术被仿制以及内部泄密的风险,充分保障技术成果顺利转化。
(3)激励及人才培养机制
技术人才是技术创新的根本保障。为了增强技术人才队伍稳定性、激发技术人才创造性,公司一方面加大向技术人才分配的倾斜力度,制定了较为合理的技术人才薪酬方案,建立了相对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并吸收技术人员入股;另一方面,按照培养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外聘专业人才、招聘储备人才的方式,充实研发队伍,还积极创造技术人才良好的成长环境,推行外部培养、内部传帮带培养模式,以高级、核心技术人才、外部专家为核心,对中级和初级技术人才进行引导、帮扶,逐步形成了专业分工细致、老中青梯队合理、多学科配套的技术研发队伍,对公司持续创新形成了强有力的支撑。
(4)研发投入保障机制
为保证技术开发活动的正常进行,专门设立研究开发经费,持续增加对研发的投入,逐年提高研发费用总额,切实保障研发活动所需要的物质条件。
4、研发费用投入情况
报告期,发行人(母公司口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具体如下:
年度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研究开发费用(万元) 332.87 835.24 1,040.73 1,139.40
营业收入(万元) 11,822.18 24,035.99 31,426.08 35,741.82
占营业收入比例(%) 2.82 3.47 3.31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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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华菱精工(母公司)研发费用各明细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职工薪酬 115.68 283.44 289.94 338.12
原材料成本 50.91 128.99 258.56 486.62
模具加工费 75.37 335.18 388.94 210.30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0.97 0.44 0.38 0.42
无形资产摊销- 18.00 27.00 27.0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43.32
其他 46.60 69.19 75.91 76.93
合计 332.87 835.24 1,040.73 1,139.40
2016年、2017年 1-6月研发费用较 2014年、2015年减少,主要系:一是2016年及 2017年 1-6月,除智能停车库开发项目外,研发项目主要围绕主导产品对重块新品开发、补偿缆配方调整等,多数属于原有技术、产品升级,较 2014、
2015年门机、曳引机等机电一体化项目开发相比,产品试制、模具制造等投入费用相对较少,导致研发投入强度总体有所下降。二是发行人无形资产-电梯补偿缆专利使用权已于 2016 年摊销完毕,2016 年、2017 年 1-6 月无形资产摊销较之前年度减少。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投入均对应明确的研发项目。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研发项目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7年 1-6月
P18102对重模具研发项目 23.72
5PINB封闭式对重研发项目 42.87
0467AA复合对重研发项目 26.68
92244对重振动装置研发项目 25.97
G18100加长型对重项目 28.2491对重流水线研发项目 18.39
DTBCL-02-2.24高密度补偿缆项目 52.73
补偿缆激光喷码系统研发项目 6.84
DTBCL-01-1.8耐候补偿缆项目 11.83
DTBCL-01-3.15高硬度补偿缆项目 4.19
智能停车设备研发项目 91.40
合计 3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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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0
项目名称 2016年
一种 EKJL可调新型对重项目 67.53
一种 TRKJ闭式系列对重项目 67.77
一种 D3000立式对重项目 82.69
一种 5P6重型对重项目 45.38
一种 5PCB环保对重项目 82.97
一种补偿缆性能试验项目 233.81
一种 HPS15节能对重项目 126.68
一种 DTBCL-02-1.25扁圆型补偿缆项目 42.59
一种 DTBCL-01-1.8高速梯补偿缆项目 41.50
一种新型补偿缆悬挂装置项目 44.32
合计 835.24
项目名称 2015年
Z4530复合对重压紧装置研发项目 111.05
电梯门板及其试验台研发项目 180.27
KM972对重装置研发项目 104.23
平面马达曳引机研发项目 163.81
G18100嵌入式对重研发项目 148.49
圆形电梯补偿缆研发项目 332.88
合计 1,040.73
项目名称 2014年
轿厢项目 28.55
门机项目 179.21
以钢丝绳为称重件的电梯随行电梯或补偿缆的悬挂装置 14.08
新型配重项目 384.64
一体式对重 84.27
补偿缆项目 361.04
玻璃钢防护栏 87.61
合计 1,139.39
八、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华菱精工于 2015年 4月设立国际贸易部,隶属于销售部。2015年出口实现销售收入为 237.05万元,2016年出口实现销售收入为 606.06万元,2017年 1-6
月出口实现销售收入 695.68 万元。出口产品主要为对重块、钣金件以及少量干
燥设备等。对重块、钣金件等电梯配件客户为东芝马来西亚,2017年 1-6月发行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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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出口马来西亚东芝实现销售收入 471.22 万元。干燥设备主要客户为 AH HAI
INDUSTRIES SDN BHD、HENGYE(HONG KONG)INTERNATIONAL TR、LISPROMSERVIS LTD TOVARYSTVO Z OB等海外客户。除上述出口业务外,发行人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九、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过程中实施标准化管理和控制,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和管理制度,使产品质量得到持续改进。
公司已通过了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质量控制标准
(1)通用质量标准
公司坚持贯彻以质量为生命的经营理念,严格执行与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以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公司执行的部分通用质量标准如下:
序号名称国标产品类别
1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 G/B232-2010 钣金件
2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2003 钣金件
3 焊接方螺母 G/B-13680 钣金件
4 金属表面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GB/T230.1-2009 钣金件
5 铜及铜合金板材 G/B-T2040-2008 钣金件
6 铜及铜合金带材 G/B-T2059-2008 钣金件
7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1-2015 钣金件
8 一般用途钢丝绳 G/B-T20118-2006 补偿缆
9 钢丝绳破断拉伸试验方法 GB/T8358-2014 补偿缆
10 纤维增强塑料压缩性能试验方法 G/B-T1448-2005 补偿缆
11 塑料拉伸试验方法
GB/T 1040.1-2006
GB/T 1040.2-2006
GB/T 1040.3-2006
GB/T 1040.4-2006
补偿缆
12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法和垂直法 GB/T2408-2008 补偿缆
13 钢丝绳用普通套环 G/B-T5974.1-2006 补偿缆
14 塑料热空气暴露试验方法 G/B-T7141-2015 补偿缆
15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50081-2002 对重块
16 化学试剂水分测定通用方法(卡尔.费休法) G/B-T606-2003 对重块
17 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6414-1999 对重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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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国标产品类别
18 未单独标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公差 ISO2768-1 对重块
19 球墨铸铁件 G/B-T1348-2009 机加工
(2)企业质量标准
在执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和提高产品质量,公司严格执行客户质量标准,主要客户要求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客户标准客户名称
1 膨胀螺栓 QSM4001-2013
2 对重防护栏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购买规格书-
3 涂装规格和质量标准 QSM6003-2011
4 涂漆代号新旧对照 YS0151.2-E
5 涂装 Y9408-Y9412作业指导书-
6 涂装-Y9700-Y9704作业指导书-
7 涂装-ZE301作业指导书-TF-OP33 -
8 三菱焊接符号标准与 GB的差别概要-
上海三菱9 底涂涂装检查要领书-
10 电阻点焊检查要领书-
11 焊接&冲压公差技术资料-
12 钢板购买规格书-
13 焊接检查判定标准-
14 焊接螺母检查要领书-
15 绞孔精度及表面粗糙度-
16 涂装试验基准 1 -
17 医用梯 12401包装作业要领书-
18 铸件用清漆涂装要领书-
19 中高速 181对重框装配作业要领书-
20 中高速 181对重框装配作业要领书-
三菱机电28 E箱出货检验规定-
29 GAS20053木箱检验规定-REV.1 -
30 常用紧固件产品手册-
31 E箱包装控制文件-
32 东芝装箱作业指导书-
33 E-9箱侧板-标准型-
东芝
同时,针对复合对重块、补偿缆,公司制订了相关的企业标准,具体如下:
序号名称企标备案号
1 电梯用矿粉混凝土填充配重铁 Q/XCHL01-2017 郎备 QB174-2017
2 电梯补偿缆 Q/XCHL002-2017 郎备 QB172-2017
3、质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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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品质部,专门负责质量控制、管理。公司已建立起从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售后服务全方位、全过程控制体系,推行严格的质量管理、控制措施,把质量控制贯穿到生产经营各个环节。
(1)采购的质量控制
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公司制定了一系列采购标准,所有原材料必须按照技术参数标准经检验后方可入库。公司对各类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原材料质量、价格等方面进行定期审核,确保原材料的质量。
(2)生产的质量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生产质量控制体系,制定了每道工序的具体操作标准,每一工序分别执行首件确认、自检和巡检相结合的质量控制措施,合格品方可入库或转入下一工序。
(3)售后服务的质量控制
发行人历来重视产品售后服务以及质量事故处置,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事故处置及客户投诉处理流程,能够及时、稳妥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投诉,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质量纠纷情况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与服务的质量,由品质部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服务,由市场客服部处理售后服务工作。本着让客户 100%满意的目标,公司对客户提出的产品质量异议进行全面、认真的分析,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公司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均能通过良好的售后服务机制顺利解决,并以此进一步提高顾客满意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过重大质量纠纷,也未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而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处罚。
(二)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确保员工安全与生产安全,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对生产的全部流程进行严格监控。公司已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机械)证书,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产品生产。按照国家以及有关部委颁布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状况,公司制定并严格遵照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等内部管理标准,在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落实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在日常生产运营中,公司贯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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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方面加强对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生
产人员的安全防护,另一方面不断深入开展安全巡察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并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报告期内,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情况如下:
时间证明部门内容摘要
2016年 9月 23日
2017年 2月 20日
2017年 8月 2日
郎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华菱精工、安华机电、华展机械、福沃德在报告期内能够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2016年 7月 19日
2017年 2月 22日
2017年 8月 11日
广州南沙区东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华菱自 2013 年 7 月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2017年 2月 17日
2017年 7月 31日
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重庆华菱能够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亦未接过关于该公司生产安全方面的投诉。
2016年 9月 23日郎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德润机电自 2015 年 5 月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2016年 9月 8日睢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徐州常润自 2013 年 1 月至今,我局未接报该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未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2、环境保护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梯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废弃物较少,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严重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行为,亦未发生过重大污染环境事故。
(1)发行人报告期内采取的具体环保措施
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通过 ISO14001:
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有效运行。公司生产过程不涉及重污染情形,对于设计研发、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采取了恰当治理及预防措施,有效降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
具体情况如下:
①废水
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未预见及其他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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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生活污水和未预见及其他排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合理布局的污水管网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
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焊接废气。
处理措施:抛丸除锈产生的粉尘由抛丸机自带的引风机引入滤筒式布袋除尘器过滤后,经排气筒排放。经处理之后,抛丸粉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焊接废气将集中收集排放,在车间焊接区域上方设置抽风罩,透过抽风罩集气,将焊接废气大部分收集,通至车间屋顶排气筒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
公司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包括金属边角料和碎屑、废弃物包装材料、废弃包材、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油抹布等。
处理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如金属边角料和碎屑、废弃物包装材料、废弃包材等可回收利用废物,在各产生区域划出一块专门的区域进行堆放,进行定期集中清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油抹布等将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④噪声
公司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
处理措施:设备安装要求保证其精度,并采取减振、室内吸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使车间噪声值不超过工业企业噪声标准。对剪板机、冲床等高噪声设备建设良好隔声效果的站房,安装隔音窗,加装吸声材料,避免露天布置。
(2)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环保设施投入及环保费用支出
单位:万元
环保费用支出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污水处理费 0.45 0.94 0.39 1.42
危废处理费 1.66 3.33 - 2.03
排污费 1.65 1.58 2.11 -
粉尘废气处理设施投入 43.68 88.88 87.63 191.20
注 1:发行人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日常费用主要为电费。发行人采购某些生产线时,整套生产线中已配套部分环保设施,无需另行购买,环保设施较难和生产设备拆分。故,环保设施耗电和生产耗电不易分开统计,未在上表中单独列出。
注 2:发行人于 2015年未产生危废处理费用,系发行人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危废数量较少,无需频繁处理。此类危险废物已在单独区域集中放置并于 2016年委托专业公司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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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对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进行针对性的处理,报告期内投入的各项环保设施与日常治污费用皆与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污染情况相匹配。发行人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较少,治理难度较小,各项污染物排放皆已达标,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
(3)排污许可证取得情况
2016年 9月 27日,郎溪县环保局出具说明:“安徽省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安徽省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但郎溪县截至目前暂未执行《安徽省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故,我局没有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精工”)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郎溪县华展机械有限公司、安徽福沃德干燥设备有限公司;曾经的子公司宣城市德润机电有限公司、宣城市华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宣城市华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宣城市华菱物流有限公司】发放排污许可证。在郎溪县执行《安徽省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后,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向华菱精工及其下属子公司发放排污许可证。
华菱精工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不构成违法违规行为;我局亦不会因该事项对华菱精工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故,华菱精工、安华机电、福沃德、华展机械暂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重庆华菱、广州华菱已分别于 2016年 9月 30日、2016年 10月 2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4)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环保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广州华菱、重庆华菱因未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①广州华菱环保行政处罚情况
2015 年 11 月 18 日,因广州华菱公司电梯配件(五金)钣金项目在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情形下即投入生产,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南环罚字【2015】215号),责令其停止电梯配件(五金)钣金项目的生产,并处以 7万元罚款。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广州华菱已积极进行整改,已于 2016年 8月 16日全额上缴 7万元罚款,并于 2016年 9月 6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依法向其下发《关于广州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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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穗南区环水管验【2016】56号)。
2016年 9月 13日,安徽省郎溪县环保局对上述环保处罚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关于征求广州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环保核查意见的函》,认为:“广州华菱已针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依法进行全面落实整改,并通过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且设立至今从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不存在因环境污染问题引致的纠纷或诉讼。我局认为,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广州华菱亦不存在其他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符合上市要求。”
2016年 9月 22日,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对安徽省郎溪县环保局出具的《关于征求广州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环保核查意见的函》盖章确认,对该函中内容无意见。
②重庆华菱环保行政处罚情况
2015年 7月 15日,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因重庆华菱电梯配件(五金)钣金项目配套环保设施未取得试生产手续即投入生产,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铜环罚字【2015】31号),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于 3万元行政处罚。
重庆华菱已于 2016年 8月 24日缴纳上述罚款,积极进行整改,未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持续影响。
2016 年 7 月 7 日,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重庆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环保情况的说明》,证明该公司现已全面落实整改,达到环保验收条件并通过验收(达到试生产条件)。除上述行政处罚之外,该公司未因环保事项受到其他行政处罚,亦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造成重大环境纠纷,不存在构成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重庆华菱已于 2016年 9月 28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铜梁市环保局依法向其下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渝(铜)环验【2016】18号)。
除上述环保处罚事项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受到环保部门其他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环保处罚事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一是广州华菱以及重庆华菱主要从事电梯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二是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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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菱以及重庆华菱已按时缴纳罚款,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未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持续影响;三是相关主管机构已出具证明,广州华菱以及重庆华菱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不存在构成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故,广州华菱以及重庆华菱环保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造成实质性障碍。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重庆华菱和广州华菱上述环保处罚涉及事项已经整改完毕并得到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有关违法行为已经得以纠正。对此,处罚机构亦出具了说明,确认相应主体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涉及金额较小,占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比重很少,未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经营和财务情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据此,重庆华菱和广州华菱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公司名称冠有“科技”字样的依据
发行人始终推行技术创新战略,依靠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开发适销对路、节能环保新型产品,构建起行之有效的“生产一代、开发一代、预研一代”的创新体系,已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 6项、实用新型专利 46 项,以及一项专利的排他许可使用权(专利号为:
ZL201110418221.7)。公司先后被安徽省经信委等部门认定为安徽省电梯器件产
业集群生产基地、2014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14年企业技术中心被安徽省科技厅等部门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016年 12月 5日,华菱精工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634001202号),有效期三年。
发行人主导产品复合对重块对电梯配重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复合对重块产品于 2008年获得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称号,2011年通过专家鉴定获得安徽省名牌产品称号。公司还成功开发了新型补偿缆,2012年通过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2013 年通过安徽省新产品鉴定,并分别获得 2013 年安徽名牌产品称号及2015-2016年度安徽名牌产品称号。故,公司名称冠有“科技”字样依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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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公司独立性
发行人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性
公司由华菱电梯整体变更设立,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和独立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独立开展业务,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公司不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二)资产完整性
本公司具备完整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占有、使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的资产产权清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没有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性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财务、产、供、销、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各方面人员均与关联公司分开;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兼职情形。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均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合法程序决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干涉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控股股东黄业华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为黄业华家族。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等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形成了适合自身经营需要且运行良好的内部组织机构。公司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董事参与公司的管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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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接干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情形。
(五)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开设独立的银行账号,独立运营资金;公司独立纳税,与股东单位无混合纳税现象。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财务人员均未在股东单位及股东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健全了内部审计制度,设有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上述独立性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黄业华,实际控制人为黄业华家族(包括黄业华、马息萍和黄超三人),除黄业华持有江苏宏宇伟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50%的股份,溧阳宏达电梯培训有限公司 40%的股份,黄超持有北京鑫菱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5%的股份、上海速趣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5%的股份,马息萍持有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8%的股份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对外投资。实际控制
人投资参股的上述企业与发行人业务无交叉,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1、有关黄业华家族及其近亲属人员控制的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为黄业华,实际控制人为黄业华家族(包括黄业华、马息萍和黄超三人)。黄业华家族控制的企业为发行人(含子公司、孙公司)以及宏宇伟业。
其中,宏宇伟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全称)江苏宏宇伟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81MA1NRRQ655
经营范围电梯安装、销售、维修、保养、改造、起重
成立时间 2017年 4月 17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付强
股权结构黄业华:50%;王国春:39%;王付强:5%;溧阳宏达电梯培训有限公司:6%
主要管理人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付强;监事:季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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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1
主营业务拟经营电梯安装、维保业务,尚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目前尚未开展业务
主要客户暂无
主要供应商暂无
除发行人(含子公司、孙公司)以及宏宇伟业外,黄业华家族及其近亲属人员无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2、有关黄业华家族及其近亲属人员参股的企业
黄业华家族及其近亲属人员参股的企业包括:黄业华持有宏达培训 40%的股份;黄超持有鑫菱伟业 25%的股份、持有速趣软件 25%的股份;马息萍持有新华村镇银行 9.8%的股份。上述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宏达培训
公司名称(全称)溧阳宏达电梯培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81570318432F
经营范围
电梯作业培训、电梯安装技能培训、商务培训、企业管理培训(以上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电梯、自动扶梯安装,电梯及电梯配件销售,电梯自动扶梯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管理咨询,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会议展览服务,标准化厂房的建设及租赁,住宿服务,酒店管理
成立时间 2011年 3月 2日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葛建松
股权结构黄业华:40%;季立:32%;冯桂忠:20%;殷雪英:8%
主要管理人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葛建松;监事:季立
主营业务电梯从业人员的安装维保等技能培训
主要客户电梯安装公司、特检院、质监局等
主要供应商从事培训行业,与发行人供应商不重叠
2016年经营状况实现营业收入 265.30万元,净利润-98.35万元
注:上表有关宏达培训 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溧阳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新华村镇银行
公司名称(全称)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05634398938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银行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成立时间 2010年 10月 28日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42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道荣
股权结构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1%;江苏中金鼎信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10%;安徽省兴宙医药食品有限公司:4%;朱笑憾:10%;马息萍:9.8%;夏宗海:5%;其他 25名自然人股东共持
股 10.2%
主要管理人员董事长:曹道荣;董事兼总经理:许文彬;董事:夏宗海、陈伟、郑爱芬;监事:李娟娟、马息萍、黄荣
主营业务银行资金业务
主要客户农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企业单位
主要供应商从事银行资金业务,与发行人供应商不重叠
(3)速趣软件
公司名称(全称)上海速趣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093487996P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设计与开发,网络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
成立时间 2014年 03月 18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倪迟欣
股权结构倪迟欣:70%;黄超:25%;钱桂芳:2.5%;钱春芳:2.5%
主要管理人员执行董事:倪迟欣;监事:黄超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手游软件开发,目前业务已停滞
主要客户目前业务已停滞,无金额较大客户
主要供应商目前业务已停滞,无金额较大供应商
(4)鑫菱伟业
①有关鑫菱伟业的详细经营情况
公司名称(全称)北京鑫菱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662794909
经营范围
安装维修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特种设备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06 月 28 日);专业承包;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成立时间 2007年 8月 17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一众
股权结构张一众:20%;黄艳:35%;黄超:25%;张光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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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管理人员执行董事:张一众;经理:黄艳;监事:张光伟、黄超
主营业务电梯安装、维保以及代理销售业务
主要客户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市龙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世家官邸分公司、亳州市建阳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益丰柏年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世纪昌运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天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廊坊海泽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供应商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北京五方安信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2016年经营状况实现营业收入 4,060.58万元,净利润 17.10万元
注:上表有关鑫菱伟业 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北京中普信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②有关认定鑫菱伟业和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依据
A、鑫菱伟业与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业务不同
根据国家质监总局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的规定:凡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
鑫菱伟业已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实际从事电梯的安装、维保及电梯整梯代理销售业务,无电梯配件生产加工能力,不从事电梯整梯及配件的生产,属于电梯行业产后服务行业。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梯配重产品、钣金产品等电梯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系电梯零部件生产企业,属于电梯行业产中制造业。尽管发行人营业执照列示的经营范围涵盖了电梯安装、维修,但尚未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不具备从事电梯安装、维保的资质,亦未实际开展相关业务。
故,鑫菱伟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业务性质完全不同。
B、鑫菱伟业与发行人供销渠道独立
鑫菱伟业主要向房地产公司或其他需要购置电梯的房屋业主销售电梯,并提供后续的安装、维保服务,故其客户多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房屋业主。因开展电梯销售的需要,鑫菱伟业根据客户的订单从电梯整梯生产厂商采购整梯,从而其供应商主要为日立、通力等电梯整梯生产厂商。
鑫菱伟业在开展电梯安装维保业务中,存在购买电梯配件的需求。此类电梯配件主要系电梯中的易损件,如开关、感应器等,偶尔进行大型维修时会涉及少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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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钣金产品。但电梯安装维保业务对时效性要求较高,而发行人距北京较远,采购周期长,影响安装维保业务的及时性,故鑫菱伟业在 2015 年从发行人采购少量轿厢装潢件后,便不再通过发行人处采购。鑫菱伟业的电梯配件供应商主要系距其较近的北京当地电梯配件企业,如北京东昌奥通机电有限公司、北京鑫奥配件有限公司、北京中电吴宇机电有限公司等。
发行人主要配套电梯整梯企业,生产配重产品以及钣金产品。客户主要是三菱、蒂森、东芝、华升富士达、迅达等全球著名的电梯整梯生产厂商,生产所需原材料则主要是各类钢材、重晶石等矿石、铸铁毛坯件等,供应商相应为钢贸企业、矿石供应商、铸铁毛坯件生产企业等。
故,鑫菱伟业与发行人供销渠道各自独立,业务上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
综上,鑫菱伟业与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业务性质完全不同,供销渠道各自独立,客户、供应商不重叠,故不存在同业竞争。
3、黄业华家族及其近亲属控股及参股的企业实际经营业务情况
企业名称实际经营业务所属行业
鑫菱伟业电梯安装、维保以及代理销售业务电梯行业-产后服务业宏达培训电梯从业人员的安装维保等技能培训服务行业-培训
宏宇伟业尚未经营,未来预计经营电梯安装、维保业务电梯行业-产后服务业新华村镇银行银行资金业务金融业
速趣软件手机游戏开发运营业务软件行业
发行人配重、钣金产品等电梯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梯行业-产中制造业上表可见,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业务与黄业华家族及其近亲属控股、参股的鑫菱伟业、宏达培训、宏宇伟业、新华村镇银行以及速趣软件完全不同。发行人从事电梯行业产中制造业,鑫菱伟业、宏宇伟业从事电梯行业产后服务业,宏达培训从事培训行业,尽管上述企业与电梯行业相关,但发行人生产、销售产品为主,其他企业则从事服务行业,业务性质不同。新华村镇银行从事金融行业,速趣软件从事软件行业,与发行人不属于同一行业。上述企业实际经营业务与公司差别较大。故,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家族及其近亲属控股、参股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业务性质或所属行业具有实质性差异,故不存在同业竞争。
4、鑫菱伟业、宏达培训、新华村镇银行、宏宇伟业及速趣软件在历史沿革、
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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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
1、鑫菱伟业
历史沿革
鑫菱伟业 2007年设立时,黄业华出资 60万元,出资比例为 30%;2010年黄业华出资比例下降至 20%;2016年,黄超受让原股东黄业华 100万元股权、原股东邓立保 25万元股权,并增资,出资比例现为 25%
资产发行人资产完整,与鑫菱伟业不存在资产互相占用的情形
人员
鑫菱伟业 2007年设立时,黄业华曾任经理,但未参与经营管理;2016年,黄业华不再在鑫菱伟业任职,黄超担任鑫菱伟业监事,除此之外,发行人与鑫菱伟业不存在人员交叉任职
业务与技术鑫菱伟业主要从事电梯安装维保以及电梯代理销售业务,与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业务不相关
2、宏达培训
历史沿革宏达培训于 2011年成立,2016年黄业华受让股东季立所持有宏达培训的 2,400万元出资,出资比例为 40%
资产发行人资产完整,与宏达培训不存在资产互相占用的情形
人员发行人董事葛建松任宏达培训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除此之外,发行人与宏达培训不存在人员交叉任职
业务与技术宏达培训主要从事电梯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与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业务不相关
3、新华村镇银行
历史沿革新华村镇银行于 2010年成立,2015年马息萍受让股东黄富军所持有的新华村镇银行 490万元股权,出资比例为 9.8%
资产发行人资产完整,与新华村镇银行不存在资产互相占用的情形
人员马息萍现任新华村镇银行监事,除此之外,发行人与新华村镇银行不存在人员交叉任职
业务与技术新华村镇银行主要从事银行资金业务,存在向发行人发放贷款的情形
4、宏宇伟业
历史沿革宏宇伟业于 2017年 4月成立,黄业华持股比例为 50%
资产发行人资产完整,与宏宇伟业不存在资产互相占用的情形
人员发行人与宏宇伟业不存在人员交叉任职
业务与技术宏宇伟业尚未开展业务,拟从事电梯安装、维保业务,与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业务不相关
5、速趣软件
历史沿革速趣软件成立于 2014年 3月 18日,黄超持股比例为 25%
资产发行人资产完整,与速趣软件不存在资产互相占用的情形
人员除黄超任速趣软件监事外,发行人与速趣软件不存在人员交叉任职
业务与技术原主要从事手游软件开发,现业务已基本停滞,与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业务不相关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公司之间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家族于 2016年 9月 13日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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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
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
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如果本人及本人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
诺,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
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承诺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第 216条第 4项、《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和存在的关联关系如下:
关联方关联关系说明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黄业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马息萍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采购总监
黄超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2、子公司、参股公司
安华机电公司持有 100%的股份
广州华菱公司持有 100%的股份
重庆华菱公司持有 100%的股份
福沃德公司持有 60%的股份
华展机械公司之子公司持有 60%的股份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其他企业
北京鑫菱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黄超于 2016年 6月参股 25%并担任监事的公司,黄业华曾持股 20%并担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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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关联关系说明
溧阳宏达电梯培训有限公司黄业华参股 40%的公司,葛建松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息萍参股 9.8%的公司
江苏宏宇伟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黄业华持股 50%的公司
上海速趣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黄超参股 25%的公司
4、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黄业华、薛飞、葛建松、蒋小明、王方、黄超、陈凯、陈凤旺、孙燕红、吴正涛、饶思平、张强、谢军、张永林、刘林元
溧阳市常协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葛建松持股 10%并任该公司董事
溧阳市宁丰园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葛建松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溧阳平陵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蒋小明持股 5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溧阳市平陵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蒋小明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三斯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持股 60%并任执行董事
上海三斯制动器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持股 74%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胜军电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间接控股并担任董事
上海三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持股 40%,其配偶持股 59%,并任执行董事
航天邦达(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持股 15%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直接持股 7%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间接持股 36%,其配偶持股 7%
上海摩顿电气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持股 55%
上海锦晨电子有限公司董事薛飞持股 25%,其配偶金黛丽持股 15%、其父薛仁和持股 60%
四川久硕丰电子有限公司董事薛飞持股 40%,并担任经理
广州鸿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薛飞持股 3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上海微频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持股 46.865%并担任董事长
江苏创曦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持股 55%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三斯风力发电设备销售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董事薛飞持有该合伙企业 75.5%的出资
南京帕沃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持股 60%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北京道同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持股 3%并任董事
江苏能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持股 51%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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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关联关系说明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王方担任董事的企业
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王方担任董事的企业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王方担任董事的企业
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陈凯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陈凯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陈凯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孙燕红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孙燕红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孙燕红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孙燕红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孙燕红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5、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薛飞持有发行人股份 12.80%
田三红持有发行人股份 12.00%
葛建松持有发行人股份 8.15%
九鼎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 8.00%
蒋小明持有发行人股份 5.70%
6、其他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其他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上海益一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蒋益敏的哥哥为发行人董事蒋小明
武汉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田三红持股 4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优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薛飞持股 20%,其配偶担任执行董事
溧阳市平陵畅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蒋小明配偶蒋菊英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三斯电子电器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父亲持股 50%并担任执行董事
上海德程汇斯电气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配偶持股 50%,薛飞弟弟持股50%
常州市澳金坊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女儿薛小莹持股 60%
上海德睿珠宝首饰设计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董事薛飞女儿薛小莹出资 90%
上海楷特光电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女儿薛小莹持股 90%
上海韵文企业营销策划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董事薛飞女儿薛小莹出资 90%
上海玺福机电部件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弟弟薛华持股 80%
上海久律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薛飞弟弟薛华持股 20%并任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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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解除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解除时间关联关系
常州东基电缆附件有限公司 2016年 4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马息萍曾参股宣城市华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15年 11月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黄超曾参股广州奥隆 2016年 2月曾为发行人持股 100%的公司
徐州常润 2015年 11月曾为发行人持股 100%的公司
德润机电 2016年 3月曾为发行人间接持有 76.92%股权的公司
古丈县千源矿业有限公司 2016年 8月发行人董事长曾担任该公司董事长苏州常润 2017年 1月曾为发行人持股 100%的公司
溧阳市远通物流有限公司 2016年 11月黄超曾参股 15%的公司
郑州玖桥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3月发行人董事王方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南京常协电梯销售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 6月
发行人董事葛建松曾持有该公司
86.67%股份并任董事长,现持股
25.95%并不再任职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定义,上述关联关系解除后 12个月内仍被视为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报告期,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具体如下:
年份关联方内容金额(万元)常州东基电缆附件有限公司采购塑料粒子 776.32
广州市鹏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采购铁盒、对重块 295.50
上海益一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带钢等 903.30
华晟金属采购铸铁毛坯件 5,168.25
华友运输接受货物运输服务 1,973.83
2014年
合计- 9,117.20
常州东基电缆附件有限公司采购塑料粒子 63.59
徐州常润采购对重块、带钢等 727.91
华友运输接受货物运输服务 1,668.822015年
合计- 2,460.32
广州奥隆采购对重块、玻璃钢等 1,277.98
徐州常润采购对重块、带钢等 494.50
华友运输接受货物运输服务 1,768.222016年
合计- 3,540.70
广州奥隆采购对重块、玻璃钢等 522.372017年
1-6月合计- 522.37
2、报告期,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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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情况具体如下:
年份关联方内容金额(万元)
广州奥隆销售对重块等 19.35
广州市鹏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销售钢材、矿石等 38.85
华晟金属销售废铁 76.01
华友运输销售毁损商品 0.65
2014年
合计- 134.86
北京鑫菱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销售轿厢装潢件 60.83
广州奥隆销售对重块 28.17
华友运输销售毁损商品 5.022015年
合计- 94.02
销售材料等 0.57
德润机电提供加工劳务、电费等 14.15
广州奥隆销售对重块 64.77
徐州常润销售对重块 8.58
2016年
合计- 88.07
广州奥隆销售对重块 43.57
销售材料 0.06德润机电电费 3.292017年 1-6月
合计- 46.93
2013年 7月发行人子公司广州华菱成立之前,因发行人本部距离中山蒂森较远,运输成本高。发行人为配套中山蒂森,主要采取由华菱本部发货和从当地合格供应商采购产成品相结合的方式。广州奥隆系日立、蒂森等整梯厂商的供应商,距离中山蒂森近,运输成本低,故发行人在 2013 年 7 月广州华菱设立之前从广州奥隆采购部分复合对重块,用于销售给中山蒂森等客户。2013年 7月广州华菱设立投产后,发行人不再从广州奥隆采购复合对重块。广州华菱 2014 年 8 月开始从事钣金业务,之后业务量快速增长,由于生产厂区面积较小,无法同时满足钣金件和对重块的生产,自 2015 年 1 月开始不再生产对重块。因客户部分订单会配套采购钣金件和对重块,为减低运输成本,广州华菱就近选择具有生产能力、能满足客户质量要求的广州奥隆、嘉禾县鼎昌铸业五金厂、广州市鹏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等对重块生产企业采购对重块。
广州奥隆从华菱精工采购少量对重块,系广州奥隆为上海日立的供应商,为降低物流成本,广州奥隆就近从华菱精工采购少量对重块销售给上海日立。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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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拆入/拆出拆入方/拆出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利率
周梦婷拆入广州华菱 100.00 2017/3/27 2017/4/26 4.35%
周梦婷拆入广州华菱 50.00 2017/3/27 2017/5/26 4.35%
周梦婷拆入广州华菱 30.00 2017/4/10 2017/5/20 4.35%
周梦婷拆入广州华菱 100.00 2015/8/25 2015/12/25 7.20%
周梦婷拆入广州华菱 15.00 2015/4/30 2015/5/31 12.00%
马息萍拆出华菱精工 1,000.00 2013/6/27 2014/1/20 4.23%
古丈千源拆出(借款到期展期)华菱精工 1,020.00 2013/9/1 2014/8/31 9.60%
古丈千源拆出(借款到期展期)华菱精工 100.00 2014/9/1 2014/9/19 7.20%
古丈千源拆出(借款到期展期)华菱精工 920.00 2014/9/1 2015/8/31 7.20%
黄业华拆出华菱精工 322.00 2013/11/22 2014/9/15 -
注:2012年 7月 26日至 2013年 8月 28日,公司累计向古丈千源拆出资金共 1020万元。该笔款项 2013年 8月 31日到期后展期至 2014年 8月 31日。该笔借款 2014年 8月31日到期后,发行人同意古丈千源续借,并分期偿还拆借款项,于 2015年末前全部归还完毕。
(1)广州华菱向周梦婷拆入资金
关联方周梦婷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黄超之妻,与其发生的资金拆借系因发行人对子公司资金管控严格,除出资以及业务结算外,一般情况下,不再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流动资金缺口由子公司自行解决,故当广州华菱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按照内部程序向周梦婷借入临时性流动资金周转,之前因金额较小、时间短,无抵押,故利率略高。自 2017 年起,发行人进一步加强内部资金调度以及外部借款管理,超出资金需求计划之外的部分由子公司自行解决,且金额、成本严格控制。
(2)发行人向马息萍拆出资金
马息萍于 2013年 6月从公司借款 1,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系维系银行关系,帮助主办银行完成个人银行理财任务。上述本金和理财产品利息已 2014年 1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即全部归还公司。
(3)发行人向黄业华拆出资金
黄业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2013年 11月因临时性资金周转需要,从公司拆借少量资金。2013年之前,在发行人资金周转困难时,亦多次从黄业华拆入资金,用于支持公司发展。2014年 1月,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逐步加强资金管控以及规范关联交易,在 2014 年 9 月黄业华全部归还该笔拆借资金后,不再与黄业华发生资金拆入或拆出。
(4)发行人向古丈千源借款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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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05 年华菱电梯开发出矿粉混凝土对重块并投放市场以来,每年需要大量的重晶石作为原材料。特别是自 2010 年以来,业务发展迅速,需要重晶石等原材料数量迅速上升。发行人为加大对重晶石等矿物质原材料掌控力度,2011年拟与长期从事矿业的潘书桃、孙六顺联合在湖南古丈县开发重晶石矿。经协商,由潘书桃、孙六顺先行设立古丈千源,取得采矿权证,再由华菱电梯投入建设资金。2011年古丈千源设立,2011年 10月取得采矿许可证,华菱电梯自 2012年7 月起,至 2013 年 8 月,根据矿山建设需要先后以借款形式向古丈千源提供资金累计达到 1,020万元。
鉴于古丈千源 2013 年上半年试产阶段开采难度大、出矿不稳定,开采成本过高,且矿山安全许可、建设许可等手续办理迟缓,以及自 2013 年下半年起华菱电梯逐步开始清理与钣金加工、对重块等主营业务相关性较低的投资,特别是跨度较大的矿山开采、铸铁冶炼等,控制投资风险、缩减非主业投资,集中发展主业,故 2013 年 8 月发行人决定终止与古丈千源合作,不再将拆借资金转为投资。经发行人与古丈千源协商,鉴于古丈千源资金大量沉淀在矿山建设上,且矿山未正常投入运营,同意古丈千源分期偿还华菱电梯拆借款项,并于 2015 年末前全部归还完毕。
2、关联方租赁情况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租赁起始日租赁终止日租赁费用(万元)
租赁费定价
依据
马息萍住房 2014-1-1 2014-12-31 5.04 市场价
马息萍住房 2015-1-1 2015-12-31 5.04 市场价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租赁起始日租赁终止日租赁费用(万元)
租赁费定价
依据
德润机电厂房 2016-7-1 2019-6-30 注 1 市场价
注 1:公司 2016年下半年从德润机电收取租赁费为 15.50万元,2017年 1-6月从德润
机电收取的租赁费为 15.50万元。
2014年、2015年,发行人从马息萍处租赁房屋,系发行人租赁马息萍拥有的位于上海的空置房屋,作为常驻上海工作人员的宿舍使用。
德润机电从安华机电租赁厂房,系根据安华机电、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德润机电签订的《合作协议》,安华机电将部分厂房租赁给德润机电使用,安华机电收取必要的费用。
3、关联方借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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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借款方借款金额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华菱精工 350.00 2017/5/24 2018/5/23 4.50
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福沃德 500.00 2016/10/24 2017/10/23 7.20
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华菱精工 350.00 2016/3/31 2017/3/30 5.40
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福沃德 500.00 2015/10/10 2016/10/9 9.00
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华菱精工 250.00 2015/2/11 2016/2/10 6.60
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华菱精工 100.00 2015/2/11 2015/10/8 6.60
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华菱精工 500.00 2014/2/28 2015/2/28 6.60
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华菱精工 500.00 2013/3/25 2014/2/24 6.00
新华村镇银行系开展融资业务金融机构,严格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要求以及银行内部规定与发行人、福沃德开展业务合作,利率按照该行内部规定执行,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4、其它偶发性关联交易
年份关联方内容金额(万元)溧阳平陵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车辆 25.11
华友运输购买房屋土地 296.60
溧阳平陵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接受汽车维修服务 7.622014年
合计- 329.33
溧阳平陵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车辆 21.27
鑫菱伟业购买电梯 20.03
溧阳市宁丰园艺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水果 2.332015年
合计- 43.63
溧阳平陵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接受汽车维修服务 8.36
华友运输购买房屋土地 282.30
德润机电购买曳引机 3.03
2016 年度
合计- 293.69
溧阳平陵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停车设备 17.53
溧阳宏达电梯培训有限公司购买员工培训服务 2.62
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立式万能升降台铣床 4.10
德润机电购买盘车装置 0.21
2017年1-6月
合计- 24.46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与上述企业发生交易,交易次数较少且金额较小,未损害发行人利益,未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鑫菱伟业在开展电梯安装维保业务中,存在购买电梯配件的需求。此类电梯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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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主要系电梯中的易损件,如开关、感应器等,偶尔进行大型维修时会涉及少量钣金产品。但安装维修电梯业务对时效性要求较高,而发行人距北京较远,采购周期长,影响安装维保业务的及时性,故鑫菱伟业在 2015 年从发行人采购少量轿厢装潢件后,便不再通过发行人处采购。鑫菱伟业的电梯配件供应商主要系距其较近的北京当地电梯配件企业,如北京东昌奥通机电有限公司、北京鑫奥配件有限公司、北京中电吴宇机电有限公司等。
5、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发行人业务独立性、财务独立性、经营成果真实性的
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系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方租赁、关联方借款。关联方借款主要系关联方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福沃德提供银行借款。
关联方周梦婷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黄超之妻,与其发生的资金拆借系因发行人对子公司资金管控严格,除出资以及业务结算外,一般情况下,不再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流动资金缺口由子公司自行解决,故当广州华菱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按照内部程序向周梦婷借入临时性流动资金周转,之前因金额较小、时间短,无抵押,故利率略高。自 2017 年起,发行人进一步加强内部资金调度以及外部借款管理,超出资金需求计划之外的部分由子公司自行解决,且金额、成本严格控制。
黄业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2013年之前因临时性资金周转需要,与发行人存在少量的资金拆入、拆出。2014年初,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发行人加强了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不再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关联方租赁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马息萍将拥有的位于上海的住房租赁给公司以供服务上海三菱、三菱机电等客户的销售人员作为宿舍使用,租金金额小,价格随行就市。
华菱电梯以借款形式向古丈千源拆借资金 1,020万元的原因:自 2005年华菱电梯开发出矿粉混凝土对重块并投放市场以来,每年需要大量的重晶石作为原材料。特别是自 2010年以来,业务发展迅速,需要重晶石等原材料数量迅速上升。华菱电梯为加大对重晶石等矿物质原材料掌控力度,2011年与长期从事矿业的潘书桃、孙六顺决定联合在湖南古丈县开发重晶石矿,经协商,由潘书桃、孙六顺先行设立古丈千源矿业,取得采矿权证,再由华菱电梯投入建设资金。古丈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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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源 2011年设立,2011年 10月取得采矿许可证,华菱电梯自 2012年 7月起,至 2013年 8月,根据矿山建设需要先后以借款形式向古丈千源提供资金累计达到 1020万元。
鉴于古丈千源 2013年上半年试产阶段开采难度大、出矿不稳定,开采成本过高,且矿山安全许可、建设许可等手续办理迟缓,以及自 2013年下半年起华菱电梯逐步开始清理与钣金加工、对重块等主营业务相关性较低的投资,特别是跨度较大的矿山开采、铸铁冶炼等,控制投资风险、缩减非主业投资,集中发展主业,2013年 8月华菱电梯决定终止与古丈千源合作,不再将拆借资金转为投资。
经华菱电梯与古丈千源协商,鉴于古丈千源资金大量沉淀在矿山建设上,且矿山未正常投入运营,同意古丈千源分期偿还华菱电梯拆借款项,并于 2015年末前全部归还完毕。
由于古丈千源资金紧张,2015年公司股东黄业华、蒋小明、葛建松三人合计向其借款 860万元,供其偿还所欠公司借款。鉴于古丈千源资金紧张,若无股东支持,公司前述借款本息无法全额收回,故将收回金额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4,600,000.00元及 2015年确认的利息收入 417,264.67元计入资本
公积,合计 5,017,264.67元。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除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有限公司拆入的 350万元、500万元两笔未到期外,其他拆借均已全部归还,不存在关联方占款。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不影响发行人财务独立性以及经营成果真实性。
(三)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84.75 366.73 496.40 264.63
注:上述薪酬为各期计提总额。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报告期内,关联方往来款应收项目余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应收款项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份项目名称关联方金额交易内容
应收账款广州奥隆 22.64 货款
应收账款广州市鹏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45.46 货款
其他应收款广州奥隆 538.00 往来款
2014年末
其他应收款古丈千源 920.00 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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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账款上海微频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0.00 门机开发费
应收利息古丈千源 121.59 借款利息
合计- 1,667.68 -
应收账款华友运输 3.52 货款
其他应收款广州奥隆 354.60 往来款
预付账款华友运输 245.55 预付土地房产款2015年末
合计- 603.67 -
应收账款德润机电 32.71 货款
应收账款广州奥隆 63.56 货款
其他应收款徐州常润 218.66 往来款 2016年末
合计- 314.94 -
其他应收款黄超 6.01 备用金 2017年 1-6月合计- 6.01 -
2、报告期内,关联方往来款应付项目余额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往来款应付项目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份项目名称关联方金额交易内容应付账款常州东基电缆附件有限公司 175.74 货款
应付账款广州市鹏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63.58 货款
应付账款马息萍 5.04 房租
应付账款华晟金属 970.03 货款
应付账款华友运输 310.72 运输费
2014年 12月 31日合计- 1,525.11 -
应付账款徐州常润 236.79 货款
应付账款华友运输 178.87 运费
其他应付款黄业华 0.02 报销款 2015年 12月 31日
合计- 415.68 -
应付账款广州奥隆 215.52 货款
应付账款华友运输 444.34 运费 2016年 12月 31日
合计- 659.86 -
其他应付款周梦婷 5.35 报销款和借款利息2017年 6月 30日
合计- 5.35 -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交易分类交易内容交易方
采购塑料粒子常州东基电缆附件有限公司
采购、销售复合对重块等广州奥隆
采购对重块、铁盒、底盒等,销售钢材、矿石等原材料广州市鹏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采购带钢等上海益一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对重块、带钢等,销售对重块徐州常润
经常性关联交易
采购铸铁毛坯件,销售废铁华晟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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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分类交易内容交易方
接受货物运输劳务,销售毁损商品等华友运输
销售材料等,提供加工劳务,电费等德润机电
销售轿厢装潢件北京鑫菱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拆入资金周梦婷
拆出资金、住房租赁马息萍
拆出资金古丈千源
拆出资金黄业华
购买水果溧阳市宁丰园艺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车辆,接受汽车维修劳务、购买停车设备溧阳平陵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借入银行借款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厂房出租,购买曳引机、盘车装置等德润机电
购买房屋土地华友运输
采购电梯北京鑫菱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购买员工培训服务溧阳宏达电梯培训有限公司
偶发性关联交易
购买立式万能升降台铣床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六)发行人近三年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为全面规范关联交易、强化内部控制、提升法人治理水平,自 2014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发行人先后制定实施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内控制度齐备。报告期,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关联交易内控制度的要求,认真、全面履行了关联交易事先决策以及确认等必要程序,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有关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交易事项时间决策程序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4.03.03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预计 2014年关联交易及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4.03.25 2013年度股东大会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广州华菱从关联方周梦婷处拆入资金 2015.04.26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预计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及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5.06.06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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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6 2014年度股东大会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广州华菱从关联方周梦婷处拆入资金 2015.08.10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6.02.14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预计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及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6.02.29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6.07.02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确认公司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 1-6月关联交易 2016.07.18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广州华菱从关联方周梦婷处拆入资金 2017.03.16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7.04.01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确认 2016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 201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7.04.20 2016年度股东大会
1、2014年 3月 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了从常州东基采购塑料粒子、从广州鹏烨采购对重块等、从上海益一采购带钢、从华晟金属采购铸铁毛坯件、从华友运输购买货物运输服务等关联交易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偶发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古丈千源借款展期、向马息萍租赁房屋、从新华村镇银行贷款、从华友运输购买房屋土地等关联交易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2年度、201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对公司 2012、2013年度发生的关联采
购、关联销售、关联拆借、关联租赁、关联借款等进行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意见。2014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15 年 4 月 2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子公司广州华
菱从关联方周梦婷处拆借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3、2015年 6月 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了从徐州常润采购对重块等、从华友运输购买货物运输服务等关联交易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偶发关联交易的议案》,审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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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了向关联方马息萍租赁房屋、从新华村镇银行贷款等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意见。2015 年 6 月 26 日,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4、2015 年 8 月 1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子公司广州
华菱从关联方周梦婷处拆借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5、2016年 2月 1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了从广州奥隆采购对重块等、从徐州常润采购对重块等、从华友运输购买货物运输服务等关联交易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偶发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了从新华村镇银行贷款、从华友运输购买土地房产等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意见。2016年 2月 29日,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2016年 7月 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 1-6月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对公司 2013-2016年发生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拆借、关联租赁、关联借款等进行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意见。2016年 7月 18日,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2017 年 3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同意发行人进一步加大子公司资金调度管理力度,要求子公司应根据业务收支、固定资产购置等预算情况做好月度及季度预算及资金需求计划。当资金实际需求与月度、季度资金需求计划偏差过大,则由子公司自行解决资金缺口,涉及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单笔借款不超过 100万,余额累计不超过 200万,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2个月,利率参照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8、2017年 4月 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对公司 2016 年发生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拆借、关联租赁、关联借款等进行确认;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从广州奥隆采购对重块等关联交易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偶发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从新华村镇银行贷款等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意见。2017年 4月 20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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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七)发行人与广州奥隆、徐州常润、华晟金属(华菱金属)等在处置相关
股权后继续维持的交易
除上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交所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已先后解除关联关系的广州奥隆、华晟金属、徐州常润、华友运输、广州鹏烨等企业,在报告期发生的全部采购、销售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采购铸铁毛坯件等 1,636.69 4,136.48 4,001.24 5,168.25华晟金属销售废铁- 42.92 8.29 76.01
采购对重块等- 223.93 1,267.66 295.50广州鹏烨销售钢材等-- 0.70 38.85
接受货物运输服务 832.06 1,768.22 1,668.82 1,973.83华友运输销售毁损商品等 2.16 - 5.02 0.65
徐州常润采购对重块、带钢 46.46 494.50 727.91 /
采购对重块等 522.37 1,277.98 --广州奥隆销售对重块 43.57 64.77 28.17 19.35
(八)2013 年以来发行人关联方转为非关联方或注销的具体情况及交易情

2013年以来,发行人主要的由关联方转为非关联方或注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关系解除
公司名称关联关系形成过程
时间原因
解除后是否继续交易
华晟金属
2013年 3月,发行人联合蒋福荣、吕腊保共同出资设立华菱金属(后改名华晟金属)。发行人持有 51%的股权,蒋福荣、吕腊宝各持有 24.5%的股权。
2013年8月
在扶持铸铁毛坯件生产个体蒋福荣、吕腊保设立华晟金属后退出,并分别转让给蒋福荣、吕腊保
正常交易
华友运输
华友运输系发行人曾代蒋福荣持有51%股权的华菱物流与蒋福荣于 2011 年投资设立的公司。2013年 3月,华菱物流注销,并将所持华友运输股权转让给李建英。2013年 11月,黄超入股华友运输。
2015年11月
发行人在扶持运输个体落户郎溪设立华友运输后退出,并为彻底解决关联交易、消除对运输服务商的影响,黄超从华友运输退股
正常交易
广州奥隆
2013年 8月 22日,广州奥隆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朱龙腾将其所持广州奥隆股权全部转让给发行人。
2016年3月
为规避广州奥隆可能面临的财务、法律风险,以及解决同一客户两个供货资格问题,发行人对外转让了广州奥隆的股权
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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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烨发行人原副总经理钱国元之子钱云鹏担任广州鹏烨执行董事2013年4月
钱国元不再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职务,2016年 10月注销
2016年4月起不再交易
徐州常润
2008年,黄业华与刘咨虎共同出资设立徐州常润,黄业华占比 55%,2012 年 5 月,华菱电梯收购徐州常润,原股东黄业华、刘咨虎分别将所持徐州常润股权全部转让给华菱电梯2015年11月
徐州常润经营未达预期目标,拟优化调整北方生产布局,以及徐州常润计划转向汽车零部件生产,与发行人主业无关联,发行人对外转让了徐州常润股权
正常交易,2017年少量交易
常州东基
常州东基于 2010 年成立,注册资本 200万元,马息萍占比30%
2016年4月
马息萍将股权转让给常州东基原股东黄东,自 2015 年下半年起发行人与常州东基不再发生交易

德润机电
2015年 5月,安华机电与自然人曾晓东共同出资设立德润机电
2016年3月
为调动曾晓东积极性,以及加强约束,安华机电将股权转让给曾晓东控制的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
少量交易
苏州常润 2013年 12月,华菱电梯与孙明男共同出资设立苏州常润
2017年1月
因原租赁的厂房调整用途,发行人决定注销苏州常润否
贵州大龙
2010年,黄业华与葛建松共同出资设立贵州大龙,2012年,华菱电梯受让了两人持有的全部股权
2014年8月
因贵州大龙停产,拟将西南生产基地调整至重庆,2013年 8月,华菱电梯将贵州大龙股权分别转让给黄业华、薛飞、葛建松、蒋小明;2014年 8月,4人将所有股权转让给唐永庆

古丈千源黄业华自 2011年 10月起任古丈千源董事长
2016年8月
发行人收回借款,黄业华辞去古丈千源董事长职务否
溧阳市远通物流有限公司黄超曾持有该公司15%的股份2016年11月黄超不再持有该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未曾交易
郑州玖桥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方曾担任该公司董事
2017年3月王方已不在该公司任职
报告期内未曾交易
南京常协电梯销售工程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葛建松曾持有该公司 86.67%股份并任董事长
2017年6月
葛建松现持股 25.95%,已不
在该公司任职
报告期内未曾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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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发行人与 2013 年以来解除关联关系的部分公司继续业务往来,主要系业务发展及公司经营需要所致,公司从相关企业采购,主要系相关企业在采购发生的时间节点提供公司所需的服务或商品符合发行人的资质和质量要求,相关交易具有合理性,且交易价格公允。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系统,业务独立,资产完整,对华晟金属、华友运输等并不构成重大依赖。2013年以来由关联方转为非关联方或注销的相关公司,及其与发行人报告期发生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1、华晟金属
公司名称宣城市华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形成时间 2013年 3月
关联关系形成原因
为推动周边铸造产业整合,保障铸铁对重块毛坯供应,发行人联合蒋福荣、吕腊保共同出资设立华菱金属(后改名华晟金属)。蒋福荣、吕腊保在参与设立华菱金属之前长期以个体户形式从事铸铁行业。发行人参与设立华晟金属的目的系为推动周边地区上游原材料铸铁毛坯件厂家进行整合,促进原已有业务合作的生产个体合资组建公司制企业,合法规范经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铸铁毛坯件保障供给能力。
关联关系解除时间 2013年 8月
关联关系解除原因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比,铸造行业投资量较大,投资回报相对较低,且面临较大的安全生产、环保风险,为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控制经营风险,在推动完成相关生产个体整合后,公司退出华晟金属,并遴选多家铸铁对重块毛坯供应商,竞价择优采购,充分保障铸铁毛坯件供应。
关联关系解除程序及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情况
2013年 8月 5日,华菱电梯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所持华菱金属(后更名华晟金属)的全部股权按原始出资额 153 万元分别转让给蒋福荣、吕腊保,其中转让给蒋福荣 76.5万元、吕腊保 76.5万元。2013年 11月 7日,受让人已按协议全
额支付股权转让款。鉴于当时转让时华晟金属刚投入营运,按原始出资额转让作价转让。
经营现状及与发行人的业务往来情况
主要经营铸铁毛坯件的生产、销售业务,和发行人长期保持正常业务往来,是发行人主要的铸铁毛坯件供应商之一
与发行人交易的未来变动趋势发行人将秉承货比三家的理念,完全遵循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华晟金属继续交易
法定代表人吕腊保
主要管理人员执行董事:吕腊保;监事:陈爱青
股权结构吕腊保:50%;陈爱青:50%
主要客户发行人(含子公司)、含山县峰园精铸加工厂、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溧阳市福祥机械厂
主要供应商临沂市鑫智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富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恒达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兴华世星贸易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华晟金属与发行人发生的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晟金属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63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 2014年度
采购铸铁毛坯件等 5,168.25华晟金属销售废铁 76.01
发行人与华晟金属解除关联关系一年以后发生的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采购铸铁毛坯件等 1,636.69 4,136.48 4,001.24华晟金属销售废铁- 42.92 8.29
(2)华晟金属主要财务数据及与发行人交易占比
华晟金属系发行人铸铁毛坯件主要供应商,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华晟金属主要财务数据及与发行人交易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1,852.19 4,549.77 4,784.83 5,772.57
营业成本 1,793.50 4,436.37 4,698.23 5,698.12
净利润 5.98 4.69 18.84 8.52
发行人采购金额 1,636.69 4,136.48 4,001.24 5,168.25
发行人采购金额占华晟金属收入比例 88.37%(注) 90.92% 83.62% 89.53%
注:2014-2016年度财务数据来源于华晟金属所得税纳税申报报表。华晟金属以商品发出、客户签收并开具发票作为确认收入时点。华晟金属产品销售一般会在客户签收后一个月内开具发票,但一般会在年底前将本年度已发货并由客户签收的商品全部开具发票。故,华晟金属年度收入基本为本年度已发货并由客户签收的产品收入。截至 2017 年 6 月底,华晟金属 2017年 6月已发货产品尚未开具发票,华晟金属 2017年 1-6月收入未包含 2017年 6月份已发货商品应确认的收入。若将该部分计入上半年收入,则华晟金属 2017 年 1-6 月收入应为 1,852.19万元,发行人采购额占华晟金属收入比例为 88.37%。
(3)华晟金属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原因
在发行人创办早期,因本部所在地郎溪的原有工业基础比较薄弱,为了保障铸铁毛坯件供应,发行人于 2010年左右引入了两个个体户作为铸铁供应商。2013年 3月,发行人帮助两个个体户用好当地的招商引资政策,设立了华晟金属。华晟金属正常运营后,发行人于当年 8月份退出。
发行人参与创办华晟金属,曾持有华晟金属股权,主要目的系为推动相关个体整合,扶持、培育供应商,稳定铸铁毛坯件供应,而发行人主要集中做好电梯配件产品开发以及机械加工,铸铁毛坯件与发行人主业跨度大,发行人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发展主业原则,及早处置了华晟金属的股权。持股期间,发行人并不参与华晟金属生产经营,未对华晟金属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在股权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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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后,华晟金属独立自主经营,发行人未曾参与、干涉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未对上述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严格按照供应商进行管理,正常开展采购业务。
①发行人向华晟金属采购铸铁毛坯件
铸铁毛坯件系发行人生产铸铁对重块的主要原材料。华晟金属地处安徽省郎溪县,与公司比邻,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能够及时保障公司对铸铁毛坯件的需求,尤其针对公司承接的供货时间紧或批量小、特异型产品订单,华晟金属能够优先排产保障公司需求。同时,公司为充分保障铸铁毛坯件需求,在临近区域遴选了多家供应商,以提高原材料保障能力和议价能力,避免铸铁毛坯件单一来源采购风险,加强控制力。除华晟金属外,发行人择机从南京金中冶金铸造有限公司、安徽省登立达机械有限公司、郏县亚鑫铸件有限公司等多家供应商采购铸铁毛坯件,广州华菱、重庆华菱亦实行就近采购。总体而言,鉴于华晟金属距离公司本部近,生产规模较大,供货能力强,供货及时,且规模化采购能够在价格谈判中争取主动,有利于获得相对优惠的交易条件,故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从华晟金属采购铸铁毛坯件,双方保持着稳固的业务合作关系。
②发行人向华晟金属销售废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华晟金属销售废铁。发行人向华晟金属销售的商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铁,使用价值较低,用途较为有限,因华晟金属主营铸造业务,废铁可以作为其原材料使用,故发行人就近将部分废铁出售给华晟金属。
(4)发行人与华晟金属之间的交易占同类交易比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华晟金属采购铸铁毛坯件,并向其销售废铁。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晟金属之间的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 2014年度
采购铸铁毛坯件 5,083.11
占铸铁毛坯件采购总额比重 63.81%
销售废铁 76.01
占营业收入比重 0.13%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晟金属解除关联关系一年以后发生的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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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采购铸铁毛坯件 1,636.69 4,098.76 3,982.96
占铸铁毛坯件采购总额比重 48.35% 72.06% 73.25%
销售废铁- 42.92 8.29
占营业收入比重- 0.08% 0.01%
由上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从华晟金属采购铸铁毛坯件金额分别为 5,083.11
万元、3,982.96 万元、4,098.76 万元和 1,636.69 万元,占铸铁毛坯件采购总额
比重分别为 63.81%、73.25%、72.06%和 48.35%,占比较高。
2014年至 2016年,发行人销售给华晟金属的废铁金额分别为 76.01万元、
8.29 万元和 42.92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13%、0.01%和
0.08%,占比极低,对发行人各年收入、利润影响小。
(5)华晟金属与发行人交易定价合理性及公允性
铸铁毛坯件系发行人生产铸铁对重块所需重要原材料。通常,发行人根据客户订单要求供应商根据图纸生产。鉴于铸铁毛坯件需经开模、铸造,生产耗时相对较长,以及密度高、重量大,运输成本较高,为保证及时供货以及控制运输成本,发行人在综合考虑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等因素基础上就近遴选多家铸铁毛坯件合格供应商。具体采购时,按照规格、数量、交付时间等交易条件向合格供应商询价,由报价低者供货或获得较高分供比例,且同一批次同一规格,不同供应商按照同一价格供货。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及各子公司铸铁毛坯件主要供应商均位于公司所在省份及临近省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公司所在地主要供应商所在地区
华晟金属安徽省宣城市
宣城中晟安徽省宣城市
安徽省登立达机械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
郏县亚鑫铸件有限公司河南省郏县
华菱精工及安华机电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
南京金中冶金铸造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
广州华菱广东省广州市嘉禾县鼎昌铸业五金厂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重庆华菱重庆市铜梁区重庆市天奇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
注: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位于湖南省南部,距离广州华菱较近。
鉴于重庆华菱和广州华菱距离华晟金属距离较远,运输成本较高,报告期内,除广州华菱 2014 年从华晟金属采购 27.30 万元铸铁毛坯件之外,均为华菱精工
和安华机电从其采购。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从华晟金属采购铸铁毛坯件具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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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如下:
单位:万元
生产基地公司名称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华菱精工 1,249.76 2,868.49 2,872.92 4,025.60
安华机电 382.62 1,230.27 1,110.03 1,030.22郎溪县
小计 1,632.38 4,098.76 3,982.95 5,055.81
广州华菱广州华菱-- 27.30
合计 1,632.38 4,098.76 3,982.95 5,083.12
①郎溪县(华菱精工及安华机电)
报告期内,华菱精工及安华机电从华晟金属、其他供应商采购铸铁毛坯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元/吨
华晟金属其他供应商交易内容期间金额数量单价金额数量单价
单价
差异
2017年 1-6月 1,632.38 6,451.32 2,530.31 1,347.94 5,198.42 2,592.97 -2.42%
2016年度 4,098.76 20,532.70 1,996.21 1,251.46 6,255.25 2,000.65 -0.22%
2015年度 3,982.95 18,662.71 2,134.18 1,084.67 4,841.53 2,240.34 -4.74%
采购铸铁毛坯件 2014年度 5,055.81 16,904.29 2,990.85 1,889.30 6,270.58 3,012.96 -0.73%
由上表可知,2014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华菱精工及安华机电从华晟金属采购价格与从其他供应商采购均价基本一致。
华菱精工及安华机电 2015 年从华晟金属采购均价略低于其他供应商,除产品规格、采购时点不同对均价有所影响外,主要系因从其采购数量大、占比高,交易连续,在铸铁毛坯件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情况下,发行人及时根据市场情况与华晟金属协商,先于其他供应商调价,导致采购均价略低于其他供应商。
2015年母公司华菱精工及子公司安华机电从华晟金属、其他供应商采购铸铁毛坯件分月份结算单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吨
月份华晟金属南京金中冶金铸造有限公司武汉华盛祥工贸有限公司
1月 2,539.26 2,641.38 2,640.67
2月 2,486.73 2,649.57 -
3月 2,373.30 2,493.12 2,435.90
4月 2,303.11 2,324.63 2,336.56
5月 2,230.01 2,299.62 2,305.47
6月 2,055.97 2,221.58 2,222.29
7月 2,102.17 2,129.66 2,135.29
8月 2,061.40 2,131.27 -
9月 2,076.53 2,055.63 2,0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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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1,991.13 1,963.67 1,913.22
11月 1,835.46 1,835.76 1,819.40
12月 1,858.76 1,773.94 1,837.61
②广州华菱
报告期内,广州华菱仅 2014年从华晟金属采购。广州华菱 2014年从华晟金属、其他供应商采购铸铁毛坯件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吨;元/吨
华晟金属其他企业
关联交易内容期间
金额数量单价金额数量单价
单价差异采购铸铁毛坯件 2014年度 27.30 84.06 3,247.86 861.26 2,707.00 3,181.62 2.08%
据上表,2014年广州华菱从华晟金属采购少量对重块,采购单价略高于其他供应商,主要系华晟金属地处安徽,较其他位于广东、湖南的供应商相比,运输成本较高所致,采购价格未显失公允。
③发行人从华晟金属采购铸铁毛坯件对毛利的贡献
2014年至 2017年 1-6月,发行人从华晟金属采购的铸铁毛坯件生产完工的产品对外销售实现毛利额分别约为 505.29 万元、1,529.15 元、1,853.31 万元和
225.92万元,占发行人各期营业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72%、9.33%、12.11%
和 3.64%,具体估算过程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从华晟采购的铸铁毛坯件金额 a(单位:万元) 1,632.38 4,098.76 3,982.96 5,083.12
从华晟采购的铸铁毛坯件重量 b(单位:吨) 6,451.32 20,532.70 18,662.71 16,994.10
发行人铸铁对重块平均销售单价 c(单位:元/吨) 3,022.29 3,009.60 3,331.95 3,630.49
从华晟金属采购的铸铁毛坯件生产的铸铁对重块对外销售收入 d=b*c单位:万元) 1,949.77 6,179.52 6,218.32 6,169.68
发行人铸铁对重块平均销售毛利率 e 11.59% 29.99% 24.59% 8.19%
从华晟采购的铸铁毛坯件生产的铸铁对重块销售毛利 f=d*e(单位:万元) 225.92 1,853.31 1,529.15 505.29
发行人营业毛利总额 g(单位:万元) 6,204.34 15,303.46 16,392.76 13,575.22
从华晟金属采购的铸铁毛坯件生产的铸铁对重块贡献的毛利占发行人毛利总额的比重 h=f/g 3.64% 12.11% 9.33% 3.72%
注:因产品系按照规格型号入库、出库,无法统计各家铸铁毛坯件供应商货物流向,故按照铸铁对重块平均销售单价、平均销售毛利率估算从华晟金属采购铸铁毛坯件对毛利的贡献。
据上表可知,2015年、2016年,发行人从华晟金属采购铸铁毛坯件加工制成铸铁对重块外销获取毛利占比相对较高,主要系上述年份铸铁毛坯件受下游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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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机械市场需求萎缩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影响,市场采购价格出现连续下滑,发行人实际采购价格低于与客户之间确定的原材料指导价,导致该类产品毛利率上升所致。
总体而言,报告期各期,铸铁对重块业务实现毛利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91%、14.05%、18.49%、8.49%,对发行人各期盈利影响未
超过 20%;发行人从华晟金属采购铸铁毛坯件生产、销售铸铁对重块形成毛利占发行人各期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72%、9.33%、12.11%、3.64%,
对发行人各期毛利贡献有限,特别是 2017 年上半年,毛利贡献率仅为 3.64%,
不构成重大影响。
鉴于发行人严格执行询价、竞价等采购管理流程以及相关采购业务管理办法,发行人与华晟金属业务往来中,采购同一规格、同一种类的品种,与其他供应商价格基本一致,价格合理、公允。关联关系解除前后,除涉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外,发行人与华晟金属的业务决策以及定价机制未发生重大变化。
2、华友运输
公司名称宣城市华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形成过程
华友运输系发行人曾代蒋福荣持股 51%股权的华菱物流与蒋福荣于 2011年投资设立的公司。2013 年 3 月,华菱物流注销,并将所持华友运输股权转让给李建英。2013年 11月,黄超入股华友运输,持有 55万元,占比 27.50%,后
增资至 66万元,占比 33%。
关联关系解除时间 2015年 11月
关联关系解除程序及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情况
2015年 11月 16日,经华友运输股东会决议,黄超分别与葛建锋与罗春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华友运输的 4 万元原始出资额(占比 2%)以 4万元转让给葛建锋,将其持有华友运输的 62万元原始出资额(占比 31%)以62万元转让给罗春翔。
经营现状及与发行人的业务往来情况主要经营汽车运输服务,是发行人主要的运输服务提供商之一
与发行人交易的未来变动趋势发行人将秉承货比三家的理念,完全遵循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华友运输继续交易法定代表人张军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张军;监事:罗春翔
股权结构蒋福荣:40%;罗春翔:31%;张军:22%;魏建:3%;姜田忠:2%;葛建锋:2%
主要客户
发行人(含子公司)、溧阳市力士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溧阳市君德利实业有限公司、南京璐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溧阳中材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上海创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创未建设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等
主要供应商江苏正大富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常州溧阳石油分公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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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江苏安顺能源有限公司、溧阳市建军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圣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
(1)报告期内,华友运输与发行人发生的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友运输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接受货物运输服务 1,768.22 1,668.82 1,973.83
购买房屋土地 282.30 0.00 296.60华友运输
销售毁损商品- 5.02 0.65
发行人与华友运输解除关联关系一年以后发生的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 2017年 1-6月
接受货物运输服务 832.06华友运输销售毁损商品等 2.16
(2)华友运输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与发行人主要交易所占比例
华友运输系发行人主要运输服务商。报告期内,华友运输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为发行人提供的运输服务交易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1,324.15 3,919.89 3,753.65 5,220.37
营业成本 1,163.78 3,573.63 3,545.36 5,423.84
净利润 145.42 404.58 174.53 49.97
向发行人提供的运输服务金额
832.06 1,768.22 1,668.82 1,973.83
向发行人提供的运输服务金额占收入比例 62.84% 45.11% 44.46% 37.81%
(3)华友运输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原因
在发行人创办早期,因本部所在地郎溪运输配套比较落后,为了保障运输服务,发行人于 2011年引入运输个体户,后帮助其设立华友运输并取得运输资质。
2013年初,在华友运输正常经营后,发行人即退出。
发行人参与创办华友运输,主要目的系为了扶持、培育供应商,保障运输服务,而发行人主要集中做好电梯配件产品开发以及机械加工,运输行业与发行人主业跨度大,发行人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发展主业原则,及早处置了华友运输的股权。持股期间,发行人并不参与华友运输生产经营,未对华友运输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在股权处置后,华友运输独立自主经营,发行人未曾参与、干涉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未对上述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严格按照供应商进行管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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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正常开展采购业务。
发行人与华友运输长期合作,主要系华友运输地处郎溪县梅渚镇,送货迅速、可靠,能保证公司本部的运输及时性。发行人在价格基本相同、运输质量能得到保证的前提下优先就近选择。但由于物流行业竞争较为激烈,运输劳务的可替代性较强;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也有其他运输劳务供应商,根据投标情况合理分配运输劳务方面的采购。发行人在运输服务上采取招投标方式,先后引进多家运输服务商,但因在郎溪-上海等主要运输线路上,华友运输经营时间长,组织回头货源能力强,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在该等线路运输上仍以其为主。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华友运输购买土地及厂房,系发行人与华友运输相邻,为满足补偿缆项目建设向华友运输购入土地及厂房。
报告期内,运输途中造成货物毁损的,由承运方承担责任。华友运输对其承运的货物,因运输途中造成毁损而被客户退回的,由华友运输按照与客户结算的价格购入予以赔偿,发行人再将质量合格的产品发运给客户。
(4)发行人与华友运输之间的主要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比重
报告期,发行人与华友运输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发行人向其采购运输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运费总额比重
2017年 1-6月华友运输运输服务 832.06 82.54%
2016年度华友运输运输服务 1,768.22 88.95%
2015年度华友运输运输服务 1,668.82 73.84%
2014年度华友运输运输服务 1,973.83 78.5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华友运输支付的运费占运费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78.50%、
73.84%、88.95%和 82.54%。2016 年发行人向华友运输支付的运费占运费总额
的比重有所上升,主要系由华友运输承运的 25 号箱、钣金散件产品收入、销量增加导致运输量、运费相应有所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运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36%、3.19%、3.21%
及 3.16%,受柴油价格下调,以及近距离配套客户的广州、重庆子公司收入占比
上升,销售运费率呈稳中有降的趋势,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5)华友运输与发行人交易的定价合理性及公允性
物流运输的定价较为复杂,正常情形下,运费的计价方式以及运费单价主要受如下因素影响:一是途径路线长短,距离远的单趟运价相应较高;二是装卸次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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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及装卸难度;三是油价高低;四是有关货物自身密度、体积、形状、易损程度等影响每车载重吨数的物理性状。通常,对于所占空间较大而重量相对较轻的货物,宜按件计费;对密度较大、质量较高的产品,宜按重计费;五是配货难易程度,一般返程、易于配货的地方运价相对较低。
根据发行人产品物理性状特征,发行人产品的运费计价方式大致分为两类:
一是按件数计价。如 15号箱、30号箱及东芝 E箱等采用箱式运输的钣金产品。
因采用木箱包装,体积规则、箱体重量不等,不宜多层累放,故一般采取按箱计价;二是按重量计价。如对重块产品、25 号箱产品(钢带捆绑打包)、钣金散件等产品,无固定外箱包装,堆放在车厢内。对于外形相对规则、可码垛堆放的对重块,因单车运载负荷大,一般按吨计量的单价相对较低;钣金散件则因形状不规则,且不易大批量堆码,故按吨计量的单价相对较高。
发行人因本部地处郎溪县梅渚镇,地理位置相对较偏,以及运输量大、产品复杂、交付时间紧、卸货地点多,难以采取随机配货的方式,故宜就近选择运输单位长期、稳定合作。目前,发行人基本采用邀标方式遴选运输单位、招标方式确定运输价格。先后引进华友运输、溧阳市玉平运输有限公司、徐州振坤物流有限公司、无锡市万洲运输有限公司等运输单位。鉴于华友运输近 10 多年来一直重点为发行人提供运输服务,运输量大,规模效应明显,了解各类产品特性,运输质量高,线路熟悉,返程配货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从而占发行人运输量的比重一直很高。故,发行人与华友运输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系市场化竞争形成的结果,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定价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允性原则,具体如下:
①华友运输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的运价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除华友运输外,发行人通过邀标方式引进了玉平运输、徐州振坤、无锡万洲等运输单位,以下按照产品类别分别对各家运输单位运价进行分析比较。
A、按件计价
报告期内,华友运输、玉平运输两家运输单位承运从梅渚至上海线路的 15号箱、30号箱以及东芝 E箱运输单价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箱
15号箱 30号箱东芝 E箱时间
华友玉平华友玉平华友玉平
2014年 1月至 10月 42.79 40.54 113.51 108.11 144.14 144.14
2014年 11月 41.08 40.54 108.97 108.11 138.38 1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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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12月至 2015年 11月 41.08 38.92 108.97 103.78 138.38 138.38
2015年 12月至 2016年 1月 41.08 38.92 108.97 108.97 138.38 138.38
2016年 2月至 2016年 12月 38.20 / 101.35 / 128.65 /
2017年 1月至 2017年 6月 42.79 / 101.35 / 128.65 /
上表可知,华友运输与玉平运输在相同线路上承运相同物件的价格基本接近。
2014年 1-10月份,玉平运输因刚通过招标引进,承运 15号箱、30号箱运价略低于华友。后因油价持续下跌,2014年 11、12月份,发行人与承运单位协商下
调了运输单价。2015年 12月至 2016年 1月,除 15号箱运输单价存在少量差异外,其他产品两家单位单价相同。
B、按重量计价
因外形、堆码难度等不同,发行人主要产品对重块、钣金散件运输单价差异明显。对重块因外形规则、易堆码,单车运载负荷大,运输单价远低于不规则的钣金散件。
(A)对重块产品
报告期内,华友运输、玉平运输、振坤物流先后承运对重块等配重产品。按照目的地划分各家单位承运对重块的单价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2014年 1至 10月 2014年 11月 2014年 12月至2016年 1月 2016年 2至 9月
2016年 10月至2017年 6月目的地
华友玉平华友玉平华友玉平华友振坤华友振坤
上海浦东 78.38 / 75.24 / 75.24 / 70.00 70.00 78.38 78.38
上海浦西 73.87 73.87 70.92 73.87 70.92 70.92 65.95 65.95 73.87 73.87
昆山 69.37 69.37 66.59 69.37 66.59 66.59 61.89 / 69.37 /
苏州 64.86 64.86 62.27 64.86 62.27 62.27 57.93 / 64.86 /
上表可知,相同线路情形下,各运输单位承运对重块的单价一致,玉平运输2014年运价调整仅较华友运输滞后一个月。受 2014年以来油价下行影响,对重块运输单价出现下调,但 2016年 10月,因受 9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下调车辆载重上限影响,对重块等按重计费的产品,运输单价有所上调。
(B) 25号箱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往上海三菱的 25号箱产品承运单位仅为华友运输一家,发往上海三菱在浦东、浦西仓库。该类产品主要由大件钣金产品承重梁、绳头梁构成,形状较为规则,采用钢带捆绑打包,易堆放、密度大,故定价与对重产品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73
定价保持一致,具体单位运价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目的地 2014年 1 至 10月
2014年 11月
至 2016年 1月
2016年
2月至 9月
2016年 10月
至 2017年 6月
上海浦东 78.38 75.24 70.00 78.38
上海浦西 73.87 70.92 65.95 73.87
(C)钣金散件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本部销往三菱机电的钣金散件主要由华友运输承运,具体运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钣金散件时间
华友(上海浦西)
2014年 1月至 10月 171.17
2014年 11月至 2016年 1月 164.32
2016年 2月至 2017年 6月 152.79
鉴于发行人销往三菱机电的钣金散件产品形状不规则,部分产品所占空间较大,单车配载负荷相对较小,故运输单价较高,一般为对重块产品单价的 2倍以上。报告期,华友运输承运的钣金散件的运输单价与对重块等运输单价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因油价下降分别于 2014年 10月、2016年 1月下调,调减幅度较小。
2016年 10月未调整,主要是钣金散件不规则,单车装载负荷远低于对重块,故2016年 9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下调车辆载重上限对该类产品运输未产生明显影响。2017年 1-6月发行人通过招标引入振坤物流运输三菱机电钣金散件,运输单价与华友运输一致。
②发行人与华友运输其他主要客户的运价分析比较
报告期内,除发行人外,华友运输的主要客户为上上电缆、力士汽车。华友运输承运上上电缆、力士汽车的货物分别为铜板、钢板,与发行人主要产品对重块物理性状基本一致,运费按重量计价。上上电缆、力士汽车的运输线路为上海至溧阳,单程距离较发行人运输里程缩短 40 公里左右,发行人本部至上海浦西上海三菱仓库运输里程约 280公里。
报告期,华友运输对发行人与上上电缆、力士汽车的运输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年份客户单位货物内容运输单价(元/吨)运输地点
2014年 1-10月华菱精工对重块 73.87 郎溪-上海浦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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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4
上上电缆铜板 61.26 上海-溧阳
力士汽车钢板 67.57 上海-溧阳
华菱精工对重块 70.92 郎溪-上海浦西
上上电缆铜板 53.15 上海-溧阳 2014年 11月-2016年1月力士汽车钢板 67.57 上海-溧阳
华菱精工对重块 65.95 郎溪-上海浦西
上上电缆铜板 53.15 上海-溧阳 2016年 2-9月
力士汽车钢板 65.57 上海-溧阳
华菱精工对重块 73.87 郎溪-上海浦西
上上电缆铜板 53.15 上海-溧阳 2016年 10月至 2017年 6月力士汽车钢板 65.57 上海-溧阳
与上上电缆相比较,发行人从郎溪至上海浦西运输单价高于上上电缆 20%左右,主要原因系运输里程增加 15%左右,以及上上电缆属返程托运,运输单价相对较低。发行人运输单价高于力士汽车,但运输单价的增加幅度低于运输里程增加幅度,主要系华友运输承接力士汽车的年运输量远少于发行人和上上电缆,华友运输给予发行人与上上电缆的交易价格相对优惠。
综上,报告期内,华友运输与发行人其他运输服务商相比,从按件数计价的郎溪至上海 15号箱、30号箱以及东芝 E箱运输单价来看,华友运输、玉平运输两家运输单位基本一致;从按重量计算的对重块运输单价来看,华友运输与玉平运输、振坤物流单价基本一致,华友运输一家承运的 25 号箱运输单价与其承运相同线路的对重块运输单价一致;华友运输 2014-2016年承运的钣金散件运价明显高于对重块、25 号箱,且年份间波动较小,具有合理性,2017 年上半年与振坤物流价格一致。发行人与华友运输其他主要客户相比,在托运货物的物理性状基本同质情形下,因运输里程较远,以及其他客户属返程性质,发行人的运输单价高于其他客户。故,华友运输承运发行人货物运输单价未出现明显异常,具有合理性,体现了公允性原则。
对于运输服务,发行人严格执行询价、竞价等管理流程以及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发行人与华友运输业务往来中,同一规格、同一种类的运输服务,与其他运输服务提供商价格基本一致,价格合理、公允。关联关系解除前后,除涉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外,发行人与华友运输的业务决策以及定价机制未发生重大变化。
3、广州奥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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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5
公司名称广州奥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形成过程
发行人受让广州奥隆全部股权,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持有广州奥隆股权获得日立、广日合格供应商资格,进入华南市场。2013年 8月 22日,广州奥隆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朱龙腾将其所持广州奥隆股权全部转让给发行人。
关联关系解除时间 2016年 2月
关联关系解除原因
2013年以来,广州奥隆一直由宋燕珍承包经营。2015年底,在宋燕珍承包经营到期后,因发行人一直未对广州奥隆实施控制,无法控制其可能面临的财务、法律风险,以及广州华菱业务发展迅速,已取得蒂森、广日、日立等供应商资格,需要解决同一客户两个供货资格问题,故决定决定对外转让广州奥隆股权。
关联关系解除程序及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情况
2016 年 2 月 29 日,华菱精工董事会决议通过转让广州奥隆股权,2016 年 2月 29日,发行人与朱清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所持广州奥隆的权益按原始出资额全部转让给朱清泉,共计 50 万元,并由后者承担偿还广州奥隆对华菱精工的欠款,以及按照评估值作价购买承包经营资产。2016年 2月 29日,广州奥隆在广州市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完成股权变更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经营现状及与发行人的业务往来情况
主要产品为对重块、玻璃钢电梯护栏等,业务模式为传统制造业的产、供、销模式,与发行人保持正常业务往来,系广州华菱重要的复合对重块供应商
与发行人交易的未来变动趋势发行人将继续遵循货比三家、价格公允的原则,从广州奥隆采购复合对重块
法定代表人朱清泉
主要管理人员执行董事:朱清泉;监事:陈亚明
股权结构朱清泉:100%
主要客户广州广日物流有限公司、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广日物流(昆山)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广州华菱
主要供应商郏县源丰铸件有限公司、武汉丰泰钢贸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水泥厂有限公司、佛山市金伟盛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祥永利五金厂
(1)广州奥隆与发行人发生的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采购对重块等 522.37 1,277.98 --广州奥隆销售对重块等 43.57 64.77 28.17 19.35
注:发行人从广州奥隆采购的对重块系广州华菱从其采购;发行人向广州奥隆销售对重块系华菱精工、苏州常润向其销售。
(2)广州奥隆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与发行人交易占比
广州奥隆系广州华菱复合对重块的主要供应商。因广州华菱主要从事钣金件生产,对外销售的复合对重块系就近从广州奥隆等供应商采购。报告期,广州奥隆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发行人采购金额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1,195.35 3,110.40 2,930.78 2,959.25
营业成本 1,123.15 2,937.35 2,750.37 2,769.65
净利润 13.93 24.38 24.24 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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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6
发行人采购金额 522.37 1,277.98 --
发行人采购金额占广州奥隆收入比例 43.70% 41.09%--
(3)广州奥隆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原因
①发行人从广州奥隆采购对重块等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广州华菱于 2016年、2017年 1-6月从广州奥隆采购复合对重块、铸铁对重块、玻璃钢等产品。广州华菱 2014 年 8 月开始从事钣金业务,之后业务量快速增长,由于生产厂区面积有限,无法同时满足钣金件和对重块的生产,自 2015 年始不再生产复合对重块,铸铁、钢板对重块的外购比重亦大幅增加。因部分客户不仅从发行人采购钣金件,亦采购对重块,为降低运输成本,广州华菱就近选择具有生产能力、能满足客户质量要求的广州奥隆、广州鹏烨等对重块生产企业采购对重块。广州奥隆系蒂森、广日等整梯厂商的供应商,品质较好,且距离广州华菱近,运输成本低,故广州华菱 2016年、2017年1-6月从广州奥隆采购对重块以及配套的玻璃钢等。
②发行人向广州奥隆销售对重块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广州奥隆销售少量对重块产品,主要原因系广州奥隆为降低物流成本,就近从华菱精工以及原子公司苏州常润采购少量对重块销往日立位于上海的制造基地。
(4)发行人与广州奥隆之间的主要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比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广州奥隆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发行人从其采购对重块、对重防护栏组件、玻璃钢等及向其销售对重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内容 2017年1-6月 年度
2015年度 年度
采购复合对重块 449.60 1,111.43 --
占外购复合对重块比重 83.96% 73.10%--
采购铸铁对重块- 22.05 --
占外购铸铁对重块比重- 2.79%--
采购玻璃钢产成品 14.97 15.54 --
占广州华菱外购玻璃钢比重 100.00% 92.89%--
购买对重防护栏组件 44.85 85.09 --
采购产成品及其他
占广州华菱外购对重防护栏组件比重 98.91% 8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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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7
类别内容 2017年1-6月 年度
2015年度 年度
委托加工对重块加工服务 12.95 43.88 --
销售钢板对重块- 1.71 --
占钢板对重块收入比重- 0.04%--
销售铸铁对重块- 28.15 --
占铸铁对重块收入比重- 0.30%--
销售复合对重块 43.57 34.90 28.17 19.35
销售产品
占复合对重块收入比重 0.94% 0.29% 0.18% 0.11%
(5)广州奥隆与发行人交易的定价合理性及公允性
①从广州奥隆采购对重块和对重块加工服务
2016 年,发行人从广州奥隆采购复合对重块和铸铁对重块金额分别为1,111.43 万元和 22.05 万元。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从广州奥隆采购的复合对
重块金额为 449.60万元。2016年、2017年 1-6月发行人从广州奥隆采购复合对
重块和铸铁对重块价格与对外销售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元/吨;万元
2016年项目内容
复合对重块铸铁对重块
从广州奥隆采购均价 1,061.71 2,547.05
从广州奥隆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均价 1,242.05 3,147.74均价比较发行人该项产品平均销售成本 813.07 2,106.99
从广州奥隆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率 14.52% 19.08%
发行人该项产品平均毛利率 26.79% 29.99%
毛利率差异 12.27% 10.91%
毛利率比较从广州奥隆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综合毛利率 14.61%
从广州奥隆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 193.98
发行人综合毛利总额 15,303.46毛利
占比从广州奥隆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占发行人综合毛利总额比重 1.27%
2017年 1-6月项目内容
复合对重块
从广州奥隆采购均价 977.77
从广州奥隆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均价 1,148.99均价比较发行人该项产品平均销售成本 816.87
从广州奥隆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率 14.90%
发行人该项产品平均毛利率 23.25%
毛利率比较毛利率差异 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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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8
2017年 1-6月项目内容
复合对重块
从广州奥隆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 78.73
发行人综合毛利总额 6,204.49毛利占比
从广州奥隆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占发行人综合毛利总额比重 1.27%
发行人从广州奥隆采购对重块后直接销售给客户,未经复杂加工工序,仅赚取进销差价,故发行人从广州奥隆采购的对重块销售毛利率较低。发行人对重块平均销售成本低于发行人从广州奥隆采购价格,主要系发行人对重块主要为自产,自产对重块单位成本未包含销售运费,导致对重块平均销售成本较低。对重块从本部运输至广州华菱的运输单价较高,全面考虑生产成本、运费等因素,广州华菱从本部采购发货与从广州奥隆采购发货的综合成本较为接近,故发行人从广州奥隆采购的定价合理,未显失公允。
2016年、2017年 1-6月发行人从广州奥隆采购对重块对外销售实现的毛利占发行人综合毛利总额的比重均为 1.27%,毛利贡献很小,不构成重大影响。
2016年、2017年 1-6月发行人从广州奥隆采购对重块加工服务金额分别为
43.88 万元和 12.95 万元,主要系广州华菱将外购的钢板对重块、铸铁对重块委
托广州奥隆喷漆、打包所致,交易金额小,对发行人无重大影响。
②向广州奥隆销售对重块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广州奥隆销售少量对重块,系广州奥隆为日立的供应商,广州奥隆就近从华菱精工以及原子公司苏州常润采购少量对重块销售给日立位于上海的制造基地。广州奥隆从发行人采购对重块金额较小,价格随行就市,对发行人无重大影响。
③从广州奥隆采购对重防护栏组件及玻璃钢产成品
2016年、2017年 1-6月广州华菱因业务需要从广州奥隆采购少量对重防护栏组件和玻璃钢。对重防护栏组件为原材料,需经过加工后对外销售。玻璃钢为外购库存商品,采购后直接对外销售。
2016年度,广州华菱主要从广州奥隆、其他供应商采购对重防护栏组件和玻璃钢;从广州奥隆采购对重防护栏组件、玻璃钢采购金额分别为 85.09万元、15.54
万元,具体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套;元/套
关联交易内容广州奥隆其他供应商单价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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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9
金额数量单价金额数量单价
采购对重防护栏组件 85.09 3,725 228.42 9.74 435 223.82 2.06%
玻璃钢 15.54 618 251.39 1.19 48 247.71 1.49%
上表可知,2016年度,广州华菱从广州奥隆采购的对重防护栏组件和玻璃钢价格与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基本一致。
2017年 1-6月,广州华菱对重防护栏组件和玻璃钢主要系从广州奥隆采购,采购金额分别为 44.85万元、14.97万元,采购价格与 2016年度基本一致。2016
年度、2017年 1-6月对重防护栏组件主要型号采购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套
类别主要型号 2017年 1-6月 2016年
330004130 216.38 215.89
330052953 271.61 271.50
330052959 245.68 245.02
330105138 262.22 265.95
对重防护栏组件
330020369 216.26 215.85
2017年 1-6月发行人从广州奥隆采购的玻璃钢产成品平均价格为 242.25元/
套,略低于 2016年。
2016年、2017年 1-6月发行人从广州奥隆采购的玻璃钢产成品对外销售实现的毛利对发行人毛利贡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从广州奥隆采购的玻璃钢产成品销售毛利率 5.24% 10.79%
从广州奥隆采购的玻璃钢产成品销售毛利 0.83 1.88
发行人毛利 6,204.49 15,303.46
占发行人毛利比重 0.01% 0.01%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广州奥隆采购玻璃钢产成品仅为单纯的购销活动,仅赚取进销差价,故毛利率较低。
4、广州鹏烨
公司名称广州市鹏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形成原因发行人原副总经理钱国元之子钱云鹏担任广州鹏烨执行董事
关联关系解除时间 2013年 4月
关联关系解除原因 2013年 4月 18日,钱国元不再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职务
经营现状及与发行人的业务往来情况已于 2016年 10月注销,系发行人子公司广州华菱曾经的对重块供应商
(1)报告期内,广州鹏烨与发行人发生的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广州鹏烨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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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0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 2014年度
采购铁盒、对重块 295.50广州鹏烨销售钢材、矿石等 38.85
发行人与广州鹏烨解除关联关系一年以后发生的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采购铁盒、对重块- 223.93 1,267.66广州鹏烨销售钢材、矿石等-- 0.70
(2)广州鹏烨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原因
①发行人从广州鹏烨采购对重块等
报告期内,广州华菱从广州鹏烨采购铁盒、对重块等产品。广州华菱 2014年 8月开始从事钣金业务,之后业务量快速增长,由于生产厂区面积有限,无法同时满足钣金件和对重块的生产,自 2015 年始不再生产复合对重块,铸铁、钢板对重块的外购比重亦大幅增加。因部分客户不仅从发行人采购钣金件,亦采购对重块,为降低运输成本,广州华菱就近选择具有生产能力、能满足客户质量要求的广州鹏烨、广州奥隆等对重块生产企业采购对重块。
②发行人向广州鹏烨销售钢材、矿石等
2014年下半年以来,广州华菱逐步缩减对重块产量并于 2015年初停产,并在停产后将剩余的少量生产对重块的原材料销售给广州鹏烨,予以处置。
(3)发行人与广州鹏烨之间的主要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比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广州鹏烨之间的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14年度
采购复合对重块 32.76采购产成品占外购复合对重块比重 98.37%
采购原材料采购铁盒、底盒 262.74
销售材料 38.85销售材料占营业收入比重 0.07%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广州鹏烨解除关联关系一年以后发生的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采购复合对重块 169.08 758.17采购产成品
占外购复合对重块比重 11.12% 54.42%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81
项目内容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采购铸铁对重块 20.51 420.08
占外购铸铁对重块比重 2.59% 41.29%
采购玻璃钢产成品 1.19 12.71
占广州华菱外购玻璃钢产成品的比重 7.11% 87.35%
采购铁盒、底盒 8.39 38.45
采购镀锌板 9.72 -
采购对重防护栏组件 8.29 49.11采购原材料
占广州华菱外购对重防护栏组件比重 8.74% 71.58%
委托加工服务对重块加工服务 6.77 -
销售对重块- 0.70销售产品及原
材料占营业收入比重- 0.001%
(4)广州鹏烨与发行人交易的定价合理性及公允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广州鹏烨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2014年,发行人从广州鹏烨采购复合对重块 32.76万元。2014年发行人从
广州鹏烨采购复合对重块价格与对外销售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元/吨;万元
2014年项目内容
复合对重块
从广州鹏烨采购均价 1,231.62
从广州鹏烨采购的复合对重块对外销售均价 1,358.64均价比较发行人复合对重块平均销售成本 1,007.40
从广州鹏烨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率 9.35%
发行人复合对重块平均毛利率 25.40%
毛利率比较毛利率差异 16.05%
从广州鹏烨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 3.38
发行人综合毛利总额 13,575.22毛利占比
从广州鹏烨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占发行人综合毛利总额比重 0.02%
2014年,发行人从广州鹏烨采购铁盒 262.74万元。从广州鹏烨、其他供应
商采购的铁盒主要型号采购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套
规格广州鹏烨其他供应商
445*165*80*1.2 14.71 14.85
545*165*80*1.2 17.12 16.97
620*260*50*1.2 21.43 21.24
1382*155*60*1.2 23.49 23.66
936*190*80*1.4 27.13 26.79
2015 年发行人从广州鹏烨采购复合对重块、铸铁对重块金额分别为 7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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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2
万元和 420.08万元。
单位:元/吨;万元
2015年项目内容
复合对重块铸铁对重块从广州鹏烨采购均价 1,102.62 2,827.96
从广州鹏烨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均价 1,261.51 3,381.41均价比较发行人复合对重块平均销售成本 888.66 2,512.59
从广州鹏烨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率 12.80% 16.37%
发行人该项对重块平均毛利率 28.78% 24.59%毛利率比较毛利率差异 15.98% 8.22%
从广州鹏烨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 200.82
发行人综合毛利总额 16,392.76毛利占
比从广州鹏烨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占发行人综合毛利总额比重 1.23%
2016年发行人从广州鹏烨采购复合对重块、铸铁对重块的金额分别为169.08
万元、20.51万元。2016年发行人从广州鹏烨采购上述产品与对外销售情况对比
如下:
单位:元/吨;万元
2016年项目内容
复合对重块铸铁对重块
从广州鹏烨采购均价 1,093.00 2,754.81
从广州鹏烨采购的产成品对外销售均价 1,243.72 3,295.02均价比较发行人该项产品平均销售成本 813.07 2,106.99
从广州鹏烨采购的产成品对外销售毛利率 12.12% 16.39%
发行人该项产品平均毛利率 26.79% 29.99%
毛利率差异 14.67% 13.60%
毛利率比较从广州鹏烨采购的产成品对外销售综合毛利率 12.60%
从广州鹏烨采购的产成品对外销售毛利 27.34
发行人综合毛利总额 15,303.46毛利
占比从广州鹏烨采购的产成品对外销售毛利占发行人综合毛利总额比重 0.18%
发行人从广州鹏烨采购对重块后直接销售给客户,未进行复杂加工工序,仅赚取进销差价,故发行人从广州鹏烨采购的对重块销售毛利率低于发行人产品平均毛利率。报告期,发行人从广州鹏烨采购对重块对外销售的毛利占发行人综合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0.02%、1.23%以及 0.18%,对发行人业绩影响很小,不
构成重大影响。
5、徐州常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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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徐州市常润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形成过程
2008年,黄业华与刘咨虎共同出资设立徐州常润,黄业华占比 55%,2012年5月,为整合控股股东黄业华控制下的电梯配件业务,华菱电梯收购了徐州常润,原股东黄业华、刘咨虎分别将所持徐州常润股权全部转让给华菱电梯。
关联关系解除时间 2015年 11月
关联关系解除原因
近些年来,因周边目标客户的产销量远未达到预期,徐州常润经营情况一直未见好转,特别是在发行人郎溪本部生产扩能以及苏州生产基地建成后,部分客户由苏州、郎溪本部发货成本更低,徐州常润业务进一步萎缩,仅生产对重块难以实现盈利,鉴于徐州常润拟转向汽车零部件生产以及发行人拟优化调整北方生产基地,故,对外转让徐州常润股权。
关联关系解除程序及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情况
2015年 8月 10日,华菱精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徐州市常润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2015年 8月 30日,华菱精工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按评估值作价,将公司所持徐州常润出资分别转让给刘咨虎 60%、刘标 15%、张军 25%。2015年 8 月 16 日,安徽东南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徐州常润截至 2015 年 7月 31 日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皖东评报【2015】105号),确认截至 2015年 7月 31日徐州常润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 224.17万元。
2015年 11月 23日,发行人与自然人刘咨虎、刘标、张军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徐州常润的评估值作价,将所持徐州常润出资分别转让给刘咨虎60%、刘标 15%、张军 25%,股权转让款分别为 138万元、34.5万元、57.5
万元。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华菱精工已收回全部股权转让款。
经营现状及与发行人的业务往来情况
目前主营业务为汽车车厢制造、销售,钢材、对重块销售等业务,且逐渐向汽车车厢业务转型;发行人向其采购对重块等
与发行人交易的未来变动趋势
2017 年发行人从徐州常润采购额已大幅下降,不足 100 万元,发行人北方生产基地建成后将不再从其采购
法定代表人刘咨虎
主要管理人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刘咨虎;监事:刘标
股权结构刘咨虎:60%;刘标:15%;张军:25%
主要客户新沂江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沭阳格尔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全盛机电有限公司、发行人(含子公司)、江苏西德电梯有限公司
主要供应商徐州悦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邯郸拓鸿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泓海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1)徐州常润与发行人发生的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徐州常润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采购对重块、带钢等 494.50 727.91 -徐州常润销售对重块 8.58 --
发行人与徐州常润解除关联关系一年以后发生的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 2017年 1-6月
采购对重块、带钢等 46.46徐州常润销售对重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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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州常润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与发行人交易占比
发行人主要从徐州常润采购对重块配套供应天津永大、通力、上海冀菱电梯部件有限公司(天津)、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等北方市场客户。因天津永大、通力等业务量减少,以及徐州常润业务重心转为汽车零部件,发行人从徐州常润金额逐年减少。解除关联关系后,徐州常润主要财务数据及发行人采购金额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371.62 1,195.97 1,940.10
营业成本 313.45 1,055.89 1,678.75
净利润-5.74 -59.78 21.82
发行人采购金额 46.46 494.50 727.91
发行人采购金额占徐州常润收入比例 12.50% 41.35% 37.52%
注:徐州常润 2015年至 2017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来源为其所得税纳税申报报表。
(3)徐州常润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原因
发行人处置徐州常润之前,徐州常润作为发行人北方生产基地,主要生产复合对重块和钢板对重块,配套永大电梯、通力电梯、上海冀菱电梯部件有限公司(天津)、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等客户。2015 年发行人处置徐州常润后,考虑到上述客户运输距离较远,由郎溪本部发货运输成本较高,故上述客户部分订单采用从徐州常润采购复合对重块产成品向客户供货的方式。同时,因徐州常润钢板对重块质量稳定,发行人在生产旺季产能相对不足时从徐州常润采购钢板对重块。2017年上半年,发行人从徐州常润的采购金额大幅下降,主要系发行人对天津永大的销量大幅减少,对通力电梯暂停销售,部分客户从本部直接发货,故无需从徐州常润大量采购。未来 1-2年内,发行人将进一步优化调整产能布局,优先考虑在客户较为集中的天津设厂,就近供货,届时将不再从徐州常润采购。
(4)发行人与徐州常润之间的主要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比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徐州常润之间的主要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内容 2016年度 2015年 8-12月
采购复合对重块 232.18 303.47
占外购复合对重块比重 15.27% 21.78%
采购钢板对重块 160.82 325.49
占外购钢板对重块比重 93.19% 100.00%
采购对重块
采购铸铁对重块 4.12 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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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内容 2016年度 2015年 8-12月
占外购铸铁对重块比重 0.52% 1.16%
采购带钢 27.15 53.53
占带钢采购总额比重 1.15% 2.18%
采购钢板 18.23 -
占带钢采购总额比重 0.26%-
采购钢筋 27.15 29.11
占钢筋采购总额比重 8.79% 5.93%
采购包装物 24.86 4.46
采购原材料
占包装物采购总额比重 10.55% 1.24%
销售复合对重块 7.97 -
占复合对重块收入比重 0.07%-
销售铸铁对重块 8.58 -销售对重块
占铸铁对重块收入比重 0.01%-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徐州常润之间解除关联关系一年以后发生的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内容 2017年 1-6月
采购复合对重块 46.46采购对重块占外购复合对重块比重 8.68%
(5)徐州常润与发行人交易的定价合理性及公允性
①从徐州常润采购对重块
发行人处置徐州常润之前,徐州常润作为发行人北方生产基地,主要生产复合对重块和钢板对重块,配套永大电梯、通力电梯、上海冀菱电梯部件有限公司(天津)、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等客户。2015年发行人处置徐州常润后,考虑到上述客户运输距离较远,由郎溪本部发货运输成本较高,故上述客户部分订单采用从徐州常润采购复合对重块产成品向客户供货的方式。同时,因徐州常润钢板对重块质量稳定,发行人在生产旺季产能相对不足时从徐州常润采购钢板对重块。
2015 年 8-12 月和 2016 年度,发行人从徐州常润采购对重块平均价格与对外销售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元/吨;万元
2016年度 2015年 8-12月项目内容复合对重块铸铁对重块钢板对重块
复合对重块
铸铁对重块
钢板对重块
从徐州常润采购均价 1,252.06 2,069.13 2,440.49 1,164.03 2,213.87 2,390.90均
价发行人该项产品平均销 813.07 2,106.99 2,733.70 888.66 2,512.59 2,64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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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成本比较从徐州常润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均价 1,294.28 2,451.56 2,609.49 1,212.57 2,415.04 2,769.96
从徐州常润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率 3.26% 15.60% 6.48% 4.00% 8.33% 13.68%
发行人该项产品平均毛利率 26.79% 29.99% 16.20% 28.78% 24.59% 26.30%
毛利率差异 23.53% 14.39% 9.72% 24.78% 16.26% 12.62%
从徐州常润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综合毛利率 4.73% 9.27%
发行人该项产品平均毛利率 26.79% 29.99% 16.20% 28.78% 24.59% 26.30%
毛利率比较
毛利率差异 23.53% 14.39% 9.72% 24.78% 16.26% 12.62%
从徐州常润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 19.63 65.26
发行人综合毛利总额 15,303.46 16,392.76
毛利占比
从徐州常润采购的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占发行人综合毛利总额比重
0.13% 0.40%
注:上表中发行人 2015年 8-12月综合毛利总额列示 2015年度全年毛利总额。
2017年 1-6月,发行人从徐州常润采购复合对重块平均价格与对外销售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元/吨;万元
项目内容 2017年 1-6月从徐州常润采购均价 1,418.07
发行人复合对重块平均销售成本 816.87均价比较
从徐州常润采购的复合对重块对外销售均价 1,452.90
从徐州常润采购的复合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率 2.40%
发行人复合对重块平均毛利率 23.25%毛利率比较毛利率差异 20.85%
从徐州常润采购的复合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 1.14
发行人综合毛利总额 6,204.49毛利占比从徐州常润采购的复合对重块对外销售毛利占发行人综合毛
利总额比重 0.02%
发行人从徐州常润采购单价较高,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发行人从徐州常润采购的对重块产品规格型号与发行人同类型对重块存在一定差异。发行人从徐州常润采购的复合对重块产品规格小,工艺相对复杂,同时复合对重块填充物密度要求高,带钢占比较高。二是鉴于发行人从徐州常润采购对重块主要由徐州常润直接送货,并承担运费,故采购成本包含了到厂运费,发行人自行生产的复合对重块核算毛利率时未包含销售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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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8-12月、2016年和 2017年 1-6月,发行人从徐州常润采购对重块对外销售的毛利占发行人综合毛利总额的比重为 0.40%、0.13%和 0.02%,对发
行人业绩影响很小。
②从徐州常润采购少量原材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徐州常润采购少量带钢、钢板、钢筋等原材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从徐州常润采购单价与同时期从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价基本一致,定价公允。
③向徐州常润销售对重块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徐州常润销售少量对重块,主要系发行人将向其采购的少量质量不合格的对重块退货所致。
6、常州东基
公司名称常州东基电缆附件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形成过程常州东基于 2010年成立,注册资本 200万元,马息萍占比 30%
关联关系解除时间 2016年 4月
关联关系解除程序及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情况
2016年 4月 19日,马息萍将持有常州东基全部股份以 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州东基原股东黄东。同日,常州东基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马息萍股权转让事宜。该股权转让事宜已办理工商登记,马息萍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
经营现状及与发行人的业务往来情况已停止经营,发行人自 2015年下半年起与其不再发生交易
与发行人交易的未来变动趋势发行人自 2015年下半年起与其不再发生交易,未来亦不会交易
法定代表人黄华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华;监事:黄东
股权结构黄东:81%;黄华:19%
(1)报告期内,常州东基与发行人发生的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常州东基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常州东基采购塑料粒子-- 63.59 776.32
(2)发行人曾向常州东基采购塑料粒子,后因工艺改变不再采购
塑料粒子为原为发行人新型补偿缆初期生产工艺所需原材料,因常州东基地处溧阳,能及时供货,故就近选择从其采购塑料粒子。新型补偿缆作为新产品,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不断调整改进生产工艺,从 2014 年末开始,将生产新型补偿缆的主材由塑料粒子,逐步转换为 PVC(聚氯乙烯)、DOP(增塑剂),并自2015年下半年起不再使用塑料粒子,故自 2015年下半年起不再从常州东基等供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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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采购塑料粒子。
(3)发行人与常州东基之间的主要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比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常州东基之间的关联采购占同类交易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采购塑料粒子-- 63.59 776.32
占塑料粒子采购总额比重-- 35.77% 100.00%
(4)常州东基与发行人交易的定价合理性及公允性
2014年,发行人塑料粒子全部从常州东基采购。发行人从常州东基采购塑料粒子单价和测算的购买塑料粒子原材料自行造粒的单位成本对比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2014年 11月
向常州东基采购塑料粒子单价 5,940.20
测算的购买塑料粒子原材料自行造粒的单位成本 5,336.40
差异-10.16%
2014 年发行人从常州东基采购塑料粒子单价略高于发行人测算的购买塑料粒子原材料自行造粒的单位成本,若考虑正常的期间费用以及适当的利润等因素,发行人从常州东基采购塑料粒子的单价未显失公允。
2015年,发行人从常州东基和其他供应商采购的塑料粒子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吨;万元;元/吨
常州东基其他供应商关联交易内容期间
金额数量单价金额数量单价单价差异采购塑料粒子 2015年度 63.59 120.00 5,299.14 114.17 213.72 5,341.88 -0.80%
由上表可知,2015年发行人从常州东基和其他供应商采购的塑料粒子单价基本一致。自 2015 年下半年起发行人新型补偿缆不再使用塑料粒子作为原材料,故不再与常州东基发生交易。
7、德润机电
公司名称宣城市德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形成过程 2015 年 5 月,为开发新产品、扩充产品种类,安华机电与自然人曾晓东共同出资设立德润机电,主要生产配套电梯用的曳引机。
关联关系解除时间 2016年 3月
关联关系解除原因
德润机电成立后经营状况并未能达到预设目标,且股东曾晓东出资未到位。为控制投资风险以及充分调动合作伙伴曾晓东创业积极性,经协商,由股东曾晓东以其控制的企业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受让安华机电持有的德润机电全部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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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9
关联关系解除程序及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情况
2016年 2月 14日,华菱精工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安华机电将其在德润机电认缴的 2000万元出资额,实际已认缴 500万元,作价 500万元转让给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安华机电尚未实际认缴的出资,由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根据德润机电公司章程规定认缴到位。2016年 3月 28日,安华机电与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16年 3月 30日,德润机电在安徽省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转让后,安华机电不再持有德润机电股权。
经营现状及与发行人的业务往来情况主营业务为曳引机的销售,发行人向其采购少量的曳引机等,交易金额极少。
与发行人交易的未来变动趋势目前暂无扩大交易规模的迹象。
法定代表人曾晓东
主要管理人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晓东;监事:张拥军
股权结构曾晓东;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曾晓东持股 70%)
主要客户广日三洋(南京)有限公司、南宁永合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爱登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松达电梯有限公司、广东亚泰通力电梯有限公司等
主要供应商上海百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沣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上海星姆瑞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凌道机电有限公司、上海吕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
(1)德润机电主要财务数据
德润机电主要从事曳引机研发、生产、销售,尚处于小规模生产阶段。解除关联关系后,德润机电各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37.45 65.34
营业成本 30.20 57.53
实际利润额-33.73 -133.55
注:德润机电 2016年及 2017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来源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发行人与德润机电的交易情况
公司名称交易内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购买曳引机等 0.21 3.03 --
销售材料等 3.35 7.79 --德润机电
提供加工劳务- 6.93 --
发行人营业规模小,与德润机电的交易金额少,占其营业收入比例亦很低,德润机电目前与发行人业务关联度低。
8、苏州常润
发行人于 2013年 12月设立苏州常润,主要配套上海永大、华升富士达、蒂森克虏伯、江苏快速等客户生产电梯对重块,因苏州常润并无直接销售的供应商准入资质,苏州常润成立以来均通过华菱精工实现最终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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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0
苏州常润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注)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847.26 1,824.15 1,815.40
营业成本/ 708.72 1,406.51 1,485.63
净利润/ 19.87 214.27 149.89
注:2016年末,苏州常润已办理完税务注销登记。
苏州常润 2015年实现净利润 214.27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 19.87万元,
注销前虽有盈利但产销量并未达到预期,发行人本部通过增加设备、技术改造等方式完全可以消化苏州常润的产能,苏州常润的客户改由发行人郎溪本部直接发货运输成本并未显著增加,相反,管理成本有所降低。另外,原租赁的厂房规划用途发生改变,租赁到期后,苏州常润若继续经营,则需另选厂址建设。故,为控制投资风险、降低成本,发行人决定苏州常润不再续租厂房,并相应予以注销。
9、其他解除关联关系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古丈千源除已披露的资金拆借外,不存在其他交易。古丈千源矿山建设停滞,一直以来未投产运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贵州大龙未发生交易。唐永庆受让贵州大龙股权后,贵州大龙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贵州大龙金晟实业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唐永庆;监事:吴安芬
主营业务 UV免漆板、细木工杉木生态板、胶合板、建筑装饰板生产及销售主要客户
香港金玉华有限公司、铜仁辉达木业有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海木业有限公司、杭州千年舟木业有限公司等
主要供应商贵州大龙百昱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临沂聚森木业有限公司、山东临沂华一木业有限公司、贵州永恒丰木业有限公司等
唐永庆受让贵州大龙股权后,贵州大龙业务与发行人差别大,完全无关联,主要供应商、客户与发行人亦不存在重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曾解除关联关系的溧阳市远通物流有限公司、郑州玖桥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常协电梯销售工程有限公司未发生过交易,未来发行人亦不存在与该等公司交易的计划。
10、发行人与上述企业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重叠情况
发行人与广州奥隆、徐州常润存在少量客户、供应商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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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1
(1)客户重叠情况
处置相关子公司后,广州奥隆与发行人存在共同客户蒂森电梯、广日,德润机电、徐州常润目前与发行人不存在共同客户。
广州奥隆与发行人存在客户重合,首先系其原一直是蒂森电梯、广日、日立的供应商,在处置后,广州奥隆继续向蒂森电梯、广日、日立供货。电梯行业集中程度较高,特别是三菱、蒂森、东芝、华升富士达等国内前十位电梯行业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接近七成,发行人与电梯零部件企业存在客户重合的情况较为正常。发行人客户主要是三菱、蒂森、东芝、华升富士达、迅达、日立等全球著名电梯厂商,以及康力、博林特等国内领先的内资企业。这类客户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并严格按照价格、质量、供货及时性、生产能力等综合指标评定确定分供比例,操作公正、透明。故,尽管发行人与广州奥隆存在客户重合的情形,但电梯配件企业对客户无法施加重大影响,特别是三菱、蒂森、东芝、华升富士达等全球电梯行业跨国公司皆推行严格的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内部供应商评审、招标等制度执行,在采购商业谈判中处于强势地位,基本不可能因供应商而改变其采购的独立性。
(2)供应商重叠情况
处置相关子公司后,徐州常润与发行人存在共同供应商邯郸拓鸿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奥隆与发行人存在共同供应商郏县源丰铸件有限公司、武汉丰泰钢贸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金伟盛贸易有限公司。
2016年,发行人从该等供应商采购情况及价格比较如下:
项目邯郸拓鸿贸易有限公司
郏县源丰铸件
有限公司
武汉丰泰钢贸实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金伟盛贸易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子公司采购产品种类钢板外购铸铁对重块外购铸铁对重块热板等钢材(注)采购数量(吨) 823.87 1,275.82 1,721.71 301.74
采购金额(万元) 170.74 257.65 340.81 82.17
采购均价
(元/吨) 2,072.48 2,019.45 1,979.50 2,723.08
采购时间 2016年 7月后
不再采购 2016年 2016年 2016年
价格比较
2016年上半年,发行人钢板采购均价为2,237.65元/吨,公开
市场均价为 2,187.65
元/吨,因价格波动、2016 年广州华菱外购铸铁对重块平均单价为 2,125.90元/吨,发行人采购铸铁毛
坯件均价为 2,004.26元/吨
2016 年 4 月和 6月,广州华菱钢板采购均价为
2576.23 元/吨,因
钢材价格波动、采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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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时间等原因,存在小幅价格差异
购时间及型号原因,存在 5%左右的价格差异
注:发行人子公司广州华菱于 2016 年向佛山市金伟盛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热板、冷板、镀锌板、槽钢等各类钢材原材料,种类繁杂,其中,4 月和 6 月从金伟盛采购的热板占从其处全年总采购量的 87%左右。故,列出 4月和 6月的热板采购情况并进行价格比较。
2017年 1-6月,发行人从该等供应商采购情况及价格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邯郸拓鸿贸易有限公司
郏县源丰铸件有限公司
武汉丰泰钢贸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金伟盛贸易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子公司采购产品种类无交易
外购铸铁
对重块
外购铸铁
对重块镀锌板
采购数量(吨)- 160.47 1,143.03 7.93
采购金额(万元)- 40.21 297.24 3.51
采购均价
(元/吨)- 2,505.80 2,600.41 4,424.47
采购时间- 2017年 1-6月 2017年 1-6月 2017年 2月和 4月
价格比较-
2017年 1-6月广州华菱外购铸铁对重块平均单价为 2,664.16 元/
吨,发行人采购铸铁毛坯件均价为2,529.14元/吨
广州华菱 2017年上半年购买镀锌板较少,于 2017年 2月和 4月向另一家供应商佛山市顺德区众延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镀锌板 3.27吨,
均价为 4,264.77 元/吨。鉴于采购
量较小,不同厂商采购价格会出现差异。
上表可见,发行人虽与徐州常润、广州奥隆存在重叠供应商,但发行人与该等供应商的采购金额未见异常,采购均价未失公允,不存在上述企业为发行人分摊成本、承担费用或其他利益转移的情形。
11、关于 2013年以来所处置的子公司和孙公司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
2013年以来,发行人处置了华晟金属、贵州大龙、徐州常润、广州奥隆等子公司、一家孙公司德润机电,并注销一家子公司苏州常润。在发行人持股期间,上述企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未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
相关税务、环保、安全监督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具体如下:
时间证明部门内容摘要
华晟金属
2016年 7月 28日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城市华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宣城市华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自 2013年 1月以来,能够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能够严格遵守标准化、计量、质量及特种设备监察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按时参加企业年检,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查封、质押的情形,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工商部门行政处罚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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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2016年 8月 4日郎溪县国家税务局
郎溪县国家税务局出具证明:宣城市华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宣城市华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自 2013年 1 月至今,能够遵守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照章纳税。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有关规定,无偷税、漏税以及欠缴税款等违法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税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6年 8月 4日郎溪县地方税务局
宣城市华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宣城市华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自 2013年 1月至今,能够遵守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照章纳税。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有关规定,无偷税、漏税以及欠缴税款等违法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税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6年 7月 28日郎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宣城市华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宣城市华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自 2013年 1月以来,未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6年 7月 28日郎溪县房屋管理局
宣城市华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宣城市华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所持房产相关证明文件均为我局依法颁发,房产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事项,自 2013年 1 月以来,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房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2016年 7月 28日郎溪县环境保护局
宣城市华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宣城市华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自 2013年 1月至今,能够依据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未受到过环境保护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徐州常润
2016年 5月 30日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查,徐州常润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数据库中没有违法、违规及不良投诉、举报行为。无违反质量、计量法律法规行为纪录。
2016年 6月 1日睢宁县国家税务局
徐州常润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自 2013 年 1 月至2015年 11月 30日期间,能够遵守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照章纳税。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有关规定,无偷税、漏税以及欠缴税款等违法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税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6年 6月 1日睢宁县地方税务局
徐州常润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自 2013 年 1 月至2015年 11月 30日期间,能够遵守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照章纳税。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有关规定,无偷税、漏税以及欠缴税款等违法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税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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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 1日睢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徐州常润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系我县一家电梯配件制造与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自 2013年 1月至今,我局未接到该公司安全事故信息,未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2016年 6月 1日睢宁县环境保护局
徐州常润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自 2013 年 1 月至2015年 11月 30日期间,能够依据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未受到过环境保护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广州奥隆
时间证明部门内容摘要
2016年 8月 22日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广州奥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2014 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月 1日至 6月 30日期间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广州奥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无欠缴税款情况。
德润机电
时间证明部门内容摘要
2016年 7月 28日郎溪县环境保护局
德润机电自 2015年 5月以来,能够依据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未受到过环境保护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2016年 7月 28日郎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德润机电自 2015年 5月以来,未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6年 7月 28日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润机电自 2015年 5月以来,能够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能够严格遵守标准化、计量、质量及特种设备监察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按时参加企业年检,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查封、质押的情形,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工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苏州常润
时间证明/查询部门内容摘要
2016年 6月 7日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苏州常润自 2013年 12月 27日至 2016年 5月 30日期间,没有受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处罚。
2016年 6月 2日
苏州市吴江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苏州常润所执行的税率、税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苏州常润自 2014年 1月 1日起至证明开具日经系统查询不存在偷税、漏税、欠税等重大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而被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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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 2日
苏州市吴江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经征管系统查询,自 2013年 12月 27日至本证明开具日,无因违反税务法律、法规及规章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无欠税。
12、相关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分摊成本、承担费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及已解除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的交易存在合理性,交易价格未失公允。发行人独立经营,与各关联方及已解除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异常的资金往来,不存在上述企业为发行人分摊成本、承担费用或其他利益转移的情形。
报告期,发行人已制定实施了健全的采购制度。通过实施《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评审、持续评估实行严格的管理;通过实施《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执行流程、监督程序。发行人对华晟金属、华友运输等严格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每笔业务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办法》流程执行。报告期,涉及到关联交易的,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具体采购过程中,按照《采购管理办法》明确的业务流程进行操作。发行人所有的交易,无论是和曾经的子公司交易,还是和其他供应商交易,都遵循货比三家、价格公允的原则。
未来,发行人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供应商管理及采购过程管理,严格遵循“货比三家、价格公允”原则,采购部门通过邀标以及在合格供应商之间竞标来形成价格,并根据供应商的能力以及以往的合作情况,确定分供比例,进一步加强对与华晟金属、华友运输等采购业务的管理,具体如下:
一是严格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对华晟金属、华友运输以及同类其他供应商进行动态评估。定期、不定期对华晟金属、华友运输以及同类其他供应商生产经营状况、交付及时性、产品质量等进行过程评估,及时掌握各类供应商供货情况,并动态调整分供比例。
二是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各项采购程序,确保价格公允、程序到位。严格执行邀标、询价以及在合格供应商之间竞标等流程形成交易价格,确保价格合理、公允。针对与华晟金属、华友运输业务往来,发行人将严格按照采购制度执行,在执行询价、竞标等程序后,每笔采购订单均须由采购部内审员审核价格后递交采购部负责人审核通过才能执行,金额较大的采购订单还需公司主管领导签核。品质部对采购的原材料均须按照对应的采购订单、相关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入库检验,以保证品质符合公司生产要求。原材料入库后,采购部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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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开具的发票签收后送财务部审核,对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财务部签收并入账。发行人亦将及时对华友运输提供的运输服务跟踪评估,并引入多家运输服务商,比价格、比服务、比质量,确保各项运输服务价格合理、公允。
五、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2014年 1月 23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的规定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写明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应主动向股东大会说明情况,并明确表示不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未主动说明关联关系和回避的,其他股东可要求其说明情况并回避。股东大会结束后,其他股东发现有关联股东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票的,有权就相关决议根据本章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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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3、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4、必要时聘请
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有关报告期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四
(六)发行人近三年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六、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规范关联交易。
2、本公司控股股东黄业华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出具了《声明》:“1、本人将
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华菱精工股东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华菱精工(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包括本人全资、控股公司及本人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与华菱精工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华菱精工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华菱精工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华菱精工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华菱精工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谋求与华菱精工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任何形式损害华菱精工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在华菱精工的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
其他经营实体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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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一)董事
发行人董事会现有 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期
黄业华董事长、总经理男 48 2017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9日
薛飞董事男 55 2017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9日
葛建松董事男 51 2017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9日
蒋小明董事男 55 2017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9日
王方董事男 28 2017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9日
黄超董事、副总经理男 27 2017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9日
陈凯独立董事男 40 2017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9日
陈凤旺独立董事男 54 2017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9日
孙燕红独立董事女 65 2017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9日
黄业华: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八、(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薛飞: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八、(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
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葛建松: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八、(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蒋小明: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八、(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王方:男,1989 年 1 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财务部资金管理岗、成本监督岗、分析岗,2014年 2月至 2015年 10月任格力电器(中山)小家电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郑州玖桥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 11月起任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副总监,现任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 5月起任华菱精工董事。
黄超: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八、(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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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基本情况”。
陈凯:男,汉族,1977年 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曾先后担任上海震旦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上海傅玄杰律师事务所律师、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 1月起任华菱精工独立董事,2016年 4月起担任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上海市静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会长、静安区青年联合会委员、静安区青年联合会律师分会副会长,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凤旺:男,汉族,1963年 9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职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先后担任过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等职务,现任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2014年 1月起任华菱精工独立董事。
孙燕红:女,汉族,1952年 7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任北京半导体器件十二厂车间主任,北京市财政局处长、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副会长。现任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 1月起任华菱精工独立董事。
(二)监事
发行人监事会现有监事 3名,其中职工监事 1名。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期
吴正涛监事会主席、研发部部长男 30 2017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9日饶思平监事男 49 2017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9日张强职工监事男 44 2017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9日吴正涛:男,汉族,1987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苏州精实电子有限公司技术部,华菱电梯技术部,安华机电生产部部长助理,2012年 4月至 2014年 2月任安华机电生产部副部长,2014年 3月至今任华菱精工研发部部长,2014年 1月起兼任华菱精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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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思平:男,汉族,1968年 10月生,中国国籍,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溧阳市鑫盛物资有限公司,2000年起任溧阳平陵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 1月起兼任华菱精工监事。
张强:男,汉族,1973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初中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起任职于华菱电梯,2014年 1月起任华菱精工职工监事,现任华菱精工车间员工。
(三)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5名。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期
黄业华董事长、总经理男 48 2017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9日
谢军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男 43 2017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9日
黄超董事、副总经理男 27 2017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9日
张永林财务总监男 48 2017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9日
刘林元总工程师男 53 2017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9日
黄业华: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八、(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
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谢军:男,1974年 3月生,大学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任东莞广通化工制品有限公司品质工程师、涂料开发工程师、厂长,富士康科技集团
FIH-MSE 涂装厂生产课长、厂长,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准涂装厂厂长,2014 年 1月起任华菱精工常务副总经理、安华机电总经理,2016年 8月 20日起兼任华菱精工董事会秘书,现任华菱精工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安华机电总经理。
黄超: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八、(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
股东的基本情况”。
张永林:男,汉族,1969年 12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任宁国市工业品集团公司所属宁国巫山商场财务经理,安徽飞达集团董事、财务总监。2013年 4月起任华菱电梯财务总监,2014年 1月起任华菱精工财务总监,现任华菱精工财务总监兼华菱精工孙公司华展机械执行董事,安徽飞达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刘林元:男,汉族,1964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任大陆机械有限公司工程师、处长、分厂厂长、部长;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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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至 2015年先后任山东博诚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天地龙控股集团公司总工程师。2015年 6月起任华菱精工总工程师。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 4人,具体如下:
黄业华: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八、(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
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刘林元: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一、(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吴正涛: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一、(二)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马洁羽:男,汉族,1988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起先后任华菱电梯销售员、技术员、补偿缆项目经理,现任华菱精工研发部工程师。
(五)公司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的选聘情况
2014年 1月 23日,公司创立大会通过了《关于选举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会议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黄业华、黄超、薛飞、葛建松、蒋小明、杜磊、陈凤旺、陈凯、孙燕红担任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陈凤旺、陈凯、孙燕红为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 2014年 1月 23日至 2017年 1月 22日),其中,董事杜磊由股东九鼎投资提名,其他董事均由股东黄业华、薛飞提名。同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黄业华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2016年 4月,董事杜磊由于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由股东九鼎投资提名王方为董事候选人。2016年 5月 29日,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同意杜磊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王方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2017年 1月 10日,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由黄业华、薛飞、葛建松、蒋小明、王方、黄超、陈凯、陈凤旺、孙燕红为公司董事,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中陈凯、陈凤旺、孙燕红三人担任独立董事。2017年 1月 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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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审议通过,选举黄业华为公司董事长。
2、监事的选聘情况
2014年 1月 23日,公司创立大会通过了《关于选举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经股东黄业华、蒋小明提名,选举吴正涛、饶思平为股份公司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张强共同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职期限均为三年,任职期限自 2014年 1月 23日至 2017年 1月 22日),同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正涛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017年 1月 10日,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吴正涛、饶思平为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张强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 1月 1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吴正涛为监事会主席。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
及其对外投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各报告期末持
有公司股份情况及近三年的持股变动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报告期各期末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姓名股份公司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公司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公司股份比例股份公司股份数量比例(%)黄业华 33,100,000 33.10 33,100,000 33.10 33,300, 33. 33,300,0 33.30
黄超 5,000,000 5.00 5,000,000 5.00 5,000,0 5.0 5,000,00 5.00
马息萍 5,000,000 5.00 5,000,000 5.00 5,000,0 5.0 5,000,00 5.00
薛飞 12,800,000 12.80 12,800,000 12.80 12,500, 12. 12,500,0 12.50
葛建松 8,150,000 8.15 8,150,000 8.15 8,150,0 8.1 8,150,00 8.15
蒋小明 5,700,000 5.70 5,700,000 5.70 5,700,0 5.7 5,700,00 5.70
吴正涛 100,0.10 100,0.10 100,00 0.1 100,0.10
张永林 200,0.20 200,0.20 200,00 0.2 200,0.20
谢军 200,0.20 200,0.20 ----
合计 70,250,000 70.25 70,250,000 70.25 69,950, 69. 69,950,0 69.95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2016 年 2 月19 日,新增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安华机电总经理谢军直接持有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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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比例为 0.20%,根据《宣城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谢军受让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36个月为禁售期,解禁日为 2019年 2月 18日。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的本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
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对外投资企业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溧阳宏达电梯培训有限公司 2,400 40%黄业华江苏宏宇伟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500 50%北京鑫菱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50 25%黄超上海速趣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50 25%溧阳平陵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00 50%溧阳市平陵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0 100%蒋小明
溧阳汇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30 28%溧阳市常协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100 10%南京常协电梯销售工程有限公司 130 25.95%
溧阳市宁丰园艺科技有限公司 50 100%葛建松
常州纳晶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200 10%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175 7%上海微频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468.65 46.865%
上海三斯电子有限公司 180 60%上海三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40 40%上海三斯制动器有限公司 74 74%上海三斯风力发电设备销售中心(有限合伙) 755 75.5%
上海锦晨电子有限公司 50 25%航天邦达(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0 15%上海摩顿电气有限公司 5%安徽格桑花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00 10%四川久硕丰电子有限公司 40 40%广州鸿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0 40%薛飞
南京富莱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24.5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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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对外投资企业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常州市菱吉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50 25%上海霍司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2.5 25%
上海优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 20%江苏创曦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 55%南京帕沃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6 60%上海箩懿堂服饰有限公司 47.06 8%
北京道同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85 3%
江苏能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10 51%北京国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593 6%
江苏麦酷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04 16.67%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对外投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除上述列明投资情况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 2016 年度薪
酬情况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公司依法为其办理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2014年 1月 23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选举陈凤旺、陈凯、孙燕红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 3.68万元整(税前),董事津贴为 2.38万元整(税前)。公司独立
董事除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2016年度,发行人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2016年是否在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黄业华董事长、总经理 227.45 否
薛飞董事 2.38 是
葛建松董事 2.38 是
蒋小明董事 2.38 是
王方董事 2.38 是
黄超董事、副总经理 146.88 否
陈凯独立董事 3.68 是
陈凤旺独立董事 3.68 是
孙燕红独立董事 3.68 是
吴正涛监事会主席、研发部部长 13.9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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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2016年是否在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饶思平监事-是
张强职工监事 6.47 否
谢军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3.00 否
张永林财务总监 25.20 否
刘林元总工程师 24.30 否
马洁羽研发部工程师 9.27 否
赵晖原董事会秘书 11.20 否
注 1:上表中赵晖领取的薪酬系 2016年 1月至 2016年 7月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的薪酬;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黄业华和副总经理黄超的年度薪酬水平明显高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系黄业华和黄超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直接领导、负责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市场开发、销售工作。2016年度,黄业华、黄超从发行人领取的薪酬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系根据发行人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专业委员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黄业华、黄超分别领取了 108万元、38万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二是因黄业华、黄超直接负责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市场开发、销售工作,参与了销售人员奖励分配。根据经董事会批准发行人 2015 年度开始执行的《销售奖励管理办法》,2016 年黄业华、黄超分别领取了 2015 年度销售人员奖励及 2016年年中计提的销售人员奖励 116.1万元、106.5万元。
综上,黄业华、黄超 2016年度领取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销售人员奖励,系分别依据发行人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委员会确定的薪酬标准以及董事会批准实施的销售奖励管理办法确定,与其履行的职责、对公司做出的贡献相匹配,故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除上述收入外,发行人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没有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任职和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担任职务兼职情况与公司关系
安徽福沃德干燥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黄业华董事长、总经理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上海三斯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微频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三斯制动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薛飞董事
上海胜军电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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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担任职务兼职情况与公司关系
航天邦达(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四川久硕丰电子有限公司经理
江苏创曦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广州鸿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南京帕沃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北京道同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三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来盛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南京富莱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常州市菱吉电梯配件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霍司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关联自然人担任监事的公司
溧阳市常协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溧阳市宁丰园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葛建松董事
溧阳宏达电梯培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溧阳平陵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溧阳市平陵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溧阳汇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关联自然人担任监事的公司广州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子公司
蒋小明董事
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子公司
广州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子公司
北京鑫菱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监事黄超董事、副总经理上海速趣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副总监
关联自然人任职的单位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董事
王方董事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陈凤旺独立董事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
关联自然人任职的单位
独立董事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孙燕红
独立董事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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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担任职务兼职情况与公司关系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上海静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凯独立董事上海律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副主任
关联自然人任职的单位
饶思平监事溧阳平陵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关联自然人任职的公司
郎溪县华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孙公司
张永林财务总监安徽飞达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关联自然人担任监事的公司
谢军
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发行人子公司
除此以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其他单位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目前的兼职情况不影响其在发行人的工作效率、质量。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
关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亲属关系:黄超系黄业华之子,马洁羽系黄业华配偶的侄子。除此之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
2012年 12月 20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由黄业华、薛飞、葛建松、蒋小明、杜磊 5名董事组成。近三年来,董事变化情况如下:
1、2014 年 1 月 23 日,华菱电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股
东召开创立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黄业华、薛飞、葛建松、蒋小明、杜磊、黄超、陈凯、陈凤旺、孙燕红为公司董事,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其中陈凯、陈凤旺、孙燕红三人担任独立董事。股份公司首届董事会成员较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董事会成员变化主要原因是股份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由有限公司 5名增加为 9名,并设 3名独立董事。故,经发起人协商,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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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优化董事会成员构成,新增 1名董事、3名独立董事。
2、2016年 4月,董事杜磊由于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股东
九鼎投资推荐,由王方担任董事候选人,2016年 4月 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2016年 5月 29日,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3、2017年 1月 10日,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由黄业华、薛飞、葛建松、蒋小明、王方、黄超、陈凯、陈凤旺、孙燕红为公司董事,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中陈凯、陈凤旺、孙燕红三人担任独立董事。2017年 1月 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黄业华为公司董事长。
(二)监事变动情况
2012 年 12 月 20 日华菱电梯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设立监事会,由吴正涛担任监事。2014年 1月 23日,华菱电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召开创立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吴正涛、饶思平为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张强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正涛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017年 1月 10日,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吴正涛、饶思平为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张强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 1月 1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吴正涛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4年 1月 23日,华菱电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华菱精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聘任黄业华为总经理,谢军为常务副总经理,黄超为副总经理,赵晖为董事会秘书,张永林为财务总监,陈长明为总工程师。
2015 年 6 月 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刘林元为总工程师,陈长明不再担任总工程师职务。
2016年 8月 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谢军兼任董事会秘书,赵晖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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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 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黄业华担任公司总经理,谢军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超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永林为公司财务总监,刘林元为总工程师。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资格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孙燕红:1987年前在企业任职,于 1987-1999年在北京财政局
任职,最高职务为处长,于 1999-2013年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先后任副秘书长、副会长,于 2009年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孙燕红已出具说明,其已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就在公司任独董一职向北京财政局报告,并已上报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同时,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属于社会团体法人,不属于事业单位,其人员不参照公务员管理,且孙燕红在协会任职期间没有公务员身份和行政级别,不适用《意见》及《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独立董事陈凤旺:1989-2005 年,就职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
化研究分院,先后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等职务,2005年至今,担任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陈凤旺作为秘书长,不属于党政领导干部,不适用《意见》、《通知》。
3、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孙燕红、陈凤旺外,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主要在企业,未曾在高校任职,未曾担任过党政领导干部,不适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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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公司治理
一、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及运行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度逐步完善,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公司于 2014年 1月 23日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一贯重视对外部资源的利用,充分发挥业内专家学者和专业机构在公司发展规划、企业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听取了咨询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意见。
公司先后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进行了规范,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并形成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等。
公司于 2014年 1月 23日召开的创立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股东大会的召开、表决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召开股东大会 16 次。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负责审议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公司严格按照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要求增补了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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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
公司于 2014年 1月 23日召开的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等作了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召开董事会 22 次,公司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全体股东负责,勤勉尽责,独立履行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公司经理层的激励、监督和约束,根据业绩考核办法和每年年初公司确立的总体发展战略及年度工作目标分别确定经理人员的管理职责和考核指标,年末进行综合考核。
(三)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014年 1月 23日,公司召开的创立大会选举陈凤旺、陈凯、孙燕红为独立董事,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总数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其中孙燕红为会计专业人士,陈凯为法律专业人士,陈凤旺为行业专家,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
2、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独立董事发挥了其在战略、管理、投资及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特长,对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内部控制制度、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有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水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了内部决策的科学性,更好地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担任,其中职工监事 1名,占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2、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专职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4年 1月 23日召开的创立大会审议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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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等作了规定。监事会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改制为股份公司后监事会一共召开 10次会议。
监事会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有效地对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财务实施监督和检查,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利。公司监事会遵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并有真实完整的会议记录。
(五)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也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对公司治理有着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已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会议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
(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议事规则及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目前,专门委员会的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发行人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黄业华、薛飞、陈凤旺,黄业华担任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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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审计委员会
发行人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孙燕红、陈凯、黄超,孙燕红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3、提名委员会
发行人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陈凤旺、孙燕红、葛建松,陈凤旺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发行人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陈凯、蒋小明、陈凤旺,陈凯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
系,奖惩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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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
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
(一)关于报告期内行政处罚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广州华菱以及重庆华菱存在因生产经营不规范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但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 7月 7日,重庆市铜梁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因重庆华菱正在使用的
2 台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3 吨叉车未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铜梁)质监罚字【2015】114 号),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并处 1.5 万元罚款。重庆华菱接到处罚通知书
后,积极整改,现已缴纳罚款,并对涉事 2台起重机械办理登记手续,对 3吨叉车办理检验和使用登记手续。
2016 年 8 月 4 日,重庆市铜梁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情况说明》:2015年,我局曾因其使用的 2台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使用的 3吨叉车未检验、办理使用登记证,向其下达了编号为“(铜梁)质监罚字【2015】1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庆华菱收到行政处罚通知书后已全面落实整改,现在使用的 2台起重机械办理了使用登记,使用的 3吨叉车已检验,并办理了使用登记。重庆华菱使用的特种设备未检验、登记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除此之外,重庆华菱没有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局其他行政处罚。
2、有关广州华菱、重庆华菱因环保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
股说明书“第六节、九、(二)、2、环境保护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上述因生产经营不规范受到行政处罚,但均未构成情节严重情形,发行人子公司在收到相关处罚决定书后,已按质监部门和环保部门要求完成整改,缴清相关罚款;相关主管部门也对上述处罚事项出具相关说明文件。上述行政处罚涉及金额较小,占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比重很小,未对发行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等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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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报告期内发行人 2012-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退回事项
2015年 3月,国家审计署在执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至 201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时,对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发行人 2009年、2011年研发费用支出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与财务审计报告中计入研发费用的折旧额大于当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额,认定发行人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材料多计提了研发费用支出。
就上述事项,安徽省郎溪县国家税务局于 2015年 8月 20日向公司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郎国税事通字【2015】第 801号),要求公司补缴 2012年、2013年、2014年已经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以及相应滞纳金,并拟对公司 2012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近三年研发费用进行审核。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及时查找原因,全面落实整改。一是公司近些年已大量充实财务人员,提高财务人员执行能力,推广使用 ERP流程,实现会计电算化,财务核算准确性、及时性大幅提高,会计基础扎实。二是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8月 21 日、9 月 23 日补缴了 2012-2014 年已经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共计7,737,003.71元,并分别于 2016年 4月 15日、2016年 4月 29日全额缴纳了
滞纳金共计 1,708,942.88元,足额补缴了相应税款、滞纳金。三是公司已聘请郎
溪公兴会计师事务所对 2009-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复核。2016年 3月 28 日,郎溪公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书,确认 2009-2011 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分别为 4,798,658.21元、6,557,624.25元、7,324,547.37元,销售收入分
别为 159,315,961.27 元、206,768,322.10 元、224,398,935.66 元,研究开发费
用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1%、3.17%、3.26%。
2016 年 6 月 7 日,安徽省郎溪县国家税务局出具《关于追缴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有关情况的说明》,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如下:“经查,2009 至 2011 年度期间,该公司因当时公司财务人员少、业务水平较差,财务基础相对薄弱,财务人员未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折旧,出现累计折旧跨期计提错误,且当时审计机构未及时发现问题,导致 2012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材料中 2009-2011年研发费用支出归集与实际不符。经对该公司 2009-2011年研发费用支出情况以及郎溪公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进行审核,该公司 2009-2011年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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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该公司已根据我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郎国税事通字【2015】第 801 号),及时、足额补缴相应税款以及滞纳金,全面落实了相关税务要求,且 2009-2011年实际发生研发费用支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评审要求,我局认为,该公司因 2012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材料中研发费用支出归集有误而补缴 2012-2014年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以及滞纳金的行为,不构成重大税务违法行为,我局亦未因该等事项对该公司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经核查,“关于 2012-2014 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退回事项”系根据《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 号)第九条“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以及《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第六条“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及本通知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已享受优惠的,应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作出的。以上两个文件内容并不涉及行政处罚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九条、四十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向当事人当场交付或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截至目前,因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退回事项,发行人除收到税务部门下达《税务事项通知》,未被任何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管法》予以行政处罚。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补缴2012-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及滞纳金系主管税务机关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等作出。发行人未因该等事项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且主管税务机关已具文对该等事项不构成税务重大违法、未因该等事项对发行人进行税务行政处罚予以确认。发行人已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补缴2012-2014 年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以及滞纳金,并已通过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评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目前已不存在因该等事项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故,该等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行政处罚法》、《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措施,不构成重大税务违法行为,未来亦不存在因之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重大障碍。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就上述税务事项整改完毕且足额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相关税务机关亦确认该行为不构成重大税务违法行为。因此,发行人报告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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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存在的上述所得税补缴事实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未来亦不存在因之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法律障碍。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除存在上述因生产经营不规范受到行政处罚及退回2012-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事项外,无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上述事项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三、发行人近三年的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违规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规范运行情况
发行人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经营管理体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
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同时,公司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及时修订完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重要的指导、规范、控制和监督作用。
(二)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得到贯彻实施,总体上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经营管理风险,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内控指引的情形。”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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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17BJA80292),该报告对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结论性评价意见为:“我们认为,华菱精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7年 6月 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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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信永中和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据其计算而得。本节的财务会计信息反映了公司经审计的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相关的审计报告。
一、会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426.59 1,891.94 4,990.33 1,672.27
应收票据 144.42 117.00 233.00 168.02
应收账款 14,417.03 15,645.24 9,558.79 8,798.80
预付款项 1,723.47 506.03 1,118.47 1,474.18
应收利息--- 132.26
其他应收款 823.15 1,192.52 892.33 1,426.34
存货 4,754.61 4,001.69 3,715.50 5,832.99
其他流动资产 237.10 346.44 220.84 263.72
流动资产合计 27,526.36 23,700.86 20,729.26 19,768.5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 50.00
长期股权投资--- 21.34
固定资产 15,670.99 16,177.50 17,150.51 14,027.36
在建工程 1,203.25 389.67 110.62 1,957.18
无形资产 1,766.98 1,817.49 1,937.32 1,343.03
商誉-- 66.90 -
长期待摊费用 463.94 458.83 606.0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7.45 214.44 197.03 229.7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232.61 19,057.93 20,118.47 17,628.67
资产总计 46,758.97 42,758.79 40,847.73 37,397.2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350.00 3,350.00 4,850.00 4,500.00
应付账款 7,494.94 8,066.32 8,074.84 10,283.74
预收款项 68.85 57.77 33.53 195.91
应付职工薪酬 809.66 1,028.74 1,074.31 855.48
应交税费 1,150.93 389.33 1,224.78 7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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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付利息 67.53 65.89 73.92 -
应付股利 82.80 ---
其他应付款 328.31 279.38 879.03 611.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0.60 4.74 5.00 5.00
流动负债合计 14,393.61 13,242.17 16,215.41 17,177.35
非流动负债:
专项应付款 800.00 --
递延收益 245.36 1.26 6.00 11.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7.90 34.8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45.36 79.16 40.87 11.00
负债合计 15,438.97 13,321.33 16,256.29 17,188.35
股东权益:
股本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资本公积 3,109.37 3,104.50 3,090.97 2,488.42
盈余公积 1,186.34 1,095.81 791.72 644.63
未分配利润 16,208.32 14,387.81 9,860.45 6,849.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0,504.03 28,588.13 23,743.15 19,982.06
少数股东权益 815.97 849.33 848.29 226.84
股东权益合计 31,320.00 29,437.46 24,591.44 20,208.9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6,758.97 42,758.79 40,847.73 37,397.25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7,548.75 57,122.94 59,513.53 57,555.52
二、营业总成本 24,271.43 49,636.36 51,762.28 50,556.49
其中:营业成本 21,344.26 41,819.48 43,120.76 43,980.3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8.54 459.00 226.94 184.95
销售费用 1,160.42 2,511.15 2,641.13 2,388.54
管理费用 1,571.85 4,256.55 4,871.78 3,603.04
财务费用 66.58 169.44 291.80 228.06
资产减值损失-100.23 420.74 609.88 171.6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0.39 118.64 -145.73 -69.8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87.8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3,365.60 7,605.21 7,605.51 6,929.16
加:营业外收入 687.99 679.58 640.42 302.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17.91 2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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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 6.86 121.93 191.97 94.9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1.81 0.51 22.2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 4,046.73 8,162.86 8,053.96 7,136.26
减:所得税费用 899.06 1,965.70 2,997.94 1,565.9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3,147.67 6,197.16 5,056.02 5,570.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81.03 6,391.45 5,118.53 5,517.83
少数股东损益-33.35 -194.29 -62.51 52.4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147.67 6,197.16 5,056.02 5,570.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181.03 6,391.45 5,118.53 5,517.8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3.35 -194.29 -62.51 52.4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2 0.64 0.51 0.5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2 0.64 0.51 0.5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513.13 59,721.20 68,055.50 64,668.43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03 16.93 0.7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67.55 2,913.29 3,298.99 3,813.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708.71 62,651.42 71,355.25 68,482.1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744.56 43,551.73 47,732.12 47,038.8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712.16 5,670.57 5,881.92 4,966.5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11.94 6,486.43 5,515.22 4,636.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41.16 6,245.32 5,565.53 5,786.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809.81 61,954.05 64,694.79 62,427.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98.90 697.37 6,660.46 6,054.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30.00 1,040.00 42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39 0.89 0.5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78.60 32.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358.30 159.09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0.39 1,577.78 611.6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945.96 1,421.60 1,827.26 4,0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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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度 2014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0.00 990.00 595.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45.99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75.96 2,411.60 2,568.25 4,020.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5.57 -833.82 -1,956.60 -4,020.7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86.00 6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286.00 2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50.00 3,350.00 6,450.00 6,3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50.00 3,636.00 7,050.00 6,3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50.00 4,850.00 6,500.00 7,3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36.60 1,759.49 1,939.26 2,264.7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86.60 6,609.49 8,439.26 9,564.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3.40 -2,973.49 -1,389.26 -3,264.7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7.92 11.54 3.4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34.65 -3,098.39 3,318.06 -1,231.3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91.94 4,990.33 1,672.27 2,903.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26.59 1,891.94 4,990.33 1,672.27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62.10 714.14 1,821.83 1,284.86
应收票据 84.42 55.00 215.00 163.02
应收账款 8,738.71 7,918.57 8,809.45 5,954.22
预付款项 1,015.88 197.39 151.40 935.39
应收利息 11.64 11.64 11.64 132.26
应收股利-- 88.00 2,000.00
其他应收款 2,531.08 2,517.07 2,673.37 2,904.74
存货 1,822.34 1,964.09 1,639.20 2,815.09
其他流动资产 79.50 194.31 27.25 51.32
流动资产合计 17,645.66 13,572.20 15,437.13 16,240.9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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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长期股权投资 3,570.41 3,570.41 3,830.41 3,650.02
固定资产 5,526.34 5,630.32 6,322.81 6,731.78
在建工程 288.42 148.64 10.51 -
无形资产 674.88 839.47 879.06 742.88
长期待摊费用 107.95 123.75 155.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85.77 61.68 132.12 175.2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253.78 10,374.28 11,380.26 11,349.93
资产总计 27,899.44 23,946.47 26,817.39 27,590.8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850.00 2,850.00 4,350.00 4,500.00
应付账款 4,090.13 2,423.08 3,713.71 5,019.70
预收款项 0.59 -- 205.02
应付职工薪酬 356.67 456.41 684.26 426.17
应交税费 334.30 -240.38 929.28 350.35
应付股利 82.80 ---
其他应付款 16.24 8.72 180.91 234.4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0.60 4.74 5.00 5.00
流动负债小计 8,771.33 5,502.56 9,863.16 10,740.69
非流动负债:
专项应付款 800.00 ---
递延收益 245.36 1.26 6.00 11.00
非流动负债小计 1,045.36 1.26 6.00 11.00
负债合计 9,816.69 5,503.83 9,869.16 10,751.70
股东权益:
股本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资本公积 3,104.92 3,100.05 3,086.52 2,488.42
盈余公积 1,186.34 1,095.81 791.72 644.63
未分配利润 3,791.49 4,246.78 3,069.98 3,706.09
股东权益合计 18,082.74 18,442.65 16,948.23 16,839.1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7,899.44 23,946.47 26,817.39 27,590.83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822.18 24,035.99 31,426.08 35,741.82
减:营业成本 9,993.71 17,775.36 23,381.46 28,352.30
营业税金及附加 77.36 177.52 77.81 71.67
销售费用 547.46 1,183.50 1,276.52 1,267.26
管理费用 879.57 2,086.69 2,672.95 2,343.93
财务费用 46.56 110.49 246.40 229.69
资产减值损失-102.76 -115.31 488.81 108.0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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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46.86 -126.60 2,730.1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48 -69.86
其他收益 87.89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468.17 3,064.60 3,155.52 6,099.02
加:营业外收入 585.97 585.01 192.48 265.2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13.73 26.34 -
减:营业外支出 13.59 78.17 172.88 22.9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9.66 61.76 0.51 22.2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填列) 1,040.55 3,571.45 3,175.12 6,341.30
减:所得税费用 135.32 530.56 1,704.12 546.1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905.23 3,040.89 1,470.99 5,795.2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905.23 3,040.89 1,470.99 5,795.20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350.86 27,787.34 36,232.12 40,415.82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03 0.9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96.14 2,867.80 2,788.36 6,176.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275.03 30,656.05 39,020.48 46,592.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349.21 19,268.33 28,858.65 32,772.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97.70 2,246.01 2,401.80 2,454.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2.32 3,014.04 2,233.68 1,983.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79.92 3,585.79 3,902.12 4,624.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119.15 28,114.17 37,396.24 41,834.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55.88 2,541.88 1,624.24 4,757.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00.00 8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61.60 32.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9.41 23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1.01 2,262.00 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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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07.43 461.99 715.05 2,783.20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0.00 475.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5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7.43 701.99 1,340.05 2,783.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7.43 -470.98 921.95 -1,983.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50.00 2,850.00 5,950.00 6,3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50.00 2,850.00 5,950.00 6,3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50.00 4,350.00 6,100.00 7,3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18.40 1,690.17 1,862.67 2,264.7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68.40 6,040.17 7,962.67 9,564.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1.60 -3,190.17 -2,012.67 -3,264.7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7.90 11.58 3.4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47.96 -1,107.69 536.97 -490.2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14.14 1,821.83 1,284.86 1,775.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62.10 714.14 1,821.83 1,284.86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17BJA80311),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华菱精工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菱精工 2017年 6月 30日、2016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年 1-6月、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17BJA80311)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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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综合考虑了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公司目前和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弹性以及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因素,认为本公司自报告年末起 12个月内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
(二)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与合并范围
1、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孙公司资料列示如下:
公司类型公司名称注册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安华机电安徽宣城 100%电梯配件生产、销售
重庆华菱重庆铜梁 100%电梯配件生产、销售
广州华菱广东广州 100%电梯配件生产、销售子公司
福沃德安徽宣城 60%干燥设备制造及销售
孙公司华展机械安徽宣城 60%铸件产品、机械加工
3、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动
(1)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①2017年 1-6月公司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②2016年度公司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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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2015年度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孙公司
公司名称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福沃德 2015年 3月 31日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纳入的子公司
华展机械 2015年 4月 30日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纳入的孙公司
德润机电 2015年 5月 28日子公司安华机电投资新设成立的孙公司
④2014年度公司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处置基准日
徐州常润出售全部股权不再拥有控制权 2015年 7月 31日
德润机电出售全部股权不再拥有控制权 2016年 3月 31日
苏州常润注销 2016年 12月 29日
公司以 2015年 7月 31日为转让基准日,将徐州常润 100%的股权转让给刘咨虎、张军和刘标。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徐州常润股权,因此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6年 2月 14日,华菱精工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安华机电将其在德润机电认缴的 2000万元出资额,实际已认缴 500万元,作价 500万元转让给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安华机电尚未实际认缴的出资,由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根据德润机电公司章程规定认缴到位。2016年 3月 28日,安华机电与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16 年 3 月 30 日,德润机电在安徽省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转让后,安华机电不再持有德润机电股权,故以 2016月 3月 31日为基准日进行股权处置,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016年末苏州常润已办理完税务注销登记,故 2016年 12月 31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苏州常润注销所履行的程序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四、4、(2)
资产处置所履行的程序”。
(3)报告期持股 50%以上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报告期发行人持股 50%以上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公司名称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持股比例(%)处置股权日期
广州奥隆对外承包经营,未实施控制,未参与经营管理 100.00 2016年 2月
公司持有广州奥隆 100%的股权,但是无法实施任何控制,且 2013年-2015年尚在宋燕珍承包期内,每年只是收取固定的承包费收入。2016年 1月、2月,虽承包协议到期,但由于发行人一直未对其实施控制,未参与广州奥隆的经营管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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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且已与股权受让方基本达成股权转让意向,处于交接期,故报告期内未将广州奥隆纳入合并范围。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招股说明书中仅列示了发行人的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若需了解全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请阅读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17BJA80311)。
(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二)外币业务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
(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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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本公司将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工具,才可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工具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应收款项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进行计量;其他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或虽没有活跃市场报价但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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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股东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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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公司发行的债券、因购买商品产生的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公司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四)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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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年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列作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将单项金额超过 300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将其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交易对象、款项性质等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度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度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因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不存在融资支出组合,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发行人按账龄分析法对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 1年) 5 5
1-2年(含 2年) 20 20
2-3年(含 3年) 50 50
3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五)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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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年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六)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公司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00%(含)以上但低于
50.0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
20.0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
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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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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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七)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 2,000元以上(含本数)或单位价值在 1,000元至 2,000元且使用年限超过三年的生产用工具、用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按其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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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经济使用年限、预计残值(残值率为 5.00%)确定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年 4.75%
机器设备 5-10年 19%-9.5%
工具器具 5年 19.00%
运输设备 5年 19.00%
办公设备 5年 19.00%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主要包括更新改良支出、修理支出等内容,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八)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 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本公司将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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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则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时,本公司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差额作为专门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一般借款时,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九)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专用软件使用权。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专用软件使用权及其他软件使用权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进行调整;于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对于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十)研究与开发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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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十一)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公司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受益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
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
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
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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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十二)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 1年以上(不含 1年)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四)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企业年金缴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辞退福利是由于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产生,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超过一年予以支付的补偿款,折现后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长期福利主要包括长期奖励计划和长期福利等,本公司按照设定提存计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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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十五)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指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方法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收入。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本公司对外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对重块、钣金件、电梯补偿缆和干燥设备。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出售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根据公司的主要业务情况本公司具体收入确认原则为:
(1)对重块、钣金件和电梯补偿缆一般在取得客户签署的收货确认单时确
认收入;
(2)干燥设备主要应用于干燥窑,一般在安装调试完工且客户验收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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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十七)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2017年 1月 1日以前的相关政策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2017年 1月 1日以后的相关政策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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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
(十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如果不属于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相关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十九)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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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7年 5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初至2016年 12月 31日,按原准则进行处理;对 2017年 1月 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处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影响金额
营业外收入-878,863.27
其他收益 878,863.27
净利润-
公司执行上述新修订的准则后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2)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16】22 号)的相关规定,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影响金额 2016年度影响金额
管理费用-1,203,316.46 -1,586,338.62
税金及附加 1,203,316.46 1,586,338.62
净利润--本公司按上述文件规定自 2016年 5月 1日起将上述管理费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调整至税金及附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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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税收政策、税种税率及税收优惠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国内产品销售收入按照17%计算销项税额,转让房产、土地收入按照 11%计算销项税额,技术服务收入按照 6%计算销项税额。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7%、11%、6%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5%、25%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 2%
注 1:本公司 2014年、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 25%,2016年度、2017年1-6月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本公司各子、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
注 2:重庆华菱 2014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 5%,2015年度开始变更为 7%,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各子、孙公司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 5%。
(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6年 12月 5日,华菱精工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634001202号),有效期三年,公司 2016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106.27 306.75 --
六、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信永中和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21.61 26.23 -22.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686.88 452.39 575.02 298.28
其他收益 87.89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7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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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 1-6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0.39 0.89 0.5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75 -16.36 -152.80 -68.9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小计 769.41 558.53 519.26 207.1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6.33 88.95 112.25 51.7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4 2.68 -0.03 0.01
合计 639.94 466.91 407.03 155.3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81.03 6,391.45 5,118.53 5,517.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639.94 466.91 407.03 155.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41.09 5,924.54 4,711.50 5,362.51
上表可见,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七、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7年 6月末,本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折旧年限
机器设备 12,496.18 4,428.40 - 8,067.78 5-10年
房屋建筑物 8,700.73 2,024.89 - 6,675.83 20年
工具器具 938.03 323.87 - 614.16 5年
运输设备 721.19 466.26 - 254.93 5年
办公设备 180.68 122.40 - 58.29 5年
合计 23,036.81 7,365.82 - 15,670.99
(二)无形资产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本公司无形资产原值为 2,270.63 万元,账面价值为
1,766.98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序号项目初始
金额
摊销期限(月)
摊余
价值
剩余摊销期限(月)1 郎国用(2012)第 511号 381.14 600 344.45 534
2 郎国用(2009)第 268号 308.00 578 255.25 479
土地使用权
3 郎国用(2009)第 365号 200.00 574 166.90 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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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序号项目初始
金额
摊销期限(月)
摊余
价值
剩余摊销期限(月)4 郎国用(2015)第 396号 349.98 600 328.40 563
5 11项不动产权证书所共有的宗地 229.31 490 219.42 479
6 郎国用(2016)第 642号 112.95 600 110.33 586
7 皖(2017)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008448号 162.71 600 154.20 563
技术使用权 8 电梯补偿缆专利使用权 180.00 80 - 0
9 带高压喷雾系统的干燥窑 60.00 60 33.00 33
专利权 10 高温炭化窑风机轴冷却密封系统 60.00 60 33.00 33
11 高温炭化窑风机轴冷却密封系统 60.00 60 33.00 33
12 木材炭化控制系统 20.00 60 11.00 33
13 木材炭化实验窑 20.00 60 11.00 33
14 大型干燥窑用的墙面结构 20.00 60 11.00 33
15 木材干燥实验窑 20.00 60 11.00 33
16 烘干加热房 20.00 60 11.00 33
非专利技术
17 木材烘干房大门立柱结构 20.00 60 11.00 33
18 用友 ERP软件 27.15 120 16.74 74
专用软件 19 金蝶财务软件 19.38 120 6.30 39
合计 2,270.63 - 1,766.98 -
注:郎国用(2016)第 642号、郎国用(2015)第 396号土地使用权初始金额较 2016
年末合计减少 162.71万元,系 2017年 5月华菱精工将土地转让给安华机电所致。2017年
8月 25日,安华机电取得郎溪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皖(2017)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008448
号”《不动产权证》。截至目前,华菱精工就上述两块土地的新的土地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
11项不动产权证书所共有的宗地系皖(2016)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14号、皖(2016)
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16号等 11项不动产权证书所共有面积为 23706.4m2的宗地,详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五、(二)房屋及建筑物”。
第 1-7项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摊销期限以土地使用期限确定。
第 8项技术使用权系公司就电梯补偿缆实用新型专利实施许可向朱思中支付的技术入门费,摊销期限按合同约定使用期限确定。截至 2016 年末,该项技术使用权已全部摊销完毕。
第 9-17项无形资产,系 2015年 5月公司受让马志远、沈炳焕持有的福沃德股权,将福沃德纳入合并范围而取得,摊销期限按照预计收益年限确定。
第 18-19项专用软件,系外购取得,摊销年限按使用期限确定。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一)银行借款
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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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借款银行借款单位金额年利率借款期限借款方式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菱精工 350.00 5.40 2017/5/24-2018/5/23 抵押借款
建行郎溪支行华菱精工 2,000.00 4.35 2017/5/8-2018/5/7 抵押借款
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沃德 500.00 7.20 2016/10/24-2017/10/23 抵押借款
建行郎溪支行华菱精工 1,500.00 4.35 2016/11/21-2017/11/20 抵押借款
合计- 4,350.00 ---
(二)应付账款
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 7,494.94万元,按账龄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 1年) 7,324.31 97.72
1年以上 170.63 2.28
合计 7,494.94 100.00
账龄超过 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金额
江苏天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6.24
无锡市远东散热器厂宜兴分厂 33.93
安徽科蓝特铝业有限公司 20.66
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 13.00
无锡锡南铸造机械有限公司 12.20
合计 116.03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应付账款余额中无欠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三)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账龄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 1年) 134.82 41.06
1-2年(含 2年) 170.72 52.00
2-3年(含 3年) 19.60 5.97
3年以上 3.18 0.97
合计 328.31 100.00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其他应付款中不含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的款项。
(四)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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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应交税费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比例
企业所得税 690.51 60.00
增值税 305.26 26.52
房产税 52.05 4.52
土地使用税 35.21 3.06
个人所得税 26.62 2.31
城市维护建设税 18.05 1.57
教育费附加 17.04 1.48
水利基金 3.09 0.27
印花税 2.96 0.26
堤围防护费 0.13 0.01
合计 1,150.93 100.00
(五)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
1、对内部人员的负债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为 809.66万元,系本公司根据
薪酬政策提取尚未支付的工资,具体分析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一、
(二)、2、(3)应付职工薪酬”。
2、对关联方的负债
对关联方的负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四、(四)、2、报
告期内,关联方往来款应付项目余额情况”。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股本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资本公积 3,109.37 3,104.50 3,090.97 2,488.42
盈余公积 1,186.34 1,095.81 791.72 644.63
未分配利润 16,208.32 14,387.81 9,860.45 6,849.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0,504.03 28,588.13 23,743.15 19,982.06
少数股东权益 815.97 849.33 848.29 226.84
股东权益合计 31,320.00 29,437.46 24,591.44 20,208.90
(一)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股本演变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
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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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本公积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股本溢价 2,372.64 2,372.64 2,372.64 2,368.19
其他资本公积 736.73 731.86 718.33 120.23
合计 3,109.37 3,104.50 3,090.97 2,488.42
1、2015年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1)2015 年公司收购子公司苏州市常润电梯配件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股
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4,510.06元。
(2)2015年度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的原因:
一是因 2013年股份支付事项,在 2015年度确认管理费用 963,792.86元,
增加其他资本公积 963,792.86元。
二是因古丈千源欠款事项增加其他资本公积 5,017,264.67 元。由于古丈千
源资金紧张,2015 年公司股东黄业华、蒋小明、葛建松三人合计向其借款 860万元,供其偿还所欠公司借款。鉴于古丈千源资金紧张,若无股东支持,公司前述借款本息无法全额收回,故将收回金额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4,600,000.00 元及 2015 年确认的利息收入 417,264.67 元计入资本公积,合计
5,017,264.67元。
2、2016年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1)因 2013年股份支付事项,在 2016年度确认管理费用 46,072.79元,
增加其他资本公积 46,072.78元。
(2)根据 2016年 2月股东会决议,黄业华向激励对象谢军转让股权 20万
股,转让金额 20.00 万元,并参考 2013 年股票激励计划之相关条款。根据该限
制性条款,谢军在获取股权后的 36 个月内不允许转让相关股权或离职,否则所获得的股权将由原转让人回购。本次股权激励适用股份支付的相关会计处理,以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每股净资产作为公允价值,将员工受让股权的成本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共计 292,000.00 元在 3 年服务期内确认为各期间的成本费用,
在 2016年度确认管理费用 89,222.22元,增加其他资本公积 89,222.22元。
3、2017年1-6月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2017年6月30日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的原因系因2016年谢军股份支付事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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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7年 1-6月确认管理费用 48,666.66元,增加其他资本公积 48,666.66元。
(三)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截至 2017年 6月末,本公司盈余公积余额 1,186.34万元。本公司根据每年
的净利润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报告期各期,公司计提盈余公积金额分别为 579.52万元、147.10万元、304.09万元和 90.52万
元。另外,2014 年 1 月公司整体改制,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导致盈余公积减少
488.41万元。
(四)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 14,387.81 9,860.45 6,849.02 5,993.9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81.03 6,391.45 5,118.53 5,517.8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0.52 304.09 147.10 579.52
分配普通股股利 1,270.00 1,560.00 1,960.00 1,600.00
转增股本--- 115.08
转增资本公积--- 2,368.19
期末未分配利润 16,208.32 14,387.81 9,860.45 6,849.02
(五)少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发行人的少数股东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苏州常润/// 226.84
福沃德 337.69 350.60 278.06 /
华展机械 478.28 498.72 584.39 /
德润机电//-14.16 /
少数股东权益合计 815.97 849.33 848.29 226.84
报告期,少数股东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苏州常润/// 35.00
福沃德 40.00 40.00 40.00 /
华展机械 40.00 40.00 40.00 /
德润机电// 23.08 /
2015年少数股东权益为 848.29万元,较 2014年增加 621.45万元,增幅为
273.96%,主要系 2015年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福沃德和华展机械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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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98.90 697.37 6,660.46 6,054.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5.57 -833.82 -1,956.60 -4,020.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3.40 -2,973.49 -1,389.26 -3,264.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34.65 -3,098.39 3,318.06 -1,231.31
十一、发行人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公司存在的诉讼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四、诉讼及仲裁事项”,此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
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二、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财务指标(除特别指出外,均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计算)
主要财务指标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流动比率(倍) 1.91 1.79 1.28 1.15
速动比率(倍) 1.58 1.49 1.05 0.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05 2.86 2.37 2.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5.19% 22.98% 36.80% 38.9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0.62% 0.77% 1.28% 0.40%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83 4.53 6.48 6.98
存货周转率(次) 4.88 10.84 9.03 8.1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179.03 10,419.40 10,100.75 8,728.1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181.03 6,391.45 5,118.53 5,517.8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2,541.09 5,924.54 4,711.50 5,362.51
利息保障倍数 48.53 43.64 27.03 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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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49 0.07 0.67 0.6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5 -0.31 0.33 -0.12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账面价值)/流动负债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本年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披露》(2010年修订),本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单位:元/股
合并每股收益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17年 1-6月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54 0.32 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42 0.25 0.25
2016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73 0.64 0.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99 0.59 0.59
201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71 0.51 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90 0.47 0.47
2014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46 0.55 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64 0.54 0.54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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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2017年 1-6月,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0.54%,上年同期为
14.70%,下降 4.16个百分点,主要系 2017年上半年钢材等原材料市场采购均
价出现明显上涨,在与主要客户之间实行的周期性调价机制作用下,销售价格调整滞后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4.23个百分点,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5.56%,降低了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十三、盈利预测报告
本公司未制作盈利预测报告。
十四、历次验资、资产评估情况
(一)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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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的相关内容。
(二)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1、华菱电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目的系对华菱电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所涉及的净资产进行追溯评估。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13年 9月 30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企业价值进行估算,并于 2016年 11月 18日出具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追溯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6】第 1222号)。
根据《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追溯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截至 2013年 9月 30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26,548.79 万元,评估值为 32,830.48 万元,增值额为
6,281.69 万元,增值率为 23.66%;负债账面价值为 14,564.13 万元,评估值为
14,541.88 万元,减值额为 22.25 万元,减值率为 0.15%;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1,984.66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18,288.60万元,增值额为 6,303.94万元,增
值率为 52.60%。本次评估增值主要系对长期股权投资根据被投资单位整体资产
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所致。公司未根据本次评估结果调账。
2、公司转让徐州常润股权时的评估情况
2015 年 11 月 23 日,公司与自然人刘咨虎、刘标、张军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向其转让公司持有徐州常润 60%、15%、25%的股权。
本次评估目的系以股权转让基准日 2015年 7月 31日徐州常润所有者权益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安徽东南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截至股权转让基准日 2015年 7月 31日徐州常润的所有者权益进行了评估,并于 2015年 8月 16日出具了《徐州市常润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股权价值评估报告书》(皖东评报【2015】105号)。本次评估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27.00 万元,评估值为 224.17 万元,减值率为 47.50%。本
次评估减值主要系部分存货以及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所致。
3、公司转让广州奥隆股权时的评估情况
2016年 2月 29日,公司与朱清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所持广州奥隆的 100%股权按原始出资额全部转让予朱清泉,并由朱清泉负责归还广州奥隆欠发行人往来款 1,771,358.75元,以及按照 2015年 12月 31日广州奥隆部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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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产评估值确认的对发行人的债务。
本次评估目的系对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广州奥隆账面价值为 538.02万元
的实物资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值确认发行人应收广州奥隆对外承包经营时形成的 538万元债权的价值。安徽东南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广州奥隆的上述存货及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于 2016年 1月 21日出具了《广州奥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货及固定资产价值鉴定资产评估报告书》(皖东评报【2016】001号)。本次评估的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为 538.02 万元,评估值为 354.60 万元,减值率为 34.09%。本次评估
减值主要系纳入评估范围的低值易耗品、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减值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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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结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本公司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作如下分析。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分析应结合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及招股说明书揭示的其他相关信息一并阅读。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27,526.36 58.87 23,700.86 55.43 20,729.26 50.75 19,768.58 52.86
非流动资产 19,232.61 41.13 19,057.93 44.57 20,118.47 49.25 17,628.67 47.14
总资产 46,758.97 100.00 42,758.79 100.00 40,847.73 100.00 37,397.2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保持连续平稳增长的态势。2015年末、2016年末和 2017年 6月末,资产总额分别较上一年末增长 9.23%、4.68%和 9.36%。2014
年至 2015 年,公司资产总额增长,主要原因是为满足扩大产能的需要,发行人加大对厂房、机器设备、土地等长期资产的投入,导致非流动资产逐年增加。2016年末资产总额较年初有所增加,主要系应收款项等经营性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2017年 6月末资产总额较年初有所增加,主要系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2、主要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 5,426.59 19.71 1,891.94 7.98 4,990.33 24.07 1,672.27 8.46
应收票据 144.42 0.52 117.00 0.49 233.00 1.12 168.02 0.85
应收账款 14,417.03 52.38 15,645.24 66.01 9,558.79 46.11 8,798.80 44.51
预付款项 1,723.47 6.26 506.03 2.14 1,118.47 5.40 1,474.18 7.46
应收利息------ 132.26 0.67
其他应收款 823.15 2.99 1,192.52 5.03 892.33 4.30 1,426.34 7.22
存货 4,754.61 17.27 4,001.69 16.88 3,715.50 17.92 5,832.99 29.51
其他流动资产 237.10 0.86 346.44 1.46 220.84 1.07 263.72 1.33
流动资产合计 27,526.36 100.00 23,700.86 100.00 20,729.26 100.00 19,768.5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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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五项流动资产占全部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7.15%、
97.81%、98.04%和 98.61%。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46%、24.07%、
7.98%和 19.71%,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现金 1.28 2.34 7.17 10.85
银行存款 5,425.31 1,889.60 4,983.16 1,661.42
合计 5,426.59 1,891.94 4,990.33 1,672.27
2014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少,主要系 2014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支出较多所致。2016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减少,主要原因是 2016年底受三菱机电供应商管理系统升级影响,安华机电开票周期延长,回款结算延迟所致,详见本节“一、(一)、2、(3)应收账款”。2017年 1-6月发行人应收
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导致货币资金较 2016年末大幅增加。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44.42 117.00 233.00 168.0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无已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应收票据余额较小,主要原因系公司客户绝大多数采用电汇方式支付结算。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发行人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为 298.09万
元。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面余额 15,327.13 16,665.11 10,161.64 9,271.36
坏账准备 910.11 1,019.88 602.86 472.56
账面价值 14,417.03 15,645.24 9,558.79 8,798.80
①信用政策
公司主要客户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蒂森电梯的信用期基本为 45 天,华升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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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达、迅达信用期为 30 天,东芝信用期为 120 天。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期未发生明显变化。
②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当期营业收入的关系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
2014/12/31
/2014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6,665.11 10,161.64 9,271.36
营业收入 57,122.94 59,513.53 57,555.52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占比 29.17% 17.07% 16.11%
2014年至 2015年,随着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各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相应增加,但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基本保持稳定。
2016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 2015年末增长 6,503.47万元,主要原因
如下:
一是 2016 年下半年三菱机电供应商管理系统升级,单笔主订单容量增大,且由于单笔主订单全部完成后才开票结算,导致公司开票周期延长,应收账款余额达 5,256.73万元,比去年末增长 2,938.38万元。
二是上海三菱 2016年末应收款较 2015年末增长 3,119.42万元,主要原因
如下:a.2015年末上海三菱预付发行人货款 1000万元,期末抵扣应收账款造成201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降低;b.上海三菱每月 5-25 日按期支付货款。因发行人10月中、下旬及 11月上旬的部分收入发票上海三菱未能及时于 11月 10日之前录入完成,导致 10月中、下旬及 11月上旬部分应收账款未能在年末前回款,并顺延至 1月中下旬回款,从而相应增加了 2016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c.2016年上海三菱 11-12月含税销售收入同比上年增加约 585万元。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6 年末减少 1,337.98 万元,主
要系应收三菱机电款项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2,026.08万元所致。
③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四、(四)应收款项坏账准
备的确认和计提”,公司严格按照坏账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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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 14,948.72 97.66 16,270.08 98.11 9,770.84 96.15 9,259.23 99.87
1-2年 234.83 1.53 188.49 1.14 339.19 3.34 --
2-3年 55.76 0.36 75.75 0.46 10.06 0.10 5.06 0.05
3年以上 67.62 0.44 49.48 0.30 41.42 0.41 7.07 0.08
合计 15,306.93 100.00 16,583.79 100.00 10,161.64 100.00 9,271.36 100.00
2017年 6月 30日,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元;%
2017/6/30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上海爱登堡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5,616.01 185,616.01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16,428.71 16,428.71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202,044.72 202,044.72 ——
④应收账款前五名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以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金额占账面余额比例期后回款金额回款率上海三菱 4,572.95 29.84 4,572.95 100.00
三菱电机 3,230.65 21.08 3,230.65 100.00
蒂森电梯 2,156.71 14.07 2,105.00 97.60
东芝电梯 890.44 5.81 524.07 58.86
华升富士达 732.67 4.78 732.10 99.92
合计 11,583.41 75.58 11,164.77 96.39
注:期后回款统计至 9月 20日。
截至 2017年 9月 20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回款比例为 96.39%,
其余未收回的处于信用期内。
⑤按照业务类型划分的应收账款余额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对重块 4,339.34 28.31 6,227.24 37.37 5,069.47 49.89 4,473.85 48.25
钣金件 9,558.37 62.36 9,302.25 55.82 4,126.49 40.61 4,456.03 48.06
新型补偿缆 538.36 3.51 114.44 0.69 151.57 1.49 0.20 0.00
干燥设备 512.42 3.34 655.61 3.93 646.87 6.37 --
玻璃钢防护网 217.93 1.42.71 1.34 166.38 1.64 341.27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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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 160.70 1.05 142.86 0.86 0.87 0.01 0.00 0.00
合计 15,327.13 100.00 16,665.11 100.00 10,161.64 100.00 9,271.3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主要系对重块和钣金件货款,这两类产品货款合计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 90%以上。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对重块和钣金件产品,这两类产品收入合计占各期营业收入的 90%以上。发行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结构与营业收入结构相匹配。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主要系款项尚在信用期或者未开票结算所致。
⑥各期末在信用期内和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及占比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信用期内、外的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类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期内 13,937.14 90.93% 15,004.08 90.03% 9,224.80 90.77% 8,349.77 90.06%
信用期外 1,389.99 9.07% 1,661.04 9.97% 936.84 9.22% 921.59 9.94%
合计 15,327.13 100.00% 16,665.11 100.00% 10,161.64 100.00% 9,271.36 100.00%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主要在信用期内,各期末信用期内与信用期外的款项结构未发生较大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一年以内的占比均在 96%以上。发行人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基本都属于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周转率较快,不存在长期挂账的客户,基本按照双方约定的信用期进行回款。
⑦各期末应收账款在期后的收回金额和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收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面余额 15,327.13 16,665.11 10,161.64 9,271.36
期后回款金额 12,987.05 15,035.45 8,691.92 8,705.95
占期末账面余额的比例 84.73% 90.22% 85.54% 93.90%
未回款金额 2,340.08 1,629.66 1,469.73 565.41
占期末账面余额的比例 15.27% 9.78% 14.46% 6.10%
注:2014-2016 年末期后回款统计至资产负债表日后 3 个月。2017 年 6 月末期后回款统计至 2017年 9月 20日。
因发行人客户信用期多数在 90 天以内,故各期末应收账款在期后 3 个月以内收回比例较高,超过 85%以上。少部分回收期超过 3个月,主要系东芝等少量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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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信用期为 120天,以及信用期系以开票日计算,与应收账款确认时间有所迟滞。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形成呆坏账、难以收回的比重极低,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账龄在 1年期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达 97.54%。
(4)预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主要由预付设备、原材料及土地房产款项构成,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设备采购款 1,174.92 68.17 165.91 32.78 438.02 39.16 361.80 24.54
原材料采购款 129.81 7.53 149.97 29.63 273.82 24.48 687.52 46.64
预付土地房产款---- 245.55 21.95 338.70 22.98
房租 94.65 5.49 95.67 18.90 48.91 4.37 --
工程预付款 289.09 16.77 78.89 15.59 50.60 4.52 50.00 3.39
其他 35.00 2.03 15.63 3.09 61.57 5.50 36.15 2.45
合计 1,723.47 100.00 506.07 100.00 1,118.47 100.00 1,474.18 100.00
截至 2017年 6月末,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金额性质
扬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72.38 预付设备款
苏州市亘晟涂装工程有限公司 141.20 预付设备款
苏州昆仑绿建木结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140.00 预付工程款
天田国际工贸(上海)有限公司 127.50 预付设备款
潍坊奥腾冷弯机械有限公司 114.60 预付设备款
合计 895.68 -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面余额 960.16 1,317.12 1,209.00 1,877.45
坏账准备 137.02 124.60 316.67 451.11
账面价值 823.15 1,192.52 892.33 1,426.3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7.22%、4.30%、5.03%和 2.99%。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单位往来款、发行费用、
保证金及出售土地房产应收款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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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其他应收款项目及占账面余额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名称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古丈千源------ 920.00 49.00
广州奥隆---- 354.60 29.33 538.00 28.66
福沃德------ 300.00 15.98
徐州常润-- 218.66 16.60 423.66 35.04 --
上海桑塔斯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24.81 --
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 466.00 48.53 466.00 35.38 ----
常州富士电梯 57.90 6.03 160.00 12.15 ----
宣城市申菱机电有限公司-- 135.00 10.25 ----
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47.74 15.39 97.74 7.42 ----
中国中投证券 94.34 9.83 94.34 7.16 ----
合计 765.98 79.78 1,171.74 88.96 1,078.26 89.19 1,758.00 93.64
2014年末应收古丈千源款项,系发行人向其提供借款余额,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四、(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广州奥隆款项,系发行人收购朱龙腾对广州奥隆债权余额。
2014年末应收福沃德款项,系发行人借予联营企业的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徐州常润款项,系发行人处置徐州常润前,向其提供的补充流动资金余额。截至 2017年 6月末,发行人已收回应收徐州常润全部款项。
2016 年末,发行人应收宣城市申菱机电有限公司款项,系公司向其出售土地及房屋应收款项。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已收回应收宣城市申菱机电有限公司款项。
2015年末应收上海桑塔斯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300.00万元,系德润机电向上
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预付的技术转让费,后因取消技术转让,该预付款转为其他应收款。2016 年末应收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 466 万元,系子公司安华机电将其对德润机电的实际出资额 500万元按照出资额转让给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根据《合作协议》,为支持德润机电发展而借给上海桑塔斯机电有限公司466万元,借款期限 3年,按照年利率 6%利率计息。
2016年末应收常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160.00万元,系临时性资金周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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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往来款。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常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签署《设备抵押借款合同》,就尚未归还的 160 万元达成一致,以常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向江苏金方圆数控机床有限公司购买的所有设备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发行人,设备购买合同总金额 245 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如常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在 2017 年 6月 30 日尚未能归还发行人借款,则抵押物归属发行人,该合同能有效保证发行人利益不受损失。2017 年 6 月末,应收常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款项余额减少至
57.90万元,发行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相关保全资产已查封。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9.51%、
17.92%、16.88%和 17.27%,存货账面价值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 2,888.18 60.37 2,578.33 62.79 2,320.52 62.46 3,171.44 54.37
包装物 29.84 0.62 24.88 0.61 24.37 0.66 22.83 0.39
低值易耗品 91.47 1.91 40.13 0.98 47.07 1.27 34.03 0.58
库存商品 810.47 16.94 612.75 14.92 546.65 14.71 1,515.01 25.98
在产品 964.06 20.15 850.27 20.71 776.89 20.91 1,089.67 18.68
账面余额合计 4,784.02 100.00 4,106.36 100.00 3,715.50 100.00 5,832.99 100.00
存货跌价准备 29.41 - 104.67 -----
账面价值合计 4,754.61 - 4,001.69 - 3,715.50 100.00 5,832.99 100.00
2015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 3,715.5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2,117.49万元,
降幅达 36.30%,主要原因如下:
①2015年末原材料余额较上年末下降 850.92万元。一是随着 2015年钢材价
格持续走低,公司各类钢材采购价格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钢板、带钢、H 型钢的综合采购价格分别较上年下降 29.04%、24.73%和 24.21%,原材料价格下降
是导致期末原材料账面价值变动的首要因素。二是为应对当年钢材价格持续下跌带来的库存跌价风险,进一步加大对采购的有效管理,在保障生产所需同时,优化供应链,要求供应商缩短原材料供应时间,压减原材料库存量,提高资金利用率。
②2015年末库存商品余额较上一年末下降 968.36万元。一是 2015年度公司
转让子公司徐州常润股权,转让基准日为 2015年 7月 31日,因此 2015年末库存商品不再包括徐州常润存货,该部分影响金额为 214.73 万元。二是备货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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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减少。2015年度之前,公司一般会根据客户预测订单进行备货。2015年下半年以来,发行人通过引进自动焊接机械手、优化工序等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如自2015年起,公司已对主要客户上海三菱实行 APD供货计划,即正式下达订单后4-5天内交货,存货周转率从 2014年的 8.10次上升至 2015年的 9.03次。生产
效率提升后相应减少备货生产,一般仅于客户下达正式订单后开始生产,库存商品数量随之下降。三是主要原材料钢材、铸铁毛坯件以及重晶石等矿石价格明显下降,库存商品单位成本也随之有所下降。
③2015年末在产品余额较上一年末下降 312.78万元,主要受单位成本下降、
备货生产减少的影响所致。
2016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104.67万元,其中,库存商品计提的存货跌
价准备金额为 103.42 万元,主要系:一是福沃德、重庆华菱部分客户取消订单,
造成原值 78.22万元的库存商品可能会产生滞销,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批
库存商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二是公司从注销前的苏州常润处购买库存商品
25.20 万元,该部分库存商品无法预计未来是否能够实现销售,公司对该批存货
全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此外,福沃德对库龄较长的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4万元。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对其他存货进行测试未发现减值情况。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 4,754.61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752.92
万元,主要系本期钢材类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2017 年 6 月末,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末减少 75.26万元,主要系部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已在本期对外
销售或耗用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存商品净额中有具体订单支持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种类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对重块 111.96 32.16 25.44 7.56 202.88 53.33 319.96 23.20
钣金件 214.57 83.01 45.75 100.00 102.50 100.00 111.91 100.00
新型补偿缆 21.13 83.42 ------
干燥设备 0.99 4.81 7.80 100.00 59.53 100.00
其他 38.66 29.82 26.63 25.53
合计 387.31 49.52 105.61 20.73 364.91 66.75 431.87 28.15
注:上表中各种类库存商品中有订单支持的金额占比为占该种类产品净额的比重。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存商品净额中备货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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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种类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对重块 236.22 67.84 311.13 92.44 177.57 46.67 1,059.01 76.80
钣金件 43.91 16.99 ------
新型补偿缆 4.20 16.58 14.91 100.00 4.16 100.00 24.13 100.00
干燥设备 19.51 95.19 ----
玻璃钢防护网--其他 90.99 70.18 77.68 74.47 ----
合计 394.83 50.48 403.73 79.26 181.73 33.24 1,083.14 71.49
注:上表中各种类库存商品中备货金额占比为占该种类产品净额的比重。
3、主要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 0.25 50.00 0.28
长期股权投资------ 21.34 0.12
固定资产 15,670.99 81.48 16,177.50 84.89 17,150.51 85.25 14,027.36 79.57
在建工程 1,203.25 6.26 389.67 2.04 110.62 0.55 1,957.18 11.10
无形资产 1,766.98 9.19 1,817.49 9.54 1,937.32 9.63 1,343.03 7.62
商誉---- 66.90 0.33 --
长期待摊费用 463.94 2.41 458.83 2.41 606.09 3.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7.45 0.66 214.44 1.13 197.03 0.98 229.76 1.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232.61 100.00 19,057.93 100.00 20,118.47 100.00 17,628.67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构成,上述三项资产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8.29%、95.43%、96.47%和 96.93%。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系对广州奥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投资款。报告期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广州奥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50.00 50.00
合计-- 50.00 50.00
发行人于 2013年 8月取得广州奥隆 100%的股权,但 2013年-2015年尚处在宋燕珍的承包期内,发行人无法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也无法控制广州奥隆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即无法对其实施控制,也无法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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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相关规定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成本法进行核算。
由于发行人一直未对广州奥隆实施控制,无法控制其可能面临的财务、法律风险,以及发行人于 2013年 4月 2日投资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华菱业务发展迅速,继续持有广州奥隆股权已无必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转让广州奥隆的股权,2016 年初,发行人与朱清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以 2015 年 12 月 31日为基准日,发行人将所持广州奥隆的全部股权按原始出资额转让给朱清泉。
2016年 2月 29日,广州奥隆完成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可供出售金额资产余额为 0.00万元,系发行人将
所持广州奥隆的全部股权处置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
2014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 21.34 万元,系发行人持股 30%的福沃德投
资。发行人以 2015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支付 150 万元购买福沃德其他股东
30.00%的股权,此次转让后,发行人对福沃德的持股比例由 30.00%变更为
60.00%,实现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自 2015年 3月 31日起将福沃德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自此,合并层面不再单独体现对福沃德的长期股权投资。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净值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79.57%、
85.25%、84.89%和 81.4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机械设备 12,496.18 54.24 12,162.45 53.76 11,291.09 50.76 7,845.22 44.19
房屋建筑物 8,700.73 37.77 8,637.39 38.18 9,035.48 40.62 8,045.48 45.32
工具器具 938.03 4.07 929.27 4.11 985.44 4.43 848.75 4.78
运输设备 721.19 3.13 721.19 3.19 765.71 3.44 873.56 4.92
办公设备 180.68 0.78 171.28 0.76 164.2 0.74 140.7 0.79
合计 23,036.81 100.00 22,621.58 100.00 22,241.92 100.00 17,753.71 100.00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由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构成。
2015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较 2014 年末增加 4,488.21 万元。一是
机械设备原值较上年增加 3,445.87 万元,主要系为提高钣金产品的自动化生产
程度,购置大功率激光切割机、自动焊接生产线、焊接机械手等,以及华展机械于 2015年纳入合并范围;二是房屋建筑物原值较上年增加 990.00万元,主要系
华展、福沃德纳入合并范围,相应增加房屋建筑物原值 699.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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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较 2015年末略有增加。2016年末较 2015年末相比,机械设备原值增加 871.36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购买卧式加工中心、立
式车削中心等精加工设备 555.56 万元所致。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相比,房屋
建筑物原值下降 398.09 万元,系发行人将暂时闲置的老厂区房产处置给宣城市
申菱机电有限公司、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所致。
2017年 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与 2016年末基本持平。
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各类固定资产原值、折旧计提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折旧年限成新率
机器设备 12,496.18 4,428.40 - 8,067.78 5-10年 64.56
房屋建筑物 8,700.73 2,024.89 - 6,675.83 20年 76.73
工具器具 938.03 323.87 - 614.16 5年 65.47
运输设备 721.19 466.26 - 254.93 5年 35.35
办公设备 180.68 122.40 - 58.29 5年 32.26
合计 23,036.81 7,365.82 - 15,670.99 68.03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1,957.18 万元、110.62 万元、
389.67万元及 1,203.25万元。2014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大,主要系 2014年发
行人加大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投入力度,提升机加工以及钣金件自动化加工能力,期末在建工程主要项目包括车铣复合加工中心、卧式镗铣加工中心、数控立车等,上述项目计入在建工程合计 1,886.24万元,并于 2015年转入固定资产。
2017 年 6 月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大,主要系本期建设募投项目-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所致。
①2014年度,公司在建工程的情况
单位:万元
本年减少工程名称 2013/12/31 本年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 2014/12/31钣金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18.00 3,056.96 3,074.96 --
电梯平衡补偿缆项目一期- 434.37 434.37 --
广州华菱电梯钣金件生产项目- 947.04 -- 947.04
电梯配件技改项目- 939.20 -- 939.20
零星工程- 171.48 100.54 - 70.94
合计 18.00 5,549.05 3,609.86 - 1,9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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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预算数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
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其中:
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钣金车间技术改造项目-T车间 1,474.42 100.00% 100.00%---
自筹钣金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数控冲剪复合中心
1,600.54 100.00% 100.00%---自筹
电梯平衡补偿缆项目一期-补偿缆车间
434.37 100.00% 100.00%---自筹
广州华菱电梯钣金件生产项目-苏美达代理进口设备
947.04 100.00%待验收---自筹
电梯配件技改项目-精加工设备 939.20 100.00% 100.00%---
自筹零星工程 171.48 100.00% 100.00%---自筹
合计 5,567.05 -----
②2015年度,公司在建工程的情况
单位:万元
本年减少工程名称 2014/12/31 本年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 2015/12/31办公楼电梯- 40.16 -- 40.16
广州华菱电梯钣金件生产项目 947.04 121.79 1,068.84 --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 319.43 256.41 - 63.02
电梯配件技改项目 939.20 - 939.20 --
零星工程 70.94 146.03 209.53 - 7.44
电梯对重块、电梯曳引电动机、开门机外壳项目- 495.44 495.44 --
合计 1,957.18 1,122.86 2,969.42 - 110.62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预算数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
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
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办公楼电梯 40.16 100.00%待验收---自筹
广州华菱电梯钣金件生产项目-苏美达代理进口设备
947.04 100.00% 100.00%---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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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预算数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
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
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广州华菱电梯钣金件生产项目-广州门板生产线
121.79 100.00% 100.00%---自筹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喷涂设备
124.46 50.63%待调试---自筹
电梯配件技改项目-精加工设备 939.20 100.00% 100.00%---
自筹零星工程 216.97 100.00%待验收---自筹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功率数控激光切割主机
256.41 100.00% 100.00%---自筹
电梯对重块、电梯曳引电动机、开门机外壳项目-华展厂房
495.44 100.00% 100.00%---自筹
合计 3,141.49 -----
③2016年度,公司在建工程的情况
单位:万元
本年减少工程名称 2015/12/31 本年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 2016/12/31办公楼电梯 40.16 9.72 49.88 --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 63.02 61.45 -- 124.46
零星工程 7.44 91.46 64.95 9.77 24.18
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796.59 555.56 - 241.03
合计 110.62 959.21 670.39 9.77 389.67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预算数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
比例
工程
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
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办公楼电梯 49.88 100.00% 100.00%---自筹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喷涂设备 124.46 100.00%待验收
---自筹零星工程 401.35 24.64% 24.64%---自筹
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数控精细等离子无限回转型钢切割机
241.03 100.00%待验收
---
自筹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精加工设备 555.56 100.00% 100.00%
---自筹合计 1,37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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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在建工程的情况
单位:万元
本年减少工程名称 2016/12/31 本年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 2017/6/30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 124.46 --- 124.46
零星工程- 37.06 -- 37.06
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241.03 --- 241.03
立体停车库 2.36 161.60 -- 163.96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 21.82 742.70 127.78 - 636.74
合计 389.67 941.36 127.78 1,203.25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预算数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
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其中:
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资金
来源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喷涂设备 124.46 100.00%待验收---自筹
零星工程 37.06 100.00%待验收---自筹
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数控精细等离子无限回转型钢切割机
241.03 100.00%待验收---自筹
立体停车库 188.60 86.94% 86.94%---自筹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E 车间 1,050.00 60.64% 60.64%---自筹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哈工大角钢生产线 88.89 100.00% 100.00%---自筹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智能车床(锦仕机床) 38.89 100.00% 100.00%---自筹
合计 1,768.93 -----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净值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7.62%、9.63%、
9.54%及 9.19%,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土地使用权 1,578.93 1,597.12 1,634.29 1,263.36
非专利权 99.00 117.00 153.00 -
专利权 66.00 78.00 102.00 -
专用软件 23.04 25.37 30.02 34.68
技术使用权-- 18.00 45.00
合计 1,766.98 1,817.49 1,937.32 1,3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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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4年末增加 594.29万元,主要系 2015
年公司将福沃德纳入合并范围,新增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权,及当年新购置土地所致。2016 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5 年减少 119.83 万元,主
要系无形资产本期摊销以及处置老厂区土地所致。2016年公司处置老厂区土地,导致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减少 292.18万元。2016年公司购置了郎国用(2016)
第 642号土地使用权,并从华友运输处购置了土地,导致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增加 266.99万元。2017年 6月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6年末减少 50.51万
元,系无形资产本期摊销所致。
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因市价下跌、技术落后及不受法律保护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其预计创造的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坏账准备导致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229.76 万元、
197.03万元、214.44万元及 127.4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30%、
0.98%、1.13%及 0.66%,占比较低。
(7)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系道路维修费、厂房装修费用和物流平台,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道路维修 322.12 369.26 463.54 -
厂房装修费 66.23 89.57 142.56 -
物料平台 75.59 ---
合计 463.94 458.83 606.09 -
(二)负债分析
1、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14,393.61 93.23 13,242.17 99.41 16,215.41 99.75 17,177.35 99.94
非流动负债 1,045.36 6.77 79.16 0.59 40.87 0.25 11.00 0.06
总负债 15,438.97 100.00 13,321.33 100.00 16,256.29 100.00 17,188.3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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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5.96%、39.80%、31.15%和 33.02%。
2、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 4,350.00 30.22 3,350.00 25.30 4,850.00 29.91 4,500.00 26.20
应付账款 7,494.94 52.07 8,066.32 60.91 8,074.84 49.80 10,283.74 59.87
预收款项 68.85 0.48 57.77 0.44 33.53 0.21 195.91 1.14
应付职工薪酬 809.66 5.63 1,028.74 7.77 1,074.31 6.63 855.48 4.98
应交税费 1,150.93 8.00 389.33 2.94 1,224.78 7.55 726.02 4.23
应付利息 67.53 0.47 65.89 0.50 73.92 0.46 --
应付股利 82.80 0.58 ------
其他应付款 328.31 2.28 279.38 2.11 879.03 5.42 611.19 3.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0.60 0.28 4.74 0.04 5.00 0.03 5.00 0.03
流动负债合计 14,393.61 100.00 13,242.17 100.00 16,215.41 100.00 17,177.35 100.00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应交税费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项合计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0.29%、87.26%、89.15%及
90.29%。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4,500.00 万元、4,850.00 万
元、3,350.00万元及 4,350.00万元,均为抵押借款。2017年 6月末具体借款情
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八、(一)银行借款”。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出
现逾期未偿还银行借款的情况。
(2)应付账款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包括应付原材料、设备采购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0,283.74 万元、8,074.84 万元、8,066.32 万元及 7,494.94
万元。2014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大,一是系随着广州华菱、重庆华菱的相继量产,2014年营业收入较 2013年增长 23.19%,产销规模扩大导致采购量、期末应付
原材料款相应增加;二是相较 2015年、2016年,2014年机器设备投入量较大,期末的应付设备款余额较大。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 7,494.94
万元,较 2016年末略有下降,按账龄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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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账龄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 1年) 7,324.31 97.72
1年以上 170.63 2.28
合计 7,494.94 100.00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应付账款余额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6/30
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期末应付款余额占应付账款余额比重溧阳南祥贸易有限公司钢板、H型钢、角钢 1,060.85 14.15%
华晟金属铸铁毛坯件 451.67 6.03%
溧阳市华隆物资有限公司角钢、H型钢 442.67 5.91%
上海鸿贾实业有限公司钢板、带钢 401.42 5.36%
华友运输运输服务 332.80 4.44%
合计 2,689.41 35.88%
2016/12/31
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期末应付款余额占应付账款余额比重溧阳南祥贸易有限公司钢板、H型钢、角钢 1,404.31 17.41%
华晟金属铸铁毛坯件 851.93 10.56%
江阴大工钢贸有限公司角钢、H型钢 544.72 6.75%
华友运输运输服务 388.46 4.82%
上海鸿贾实业有限公司钢板、带钢 339.13 4.20%
合计 3,528.55 43.74%
2015/12/31
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期末应付款余额占应付账款余额比重华晟金属铸铁毛坯件 757.33 9.38%
溧阳南祥贸易有限公司 H钢、角钢、带钢 661.00 8.19%
江阴大工钢贸有限公司角钢 654.98 8.11%
新晃骏泰矿业有限公司矿石 584.21 7.23%
溧阳市华隆物资有限公司 H型钢、钢板、角钢 504.99 6.25%
合计 3,162.51 39.16%
2014/12/31
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期末应付款余额占应付账款余额比重江阴大工钢贸有限公司角钢、钢板、H型钢 1,691.89 16.45%
华晟金属铸铁毛坯件 970.03 9.43%
溧阳南祥贸易有限公司钢板、H型钢、角钢 884.05 8.60%
新晃骏泰矿业有限公司矿石 738.91 7.19%
新晃长征兄弟矿业有限公司矿石 663.60 6.45%
合计 4,948.48 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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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收账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预收账款 68.85 57.77 33.53 195.91
其中:预收上海三菱款项--- 190.00
预收其他单位款项 68.85 57.23 33.53 5.91
发行人 2014年末预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系预收上海三菱款项所致。2015年至 2017 年 6 月末,预收款项主要系发行人之子公司福沃德销售干燥设备,按照进度进行结算形成的预收账款。
2014年、2015年上海三菱均向发行人支付预付款。上海三菱向发行人预付货款,主要系上海三菱为培养稳定的配套供应商体系,会选择部分优秀供应商进行资金支持。电梯行业产品原材料占比大,且主要为大宗商品(钢铁、矿石等),其市场波动对供应商盈利水平以及供应商向上海三菱的销售价格影响较大,供应商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采购风险,需尽可能在价格低位进行采购备货,资金压力较大。因此上海三菱每年会选择合作关系稳定、优秀的供应商,提供预付款,供供应商采购用于上海三菱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缓解其库存方面的资金压力,共同降低运营成本。发行人预收上海三菱款项后,根据上海三菱指令在应收货款中冲抵归还。发行人 2014 年末预收上海三菱款项余额系预收款项冲抵应收货款后的余额。
(4)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公司已计提尚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4.98%、6.63%、7.77%及
5.63%,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短期薪酬 809.66 1,028.74 1,074.31 855.48
合计 809.66 1,028.74 1,074.31 855.48
2015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 2014 年末增加 218.83 万元,主要系 2015
年制定并开始执行《销售人员奖励办法》,年末计提销售部门销售奖励 296.60
万元所致。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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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企业所得税 690.51 203.96 983.80 483.71
房产税 52.05 51.43 49.12 48.32
增值税 305.26 46.15 78.17 150.72
个人所得税 26.62 38.29 58.95 17.30
土地使用税 35.21 35.21 35.32 28.69
城市维护建设税 18.05 5.02 6.35 -7.33
教育费附加 17.04 4.17 6.09 -7.59
印花税 2.96 2.25 2.23 4.43
水利基金 3.09 2.04 4.30 5.72
堤围防护费 0.13 0.81 0.13 0.46
营业税-- 0.32 1.59
合计 1,150.93 389.33 1,224.78 726.02
2016年末,应交税费余额较低,主要系华菱精工 2016年 12月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 15%,2016年前三季度计提超过 15%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冲回导致年末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减少。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单位及个人往来款 303.64 256.38 689.00 541.11
税收滞纳金-- 170.89 -
代扣代付款 12.61 4.06 4.26 18.22
押金/保证金 5.48 5.18 13.18 13.00
其他 6.58 13.76 1.69 38.86
合计 328.31 279.32 879.02 611.19
其他应付款主要由单位及个人往来款构成。2015 年末,应付税收滞纳金
170.89 万元,系 2012-2014 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退回优惠的相应滞纳金,该笔
款项已于 2016年全额支付。
报告期各期末,单位及个人往来款中的大额项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刘咨虎/// 533.04
吕伟 100.00 50.70 50.70 /
沈炳焕 105.16 105.16 105.16 /
马志远 72.87 73.39 181.87 /
葛志敏-- 243.60 /
合计 278.03 229.25 581.33 533.04
2014年末,应付刘咨虎余额 533.04万元,主要系徐州常润从总经理刘咨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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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入款项补充流动资金。
2015年末、2016年末和 2017 年 6月末,应付吕伟余额,主要系华展机械从少数股东吕伟借入款项补充流动资金。
各期末,其他应付沈炳焕、马志远和葛志敏款项,系福沃德因业务需要从其借入的款项,2016年末,福沃德已归还所欠葛志敏全部款项。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3、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11.00 万元、40.87 万元、
79.16万元和 1,045.36万元。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专项应付款和递
延所得税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专项应付款 800.00 76.53 ------
递延收益 245.36 23.47 1.26 1.60 6.00 14.69 11.00 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7.90 98.40 34.87 85.3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45.36 100.00 79.16 100.00 40.87 100.00 11.0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系会计折旧与税法折旧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收益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017年 6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为 1,045.36万元,较 2016年末增加 966.20
万元,增幅为 1220.57%,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 2017年 6月末,发行人专项应付款余额为 800.00万元,较 2016年末
增加 800.00 万元。该项专项应付款系政府无息贷款。专项应付款相关事项,请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二、(四)长期借款合同”。
二是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递延收益为 245.36 万元,较 2016 年末增加
244.10 万元。递延收益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017 年 6 月末递延收益较
2016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根据郎溪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 46号规定,发行人本期收到设备投资补助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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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流动比率(倍) 1.91 1.79 1.28 1.15
速动比率(倍) 1.58 1.49 1.05 0.81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35.19 22.98 36.80 38.97
合并资产负债率(%) 33.02 31.15 39.80 45.96
财务指标 2017年度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179.03 10,419.40 10,100.75 8,728.11
利息保障倍数(倍) 48.53 43.64 27.03 21.9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49 0.07 0.67 0.61
报告期内,电梯配件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名称指标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流动比率(倍) 8.80 4.02 3.38 2.78
速动比率(倍) 2.72 3.60 2.99 2.22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9.75 18.26 20.56 24.29展鹏科技
合并资产负债率(%) 9.30 17.25 19.43 23.21
流动比率(倍) 2.71 3.33 1.51 1.55
速动比率(倍) 1.34 2.69 0.68 0.64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6.45 4.65 24.41 29.72长江润发
合并资产负债率(%) 18.21 13.97 38.07 37.42
流动比率(倍) 2.98 3.52 2.53 2.74
速动比率(倍) 2.08 1.29 2.18 2.33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22.49 19.91 23.61 20.47世嘉科技
合并资产负债率(%) 23.87 21.50 25.19 23.42
流动比率(倍) 2.03 1.79 2.25 1.63
速动比率(倍) 1.62 1.49 1.95 1.29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0.18 7.09 7.49 9.79广日股份
合并资产负债率(%) 22.07 25.93 28.73 37.01
流动比率(倍) 2.26 2.66 1.58 1.63
速动比率(倍) 1.26 1.60 0.89 0.91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23.94 21.28 38.83 40.96赛福天
合并资产负债率(%) 27.04 23.45 41.08 44.49
流动比率(倍) 1.35 1.47 1.98 3.47
速动比率(倍) 0.87 1.00 1.31 2.58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39.64 28.59 21.58 11.61新时达
合并资产负债率(%) 49.36 38.72 34.38 17.52
流动比率(倍) 2.02 2.24 2.97 4.09
速动比率(倍) 1.04 1.36 1.79 3.22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17.61 14.40 6.23 3.65汇川技术
合并资产负债率(%) 41.48 37.52 27.86 21.95
流动比率(倍) 7.22 4.63 2.41 1.49沪宁股份
速动比率(倍) 6.78 3.93 2.01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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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指标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9.77 11.96 27.31 46.37
合并资产负债率(%) 11.17 14.48 29.44 48.68
流动比率(倍) 3.67 2.96 2.33 2.42
速动比率(倍) 2.21 2.12 1.73 1.79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16.23 15.77 21.25 23.36均值
合并资产负债率(%) 25.31 24.10 30.52 31.71
流动比率(倍) 1.91 1.79 1.28 1.15
速动比率(倍) 1.58 1.49 1.05 0.81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35.19 22.98 36.80 38.97本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率(%) 33.02 31.15 39.80 45.96
数据来源:同花顺。
报告期各期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和合并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的增加,所需投入的营运资金、固定资产购建金额不断上升,但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银行短期借款以及自身盈利,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已通过上市融资,融资渠道相对通畅,资本、资金相对充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上升趋势,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和合并资产负债率较低,公司偿债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远超过公司利息支出,不存在利息支付风险,且随着盈利水平的不断提高,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不断提升,总体上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四)资产周转效率分析
报告期,本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指标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43 3.43 3.69 4.17
存货周转率(次) 2.20 4.95 4.93 4.79展鹏科技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9 0.60 0.68 0.7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29 13.31 9.14 15.15
存货周转率(次) 1.86 4.53 4.14 4.34长江润发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0 0.58 0.76 0.9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42 5.59 7.02 8.89
存货周转率(次) 5.83 12.83 14.99 13.70世嘉科技
总资产周转率(次) 0.43 1.03 1.40 1.5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16 5.36 6.38 7.67
存货周转率(次) 3.14 7.61 7.29 5.88广日股份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3 0.50 0.59 0.7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7 4.85 4.97 5.88赛福天
存货周转率(次) 1.13 2.42 2.54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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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指标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总资产周转率(次) 0.29 0.63 0.74 0.8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78 3.73 2.59 2.90
存货周转率(次) 1.61 2.97 1.95 3.03新时达
总资产周转率(次) 0.33 0.69 0.51 0.6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73 3.83 4.36 5.31
存货周转率(次) 1.22 2.86 2.81 2.93汇川技术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3 0.53 0.52 0.5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57 3.68 4.02 4.07
存货周转率(次) 3.85 6.61 6.38 6.71沪宁股份
总资产周转率(次) 0.33 1.00 1.11 1.2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4 5.47 5.27 6.75
存货周转率(次) 2.61 5.60 5.63 5.52均值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8 0.69 0.79 0.9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83 4.53 6.48 6.98
存货周转率(次) 4.88 10.84 9.03 8.10本公司
总资产周转率(次) 0.62 1.37 1.52 1.59
数据来源:同花顺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变动趋势保持一致,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2014 年较为接近,2015 年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2016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主要系 2016年末应收账款金额较高。
2014-2016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存货周转率呈现逐年上升态势,主要系近年来公司大力推行快速交付,通过扩产扩能,提升自动化、智能化制造能力,优化工艺流程、简化工序等措施,大幅提高生产效率、交付能力,相应减少原材料、产成品库存,提高资产周转使用效率。
(五)财务性投资资产情况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款项或委托理财的情形。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变动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梯配重产品、钣金产品等电梯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发包经营收入、原材料销售收入等。报告期内,公司主业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 99%以上。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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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27,313.94 99.15 56,684.13 95.25 58,979.54 102.47 57,126.62 122.27
其他业务收入 234.81 0.85 438.81 0.74 533.98 0.93 428.90 0.92
营业收入合计 27,548.75 100.00 57,122.94 100.00 59,513.53 100.00 57,555.52 100.00
营业收入增长率/-4.02 3.40 /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对重块 11,165.02 40.88 25,566.57 45.10 30,206.77 51.22 32,696.15 57.23
钣金件 13,912.33 50.93 27,268.08 48.11 24,740.35 41.95 22,329.10 39.09
电梯补偿缆 1,104.23 4.04 1,971.07 3.48 2,070.62 3.51 1,849.09 3.24
干燥设备 452.75 1.66 976.04 1.72 1,426.64 2.42 --
玻璃钢防护网 259.49 0.95 573.14 1.01 356.97 0.61 165.24 0.29
其他 420.13 1.54 329.23 0.58 178.20 0.30 87.03 0.15
合计 27,313.94 100.00 56,684.13 100.00 58,979.54 100.00 57,126.6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7,126.62 万元、58,979.54 万元、
56,684.13 万元及 27,313.94 万元;以对重块、钣金件、新型补偿缆产品为主,
这三类产品合计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95%以上。
(1)对重块
电梯对重块安装于电梯井道内,位于轿厢的一侧,功能是在电梯工作时平衡轿厢重量,保证电梯的曳引传动正常。由于电梯井道内部空间有限,对重结构需在有限的空间内实现指定重量,因此密度是衡量各类对重块主要性能的指标。由于对重结构由多块对重块累加形成,因此通常对于特定的电梯型号,在满足空间、重量的前提下,客户可以对不同材料的对重块进行选择、搭配,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各类对重块的市场需求,视价格成本、空间需求不同而呈现相互替代。
按照对重块的原材料类型,对重块产品分为复合、铸铁和钢板对重块三大类型。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对重块产品收入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钢板对重块 1,989.97 17.82 4,131.44 16.61 5,369.83 17.78 5,521.45 16.89
铸铁对重块 4,548.45 40.74 9,434.97 35.14 9,363.22 31.00 9,800.65 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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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对重块 4,626.60 41.44 12,000.16 48.26 15,473.71 51.23 17,374.05 53.14
合计 11,165.02 100.00 25,566.57 100.00 30,206.77 100.00 32,696.15 100.00
1)报告期内,对重块产品的销量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吨;%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销量占比销量占比销量占比销量占比
钢板对重块 0.49 7.79 1.27 8.33 1.50 8.95 1.13 6.76
铸铁对重块 1.50 23.71 3.13 20.62 2.81 16.82 2.70 16.17
复合对重块 4.35 68.49 10.80 71.05 12.40 74.23 12.87 77.07
合计 6.35 100.00 15.21 100.00 16.71 100.00 16.69 100.00
由上表,报告期内,复合对重块仍为主要对重产品,同时,报告期内,钢板、铸铁对重块销量占比持续上升,二者合计销量占比分别为 22.93%、
25.77%、28.95%及 31.51%。
2017 年 1-6 月,对重块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1.39 万吨,主要系 2016 年以
来,因对重块所需原材料钢材价格持续上涨,但通力等少数客户对重块产品价格未相应上调,发行人逐步减少供货所致。
报告期内,复合对重块销量占比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①房地产市场变化提高了对电梯空间的要求。随着大城市楼房高层化发展,单栋安装电梯台数增加,减少了楼层可使用面积,因此高房价下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开发商倾向于尽可能缩小电梯井道面积,高密度、节约空间的铸铁/钢板对重块需求有所上升。
②2014年至 2016年期间,高密度产品价格发生变化,复合对重块价格优势相对减弱。报告期,各类对重块产品的性能指标及平均销售价格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吨
类别密度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钢板对重块 7.85g/cm3 4,022.90 3,262.02 3,591.26 4,892.80
铸铁对重块 6.7-6.9g/cm3 3,022.29 3,009.60 3,331.95 3,630.49
复合对重块 3.0-4.0g/cm3 1,064.38 1,110.63 1,247.86 1,350.34
由上,铸铁、钢板对重块密度通常是复合对重块的两倍以上,可节省约一半空间,但复合对重块均价仅为铸铁/钢板对重块的 1/3左右。因此,对于空间宽裕的井道,复合对重块对钢板、铸铁对重块的替代效应较强,并随着钢铁价格的上升,复合对重块需求量上升;在井道空间紧张时,复合对重块的替代效应下降,为节省空间,客户仍需选择铸铁/钢板对重块作为主要对重,另搭配少量复合对重块降低成本。报告期内,随着市场对紧凑井道电梯需求不断上升,高密度对重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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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的销量呈上升趋势。
2017年 1-6月,受钢板对重块销售均价较上年增长 23.33%影响,钢板对重
块销量占比较上年略有下降。
2)报告期内,对重块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吨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均价增幅均价增幅均价增幅均价
钢板对重块 4,022.90 23.33% 3,262.02 -9.17% 3,591.26 -26.60% 4,892.80
铸铁对重块 3,022.29 0.42% 3,009.60 -9.67% 3,331.95 -8.22% 3,630.49
复合对重块 1,064.38 -4.16% 1,110.63 -11.00% 1,247.86 -7.59% 1,350.34
合计 1,759.27 4.64% 1,681.31 -7.02% 1,808.18 -7.68% 1,958.51
2015 年,对重块产品均价较 2014 年度下降 7.68 个百分点,主要系三种类
型对重块售价均有所下降,其中制作工艺简单的钢板对重块因原材料价格大幅下滑,销售价格降幅最大。2015 年,钢板、铸铁毛坯件及矿石的采购价格分别比2014年下降 29.04%、27.40%及 15.60%。
2016 年,对重块产品均价比上年下降 7.02 个百分点,主要系受 2015 年原
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影响及客户调价滞后影响,对重产品价格均有下调。
2017 年 1-6 月,对重块均价较 2016 年上升 4.64 个百分点,主要系受钢材
价格明显上涨影响,钢板对重块单价较上年上升 23.33%所致。
(2)钣金件
钣金件产品主要是对金属薄板的一种综合冷变形加工,主要性能指标为产品的材料强度、几何形状、尺寸和精度,用于电梯导轨、载客、曳引等系统的外形构件。钣金产品的大小不一、形状各异、规格和种类繁多,结构复杂程度和生产
工序也不尽相同。
报告期各期,公司钣金件销售收入分别为 22,329.10 万元、24,740.35 万
元、27,268.08万元及 13,912.33 万元,2015年较 2014年增长 10.80%,2016
年较 2015年增长 10.22%。钣金产品收入增长迅速,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公司在模具设计、工艺创新、质量保证、客户服务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使得公司客户群体不断增加。发行人 2013 年设立的子公司广州华菱、重庆华菱先后成功配套中山蒂森、重庆博林特、华升富士达钣金业务,其中,对中山蒂森钣金件销售额从 2014年的 1,469万元上升至 2015年的 4,527万元、2016年的 5,120.21 万元,发展迅速;2014 年末,发行人成功配套东芝钣金件业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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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芝钣金件销售额从2014年的410万元上升至2015年的1,314万元;2015年,继续拓展了重庆富士、重庆迈高、成都康力电梯有限公司等客户。
二是公司积极拓展客户的同时进一步深挖存量,增加单体客户订单水平。近年来,公司加大了固定资产的投入,包括扩建厂房,大量购置自动化程度高、加工能力强的加工中心、焊接机器人等设备,优化产线布局、缩减工序,大幅增强快速交付能力,明显缩短交货周期,生产效率、材料利用率、良品率得到不同程度提高,消除了生产流程中存在的瓶颈、痛点,交货及时率、产品稳定性得到客户高度认可,承接钣金加工种类不断扩大。2016 年,公司既有客户份额进一步拓展,上海三菱箱类产品销量从 2015年度的 69,987.00箱大幅增长至 89,354.00
箱,增幅 27.67%。
(3)新型补偿缆
新型补偿缆是平衡曳引钢丝绳重量的电梯部件,其作用是消除或减小电梯运行过程中由于悬挂绳和随行电缆的长度变化而引起的曳引轮上的力矩变化。发行人的补偿缆为新型补偿缆产品,系以钢丝绳为承载件,以塑料、橡胶、矿粉等填充物提供质量,采用挤塑工艺制成的扁平形补偿缆,具有明显的低噪音、韧性好、不打结、摆动小、节能环保等优点。
报告期内,公司新型补偿缆销售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收入(万元) 1,104.23 1,971.07 2,070.62 1,849.09
销量(万吨) 0.14 0.24 0.22 0.17
均价(元/吨) 8,148.55 8,197.07 9,240.77 11,130.21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新型补偿缆产品的客户接受度不断提高,销量不断上升。2015 年、2016 年,新型补偿缆产品单价分别比上年下降 1,889.44 元/吨、
1,043.70 元/吨,主要系原材料降价,以及公司为拓展新型补偿缆市场,对产品
价格下调所致。
(4)干燥设备
发行人于 2015年 6月取得福沃德控股权,持有福沃德 60%股权,福沃德成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福沃德主要从事木材干燥、炭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 1-6月,干燥设备销售收入分别为 1,426.64万
元、976.04万元及 452.75万元,分别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 2.42%、1.72%
及 1.66%,占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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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干燥设备销售金额的下降主要系各年对江苏爱美森及为其提供融资租赁的恒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下降所致。2015年发行人向江苏爱美森木业有限公司及为其提供融资租赁的恒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为1,261.33万元,占干燥设备收入的比重为 88.41%。2016年发行人向其销售金额
为 747.43 万元,较 2015 年减少 513.90 万元,占干燥设备收入的比重下降至
76.58%。2017 年随着江苏爱美森项目的结束,发行人收入主要来源于江苏澳凡
家具有限公司等客户。
2015年、2016年干燥设备客户集中度高、收入较高,主要系江苏爱美森木业有限公司及为其提供融资租赁的恒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需求较大。2016年以来,福沃德积极拓展了多个客户,并成功拓展海外客户,发展势头良好。剔除江苏爱美森客户大额需求的影响,2017年1-6月干燥设备销售收入已超过2016年对其他客户实现的全部收入。
(5)玻璃钢防护网
玻璃钢防护网在电梯中起到区隔电梯重要部件、保护行梯安全的作用,主要搭配公司钣金产品进行销售,其销售额随钣金销售、客户需求的上升而增加;报告期内各期,玻璃钢防护网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0.29%、0.61%、1.01%
及 0.95%,占比较低。
3、营业收入区域分析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华东 22,056.42 80.06 44,819.43 78.46 47,408.25 79.66 51,360.11 89.24
华南 3,376.72 12.26 8,896.45 15.57 8,069.21 13.56 4,175.10 7.25
西南 1,405.02 5.10 2,593.41 4.54 3,072.22 5.16 1,208.86 2.10内销
其他 14.91 0.05 207.59 0.36 726.8 1.22 811.44 1.41
外销 695.68 2.53 606.06 1.06 237.05 0.40 --
合计 27,548.75 100.00 57,122.94 100.00 59,513.53 100.00 57,555.51 100.00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华东、华南及西南地区,三区域收入占各期总收入的97%以上。其中,华东地区销售额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主要客户中的三菱机电、上海三菱及东芝电梯均位于华东地区。2013 年以来,随着子公司重庆华菱和广州华菱的建设和发展,华南、西南客户如中山蒂森、华升富士达(重庆仓库)、通力电梯(重庆仓库)等销售额增长迅速,华南和西南地区销售收入占比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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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呈上升趋势。2015年公司设立国际贸易部,拓展海外销售业务。随着海外销售业务的发展,公司外销收入占比逐年上升。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 99%以上来源于主营业务。其它业务成本较小,各期占比不到 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21,247.23 99.55 41,696.9.71 43,114.06 99.98 43,837.69 99.68
其他业务成本 97.04 0.45 122.49 0.29 6.71 0.02 142.61 0.32
营业成本合计 21,344.26 100.00 41,819.48 100.00 43,120.76 100.00 43,980.30 100.00
2、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成品成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 16,734.20 83.77 31,753.67 82.54 32,781.79 83.46 38,415.07 87.43
人工费用 1,558.56 7.80 3,493.73 9.08 3,298.35 8.40 2,930.21 6.67
折旧 799.34 4.00 1,519.74 3.95 1,301.78 3.31 897.79 2.04
机物料消耗 351.13 1.76 519.40 1.35 524.40 1.34 507.80 1.16
水电费 251.56 1.26 510.98 1.33 507.56 1.29 392.87 0.89
其他制造费用 281.69 1.41 670.96 1.74 862.32 2.20 792.40 1.80
合计 19,976.49 100.00 38,468.49 100.00 39,276.20 100.00 43,936.14 100.00
本公司产成品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费用、折旧、水电费、机物料消耗等。2015年,原材料占产成品成本的比例为 83.46%,较 2014年下降 3.97个百
分点,主要系公司 2015 年主要原材料钢材、铸铁毛坯件等采购价格随市场行情下降。2016 年,原材料占产成品成本的比例较 2015 年下降 0.92 个百分点,主
要系随钣金件产量增长,生产人工成本总额有所增加以及公司生产设备投入增加,导致人工费用及折旧费用占比上升所致。2017 年 1-6 月,原材料占比较上年增长 1.22 个百分点、人工费用占比较上年下降 1.28 个百分点,一是系 2017
年上半年受钢材类原材料市场价格不断上涨影响,原材料成本占比有所上升;二是因钣金件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升,部分工序劳动强度降低,劳动效率提高,单位计件工资有所降低;且重庆、广州钣金件业务发展迅速,工人熟练程度提高,人工成本占比也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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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定金额的外购产成品。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外购产成品金额分别为 308.05万元、3,318.53万元、3,351.73万元及 1,502.73万元。公司
外购产成品与自产产成品相比,金额较小,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低。2015 年、2016年及 2017年 1-6月,公司外购产成品金额较 2014年大幅上升,主要系:
一是广州华菱自 2015年 1月开始不再生产对重块,重庆华菱 2017年上半年产能紧张,减少对重块生产量,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上述两家子公司外购对重块产成品金额分别为 1,815.81万元、2,079.75万元及 957.86万元;
二是为搭配钣金产品进行销售,公司外购玻璃钢防护网、立柱等金额上升。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外购玻璃钢防护网、立柱产成品金额分别为 273.79 万元、
866.93万元、740.28、268.45万元。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各项业务及综合毛利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金额金额增长额金额增长额金额
收入 27,313.94 56,684.13 -2,295.41 58,979.54 1,852.92 57,126.62
成本 21,247.23 41,696.99 -1,417.06 43,114.06 -723.64 43,837.69主营业务
毛利 6,066.71 14,987.14 -878.35 15,865.49 2,576.56 13,288.93
收入 234.81 438.81 -95.18 533.98 105.08 428.90
成本 97.04 122.49 115.78 6.71 -135.91 142.61其他业务
毛利 137.77 316.32 -210.96 527.28 240.99 286.29
收入 27,548.75 57,122.94 -2,390.59 59,513.53 1,958.00 57,555.52
成本 21,344.26 41,819.48 -1,301.28 43,120.76 -859.54 43,980.30营业收入
毛利 6,204.49 15,303.46 -1,089.31 16,392.76 2,817.55 13,575.22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7.89%、96.78%、97.93%
及 97.78%。主营业务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实现毛利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对重块 1,841.07 30.35 6,713.91 44.80 8,168.97 51.49 7,090.26 53.35
钣金件 3,720.22 61.32 7,319.50 48.84 6,408.39 40.39 5,320.67 40.04
电梯补偿缆 402.23 6.63 817.16 5.45 1,064.21 6.71 810.83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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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设备 122.93 2.03 180.80 1.21 227.71 1.44 0.00 -
玻璃钢防护网 10.04 0.17 26.44 0.18 15.69 0.10 7.84 0.06
其他-29.76 -0.49 -70.67 -0.47 -19.49 -0.12 59.32 0.45
合计 6,066.71 100.00 14,987.14 100.00 15,865.49 100.00 13,288.93 100.00
报告期内,对重块、钣金件、电梯补偿缆产品毛利为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部分,毛利合计占比达到 95%以上。
2、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
收入
占比毛利率
收入
占比毛利率
收入
占比
对重块 16.49% 40.88% 26.26% 45.10% 27.04% 51.22% 21.69% 57.23%
钣金件 26.74% 50.93% 26.84% 48.11% 25.90% 41.95% 23.83% 39.09%
电梯补偿缆 36.43% 4.04% 41.46% 3.48% 51.40% 3.51% 43.85% 3.24%
干燥设备 27.15% 1.66% 18.52% 1.72% 15.96% 2.42%--
玻璃钢防护网 3.87% 0.95% 4.61% 1.01% 4.40% 0.61% 4.74% 0.29%
其他-7.08% 1.54%-21.46% 0.58%-10.94% 0.30% 68.16% 0.15%
合计 22.21% 100.00% 26.44% 100.00% 26.90% 100.00% 23.2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及其销售占比相关。
2015年,毛利率较2014年增长3.64个百分点,主要系收入占比较高的对重块、
钣金件毛利率上升所致。2016年毛利率较 2015年略有下降,主要系对重块、新型补偿缆毛利率有所下降。2017 年 1-6 月,毛利率较 2016 年下降 4.23 个百分
点,主要系对重块毛利率下降 9.77个百分点所致。
(1)周期性调价机制对毛利率影响分析
1)周期性调价机制及实施情况
上海三菱、三菱机电以及蒂森等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基本实行周期性调价机制。客户每半年或一年根据定价区间之前一段时间各类钢材等原材料公开市场价格调整价格,且在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如2个月内出现涨跌20%以上,也可临时对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及其他合格供应商则在客户公布的原材料指导价、材料利用率基础上,结合加工复杂程度以及自身加工能力等,自主报价,并与客户最终协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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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1.1 发行人与客户周期性调价机制运行示意图
本周期?上一周期?
产品价格?
产品价格:根据上一价格周期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确定当期主要原材料指导价,并相应确定产品价格?
下一周期?
产品价格?
原材料价格?
原材料价格:根据月、周、日订单计划,随行就市采购原材料?
原材料价格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按照各月末一次加权平均结转成本?
生产成本?
(后一周期.)?

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蒂森等电梯行业龙头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实行周期性调价机制,既能够有效控制采购成本,也有利于稳定供应商业务预期,培育优质供应商。以上海三菱为例,报告期上海三菱公布的与发行人相关的四类钢材指导价调价情况如下图:
图 11.2 报告期上海三菱发布的四类钢材指导价变动图
注:部分时点因受价格谈判以及钢材价格走势变动幅度过大等影响,调价有可能有所滞后,未严格按照上半年、下半年区间执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的调价周期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客户调价时间
上海三菱于每年 1月、7月调整价格
三菱机电于每年 1月、7月调整价格
蒂森电梯于每年 12月调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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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芝电梯于每年 7月调整价格
华升富士达于每年 6月、12月调整价格
注:以上为主要调价时间,在原材料价格连续变动幅度较大时,客户也会针对部分产品进行临时价格调整,具体调价时间或因供需方价格谈判时间延长略有滞后。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三菱机电、上海三菱会发布上、下半年的主要原材料指导价格,发行人报价时,价格分析单中的原材料价格按照指导价格计价,其他加工费、包装费、管理费、利润等,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填写,自主报价,并最终与其协商定价。报告期内,三菱机电、上海三菱原材料指导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客户型号 2017年下 2017年上 2016年下 2016年上 2015年下 2015年上 2014年下 2014年上冷薄板 SPCC(2.0-2.5) 4.56 3.04 2.19 2.20 3.33 3.60 3.80 3.97
Q235(中板)3.0-3.2 3.68 2.67 1.78 1.71 2.62 3.13 3.24 3.35
角钢 3.27 2.43 1.94 2.35 2.67 3.00 3.14 3.21
三菱
机电
H型钢 3.26 2.48 1.87 1.93 2.57 2.95 3.24 3.41
角钢 A3L5*40*63 3.83 2.82 2.10 2.00 2.45 2.74 3.27 3.46
H型钢 400x200x8*13 3.49 2.73 2.23 2.01 2.41 2.65 3.06 3.34
冷薄板 SPCC2.5 4.62 4.38 2.64 2.45 3.25 3.60 3.79 4.23
上海
三菱
中板 A34.5 4.12 3.09 2.24 2.07 2.55 2.96 3.30 3.50
注:选取部分钢材型号示例。
由上,客户原材料指导价格随钢材市场价格波动而随之调整。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售价格调整情况例示如下:
单位:元/块;元/件;元/吨
产品类型客户型号 17年下 17年上 16年下 16年上 15年下 15年上 14年下 14年上
上海三菱 P18101901 115.72 105.17 87.98 95.81.73 111.73 111.73 120.17铸铁
对重块华升富士达 0467AB1 131.39 124.25 129.43 143.81 122.91 122.91 126.71 126.71
上海三菱 P18101001 37.24 37.24 39.70 43.72 47.89 47.89 47.89 50.39复合
对重块蒂森电梯 200123339 71.73 66.42 66.42 69.92 69.92 76.00 76.00 78.80
三菱机电 NA258C262 53.62 42.05 33.00 33.36 48.17 50.56 50.56 53.61
蒂森电梯 330077747 69.77 55.70 55.70 59.89 59.89 65.10 //钢板对重块
上海三菱 P18100601 88.41 80.27 62.10 62.10 77.93 77.93 77.93 87.02
25号箱上海三菱承重梁 1,707.65 1,392.18 1,083.65 1,083.65 1,215.35 1,298.70 1,434.44 1,519.02
30号箱上海三菱曳引机座组件 1,165.64 994.49 956.79 956.79 1,046.30 1,108.50 1,197.49 1,253.04
15号箱上海三菱支架 12.63 12.63 14.11 14.46 12.63 11.70 10.97 10.97
E箱东芝对重框 1,129.81 1,129.81 1,161.25 1,243.25 1,315.39 1,346.93 1,509.67 /
钣金散件华升富士达曳引机梁 532.45 463.00 463.00 463.00 544.71 544.71 567.41 567.41
钣金散件蒂森电梯上梁组件 966.60 895.00 935.84 934.17 955.19 984.73 //
钣金散件三菱机电上梁组件 665.11 573.30 535.24 628.54 916.74 916.74 916.74 916.74
新型补偿缆上海三菱 DTBCL-01 8,348.21 8,071.45 8,200.00 8,200.00 8,200.00 10,085.70 10,084.83 11,794.64
注:由于 25号箱、30号箱、15号箱与 E箱为箱式钣金,内含部件种类较多,故选取部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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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主要部件价格变动情况示例。
由上,除上海三菱、三菱机电外,其他主要客户产品定价也遵循周期性调价机制,随钢材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调整。
2)周期性调价机制对毛利率波动的影响分析
在一个价格周期内,主要客户参照上一价格周期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与发行人确定产品价格。而发行人的原材料为连续采购,价格随市场价格波动。假定原材料利用率、工艺水平、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在一个定价周期内,不同原材料采购价格走势及产品类型对毛利率影响情况如下:
a.原材料采购价格下行:由于销售价格恒定,产品毛利率趋于上升。
b.原材料采购价格上行:由于销售价格恒定,产品毛利区间趋于收紧,但对不同产品的影响程度不同:
①复合对重块、钣金件产品:因加工工序多、复杂度高,直接材料占单位成本的比重相对较低,在原材料价格上浮时,可以通过智能化、机械化、自动化生产,降低单位人工成本、制造费用,提高材料利用率,消化原材料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因此原材料价格对毛利率影响程度相对较低,周期性调价的滞后效应相对较小。
②铸铁对重块、钢板对重块产品:由于加工工序短、复杂程度较低,直接材料占单位成本的比重基本超过 90%,原材料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更直接。
从一个价格周期来看,产品毛利率会因产品价格调整滞后于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化而发生波动。但从 1年乃至更长时间周期来看,产品周期性调价机制能够保证发行人产品价格与原材料价格波动挂钩,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能够通过产品价格的调整得以平抑,不会出现合格供应商之间因竞争加剧相互竞相压价、恶性竞争。
(2)具体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1)对重块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对重块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钢板对重块 11.97 17.82 16.20 16.16 26.30 17.78 33.96 16.89
铸铁对重块 11.59 40.74 29.99 36.90 24.59 31.00 8.19 29.97
复合对重块 23.25 41.44 26.79 46.94 28.78 51.23 25.40 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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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6.49 100.00 26.26 100.00 27.04 100.00 21.69 100.00
2015年度,对重块较上年毛利率上升 5.35个百分点,主要系铸铁对重块毛
利率、收入占比上升所致;2016 年度,对重块毛利率较 2015 年下降 0.78 个百
分点,主要系钢板对重块毛利率下降 10.10个百分点。2017年 1-6月,受原材料
价格上升影响,对重块产品毛利率均有下降。
①钢板对重块毛利率变动情况。钢板对重块毛利率持续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产品销售价格相对原材料采购价格调整幅度不同所致
2015年,钢板对重块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584.42元/吨,单位售价较上年下
降 1,301.54元/吨,单位成本下调幅度小于销售价格下调幅度,毛利率下降 7.66
个百分点。单位售价下调幅度较大,主要系客户对 2014年调价滞后的补充调整。受 2013年下半年,钢材市场价格出现小幅上扬并趋于稳定影响,2014年钢板对重块的销售均价仅下降 3.37%,而 2014年 6月起,钢材价格下调降幅明显
加大,全年发行人钢板的采购均价较 2013年下降 12.83%,毛利率较 2013年增
长 3.71个百分点。2015年度单位成本下降,主要系受市场价格下降影响,钢板
采购均价从 2015年的 2,939.43元/吨下降至 2,085.71元/吨,降幅 29.04%;
2015年重庆华菱开始量产钢板对重块,其产量占比从 2014年的 4.51%上升至
17.70%,由于工人熟练程度相对较低以及量产规模小,材料利用率低于本部;
综合影响单位直接材料成本相应较上年下降 584.73元/吨,降幅 19.98%。
2016 年,钢板对重块单位成本较上年上升 87.03 元/吨,受周期性调价机制
的滞后性影响,单位售价较上年下降 329.24 元/吨,导致毛利率分别下降 10.11
个百分点。
2017年 1-6月,钢板对重块单位售价较上年上升 760.88元/吨,单位成本较
上年上升 807.68元/吨,毛利率较 2016年下降 4.23个百分点。2017年 1-6月,
钢材市场价格持续 2016年的上涨走势,钢板采购均价从 2016年的 2,483.30元/
吨上升至 3,157.81元/吨,涨幅 27.16%。钢板采购均价明显上涨,而因发行人与
上海三菱、三菱机电等主要客户实行周期性调价机制,致使 2017 年上半年价格调整滞后于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基数大幅增长,导致钢板对重块毛利率下降 4.23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钢板对重块的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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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1.3 钢板对重块销售价格以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图
单位:元/吨
-
1,000.00
2,000.00
3,000.00
4,000.00
5,000.00
6,000.00
2017年1-6月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钢板对重块销售价格钢板采购价格
②铸铁对重块毛利率变动情况
2015年,铸铁毛坯件采购单价较上年下降 27.40%,单位直接材料成本相应
较上年下降 767.88元/吨,降幅达到 24.06%。铸铁毛坯件专用于电梯、工程机械
行业配重,用途较为单一,原材料以钢厂炉渣、废铁渣等废弃物资为主,杂质含量高,难以用于二次机械加工。2015年因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大,工程机械行业整体不景气,配重用铸铁市场供过于求,且焦炭市场价格持续下降,铸铁毛坯件市场价格出现明显下跌,发行人紧跟原材料市场行情变化,与铸铁毛坯件供应商多次协商调价,导致当年实际采购均价较上一年度大幅下降。除此以外,广州华菱2014年开始量产铸铁对重块,因产量相对低、厂房租赁成本高,单位人工成本与单位制造费用较高,2015年,广州华菱开始集中产能生产钣金件,铸铁对重块主要外购,则相应整体的单位人工成本与制造费用下降。
2016年,铸铁对重块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405.60元/吨,单位售价较上年下
降 322.35元/吨,单位成本下调幅度大于销售价格下调幅度,毛利率上升 5.40个
百分点,主要系 2016 年,铸铁毛坯件前三个季度采购价格维持低位运行,后因燃料焦炭价格出现明显上涨以及炉渣等废弃物资价格出现小幅上涨,发行人采购的铸铁毛坯件自四季度以来出现上涨,但2016年全年均价仍低于2015年,降幅达 8.44%,此外受期初结存原材料均价较低以及重庆华菱工人熟练度上升,辅材
耗用有所下降影响,单位直接材料成本较上年下降372.17元/吨;其次,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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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铸铁对重块产量较上年增长 12.86%,并进一步集中在本部生产,单位人工
成本与制造费用得到摊薄。
2017 年 1-6 月,铸铁毛坯件采购均价自 2016 年的 2,004.26 元/吨提高至
2,538.31元/吨,增长 26.65%,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大幅上升,而销售均价因销售
价格调整相对滞后,较上年相比基本无明显变化,导致铸铁对重块毛利率下降
18.40个百分点。
图 11.4 铸铁对重块销售价格以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图
单位:元/吨
-
500.00
1,000.00
1,500.00
2,000.00
2,500.00
3,000.00
3,500.00
4,000.00
2017年1-6月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铸铁采购价格铸铁对重块销售价格

③复合对重块毛利率变动情况
2015年相较于 2014年,复合对重块的销售单价和成本单价均明显下降,降幅分别为 7.59%和 11.79%,成本下降幅度大于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导致毛利率
提升 3.38个百分点。复合对重块成本单价变动主要是由于矿石、带钢、钢筋和水
泥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所致。2015年,发行人逐步加大从铜陵、马鞍山等周边采购密度能够满足要求、含铁量低的废弃铁矿石,用于替代重晶石,铁矿石采购比重从 2014年的 1.00%提升至 30.01%,并结合生产配比需要,扩大中、低比重
矿石的采购量,有效降低了矿石采购成本。
2016年度较上年度相比,复合对重块毛利下降 1.99个百分点,系因复合对
重块销售均价从 1,247.86元/吨下降至 1,110.63元/吨,降幅达到 11.00%,同期
单位成本降幅为 8%。单位售价下降较大,主要系 2015 年度矿石与带钢采购价格双降,客户上半年参照 2015 年原材料走势对单位售价下调较多。复合对重块单位成本下降 8%,主要系受重晶石等矿石采购均价下降及带钢采购均价上升的综合影响所致。2016年,发行人将价格较重晶石低的铁矿石采购比重,从 2015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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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 30.01%进一步提升至 76.39%,矿石采购均价较上年下降 16.17%。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通过在标准范围内适当扩宽铁盒体积,以及提高应用采购成本明显较低的中、轻密度铁矿石以及钢渣等比重用于生产低密度复合对重块,就近采购废弃铁矿石以及钢渣等,切实降低矿石采购成本,一定程度上平抑了带钢价格上涨的不利影响,毛利率较上年相比下降 3.54个百分点。
2)钣金件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钣金件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收入(万元) 13,912.33 27,268.08 24,740.35 22,329.10
成本(万元) 10,192.11 19,948.59 18,331.96 17,008.43
毛利率(%) 26.74 26.84 25.90 23.83
钣金件产品呈现批次多、批量小、产品规格各异的特点。报告期内,每年公司的产品品种多达数千种,不同品种产品独立定价;各品种之间,大小差异较大、形状各异、结构复杂程度、生产工序也不尽相同,因此,均一的钣金件单件价格和单件成本的变化情况可参考性较差。
钣金件的报价主要依照客户公布的原材料指导价格、损耗率、工时、工序费用,并按照一定的利润率计算。其毛利率变动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在原材料成本上,当客户的原材料指导价下调幅度小于或者滞后于原材料采购价格的下调幅度时,将有利于钣金件产品毛利率的提升。二是对于额定的工时,通过提升生产的自动化水平、合理规划工序,可以有效降低人工成本,提高产品毛利率。三是钣金件的各个主材如槽钢、H 型钢、角钢长度等均是标准规格,合理规划生产时可以有效降低材料损耗率。
2015年钣金件毛利率较 2014年提高了 2.07个百分点,主要系 2015年主要
原材料钢材市场价格大幅下降,钢板、带钢、H 型钢及角钢采购价分别下降
29.04%、24.73%、24.21%及 30.43%,钢材下降幅度大于客户原材料指导价格
的下调幅度。
2016年,钣金件毛利率上升 0.9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代加工性质的上海
三菱 15 号箱收入占比、毛利率明显提高,以及大力推进焊接智能化改造、大范围推行工装定位、优化生产流程,进一步提升加工效率、提高材料利用率、降低人工成本,平抑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不利影响。具体如下:一是代加工性质的上海三菱 15 号箱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占比上升,且毛利率显著提高。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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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产品大多数规格型号属于来料加工,由客户提供主要原材料角钢,公司采购少部分辅料以及包装材料,并收取加工费,原材料成本基数小,毛利率水平较高。
自 2015年下半年以来,为提升 15号箱加工能力、加工效率,焊接工段先后增添10台自动寻位焊接机械手,并于 2016年初基本完成智能化改造,大幅替代人工焊接,焊接效率提升近 3倍,加工能力显著增强,单位产品人工成本明显降低。
2015年、2016年上海三菱 15号箱毛利率分别为 27.41%、35.33%,2016年较
上一年提升了 7.92个百分点;销售收入从 2015年的 3,348.21万元上升至 2016
年的 4,827.82 万元,增幅达到 44.19%,占钣金件销售收入比重相应由 13.53%
增至17.71%;二是2016年,公司开始大范围推行工装定位,代替人工划线,加
工效率、材料利用率明显提高;三是优化生产流程,在生产前对钣金件产品进行判定,对于精度要求较低的,由自动冲床改成普通冲床,通过合理规划提高了材料利用率与设备效能;四是 2015年、2016年发行人子公司广州华菱钣金件收入占比分别为 18.66%、19.12%,基本持平,毛利率从 9.24%增长至 12.48%,为
钣金件毛利率水平维持稳定做出贡献。
2017年 1-6月,钣金件毛利率与 2016年基本持平,一是系客户根据钢材价格波动相应上调了钣金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上涨得到消化;二是智能停车库钣金产品销量增加,该部分产品加工工艺较为复杂、工序较多,属于新业务,竞争较少,盈利水平相对较好,2017 上半年毛利率达到 31.66%,收入占比从 2016
年的 1.45%上升至 6.68%;三是随着钣金生产设备投入量增加、设备效能提升,
加工效率有所提高,部分工序劳动强度降低,劳动生产效率提升,并在保障生产工人收入不降前提下合理下调计件工资标准,人工成本得到有效降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钣金产品毛利率主要明细如下: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收入
占比毛利率
收入
占比毛利率
收入
占比
15号箱 34.58% 15.59% 35.33% 17.71% 27.41% 13.53% 22.43% 12.88%
25号箱 30.68% 10.32% 33.45% 5.11% 32.31% 5.95% 25.60% 9.85%
30号箱 15.47% 19.59% 17.93% 18.94% 18.39% 21.02% 22.56% 27.56%
东芝 E箱 15.05% 2.64% 26.61% 3.69% 24.93% 5.31% 24.55% 1.84%
其他钣金件 28.45% 51.86% 26.58% 54.54% 27.83% 54.18% 24.55% 47.87%
综合毛利率 26.74% 100.00% 26.84% 100.00% 25.90% 100.00% 23.83% 100.00%
①25号箱
25 号箱系配套上海三菱钣金产品,主要包括承重梁、绳头梁等,以钢带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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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打包的方式供货。相较于其他箱号产品,25 号箱构成相对简单,一般由若干承重梁、绳头梁等大型钣金产品组成,无木箱包装成本,钢材成本占总成本比重80%以上,占直接材料比重的 95%以上,钢材实际采购价格与客户公布的钢材指导价格,对 25 号箱的盈利水平影响较大,当客户的钢材指导价下调幅度小于或者滞后于采购价格的下调幅度时,有利于 25号箱毛利率的提升。
承重梁、绳头梁主要由H型钢加工而成。2014年、2015年,发行人H型钢的采购价格分别下降 12.21%、24.21%,客户H型钢的指导价平均下调幅度小于
采购价格下调幅度,带动毛利率水平上升。2016 年,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主要系受多因素综合影响:一是受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动影响,发行人H型钢采购价格上升 11.01%,受年初低价库存影响,H 型钢生产领用出库均价上升 6.58%。
二是,2016 年中 H 型钢的客户指导价格较年初上浮,带动毛利率水平上升。三是 2016年发行人投入 25号箱产线的等离子切割机,降低了原材料耗费及人工成本,从而维持了毛利率基本不变。
2017年 1-6月,25号箱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2.77个百分点,主要受销售价格
和原材料指导价格调整的综合影响;H 型钢采购均价较上年增长 26.55%,与此
同时,客户确定的各类 H型钢的指导价较 2016年下半年平均上浮 25%,消化了部分原材料价格涨幅。
②东芝 E箱
东芝E箱主要是配套东芝的钣金产品,主要包括对重框、机械梁、立框、立柱以及包装木箱等,自 2014年开始配套成功生产。东芝 E箱单箱装载钣金件个数相对较少,但体积较大,导致钢材占成本比重相对较低,包装物成本、人工成本占比较高。
2014年、2015年,东芝 E箱毛利率基本稳定。2016年度,东芝 E箱毛利率较上年增长 1.68个百分点,略有上升,主要系客户 2016年根据钢材价格波动
情况上调了单价。2017年 1-6月,东芝E箱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11.56个百分点,
主要系 2017 上半年客户未对价格调整,而钢板、H 型钢的采购均价较上年增长
27.16%、26.55%,导致毛利率下降。
③30号箱
30 号箱系配套上海三菱钣金产品,主要包括曳引机台、导向轮吊架、护脚板、缓冲器等,以木箱包装。与其他箱式钣金产品相比,30 号箱产品更为复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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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平均每箱钣金产品数量在 50件以上。
30号箱毛利率 2015、2016年较 2014年相对有所下降,主要系发行人为了
维持市场份额,相对降低产品价格,从而毛利率有所下降。2014年-2016年,30号箱销量分别为 11,034箱、12,602箱及 14,314箱,持续增长。
2017年 1-6月,30号箱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2.46个百分点,主要系随钢材类
原材料采购均价上升,客户对各类钢材的原材料指导价格平均上调幅度达 30%以上,基本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浮影响;另外受竞价影响,在原材料部分报价上升的同时,在整体价格上再予以调减。
④15号箱
15 号箱主要是配套上海三菱生产的钣金产品,主要包括支架,以打包成箱的方式供货,箱内钣金产品主材基本系来料加工,成本基数较低,主要成本为人工、包装物及折旧等,受钢材价格变化影响较小。
2015年,15号箱毛利率较上年增长 4.99个百分点,主要系:一是客户供材
比例增加导致均箱的销售价格及直接材料均有所下降,二是 15号箱包装箱采购价格较上年下降,导致均箱直接材料下降幅度大于均箱价格。
2016年,15号箱毛利率较上年提高 7.92个百分点,主要系:一是因近年人
力等加工成本上浮,2016年度价格进行了小幅上调,带动毛利率增长 4.72个百
分点;二是均箱直接材料较上年下降13.45元,带动毛利率上升1.76个百分点;
三是自 2015年下半年以来,为提升 15号箱加工能力、加工效率,焊接工段先后增添 10台自动寻位焊接机械手,并于 2016年初基本完成智能化改造,大幅替代人工焊接,焊接效率提升近 3倍,加工能力显著增强,产量从 2015年的 4.68万
箱上升至 6.32万箱,单位产品人工成本明显降低,带动毛利率增长 1.62个百分
点。
2017年 1-6月,15号箱毛利率较上年基本持平。
⑤钣金散件
报告期内各期,钣金散件毛利率分别为 24.55%、27.83%、26.58%及 28.45%。
2014年,重庆华菱、广州华菱开始生产钣金产品,因生产工人熟练程度较低、材料利用率低,生产能力尚未充分发挥,导致毛利率水平偏低,拉低了发行人钣金散件整体毛利率。2015年和 2016年钣金散件毛利率基本趋于平稳,整体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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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6月,其他钣金件毛利率较上年增长 1.87个百分点,主要系:
一是三菱机电、华升富士达等散件钣金客户年初已对原材料指导价或产品价格进行上调,部分弥补了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影响。
二是随着钣金生产设备投入量增加、设备效能提升,加工效率有所提高,部分工序劳动强度降低,劳动生产效率提升,并在保障生产工人收入不降前提下合理下调计件工资标准,人工成本得到有效降低。
三是2016年拓展的智能停车库钣金产品,占钣金散件收入比重从2016年度的 2.18%上升至 12.89%。由于智能停车库钣金产品每次订单均按当日市场钢材
价格进行报价,原材料价格上升对其盈利水平影响较小,且其加工精度要求高、工序复杂,随着生产熟练度提高,毛利率水平从16.37%上升至31.66%,带动钣
金散件产品毛利率上升。
四是 2017 年 1-6 月,由重庆华菱配套的华升富士达钣金散件产品,订单量大幅增长,2017年上半年收入已与 2016年全年持平,产能利用率大幅提高,毛利率从 2016年的 10.05%增长至 25.49%,收入占比从 4.98%增长至 10.04%,
带动钣金散件产品整体毛利率增长 0.59个百分点。
3)新型补偿缆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新型补偿缆销量、单价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销售数量(吨) 1,355.13 2,404.60 2,240.74 1,661.33
销售单价(元/吨) 8,148.55 8,197.07 9,240.77 11,130.21
单位成本(元/吨) 5,180.37 4,798.75 4,491.39 6,249.60
毛利率(%) 36.43 41.46 51.40 43.85
2015年度新型补偿缆毛利率较上年提高了 7.55个百分点,主要受单位成本
较上年下降 1,758.19元/吨,降幅 28.13%影响:一是生产工艺改革,原料由塑料
粒子改进为 PVC(聚氯乙烯)、DOP(增塑剂)。2015年之前,主要采用塑料粒子作为塑料填充物。2015年,公司对生产工艺进行革新,直接使用塑料粒子的原材料 PVC、DOP进行生产。相对塑料粒子,PVC、DOP处于供应链上游,上述工艺革新措施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进一步降低材料成本。二是受钢铁价格下降影响,原材料钢丝绳采购均价从 2014 年的 12,342.64 元/吨降至 9,317.24 元/
吨。三是,配套新工艺增加了双螺杆塑料挤出机等相关设备和人员,导致单位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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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新型补偿缆毛利率较 2015 年下降 9.94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为
开拓市场,销售价格下调 11.29%所致。
2017 年 1-6 月,新型补偿缆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5.03 个百分点,主要系
PVC、DOP及钢丝绳等原材料采购均价分别较 2016年度增长 21.04%、25.08%
及 8.15%,导致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增长所致。
3、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分析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依据、选取范围及合理性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对重块、钣金件、新型补偿缆等电梯配件。鉴于无生产经营相同或相似产品的上市公司,故发行人选取从事电梯配件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从事电梯配件行业的上市公司共八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主要客户
长江润发(股票代码:002435)
实心导轨、扶梯导轨、冻干粉针等
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三菱机电、通力电梯、阿里宏达盛康药业有限公司
世嘉科技(股票代码:002796)
电梯轿厢整梯集成系统、电梯轿厢内部集成系统等蒂森克虏伯、迅达、通力、奥的斯
广日股份(股票代码:600894)
电梯(含直梯、扶梯)、电梯电气件、装饰轿厢日立电梯
赛福天(股票代码:603028)
电梯用钢丝绳、起重用钢丝绳、钢丝绳锁具等
2015年度主要客户:上海三菱、华升富士达、奥的斯、无锡赛宏力钢绳有限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达(股票代码:002527)
机器人与运动控制系统类产品、电梯控制类产品以及节能与工业传动类产品
-
汇川技术(股票代码:300124)
电梯一体化控制产品、通用变频器等-
沪宁股份(股票代码:300669)
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等电梯安全系统部件
奥的斯、东芝电梯、四川长益、西子电梯、日立电梯
展鹏科技(股票代码:603488)电梯门系统、电梯控制系统
巨人通力、爱登堡、菱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永日电梯有限公司
发行人对重块、钣金件、新型补偿缆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蒂森电梯、东芝电梯、华升富士达、迅达
资料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主要客户信息。
发行人选取上述公司作为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是由于其在产品类型、经营模式和客户类型等方面与公司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从产品类型方面,电梯配件产品均为上述同行业公司的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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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客户类型来看,上述同行业公司客户主要为电梯整梯厂商。
从经营模式来看,发行人与上述同行业公司的生产、销售模式差异不大。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公司名称主营产品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长江润发电梯导轨系统部件 34.43 32.78 14.08 12.06
世嘉科技电梯领域精密箱体系统 13.97 19.28 20.98 23.21
广日股份电梯整机、电梯零部件 19.81 23.24 22.08 22.41
赛福天电梯用钢丝绳与索具 21.50 25.04 26.05 24.91
新时达电梯控制系统产品 23.67 25.45 35.98 39.49
汇川技术电梯一体化控制产品 45.78 48.12 48.47 50.23
沪宁股份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 34.37 36.63 31.73 27.79
展鹏科技电梯门系统、电梯控制系统 39.65 42.88 43.91 43.88
均值 1 29.15 31.68 30.41 30.50
均值 2 22.41 26.05 22.98 22.07
本公司 22.52 26.79 27.54 23.59
资料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注:均值 1为表中 8家可比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算术平均值,行业平均值 2系:2014年至 2017年 1-6月,剔除新时达、汇川技术和展鹏科技,且 2016年、2017年 1-6月剔除长江润发后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均值。2016年长江润发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要业务由电梯导轨变为医药产品(收入占比 54.71%)和电梯导轨(收入占比 45.29%),业务结
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 2016年、2017年 1-6月长江润发毛利率发生重大变化,故将其剔除。
新时达、汇川技术、展鹏科技虽为同行业公司,但产品类型与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大,且新时达和汇川技术业务多元化,且经营模式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存在差异,导致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大,故将其剔除。
目前,与电梯部件行业相关的可比上市公司较少,且实际主营产品与公司差异较大,均值参考性较低。由于新时达和汇川技术是主要从事生产电梯控制系统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展鹏科技主要产品为电梯门系统、电梯控制系统,长江润发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毛利率水平可比性相对更低,去除上述因素的均值 2基本稳定在 23%左右。发行人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发行人主导产品复合对重块、新型补偿缆具备较为明显的产品优势,系发行人自主开发或集成开发取得,目前发行人复合对重块业务处于行业优势地位,新型补偿缆仅由发行人生产、销售,具有一定的定价权;二是发行人主要配套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蒂森、东芝、华升富士达、迅达等全球著名电梯整梯厂商,上述客户资金实力强、市场信誉好,对供应商质量、交付能力要求高,但给予供应商零部件价格相对合理,结算以及货款支付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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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利润来源分析
1、主营业务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本公司主要从事配重产品、钣金产品等电梯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业突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 99%以上,营业利润是本公司利润总额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各期,本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7.10%、94.43%、93.17%及 83.17%。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营业利润 3,365.60 7,605.21 7,605.51 6,929.16
利润总额 4,046.73 8,162.86 8,053.96 7,136.26
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 83.17% 93.17% 94.43% 97.10%
净利润 3,147.67 6,197.16 5,056.02 5,570.29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和营业收入的增长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金额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营业收入 27,548.75 57,122.94 -4.02% 59,513.53 3.40% 57,555.52
净利润 3,147.67 6,197.16 22.57% 5,056.02 -9.23% 5,570.29
2014 年-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为-0.38%和
8.44%,净利润增幅高于营业收入。2015年公司在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增长情况
下,净利润较上年减少,主要系 2015年公司退回 2012-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773.70 万元,将其计入 2015 年当期所得税费用所致。2016 年公司在销
售收入出现下降情形下净利润实现增长,主要系资产减值损失、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薪酬、利息支出、研发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较上一年减少,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有所增加,以及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享受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导致税负减轻等所致。
2017年 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340.82万元,净利润较上年
同期下降 565.88万元,降幅达 15.24%,主要系发行人与上海三菱、三菱机电等
主要客户实行周期性调价机制,致使 2017 年上半年价格调整滞后于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相关产品毛利率出现明显下降所致,如对重块销售价格涨幅未及原材料调整幅度,对重块毛利率下降了 9.77 个百分点,发行人主营业务
毛利率亦下降 4.23个百分点。
2、营业外收支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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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外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营业外收入 687.99 679.58 640.42 302.0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88.23 26.74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129.68 --
政府补助 686.88 452.39 575.02 298.28
其他 1.11 9.27 38.67 3.72
营业外支出 6.86 121.93 191.97 94.9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96.30 0.51 22.23
捐赠支出 0.60 13.05 13.10 43.00
其他 6.26 12.58 178.37 29.67
营业外收支净额 681.13 557.65 448.45 207.10
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16.83% 6.83% 5.57% 2.9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90%、5.57%、
6.83%和 16.83%,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1)发行人取得政府补助情况
报告期,发行人取得政府补助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6月 年度 年度
2014年度来源和依据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政府就业扶持和就业奖励
- 0.46 0.40 -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办法〉的通知》(穗南人社【2013】141号)
与收益相关“三代”手续费 15.60 9.25 8.92 8.3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
与收益相关补偿缆专项资金-- 50.00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下达 2014年省企业发展专项预留资金的通知》(财企【2014】2306号)
与收益相关经信委奖金 27.00 26.00 --
中国共产党郎溪县委员会、郎溪县人民政府下发的《2015年度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表彰的通报》(郎政【2016】8号)
与收益相关经信委表彰先进单位奖励金
-- 45.00 -
中国共产党郎溪县委员会、郎溪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表彰 2013年度、2014年度推进新型工业化先进单位和企业的通报》(郎【2015】19号)
与收益相关土地使用税退税 182.55 68.70 42.89 22.32
郎溪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后有关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郎政秘【2012】57号)和郎溪县财政局关于沿用该政策的说明
与收益相关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奖励金
6.00 5.00 5.50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质量强县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郎政办秘
(2015)66号)
与收益相关市长质量奖-- 10.00 -
宣城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宣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宣政【2010】55号)
与收益相关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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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1-6月 年度 年度
2014年度来源和依据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安徽省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政策补助资金
-- 16.10 -
安徽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下达 2014年安徽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计划(奖补类)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技术改造资金 2.50 5.00 5.00 5.00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下达 2012年度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财企【2012】1143号)
与资产相关企业贡献奖--- 5.00
梅渚镇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表彰 2013年度财税贡献先进单位的决定》(梅政【2014】55号)
与收益相关科技局奖励金--- 2.90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郎溪县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的通知》(郎政办【2012】122号)
与收益相关科技创新奖励金 12.10 2.20 --
中共郎溪县委办公室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规定(试行)》的通知(办【2015】39号)
与收益相关郎溪县县长质量奖--- 8.00
郎溪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郎溪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郎政【2011】70号)
与收益相关科技局奖金--- 1.00
郎溪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表彰郎溪县第三届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通报》(郎政秘【2014】127号)
与收益相关“综合实力 20强”奖金- 15.00 - 15.00
关于印发《宣城市综合实力 20强和新成长型20强工业企业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宣发办【2013】14号)
与收益相关财政局培训资金--- 10.80
郎溪县政府下发的《郎溪县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与收益相关郎溪县招商引资优惠-- 391.20 100.55
郎溪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郎政【2011】3号)与收益相关郎溪县财政局企业扩大再生产资金补助
--- 119.34
郎溪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郎溪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郎政【2008】11号)
与收益相关证监局辅导备案奖励- 180.00 --
郎溪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郎政【2012】96号)
与收益相关科技局奖励金 11.30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科技创新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郎政办秘【2017】10号)
与收益相关外贸业务奖励- 1.20 --
郎溪县财政局文件关于 2015年度宣城市外贸促进政策资金的申请郎商【2016】12号与收益相关财政局奖金- 139.59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郎政【2012】96号与收益相关
设备投资补助 62.53 ---郎溪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 46号与资产相关
县政府税收补贴 327.31 ---郎溪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 46号与收益相关
纳税贡献奖金 40.00 ---
中共郎溪县委办公室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6年度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工作先进单位和企业的通报》(郎【2017】17号)
与收益相关合计 686.88 452.39 575.02 298.28
(2)发行人营业外支出情况
2015年营业外支出主要系安徽省郎溪县国家税务局向公司追缴“2012年、2013年、2014年已经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公司因补缴税款而产生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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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税收滞纳金 170.89 万元,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二、(二)关于
报告期内发行人 2012-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退回事项”。
3、少数股东损益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1.00%、-1.07%和
-3.14%及-1.06%,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具体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少数股东损益(万元)-33.35 -194.29 -62.51 52.46
净利润(万元) 3,147.67 6,197.16 5,056.02 5,570.29
少数股东损益占净利润比(%)-1.06%-3.14%-1.24% 0.94%
(五)利润敏感性分析
1、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敏感性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主营业务毛利 6,066.71 14,987.14 15,865.49 13,288.93
价格变动后的主营业务毛利 6,112.98 15,107.14 16,020.22 13,462.67复合对
重块
平均售价提高 1%? 主营业务毛利变动幅度 0.76 0.80 0.98 1.31
价格变动后的主营业务毛利 6,112.20 15,081.49 15,959.12 13,386.93铸铁对
重块
平均售价提高 1%? 主营业务毛利变动幅度 0.75 0.63 0.59 0.74
价格变动后的主营业务毛利 6,086.61 15,028.45 15,919.18 13,344.14钢板对
重块
平均售价提高 1%? 主营业务毛利变动幅度 0.33 0.28 0.34 0.42
价格变动后的主营业务毛利 6,178.36 15,242.80 16,167.55 13,615.89对重块
合计
平均售价提高 1%? 主营业务毛利变动幅度 1.84 1.71 1.90 2.46
价格变动后的主营业务毛利 6,077.76 15,006.85 15,886.19 13,307.42新型补
偿缆
平均售价提高 1%? 主营业务毛利变动幅度 0.18 0.13 0.13 0.14
价格变动后的主营业务毛利 6,205.84 15,259.82 16,112.89 13,512.22
钣金件平均售价提高 1%? 主营业务毛利变动幅度 2.29 1.82 1.56 1.68
价格变动后的主营业务毛利 6,339.85 15,553.98 16,455.28 13,860.19主营业
务合计
平均售价提高 1%? 主营业务毛利变动幅度 4.50 3.78 3.72 4.30
2、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敏感性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主营业务毛利 6,066.71 14,987.14 5,865.49 13,288.93
价格变动后的主营业务毛利 6,043.38 14,924.58 15,793.65 13,205.53复合
对重块
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提高 1%主营业务毛利变动幅度-0.38 -0.42 -0.45 -0.63
价格变动后的主营业务毛利 6,029.73 14,926.48 15,803.09 13,208.25铸铁
对重块
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提高 1%主营业务毛利变动幅度-0.61 -0.40 -0.39 -0.61
钢板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后的主营业务毛利 6,051.09 14,953.74 15,834.77 13,2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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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对重块
采购单价提高 1%主营业务毛利变动幅度-0.26 -0.22 -0.19 -0.23
价格变动后的主营业务毛利 5,990.01 14,832.78 15,702.43 13,094.79对重
块合计
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提高 1%主营业务毛利变动幅度-1.26 -1.03 -1.03 -1.46
价格变动后的主营业务毛利 6,060.93 14,977.91 15,856.03 13,279.56新型
补偿缆
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提高 1%主营业务毛利变动幅度-0.10 -0.06 -0.06 -0.07
价格变动后的主营业务毛利 6,008.50 14,887.86 15,785.49 13,188.83钣金

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提高 1%主营业务毛利变动幅度-0.96 -0.66 -0.50 -0.75
价格变动后的主营业务毛利 5,920.08 14,717.75 15,609.14 12,985.62主营
业务合计
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提高 1%主营业务毛利变动幅度-2.42 -1.80 -1.62 -2.28
注:上表以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近似代替主要材料占营业成本比例。
(六)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随营收规模增长也有所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金额(万元) 1,160.42 2,511.15 2,641.13 2,388.54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4.21% 4.40% 4.44% 4.15%
金额(万元) 1,571.85 4,256.55 4,871.78 3,603.04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5.71% 7.45% 8.19% 6.26%
金额(万元) 66.58 169.44 291.80 228.06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0.24% 0.30% 0.49% 0.40%
金额(万元) 2,798.85 6,937.14 7,804.70 5,605.09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 10.16% 12.14% 13.11% 10.81%
报告期,本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如下:
公司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年度 年度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4.82 3.32 2.82 2.38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13.69 3.60 3.36 3.06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0.43 1.83 1.92 1.27
长江润发
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 18.95 8.75 8.10 6.71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6.56 7.31 6.64 6.69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1.81 1.92 1.82 1.98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0.02 -0.18 -0.15 -0.25
世嘉科技
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 8.39 9.05 8.32 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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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年度 年度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11.39 10.82 10.70 10.80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3.70 3.25 2.72 2.52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0.48 -0.71 -0.11 0.63
广日股份
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 14.60 13.36 13.30 13.96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10.62 11.91 10.23 10.01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3.65 4.44 4.11 4.07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0.82 0.70 1.37 1.32
赛福天
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 15.09 17.04 15.71 15.40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9.01 10.72 16.56 15.84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5.49 5.97 8.72 9.35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1.14 0.84 -0.12 -0.48
新时达
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 15.64 17.54 25.17 24.71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20.43 16.38 14.73 15.31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9.42 8.34 8.17 9.23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0.64 -0.51 -1.62 -3.08
汇川技术
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 29.20 24.22 21.27 21.46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12.81 13.69 11.14 9.38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4.08 3.46 2.41 2.10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0.27 -0.07 0.72 1.25
沪宁股份
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 16.61 17.07 14.27 12.74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11.32 9.73 9.67 8.67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5.44 5.50 5.16 5.21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0.28 -0.11 -0.13 -0.36
展鹏科技
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 16.48 15.12 14.69 13.52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10.87 10.08 10.40 10.06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5.91 4.59 4.47 4.62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0.09 0.33 0.29 0.09均值 1
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 13.99 14.99 15.16 14.77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9.59 8.34 8.30 7.85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5.40 3.30 2.88 2.75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0.04 0.41 0.75 0.85均值 2
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 15.02 12.05 11.94 11.45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5.71 7.45 8.19 6.26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4.21 4.40 4.44 4.15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0.24 0.30 0.49 0.40
本公司
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 10.16 12.14 13.11 10.81
数据来源:同花顺
注:均值 1为表中 8家可比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算术平均值,均值 2为去掉新时达和汇川技术后其他 6家可比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算术平均值。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均值 1,主要系新时达和汇川技术管理费用率和销售费用率显著高于同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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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其他可比公司,拉高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所致。新时达和汇川技术主要从事生产电梯控制系统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研发投入显著高于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较多。与除去新时达和汇川技术的均值 2相比,2014年和 2017年 1-6月,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低于同行业水平,2015年度和 2016 年期间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水平。2015 年、2016 年度期间费用率分别高于同行业水平 1.17 和 0.09 个百分点,主要系 2015 年度开始执行《销售
人员奖励办法》,以及厂房修缮费用增加,导致 2015年度和 2016年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增加所致。2017年 1-6月,发行人期间费用率较低,主要系销售奖金下降、研发费用、修理费减少等所致。
(1)销售费用
①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运输费 862.13 1,819.52 1,878.90 1,921.90
职工薪酬 128.80 313.81 421.91 73.85
招待费 59.71 147.12 146.63 195.49
差旅费 20.93 53.37 49.40 45.91
代理费 47.21 42.05 13.23 -
宣传费 14.41 37.67 62.50 57.68
小车费用 8.18 19.63 19.91 17.81
租赁费 12.93 18.58 27.42 57.67
办公费 1.73 10.30 10.78 12.49
其他支出 4.39 49.09 10.46 5.75
合计 1,160.42 2,511.15 2,641.13 2,388.54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职工薪酬、招待费构成。
2015 年度销售费用较上一年度增长 252.59 万元,主要系 2015 年度公司制
定并执行了《销售人员奖励办法》,共计提销售奖励 296.60万元所致。
2016年销售费用较 2015年减少 129.98万元,主要系职工薪酬较 2015年减
少 108.10万元。2016年公司销售收入下降,依据《销售人员奖励办法》,销售
奖励系数由 2015年的 0.50%下调到 0.40%,计提的销售部门销售奖金相应减少
69.86万元。
2017 年 1-6 月,销售费用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下降 46.49 万元,主要系
2017年上半年度发行人计提销售奖励68.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16万元。
根据《销售人员奖励办法》,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下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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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适用 0.25%计提比率,计提比例较上年同期下降 0.25 个百分点,故销售奖
励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运费与主营业务收入配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7,313.94 56,684.13 58,979.54 57,126.62
销售运费(万元) 862.13 1,819.52 1,878.90 1,921.90
运费/主营业务收入 3.16% 3.21% 3.19% 3.36%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运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36%、3.19%、3.21%
及 3.16%。报告期内,销售运费率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因国内柴油
市场价格下调,运输服务商分别于 2014年底、2016年 2月将运价下调 5%、7%。
二是广州华菱、重庆华菱距离客户距离较近,销售运费率相对较低,且广州华菱、重庆华菱收入占比从 2014年的 4.12%,提高至 2017年 1-6月的 16.98%,持续
上升,拉低整体销售运费率。
②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长江润发 13.69 7.24 3.36 3.06
世嘉科技 1.81 1.93 1.82 1.98
广日股份 3.70 2.96 2.72 2.52
赛福天 3.65 4.62 4.11 4.07
新时达 5.49 5.98 8.72 9.35
汇川技术 9.42 8.37 8.17 9.23
沪宁股份 4.08 3.46 2.41 2.10
展鹏科技 5.44 5.50 5.16 5.21
行业平均值 5.91 5.01 4.56 4.69
销售费用率(%)
发行人 4.21 4.40 4.44 4.15
数据来源:同花顺
2015年,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2014年、2016年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中主要明细科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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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名称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行业平均值 1 1.50 1.50 1.53 1.59
行业平均值 2 0.91 0.90 0.67 0.62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重发行人 0.47 0.55 0.71 0.13
行业平均值 1.42 1.50 1.64 1.65销售费用-运输费占营
业收入比重发行人 3.13 3.19 3.16 3.34
数据来源:同花顺
注:行业平均值 1为 8家可比公司的算术平均值,行业平均值 2为去掉新时达和汇川技术后其他 6家可比公司的算术平均值。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重低于行业平均值 1,主要系汇川技术采用以分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新时达产品比较多元化,部分产品采取分销的销售模式,拥有庞大的销售网络,销售人员数量和薪酬总额大幅高于发行人及其他可比公司,导致新时达和汇川技术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显著高于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发行人及其他 6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故发行人及其他 6家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人员较少,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较低,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 1%以下。发行人 2014年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重明显偏低,主要原因是自 2015 年加强销售费用报销管理,实行销售激励政策,销售人员获得的销售奖励明显提高,导致销售人员薪酬大幅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2,主要系发行人配重类产品重量大,钣金类产品则以打包成箱或散件的方式运输,箱式产品尺寸较大、散件产品不规则,所占空间大,运输成本较高。
(2)管理费用
①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职工薪酬 693.13 1,668.41 1,860.43 1,123.88
研发费用 278.92 702.49 1,040.73 929.10
修理费 57.69 431.08 446.25 311.98
税金 14.99 112.41 247.45 216.67
办公费 48.12 224.11 154.93 96.47
折旧费 109.59 208.39 191.03 187.98
中介机构费 30.94 149.60 187.63 120.2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3.63 147.27 24.26 -
招待费 58.21 201.20 152.57 136.72
差旅会务费 60.25 155.93 190.95 143.32
无形资产摊销 50.51 87.99 90.42 3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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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费用 17.53 38.68 70.46 86.28
租赁 11.83 27.59 14.90 18.88
绿化费 7.60 9.72 44.51 40.97
股权激励 4.87 13.53 96.38 96.38
其他 54.04 78.16 58.89 59.39
合计 1,571.85 4,256.55 4,871.78 3,603.04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研发费用、修理费等构成。
2015 年度职工薪酬较 2014 年度增长 736.55 万元,一是为激励员工,计提
的管理人员奖金增加了 279.86 万元。二是子公司人员薪酬增长。随着广州华
菱、重庆华菱营业规模的扩大,在人员方面进行了相应扩充,2015 年两子公司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分别比上年度增长 96.70万元、87.30万元。此外,2015年度
福沃德、华展机械纳入合并范围,德润机电设立,共计影响职工薪酬 88.38 万
元。三是基于技术研发及海外销售拓展的需要,发行人 2015 年加大高端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并增加了外贸业务后台支持人员,导致职工薪酬增加。2016 年度职工薪酬较 2015年减少 192.02万元,主要原因如下:一是 2015年处置了徐州
常润以及苏州常润 2016 年关停,影响管理人员薪酬约 50 万元;二是母公司调整、精简了少数管理人员,月平均管理人员较 2015 年减少 6 人,相应减少了薪酬支出。2017年 1-6月,发行人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为 693.13万元,较上年同
期减少 94.80 万元,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因 2017 年 1-6 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
少,发行人相应减少计提管理人员奖金 79万元;二是因 2016年处置了德润机电和苏州常润,发行人 2017 年 1-6 月相应减少德润机电、苏州常润上年同期管理人员薪酬支出 28万元。
修理费具体内容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机器设备 55.08 175.78 170.09 127.72
厂房 0.00 172.18 154.12 128.51
道路 0.00 37.02 71.07 0.00
零星修理 2.61 46.10 50.97 55.76
合计 57.69 431.08 446.25 311.98
修理费用主要指机器设备、厂房、道路以及零星修理这四大类,其中,机器设备和厂房维修占比较高。2015年、2016年,修理费用较高,一方面系公司近年推进自动化、智能化生产,不断增加机器设备、模具投入,相应的机器维护和修理费用随之增加;另一方面系公司为进行 5S 管理、规范车间规划,升级外观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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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迎接客户现场检查,2015 年对生产车间实施了改造标识、场地修整、重新油漆等维修工程,维修费用相应增加,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上海三菱颁发的“2015年度供方企业现场管理奖”及“供方企业现场管理四星车间”。2017年1-6 月,修理费较上年同期下降 74.46 万元,主要系 2015、2016 年对车间、办
公室的整修工程基本结束,相关支出下降。
2016年、2017年 1-6月研发费用较 2014年、2015年减少,主要系:一是2016年及 2017年 1-6月,除智能停车库开发项目外,研发项目主要围绕主导产品对重块新品开发、补偿缆配方调整等,多数属于原有技术、产品升级,较
2014、2015 年门机、曳引机等机电一体化项目开发相比,产品试制、模具制造
等投入费用相对较少,导致研发投入强度总体有所下降。二是发行人无形资产-电梯补偿缆专利使用权已于 2016 年摊销完毕,2016 年、2017 年 1-6 月无形资产摊销较之前年度减少。
2016年度税金较 2015年减少 135.04万元、2017年 1-6月较上年同期下降
117.15万元,主要系会计政策变更所致。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四、(十
九)、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 1-6月,办公费较上年同期下降 56.29万元,主要系受 2017年德润
机电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上年同期,德润机电办公费为 44.08万元。
②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长江润发 4.82 7.52 2.82 2.38
世嘉科技 6.56 6.91 6.64 6.69
广日股份 11.39 11.33 10.70 10.80
赛福天 10.62 12.22 10.23 10.01
新时达 9.01 11.22 16.56 15.84
汇川技术 20.43 15.96 14.73 15.31
沪宁股份 12.81 13.69 16.47 9.38
展鹏科技 11.32 9.73 9.67 8.67
行业平均值 10.87 11.07 10.98 9.89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发行人 5.71 7.45 8.19 6.26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的行业平均值 4.62 4.62 4.60 4.37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发行人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1.01 1.23 1.75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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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公司名称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扣除研发费用后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行业平均值 6.25 6.89 6.79 5.91扣除研发费用后管理费用占营业
收入比重扣除研发费用后发行人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4.69 6.22 6.44 4.65
数据来源:同花顺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低于行业平均值,主要系发行人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已通过上市融资,资金充足,研发投入力度大。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基本在 3%以上,行业平均值在 4.5%左右。报告期内发行人近年来不断加
大研发投入力度,但由于发行人融资渠道有限,且业务规模发展迅速,对营运资金、购建固定资产等资金需求较大,故,发行人可投入研发活动的资金有限。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在 1%至 2%之间。2014年至 2016年期间,发行人扣除研发费用后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小,2017年 1-6月,发行人扣除研发费用后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上半年管理人员奖金下调、厂房修理等项目结束导致修理费下降等,导致除研发费用以外的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上年有所下降。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财务费用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利息支出 85.13 191.45 309.45 340.20
减:利息收入 7.05 12.96 17.58 117.76
加:汇兑损失-14.64 -14.36 -4.60 0.90
加:其他支出 3.14 5.31 4.53 4.72
合计 66.58 169.44 291.80 228.06
2016 年度,公司利息支出较 2015 年减少 117.99 万元,主要系贷款规模减
少所致,公司 2015 年、2016 年的加权平均贷款规模分别为 5,023.47 万元及
3,365.97万元。2014年年利息收入主要系古丈千源借款利息收入,2015年度已
确认的古丈千源利息收入计入资本公积,利息收入下降。古丈千源借款相关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九、(二)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均为坏账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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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坏账损失-100.23 249.18 609.88 171.61
存货跌价损失- 104.67 --
商誉减值准备- 66.90 --
合计-100.23 420.74 609.88 171.61
2015 年度,坏账损失较上年增加 438.27 万元,主要系 2015 年收回的古丈
千源款项,其收回金额与应收款净额之差 460.00万元未予冲回资产减值损失。
2016年度,计提坏账损失为 249.18万元,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从
2015年末的 10,161.64万元增长至 2016年末的 16,665.11万元所致。2016年度,
商誉减值损失 66.90万元,系公司子公司福沃德持续亏损,公司将福沃德纳入合
并范围时确认的商誉计提全额减值准备。2016年度,存货跌价损失为 104.67万
元,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一、(一)、2、(6)存货”。
2017年 1-6月,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从 2016年末的 16,665.11万元下
降至 2017 年 6月末的 15,327.13 万元,以及部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部分已收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冲回 100.23万元。
(5)所得税费用
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889.96 1,940.09 2,930.34 1,604.33
递延所得税费用 9.09 25.61 67.61 -38.36
合计 899.06 1,965.70 2,997.94 1,565.97
2015年公司所得税费用较高,主要系2015年发行人退回2012-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773.70万元,将其计入 2015年当期所得税费用所致。
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二、(二)关于报告期内发行人 2012-2014年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退回事项”。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98.90 697.37 6,660.46 6,054.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5.57 -833.82 -1,956.60 -4,020.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3.40 -2,973.49 -1,389.26 -3,264.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34.65 -3,098.39 3,318.06 -1,2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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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现金流
2016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97.37万元,较上一年末大幅
减少,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 2016年度,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下降 8,334.30
万元,主要系:(1)2016 年,受对通力销售额下降影响,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
2,390.59 万元,导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下降。(2)2016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上年末上升 6,503.47万元,相应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有所减少。应收账款增幅较
大的主要原因如下:①2016年下半年三菱机电供应商管理系统升级,单笔主订单容量增大,且由于单笔主订单全部完成后才开票结算,导致公司开票周期延长,应收账款余额达 5,256.73万元,比去年末增长 2,938.38万元。②上海三菱 2016
年末应收款较 2015年末增长 3,119.42万元: 2015年末上海三菱预付发行人货
款 1000万元,期末抵扣应收账款造成 201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其次,上海三菱每月 5-25 日按期支付货款。因发行人 10 月中、下旬及 11 月上旬的部分收入发票上海三菱未能及时于 11月 10日之前录入完成,导致 10月中、下旬及 11月上旬部分应收账款未能在年末前回款,并顺延至 1月中下旬回款,从而相应增加了 2016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以及 2016年上海三菱 11-12月含税销售收入同比上年增加约 585万元。
二是 2016年度,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下降 4,180.39
万元,主要系:受 2016 年度收入有所下降影响,营业成本较上年下降 1,301.28
万元。其次,2015 年支付了较多 2014 年末应付账款,应付账款余额从期初的10,283.74 万元下降至年末的 8,074.84万元,导致 2015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较高;而 2016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期初基本持平。
三是 2016年度发行人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增长 971.21 万元:2015年 1-3
季度,华菱精工按照 15%预缴企业所得税,后受 2012-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退回事项影响,于 2016 年汇算清缴时,改用 25%税率重新计算并于 2016年缴纳;2016年 1-3季度也按 25%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造成 2016年实际支付的所得税较2015年增加;其次2015年度公司制定并执行了《销售人员奖励办法》,2016年度支付了 2015年度及 2016年半年度销售奖励,导致实际支付个人所得税增加;以及当年设备投入较上年下降,可抵扣进项税有所下降,导致实际支付的增值税增加;以上综合影响 2016年度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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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2015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054.18万元、6,660.46万元和 4,898.90万元,保证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的正常流转。
2、投资活动现金流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系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扩大,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产生的现金支出较大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
2014年-2016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偿还借款及支付股利所致。2017年 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系公司收到的银行与政府借款达 3,150.00万元所致。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各年度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购建固定资产、其他长期资产 1,945.96 1,154.61 1,827.26 3,506.76
购置无形资产- 266.99 - 513.96
合计 1,945.96 1,421.60 1,827.26 4,020.72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扩产扩能,发行人持续进行了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4,020.72万元、1,827.26万元、1,421.60万元及 1,946.96万元,其中
公司于 2014 年出资 474.00 万元购置了郎国用(2015)第 396 号土地使用权,
于 2016 年出资 151.63 万元购置了郎国用(2016)第 642 号土地使用权,并将
其作为募投项目用地。
2017 年 1-6 月,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现金支出金额较高,主要系当期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 E车间开始建设,支出较大。
近年来,公司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业进行,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况。新增资本性支出为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增强盈利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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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计划详见“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或变更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准则允许企业从经济业务的实质出发,判断政府补助如何计入损益。
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年 6月 12日起实行,对于 2017年 1月 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年 1月 1日至实施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年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的诉讼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四、诉讼及仲裁事项”,此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的重大担保、诉讼、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公司存在的主要财务优势和困难
1、主要财务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较高的盈利能力,综合实力得到明显提升,公司的主要财务优势如下:
(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较强。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 99.25%、99.10%、99.23%和 99.15%,销售净利率分
别为 9.68%、8.50%、10.85%和 11.43%,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 99%,销售
净利润率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销售净利率为 9.3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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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及 9.22%,2017年 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销售净利率较上年下
降 1.15 个百分点,主要系发行人与上海三菱、三菱机电等主要客户实行周期性
调价机制,致使 2017 年上半年价格调整滞后于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相关产品毛利率出现明显下降,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应下降 4.23个百分点。
(2)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整体负债规模适度,偿债能力较强。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8.97%、36.80%、22.98%及 35.19%,
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主要财务困难
为了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需要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扩充产能、加大研发投入、完善销售网络和强化产品质量控制,提升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这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若仅仅依靠公司自身积累,将很难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若本次股票能够成功发行,将为公司技术升级和产能扩充提高资金,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未来影响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因素及其未来趋势
历经多年的快速发展,发行人业务规模和经营实力明显提升。未来,发行人将充分发挥在品牌、技术、研发、质量管理以及生产规模等方面的核心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可靠的产品和及时、便捷的服务,确保在中长期内保持较强的竞争能力和较高的盈利水平。
1、行业发展前景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
近十年来,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也使得我国电梯制造业步入高速发展阶段,电梯产量从 2006 年的 16.8 万台上升至 2016 年的 77.6 万台,年复合增长率约
16.53%。从长期看,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推进,民用住宅、商业配套、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将带来大量电梯新增需求。人口结构的老龄化是支持我国电梯消费市场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老龄人口的增长使得新建房屋建筑、公共基础设施都普遍具有安装电梯或扶梯的需求。此外,旧楼加装电梯、原有电梯的维修及更换等市场需求潜力较大。总体而言,国内电梯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2、募投项目建设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
通过上市募集资金加大对主营业务投入,公司盈利能力将获得大幅提升。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将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解决公司发展中的产能瓶颈;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将配套新增数控自动多边折弯机、全液压数控转塔冲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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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数控激光切割机和各类检测设备等先进的生产设备,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增加公司产能,提升产品质量;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在主要配套三菱电梯的基础上,覆盖更多的电梯生产厂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建成及达产,公司的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进一步提高。
3、原材料价格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包括各类钢材、矿石等,原材料成本占产成品成本的比例较高。因公司与上海三菱、三菱机电等主要客户通常采取半年一个周期、根据历史原材料价格波动调整产品售价的定价模式,故,原材料价格对成本、销售价格均产生一定影响。公司目前已通过采取实时监控钢材等原材料价格走势、动态调控库存,改进生产管理,大力推广应用替代性低成本材料,推进生产线自动化与智能化改造,优化工艺流程,降低人工成本,提升原材料利用率,以及与供应商构建长期合作关系、签订原材料远期合约等多项措施,平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盈利能力产生的不利影响。
3、持续研发能力
公司本着“生产一代、开发一代、预研一代”的原则,进行前瞻性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已拥有发明专利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46 项,以及一项专利的排他许可使用权,不断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具有前瞻性的电梯配件产品。公司具备应对市场竞争、维系公司行业地位的持续研发能力。
八、2017年 1-6月主要财务信息与去年同期的比较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信息
2017年 1-6月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6/30 变动比例
流动资产 27,526.36 23,897.41 15.19%
非流动资产 19,232.61 19,282.33 -0.26%
资产总计 46,758.97 43,179.74 8.29%
流动负债 14,393.61 16,342.17 -11.92%
非流动负债 1,045.36 49.57 2008.85%
负债合计 15,438.97 16,391.74 -5.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0,504.03 25,958.15 17.51%
少数股东权益 815.97 829.85 -1.67%
股东权益合计 31,320.00 26,788.00 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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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末,资产总额、股东权益较 2016年 6月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利润积累所致。2017年 6月末,公司负债较 2016年 6月末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
2017年 1-6月公司合并利润表项目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1-6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7,548.75 27,889.57 -1.22%
营业利润 3,365.60 4,558.89 -26.18%
利润总额 4,046.73 5,069.50 -20.17%
净利润 3,147.67 3,713.56 -15.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81.03 3,767.33 -15.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41.09 3,387.00 -24.98%
2017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81%,扣除非经常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24.98%。业绩出现下滑,主
要系发行人与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蒂森等主要客户实行周期性调价机制,致使2017 年上半年价格调整滞后于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导致相关产品毛利率出现下降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
2017年 1-6月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1-6月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98.90 -111.88 4478.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5.57 -11.68 -16550.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3.40 -1,748.55 132.22%
2017年 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898.90万元,较上
年同期增加了 5,010.78万元,保证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正常流转。2016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1.88 万元,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上半年
支付上一年度奖金、销售提成以及所得税优惠退回事项产生的滞纳金等金额较大;二是安华机电 2016 年上半年实行三证合一,影响了第二季度对上海三菱和三菱机电的结算,导致上半年安华机电经营性现金流为负,6月底已实现正常。
2017年 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45.57万元,较上年
同期减少 1,933.89万元,主要系:一是公司为进一步扩产扩能,本期购建固定资
产、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 1,359.28万元;二是 2016年 1-6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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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土地使用权等长期资产、德润机电股权等收到现金 524.90 万元,2017 年 1-6
月未发生此类业务。
2017年 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63.40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加 2,311.95万元,主要系:一是本期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
加 1,000万元,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500万元;二是本期收到政府无息贷款 800万元。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年 6月 30日。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产品结构、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业绩大幅下降的风险。
(一)公司 2017年 1-9月的主要财务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7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XYZH/2017BJA80339号)。发行人 2017年 1-9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流动资产 32,024.03 23,700.86
资产总额 52,746.38 42,758.79
流动负债 16,233.39 13,242.17
负债总额 19,749.46 13,321.33
所有者权益 32,996.92 29,437.46
较上年末相比,2017年 9月末,因当期产销规模扩大以及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发行人的资产、负债规模增加较为明显。2017年 9月末,资产总额较 2016年末增加 9,987.60万元,主要原因如下:一是 2017年三季度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4,996.13万元,增幅达33.00%,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16年末增加3,595.46
万元;二是加快推进实施募投项目,相应增加部分生产设备、厂房投入,预付账款、在建工程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1,810.50 万元、2,350.07 万元;三是因产销规
模扩大以及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存货账面余额相应增加 2,340.63万元。
2017 年 9 月末,负债总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6,428.13 万元,一是因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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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大幅增加,采购规模相应增加,导致 9 月末应付账款较 2016 年末增加1,054.19 万元;二是 2017 年 9 月末短期借款、长期借款较 2016 年末分别增加
1,000.00万元、2,500.00万元,以及新增专项应付款-政府无息贷款 800万元。
2017年 9月末,发行人生产经营正常,运营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面临的经营风险和债务风险低。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9月 2016年 1-9月 2017年 7-9月 2016年 7-9月营业收入 47,686.78 43,031.47 20,138.03 15,141.90
营业利润 5,655.20 6,819.08 2,289.61 2,260.19
利润总额 6,313.68 7,229.06 2,266.95 2,221.44
净利润 4,822.17 5,381.37 1,674.49 1,729.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65.61 5,483.29 1,684.58 1,777.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18.94 5,177.84 1,677.85 1,806.32
2017年1-9月、7-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7,686.78万元、20,138.03万元,
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 10.82%、33.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分别为 4,218.94万元、1,677.85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18.52%、
7.11%。2017年 1-9月份以及 7-9月份,发行人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下降,主要系 2017 年初以来,主要原材料钢材价格出现上涨,而发行人与客户之间实行周期性调价机制,导致产品价格调整相对滞后于原材料价格上涨,毛利率相应有所降低所致。其中,7-9 月份下降幅度较上半年已有所收窄。2017年上半年产品价格调整滞后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不利影响部分得到消除,发行人生产经营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未出现对发行人整体经营以及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9月 2016年 1-9月 2017年 7-9月 2016年 7-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2.42 3,530.11 -3,046.48 3,641.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74.97 -406.27 -2,329.40 -394.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2.47 -3,083.16 2,329.07 -1,334.6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12 7.38 4.19 2.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2.04 48.06 -3,042.61 1,915.09
2017年 1-9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443.99万元。
其中,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3,868.69万元,主要系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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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募投项目设备、新建厂房投入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5,975.64万元,主要系银行贷款、政府无息借
款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1,677.69万元,主要
系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46.48万元所致。
2017年 7-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上年同期的 3,641.99万元
转为-3,046.48万元,主要原因如下:一是 2017年三季度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
长 4,996,13万元,增幅达 33.00%,但因报告期自发票送达主要客户录入之日起,
给予客户的信用期基本在 45 天左右,从而新增收入及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9月末大部分处于信用期内,尚未回款,导致三季度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仅增加
689.48 万元,增幅为 3.84%;二是报告期主要供应商给予的信用期多数在 7-15
天左右,远低于销售回款信用期,故在销售收入未回笼情形下需提前支付采购款。
特别是 2017 年初以来,各类钢材价格震荡上行、市场供应紧张,主要钢材供应商给予的信用期缩短为 7天以内,导致钢材采购信用期占款减少。同时,三季度产销规模扩大,原材料耗用量、备货量增加,该季度含税采购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005.73万元。上述各项原因导致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
同期增加 5,999.02万元,增幅达到 52.52%;三是 2017年 4、5月份以来,因钣
金件及新型补偿缆业务增长迅速,三季度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11,411.14 万元、
657.37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52.14%、21.76%,钣金车间、新型补偿缆车
间平均员工人数相应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 110人、10人左右。另外,华展机械因拓展业务需要,新增生产人员 30余人。从而,2017年三季度发行人平均员工人数较上年同期增加 160人左右,增幅近 25%,支付的工资相应明显增加。另外,2017 年三季度支付的销售奖励较上年同期增加 81.7 万元,上述因素导致 2017
年三季度支付的人员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 415.29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日,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业务正常,不存在放宽信用期拓展业务的情形,应收主要客户的款项全部在信用期内,经营活动未出现重大异常。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9月 2016年 1-9月 2017年 7-9月 2016年 7-9月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03 117.38 -7.95 -58.6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693.55 306.10 6.67 26.70
其他收益 117.17 - 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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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0.39 0.87 - 0.7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7.04 -13.50 -21.37 -6.79
小计 776.04 410.85 6.64 -37.9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5.58 102.71 -0.74 -9.5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79 2.69 0.65 -0.01
合计 646.67 305.45 6.73 -28.47
5、2016年及 2017年 1-9月份各季度简要经营业绩情况
2016年及 2017年 1-9月份,发行人各季度的简要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9月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项目
金额同比变动比例金额
同比变动比例金额金额
一季度 10,826.46 -2.20% 727.42 -18.98% 11,069.48 897.85
二季度 16,722.29 -0.58% 1,813.67 -27.14% 16,820.09 2,489.14
三季度 20,138.03 33.00% 1,677.85 -7.11% 15,141.90 1,806.32
四季度 14,091.47 731.23
注:各季度数据未经审计。2016年 3季度及 2017年 3季度数据已经信永中和审阅。
由上表可见,2017年三季度营业收入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分别为 33.00%、-7.11%,较 2017年二
季度变动幅度分别为 20.43%、-7.49%。2017年三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以及
今年第二季度有所增长,主要是钣金件、新型补偿缆销量增加以及产品价格上调所致;净利润有所下降,则是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发行人 2017 年三季度经营呈现出良好的态势,原材料上涨的不利影响逐步得到平抑。
(二)2017年全年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发行人 2017年度主要经营数据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预计数)
营业收入 67,500 ~68,000营业利润 7,100 ~7,300利润总额 7,700 ~ 8,000净利润 5,850 ~6,05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00 ~6,1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00 ~5,450注:上述有关公司业绩预计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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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 2017年 1-9月份审阅报告,2017年 1-9月,发行人已实现销售收入 47,686.78万元。根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发货并确认销售
收入金额,以及根据客户订单预计年底前发货、确认收入金额等情况合理估计,2017 年度,发行人预计营业收入区间为 67,500 万元至 68,000 万元,上年同期为 57,122.94万元,增幅区间为 18.17%~19.04%。
2017 年度,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 5,900 万元至 6,100万元,上年同期为 6,391.45 万元,降幅区间为 4.56%至 7.69%;预计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 5,300万元至 5,450万元,上年同期数为 5,924.54万元,降幅区间为 8.01%至 10.54%,下降幅度较 2017年
上半年明显收窄。
公司 2017年预计业绩变动情况的具体分析如下:
1、收入增长的原因
2017 年度,发行人预计营业收入区间为 67,500 万元至 68,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幅区间为 18.17%~19.04%,主要原因如下:一是 2017年下半年以来,
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在大幅上涨后趋稳,发行人与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蒂森、华升富士达等主要客户根据 2017 年上半年以及三季度原材料价格走势上调了产品价格。二是配套上海三菱、华升富士达、蒂森等主要客户的钣金件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新型补偿缆实现对日立、蒂森、广日批量供货,销售收入明显增长。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的原因
2017年初至今,各类钢材基本呈现震荡上行的态势,相应采购均价明显高于2016年,从而导致 2017年度营业成本有所上升。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之间基本实行周期性调价机制,每半年或一年为一个价格周期。在一个价格周期内,主要客户参照上一价格周期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确定钢材等原材料指导价格。同时,发行人原材料采购则连续进行,采购价格随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周期性调价机制虽能在一个较长时期对稳定发行人盈利提供有力保障,但短期内却因销售价格调整的滞后性影响盈利水平。2017年初以来,原材料采购价格上行趋势明显,因销售价格在一个调价周期内相对固定,产品毛利率相应出现下降,从而致使 2017年度营业利润较上年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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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规划
(一)发展战略
自 2005 年成立以来,发行人始终秉承“创新奠定基业、服务成就未来”的经营理念,坚持“低成本、低能耗、高质量”的经营方针,推进“信誉至上、服务为先、人才为本、创新争优、环境友好”的发展战略,大力开发推广电梯配件行业新技术、新产品,全力配套好、服务好公司客户,努力打造成为“客户首选、员工热爱、社会认可、股东满意”的全球电梯配件行业先行者。未来,公司将紧密围绕三菱、蒂森、东芝等重要客户,继续开发推广成本低、性能好、质量优、环境友好型电梯配件产品,坚持内培外联策略,加大内部技术攻关,积极引进新产品、新业务合作伙伴,大力推动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自动化,加快推进精加工、机电一体化产品创新、开发,推动产品升级、结构调优,全面提升服务客户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还将积极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大力推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成长为管理现代化的大型企业努力奋斗,竭力实现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价值最大化。同时,公司在不断发展壮大过程中,努力回馈社会,提升社区幸福感,为社会创造价值。
(二)整体经营目标和主要业务经营目标
1、整体经营目标
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到三年,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技术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同时,公司将不断增强国内外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快速响应能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产品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增加产品种类,在现有电梯对重块、各类电梯钣金件、新型补偿缆三大核心产品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精加工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以及其他电梯配件产品,基本达到所有井道部件类产品全覆盖,逐步实现由机械加工向精加工、机电一体化升级。
2、主要业务经营目标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建成投产,公司在上市后两到三年内,将进一步巩固对重块产品优势地位,稳步提升钣金件加工能力、产销规模,加快开发、推广新型补偿缆、精加工以及机电一体化新品,全面提升配套、服务重要客户的能力,力争年营业收入突破 15亿元,盈利能力以及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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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计划
1、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计划
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是实现公司稳步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公司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将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和中长期发展规划,遵循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基本原则,实现创新发展。一方面,不断对现有产品进行功能、性能完善,提高产品技术性能;另一方面,利用公司现有的技术,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与国内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等,不断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具有前瞻性的电梯配件产品,实现“生产一代、开发一代、预研一代”。
在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客户沟通,积极参与客户新产品需求调研与技术攻关项目,不断开发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未来几年内,发行人将重点推进新型补偿缆、电梯轿厢及门系统、智能停车库、精加工零部件、机电一体化等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革新,推进产品升级。
2、市场开拓计划
(1)优化产能布局、创建区域化生产基地,就近开发客户、服务客户
发行人郎溪本部主要辐射华东地区,重点开发并维护上海、苏州、杭州、南京、无锡等华东区域客户;重庆华菱主要辐射西南地区,重点开拓、服务四川、云南、贵州、重庆、西藏等西南区域客户;广州华菱主要辐射华南地区,重点开发、服务广东、广西、海南等华南区域客户。下一步,发行人将在进一步夯实现有生产基地基础上,围绕重要客户生产基地,积极稳妥选点布局、建设新的生产基地,加大华北、西北、东北等地客户开发力度,择机创建海外生产基地,全面提升配套、服务三菱、蒂森、通力、东芝、迅达、华升富士达、日立、快速等全球化电梯整梯厂商的能力。
(2)深度开发客户,抢占供应份额
公司目前主要配套三菱、蒂森、东芝、华升富士达、迅达、日立等全球著名电梯整梯厂商,配套产品主要为对重块、钣金件、新型补偿缆。发行人深度开发客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通过及时交付、质量稳定良好的产品满足客户既定需求,跟随客户发展进退增减产品供应,维持既定客户分供比例;第二阶段,通过积极营销,抢抓市场,争取占据客户同类产品核心供应商地位,提高分供比例;第三阶段,通过资源共享,争取为客户提供集团内部其他类配件产品。深层次开发客户需要,牢固树立市场导向,追求客户满意度,围绕客户需求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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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资源,在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中赢得市场、实现持续发展。
3、人才建设计划
人才是保持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关键。发行人根据今后 3-5年的发展规划制定了相应的人力资源发展计划,通过不断引进人才和持续的培训计划,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按需引进各类人才,优化人才结构,重点吸收机械制造、自动化控制、电气、模具设计等专业的技术人才,高薪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与能力的管理、资本运作、市场营销等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与此同时,公司继续实施人才培训计划,建立和完善培训体系。
采用内部岗位培训、外部培训、向优秀客户学习等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多方位全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技能,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公司还将积极探索建立对各类人才具有持久吸引力的绩效评价体系和相应的激励机制,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能打硬仗、积极进取的业务、管理团队。
鉴于公司未来几年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要,公司拟通过如下途径来满足公司的扩充计划:(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引进专业研发技术人员、高级营销人
员和高级管理人员;(2)加强对公司员工的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并存
模式积极提升公司员工的综合能力和技术水平。根据员工、部门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严格审核执行,并在推进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升企业整体培训水平;(3)加强产学研结合力度,通过与高校相关院所合作开发、共同培养等方
式,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人员、技术的支持;(4)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变主要
从当地招聘的单一模式,推动与高校建立实习基地、预先培养人才等方式招聘人才,积极尝试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市场化引进。
4、融资计划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计划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不排除今后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发行新股、债券等方式来筹集资金,以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再融资将采取谨慎的态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采取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确保股东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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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发行人拟定上述计划依据的假设条件主要为:(一)国家宏观政治、经济、法
律和社会环境,以及公司所在行业及相关领域的国家政策没有发生不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变化;(二)国家宏观经济继续平稳发展,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环境
不会出现重大恶化;(三)本次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能够成功,募集资金能够顺利到
位;(四)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能够按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五)
不会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和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较大规模资金运用和公司业务进一步拓展的背景下,公司在发展战略、组织设计、机制建立、资源配制、运营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公司将从制度建设、人才引进、技术研发等方面不断加强投入,积极应对挑战。
四、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业务发展计划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而制定的。发展计划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巩固、夯实、扩展和提升,发展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公司主业、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
(一)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入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
将迅速扩大现有优势产品的生产规模,提升生产装备、生产工艺自动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规模优势、技术优势与客户优势,加快开发、推广新型补偿缆、精加工产品等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加快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
(二)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
道,改变融资渠道单一的局面,部分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流动资金需求,适度控制资产负债率以及优化债务结构,增强资金实力,提高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三)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实现生产经营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成为
公众公司,有利于强化股东监督,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监督,推动发行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改进内控管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增强股东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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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全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一方面能够有效打破产能瓶颈的制约,扩大现有优势产品的生产规模,提升生产装备、生产工艺自动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和配套供应能力;另一方面扩充电梯零部件产品线,有助于开发推广新型补偿缆、精加工产品等高附加值新品,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促进公司未来由机械加工向精加工、机电一体化升级。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巩固公司在电梯零部件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
经本公司 2016年 7月 18日召开的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 3,334万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40,101.87万元,其中以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
31,251.3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项目。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建设期实施主体1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 12,016.22 12,016.22 12个月安华机电
2 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 8,982.07 8,982.07 12个月华菱精工
3 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12,103.58 10,253.03 12个月安华机电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华菱精工、安华机电
合计 40,101.87 31,251.32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准及环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聘请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履行相关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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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报批手续。项目备案以及环境批复情况如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情况环评批复情况
1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郎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6】57号
郎溪县环保局环项审字【2016】217号
2 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
郎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6】58号
郎溪县环保局环项审字【2016】215号
3 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郎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6】59号
郎溪县环保局环项审字【2016】216号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发行人内部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超出部分用于与公司主业相关的营运资金。如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发行人视实际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作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进行置换。
(五)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公司已经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用途,公司审计部门也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此同时,公司将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地使用。
二、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分析意见
(一)可行性分析意见
公司于 2016年 7月 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形成决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电梯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同时,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所需的人才储备、生产技术、管理经验和产品市场基础等条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
(二)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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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1、生产经营规模
公司一直专注于电梯配重产品、钣金产品等电梯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近年来,公司生产一直处于负荷较满状态,特别是生产旺季常常处于超负荷运转。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皆为扩产项目,将扩充现有机加工零部件产品、钣金零部件产品、新型补偿缆的生产能力,带动各类产品产量提高。故,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有助于公司突破目前产能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2、财务状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详见本节“六、募集资金运用
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3、技术水平
公司已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46 项,以及一项专利的排他许可使用权(专利号为:ZL201110418221.7),已通过高新
技术企业认证,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先后被安徽省经信委等部门认定为安徽省电梯器件产业集群生产基地、2014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14年企业技术中心被安徽省科技厅等部门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主导产品复合对重块对电梯配重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复合对重块产品于 2008 年获得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称号,2011年通过专家鉴定获得安徽省名牌产品称号。公司还成功开发了新型补偿缆,2012年通过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2013年通过安徽省新产品鉴定。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为现有产能的扩充,其中涉及的各项技术已在现有业务活动中得到充分利用,公司已掌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所依赖的各项主要技术能力,能充分支撑未来业务发展。
4、管理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度逐步完善,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公司管理团队从业经验丰富,核心管理人员均具有多年行业经验,且具备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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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判断把握行业宏观走势的能力,和微观治理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团队内部倡导和谐进取企业文化。公司业已形成的管理团队以及高效管理模式,既积极有效应对了公司面临市场环境的变化,亦实现了内部高效、有序地运行,系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创新能力以及发展的重要保障。故,公司目前管理能力能够适应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
(三)独立性分析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系对现有产品的产能提升,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经营模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对公司独立性也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鉴于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及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均为公司扩充产能的项目,三个项目的实施在决策背景及实施条件上具有一致性,故在此对三个项目进行一并分析。
(一)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分析
1、公司现有产能运转负荷较满,旺季常处于超负荷状态
电梯行业通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经营模式。近年来,公司生产一直保持负荷较满状态,特别是生产旺季常常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
(1)报告期内,发行人钣金件业务增长明显,配套客户数量逐渐增多,产
品种类明显增加,与钣金件业务配套的机加工业务随之快速发展。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将直接带动机加工零部件和钣金零部件产量的增长,突破产能瓶颈对公司发展的限制。
(2)新型补偿缆系发行人引进专利技术并自主开发自动化生产工艺生产的
新产品。相较于现有补偿缆品种而言,新型补偿缆具有低噪音、韧性好、不打结、摆动小、节能环保等突出特点,产品性能及性价比优势较为明显。新型补偿缆从2012年开始批量供应上海三菱,2012年产量为 658.9吨,之后快速增长,2016
年产量上升至 2,423.60吨。在成功配套上海三菱的示范效应带动下,新型补偿缆
已成功实现向韦伯电梯、中山蒂森、华升富士达、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日立电梯批量供货。鉴于目前新型补偿缆产能相对有限,发行人现阶段主要满足上海三菱等个别重要客户需求,以及推进部分整梯厂商认定,待产能扩充后将采取包括适度降价等措施加大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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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扩充产能系满足整梯厂商对供应商规模化、模块化发展要求,提升整体
竞争力的客观选择
发行人围绕重要客户逐步构建起安徽宣城、广州、重庆三大生产基地。这三大区域,分别覆盖华东、华南以及西南市场。这三大区域,是我国电梯整梯厂商集中区,亦是电梯零部件企业密集区。市场机会与竞争压力并存。特别是近几年以来,整梯厂商为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市场,纷纷采取提升品质、降低库存、快速交付、现场组装等措施,满足客户需求以及降本增效。与此对应,对供应商规模化、模块化、快速供货提出更高要求,并采取向生产加工能力强、技术领先、管理先进的优质供应商倾斜的政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充产能,对发行人实现未来几年既定目标意义重大。具体如下:
一是适应新的竞争态势,满足客户及时交付要求,必须先行扩充产能,需要按照旺季时订单极限数值扩充产能,才能确保满足整梯厂商及时交付的要求。
二是全面提升产能规模,争取业务机会,提高分供比例,努力成为重要客户的核心供应商。通常,分供比例系整梯厂商根据供应商生产能力、质量稳定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只有生产能力提升,才有机会争取更大分供比例。
三是通过扩充产能,提升配套供应能力,承接模块化供货业务,增强配套、服务客户能力,提高议价能力。
3、通过募投项目实施,全面提升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升质量,降
本增效
现有产能多数系建厂以来逐步新增、改扩建形成,部分生产线存在自动化程度较低、手工作业复杂、劳动强度较大、劳动力较为密集的问题。本次募投项目,在扩产扩能同时,全面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进行生产线升级,提升加工精度、一致性、稳定性,减少劳动力使用、减轻劳动强度、降低劳动力成本,提高快速反应、供货能力。
(二)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
1、电梯行业未来平稳发展为扩产项目产能消化奠定良好的市场基础
公司目前主要的客户为电梯整梯厂商,产品需求与下游整梯市场关联性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6年我国城镇化率为 57.35%。相较于发达国家
70%左右的城镇化率仍有一定差距。未来,随着城镇化不断深入,商品住宅、办公楼、保障房等建筑安装电梯的需求以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需求将强有力地支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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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电梯行业的增长。根据中国电梯协会的统计数据,2016 年我国全年电梯产销量约 77.6 万台。截至 2016年末,全国电梯保有量约 493.69 万台。我国电梯年
产量及保有量都居世界第一,继续保持世界上最大的电梯市场、电梯制造国和使用国的地位。尽管人均电梯拥有量增长迅速,我国目前的人均电梯拥有量离发达国家的人均电梯拥有量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
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6-2022年中国电梯行业投资与未来发展前景预测报告》,通过对比韩国等地市场,我国未来电梯的保有量预计会达到 800万台左右,同时该报告还预测未来电梯年新装/更新量将会维持在 50万台左右的水平。
鉴于电梯产品的特殊性,电梯整体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除了依赖电梯设计制造和安装调试的质量控制外,更大程度上取决于电梯投入运行后的后续保养维护。良好的维护保养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电梯故障隐患,降低电梯故障率,减少电梯维修改造的成本,进而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根据我国有关部门的强制规定,电梯在投入运行后,必须对电梯进行检验检测、定期维护保养,目前我国电梯维保单位通常为电梯原制造单位。电梯维护保养的一项主要措施是对电梯内的问题零部件进行报废更换,而电梯维保单位通常采取使用与制造时所使用的相同零部件来替换报废的零部件,在电梯行业逐步转向以安装维保为特征的电梯“后市场”趋势下,未来规模逐步扩大的电梯维保业务将会带来可观的电梯零部件增量需求。下游市场旺盛的需求为电梯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新增产能顺利消化奠定良好的市场基础。
2、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系募投项目投产后产能消化的直接保障
历经多年发展,发行人在电梯配重产品以及钣金件领域形成较为明显的优势,能够紧跟客户需求,具备应对市场的快速发应能力,拥有较大的定制化规模生产能力和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交付及时、服务到位,客户满意度、认可度较高,已经成为上海三菱、三菱机电、迅达、东芝电梯、蒂森克虏伯、华升富士达等全球知名电梯生产商的重要供应商,配套上海三菱、三菱机电以及蒂森电梯部分部件分供比例一直保持领先,形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公司现有客户均为国际国内著名的电梯制造厂商,此类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会对供应商的产品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制造、服务保障等多方面进行严格的考察和甄选,一般与重要供应商,特别是核心供应商保持密切、持续的合作关系。业已形成的优势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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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资源系发行人下一步加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募投项目投产后将主要用于配套三菱、蒂森、迅达、东芝等重要客户,销售渠道畅通。
3、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根据国家颁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修正),装备制造业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领域之一。国家产业政策具体请参见“第六节、
二、(二)2、主要产业政策”。该等产业政策推动了电梯行业升级、节能降耗
以及强制性报废等政策出台以及贯彻实施,为电梯行业未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电梯行业继续保持稳定、持续增长。
4、发行人积极采取多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保障募投项目如期建设、正
常运营
为切实推动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发行人采取加快人才培养、新品开发以及优化营销网络等多项措施。一是加大人才储备,针对部分技能要求较高的岗位,提前招聘生产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实行双人双岗,并及早招聘、培养募投项目新增需求的数控、计算机辅助设计、自动化控制等方面的人才,为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储备必要的专业人才;二是加快新产品开发,进一步根据客户需求完善产品种类、改进产品性能,尽快推进门机、门板等载客系统、曳引系统新产品开发,提高模块化供货能力,丰富钣金件产品线,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进一步完善、细化募投项目产品方案;三是进一步优化销售网络,加大新客户开发力度,提升快速服务、配送能力。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早扩充一批营销服务人员,充实销售服务队伍。在公司优势区域,重点选择行业排名靠前、实力较强的潜在客户,进一步加大客户开发力度。在目前产能布局尚未到位的东北、西北等区域,积极配合现有客户及时供货,并加大对潜在优质客户开发力度,适当时机,围绕东北、西北等区域建立生产基地,实现就近配套、快速服务,进一步优化、健全销售网络、产能布局。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新建机加工车间 14,150 平方米,配套新增数控自动多边折弯机、多工位高速冷镦机和各类检测设备等先进的生产设备,共计 155台(套)。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各类电梯机加工零部件 20,000套,年新增销售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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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26,660万元。
2、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
本项目新增投资总额 12,103.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0,625.12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 1,478.46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构成比例(%)
一固定资产投资 10,625.12 87.78
1 建筑工程投资 1,352.75 11.18
2 设备购置投资 7,710.18 63.7
3 安装工程投资 299.37 2.47
4 其它工程和费用 646.16 5.34
5 土地征用费 189.00 1.56
6 基本预备费 427.67 3.53
二铺底流动资金 1,478.46 12.22
三项目总投资 12,103.58 100.00
3、项目建设方案
本项目由安华机电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 12个月,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将按照现有的生产组织形式进行生产。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已投入
796.59万元先行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进度安排见下表:
建设期(月)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1 项目前期工作及报批
2 工程设计
3 施工招标
4 设备采购、订货
5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6 人员培训
7 试生产
8 竣工验收
4、项目技术情况
本项目是对公司现有机加工零部件产品生产能力的提升,公司产品以订单管理为导向,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的具体订单,通过内部评审确定具体的生产工艺,生产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产品工艺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四、(二)工艺流程”。
5、主要设备
本项目拟选择的设备清单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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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
1 数控自动多边折弯机 WPE400/60-4 4 台
2 双立柱转角带锯机 BS750 6 台
3 双工作台龙门数控钻床 PD16 4 台
4 CNC三维数控钻床 SWZ700X400 4 台
5 多工位高速冷镦机 TST-65 4 台
6 全液压数控转塔冲床 SKYY31250C 4 台
7 数控激光切割机 TRUMPF 2 台
8 数控液压剪板机 QVN(K) 3 台
9 数控液压剪板机 QCS(K) 3 台
10 行车 10T 8 台
11 数显落地式铣镗床 TX6213-X6Y2.5 4 台
12 数控万能外圆磨 SQ-Z67 4 台
13 压铸机 800T 4 台
14 抛丸机 QPL800 4 台
15 车床 CY-L1640G 8 台
16 龙门铣床 X2010C 4 台
17 铣床 XK7240 8 台
18 外圆磨床 M1380B 4 台
19 钻床 Z516A 4 台
20 模具非标定制 45 套
21 卧式加工中心 XH768 1 台
22 立式加工中心 LS750 2 台
23 滚齿机 YN3180 3 台
24 叉车 5T 4 辆
25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松下 500A 10 台
26 可靠性试验设备- 2 台
27 检测设备- 2 台
28 合计- 155 -
6、主要原材料、辅料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均充足供应。公司已建立了持续稳定的供货渠道,全部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均可通过公司现有的供应渠道采购。本项目生产所需的电力、水在当地的供应均可得到充分保障。
根据生产方案,本项目每年主要原辅材料预计用量测算如下:
序号名称单位年消耗量
1 优质钢材吨 35,000
2 辅助材料吨 320
3 包装材料件 20,000
7、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园,地域自然环境良好,交通便捷,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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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市政建设配套完善。华菱精工拥有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证,新增建筑面积14,150平方米。本项目所用地块为国有出让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郎国用【2015】第 396号)。
8、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间仅产生少量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主要污染环节、污染物及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未预见及其他排水。
处理措施:生活污水和未预见及其他排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焊接废气。
处理措施:抛丸除锈产生的粉尘由抛丸机自带的引风机引入滤筒式布袋除尘器过滤后,经排气筒排放。经处理之后,抛丸粉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焊接废气将集中收集排放,本项目拟于车间焊接区域上方设置抽风罩,透过抽风罩集气,将焊接废气大部分收集,通至车间屋顶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包括金属边角料和碎屑、废弃物包装材料、废弃包材、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油抹布等。
处理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如金属边角料和碎屑、废弃物包装材料、废弃包材等可回收利用废物,在各产生区域划出一块专门的区域进行堆放,进行定期集中清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油抹布等将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
处理措施:设备安装要求保证其精度,并采取减振、室内吸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使车间噪声值不超过工业企业噪声标准。对剪板机、冲床等高噪声设备建设良好隔声效果的站房,安装隔音窗,加装吸声材料,避免露天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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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取得郎溪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环项审字【2016】216号)。
9、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为 1年,投产期 1年,投产期生产负荷为 70%,以后各年的生产负荷均设定为 100%。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4.82 年(税后,含建设期 1 年)。项
目达到总产能 36万件时,年含税营业收入为 26,660万元。
本项目盈利指标如下表:
项目所得税后所得税前
财务净现值(万元) 11,883.26 18,277.08
内部收益率 28.11% 36.15%
投资回收期 4.82年(含建设期 1年) 4.09年(含建设期 1年)
总收益率 29.87%
(二)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由安华机电组织实施,项目新建 1#、2#钣金加工车间各10,280 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 20,560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配套上海三菱生产 15号箱 42,000箱、25号箱 14,000台、30号箱 16,000箱,以及配套三菱机电等生产钣金件若干。
2、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
本项目新增投资总额 12,016.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0,462.15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 1,554.07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构成比例(%)
一固定资产投资 10,462.15 87.07
1 建筑工程投资 1,936.60 16.12
2 设备购置投资 6,713.64 55.87
3 安装工程投资 344.16 2.86
4 土地征用费 280.00 2.33
5 其它工程和费用 573.34 4.77
6 基本预备费 614.41 5.11
二铺底流动资金 1,554.07 12.93
三项目总投资 12,016.22 100.00
3、项目建设方案
本项目由安华机电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 12个月,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将按照现有的生产组织形式进行生产。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已投入1,123.58万元先行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进度安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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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月)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1 项目前期工作及报批
2 工程设计
3 施工招标
4 设备采购、订货
5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6 人员培训
7 试生产
8 竣工验收
4、项目技术情况
本项目是对公司现有钣金零部件产品生产能力的提升,公司产品以订单管理为导向,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的具体订单,通过内部评审确定具体的生产工艺。
产品工艺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四、(二)工艺流程”。
5、主要设备
本项目拟选择的设备清单如下表所示: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
1 液压剪板机 HGA20/4 4 台
2 液压剪板机 HGS31/16 4 台
3 液压摆式剪板机 QC12Y 4 台
4 数控剪板机 MK10-40 1 台
5 数控液压剪板机 613510 1 套
6 数控转塔冲床 M-2048UT 3 台
7 数控转塔冲床 M-5000 1 台
8 转弯冲床 BH-13530 1 台
9 气动式点焊机 DN-50 1 台
10 开式固定台压力机 JH21 16 台
11 摇臂钻床 23050×16/1 4 台
12 台式钻床 Z4125 4 台
13 多功能钻床 SZD50 1 台
14 数控式钻床 ZK5140 2 台
15 锯床 G4250 6 台
16 液压多功能剪切机 Q12Y-160J 1 台
17 气体保护焊机 NB350IGBT 64 台
18 焊接机器人 P30012 4 套
19 液压板料折弯机 PPT40/12.5 1 台
20 数控板料折弯机 PR6C 5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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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
21 金方圆数控折弯机 PR6225×3100 1 台
22 数控折弯机 HYB-25030W 2 台
23 800T压力机 Y32-800 1 台
24 台式攻丝机 S4116 2 台
25 数控激光切割机 Bystar4020 2 台
26 数控柔性板材加工中心 TRUMATIC2020R 1 套
27 数控等离子切割机 GSD-4000Ⅱ 2 台
28 数控火焰切割机 GS-4000 1 台
29 平板机 ZQ50 1 台
30 逆变焊机 SUT100 1 台
31 行车 LD5T-19.5 15 台
32 抛丸机 Q6920-8 1 台
33 焊接工装平板- 20 个
33 叉车- 30 台
6、主要原材料、辅料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角钢、方钢、包装材料等,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均充足供应。公司已建立了持续稳定的供货渠道,全部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均可通过公司现有的供应渠道采购。本项目生产所需的电力、水在当地供应充足。
根据生产方案,本项目每年主要原辅材料预计用量测算如下:
序号名称单位年消耗量
1 方钢吨 26,000
2 钢板吨 6,000
3 角钢吨 4,000
4 隔音板吨 11,000
7、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选址于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园,地域自然环境良好,交通便捷,周边市政建设配套完善。本项目新增建筑面积 20,560 平方米,华菱精工拥有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证。
本项目所用地块为国有出让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郎国用【2015】第 396号)。
8、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间仅产生少量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主要污染环节、污染物及处理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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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少量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具体处理措施如下:生产废水先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与经化粪池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粉尘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焊接废气。具体处理措施如下:抛丸除锈产生的粉尘由抛丸机自带的引风机引入滤筒式布袋除尘器过滤后,经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可达到 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焊接废气来源于生产焊接过程,拟在车间焊接区域上方设置抽风罩,抽风罩集气口距地面约 1.5米高,保证焊接操作空间,
平时工件焊接均应在抽风罩下操作,透过抽风罩集气,将焊接废气大部分收集,通至车间屋顶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弃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具体处理措施如下:一般工业固废如金属边角料和碎屑、废弃包材等可回收利用废物,在各产生区域划出一块专门的区域进行堆放,进行定期集中清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油抹布等将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如剪板机、切割机、水泵、风机等生产设备。具体处理措施如下:设备安装要求保证其精度,并采取减振、室内吸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使车间噪声值不超过工业企业噪声标准。
本项目已取得郎溪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环项审字【2016】217号)。
9、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为 1年,投产期 1年,投产期生产负荷为 70%,以后各年的生产负荷均设定为 100%。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4.77 年(税后,含建设期 1 年)。项
目达到设计总产能 13.2万台/套时,年含税营业收入为 27,620万元。
本项目盈利指标如下表:
项目所得税后所得税前
财务净现值(万元) 12,523.27 19,189.75
内部收益率 28.82% 37.23%
投资回收期 4.77年(含 1年建设期) 4.03年(含 1年建设期)
总收益率 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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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扩产项目,拟建设 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4#生产车间,共计建筑面积 11,000平方米。本项目购置混料输送系统、混合机组、塑料挤出系统等生产设备,以及拉力试验机、电子万能试验机等试验检测设备,同时配套行车、模具、铲车等辅助设备。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新型补偿缆 2.4 万
吨,预计年实现销售收入 26,400万元。
2、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
本项目新增投资总额 8,982.07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7,540 万元,铺
底流动资金 1,442.07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构成比例(%)
一固定资产投资 7,540.00 83.95
1 建筑工程投资 1,070.00 11.91
2 设备购置投资 5,010.50 55.78
3 安装工程投资 393.14 4.38
4 其它工程和费用 507.84 5.65
5 基本预备费 558.52 6.22
二铺底流动资金 1,442.07 16.05
三项目总投资 8,982.07 100
3、项目建设方案
本项目由华菱精工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 12 个月,项目建设期内,公司将利用现有的人员及资源,组织专门力量负责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将按照现有的生产组织形式进行生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具体进度安排见下表:
建设期(月)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1 项目前期工作及报批
2 工程设计
3 施工招标
4 设备采购、订货
5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6 人员培训
7 试生产
8 竣工验收
4、项目技术情况
本项目是对公司现有新型补偿缆生产能力的扩充。发行人引进新型补偿缆技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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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并自主开发出自动化生产流水线以及制备工艺,本项目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生产工艺成熟。
产品工艺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四、(二)工艺流程”。
5、主要设备
本项目拟选择的设备清单如下表所示: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
1 混料输送系统套 8
2 混合机组 SRL-1000*2/4000A 组 8
3 塑料挤出系统 SJSZ-92 套 10
4 塑料挤出系统 SJSZ-80 套 5
5 冷却系统-套 15
6 收线系统-套 15
7 循环冷却系统-套 8
8 拉力试验机 999-M 台 8
9 电子万能试验机 GP-D2000L/5000N 台 6
10 热延伸试验工具 LY 套 8
11 抗开裂试验工具 KY 套 8
12 扭转试验机 JB-NB 台 10
13 电缆曲绕试验机 GT-QR 台 6
14 火花试验机 501A 台 15
15 行车 5T 台 6
16 模具-台 50
17 铲车 3T 辆 3
注:上表中 1-7为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8-14为本项目主要试验检测设备。
6、主要原材料、辅料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主要的原辅材料为聚氯乙烯、增塑剂、重晶石粉和钢丝绳等。本项目所需原材料主要向国内厂商或经销商采购,原辅材料市场供应充足。本项目生产所需的电力、水在当地供应充足。
根据生产方案,本项目每年主要原辅材料预计用量测算如下:
序号名称单位年消耗量
1 聚氯乙烯吨 5,357.1
2 增塑剂吨 5,000.0
3 重晶石粉吨 13,392.8
4 助剂吨 535.7
5 钢丝绳吨 1,785.7
6 包装纸盒只 120,000.0
7 包装木托盘只 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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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园,地域自然环境良好,交通便捷,周边市政建设配套完善,本项目新增建筑面积 11,000 平方米,华菱精工拥有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证。本项目所用地块为国有出让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郎国用【2016】第 642号)。
8、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间仅产生少量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主要污染环节、污染物及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具体处理措施如下:生产废水主要是设备冷却水和造粒过程中的粒子冷却水,废水不含污染物,可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工业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粉尘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 HCl、氯乙烯、非甲烷总烃,来自于 PVC基料(聚氯乙烯)热解过程中,PVC加热产生的氯乙烯和氯化氢单体。本项目粉尘主要含有金属矿粉、PVC基料及各种固体粉末助剂,由物料搅拌产生。具体处理措施如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大于 95%)。收集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系统进行除尘,去除效果可达 80%以上。废气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各生产工段产生的废料以及生活垃圾等。具体处理措施如下:本项目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废料等,可回收再利用;布袋除尘器内收集粉尘可回用至生产;废活性炭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物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均委托当地物业公司清运。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机械运作产生的噪声。具体处理措施如下: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先要打坚固地基,加装减振垫,增加稳定性减轻振动;在车间厂房设计建设过程中,对噪声源比较集中的车间,门、窗、墙壁要注意使用吸音材料,安装吸声装置,保证厂房的屏蔽隔声效应。
本项目已取得郎溪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环项审字【2016】215号)。
9、项目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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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期为 1年,投产期 1年,投产期生产负荷为 70%,以后各年的生产负荷均设定为 100%。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4.43 年(税后,含建设期 1 年)。项
目达到总产能 24,000吨时,年含税营业收入为 26,400万元,项目盈利指标如下:
项目所得税后所得税前
财务净现值(万元) 11,883.26 18,277.08
内部收益率 28.11% 36.15%
投资回收期 4.82年(含建设期 1年) 4.09年(含建设期 1年)
总收益率 29.87%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运资金需求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年流动资金需求(扣除铺底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年流动资金需求(扣除铺底流动资金)(万元)1 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3,626.18
2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 3,449.74
3 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 3,364.82
合计 10,440.74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达产后,年流动资金需求(扣除铺底流动资金)需求超过 1亿元,资金需求较大。
(2)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名称指标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流动比率(倍) 8.80 4.02 3.38 2.78
速动比率(倍) 2.72 3.60 2.99 2.22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9.75 18.26 20.56 24.29展鹏科技
合并资产负债率(%) 9.30 17.25 19.43 23.21
流动比率(倍) 2.71 3.33 1.51 1.55
速动比率(倍) 1.34 2.69 0.68 0.64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6.45 4.65 24.41 29.72长江润发
合并资产负债率(%) 18.21 13.97 38.07 37.42
流动比率(倍) 2.98 3.52 2.53 2.74
速动比率(倍) 2.08 1.29 2.18 2.33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22.49 19.91 23.61 20.47世嘉科技
合并资产负债率(%) 23.87 21.50 25.19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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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指标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流动比率(倍) 2.03 1.79 2.25 1.63
速动比率(倍) 1.62 1.49 1.95 1.29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0.18 7.09 7.49 9.79广日股份
合并资产负债率(%) 22.07 25.93 28.73 37.01
流动比率(倍) 2.26 2.66 1.58 1.63
速动比率(倍) 1.26 1.60 0.89 0.91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23.94 21.28 38.83 40.96赛福天
合并资产负债率(%) 27.04 23.45 41.08 44.49
流动比率(倍) 1.35 1.47 1.98 3.47
速动比率(倍) 0.87 1.00 1.31 2.58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39.64 28.59 21.58 11.61新时达
合并资产负债率(%) 49.36 38.72 34.38 17.52
流动比率(倍) 2.02 2.24 2.97 4.09
速动比率(倍) 1.04 1.36 1.79 3.22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17.61 14.40 6.23 3.65汇川技术
合并资产负债率(%) 41.48 37.52 27.86 21.95
流动比率(倍) 7.22 4.63 2.41 1.49
速动比率(倍) 6.78 3.93 2.01 1.13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9.77 11.96 27.31 46.37沪宁股份
合并资产负债率(%) 11.17 14.48 29.44 48.68
流动比率(倍) 3.67 2.96 2.33 2.42
速动比率(倍) 2.21 2.12 1.72 1.79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16.23 15.77 21.25 23.36均值
合并资产负债率(%) 25.31 24.10 30.52 31.71
流动比率(倍) 1.91 1.79 1.28 1.15
速动比率(倍) 1.58 1.49 1.05 0.81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35.19 22.98 36.80 38.97本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率(%) 33.02 31.15 39.80 45.96
数据来源:同花顺
报告期各期,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和合并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的增加,所需投入的营运资金、固定资产购建金额不断上升,但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银行短期借款,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多数已通过上市融资,融资渠道相对通畅,资本、资金相对充足。偿债指标体现出公司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若不能及时取得银行借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融资,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因此,公司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来改善偿债能力,增加公司经营的抗风险能力。
(3)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盈利能力
由于日常经营需要,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规模较大,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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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借款总额分别为 4,500万元、4,850万元、3,350万元和 4,35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财务费用 66.58 169.44 291.80 228.06
利润总额 4,046.73 8,162.86 8,053.96 7,136.26
占比 1.65 2.08 3.62 3.20
本项目的实施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贷款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4)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优化公司融资渠道
公司现有的融资渠道单一,外部资金来源主要为商业银行借款。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可以丰富公司的融资渠道并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发行人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2、营运资金的管理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严格使用该项运营资金。该项营运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帐后,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尽快妥善安排该项营运资金的使用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3、补充营运资金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短期看,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将得以提高,从而提升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从长期来看,将更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改善公司资产质量,使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得到提高,为公司发展奠定基础,对公司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补充营运资金对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增加营运资金到位后,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来源,保证了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将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高核心技术水平,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电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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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三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28,627.27万元。上述三个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固
定资产规模及折旧额较目前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固定资产主要为厂房、生产线和机器设备,以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进行估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每年新增的最高折旧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折旧(万元)
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870.54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 826.55
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 620.84
合计 2,317.93
项目达产后,固定资产折旧额会有一定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盈利能力较强,在消化新增折旧费用后,仍然具有较高的利润水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三个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新增含税营业收入80,680万元,年均新增税后净利润9,720.2万元,对新增折旧有效消化后仍具有较好的经
营业绩。但如果公司新增产能不能够获得预期的市场销售规模,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高生产工艺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扩充适销对路产品的生产能力,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加快推广新产品,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数额预计将大幅增加,进一步充实资本金,大幅提升公司资金实力以及发展后劲。
(二)对资产负债率及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从发行前的 10,000 万股增加到13,334万股。募集资金到位后,一方面,公司能够通过引入社会公众股股东,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另一方面能够增加公司资本金,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控制财务风险,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大幅提升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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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入到项目建成达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的盈利水平可能无法与净资产同步增长,每股盈利会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会有所下降。但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如期达产达效,将大幅增加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相应增厚每股收益,提高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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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本公司董事会将充分考虑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业务开展状况和发展前景、股利分配的法律和法规限制以及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重要因素基础上,决定是否分配股利以及分配的方式和具体数额。
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实行同股同利的分配政策,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享受股利。本公司股利分配包括现金和股份两种形式。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三)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公司不得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
润。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一)201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15年 6月 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提议对公司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本年度分配股利 1,960万元。
2015年 6月 26日,华菱精工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15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16 年 4 月 2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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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预案》,董事会提议对公司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本年度分配股利 1,560万元。
2016年 5月 29日,华菱精工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三)2016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17年 4月 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提议对公司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本年度分配股利 1,270万元。
2017年 4月 20日,华菱精工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有关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请参见“重大事项提示、六、(二)本
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四、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年)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投资收益最大化,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年)》,主要内容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且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发展目标、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目前社会外部融资环境及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确保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规划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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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之后,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方案。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监督。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本次发行完成前可供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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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服务计划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部门为证券投资部。
谢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的对外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63-7793336
传真:0563-7790
电子邮箱:xchl@xchualing.com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做出以下制度安排:
(一)为保障投资者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监事选举应实行累积投票制,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监事人选,持有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请参见“重大事项提示、六、(二)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三)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制定实施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四)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公司制定实施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五)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和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
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制定实施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六)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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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权益,公司制定实施了《信息披露制度》。
(七)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实施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对公司(含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标的在 500万元以上的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一)采购合同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铸铁毛坯件、各类钢材、矿石等。公司通常与主要供应商只签订框架性采购协议,不签订包含具体采购产品种类、规格、数量、价格等采购标的信息的采购合同。供应商具体供货的品名、数量、价格及供货时间以公司的订单为准。公司每周通过电子邮件订单或者其他书面形式下达采购需求计划与采购订单,供应商在 24 小时以内或公司订单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供需双方达成一致后按照订单执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披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供应商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1、2017年 1月 1日,广州华菱与广州市御威五金机电有限公司签订《采购
合同》,就采购价格、订货、交货期、交货、验收、付款方式、模具、索赔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约有效期为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月 31日。
2、2017 年 1 月 4 日,华菱精工与华友运输签订《货物公路运输合同》,就
双方的权利义务、运输期限、运输费用与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合约有效期为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3、2017年 1月 6日,广州华菱与广州奥隆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价格、
订货、交货期、交货、验收、付款方式、模具、索赔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
合约有效期为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月 31日。
4、2017年 1月 6日,发行人与溧阳南祥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
约定供货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运输费用由溧阳南祥贸易有限公司承担,结算方式为每月 12日、28日支付货款,且需保证发行人对钢材的质量及要求。
5、2017年 1月 6日,安华机电与溧阳南祥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
同》,约定供货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运输费用由溧阳南祥贸易有限公司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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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结算方式为每月 12日、28日支付货款,且需保证安华机电对钢材的质量及要求。
6、2017年 1月 9日,发行人与溧阳市华隆物资有限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
同》,约定供货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运输费用由溧阳市华隆物资有限公司承担,结算方式为每月 12日、28日支付货款,且需保证安华机电对钢材的质量及要求。
7、2017年 1月 9日,安华机电与溧阳市华隆物资有限公司签订《钢材购销
合同》,约定供货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运输费用由溧阳市华隆物资有限公司承担,结算方式为每月 12日、28日支付货款,且需保证安华机电对钢材的质量及要求。
8、2017 年 3 月 1 日,华菱精工与华晟金属签订《采购合同》,就华菱精工
向其采购铸铁达成协议,并就价格、交货方式、包装要求、质量标准、货物验收等进行了约定。
9、2017 年 3 月 2 日,安华机电与华晟金属签订《采购合同》,就安华机电
向其采购铸铁达成协议,并就价格、交货方式、包装要求、质量标准、货物验收等进行了约定。
10、2017 年 5 月 8 日,安华机电与上海鸿贾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
购销合同》,就安华机电 2017 年 6-8 月热轧卷的采购达成远期交付合约,约定每月发货量为 1500吨,含税价格为 3130元,合约总价值 1408.5万元。
(二)销售合同
公司与客户三菱机电、东芝电梯、中山蒂森、华升富士达等通常只签订框架性协议,不签订包含具体产品种类、规格、数量、价格等销售标的信息的销售合同。公司具体供货的品名、图号、规格尺寸、单件重量、数量、价格及供货时间均以客户的供应商管理平台或电子邮件订单为准,公司每天两次通过三菱机电、东芝电梯、蒂森克虏伯等客户的供应商管理平台、电子邮件查询客户下达的采购需求计划,若接受客户条件则按照订单供货。公司与上海三菱通常不签订框架性协议,以上海三菱的供应商管理平台订单组织生产供货。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正在履行的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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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 年 4 月 29 日,江苏爱美森木业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福沃
德签订合同编号为 AMS-2015-GZY-001号《订购合同》,江苏爱美森木业有限公司向福沃德订购 100m3 木材干燥窑 33套、400m3木材干燥窑 1套、500m3木材干燥窑 1套、600m3木材干燥窑 1套、700m3木材干燥窑 1套,总价合计 1,121.9
万元(含税)。
2、2015年 10月 19日,恒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买方)与江苏爱美森
木业有限公司(使用方)、福沃德(卖方)签订一期《设备订购三方协议》,约定就上述合同编号 AMS-2015-GZY-001号《订购合同》,恒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江苏爱美森木业有限公司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由恒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上述设备部分买卖款项,再将该设备租赁予江苏爱美森木业有限公司使用。
合同约定使用方已支付卖方 673.14万元,卖方已开具 679.64万元发票予使用方,
发票与付款差额部分由使用方付款给卖方,剩余未开票部分 442.26 万元由买方
按合同进度付款。
3、2015年 10月 19日,恒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买方)与江苏爱美森
木业有限公司(使用方)、福沃德(卖方)签订二期《设备订购三方协议》,买方向卖方购买木材干燥窑 38套(34套 100m3 、400m3、500m3、600m3、700m3 各
一套),总价 1,146.47万元。
4、2015年 12月 30日,华菱精工与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签订《制造
和供应框架协议》,就 2016年向华菱精工采购的产品按识别号、产品名称与规格、单价、交付、质量保证等条款进行了详细的约定,协议期限约定,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16年 12月 31日,到期自动续约一年。
5、2016年 5月 17日,安华机电与三菱机电签订《购买基本合同》,该合同
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至长期,三菱机电根据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安华机电下达《订单》。
6、2016 年 11 月 1 日,广州华菱与蒂森电梯有限公司签署了框架性《采购
合同》,就供货范围、供货价格、交货期、产品定价、开票与付款、质量保证、产品验收、质保期、违约责任等达成协议。该合同有效期为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2017年 10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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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6年 12月 18日,华菱精工与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产品
采购合同》、《质量保证协议书》,框架协议,约定产品销售的价格原则上由双方每年商定一次。
8、2016年 12月 29日,华菱精工与华升富士达签订《产品订购年度合同》,
就产品名称、零件编号、单位、单价、交货、支付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达成协议。
9、2017 年 1 月 11 日,华菱精工与曼隆蒂森克虏伯电梯有限公司签订《采
购合同》,就供货范围、供货价格、交货期、产品定价、质量保证、产品验收、质保期、违约责任等达成协议。
10、2017年 2月 20日,华菱精工与日立楼宇设备制造(天津)有限公司签
订《供货协议书》,就补偿缆的采购达成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从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3月 31日。
11、2017年 8月 23日,华菱精工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
购销(加工)合同》。就对重铁具体规格、供货价格、交货方式及时间、交货地点、结算方式、验收检查、质量保证、知识产权等达成框架协议,具体规格、数量以当月采购订单或电话联系为准,合同有效期为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12月 31日。
12、2017 年 9 月 7 日,华菱精工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
购销(加工)合同》。就 25#箱、补偿缆、重块组件具体规格、供货价格、交货方式及时间、交货地点、结算方式、验收检查、质量保证、知识产权等达成框架协议,具体规格、数量以当月采购订单或电话联系为准,合同有效期为 2017 年8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13、2017 年 9 月 7 日,安华机电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
购销(加工)合同》,就 30#箱箱内种类、供货价格、交货方式及时间、交货地点、结算方式、验收检查、质量保证、知识产权等达成协议,具体规格、数量以当月采购订单或电话联系为准,合同有效期为 2017年 8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31日。
(三)短期借款合同及被担保合同
1、股份公司作为借款人的短期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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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
2017年 9月 6日,黄业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RB1XX2017001),约定黄业华在最高额 12,000万元内为发行人在 2017年 9月 6日至 2019年 9月 6日期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抵押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以股份公司作为抵押人的抵押合同。
2、子公司作为借款人的短期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1)借款合同
(2)抵押合同
序号签署时间合同编号
抵押
财产
抵押人债权人抵押债权
1 2015-11-12 ZDLXX 2015008
郎国用(2009)第365号、
房地权证郎溪字第
01467、01468、
04175、04176号
安华机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2015-11-02至2017-11-01期间发行人在3,700万元最高限额内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序号
贷款
银行合同编号期限
金额
(万元)利率担保
方式
担保合同
编号
担保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LLXX 2016.11.21-20
17.11.20 1,500 4.35%抵押担保
ZDLXX 安华机电ZDLXX2017002
安华机电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LLXX2017 2017.05.08-20
18.05.07 2,000 4.35%抵押担保 ZDLXX2015华菱精工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LLXX2017 2017.09.11-20
19.09.10 2,500 4.99%
黄业华个人担保
ZRB1XX2017001
黄业华
序号借款人
贷款
银行合同编号期限
金额
(万元)利率
担保方式担保合同编号担保人1 福沃德
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4-
2017.10.23 500 7.2%
抵押担保0022014100010014
福沃德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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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4-10-09 00220141 00010014
郎国用(2012)第511号、
房地权郎梅第02376、
02377号
福沃德
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10-09至2017-10-08福沃德在500万元最高贷款余额内与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3 2017-05-08 ZDLXX 2017002
郎国用(2009)第268号、
房地权郎梅字第61750号安华机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2017-05-08至2019-05-08华菱精工在1,200万元最高限额内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四)长期借款合同
2017年 2月 15日,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融资担保公司”)、发行人、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签订《借款合同》,郎溪县人民政府设立专项产业引导基金 1,500万元,用于发行人智慧立体停车库项目,通过融资担保公司投放,先拨款 800万,发行人向融资担保公司借款 800万元,借款期限为 5年,以融资担保公司资金转入发行人账户日期为准计算期限,借款利息为零,且发行人五年后还本。
(五)增资扩股协议及补充协议
1、发行人(乙方)及公司主要股东黄业华、蒋小明、薛飞三人(丙方)于
2012年 5月 4日与九鼎投资(甲方)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
《补充协议(一)》中的主要条款如下:
第一条经营业绩【已经补充协议(三)中第一条解除】
1.1 业绩目标
1.1.1
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的业绩目标是 2012年实现净利润叁千陆百万元(36,000,000.00元),
2013 年实现净利润肆仟叁佰万元(43,000,000 元),2014 年实现净利润伍仟贰佰万元(52,000,000.00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陆仟贰佰万元(62,000,000.00元)。
第二条退出【已经补充协议(二)中第二条解除】
2.1 退出安排
2.1.1
除非甲方另以书面形式同意延长,本次增资完成后,如果:
(1)乙方 2014年 6月 30日前未提交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受理;或者
(2)乙方 2015年 12月 31日前没有完成挂牌上市;或者
(3)乙方及/或丙方出现任何对上市造成实质性障碍的变化,致使 2014年 6月 30日前提交发
行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受理或 2015年 12月 31日前完成挂牌上市的目的无法实现。
甲方有权选择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后要求乙方及/或丙方购买甲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乙方股权。乙方及/或丙方承诺予以受让,乙方及/或丙方受让价款按如下规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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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乙方实现本协议 1.1条所约定业绩目标,受让价款=甲方投资款贰仟万元(20,000,000.00
元)*(1+6%)n;
(2)若乙方未实现本协议 1.1 条所约定业绩目标,受让价款=甲方投资款壹仟万元
(20,000,000.00元)*(1+同期银行贷款利率)n–甲方持股期间所获现金分红;
2.1.2
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除协议各方一致同意以外,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其他方投资、经营任何
与乙方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关的其他业务或企业;或者
(2)除因不可抗力或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履行或
不能履行其管理控制公司的义务;或者
(3)乙方和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诚信问题,尤其是在本协议签署后以防出现甲方不知情的一
年内累计超过人民币壹佰万(100万)以上的账外销售收入时;或者
(4)乙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他们的关联公司进行有损于乙方或者甲方的重大交易或
重大担保行为,给乙方造成一年内累计 300万元以上损失的;或者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
(6)若乙方满足投资人认可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发行上市条件,且甲方同意上市的
情况下,而乙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同意进行首次公开发行;或者
(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严重违反乙方章程、增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的有关规定,违规经营致
使甲方受到一年内累计超过 300万元以上损失的。
则甲方有权选择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后要求乙方及/或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乙方股权,乙方及/或丙方承诺予以受让,受让价格应保证甲方本次投资的年复合投资收益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25%),具体按照以下公式确定:
受让价款=甲方投资款贰仟万元(20,000,000.00 元)*(1+25%)n–甲方届时因转让部分乙方
股权所取得的收入。
2.2 其他
2.2.1
如果乙方和/或丙方不能按照上述第 2.1条要求受让甲方所持股权,乙方和丙方应当在回购期满
之日起三十(30)日内将乙方全部可分配利润一次性全部分配给全体股东,丙方应当将得到的
全部利润支付给甲方。
2.2.2
如果乙方和丙方不能按照上述第 2.1条要求受让甲方所持股权,甲方还可以选择向第三方转让
股权,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和丙方,丙方对甲方所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甲方按照本款约定向第三方转让股权和分得利润的实际所得少于根据上述第 3.1条约定甲方应得
款项的差额,由乙方和丙方予以补足。
2.2.3 甲方按照第 2.2.2 条的约定对外转让股权,或者甲方变成乙方第一大股东后对外转让股权,则
不受增资扩股协议中关于股权转让约定的限制。
2.2.4
甲方对外转让其持有的乙方股权时,甲方可以选择决定本补充协议约定的甲方权利及其他相关条款延续至受让方,其他各方须予以配合,如果其他各方不予配合,甲方可以自行继续行使该等权利,也可以将该等权利授权给受让方直接行使。
2.2.5
如果甲方因乙方在 2014年 6月 30日前未提交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受理而退出,且在甲方退出后一年内乙方提交了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且最终上市成功,甲方因此存在机会损失的,乙方和丙方须在乙方上市日起第 13 个月月末对甲方予以补偿,补偿金额为假设甲方继续持有乙方股票直至可流通后第三个交易日末的市值减去甲方提前退出实际获得的资金。
第三条特别条款的效力【已经补充协议(二)中第二条解除】
3.1
鉴于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将尽快启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工作,为符合有关境内上市的审核要求,各方一致同意,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的有关约定自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正式申报材料时自动失效;若乙方中止或放弃上市计划,或者乙方上市申请被否决,或者乙方上市申报材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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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被撤回,或者上市文件提交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尚未取得证券监管机构核准上市的批文,则该等条款的效力即自行恢复,且对失效期间的甲方的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相应权益具有追溯力,有关期间自动顺延。甲方根据上市申报进度等情况书面同意暂缓前述权利自动恢复除外。
3.2 鉴于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将尽快启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工作,为符合有关境内上市的
审核要求,各方一致同意,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的有关约定可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妥善处理。
第四条上市奖励【已经补充协议(二)中第四条解除】
4.1 若乙方实现本补充协议 1.1.1条所约定的业绩目标,奖励的金额=[本次增资后乙方 3%股权在乙
方上市一年内的平均市值-柒佰玖拾伍万元(7,950,000.00元)]*百分之四十(40%);
4.2
若乙方未实现本补充协议 1.1.1条所约定的业绩目标,奖励的金额=[本次增资后乙方 5%股权在
乙方上市后一年内的平均市值-壹仟叁佰贰拾伍万元(13,250,000.00元)]*百分之四十(40%);
上市奖励须在乙方挂牌交易之日起两年内支付完毕。丙方可以选择以现金或同等价值的股权支付上述奖励。
第五条甲方关联基金对乙方的增资【已经补充协议(二)中第四条解除】
5.1
乙方承诺,在本次增资完成之日起就是(90)日起,甲方可以通过其关联基金(指昆吾九鼎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投资基金,下城“拟增资关联基金”)以现金形式向乙方增资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元)(下称“增资款”),占增资后乙方注册资
本的百分之十二(12%)。增资扩股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涉及甲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均适用于参与后续增资的家纺关联基金。在后续增资的投资协议中应纳入作为甲方关联基金的权利、义务。乙方及丙方承诺,对于甲方关联基金按本协议约定退出的后续增资要求无条件配合,及时配合甲方关联基金办理投资协议签署、划款前提准备、工商变更。
2、公司(乙方)及公司主要股东黄业华、蒋小明、薛飞三人(丙方)于 2016
年 10月 27日与九鼎投资(甲方)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
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补充协议(二)》中的主要条款如下:
第二条解除条款
2.1 各方确认,自乙方向证监会递交本次上市申请材料之日起,甲方同意乙方、丙方不再承担补充
协议(一)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义务。
第三条特别条款的效力【已通过补充协议(三)中第一条解除】
3.1
各方确认,若乙方终止或放弃上市计划、或者乙方上市申请被否决、或者乙方上市申报材料被撤回,则自终止之日、放弃之日、否决之日、撤回之日起:本补充协议自动失效,退出条款自动恢复效力;相关主体继续承担该条款项下的责任与义务,且甲方对本补充协议豁免乙方、丙方承担责任与义务期间的该条款项下的相应权益具有追溯力;有关期限自动顺延或届时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2
自上述任一情况发生之日起,乙方须在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选择自上述任一情况发生之日起,要求乙方及/或丙方购买甲方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乙方股权。乙方及/或丙方承诺予以受让,乙方及/或丙方受让价款按如下规则计算:
受让价款=贰仟万元(20,000,000元)*(1+同期银行贷款利率)n-甲方持股期间所获现金分红;其中公式中,n 代表甲方持有股权的时间,时间从甲方增资款汇到乙方验资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到甲方收到所有受让价款之日结束(n精确到月,如两年三个月 n=2.25)。
第四条其他事项
4.1 各方确认,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从未、将来亦不会依据补充协议(一)第五条约定的内
容行使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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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各方确认、补充协议(一)第四条约定的奖励条款不再执行。
4.3 除上述约定外,各方同意,已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一)中凡与监管部门关于上
市的明文要求不一致的约定,均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全部解除。
3、2017年 5月,公司(乙方)及公司主要股东黄业华、蒋小明、薛飞三人
(丙方)与九鼎投资(甲方)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之补充协
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
补充协议(三)的主要条款如下:
第一条解除条款
1.1 各方确认,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同意完全终止补充协议(一)的继续履行,即各方
不再基于补充协议(一)的条款约定追究/主张相互的法律责任。
1.2 各方确认,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同意解除补充协议(二)中第三条“特殊条款的效力”
的相关约定。
第二条其他事项
2.1
除非本补充协议另有所指,否则本补充协议所使用的词语在本补充协议中的含义与增资扩股协议中的定义一致。如果本补充协议与增资扩股协议、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不一致
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其他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有关事宜,适用增资扩股协议的约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与九鼎投资签订的对赌协议均已解除,亦不存在以发行人为对赌对象的相关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除九鼎投资外,发行人其他股东均为自然人股东,并未与发行人签订含有对赌条款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条款的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九鼎投资均同意解除对赌协议和其他类似特殊安排条款的协议或条款,不存在股东与发行人为对赌对象的相关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技术合作协议
2016 年 11 月 10 日,发行人与北京精驳机械有限公司签订《立体智能停车库项目技术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共同合作立体智能停车库项目,合作期限为十年。
项目合作期间,北京精驳机械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提供立体智能停车库项目技术,发行人负责产品生产、销售,发行人根据智能停车库产品年销售净利润金额的10%向北京精驳机械有限公司支付技术费用,精驳机械研发的技术成果归属发行人。
(七)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
2016 年 11 月 21 日,发行人与中国中投证券签订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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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主承销协议》,委托中国中投证券为其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唯一主承销商,承担本次股票发行承销的相关工作。
2016 年 11 月 21 日,发行人与中国中投证券签订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中国中投证券担任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
三、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情形。
四、诉讼及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
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涉及发行人的非重大的未决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 8月 12日,因购买的 ProfileCut25001.900PpkS数控精细等离子无
限回转型钢切割机在试用期间未能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以及卖方未完全履行售后维护义务,安华机电向郎溪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1)解除与被
告常州亚泰焊割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年 1月 20日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2)
被告常州亚泰焊割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原告货款 2,680,000 元并自 2016 年 6 月 6日起至被告实际退款之日止按年利率 6%赔偿原告利息损失;(3)被告在履行前
第二项退款义务后自行到原告处拉回 ProfileCut25001.900PpkS数控精细等离子
无限回转型钢切割机一台套。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除上述诉讼请求外,发行人无其他具有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核心人员均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
司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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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黄业华 薛飞 葛建松


蒋小明 王方 黄超


陈凯 陈凤旺 孙燕红

全体监事签名:
吴正涛 饶思平 张强

未担任董事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谢军 张永林 刘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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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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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佘飞飞


保荐代表人:
李强



丁会来


总 裁:
胡长生


董事长:
高涛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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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利国

经办律师:
郭昕
办律师:
秦桥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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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 XYZH/2016BJA80295 号《审计报告》、XYZH/2016BJA80299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16BJA80307号关于净资产的《审计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 XYZH/2016BJA80297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XYZH/2016BJA80295 号《审计报告》、XYZH/2016BJA80299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16BJA80307号关于净资产的《审计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 XYZH/2016BJA80297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叶韶勋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克东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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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郁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婷婷

签字注册会计师:
汤加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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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数据与本机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
叶韶勋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_
张克东 陈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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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家望

资产评估师:
尚赤

资产评估师:
胡文胜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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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上述文件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文件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
三、文件查阅地址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赴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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