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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5-22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HUIFA FOODSTUFF CO.,LTD.
(诸城市舜耕路 139 号;诸城市舜德路 15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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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
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
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
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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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惠发投资承诺:
自惠发食品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惠发食品股份,也不由惠发食品回购该股份。惠发食品股票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惠发食品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
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惠发食品股份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惠增玉先生、赵宏宇女士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在
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且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在公司的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二)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李衍美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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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股东正和昌投资、弘富投资、黄娟承诺:
自惠发食品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中心/本人
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惠发食品的股份,也不由惠发食品回购该等股
份。
(三)控股股东惠发投资的其他股东承诺
持有惠发投资股份的公司副总经理郑召辉(实际控制人关联人)、赵瑞霞(实
际控制人关联人)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锁定
期届满后,且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
法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
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
行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
份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在公司的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上述承诺。
持有惠发投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庆玉、宋彰伟、
魏学军、刘玉清、张英霞、王瑞荣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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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
锁定期届满后,且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
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
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在公司的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上述承诺。
(四)未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
作出上述承诺的主体承诺:若本人/本公司/本中心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
公司/本中心持有的惠发食品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惠发食品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惠发食品所有,
本人/本公司/本中心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上述收益支付到惠发食品指定账户;
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惠发食品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
本中心将依法向惠发食品或其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惠发投资承诺:
所持惠发食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公司因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
收益、惠发食品股票价格波动等原因,在不影响对惠发食品控制权以及不违反本公
司在本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前提下依法减持惠发食品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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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称“老股”);减持价格不低于惠发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须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惠发食
品老股数量的 10%;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
减持;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实际控制人惠增玉先生、赵宏宇女士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因自身资金需求、实现
投资收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原因,在不影响对公司控制权以及不违反本人在本
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前提下依法减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以下称“老股”);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老股数量的 10%;可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时,将提前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本人不因在公司的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二)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李衍美承诺:
本人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因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
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原因,在不违反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的前提下依法减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称“老股”);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合计减
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老股数量的 10%;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东正和昌投资、弘富投资承诺:
自所持惠发食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遵守相关证券监管规则且不违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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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本中心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原因减持所
持有的惠发食品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称“老股”);减持价格不低
于惠发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合计减
持数量不超过本中心持有惠发食品老股数量的 100%;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
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
作出上述承诺的主体承诺:若本人/本公司/本中心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
公司/本中心持有的惠发食品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惠发食品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惠发食品所有,
本人/本公司/本中心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上述收益支付到惠发食品指定账户;
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惠发食品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
本中心将依法向惠发食品或其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三、稳定股价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
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作相
应调整),公司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
义务。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为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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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
份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
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
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单次用以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20%,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如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上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
的,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在本年度内公司可无需再履行回购股份稳定股价
的义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当采取公司回购股份的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毕仍然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
件,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
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
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披露股份增持计划。在公司
披露股份增持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计划。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单次用以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如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出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股份增持稳定股价的,
则单一年度用以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金额;
超过上述标准的,在本年度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无需再履行增持公司股份
稳定股价的义务。
3、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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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公司股票
当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均实施完毕仍然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 10 个交易日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披露股份增
持计划。在公司披露股份增持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始实施
增持计划。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以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如一个会计年度内多
次出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股份增持稳定股价的,则单一年度用以增持股份的
资金金额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
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在本年度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
无需再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稳定股价的义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及公司新聘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照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原则;
且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三)股价稳定措施终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股价稳定措施实施
完毕,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
2、继续实施股份回购或增持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四)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公司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未采取上述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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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其增持
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其增持义
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予
以扣留,直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稳定股价的方案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发行人就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如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
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的 30 日内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本公
司股票发行价格和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作相应
调整。
如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日内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
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
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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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如惠发食品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人将在相关事实被
中国证监会认定或处罚决定后的 30 日内督促惠发食品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并在惠
发食品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的相关议案中投赞成票;且本公司/本人将
依法回购已转出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
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遇除权除息等事项,则回购价格相应调整,回
购股份包括已经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
如惠发食品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则将在惠发食品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
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惠发食品处获得股东分红,且不得转让本公司
/本人持有的惠发食品的股份,直至本公司/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者赔
偿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日内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且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
让(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四)中介机构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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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
损失。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
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证据证明其没有过错的情形除外。
发行人审计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正源和信资
产评估公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利润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6 日通过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为兼顾新老
股东利益,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如下: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值,且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审计机构
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百分之十五。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购买资
产或设备、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
且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事项。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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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
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此外,公司还制定了《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2015-2017)》,并经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的下列风险
(一)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丸制品、肠制品、油炸品和串制品等速冻调理肉制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上述产品属于人们日常饮食生活的快速消费品。如果公司产品出现食品
质量安全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受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甚至面临刑事处罚,公
司将承担赔付责任,声誉和经营业绩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如果速冻调理
肉制品行业其他企业出现严重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可能导致整个行业形象和消费
者购买信心受损,对行业持续增长产生一定抑制作用,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速冻调理肉制品行业经过最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市场份额呈现逐年集中的趋
势,行业内的大型企业已从最初的低价竞争为主,开始转向以产品质量、品牌、销
售渠道、研发实力为主的综合实力竞争,并纷纷开始投资进行产能扩张和市场布局。
此外,三全食品、思念食品等传统的速冻米面食品企业和众多的中小企业也涉足速
冻调理肉制品行业,且不断有新的竞争者加入抢占市场份额。因此,速冻调理肉制
品行业的竞争有逐渐加剧的趋势。如果公司不能抓住行业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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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大生产规模、提高研发能力、加强销售网络建设,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
影响。
(三)第三方付款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存在第三方付款的情况。第三方付款发生时,如果经
销商未将第三方付款人提前交由公司备案或通知公司,公司不能及时取得付款方或
代付款方的确认,在公司预收款发货模式下,会导致公司不能按客户要求发货,影
响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如果款项性质不能准确确认,容易导致公司款项、应收应
付项目的混乱,加大公司财务管理的难度。
(四)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净资产将同比大幅增长。由于从募集资金投入到项
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将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
长,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五)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折旧、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增加导致利润
下滑的风险
未来,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公司将新增较高的固定资
产折旧。此外,此次募集资金项目涉及营销网络,建成投入运营后公司将新增较高
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初期产生的收入及利润较少,可
能无法弥补当期新增的折旧及费用,因此公司在项目前期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
险。项目进入稳定运营期后,如果实现的收益不能达到预期水平,新增固定资产折
旧、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也会较大程度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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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公开发行股
发行数量及比例 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公司
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 **元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16 年度
发行市盈率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4 元/股(按照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照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预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相结合的方
发行方式
式发行,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发行对象 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
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额 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3,300 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478.00 万元
律师费用:242.45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手续费用:11.65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43.87 万元
发行费用合计:4,575.97 万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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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 中文名称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 英文名称 Shandong Huifa Foodstuff Co.,Ltd.
(三) 注册资本 9,000万元
(四) 法定代表人 惠增玉
(五) 成立日期 2005年2月2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日期:2012年6月25日
(六) 住 所 诸城市舜耕路139号;诸城市舜德路159号
(七) 邮政编码 262200
(八) 联系电话 0536-6175931
(九) 传 真 0536-6175931
(十) 互联网址 http://www.huifafoods.com
(十一) 电子信箱 sdhfdb@163.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山东惠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截至 2012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净资产 223,149,563.93 元
为基础,折为股本 9,000 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发起人按出资比例共
享。2012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取得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37070040000940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为公司前身惠发有限的六名股东,即山东惠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惠发投资”)、惠增玉、李衍美、正和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昌投
资”)、北京弘富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富投资”)、黄娟,
各发起人以其持有的截至 2012 年 4 月 30 日有限公司的权益额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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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发行人股本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为 9,000 万元,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公司自整体变更设立以来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发行人股本中不存在国有股份
或外资股份,各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惠发投资 3,846.30 42.74
2 惠增玉 2,381.89 26.46
3 李衍美 1,467.95 16.31
4 正和昌投资 591.94 6.58
5 弘富投资 591.94 6.58
6 黄 娟 119.98 1.33
合 计 9,000.00 100.00
(二)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惠增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26.46%的股份,同时还持
有公司控股股东惠发投资 79.91%的股权。此外,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李衍美女士为
惠增玉先生的母亲,直接持有本公司 16.31%的股份;惠增玉先生的配偶赵宏宇女
士持有惠发投资 10.00%的股权,惠增玉先生的妹夫郑召辉先生持有惠发投资 1.04%
的股权,惠增玉先生的妻妹赵瑞霞女士持有惠发投资 0.78%的股权。
本公司股东正和昌投资和弘富投资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正和昌投资高级管理人
员谢国满的配偶艾河为弘富投资有限合伙人。正和昌投资和弘富投资分别持有公司
6.58%的股份。
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
自愿锁定的承诺”。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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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速冻调理肉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速冻丸类制品主要产品包括鸡肉丸、鱼丸、四喜丸子等产品,肠类制品包
括亲亲肠、桂花肠、腰花肠等产品,油炸类包括鱼豆腐、五福脆、甜不辣等产品,
串类制品包括川香鸡柳、骨肉相连等产品,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大型速冻调理肉制
品生产基地。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产品以经销商模式销售为主,商超模式和终端直销模式为辅。主要零售市
场渠道以现代农贸批发市场销售及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现代零售终端为主,业务
市场为学校、医院等机关单位食堂、餐饮酒店等。
(三)主要原材料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肉类、粉类、鱼糜等。山东省为农业大省,诸城市
为国内重要的农产品集散基地,公司周边区域畜牧业和屠宰工业发达,为原材料供
应提供了充足的保障,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目前速冻调理肉制品行业内企业众多,市场集中程度较低,每家企业所占市场
份额都较为有限,行业内没有形成全国性的垄断企业,市场份额较大的企业主要为
本公司、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海霸王(汕头)食品有限公司、海欣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等。
根据中国医药报的数据显示,2014 年,全国规模以上速冻食品加工企业主营
业务收入 782.28 亿元(数据来源:《中国医药报》之《冷冻食品:产品创新 维
度拔高》,2015 年 9 月 24 日第 007 版)。公司所处行业为速冻食品行业下的速冻调
理食品行业,公司 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约为 9.8 亿元,以此估算,2014 年公司在
国内速冻食品行业的市场占有率约为 1.25%。
五、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
本公司各项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明晰,公司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房
屋、机器设备和商标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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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表:
权属 面积 取得 使用权
证书号 位置 性质
单位 (平方米) 方式 终止日期
诸国用(2015)
25,155 舜王街道小荣村 工业 出让 2065-5-17
第 03028 号
诸国用(2015) 诸城市舜王街道
5,906 工业 出让 2065-5-10
第 03029 号 小荣村
诸国用(2015) 诸城市历山路以
6,467 工业 出让 2065-4-29
第 03030 号 南、诸冯街东侧
诸国用(2015) 诸城市历山路
20,000 工业 出让 2061-2-21
第 03033 号 24 号
惠发 诸国用(2012) 诸城市舜耕路
26,668 工业 出让 2056-5-23
食品 第 03034 号 139 号
诸国用(2012) 诸城市舜耕路
26,668 工业 出让 2056-12-29
第 03035 号 139 号
诸国用(2012) 诸城市舜德路东
60,000 工业 出让 2060-12-08
第 03036 号 段北侧
诸国用(2012) 舜王街道诸冯社
20,000 工业 出让 2060-10-11
第 03037 号 区
诸国用(2012)第 诸城市舜耕路东
33,334 工业 出让 2062-09-02
03045 号 段北侧
诸国用(2012) 安五路贾悦镇赵
32,273 工业 出让 2058-12-25
和利 第 06008 号 古庄段西侧
发展 诸国用(2012) 安五路贾悦镇赵
30,129 工业 出让 2058-12-25
第 06009 号 古庄段西侧
诸国用(2011)
20,000 枳沟镇乔庄村 工业 出让 2060-08-18
第 05002 号
新润 诸国用(2012) 枳沟镇小埠头村
32,215 工业 出让 2059-07-28
食品 第 05001 号 西侧
诸国用(2013)
13,821 枳沟镇乔庄村 工业 出让 2063-02-06
第 05002 号
(二)房屋产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房屋建筑物具体
情况如下表:
建筑面积 取得
所属单位 证书号 坐落地址
(平方米) 方式
鲁潍房权证诸城市字第
628.53 诸城市舜耕路 139 号 自建
031916 号
鲁潍房权证诸城市字第
惠发食品 13,303.89 诸城市舜耕路 139 号 自建
031917 号
鲁潍房权证诸城市字第
1,302.55 诸城市舜耕路 139 号 自建
0319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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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潍房权证诸城市字第
74,627.78 诸城市舜德路 159 号 自建
032974 号
鲁潍房权证诸城市字第
29,121.74 诸城市历山路 60 号 购买
032989 号
鲁潍房权证诸城市字第
18,345.98 诸城市舜耕路 139 号 自建
032990 号
鲁潍房权证诸城市字第
9,902.32 诸城市舜耕路 139 号 自建
032991 号
房权证开发区私字第
40,867.20 诸城市舜德路 159 号 自建
00013 号
房权证开发区私字第
10,376.58 诸城市历山路 24 号 购买
00037 号
房权证开发区私字第
8,969.05 诸城市历山路 26 号 自建
00041 号
房权证开发区私字第
6,452.50 诸城市舜德路 159 号 自建
00042 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 青岛市城阳区长城南
65.68 购买
201437791 号 路 6 号 4 号楼 607
青房地权市字第 青岛市城阳区长城南
46.07 购买
201437616 号 路 6 号 4 号楼 508
青房地权市字第 青岛市城阳区长城南
53.23 购买
201437793 号 路 6 号 4 号楼 802
青房地权市字第 青岛市城阳区长城南
46.07 购买
201437754 号 路 6 号 4 号楼 804
青房地权市字第 青岛市城阳区长城南
46.07 购买
201437758 号 路 6 号 4 号楼 808
青房地权市字第 青岛市城阳区长城南
46.07 购买
201437637 号 路 6 号 4 号楼 806
青房地权市字第 青岛市城阳区长城南
46.07 购买
201437775 号 路 6 号 4 号楼 809
青房地权市字第 青岛市城阳区长城南
53.78 购买
201437720 号 路 6 号 4 号楼 810
青房地权市字第 青岛市城阳区长城南
2,071.39 购买
201437640 号 路 6 号 12 号楼 101
鲁潍房权证诸城市字第 贾悦镇赵古庄东村南
14,347.48 自建
030938 号 楼子路 1 号
鲁潍房权证诸城市字第 贾悦镇赵古庄东村南
和利发展 20,293.92 自建
030939 号 楼子路 1 号
鲁潍房权证诸城市字第 贾悦镇赵古庄东村南
4,437.20 自建
030940 号 楼子路 1 号
诸城市房权证枳沟镇私 诸城市枳沟镇 206 国道
9,751.04 自建
字第 00104 号 乔庄段南侧
新润食品
诸城市房权证枳沟镇私
4,065.17 枳沟镇乔庄村 自建
字第 0017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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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标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拥有 315 项注册商标的合法所有
权,其中公司本部 279 项,和利发展 27 项,润农发展 9 项。
(四)专利技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获得的主要专利技术情况如下:

专利号 类型 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权人

1 ZL201210282009.7 发明专利 一种肉糜面条 2012.08.09 2014.02.26
一种夹心鱼肉烤肠及其加
2 ZL201210280366.X 发明专利 2012.08.08 2014.02.26
工方法
3 ZL201310678255.9 发明专利 一种栗子香肠及其加工方法 2013.12.14 2015.02.25
4 ZL201310678256.3 发明专利 糯米口味的麻吉烧制作方法 2013.12.14 2015.02.04
5 ZL201310678234.7 发明专利 鱼卵饼的制作方法 2013.12.14 2015.03.25
一种鱼卵馅包心丸及其制作
6 ZL201310678242.1 发明专利 2013.12.14 2015.04.22
方法
一种鱼糜制品及其两段油炸
7 ZL201310678241.7 发明专利 2013.12.14 2016.04.20
加工方法
8 ZL201310678253.X 发明专利 一种蟳丝豆腐及其制作方法 2013.12.14 2016.04.27
一种香菜牛肚丸及其制作方
9 ZL201410319803.3 发明专利 2014.07.08 2016.04.27

10 ZL201410319796.7 发明专利 油炸夹心豆泡及其制作方法 2014.07.08 2016.04.27
惠发食品
11 ZL201310678232.8 发明专利 猪肉肠及其加工方法 2013.12.14 2016.04.27
12 ZL201310678248.9 发明专利 鸡骨泥烤肠及其加工方法 2013.12.14 2016.04.20
13 ZL201310678237.0 发明专利 一种油豆腐的制作方法 2013.12.14 2016.04.20
一种以粘玉米和奶酪做馅的
14 ZL201310678244.0 发明专利 2013.12.14 2016.04.20
包心肉丸的制作方法
15 ZL201310678246.X 发明专利 一种夹心鱼豆腐的制作方法 2013.12.14 2015.05.20
可延长保质期的即食水煮鱼
16 ZL201310678257.8 发明专利 2013.12.14 2015.09.23
糜制品及其制作方法
17 ZL201310678235.1 发明专利 香芋鱼卷的制作方法 2013.12.14 2015.09.16
18 ZL201410319798.6 发明专利 红豆夹心鸡排及其制作方法 2014.07.08 2016.05.11
19 ZL201310678236.6 发明专利 生鲜牛肉肠及其制作方法 2013.12.14 2016.02.17
20 ZL201310678243.6 发明专利 罗勒味早餐肠及其制作方法 2013.12.14 2016.01.27
一种香菜牛肚丸及其制作方
21 ZL201410319803.3 发明专利 2014.07.08 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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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实用新型
22 ZL201620359611.X 一种肉丸自动生产线 2016.04.26 2016.09.07
专利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租赁
①惠发小厨(北京)、赶山网、云赢网络租赁惠增玉房产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惠发小厨(北京)、赶山网、云赢网络因经营需要向实
际控制人惠增玉先生租赁房屋,租赁费用严格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租赁情况具体如
下:
单位:m2;万元
租赁费用
出租 租赁资 面
承租方 租赁期限 位置 2016 2015 2014
方 产种类 积
年 年 年
惠增 惠发小厨 2013.8.15 至 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6
房产 30 10.00 10.00 10.00
玉 (北京) 2017.8.14 号院 1-13 号 1 至 2 层 02
惠增 2015.7.1 至 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6
赶山网 房产 20 0.00 7.00 --
玉 2016.6.30 号院 1 号楼 2 层 206-1
惠增 2015.7.1 至 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6
云赢网络 房产 20 0.00 7.00 --
玉 2016.6.30 号院 1 号楼 2 层 206-2
合计 10.00 24.00 10.00
发行人子公司惠发小厨(北京)、赶山网、云赢网络向实际控制人惠增玉租赁
了房产用作办公场所,租金参照周边办公楼出租的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价格
分别为每平方米 277.78 元/月、291.67 元/月、291.67 元/月,价格差异主要由
于朝向等因素造成的。
②惠发投资、惠发置业租赁公司房产
报告期内,惠发投资、惠发置业因办公需要向公司租赁房屋,租赁费用严格按
照市场价格定价,租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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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m2;万元
租赁资 租赁费用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期限 位置 面积
产种类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5.1.1 至 山东省诸城市历山
发行人 惠发投资 房产 12 0.30 0.30 --
2016.12.31 路 24 号专家公寓
2015.1.1 至 山东省诸城市历山
发行人 惠发置业 房产 45 0.50 1.00 --
2016.12.31 路 24 号专家公寓
合计 0.80 1.30 --
注:鉴于惠发置业已于 2016 年 7 月 1 日注销,公司与其签署的租赁协议终止。
惠发投资、惠发置业租赁发行人房产用作办公场所,租金参照周边办公厂房出
租的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价格分别约为每平方米 20.83 元/月、18.52 元/
月,价格差异主要由于楼层、朝向等因素造成的。
关联租赁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等内部规定。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受让土地使用权
2015 年 5 月 28 日,因经营需要,公司与惠发置业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
让合同书》,受让了惠发置业持有的 20,000m 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格经评估机构评
估为 682 万元。
(2)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借款担保
报告期内,存在控股股东惠发投资、实际控制人惠增玉先生、赵宏宇女士及关
联自然人郑召辉(惠增玉妹夫)、惠艳(惠增玉妹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关联交易。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2015 年底及 2016 年底,公司应付惠增玉先生 10 万元,为惠发小厨(北京)
租赁惠增玉先生房产应付的租金。
(三)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将房屋租赁给关联方,租赁费用
占公司管理费用及租赁收入占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的比例均较低,交易价格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未产生较大影响。
本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包括关联担保、受让关联方土地使用权,关联担保等偶
发性关联交易有效的弥补了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口,增强了公司的融资能力,受让
1-2-23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土地使用权是为了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
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较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在董事会、股东大
会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关联方回避等方面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发行人 2014 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发行人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确认,发行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前
述关联交易系因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准,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发
行人 2015 年至报告期末发生的关联交易也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情况如下表:
1-2-24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持有公 与公司
2016 年
性 年 任期起止 司股份 的其他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及兼职情况 度薪酬
别 龄 日期 的数量 利益关
(万元)
(万股) 系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助理畜牧师,曾
先后当选为潍坊市第十六届、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获得诸城市十佳政协委
董事长 2015 年 6
员、潍坊市劳动模范、1981-2011 中国食品工业卓越贡献企业家、潍坊市
惠增玉 兼总经 男 44 月至 2018 57.20 5,455.60 无
优秀青年企业家等荣誉。在速冻食品行业工作近 20 年,曾任职于诸城市
理 年6月
外贸冷藏厂,2005 年 2 月起任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惠发小厨(北京)经理、惠发投资董事长、国惠高科监事。
2015 年 6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诸城市 未在本
赵宏宇 董事 女 42 月至 2018 外贸冷藏厂,2005 年 2 月至 2010 年 8 月曾任有限公司物业部经理。现任 公司领 384.63 无
年6月 本公司董事、惠发投资总经理、国惠高科执行董事兼经理。 薪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 年出生,专科学历,诸城市第九届政
董事兼 2015 年 6 协委员。曾任职于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2008 年 2 月起在有限公司历任
宋彰伟 副总经 男 50 月至 2018 财务部经理、企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 36.04 30.00 无
理 年6月 副总经理、和利发展执行董事兼经理、润农发展执行董事兼经理、惠发投
资监事、潍坊食品谷董事。
2015 年 6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6 年出生,博士学历,2008 年至 2010
独立董
韩强 男 61 月至 2018 年在比利时联合商学院学习,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2012 年至今,担任北 8.00 -- 无

年6月 京民力健康传播中心副理事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职称,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曾先后在湖南涟源蓝天镇中学任
2015 年 6 教,在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管理系担任讲师,在湖南大学会计学院
独立董
彭桃英 女 52 月至 2018 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0 年 12 月起担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8.00 -- 无

年6月 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兼任湖南大学教授、飞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立信融惠投资董事
兼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 2015 年 6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 年出生,专科学历,电气工程师职称。
刘玉清 男 47 22.47 30.00 无
主席 月至 2018 曾任职于诸城市外贸冷藏厂,2005 年 2 月起历任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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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年6月 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惠发投资监事会主席、和利发展监事、
惠发小厨(北京)监事、惠发小厨(上海)监事。
2015 年 6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9 年起在公
高汝娟 监事 女 32 月至 2018 司历任品管部综合管理员、生产综合管理员、厂区办公室主任、品管部主 13.30 -- 无
年6月 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 年出生,专科学历。曾任职于星贸(青
2015 年 6
职工监 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05 年起在有限公司历任采购部经理、营销部副
张英霞 女 36 月至 2018 31.65 30.00 无
事 经理,工作期间曾荣获诸城市劳动模范称号。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惠发
年6月
物流监事。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 年出生,专科学历,诸城市第十七届、
2015 年 6
副总经 十八届人大代表。2006 年起在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庆玉 女 35 月至 2018 34.15 40.00 无
理 惠发投资董事、惠发小厨(北京)执行董事、青岛米洛可执行董事兼经理、
年6月
惠发小厨(上海)执行董事兼经理。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 年出生,专科学历。曾任职于山东鲁
2015 年 6
副总经 钟陶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起在有限公司担任基建部经理、设备部
郑召辉 男 44 月至 2018 35.80 40.00 无
理 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新润食品执行董事兼经理、惠发物流执行董
年6月
事兼经理、惠发投资董事、小牧人机械执行董事。
2015 年 9
财务总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 年 2 月起
王瑞荣 女 47 月至 2018 34.33 30.00 无
监 在公司历任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年6月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0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潍
坊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站、潍坊市供销社,1986 年 12 月至 2002 年 2
董事会 月在潍坊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作,历任流通体制科副科长、潍坊市证
2015 年 6
秘书兼 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潍坊证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02 年 2
魏学军 男 57 月至 2018 32.84 30.00 无
副总经 月至 2011 年 10 月先后在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在五
年6月
理 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在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任职,2011 年 10 月起在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注:上表中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直接持股数与间接持股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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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惠发投资的基本情况
惠发投资成立于 2010 年 4 月 9 日,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惠发投资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 42.74%的股份,注册资本和实收
资本均为 3,000 万元,住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为诸城市历山路东段南侧,主营业务
为股权投资与管理,法定代表人为惠增玉,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惠增玉 董事长兼总经理 2,397.40 79.91
2 赵宏宇 董事 300.00 10.00
3 张庆玉 副总经理 31.20 1.04
4 孙继勇 -- 31.20 1.04
5 郑召辉 副总经理 31.20 1.04
6 魏学军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3.40 0.78
7 宋彰伟 董事、副总经理 23.40 0.78
8 刘玉清 监事会主席 23.40 0.78
9 张英霞 监事 23.40 0.78
10 赵瑞霞 研发部经理 23.40 0.78
11 王瑞荣 财务总监 23.40 0.78
12 臧方运 总经理助理 15.60 0.52
13 惠 民 采购部经理 15.60 0.52
14 解培金 总经理助理 14.04 0.47
15 鲁金祥 投融资部经理 7.80 0.26
16 朱建伟 润农发展副经理 7.80 0.26
17 于牛勇 安监部经理 3.90 0.13
18 魏秀英 审计部经理 3.90 0.13
合计 3,000.00 100.00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惠发投资总资产 3,039.49
万元、净资产 3,039.49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 218.36 万元。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惠增玉先生及其配偶赵宏宇女士,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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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向书摘要“第三节/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均引自经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1,154,007.67 181,855,202.87 172,158,246.62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47,154,209.78 45,941,016.31 50,241,490.46
预付款项 7,518,881.40 9,881,844.98 5,802,983.41
其他应收款 5,970,149.46 6,285,209.49 19,267,993.08
存货 98,228,776.71 80,334,561.07 110,859,623.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07,101.29 2,247,166.38 675,847.70
其他流动资产 1,645,779.14 3,591,995.26 131,218.12
流动资产合计 323,678,905.45 330,136,996.36 359,137,403.2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954,861.78 1,143,223.93 1,198,839.33
固定资产 469,273,073.54 503,144,395.87 525,904,601.86
在建工程 69,180,082.20 71,232,908.74 79,140,947.95
工程物资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486,243.29 484,099.33
无形资产 81,511,377.34 81,136,262.45 57,557,461.97
开发支出 11,556,434.45 15,024,776.01 15,024,776.01
长期待摊费用 3,948,327.52 4,832,001.23 5,034,751.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73,587.77 5,884,369.27 4,711,747.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9,132,561.67 10,246,455.63 13,634,187.44
非流动资产合计 651,830,306.27 693,130,636.42 702,691,412.71
资产总计 975,509,211.72 1,023,267,632.78 1,061,828,8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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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5,000,000.00 231,000,000.00 248,000,000.00
应付票据 8,200,000.00 15,000,000.00 18,800,000.00
应付账款 62,696,934.56 78,619,354.20 126,487,312.04
预收款项 8,460,910.94 7,514,903.57 9,736,393.84
应付职工薪酬 31,223,547.94 23,754,833.53 20,079,756.24
应交税费 25,028,383.02 25,262,923.24 24,427,064.15
应付利息 550,576.35 705,601.67 885,980.57
其他应付款 13,142,980.73 14,022,850.98 9,355,547.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6,545,230.93 83,393,039.95 52,361,036.30
其他流动负债 3,491,964.29 2,406,282.63 2,406,316.72
流动负债合计 434,340,528.76 481,679,789.77 512,539,407.6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8,250,000.00 118,250,000.00 173,250,000.00
长期应付款 14,792,502.22 31,651,179.43 12,823,098.44
递延收益 19,730,000.35 16,585,367.47 18,991,650.1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2,772,502.57 166,486,546.90 205,064,748.54
负债合计 567,113,031.33 648,166,336.67 717,604,156.14
股东权益:
股本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资本公积 72,997,219.09 72,997,219.09 72,997,219.09
盈余公积 14,881,991.74 11,387,139.65 8,453,696.18
未分配利润 230,516,969.56 200,622,344.01 172,673,925.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08,396,180.39 375,006,702.75 344,124,841.09
少数股东权益 -- 94,593.36 99,818.75
股东权益合计 408,396,180.39 375,101,296.11 344,224,659.8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975,509,211.72 1,023,267,632.78 1,061,828,8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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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889,818,985.14 837,033,628.88 981,166,365.36
减:营业成本 637,703,624.24 571,813,066.26 702,474,878.11
税金及附加 14,672,727.27 8,180,711.68 7,180,301.36
销售费用 68,001,313.82 78,565,301.00 57,874,376.63
管理费用 87,976,506.92 96,480,456.34 97,671,033.48
财务费用 23,172,491.56 29,390,789.86 34,729,078.13
资产减值损失 3,124,584.80 -1,068,276.98 2,003,083.4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投资收益 -174,176.06 -55,615.40 -301,160.67
营业利润 54,993,560.47 53,615,965.32 78,932,453.51
加:营业外收入 3,755,269.60 6,567,896.26 6,784,939.58
减:营业外支出 730,402.00 668,369.88 2,468,908.7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01,074.72 170,503.54 473,542.79
利润总额 58,018,428.07 59,515,491.70 83,248,484.30
减:所得税费用 15,894,357.65 16,938,855.43 22,404,219.10
净利润 42,124,070.42 42,576,636.27 60,844,265.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119,477.64 42,581,861.66 60,844,446.45
少数股东损益 4,592.78 -5,225.39 -181.25
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47 0.47 0.68
稀释每股收益 0.47 0.47 0.68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42,124,070.42 42,576,636.27 60,844,265.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2,119,477.64 42,581,861.66 60,844,446.4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592.78 -5,225.39 -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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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41,232,860.12 977,040,180.51 1,126,305,190.7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413,743.12 10,669,589.29 14,233,597.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4,646,603.24 987,709,769.80 1,140,538,787.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48,709,850.80 580,832,375.17 759,758,887.01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3,563,265.74 121,320,013.48 118,623,994.81
支付的各项税费 92,231,287.17 94,826,423.99 91,591,388.3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2,337,212.49 75,438,261.01 73,127,076.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6,841,616.20 872,417,073.65 1,043,101,346.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804,987.04 115,292,696.15 97,437,441.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869,528.54 2,944,533.21 2,128,175.30
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00,000.00 16,849,840.7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69,528.54 19,794,373.98 2,128,175.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9,003,420.88 51,152,178.30 114,732,087.17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003,420.88 51,152,178.30 114,732,087.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33,892.34 -31,357,804.32 -112,603,911.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02,500,000.00 361,000,000.00 480,025,164.9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2,500,000.00 361,000,000.00 480,025,164.93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38,500,000.00 371,250,000.00 406,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
66,822,402.62 57,322,769.15 57,021,452.06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5,322,402.62 431,072,769.15 463,521,452.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822,402.62 -70,072,769.15 16,503,712.8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181,873.76 504,197.78 -14,220.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066,818.32 14,366,320.46 1,323,022.0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0,394,567.08 126,028,246.62 124,705,224.5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0,461,385.40 140,394,567.08 126,028,2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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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2,432.36 -155,690.31 -406,327.1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3,442,227.06 6,182,500.00 6,577,450.00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314,927.10 -127,283.31 -1,855,092.07
入和支出
小计 3,024,867.60 5,899,526.38 4,316,030.79
减:所得税影响数 768,023.42 1,575,108.34 1,181,507.7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256,844.18 4,324,418.04 3,134,523.0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 --
净额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
2,256,844.18 4,324,418.04 3,134,523.09
性损益净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39,862,633.46 38,257,443.62 57,709,923.3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指标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0.75 0.69 0.70
速动比率 0.52 0.52 0.4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9.27 73.53% 74.69%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
1.09 0.58 0.53
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或次/期) 18.14 16.48 22.10
存货周转率(次/年或次/期) 7.14 5.98 6.8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082.56 13,893.35 16,168.60
利息保障倍数 3.46 2.89 3.3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2 1.28 1.0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1 0.16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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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上述指标除资产负债率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外,其余指标均以合并财
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总额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32,367.89 33.18% 33,013.70 32.26% 35,913.74 33.82%
非流动资产 65,183.03 66.82% 69,313.06 67.74% 70,269.14 66.18%
资产总额 97,550.92 100.00% 102,326.76 100.00% 106,182.8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呈现下降趋势。资产总额结构中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
主要原因是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较大。
201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 2014 年末下降 3.63%,主要原因是由于销售业务
规模下降,相应资产总额有所减少。2016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 2015 年末下降
4.67%,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新增非流动资产较少,同时随着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的增加,非流动资产规模下降所致。
2、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43,434.05 76.59% 48,167.98 74.31% 51,253.94 71.42%
非流动负债 13,277.25 23.41% 16,648.65 25.69% 20,506.47 28.58%
负债总额 56,711.30 100.00% 64,816.63 100.00% 71,760.4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呈下降的趋势,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
3、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88,003.23 98.90 83,171.57 99.36 97,756.21 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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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务收入 978.67 1.10 531.79 0.64 360.43 0.37
合计 88,981.90 100.00 83,703.36 100.00 98,116.64 100.00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均在 98%以上,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来源稳定。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生
产过程中产生的余料、废料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很小。
(2)利润的主要来源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营业收入 88,981.90 6.31% 83,703.36 -14.69% 98,116.64
营业利润 5,499.36 2.57% 5,361.60 -32.07% 7,893.25
营业外收支净额 302.49 -48.73% 589.95 36.69% 431.60
利润总额 5,801.84 -2.52% 5,951.55 -28.51% 8,324.85
净利润 4,212.41 -1.06% 4,257.66 -30.02% 6,084.43
从利润构成看,2014年、2015年和2016年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4.82%、90.09%和94.79%。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的利润是公司利润的主要
来源。
管理层对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各要素进行审慎评估,认为在可预见的未
来,本公司能够保持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
定性的主要因素有:①主营业务收入能否实现稳定增长;②公司毛利率水平能否保
持稳定或者持续上升;③公司销售网络的深度扩展;④产品结构优化和新产品的研
发;⑤期间费用的管控。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现金流量的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80.50 11,529.27 9,743.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3.39 -3,135.78 -11,260.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82.24 -7,007.28 1,650.3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8.19 50.42 -1.42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06.68 1,436.63 132.3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039.46 12,602.82 12,4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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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046.14 14,039.46 12,602.8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且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金额均大于净利润。公司保持了较高的现金回收比率,经营性现金流量
较为充裕。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260.39 万元、-3,135.78 万元和-1,473.39 万元,均为负数,其中 2014 年绝
对金额较大,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公司投资年产 8 万吨速冻食品加工项目、营养
速食品加工项目、信息化工程项目、车间改造以及购入相关房产等项目,支付大量
的工程、设备款等。从 2015 年开始,公司逐步开始减少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方
面的投资,相应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绝对额减少。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650.37
万元、-7,007.28 万元和-10,282.24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是银行借
款和固定资产回租融资款,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债务、偿付利息和发放股利款。
5、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的未来趋势分析
(1)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速冻调理肉制品。2014年、2015年和2016
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7,756.21万元、83,171.57万元和88,003.23万元,
受行业增速放缓、市场竞争加剧影响,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但公司通过
进行产品结构优化、客户结构调整等措施,使得公司在主营业务收入下降的情况下,
主营业务毛利率由25.90%提升至31.81%;同时,公司努力开拓新市场与客户维护是
推动公司经营发展、维持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最近两年,公司通过加强与区
域经销商的合作,在保证原有客户稳定的基础上,开发了许多新客户,此外,公司
加大对终端直销模式的开拓力度,使得终端直销模式的销售份额增长较快。
2016年,公司及时调整营销思路,提升激励机制、裁汰冗员,加大终端直销市
场开拓力度等手段,实现了公司营业收入的恢复性增长。公司进入资本市场之后,
利用募集资金进行销售渠道建设,公司销售网络将会更加健全,销售能力得到增强,
产品的销售力度进一步提升,有利于销售收入的不断增加及盈利水平的持续提高。
(2)财务状况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借入的短期借款较多,因此流动
比率和速动比率偏低;从报告期内的业务经营和现金流量情况来看,公司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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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金主要依靠自身的利润积累和银行借款等,融资方式的单一限制了公司的快
速发展。
随着募集资金到位,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会进一步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
比率将提升,公司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经营性现金流量更加充足。
6、发行人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分析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山东惠
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
2014 年-2016 年,公司生产经营稳健,主营业务突出,公司收入、利润保持
较高水平,经营现金流量状况良好,已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保障了公
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有效实施,保障了股东利益。
十、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2012 年 6 月 8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对
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
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
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
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
配利润。
2、公积金使用规定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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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
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3、股利派发时限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进行过三次股利分配,均为现金股利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额 9,000 万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 1.30 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1,170.00 万元。
2、2016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额 9,000 万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 0.97 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873.00 万元。
3、2017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额 9,000 万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 0.88 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792.00 万元。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为兼顾新老股
东利益,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
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及间隔期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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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分配条件和比例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如下: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值,且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审计机构
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
分之十五。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购买资
产或设备、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
且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事项。
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由董事会根据下列情形,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票股利分配的具体条件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
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
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4、利润分配的其他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
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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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议案,公司董
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的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在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
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所有独立董事
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分红方案时,要详细记录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
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2)监事会对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对利
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监
事的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公告
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股东大会应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在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现金利润
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票股利分
配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
公司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
意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发行人控股及参股的公司情况
(一)全资子公司
1、和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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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8 年 10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宋彰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住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贾悦工业园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其他类制
品):速冻调制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熟制品):速冻面米食品];肉牛养殖、销售;
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水果、蔬菜、花卉、农作物
的种植与销售;肥料的生产及销售;沼气发电及技术推广服务;沼气发电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该公司主要从事清真速冻调理肉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利发展总资产 24,130.03
万元、净资产 14,744.72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 931.96 万元。
2、新润食品
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3 日
法定代表人:郑召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公司住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枳沟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有效期限以
许可证为准)。
目前,该公司主要从事速冻调理肉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新润食品总资产 8,122.90
万元、净资产 1,113.20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52.03 万元。
3、惠发物流
成立日期:2011 年 2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郑召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住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耕路 139 号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有效期限以许可
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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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公司主要从事货物的运输、配送和仓储。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惠发物流总资产 12,488.09
万元、净资产 1,605.31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 354.47 万元。
4、惠发小厨(北京)
成立日期:2013 年 8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张庆玉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6 号院 1-13 号 1 至 2 层 02
经营范围: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餐饮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日用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玩具、文化用
品、新鲜蔬菜。(“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
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
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
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目前,该公司主要从事常温及速冻调理食品的研发、销售。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惠发小厨(北京)总资
产 2,253.75 万元、净资产 339.54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87.62 万元。
5、润农发展
成立日期:2013 年 3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宋彰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住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桃林镇临港物流园(养殖场所:诸城市桃林镇
西桃园村北)
经营范围:粮食、果蔬、山野菜种植与销售、农业技术开发与推广;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业务;蛋鸡、生猪养殖、收购与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生肉、
禽蛋、水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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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公司主要从事粮食和蔬菜种植。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润农发展总资产 543.11
万元、净资产 377.95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262.40 万元。
6、青岛米洛可
成立日期:2015 年 06 月 01 日
法定代表人:张庆玉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59 号 43 层 2 号房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
保健食品(凭许可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肉、禽蛋、鲜水产品、办公用品、日
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不得在此住所从事生产);市场
调研,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和信息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该公司主要从事冷冻水产、生肉的贸易销售业务。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青岛米洛可总资产
1,558.79 万元、净资产 699.42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194.53 万元。
(二)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惠发小厨(上海)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3 日
法定代表人:张庆玉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620 号 901B 室
股东情况:惠发小厨(北京)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餐饮企业管理,食品流通,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从事食品、供应链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日用
百货、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玩具、文化用品、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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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于战略布局需要且惠发小厨(上海)设立后经营效益未达到预期,故决
定注销惠发小厨(上海)。
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税务注销申请程序。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惠发小厨(上海)总资
产 393.68 万元、净资产-55.31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80.31 万元。
(三)控股及参股公司
1、潍坊食品谷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季维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住所: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以南高新二路以东(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内学
术交流中心 612 室)
股东情况:惠发食品持有 30%股权,潍坊富阳创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40%股权,
山东新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30%股权(2016 年 11 月 4 日,潍坊富阳创投投资
有限公司注销)
经营范围:畜牧业及相关产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科技推广、技术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该公司主要从事畜牧业的研发业务。
经潍坊信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潍坊食品谷总
资产 231.78 万元、净资产 195.98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38.93 万元。
除与惠发食品共同投资潍坊食品谷外,潍坊食品谷的其他股东潍坊富阳创投投
资有限公司及山东新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监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山东诺贝肽
成立日期:2017 年 01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臧方运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住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历山路 6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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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东情况:惠发食品持有 60%股权,北京诺贝肽生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 40%股权
经营范围:生物科学技术开发与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固体饮料、速
冻食品生产与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该公司尚未开展业务。
除与惠发食品共同投资山东诺贝肽外,山东诺贝肽的其他股东北京诺贝肽生物
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合伙)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
术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注销的子公司、分公司
1、润兴发展
成立日期:2014 年 8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宋彰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官庄镇东矾硫村
股东情况:润农发展持有 95%股权,自然人袭普杰持有 5%股权。
经营范围:中草药种植;牧草种植与销售;农业技术开发与推广;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出于战略布局需要且润兴发展设立后经营效益未达到预期,故决定注销润
兴发展。2016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完成注销登记。
除与润农发展共同投资润兴发展外,润兴发展的其他股东袭普杰与发行人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赶山网
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宋彰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 万元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6 号院 1 号楼 2 层 206-1
股东情况:和利发展持有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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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销售新鲜水果、新鲜蔬菜、未经加工的干果、日用品、
办公用品、工艺品、五金交电;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出于战略布局需要且赶山网设立后经营效益未达到预期,故决定注销赶山
网。2016 年 7 月 28 日,该公司完成注销登记。
3、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诸城直营店
成立日期:2013 年 4 月 27 日
负责人:郑召辉
营业场所:诸城市繁荣路得利斯世纪城北门东侧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4 月
11 日止)(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由于经营布局需求决定注销诸城直营店。2016 年 8 月 22 日,该公司完成
注销登记。
4、云赢网络
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宋彰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6 号院 1 号楼 2 层 206-2
股东情况:和利发展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服务;软件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
公司出于战略布局需要且云赢网络设立后经营效益未达到预期,故决定注销云
赢网络。2016 年 12 月 14 日,该公司完成注销登记。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或正在注销的子公司分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其存续
期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纠纷争议;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情形、未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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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拟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
缓急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年产 8 万吨速冻食品加工项目 35,856.30 8,546.85
2 营销网络项目 9,767.18 9,767.18
3 高端立体库项目 15,020.00 -
合 计 60,643.48 18,314.03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需资金 60,643.48 万元,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
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如果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切实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募集资金余额,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进度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安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资金投入安排
序号 项目名称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合 计
1 年产 8 万吨速冻食品加工项目 14,170.71 18,982.20 2,703.39 35,856.30
2 营销网络项目 4,743.95 3,575.16 1,448.07 9,767.18
3 高端立体库项目 8,229.14 6,790.86 - 15,020.00
合 计 27,143.80 29,348.22 4,151.46 60,643.48
本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如果本次发行
成功,将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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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一)年产 8 万吨速冻食品加工项目
项目实施后,主要经济效益财务指标如下: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值
1 年平均营业收入 万元 92,500.00
2 年平均利润总额 万元 11,958.78
3 年平均净利润 万元 8,969.08
4 投资利润率 % 28.36
5 内部收益率(税后) % 24.51
6 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 年 6.00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1、进一步增强公司营销网络优势
营销网络项目实施后,将大幅提升公司营销网络的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销售网
络一体化建设,增强公司营销网络优势。
首先,通过营销组织及销售网络建设,提升公司营销网络组织的反应速度和运
行效率,使公司在全国的市场布局更加合理紧密,增强公司对全国市场的管控能力。
通过在全国不同地区建立四大运营中心和十五个办事处,配合全面信息化平台网络
建设,将使公司更有效地获取市场信息、制定和实施营销战略,根据市场形势变动
迅速做出反应。营销分公司和四大运营中心的建立将较大改善营销员工的工作环
境,增强公司对高层次营销人才的吸引能力,并为其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平台。
其次,现代物流平台的建设将有效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半径,保证向客户及时
供货。速冻调理食品因需要低温储藏,所以具有有限的销售半径,客户对供货的频
率和及时性要求较高,若要成功开发并维持一个客户,必然需要保证供货的及时性。
现代物流平台的建设,将在全国布局四大物流中转仓库,有效扩大公司产品的辐射
能力,增配 64 辆冷藏车以保证向客户供货的及时性。
因此,营销网络建设将有效增强公司营销网络的运行效率和供货服务的及时
性,提升对现有市场份额的掌控能力和新客户的开拓能力,加大公司营销网络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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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提升公司品牌价值、拓展商超销售渠道
通过品牌推广与宣传,将大幅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将为公司拓展商
超销售渠道储备目标消费者基础,营销网络建设完成后,将为公司开拓商超渠道提
供客户开发管理平台和快速物流平台,快速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实现商超渠道的
顺利开发。
3、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通过完善营销体系及网络,可以提高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传播效率,使公司
及时全面了解客户及消费者的各类需求,指导公司研发、生产及营销策略的制定和
实施,提升公司产品价值。物流平台建设一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向客户及时发货的需
要,为经销商和终端客户有计划地扩大销售规模提供便利,另一方面将有效增加公
司产品在区域上的辐射能力,增加公司的盈利空间。
4、深挖公司产品市场需求
公司一方面积极抢占已有销售渠道,另一方面通过创新渠道实现产品市场的扩
大。微终端项目是为公司在已有市场区域的深度开发而设计的,借助展柜、烤丸机、
冰柜、油炸机等设备在终端市场的投放,使公司产品成功的找到销售平台,有效增
加公司的可控终端数量,凭借品牌积累和销售网络使项目达到快速推广和实现效
益。
(三)高端立体库项目
冻调理肉制品消费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淡旺季明显,公司通常每年的 8 月
份开始逐渐进入销售旺季,次年 1 月份开始进入销售淡季。在销售旺季,为了抓住
销售时机,公司客户对发货及时性要求很高,公司现有发货能力在销售旺季已出现
明显的瓶颈制约,为解决现有发货能力瓶颈,公司计划建设高端立体库项目,项目
建成后将形成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入库和发货系统,充分提升公司的发货能力,同时
增加产品出库、发货的准确性,进一步保证发货环节的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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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列示的风险外,公司还存在下
列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肉类(鸡肉、鸭肉等)、粉类(面
粉、淀粉、大豆蛋白等)和鱼糜等大宗农副产品,报告期内上述原材料占生产成本
的比重分别为63.90%、58.85%、59.53%。如果未来畜牧业、粮食等农副产品的供求
状况发生变化或者价格有异常波动,公司不能有效控制成本和及时适度调整产品价
格,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将受到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由于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
变动而导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销售模式单一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经销商模式为主,经销商模式下取得的销售收入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89%以上。速冻调理肉制品属于快速消费品,消费终
端模式较为多元化,既包括零售终端的商超、便利店,又包括农贸市场、餐饮店、
机关单位食堂、麻辣烫摊点等,采用经销商模式能有效利用其渠道资源、分销配送
优势。对于行业内快速发展的公司来说,优先发展经销商模式是有效选择,各产品
通过经销商销售渠道,能够将产品及时推向销售终端,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扩
大品牌影响力。因此,公司以经销商为主的销售模式,是由速冻调理肉制品的行业
特性和消费终端模式多元化决定的,也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
经销商在公司产品销售创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使得公司对经销商存在一
定的依赖性。过多的依赖经销商渠道,主要有以下弊端:重要经销商发生变动,将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经销商渠道使公司失去在流通环节的部分利
润,减少对终端消费者反馈信息的了解;如果部分经销商有不当经营行为,将损害
公司的品牌形象;如果经销商自身管理出现混乱,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出现区域
性的下滑,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因此,公司存在销售模式单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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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经营季节性风险
速冻调理肉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点,公司通常每年的8月份
开始逐渐进入销售旺季,次年1月份开始进入销售淡季,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因此
公司每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销量和销售收入高于第一、二季度。每年的销售旺
季公司产品产销两旺,生产线均会加班加点生产,但是产品依然可能供不应求。因
而,公司面临销售旺季产品供不应求,销售淡季产销量相对较低的风险。
(四)商标被侵权的风险
公司的品牌“惠发”及清真品牌“泽众”在速冻调理肉制品行业具有较高的知
名度和美誉度。消费者购买日常消费品时品牌形象是选择的重要因素,若速冻调理
肉制品行业内的某些不法厂商为获取利益仿冒公司的“惠发”和“泽众”品牌,非
法生产销售劣质速冻调理肉制品,将对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同时
公司可能因为追查侵权行为和侵权诉讼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产生较高的费用并
分散管理层工作精力。因此,公司存在商标被侵权的风险。
(五)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速冻调理肉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过程主要依托蒸煮、
油炸、液氨冷冻等设备,其主要的安全隐患为设备操作和维护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
全事故。公司安监部负责企业安全体系的建立及维护,建立健全了以安全生产责任
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为核心的安全生
产管理体系。公司自成立以来,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加强安全生
产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2013年公司通过了国家安全生产标
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尽管如此,公司未来仍存在因安全管理出现失误、或员工操
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安全事故的风险。
(六)主要经营性资产被抵押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账面原值 5,747.36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及原值 18,437.17 万元
的房屋及建筑物已设定抵押。上述抵押资产均为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倘若公司
不能按期偿还银行借款,则可能面临失去相关资产所有权的风险,从而给公司生产
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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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资产负债率过高的风险
公司前期资本性支出较大,资金需求量较多,造成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4.63%、73.38%、69.08%,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和长期借款金额较大所致。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良
好的合作关系,不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况,公司在与其长期合作中形成了良好的信用。
但如果信贷紧缩,银行不能及时审批发放贷款,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如果
未来公司不能通过其它渠道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可能在一定
程度上受到不利影响。
(八)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末存货金额较高。虽然公司已加强库存管理以控制规模,
使存货保持在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合理水平,但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不断扩
大,未来公司的存货规模有可能继续增加。较大的存货规模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资
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降低资金运作效率。
(九)应收账款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对于资信良好、合作时间较长的客户,
公司会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是对这些客户的货款,绝
大部分账龄较短,处在合理期内。虽然公司严格管理因赊销形成的应收账款的回款
和结算情况,对账龄超过一定期限的客户,实施预警防范措施,尽可能缩短回款周
期,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但若某些客户出现资金流紧张还款困难,将对公司现
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主管生产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掌握着公司主要产品和新
开发产品的配方或者独特工艺。这些产品的配方或者工艺,是公司投入大量人力、
物力和财力后方才取得,是公司在行业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的宝贵资源。公司与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保密协议》,对主要产品和新产品的配方和
生产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如果公司这些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掌握的秘密配方或者独特工艺泄露,可能会引起同行业竞争对手的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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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制,冲击公司产品销售市场,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技
术泄密风险。
(十一)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新产品研发、工艺流程改进和产品配方秘密保
护意义重大。尽管公司对关键技术及新产品研发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并与核心
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但如果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
规划目标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市场拓展风险
目前,公司主营产品速冻调理肉制品的产能为 11 万吨/年,本次募投项目投产
后,将新增产能 8 万吨/年。虽然公司产能扩张是建立在对市场、技术及销售能力
等进行谨慎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基础之上,并辅以营销网络项目的建设做大做强销售
网络,但仍可能出现产能扩张后,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市场需求变化、竞争
对手的发展、营销力量的配套措施不利等因素导致产品的市场拓展不足,项目的效
益未达到预期。因此,公司面临产能扩张带来的市场拓展风险。
(十三)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惠增玉先生和赵宏宇女士通过控制惠发投
资间接控制本公司42.74%的股份,同时惠增玉先生还直接持有本公司26.46%的股
份,且惠增玉先生任本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宏宇女士任本公司的董事。本次
发行完成后,惠增玉先生和赵宏宇女士仍绝对控股公司。虽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
控制度,但是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大经
营决策、人事、财务等事项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少数股东利益,或对公司
的整体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本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十四)人才流失风险
本公司的业务发展与管理团队以及大量拥有专业技能和丰富行业经验的员工
密不可分,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是围绕着主营产品的产能扩张,生产、营销、
管理等各个领域的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的扩
展,公司需要持续地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另一方面,随着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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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也逐渐加剧,本公司现有人才也存在流失的风险。如果本公司
无法保持管理团队的稳定,吸引及挽留足够数量的优秀人才,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
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十五)规模扩张的管理风险
本公司业务规模和员工数量较大,管理工作日益复杂。本次发行及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员工数量以及经营业务的深度和广度将在原有基
础上产生较大的飞跃,对公司的管理层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本次发行后,公
司管理层如果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并建立有效机制,将直接影响公司
的经营效率、发展速度和业绩水平。
(十六)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受到经济、政治、投资心理、周边国家股市甚至大户操纵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着股票的市场价格低于投资者购买股票时价格的风险。本
次股票成功发行并上市后,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
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主要有销售合同、工程项目合同、银行授信、借
款及担保合同、融资回租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
(二)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发行人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事项。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无受到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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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 名 称 住 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诸城市舜耕路 139
山东惠发食品 魏学军、
发行人 号;诸城市舜德路 0536-6175931 0536-6175931
股份有限公司 刘海伟
159 号
孟凡超、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
保荐机 刘金、
民生证券股份 门内大街 28 号民 010-85127999
构(主承 010-85127888 徐国忠、
有限公司 生金融中心 A 座 0531-82596870
销商) 任耀宗、
16-18 层
贾石健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朱林海、
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
城中路 501 号上海 021-20511000 021-20511999 钱双杰、
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中心大厦 11、12 层 刘波
济南市历下区经
山东和信会计
会计师 十路 13777 号中 王晖、
师事务所(特 0531-81666288 0535-6633669
事务所 润世纪广场 18 栋 刘学伟
殊普通合伙)
1201 室
济南市历下区经
山东正源和信
资产评 十路 13777 号中 刘守堂、
资产评估有限 0531-81666209 0531-81666207
估机构 润世纪广场 18 号 孙振涛
公司
楼 14 层 1401 室
中国证券登记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
股票登 结算有限责任
家嘴东路 166 号中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记机构 公司上海分公
国保险大厦 36 楼

拟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 上海市浦东南路
的证券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所 528 号证券大厦
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询价公告的日期: 2017 年 5 月 22 日
询价时间: 2017 年 5 月 24 日至 2017 年 5 月 25 日
刊登定价公告的日期: 2017 年 5 月 31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6 月 1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6 月 5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股票上市日期: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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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
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一)发行保荐书;(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三)财
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
性损益明细表;(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七)公司章程(草案);(八)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00~17:30。
查阅地点如下:
1、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地址:诸城市舜耕路 139 号;诸城市舜德路 159 号
电话:(0536)6175931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电 话:(010)85127999 (0531)8259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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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摘要》之盖章页)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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