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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曼石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7-24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
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2-1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目录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 11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以及未来减持意向的承
诺 ....................................................................................................................................................... 11
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 13
三、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14
四、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 15
五、特别风险因素 ........................................................................................................................... 19
六、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 24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 28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一、发行人概述 ............................................................................................................................... 30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30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 31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39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42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 57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87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92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3
十、股利分配政策 ......................................................................................................................... 143
十一、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 148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53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153
二、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 154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162
一、风险因素 ................................................................................................................................. 162
二、其他重要事项 ......................................................................................................................... 168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181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 181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18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84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84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 184
1-2-2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释义
发行人/中曼股份/中曼石油/
指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前身,曾用
中曼有限 指 名“上海中曼石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中曼石油天
然气有限公司”、“上海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曼装备 指 上海中曼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中曼钻井 指 上海中曼钻井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昆仑 指 四川昆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中曼电气 指 四川中曼电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曼油品 指 上海中曼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中曼海洋 指 上海中曼海洋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中曼 指 陕西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
延安贝特 指 延安贝特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香港公司 指 中曼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海湾)公司(Zhongman Petroleum
海湾公司 指
and Natural Gas(Gulf)FZE)
伊朗公司 指 中曼(伊朗)有限公司(ZPEC Iran Kish Co., Ltd.)
致远租赁 指 上海致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曼石油服务有限责任公司(Zhongman Petroleum
阿布扎比公司 指
Services LLC.)
勘探香港公司 指 中曼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香港)有限公司
塞浦路斯公司 指 Zhongman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Cyprus) Co., Ltd.
ZPEC 石油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ZPEC Petroleum
俄罗斯公司 指
Engineering Service Company)
埃及公司 指 ZPEC Egypt LLC(中曼埃及有限公司)
沙特分公司 指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沙特公司
江苏中曼 指 江苏中曼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钻井工程
北京分公司 指
服务分公司
中曼控股 指 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1-2-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深创投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红杉信远 指 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
红杉聚业 指

共兴投资 指 上海共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共荣投资 指 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共远投资 指 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苏国发 指 苏州国发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清科投资 指 北京清科联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钻井投资 指 上海中曼钻井投资有限公司
钻机投资 指 上海中曼钻机投资有限公司
宁夏广远 指 宁夏广远钻井有限公司
大众公用 指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资本 指 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昕华夏国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中曼
昕华夏 指
国际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远征 指 山东远征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The First Abu Dhabi Management Services LLC.,阿布扎
TFAMS 指
比公司股东
新月公司 指 北京新月长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兴举鹏 指 中兴举鹏设备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 指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CLC 指 CLC Glowing Development Co., Ltd.
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Public Joint Stock Company
俄气 指
Gazprom)
马石油 指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
贝克休斯(Baker Hughes)或 Baker Hughes Asia Pacific
贝克休斯 指
Ltd,国际四大油服之一
中石油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斯伦贝谢长和 指 斯伦贝谢长和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长城钻探 指 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中石油长庆油田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1-2-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川庆钻探 指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中石化伊朗 指 中国石化集团伊朗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合作公司
NIDC 指 伊朗国家钻探公司(National Iranian Drilling Company)
中萨 指 Sinotharwa Drilling Company
哈里伯顿 指 哈里伯顿公司(Halliburton),国际四大油服之一
俄罗斯石油 指 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Rosneft Oil)
卢克石油 指 卢克石油公司(Lukoil)
巴什石油 指 巴什石油公司(Bashneft)
壳牌 指 荷兰皇家壳牌集团(Royal Dutch Shell)
EEG 指 埃及酋长国集团(Egyptian Emirates Group)
OGS 指 Oil And Gas Service (Free Zone)
IDC 指 伊拉克钻井公司(Iraqi Drilling Company)
POGDC 指 Persia Oil and Gas Development Co.
IGC 指 Inversiones Geo Chem DOS MIL, S.A.
GSP 指 Geopetsa Servicios Petroleros
MAPNA 指 Iran Powerplant Projects Management Company
中银惠丰 指 宁夏中银惠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奇迹石油 指 上海奇迹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得寅机械 指 上海得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成都高普 指 成都高普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陕西天禧 指 陕西天禧石油技术有限公司
延长石油 指 陕西延长石油钻井工程有限公司
Petro-king Oilfield Services Limited(2178.HK)
百勤 指 和(或)Petro-king International Co., Ltd.
和(或)Petro-king Group Middle East Corporation FZE
威德福 指 Weatherford Oil Tool Middle East Limited
NOV 指 美国国民油井公司(National Oil Well Varco L.P.)
中油测井 指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四机赛瓦 指 四机赛瓦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
三高石油 指 上海三高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1-2-5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负责为油田公司勘探、开发等核心业务提供钻井、固井、
油服公司 指 钻井液、定向井、压裂、井下作业、测井、物探等石油
工程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
斯伦贝谢 指 斯伦贝谢(Schlumberger),国际四大油服之一
福陆公司 指 美国福陆公司(Fluor)
SAIPEM 指 Saipem S.P.A.
卡梅隆国际 指 卡梅隆国际公司(Cameron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越洋钻探 指 瑞士越洋钻探公司(Transocean Ltd.)
石化油服 指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600871.SH)
中海油服 指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601808.SH)
海油工程 指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00583.SH)
宏华集团 指 宏华集团有限公司(0196.HK)
杰瑞股份 指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353.SZ)
博迈科 指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00583.SH)
安东油服 指 安东油田服务集团(3337.HK)
山东墨龙 指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002490.SZ)
贝肯能源 指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002828.SZ)
神开股份 指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002278.SZ)
道森股份 指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603800.SH)
渤海钻探 指 中国石油渤海钻探工程公司
卢布 指 俄罗斯联邦流通货币
迪拉姆 指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流通货币
石油公司/油公司 指 主要从事油田开发作业的专业化公司
BP 指 英国石油公司
伍德迈肯兹(Wood Mackenzie)成立于 1973 年,总部
位于英国爱丁堡,是全球能源和自然资源领域的商业智
伍德麦肯兹 指 库,2015 年 6 月,伍德麦肯兹公司与美国 Verisk 公司完
成并购,成为世界自然资源市场商业信息服务领域的领
导者
安永 指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中海油 指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IHS Markit(埃士信),是一家提供信息服务为主的全球
IHS 指
化公司,总部设在英国,为纳斯达克上市公司
1-2-6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挪威雷斯塔能源公司(Rystad Energy),总部设在挪威的
首都奥斯陆,是一家独立的石油和天然气咨询服务公
雷斯塔能源 指
司,利用智能商业数据为全球的投资者、企业和政府提
供石油勘探战略咨询及产品研究服务
ISIS 指 极端组织,伊拉克和大叙利亚伊斯兰国
上海一中院 指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土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荐机构/保荐人/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金诚同达 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立信评估师 指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4 年、2015 年以及 2016 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专业释义
利用机械设备,将地层钻成具有一定深度的圆孔型柱眼
钻井 指
的工程
应用地球物理测井仪器测定钻孔内的地质情况以及岩
测井 指
石物理情况
录井 指 收集、记录和分析井下地质资料
向井内下入套管,并向井眼和套管之间的环形空间注入
固井 指
水泥的作业
油气井钻成之后在井底建立油气层与油气井井筒之间
完井 指
的连接通道
井筒 指 油气井井口到井底的筒状四壁或空间
直井 指 设计轨道沿一条铅垂线垂直向下的油井
按照预先设计的井斜方位和井眼轴线形状进行钻进的
定向井 指

大位移井 指 水平位移与垂直位移比值不小于 2 的油井
密集性的定向井,丛式井各井井口相距不到数米,井底
丛式井 指
则向各方向延伸
1-2-7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根据地质录井和测井认为同时含有工业价值的石油和
油气层 指
天然气的地层或岩层
储产比 指 油(气)田剩余可采储量与当年产量之比
一般为钢制中空厚壁圆柱体,连接在钻杆和钻头之间。
钻铤 指 钻铤的作用是依靠其较大的重量为钻头提供下压力来
碎开岩石
用于连接钻机地表设备和井底钻磨设备的空性合金管。
钻杆 指 钻杆的用途包括:传递钻机的扭矩给钻头、传输钻井液
等。
钻头 指 连接在钻杆下部用于破碎地层岩石的工具
一般为内径较大的钢管。在钻井每个开次完成后,套管
套管 指 会被置入井筒,以起到支撑井壁、防止污染等作用。通
常通过水泥将套筒固定在井筒中
钻井液/泥浆 指 在钻探过程中钻孔内使用的循环冲洗介质
钻井液比重 指 钻井液的重量与同体积水的重量之比
连续油管 指 低碳合金钢制作的管材,有很好的挠性,又称挠性油管
用卷筒缠绕钢丝绳或链条以提升或牵引重物的轻小型
绞车 指
起重设备
顶部驱动钻井装置是一种通过从井架上部直接旋转钻
顶驱 指
杆,完成旋转钻井操作的新型钻井系统
固控系统是一种将钻井液原料按设计调制为钻井液并
固控系统 指
储存的系统
主要由防喷器组、节流压井管汇及防喷器控制装置等设
备组成,用于在石油钻井过程中可能发生溢流、井涌、
BOP/井控设备 指
井喷时对井内高压油气流的引导与控制,是确保钻井作
业安全的必备装备
地底大型岩石的碎块,是构成大型岩石基本结构的矿物
岩屑 指
集合体
根据地质勘查工作或工程的需要,使用环状岩心钻头井
岩心 指
底取出的圆柱状岩石样品
地质学术语,物探是以地下岩土层的物性差异为基础,
通过仪器观测自然或人工物理场的变化,确定地下地质
物探 指
体的空间展布范围和物性参数,达到解决地质问题的一
种物理勘探方法
电阻率测井,是在钻孔中采用布置在不同部位的供电电
电测 指
极和测量电极来测定岩石电阻率的方法
随钻测井技术(Measurement While Drilling)是指使用
井下传感器组件、数据传输装置以及地面监测处理设备
MWD 指
在钻井的同时测量井下压力、温度、井眼的轨迹等钻井
关键数据
1-2-8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随钻录井技术(Logging While Drillin)是指在钻井的同
时进行录井,相较于 MWD 技术,LWD 能测量更多的地
LWD 指
质和工程参数,主要包括土壤电阻率、密度、钻具扭矩、
振动等数据,可用于提供实时的地层评价来优化钻井
在钻井过程中根据地层因素将整口井的钻井过程分为
开次 指
数个阶段,每个特定深度区间为一个开次
将套管放入产层并用水泥封固,再以专用射孔工具将水
射孔完井法 指 泥并部分产层岩石射穿,形成油气流通道,连通产层和
井筒的完井方法
将套管放入产层顶部进行固井,生产层段裸露的完井方
裸眼完井法 指

将套管放入产层顶部固井,并用小钻头钻开油气层,再
衬管完井法 指
将带割缝眼的衬管下入油气层的完井方法
通常主要提供钻井作业,并且在客户的管理下开展业
分包 指
务,几乎不承担项目风险
以口井为单位,按照固定价格提供钻井、钻完井液、固
井、录井、测井、测试、钻头等服务中的一项或多项,
大包 指
并且通常对项目的运行进行综合管理,也承担部分项目
风险
进出口或转运货物出入一国关境时,依照各项法律法规
清关 指
和规定应当履行的手续
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ion,美国石油学会,提供质
API 指 量认证体系及技术标准,包括有关石油及天然气行业设
备、产品及服务的 API 标识认证及技术标准
Technical Regulations of the Customs Union Conformity
Certificates,关税联盟符合性申报单,是证明产品符合海
CU-TR 指
关联盟技术法规的唯一证明,该证书适用于:俄罗斯、
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Drilling Contractors,国际钻
IADC 指
井承包商协会
健康(Health)、安全(Safety)和环境(Environment)
HSE 指
管理体系的简称
也称陕甘宁盆地,行政区域横跨陕、甘、宁、蒙、晋五
鄂尔多斯盆地 指

格拉夫 指 伊拉克油田区块名称,英文名称为 Garraf
巴德拉 指 伊拉克油田区块名称,英文名称为 Badra
雅达瓦兰 指 伊朗油田区块名称,英文名称为 Yadavaran
鲁迈拉 指 伊拉克油田区块名称,英文名称为 Rumaila
伊拉克油田区块名称,分为 1 区和 2 区,英文名称为
西库尔纳 指
West Qurna
哈法亚 指 伊拉克油田区块名称,英文名称为 Halfaya
1-2-9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米桑 指 伊拉克油田区块名称,英文名称为 Maysan
艾哈代布 指 伊拉克油田区块名称,英文名称为 Ahdab
西梅尼亚 指 埃及梅尼亚地区西部,英文名称为 West Menia
哈拉姆布尔 指 俄罗斯油田区域,俄文名称为 Харампурского
1-2-10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
他重要事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以及未来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中曼控股以及实际控制人朱逢学与李玉池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股份,也不得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之后,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情况如下:A. 减
持方式:在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人减持所持有
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B. 减持
价格: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得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所持
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
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C. 减持比例:在本公
司/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公司/本人进行减持,则每年减持发行人
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本公司/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
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1-2-11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规定办理;
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A. 如
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
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本公司/本人所持有的全部发行人
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3 个月;B. 如果因上述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而获得收益
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
支付到发行人指定账户;C. 如果因上述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同时,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
入后 6 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等原因而
终止履行。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者
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深创投、红杉信远、红杉聚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
1-2-12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已持有的中曼石油股份。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深创投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深创投进行减持,则每年减持发行
人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440 万股。
红杉信远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红杉信远进行减持,则第一年减
持数量不高于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第二年累积减持数量不高于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100%。
红杉聚业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红杉聚业进行减持,则第一年减
持数量不高于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第二年累积减持数量不高于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100%。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A. 如果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减持卖出
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本公司所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
长 3 个月;B. 如果因上述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
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发行人指定账户;
C. 如果因上述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
转让已持有的中曼石油股份。
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下述滚存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由公司股票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1-2-1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三、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
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准,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稳定性,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坚持同股同
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
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现金、股票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积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
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的 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
用计划提出预案。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
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
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
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
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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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第(3)
项规定处理。
4、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或资产总额的 20%;
(2)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未来三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发行人制定了《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
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 1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
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四、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如果当年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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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二)稳定股价措施
1、 公 司 层 面 实 施 的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 1) 实 施 利 润 分 配 或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
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 2 个月内实施完毕。
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2)公司回购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
稳定股价,公司将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
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
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
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
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用以回购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人民
币,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
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
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
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
(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
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
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
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
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实施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将确保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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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发行人未按照承诺内容采取上述
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
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当公司已经根据承诺实施了相关的股价稳定措施后(即发行人当年度可用于
回购的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发行人
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发行人未实施股价稳定措施时,控股
股东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在控股股东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中曼控股将在 3 个交易日
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
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
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中曼控股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中曼
控股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中曼控股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
计划。中曼控股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中曼控股增持公司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如
果发行人披露中曼控股增持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前提条件,中曼控股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控股股东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前提条件(不包括中曼控股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中曼控股将继续按照上述
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
中曼控股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2>单一年
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中曼控股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
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
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
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
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不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已经实施了相关的股价稳定措施后(即发行人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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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度可用于回购的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发行人控股股东当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已经
使用完毕),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实施股价稳定措施时。当
发行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将
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承诺内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
括独立董事)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发
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买入公
司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买
入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
事)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包括独立董事)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
式买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但如果发行人披露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买入计划
后 3 个交易日内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发行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可不再实施买入公司股份。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
立董事)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不包括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包括独立董事)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
独立董事)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
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在担
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
的 20%;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发行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
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
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发行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发行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发行人新聘任董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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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管理人员的,发行人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发行人上市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稳
定公司股价的承诺等。
五、特别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摘要“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特别关注以下公司风险:
(一)石油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从事钻井工程与钻机装备制造业务,属于石油产业链上的环节,其发展
情况受到石油产业整体景气度的影响,具体表现为在石油产业整体景气度不高的
情况下,石油公司通常会减少勘探与开发方面的支出,公司相应的业务机会减少
或者收益水平下降,形成对业绩的负面影响。
石油行业的景气程度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全球经济增长情况,货币
与金融因素,地缘政治等,具体表现在石油价格的波动。布伦特原油价格自 2014
年 7 月起开始大幅下跌,尽管 2016 年石油价格略有上涨,但截至 2016 年 11 月
石油月均价格仅 49.08 美元/桶,众多石油公司因此宣布减少勘探与开发支出,国
际油服企业出现裁员,行业景气程度受到影响。如果未来石油价格继续下跌或长
期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则可能对公司未来业务的拓展和毛利率带来不利影响。
如果出现了大幅下跌或长期看低情况,将从盈利能力、现金流与资产负债结
构方面对发行人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具体影响
1、 客户将降低服务的价格,或者增加工作量,提高技术要求;
2、 由于上述客户的要求,压缩发行人的盈利空间,造成毛利率的下降;
3、 由于石油公司在现金流支付方面的减少和节奏的迟缓,将给公司造成
盈利能力
额外的财务费用负担,造成净利率的下降;
4、 由于石油公司付款节奏的放缓,将会导致应收账款账龄的延长,坏账
准备计提金额增加,进而影响利润,甚至可能面临坏账造成的损失。
1、客户给予的预付款减少;
2、客户的付款的节奏放缓(比如由按月支付调整为按季度支付);
现金流
3、客户的付款信用期延长;
4、客户要求的尾款(质保金)比例增加。
由于石油公司现金流支付方面的减少和节奏的迟缓,公司需要增加财务杠
资产负债结构
杆,提高资产负债率,公司的偿债压力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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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二)核心技术失密与骨干人才流失的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钻井工程业务具有技术难度。公司依赖技术与管理方面的骨
干人员在境外创造性地克服了井下情况复杂的困难,优质高效地完成了钻井项
目,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与当地市场口碑,并成功获得了后续业务机会。而上述业
绩是以发行人所拥有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骨干人才,以及他们在该区块中形成的
包括钻井液配方、固井方法、钻具组合方面的技术实现的,未来如果骨干人员流
失或者技术失密,可能造成发行人竞争力被削弱,从而影响后续商业机会的获得
以及工程项目的开展,进而对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三)钻井工程业务实施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钻井工程业务中面临各种井下未知以及复杂情况,尤其是在地
层情况复杂的区块,易发生井喷、井漏、卡钻等各种井下事故,由此可能造成设
备的损坏、工期的延长甚至人员的伤亡,造成发行人额外的成本支出甚至影响发
行人与客户间的信任关系和在当地的市场信誉。
(四)发行人境外经营风险
1、区域集中风险
发行人境外的钻井工程业务目前主要集中于伊拉克和埃及两个国家。在伊拉
克,发行人投放了 9 台石油钻机,在埃及,发行人投放了 11 台水井钻机。报告
期内,发行人的境外钻井工程业务收入均来自于这两个国家,其中绝大部分来自
于伊拉克。未来,伊拉克依然是发行人境外钻井工程业务发展的重心之一。如果
未来伊拉克和埃及的政治局势、安全局势发生不利变化,且发行人未能有效开拓
新的市场,则发行人的境外钻井工程业务将可能中断,发行人的设备和资产可能
遭受重大损失。
2、政治风险
发行人目前的钻井工程业务主要在中东地区开展,该地区在地缘政治中具有
非常重要的作用,各方政治力量角力频繁,政治环境不稳定,政权更迭时有发生。
此外,诸如 ISIS 等各种极端组织势力渗透其中,可能引发社会动荡、恐怖活动、
局部战乱等。发行人所处的石化行业是中东各国的主要经济命脉,一旦政治局势
和安全局势恶化,发行人所处行业将受到冲击,可能导致发行人在该地区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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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暂停或终止。
3、法律风险
发行人在海外经营业务,需要遵守当地有效的公司注册、劳动用工、行业、
外汇、税收、进出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一方面,发行人如果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可能会遭到当地政府部门的处罚甚至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如果这些
法律法规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在当地开展业务构成障碍或增加发行人
运营成本。
发行人的客户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大型石油公司或油服公司,发行人与客
户签署的业务合同需要适用西方的法律框架和争议解决方式。若发行人对合同条
款理解不充分,可能无法在合同履行中有效保护自身权益,一旦发生纠纷还将面
临较高的诉讼支出。
4、税收风险
发行人在从事境外业务时需要符合业务开展地相关的税收法规,由于发行人
的境外业务集中在中东地区,该地区的税收法律在不断完善中,发行人可能面临
由于对当地税收法律法规变化而出现税务合规性风险。
发行人在业务开展国家和中国都负有纳税义务,目前中国和中东国家之间签
署的双边税收协定可以消除发行人的重复纳税义务,但如果由于中东国家政权更
替等原因导致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双边税收协议发生变化或失效,则可能加重发
行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5、外汇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钻井工程和钻机装备制造,两项业务都属于建设周期较
长、完工或交货后再收取大部分价款的业务,而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只能基于当时
的汇率水平进行协商,发行人可能面临合同签订至收款期间由于汇率波动而产生
的风险。发行人境外业务主要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随着中国汇率市场化改革的
不断深化,未来美元与人民币间的汇率情况将更多由供求关系决定,如果届时出
现美元大幅贬值,而发行人未进行有效的外汇管理,则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产生
不利影响。
发行人在开展境外业务时还需要使用当地的货币向当地员工支付工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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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进行当地采购,由于发行人业务主要在伊朗、伊拉克等地开展,当地货币汇率容
易受到地区政治、经济局势的影响而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因此发行人可能面临
上述货币短期内大幅波动而产生的汇兑风险。
(五)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包括俄气、马石油、贝克休斯、中石油长庆油田
以及斯伦贝谢长和等。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行人来自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分
别为 121,073.78 万元、158,236.93 万元和 151,941.94 万元,占发行人当期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92.12%、96.96%和 95.14%。2016 年度,发行人来自第一大客户
俄气的收入占 2016 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82.91%。若未来发行人不能扩展更多
的新客户,或者原有客户与发行人的业务不再持续,则发行人的收入增长趋势可
能无法维持,甚至出现下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六)俄气项目收入和利润占比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为俄气,2014 至 2016 年来自俄气的收入分别为
50,209.07、95,718.97 和 132,261.08 万元,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38.20%、
58.65%和 82.91%。俄气项目贡献的毛利分别为 21,891.58 万元、46,050.30 万元
和 76,811.07 万元,分别占发行人当年毛利总额的 54.45%、85.70%和 106.40%。
发行人对俄气的单一客户集中,并且集中在伊拉克的巴德拉区块,在部分极
端情况下可能对发行人的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包括:(1)石油价格再次大幅
下跌并长期处于低位,这将导致石油公司再次缩减开支,暂缓或暂停项目,减少
项目数量以及压低项目价格,届时如果发行人收入对俄气过于集中,则可能面临
无法开拓足够客户而对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俄气及其相关主体,出现破
产、重大经营困难、被制裁等情况,而暂停开发或者无力支付发行人酬劳;(3)
巴德拉区块的储量未及预期,开采发生重大技术困难,发生自然灾害导致开采无
法进行,可能导致发行人业务无法正常开展。
(七)财务风险
1、偿债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对固定资产投资的需要快速增加,在缺乏直
接融资手段的情况下,公司主要利用融资租赁和银行借款等渠道筹集资金,这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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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得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2.55%、64.81%和 51.09%。如果公司出现应收账款回款障碍,存货周转率降低
等情况影响公司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则有可能降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增加
公司的偿债风险。同时,由于公司为中兴举鹏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间的借款提供了
担保,可能出现由于中兴举鹏无法偿还银行借款而需由公司偿付相关贷款的风
险。
2、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扩张迅速,国际业务发展较快,营业收入增长明显,应收账
款金额较大。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 55,306.79 万元,占
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42.79%,比重较大。尽管公司客户基本为国际知名企业,应
收账款可回收性较强,但如果国际石油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公司客户出现现金流
紧张而发生支付困难的情形,则产生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八)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宏观上与国际油价和石油市场的资本性支出紧密相关,国
际油价呈现周期性波动,若未来较长时间内油价持续处于低位,石油公司进而压
缩勘探开发支出导致发行人工作量减少、结算价格下调等情形,则发行人的经营
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使发行人面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在国际油服市场中,发行人属于中小规模企业,主要客户贡献的收入和利润
占发行人的比重较高,如果发行人不能与主要客户保持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或
者发行人不能及时拓展新客户,则可能会出现客户流失的现象,这将对导致发行
人收入减少,而发行人的人员、设备等固定成本不会同步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的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在从事钻井工程大包业务时需要承担一定的施工风险,如果发行人不
能加强自身在技术、管理、人才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则可能会出现钻井工程施工
失败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发行人付出的成本可能会超出项目收入,从而导致
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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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六、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一)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中曼控股承诺
1、本公司确保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公司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3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购回价格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若本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公司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
务。
3、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本公司将与发行人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
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
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发行人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当日,相关各方应就该等
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
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5、若上述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公司将
采取以下措施:
(1)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由发行人将应付给本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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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
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二)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2、若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
份)。
3、在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3 个
交易日内,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启动召开董事会、临
时股东大会程序,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
购价格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复权处理)。
4、若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
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
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5、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当日,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
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
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6、若上述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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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且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承诺的履
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三)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
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与发行人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
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
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
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发行人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当日,相关各方应就该等
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
展情况。
4、若上述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
同时由发行人将应付给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暂时扣留,且本人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
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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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介机构承诺
1、国泰君安承诺:
由于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公
司没有过错的除外。
2、金诚同达承诺:
如因本所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
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
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
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
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
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立信会计师承诺:
因本所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五)实际控制人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
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与发行人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
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
1-2-27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
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发行人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当日,相关各方应就该等
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
展情况。
4、若上述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
同时由发行人将应付给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暂时扣留,且本人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
时为止。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4,000.01 万股(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
股,不涉及老股转让),若发行成功,公司总股本将较发行前有一定幅度增加,
而募投项目的效益在短期内尚无法完全实现,因此公司短期内存在每股收益被摊
薄的风险。
针对上述每股收益可能被摊薄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对选择本次公开发行的必
要性和合理性,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
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进行了分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就此事项作出了承诺,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上述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摊
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未来上市后定期报
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
1-2-28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况。
1-2-29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概述
中文名称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 ZhongMan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Group Corp.Ltd.
注册资本 36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李春第
成立日期 2003 年 6 月 13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3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商城路 1900 号 1203 室
邮政编码 200120
电话 021-61048060
传真 021-61048070
互联网网址 www.zpec.com
电子邮箱 ssbgs@zpec.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2013 年 12 月 22 日,经创立大会审议,以中曼有限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
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540,148,430.41 元为基数,按 1:0.416552 的比例折为
22,500 万股,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情况已
经立信会计师“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4193 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人改
制基准日净资产已经立信评估师出具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拟改制成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资评报字(2013)第 335 号)
评估,评估值为 79,516.92 万元,评估值大于账面净资产金额。
2013 年 12 月 24 日,本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000768357)。
1-2-30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本总数为 36,000 万股。本次拟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
行 4,000.01 万股,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 10%,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中曼控股 146,369,800 40.66% 146,369,800 36.59%
朱逢学 45,163,398 12.55% 45,163,398 11.29%
深创投 36,437,574 10.12% 36,437,574 9.11%
红杉信远 29,931,428 8.31% 29,931,428 7.48%
李玉池 27,938,460 7.76% 27,938,460 6.98%
红杉聚业 19,954,284 5.54% 19,954,284 4.99%
共兴投资 15,519,317 4.31% 15,519,317 3.88%
共荣投资 10,887,511 3.02% 10,887,511 2.72%
共远投资 10,800,000 3.00% 10,800,000 2.70%
苏国发 3,901,577 1.08% 3,901,577 0.98%
清科投资 3,253,073 0.90% 3,253,073 0.81%
黄建华等 24 名自然人 9,843,578 2.73% 9,843,578 2.46%
二、本次发行的流通股 40,000,100 10.00%
合计 360,000,000 100.00% 400,000,1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1 中曼控股 146,369,800 40.66% 社会法人股
2 朱逢学 45,163,398 12.55% 自然人股
3 深创投 36,437,574 10.12% 社会法人股
4 红杉信远 29,931,428 8.31% 社会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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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5 李玉池 27,938,460 7.76% 自然人股
6 红杉聚业 19,954,284 5.54% 社会法人股
7 共兴投资 15,519,317 4.31% 社会法人股
8 共荣投资 10,887,511 3.02% 社会法人股
9 共远投资 10,800,000 3.00% 社会法人股
10 苏国发 3,901,577 1.08% 社会法人股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
担任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额(股) 占总股本比例 在发行人任职
1 朱逢学 45,163,398 12.55% 副董事长
2 李玉池 27,938,460 7.76% 董事
3 黄建华 3,253,073 0.90% 外部股东
北京分公司
4 王山林 790,860 0.22%
套管队长
5 王在华 790,860 0.22% HSE 管理部副经理
6 李新弟 790,860 0.22% 中曼钻井副总经理
中曼钻井录井项目
7 夏明俊 316,344 0.09%
部经理
8 高逢东 316,344 0.09% 中曼钻井平台经理
9 苏以才 316,344 0.09% 中曼钻井平台经理
10 李海弟 316,344 0.09% 中曼钻井副总经理
11 张振同 316,344 0.09% 中曼钻井平台经理
中曼钻井综合服务
12 雷光学 316,344 0.09%
大队队长
13 朱兆银 316,344 0.09% 中曼钻井副总经理
14 李伟 316,344 0.09% 总调度室副主任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战略投资者为深创投、红杉信远、
1-2-32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红杉聚业、苏国发、清科投资、黄建华。
1、深创投
深创投成立于 1999 年 8 月 25 日,注册资本 420,224.952 万元,注册地为: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层 B 区,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
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的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机构;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深创投的股东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8,483.26 28.20%
2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3,081.41 17.39%
3 大众公用 58,543.80 13.93%
4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53,760.00 12.79%
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139.09 5.03%
6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19,459.78 4.63%
7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19,459.78 4.63%
8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435.00 3.67%
9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13,917.12 3.31%
10 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 10,273.82 2.44%
11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9,807.00 2.33%
12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5,884.20 1.40%
13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980.70 0.23%
合计 420,224.95 100.00%
深创投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年度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2,176,068.95 1,259,014.77 123,614.68
深创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1-2-3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须登记的
基金管理人和备案的基金。深创投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2、红杉信远
红杉信远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出资额为 473,440.00 万元,执行事务合
伙人为上海喆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为: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 7 号 2002 号,经营范围为:投资、资产管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红杉信远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喆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 0.21%
2 邵南燕 5,000.00 1.06%
3 鞠青 2,000.00 0.42%
4 马建新 3,000.00 0.63%
5 詹忆源 5,300.00 1.12%
6 昆山歌斐谨弘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 2.11%
7 浙江舟发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1.06%
8 上海歌斐惟勤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000.00 1.06%
9 天津仁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1.06%
10 董云翔 5,000.00 1.06%
11 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11%
12 北京红杉昌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3,620.00 9.21%
13 杭州红杉合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3,950.00 38.85%
14 绍兴红杉慧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000.00 11.19%
15 上海贵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070.00 2.76%
16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2.11%
17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4.22%
18 北京紫荆华融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2.11%
19 义乌惠商紫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 0.84%
20 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 0.63%
1-2-3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1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9,500.00 4.12%
22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4.22%
23 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0,000.00 6.34%
24 新希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1.06%
25 施荣芳 2,000.00 0.42%
合计 473,440.00 100.00%
红杉信远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年度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674,897.86 674,874.43 -13,375.40
根据红杉信远、上海喆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
津)有限公司签订的《管理协议》约定,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
司仍担任红杉聚业的基金管理人。红杉信远及其管理人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
(天津)有限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须
备案的基金和登记的基金管理人。红杉信远及其管理人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
(天津)有限公司已按照规定完成备案和登记
3、红杉聚业
红杉聚业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3 日,出资额为 275,000.00 万元,执行事务合
伙人为上海喆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为:
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 82 号丽港大厦裙房二层 202-C417,经营范围
为: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已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
服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红杉聚业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喆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0 0.001%
2 无锡红杉兴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323.06 25.21%
1-2-35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 无锡红杉恒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152.49 28.78%
4 天津红杉建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6,279.22 27.74%
5 天津红杉弘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99.64 2.25%
6 天津红杉基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043.59 16.02%
合计 275,000.00 100.00%
红杉聚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年度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674,061.79 674,133.10 -11,212.72
根据红杉聚业、上海喆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
津)有限公司签订的《管理协议》约定,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
司仍担任红杉聚业的基金管理人。红杉聚业及其管理人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
(天津)有限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须
备案的基金和登记的基金管理人。经核查,红杉聚业及其管理人红杉资本股权投
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已按照规定完成备案和登记。
4、苏国发
苏国发成立于 2007 年 1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注册地为:苏州
市太湖东路 290 号,经营范围为:创业企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
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理
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苏国发的股东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苏州科技创业投资公司 700.00 11.67%
2 张家港市金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00.00 10.00%
3 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00.00 11.67%
4 深创投 1,000.00 16.67%
1-2-36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5 苏州工业园区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0.00 16.67%
6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16.67%
7 苏州金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8.33%
8 苏州市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00 8.33%
合计 6,000.00 100.00%
苏国发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年度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12,585.46 6,422.86 572.16
苏国发及其管理人苏州国发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须备案的基金和登记的基金管理人。苏国发及
其管理人苏州国发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规定完成备案和登记。
5、清科投资
清科投资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9 日,出资额为 8,000.0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
人为北京清科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注册
地为: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 8 号 6 层 710-228 室,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清科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清科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0.00 3.33%
2 上海赤圆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11.11%
3 福信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11.11%
4 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1.11%
5 曾之杰 500.00 5.56%
6 陈永宏 500.00 5.56%
7 董朝晖 500.00 5.56%
1-2-37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8 李瑞华 500.00 5.56%
9 南立新 500.00 5.56%
10 邱丹 500.00 5.56%
11 孙静 500.00 5.56%
12 吴迪 500.00 5.56%
13 夏一波 500.00 5.56%
14 薛坤 500.00 5.56%
15 张晔 700.00 7.78%
合计 9,000.00 100.00%
清科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年度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6,706.49 6,520.06 -198.39
清科投资及其管理人北京清科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须备案的基金和登记的基金管理人。
清科投资及其管理人北京清科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按照规定完成备
案和登记。
6、黄建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黄建华持有本公司 325.31 万股,占本公
司发行前股本比例为 0.90%。黄建华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黄建华 33032319650109****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霄路****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1、朱逢学和李玉池是本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两者共同控制中曼控股和
本公司,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行使中曼控股、本公司的董事权利
和/或股东权利时保持高度一致。此外,朱逢学和李玉池还共同投资了钻井投资、
1-2-38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钻机投资和共兴投资。
2、朱逢学是共兴投资、共荣投资和共远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分别持
有这三家合伙企业 60.45%、59.06%、2.11%的权益份额。
3、李玉池是共兴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并持有共兴投资 6.00%的权益份额。
4、深创投是苏国发的股东之一,持有苏国发 16.67%的股权。
5、红杉信远和红杉聚业的基金管理人同为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津)
有限公司。
(六)发行前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摘要“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资源锁定以及未来减持意向的承诺”。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以钻井工程服务为核心业务,带动钻机装备制造业务协调同步
发展的油服公司。发行人以技术能力的提升为突破口,以高难度钻井项目的工程
总承包为依托,逐步成长为具有国际知名度的综合性石油服务供应商。
发行人的钻井工程服务业务目前主要集中于国内陕北地区和国外中东地区。
发行人的钻井工程服务内容包括:工程服务方案的设计,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
运输以及安装调试,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的综合管理,其中工程施工涵盖钻井、
测井、录井、固井以及完井等工序。发行人钻井工程服务业务的客户主要是贝克
休斯、俄气、马石油、中石油等国际知名石油公司及油服公司。
发行人的钻机装备制造业务包括设备的研发、设计以及生产,主要产品包括
成套钻机设备以及钻机核心部件。发行人的钻机装备制造业务以工程施工需求为
导向,可以根据钻井工程不同的项目地域和项目要求提供个性化的定制方案。发
行人生产的钻机装备除了自用以外亦对外销售。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布局是在长期发展中逐渐形成的,在报告期内始终保持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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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定。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情况
1、钻井工程服务
钻井工程服务是指以勘探开发石油天然气为目的,在地层中按照事先设计的
井眼轨迹,钻成一定深度的圆柱形孔眼并将套管固定上井壁,最后完成井底与油
层连通的工程项目。钻井工程服务业务具体包括:钻井、测井、录井、固井和完
井等工程环节。
钻井,即根据矿井设计的要求,使用钻井设备在确定的位置上,钻一个适当
直径和深度的井眼并进行永久保护,使之成为符合设计要求的矿井井筒。钻井作
业全部在地面进行,是一种高度机械化的施工方法。按照井眼轨迹区分,钻井可
以分为直井、定向井、大位移井、水平井、丛式井等。按照钻井深度区分,井深
在 4,500-6,000 米的为深井,井深在 6,000-9,000 米的为超深井。
测井,是利用岩层的电化学特性、导电特性、声学特性、放射性等地球物理
特性测定钻孔内的地质情况以及岩石物理情况。在石油天然气钻井过程中,测井
主要是指注入剖面测井、工程测井、产层评价测井等,主要作用是测量井下压力、
温度、流量和流体密度等。
录井,是在整个钻井过程中,系统地收集、记录、分析来自井下的各种信息,
如岩屑、岩心等,并采用技术手段进行综合分析,以判断地下岩石性质、含油气
情况、油气层的位置、厚度、流体性质等,以实时指导钻井,避免钻井工程事故
发生,减少工程施工风险,为科学、快速、优质钻井提供技术支持。
固井,是向井内下入套管,并向井眼和套管之间的环形空间注入水泥的施工
作业。在钻井作业中一般至少要有 2 次固井:首先是表层套管固井,后续是技术
套管固井。固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和支撑油气井内的套管,封隔油、气和水等地
层,固井一般分为下套管、注水泥、井口安装和套管试压 3 个步骤。
完井,是油气井钻成之后在井底建立油气层与油气井井筒之间的合理连接通
道。是钻井工作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又是采油工程的开端,与以后采油、注水及
整个油气田的开发紧密相连。根据地质条件的不同,常用的完井方法包括射孔完
1-2-40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井法、裸眼完井法、衬管完井法等。完井作业一方面要保证油、气入井的阻力最
小,另一方面也要有效地分隔油、气、水层,防止层间的相互干扰,还要防止井
壁垮塌,确保油井长期生产。
发行人的钻井工程服务项目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仅提供钻井作业的分包
服务,另一种是提供涵盖上述各工艺流程的总包服务。钻井工程服务业务是一项
系统工程,需要对项目进行整体管理,包括项目计划编制、项目运行监管、施工
人员组织以及与各参与主体进行统筹协调等,以确保项目质量达标、按期完成。
2、钻机装备制造业务
发行人从事的钻机装备制造业务是指根据自身工程施工或客户需要设计、生
产钻机装备并为其提供安装、培训以及后续维护服务的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钻
机部件、钻深 2000 米到 9000 米的各类交流变频电动钻机、直流电驱动钻机、机
电复合驱动钻机等,发行人生产的产品通过了 API 的认证。
(二)主营业务变化情况
广义的油服行业是一个集装备制造、工程施工以及地质勘探为一体的综合性
行业。发行人自设立以来,逐步摸索并形成了以钻井工程服务为主线,以钻机装
备制造为支撑的业务布局。在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上述业务布局已经形成并保持
稳定,并呈现出从国内走向国际,从分包走向总包的发展趋势。
1、从国内走向国际
发行人长期在陕北地区从事钻井工程业务并积累了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技
术以及人才。随着国内业务的不断成熟,发行人开始瞄准国际市场,并凭借自身
高性价比的服务开始在海外承揽业务。发行人于 2011 年承接了伊朗的雅达瓦兰
项目,后续又开始与贝克休斯合作在伊拉克的西库尔那区块开展钻井工程服务,
2014 年起发行人开始与俄气与马石油合作,在伊拉克的巴德拉与格拉夫区块开
展业务。随着发行人在海外业务范围的扩大,其用于境外工程业务的钻机数量不
断增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计拥有 23 台钻机,其中 9 台
在海外工作。
2、从分包走向总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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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最初以钻井工程分包商的身份进入国际市场,在伊朗雅达瓦兰项目以
及与贝克休斯合作的项目中,发行人负责分包钻井环节的工作,随着业务的开展,
发行人较快适应了海外钻井工程的作业要求。2014 年发行人在伊拉克的巴德拉
区块为俄气完成了一项难度较高的修井作业,展现了自身的技术实力,在伊拉克
当地油服市场树立起良好的口碑。此后,发行人陆续承接了俄气及马石油的总包
项目。在总包项目上,发行人不仅要负责钻井工程的全部环节,还需要应对钻井
过程中出现的所有施工风险。能够承接国际著名石油公司的总包业务,反映出发
行人具有很强的技术服务能力和项目综合管理能力,是发行人业务取得实质性突
破的重要标志。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账面价值 综合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36,380.30 33,567.20 92.27%
机器设备 88,323.72 61,385.37 69.50%
运输工具 704.91 381.77 54.16%
电子设备 2,704.71 1,065.28 39.39%
其他设备 2,776.66 1,847.26 66.53%
合计 130,890.29 98,246.88 75.06%
2、房屋类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屋资产情况如下:
所有 建筑面积 他项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座落 用途
权人 (m2) 权利
发行 沪房地(浦)字(2014) 张杨路 707 号 2002、 商业综合
282.49 抵押
人 第 018912 号 2003 室 用地
发行 沪房地(浦)字(2014) 张杨路 707 号 2004、 商业综合
219.36 抵押
人 第 019352 号 2005 室 用地
发行 沪房地(浦)字(2014) 商城路 1900 号 1203 商、办、 229.01 抵押
1-2-42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所有 建筑面积 他项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座落 用途
权人 (m2) 权利
人 第 050801 号 室 教育
发行 沪房地(浦)字(2014) 商城路 1900 号 1205 商、办、
229.01 抵押
人 第 050799 号 室 教育
四川 新房权证监证字第 新都区 新都镇白云 未抵
厂房 4,672.05
昆仑 0547465 号 路 39 号 1 层 押
四川 新房权证监证字第 新都区 新都镇白云 未抵
厂房 9,645.58
昆仑 0647234 号 路 39 号 1 栋 押
四川 新房权证监证字第 新都区新都镇白云 未抵
厂房 2,021.92
昆仑 0892173 号 路 39 号 3 栋 押
中曼 沪房地(浦)字(2015)
云端路 1388 弄 24 号 居住用房 2,364.56 抵押
装备 第 244699 号
中曼 沪房地(浦)字(2015)
云端路 1388 弄 28 号 居住用房 4,594.80 抵押
装备 第 244708 号
中曼 沪房地(浦)字(2015)
云端路 1388 弄 29 号 居住用房 4,292.64 抵押
装备 第 244718 号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临港产业区公共租赁房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
司已将位于云端路 1565 弄 42 号、云端路 1565 弄 49 号、云端路 1565 弄 61 号的
房屋交付给发行人,相关资产的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发行人的子公司中曼电气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与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向后者购买总面积为 3,879.67 平方米的办
公用房,目前上述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存在法
律障碍。
3、主要设备类资产情况
发行人主要的设备类资产包括钻机装备和生产设备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拥有 29 台钻机,总体成新率情况良好。
(二)无形资产情况
1、商标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如下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类别
1 9263337 2012.4.28-2022.4.27
2 9263339 2012.6.7-2022.6.6
1-2-4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类别
3 5832956 2009.10.14-2019.10.13 7
4 5832957 2009.10.7-2019.10.6 6
5 4158049 2007.9.21-2017.9.20 35
6 4158052 2007.9.21-2017.9.20 36
7 4158048 2006.11.21-2016.11.20 7
8 4158050 2007.9.21-2017.9.20 37
9 4158047 2007.5.7-2017.5.6
10 4158051 2007.9.21-2017.9.20 42
11 5831452 2009.10.14-2019.10.13 7
12 7107028 2010.9.28-2020.9.27 7
13 11702733 2014.4.7-2024.4.6 42
14 11702732 2014.4.7-2024.4.6 37
15 11977811 2014.6.21-2024.6.20 37
16 11977765 2014.6.21-2024.6.20 6
17 11977810 2014.12.7-2024.12.6 39
18 11977812 2014.6.21-2024.6.20 7
19 11977809 2014.6.21-2024.6.20 42
20 11702735 2014.4.14-2024.4.13 37
21 11702730 2014.4.14-2024.4.13 39
22 11702731 2014.4.14-2024.4.13 7
23 13174658 2015.1.7-2025.1.6 39
24 11702734 2015.9.7-2025.9.6 39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申请如下商标:
申请日期
序号 商标名称 申请号 类别
(年.月.日)
1 17701218 2015.8.19
1-2-4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申请日期
序号 商标名称 申请号 类别
(年.月.日)
2 17701218 2015.8.19
3 17701218 2015.8.19
4 17701218 2015.8.19
5 17701218 2015.8.19
6 17701218 2015.8.19
7 17701218 2015.8.19
8 17701218 2015.8.19
9 17701218 2015.8.19
10 17701218 2015.8.19
11 17463112 2015.7.20
12 17463112 2015.7.20
13 17463112 2015.7.20
14 17463112 2015.7.20
15 17463112 2015.7.20
16 17463112 2015.7.20
17 17463112 2015.7.20
18 17463112 2015.7.20
19 17701219 2015.8.19
20 17701219 2015.8.19
21 17701219 2015.8.19
22 17701219 2015.8.19
23 17701219 2015.8.19
24 17701219 2015.8.19
25 17701219 2015.8.19
26 17701219 2015.8.19
27 17701219 2015.8.19
28 17504552 2015.7.24
29 17504552 2015.7.24
1-2-45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申请日期
序号 商标名称 申请号 类别
(年.月.日)
30 17504552 2015.7.24
31 17504552 2015.7.24
32 17504552 2015.7.24
33 17504552 2015.7.24
34 17504552 2015.7.24
2、专利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173 项专利及 16 项专利申请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如下专利:
序 专利 申请日期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所有权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广适应的新型自动送钻
1 ZL200910052115.4 发明 2009.5.27 发行人
装置
一种具有锁紧装置的锁 实用
2 ZL200920212309.1 2009.11.13 发行人
紧立根的二层台 新型
一种石油钻机立柱排放 实用
3 ZL200920213979.5 2009.11.20 发行人
助力装置 新型
一种石油钻机快绳滑轮 实用
4 ZL200920213799.7 2009.11.18 发行人
机构 新型
实用
5 石油钻机远程诊断系统 ZL200920213795.9 2009.11.18 发行人
新型
一种能大规模整体移运、
实用
6 井自行走的快速移运石 ZL200920212337.3 2009.11.13 发行人
新型
油钻机
一种新型大中型石油钻 实用
7 ZL200920212338.8 2009.11.13 发行人
机的电动单轴绞车 新型
一种液压缸顶升的垂直 实用
8 ZL200920212341.X 2009.11.13 发行人
起升底座 新型
一种整体移运石油钻机 实用
9 ZL200920212342.4 2009.11.13 发行人
主机单元的自行走机构 新型
实用
10 一种钻机整体平移装置 ZL201120090812.1 2011.3.31 发行人
新型
一种石油钻机的液压起 实用 发行人、
11 ZL201320557697.3 2013.9.10
升底座 新型 中曼装备
一种节能型的绞车强制 实用 发行人 、
12 ZL201320758464.X 2013.11.27
冷却水罐 新型 中曼装备
1-2-46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 专利 申请日期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所有权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一种具有双冷却功能的 实用 发行人 、
13 ZL201320758472.4 2013.11.27
电磁涡流刹车主体 新型 中曼装备
实用 发行人 、
14 一种固控罐的清罐装置 ZL201320758521.4 2013.11.27
新型 中曼装备
一种固控罐的罐底阀装 实用 发行人 、
15 ZL201320758438.7 2013.11.27
置 新型 中曼装备
实用 发行人 、
16 一种固控罐的罐体结构 ZL201320758485.1 2013.11.27
新型 中曼装备
一种石油钻机的起升系 实用 发行人 、
17 ZL201320557698.8 2013.9.10
统 新型 中曼装备
一种石油钻机的液压起 实用 发行人 、
18 ZL201320557718.1 2013.9.10
升井架 新型 中曼装备
一种石油钻井中无线随
实用 发行人、中
19 钻仪器的防脱键、防砂卡 ZL201420589530.X 2014.10.13
新型 曼钻井
装置
一种完井作业用的钻杆 实用 发行人、中
20 ZL201420589525.9 2014.10.13
试压装置 新型 曼钻井
实用 中曼有限、
21 一种石油钻机电控房 ZL201320753274.9 2013.11.26
新型 中曼电气
基于 PLC 单片机的仪表 实用 中曼有限、
22 ZL201320753241.4 2013.11.26
检测控制系统 新型 中曼电气
一种用于石油钻机立管 实用 中曼有限、
23 ZL201320752997.7 2013.11.26
压力保护的系统 新型 中曼电气
钻机电控房人性化冷却 实用
24 ZL200920213798.2 2009.11.18 中曼钻井
循环系统 新型
一种石油钻机电控系统 实用
25 ZL200920213797.8 2009.11.18 中曼钻井
的准热备份控制系统 新型
一种紧凑型石油钻机电 实用
26 ZL200920213796.3 2009.11.18 中曼钻井
气控制房 新型
一种具有紧固立根功能 实用
27 ZL200920212339.2 2009.11.13 中曼钻井
的二层台 新型
一种使石油钻机井架二
实用
28 层台与底座顶层随动的 ZL200920212340.5 2009.11.13 中曼钻井
新型
装置
一种可以使石油钻机二 实用
29 ZL200920212343.9 2009.11.13 中曼钻井
层台可自由移动的装置 新型
石油钻机绞车恒功率调 实用
30 ZL200920212544.9 2009.12.4 中曼钻井
速系统 新型
一种用于石油钻机绞车
31 ZL200910052116.9 发明 2009.5.27 中曼钻井
的单手控制器
1-2-47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 专利 申请日期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所有权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一种石油钻井中无线随 实用
32 ZL201120382977.6 2011.10.11 中曼钻井
钻仪器的打捞装置 新型
一种应用于钻井绞车上 实用
33 ZL201120382978.0 2011.10.11 中曼钻井
的排绳装置 新型
一种石油地质综合录井
34 ZL201110305045.6 发明 2011.10.11 中曼钻井
用的自动脱气机
一种固控系统的泥浆反 实用 中曼钻井、
35 ZL201420651348.2 2014.11.4
冲管线清理装置 新型 中曼装备
具有集中电容补偿的石 实用 中曼钻井、
36 ZL201420698596.2 2014.11.20
油钻机照明系统 新型 中曼装备
一种大中型石油钻机双 实用 中曼钻井、
37 ZL201420651346.3 2014.11.4
速自动换挡单轴绞车 新型 中曼装备
一种用于石油钻机井架 实用 中曼钻井、
38 ZL201420651265.3 2014.11.4
安全拆装用的防护装置 新型 中曼装备
一种石油钻机中润滑系 实用 中曼钻井、
39 ZL201420651326.6 2014.11.4
统上用的滤油装置 新型 中曼装备
一种石油钻机双速自动 实用 中曼钻井、
40 ZL201420651264.9 2014.11.4
换挡单轴绞车控制系统 新型 中曼装备
一种石油钻机单轴绞车 实用 中曼钻井、
41 ZL201420651347.8 2014.11.4
上用的双速换档装置 新型 中曼装备
一种石油钻机上更换钻 实用 中曼钻井、
42 ZL201420653535.4 2014.11.5
井大绳用的导大绳装置 新型 中曼装备
实用 中曼钻井、
43 一种泥浆回流检测装置 ZL201420704230.1 2014.11.21
新型 中曼装备
一种石油钻机上游车的 实用 中曼钻井、
44 ZL201420698520.X 2014.11.20
防上碰下砸装置 新型 中曼装备
一种链驱动泥浆泵装置 实用 中曼钻井、
45 ZL201420699023.1 2014.11.20
的链条润滑系统 新型 中曼装备
一种铁钻工接钻杆时的 实用 中曼钻井、
46 ZL201420699059.X 2014.11.20
位置补偿装置 新型 中曼装备
一种可安装倒绳机的石 实用 中曼钻井、
47 ZL201420651349.7 2014.11.4
油钻机高支架 新型 中曼装备
石油钻机双速自动换挡 实用 中曼钻井、
48 ZL201420651308.8 2014.11.4
单轴绞车传动装置 新型 中曼装备
一种半自动的黄油注油 实用 中曼钻井、
49 ZL201420651309.2 2014.11.4
机 新型 中曼装备
一种泥浆泵十字头销拆 实用 中曼钻井、
50 ZL201420651345.9 2014.11.4
装装置 新型 中曼装备
MCC 电控柜电气产品安 实用
51 ZL201020624268.X 2010.11.25 四川昆仑
装的布局结构 新型
1-2-48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 专利 申请日期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所有权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柴油发电机组管理控制 实用
52 ZL201020566147.4 2010.10.18 四川昆仑
系统 新型
一种独立转盘直流电驱 实用
53 ZL201020565015.X 2010.10.18 四川昆仑
动钻机系统 新型
直流串励电机可控硅换 实用
54 ZL201020566138.5 2010.10.18 四川昆仑
向器 新型
一种应用于大功率传动
实用
55 及通讯系统的实验测试 ZL201020566133.2 2010.10.18 四川昆仑
新型
平台系统
实用
56 单轴直驱电动绞车 ZL201220373445.0 2012.7.31 四川昆仑
新型
便于泥浆泵运输的拖车 实用
57 ZL201220377930.5 2012.7.31 四川昆仑
装置 新型
柴油机驱动型一体式泥 实用
58 ZL201220377844.4 2012.7.31 四川昆仑
浆泵机组 新型
实用
59 电动倒绳机 ZL201220376022.4 2012.7.31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60 基于泥浆泵的调节装置 ZL201220377955.5 2012.7.31 四川昆仑
新型
基于轴类零件的轴向精 实用
61 ZL201220377970.X 2012.7.31 四川昆仑
密定位装置 新型
基于钻机井架的轮式承 实用
62 ZL201220377958.9 2012.7.31 四川昆仑
载车 新型
实用
63 可移式线缆槽 ZL201220373416.4 2012.7.31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64 起升型折叠井架底座 ZL201220373428.7 2012.7.31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65 新型鼠洞管 ZL201220373434.2 2012.7.31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66 悬臂吊装置 ZL201220377878.3 2012.7.31 四川昆仑
新型
一体式钻机井架及底座 实用
67 ZL201220377911.2 2012.7.31 四川昆仑
整体移动装置 新型
一种用于石油钻机天车 实用
68 ZL201220377983.7 2012.7.31 四川昆仑
的防坠落辅助滑轮装置 新型
用于轴套精加工的胀紧 实用
69 ZL201220377927.3 2012.7.31 四川昆仑
装置 新型
轴类零件轴向手动定位 实用
70 ZL201220377898.0 2012.7.31 四川昆仑
装置 新型
实用
71 钻机负荷试验装置 ZL201220377982.2 2012.7.31 四川昆仑
新型
1-2-49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 专利 申请日期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所有权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钻机井架整体卧式移动 实用
72 ZL201220377748.X 2012.7.31 四川昆仑
装置 新型
基于多轴机车双车桥的 实用
73 ZL201220377964.4 2012.7.31 四川昆仑
悬架系统 新型
基于泥浆泵的整体式运 实用
74 ZL201220377963.X 2012.7.31 四川昆仑
输装置 新型
一种用于石油钻机天车 实用
75 ZL201220377811.X 2012.7.31 四川昆仑
的辅助滑轮装置 新型
实用
76 车装钻机整体平移系统 ZL201320811104.1 2013.12.11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77 窗盖锁紧装置 ZL201320748237.9 2013.11.25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78 多向操作手柄装置 ZL201320747896.0 2013.11.25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79 泥浆泵喷淋装置 ZL201320776264.7 2013.12.2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80 气胎离合器换档装置 ZL201320747621.7 2013.11.25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81 液压钻杆盒 ZL201320776285.9 2013.12.2 四川昆仑
新型
一种便于注入润滑油的 实用
82 ZL201320817450.0 2013.12.13 四川昆仑
钻机绞车滚筒轴承装置 新型
一种车载钻机大钳平衡 实用
83 ZL201320818103.X 2013.12.13 四川昆仑
装置 新型
一种二层台伸缩折叠栏 实用
84 ZL201320817643.6 2013.12.13 四川昆仑
杆 新型
实用
85 一种绞车倒档锁档装置 ZL201320776286.3 2013.12.2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86 一种绞车稳绳器 ZL201320776657.8 2013.12.2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87 一种绞车用卡绳器 ZL201320776263.2 2013.12.2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88 一种链条箱呼吸帽 ZL201320776262.8 2013.12.2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89 一种链条张紧装置 ZL201320817446.4 2013.12.13 四川昆仑
新型
一种泥浆罐整体移动装 实用
90 ZL201320790701.0 2013.12.5 四川昆仑
置 新型
实用
91 一种泥浆冷却塔 ZL201320790906.9 2013.12.5 四川昆仑
新型
1-2-50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 专利 申请日期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所有权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实用
92 一种天车滑轮支架 ZL201320790881.2 2013.12.5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93 一种移动井液废液池 ZL201320790913.9 2013.12.5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94 一种钻井泵出口装置 ZL201320790286.9 2013.12.5 四川昆仑
新型
石油钻机的 PLC 控制系 实用
95 ZL201120265474.0 2011.7.26 中曼电气
统 新型
实用
96 一种司钻控制房 ZL201120265463.2 2011.7.26 中曼电气
新型
柴油发电机组综合管理 实用
97 ZL201120215498.5 2011.6.23 中曼电气
控制系统 新型
一种具有活动房顶的电 实用
98 ZL201120217717.3 2011.6.24 中曼电气
控房 新型
实用
99 钻机电控系统 ZL201120265479.3 2011.7.26 中曼电气
新型
采用绝对值编码器实现
实用
100 钻机游车监测的位置计 ZL201220631156.6 2012.11.26 中曼电气
新型
算系统
柴油发电机组无负荷下 实用
101 ZL201220630848.9 2012.11.26 中曼电气
线控制系统 新型
分布式钻机配电控制系 实用
102 ZL201220631151.3 2012.11.26 中曼电气
统 新型
基于石油钻机电控房、司
实用
103 钻房的房端插接件安装 ZL201220631154.7 2012.11.26 中曼电气
新型

基于主动前端整流回馈 实用
104 ZL201220630926.5 2012.11.26 中曼电气
技术的网电石油钻机 新型
石油钻机用大钩高度测 实用
105 ZL201220630952.8 2012.11.26 中曼电气
量系统 新型
石油钻机用泥浆泵皮带 实用
106 ZL201220630710.9 2012.11.26 中曼电气
轮防滑动保护系统 新型
一种石油钻井参数记录 实用
107 ZL201220631057.8 2012.11.26 中曼电气
系统 新型
一种拖动三相鼠笼式异
实用
108 步电机运行的软启动器 ZL201220631111.9 2012.11.26 中曼电气
新型
控制系统
在线切换控制方式的不 实用
109 ZL201220630876.0 2012.11.26 中曼电气
停机传动控制系统 新型
钻机绞车两档自动换档 实用
110 ZL201220631060.X 2012.11.26 中曼电气
控制系统 新型
1-2-51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 专利 申请日期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所有权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石油钻机超级电容器储 实用
111 ZL201120215523.X 2011.6.23 中曼电气
能系统 新型
石油钻机发电机功率限 实用
112 ZL201120217709.9 2011.6.24 中曼电气
制保护系统 新型
一种带冷却系统的电控 实用
113 ZL201120217720.5 2011.6.24 中曼电气
房 新型
实用
114 软泵控制系统 ZL201320756960.1 2013.11.27 中曼电气
新型
一种石油钻机柴油发电 实用
115 ZL201320757180.9 2013.11.27 中曼电气
机组控制系统 新型
实用
116 一种钻机油改电系统 ZL201320756925.X 2013.11.27 中曼电气
新型
一种石油钻机的热轴保 实用
117 ZL201320757243.0 2013.11.27 中曼电气
护系统 新型
一种网电钻机移动式变
实用
118 配电自动调压及无功补 ZL201420822628.5 2014.12.23 中曼电气
新型
偿系统
一种多台石油钻机的运 实用
119 ZL201420822546.0 2014.12.23 中曼电气
行跟踪监控系统 新型
一种石油钻机转盘软扭 实用 中曼电气、
120 ZL201420822461.2 2014.12.23
矩系统 新型 中曼钻井
一种石油钻机的柴油机 实用 中曼电气、
121 ZL201420822545.6 2014.12.23
与电动机的并车系统 新型 中曼钻井
一种直流电动修井机控 实用 中曼电气、
122 ZL201420822414.8 2014.12.23
制系统 新型 中曼钻井
一种可旋转伸缩照明灯 实用 中曼电气、
123 ZL201420822452.3 2014.12.23
塔 新型 中曼钻井
一种固态继电器检测控 实用 中曼电气、
124 ZL201420822433.0 2014.12.23
制系统 新型 中曼钻井
一种石油钻机司钻控制 实用
125 ZL201120383008.2 2011.10.11 中曼装备
房 新型
用于石油钻井时所形成 实用
126 ZL201220488103.3 2012.9.24 中曼装备
键槽的破键工具 新型
一种对螺杆弯壳体与扶
127 正器高点进行调整的方 ZL201210357651.7 发明 2012.9.24 中曼装备

一种有效防止过度磨损 实用
128 ZL201220704887.9 2012.12.19 中曼装备
发生事故的摩擦片 新型
一种用于顶部钻井驱动 实用
129 ZL201220705119.5 2012.12.19 中曼装备
装置的冷却系统 新型
1-2-52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 专利 申请日期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所有权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一种石油钻采设备上用 实用
130 ZL201220705316.7 2012.12.19 中曼装备
过的集流槽 新型
一种实现石油钻杆加厚
131 焊和耐磨焊一次成型的 ZL201210356788.0 发明 2012.9.24 中曼装备
方法
一种可伸缩式的石油钻 实用
132 ZL201220704724.0 2012.12.19 中曼装备
机井架二层台操作台 新型
一种石油钻机上用的自 实用
133 ZL201220705141.X 2012.12.19 中曼装备
动正压供水系统 新型
一种石油钻采设备上用 实用
134 ZL201220704751.8 2012.12.19 中曼装备
的定位固定装置 新型
一种可快速拆装的高压 实用 中曼装备、
135 ZL201420699024.6 2014.11.20
立管装置 新型 中曼钻井
一种石油钻机上用的井 实用 中曼装备、
136 ZL201420772352.4 2014.12.10
口上卸扣装置 新型 中曼钻井
一种石油钻机底座的中 实用 中曼装备、
137 ZL201420772198.0 2014.12.10
层焊接工装 新型 中曼钻井
一种石油钻机的整合式 实用 中曼装备、
138 ZL201420772316.8 2014.12.10
液压盘式刹车系统 新型 中曼钻井
发行人、中
一种钻机紧急驱动控制 实用
139 ZL201520567405.3 2015.7.31 曼装备、中
装置 新型
曼钻井
一种石油钻机上液压管 实用 发行人、中
140 ZL201520287334.1 2015.5.7
线的压力测量显示装置 新型 曼装备
实用 北京分公
141 一种双破裂盘式循环阀 ZL201520079840.1 2015.2.4
新型 司
一种石油钻机的通讯系 实用
142 ZL201420822498.5 2014.12.23 中曼电气
统 新型
一种绞车滚筒钢丝绳用 实用
143 ZL201520242268.6 2015.4.21 四川昆仑
绳卡装置 新型
实用
144 绞车用刹带限位装置 ZL201520242297.2 2015.4.21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145 一种猫头绳导向装置 ZL201520242132.5 2015.4.21 四川昆仑
新型
一种新型液压防喷器移 实用
146 ZL201520242346.2 2015.4.21 四川昆仑
运装置 新型
石油钻机泥浆泵实验装 实用
147 ZL201520245032.8 2015.4.21 四川昆仑
置 新型
实用
148 一种新型液压起升底座 ZL201520242331.6 2015.4.21 四川昆仑
新型
1-2-5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 专利 申请日期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所有权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一种修井机井架行车锁 实用
149 ZL201520242332.0 2015.4.21 四川昆仑
止机构 新型
实用
150 钢丝绳负荷试验装置 ZL201520242216.9 2015.4.21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151 防喷器司钻房电控系统 ZL201520242260.X 2015.4.21 四川昆仑
新型
152 车装钻机整体平移系统 ZL201310669409.8 发明 2013.12.11 四川昆仑
一种新型石油钻机油改 实用 发行人、中
153 ZL201521022358.0 2015.12.10
电驱动的安装设备 新型 曼电气
一种便于运输的石油钻 实用 发行人、中
154 ZL201520985122.0 2015.12.03
机底座顶层 新型 曼装备
实用 发行人、中
155 一种双液压缸起升钻机 ZL201520985212.X 2015.12.03
新型 曼装备
一种便于安装拆卸和运 实用 发行人、中
156 ZL201520985323.0 2015.12.03
输的井架设置 新型 曼装备
实用 发行人、中
157 一种油缸移动装置 ZL201521022350.4 2015.12.10
新型 曼电气
一种石油钻机自动排管 实用
158 ZL201521031534.7 2015.12.11 中曼电气
机转动机构的控制装置 新型
一种交直流混合动力石 实用 发行人、中
159 ZL201521022360.8 2015.12.10
油钻机电控系统 新型 曼电气
一种用于石油钻机柴油
实用
160 发电机组的智能控制系 ZL201521031018.4 2015.12.11 中曼电气
新型

一种新型电缆槽安装结 实用 发行人、中
161 ZL201521022359.5 2015.12.10
构 新型 曼电气
一种石油钻机节能发电
实用 发行人、中
162 机稳定频率和电压的系 ZL201521022352.3 2015.12.10
新型 曼电气

实用
163 绞车带刹气控系统 ZL201620298934.2 2016.4.12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164 倒绳机带刹气控系统 ZL201620262978.X 2016.3.31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165 一种抽油杆悬挂装置 ZL201620277374.2 2016.4.6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166 一种泥浆泵驱动装置 ZL201620263039.7 2016.3.31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167 档绳器 ZL201620262976.0 2016.3.31 四川昆仑
新型
一种车载钻机用电动双 实用
168 ZL201620262995.3 2016.3.31 四川昆仑
滚筒绞车 新型
1-2-5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 专利 申请日期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所有权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实用
169 泥浆防溅盒 ZL201620262983.0 2016.3.31 四川昆仑
新型
实用
170 一种整体起升式钻机 ZL201620263031.0 2016.3.31 四川昆仑
新型
一种可移动管线槽用调 实用
171 ZL201620263041.4 2016.3.31 四川昆仑
节支腿 新型
实用
172 泥浆冷却塔 ZL201620263004.3 2016.3.31 四川昆仑
新型
一种修井机底座斜撑杆 实用
173 ZL201620263036.3 2016.3.31 四川昆仑
装置 新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申请如下专利:
序 专利 申请日期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号 申请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一种直流电机能耗制动控
1 201410807153.7 发明 2014.12.23 中曼电气
制系统
可移动折叠式钻井叠式钻
2 201510189273.X 发明 2015.4.21 四川昆仑
井液储备装置
直流电机 SCR 功率扩展控
3 201410807214.X 发明 2014.12.23 中曼电气
制系统
中曼装
一种泥浆泵曲轴的吊装方
4 201410665961.4 发明 2014.11.20 备、中曼
法及吊装工具
钻井
一种石油钻机双档绞车电 中曼装
5 子差速控制系统及控制方 201410749730.1 发明 2014.12.10 备、中曼
法 钻井
一种钻机司钻房的气控故 发行人、
6 201510479992.5 发明 2015.9.9
障诊断系统 中曼钻井
中曼钻
一种大中型石油钻机双速
7 201410611573.8 发明 2014.11.04 井、中曼
自动换挡单轴绞车
装备
一种钻杆自动升降防摆装 发行人、
8 201510871060.5 发明 2015.12.04
置及钻杆维修方法 中曼钻井
一种石油钻机自动排管装 201510923680.9 发明 2015.12.11 中曼电气
9

一种用于井下驱动钻井的 发行人、
10 201610418367.4 发明 2016.6.15
电动机 中曼装备
发行人、
11 一种锻焊滑轮的制作方法 201610418368.9 发明 2016.6.15
中曼装备
一种钻井现场数据缓存系 实用
12 201621411954.2 2016.12.21 中曼电气
统 新型
1-2-55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 专利 申请日期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号 申请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一种起升装置的抱闸控制 实用
13 201621411726.5 2016.12.21 中曼电气
系统 新型
一种监控石油钻机发电机 实用
14 201621411525.5 2016.12.21 中曼电气
组参数的通讯系统 新型
实用
15 一种接近磁感应检测装置 201621411955.7 2016.12.21 中曼电气
新型
16 一种复合压裂液体系 201611029357.8 发明 2016.11.22 发行人
3、土地使用权
使用权 用 面积(平 终止日期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座落
类型 途 方米) (年.月.日)

沪房地(浦)字 国有建
中曼装 泥城镇 27 街坊 27/5 业
(2013)第 设用地 130,983.3 2062.2.1
备 丘 用
201835 号 使用权


新都国用 国有建
四川昆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 业
(2008)第 3043 设用地 66,568.07 2057.6.30
仑 镇君跃村一、二社 用
号 使用权

4、软件著作权

登记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中曼装备静水压试
1 2015SR092790 压装置记录仪软件 中曼装备 2014-10-01 2015-05-28
V1.0
70DZ 钻机监控软件
2 2010SR074654 四川昆仑 2010-08-31 2010-12-30
V1.0
直流电动石油钻机
3 2010SR074645 四川昆仑 2010-08-13 2010-12-30
PLC 控制系统 V1.0
5、著作权登记证书
序 首次发表 他项
登记号 作品名称 发证日期 权利人
号 日期 权利
美术作品《中曼石
1 2011-F-036239 2003.12.15 2011.2.22 发行人 无
油+ZPEC+图形》
1-2-56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曼控股,实际控制人为朱逢学、李玉池。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本公司外,中曼控股未持有其他任何公司
的股权,也未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2、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还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朱逢学对外投资情况
名称 权益比例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与技
中曼控股 56.32%
术的进出口业务
共兴投资 60.0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
共荣投资 59.06%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
共远投资 2.11%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与技
钻井投资 60.00% 术的进出口业务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与技
钻机投资 60.00%
术的进出口业务
(2)李玉池对外投资情况
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与技
中曼控股 37.55%
术的进出口业务
共兴投资 6.0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与技
钻井投资 40.00%
术的进出口业务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与技
钻机投资 40.00%
术的进出口业务
上述公司或企业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不存在与公司经营相同或相
似业务的情况。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
1-2-57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业竞争。
钻机投资和钻井投资原计划用于激励员工而设立,后考虑到税负成本等多方
面因素,公司改用共荣投资和共兴投资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上述两家公司成立至
今未开展任何业务。
钻井投资和钻机投资的营业范围不涵盖油服业务,且这两家公司不具备油服
行业的经营资质,没有雇佣员工,没有签署任何业务合同,没有任何收入,因此
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为了审慎核查并完整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
部企业,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了解其控制的全部企业名单和企业经营情况;
2、获取由实际控制人填写的调查表,了解其直系亲属所控制企业的情况;
3、审阅中曼控股的财务报表,关注其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内容,检查是否
存在异常资金往来和不具备合理原因的异常交易;
4、审阅中曼控股、共荣投资、共兴投资、共远投资、钻井投资、钻机投资
的工商档案和财务报表;
5、在网上工商系统中查找是否存在其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6、关注历史上与发行人有业务往来或者具有股权投资关系的企业是否存在
被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情形;
通过以上核查程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已完
整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企业。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
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1)北京新瑞东升石油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瑞东升”)
1>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事长李春第的女儿李艳秋持有新瑞东升 83.33%股权,李春第的妻
1-2-58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子朱凤芹持有新瑞东升 16.67%股权。新瑞东升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新瑞东升石油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号
成立日期 2007 年 7 月 24 日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 103 楼洛克时代中心 B 座 1802 室
法定代表人 李艳秋
注册资本 3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石油工程技术、石油设备制造技术咨询;销售石油机械设备及配件。
营业期限 2007 年 7 月 24 日至 2057 年 7 月 23 日
持股情况 李艳秋持有 83.33%股权;朱凤芹持有 16.67%股权
新瑞东升 2007 年设立时的股东结构为李艳秋(发行人董事长李春第之女)
持股 83.33%,朱凤芹(发行人董事长李春第之妻)持股 16.67%,该股权结构从
未发生过变化。
2>从事的实际业务、主要产品、基本财务状况
根据新瑞东升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新瑞东升在报告期内的基本财务状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0.10 0.19 0.15
净利润 -3.03 -1.63 -0.08
净资产 -7.09 -3.96 -2.32
新瑞东升近几年基本没有收入,持续亏损。
3>与发行人交易的情况
新瑞东升未开展任何业务,亦未雇佣员工,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未发生
任何业务交易或资金往来,与发行人、发行人的客户及供应商均不存在交易。
4>同业竞争情况
1-2-59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新瑞东升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理由如下:
A、新瑞东升自设立以来未开展任何业务,没有员工,也没有专利技术。
B、新瑞东升的注册资金仅 3 万元,实收资本也是 3 万元,不具备开展油服
业务的资金实力。
C、2017 年 4 月 18 日,新瑞东升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销,
并于即日起开始办理税务注销事宜。目前,新瑞东升已经进入清算注销程序。
(2)山东远征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事长李春第的弟弟李智弟持有山东远征 90.38%股份。山东远征的
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山东远征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 371424228002182
成立日期 2003 年 7 月 24 日
住所 山东省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远征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陈桂芬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钻采机械设备、电控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
外)、润滑油、钻采石油助剂(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
经营范围
销售,开展以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3 年 7 月 24 日至---
李智弟持有 90.38%股权;卢明亮持有 6%股权;张斌持有 3.62%股
持股情况

2>历史沿革
A、2003 年设立
2003 年 7 月 17 日,刘存有、张斌和李智弟签署《公司章程》,约定山东远
征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股东出资为货币出资。
1-2-60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03 年 7 月 24 日,山东远征设立时的股东及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刘存有 255 货币
张斌 145 货币
李智弟 100 货币
合计 500
B、2005 年股权转让
2005 年 10 月 12 日,刘存有与李智弟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刘存有将其持有
的 51%股权(对应出资 255 万元)转让给李智弟,股权转让价格为 255 万元。
变更完成后,山东远征的股东及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张斌 145 货币
李智弟 355 货币
合计 500
C、2009 年增加注册资本
2009 年 4 月 16 日,山东远征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
本 3,500 万元,均由股东李智弟出资。
此次变更完成后,山东远征的股东及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张斌 145 货币 3.625
李智弟 3,855 货币 96.375
合计 4,000
D、2011 年,股权转让
2011 年 4 月 25 日,卢明亮与李智弟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李智弟将其持有的
6%股权(对应出资 240 万元)转让给卢明亮,股权转让价格为 240 万元。
此次变更完成后,山东远征的股东及其股权结构如下:
1-2-61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张斌 145 货币 3.625
李智弟 3,615 货币 90.375
卢明亮 240 货币
合计 4,000
E、2012 年,改制为股份公司
2012 年 6 月 21 日,石家庄新悦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山东远征石
油设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12 年 5 月 31 日,山东远征有限的
账面净资产值为 41,928,024.28 元。
2012 年 6 月 23 日,河北嘉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冀嘉德
评报字[2012]第 141 号),经评估,截至 2012 年 5 月 31 日,山东远征有限的净
资产评估值为 42,352,628.48 元。
2012 年 6 月,山东远征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以截至 2012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山东远征有限净资产 41,928,024.28 元为基础,
折为股份 4,000 万股计入注册资本,差额部分 1,928,024.28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
体变更设立“山东远征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原有限公司的资
产及相关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
2012 年 6 月 30 日,山东远征办理完毕股份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
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371424228002182)。
山东远征整体变更完成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发起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张斌 145 145 3.62
李智弟 3,615 3,615 90.38
卢明亮 240 240
合计 4,000 4,000
除李智弟以外,山东远征的现有股东和历史股东与发行人的股东、发行人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重合,亦不存在亲属关系,山东
1-2-62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远征的股权演变与发行人完全独立。
3>董事和监事变动情况
自山东远征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山东远征的董事、监事的变动情
况如下:
A、2012 年 6 月,改制为股份公司
2012 年 6 月,山东远征从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
选举,公司董事、监事名单如下:
姓名 职位
李智弟 董事长
胡书藩 董事
卢明亮 董事
石书贵 董事
徐万建 董事
靳东祥 董事
胡庆波 董事
王树志 监事会主席
李忠新 监事
宋新明 监事
崔世臣 监事
许长兵 监事
B、2015 年 4 月,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
2015 年 4 月 20 日,山东远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将公司法定代
表人由李智弟变更为陈桂芬,将公司董事从 7 人减少为 5 人并变更部分董事,本
次变更后,山东远征董事、监事名单如下:
姓名 职位
陈桂芬 董事长
李智弟 董事
1-2-6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卢明亮 董事
石书贵 董事
徐万建 董事
王树志 监事会主席
李忠新 监事
宋新明 监事
崔世臣 监事
许长兵 监事
C、2015 年 8 月,变更董事、监事
2015 年 8 月 3 日,山东远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将公司监事从 5
人减少为 3 人,并变更部分董事,本次变更后,山东远征董事、监事名单如下:
姓名 职位
陈桂芬 董事长
李楠 董事
卢明亮 董事
石书贵 董事
徐万建 董事
王树志 监事会主席
崔世臣 监事
许长兵 监事
除李智弟以外,山东远征的现任和历任董事、监事与发行人的股东、发行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重合,亦不存在亲属关系,山
东远征的公司治理完全独立于发行人。
4>主要资产
山东远征自 2014 年以来已经处于停产状态,其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
建筑物、机器设备,目前最有价值的是其土地使用权。山东远征拥有的土地位于
德州市临邑县,距离济南 60 公里,G2 高速公路可直达,交通发达辐射范围广,
拥有较好的地理优势。山东远征的土地信息如下:
1-2-6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土地证编号 面积(平方米) 用途 终止期限 座落
临国用(2006)第 251 恒源经济开发区远
33,264.00 工业 2055 年 11 月 12 日
号 征路中段西侧
临国用(2014)第 0342 临邑县经济开发区
26,305.64 工业 2061 年 7 月 11 日
号 华兴路南首西侧
临国用(2014)第 0343 临邑县经济开发区
33,362.66 工业 2061 年 7 月 11 日
号 华兴路南首西侧
山东远征的生产性资产已经不具备实用价值,与发行人的业务无法构成同业
竞争。
5>主营业务
由于过去几年石油行业不景气,山东远征自 2014 年以来已经处于停产状态,
没有采购和销售。2017 年 5 月 17 日,山东远征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 年 6 月 1 日,山东远征取得了更新后的营业
执照,山东远征已将经营范围变更为: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汽车修理与维
护;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机动车尾气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山东远征已将名称变更为:山东踏疆骥汽贸
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远征 2017 年前 3 个月分别缴纳水费 604.80 元、393.60 元和 396.00 元;
2017 年前 3 个月分别缴纳电费 7,414.66 元、6,205.30 元、1,826.86 元。
山东远征自 2014 年以来已经实质上停产,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构成同业
竞争,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与山东远征发生任何交易。
6>同业竞争情况
山东远征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理由如下:
A、目标客户不同:山东远征的客户主要是在陕北从事钻井工程的个体户、
大庆油田和松原油田的三产单位;发行人钻机装备制造业务主要客户是中东及南
美的大型客户以及国内的一些上市公司。
B、收入构成不同:山东远征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维修钻机、推荐配件(接口
1-2-65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工具等)、老钻机升级改造为主,也有生产小型的 ZJ20、ZJ30 钻机;而发行人的
钻机装备制造业务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中高端钻机设备和配件。
C、产品标准和质量不同:山东远征主要产品是机械钻机;发行人的钻机产
品主要为交流变频电动钻机、直流电动钻机,制造工艺和质量要求较机械钻机更
为严格。
D、供应商渠道不同:山东远征钻机的一些核心部件(如绞车)以自主生产
为主,部件采购大部分来自河南济源、四川等地,柴油机供应商为济柴等国内企
业;发行人产品服务于国际市场和高端客户,核心供应商要求通过 ISO9000 或
API 认证,认证要求非常高。
E、经营状况不同:山东远征 2012 年 9 月在山东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但由于业绩不佳而于 2014 年 4 月停牌至今,由于市场环境不佳,山东远征的经
营状况和盈利情况都不理想;发行人近年来依托其技术优势和先发优势,在石油
行业整体环境不佳的背景下依然实现了利润的连续增长,其收入规模和资产规模
都远远超过山东远征。
7>员工情况
山东远征最近一次为员工缴纳社保为 2016 年 6 月,且仅为 5 名员工缴纳社
保。目前公司尚有员工 6 名,处于闲赋状态。山东远征员工数量极少,无法满足
正常生产需要,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8>未来发展规划
考虑到石油装备制造未来向专业化、国际化、自动化方向发展,需要有技术
积淀,李智弟本人因为年龄问题以及考虑到自身并非专业人士,在技术上存在压
力,拟逐步转型山东远征的产业方向。在当地政府联系下,山东远征拟与济南华
达集团合作,计划利用山东远征的土地及现有厂房,改建作为汽车销售与文化产
业园。因此,未来山东远征也不会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
9>发行人董事会决议
2017 年 5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1-2-66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于确认山东远征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李春第不存在竞业限制情形的
议案》,发行人董事会认为:
根据董事长李春第的说明,公司确认董事长李春第先生在中曼石油天然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从未入股或控制山东远征石油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亦未参与山东远征石油设备股份有限的经营管理或为其谋取利益。
山东远征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李春第之亲属控
制山东远征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不存在违反竞业限制的情形。
目前山东远征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正在面临转型,山东远征石油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已完成公司名称变更以及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
4、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曼控股和实际控制人朱逢学和李玉池已就与公司之间避免
同业竞争出具了承诺函。
(1)控股股东中曼控股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声
明并承诺:
“作为中曼石油的控股股东,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
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曼石油及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中曼石油及其子公司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
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或提供与中曼石油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近似的服务,并愿
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中曼石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朱逢学和李玉池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声明并承诺:
“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除持有中曼石油的股份,并通过中曼控股、
共荣投资、共兴投资、共远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及持有钻井投资、钻机投
资股权外,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其他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或权益(除中
曼石油及其子公司);除前述情况外,无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
组织;未在与中曼石油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
1-2-67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曼石
油相竞争的业务。
2、本人在作为中曼石油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中曼石
油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
与中曼石油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
等方面的帮助。
3、本人在作为中曼石油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
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中曼石油生产经
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中曼石油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中曼石油,
由中曼石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中曼
石油存在同业竞争。
4、如果其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中曼石油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中
曼石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本人以中曼石油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及中曼控股、共荣
投资、共兴投资、共远投资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若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中曼石油的股份不得转
让。”
5、除新瑞东升和山东远征以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亲属没有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 号——招股说明书》、《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的关联方及与本公司关联关
系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68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中曼控股,实际控制人是朱逢学和李玉池。
(2)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创投 10.12%
2 红杉信远 8.31%
3 红杉聚业 5.54%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共兴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 共荣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3 共远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4 钻井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5 钻机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4)本公司的子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中曼装备 全资子公司
2 四川昆仑 全资子公司
3 中曼电气 全资子公司
4 勘探香港公司 全资子公司
5 中曼钻井 全资子公司
6 海湾公司 全资子公司
7 中曼油品 全资子公司
8 中曼海洋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49%,TFAMS
持股比例为 51%,但根据该公司章程与协议
9 阿布扎比公司
约定,发行人拥有阿布扎比公司的控制权与
99%的分红权
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70%,海湾
10 伊朗公司
公司持股比例为 30%
孙子公司,本公司通过中曼钻井持有其 100%
11 延安贝特
股权
12 技术香港公司 孙子公司,本公司通过中曼钻井持有其 100%
1-2-69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股权
孙子公司,本公司通过中曼钻井持有其 100%
13 陕西中曼
股权
孙子公司,本公司通过海湾公司持有其 100%
14 致远租赁
股权
孙子公司,本公司通过勘探香港公司持有其
15 塞浦路斯公司
100%股权
孙子公司,本公司通过塞浦路斯公司持有其
16 俄罗斯公司
100%股权
孙子公司,本公司通过勘探香港公司与技术
17 埃及公司
香港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5)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共有董事 9 名、监事 3 名、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4 名、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以上人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技术人员”。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
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6)发行人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其他企业
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控制企业的情况及兼职情况详见
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7)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本公司原持有昕华夏 95%股权,2010 年 2 月公司将其持
昕华夏 有的 95%股权转让给邢微微,报告期内,昕华夏为公司
提供了抵押担保。
本公司董事长李春第之弟李智弟持有山东远征 90.38%
山东远征
的股份。
新瑞东升 本公司董事长李春第的女儿和妻子控制的公司
苏国发 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1.08%股权
2、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情况
1-2-70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关联担保情况:
A、2016 年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中曼控股 发行人 3,000.00 2016/10/14 2017/10/13 否
中曼装备、中曼钻井、
发行人 1,000.00 2016/11/21 2017/11/20 否
昕华夏
发行人、中曼装备 中曼钻井 1,000.00 2016/10/20 2017/9/29 否
李春第 中曼钻井 1,900.00 2016/8/25 2017/8/24 否
朱逢学、李春第、发
中曼装备 3,400.00 2014/1/29 2023/1/28 否
行人
发行人、李春第 中曼装备 116.00 2015/5/14 2019/6/24 否
发行人、李春第 中曼装备 380.00 2015/2/15 2019/6/24 否
发行人、李春第 中曼装备 345.00 2015/1/28 2019/6/24 否
发行人、李春第 中曼装备 456.00 2015/1/12 2019/6/24 否
发行人、李春第 中曼装备 1,300.00 2014/6/25 2019/6/24 否
发行人、李春第 中曼装备 4,440.00 2014/6/25 2019/6/24 否
B、2015 年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完毕
朱逢学、李玉池、李
春第、中曼装备、中 发行人 3,000.00 2015/4/29 2016/4/28 是
曼钻井、中曼控股
朱逢学、李春第、中
中曼装备 1,500.00 2015/5/29 2016/5/25 是
曼石油、中曼钻井
朱逢学、李春第、中
中曼装备 1,500.00 2015/9/23 2016/9/22 是
曼石油、中曼钻井
李春第、朱凤芹 中曼钻井 2,200.00 2015/5/25 2016/5/24 是
发行人、昕华夏 中曼钻井 2,000.00 2015/5/15 2016/5/10 是
朱逢学、李春第、发
中曼装备 3,700.00 2014/1/29 2023/1/28 否
行人
1-2-71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担保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完毕
发行人、李春第 中曼装备 116.00 2015/5/14 2019/6/24 否
发行人、李春第 中曼装备 380.00 2015/2/15 2019/6/24 否
发行人、李春第 中曼装备 345.00 2015/1/28 2019/6/24 否
发行人、李春第 中曼装备 456.00 2015/1/12 2019/6/24 否
发行人、李春第 中曼装备 2,300.00 2014/6/25 2019/6/24 否
发行人、李春第 中曼装备 4,440.00 2014/6/25 2019/6/24 否
C、2014 年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中曼钻井 发行人 900.00 2014/8/11 2015/1/10 是
中曼钻井 发行人 761.31 2014/8/11 2015/1/10 是
朱逢学、李玉池、李
发行人 1,000.00 2014/8/13 2015/8/12 是
春第
朱逢学、李玉池、李
发行人 2,000.00 2014/9/25 2015/3/24 是
春第
中曼装备、中曼钻
井、中曼控股、朱逢 发行人 3,000.00 2014/2/26 2015/2/25 是
学、李玉池、李春第
中曼装备、中曼钻
井、中曼控股、朱逢 发行人 3,000.00 2014/9/11 2015/9/10 是
学、李玉池、李春第
中曼钻井、中曼装备,
发行人 2,500.00 2014/6/20 2015/6/19 是
朱逢学、赵静
朱逢学、李春第、发
中曼装备 1,500.00 2014/4/10 2015/3/5 是
行人、中曼钻井
发行人、李春第 中曼钻井 1,000.00 2014/7/7 2015/1/7 是
发行人、李春第、朱
中曼钻井 3,000.00 2014/7/2 2015/6/27 是
凤芹、昕华夏
李春第、朱凤芹 中曼钻井 6,950.00 2014/6/17 2015/6/16 是
发行人、朱逢学、赵
四川昆仑 2,000.00 2014/6/6 2015/6/15 是

发行人、朱逢学、赵
四川昆仑 3,000.00 2014/6/12 2015/6/11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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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发行人、中曼钻井、
四川昆仑 2,000.00 2014/4/30 2015/4/30 是
李春第、李玉池
朱逢学、李春第、发
中曼装备 3,900.00 2014/1/29 2023/1/28 否
行人
发行人、李春第 中曼装备 3,300.00 2014/6/25 2019/6/24 否
发行人、李春第 中曼装备 4,440.00 2014/6/25 2019/6/24 否
2>融资租赁的关联担保情况
A、2016 年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借款金额 担保是否已履行完毕
发行人、朱逢学、赵静、李玉池、李淑芬 中曼钻井 1,348.27 否
发行人、朱逢学、李玉池 海湾公司 5,939.17 否
B、2015 年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借款金额 担保是否已履行完毕
发行人、朱逢学、赵静、李玉池、李淑芬 中曼钻井 3,061.91 否
发行人、朱逢学、李玉池 海湾公司 7,943.49 否
C、2014 年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借款金额 担保是否已履行完毕
发行人、朱逢学、赵静、李玉池、李淑芬 中曼钻井 4,662.58 否
发行人、朱逢学、李玉池 海湾公司 9,897.60 否
(2)报告期内销售商品与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中曼钻井接受昕华夏提供的技术咨询服
务费金额分别为 20 万元、20 万元和 20 万元,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前
述交易占发行人收入比例分别为 0.15%、0.12%和 0.12%,对发行人利润影响较
小。
除此之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与关联方之间的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
经常性关联交易。
1-2-7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运输设备的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租赁费用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李世光 运输设备 18.00 18.00 12.00
李智弟 房屋 42.00 42.00 42.00
朱凤芹 房屋 36.60 36.60 36.00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向李世光租赁一辆商务车,交易金
额分别为 12.00 万元、18.00 万元和 18.00 万元,主要供北京分公司使用,租赁价
格按照市场价格制定。上述租赁费用占发行人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较小,对发行
人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向李智弟和朱凤芹租赁的房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慧中里 103
号楼洛克时代中心,主要用于北京分公司办公使用,租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定,
预计未来双方仍会发生上述关联交易。但上述租赁费用占发行人当期营业总成本
比例较小,对发行人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3、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占用
1>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朱逢学、李玉池 2013 年度从公司借款 5,434.00 万元,朱逢学 2014 年度从公
司借款 2,000 万元,上述借款参考了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2014 年 12 月 23
日朱逢学和李玉池已全部偿还所占用公司的资金,自此之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具体资金占用情况及利息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人 朱逢学、李玉池 朱逢学、李玉池 朱逢学 合计
借款金额 42,040,000.00 12,300,000.00 20,000,000.00 74,340,000.00
借款日期 2013 年 8 月 20 日 2013 年 10 月 8 日 2014 年 6 月 23 日 -
2013 年 10 月 23 日
还款日期 2014 年 12 月 23 日 2014 年 12 月 5 日 -
2014 年 12 月 23 日
1-2-7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 朱逢学、李玉池 朱逢学、李玉池 朱逢学 合计
借款利率 6.00% 6.00% 5.60% -
利息 3,217,609.65 889,643.83 168,139.24 4,275,392.72
注 1:朱逢学和李玉池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偿还了借款本金 2,408,000.00 元。
注 2:在计算朱逢学 2014 年新增借款的利息时,扣除了公司应付未付朱逢学和李玉池的股
利。
2>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占用公司资金的具体用途、原因、偿还情况
A、具体用途
2013 年,大众资本和徐新因与公司发展理念不合,决定撤回对本公司的投
资,经与朱逢学、李玉池协商后决定由朱逢学、李玉池分别以 3,860.4 万元和
2,573.6 万元受让其所持公司股权,因此朱逢学、李玉池于 2013 年先后向公司借
款合计 5,434.00 万元。
2014 年,根据朱逢学、李玉池先前与战略投资者签订的《<中曼石油天然气
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合同>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及各方协商,朱逢学和李玉
池需向战略投资人支付赔偿款,因此,朱逢学于 2014 年借用了公司 2,000.00 万
元资金。
B、原因
a、朱逢学和李玉池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推动公司
业务按既定的战略目标发展是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当股东目标与公司目
标不一致时,消除意见分歧,维护股东团结,是实际控制人应尽的义务。报告期
内,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其本质上是实际控制人为推动公司发展、维护公司
利益而不得已作出的行为。
b、报告期初,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资金需求量大。朱逢学和李玉池作为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了公司发展,暂未从公司领取股利。截止 2012 年末和 2013
年末,公司应付未付朱逢学和李玉池的股利合计分别为 1,848.29 万元、1,335.81
万元,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实际控制人在股权收购时支付能力不足。
C、偿还情况
2014 年 12 月,朱逢学与李玉池归还了上述借款并支付了借款利息。自此以
1-2-75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后,公司再未发生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资金被股东以借款、代
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3>借款利息对发行人利润影响情况
朱逢学、李玉池分别已就上述借款与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约定借款利
息参考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公司收到的借款利息占利润总额
比例较小,未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借款利息(扣除营业税) 305.50 100.66
利润总额 13,547.90 7,622.68
利息收入/利润总额 2.25% 1.32%
4>报告期内占用公司资金所履行的法律程序
2013 年实际控制人借用公司资金事项未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公司 2014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朱逢学提供 2,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朱逢学
提供 2,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 2014 年 6 月 26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借款利率参考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5>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占用公司资金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针对上述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对该资金占用全
部进行了清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
情形。
目前,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关联交易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出具了相关承诺,该等承诺合法、有效,能够有效防止资金被关联
方拆借或占用。上述资金占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独立运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
响。
6>避免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措施
1-2-76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A、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公司章程》规定,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
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和回避程序,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内容、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批准关联交易的权限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
董事的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等均作出明确规定。
B、公司控股股东中曼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朱逢学和李玉池出具了《关于避免
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承诺:(一)严格限制中曼控股、朱逢学、李玉池及其控
制的其他关联方与中曼石油在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占用公司资金,不要求中曼
控股为其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
其他支出;(二)不得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身份要求公司以下列方式将资
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中曼控股、朱逢学、李玉池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中曼控股、朱逢学、李玉池及其控制的其他
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中曼控股、朱逢学、李玉池及其
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提供贷款;3、委托中曼控股、朱逢学、李玉池及其控制的其
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中曼控股、朱逢学、李玉池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
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中曼控股、朱逢学、李玉池及
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7>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股东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措施
A、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该情形目前已经全部
得到清理。
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权限、程序作了严格的相关规定,公司严
格执行了有关制度,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了相关承诺,自 2014 年 12
月起,不存在资金被股东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公司内部控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1-2-77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B、确保控股股东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措施
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作了明确
规定。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主要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决策,通过制定的
上述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定价、授权、执行以及信息披露做了明确的
规定,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向关联方借入资金
1>发行人向控股股东的借款情况
A、具体情况
2015 年 9 月 18 日,发行人与中曼控股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发行人向中
曼控股借款 3,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一年,利率按照每年 13%计算。
B、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 2015 年正处于业务高速发展时期,资金需求量大,而发行人融资渠
道狭窄,获得外部融资的难度较高,因此向发行人控股股东借入资金以解决短期
资金周转,因此交易具有合理性。
C、借款利率高的原因
2015 年 9 月 9 日,中曼控股获得了上海浦东科技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上
海银行浦东分行提供的委托贷款,金额 3,000 万元,年利率 13%,借款期限自 2015
年 9 月 9 日至 2016 年 9 月 9 日。中曼控股除了持有发行人股份以外,无其他投
资且无其他经营业务,因此中曼控股在向上海浦东科技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贷款时
无法提供任何实质性担保措施,也无法提供历史信用记录,导致此次贷款的利率
显著高于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
上海浦东科技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金融服
务,创业投资,投资管理,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商务咨询、投
1-2-78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资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金融领域内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该公司通过
贷款与投资相配合、资金扶持与专业化辅导相结合、政府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共同
参与技术创新与科技创业的服务模式,致力于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
题。
上海浦东科技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由于发行人业务发展需要资金,中曼控股将上述资金转借给了发行人,年利
率 13%,借款期限为自 2015 年 9 月 9 日至 2016 年 9 月 9 日。2016 年 1 月 4 日,
发行人将该笔资金偿还给中曼控股,中曼控股于同日将该笔资金偿还给上海浦东
科技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中曼控股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从此项关联交易中赚取差价,中曼控股与发
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未损害发行人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现金分红与向深创投、苏国发借款情况
A、现金分红
a、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只进行过一次现金分红。2014 年 12 月 16 日,发行人召
开 201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以
2014 年 10 月 31 日总股本 22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5.78
元分红款(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3 亿元。
1-2-79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b、现金分红原因及合理性
截止 2014 年末,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未分配利润的累积金额较高。在保
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决定采取现
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积极回报股东。
此次分红决议作出后,2014 年末发行人的未分配利润依然高达 1.23 亿元,
且当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84 亿元,发行人的现金分红金额合理,
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B>向深创投和苏国发借入资金
a、借款的具体情况
2016 年 12 月,发行人分别与深创投和苏国发签订《借款合同》,将应支付
给这两个股东的股利 1,715.87 万元和 183.73 万元转为对发行人的借款本金,借
款期限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 日止,利息按照同期银行基准贷款
利率计算。
b、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 2014 年末作出分红决议后,本应尽快将现金股利支付给各股东,但
由于发行人 2015 年和 2016 年的业务发展超出预期,资金需求量非常大,而发行
人融资渠道狭窄,资金压力始终存在,使得发行人未能及时向深创投和苏国发支
付股利。
2016 年末,发行人资金依然较为紧张,但为了保障国有投资机构深创投和
苏国发的利益,发行人主动提出与之签署《借款合同》,将应付股利转为短期借
款,且计提利息。这种处理方式,既考虑了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也保护了国有
资产的利益,具有合理性。
c、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财务支持
除上述已经披露的情况外,深创投、苏国发对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方面的财务
支持。
3>关联资金往来的公允性
1-2-80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3 年和 2014 年,发行人向实际控制人出借资金,实际控制人按照借款期
限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发行人支付了利息,定价公允。实际控制人支付的利息
合计 427.54 万元,占发行人 2014 年利润总额的 3.16%,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
响较小。
2015 年,中曼控股向发行人出借 3000 万元资金,利率 13%,在该交易中,
中曼控股并未从中赚取利益,定价公允。
2016 年末,发行人向深创投和苏国发合计借款 1,899.60 万元,利息按照同
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定价公允。在 1 年的借款期限内,预计发行人将支付
利息 82.63 万元,占发行人 2016 年利润总额的 0.16%,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
较小。
综上,发行人上述向关联方的借款或者关联方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所涉及的
利息金额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例很小且都是按照市场化的利率价格执行,因此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报表独立性和公允性产生影响。
4>关联方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其他情形
发行人股东在报告期内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均已披露,不存在替发行人承担
成本、费用以及其他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3)关联方认购住房
中曼装备与发行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签订了《临港公租房认购意向协议》。该协议约定:认购人在向中曼装备支付认
购款后,将有资格在相关房屋允许出售时以《临港公租房认购意向协议》中约定
的价格购入上述房屋。该协议自获得中曼装备及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16 年 6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
于中曼装备与公司关联方签订临港公租房认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发行人独立董
事对上述交易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房屋认购价格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
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日,关联方认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平米
1-2-81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受让方 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房屋认购价 每平米单价
袁绍建 副总经理 108.78 8,498.29
陈庆军 副总经理 108.27 8,458.29
李艳秋 董事长之女 105.96 8,278.33
李春第 董事长 101.52 7,931.14
副董事长
赵 静 78.66 7,150.82
之配偶
姚桂成 监事会主席 59.65 7,017.58
杨红敏 职工监事 95.87 8,220.00
4、关联方应收应付情况
(1)关联方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山东远征 57.84 17.35 59.20 11.84 60.00 6.00
其他应收款
山东远征 107.73 69.12 221.37 174.47 221.37 87.95
(2)关联方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项目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昕华夏 56.56 36.56 46.00
其他应付款
朱逢学 62.15 59.45 -
李春第 50.35 50.35 50.35
陈庆军 108.27 108.27 55.81
袁绍建 14.60 14.60 14.60
李艳秋 56.64 56.64 56.64
1-2-82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账面余额
项目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姚桂成 42.00 42.00 30.00
赵静 24.60 24.60 24.60
杨红敏 22.00 - -
5、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对于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发表了如下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其实际情况而
产生的。针对在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借款的情形,公司未全部履行关联交
易审议程序。截至本意见发表之日,(1)公司已对该资金占用全部进行了清理,
实际控制人已经全额归还借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未损害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利益,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独立运作造成实质性影响;(2)公司不
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
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为避免关联交易损害非关联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内控制度;公司控股股东中曼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朱逢学和李玉池出具了
《关于避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承诺严格限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关联方与中曼石油在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占用公司资金,并不得利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身份要求公司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中曼控股、朱
逢学、李玉池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
据此,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未实质上损害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
6、关联交易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关联交易内容基本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
参照市场价格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及决策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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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中产生,金额占全部
应收应付款项的比例较低,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影响;发行人减少和规
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切实可行,不存在关联交易严重损害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7、《公司章程》中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作出了严格规定,
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关联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应执行回避制度,以保
证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公司章程》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
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
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七十七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
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
(一)股东大会审议的某项与某股东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关联关系
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三)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议、表决;
(四)关联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半数以上
通过;
1-2-8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五)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关联关系披露或回避,有关该
关联事项的一切决议无效,重新表决。
如果出现所表决事项的股东均为关联股东的情形,则全体股东均可参加表
决。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8、发行人报告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基本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独
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无保留意
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设立以来发生的与关联方的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的需
要,保证了公司资产完整和业务独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
高管在与关联方的交易中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交易的作价遵循了公平、公正、
合理、交易双方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9、发行人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
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公
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本公司董事会成员
中有 3 位独立董事,有利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公司的
独立董事将在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
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10、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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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曼控股、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已就与
公司之间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出具了承诺函。
1、控股股东中曼控股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声明并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
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本公司在发行人中的控股股东地位在关
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如发行人必须与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则
本公司承诺,均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遵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将促使
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发行人给予与第三人
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2、公司实际控制人朱逢学和李玉池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作出声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
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中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在关
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如发行人必须与本人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则本
人承诺,均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遵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将促使交易
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发行人给予与第三人的条
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3、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作出声明和承诺如下:
“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
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本公司/本人在发行人中的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如发行人必须与本公
司/本人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则本公司/本人承诺,均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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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遵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
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发行人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
发行人现任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任期 3 年,任
期届满后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
为止。
姓名 性别 现任职务 任期
李春第 男 董事长 2017 年 2 月-2020 年 2 月
朱逢学 男 副董事长 2017 年 2 月-2020 年 2 月
李玉池 男 董事 2017 年 2 月-2020 年 2 月
石书义 男 董事、总经理 2017 年 2 月-2020 年 2 月
施安平 男 董事 2017 年 2 月-2020 年 2 月
富 欣 女 董事 2017 年 2 月-2020 年 2 月
韩长印 男 独立董事 2017 年 2 月-2020 年 2 月
李培廉 男 独立董事 2017 年 2 月-2020 年 2 月
张维宾 女 独立董事 2017 年 2 月-2020 年 2 月
公司现任董事简历情况如下:
李春第先生,195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李春第曾任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二公司副经理,中原石油勘探局多种经营管理处
处长,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三公司经理,中原石油勘探局局长,现任发行人董事
长。
时间 任职单位 最近职务
1970 年至 1975 年 山东东营九二三厂 3260 钻井队 工人
1975 年至 1979 年 胜利油田钻井第一指挥部一大队 1241 队 政治指导员
1979 年至 1982 年 东濮油田 32743、32174、32105 钻井队 政治指导、队长
1982 年至 2004 年 中原石油勘探局 局长
2004 年至 2006 年 中石化西部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管理中心 主任兼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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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时间 任职单位 最近职务
2006 年至 2007 年 四川昆仑 总经理
董事长(2013 年
2007 年至今 发行人
至今)
朱逢学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朱逢学
曾任陕西恒顺钻井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副董事长。
李玉池先生,194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初中学历。李玉池
曾任陕西恒顺钻井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
石书义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石书义曾任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三公司印尼项目经理,中原石油勘探局国际公司
卡塔尔项目经理,中原石油勘探局沙特分公司经理等职务,现任发行人董事兼总
经理。
施安平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施安平曾任西北工业大学教师,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干部,西安信息
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创投副总裁,现任西安经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西安红土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安西旅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陕西航天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陕西航天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深圳市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
圳有限合伙)首席合伙人,并担任发行人董事。
富欣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富欣曾任哈
尔滨电站工程公司项目经理,法国电力公司亚太区中国开发部经理,法国电力公
司研发部驻中国代表,现任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合伙人、合
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古瑞瓦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大高阀
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国能中电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并担任发
行人董事。
韩长印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韩长印曾任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保险法研
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民商法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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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李培廉先生,194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李培廉曾任地矿部上海海洋地质调查局地质勘探处处长,地矿部上海海洋地质调
查局副局长,中国石化股份新星油气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化集团上海海洋石
油局局长等职务,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并兼任中石化上海海洋石油局老科协理
事长。
张维宾女士,194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张维宾
曾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会计学系主任、会计研究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发
行人独立董事,并兼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上海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
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会计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会财务委
员会委员、大众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监事
发行人现任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公司现任监事会主
席由第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姓名 性别 现任职务 任期
姚桂成 男 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经营管理部经理 2017 年 2 月-2020 年 2 月
伊恩江 男 监事 2017 年 2 月-2020 年 2 月
公司现任监事的简历情况如下:
姚桂成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姚桂成曾任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托经理,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股权托管
中心业务经理,上海正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联迪恒星电子
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法务经理,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兼经营管
理部经理。
伊恩江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伊恩江曾任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金融部经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上海公司
投资经理,现任发行人监事,并兼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安徽片区
总经理、苏州国发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1-2-89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杨红敏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杨红敏
曾任中原石油勘探局广播电视中心社教部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发行人监事、综合
办公室主任。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提名、聘任和解聘。公司设有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由董事会成员兼任。
姓名 性别 现任职务 任期
石书义 男 董事、总经理 2013 年 12 月-2016 年 12 月
陈庆军 男 副总经理 2013 年 12 月-2016 年 12 月
袁绍建 男 副总经理 2013 年 12 月-2016 年 12 月
李世光 男 副总经理 2013 年 12 月-2016 年 12 月
武海龙 男 副总经理 2013 年 12 月-2016 年 12 月
王祖海 男 财务总监 2013 年 12 月-2016 年 12 月
刘万清 男 董事会秘书 2013 年 12 月-2016 年 12 月
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情况如下:
石书义的简历,请参见本节“董事”部分。
陈庆军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陈庆军
曾任中原石油勘探局印尼石油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原石油勘探局沙特分公司项目
经理等职务,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袁绍建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袁绍建
曾任职于中原油田采油一厂,中原石油勘探局国际工程部,中原石油勘探局国际
公司市场部,中原石油勘探局国际公司印尼分公司,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李世光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李世光
曾任中原油田销售公司豫东分公司科员等职务,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武海龙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武海龙
曾任中原石油勘探局沙特公司市场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1-2-90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王祖海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王祖海
曾任中国石化集团国际工程公司沙特公司财务总监,中国石化集团香港盛骏投资
公司投融资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刘万清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刘万
清曾任沃尔玛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复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姓名 性别 现任职务
张东海 男 总工程师兼技术研发中心主任
陈彦平 男 钻井液事业部首席专家、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
李红伟 男 测井事业部经理
李辉锋 男 总工程师兼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
谭洪 男 固井事业部副经理
王后彦 男 中曼钻井副总工程师、钻井液事业部首席专家
王学军 男 钻井液事业部首席专家
于军泉 男 完井事业部经理
本公司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情况如下:
张东海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张东海曾任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二公司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总
工程师兼技术研发中心主任。
陈彦平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陈彦平
曾任塔里木中原钻井公司科长,西安通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现任钻井液事业部首席专家、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
李红伟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李红伟
曾任威德福(中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库房监督,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操
作工程师等职务,现任测井事业部经理。
李辉锋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2-91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李辉锋曾任中原石油勘探局二公司技术服务大队工程师,中原石油勘探局沙特分
公司平台经理,百勤石油服务有限公司派中石化俄罗斯萨哈林 Nordic 海上钻井
平台钻井总监,百勤石油服务有限公司派中石化伊朗雅达项目钻井总监,百勤石
油服务有限公司派中石油伊朗北阿项目钻井总监等职务,现任总工程师兼技术研
发中心副主任。
谭洪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谭洪曾任
大庆钻探公司固井二中队技术员,大庆油田外蒙古塔木察格工程师等职务,现任
固井事业部副经理。
王后彦先生,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王后彦
曾任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二公司副总工程师,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液副总工程
师,北京华油油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华油有限责任公司泥浆高级工程师,
现任中曼钻井副总工程师、钻井液事业部首席专家。
王学军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王学军
曾任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一、二公司副站长,中原石油勘探局西南钻井公司技术
部副部长,现任钻井液事业部首席专家。
于军泉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于军泉曾任中石化沙特钻井公司钻井队带班队长,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钻完井
监督,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高级钻完井工程师等职务。现任完井事业部经理。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是中曼控股,其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18 日,现持有浦东市
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逢学,公
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住所为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 2001 室,经
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
中曼控股目前的股东及出资比例如下:
1-2-92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朱逢学 2,815,957 56.32%
2 李玉池 1,877,305 37.55%
3 李春第 306,738 6.13%
合计 5,000,000 100.00%
(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是朱逢学与李玉池,其具体情况如下:
朱逢学,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1092819710808****,住上海市浦东新区云
山路**弄**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朱逢学直接持有发行人 12.55%
的股份。
李玉池,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1090119470605****,住河南省濮阳市华龙
区北环路**号院****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李玉池直接持有发行人
7.76%股份。
朱逢学和李玉池为一致行动人,其还通过中曼控股、共兴投资、共荣投资以
及共远投资控制发行人 50.99%的股份,连同其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上述二
人实际控制发行人本次发行前 71.30%的股份。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报告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目录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63,284,667.73 395,869,737.22 300,134,682.42
应收票据 9,462,000.00 13,000,000.00 220,000.00
应收账款 553,067,882.85 479,903,103.64 602,760,617.68
预付款项 71,677,030.60 86,734,314.81 126,411,132.03
1-2-9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目录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57,117,275.80 45,919,699.45 51,382,015.21
存货 217,911,642.45 351,998,157.83 322,090,835.84
其他流动资产 20,089,694.63 - -
流动资产合计 1,292,610,194.06 1,373,425,012.95 1,402,999,283.18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8,528,645.38 9,275,589.10 10,022,532.82
固定资产 982,468,833.97 907,999,417.44 783,129,782.57
在建工程 159,750,246.39 16,907,256.89 72,903,844.02
无形资产 59,440,213.65 60,858,536.11 62,312,036.10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111,459,968.61 144,866,750.40 201,291,052.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315.52 184,859.46 2,135,991.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21,708,223.52 1,140,092,409.40 1,131,795,238.62
资产总计 2,614,318,417.58 2,513,517,422.35 2,534,794,521.8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8,995,990.00 132,000,000.00 326,113,137.42
应付票据 98,296,200.89 33,416,470.68 71,988,669.18
应付账款 481,308,661.39 565,308,962.88 490,998,181.46
预收款项 40,159,369.20 202,041,329.83 243,610,702.38
应付职工薪酬 40,577,665.14 71,235,539.33 61,822,689.84
应交税费 76,788,854.44 39,654,748.81 8,136,641.68
应付利息 1,589,356.45 2,124,633.70 3,041,851.28
应付股利 23,291,762.00 42,287,752.00 53,343,888.00
其他应付款 49,476,255.68 72,037,769.82 44,484,069.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4,597,494.07 91,768,847.34 81,731,475.57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1,045,081,609.26 1,251,876,054.39 1,385,271,306.21
1-2-9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目录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3,970,000.00 124,170,000.00 104,400,000.00
长期应付款 175,695,615.30 234,436,821.59 296,154,347.02
预计负债 - - 44,21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026,416.03 7,088,966.13 5,609,199.14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005,791.35 11,527,345.19 3,429,899.0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0,697,822.68 377,223,132.91 453,803,445.19
负债合计 1,335,779,431.94 1,629,099,187.30 1,839,074,751.4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60,000,000.00 360,000,000.00 360,000,000.00
资本公积 212,290,274.03 212,290,274.03 212,150,587.84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156,701.12 -156,701.12 -156,701.12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78,987,247.53 41,426,937.92 365,002.53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627,418,165.20 270,857,724.22 123,360,881.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1,278,538,985.64 884,418,235.05 695,719,770.40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8,538,985.64 884,418,235.05 695,719,770.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14,318,417.58 2,513,517,422.35 2,534,794,521.80
2、报告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营业总收入 1,595,300,564.19 1,631,909,915.54 1,314,391,866.51
其中:营业收入 1,595,300,564.19 1,631,909,915.54 1,314,391,866.51
二、营业总成本 1,090,936,982.93 1,372,048,715.46 1,135,990,210.68
其中:营业成本 853,086,118.79 1,087,032,380.04 900,953,807.76
1-2-95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税金及附加 4,902,136.33 8,971,380.17 8,807,953.85
销售费用 36,935,467.62 52,833,256.62 37,255,268.33
管理费用 162,040,838.80 165,355,495.37 134,633,995.03
财务费用 18,658,370.46 57,544,917.22 38,222,457.17
资产减值损失 15,314,050.93 311,286.04 16,116,728.5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 -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04,363,581.26 259,861,200.08 178,401,655.83
加:营业外收入 3,288,401.76 32,906,047.59 5,772,607.4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81,690.58 107,731.70 384,855.80
减:营业外支出 2,400,416.73 310,663.77 48,695,256.5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305,403.19 306,012.77 3,678,464.7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505,251,566.29 292,456,583.90 135,479,006.7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11,130,815.70 103,897,805.44 74,618,057.0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94,120,750.59 188,558,778.46 60,860,949.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4,120,750.59 188,558,778.46 60,860,949.75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 - -
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 - -
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 -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1-2-96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 - -
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 - -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94,120,750.59 188,558,778.46 60,860,949.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94,120,750.59 188,558,778.46 60,860,949.75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9 0.52 0.1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9 0.52 0.17
3、报告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80,296,230.76 1,692,989,283.71 1,399,009,557.79
收到的税费返还 9,707,376.44 36,436,222.27 46,033,908.5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448,515.84 31,121,505.72 100,038,645.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7,452,123.04 1,760,547,011.70 1,545,082,111.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13,134,281.82 730,738,786.06 851,063,102.1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35,454,613.82 220,488,616.03 199,094,012.74

支付的各项税费 96,232,345.23 92,528,702.42 88,120,078.63
1-2-97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0,280,335.55 139,371,806.00 137,068,361.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55,101,576.42 1,183,127,910.51 1,275,345,555.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350,546.62 577,419,101.19 269,736,555.9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336,981.62 593,300.61 4,335,823.14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36,981.62 593,300.61 4,335,823.1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27,505,969.86 167,370,724.31 359,402,976.92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462,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7,505,969.86 167,370,724.31 359,864,976.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168,988.24 -166,777,423.70 -355,529,153.7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5,019,56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8,378,000.00 307,002,500.00 704,380,411.0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8,378,000.00 307,002,500.00 719,399,971.0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50,110,625.18 544,894,010.79 401,300,582.9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8,174,384.83 58,773,564.80 133,984,793.32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8,285,010.01 603,667,575.59 535,285,376.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907,010.01 -296,665,075.59 184,114,594.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147,131.32 13,834,476.40 -2,152,852.00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1,578,320.31 127,811,078.30 96,169,145.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7,451,681.75 139,640,603.45 43,471,458.44
1-2-98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5,873,361.44 267,451,681.75 139,640,603.45
1-2-99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6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项目 减: 股
一般 所有者权益合计
库 其他综合收 东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存 益 权
准备
股 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360,000,000.00 212,290,274.03 -156,701.12 41,426,937.92 270,857,724.22 884,418,235.0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360,000,000.00 212,290,274.03 -156,701.12 41,426,937.92 270,857,724.22 884,418,235.0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37,560,309.61 356,050,450.98 394,120,750.59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394,120,750.59 394,120,750.5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1-2-100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6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项目 减: 股
一般 所有者权益合计
库 其他综合收 东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存 益 权
准备
股 益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7,560,309.61 -37,560,309.61
1.提取盈余公积 37,560,309.61 -37,560,309.6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1-2-101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6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项目 减: 股
一般 所有者权益合计
库 其他综合收 东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存 益 权
准备
股 益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2,349,153.50 22,349,153.50
2.本期使用 22,349,153.50 22,349,153.50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60,000,000.00 212,290,274.03 -156,701.12 78,987,247.53 627,418,165.20 1,278,538,985.64
单位:元
单位:元
1-2-102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5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合
一般
减:库 益 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存股
准备
一、上年年
225,000,000.00 314,443,155.14 -156,701.12 81,452.83 192,783,481.10 536,299.73 732,687,687.68
末余额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同一
控制下企业
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
225,000,000.00 314,443,155.14 -156,701.12 81,452.83 192,783,481.10 536,299.73 732,687,687.68
初余额
三、本期增
减变动金额
135,000,000.00 -102,292,567.30 283,549.70 -69,422,599.95 -536,299.73 -36,967,917.28
(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
60,860,949.75 60,860,949.75
收益总额
1-2-10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5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合
一般
减:库 益 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存股
准备
(二)所有
者投入和减 10,800,000.00 21,907,432.70 -536,299.73 32,171,132.97
少资本
1.股东投
10,800,000.00 4,219,560.00
入的普通股 15,019,560.00
2.其他权
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
付计入所有
17,613,572.97 17,613,572.97
者权益的金

4.其他 74,299.73 -536,299.73 -462,000.00
(三)利润
283,549.70 -130,283,549.70 -130,000,000.00
分配
1.提取盈
283,549.70 -283,549.70
余公积
2.提取一
般风险准备
1-2-10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5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合
一般
减:库 益 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存股
准备
3.对所有
者(或股东)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
者权益内部 124,200,000.00 -124,200,000.00
结转
1.资本公
积转增资本 124,200,000.00 -124,200,000.00
(或股本)
2.盈余公
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
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
储备
1-2-105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5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合
一般
减:库 益 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存股
准备
1.本期提取 18,813,619.62 18,813,619.62
2.本期使用 18,813,619.62 18,813,619.62
(六)其他
四、本期期
360,000,000.00 212,150,587.84 -156,701.12 365,002.53 123,360,881.15 695,719,770.40
末余额
单位:元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合
减: 一般
股本 资本公积 库存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益 计
股 准备
一、上年年
113,540,000.00 190,292,724.73 -156,701.12 13,519,469.99 145,915,259.22 466,108.00 463,576,860.82
末余额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1-2-106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合
减: 一般
股本 资本公积 库存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益 计
股 准备
同一
控制下企业
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
113,540,000.00 190,292,724.73 -156,701.12 13,519,469.99 145,915,259.22 466,108.00 463,576,860.82
初余额
三、本期增
减变动金额
111,460,000.00 124,150,430.41 -13,438,017.16 46,868,221.88 70,191.73 269,110,826.86
(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
48,910,131.13 70,191.73 48,980,322.86
收益总额
(二)所有
者投入和减 18,923,333.00 201,207,171.00 220,130,504.00
少资本
1.股东投
18,923,333.00 181,076,667.00
入的普通股 200,000,000.00
2.其他权
益工具持有
1-2-107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合
减: 一般
股本 资本公积 库存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益 计
股 准备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
付计入所有
20,130,504.00 20,130,504.00
者权益的金

4.其他
(三)利润
81,452.83 -81,452.83
分配
1.提取盈
81,452.83 -81,452.83
余公积
2.提取一
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
者(或股东)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
92,536,667.00 -77,056,740.59 -13,519,469.99 -1,960,456.42
者权益内部
1-2-108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合
减: 一般
股本 资本公积 库存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益 计
股 准备
结转
1.资本公
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
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
积弥补亏损
4.其他 92,536,667.00 -77,056,740.59 -13,519,469.99 -1,960,456.42
(五)专项
储备
1.本期提取 8,958,521.29 8,958,521.29
2.本期使用 8,958,521.29 8,958,521.29
(六)其他
四、本期期
225,000,000.00 314,443,155.14 -156,701.12 81,452.83 192,783,481.10 536,299.73 732,687,687.68
末余额
1-2-109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2008)》,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23,712.61 -198,281.07 -3,293,608.9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1,821,553.84 8,908,253.84 5,044,035.23
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 5,337,042.25
用费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 21,390,000.00 -44,210,000.00
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 - -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2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9,856.20 2,495,411.05 -463,075.3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9,686.19 -17,613,572.97
所得税影响额 -108,406.35 -133,909.8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779,839.69 32,321,787.83 -54,999,179.76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主要财务指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24 1.10 1.01
速动比率 1.03 0.82 0.7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44% 43.02% 71.61%
资产负债率(合并) 51.09% 64.81% 72.55%
每股净资产(元) 3.55 2.46 1.93
1-2-110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
0.07% 0.12% 0.17%
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09 3.01 2.68
存货周转率(次/年) 2.99 3.20 3.9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9,782.94 49,129.51 30,246.18
利息保障倍数 25.25 11.90 7.3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 0.67 1.60 0.7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2 0.36 0.27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29,261.02 49.44% 137,342.50 54.64% 140,299.93 55.35%
非流动资产 132,170.82 50.56% 114,009.24 45.36% 113,179.52 44.65%
资产合计 261,431.84 100.00% 251,351.74 100.00% 253,479.45 100.00%
增幅 4.01% -0.84% -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金额稳定。非流动资产金额与占比的提升,是由于公司
新增机器设备以及新建了临港制造基地,使得固定资产金额增加。
(1)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以及存货构
成,流动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货币资金 36,328.47 28.10% 39,586.97 28.82% 30,013.47 21.39%
1-2-111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应收票据 946.2 0.73% 1,300.00 0.95% 22.00 0.02%
应收账款 55,306.79 42.79% 47,990.31 34.94% 60,276.06 42.96%
预付款项 7,167.70 5.55% 8,673.43 6.32% 12,641.11 9.01%
其他应收款 5,711.73 4.42% 4,591.97 3.34% 5,138.20 3.66%
存货 21,791.16 16.86% 35,199.82 25.63% 32,209.08 22.96%
其他流动资产 2,008.97 1.55% - - - -
合计 129,261.02 100.00% 137,342.50 100.00% 140,299.93 100.00%
1>货币资金
公司的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金
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390.21 1.07% 175.47 0.44% 684.37 2.28%
银行存款 11,197.13 30.82% 26,569.70 67.12% 13,279.69 44.25%
其他货币资金 24,741.13 68.10% 12,841.81 32.44% 16,049.41 53.47%
合计 36,328.47 100.00% 39,586.97 100.00% 30,013.47 100.00%
增幅 -8.23% 31.90% -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9,573.50 万元,增
幅 31.90%,主要原因是 2015 年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提升后形成了货币资金积
累。2016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5 年末减少了 3,258.50 万元,降幅为
8.23%,主要是由于公司归还银行借款、融资租赁款、退回百勤支付的设备采购
预付款。
2>应收账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应收
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0,276.06 万元、47,990.31 万元和 55,306.79 万元,应收账
款是构成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部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1-2-112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59,998.71 51,438.74 64,380.35
坏账准备 4,691.93 3,448.43 4,104.28
账面价值 55,306.79 47,990.31 60,276.06
增幅 15.25% -20.38% -
A 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营业收入的逐年扩大,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呈现增长的
趋势。其中,201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4 年末减少 12,941.61 万元,主要是
由于马油项目在 2015 年末已基本完成,公司与客户及时进行了结算,回笼了资
金,相应的应收账款减少。2016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5 年末增加了 7,316.48
万元,一方面是由于发行人 2016 年新增较多的钻机装备销售,由此形成应收账
款,另一方面俄气延长对公司的付款账期也使得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B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公司在业务扩张的同时注重对于应收账款的管理,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
占比始终维持在 75%至 80%左右的水平。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来自于海外钻井
工程,公司给予海外客户的信用期一般在三个月以内,因此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
分布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45,401.95 75.67% 40,697.28 79.12% 53,266.13 82.74%
1-2 年 9,111.71 15.19% 8,290.22 16.12% 8,470.70 13.16%
2-3 年 3,110.25 5.18% 1,877.85 3.65% 2,326.03 3.61%
3-4 年 1,844.49 3.07% 388.60 0.76% 261.12 0.41%
4-5 年 390.09 0.65% 184.78 0.36% 12.00 0.02%
5 年以上 140.21 0.23% - - 44.37 0.07%
合计 59,998.71 100.00% 51,438.74 100.00% 64,380.35 100.00%
C 主要应收账款客户
1-2-11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俄气、马石油、贝克休斯、中石油和斯伦贝谢
长和等国内外知名公司,客户资金实力雄厚、资信状况良好,坏账损失风险很小。
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占应收账款比例
1 俄气 28,077.78 46.80%
2 斯伦贝谢长和 7,418.24 12.36%
3 中石油长庆油田 7,277.45 12.13%
4 川庆钻探 2,433.14 4.06%
5 NIDC 2,398.62 4.00%
合计 47,605.24 79.3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占应收账款比例
1 俄气 14,934.87 29.03%
2 中石油长庆油田 12,535.00 24.37%
3 斯伦贝谢长和 10,678.69 20.76%
4 贝克休斯 1,662.88 3.23%
5 中银惠丰 1,282.00 2.49%
合计 41,093.43 79.88%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占应收账款比例
1 中石油长庆油田 12,522.61 19.45%
2 马石油 11,286.69 17.53%
3 俄气 8,720.01 13.54%
4 斯伦贝谢长和 8,638.05 13.42%
5 贝克休斯 5,979.60 9.29%
合计 47,146.96 73.23%
D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2-11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严格遵照财务会计准则,对不同账龄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之“三、报告期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四)应收款项坏账准
备”,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45,401.95 2,270.10 40,697.28 2,034.86 53,266.13 2,663.31
1-2 年 9,111.71 911.17 8,290.22 829.02 8,470.70 847.07
2-3 年 3,110.25 622.05 1,877.85 375.57 2,326.03 465.21
3-4 年 1,844.49 553.35 388.60 116.58 261.12 78.33
4-5 年 390.09 195.05 184.78 92.39 12.00 6.00
5 年以上 140.21 140.21 - - 44.37 44.37
合计 59,998.71 4,691.93 51,438.74 3,448.43 64,380.35 4,104.28
坏账准
7.82% 6.70% 6.38%
备比例
发行人账龄分析法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发行人钻井工程业务的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钻井工 逾期 3,405.56 1,803.11 3,492.28
程业务 总额 52,486.68 45,164.49 59,564.78
1-2-115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占比 6.49% 3.99% 5.86%
发行人钻井工程业务的应收账款总体逾期比例大约在 4%-6.5%之间,账龄基
本都在 3 年以内,超过 3 年的占比非常小。而发行人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的
情况下,即使未逾期的应收账款也要计提 5%的坏账准备,而 1-2 年和 2-3 年的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达到 10%和 20%,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足以覆盖所有的
逾期应收账款。此外,发行人钻机工程业务所有客户都是资信情况良好的大型石
油企业或油服公司,出现违约的风险较小,因此,发行人目前采取的坏账准备计
提政策是谨慎的,计提金额是充分的。
(2)非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流动
资产分别为 113,179.52 万元、114,009.24 万元和 121,755.46 万元。在非流动资产
中,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占比较高,为公司非流动
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的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投资性房地产 852.86 0.65% 927.56 0.81% 1,002.25 0.89%
固定资产 98,246.88 74.33% 90,799.94 79.64% 78,312.98 69.19%
在建工程 15,975.02 12.09% 1,690.73 1.48% 7,290.38 6.44%
无形资产 5,944.02 4.50% 6,085.85 5.34% 6,231.20 5.51%
长期待摊费用 11,146.00 8.43% 14,486.68 12.71% 20,129.11 17.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3 0.00% 18.49 0.02% 213.6 0.19%
合计 132,170.82 100.00% 114,009.24 100.00% 113,179.52 100.00%
1>固定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固定
资产分别为 78,312.98 万元、90,799.94 万元和 98,246.88 万元。公司固定资产主
要以机器设备为主,从 2014 年末至 2016 年末,机器设备占固定资产比重分别为
1-2-116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82.39%、70.08%和 62.48%,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33,567.20 34.17% 23,426.44 25.80% 9,904.69 12.65%
机器设备 61,385.37 62.48% 63,630.35 70.08% 64,525.72 82.39%
运输工具 381.77 0.39% 235.16 0.26% 176.71 0.23%
电子设备 1,065.28 1.08% 1,433.33 1.58% 1,575.76 2.01%
其他 1,847.26 1.88% 2,074.66 2.28% 2,130.10 2.72%
合计 98,246.88 100.00% 90,799.94 100.00% 78,312.98 100.00%
增幅 8.20% 15.94% -
A 固定资产变动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变化主要是由于房屋建筑物金额的增
加,上述增加主要是由购买临港公租房以及建设临港装备制造基地形成;机器设
备的主要是由钻机构成,在 2014 年完成用于两台俄气项目的钻机投资后,报告
期内金额基本保持稳定。
B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发行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
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
值。
是否存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发行人情况 在减值
迹象
相关资产的市价并未出现大幅度下跌,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
且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按折旧政策计提
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 否
折旧,将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
计的下跌。
发生的固定资产价值损耗计营业成本。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
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
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否
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
不利影响。
1-2-117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是否存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发行人情况 在减值
迹象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
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 市场利率未提高,不影响计未来现金流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 量现值的折现率。
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根据在手订单情况判断,预计有 5.92 亿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 美元在手订单待完成,固定资产预计将

计划提前处置。 得到充分利用,不存在被闲置、终止使
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的情形。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
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
发行人境外钻井工程业务盈利能力良
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 否
好,不存在前述情形。
(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
计金额等
综合上述情况,发行人固定资产质量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
C 售后回租固定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通过将部分钻机装备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
融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售后回租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52,475.80 20,765.24 31,710.56
2>在建工程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建工
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7,290.38 万元、1,690.73 万元和 15,975.02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用钻机设备制造及改造 15,500.18 97.03% 1,678.71 99.29% 1,906.08 26.15%
临港建设项目 474.84 2.97% - - 5,372.29 73.69%
其他 - - 12.02 0.71% 12.02 0.16%
1-2-118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5,975.02 100.00% 1,690.73 100.00% 7,290.38 100.00%
增幅 844.86% -76.81% -
公司在建工程主要由钻机改造及临港建设项目构成, 2014 年俄气与马石油
项目开工,当期在建工程转成固定资产,使得钻机设备改造的金额下降。2015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上年末大幅减少,是由于临港生产基地已基本建成并投
入使用,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2016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 2015 年末大幅
增加,主要是公司为开展境外项目对相关钻机设备制造,包括从存货中转入的原
为百勤制造的钻机设备。
3>长期待摊费用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待
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 20,129.11 万元、14,486.68 万元和 11,146.00 万元。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由高价周转材料、营房和融资租赁手续费构成。高价周转
材料主要为钻井工程用钻杆、钻铤、震击器等钻具;营房主要指海外工程项目使
用的集装箱式营房;融资租赁手续费是公司在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时向出租方支付
的手续费。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的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高价周转材料 7,584.84 68.05% 9,938.48 68.60% 13,855.57 68.83%
营房 2,388.58 21.43% 2,772.28 19.14% 3,830.97 19.03%
融资租赁手续费 958.53 8.60% 1,252.89 8.65% 1,547.26 7.69%
其他 214.04 1.92% 523.02 3.61% 895.31 4.45%
合计 11,146.00 100.00% 14,486.68 100.00% 20,129.11 100.00%
增幅 -23.06% -28.03% -
2015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 2014 年底减少了 5,642.43 万元,降幅 28.03%,主
要是由于各项目进入稳定运营期,新增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相应减少。
1-2-119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6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 2015 年底减少了 3,340.68 万元,降幅 23.06%。主
要是因为原长期待摊费用金额随着摊销的进行而逐步降低。
2、负债构成分析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
额分别为 183,907.48 万元、162,909.92 万元和 133,630.74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104,508.16 78.24% 125,187.61 76.84% 138,527.13 75.32%
非流动负债 29,069.78 21.76% 37,722.31 23.16% 45,380.34 24.68%
负债总额 133,577.94 100.00% 162,909.92 100.00% 183,907.48 100.00%
增幅 -18.01% -11.42% -
2015 年度,公司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使得负债金额有所下降。2016 年度,
公司继续优化债务结构,偿还了部分银行借款,使得负债总额继续下降。
从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14 年末、2015 年
末和 2016 年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5.32%、76.84%和 78.24%。
(1)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以及其他应付款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2,899.60 12.34% 13,200.00 10.54% 32,611.31 23.54%
应付票据 9,829.62 9.40% 3,341.65 2.67% 7,198.87 5.20%
应付账款 48,130.87 46.08% 56,530.90 45.16% 49,099.82 35.44%
预收款项 4,015.94 3.84% 20,204.13 16.14% 24,361.07 17.59%
应付职工薪酬 4,057.77 3.88% 7,123.55 5.69% 6,182.27 4.46%
应交税费 7,678.89 7.34% 3,965.47 3.17% 813.66 0.59%
1-2-120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利息 158.94 0.15% 212.46 0.17% 304.19 0.22%
应付股利 2,329.18 2.23% 4,228.78 3.38% 5,334.39 3.85%
其他应付款 4,947.63 4.73% 7,203.78 5.75% 4,448.41 3.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0,459.75 10.00% 9,176.88 7.33% 8,173.15 5.90%
动负债
合计 104,508.16 100.00% 125,187.61 100.00% 138,527.13 100.00%
1>短期借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
款余额分别为 32,611.31 万元、13,200.00 万元和 12,899.60 万元。2015 年末公司
受到诉讼事项的影响,部分银行在原借款到期后暂停向公司继续提供贷款,使得
短期借款余额减少;2016 年末,公司主要项目运营进入稳定期,资金需求较项
目启动期相对减少,因此部分短期借款到期后即不再续借,短期借款余额继续减
少。
2>应付账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
款余额分别为 49,099.82 万元、56,530.90 万元和 48,130.87 万元。
2015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继续增长,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造
成的。2016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5 年末减少了-8,400.03 万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 关系 余额
余额比例
百勤 非关联方 2,733.93 5.68%
AL-Mimar International Company
非关联方 1,617.65 3.36%
General Contracting L.T.D
宝石机械 非关联方 1,524.93 3.17%
Crosseast Co. 非关联方 1,451.34 3.02%
Oren Hydrocarbons Co. 非关联方 1,245.12 2.59%
1-2-121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合计 8,572.97 17.81%
3>预收款项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收款
项余额分别为 24,361.07 万元、20,204.13 万元和 4,015.94 万元,公司预收款项主
要由预收货款和预收工程款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预收货款 199.39 4.97% 7,142.18 35.35% 6,970.42 28.61%
预收工程款 3,816.54 95.03% 13,061.95 64.65% 17,390.65 71.39%
合计 4,015.94 100.00% 20,204.13 100.00% 24,361.07 100.00%
增幅 -80.12% -17.06% -
2015 年末预收工程款下降,原因是随着俄气项目的进行,部分预收工程款
当期确认为收入。2016 年末,预收款项较 2015 年末减少了 16,188.19 万元,降
幅达 80.12%,主要是因为公司解除与百勤的钻机销售合同,原预收货款减少,
同时随着俄气项目的继续开展,部分预收工程款当期确认为收入。
4>其他应付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
付款余额分别为 4,448.41 万元、7,203.78 万元和 4,947.63 万元。2015 年末增幅较
大的原因是,2015 年 5 月 4 日,北京高院二审判决公司赔偿新月公司 2,282 万元
经济损失,并支付相关诉讼合理支出及案件受理费,公司确认了其他应付款所致;
2016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 2015 年末下降 2,256.15 万元,主要是因为 2016 年公司
支付了新月公司赔偿款,其他应付款减少了 2,282 万元,另外本期末新增的基建
款项,与位于临港的生产基地建设相关。
各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费用款项 299.62 761.15 470.11
1-2-122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金或押金 54.17 63.15 73.86
代收代付款项 11.03 24.37 9.86
职工购房款 3,502.65 3,132.62 2,934.75
往来款 529.20 940.48 959.83
诉讼赔偿 - 2,282.00 -
基建款项 550.95 - -
合计 4,947.63 7,203.78 4,448.41
(2)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流动
负债分别为 45,380.34 万元、37,722.31 万元和 29,069.78 万元,非流动负债主要
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等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9,397.00 32.33% 12,417.00 32.92% 10,440.00 23.01%
长期应付款 17,569.56 60.44% 23,443.68 62.15% 29,615.43 65.26%
预计负债 - - - - 4,421.00 9.7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02.64 3.45% 708.9 1.88% 560.92 1.24%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00.58 3.79% 1,152.73 3.06% 342.99 0.76%
合计 29,069.78 100.00% 37,722.31 100.00% 45,380.34 100.00%
1>长期借款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 10,440.00 万元、
12,417.00 万元和 9,397.00 万元,上述借款主要用于临港基地建设和支付公租房
购置款项。
2>长期应付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应
1-2-12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付款金额分别为 29,615.43 万元、23,443.68 万元和 17,569.56 万元。公司的长期
应付款主要由应付融资租赁款构成, 2014 年度公司不断增加融资租赁的金额和
项目,使得公司 2014 年末长期应付款金额达到了 29,615.43 万元,随着融资租赁
款的支付,长期应付款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各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租赁单位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航国际 - 906.89 2,655.26
中兴举鹏 3,849.06 5,947.67 8,035.65
CLC 13,720.50 16,589.12 18,924.52
合计 17,569.56 23,443.68 29,615.43
增幅 -25.06% -20.84% -
3>预计负债
2014 年 7 月,新月公司起诉本公司、李春第、陈少云侵害商业秘密致其居
间服务落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2014 年 11 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判决本公司、李春第、陈少云败诉,出具(2014)二中民(知)初字第 07791
号判决书,判本公司、李春第、陈少云共同赔偿新月公司经济损失、诉讼合理支
出及案件受理费合计人民币 4,421 万元。2014 年 12 月,本公司、李春第、陈少
云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在 2014 年末,本公司将一审判决金
额计入预计负债科目。
2015 年 5 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本公司、陈少云共同赔偿
新月公司经济损失、诉讼合理支出及案件受理费合计人民币 2,282 万元,故 2015
年 6 月末,公司将终审判决的赔偿金额由预计负债科目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
算,其余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2016 年 9 月 28 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民事裁定书》((2015)民申字第
1518 号),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发行人、陈少云以及新月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法裁定驳回发行人、陈
少云以及新月公司的再审申请。
1-2-12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有关本诉讼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
重要事项”之“二、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与仲裁”。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未决诉讼 - - 4,421.00
合计 - - 4,421.00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钻井工程业务发展迅速,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得到
了大幅提升。2015 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总收入较 2014 年增长了 209.82%。2016 年
度,公司钻井工程业务主要由毛利率较高的俄气项目构成,使得当期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109.02%。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总收入 159,530.06 -2.24% 163,190.99 24.16% 131,439.19
营业总成本 109,093.70 -20.49% 137,204.87 20.78% 113,599.02
营业利润 50,436.36 94.09% 25,986.12 45.66% 17,840.17
利润总额 50,525.16 72.76% 29,245.66 115.87% 13,547.90
净利润 39,412.08 109.02% 18,855.88 209.82% 6,086.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9,412.08 109.02% 18,855.88 209.82% 6,086.09
净利润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上升,2015 年度较上年增长 24.16%;2016 年
度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公司主营业务能力突出,报告期内,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一直维持在 99%以上,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投资性房地
产产生的租金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2-125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59,239.90 99.82% 162,512.62 99.58% 131,003.68 99.67%
其他业务收入 290.16 0.18% 678.37 0.42% 435.51 0.33%
合计 159,530.06 100.00% 163,190.99 100.00% 131,439.19 100.00%
增速 -2.24% 24.16% -
(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分类情况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钻井工程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95.67% 、97.60%和 93.57%,钻井工程收入占比逐年增长。钻机装备
制造业务的占比与金额相对较小,是因为公司近年海外业务扩张较快,钻机装备
制造的产能主要用于满足自有的装备需求,未来随着临港装备基地的逐步投入使
用,公司在装备的研发与制造能力方面将有进一步的提升。2016 年度公司钻机
装备制造业务收入占比有一定上升,主要是因为公司为 NIDC 生产的设备于 2016
年确认收入,使得当期钻机装备制造业务收入增长较大,占比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业务类型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成本
境内 10,979.60 12,281.59
钻井工程 境外 138,014.77 64,522.14
小计 148,994.37 76,803.73
2016 年 境内 138.79 80.54
钻机装备制造 境外 10,106.75 8,266.94
小计 10,245.54 8,347.49
合计 159,239.91 85,151.21
境内 24,112.44 22,622.95
钻井工程 境外 134,503.37 82,257.33
2015 年
小计 158,615.81 104,880.28
钻机装备制造 境内 2,486.27 2,555.90
1-2-126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收入 成本
境外 1,410.53 1,101.17
小计 3,896.80 3,657.06
合计 162,512.60 108,537.34
境内 24,470.22 21,722.13
钻井工程 境外 100,855.76 63,398.05
小计 125,325.98 85,120.18
2014 年 境内 4,833.89 4,094.04
钻机装备制造 境外 843.81 655.96
小计 5,677.70 4,750.00
合计 131,003.68 89,870.18
1>钻井工程服务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钻井工程收入分别为 125,325.98
万元、158,615.82 万元和 148,994.36 万元。报告期内,钻井工程收入增长迅速,
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公司钻井工程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 26.56%,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钻井工程收入 148,994.36 158,615.82 125,325.98
增长率 -6.07% 26.56% -
报告期内发行人钻井工程收入按照服务内容与项目区分收入金额与占比情
况如下。
1-2-127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钻井综合作业 测井、完井作业 耗材 其他 合计
客户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俄气 70,232.28 36,958.85 12,662.88 6,228.62 40,888.92 9,295.31 8,477.00 2,967.22 132,261.08 55,450.00
马石油 - - - - - - - - - -
贝克休斯 - - - - - - 473.16 162.42 473.16 162.42
巴什石油 - - - - - - 3,965.28 4,767.33 3,965.28 4,767.33
中萨 1,356.22 4,142.39 - - - - - - 1,356.22 4,142.39
中石化伊朗 - - - - - - -40.97 - -40.97 -
国内客户 10,979.60 12,281.59 - - - - - - 10,979.60 12,281.59
合计 82,568.10 53,382.83 12,662.88 6,228.62 40,888.92 9,295.31 12,874.47 7,896.97 148,994.37 76,803.72
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钻井综合作业 测井、完井作业 耗材 其他 合计
客户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俄气 55,527.44 33,667.66 7,485.53 4,156.13 26,801.10 8,188.85 5,904.90 3,656.04 95,718.97 49,668.68
1-2-128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钻井综合作业 测井、完井作业 耗材 其他 合计
客户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马石油 20,184.49 14,356.15 8,234.07 7,936.82 - - 726.39 351.63 29,144.95 22,644.60
贝克休斯 8,535.25 8,327.64 - - - - 1,104.20 1,616.41 9,639.45 9,944.05
国内客户 24,112.44 22,622.95 - - - - - - 24,112.44 22,622.95
合计 108,359.62 78,974.40 15,719.60 12,092.95 26,801.10 8,188.85 7,735.49 5,624.08 158,615.81 104,880.28
注:上述俄气测井、完井作业收入中只有完井收入,马石油测井、完井作业收入中包含测井与完井收入。
2014 年度
单位:万元
钻井综合作业 测井、完井作业 耗材 其他 合计
客户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俄气 27,311.97 19,886.79 2,496.20 1,297.45 13,017.07 5,012.72 7,383.83 2,120.53 50,209.07 28,317.49
马石油 12,142.85 11,171.71 3,671.76 3,597.95 - - 1,852.95 1,715.26 17,667.56 16,484.92
贝克休斯 32,979.13 18,595.64 - - - - - - 32,979.13 18,595.64
国内客户 24,470.22 21,722.13 - - - - - - 24,470.22 21,722.13
合计 96,904.17 71,376.27 6,167.96 4,895.40 13,017.07 5,012.72 9,236.78 3,835.79 125,325.98 85,120.18
注:上述俄气测井、完井作业收入中只有完井收入,马石油测井、完井作业收入中包含测井与完井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客户提供的钻井工程情况如下。
1-2-129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总分包 项目合同总金额/计 各年度收入及其占项目合同总金额比例(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类型 费方式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合计
伊拉克巴德拉区块修井 1,252.15 金额 7,532.69 7,532.69
项目 万美元 比例 97.66% 97.66%
伊拉克巴德拉区块一期 24,669.67 金额 21,390.98 78,942.74 42,676.38 143,010.10
工程钻井项目 万美元 比例 13.26% 51.13% 28.14% 92.54%
伊拉克巴德拉区块一期 2,482.40 金额 7,426.00 7,485.53 14,911.53
大包 俄气
工程完井项目 万美元 比例 46.30% 47.96% 94.26%
伊拉克巴德拉区块二期 23,348.55 金额 98,207.22 9,290.69 107,497.91
工程钻井项目 万美元 比例 63.21% 6.24% 69.45%
伊拉克巴德拉区块二期 3,010.30 金额 5,236.88 5,236.88
工程完井项目 万美元 比例 25.50% 25.50%
54,763.07 金额 132,261.08 95,718.96 50,209.07 278,189.11
俄气小计
万美元 比例 36.43% 27.87% 14.91% 79.20%
2,330.00 金额 3,965.28 3,965.28
Block12 区块钻井项目 大包 巴什石油
万美元 比例 24.53% 24.53%
根据开次不同,米费 金额 29,144.96 17,667.55 46,812.51
伊拉克格拉夫区块钻井
大包 马石油 由 388.00 美元至
项目 比例 62.26% 37.74% 100.00%
1,971.04 美元不等
伊拉克西库尔纳-2 钻井 每台钻机日费为 3.10 金额 473.16 9,639.45 32,979.13 43,091.74
分包 贝克休斯
项目 万美元 比例 1.10% 22.37% 76.53% 100.00%
1-2-130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总分包 项目合同总金额/计 各年度收入及其占项目合同总金额比例(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类型 费方式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合计
每口井根据井型及开 金额 5,378.47 15,308.83 11,916.14 32,603.44
中石油长庆油田钻井工 中石油长
大包 次不同,米费由 364
程承包项目 庆油田 比例 16.50% 46.95% 36.55% 100.00%
元至 2,372 元不等
每口井根据井型不 金额 1,893.62 8,424.73 8,301.88 18,620.23
斯伦贝谢长和延 113-延 斯伦贝谢
分包 同,米费由 810 元至
133 天然气开发项目 长和 比例 10.17% 45.25% 44.59% 100.00%
2,195 元不等
合同约定总额为 金额 1,167.53 1,167.53
长城钻探浦和区块钻井 9,000 万元,钻井米数
分包 长城钻探
项目 为 8.5 万米,米费为 比例 12.97% 12.97%
1,058.83 元
川庆钻探钻井工程分包 金额 2,203.20 2,203.20
分包 川庆钻探 2,726.00 万元
项目 比例 80.82% 80.82%
合计 金额 146,174.80 158,236.93 122,241.30 426,653.03
1-2-131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钻井工程业务收入变化主要受海外业务发展影响。2015 年度
较 2014 年的增长是海外业务持续发展的结果。2016 年度,公司钻井工程收入与
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2016 年两个项目结束后相关收入减少,即马石油与贝克休斯;国内业务量
收缩,以及来自斯伦贝谢长和的收入大幅减少;巴什石油项目刚启动,收入规模
尚小;俄气项目由于 2016 年有 4 台钻机工作,较 2015 年增加 1 台,因此收入增
加了 3.65 亿元;综合上述因素 2016 年钻井工程业务收入较上年下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 2016 年 2015 年 变动金额
1 俄气 132,261.08 95,718.97 36,542.11
2 马石油 - 29,144.96 -29,144.96
3 中石油长庆油田 5,378.47 15,308.83 -9,930.36
4 斯伦贝谢长和 1,893.62 8,424.73 -6,531.11
5 巴什石油 3,965.28 - 3,965.28
6 贝克休斯 473.16 9,639.45 -9,166.29
7 川庆钻探 2,203.20 - 2,203.20
合计 146,174.81 158,236.94 -12,062.13
公司 2015 年钻井工程收入较 2014 年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俄气与马石油项目
对收入的贡献金额较大,增幅小于 2014 年同期主要是由于贝克休斯项目逐步完
成,因此收入减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 2015 年 2014 年 变动金额
1 俄气 95,718.97 50,209.07 45,509.90
2 马石油 29,144.96 17,667.55 11,477.41
3 中石油长庆油田 15,308.83 11,916.14 3,392.69
4 斯伦贝谢长和 8,424.73 8,301.88 122.85
5 贝克休斯 9,639.45 32,979.13 -23,339.68
合计 158,236.94 121,073.77 37,163.17
在石油行业不景气的背景下,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包
1-2-132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括:
A、战略选择
国内的石油市场基本由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垄断,民营油服公司的生存
空间较小。国内石油区块大多储量和产量较小,导致油服公司的利润率偏低。正
是认清了国内市场的这两个劣势后,发行人于 2011 年起主动走出国门,选择开
拓海外油服市场的战略。在海外市场化的竞争环境中,发行人逐步由分包业务转
向大包业务,由单一客户发展到多元化的客户结构,由中东市场拓展到北非和俄
罗斯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增强了自身竞争力,获得了大量客户订单,实现了收入
和利润的增长。
B、核心竞争力
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包括国际市场优势、业务布局优势、人力资源优势、业务
与技术优势、管理优势等。发行人的这些优势确保其能帮助客户克服施工技术难
题,保障施工作业安全高效地推进并且提供给客户具有竞争力的报价。在油价大
幅下跌的背景下,客户对成本更为敏感,发行人的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体现的更
为明显,为发行人开拓海外市场提供了商业契机。
C、先发优势
发行人属于较早进入海外油服市场的民营企业,从 2011 年以来,发行人不
断开拓新客户。在 2014 年油价下跌前,发行人已签订了多项钻井工程合同,这
些合同的执行确保发行人在 2014 年下半年至 2016 年的油价下跌周期中未受到重
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在 2014 年油价下跌之前签署的重大合同如下:
合同名称 签署时间 签署时石油价格
贝克休斯西库尔纳 2 区块钻井分包合同 2011 年 11 月 28 日 109.22 美元/桶
俄气巴德拉区块一期工程钻井大包合同 2013 年 10 月 25 日 105.83 美元/桶
马石油格拉夫区块钻井大包合同 2014 年 3 月 5 日 108.50 美元/桶
俄气巴德拉区块 P08 井钻井及完井项目 2014 年 7 月 23 日 106.80 美元/桶
2>钻机装备制造
1-2-13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钻机装备制造业务分别实现收入
5,677.70 万元、3,896.80 万元和 10,245.54 万元,2015 年度装备制造业务收入较
上年同期下降了 31.37%,2016 年度钻机装备制造收入增长较大,增长率达
162.92%,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钻机装备制造收入 10,245.54 3,896.80 5,677.70
增长率 162.92% -31.37% -
报告期内钻机销售自 2014 年与 2015 年销售逐年下滑主要是由于自 2014 年
下半年起石油价格大幅下跌,国内外石油公司勘探开发支出减少,因此油服公司
对钻机装备的需求降低,使得该类业务的销售下滑。
2016 年期间,钻机装备制造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是由于 NIDC 购买的钻机
于当期确认了收入,虽然该钻机的销售合同于 2013 年 1 月签订且发行人在合同
签订后即组织设备的生产工作,但是随着 2014 年下半年石油价格下跌,由于
NIDC 的原因延迟了发运、清关以及设备调试的时间,最终于 2016 年上半年完
成过了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并确认了收入。
(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区划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国外业务收入占比较大,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度,公司国外业务收入分别为 101,699.57 万元、135,913.90 万元和 148,121.50 万
元,分别占当期收入的 77.63%、83.63%和 93.02%,国外业务占比逐年增长。
国际化是公司的发展战略之一。相比国内市场,国际市场的石油资源更丰富,
油服市场更大且利润率更高。公司无论是钻井工程业务还是钻机装备制造业务都
以技术为导向,以提供中高端服务和产品为主,更适应国际市场的竞争环境,故
报告期内,公司国外业务收入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区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2-13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内 11,118.39 6.98% 26,598.72 16.37% 29,304.11 22.37%
国外 148,121.50 93.02% 135,913.90 83.63% 101,699.57 77.63%
合计 159,239.90 100.00% 162,512.62 100.00% 131,003.68 100.00%
(4)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
分别为 89,870.19 万元、108,537.35 万元和 85,151.22 万元,占比均在 99%以上,
其构成情况与收入一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85,151.22 99.82% 108,537.35 99.85% 89,870.19 99.75%
其他业务成本 157.39 0.18% 165.89 0.15% 225.19 0.25%
合计 85,308.61 100.00% 108,703.24 100.00% 90,095.38 100.00%
(5)期间费用构成分析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 21,011.17 万元、28,351.89 万
元和 21,763.47 万元。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2015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较 2014
年有所增加,2016 年度随着公司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的降低,期间费用金额下
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销售费用 3,693.55 2.32% 5,283.33 3.24% 3,725.53 2.83%
管理费用 16,204.08 10.19% 16,535.55 10.13% 13,463.40 10.24%
财务费用 1,865.84 1.17% 5,754.49 3.53% 3,822.25 2.91%
合计 21,763.47 13.68% 28,351.89 16.90% 21,011.17 15.99%
注:费用率=期间费用额/当期营业收入*1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低同行业平均水平。随着 2014 年与 2015 年发
1-2-135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行人不断拓展海外新客户,销售费升高,2016 年,由于发行人的业务和客户稳
定,对市场情况不断熟悉,因此销售费用占收入的比重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接近同行业平均水平,发行人的管理费用支出
有一大部分用于研发投入以不断提高自身在大包业务上的一体化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财务费用率均远超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这是因为发
行人主要依靠债务融资方式,融资成本较高。
1>销售费用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3,725.53 万元和 5,283.33 万元和
3,693.55 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咨询费 668.61 18.10% 3,431.94 64.96% 1,978.62 53.11%
运输费 1,014.38 27.46% 341.64 6.47% 452.49 12.15%
职工薪酬 878.24 23.78% 628.47 11.90% 517.41 13.89%
差旅费 536.00 14.51% 314.15 5.95% 270.99 7.27%
折旧摊销 74.07 2.01% 77.56 1.47% 95.87 2.57%
销售服务费 41.08 1.11% 199.45 3.78% 81.28 2.18%
展览费 17.77 0.48% 39.3 0.74% 59 1.58%
业务招待费 75.77 2.05% 23.74 0.45% 52.51 1.41%
租赁费 39.65 1.07% 18.36 0.35% 51.77 1.39%
广告宣传费 51.78 1.40% 25.94 0.49% 51.46 1.38%
办公费 96.18 2.60% 93.63 1.77% 30.87 0.83%
其他 200.02 5.42% 89.13 1.69% 83.26 2.23%
合计 3,693.55 100.00% 5,283.33 100.00% 3,725.53 100.00%
发行人的销售费用主要由咨询费、运输费、职工薪酬和差旅费构成,这些项
目大约占销售费用的 80%-90%。发行人的销售费用从 2015 年较 2014 年增长,
这与发行人业务收入的增长一致,2016 年,发行人的销售费用较少,主要是由
1-2-136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于咨询费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3,463.40 万元和 16,535.55 万元和
16,204.08 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4,787.42 29.54% 5,124.60 30.99% 4,955.80 36.81%
研究开发费 6,767.27 41.76% 6,916.30 41.83% 2,470.13 18.35%
股份支付 - - 13.97 0.08% 1,761.36 13.08%
租赁费 428.53 2.64% 543.11 3.28% 614.61 4.57%
折旧摊销 1,791.62 11.06% 800.55 4.84% 515.39 3.83%
差旅费 385.48 2.38% 433.52 2.62% 465.29 3.46%
聘请中介机构费
406.45 2.51% 880.07 5.32% 381.33 2.83%

车辆使用费 228.38 1.41% 285.06 1.72% 308.27 2.29%
业务招待费 151.97 0.94% 206.71 1.25% 227.38 1.69%
办公费 458.66 2.83% 355.59 2.15% 171.28 1.27%
各项税费 0.00 0.00% 166.03 1.00% 134.14 1.00%
其他 798.30 4.93% 810.06 4.90% 1,458.42 10.83%
合计 16,204.08 100.00% 16,535.55 100.00% 13,463.40 100.00%
发行人的管理费用在报告期内逐年增长,主要原因是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
扩大,管理人员的增加,相应的费用也有所增加。发行人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
酬、研究开发、股份支付构成,上述三项合计约占管理费用总额的 65%-75%左
右。
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 2015 年较 2014 年增加主要是增加了海外项目的管理人
员支出,2016 年有所下降是发行人进行了管理机构的精简。
3>财务费用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3,822.25 万元、5,754.49 万元和
1-2-137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865.84 万元。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1%、3.53%和 1.17%。财务
费用主要由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的利息支出以及海外业务外币交易形成的汇兑
损益构成。2015 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有所上升,公司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中的
美元负债较多,形成汇兑损失,从而使财务费用比上年增加较多。2016 年财务
费用较上年减少较多,主要是因为:1>公司偿还了部分银行贷款,使得当期利息
支出减少; 2>2016 年末同 2015 年末相比,外币资产(主要是应收账款)较外币
负债增长的幅度更大,且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的持续上升,形成当期汇兑收益,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利息支出 2,763.91 4,129.83 3,881.38
减:利息收入 51.32 117.17 557.81
汇兑损益 -1,091.82 1,466.39 281.51
其他 245.06 275.44 217.16
合计 1,865.84 5,754.49 3,822.25
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发展,资金的金额,债务融资金额在报告期内持续降低,
同时,贷款基准利率在报告期内持续降低,使得利息支出不断减少,发行人报告
期内的主要负债的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短期借款 12,899.60 13,200.00 32,611.31
长期借款 9,397.00 12,417.00 10,440.00
长期应付款 17,569.56 23,443.68 29,615.43
1 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10,459.75 9,176.88 8,173.15
带息负债合计 50,325.91 58,237.56 80,839.89
另外,2016 年,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上升幅度较大,而发行人的应收账款
多以美元计价,导致发行获得了汇兑收益,进一步降低了发行人当期的财务费用。
(6)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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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就国内钻井工程业务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或增值税。由于国
内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开始实施以及公司国内的钻
井工程业务规模减小,使得 2016 年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前几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项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税 44.67 738.77 768.03
城市维护建设税 38.54 58.35 46.92
教育费附加 28.02 79.81 60.5
房产税 269.04 - -
土地使用税 67.09 - -
印花税 41.95 - -
其他 0.90 20.21 5.35
合计 490.21 897.14 880.80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2015 年度
末,公司应收账款减少,相应的坏账损失金额降低;2016 年度,俄气项目的付
款账期由 45 天延长至 90 天,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使得坏账损失金额有
一定增长。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坏账损失 1,531.41 31.13 1,611.67
3>营业外收支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577.26 万元、3,290.60 万元和
328.84 万元,主要为收到政府补助和转回的预计负债。2015 年度,公司营业外
收入除政府补助以外,主要是与新月公司诉讼相关的二审判决较一审判决的赔偿
金额减少导致的预计负债的转回。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占当期税前
利润比例较小,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于日常经营所得,对享受各项优惠政策不存在
严重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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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4,869.53 万元、31.07 万元和 240.04
万元,除 2014 年度以外,其他年度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2014 年度营业外支出
主要是与新月公司诉讼经一审判决后计提的预计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外收入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8.17 10.77 38.49
政府补助 182.16 890.83 504.40
其他 78.52 2,389.01 34.37
合计 328.84 3,290.60 577.26
营业外支出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30.54 30.60 367.85
其他 109.50 0.47 4,501.68
合计 240.04 31.07 4,869.53
4>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本期所得税费用 10,806.88 10,046.69 7,136.66
递延所得税费用 306.20 343.09 325.14
所得税费用合计 11,113.08 10,389.78 7,461.81
利润总额 50,525.16 29,245.66 13,547.90
占利润总额比例 22.00% 35.53% 55.08%
公司报告期前三年所得税费用逐年增长。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 2014
年最高,2015 年度回降至正常水平,2016 年持续下降;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
因是境外业务不以实际盈利为基数计算所得税,而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所
得税,使得项目的毛利率越高,则境外业务的所得税负水平越低。
2014 年税负水平较高主要原因是:1> 公司海外业务增长较大,伊拉克当
地税法规定,石油、天然气田和勘察作业区上游开发合同等活动按收入 7%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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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预提所得税;2> 由于 2014 年刚开始承接大包业务,虽然收入大幅增加,但前期
管理成本、外包成本和开采难度较大,造成 2014 年利润率相对较低,而前述按
照收入计缴预提所得税的方式增加了公司 2014 年税收负担;3> 国内钻井工程项
目处于亏损状态,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没有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综合以上三
个原因,2014 年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较高。
2015 年与 2016 年,税负水平降低的原因是:1> 随着公司对大包业务和地
层结构的熟悉,公司境外大包项目运转更为平稳,项目盈利能力提升;2> 国内
钻井工程项目加强了对成本的控制,亏损收窄。综合以上两个原因,2015 年所
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下降。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745.21 176,054.70 154,508.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5,510.16 118,312.79 127,534.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35.05 57,741.91 26,973.6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3.70 59.33 433.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750.60 16,737.07 35,986.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16.90 -16,677.74 -35,552.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837.80 30,700.25 71,94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828.50 60,366.76 53,528.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90.70 -29,666.51 18,411.4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14.71 1,383.45 -215.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157.83 12,781.11 9,616.91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745.17 13,964.06 4,347.1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587.34 26,745.17 13,964.0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值。由于业务规模不断
扩张,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为负值。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当期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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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所致。现金流量变化趋势与本公司业务发展和运营情况契合,目前公司总体现金
流情况良好,财务风险较低。2016 年度俄气延长了付款账期,使得公司收到的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减少,出现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情况。
十、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本公司本着同股同权原则,按每一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股利,
具体由董事会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分配方案。
2、按照本公司章程所载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
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3)提取任意公积;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
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亏损和
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3、公司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
注册资本的 25%。
(二)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发行人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1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决定以 2014 年 10 月 31 日总股本 22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5.78 元分红款(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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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根据上述《公司章程(草案)》,
发行人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以公司合并报表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准,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稳定性,按照法定顺序分
配利润,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
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3、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
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
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的 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
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
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
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
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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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第(3)
项规定处理。
(4)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或资产总额的 20%;
2>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
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
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
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若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的,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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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
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
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
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
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同时按照参与表决的 A 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披
露表决结果。分段区间为持股 1%以下、1%-5%、5%以上 3 个区间;对持股比例
在 1%以下的股东,还应当按照单一股东持股市值 50 万元以上和以下两类情形,
进一步披露相关 A 股股东表决结果。
(4)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5)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
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
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
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拟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对本章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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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且公司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
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提案中详细论证和
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
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7、利润分配政策的实施
(1)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
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决议的要求,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当详细说明调整
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2)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
案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
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4>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
见。
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报
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在上市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分
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开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
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问题。
8、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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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9、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1>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之前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面临各项因素,以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
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
2>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行的
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
的,公司可以根据本条确定的利润分配基本原则,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
(四)发行人对滚存利润的安排
发行人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下述滚存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由公司股票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十一、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上海中曼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上海中曼石油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7 日,注册资本 6,000 万
元,注册地为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鸿音路 1211 号 2 幢。上海中曼石油装备有限
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石油钻机装备、采油设备、石油管材、石油、
天然气应用、化工、钻井、天然气管道专业领域及其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石油套管、钻具、钻井工具、封井器制造、加工,从事货
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77,062.87 万元,净
资产 28,955.79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 3,014.81 万元。
2、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
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 月 18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注册地为浦东新区川沙路 6819 号。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是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应用、化工、钻井、天然气管道专业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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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及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石油套管、钻具、钻井工
具、封井器制造加工,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勘察(取得许可证件后方
可从事经营活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55,183.17 万元,净资产
为 31,872.96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为 1,327.91 万元。
3、四川昆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四川昆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 月 16 日,注册资本 2,250
万元,注册地为成都市新都区工业开发区东区。四川昆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应用、化工、钻井、天然气管道等
上述专业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石油机械设
备、仪器仪表的制造和销售;石油化工产品的销售;石油工程承包;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8,073.92 万元,净资产
为 7,348.90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为 1,638.37 万元。
4、四川中曼电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中曼电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注册资本 600
万元,注册地为成都市新都区工业东区白云路 39 号。四川中曼电气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动力与电气工程技术研究;通信自动控制
技术研究;研发、生产、销售控制系统及零部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
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5,633.65
万元,净资产为 1,065.09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为 16.98 万元。
5、上海中曼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中曼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27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注册地为浦东新区东方路 1988 号 707-C1 室。上海中曼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是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制品(不含专控油)、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
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除化
学危险品)、润滑油、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仪器仪表、汽车配件、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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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装潢材料、百货的销售,商务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42.28 万元,净资产为 69.43 万元,2016 年
度净利润为-3.43 万元。
6、上海中曼海洋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中曼海洋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12 日,注
册资本 2,000 万元,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澳路 239 号 2 幢 2
层 210 室。上海中曼海洋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
从事海洋石油钻采专用设备、海洋工程专用设备、管道设备、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转口贸易、从事货物
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的销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
资产为 391.40 万元,净资产为 391.64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为-1.65 万元。
7、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海湾)公司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海湾)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5 月 21 日,注册地为阿
联酋迪拜。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海湾)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在中东
地区实施钻井工程和钻机装备制造业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81,370.03 万元,净资产为 20,421.08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为 5,874.90 万元。
8、中曼伊朗有限公司
中曼(伊朗)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9 月 14 日,注册资本 10 亿伊朗里
亚尔,注册地为伊朗,主要从事天然气、石油工程技术及服务;从事油气钻机装
备及其他授权设备的进出口业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2,097.81
万元、净资产为 3,824.64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为 300.45 万元。
9、陕西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
陕西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21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注册地为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 86 号领先时代广场 B 座 2 单元 1804 室。
陕西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是中曼钻井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石油技术工程
服务;石油和天然气应用、化工、钻井、天然气管道专业的技术及产品的技术开
发、转让、咨询、服务;石油套管、钻具、钻井工具、封井器制造加工;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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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607.68 万元,净资产为 837.79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
为-121.72 万元。
10、延安贝特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延安贝特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15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注册地为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南河滨路 673 号院丽景花苑
7-1-702 室。延安贝特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中曼钻井全资子公司,主要
从事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录井、固井。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372.31
万元,净资产为 35.42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为-31.82 万元。
11、中曼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香港)有限公司
中曼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注
册资本 1,000 万港币,注册地为香港湾仔骆克道 301-307 号洛克中心 19 楼 C 室。
中曼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香港)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钻井
工程和钻机装备制造业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6,721.05 万元,
净资产为-503.81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为-501.96 万元。
12、中曼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中曼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注册
资本 1,000 万港币,注册地为香港湾仔骆克道 301-307 号洛克中心 19 楼 C 室。
中曼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是中曼钻井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钻井
工程和钻机装备制造业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40.09 万元,净
资产为-5.84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为-3.42 万元。
13、上海致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致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2 月 10 日,注册资本 17,000
万元,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澳路 239 号 1 幢楼 5 层 501 室。
上海致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海湾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
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
担保。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1.84 万元,净资产为-16.83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为-2.1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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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4、Zhongman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Cyprus) Co., Ltd.
塞浦路斯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注册资本 1 万欧元,注册地为
17 Gr.Xenopoulou,3106 Limassol,Cyprus。塞浦路斯公司是勘探香港公司全资子公
司,主要向俄罗斯投资并从事石油、天然气应用、化工、钻井、天然气管道等技
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塞浦路斯公司总资产 51.81 万元,净资产-6.12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5.90
万元。
15、ZPEC Petroleum Engineering Service Company
俄罗斯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7 月 8 日,注册地为俄罗斯。俄罗斯公司为塞
浦路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石油钻井设备及其他设备的生产、地质勘
探工作、石油天然气销售、天然气、石油勘探井钻探、天然气汽车设备的安装和
维修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俄罗斯公司的总资产为 35.42 万元,净资产-27.40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75.18 万元。
16、Zhongman Petroleum Services LLC.
阿布扎比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注册地为阿联酋阿布扎比。公司
对其拥有控制权,阿布扎比公司主要从事天然气油井装备安装维护、天然气油井
修理及维护、石油天然气生产设备运营及维护服务、油田设备技术维护、石油天
然气管道和油气田设备建造承包、海上及陆地油气田及设备服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6.18 万元,净资产-49.05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49.05
万元。
17、ZPEC Egypt LLC
中曼埃及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注册地为 Villa 17/D,district
16,new cairo-first settlement,Cairo。埃及公司主要从事维护钻井设备及采油泵,
钻探水井及原油浅深井,操作服务,沉积物表面处理,下套管,石油勘探服务,
天然气装置安装管理及分配,通过特殊运输车辆及管道运输天然气自井口至城
市、乡村,不包括原油运输。为从事前述活动须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取得全部资
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7,249.38 万元,净资产-3,187.99 万元,
2016 年度净利润-3,187.9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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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投资项目
经发行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根据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
户存储、使用,并拟投资于下列项目(按投资项目轻重缓急顺序排列):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1 钻井总承包能力提升项目 70,988.23 7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4,124.49 14,124.49
合计 85,112.72 84,124.49
若本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项目总投资金额,发行人将通过申请
银行贷款等途径自筹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利用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先行实施部分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上述投资项目已通过了发行人董事会的可行性分析及论证,并由发行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钻井总承包能力提升项目取得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的备案,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发改委备案文号 环保备案文号
1 钻井总承包能力提升项目 沪浦发改陆备[2017]1 号 20173101150000004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第1年 第2年 合计
钻井总承包能力提升项目 62,488.23 8,500.00 70,9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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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项目 第1年 第2年 合计
补充流动资金 14,124.49 - 14,124.49
总计 76,612.72 8,500.00 85,112.72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完备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发行人于 2015 年 4 月 8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其中明确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中。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
定,确保专款专用,对存放于专户中的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接受相关机构和
人员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由公司自主实施,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法章的规定。
二、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一)钻井总承包能力提升项目
1、项目概况
钻井总承包能力提升项目将由发行人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包括向中曼装备采
购 1 套 ZJ90 系列钻机、2 套 ZJ70 系列钻机和 2 套低温钻机,同时为钻井液、固
井、完井、测录井及定向井业务(以下简称“配套业务”)对外购置相应的生产
设备,以提升发行人在钻井总承包工程中的施工能力和技术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70,988.23 万元,其中钻机投资金额为 49,000.00 万元,配
套业务设备购置金额为 21,988.23 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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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 第1年 第2年 合计
90 钻机(1 套) 12,000.00 - 12,000.00
钻机 70 钻机(2 套) 8,500.00 8,500.00 17,000.00
低温钻机(2 套) 20,000.00 - 20,000.00
钻井液 356.50 - 356.50
固井 3,645.73 - 3,645.73
完井 2,330.00 - 2,330.00
其他业
试油 1,700.00 - 1,700.00
务设备
测井 3,800.00 - 3,800.00
录井 260.00 - 260.00
定向井 9,896.00 - 9,896.00
合计 62,488.23 8,500.00 70,988.23
2、项目实施必要性
油服市场的长期发展需求是发行人实施该项目的基本前提,该项目的实施也
是井筒技术一体化的要求,符合公司制定的走向国际的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钻
井工程项目的风险控制与盈利水平,具体如下:
(1)世界以及中国经济对石油资源的需求
2014 年下半年以来石油价格出现的大幅度的下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石
油公司资本性支出的预算,压缩了油服业务的市场空间。但随着中东地区间大国
政治角力的趋缓,美国对伊朗制裁的结束,外部环境向有利于石油价格企稳回升
的方向发展。同时,从长期来看石油作为基础性能源,世界经济的发展对其有长
期的需求,油服行业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对于石油的需求将不断提
升,同时石油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具有非常重要
的作用,而中国自身石油资源禀赋不足。根据中国海关数据显示,2015 年 4 月
份石油进口达到每日 740 万桶(相当于全球每日石油消费量的十三分之一),超
过美国每日 720 万桶的进口量,跃居全球石油进口数量第一位。从国家安全和经
济发展的需要考虑,未来中国的国家石油公司必然加快其在境外资源扩张的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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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伐,由此给国内油服企业带来市场机会。近期国家提出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要求与沿线各国间加强各项合作,其中包含能源合作。相关国家和地区,尤其是
中亚、中东以及俄罗斯丰富的油气储量将为中国的石油公司和油服企业提供广阔
的发展空间。
(2)大包业务不断扩张的需求
随着发行人境外业务,尤其是大包业务量的不断增长,对于发行人井筒技术
一体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发行人通过自身在钻井工程环节独到的技术和颇具竞争
力的价格优势在境外钻井市场迅速扩张。但在承接大包工程后,囿于自身在部分
工程环节资源的不足,只有选择将测井、固井等工程环节分包给其他油服公司,
由此导致发行人的外部服务成本高企。
虽然发行人选择的分包商基本都是行业内的上市公司或者具有国有背景的
油服公司,具有丰富的工程经验和较强的施工能力,但无法避免地会增加项目协
调的成本,增加项目运营风险,因此发行人提升钻井总承包能力具有必要性。
(3)有助于抵御油价下行风险
国际石油价格的下行导致石油公司对勘探开发的成本和风险更敏感,而具备
大包业务能力的油服公司可以提供石油开采的综合解决方案并通过综合协调钻
井、钻井液、测录井、固井、完井等工作来降低石油开发的成本和开采风险,因
此这类油服公司在油价下跌的阶段更具竞争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发行人实施上述钻井总承包能力提升项目是在现有的技术水平、人员配备和
工程施工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自身在钻井工程各环节的施工能力。发行人在实施
大包项目时需要对钻井工程方案进行整体设计、对钻井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
管理,相关分包的工程环节需要购置专门的工程设备,发行人囿于自身资金实力
的不足而未能随着大包工程的发展而及时跟进。发行人目前已基本具备了运用相
关工具完成相关工程环节的能力,因此实施上述项目具有可行性。
(1)技术储备
钻井大包工程业务需要施工方自行组织包括钻完井液、钻杆钻具等生产设备
的采购,并综合利用测录井技术、定向井技术、固井技术、完井技术等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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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技术,为石油公司提供油田开发“交钥匙”工程服务。
钻井大包业务具有高投入,高回报的特点,并对油服公司的综合技术水平及
综合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行人在油田服务领域有着多年的实践经验,
在该行业有着丰厚的技术沉淀。在大包业务的配套服务领域,发行人通过在海外
的业务实践探索,积累了多项关键技术储备。在钻井液领域,发行人在巴德拉油
田及格拉夫油田等高难度区块,成功使用并维护超高比重水基钻井液,熟练掌握
并应用大斜井、水平井钻井液技术;在测录井领域,发行人在海外已有多套综合
录井仪,在海外为俄气等国际石油公司提供一台测井车;在固井领域,发行人在
巴德拉油田高难度区块,在极窄压力窗口的井况下,成功实施单极及双级固井,
攻克了世界级的高压盐水固井难题;在完井领域,发行人在巴德拉油田成功实施
世界最高难度小井眼完井技术、裸眼独立筛管完井技术;在定向井领域,发行人
在格拉夫区块成功施工多口大斜度及水平井,施工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2)人员储备
发行人具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在钻机装备制造和技术
服务的领域中已经具有相当的实力,产品质量可靠、技术先进、性能优越。在钻
井工程领域,发行人拥有多名经验丰富的钻井总监,工作年限在 25 年以上的钻
井液、泥浆工程专家,以及高学历、高水平的中青年固井、测井工程师。
(3)经验储备
2014 年度,发行人在伊拉克格拉夫及巴德拉油田同时开展钻井大包作业,
动用五台大型钻机,另有多台钻机投入分包项目。全年总进尺超过 10 万米,其
中大包项目进尺超过 1.5 万米,发行人在上述地区积累了丰富的区块作业经验。
(4)项目储备
截止目前,上述 5 套钻机设备都有明确的业务合同与之对应,具体对应关系
如下:
单位:亿美元
客户名称 需要使用钻机数量 钻机型号 合同金额
壳牌 1 70 钻机 0.23
哈里伯顿 3 2 台 70 钻机,1 台 90 钻机 0.66
俄石油 2 低温钻机 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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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客户名称 需要使用钻机数量 钻机型号 合同金额
合计 6 1.28
发行人募投项目将增加 5 台石油钻机,而发行人截止目前已经签署的合同需
要发行人新增 6 台钻机,其中 1 台 90 钻机和 2 台低温钻机都是发行人目前没有
的,因此发行人设计的募投项目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另外,虽然 2016 年末发行人有 4 台石油钻机处于待命状态,但对油服公司
来说,保留一些备用钻机是拓展新业务的前提,假设发行人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
发行人在境外将拥有 14 台石油钻机,其中目前已经有明确合同对应的钻机为 11
台,只剩 3 台钻机暂时处于待命状态,发行人的活跃钻机和备用钻机的分布合理。
发行人境外石油钻机和项目的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钻机类型 对应项目 钻机数量(台) 项目区块
俄气项目 4 伊拉克巴德拉油田
巴什石油项目 1 伊拉克 Block 12 区块
现有钻机 哈里伯顿项目 1 伊拉克马季努恩油田
待命
小计
壳牌项目 1 伊拉克马季努恩油田
哈里伯顿项目 2 伊拉克马季努恩油田
募投项目新增钻机
俄石油项目 2 俄罗斯哈拉姆布尔油田
小计
合计
(二)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拟将此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中的 1.41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
行人所处行业的资金密集型的特征,发行人现有的财务状况决定了其补充流动资
金的必要性,具体如下:
1、行业特征决定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发行人所从事的钻井工程和钻机装备制造业务都是对资金需求较大的业务。
在开展钻井工程业务时,在招投标阶段即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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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以后即需要按照合同总额 10%-20%的比例向甲方开具保函;在大包项目中,为
了项目的正常开展需要进行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以及支付人工薪酬、清关运输
等各项费用,由此产生对资金的需求,在项目结算时,境外工程项目通常需要一
定的付款周期,而境内的工程项目付款周期甚至长达半年以上。
不同于其他的工程建设项目,发行人无法通过将实施的项目(比如房地产行
业可以将土地用于抵押)通过抵押的方式融资。因此,从事油服业务,尤其是境
外油服业务的主要是国有背景的企业或者上市公司。综合上述因素,发行人从事
钻井工程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十分迫切。
在开展装备制造业务时,发行人虽然会收到客户的部分预付款。但是装备制
造过程需要先行采购各类设备,比如柴油机、顶驱等;在装备销售时通常还需要
预留一部分的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因此该类业务也对发行人的资金提出了一定
的要求。
2、发行人现有财务状况
虽然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扩张,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大幅增长,且公司通过
资产抵押贷款、售后租回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能够维持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需
求。但是,不断扩张的业务规模对公司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公司资产负债水平也
逐年增加,公司一方面承担了更大的财务压力,另外也制约了公司进一步拓展海
外大包业务的步伐。
3、发行人业务发展流动资金需求测算
公司参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0 年第 1 号)的规定,对未来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进行了如下测算:
项目 金额(万元)
估算营运资金需求量 A 71,191.49
可供支配的自有资金测算 B 11,587.34
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C=A-B 59,604.15
通过上述测算,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缺口达到 59,604.15 万元,现计划
将募集资金中的 3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的。
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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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并
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流动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的管理措施包
括:
(1)专户管理。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
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2)严格使用。公司将营运资金严格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根据业务发展进
程,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该部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
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在具体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
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使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合理性分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测算,钻井总承包能力提升项目完成后,每年新
增的折旧为 6,743.88 万元(设备折旧按照 5%的残值率以及 10 年折旧期计算而
得),按照 30%的毛利率测算需要完成 22,479.61 万元业绩即可覆盖上述新增的
折旧成本。公司 2016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159,530.06 万元,按上述新增收入计算
在现有收入规模上需要实现 14.09%的增长率。以发行人的在手订单来看,发行
人未来经营中实现上述增长率具有较大可能性。
(四)募集资金投入是否导致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发生变化
募集资金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将随之有较大增长。公
司将沿用现行的管理体系,因此,募集资金的投入不会导致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
发生重大变化。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有利于提升发行人的钻井工程总承包能力,提升风险抵御
能力和盈利能力,另外流动资金的补充可以有效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为公司业
务的进一步扩展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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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按照便于投资者阅读和理解的原
则排序,并不代表风险程度的高低,也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石油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从事钻井工程与钻机装备制造业务,属于石油产业链上的环节,其发展
情况受到石油产业整体景气度的影响,具体表现为在石油产业整体景气度不高的
情况下,石油公司通常会减少勘探与开发方面的支出,公司相应的业务机会减少
或者收益水平下降,形成对业绩的负面影响。
石油行业的景气程度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全球经济增长情况,货币
与金融因素,地缘政治等,具体表现在石油价格的波动。布伦特原油价格自 2014
年 7 月起开始大幅下跌,尽管 2016 年石油价格略有上涨,但截至 2016 年 11 月
石油月均价格仅 49.08 美元/桶,众多石油公司因此宣布减少勘探与开发支出,国
际油服企业出现裁员,行业景气程度受到影响。如果未来石油价格继续下跌或长
期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则可能对公司未来业务的拓展和毛利率带来不利影响。
如果出现了大幅下跌或长期看低情况,将从盈利能力、现金流与资产负债结
构方面对发行人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具体影响
1、 客户将降低服务的价格,或者增加工作量,提高技术要求;
2、 由于上述客户的要求,压缩发行人的盈利空间,造成毛利率的下降;
3、 由于石油公司在现金流支付方面的减少和节奏的迟缓,将给公司造成
盈利能力
额外的财务费用负担,造成净利率的下降;
4、 由于石油公司付款节奏的放缓,将会导致应收账款账龄的延长,坏账
准备计提金额增加,进而影响利润,甚至可能面临坏账造成的损失。
1、客户给予的预付款减少;
2、客户的付款的节奏放缓(比如由按月支付调整为按季度支付);
现金流
3、客户的付款信用期延长;
4、客户要求的尾款(质保金)比例增加。
由于石油公司现金流支付方面的减少和节奏的迟缓,公司需要增加财务杠
资产负债结构
杆,提高资产负债率,公司的偿债压力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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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二)核心技术失密与骨干人才流失的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国际钻井工程业务具有技术难度。公司依赖技术与管理方面
的骨干人员在境外创造性地克服了井下情况复杂的困难,优质高效地完成了钻井
项目,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与当地市场口碑,并成功获得了后续业务机会。而上述
业绩是以发行人所拥有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骨干人才,以及他们在该区块中形成
的包括钻井液配方、固井方法、钻具组合方面的技术实现的,未来如果骨干人员
流失或者技术失密,可能造成发行人竞争力被削弱,从而影响后续商业机会的获
得以及工程项目的开展,进而对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三)钻井工程实施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钻井工程业务中面临各种井下未知以及复杂情况,尤其是在地
层情况复杂的区块,易发生井喷、井漏、卡钻等各种井下事故,由此可能造成设
备的损坏、工期的延长甚至人员的伤亡,造成发行人额外的成本支出甚至影响发
行人与客户间的信任关系和在当地的市场信誉。
(四)发行人境外经营风险
1、政治风险
发行人目前的钻井工程业务主要在中东地区开展,该地区在地缘政治中具有
非常重要的作用,各方政治力量角力频繁,政治环境不稳定,政权更迭时有发生。
此外,诸如 ISIS 等各种极端组织势力渗透其中,可能引发社会动荡、恐怖活动、
局部战乱等。发行人所处的石化行业是中东各国的主要经济命脉,一旦政治局势
和安全局势恶化,发行人所处行业将受到冲击,可能导致发行人在该地区业务的
暂停或终止。
2、法律风险
发行人在海外经营业务,需要遵守当地有效的公司注册、劳动用工、行业、
外汇、税收、进出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一方面,发行人如果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可能会遭到当地政府部门的处罚甚至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如果这些
法律法规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在当地开展业务构成障碍或增加发行人
运营成本。
发行人的客户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大型石油公司或油服公司,发行人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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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户签署的业务合同需要适用西方的法律框架和争议解决方式。若发行人对合同条
款理解不充分,可能无法在合同履行中有效保护自身权益,一旦发生纠纷还将面
临较高的诉讼支出。
3、税收风险
发行人在从事境外业务时需要符合业务开展地相关的税收法规,由于发行人
的境外业务集中在中东地区,该地区的税收法律在不断完善中,发行人可能面临
由于对当地税收法律法规变化而出现税务合规性风险。
发行人在业务开展国家和中国都负有纳税义务,目前中国和中东国家之间签
署的双边税收协定可以消除发行人的重复纳税义务,但如果由于中东国家政权更
替等原因导致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双边税收协议发生变化或失效,则可能加重发
行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4、外汇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钻井工程和钻机装备制造,两项业务都属于建设周期较
长、完工或交货后再收取大部分价款的业务,而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只能基于当时
的汇率水平进行协商,发行人可能面临合同签订至收款期间由于汇率波动而产生
的风险。发行人境外业务主要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随着中国汇率市场化改革的
不断深化,未来美元与人民币间的汇率情况将更多由供求关系决定,如果届时出
现美元大幅贬值,而发行人未进行有效的外汇管理,则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产生
不利影响。
发行人在开展境外业务时还需要使用当地的货币向当地员工支付工资或者
进行当地采购,由于发行人业务主要在伊朗、伊拉克等地开展,当地货币汇率容
易受到地区政治、经济局势的影响而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因此发行人可能面临
上述货币短期内大幅波动而产生的汇兑风险。
(五)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包括俄气、马石油、贝克休斯、中石油长庆油田
以及斯伦贝谢长和等。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行人来自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分
别为 121,073.78 万元、158,236.93 万元和 151,941.94 万元,占发行人当期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92.12%、96.96%和 95.25%。2016 年度,发行人来自第一大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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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俄气的收入占 2016 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82.91%。若未来发行人不能扩展更多
的新客户,或者原有客户与发行人的业务不再持续,则发行人的收入增长趋势可
能无法维持,甚至出现下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六)俄气项目收入和利润占比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为俄气,2014 至 2016 年来自俄气的收入分别为
50,209.07、95,718.97 和 132,261.08 万元,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38.20%、
58.65%和 82.91%。俄气项目贡献的毛利分别为 21,891.58 万元、46,050.30 万元
和 76,811.07 万元,分别占发行人当年毛利总额的 54.45%、85.70%和 106.40%。
发行人对俄气的单一客户集中,并且集中在伊拉克的巴德拉区块,在部分极
端情况下可能对发行人的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包括:(1)石油价格再次大
幅下跌并长期处于低位,这将导致石油公司再次缩减开支,暂缓或暂停项目,减
少项目数量以及压低项目价格,届时如果发行人收入对俄气过于集中,则可能面
临无法开拓足够客户而对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俄气及其相关主体,出
现破产、重大经营困难、被制裁等情况,而暂停开发或者无力支付发行人酬劳;
(3)巴德拉区块的储量未及预期,开采发生重大技术困难,发生自然灾害导致
开采无法进行,可能导致发行人业务无法正常开展。
(七)财务风险
1、偿债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对固定资产投资的需要快速增加,在缺乏直
接融资手段的情况下,公司主要利用融资租赁和银行借款等渠道筹集资金,这使
得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2.55%、64.81%和 51.09%。如果公司出现应收账款回款障碍,存货周转率降低
等情况影响公司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则有可能降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增加
公司的偿债风险。同时,由于公司为中兴举鹏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间的借款提供了
担保,可能出现由于中兴举鹏无法偿还银行借款而需由公司偿付相关贷款的风
险。
2、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扩张迅速,国际业务发展较快,营业收入增长明显,应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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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款金额较大。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 55,306.79 万元,占
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42.79%,比重较大。尽管公司客户基本为国际知名企业,应
收账款可回收性较强,但如果国际石油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公司客户出现现金流
紧张而发生支付困难的情形,则产生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八)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宏观上与国际油价和石油市场的资本性支出紧密相关,国
际油价呈现周期性波动,若未来较长时间内油价持续处于低位,石油公司进而压
缩勘探开发支出导致发行人工作量减少、结算价格下调等情形,则发行人的经营
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使发行人面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在国际油服市场中,发行人属于中小规模企业,主要客户贡献的收入和利润
占发行人的比重较高,如果发行人不能与主要客户保持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或
者发行人不能及时拓展新客户,则可能会出现客户流失的现象,这将对导致发行
人收入减少,而发行人的人员、设备等固定成本不会同步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的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在从事钻井工程大包业务时需要承担一定的施工风险,如果发行人不
能加强自身在技术、管理、人才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则可能会出现钻井工程施工
失败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发行人付出的成本可能会超出项目收入,从而导致
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下滑。
(九)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为 3.6 亿股,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逢学与李玉池直接
以及间接控制的发行人股份比例为 71.30%,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虽然发行人通
过数次增资,引入了众多战略投资者形成了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建立并不断完善
现代化的公司治理体系,包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以减
少公司对实际控制人的过度依赖。但目前朱逢学与李玉池仍然拥有公司的绝对控
制权,如果发行人不能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不能吸引更多的股东加入,则仍有
可能出现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当使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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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十)税收政策风险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中曼钻井、中曼装备、四川昆仑、中曼电气在报告期内均
为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 15%
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未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
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期满后不能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而无法享受上述税
收优惠,将对公司未来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一)安全生产风险
在钻井工程的作业中可能会因为油田地质情况、气候、设备操作等原因引发
火灾、爆炸、井喷等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设备损失。因此油服企业对钻
井工程作业的安全保障和安全生产具有较高要求。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将影响项
目工期、项目质量以及项目收入,并影响公司声誉,对公司的业绩及未来业务的
开拓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发行人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用于钻井总承包能力提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
金两方面,其中钻井总承包能力提升项目具体包括 5 台钻机的投资,固井、完井
等设备的购买。上述项目实施后可以提升公司的钻井工程能力,从而开展更多的
项目以及实现更高的毛利率;同时发行人一直在相关地区积极参与各项招投标工
作,如果成功将使得上述产能得到有效的利用,但如果受到外部环境等各种不确
定性因素影响而导致招投标失败,则可能面临募投项目实施后产能利用率不足的
风险。
(十三)全球能源结构变化过快的风险
虽然石油、天然气现在仍是世界主要能源形式,但是世界各国均在积极寻找
更加环保、储量丰富的替代性能源,下游的生产制造业、汽车行业等也在积极研
制使用新能源的产品,世界能源结构的变化将是未来发展的趋势,由此影响整个
石油行业。如果未来能源结构的变化过快,公司可能来不及完成业务转型,而对
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2-165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十四)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投资的收益与风险共存。公司的业绩水平、股市的
供求关系及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家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整、投资者心理的变化
等因素均会对公司股票的价格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公司股票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投资者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具有充分的了解。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情况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有关安排具
体如下:
1、负责部门:证券事务部
2、负责人:刘万清
3、电话:021- 61048060
4、传真:021- 61048070
5、电子邮箱:ssbgs@zpec.com
6、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泥城镇江山路 3998 号
7、邮编:200120
(二)重大合同
本节重要合同指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交易金额在 2,000 万元以上的
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2,000 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
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1、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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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签订时间
1 俄气 钻井服务(二期) 2.33 亿美元 2015 年 6 月
合同金额由完井服务
2 壳牌 修井、完井服务 费、修井服务费、动 2016 年 7 月

员费等组成 1
3 巴什石油 探井服务 2,330.00 万美元 2016 年 7 月
完井服务(二期/
4 俄气 0.3 亿美元 2016 年 11 月
三期)
合同金额由日费等项
5 哈里伯顿 钻井服务 2017 年 1 月
目构成
6 俄石油 钻井服务 0.39 亿美元 2016 年 12 月
根据钻井种类不同,
7 斯伦贝谢长和 钻井服务 米费由 864 元/米至 2016 年 7 月
2,195 元/米不等
包含多区块的数份合
8 川庆钻探 钻井服务 同,合计金额超过人 2016 年下半年
民币 2000 万元
注 1:由于壳牌合同未在合同中直接约定合同总价,双方约定了合同服务的内容,因此此处
仅列示了主要费用组成的方面,该合同总价超过 2,000 万人民币。
注 2:由于哈里伯顿合同未在合同中直接约定合同总价,双方约定了合同服务的内容,因此
此处仅列示了主要费用组成的方面,该合同总价超过 2,000 万人民币。
2、融资租赁合同
序号 合同双方 合同内容 担保情况 签订时间
1、中曼钻井将其所有的 10 套钻机装备
转让给中航国际,转让价为 6,500 万元; 发行人、朱逢学、
中曼钻井 2、中航国际将上述设备租赁给中曼钻 赵静、李玉池以
1 与中航国 井,租赁期为 48 个月,租赁年利率 及李淑芬为中曼 2013 年 7 月
际 7.04%; 钻井提供连带责
3、租赁期满,中曼钻井支付全部应付 任保证。
款项后可以 10 万元价格购买租赁物。
1、中兴举鹏根据海湾公司选定和要求
向供应商购买价值 1.44 亿元石油钻探
机; 发行人、朱逢学
海湾公司
2、中兴举鹏将上述设备租赁给海湾公 以及李玉池为海
2 与中兴举 2013 年 6 月
司,以每季度为一期,按 24 期支付租 湾公司提供连带

金,每期租金为 589.05 万元; 责任保证。
3、租赁期满,海湾公司以 100 元购回
租赁物。
1、海湾公司向 CLC 出售 4 套钻机,价 CLC 与中曼石油
海湾公司
3 格为 3,600 万美元; 签订《石油钻探 2014 年 9 月
与 CLC
2、CLC 将上述设备租赁给海湾公司, 机远期卖出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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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序号 合同双方 合同内容 担保情况 签订时间
以每季度为一期,按 24 期支付租金, 议》,作为 CLC
每期租金 182.72 万美元; 向海湾公司出租
3、租赁期届满,海湾公司以 100 美元 石油钻探机的前
购回租赁物。 提条件及作为海
湾公司按时足额
支付租赁协议项
下一切款项和履
行其在租赁协议
项下所有其他义
务的担保。
3、采购合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期限 合同金额 签订时间
Garda World
任何一方书面
Consulting
1 安保服务 解除前合同持 401.5 万美元 2015 年 6 月
Middle East
续有效
Limited
自合同签订之
Oren 53 类化学品,
日起 12 个月,
2 Hydrocarbons 化学品 根据合同附件 2016 年 3 月
如双方未解除
Co. 价格确定
自动延长一年
钻完井、测井 自工作订单生 依据实际工作
3 威德福 注 2015 年 10 月
服务 效之日起两年 量确定
Catalyst 根据合同附件
4 化学品 未约定期限 2014 年 7 月
Company 价格确定
注:发行人与威德福的合同为框架合同,预计合同执行金额将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
发行人报告期内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采购合同如下:
合同对方 合同内容 合同期限 合同金额 签订时间
上海神开石油设备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商品
防喷器 1160 万人民币 2016 年 8 月
有限公司 买卖完成
承德江钻石油机械 地面测试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商品
671 万人民币 2016 年 8 月
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 买卖完成
Al-Mimar Company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服务
井场基建 98 万美元 2016 年 8 月
for Oil Services Ltd. 完成
报价合同,交易
German Oil Tools 尾管悬挂
2016/6/27 至 2017/12/31 金额 500 万元以 2016 年 6 月
GmbH 设备租赁

Al Amwaj Al
油田化学
Zahabia General 合同生效起 1 年 90 万美元 2016 年 6 月
Trading FZE 品
智高物流(上海)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服务 报价合同,交易
物流服务 2016 年 5 月
有限公司 完成 金额 500 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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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合同对方 合同内容 合同期限 合同金额 签订时间

报价合同,交易
NEFT SERV 自合同签署日期至伊拉
测井服务 金额 500 万元以 2016 年 3 月
DMCC 克巴德拉项目完成之日

Plenty Year 2015/12/15 至 报价合同,交易
酸化增产 2015 年 12
Development 2016/12/16,合同可按双 金额 500 万元以
Limited 分包 月
方意愿续签 上
杭州丰禾石油科技 2015 年 10
测井仪器 自合同生效起两年 504 万人民币
有限公司 月
报价合同,交易
物流清关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物流
Crosseast Co 金额 500 万元以 2015 年 9 月
服务 服务完成

Halliburton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商品
完井工具 117 万美元 2015 年 8 月
Wordwide Ltd. 买卖完成
2015/4/1 至 2015/10/1,
报价合同,交易
合同结束后买方可要求
Soor Al Madeena 安保服务 金额 500 万元以 2015 年 4 月
卖方按日费继续提供服


河南海洋化工有限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商品 根据合同约定的
化学品 2015 年 3 月
公司 买卖完成 单价计算
齐齐哈尔二机床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商品 2014 年 11
(集团)有限责任 数控机床 940 万人民币
买卖完成 月
公司
格拉夫油
长城钻探工程有限 自合同签署日期至伊拉
田测井分 285 万美元 2014 年 9 月
公司伊拉克分公司 克格拉芙项目完成之日

2014/8/1 至 2015/6/30, 以发行人与斯伦
陕西中核大地实业
钻井工程 若超期则顺延至项目结 贝谢长和签订的 2014 年 7 月
有限公司
束 合同为准
报价合同,交易
Al Afthath Oil
G 级水泥 自合同签订日起 12 个月 金额 500 万元以 2014 年 6 月
Services Company

自合同签订日至
Izdehar Al Basrah 报价合同,交易
车辆与设 2014/12/31,甲方在合同
For Contracting & 金额 500 万元以 2014 年 5 月
备租赁 期末有延期 6 个月的选
Oilfield Services 上
择权
自合同签订日起 12 个
报价合同,交易
Al-Gharraf Oil 餐饮生活 月,延期需在合同结束前
金额 500 万元以 2014 年 5 月
Service Ltd. 服务 1 个月由双方商定,延期

期限固定为 12 个月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商品
钻头 910 万人民币 2014 年 4 月
有限公司 买卖完成
上海佳友电力有限 临港项目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商品
620 万人民币 2014 年 4 月
公司 供电工程 买卖完成
成都欧美克石油科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商品
固井材料 785 万人民币 2014 年 3 月
技有限公司 买卖完成
盘锦辽河油田天意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商品
顶驱 900 万人民币 2014 年 3 月
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买卖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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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合同对方 合同内容 合同期限 合同金额 签订时间
自发行人出具车辆验收
报价合同,交易
Al Qasrain General 车辆与设 证明起 6 个月,甲方在合
金额 500 万元以 2014 年 3 月
Contracting Ltd. 备租赁 同期末有延期 6 个月的

选择权
自合同签订日至
Night Bird Security 安保服务 541 万美元 2014 年 3 月
2015/3/15
舍尔特中加(天津)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商品
钢木结构工程有限 营房材料 507 万人民币 2014 年 2 月
买卖完成
公司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商品
Tesco Corporation 顶驱 162 万美元 2014 年 1 月
买卖完成
江阴朗博特钻杆制 钻杆、钻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商品
929 万人民币 2014 年 1 月
造有限公司 铤加工 买卖完成
利星行机械有限公 柴油发电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商品
175 万美元 2014 年 1 月
司 机组 买卖完成
报价合同,交易
西安捷力电力电子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商品
直流电机 金额 500 万元以 2014 年 1 月
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完成

报价合同,交易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 2013 年 11 月至 2016 年 2013 年 11
测井服务 金额 500 万元以
有限公司 12 月 月

天津瑞灵石油设备 合同生效起至相关商品
顶驱 920 万人民币 2013 年 1 月
有限公司 买卖完成
注:上述“西安捷力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应付账款转付中车永济电机有限公司; “Al
Qasrain General Contracting Ltd.”改名为“AL-Mimar International Company General Contracting
Ltd.”
4、借款合同
(1)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
序号 合同双方 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与质押情况 合同期限
中曼控股与中国光大银行
发行人与中国光大银行昌 贷款期限
发行人与中 上海昌里支行签订《最高额
里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 自 2016 年
国光大银行 保证合同》、发行人与中国
1 款合同》,发行人向中国光 10 月 14 日
上海昌里支 光大银行上海昌里支行签
大银行昌里支行借款人民 至 2017 年
行 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发
币 3,000 万元 10 月 13 日
行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发行人与中国进出口银行 发行人以 600 万美元保证金 贷款期限
发行人与中 上海分行签订《借款合 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上 自 2016 年
2 国进出口银 同》,发行人向中国进出口 海分行,以作为发行人履行 12 月 27 日
行上海分行 银行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 前述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 至 2017 年
4,100 万元 担保 12 月 26 日
(2)中曼装备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
1-2-170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序号 合同双方 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与质押情况 合同期限
1、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
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中曼装备与中国建设银行
2、朱逢学、李春第与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
中曼装备与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借款期限自
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
中国建设银 海浦东分行签订了《最高 2014 年 1 月
金借款合同》,中曼装备向
1 行股份有限 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 29 日至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公司上海浦 提供担保 2023 年 1 月
司上海浦东分行借款
东分行 3、上海临港产业区公共租 28 日
4,000 万元,借款用途用于
赁房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
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订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1、发行人与上海农商银行
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保证
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
中曼装备与上海农商银行 保
借款期限自
中曼装备与 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固 2、中曼装备与上海农商银
2014 年 6 月
上海农商银 定资产借款合同》,中曼装 行张江科技支行签署《抵
2 25 日至
行张江科技 备向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 押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
2019 年 6 月
支行 技支行借款 3,300 万元, 担保
24 日
借款用途为支付工程款 3、李春第向上海农商银行
张江科技支行于出具《上
海农商银行个人保证担保
函》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1、发行人与上海农商银行
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保证
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
中曼装备与上海农商银行

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固 借款期限自
中曼装备与 2、中曼装备与上海农商银
定资产借款合同》,中曼装 2014 年 6 月
上海农商银 行张江科技支行签署《抵
3 备向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 25 日至
行张江科技 押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
技支行借款 6,700 万元, 2019 年 6 月
支行 担保
借款用途为泥城镇 27 街 24 日
3、李春第向上海农商银行
坊 27/5 丘的项目开发
张江科技支行于出具《上
海农商银行个人保证担保
函》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5、发行人重大关联交易合同
2016 年 12 月 1 日,发行人与深创投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将发行人应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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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深创投分配的利润 17,158,700 元转为深创投对发行人的借款本金,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1 日止。借款利息按照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
率计算。
除上述合同以外,发行人无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与关联法人之间金额超过
人民币 300 万元的合同。
6、其他合同
(1)工程合同
2013 年 11 月 10 日,中曼装备与上海仲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上海中
曼石油装备临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上海仲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上
海中曼石油装备临港项目建设工程。根据合同约定项目自 2013 年 11 月 11 日开
工,承包人固定包干总价 6,680 万元。
(2)公租房预售合同
序号 合同双方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签订时间
购买坐落于泥城镇云端路
中曼装备与上海
1565 弄 61 号临港产业区先租
临港产业区公共 总价暂定 2015 年 1 月
1 后售公共租赁住房二期项目
租赁房建设运营 19,141,172.96 元 29 日
共 11 层 22 套住房,预测房屋
管理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 2,333.43 平方米
购买坐落于泥城镇云端路
中曼装备与上海
1565 弄 42 号临港产业区先租
临港产业区公共 总价暂定 2015 年 1 月
2 后售公共租赁住房二期项目
租赁房建设运营 11,356,496.06 元 29 日
共 4 层 8 套住房,预测房屋
管理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 1,088.01 平方米
购买坐落于泥城镇云端路
中曼装备与上海
1565 弄 49 号临港产业区先租
临港产业区公共 总价暂定 2015 年 1 月
3 后售公共租赁住房二期项目
租赁房建设运营 14,961,511.35 元 29 日
共 8 层 16 套住房,预测房屋
管理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 1,847.05 平方米
购买坐落于泥城镇云端路
中曼装备与上海 1565 弄 41 号的临港产业区先
临港产业区公共 租后售公共租赁住房三期项 总价暂定 2016 年 4 月
4
租赁房建设运营 目共 4 层 8 套住房,预测房 11,128,437.91 元 7日
管理有限公司 屋总建筑面积 1,172.88 平方

5 中曼装备与上海 购买坐落于泥城镇云端路 总价暂定 2016 年 4 月
1-2-172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序号 合同双方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签订时间
临港产业区公共 1565 弄 55 号的临港产业区先 11,909,787.11 元 7日
租赁房建设运营 租后售公共租赁住房三期项
管理有限公司 目共 4 层 8 套住房,预测房
屋总建筑面积 1,172.88 平方

购买坐落于泥城镇云端路
中曼装备与上海
1565 弄 56 号临港产业区先租
临港产业区公共 总价暂定 2016 年 4 月
6 后售公共租赁住房三期项目
租赁房建设运营 10,751,475.46 元 7日
共 4 层 8 套住房,预测房屋
管理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 1,088.01 平方米
(3)担保合同
2013 年 6 月 14 日,海湾公司与中兴举鹏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由于上
述融资租赁合同,2013 年 6 月 18 日,中曼有限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保证合
同》,由中曼有限为中兴举鹏设备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于
2013 年 6 月 18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1.2 亿元及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项
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
1、发行人与新月公司诉讼案件
(1)案件缘由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高民(知)终字第 22 号民事判决
书,新月公司多次赴伊朗经营商业考察洽谈并在伊朗开设代表处开拓业务,与包
括伊朗石油勘探作业公司(该公司英文名称简称为“OEOC”)在内的多家伊朗
大型公司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经过与 OEOC 的反复磋商,OEOC 于 2007 年
9 月 29 日发送“访问中国函”,告知新月公司购买意图,并明确由新月公司负
责安排访华事宜。新月公司为此委托拥有外事权的合作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给伊朗 OEOC 代表团发送邀请函,邀请其访问中国并最终促成伊朗 OEOC 与
三高石油签订总计八台石油钻机的购销合同。在上述过程中,新月公司认为其独
家获取的 OEOC 访华意向、在华行程、企业信息、联系方式、寻找中国制造商
的意图、所需购买的石油钻井成套设备的型号、数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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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限以及促成三高石油与伊朗 OEOC 签订的《石油钻机销售合同》内容属于新月
公司商业秘密,此事实亦被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发行人利用其在《石油钻
机销售合同》中约定的保函出具人身份,亦获知了上述商业秘密。最终 OEOC
解除与三高石油的《石油钻机销售合同》并与发行人签订了相同内容合同并履行
完毕。因此新月公司认为发行人利用新月公司的商业秘密,致使其居间服务落空。
新月公司以发行人等侵害商业秘密为由诉至法院。
(2)一审判决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作出一审判决(北京市中级
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知)初字第 07791 号《民事判决书》):中曼石油、
李春第、陈少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北京新月长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涉案商业秘密的行为;中曼石油、李春第、陈少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
赔偿新月公司经济损失 43,554,470.40 元以及诉讼合理支出。
(3)二审判决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中曼石油、李春第、陈少云向北
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2015 年 5 月 4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高民(知)终字第 2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1、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知)初字第 7791 号民事判决;
2、中曼石油、陈少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新月公司经济损失
2,256 万元以及诉讼合理支出 10 万元;3、驳回北京新月长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其他诉讼请求。
(4)申请再审
2015 年 5 月 17 日,中曼石油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请求撤销北京
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民(知)终字第 22 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新
月公司对中曼石油的全部诉讼请求;全部诉讼费用由新月公司承担。2016 年 9
月 28 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民事裁定书》((2015)民申字第 1518 号),最
高人民法院认为发行人、陈少云以及新月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法裁定驳回发行人、陈少云以及新月公
司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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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5)执行情况
2015 年 7 月 9 日,经新月公司申请,上海一中院依法立案执行。2015 年 7
月 14 日,该院向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2015)沪一中执第 641 号),要
求公司向新月公司支付人民币 22,721,572.35 元及相关利息,并承担执行费
90,122.00 元,以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随后,上海一中院对公司
拥有的上海市张杨路 707 号 2002、2003、2004、2005 室房屋;上海市商城路 1900
号 1203、1205 室房屋;公司持有的中曼钻井、中曼装备、中曼油品股权进行了
查封,上述资产的查封仅是对资产所有权进行了限制,公司对上述资产的使用权
并未受到影响。此外,公司开立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账号为 98100168000000277
以 及 账 号 为 98100168000000269 的 账 户 , 开 立 于 建 设 银 行 账 号 为
31001596002050001440 的账户,开立于上海银行账号为 31619103001785884 的
账户已被冻结。2015 年 12 月 15 日发行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6 年 4 月 14 日,发行人向上海一中院划付 2,300 万元,后由上海一中院
向原告支付了相关款项,根据上海一中院出具的文件本案已执行完毕。发行人已
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发行人拥有的上海市张杨路 707 号 2002、2003、
2004、2005 室房屋,上海市商城路 1900 号 1203、1205 室房屋已经解封;发行
人持有的中曼钻井、中曼装备、中曼油品的全部股权已被解封;发行人开立于浦
发银行的银行账户(账号:98100168000000277、98100168000000269)、开立于
上海银行的银行账户(账号:31619103001785884)、以及开立于建设银行的银
行账户(账号:31001596002050001440)已解除冻结。
2、三高石油第三人撤销之诉
(1)案件缘由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民(知)初字第 3065 号民事判决书,
三高石油认为:该院不允许三高石油参加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高民
(知)终字第 22 号案件审理,剥夺了三高石油的诉讼权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
院认定所谓商业秘密属于新月公司所有,系错误认定权利主体;从而损害了三高
石油的民事权益;新月公司非法获取三高石油的商业秘密,应当赔偿三高石油的
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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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2)一审判决
三高石油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即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2015)高民(知)终字第 22 号民事判决(即
上述发行人与新月公司诉讼案件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基于诉讼
程序的要求,将发行人以及李春第列为被告(原发行人与新月公司诉讼案件中发
行人以及李春第亦为被告),但三高石油并未对发行人与李春第提出诉讼请求。
截至本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已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民
(知)初字第 3065 号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3、名誉权纠纷案件
(1)案件缘由
2016 年 3 月 17 日,发行人作为原告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新京报、
派博在线(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月公司、张建忠四名被告名誉权纠纷一
案(案号:(2016)沪 0115 民初 21303 号),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
理。发行人以《新京报》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2015 年 12 月 12 日分别刊
登的报道有关发行人与新月公司诉讼案件的内容不实、侵害发行人名誉权为由,
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发行人名誉权的行为,删除所有刊登的不实报道;判
令被告赔礼道歉,通过刊登公告的方式更正不实信息,为发行人消除影响、恢复
名誉;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发行人损失人民币 2,600 万元。
(2)一审判决
2016 年 7 月 18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案号:(2016)
沪 0115 民初 21303 号 )。判决如下:(1)驳回原告中曼石油的诉讼请求;(2)
案件受理费 171,800 元,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176,800 元,由原告中曼石油负
担。
4、新月诉发行人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016 年 11 月 9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向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出《应诉通知书》((2016)沪 0115 民初 78572 号),新月长城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其诉讼请求为:1、判令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因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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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错误所遭受的执行款利息损失 158,030.14 元;2、判令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赔偿因财产保全错误所遭受的损失,即反担保费用人民币 60 万元;3、
判令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律师费 75,000 元。2017 年 1 月
23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6)沪 0115 民初 78572
号之一),该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2017 年 6 月 16 日,上海市浦东
新区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进行判决,具体如下:判决发行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赔偿新月公司执行款利息损失 53,897.35 元,发行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赔偿新月公司反担保费 60 万元,驳回了新月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判决本案件
的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中的 14,129 元由发行人承担。
5、上述案件对发行人的影响和最新进展
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多起诉讼案件,但这几起案件的核心是侵害商业秘密纠
纷案。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目前已经结案且执行完毕,发行人已经按照二审判决
的结果赔偿新月公司经济损失 2,256 万元以及其他诉讼合理支出,发行人先前被
冻结的财产也已经全部解除冻结,发行人也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该案对
发行人的影响已经消除,未来不会对发行人有更多不利影响。
三高石油第三人撤销之诉已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未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
响。
名誉权纠纷案件中发行人是原告,虽然一审败诉,但对发行人影响有限,预
计未来该案件也不会对发行人有进一步影响。
新月诉发行人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虽然发行人需要赔偿新月公司损
失,但是金额极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案件外,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的控股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
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为中兴举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担
保,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二、重要合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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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分。除以上对外担保事项,以及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外,本公司不存
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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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一)发行人
名称: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春第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商城路 1900 号 1203 室
电话: 021-61048060
传真: 021-61048070
联系人: 刘万清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666
保荐代表人: 杨志杰、陈轶劭
项目协办人: 业敬轩
经办人: 杨扬、余越、明亚飞、李元江、李晓玲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庞正忠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10 层
电话: 010-57068585
传真: 010-85150267
经办律师: 方燕、叶乐磊、王成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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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法定代表人: 朱建弟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签字注册会计师: 姚辉、杨景欣、王佳良
(五)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美灵
注册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301 号 23 楼
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沃兆寅、杨伟暾、舒英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七)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户名: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日期 2017 年 7 月 27 日-2017 年 7 月 28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8 月 1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7 年 8 月 2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7 年 8 月 4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
股票上市日期
交易所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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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期间到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查阅,该
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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