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立通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50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
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 25%(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
拟发行股份数量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予以确定,并以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有权部
门核准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8 年 12 月 12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0,000 万股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承
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本人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
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3)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原
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2、发行人股东智巧投资承诺:
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至少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3、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张德峰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本人所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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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
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3)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原任期遵
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4、发行人其他自然人股东施佶、杨冰、吴开君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本人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
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3)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原任期遵
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8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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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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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
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
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 7,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且不
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发行后股本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股。发行人全体股
东已对其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分别出具了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九)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发行人上市后 3 年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
一期定期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即“启动条件”),发行人自该事项发生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内按下述内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决策程序且实
施后,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在发行人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
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
权行为,上述每股净资产亦将作相应调整)。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发生启动条件时,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和高
级管理人员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2)
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其中,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前述增持义务后顺位于发行人的股票回购义务,即
在发生启动条件时,应首先由公司根据本预案规定履行股票回购义务;在公司未
能履行其回购义务或公司回购股票实施完毕以后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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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消失的情况下由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规定履行增
持义务。
(1)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股份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③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
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A.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B.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
(2)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①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增持股票的金额不低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领
取的分红和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的合计值的 50%,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
项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提前公告。
③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做出
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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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启动,并应在履行相关法
定手续(如需)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票实施完毕之日起 2 个交易
日内,公司应将回购股票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④公司回购股票实施完毕以后,若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启动的条件尚未消失,
则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上市公司公告回购股票实施情况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措施,并于 6 个月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
⑤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过程中,股价再次达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的,不再重
复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前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稳定股
价启动条件的,则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
再次启动稳定股价程序。
(4)信息披露
义务方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将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稳定股价措施
实施完毕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三)关于发行人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稳定措施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的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
履行本公司在《稳定股价的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发行人 2、本公司将极力敦促相关各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的预案》之
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的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
和责任。
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的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
萍、邵培生、史旭平及公 行本人在《稳定股价的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2、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各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的预案》之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杨 冰 、 施 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的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
佶、刘军君、吴开君 责任。
三、相关责任主体对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1、《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
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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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
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前述违法违
规情形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应就回购计划进行公告,包括回购股份
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本公司回购股份应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
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格为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
认定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含该日)之前 20 日本
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平均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
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2)本公司《招股意向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
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
本公司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为本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
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邵树伟,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承诺
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对《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
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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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
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本人向公司提供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
时间等回购计划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2)本人应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前述违法
违规情形之日起 6 个月内(以下简称“窗口期”)完成回购。对于公司股东已转
让的限售股份,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
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除非交易对方在窗口期内不接受要约,
否则本人将回购已转让全部限售股份。
(3)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
(4)公司招股意向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股份
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
(6)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
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人将自
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公司股票,以为本人需根据
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因公司制作、出具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本人未能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个人作出的承诺,则本人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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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如下:
(1)国金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国金证券已对发行人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3)因国金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督机构或司法
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但国金证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勤勉尽
责义务的除外。
(4)上述承诺内容系国金证券真实意思表示,国金证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国金证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作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承诺如下: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所将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
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
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聘请的审计机构、验资机构,承诺如下:
因本所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4、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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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并上市聘请的评估机构,承诺如下:
如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公司制作、出具的文件对
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
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
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与利通电子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
遭受的、可计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
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本公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
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四、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承诺:
(1)在本人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地位、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公司
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届时的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①所持公司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届时持股数量的 20%;
②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持股数
量的 40%;③本人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发
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连续 90 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在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本人如果因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数量不足 5%的,本
人在 6 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本人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减持公司股票,保证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
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3)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本人将在减持前 5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
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达到公
司股份总数 1%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告。在减持时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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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内,本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后或者减持期间届满后 2 个交易日内,再次公告减持的具体情况。前述
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
格区间、减持原因。
(4)本人承诺:本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减持股份:
1)本人如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交易所业务规则,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5)本人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不适用上述承诺。本人
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人通过其他方式获得
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同时如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
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7)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应义务。如本
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
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其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人作出的有
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根据个人经济状况及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择机进行适当
的增持或减持。
2、持股 5%以上的股东张德峰承诺
(1)在本人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
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公司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届时的
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①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本人离职后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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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原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③本
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
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
整。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连续 90 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在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本人如果因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数量不足 5%的,本
人在 6 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本人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减持公司股票,保证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
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3)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本人将在减持前 5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
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人计划未来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提前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时
间区间内,本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
计划实施完毕后或者减持期间届满后 2 个交易日内,再次公告减持的具体情况。
前述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
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4)如本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减持股份:
1)本人如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交易所业务规则,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5)本人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不适用上述承诺。本人
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人通过其他方式获得
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同时如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
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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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应义务。如本
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本人看好公司的长期发展,未来进行减持在时点、方式和价格上会充分考虑
公司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违反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违反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过程中作出了相关承诺,若本公司
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
措施予以约束:
(1)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
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
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 12 个月的
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
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3)在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违反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在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过程中作出了相关承诺,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
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
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如适用);
(2)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得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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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公司的分红;
(3)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
程中已作出的涉及现金补偿承诺,则本人将以自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自公
司所获分红)补偿公司因依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过
程中作出了相关承诺,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
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向投资者提出可以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根据需
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予以赔偿;本人所持公司的股票锁定期
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本人完全消除未履
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增加薪酬或
津贴,不以任何形式接受发行人增加支付的薪酬或津贴。
2、发行人监事在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过程中作出了相关
承诺,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
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得以任何方
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并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
津贴。
六、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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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
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经发行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方案如果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2017 年 5 月 20 日,经发行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
订<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根据该章程(草案),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1、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采
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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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
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条件
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且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4、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
1)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该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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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
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5、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购买资产、购买设备、对外投资及其他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支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公
司快速发展,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并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
1)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
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和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并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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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
通过,其中投赞成票的公司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低于公司外
部监事总人数的 1/2。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7、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
部经营环境,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
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应事先征求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意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
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八、主要风险因素提示
(一)业务领域及下游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精密金属结构件主要应用于液晶电视行业,发行
人的主要客户大多集中在国内一线电视品牌企业,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均在
70%以上,2017 年,发行人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
冲压后壳)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 11.17%,未来如因市场环境变化导致行业出
现较大波动,或主要客户自身经营情况出现较大波动而减少对发行人有关产品的
采购,或其他竞争对手出现导致发行人主要客户群体出现不利于发行人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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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面临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在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成本构成中,原材料成本占整体成本的比重
较高,其中又以电镀锌板、铝型材等为主,两者占直接材料的比重 70%左右。电
镀锌板、铝型材的价格波动主要受镀锌板、铝合金大宗商品价格影响。以镀锌板
为例,发行人作为宝钢黑电产品用电镀锌板的最大客户,主要原材料供应有保障,
且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但发行人原材料采购价格仍受到上游行业的整体影响。
2015 年,镀锌板价格整体处于下行通道,2016 年初镀锌板市场价格降到最低后
回升,2017 年镀锌板行业均价较上年大幅提高,发行人 2017 年电镀锌板采购单
价较上年提升 22.53%。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给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
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股权集中的风险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本次发行前,实
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6,763.5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90.18%。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和主要决策者的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发
行人重大资本性支出、人事任免、发展战略等方面施加影响,则可能对发行人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一定的风险。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经营状况
发行人审计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中披露了公司
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发行人2018年1-9月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
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2018年1-9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发行人2018年1-9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天健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天
健审〔2018〕8047号《审阅报告》,发行人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5,5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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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较2017年同期增长3.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782.67万元,
较2017年同期增长26.53%;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383.72万元,较2017年同期增长21.13%。
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产品订
单稳定,生产、销售状况正常,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经营模式未发生
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也相对稳定,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
人的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预计 2018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69,000.00 至 176,000.00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1.20%至 5.39%;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9,162.00 至 9,857.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09%至 11.98%;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8,756.00 至 9,453.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72%至 10.90%。
公司预计 2018 年全年不存在业绩大幅下降的情况。(上述数据仅为管理层对经
营业绩的合理估计,未经审计,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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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发行概况 .......................................................................................................................1
发行人声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4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4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4
三、相关责任主体对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的承诺.............................................6
四、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0
五、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
关承诺的约束措施...............................................................................................13
六、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14
七、股利分配政策...............................................................................................15
八、主要风险因素提示.......................................................................................18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经营状况...................................19
目录..............................................................................................................................21
第一节 释义 ...............................................................................................................27
一、一般释义.......................................................................................................27
二、专业释义.......................................................................................................29
第二节 概览 ...............................................................................................................3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1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33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35
四、本次发行情况...............................................................................................36
五、募集资金运用...............................................................................................37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38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38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当事人.......................................................................39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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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41
四、本次发行至上市前的有关重要日期...........................................................41
第四节 风险因素 .......................................................................................................42
一、业务领域及下游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42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42
三、发行人股权集中的风险...............................................................................42
四、业绩下滑的风险...........................................................................................43
五、发行人的销售存在季节性的风险...............................................................43
六、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43
七、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44
八、即期收益被摊薄的风险...............................................................................44
九、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44
十、税收优惠风险...............................................................................................45
十一、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45
十二、产品质量风险...........................................................................................45
十三、用工管理风险...........................................................................................46
十四、2016 年劳务派遣用工超比例的风险......................................................46
十五、安全生产风险...........................................................................................46
十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47
十七、液晶电视市场发展变化及新型显示技术带来的风险...........................47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9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49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2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66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机构图.......................................................67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68
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75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79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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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发行人股东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101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103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103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105
三、行业基本情况.............................................................................................105
四、发行人的竞争地位及优劣势分析.............................................................125
五、公司经营情况.............................................................................................133
六、发行人的技术与研发情况.........................................................................200
七、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204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27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227
二、同业竞争.....................................................................................................228
三、关联方.........................................................................................................231
四、关联交易.....................................................................................................234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253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256
七、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25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58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25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情况.............................................................................................26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264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265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266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268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与发行人
签定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268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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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26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270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270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280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资金被占用或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
提供担保情况.....................................................................................................282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意见.............................................................283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285
一、财务报表.....................................................................................................285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308
三、审计意见..................................................................................................... 311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12
五、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其法定税率.........333
六、分部信息.....................................................................................................334
七、最近一年的收购兼并情况.........................................................................334
八、非经常性损益.............................................................................................334
九、最近一年末主要非流动资产.....................................................................336
十、主要债项.....................................................................................................336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337
十二、现金流量基本情况.................................................................................337
十三、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其他重要事项.................................................338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338
十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338
十六、财务指标.................................................................................................340
十七、盈利预测.................................................................................................342
十八、资产评估报告.........................................................................................342
十九、历次验资报告.........................................................................................342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44
一、财务状况分析.............................................................................................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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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利能力分析.............................................................................................414
三、现金流量分析.............................................................................................496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501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502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504
七、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506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512
一、发行人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512
二、实现业务目标的具体发展计划.................................................................513
三、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假设条件、面临的主要困难.....................516
四、发行人制订业务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517
五、本次公开发行对发行人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517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518
一、募集资金投资概况.....................................................................................51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52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528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543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 .................................................................................................545
一、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545
二、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545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546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549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550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551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551
二、重要合同.....................................................................................................551
三、对外担保情况.............................................................................................558
四、可能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558
五、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559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其他处罚及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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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
第十六节 有关声明 .................................................................................................560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56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561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563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564
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565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566
第十七节 附件 .........................................................................................................567
一、备查文件.....................................................................................................567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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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中特别指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一、一般释义
利通电子、股份公司、发
指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公司、本公司
利通有限 指 江苏利通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前身
青岛博盈 指 青岛博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东莞奕铭 指 东莞市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友通货运 指 宜兴市友通货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宜兴奕铭 指 宜兴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博赢智巧 指 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合肥利通 指 合肥利通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安徽博盈 指 安徽博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利欣电子 指 宜兴利欣电子有限公司
中山博盈 指 中山市博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智巧投资 指 宜兴利通智巧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伟丰贸易 指 伟丰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聚增二号 指 深圳聚增二号科技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友金属 指 宜兴市三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风享环保 指 江苏风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博砚电子 指 江苏博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利通人力资源 指 宜兴市利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博盈光电 指 宜兴博盈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平运输 指 宜兴市安平运输服务部
海信、青岛海信 指 电视机品牌,所属公司为发行人重要客户之一
夏普 指 电视机品牌,所属公司为发行人重要客户之一
康佳 指 电视机品牌,所属公司为发行人重要客户之一
创维 指 电视机品牌,所属公司为发行人重要客户之一
TCL 指 电视机品牌,所属公司为发行人重要客户之一
长虹、四川长虹 指 电视机品牌,所属公司为发行人重要客户之一
海尔 指 电视机品牌,所属公司为发行人重要客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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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客户之一,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知名 3C
鸿海精密 指
产品生产企业,旗下多家子公司为发行人重要客户
发行人客户之一,南京鸿富夏精密电子有限公司,鸿海精
鸿富夏 指
密之子公司
发行人客户之一,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高创(苏州) 指 京东方(SZ:000725)的子公司,主要生产液晶显示器、
投影仪、数位电视等电子产品
发行人客户之一,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全球重要
纬创资通 指 的 ODM 专业代工公司之一,主要生产 ICT 产品(信息通
讯技术产品)
发行人客户之一,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知名
冠捷 指
液晶电视生产制造企业
发行人客户之一,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电子
中新科技 指
产品制造商,2015 年在上交所上市(SH:603996)
发行人客户之一,欧司朗(广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国
欧司朗 指 际知名照明企业 OSRAM 旗下公司,主要从事照明器具和
电子元器件的生产
发行人客户之一,霍尼韦尔传感控制(中国)有限公司,
霍尼韦尔 指 业务涵盖航空和汽车产品及服务,楼宇、住宅和工业控制
技术,以及特性材料。
宝钢 指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电镀锌板主要供应商之一
股东大会 指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发行
本次发行 指 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
25%的行为
A股 指 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之普通股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国金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 指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1-6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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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专业释义
液晶电视的结构部件,具有承受载荷、固定零部件、保护
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 指
内部器件、外观装饰等作用。
通过精密金属冲压技术形成的结构件产品,如精密金属冲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指 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精密金属面框、散热片、加
强板等。
底座 指 液晶电视中起支撑机体作用的基座。
工业生产上用以注塑、挤出、压铸或锻压成型、冶炼、冲
模具 指
压等方法得到所需产品的各种模子和工具。
用于侧发光液晶电视的主体支撑件,承载散热片、反光片、
精密金属冲压背板 指
导光板、光学膜片、塑胶中框以及玻璃面板等。
用于下发光液晶电视的主体支撑件,承载发光灯条、支撑
精密金属冲压后壳 指
架、光学膜片、塑胶中框以及玻璃面板等。
用于液晶电视前部四周的结构件,用以固定玻璃面板等,
精密金属面框 指
有部分外观功能。
散热片 指 用于侧发光液晶电视发光灯条散热件,起到降温的作用。
用于大尺寸液晶电视的背板、后壳上的辅助加强件,起到
加强板 指
增强强度的作用。
电子元件和小型机器、仪器的组成部分,包括电子变压器、
电子元器件 指
滤波器、电感、电阻、电容器、电位器等。
一种电子元器件,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实现电能变换或把电
能从一个电路传递到另一个电路的静止电磁装置。电子变
电子变压器 指 压器一般指的是输入为高电压(例如 220 伏),输出为低
电压(例如几伏到几十伏)的变压器,具有性能稳定、体
积小、效率高等优点。
一种电子元器件,可以对电源线中特定频率的频点或该频
滤波器 指 点以外的频率进行有效滤除,得到一个特定频率的电源信
号,或得到消除一个特定频率后的电源信号。
一种电子元器件,为储能元件,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将电
电感 指 能转化为磁能而存储起来,电感器还具有筛选信号、过滤
噪声、稳定电流及抑制电磁波干扰等功能。
一种金属冷变形加工方法,主要使用冲压机床,是金属塑
精密冲压技术 指
性加工的主要方法之一。
是利用专用模具将冲裁或剪裁后所得的平板坯料制成开
拉伸技术 指
口空心件的一种工艺方法。
阴极射线管电视机,由电子枪射出电子束,电子束射到屏
CRT 电视 指 幕表面内侧时,发光涂料受到电子束的击打而发光产生图
像。
采用液晶显示面板的电视机,是目前最主流的彩色电视
液晶电视 指 机,主要结构包括液晶面板模组、电子线路模块、结构件
等。
3840×2160 像素分辨率的电视,其分辨率是 2K 电视的 4
4K 电视 指
倍,观众可得到一种身临其境的观感体验。
量子点电视是以蓝色 LED 为光源,将采用量子点的光学
量子点电视 指 材料放入背光灯与 LCD 面板之间,从而可以通过拥有尖
锐峰值的红、绿、蓝光获得鲜艳的色彩。
OLED 电视 指 OLED 电视屏幕面板每一个像素点都能独立自发光,R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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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信号直接由 OLED 二极管显示。
曲面电视是指屏幕带有一定曲率,拥有一定曲面形态的电
曲面电视 指
视机,一般曲面电视的曲率与眼球弧度基本一致。
面向电子医疗显示和液晶电视研发的显示画质技术处理
引擎,采用多分区独立背光控制和 Hiview 画境引擎技术,
ULED 指 在画面亮度、画面对比度、画面层次感、暗场细节、色彩
精准还原和画面流畅度以及响应速度方面较传统 LED 显
示有提升。
CNC 指 数控机床,一种装有程序控制系统的自动化机床。
CAD 指 Computer Aided Design 的缩写,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
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 的缩写,计算机辅助工程系
CAE 指
统。
Computer Aided Manufacture 的缩写,计算机辅助加工系
CAM 指
统。
把多台可以调整的机床(多为专用机床)联结起来,配以
柔性生产线 指
自动运送装置组成的生产线。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的缩写,即厂商委托制
OEM 指
造,生产企业根据客户的设计进行加工制造。
MIL-STD-105E 抽样 指 计数值的调整型抽样计划,一种广泛使用的抽样标准。
指客户根据自身产品生产排期计划,确定产品需求并下发
订单,发行人将产品发送给客户,待客户实际领用产品并
寄售制 指
质检合格下线,向发行人出具下线结算清单或确认单,发
行人确认收入。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
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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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立通路)
法定代表人:邵树伟
注册资本:7,500 万元
实收资本:7,500 万元
成立日期:1980 年 11 月 25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时间:2016 年 12 月 12 日
经营范围:液晶显示屏及部件、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平板显示器件、
专用设备、电子产品、工模具、半导体、五金产品、水暖器材、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及配件、仪器仪表、通用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环境质
量检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214241
电话号码:0510-87600070
传真号码:0510-87600680
互联网网址:www.lettall.com
电子邮箱:zqb@lettal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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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立情况
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利通有限的 9 名股东作为发起人,
以利通有限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300,436,460.12 元折
股,按照 1:0.2496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其中 75,000,000.00 元作为注册
资本(股本),折余净资产 225,436,460.12 元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按出资
比例共享。
2016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821429014964 的《营业执照》。
(三)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应用于液晶电视等液晶显示领域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电子
元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液晶电视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底座、
模具及电子元器件等。作为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的规模化企业,发行人主要
客户包括海信、TCL、康佳、鸿海精密(夏普)、创维、长虹、海尔、高创(苏
州)电子有限公司、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
司、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电视机生产企业;发行人电子元器件业务
的主要客户包括海信、欧司朗等国内外知名公司。发行人主要客户中,鸿海精密
为世界 500 强企业,海信、康佳、TCL、海尔、长虹、创维、京东方(其子公司
1
高创(苏州)为发行人客户)等为国内 500 强企业 。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78.63%、80.42%、
77.62%、75.77%,销售占比较高且保持稳定。基于规模化优势,发行人是宝钢
黑电用电镀锌板单一最大客户,2016 年 12 月获得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最佳战
略合作奖。
2015 年 12 月,发行人 LETTALL 及图牌 LED 液晶显示器模组产品被江苏省
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授予江苏名牌产品称号。
2016 年 12 月,发行人使用在普通金属合金、金属片和金属板商品(服务)
上的 LETTALL 商标(注册证号为 12733073)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
1
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名单来自《财富》网站,《财富》由美国时代公司运营,时代公司是全球重要媒
体公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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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著名商标。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邵树伟,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4,841.40 万股,持股比例
64.55%;智巧投资持有发行人 3.77%的股份,邵树伟持有智巧投资 57.77%的合
伙份额;邵树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 66.73%,为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实际控制人合计
持有发行人股份 6,763.50 万股,持股比例为 90.18%(发行前)。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 通过智巧投资持 合计持股
姓名 持股比例
(万股) 股(万股) (万股)
邵树伟 4,841.40 163.50 5,004.90 66.73%
邵秋萍 1,200.00 - 1,200.00 16.00%
邵培生 458.60 - 458.60 6.11%
史旭平 100.00 - 100.00 1.33%
合计 6,600.00 163.50 6,763.50 90.18%
实际控制人中,邵培生系邵树伟、邵秋萍之父,邵树伟与邵秋萍系兄妹关系,
史旭平与邵秋萍系夫妻关系。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能够对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决议施加重大影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
议》,主要条款如下:
(1)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在作为利通电子股东或担任利通电子董事期
间,在利通电子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议案及表决时与邵树伟保持一致行动。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生效,除非经各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
协议。
(3)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于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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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6 日签署《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控制协议》,主要条款
如下:
(1)各方对自 2014 年至今各方存在的事实上的共同控制关系且为利通电子
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进行确认。
(2)各方保证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中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表决
权等各项权利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和一致行动。
(3)各方同意,任何一方拟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应由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时,应当事先就议案内容与各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各方
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如果任一方对议案内容有异议,在不违反法
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任何提出议案方应当作出适
当让步,对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直至各方共同认可议案的内容后,各方以自身的
名义或者共同的名义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相关议案,并对议案作出相同
的表决意见。
(4)对于非由本协议的当事人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的议案,在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前,各方应当就待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各方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直至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各自以自身
的名义或共同的名义按照形成的一致意见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作出相同
的表决意见。
(5)若各方就相关事项经过充分沟通后无法达成一致时,各方应进行内部
表决,并按照持股多数原则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
(6)各方保证不会因各方协商而延误利通电子相关事项决策,亦不会延误
对利通电子做出相关事项决策的时机。
(7)各方签署的其他《一致行动人协议》等与本共同控制协议约定不一致
的,以本共同控制协议为准。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为近亲属关
系,且均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 90.18%的股份;四人已通过协议约
定共同控制机制,并已明确四人出现意见分歧时,保障共同控制的措施,邵树伟、
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四人对发行人的共同控制关系有效、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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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的个人简介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下财务数据均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
[2018]7408 号《审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年度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133,525.10 147,552.40 122,939.67 87,474.41
负债合计 85,223.20 103,993.89 88,183.52 63,151.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301.89 43,558.51 34,756.15 24,322.48
其中:少数股东权益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8,301.89 43,558.51 34,756.15 24,322.48
合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70,552.07 166,998.09 138,406.32 95,200.98
营业利润 5,463.65 10,218.74 11,122.96 7,944.68
利润总额 5,439.73 10,201.25 10,445.32 8,167.87
净利润 4,743.38 8,802.36 8,373.67 6,964.06
其中:少数股东损益 - - - 61.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4,743.38 8,802.36 8,373.67 6,902.20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4,529.58 8,524.24 12,072.96 6,502.52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58.99 17,037.98 3,062.79 8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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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55.60 -7,523.71 -4,167.05 -7,451.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34.88 -2,665.25 3,947.03 8,090.6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21.09 -99.60 60.77 -20.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58.62 6,749.42 2,903.55 1,452.91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年度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17 1.11 1.11 1.03
速动比率(倍) 0.86 0.85 0.81 0.78
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22 注 3.74 4.38 4.10
1
存货周转率(次) 4.04 注 4.89 4.77 4.85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0.25% 0.30% 0.11% 0.00%
占净资产的比例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3.94% 68.80% 69.54% 71.6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8,505.93 15,726.26 15,151.07 12,053.64
利息保障倍数(倍) 7.33 6.44 7.15 6.3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6.44 5.81 4.63 3.47
产(元/股)
项目\年度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86% 21.77% 41.22% 56.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3 1.17 1.1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67 2.27 0.41 0.12
净额(元/股)
注 1:2018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均为年化后数据进行列示。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5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不低于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或本公司与
发行价格 主承销商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合法可行的方
式确定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方式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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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对象 上海分公司开设 A 股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运用
经 2017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发行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 4 月 9 日
召开的发行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用途: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用募集资
序
项目名称 金投入项目 实施主体
号 建设投入 流动资金 总计 金额(万元)
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
1 8,951.70 397.90 9,349.60 9,349.60 利通电子
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年产 50 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
2 3,374.00 626.00 4,000.00 4,000.00 利通电子
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
年产 300 万套大屏幕液晶电
3 8,827.00 1,583.00 10,410.00 10,410.00 利通电子
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
年产 500 万套液晶显示结构
4 10,368.60 1,761.40 12,130.00 12,130.00 合肥利通
模组生产项目
年产 60 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
5 5,608.40 381.60 5,990.00 5,990.00 利通电子
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
合计 37,129.70 4,749.90 41,879.60 41,879.60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实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做到专款专用。
以上项目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按照上述顺序投入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前,上述项目由发行人提前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
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用于该项目的自有资金或偿还该项目的银行
贷款。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完全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求,则差额部分
由发行人通过自有资金或者银行贷款解决。
上述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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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50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
发行股份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 25%(最终发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予以确定,并以中国
例
证监会及其他相关有权部门核准的数量为准),本次发
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元(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每股发行价格
式确定)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17 年度
发行市盈率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44 元(按照发行人 2018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母公司股东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照发行人 2018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行方式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
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发行对象 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 A 股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
及其他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税) 63,454,000.00 元
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 38,275,250.00 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15,500,000.00 元
律师费用 3,575,471.70 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4,886,792.45 元
费用
发行上市手续费等其他费
1,216,485.85 元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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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树伟
住所: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立通路)
联系电话:(0510)87600070
传真:(0510)87600680
联系人:施佶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传真:(021)68826800
保荐代表人:都晨辉、朱玉华
项目协办人:顾兆廷
项目组成员:邹丽萍、许霖、秦勤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林丹蓉
住所:北京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7 层
联系电话:(010)66021488
传真:(010)66026566
经办律师:高霞、张敏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王越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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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9 楼
联系电话:(0571)88216703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孙文军、林旺
(五)资产评估机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兵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 31-1 号 22 层
联系电话:(025)83235012
传真:(025)84410423
经办注册评估师:陈军、沙勇
(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166 号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联洋支行
开户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
账号:121909307610902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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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
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
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
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至上市前的有关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8 年 12 月 11 日
初步询价推介的时间 2018 年 12 月 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
申购日期 2018 年 12 月 12 日
缴款日期 2018 年 12 月 14 日
预计股票上市的日期 发行完成后尽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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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下列风险依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
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明风险依排列次序发生。
一、业务领域及下游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精密金属结构件主要应用于液晶电视行业,发行
人的主要客户大多集中在国内一线电视品牌企业,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均在
70%以上,2017 年,发行人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
冲压后壳)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 11.17%,未来如因市场环境变化导致行业出
现较大波动,或主要客户自身经营情况出现较大波动而减少对发行人有关产品的
采购,或其他竞争对手出现导致发行人主要客户群体出现不利于发行人的变化,
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面临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在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成本构成中,原材料成本占整体成本的比重
较高,其中又以电镀锌板、铝型材等为主,两者占直接材料的比重 70%左右。电
镀锌板、铝型材的价格波动主要受镀锌板、铝合金大宗商品价格影响。以镀锌板
为例,发行人作为宝钢黑电产品用电镀锌板的最大客户,主要原材料供应有保障,
且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但发行人原材料采购价格仍受到上游行业的整体影响。
2015 年,镀锌板价格整体处于下行通道,2016 年初镀锌板市场价格降到最低后
回升,2017 年镀锌板行业均价较上年大幅提高,发行人 2017 年电镀锌板采购单
价较上年提升 22.53%。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给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
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股权集中的风险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本次发行前,实
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6,763.5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90.18%。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和主要决策者的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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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重大资本性支出、人事任免、发展战略等方面施加影响,则可能对发行人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业绩下滑的风险
发行人是国内重要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
液晶电视需求的稳步增长,以及发行人基于业务实力而不断提高的市场占有率,
发行人营收规模持续稳步提升。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发
行人营业收入分别达到 95,200.98 万元、138,406.32 万元、166,998.09 万元、
70,552.07 万元,同比均出现提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 6,902.20
万元、8,373.67 万元、8,802.36 万元、4,743.38 万元。但发行人主要产品成本构
成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如 2017 年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直接材料占成本的比
重达到 70.39%。受 2017 年主要材料电镀锌板、铝型材行业性涨价影响,当年发
行人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毛利率由 25.62%下降至 21.60%,发行人 2017 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 2016 年出现下滑。2018 年 1-6 月,
电镀锌板价格有所回落,发行人 2018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上
年同期增长 21.32%。但如果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再次出现长期、持续的价格上涨,
发行人可能面临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业绩下滑风险。
五、发行人的销售存在季节性的风险
发行人下游产品电视机的销售量受年度内传统节日的促销、电商渠道促销等
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节日期间及电商渠道促销期间,电视的销量会有
所增加,因此,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也随之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下半年销
售收入情况通常好于上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的销售占比高于其他季度。2015
年-2017 年,发行人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36.32%、32.76%、38.82%。
销售季节性对发行人用工、生产计划、交货安排等方面带来管理难度,公司业绩
在一年内也存在一定波动。
六、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8,818.87 万元、34,408.54 万元、
54,961.51 万元和 32,830.47 万元,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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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分别为 31.26%、26.55%、35.34%和 23.33%。发行人主要下游客户多数为国
内一线电视机品牌生产厂商,资信状况良好,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99.72%的应收账款账龄在 1 年以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均与发行人有长期
合作关系,资信实力较强,历史还款记录良好。但如果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和资信
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发行人面临因应收账款增加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
险。
七、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16,521.68 万元、26,291.65 万元、
27,836.74 万元和 27,179.97 万元,存货规模较大,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发行人销售
规模增加较大所致,报告期发行人销售收入分别为 95,200.98 万元、138,406.32
万元、166,998.09 万元和 70,552.07 万元。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为客户定
制化的产品。随着发行人生产规模和存货规模的扩大,发行人若不能加强生产计
划管理及存货管理,存货余额较大会给发行人带来资金周转和存货跌价的不利影
响。
八、即期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902.20 万元、8,373.67
万元、8,802.36 万元和 4,743.38 万元,在未来的经营中,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所
处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影响,发行人业务能否保持稳定增长存在不确定性。发行
人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当年,发行人的股
本将增加,如上市当年发行人净利润与 2017 年保持持平,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
的情况下,则会造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当年发行人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每股
收益。
九、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母
公司)分别为 71.63%、69.54%、68.80%和 63.94%,流动比率分别为 1.03、1.11、
1.11 和 1.17,速动比率分别为 0.78、0.81、0.85 和 0.86。发行人的债务结构以流
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其中经营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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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项目占比较高。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与主要供应商之间存在长期的合
作关系,能够得到供应商的信用支持,获得合理信用期,发行人也没有出现拖欠
供应商款项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付账款占比均在 95%
以上,资产负债率偏高使得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一旦发生纠纷,将对发
行人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税收优惠风险
2012 年 7 月,发行人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
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 年 7 月,发行人被再
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预计将于 2018 年下半年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内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如发行人届
时不能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将按 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对发
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一、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 56.89%、41.22%、
21.77%和 9.8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假设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发行人
净资产将增加约 4.19 亿元,按照股本增加 2,500 万股测算,不考虑此期间发行人
利润的增长,发行人净资产额及每股净资产均将大幅度增长。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各项目在短期内难以产生效益,短期内发行人的净资产收益率会因净资产迅速增
加而有所降低。
十二、产品质量风险
作为国内重要电视机生产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发行人的产品质量稳定,报告
期内未曾受到过质量监督部门处罚,也未与客户发生有关产品质量的重大纠纷。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的质量扣款金额分别为 69.23
万元、267.82 万元、523.95 万元和 131.4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7%、0.19%、0.31%和 0.19%,上述质量扣款主要是客户对供应商因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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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瑕疵、交货延迟等考核扣款,发生金额均较小。由于发行人提供的产品具有规
格型号多、技术范围广、出货量大等特点,可能仍会出现上述质量扣款情形,发
行人会承担一些赔款责任。
十三、用工管理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具有劳动密集特点。作为规模较大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生
产企业,发行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大批一线作业工人,尤其是车间普工;
同时发行人的生产具有季节性的不均衡,在订单集中期所需一线生产普工量会增
加。发行人主要生产基地位于长三角、青岛、东莞等制造业发达、用工需求量大
的地区,用工荒时有发生。发行人为应对生产出现的临时性、紧急性用工需求,
报告期内和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以对发行人用工进行补充,并于
2016 年开始启动了劳务外包业务模式,但随着发行人规模的扩大,发行人用工
的需求矛盾仍然存在,不排除发行人在特定时间存在用工的季节性缺口。同时,
发行人车间普工流动性较高,对发行人人员招聘、用工管理等都带来一定难度,
普工招聘、用工管理不当可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四、2016 年劳务派遣用工超比例的风险
因用工量大、用工流动性高及业务的季节性特点,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劳务
派遣用工方式,《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要求 2016 年 2 月 29 日前用工单位需使被
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用工总量的 10%以下。发行人因劳务派遣用工量大,规范整
改的难度高,一直到 2016 年底,发行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比例减少至 10%以
下并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对于 2016 年内曾经存在劳务派遣
用工超比例的情形,虽然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就该事项出具对发行人
不予处罚的证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也出具承诺将承担发行人因此遭受的罚款、
滞纳金等款项,发行人仍存在可能受到劳动行政部门处罚的风险。
十五、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应用于液晶电视等液晶显示产品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电子
元器件的设计、生产及销售,其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为金属制品,生产过程需经
过冲压、清洗、喷粉/喷涂等生产环节,部分工序需生产工人手工操作完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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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料、垫位块、搬运、故障排检等。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
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等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新员工上岗
前组织安全生产相关培训,在每日生产例会上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生产过程中,
安全生产实行车间主任负责制,通过安全生产专员的日常巡查制度,监督全公司
安全生产制度履行情况,为一线生产工人购买了集体工伤商业保险。但由于发行
人车间普工流动性较高,生产线上存在一定比例的新进员工,一旦生产工人不严
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生产操作不熟练、生产设备出现故障,有可能会发生生产人
身伤害事故。2016 年 4 月,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青岛博盈发生了一起导致一名生
产工人身亡的安全生产事故。发行人虽然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但仍存在着发
生工伤事故的风险,并有可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十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发行人拟利用募集资金投资 41,879.60 万元对现有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
或配套模具进行新建、扩建及智能化改造,募投项目将采用先进的柔性生产工艺,
可提升发行人生产制造工艺水平,提高超大尺寸、超薄、曲面等精密金属结构件
产品的生产能力,进一步优化发行人产品结构,并提升发行人配套模具开制能力。
尽管发行人在确定上述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之前进行了项目的必要性与
可行性论证,但该论证是基于募投项目可行性论证时的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
发行人的技术研发能力、原材料供应情况、客户需求情况等条件作出的投资决策。
而多个募投项目建设需要 2 年,且项目建成后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全面达产。项目
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开拓情况及工程进度、
工程管理、设备供应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与发行人的
预测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此外,项目建成后产品的市场拓展、
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与发行人的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发行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实现的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七、液晶电视市场发展变化及新型显示技术带来的风险
(一)液晶电视市场发展变化的风险
我国是全球液晶电视第一生产大国,液晶电视已成为国内电视机的主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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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液晶电视消费的增长主要来自于消费升级、电视机的更新换代、商业领域应
用及出口市场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液晶电视向大尺寸、高清晰度、超薄、智能
化等方向的发展,加快了消费升级的进程,也增加了液晶电视的市场需求。未来
如果液晶电视市场增速放缓或者电视机更新换代速度放慢,则会造成精密金属结
构件等液晶电视配件需求量增速下降,并直接影响发行人的业绩。
(二)新型显示技术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OLED、激光电视、投影技术等新型显示技术陆续出现,此类新型
显示产品在产品结构上对精密金属结构件的应用可能会减少,尽管其在市场应用
上尚处于发展前期、价格较高,但其凭借产品特性,在特定客户群中仍然具有一
定的竞争力。未来若新型显示技术进一步发展,并在成本控制、市场推广上实现
突破,则将给发行人产品的下游应用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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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Lettall Electronic Co.,Ltd.
注册资本:7,500 万元
实收资本:7,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邵树伟
成立日期:1980 年 11 月 25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间:2016 年 12 月 12 日
住所: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立通路)
邮政编码:214241
电话号码:0510-87600070
传真号码:0510-87600680
互联网网址:www.lettall.com
电子邮箱:zqb@lettall.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系由利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11 月 15 日,
利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天健会计师
审计的净资产 300,436,460.12 元为折股基准,按 1:0.2496 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
司股本,共计 7,500 万股,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当日,利通有限的全体股东
邵树伟、邵秋萍、张德峰、邵培生、宜兴利通智巧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史旭
平、施佶、杨冰、吴开君签订了发起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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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会议同意利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12 日,股份公司取得了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821429014964 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情况
发行人发起人为原利通有限的股东,利通有限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发起人持有
的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邵树伟 4,841.40 64.55% 净资产折股
2 邵秋萍 1,200.00 16.00% 净资产折股
3 张德峰 500.00 6.67% 净资产折股
4 邵培生 458.60 6.11% 净资产折股
5 智巧投资 283.00 3.77% 净资产折股
6 史旭平 100.00 1.33% 净资产折股
7 施佶 70.00 0.93% 净资产折股
8 杨冰 30.00 0.40% 净资产折股
9 吴开君 17.00 0.23% 净资产折股
合计 7,500.00 100.00%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
主要业务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此外,持股超过
5%的发起人还包括张德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邵树伟、邵秋萍、邵培
生、史旭平、张德峰除持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股权外,拥有的其他主要资产、实
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单位 出资比例 经营范围或业务性质
邵树伟持有 57.77%的合
1 智巧投资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伙份额,为有限合伙人
邵秋萍持股 40%,徐惠
2 伟丰贸易 亭持股 35%,张玲娟持 投资控股及电子配件贸易。
股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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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资单位 出资比例 经营范围或业务性质
光电子原件(光伏产品除外)的技术研
发、制造、销售;光阻剂的研发、制造、
3 博砚电子 邵树伟持股 6.64%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计算机软件开发;投资科技型企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投资顾问(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
邵树伟持有 30.00%的合
4 聚增二号 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
伙份额,为有限合伙人
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
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
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
业投资管理顾问。
注 1:徐惠亭为邵树伟的配偶;张玲娟为张德峰的配偶。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
史旭平、张德峰拥有的其他主要资产为持有智巧投资、伟丰贸易、博砚电子、聚
增二号的权益,这些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同。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由利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利通有限的业务、资产和债务全部由发
行人承继。改制设立时,利通有限主要从事应用于液晶电视等液晶显示领域的精
密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并拥有相应的生产设施及资产、
技术及人员,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变化,以及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发行人由利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变更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没有发生
变化。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面向市场独立经营。有关业务流程的情况参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公司经营情况”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应用于液晶电视等液晶显示领域的精密金属结
构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不存在经营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情形。发行人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交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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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中的相关内容。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由利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利通有限的资产和负债均由发行人承
继。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1980 年 11 月,宜兴县宜丰学校化工厂(曾用名“宜兴县宜丰学校教具
厂”)成立
1980 年 11 月 25 日,宜兴县宜丰学校教具厂成立。经宜兴县革命委员会计
划委员会《关于同意学校办厂的批复》([80]宜革计字第 245 号)批准,并于 1982
年 11 月 15 日经宜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企业名称变更为宜兴县宜丰学
校化工厂(后宜兴县行政区域变更为宜兴市,企业名称亦相应变更为宜兴市宜丰
学校化工厂),注册资金为 3.6 万元,经济性质为校办集体。
宜兴县宜丰学校化工厂为校办集体企业,资金来源为集体资产,资金来源合
法,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
2、1990 年 8 月,增加注册资金至 12.1 万元人民币
1989 年 11 月,由宜兴市审计事务所出具注册资金验资证明书,宜兴市宜丰
学校化工厂注册资金增为 12.1 万元人民币。1990 年 8 月,宜兴市宜丰学校化工
厂领取了注册号为宜工商徐字 14290149-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宜兴市宜丰学校化工厂基于业务发展需要,进行了本次增资,本次增资的资
金来源为集体资产,资金来源合法,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
3、1991 年—1994 年,企业的两次更名
1991 年 12 月,经宜兴市计划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办厂和更改厂名的批复》
([1991]第 564 号)批准,并经工商核准登记,宜兴市宜丰学校化工厂更名为宜
兴市宜丰金属制品二厂,经营范围变更为金属制品生产、销售。
1994 年 4 月,经宜兴市计划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办厂和更改厂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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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计经生字[1994]第 121 号)批准,并经工商核准登记,宜兴市宜丰金属制品
二厂更名为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经营范围变更为元器件的生产、销售。
4、1994 年 4 月,增加注册资金至 136 万元人民币
1994 年 4 月,由宜兴市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证明书,宜兴市利通电子器
件厂核定注册资金为 136 万元。1994 年 4 月,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领取了新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基于业务发展需要,进行了本次增资,本次增资的资
金来源为集体资产,资金来源合法,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
5、1998 年 8 月,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制
1996 年 6 月 20 日,宜兴市教育委员会与宜兴市宜丰乡人民政府签署《关于
变更乡镇校办企业主管部门的协议》,根据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条线企业
管理体制的意见》,确定乡镇校办企业的主管部门为宜兴市宜丰乡人民政府,宜
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的主管部门是宜兴市宜丰乡人民政府。
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的过程如下:
①主管部门的批准
1998 年 8 月 18 日,宜兴市宜丰乡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
厂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批复》(丰政发文件[1998]第 53 号)文件,同意宜兴市利
通电子器件厂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本总额为 586 万元。
②资产评估及核准
1998 年 8 月 13 日,宜兴市农村合作经济会计事务所出具《关于宜兴市利通
电子器件厂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宜农会资评(98)第 20 号),企业截至 1998
年 7 月 25 日的资产评估价值为 1,085.35 万元,负债总额为 498.80 万元,净资产
为 586.55 万元。
1998 年 8 月 18 日,宜兴市宜丰乡人民政府出具《企业评估结果确认和产权
界定书》,审核同意上述评估结果。
③产权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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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998 年 8 月 18 日,宜兴市宜丰乡人民政府与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签署《产
权转让协议》,宜兴市宜丰乡人民政府将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的资产以 586.55
万元有偿转让。
1998 年 8 月 18 日,邵培生、杨顺妹、邵树伟、张德峰、宜兴市宜丰中心小
学签署《合股协议书》,约定将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数为 5,860 股,
每股 1,000 元,合计 586 万元;其中邵培生 2,930 股,杨顺妹 586 股,邵树伟 586
股,张德峰 586 股,宜兴市宜丰中心小学 1,172 股。
邵培生、杨顺妹、邵树伟、张德峰、宜兴市宜丰中心小学按照《合股协议书》
的约定,各自将所认缴的款项于 1998 年 8 月 18 日支付给宜丰乡人民政府,宜丰
乡人民政府确认收到上述款项。
本次改制过程不影响职工的劳动关系,改制后的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承接
了原厂的全部债权债务,不存在纠纷和争议。改制时,原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
拥有的房产账面价值为 81.17 万元,评估价值 103.38 万元,已作为改制资产的组
成部分作价。原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使用的土地,当时为集体性质土地,归宜
兴市宜丰乡所有,未作价,该土地由改制后的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向宜丰乡租
赁继续使用。2007 年 11 月,利通有限以出让方式取得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土地
性质为工业用地,共两块土地,面积分别为 6,945.10 平方米、6,169.90 平方米,
不存在纠纷和争议。
1998 年 8 月 18 日,宜兴苏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宜瑞师内验字(98)第 326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1998 年 8 月 18 日止,企业已收到各方投入的注册资
本 586 万元。
1998 年 8 月 25 日 , 宜 兴 市 利 通 电 子 器 件 厂 领 取 了 注 册 号 为 宜 工 商
320282110421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企业的出资人和出
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者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1 邵培生 50.00% 293.00
2 宜兴市宜丰中心小学 20.00% 117.20
3 杨顺妹 10.00% 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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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出资者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4 邵树伟 10.00% 58.60
5 张德峰 10.00% 58.60
合计 100.00% 586.00
注:宜兴市宜丰中心小学的股权代持说明详见本节之“7、2005 年 11 月,利通有限第一次
股权转让”的内容。
宜兴市宜丰中心小学出资的 117.2 万元为邵树伟实际提供,详见本节之“7、
2005 年 11 月,利通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的内容,邵培生、杨顺妹、邵树伟、
张德峰出资均为个人自有资金,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主要参考净资产评估值,
并经宜兴市宜丰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6、2003 年 7 月,变更为公司制企业及增资至 1,000 万元人民币
2003 年 7 月 13 日,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召开股东会,根据股东会决议,
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由股份合作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利通电子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586.00 万元人民币增加到 1,000.00 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
资本由邵培生以货币认缴 331.20 万元,宜兴市宜丰小学(曾用名“宜兴市宜丰
中心小学”,以下同)以货币认缴 82.80 万元人民币。
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由股份合作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影响职工
的劳动关系,利通有限承接了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的全部债权债务,宜兴市利
通电子器件厂的所有资产均由利通有限承继,不存在纠纷和争议。
2003 年 7 月 23 日,宜兴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宜方正验字(2003)
第 281 号验资报告,确认利通有限已收到邵培生、宜兴市宜丰小学以货币认缴的
出资,利通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 万元人民币。2003 年 7 月,公司取得
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利通有限的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1 邵培生 62.42% 624.20
2 宜兴市宜丰小学 20.00% 200.00
3 杨顺妹 5.86% 58.60
4 邵树伟 5.86% 58.60
5 张德峰 5.86% 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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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合计 100.00% 1,000.00
宜兴市宜丰小学出资的 82.8 万元为邵树伟实际提供,详见本节之“7、2005
年 11 月,利通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的内容,邵培生出资来源为个人自有资金,
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
7、2005 年 11 月,利通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10 月 31 日,利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宜兴市宜丰小
学将其持有的公司 20%的股权转让给邵树伟。同日宜兴市宜丰小学与邵树伟签订
了《股权转让协议》,宜兴市宜丰小学将所持公司 20%的股权转让给邵树伟。
根据宜兴市宜丰小学 2015 年 9 月 15 日所出具《关于江苏利通电子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证明》,并经宜兴市财政局、宜兴市徐舍镇人民政府确认,
宜兴市宜丰小学向宜兴市宜丰乡人民政府购买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 20%出资
的价款 117.20 万元,以及向利通有限增资的货币 82.80 万元均实际由邵树伟提供,
宜兴市宜丰小学系受邵树伟委托代为出资并持有公司股权。为还原真实的持股关
系,宜兴市宜丰小学将所持利通有限 20%的股权转让给邵树伟,邵树伟实际未支
付股权转让款。宜兴市宜丰小学确认不再持有利通有限股权及其他权益,与利通
有限及其他股东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未决事项。
宜兴市宜丰小学为邵树伟代持股份,主要由于在当时的商业环境下,保留宜
兴市宜丰小学的股东身份有利于企业开展业务。
2017 年 2 月 24 日,宜兴市人民政府出具《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确认江
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问题的请示》(宜政发【2017】29 号),
明确“经核实,我市确认如下事项:
(一)江苏利通的前身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是当时宜兴市宜丰小学下属的
校办企业,涉及集体资产,经查证,该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过程中,从资
产评估、资产认可和确认、改制方案上报、市相关部门批复、资产转让和股权认
缴等,材料齐备,操作规范,符合上级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改制行为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改制后企业的增资扩股、调整股权结构,以及将股份合作制改制为
有限责任公司等,都是属于企业自主决策、经营范畴,只需按企业章程行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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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2015 年 9 月 15 日,宜丰市宜丰小学、宜兴市徐舍镇人民政府、宜兴
市财政局出具《关于江苏利通电子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证明》,确认“宜
兴市宜丰小学 1998 年在利通电子改制时向宜兴市宜丰乡人民政府支付的 117.2
万元和 2003 年对利通电子增资时出资的 82.8 万元均系邵树伟提供,宜丰小学系
受邵树伟委托代为出资并持有利通电子股权;为还原真实的持股关系,宜丰小学
2005 年将所持利通电子 20%股权无偿转让给邵树伟。在此之后,宜丰小学不再
持有利通电子的股权及其他权益,宜丰小学与利通电子及其现有股东之间不存在
任何争议或未决事项。”宜兴市宜丰小学将其所持江苏利通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给邵树伟行为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侵占国有资产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情形。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审查,江苏利通电子器件厂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过程中,产权关系明
晰,未侵害国家、集体资产,或造成国家、集体资产的流失”。
2017 年 3 月 31 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出具《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江苏利
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权界定的请示》(锡政发【2017】61 号),
明确“经审核,我市认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历史沿革中的产权界定、
股权转让等资产处置事项真实、有效,均符合当时有关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国
有集体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及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情
况”。
2017 年 6 月 8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江
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合规性的函》,确认“江苏利通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自前身设立开始,在后续变更为股份合
作制企业、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历次股权变动已由宜兴市人民政府、无
锡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进行了合规性确认,确认发行人历史沿革有关事
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005 年 11 月,利通有限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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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利通有限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1 邵培生 62.42% 624.20
2 邵树伟 25.86% 258.60
3 杨顺妹 5.86% 58.60
4 张德峰 5.86% 58.60
合计 100.00% 1,000.00
本次股权转让系解除宜兴市宜丰小学代邵树伟的出资,为还原真实的持股关
系,因而为无偿转让。
8、2005 年 12 月,利通有限增资至 3,000 万元
2005 年 12 月 8 日,利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0
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由伟丰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全额认购,公司变更为
外商投资企业。
伟丰贸易由邵秋萍、徐惠亭、张玲娟等三位境内自然人在香港投资设立,设
立时间为 2003 年 5 月 7 日,为根据香港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香港公司。
2005 年 12 月 12 日,利通有限的原股东邵树伟、邵培生、张德峰、杨顺妹
与伟丰贸易签订《关于港方认购“江苏利通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及变更设立外商
投资企业的协议》。2005 年 12 月 13 日,签订《宜港合资江苏利通电子有限公
司合同》。
2005 年 12 月 14 日,宜兴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伟丰贸易
(香港)有限公司认购江苏利通电子有限公司增资设立宜港合资企业的批复》 宜
外管资[2005]476 号,同意由伟丰贸易认购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公司变更为外
商投资企业。
2005 年 12 月 15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商外资苏府资字[2005]第 6369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本次变更完成后,利通有限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1 伟丰贸易 66.67%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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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邵培生 20.81% 624.20
3 邵树伟 8.62% 258.60
4 杨顺妹 1.95% 58.60
5 张德峰 1.95% 58.60
合计 100.00% 3,000.00
根据合资合同,伟丰贸易的分期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验资情况 第一期出资 第二期出资
出资金额 1,211.01 万元 788.99 万元
2005 年 12 月 19 日缴存 79.899 万美
元;2005 年 12 月 21 日缴存 70.099 2006 年 12 月 21 日缴存 101.494 万
出资日期
万美元;两次出资折合人民币 美元,折合人民币 788.99 万元。
1,211.01 万元。
2005 年 12 月 22 日,宜兴方正会计 2006 年 12 月 25 日,宜兴方正会计
验资情况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宜方正验字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宜方正验字
(2005)第 146 号验资报告确认。 (2006)第 174 号验资报告确认。
2016 年 4 月 20 日,邵秋萍、徐惠亭、张玲娟就境外投资伟丰贸易并返程投
资发行人的行为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宜兴市支局的核准。
伟丰贸易具体情况可参见本节之“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相关内容。
本次增资主要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伟丰贸易投
资利通有限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向邵培生台籍朋友陈厚棍的借款,陈厚棍先生为台
湾居民,身份证号 F1276884**,住所为中国台湾,主业为经商,借款时间为 2005
年至 2006 年,其中 2005 年 12 月借款 150 万美元,2006 年 12 月借款 102 万美
元,借款双方约定的拆借资金利息为年利率 5%,该笔借款于 2008 年前陆续偿还。
邵秋萍、徐惠亭、张玲娟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境内居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并被
国家外汇管理局宜兴市支局行政处罚事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五节其他
重要事项”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其他处罚及
诉讼情况”。
9、2013 年 1 月,利通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12 月 19 日,利通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邵培生将其所
持有的公司 20.81%的股权以 624.2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邵树伟;杨顺妹将其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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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 1.95%股权以 58.6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邵树伟。同日,邵培生、杨顺妹和邵
树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因本次股权转让系直系亲属的股权调整,实际股权
转让为无偿转让。
2013 年 1 月 8 日,利通有限取得宜兴市商务局《关于同意江苏利通电子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及重新修订合同章程的批复》(宜商审[2013]3 号)。
2013 年 1 月 9 日,发行人取得更新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
2013 年 1 月,公司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利通有限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1 伟丰贸易 66.67% 2,000.00
2 邵树伟 31.38% 941.40
3 张德峰 1.95% 58.60
合计 100.00% 3,000.00
10、2015 年 12 月,利通有限增资至 7,000 万元
2015 年 11 月 10 日,利通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7,000
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 4,000 万元全部由邵树伟认缴。2015 年 12 月 2 日,
公司取得宜兴市商务局《关于同意江苏利通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及修订合同
章程的批复》(宜商审[2015]85 号),同意公司本次增资事项。本次增资价格为
2.5 元/注册资本,邵树伟共出资 10,000.00 万元,其中 4,0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
本,6,0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 年 12 月 2 日,发行人取得更新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利通有限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 年 12 月 15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5]539 号验资报告,利通
有限已收到邵树伟以货币增加的出资,利通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7,000 万元人民
币。
2015 年 12 月 25 日,利通有限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821429014964
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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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变更完成后,利通有限的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1 邵树伟 70.59% 4,941.40
2 伟丰贸易 28.57% 2,000.00
3 张德峰 0.84% 58.60
合计 100.00% 7,000.00
本次增资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资金来源为邵树伟先生个人自有资金。
本次增资的作价依据为:在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公司与增资方协商一致,发行人前一年末每股净资产为 1.87 元,本次增资价格
较上年末每股净资产增加 0.63 元,定价合理。本次增资不存在影响公允价值的
隐藏性条款。
11、2016 年 6 月,利通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及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6 年 5 月 9 日,利通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伟丰贸易将其所持利通有限
28.5714%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自然人邵秋萍 15.7143%、邵培生 6.5514%、张德峰
6.3057%,转让价格为 2.8535 元/注册资本,邵秋萍、邵培生、张德峰分别向伟丰
贸易支付股权受让款 3,138.85 万元、1,308.62 万元、1,259.54 万元。同日,各方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6 年 6 月 14 日,宜兴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江苏利通电子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的批复》(宜商审[2016]62 号)同意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公司由宜港合资
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利通有限的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1 邵树伟 70.59% 4,941.40
2 邵秋萍 15.71% 1100.00
3 张德峰 7.14% 500.00
4 邵培生 6.55% 458.60
合计 100% 7,000.00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的资金来源为个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且转让方已
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发行人前一年末每股净资产为 3.47 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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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较上年末每股净资产低 0.62 元,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为:根据利通有限 2016
年 5 月 9 日之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伟丰贸易按 2015 年 12 月增资前的股权比例,
每股获得 1 元分红,经股权转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定价参照前
述净资产变化,即 2.47 元/注册资本。
12、2016 年 6 月,利通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及增资至 7,500.00 万元
2016 年 6 月 25 日,利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新增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
民币,其中史旭平认缴 195.00 万元、杨冰认缴 113.00 万元、吴开君认缴 89.00
万元、施佶认缴 70.00 万元、陶司杰认缴 33.00 万元,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4.00 元。同意邵树伟将其持有利通有限的 100.0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邵秋萍,
因本次股权转让系直系亲属的股权调整,实际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
2016 年 6 月 30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6]316 号验资报告,确认
利通有限已收到史旭平、杨冰、吴开君、施佶、陶司杰以货币增加的出资,利通
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7,500.00 万元人民币。
2016 年 6 月 30 日,利通有限取得新《营业执照》。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和增
资后,利通有限的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1 邵树伟 64.55% 4,841.40
2 邵秋萍 16.00% 1,200.00
3 张德峰 6.67% 500.00
4 邵培生 6.11% 458.60
5 史旭平 2.60% 195.00
6 杨冰 1.51% 113.00
7 吴开君 1.19% 89.00
8 施佶 0.93% 70.00
9 陶司杰 0.44% 33.00
合计 100% 7,500.00
本次增资主要系实施高管及核心人员持股,增资方的资金来源为个人自有资
金,来源合法。本次增资构成股份支付,发行人已按股份支付进行处理,详见本
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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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更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3、2016 年 10 月,利通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0 月 9 日,利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史旭平、杨冰、吴开君、陶
司杰分别将其所持有利通有限 1.27%、1.11%、0.96%、0.44%的股权转让给智巧
投资,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4.00 元。转让后,智巧投资持有利通有限 3.77%
的股权。2016 年 10 月 19 日,利通有限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利通有限的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1 邵树伟 64.55% 4,841.40
2 邵秋萍 16.00% 1,200.00
3 张德峰 6.67% 500.00
4 邵培生 6.11% 458.60
5 智巧投资 3.77% 283.00
6 史旭平 1.33% 100.00
7 施佶 0.93% 70.00
8 杨冰 0.40% 30.00
9 吴开君 0.23% 17.00
合计 100% 7,500.00
本次股权转让,智巧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智巧投资自有资金,最终来源为合伙
人投入的资金,资金来源合法。本次股权转让距史旭平、杨冰、吴开君、陶司杰
增资发行人间隔不足 4 个月,在前次增资价格的基础上,经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
本次股权转让,发行人已按股份支付进行处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
会计信息”之“十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4、2016 年 1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5 日,利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天健会计师天健审[2016]7966 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
300,436,460.12 元为基础,按 1:0.2496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每股面值 1.00
元,共计 7,500.00 万股,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6 年 11 月 15 日,邵树伟、
邵秋萍、张德峰、邵培生、智巧投资、史旭平、施佶、杨冰、吴开君等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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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发起人协议。
2016 年 12 月 5 日,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2016 年 12
月 6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36 号),根据该《验资
报告》,发行人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7,500 万元,出资方式为经审计
的净资产折股。2016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取得了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821429014964 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注册资本
为 7,500.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股份公司的股东和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1 邵树伟 64.55% 4,841.40
2 邵秋萍 16.00% 1,200.00
3 张德峰 6.67% 500.00
4 邵培生 6.11% 458.60
5 智巧投资 3.77% 283.00
6 史旭平 1.33% 100.00
7 施佶 0.93% 70.00
8 杨冰 0.40% 30.00
9 吴开君 0.23% 17.00
合计 100.00% 7,500.00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有关业务和资产重组情况如下:
1、注销宜兴利欣电子有限公司
利欣电子在报告期内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之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之“(二)报
告期注销的控股子公司”之“1、宜兴利欣电子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利欣电子召开股东会,利通有限及其他股东决议利欣电子解
散终止。2015 年 8 月,利欣电子完成注销登记。
2、收购青岛博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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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博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由邵树伟、张德峰、邵秋萍分别出资 500.00 万
元、250.00 万元、250.00 万元设立。
青岛博盈基本情况、本次收购审议情况、作价依据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
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之“(二)报告期注
销的控股子公司”之“1、青岛博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收购宜兴市友通货运有限公司
宜兴市友通货运有限公司由徐惠亭、史旭平分别出资 80.00 万元、120.00 万
元设立,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友通货运基本情况、本次收购审议情况及作价依据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
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之“(一)发行人的
控股公司”之“1、宜兴市友通货运有限公司”。
4、收购并注销中山市博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利通有限收购中山博盈
中山市博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由邵树伟、史旭平分别出资 180.00 万元、
120.00 万元设立。
中山博盈基本情况、本次收购审议情况、作价依据及后续利通有限决议注销
中山博盈的原因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
股及参股公司情况”之“(二)报告期注销的控股子公司”之“2、中山市博盈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利通有限注销中山博盈
利通有限决议注销中山博盈后,2016 年 6 月 20 日,中山博盈收到核准注销
登记通知书。
5、收购安徽博盈少数股东股权
安徽博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由发行人及自然人王武杰分别认缴出资
1,200.00 万元、800.00 万元设立,目前为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
安徽博盈基本情况、本次收购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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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之“(一)发行人的控股公司”之“7、
安徽博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自成立以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进行 9 次验资,历次验资情况
可参见本章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的相关内
容。
(二)整体变更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2016 年 12 月 5 日,经发行人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以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300,436,460.12 元 , 按 1:0.2496 的 比 例 折 合 股 份 总 额
75,000,000.00 股,每股 1.00 元,超出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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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机构图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发行人各主要部门职能如下:
序号 部门名称 部门职能
1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组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日常会务,并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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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部门名称 部门职能
相关文件、负责实施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工作;负责信
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
负责督促、检查公司战略的落实情况,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各类
2 总经理办公室
资源的协调,并协调公司管理工作。
负责财务规划、预算与经营分析,并用分析结果考核各事业部;
3 财务部 负责会计核算、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对外沟通、行使财务监督
职能。
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后勤管理、企划宣传、资质申办审核管理
4 行政管理部
工作。
负责公司的原辅材料、配件等各类物资的采购,保证生产经营
5 采购部
活动顺利进行。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市场发展、制定营销策略;负责公司产品
6 销售部
的市场营销及售后服务;根据客户需求制定生产计划。
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规划及职业发展规划;负责企业文化建
7 人力资源部 设和员工关系管理;负责人力资源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培训目
标及计划,组织实施员工培训。
负责组织精密金属结构件整机套件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计
8 整机事业部
划实施,并完成生产及质量控制。
负责组织模具的设计、开发、生产计划实施,并完成生产及质
9 模具中心
量控制。
负责组织和管理产品设计、开发、产品改进,编制并审核相关
10 技术工程中心 技术文件,落实公司技术研究规划;负责培养产品研发和技术
团队,下辖北方工程部、南方工程部等。
不锈钢外观件事 负责组织不锈钢外观件产品的生产计划实施,并完成生产及质
11
业部 量控制。
12 结构件事业部 负责组织结构件产品的生产计划实施,并完成生产及质量控制。
负责完成审计委员会指派的审计工作;负责各项支出、费用的
13 内部审计部 审核;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进行日常审计及监督检查;负
责各事业部业绩的核验。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有 6 家全资子公司。
(一)发行人的控股公司
1、宜兴市友通货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3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 史旭平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 万元
住所 宜兴市徐舍镇宜丰工业小区振丰东路 152 号
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1)、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股权结构 发行人出资比例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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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单位:万元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23.46 377.51 383.34 216.01
净资产 213.59 195.03 161.87 141.62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825.06 1,742.96 1,473.80 276.41
净利润 18.56 33.17 20.24 5.77
备注 以上数据经审计
友通货运注册成立于 2010 年 3 月 22 日,由徐惠亭、史旭平分别出资 80.00
万元、120.00 万元设立,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主要从事普通及大件货物运输。
为了减少关联交易,2015 年 9 月 20 日,利通有限召开董事会,决定收购友通货
运 100%的股权。该次收购价格为 1,088,213.00 元,以友通货运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的经审计净资产值确定。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5】7355 号
审计报告,友通货运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 1,088,214.79 元。2015
年 12 月 20 日,友通货运召开股东会,决议徐惠亭将所持友通货运 80.00 万元股
权转让予利通有限、决议史旭平将所持友通货运 120.00 万元股权转让予利通有
限。同日,利通有限分别与徐惠亭、史旭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16 年 1 月 12
日,友通货运经工商变更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友通货运主要从事发行人的货运业务。
2、东莞市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 邵树伟
注册资本 3,6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东莞市企石镇新南村 S120 省道姚冬尾路段松湖云谷科技产业园内 A、B、C、
住所
D、E、H 栋
研发、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及其专用材料、平板显示器件、汽车电子装置、
经营范围 电子专用设备、电子测试仪器、工模具、半导体、建筑五金件、水暖器材及五
金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 发行人出资比例 100%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单位:万元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964.24 8,760.68 5,918.70 3,457.04
净资产 446.18 438.82 567.95 8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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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注1
营业收入 9,577.38 33,654.90 26,396.84 3,590.52
净利润 7.36 -129.12 -307.21 -124.85
备注 以上数据经审计
注 1:2015 年-2017 年,子公司东莞奕铭为发行人加工精密金属结构件,营业收入中含对母
公司加工的材料金额,2018 年 1-6 月,东莞奕铭营业收入不含对母公司加工的材料费用。
东莞奕铭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主营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业务,主要为
发行人在东莞周边地区的业务提供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加工服务。
3、宜兴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 邵秋萍
注册资本 800 万元 实收资本 800 万元
住所 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
电子元器件、LED 产品、开关电源、平板显示器、模具、半导体元器件的研
经营范围 发与制造;彩电配件的组装;塑料制品的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 发行人出资比例 100%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单位:万元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130.51 3,891.91 3,022.33 -
净资产 864.32 422.69 646.01 -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6,040.25 10,242.00 2,167.73 -
净利润 441.63 -223.32 -153.99 -
备注 以上数据经审计
宜兴奕铭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并自 2016 年 10 月开始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宜兴奕铭主营电子元器件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电子变压器、滤波器、电感等,产
品主要下游应用是液晶电视行业、照明行业及工业控制领域等。
4、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9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 邵树伟
注1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0 万元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大珠山中路 2523 号远东大厦 708 室
研发、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及配件、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仪
经营范围 器仪表、模具、液晶显示屏及部件;销售:建筑材料、水暖器材、五金交电;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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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发行人出资比例 100%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单位:万元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021.33 5,627.13 543.00 -
净资产 6,033.78 891.63 -0.05 -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4,665.06 150.00 - -
净利润 142.15 -108.32 -0.05 -
备注 以上数据经审计
注 1:博赢智巧实收资本于 2018 年全部到位。
博赢智巧是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业务。
5、合肥利通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 邵树伟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
住所 合肥市新站区瑶海工业园新海大道南安徽启明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厂房
液晶显示屏及部件、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平板显示器件、专用设备、
电子产品、工模具、半导体、五金产品、水暖器材、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及配
经营范围 件、仪器仪表、通用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环境质量检测服务;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
股权结构 发行人出资比例 100%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单位:万元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 - - -
净资产 -5.35 -5.15 - -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 -
净利润 -0.20 -5.15 - -
备注 以上数据经审计
合肥利通为发行人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规划主要从事液晶电视精密金属
结构件业务。
6、安徽博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 邵树伟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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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金牛西路
铁路机车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电动车零部件、车门导行轨构件、车门传
动构件、门扶手架构件、行李架构件、气压油压缸壳、各种耐高温防水机
箱、电子元件及组件、液晶显示屏及其部件、金属结构件、平板显示器配
经营范围 件、模具、半导体、光伏设备及配件、五金产品、水暖器材、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及其配件、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出资比例 100%
安徽博盈由发行人及自然人王武杰分别认缴 1,200.00 万元、800.00 万元设立,
规划主要从事新品金属结构件业务。根据该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发行人与王
武杰协商,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安徽博盈股权。2018 年 2 月 10 日,发行人第
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收购王武杰所持有的安徽博盈 800.00 万元股权
的决议,双方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8 年 3 月 1 日,安徽
博盈变更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因发行人与王武杰均暂未出资,故本次股权转让
不涉及对价的支付。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安徽博盈暂未开展实际经营。
(二)报告期注销的控股子公司
1、青岛博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博盈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 邵树伟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齐长城路 12 号
许可经营项目:开发、生产 LED 液晶模组;生产:电子元器件、平板显
经营范围 示器、工模具、半导体、元器件材料;彩电配件组装;经营其他无需行
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
股权结构 发行人出资比例 100%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单位:万元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152.28 5,473.48 5,371.53 4,444.03
净资产 2,151.14 1,957.16 1,577.79 1,052.66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025.38 24,564.85 29,600.20 20,825.37
净利润 193.98 379.37 525.13 247.45
备注 以上数据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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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博盈注册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 15 日,由邵树伟、张德峰、邵秋萍分别
出资 500.00 万元、250.00 万元、250.00 万元设立,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
青岛博盈主要为利通有限提供生产加工服务。为了解决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
易,2015 年 9 月 20 日,利通有限召开董事会,决定收购青岛博盈 100%股权。
该次收购价格为 8,351,785.00 元,以青岛博盈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经审计净
资产值确定,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5】7024 号审计报告,青岛博
盈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 8,351,786.01 元。2015 年 11 月 20 日,青岛
博盈召开股东会,决议邵树伟将所持 500.00 万元青岛博盈股权转让给利通有限,
邵秋萍将所持 250.00 万元青岛博盈股权转让给利通有限,张德峰将所持 250.00
万元青岛博盈股权转让给利通有限。同日,利通有限分别与邵树伟、邵秋萍、张
德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5 年 12 月 3 日,青岛博盈经工商变更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青岛博盈主营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业务,报告期内,主要为发行人在青
岛地区的业务提供精密金属结构件加工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大客户为海信,发行人亦为海信之战略供应商,为加
强对海信等重点客户的服务能力;同时青岛博盈与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
处井冈山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到期。
为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提升自有生产能力的稳定性,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博赢智
巧购买了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北一环路南、北京路东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50,259.00 平方米,并已取得“鲁(2017)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0019368 号”
不动产权证书。发行人在青岛地区的生产经营将主要由博赢智巧承担。2018 年 2
月 10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青岛博盈的决议,2018
年 7 月 19 日,青岛博盈完成工商注销。
2、宜兴利欣电子有限公司
利欣电子为中外合资企业。2002 年 7 月 26 日,经宜兴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
会出具《关于宜台合资宜兴利欣电子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宜外管资字
(2002)第 177 号)批准,由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台湾居民徐钦俊及谢碧珍
共同合资成立利欣电子,其中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出资 30.00 万美元,徐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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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出资 10.00 万美元,谢碧珍出资 10.00 万美元。2002 年 7 月,利欣电子取得《中
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办理了《营业执照》。
利欣电子自成立以来业务开展缓慢,经股东商定后决定自主歇业,并于 2007
年 11 月办理了地税和国税注销登记,但由于相关责任人员疏忽并未及时办理公
司工商注销手续,2010 年 12 月因未及时进行 2008 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报告
期内,利欣电子未实际开展业务。2015 年 8 月 21 日,利欣电子完成工商注销。
利欣电子未及时办理公司注销手续的情形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鉴
于利欣电子已注销,该违法情形已经消除,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利欣电子未实际开展业务。利欣电子注销,相关各方不存在纠纷
和争议。
3、中山市博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博盈注册成立于 2012 年 9 月 11 日,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由邵树伟、
史旭平分别出资 180.00 万元、120.00 万元设立。2015 年 9 月 20 日,利通有限召
开董事会,决定收购中山博盈 100%股权。同日,中山博盈召开股东会,决议将
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600.00 万元,原股东邵树伟、史旭平按照原持股比例同比例
增资,邵树伟实际出资 1,680.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史旭平
实际出资 1,120.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2015 年 10 月 16 日,
中山博盈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
2015 年 11 月,中山博盈召开股东会,决议邵树伟将所持全部中山博盈股权
转让给利通有限、史旭平将所持全部中山博盈股权转让给利通有限。邵树伟、史
旭平与利通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中山博盈的股权全部转让于利通
有限,转让价格为 3,231,754.00 元,上述转让价格基于中山博盈以基准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审计净资产-24,768,245.79 元(天健审【2015】7015 号审计报告)
加总中山博盈原股东(邵树伟、史旭平)2015 年 10 月增资所增加所有者权益之
和。2015 年 11 月 27 日,中山博盈领取新《营业执照》,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
公司。
发行人华南地区主要客户多集中于深圳、广州、惠州、东莞等地,中山博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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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生产厂区位于中山市,发往客户的产品运输需经过虎门大桥,虎门大桥经常性发
生交通拥堵,给中山博盈产品运送带来不便。为缩短运输半径,更加便捷的响应
客户需求,发行人决议成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奕铭,并逐步承接了原中山博盈的主
要业务,2016 年 6 月 20 日,中山博盈完成工商注销。
报告期内,中山博盈注销前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生产经营,不存在受
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注销过程也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且不存在纠纷
和争议。
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邵树伟先生;发行人的实际控
制人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其中邵培生为邵树伟、邵秋萍之父,
邵树伟与邵秋萍系兄妹关系,史旭平与邵秋萍系夫妻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合计持有发行
人股份 6,763.50 万股,持股比例为 90.18%(发行前),能够对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决议施加重大影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 通过智巧投资 合计持股
姓名 持股比例
(万股) 持股(万股) (万股)
邵树伟 4,841.40 163.50 5,004.90 66.73%
邵秋萍 1,200.00 - 1,200.00 16.00%
邵培生 458.60 - 458.60 6.11%
史旭平 100.00 - 100.00 1.33%
合计 6,600.00 163.50 6,763.50 90.18%
邵树伟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号 320106197410******,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
鼓楼区******,邵树伟先生现为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其个人简历参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相关内容。
邵秋萍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号 320223198008******,住所为江苏省宜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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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星湖滨城******,邵秋萍女士现为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其个人简历参见本
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相关内容。
邵培生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号 320223194910******,1949 年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1992 年开始在宜兴市
利通电子器件厂工作至今,曾任发行人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
史旭平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号 320223198109******,住所为江苏省宜兴市
中星湖滨城******,史旭平先生现为发行人副总经理,其个人简历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控制权保持稳定。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伟丰
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 2003 年 5 月 7 日
已发行股份 1,000,000.00 港元
注册地址 香港九龙尖沙咀赫德道 5-9 号德裕中心 17 字楼 1708 室
业务性质 投资控股及电子配件贸易
出资情况 邵秋萍持股 40%,徐惠亭持股 35%,张玲娟持股 25%
伟丰贸易由邵秋萍、徐惠亭、张玲娟在香港投资设立,其中邵秋萍持有股权
比例 40%,徐惠亭持有股权比例 35%,张玲娟持有股权比例 25%。自成立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伟丰贸易的股东及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伟丰贸易原为发行人的外资股东,于 2005 年、2006 年出资折合人民币 2,000
万元认缴利通有限的新增注册资本,并于 2016 年 6 月将所持发行人的股权全部
转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伟丰贸易不持有任何公司或企业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伟丰贸易总资产为 13,196.51 万港元,净资产为
13,004.83 万港元;2017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0,其他业务收入为 265.19 万港元,
当期净利润为 164.25 万港元。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伟丰贸易总资产为 13,1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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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港元,净资产为 13,028.78 万港元;2018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为 0,其他业
务收入为 49.61 万港元,当期净利润为 23.95 万港元。最近一年一期,伟丰贸易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该公司当期货币资金汇兑损益(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
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张德峰。
张德峰持有发行人股份 500.00 万股,持股比例 6.67%。张德峰为中国公民,身份
证号 320113196211******,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张德峰先生现
为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其个人简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简介”相关内容。
(五)其他发起人股东基本情况
1、宜兴利通智巧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宜兴利通智巧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员工作为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
业,其主要目的是投资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智巧投资
持有发行人的股权 283.00 万股,持股比例 3.77%,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 2016 年 9 月 30 日
合伙份额 1,13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宜兴市新街街道绿园路 501 号
经营范围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邵树伟持有 57.77%的合伙份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智巧投资的合伙人持有合伙份额情况如下:
合伙份额
序号 合伙人 占比 合伙人性质 在发行人的任职
(万元)
1 吴开君 12.00 1.06% 普通合伙人 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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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份额
序号 合伙人 占比 合伙人性质 在发行人的任职
(万元)
2 邵树伟 654.00 57.77% 董事长、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博赢智巧副总经
3 陶司杰 112.00 9.89%
理
4 夏长征 104.00 9.19% 总经理助理
5 刘军君 30.00 2.65% 董事、整机事业部副部长
6 钱旭 30.00 2.65% 监事、销售部部长
7 陈升杰 30.00 2.65% 模具中心部长
8 王彦 28.00 2.47% 南方工程部负责人
全资子公司东莞奕铭销售部
9 吴振伟 24.00 2.12% 有限合伙人
部长
10 李军义 24.00 2.12% 北方工程部负责人
全资子公司东莞奕铭生产部
11 谭西卫 20.00 1.77%
部长
全资子公司东莞奕铭销售部
12 赵红超 20.00 1.77%
副部长
监事、全资子公司东莞奕铭副
13 李勇 20.00 1.77%
总经理
14 石爱明 12.00 1.06% 结构件事业部部长
监事、不锈钢外观件事业部副
15 冯朔 12.00 1.06%
部长
合计 1,132.00 100.00%
智巧投资的主要资产是持有的发行人股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智巧
投资总资产为 1,134.90 万元,净资产为 1,134.90 万元;2017 年无营业收入,净
利润为 14.23 元,净利润主要系资金利息收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智巧投
资总资产为 1,134.87 万元,净资产为 1,134.87 万元;2018 年 1-6 月无营业收入,
净利润为-356.16 元,亏损主要系银行账户收费(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施佶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施佶持有发行人股份 70.00 万股,持股比例
0.93%。施佶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号 320103196305******,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
秦淮区******,施佶先生现为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其个人简历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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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冰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杨冰持有发行人股份 30.00 万股,持股比例
0.40%。杨冰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号 330106197107******,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
中山花园******,杨冰先生现为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其个人简历参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相关内容。
4、吴开君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吴开君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17.00 万股,持股比
例 0.23%。吴开君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号 320223196203******,住所为江苏省宜
兴市徐舍镇******,吴开君先生现为发行人财务总监,其个人简历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相关内容。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 2017 年 5 月 20 日通过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
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性质 持股数 持股数
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1 邵树伟 自然人 4,841.40 64.55% 4,841.40 48.41%
2 邵秋萍 自然人 1,200.00 16.00% 1,200.00 12.00%
3 张德峰 自然人 500.00 6.67% 500.00 5.00%
4 邵培生 自然人 458.60 6.11% 458.60 4.59%
5 智巧投资 有限合伙 283.00 3.77% 283.00 2.83%
6 史旭平 自然人 100.00 1.33% 100.00 1.00%
7 施佶 自然人 70.00 0.93% 70.00 0.70%
8 杨冰 自然人 30.00 0.40% 30.00 0.30%
9 吴开君 自然人 17.00 0.23% 17.00 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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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姓名/
序号 股东性质 持股数 持股数
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10 社会公众 2,500.00 25.00%
合计 7,500.00 100.00% 10,00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共有 9 名股东,均为发起人股东。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共有 8 名自然人股东,其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直接持股数(万股) 直接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的任职
1 邵树伟 4,841.40 64.55% 董事长、总经理
2 邵秋萍 1,200.00 16.00% 董事、副总经理
3 张德峰 500.00 6.67% 监事会主席
4 邵培生 458.60 6.11% -
5 史旭平 100.00 1.33% 副总经理
6 施佶 70.00 0.93%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 杨冰 30.00 0.40% 董事、副总经理
8 吴开君 17.00 0.23% 财务总监
合计 7,217.00 96.22%
(四)国有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无国有股东。
(五)外资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无外资股东。
(六)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邵培生为邵树伟、邵秋萍之父,邵树伟与邵秋萍
为兄妹关系,史旭平与邵秋萍为夫妻关系;邵树伟为智巧投资之有限合伙人,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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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君为智巧投资之普通合伙人。除此之外,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
(八)内部职工股持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等
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
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九)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
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3)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原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2、发行人股东智巧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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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3、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张德峰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
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3)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原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4、发行人其他自然人股东施佶、杨冰、吴开君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3)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原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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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与结构
1、员工人数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的员工总数分别为 721 人、1,805 人、2,276、
2,261 人。2016 年末员工人数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为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具
体内容可参见本节之“(三)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2、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员工构成
(1)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 人数(人) 比例
管理人员 369 16.32%
生产人员 1,609 71.16%
研发、技术人员 145 6.41%
后勤人员 138 6.10%
合计 2,261 100.00%
(2)员工的受教育程度
学历 人数(人) 比例
本科及本科以上 98 4.33%
专科 295 13.05%
高中及高中以下 1,868 82.62%
合计 2,261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情况
年龄 人数(人) 比例
30 岁及以下 1,022 45.20%
31-40 岁 536 23.71%
41-50 岁 520 23.00%
51 岁及以上 183 8.09%
合计 2,26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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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缴纳及医疗制度改革
的情况
发行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具体遵
循江苏省宜兴市及山东省青岛市、广东省东莞市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相关
条例及实施细则,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生育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
1、社保及公积金缴纳人数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情况如下: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缴纳人数 1,935 1,853 1,459 551
社会保险
未缴纳人数 326 423 346 170
缴纳情况
其中:退休人员 110 86 43 16
发行人员工人数(人) 2,261 2,276 1,805 721
已缴纳人数 1,904 1,823 1,674 13
住房公积
金缴纳情 未缴纳人数 357 453 131 708
况
其中:退休人员 110 86 43 16
2、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比例
报告期内,在宜兴地区,利通电子、宜兴奕铭、友通货运社保及公积金企业
和个人的缴费比例:
生育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公积金
年度 保险
企业 个人 企业 个人 企业 个人 企业 企业 企业 个人
2015 年
12 月 31 20% 8% 9% 2% 1.5% 0.5% 2% 0.5% 8% 8%
日
2016 年
1.4%/1.9%
12 月 31 19% 8% 9% 2% 1% 0.5% 0.5% 8% 8%
/2%
日
2017 年
12 月 31 19% 8% 9% 2% 0.5% 0.5% 1.9%/2% 0.8% 8% 8%
日
2018 年 6
19% 8% 9% 2% 0.5% 0.5% 1.9%/2% 0.8% 8% 8%
月 30 日
注: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友通货运、宜兴奕铭工伤保险的企业缴费比例分别为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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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友通货运、宜兴奕铭工伤保险的企业缴费比例分别
为 1.9%、2%、2%;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宜兴友通、宜兴奕铭工伤保险的企业缴费比例分
别为 1.9%、2%、2%。
报告期内,在青岛地区,青岛博盈、博赢智巧社保及公积金企业和个人的缴
费比例:
工伤 生育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公积金
年度 保险 保险
企业 个人 企业 个人 企业 个人 企业 企业 企业 个人
2015 年 12
18% 8% 9% 2% 1% 0.5% 0.7% 1% 5% 5%
月 31 日
2016 年 12
18% 8% 9% 2% 1% 0.5% 0.7% 1% 5% 5%
月 31 日
2017 年 12
18% 8% 9% 2% 0.7% 0.3% 0.34% 1% 5% 5%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18% 8% 8.8% 2% 0.7% 0.3% 0.45% 1.5% 5% 5%
30 日
报告期内,在广东地区,东莞奕铭社保及公积金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
工伤 生育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公积金
年度 保险 保险
企业 个人 企业 个人 企业 个人 企业 企业 企业 个人
2015 年 12 月
11% 8% 1.5% 1% 0.5% 0.5% 0.5% / / /
31 日
2016 年 12 月
13% 8% 1.8% 0.5% 0.5% 0.2% 0.7% 0.46% 5% 5%
31 日
2017 年 12 月
13% 8% 1.8% 0.5% 0.5% 0.2% 0. 7% 0.7% 5% 5%
31 日
2018 年 6 月
13% 8% 1.8% 0.5% 0.5% 0.2% 0. 7% 0.46% 5% 5%
30 日
注:东莞奕铭系 2015 年 9 月设立,其 2015 年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3、关于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到退休年龄无需缴纳 110 86 43 16
社保移接手续未办,在原单位缴
4 1 5 -
纳社会保险
新入职尚未缴纳 88 138 112 12
已申请离职人员 49 68 20 -
参加新农合、新农保,并由公司 35 64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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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给予补贴
自愿放弃缴纳 40 66 97 -
未缴纳 - - - 142
合计 326 423 346 170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到退休年龄无需缴纳 110 86 43 16
住房公积金移接手续未办,在原
4 1 2 -
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注1
新入职尚未缴纳 158 219 66 12
已申请离职人员 51 89 8 -
自愿放弃缴纳 34 58 12 -
未缴纳 - - - 680
合计 357 453 131 708
注 1:发行人生产人员流动性较高,每月新入职员工数量较多,由于每月社保、住房公积金
缴存截止时间不同,此外新员工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意愿也有一定差异,因而新入职
员工未缴社保、住房公积金的人数有差异。
4、社保、公积金未缴金额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
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缴纳、未缴纳的由发行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
年度 未缴金额占 未缴金额占
实缴 未缴 实缴 未缴
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2015 年度 591.77 81.37 1.00% 3.36 80.19 0.98%
2016 年度 947.06 279.15 2.67% 98.99 98.03 0.94%
2017 年度 1,757.21 132.99 1.30% 351.32 12.71 0.12%
2018 年 1-6
921.53 47.12 0.87% 182.10 5.93 0.11%
月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已向公司出
具承诺,确认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发行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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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报告期末入职日期超过当月开户时点的新员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日,发行人已开始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
其相关子公司已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
行政处罚记录。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未为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
情况,对于发行人及子公司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可能存在的补缴风
险,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承诺:2014 年以来,倘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因
违反社保、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任何行
政主管机关、主管机构给予处罚或要求补缴相关费用,或被相关员工主张承担补
缴等任何赔偿、补偿责任的,则就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该等罚款、
滞纳金或赔偿和补偿款项,均将由本人以自有资产承担和支付,以确保江苏利通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三)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还对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的方
式用工,以解决发行人用工季节性缺工、流动性大的问题,保障发行人生产稳定
持续进行。
1、报告期内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情况:
年度 劳务派遣用工数(人) 劳务派遣岗位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277 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工序的上下料、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7 位块、物料周转、贴膜、擦拭;电子元
器件生产中绕线、剪线、点胶、整脚、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包装等工序以及其他为生产工序服务的
2018 年 6 月 30 日 - 后勤工作。
2016 年以来,发行人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数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为了遵
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发行人采取派遣员工转正、增加劳务外包
采购等措施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根据 2014 年 3 月 1 日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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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令第 22 号)的规定:
(1)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可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
遣劳动者;
(2)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
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
(3)用工单位在该规定施行前(即 2014 年 3 月 1 日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 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 2
年内(即 2016 年 2 月 29 日前)降至规定比例。
根据上述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要求,针对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占比超过 10%
的情况,发行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制定了整改方
案,通过多种途径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1)按照择优、自愿原则将适应岗位需求的劳务派遣人员转为发行人正式员
工,同时加大自有员工的招聘,增加自有员工数量。
2)鉴于劳务派遣人员分布的岗位系临时性、辅助性或可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且人员流动性大、可替代性强、劳动技能要求较低等特征,并结合用工的特点和
实际业务需求,发行人积极探索,自 2016 年开始逐步实施劳务外包的方式。
通过上述措施,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占发行人用
工总量的比例已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
由于发行人劳务派遣人数相对较多,流动性较大,整改工作量大,2016 年
度内,发行人仍存在劳务派遣人员使用超比例的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承诺
“利通电子存在未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前将使用的被派
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用工总量的 10%以下的情况,针对利通电子未来可能被有关主
管部门处罚的风险,本人郑重承诺,倘若利通电子因上述事项而被任何行政主管
部门给予处罚,则就利通电子依法应承担的该等罚款、滞纳金等款项,均由本人
以自有资产承担和支付,以确保利通电子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发行人所在地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出具说明: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我单位辖区内企业。该公司为劳动密集型企业,
劳动用工量大,流动性高,并且存在季节性变化。根据国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的相关规定,该公司 2016 年开始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规范整改,逐步将派遣比例
降至 10%以下,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完成整改。鉴于该企业已于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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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底前将派遣比例降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我单位对利通电子 2016 年期间劳
务派遣比例未完全达标的情况将不予处罚”。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生产过程中用工量较大,在 2016 年之
前使用了较大规模的劳务派遣人员,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发
行人通过增加自有员工数量,实施劳务外包的方式规范派遣用工,但由于生产工
人流动性高,整改工作量大,发行人未在 2016 年 2 月 29 日前将劳务派遣用工比
例降至 10%以下,发行人积极整改,并于 2016 年 12 月前将劳务派遣用工数量降
至总用工量的 10%以下,规范了劳务派遣用工,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就上述不
规范事项出具个人担责承诺,发行人所在地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
对发行人 2016 年劳务派遣超比例的问题不予处罚的证明。综上,保荐机构、发
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 2016 年劳务派遣用工超比例的问题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
实质性障碍。
2、主要合作劳务派遣单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具备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约定派遣员工数量、薪酬制度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对派遣员工薪酬,发行人根据
市场定价原则,与劳务公司确定公允的派遣工薪酬水平,并按合同约定的付款节
奏及时支付劳务费用。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合作的主要劳务派遣单位情况如下:
(1)青岛菁林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11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太行山路 264 号网点
劳务派遣(不含境外劳务和咨询)(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管理咨询服
务、一般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商品展览展
示服务;庆典礼仪服务;房产经纪服务;批发:劳保用品、
经营范围 五金建材、家用电器、文体用品、电器仪表、办公耗材、
机械设备及配件;空调销售及安装;机械设备销售及维护;
生产线承包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
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柳帮林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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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菁林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2)中山市信道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8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翠岭路 2 号天晴汇府 2 幢五层 7 卡
国内劳务派遣(不含职业中介);国内劳务分包;礼仪服
务;企业管理咨询(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经营范围
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相关许可方可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刘双道 60.00%、张玲 40.00%
中山市信道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3)淮安富岗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5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澜北路 3 号总部经济园区 26 号楼
注册地址
303-1 室
劳务派遣;物业管理;保洁、家政服务;接受企业委托从
事生产流程处理和品质检测处理、生产加工业务、产线制
经营范围
作改善外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王雅芹 50.00%、赵军 50.00%
淮安富岗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4)武汉市思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红旗村长泰花园 9 栋 1 单元 504 号
劳务派遣;劳务分包;广告制作、发布及代理;家政服务,
保洁服务;劳动力外包服务;招聘、猎头、培训、信息发
经营范围
布及咨询服务;职业介绍。(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耿天祥 100.00%
武汉市思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5)咸宁市众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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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1 年 07 月 07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咸宁市温泉白茶巷 127 号
国内劳务派遣;薪酬设计;人力资源信息咨询;社保事务
经营范围 代理;劳务外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
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万昌奎 100.00%
咸宁市众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6)宜兴市利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5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宜兴市西郊工业园(徐舍镇立通路)
境内劳务派遣;人事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
策划;劳动法律法规咨询;劳动事务代理及经济信息咨询
经营范围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邵培生 60.00%、邵树伟 40.00%(该公司注销前的股权结构)
注:宜兴市利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
系。2015 年,宜兴市利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为减少及规范关
联交易,2015 年下半年起,宜兴市利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不再为发行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该公司于 2015 年 9 月注销。
(7)常州仁智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南周村委三产房(常武路与鸣新东路交
注册地址
汇处)一楼朝西 22-23 号
劳务派遣经营;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承接
生产线服务外包;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
交流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会务服务;教育信息咨
经营范围 询、商务信息咨询、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家政服务、票务
代理服务;房产中介服务;二手车中介服务;非学历职业技能
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证书类培训)。(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娄丽丽 100.00%
常州仁智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8)青岛金宏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0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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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庐山路 137 号 4 楼 407 室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生产线承包;房产经纪服务;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经营其
经营范围
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余淼华 90.00%、耿丽娟 10.00%
青岛金宏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9)青岛德昌盛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05 月 07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富春江路 153 号 4 楼 403 室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生产线承包;房产经纪服务;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经营其
经营范围
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余淼华 90.00%、郑贤龙 10.00%
青岛德昌盛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10)青岛华昌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05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路 127 号全幢 4 楼 401 号
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劳务派遣(不含境外劳务与咨询);房
产经纪服务;投资信息咨询(不含国家规定须专项审批的
经营范围
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工程。(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
须凭许可证经营)。
股权结构 杨海涛 90.00%、杨世美 10.00%
青岛华昌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青岛华昌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已注销。
(11)青岛冠仕隆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齐长城路 20 号 6 栋 1 单元 104 室
经营范围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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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
金融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生产线承包(不含劳务派
遣);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
桥梁工程施工;道路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施工;
市政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服务;庆典礼仪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保洁服务(不含高处作业);
普通货物装卸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设计、代理、制作、
发布国内广告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报关、
报检;国际货运代理;国内公路、铁路货运代理;机械设
备租赁、安装、维修;加工、销售通信设备;服装加工、
设计及销售;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日用
百货、燃料油(仅限重油、渣油)、办公用品、劳保用品、
文化体育用品、玩具、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经营其他
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杨海涛 50.00%、杨世美 50.00%
青岛冠仕隆实业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四)劳务外包情况
1、发行人开展劳务外包的原因
2016 年开始,发行人开始使用劳务外包的方式,采取劳务外包的原因主要包
括:
(1)采用劳务外包方式是为满足发行人目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下的较好选
择。发行人结构件产品主要生产工序包括冲压、铆合、清洗、喷涂/喷粉等,中
间存在上下料、垫位块、物料周转、贴附、擦拭、包装等大量用工的辅助性工序;
电子元器件的生产也存在诸如绕线、剪线、点胶、整脚、包装等辅助性工序,上
述工序对个人技能要求不高,只需简单培训即可上岗,且无法完全用机器取代,
因而用工量很大。
由于辅助工作相对单调,且为重复性劳动,因而人员流动性较高。经调研主
要劳务外包公司,报告期内,为发行人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人员一个月内的流失
率达到 30%左右。
在较高的流动性下,对包括发行人在内的生产制造企业,要聘用充足的辅助
工序生产人员并随时补足流失人员难度很高,且带来对人员管理的困难,使发行
人始终面临用工难的突出问题。劳务外包公司基于专业的劳务管理能力,有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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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劳动力供应渠道和充足的劳动力供应能力,能够保障发行人的用工需要,并将
发行人从招工、用工管理等大量繁杂工作中解放出来,更好地组织、优化生产,
提高生产效率。所以,劳务外包成为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很多生产制造企业解决用
工难的一个较好措施。
另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冗长的生产线持续进行模块化和单元化改造,优化
生产线布局,部分生产模块或单元具备实施劳务外包的条件,可清晰核算外包工
作量,并明确与外包公司的质量责任。
(2)下游液晶电视行业的业务受节假日、促销季等影响,对结构件、电子
元器件的需求在一年内并不均衡,下半年供货占比高,在促销季前期存在大批供
货需求,受其影响,发行人业务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在业务集中期,发行人存在
较大的临时性用工需求。而发行人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无锡、青岛、东莞等制造业
发达地区,区域用工需求量大,用工荒时有发生,在面临临时性用工需求时,发
行人自行招聘难度较高,为保证产品生产顺利进行,与专业的劳务外包公司开展
劳务外包合作成为经济、可行的路径。
基于上述原因,2016 年开始,在冲压机床操作、架模、线检、喷枪操作、模
具制作等核心生产工序由公司自己实施的基础上,发行人将部分辅助性生产工序
实施劳务外包,这降低了发行人非核心工序用工招聘、管理难度,避免因管理大
量非核心岗位而产生的资源浪费,有利于发行人将主要管理精力集中在前沿产品
开发、生产流程管理、质量控制、客户开发与维护等方面,并提高了发行人面对
市场需求变化的应变能力,提升产能调整与生产组织的灵活性。
2、发行人劳务外包费用的完整性
发行人根据在手订单情况向外包公司下达服务需求,外包单位按照发行人各
生产工序的质量要求,对工人实施包括定员、定责、定额、考核、处分、培训上
岗在内的直接管理。
发行人每个月根据外包单位当月完成的外包工作量——工时数,并按协议约
定的单位工时外包费用核定当月劳务外包费:
当月劳务外包费=外包单位完成的各工位工时数×单位工时劳务外包费
每月的劳务外包费用均经过发行人与劳务外包单位的核对,双方就外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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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无误后,劳务公司向发行人开具外包发票,发行人向其支付劳务外包款。报
告期内,发行人劳务外包款与双方确认的外包工作量、劳务外包发票金额一致,
劳务外包费用完整准确。
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对部分辅助性生产工序实施劳务外包,可提
高发行人对临时性用工需求的应对能力,提升产能调整与生产组织的灵活性;发
行人劳务外包费用核算、支付均严格按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实际支付金额与发行
人及劳务外包公司共同确认的金额一致,劳务外包费用完整准确。
(五)发行人用工方式说明
1、不同形式用工数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劳务用工方式包括自有员工、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
其中自有员工、劳务派遣各期加权平均的用工人数如下:
单位:人
用工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型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自有
2,037 100.00% 2,125 99.02% 1,566 55.39% 718 24.07%
员工
劳务
- - 21 0.98% 1,261 44.61% 2,265 75.93%
派遣
合计 2,037 100% 2,146 100% 2,827 100% 2,983 100%
注:上表中人员数量为报告期各期加权平均人员数量,下同。
发行人业务存在下半年高于上半年的季节性特点。2018 年 1-6 月,发行人
自有员工加权平均人数低于 2017 年全年人数,但高于 2017 年上半年 1,982 人的
水平。
发行人生产工序中存在较多物料搬运、上下料、贴附等辅助性工序,2015
年,发行人生产工人更多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随着《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的实施,报告期内,发行人采取派遣员工转正、增加劳务外包采购等方式对劳务
派遣用工人数超比例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发行人与劳务外包公司通过外包工作量进行业务核算,并不实际管理劳务外
包人员数量,但为便于比较发行人用工规模的变化,列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外
包加权平均工位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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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位
用工类型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劳务外包工位数 1,369 1,427 714 -
注:上表中劳务外包工位数为报告期各期加权平均外包工位数,下同。
2015 年至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还为部分职校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加权平
均实习生人数分别为 68 人、46 人、53 人、20 人。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不同类型用工人数及劳务外包工位数合计较上年末
略有降低,主要原因为:
1)发行人业务具有一定的季节性,下半年业务高于上半年,因而上半年平
均用工量低于全年;
2)2018 年上半年,发行人外协业务量由上年同期的 4,472.56 万元提升至
5,913.87 万元,外协业务量的增加减少了劳务用工使用量;
3)发行人自 2018 年初起改善了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的攻牙工艺,由原本
的加润滑油攻牙逐步改进为利用空压机产生的压缩空气完成攻牙过程的冷却、吹
屑功能,以减少乃至不再使用润滑油,进而节省后续清洗工序,相应减少人工使
用,截至 2018 年 6 月末,除部分大尺寸且牙孔达到数百颗的产品仍采用有油攻
牙外,多数精密金属冲压背板、后壳产品已逐步改为无油攻牙,清洗工序用工数
量下降;
4)2017 年下半年以来发行人对不锈钢面框生产环节进行智能化改造,2017
年购入价值 682.05 万元的通快数控激光切割机,并购入价值 96.63 万元的多台电
液同步数控折弯机,2018 年进一步购入价值 291.45 万元的通快数控激光切割机,
使用激光切割代替原有冲裁工序,并采用数控折弯,大幅提升面框生产效率,并
减少不锈钢面框生产环节的人工使用;
5)近年来,发行人持续应用自动化设备,以减少人工的使用:
序
工序 自动化设备 购置时间 自动化生产方式
号
2017 年
为大吨位冲床提供自动上下料作
价值 184.36 万元的多套冲压 下半年至
1 冲压 业,可有效减少上下料环节的人工
机器人系统 2018 年
使用
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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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工序 自动化设备 购置时间 自动化生产方式
号
将铆合设备嵌入冲压线体的方式优
价值 62.75 万元的 8 套双工位 2018 年
2 铆合 化生产线,既提高生产安全系数又
往复铆钉机 上半年
提高了生产效率,并减少人工使用
价值 93.10 万元的自动平面喷 2018 年
3 喷涂 利用自动化设备,提升喷涂效率
涂烤漆线设备 上半年
面框 价值 240.85 万元的多套机械 2018 年 对面框成型进行数控焊接,大幅提
4
成型 手激光焊接机 上半年 高生产效率
2、不同用工形式的人均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有员工、劳务派遣用工的薪酬总额、平均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元/月
用工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型
薪酬总额 平均薪酬 薪酬总额 平均薪酬 薪酬总额 平均薪酬 薪酬总额 平均薪酬
自有
6,757.96 5,528.09 15,013.25 5,887.81 10,581.24 5,630.72 4,911.91 5,700.92
员工
劳务
- - 101.51 4,028.14 5,782.71 3,821.51 10,110.12 3,719.69
派遣
合计 6,757.96 - 15,114.76 - 16,363.95 - 15,022.03 -
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外包总额、单位工位加权平均外包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元/月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用工
类型 外包 单位工位 外包 单位工位 外包 单位工位 外包 单位工位
总额 外包成本 总额 外包成本 总额 外包成本 总额 外包成本
劳务
3,552.68 4,324.38 7,297.54 4,261.33 3,366.54 3,929.20 - -
外包
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为职校实习生发放实习津贴,2015 年-2018 年上半
年,平均实习津贴依次为 2,469.50 元/月、2,817.07 元/月、3,019.70 元/月、3,330.21
元/月。
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的人均薪酬或单位工位外包成本整体呈
现逐期上涨。自有员工人均薪酬 2016 年度较 2015 年度略有下降,主要系 2016
年开始公司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在劳务派遣员工自愿的基础上,与符合条件的
劳务派遣员工直接签署劳动合同,使之成为公司自有员工,而此类员工主要为生
产作业以及为生产工序服务的其他人员,薪酬水平低于公司管理、研发等人员薪
酬,进而使公司全体自有员工 2016 年的人均薪酬略低于上年度;自有员工 2017
年人均薪酬较 2016 年度有所提升;2018 年 1-6 月自有员工人均薪酬较 2017 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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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降低,主要系发行人在每年底次年初进行全年度业绩考核,而 2018 年 1-6 月
薪酬未包括绩效考核奖,2017 年 1-6 月自有员工人均薪酬为 5,423.38 元/月,2018
年 1-6 月的自有员工人均薪酬高于上年同期。
3、发行人支付给劳务公司的费用
对于劳务派遣,发行人最终支付给劳务公司的是其从事派遣工作的管理费,
而对于劳务外包,发行人支付的是根据实际外包业务量结算的外包费用。报告期
内,发行人支付给劳务公司的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用工类型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劳务派遣管理费 - 4.31 156.28 165.07
劳务外包费 3,552.68 7,297.54 3,366.54 -
合计 3,552.68 7,301.85 3,522.82 165.07
自 2016 年开始,公司通过增加自有员工,加大劳务外包采购的方式,大幅
降低了劳务派遣用工的数量,因而报告期内 2016 年开始,发行人劳务派遣管理
费开始下降,而劳务外包费用增加。
4、不同类型用工成本及占人工成本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有员工、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及职校实习生用工成本及
占人工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用工
类型 用工 用工 用工 用工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成本 成本 成本 成本
自有
6,757.96 65.29% 15,013.25 66.40% 10,581.24 52.79% 4,911.91 31.92%
员工
劳务
- - 105.82 0.47% 5,938.99 29.63% 10,275.19 66.77%
派遣
劳务
3,552.68 34.32% 7,297.54 32.28% 3,366.54 16.80% - -
外包
职校
实习 40.69 0.39% 192.23 0.85% 155.50 0.78% 201.51 1.31%
生
合计 10,351.32 100% 22,608.84 100% 20,042.27 100% 15,388.61 100%
2015年,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成本占总用工成本的比例达到66.77%,主要因
为当年发行人在生产环节中较大规模采用派遣工。自2016年开始,发行人增加了
自有员工数量并加大了劳务外包采购规模,2016年,劳务派遣用工成本占总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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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的比例下降为29.63%,自有员工用工成本占比提升至52.79%,劳务外包用
工成本占总用工成本的比例达到16.80%;2017年,发行人进一步提升自有员工数
量,降低派遣用工量,自有员工用工成本占比进一步提升至66.40%,当年劳务派
遣用工成本占比仅为0.47%,劳务外包用工成本占比提升为32.28%;2018年1-6
月,发行人无劳务派遣用工,其他类型用工成本占比较上年变化不大。
(六)员工薪酬情况
1、公司员工薪酬制度
为吸引、留住优秀人才,保障员工利益,公司制定了《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
法》等内部制度,为公司员工塑造公平、合理的薪酬管理、职级晋升体系。《员
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规定了公司员工薪酬的体系构成、职级及薪酬调整流程、
审批程序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拟定审批、监督执行,其余人员
在《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的制度框架内,针对不同岗位的差异,分别制定各
自薪资标准和职级晋升办法。
公司管理人员、研发技术人员等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岗位津贴、
奖金等组成;公司生产人员、后勤人员等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岗位
津贴、夜班补贴、奖金等组成。员工福利方面包括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保、住房
公积金,为员工发放的餐饮补贴、住房补贴、节日福利等。
2、员工薪酬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级别员工收入水平如下:
单位:元/月
员工级别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高层员工 23,634.90 27,947.32 26,920.86 21,123.05
中层员工 10,144.56 11,289.69 11,118.46 9,693.30
普通员工 5,172.54 5,437.40 5,132.58 5,128.42
加权平均 5,528.09 5,887.81 5,630.72 5,700.92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及与发行人所在无锡市平均工资水
平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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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月
员工岗位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管理人员 6,911.43 7,542.99 7,456.84 6,536.70
注1
后勤人员 4,950.78 5,213.91 4,871.95 4,386.80
生产人员 4,987.86 5,237.15 4,837.75 4,303.26
注2
研发、技术人员 7,713.76 8,310.89 7,566.42 8,667.66
加权平均 5,528.09 5,887.81 5,630.72 5,700.92
注3
无锡市平均工资 - 4,090.50 3,899.08 3,697.58
注 1:后勤人员包括货运司机及其他后勤人员;
注 2:2016 年,发行人新招聘一定数量研发新人,主要从事整机套件产品、新型结构件产品
的研发工作,由于其工作年限略短,使当年度研发、技术人员平均薪酬有所降低。
注 3:2015 年、2016 年、2017 年无锡市平均工资系无锡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无锡市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折合的月均工资数。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平均薪酬整体高于无锡市平均工资水平,发行人薪酬
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发行人于每年末次年初进行全年业绩考核,2018 年 1-6 月薪
酬中不包括年终绩效考核奖,因而人均薪酬低于上年全年。
发行人 2018 年 1-6 月人均薪酬高于上年同期:
单位:元/月
员工岗位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6 月 上升幅度
管理人员 6,911.43 6,627.89 4.28%
后勤人员 4,950.78 4,788.94 3.38%
生产人员 4,987.86 4,850.94 2.82%
研发、技术人员 7,713.76 7,408.47 4.12%
加权平均 5,528.09 5,423.38 1.93%
3、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公司已建立了合理的《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发行人薪酬体系兼顾激励
性和公平性。员工薪酬水平、职级晋升与公司经营状况、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紧密
挂钩。未来公司将在保持薪酬制度稳定性的基础上,执行市场化的薪酬标准,根
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人才市场供需状况、当地政府的相关工资政策规定等对员
工薪酬进行合理调整。同时,公司会更加注重员工岗位属性及个人绩效考核,进
一步完善激励性的薪酬体系建设。
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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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
发行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
行情况
(一)有关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对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情况作出了相关承诺,详
见本节“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九)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和自愿锁定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
诺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
持意向”。
(二)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减少和规范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控
股股东邵树伟、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及持有 5%以上股
份的其他股东张德峰做出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和《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七、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的相关内容。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
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的相关内容。
(三)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为避免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
培生、史旭平及股东智巧投资已作出承诺,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公司
治理”之“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资金被占用或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企业提供担保情况”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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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就发行人在五险一金方
面存在的补缴风险出具承诺,参见本节“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之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缴纳及医疗制度改革的情况”的
相关内容。
(五)在重大事项提示披露的主要承诺
在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承诺,可参见“重大事项提
示”的相关内容: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2、关于发行人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稳定措施的承诺;
3、相关责任主体对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的承诺;
4、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5、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
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6、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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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应用于液晶电视等液晶显示领域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电子
元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液晶电视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底座、
模具及电子元器件等。
图:发行人主要产品在液晶电视中的应用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
1、精密金属结构件
发行人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是液晶电视的结构部件,具有承受载荷、固定零
部件、保护内部器件、外观装饰等作用。精密金属结构件作为液晶电视的基础架
构,整机厂商将其与其他功能部件组装后即可得到整机产品,精密金属结构件决
定了整机产品的外观特征和结构强度。
近年来,随着消费升级趋势的推进,液晶电视产品正朝大尺寸化、超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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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等方向发展,精密金属结构件作为液晶电视的配套产品,也沿相同的发展
轨迹演进,生产工艺日趋复杂,加工难度不断提升。
在发行人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中,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销售占比最高,是发
行人最重要的产品类别,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具体包括精密金属冲压后壳、精密
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面框、散热片、加强板等,其中又以精密金属冲压后壳、
精密金属冲压背板为发行人核心产品。
发行人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图例如下:
精密金属冲压后壳
精密金属冲压背板
底座 精密金属结构件配套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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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元器件
发行人电子元器件产品主要是应用于液晶电视、照明行业、工业控制等领域
的电子变压器、电感器、滤波器等。变压器是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实现电能变换或
把电能从一个电路传递到另一个电路的静止电磁装置。电子变压器一般指的是输
入为高电压(例如 220 伏),输出为低电压(例如几伏到几十伏)的变压器,具
有性能稳定、体积小、效率高等优点。电感器是一种储能元件,利用电磁感应原
理,将电能转化为磁能而存储起来,电感器还具有筛选信号、过滤噪声、稳定电
流及抑制电磁波干扰等作用。滤波器可以对电源线中特定频率的频点或该频点以
外的频率进行有效滤除,得到一个特定频率的电源信号,或得到消除一个特定频
率后的电源信号。
发行人电子元器件产品如下: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利通有限从九十年代初开始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自 2006 年开始从事液晶
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从而形成以精密金属结构件、电子元
器件为主要产品的经营格局,至今已经历十余年时间,在液晶电视用精密金属结
构件业务领域成为一个规模较大、市场地位领先的专业化企业,具有与大规模生
产相匹配的模具设计、开制、生产能力;发行人电子元器件业务保持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行业基本情况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属于 C33 金属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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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中的 C3311 金属结构制造;按《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发行人属于 C33 金属制品业。
(一)行业管理体制和产业政策
1、行业管理体制
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液晶电视行业,发行人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自律团体有中国锻压协会等。
国家发改委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
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
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
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我国金属制品行
业的宏观管理职能由国家发改委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上述部委主要负责行业
发展规划的研究、产业政策的制定,指导行业结构调整、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
步和技术改造等工作。
中国锻压协会是锻造、冲压及钣金制作行业利益的代表,协会旨在促进行业
交流,推动和引导行业进步与繁荣。基本任务是提供技术及咨询服务;举办大型
国际展览会、技术交流、国际交流与考察;促进中外合作、进出口贸易;编制行
规行约,促进行业自律;开展行业研究,为企业、政府提供决策服务;组织开展
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等。
2、产业政策
对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如下:
发布部门/
序号 文件名称 主要相关内容
时间
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提升工业基础能力,
加快发展新型制造业,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
级,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积极稳妥建设化解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发改委
1 产能过剩,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实施工业强
展第十三个五年规 2016 年 3 月
基工程,重点突破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
划纲要》
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
术基础等“四基”瓶颈。
加快技术进步,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企业自
《轻工业调整和振 国务院
2 主创新能力,重点推进装备自主化和关键技
兴规划》 2009 年 5 月
术产业化;加快造纸、家电、塑料、照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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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序号 文件名称 主要相关内容
时间
器等行业技术改造步伐,淘汰高耗能、高耗
水、污染大、效率低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严
格控制新增产能。
对包括家电在内的轻工业行业加大市场准入
改革力度,加大市场环境治理力度,加大财
《轻工业发展规划 工信部 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3
(2016-2020 年)》 2016 年 7 月 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加强计量技术服务保障,
加强标准支撑作用,加强人才支撑保障,发
挥行业协会作用。
明确强调实施工业基础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
程,加快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
质检总局、国
《装备制造业标准 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领
家标准委、工
4 化和质量提升规 域急需标准制定。以破解装备制造业发展瓶
信部
划》 颈和加强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开展关键基础
2016 年 8 月
零部件(元器件)核心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配套解决基础材料、基础工艺标准短板。
通过实施重大工程包,力争通过 3 年努力,
《国家发展改革
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7%以上,企
委、工业和信息化 发改委、工信
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 15%左右,企业自
5 部关于实施制造业 部
主创新能力、工业新产品产值率明显提升,
升级改造重大工程 2016 年 5 月
先进产能比重、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清洁生
包的通知》
产和企业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规定了制造业创新中心知识产权的规范管
《制造业创新中心 工信部 理、创造与保护、转移转化、支撑服务等基
6
知识产权指南》 2016 年 11 月 本要求,适用于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省级
制造业创新中心知识产权指导与评价。
三大重点任务之一的“突破集成电路、新型
《电子信息产业调
国务院 显示器件、软件等核心产业的关键技术。”
7 整振兴规划》
2009 年 4 月 和六项重大工程之一的“新型显示和彩电工
业转型”都有利于促进平板电视行业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 落实实施彩电行业品牌发展战略,落实和完
关于加快我国彩电 工信部 善相关政策,加大对优势品牌培育的支持力
8
行业品牌建设的指 2014 年 2 月 度,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充分发挥行业组
导意见》 织作用,加强组织实施。
《关于将平板电视
平板电视机商品纳入《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
机商品纳入<部分
质检总局 货责任规定》调整范围,将平板电视机商品
9 商品维修更换退货
2011 年 2 月 的整机和显示屏等主要部件纳入《实施三包
责任规定>调整范
的部分商品目录》。
围的公告》
(二)行业概况
1、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的行业概况
发行人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主要应用于电视机行业,电视机行业的发展
状况直接影响发行人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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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视机行业的技术革新带动产业链价值延展
1)电视机产业的发展历程
中国彩色电视机产业起步于上世纪 80 年代,在引入第一条 CRT 彩电生产线
后,逐步发展为全球第一大彩电生产国,诞生了海信、长虹、TCL、康佳、创维、
海尔等一线国产品牌,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
2)技术革新推动电视机更加适应全社会消费升级的需求
电视机行业的整体发展与技术革新的节奏匹配性高,如 LCD 液晶电视对
CRT 电视的替代曾带来国内彩电行业的阶段性高速发展;伴随着 4K 显示、曲面
屏、量子点显示、OLED、3D、智能技术等技术应用的逐步推广,电视机行业的
技术革新正在从单边显示技术的变革向显示技术和后端应用双变革转变。电视机
的消费电子属性逐步加强,将逐步发展成为家庭智能化终端平台,集生活、教育、
娱乐功能融为一体,这种转变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电视机更新换代的年限。
55英寸4K超高清曲面电视 55英寸3D ULED曲面屏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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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面量子点电视 4K超薄曲面电视
资料来源:互联网
(2)电视机产业的配套零部件需求大
上世纪 80 年代后期,中国逐步成为全球第一大电视机生产国,主要竞争对
手为日本、韩国厂商,近年来中国电视机品牌的市场份额正不断提升。根据奥维
云网2的数据,2016 年,全球彩色电视机出货量为 2.3 亿台,根据国家统计局数
据,当年度,国内彩色电视机产量为 15,769.64 万台,国内市场出货量占全球的
比率达到 65%以上。
2000 年以来,国内彩色电视机产量由 3,936.00 万台提升为 2017 年的
15,932.60 万台,年复合增速 8.57%。2010 年以来,国内电视的产量增速趋于下
降,但作为全球最大的电视机生产国,每年仍然保持了数量庞大的出货量,相应
地配套零部件的需求保持较大的基础及一定的增长。
发行人作为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领域的规模化企业,可分享液晶电视行
业需求增长带来的可观市场机会。
2
奥维云网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是智慧家庭垂直领域的大数据、技术和应用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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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00年以来,国内彩色电视机产量及增长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专业化分工推动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产业的发展
在电视机产业发展的早期阶段,电视机整机厂商更倾向于加工、生产、制造
整条业务链,整机厂商承担了大量的生产工序。近年来,包括电视机在内的电子
工业发展快速,市场竞争激烈,产品的功能和结构日趋复杂化,使用的材质丰富、
零件繁多,整机企业开始专注于整机核心技术开发、营销渠道把控,将更多的生
产环节交给外部专业厂商,电视机行业专业化分工进一步细化。随着智能电视的
快速崛起,风行电视、微鲸电视、PPTV、芒果 TV 等互联网品牌介入电视机领
域,不断提速的宽带带宽、日益丰富的 APP 应用将电视机演变为服务于家庭休
闲生活的智能终端。电视机产业的竞争格局正发生重大变化,电视机企业将经营
重心进一步向商业模式探索、品牌塑造、营销推广、核心技术开发等领域倾斜,
零部件采购、部分机型外观及结构产品、甚至部分整机组装等都采用专业化分工
的方式交给专业化厂商,行业分工细化的趋势日趋明显。
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企业不仅仅是按照整机厂商的需求供货,更需
要提供产品设计服务,按照整机厂商的产品理念和新产品设计构想,开发出受欢
迎的产品外观和产品结构,并通过专业、成熟的生产体系组织规模化生产,将设
计理念转化为工业化产品。
整机厂商通过与专业精密金属结构件厂商的战略合作,提升了精密金属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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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乃至整机产品的设计水平,加快了产品上市速度,产品外观得到提升,也使得
整机产品获得了更好的市场表现。在产品的价值链体系中,专业精密金属结构件
生产企业将获得液晶电视结构件外观设计、结构设计、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和后
续改进的相应产业链价值。
2、电子元器件的行业概况
目前主要的电子变压器、电感器等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和消费企业为日本、美
国、欧洲和中国企业。由于电子元器件是以用户定制为主的产品,标准款式产品
较少,难以自动化、大批量生产,我国国内企业早期主要依靠成本、服务等优势,
从事代工生产。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以及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我国整体研发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同时,随着世界电子制造业逐步向我国转移,
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电子元器件的主要研发、生产基地之一。我国电子元器件企
业也开始向研发、规模化生产、一体化销售过渡,出现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研
发技术实力的电子元器件制造企业。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电子行业的分工和协
作趋势日趋明显,基于对研发实力、规模经济以及快速反应能力等方面的考虑,
预计,未来电子元器件的市场需求仍将稳步增长。
电子元器件被广泛应用于液晶电视、工业控制、计算机电源、UPS、仪表电
源、白色家电、汽车电子、通信设备电源等领域;随着 LED 照明、光伏逆变器、
汽车充电桩、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电表等新兴应用领域不断兴起,通讯、电子设备
等产品的不断普及和升级,未来电子变压器等元器件的应用领域将持续扩展。
发行人电子元器件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是液晶电视、LED 照明等,其中以
液晶电视行业为主。
液晶电视行业发展状况参见本节“1、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的行业概
况”的有关内容;照明行业方面,目前全球照明电器产品订单和生产基地逐渐向
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逐步成为照明电器产品出口大国。同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
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对照明电器产品的需求日益旺盛,中国照明市场
整体规模稳步增长,主要原因为:(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由于我国机场、铁
路、公路、港口、城市轨道交通等迅速发展,带动了我国照明市场规模的持续增
长;(2)城市亮化工程方面。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城市广场、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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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建筑物泛光照明的应用需求已从大城市发展到中小城市,城市亮化工程方
面的照明需求潜力巨大;(3)工业、商业照明方面。工厂越来越重视照明对企
业提高生产效率所发挥的作用,商业企业为吸引顾客,增加了商场照明方面的投
入,写字楼、学校、医院的照明也有明显改善;(4)在节能、环保理念的倡导
下,居民和企业消费者掀起了一定规模的灯具换代行动。节能灯具的迅速普及,
亦有力支撑了整体照明市场的规模增长。
(三)行业发展趋势
1、行业市场分化加剧
下游客户的需求决定了精密金属结构件厂商的产品设计、造型、用料。近年
来随着消费升级的不断推进,电视机对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在造型设计、生产工
艺、模具设计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第一,电视机呈现出尺寸大型化的趋势,
这就要求精密金属结构件往同样的方向发展,加工难度不断增加;第二,电视机
呈现超薄化趋势,在厚度减小的同时,结构件仍然需要起到固定、支撑、负载作
用,做到压力不变形,并保持良好的散热功能;第三,最终消费者的用户体验越
来越重要,对于电视机外观件产品,要做到时尚美观、简洁高端,电视机外观件
逐步开始采用加工难度更高的铝合金、不锈钢工艺。中小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受
制于企业规模、技术实力、加工能力的限制,其产品良率、产品质量、响应速度
等均难以满足大型电视机厂商的要求。
目前,国内电视机市场基本已被海信、康佳、创维、TCL、长虹、海尔、三
星、LG、索尼、夏普等大型厂商占据,大型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通过自身综合
优势与这些主流电视机厂商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企业间实力差距拉大,
行业市场分化加剧。
2、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与下游整机厂商的合作趋于深入
伴随电视机产业链的变化,专业化分工不断加剧,整机企业将更多生产环节
分包给专业厂商,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在客户新产品设计时越来越多地参与整机
外观设计职能。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从传统的订单生产向与客户共同开发新产
品、新工艺,完善客户供应链环节上转变,这促使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与下游整
机厂商的合作日趋深入,双方形成互利共生的利益共同体。在此过程中,设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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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突出、规模优势强的厂商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会更顺畅,快速响应客户订单,乃
至为客户提供整套结构件产品。
(四)行业特点
1、行业特有的业务模式
精密金属结构件行业是高度专业化的产业,由于客户根据不同机型对精密金
属结构件外观、结构提出特定化需求,使产品的标准化程度较低,精密金属结构
件企业基本以销定产。
精密金属结构件行业作为电视机产业的配套行业,通过参与客户的新产品开
发,更深刻地理解客户的新产品开发思路,在此基础上,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着
手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的结构设计、生产工艺及流程开发,由专业模具部门实施
模具设计、开制,并完成产品生产。
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使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镀锌板、不锈钢、铝型材等,
通过冲压生产线、CNC 加工产线等生产精密金属结构件主体结构,并通过铆合、
清洗、喷涂等工艺,加工出客户所需的最终产品。
2、行业技术特点
精密金属结构件的生产须经过产品外观及结构设计、精密模具设计及制造、
精密冲压、金属拉伸等工艺和流程。
(1)精密金属结构件设计技术
精密金属结构件设计包括造型设计和结构设计。在造型设计上,日本、韩国
厂商的设计水平较高,近年来,随着国内厂商设计及营销经验的积累,设计水平
不断提升,与日韩厂商的差距在不断缩小,在大尺寸电视、曲面电视方面不断有
新产品问世并取得良好的市场反响。
结构设计要考虑结构强度、电性能安全、电磁干扰、可加工性以及成本等因
素,要求结构件满足液晶屏幕的固定、支撑需要,并可满足其他零部件的挂载需
要。中国是电视机的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精密金属结构件厂商积累了大量的
技术经验,储备了一定数量高级设计人才,熟悉国内外多种技术认证标准。在结
构设计上,国内技术水平与日韩技术水平差距在不断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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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密模具技术
模具是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生产的基础工艺设备,模具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
度上决定着产品精度、质量、品质稳定性及加工效率,是新产品开发能力的保障。
模具生产涉及工艺设计、机械加工、材料科学、CAD/CAE/CAM 一体化等
多学科多领域技术,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由于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种类繁多,
每种型号的结构模组产品均需单独研发、开制模具,个性化特征明显,对设计人
员和技术工人的设计、技术能力要求较高,对生产装备的先进性和精度要求高且
技术更新换代快,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模具产品设计、开发和制造能力。
领先的模具企业已从二维设计逐步过渡到三维设计阶段,三维造型设计和
CNC 机床相结合的一体化制造技术(CAD/CAM 一体化技术)逐步推广。
CAD/CAM 技术的广泛运用,显著地提高了模具设计、制造的效率和质量,有效
地缩短了模具设计周期。部分优势企业已经开始应用 CAE 技术对模具结构进行
优化。此外,近年来,五轴加工中心、高速铣床、电火花机床、深孔钻床、三坐
标测量机等先进加工机床和测量仪器的大量应用显著提升了机床加工装备水平。
行业内模具产品高端化趋势明显,已开发出高速精密冲压模具、可实现多料和多
工序成型的多功能复合模具、能实现智能控制的复杂模具等。
(3)精密冲压技术
精密冲压加工是一种金属冷变形加工方法,是金属塑性加工的主要方法之
一。冲压加工借助于常规或专用冲压设备的动力,使金属材料在模具里直接受到
变形力,产生分离或塑性变形,从而获得一定形状、尺寸和性能的产品。通过优
异的冲压加工技术,生产流程更加省料、节能、高效,易于实现机械化与自动化
等优势,同时使冲压产品具备质量稳定、互换性好、可加工尺寸范围广、形状复
杂、产品强度和刚度高的优点。为保证较快的响应速度和较高的生产效率,企业
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柔性生产线快速调整,并掌握连续拉伸
等生产工艺。
拉伸技术是利用专用模具将冲裁或剪裁后所得的平板坯料制成开口空心件
的一种工艺方法。拉伸所用的模具一般由凸模、凹模和压边圈等构成。在拉伸开
始时,平板扭料同时受凸模压力和压边圈压力作用,其凸模的压力要比压边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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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大得多。坯料受凸模向下的压力作用,随凸模进入凹模,最后使得坯料被拉
伸成开口的筒形件。
3、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区域性特征
(1)周期性
本行业的下游行业是液晶电视行业,后者周期性与宏观经济发展、国民收入
水平、消费升级以及相关产业政策及技术的更新换代密切相关,随着产业链价值
传导,本行业的周期性基本与宏观经济周期一致。
(2)区域性
作为液晶电视产业链的中间环节,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需要与下游客户及
时、高效沟通整机产品设计、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设计,并具有快速、批量交付
等能力,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的下游客户一般要求贴近式服务,因此,精密金属
结构件企业通常与液晶电视企业保持经济运输半径。
不同区域消费者对液晶电视消费需求以及液晶电视产业发展状况的不同,导
致了各地区对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的需求量存在差异。从下游客户看,主要
液晶电视厂商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等区域,与之相匹配,精密金属
结构件企业分布也具有比较明显的区域化特征。
(3)季节性
精密金属结构件行业的季节性主要基于液晶电视行业的淡旺季,整体看来,
液晶电视行业下半年的销售规模高于上半年,受此影响,本行业的下半年销售也
好于上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的销售占比高于其他季度。
(五)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
1、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行业涉及到机械、电气、自动化、材料等专业,属
于技术交叉融合性高的行业,本行业涉及的主要上游、下游行业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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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产业链上看,上游行业直接为本行业提供原材料,因专业分工细致,技术
发展成熟,本行业所需要的材料易得、易购,不会形成供给制约。作为液晶电视
产品的重要零部件,本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液晶电视行业,其行业发展状况直
接影响本行业的发展情况。
2、上游行业发展对本行业的影响
精密金属结构件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镀锌板、铝型材等,电镀锌板、铝型材
的基础材料为钢材、铝材等,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是本行业的主要上游行业。
钢材、铝材等均属于常规原材料,国内生产厂商众多,产品供应充足,上游
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价格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取决于全球市场大宗
商品供应、原材料企业产能及开工情况,铁矿石、有色金属矿石影响钢材、铝材
等各类原材料的价格,进而影响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的制造成本。
作为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镀锌板的国内产量保持稳
步增长,可满足精密金属结构件行业需求,2017 年国内镀锌板销售量达到
2,154.72 万吨。2015 年,镀锌板价格整体处于下行通道,2016 年初镀锌板市场
价格降到最低后回升,四季度价格达到一年内的高点,2017 年镀锌板行业均价
较上年进一步提高,2018 年上半年,镀锌板市场价格环比有所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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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06 年以来,1mm 国内镀锌板价格趋势及每年镀锌板销售量
资料来源:同花顺金融数据终端
国内铝材价格在 2015 年整体处于下行通道,2016 年一季度铝材价格阶段性
探底后,价格出现上涨,四季度达到当年最高,2017 年铝材行业均价较上年进
一步提高,2018 年以来,铝材价格有所回落,2018 年上半年平均价格较 2017 年
下半年有所降低;国内铝材供应充足,能够满足精密金属结构件行业需求。
图片:2006 年以来,A00 铝价格趋势及每年铝合金生产量
资料来源:同花顺金融数据终端
3、下游行业发展对本行业的影响
发行人的主要下游行业为液晶电视行业。近年来液晶电视行业技术发展迅
速,4K 显示、曲面屏、量子点显示、3D 等技术应用逐步推广,液晶电视行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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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观的总体规模基础上保持良好的技术升级、产品更新换代态势,并对精密金属
结构件产品形成稳定的需求。
(1)下游液晶电视行业竞争激烈
国内液晶电视行业的竞争格局一直较为稳定。韩国、日本品牌在高端电视领
域具有一定优势,但整体看来,国内一线电视品牌占据市场的主要份额。随着液
晶电视消费电子的特性越来越明显,行业内诞生了互联网电视品牌。2016 年互
联网电视销量占比达到 18.90%,同比上升 8.0 个百分点。新型企业的加入将使原
本已经充分竞争的国内液晶电视行业竞争愈加激烈。
(2)大尺寸、曲面、超薄液晶电视的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
液晶面板是影响液晶电视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国内高世代面板生产线
陆续投产,液晶面板也向大尺寸演变。根据奥维云网的数据,2017 年上半年国
内液晶电视市场 55 英寸液晶电视的市场份额为 28.8%,较去年同期提升 7.0 个百
分点;42/43 英寸液晶电视市场份额为 12.6%,较去年同期下降 3.0 个百分点。2017
年全年度 65 英寸及以上尺寸的液晶电视市场份额为 7.10%,较 2016 年度提高 2.5
个百分点。国内液晶电视市场大屏化趋势明显。
根据中怡康3的数据,截至 2018 年第 15 周(2018 年 4 月第 2 周),国内线
下市场 55 英寸液晶电视零售量渗透率已经达到 33.40%;65 英寸液晶电视零售量
渗透率已经达到 13.10%。2016 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线下零售市场不同尺寸液晶电
视销售量渗透率如下:
3
中怡康是从事家电领域市场研究的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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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32寸 43寸 55寸 65寸
35%
30%
25%
20%
15%
10%
5%
0%
数据来源:中怡康
2016 年、2017 年,国内曲面、超薄电视的市场渗透率也在提升。截至 2017
年第 39 周(2017 年 9 月第 3 周),国内线下市场超薄电视零售量渗透率达到
14.10%,同比提升 10.30 个百分点,曲面电视零售量渗透率达到 9.50%,同比提
升 1 个百分点。2018 年以来,曲面电视市场热度有所下降,渗透率较 2017 年稍
有下滑。
2016 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线下零售市场超薄电视、曲面电视销售量渗透率如
下:
20%
超薄电视 曲面电视
18%
16%
14%
12%
10%
8%
6%
4%
2%
0%
数据来源:中怡康
大尺寸、曲面、超薄液晶电视的推出,对配套零部件的生产工艺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尤其是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需满足更加精密、轻薄、特型、高强度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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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3)智能电视发展迅速
智能电视,是基于 Internet 应用技术,具备开放式操作系统与芯片,拥有开
放式应用平台,可实现双向人机交互功能,集影音、娱乐、数据等多种功能于一
体,以满足用户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的电视产品。智能电视配备有高速处理器和
一定的存储空间,用于应用程序的运行和存储;搭载智能操作系统,用户可自行
安装、运行和卸载软件,并可连接互联网;具备多种方式的交互式应用,如新的
人机交互方式、多屏互动、内容共享等。
智能电视以其对互联网应用的集成,使消费者获得更好的消费体验,进而渗
透率不断提升,更吸引了很多互联网企业介入,传统电视企业也持续发力智能电
视,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的客户类型得以扩展。
2013 年以来,智能电视渗透率如下:
数据来源:奥维云网
2018 年以来,智能电视渗透率进一步提高,根据奥维云网公布的月度彩电
市场数据报告,2018 年 5 月,智能电视渗透率为 91%。
由于智能电视要集成更复杂、精密的电子设备,其精密金属结构件的设计需
考虑相应零部件的挂载需求,结构也更为复杂,这对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产品设
计、生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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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支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将“数字电视产品”、“高效节
能家电开发与生产”列为鼓励类发展产业,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精密金属
结构件行业的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要》提出,适应消费加快升级,以消费环境改善释放消费潜力,以供给改善和创
新更好满足、创造消费需求,不断增强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作用。增强消费能力,
改善大众消费预期,挖掘农村消费潜力,着力扩大居民消费。以扩大服务消费为
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支持信息、绿色、时尚、品质等新型消费。液晶电视产
品为契合消费升级的现实需求,不断推出新产品,而精密金属结构件的开发是液
晶电视新品推出的重要保障之一。
(2)液晶电视行业升级换代加快
随着消费升级的不断推进,消费者体验成为家电产品销售的最主要考量因素
之一,消费者对液晶电视产品向高端化发展的需求随着显示技术、制造工艺的进
步而不断演进。本世纪液晶电视已经完全取代 CRT 电视;而液晶电视产品中,
大屏化产品迎合消费者对电视节目观看体验升级的需求,受益于内资品牌销售占
比提升,大屏幕彩电价格下降,出货量快速增加,市场份额向大屏幕彩电聚集;
超薄化、新型显示技术的应用也促进液晶电视产业持续推进产品的升级换代。新
型液晶电视往往结构更复杂、零配件加工难度更高。在电视机产业不断升级换代
的过程中,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通过产品研发和快速推向市场迎合下游需求,从
而不断创造新的市场空间。
(3)液晶电视产业外包市场快速发展
随着液晶电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行业分工不断细化,电视机整机厂商出于
降低成本、加快市场响应速度等考虑,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关乎消费者体验水平的
核心技术研发、品牌塑造及营销渠道建设等方面,电视机整机外包制造的比例不
断提升;同时,网络电视品牌对市场的介入更多采用整机代工生产的模式。
此外,国外品牌电视机企业不断加大在中国开展整机生产的规模,国内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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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业务量不断扩大,涌现出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整机代工企业。
电视机整机代工厂商对精密金属结构件更多的采用向专业化厂商采购的方
式,这大大促进了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的发展。
2、不利因素
(1)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不足
基于下游产品升级换代的需要,精密金属结构件对材料应用、模具技术、表
面处理工艺等新技术应用的依赖性不断增加,这对精密金属结构件供应商的新技
术开发能力提出了不小的挑战,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新
技术研发、先进模具技术和设备的引进,以及对先进检测仪器及设备的投入,而
国内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在此方面的投入尚显不足。
(2)高级复合型人才缺乏
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的设计、生产,不仅需要企业拥有高超的产品设计、
开发能力,还要有精良的模具设计、产品制造工艺,从而将设计师的设计思路转
化为工业化产品,并进行批量生产,通过工艺成熟、良品率高保证企业利润。这
要求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必须拥有大批既懂新产品设计开发又精通工业化生产
的复合型人才,而目前国内精密金属结构件行业高级复合型人才仍显缺乏。
(七)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格局
精密金属结构件业务随着液晶电视行业的发展而兴起,在国内市场发展初
期,台资结构件企业在市场上占据主流地位,内资结构件企业处于跟随角色;前
者如嘉彰股份有限公司、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近年来,随着内资结构件企
业研发投入的增加、核心技术人才水平的提高以及关键加工制造水平的提升而逐
步追赶,并涌现出包括发行人、胜利精密、东山精密在内的一批优秀企业。目前
看来,内资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在与台资企业的竞争中不断成长,甚至在某些方
面已处于领先地位,台资企业的部分市场份额被内资企业逐步抢占。
精密金属结构件行业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内资企业类型主要包括液晶电视
厂商下属或参股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专业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等,前者如 T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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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之惠州市升华工业有限公司、海信之下属精密金属结构件部门等,此类企业
更易获得所属整机厂商的业务倾斜,对单一客户的优势明显;专业精密金属结构
件企业如发行人等,则需要依靠新产品开发能力、规模生产优势、快速市场反应
能力、成熟的加工制造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应对市场竞争。
目前,专业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的市场分化持续加大。规模化的精密金属结
构件企业市场地位领先,具有与液晶电视厂商共同开发、设计新产品的能力,与
整机厂商具有互生共存的业务关系,这使规模企业与一般企业形成规模差距。随
着液晶电视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大屏幕、超薄电视等新品渗透率不断提升,以及
液晶电视行业本身竞争的深入,精密金属结构件的技术和制造难度更大,进一步
拉开了规模企业和一般企业的差距。
2、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进入整机厂商供应链的资质壁垒
精密金属结构件是液晶电视的基础部件,起到整机承重、固定、挂载、外观
美化等特定功能,稳定的产品质量、精确的尺寸规格、无瑕疵的外观处理对于整
机产品的快速流水线生产具有重要意义。要成为整机厂商尤其是主流电视机品牌
的精密金属结构件供应商,要通过严格的供应商资质认定。整机厂商对供应商的
技术水平、生产条件、供货能力、设备状况、质量体系、订单响应速度等多方面
进行综合调查,对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的生产流程、质量管理、工作环境等各个
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多次审查后方能通过资质认定。严格的供应商资质认定对拟
进入本行业的企业形成了较高的资质壁垒。
(2)生产规模壁垒
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作为资金、劳动力密集的产业,不但需要大规模投资精
密金属冲压设备、CNC 设备等,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购置精密模具制造设备。
电视整机厂商销售规模大、产品型号繁多、新产品定型后交机时间紧迫,这要求
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具备较强的模具开制能力,并具有相匹配的生产能力,可以
快速响应客户订单需求,实现规模化生产。
(3)研发与技术壁垒
目前电视机行业发展迅速,新技术大量应用,消费者对产品美观的要求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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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高,相应的产品推陈出新的速度不断加快,作为电视机产品的重要零部件,精
密金属结构件企业需要跟上整机厂商的新品研发节奏。近年来,精密金属结构件
企业开始更多地参与整机厂商新产品研发,在此过程中,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需
紧盯国际电视机领域消费潮流,适应产品功能与造型的变化趋势,提前储备新品
开发技术,按时完成整机厂商的设计要求,并应用于工业化生产。电视整机厂商
对供应商在较短周期内开发出符合其外观、精度、质量等各项要求的精密金属结
构件,并能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的能力要求极高,这对企业的研发设计能力提出了
高要求。
此外,领先的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通常拥有模具设计、生产部门。模具生产
涉及工艺设计、机械加工、材料科学、CAD/CAE/CAM 一体化等多学科多领域
技术,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模具产品的生产特点为单件生产,个性化需求明显,
对设计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技术能力要求较高,对生产装备的先进性和精度要求较
高且技术更新换代快,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
(4)良品率壁垒
伴随着液晶电视整机的轻薄化、大屏化、智能化,精密金属结构件尤其是精
密金属冲压结构件的制作工艺日趋复杂,发挥挂载功能的卡槽、螺钉位置等的冲
压技术要求日益精密,加工难度的加大带来质量控制难度的提高。深耕行业多年
的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相较于新进入者在良品率方面拥有一定优势,从而在产品
成本方面可进行更好的控制。
3、市场供求变动及主要原因
发行人主要产品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主要应用于电视机行业,电视机的产量
变动直接决定了本行业市场需求量。
2015 年-2017 年,国内彩色电视机生产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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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台
年份 彩色电视机生产量 增长率
2015 年 14,475.73 2.45%
2016 年 15,769.64 8.94%
2017 年 15,932.60 1.03%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基于电视机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在整机应用上的唯一性
(二者具有替代性),可以推算出 2017 年国内电视机产业对精密金属冲压背板、
精密金属冲压后壳的年需求量合计约为 1.59 亿台左右。
由于电视机行业属于相对比较成熟的产业,近年来,电视机年产量处于相对
稳定并保持增长的状态,故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的总体需求量也稳中有增;
从技术发展路径来看,目前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的生产工艺更趋复杂,加工
难度不断提升,优势企业的业绩增长一方面来自整体市场的扩展,另一方面来自
于挤占中小型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的市场份额。
4、行业利润波动及主要原因
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行业作为电视机行业的重要配套产业,利润率受到
原材料价格走势、下游产品市场需求和行业竞争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近年来,
随着液晶电视大屏化、超薄化、曲面化等新产品的陆续推出,互联网电视品牌的
推广,客户对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的加工难度、技术质量、生产及按时交货的要
求都日趋提高。大尺寸、超薄、曲面电视所需的精密金属结构件通常价格更高,
毛利也较高。
四、发行人的竞争地位及优劣势分析
(一)发行人市场占有率及竞争对手情况
1、市场占有率及近三年变动趋势
发行人主要产品中占比最高的是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用
发行人 2015-2017 年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的销售量与国家统计
局公布的同期全国彩色电视机生产量数据相除,可以计算出 2015-2017 年发行人
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产品市场占有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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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的市场占有率持续
提升,主要覆盖客户包括海信、康佳、创维、TCL、夏普、海尔等一线品牌电视,
并在主要客户采购体系中占据了一定地位,合作关系相对稳定。
2015 年,发行人对主要客户之海信、TCL 分别实现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
密金属冲压后壳销售量 446.04 万套、140.30 万套,分别占客户电视机当年总出
货量的 34.85%、10.71%4;2016 年,发行人对海信、TCL 分别实现精密金属冲
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销售量 492.43 万套、384.14 万套,分别占客户电视
机当年总出货量的 37.02%、29.10%,发行人在重要客户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采
购量中的占比有所提升。
2、主要竞争对手的简况
目前,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
(1)惠州市升华工业有限公司
惠州市升华工业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成立于 1998 年,注册资本
5,036.00 万元,系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生产各式电路板、数字
高频头等精密电子金属制品、电子配件、LED 显示板、仪用接插件及其配套的
塑胶制品制造,精密金属结构件是其重要产品之一。
(2)安徽佳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4
海信、TCL2015 年、2016 年出货量数据来自于 Wits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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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佳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成立于 2014 年,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控股股东为深圳康佳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
产和销售精密金属件,金属配件及金属模具,组装金属产品,精密金属结构件是
其重要产品之一。
(3)东莞市豪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豪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成立于 1998 年,注册资
本 2153.0256 万元,主要研发、生产、销售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木制品、汽车
配件、电子产品等。
(4)东莞特鼎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东莞特鼎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成立于 2011 年,注册资本 2,565.60
万元,主要生产和销售五金电子制品及其零配件,精密金属结构件是其重要产品
之一。
(5)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该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
涵盖精密金属制造和精密电子制造两个领域,其中精密金属制造业务包括精密钣
金和精密铸造产品以及一体化的产品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移动通信、汽车等行
业;精密电子制造业务包括 LED 器件及小间距模组、触控模组、液晶显示模组
等,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等行业。
(6)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该公司业务多元化发
展,其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传统制造、智能制造和新能源三大业务。其中传统制
造业务包括三个子业务:精密结构模组、盖板玻璃和渠道服务,前两个子业务的
产品包括金属结构模组、塑胶结构模组、盖板玻璃、减反射镀膜等,广泛运用于
TV、NB、手机、手环、AR/VR、车载视窗等智能终端上。
(7)江苏凡润电子有限公司
江苏凡润电子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成立于 2002 年,注册资本
45,200.00 万元,精密金属结构件是其重要产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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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嘉彰股份有限公司
嘉彰股份有限公司为台资企业,成立于 1985 年,从事精密金属结构件业务
多年,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子公司包括嘉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宁波嘉彰电子
五金有限公司、嘉诠精密五金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南京嘉展精密五金有限公
司、苏州嘉典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东莞泉睿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等。
(9)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台资企业,成立于 2000 年 6 月 9 日,专注于发展
光电、通讯等金属冲压结构零组件,以及相关模具的设计与开发,在中国大陆地
区的子公司包括苏州州巧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州巧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等。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1)规模优势
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行业作为资本、人力相对密集的行业,固定资产投
入规模大,生产线占地面积广,企业只有保持一定的规模优势,才能降低单位产
品固定成本。发行人作为国内领先的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在精密金属冲压结构
件领域具有规模优势,截至 2017 年 12 月,发行人拥有 15 条精密金属冲压背板、
精密金属冲压后壳冲压生产线,拥有年产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
1,841.67 万件(套)的生产能力,拥有 1000 吨冲压机床 3 台,600 吨冲压机床 6
台,500 吨冲压机床 10 台,另有其它吨位冲压机床上百台,最大可以生产 85 英
寸的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产品。
在十余年的业务经验中,发行人积累了丰富的冲压工作经验,并持续优化生
产线布设,提高自动化水平,继而提升作业效率。发行人成熟的冲压生产线可在
子公司之间快速复制,不断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基于规模化优势,发行人对电镀锌板、铝型材等主材的采购规模大,与主要
供应商之间拥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发行人电镀锌板主要来自于宝钢,其电镀
锌板的品质佳、供应充足。发行人是宝钢黑电用电镀锌板单一最大客户,2016
年 12 月获得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最佳战略合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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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户优势
精密金属结构件行业的下游客户主要是电视机整机企业,发行人主要客户包
括海信、TCL、康佳、鸿海精密(夏普)、创维、长虹、海尔、高创(苏州)电
子有限公司、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中
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电视机生产企业;发行人电子元器件业务的主要
客户包括海信、欧司朗等国内外知名公司。发行人主要客户中,鸿海精密为世界
500 强企业,海信、康佳、TCL、海尔、长虹、创维、京东方(其子公司高创(苏
州)为发行人客户)等为国内 500 强企业。上述客户一般对供应商实施严格的准
入制度。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基本保持稳定,在国内一线电视机品牌供应链体
系中占有相对稳固的地位。发行人获得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2015 年度战
略伙伴奖,2017 年 3 月被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评为战略供应商;2018 年
4 月被 TCL 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评为 2017 年度优秀供应商。
通常下游客户在新品开发过程中,需要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介入其新产品开
发,部分中等规模客户甚至将整机产品的部分外形开发工作等外包给精密金属结
构件企业,以实现一体化研发。发行人凭借过硬的业务实力,深入参与客户新产
品开发,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身对下游行业发展潮流的把
握,形成良性循环。受益于此,发行人是国内较早推出曲面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的专业化厂商,此外发行人在超薄化、大尺寸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上也具有一定
的先行优势。
发行人具有成熟的生产体系,从产品开发、模具开制到工业化生产,形成了
一条快速反应、高效运行的作业链,对客户订单响应速度快,客户粘性强。
(3)技术优势
发行人设立有专门的技术工程中心、模具中心模具设计部、整机事业部设计
中心等完整的研发体系。发行人技术工程中心在新产品开发方面服务于客户,在
客户提出新产品开发需求后,快速响应,实施新产品结构设计、生产工艺设计;
模具中心模具设计部培养了一支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整机事业部设计中心核心
开发团队拥有丰富的电视机整机结构研发经验,新产品开发效果良好。发行人精
密金属结构件新产品开发、试制、快速量产能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例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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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面金属背板、曲面金属后壳方面,发行人是国内较早实现开发、量产的企业之
一,目前是国内领先的曲面产品生产企业。
2016 年下半年发行人开始研发不锈钢金属面框外观件,并于 2017 年向海信、
TCL、鸿海精密等客户实现不锈钢金属面框外观件销售 100.70 万套,销售金额
8,293.66 万元,于 2018 年 1-6 月实现不锈钢金属面框外观件销售 32.84 万套,销
售金额 3,238.59 万元。不锈钢金属面框采取激光切割、CNC 加工、激光点焊、
拉丝等生产工艺,生产难度相对较大,是一种较高端的外观件产品,具有超薄、
外观简洁大方、强度高且不易变形、金属感强等特点,主要应用在一些高端电视
机品种中。发行人是市场上较早投入量产此类产品的电视机外观件厂商之一。
另外发行人还开发了以彩涂板、覆膜板、拉丝板、钢塑板、铝塑板等为材料
的背板和后壳的新型电视机结构件产品,丰富了发行人精密金属结构件的产品品
种,更好地满足了客户产品创新的需求。发行人于 2018 年还新开发了可移动商
用显示终端结构件,可应用于文教、办公、场馆展览等商用领域,结构件所挂载
的显示部件在传统显示功能的基础上,可实现人机交互功能,通过触摸屏及无线
信号传输完成电子文档保存、资料传送、展板信息打印等办公、商用功能,进一
步延伸了公司产品链。
(4)模具设计、开制能力优势
精密金属结构件新产品的开发离不开配套模具设计、开制能力的匹配,只有
具有高水平、高难度、复合型模具开制能力的企业才能快速适应市场需求,推出
适销对路的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发行人模具开发部门拥有数十人的专业开发团
队,业务经验丰富。通过深入介入客户新品开发,为客户新品开发工作提出结构
件工业化生产实现难易程度的建议;在客户新产品定型后,快速为其提供模具设
计、开制,并实现新产品的量产,缩短客户产品上市时间。发行人凭借优异的模
具开制能力,与客户共同开发了大量新产品,并在发行人生产车间进行量产,如
无螺钉无边框粘结金属背板、无螺钉无边框卡扣卡合式金属背板、背板前框一体
机等。
目前,发行人形成了成熟的模具生产工艺,模具部门可以实现绝大多数精密
金属结构件新产品模具的设计开制工作,发行人模具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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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模具生产全流程中,发行人在设计、精加工、装配、检验等方面拥有较强
的技术积累,尤其在钣金模具开制方面优势明显,十余年的产品生产经验验证,
发行人主导设计、开制的模具与发行人生产线的匹配程度更好、产品生产效率更
高。
(5)产品优势
1)发行人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产品的主要材料采用的是宝钢生产的黑电用
电镀锌板,其产品质量高于一般热镀锌板及其他电镀锌板,这一定程度上保证了
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的质量。
2)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尤其是日趋精密、复杂的超大、超薄、异型金属冲
压结构件产品,设计精度、产品制作难度都在不断提高,其产品质量、良品率日
益成为决定企业竞争力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在质量控制上,发行人始终坚持执行到位。发行人配置有先进的检测设备,
严格践行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车间品控人员上百人。发行人根据多年
的生产经验,将生产流程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每步重要操作工序都安排同步检测,
保证每步生产的质量合格,以免微小误差递延为大的品质问题,也保证质量问题
的可追溯,并在冲压等环节实施断点检测,有效追溯问题产品源头,确保问题产
品不进入下一生产环节。产品入库前严格履行 MIL-STD-105E 抽样检验标准,及
时发现问题产品。
3)此外,发行人设立有专门的整机事业部,有专业整机套件产品设计人员,
可参与客户整机套件产品开发工作,通常是客户提供整机设计整体方案,发行人
在此基础上与客户共同优化结构件产品设计方案,并充分利用供应链优势和结构
件整机套件产品整合能力,为客户生产、采购、整合包括精密金属冲压后壳、精
密金属面框、散热片、加强板、小塑料后壳、底座及其他附属散件在内的整机套
件产品,简化客户采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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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发行人 LETTALL 及图牌 LED 液晶显示器模组产品被江苏省
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授予江苏名牌产品称号。
2016 年 12 月,发行人使用在普通金属合金、金属片和金属板商品(服务)
上的 LETTALL 商标(注册证号为 12733073)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江
苏省著名商标。
2、竞争劣势
(1)资金筹集渠道单一
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作为资金、劳动力密集的产业,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
其对生产厂商资金实力、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断提升。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行
业在技术研发、业务扩张、产业链整合等方面都需要雄厚的资本作支撑,目前,
发行人主要依靠自有资金积累、银行贷款筹集发展资金,资金筹集渠道较为单一,
发行人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本实力。
(2)下游应用过于集中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精密金属结构件主要应用于液晶电视行业,发行
人的主要客户大多集中在国内一线电视品牌企业,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均在
70%以上。液晶电视消费的增长主要来自于消费升级、电视机的更新换代、商业
领域应用及出口市场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液晶电视向大尺寸、高清晰度、超薄、
智能化等方向的发展,加快了消费升级的进程,也拉高了液晶电视的市场需求。
未来如果液晶电视市场增速放缓或者电视机更新换代速度放慢,则会造成精密金
属结构件等液晶电视配件需求量增速下降,并直接影响发行人的业绩。
(3)用工及劳动管理难度较大
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具有劳动密集特点。作为规模较大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生
产企业,发行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大批一线作业工人,尤其是车间普工;
同时发行人的生产具有季节性的不均衡,在订单集中期所需一线生产普工量会增
加。发行人主要生产基地位于长三角、青岛、东莞等制造业发达、用工需求量大
的地区,用工荒时有发生。发行人为应对生产出现的临时性、紧急性用工需求,
报告期内和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以对发行人用工进行补充,并于
2016 年开始启动了劳务外包业务模式,但随着发行人规模的扩大,发行人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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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需求矛盾仍然存在,不排除发行人在特定时间存在用工的季节性缺口。同时,
由于发行人车间普工流动性较高,对发行人人员招聘、用工管理等都带来一定难
度,普工招聘、用工管理不当可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经营情况
(一)业务模式
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业务的下游客户通常执行合格供应商准入制度,液
晶电视结构件企业需通过液晶电视整机厂商的合格供应商审核,签订合作框架协
议。发行人是知名品牌如海信、创维、TCL、康佳、海尔、夏普等的合格供应商。
电视整机厂商对发行人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的采购多数采取招投标模式,同时存
在部分双方直接议价合作模式。发行人销售部门广泛、积极参与下游客户的招投
标体系。一旦中标后,双方对供货种类、产品责任、质量要求、交货方式、付款
方式等达成原则性共识,客户根据生产计划以订单方式向发行人发出采购计划,
发行人按照订单排产并发出货物。国内一线电视厂商在招投标前,通常邀请领先
的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参与其新产品开发过程,结构件企业设计部门对客户新品
设计在生产工艺上的实现难易程度具有一定的参考建议权。发行人通常会参与客
户新产品的开发、研制过程,为客户整机产品结构件工业化生产的可行性提供技
术支持,继而稳固在客户采购体系中的地位。
发行人一般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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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电子元器件业务的下游行业包括电视机、照明、工业控制等领域,目
前,发行人电子元器件由全资子公司宜兴奕铭生产。发行人电子元器件业务的销
售采用直接推广、获取老客户持续订单等方式,由宜兴奕铭技术部、销售部共同
开发客户,按客户所提方案制作样品,客户对样品及公司资质进行认定和考察,
认定合格后,即可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客户基于产品需求与公司签署合
作协议及质量协议,并下达订单;此外,电子元器件业务也存在部分投标业务模
式。产品质量和稳定的供货能力决定电子元器件的销售能力,发行人维护了一批
稳定的电子元器件核心客户,如海信、康佳、夏普、欧司朗、霍尼韦尔传感控制
(中国)有限公司等。
电子元器件一般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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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模式
发行人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的销售采用直销模式,与下游
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并按客户供货计划安排交货。销售
区域方面,发行人主要以境内销售为主。
2、采购模式
发行人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对于精密金属结构件业务,在
中标整机客户订单后,根据客户提供的生产计划或生产预测表进行原材料适量备
货,由采购部门负责供应商的开发、评估、采购合同签订及采购订单管理等。
对于元器件业务,公司与客户签署合作协议、质量协议后会根据客户生产安
排、订单等适量备货,宜兴奕铭组织并实施采购计划。
发行人对主要供应商实行合格供应商名录管理,根据供应商产品质量、价格、
交期、配合度等综合考量,按期更新相应名录,确保名录中供应商匹配发行人采
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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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模式
发行人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发行人在业务中标后或与其他客户签订业
务合同后,由各事业部生产部门根据客户订单排出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销售收入
(1)按产品类别的划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类别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精密金
属结构 61,524.87 87.84% 150,115.42 90.93% 124,403.54 90.64% 82,763.41 88.25%
件
电子元
器件产 6,338.93 9.05% 10,908.75 6.61% 10,156.86 7.40% 9,394.24 10.02%
品
其他 2,177.57 3.11% 4,061.54 2.46% 2,683.96 1.96% 1,615.06 1.72%
合计 70,041.37 100.00% 165,085.71 100.00% 137,244.36 100.00% 93,772.71 100.00%
注:上表中精密金属结构件包括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底座及与精密金属结构件配套的模具
产品,具体收入明细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
析”之“(二)营业收入分析”之“2、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的结构
及变动分析”之“(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精密金属结构件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最高,其中又以精密金属
冲压结构件为最重要产品类别。
(2)按产品的销售地区分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 东 地
40,589.05 57.95% 100,744.60 61.03% 80,518.13 58.67% 59,986.63 63.97%
区
华 南 地
24,906.80 35.56% 54,846.23 33.22% 51,678.73 37.65% 30,556.71 32.59%
区
国 内 其
1,819.17 2.60% 5,320.74 3.22% 3,493.43 2.55% 2,266.58 2.42%
他地区
境外 2,726.34 3.89% 4,174.14 2.53% 1,554.07 1.13% 962.79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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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总计 70,041.37 100.00% 165,085.71 100.00% 137,244.36 100.00% 93,772.71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国内销售为主;销售区域主要集中于华东、华南地区,
这与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区位分布相匹配,如海信、海尔、鸿海精密等主要分布于
华东地区,TCL、创维、康佳等主要分布于华南地区。
(3)按销售的季节性分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季度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一季度 32,242.23 - 30,276.66 18.34% 33,057.01 24.09% 17,634.97 18.81%
第二季度 37,799.14 - 36,159.83 21.90% 27,992.16 20.40% 19,268.31 20.55%
第三季度 - - 34,563.01 20.94% 31,231.16 22.76% 22,815.45 24.33%
第四季度 - - 64,086.21 38.82% 44,964.03 32.76% 34,053.98 36.32%
合计 70,041.37 - 165,085.71 100.00% 137,244.37 100.00% 93,772.71 100.00%
发行人下游产品液晶电视的销售量随年度内传统节日的促销、电商渠道促销
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通常,上半年为发行人的销售淡季,而下半年
相对来说销售较旺,四季度的销售收入较其他季度高。
(4)发行人营业收入按不同产品的内外销分布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销售 产品
区域 类型 收入金 收入金
占比 收入金额 占比 收入金额 占比 占比
额 额
精密金
属冲压 53,572.72 75.95% 130,055.23 77.87% 109,201.55 78.90% 73,243.48 76.94%
结构件
底座 3,643.76 5.16% 8,131.30 4.87% 9,796.41 7.08% 5,261.65 5.53%
电子元
内销 5,830.65 8.26% 10,370.06 6.21% 9,953.01 7.19% 9,375.49 9.85%
器件
模具 2,090.32 2.96% 8,293.43 4.97% 4,055.36 2.93% 3,314.24 3.48%
其他 2,653.15 3.76% 5,936.61 3.56% 3,845.92 2.78% 3,043.33 3.20%
小计 67,790.60 96.09% 162,786.63 97.48% 136,852.25 98.88% 94,238.19 98.99%
精密金 2,218.07 3.14% 3,635.46 2.18% 1,350.22 0.98% 944.04 0.99%
外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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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销售 产品
区域 类型 收入金 收入金
占比 收入金额 占比 收入金额 占比 占比
额 额
属冲压
结构件
电子元
508.27 0.72% 538.68 0.32% 203.85 0.15% 18.75 0.02%
器件
其他 35.13 0.05% 37.32 0.02%
小计 2,761.47 3.91% 4,211.46 2.52% 1,554.07 1.12% 962.79 1.01%
精密金
属冲压 55,790.79 79.09% 133,690.69 80.05% 110,551.77 79.87% 74,187.52 77.93%
结构件
底座 3,643.76 5.16% 8,131.30 4.87% 9,796.41 7.08% 5,261.65 5.53%
电子元
合计 6,338.93 8.98% 10,908.74 6.53% 10,156.86 7.34% 9,394.24 9.87%
器件
模具 2,090.32 2.96% 8,293.43 4.97% 4,055.36 2.93% 3,314.24 3.48%
其他 2,688.28 3.81% 5,973.93 3.58% 3,845.92 2.78% 3,043.33 3.20%
合计 70,552.07 100.00% 166,998.09 100.00% 138,406.32 100.00% 95,200.98 100.00%
2、主要产品的产能、销量及产销率
发行人的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及电子元器件的产品品种繁多,根据不同
的类型、型号可分为上千种,同时因为是定制化产品,产品的价格、出货量并不
均匀,而发行人的冲压设备是通用的,因此很难统计各类型产品的具体产能、价
格。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为发行人核心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
在销售收入中的占比远高于其他结构件产品,且两者产品结构、应用用途、生产
工艺接近,此处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以核心产品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
压后壳为例说明发行人精密金属结构件的产能、产销率及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品类
产能 产量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产能利用率
万件(套) 万件(套) 万件(套) 万件(套)
精密金属冲压背
板、精密金属冲压 953.33 709.68 74.44% 1,841.67 1,813.82 98.49%
后壳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品类
产能 产量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产能利用率
万件(套) 万件(套) 万件(套) 万件(套)
精密金属冲压背
板、精密金属冲压 1,612.00 1,687.10 104.66% 1,493.70 1,269.58 85.00%
后壳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2016 年、2017 年,发行人精密金属冲压背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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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金属冲压后壳产能利用率较 2015 年有所提升,2016 年、2017 年,发行人产
能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因发行人业务具有一定季节性,下半年业务量高于上半
年,因而 2018 年上半年产能利用率低于上年全年。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及电子元器件的
产销率情况如下: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品类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产销率
万件(套) 万件(套) 万件(套) 万件(套)
精密金属冲压背
板、精密金属冲 709.68 729.82 102.84% 1,813.82 1,779.04 98.08%
压后壳
电子元器件 3,714.26 3,705.49 99.76% 6,246.89 6,073.46 97.22%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品类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产销率
万件(套) 万件(套) 万件(套) 万件(套)
精密金属冲压背
板、精密金属冲 1,687.10 1,651.15 97.87% 1,269.58 1,168.93 92.07%
压后壳
电子元器件 5,018.36 4,859.97 96.84% 3,442.16 3,589.24 104.27%
报告期内,发行人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及电子元器件的产
销率都在 90%以上。
3、主要产品售价变动
对于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尺寸越大,形状越复杂、用料越多,对生产设备
要求也越高,工艺要求及生产组织难度也越大,对应的产品售价较高;但对于同
型号产品,随着生产工艺不断成熟,生产效率提升,同型号产品售价有走低的趋
势。报告期内,基于液晶电视产品大屏化的发展趋势,发行人大尺寸精密金属结
构件产品占比稳步提升,50 英寸(含)及以下的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销售额占
同类产品的比例由 2015 年的 47.31%下降为 2018 年 1-6 月的 25.06%;50 英寸至
60 英寸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销售额占同类产品的比例由 2015 年的 27.74%上升为
2018 年 1-6 月的 41.85%,60 英寸(含)及以上的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销售额占
同类产品的比例由 2015 年的 24.95%上升为 2018 年 1-6 月的 33.09%。报告期内,
发行人大尺寸产品占比持续提升,产品结构的变化促使发行人产品加权平均单价
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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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精密金属结构件核心产品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
压后壳售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5 年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品类 度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注1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69.54 6.54% 65.27 10.18% 59.24 11.61% 53.08
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
68.88 6.51% 64.67 6.64% 60.64 11.76% 54.26
密金属冲压后壳 2
注
注 1:发行人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产品主要包括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精
密金属面框等,此处价格为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精密金属面框的平均价
格;
注 2:发行人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为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最主要产品,2017
年销售量占比达到 85%以上,为反映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化,特列示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
金属冲压后壳销售单价。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子元器件产品主要用于下游液晶电视、照明、工业控制
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电视机生产企业海信、康佳,照明企业欧司朗,工业控制
企业霍尼韦尔等。按产品种类分,发行人电子元器件产品主要包括电子变压器、
滤波器、电感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子元器件主要产品电子变压器、滤波器、电感单价变动
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5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品类 年度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电子变压器 3.28 -4.93% 3.45 -11.76% 3.91 -3.93% 4.07
滤波器 1.20 -1.64% 1.22 -10.29% 1.36 -31.66% 1.99
电感 1.16 -4.13% 1.21 -12.32% 1.38 8.66% 1.27
由于技术进步,电子元器件有逐步小型化的趋势,另外受市场因素影响,发
行人电子元器件产品在报告期内销售单价整体出现下降。2016 年,发行人电视
机用 PFC 电感(谐波滤波电感)销售增加,PFC 电感多用于大功率产品,单价
较高;此外,当年发行人较上年销售更多 LED 照明用电感产品,LED 照明用电
感单价高于普通灯具电感,上述因素导致发行人 2016 年电感单价较上年有所提
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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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销售客户
(1) 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占营业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产品 销售收入
的比重(%)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底
1 27,132.13 38.46
公司 座、电子元器件、模具
2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模具 9,429.92 13.37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电子
3 7,518.97 10.66
公司 元器件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底
4 5,969.19 8.46
司 座、模具
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
5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模具 3,398.02 4.82
司
合计 53,448.23 75.77
2017 年度
占营业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产品 销售收入
的比重(%)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底
1 53,214.66 31.87
公司 座、电子元器件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
2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29,620.33 17.74
公司 1
注
3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模具 18,661.99 11.17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
4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模具 17,277.35 10.35
司
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模具 10,843.10 6.49
合计 129,617.43 77.62
2016 年度
占营业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产品 销售收入
的比重(%)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底
1 50,111.93 36.21
公司 座、电子元器件
2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模具 26,916.62 19.45
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14,306.06 10.34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
4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底座 10,797.01 7.80
司
5 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9,165.27 6.62
合计 111,296.89 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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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占营业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产品 销售收入
的比重(%)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底
1 36,509.12 38.35
公司 座、电子元器件
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13,757.23 14.45
3 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10,692.60 11.23
4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10,173.02 10.69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
5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3,722.86 3.91
司
合计 74,854.83 78.63
注:上述销售收入的统计均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口径进行统计;其中鸿海精密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6 年收购日本夏普后,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也成为其控制下的公司,并在
2017 年开始,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逐步开始对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内部生产
和管理体系的整合,故在 2017 年度将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全面纳入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的体系范围内。
公司前五名客户较为稳定,均是其所处行业内知名企业,且客户区域分布较
广,公司与其合作时间较长,不存在向单一客户销售收入超过当期营业收入 50%
的情形,不存在对单一客户过度依赖,从而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影响的情况。
(2)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交易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客户类型及销售情况如下:
1)2018 年 1-6 月
客户 单价(元/件、 收入金额
序号 集团名称 产品类型 数量
类型 个、套) (万元)
精密金属冲压
结构件 237.85 84.22 20,031.16
(万件/万套)
底座(万个) 86.96 39.65 3,447.51
制造
青岛海信电器股 电子元器件(万
1 型企 1,503.59 2.15 3,233.70
份有限公司 1
注
个)
业
模具(套) 19.00 220,226.32 418.43
其他 1.33
小计 27,132.13
制造 精密金属冲压
TCL 集团股份有
2 型企 结构件 113.92 77.86 8,869.55
限公司 2
注
业 (万件/万套)
模具(套) 11.00 509,433.58 5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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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单价(元/件、 收入金额
序号 集团名称 产品类型 数量
类型 个、套) (万元)
小计 9,429.92
精密金属冲压
结构件 40.36 186.14 7,512.46
制造 (万件/万套)
鸿海精密工业股
3 型企 电子元器件(万
份有限公司 3
注
业 2.62 2.49 6.51
个)
小计 7,518.97
精密金属冲压
结构件 166.37 33.12 5,510.58
(万件/万套)
制造 底座(万个) 37.69 3.68 138.74
高创(苏州)电子
4 型企
有限公司 4
注
业 模具(套) 8.00 394,796.90 315.84
其他 4.03
小计 5,969.19
精密金属冲压
结构件 44.22 74.55 3,296.81
制造
纬创资通(中山) (万件/万套)
5 注5 型企
有限公司 模具(套) 1.00 1,012,094.02 101.21
业
小计 3,398.02
精密金属冲压
结构件 24.27 124.02 3,009.79
(万件/万套)
制造 底座(万个) 0.03 77.70 2.55
康佳集团股份有
6 型企 电子元器件(万
限公司 6
注
业 193.61 1.41 272.14
个)
模具(套) 4.00 176,750.00 70.70
小计 3,355.19
精密金属冲压
结构件 36.71 60.04 2,204.13
制造
创维集团有限公 (万件/万套)
7 型企
司 7
注
业 模具(套) 2.00 720,000.00 144.00
小计 2,348.13
精密金属冲压
结构件 42.74 21.58 922.15
制造 (万件/万套)
四川长虹电器股
8 型企 电子元器件(万
份有限公司 8
注
业 839.71 1.12 941.00
个)
小计 1,863.15
9 冠捷显示科技(厦 制造 精密金属冲压 63.27 25.86 1,6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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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单价(元/件、 收入金额
序号 集团名称 产品类型 数量
类型 个、套) (万元)
结构件
(万件/万套)
注9 型企
门)有限公司 模具(套) 8.00 176,108.72 140.89
业
小计 1,777.24
海 尔 其他 1,724.89
青岛海尔零部件 集团
10
采购有限公司 10
注
采购 小计 1,724.89
平台
注 1:公司对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合并对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广东科
龙空调器有限公司、贵阳海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海信(广东)空
调有限公司、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海信(浙江)空调
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宽带多
媒体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青岛智动精工电子有限公司、广东海
信通信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企业销售后的金额。
注 2:公司对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合并对 TCL 海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企业销售后
的金额。
注 3:公司对鸿海精密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合并对鸿海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夏普电
子有限公司、富士康精密电子(烟台)有限公司、南京鸿富夏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无锡夏普
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夏普电子研发(南京)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企业销售后的金额。因
鸿海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收购日本夏普后,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也成为了该公司控
制下的公司,并在 2017 年开始,鸿海精密股份有限公司逐步开始对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
进行内部生产和管理体系的整合,故将南京夏普全面纳入鸿海精密的体系范围内。
注 4:对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合并对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北京京
东方茶谷电子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合
肥京东方显示光源有限公司、合肥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企业销售后的金
额。
注 5:公司对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合并对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纬
创资通(青岛)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企业销售后的金额。
注 6:公司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合并对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康佳电
子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康佳电子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企业销售后的金
额。
注 7:公司对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合并广州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维
-RGB 电子有限公司、南京创维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创维电子(内蒙古)有限公司等
同一控制下企业销售后的金额,下同。
注 8:公司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合并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广东
长虹电子有限公司、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企业
销售后的金额。
注 9:公司对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合并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
司、冠捷显示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企业销
售后的金额。
注 10:公司对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合并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青岛海达源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等同一控
制下企业销售后的金额。
2)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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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单价(元/ 收入金额
序号 集团名称 产品类型 数量
类型 件、个、套) (万元)
精密金属冲压
结构件(万件/ 568.07 69.36 39,403.58
万套)
底座(万个) 191.63 36.38 6,972.36
制造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 电子元器件(万
1 型企 2,825.54 2.15 6,066.77
有限公司 个)
业
模具(套) 15.00 240,913.57 361.37
其他 410.58
小计 53,214.66
精密金属冲压
结构件(万件/ 219.91 134.55 29,588.55
万套)
制造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 电子元器件(万
2 型企 3.37 2.29 7.71
有限公司 个)
业
其他 24.07
小计 29,620.33
精密金属冲压
结构件(万件/ 246.60 68.64 16,925.90
制造 万套)
TCL 集团股份有限
3 型企 模具(套) 25.00 691,763.89 1,729.41
公司
业
其他 6.68
小计 18,661.99
精密金属冲压
结构件(万件/ 473.16 30.58 14,471.03
万套)
制造 底座(万个) 89.73 7.95 713.36
高创(苏州)电子
4 型企
有限公司 模具(套) 32.00 616,021.63 1,971.27
业
其他 121.69
小计 17,277.35
精密金属冲压
结构件(万件/ 114.38 72.51 8,293.18
万套)
制造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 电子元器件(万
5 型企 227.97 1.38 313.90
公司 个)
业
模具(套) 26.00 860,006.85 2,236.02
小计 10,843.10
制造 精密金属冲压
纬创资通(中山)
6 型企 结构件(万件/ 121.59 76.12 9,255.76
有限公司
业 万套)
模具(套) 2.00 710,330.34 142.07
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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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单价(元/ 收入金额
序号 集团名称 产品类型 数量
类型 件、个、套) (万元)
小计 9,397.83
精密金属冲压
结构件(万件/ 78.77 55.34 4,359.10
制造
万套)
7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型企
业 模具(套) 2.00 972,500.00 194.50
小计 4,553.60
海尔 模具(套) 2.00 1,700,000.00 340.00
青岛海尔零部件采 集团
8 其他 3,402.39
购有限公司 采购
平台 小计 3,742.39
精密金属冲压
结构件(万件/ 79.82 38.10 3,041.31
制造 万套)
冠捷显示科技(厦
9 型企 模具(套) 8.00 584,026.24 467.22
门)有限公司
业
其他 15.03
小计 3,523.56
精密金属冲压
结构件(万件/ 35.65 61.22 2,182.35
制造 万套)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
10 型企 底座(万个) 33.89 7.84 265.67
有限公司
业
其他 4.04
小计 2,452.06
3)2016 年度
客户 收入金额
序号 集团名称 产品类型 数量 单价(元/件)
类型 (万元)
精 密金 属 冲压
结构件万件 505.39 67.51 34,118.11
(套)
底座(万个) 223.66 37.63 8,415.50
制 造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 电子元器件(万
1 型 企 2,729.27 2.44 6,667.92
有限公司 个)
业
模具(套) 15.00 303,933.33 455.90
其他 454.50
小计 50,111.93
制 造 精 密金 属 冲压
TCL 集团股份有限
2 型 企 结构件万件 403.60 63.05 25,445.69
公司
业 (套)
模具(套) 11.00 1,337,210.57 1,470.93
1-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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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收入金额
序号 集团名称 产品类型 数量 单价(元/件)
类型 (万元)
小计 26,916.62
精 密金 属 冲压
结构件万件 258.10 51.67 13,337.15
(套)
制 造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 电子元器件(万
3 型 企 67.18 1.49 100.02
公司 个)
业
模具(套) 11.00 789,896.42 868.89
小计 14,306.06
精 密金 属 冲压
结构件万件 290.29 33.01 9,581.10
制 造 (套)
高创(苏州)电子
4 型 企 底座(万个) 77.72 15.14 1,176.50
有限公司
业
模具(套) 2.00 197,029.91 39.41
小计 10,797.01
精 密金 属 冲压
结构件万件 84.54 106.00 8,960.98
(套)
底座(万个) 0.02 22.00 0.40
制 造
南京夏普电子有限 电子元器件(万
5 型 企 29.48 2.40 70.61
公司 1
注
个)
业
模具(套) 2.00 66.52 133.03
其他 0.25
小计 9,165.27
精 密金 属 冲压
结构件万件 77.77 69.47 5,403.21
制 造
冠捷显示科技(厦 (套)
6 型 企
门)有限公司 底座(万个) 4.88 15.41 75.14
业
小计 5,478.35
精 密金 属 冲压
结构件万件 38.88 85.18 3,311.44
制 造
(套)
7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型 企
业 模具(套) 4.00 297,965.60 119.18
小计 3,430.62
海 尔 模具(套) 7.00 507,142.86 355.00
集 团
青岛海尔零部件采 其他 2,363.99
8 内 采
购有限公司
购 平
小计 2,718.99
台
欧司朗(广州)照 制 造 电子元器件(万
9 1,359.33 1.45 1,968.59
明科技有限公司 型 企 个)
1-1-147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客户 收入金额
序号 集团名称 产品类型 数量 单价(元/件)
类型 (万元)
业 小计 1,968.59
精 密金 属 冲压
结构件万件 14.04 131.65 1,848.40
(套)
上海黑田贸易有限 贸 易 电子元器件(万
10 0.44 1.69 0.75
公司 公司 个)
模具(套) 1.00 769,230.77 76.92
小计 1,926.07
注 1:2015 年度-2016 年度各期公司对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合并对南京夏普电
子有限公司、无锡夏普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夏普电子研发(南京)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
企业销售后的金额,下同。
4)2015 年度
客户 单价(元/件、 收入金额
序号 集团名称 产品类型 数量
类型 个、套) (万元)
精密金属冲压结
483.72 51.25 24,790.18
构件万件(套)
底座(万个) 138.79 32.34 4,487.95
制 造
青岛海信电器 电子元器件(万
1 型 企 2,563.26 2.64 6,760.85
股份有限公司 个)
业
其他 470.14
小计 36,509.12
精密金属冲压结
293.72 44.47 13,062.02
构件万件(套)
底座(万个) 1.50 4.03 6.05
制 造
康佳集团股份 电子元器件(万
2 型 企 3.07 2.04 6.27
有限公司 个)
业
模具(套) 7.00 975,552.07 682.89
小计 13,757.23
精密金属冲压结
107.75 86.16 9,284.50
构件万件(套)
底座(万个) 0.00 63.92 0.16
制 造
南京夏普电子 电子元器件(万
3 型 企 144.91 5.22 755.91
有限公司 个)
业
模具(套) 9.00 724,479.18 652.03
小计 10,692.60
精密金属冲压结
158.58 58.77 9,320.15
制 造 构件万件(套)
TCL 集团股份
4 型 企 模具(套) 8.00 1,066,089.74 852.87
有限公司
业
小计 10,173.02
1-1-148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客户 单价(元/件、 收入金额
序号 集团名称 产品类型 数量
类型 个、套) (万元)
精密金属冲压结
63.81 48.64 3,103.84
构件万件(套)
制 造
高创(苏州)电 底座(万个) 25.65 19.63 503.52
5 型 企
子有限公司
业 模具(套) 5.00 231,000.00 115.50
小计 3,722.86
精密金属冲压结
41.55 76.44 3,176.27
构件万件(套)
冠捷显示科技 制 造
底座(万个) 13.53 14.80 200.23
6 (厦门)有限公 型 企
司 业 模具(套) 1.00 1,871,356.77 187.14
小计 3,563.64
精密金属冲压结
22.84 128.59 2,937.23
构件万件(套)
上海黑田贸易 贸 易
7 模具(套) 2.00 688,278.65 137.66
有限公司 公司
小计 3,074.89
精密金属冲压结
22.15 100.62 2,228.53
制 造 构件万件(套)
创维集团有限
8 型 企 模具(套) 3.00 1,209,333.33 362.80
公司
业
小计 2,591.33
海 尔 模具(套) 1.00 245,299.15 24.53
青岛海尔零部 集 团
9 件采购有限公 内 采 其他 1,501.05
司 购 平
小计 1,525.58
台
四川长虹电器 制 造 精密金属冲压结
37.90 38.63 1,464.09
10 股份有限公司
注
型 企 构件万件(套)
1
业 小计 1,464.09
注 1:公司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合并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广东
长虹电子有限公司、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企业
销售后的金额。
1-1-149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 与公司是否存
序号 客户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时间 在关联关系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39.53%;
青岛海信电
1997 年 4 130,848.12 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
1 器股份有限 山东青岛 主要从事电视机的生产和销售 否
月 17 日 万元 份有限公司 5.00%;
公司
社会公众股 55.47%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21.75%
康佳集团股 1980 年 10 240,794.54
2 广东深圳 中信证券经纪(香港)有限 主要业务有彩电业务、手机业务和白电业务 否
份有限公司 月1日 万元
公司 7.56%;
社会公众股 70.69%
湖北省长江合志汉翼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7.84%;
TCL 集团股 1982 年 3 1,354,964.85 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新型光电、
3 广东惠州 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否
份有限公司 月 11 日 万元 液晶显示器件等的生产和销售
6.50%;
李东生 4.72%;
社会公众股 80.94%
南京夏普电 日本国夏普株式会社
1996 年 3 10,058.00 万 84.09%; 主要从事数字电视机、液晶显示器、TFT-LCD
4 子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否
注1 月 29 日 美元 夏普(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模组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的生产和销售
15.91%
北京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 主要从事新型显示器(平板显示器)、可兼
高创(苏州)
1998 年 9 20,620.00 万 公司 69.06%; 容数字电视、液晶显示高档微型计算机、大
5 电子有限公 江苏苏州 否
月 30 日 美元 京东方视讯控股有限公司 屏幕液晶投影电视机等新型通讯电子产品的
司
30.94% 生产和销售
1-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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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 与公司是否存
序号 客户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时间 在关联关系
COWIN WORLDWIDE 主要从事多媒体控制板、家用游戏机、高频
纬创资通 CORPORATION 82.48%;
1998 年 3 23,400.00 万 头、降频头、电子专用设备、测试仪器、大
6 (中山)有 广东中山 英属维尔京群岛 AII 否
月 27 日 美元 中型电子计算机、小型及微型电子计算机的
限公司 HOLDING
生产和销售
CORPORATION 17.52%
海尔电器国际股份有限公
青岛海尔零
1999 年 5 司 90.00%;
7 部件采购有 100.00 万元 山东青岛 主要从事零部件、家用电器的采购与销售 否
月 25 日 青岛海尔国际贸易有限公
限公司
司 10.00%
冠捷显示科 从事电脑、TFT-LCD 平板显示屏、模具、新
2006 年 12 2,500.00 万
8 技(厦门) 福建厦门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 100% 型平板显示器件、数字电视机、通信终端设 否
月 26 日 美元
有限公司 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售后服务
资讯产业、通讯产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光
鸿海精密工 电产业、精密机械产业、汽车产业、与消费
1974 年 2 17,328,738.2 郭台铭 9.36%;
9 业股份有限 台湾新北 性电子产业有关之各种连接器、机壳、散热 否
月 20 日 6 万新台币 社会公众股 90.64%
公司 器、组装产品以及网络线路装配等产品之制
造、销售与服务。
四川长虹电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
1993 年 4 461,624.42 主要业务覆盖电视、冰箱、空调、IT、冰箱
10 器股份有限 四川绵阳 限公司 23.22%; 否
月8日 万元 压缩机等产品线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
公司 社会公众股 76.78%
创维半导体(深圳)有限公
从事高清晰度电视、高画质激光视盘、数字
创维集团有 2000 年 6 183,000.00 司 48.85%;
11 广东深圳 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等 否
限公司 月7日 万港元 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
的技术开发及生产销售
51.15%
欧司朗(广
州)照明科 1993 年 12 3,000.00 万 主要从事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变压器、整
12 广东广州 OSRAM GmbH 100% 否
技有限公司 月2日 港元 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照明灯具制造
注2
1-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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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 与公司是否存
序号 客户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时间 在关联关系
主要从事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塑
上海黑田贸 2001 年 3 1,354.00 万 料及其制品、橡胶制品、贱金属制品、机械
13 上海 黑田电气株式会社 100% 否
易有限公司 月1日 美元 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光学、计量仪器
的贸易
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新科技集 51.16%; 主要从事计算机、通信终端设备、电视机整
2007 年 5 30,015.00 万
14 团股份有限 台州 陈德松 7.22%; 机及零部件、电子白板、电子设备等的研发、 否
月 23 日 人民币
公司 江珍慧 7.22%; 制造、加工、销售和购销
社会公众股 34.40%
注 1:鸿海精密 2016 年收购日本夏普后开始整合,2017 年将南京夏普等相关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全部纳入鸿海精密的销售额;
注 2:广州市中德电控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更名为欧司朗(广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3)与主要客户交易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期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交易合同主要条款、签订合同的期限情况如下:
序 主要 主要条款
合同期限
号 客户 市场地位 交易内容 违约条件 质保条例 运输 价格
一年,除任何一方于合同
精密金属 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订单总价款 保证产品全新、未使用, 届满前九十日,以书面通
青岛海 按每个
知名电视 冲压结构 30%违约金并赔偿损失;逾期交 符合双方签订条例;通 知不再续约,或甲方决定
信电器 送至指定物 机型中
1 机品牌制 件、电子 货,支付迟延交货总款 0.05%违 过国家认证,符合国家、 将乙方从供应商目录中淘
股份有 料交接区域 标价或
造商 元器件、 约金每天,造成停产或延误生产 行业标准;符合海关对 汰,并不再与乙方进行合
限公司 协议价
底座等 的,需承担全部损失 进出口货物的规定 作外,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再期满时亦同
1-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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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主要 主要条款
合同期限
号 客户 市场地位 交易内容 违约条件 质保条例 运输 价格
承诺符合约定的技术标
一年,有效期届满前三十
康佳集 精密金属 因供方违反合同约定或因供方所 准和质量要求,若产品 按每个
知名电视 日内,若双方对协议续展
团股份 冲压结构 供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按 质量达不到,有权拒绝 供方运至需 机型中
2 机品牌制 均无异议,则协议有效期
有限公 件、电子 附件《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 收货,因产品质量问题 方指定工厂 标价或
造商 届满时自动续展一年,并
司 元器件等 良品处理协议》相关条款处理 造成的损失,按协议进 协议价
依年续展
行赔偿
一年,有效期届满前三十
TCL 集 符合法律要求;对于供 按每个
知名电视 精密金属 卖方未能按协议及相关订单的约 日内,若双方对协议续展
团股份 应链的每一阶段,买方 机型中
3 机品牌制 冲压结构 定履行交货义务,应向买方承担 送货至仓库 均无异议,则协议有效期
有限公 均在公司整体范围内进 标价或
造商 件等 相应的赔偿或违约责任 届满时自动续展一年,并
司 行质量控制 协议价
依年续展
交货后两年内对标的物 按照个别合
精密金属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或履行义 负有质量保证责任,在 同规定的交
南京夏 按每个 一年,在期满前 2 个月内
知名电视 冲压结构 务不符合规定时,应当承担负责 此期间标的物不符合 货期、交货地
普电子 机型中 如果双方均没有提出书面
4 机品牌制 件、电子 更换、修理、退货及其他违约责 时,乙方负责无偿更换 点,将个别合
有限公 标价或 意思表示的,可以更新一
造商 元器件、 任,且不能免除规定的损害赔偿 或无偿修理,造成损害 同中约定数
司 协议价 年,此后同样
底座等 责任 时,乙方应当对其进行 量的标的物
赔偿 交付给甲方
如发生迟延或验收不合格,需方 将需方所需
有权从以下方式之一要求供方赔 产品放置双
高创(苏 精密金属 按每个 一年,如果双方均没有在
国内主要 偿损失:(1)供方承担因迟延造 质保期为 39 个月,自需 方协议的
州)电子 冲压结构 机型中 有效期届满 60 天前通知
5 电视机加 成的所有费用、损失、损害(2) 方将合同产品用于生产 HUB 仓内,
有限公 件、底座 标价或 对方终止合同,合同将自
工厂商 供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天, 之日起计算 供需放依据
司 等 协议价 动顺延一年
支付迟延部分合同产品总价款的 生产需求提
1% 领
1-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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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主要 主要条款
合同期限
号 客户 市场地位 交易内容 违约条件 质保条例 运输 价格
纬创资 依条例标准进行损害赔偿,且甲 保证产品为新品,无设 按每个
全球知名 精密金属
通(中 方应赔偿乙方、乙方关联企业及 计、材料、质量或工艺 以 VMI 方式 机型中 自生效日期至双方合意或
6 台资加工 冲压结构
山)有限 其顾客所生之一切损害,包含商 上之瑕疵,符合相关法 取货 标价或 触及条款终止为止
厂商 件等
公司 誉之损失 令规定 协议价
发生乙方违约的情况时,经甲方
青 岛 海 善意提醒后乙方未有改进时,甲 有效期间为一年,除非一
自甲方就模块产品签发 按每个
尔 零 部 知名电视 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或解除任何未 送至甲方所 方于期限届满前三十天以
空调配件 入库单之日起,非功能 机型中
7 件 采 购 机品牌制 履行完毕的订单的全部或一部 在地或甲方 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不再
等 模块质保期为 24 个月, 标价或
有 限 公 造商 分,且不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指定地 续约,否则本合同自动延
功能模块为 48 个月 协议价
司 且还有权采取包括要求赔偿所有 长一年,以此类推
损失等多项救济措施
冠捷显
若卖方延迟交货,需赔偿买方因 由卖方运交 按每个
示 科 技 全球知名 精密金属
此所生之相关损失,每延迟一日, 产品自其出货日起三年 买方,运费及 机型中
8 (厦门) 台资加工 冲压结构 无约定
应另给付迟延罚金,每日为总价 内均可使用 运货风险由 标价或
有 限 公 厂商 件等
1%之罚金 卖方承担 协议价
司
有效期为生效日起五年。
任一方欲终止合约,需于
南 京 鸿
精密金属 任一方有违反本合约任何规定和 产品之免费保固期自验 按每个 本合约期满前和延展期满
富 夏 精 全球知名
冲压结构 有债务不履行、延迟履行、不完 收合格之日起算 5 年, JIT/VMI 交 机型中 前 60 日,以书面通知另一
9 密 电 子 台资加工
件、电子 全履行等事情时,应负损害赔偿 保固期约定适用于供应 货方式 标价或 方不续约,并经双方协商
有 限 公 厂商
元器件等 责任 商替换和修理后之产品 协议价 一致,否则本合约自动延
司
展,每次延展期限均为一
年
四川长 知名电视 精密金属 如有违约,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 乙方运至甲 按每个 除非一方以书面形式并经
按双方签订的技术质量
10 虹电器 机品牌制 冲压结构 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20%作为违约 方厂区内库 机型中 双方签章确认,否则本合
协议执行
股份有 造商 件、电子 金;如造成甲方被客户退单或罚 房 标价或 同自动延长
1-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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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主要 主要条款
合同期限
号 客户 市场地位 交易内容 违约条件 质保条例 运输 价格
限公司 元器件等 款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 协议价
失和相关费用
承诺符合约定的技术标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或履行义
准和质量要求,若产品 按每个
创维集 知名电视 精密金属 务不符合规定时,应当承担负责 乙方运至甲
质量达不到,有权拒绝 机型中
11 团有限 机品牌制 冲压结构 更换、修理、退货及其他违约责 方厂区内库 无约定
收货,因产品质量问题 标价或
公司 造商 件等 任,且不能免除规定的损害赔偿 房
造成的损失,按协议进 协议价
责任
行赔偿
承诺符合约定的技术标
欧司朗
任一方有违反本合约任何规定或 准和质量要求,若产品
(广州) 全球四大
电子元器 有债务不履行、延迟履行、不完 质量达不到,有权拒绝
12 照 明 科 著名照明 DAP/FOB 中标价 一财年
件等 全履行等情事时,应负损害赔偿 收货,因产品质量问题
技 有 限 企业之一
责任 造成的损失,按协议进
公司
行赔偿
承诺符合约定的技术标
上海黑 任一方有违反本合约任何规定或 准和质量要求,若产品 按每个
精密金属
田贸易 日本大型 有债务不履行、延迟履行、不完 质量达不到,有权拒绝 机型中 为固定订单型客户,代日
13 冲压结构 FOB
有限公 贸易公司 全履行等情事时,应负损害赔偿 收货,因产品质量问题 标价或 本夏普采购
件等
司 责任 造成的损失,按协议进 协议价
行赔偿
质量保证期为 2 年。承
中新科 精密金属 诺符合约定的技术标准 按每个
知名电子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保质
技集团 冲压结构 和质量要求,若产品质 送至甲方指 机型中 自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14 设备制造 保量地交货,或违反本合同中的
股份有 件、电子 量达不到,乙方无条件 定仓库 标价或 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商 任何条款。
限公司 元器件等 接受甲方和甲方客户及 协议价
终端客户提出的赔偿。
1-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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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客户按合作年限分类情况
报告期前十大客户按照合作年限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合作
年限 收入 占营业 收入 占营业 收入 占营业 收入 占营业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1-2 年 - - 8,183.82 4.90% - - 1,464.09 1.54%
2-3 年 4,627.52 6.56% - - - - 13,736.66 14.42%
3 年以上 59,889.31 84.89% 145,103.06 86.89% 126,819.51 91.63% 71,873.61 75.50%
合计 64,516.83 91.45% 153,286.87 91.79% 126,819.51 91.63% 87,074.36 91.46%
针对前十大客户,报告期内合作 3 年以上的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各期均达 75%
以上,公司主要客户多为常年客户且较为稳定。
2015 年合作 1-2 年的客户主要系长虹,合作 2-3 年的客户主要系 TCL、冠捷
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2016 年,发行人前十大客户保持相对稳定,主要
系合作年限较长的客户。2017 年,合作 1-2 年客户销售额上升,主要是 2016 年
开发客户中新科技、鸿海精密(2016 年销售收入未合并夏普)在 2017 年对发行
人采购规模上升导致。2018 年 1-6 月与 2017 年度相比,2-3 年客户销售收入占
比增加,主要系 2018 年 1-6 月对鸿海精密(未计入夏普金额)的销售收入上涨
所致。
综上,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且相对稳定,发行
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较为稳定。
(5)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起始时间
发行人成为报告期内重要客户合格供应商或首次合作时间及后续变化情况
如下:
序 注1 成为合格供应商或首 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
单位名称
号 次合作时间 变化
1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年 否
2 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 2010 年 否
3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否
4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2010 年 否
1-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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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注1 成为合格供应商或首 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
单位名称
号 次合作时间 变化
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 否
6 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 2013 年 否
7 上海黑田贸易有限公司 2010 年 否
注2
8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否
9 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 2010 年 否
10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013 年 否
11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否
12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 否
13 欧司朗(广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007 年 否
14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否
注 1:上述“成为合格供应商或首次合作时间”为发行人与同一控制口径下客户的合作时
间;
注 2:因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收购日本夏普,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也成为
该公司控制下的企业,上表中,发行人与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时间未包含发行
人与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的合作时间。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
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享有权益。
5、新项目承接情况
根据行业惯例,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生产企业承接新项目是指客户将模具开
发订单交给结构件生产企业或者客户将自身已经开发好的模具移交给结构件生
产企业,结构件生产企业承接模具后,对应的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一般均由其进
行生产。公司报告期内加强业务拓展,持续增加模具开发投入,提高模具制造工
艺水平,为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销售收入的增长提供保障。
发行人新承接的主要模具项目储备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新承接模具数量(套) 预计订单数量(万件/套) 预计销售金额(万元)
1 TCL 集团 7 46.8 1,661.19
2 高创(苏州) 2 10 2924.75
3 广州视睿 3 15 1,027.68
4 青岛海信 32 402.9 19,072.24
5 鸿富夏 1 0.8 85.68
6 康佳集团 6 24 1,818.28
1-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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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新承接模具数量(套) 预计订单数量(万件/套) 预计销售金额(万元)
7 创维集团 1 7 1,622.00
8 海尔 1 20.00 3,884.60
合计 32,096.42
整机生产厂商一旦确定某款机型的结构件供应商,通常会采用“一个机型一
个供应商”的供货模式。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产品批量生产后,产品就进入了相
对的稳定期,生命周期跟随整机的生命周期及市场供求变化而变化。
公司除上述新承接的项目外,尚有一批已量产模具仍在持续供货,另有部分
整机厂商,其模具通过自己指定模具开发商开发完成后将模具移交给公司进行后
续的结构件生产,公司整体的销售收入有保障,销售收入具有可持续性。
(三)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外协采购及能源供应情况
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镀锌板、铝型材、紧固件、密封件、磁芯、漆包
线等,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能源主要是电力和水。发行人所需主要原、辅材料从
国内市场采购,发行人是宝钢黑电用电镀锌板单一最大的采购商,宝钢是报告期
内稳定的最大供应商;发行人所需水、电等能源由当地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供
应。上述原、辅材料和能源供应充足,不存在因供应问题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形。
1-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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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数量
项目
单位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采购数量 采购数量 采购数量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电镀锌板等
注1 吨 37,800.46 19,429.52 49.50 94,699.87 48,339.08 50.05 93,466.20 38,937.43 51.41 60,473.03 25,681.01 50.63
铝型材 吨 1,347.12 2,161.64 5.51 4,850.14 8,005.59 8.29 4,566.26 6,770.86 8.94 2,707.52 3,972.71 7.83
紧固件 万个 8,120.78 880.31 2.24 30,681.27 3,537.46 3.66 24,232.04 3,116.70 4.11 13,485.35 2,107.66 4.16
密封件 万个 5,255.58 1,205.12 3.07 15,921.65 3,573.39 3.70 7,954.17 1,465.63 1.94 2,929.53 1,047.95 2.07
磁芯 万个 4,421.94 1,197.61 3.05 6,839.30 1,932.42 2.00 5,955.96 1,392.30 1.84 3,840.19 1,352.92 2.67
漆包线 吨 166.12 1,065.28 2.71 295.13 1,741.47 1.80 295.31 1,254.81 1.66 193.70 1,003.72 1.98
模具材料 套 94.00 521.01 1.33 288.00 787.15 0.82 355.00 962.16 1.27 242.00 852.18 1.68
骨架 万个 4,011.41 570.42 1.45 6,925.11 981.83 1.02 5,692.41 875.06 1.16 3,973.81 725.92 1.43
不锈钢板材 吨 327.95 482.44 1.23 723.42 1,094.70 1.13 510.31 629.11 0.83 - - -
电源材料 万个 - - - - - - - - - 77.19 29.24 0.06
结构件组件 万个 2,270.70 8,227.93 20.96 5,733.23 20,016.27 20.73 3,636.29 13,677.88 18.06 1,782.46 9,473.68 18.68
其他注 2 - - 3,506.46 8.93 - 6,565.52 6.80 - 6,659.89 8.79 - 4,476.34 8.83
合计 - - 39,247.74 100.00 - 96,574.90 100.00 - 75,741.83 100.00 - 50,723.33 100.00
1-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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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表中,发行人对电镀锌板的采购包括对彩涂板、覆膜板、拉丝板、钢塑板、铝塑板
等的采购。
注 2:因其他类别中包含物料规格型号众多,存在单位不一,故在数量上未作汇总。
发行人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电镀锌板、铝型材、紧固件、密
封件等。在主要材料中,电镀锌板是发行人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产品的主材,是
决定结构件产品功能、质量的最重要材料,在发行人精密金属结构件耗用材料中
占比最高。电镀锌板为发行人单项采购额最高的原材料,主要采购自宝钢,电镀
锌板卷材经外加工厂商加工为发行人所需规格尺寸板材后入库;发行人所购铝型
材为定制化材料,供应商根据发行人设计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紧固件、密封件
等基本按标准化产品采购。
发行人电子元器件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磁芯、漆包线、骨架等,其中磁芯、
骨架等为定制化产品。
不锈钢板材是发行人 2016 年之后新开发不锈钢外观件产品的主材,2015 年
未发生采购。电源材料为生产电视机电源产品的主要原材料,2016 年之后发行
人未进行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因此未发生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结构件组件包括塑料小后壳、底座组件、胶框总成、
扩散支架、开关支架、底盘组件、支撑板、配套模具等。
发行人采购的其他材料包括包装材料、塑料粒子、清洗剂、油漆等。
(2)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差异情况
发行人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之电镀锌板、铝型材、不锈钢板材与市场可比价格
对比如下:
1)电镀锌板
镀锌板是表面镀有一层锌的钢板,根据镀锌工艺的不同,主要包括电镀锌板、
热镀锌板等镀锌方式,发行人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产品主要使用的是电镀锌板,
因加工工艺不同,市场上电镀锌板价格整体上高于热镀锌板。由于市场上热镀锌
板的用量更大,市场可取得同一期间单价数据的 1mm 镀锌板主要是热镀锌板,
价格对比如下:
A、2018 年 1-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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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吨
项 目 一季度 二季度 - -
注1
1mm 镀锌板价格 4,932.40 4,857.23 - --
发行人采购电镀锌
5,266.31 5,007.73 - -
板价格 2
注
注 1:1mm 镀锌板市场价格数据来源于同花顺金融数据终端;
注 2:发行人采购的电镀锌板主要包括 0.5mm、0.6mm、0.8mm、1mm 等不同厚度规格的电
镀锌板材料,此处发行人采购电镀锌板价格为将不同规格镀锌板按重量加权平均计算的单
价,并综合上海宝钢钢材贸易有限公司电镀锌板卷及其他供应商电镀锌板片的价格。
B、2017 年
单位:元/吨
项 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mm 镀锌板价格 4,738.08 4,547.92 4,810.93 4,988.77
发行人采购电镀锌
4,901.57 5,162.04 4,797.38 5,564.98
板价格
C、2016 年
单位:元/吨
项 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mm 镀锌板价格 3,298.10 3,834.23 3,825.64 4,265.15
发行人采购电镀锌
3,826.85 3,967.13 4,364.74 4,386.26
板价格
D、2015 年
单位:元/吨
项 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mm 镀锌板价格 4,214.33 3,931.67 3,559.67 3,245.83
发行人采购电镀锌
4,425.14 4,628.41 4,316.37 3,909.34
板价格
发行人电镀锌板采购价格与市场上 1mm 镀锌板价格趋势如下图:
1-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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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电镀锌板的采购价格趋势与市场上 1mm 热镀锌板价格趋
势一致。
从单价绝对数看,发行人电镀锌板采购价格略高于市场上 1mm 镀锌板价格,
主要原因为:①公司主要使用电镀锌板,因镀锌方式的不同,市场上电镀锌板价
格整体上高于热镀锌板;②因生产工艺的差异,镀锌板的单价受其厚度的影响显
著,厚度越薄,单位重量单价越高,公司采购的电镀锌板多数为 1mm 及以下规
格,上述可比价格为 1mm 镀锌板价格;③宝钢是国内重要的电镀锌板供应商,
产品性能优异,公司为保证产品质量,更多采用高品质的宝钢电镀锌板。
2)铝型材
铝型材是一种以工业纯铝为原材料,并添加各种合金成分的铝合金材料,按
用途可分为散热器铝型材、建筑铝型材、轨道车辆结构铝合金型材、装裱铝型材
及一般工业铝型材,发行人主要采购的是散热器铝型材。铝型材的前道基础材料
为工业纯铝,发行人所采购铝型材(合金材料)与市场可取得同一期间单价数据
的 AOO 铝(工业纯铝)价格对比如下:
A、2018 年 1-6 月
单位:元/吨
项 目 一季度 二季度 - -
AOO 铝(工业纯铝)
12,097.26 12,412.69 - --
价格
发行人采购铝型材
16,244.93 15,919.98 - -
(合金材料)价格
1-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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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17 年度
单位:元/吨
项 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AOO 铝(工业纯铝)
11,646.29 11,882.64 13,007.41 12,926.50
价格
发行人采购铝型材
16,700.40 16,159.93 17,117.08 15,998.48
(合金材料)价格
C、2016 年度
单位:元/吨
项 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AOO 铝(工业纯铝)
9,833.66 10,642.87 11,021.67 11,755.16
价格
发行人采购铝型材
14,987.16 13,639.24 14,572.19 15,597.35
(合金材料)价格
D、2015 年度
单位:元/吨
项 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AOO 铝(工业纯铝)
11,239.89 11,273.36 10,518.95 9,629.77
价格
发行人采购铝型材
14,857.47 15,445.07 15,244.17 14,329.71
(合金材料)价格
注:AOO 铝(工业纯铝)价格数据来源于同花顺金融数据终端
发行人采购铝型材(合金材料)的价格与 AOO 铝(工业纯铝)价格趋势如
下图:
由于发行人所采购铝型材(合金材料)的前道材料为 AOO 铝(工业纯铝),
因而报告期内,发行人铝型材(合金材料)采购价与 AOO 铝(工业纯铝)价格
1-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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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一致。
从单价绝对数看,发行人铝型材(合金材料)采购价格高于 AOO 铝(工业
纯铝)价格,主要原因为:铝型材作为一种合金材料,其生产工序需经过①将工
业纯铝熔铸,根据合金牌号需要,合理搭配各种合金成分并按工艺要求加入熔炼
炉,熔炼好的铝液在一定工艺条件下制成各种规格的合金铝棒;②根据型材产品
断面设计,利用挤压机,基于模具将加热好的合计铝棒挤出成形;③铝型材生产
厂家根据客户需要剪切成所需的长度、宽度规格。经过上述工艺,铝型材(合金
材料)的价格高于 AOO 铝(工业纯铝)的价格。
3)不锈钢板材
不锈钢板材是以不锈钢板卷为基础材料经覆膜、剪切、拉丝等工艺形成的板
材产品,其强度硬度高,塑性韧性好,外表高端美观,是发行人 2016 年之后新
开发不锈钢外观件产品的主材。发行人 2016 年开始采购不锈钢板材,报告期内
可取得同期价格数据的无锡宝新不锈钢板卷(0.8*1219*C:304/2B)与发行人采
购的不锈钢板材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吨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 目
单价 增幅 单价 增幅 单价
无锡宝新不锈钢板卷
13,724.93 -0.12% 13,741.89 16.16% 11,829.68
(0.8*1219*C:304/2B) 1
注
发行人采购的不锈钢板材
注2 14,710.85 -2.79% 15,132.29 22.75% 12,328.09
注 1:无锡宝新不锈钢板卷(0.8*1219*C:304/2B)价格数据来源于同花顺金融数据终端;
注 2:发行人采购的不锈钢板材主要包括 0.75mm、0.8mm 等不同厚度规格,此处发行人采购不
锈钢板材价格为将不同规格不锈钢板材按重量加权平均计算的单价。
不锈钢板材以不锈钢板卷为基础材料,因而报告期内,发行人不锈钢板材采
购价格与无锡宝新不锈钢板卷(0.8*1219*C:304/2B)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从绝对数看,发行人不锈钢板材采购价格高于无锡宝新不锈钢板卷
(0.8*1219*C:304/2B)价格,主要原因系:不锈钢板材在前道材料不锈钢板卷
基础上,由专业厂商进行覆膜、剪切、拉丝等工序生产出客户所需的不锈钢板材
成品,经过上述工序,不锈钢板材的价格高于不锈钢板卷的价格。
2、主要原材料的耗用情况
1-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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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各类原材料的生产耗用数量、金额及占生产成本的比重情况具体
如下:
1)2018 年 1-6 月
单价
项目 单位 数量 金额(万元) 占比
(元/吨、个、套)
电镀锌板 吨 33,610.72 5,149.57 17,308.07 47.85%
铝型材 吨 1,194.31 16,336.61 1,951.09 5.39%
紧固件 万个 8,725.05 0.10 915.49 2.53%
密封件 万个 5,402.44 0.22 1,207.11 3.34%
磁芯 万个 4,267.32 0.27 1,141.35 3.16%
漆包线 吨 163.01 67,487.62 1,100.14 3.04%
模具材料 套 21.00 157,469.04 330.68 0.91%
骨架 万个 3,968.80 0.14 562.97 1.56%
不锈钢板材 吨 307.92 14,338.69 441.52 1.22%
电源材料 万个
结构件组件 万个 2,428.84 3.27 7,950.96 21.98%
其他 - 3,258.58 9.01%
合计 36,167.96 100.00%
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66.84%
2)2017 年
单价
项目 单位 数量 金额(万元) 占比
(元/吨、个、套)
注1
电镀锌板 吨 87,704.85 5,078.20 44,538.31 48.24%
铝型材 吨 4,694.74 16,229.77 7,619.46 8.25%
紧固件 万个 29,602.95 0.12 3,456.28 3.74%
密封件 万个 15,862.22 0.22 3,455.96 3.74%
磁芯 万个 6,674.60 0.28 1,879.81 2.04%
漆包线 吨 295.59 58,116.92 1,717.90 1.86%
模具材料 套 294.00 25,739.23 756.73 0.82%
骨架 万个 6,886.56 0.14 979.69 1.06%
不锈钢板材 吨 732.33 15,685.73 1,148.71 1.24%
电源材料 万个 - - - -
结构件组件 万个 5,517.20 3.76 20,763.11 22.49%
1-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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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项目 单位 数量 金额(万元) 占比
(元/吨、个、套)
其他 - - - 6,007.73 6.51%
合计 92,323.69 100.00%
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68.99%
注 1:发行人 2017 年度生产耗用电镀锌板 87,704.85 吨,较上年增长 3.37%,耗用金额较上
年增长 26.68%,但占比较 2016 年度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其他材料耗用金额占比提升较
多,例如不锈钢板材耗用占比较上年提升 0.65 个百分点,结构件组件耗用占比较上年提升
5.05 个百分点,密封件耗用占比较上年提升 2 个百分点。2017 年度生产耗用密封件的金额
占比从 1.74%上升至 3.74%,主要系本期业务中鸿海精密(包括夏普等同一控制下公司)的
订单量大幅上升,鸿海精密的订单要求发行人承担的工序较多,而密封件主要从其指定的供
应商进行采购,其密封件的耗用量较上年提升 171.01%。
3)2016 年
单价(元/吨
项目 单位 数量 金额(万元) 占比
(个、套))
电镀锌板 吨 84,845.62 4,143.65 35,157.08 52.65%
铝型材 吨 4,084.09 14,833.34 6,058.07 9.07%
紧固件 万个 22,017.84 0.13 2,944.73 4.41%
密封件 万个 6,486.05 0.18 1,158.61 1.74%
磁芯 万个 5,402.12 0.23 1,243.58 1.86%
漆包线 吨 260.97 40,481.62 1,056.45 1.58%
模具材料 套 28.00 27,580.39 77.23 0.12%
骨架 万个 5,348.80 0.15 818.82 1.23%
不锈钢板材 吨 322.29 12,230.17 394.17 0.59%
电源材料 万个 0.06 25.77 1.53 0.00%
结构件组件 万个 3,219.20 3.62 11,643.03 17.44%
其他 - - - 6,222.09 9.32%
合计 66,775.39 100.00%
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62.30%
4)2015 年
单价(元/吨(个、
项目 单位 数量 金额(万元) 占比
套))
电镀锌板 吨 54,987.72 4,396.47 24,175.19 51.49%
铝型材 吨 2,522.79 14,900.05 3,758.97 8.01%
紧固件 万个 12,470.80 0.16 1,987.26 4.23%
密封件 万个 3,487.29 0.31 1,078.46 2.30%
1-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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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吨(个、
项目 单位 数量 金额(万元) 占比
套))
磁芯 万个 3,718.56 0.35 1,313.48 2.80%
漆包线 吨 153.33 52,420.00 803.74 1.71%
模具材料 套 92.00 36,171.49 332.78 0.71%
骨架 万个 3,966.04 0.18 724.17 1.54%
不锈钢板材 吨 - - - -
电源材料 万个 78.12 0.34 26.20 0.06%
结构件组件 万个 1,332.63 6.68 8,895.58 18.94%
其他 - - - 3,859.91 8.22%
合计 46,955.74 100.00%
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63.77%
3、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需主要能源电、水的消耗情况如下: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主要能 占营业 占营业 金额 占营业 金额 占营业
源 金额 金额
成本比 成本比 (万 成本比 (万 成本比
(万元) (万元)
重 重 元) 重 元) 重
水 66.59 0.12% 150.05 0.11% 138.04 0.14% 97.51 0.14%
电 973.17 1.75% 2,030.82 1.53% 1,705.71 1.67% 1,465.22 2.06%
合计 1,039.75 1.87% 2,180.87 1.65% 1,843.75 1.81% 1,562.73 2.20%
发行人业务具有较为明显的季节性,下半年收入水平高于上半年,2015 年
-2017 年,发行人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39.36%、44.49%、40.24%,基
于业务季节性,2018 年 1-6 月的水电耗用略低于上年的一半。
发行人主要能源价格由基础设施运营部门统一确定,价格相对稳定。报告期
内,发行人主要能源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主要能源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水(元/立方米) 3.53 3.40 3.69 3.49
电(元/千瓦时) 0.66 0.65 0.66 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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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主要供应商情况
(1)报告期前十大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序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股权结构 合作年限
号
钢铁冶炼、加工,电力、煤炭、工业气体生产、码头、仓储、运输等与钢铁
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服务,汽车修
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工业炉窑,化工原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宝山钢铁股 2000 年 2 月 2,226,791.51 料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矿石、煤炭、钢铁、非金属矿石装卸、港区服
1 50.75%;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3 年以上
份有限公司 3日 万元 务,水路货运代理,水路货物装卸联运,船舶代理,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
13.39%;其他股东 35.86%
国际招标,工程招标代理,国内贸易,对销、转口贸易,废钢,煤炭,燃料
油,化学危险品(限批发)](限分支机构经营),机动车安检,化工原料
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研发、生产、销售:冲压件、金属结构件、模具、五金配件、低压电器、注
青岛飞拓电 2010 年 9 月
2 4,000.00 万元 塑件;销售: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福清福捷塑胶有限公司 100% 2-3 年
器有限公司 15 日
口;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
合联胜利光
电科技(厦 2010 年 12
3 5,000.00 万元 从事金属件、塑胶件、结构组件、模具、五金配件的研发、生产 福清福捷塑胶有限公司 100% 1 年以内
门)有限公 月2日
司
常熟市天和 铝合金型材制造、加工(不从事表面处理);铝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
2012 年 5 月
4 铝业有限公 500.00 万元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周国明 50%;陆建林 50% 3 年以上
18 日
司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珠海市拾比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67%;拾比佰(澳门)有限公
司 20.06%;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15.22%;诸暨弘信晨晟
珠海拾比佰
1995 年 12 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各类塑料金属复合板和预涂板等产品以及相关原材料包括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05%;
5 彩图板股份 7,097.00 万元 2-3 年
月 20 日 钢板、PVC 膜、保护膜、油漆 珠海市共富贸易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07%;平潭汇垠四号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4.03%;吴仕
祥 3.38%;高炳鸿 1.15%;高锡
标 0.70%;珠海横琴中暨股权投
1-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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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股权结构 合作年限
号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63%
五金件、板金件、机械配件、电子元器件、模具配件的加工及销售;钢材、
青岛合易顺
2016 年 3 月 建筑材料、金属制品(不含稀贵金属)、五金工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
6 电子有限公 5,000.00 万元 康光亮 50%;庄益志 50% 1-2 年
9日 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木材、装潢材料、塑料制品、电子产品、包装
司注 1
材料、模具配件的销售;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
生产以新型铝合金特种工业用异型材、新型铝合金装璜异型材为主的铝合金
常熟海伦铝 2002 年 4 月 常熟市海伦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7 2,434.84 万元 异型材,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 3 年以上
业有限公司 30 日 100%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淮安富岗劳
2014 年 6 月 劳务派遣;物业管理;保洁、家政服务;接受企业委托从事生产流程处理和
8 务派遣有限 200.00 万元 赵军 50%;王雅芹 50% 3 年以上
5日 品质检测处理、生产加工业务、产线制作改善外包服务
公司
劳务派遣经营;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承接生产线服务外包;展
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常州仁智诚
2015 年 11 会务服务;教育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家政服务、票
9 人力资源有 200.00 万元 娄丽丽 100% 2-3 年
月 11 日 务代理服务;房产中介服务;二手车中介服务;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不含国家统
限公司
一认可的证书类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江苏川电钢
2004 年 3 月 1,370.00 万美 开发、生产、加工高档五金产品;从事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模具、包装用
10 板加工有限 JFE 商事柱式会社 100% 3 年以上
19 日 元 辅料的批发、进出口业务
公司
崔建华 35.50%;上海人科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375%;
福然德股份 2004 年 7 月 36,000.00 万 供应链管理,钢材剪切加工及仓储配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汽车配件的 上海傅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11 3 年以上
有限公司注 2 8日 元 销售,自有设备租赁,智能化建设工程专项设计 ( 有 限 合 伙 ) 12.50% ; 崔 建兵
8.875%;上海行盛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8.75%
江苏固牌新 铝合金、钨镍合金、钨钛合金、金属结构件技术开发、生产及机械设备销售;
2013 年 11
12 材料科技有 2,000.00 万元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赵宁 60%;朱志刚 40% 3 年以上
月 14 日
限公司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无锡巨丰复 1999 年 1 月
13 4,500.00 万元 生产镀锡线、镀锡绞线、漆包线;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普通货运 蔡婷婷 75%;蔡麟 25% 3 年以上
合线有限公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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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股权结构 合作年限
号
司
昆山荣展精 宏业模具(香港)有限公司
2005 年 1 月
14 密模具有限 110.00 万美元 生产、加工精冲模、精密型腔模;销售自产产品 (HUNG YZH MOLD(H.K.) 3 年以上
21 日
公司 LIMITED)100%
钢材、建筑材料、金属制品(不含稀贵金属)、五金工具、化工产品(不含
青岛康丰龙 危险品)、木材、装潢材料、塑料制品、电子产品、包装材料、模具配件的
2012 年 10
15 工贸有限公 10.00 万元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加工:钣金、 宋正云 100% 3 年以上
月 16 日
司 机械配件、电子元件、模具配件(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经营其他无需行政
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
凯翊精密模 设计、加工、生产各类精冲模、注塑模;新型电子元器件、各类电子专用设
2001 年 1 月 KAI-CHUAN INTERNATIONAL
16 具(昆山) 360.00 万美元 备、仪器、工模具制造;非金属模具设计与制造;销售自产产品;道路普通 3 年以上
19 日 HOLDING CO., LTD. 100%
有限公司 货物运输
钰翔精密模
2003 年 7 月 1,386.00 万港 钰翔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 具(东莞) 生产和销售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 3 年以上
15 日 元 100%
有限公司
开发、设计、生产及经营气动控制元件、移动电源、手机、移动通信系统及
富泰华工业
2007 年 3 月 37,000.00 万 其零配件、计算机主机板与外围设备、五金塑胶制品、精密模具、微型计算
18 (深圳)有 中坚企业有限公司 100% 1 年以内
14 日 美元 机、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数据通信多媒体系统、新型显示器、数
限公司
字音视频系统
深圳精基精 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及零组件、模具加工零组件、金属加工
2015 年 5 月 富金机网络科技(河南)有限公
19 密机械贸易 5000 万元 零组件、自动化机器人及零组件、LED 照明器材、金属材料、塑料材料、化 1 年以内
22 日 司 100%
有限公司 工化学材料、包装材料的销售;
智富科技有限公司 41.67%;尹姗
13.53% ; 伦 昌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东莞智信五 生产和销售五金制品(涉限或涉证产品除外,生产过程不得含电镀、酸洗等污
2003 年 1 月 13.38%;王志华 12.53%;全威科
20 金制品有限 5400 万元 染性工序,不得排放生产性废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2-3 年
20 日 技 有 限 公 司 5.93% ; 胡 志 刚
公司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92% ; 梁 彩 4.17% ; 余 国 祖
2.54%;李忠良 1.33%
吴希华 30.00%;沈海英 20.00%;
昆山众宇金 金属模具、五金冲压件、散热器、铝型材生产、加工、销售;印刷器材及相关
2009 年 2 月 吴玮 20.00%;王志强 10.00%;
21 属工业有限 3860 万元 配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1-2 年
23 日 毛丰 10.00%;
公司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朱剑勇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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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 1:青岛合易顺电子有限公司与青岛康丰龙工贸有限公司之间有业务承继关系。自 2016 年 3 月青岛合易顺电子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转与青岛合易顺
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合作,从而使其成为发行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前十大供应商之一;
注 2:上海福然德部件加工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更名为上海福然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福然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更
名为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1-1-17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报告期各期前十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采购内容如下: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商品
(万元) 额的比重
注1
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电镀锌板 18,229.38 36.84%
注4
2 青岛合易顺电子有限公司 结构件组件 1,805.41 3.65%
3 东莞智信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结构件组件 1,212.53 2.45%
4 昆山众宇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结构件组件 1,154.58 2.33%
5 常熟海伦铝业有限公司 铝型材 993.49 2.01%
2018
注2
年 1-6 6 青岛飞拓电器有限公司 结构件组件 920.37 1.86%
月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
7 电镀锌板 895.93 1.81%
公司
8 常熟市天和铝业有限公司 铝型材 873.38 1.77%
常州仁智诚人力资源有限公
9 劳务外包服务 802.74 1.62%
司
板材剪切外加
10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748.86 1.51%
工、电镀锌板
2018 年 1-6 月小计 27,636.66 55.85%
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电镀锌板 42,772.27 36.39%
2 青岛飞拓电器有限公司 结构件组件 3,942.05 3.35%
3 常熟市天和铝业有限公司 铝型材 3,378.94 2.87%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
4 彩涂板 3,300.49 2.81%
公司
5 青岛合易顺电子有限公司 结构件组件 3,248.45 2.76%
2017 6 常熟海伦铝业有限公司 铝型材 2,471.42 2.10%
年度
7 淮安富岗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劳务外包服务 1,959.31 1.67%
常州仁智诚人力资源有限公
8 劳务外包服务 1,777.78 1.51%
司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结构件组件、电
9 注3 1,545.41 1.31%
镀锌板
不锈钢板材、电
10 江苏川电钢板加工有限公司 镀锌板、板材剪 1,473.26 1.25%
切加工服务
2017 年小计 65,869.38 56.04%
2016 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电镀锌板 33,328.45 35.71%
年度
2 常熟市天和铝业有限公司 铝型材 3,208.66 3.44%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
3 彩涂板 3,083.47 3.30%
公司
4 常熟海伦铝业有限公司 铝型材 2,760.62 2.96%
5 青岛飞拓电器有限公司 结构件组件 2,670.66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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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商品
(万元) 额的比重
板材剪切外加
6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1,788.37 1.92%
工、电镀锌板
7 青岛合易顺电子有限公司 结构件组件 1,655.76 1.77%
江苏固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8 结构件组件 1,295.47 1.39%
司
9 无锡巨丰复合线有限公司 漆包线 1,288.79 1.38%
10 昆山荣展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模具 1,100.00 1.18%
2016 年度小计 52,180.25 55.91%
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电镀锌板 23,823.87 40.74%
2 常熟海伦铝业有限公司 铝型材 2,120.95 3.63%
3 青岛飞拓电器有限公司 结构件组件 1,746.55 2.99%
4 青岛康丰龙工贸有限公司 结构件组件 1,313.98 2.25%
5 常熟市天和铝业有限公司 铝型材 1,126.64 1.93%
2015 凯翊精密模具(昆山)有限公
6 模具 1,107.27 1.89%
年度 司
7 昆山荣展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模具 1,032.91 1.77%
板材剪切外加
8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932.37 1.59%
工、电镀锌板
江苏固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9 结构件组件 663.67 1.13%
司
钰翔精密模具(东莞)有限公
10 模具 643.32 1.10%
司
2015 年度小计 34,511.53 59.02%
注 1:发行人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额为合并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
钢材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宝钢住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宝钢井昌钢材配送有限公司、上
海宝钢高强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上海宝钢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企业采购后的
金额及公司委托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向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电镀锌板金
额。发行人委托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已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及资
产质量分析”之“2、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之“(4)预付款项”。
注 2:发行人对青岛飞拓电器有限公司的采购额为合并对青岛飞拓电器有限公司、合联胜利
光电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企业采购后的金额。
注 3:发行人对鸿海精密旗下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的采购额为合并对富泰华工业(深
圳)有限公司、深圳精基精密机械贸易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企业采购后的金额。
注:4:发行人采购的结构件组件产品包括塑料小后壳、底座组件、胶框总成、扩散支架、灯
条反射片卡扣、开关支架、底盘组、电器箱体盖、管板连板、围板组、支撑板、空调零部件
等材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占比达到 50%以上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
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不占有权益。
1-1-173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供应商和采购金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其前十大供应商采购电镀锌板、铝型材,前十大供应
商中电镀锌板、铝型材采购金额占前十大总采购金额各期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电镀锌板 铝型材 小计 前十大采购额 占比
2018 年 1-6 月 19,087.57 1,866.87 20,954.44 27,636.66 75.82%
2017 年度 46,385.98 5,850.36 52,236.34 65,869.38 79.30%
2016 年度 36,417.60 5,969.29 42,386.89 52,180.25 81.23%
2015 年度 23,830.80 3,247.59 27,078.39 34,511.53 78.46%
发行人向前十大供应商采购内容基本稳定,主要是电镀锌板和铝型材,这两
类材料是发行人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的主要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镀锌板、铝型材供应商较为稳定。主要变化具体如下:
结构件组件供应商东莞智信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昆山众宇金属工业有限公
司,主要系发行人向其采购铝框用于对海信、TCL 等公司产品生产,2018 年 1-6
月该类产品产量增长,公司对铝框采购需求增长,导致东莞智信五金制品有限公
司、昆山众宇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前十大供应商之一。
江苏川电钢板加工有限公司主要为发行人提供不锈钢板材、电镀锌板、电镀
锌板剪切加工等,其中以不锈钢板材为主,该公司成为发行人 2017 年度第十大
供应商,主要系 2017 年度公司不锈钢外观件产品产量增长较大,江苏川电钢板
加工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不锈钢板材主要供应商之一,2017 年度发行人增加向其
采购不锈钢板材的规模。
结构件组件供应商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2017 年成为发行人前十大
供应商之一,主要因其系鸿海精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也为鸿海精密精密金属结
构件业务指定供应商,2017 年发行人对其采购的材料主要用于鸿海精密订单的
生产。
2016 年珠海拾比佰彩涂板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三大供应商,系报告期内发
行人开发结构件新产品,自 2015 年开始向其采购新材料彩涂板,并在 2016 年度
实现采购量的快速上升。
1-1-174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结构件组件供应商青岛康丰龙工贸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2015 年度前十大供应
商之一,而 2016 年度、2017 年度该公司不再属于前十大供应商,主要系青岛合
易顺电子有限公司与青岛康丰龙工贸有限公司之间有业务承继关系。自 2016 年
3 月青岛合易顺电子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转与青岛合易顺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合
作,从而使其成为发行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前十大供应商之一;结构件组件
供应商江苏固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2015 年度、2016 年度前十大供应
商,发行人主要向其采购用于底座生产的电镀铝件,因 2017 年度客户对该类底
座需求减少,导致该供应商未能进入 2017 年前十大供应商之列。
漆包线供应商发生变动主要系发行人漆包线采购模式发生转变,2015 年开
始发行人对部分漆包线由采购铜杆并采购加工服务模式转变为直接采购漆包线
成品,减少了对宜兴市意达铜业有限公司的铜杆采购,增加了对无锡巨丰复合线
有限公司的漆包线成品采购,使无锡巨丰复合线有限公司成为发行人 2016 年度
的第九大供应商。
劳务外包供应商淮安富岗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常州仁智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在 2017 年度分别成为发行人第七大、第八大供应商,主要系公司 2016 年开始逐
步减少劳务派遣用工数量,通过增加自有员工以及劳务外包的方式解决生产用
工,导致劳务外包费用大幅上升。
5、报告期新增供应商情况
(1)新增供应商基本情况及交易金额
发行人产品型号众多,而且均系定制化产品,随着新产品型号的开发,公司
所需物料型号也相应变化。公司材料类别包括电镀锌板、铝型材、紧固件、密封
件、磁芯、漆包线、模具材料、骨架、不锈钢板材、电源材料、结构件组件等,
其中每个类别的材料型号众多,每个供应商仅供应部分型号材料,从而导致公司
材料供应商数量众多。
报告期内,各期新增供应商多达数百家,对大部分供应商采购额不大,各期
新增前五名供应商具体如下:
1)2018 年 1-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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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新增供应商 成立时间 主要采购物 采购金额
注1
深圳明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9 日 电镀锌板 177.97
江阴康瑞成型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2001 年 6 月 18 日 结构件组件 170.97
东莞市诚祥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2 日 PE 袋等 73.31
苏州市华婷特种电镀有限公司 1998 年 11 月 12 日 底座电镀加工 67.86
安徽万成辉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31 日 结构件组件 47.94
注 1:深圳明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鸿海精密指定的供应商,发行人对其采购
的电镀锌板主要用于鸿海精密的订单生产;
注 2:安徽万成辉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接了原结构件组件供应商江苏固牌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安徽旭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业务,该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为原江苏固牌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安徽旭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发行人业务的人员,基于长期合作的关系,发
行人向其采购了部分结构件组件产品。
2)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新增供应商 成立时间 主要采购物 采购金额
注1 结构件组件、电镀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2007 年 3 月 14 日 1,545.41
锌板
注2
昆山众宇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2009 年 2 月 23 日 结构件组件、模具 1,418.51
东莞市艾迪富精密金属科技有限
2014 年 12 月 9 日 加工费 632.98
公司 3
注
万金机械配件(东莞)有限公司 2001 年 12 月 2 日 结构件组件 603.84
注4
东莞市壬鼎模具有限公司 2014 年 5 月 19 日 模具 471.79
注 1: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鸿海精密之同一控制下企业,发行人对其
采购的结构件组件主要用于对鸿海精密订单的生产;
注 2:昆山众宇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系海信、TCL 等客户推荐的铝边框供应商,2017 年,海信、
TCL 等客户的多个机种要求采用该公司的铝边框,当年发行人对其采购规模有较大幅度提
升;
注 3:55 英寸以上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的生产通常需使用 600T 以上冲压
设备,发行人在东莞地区的 600T 冲压生产线有一条,东莞市艾迪富精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拥有 600T 冲压线,东莞奕铭为满足大尺寸产品生产需要,2017 年开始向东莞市艾迪富精密
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冲压工序外协采购。
注 4:东莞市水杰银模具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更名为东莞市壬鼎模具有限公司
3)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新增供应商 成立时间 主要采购物 采购金额
注1
青岛合易顺电子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9 日 结构件组件 1,655.76
注2
吴江市瑞达铝业有限公司 2007 年 9 月 27 日 铝型材 945.40
注3
苏州铁丰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2012 年 11 月 21 日 模具零件 690.19
1-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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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供应商 成立时间 主要采购物 采购金额
上海钧昂钢材销售中心 2016 年 2 月 26 日 镀锌板 565.08
无锡尚德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2006 年 3 月 1 日 塑料件 417.46
注 1:2015 年,青岛康丰龙工贸有限公司是发行人前十大供应商之一,青岛合易顺电子有限
公司与青岛康丰龙工贸有限公司之间有业务承继关系,自 2016 年 3 月青岛合易顺电子有限
公司成立后,发行人与青岛合易顺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合作,从而使青岛合易顺电子有限公司
成为发行人 2016 年、2017 年前十大供应商之一。
注 2:吴江市瑞达铝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原供应商吴江市东阳五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系夏普
铝型材指定供应商)为关联企业。
注 3:苏州铁丰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系海信推荐模具供应商。
4)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新增供应商 成立时间 主要采购物 采购金额
塑胶后壳和塑胶
青岛飞拓电器有限公司 2010 年 9 月 15 日 1,746.55
底座
江苏固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3 年 11 月 14 日 底座、铝框等 663.67
江苏盈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塑料粒子等 562.58
外购壁挂及其他
昆山能缇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2004 年 8 月 7 日 354.61
小零件
南京徽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7 年 9 月 12 日 塑胶结构件 319.74
(2)新增供应商采购价格与原供应商对比
在发行人原材料中,模具均系定制化产品,价格可比性不高;另外部分材料
采购自客户指定唯一供应商,不存在原供应商采购价格;对部分价格可比性较高
的原材料,新供应商与原供应商价格比较如下:
新供应商名称 采购材料 采购单价 原供应商名称 采购单价
昆 山 众 宇 金属 工 业 TCL65C2 铝 前 22.38 江苏固牌新材料科 25.00
有限公司 框 (元/件) 技有限公司 (元/件)
万 金 机 械 配件 ( 东 TCL65C2 铝 前 25.00 江苏固牌新材料科 25.00
莞)有限公司 框 (元/件) 技有限公司 (元/件)
青 岛 合 易 顺电 子 有 空调零部件底盘 75.08 青岛康丰龙工贸有 74.30
限公司 组 (元/件) 限公司 (元/件)
青 岛 合 易 顺电 子 有 13.79 青岛康丰龙工贸有 14.59
空调零部件隔板
限公司 (元/件) 限公司 (元/件)
吴 江 市 瑞 达铝 业 有 海信 55 曲面铝 14,773.20 常熟海伦铝业有限 14,454.47
限公司 型材 (元/吨) 公司 (元/吨)
吴 江 市 瑞 达铝 业 有 TCL55 曲 面 后 19,653.62 常熟市天和铝业有 19,735.12
限公司 壳用铝型材 (元/吨) 限公司 (元/吨)
上 海 钧 昂 钢材 销 售 4,200.62 爱思开(广州)金 4,110.47
镀锌板
中心 (元/吨) 属有限公司 (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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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新供应商名称 采购材料 采购单价 原供应商名称 采购单价
江 苏 盈 创 化工 科 技 12.36 苏州市乐和美化工 12.04
塑料粒子 ABS
有限公司 (元/千克) 有限公司 (元/千克)
苏 州 胜 禹 材料 科 技 55 寸 面 框用 电 5,444.45 爱思开(广州)金 5,384.62
股份有限公司 镀锌板 (元/吨) 属有限公司 (元/吨)
苏 州 胜 禹 材料 科 技 32 寸 背 板用 电 5,299.15 江苏川电钢板加工 5,128.21
股份有限公司 镀锌板 (元/吨) 有限公司 (元/吨)
深 圳 明 腾 新材 料 有 0.8mm 厚度电镀 5,736.29 深圳精基精密机械 5,675.65(元/
限公司 锌板 (元/吨) 贸易有限公司 吨)
东 莞 市 诚 祥塑 胶 制 0.82 东莞市企石鸿骏包
PE 袋(P44) 0.78(元/件)
品有限公司 (元/件) 装材料厂
苏 州 市 华 婷特 种 电 底 座 43S5L/R 11.09 靖江市五星金属表
10.24 (元/件)
镀有限公司 电镀工序 (元/件) 面处理有限公司
60EC680-R 底
安 徽 万 成 辉精 密 电 13.79 安徽旭升电子科技
座支撑银灰色 14.44(元/件)
子科技有限公司 (元/件) 有限公司
(1300126)
对于可比材料,发行人向新增供应商的采购价格与原供应商相比不存在显著
差异,发行人供应商的选择及变化均系根据采购制度进行市场化选择的结果,交
易价格公允。
6、双向交易情况
(1)双向交易概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客户处采购额及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向供应商销售额及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 占营业收入的
年度 向客户采购金额 向供应商销售金额
比重(%) 比重(%)
2018 年 1-6 月 612.60 1.24 61.10 0.09
2017 年度 2,076.76 1.77 433.67 0.26
2016 年度 2,102.95 2.25 317.77 0.23
2015 年度 921.74 1.58 398.26 0.42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客户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重以及向供应商销售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均较低。
发行人向客户采购材料主要基于客户对于部分指定材料使用的要求、移模业
务(行业通行做法,即客户将部分结构件生产任务由自有生产部门或其他供应商
转移至另一家供应商处,并将其现有对该规格型号结构件的剩余备料向后者出
售)及部分拥有专业加工能力的客户为发行人提供委外加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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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向供应商销售材料主要基于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和管理效率考虑,将诸
如油漆、粉末等难以控制耗用量的辅料销售给委外加工供应商;另外部分供应商
也是结构件加工制造企业,基于其最终客户需求,存在向发行人采购精密金属结
构件产品的情况。
(2)报告期双向交易具体情况、形成原因、交易背景及其必要性
1)向客户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客户采购材料或加工服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交易 采购占 采购占
客户名称 主要交易内容
类别 金额 销售额 金额 销售额
比重 比重
青岛海信电 精密金属冲压结
销售 27,132.14 53,214.66
器股份有限 构件 0.27% 0.73%
公司 采购 密封件等 72.27 388.80
精密金属冲压结
鸿海精密工 销售 7,518.97 29,620.33
构件
业股份有限 6.45% 5.22%
结构件组件、电
公司 采购 485.15 1,545.41
镀锌板
精密金属冲压结
上海黑田贸 销售 933.17
构件 0.12%
易有限公司
采购 密封件 1.10
精密金属冲压结
四川长虹电 销售 构件、电子元器 1,863.15 2,063.13
器股份有限 件 2.96% 2.42%
公司 加工费、结构件
采购 55.17 49.93
组件等
精密金属冲压结
歌尔股份有 销售 55.54
构件 164.78%
限公司
采购 加工费 91.52
(续上表)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交易 主要交易 采购占 采购占
客户名称
类别 内容 金额 销售额 金额 销售额
比重 比重
青岛海信电 销售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50,111.93 36,509.12
器股份有限 1.64% 1.32%
公司 采购 电镀锌板、密封件等 823.56 48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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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交易 主要交易 采购占 采购占
客户名称
类别 内容 金额 销售额 金额 销售额
比重 比重
鸿海精密工 销售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业股份有限
公司 1
注 采购 结构件组件、电镀锌板
上海黑田贸 销售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1,926.07 3,074.89
1.18% 2.92%
易有限公司 采购 密封件 22.76 89.82
四川长虹电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电
销售 1,717.87 1,464.09
器股份有限 子元器件 25.48% 3.71%
公司 采购 加工费等 437.63 54.34
歌尔股份有 销售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1,139.64 805.75
71.86% 36.47%
限公司 采购 加工费 819.00 293.84
注 1:采购金额和销售金额均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口径进行统计,2016 年因发行人无对
鸿海精密的采购,故此处对于鸿海精密的销售并未列示。
①向客户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原因、交易背景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信”)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第
一大客户,因其移模业务和指定部分材料采购的原因,发行人又向其采购部分电
镀锌板、密封件等材料。
基于移模业务的特性,发行人需从青岛海信采购用于所移模的剩余电镀锌板
备料,报告期内采购金额不大,且采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单独定价,2015-2017
年度发行人分别向青岛海信采购电镀锌板 256.69 万元、496.45 万元、92.28 万元,
发行人仍需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大量电镀锌板用于青岛海信产品的生产,发行人
对其按单独采购镀锌板进行处理。另外,青岛海信对部分辅料如密封件等定制化
程度较高的材料,指定发行人向其采购,2015 年至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分别
向青岛海信采购密封件等材料 227.05 万元、327.11 万元、296.52 万元、72.27 万
元,因密封件等材料属于产品生产所需的辅料,其占产品成本比重较低,故发行
人按单独采购密封件等辅料进行处理。
②向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黑田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原因、交易
背景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泰华”)、深圳精基精密机械
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精基”)均系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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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鸿海精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因鸿海精密要求公司向其指定供应商富
泰华购买铝型材配件,故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向富泰华采购 1,252.70
万元和 264.28 万元;因临时性调货需求向深圳精基采购电镀锌板 292.71 万元和
220.88 万元,因采购和销售的交易主体均不相同,且价格分开参照市场价格并经
双方协商确定,故发行人按单独采购铝型材和电镀锌板进行处理。
发行人向客户上海黑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田贸易)采购密封件,系
该材料为客户指定用于生产其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的辅料,发行人仍需自行采购
生产所需的各项主料,故发行人按单独采购密封件材料进行处理。
③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歌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原因及交易背景
发行人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外协加工是
委托四川长虹的子公司四川长虹技术精工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进行,销售的产品
与委托加工业务无关联,委托加工和对客户销售均独立进行,故发行人按采购和
销售产品分别进行处理。2018 年 1-6 月,因客户苏州高创合肥分公司产品生产需
要,公司就近向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采购部分已完成贴付的胶
框产品,采购也是独立进行的。发行人委托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加工的是发行人为
客户海信生产的产品,对歌尔股份销售的产品是用于歌尔股份自身产品的生产,
委托加工和销售的产品为完全不同的产品,无对应关系,故发行人按采购和销售
产品分别进行处理。
2)向供应商销售情况
①基于供应商的最终客户需求,向供应商的销售
报告期内,基于最终客户需求,发行人向供应商销售产品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占采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额 销售内容 销售额 购的比例
(%)
青岛飞拓电器 结构件组 精密金属冲压
2017 年度 3,942.05 167.76 4.26
有限公司 件 结构件
青岛飞拓电器 结构件组 精密金属冲压
2,670.66 22.88 0.86
有限公司 件 结构件
2016 年度
南京豪骏电器 精密金属冲压
加工费 250.37 47.52 18.98
科技有限公司 结构件、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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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占采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额 销售内容 销售额 购的比例
(%)
南京徽东电子 结构件组 精密金属冲压
247.47 12.87 5.20
科技有限公司 件 结构件
2015 年度
南京豪骏电器 精密金属冲压
加工费 164.96 210.43 127.56
科技有限公司 结构件、模具
青岛飞拓电器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塑胶后壳和塑胶底座等塑胶件的供应商,
同时其又是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的结构件供应商,青岛飞拓电器有限公司
基于客户的需要,向发行人采购部分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产品。
南京豪骏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提供冲压加工服务,同时其又是创维的
供应商,其从发行人采购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产品出售给创维,并向发行人采购
部分模具用于其产品的生产。
南京徽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塑胶底座的供应商,同时又是广州市
惠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结构件供应商,南京徽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客户需
要,向发行人采购部分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产品。
上述采购和销售均单独定价,发行人向该些供应商采购材料或加工服务与对
其销售产品无直接关联关系,故发行人按采购和销售产品分别进行处理。
②基于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和生产效率考虑,向供应商的销售
报告期内,基于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和生产效率,发行人向部分供应商销售情
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占
采购的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额 销售内容 销售额
比例
(%)
2018 年 青岛合易顺电子有 结构件组
1,806.74 丝攻等 0.73 0.04
1-6 月 限公司 件
江苏花山集团有限 骨架、磁芯
加工费 460.12 17.59 3.82
公司 等
泰州市汇仕宝电子 稀释剂、油
加工费 195.02 0.63 0.32
科技有限公司 漆
无锡四海电子科技 漆包线、磁
加工费 111.15 19.27 17.34
有限公司 芯等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 结构件组 铝型材、铆
46.52 14.59 31.36
股份有限公司 件 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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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占
采购的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额 销售内容 销售额
比例
(%)
苏州市阳帆喷涂有 稀释剂、油
加工费 25.07 8.30 33.11
限公司 漆
南京斯迪兰德机械 稀释剂、油
加工费 566.46 53.89 9.51
科技有限公司 1
注
漆、黑粉等
江阴市越澄模业净
结构件组 稀释剂、油
化空调配件有限公 358.64 3.78 1.05
件 漆
司
苏州方泰电子有限 加工费、结 241.11 稀释剂、油 8.92 3.70
公司 构件组件 漆
无锡尚德塑业科技 结构件组 稀释剂、油
285.26 48.63 17.05
有限公司 件 漆等
苏州市阳帆喷涂有 稀释剂、油
加工费 180.57 83.99 46.51
限公司 漆
泰州市汇仕宝电子 稀释剂、油
加工费 179.53 5.58 3.11
科技有限公司 漆
青岛海德胜电子有 稀释剂、油
加工费 33.21 3.00 9.03
限公司 漆
合肥弘睿精密模具 结构件组
2017 78.72 电镀锌板 10.77 13.68
有限公司 件
年度
南京邦尼杰电子科 结构件组
78.26 密封件 9.45 12.08
技有限公司 件
常熟市宏福塑料金 结构件组
74.04 电镀锌板 8.52 11.51
属制品有限公司 件
昆山市万翔元精密 结构件组
72.74 电镀锌板 14.23 19.57
五金有限公司 件
苏州市伯骏塑胶制 结构件组 稀释剂、油
57.15 0.64 1.13
品有限公司 件 漆
苏州乾源涂装有限 稀释剂、油
加工费 30.97 3.50 11.31
公司 漆
丹阳市业荣塑业有 稀释剂、油
加工费 17.31 3.63 20.95
限公司 漆
合肥赛鼎电器科技
加工费 8.76 黑粉 1.03 11.71
有限公司
无锡市鲸福瑞科技 稀释剂、油
加工费 3.40 6.35 186.78
有限公司 漆
2016 南京邦尼杰电子科 结构件组
588.07 黑粒子等 5.94 1.01
年度 技有限公司 件
无锡尚德塑业科技 结构件组 电镀锌板、
417.46 38.50 9.22
有限公司 件 紧固件等
无锡市鲸福瑞科技 稀释剂、油
加工费 259.19 52.94 20.43
有限公司 漆
苏州乾源涂装有限 稀释剂、油
加工费 275.12 58.13 21.13
公司 漆
南京东泰新港塑业
底座 191.91 塑料粒子 60.48 31.51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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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占
采购的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额 销售内容 销售额
比例
(%)
青岛欣博瑞电子有
加工费 396.31 黑粉 1.92 0.48
限公司
苏州市阳帆喷涂有 稀释剂、油
加工费 128.47 29.46 22.93
限公司 漆
南京东泰新港塑业
底座 115.80 塑料粒子 90.99 78.58
2015 有限公司
年度 青岛美德材料科技
密封件 1.43 胶带 2.81 197.06
有限公司
注 1:发行人对南京斯迪兰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额为合并对南京斯迪兰德机械科技有
限公司、苏州市利来星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企业采购后的金额。
发行人基于委外加工材料管理的需要,对于委托加工业务的主料由发行人自
行提供,并按委托加工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而部分较难控制损耗率的委外材料,
如稀释剂、油漆、黑粉等辅料,通过出售给外协加工单位,由其自行控制材料使
用和损耗率,因该些辅料非委托加工业务主料,且占产品成本比重较低,故发行
人按单独销售辅料进行处理。
发行人向部分结构件组件供应商销售电镀锌板、塑料粒子等,主要系发行人
为确保产品质量及发行人集中采购的优势,将部分定制电镀锌板、塑料粒子销售
给供应商,因供应商生产结构件组件仍需向其他公司采购较多其他材料,且采购
和销售价格单独定价,销售金额也较小,故公司按单独销售电镀锌板、塑料粒子
进行处理。
③向关联方江苏风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零星销售
发行人向风享环保采购的空调滤芯主要销售给青岛海信,发行人与风享环保
的采购价格是在公司销售价格上扣除不超过交易额 1%的交易费用后结算,综合
考虑到上述空调滤芯产品主要由风享环保设计、生产,发行人仅收取适度交易费
用的定价公允,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四、关联交易”之“(一)经常性关联交易”之“2、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的关联交易”之“①向风享环保采购空调滤芯”。
2015 年度,发行人向风享环保销售零星原材料滤网、自制产品塑料框以及
生产塑料框的注塑件模具用于其空调滤芯的生产制造,具有一定的偶发性,且销
售占对风享环保采购额的比例不高。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风享环保的双向交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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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销售占采购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金额 的比例(%)
模具、产品
江苏风享环保
2015 年度 空调滤芯 363.88 塑料框、滤 81.16 22.30
科技有限公司
网、电费
7、外协采购情况
(1)外协加工的产品、工序及其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公司产品生产主要涉及冲压、喷涂/喷粉、清洗、绕线组装、绞合、电镀、
电泳、CNC、线割等工序,除了无电镀资质外,公司具备其他工序的生产能力。
但是,公司为应对产能不足以及订单突发性强、交期短等情况,并在考虑成本、
生产效率等因素的基础上,将部分产品的部分工序进行外协加工。涉及的产品有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电子元器件、底座和模具。报告期内,具体产品涉及的工
序、外协金额及其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外协工序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精密金属冲 冲压、喷涂/
3,171.19 6,940.39 7,609.90 3,870.23
压结构件 喷粉、清洗
绕线组装、绞
电子元器件 1,266.28 2,492.15 1,630.80 1,223.02
合
喷涂、冲压、
底座 电镀、电泳、 797.21 1,099.97 1,760.96 757.93
CNC
模具 线割、CNC 679.19 1,299.79 1,259.94 697.98
小计 5,913.87 11,832.30 12,261.60 6,549.16
生产成本 54,111.69 133,829.70 107,188.63 73,631.83
外协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10.93% 8.84% 11.44% 8.89%
2016 年,外协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重相对较高,主要系 2016 年度公司产品
产量上升幅度较大,且在业务忙季,存在产品集中交货,交期紧张的情况,公司
自有产能无法完全满足生产需要,故外协加工较多。2017 年度在产量上升的情
况下外协占生产成本的比重降低,主要系 2017 年度新增较多生产设备导致自有
产能扩大所致。2018 年 1-6 月,外协占生产成本比重提高,主要系当期发行人东
莞地区业务量较多,东莞奕铭喷粉、喷涂主要依靠外协方式进行,在业务量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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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下,东莞奕铭喷粉、喷涂的外协量上涨较多;此外,发行人本期开发的底
座新产品电镀、电泳工序需外协完成,外协量也增长较多。
(2)外协工序占同类工序的比重
公司产品涉及的外协工序较多,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工序情况如下:
①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外协数量 外协金额 同类工序数量 外协工序占同类
年度 工序
(万件) (万元) (万件) 工序的比重
冲压 95.42 1,170.47 780.18 12.23
2018 年
喷涂/喷粉 262.39 1,873.79 528.44 49.66
1-6 月
本期合计 3,044.26 - -
冲压 321.41 3,916.28 2,088.42 15.39%
2017 年 喷涂/喷粉 487.23 2,860.59 1,369.03 35.59%
本期合计 - 6,776.87 - -
冲压 430.91 4,597.04 1,905.86 22.61%
2016 年 喷涂/喷粉 456.34 2,993.51 1,187.28 38.44%
本期合计 - 7,590.55 - -
冲压 140.70 1,327.49 1,498.26 9.39%
2015 年 喷涂/喷粉 393.81 2,542.74 913.94 43.08%
本期合计 - 3,870.23 - -
②电子元器件
外协数量 外协金额 同类工序数量 外协工序占同
年度 工序
(万件) (万元) (万件) 类工序的比重
2018 年
绕线组装 3,068.86 1,197.62 3,714.26 82.62%
1-6 月
2017 年 绕线组装 5,296.17 2,448.80 6,246.89 84.78%
2016 年 绕线组装 3,507.59 1,547.98 5,018.36 69.90%
2015 年 绕线组装 2,414.99 1,073.52 3,442.16 70.16%
③底座
外协数量 外协金额 同类工序数 外协工序占同类
年度 工序
(万件) (万元) 量(万件) 工序的比重
喷涂 47.53 220.64 62.27 76.33%
2018 年 1-6
电镀 22.70 269.17 22.70 100.00%
月
小计 - 489.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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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数量 外协金额 同类工序数 外协工序占同类
年度 工序
(万件) (万元) 量(万件) 工序的比重
喷涂 173.31 624.21 268.34 64.59%
2017 年 电镀 126.05 194.94 126.05 100.00%
小计 819.15
喷涂 265.92 698.40 302.82 87.82%
2016 年 电镀 79.15 775.87 79.15 100.00%
小计 1,474.27
喷涂 370.68 597.56 370.68 100.00%
2015 年 电镀 9.43 84.25 9.43 100.00%
小计 681.81
模具
公司模具的外协加工工序主要系线割,报告期内公司线割外协加工金额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工序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线割 457.56 1,015.11 923.64 480.67
占当期模具外协
67.37% 78.10% 73.31% 68.87%
总额的比例
(3)主要外协厂商加工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名外协供应商外协加工费金额如下:
1)2018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主要外协工
序号 外协供应商 成立时间 外协金额
序
1 青岛欣博瑞电子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5 日 喷涂/喷粉 687.75
东莞市艾迪富精密金属科技有
2 2014 年 12 月 9 日 冲压 585.12
限公司
3 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 1991 年 11 月 30 日 绕线组装 460.12
4 中山市邦振电器有限公司 2007 年 11 月 26 日 喷涂/喷粉 459.94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广硕精密模
5 2010 年 5 月 31 日 线割 325.14
具厂
小 计 2,518.07
占当期外协总成本的比例(%) 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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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外协供应商 成立时间 主要外协工序 外协金额
1 青岛欣博瑞电子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5 日 喷涂/喷粉 769.00
2 中山市邦振电器有限公司 2007 年 11 月 26 日 喷涂/喷粉 726.46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广硕精密模
3 2010 年 5 月 31 日 线割 643.43
具厂
东莞市艾迪富精密金属科技有
4 2014 年 12 月 9 日 冲压 632.98
限公司
南京斯迪兰德机械科技有限公
5 注 2008 年 7 月 8 日 冲压 566.46
司
小计 3,338.33
占当期外协总成本的比例(%) 28.21
注:公司对南京斯迪兰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额为合并南京斯迪兰德机械科技有限公
司、苏州市利来星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采购后的金额。
3)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外协供应商 成立时间 主要外协工序 外协金额
1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01 年 6 月 25 日 冲压 819.00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广硕精密
2 2010 年 5 月 31 日 线割 589.98
模具厂
3 中山市邦振电器有限公司 2007 年 11 月 26 日 喷涂/喷粉 587.56
4 东莞市美鼎实业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 9 日 喷涂/喷粉 538.49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5 1998 年 10 月 28 日 冲压 532.94
公司
小计 3,067.97
占当期外协总成本的比例(%) 25.02
4)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外协供应商 成立时间 主要外协工序 外协金额
1 东莞市美鼎实业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 9 日 喷涂/喷粉 817.89
2 上海市南岭实业总公司 1989 年 6 月 30 日 绕线组装 623.16
3 中山市邦振电器有限公司 2007 年 11 月 26 日 喷涂/喷粉 469.27
扬州市海州家用电器配套有限
4 2009 年 12 月 17 日 喷涂/喷粉 409.19
公司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广硕精密模
5 2010 年 5 月 31 日 线割 357.10
具厂
小计 2,676.61
占当期外协总成本的比例(%) 4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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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外协厂商的基本情况
外协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
序号 外协厂商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
工序 关系和其他利益约定
机械修造;五金交电零售;玩具、针织品加
工;苗木种植及组织本系统产品对外销售
上海市南岭实业总 绕 线 1989 年 6 上海申岳企业发展(集 (不含许可产品);住宿服务;接受委托代
1 72.00 万元 否
公司 组装 月 30 日 团)有限公司 100% 收电费业务;蔬菜、水稻、花卉的种植;家
禽的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罗功孝 31.02%;张延涛 产销:五金制品、电子制品、模具、塑胶制
18.80%;陈润曦 16.92%; 品、包装材料、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胶
东莞市美鼎实业有 喷涂/ 2013 年 5 1,500.00 万
2 王 志 明 14.10% ; 张 奇 粘制品、通用机械设备、电脑周边零件、绝 否
限公司 喷粉 月9日 元
13.16%;深圳前海美鼎信 缘材料、通信配件、电器产品、工艺礼品、
息技术股份公司 6.00% 其他化工产品
中山市邦振电器有 喷涂/ 2007 年 11 生产、加工、销售:家用电器、五金配件、
3 180.00 万元 郭翠红 50%;梁柏明 50% 否
限公司 喷粉 月 26 日 塑料配件、水性喷涂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 2010 年 5
4 线割 10.00 万元 康方方 100% 生产、加工、销售:模具 否
广硕精密模具厂 月 31 日
开发、制造、销售:声学、光学、无线通信
技术及相关产品,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智
歌 尔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能机电及信息产品,精密电子产品模具,精
23.91%; 密五金件,半导体类、MEMS 类产品,消
2001 年 6 324,510.39
5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冲压 姜滨 15.41%; 费类电子产品,LED 封装及相关应用产品; 否
月 25 日 万元
姜龙 3.16%; 与以上产品相关的软件的开发、销售;与以
社会公众股 57.52% 上技术、产品相关的服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接收设
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扬州市海州家用电 喷涂/ 2009 年 12 高 峰 86.67% ; 朱 勇 家用电器零配件、金属制品、包装制品的生
6 600.00 万元 否
器配套有限公司 喷粉 月 17 日 13.33% 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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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
序号 外协厂商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
工序 关系和其他利益约定
精密钣金加工、五金件、烘漆、微波通信系
统设备制造;电子产品生产、销售;电子工业
技术研究、咨询服务;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
(LED)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
维修;生产和销售液晶显示器件、LED 照明
产品、LED 背光源及 LED 显示屏、LED 驱
袁永峰 18.41%; 动电源及控制系统、LED 芯片封装及销售、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 1998 年 10 107,104.83 袁永刚 18.41%; LED 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销售新
7 冲压 否
股份有限公司 月 28 日 万元 袁富根 6.94%; 型触控显示屏电子元器件产品,照明工程、
社会公众股 56.24% 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
太阳能产品系统的生产、安装、销售;太阳
能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
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
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
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租赁业务;经
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金属表面处理;五金件加工、销售;经营其它
青岛欣博瑞电子有 喷涂/ 2015 年 11 1,000.00 万 李存英 85.71%;徐维瑞 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
8 否
限公司 喷粉 月 25 日 元 14.29%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仪器、电器的加工、承揽服装、箱包、文体
用品、钟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
江苏花山集团有限 绕 线 1991 年 11 2,000.00 万 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
9 电的销售,房屋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 否
公司 组装 月 30 日 元 100%
茶叶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研发、生产、销售、加工:金属制品、五金
制品、塑胶制品、模具制品、电子产品、通
东莞市艾迪富精密 2014 年 12 吴城芳 50%;晏亮 30%;
10 冲压 500.00 万元 用机械设备及配件、治具、检具、汽车零配 否
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月9日 张小蓉 15%;李根旺 5%
件、金属压铸件、钣金、自动化设备、照明
产品、通讯设备及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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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
序号 外协厂商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
工序 关系和其他利益约定
销售: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钢材切割加工、销售
汽车配件、家电配件生产、销售
钢铁、生铁、五金机电、日用百货、化工产
南京斯迪兰德机械 2008 年 7 2,000.00 万 苏州利来钢铁有限公司 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11 冲压 否
科技有限公司 月8日 元 80%;李六顺 20% 钣金加工、销售
模具加工、维修、销售
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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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协价格确定依据
公司与外协厂商之间综合考虑加工的种类、加工的工序、产品尺寸的大小、
工艺的复杂程度、数量、时间要求、材料、人工等因素计件定价。其中精密金属
冲压结构件的冲压工序外协定价主要考虑产品的工艺复杂程度;精密金属冲压结
构件的喷涂/喷粉工序外协定价主要考虑产品的尺寸大小;电子元器件的绕线组
装工序外协定价主要考虑工艺复杂程度;底座的喷涂工序外协定价主要考虑产品
表面积的大小;模具的线割工序外协定价主要考虑模具的复杂程度。
同类产品的自产成本和外协成本对比:
1)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单位:元/件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工序 尺寸 外协 自产 外协 自产 外协 自产 外协 自产
成本 成本 成本 成本 成本 成本 成本 成本
50 寸及以
6.14 3.97 5.79 3.33 5.67 4.58 6.34 5.17
下
冲压 50-60 寸 7.15 5.45 8.61 6.00 8.86 7.02 9.07 7.71
60 寸及以
12.85 12.23 14.36 10.98 20.33 14.03 10.24 8.19
上
50 寸及以
4.26 3.11 4.23 3.77 4.56 3.90 4.43 3.87
下
喷涂/
50-60 寸 11.05 6.84 10.54 8.43 8.40 7.48 6.44 5.61
喷粉
60 寸及以
14.31 14.07 16.32 15.90 14.11 10.52 6.66 5.33
上
整体上,外协成本相对于自产成本略高,但因业务的季节性,在业务忙季,
发行人部分工序自有产能不足,公司需向外协厂商进行外协采购。
2)电子元器件
单位:元/件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工序 外协 自产 外协 自产 外协 自产 外协 自产
成本 成本 成本 成本 成本 成本 成本 成本
绕线组装 0.39 0.40 0.46 0.45 0.44 0.45 0.44 0.47
电子元器件的绕线组装工序自产成本和外协成本相比整体差异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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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底座
单位:元/件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工序 外协 自产 外协 自产 外协 自产 外协 自产
成本 成本 成本 成本 成本 成本 成本 成本
喷涂 4.64 1.33 3.60 2.19 2.63 3.37 1.61 -
底座喷涂工序外协成本逐年上升,主要系产品工艺越来越复杂和要求越来越
高所致。2015 年,底座喷涂工序全部交由外协厂商完成,2016 年发行人部分型
号底座喷涂自产,彼时合格率相对较低,自产成本高于外协成本;随着发行人生
产工艺的成熟,2017 年自产成本下降,此外,当期外协加工新产品较多,自产
的主要为工艺相对成熟的产品。2018 年 1-6 月外协成本较高主要系外协生产较多
铝压铸件,自产以塑料件为主,铝压铸件价高于注塑件。
4)模具
由于模具均为定制化产品,同一工序在不同产品间差异较大,故自产成本和
外协成本可比性较低。
(6)外协价格的公允性
发行人各外协工序均有多个合格供应商,其类似产品在不同的供应商之间的
价格差异较小;与外协供应商服务的其他客户的单价相比,差异也较小。造成差
异的原因主要系工艺、批量、加工难易程度、所处地域、运输距离、运费承担等。
整体而言,差异均处于合理的范围之内。外协价格和自产成本也保持了合理的利
润空间。发行人外协定价合理、公允。
(四)生产情况
1、主要产品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的生产工艺流程
发行人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产品的生产工序主要包括冲压、铆合、清洗、喷
涂/喷粉等工序,不锈钢面框的生产工序还包括刨槽、激光切割、激光点焊等工
序。发行人重要生产环节均安排品控人员,全程检测产品质量,在冲压环节实施
分段式质量检验,对每一单位时间生产的产品实施断点式检测,并对问题产品溯
源式排查,确保问题产品不会进入下一生产环节。发行人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产
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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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元器件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发行人元器件产品的生产流程包括绕线、结线、焊锡、组装、点胶、烘烤、
含浸、二次焊锡等工序,发行人元器件产品生产工艺成熟,产品品质稳定,主要
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3、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发行人先后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电子
变压器、电感线圈、电子精密注塑、冲压及组装件的设计和制造,金属结构件的
生产和服务)和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电子变压器、
电感线圈、电子精密注塑、冲压及组装件的设计和制造)。发行人电源滤波器产
品 LCL-3505-XY/LCL-3521-XH 经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认 证 符 合
CQC13-471812-2009 认 证 规 则 的 要 求 ; 发 行 人 电 源 滤 波 器 产 品
LCL-1635-DY/LCL-2535-XY/LCL-2850-VY 经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认 证 符 合
CNCA-V01-003:2003 认 证 规 则 的 要 求 ; 发 行 人 开 关 电 源 变 压 器 产 品
BCK-200-41XY、BCD-200-42XY、BCK-250-51XY 产品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
证符合 CQC11-461214-2015 认证规则的要求。发行人的产品质量遵循国家和行
业的各项标准。
作为精密金属结构件及电子元器件制造企业,发行人的产品质量须满足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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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质量标准。发行人根据行业要求、自身技术状况制定了《质量手册》等内
部标准,建立了适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的质量管理体系。
(1)质量控制措施
发行人各生产事业部均设立有专门的品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发行人的质量
控制标准和措施在生产环节的有效执行。发行人的质量控制环节从源头开始,直
至产品出库。在采购环节,验证供应商资质,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原材料入库
前,品质管理部进行原材料质量检验,确保不合格材料不进入发行人生产流程。
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最为关键,也是最注重细节的质量控制。发行人将生产过程
进一步细分,确保每一道重要生产工序都配备有专门的专职质量检验人员,如在
冲压环节实施分段式质量检验,对每一单位时间生产的产品实施断点式检测,并
对问题产品溯源式排查,确认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产品良品率是决定企业盈利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产品生产过程也是产品品质、
质量控制的过程,发行人为此配备了先进的质量检测设备,如 3D 投影自动量测
仪、高温高湿试验机、烟雾试验机、推拉力机等,严格实施精细的质量管理流程,
保证发行人的产品质量和品质。
(2)产品质量纠纷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处罚;也不
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与客户的重大诉讼、仲裁。
4、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1)发行人的环保情况
①发行人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属于“金属制品
业(C33)”中的“金属结构制造(C331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
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属于“金属制品业”(C33)。
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 号)
第三条规定,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
1-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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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 16 类行业,以及
国家确定的其他污染严重的行业。
发行人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②环保审批许可文件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均已取得环保部门环评批复文件,此外,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的排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部门 持证主体 有效期限
城市排水许可 宜兴市公用事 2023 年
1 苏宜 2018 字第 34 号 发行人
证 业管理局 5 月 19 日
宜兴市环境保 2019 年
2 排污许可证 3202822017150005B 发行人
护局 4 月 13 日
宜兴市环境保 2019 年
3 排污许可证 3202822017150009B 宜兴奕铭
护局 6 月 26 日
青岛市环境保 2018 年
4 排污许可证 37021120170010 乙 青岛博盈
3 月 31 日 1
注
护局黄岛分局
广东省污染物 东莞市环境保 2021 年
5 4419552016000025 东莞奕铭
排放许可证 护局 12 月 13 日
注 1:自 2018 年 1 月 31 日青岛博盈租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长城路 15 栋厂房的租赁协
议到期终止后,青岛博盈不再生产,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青岛博盈已完成工商注销。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博赢智巧排污许可证情况如下:
博赢智巧建设项目已完成环保验收,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条件,可
投入使用;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博赢智巧所属行业排污
许可证实施时限为 2020 年,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于 2018 年 2 月 1 日、2018
年 7 月 2 日分别出具《说明》,博赢智巧现阶段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系在当地其所
属行业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目前尚未开展所致,因此,博赢智巧依法暂无需办理
排污许可证。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发
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定资产”之“1、房屋及建筑
物”之“(2)关于博赢智巧建设工程之相关验收事项的说明”之“③环保验收
手续”。
③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情况
在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场地,发行人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范进行环境保护
设施投入,相关污染处理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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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按环评批复要求需委托第三方处理的污染物,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有资
质的第三方处理机构签署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由后者进行相应污染物处理。
④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相关费用成本及环保投入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金属制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清洗废水、
废清洗剂、废机油、废油抹布、废手套、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等,办公环境产
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报告期内,发行人为确保污染物稳定
达标排放,严格按照各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意见的要求进行
环保设施投入、环保相关费用支出以实施污染物排放控制,并接受环保部门的日
常监管。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而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等违法违
规行为。
环保设备与工程投入指当期新增购建环保工程设施和环保设备等的投入,该
类投入自购建完工后计入固定资产,并按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报告期内,发行人
环保设备与工程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环保设备和工程投入 33.03 78.48 31.95 -
报告期内,发行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1-6 月购置了部分除尘设备、
污水处理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和离心风机等,2015 年,公司主要使用报告期
之前购置的污染处理设备及工程。
发行人环保相关费用成本主要包括环保人工支出、环保耗材支出等发行人直
接处理费用;污水处理和第三方处置费、环评及环境监测费等第三方处理费用;
以及环保设备与工程的当期折旧。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总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直接 第三方 环保设备与工程 环保总成本
年份
处理费用 处理费用 当期折旧 费用
2015 年 29.46 39.57 5.06 74.07
2016 年 42.58 69.90 8.92 121.40
2017 年 54.59 140.24 25.00 2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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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直接 第三方 环保设备与工程 环保总成本
年份
处理费用 处理费用 当期折旧 费用
2018 年
30.32 43.38 16.31 90.01
1-6 月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污染物处置,未来发行
人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保投入、污染物控制和处置,实现达标排
放,确保环保事项合法合规。
发行人未来实施的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年产
50 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等 5 个募投项目的环保总投入
预计将达到 420 万元。
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清洗废水、废清洗剂、废机油、废油抹布、废手套、
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物中,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合计的污水排放量相对可以量化,报告期内,发行人污水排放量与环保总成本费
用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环保总成本费用(万元) 90.01 219.83 121.40 74.07
污水排放量(万吨) 18.88 44.18 37.44 27.93
2015 年-2017 年,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提升,污水排放量持续增加,环保
处理费用也相应不断增加;由于上半年业务量低于全年的一半,因而发行人 2018
年 1-6 月污水排放量略低于去年全年的一半,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总成本费用与
污水排放量相匹配。
发行人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发行人重视环境保护,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
的污染物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发行人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
方面的法律、法规,经营活动达到国家法规及相关环保机构要求的标准。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过环保事故,未有因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
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制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
《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等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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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发行人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发行人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发
行人取得由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为安全
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轻工其他)。发行人在新员工上岗前组织安全生产相关培
训,在每日生产例会上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实行车间主任
负责制,通过安全生产专员的日常巡查制度,监督全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履行情况。
2016 年 4 月,青岛博盈曾发生一起因操作失误导致 1 名工人意外死亡的安
全生产事故。发行人吸取教训,加强了对全员的安全教育,增加了车间安全教育
的培训课时和频次,完善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严格规范员工三级培训流程;增
加并完善警示标识;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强化生产设施的光电保护装置,并加装
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防护链等,使安全设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作业
巡查,以及时发现、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发行人在整改后,
接受了青岛市黄岛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局的安全检查,已通过整改检查。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未再发生类似安全事故。
5、发行人拥有的资质证书
发行人拥有的经营资质如下:
持证 有效期/
序号 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部门
主体 取得日期
对外贸易经营者 发证日期 2017
1 发行人 02248689 宜兴商务局
备案登记表 年1月5日
安全生产标准化 苏 无 锡 市 安 全生 有效期至 2019
2 发行人 AQB320282QGI
证书 产监督管理局 年6月
II201600007
发 证 日 期 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无 锡 海 关 驻宜2017 年 3 月 9
3 海关报关单位注 发行人 3222963784
兴办事处 日,有效期为长
册登记证书
期
苏交运管许可锡 2017 年 1 月 21
道路运输经营许 友 通 货 宜 兴 市 交 通运
4 字 日至 2021 年 1
可证 运 输管理局
320282309872 月 20 日
注:发行人拥有的排污许可证情况见本章节之“4、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五)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拥有任何特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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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在中国境外通过股权投资或设置经营场
所的方式开展业务。
六、发行人的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技术水平
发行人一直坚持强化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经营策略,在研发创新上保持高
投入。发行人研发内容包括结构件产品开发、模具开发、结构件整机套件产品研
发等,其中结构件产品开发基于客户新品开发方案,发行人进行生产工艺开发,
将产品设计理念转化为可行的工业生产流程;模具开发则是由模具部门基于客户
与发行人产品开发部门的设计图,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模具开发服务,通过成熟
的模具开发体系,打造高效的配套模具,缩短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提升产品质量;精密金属结构件整机套件产品开发主要基于客户整机开发方案,
发行人与客户共同开发、优化适应市场发展潮流的精密金属结构件套件产品,并
利用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和工业化生产、装配能力,为客户提供整套结构件产
品。
发行人拥有先进的研发设备,用于产品立体数据采集、检测以及参数测试等。
发行人重要产品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特点 成熟程度
一体拉伸精密金属冲压后壳可实现 85 英寸的规模;
技术成
精密金属冲 一体机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组件最薄可实现 6.5mm;
1 熟、批量
压结构件 可应用新型材料,如果钢塑板、铝塑板、VCM 板等;
生产
高端背板组件产品可实现无螺钉、无边框设计。
发行人拥有全塑胶高光、喷涂、电镀底座及侧拉丝直接
成型底座;合金塑胶,透明 PC 蒸汽辅助成型底座;铝 技术成
2 底座 锌合金铸造成型,表面喷涂电镀底座;铝型材表面拉丝、 熟、批量
喷砂、抛光后氧化或电镀底座;型钢折弯焊接电镀底座 生产
等产品。
发行人拥有精密金属冲压曲面后壳模具、精密金属冲压 技术成
3 模具 曲面背板模具、精密金属冲压曲面铝型材模具、拉伸壁 熟、批量
挂支架模具等先进的模具生产技术。 生产
可实现从小尺寸到大尺寸产品的覆盖;可实现超薄化 技术成
4 电子元器件 (10mm 高度及以下)元器件的批量生产;可按客户设 熟、批量
计要求,定制大小及形状各异的元器件产品。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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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正在从事的技术开发项目情况
发行人根据下游行业发展趋势、本行业产品状况,结合客户需求提出不同的
研发课题,制定项目立项计划,进行可行性评估,对于具有可行性的产品开发计
划,研发负责人组织研发人员实施相应研发项目。
发行人在进行的重要产品开发情况如下:
序号 研发项目 应用领域 技术特点
1、采用更稳固、更轻薄的不锈钢、铝
型材等金属材质;
2、完成多规格不锈钢面框的 U 型框、
L 型框、F 型框的独立与组合式设计,
OLED/ULED 显示 液晶电视产品、冰箱、 满足不同产品的需求,结合自主设计
1 用不锈钢、铝型材 空调、电脑、手机等产 的模具以及其它结构件,实现
框架模组 品 OLED/ULED 显示整机的全新结构;
3、在原有生产工艺基础之上,在拉丝、
刨槽、线割等工艺过程中使用智能化
机器人,从而实现模具、工艺与量产
的适配。
1、生产工艺从注塑向铝压铸、铝挤、
精雕、CNC 等方向发展;
2、表面处理技术从最初的喷涂,逐步
向发黑、高光、拉丝、贴膜、喷漆、
大屏幕高端 LED 显 大屏幕高端 LED 液晶
2 电泳、电镀、丝印、阳极氧化等工艺
示用底座型材模具 电视产品
升级。
3、铝及铝合金经过氧化后的染色处
理,表面具有与硫酸阳极氧化膜相同
的硬度和耐磨性,耐热及耐蚀性更好。
1、采用独特的三边框拼接点胶工艺,
超大屏幕胶粘无螺 在原有工艺基础上,新增 CNC 高光、
超大屏幕无边框超薄
3 钉、无边框超薄液 批花工艺;
液晶电视产品
晶显示金属结构件 2、背板采用钢塑板,直接作为外观面,
无螺钉,无边框,超薄。
1、根据人体眼球的球面特性,制作的
曲面 LED 背板模组
曲面电视结构件产品,电视节目观赏
4 显示结构件的配套 曲面液晶电视产品
者视觉更自然舒适;
研发
2、电视外观实现流线型,美观大方。
1、采用尽量不开模具的工艺,降低产
新型不锈钢外观件
应用不锈钢外观件的 品开发成本;
5 智能化量产工艺技
液晶电视产品 2、引进高端激光切割、高精刨槽、伺
术创新研发
服折弯、机器人点焊等自动化工艺。
1、新产品可省去前框、中框,降低成
无边框背板中框一
6 液晶电视产品 本,简化生产工艺;
体机模组的研发
2、产品无边框,外观简约大方。
文教系统、办公系统、 1、结构件所挂载的显示部件在传统显
可移动商用显示终
7 大型场馆、宣传广告等 示功能的基础上,可实现人机交互功
端结构件研发项目
商用显示产品领域 能,通过触摸屏及无线信号传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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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研发项目 应用领域 技术特点
电子文档保存、资料传送、展板信息
打印等办公、商用功能。
2、采用可移动设计,满足商用显示产
品的移动功能要求,灵活方便;
3 生产过程采用机器人焊接、纳米喷
涂、激光切割等制作工艺,保证产品
品质;
4、应用型钢、压铸等材料使结构件产
品造型优美、结构牢固。
(三)研究与开发机制
1、研发组织架构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新产品、工艺技术研发工作。为持续开发新产
品,提升产品性能,满足市场需求,发行人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目前,发行人搭
建并完善了由技术工程中心、模具中心模具设计部、整机事业部设计中心组成的
研发体系。
发行人技术工程中心主要负责新产品导入和开发、客户产品生产工艺开发、
客户新产品开发对接与协调等工作,全程参与新产品开发工作;模具中心模具设
计部主要负责发行人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相关模具研发、设计工作,发行人凭借
实力雄厚的模具设计力量,大大加快对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发行人整机事业部
设计中心主要负责发行人整机套件产品的研发工作,发行人可为下游客户提供整
机精密金属结构件套件产品的一体化开发方案,深层次介入下游客户的新产品开
发体系。
发行人研发组织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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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形成一支具有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开发特长的专业技术
队伍,为发行人保持产品创新能力、技术优势提供保障。发行人现有研发人员一
百余人,专业涉及机械、计算机、自动化、电子等领域,拥有大批年富力强的科
研中坚力量,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设计开发、制程改善、品质保证能力。
凭借出色的技术研发实力,发行人先后被评定为“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江苏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点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人为
“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发行人拥有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联
合认定的“江苏省 LED 背光源及驱动电源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投入主要包括和研发有关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
摊销、材料费用、设计费用、新产品试制费用、装备调制费用、研发人员工资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研发费用 2,815.16 6,254.08 5,498.26 3,816.2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
3.99% 3.75% 3.97% 4.01%
例
(四)技术创新机制
1、制度安排
基于多年生产经验,发行人制定了适应企业发展状况的《企业研发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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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发项目立项报告制度》、《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研发
资金投入核算制度》等制度规范发行人新产品开发工作。发行人每年均投入大量
资金用于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加强研发硬件设施建设。通过引进、消化和自主
开发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开发力度,不断提高发行人技术水平。
2、人才队伍建设
发行人采取引进、培养相结合的人才策略。不断完善创新人才保障制度,进
一步增强对创新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多途径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发行人制
定有相关的人员培训管理办法,重视研发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以“以老带新”、
“内部技术研讨会”等方式开展对人才的多方位培养,积极营造适合研发人员成
长的工作环境,从存量和增量两个角度保证技术创新的可持续性。
3、创新激励机制
发行人对有重要贡献的研发人员进行专项奖励;研发人员的技术创新成果与
其职务晋升、薪酬水平相挂钩,从制度上保证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行人持
续鼓励研发人员开放创新,根据市场趋势、客户需求等积极提出开发项目并组织
实施,建立快速反应的创新机制。
七、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运输工具等。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3,892.48 2,811.91 11,080.57 79.76%
通用设备 2,023.01 1,301.27 721.75 35.68%
专用设备 26,753.64 11,901.07 14,852.57 55.52%
运输工具 1,540.15 956.86 583.29 37.87%
合计 44,209.28 16,971.10 27,238.18 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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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及建筑物
(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房产/不动产权证情况如下:
序 建筑面积 登记 他项
房产权证号 权利人 具体用途 房屋坐落
号 (㎡) 时间 权利
苏(2017)宜 生产车间 10,301.25 宜兴市徐
2017 年
兴不动产权 生产车间 3,853.17 舍镇工业 已抵押
1 利通电子 6 月 21 注1
第 0042843 集中区(立
生产车间 日
号 9,723.16 通路)
及办公室
宜兴市徐
苏(2017)宜 2017 年
舍镇工业 已抵押
2 兴不动产权 利通电子 生产车间 10,241.28 1 月 20 注2
集中区(立
第 0001511 日
通路)
宜兴市徐
苏(2017)宜 2017 年
生产车间 舍镇工业 已抵押
3 兴不动产权 利通电子 7,290.05 1 月 20 注3
及办公室 集中区(立
第 0001335 日
通路)
生产车间 2,946.36
宿舍 3,978.42
宿舍 1,209.18
办公室 3,994.22
生产车间 3,699.32 宜兴市徐
苏(2017)宜 2017 年
生产车间 7,973.99 舍镇工业 已抵押
4 兴不动产权 利通电子 5 月 27 注4
集中区立
第 0040497 生产车间 3,786.12 日
通路 18 号
生产车间 9,412.97
办公室 6466
宿舍 1370.46
食堂及宿
3507.3
舍
苏(2018)宜 生产车间 1,371.21
徐舍镇宜 2018 年
兴不动产权 食堂及宿
5 利通电子 1,595.17 丰工业小 1 月 8 无
第 0000534 舍
区 日
号 生产车间 2,988.99
办公及宿
1,305.15
舍楼
生产车间 1,884.75
苏(2017)宜 宜兴市宜 2017 年
6 兴不动产权 利通电子 办公室 564 丰工业小 5 月 27 无
第 0040496 门卫及车 区 日
659.99
库
生产车间 1,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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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建筑面积 登记 他项
房产权证号 权利人 具体用途 房屋坐落
号 (㎡) 时间 权利
博赢智巧 生产车间 山东省青 注5 无
岛市黄岛
区泰发路
512 号
山东省青
岛市黄岛
7 注5 博赢智巧 宿舍楼 38,730.00 无
区泰发路
512 号
山东省青
岛市黄岛
博赢智巧 办公区 无
区泰发路
512 号
苏(2018)宜
宜兴市徐 2018 年
兴不动产权 生产车间
8 利通电子 11,584.40 舍镇美栖 6 月 28 无
第 0015604 及办公区
村 日
号
苏(2018)宜
宜兴市徐 2018 年
兴不动产权
9 利通电子 生产车间 4,349.95 舍镇宜丰 7月9 无
第 0016698
村、东岳村 日
号
注 1:发行人“苏(2017)宜兴不动产权第 0042843 号”之不动产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抵押合同编号“2017 年宜兴(抵)字 0045 号”,最高抵押余额 3,448.00
万元。
注 2:发行人“苏(2017)宜兴不动产权第 0001511”之不动产已抵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宜兴支行,抵押合同编号“2017 年抵字第 4101151239 号”,最高抵押本金余额 1,472.00
万元。
注 3:发行人“苏(2017)宜兴不动产权第 0001335 号”之不动产已抵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宜兴支行,抵押合同编号“2017 年抵字第 4101170835 号”,最高抵押余额 1,284.53
万元。
注 4:发行人“苏(2017)宜兴不动产权第 0040497”之不动产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宜兴支行,抵押合同编号“2017 年宜兴(抵)字 0035 号”,最高抵押余额 6,150.00
万元。
注 5: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博赢智巧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泰发路 512 号约 38,730.00 平方
米(最终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为准)的建筑物为新建建筑物,至 2017 年底已基本建成,
目前正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
上述房屋及建筑物系发行人宜兴地区、青岛地区目前在用的主要生产经营场
所。
(2)关于博赢智巧建设工程之相关验收事项的说明
博赢智巧位于黄岛区胶南镇泰发路上的建设项目已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
可交付使用。博赢智巧之建设工程验收事项说明如下:
①规划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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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赢智巧建设工程建设在《不动产权证书》(鲁(2017)青岛市黄岛区不动
产权第 0019368 号)项下地块之上,博赢智巧已取得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018 年 3 月 8 日,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证明》,确认“辖
区企业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建
设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土地、建设管理
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8 年 3 月 9 日,青岛市规划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出具《证明》,确认“青
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系我单位辖区内企业,该公司房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
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9 月 29 日成立至今不存在违反建设规划方
面的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②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该项目由建设单位博赢智巧会同勘察单位青岛捷利达地理信息集团有限公
司、设计单位山东华烨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振丰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监理单位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五方开展了工程验收,并编制建设工
程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工程建设合格;2018 年 3 月 8 日,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
设局出具《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 600 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
项目主体工程验收质量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结论“1、本工程地基与基础
分项分部工程的保证项目和基本项目都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定;2、质量
保证资料齐全;3、观感质量符合设计要求;4、评估意见:工程合格”。
③环保验收手续
A:博赢智巧已完成环保验收,可投入使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
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七条进一步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
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
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博赢智巧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泰发路 512 号之建设项目属于编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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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报告表的项目,依法按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
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博赢智巧该建设项目已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经博赢智
巧、检测单位及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山东骁然检测有限公司和青岛大学、青
岛科技大学、青岛市表面工程协会的三位专家共六人完成专家评审,并取得《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评审意见》。根据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评审会的验收意见,项
目建设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
的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公司设有环境管理机构,环保管理制度较完
善,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无重大
变动,验收报告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博赢智巧建设项目已完成环保验收,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七条等的相关规定,可投
入使用。
B:在青岛当地,博赢智巧所属行业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目前尚未开展,因
而博赢智巧暂不需办理排污许可证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8 号)第二十四条
规定:“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前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
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时限申请排污许可证;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后建成的
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博赢智
巧建设工程已建成,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
(环境保护部令第 45 号)之相关规定,博赢智巧所属行业排污许可证实施时限
为 2020 年。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出具《说明》:“根据环保
部、山东省和青岛市的统一部署,黄岛区 2017 年对火电、造纸等十五个行业开
展了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其他行业暂时未受理发放。按照环保部《固定污染
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的规定,其他行业将分行业分阶段逐
步进行。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所从事行业目前尚未列入核发范围,因此不
能办理排污许可证,待国家出台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
网上申报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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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7 月 2 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再次出具《说明》,确认“根
据环保部和山东省、青岛市的统一部署,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将按照环保部《固
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的规定分行业分阶段进行。根
据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环评批复,该企业排污许可证相关工
作目前尚未开展,因此现不能办理排污许可证,待国家出台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网上申报核发。”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博赢智巧所属行业排污许可
证实施时限为 2020 年,其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亦出具证明,确认在当地博赢智
巧所属行业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目前尚未开展,博赢智巧暂不能办理排污许可
证,待国家出台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网上申报核发;
因此,博赢智巧依法暂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
综上,博赢智巧建设项目已完成环保验收,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条
件,可投入使用;博赢智巧现阶段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系在当地其所属行业排污许
可证相关工作目前尚未开展所致,且博赢智巧所属行业排污许可证实施时限为
2020 年,因此,博赢智巧依法暂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
④消防验收手续
A、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博赢智巧建设工程不属于须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规定,国
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
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
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 119 号令)
第十三条明确界定了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第十四条明确定义了特殊建设工程。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 119 号令)第十三条、第十
四条的规定,博赢智巧的厂房建设工程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也不属于特殊建设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博赢智巧的建设工程不属于投入使用前
必须取得消防验收许可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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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博赢智巧的建设工程正办理房产权证,根据有关规定已完成在公安机
关消防机构的消防备案手续
博赢智巧建设工程已竣工,目前正处于办理房产权证的过程中,根据有关规
定博赢智巧已完成消防备案,并抽查合格,消防手续完备。博赢智巧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取得了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黄岛区大队出具的备案号为
37002221NYS180112 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情况登记表》。
⑤安全生产许可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
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
生产许可制度。”
2018 年 5 月 7 日,青岛市黄岛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局出具《证明》,确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
397 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根据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
《营业执照》(副本),该公司按照目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规定要求开展生产
经营活动,不需要办理安监部门负责审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综上,博赢智巧不属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
度的企业。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博赢智巧目前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已完成环保
验收,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
办法》规定的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条件,可投入使用;取得规划部门有关认可
文件,另根据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证明,博赢智巧自成立之日起
至证明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因违反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
形;博赢智巧已组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
工程验收,并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工程建设合格,取得青岛市黄岛
区城市建设局所出具《主体工程验收质量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结论“1、
本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项分部工程的保证项目和基本项目都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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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规定;2、质量保证资料齐全;3、观感质量符合设计要求;4、评估意见:
工程合格”;博赢智巧之建设工程在消防方面不属于必须取得消防验收许可的工
程,同时博赢智巧建设工程正办理房产权证,已完成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消防
备案,并抽查合格;同时,博赢智巧也不属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实
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企业。综上,博赢智巧建设工程已具备生产使用条件,房
产证正在办理过程中,不影响企业投入使用。
(3)发行人通过租赁方式使用的厂房、办公用房情况如下:
序 租赁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 租金(元/年) 租赁期限
号 (㎡)
东莞市企石
发行人 镇新南村
子公司 S120 省道姚 2015.7.1 至
1 李树斌 23,000.00 3,960,000.00
东莞奕 冬尾路段松 2019.6.30
铭 湖云谷科技
产业园
青岛市黄
岛区长江 2015.2-2016.1:
发行人 1,993,235.00
路街道办 青岛经济技
子公司 2016.2-2017.1: 2015.2.1 至
2 事处井冈 术开发区齐 14,581.00
青岛博 2,066,140.00 2018.1.31
山路社区 长城路 15 栋
盈 1
注
2017.2-2018.1:
居民委员
2,211,950.00
会
发行人
安徽启明 合肥瑶海工
子公司 2017.3.28 至
3 表面技术 业园新海大 7,986.47 1,916,700.00
合肥利 2022.3.28
有限公司 道南
通
注 1:青岛博盈自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井冈山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租赁青岛经济技
术开发区齐长城路 15 栋厂房的租赁协议已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到期终止,截至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青岛博盈已完成工商注销。
1)发行人东莞地区租赁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东莞奕铭租赁并使用的位于东莞市企石镇新南村 S120 省道姚
冬尾路段的厂房、宿舍存在未办理房产权证的瑕疵,上述厂房、宿舍所在土地的
使用权面积为 23,00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东莞市华辉消防冷气工程有限公
司。
①租赁基本情况
2015 年 7 月 1 日,发行人子公司东莞奕铭向李树斌租赁位于东莞市企石镇
新南村 S120 省道姚冬尾路段松湖云谷科技产业园内 A、B、C、D、E、H 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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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和 F、G 栋的宿舍。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前述厂房和宿舍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为东莞市华辉消防冷气工程有限
公司,东莞市华辉消防冷气工程有限公司就该等地块拥有编号为东府国用(2003)
字第特 319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但相关厂房和宿舍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上述
房产租赁经过东莞市华辉消防冷气工程有限公司、戴建武、东莞市茗鑫路桥建设
养护有限公司、东莞市文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李树斌的转租。
根据东莞市华辉消防冷气工程有限公司及转租人戴建武、东莞市茗鑫路桥建
设养护有限公司、东莞市文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声明与确认函》,东莞
市华辉消防冷气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其合法拥有企石镇新南村姚东尾地段地块(证
号:东府国用(2003)字第特 319 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同意转租人戴
建武、东莞市茗鑫路桥建设养护有限公司、东莞市文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发行
人子公司东莞奕铭转租相关资产,发行人子公司东莞奕铭作为目前实际承租人,
在租赁期间不受干扰地独自占有和使用租赁土地;东莞市华辉消防冷气工程有限
公司及转租人戴建武、东莞市茗鑫路桥建设养护有限公司、东莞市文创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承诺保证:如因租赁土地的用途、规划、政府事项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
租赁使用的,各方将协助/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东莞奕铭遭受损失。根据东莞市文
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权书》,东莞市文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权授权
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李树斌签署所有与房产、土地开发、房产土地租赁事
宜的全部文件。
东莞市企石房地产管理所出具证明:“本单位已知悉上述租赁事宜,并对此
无异议”。
发行人认为:上述转租行为合法有效,各方不存在纠纷争议,也不存在到期
不能续租的风险,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②租赁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对发行人的影响
上述租赁之房屋所使用的土地为国有出让土地,已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东莞奕铭在上述场所开展生产经营符合土地用途。
A、政府主管部门就东莞奕铭所租赁场地出具的证明
东莞市企石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东莞市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租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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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辉消防冷气工程有限公司地块(企石镇新南村姚冬尾地段,土地证号东
府国用(2003)字第特 319 号)和土地上之房屋生产经营,并注册于该地。该地
块和房屋未被列入政府规划拆迁范围,也无拆除计划,该公司可使用该房产开展
生产经营”。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出具证明:“东莞市奕铭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你司在租赁的东莞市华辉消防冷气工程有限公司地块(企石镇新南村姚
冬尾地段,土地证号东府国用(2003)字第特 319 号)和土地上之房屋生产经营,
并注册于该地。根据企石镇人民政府确认(企府函【2018】26 号),该地块和
房屋未被列入政府规划拆迁范围,也无拆除计划,你司可按现状使用该房产开展
生产经营”。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出具证明:“东莞市奕铭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你司在租赁的东莞市华辉消防冷气工程有限公司地块(企石镇新南
村姚冬尾地段,土地证号东府国用(2003)字第特 319 号)和土地上之房屋进行
生产经营,并注册于该地。根据企石镇人民政府确认(企府函【2018】31 号)
及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东莞市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用房有关情况
的证明》,该地块和房屋在我局职能范围内暂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目前没有拆除
计划”。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出具证明:“东莞市奕铭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在我局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东莞奕铭在上述租赁场地开
展生产经营,上述租赁场所为发行人东莞地区主要生产经营场地;上述场地拥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东莞奕
铭在上述场所开展生产经营符合土地用途;东莞奕铭所租赁上述房产未办理房屋
所有权证,但鉴于:①当地镇政府、规划部门、城管部门出具证明,该地块和房
屋未被列入政府规划拆迁范围,也无拆除计划,可按现状使用该房产开展生产经
营;住建部门确认东莞奕铭无违法违规行为;②东莞市华辉消防冷气工程有限公
司及转租人戴建武、东莞市茗鑫路桥建设养护有限公司、东莞市文创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均已出具《声明与确认函》,承诺如因租赁土地的用途、规划、政府事项
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租赁使用的,各方将协助/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东莞奕铭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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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③前述租赁房屋不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性,未来如因未取得产权证书被
拆除或者房屋所在土地被征用,公司可在短时间内找到替代的解决方案;④发行
人之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保证对租赁的场地、房产不规范情形积极采取有效
解决措施,且承担相应的任何损失和支出,使发行人免受损害;⑤上述房产租赁
已取得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书面证明,确认对该等租赁无异议。因此,东莞奕铭
前述租赁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不会影响东莞奕铭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也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2)发行人青岛地区租赁情况
2015 年 2 月 1 日,青岛博盈与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井冈山路社
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厂房租赁合同》,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井冈山路
社区居民委员会向青岛博盈出租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长城路 15 栋厂房,
厂房总面积为 14,581.00 平方米(包括 1 号厂房面积为 12,101.00 平方米,2 号厂
房面积为 2,48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房地产开发部作为前述厂房及其项下地块的产
权人,就其中 1 号厂房拥有编号为青房地权监证字第 0051782 号的房屋所有权证,
2 号厂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前述厂房项下地块拥有编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
200969266 号的产权证书。根据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房地产开发部出具的
《声明与确认函》,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房地产开发部委托青岛市黄岛区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井冈山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外出租该地块及地上建筑物,青岛
博盈作为实际承租人,合法承租该地块及地上建筑物。
上述转租行为合法有效,各方不存在纠纷争议,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根据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房地产开发部与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
办事处井冈山路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合出具的《确认函》:“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井岗山房地产开发部合法拥有位于江山中路西(地号:1100200130047000)土地
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目前该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使用符合政府部门对该土地
及房屋的规划用途。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岗山房地产开发部对上述土地和房产
进行出租及出租人转租使用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任何违反土地及房屋管理和规
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情形,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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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青岛博盈在上述租赁场地开展生产经营,上述租赁场所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青岛地区主要生产经营场地之一,上述土地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所有权人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房地产开发部”,土地用途为“工
业用地”,取得方式为“出让”,青岛博盈承租上述厂房符合土地规划用途。截
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将青岛地区生产经营搬迁至位于岛区北一环路
南、北京路东的不动产权编号为“鲁(2017)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0019368
号”的自有场地。在租赁期结束后青岛博盈不再续租上述房产,双方租赁协议已
到期终止,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青岛博盈已完成工商注销,发行人租赁上述
无房产证的厂房不会对发行人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合肥地区租赁情况
2017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合肥利通与安徽启明表面技术有限公
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安徽启明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向合肥利通出租位于合肥
瑶海工业园新海大道南的厂房,厂房总面积为 7,986.47 平方米(包括 A 车间
3,665.51 平方米、B 车间 1,972.18 平方米、C 车间 2,348.78 平方米),租赁期限
自 2017 年 3 月 28 日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
安徽启明表面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前述厂房及其项下地块的产权人,就其中 A
车间拥有编号为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8110029468 号的房屋所有权证、B 车间拥有
编号为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8110029467 号的房屋所有权证、C 车间拥有编号为房
地权证合产字第 8110029466 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就前述厂房项下地块拥有编号
为合瑶海国用(2010)第 025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发行人租用的上述房屋拟用于子公司合肥利通的生产经营,上述租赁无纠纷
争议,不存在到期后不能续租的风险,且不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的部分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截至本招股
意向书签署日,上述所租赁权利瑕疵房屋所在土地使用权面积 23,000 平方米,
上述房屋均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证,且实际使用用途与权属证书核定用途一致,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的部分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房产租赁的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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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利通租赁安徽启明表面技术有限公司房产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租赁备
案, 并取得《房屋租赁证》(房租证字(新站)第 2018021850 号)。
发行人子公司东莞奕铭租赁的位于东莞市企石镇新南村 S120 省道姚冬尾路
段松湖云谷科技产业园的厂房未办理租赁备案,就上述事项,2018 年 2 月 7 日,
东莞市企石房地产管理所出具《证明》,确认已知悉上述租赁事宜,并对此无异
议。
就上述租赁无证房屋事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
史旭平已作出如下承诺:“若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因租赁的场
地、房产不规范情形影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该等场地、房
产以从事正常业务经营,本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安排提供
相同或相似条件的场地、房产供相关企业经营使用等,保证各相关企业业务经营
持续正常进行,以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若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因其租赁的场地、房产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被有关主管政府部门要求收回
场地、房产或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或因场地、房产瑕
疵的整改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本人愿意承担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
子公司因前述场地、房产收回或受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或因场地、房产瑕疵的整
改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和支出,并使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
公司免受损害。
2、主要生产设备
(1)主要生产设备成新率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大额精密金属冲压机床等主要生产设备原值
14,061.15 万元,净值 9,087.60 万元,成新率为 64.63%,主要生产设备运行状况
良好。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生产设备成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主要生产设备 数量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1 3040-3KW/4KW 通快数控激光切割机 2 682.05 610.08 8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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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生产设备 数量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2 400T 冲床 7 628.26 310.54 49.43%
3 1000T 框架式液压机 2 591.49 514.52 86.99%
GTX-300T/SLX-400T 冲床
4 8 478.63 257.58 53.81%
(GTX-300T 六台,SLX-400T 两台)
5 GTX-4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 461.54 222.71 48.25%
6 GTX-6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 395.73 296.55 74.94%
闭式双点压力机(GTX-300 两台,
7 4 389.74 228.25 58.56%
GTX-400 两台)
8 GTX500 闭式双点式压力机 4 363.25 202.54 55.76%
9 GTX-2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6 358.97 173.22 48.25%
10 GTX-300 冲床 4 358.97 84.35 23.50%
11 JB36-400 冲压机 6 358.91 302.25 84.21%
12 GTX-400 冲床 3 346.15 81.34 23.50%
13 GTX-3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4 346.15 156.64 45.25%
14 GTX-4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3 346.15 193.01 55.76%
线切割机床(G65F 一台、G64F+DRO
15 6 311.14 157.10 50.49%
一台、RX853F 三台、RX1063F 一台)
16 GTX-5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 305.98 137.55 44.95%
17 OCP-160EW 开式固定台压力机 11 298.97 127.51 42.65%
18 TruLaser 3030 通快数控激光切割机 1 291.45 279.92 96.04%
19 HD-1000 框架式液压机 1 287.18 249.30 86.81%
电视机边框自动涂装线设备(线体+
20 1 280.34 206.37 73.62%
机器人)
自动移送系统(含 LG-3200 移送机械
21 手、伺服攻牙机、落地式移送机械手 1 278.63 260.26 93.41%
等)
22 自动移送机械手 1 234.04 91.99 39.31%
闭式双点压力机(含 2 台 GTX-300、2
23 台 GTX-400、1 台 GTX-500、1 台 2 225.58 190.15 84.30%
GTX-600)
双点压力机(GTX-200 两台,G2-200
24 4 211.97 195.19 92.09%
两台)
IMPRESS-III 系列 DCC280 及伺服节
25 5 208.97 203.46 97.36%
能系统等
26 LP4200S 数控钣金 V 槽刨床 4 208.41 192.57 92.40%
27 GTX-6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1 199.15 193.89 97.36%
28 GTX-6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1 196.58 165.47 84.17%
29 GTX-6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1 196.58 191.40 9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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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生产设备 数量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30 LG-3000 自动移送机械手 1 189.00 86.96 46.01%
31 LG-2700 自动移送机械手 1 186.26 89.88 48.26%
32 自动机械手 1 180.79 99.44 55.00%
33 自动移送机械手 1 177.60 104.08 58.60%
34 GTX-3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 170.94 101.71 59.50%
35 GTX-2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3 169.23 155.84 92.09%
36 GTX-3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 167.52 141.01 84.17%
37 GLX-500 闭式连杆双点压力机 1 164.10 63.31 38.58%
38 SDSK2012S CNC 精雕机 6 147.69 106.77 72.29%
39 OCP-160EW 开式固定台压力机 6 142.56 55.95 39.25%
40 GTX-5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1 141.88 54.74 38.58%
41 GTX-5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1 139.83 81.89 58.56%
42 GTX-5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1 139.83 101.10 72.30%
43 GTX-5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1 139.32 73.14 52.50%
44 GTX-5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1 139.32 81.59 58.56%
45 GTX-5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1 139.32 117.27 84.17%
46 机械手 1 135.73 114.24 84.17%
47 高速变频离心式空压机 1 132.48 88.37 66.70%
48 G2-250 开式双点压力机 2 131.62 98.63 74.93%
49 立式数控铣创 2 120.69 120.69 100.00%
50 GTX-2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 120.51 70.58 58.56%
51 GTX-2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 119.66 54.15 45.25%
52 GTX-2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 119.66 55.05 46.01%
53 GTX-2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 119.66 60.42 50.49%
54 清洗机 1 118.47 89.61 75.64%
55 STPP-3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 116.24 88.63 76.25%
56 GTX-4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1 113.50 57.31 50.49%
57 GTX-2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 112.82 43.53 38.58%
58 GTX-2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 112.82 81.57 72.30%
59 STPP-6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1 111.11 74.47 67.02%
合计 152 14,061.15 9,087.60 6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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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情况如下:
序 使用 土地使用 面积 取得 发证 终止 他项
坐落位置 用途
号 权人 证编号 (㎡) 方式 时间 日期 权利
宜兴市徐
苏(2017)
舍镇工业 2017 年
发行 宜兴不动 2065 年 7 已抵
1 集中区 22,727.40 工业 出让 6 月 21
押 1
注
人 产权第 月 14 日
(立通 日
0042843 号
路)
宜兴市徐
苏(2017)
舍镇工业 2017 年
发行 宜兴不动 2056 年 3 已抵
2 集中区立 36,911.80 工业 出让 5 月 27
押 2
注
人 产权第 月 13 日
通路 18 日
0040497
号
宜兴市徐
苏(2017)
舍镇工业 2017 年
发行 宜兴不动 2063 年 1 已抵
3 集中区 7,388.00 工业 出让 1 月 20
押 3
注
人 产权第 月9日
(立通 日
0001511
路)
宜兴市徐
苏(2017)
舍镇工业 2017 年
发行 宜兴不动 2057 年 4 已抵
4 集中区 10,244.70 工业 出让 1 月 20
押 4
注
人 产权第 月 19 日
(立通 日
0001335
路)
苏(2017)
宜兴市宜 2017 年 2057 年
发行 宜兴不动
5 丰工业小 6,945.10 工业 出让 5 月 27 11 月 30 无
人 产权第
区 日 日
0040496
苏(2018)
徐舍镇宜 2018 年 2057 年
发行 宜兴不动
6 丰工业小 6,169.90 工业 出让 1月8 11 月 30 无
人 产权第
区 日 日
0000534 号
鲁(2017)
黄岛区北
青岛市黄 2017 年
博赢 一环路 2062 年 3
7 岛区不动 50,259.00 工业 出让 4 月 12 无
智巧 南、北京 月 25 日
产权第 日
路东
0019368 号
苏(2018) 宜兴市徐
2018 年
发行 宜兴不动 舍镇宜丰 2067 年 6
8 9,973.30 工业 出让 7月9 无
人 产权第 村、东岳 月 14 日
日
0016698 号 村
苏(2018)
宜兴市徐 2018 年 2068 年
发行 宜兴不动
9 舍镇民主 9,317.30 工业 出让 3 月 26 3 月 14 无
人 产权第
社区 日 日
000650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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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使用土地使用 面积 取得 发证 终止 他项
坐落位置 用途
号 权人证编号 (㎡) 方式 时间 日期 权利
苏(2018)
宜兴市徐 2018 年
发行 宜兴不动 2055 年 5
10 舍镇美栖 14,400.00 工业 出让 6 月 28 无
人 产权第 月 29 日
村 日
0015604 号
注 1:发行人“苏(2017)宜兴不动产权第 0042843 号”之不动产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抵押合同编号“2017 年宜兴(抵)字 0045 号”,最高抵押余额 3,448.00
万元。
注 2:发行人“苏(2017)宜兴不动产权第 0040497”之不动产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宜兴支行,抵押合同编号“2017 年宜兴(抵)字 0035 号”,最高抵押余额 6,150.00
万元。
注 3:发行人“苏(2017)宜兴不动产权第 0001511”之不动产已抵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宜兴支行,抵押合同编号“2017 年抵字第 4101151239 号”,最高抵押本金余额 1,472.00
万元。
注 4:发行人“苏(2017)宜兴不动产权第 0001335 号”之不动产已抵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宜兴支行,抵押合同编号“2017 年抵字第 4101170835 号”,最高抵押余额 1,284.53
万元。
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系发行人宜兴地区、青岛地区目前在用的主要生
产经营场所用地。
2、商标、专利及互联网域名
(1)商标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共申请国内注册商标 8 项,具体如下: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商标 注册号 核定类别 注册商标专用期限
权利
2014.12.7
1 发行人 12733073 第6类 至 无
2024.12.6
2014.10.28
2 发行人 12736297 第9类 至 无
2024.10.27
2014.10.28
3 发行人 12736476 第 11 类 至 无
2024.10.27
2015.3.21
4 发行人 12736603 第 12 类 至 无
2025.3.20
2014.11.28
5 发行人 12736690 第 35 类 至 无
2024.11.27
2014.10.28
6 发行人 12736765 第 40 类 至 无
2024.10.27
1-1-22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商标 注册号 核定类别 注册商标专用期限
权利
2014.10.28
7 发行人 12736842 第 42 类 至 无
2024.10.27
2009.4. 7
8 发行人 4792658 第9类 至 无
2019.4.6
(2)专利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专利共 71 项,其中发明专利 4 项、实
用新型专利 60 项、外观设计专利 7 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时间 专利类型
不锈钢电视边框成
1 ZL201710765027.3 2017.8.30 2018.6.29 发明专利
型工艺及设备
2 一种整型设备 ZL201710660681.8 2017.8.4 2018.5.4 发明专利
具有制动功能的冲
3 ZL201310266209.8 2013.6.28 2015.1.14 发明专利
裁模具 1
注
一种应用于 LED 的
4 嵌入组合式超薄变 ZL201010525803.0 2010.11.1 2012.5.2 发明专利
压器
5 激光点焊治具 ZL201720845846.4 2017.7.13 2018.6.5 实用新型
6 双边折弯机 ZL201720845805.5 2017.7.13 2018.2.2 实用新型
激光切割治具及定
7 ZL201720845809.3 2017.7.13 2018.2.2 实用新型
位装置
8 刨槽机 ZL201720845843.0 2017.7.13 2018.2.27 实用新型
9 工装夹具 ZL201720845845.X 2017.7.13 2018.2.2 实用新型
10 电视机底座 ZL201720845848.3 2017.7.13 2018.3.27 实用新型
11 倒角机 ZL201720845852.X 2017.7.13 2018.2.13 实用新型
12 一种电视机背板 ZL201720847729.1 2017.7.13 2018.2.2 实用新型
13 一种整型设备 ZL201720800092.0 2017.7.4 2018.2.2 实用新型
一种折叠锁固式堆
14 ZL201720801221.8 2017.7.4 2018.2.2 实用新型
高铁栈板
一种外观件清洗载
15 ZL201621020942.7 2016.8.31 2017.4.19 实用新型
具
一种曲面模组灯条
16 ZL201621027179.0 2016.8.31 2017.4.19 实用新型
散热型材模具
一种冲压产品生产
17 ZL201621012847.2 2016.8.31 2017.6.27 实用新型
流水线
一种拼接式背板组
18 ZL201621326611.6 2016.12.6 2017.6.27 实用新型
装治具
19 一种大尺寸电视用 ZL201621016134.3 2016.08.31 2017.03.22 实用新型
1-1-22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时间 专利类型
拉伸式壁挂支架
一种液晶电视机塑
20 ZL201621010999.9 2016.08.31 2017.03.22 实用新型
胶金属框
一种 LED 防闪烁电
21 ZL201520182882.8 2015.03.30 2015.08.26 实用新型
路
22 折叠隔离式电感 ZL201420311291.1 2014.6.11 2014.12.17 实用新型
23 共模滤波器 ZL201420257052.2 2014.5.19 2014.11.12 实用新型
一种 LED 电视电源
24 ZL201420254099.3 2014.5.16 2014.10.08 实用新型
背光驱动电路
初次级独立型开关
25 ZL201420252719.X 2014.5.16 2014.10.15 实用新型
变压器
一种电流互感器均
26 流 的 BUCK 恒 流 ZL201220484170.8 2012.9.20 2013.3.20 实用新型
LED 驱动电路
一种电流互感器均
27 流的 Boost 恒流 LED ZL201220482185.0 2012.9.20 2013.3.20 实用新型
驱动电路
一种双通道 LED 驱
28 ZL201220482246.3 2012.9.20 2013.3.20 实用新型
动保护电路
一种高绝缘电阻型
29 ZL201220741195.1 2012.12.31 2013.06.26 实用新型
超薄电源滤波器
贴片式 LED 环形滤
30 ZL201220739522.X 2012.12.31 2013.06.26 实用新型
波器
引脚抗拉型超薄变
31 ZL201220740566.4 2012.12.31 2013.06.26 实用新型
压器
32 斜槽式超薄变压器 ZL201220739315.4 2012.12.31 2013.06.26 实用新型
33 一种超薄滤波器 ZL201220740075.X 2012.12.31 2013.06.26 实用新型
一种防引脚移位的
34 ZL201220741340.6 2012.12.31 2013.06.26 实用新型
变压器
35 一种超薄变压器 ZL201220741361.8 2012.12.31 2013.06.26 实用新型
36 组合隔离式变压器 ZL201220743705.9 2012.12.31 2013.07.03 实用新型
一种环形隔离变压
37 ZL201120566224.0 2011.12.30 2012.8.22 实用新型
器
背胶铜带自动裹覆
38 ZL201120566260.7 2011.12.30 2012.8.22 实用新型
机
一种带引线导槽的
39 ZL201120567311.8 2011.12.30 2012.8.22 实用新型
超薄变压器
防引脚移位超薄滤
40 ZL201120567329.8 2011.12.30 2012.8.22 实用新型
波器
一种防撞击变压器
41 ZL201120567235.0 2011.12.30 2012.8.29 实用新型
搬运治具
一种具有抗拉力引
42 ZL201120567297.1 2011.12.30 2012.8.29 实用新型
脚的电感器
43 贴片变压器自动检 ZL201120567269.X 2011.12.30 2012.11.21 实用新型
1-1-22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时间 专利类型
测治具
一种组合式 LED 背
44 ZL201120566772.3 2011.12.30 2012.11.21 实用新型
光源
一种背面凸包平整
45 ZL201120566783.1 2011.12.30 2012.11.21 实用新型
的 LED 背板
一种超薄齿轮式滤
46 ZL201120567262.8 2011.12.30 2012.11.21 实用新型
波器
一种引出线加长型
47 ZL201120567294.8 2011.12.30 2012.11.21 实用新型
变压器
液晶电视机的前铁
48 ZL201020586150.2 2010.11.2 2011.6.8 实用新型
框结构
一种应用于 LED 的
49 ZL201020584669.7 2010.11.1 2011.5.11 实用新型
组合式超薄变压器
一种应用于 LED 的
50 嵌入组合式超薄变 ZL201020584606.1 2010.11.1 2011.5.11 实用新型
压器
一种应用于 LED 的
51 带吸收电磁辐射铝 ZL201020585388.3 2010.11.1 2011.5.11 实用新型
板的超薄变压器
一种利于粗线焊锡
52 ZL201020585383.0 2010.11.1 2011.5.11 实用新型
的变压器
一种防止线材摩擦
53 ZL201020585387.9 2010.11.1 2011.5.11 实用新型
的密封贴片变压器
一种带外壳的环形
54 ZL201020585381.1 2010.11.1 2011.5.11 实用新型
变压器
一种应用于 LED 的
55 磁环带外壳的超薄 ZL201020585385.X 2010.11.1 2011.6.8 实用新型
滤波器
一种应用于 LED 的
56 ZL201020585270.0 2010.11.1 2011.6.8 实用新型
椭圆型磁环滤波器
一种应用于 LED 的
57 反向设置引脚的超 ZL201020585268.3 2010.11.1 2011.6.8 实用新型
薄变压器
一种便于飞线定位
58 ZL201020585384.5 2010.11.1 2011.6.8 实用新型
的变压器
59 一种超薄变压器 ZL201020585386.4 2010.11.1 2011.6.22 实用新型
一种贴片变压器
60 ZL200920234365.5 2009.8.6 2010.6.02 实用新型
(EFD20 带底板)
一种防线材摩擦的
61 ZL200920234364.0 2009.8.6 2010.5.19 实用新型
贴片变压器(EEL23)
一种超薄型开关变
62 ZL200920042851.7 2009.6.26 2010.3.31 实用新型
压器(EFD42.9)
一种液晶电视用开
63 ZL200920042852.1 2009.6.26 2010.6.16 实用新型
关变压器(EFD42.9)
一种扁平型液晶电
64 视用开关变压器 ZL200920042853.6 2009.6.26 2010.3.31 实用新型
(EFD42.9)
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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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时间 专利类型
滤波器(T25 超薄共
65 ZL200930057226.5 2009.8.13 2010.5.5 外观设计
模型)
变压器(EFD33.5 超
66 ZL200930057224.6 2009.8.13 2010.5.5 外观设计
薄型)
骨架(EFD33.5 超薄
67 ZL200930057222.7 2009.8.13 2010.5.5 外观设计
型)
滤波器(T31 超薄共
68 ZL200930057227.X 2009.8.13 2010.5.5 外观设计
模型)
磁芯(EFD33.5 超薄
69 ZL200930057223.1 2009.8.13 2010.5.5 外观设计
型)
骨 架 ( EFD64 超 薄
70 ZL200930057221.2 2009.8.13 2010.5.5 外观设计
型)
变压器(EFD64 超薄
71 ZL200930057225.0 2009.8.13 2010.5.5 外观设计
型)
注 1:此专利由发行人 2017 年受让自苏州市启扬商贸有限公司,原始权利申请人为苏州唐
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专利涉及一种具有制动功能的冲裁模具,属于金属冲压技术领域,
具有在危险的情况下对微型冲裁机进行紧急制动进而保护人员安全的优点,发行人受让价格
为 5 万元,转让方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3)互联网域名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合法、有效互联网域名共 2 项,具体如
下:
序号 域名名称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状态
1 Lettall.cn 2012.8.1 2022.8.1 未使用
2 Lettall.com 2000.3.27 2022.3.27 已使用,备案号:苏 ICP 备 12055279 号-1
发行人的上述专利、商标及互联网域名等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属瑕疵、纠纷,
发行人主要从事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及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发
行人已取得了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的与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
侵权或纠纷情形。
(4)发行人所获重要奖项
发行人所获重要奖项情况如下:
认定/ 认定/授予 是否具有
序号 所获荣誉、奖项 认定/授予单位
授予时间 单位性质 权威性
二〇一七年度宜兴市守信示
1 2018 年 3 月 宜兴市人民政府 政府部门 是
范企业
二〇一七年度后劲投入先进 中共宜兴市委、宜兴市 党政机关、
2 2018 年 2 月 是
企业 人民政府 政府部门
无锡市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 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
3 2017 年 12 月 政府部门 是
业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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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 认定/授予 是否具有
序号 所获荣誉、奖项 认定/授予单位
授予时间 单位性质 权威性
宜兴市财政局、江苏省
宜兴市国家税务局、无 政府部门、
4 最美纳税人 2017 年 4 月 是
锡市宜兴地方税务局、 地方媒体
宜兴市广播电视台
中共宜兴市委、宜兴市 党政机关、
5 宜兴市工业五十强企业 2017 年 2 月 是
人民政府 政府部门
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证 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
6 2017 年 1 月 政府部门 是
书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市清洁生产审核
7 无锡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2017 年 1 月 政府部门 是
领导小组办公室
使用在普通金属合金、金属片
和金属板商品(服务)上的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
8 2016 年 12 月 政府部门 是
LETTALL 商标(注册证号为 局
12733073)为江苏省著名商标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轻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
9 2016 年 6 月 政府部门 是
工其他) 管理局
2015 年度宜兴市文化产业示 宜兴市文化广电新闻
10 2016 年 2 月 政府部门 是
范企业 出版局
LETTALL 及图牌 LED 液晶
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
11 显示器模组产品被授予江苏 2015 年 12 月 注1 是
委员会
名牌产品称号
使用在普通金属合金;金属片
和金属板等商品(服务)上的 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
12 2015 年 12 月 政府部门 是
LETTALL 商标(注册证号为 局
12733073)为无锡市知名商标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
13 高新技术企业 2015 年 7 月 政府部门 是
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
税务局
无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
14 2015 年 1 月 无锡市人民政府 政府部门 是
奖
江苏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
15 2014 年 政府部门 是
试点企业 委员会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
委员会、江苏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委、江苏省科
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
16 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2013 年 12 月 政府部门 是
厅、江苏省国家税务
局、江苏省地方税务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南
京海关
江苏省 LED 背光源及驱动电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17 2012 年 12 月 政府部门 是
源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苏省财政厅
年产 2000 万只开关电源变压
18 器获江苏省火炬计划项目验 2008 年 3 月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政府部门 是
收
注 1: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是经省政府同意而设立,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省质监
局。
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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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所获得的重要荣誉、奖项颁发单位为党政机关、政府部门、政府部门
下设单位、地方媒体等,颁发单位具有权威性。
此外,发行人获得重要合作单位的重要荣誉如下:
序 认定/授予 认定/授予单位性
荣誉、奖项 认定/授予单位
号 时间 质
TCL 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
1 2017 年度优秀供应商 2018 年 4 月 重要客户
公司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
2 战略供应商 2017 年 3 月 重要客户
司
2014-2015 年度战略伙
3 2016 年 1 月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客户
伴奖
4 最佳战略合作奖 2016 年 12 月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供应商
上述重要客户授予发行人的重要荣誉系发行人业务过程中产品质量、服务响
应能力获得客户认可的表现;上述重要供应商授予发行人的重要荣誉系发行人重
合同守信用而获得供应商认可的表现。
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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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发行人由利通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变更后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运作,逐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
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具有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
和销售系统。
(一)资产独立
发行人由利通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完整地承继了利通有限的资产、业务及人
员,具备独立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和
销售配套设施及资产,对相关的设备、土地以及商标、非专利技术等资产均拥有
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发行人未以所属资产、权益为股东及其下属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资产、资
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二)业务独立
发行人主要从事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及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在业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产、
供、销系统,独立开展业务,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
在同业竞争。发行人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质量控制等重要职能完全由发
行人承担,不存在控股股东通过保留上述机构损害发行人利益的事项。发行人独
立获取业务收入和利润,不存在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的情形。
(三)人员独立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系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程序产生,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形。
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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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发行人工作并领取薪酬,
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未在与发
行人业务相同或相似或与发行人有利害冲突的其他公司任职。
发行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建立了规范、健全的劳动、人事、工资及社
保等人事管理制度,与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工资单独造册、单独发放。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发行人的子公司已在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建立了
员工的社保账户,为员工独立缴纳医疗、工伤、养老、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
(四)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
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进行会计
核算和财务决策。发行人拥有独立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
(五)机构独立
发行人机构设置完整。按照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聘请了行业、财务等方面的专家担任独立董事,实行董事会领
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发行人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置了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
各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清晰。发行人组织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合署办公、混合经营的情形,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股
东干预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现象。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
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主要从事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和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邵树伟,实际控制人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四
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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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情况如下:
实际控制人的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或实际从事业务
控制权比例
邵秋萍持股 40% 投资控股及电子配件贸易,该公司主
1 伟丰贸易
徐惠亭 1 持股 35%
注
营贸易
注 1:徐惠亭系实际控制人之一邵树伟的配偶。
伟丰贸易主要从事零星的贸易,与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不同。发行人与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避免同业竞争所作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发行人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
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
向发行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含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下同)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
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
与与利通电子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利通电子业务有直接或
间接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2、本人保证及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
利通电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利通
电子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
经营实体。
3、如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利通
电子所从事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利通电子,在征得第
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利通电子。
4、本人保证绝不利用对利通电子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
与或投资与利通电子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5、如利通电子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利通电子及其经营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
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利通电子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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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本人将依法律、法规及利通电子的规定向其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
与其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
7、本人保证将不会利用利通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8、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利通电子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地避免实际控
制人与发行人之间同业竞争情形的发生。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张德峰承诺:
“1、本人(含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下同)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
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
与与利通电子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利通电子业务有直接或
间接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2、本人保证及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
利通电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利通
电子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
经营实体。
3、如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利通
电子所从事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利通电子,在征得第
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利通电子。
4、本人保证绝不利用对利通电子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
与或投资与利通电子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5、如利通电子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利通电子及其经营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
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利通电子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6、本人将依法律、法规及利通电子的规定向其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
与其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
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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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人保证将不会利用利通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8、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利通电子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
关系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系密切的关联自然人
关联方
序号 与本公司的关系 备注
名称
直接持有公司 4,841.40 万股,通过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智巧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63.50 万
1 邵树伟
之一 股,合计持有公司 5,004.90 万股,
持股比例为 66.73%
直接持有公司 1,200 万股,持股比
2 邵秋萍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例为 16.00%
直接持有公司 458.60 万股,持股比
3 邵培生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例为 6.11%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 万股,持股
4 史旭平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比例为 1.33%
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 徐惠亭 徐惠亭与邵树伟系夫妻关系
关系密切的自然人
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6 杨顺妹 杨顺妹与邵培生系夫妻关系
关系密切的自然人
(二)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备注
持有发行人 500 万股,持
1 张德峰 张德峰为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股比例为 6.67%
200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2016 年 6 月,已将所持发行人股权
2 伟丰贸易
月,为发行人的外资股东 28.57%全部转出,不再持有发行人股权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如下:
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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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备注
邵树伟持股 44.40%,并担任其法定
江苏风享环保 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 代表人和董事长,2017 年 8 月已经
科技有限公司 人的控制
完成注销手续
宜兴博盈光电
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邵树伟持有 80%的股权,已于 2015
2 技术研究院有
人的控制 年 12 月注销
限公司
宜兴市安平运 邵秋萍为开办者,已于 2015 年 10
3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控制
输服务部 月注销
宜兴市利通人
邵培生持有 60%股权,邵树伟持有
4 力资源有限公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控制
40%的股权,已于 2015 年 9 月注销
司
邵培生持有 60%股权,徐惠亭持有
宜兴市三友金 40%股权,经 2017 年 1 月 9 日工商
5 属制品有限公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控制 变更登记,邵培生、徐惠亭已将股
司 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该公司已
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注销
杨仲园(系邵培生妹妹的配 主要从事冲压件、机械、电子设备
无锡市斯瑞电
6 偶)持股60%,邵小仙(系 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已于2008
子有限公司
邵培生的妹妹)持股40% 年9月被吊销营业执照
无锡奥神化工 史旭东(系史旭平的弟弟)
7 主要从事化工业务
有限公司 持股100%
宜兴市丁蜀镇 个体工商户史兴元(系史旭 主要从事螺纹钢、线材等建筑用钢
8
兴达物资商店 平的父亲)个人经营 零售业务
宜兴市宜城街 个体工商户吴慧之(系史旭
9 主要从事食品制售
道东之餐馆 平弟弟的配偶)个人经营
上表中,已经注销及转让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注1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注销或转让原因
宜兴博盈光电 为消除潜在的同业竞
邵树伟持股 80%
1 技术研究院有 2013-09-12 100 万元 争,于 2015 年 12 月
徐惠亭持股 20%
限公司 注销
为消除潜在的同业竞
宜兴市安平运 个体工商 邵秋萍经营的
2 2014-07-17 争和关联交易,于
输服务部 户 个体工商户
2015 年 10 月注销
宜兴市利通人
邵培生持股 60% 为消除关联交易,于
3 力资源有限公 2012-05-29 50 万元
邵树伟持股 40% 2015 年 9 月注销
司
为消除潜在的同业竞
争和关联交易,2016
年 12 月将其股权全
部转让给林芳、胡久
宜兴市三友金
邵培生持股 60% 林。股权转让和营业
4 属制品有限公 1991-02-08 600 万元
徐惠亭持股 40% 范围变更的工商变更
司
登记手续已经于
2017 年 1 月 9 日完成,
该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注销
1-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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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注销或转让原因
为消除潜在同业竞争
江苏风享环保 邵 树 伟 持 股
5 2013-07-11 500 万元 和解决关联交易,于
科技有限公司 44.40%
2017 年 8 月注销
注 1:上表中股权结构为表中企业注销或转让前的股权结构。
除已经注销及转让的企业外,无锡市斯瑞电子有限公司的业务与发行人相
似,但该公司已于 2008 年 9 月 15 日被吊销营业执照,此后未再开展具体业务,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行为。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中在业且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有:伟丰贸易、
无锡奥神化工有限公司、宜兴市丁蜀镇兴达物资商店、宜兴市宜城街道东之餐馆,
上述企业实际经营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同,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四)发行人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备注
1 青岛博盈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已于 2018 年 7 月注销
2 东莞奕铭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持股 100%
3 宜兴奕铭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持股 100%
4 友通货运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持股 100%
5 中山博盈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已于 2016 年 6 月注销
6 博赢智巧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持股 100%
7 合肥利通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持股 100%
8 利欣电子 发行人控股公司,股权比例 60% 已于 2015 年 8 月注销
9 安徽博盈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持股 100%
(五)关联自然人
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包括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
(六)其他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备注
徐惠亭持股 33.33%,截止 2017
宜兴市品质生活餐 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系密
1 年 5 月 22 日,该股权已经全部
饮管理有限公司 切自然人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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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备注
邵树伟作为有限合伙人,持
2 聚增二号 -
有 30%的合伙份额
主要从事光电子原件(光伏产
邵树伟持有其股权比例为
3 博砚电子 品除外)、光阻件的技术研发、
6.64%
制造、销售
高级管理人员吴开君作为普
4 智巧投资 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 -
控制的企业
关联自然人担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均为发行人关
联方。
四、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关联方 销售内容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注1
模具 35.94 1.08%
江苏风享环保科技 产品塑料框 25.88 100.00%
有限公司 滤网 13.29 100.00%
电费 6.05 100.00%
小计 81.16 -
注 1:同类交易金额为当期模具销售收入。
发行人自风享环保采购空调滤芯产品,风享环保生产空调滤芯需使用发行人
产品塑料框、滤网等原材料,2015 年,发行人向风享环保销售了部分产品塑料
框和外购的滤网材料;塑料框的生产需使用模具,按照双方所约定塑料框采购数
量的标准,经双方协商,发行人将相关模具直接销售给风享环保。2015 年,风
享环保未独立缴纳电费,由发行人缴纳,为保证业务独立性,发行人向风享环保
收取电费。其中,模具系发行人设计图纸并从外部采购后,按成本加成定价(毛
利率为 7.13%)出售给风享环保,毛利空间合理,定价合理;产品塑料框系发行
人自制后以成本加成方式定价,按 0.59 元/套的价格出售给风享环保,与风享环
保的外部采购单价差异不大;滤网系发行人从外部供应商上海新旦新材料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采购后全部平价出售给风享环保,发行人无需自用此种原材料。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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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风享环保未独立缴纳租赁房屋电费,由发行人先行垫付后再从风享环保
平价收取。
发行人对风享环保的关联销售金额较小,合计金额占 2015 年营业收入的比
例为 0.09%,且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2016 年开
始,发行人未再对风享环保进行销售,2017 年 8 月,风享环保已经完成工商注
销程序,未来此类关联交易业务不再发生。
2、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5 年
关联方 采购内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6 月 度
江苏风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 - - 188.29 363.88
宜兴市安平运输服务部 运费 - - - 1,368.98
宜兴市利通人力资源有限公 劳务派遣
- - - 15.73
司 管理费
宜兴市三友金属制品有限公
货物 - - 21.31 -
司
宜兴市品质生活餐饮管理有
餐饮 - 13.52 - -
限公司
①向风享环保采购空调滤芯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邵树伟作为财务投资人,与技术专家及上海风享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风享环保,专业从事空调滤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向风享环保采购的空调滤芯主要销售给青岛海信,发行人是与青岛海
信长期合作的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范围包括上述产品。风享环保专业从事空
调滤芯生产,但其未进入青岛海信的合格供应商体系,无法与青岛海信直接结算,
经双方协商,由发行人向其采购空调滤芯并出售给青岛海信;青岛海信已对风享
环保的生产条件、生产设施等进行了实地查验,并知晓发行人外购风享环保空调
滤芯产品向其出售,相关产品达到青岛海信的质量标准,并经青岛海信验收、使
用。发行人与青岛海信关于空调滤芯的交易金额较小,双方也未就空调滤芯的销
售发生质量、货款等方面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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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风享环保的采购价格是在公司销售价格上扣除不超过交易额 1%的
交易费用后结算,综合考虑到上述空调滤芯产品主要由风享环保设计、生产,发
行人仅收取适度交易费用的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风享环保采购的金额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均不超过
0.6%,占比较小,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为规范关联交易,风享环保已于 2016 年开始停产并于 2017 年 8 月完成工商
注销登记手续,此类关联交易不再发生。
②向安平运输采购运输服务
安平运输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邵秋萍控制的企业,主要提供运输服务,
发行人精密金属结构件的销售通常需自行组织运输,为确保运力的安全性、稳定
性和及时性,发行人的运输服务优先考虑由友通货运和安平运输提供。2015 年
发行人向安平运输采购运输服务 1,368.98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1.92%。发
行人采购安平运输服务的定价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油价、载重、
里程、过路费、车辆折旧、驾驶员工资、利润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
允。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安平运输的采购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发行人
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为规范关联交易,安平运输于 2015 年 9 月向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友通货运出
售了全部运输车辆,并于 2015 年 10 月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③向利通人力资源采购劳务派遣服务
利通人力资源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邵培生曾经控制的公司,2015 年,
发行人对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用工,以解决发
行人用工季节性缺工、流动性大的问题,为保障发行人生产稳定持续进行,发行
人向利通人力资源采购劳务派遣服务。
发行人与利通人力资源之间的劳务用工定价,系基于当地用工市场即时行情
经双方协商确定,利通人力资源在此基础上收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派遣管理费。报
告期内,公司向利通人力资源支付的派遣管理费金额较小。为规范关联交易,利
通人力资源已于 2015 年 9 月办妥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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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向三友金属采购货物
三友金属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邵树伟之配偶徐惠亭和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之一邵培生曾经控制的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及其原材料漆包线的加工服
务。报告期前,为弥补发行人电子元器件业务的产能,发行人向三友金属采购电
子元器件和漆包线加工服务。2014 年下半年开始,三友金属停止生产。2016 年,
发行人向三友金属采购其停止相关业务后剩余的物料,采购价格基于市场价,且
金额不大,对公司影响较小。
为规范关联交易,2016 年 12 月,邵培生、徐惠亭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将三友金属股权全部出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林芳、胡久林两个自然人。2017
年 1 月 9 日,三友金属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变更了经营范围, 该公司
已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注销。
⑤向品质生活采购餐饮服务
品质生活系徐惠亭参股的公司,主营海鲜餐饮服务,于 2017 年为发行人提
供 13.52 万元的餐饮招待服务。该项关联交易价格系基于品质生活菜品、酒水的
日常营业价,与品质生活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提供餐饮服务的价格相同,价格公
允。
为规范关联交易,2017 年 5 月 22 日,徐惠亭已经将持有的品质生活股权全
部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收劳务关联交易分类
别金额占当期同类交易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交易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内容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交易比
重 重 重 重
注1
货物 - - - - 209.60 0.21% 363.88 0.51%
注2
运费 - - - - - - 1,368.98 41.50%
劳务派遣
- - - - - - 15.73 9.53%
管理费 3
注
注4
餐饮费 - - 13.52 1.75% - - - -
注 1:同类交易金额为当期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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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同类交易金额为当期运杂费;
注 3:同类交易金额为当期所有劳务公司劳务派遣管理费;
注 4:同类交易金额为当期业务招待费。
货物、餐饮费等关联采购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比重均较低,对利润影响较小。
2015 年,运费关联采购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比重较高,主要系发行人的运输服
务优先考虑由友通货运和安平运输提供,只有在友通货运、安平运输运力不足或
无相应车型时才向其他外部单位采购运输服务,安平运输已于 2015 年 10 月办妥
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后续不再发生此类关联交易。2015 年,发行人部分派遣用
工通过利通人力资源开展,为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利通人力资源已于 2015 年
9 月办妥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后续不再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3、关联租赁情况
(1)发行人出租情况
面积 租赁费 占同类交
租赁期间 承租方 租赁资产
(㎡) (万元) 易比重
宜丰工业小区振丰东路利
2015 年度 风享环保 1,728 16.59 100%
通老厂办公室、车间
2013 年 7 月,公司与风享环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将位于宜丰工
业小区振丰东路利通老厂的生产厂房和办公用房租赁给风享环保,月租金为每平
方米 8 元。2016 年后该公司已停产,该关联租赁事项不再发生。发行人与风享
环保之间的关联租赁价格系根据同地区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合理。
4、向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注1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70.40 434.41 384.81 289.89
注 1:董事施佶于 2015 年 6 月入职,监事邵钧于 2016 年 2 月入职。
发行人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充分考虑其对发行人的经营
贡献、个人考核、独董津贴市场行情等向其支付薪酬,不存在定价异常或不合理
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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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股权收购
2015 年度,发行人自邵树伟、史旭平、邵秋萍、张德峰处收购了青岛博盈、
友通货运、中山博盈等子公司,具体情况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2、资产转让
单位:万元
定价 2018 年 2017 2016 2015
转让方 受让方 资产名称
方式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安平 友通 账面
25 辆挂车 - - - 103.50
运输 货运 价值
三友 利通 工业变压器设备、空 账面
- - 8.68 -
金属 电子 调、电脑 价值
风享 利通 账面
大众途安二手汽车 - 4.18 - -
环保 电子 价值
2015 年,友通货运向安平运输购买了 25 辆挂车,转让价格亦按账面价值定
价。
2014 年下半年开始三友金属停止生产,不再从事元器件及漆包线加工相关
的业务,并于 2016 年将零星设备转让给公司;2017 年风享环保注销,将一辆大
众途安汽车转让给公司,上述资产转让均按账面价值定价,且交易金额较小,价
格合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产转让分类别金额占当期同
类交易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交易内容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比重 易比重 易比重 易比重
注1
受让资产 - - 4.18 0.05% 8.68 0.20% 103.50 2.17%
注 1:同类交易金额为当期新增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各期受让资产占同类交易比重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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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资金拆借
1、资金拆借产生的原因及清理情况
(1)资金拆借产生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主要发生于 2015 年及之前,且主要系
资金拆入,彼时发行人尚未改制为股份公司,且可提供贷款抵押的资产有限,在
发行人生产经营存在流动资金需求时,发行人存在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
联方拆入资金的行为。上述资金拆借行为遵循合法使用原则,解决了发行人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且发行人按公允价格与关联方结算资金往来利息,交易条件公
平,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
人的独立性。此外,发行人 2015 年存在 2 笔与关联方的临时性资金拆出,金额
较低,且拆出时间短,发行人已按公允利率收取利息,关联方不存在长期占用发
行人资金的行为。
(2)资金拆借清理情况
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于 2015 年下半年开始对发行人进行 IPO
规范辅导,提出了规范资金拆借行为的系列办法,制定了清理资金拆借的明确计
划,并明确了资金拆借行为的相关审议程序。发行人按照企业上市的有关要求对
资金拆借行为积极进行整改,按照资金拆借清理时间表对资金拆借进行清理。随
着发行人业绩的不断增厚,可用于银行贷款的抵押资产持续增加;此外 2015 年
12 月,实际控制人之邵树伟对发行人增资 4000 万元注册资本,出资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大幅提升了发行人的资金实力,发行人于 2016 年 6 月之前按当
时约定的利率清理完毕所有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后续未再发生新的资金拆借。
利通有限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发行人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对 2014 年至 2016 年包括上述资金拆
借行为在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此外发行人独立董事亦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公
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侵害发行人和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后,发行人通过《公司章程》明确禁止资金占用行为,发行人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约定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内控程序。股份公司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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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未再发生资金拆借事项。
2、关联方资金拆借明细情况
(1)资金拆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 职务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拆借利息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2015 年度
实际控制人
邵培生 4.17 5,343.39 28.07 5,361.35 14.28
之一
实际控制人
杨顺妹 之一邵培生 2,090.00 1.28 2,028.49 62.79
之配偶
控股股东邵
徐惠亭 8,192.98 6,804.30 306.65 15,269.81 34.12
树伟之配偶
董事长/总经
邵树伟 227.60 113.00 6.62 347.22
理
宜兴市三友
金属制品有 - 2,280.72 415.00 68.39 2,764.11
限公司
小计 10,705.46 14,765.69 411.00 25,770.97 111.19
2016 年度
实际控制人
邵培生 14.28 1,000.00 1.00 1,015.28
之一
实际控制人
杨顺妹 之一邵培生 62.79 62.79
之配偶
控股股东邵
徐惠亭 34.12 34.12
树伟之配偶
小计 111.19 1,000.00 1.00 1,112.19
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拆入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期初余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金额 利率 利息 用途
1 邵培生 2015/1/15 2.69 4.50% - 流动
4.17 资金
2 2015/3/16 1.48 4.50% 0.01 周转
3 2015/1/3 2015/3/16 0.61 4.50% 0.01 需要
4 2015/1/3 2015/4/20 2.75 4.50% 0.03
5 2015/1/3 2015/5/18 2.92 4.50% 0.05
6 2015/1/3 2015/8/24 113.72 4.50% 3.27
1-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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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期初余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金额 利率 利息 用途
7 2015/1/23 2015/7/22 300.00 4.50% 6.66
8 2015/2/10 2015/4/30 78.00 4.50% 0.76
9 2015/5/19 2015/7/7 50.00 4.50% 0.30
10 2015/5/29 2015/5/29 5.00 4.50% -
11 2015/5/31 2015/8/24 6.28 4.50% 0.07
12 2015/5/31 2015/9/9 1,217.96 4.50% 15.16
13 2015/7/2 2015/7/22 40.00 4.50% 0.10
14 2015/7/2 2015/9/9 10.00 4.50% 0.08
15 2015/9/30 2015/10/28 150.00 4.50% 0.52
16 2015/10/16 2015/10/28 600.00 4.50% 0.89
17 2015/10/19 2015/10/28 600.00 4.50% 0.67
18 2015/10/29 2015/11/10 1,500.00 4.50% 2.22
19 2015/11/30 2015/12/9 206.15 4.50% 0.23
注1
20 2015/9/9 2015/12/11 -253.85 4.50% -2.91
注1
21 2015/12/9 2015/12/11 -206.15 4.50% -0.05
22 2015/1/4 2015/1/6 300.00 4.50% 0.08
23 2015/1/8 2015/1/13 450.00 4.50% 0.28 流动
资金
24 杨顺妹 2015/2/26 2015/2/26 340.00 4.50% -
周转
25 2015/5/11 2015/5/13 500.00 4.50% 0.12 需要
注2
26 2015/6/24 2015/7/7 500.00 4.50% 0.80
27 徐惠亭 7,918.31 2015/1/23 300.00 4.50% 0.82 流动
资金
28 2015/1/27 1,500.00 4.50% 4.81 周转
29 2015/1/30 125.00 4.50% 0.45 需要
30 2015/3/26 60.00 4.50% 0.62
31 2015/4/30 700.00 4.50% 10.27
32 2015/5/12 250.00 4.50% 4.04
33 2015/6/30 0.02 4.50% -
34 2015/7/20 51.01 4.50% 1.26
35 2015/7/30 147.25 4.50% 3.83
36 2015/7/31 154.00 4.50% 4.01
37 2015/11/21 1,030.19 4.50% 41.15
38 2015/11/23 1,399.36 4.50% 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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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期初余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金额 利率 利息 用途
39 2015/11/30 382.74 4.50% 15.72
40 2015/12/18 100.00 4.50% 4.33
41 2015/12/11 500.00 4.50% 21.21
42 2015/12/21 1,200.00 4.50% 52.38
43 2015/12/22 18.74 4.50% 0.82
44 2015/1/1 2015/12/22 26.72 4.50% 1.17
45 2015/1/5 2015/1/30 75.00 4.50% 0.23
46 2015/1/21 2015/1/30 52.00 4.50% 0.06
47 2015/1/28 2015/1/30 1,000.00 4.50% 0.25
48 2015/2/12 2015/4/1 1,000.00 4.50% 5.92
49 2015/2/13 2015/4/1 1,000.00 4.50% 5.80
50 2015/3/27 2015/12/11 60.00 4.50% 1.92
51 2015/4/30 2015/12/4 2,000.00 4.50% 53.76
52 2015/5/8 2015/5/13 500.00 4.50% 0.31
53 2015/5/11 2015/8/31 200.00 4.50% 2.76
54 2015/5/11 2015/11/3 300.00 4.50% 6.51
55 2015/5/19 2015/12/11 100.00 4.50% 2.54
56 2015/6/9 2015/12/11 150.00 4.50% 3.42
57 2015/7/2 2015/7/7 50.00 4.50% 0.03
58 2015/12/18 2015/12/22 203.87 4.50% 0.10
注1
59 2015/12/22 2015/12/31 -83.12 4.50% -0.09
注3
60 2015/12/31 3.59
61 2015/4/30 110.00 4.50% 1.61
流动
62 227.60 2015/7/29 4.60 4.50% 0.12 资金
邵树伟
63 2015/12/9 113.00 4.50% 4.76 周转
需要
64 2015/11/30 2015/12/9 113.00 4.50% 0.13
65 宜兴市三 2,193.90 2015/1/13 8.90 4.50% 0.01 流动
友金属制 资金
66 品有限公 2015/1/20 320.00 4.50% 0.75 周转
67 司 2015/1/29 0.34 4.50% - 需要
68 2015/1/31 0.25 4.50% -
69 2015/2/26 10.00 4.50% 0.07
70 2015/2/27 390.00 4.50%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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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期初余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金额 利率 利息 用途
71 2015/3/31 0.89 4.50% 0.01
72 2015/4/28 0.32 4.50% -
73 2015/5/31 502.45 4.50% 9.29
74 2015/7/31 5.30 4.50% 0.14
75 2015/8/31 8.46 4.50% 0.25
76 2015/9/30 15.91 4.50% 0.53
77 2015/10/20 10.00 4.50% 0.36
78 2015/10/31 2.26 4.50% 0.08
79 2015/11/30 0.59 4.50% 0.02
80 2015/12/1 30.57 4.50% 1.25
81 2015/12/6 500.56 4.50% 20.92
82 2015/12/24 6.19 4.50% 0.27
83 2015/12/28 380.91 4.50% 16.95
84 2015/3/3 2015/12/25 395.00 4.50% 14.46
85 2015/8/28 2015/12/25 20.00 4.50% 0.29
注 1:2015 年及之前为支持发行人的流动资金需求,发行人自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入行为较
为频繁,2015 年有 3 笔发行人偿还多于拆借金额。
注 2:本笔拆借款尚有 61.51 万元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归还。
注 3:本笔拆借款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归还。
2)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序 期初
姓名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金额 利息 用途
号 余额
1 邵培生 2016/2/17 2016/2/25 4.50% 1,000.00 1.00 流动
注1 资金
2 杨顺妹 61.51 2016/6/1 4.50%
周转
注1
3 徐惠亭 3.59 2016/6/1 4.50% - 需要
注 1:系零星未支付拆借款余额,期初至到期日未计提相应资金占用费。
报告期内资金拆借均按照当时约定的利率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股改基准日)
之前清理。
(2)资金拆出
2015 年度,发行人与关联方史旭平、张德峰发生两笔资金拆出,拆借时间
较短,并于不超过 5 日内收回。2015 年度,发行人按与资金拆入相同的利率 4.50%
测算并收回拆借利息,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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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关联方 职务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拆借利息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2015 年
史旭平 副总经理 500.00 0.06 500.06
张德峰 监事会主席 110.00 0.07 110.07
小计 610.00 0.13 610.13
为更谨慎的反映关联方资金拆出对发行人的影响,2018 年,发行人按照拆
借时 6 个月以内的银行贷款利率重新测算了上述两笔资金拆出的利息,对史旭
平、张德峰的原资金拆出利息比按拆借时 6 个月以内的银行贷款利率测算利息分
别少 116.44 元、15.07 元。2018 年 6 月 21 日,史旭平、张德峰分别将上述利息
差额及相应的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缴付给公司,合计 208.61 元。
拆借时 6
拆借金 根据前述
个月以内 原执行 原收取利 利息差
姓名 笔数 额(万 拆借期间 利率测算
银行贷款 利率 息(元) (元)
元) 利息(元)
利率
2015.3.10-20
史旭平 1笔 500.00 5.35% 732.88 4.50% 616.44 116.44
15.3.11
2015.10.14-2
张德峰 1笔 110.00 4.60% 693.15 4.50% 678.08 15.07
015.10.19
上述两笔资金拆出期限均较短,不存在长期滚动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发
行人 2015 年对史旭平、张德峰的拆出利率低于拆借时 6 个月以内银行贷款利率,
但由于利息差异较小,利息差异及滞纳金合计 208.61 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
低,史旭平、张德峰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补缴了利息差及滞
纳金,因而对发行人利益不构成实质性损害。
3、关联资金拆借的利率水平及确定依据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每月交易频繁,故选用 6 个月以内的
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作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报告期内同期贷款利率与实际利率差
异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同期贷 实际执 实际 差异占当期利
期间 测算利息 差异
款利率 行利率 利息 润总额比重
2015.1.1-2015.2.28 5.60% 123.02 4.50% 100.57 22.45 -
注1
2015.3.1-2015.5.10 5.35% 73.84 4.50% 61.03 12.82 -
2015.5.11-2015.6.27 5.00% 73.22 4.50% 65.90 7.32 -
2015.6.28-2015.8.25 4.85% 82.73 4.50% 76.76 5.97 -
1-1-245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同期贷 实际执 实际 差异占当期利
期间 测算利息 差异
款利率 行利率 利息 润总额比重
注1
2015.8.26-2015.10.23 4.60% 69.77 4.50% 68.26 1.52 -
2015.10.24-2015.12.31 4.35% 37.09 4.50% 38.36 -1.28 -
2015 年度小计 459.68 410.87 48.80 0.60%
2016.1.1-2016.6.27 4.35% 0.95 4.50% 1.00 -0.05 -
2016 年度小计 0.95 1.00 -0.05 0.00%
合计 460.63 411.87 48.75
注 1:2015.3.10-2015.3.11 发行人对史旭平的资金拆出 500.00 万元、2015.10.14-2015.10.19
发行人对张德峰的资金拆出 110.00 万元,发行人已于 2018 年根据拆借时 6 个月以内的银行
贷款利率重新测算资金拆借利息,并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收回利息差及滞纳金 208.61 元。
发行人报告期内实际执行的利率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之间对利息结算的差
异金额合计为 48.75 万元,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较低。发行人按 4.50%的利
率核算与关联方之间的拆借利息公允,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此外,
2018 年 6 月 21 日发行人已向张德峰、史旭平收回 2015 年拆借资金根据同期银
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差及滞纳金 208.61 元。
4、与关联方之间采取的减少资金拆借事项的措施及效果
股份公司《公司章程》明确禁止了资金占用行为,并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权限做出了明确规定。
为完善公司在资金管理上的内部控制,确保公司治理符合相关监管要求,股
份公司创立大会制定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具体
内容包括: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关联交易管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日常关
联交易的特别规定、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豁免等。《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也明确限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对发行人的资金占用。
发行人《独立董事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发行人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
总额在 30 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发行人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
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
其判断的依据。独立董事还对限额以上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保障中小股东利
益。
为避免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公司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
1-1-246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生、史旭平及股东智巧投资已承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除江苏利
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或其子公司资
金的情形。未来,本人/本企业将避免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与正常经营业务无
关的资金往来行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
其他企业不会要求公司或其子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会
与公司或其子公司互相代为承担成本或其他支出,不通过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
直接或间接借款、委托进行投资活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
占用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赔偿因此给公司
及其子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及其他任何费用支出。”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拆借本息已于 2016 年 6 月底按当时约定的本息全部
结清,此后发行人未再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此外,为更谨慎的反应关联方
资金拆出对发行人的影响,2018 年 6 月 21 日发行人已向张德峰、史旭平收回 2015
年拆借资金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差及滞纳金 208.61 元。股份公司
设立后,相关各方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
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发行人内控体系运行良好。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关联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项目
方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其他应 刘军
- - - - - - 17.74 1.10
收款 君
小计 - - - - - - 17.74 1.10
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主要是董事刘军君向发行人借的购房款和装修款,上
述款项已于 2016 年 2 月归还。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名称 关联方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风享环保 - - 153.41 19.34
1-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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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名称 关联方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安平运输 - - - -
小计 - - 153.41 19.34
邵培生 - - - 14.28
杨顺妹 - - - 62.79
其他应付 徐惠亭 - - - 77.65
款 史旭平 - - - 65.29
安平运输 - - - 30.82
风享环保 - - 15.00 -
小计 - - 15.00 250.83
(五)发行人与三友金属之间的转贷情况
报告期内,三友金属与公司存在银行贷款及票据贴现相关的资金往来。发行
人在收到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或者贴现资金后,划转给三友金属,三友金属收款
当日或间隔几日将相关款项划转给发行人。
报告期内,与三友金属因转贷发生的资金往来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贷金额
银行名称 性质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工商银行宜兴支行 流动资金贷款转贷 7,400.00 18,090.00
南京银行宜兴支行 承兑汇票贴现资金转贷 - 7,758.23
合计 7,400.00 25,848.23
发行人与三友金属的转贷资金一般都在当日或隔几日将相关款项转回。2015
年至 2017 年,发行人与三友金属之间的转贷发生额分别为 25,848.23 万元、
7,400.00 万元、0 元,贷款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未用于资金拆借、证券投资、
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公司均按贷款合同
约定如期偿还上述贷款并支付利息,并未损害银行或其他方的利益。公司与三友
金属之间签署协议,对之前未实际履行的合同确认解除,明确双方均无相应的权
利义务,今后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截至 2016 年 2 月 19 日,公司与三友金属转
贷已经终止,以后未再发生类似情况。
2018 年 6 月 26 日,中国人民银行宜兴市支行出具证明:“2014 年以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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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次银行贷款及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金融法律法规受
到我单位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7 年 12 月 8 日,工商银行宜兴支行出具证明:“我行与江苏利通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苏利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通电子”)存在
借贷关系,根据利通电子的借款需求,我行与利通电子协商一致签订了相关贷款
合同。在 2014 年 1 月至 2016 年 2 月期间,我行贷款资金发放后受托支付至宜兴
市三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利通电子在我行贷款期间均能按照与我行签订的贷款
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从未发生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的情形,且贷款均用于
生产经营活动,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记录,无违反我行结算制度规定的行为,资
金信誉和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良好。”
2017 年 12 月 18 日,南京银行无锡分行出具证明:“利通电子因资金周转
需要,向我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资金本
行受托支付至宜兴市三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利通电子在我行开立有结算账户
(账号:04010120000000352)和贷款账户(账号:04010120000000369)。自前
述账户开立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17 日止,利通电子在我行的各类信贷业务无
逾期(含垫款)和欠息记录,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记录,无违反我行结算制度规
定的行为,资金信誉和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良好。”
发行人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经办人员均未从中获得任何方式的收
益,亦未因此而使得公司利益遭受任何形式的损害。发行人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前述情况发生及存在的过程中,已经全面知悉了相关情况,不存在公司
相关管理人员或经办人员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私自操作的情形。
对发行人自 2014 年 3 月至 2016 年 2 月之间与三友金属发生的资金往来,独
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本人对公司自 2014 年 3 月起与宜兴市三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
情况进行了审议,确认公司通过上述行为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均用于公司主营业
务,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并未用于资金拆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入
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且已主动纠正。
公司自 2016 年 3 月起已经停止与宜兴市三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该项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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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贷款使用工作。鉴于公司已
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悉数偿还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及利息,本人确认公司的上述
行为未对银行或他人造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通过三友金属取得的不规范贷款已全部偿还,未来发行人将避免不规
范贷款行为的发生。
鉴于上述转贷时间较短,通常为发行人在收到贷款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后,
即日划转给三友金属,三友金属收款当日或间隔几日将相关款项还给发行人,且
发行人按贷款合同约定偿还上述贷款并支付利息,因而发行人与三友金属之间未
收取资金往来利息,对双方无实质性利益损害。
(六)关联方担保
1、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及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被担 保证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
保证人 贷款银行 保证额度
号 保方 授信起始日 授信到期日
三友金属、邵树伟、 南京银行股份
利通
1 徐惠亭、邵培生、杨 有限公司无锡 5,000.00 2014.11.11 2015.11.11
电子
顺妹 分行
邵树伟、徐惠亭 中国银行股份
利通
2 邵培生、杨顺妹 有限公司宜兴 8,000.00 2015.10.12 2017.10.12
电子
邵秋萍、史旭平 支行
三友金属、邵树伟、 南京银行股份
利通
3 徐惠亭、邵培生、杨 有限公司无锡 5,000.00 2015.12.02 2016.12.02
电子
顺妹 分行
东莞奕铭、青岛博盈、
招商银行股份
邵树伟、徐惠亭、邵 利通
4 有限公司宜兴 5,000.00 2015.12.22 2016.12.10
培生、杨顺妹、邵秋 电子
支行
萍、史旭平
邵树伟、徐惠亭、邵 中国银行股份
利通
5 培生、杨顺妹、邵秋 有限公司宜兴 3,600.00 2016.10.09 2017.11.07
电子
萍、史旭平 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
三友金属、邵树伟、 利通
6 有限公司无锡 5,000.00 2016.10.25 2017.10.24
徐惠亭、邵培生 电子
分行
东莞奕铭、青岛博盈、
招商银行股份
邵树伟、徐惠亭、邵 利通
7 有限公司宜兴 5,000.00 2017.02.13 2018.02.12
培生、杨顺妹、邵秋 电子
支行
萍、史旭平
邵树伟、徐惠亭、邵 利通 南京银行股份
8 8,000.00 2017.5.25 2017.9.18
培生、杨顺妹 电子 有限公司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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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被担 保证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
保证人 贷款银行 保证额度
号 保方 授信起始日 授信到期日
分行
邵树伟、徐惠亭、邵 招商银行股份
利通
9 培生、杨顺妹、邵秋 有限公司宜兴 5,000.00 2017.08.22 2018.08.21
电子
萍、史旭平 支行
邵树伟、徐惠亭、邵 中信银行股份
利通
10 培生、杨顺妹、邵秋 有限公司无锡 24,000.00 2017.11.21 2018.11.21
电子
萍、史旭平 分行
邵树伟、徐惠亭、邵 南京银行股份
利通
11 培生、杨顺妹 有限公司无锡 10,000.00 2017.09.18 2020.09.12
电子
青岛博盈 分行
南京银行股份
邵树伟、徐惠亭、邵 利通
12 有限公司无锡 20,000.00 2018.03.07 2019.02.10
培生、杨顺妹 电子
分行
借款期间
内,利通
电子在中
邵树伟、徐惠亭、邵 中国工商银行
利通 国工商银
13 培生、杨顺妹、邵秋 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6 2020.03.25
电子 行股份有
萍、史旭平 宜兴支行
限公司宜
兴支行的
所有融资
利通 日盛国际租赁
14 邵树伟 476.33 2018.5.10 2021.4.11
电子 有限公司 1
注
注 1:2018 年 5 月,发行人向日盛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立式数控铣创等生产设备,并
由邵树伟提供保证担保。
2、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关联方履行担保责任的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授信 授信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担保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邵树伟、徐惠亭、邵培生、杨顺妹、
5,000.00 2017.08.22 2018.08.21 是
邵秋萍、史旭平
邵树伟、徐惠亭、邵培生、杨顺妹、
24,000.00 2017.11.21 2018.11.21 否
邵秋萍、史旭平
邵树伟、徐惠亭、邵培生、杨顺妹 10,000.00 2017.09.18 2020.09.12 否
邵树伟、徐惠亭、邵培生、杨顺妹 20,000.00 2018.03.07 2019.02.10 否
借款期间
内,利通
电子在中
邵树伟、徐惠亭、邵培生、杨顺妹、 国工商银
2018.03.26 2020.03.25 否
邵秋萍、史旭平 行股份有
限公司宜
兴支行的
所有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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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 授信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担保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邵树伟 476.33 2018.5.10 2021.4.11 否
发行人申请银行贷款需要提供相应的资产抵押或担保人担保,为支持发行人
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发
行人提供上述担保。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未收取担保费用,未损害发
行人利益。
(七)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供、产、销系统,在报告期内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依照
《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进行,并履行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文件中规定的决策程序,
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总体金额较小,占比较低,且逐年减少,除关键
管理人员薪酬及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以外,至 2017 年其他关联交易较少发
生。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行人采取了如下措施:
1、发行人与风享环保和安平运输的关联交易。发行人采取将相应的运输业
务全部由友通货运进行承接,并将友通货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风享环保的相
关业务已关停,不再从事相关业务;风享环保和安平运输分别于 2017 年 8 月和
2015 年 10 月办妥工商注销登记手续,不存在关联交易规模扩大的可能性。
2、发行人与利通人力资源的关联交易。发行人采取减少劳务派遣的规模、
将劳务派遣转由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等方式予以解决。利通人力资源已于 2015 年
9 月办妥工商注销登记手续,不存在关联交易规模扩大的可能性。
3、发行人与三友金属的关联交易。对于采购货物及加工服务,发行人采取
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予以解决,发行人与三友金属不再发生此类交易。另外,发
行人与三友金属的转贷自 2016 年 2 月起也不再发生。2016 年 12 月邵培生、徐
惠亭将其所持三友金属股权全部转让给林芳、胡久林,股权转让和营业范围变更
的工商登记手续于 2017 年 1 月 9 日完成,该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注销。
4、发行人与品质生活的关联交易,关联方已转让相关股权,该股权已经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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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完毕,并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5、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拆借本金及当时约定的利息已于 2016 年 6
月底结清。
对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所规定的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
序等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股东的利益。
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于股份公司设立前的关联交易,已
由发行人 2016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确认,对于股份公司设立后的关联交易,发行
人严格遵守有关内部审议程序。此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东出具了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对发行人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不利影响;其交易价格遵循
市场化原则,不会对发行人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亦无不
利影响。综上,关联交易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过关联交易的关联企业已
陆续注销或已转让股权,除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及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以外,
未再发生其他新的关联交易,未来不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规模扩大的可能性。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为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在《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中,对关联交易决策的权限、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
定。
(一)《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的具体规定
《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
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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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
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
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七)对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
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六)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
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
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
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
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九)不得利用其
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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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项;……”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
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有权批准以下事项:……(七)公司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
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应由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
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
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具体规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
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1、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在 30 万
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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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
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
立意见:……4、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在 30 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总
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
易;……”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发行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对公司 2014 年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
认,在审议时,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均予以了回避;发行人独立董事亦对上述关
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侵害
发行人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发行人在股份公司成立之后发生的关联交易已
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法律程
序,包括按照相应的决策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实行关联方申报及回避制度等。
七、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与关联方在业务、资产、
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2、发行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批准权限和决
策程序均作了更为严格细致的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发行人未来的关联交易行为。
3、对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所规定的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决策权限、
决策程序等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股东的利益。
4、为促进发行人持续健康发展,避免发行人股东损害公司的利益,根据法
律法规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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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利通电子之间将尽量减少、避免关联
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
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利通电子及其股东的
合法权益;
(2)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利通电子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
下,不要求利通电子向本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人保证,所做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本人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
将立即停止与利通电子进行的相关关联交易,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
救;同时本人对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所导致利通电子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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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
本届董事会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有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三
年,可连选连任。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董事会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018 年 4
月 9 日发行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一名独立董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任期如下:
姓名 在发行人职务 董事任期
邵树伟 董事长、总经理 2016 年 12 月 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
杨冰 董事、副总经理 2016 年 12 月 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
邵秋萍 董事、副总经理 2016 年 12 月 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
施佶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12 月 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
刘军君 董事、整机事业部副部长 2016 年 12 月 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
白建川 独立董事 2016 年 12 月 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
林雷 独立董事 2016 年 12 月 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
乐宏伟 独立董事 2016 年 12 月 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
李远扬 独立董事 2018 年 4 月 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
董事简历如下:
邵树伟先生: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17
年 1 月,邵树伟当选宜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职于江苏威斯屯电
池有限公司,现兼任东莞奕铭执行董事兼经理、宜兴奕铭监事、博赢智巧执行董
事兼经理、合肥利通执行董事兼经理、安徽博盈执行董事;1998 年 7 月以来,
历任利通有限总经理、董事长职务,自 2016 年 12 月起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至今。
杨冰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
于熊猫电子集团、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南京金数位科技有限公司。2011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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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月以来,就职于利通有限,历任利通有限副总经理职务,自 2016 年 12 月起任股
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至今。
邵秋萍女士: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6
年 8 月,邵秋萍当选中国共产党宜兴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曾任职于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上海单证中心、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宜兴支行,现兼任
伟丰贸易董事、宜兴奕铭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 年 7 月以来就职于利通有限,
历任利通有限副总经理职务,自 2016 年 12 月起任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至今。
施佶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
职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盈拓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远江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2015 年 6 月起就职于利通有限,历任利通有限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职务,自 2016 年 12 月起任股份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至今。
刘军君先生: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就
职于珠海金品电器有限公司。2006 年 3 月以来就职于利通有限,历任开发部部
长、销售部部长、整机事业部副部长职务;自 2016 年 12 月起任股份公司董事、
整机事业部副部长至今。
白建川先生: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职于熊猫电子集团、南京熊猫电视机有限公司,现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产品战略研究室主任、南京熊猫数字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自 2016 年 12 月起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林雷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职于江南水泥厂、南京中国旅行社、江苏会计师事
务所,现为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江苏三六五网
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菜
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金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江阴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6 年 12 月起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乐宏伟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职于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盐城郊区北龙港镇政府、华泰证券有限公司,现为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任、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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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自 2016 年 12 月起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李远扬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
师。曾任职于南化集团研究院,现为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苏省海
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苏豪一带一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京策问
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4 月起任利通电子独立董事。
(二)监事
本届监事会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张德峰先生、钱
旭先生由 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创立大会选举产生;李勇先生为发行人职工代
表监事,由发行人 2016 年 11 月 25 日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德峰先生为监事会主席。2017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邵钧先生为监事,2017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增选冯朔先生为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本届监事会
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发行人监事任期如下:
姓名 在发行人任职 监事任期
张德峰 监事会主席 2016 年 12 月 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
钱旭 监事、销售部部长 2016 年 12 月 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
李勇 监事、东莞奕铭副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
监事、不锈钢外观件事业部副
冯朔 2017 年 3 月 1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
部长
邵钧 监事、成本会计 2017 年 3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
监事简历如下:
张德峰先生: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
师职称。曾任职于南京 898 厂六分厂,1993 年起任职于利通有限,历任副总经
理、总工程师职务。自 2016 年 12 月起任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至今。
钱旭先生: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4 年
至今就职于利通有限,现任销售部部长,自 2016 年 12 月起任股份公司监事至今。
李勇先生: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职
苏州达方电子有限公司。2013 年起就职于利通有限,现任东莞奕铭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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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6 年 11 月起任股份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至今。
冯朔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
于南京工程学校、苏州达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10 月起就职于利通有限,
现任发行人不锈钢外观件事业部副部长,自 2017 年 3 月起任股份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至今。
邵钧先生: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
于江苏科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2016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利通有限,现任发行人
成本会计,自 2017 年 3 月起任股份公司监事至今。
(三)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6 名,均由本届董事会聘任,具体情况如下:
邵树伟先生: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杨冰先生: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邵秋萍女士: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施佶先生: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史旭平先生: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职于无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博世汽车柴油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至今就
职于利通有限,历任利通有限副总经理职务,现兼任友通货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博赢智巧监事,自 2016 年 12 月起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至今。
吴开君先生: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
职于宜兴市宜丰化工厂,现兼任智巧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1993 年 8 月起就职
于利通有限,历任利通有限财务总监职务,自 2016 年 12 月起任股份公司财务总
监至今。
上述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个人简介详见本节“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
(四)核心技术人员
邵树伟先生: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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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冰先生: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
张德峰先生: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
钱旭先生: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
兰伟先先生: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具有
机械工程 师职称。曾任职于南京熊猫电子集团工艺研究所、南京熊猫电子集团、
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2016 年起任职于利通有限,现为发行人整机事业部负
责人。
王彦先生: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职
于嘉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州巧精密金属有限公司、苏州胜利精密制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起就职于利通有限,现为发行人南方工程部负
责人。
李军义先生: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
职于苏州新清模具精密有限公司。2008 年 3 月起任职于利通有限,现为发行人
北方工程部负责人。
上述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的核心技术人员,其个人简介详见本节“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或“(二)
监事”的相关内容。
(五)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6 年 12 月 5 日,经股东提名,发行人创立大会选举邵树伟先生、杨冰先
生、邵秋萍女士、施佶先生、夏长征先生、刘军君先生、白建川先生、林雷先生、
乐宏伟先生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白建川先生、林雷先生、乐宏伟先
生为独立董事。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邵树伟
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2018 年 4 月 9 日,发行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远扬为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免去夏长征先生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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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6 年 12 月 5 日,经股东提名,发行人创立大会选举张德峰先生、钱旭先
生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并与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李
勇先生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张德峰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2017 年 3 月 25 日,经股东提名,发行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邵钧先生为发行人监事,并与 2017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
代表监事冯朔先生增选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
有发行人股份及变动情况如下:
本招股意
姓名 职务 持股方式 向书签署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日
直接持有 64.55% 64.55% 64.55% 70.59%
董事长、总经 通过智巧
邵树伟
理 投资间接 2.18% 2.18% 2.18% -
持有
直接持有 16.00% 16.00% 16.00% -
董事、副总经 通过伟丰
邵秋萍
理 贸易间接 - - - 11.43%
持有
张德峰 监事会主席 直接持有 6.67% 6.67% 6.67% 0.84%
史旭平 副总经理 直接持有 1.33% 1.33% 1.33% -
董事、副总经
施佶 理、董事会秘 直接持有 0.93% 0.93% 0.93% -
书
董事、副总经
杨冰 直接持有 0.40% 0.40% 0.40% -
理
直接持有 0.23% 0.23% 0.23% -
吴开君 财务总监 通过智巧
投资间接 0.04% 0.04% 0.04% -
持有
董事、整机事 通过智巧
刘军君 0.10% 0.10% 0.10% -
业部副部长 投资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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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股意
姓名 职务 持股方式 向书签署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日
持有
通过智巧
监事、销售部
钱旭 投资间接 0.10% 0.10% 0.10% -
部长
持有
通过智巧
南方工程部
王彦 投资间接 0.09% 0.09% 0.09% -
负责人
持有
通过智巧
北方工程部
李军义 投资间接 0.08% 0.08% 0.08% -
负责人
持有
通过智巧
监事、东莞奕
李勇 投资间接 0.07% 0.07% - -
铭副总经理
持有
监事、不锈钢 通过智巧
冯朔 外观件事业 投资间接 0.04% 0.04% - -
部副部长 持有
邵培生 - 直接持有 6.11% 6.11% 6.11% -
通过伟丰
徐惠亭 - 贸易间接 - - - 10.00%
持有
通过伟丰
张玲娟 - 贸易间接 - - - 7.14%
持有
合计 98.92% 98.92% 98.81% 100.00%
注:上表中,邵树伟、张德峰、杨冰、钱旭、王彦、李军义同时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
上述人员中,邵培生为邵树伟、邵秋萍之父,邵树伟与邵秋萍系兄妹关系,
史旭平与邵秋萍系夫妻关系,徐惠亭系邵树伟之配偶,张玲娟系张德峰之配偶。
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
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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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姓名 在发行人职务 注册资本/合伙 股权比例/合
投资单位
份额 伙份额比例
博砚电子 16,342.86 万元 6.64%
邵树伟 董事长、总经理 聚增二号 1,000.00 万元 30.00%
智巧投资 1,132.00 万元 57.77%
邵秋萍 董事、副总经理 伟丰贸易 100.00 万港币 40.00%
中时鼎诚(深圳)投资合
杨冰 董事、副总经理 25,225.00 万元 0.08%
伙企业(有限合伙)
董事、副总经理、 杭州图伦信息技术有限
施佶 2,500.00 万元 5.00%
董事会秘书 公司
董事、整机事业部
刘军君 智巧投资 1,132.00 万元 2.65%
副部长
江苏金诚管理咨询有限
100.00 万元 2.00%
公司
林雷 独立董事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
1,410.00 万元 4.26%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京策问信息技术有限
260.00 万元 15.00%
公司
南京正雅堂艺术有限公
李远扬 独立董事 100.00 万元 10.00%
司
策问管理咨询(南京)有限
1,000.00 万元 30.00%
公司
钱旭 监事、销售部部长 智巧投资 1,132.00 万元 2.65%
吴开君 财务总监 智巧投资 1,132.00 万元 1.06%
南方工程部负责
王彦 智巧投资 1,132.00 万元 2.47%
人
北方工程部负责
李军义 智巧投资 1,132.00 万元 2.12%
人
监事、东莞奕铭副
李勇 智巧投资 1,132.00 万元 1.77%
总经理
监事、不锈钢外观
冯朔 智巧投资 1,132.00 万元 1.06%
件事业部副部长
注:1、上表中,邵树伟、杨冰、钱旭、王彦、李军义同时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2、上述
对外投资不含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前述对外投资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度从发行人
领取薪酬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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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序号 姓名 发行人任职 金额(万元)
1 邵树伟 董事长、总经理 64.21
2 杨冰 董事、副总经理 47.54
3 邵秋萍 董事、副总经理 25.94
4 施佶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1.49
5 刘军君 董事、整机事业部副部长 17.16
6 白建川 独立董事 6.00
7 林雷 独立董事 6.00
8 乐宏伟 独立董事 6.00
注2
9 李远扬 独立董事 -
10 张德峰 监事会主席 46.01
11 钱旭 监事、销售部部长 20.61
12 李勇 监事、东莞奕铭副总经理 28.21
13 邵钧 监事、成本会计 9.25
14 冯朔 监事、不锈钢外观件事业部副部长 19.57
15 史旭平 副总经理 46.11
16 吴开君 财务总监 35.61
17 兰伟先 整机事业部负责人 30.04
18 王彦 南方工程部负责人 22.71
19 李军义 北方工程部负责人 23.01
合计 495.47
注 1:上表中,邵树伟、张德峰、杨冰、钱旭、王彦、李军义、兰伟先同时为发行人核心技
术人员。
注 2:李远扬先生为 2018 年 4 月 9 日新任独立董事,2017 年度未从发行人领取薪酬。
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在发行人及发行人关联方享受任何其他福利待遇。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在发行人任职 在其他单位任职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关系
邵树伟 董事长、总经 东莞奕铭执行董事兼经理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理
宜兴奕铭监事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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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在发行人任职 在其他单位任职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关系
博赢智巧执行董事兼经理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合肥利通执行董事兼经理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安徽博盈执行董事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董事、副总经 宜兴奕铭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邵秋萍
理 伟丰贸易(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
无关联关系
程师、产品战略研究室主任
白建川 独立董事
南京熊猫数字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无关联关系
通合伙)合伙人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无关联关系
董事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无关联关系
林雷 独立董事 司独立董事
江苏金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无关联关系
金菜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无关联关系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无关联关系
司独立董事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无关联关系
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
无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
乐宏伟 独立董事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无关联关系
立董事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
无关联关系
立董事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无关联关系
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无关联关系
李远扬 独立董事 江苏苏豪一带一路资本管理有限公
无关联关系
司董事
南京策问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
无关联关系
事
李勇 监事 东莞奕铭副总经理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友通货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史旭平 副总经理
博赢智巧监事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吴开君 财务总监 智巧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的股东
注:上表中,邵树伟、张德峰同时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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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
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中,邵树伟与邵秋萍系兄妹关系,史旭平与邵秋萍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发
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及与发行人签定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一)重要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发行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
诺及其履行情况”相关内容。
(二)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在发行人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发行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截至本招股
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违约情形。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我国法律关于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均履行了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利通有限董事会成员 3 名,其中邵树伟为董事长、赖宝贤为副董
事长、张德峰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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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6 月 20 日,利通有限召开董事会,董事会批准免去赖宝贤副董事长
职务,伟丰贸易重新委派杨冰担任发行人副董事长职务,董事会成员变更为邵树
伟、张德峰、杨冰。
2016 年 12 月 5 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9 名,分别为邵树伟、杨冰、邵秋萍、施佶、夏长征、
刘军君、白建川、林雷、乐宏伟,其中白建川、林雷、乐宏伟担任股份公司独立
董事;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邵树伟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2018 年 4 月 9 日发行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远扬为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免去夏长征先生董事职务,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变更为邵树
伟、杨冰、邵秋萍、施佶、刘军君、白建川、林雷、乐宏伟、李远扬,其中白建
川、林雷、乐宏伟、李远扬为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利通有限设置一名监事,为邵培生。
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选举张德峰、钱旭为第一届监事
会监事,与 2016 年 11 月 25 日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勇
共同组成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德峰为第一届监
事会主席。
2017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增选冯朔先生为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
2017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邵钧先生为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4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邵树伟为发行人总经理,张德峰、史旭平、
杨冰为副总经理,吴开君为发行人财务总监。
2014 年 7 月,新聘邵秋萍为发行人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新聘施佶为发
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邵树伟为总经理,
杨冰、史旭平、邵秋萍为副总经理,吴开君为财务总监,施佶为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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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
则》,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规范、科学的法人治
理结构。此后,发行人逐步建立并健全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
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各项制度。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和管理层按照上述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逐步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
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健全了股东大会制度。2016 年 12 月 5 日召
开的发行人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
会的职责和运作程序进行了具体规定。自发行人股份制改制以来,股东大会依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作。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
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发行人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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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
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
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
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
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发行人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
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
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
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
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权力机构,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
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
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担
保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事项;(14)审议股份激励计划;(15)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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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的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对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与决议等运
行细则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股东大会能有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1)会议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
的,由公司的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股东(含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
通知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2)会议表决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
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均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发行人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对发行人的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程序规范,
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并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自发行人股份制改制以来,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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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权利。
1、董事会构成
发行人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
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
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
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
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
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
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
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3、董事会议事规则
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的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对董事会的一般规定、董事会的召集、通知、召开、表决与决议及会议记录等运
行细则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董事会能有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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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
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
事会,1/2 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
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会议表决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表决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
行。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根据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
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
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
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全体董事均出席了
历次董事会。发行人董事会的召开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及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符合相关
规定,会议记录规范。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设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经 2016 年 12 月 5 日召
开的创立大会审议通过。自发行人股份制改制以来,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作。
1、监事会构成
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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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
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
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
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
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议事规则
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的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对监事会的一般规定、监事会的职权、召集、通知、召开、表决与决议及会议记
录等运行细则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监事会能独立有效运作并充分行使监督检
查权。
(1)会议召开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监事会会议和临时监事会会议,定期监事会会议每 6 个
月至少召开一次,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
(2)会议表决
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所有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4、监事会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召开 10 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均出席
了历次监事会。发行人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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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历次监事会议程序规范。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
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应有的监督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经发
行人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l%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
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
得超过六年。
1、独立董事的聘任情况
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并选举白建川先生、林雷先生、乐
宏伟先生三人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8 年 4 月 9 日,发行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远扬为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4 名独立董事中,林雷先
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聘任和构成符合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职权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事还拥有以下特别职权:(1)关联交易(指公
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在 30 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在 100 万
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
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
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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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在 30 万元以上或与关
联法人达成的总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以上的关联交易;(5)股权激励计划;(6)对外担保事项;(7)独立董事认
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8)对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
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件;(9)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
致时,各独立董事应分别发表意见。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自发行人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引入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均能按照各项制
度规定的方式按时出席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权利和义务,对公司
重大事项和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发行人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
事会秘书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发行人制定了《董事会
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并详细规定了董事会秘书
的权利义务。
2、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2)负责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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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
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
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5)关注公共媒体报道
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所有问询;(6)
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
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8)《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会秘书施佶先生自任职以来,一直依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在进一步完善发行人治
理结构、促进发行人规范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董事会秘书的
职责。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股份公司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在董事会成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各专门委员
会的工作细则,选举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
现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基本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有委员三名,由董事林雷、乐宏伟、施佶担任委员,其中独立董
事林雷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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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2、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有委员三名,由董事邵树伟、白建川、杨冰担任委员,其中邵树
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为:(1)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
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性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
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
进行检查、评价;(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有委员三名,由董事白建川、邵树伟、乐宏伟担任委员,其中独
立董事白建川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为:(1)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2)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4)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
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
提出建议;(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委员三名,由董事乐宏伟、林雷、邵秋萍担任委员,其
中独立董事乐宏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
职责为:(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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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2)薪酬计划或方
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
案和制度等;(3)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
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5)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制度。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安全生产、消防、劳动人事、道路交通的行政处罚,
具体情况如下:
(1)2016 年 4 月 16 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青岛博盈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
故,1 名员工因操作失误发生意外死亡。2016 年 6 月 2 日,青岛市黄岛区安全生
产监管执法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
关规定,对青岛博盈处以罚款 25 万元的行政处罚,青岛博盈已缴纳上述罚款,
并制定了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根据青岛市黄岛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局出具的
《整改复查意见书》((青黄)安监管复查[2016]2-1002A 号),确认青岛博盈
对相关安全生产问题都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109 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
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
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等四个等级,其中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
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根据前
述规定,青岛博盈此次安全生产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青岛市黄岛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局出具的《证明》,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青岛博盈除受到上述 25 万元罚款处罚外,不存在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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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处罚的情形;青岛博盈所受上述处罚不属于较为严重的违法程度。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青岛博盈前述安全生产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生
产事故,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2)2016 年 9 月 28 日,青岛博盈由于在厂区内道路堆放产品占用消防车
通道,被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处以罚款 5,000 元的行政处罚。
2017 年 7 月 10 日,青岛博盈由于堵塞消防车通道,被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
技术开发区大队处以罚款 20,000 元的行政处罚。青岛博盈已缴纳上述罚款,并
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五)占用、堵塞、
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www.qingdao.gov.cn)公示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
道”显示,对于违法程度“轻微”的违法行为,处罚裁量标准为“责令改正并处
5,000 元至 8,000 元罚款”;对于违法程度“严重”的违法行为,处罚裁量标准
为“责令改正并处 3 万元至 5 万元罚款。根据上述规定,青岛博盈前述第一次占
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青岛博盈前述第二次堵塞消防车通道的
行为也不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2018 年 3 月 8 日,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出具证明“2016
年 9 月,青岛博盈由于在厂区内道路堆放产品占用消防车通道,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被我单位处以罚款 5,000 元的行政处罚(青开
公(消)行罚决字【2016】0094 号)。青岛博盈上述被处罚行为违法程度“轻
微”,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且已及时、足额缴纳了全部罚款。2017 年 7 月,
青岛博盈由于堵塞消防车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
被我单位处以罚款 20,000 元的行政处罚(青开公(消)行罚决字【2017】0122
号)。青岛博盈上述被处罚行为违法程度“一般”,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且
已及时、足额缴纳了全部罚款。除上述行政处罚外,青岛博盈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任何其他因违反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单位处罚的记录”。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青岛博盈前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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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3)2016年10月31日,东莞奕铭由于安排部分员工超时加班被东莞市人力
资源局处以罚款40,000.00元的行政处罚。东莞奕铭已缴纳上述罚款,并对相关事
项进行了整改。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于2018年4月17日出具《证明》,确认“东莞市奕铭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企石镇)自2015年9月18日至2018年4月16日期间,因安
排部分员工超时加班于2016年10月31日受到我局行政处罚(东人监字[2016]第
29-216号)罚款四万元,没有受到我局其他行政处罚。该处罚未被我局列为情节
严重行为,未予以社会公布”。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东莞奕铭前述安排部分员工超时加班被处罚事
项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并且发行人已采取相应整改措施,上述事项不会
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4)2017 年 6 月友通货运由于使用擅自改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
路运输经营活动被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以罚款 5,000 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
改正,记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件 3 分、记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件 3 分。友通货运已缴纳上述罚款,并已积极改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 666 号)第 70 条“违
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证明》,友通货运
上述被处罚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友通货运已及时、足额缴纳了全部罚款。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友通货运前述使用擅自改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
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资金被占用或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企业提供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等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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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
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资金拆借”。
发行人已完善了公司的结算及资金管理,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发行人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为避免占用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资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及股东智
巧投资已承诺:
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除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形。
未来,本人/本企业将避免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发生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资金往来行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
他企业不会要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会
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互相代为承担成本或其他支出,不通过有偿或无偿拆借资
金、直接或间接借款、委托进行投资活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任何
方式占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资金。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赔偿因此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的直接、
间接的经济损失及其他任何费用支出。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发行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
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发行人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合理的,能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控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公司的经营效率,保证财务资料的真实完整,
防止和纠正各种错误。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健全,整体运行有效。
未来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充实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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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持续和高速发展。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
天健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专项审查,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
7409 号《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为:“我们认为,利通电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
定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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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经审计的财
务状况,以下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发行人财务报告。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资产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9,080,961.44 164,177,138.18 142,125,264.70 93,271,068.65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
应收票据 232,408,550.57 155,944,717.85 205,957,083.66 89,340,782.92
应收账款 311,457,546.29 521,474,997.86 326,352,782.40 273,420,026.14
预付款项 37,884,691.30 31,664,223.96 36,697,502.78 28,689,111.36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4,419,627.98 2,234,317.48 4,472,519.38 4,734,341.71
存货 265,588,388.25 274,367,434.21 256,381,585.69 163,844,445.61
一年内到期的
- - - -
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4,418,809.57 2,054,944.37 2,974,451.00 -
流动资产合计 995,258,575.40 1,151,917,773.91 974,961,189.61 653,299,776.3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
- - - -
资产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272,381,814.37 248,859,264.39 199,789,999.75 195,828,768.77
1-1-285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资产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在建工程 11,253,329.92 10,982,347.12 9,958,648.64 1,395,891.00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无形资产 51,290,732.27 45,227,595.40 19,694,014.83 19,755,051.52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487,705.53 657,175.41 996,115.17 973,078.19
递延所得税资
4,578,812.67 6,054,419.37 5,481,445.77 3,491,580.67
产
其他非流动资
- 11,825,432.00 18,515,287.00 -
产
非流动资产合
339,992,394.76 323,606,233.69 254,435,511.16 221,444,370.15
计
资产总计 1,335,250,970.16 1,475,524,007.60 1,229,396,700.77 874,744,146.54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权益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49,993,987.09 314,637,551.92 355,597,189.79 222,637,136.65
交易性金融负
- - - -
债
应付票据 187,343,317.42 234,604,652.47 128,242,400.40 85,011,238.42
应付账款 277,028,626.62 435,937,382.55 341,002,753.19 223,012,322.35
预收款项 350,581.55 356,859.95 498,389.80 228,747.04
应付职工薪酬 11,749,491.08 21,101,599.11 38,591,888.64 25,313,520.30
应交税费 8,723,068.21 18,631,835.76 16,099,669.50 16,174,840.19
应付利息 319,241.67 348,374.58 296,404.18 266,016.68
应付股利 - - - 50,917,362.94
其他应付款 10,599,240.09 12,871,763.90 1,506,480.90 7,958,137.82
一年内到期的
1,577,376.41 - - -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847,684,930.14 1,038,490,020.24 881,835,176.40 631,519,322.3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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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权益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3,148,179.02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递延收益 1,398,913.41 1,448,859.71 - -
递延所得税负
- - - -
债
其他非流动负
- - - -
债
非流动负债合
4,547,092.43 1,448,859.71 - -
计
负债合计 852,232,022.57 1,039,938,879.95 881,835,176.40 631,519,322.3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70,000,000.00
资本公积 246,795,095.52 246,795,095.52 246,795,095.52 90,459,891.60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13,907,413.61 13,907,413.61 5,570,612.58 11,134,470.63
未分配利润 147,316,438.46 99,882,618.52 20,195,816.27 71,630,461.92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 483,018,947.59 435,585,127.65 347,561,524.37 243,224,824.15
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
483,018,947.59 435,585,127.65 347,561,524.37 243,224,824.15
计
负债和所有者
1,335,250,970.16 1,475,524,007.60 1,229,396,700.77 874,744,146.54
权益总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05,520,728.89 1,669,980,941.30 1,384,063,199.51 952,009,818.94
减:营业成本 555,746,680.60 1,324,080,645.48 1,020,508,654.65 711,814,560.59
税金及附加 5,111,904.51 9,063,680.68 9,170,396.32 4,718,141.21
销售费用 28,594,294.09 72,556,793.95 63,036,694.78 40,957,845.22
管理费用 62,928,838.12 135,065,003.53 151,486,794.91 90,848,948.95
财务费用 7,456,488.60 19,454,749.80 16,229,913.30 14,992,2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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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6,174,061.13 11,040,963.87 12,401,323.34 9,231,317.5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 - - -
益
投资收益 - - 131.5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 - - -
益
资产处置收益 - -55,243.51
其他收益 2,779,946.30 3,523,502.69
二、营业利润 54,636,530.40 102,187,363.17 111,229,553.72 79,446,773.45
加:营业外收入 612,860.13 322,726.09 4,386,816.75 2,690,257.93
减:营业外支出 852,060.12 497,625.94 11,163,141.76 458,373.51
三、利润总额 54,397,330.41 102,012,463.32 104,453,228.71 81,678,657.87
减:所得税费用 6,963,510.47 13,988,860.04 20,716,528.49 12,038,030.69
四、净利润 47,433,819.94 88,023,603.28 83,736,700.22 69,640,627.18
其中:同一控制下被
合并方在合并前实 -
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7,433,819.94 88,023,603.28 83,736,700.22 69,021,997.78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618,629.40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3 1.17 1.1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3 1.17 1.15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47,433,819.94 88,023,603.28 83,736,700.22 69,640,627.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7,433,819.94 88,023,603.28 83,736,700.22 69,021,997.78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 - - 618,629.40
综合收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643,603,276.20 1,338,495,515.05 933,297,013.58 556,196,901.23
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07,208.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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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
31,412,640.74 65,887,557.69 63,897,152.54 38,048,433.85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675,015,916.94 1,405,090,281.06 997,194,166.12 594,245,335.08
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479,672,376.57 810,753,233.90 514,137,700.12 214,200,400.09
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81,481,563.35 183,748,107.60 162,159,303.55 171,756,016.15
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3,131,878.59 78,382,090.08 103,334,829.21 58,621,958.9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
111,320,044.90 161,827,003.32 186,934,465.61 141,328,812.41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725,605,863.42 1,234,710,434.90 966,566,298.49 585,907,187.58
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0,589,946.48 170,379,846.16 30,627,867.63 8,338,147.50
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 -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
- - - -
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 - 131.51 -
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120,000.00 1,848,800.05 86,000.00
产所收回的现金净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
- - - -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 1,544,630.40 50,000.00 6,101,294.52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 1,664,630.40 1,898,931.56 6,187,294.52
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9,555,975.47 76,901,751.14 42,431,175.18 65,103,021.22
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
- - 1,088,213.00 9,495,593.00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
- - 50,000.00 6,100,000.00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29,555,975.47 76,901,751.14 43,569,388.18 80,698,614.22
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29,555,975.47 -75,237,120.74 -41,670,456.62 -74,511,319.70
金流量净额
1-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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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 -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 - 20,000,000.00 128,000,000.00
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
数股东投资受到的 - - - -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184,997,710.96 364,544,738.33 432,345,555.67 271,664,350.61
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
10,019,784.99 27,334,503.82 10,000,000.00 135,632,672.58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195,017,495.95 391,879,242.15 462,345,555.67 535,297,023.19
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149,641,275.79 405,597,189.79 302,637,136.65 175,000,000.00
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6,127,471.44 12,934,574.88 94,116,192.59 21,617,058.64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
13,899,949.27 0.00 26,121,897.89 257,773,344.32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169,668,696.50 418,531,764.67 422,875,227.13 454,390,402.96
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25,348,799.45 -26,652,522.52 39,470,328.54 80,906,620.23
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1,210,911.10 -996,029.02 607,731.35 -204,381.88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53,586,211.40 67,494,173.88 29,035,470.90 14,529,066.15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136,377,038.18 68,882,864.30 39,847,393.40 25,318,327.25
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82,790,826.78 136,377,038.18 68,882,864.30 39,847,393.40
等价物余额
1-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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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18 年 1-6 月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8 年 1-6 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少数股 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资本 其他综 专项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东权益 计
(或股本) 合收益 储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75,000,000.00 255,334,443.93 13,163,039.57 93,214,406.59 436,711,890.0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8,539,348.41 744,374.04 6,668,211.93 -1,126,762.4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5,000,000.00 246,795,095.52 13,907,413.61 99,882,618.52 435,585,127.6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47,433,819.94 47,433,819.94
“-”号填列)
(一) 综合收益总额 47,433,819.94 47,433,819.94
(二)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4.其他
(三) 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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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 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 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246,795,095.52 13,907,413.61 147,316,438.46 483,018,947.59
(2)2017 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7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少数股
实收资本 其他综 专项 所有者权益合计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东权益
(或股本) 合收益 储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75,000,000.00 255,334,443.93 5,062,944.69 16,212,088.04 351,609,476.6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8,539,348.41 507,667.89 3,983,728.23 -4,047,952.29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5,000,000.00 246,795,095.52 5,570,612.58 20,195,816.27 347,561,524.3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8,336,801.03 79,686,802.25 88,023,603.28
“-”号填列)
1-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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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综合收益总额 88,023,603.28 88,023,603.28
(二)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4.其他
(三) 利润分配 8,336,801.03 -8,336,801.03
1.提取盈余公积 8,336,801.03 -8,336,801.0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 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 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246,795,095.52 13,907,413.61 99,882,618.52 435,585,127.65
(3)2016 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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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其他综 专项 东权益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或股本) 合收益 储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70,000,000.00 90,459,891.60 11,314,694.08 73,379,394.99 245,153,980.6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180,223.45 -1,748,933.07 -1,929,156.5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0,000,000.00 90,459,891.60 11,134,470.63 71,630,461.92 243,224,824.1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5,000,000.00 156,335,203.92 -5,563,858.05 -51,434,645.65 104,336,700.22
“-”号填列)
(一) 综合收益总额 83,736,700.22 83,736,700.22
(二)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5,000,000.00 45,600,000.00 50,6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5,000,000.00 15,000,000.00 20,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30,600,000.00 30,600,000.00
金额
4.其他
(三) 利润分配 5,570,612.58 -35,570,612.58 -3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5,570,612.58 -5,570,612.5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0,000,000.00 -30,000,000.00
4.其他
(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10,735,203.92 -11,134,470.63 -99,600,733.29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110,735,203.92 -11,134,470.63 -99,600,733.29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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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 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246,795,095.52 5,570,612.58 20,195,816.27 347,561,524.37
(4)2015 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5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 少数股东
实收资本 专项 所有者权益合计
资本公积 综合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权益
(或股本) 储备
收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 30,000,000.00 12,500,000.00 4,158,493.04 9,711,363.73 2,013,014.20 58,382,870.9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126,922.00 -126,922.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0,000,000.00 12,500,000.00 4,158,493.04 9,584,441.73 2,013,014.20 58,255,948.9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40,000,000.00 77,959,891.60 6,975,977.59 62,046,020.19 -2,013,014.20 184,968,875.18
“-”号填列)
(一) 综合收益总额 69,021,997.78 618,629.40 69,640,627.18
(二)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40,000,000.00 60,543,697.60 -2,631,643.60 97,912,054.00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40,000,000.00 60,000,000.00 -2,631,643.60 97,368,356.4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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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543,697.60 543,697.60
(三) 利润分配 6,975,977.59 -6,975,977.59
1.提取盈余公积 6,975,977.59 -6,975,977.5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 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 其他 17,416,194.00 17,416,194.00
四、本期期末余额 70,000,000.00 90,459,891.60 11,134,470.63 71,630,461.92 243,224,8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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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资产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4,789,377.78 157,848,865.09 137,136,714.98 88,717,119.2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231,162,959.93 154,805,471.55 191,079,919.52 89,340,782.92
应收账款 301,921,935.99 512,975,639.80 309,958,492.33 249,562,835.14
预付款项 36,920,662.55 37,071,493.96 36,276,511.06 40,283,229.67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3,711,578.71 7,962,598.96 6,781,931.44 4,104,540.90
存货 247,638,623.12 224,490,909.89 222,292,256.34 150,967,173.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4,062,667.50 - - -
流动资产合计 960,207,805.58 1,095,154,979.25 903,525,825.67 622,975,681.6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89,399,091.72 39,399,091.72 29,399,091.72 27,467,009.79
投资性房地产 5,229,071.96 5,430,296.48 5,832,745.52 140,705.30
固定资产 223,054,330.02 202,728,025.42 185,464,257.36 192,974,172.30
在建工程 10,942,667.85 10,810,247.12 5,373,225.56 1,343,391.00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无形资产 30,720,157.94 24,362,579.37 19,627,245.62 19,755,051.52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52,715.80 5,071,429.53 4,040,321.76 2,548,136.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825,432.00 1,827,28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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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资产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2,898,035.29 299,627,101.64 251,564,174.54 244,228,466.10
资产总计 1,323,105,840.87 1,394,782,080.89 1,155,090,000.21 867,204,147.7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益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50,000,000.00 264,641,275.79 276,864,254.33 222,637,136.65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187,343,317.42 234,861,658.87 128,242,400.40 86,311,238.42
应付账款 357,539,099.66 422,549,514.27 356,906,949.86 222,777,451.07
预收款项 350,581.55 356,859.95 498,389.80 228,747.04
应付职工薪酬 7,241,261.17 12,817,233.02 26,116,962.20 17,579,540.60
应交税费 5,534,268.76 9,747,020.97 12,940,391.93 13,292,700.88
应付利息 319,241.67 348,374.58 296,404.18 266,016.68
应付股利 - - - 50,917,362.94
其他应付款 31,578,578.31 12,806,685.88 1,387,660.00 7,180,911.45
一年内到期的非
1,577,376.41 - - -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841,483,724.95 958,128,623.33 803,253,412.70 621,191,105.7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长期应付款 3,148,179.02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递延收益 1,398,913.41 1,448,859.7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47,092.43 1,448,859.71 - -
负债合计 846,030,817.38 959,577,483.04 803,253,412.70 621,191,105.7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70,000,000.00
资本公积 221,130,461.71 221,130,461.71 221,130,461.71 64,795,257.79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3,907,413.61 13,907,413.61 5,570,612.58 11,134,470.63
未分配利润 167,037,148.17 125,166,722.53 50,135,513.22 100,083,313.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7,075,023.49 435,204,597.85 351,836,587.51 246,013,042.04
负债和所有者权
1,323,105,840.87 1,394,782,080.89 1,155,090,000.21 867,204,147.77
益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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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08,303,736.70 1,962,259,201.48 1,698,631,935.42 1,085,604,616.30
减:营业成本 588,827,768.32 1,667,256,993.38 1,379,940,857.86 871,171,504.23
税金及附加 3,055,775.32 6,759,841.47 7,022,456.43 3,307,693.88
销售费用 20,363,300.37 54,207,107.00 46,733,851.83 32,773,461.79
管理费用 50,367,650.78 110,375,740.52 129,742,891.92 76,892,590.17
财务费用 7,664,160.87 19,606,668.55 14,028,421.28 14,813,753.54
资产减值损失 -7,297,288.05 11,999,322.70 11,807,068.52 8,128,922.64
加: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投资收益 452,444.26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55,243.51
其他收益 2,649,946.30 3,386,107.69
二、营业利润 47,972,315.39 95,384,392.04 109,808,831.84 78,516,690.05
加:营业外收入 180,745.13 137,116.92 4,282,157.62 2,689,890.00
减:营业外支出 411,360.74 386,596.07 9,746,338.13 223,737.51
三、利润总额 47,741,699.78 95,134,912.89 104,344,651.33 80,982,842.54
减:所得税费用 5,871,274.14 11,766,902.55 19,121,105.86 11,223,066.68
四、净利润 41,870,425.64 83,368,010.34 85,223,545.47 69,759,775.86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益
(二)稀释每股收
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41,870,425.64 83,368,010.34 85,223,545.47 69,759,77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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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679,602,888.31 1,645,117,037.54 1,286,152,998.58 719,225,534.20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63,499,892.83 90,546,559.01 73,154,756.43 40,841,069.62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3,102,781.14 1,735,663,596.55 1,359,307,755.01 760,066,603.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532,726,885.12 1,303,921,487.43 933,158,449.04 448,723,448.48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45,534,289.09 104,121,286.12 90,026,207.95 124,366,487.27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009,241.77 61,447,941.48 80,609,847.98 43,296,225.1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94,786,435.05 130,812,247.11 186,051,695.07 138,499,991.52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3,056,851.03 1,600,302,962.14 1,289,846,200.04 754,886,152.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0,045,930.11 135,360,634.41 69,461,554.97 5,180,451.45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
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 - - -
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 - 120,000.00 6,151,385.78 -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 - -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
1,544,630.40 - 6,101,294.52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64,630.40 6,151,385.78 6,101,294.5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 17,834,365.62 46,958,922.09 16,733,857.46 62,797,139.62
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 10,000,000.00 8,000,000.00 12,087,946.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 1,088,213.00 9,495,593.00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
- - - 6,100,000.00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834,365.62 56,958,922.09 25,822,070.46 90,480,678.62
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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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7,834,365.62 -55,294,291.69 -19,670,684.68 -84,379,384.10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0,000,000.00 10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5,000,000.00 314,548,462.20 356,077,496.11 271,664,350.61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
10,019,784.99 12,334,503.82 10,000,000.00 133,656,935.19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019,784.99 326,882,966.02 386,077,496.11 505,321,285.8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9,641,275.79 326,864,254.33 302,637,136.65 17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 6,127,471.44 12,934,574.88 94,116,192.59 21,617,058.64
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
13,899,949.27 0.00 11,121,897.89 213,881,596.89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9,668,696.50 339,798,829.21 407,875,227.13 410,498,655.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4,648,911.51 -12,915,863.19 -21,797,731.02 94,822,630.27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1,210,911.10 -996,029.02 607,731.35 -204,381.88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1,226,435.92 66,154,450.51 28,600,870.62 15,419,315.74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130,048,765.09 63,894,314.58 35,293,443.96 19,874,128.22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78,822,329.17 130,048,765.09 63,894,314.58 35,293,443.96
价物余额
1-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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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18 年 1-6 月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8 年 1-6 月
项 目 实收资本 其他综 专项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或股本) 合收益 储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75,000,000.00 229,669,810.12 13,163,039.57 118,467,356.14 436,300,205.8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8,539,348.41 744,374.04 6,699,366.39 -1,095,607.98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5,000,000.00 221,130,461.71 13,907,413.61 125,166,722.53 435,204,597.8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41,870,425.64 41,870,425.64
“-”号填列)
(一) 综合收益总额 41,870,425.64 41,870,425.64
(二)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4.其他
(三) 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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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 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 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221,130,461.71 13,907,413.61 167,037,148.17 477,075,023.49
(2)2017 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7 年度
项 目 实收资本 其他综 专项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或股本) 合收益 储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75,000,000.00 229,669,810.12 5,062,944.69 45,566,502.20 355,299,257.0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8,539,348.41 507,667.89 4,569,011.02 -3,462,669.50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5,000,000.00 221,130,461.71 5,570,612.58 50,135,513.22 351,836,587.5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8,336,801.03 75,031,209.31 83,368,010.34
“-”号填列)
(一) 综合收益总额 83,368,010.34 83,368,010.34
(二)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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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4.其他
(三) 利润分配 8,336,801.03 -8,336,801.03
1.提取盈余公积 8,336,801.03 -8,336,801.03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 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 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221,130,461.71 13,907,413.61 125,166,722.53 435,204,597.85
(3)2016 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6 年度
项 目 实收资本 其他综 专项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或股本) 合收益 储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70,000,000.00 64,795,257.79 11,314,694.08 101,832,246.69 247,942,198.5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180,223.45 -1,748,933.07 -1,929,1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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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0,000,000.00 64,795,257.79 11,134,470.63 100,083,313.62 246,013,042.0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5,000,000.00 156,335,203.92 -5,563,858.05 -49,947,800.40 105,823,545.47
“-”号填列)
(一) 综合收益总额 85,223,545.47 85,223,545.47
(二)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5,000,000.00 45,600,000.00 50,6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5,000,000.00 15,000,000.00 20,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30,600,000.00 30,600,000.00
的金额
4.其他
(三) 利润分配 5,570,612.58 -35,570,612.58 -3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5,570,612.58 -5,570,612.58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0,000,000.00 -30,000,000.00
3.其他
(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10,735,203.92 -11,134,470.63 -99,600,733.29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110,735,203.92 -11,134,470.63 -99,600,733.29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 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 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221,130,461.71 5,570,612.58 50,135,513.22 351,836,5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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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5 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5 年度
项 目 实收资本 其他综 专项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或股本) 合收益 储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30,000,000.00 4,158,493.04 37,426,437.35 71,584,930.3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126,922.00 -126,922.00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0,000,000.00 4,158,493.04 37,299,515.35 71,458,008.3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40,000,000.00 64,795,257.79 6,975,977.59 62,783,798.27 174,555,033.65
“-”号填列)
(一) 综合收益总额 69,759,775.86 69,759,775.86
(二)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40,000,000.00 60,000,000.00 100,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40,000,000.00 60,000,000.00 100,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 利润分配 6,975,977.59 -6,975,977.59
1.提取盈余公积 6,975,977.59 -6,975,977.59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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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五) 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 其他 4,795,257.79 4,795,257.79
四、本期期末余额 70,000,000.00 64,795,257.79 11,134,470.63 100,083,313.62 246,013,0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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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发行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1、企业合并
(1)通过设立或投资取得的子公司
1)博赢智巧
企业名称 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大珠山中路 2523 号远东大厦 708 室
注册资本 6,000 万
成立时间 2016 年 9 月 29 日
研发、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及配件、汽车零部
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模具、液晶显示屏及部件;销售: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水暖器材、五金交电;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
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比例 100%
表决权比例 100%
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期间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1-6 月
2)宜兴奕铭
企业名称 宜兴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 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 800 万
成立时间 2016 年 1 月 7 日
电子元器件、LED 产品、开关电源、平板显示器、模具、半
导体元器件的研发与制造;彩电配件的组装;塑料制品的技
经营范围 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比例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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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比例 100%
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期间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1-6 月
3)东莞奕铭
企业名称 东莞市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企石镇新南村 S120 省道姚冬尾路段松湖云谷科技产
注册地
业园内 A、B、C、D、E、H 栋
注册资本 3,600 万
成立时间 2015 年 9 月 18 日
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子元器件及其专用材料、平板显示
器件、汽车电子装置、电子专用设备、电子测试仪器、工
经营范围 模具、半导体、建筑五金件、水暖器材及五金件;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比例 100%
表决权比例 100%
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期间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1-6 月
4)合肥利通
企业名称 合肥利通电子有限公司
合肥市新站区瑶海工业园新海大道南安徽启明表面技术有
注册地
限公司厂房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7 年 4 月 6 日
液晶显示屏及部件、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平板显示
器件、专用设备、电子产品、工模具、半导体、五金产品、
水暖器材、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通用设
经营范围
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环境质量检测服务;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投资比例 100%
表决权比例 100%
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期间 2017 年、2018 年 1-6 月
5)安徽博盈
企业名称 安徽博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 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金牛西路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8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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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车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电动车零部件、车门导行
轨构件、车门传动构件、门扶手架构件、行李架构件、气
压油压缸壳、各种耐高温防水机箱、电子元件及组件、液
晶显示屏及其部件、金属结构件、平板显示器配件、模具、
经营范围 半导体、光伏设备及配件、五金产品、水暖器材、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及其配件、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比例 100%
表决权比例 100%
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期间 2018 年 1-6 月
(2)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1)青岛博盈
企业名称 青岛博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齐长城路 12 号
注册资本 1,000 万
成立时间 2010 年 11 月 15 日
许可经营项目:开发、生产 LED 液晶模组;生产:电子元器
件、平板显示器、工模具、半导体、元器件材料;彩电配
经营范围 件组装;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投资比例 100%
表决权比例 100%
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期间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1-6 月
2)中山博盈
企业名称 中山市博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 中山市南朗镇大车工业园 A 厂房
注册资本 600 万
成立时间 2012 年 09 月 11 日
研发、生产:LED 产品、电子元器件、五金制品(不含电
经营范围 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投资比例 100%
表决权比例 100%
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期间 2015 年、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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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友通货运
企业名称 宜兴市友通货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 宜兴市徐舍镇宜丰工业小区振丰东路 152 号
注册资本 200 万
成立时间 2010 年 3 月 22 日
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1)、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投资比例 100%
表决权比例 100%
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期间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1-6 月
2、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下表所示:
是否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
公司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青岛博盈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是 是 是 是
东莞奕铭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是 是 是 是
宜兴奕铭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是 是 是 -
中山博盈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是 是
友通货运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是 是 是 是
博赢智巧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是 是 是 -
合肥利通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是 是 - -
合肥利通、东莞奕铭、宜兴奕铭、博赢智巧均为报告期内新设立的企业,中
山博盈已经于 2016 年 6 月份注销,青岛博盈已经于 2018 年 7 月完成工商注销手
续。
三、审计意见
发行人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天健会计师已对上述报表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18]7408 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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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法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
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
①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
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
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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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②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
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
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③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
的比例。
④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
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2、利通电子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寄售制模式下的销售收入确认方法
发行人的客户主要为国内主流的电视机整机生产厂商,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
订“采购框架协议”、“质量保证协议”等,约定产品的质量标准、交货方式、
结算方式等。具体销售业务由客户按需求向发行人发出采购订单,并约定产品规
格、销售价格和数量等。
发行人的寄售方式是指客户根据自身产品生产排期计划,确定产品需求并下
发订单,发行人将产品发送给客户,待客户实际领用产品并质检合格下线,向发
行人出具下线结算清单或确认单,发行人确认收入。
发行人产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客户已领用发行人产品并
且下线质检合格,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发行人每月收到客户提供的产品下线结算清单或验收确认单后,与发行人记
录进行核对,按下线结算清单或验收确认单所列的数量及单价,据此确认收入。
(2)出口销售模式下收入的确认
发行人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完成金属结构件生产后,在货物报关出口离岸时确
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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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货物的风险发生了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确认收入。发行人根据取得的经海
关审验的货物出口报关单时确认收入。
(3)模具开发收入的确认方法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模具分为自制模具和外购模具,所有模具均是根据客户
的冲压件订单进行生产或者外购。发行人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完成模具的生产制
作,或者根据客户订单要求直接从外部专业模具公司购买定制模具,经使用验收
合格后,根据订单约定方式确认销售收入。分两种不同情形:
①按照订单约定模具作为产品单独销售,发行人一次性确认为模具收入;
②按照订单约定模具采用摊销方式计入结构件单价中,当期不确认模具收
入,全部体现在未来一定期间内用该模具生产的一定数量的金属冲压件中,确认
为金属结构件收入。
(4)其他确认方法
对于部分零星销售,发行人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完成生产后,发货至客户指定
地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即可确认销售收入。
发行人各类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流程、时点、依据及主要会计凭证如下:
依据及主要会
类别 收入确认时点 收入确认的具体流程
计凭证
客户根据自身生产排期计划,确定产品需求并下发
订单或产品需求排程给公司,公司根据订单生产后
寄售 客户已领用公司产品 销售合同或订
将产品发送至客户寄售仓,待客户实际领用产品并
制销 并且下线质检合格, 单、发货单、
质检合格下线,向公司出具寄售结算清单或常用料
售模 取得下线结算清单或 下线结算清单
结算单等形式的单据,公司与自身账面记录进行核
式 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或确认单等
对无误后,按双方确认无误的寄售结算清单所列的
数量及单价,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采用 FOB 方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完成金属结构件生产后,在 销售合同及订
出口 式结算,在货物报关 货物报关出口离岸时确认货物的风险发生了转移, 单、发货单、
销售 出口并取得提单时作 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确认收入。公司根据取得的经海 出口报关单、
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关审验的货物出口报关单时,据此确认收入 提单等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模具完工后并
销售合同及订
模具经客户验收合格 进行试样生产合格,开始量产并经客户验收,送至
模具 单、发货单、
后确认收入 客户指定地点或者移送至公司生产车间后,公司确
验收单等
认模具销售收入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发
其他
货至客户指定地点,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完成生产后,发货至客户指 销售合同及订
零星
经客户验收合格后, 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即可确认销售收入 单、签收单等
销售
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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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上
的款项。
(2)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
账准备。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
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2)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发行人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并结合现实
情况,确定本期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坏账准备比率(%)
一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5
一至二年 10
二至三年 50
三至以上 100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算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款项账龄起始日。
(三)存货的核算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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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
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周转材料
按照使用期限平均进行摊销。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
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
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
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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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
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
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
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
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③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
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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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
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
为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
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
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
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
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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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五)投资性房地产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
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
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六)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或 10 4.75-4.50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或 10 31.67-18.00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6-10 5 或 10 15.83-9.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3-5 5 或 10 31.67-18.00
(七)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八)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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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
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
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年)
土地使用权 50
软件 10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
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
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
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
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
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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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
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
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十一)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
(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
量。
(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
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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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
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
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
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
计量: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②初始确认
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
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
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
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
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
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
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
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
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
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
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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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
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
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
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
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
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
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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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
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
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
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①债务人发生严重财
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③公司
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④债务
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
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⑥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
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
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表明其
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
尚未达到 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6 个月(含 6 个月)但未超过 12
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
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
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
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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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
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
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十二)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
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
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
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四)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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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
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
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
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
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
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
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
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
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
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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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
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十五)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
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
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
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
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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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股份支付的核算方法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
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
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
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
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
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
行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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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
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十七)租赁的核算方法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
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
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
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
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
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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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
1、2017 年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
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
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
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
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
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
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2014 年-2016 年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
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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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所得税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
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
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
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
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
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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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
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
价其业绩。
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
会计信息。
(二十二)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
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
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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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其法定税
率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16%、17%、11%;出口货物享受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
17%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房产税 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 1.2%、12%
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0%、15%、25%
(二)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发行人及子公司各年所得税税率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发行人 15% 15% 15% 15%
青岛博盈 25% 25% 25% 25%
东莞奕铭 25% 25% 25% 25%
宜兴奕铭 25% 25% 25% -
友通货运 10% 10% 25% 25%
中山博盈 - - 25% 25%
博赢智巧 25% 25% 25% -
合肥利通 25% 25% - -
安徽博盈 25% - - -
博赢智巧、宜兴奕铭均成立于 2016 年,且均于 2016 年取得税务登记证,因
此仅列报其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1-6 月所得税税率;合肥利通成立于 2017
年,因此仅列报其 2017 年所得税税率;安徽博盈成立于 2018 年,因此仅列报其
2018 年 1-6 月的所得税税率;中山博盈已经于 2016 年 6 月注销,因此仅列示其
2015 年和 2016 年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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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收优惠及批文
1、增值税
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出口货物退税率为 17%。
2、所得税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2015 年 11 月 3 日下发的
《关于认定江苏省 2015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2015〕
17 号),发行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有效期 3 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发行人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的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税
率计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7〕43 号),子公司宜兴市友通货运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符合小型微
利企业的规定,2017 年度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即实际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0%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分部信息
请参照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
析”之“(二)营业收入分析”。
七、最近一年的收购兼并情况
最近一年内,发行人没有重大收购兼并之行为。
八、非经常性损益
以下非经常损益明细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基础,天健会计师对非经常性损益
表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7411 号专项鉴证报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87 -10.59 -924.8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77.99 352.35 425.22 268.5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
- - 0.01 -
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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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
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 - - 261.32
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
-11.72 -8.98 -168.20 -30.29
业外收支净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
- -3,060.00 -
义的损益项目
税前合计 257.41 332.78 -3,727.77 499.55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
43.61 54.66 -28.48 38.01
得税减少以“-” 表示)
少数股东损益 - - - 61.86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
213.80 278.12 -3,699.29 399.68
损益净额
2015 年至 2017 年,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政府
补助、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政府补助
主要系地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拨付的引进税收贡献奖励、服务业专项引导奖励、
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发展奖励、产业政策奖励款、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发行人在
收到的当期计入损益,并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系发行人在 2015 年收购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公司所
致。
报告期 2015 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占发行人同期净利润比重较高的原因为:
发行人在 2015 年度将实际控制人名下的青岛博盈、中山博盈、友通货运等公司
进行收购,该收购行为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
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报告期 2016 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占发行人同期净利润比重较高的原因为:一方面,发行人对部
分关键管理人员进行高管及核心人员持股而相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3,060.00
万元,将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下的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另一
方面,随着发行人业务结构调整和生产地点调整等因素,发行人 2016 年度处置
固定资产导致 924.81 万元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以上两项导致 2016 年度非经
常性损益金额较大。2017 年度,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整体较小,对发
行人经营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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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最近一年末主要非流动资产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13,892.48 11,080.57 79.76%
通用设备 3-5 2,023.01 708.81 35.04%
专用设备 6-10 26,753.64 14,865.51 55.56%
运输工具 3-5 1,540.15 583.29 37.87%
合计 44,209.28 27,238.18 61.61%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为 4,602.13 万元的资产
已用于发行人短期借款的抵押。
(二)无形资产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取得方式 摊销年限(年)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研发及管理软件 外购 10 140.65 118.82
土地使用权 出让 50 5,355.15 5,010.25
合计 5,495.80 5,129.07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 1,720.64
万元的资产已用于发行人短期借款的抵押。
十、主要债项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短期借款金额为 34,999.40 万元,其中抵押
借款 12,000.00 万元,保证借款 9,999.63 万元,保证(同时有抵押)借款 12,999.7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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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关联方的负债
详情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
(三)或有负债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无
为关联方及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四)逾期未偿还债项
在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发行人无重大逾期未偿还债项。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股东权益合计为 48,301.89 万元,报告期内
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所有者权益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本 7,500.00 7,500.00 7,500.00 7,000.00
资本公积 24,679.51 24,679.51 24,679.51 9,045.99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1,390.74 1,390.74 557.06 1,113.45
未分配利润 14,731.64 9,988.26 2,019.58 7,163.05
归属于母公司所
48,301.89 43,558.51 34,756.15 24,322.48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301.89 43,558.51 34,756.15 24,322.48
十二、现金流量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65.18 17,037.98 3,062.79 833.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5.38 -7,523.71 -4,167.05 -7,451.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0.85 -2,665.25 3,947.03 8,090.6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21.09 -99.60 60.77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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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58.62 6,749.42 2,903.55 1,452.91
十三、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二)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发行人存在的诉讼情况见“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之“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除上述的诉讼外,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持有发行人 5%以上的股东,没
有其他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其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案件或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1)政府补助政策变更
2017 年5 月10 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进行
了修订,要求自2017 年6 月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
行,并要求对2017 年1 月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 年
1 月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2017 年财务报表列报时,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
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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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1)关于股份支付的会计差错更正
为更准确反映股权激励的公允价值,发行人以 2016 年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
员工持股日前后可比公司外部投资者入股的市盈率为参考,选取了 10.26 倍市盈
率作为公允价值重新确定股份支付金额。对股份支付进行了会计差错调整,补充
确认 2,636.66 万元股份支付费用,并调减 2016 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2,636.66 万元。股份支付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经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关于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差错更正
为更全面反映销售结算风险,发行人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坏账准备,账龄追溯至应收账款初始确认时,并作为会计差错更正处理。2015
年至 2017 年,发行人分别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80.22 万元、-211.88
万元、292.12 万元。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经发行
人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4、会计差错更正的累计影响
发行人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扣非前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会计差错调整前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8,510.24 11,222.21 7,082.42
净利润
调整归属于公司
股份支付会计差错累 普通股股东的净 - -2,636.66 -
计影响 利润
占调整前比例 1
注
- -23.50% -
调整归属于公司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 普通股股东的净 292.12 -211.88 -180.22
提坏账准备 利润
占调整前比例 1
注
3.43% -1.89% -2.54%
会计差错更正累计数 292.12 -2,848.54 -180.22
会计差错更正累计数占调整前归属于公司
3.43% -25.38% -2.5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注 1:均为对历次会计差错调整前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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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主要财务指标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17 1.11 1.11 1.03
速动比率 0.86 0.85 0.81 0.7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3.94% 68.80% 69.54% 71.63%
资产负债率(合并) 63.83% 70.48% 71.73% 72.1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
6.44 5.81 4.63 3.47
股净资产(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0.25% 0.30% 0.11% 0.00%
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22 注 3.74 4.38 4.10
存货周转率(次) 4.04 注 4.89 4.77 4.8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8,505.93 15,726.26 15,151.07 12,053.64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
4,743.38 8,802.36 8,373.67 6,902.20
利润(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4,529.58 8,524.24 12,072.96 6,502.52
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7.33 6.44 7.15 6.3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0.66 2.27 0.41 0.12
金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71 0.90 0.39 0.21
注: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
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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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非经常性
损益的影响数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2018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存货周转率均进行年化列示,应收账款周转率=2*营业收
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2*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二)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0.33% 22.48% 28.59% 69.66%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9.86% 21.77% 41.22% 56.89%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
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
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63 1.17 1.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0.60 1.14 1.67 /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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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
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由于发行人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故不存在对每股收益的稀
释。
十七、盈利预测
本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八、资产评估报告
2016 年,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基
准日,对江苏利通电子有限公司拟用于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
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苏华评报字(2016)第 309 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值 评估增值额 增值率(%)
资产合计 96,331.06 109,708.64 13,377.58 13.89
负债合计 66,287.42 66,288.15 0.74 0.00
净资产 30,043.65 43,420.49 13,376.84 44.52
本次评估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0,043.65 万元,评估价值为 43,420.49 万元,评
估增值 13,376.84 万元,增值率为 44.52%,其中评估增值幅度较大的为房屋建筑
物、土地等资产。
本次资产评估结果仅作为股份公司成立时折股的参考依据,发行人并没有根
据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十九、历次验资报告
自成立以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进行 9 次验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
验资时间 验资事项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
号
注册资金验资证明
1 1989年11月18日 增资至12.1万元人民币 宜兴市审计事务所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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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验资时间 验资事项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
号
宜兴市审计师事务 注册资金验资证明
2 1994年4月6日 增资至136万元人民币
所 书
产权制度改革,增资至 宜兴苏瑞会计师事 宜瑞师内验字(98)
3 1998年8月18日
586万元人民币 务所 第326号
增资至1000万元人民 宜兴方正会计师事 宜方正验字(2003)
4 2003年7月23日
币 务所有限公司 第281号
增资至3000万元人民 宜兴方正会计师事 宜方正验字(2005)
5 2005年12月22日
币 务所有限公司 第146号
增资至3000万元人民 宜兴方正会计师事 宜方正验字(2006)
6 2006年12月25日
币 务所有限公司 第174号
增资至7000万元人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验【2015】539
7 2015年12月15日
币 (特殊普通合伙) 号
增资至7500万元人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验【2016】316
8 2016年6月30日
币 (特殊普通合伙) 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验【2016】536
9 2016年12月6日 股份制改造
(特殊普通合伙)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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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管理层根据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结合经营情况和行
业状况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和资本性支出进行了讨论
和分析,并对发行人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本节内容可能含有前瞻性描述。该类前瞻性描述包含了部分不确定事项,可
能与本公司的最终经营结果不一致。投资者阅读本节内容时,应同时参考本招股
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中的相关内容,以及本次发行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发行人主要从事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投资者可结合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的相关内容阅读,便于理解发
行人的财务信息。
本节讨论与分析所指的数据,除非特别说明,均指合并口径数据。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资产质量分析
1、资产总量变化
(1)发行人资产总量变化及构成分析
报告期,发行人各类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
99,525.86 74.54% 115,191.78 78.07% 97,496.12 79.30% 65,329.98 74.68%
资产
非流
动资 33,999.24 25.46% 32,360.62 21.93% 25,443.55 20.70% 22,144.44 25.32%
产
合计 133,525.10 100.00% 147,552.40 100.00% 122,939.67 100.00% 87,474.41 100.00%
报告期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随着发行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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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发展,发行人总资产规模保持逐年增长态势。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总
额分别为 87,474.41 万元、122,939.67 万元、147,552.40 万元和 133,525.10 万元,
2016 年末、2017 年末较上年末分别增长 40.54%、20.02%。2018 年 6 月末,发
行人资产总额较上年末下降 9.51%,主要系发行人业务经营的季节性特点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资产结构呈现流动资产占比较高、非流动资产占比较低
的特征,这与发行人的生产模式相匹配。发行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规模持
续增加,导致非流动资产年末余额有所上升。
从资产的构成来看,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74.68%、
79.30%、78.07%和 74.54%,前两年占比逐年上升,2017 年 12 月 31 日占比略有
下降,主要是因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所致。报告期流动资产的增长主要系随
着发行人业务的发展,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上
升所致。这与发行人的业务特点有关:1、发行人的主营产品为液晶电视精密金
属冲压结构件、底座、模具及电子元器件等,发行人根据客户的订单安排生产,
为了保证交货期,发行人会准备一定的库存量,导致存货规模较大;2、发行人
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一线电视机整机品牌生产商,客户均会要求一定的账期,
导致发行人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随着发行人销售规模的扩大,发行人的应收
账款金额逐年上升。2018 年 6 月 30 日,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呈下降趋势,
主要系发行人业务的季节性特点,报告期 2015 年-2017 年,发行人上半年主营业
务收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9.36%、44.49%和 40.24%,下半年业
绩显著高于上半年,因业务的季节性特点使得发行人应收账款下降,流动资产占
比呈下降趋势。
2、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各项流动资产的金额和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
12,908.10 12.97% 16,417.71 14.25% 14,212.53 14.58% 9,327.11 14.28%
资金
应收
23,240.86 23.35% 15,594.47 13.54% 20,595.71 21.12% 8,934.08 13.68%
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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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 31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
31,145.75 31.29% 52,147.50 45.27% 32,635.28 33.47% 27,342.00 41.85%
账款
预付
3,788.47 3.81% 3,166.42 2.75% 3,669.75 3.76% 2,868.91 4.39%
账款
其他
应收 441.96 0.44% 223.43 0.19% 447.25 0.46% 473.43 0.72%
款
存货 26,558.84 26.69% 27,436.74 23.82% 25,638.16 26.30% 16,384.44 25.08%
其他
流动 1,441.88 1.45% 205.51 0.18% 297.44 0.31% - -
资产
合计 99,525.86 100.00% 115,191.78 100.00% 97,496.12 100.00% 65,329.98 100.00%
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是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存货等与发行人生
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流动资产,报告期末四项资产占流动资产总额均在 95%
左右,且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化与发行人经营业务性质以及同客户之间的结算方式
有密切关系。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现金 0.78 0.01% 4.43 0.03% 97.41 0.69% 120.32 1.29%
银行存
8,278.30 64.13% 13,633.27 83.04% 6,790.88 47.78% 3,864.41 41.43%
款
其他货
4,629.01 35.86% 2,780.01 16.93% 7,324.24 51.53% 5,342.37 57.28%
币资金
合计 12,908.10 100% 16,417.71 100% 14,212.53 100% 9,327.11 1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9,327.11 万元、14,212.53 万元、
16,417.71 万元和 12,908.10 万元。整体而言,发行人各期末的货币资金余额较大,
主要与发行人客户的付款时间节点集中在各月月末有关。
2015 年末、2016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充足,且均较上年大幅增长,主
要原因是:①2015 年 11 月和 2016 年 6 月股东因增资而分别投入现金增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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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万元和 2,000 万元,增加了发行人的货币资金;②发行人为配合业务发展
的资金需要,报告期内增加了向银行的短期借款,导致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增加;
③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提升,给发行人带来较为稳定的现金流入;
④发行人为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留存了较多的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的保
证金,使得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余额较大。
2017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的金额较上年上升,主要随着发行人销售规模的
上升而大幅上升。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较上期有所下降,主
要因为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下降所致。
发行人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发行人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以票据形式为主,导致发行人有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应收票据
1)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9,161.04 万元、21,081.12 万元、15,727.52
万元和 23,298.62 万元。
各年度应收票据账面余额的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2018 年 1-6 月 15,727.52 58,714.17 51,143.07 23,298.62
2017 年 21,081.12 74,959.39 80,312.99 15,727.52
2016 年 9,161.04 101,452.65 89,532.57 21,081.12
2015 年 6,997.21 66,957.91 64,794.08 9,161.04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种类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22,143.41 13,066.54 11,372.91 4,621.85
商业承兑汇票 1,155.21 2,660.98 9,708.21 4,539.19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23,298.62 15,727.52 21,081.12 9,161.0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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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且均与发行人经
营活动有关。发行人部分客户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货款,票据期限均为 6 个月以
内。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主要为青岛海信、TCL、康佳、长虹所
开具。
发行人在收到票据后,一般会直接背书支付给供应商或持有至到期,在出现
资金周转需要时,也会将票据进行贴现。
2016 年度发行人应收票据发生额较 2015 年度大幅度上升,主要系发行人销
售收入大幅增加所致,应收票据随之增加。2017 年末,发行人的应收票据较 2016
年底下降,主要系发行人因资金周转需要,与客户协商给予一定的现金折扣,以
银行汇款的方式结算货款,使得 2017 年度使用票据结算货款的比例有所降低。
2)应收票据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度/2015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年末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应收票据
23,298.62 48.14% 15,727.52 -25.40% 21,081.12 130.12% 9,161.04
余额
营业收入 70,552.07 - 166,998.09 20.66% 138,406.32 45.38% 95,200.98
第四季度
主营业务 - - 64,086.21 42.53% 44,964.03 32.04% 34,053.98
收入
应收票据
余额占营
- - 9.42% - 15.23% - 9.62%
业收入比
例
报告期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应收票据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62%、15.23%和 9.42%,发行人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受客户的付款方式、客户
订单的季节性波动、发行人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支付货款或设备款等多方面因素的
综合影响。
发行人客户青岛海信、康佳集团和 TCL 集团等主要以承兑期限为 6 个月的
票据方式结算货款,故以票据结算的客户销售收入规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季节
性订单波动均会较大程度上影响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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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6 月末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7,571.10 万元,主要原因为 2018
年 1-6 月,青岛海信和 TCL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上述客户以票据形式
结算,使得本期应收票据余额上升。
发行人 2017 年末应收票据金额较 2016 年末下降 5,353.60 万元,主要原因为:
2017 年电镀锌板价格大幅上涨,发行人为满足资金周转需要,与海信、康佳等
客户协商,部分货款支付现金折扣后双方以银行汇款方式结算。2017 年 7-12 月
份,发行人收到青岛海信和康佳集团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的货款金额达 12,194.22
万元,大幅减少了 2017 年末的应收票据余额,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也大幅增加。
2016 年末应收票据较 2015 年大幅上升,主要系 2016 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
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32.04%,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使得应收票据余额上升;
整体来说,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及其占营业收入比重具有合理性,并与发
行人的业务状况相匹配。
3)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项 目
账面余额 账龄 坏账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银行承兑汇票 2,2143.41 一年以内 0.00% - 22,143.41
商业承兑汇票 1,155.21 一年以内 5.00% 57.76 1,097.45
合 计 23,298.62 57.76 23,240.86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龄 坏账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银行承兑汇票 13,066.54 一年以内 0.00% - 13,066.54
商业承兑汇票 2,660.98 一年以内 5.00% 133.05 2,527.93
合 计 15,727.52 133.05 15,594.47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账面余额 账龄 坏账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银行承兑汇票 11,372.91 一年以内 0.00% - 11,372.91
商业承兑汇票 9,708.21 一年以内 5.00% 485.41 9,222.80
合 计 21,081.12 485.41 20,595.7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账面余额 账龄 坏账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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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4,621.85 一年以内 0.00% - 4,621.85
商业承兑汇票 4,539.19 一年以内 5.00% 226.96 4,312.23
合 计 9,161.04 226.96 8,934.08
为更全面反映公司销售结算风险,公司对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
账准备,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的规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发行人已充分计提了应收票
据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是谨慎合理的。
4)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前十名对象
A、2018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占比
客户 票据类型 出票人 金额
(%)
青岛海信电器股
银行承兑汇票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3,653.17 58.60
份有限公司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
银行承兑汇票 1,114.29
司
银行承兑汇票 广东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 1,000.00
TCL 王牌电器 银行承兑汇票 南昌市四平贸易有限公司 430.00
(惠州)有限公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71
司 银行承兑汇票 400.00
营销分公司
辛集市泽明国际贸易有限公
银行承兑汇票 17.78
司
小计 2,962.07
康佳集团股份有 商业承兑汇票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24.09 9.10
限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 重庆重百商社电器有限公司 232.00
银行承兑汇票 上海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120.00
银行承兑汇票 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 1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山东凯米特铝业有限公司 1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松原市华生交电有限公司 1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5.00
银行承兑汇票 常德市华星电器有限公司 5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0.00
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
银行承兑汇票 50.00
公司
徐州市国美家用电器有限公
银行承兑汇票 50.00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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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客户 票据类型 出票人 金额
(%)
徐州徐工随车起重机有限公
银行承兑汇票 50.00
司
重庆市佳友电器有限责任公
银行承兑汇票 50.00
司
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
银行承兑汇票 20.00
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思达德阀门有
银行承兑汇票 20.00
限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 烟台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20.00
张家港市自来水管道安装公
银行承兑汇票 20.00
司
银行承兑汇票 上海鲜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
小计 2,121.09
贵阳海信电子科
银行承兑汇票 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1,451.24 6.23
技有限公司
广东海信电子有
银行承兑汇票 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1,301.01 5.59
限公司
深圳创维-RGB
银行承兑汇票 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 786.73 3.38
电子有限公司
广州创维平面显 广州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
银行承兑汇票 431.84 1.85
示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深圳晶辰电子科 深圳晶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银行承兑汇票 171.54 0.74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深圳市兆驰股份
商业承兑汇票 深圳市兆弛股份有限公司 131.11 0.56
有限公司
贵阳海信电子有
银行承兑汇票 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130.26 0.56
限公司
合计 23,140.06 99.32
B、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占比
序号 客户 票据类型 出票人 金额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
银行承兑汇票 8,674.93
限公司
青岛海信电器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
1 商业承兑汇票 750.00 59.93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小计 9,424.93
康佳集团股份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
2 商业承兑汇票 1,266.01 18.28
有限公司 司
北国商城股份有限公
银行承兑汇票 330.00
司
济宁九龙贵和商贸集
银行承兑汇票 200.00
团有限公司
1-1-35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占比
序号 客户 票据类型 出票人 金额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
银行承兑汇票 200.00
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安徽五星电器有限公
银行承兑汇票 120.00
司
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
银行承兑汇票 118.80
份有限公司
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
银行承兑汇票 100.00
公司
诸暨市鹏程集团有限
银行承兑汇票 80.00
公司
威海汇丰电器有限公
银行承兑汇票 80.00
司
靖江市欣欣家电城有
银行承兑汇票 80.00
限公司
奥新(厦门)轴承有限
银行承兑汇票 50.00
公司
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
银行承兑汇票 50.00
限公司
北京世纪海星装饰工
银行承兑汇票 50.00
程有限公司
山东东信环保设备工
银行承兑汇票 50.00
程有限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 耀达集团有限公司 30.00
黑龙江正阳家电有限
银行承兑汇票 30.00
公司
安徽国美电器有限公
银行承兑汇票 20.00
司
抚顺汇龙家电股份有
银行承兑汇票 15.00
限公司
苏州希尔克新材料有
银行承兑汇票 5.00
限公司
小计 2,874.81
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
银行承兑汇票 1,254.63
司
广东海信电子 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
3 商业承兑汇票 363.46 10.29
有限公司 司
小计 1,618.09
深圳创维
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
4 -RGB 电子有 银行承兑汇票 535.26 3.40
限公司
限公司
贵阳海信电子 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
5 银行承兑汇票 514.16 3.27
科技有限公司 司
TCL 王牌电器 TCL 海外电子(惠州)
6 商业承兑汇票 46.27 1.88
(惠州)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武汉泰欣电器股份有
银行承兑汇票 165.00
限公司
1-1-35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占比
序号 客户 票据类型 出票人 金额
(%)
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
银行承兑汇票 30.00
公司
安徽天洋集团蚌埠市
银行承兑汇票 25.00
天洋交电有限公司
哈尔滨联强商业发展
银行承兑汇票 有限公司三联家电呼 15.00
兰家电广场
江西省家电市场鸿兴
银行承兑汇票 15.00
家电批发部
小计 296.27
TCL 海外电子(惠州)
商业承兑汇票 235.24
有限公司
TCL 海外电子 深圳市保衡金属线材
银行承兑汇票 50.00
7 (惠州)有限 有限公司 1.88
公司 南阳市宇航商贸有限
银行承兑汇票 10.00
公司
小计 295.24
广东长虹电子 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
8 银行承兑汇票 88.65 0.56
有限公司 司
贵阳海信电子 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
9 银行承兑汇票 70.07 0.45
有限公司 司
北京佐腾飞机电设备
银行承兑汇票 5.04
青岛海信日立 工程有限公司
10 空调系统有限 常州市普克制冷设备 0.06
银行承兑汇票 5.00
公司 工程有限公司
小计 10.04
合计 15,727.52 100.00
C、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占比
序号 客户 票据类型 出票人 金额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
银行承兑汇票 10,412.17
青岛海信电 司
1 器股份有限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 78.36
商业承兑汇票 6,107.51
公司 司
小计 16,519.68
康佳集团股
2 商业承兑汇票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59.72 8.82
份有限公司
TCL 王牌电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
3 器(惠州)有 商业承兑汇票 1,128.71 5.36
限公司
限公司
贵阳海信电
4 子科技有限 商业承兑汇票 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537.53 2.55
公司
1-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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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序号 客户 票据类型 出票人 金额
(%)
TCL 海外电
5 子(惠州)有 银行承兑汇票 吉林市华生交电有限公司 390.00 1.85
限公司
深圳创维
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
6 -RGB 电子有 银行承兑汇票 231.44 1.10
公司
限公司
广州创维平
广州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
7 面显示科技 银行承兑汇票 219.30 1.04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南京欧伟雅
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
8 电子科技有 银行承兑汇票 120.00 0.57
司
限公司
广东海信电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
9 商业承兑汇票 65.82 0.31
子有限公司 司
海信(浙江)
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
10 空调有限公 商业承兑汇票 4.68 0.02
限公司
司
合计 21,076.87 99.98
D、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占比
序号 客户 票据类型 出票人 金额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
商业承兑汇票 3,900.00
公司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
银行承兑汇票 1,000.00
公司苏宁采购中心
长春苏宁云商销售有限
银行承兑汇票 1,000.00
公司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
银行承兑汇票 800.00
青岛海信电器股 有限公司合肥百货大楼
1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 80.50
份有限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 600.00
限公司
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
银行承兑汇票 50.00
限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00
银行承兑汇票 山东方正建工有限公司 5.00
小计 7,375.00
重庆市国美电器有限公
银行承兑汇票 500.00
TCL 王牌电器 司
2 (惠州)有限公 TCL 王牌电器(惠州) 8.45
商业承兑汇票 273.71
司 有限公司
小计 773.71
3 康佳集团股份有 银行承兑汇票 广东苏宁云商销售有限 402.68 4.61
1-1-354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占比
序号 客户 票据类型 出票人 金额
(%)
公司
远特信电子(深圳)有
限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 20.00
限公司
小计 422.68
贵阳海信电子科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
4 商业承兑汇票 154.27 1.68
技有限公司 公司
广东长虹电子有
5 银行承兑汇票 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 120.17 1.31
限公司
广东海信电子有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
6 商业承兑汇票 112.53 1.23
限公司 公司
南京欧伟雅电子 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
7 银行承兑汇票 104.00 1.14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合肥长虹实业有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
8 商业承兑汇票 35.52 0.39
限公司 公司
贵阳海信电子有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
9 商业承兑汇票 33.16 0.36
限公司 公司
南京豪骏电器科 南京创维平面显示科技
10 商业承兑汇票 30.00 0.33
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计 9,161.04 100.00
5)报告期各期应收票据的种类及账面余额的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票据类型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2018 年 1-6 月
银行承兑汇票 13,066.54 47,589.62 38,512.75 22,143.41
商业承兑汇票 2,660.98 11,124.55 12,630.32 1,155.21
合计 15,727.52 58,714.17 51,143.07 23,298.62
2017 年度
银行承兑汇票 11,372.91 55,099.71 53,406.08 13,066.54
商业承兑汇票 9,708.21 19,859.68 26,906.91 2,660.98
合计 21,081.12 74,959.39 80,312.99 15,727.52
2016 年度
银行承兑汇票 4,621.85 74,614.36 67,863.30 11,372.91
商业承兑汇票 4,539.19 26,838.29 21,669.27 9,708.21
合计 9,161.04 101,452.65 89,532.57 21,081.12
2015 年度
银行承兑汇票 6,698.57 58,108.96 60,185.68 4,621.85
商业承兑汇票 298.64 8,848.95 4,608.40 4,539.19
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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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类型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计 6,997.21 66,957.91 64,794.08 9,161.04
6)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减少数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背书转让 到期托收 票据贴现
2018 年 1-6 月 2,660.98 11,124.55 9,900.55 2,038.24 691.53 1,155.21
2017 年度 9,708.21 19,859.68 14,142.07 9,152.37 3,612.47 2,660.98
2016 年度 4,539.19 26,838.29 8,358.47 4,163.72 9,147.08 9,708.21
2015 年度 298.64 8,848.95 3,906.18 689.54 12.68 4,539.19
公司目前接收的商业承兑汇票的开具方均系大型上市公司,资金实力雄厚、
经济效益和信用情况良好,并与发行人保持长期业务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到期无法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情况。
报告期各期增加的商业承兑汇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票据金额 结算内容
1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货款
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39.56 货款
3 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670.61 货款
4 TCL 海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531.83 货款
2018 5 贵阳海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27.68 货款
年 1-6
月 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439.22 货款
7 深圳市七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注 1] 92.60 货款
8 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55.95 货款
9 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 22.51 货款
10 海信(广东)空调有限公司 17.26 货款
小计 11,124.55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票据金额 结算内容
2017 1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8,869.64 货款
年度
2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3,793.26 货款
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44.22 货款
4 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2,386.81 货款
1-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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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票据金额 结算内容
5 贵阳海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64.58 货款
6 TCL 海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454.34 货款
7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3.17 货款
注2
8 东莞市托普莱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54.06 货款
9 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30.75 货款
10 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 6.43 货款
11 海信(广东)空调有限公司 2.42 货款
小计 19,859.68
1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5,107.51 货款
2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4,258.35 货款
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67.68 货款
4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2,100.72 货款
5 贵阳海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37.53 货款
2016
6 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532.63 货款
年度
7 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 63.06 货款
8 海信(浙江)空调有限公司 33.69 货款
9 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22.99 货款
10 海信(广东)空调有限公司 14.13 货款
小计 26,838.29
1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4,301.52 货款
2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900.00 货款
3 TCL 海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281.95 货款
4 贵阳海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54.27 货款
2015
5 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112.53 货款
年度
6 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 35.52 货款
7 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33.16 货款
8 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0.00 货款
小计 8,848.95
注 1:深圳市七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系深圳 TCL 新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期给公司的
商业承兑汇票均系其直接向公司开具。
注 2:东莞市托普莱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 TCL 海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的供应商,该公
司背书给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均系 TCL 海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开具。
7)报告期各期应收票据的背书、贴现及收回情况
1-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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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期间 本期背书 本期贴现 收回 小计
2018 年 1-6 月 31,428.62 7,863.34 11,851.11 51,143.07
2017 年 41,189.12 7,596.93 31,526.94 80,312.99
2016 年 48,971.90 21,584.00 18,976.67 89,532.57
2015 年 40,867.00 18,314.12 5,612.96 64,794.08
发行人将应收票据贴现区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对于银行承
兑汇票的贴现,发行人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方:银行存款(贴现金额)
财务费用(贴现利息)
贷方:应收票据(票据金额)
对于各期末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公司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方:银行存款(贴现金额)
财务费用(贴现利息)
贷方:短期借款(票据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各期末已贴
现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收到的现金计入“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
与应收票据贴现相关现金流量的列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现金 动有关的现金
2018 年 1-6 月 7,718.81 - 1,001.98
2017 年度 7,421.72 454.85 1,233.45
2016 年度 21,246.77 5,854.73 -
2015 年度 18,076.24 4,066.44 -
8)应收票据质押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银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合作协议》(应用于票据池业务),发
行人将自身持有的大面额银行承兑票据质押给银行,由合作银行开具小面额银行
承兑汇票用于发行人的货款支付。
1-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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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尚未到期的已质押应收票据合计 73,549.09 万元。
发行人没有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核算的情况。
(3)应收账款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液晶电视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底座、模具及电子元器
件,下游客户以国内一线电视机品牌厂商为主,客户规模较大,信誉良好。发行
人为了扩大市场及加强长期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通常会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
期,因此会形成一定规模的应收账款。随着发行人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
款相应增加。因发行人所处行业特点,其业务具有季节性,报告期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比重分别为 39.36%、44.49%和 40.24%,
上半年属于发行人业务淡季,2018 年 6 月 30 日应收账款金额呈下降趋势。
1)应收账款规模分析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32,830.47 54,961.51 34,408.54 28,818.87
坏账准备 1,684.71 2,814.01 1,773.26 1,476.86
应收账款净额 31,145.75 52,147.50 32,635.28 27,342.00
应收账款净额/
31.29% 45.27% 33.47% 41.85%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净额/
23.33% 35.34% 26.55% 31.26%
资产总额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净
额分别为 27,342.00 万元、32,635.28 万元、52,147.50 万元和 31,145.75 万元,占
当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1.85%、33.47%、45.27%和 31.29%;应收账款
净额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1.26%、26.55%、35.34%和 23.33%,2017 年末应
收账款占比较 2016 年大幅上升,主要原因系发行人第四季度销售收入金额大幅
上升所致。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减少 22,131.04 万元,
主要受如下因素影响:①上半年结算周期相对较短的青岛海信、TCL 销售占比
较高;②发行人业务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因素影响,上半年销售占比相对较低。
因发行人所处行业特点,其业务具有季节性特征,因此将 2018 年 6 月末应
1-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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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账款规模与上年同期应收账款规模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应收账款余额 32,830.47 30,223.93
坏账准备 1,684.71 1,551.01
应收账款净额 31,145.75 28,672.92
应收账款净额/
31.29% 30.65%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净额/
23.33% 23.05%
资产总额
2017 年 6 月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28,672.92 万
元、31,145.75 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30.65%和 31.29%;应收账
款净额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3.05%和 23.33%。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占流动
资产/资产总额比例稳定。
2)应收账款变动原因分析及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匹配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度/2015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年末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应收账款
32,830.47 -40.27% 54,961.51 59.73% 34,408.54 19.40% 28,818.87
余额
营业收入 70,552.07 -57.75% 166,998.09 20.66% 138,406.32 45.38% 95,200.98
第四季度
主营业务 37,799.14 1 -41.02% 64,086.21
注
42.53% 44,964.03 32.04% 34,053.98
收入
应收账款
余额占营
46.53% - 32.91% - 24.86% - 30.27%
业收入比
例
注 1:2018 年 1-6 月的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此处数据是 2018 年第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 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随着营业收入的
增长而增长,波动趋势一致。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27%、
24.86%和 32.91%,呈先降后升趋势,主要原因系:1)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期为
1-4 个月不等,各年度不同信用期客户销售占比出现差异;2)各年度第四季度销
售额的增幅及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出现差异。
1-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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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6 年末上升 59.73%,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32.91%,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上年大幅上升,主要原因如下:
(1)发行人受下游客户的第四季度订单量因素的影响,2017 年第四季度销售收
入较上年同期增幅为 42.53%,远高于全年营业收入的增幅 20.66%,使得发行人
2017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上升;(3)2017 年 7 月起,发行人对于南京夏普的
销售均由鸿海精密控制下的鸿富夏进行承继,故信用期也从原来南京夏普的 2 个
月统一调整为 3 个月(境内鸿海精密控制下企业对于供应商信用期一般为 3 个
月),与 2016 年相比,鸿海精密信用政策的调整使得 2017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
上升;(3)信用期相对较长的鸿海精密和纬创资通等客户 2017 年销售收入占整
体营业收入比重大幅上升,2017 年末发行人对鸿海精密和纬创资通的应收账款
金额为 13,867.18 万元,较 2016 年末上升 11,156.23 万元,使得 2017 年末应收账
款余额上升幅度较大。
2016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5 年末增长 19.40%,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24.86%,主要系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而应收账款余
额增长幅度低于当期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导致发行人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有所降低。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有一定波动具有合
理性,并与发行人的收入变化相匹配。
发行人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为 1 到 4 月不等,因此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规模
主要由最近 4 个月销售规模决定。2018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7 年末下降
40.27%,主要系 2018 年第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7 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
下降 41.02%所致,应收账款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2018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与上年同期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6 月/2017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年 6 月末
金额 变动 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 32,830.47 8.62% 30,223.93
营业收入 70,552.07 4.96% 67,215.73
第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 37,799.14 4.53% 36,159.83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
46.53% - 44.97%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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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6 月/2017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年 6 月末
金额 变动 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占第二季度
86.86% - 83.58%
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17 年 6 月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4.97%和 46.53%。应收账款变动趋势与最近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2017 年 6 月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与第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比
例分别为 83.58%和 86.86%,比例较为稳定,呈现微幅上升。2018 年上半年,纬
创、冠捷等信用期为 4 个月的客户,销售占比由上年同期 5.36%提高至 7.34%,
从而导致当期应收账款余额占第二季度营业收入比例提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信用期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应收账款与客户
结构及营业收入变化匹配。2018 年 6 月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前十大客户收入规模,
应收账款余额及信用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信用期
应收账款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规模 信用期 是否发
额
生变化
2018 年 6 月末
1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7,132.13 6,411.74 1 个月 否
2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429.92 4,745.20 2 个月 否
3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7,518.97 4,279.97 3 个月 否
4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5,969.19 4,919.06 3 个月 否
5 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 3,398.02 1,925.91 4 个月 否
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55.19 705.01 1 个月 否
7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2,348.13 1,300.70 3 个月 否
8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863.15 1424.68 2 个月 否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
9 1,777.24 1,548.96 4 个月 否
司
10 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 1,724.89 879.15 2 个月 否
合计 64,516.83 28,140.38 -
2017 年 6 月末
1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55.65 5,834.17 1 个月 否
2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3,080.31 6,334.59 3 个月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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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期
应收账款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规模 信用期 是否发
额
生变化
注3
3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96.08 2,697.90 2 个月 否
4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7,475.94 5,596.79 3 个月 否
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76.74 1,438.48 1 个月 否
6 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 2,067.27 2,140.67 4 个月 否
7 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 1,695.48 1,090.20 2 个月 否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
8 1,536.59 1,614.04 4 个月 否
司
9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036.43 786.71 2 个月 否
10 上海黑田贸易有限公司 913.93 12.42 1 个月 否
62,134.42 27,545.98
注:上述客户统计采用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
2017 年上半年和 2018 年上半年,发行人前十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
27,545.98 万元和 28,140.38 万元,分别占当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总规模 91.14%和
85.71%,前十大客户信用期未发生变化,应收账款余额规模与客户销售规模及信
用期一致。
3)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一年以内 32,740.13 99.72% 1,637.01 31,103.12
一至二年 5.09 0.02% 0.51 4.58
2018 年 6 月 30 日 二至三年 76.11 0.23% 38.05 38.05
三年以上 9.14 0.03% 9.14 -
合计 32,830.47 100.00% 1,684.71 31,145.75
一年以内 54,799.50 99.71% 2,739.98 52,059.52
一至二年 54.11 0.10% 5.41 48.7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二至三年 78.54 0.14% 39.27 39.27
三年以上 29.35 0.05% 29.35 -
合计 54,961.50 100.00% 2,814.01 52,147.49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34,261.23 99.57% 1,713.06 32,548.17
一至二年 89.43 0.26% 8.94 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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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二至三年 13.25 0.04% 6.62 6.62
三年以上 44.63 0.13% 44.63 0.00
合计 34,408.54 100.00% 1,773.26 32,635.28
一年以内 28,733.56 99.70% 1,436.68 27,296.89
一至二年 31.43 0.11% 3.14 28.29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二至三年 33.65 0.12% 16.83 16.83
三年以上 20.22 0.07% 20.22 0.00
合计 28,818.87 100.00% 1,476.86 27,342.00
从报告期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来看,发行人报告期内 99%以上账款在 1 年以
内,应收账款质量良好,账龄结构合理,3 年期以上的应收账款较少。发行人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全部按照账龄组合计
提。
4)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各期末账龄一年以 占应收账款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上的应收账款 比例
2018 年 6 月 30 日 90.34 47.70 52.81% 0.28%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62.00 74.03 45.70% 0.29%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47.31 60.19 40.86% 0.4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85.3 40.19 47.12% 0.30%
发行人 1 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不足 1%,占比较低与发行人业务经营情
况吻合,针对 1 年以上应收账款,发行人制定了 1-2 年 10%,2-3 年 50%,3 年
以上 100%的坏账政策,发行人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整体坏账计提比例较高,符
合谨慎性原则。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前五名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坏账
年份 客户 账面余额 账龄 账龄较长的原因
准备
2018 年 6 合肥冠鸿光电科
76.11 2-3 年 38.05 货款,预计将于 2018 年收回
月 30 日 技有限公司
同方光电(沈阳)
2.92 3 年以上 2.92 货款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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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
年份 客户 账面余额 账龄 账龄较长的原因
准备
合肥京东方显示
2.73 1-2 年 0.27 货款
光源有限公司
深圳市兆驰股份
2.28 3 年以上 2.28 货款
有限公司
深圳市同方光电
2.00 1-2 年 0.20 货款
科技有限公司
小计 86.04 - 43.72 -
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形成主要原因为:客户同一控
制下费用分摊协商的时间、双方未及时结算、部分客户因为合作减少等原因导致,
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整体金额较小。
5)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同行业对比分析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公司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胜利精密
95.52% 1.81% 1.58% 1.09%
(SZ002426)
东山精密
94.67% 4.18% 0.88% 0.27%
(SZ002384)
亿和控股
100.00% 0.00% 0.00% 0.00%
(0838.HK)
长盈精密
98.67% 0.53% 0.07% 0.73%
(SZ300115)
平均 97.22% 1.63% 0.63% 0.52%
利通电子 99.71% 0.10% 0.14% 0.05%
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
占比较高,与行业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符合行业特点。
发行人应收账款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以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比较情况如下:
注1
坏账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0-6 月计提
胜利精密
0.50%;7-12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SZ002426)
月计提 2.00%
0-6 月计提
东山精密
0.50%;7-12 20.00% 60.00% 100.00% 100.00% 100.00%
(SZ002384)
月计提 5.00%
亿和控股
0.14% - - - - -
(0838.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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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坏账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长盈精密
5.00% 10.00% 30.00% 50.00% 100.00% 100.00%
(SZ300115)
平均 1.64% 13.33% 40.00% 66.67% 93.33% 100.00%
利通电子 5.00% 1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 1:因胜利精密、东山精密一年以内属于分阶段计提,其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按照一年内实
际计提数除以应收账款余额进行计算,并计算平均数。
与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 1 年以内计提的坏账准备 5%,高于同行业 1.64%
的平均水平,1-2 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 年以上坏账
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可比公司水平,考虑到公司的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发行人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计提水平。综上,发行人已
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是谨慎合理的。
6)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十名客户集中度分析
①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 期末余额 占比(%) 账龄
1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130.37 15.63 一年以内
2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3,981.23 12.13 一年以内
3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3,927.33 11.96 一年以内
4 南京鸿富夏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2,468.84 7.52 一年以内
5 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 1,925.91 5.87 一年以内
6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011.84 3.08 一年以内
7 苏州乐轩科技有限公司 939.07 2.86 一年以内
8 青岛海达源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879.15 2.68 一年以内
9 合肥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871.54 2.65 一年以内
10 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 810.81 2.47 一年以内
合计 21,946.09 66.85%
②2017 年末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 期末余额 占比(%) 账龄
1 南京鸿富夏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9,073.52 16.51 一年以内
2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7,258.78 13.21 一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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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 期末余额 占比(%) 账龄
3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5,616.08 10.22 一年以内
4 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 4,793.66 8.72 一年以内
5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4,740.34 8.62 一年以内
6 苏州乐轩科技有限公司 2,432.23 4.42 一年以内
7 合肥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2,423.17 4.41 一年以内
8 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 2,254.44 4.10 一年以内
9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67.63 3.76 一年以内
10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85 3.65 一年以内
合计 42,664.70 77.62
③2016 年末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 期末余额 占比(%) 账龄
1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8,404.31 24.43 一年以内
2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4,432.97 12.88 一年以内
3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4,109.09 11.94 一年以内
4 TCL 海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2,469.26 7.18 一年以内
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90.41 6.66 一年以内
6 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 1,816.43 5.28 一年以内
7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1,638.54 4.76 一年以内
8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08.61 3.22 一年以内
9 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 894.52 2.60 一年以内
10 广州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853.67 2.48 一年以内
合计 28,017.81 81.43
④2015 年末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 期末余额 占比(%) 账龄
1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5,727.59 19.87 一年以内
2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311.73 18.43 一年以内
3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3,381.24 11.73 一年以内
4 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 2,278.30 7.91 一年以内
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11.78 7.67 一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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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 期末余额 占比(%) 账龄
6 冠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043.31 7.09 一年以内
7 TCL 海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1,577.25 5.47 一年以内
8 苏州璨宇光学有限公司 948.89 3.29 一年以内
9 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461.77 1.60 一年以内
10 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455.87 1.58 一年以内
合计 24,397.73 84.64
报告期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应收
账款前十名客户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84.64%、81.43%、77.62%和 66.85%,
发行人客户相对集中,与发行人营业收入的集中度情况较为吻合。报告期内发行
人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占比低于其收入前十名占比,主要原因为收入前十名统计
时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的销售额全部合并计算,而应收账款前十名仅使用了客户
单体数据进行列示。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符合
发行人实际情况,与营业收入变化相匹配,波动具备合理性。
7)发行人信用政策分析
收款
区域 信用政策
方式
根据客户采购规模、资信状况及历史交易资金回款率等因素评估客户信用 电汇/
内销
等级,授予客户 1-4 个月不等的信用期限 票据
外销 根据客户不同,信用期分为:货到后 90 天付款;预付 100%货款 T/T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执行的信用期情况及变更情况如下:
2018 年 2015
客户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是否变更
1-6 月 年度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 个月 1 个月 1 个月 1 个月 否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个月 1 个月 1 个月 1 个月 否
上海黑田贸易有限公司 1 个月 1 个月 1 个月 1 个月 否
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 - 2 个月 2 个月 2 个月 否
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
2 个月 2 个月 2 个月 2 个月 否
司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个月 2 个月 2 个月 2 个月 否
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 2 个月 2 个月 2 个月 - 否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个月 2 个月 2 个月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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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2015
客户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是否变更
1-6 月 年度
广州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
3 个月 3 个月 3 个月 3 个月 否
公司
欧司朗(广州)照明科技有限
3 个月 3 个月 3 个月 3 个月 否
公司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3 个月 3 个月 3 个月 3 个月 否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鸿富夏精密电子有限 3 个月 3 个月 3 个月 - 否
公司)
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 4 个月 4 个月 4 个月 4 个月 否
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4 个月 4 个月 4 个月 4 个月 否
注 1:2017 年 7 月起,发行人对于夏普的销售均通过鸿海精密控制下的鸿富夏承继,故
信用期也统一调整为鸿海精密内部的 3 个月信用期。
发行人主要客户在报告期内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在实际操作中,发行人
财务部门每月编制收款进度及客户欠款明细,各客户款项的催收落实到具体销售
专员,并将其作为客户销售专员考核指标之一。实际执行中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与
信用政策基本一致,赊销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执行。
8)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明细如下表:
年份 营业收入(万元) 平均应收账款(万元)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2018 年 1-6 月 70,552.07 43,895.99 111.99
2017 年度 166,998.09 44,685.02 96.33
2016 年度 138,406.32 31,613.70 82.23
2015 年度 95,200.98 23,226.21 87.83
公司授予主要客户的信用期限在 1-4 个月不等,与此对应的周转天数应在
30-120 天之间。发行人 2015-2017 年度实际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维持在 90 天左右,
2018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有所增加,主要系发行人 2017 年第四季度营业
收入较大,相应 2017 年末信用期内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使 2018 年 1-6 月平均应
收账款增加,从而导致 2018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有所增加。发行人各期
除有 6%-16%应收账款逾期 1 个月左右,其他均按信用政策执行,信用政策执行
情况与应收账款天数基本匹配。
9)报告期内,发行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信用期内和超过信用期的具体情况
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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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期后 4 个月内回款
信用期内 信用期外
应收账款 金额
时点
余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2018 年 6 月末 32,830.47 30,069.11 91.59 2,761.36 8.41 - -
2017 年末 54,961.51 51,162.56 93.09 3,798.95 6.91 54,048.74 98.34
2016 年末 34,408.54 30,996.62 90.08 3,411.92 9.92 33,728.44 98.02
2015 年末 28,818.87 24,315.54 84.37 4,503.32 15.63 28,155.78 97.70
报告期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信用期
外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15.63%、9.92%、6.91%和 8.41%,客户回款情况良好,
少量存在超过信用期情况的原因主要系:(1)发行人收到部分客户于接近资产
负债表日以商业票据支付货款,而流转至发行人财务已在次年期初,导致信用期
外收款;(2)双方对信用期满后的支付时点理解不同:发行人以结算月份作为
信用期的起算日期,而部分客户在信用期满后的次月向发行人付款。综合来看,
超过信用期款项金额的基本均在 4 个月以内全部收回。综上,发行人期后回款情
况良好,不能回收的风险较小。
10)应收账款质押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不存在质押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与营业收入变化相匹配;发行人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基本未发生变化,信用政策
执行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充足,符合谨慎性原则。
(4)预付款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 2,868.91 万元、3,669.75 万元、3,166.42 万
元和 3,788.4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39%、3.76%、2.75%和 3.81%,
预付账款的账龄基本上均在一年以内。报告期内,发行人预付款项较为稳定,主
要为预付材料款及相关费用类款项。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预付款项余额中金额较大的单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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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预付款项余
往来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额的比例
上海宝钢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2,073.97 1 年以内 54.74%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
1,037.75 1 年以内 27.39%
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宜兴市
120.95 1 年以内 3.19%
供电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2 年 2.64%
常州市丁氏模具厂 47.16 1 年以内 1.25%
小 计 3,379.82 - 89.21%
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基本都从上海宝钢钢材贸易有限公司购买,公司在下采
购订单时均需按合同支付一笔预付款,宝钢按订单进行生产,导致公司预付其款
项金额较大。发行人预付给上海宝钢钢材贸易有限公司和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
限公司均为电镀锌板材货款。
发行人 2017 年年底为保证电镀锌板采购需要,解决临时性资金周转需要,
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代理采购合同,委托苏美达代发
行人向宝钢采购了 5,938.36 吨电镀锌板卷货物,采购货款总额为 3,657.50 万元。
发行人向苏美达支付 15%订货保证金(与发行人向宝钢订货时支付的订货保证金
比率一致)后,苏美达向宝钢下采购订单。自苏美达向宝钢支付剩余货款后,发
行人应在 90 天内向苏美达支付剩余全部货款和本次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用
自苏美达支付全部采购款之日起开始计算,采购代理费的计算方法具体为:发行
人 0-20 天内付款,采购货款*0.4%;21 天-30 天内付款,采购货款*[0.4%+0.01%*
(实际天数-20)];31-90 天内付款,采购货款*0.5%/30*实际天数;2018 年度,
发行人继续与苏美达进行合作,故存在对苏美达的大额预付账款。
(5)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73.43 万元、447.25 万元、223.43
万元和 441.9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72%、0.46%、0.19%和 0.44%。
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向各客户缴纳的押金保证金等。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性质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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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款项
性质 账面 账面 账面 账面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押金保
592.43 93.19% 349.47 88.35% 311.77 51.77% 240.67 40.34%
证金
往来款 14.40 2.27% 6.17 1.56% 144.84 24.05% 228.63 38.32%
应收暂
11.33 1.78% 31.30 7.91% 55.04 9.14% 62.48 10.47%
付款
其他 17.55 2.76% 8.61 2.18% 90.55 15.04% 64.80 10.86%
合计 635.71 100.00% 395.56 100.00% 602.19 100.00% 596.5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账龄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一年以内 363.62 57.20% 18.18 345.44
一至二年 78.81 12.40% 7.88 70.93
2018 年 6 月 30 日 二至三年 51.18 8.05% 25.59 25.59
三年以上 142.10 22.35% 142.10 -
合计 635.71 100.00% 193.75 441.96
一年以内 96.03 24.28% 4.80 91.23
一至二年 133.98 33.87% 13.40 120.58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二至三年 23.25 5.88% 11.63 11.62
三年以上 142.30 35.97% 142.30 -
合计 395.56 100.00% 172.12 223.44
一年以内 422.35 70.14% 21.12 401.23
一至二年 27.72 4.60% 2.77 24.9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二至三年 42.15 7.00% 21.07 21.07
三年以上 109.98 18.26% 109.98 -
合计 602.19 100.00% 154.94 447.25
一年以内 289.01 48.44% 14.45 274.56
一至二年 195.65 32.79% 19.56 176.08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二至三年 45.58 7.64% 22.79 22.79
三年以上 66.35 11.12% 66.35 -
合计 596.59 100.00% 123.15 473.43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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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余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
额的比例
康佳集团股份有
押金保证金 172.10 注1 27.07 137.00
限公司
宜兴市财政局 保证金 118.00 1 年以内 18.56 5.90
广东海信电子有
押金保证金 100.00 1 年以内 15.73 5.00
限公司
广东长虹电子有
押金保证金 50.00 1-2 年 7.87 5.00
限公司
青岛海信电器股
押金保证金 28.00 1 年以内 4.4 1.40
份有限公司
合计 468.10 73.63 154.30
注 1:其中 1 年以内 180,000.00 元,1-2 年 50,000.00 元,2-3 年 270,000.00 元,3 年以上
1,221,000.00 元。
发行人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部分客户需要发行人缴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和押
金,发行人大额的对于康佳集团、广东海信、广东长虹、青岛海信的其他应收款
均是此类性质的押金和保证金,部分客户的账龄已经较长,发行人已经按照账龄
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宜兴市财政局的 118 万元系发行人支付的项目开发保证金,发行人
本期新购入宜兴市徐舍镇美栖村土地使用权,根据地方政府规定按照一定比例缴
纳建设项目保证金,待项目建设完成后,该笔保证金将予以退回。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无应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项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6)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存货余额 27,179.97 27,836.74 26,291.65 16,521.68
存货跌价准备 621.14 400.00 653.49 137.23
存货净额 26,558.84 27,436.74 25,638.16 16,384.44
占营业成本比 47.97% 20.72% 25.85% 23.55%
占流动资产比 26.69% 23.79% 26.17% 24.99%
存货净额增长
-3.20% 7.02% 56.48% -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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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注
存货周转率 4.04 4.89 4.77 4.85
注:2018 年 1-6 月列示的存货周转率为年化后的存货周转率
发行人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2015 年末、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存货净额分别为 16,384.44 万元、
25,638.16 万元、27,436.74 万元和 26,558.8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5.08%、26.30%、23.82%和 26.69%。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净额波动主要受公司
产销规模的扩大以及主要客户生产进度安排等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主要与发行人的业务特点有关。
1)存货结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8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 减值 账面余 减值 账面余 减值 账面余 减值
额 准备 额 准备 额 准备 额 准备
原材料 6,092.87 74.67 6,124.47 41.30 6,206.42 28.00 3,560.17 -
在产品 4,004.77 99.09 3,243.79 59.01 3,145.06 239.66 743.79 -
库存商
4,536.47 248.95 3,777.31 135.62 3,094.23 117.71 2,450.63 52.24
品
发出商
7,234.56 198.43 10,463.17 164.07 9,330.40 268.12 7,020.92 84.99
品
委托加
4,936.05 - 3,193.11 - 2,304.17 - 626.79 -
工物资
周转材
375.24 - 1,034.89 - 2,211.37 - 2,119.38 -
料
合计 27,179.97 621.14 27,836.74 400.00 26,291.65 653.49 16,521.68 137.23
2015 年末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存货规模较大,且余额变化也较大,主
要和发行人的销售规模大幅上升及电视机行业的销售季节性有关,销售的季节性
因素详见本节“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二)营业收入分析”之“4、主营业
务收入季节性波动分析”。
①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规模较大,且余额增加较大,主要由于发行人业
务增长、销售规模大幅上升所致。2015 年末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营业
收入分别为 95,200.98 万元、138,406.32 万元、166,998.09 万元和 70,552.07 万元。
销售收入的增加导致公司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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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应增加。
②电视机行业销售的季节性和供应链管理特点,导致发行人年末存货余额较
多。电视机行业存在着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生产销售规模较大的特点。同时
发行人作为电视机整机厂商精密金属结构件的供应商,所有的产品均为客户定制
化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均是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进行生产。整机厂商一般
均实行零库存管理,且要求的订单送货期一般较短。发行人需要根据整机厂商的
生产计划要求提前完成订单的生产并按照要求准时批量供货,从而导致发行人年
末存货余额规模较大。
③随着国内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升级,大尺寸电视机消费占比不断提
高。发行人生产的电视机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大尺寸占比也逐年提高,对应所产
生的库存商品和原材料的单位成本和总金额均有所上升。
④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电镀锌板的价格处于持续上升区间,较上年上涨
幅度较大,发行人采购部门在电镀锌板采购时,会根据预计订单情况适当提前采
购,以控制采购成本,由此导致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存货余额大幅上升。2018 年 6 月末,电镀锌板的采购价格企稳,库存原材料金
额较高。
2)存货结构变化原因分析
①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中,原材料余额分别为 3,560.16 万元、6,206.42 万元、
6,124.47 万元和 6,092.87 万元,发行人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镀锌板、铝型材、
彩涂板、不锈钢、紧固件等,原材料占存货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21.55%、23.61%、
22%和 22.42%,报告期占比相对较为稳定,2017 年 12 月 31 日原材料金额略有
下降。2016 年原材料较 2015 年增长 74.33%,主要原因是:①2015 年末,电镀
锌板的采购价格均处于下行通道,年底库存电镀锌板较少。2016 年下半年,主
要原材料电镀锌板的价格开始上涨,发行人出于生产统筹安排、成本控制等综合
考虑,增加了电镀锌板的采购,使得 2016 年年底原材料规模较上年上升幅度较
大;②发行人在 2016 年开发新产品不锈钢面框,发行人也相应增加了对于不锈
钢原材料的采购;2017 年末原材料金额较 2016 年下降了 1.32%,主要原因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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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对于电镀锌板原卷的提货期集中在 12 月中下旬,大量的电镀锌板原卷尚在
公司的外协剪板厂,公司将其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核算,整体上来看,发行人的原
材料及委外加工物资与上年相比呈上升趋势。
②发出商品
发行人发出商品占存货的比重最高,报告期内,发出商品金额分别为 7,020.92
万元、9,330.40 万元、10,463.17 万元和 7,234.56 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42.50%、35.49%、37.59%和 26.62%。2015 年末至 2017 年末,发行人发出商品
余额大幅上升,与营业收入规模大幅上升有关。发行人所有的精密金属冲压结构
件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发行人严格按照客户的排产计划进行生产,因客户年底
交期的要求,发行人期末发出商品的余额大幅上升;2016 年发出商品占存货的
比重相比 2015 年降低主要原因为:随着发行人生产线的增加、销售规模的上升、
客户订单的增加,发行人的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均大幅上升,相对而
言导致发出商品占比下降;2017 年末,发行人的发出商品 10,463.17 万元,较上
年有所上升,主要与发行人销售规模上升有关。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发出商
品规模较 2017 年末下降,主要系公司所处行业存在季节性特征,上半年是销售
淡季所致。
③委托加工物资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中,委托加工物资金额分别为 626.79 万元、2,304.17
万元、3,193.11 万元和 4,936.05 万元,委托加工物资主要是存放在上海福然德供
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宝钢井昌钢材配送有限公司这两家剪板厂的电镀锌板原
卷。从 2016 年末开始,发行人委托加工物资金额上升,发行人委托加工物资大
幅上升主要与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电镀锌板的材料价格的发展趋势有关,电镀锌板
的原材料价格从 2016 年 4 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小幅上升趋势,但从 2017 年年初开
始,电镀锌板的价格开始大幅上涨,为锁定价格,发行人预定的电镀锌板超过其
需要量,导致发行人电镀锌板的库存量大幅上升。由于发行人采购的电镀锌板均
需要到剪板厂进行剪切,故发行人从上海宝钢提货之后,均直接运送至公司委外
加工方的剪板厂,发行人根据客户订单需求下达剪板计划,故公司存放在剪板厂
的电镀锌板原卷金额大幅上升,导致公司的委托加工物资金额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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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其他
发行人各期末的库存商品基本均按照客户订单进行生产以备下月交货的产
品,2015 年末至 2017 年末,发行人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 2,450.63 万元、3,094.23
万元和 3,777.31 万,占存货的比重分别为 14.83%、11.77%、13.57%,库存商品
金额随着发行人销售规模的扩大而大幅增加。2015 年末至 2017 年末,发行人在
产品金额分别为 743.79 万元、3,145.06 万元和 3,243.79 万元,均系根据客户订单
安排生产并备次年 1 月份的交货,在产品金额随着发行人销售规模的上升而上
升。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库存商品和在产品金额分别为 4,536.46 万元,4,004.77
万元,较上期末均增加,主要系发行人在下半年为销售旺季,发行人按照下半年
订单规划排产所致。
发行人周转材料的主要构成为成品模具以及生产模具所需要的材料。对于成
品模具,发行人根据与客户的合同约定,用于直接销售或者摊销使用,周转材料
的余额与发行人对于模具销售的结算方式相关。报告期 2015 年、2016 年周转材
料的规模变动相对较小。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周转材料的余额下
降,主要与客户模具开发生产计划安排有关。
3)存货库存水平合理性分析
①公司主要产品生产周期及原材料备货标准
公司生产计划部门负责生产计划管理,仓储部门负责仓储管理,并有作业指
导书控制企业内部流程,避免因订单、生产、采购、运输、保管等因素疏忽引起
的材料备货不足或过剩。在通常情况下,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向发行人发出未来
6-13 周的需求预测,公司主要材料在产品投产前 45 天、辅材在产品投产前 10-15
天向供应商下达订单,供应商在交货周期内陆续交货。仓储部门对原材料的存量
情况进行分析、改进,保证原料的充足供应;设定“最低库存”、“最高库存”,
保证原材料供应的有序进行,存货周转较快。
具体来讲,主要原材料根据生产周期一般会提前 1-2 周购入,电镀锌板因需
要外加工剪切,需提前 3-4 周购入,本公司主要产品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生产周
期为 5-7 天、底座为 7-10 天、电子元器件为 5-7 天,从发行人发出商品到客户下
线出具寄售确认单的周期一般为 15-30 天,故公司从材料购入到生产到最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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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一般周期约 50-70 天。除此之外,公司会考虑各个节假日的影响进行相应的
原料库存准备。
②公司周转材料备货的标准及执行情况
公司周转材料均系成品模具以及生产模具所需要的材料,公司的模具均根据
客户要求定制生产,由于该产品定制化程度高,公司对生产该产品的原料不进行
备货,在接收到客户订单后进行生产资源的调配。公司有完备规范的《新产品导
入控制程序》用于控制新型模具的原料采购到模具定制的流程。模具定制先由客
户发出模具开发通知,销售部进行产品可行性评估、向技术部制作开模申请单,
技术部绘制模具图纸,采购部依模具材料清单请购材料,品质部进行验收。模具
从收到订单到开模完成一般需要 2-3 个月。若公司的模具用于自用,制作完后由
生产部统一管理。
③公司存在大额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的具体原因
公司存在大额发出商品主要系公司产品多采取寄售制的销售模式,产品在客
户领用并质检合格下线并向发行人出具寄售结算清单或确认单之前,仍然作为公
司的库存,故公司发出商品金额较大。
不同客户出具寄售结算清单的周期存在差异。发行人按照客户订单发出商品
至整机装配产线后,客户按相对固定的周期对于发行人发出商品出具寄售结算清
单或确认单,对于尚未进行批次验收的部分计入发出商品。截至各期末时点,对
于已经发出至客户生产线,但客户尚未出具的寄售结算清单的库存量天数列表如
下:
单位名称 截至期末,未出具下线结算清单的库存量天数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10 天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31 天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31 天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28-31 天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夏普) 11-17 天
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 28-31 天
④原材料、周转材料、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库存水平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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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原材料周转天数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原材料期初余额 A 6,124.47 6,206.42 3,451.28 3,208.59
原材料期末余额 B 6,092.87 6,124.47 6,206.42 3,451.28
主营业务成本 C 55,498.38 131,263.10 101,697.04 70,147.65
直接材料占比 D 67.46% 68.76% 66.39% 62.33%
直接材料耗用量 E=C*D 37,440.33 90,256.51 67,516.67 43,723.03
原材料周转率
F=2*E/(A+B) 12.26 14.64 13.98 13.13
(次)
原材料周转天数
G=360/F 29.37 24.59 25.75 27.42
(天)
报告期内,原材料周转天数分别为 27.42 天、25.75 天、24.59 天和 29.37 天,
符合企业原材料从购入到领用所需时间。
B、库存商品周转天数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库存商品+发出商
A 14,240.48 12,424.63 9,471.56 6,002.98
品期初余额(元)
库存商品+发出商
B 11,771.04 14,240.48 12,424.63 9,471.56
品期末余额(元)
主营业务成本(元) C 55,498.38 131,263.10 101,697.04 70,147.65
库存商品周转次数 D=2*C/
8.53 9.85 9.29 9.07
(次) (A+B)
库存商品周转天数
E=360/D 42.18 36.57 38.76 39.71
(天)
报告期内,库存商品周转天数分别为 39.71 天、38.76 天、36.57 天和 42.18
天,与公司库存商品备货周期基本一致。
4)存货盘点制度及执行情况
根据《存货盘点管理制度》,公司每月末组织存货盘点工作,盘点范围包括
发行人所有仓库和车间的成品、原材料、在产品以及外协加工单位结余材料。仓
库或车间人员各自负责其分管区域内所有存货的盘点,财务部作为盘点主管部门
负责对整个盘点过程进行指导、协调和监控,在盘点实施过程中,对各区域存货
盘点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上报相应部门主管审批并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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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的每年定期盘点,由财务部联合采购部对重要的委托加工方保
管的委外加工物资进行实地盘点。
对于发出商品,发行人产品送至客仓后,发行人驻厂人员对运输产品进行签
收。驻厂人员每日完成产品出入库登记,同时跟踪客户供应链系统中领用数据的
录入,发现差异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发行人财务部设有专人负责发出商品的管
理,每月将产品出库数量、客仓收货数量、客户供应链领用数据(通过客户供应
链系统的端口登录各个客户的供应链系统核对)进行核对。驻厂人员每月末盘点
客户尚未上线库存并上报数据至财务部,公司财务部公司定期对客户尚未上线商
品进行盘点,如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并按公司规定做出相应
处理。
仓库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库存商品进行不定期盘点核对;每月末仓库人员对
库存商品进行盘点,财务部指派人员根据库存表进行抽盘核对;每年年中和年末,
财务部组织仓库、车间对公司所有仓库、车间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存货全面盘点
前,财务部下发邮件通知,并召开盘点工作准备会,明确存货盘点前准备工作、
盘点要求、盘点资料管理、盘点结果汇总及相应盘点考核等事项。
5)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库龄情况具体如下:
①2018 年 6 月末
单位:万元
6 个月以内 7-12 个月 1-2 年 2 年以上 合计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
原材
5,076.03 83.31 685.24 11.25 281.49 4.62 50.11 0.82 6,092.87 100.00
料
库存
3,894.28 85.84 434.55 9.58 185.05 4.08 22.6 0.50 4,536.48 100.00
商品
发出
7,006.30 96.84 155.83 2.15 71.48 0.99 0.95 0.01 7,234.56 100.00
商品
委托
加工 4,689.17 95.00 194.95 3.95 37.60 0.76 14.32 0.29 4,936.05 100.00
物资
周转
318.87 84.98 29.19 7.78 27.18 7.24 - - 375.24 100.00
材料
在产
3,732.28 93.20 168.21 4.20 95.20 2.38 9.09 0.23 4,004.77 100.00
品
合计 24,716.93 90.94 1,667.97 6.14 698.00 2.57 97.07 0.36 27,179.97 100.00
1-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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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7 年末
单位:万元
6 个月以内 7-12 个月 1-2 年 2 年以上 合计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
原材
5,472.86 89.36 508.76 8.31 139.40 2.28 3.45 0.06 6,124.47 100
料
库存
3,333.34 88.25 355.31 9.41 80.88 2.14 7.78 0.21 3,777.31 100
商品
发出
10,310.92 98.54 136.47 1.30 14.15 0.14 1.63 0.02 10,463.17 100
商品
周转
583.59 56.39 108.71 10.50 307.83 29.75 34.76 3.36 1,034.89 100
材料
委托
加工 3,088.15 96.71 70.26 2.20 34.70 1.09 - - 3,193.11 100
物资
在产
3,121.22 96.22 73.59 2.27 48.98 1.51 - 3,243.79 100
品
合计 25,910.08 93.08 1,253.10 4.50 625.94 2.25 47.62 0.17 27,836.74 100
③2016 年末
单位:万元
6 个月以内 7-12 个月 1-2 年 2 年以上 合计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额 (%) (%)
原材料 5,982.16 96.39 208.87 3.37 15.39 0.25 - - 6,206.42 100
库存商
2,894.37 93.54 165.77 5.36 34.09 1.10 - - 3,094.23 100
品
发出商
9,182.31 98.41 146.32 1.57 1.77 0.02 - - 9,330.40 100
品
周转材
1,274.42 57.63 468.48 21.19 468.47 21.18 - - 2,211.37 100
料
委托加
2,279.26 98.92 24.90 1.08 - - - - 2,304.17 100
工物资
在产品 3,142.23 99.91 2.84 0.09 - - - - 3,145.06 100
合计 24,754.75 94.15 1,017.18 3.87 519.72 1.98 - - 26,291.65 100
④2015 年末
单位:万元
6 个月以内 7-12 个月 1-2 年 2 年以上 合计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
原材料 3,352.62 97.14 53.34 1.55 18.46 0.53 26.86 0.78 3,451.28 100
库存商
1,907.76 77.85 539.21 22.00 3.66 0.15 - -- 2,450.63 100
品
发出商
7,020.92 100.00 - - - - - - 7,020.92 100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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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月以内 7-12 个月 1-2 年 2 年以上 合计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
周转材
1,819.38 85.84 283.63 13.38 - - 16.37 0.77 2,119.38 100
料
委托加
688.19 93.55 47.48 6.45 - - - - 735.67 100
工物资
在产品 742.20 99.79 1.59 0.21 - - - - 743.79 100
合计 15,531.07 94.00 925.25 5.60 22.12 0.13 43.23 0.26 16,521.68 100
6)发行人存货余额的订单覆盖情况分析
公司作为电视机整机厂商的配套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供应商,其生产和交货
的安排严格按照客户的订单和排产计划来进行。公司的生产及原材料的采购均按
照“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中在产品、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的订单覆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有对应订单 无对应订单
时间 项目 小计 订单覆盖率
金额 金额
在产品 3,899.32 105.45 4,004.77 97.37%
2018 年 6 月 库存商品 4,463.88 72.59 4,536.47 98.40%
30 日 发出商品 7,234.56 - 7,234.56 100.00%
合计 15,597.76 178.05 15,775.80 98.87%
在产品 2,981.22 262.57 3,243.79 91.91%
2017 年 12 库存商品 3,684.30 93.01 3,777.31 97.54%
月 31 日 发出商品 10,463.17 - 10,463.17 100.00%
合计 17,128.69 355.58 17,484.27 97.97%
在产品 3,139.53 5.53 3,145.06 99.82%
2016 年 12 库存商品 2,989.55 104.69 3,094.23 96.62%
月 31 日 发出商品 9,330.40 - 9,330.40 100.00%
合计 15,459.48 110.22 15,569.69 99.29%
在产品 742.20 1.59 743.79 99.79%
2015 年 12 库存商品 2,272.70 177.93 2,450.63 92.74%
月 31 日 发出商品 7,020.92 - 7,020.92 100.00%
合计 10,035.82 179.52 10,215.35 98.24%
2015 年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在产品余额分别为 743.79 万元、3,145.06 万
元、3,243.79 万元和 4,004.78 万元,订单覆盖率分别为 99.79%、99.82%、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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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97.37%,公司所有产品均为下游客户的配套产品,发行人的生产均是根据客
户的具体订单进行安排。2015 年至 2018 年 6 月末,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 2,450.63
万元、3,094.23 万元、3,777.31 万元和 4,536.47 万元,订单覆盖率分别为 92.74%、
96.62%、97.54%和 98.40%,订单覆盖率逐年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订单对应的前五大客户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订单对应的在产 占有订单对应的
期间 序号 客户 品、库存商品、发 在产品、发出商
出商品的金额 品、库存商品比
1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563.35 29.26%
2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86.48 20.43%
2018 年 3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143.83 7.33%
1-6 月 4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1,347.51 8.64%
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35.23 6.64%
合计 11,276.40 72.29%
1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539.94 26.50%
2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922.44 22.90%
2017 年度 3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156.57 12.59%
4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1,623.38 9.48%
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76.26 8.62%
合计 13,718.59 80.09%
1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744.11 37.16%
2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27.92 18.29%
2016 年度 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74.87 12.77%
4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1,807.22 11.69%
5 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 961.22 6.22%
合计 13,315.35 86.13%
1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35.61 28.54%
2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234.11 22.49%
2015 年度 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36.93 17.48%
4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768.42 7.73%
5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559.13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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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134.19 81.87%
注:此处鸿海精密合并了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期末余额。
由于公司的产品体积特点和下游客户的交期要求,公司发出商品的实际交货
时间均为报告期各期末前一个月内的交货,至于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有订单的部
分产品均会在各报告期期末后的一个月内全部发货,对于无订单覆盖部分的库存
一般根据后续具体订单发货。
7)模具情况
①生产用模具的账务处理方式
A、模具的初始计量
公司生产用模具分为自制模具和外购模具,所有模具均是根据客户的订单进
行生产或者外购。外购及自制模具成本的归集方法如下:
类别 成本归集
公司采用品种法对自制模具成本进行核算,在模具试模、送样、试
自制模具
生产验收合格后,按照自产成本作为初始入账成本。
公司在收到模具并试生产验收合格后,按照采购价格作为初始入账
外购模具
成本。
B、模具的后续计量
公司生产用模具根据与客户的订单约定方式不同,采用了两种后续计量方
法。对于与客户约定模具作为产品单独销售的,公司在模具经客户验收确认后一
次性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应模具的成本。
类型 具体说明 收入确认时点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完成模具的生产制
作或外购,在相应产品开始量产,模具经
客户验收合格后,与客户办理相关模具的 模具经客户验收合格后,一次性
直接销售的
结算事宜。模具继续存放于公司作为生产 确认收入并按模具型号结转相
生产用模具
工具,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模具生产相 应的销售成本。
应产品销售给客户,产品价格中不含模具
费用。
对于与客户约定将模具成本以摊销方式计入结构件单价的,公司按照该模具
对应产品的密集生产期(一般为 4 个月左右)进行分摊,摊销金额计入制造费用。
由于公司下游产品电视机机型的终端市场更新换代较快,按量产后 4 个月摊销符
合模具使用特点,也符合谨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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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财务处理 摊销方法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完成模具的生产
制作或外购,在模具试模、送样、小批试
摊销入产品
制达到客户产品工艺要求后作为生产工 自相关产品量产后,即按照 4 个
的生产用模
具。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模具生产相应 月分期摊销结转至产品成本中。
具
产品销售给客户,产品价格中包含模具费
用。
②生产用模具的实物处理方式
A、模具入库
公司生产用模具在生产或采购完成后,经工程部门验收合格后,由专人负责
入库并在实物台账上进行登记。
B、模具使用
完成登记后,根据生产安排的不同,模具实物被发往不同地点以投入生产。
对于在公司本部、东莞子公司、青岛子公司生产所需的模具,公司安排人员在实
物台账上登记去向;对于在外协单位生产的模具,公司安排人员与外协单位完成
交接,并在实物台账上登记。
C、模具报废
公司在收到客户文件、邮件等形式告知某产品不再继续生产,或模具使用已
超过正常使用次数后,将相应的模具予以报废处理,并在实物台账上进行报废登
记。但因模具的所有权归属于客户,公司不会擅自处置报废的模具,将报废模具
单独存放于特定仓库,待客户日后检查或取回。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自行处置
报废的模具,也不涉及相关账务处理。
③生产用模具各期发生、结转的金额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金额 减少金额
期初 本期外购 本期自制 期末
年度 本期摊销 本期销售结
金额 成本品模 模具成本 金额
金额 转成本金额
具金额 发生额
2018 年 1-6 月 1,034.89 577.68 1,111.61 552.80 1,796.14 375.24
2017 年度 2,211.37 3,985.55 2,646.72 1,020.89 6,787.86 1,034.89
2016 年度 2,119.38 3,161.53 1,186.71 1,064.05 3,192.20 2,211.37
2015 年度 1,810.94 3,881.34 1,534.51 2,265.01 2,842.39 2,119.38
1-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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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生产用模具各期新增和报废的模具数量
单位:套
年度 新增数量 报废数量
2018 年 1-6 月 74 0
2017 年度 152 0
2016 年度 132 0
2015 年度 123 0
合计 407 0
8)终止、暂停订单情况
受电视机终端销售行情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被终止、暂停的订
单,具体情况如下:
①被终止的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被终止的订单具体情况如下:
终止订单 已生产
终止 数量 数量
客户 产品名称 收入金额 成本金额 后续处理
时间 (万 (万
(万元) (万元)
件) 件)
华星光 2016.1 已获得客户赔偿,
55 寸背板 0.75 73.71 0.66 42.17
电 2 客户赔偿金额为
按终止订单金额
华星光 2016.1
55 寸前框 0.75 70.64 0.57 38.26 扣除废品出售金
电 2
额确定。
TCL 海
2017.7 55 寸背板 1.20 276.22 0.78 127.90 已获得客户赔偿,
外
已计提存货跌价
TCL 海
2017.7 65 寸背板 0.32 113.91 0.25 57.40 准备已经转销。
外
已获青岛海信部
青岛海 分赔偿 12.06 万
2017.8 65 寸背板 0.19 24.11 0.19 19.61
信 元,相关库存已报
废处理。
公司遇到客户终止订单时,发行人先与客户沟通,了解终止原因,并协商后
续订单处理、赔偿等情况。2017 年末根据预计可获得赔偿部分与账面金额的差
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②被暂停的订单
2017 年 4、5 月,公司存在被客户冠捷暂停的订单。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1-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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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被暂停订单结存情况具体如下:
结存数量 金额
物料名称 备注
(万件) (万元)
55 寸背板 0.16 14.52
与客户确认,预计 2018
55 寸铝型材 0.39 12.36
年均可实现销售。
50 寸支架 0.35 0.94
合计 27.81
发行人与客户协商暂停订单库存产品的处理方案,并针对剩余未销售物料,
根据账面价值低于预计可变现净值金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10.52 万元。
9)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存货损耗、报废情况
①生产过程中损耗的存货金额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686.30 1,088.97 862.60 518.48
底座 7.36 72.35 13.50 12.06
电子元器件产品 69.39 87.50 54.50 38.86
合计 763.05 1,248.82 930.60 569.40
②寄售过程中耗损的存货金额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499.65 876.22 624.18 208.7
底座 11.05 33.66 5.15 2.73
电子元器件产品 - 20.30 5.06 8.72
合计 510.70 930.18 634.39 220.15
寄售过程中的报废为发行人客户在生产领用过程中发现的一些不合格品后
退回,对于该退回的产品经品质部检验后,若可以经修理后正常使用,则退回车
间返工并转入当月生产成本;若已经不具备维修价值,则直接报废计入当月主营
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生产过程中的损耗及寄售过程中
的报废存货金额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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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报告期内,生产寄售过程中损耗、报废的存货相应的实物、账务处理
报告期内,生产过程中损耗的存货由车间运送至指定报废品仓库,之后作为
废品出售。在账务处理上,生产过程中损耗的存货直接计入报废当月的生产成本
中,参与当月成本核算与分配。
报告期内,寄售过程中报废的存货由品质部检验后送至指定报废品仓库,之
后作为废品出售。在账务处理上,寄售过程中报废的存货直接计入报废当月的主
营业务成本中。
(7)其他流动资产
2015 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流动资产,2016 年末、2017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
为待抵扣进项税额、预缴企业所得税,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
3、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构成,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2018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
27,238.18 80.11% 24,885.93 76.90% 19,979.00 78.52% 19,582.88 88.43%
产
在建工
1,125.33 3.31% 1,098.23 3.39% 995.86 3.91% 139.59 0.63%
程
无形资
5,129.07 15.09% 4,522.76 13.98% 1,969.40 7.74% 1,975.51 8.92%
产
长期待
48.77 0.14% 65.72 0.20% 99.61 0.39% 97.31 0.44%
摊费用
递延所
得税资 457.88 1.35% 605.44 1.87% 548.14 2.15% 349.16 1.58%
产
其他非
流动资 - 0.00% 1,182.54 3.65% 1,851.53 7.28% -
产
非流动
资产合 33,999.24 100.00% 32,360.62 100.00% 25,443.54 100.00% 22,144.45 100.00%
计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流动资产账
面金额分别为 22,144.45 万元、25,443.54 万元、32,360.62 万元和 33,999.2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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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变动,主要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年
度变动所致。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房屋及
项目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建筑物
账面原值
期初数 12,096.65 1,872.58 24,271.38 1,510.24 39,750.85
本期增加金额 1,795.83 179.57 2,482.25 29.91 4,487.56
1)购置 - 179.57 2,473.79 11.28 2,664.64
2)在建工程转入 1,795.83 - 8.46 18.63 1,822.93
本期减少金额 - 29.13 - - 29.13
1)处置或报废 - 29.13 - - 29.13
期末数 13,892.48 2,023.01 26,753.64 1,540.15 44,209.28
累计折旧
期初数 2,533.10 1,132.80 10,358.10 840.93 14,864.92
本期增加金额 278.81 194.42 1,542.96 115.93 2,132.13
1)计提 278.81 194.42 1,542.96 115.93 2,132.13
本期减少金额 - 25.95 - - 25.95
1)处置或报废 - 25.95 - - 25.95
期末数 2,811.91 1,301.27 11,901.07 956.86 16,971.10
账面价值
期末账面价值 11,080.57 721.75 14,852.57 583.29 27,238.18
期初账面价值 9,563.55 739.78 13,913.28 669.31 24,885.93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9,582.88 万元、19,979.00 万元、
24,885.93 万元和 27,238.1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8.43%、78.52%、
76.90%和 80.01%。
固定资产的主要构成包括专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与通用设备,
固定资产结构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特点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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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末固定资产较 2015 年末相比,整体结构变化不大,账面价值变化也
较小。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的金额较上年大幅上升,主要体现在
房屋建筑物的转固和专业设备的采购,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子公司
博赢智巧的厂房建设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本期转入固定资产。同时,为
提升公司产品生产能力、提高产品性能,更好满足客户需要,公司新增了闭式双
点压力机、冲压机、自动机械手、数控激光切割机等多种专用设备,使得发行人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大幅上升。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金额继续上升,主要为房屋建筑物的转
固及专业设备的采购,本期发行人的宜丰及惠通厂区工程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故本期转入固定资产。同时本期采购了自动移送系统、数控激光切割机、闭
式双点压力机、冷室压铸机、立式数控铣床等专业设备和生产线,使得发行人固
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大幅上升。
2)报告期新增固定资产情况
①各期新增房屋的构成,与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发行人不同年份的采购价
格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房屋原值总金额合计 7,423.12 万元,其中公司主要新增
房屋原值金额合计 6,997.11 万元,占新增房屋原值总金额的 94.26%,具体如下:
资产名称 构建时间 房屋原值(万元) 建筑面积(m2) 单位造价(元/ m2)
2018 年
宜丰生产车间 446.68 4,349.95 1,026.86
1-6 月
2018 年
冲压二车间 967.39 11,584.40 835.08
1-6 月
注1 注2
博赢智巧厂房 2017 年 3,452.39 38,730.00 891.40
徐舍办公楼 2016 年 324.79 3,521.40 922.33
徐舍食堂 2016 年 147.86 1,269.10 1,165.05
宜丰钢结构厂房 2016 年 174.04 1,887.00 922.33
宜丰门卫车库 2016 年 82.02 704.00 1,165.05
宜丰办公楼 2016 年 53.22 456.87 1,164.87
喷粉车间 2015 年 1,348.72 9,557.00 1,411.24
合 计 6,997.11 72,059.72 9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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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房屋原值为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
注 2:此数据为暂估的建筑面积;博赢智巧厂房目前正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最终面积以
房屋权属证明登记为准。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房屋的单位造价在每平方米 835.08 元至 1,411.24 元的
范围区间内,平均单位造价为每平方米 971.02 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房屋的
单位造价处于同类市场价格的合理区间范围内。
报告期内,公司在不同年份的房屋单位造价的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期 间 房屋原值(万元) 建筑面积(m2) 单位造价(元/m2)
2015 年度 1,348.72 9,557.00 1,411.24
2016 年度 781.93 7,838.37 997.56
2017 年度 3,452.39 38,730.00 891.40
2018 年 1-6
1,414.07 15,934.35 887.44
月
合 计 6,997.11 72,059.72 971.02
新增房屋的单位造价在不同年份存在一定的波动,其中 2015 年度房屋单位
造价成本略高,主要系喷粉车间为三层砖混结构而非钢结构,而且因其工艺流程
需要导致设计相对复杂,故导致 2015 年度房屋单位造价成本略高。整体看来,
发行人各年度新增房屋的单位造价处于合理波动范围内。
②各期新增机器设备的构成,与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发行人不同年份的采
购价格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机器设备原值金额合计 12,322.78 万元,选取主要新增
机器设备合计原值 7,829.09 万元,占新增机器设备总金额的 63.53%,具体明细
如下:
入账原值 数量 采购单价
资产名称 入账日期
(万元) (台) (万元/台)
清洗机 2018 年 81.20 1.00 81.20
GTX-6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018 年 395.73 2.00 197.87
自动移送系统 2018 年 278.63 1.00 278.63
数控激光切割机 2018 年 291.45 1.00 291.45
自动平面喷涂烤漆线设备 2018 年 93.10 1.00 93.10
立式数控铣床 2018 年 120.69 1.00 120.69
双点压力机(GTX-200 两台, 2017 年 211.97 4.00 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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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账原值 数量 采购单价
资产名称 入账日期
(万元) (台) (万元/台)
G2-200 两台)
GTX-2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017 年 169.23 3.00 56.41
1800L-30M 清洗机 2017 年 85.47 1.00 85.47
HD-1000 框架式液压机 2017 年 287.18 1.00 287.18
3040-3KW/4KW 通 快 数 控
2017 年 682.05 2.00 341.03
激光切割机
LP4200S 数控钣金 V 槽刨床 2017 年 208.41 4.00 52.10
GTX-3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017 年 167.52 2.00 83.76
GTX-4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017 年 225.58 2.00 112.79
GTX-5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017 年 139.32 1.00 139.32
GTX-6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017 年 196.58 1.00 196.58
JB36-500 压力机 2017 年 72.14 1.00 72.14
JB36-400 压力机 2017 年 358.91 6.00 59.82
注1
自动移送机械手 2017 年 135.73 8.00 16.97
清洗机 2016 年 323.93 5.00 64.79
GTX-2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016 年 225.64 4.00 56.41
GTX-5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016 年 139.83 1.00 139.83
GTX-6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016 年 395.73 2.00 197.86
G2-250W 开式双点压力机 2016 年 131.62 2.00 65.81
STPP-3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016 年 116.24 2.00 58.12
STPP-6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016 年 111.11 1.00 111.11
电视机边框自动涂装线设备
2016 年 280.34 1.00 280.34
(线体+机器人)
TL-1800W 清洗机 2015 年 127.01 2.00 63.51
GTX-2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015 年 178.30 3.00 59.43
GTX-3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015 年 167.52 2.00 83.76
GTX-4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015 年 222.22 2.00 111.11
GTX-500 闭式双点压力机 2015 年 418.46 3.00 139.49
注1
自动移送机械手 2015 年 177.60 9.00 19.73
喷粉线 2015 年 65.64 1.00 65.64
清洗机 2015 年 68.38 1.00 68.38
冲床冲床(GTX-300T 六台,
2015 年 478.63 8.00 59.83
SLX-400T 两台)
合 计 7,829.09 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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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2015 年、2017 年采购的机械手均为与生产线配套的整套设备,分别包含机械手 9 台
和 8 台。
通过选取部分主要新增机器设备与同一厂家同类设备进行比价,可知发行人
所采购之机器设备与同类设备价值不存在重大差异。价格差异的主要原因为:①
发行人与主要设备供应商长期合作且采购量相对较大,拥有一定的价格优惠;②
此外,部分设备定制化特征明显,不同配置的价格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分批多次采购了各种型号的压力机、清洗机和自动移送机械
手用于生产。公司不同年份之间采购的压力机、清洗机和自动移送机械手的金额、
数量、单价具体如下:
压力机:
年 度 采购金额(万元) 数量(台) 采购单价(万元/台)
2015 年度 986.50 10 98.65
2016 年度 1,120.17 12 93.35
2017 年度 1,541.24 20 77.06
2018 年 1-6 月 395.73 2 197.86
合 计 4,043.64 44 91.90
清洗机:
年 度 采购金额(万元) 数量(台) 采购单价(万元/台)
2015 年度 195.38 3 65.13
2016 年度 323.93 5 64.79
2017 年度 85.48 1 85.48
2018 年 1-6 月 81.20 1 81.20
合 计 685.99 10 68.60
自动移送机械手:
年 度 采购金额(万元) 数量(台) 采购单价(万元/台)
2015 年度 177.60 9 19.73
2017 年度 135.73 8 16.97
合 计 313.32 17 18.43
公司采购清洗机的价格在不同年份变动幅度不大;采购压力机的价格波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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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受不同型号及设备内部配置影响,2018 年 1-6 月采购的压力机均为 GTX-600
型,平均采购单价为 197.86 万元,2016-2017 年的同型号平均采购价格为 197.44
万元,变动幅度不大;2017 年自动移送机械手采购单价较 2015 年略低,主要是
2017 年采购的自动移送机械手更换了供应商,为国产设备,价格相对略低。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新建的房屋单位造价合理,采购的机器设备价格公允。
3)报告期内机器设备的变动情况与产能变化情况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机器设备与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技术冲压后壳产能变
化情况如下: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2017 年 2016 年/2016 年 2015 年/2015 年
项目 /2018 年 6 月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30 日
机器设备原
28,776.65 26,143.96 21,246.29 20,473.65
值 万元
机器设备净
15,574.31 14,653.06 12,542.45 12,662.55
值 万元
产能 万件
953.33 1,841.67 1,612.00 1,493.70
(套)
发行人机器设备与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技术冲压后壳产能匹配关系如
下:
注:上表中发行人 2018 年 1-6 月产能已乘 2 倍做年化处理。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机器设备原值较上年同期增加 3.77%,公司机器设
备净值较上年同期略微下降 0.95%,公司当年产能较上年提升 7.92%,主要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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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2015 年开始全面停止毛利率相对较低的电源产品,2016 年发行人将电视
机电源车间的固定资产变卖处置,在当期机器设备购置、电源相关机器设备处置
以及当期折旧因素影响下,发行人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机器设备净值较上
年略有降低,但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产能不受电源产品机器设
备处置因素的影响,当年公司新购入闭式双点压力机等生产设备 3,210.69 万元,
当年公司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产能较上年提升 7.92%。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机器设备原值较上年末提升 23.05%,机器设备净
值较上年提升 16.83%,当年公司产能较上年提升 14.25%。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机器设备原值较上年末提升 10.67%,机器设备净
值较上年提升 6.29%,当期公司产能较上年同期提升 6.02%。公司产能变动与机
器设备变动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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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可比公司与发行人机器设备原值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机器设备的成新率及减值计提情况对比:
单位:万元、万港元
注2
注1 胜利精密 东山精密 亿和控股 长盈精密 可比公司平
时间 项目 利通电子
(002426) (002384) (0838.HK) (300115) 均值
机器设备原值 346,944.11 568,578.48 / 416,558.29 - 28,776.65
机器设备净值 242,489.75 337,169.70 / 276,633.94 - 15,574.31
成新率 69.89% 59.30% / 66.41% 65.20% 54.12%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减值计提 - - - - - -
年 1-6 月
减值计提率 - - - - - -
营业收入 865,520.53 721,168.93 172,469.40 362,363.30 - 70,552.07
机器设备原值占营业收
40.09% 78.84% / 114.96% 77.96% 40.79%
入的比例
机器设备原值 341,162.60 492,350.93 182,097.00 402,849.55 26,143.96
机器设备净值 255,501.12 266,334.83 83,716.20 287,325.30 14,653.06
成新率 74.89% 54.09% 45.97% 71.32% 61.57% 56.05%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减值计提 - - - - - -
/2017 年
减值计提率 - - - - - -
营业收入 1,591,310.85 1,538,956.56 315,708.90 843,160.37 - 166,998.09
机器设备原值占营业收
21.44% 31.99% 57.68% 47.78% 39.72% 15.66%
入的比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机器设备原值 243,269.13 415,595.60 166,819.10 285,992.73 - 21,2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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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注1 胜利精密 东山精密 亿和控股 2 长盈精密 可比公司平
时间 项目 利通电子
(002426) (002384) (0838.HK) (300115) 均值
/2016 年 机器设备净值 183,941.42 191,821.40 80,291.50 208,614.69 - 12,542.45
成新率 75.61% 46.16% 48.13% 72.94% 60.71% 59.03%
减值计提 - - - - - -
减值计提率 - - - - - -
营业收入 1,347,686.47 840,329.72 320,929.00 611,945.09 - 137,244.37
机器设备原值占营业收
18.05% 49.46% 51.98% 46.74% 41.56% 15.48%
入的比例
机器设备原值 151,305.44 178,200.69 169,380.90 194,417.37 - 20,473.65
机器设备净值 106,617.10 116,967.37 91,775.60 145,4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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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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