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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塞力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6-10-17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131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1,274万股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1,274万股
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即
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老股
老股转让)数量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26.91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6年10月19日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5,094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瑞美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后、公 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所减持的发行人股份的减
司股份上市 前股份 的流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
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
自愿锁定的承诺: 作除权除息处理。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
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
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
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担任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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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天沐君合、传化控股、南京蔚蓝、厦门昭丰、
SPILLO LIMITED、上海合睿众、海口林沐、上海朴山分别承
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武汉塞力斯股份,也不由
武汉塞力斯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
和转让。”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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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依法、不低于发行价)购回已转让的
原限售股份。因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发行人未履行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事项,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
果。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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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
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
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3,82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不超过
1,274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无老股转让安排。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瑞美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本
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如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所减持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
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
发行人所有。”
公司股东天沐君合、传化控股、南京蔚蓝、厦门昭丰、SPILLO LIMITED、上
海合睿众、海口林沐、上海朴山分别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武汉塞力斯股份,也不由武
汉塞力斯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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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制定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主
要内容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持续 20 个交易日成交均价低于最近一期
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2)采取的具体措施: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持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成交均价均
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瑞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商议确定稳定股价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公司回购公众股,天津瑞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
如该等方案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将及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
稳定公司股价的方案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公众股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方案应确保不会导致本公司因公众股占比不符合上市条
件。
如最终确定以公司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公司承诺以稳定股价
方案公告时最近一期未分配利润 10%的资金为限,以不超过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
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回购社会公众股。
如最终确定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控股股东承诺
以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时所享有的公司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为限,以不超过公告日
前最近一期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如最终确定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份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以上一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现金薪酬的 25%为限,以不
超过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发行人每股净资产价格增持发行人股份。
(3)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程序: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发布提示公告,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并按公告内容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措
施。如未如期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应每 5 个工作日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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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约束措施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
律责任。
如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可全额扣减控股股东在稳定股
价方案公告时所享有的发行人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扣减的利润分配归发行人所
有。
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
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不得将其作为
股权激励对象,并不得将其作为下一年度调增薪酬对象。
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3、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瑞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前,天津瑞美持有公司 61.4686%的股权,其持有、减持本公司的意向
如下:
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②天津瑞美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发行人股
份。天津瑞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每次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5%,
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③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满五年后,天
津瑞美将在满足天津瑞美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拟定。
天津瑞美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
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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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前,除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瑞美外,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股东有天
沐君合、传化控股、南京蔚蓝、厦门昭丰,其持有、减持本公司的意向如下:
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②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满一年后,天
沐君合、传化控股、南京蔚蓝、厦门昭丰将在满足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减
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
时市场情况拟定。
天沐君合、传化控股、南京蔚蓝、厦门昭丰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若未履行公告程序,
该次减持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4、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1)本公司塞力斯承诺
本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本公司
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
按照回购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本公司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若因本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承诺,若上述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且本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违规而回购股份、收购股份以及赔偿损失等承
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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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承诺,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未履行因信息披露违规赔偿损失的
承诺,本公司不将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
(2)控股股东天津瑞美承诺
①发行人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天津瑞美将
依法启动购回本公司已转让的发行人原限售股份的程序,收购价格按照收购事宜
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收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天津瑞美未在前述规定时间内启动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天津瑞美已
转让的限售股股份的程序,则自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后第
三十一日起至购回股份的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期间,天津瑞美将不得行使投票表决
权。
②因发行人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天津瑞美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若天津瑞美未依法予以赔偿,自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
后第三十一日起至天津瑞美依法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履行完毕,天津瑞美将不得
行使投票表决权。
(3)实际控制人温伟承诺
若因发行人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温伟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因发行人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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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
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保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及实际控制人温伟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7、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承诺,若因本公司为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诺,如本所在本次发行工作期
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所将
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
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
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本所保证
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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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发行人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若因本所
为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的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验资报告等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验资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若因本所为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的验资报告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若因本机构为武汉塞力
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8、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
公司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完成,则股票发行前形成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
股东共享。
9、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14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修订后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有关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
事的意愿和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
一基本原则。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3)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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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
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
违反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
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4)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含发行当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
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②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
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③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
④现金分红的条件
A、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足,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B、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⑤现金分红的具体安排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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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⑥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
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⑦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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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
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⑧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
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
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
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 20%;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10、关于发行人 2016 年 1-9 月业绩预测情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6 年 6 月 30 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采购模式、采购价格均
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销售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税收政策亦未
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亦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预计 2016 年 1-9 月可实现营业收入 45,000-48,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未
经审计)相比变动幅度在 15%-23%之间;可实现营业利润 7,000-7,200 万元,与
上年同期(未经审计)相比变动幅度在 8-10%之间;可实现利润总额 7,000-7,4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未经审计)相比变动幅度在 10-15%之间;可实现净利润
5,300-5,6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未经审计)相比变动幅度在 10%-1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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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发行人特别提示投资者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
(1)对供应商西门子(上海)依赖的风险
西门子是世界上最大的诊断产品生产厂商之一,在诊断领域拥有行业领先的
生产技术,在全球市场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公司是西门子(上海)在湖北、湖
南、江苏、上海等省市辖范围内的多个城市的特许经销商,产品范围涉及生化系
列、免疫系列、特定蛋白系列及血球系列等。
公司与西门子(上海)长期合作,建立了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合
作多年,西门子是公司重要的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是西门子在中国的非常重要
的客户之一。公司与西门子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共赢中巩固,共同发展。同时,公
司与德国 BE、梅里埃、奥地利 TC 等全球知名品牌供应商也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
作关系。公司对供应商的选择,形成了“一家为主、多家为辅”的格局。但如果
未来公司未能与西门子(上海)签订经销合同,不再与其建立业务关系,则可能
存在公司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的风险,并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从西门子的采购占比逐年下降。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西门子(上海)均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以及
占比分别为:
年度 采购金额(元) 采购占比
2013 年度 128,006,558.25 55.63%
2014 年度 113,304,207.10 41.24%
2015 年度 138,198,529.58 38.98%
2016 年 1-6 月 68,005,452.80 34.20%
未来几年,若上游诊断产品生产行业竞争格局或技术水平未发生根本性变
化,公司主要体外诊断产品的采购仍将对西门子的产品存在一定的依赖。
(2)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亦相应提高。各期
末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营业收入 比例
2016年6月30日/2016年1-6月 35,184.53 29,397.18 119.69%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 29,040.22 52,965.97 54.83%
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 25,541.16 44,504.52 57.39%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度 19,466.05 39,218.00 49.64%
公司主要客户是医疗机构,账期较长,大多为 3-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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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仍将保持较高水平,如
果公司未能继续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将面临应收账款难以收回而发生坏账的
风险。此外,应收账款的持续增长将占用公司较多的营运资金,导致公司的资金
利用率降低和资金成本增加的风险。
(3)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
为 37.16%、36.76%、35.35%和 36.62%,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徐州市中心医院、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等医疗机构,主要供应
商为西门子(上海)、德国 BE、梅里埃、奥地利 TC 等。上述客户主要为公司
集约化销售客户,公司与其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对向其销售的体外诊断
试剂和耗材价格均进行了约定,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客户的增值服务,可能会
导致成本的上升。
同时,公司对于西门子(上海)等供应商,在采购其体外诊断产品时,存在
其产品提价的可能。如果西门子(上海)等供应商提高了销售价格,而公司不能
向客户有效提价,则存在公司毛利率下降的风险,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
(4)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使
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
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
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风险
虽然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符合国家政策导向、该模式目前已在国内医院
普遍实施,公司与客户签订中长期业务合同,但不排除国家政策改变、合同未到
期但客户提前解除合同、合同到期后客户不再与公司续签合同、开拓新客户困难
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公司业务模式产生不稳定和不可持续的风险。
11、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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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1
声明及承诺 ...................................................3
重大事项提示..................................................4
第一节 释义................................................. 21
第二节 概览................................................. 28
一、发行人简介 .................................................. 28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29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30
四、本次发行概况 ................................................ 31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32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3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3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 35
四、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35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6
一、对供应商西门子依赖的风险 .................................... 36
二、应收账款风险 ................................................ 37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 37
四、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 37
五、业务模式受产业政策影响的风险 ................................ 38
六、募投项目风险 ................................................ 38
七、募投项目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以及利润下降的风险 .................. 38
八、商业贿赂的风险 .............................................. 39
九、自主产品研发和市场风险 ...................................... 39
十、质量控制风险 ................................................ 39
十一、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风险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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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十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 40
十三、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 41
十四、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 41
十五、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风险 .................... 41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2
一、发行人的基本资料 ............................................ 42
二、发行人变更设立情况 .......................................... 42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 44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4
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发行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54
六、发行人股权架构和组织结构 .................................... 57
七、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68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 74
九、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77
十、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其它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81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84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 84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85
三、公司的行业竞争情况和竞争优势 ............................... 109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122
五、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 ................................... 175
六、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许可和特许经营权情况 ....................... 179
七、公司质量控制情况 ........................................... 182
八、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 185
九、公司拥有的境外资产情况 ..................................... 189
十、发行人名称冠有“科技”的依据 ............................... 189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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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运营情况 ............................................... 195
二、同业竞争 ................................................... 196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 198
四、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安排 ................................... 20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10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21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发行前持有发
行人股份情况 ................................................. 215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发行前对外投资情况 ... 21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 ............... 21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 218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 219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 ..... 220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有关协
议或承诺的履行情况 ........................................... 220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20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 221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23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23
二、报告期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234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 ....................... 235
四、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估 ................... 235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37
一、财务报告 ................................................... 237
二、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 247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 ..................................... 248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248
五、缴纳的税种及税收优惠情况 ...................................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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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分部信息 ................................................... 273
七、发行人近一年的收购兼并情况 ................................. 273
八、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73
九、主要资产 ................................................... 274
十、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275
十一、现金流量 ................................................. 276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 276
十三、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 278
十四、发行人资产评估情况 ....................................... 278
十五、验资情况 ................................................. 279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79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84
一、财务状况分析 ............................................... 284
二、盈利能力分析 ............................................... 306
三、现金流量分析 ............................................... 321
四、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 326
五、未来分红规划 ............................................... 327
六、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 331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337
一、发行人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 ......................... 337
二、发展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338
三、未来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339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的作用 ............... 339
五、持续信息披露 ............................................... 340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341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4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 34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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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366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369
一、股利分配政策 ............................................... 369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 369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69
四、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具体规划 ......................... 369
五、保荐机构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意见 ......................... 373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374
一、发行人有关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 ................... 374
二、重大合同 ................................................... 374
三、对外担保情况 ............................................... 390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90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 391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92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399
一、备查文件 ................................................... 399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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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简称由以下释义
规范:
简称 释义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1,274 万股人民币
本次发行 指
普通股(A 股)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指 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行为(即
老股转让)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塞力斯、塞力斯股份
武汉塞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塞力斯医疗科
塞力斯有限 指
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
塞力斯生物 指 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武汉虹宇 指 塞力斯生物前身武汉虹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朗润 指 郑州朗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湖南捷盈 指 湖南捷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武汉生泰祥科贸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经的全资子公
生泰祥 指

北京赛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经的控股
北京赛力斯 指
子公司
云南赛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经的控股
云南赛力斯 指
子公司
苏州苏大赛尔免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
苏大赛尔 指
10%的公司
襄阳市科瑞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 10%
科瑞杰 指
的公司
天津瑞美 指 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发行人之控股股东
法国 BMT 指 BMT FRANCE,塞力斯有限 2004 年成立时股东之一
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
天沐君合 指
的发起人之一
传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上海传化投资控股集
传化控股、传化投资 指
团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发起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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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的发
南京蔚蓝 指
起人之一
厦门市思明区昭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昭丰 指
发行人的发起人之一
上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发起人之
上海合睿众 指

海口林沐 指 海口林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发起人之一
上海朴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的股
上海朴山 指
东之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海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众环会计
中审众环 指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北医改办 指 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Kommanditgesellschaft Behnk Elektronik Gmbh &
德国 BE 指
Co.,公司供应商之一,一家注册于德国的医药公司
Technoclone Herstellung von Diagnostika und
奥地利 TC 指 Arzneimitteln Gesellschaft m.b.H,公司供应商之一,
一家注册于奥地利的医药公司
Siemens Healthcare 及其全球控股子公司,是全球医
疗解决方案最大的供应商之一,是医学影像、实验
西门子 指
室诊断、医疗信息技术和听力仪器等领域的领先制
造商和服务供应商。
西门子医学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是公司主
西门子(上海) 指
要供应商。
西门子租赁 指 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
Bayer 集团,一家总部位于德国的在医药保健、生物
拜耳 指 营养、高科技材料领域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全球性企
业。
F. Hoffmann-La Roche Ltd 及其全球控股子公司,是
罗氏 指
全球领先的体外诊断产品生产公司之一。
Abbott Laboratories 及其全球控股子公司,一家全球
雅培 指
性的多元化医疗保健公司。
Johnson & Johnson Services, Inc.及其全球控股子公
强生 指 司,是一家全球性的多元化的医疗卫生保健品及消
费者护理产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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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丹纳赫公司(Danaher Corporation)成立于 1984 年,是
美国领先的制造商之一,也是一家年销售额超过 80
丹纳赫 指 亿美元的快速成长的世界 500 强公司。2012 年,丹
纳 赫 集 团 收 购 诊 断 和 样 品 制 备 技 术 公 司 Iris
International。
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Thermo Fisher Scientific),是全
赛默飞世尔科技 指
球科学服务领域的领导者。
Beckman Coulter, Inc.及其全球控股子公司,是一家
贝克曼库尔特 指 世界实验医学领域中仪器设备、试剂、应用软件开
发和制造最强的厂商之一。
bioMérieux 集团,一家总部位于法国的致力于开发
梅里埃 指
作为医疗和工业用途的体外诊断产品的公司。
美艾利尔集团(Alere Inc.),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
美艾利尔 指 全球领先的健康诊断产品和健康诊断管理方案的提
供者。
美国 BD 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医疗技术及医疗设
Becton Dickinson 指
备公司之一。
Sysmex Corporation(希森美康集团)是一家跨国企
希森美康 指 业,总部设在日本的神户市,主要致力于体外诊断
领域,是全球知名的临床检验综合方案提供商。
科华生物 指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迈瑞医疗国际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高科技医疗
迈瑞 指 设备研发制造厂商,也是全球医疗设备的创新领导
者之一。
复星医药 指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德曼 指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迪安诊断 指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富医疗 指 合富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宝迪 指 广州市宝迪科技有限公司
润达医疗 指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尔施 指 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九强 指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A股 指 每股面值 1.00 元之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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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人/保 荐机构 /主承销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安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 指 人民币元
m2 指 平方米,计量单位
m3 指 立方米,计量单位
专业术语
体外诊断(IVD,In Vitro Diagnosis),是指在人体
之外通过对人体的样本(如血液、体液、组织等)
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的产品和服务,包括
体外诊断 指 仪器、试剂、校准品、质控品等,其原理是通过试
剂和体内物质在体外的反应强度或速度来判断体内
物质的性质和数量,通过和标准品的比较来判断人
体的生理状态。
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即同行业公司所描述
的“联动销售”、“配套销售”、“一体化销售”。
具体指公司与医疗机构等客户签订中长期业务合
集约化销售 指 同,约定在合同期内,公司提供体外诊断仪器供客
户使用,并向其销售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利润来
源于体外诊断试剂耗材的进销差价或自产产品销
售。
公司向客户销售体外诊断产品,利润来源于体外诊
单纯销售 指
断设备或试剂耗材的进销差价或自产产品销售。
高通量 指 指大量样品的快速筛选
POCT,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指在病人
POCT 指 旁边进行的临床检测(床边检测 bedsidetesting),
POCT 的主要目的就是更快的得到实验结果。
诊断酶 指 检验酶是否异常的试剂。
是指能够刺激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应答,并能
抗原 指 与免疫应答产物抗体和致敏淋巴细胞在 体内外结
合,发生免疫效应(特异性反应)的物质。
抗体(antibody)指机体的免疫系统在抗原刺激下,
由B淋巴细胞或记忆细胞增殖分化成的浆细胞所产
抗体 指
生的、可与相应抗原发生特异性结合的免疫球蛋白。
主要分布在血清中,也分布于组织液及外分泌液中。
氯化钠 指 无色立方结晶或白色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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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重要的有机酸,又名枸橼酸,无色晶体,常含
碳酸钠 指
一分子结晶水,无臭,有很强的酸味,易溶于水。
一种酸性氨基酸。分子内含两个羧基,化学名称为α-
谷氨酸 指
氨基戊二酸。
三羧酸循环中从草酰乙酸与乙酰辅酶A首先合成的
柠檬酸 指
三羧酸化合物。
酶类 指 一类具有生物催化剂活性的蛋白。
多羟基醛、多羟基酮以及能水解而生成多羟基醛或
糖类 指
多羟基酮的有机化合物,广布自然界。
由脂肪酸和醇作用生成的酯及其衍生物 统称为脂
脂类 指 类,这是一类一般不溶于水而溶于脂溶性溶剂的化
合物。
在生物学领域,体液中除去蛋白质剩余的各种含氮
非蛋白氮类 指 化合物中氮的总量,或者血浆中除蛋白以外的含氮
物质总称。
构成生物体的元素,已知有五十多种,除去C、H、
无机元素类 指 O、N四种构成水分和有机物质的元素外,其它元素
统称为无机质(矿物质)成分。
是利用放射性核素的测量方法与免疫反应的基本原
放射免疫 指
理相结合的一种放射性核素体外检测法。
胶体金是一种常用的标记技术,是以胶体金作为示
胶体金 指 踪标志物应用于抗原抗体的一种新型的免疫标记技
术,有其独特的优点。
酶联免疫 指 酶标记免疫检测技术(ELISA)。
时间分辨荧光 指 以镧系元素作为标记物所建立的免疫测定技术。
物质在进行化学反应过程中伴随的一种 光辐射现
化学发光 指
象,可以分为直接发光和间接发光。
核酸扩增技术典型代表是聚合酶链式反应
(polymerase chainreaction,PCR),其基本原理是设计
并人工合成两条寡核苷酸,作为引物,对应于待测
病原微生物某一段特异性序列的两端,然后在体外
核酸扩增技术 指
模拟DNA体内复制的过程反复扩增,使靶序列放大
上万倍甚至上百万倍而被检测出来(一般是通过电泳
来判断是否有扩增的核酸片段以及扩增产物的大小
是否正确)。
一种免疫学技术,将产生抗体的单个B淋巴细胞同肿
单克隆抗体技术 指 瘤细胞杂交,获得既能产生抗体, 又能无限增殖的
杂种细胞,并以此生产抗体。
是一种在功能水平上对单细胞或其他生物粒子进行
流式细胞 指
定量分析和分选的检测手段。
人乳头瘤病毒,是一种属于乳多空病毒科的乳头瘤
HPV 指 空泡病毒A属,是球形DNA病毒,能引起人体皮肤
黏膜的鳞状上皮增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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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Good supply 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英
GSP 指 文翻译的缩写,它是一个国际通用概念,也是国家对
药品经营企业一种法定的监督管理形式。
ISO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英文缩写。ISO15189医药
试验室——关于质量和能力的特殊要求,是由国际
ISO15189 认证 指
标准化组织TC-212技术委员会经过7年的时间研发
出来的有关临床和诊断的测试体系。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要 求。2008年11月15日发布第
ISO 9001:2008 指
四版,即ISO9001:2008版
全称是《医疗器械 质量管理体系 用于法规的要求》
(Medical device-Qualitymanagement
system-requirements for regulatory ) 。 该 标 准 由
SCA/TC221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通用要求标准化技
ISO 13485:2003 指
术委员会制定,是以ISO9001:2000为基础的独立标
准。标准规定了对相关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但并不是ISO9001标准在医疗器械行业中的实施指
南。
生物芯片技术是通过缩微技术,根据分子间特异性
地相互作用的原理,将生命科学领域中不连续的分
析过程集成于硅芯片或玻璃芯片表面的微型生物化
生物芯片技术 指 学分析系统,以实现对细胞、蛋白质、基因及其它
生物组分的准确、快速、大信息量的检测。按照芯
片上固化的生物材料的不同,可以将生物芯片划分
为基因芯片、蛋白质芯片、细胞芯片和组织芯片。
对携带遗传信息的DNA或RNA序列,也称遗传因子
DNA测序技术,即测定DNA序列的技术。在分子生
基因测序技术 指
物学研究中,DNA的序列分析是进一步研究和改造
目的基因的基础。
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
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
量值溯源体系 指
常是国家计量基准或国际计量基准)联系起来的特
性,称为量值溯源。
精细化工产品(即精细化学品)是指那些具有特定
的应用功能,技术密集,商品性强,产品附加值较
精细化学品 指
高的化工产品。生产精细化学品的化工企业,通称
精细化学工业,简称精细化工。
除颤监护仪,心电图机,iPM系列,信息监护仪,便
携式监护仪,基本生命体征监测仪,遥测、中央监
护系统,麻醉机、呼吸机,手术床,手术灯,吊塔、
生命信息与支持 指
吊桥,数字化高清OR/ICU解决方案,监护附件,基
础医疗等用于生命基本信息监测和支持的一系列仪
器和技术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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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定位射波手术平台Cyberknife是新型的全身立
体定位放射外科治疗设备,采用高阶计算机立体定
位导向,自动跟踪靶区,无须使用固定头架。其精
确放疗的良好疗效,为临床肿瘤治疗提供了一种全
立体定位射波手术平台 新的方法。它的优越性能使之可应用于全身大多数

(CyberKnife) 部位的肿瘤和血管畸形:颅脑、脊髓、肺脏、肝脏。
胰腺、前列腺、乳房及全身骨骼的肿瘤,对颅底和
脑内重要功能部位的肿瘤治疗更显示出其不可替代
的作用,是实质意义上的治疗全身肿瘤的刀,更是
唯一兼具放射外科和放射治疗两种功能的设备。
D-Dimer 是 FDP 的一种,专指 fibrin 被分解后的
片段,其结构保留有纤维蛋白单体 (fibrin monomer)
中 gamma chain 的交错分子结构 (cross- linked)。血
D-Dimer 指
液中D-二聚体增加证明体内有血栓形成,启动纤溶
系统,在恶性肿瘤,产科疾病,血管病变,DIC(弥
漫性血管内凝血综合症)等疾病中显示高值。
凝血四项属于检验科临检检查项目之一,归属于血
栓性疾病检查。凝血四项包括凝血酶原时间(PT)、
凝血四项 指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酶时间(TT)、
纤维蛋白原(FIB),目的是在术前了解患者的止血
功能有无缺陷。
法国HYCEL公司是以研究开发与生产制造三分类及
Hycel 指
五分类血液分析产品为主的专业性高科技公司。
Ames试验全称污染物致突变性检测。B.N.Ames
等经十余年努力,于1975年建立并不断发展完善的
AMES 指 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亦称Ames试验)已被世界
各国广为采用。该法比较快速、简便、敏感、经济,
且适用于测试混合物,反映多种污染物的综合效应。
购进货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货品生
首营 指
产或经营企业以及首次购进的品种。
注: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尾数差异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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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中文名称: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Wuhan Thalys Medical Technology Inc.
法定代表人:温伟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2月23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2年7月22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
注册资本:3,820万元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生物科技产品、医用电子设备及配套消耗品、
试剂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机电、仪器设备的维护修理;从事医疗诊断设备的经
营性租赁业务;相关产品技术咨询;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医用器械软
件开发;生物科技品、医用电子设备及配套消耗品、试剂等进出口及批发业务;
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是由武汉塞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2004年2月23日,塞力斯有限成立,注册资本20万美元。经过多次股权
转让和增资,2011年12月28日,塞力斯有限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543.3125
万美元。2012年7月22日,塞力斯有限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截至2011年
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35,808,973.24元为基准,按照1:0.1611折股比例,折合
为股份公司股本3,800万股,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注册资本变更为3,800万元人民
币。2012年11月8日,塞力斯股份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3,82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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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注于集约化销售、单纯销售以及自主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河南省、上海市等区域,
培育了数量较多、规模较大的客户基础,客户数量近 600 家。其中重点客户主要
包括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十堰市太
和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市中医院、武汉市普爱医院、徐州市肿瘤医
院、鹤壁市人民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南大学
湘雅二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武汉市第六医院、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湖北省
新华医院等一大批规模较大的知名公立医院。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集约化销售收入分别为
27,759.05 万元、37,841.99 万元、46,540.83 万元和 26,822.82 万元,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0.78%、85.03%、87.87%和 91.24%,占比呈逐年增加趋势。
2012 年 12 月 29 日,国务院发布的《生物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研究
建立大型仪器诊断服务社会化的管理机制,鼓励开展租赁、托管等新型商业模式。
公司集约化销售模式符合上述《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方向。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天津瑞美,持有公司61.4686%的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温伟。本次发行前,温伟通过天津瑞美投资间接持有本公
司表决权61.4686%。
天津瑞美成立于1998年5月18日,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测量
测绘仪器的销售,投资信息咨询。
温伟先生,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
毕业于天津医科大学医学检验专业,华中科技大学EMBA在读。温伟先生曾任职
于珠海富华生物制药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天津瑞美董事长、塞力斯
生物执行董事及总经理、郑州朗润执行董事、湖南捷盈执行董事、武汉市工商联
常委。温伟先生一直从事医疗检验行业,具有丰富的医疗检验行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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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16)01230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定的财务报告,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
数据及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2016 年 6 月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项 目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资产总计 727,648,431.18 663,266,667.65 537,572,570.75 437,791,225.49
负债总计 218,913,974.82 192,967,679.31 131,579,531.33 91,823,446.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96,848,468.43 460,704,745.97 399,245,418.92 342,727,313.27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1,885,987.93 9,594,242.37 6,747,620.50 3,240,465.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8,734,456.36 470,298,988.34 405,993,039.42 345,967,778.6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93,971,781.82 529,659,702.51 445,045,201.72 392,180,017.77
营业利润 51,037,707.81 83,128,131.54 76,137,525.01 67,643,533.15
利润总额 51,000,142.56 85,553,196.63 76,871,180.56 69,564,107.07
净利润 38,435,468.02 64,305,948.92 57,575,260.74 50,855,062.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6,143,722.46 61,459,327.05 56,518,105.65 49,064,424.17
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94,663.84 46,106,511.33 30,065,369.08 32,535,240.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71,587.78 -40,468,408.04 -49,490,156.69 -34,338,021.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46,605.51 24,588,097.34 30,757,755.38 1,051,810.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19,646.11 30,226,200.63 11,332,967.77 -750,9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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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6 月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财务指标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67 2.78 3.76 4.70
速动比率(倍) 2.26 2.42 3.24 3.83
无形资产(包含商誉、扣除土地使用
0.01% 0.01% 0.02% 0.01%
权)占净资产比例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42% 34.75% 34.00% 32.6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3.01 12.06 10.45 8.97
(元)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92 1.94 1.98 2.32
存货周转率(次) 2.45 5.62 4.82 3.2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202.07 12,287.96 10,660.34 9,365.35
利息保障倍数 13.21 11.87 19.14 18.9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3 1.21 0.79 0.85
(元/股)
每股现金流量(元/股) -0.31 0.79 0.30 -0.0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614.37 6,145.93 5,651.81 4,906.4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3,617.17 5,964.08 5,596.89 4,774.73
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四、本次发行概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数: 不超过 1,274 万股
4、发行价格:26.91 元/股
5、发行方式: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6、发行对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7、承销方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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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1,274 万股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其中,公开发行新股 1,274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 31,399.14 万元,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经公司 201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额(万元)
(万元)
1 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 23,042.93
2 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 2,129.11
3 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2,000.03 31,399.14
4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合计 40,172.07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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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1,274 万股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1,274 万股
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老股
(即老股转让)数量
每股发行价格 26.91 元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发行市盈率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2.31 元/股(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股本计算)
15.40 元/股(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募集资金净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9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市净率
1.75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 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
发行对象
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总额 34,283.34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1,399.14 万元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1)新股承销及保荐费用:2,084.91 万元;(2)审计、验资及评估
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 费用:311.13 万元;(3)律师费用:136.79 万元;(4)上市费用 24.43
费用概算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11.32 万元、印花税按募集资金
净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约 15.62 万元)等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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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国投大厦 4 层
电 话:021-35082000
传 真:021-35082539
保荐代表人:于冬梅、黄坚
项目协办人:付有开
项目组成员:周傲尘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 责 人:黄宁宁
地 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电 话:021-52341668
传 真:021-52341670
经 办 律 师:李辰、陈一宏
(三)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电 话:027-85826771
传 真:027-85424329
经办注册会计师:肖峰、代娟
(四)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家望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1 栋 4 层
电 话:027-85856921
传 真:027-85834816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张曙明、陆韵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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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
电 话:021-38874800
传 真:021-58754185
(六)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户 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44201501100059588888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 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 话:021-68808888
传 真:021-68804868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 年 10 月 18 日
2、申购日期: 2016 年 10 月 19 日
3、缴款日期: 2016 年 10 月 21 日
4、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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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对供应商西门子依赖的风险
西门子是世界上最大的诊断产品生产厂商之一,在诊断领域拥有行业领先的
生产技术,在全球市场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公司是西门子(上海)在湖北、湖
南、江苏、上海等省市辖范围内的多个城市的特许经销商,产品范围涉及生化系
列、免疫系列、特定蛋白系列及血球系列等。
公司与西门子(上海)长期合作,建立了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合
作多年,西门子是公司重要的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是西门子在中国的非常重要
的客户之一。公司与西门子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共赢中巩固,共同发展。同时,公
司与德国 BE、梅里埃、奥地利 TC 等全球知名品牌供应商也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
作关系。公司对供应商的选择,形成了“一家为主、多家为辅”的格局。但如果
未来公司未能与西门子(上海)签订经销合同,不再与其建立业务关系,则可能
存在公司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的风险,并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从西门子的采购占比逐年下降。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西门子(上海)均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以及
占比分别为:
年度 采购金额(元) 采购占比
2013 年度 128,006,558.25 55.63%
2014 年度 113,304,207.10 41.24%
2015 年度 138,198,529.58 38.98%
2016 年 1-6 月 68,005,452.80 34.20%
未来几年,若上游诊断产品生产行业竞争格局或技术水平未发生根本性变
化,公司主要体外诊断产品的采购仍将对西门子的产品存在一定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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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亦相应提高。各期
末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营业收入 比例
2016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1-6 月 35,184.53 29,397.18 119.69%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29,040.22 52,965.97 54.83%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25,541.16 44,504.52 57.39%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度 19,466.05 39,218.00 49.64%
公司主要客户是医疗机构,账期较长,大多为 3-6 个月。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仍将保持较高水平,如
果公司未能继续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将面临应收账款难以收回而发生坏账的
风险。此外,应收账款的持续增长将占用公司较多的营运资金,导致公司的资金
利用率降低和资金成本增加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河南省、上海市等区域,
培育了数量较多、规模较大的客户基础,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力。
目前国内体外诊断经营企业较多,竞争程度高,总体上处于充分竞争状态。
公司依靠多年的行业经验、专业的销售团队和良好的品牌优势,实现了与供应商
和客户的长期的战略合作。
但随着行业发展的逐渐成熟及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潜在进入者将增多,加
之现有竞争对手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公司将面临更激烈的市场竞争
的风险。
四、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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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6%、36.76%、35.35%和36.62%,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徐州市中心医院、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等医疗机构,主要供应
商为西门子(上海)、德国BE、梅里埃、奥地利TC等。上述客户主要为公司集
约化销售客户,公司与其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对向其销售的体外诊断试
剂和耗材价格均进行了约定,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客户的增值服务,可能会导
致成本的上升。
同时,公司对于西门子(上海)等供应商,在采购其体外诊断产品时,存在
其产品提价的可能。如果西门子(上海)等供应商提高了销售价格,而公司不能
向客户有效提价,则存在公司毛利率下降的风险,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业务模式受产业政策影响的风险
虽然目前公司的业务模式符合国家产业、医改政策,但未来存在受产业政策
影响的风险,如果医疗检验政策环境改变带来不利变化,出现不利于行业发展的
产业政策,公司的经营策略上又不能及时调整以顺应监管政策方面的变化,将对
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募投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应用于集约化销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着
市场开发的不确定性、政策环境变化、市场竞争状况变化等诸多因素,任何一项
因素向不利于公司的方向转化,都有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效益不能如期实现,进而
导致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
七、募投项目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以及利润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虽然预计公司的主营业务仍将保持持续增长势头,但由于本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加,项目资金投入产生的效益具有滞后性,短期内在
公司净资产大幅增加的同时,净资产收益率将有所摊薄。如果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受阻,营业收入不能快速增长,净资产收益率将维持在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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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现有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达产后,每
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3,669.22 万元,相应减少税前利润 3,669.22 万元。如果公司
利用募投资金拓展业务不力,销售收入不能弥补折旧的影响,则固定资产折旧对
税前利润影响较大。
八、商业贿赂的风险
商业贿赂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公司无法完全避免因个人因素导致的商业
贿赂的风险。一旦公司或子公司因商业贿赂而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公司或子公
司可能因此失去相关经营资格,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自主产品研发和市场风险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塞力斯生物负责自主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自主产品尽管发展较早,但是收入占比不高。公司未来三年,三种业务模式
主次并举,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体外诊断试剂行业是国内新兴的生物制品行业,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
展,我国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要求不断提高,市场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公司将扩
大公司自主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自主产品领域
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生产、技术研发实力。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即“凝血类体外诊
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拟投入 2,000.03 万元。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研发周期一般需要 1 年以上,研发成功后还必须经过产品
标准制定和审核、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注册检测和注册审批等阶段,
才能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注册证书。
公司募投项目受人员、技术、研发投入等限制,可能存在自主产品研发失败、
无法取得产品注册证、市场接受度较低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
响。
十、质量控制风险
体外诊断试剂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器械产品,直接关系到医疗诊断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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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因此其质量尤其重要。为确保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合
格供应商名录清单。对于首营企业及物料,公司质量管理部对其资质、综合质量
保证能力进行审核,通过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采购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
选择供应商。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公司对温度、洁净度等进行严格的质
量控制,制定了严格详细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医院的设备和试剂的质
量。
公司销售给医院的产品大多数是从供应商处采购,一旦供应商的产品出现问
题,则会影响公司的品牌和客户关系,影响公司的销售量。
十一、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风

公司目前已经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对关键岗位实施了职责分离,在采
购、销售、财务等各个方面都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产品品种和结构将得到优
化,业务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届时,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和公司内部控
制有效性也将提出更高要求。若公司管理团队不能适应业务规模快速发展的要
求,不能持续地提高管理水平,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或在制度实际
执行过程中出现执行不力或执行错误,则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从而削弱公司的竞争优势。
十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目前,公司董事长温伟先生通过其控制的天津瑞美,持有公司61.4686%的股
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本次向社会公众股东发行1,274万股股份后,天津
瑞美仍持有公司46.10%的股份,处于相对控股地位。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
公司治理结构。但如果发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持股优势或其他方式对
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重大
事项进行非正常干预、控制,可能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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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6,764.35
万元、7,613.75万元、8,312.81万元和5,103.77万元,2014年和2015年同比稳步增
长。如果未来因为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公司管理不善等因素导致公司业务的大幅
下滑,可能存在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十四、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使
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
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
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五、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风险
虽然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符合国家政策导向、该模式目前已在国内医院
普遍实施,公司与客户签订中长期业务合同,但不排除国家政策改变、合同未到
期但客户提前解除合同、合同到期后客户不再与公司续签合同、开拓新客户困难
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公司业务模式产生不稳定和不可持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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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han Thalys Medical Technology Inc.
注册资本:3,82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温伟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2月23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2年7月22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1310 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1310 号
邮政编码:430040
电 话:027-83386378
传 真:027-83084202
互联网网址:www.thalys.net.cn
电子信箱:zhengquanbu@thalys.net.cn
二、发行人变更设立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武汉塞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2012年7月22日正式设立,变更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
塞力斯有限于 2004 年 2 月 23 日设立。
塞力斯有限成立时,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比例(%)
1 天津瑞美 15
2 法国 BMT 5
合计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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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天津瑞美、天沐君合、传化控股、南京蔚蓝、厦门昭丰、SPILLO
LIMITED、上海合睿众、海口林沐。
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天津瑞美 23,480,998 61.7921
2 天沐君合 3,000,290 7.8955
3 传化控股 3,000,290 7.8955
4 南京蔚蓝 2,470,000 6.5000
5 厦门昭丰 2,161,250 5.6875
6 SPILLO LIMITED 1,852,500 4.8750
7 上海合睿众 1,480,518 3.8961
8 海口林沐 554,154 1.4583
合计 38,000,000
(三)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
业务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天津瑞美。
在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前后,天津瑞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均未发生变化。天津瑞美实际从事对外投资,除持有发行人23,480,998股股权以
外,无其他主要资产。
(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系塞力斯有限整体变更而来,承继了塞力斯有限的全部资产及业务。
故公司成立时主要业务为销售、生产医用电子设备及配套消耗品、试剂以及开发、
生产和销售生物科技品。主要资产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存货以及相关债权、债务。
公司成立以来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均未发生变化。
(五)变更设立前后公司的业务流程
发行人是由塞力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了塞力斯有限的
所有业务、资产、负债及人员,公司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具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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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六)公司变更设立后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未发生重大变化,具
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塞力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公司承继了其所有资产和债权、债务,
相关资产已经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一)2004 年 2 月塞力斯有限成立
2003 年 11 月 24 日,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与法国 BMT 签订《合资
经营合同》和《公司章程》,约定塞力斯有限注册资本为 20 万美元,其中天津
瑞美出资 15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75%,法国 BMT 出资 5 万美元,占注册资
本 25%。
2004 年 2 月 5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东外经【2004】
5 号文,同意合营双方设立塞力斯有限,企业类型为合资经营企业。2004 年 2
月 12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商外资东外经字【2004】0005 号《中华人民共
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塞力斯有限于 2004 年 2 月 23 日取得了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塞力斯有限成立时,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比例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万美元) (%) 美元)
1 天津瑞美 15 75
2 法国 BMT 5 25
合计 2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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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4 年 5 月实收资本变更为 20 万美元
2004 年 4 月 26 日,武汉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武新验字
【2004】第 00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4 年 4 月 26 日天津瑞美以 1,243,800
元人民币折合 15 万美元、法国 BMT 以 1 万美元及经武汉联合资产鉴定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武联鉴资评字【2004】00042 号评估报告评估的专有技术评估值 35.85
万元人民币,折合 4 万美元(外方合计 5 万美元)缴足出资。
2004 年 5 月 10 日,塞力斯有限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武汉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实收资本变更后,塞力斯有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比例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万美元) (%) 美元)
1 天津瑞美 15 75
2 法国 BMT 5 25
合计 20 100
(三)2010 年 5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392
万美元,实收资本变更为100.535212 万美元
2010 年 3 月 15 日,经塞力斯有限董事会决议:
1、投资方法国 BMT 将其持有的塞力斯有限 25%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天津瑞
美;
2、上述股权转让后,天津瑞美以折合 270.3065 万美元的实物(房产和土地)
(认缴)及折合 54.0388 万美元的现金对塞力斯有限增资,上海合睿众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折合 117.1921 万美元的现金对塞力斯有限增资(其中 21.1680 万美元
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出资,96.0241 万美元计入资本公积),香港 Spillo Limited 以
折合 146.4901 万美元的现金对塞力斯有限增资(其中 26.4867 万美元作为认缴注
册资本出资,120.0034 万美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后,塞力斯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 392 万美元。
2010 年 4 月 13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东外经【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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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号文批准同意上述变更投资方、增加注册资本等事项。
2010 年 4 月 15 日,塞力斯有限领取了商外资东外经字【2010】19 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0 年 5 月 13 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出具了信验
字【2010】1006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0 年 5 月 13 日,天津瑞美已以
货币人民币出资 3,690,000 元,折合 540,485.12 美元出资缴纳新增注册资本;上
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Spillo Limited 缴纳 1,097,000 欧元,折
合 1,451,053.44 美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 264,867.00 美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
公积。本次合计新增实收资本 805,352.12 美元。
2010 年 5 月 18 日,塞力斯有限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比例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万美元) (%) 美元)
1 天津瑞美 344.3453 87.84 74.048512
2 Spillo Limited 26.4867 6.76 26.4867
3 上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1680 5.40
合计 392 100 100.535212
(四)2010 年 6 月增加实收资本至 121.7032 万美元
2010 年 6 月 12 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出具了信验
字【2010】101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已收到上
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的货币出资人民币 800 万元,折合 1,171,635.44
美元,其中 211,680.00 美元为缴纳的新增实收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0 年 6 月 28 日,塞力斯有限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加实收资本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比例 实缴出资(万美
序号 股东名称
(万美元) (%) 元)
1 天津瑞美 344.3453 87.84 74.048512
2 Spillo Limited 26.4867 6.76 26.4867
3 上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1680 5.40 21.1680
合计 392 100 121.70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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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0 年 12 月增加实收资本至 392 万美元
2010 年 3 月 8 日,湖北省永业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已对 2010 年 5 月
认缴出资的房产和土地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鄂永房【2010】估字第 064 号资产
评估报告,确认房地产评估价值 1,843.59 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 1,003.71 万元,
土地使用权 839.88 万元。
2010 年 12 月 10 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出具了信
验字【2010】102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已收到
天津瑞美以武房权证东字第 20100008255 号、武房权证东字第 20100008256 号、
武房权证东字第 20100008257 号和武房权证东字第 20100008258 号四处房产作价
1,843.59 万元,折合 2,703,065.00 美元缴纳注册资本。
2010 年 12 月 15 日,塞力斯有限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加实收资本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比例 实缴出资(万美
序号 股东名称
(万美元) (%) 元)
1 天津瑞美 344.3453 87.84 344.3453
2 Spillo Limited 26.4867 6.76 26.4867
3 上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1680 5.40 21.1680
合计 392 100
(六)2011 年 5 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469.1732 万美元,实收
资本变更为 438.30392 万美元
2011 年 4 月 12 日,经塞力斯有限董事会决议,新增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传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两名股东。宿迁天沐君合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折合 764.5260 万美元的人民币现金方式增资(其中
38.5866 万美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出资,752.9394 万美元计入资本公积),上海
传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折合 764.5260 万美元的人民币现金方式增资(其
中 38.5866 万美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出资,752.9394 万美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 年 4 月 26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商务局以东商务【2011】22 号文批准同
意上述变更投资方、增加注册资本等事项。
2011 年 4 月 29 日,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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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0 年 4 月 29 日,已收到宿迁天沐君
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款人民币 5,000 万元,折合 7,686,276.92 美元,
其中 385,866 美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已收到上海传化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款人民币 1,000 万元,折合 1,538,698.26 美元,其中
77,173.20 美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1 年 5 月 6 日,塞力斯有限领取了商外资东商务字【2011】22 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5 月 10 日,塞力斯有限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比例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万美元) (%) 美元)
1 天津瑞美 344.3453 73.3940 344.3453
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2 38.5866 8.2244 38.5866
合伙)
3 上海传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8.5866 8.2244 7.71732
4 Spillo Limited 26.4867 5.6454 26.4867
5 上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1680 4.5118 21.1680
合计 469.1732 100 438.30392
(七)2011 年 8 月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 535.3894
万美元
2011 年 7 月 26 日,经塞力斯有限董事会决议,新增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一名股东。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 2,500 万元人民
币现金方式增资(其中 66.2162 万美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出资,其余部分计入资
本公积)。
2011 年 8 月 10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商务局以东商务【2011】59 号文批准了
上述事项。
2011 年 8 月 10 日,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11)08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8 月 8 日止,塞力斯有限已收到上海传化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出资额人民币 4,000 万元,折合 620.722832 万美
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 30.8693 万美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已收到南京蔚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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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缴纳的新增出资人民币 2,500 万,折合 388.204786 万美
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 66.2162 万美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塞力
斯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 535.3894 万美元,实收资本为 535.3894 万美元。
2011 年 8 月 15 日,塞力斯有限领取了商外资东商务字【2011】59 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8 月 16 日,塞力斯有限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万 比例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美元) (%) 美元)
1 天津瑞美 344.3453 64.3167 344.3453
2 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66.2162 12.3679 66.2162
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3 38.5866 7.2072 38.5866
合伙)
4 上海传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8.5866 7.2072 38.5866
5 Spillo Limited 26.4867 4.9472 26.4867
6 上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1680 3.9538 21.1680
合计 535.3894 100 535.3894
(八)2011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2 月 1 日,经塞力斯有限董事会决议,塞力斯有限股东南京蔚蓝股
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塞力斯有限 5.7717%的股权以人民币 3,500
万元转让给厦门市思明区昭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市东西湖区
商务局以东商务【2011】79 号文批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011 年 12 月 2 日,塞力斯有限领取了商外资武东商务备字【2011】19 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12 月 6 日,塞力斯有限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万 比例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美元) (%) 美元)
1 天津瑞美 344.3453 64.3167 344.3453
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2 38.5866 7.2072 38.5866
合伙)
3 传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8.5866 7.2072 38.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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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5.3153 6.5962 35.3153
厦门市思明区昭丰股权投资合伙企
5 30.9009 5.7717 30.9009
业(有限合伙)
6 Spillo Limited 26.4867 4.9472 26.4867
7 上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1680 3.9538 21.1680
合计 535.3894 100 535.3894
注:上海传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传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九)2011 年 12 月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 543.3125
万美元
2011 年 12 月 21 日,经塞力斯有限董事会决议,新增海口林沐科技有限公
司一名股东。海口林沐科技有限公司以 547.8 万元人民币现金方式增资(其中折
合 7.9231 万美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出资,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1 年 12 月 23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商务局以东商务【2011】89 号文批准
了上述事项。
2011 年 12 月 26 日,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11)
138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12 月 23 日,塞力斯有限已收到海口林
沐科技有限公司司缴纳的新增出资额人民币 547.8 万元人民币,折合 86.604588
万美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 7.9231 万美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43.3125 万美元,实收资本为 543.3125 万美元。
2011 年 12 月 27 日,塞力斯有限领取了商外资东商务字【2011】89 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12 月 28 日,塞力斯有限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万 比例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美元) (%) 美元)
1 天津瑞美 344.3453 63.38 344.3453
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2 38.5866 7.10 38.5866
合伙)
3 传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8.5866 7.10 38.5866
4 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5.3153 6.50 35.3153
5 厦门市思明区昭丰股权投资合伙企 30.9009 5.69 30.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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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有限合伙)
6 Spillo Limited 26.4867 4.88 26.4867
7 上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1680 3.90 21.1680
8 海口林沐科技有限公司 7.9231 1.46 7.9231
合计 543.3125 100 543.3125
(十)2012 年 6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4 月 12 日,上海传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传化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瑞美、塞力
斯有限及 SPILLO LIMITED、上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温伟共同签订《投
资协议》,约定天津瑞美和温伟承诺塞力斯有限 2011 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
币伍仟万元(以下简称“业绩目标”),如果塞力斯有限 2011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
低于业绩目标,则天津瑞美应当用现金或者无偿转让塞力斯有限股权的方式向上
海传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进行补
偿。
因塞力斯有限 2011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低于
业绩目标 5,000 万元,2012 年 4 月 28 日,经塞力斯有限董事会决议,天津瑞美
无偿向传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塞力斯有限 0.7934%股权,无偿向
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其所持有的塞力斯有限 0.7934%股
权。
2012 年 4 月 28 日,天津瑞美分别与传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宿迁天沐君合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2 年 6 月 20 日,塞力斯有限的股东 Spillo Limited、厦门昭丰、林沐科技、
南京蔚蓝、上海合睿众分别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出具《同意函》,同意本次天津
瑞美分别向传化控股和天沐君合转让股权事宜,同时不可撤销的放弃对拟转让股
权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012 年 6 月 26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商务局以东商务【2012】28 号文批准了
上述事项。
2012 年 6 月 27 日,塞力斯有限领取了商外资东商务字【2012】28 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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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2012 年 6 月 28 日,塞力斯有限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万美元) 美元)
1 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335.7241 61.7921 335.7241
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2 42.8972 7.8955 42.8972
合伙)
3 传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2.8972 7.8955 42.8972
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
4 35.3153 6.50 35.3153
伙)
厦门市思明区昭丰股权投资合伙
5 30.9009 5.69 30.9009
企业(有限合伙)
6 Spillo Limited 26.4867 4.88 26.4867
7 上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1680 3.90 21.1680
8 海口林沐科技有限公司 7.9231 1.46 7.9231
合计 543.3125 100 543.3125
(十一)2012 年 7 月整体变更成立股份公司
2012 年 6 月 28 日,塞力斯有限股东签署《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起人协议》,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众环审字(2012)
1169 号《审计报告》,以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35,808,973.24
元为基准,按照 1:0.1611 折股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 3,800 万股,超出股本
部分的净资产 197,808,973.24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2 年 7 月 6 日,武汉市商务局下发《市商务局关于武汉塞力斯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武商务[2012]340 号),同意公司按照上述方案改
制。
2012 年 7 月 6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向塞力斯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
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武商务字[2012]340 号)。
2012 年 7 月 20 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12)
05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2 年 7 月 20 日,塞力斯已收到天津市瑞美科
学仪器有限公司认缴额人民币 23,480,998.00 元、Spillo Limited 认缴额人民币
1,852,500.00 元、上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额人民币 1,480,518.00 元、
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额人民币 3,000,290.00 元、传化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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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额人民币 3,000,290.00 元、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认缴额人民币 2,470,000.00 元、厦门市思明区昭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认缴额人民币 2,161,250.00 元、海口林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额人民币
554,154.00 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800 万人民币,实收资本为 3,800 万人民
币。
2012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于 2012 年 7 月
31 日取得工商登记注册号为 42011240000110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整体
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23,480,998 61.7921
2 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00,290 7.8955
3 传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0,290 7.8955
4 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470,000 6.5000
厦门市思明区昭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5 2,161,250 5.6875
限合伙)
6 SPILLO LIMITED 1,852,500 4.8750
7 上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80,518 3.8961
8 海口林沐科技有限公司 554,154 1.4583
合计 38,000,000
(十二)2012 年 11 月第五次增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 3,820
万元人民币
2012 年 8 月 19 日及 2012 年 9 月 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上海朴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一名股
东。上海朴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增资 20 万元(增资对价为
人民币 3,333,011.14 元,即折合每股为人民币 16.6650557 元,其中 20 万元计入
注册资本,其余 3,133,011.14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2 年 10 月 11 日,武汉市商务局以武商务【2012】540 号文批准了上述事
项。
201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领取了商外资武商务字【2012】540 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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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0 月 26 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12)
075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 201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已收到上海朴山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新增出资额 20 万元,增资对价为人民币 3,333,011.14
元,即折合每股为人民币 16.6650557 元,其中 2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
3,133,011.14 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820 万元,实
收资本变更为 3820 万元。
2012 年 11 月 8 日,公司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各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天津瑞美 23,480,998 61.4686
2 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00,290 7.8541
3 传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0,290 7.8541
4 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470,000 6.4660
厦门市思明区昭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5 2,161,250 5.6577
限合伙)
6 SPILLO LIMITED 1,852,500 4.8495
7 上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80,518 3.8757
8 海口林沐科技有限公司 554,154 1.4507
9 上海朴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0,000 0.5236
合计 38,200,000
此后公司股权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发行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

(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发行人及其前身塞力斯有限自设立以来,共进行过九次验资,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次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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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 4 月 26 日,武汉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武新验资
【2004】第 00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4 年 4 月 26 日天津瑞美以 1,243,800
元人民币折合 15 万美元、法国 BMT 以 1 万美元及经武联鉴资评字【2004】00042
号评估报告评估的专有技术 4 万美元缴足出资。
2、第二次验资
2010 年 5 月 13 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出具了信验
字【2010】1006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0 年 5 月 13 日,天津市瑞美科
学仪器有限公司已以货币人民币出资 3,690,000 元,折合 540,485.12 美元出资缴
纳新增注册资本;上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Spillo Limited 缴纳
1,097,000 欧元,折合 1,451,053.44 美元,其中 264,867.00 美元为缴纳的新增注册
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合计新增实收资本 805,352.12 美元。
3、第三次验资
2010 年 6 月 12 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出具了信验
字【2010】101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已收到上
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的货币出资人民币 800 万元,折合 1,171,635.44
美元,其中 211,680.00 美元为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4、第四次验资
2010 年 12 月 10 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出具了信
验字【2010】102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已收到
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武房权证东字第 20100008255 号、武房权证东字
第 20100008256 号 、 武 房 权 证 东 字 第 20100008257 号 和 武 房 权 证 东 字 第
20100008258 号四处房产作价 1,843.59 万元,折合 2,703,065.00 美元缴纳注册资
本。
5、第五次验资
2011 年 4 月 29 日,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
【2011】03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0 年 4 月 29 日,已收到宿迁天沐君
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款人民币 5,000 万元,折合 7,686,276.92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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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385,866 美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已收到传化投资
投资款人民币 1,000 万元,折合 1,538,698.26 美元,其中 77,173.20 美元作为认缴
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6、第六次验资
2011 年 8 月 10 日,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11)08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8 月 8 日止,塞力斯有限已收到传化投资缴
纳的新增出资额人民币 4,000 万元,折合 620.722832 万美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
30.8693 万美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已收到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缴纳的新增出资人民币 2,500 万元,折合 388.204786 万美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
66.2162 万美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塞力斯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
535.3894 万美元,实收资本为 535.3894 万美元。
7、第七次验资
2011 年 12 月 26 日,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11)
138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12 月 23 日,塞力斯有限已收到海口林
沐科技有限公司司缴纳的新增出资额人民币 547.8 万元人民币,折合 86.604588
万美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 7.9231 万美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43.3125 万美元,实收资本为 543.3125 万美元。
8、第八次验资
2012 年 7 月 20 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12)
05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已收到天津市瑞美科学
仪器有限公司认缴额人民币 23,480,998.00 元、Spillo Limited 认缴额人民币
1,852,500.00 元、上海合睿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额人民币 1,480,518.00 元、
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额人民币 3,000,290.00 元、传化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额人民币 3,000,290.00 元、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认缴额人民币 2,470,000.00 元、厦门市思明区昭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认缴额人民币 2,161,250.00 元、海口林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额人民币
554,154.00 元。各股东均以持有塞力斯有限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出
资,其中 3,800.00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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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次验资
2012 年 10 月 26 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12)
075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2 年 10 月 24 日,塞力斯股份已收到上海朴
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人民币出资额 20 万元。
(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塞力斯系由塞力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发起人为塞力斯有限原股东,投
入资产为原股东在变更基准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分别持有的塞力斯有限经
审计的所有权份额,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后,塞力斯股份的资产、负债项目
均按变更基准日塞力斯有限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的账面金额转入。
六、发行人股权架构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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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L
温 温 温小 刘文
P I
东 伟 明 豪等 I M 上
天 传 南 厦 海 上
L I

沐 化 京 门 口 海

君 控 蔚 昭 L T 林 朴

15% 66.06% 15% 3.94% 合 股 蓝 丰 沐 山
O E 众
D
天津瑞美
61.4686% 7.8541% 7.8541% 6.4660% 5.6577% 4.8495% 3.8757% 1.4507% 0.5236%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 100% 51%
郑州朗润医疗器 武汉塞力斯生 湖南捷盈生物科
天津分公司
械有限公司 物技术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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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战略委员会 股东大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内 销 综 商 工 技 客 质 信 人 财 行 证
部 合 务 术 服 量 息 力
审 售 事 程 支 管 事 资 务 政 券
中 中
计 部 业 部 持 理 业 源 部 部 部
心 心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三)发行人的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1、内部审计部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
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
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
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协助建立健
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
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2、销售部
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负责执行销售政策、完成销售目标;按照公司业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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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负责市场开拓、实施和维护;加强分销商的市场建设;对行业趋势、市场竞
争状况综合把握,制定有效的市场策略;与客户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建立长期、
良好、稳固的客户关系;做好销售合同的追踪及签订工作;负责货款催收;处理
招投标相关事宜。
3、综合事业部
负责公司核心业务集约化销售业务的作业管理(包括参与项目谈判、进度管
理、项目覆盖率、合同落实及修改等);按照公司战略目标制定设备采购方案,
对集约化销售业务项目及设备进行评审,负责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和考核;负
责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资料初审,对项目订货事宜进行指导;负责供应商管理,
包括筛选、议价、分析,建立供应商体系及价格体系,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指导谈判;负责物料的日常采购,根据商务中心制定的采购计划,执行采购全流
程。
4、商务中心
设定安全库存,制定采购计划;负责客户订单的受理、订制、审核、组织发
货、配送等;负责订单流程的整理、归档,发货追踪,并协助执行合同;建立完
善的客户资料和商务资料档案;协助货款的催收。
5、工程部
负责向集约化销售业务客户提供的仪器设备的安装及调试;负责对设备故障
进行诊断和维修;负责对设备用户进行指导和培训;负责对公司工程师进行技能
培训与考核;负责总结与分析设备技术问题,并及时反馈;对公司设备零部件的
采购与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协调厂家与客户之间的沟通。
6、技术支持部
负责为向集约化销售业务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协助客户进行订单管理、
收货及对账;收集并向客户提供行业最新资讯;负责产品宣传、临床应用和相关
培训;参与公司全年销售计划和采购计划的制定;参与公司价格政策和渠道管理;
参与公司市场销售分析和业务考核;负责公司市场增值服务策划和推广。
7、客服中心
建立客户与公司沟通的平台,提供受理、解决、反馈等相关服务,制定客户
服务标准,体现统一的企业形象;接听公司总机及 400 服务电话,受理各类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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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来电咨询,包括产品咨询、仪器报修、投诉及建议、订单跟踪,并做详细登记,
随时掌握处理进度,及时反馈给客户。对供应链全流程监控,按照公司发布的供
应链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监督供应链各岗位执行情况;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工作,
维护公司在售前、售中、售后与客户的良好关系,提高客户响应速度。
8、质量管理部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司实施,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序运
行,并对体系的运行进行有效测量、分析和改进;对公司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进
行质量审核;对公司质量体系制度文件和程序文件进行审核;在新的法规或规章
制度出台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制度以及程序文件进行变更,并重新发放;当
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需改进时,提出和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公司总部
及各分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协助;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对外联系;组
织实施应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各项检查;按制度要求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
进行内部审核;定期对公司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信息事业部
负责软件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自有产品及基础技术的开发;自有新产品(包
括产品升级)构思设计,包括行业需求研究、产品规划和构思、产品项目的跟踪
和监督、产品开发、验收、测试、对项目组进行新产品使用、功能介绍;根据公
司任务单,进行基础技术开发,包括技术发展研究、应用技术研究构思、基础研
究项目的跟踪与监督、组织验收;负责内部设备与网络维护;其他部门软件应用
培训;部门技术资料管理;协助项目组进行售前技术支持;负责系统软件安装与
调试;完成公司指派的其他任务。
10、人力资源部
全面统筹规划公司的人力资源战略;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研究设
计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包含招聘、绩效、培训、薪酬及员工发展等体系的全面建
设),制定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向公司高层决策者提供有关人力资源战略、
组织建设等方向的建设,并致力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塑造、维护、发展
和传播企业文化,负责公司对外形象宣传的策划、工会活动的组织与团队激励;
组织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的各种规划,并监督各项计划的实施;为公司员工进
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及时处理公司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人力资源问题;负责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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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的沟通渠道和有效的激励机制,积极听取和采纳员工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反
馈给相关部门,受理员工投诉;负责工作分析、岗位说明书编制与定岗定编工作,
提出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设计方案,对公司组织结构设计提出改进方案;组织制
定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组织人员招聘流程,通过多种渠道为公司寻求合
适的人才;组织制定公司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并评估培训效果;负责组
织公司员工的绩效考核,处理员工针对考核结果的申诉;依据公司工资总额并结
合当年人力资源成本调整公司年度用人薪资方案;负责处理各种与劳动合同相关
的事宜。
11、财务部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会和税收法规以及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参
与制定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和融资决策;组织制定、修订
和实施公司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会计核算流程和管理报表制度;建
立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合理设置会计科目、明细账、总账、辅助账等账目;准
确核算、监督和控制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降低公司账务
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和经营安全;规范和审核报销单据,依据财务管理制度中有
关费用报销的规定,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整理、归档和妥善保管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账册、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根据国家有关的税收规定,制订税务计
划,准确、及时地进行税务申报和税费交纳等工作;建立、健全财会电算化管理
制度,合理分配、调整和制定财务部各岗位职责和权限,定期及时备份财务数据;
公司委派的其他职责。
12、行政部
负责规划、协调公司的日常行政事务和支持性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行政管
理发展规划、流程。起草重要规章制度、公文文件,协调和平衡部门间的关系,
公司决议的督办和跟进工作;负责公司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印章、档案、
车辆、会务、办公环境卫生等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公司股权变更、相关证照、
资质证件、年检的申报与管理等相关事宜的办理;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
办公用品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公司会议的组织与筹备,安排各项公务接待和重大
活动;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13、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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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董事会秘书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所要求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出
具的报告和文件;协助董事会秘书筹划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
录工作,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档案管理、印章的使用和保管;协助处理董事
会的日常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公司与董事、证券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
各中介机构和投资人之间的有关事宜;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的信息
披露合规;协助董事会秘书进行上市工作的资料整理、完善;协助董事会秘书根
据董事会要求起草相关决议制度;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负责公司法律
事务的处理。
(四)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1、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
法定代表人:温伟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一、二、三类销售;医用器械软件开发;办公自动化设
备,机电,仪器设备租赁、销售及维修;相关设备技术咨询;化工产品(不含化
学危险品)的销售;医疗器械二类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本结构: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塞力斯生物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78,722,539.24 99,252,418.14
净资产 64,783,823.68 72,952,566.35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55,131,087.56 31,267,116.88
净利润 12,947,334.45 8,168,742.67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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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2、郑州朗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6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50万元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80号绿地之窗云峰座B座10楼1021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80号绿地之窗云峰座B座10楼1021
法定代表人:李路宁
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用耗材、化学试剂、计算机软件、办
公用品;医用电子仪器研发。(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
营)医疗器械第二、三类销售(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医疗器械
的维修与租赁、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本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8.5
2 李路宁 87.5
3 陈静 84
4 合 计 350
郑州朗润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51,689,431.55 60,920,024.02
净资产 13,104,564.84 14,970,847.26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43,040,393.79 22,679,872.24
净利润 3,763,776.80 1,866,282.42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湖南捷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3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路285号一心花苑第C栋四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路285号一心花苑第C栋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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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宋谦
经营范围:Ⅱ类医疗器械、Ⅲ类医疗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
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8医用磁共
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3医用核素设备,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体外诊断试剂,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6植入材
料和人工器官(不含骨科材料),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7
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70软件,6877
介入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9日),化工产品的销售;
办公自动化设备,机电设备、仪器设备的租赁、销售、维修及技术咨询。(涉及
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方可经营)
股本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5
2 戴静芳 105
3 彭维云 100
4 谭希丹 25
5 钱昌 10
6 雷星 5
7 合 计 500
湖南捷盈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55,496,961.09 63,124,743.66
净资产 6,475,521.64 9,286,270.97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41,659,820.10 34,794,080.14
净利润 2,045,655.59 2,810,749.33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发行人的分公司及办事处情况
1、天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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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0年2月5日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 38 号(新:津都大厦 A 座 702 室)
负责人:温小明
经营范围:从事本公司业务范围内的联络
2、长沙办事处
成立日期:2010年2月21日
办公地址:韶山北路 283 号一心花苑商务楼 4 楼
负责人:宋谦
3、济南办事处
成立日期:2010年2月5日
办公地址:济南市天桥区三孔桥街 28 号 7 号楼 1 单元 301 室
负责人:宋学民
4、南京办事处
成立日期:2010年2月9日
办公地址:秦淮区中华路 50 号江苏国际经贸大厦 1907、1908 室
负责人:温东
(六)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1、苏州苏大赛尔免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9日,经塞力斯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关于投资
参股苏州苏大赛尔免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2014年9月20日,塞力斯与
苏大赛尔股东费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费敏向塞力斯转让苏大赛尔10%
的股权,转让价款1,300万元。2014年10月16日,苏大赛尔取得工商变更登记。
苏大赛尔成立于2005年8月23日,住所为苏州工业园区钟南街502号。法定代
表人徐国华,注册资本4,823万元,主要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苏大赛尔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费敏 1,665.09 34.52
2 苏州工业园区南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53.50 11.48
3 塞力斯股份 482.30 10.00
4 陈杰 408.50 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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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江苏苏大投资有限公司 330.00 6.84
6 苏州科技创业投资公司 200.00 4.15
7 许颙良 198.60 4.12
8 苏州利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8.60 4.12
9 徐晨旭 192.92 4.00
10 沈玉将 184.50 3.83
11 苏州恒久荣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44.69 3.00
12 费双林 110.00 2.28
13 朱详民 99.30 2.06
14 阮长耿 55.00 1.14
15 合 计 4,823.00 100.00
苏大赛尔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30日
总资产 54,665,803.28 47,062,486.30
净资产 40,624,867.85 41,223,507.61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1-6月
净利润 -7,256,231.48 598,639.76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襄阳市科瑞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24 日,经塞力斯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关于
投资襄阳市科瑞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议案》。2014 年 11 月 24 日,塞力斯与
科瑞杰及其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约定塞力斯以 480 万元向科瑞杰增资,其
中 70.37 万元进入注册资本,409.63 万元进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塞力斯持有科瑞
杰 10%的股权。2014 年 12 月 29 日,科瑞杰取得工商变更登记。
科瑞杰成立于 2008 年 3 月 26 日,住所为襄阳市追日路 2 号高新创新园,法
定代表人罗斌,注册资本 703.70 万元,主要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科瑞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王海波 172.50 24.51
2 罗斌 122.50 17.41
3 湖北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05.08 14.93
4 塞力斯股份 70.37 10.00
5 杨忠平 42.50 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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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谢兵 42.50 6.04
7 邱重任 35.00 4.98
8 禹志宏 30.00 4.27
9 吴斌 25.00 3.56
10 杜龙庭 20.00 2.84
11 李维 13.33 1.89
12 张梦凡 11.67 1.66
13 石洪波 5.00 0.71
14 双黎 5.00 0.71
15 长益顺永(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25 0.46
16 合 计 703.70
科瑞杰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30日
总资产 29,429,025.03 34,780,464.89
净资产 28,435,232.95 29,366,985.57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1-6月
净利润 2,272,845.57 931,752.62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天津瑞美 23,480,998 61.4686
2 天沐君合 3,000,290 7.8541
3 传化控股 3,000,290 7.8541
4 南京蔚蓝 2,470,000 6.4660
5 厦门昭丰 2,161,250 5.6577
1、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8年5月18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00万元
注册地址:北辰经济开发区双源道18号办公楼C区3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京津路西北辰大厦4-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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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温伟
主营业务:测量测绘仪器的销售,投资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
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瑞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温伟 198.1902 66.06
2 温东 45
3 温小明 45
4 黎国盼 2.3667 0.7889
5 胡银彪 1.4199 0.4733
6 万里波 1.065 0.355
7 李新竹 0.5916 0.1972
8 刘巧云 0.5916 0.1972
9 王运洪 0.5916 0.1972
10 王汉生 0.4734 0.1578
11 刘文豪 0.3549 0.1183
12 冯东峰 0.3549 0.1183
13 陈跃平 0.3549 0.1183
14 范莉 0.3549 0.1183
15 雷先坤 0.3549 0.1183
16 周锦 0.3549 0.1183
17 胡蔚婷 0.2367 0.0789
18 吴琦珂 0.2367 0.0789
19 鲁翌 0.1776 0.0592
20 孙毅飞 0.1185 0.0395
21 宋谦 0.1185 0.0395
22 宋学民 0.1185 0.0395
23 袁麟升 0.1185 0.0395
24 陈雄华 0.1185 0.0395
25 李松 0.1185 0.0395
26 李义民 0.1185 0.0395
27 陈静 0.1185 0.0395
28 蔡风 0.1185 0.0395
29 盛小东 0.1185 0.0395
30 麻寿祈 0.1185 0.0395
31 姚金芳 0.0828 0.0276
32 张宏亮 0.0591 0.0197
33 戴日升 0.0591 0.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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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刘光明 0.0591 0.0197
35 陈志国 0.0591 0.0197
36 付芳 0.0591 0.0197
37 何艳霞 0.0354 0.0118
38 罗荡 0.0354 0.0118
39 汤琦 0.0354 0.0118
40 胡芃 0.0354 0.0118
41 庄凡 0.0354 0.0118
42 杨园 0.0354 0.0118
43 陈光胜 0.0354 0.0118
合 计 300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30日
总资产 23,604,875.25 23,524,674.10
净资产 19,346,875.25 19,256,667.70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1-6月
净利润 -205,677.66 -90,207.55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津中合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2、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3月10日
认缴出资额:10,190万元
实缴出资额:9,540万元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沭阳县学院路北侧科技(智慧)大厦700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瑜纲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沐君合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比例(%)
(万元)
1 庄克服 7,000 68.6948
2 陆忠豪 1,460 14.3278
3 周建国 1,100 10.7949
4 高波 600 5.8881
5 沭阳天沐朴石投资咨询 30 0.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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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合 计 10,190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30日
总资产 95,418,462.76 95,988,941.41
净资产 95,416,480.76 95,416,959.41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1-6月
净利润 1,350.05 478.6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传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8月13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1883弄168号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建筑材料、
机械设备及配件、花卉树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传化控股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万元) 比例(%)
1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2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30日
总资产 695,222,740.42 701,116,279.54
净资产 187,861,089.36 184,925,734.55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1-6月
净利润 72,794,128.76 -2,935,354.81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6月13日
认缴出资额:2,805.47万元
实缴出资额:2,805.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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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南京市高淳县经济开发区恒盛路5号4号楼23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派速魔方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委派于沛然为代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共20
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1人,有限合伙人为19人,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上海金桥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312.73 46.79
2 新疆国力民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93.82 14.04
3 李竞武 109.39 3.90
4 陈安宁 105.29 3.75
5 中国有色金属实业技术开发公司 87.52 3.12
6 段玉娟 87.52 3.12
7 沈功灿 78.97 2.81
8 王金娣 74.39 2.65
9 丁方洪 65.64 2.34
10 李毅 52.64 1.88
11 石晓鑫 43.76 1.56
12 派速魔方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43.76 1.56
13 刘军 43.76 1.56
14 杨蔷芳 43.76 1.56
15 张鹏飞 43.76 1.56
16 戴洪强 43.76 1.56
17 王惠平 43.76 1.56
18 杨建华 43.76 1.56
19 胡雅莉 43.76 1.56
20 雍桂明 43.76 1.56
合计 2,805.47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30日
总资产 14,236,201.42 14,233,334.42
净资产 14,236,201.42 14,233,334.42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1-6月
净利润 -386.02 -2,867.0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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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厦门市思明区昭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9月15日
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
实缴出资额:6,000万元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霞溪路45号之二15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佳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佳)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
货及其他金融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厦门昭丰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肖集鑫 2,500
2 陈培荣 2,416.6667 24.166667
3 叶贻吟 1,166.6667 11.666667
4 陈清毅 1000
5 叶新年 833.3333 8.333333
6 王嘉森 500
7 陈冷治 416.6667 4.166667
8 蔡芳灿 833.3333 8.333333
9 厦门奥盛进出口有限公司 233.3333 2.333333
厦门佳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
10 100
伙人)
合 计 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30日
总资产 56,257,764.43 55,978,001.46
净资产 56,257,764.43 55,978,001.46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1-6月
净利润 -558,262.64 -279,762.9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温伟先生。
温伟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身份证号码为12010519690106****,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毕业于天津医科大学医学检验专业,华中科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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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EMBA在读。温伟先生曾任职于珠海富华生物制药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塞力斯生物执行董事、郑州朗润执行董事、湖南捷盈执行董事、武汉市工
商联常委。温伟先生一直从事医疗检验行业,具有丰富的医疗检验行业经验。
(三)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天津瑞美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投资
其他企业。
天津瑞美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一)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瑞美和实际控制人温伟先生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发行人目前股本总额3,820万元。
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74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
发行无老股转让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所示: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 持股比例 持有股份数 持股比例

(股) (%) (股) (%)
1 天津瑞美 23,480,998 61.4686 23,480,998 46.0954
2 天沐君合 3,000,290 7.8541 3,000,290 5.8899
3 传化控股 3,000,290 7.8541 3,000,290 5.8899
4 南京蔚蓝 2,470,000 6.466 2,470,000 4.8488
5 厦门昭丰 2,161,250 5.6577 2,161,250 4.2427
SPILLO LIMITED(境外法
6 1,852,500 4.8495 1,852,500 3.6366
人)
7 上海合睿众 1,480,518 3.8757 1,480,518 2.9064
8 海口林沐 554,154 1.4507 554,154 1.0879
9 上海朴山 200,000 0.5236 200,000 0.3926
10 社会公众股 0 0 12,740,000 25.0098
合计 38,200,000 100 50,9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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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9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天津瑞美 23,480,998 61.4686
2 天沐君合 3,000,290 7.8541
3 传化控股 3,000,290 7.8541
4 南京蔚蓝 2,470,000 6.4660
5 厦门昭丰 2,161,250 5.6577
6 SPILLO LIMITED(境外法人) 1,852,500 4.8495
7 上海合睿众 1,480,518 3.8757
8 海口林沐 554,154 1.4507
9 上海朴山 200,000 0.5236
10 合计 38,200,00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中无自然人股东。
(四)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无国有股份。公司股东SPILLO LIMITED系在香港注册
的境外公司。
(五)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六)发行人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发行人股东上海朴山是由四名自然人张震、肖勇政、余琴、陈大旭合伙设立,
这四名自然人在上海朴山投资塞力斯时,是发行人股东传化控股的员工。
发行人股东天沐君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赵瑜纲,是上海合睿众的股东之一侯
秀兰的女婿,同时也是天沐君合的股东沭阳天沐朴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及股东。
上述股东的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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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天沐君合 3,000,290 7.8541
传化控股 3,000,290 7.8541
上海合睿众 1,480,518 3.8757
上海朴山 200,000 0.5236
除上述关系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天津瑞美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瑞美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本次发行前
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所减持的发行人股
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若所持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
人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
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
2、除天津瑞美外的其他法人股东
公司股东天沐君合、传化控股、南京蔚蓝、厦门昭丰、SPILLO LIMITED、上
海合睿众、海口林沐、上海朴山分别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武汉塞力斯股份,也不由武
汉塞力斯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五)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股东数量等
情况
公司成立至今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委托持股、股东数量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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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人等情况。
2009 年 12 月 24 日,塞力斯有限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
合同》,约定由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的《太平洋深蓝一号股权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向塞力斯有限发放可转换股权的信托贷款。
贷款金额为 2,500 万元,期限自 2009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年利
率 10%。债券转股权按照《投资条款协议书》约定,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其
管理的上述信托贷款有权自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2 月 28 日,单方面决定
是否转股,转股比例约定按照《投资条款协议书》,转股后信托资金占塞力斯有
限股权比例为 16.129%,若中间塞力斯有限有股权融资,比例做相应稀释。
2011 年 6 月 24 日,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向塞力斯有限书面通知将上
述 2,500 万元信托贷款以增资方式转换为塞力斯有限股权。
2011 年 6 月 13 日,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太平洋深蓝一号股权投资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受益人按照信托权益比例出资成立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2011 年 8 月 16 日,南京蔚蓝向塞力斯有限增资 2,500 万元人
民币(其中 66.2162 万美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出资,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持股比例 12.3679%。
经过几轮增资,目前,南京蔚蓝持有公司 2,47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4660%。
九、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人数为421人。
1、按专业结构划分:
员 工 类 别 所属部门 员工人数(人) 所占比例
管理人员 - 46 10.93%
行政人事类 行政部、人力资源部 46 10.93%
财务类 财务部、内部审计部 22 5.23%
营销服务类 技术支持部、销售部、工程部 191 45.37%
综合事业部、商务中心、客服中
商务运营类 56 13.30%
心、质量管理部
生产研发类 生产部、研发部 50 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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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生物)
其它 信息事业部、证券部 10 2.38%
合计 - 421 100.00%
2、按学历划分:
学 历 员工人数(人) 所占比例
研究生 15 3.56%
本科 142 33.73%
大专 182 43.23%
大专以下 82 19.48%
合计 421 100%
3、按年龄划分:
年龄区间 员工人数(人) 所占比例
50 岁以上 27 6.41%
41-50 岁 49 11.64%
31-40 岁 111 26.37%
30 岁以下 234 55.58%
合计 421 100%
4、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人数及其变化情况
人数 人工成本 营业收入
时间 增幅 增幅 增幅
(个) (万元) (万元)
2016.6.30/
421 3.95% 2,492.85 - 29,397.18 -
2016 年 1-6 月
2015.12.31/
405 17.05% 4,485.28 33.80% 52,965.97 19.01%
2015 年度
2014.12.31/
346 20.98% 3,352.20 21.66% 44,504.52 13.48%
2014 年度
2013.12.31/
286 - 2,755.40 - 39,218.00 -
2013 年度
注: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人数合并计算; 2、人工成本包括公司为员工支出的工资、奖金、社
保、福利等各项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上表所示。
报告期内,员工人数的变化情况与人工成本、经营业绩的变动趋势一致,
均逐步提升。
其中,2014 年员工人数和人工成本较 2013 年的增幅大于营业收入的同期
增幅,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子公司湖南捷盈于 2014 年 3 月成立,导致合并计算的
员工人数和人工成本增加,湖南捷盈成立当年业务处于开展初期阶段,产生的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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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收入较少,故当年经营业绩的增幅较员工人数及人工成本的增幅较小。
2015 年员工人数的增幅较营业收入的增幅较为接近,人工成本的增幅较
大,主要因员工人数增加和员工薪酬水平提升导致。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制度情况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根据公
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合理安排员工的劳动生产、休息休假及工资报酬等。
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
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在职员工421人,未办理社保人员共计75人,其中
5人退休、40人办理中、30人自愿放弃。
根据各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公司制度规定,武汉市缴存比例为
11%,长沙缴存比例11%,山东缴存比例为11%,天津缴存比例为11%,南京缴
存比例为10%,郑州缴存比例为8%。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共计76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5人退休、41
人办理中、30人自愿放弃。
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规定,发行人报告期
内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缴纳人数、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缴纳 缴纳 缴纳 缴纳 缴纳 缴纳 缴纳 缴纳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 346 133.72 352 246.93 292 157.73 236 130.97
医疗保险 346 50.53 352 91.17 292 60.81 236 55.93
工伤保险 346 7.59 352 12.23 292 9.09 236 7.44
失业保险 346 8.71 352 17.87 292 14.43 236 14.22
生育保险 346 3.85 352 7.89 292 5.14 236 4.66
住房公积金 345 45.77 347 95.31 284 60.46 229 67.91
合计 - 250.17 - 471.42 - 307.67 - 281.12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册员工 421 人,其中 5 人退休,应缴纳社保
和公积金人数为 416 人,实际缴纳社保人数为 346 人,未缴纳社保人数为 70 人,
其中 40 人正在办理中,30 人自愿放弃;实际缴纳公积金人数为 345 人,未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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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人数为 71 人,其中 41 人正在办理中,30 人自愿放弃。
退休员工指已经达到退休年龄,通过返聘继续在公司任职的员工;正在办理
指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内未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在办理完成后开始缴纳社保和公积
金。对于不愿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员工,公司尊重其意思表示,上述员工已向公
司出具声明“自愿放弃在合同期内享有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权
利”。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情况与 2016 年 1-6 月情况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地方规定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障体系,实行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
积金制度。各报告期末未全面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员工自愿放
弃,部分员工在办理中。针对公司部分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
问题,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在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公司向员工反复宣讲缴
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意义和必要性,并要求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
积金的相关资料,以便公司如实为其缴纳,对于仍不愿缴纳社保和转移公积金账
户到我司的员工,公司只能选择尊重其个人意愿。同时上述员工已向公司出具声
明“自愿放弃在合同期内享有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发行人取得了所属管辖区域的社会保险中心和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证
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违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情形。
虽然公司采取了上述措施并取得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行政主管机关的无
违法违规证明,办理中员工也尽快为其办理了社保及公积金,但仍然对公司当年
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如下:
年份 未缴金额(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占比
2013 年 46.56 6956.41 0.669%
2014 年 32.94 7687.12 0.428%
2015 年 50.38 8,555.32 0.589%
2016 年 1-6 月 26.60 5,100.01 0.52%
合计 156.48 28,298.86 0.55%
如上表,上述情形涉及金额占比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不构
成实质性影响。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做出承担补缴或相关损失的承诺:“若因任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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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被要求为员工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天津瑞美和温伟
将无条件连带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处罚责任,保证塞力斯不
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除自愿放弃及正在办理中的,公司已足额缴纳,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十、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
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其它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

(一)关于发行人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
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任何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温伟先生、持股5%以
上的股东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七节之“一、(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三)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了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温伟以及控股股东天津瑞美分别
出具《关于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定的承
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之“三、(四)声明与承诺”。
(四)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公
司制定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主
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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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持续 20 个交易日成交均价低于最近一期
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2、采取的具体措施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持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成交均价均
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瑞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商议确定稳定股价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公司回购公众股、天津瑞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
如该等方案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控股股东、董事将确保投票赞
成。
稳定公司股价的方案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公众股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方案应确保不会导致本公司因公众股占比不符合上市条
件。
如最终确定以公司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公司承诺以稳定股价
方案公告时最近一期未分配利润 10%的资金为限,以不超过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
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回购社会公众股。
如最终确定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控股股东承诺
以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时所享有的公司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为限,以不超过公告日
前最近一期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如最终确定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份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以上一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现金薪酬的 10%为限,以不
超过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发行人每股净资产价格增持发行人股份。
3、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程序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发布提示公告,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并按公告内容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措
施。如未如期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应每 5 个工作日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
情况。
4、约束措施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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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责任。
如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可全额扣减控股股东在稳定股
价方案公告时所享有的发行人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扣减的利润分配归发行人所
有。
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
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不得将其作为
股权激励对象,并不得将其作为下一年度调增薪酬对象。
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
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保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
司及实际控制人温伟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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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集约化销售业务、单纯销售以及自主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
公司集约化销售优势主要体现在对上游体外诊断产品资源的有效整合以及
为下游医疗机构提供的营销及服务上。一方面,公司通过与国内外知名大型体外
诊断产品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其在中国或部分省份的一级代理商,通
过年度大规模的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单位成本具有一定的优势;另一方面,集
约化销售业务有助于提高医疗机构整体装备水平,降低医疗机构投资与采购、运
营成本和运营风险,提高检测质量及采购效率。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河南省、上海市等区域,
培育了数量较多、规模较大的客户基础,客户数量近 600 家。其中重点客户主要
包括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十堰市太
和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市中医院、武汉市普爱医院、徐州市肿瘤医
院、鹤壁市人民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南大学
湘雅二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武汉市第六医院、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湖北省
新华医院等一大批规模较大的知名公立医院。
公司通过与医疗机构等客户签订中长期的业务合同,保证公司业绩的持续稳
定增长,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收入分别为 27,759.05 万元、37,841.99 万元、
46,540.83 万元和 26,822.8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0.78%、85.03%、
87.87%和 91.24%,占比呈逐年增加趋势。
2012 年 12 月 29 日,国务院发布的《生物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研究
建立大型仪器诊断服务社会化的管理机制,鼓励开展租赁、托管等新型商业模式。
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符合上述《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方向。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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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现状
按照销售模式,公司业务可以分为:集约化销售业务和单纯销售业务,具体
如下图所示:
外购试剂和耗材
集约化销售业务


自产试剂和耗材


售 外购试剂和耗材
代理销售业务

单纯销售业务

外购仪器设备
自产试剂和耗材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分类与代码》(2012 年修订)的行业目
录及分类原则,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F-批发和零售业”中的“51-批发业”,
具体为“药品及医疗器械批发业”中的“体外诊断产品经营行业”。
(一)行业分类及介绍
1、体外诊断定义
体外诊断(IVD,In Vitro Diagnosis),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的样本
(如血液、体液、组织等)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仪
器、试剂、校准品、质控品等,其原理是通过试剂和体内物质在体外的反应强度
或速度来判断体内物质的性质和数量,通过和标准品的比较来判断人体的生理状
态。
体外诊断行业涉及上游原料、生产经销、下游用户市场。其中医院检验科、
独立实验室体检中心等倾向于使用精确、高通量的大型仪器,而医院临床科室、
急诊、社区服务站、家庭倾向于使用快速、便携的快速诊断产品(POCT)。体
外诊断上下游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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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中心实验室
独立实验室
电子器件、磨具等 体外诊断仪器
体检中心
防疫站、血站
经销商
诊断酶、抗原、抗体、 医院临床科室
体外诊断试剂
精细化学品等 社区服务站
家庭
公司经营范围
上游原料 产品生产、经销 检验服务
资料来源:日信证券研究所,2012 年 6 月
体外诊断试剂的上游为生物化学原料,包括诊断酶、抗原、抗体等活性生物
制品以及高纯度氯化钠、碳酸钠、谷氨酸、柠檬酸等精细化学品,其中诊断酶、
抗原、抗体为主要原料。
体外诊断试剂的消费需求主要来自医学检测和血液筛查。医学检测是体外诊
断试剂最主要的消费去向,包括医院检验科、体检中心、独立实验室、防疫站等;
血液筛查主要是采供血部门对于血液的检测,包括各类血站和血制品厂家。目前
医院是我国体外诊断试剂最主要的需求市场。
体外诊断仪器可分为生化分析系统、免疫分析系统、血液分析系统等多个类
别,各类诊断仪器与试剂的依存度不一。例如生化分析仪以开放式为主,即一台
生化分析仪可以适用不同厂家的生化诊断试剂;免疫分析仪器则以封闭式为主,
即仪器和试剂一般配套使用,其中化学发光仪与化学发光试剂须配套使用。国际
诊断行业巨头均同时生产诊断试剂和诊断仪器,在我国,由于产业发展时间较短
以及技术水平的限制,从事体外诊断产业的企业主要为试剂厂商,诊断仪器的生
产厂商相对较少。
体外诊断被称为“医生的眼睛”,在临床治疗中起到 70%的作用。其临床应
用贯穿初步诊断、治疗方案选择、有效性评价、确诊治愈等疾病治疗全过程。体
外诊断在临床诊断治疗过程中的作用如下图所示:
临床治疗过程 筛查 初步诊断 治疗方案选择 治疗监测 预后
体外诊断作用 预防 初步支持数据 确定不同病因 有效性评价 确诊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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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日信证券研究所,2012 年 6 月
2、体外诊断试剂定义及分类
体外诊断行业产品主要包括体外诊断仪器和体外诊断试剂。体外诊断试剂主
要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
或系统组合使用,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健康状态评价以
及遗传性疾病的预测过程中,用于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
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等。
体外诊断试剂有多种不同的分类方法,常用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1)按检测原理或检测方法分类
按检测原理或检测方法分,主要有生化诊断试剂、免疫诊断试剂、分子诊断
试剂、微生物诊断试剂、尿液诊断试剂、凝血类诊断试剂、血液学和流式细胞诊
断试剂等,其中生化、免疫、分子诊断试剂为我国诊断试剂主要的三大类品种。
生化诊断试剂是通过各种生物化学反应或免疫反应测定体内生化指标的试
剂,主要用于配合手工、半自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仪器进行检测,测定酶类、
糖类、脂类、蛋白和非蛋白氮类、无机元素类、肝功能等指标。
免疫诊断试剂是通过抗原与抗体相结合的特异性反应进行测定的试剂,从结
果判断的方法学上又可分为放射免疫(RIA)、胶体金、酶联免疫(ELISA)、时间分
辨荧光(TRFIA)、化学发光(CLIA)等试剂,主要应用于传染性疾病、内分泌、肿
瘤、药物检测、血型鉴定等。
分子诊断试剂主要是对与疾病相关的蛋白质和各种免疫活性分子以及编码
这些分子的基因进行测定的试剂,主要用于肝炎、性病、肺感染性疾病、优生优
育、遗传病基因、肿瘤等检测。分子诊断试剂主要有临床已经使用的核酸扩增技
术(PCR)产品和当前国内外正在大力研究开发的基因芯片、蛋白芯片类产品。
(2)按《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分类
我国《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械[2007]229 号)
根据产品风险程度的高低,将按照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依次分为第
三类、第二类、第一类产品,并实施分类注册管理,其中第三类产品注册管理部
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类产品为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第一类产品为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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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主要产品包括
1.与致病性病原体抗原、抗体以及核酸等检测相关的试剂;
2.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
3.与人类基因检测相关的试剂;
4.与遗传性疾病相关的试剂;
第三类
5.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检测相关的试剂;
6.与治疗药物作用靶点检测相关的试剂;
7.与肿瘤标志物检测相关的试剂;
8.与变态反应(过敏原)相关的试剂。
1.用于蛋白质检测的试剂;
2.用于糖类检测的试剂;
3.用于激素检测的试剂;
4. 用于酶类检测的试剂;
5.用于酯类检测的试剂;
第二类 6.用于维生素检测的试剂;
7.用于无机离子检测的试剂;
8.用于药物及药物代谢物检测的试剂;
9.用于自身抗体检测的试剂;
10.用于微生物鉴别或药敏试验的试剂;
11.用于其他生理、生化或免疫功能指标检测的试剂。
1.微生物培养基(不用于微生物鉴别和药敏试验);
第一类
2.样本处理用产品,如溶血剂、稀释液、染色液等。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政策法规
1、行业主管部门
体外诊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并归属其
下设的医疗器械监管司具体管理。医疗器械监管司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
设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有关医疗器械的产品标准、产品市场
准入、生产企业资格、产品临床试验及产品注册等管理职能,主要由医疗器械监
管司承担。
体外诊断行业的自律组织为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体外诊断系统专业委员
会(简称“IVD 专委会”)。IVD 专委会主要负责体外诊断行业市场研究、参与制
定相关行业标准和政策法规、对会员企业的公众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
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等。
2、行业监管体制、行业政策及主要法律法规
(1)行业监管体制
本世纪初以来,我国体外诊断试剂行业监管体制经历了由最初主要作为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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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监管的模式,到药品和医疗器械相结合,再到目前作为单独一类产品并按照
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的变化过程,具体情况如下:
有效时间 代表性文件 主要内容
体外诊断试剂的监督管理是
《印发关于规范体外诊断试 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
2001 年 7 月-2002 年 9 月 剂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药 成部分;分随机专用体外诊断
监办[2001]357 号) 试剂和其他体外诊断试剂两
类进行管理
体外生物诊断试剂按药品进
《关于体外诊断试剂实施分
行管理,体外化学及生化诊断
2002 年 9 月-2007 年 6 月 类管理的公告》国药监办
等其他类别的诊断试剂均按
[2002]324 号)
医疗器械进行管理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国食药监械 除国家法定用于血源筛查和
[2007]229 号)和《体外诊断试 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
2007 年 6 月-至今
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 诊断试剂外,其余体外诊断试
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 号 剂按照医疗器械进行管理
2014 年 7 月 30 日发布)
注:发行人经营的产品大部分属于按照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少部分产品属于
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①归属于医疗器械的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
发行人所经营产品的大部分属于按照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医
疗器械行业在国内外都受到严格管理,我国医疗器械监管的思路和模式借鉴国际
通行方法,对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采取生产许可、产品生产注册和经营许可制度。
A、生产许可制度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 年修订)规定: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
产的,由生产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从
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所生产
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
依照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B、产品生产注册制度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 年修订)规定: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
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
备案,由备案人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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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
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
C、经营许可制度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 年修订)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
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
相关的证明资料。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
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医疗器
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
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D、使用中的监督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 年修订)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
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
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②归属于药品的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
发行人经营的产品少部分属于按照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A、药品经营许可证制度
根据 2001 年 2 月 28 日修订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办
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
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
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
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B、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制度(GSP 认证制度)
GSP 认证是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依 法对药品经营 企业药品经营质 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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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行监督 检查的 一种手 段,是对 药品经 营企业 实施《 药品经 营质量 管理规
范》情况的检 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认证证 书的监督管理过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 360 号)规定:新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 30
日内,向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药品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市( 2003)25 号 )
规 定:国 家食品 药品监 督管理局 药品认 证管理 中心负 责实施 国家食 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组 织的有关 GSP 认证的监督检查;负责对省、 自治区、直辖市
GSP 认证机 构进行技术指导。《药品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认证证书》有效期 5
年,有效期满 前 3 个月内,由企业提出重新认 证的申请。
(2)行业政策及主要法律法规
行业政策方面

名称 核心内容 实施日期

《国务院关于鼓励
支持和引 导个 体私 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
1 2005/02
营等非公 有制 经济 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领域。
发展的若干意见》
指出生物疫苗和诊断试剂是预防、诊断、治疗传染病、肿瘤等
重大疾病的有效技术手段,是生物医药产业和卫生事业的重要
《关于组 织实 施生
组成部分。诊断试剂专项内容主要针对我国传染病及肿瘤等重
物疫苗和 诊断 试剂
2 大疾病诊断所需的快速诊断试剂,并以免疫诊断、核酸诊断等 2005/12
高技术产 业化 专项
新型检测试剂为重点,开展酶联免疫检测法(ELISA)、胶体
的通知》
金、免疫荧光、多聚酶链反应法(PCR)等新型诊断试剂和智
能化诊断系统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卫生、新闻出
《国务院关于加快 版、邮政、电信、广播影视等服务事业。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
3 发展服务业的若干 务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服务企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 2007/03
意见》 业中的比重。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
社会资本开放。
4 《国务院办公厅关 调整和完善相关产业政策,认真清理限制产业分工、业务外包 2008/03
于加快发展服务业 等影响服务业发展的不合理规定,逐步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的实 的产业政策体系。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医疗卫
施意见》 生、体育、建设等部门对本领域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服务,
抓紧研究提出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力量增加供给的具体措
施。
5 《中共中央、国务院 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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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医药卫生 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
体制改革的意见》 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
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
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
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完善以社区卫生
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对非营利性医疗机
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
主定价。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
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
明确 2009-2011 年重点抓的五项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
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
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
改革试点。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在医保
《医药卫生体制改 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
6 革近期重点实施方 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职 2009/03
案(2009-2011年)》 工医保、城居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
保率均提高到 90%以上。逐步提高城居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
和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城居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
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
和比例。
通过加大投入、人才培养、财税支持和改善市场环境等方式,
将生物产业培育成为高技术领域的支柱产业和国家战略性新兴
产业。政策将严重威胁我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的
《促进生 物产 业加
7 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作为生物医药的重点发展领域,同时特别 2009/06
快发展的若干政策》
指出,支持生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
中小生物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生
物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筹资。
设立了“体外诊断技术产品开发”重大项目,指出要突破一批体
《国家高 技术 研究
外诊断仪器设备与试剂的重大关键技术,研制出一批具有自主
发展计划(863计划)
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质产品,在一体化
生物和医 药技 术领
8 化学发光免疫诊断系统等高端产品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在临床 2010/10
域体外诊 断技 术产
检验设备、试剂、原辅料、检测、推广方面提升行业的技术创
品开发重 大项 目申
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提高体外诊断产品在高端市场的国产化
请指南》
率等。
《国务院关于加快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立足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
培育和发 展战 略性 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
新兴产业的决定》 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其中明确
9 指出大力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 2010/10
诊断试剂、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大品种,提升生物
医药产业水平。加快先进医疗设备、医用材料等生物医学工程
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规模化发展。
《产业结 构调 整指 将现代生物技术药物、重大传染病防治疫苗和药物、新型诊断
10 2011/03
导目录(2011年本)》 试剂的开发和生产列为第十三大类中的鼓励类项目。
11 《当前优 先发 展的 明确指出“基于产品检测分析的综合解决方案服务,检测仪器设 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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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术产 业化 重点 备、检测试剂盒、试剂耗材的开发和研究。标准一致性(符合
领 域 指南 ( 2011 年 性)测试检验服务。”高技术服务业属于优先发展产业。
度)》
明确指出突破一批体外诊断仪器设备与试剂的重大关键技术,
研制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在一体化化学发光
《生物产业发展
12 免疫诊断系统等高端产品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加速体外诊断产 2011/11
“十二五”规划》
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大幅提升我国体外诊断产业的市场
竞争力。
《服务贸易发展
13 2011-2015 年大力发展医疗和生物医药服务。 2011/11
“十二五”规划纲要》
《外商投 资企 业产
14 业指导目录》(2011 将“新型诊断试剂的生产”列为鼓励类。 2011/12
年修订)
《国务院 关于 印发
医疗机构检验对社会开放,检查设备和技术人员应当符合法定
“十二 五” 期间 深化
要求或具备法定资格,实现检查结果互认。推进医疗资源结构
15 医药卫生 体制 改革 2012/03
优化和布局调整。整鼓励各地整合辖区内检查检验资源,促进
规划暨实 施方 案的
大型设备资源共建共享。
通知》
明确提出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完成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30 万
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以县
《国务院 办公 厅印 级医院为中心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建立县域院前急救体系。
发关于县 级公 立医 严格控制县级医院建设规模和大型设备配置。鼓励资源集约化,
16 2012/06
院综合改 革试 点意 探索成立检查检验中心,推行检查检验结果医疗机构互认,以
见的通知》 及后勤服务外包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对医疗资源进行整
合、重组和改制,优化资源配置。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
医政策。
明确提出“高性能医学装备产业化行动计划”,建成先进医疗器
械特色发展产业链,建立生物医学工程产品协同开发、设计、
集成制造等在内的产业链发展联盟,培育若干具有较强创新发
展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明确相应政策配套:研究建
立大型仪器诊断服务社会化的管理机制,鼓励开展租赁、托管
《国务院 关于 印发 等新型商业模式。
17 生物产业 发展 规划 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新型体外诊断产品。……加快发展分子诊 2012/12
的通知》 断、生物芯片等新兴技术,加速免疫、生物标志物、个体化医
疗、病原体等体外诊断产品的产业化;发展可现场快速检测的
血液、生化、免疫、病原体等体外诊断仪器及试剂的制备技术,
促进规模化生产。建设体外诊断试剂研发和产业化平台,加强
原料酶、诊断性抗体等试剂原料基地建设,构建量值溯源体系
及其参考实验室网络,推动我国体外诊断产业的发展。”
《国务院 关于 促进 明确提出要“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
18 健康服务 业发 展的 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大力发展 2013/10
若干意见》 第三方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
《国务院 办公 厅关 明确提出要加快医疗器械转型升级。推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9 2016/03
于促进医 药产 业健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高通量基因测序仪、吴分类血细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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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仪等体外诊断设备和配套试剂产业化。
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构建新型制造体系,促进新一代信息通信
《中共中央关于制
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
定国民经 济和 社会
20 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 2016-2020
发展第十 三个 五年
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产业
规划的建议》
发展壮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建立健全覆盖城
国民经济 和社 会发 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21 2016-2020
展第十三 个五 年规 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按照独立法人治理
划纲要》 模式改革审评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实施促进我国医疗器械和医药产业发展的
印发《深化医药卫生 指导性政策。加快推进重大新药的自主创新与产业化,加快推
22 2016/04
体 制 改革 2016 年 重 进医疗器械国产化和品牌化发展。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
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制度改革。
加快医疗器械转型升级。重点开发数字化探测器、超导磁体、
高热容量X射线管等关键部件,手术精准定位与导航、数据采
集处理和分析、生物三维(3D)打印等技术。研制核医学影像
设备PET—CT及PET—MRI、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MRI)、
《国务院办公厅关 多排螺旋CT、彩色超声诊断、图像引导放射治疗、质子/重离
23 于促进医 药产 业健 子肿瘤治疗、医用机器人、健康监测、远程医疗等高性能诊疗 2016/03
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设备。推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高通量
基因测序仪、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等体外诊断设备和配套试剂
产业化。发展心脏瓣膜、心脏起搏器、全降解血管支架、人工
关节和脊柱、人工耳蜗等高端植介入产品,以及康复辅助器具
中高端产品。积极探索基于中医学理论的医疗器械研发。
到 2017 年,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管理,
改进价格管理方式,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调整医疗服务
《推进医疗服务价 价格。到 2020 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
24 2016/07
格改革的意见》 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积极探索建
立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逐步理顺
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医疗器械、药品经营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监督管理方面
明确了医疗器械的定义,确定医疗器械分类应根据医疗器械的
《医疗器 械分 类规 结构特征、医疗器械使用形式和医疗器械使用状况三方面的情
1 2016/01
则》(2015 年修订) 况进行综合判定,并明确了医疗器械分类的判定依据、判定原
则等。
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实行产品注册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由备案人向所
《医疗器 械监 督管 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
2 理条例》(2014 年 料。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 2014/06
修订)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
申请资料。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
3 《医疗器 械生 产企 规定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单位及考核程 2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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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质量体 系考 核办 序、项目及考核办法。
法》
针对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药品经营企业管理、医疗机构的药剂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4 管理、药品管理、药品包装的管理、药品规格和广告的管理、 2001/12
药品管理法》
药品监督等方面进行规定。
规定了标准工作的管理机构和职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
《医疗器 械标 准管
5 定和发布、注册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审核、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 2002/05
理办法》(试行)
内容。
《药品经 营质 量管 针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认证机构、
6 理规范认 证管 理办 认证检查员、申请与受理、现场检查、审批与发证、监督检查 2003/04
法》 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关于《医疗器械 质
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组织可依此要求进行医疗器械的
量管理体系 用于法
7 设计和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以及相关服务的设计、开发和 2003/09
规的要求》医疗器械
提供。
行业标准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
关于贯彻执行《药品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
8 经营许可 证管 理办 2004/04
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开
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医疗器 械生 产监 规定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许可与备案管理、医疗器械委托
9 督管理办法》(2014 生产管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 2014/10
年修订) 容。
《医疗器 械注 册管 规定了医疗器械注册检测、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与审批、医疗器
10 理办法》(2014 年 械的重新注册、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变更与补办、监督管理、 2014/10
修订) 法律责任等内容。
11 《国家医 疗器 械质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监部门、承检机构,以 2006/09
量监督抽 验管 理规 及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明确了对医疗器械
定(试行)》 进行抽样、检验,并根据抽验结果进行公告和监管的活动。
该细则为除国家法定的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采用放
《体外诊 断试 剂生 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以外的其它体外诊断试剂的
12 2007/04
产实施细则》(试行) 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办法。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的设计开发、生
产、销售和服务的全过程。
关于印发《体外诊断
试剂质量 管理 体系
考核实施 规定 (试 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的组织机构、人员与质量管理职责;
行)》《体外诊断试 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文件与记录;设计控制与验证;
剂生产实施细则(试 采购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检验与质量控制;产品销售与客户
13 2007/04
行)》和《体外诊断 服务控制;不合格产品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不良事件、质
试剂生产 企业 质量 量事故报告制度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用净化车间环境与控制
管理体系 考核 评定 要求等考核项目制定的标准。
标准(试行)》的通

关于印发 体外 诊断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符合《体外诊断试剂经营
14 2007/05
试剂经营 企业 (批 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和《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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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验收标准和开办 开办申请程序》的经营企业,可同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程序的通知 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仅限
于体外诊断试剂。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必须按照《药品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关于体 外诊 断试
此通知是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的开办审查标准,所有经营体
15 剂经营监 管有 关问 2007/09
外诊断试剂的企业都应满足该标准规定的条件。
题的通知》
《医疗器 械不 良事
对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对产品的再评价
16 件监测和 再评 价管 2008/12
以及对产品的控制管理进行了规定。
理办法》(试行)
《体外诊 断试 剂质
量管理体 系考 核范 旨在进一步明确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报告中考核范围的有效覆盖
17 2009/06
围有效覆 盖判 定原 问题。
则及认定程序》
《关于医 疗器 械注
18 规定境内第三类和境外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事项和程序。 2009/12
册有关事宜的公告》
《关于印 发创 新医
疗器械特 别审 批程 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和应
19 2014/03
序(试行)的通知 用,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生产
《关于进 一步 做好
企业和进口医疗器械境外制造厂商指定的境内代理人按照规定
20 医疗器械 召回 信息 2014/05
及时报告医疗器械召回信息,并要求其在企业官方网站或通过
公开工作的通知》
其他有效途径告知相关方面。
《医疗器 械生 产企 规定中的分类分级监督管理,是指根据医疗器械的风险程度、
21 2014/09
业分类分 级监 督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并结合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理规定》 企业监管信用及产品投诉状况等因素,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
为不同的类别,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实施分级动态管理的活
动。
《关于施 行医 疗器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销售、
22 械经营质 量管 理规 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保障经营过 2014/12
范的公告》 程中产品的质量安全。
该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
《药品经 营质 量管
23 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 2015/07
理规范》
确保药品质量。
该意见提出改革医疗器械审批方式。鼓励医疗器械研发创新,
《国务院 关于 改革 将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创新医疗
24 药品医疗 器械 审评 器械注册申请,列入特殊审评审批范围,予以优先办理。及时 2015/08
审批制度的意见》 修订医疗器械标准,提高医疗器械国际标准的采标率,提升国
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
《医疗器 械使 用质 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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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医疗器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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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管理,维护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
程中受试者权益,保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真实、
《医疗器械临床试
26 科学、可靠和可追溯,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涵盖医疗器械临床 2016/06
验质量管理规范》
试验全过程,包括临床试验的方案设计、实施、监查、核查、
检查,以及数据的采集、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等。
(三)体外诊断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体外诊断行业概况
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全球体外诊断市场的急速发展。2008 年全球
体外诊断试剂市场 370 亿美元,2013 年约 466 亿美元,5 年复合增长率 4.72%。
北美、欧洲、日本等成熟市场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合计约在 80%以上。中国、印
度、拉美、东欧等地区合计占比 10%。 ① 临床化学和免疫化学市场将会是其中最
大的两个市场,在 2009-2016 年间二者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4.5%、4.7%,产值
分别达 164.253 亿美元和 141.361 亿美元;基因检测市场将会是其中增长最快,
其复合增长率达 6.7%,产值将会超过十亿美元。②新技术的发展,复杂免疫检验
向床边检验的转变,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及自行检测等降低成本措施的采用推动了
全球体外诊断市场的进步。
2、我国体外诊断行业概况
我国体外诊断产业发展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经历 20 多年的发展,现已具
备产业规模发展条件。目前,我国体外诊断产业发展较为迅速,体外诊断生产和
经营企业均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体外诊断行业相比仍然差距较大。
从体外诊断生产企业来看,尽管数量较多(约 300-400 家),但是行业集中
度低,竞争较为激烈。从体外诊断试剂类别来看,国内企业在技术水平相对较低
的生化诊断试剂领域已经占据了 2/3 左右的市场份额,技术水平已基本达到国际
水平,而在化学发光、分子诊断等技术水平较高的领域占比较小。在诊断仪器领
域,全自动生化仪、血液分析仪以及普通 PCR 仪已实现国产化,全自动化学发
光仪和实时荧光定量 PCR 仪技术尚待完善。③
从体外诊断产品经营企业来看,目前我国专业从事体外诊断经营企业的数量

长江证券:IVD 行业深度报告:崛起中的朝阳行业,2015 年 7 月

全球体外诊断市场的竞争格局,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http://www.camdi.org/news!look.action?entityId=1642

齐鲁证券,《大体外诊断行业,谁主沉浮?》,2013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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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但是规模普遍较小,主要是国内外体外诊断产品的二级、三级代理商,经
营区域范围较小,竞争力普遍不强。
(四)体外诊断市场需求状况
1、全球市场需求状况
按检测原理或检测方法分,主要有生化诊断试剂、免疫诊断试剂、分子诊断
试剂、组织诊断试剂、微生物诊断试剂、尿液诊断试剂、凝血类诊断试剂、血液
学和流式细胞诊断试剂等。
2014 复合年均增长
分类 (亿美 率 驱动因素
(亿美元)
元) (2009-2014E)
专业诊断(包含生化、 检验效率提升、市场
290 360 5%
免疫、微生物、血液等) 需求
血糖监测 80 95 3% 降价导致增速下降
HPV、其他肿瘤、基
分子诊断 30 60 11%
因检测驱动
实验室自动化、肿瘤
病理诊断 20 30 9%
检验驱动
合计 420 530 5% -
2、我国市场需求状况
中国人口占世界的 1/5,但体外诊断市场份额仅为全球的 3%,且中国体外
诊断产品人均年使用量仅为 1.5 美元,而发达国家人均使用量达到 25~30 美元,
因此中国体外诊断市场增长空间广阔,具有广阔的市场成长空间。 ④根据财富证
券的行业研究报告,2014 年我国 IVD 市场规模达 306 亿元,预计 2019 年 IVD
市场规模将达到 723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8.7%。技术的创新、人口的老
龄化、保险覆盖率及支出不断增加以及收入增长等驱动因素推动我国 IVD 行业
的不断增长。⑤

资料来源:《2013-2018 年中国体外凝血诊断试剂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分析报告》,中金企信(北京)国际
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体外诊断行业专题报告》,2015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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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的增长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推动力:
就诊人次增长:由于老年化社会的到来,我国医院门诊人次的自然增长在
15%左右,这为体外诊断市场的增长提供了最基本的动力。
技术和收费升级:持续的技术研发和创新使得诊断项目向灵敏度高,特异性
强,自动化程度高和定量化的方向发展。体外诊断检测的收费也随着测试方法的
升级替代出现明显提升。目前国内体外诊断项目数量达 1,400 多种,与欧美 3,000
多种的检测项目存在差距。
中低端市场使用率提升:体外诊断在中低端医疗市场的使用率提升。由于临
床推广的覆盖率限制,以及实验室设置的瓶颈,我国中低端医院以前的检验项目
只限于一些常规检测项目,但随着国家医改对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加
大以及第三方诊断外包服务的补充,中小医院体外诊断的使用率正在持续提高,
从而带动了中低端市场的快速放量。
国家大力推广新农合健康体检和癌症筛查项目:卫生部 2011 年《关于进一
步做好 2011 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第三
轮(2010-2011 年度)参合农民健康体检两年累计体检率达到 60%,即每年要新
增 2.7 亿人参加包括三大常规检查、血糖、肝功能在内的健康体检项目;此外国
家还大力推广妇女的两癌筛查项目。国家对医疗保障体系的加大投入也推动了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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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试剂行业的快速发展。
根据国金证券研究所的预测,我国体外诊断试剂行业未来将整体保持 20%
以上的增长,在卫生监管部门降低药品占比的大医改背景下,体外诊断行业将有
机会获得比药品行业更快的增速。
(五)行业进入壁垒
1、政策壁垒
医疗器械的使用会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所以我国对于医疗器械行业
实行非常严格的准入管理,具体体现在医疗器械的产品准入、生产准入以及经营
准入上都设有较为严格完善的监管体制。目前我国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和经营企
业实行许可管理制度,生产经营企业必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此外,生产企业
必须通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其所有上市产品还须经过临床试验并获得产
品注册证书,并在使用过程中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新进入者来说,达到生
产经营条件需要较长的过程。
按照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经营需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需要
通过 GSP 认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 GSP 认证资质对于一般的体外诊断
产品经营企业而言周期较长、要求较高、难度较大,这也成为经营全面体外诊断
产品的一道硬杠杆。
2、技术壁垒
首先,医疗器械是集医学、电子学、信息工程学、材料学、生物化学、核放
射学等多学科的综合体。而体外诊断试剂又涉及临床检验学、生物化学、免疫学、
分子生物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医学工程、基因工程、机电
一体化等众多学科领域。新进入者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来积累如此繁多的相关
专业技术并形成竞争力。此外,行业上游核心原料的开发领域技术含量高、资金
投入大、开发周期长,生产工艺流程复杂、技术掌握和革新难度大、质量控制要
求高,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行业技术壁垒。再次,经过二十多年的积累发展,我国
体外诊断行业已从产业导入期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原来单纯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
术、产品跟踪模仿的方式已不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行业内企业不仅要进一
步扩大规模、形成较强的新产品自主开发能力,具备与国内龙头企业竞争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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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还须加强核心原料自主生产和配套诊断仪器的自主开发,具备与国外领先企
业竞争的能力。
3、质量和品牌壁垒
体外诊断试剂是检测患者是否患病和病情程度的基本工具,无论是大型的医
疗器械仪器设备还是诊断试剂,其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医生的诊断和患者
的身体健康。随着现代医学科技的进步,对于医学检验的要求越来越精确量化,
对各种医疗器械质量性能如稳定性、灵敏度、特异性、检测线性范围等也提出了
更高要求。此外,体外诊断试剂企业往往需要具有较长的经营年限和良好的市场
口碑,提供的产品具有长时间优良的临床应用效果才能获取医院等客户的信任,
尤其是大型医院一旦接受并使用某品牌产品后,使用忠诚度较高。这种机制对质
量控制不严格、市场口碑和品牌知名度较低的竞争者形成壁垒。
4、人才壁垒
医疗器械从产品研发到注册到技术推广再到销售服务,其中每个环节都需要
各类专业人才的通力合作。由于医疗器械多学科的综合性,使得人才的培养很大
程度上依赖于在本行业企业内的自身培养,这样就会导致相关技术人才和销售服
务人才的稀缺。因此,建立起一只完善的专业性强的队伍对于行业内的新进入者
是一道壁垒。
5、渠道壁垒
首先,在医疗器械的使用中,医疗机构会本着对患者负责的态度更容易使用
之前使用过的、比较熟悉的产品。第二,医疗器械的销售推广和售后服务有较强
的专业性,需要提供及时、稳定的专业支持,所以产生对厂商依赖度较高;第三,
从医疗机构客户采购的决策流程看,向同一客户采购的重复度较高,一般而言,
若无重大事故或质量问题,同类或相关产品交叉销售或重复销售的几率较高。
6、资金壁垒
体外诊断产品生产及经营企业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以保障业务经营稳步开
展。以公司主营业务集约化销售业务为例,公司需要先向医疗机构等客户提供大
量体外诊断仪器,然后再销售体外诊断试剂及耗材,前期需要投入资金较大。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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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诊断刚性需求拉动体外诊断行业稳定增长
一是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增加以及人口规模的扩大带来的我国整体医疗保健
支出的增加。我国人口数量每年也维持在 5‰左右的自然增长。国家从 2016 年
起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增加了未来医疗诊断行业的刚性需求。与发达国家相
比,我国体外诊断支出空间巨大。
二是国家加大预防投入以及居民自我保健意识增强带来的体外诊断支出占
医疗保健支出比重的提升。如我国在 2012 年 10 月《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
规划》中提及做好以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为重点的农村常见妇女病防治工作,
2015 年农村适龄应检妇女常见病检查率达到 70%;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开
展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宣传教育、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降低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到 2015 年,新生
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达到 70%。⑥
(2)技术进步推动体外诊断行业稳步增长
技术进步本质是满足临床不断产生的各种医疗需求,从而驱动体外诊断行业
发展。主要体现在现有检验技术平台基础上的新检验项目的增加,以及新检验技
术平台的应用。新的检验平台包括:大型高效自动化仪器、POCT 及分子诊断等。
体外诊断技术发展趋势如下:
技术趋势 优势 技术 临床需求
现 有 检验 技术 平 新靶标的发现不 断开 生 化 检 验 及 免疫 检 中心实验室:新
台 上 新检 验项 目 发出新检测项目 验 项目
的开发
高效、集成、自动 以高效率的仪器、模块 化学发光免疫 中心实验室:高
化的仪器 式的组合和流水 线式 效自动
的自动化控制,提高检
测 工 作 效 率
(50%~70% 的检验结
果误差出现在分 析前
的人工处理阶段)
新 的 检验 技术 平 简单、快速便于现场检 利 用 微 流 控 及其 他 社区家庭、非临
台发展:POCT 新 测和社区家庭普 及的 芯 片 技 术 结 合灵 敏 床科室、急诊。
技术 诊断技术,要求实验仪 的 检 验 方 法 如荧 光 心脏疾病定量检
器小型化、操作 简便 免疫 测、糖化血红蛋
化、结果报告及时准确 白定量检测等

齐鲁证券,《大体外诊断行业,谁主沉浮?》,2013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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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化 由于精确度高,比传统 生物芯片、PCR 检 个性化医疗、早
方法更准确地识 别早 验、基因测序技术 期诊断
期阶段的病毒和 传染
性疾病,为个性化医疗
提供前提条件,被认为
行业主要增长动力
体外诊断新技术的出现和应用,对于提供更简便、更精确、更有效率的检测
结果提供了新的途径,因此必将推动体外诊断行业稳健发展。
(3)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促进行业快速发展
2010 年 10 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中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
业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生物产业
是其中之一,要大力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
剂、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大品种,提升生物医药产业水平。
2011 年 11 月发布的《生物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突破一批
体外诊断仪器设备与试剂的重大关键技术,研制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
产品,在一体化化学发光免疫诊断系统等高端产品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加速体外
诊断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大幅提升我国体外诊断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2011 年 11 月发布的《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重点培
育的领域包括医疗和生物医药服务,发展目标之一为促进生物医药服务贸易发
展,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具体工作指导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
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健康产业发展。加强卫生国际
合作与交流,促进医疗服务贸易发展并促进生物医药技术进入国际市场。
2012 年 6 月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
明确提出鼓励资源集约化,探索成立检查检验中心,推行检查检验结果医疗机构
互认,以及后勤服务外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对医疗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和
改制,优化资源配置。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这将有利于推动建立
区域检查检验中心,加强医疗机构对体外诊断产品的需求。
2012 年 12 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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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医学装备产业化行动计划”,建成先进医疗器械特色发展产业链,……,
研究建立大型仪器诊断服务社会化的管理机制,鼓励开展租赁、托管等新型商业
模式。“大力发展新型体外诊断产品。……加快发展分子诊断、生物芯片等新兴
技术,加速免疫、生物标志物、个体化医疗、病原体等体外诊断产品的产业化;
发展可现场快速检测的血液、生化、免疫、病原体等体外诊断仪器及试剂的制备
技术,促进规模化生产。建设体外诊断试剂研发和产业化平台,加强原料酶、诊
断性抗体等试剂原料基地建设,构建量值溯源体系及其参考实验室网络,推动我
国体外诊断产业的发展。”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使体外诊断行业长期受益
医药卫生体制将带来医疗领域的结构性变化,主要体现在:
一是民营医院数量提升。2009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营资本
进入医疗领域的政策,民营医院的数量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比例提升。由于国家率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实现药
品零加成,且部分省份陆续出台了提高基层就诊报销比例的措施,基层医疗机构
的就诊人次逐年提高,2008-2011年复合增长率达8.7%,超出医院0.5个百分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次占比从2008的62.44%提升到2011年的62.75%。因此,
随着我国医疗领域的结构性变化,体外诊断行业亦将长期受益。⑦
三是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竞争加剧,很多市级、县级医院对提高
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医院经济效益具有强烈的愿望,需要获得符合当地医疗水平
的仪器设备。而他们的资金压力正好为公司新的医疗服务模式提供了广阔的发展
空间,所以在新医改的政策影响下,新的医疗服务模式就是市场机制在体外诊断
领域的有效结合,有着巨大的生命力。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我国体外诊断行业市场集中度不高,规模普遍偏小
我国目前拥有数百家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但年销售收入过亿的企业仅约
20 家,排名靠前的 20 家企业市场占有率在 30%左右,其余大多数体外诊断试剂
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市场集中度不高。此外,多数产品的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程
度较低,往往是同一品种有众多企业生产,质量参差不齐,低水平重复生产现象

齐鲁证券,《大体外诊断行业,谁主沉浮?》,2013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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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严重。
对于体外诊断经营企业而言,目前国内体外诊断经营企业较多,但是总体上
规模较小,以代理销售体外诊断仪器和试剂为主,专业服务能力较低。行业内主
要经营企业是国内外体外诊断产品的二级、三级代理商,在小区域内代理部分体
外诊断产品,同质化竞争程度高。
(2)受大型体外诊断产品供应商制约较多
目前,在体外诊断硬件设备上,由于国际巨头资金雄厚、技术先进,所以高
端技术与产品基本上都由国际巨头垄断着。国内虽有一些企业也生产高端产品,
但其在资金、技术及人才等方面影响力都比较弱,所以国内医疗服务市场所需的
高端硬件设备都需国外进口,没有一定规模技术支持的企业也很难改善其整体竞
争实力。因此,国内规模较大的体外诊断经营企业,大多数都以代理一家国际知
名体外诊断供应商为主,同时代理其他品牌体外诊断产品。受制于大型体外诊断
供应商的垄断格局,体外诊断经营企业在代理区域、采购规模等方面受到一定程
度的制约。
(七)市场供求状况和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
体外诊断产品行业属于高技术行业,整体利润水平较高,企业综合毛利率较
高,特别是具有技术垄断优势的新产品,利润回报更高。目前我国体外诊断试剂
生产企业市场集中度不高,行业内还存在大量中小型规模企业,随着国家对行业
准入和产品质量要求的进一步提升以及国外领先企业对我国市场开拓的重视,技
术含量低、生产规模小的企业将逐渐退出,技术创新能力强、生产规模大的优势
企业则将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以及更高的利润水平。
对于体外诊断产品经营企业而言,市场上众多的小规模单品种代理企业其竞
争优势较弱,市场拓展能力不强,行业利润水平较低;而具有众多知名体外诊断
产品供应商的代理授权及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的企业将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
势,能够取得较高的行业利润水平。
(八)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目前,体外诊断产品技术的发展方向主要有如下几大趋势⑧:

上海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体外诊断技术和产业的发展态势及启示(上),2011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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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动化、一体化
一是自动化、一体化。据统计,50%~70%的检验结果误差出现在分析前处
理阶段。目前,临床诊断试剂和设备已呈现出自动化和一体集成化的发展趋势。
2、小型化、床旁化
新技术的发展使复杂的免疫检验向床边检验转变,小巧、简便且精确的床旁
化检验仪器已然兴起。在地震等突发应急事件中,在乡镇卫生院、家庭病房里,
小型化、即时检验仪器较大型设备更能发挥独到作用。可用于血糖、血脂、电解
质、凝血指标、早孕检测及微生物检测等,为医生快速诊疗决定、急诊患者的救
护、重症监护、家庭医疗、预防保健等提供快速、准确、可靠的信息。2009 年,
西门子推出的 RapidPoint340、RapidPoint350 两款小型血气分析仪,以试剂盒为
基础,易于操作,成为小型和中型重症监护检测点的理想设备。
3、分子化、个性化
分子诊断法是上世纪 80 年代后期的一种新兴技术,可比传统体外诊断法更
为准确地识别早期阶段的病毒和传染性疾病,为个性化医疗提供了重要前提条
件,并被业内人士誉为体外诊断行业的主要增长动力。很多生物技术和制药企业
已将业务重心转移至分子诊断业务,还形成了独立的分子诊断业务部门。
(九)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体外诊断产品销售模式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单纯销售模式,即由体外诊断产品厂家或者经销商将体外诊断产品直接
销售给医疗机构等客户,该模式下,需要医疗机构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购买价格
较高的体外诊断仪器,再采购相应配套试剂;
2、融资租赁模式,指租赁公司以为医疗机构进行资金融通为由,根据医疗
机构需要购买相应体外诊断仪器,再与医疗机构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设备租赁给
医疗机构使用,医疗机构按期支付固定租金的一种金融服务方式。该模式下,医
疗机构需要前期资金压力较小,但是每期支付的固定租金以及后续体外诊断试剂
采购金额亦较大;
3、集约化销售模式,即同行业公司所描述的“联动销售”、“配套销售”、
“一体化销售”。具体指公司与医疗机构等客户签订中长期业务合同,约定在合
同期内,公司提供体外诊断仪器供客户使用,并向其销售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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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来源于体外诊断试剂耗材的销售。
上述各种模式对体外诊断产品经营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优点、缺点比较如下:
医疗机构 体外诊断产
体外诊断产品
销售模式 对医疗机构的优点 对医疗机构的缺点 资金压力 品经营企业
经营企业收益
与风险 资金压力
单纯销售 需要充足的采购资金,
采购经济效益最大化 高 低 低
模式 且需维护仪器
前期资金投入较小,能
融资租赁 每期需要定期支付租
够获得价格较高的先进 一般 一般 一般
模式 金
的体外诊断仪器
必须由实力较强的体
前期无需投入资金,能
外诊断产品经营机构
够使用先进的体外诊断
支持,且对医疗机构管
集约化销 仪器及完整的配套设
理能力和业务流程整 低 高 高
售模式 施,并能获得物流、仓
体设计与整合能力要
储、技术支持、信息管
求较高,医院须使用其
理、培训等增值服务
相关配售试剂耗材
(十)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
体外诊断的市场需求呈现刚性特征,所以该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
2、区域性
体外诊断产品经营行业无明显的区域性特征,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
发展,体外诊断产品经营可以服务于全国各地各大医院,但行业情况良好的区域
还是集中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医疗资源比较丰富、有着比较先进经营管理模式
的地区,例如东部沿海地区。
3、季节性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体现为试剂和耗材的销售收入。第一季度通常为全年的淡
季,主要是医院会在第一季度确定全年的采购预算后才会开始采购;此外,一般
在春节前后看病的人数会相对较少,而且医院会在此之前备足货源,所以一般第
一个季度是淡季。第四季度是全年的旺季,原因是一般情况下医院会在年底之前
用完全年预算的额度。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行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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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处体外诊断经营行业的上游为医疗器械、试剂、耗材等制造业,下游
是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独立实验室等机构;体外诊断试剂行业所处的上
游为诊断酶、抗原、抗体、精细化学品等原材料制造业,下游为经销商。
公司所处上下游行业如下图所示:
医院中心实验室
独立实验室
电子器件、磨具等 体外诊断仪器 体检中心
防疫站、血站
经销商
诊断酶、抗原、抗体、 医院临床科室
体外诊断试剂
精细化学品等 社区服务站
家庭
公司业务领域
上游原料 产品生产、经销 检验服务
2、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对本行业影响
(1)上游行业发展对本行业的影响
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产品经营行业的基础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能否向
各大医院提供专业先进的医疗设备;另一方面是能否向各大医院以合理的价格提
供先进的高质量的检验试剂和耗材。因此,本行业对其上游行业有较大的依赖性。
体外诊断仪器具有科技含量较高和技术先进,检测结果稳定和精确性较高等
特点。虽然国内也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厂家,但无论在知名度、技术研发及制造方
面都无法与国外大型体外诊断仪器制造商相比,所以我国目前市场上主流的中高
端体外诊断仪器大多需从国外进口。
而对于诊断试剂而言,上游主要是一些相关化学和生物原材料,比如抗原、
抗体以及酶等,该类产品技术的更新换代是至关重要的,进而满足各大医疗机构
检验的精确度以及检验数量和种类的要求。产品进入门槛不高,国内的试剂厂家
通过近几年大量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一些具有规模的厂
家能够满足市场上的部分需求,但总体来说,国内产品技术的先进性、稳定性与
国外产品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尚不能满足高端项目的需求。因此,国内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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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的检验试剂还是主要依靠进口。
(2)下游行业发展对本行业的影响
各大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业的下游对于本行业发展起着重要的牵引和拉
动作用。体外诊断产品最主要的市场为医院检验科,随着政府和人们对医疗健康
的日益重视以及医保政策的实施,以及体外诊断在医疗科室检查中的重要性,体
外诊断产品市场前景广阔。随着国家新医改的进一步实施、落实、深入人心,新
的医疗服务理念和模式被逐渐接受、进而普遍化,行业下游的各个医疗机构会更
多的选择体外诊断产品经营行业的企业,特别是有着创新、完善服务的企业,在
此情况下整个产业链就会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
(十二)进出口国有关进口政策、贸易政策以及进口同类产品的竞争格

目前国内高端体外诊断产品大多从国外进口,由于体外诊断产品基本处于完
全竞争状态,相关出口国不存在进口政策、贸易政策等限制。目前体外诊断产品
主要由外资控制,
三、公司的行业竞争情况和竞争优势
(一)行业竞争格局
1、国际竞争格局
经过多年发展,全球体外诊断已成为拥有数百亿美元庞大市场容量的朝阳行
业,产业发展成熟,市场集中度较高,并聚集了一批著名跨国企业集团,包括罗
氏、西门子、雅培等,其总部主要分布在北美、欧洲等体外诊断市场发展早、容
量大的经济发达地区。这些企业集团体外诊断业务销售规模大,产品线丰富,不
仅包括各类体外诊断试剂,还包括各类诊断仪器以及与之相关的医疗技术服务。
根据长江证券行业研究报告,目前国际体外诊断市场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罗氏、
西门子、雅培、强生、贝克曼、BD 等 6 大企业占据全球体外诊断市场近 60%
的市场份额,垄断优势明显。⑨

长江证券:IVD 行业深度报告:崛起中的朝阳行业,2015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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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内竞争格局
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在我国属于新兴产业,与欧美国家相比起步晚,产业化发
展相对滞后。根据 IVD 专委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
业约 300~400 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近 200 家,但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仅
约 20 家,企业普遍规模小、品种少,相当部分企业年营业收入少于 1,000 万元⑩。
近几年我国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已从导入期步入发展期,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国内
企业抓住机遇,凭借产品性价比高和更为贴近本土市场的优势,不断抢占份额,
致使原以进口产品为主导的市场格局被逐渐打破。随着研发投入的加大和产品质
量水平的提升,我国体外诊断试剂行业现已涌现一批实力较强的本土企业,集中
在生化、免疫、分子诊断三大领域,并在某些产品领域逐渐具备与国际巨头竞争
的实力。总体而言,国内企业市场割据竞争的格局较为明显,实力较强的综合性
企业还较少,行业排名靠前的企业主要是在某一领域具备竞争优势。
根据长江证券行业研究报告,2014 年国内体外诊断市场行业集中度相对国
际市场较低,罗氏、贝克曼、西门子、雅培、希森美康、BD、上海科华、迈瑞、
达安基因、利德曼等企业品牌国内体外诊断市场近 63%的市场份额。 11

兴业证券,《体外诊断行业深度报告》,2012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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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IVD 行业深度报告:崛起中的朝阳行业,2015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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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产品经营企业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依托国内外大型体外诊断产品
供应商,与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其国内或部分省市的一级代理商,通过较
大规模的年度采购降低采购单价,然后再销售给二级代理商及医疗机构或者提供
给医疗机构,然后销售配套的试剂耗材;另外一类主要是二级或三级代理商,其
主要通过向一级、二级代理商采购体外诊断产品,然后销售或提供给医疗机构使
用。体外诊断经营行业总体上处于充分竞争状态,特别是二级或三级代理商,数
量众多,规模较小,一般在一定区域内服务特定的医疗机构;而对于依托大型体
外诊断产品供应商的一级代理商,由于体外诊断产品的差异性、代理区域的限制
等因素,其竞争程度大大低于二级、三级代理商,在代理区域内具有较强的竞争
优势。
(二)行业内主要企业
1、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
目前国内体外诊断行业内,体外诊断仪器制造企业较少,主要是体外诊断试
剂生产企业,国内现有少数几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公司,如科华生物、复星医药、
利德曼等,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体外诊断试剂、医疗检验仪
器、检验信息技术、真空采血系统等四大领域,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医疗诊断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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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基地。科华生物 2004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022)。
(2)迈瑞医疗国际有限公司
迈瑞医疗国际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医疗设备和解决方案供应商,总部位于
深圳市,2006 年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主要业务集中在生命信息与
支持、体外诊断、数字超声、医学影像四大领域。迈瑞在北美、欧洲、亚洲、非
洲、拉美等地区的 22 个国家设有子公司,在中国设有 32 家分公司,员工近 8000
名,在全球形成庞大的研发、营销和服务网络。目前,迈瑞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已
应用于全球 190 多个国家,中国四万多家医疗机构、95%以上的三甲医院。
(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诊断事业部
复星医药诊断事业部下设多个专业从事体外诊断领域的组织,包括上海复星
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上海复星佰珞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产品涵盖临床化学、分子诊断、临床微生物、临床免疫等领域,拥
有“长征”、“复星”、“佰珞”三大品牌,在国内诊断市场居于领先地位。
(4)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利德曼主要产品为体外生化诊断试剂,是我国体外生化诊断试剂品种最齐全
的生产厂商之一,也是目前国内体外生化诊断领域的领军企业,主要生化诊断试
剂种类有肝功类、肾功类、血脂与脂蛋白类、血糖类、心肌酶类等,具体产品包
括“肌酸激酶 MB 同工酶测定试剂盒”、“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和“低密度
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等,能够满足医疗机构、体检中心等各种生化检测需
求。利德曼于 2012 年 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289)。
(5)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九强”)是一家以生化诊
断试剂(“金斯尔”品牌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的高成长型企业,
拥有与国际基本同步发展的系列产品。作为国内同行业的领军企业,北京九强具
备生化诊断试剂全线产品。除了质量优良的常规项目之外,北京九强生物还拥有
同型半胱氨酸、胱抑素 C 等优势突出的新项目。2014 年 10 月,北京九强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406)。
(6)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生物”)所处行业为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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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具体属于体外诊断行业,专业从事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形成了以免疫诊断产品为主、微生物检测产品特色发展的格局,产品品种
齐全,能够为临床诊断提供一系列解决方案。
2、体外诊断产品经营企业
(1)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医学诊断服务平台,迪安诊断主要面向各种综合医院与专
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体检中心、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以提供医学诊断服务外包为核心业务的医学诊断服务
整体解决方案,致力于先进的医学诊断技术的临床应用及技术创新,打造具有迪
安特色的“服务+产品”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体系,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降低运营成
本和运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诊断水平及质量,实现患者、医疗卫生机构和社
会的共赢。迪安诊断 2011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244)。
迪安诊断主要的业务类别如下:
业务类别 主要服务及产品 具体内容
通过建设连锁化的独立医学实验室,为各级医疗卫
生机构等提供精准、及时的医学诊断外包服务以及
医学诊断
医学诊断服务 科研外包服务;并依托医学诊断服务平台,获取司
服务外包
法鉴定特许经营资质,接受个人的委托,提供公正、
独立的司法鉴定服务。
与上海罗氏等国内外领先医学诊断产品供应商建
检验仪器、体外诊断试
体外诊断 立战略合作关系,由公司在部分区域内代理销售或
剂、耗材等体外诊断产
产品代理 租赁检验仪器,以及销售试剂耗材和提供技术支持
品及技术支持服务等
服务。
(2)台湾合富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合富医疗主要的业务范围包括放射肿瘤治疗仪器和临床检验应用商品。
放射肿瘤治疗仪器有:立体定位射波手术平台(CyberKnife)、放射外科手
术系统(光子放射治疗仪)(Intrabeam)等。
临床检验应用商品有:全自动生化分析系统及相关零配件、耗材及试剂;三
分类及五分类血球计数仪及相关配件、耗材及试剂;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及相
关配件、耗材及试剂;各类血凝分析系统及相关配件、耗材及试剂;各类血气分
析系统及相关配件、耗材及试剂;其它各类体外诊断仪器、试剂、相关零配件、
耗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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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富医疗为医疗设备及相关配套试剂、耗材、维修零配件之整体服务专业通
路商,与区域代理经销商最大的不同在于以终端用户,医院及就诊民众,实际需
求为导向,整合上游供应资源,不受品牌的限制,协助终端用户遴选最合适的品
牌,并提供终端用户长期稳定的服务品质。
(3)广州市宝迪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宝迪是一家专注于经营医疗诊断产品的专业公司。广州宝迪先后代理了
德国拜耳、日本奥林巴斯、美国强生、美国雅培、西门子等多个国际知名品牌的
相关产品。作为世界知名厂商德国西门子诊断产品的华南总代理,广州宝迪为国
内上千家医疗单位提供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广州宝迪在所经营区域内建立了完
善的销售及服务网络。
(4)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润达医疗是国内规模较大的临床诊断产品与服务供应商之一,成立于 1999
年,主营业务为通过自有综合服务体系向各类医学实验室提供体外诊断产品及专
业技术支持的综合服务,其主要代理的体外诊断产品品牌有强生、雅培等。润达
医疗 2015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3108)。
(5)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海尔施生物主营业务为通过一体化诊断产品销售服务模式,向大中型医院提
供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等产品,并提供综合技术服务。此外,海尔施生物还
致力于分子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海尔施主要代理的体外诊断产品品牌有贝克曼
库尔特。
3、主要同行业(拟)上市公司信用政策对比
(1)润达医疗
润达医疗对新开发及规模较小的分销商,执行款到发货的信用政策;对于长
期合作的分销商,且合作期间自身资质较好,信用期一般在 1-3 个月;针对直销
的医院,信用期通常为 2-6 个月。
(2)海尔施
海尔施的主要客户为医院,应收账款账期一般在 4 个月左右。
(3)北京九强
北京九强对规模较大且信用良好的普通经销商,给予 60 天的账期支持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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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账款额度双指标进行管理;对于专营代理商提供 90 天的回款账期支持。
(4)利德曼
利德曼针对长期合作的骨干经销商,公司给予相应的信用期限,通常为 1-3
个月;对于直销客户信用期一般为 6-9 个月。
(5)迪安诊断
迪安诊断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 2-3 个月。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上述同行业(拟)上市信用政策相比不存在显著不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政策没有发生显著变化。
发行人针对在不同销售模式下的客户制订了不同的销售信用政策,且在报告
期内销售信用政策执行是一贯的。主要包括:
(1)发行人针对集约化销售模式下的客户,是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约,先
行发货后,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一般为 3-6 个月。信用期满后,与客户结算
收回销售货款。
(2)发行人针对单纯销售业务模式下的非医疗机构客户,一般为先款后货;
针对单纯销售业务销售模式下的医疗机构客户,一般为先货后款。
综合来看,单纯销售模式的平均账期,较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短、回款速度
更快。
(6)安图生物
安图生物应收账款账期平均在 60 天左右。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专注于集约化销售业务、单纯销售以及自主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
公司重点开展的集约化销售业务,在体外诊断经营服务领域中起步较早,处
于行业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四)发行人竞争的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1)集约化销售业务优势
2012 年 12 月 29 日,国务院发布的《生物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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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大型仪器诊断服务社会化的管理机制,鼓励开展租赁、托管等新型商业模式。
公司集约化销售模式,通过向医疗机构提供体外诊断仪器,并销售体外诊断试剂
和耗材,符合上述《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方向。
①提高了医疗机构的采购效率
体外诊断产品采购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复杂性和时效性等特点。医疗机构传
统的采购模式,主要是向多个二级三级代理商采购体外诊断产品。由于试剂和耗
材需求复杂且品种繁多,医疗机构面对几十家甚至上百家供应商,采购品种繁多,
采购环节复杂,占用医院较多的运营资源等不利特点,不仅管理成本高,而且分
散采购必然带来成本不经济。
传统医疗机构采购模式如下图所示:
医疗机构
试剂供应商 A 试剂供应商 B 设备供应商 C 设备供应商 D
公司的集约化销售业务为医疗机构提供种类繁多国内外知名的体外诊断仪
器,并销售试剂和耗材,大幅提升了医疗机构的综合采购效率。
首先,公司与国内外多家知名体外诊断产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采购品种全面、丰富,能够满足医疗机构对体外诊断产品的一站式需求。目前公
司已经和西门子、德国 BE、奥地利 TC、梅里埃、迈瑞等众多知名体外诊断产品
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提供医疗机构所需的各种体外诊断产品,采
购已涉及 5,000 多种产品。
其次,公司拥有完善的仓储条件和专业的体外诊断产品物流配送经验。公司
通过自身及专业的物流配送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将体外诊断产品送达医疗机
构。一方面,公司仓储面积达到 3,000 平方米,其中标准的低温(2~8℃)储藏
室(冷库)面积达 600 多立方米。仓储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够满足已合作
医疗机构对体外诊断产品的周转备货要求,并且公司拥有专业的试剂存储与管理
人员,对采购和发出的试剂耗材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保证试剂耗材的质量;另
一方面,公司拥有一定的自身专业配送能力,且与长期稳定的物流货运伙伴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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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证试剂耗材及时、安全运达目的地。
再次,对于大多数与公司建立了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合作的医疗
机构,公司安排专人驻点在医疗机构,协助其进行备货提示、采购制单、物流跟
踪、到货验收、试剂到期提醒等多项服务,大幅提高了医疗机构对试剂和耗材的
综合采购管理效率。此外,医院勿需要再面对数十家以上供应商,且可以获得更
低的采购价格,从而节省其人力、采购和管理成本。
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向医疗机构提供的体外诊断产品业务如下图所示:
医疗机构
提供设备,销售试剂耗
材,并提供物流、技术支
持、培训等增值服务
塞力斯
试剂供应商 A 试剂供应商 B 自产试剂 设备供应商 C 设备供应商 D
②提升医疗机构的体外诊断装备水平、节省设备采购及运营成本
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快速提升医疗机构的装备水平。高端大型体
外诊断仪器具有技术先进、检测效率高、检测结果准确等特点,但是价格也高昂。
对医疗机构而言,其所需的体外诊断仪器投入靠自有资金会带来较大的财务压
力。公司的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解决了医疗机构发展所需的大额体外诊断仪器投
入问题。公司提供的设备大多是全球知名品牌,大大提高了医院的装备水平。目
前,公司向医疗机构提供西门子、德国 BE、奥地利 TC、梅里埃、罗氏、BD、
希森美康、科华生物、迈瑞等知名品牌的体外诊断产品,例如目前国际领先的西
门子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包括了流水线轨道、全自动离心机、样本处理器、信
息处理系统、自动分杯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仪、血液分析
仪、血凝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等。
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无需医疗机构前期投入大额资金购买体外诊断仪器,大
大节省了其采购资金投入。以公司客户十堰市太和医院为例,公司为其提供的体
外诊断仪器包括西门子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ADVIA 240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全自动血凝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尿液流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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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为医院节省了 2,000 多万元的仪器设备采购成本。
同时,公司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的开展,在保证检测效率和检测
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了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采购管理优化和规模化采购取得了
良好的经济效益。
③提高了医疗机构的检测质量和检测效率
第一,高端大型体外诊断仪器在检测效率、精确度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以公司向医疗机构提供的西门子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为例,其在检测规模、精确
度和效率等方面具有明显提升。
第二,公司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保证医疗机构对体外诊断仪器的准确熟练运
用。公司派出一名或多名具备检验专业背景的技术支持人员长期在医疗机构实验
室负责技术培训、检测项目推广、物流配送等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公司专业的售后服务将保证所提供体外诊断仪器的稳定运行。公司拥
有 30 多名专业的售后工程维护人员,已取得西门子、奥地利 TC、德国 BE、拜
耳等体外诊断供应商的培训认证。公司对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服务业务客户,采
取 7×24 小时故障报修受理方式。
④提供多种综合增值服务
医疗机构能够从集约化销售业务中获取采购管理、信息化软件功能拓展、医
学实验室建设布局优化、ISO15189 认证支持和体外诊断新技术学术交流推广等
多方面的增值服务。
第一,公司向医疗机构委派的常驻人员根据医疗机构仓储管理情况定期检
查、合理安排试剂和耗材出入库时间,并向医疗机构提供采购建议,既保证了试
剂和耗材的及时供应,又有助于防止试剂和耗材过期导致的浪费。
第二,公司信息事业部上门协助医疗机构实验室就信息化管理软件功能拓展
提供帮助。主要是针对医疗机构设备管理、检验报告单处理、检验科行政管理等
方面,根据医疗机构需求提供协助。
第三,公司按照医疗机构对检验业务的综合需求,协助其建立或优化医学实
验室,提高实验室检测服务效率。具体工作包括:根据国家 GB50346-2004《生
物安全实验室建筑规范》绘制平面布局图;根据医疗机构业务发展需要确定实验
室设备品目;根据医院业务流程确定设备布局和流程优化。
第四,公司在医疗机构实验室 ISO15189 认证服务中提供技术支持。公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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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协助医疗机构准备文件编写、内审人员培训、设备和项目
性能验证、申报、评审组预审、现场评审和整改后评审,帮助医疗机构尽早通过
ISO15189 认证。
第五,在体外诊断的新技术领域的学术交流方面,公司将充分利用与众多行
业内知名体外诊断产品供应商合作的有利条件,定期组织行业内专家,协助医疗
机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介绍行业最新技术动态,为临床医生介绍最新诊断技术。
⑤长期稳定的客户优势
公司通过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与医疗机构等客户签订中长期合作合同,受
益于医疗机构体外检测业务量的稳步增长和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能够获取
长期且较为稳健增长的收入,因此公司具有良好的业绩稳健增长潜力。
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不同地区,不同医院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水平也不尽
相同。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情况,不同地区的医疗资源情况,制定了不同的服务
内容。公司在提供集约化销售业务时,结合医疗机构所在区域的诊断规模和地位、
医疗机构密集度等特点,协助医疗机构建立符合当地区域发展的医学诊断实验
室,优化区域诊断资源配置。
第一,就体外检测而言,随着检验标本的增加,需要购买先进高效的检验设
备。检验时间快,检验质量准确性高,可以有效节省病人看病时间。但是就单独
每家医院而言,规模不同,设备基础不同,检验标本量的发展阶段不同,对检验
设备的需求亦不同。第二,对于体外检测的某些特殊项目,如果每家医院都单独
开展,可能面临标本量不足,特殊试剂有效期过期或特殊试剂定价过高的问题,
或者单个医院无法开展或放弃特殊项目,导致病人必须到省会医院或符合条件的
医院看病。第三,由于发展阶段不同,有先进设备的医院和条件相对薄弱的医院,
无法实现检验结果的同城互认,病人检验在不同的医院必须重复化验,既增加了
病人的看病成本,又造成了医保的重复支出。而以公立医院为平台,打造区域性
的检验中心,将有助于建立这一联合体,使得医疗检验资源有效合理配置,医疗
质量的可靠性得到保障。上述这些难题的解决,有助于缓解看病难和看病贵。
⑦业务模式的先发优势
公司在集约化销售业务领域已经积累了众多的知名公立医院客户,处于行业
领先地位。公司将充分利用在集约化销售业务领域的先发优势,在深耕现有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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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础上,挖掘其潜在需求,并不断拓展新的客户领域,保持公司在集约化销售
业务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2)规模采购的成本优势
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优势主要体现在对上游体外诊断产品资源的有效整合
以及为下游医疗机构提供的营销及服务上。公司通过与国内外知名大型体外诊断
产品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其在中国或部分省份的一级代理商,通过年
度大规模的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单位成本具有一定的优势。目前,公司知名的
供应商主要有西门子、德国 BE、奥地利 TC、梅里埃、BD、科华生物、迈瑞等。
公司产品规模采购的成本优势使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客户积累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河南省、上海市等区域,
培育了数量较多、规模较大的客户基础,目前公司共有近 600 家客户。
销售较大的客户主要包括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宜昌市
中心人民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市中医院、武汉市
普爱医院、徐州市肿瘤医院、鹤壁市人民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河南科技大学
第一附属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武汉市第六医院、荆门
市第二人民医院、湖北省新华医院等一大批规模较大的知名公立医院。公立医院
大多具有较强的财务实力,信用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发生的实际坏账风险较小。
公司目前单纯销售业务所积累的数百家客户,是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的重要
潜在客户。公司可以通过不断加强营销力度,进行合作升级,使其发展成为集约
化销售业务客户,进一步增强公司在业务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公司集约化销售业
务的诸多客户是从单纯销售业务转化而来,比如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十堰市太
和医院等医院均是如此。
(4)供应链的信息化管理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的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是严格按照 GSP 认证要求设计的,每
一个销售订单均具有唯一的订单条码,每一个产品均具有唯一的产品条码,大幅
缩短了公司订单审核、仓储调度、商品出库的时间。公司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具
有保障数据安全、减少发货错误、提醒试剂和耗材的效期、实时查询商品库存、
商品在途跟踪、客户直接网络下单、可追溯发出商品、与财务数据对接等特点,
大幅提升了公司处理 5,000 多种产品的运营效率。公司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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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客户均建立了独立的产品档案,在保证客户下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基础
上,能够避免客户下单的错误。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对于每一个客户均建有一个
安全库存模块,该安全库存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预测,当客户需求变化时,公司
能够实时调整其安全库存数量,及时调整相关采购计划,降低公司存货的资金占
用率。
(5)较强的行业经验
公司在体外诊断产品领域积累了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主要表现为:
第一,公司通过采购所代理的体外诊断仪器、试剂及耗材与国内外知名厂商
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巩固了自身的产品代理权,获得了较强的技术支持;同
时通过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与医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在体外诊断仪器售后
维护、试剂和耗材管理、实验室建设、信息化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在
设备的产品性能和运用水平方面,积累了较强的技术优势。
第二、公司有多年体外诊断产品行业的经营经验,按照市场发展需求设置了
适当的部门组织。公司设有工程部、技术支持部、质量管理部、销售部等主要部
门,分别负责仪器设备维护售后、技术支持、产品配送、产品抽样检查、产品购
进、产品推广等,各部门相互配合,已经形成完整服务体系,能迅捷的提供优质
的服务。
第三,公司通过集约化销售业务和体外诊断产品的 10 多年代理经历,使得
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信息。
(6)标准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积极推进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组织制定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服务标
准等文件使之形成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全程贯彻执行,公司已于 2010 年 5 月通
过 IS090001 及 13485 质量体系认证,在产品的自主研发、生产、市场及售后服
务等方面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取得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 GSP 认证,
并按照其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标准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2、竞争劣势
(1)产品市场区域性
公司目前的产品市场主要集中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河南省、上海市
等部分区域,在其他省市的业务尚未完全展开。公司急需在全国其他省市开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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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化销售业务,拓宽公司的市场区域,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开拓其它省市
医院,对公司的管理、人力、财务、物流等多方面因素会造成一定的压力。
(2)业务扩张面临的资金压力
今后随着公司业务在全国范围的扩张,对资金的需求也将日益增加。目前公
司尚未进入资本市场,融资能力较弱,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融资渠道的缺乏将
会束缚公司的发展。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服务和产品用途
1、集约化销售业务
集约化销售业务对公司和医院的作用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之“三、公司
的行业竞争情况和竞争优势”之“(四)发行人竞争的优势与劣势”之“1、竞
争优势”之“(1)集约化销售业务优势”部分。
目前,公司已经获得了西门子、德国 BE、奥地利 TC 知名体外诊断产品供
应商的授权,经营相关体外诊断产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供应商授权经营情况
如下:
授权方 授权日期 授权性质 授权期限 授权区域 授权产品范围 被授权方
湖北省武汉市、
西门子医 生化系列,免疫系
荆州市、神农架
学 诊 断 产 2015 年 11 特许 2015-11-1 至 列、特定蛋白系列、 塞力斯
市、鄂州市;湖
品(上海) 月 1 日 经销商 2016-10-31 血 球 系 列 、 股份
南省长沙市、娄
有限公司 VersaCell 系列
底市、湘潭市
西门子医
享有试剂
学诊断产 2015 年 11 2015-11-1 至 上海市杨浦区 生化系列、免疫系 塞力斯
及耗材的
品(上海) 月 1 日 2016-10-31 市东医院 列、特定蛋白系列 股份
供货权
有限公司
床旁诊断产品尿液
西门子医
/尿沉渣分析仪
学诊断产 2015 年 11 特许经销 2015-11-1 至 塞力斯
湖南省、湖北省 ( CLINITEK
品(上海) 月 1 日 商 2016-10-31 股份
ATLAS&US2026
有限公司
系列)
2012 年 8 月 中国大陆 全自动、半自动系 塞力斯
德国 BE - 中国
8日 总代理 列、白陶土试剂。 股份
奥地利 TC 2014 年 4 月 唯一代理 - 中国 血凝试剂 塞力斯
1-1-122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商 股份
生物梅里 2016 年 1 月 2016-1-1 至 湖北省指定医 塞力斯股
经销商 免疫类产品
埃 1日 2016-12-31 院 份
美艾利尔
糖化血红蛋白检测
(上海)医 2016 年 4 月 2016-1-1 至 塞力斯股
经销商 湖北省 试剂盒、尿微量白
疗器械有 26 日 2016-12-31 份
蛋白检测试剂盒等
限公司
贝克曼库
尔特香港
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016-1-1 至 贝克曼库尔特微生 塞力斯股
贝克曼库 经销商 中国
1日 2016-12-31 物仪器及有关试剂 份
尔特商贸
(中国)有
限公司
希森美康
医用电子 2016 年 6 月 2016-4-1 至 湖北省指定医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 塞力斯股
经销商
(上海)有 15 日 2017-3-31 院 仪和试剂等 份
限公司
公司与西门子(上海)长期合作,建立了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合
作多年,西门子是公司重要的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是西门子在中国的非常重要
的客户之一。公司与西门子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共赢中巩固,共同发展。多年的合
作中,西门子(上海)与发行人按年度签署了体外诊断产品授权书,西门子(上
海)给予塞力斯体外诊断产品授权是稳定、可持续的,多年的合作期内未发生重
大变化。
保荐机构核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西门子(上海)签署的年度协议,并走访
了西门子(上海),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商务中心相关人员。经核查,保
荐机构认为:西门子(上海)给予塞力斯体外诊断产品授权是稳定、可持续的,
塞力斯与西门子(上海)建立了较为稳固的战略合伙关系,不属于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西门子的采购占比逐年下降。2013 年度、2014 年度、
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西门子(上海)均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
以及占比分别为:
年度 采购金额(元) 采购占比
2013 年度 128,006,558.25 55.63%
2014 年度 113,304,207.10 41.24%
2015 年度 138,198,529.58 38.98%
1-1-123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2016 年 1-6 月 68,005,452.80 34.20%
同时,发行人与德国 BE、梅里埃、奥地利 TC 等全球知名品牌供应商也建
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公司对供应商的选择,形成了“一家为主、多家为辅”
的格局,有利于发挥公司集中采购的优势,同时建立多渠道的采购关系,减少风
险。即使未来公司未能与西门子(上海)签订经销合同,不再与西门子(上海)
建立业务关系,发行人也可以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设备及试剂耗材。
保荐机构核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医疗机构客户的集约化销售协议,发
行人与医疗机构签署的中长期合作协议,有利于发行人与医疗机构客户建立稳固
的合作关系,增强合作粘性,同时能增强发行人与上游供应商的合作粘性,稳固
发行人与上游供应商合作。因此,发行人与主要医疗机构签署的中长期合作协议,
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经过上述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
力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反而是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有利保障。
2、单纯销售业务
公司目前单纯销售的体外诊断产品分类及主要用途如下所示:
分项产品 分项服务 主要用途
全自动生化分 用于血液、体液等的生 检测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等临
析仪系列 化指标检测 床生化项目
用于内分泌、肿瘤标志
全自动化学发 检测甲状腺激素、性激素、肿瘤肿瘤标
物、心肌标志物、生长
光免疫分析仪 志物、心肌标志物、糖尿病、感染性疾
激素、传染病及糖尿病
系列 病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类的检测
全自动特定蛋 用于特定蛋白含量的 包括自身免疫性疾病、感染性疾病、血
白分析系统 检测 液病及遗传性疾病等
全自动血液分 用于血液细胞的分类 对血细胞进行分类计数,用以诊断感染、
仪器
析系统 计数 贫血、出血等疾病
设备
全自动微生物
用于病原体的鉴定和 对病原体进行培养鉴定,并通告药敏检
鉴定和药敏分
临床药敏分析 测结果为临床提供药物使用信息
析系统
通过对动脉血检测提供相应的氧分压、
血气分析系统 用于临床危重症检测 二氧化碳分压及电解质等标为临床危重
症病人提供有效的诊疗指标
配合高品质西门子试纸的使用,为临床
尿液检测系统 用于尿液理化检测
提供准确的尿液检测结果
全自动血凝分 通过凝血四项、D-Dimer 等项目的检测
用于凝血功能的检测
析仪 了解病人的凝血功能
试剂 用于实验室临床生化
生化 常见有生化仪检测试剂
和 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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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耗材 用于实验室临床检验 常见有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粪便
临检
的检测项目 分析仪等检测试剂
用于实验室免疫检测 常见有化学发光、特定蛋白、酶免试剂
免疫
项目 及检测时所需反应杯,清洗液等试剂
用于实验室微生物检 常见有微生物培养平板,血培养及药敏
微生物
测项目 试纸
用于实验室分子生物 常见有核酸扩增技术(PCR)试剂和基
分子生物学
学检测项目 因芯片
用于实验室血库检测
血库 常见有血型鉴定和配血试剂
项目
其它 未明确分组检测项目 主要有新技术项目等
3、塞力斯生物自主产品情况
塞力斯生物自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共有 14 项,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类别 预期用途 注册证号 有效期间

活化部分凝血活
酶时间(APTT) 凝血 通过凝固法检测人血浆活化部分凝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1
测定试剂(凝固 试剂 血活酶时间 20132401338 -2021 年 06 月 30 日
法)
纤维蛋白原 用于与纤维蛋白原含量有关的出血
凝血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2 (FIB)测定试剂 性疾病的诊断与用药治疗状况的监
试剂 20132401340 -2021 年 06 月 30 日
(凝固法) 测
凝血酶原时间
凝血 通过凝固法检测人血浆凝血酶原时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3 (PT)测定试剂
试剂 间 20132401337 -2021 年 06 月 30 日
(盒)(凝固法)
凝血酶时间(TT)
凝血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4 测定试剂(凝固 通过凝固法检测人血浆凝血酶时间
试剂 20132401339 -2021 年 06 月 30 日
法)
白陶土试剂属纤维蛋白原(FIB)含
凝血 量测定试剂中的一种辅助联合试剂,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5 白陶土试剂
试剂 其与 FIB 试剂联合用于测定纤维蛋 20132401330 -2021 年 06 月 30 日
白原的含量
氯化钙试剂属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
凝血 (APTT)测定试剂中的一种联合试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6 氯化钙试剂
试剂 剂,其与 APTT 试剂联合用于测定部 20132401329 -2021 年 06 月 30 日
分凝血活酶
咪唑缓冲液属纤维蛋白原(FIB)含
凝血 量测定试剂中的一种辅助联合试剂,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7 咪唑缓冲液
试剂 其与 FIB 试剂联合用于测定纤维蛋 20132401331 -2021 年 06 月 30 日
白原的含量
该试剂盒用于血浆样本 D-二聚体含
量的检测,临床主要用于:(1)肺
D-二聚体测定试 栓塞(PE)和动脉血栓塞的诊断;
凝血 鄂械注准 2015 年 04 月 29 日
8 剂盒(乳胶增强 (2)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诊
试剂 20112401546 -2020 年 04 月 28 日
免疫比浊法) 断;(3)纤溶机制的早期检测、血
栓前的危险评价;(4)妊娠高危症
监测;(5)血栓形成过程及溶栓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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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疗的监测
抗 凝 血 酶 III ( Antithrombin III ,
AT-III)测定试剂盒用于测定抗凝血
抗凝血酶 III 测
凝血 酶 III 活性,临床上常常以测定血浆 鄂械注准 2015 年 04 月 29 日
9 定试剂盒(发色
试剂 AT-Ⅲ的水平作为判断机 体抗凝水 20112401547 -2020 年 04 月 28 日
底物法)
平、纤溶功能和血栓形成性疾病的实
验室指标
适用于 HYCEL 系列、丹能系列、
ABBOTT 系列、COULTER 系列、
血细胞分析用溶 血球 SWELAB 系列、东亚系列、麦道尼 鄂汉械备 20140067 2014 年 04 月 11 日
10
血剂 试剂 克系列、ABX 系列、光电系列、迈 号 -2018 年 04 月 10 日
瑞系列、拜耳系列三分类及五分类血
细胞分析仪
适用于 HYCEL 系列、丹能系列、
ABBOTT 系列、COULTER 系列、
血细胞分析用稀 血球 SWELAB 系列、东亚系列、麦道尼 鄂汉械备 20140066 2014 年 04 月 11 日
11
释液 试剂 克系列、ABX 系列、光电系列、迈 号 -2018 年 04 月 10 日
瑞系列、拜耳系列三分类及五分类血
细胞分析仪
纤维蛋白(原)
降解产物测定试 该产品用于定量测定血浆或血清中
凝血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12 剂盒(FDP Kit) 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FDP)的
试剂 20132401899 -2021 年 06 月 30 日
(乳胶免疫比浊 浓度
法)
活化部分凝血活
酶时间测定试剂 凝血 用于体外血浆中活化部分凝血活酶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13
盒(APTT Kit) 试剂 时间(APTT)测定 20132401898 -2021 年 06 月 30 日
(凝固法)
纤维蛋白原测定 用于与纤维蛋白原含量有关的出血
凝血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14 试剂盒(FIB Kit) 性疾病的诊断及用药治疗状况的监
试剂 20132401900 -2021 年 06 月 30 日
(凝固法) 测
公司自主生产的试剂目前主要为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其销售模式有两种,
一种是供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中的体外诊断仪器配套使用;另一种是直接单
纯销售给医院或者非医疗机构客户和分(经)销商。
(二)主要业务流程
1、集约化销售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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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确定意向用户 初步尽调,确定技术 内部评审 签定合同 项目组进驻
设备与管理方案 公司审批
销售部 综合事业部 投决会 销售部 技术支持部
客户摸底,确定 立项,组织项目 根据所提供数据 与 医 院 商谈 确 进行详细尽调,
意向用户。 组 开 会 确定 设 进行评估,提出 定合同细节。 了解医院整体情
备方案。 评审意见,公司 况。
审批。
制作客户标准订单 与供应商谈判
物流配送 工程装机 采购/备货
(首营物料需审核)
商务中心 工程部 综合事业部 技术支持部 综合事业部
质量管理部
组织配货,按照 组织对拟提供设 根据商务中心制 提交首营产品至 与供应商进行
客户要求及时送 备及配件进行安 定的规划,进行 质 量 管理 部 审 商务谈判,签定
达。 装、维护工作。 采购及备货。 核,通过后进入 合作合同,保证
客户标准订单。 充足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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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2、代理业务流程
与目标客户进行洽谈 签订销售合同 备货 出库 验收合格收款
3、自主产品业务和生产工艺流程
(1)自主产品业务流程
预计销售计划 原料采购
原料检验
制定生产计划
原料入库
产品生产 生产领用
生产
成品入库
成品
(2)自主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自主产品主要为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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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领取物料
量取工艺用水 称量物料
投料
领取或制备生物性原
搅拌溶解 料

▲ 调整溶液 pH 加入生物活性物
领取辅料 搅拌溶解
NO
清洗瓶和塞 ◆ QC 弃去
Yes
烘干瓶和塞 分装
◆ QC
NO
Yes 弃去
▲ 冻干
NO ▲ 为关键工序;
弃去 QC ★ 无特殊工序;
◆ 为质量控制点;
Yes
包装 内为净化区生产工序;
内为干粉型试 剂特有
工序;
NO
返工 QC 为部分产品特有工序
注:本流程图中生物性原料,
Yes 在 PT 中为凝血活酶,在 APTT
中为脑磷脂,在 TT 和 FIB 中为
入库
凝血酶,QC 指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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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流程中的关键点调整溶液 pH 值以及冻干由公司生
产部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完成。公司现用数显酸度仪精确控制试剂
的 pH 值以保证调整 pH 这一工序的执行;冻干过程在冻干机上操作,有专门人员
按操作规程操作,以保证该工序的完成。生物活性物的制备由研发部门严格按照
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完成。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点全部有质检部门进行质量监
督,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三)主要业务模式
1、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
(1)集约化销售业务的内容
集约化销售业务解决了医疗机构对大型高端体外诊断产品的需求与资金压
力的矛盾,与传统的单纯销售模式和融资租赁模式相比如下:
体外诊断
医疗机构 体外诊断
产品经营
销售模式 对医疗机构的优点 对医疗机构的缺点 资金压力 产品经营
企业资金
与风险 企业收益
压力
单纯销售 成为自有固定资产,采 需要充足的采购资
高 低 低
模式 购经济效益最大化 金,且需维护仪器
前期资金投入较小,能
融资租赁 每期需要定期支付
够获得价格较高的先进 一般 一般 一般
模式 租金
的体外诊断仪器
必须由实力较强的
前期投入资金少,能够 体外诊断产品经营
使用先进的体外诊断仪 机构支持,且对医
集约化销
器及完整的配套实施, 疗机构管理能力和
售业务模 低 高 高
并能获得物流、仓储、 业务流程整体设计

技术支持、信息管理、 与整合能力要求较
培训等增值服务 高,医院须使用其
相关配售试剂耗材
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优势主要体现在对上游体外诊断产品资源的有效整合
以及为下游医疗机构提供的营销及服务上。
一方面,公司通过与全球知名大型体外诊断产品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比如公司与西门子(上海)长期合作,建立了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同时,
公司与德国 BE、梅里埃、奥地利 TC、等全球知名品牌供应商也建立了合作关系。
公司对供应商的选择,形成了“一家为主、多家为辅”的格局,有利于发挥公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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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中采购的优势,同时建立多渠道的采购关系,减少风险。通过年度大规模的采购,
降低采购成本,单位成本具有一定的优势。
另一方面,集约化销售业务对于医院等医疗机构而言,在提高采购效率、提
升公司体外诊断装备水平、提升使用效率等方面具有了诸多的积极作用,满足了
医疗机构对体外诊断产品的综合需求,医院对公司的依赖度较强,对公司具有较
强的粘性。同时,公司与医院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双方合作稳定,公司持续盈
利能力有较强的保证。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所有权归属于制造商或其经销商的仪器设备数量、
价值及其占比如下:
仪器价值 需支付使用费的
序号 品牌 数量(台) 价值(万元)
占比(%) 仪器数量(台)
1 西门子 119 5,971.73 28.37
2 迈瑞 15 623.00 2.96
3 优利特 11 107.50 0.51 -
4 珠海迪尔 3 39.00 0.19 -
5 罗氏 7 413.00 1.96
6 湖北德立森 3 21.80 0.10 -
7 雅培 2 162.04 0.77
8 其他 49 766.42 3.64
合计 209 8,104.49 38.50
注:1、仪器价值以公司购置的同品牌同型号的仪器的价格为标准测算,如不存在购置
仪器,以市场价格为标准测算;2、仪器价值占比=所有权归属于制造商或其经销商的仪器
设备价值÷所有权归属于公司自身的仪器设备价值;3、使用费包括支付的租赁费和维修保
养费。
(2)采购模式
商务中心根据项目组提交的客户需求,制定月度采购计划,并适时调整。公
司在综合事业部下设采购组,采购组根据商务中心的计划,负责公司的具体采购
业务。
对于集约化销售业务的体外诊断仪器采购,公司将根据合作合同制定总的采
购计划,并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提供给医疗机构;对于配套销售的试剂和耗材,
公司根据历史交易情况以及订单需求并根据常年来的预期销售份额来制定合适
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采购完毕将货物存放于仓库内,后期根据医疗机构需求及
时发货。针对用户需求量不是很大的设备和试剂,公司完全照客户订单种类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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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量采购。
非首营产品的采购,由项目组向商务中心提交客户需求,商务中心制定采购
计划,由综合事业部下设的采购组按照计划执行采购。货到后,质量管理部和商
务中心下设的仓储部门对采购产品验收后入库。
首营产品的采购,先由项目组向综合事业部提交产品信息清单,综合事业部
就产品与供应商谈判,确定采购价格、供货周期、付款条款等事项,再由质量管
理部审核通过后,进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产品名录。之后的采购,按照
非首营产品的采购业务流程执行。
(3)销售模式
公司与医疗机构等客户签订中长期业务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公司提供体
外诊断仪器供客户使用,并向其销售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利润来源于体外诊断
试剂耗材的进销差价或自产产品销售。公司十分重视对客户的服务,具体服务主
要如下:
①物流配送服务
公司拥有完善的仓储条件和专业的体外诊断产品物流配送经验。公司通过自
身及专业的物流配送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将体外诊断产品送达医疗机构。一方
面,公司仓储面积达到 3,000 平方米,其中标准的低温(2~8℃)储藏室(冷库)
面积达 600 多立方米,仓储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够满足医疗机构对体外诊
断产品的备货要求,并且公司拥有专业的试剂存储和管理人员,对采购发出的试
剂耗材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保证试剂耗材的质量;另一方面,公司拥有长期稳
定的物流货运合作伙伴,以保证试剂耗材及时、快速运达目的地。
②培训及技术支持服务
公司完善的培训技术支持将保证医疗机构对体外诊断仪器的准确熟练运用。
公司将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客户列为公司 VIP 客户,负责培训医疗机
构技术人员,使受训人员能够独立操作,并为其配备一名具备检验专业背景的技
术支持人员长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室等部门负责技术推广、物流等项目管理工
作。在合作期内,公司向医院提供有关仪器设备的技术操作及日常的技术咨询服
务,并配合医院开展新的检测项目。
③工程维护服务
公司专业的售后服务将保证所提供体外诊断仪器的稳定运行。由于高端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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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体外诊断仪器大多为国外厂商生产,国外厂商在售后维护上存在较大的制约,一
旦出现问题,医疗机构也很难得到及时的维修和服务。公司拥有三十多名的专业
的售后工程维护人员,已取得西门子、奥地利 TC、德国 BE、拜耳等体外诊断供
应商的培训认证。公司对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服务客户,采取 7×24 小时故障报
修受理方式。
④增值服务
详细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公司的行业竞
争情况和竞争优势”之“(四)发行人竞争的优势与劣势”之“1、竞争优势”
之“(1)集约化销售业务优势”之“④提供多种增值服务”部分。
(4)盈利模式
集约化销售业务盈利模式是公司按照所提供试剂和耗材的销售价格进行收
费,利润来源于试剂和耗材的进销差价。
公司试剂和耗材的定价模式,充分考虑所提供仪器的折旧和维护成本以及试
剂耗材的采购成本,在不增加医疗机构平均采购成本的前提下,通过与医疗机构
协商确定。同时,公司通过科学合理的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升盈利空间。
(5)发行人将其业务模式定位于集约化销售业务的事实依据和理由
发行人专注于集约化销售业务、单纯销售以及自主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其中,集约化销售业务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集约化销售占比分别为 70.78%、85.03%、87.87%和 91.24%,
占比呈逐年增加趋势。
发行人集约化销售,即同行业公司所描述的“联动销售”、“配套销售”、
“一体化销售”,含义基本相同,只是名字表述不同。具体指公司与医疗机构等
客户签订中长期业务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公司提供体外诊断仪器供客户使用,
并向其销售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利润来源于体外诊断试剂耗材的进销差价或自
产产品销售。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分类与代码》(2012 年修订)的行业目
录及分类原则,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F-批发和零售业”中的“51-批发业”,
具体为“药品及医疗器械批发业”中的“体外诊断产品经营行业”。发行人集约
化销售业务属于上述行业分类范围。
发行人将其业务模式定位于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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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发行人集约化销售客户主要为区域内大中型医疗机构,医疗实验室检验
需求众多,项目分散,医疗机构传统的采购模式,主要是向多个二级三级代理商
采购体外诊断产品。由于试剂和耗材需求复杂且品种繁多,医疗机构面对几十家
甚至上百家供应商,采购品种繁多,采购环节复杂,占用医院较多的运营资源,
不仅管理成本高,而且分散采购必然带来成本不经济。
传统医疗机构采购模式如下图所示:
医疗机构
试剂供应商 A 试剂供应商 B 设备供应商 C 设备供应商 D
2、发行人的集约化销售业务为医疗机构提供种类繁多、品牌众多的国内外
体外诊断仪器,并销售试剂和耗材,大幅提升了医疗机构的综合采购效率。发行
人集约化销售业务向医疗机构提供的体外诊断产品业务如下图所示:
医疗机构
提供设备,销售试剂耗
材,并提供物流、技术支
持、培训等增值服务
塞力斯
试剂供应商 A 试剂供应商 B 自产试剂 设备供应商 C 设备供应商 D
发行人对于供应商的选择,形成了“一家为主、多家为辅”的格局,有利于
发挥公司集中采购的优势,同时建立多渠道的采购关系,减少风险。
3、发行人集约化销售客户主要为区域内大中型医疗机构,发行人集约化销
售业务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主要是针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检验展开;
4、发行人集约化销售参照了2012年6月实施的《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中“鼓励资源集约化,探索成立检查检验中
心,推行检查检验结果医疗机构互认,以及后勤服务外包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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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探索对医疗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和改制,优化资源配置。”关于鼓励资源集约化
的描述以及2012年12月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印发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
“研究建立大型仪器诊断服务社会化的管理机制,鼓励开展租赁、托管等新型商
业模式”中鼓励开展租赁托管等新型商业模式的描述。
5、发行人集约化主要体现在采购、销售和免费增值服务几个方面,具体如
下:(1)发行人集中采购众多体外诊断产品供应商的产品销售给客户,以达到
为客户节约成本的目的;(2)发行人将试剂耗材的销售与设备提供使用集约在
一起,降低了医疗机构购置成本,实现仪器设备升级置换、并对机器定期保养,
降低了医疗机构的维护成本,提高检测质量及采购效率;(3)发行人将试剂耗
材的销售与免费增值服务集约在一起,通过专门的技术支持售后团队,为客户提
供设备维护、后续保养等多样化的服务。
6、发行人集约化销售业务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该模式符合医疗机构需求。发行人集约化销售业务对于提高医疗机构采购
效率,提高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装备水平、检测水平、仪器使用效率等方面具有诸
多积极意义,满足了医疗机构对体外诊断产品的综合需求;协助客户在实验室规
划、仪器设备配置和维护、试剂耗材选择和配送等方面,全方位满足医疗机构客
户综合需求;(2)集约化客户具有长期稳定的特点。发行人通过集约化销售与
客户签订中长期合作合同,合同期限一般5-8年,最长10年,整合了医疗机构对
体外诊断仪器、试剂和耗材综合需求平台,增强了医疗机构对公司业务的粘性。
7、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与32家客户签订了《医疗检验业务
集约化营销服务合作协议》、《医疗机构检验业务第三方服务合作协议》、《医
院采购一站式服务合作方案书》、《检验试剂集中配送及服务合同书》、《医院
采购一站式服务合作方案书》等集约化销售合同,涉及的品种众多,主要包括生
化、免疫、临检、微生物、PCR组等大部分相关专业类别,基本覆盖了客户大部
分检验业务。目标是争取分阶段陆续实现全覆盖集约化销售。2016年1-6月,上
述32家集约化客户收入占比为63.45%。
8、发行人集约化销售业务占比较高。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
月,发行人集约化销售业务收入分别为27,759.05万元、37,841.99万元、46,540.83
万元和26,822.8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0.78%、85.03%、87.87%
和91.24%,占比呈逐年增加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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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6)集约化销售业务的具体实施情况
①从供应商角度,发行人集约化销售业务形成了以“一家为主,多家为辅”
的供应格局
公司对供应商的选择,形成了“一家为主、多家为辅”的格局,有利于发挥
公司集中采购的优势,同时建立多渠道的采购关系,减少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除了与西门子(上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外,
发行人与德国BE、梅里埃、奥地利TC、迈瑞、贝克曼库尔特、上海科华等全球
知名品牌供应商也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体外诊断品
牌供应商或其代理商采购的体外诊断产品涉及西门子、罗氏、梅里埃、希森美康、
德国BE、雅培、郑州安图、奥地利TC、深圳迈瑞、深圳新产业、欧蒙、瑞莱、
复兴长征、潮州凯普、浙江夸克、上海科华、新波生物、贝克曼库尔特、日本积
水、科美、STAGO、BD、日立、Haemoscope、利德曼等众多品牌,可以满足客
户的综合需求。
②从销售客户角度,发行人集约化销售业务众多,占比逐年提高
发行人集约化销售业务占比较高。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
发行人集约化销售业务收入分别为27,759.05万元、37,841.99万元、46,540.83万元
和26,822.8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0.78%、85.03%、87.87%和
91.24%,占比呈逐年增加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集约化销售业务已在众多客户
中实施。发行人2016年1-6月前20客户中,三甲医院17家(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长沙市中心医院、徐州市中医院、随州市中心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新区医院、湖北省肿瘤医院、襄阳市中心医院、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武汉市普
爱医院、武汉市第六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公安县中医院、常州市第四人民医
院),三乙医院1家(鹤壁市人民医院),二甲医院1家(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民营三级医院1家(湖南旺旺医院有限公司)。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与32家客户签订了《医疗检验业务集约化
营销服务合作协议》、《医疗机构检验业务第三方服务合作协议》、《医院采购
一站式服务合作方案书》、《检验试剂集中配送及服务合同书》、《医院采购一
站式服务合作方案书》等集约化销售合同,涉及的品种众多,主要包括生化、免
疫、临检、微生物、PCR组等大部分相关专业类别,基本覆盖了客户大部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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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业务。目标是争取分阶段陆续实现全覆盖集约化销售。
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发行人上述32家集约化客户收入分别为30,952.29
万元和18,653.3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44%和63.45%。
③从固定资产角度,发行人集约化固定资产已成为发行人核心资产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044.36 771.52 73.87%
运输工具 497.53 254.99 51.25%
办公设备 548.45 213.14 38.86%
机器设备 21,757.67 11,574.90 53.20%
其中:自用设备 705.52 510.81 72.40%
集 约 化销 售 业
21,052.15 11,064.09 52.56%
务资产
合计 23,848.00 12,814.56 53.73%
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和融资租赁的集约化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集约化销售业务客户和资产
项目
客户数(个) 数量(台) 原值 折旧 净值
2016 年 1-6 月 190 953 21,052.15 9,988.06 11,064.09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72 798 19,060.87 8472.36 10,588.5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63 633 14,566.84 5,978.66 8,588.18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35 445 11,546.23 3,730.84 7,815.39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向医疗机构提供的主要体外诊断仪器设备原值
21,052.15万元,净值11,064.09万元,综合成新率为52.56%;集约化销售业务资产
原值占发行人固定资产原值比例为91.24%,已经成为发行人核心业务资产。
项目 数量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142 4,609.88 1,772.06 38.44%
生化分析仪 63 5,476.22 2,454.38 44.82%
流水线系统 23 3,204.34 1,989.74 62.10%
血凝分析仪 223 2,702.34 1,692.48 62.63%
血液分析仪 76 1,465.17 777.62 53.07%
蛋白分析仪 26 521.16 206.40 39.60%
微生物分析仪 37 650.30 352.10 54.14%
分子生物学仪器 4 195.10 109.70 56.23%
尿液分析仪 37 460.11 233.22 50.69%
其他 322 1,767.53 1,476.40 83.53%
总计 953 21,052.15 11,064.09 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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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从服务角度,发行人为集约化销售业务已经探索出一套较完善的服务体系
发行人集约化销售为客户提供物流配送、培训及技术支持、工程维护、采购
管理、信息化软件功能拓展、医学实验室建设布局优化、ISO15189认证支持和
体外诊断新技术学术交流推广等多方面服务。
2、单纯销售业务模式
(1)单纯销售业务模式内容
单纯销售业务指公司向客户销售体外诊断产品,利润来源于体外诊断设备或
试剂耗材的进销差价或自产产品销售。与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的主要区别是,公
司不向客户提供体外诊断仪器供其使用,而是直接销售体外诊断仪器、试剂和耗
材。
(2)采购模式
单纯销售业务采购模式与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采购基本一致,详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六节之“四、(三)主要业务模式”之“1、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
(3)销售模式
公司单纯销售业务销售模式简单,后续服务较少,客户对公司的粘性较弱。
对于直接销售给医疗机构的体外诊断产品,定价以采购价格为基础,参照市
场零售价格协商定价;对于直接销售给非医疗机构或者分(经)销商的体外诊断
产品,定价以采购价格为基础,采用批发价格销售。
① 发行人单纯销售业务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体外诊断产品除直接销售给医疗机构外,还存在销售给非
医疗机构的情况。2016 年 1-6 月、2015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3 年度,销售给非
医疗机构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498.40 万元、4,164.74 万元、3,391.32 万元和
3,383.17 万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10%、7.86%、7.63%和 8.63%。
具体如下表所示: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第一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二类

非医疗机构家数 - 185 3 248 2 241 -
合计 185 251 243
收入(万元) - 1,498.40 48.03 4,116.71 51.22 3340.10 - 3383.17
合计 1,498.40 4,164.74 3391.32 3383.17
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 - 5.10 0.09 7.77 0.12 7.51 - 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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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重(%)
合计 5.10 7.86 7.63 8.63
注:第一类非医疗机构与公司签订区域代理销售协议,即发行人的分(经)销商;第二类非医疗机构
与公司未签订区域代理销售协议,只是在报告期内发生过普通的购销协议,是发行人单纯销售业务的普通
客户。
②发行人单纯销售业务的分(经)销商名单及分(经)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经)销商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
2015 年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 法定代 所在
客户名称 本(万
度 (万元) 的比例 表人 地
元)
贵州众诚美佳医疗器 贵州
1 31.15 0.06% 郑世军 50
械有限公司 贵阳
湖南康源盛医疗器材 湖南
2 12.32 0.02% 曾陈劼 550
有限责任公司 岳阳
湖南省景瑞医疗科技 湖南
3 4.56 0.01% 唐卫国 1130
有限公司 长沙
- 48.03 0.09% - - -
占营业收入 注册资
销售收入 法定代 所在
2014 年 客户名称 的比例 本(万
(万元) 表人 地
元)
深圳市艾瑞生物科技 广东
1 13.95 0.03 谢爱武 300
有限公司 深圳
贵州众诚美佳医疗器 贵州
2 37.27 0.09 郑世军 50
械有限公司 贵阳
合计 51.22 0.12 - - -
注: 2013 年发行人没有分(经)销客户收入。
③行人单纯销售业务前五大非医疗机构客户情况
2016 年 1-6 月,公司单纯销售业务前五大非医疗机构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2016 年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所在
客户名称
1-6 月 (万元) 入的比例 表人 (万元) 地
郑州瑞之祥医疗器械销售 河南
1 61.81 0.21% 张建国 100
有限公司 郑州
湖北
2 湖北宏业医药有限公司 53.06 0.18% 陈忠芳 200
汉川
湖北
3 湖北正合元商贸有限公司 48.83 0.17% 张颜芳 110
武汉
青岛海欣康医疗科技有限 山东
4 48.37 0.16% 王凯 300
公司 青岛
5 武汉旭航科技有限公司 47.69 0.16% 全绍华 200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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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 259.76 0.88% - - -
2015 年,公司单纯销售业务前五大非医疗机构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序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 法定代表 注册资本 所在
客户名称
号 (万元) 入的比例 人 (万元) 地
武汉泰德信科贸有限 湖北
1 210.26 0.40% 胡乾坤 200
责任公司 武汉
湖北人福桦升国际贸 湖北
2 198.29 0.37% 张红杰 1000
易有限公司 武汉
杭州康韵生物科技有 浙江
3 179.15 0.34% 斯筱昱 1207
限公司 杭州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 湖南
4 139.03 0.26% 王毅清 10000
限公司 长沙
武汉连城科技有限公 湖北
5 127.99 0.24% 熊晓玲 100
司 武汉
合计 854.72 1.61% - - -
2014 年,公司单纯销售业务前五大非医疗机构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序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 法定代表 注册资本 所在
客户名称
号 (万元) 入的比例 人 (万元) 地
杭州康韵生物科技有 浙江
1 219.10 0.49% 斯筱昱 1207
限公司 杭州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 湖南
2 207.08 0.47% 王毅清 10000
限公司 长沙
安徽润芝医疗器械有 安徽
3 175.66 0.39% 黄蕊 100
限公司 合肥
武汉福泽医药有限公 湖北
4 172.66 0.39% 陈礼余 2000
司 武汉
武汉连城科技有限公 湖北
5 166.22 0.37% 熊晓玲 100
司 武汉
合计 940.72 2.11% - - -
2013 年,公司单纯销售业务前五大非医疗机构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所在
序号 客户名称
(万元) 入的比例 表人 (万元) 地
杭州康韵生物科技有 浙江
1 272.57 0.70% 斯筱昱 1207
限公司 杭州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 湖南
2 167.84 0.43% 王毅清 10000
限公司 长沙
3 南京澳林生物科技有 116.07 0.30% 张爱红 1210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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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南京
武汉世纪科华商贸有 湖北
4 105.60 0.27% 舒诚贤 100
限公司 武汉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
5 94.02 0.24% 唐伟国 51256.9193 上海
份有限公司
合计 756.10 1.93% - - -
注:上述企业基本信息均取自“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盈利模式
单纯销售业务利润来源于体外诊断设备或试剂耗材的进销差价或自产产品
销售。发行人集约化销售业务和单纯销售业务中销售的体外诊断试剂及耗材品种
包含医疗机构检验科绝大多数检验试剂和耗材品种。
发行人对集约化销售业务与单纯销售业务中试剂及耗材销售的定价原则是
一致的,定价依据都是在成本价格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客户采购规模、合作时间、
招投标以及商业谈判等因素综合确定价格。
3、自主产品业务模式
公司自主产品生产经营业务全部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实施。公司自主产品主要包括凝血类体外诊断,具体的研发模式、采购模
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生产全部通过全资子公司塞力斯生物实施,主要致力于凝血类体外
诊断试剂、血细胞分析及生化诊断试剂的研究开发。塞力斯生物目前已获 11 项
实用新型专利技术,1 项发明专利;有 14 个试剂产品的注册证书,均已进入批
量生产阶段。
塞力斯生物的研发方向采取以凝血类试剂产品为主,并逐步向生化、免疫列
产品逐步拓展的方式,不断丰富产品线,进一步提升塞力斯生物在自主产品领域
的竞争力。
塞力斯生物通过引进优秀人才、制度保障、激励政策等方式增强公司的研发
的实力。
(2)采购模式
塞力斯生物按照预测销售计划,适时采购相应的原材料及辅料。
(3)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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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生物目前自产产品有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血细胞分析试剂等。塞力
斯生物采取以销定产、批量生产的生产模式。塞力斯生物根据销售计划以及实际
库存量来制定生产计划。
(4)销售模式
塞力斯生物主要产品为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主要是配套德国 BE 血凝仪销
售。一方面通过代理方式销售给非医疗机构或者分(经)销商,另一方面直接销
售给医疗机构。如果属于配套集约化销售业务,按照集约化销售业务价格定价;
如果属于直接销售给非医疗机构或者分(经)销商的,则参照代理销售价格销售。
(5)盈利模式
对于塞力斯生物自产产品盈利方式是获取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之间的差额。
4、公司上述三种业务模式的关系
公司目前有集约化销售业务、单纯销售以及自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三
种业务模式。上述三种业务模式相辅相成,对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公司当年及未来三年的整体发展规划是:充分发挥公司集约化销售商业模式的先
发优势与经验,在持续扩大集约化销售规模的同时,加强单纯销售和自主体外诊
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上述三种业务模式主次并举,相辅相成,共同
发展。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是公司在当前及未来较长的时间内重点拓展的业务,
在现有客户基础上,不断发展新的客户,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健增长,提高公司
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单纯销售在扩大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将代理的医疗机构客
户转化为集约化销售业务客户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自主体外诊断产品作为公
司未来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依托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平台,对于提高自主产品市
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具有积极的作用。
5、发行人医疗机构客户进行相关设备、器械及耗材采购所需要履行的招投
标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卫
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地主管
部门制定的相关办法,医疗机构客户在采购体外诊断相关设备、器械及耗材时需
要履行政府招标或院内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程序。
政府招标指政府或相关专门部门集中或单独为医疗机构采购医疗设备及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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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耗材,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第三方招标。院内招标指医疗机
构采购医疗设备及试剂耗材,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第三方招
标。竞争性谈判指医疗机构采购医疗设备及试剂耗材,指定通知几家供应商参与
谈判的方式。
对于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有些省市地区会组织集中采购招投标。医疗机构
在集中采购招投标的中标目录中,以不高于中标价的原则,以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确定最终的供应商品牌、价格。对于没有组织集中采购招投标的省市地区,医疗
机构一般会采取院内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供应商品牌、价格。
医疗机构采购体外诊断仪器设备、试剂和耗材所履行招投标程序主要流程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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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科室提交需求
设备/耗材管理部门拟定计划
医疗机构办公会讨论
院内招标 政府招标
竞争性谈判
确定招标计划和方案 确定谈判计划和方案 报卫计委及财政部门批准
委托制定招标平台招标
发布招标信息 通知谈判对象
发布招标信息
组织谈判
资格预审、标书发放、招标文件接收 资格预审、标书发放、招标文件接收
医疗机构办公会确定谈判结果
开标、评标 开标、评标
签订合同
公示、定标 公示、定标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
6、发行人试剂及耗材的定价依据与调整机制及指导价格变动对发行人经营
的影响
(1)试剂及耗材的定价依据与调整机制
①塞力斯在与医疗机构签署集约化销售业务合同时,对于医疗机构采购的价
格大多数要求不高于医疗机构与塞力斯合作之前的采购价格;合作前医疗机构已
使用的试剂、耗材,维持原采购价(原医疗机构招标价)不变。
②合作后医疗机构因发展需要更换档次或新增加的设备所需新购试剂,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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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和医疗机构招标价为基准。
③合作期间的定价原则。一般情况下,合作期间每个年度初,若遇市场价波
动超过 5%,双方可协商定价。
(2)指导价格
发行人销售的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大多是进入各省市集中招投标目录产品,
因此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各省市每年的集中招投标目录价格,若未来随着集中
招投标目录价格下降,发行人也会相应调整价格。
(3)指导价格调整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当前体外诊断产品市场价格多以政府集中采购招标价为基准。未来,如果发
行人销售的体外诊断试剂及耗材由于政府集中采购招标价格下降,则会对发行人
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主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情况
1、主要自主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
年度 设计产能(升/年) 产量(升) 产能利用率 销量(升) 产销率
2016 年 1-6 月 3,000 2,718 90.60% 2,859 105.19%
2015 年 5,000 4,380 87.60% 3,936 89.86%
2014 年 4,000 3,566 89.15% 3,540 99.27%
2013 年 4,000 3,050 76.25% 3,259 106.85%
注:2016 年 1-6 月设计产能按照全年设计产能一半计算。
2、按照产品类别和销售模式分类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单纯销售业务 2,574.36 8.76% 6,425.14 12.13% 6,662.53 14.97% 11,458.95 29.22%
(1)外购试剂和耗材 1,794.94 6.11% 3,724.33 7.03% 4,729.37 10.63% 6,087.17 15.52%
(2)自产试剂和耗材 557.20 1.90% 1,161.26 2.19% 1,214.51 2.73% 1,143.01 2.91%
(3)外购仪器设备 222.22 0.76% 1,539.55 2.91% 718.65 1.61% 4,228.76 10.78%
2、集约化销售业务 26,822.82 91.24% 46,540.83 87.87% 37,841.99 85.03% 27,759.05 70.78%
(1)外购试剂和耗材 25,175.51 85.64% 43,879.31 82.84% 35,984.09 80.85% 26,594.95 67.81%
(2)自产试剂和耗材 1,647.31 5.60% 2,661.52 5.02% 1,857.90 4.17% 1,164.10 2.97%
100.00
合 计 29,397.18 100.00% 52,965.97 100.00% 44,504.52 100.00% 39,218.00
%
其中:自产试剂和耗材 2,204.51 7.50% 3,822.78 7.22% 3,072.41 6.90% 2,307.11 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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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3、按销售地区分类主营业务收入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销售收入 比例 销售收入 比例 销售收入 比例 销售收入 比例
湖北省 10,557.08 35.91% 18,693.61 35.29% 15,378.03 34.55% 10,954.39 27.93%
江苏省 4,984.74 16.96% 9,249.96 17.46% 9,282.71 20.86% 9,774.27 24.92%
湖南省 6,961.01 23.68% 11,236.72 21.21% 8,545.24 19.20% 6,882.04 17.55%
河南省 2,267.99 7.71% 4,303.17 8.12% 3,785.39 8.51% 3,266.83 8.33%
上海市 1,348.11 4.59% 2,919.50 5.51% 2,603.42 5.85% 2,209.04 5.63%
其他地区 3,278.24 11.15% 6,563.02 12.39% 4,909.73 11.03% 6,131.42 15.63%
合计 29,397.18 100.00% 52,965.97 100.00% 44,504.52 100.00% 39,218.00 100.00%
4、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单纯销售业务和自主体外诊断产品所涉及的类别、规
格繁多,多达 5,000 多种,产品之间价格差异较大,平均销售价格对于体外诊断
产品而言,不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5、公司前五名客户情况
(1)2013 年前五大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占比
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22,090,403.27 5.63%
徐州市中心医院 16,008,202.31 4.08%
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15,980,196.76 4.08%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13,458,282.26 3.43%
十堰市太和医院 12,792,374.30 3.26%
合计 80,329,458.90 20.49%
(2)2014 年前五大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占比
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26,034,189.25 5.85%
徐州市中心医院 21,703,294.32 4.88%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19,171,128.41 4.30%
十堰市太和医院 17,392,051.32 3.91%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2,414,442.14 2.79%
合计 96,715,105.44 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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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 年前五大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占比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8,771,909.49 7.32%
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29,146,726.69 5.50%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25,277,348.05 4.77%
徐州市中心医院 23,436,963.93 4.42%
十堰市太和医院 18,795,253.39 3.55%
合计 135,428,201.55 25.57%
(4)2016 年 1-6 月前五大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占比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7,629,753.63 9.40%
宜昌市中心医院 17,038,033.18 5.80%
徐州市中心医院 15,126,291.14 5.15%
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13,481,136.98 4.59%
十堰市太和医院 11,019,405.36 3.75%
合计 84,294,620.29 28.67%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主要产品的采购和能源、原材料供应情况
1、集约化销售业务和单纯销售业务采购情况
公司集约化销售和单纯销售业务产品为体外诊断仪器、试剂和耗材,主要通
过向体外诊断供应商采购,再提供或销售给医疗机构或非医疗机构客户或者分
(经)销商。公司供应商众多,总体上不存在供应短缺的情形。
公司采购的品种主要有:生化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血凝仪、免疫分析仪、
血气分析仪、血培养仪及配套仪器等体外诊断仪器;生化类、临检类、免疫类、
微生物类、分子生物学类等试剂和耗材。
2、自主产品能源、原材料供应情况
塞力斯生物自主产品均为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主要原材料为抗原抗体、酶、
其它生物活性物等,主要能源为水和电,价格稳定。公司自主产品原材料供应广
泛,不存在短缺的情形。
3、公司主要营业成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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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单纯销售业务 1,337.61 7.18% 3,953.80 11.55% 3,828.58 13.60% 7,282.50 29.55%
其中:(1)外购试剂和
1,027.93 5.52% 2,435.49 7.11% 2,994.32 10.64% 3,728.43 15.13%
耗材
(2)自产试剂和耗材 139.66 0.75% 277.16 0.81% 276.07 0.98% 313.64 1.27%
(3)外购仪器设备 170.02 0.91% 1,241.15 3.62% 558.19 1.98% 3,240.43 13.15%
2、集约化销售业务 17,293.62 92.82% 30,287.63 88.45% 24,316.52 86.40% 17,360.71 70.45%
其中:(1)外购试剂和
14,495.48 77.80% 25,429.61 74.27% 19,899.70 70.70% 14,534.00 58.98%
耗材
(2)自产试剂和耗材 415.86 2.23% 663.02 1.94% 480.55 1.71% 363.84 1.48%
(3)仪器设备折旧 1,527.08 8.20% 2,714.44 7.93% 2,265.35 8.05% 1,737.88 7.05%
(4)其他服务 855.20 4.59% 1,480.57 4.32% 1,670.91 5.94% 725.01 2.94%
100.00
合 计 18,631.23 100.00% 34,241.43 100.00% 28,145.10 100.00% 24,643.21
%
其中:自产试剂和耗
555.52 2.98% 940.17 2.75% 756.63 2.69% 677.48 2.75%
材小计
4、主要供应商情况
(1)2013 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元) 采购占比
西门子医学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128,006,558.25 55.63%
德国 BE 公司 6,312,647.91 2.74%
上海华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897,969.94 2.56%
湖北嘉信隆科技有限公司 3,420,884.26 1.49%
梅里埃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3,370,603.49 1.46%
合计 147,008,663.85 63.88%
(2)2014 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元) 采购占比
西门子医学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113,304,207.10 41.24%
德国 BE 公司 18,296,928.99 6.66%
湖北嘉信隆科技有限公司 8,497,897.67 3.09%
河南瑞德宝贸易有限公司 7,030,032.20 2.56%
梅里埃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6,102,830.88 2.22%
合计 113,304,207.10 55.77%
(3)2015 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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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元) 采购占比
西门子医学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138,198,529.58 38.98%
深圳市锐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677,029.87 3.01%
上海兰博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9,729,128.50 2.74%
梅里埃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7,248,721.71 2.04%
德国 BE 公司 6,831,513.77 1.93%
合计 172,684,923.43 48.71%
(4)2016 年 1-6 月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元) 采购占比
西门子医学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68,005,452.80 34.20%
武汉垣隆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818,027.70 5.44%
德国 BE 公司 6,369,236.43 3.20%
上海兰博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6,077,324.48 3.06%
梅里埃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4,332,581.56 2.18%
合计 95,602,622.97 48.08%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5、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西门子(上海)采购情况
发行人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经营与销售,同时进行少量的生产。西门子是世
界领先的体外诊断产品供应商,也是发行人的核心供应商。发行人直接从西门子
(上海)采购的体外诊断产品,主要包括体外诊断仪器、试剂耗材及配件。发行
人根据其经营所需进行采购,由公司专业业务部门制订采购计划并严格执行,依
靠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好计划、复核、审批等流程后完成采购业务。
发行人从西门子(上海)采购的体外诊断仪器设备、试剂、耗材及配件一般
并不区分是用于集约化销售业务或者单纯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西门子(上海)采购的体外诊断仪器设备、试剂耗材及
配件具体如下所示:
(1)2013 年
专业一
大类 采购数量(台、件、合、支等)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金额占比

试剂耗材 免疫 73,499 10,291.09 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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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 16,491 563.74 4.40%
临检 3,605 441.10 3.45%
其他 5,860 342.05 2.67%
小计 99,455 11,637.98 90.92%
生化 6 379.84 2.97%
免疫 27 310.42 2.43%
仪器 临检 7 198.51 1.55%
其他 11 141.80 1.11%
小计 51 1,030.58 8.05%
配件 561 132.10 1.03%
配件
小计 561 132.10 1.03%
总计 100,067 12,800.66 100.00%
(2)2014 年
专业一
大类 采购数量(台、件、合、支等)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金额占比

免疫 60,281 9,350.23 82.52%
生化 11,288 606.47 5.35%
试剂耗材 临检 3,133 363.59 3.21%
其他 1,241 80.43 0.71%
小计 75,943 10,400.73 91.79%
生化 2 102.52 0.90%
免疫 19 563.23 4.97%
仪器 临检 6 148.32 1.31%
其他 - - -
小计 27 814.07 7.18%
配件 401 115.62 1.02%
配件
小计 401 115.62 1.02%
总计 76,371 11,330.42 100.00%
(3)2015 年
专业一
大类 采购数量(台、件、合、支等)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金额占比

免疫 71,808 10,914.44 78.98%
生化 10,015 674.83 4.88%
试剂耗材 临检 3,787 388.42 2.81%
其他 328 29.78 0.22%
小计 85,938 12,007.46 86.89%
生化 14 1,261.60 9.13%
仪器
免疫 25 283.61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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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检 10 79.31 0.57%
其他 5 88.01 0.64%
小计 54 1,712.54 12.39%
配件 361 99.85 0.72%
配件
小计 361 99.85 0.72%
总计 86,353 13,819.85 100.00%
(4)2016 年 1-6 月
专业一
大类 采购数量(台、件、合、支等)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金额占比

免疫 43,371 6,037.16 88.77%
生化 6,971 381.02 5.60%
试剂耗材 临检 2,644 189.11 2.78%
其他 225 30.61 0.45%
小计 53,211 6,637.89 97.61%
生化 - - -
免疫 8 51.44 0.76%
仪器 临检 2 47.04 0.69%
其他 - - -
小计 10 98.48 1.45%
配件 189 64.18 0.94%
配件
小计 189 64.18 0.94%
总计 53,410 6,800.55 100.00%
6、关于发行人从西门子等体外诊断供应商采购产品的说明
发行人向医疗机构提供的西门子等体外诊断仪器设备,生化类仪器设备以开
放式为主,发光类、蛋白类、需求类和 POCT 类设备以封闭式系统为主,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类别 仪器名称 型号 系统类型
1 全自动生化分析系统
开放
2 全自动生化分析系统
3 生化 全自动整合式生化分析系统 MAX
10 个 开 放 通
4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EXL
道,其他封闭
5 全自动整合式整合式分析系统 Expand
6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 XP
7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 CP
发光 封闭
8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DPC-2000
9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DPC-2000X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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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DPC-1000
11 特定蛋白分析系统 BN-II
蛋白
12 特定蛋白分析系统 BN-P
13 血细胞分析仪 2120i
血球
14 全自动制片仪(接 2120i) SMS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接方盘进样 CLINITEK
15
器) AT LAS
16 尿液沉渣分析仪 US-2026
POCT
17 方盘进样器 Slinitek Atlas
RAPID POINT
18 血气分析仪
对于封闭系统,发行人从西门子(上海)采购的相关体外诊断试剂、耗材与
其他一级经销商向西门子(上海)采购的价格一致。武汉塞力斯从西门子(上海)
采购的部分生化设备为开放式系统,武汉塞力斯向西门子(上海)采购的配套检
测试剂、耗材的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
保荐机构访谈了西门子(上海)负责销售的相关人员,并取得了西门子(上
海)出具的《关于对一级经销商销售价格等情况的说明》,武汉塞力斯从西门子
(上海)采购的发光、蛋白、血球、POCT 等类型的设备均为封闭式系统,西门
子(上海)销售给武汉塞力斯的发光、蛋白、血球、POCT 等配套试剂、耗材的
供货价格与西门子(上海)销售给其他一级代理商的供货价格一致。
7、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体外诊断设备、试剂、耗材具体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经销产品品牌情况如下:
时间 主要经销品牌 其他经销品牌
西门子、罗氏、梅里埃、雅培、 深圳新产业、瑞莱、新波生物、迈瑞、
2013 年 Haemoscope、STAGO、德国 BE、 上海科华、日本积水、浙江夸克、复兴
奥地利 TC、希森美康 长征、利德曼等
西门子、罗氏、梅里埃、雅培、德 深圳新产业、迈瑞、上海科华、日本积
2014 年 国 BE、奥地利 TC、希森美康、瑞 水、浙江夸克、复兴长征、利德曼、宁
莱、新波生物、贝克曼 波美康、德赛等
西门子、罗氏、梅里埃、雅培、德 深圳新产业、迈瑞、上海科华、日本积
2015 年
国 BE、奥地利 TC、希森美康 水、浙江夸克、复兴长征、利德曼等
西门子、罗氏、梅里埃、雅培、德 深圳新产业、迈瑞、上海科华、日本积
2016 年 1-6 月 国 BE、奥地利 TC、希森美康、美 水、浙江夸克、复兴长征、利德曼、、
艾利尔、贝克曼、迈克生物 宁波美康、日立积水、BD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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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公司仪器设备采购销售情况
①2013 年
集约化销售
采购金 采购单 集约化销售业 销售单价
采购数量 业务使用设 销售数量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项目 额(万 价(万元 务使用设备数 (万元/ 购销比率
(台/套) 备金额(万 (台/套) (万元) (万元)
元) /台、套) (台/套) 台、套)
元)
生化分析仪 17 707.57 41.62 6 652.50 41 511.27 12.47 170.50% 553.89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12 494.71 41.23 13 415.15 7 258.59 36.94 139.62% 275.54
血凝分析仪 21 394.28 18.78 47 575.24 54 894.75 16.57 321.60% 692.77
流水线系统 3 314.07 104.69 3 420.11 1 425.64 425.64 171.45% 118.37
蛋白分析仪 3 76.94 25.65 4 78.90 2 49.72 24.86 144.75% 32.47
其他 267 1,366.62 5.12 96 1,349.23 318 2,088.79 6.57 213.42% 1,567.39
总计 323 3,354.20 10.38 169 3,491.14 423 4,228.76 10.00 200.69% 3,2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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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4 年
集约化销售
采购金 采购单 集约化销售业 销售单价
采购数量 业务使用设 销售数量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项目 额(万 价(万元 务使用设备数 (万元/ 购销比率
(台/套) 备金额(万 (台/套) (万元) (万元)
元) /台、套) (台/套) 台、套)
元)
血凝分析仪 102 1,130.93 11.09 52 683.32 41 594.57 14.50 100.44% 452.64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34 670.51 19.72 21 559.56 3 54.24 18.08 89.03% 37.41
生化分析仪 4 296.54 74.14 6 529.97 - - - 178.72% -
蛋白分析仪 5 114.37 22.87 4 111.81 - - - 97.76% -
其他 291 1,414.59 4.86 107 1,178.64 16 69.84 4.37 88.14% 68.13
总计 436 3,626.93 8.32 190 3,063.29 60 718.65 11.98 99.85% 5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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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2015 年
集约化销售
采购单价 集约化销售 销售单价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业务使用设 销售数量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项目 (万元/ 业务使用设 (万元/ 购销比率
(台/套) (万元) 备金额(万 (台/套) (万元) (万元)
台、套) 备数(台/套) 台、套)
元)
蛋白分析仪 3 100.72 33.57 5 169.20 2 35.47 17.74 234.18% 66.67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33 474.44 14.38 29 432.35 4 72.65 18.16 106.33% 72.14
流水线系统 4 757.18 189.30 4 937.32 - - - 123.79% -
生化分析仪 22 1933.74 87.90 12 1425.49 1 117.95 117.95 79.46% 111.11
血凝分析仪 52 495.01 9.52 55 495.27 23 350.68 15.25 145.23% 223.62
其他 514 1533.42 2.98 145 1321.37 169 962.80 5.70 136.23% 767.62
总计 628 5294.50 8.43 250 4781.01 199 1539.55 7.74 113.74% 1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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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2016 年 1-6 月
集约化销售
采购单价 集约化销售 销售单价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业务使用设 销售数量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项目 (万元/ 业务使用设 (万元/ 购销比率
(台/套) (万元) 备金额(万 (台/套) (万元) (万元)
台、套) 备数(台/套) 台、套)
元)
蛋白分析仪 4 19.68 4.92 1 34.05 4 0.10 0.02 174.02% 0.20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15 265.41 17.69 10 273.72 1 37.59 37.59 120.66% 46.53
流水线系统 1 224.52 224.52 3 461.70 - - - 205.64% -
生化分析仪 12 797.38 66.45 5 515.76 - - - 64.68% -
血凝分析仪 27 385.00 14.26 20 294.67 10 168.70 16.78 104.67% 108.32
其他 146 737.73 5.05 118 459.48 23 15.83 0.69 64.31% 14.98
总计 205 2,429.72 11.85 157 2,039.38 38 222.22 55.18 90.93% 170.02
注:购销比率=(销售成本+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业务使用设备金额)/采购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在采购体外诊断仪器设备时,一般不区分是用于集约化销售或者单纯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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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公司试剂及耗材采购销售情况
公司在向上游供应商采购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时,一般不区分采购的体外诊
断试剂和耗材是用于集约化销售业务还是单纯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及
销售的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如下:
①2013 年
单位:万元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项目 采购金额 单纯销售业 单纯销售业 购销比率
集约化销售业务 集约化销售业务
务 务
免疫 13,261.15 16,861.26 4,239.88 9,667.58 2,666.31 93.01%
生化 2,776.98 5,629.82 475.06 2,518.05 288.39 101.06%
临检 1,411.39 3,037.40 1,228.41 1,663.86 658.96 164.58%
耗材及配件等 1,508.43 1,066.47 143.82 684.51 114.77 52.99%
总计 18,957.95 26,594.95 6,087.17 14,534.00 3,728.43 96.33%
②2014 年
单位:万元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项目 采购金额 单纯销售业 单纯销售业 购销比率
集约化销售业务 集约化销售业务
务 务
免疫 14,395.52 22,391.41 3,305.29 12,813.76 2,225.29 104.47%
生化 3,843.66 7,475.43 501.44 3,579.18 358.03 102.43%
临检 2,160.34 4,593.41 827.44 2,518.16 378.57 134.09%
耗材及配件等 1,679.26 1,523.85 95.20 988.59 32.42 60.80%
总计 22,078.79 35,984.09 4,729.37 19,899.70 2,994.32 103.69%
③2015 年
单位:万元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购销比
项目 采购金额
集约化销售业务 单纯销售业务 集约化销售业务 单纯销售业务 率
免疫 18,064.51 27,115.96 2,438.63 16,018.36 1,583.99 97.44%
生化 4,868.02 9,736.68 425.42 4,561.92 260.78 99.07%
临检 4,481.32 4,193.00 633.08 2,414.94 498.35 65.01%
微生物 834.82 930.09 93.75 718.60 59.21 93.17%
耗材及配件等 1,907.28 1,903.58 133.45 1,715.79 33.16 91.70%
总计 30,155.96 43,879.31 3,724.33 25,429.61 2,435.49 92.40%
④2016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购销比
项目 采购金额
集约化销售业务 单纯销售业务 集约化销售业务 单纯销售业务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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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 10,553.69 15,747.18 1,106.44 8,383.93 607.49 85.20%
生化 2,809.72 4,608.88 309.22 2,246.27 171.07 86.03%
临检 2,377.92 3,055.17 255.39 2,504.78 160.52 112.09%
微生物 522.50 671.76 23.60 443.88 12.41 87.33%
耗材及配件等 1,191.38 1,092.52 100.30 916.62 76.44 83.35%
总计 17,455.21 25,175.51 1,794.94 14,495.48 1,027.93 88.93%
注:购销率=销售成本/采购成本
上述数据为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和单纯销售业务销售的体外诊断试剂耗材
及配件,不含公司自产试剂耗材和原料。由于公司试剂和耗材因性能和规格不同、
计量单位有所不同(如盒、毫克、毫升、人份、斤等)不同,数量不具可比性。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约化销售业务和单纯销售业务销售的外购试剂耗材和
配件购销率分别为 96.33%、103.69%、92.40%和 88.93%,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
8、关于发行人主要采购的体外诊断产品品牌的说明
(1)发行人向医疗机构提供的主要体外诊断仪器设备生产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医疗机构客户需求,在体外诊断仪器设备类别领域采
取与多个品牌设备供应商合作方式,采购相关的体外诊断仪器设备。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向医疗机构提供的体外诊断仪器设备类别涉
及到的主要供应商品牌情况如下:
数量(台 原值 是否具有
项目 主要合作品牌
/套) (万元) 可替代性
西门子、罗氏、梅里埃、雅培、郑州
化学发光免疫分
142 4,609.88 安图、深圳新产业、欧蒙、瑞莱、新 是
析仪
波生物等
西门子、日立、东芝、雅培、贝克曼、
生化分析仪 63 5,476.22 是
强生等
流水线系统 23 3,204.34 西门子、雅培、希森美康 是
德国 BE、ST AGO、贝克曼、希森美
血凝分析仪 223 2,702.34 是
康等
血液分析仪 76 1,465.17 希森美康、深圳迈瑞、西门子等 是
西门子、贝克曼、罗氏、美德声、国
蛋白分析仪 26 521.16 是
赛等
微生物分析仪 37 650.30 梅里埃、BD、贝克曼、珠海迪尔等 是
分子生物学仪器 4 195.10 ABI、伯乐 是
希森美康、ARKRAY、西门子、美国
尿液分析仪 37 460.11 IQ、德国科宝、长春迪瑞、桂林优利 是
特等
赛科希德、雷度、美艾利尔、美国 IL、
其他 322 1,767.53 是
徕卡、欧蒙、希比亚等
总计 953 21,052.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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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向医疗机构提供的体外诊断仪器设备均具有可替代性。
(2)发行人采购的西门子品牌体外诊断仪器设备涉及到的同类产品其他供
应商品牌情况
发行人从西门子品牌采购的体外诊断仪器设备类别范围主要覆盖在化学发
光免疫分析仪、生化分析仪、流水线系统、血液分析仪、蛋白分析仪、尿液分析
仪、血气分析仪等方面。西门子品牌体外诊断仪器设备与其他品牌设备生产商生
产的设备之间均有可替代性,具体情况见下表:
是否具有
序号 项目 主要合作品牌
可替代性
化学发光免 西门子、罗氏、梅里埃、雅培、郑州安图、深圳新产业、欧
1 是
疫分析仪 蒙、瑞莱、新波生物等
2 生化分析仪 西门子、日立、东芝、雅培、贝克曼、强生等 是
3 流水线系统 西门子、雅培、希森美康 是
4 血液分析仪 希森美康、深圳迈瑞、西门子等 是
5 蛋白分析仪 西门子、贝克曼、罗氏、美德声、国赛等 是
希森美康、ARKRAY、西门子、美国 IQ、德国科宝、长春
6 尿液分析仪 是
迪瑞、桂林优利特等
美国 IL、雅培、美国 NOVA、西门子、强生、美艾利尔、
7 血气分析仪 是
罗氏等
(3)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访谈了发行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部门人员、查阅了相关行业
研究报告,了解发行人不同体外诊断仪器设备品牌之间是否具有可替代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向医疗机构提供的不同品牌的体外诊断仪器
设备之间均具有可替代性。由于行业内规模较大的主要体外诊断经营企业采取的
是以一家知名体外诊断品牌生产商合作为主,同时与多家体外诊断品牌生产商合
作的方式,发行人采取的与西门子体外诊断品牌商合作为主,其他品牌合作商合
作为辅的策略符合行业惯例。公司与西门子(上海)长期合作,建立了共同发展
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合作多年,西门子是公司重要的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是
西门子在中国的非常重要的客户之一。公司与西门子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共赢中巩
固,共同发展。因此,公司对西门子(上海)存在一定的依赖关系,但是若未来
因相关因素导致发行人确实未能与西门子(上海)合作,发行人亦具有较强的采
购转换能力,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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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西门子免疫类产品替代性的说明
(1)可替代性问题
发行人从事的西门子免疫类试剂耗材销售业务具有可替代性
西门子免疫类试剂耗材属于专机专用试剂耗材,需配备使用西门子相应的体
外诊断仪器设备,属于封闭性系统,从西门子免疫类体外诊断设备角度而言,其
配套使用的试剂耗材具有不可替代性。但是从免疫类体外诊断仪器设备和试剂耗
材功能、效果角度而言,不同设备生产商生产的免疫类设备和试剂耗材之间均具
有可替代性。公司在免疫类产品上的合作除西门子外,还与西门子、罗氏、梅里
埃、雅培、郑州安图、深圳新产业、欧蒙、瑞莱、新波生物等二十余个品牌建立
合作,满足医疗机构的多样化需求。
②发行人作为西门子免疫类试剂耗材业务客户具有可替代性
由于不同品牌的免疫类体外设备和试剂耗材之间均具有可替代性,与发行人
同一行业的公司经营模式类似,因此公司作为西门子免疫类试剂耗材业务客户不
具有不可替代性。
但相比其他同类规模较小的业务客户,公司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公司作为
西门子(上海)重要的战略客户之一,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稳定的合作
能够稳定地为西门子(上海)带来持续的收益,西门子不会轻易放弃优质客户。
③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访谈了发行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部门人员、查阅了相关行业
研究报告,了解发行人西门子免疫类体外诊断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及发行人其他
品牌免疫类体外诊断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之间是否具有可替代性的特点,发行人
作为免疫类试剂耗材业务客户是否具有可替代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西门子免疫类的试剂耗材属于专机专用试剂耗材,
需配备使用西门子相应的体外诊断仪器设备,属于封闭性系统,从西门子免疫类
体外诊断设备角度而言,其配套使用的试剂耗材具有不可替代性。但是从免疫类
体外诊断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功能、效果角度而言,不同设备生产商生产的免疫
类设备和试剂耗材之间均有可替代性。公司作为西门子免疫类试剂耗材业务客户
不具有不可替代性,相比其他同类业务客户具有一定的优势。
(2)西门子(上海)对发行人取得授权的相关要求条款
根据西门子(上海)与发行人于 2015 年 11 月 1 日签订的《经销协议》,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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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子(上海)对发行人取得年度经销授权的主要要求为业绩指标,具体如下: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西门子(上海)对发行人的销售净目标是 17,073.00
万元(其中:仪器 2,930.00 万元,试剂和耗材 14,140.00 万元)。湖南省和湖北
省全年销售指标 14,400.00 万元,江苏省和上海市全年销售指标 2,520.00 万元,
床旁诊断产品全年销售指标 153.00 万元。
西门子(上海)有权在半年末评估经销商每个业务单元产品线的半年度销售
指标以及半年度各业务单元总销售目标的完成情况。半年度的每个业务单元产品
线净销售目标以及各业务单元总净销售目标为其各自全年净销售目标的 45%。若
经销商不能完成半年度单个业务单元销售目标的 100%或半年度总净销售目标的
100%,则西门子(上海)有权书面通知经销商取消其经销相关业务单元的产品
的权利或终止经销协议。”
(3)西门子(上海)与发行人按年度签署体外诊断产品授权书是否存在不
确定性,如果不能获取授权对发行人的影响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发行人与西门子(上海)签订的《经销协议》,访谈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商务中心相关人员,走访西门子(上海),
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西门子(上海)合同履行情况,了解发行人与西门子(上
海)关于授权的相关规定及其可能对发行人的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西门子(上海)长期合作,建立了共同发
展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合作多年,西门子(上海)是公司重要的供应商之一,
同时公司是西门子(上海)在中国的非常重要的客户之一。公司与西门子(上海)
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共赢中巩固,共同发展。多年的合作中,西门子(上海)与发
行人按年度签署了体外诊断产品授权书,西门子(上海)给予塞力斯体外诊断产
品授权是稳定、可持续的,多年的合作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
未来,若因相关因素导致发行人确实未能取得西门子(上海)的授权,保荐
机构认为: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对西门子(上海)
采购占比分别为 55.63%、41.24%、38.98%和 34.20%,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时,
公司在免疫类产品的合作上除西门子外,还与西门子、罗氏、梅里埃、雅培、郑
州安图、深圳新产业、欧蒙、瑞莱、新波生物等众多个品牌建立合作,满足医疗
机构的多样化需求。因此,未来,若因相关因素导致发行人确实未能取得西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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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授权,发行人亦具有较强的采购转换能力,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
10、发行人与供应商签订的相关协议中的返点条款
发行人的供应商涉及的奖励政策实质上是商业折扣行为,具体如下:
(1)西门子对发行人销售奖励情况
发行人与西门子(上海)长期合作,建立了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
合作多年,西门子是发行人重要的供应商之一,同时发行人是西门子在中国的非
常重要的客户之一,基于互惠互利的目的,双方约定发行人完成合同规定的销售
目标后将获得销售奖励,报告期内相关条款如下:
供应商名称 任务期间 奖励条件 奖励方案
如果经销商某季度净销售目标
完成率达到 95%,西门子将返
还经销商在该季度向西门子采
购的试 剂和 耗材 实际 销售额
(不含税)的 2%作为奖励,在
经销商后两个季度向西门子采
2012 年 10 月 1 日起第一个季度:全年净销售目
购的试剂或仪器订单销售金额
2012.10.1 标的 22.5%;第二个季度:全年净销售目标的
中进行抵扣;如果经销商某季
-2013.9.30 22.5%;第三个季度:全年净销售目标的 27.5%;
度净销售目标完成率达到
第四个季度:全年净销售目标的 27.5%
100%,西门子将返还经销商在
该季度向西门子采购的试剂和
耗材实际销售额(不含税)的
3%作为奖励,在经销商后两个
季度向西门子采购的试剂或仪
器订单销售金额中进行抵扣
如果经销商某季度净销售目标
西门子 完成率达到 100%,西门子将返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第一个季度:全年净销售目 还经销商在该季度向西门子采
2013.10.1 标的 22.5%;第二个季度:全年净销售目标的 购的试 剂和 耗材 实际 销售额
-2014.9.30 22.5%;第三个季度:全年净销售目标的 27.5%; (不含税)的 2%作为奖励,在
第四个季度:全年净销售目标的 27.5% 经销商后两个季度向西门子采
购的试剂或仪器订单销售金额
中进行抵扣
如果经销商某季度净销售目标
完成率达到 100%,西门子将返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第一个季度:全年净销售目 还经销商在该季度向西门子采
2014.10.1 标的 22.5%;第二个季度:全年净销售目标的 购的试 剂和 耗材 实际 销售额
-2015.9.30 22.5%;第三个季度:全年净销售目标的 27.5%; (不含税)的 5%作为奖励,在
第四个季度:全年净销售目标的 27.5% 经销商后两个季度向西门子采
购的试剂或仪器订单销售金额
中进行抵扣
2015.10.1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第一个季度:全年净销售目 如果经销商某季度净销售目标
-2016.9.30 标的 22.5%;第二个季度:全年净销售目标的 完成率达到 100%,西门子将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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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第三个季度:全年净销售目标的 27.5%; 还经销商在该季度向西门子采
第四个季度:全年净销售目标的 27.5% 购的试 剂和 耗材 实际 销售额
(不含税)的 5%作为奖励,在
经销商后两个季度向西门子采
购的试剂或仪器订单销售金额
中进行抵扣
(2)其他供应商对发行人销售奖励情况
报告期内,除西门子外,发行人与其他个别供应商就销售奖励政策在相关经
销协议中作出了约定,具体条款如下:
供应商名称 任务期间 奖励条件 奖励方案
返利比率为实际进货额的 5%。参照以下规则执
行:
1)年度任务未完成,无返利;
2)若半年考核未达标,全年总任务达标 ,则年
度统一结算返利,规则如下:1-6 月以任务总金
2016.1.1
完成半年/全年采购金额 额应返利(A),1-12 月实际进货额应返利 (B),
-2016.12.31
年度统一结算返利 C=A*0.8+(B-A)*1.0=B-0.2A;
3)若半年/全年考核周期内均完成任务,则按照
实际进货额 5%,年度统一结算返利;
4)若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超出部分按照 6%结算
返利 。
1、当经销商完成合同任务,则年度返利=合同任
务净额*5%+超任务增长净额*对应档次返利比
1、完成酶联产品线规定的计提返 率;2、当经销商未完成合同任务,但其 2015 年
2015.1.1
利的任务标准;2、需在协议期内 的销售净额不小于 2014 年的销售净额,年度返
-2015.12.31
英科新创(厦门) 无逾期应收账款和超期需代垫款 利=2015 年实际销售净额*3%;3、经销商所得到
科技有限公司 的返利,明年将采用通过票面折扣的方式对经销
商进行返利
1、当经销商完成合同任务,则年度返利=合同任
务净额*5%+超任务增长净额*对应档次返利比
1、完成酶联产品线规定的计提返 率;2、当经销商未完成合同任务,但其 2014 年
2014.1.1
利的任务标准;2、需在协议期内 的销售净额(含返利)不小于 2013 年的销售净
-2014.12.31
无逾期应收账款和超期需代垫款 额(含返利),年度返利=2014 年实际销售净额
*3%;3、经销商所得到的返利,明年将采用通过
票面折扣的方式对经销商进行返利
1、当经销商完成合同任务,则年度返利=合同任
务净额*5%+超任务增长净额*对应档次返利比
1、完成酶联产品线规定的计提返 率;2、当经销商未完成合同任务,但其 2013 年
2013.1.1
利的任务标准;2、需在协议期内 的销售净额不小于 2012 年的销售净额,年度返
-2013.12.31
无逾期应收账款和超期需代垫款 利=2013 年实际销售净额*3%;3、经销商所得到
的返利,明年将采用通过票面折扣的方式对经销
商进行返利
武汉辰帆商贸有 2014.9.15 未经厂家授权,经销商不得到其 按照每月进货金额,按进货金额的 5%返利(以
限公司 -2015.12.31 他配送商进货 试剂形式返还),每月结算
2016.2.22 未经厂家授权,经销商不得到其 按照每月进货金额,按进货金额的 5%返利(以
-2016.12.31 他配送商进货 试剂形式返还),每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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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贝尔生物工 2015.3.3 给予 3%返利
完成约定销售额
程有限公司 -2015.12.31
供应商第一季度末考核,经销商 100%以上完成
销售任务,供应商承诺按“结算价”结算本季度进
货额,返点货款下季度订货抵扣货款;若经销商
未 100%完成销售任务则不结算优惠返利。供应
北京欧蒙生物技 2014.4.1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销售任务 商第二季度末考核,目标任务量为 1-2 季度合计
术有限公司 -2014.12.31
量,若经销商 100%以上完成销售任务,供应商
承诺按“结算价”结算本季度进货额,差额货款以
返点形式下季度订货时抵扣相应货款。第三季
度、是四度末考核同上。
完成任务目标,以产品实物赠送作为销售奖励,
2015.12.26 按时完成销售任务目标,达到年
不计入实际销售量,产品实物金额冲减本品种要
-2016.12.25 度销售奖励指标
货之开票额
给予相当于 SYVA 主试剂销售金额 3%的免费产
2014.12.26 按时完成销售任务目标,达到年 品作为销售奖励,销售奖励不计为下一年度的销
-2015.12.25 度销售奖励指标 售量,产品实物金额冲减下一年度本品种要货之
开票额
珠海丽珠试剂股 给予相当于 SYVA 主试剂销售金额 3%的免费产
份有限公司 2013.12.26 按时完成销售任务目标,达到年 品作为销售奖励,销售奖励不计为下一年度的销
-2014.12.25 度销售奖励指标 售量,产品实物金额冲减下一年度本品种要货之
开票额
按照完成销售额的不同,分别给予相当于 SYVA
主试剂销售金额 3%、4%和 8%的免费产品作为
2012.12.27 按时完成销售任务目标,达到年
销售奖励,销售奖励不计为下一年度的销售量,
-2013.12.25 度销售奖励指标
产品实物金额须冲减 2014 年本品种要货之开票

2016.1.1 1、完成 2016 年销售总额合计指 1、合计指标 1≤销售额<合计指标 2,返利比例
-2016.12.31 标 1;2、履行合同约定的回款期 为 5%;2、销售额≥合计指标 2,返利比例为 8%;
及信用额度 3、以销售开票折让形式返还
2015.1.1 1、完成 2015 年销售总额合计指 1、合计指标 1≤销售额<合计指标 2,返利比例
-2015.12.31 标 1;2、履行合同约定的回款期 为 3%;2、销售额≥合计指标 2,返利比例为 6%;
上海科华生物工
及信用额度 3、以销售开票折让形式返还
程股份有限公司
1、完成 2014 年销售总额合计指 1、合计指标 1≤销售额<合计指标 2,返利比例
2014.1.1
标 1;2、履行合同约定的回款期 为 3%;2、销售额≥合计指标 2,返利比例为 6%;
-2014.12.31
及信用额度 3、以销售开票折让形式返还
2013.1.1 1、完成 2013 年销售总额;2、履 1、实际销售额的 2%;2、以销售开票折让形式
-2013.12.31 行合同约定的回款期及信用额度 返还
宁波美康生物科 2015.1.1 每年完成约定的销售额且按期回 1、按照基础返利和增长返利两部分进行返利 2、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31 款 以商业折扣方式兑现
上海荣盛生物药 2013.1.1 1、按照约定的账期回款;2、完 按照不同的年销售总量,分别给予 5%、10%、
业有限公司 -2013.12.31 成生化产品年销售总量指标 15%和 20%的奖励
每家医院月均进货 SOD 试剂盒(S60 规格,下同)
达到 30 盒以上(含 30 盒),50 盒以下,按进货
量的 5%奖励同等规格的试剂;每家医院月均进
福建福缘生物科 2013.4.18
完成采购量 货 SOD 试剂盒达到 50 盒以上按进货量的 7%奖
技有限公司 -2014.4.17
励同等规格的试剂。该项奖励按年度考核,并经
过经销商确认核实后,于下一年度的第一个月度
中旬由供应商一次性奖励寄发到位
美艾利尔(上海) 2014.5.1 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经销协议中 按日历季度计算,经销商在单一终端医院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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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销售有 -2014.12.31 的销售指标 超过约定指标,将获得在终端医院销量的相应销
限公司 售价格折扣;完成季度销售任务,按定价折算为
检测试剂
若经销商按季度完成经销协议中的销售指标,则
2015.5.1 按季度完成经销协议中的销售指
美艾利尔以经销商当季实际销售额的 2%作为奖
-2015.12.31 标
励。
1、累计完成季度指标,按经销商当期累计实际
销售额的 2%给予奖励,在下一季度订单中执行;
2016.1.1
完成销售指标 2、完成 2016 年度指标,按经销商年度实际销售
-2016.12.31
额的 2%给予奖励,在 2017 年度上半年订单中执
行。
北京赛科希德科 每年度采购全自动凝血测试仪达到 5 台,即每台
长期 完成采购量
技股份有限公司 返 5 千元试剂
2016.1.1 根据徐州中心医院的实际试剂销 每人分返利 0.5,赠送等金额的试剂。
江苏鑫阳医疗器 -2020.12.31 售数量给予返利
械有限公司 2016.6.5 根据徐州市中医院的实际试剂销 每人分返利 0.5,赠送等金额的试剂。
-2021.6.10 售数量给予返利
深圳市国赛生物 2016.5.1 一次性购买相应人份数的组合套 可获赠相配套的定标品和质控品
技术有限公司 -2017.1.31 餐项目或单项目
销售基数为 30 万元人民币,在完成本年度销售
基数并结清全部货款的前提下,销售基数的 2%
北京华宇亿康生
2016.1.1 完成本年度销售基数并结清全部 进行返还,超出基数部分按 5%进行返还;本部
物工程技术有限
-2016.12.31 货款 分返还采用返试剂形式,产品种类由乙方自选。
公司
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结清合同期
内全部货款后,甲方按本条款向乙方返还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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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告期各期末存放于医疗机构处的仪器数量,采购渠道,采购价格,以及与发行人销售的试剂和耗材的对应情况
(1)2016 年 1-6 月发行人仪器设备品牌及与发行人试剂耗材对应情况
自有设备(含 自有设备(含融 经营租赁租
设备合计数 试剂耗材销
仪器组别 仪器型号 品牌 融资租入) 资租入)采购金 入设备(台、
(台、套) 售(万元)
(台、套) 额(万元) 套)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 Centaur 西门子 65 2,884.07 66 131 8,962.73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西门子 22 785.03 17 39 1,124.38
IMMULITE 1000/20000
全自动免疫荧光分析仪 mini
梅里埃 18 181.17 - 18 839.19
VIDAS/VIDAS 30
免疫类设备 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罗氏 5 142.77 4 9 1,232.55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 新产业 3 103.42 - 3 377.25
特种蛋白分析仪 西门子 19 453.00 14 33 1,080.09
其他免疫设备 其他 36 581.58 18 54 2,130.97
免疫类小计 168 5,131.04 119 287 15,747.18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ADVIA
西门子 42 4,002.45 - 42 3,516.11
2400/1800/120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DIMENSION RXL
西门子 5 153.86 1 6 19.96
MAX
生化类设备
生化分析仪(AU2700、AU5400)) 奥林巴斯 4 215.42 - 4 468.9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VITROS 350 强生 3 112.82 - 3 91.94
其他 其他 14 991.66 - 14 5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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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设备(含 自有设备(含融 经营租赁租
设备合计数 试剂耗材销
仪器组别 仪器型号 品牌 融资租入) 资租入)采购金 入设备(台、
(台、套) 售(万元)
(台、套) 额(万元) 套)
生化类小计 68 5,476.22 1 69 4,608.88
全自动血凝仪 Compact 德国 BE 220 2,644.12 - 220 1,647.31
西门子/迈瑞/
血球/血液分析仪 38 934.46 12 50 1,058.69
希森美康
临检类设备 优利特/西门子
尿液分析仪 19 311.61 5 24 311.54
/希森美康
其他临检设备 其他 59 738.04 14 73 1,684.94
临检类小计 336 4,628.23 31 367 4,702.48
自动化流水线 ADVIA Workcell CDX 西门子 8 1,445.87 2 10 -
自动化流水线 APTIO 西门子 3 804.15 - 3 -
流水线设备
其他 其他 12 954.31 - 12 94.12
流水线类小计 23 3,204.33 2 25 94.12
全自动酶免仪 其他 20 213.14 - 20 51.03
微生物分析仪 西门子/梅里埃 18 418.45 3 21 221.98
其他类设备
其他 其他 320 1,980.74 53 373 1,397.15
其他类小计 358 2,612.33 56 414 1,670.17
合计 953 21,052.15 209 1162 26,8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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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 年发行人仪器设备品牌及与发行人试剂耗材对应情况
自有设备(含融 自有设备(含融资
经营租赁租入 设备合计数 试剂耗材销售
仪器组别 仪器型号 品牌 资租入)(台、 租入)采购金额
设备(台、套) (台、套) (万元)
套) (万元)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 Centaur 西门子 63 2,788.38 66 129 17,031.24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IMMULITE
西门子 19 674.84 13 32 1,582.43
1000/20000
全自动免疫荧光分析仪 mini VIDAS/VIDAS 梅里埃 18 181.17 - 18 1,258.46
免疫类设备
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罗氏 5 142.77 4 9 2,203.04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 新产业 3 103.42 - 3 586.82
特种蛋白分析仪 西门子 18 418.95 12 30 1,645.22
其他免疫设备 其他 32 532.54 10 42 2,808.75
免疫类小计 158 4,842.07 105 263 27,115.96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ADVIA 2400/1800/1200 西门子 37 3486.69 - 37 7,159.67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DIMENSION RXL MAX 西门子 5 153.86 1 6 115.31
生化分析仪(AU2700、AU5400)) 奥林巴斯 4 215.42 - 4 891.08
生化类设备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VITROS 350 强生 3 112.82 - 3 323.39
其他 其他 14 991.66 - 14 1,247.23
生化类小计 63 4,960.45 1 64 9,736.68
全自动血凝仪 Compact 德国 BE 201 2,353.92 - 201 2,661.52
西门子/迈瑞/
临检类设备 血球/血液分析仪 37 928.90 12 49 1,444.61
希森美康
尿液分析仪 优利特/西门子 19 311.61 5 24 47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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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设备(含融 自有设备(含融资
经营租赁租入 设备合计数 试剂耗材销售
仪器组别 仪器型号 品牌 资租入)(台、 租入)采购金额
设备(台、套) (台、套) (万元)
套) (万元)
/希森美康
其他临检设备 其他 51 679.51 8 59 2,274.85
临检类小计 308 4,273.94 25 333 6,854.52
自动化流水线 ADVIA Workcell CDX 西门子 7 1,242.88 - 7 -
自动化流水线 APTIO 西门子 3 804.15 - 3 -
流水线设备
其他 其他 10 695.6 - 10 75.45
流水线类小计 20 2,742.64 - 20 75.45
全自动酶免仪 其他 20 213.14 2 22 3.85
微生物分析仪 西门子/梅里埃 14 339.56 - 14 930.09
其他类设备
其他 其他 215 1,689.03 39 254 1,824.28
其他类小计 249 2,241.74 41 288 2,758.22
合计 798 19,060.84 172 970 46,54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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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4 年发行人仪器设备品牌及与发行人试剂耗材对应情况
自有设备(含融 自有设备(含融资
经营租赁租入 设备合计数 试剂耗材销售
仪器组别 仪器型号 品牌 资租入)(台、 租入)采购金额(万
设备(台、套) (台、套) (万元)
套) 元)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 Centaur 西门子 55 2,573.39 53 108 15,436.22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IMMULITE
西门子 17 584.81 11 28 1,607.90
1000/20000
全自动免疫荧光分析仪 mini VIDAS/VIDAS 30 梅里埃 14 138.88 - 14 858.66
免疫类设备 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罗氏 4 114.28 2 6 1,294.51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 新产业 3 103.42 - 3 307.39
特种蛋白分析仪 西门子 15 323.21 8 23 1643.42
其他免疫设备 其他 15 271 6 21 1,243.33
免疫类小计 123 4,109.00 80 203 22,391.4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ADVIA 2400/1800/1200 西门子 30 2815.71 - 30 5,533.0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DIMENSION RXL MAX 西门子 5 153.86 1 6 188.64
生化分析仪(AU2700、AU5400)) 奥林巴斯 4 215.42 - 4 541.36
生化类设备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VITROS 350 强生 3 112.82 - 3 95.30
其他 其他 9 310.18 - 9 1,117.12
生化类小计 51 3,607.99 1 52 7,475.43
全自动血凝仪 Compact 德国 BE 149 1,672.27 - 149 1,857.90
西门子/迈瑞/
血球/血液分析仪 33 878.32 10 43 1,744.31
希森美康
临检类设备
优利特/西门
尿液分析仪 14 256.92 3 17 563.88
子/希森美康
其他临检设备 其他 26 383.57 7 33 2,2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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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设备(含融 自有设备(含融资
经营租赁租入 设备合计数 试剂耗材销售
仪器组别 仪器型号 品牌 资租入)(台、 租入)采购金额(万
设备(台、套) (台、套) (万元)
套) 元)
临检类小计 222 3,191.08 20 242 6,451.30
自动化流水线 ADVIA Workcell CDX 西门子 7 1,242.88 1 8 -
自动化流水线 APTIO 西门子 - - - - -
流水线设备
其他 其他 9 687.18 - 9 75.86
流水线类小计 16 1,930.07 1 17 75.86
全自动酶免仪 其他 1 77.64 - 1 7.76
西门子/梅里
微生物分析仪 10 227.46 - 10 122.65
其他类设备 埃
其他 其他 210 1,423.60 26 236 1,317.58
其他类小计 221 1,728.71 26 247 1,447.99
合计 633 14,566.85 128 761 37,8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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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3 年发行人仪器设备品牌及与发行人试剂耗材对应情况
自有设备(含融 自有设备(含融 西门子(上
经营租赁租入 设备合计数 试剂耗材销
仪器组别 仪器型号 品牌 资租入)(台、资租入)采购金 海)投放设备
设备(台、套) (台、套) 售(万元)
套) 额(万元) (台/套)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 Centaur 西门子 50 2,250.84 - 53 103 12,143.40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IMMULITE
西门子 17 584.81 - 8 25
1000/20000
全自动免疫荧光分析仪 mini
梅里埃 6 59.36 - - 6 439.78
VIDAS/VIDAS 30
免疫类设备
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罗氏 4 114.28 1 - 5 125.6
特种蛋白分析仪 西门子 11 258.89 - 12 23 1159.67
其他免疫设备 其他 12 254.35 5 1 18 1,478.80
免疫类小计 100 3,522.54 6 74 180 16,861.26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ADVIA
西门子 26 2,367.08 - - 26 4,422.44
2400/1800/120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DIMENSION RXL
生化类设备 西门子 5 153.86 - 4 9 133.32
MAX
其他 其他 8 554.09 - - 8 1,074.06
生化类小计 39 3,075.03 - 4 43 5,629.82
全自动血凝仪 Compact 德国 BE 95 898.92 - 95 1,164.10
临检类设备
西门子/迈瑞/
血球/血液分析仪 12 504.79 6 6 24 1,499.82
希森美康
优利特/西门
尿液分析仪 7 109.00 2 - 9 503.4
子/希森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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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设备(含融 自有设备(含融 西门子(上
经营租赁租入 设备合计数 试剂耗材销
仪器组别 仪器型号 品牌 资租入)(台、资租入)采购金 海)投放设备
设备(台、套) (台、套) 售(万元)
套) 额(万元) (台/套)
其他临检设备 其他 24 363.37 1 25 1,034.18
临检类小计 138 1,876.08 9 6 153 4,201.50
自动化流水线 ADVIA Workcell CDX 西门子 7 1,242.88 - 1 8 -
自动化流水线 APTIO 西门子 - - - - -
流水线设备
其他 其他 8 504.27 - 8 129.56
流水线类小计 15 1,747.15 - 1 16 129.56
全自动酶免仪 其他 3 82.35 - - 3 4.12
西门子/梅里
微生物分析仪 8 214.64 - - 8 79.58
其他类设备 埃
其他 其他 142 1,028.45 8 - 150 853.21
其他类小计 153 1,325.43 8 - 161 936.91
合计 445 11,546.23 23 85 553 27,759.05
注:1、西门子流水线系生化类、免疫类配套使用的轨道流水线,不单独产生效益;2、2013 年西门子(上海)投放的设备系指西门子(上海)投放给客
户使用的设备,发行人向西门子(上海)采购配套试剂耗材再销售给客户,2014 年 7 月,西门子(上海)与发行人签订经营租赁合同,约定由西门子(上
海)将上述设备租赁给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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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
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制定了《公司安全(应急)
防护预案》。该方案规定了各部门之间的职责,生产车间、仓库负责本应急方案
的实施;生产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车间、仓库对本应急方案的落实情况;
其它部门则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并协助落实本应急方案。该应急方案包括了机械伤
害应急方案、触电应急方案、火灾应急方案、中毒及中暑应急方案、事故后恢复
方案、应急救援保障方案等。此外,公司还成立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来
保障安全事故发生时本方案能快速有效的实施。
2012 年 1 月公司取得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级企业》安全标准化证书,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安全标准化水平。
2、环境保护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业务运作流程上严格遵循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法
规,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作业规范。
公司的环境问题、污染情况及防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水污染源主要来自营运期生活污水及生产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
理达标后排放。
公司噪声主要来自营运期生产机械设备及冷库制冷机组噪声。公司选用低噪
声设备、采取消音、隔音等措施处理,通过距离衰减降噪。
公司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办公、生活垃圾。公司实行定点分类收集并交由市政
环卫部门定时外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公司制定了各项环境保护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公司对环保的重视。公司成立
了环保监察小组,负责企业环保规章、制度的落实,并定期对公司的环保管理情
况进行内部评审。
3、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和环保支出情况及未来支出情况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安全生产和环保支出分别
为 79.19 万元、76.07 万元、107.50 万元和 83.91 万元。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
展需要及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增加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支出,降低环保风险。
1-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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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环境保护局已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2014 年 7 月 28 日出具
《证明》:该公司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的生产经营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方面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本局或本
局下属机关处罚的情形。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关于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核查
意见的函》鄂环函[2013]554 号和证明,认为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执行国家
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未发生环境污
染事件,同意通过本次上市环保核查。
五、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044.36 771.52 73.87%
运输工具 497.53 254.99 51.25%
办公设备 548.45 213.14 38.86%
机器设备 21,757.67 11,574.90 53.20%
其中:自用设备 705.52 510.81 72.40%
集 约 化销 售 业
21,052.15 11,064.09 52.56%
务资产
合计 23,848.00 12,814.56 53.73%
1、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4 处房屋的产权,建筑面积合计
7,079.05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所有权 建筑面积 取得
权属证号 座落 2 用途 他项权利
人 (m ) 方式
武房权证东字 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塞力斯 工、交、
第 2013014107 南、光明乳品有限公 1,318.55 受让 抵押
股份 仓
号 司以东 4 栋 1 层
武房权证东字 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塞力斯 工、交、
第 2013010566 南、光明乳品有限公 2,774.12 受让 抵押
股份 仓
号 司以东 1 栋 1-3 层
武房权证东字 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塞力斯 工、交、
第 2013010567 南、光明乳品有限公 2,774.12 受让 抵押
股份 仓
号 司以东 2 栋 1-3 层
塞力斯 武房权证东字 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工、交、
212.26 受让 抵押
股份 第 2013010568 南、光明乳品有限公 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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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 建筑面积 取得
权属证号 座落 2 用途 他项权利
人 (m ) 方式
号 司以东 3 栋 1 层
合计 - - 7,079.05 - - -
注:上述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均为东国用(2013)第 280107016 号。
2、主要体外诊断仪器设备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医疗机构提供的主要体外诊断仪器设备原值
21,052.15 万元,净值 11,064.09 万元,综合成新率为 52.56%。
项目 数量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142 4,609.88 1,772.06 38.44%
生化分析仪 63 5,476.22 2,454.38 44.82%
流水线系统 23 3,204.34 1,989.74 62.10%
血凝分析仪 223 2,702.34 1,692.48 62.63%
血液分析仪 76 1,465.17 777.62 53.07%
蛋白分析仪 26 521.16 206.40 39.60%
微生物分析仪 37 650.30 352.10 54.14%
分子生物学仪器 4 195.10 109.70 56.23%
尿液分析仪 37 460.11 233.22 50.69%
其他 322 1,767.53 1,476.40 83.53%
总计 953 21,052.15 11,064.09 52.56%
报告期各期末集约化销售业务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集约化销售业务资产
项目 客户数
数量(台) 原值 折旧 净值
(个)
2016年6月
190 953 21,052.15 9,988.06 11,064.09
30日
2015年12
172 798 19,060.87 8,472.35 10,588.51
月31日
2014年12
163 633 14,566.84 5,978.66 8,588.18
月31日
2013年12
135 445 11,546.23 3,730.84 7,815.39
月31日
发行人有完善的集约化销售业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武汉塞力斯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检验仪器投放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此类固定资产
集约化营销协议的签订,设备采购与安装、交付使用、后期日常监管等相关制度,
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良好。
例如,后期日常监管制度中发行人商务中心会同财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
1-1-176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编制检验仪器目录册,在目录册中明确编号、名称、类别、规格、型号、以及折
旧年限、折旧方法、预计残值等,目录册编制完成后,不得随意改变,并备置于
公司本部。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和卡片。工程部会同销售部以及技术支持部制定维
修保养制度,保证集约化设备正常运行,控制维修保养费用,提高使用效率。每
年年终时由财务部门会同商务中心、销售部组成清查盘点小组,对公司的所有集
约化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根据盘点结果详细填写盘点报告表,并与账簿和卡
片相核对,发现账实不符的,编制盘盈盘亏表并及时作出报告等。发行人对该类
固定资产有较好的动态化管理检查,驻院代表、技术维护等相关人员定期对设备
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为该类资产的完整、质量完好提供了保证。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 2 使用权终止 取得 他项
权属证号 座落 面积(m ) 用途
用权人 日期 方式 权利
东国用 东西湖区金山
塞力斯 (2013)第 大道南、光明 2053 年 10 月
22,719.00 工业 受让 抵押
股份 280107016 乳品有限公司 30 日
号 以东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2 个商标,具体如下:
商标注册 商标 商标权
序号 商标名称 商标图案 商标权期限
证号 类别 人
THALYS 2010 年 9 月
塞力斯
1 BIOTECH 7253427 10 14 日至 2020
股份
塞力斯 年 9 月 13 日
塞力斯 2010 年 8 月
塞力斯
2 THALYS 7253418 5 28 日至 2020
股份
BIOTECH 年 8 月 27 日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塞力斯生物已取得 12 项专利权
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类型
含定标品的凝血酶原时
1 ZL 201120128174.8 2011 年 4 月 27 日 实用新型
间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盒
含定标品的纤维蛋白原
2 ZL 201120128006.9 2011 年 4 月 27 日 实用新型
检测试剂盒
3 血液凝固分析仪光路清 ZL 201120128204.5 2011 年 4 月 27 日 实用新型
1-1-177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洁器
含质控品的凝血酶时间
4 ZL 201120128080.0 2011 年 4 月 27 日 实用新型
检测试剂盒
含质控品的活化部分凝
5 ZL 201120128168.2 2011 年 4 月 27 日 实用新型
血活酶时间检测试剂盒
6 纤维蛋白原检测试剂盒 ZL 201120128151.7 2011 年 4 月 27 日 实用新型
一种抗凝血酶Ⅲ测定试
7 ZL 201320235746.1 2013 年 5 月 3 日 实用新型
剂盒
一种 D-二聚体测定试
8 ZL 201320238481.0 2013 年 5 月 3 日 实用新型
剂盒
9 比色杯自动传送架 ZL 201320306913.7 2013 年 5 月 30 日 实用新型
一种 C-反应蛋白测定
10 ZL 201520516581.4 2015 年 7 月 16 日 实用新型
试剂盒
一种类风湿因子测定试
11 ZL 201520516511.9 2015 年 7 月 16 日 实用新型
剂盒
凝血酶原时间测定试剂
12 ZL 201210032584.1 2012 年 2 月 14 日 发明
盒及其制备方法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塞力斯股份拥有软件著作权 2 项,具体如下:
序 开发完成
软件名称 登记号 登记证书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号 日期
仓储物流管
软著登字第 2011 年 8
1 理信息系统 2015SR042799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0929885 号 月 22 日
软件 V1.0
设备工程管
软著登字第 2011 年 7
2 理信息系统 2015SR04286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0929946 号 月 10 日
软件 V1.0
(三)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向第三方承租 8 处房产,其
中 6 处用作办公,2 处用作仓库。租赁双方根据自身需求,友好协商,就租赁事
宜签订了相关租赁合同,租赁房产均拥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存在权属瑕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向第三方承租的房产情况如下:
是否存
承租
序号 出租方 出租房产 租赁期限 用途 在权属

瑕疵
湖南长沙一 长沙市韶山北路
湖南 2014-6-16至
1 心实业有限 285号一心花苑C栋 办公 不存在
捷盈 2019-6-15
公司 四楼
塞力
斯股 济南市天桥区三孔
2015-9-16至
2 马琳 份济 桥街鲁能康桥 办公 不存在
2016-9-15
南办 7-1-301
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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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
郑州 2016-5-20至
3 李炳辰 水东路49号2号楼6 仓库 不存在
朗润 2017-8-20
层223号
吕梁市锦河
天津 天津市河北区进步
房地产开发 2013-9-11至
4 分公 道38号(新:津都 办公 不存在
有限公司天 2016-9-10
司 大厦A座702室)
津分公司
郑东新区东风东路
郑州 东、普惠路西、创 2014-3-2-至
5 翟广辉 办公 不存在
朗润 业路北1栋1单元10 2017-3-2
层20号
郑东新区东风东路
韩亚博(代
郑州 东、普惠路西、创 2014-3-2至
6 理人:韩绍 办公 不存在
朗润 业路北1栋1单元10 2017-3-2
会)
层1021
塞力

江苏东恒国 南京市中华路50号
股份 2013-7-6至
7 际物业服务 江苏国际经贸大厦 办公 不存在
南京 2017-3-5
有限公司 1907、1908号
办事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
塞力
武汉众志实 山大道南、光明乳 2016-1-1至
8 斯股 仓库 不存在
业有限公司 品以东针纺搬迁改 2016-12-31

造项目车间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的房产主要用作办公或普通仓库,为了保证业务活
动的稳定性,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基本为一年及以上的长期合同。为了避
免不能续租产生的不利影响,发行人会在租赁房产到期前与出租方进行续租协
商,提前签订下一期租赁合同。若出租方表示将不再签订续租协议,发行人可
有较为充足的时间选择新的办公场所和仓库,保证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的房产,比较普通,不具有特殊性,市场供应充足,
且办公和普通仓库的搬迁比较容易,一旦出租人临时要求解除租赁协议,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可以快速找到同类场所并搬迁,对发行人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许可和特许经营权情况
(一)发行人业务及产品所需的业务资质或强制性认证要求、取得情况
1、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 年修订)、《医疗器械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等的规定,在我国从事医疗器械的生产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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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医疗器械的销售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发行人及子公司取得许可的
情况如下:
有效时 获得证书
许可证书 颁发机构 许可范围 证书编号
间 企业名称
II、III 类:6815 注射穿刺器械、6820 普通诊察
器械、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 医用光学
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不含软性、硬性角
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
有关设备、6828 医用磁共振设备、6831 医用 X
《医疗器
武汉市食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32 医用高能射线设备、 至 2019
械经营企 塞力斯
品药品监 6834 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6840 临床检验 鄂 022443 年4月
业 许 可 股份
督管理局 分析仪器(含体外诊断试剂)、6841 医用化验 27 日
证》
和基础设备器具、6845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
备、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6858 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 软件、6877 介入
器材
6801 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02 显微外科手术器
械;6803 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04 眼科手术器
械;6805 耳鼻喉科手术器械;6806 口腔科手术
器械;6807 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6808 腹
部外科手术器械;6809 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
6810 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6812 妇产科
用手术器械;6813 计划生育手术器械;6815 注射
穿刺器械;6816 烧伤(整形)科手术器械;6820
普通诊察器械;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含软性、
硬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6823 医用超声
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 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
第二类医 武汉市食 鄂汉食药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疗器械经 品药品监 监械经营 塞力斯
6827 中医器械;6828 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 医 -
营备案凭 督 管 理 备 股份
用 X 射线设备;6831 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
证 局。
件;6832 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3 医用核素设
备;6834 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6840 临床
检验分析仪器(含体外诊断试剂);6841 医用
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5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
理设备;6846 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含助听器);
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5
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
6857 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8 医用冷疗、
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3 口腔科材料;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 医用缝合材料及粘
合剂;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 软件;
6877 介入器材。
《医疗器 II 类、III 类: 6815 注射穿刺器械、6823 医用
湖北省食 至 2017
械经营企 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8 医用磁共振设备、 塞力斯生
品药品监 鄂 020931 年 12 月
业 许 可 6831 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40 临床检 物
督管理局 15 日
证》 验分析仪器(含体外诊断试剂)、6870 软件
《医疗器 湖北省食 二类: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 鄂 食 药 监 至 2021 塞力斯生
1-1-180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械生产企 品药品监 械生产证 年1月 物
业 许 可 督管理局 20110338 12 日
证》 号
经营范围为:II 类:6801 基础外科手术器械;
6802 显微外科手术器械;6803 神经外科手术器
械;6804 眼科手术器械;6805 耳鼻喉科手术器
械;6806 口腔科手术器械;6807 胸腔心血管外
科手术器械;6808 腹部外科手术器械;6809 泌
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6810 矫形外科(骨科)
手术器械;6812 妇产科用手术器械;6813 计划生
育手术器械;6815 注射穿刺器械;6816 烧伤(整
形)科手术器械;6820 普通诊察器械;6821 医用
电子仪器设备;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
窥镜设备(含软性、硬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
液);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 医
鄂汉食药
第二类医 武汉市食 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
监械经营
疗器械经 品药品监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7 中医器械;6828 医 塞力斯生
备 -
营备案凭 督 管 理 用磁共振设备;6830 医用 X 射线设备;6831 医 物
证 局。 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32 医用高能射线

设备;6833 医用核素设备;6834 医用射线防护
用品、装置;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含体外
诊断试剂);6841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
6845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 植入材料
和人工器官(含助听器);6854 手术室、急救
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5 口腔科设备及器
具;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57 消毒和灭
菌设备及器具;6858 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
备及器具;6863 口腔科材料;6864 医用卫生材
料及敷料;6865 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 软件;6877 介入
器材。
第三类 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3 医用超声
豫郑食药
《医疗器 仪器及有关设备,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8
河南省食 监 械 经 营 至 2021
械经营企 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 医用 X 射线设备,6831
品药品监 许 年 07 月 郑州朗润
业 许 可 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40 临床检验分
督管理局 20160327 12 日
证》 析仪器及体外诊断试剂,6854 手术室、急救室、

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Ⅱ类医疗器械、Ⅲ类医疗器械:6821 医用电子
仪器设备,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
设备,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 医
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
《医疗器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8 医用磁共振设备,
长沙市食 至 2018
械经营企 6830 医用 X 射线设备,6832 医用高能射线设备, 湘 011384
品药品监 年 12 月 湖南捷盈
业 许 可 6833 医用核素设备,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 (更)
督管理局 19 日
证》 体外诊断试剂,6841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
6846 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不含骨科材料),
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7
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8 医用冷疗、低温。
冷藏设备及器具,6870 软件,6877 介入器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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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在我国开办药品批发企业,
应当经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武
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体外诊断试剂(含冷藏冷冻药
品),证书号为鄂 AA0270451,有效期至 2021 年 3 月 20 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发行人已具备进出口业务资格。
发行人已获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出口企业代码是 4201758158557,
备案登记表编号为 01537088。
4、根据中国海关相关规定,发行人已具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业务资格。
发行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海关注册登记编码 4201937073,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5、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依法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并决定是否发给认证证
书,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认证合格的企业颁发《药品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司目前已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有效
期至 2021 年 3 月 20 日,证书编号:HB01-Aa-20160040。
6、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废水、
废气、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以及固体废物的行为进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直接或间接
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
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公司目前已经取
得《武汉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证书编号:(临)
A-东-16-00007。
7、发行人取得武汉市东西湖区公路运输管理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证书编号:鄂交运管许可货字 420112303535。
经营范围为: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
(二)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未拥有任何特许经营权。
七、公司质量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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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一)外购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对于集约化销售业务和单纯销售业务采购的体外诊断仪器、试剂和耗材,公
司通过加强对供应商甄选、入库检验、合理贮存和运送、医疗机构反馈等措施,
不断加强对外购体外诊断仪器、试剂和耗材的监督管理,降低外购产品质量的风
险。
1、供应商的监督核查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清单。对于首营企业及物料,先由项目组
向综合事业部提交产品信息清单,综合事业部就产品与供应商谈判,确定采购价
格、供货周期、付款条款等事项,再由质量管理部审核通过后,进入公司合格供
应商名单和合格产品名录。公司采购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供应商。
综合事业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储备供应、客
户投诉与退货的处理等综合质量保证能力。
2、仓储及物流的管理
公司全程采用条码识别控制技术,保证体外诊断产品出入库的准确和跟踪溯
源。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仓库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存货的入库管理、存货的出库管
理、货物运输管理以及存货的盘点管理等。经过多次软硬件升级,公司体外诊断
产品存储条件已经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公司与主要物流配送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
关系,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3、体外诊断仪器的日常管理
公司自主研发的设备工程管理信息系统(DEMS 系统,Device Engineering
Management System)能够及时掌握所有提供给医疗机构使用的体外诊断仪器设
备的运行情况,保证公司体外诊断仪器设备在医疗机构的正常使用。DEMS 系统
具有装机登记、报修登记、报修派工、维修报告、报修回访、索赔管理、短信管
理、账号管理、权限管理等众多功能,规范了工程部的业务流程、提高了仪器设
备故障处理效率,公司能够实时掌握维护进度、合理调度工程师的工作、科学定
量考核工程师、为客户制定科学的维护保养计划等。
4、内部综合质量管理
公司质量管理部一年至少一次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对
公司经营和生产的标准进行内审。公司质量管理部对公司质量体系制度文件和程
序文件进行审核;在新的法规或规章制度出台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制度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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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程序文件进行变更,并重新发放;当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需改进时,提出和采取
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按制度要求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定期对
公司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自主产品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长期以来致力于建立完善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塞力斯
生物已经通过 ISO 9001:2008 及 ISO 13485:2003 认证,按照其标准,塞力斯
生物建立了科学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将其覆盖了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全过程。
1、产品标准
目 前 , 在 凝 血 类 体 外 诊 断 领 域 , 2011 年 实 施 了 凝 血 常 规 四 项
(PT/APTT/TT/FIB)的行业标准。对于自主生产产品,塞力斯生物按照《医疗器
械注册登记表》执行产品标准,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注册证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测定试
1 鄂械注准 2013240133
剂(凝固法)
2 纤维蛋白原(FIB)测定试剂(凝固法) 鄂械注准 20132401340
凝血酶原时间(PT)测定试剂(盒)(凝
3 鄂械注准 20132401337
固法)
4 凝血酶时间(TT)测定试剂(凝固法) 鄂械注准 20132401339
5 白陶土试剂 鄂械注准 20132401330
6 氯化钙试剂 鄂械注准 20132401329
7 咪唑缓冲液 鄂械注准 20132401331
D-二聚体测定试剂盒(乳胶增强免疫比
8 鄂械注准 20112401546
浊法)
9 抗凝血酶 III 测定试剂盒(发色底物法) 鄂械注准 20112401547
10 血细胞分析用溶血剂 鄂汉械备 20140067 号
11 血细胞分析用稀释液 鄂汉械备 20140066 号
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测定试剂盒(FDP
12 鄂械注准 20132401899
Kit)(乳胶免疫比浊法)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测定试剂盒
13 鄂械注准 20132401898
(APTT Kit)(凝固法)
纤维蛋白原测定试剂盒(FIB Kit)(凝
14 鄂械注准 20132401900
固法)
2、取得的质量认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塞力斯生物取得的质量认证有:
认证类别 认证范围 证书编号 终止日期
质量管理体 氯化钙试剂、白陶土试剂、纤维蛋白原(FIB)测定 04716Q101 2018 年 9
系认证证书 试剂(凝固法)、血细胞分析用溶血剂、血细胞分 62R2S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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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ISO9001: 析用稀释液、咪唑缓冲液、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2008 (APTT)测定试剂(凝固法)、凝血酶时间(PT)
测定试剂(盒)(凝固法)、D-二聚体测定试剂盒
(乳胶增强免疫比浊法)、抗凝血酶 III 测定试剂盒
(发色底物法)、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测定试剂
盒(APTT Kit)(凝固法)、纤维蛋白(原)降解
产物测定试剂盒(FDP Kit)(乳胶免疫比浊法)、
纤维蛋白原测定试剂盒(FIB Kit)(凝固法)的设
计开发、生产和服务。
氯化钙试剂、白陶土试剂、纤维蛋白原(FIB)测定
试剂(凝固法)、血细胞分析用溶血剂、血细胞分
析用稀释液、咪唑缓冲液、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医疗器械质 (APTT)测定试剂(凝固法)、凝血酶时间(PT)
量管理体系 测定试剂(盒)(凝固法)、D-二聚体测定试剂盒
04716Q100 2019 年 3
认证证书 (乳胶增强免疫比浊法)、抗凝血酶 III 测定试剂盒
00166 月1日
ISO 13485: (发色底物法)、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测定试剂
2003 盒(APTT Kit)(凝固法)、纤维蛋白(原)降解
产物测定试剂盒(FDP Kit)(乳胶免疫比浊法)、
纤维蛋白原测定试剂盒(FIB Kit)(凝固法)的设
计开发、生产和服务。
3、质量控制措施
(1)采购质量控制
对于自主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塞力斯生物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公
司根据《质量管理手册》的要求制定采购程序,建立供货企业档案,以确保购进
的原辅料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合法产品。
(2)生产质量控制
塞力斯生物通过 IS0 9001:2008 及 ISO 13485:2003 质量体系认证。塞力斯
生物积极推进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组织制定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服务标准等
文件使之形成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在生产经营环节全程贯彻执行。
塞力斯生物设有专门质检部,质检人员根据产品标准对自产产品进行抽样检
查,对于符合质量标准的准予入库。
八、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目前公司自主产品研发与生产业务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塞力斯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实施,相关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亦由其实施。
(一)发行人拥有的主要产品技术
公司通过多年的行业实践和持续研发,形成的主要产品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和
原始创新。目前公司已经取得 11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1 项发明专利,具体情况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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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五、(二)主要无形资产”。
(二)发行人的技术储备情况
1、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和拟达到的目标
公司研发生产通过全资子公司塞力斯生物实施,塞力斯生物的研发工作分三
个项目组,分别是凝血项目组、生化项目组和免疫项目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凝血项目组现有 8 个项目处于设计开发阶段,分
别是国际标准化比值校准品、正常值凝血质控品、乏Ⅷ因子血浆试剂盒(凝固法)、
狼疮抗凝物阳性质控品、狼疮抗凝物阴性质控品、蛋白 C(PC)检测试剂盒(显
色底物法)、狼疮抗凝物(LA)筛选/确诊检测试剂盒(凝固法)和凝血酶生成
实验(TGA)试剂盒(显色底物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生化项目组现已完成 22 个实验室开发项目,已
获得注册受理证,分别是总胆汁酸(TBA)测定试剂盒(酶循环法)、肌酐(Cr)
测定试剂盒(肌氨酸氧化酶法)、前白蛋白(PA)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γ-谷氨酰基转移酶(GGT)测定试剂盒(IFCC 速率法)、总胆固醇(CHOL)测
定试剂盒(酶法)、尿酸(UA)测定试剂盒(尿酸酶法)、尿素氮(BUN)测
定试剂盒(酶法)、α-羟丁酸脱氢酶(HBDH)测定试剂盒(速率法)、乳酸脱
氢酶(LDH)测定试剂盒(连续监测法)、葡萄糖(GLU)测定试剂盒(己糖激
酶法)、α-淀粉酶(AMY)测定试剂盒(速率法)、钙(Ca)测定试剂盒(偶
氮胂法)、镁(Mg)测定试剂盒(二甲苯胺蓝比色法)、铁(Fe)测定试剂盒
(亚铁嗪法)、无机磷(P)测定试剂盒(紫外分光光度法)、全程 C 反应蛋白
(超敏+普通)(CRP)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测定试剂盒(IFCC 速率法)、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测定试剂盒(IFCC
速率法)、碱性磷酸酶(ALP)测定试剂盒(IFCC 速率法)、直接胆红素(D-BIL)
测定试剂盒(化学氧化法)、总胆红素(T-BIL)测定试剂盒(化学氧化法)和
激酶(CK)检测试剂盒(N-乙酰半胱氨酸法));
生化项目组另有 13 个项目还处于设计开发过程中,正在进行临床实验,包
括:5’-核苷酸酶(5’-NT)测定试剂盒(氧化酶速率法)、腺苷脱氨酶(ADA)
测定试剂盒(氧化酶速率法)、甘油三酯(TG)测定试剂盒(GPO-PAP 酶法)、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测定试剂盒(直接测定法)、低密度脂蛋白胆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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醇(LDL-C)测定试剂盒(直接测定法)、同型半胱氨酸(HCY)测定试剂盒(循
环酶法)、β2-微球蛋白(2-MG)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胱抑素 C(CysC)
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类风湿因子(RF)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抗链球菌溶血素 O(ASO)(免疫比浊法)、载脂蛋白 A1(ApoA1)测定试剂
盒(免疫比浊法)、载脂蛋白 B(ApoB)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和肌酸激
酶同工酶(CK-MB)检测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免疫项目组已完成 6 个项目的注册检验工作,目
前处于注册申报阶段,包括:隐血(FOB)测定试剂盒(免疫色谱法)、便隐血
测定试剂盒(免疫色谱法)、降钙素原(PCT)测定试剂盒(免疫色谱法)、转铁蛋
白(TRF)测定试剂盒(免疫色谱法)、隐血转铁蛋白双联测定试剂盒(免疫色
谱法)和转铁蛋白测定试剂盒(免疫色谱法)。
2、近三年及一期研发投入及占自主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
公司从成立以来,就将科研经费投入列入预算计划,也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新
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经费。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自主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自主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2,204.51 3,822.78 3,072.41 2,307.11
研发费用(万元) 427.55 830.11 409.06 191.66
所占比例 19.39% 21.71% 13.31% 8.31%
(三)发行人的技术创新机制
1、研发组织机构
公司研发生产全部通过全资子公司塞力斯生物实施,主要致力于凝血类体外
诊断试剂、血细胞分析及生化诊断试剂的研究开发。目前,塞力斯生物共有研发
人员 21 名,其中博士 2 名,硕士 8 名,本科 9 名,大专 2 人,分为三个项目组,
分别为凝血组、生化组、免疫组。
2、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
(1)人才保障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优秀人才的招募和内部培养两种渠道,不断提高人才的技
术水平,保障公司技术研发水平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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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体系保障
公司将进一步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引进等方式,不断提高公司的自主研发水
平,增强公司自主产品的技术水平。
(3)制度保障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技术研发保障制度,通过完善的制度,加大公司对技术创
新的支持。
(4)激励政策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产品绩效奖励,用于研发人员的创新。
3、技术创新的安排
未来几年,公司将以现有产品和业务为基础,不断丰富体外诊断试剂及相关
产品品种和提升产品质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血细胞分析及生化诊断试
剂的研究开发,目前已取得 14 项产品注册证书,这些产品均已进入批量生产阶
段,受到终端用户的一致好评。在现有诊断试剂领域,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投入,
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现有产品的质量和产能,根据用户需求开发新产品,增
强自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发行人的主要研发技术人员
1、研发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研发全部通过全资子公司塞力斯生物实施,主要致力于血凝、血球及生
化诊断试剂的研究开发。目前,塞力斯生物共有研发人员 21 名,其中博士 2 名,
硕士 8 名,本科 9 名,大专 2 人,分为三个项目组,分别为凝血组、生化组和免
疫组。
2、主要研发技术人员的专业资质、科研成果和所获奖项
公司主要研发人员简要情况如下:
鲁翌,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原同济医科大学),先后获得预防
医学学士、卫生检验学硕士、医学博士学位。曾参与多项国家级课题研究(国家
科技部 SARS 专项课题 1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 项),在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
上发表论文 10 余篇。在研期间,主持开发了 AMES 致突变性检测试剂盒,用于
环境水样的致突变性检测。现任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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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研发部总监,主管凝血试剂的研发及生产,并先后开发或改进若干试剂,包括
凝血酶测定试剂盒(TT)、凝血酶原测定试剂盒(PT)、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
间测定试剂(APTT)、咪唑缓冲液、白陶土试剂等。分别主持完成市级、区级
研究开发课题 3 项。
李希文,毕业于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博士学位。
曾参与申请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国际上发表高质量的 SCI 论文多篇。先后
任职于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长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具
有丰富的生化试剂研发经验,先后开发了酶法肌酐、肌酸激酶、高密度脂蛋白胆
固醇等 50 余项生化试剂,产品性能接近进口水平,市场反应良好。现主要负责
公司生化试剂的研发。
田树伟,2010 年毕业于江苏大学生物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曾参与多项
国家级课题研究,在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若干篇。现主要从事凝血试
剂的研发及生产。先后开发或改进若干试剂,包括凝血酶测定试剂盒、凝血酶原
测定试剂盒、咪唑缓冲液、白陶土试剂等。
刘介,2010 年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生物工程学专业,获硕士学位。曾参与
活性骨替代材料体外课题研究,在国内多家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若干篇。现
主要从事血细胞分析试剂及生化试剂的研发及生产。先后开发了 Hycel 系列、希
森美康系列、迈瑞等血常规配套试剂。
九、公司拥有的境外资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拥有境外经营资产。
十、发行人名称冠有“科技”的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集约化销售业务和单纯销售业务,同时通过子公司塞力斯生物
研发、生产和销售相关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充分利用了自
主研发的供应链系统,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快捷高效地满足了医疗机构的综合需
求,具有较强的技术含量。同时公司自主产品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创新实力,已
经取得了 11 项实用新型专利,1 项发明专利,14 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综上,
公司名称冠有“科技”的名称。
1、发行人主营业务所使用的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和设备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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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发行人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和设备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
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大幅提升了公司产品的运营效率,具体如下:
公司自主研发的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是严格按照 GSP 认证要求设计的,每一
个销售订单均具有唯一的订单条码,每一个产品均具有唯一的产品条码,大幅缩
短了公司订单审核、仓储调度、商品出库的时间。公司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具有
保障数据安全、减少发货错误、提醒试剂和耗材的效期、实时查询商品库存、商
品在途跟踪、客户直接网络下单、可追溯发出商品、与财务数据对接等特点,大
幅提升了公司处理 5,000 多种产品的运营效率。公司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对于每
一个客户均建立了独立的产品档案,在保证客户下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基础上,
能够避免客户下单的错误。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对于每一个客户均建有一个安全
库存模块,该安全库存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预测,当客户需求变化时,公司能够
实时调整其安全库存数量,及时调整相关采购计划,降低公司存货的资金占用率。
公司自主研发的设备工程管理信息系统(DEMS 系统,Device Engineering
Management System)能够及时掌握所有提供给医疗机构使用的体外诊断仪器设
备的运行情况,保证公司体外诊断仪器设备在医疗机构的正常使用。DEMS 系统
具有定期保养提醒、装机登记、报修登记、报修派工、维修报告、报修回访、索
赔管理、短信管理、账号管理、权限管理等众多功能,规范了工程部的业务流程、
提高了仪器设备故障处理效率,公司能够实时掌握维护进度、合理调度工程师的
工作、科学定量考核工程师、为客户制定科学的维护保养计划等。
发行人拥有上述产品的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序 开发完成
软件名称 登记号 登记证书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号 日期
仓储物流管
软著登字第 2011 年 8
1 理信息系统 2015SR042799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0929885 号 月 22 日
软件 V1.0
设备工程管
软著登字第 2011 年 7
2 理信息系统 2015SR04286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0929946 号 月 10 日
软件 V1.0
2、发行人被列入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 年推荐申报国家两化深
度融合管理体系》 “建议推荐”企业名单
2016 年 3 月 26 日,发行人被列入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 年推荐
申报国家两化深度融合管理体系》 “建议推荐”企业名单。发行人在两化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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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中具有较强的信息化和工业化结合能力,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
3、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塞力斯生物主营业务为自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拥有一定的科技含量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塞力斯生物自主产品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创新实力,截至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塞力斯生物已取得 12 项专利权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类型
含定标品的凝血酶原时
1 ZL 201120128174.8 2011 年 4 月 27 日 实用新型
间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盒
含定标品的纤维蛋白原
2 ZL 201120128006.9 2011 年 4 月 27 日 实用新型
检测试剂盒
血液凝固分析仪光路清
3 ZL 201120128204.5 2011 年 4 月 27 日 实用新型
洁器
含质控品的凝血酶时间
4 ZL 201120128080.0 2011 年 4 月 27 日 实用新型
检测试剂盒
含质控品的活化部分凝
5 ZL 201120128168.2 2011 年 4 月 27 日 实用新型
血活酶时间检测试剂盒
6 纤维蛋白原检测试剂盒 ZL 201120128151.7 2011 年 4 月 27 日 实用新型
一种抗凝血酶Ⅲ测定试
7 ZL 201320235746.1 2013 年 5 月 3 日 实用新型
剂盒
一种 D-二聚体测定试
8 ZL 201320238481.0 2013 年 5 月 3 日 实用新型
剂盒
9 比色杯自动传送架 ZL 201320306913.7 2013 年 5 月 30 日 实用新型
一种 C-反应蛋白测定
10 ZL 201520516581.4 2015 年 7 月 16 日 实用新型
试剂盒
一种类风湿因子测定试
11 ZL 201520516511.9 2015 年 7 月 16 日 实用新型
剂盒
凝血酶原时间测定试剂
12 ZL 201210032584.1 2012 年 2 月 14 日 发明
盒及其制备方法
4、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塞力斯生物拥有的自主体外诊断试剂具有一定的科技
含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塞力斯生物自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共有 14 项,
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类别 预期用途 注册证号 有效期间

活化部分凝血活
酶时间(APTT) 凝血 通过凝固法检测人血浆活化部分凝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1
测定试剂(凝固 试剂 血活酶时间 20132401338 -2021 年 06 月 30 日
法)
纤维蛋白原 用于与纤维蛋白原含量有关的出血
凝血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2 (FIB)测定试剂 性疾病的诊断与用药治疗状况的监
试剂 20132401340 -2021 年 06 月 30 日
(凝固法) 测
鄂械注准
3 凝血酶原时间 凝血 通过凝固法检测人血浆凝血酶原时 2016 年 07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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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测定试剂 试剂 间 -2021 年 06 月 30 日
(盒)(凝固法)
凝血酶时间(TT)
凝血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4 测定试剂(凝固 通过凝固法检测人血浆凝血酶时间
试剂 20132401339 -2021 年 06 月 30 日
法)
白陶土试剂属纤维蛋白原(FIB)含
凝血 量测定试剂中的一种辅助联合试剂,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5 白陶土试剂
试剂 其与 FIB 试剂联合用于测定纤维蛋 20132401330 -2021 年 06 月 30 日
白原的含量
氯化钙试剂属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
凝血 (APTT)测定试剂中的一种联合试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6 氯化钙试剂
试剂 剂,其与 APTT 试剂联合用于测定部 20132401329 -2021 年 06 月 30 日
分凝血活酶
咪唑缓冲液属纤维蛋白原(FIB)含
凝血 量测定试剂中的一种辅助联合试剂,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7 咪唑缓冲液
试剂 其与 FIB 试剂联合用于测定纤维蛋 20132401331 -2021 年 06 月 30 日
白原的含量
该试剂盒用于血浆样本 D-二聚体含
量的检测,临床主要用于:(1)肺
栓塞(PE)和动脉血栓塞的诊断;
D-二聚体测定试
凝血 (2)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诊 鄂械注准 2015 年 04 月 29 日
8 剂盒(乳胶增强
试剂 断;(3)纤溶机制的早期检测、血 20112401546 -2020 年 04 月 28 日
免疫比浊法)
栓前的危险评价;(4)妊娠高危症
监测;(5)血栓形成过程及溶栓治
疗的监测
抗凝血酶 III(Antithrombin III,
AT-III)测定试剂盒用于测定抗凝血
抗凝血酶 III 测
凝血 酶 III 活性,临床上常常以测定血浆 鄂械注准 2015 年 04 月 29 日
9 定试剂盒(发色
试剂 AT-Ⅲ的水平作为判断机体抗凝水 20112401547 -2020 年 04 月 28 日
底物法)
平、纤溶功能和血栓形成性疾病的实
验室指标
适用于 HYCEL 系列、丹能系列、
ABBOTT 系列、COULTER 系列、
血细胞分析用溶 血球 SWELAB 系列、东亚系列、麦道尼 鄂汉械备 20140067 2014 年 04 月 11 日
10
血剂 试剂 克系列、ABX 系列、光电系列、迈 号 -2018 年 04 月 10 日
瑞系列、拜耳系列三分类及五分类血
细胞分析仪
适用于 HYCEL 系列、丹能系列、
ABBOTT 系列、COULTER 系列、
血细胞分析用稀 血球 SWELAB 系列、东亚系列、麦道尼 鄂汉械备 20140066 2014 年 04 月 11 日
11
释液 试剂 克系列、ABX 系列、光电系列、迈 号 -2018 年 04 月 10 日
瑞系列、拜耳系列三分类及五分类血
细胞分析仪
纤维蛋白(原)
降解产物测定试 该产品用于定量测定血浆或血清中
凝血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12 剂盒(FDP Kit) 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FDP)的
试剂 20132401899 -2021 年 06 月 30 日
(乳胶免疫比浊 浓度
法)
活化部分凝血活 凝血 用于体外血浆中活化部分凝血活酶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13
酶时间测定试剂 试剂 时间(APTT)测定 20132401898 -2021 年 0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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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APTT Kit)
(凝固法)
纤维蛋白原测定 用于与纤维蛋白原含量有关的出血
凝血 鄂械注准 2016 年 07 月 01 日
14 试剂盒(FIB Kit) 性疾病的诊断及用药治疗状况的监
试剂 20132401900 -2021 年 06 月 30 日
(凝固法) 测
5、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塞力斯生物具有较强的研发技术能力
(1)研发项目众多
塞力斯生物储备了众多的凝血类、生化类和免疫类试剂耗材产品。目前,凝
血项目组现有 8 个项目处于设计开发阶段;生化项目组现已完成 22 个实验室开
发项目,已获得注册受理证;免疫项目组已完成 6 个项目的注册检验工作,目前
处于注册申报阶段。塞力斯生物自主产品充分考虑国产试剂替代的市场趋势,在
凝血类等细分领域不断增强自主产品的竞争力。
(2)研发费用金额及占比持续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自主产品销售收入和全部销售收入的比重如下,
占比较高,并保持持续增长: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自主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2,204.51 3,822.78 3,072.41 2,307.11
全部销售收入(万元) 29,397.18 52,965.97 44,504.52 39,218.00
研发费用(万元) 427.55 830.11 409.06 191.66
研发费用占自主产品销售 19.39% 21.71% 13.31% 8.31%
收入比例
研发费用占全部销售收入 1.45% 1.57% 0.92% 0.49%
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占自主产品的销售收入和全部销售收入的比重分
别为 8.31%、13.31%、21.71%和 19.39%以及 0.49%、0.92%、1.57%和 1.45%,
总体呈快速上升趋势。
(3)拥有研发人才
目前,塞力斯生物共有研发人员 21 名,其中博士 2 名,硕士 8 名,本科 9
名,大专 2 人,分为三个项目组,分别为凝血组、生化组和免疫组。
塞力斯生物主要研发人员鲁翌、李希文、田树伟、刘介等在凝血类、生化类
血细胞类等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履历和成果。公司主要研发人员简要情况如
下:
鲁翌,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原同济医科大学),先后获得预防
医学学士、卫生检验学硕士、医学博士学位。曾参与多项国家级课题研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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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SARS 专项课题 1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 项),在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
上发表论文 10 余篇。在研期间,主持开发了 AMES 致突变性检测试剂盒,用于环
境水样的致突变性检测。现任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生产
研发部总监,主管凝血试剂的研发及生产,并先后开发或改进若干试剂,包括凝
血酶测定试剂盒(TT)、凝血酶原测定试剂盒(PT)、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测
定试剂(APTT)、咪唑缓冲液、白陶土试剂等。分别主持完成市级、区级研究开
发课题 3 项。
李希文,毕业于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博士学位。
曾参与申请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国际上发表高质量的 SCI 论文多篇。先后
任职于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长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具
有丰富的生化试剂研发经验,先后开发了酶法肌酐、肌酸激酶、高密度脂蛋白胆
固醇等 50 余项生化试剂,产品性能接近进口水平,市场反应良好。现主要负责
公司生化试剂的研发。
田树伟,2010 年毕业于江苏大学生物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曾参与多项
国家级课题研究,在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若干篇。现主要从事凝血试
剂的研发及生产。先后开发或改进若干试剂,包括凝血酶测定试剂盒、凝血酶原
测定试剂盒、咪唑缓冲液、白陶土试剂等。
刘介,2010 年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生物工程学专业,获硕士学位。曾参与
活性骨替代材料体外课题研究,在国内多家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若干篇。现
主要从事血细胞分析试剂及生化试剂的研发及生产。先后开发了 Hycel 系列、希
森美康系列、迈瑞等血常规配套试剂。
6、发行人名称参照了前身“武汉塞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中的“科
技”
发行人整体变更时,参照了相关前身“武汉塞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称
中的“科技”,名称变更为“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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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独立运营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
机构、业务等方面与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独
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运行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
公司系由塞力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依法承继塞力斯有限的所有资产,变更
设立后,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和产权的变更登记。公司资产与股东的资产严
格分开,产权明晰,并完全独立运营。公司业务和经营必需的经营性资产的权属
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共用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
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产生,不存在违法兼职情形。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担任职务或领取薪酬,也不存在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
业务的情形。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设有
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公司与股东单位和关联企业之间在人员方面
完全独立。
(三)财务独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
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并制订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在银行均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
义务。公司目前不存在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被股东及关联企业违规占用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并在有关社会保障、工薪报酬等方面分账独立
管理;公司目前不存在为股东及除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企业提供担保,或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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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的借款、授信额度转借给股东及关联企业使用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制度,强化公司分权管理
与监督职能,形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公司建立了适应
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机构职能,定员定岗,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
管理与控制制度。公司各职能部门均独立履行其职能,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与现有股东及股东控制的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股东
或股东控制的企业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场所,不
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及销售业务系统,业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
企业相互独立,不存在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
营的能力。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形成竞争关系的相关业务。
保荐人认为,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描述是真实、准
确、完整的,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
能力。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集约化销售业务、单纯销售以及自主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天津瑞美,实际控制人为温伟先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温伟先生,除控制天津瑞美外,
没有其他对外投资。天津瑞美除塞力斯外,无其他子公司。天津瑞美的情况详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三)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
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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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温伟出具的承诺函
温伟对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
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本承诺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
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
进行同业竞争。如果本承诺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事的业
务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情况,本承诺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合法有效方式纳入发
行人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发行人有权随时要求本承诺人出让在该等企业
中的全部股份,本承诺人给予发行人对该等股份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并
将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若违反本承诺,本承诺人将赔偿
发行人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可具体举证的损失;
(3)本承诺人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存
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将立即通知发行人,本承诺人承诺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
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
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发行人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2、控股股东天津瑞美出具的承诺函
天津瑞美对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
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本承诺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
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
进行同业竞争。如果本承诺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事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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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情况,本承诺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合法有效方式纳入发
行人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发行人有权随时要求本承诺人出让在该等企业
中的全部股份,本承诺人给予发行人对该等股份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并
将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若违反本承诺,本承诺人将赔偿
发行人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可具体举证的损失;
(3)本承诺人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存
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将立即通知发行人,本承诺人承诺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
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
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发行人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公司
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温伟 实际控制人
2 天津瑞美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六、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它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天沐君合 持股 7.8541%
2 传化控股 持股 7.8541%
3 南京蔚蓝 持股 6.4660%
4 厦门昭丰 持股 5.6577%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六、(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3、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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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塞力斯生物 全资子公司
2 郑州朗润 控股子公司
3 湖南捷盈 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四)
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
4、报告期内曾认定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2013 年 6 月 20 日股权
1 云南赛力斯 发行人曾经的控股子公司
转让
2 生泰祥 发行人曾经的全资子公司 2013 年 7 月 5 日注销
2013 年 11 月 12 日股权
3 北京赛力斯 发行人曾经的控股子公司
转让
武汉瑞昌高科技发
4 温伟控股的公司 2014 年 1 月 22 日注销
展有限公司
(1)云南赛力斯
云南赛力斯成立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住所为昆明市西山区云南医药物流中
心第 6 幢 6-15 号第 2-4 层,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 万元。经
营范围是: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应用及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办公设备
的销售;医疗器械的销售、租赁(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及时限
开展经营活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经过一年多的运营,云南赛力斯业务没有按照投资设立时的业务规划开展起
来。2013 年 4 月 14 日,塞力斯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转让
控股子公司云南赛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2013 年 6 月 18 日,塞
力斯股份与阮啟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云南赛力斯的全部股份以 25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阮啟辉。2013 年 6 月 20 日,云南赛力斯办理完工商变更并获
得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份转让前云南赛力斯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塞力斯股份 255
2 阮啟辉 145
3 陈红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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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00
(2)生泰祥
生泰祥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11 日,住所为江汉区前进四路 160 号金涛大厦 2
楼 B 座,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50 万元整。经营范围是:科技产品的研究、开
发、技术咨询及服务;医疗器械Ⅰ类批发兼零售;医疗器械Ⅱ、Ⅲ类批发。
由于生泰祥的控股股东戴可是塞力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温伟妻子戴帆的哥
哥,与塞力斯股份从事相同的业务。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塞力斯有限决定收购
其股权。2011 年 9 月 29 日,塞力斯有限召开董事会,通过了收购生泰祥部分股
权的决议,此次收购后塞力斯有限持有生泰祥 90%的股权。
2012 年 6 月 18 日,塞力斯有限召开董事会,通过了收购生泰祥的决议,此
次收购后塞力斯有限持有生泰祥 100%的股权。
塞力斯股份与子公司塞力斯生物、生泰祥都地处武汉,生泰祥主要从事单纯
销售业务,生泰祥的客户范围与塞力斯股份部分重合,生泰祥单独存续需要耗费
办公场所费用及资质维护费用等,同时也造成了不必要的人员、物力等方面的浪
费。为了厘清母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分工,决定注销生泰祥。
2013 年 5 月 2 日经股东决议,决定注销武汉生泰祥科贸有限公司。2013 年
7 月 5 日,生泰祥办理完工商注销手续。
注销前其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塞力斯股份 50
合计 50
(3)北京赛力斯
北京赛力斯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25 日,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 40
号 1 幢四层 401 内 B#06、07、08,设立时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经营范围是:
销售Ⅱ、Ⅲ类医疗器械;技术推广服务;仪器仪表租赁、维修;销售机械设备、
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Ⅰ类医疗器械。
2013 年 4 月 14 日,塞力斯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北京赛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减资并股权转让的议案》。2013 年 8 月 1
日,北京赛力斯注册资本从 1,000 万元减资为 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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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力斯设立后,一直没有产生收益,业绩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而费用开
支较高,因此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公司判断短期内继续在北京开拓业务可能很难
有突破,因此将北京赛力斯股权转让。2013 年 8 月 31 日,塞力斯股份与杨晓征
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塞力斯股份将其持有的北京赛力斯的全部出资以 1 元的价格
转让给杨晓征。2013 年 11 月 12 日,北京赛力斯办理完工商变更并获得新的营
业执照。
本次股份转让前北京赛力斯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塞力斯股份 102
2 于昊正 50
3 杨晓征 40
4 杨晓东 4
5 李秀霞 4
合计 200
(4)武汉瑞昌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瑞昌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31日,住所为武汉市东西湖
海口,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温小明。经营范围是:医疗器械
一、二、三类销售,办公自动化设备,机电,仪器设备销售及维修,医用器械软
件开发。由于温伟的主要精力都投入到塞力斯,无暇顾及该公司业务,故决定注
销该公司。2014年1月22日,武汉瑞昌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完工商注销核准
登记。
注销前其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温伟 30
2 温东 10
3 温小明 10
合计 50
5、关键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人员的情况详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6、发行人关联方还包括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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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2012 年 12 月 13 日,戴可(温伟配偶戴帆的哥哥,公司董事范莉的配偶)
与生泰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前进四路 160 号金涛大厦
二楼 202 室的房屋租赁给生泰祥用作办公使用,租赁期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月租金为 2,500 元。该租金定价与相同地段同类房屋市场出
租价格基本相当。由于生泰祥于 2013 年 7 月 5 日注销,该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2、2013 年 1 月 1 日,甲方周小勤(温东为实际控制人温伟的之兄,温东和
周小勤为夫妻关系)与乙方塞力斯股份签订《租房协议》,将其南京市白下区健
康路 251 号 2 栋 803 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使用,租赁期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止,每月租金为 6,000 元。租赁合同到期后,公司改租
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江苏国际经贸大厦 1907、1908 号作为南京办事处办公地。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无偶发性关联交易。
(四)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起止日期 担保内容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人及方式
2012 年西授字第
2012 年 3 月 29 日 招商银行股份
0323 号《授信协议》, 天津瑞美、温伟和戴帆作
至 有限公司武汉 塞力斯有限
人民币 2000 万元 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2013 年 3 月 28 日 东西湖支行
授信额度
2012 年西授字第
2012 年 5 月 13 日 招商银行股份
0507 号《授信协议》, 天津瑞美和温伟和戴帆作
至 有限公司武汉 塞力斯有限
人民币 4000 万元 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2014 年 5 月 12 日 东西湖支行
授信额度
武光武昌
2012 年 12 月 12 日 GSSX20120110 的
中国光大银行 天津瑞美和温伟和戴帆作
至 《授信协议》,人民 塞力斯股份
武汉分行 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2013 年 12 月 12 日 币 2000 万元
授信额度
《固定资产暨项目
2013 年 5 月 9 日 融资借款合同》,本
中国光大银行 天津瑞美和温伟、戴帆作
至 合同项下的贷款金 塞力斯股份
武汉分行 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2016 年 5 月 8 日 额为人民币 2000 万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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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光武昌
2013 年 12 月 17 日 GSSX20130042 的
中国光大银行 天津瑞美、温伟和戴帆作
至 《综合授信协议》, 塞力斯股份
武汉分行 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2014 年 12 月 16 日 人民币 2000 万元
授信额度
2013 年西授字第
2013 年 12 月 31 日
0922 号《授信协议》, 天津瑞美、温伟作为
至 招商银行 塞力斯股份
人民币 2000 万元授 连带责任保证人
2014 年 5 月 12 日
信额度
《固定资产暨项目
2014 年 2 月 24 日 融资借款合同》,本
中国光大银行 天津瑞美、温伟和戴帆作
至 合同项下的贷款金 塞力斯股份
武汉分行 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2017 年 2 月 23 日 额为人民币 2000 万
元整
2014 年西授字第
2014 年 8 月 25 日
0832 号《授信协议》, 招商银行股份有 天津瑞美和温伟作为连带
至 塞力斯股份
人民币 2000 万元授 限公司 责任保证人
2016 年 8 月 24 日
信额度
公授信字第
2014 年 10 月 13 日 ZH1400000173209 中国民生银行股
至 号《综合授信合同》, 份有限公司武汉 塞力斯股份 温伟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2015 年 10 月 13 日 人民币 5000 万元授 分行
信额度
2014 年西授字第
2014 年 12 月 23 日
1113 号《授信协议》, 招商银行股份有 天津瑞美和温伟作为连带
至 塞力斯股份
人民币 2000 万元授 限公司 责任保证人
2016 年 8 月 24 日
信额度
2015 年 1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 月 30 日 2018 年 1 月 30 日间 中国建设银行股
天津瑞美作为连带责任保
至 形成的最高额在 份有限公司武汉 塞力斯股份
证人
2018 年 1 月 30 日 5000 万元以内的主 硚口支行
债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至 份有限公司武汉 塞力斯股份 温伟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间形成的最高额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硚口支行
5000 万元以内的主
债权
武光武昌
2015 年 3 月 9 日 GSSX20150001 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 天津瑞美、郑州朗润、塞
至 《综合授信协议》, 份有限公司武汉 塞力斯股份 力斯生物、温伟、戴帆作
2016 年 3 月 8 日 人民币 2000 万元授 分行 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信额度
根据《 融资合 作协
自担保书开立之日
议》(融资额度不超
2009 年 12 月 4 日起
过人民币 5,000,000 武汉虹宇 温伟、温小明、
至主合同债务履行 西门子财务租赁
元)项下《租赁协议》 (塞力斯生 戴帆作为
期届满之日 2012 年 有限公司
中应向 债权人 支付 物前身) 连带责任保证人
12 月起两年,已履
的全部租金利息、延
行完毕
付利息、罚息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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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之和
根据《 融资合 作协
自担保书开立之日 议》(融资额度不超
2010 年 12 月 30 起 过人民币 9,500,000
武汉虹宇
至主合同债务履行 元)项下《租赁协议》 西门子财务租赁 温东作为
(塞力斯生
期届满之日 2012 年 中应向 债权人 支付 有限公司 连带责任保证人
物前身)
12 月起两年,已履 的全部租金利息、延
行完毕 付利息、罚息及其他
费用之和
根据《 融资合 作协
自担保书开立之日 议》(融资额度不超
2012 年 9 月 25 起至 过人民币 15,000,000
西门子财务租赁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 元)项下《租赁协议》 温伟、温东、温小明
有限公司 塞力斯股份
届满之日 2015 年 1 中应向 债权人 支付 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上海分公司
月 31 日起两年,尚 的全部租金利息、延
在履行中 付利息、罚息及其他
费用之和
根据《 融资合 作协
议》(融资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5,000,000
元)项下《租赁协议》
(2015 年 1 月 6 日
签订)中应向债权人
支付的全部租金、费
自生效之日起至主
用、逾期利息、违约
合同保证债务履行 温伟、温东、温小明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西门子财务租赁 塞力斯股份
期届满之日起两 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包括 但不限 于诉 有限公司
年,尚在履行中
讼费用、律师费用、
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及其他应付款项
之和, 如遇利 率变
化,还应包括因该变
化而必 须增加 的款

根据《 融资合 作协
议》(融资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25,000,000
元)项下《租赁协议》
(2016 年 6 月 7 日
签订)中应向债权人
自生效之日起至主 支付的全部租金、费
合同保证债务履行 用、逾期利息、违约 西门子财务租赁 温伟、温东、温小明
塞力斯股份
期届满之日起两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有限公司 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年,尚在履行中 (包括 但不限 于诉
讼费用、律师费用、
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及其他应付款项
之和, 如遇利 率变
化,还应包括因该变
化而必 须增加 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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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协议》中的应
2012 年 11 月 1 日 西门子医学诊断
付款项 及协议 中应 温伟作为
至 产品(上海) 塞力斯股份
该履行 的所有 条款 连带责任保证人
2013 年 10 月 31 日 有限公司
和条件
公授信字第
2015 年 11 月 26 日 ZH1500000188430 中国民生银行股
至 《综合授信合同》, 份有限公司武汉 塞力斯股份 温伟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2016 年 11 月 26 日 人民币 5000 万元授 分行
信额度
2016 年西授字第
2016 年 1 月 8 日
0105 号《授信协议》, 招商银行股份有 天津瑞美、温伟作为连带
至 塞力斯股份
人民币 4000 万元授 限公司 责任保证人
2019 年 1 月 7 日
信额度
武光武昌
2016 年 4 月 8 日 GSSX20160020 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 天津瑞美、郑州朗润、塞
至 《综合授信协议》, 份有限公司武汉 塞力斯股份 力斯生物、温伟、戴帆作
2017 年 4 月 7 日 人民币 4000 万元授 分行 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信额度
(五)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关联方应收应付款情况如下: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2016 年 6 月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 30 日 31 日 31 日 日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其他应收款 温伟 - - - 10,000.00
其他应收款 温东 - - - -
其他应收款 温小明 - - - -
其他应收款 范莉 - - - -
其他应收款 刘文豪 - - - -
其他应收款 孙毅飞 - - - -
其他应收款 雷先坤 - - - -
注:上述人员均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收关联方款项均为工作所需备用金与
报销冲抵所剩余额。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2016 年 6 月 30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项目 关联方 日 日 日
31 日
其他应付款 戴可 - - - 34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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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30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项目 关联方 日
31 日 日 日
其他应付款
范莉 - - 6,290.26 -
(六)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相互担保、各关联方之间的相互担保,都有
助于公司和关联方各自取得业务经营所需的资金或设备或经销商资格,担保方没
有其他附加条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关联方之间的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1、独立董事的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最近三年(即 2011 年、
2012 年、2013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
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
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4 年 4 月 29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及其公允性的议案》,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2014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2、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发行人的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确认,价格
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通过公司章程、《武汉塞
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对关联交易行为进行规
范;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瑞美及实际控制人温伟先生也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与武
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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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安排
(一)公司章程
为了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
益,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
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做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
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
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以及关联交易的范畴以及关联交易的审议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
制定的有关关联交易的具体制度执行。
(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除了公司章程
对关联交易作出规定外,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过了修订后的《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其内容主要包括:
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确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
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详细规定了根据所涉及的金额不同,分别由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董事长批准;
该项关联交易的标的如属于关联人外购产品时,则必须调查公司能否自行购
买或独立销售。当公司不具备采购或销售渠道或若自行采购或销售可能无法获得
有关优惠待遇的;或若公司向关联人购买或销售可降低公司生产、采购或销售成
本的,董事会应确认该项关联交易存在具有合理性。但该项关联交易价格须按关
联人的采购价加上分担部分合理的采购成本确定;关联交易的标的如属于关联人
自产产品,则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按关联人生产产品的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交
易的成本价;如该项关联交易属于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抵押和担保、
管理、研究和开发、许可等项目,则公司必须取得或要求关联人提供确定交易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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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合法、有效的依据,作为签订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
此外,《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还对审议程
序和表决回避制度、披露、溢价购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2 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武汉塞力斯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为规范关联交易,做了如下规定:
第六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
外,并享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 万元或高于公
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
依据。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重大事项及以下事项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表
独立意见:
……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
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
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此外,公司还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武汉塞力
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与程序作了详尽
的规定。
(四)声明与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瑞美向公司出具了《避免资金占用承诺函》,作出如下承
诺:本公司不存在占用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情况,本公司承诺
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
为了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温伟以及控股股东天津瑞美分别出具
《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
以下为控股股东天津瑞美出具的承诺:
(1)本公司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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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公司以及下属全
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武汉塞力斯
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关联交易。(2)在本公司作为武汉塞力斯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尽量避
免与武汉塞力斯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
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
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
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信息披露。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武汉塞力
斯的经营决策权损害武汉塞力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承诺不利
用武汉塞力斯控股股东地位,损害武汉塞力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4)本
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以下为实际控制人温伟出具的承诺: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
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下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武汉塞力斯之间
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关联交易。(2)在本人作为武汉塞力斯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尽量避免与武
汉塞力斯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
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
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
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武汉塞力斯的经营决
策权损害武汉塞力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人承诺不利用武汉塞力斯
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地位,损害武汉塞力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4)本承诺
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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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各董事的基本情况
如下:
温伟先生,董事长兼总经理(任期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毕业于天津医科大学医学检验专业,华
中科技大学 EMBA 在读。温伟先生曾任职于珠海富华生物制药公司;现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天津瑞美董事长、塞力斯生物执行董事及总经理、郑州朗润执
行董事、湖南捷盈执行董事、武汉市工商联常委。温伟先生一直从事医疗检验行
业,具有丰富的医疗检验行业经验。
温东先生,董事(任期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邮电部天津通信设备厂,天津
市三电办公室。现任天津瑞美董事、公司董事、南京办事处负责人。
温小明先生,董事(任期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温小明先生曾任职于天津劳动局锅炉
与压力容器检验所。现任天津瑞美董事、公司董事、塞力斯生物监事。
庄克服先生,董事(任期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中国国籍,拥有
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晋江国营面砖厂。现任
南京市政协委员、南京市闽侨投资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南京市侨商投资企业协会
副会长、加拿大中国商会副会长;友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
京天堃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经理。
张震先生,董事(任期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
理、上海第一食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主管、上海绿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监、传化控股投资管理部总经
理、副总裁。现任上海朴山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境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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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兼总经理、深圳中南海滨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上海春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科雷斯普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联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范莉女士,董事兼综合事业部总监(任期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武汉五景药
业有限公司,新华保险。现任本公司董事兼综合事业部总监。
张卓奇先生,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澳
洲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武汉市
财政学校讲师、武汉协力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02 年 10 月至 2009 年 8
月曾任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9 月至今为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李德军先生,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出生,博士学历。先后任职于华中师范大学,湖北
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科长、副处长、研究所长;2000 年后在社会组织中任职,
先后担任湖北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民营纵览》杂志主编。现任湖北省
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沙
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房志武先生,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现任中国社科院《中国医改蓝皮书》系列文
献主编、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美国 JCI 医疗机构评审认证国际联合
委员会亚太理事、北京万户良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万户良方(北京)
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曾主
持多项国务院医改办十二五医改重点研究课题,包括《中国公立医院评估体系研
究》及《中国公立医院药品供应模式改革研究》等、曾任世界传奇企业美国 Express
Scripts(ESI)集团副总裁。多年来深入参与中美两国的医疗管理和医改工作,
在政策、学术、商业实战等方面颇有建树。
(二)监事会成员
雷先坤先生,监事会主席(任期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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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师。先后任职于武汉重
型机床厂,新加坡陈昌兄弟私人有限公司,广州宝迪科技有限公司。雷先坤先生
从事医疗检验行业超过二十年,多次参加西门子医疗诊断产品上海培训和技术交
流,并带领公司工程部通过西门子代理商金牌工程服务认证,多次赴新加坡参加
拜耳医疗诊断产品培训。现任公司工程部总监。
王佳先生,监事(任期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工学学士。王佳先生曾任职
于中国普天集团、厦门象屿集团;现任厦门佳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厦门市思明区昭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厦门市
铂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火炬联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兼总经理。王佳先生一直从实业、股权和并购投资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从业经
验。
孙毅飞女士,职工监事(任期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技术支持部副总监。
(三)高级管理人员
温伟先生,总经理,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一、(一)董事会成员”。
刘文豪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
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先后任职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民政局,湖北中审会计
事务所,2000 年至 2010 年 4 月任职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任
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刘巧云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获深圳证券交易所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先后担任《证券时报》重庆记者站站长、武汉健民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吴奇志先生,副总经理(任期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大专学历,先后担任德灵诊断产品(上海)
有限公司(被西门子公司收购)南大区销售经理、碧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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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南大区销售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万里波先生,销售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出生,大
专学历,主管检验师。曾任湖北省公安县中医医学检验科主任。从事医疗检验业
务超过二十年,具有丰富的医疗检验营销服务经验。现任公司销售总监。
王运洪先生,销售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毕
业于同济医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大专学历,主管技师。先后任
职于武汉捷泰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兰卫医疗检验所有限公司。曾经先后
去德国、法国、意大利参加血凝、生化、血球等仪器的操作及销售等培训。
鲁翌先生,塞力斯生物生产研发部总监、常务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博士学位。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原同
济医科大学),先后获得预防医学学士、卫生检验学硕士、医学博士学位,华中
科技大学讲师。曾参与多项国家级课题研究(国家科技部 SARS 专项课题 1 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1 项),在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10 余篇。在研期
间,主持开发了 AMES 致突变性检测试剂盒,用于环境水样的致突变性检测。现主
管凝血试剂的研发及生产,并先后开发或改进若干试剂,包括凝血酶测定试剂盒
(TT)、凝血酶原测定试剂盒(PT)、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测定试剂(APTT)、
咪唑缓冲液、白陶土试剂等。分别主持完成市级、区级研究开发课题 3 项。
雷先坤先生,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一、(二)监事会成员”。
(五)董监高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的监事是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选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独立。
1、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经全体发起人共同提名,选举温伟、
温东、温小明、范莉、张震、庄克服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秦前红、张卓奇、
李德军为公司独立董事。该九名董事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2年7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温伟为公司董事长。
2015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温伟、温东、温
小明、范莉、张震、庄克服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张卓奇、李德军、房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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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独立董事。该九名董事组成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温伟为公司董事长。
2、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2年7月10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毅飞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
201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经全体发起人共同提名,公司股东大
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雷先坤、高竹为公司监事,该两名监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的职工代表监事孙毅飞共同组成塞力斯股份第一届监事会。
2012年7月22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雷先坤为监事会主席。
2015 年 7 月 19 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毅飞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
2015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雷先坤、
王佳为公司监事,该两名监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孙毅飞共同
组成塞力斯股份第二届监事会。
2015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雷先坤为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由董事长温
伟先生兼任总经理一职。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刘巧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刘文豪先生、刘巧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文豪先生
兼任财务总监一职。
2015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由董事长温
伟先生兼任总经理一职。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刘巧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刘巧云先生、刘文豪先生、吴奇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刘文豪先生兼任财务总监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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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
在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
接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没有直接持有
塞力斯股份的情况。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以间接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持有股东的股权情况 间接持股比例
温伟 持有天津瑞美 66.06%的股权 40.6062%
温东 持有天津瑞美 15%的股权 9.2203%
温小明 持有天津瑞美 15%的股权 9.2203%
庄克服 持有天沐君合 68.695%的股权 5.3954%
万里波 持有天津瑞美 0.3550%的股权 0.2182%
张震 持有上海朴山 30%的股权 0.1571%
刘巧云 持有天津瑞美 0.1972%的股权 0.1212%
王运洪 持有天津瑞美 0.1972%的股权 0.1212%
雷先坤 持有天津瑞美 0.1183%的股权 0.0727%
范莉 持有天津瑞美 0.1183%的股权 0.0727%
刘文豪 持有天津瑞美 0.1183%的股权 0.0727%
鲁翌 持有天津瑞美 0.0592%的股权 0.0364%
孙毅飞 持有天津瑞美 0.0395%的股权 0.0243%
(二)报告期所持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1、直接所持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无直接持股变动情况。
2、间接所持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姓名 间接 间接持 间接 间接持 间接 间接持 间接 间接持股
出资额 股比例 出资额 股比例 出资额 股比例 出资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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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温伟 198.1902 40.6062 198.1902 40.6062 198.1902 40.6062 198.1902 40.6062
温东 45 9.2203 45 9.2203 45 9.2203 45 9.2203
温小明 45 9.2203 45 9.2203 45 9.2203 45 9.2203
庄克服 7000 5.3954 7000 5.3954 7000 5.3954 7000 5.3954
张震 60 0.1571 60 0.1571 60 0.1571 60 0.1571
范莉 0.3549 0.0727 0.3549 0.0727 0.3549 0.0727 0.3549 0.0727
雷先坤 0.3549 0.0727 0.3549 0.0727 0.3549 0.0727 0.3549 0.0727
孙毅飞 0.1185 0.0243 0.1185 0.0243 0.1185 0.0243 0.1185 0.0243
刘文豪 0.3549 0.0727 0.3549 0.0727 0.3549 0.0727 0.3549 0.0727
刘巧云 0.5916 0.1212 0.5916 0.1212 0.5916 0.1212 0.5916 0.1212
王运洪 0.5916 0.1212 0.5916 0.1212 0.5916 0.1212 0.5916 0.1212
万里波 1.0650 0.2182 1.0650 0.2182 1.0650 0.2182 1.0650 0.2182
鲁翌 0.1776 0.0364 0.1776 0.0364 0.1776 0.0364 0.1776 0.0364
(三)报告期所持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无所持
塞力斯股份被质押或冻结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发行前对外
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对外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被投资方与发行
姓名 职务 被投资方名称
(%) 人关系
董事长 发行人
温伟 天津瑞美 66.06
总经理 控股股东
发行人
温东 董事 天津瑞美
控股股东
发行人
温小明 董事 天津瑞美
控股股东
发行人
范莉 董事 天津瑞美 0.1183
控股股东
副总经理 发行人
刘文豪 天津瑞美 0.1183
、财务总监 控股股东
副总经理
发行人
刘巧云 、董事会秘 天津瑞美 0.1972
控股股东

张震 董事 上海朴山 30 发行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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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境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7 无关联关系
公司
上海联九投资有限公司 30 无关联关系
友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5 无关联关系
发行人
天沐君合 68.695
主要股东
庄克服 董事
江苏华鼎建设有限公司 70 无关联关系
南京汉德森科技股份
3.95 无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房志武 董事 北京万户良方科技有限公司 74.27 无关联关系
发行人股东
厦门佳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 之执行事务
王佳 监事 合伙人
厦门市铂元投资管理有限公
80 无关联关系

发行人
孙毅飞 监事 天津瑞美 0.0395
控股股东
工程部总 发行人
雷先坤 天津瑞美 0.1183
监 控股股东
发行人
万里波 销售总监 天津瑞美 0.355
控股股东
武汉市泰达物业管理
10 无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王运洪 销售总监
发行人
天津瑞美 0.1972
控股股东
生产研发 发行人
鲁翌 天津瑞美 0.0592
部总监 控股股东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2015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
酬情况如下:
2015 年
姓名 职务
在本公司领取收入(元)
温伟 董事长兼总经理 1,020,000
温东 董事 720,000
温小明 董事 687,000
庄克服 董事 -
张震 董事 -
范莉 董事 300,000
张卓奇 独立董事 50,000
李德军 独立董事 50,000
房志武 独立董事 25,000
雷先坤 监事会主席 3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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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 监事 -
孙毅飞 职工代表监事 215,000
刘巧云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600,000
刘文豪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600,000
吴奇志 副总经理 530,000
万里波 销售总监 869,000
鲁翌 塞力斯生物生产研发部总监、常务副总经理 338,456
王运洪 销售总监 450,00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兼职单位与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本公司关联关系
天津瑞美 董事长 控股股东
塞力斯生物 执行董事、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董事长兼
温伟 郑州朗润 执行董事 控股子公司
总经理
湖南捷盈 执行董事 控股子公司
武汉市工商联 常委 无其他关联关系
天津瑞美 董事 控股股东
温小明 董事
塞力斯生物 监事 全资子公司
温东 董事 天津瑞美 董事 控股股东
友成投资集团 执行董事兼总经
无其他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理
南京天堃建设工程
经理 无其他关联关系
设计有限公司
南京市政协 委员 无关联关系
庄克服 董事
南京市闽侨
常务副会长 无关联关系
投资促进会
南京市侨商
副会长 无关联关系
投资企业协会
加拿大中国商会 副会长 无关联关系
上海朴山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股东
上海境泽股权投资
董事兼总经理 无其他关联关系
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中南海滨大酒
张震 董事 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店有限公司
百花医药(集团)股
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份有限公司
上海春风物流
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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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雷斯普能源
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联九投资有限
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张卓奇 独立董事 (特殊普通合伙)湖 合伙人 无关联关系
北分所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沙隆达股份
李德军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安琪酵母股份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湖北省经济体制
秘书长 无关联关系
改革研究会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
特聘教授 无关联关系
学院
美国 JCI 医疗机构评
审认证国际联合委 亚太理事 无关联关系
员会
房志武 独立董事 北京万户良方科技
董事长兼经理 无其他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万户良方(北京)健
董事长兼经理 无其他关联关系
康管理有限公司
国务院医改专家咨
委员 无关联关系
询委员会
厦门佳道投资管理 发行人股东之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
有限公司 事务合伙人
厦门市铂元投资管 执行董事兼总经
无其他关联关系
理有限公司 理
王佳 监事 厦门火炬联合融资
董事兼总经理 无其他关联关系
租赁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昭丰
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发行人股东
代表
(有限合伙)
除上表列示的兼职情况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均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
关系
公司董事长温伟与董事温东、温小明为亲兄弟关系,长幼顺序依次为温东、
温小明、温伟;公司董事范莉是温伟配偶戴帆的哥哥戴可的妻子。除此之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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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
的协议
(一)劳动合同
公司与温伟、温东、温小明、范莉、雷先坤、孙毅飞、刘文豪、刘巧云、鲁
翌、万里波、王运洪签有劳动合同,对上述人员的权利义务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二)保密协议
为保证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与温伟、温东、温小明、范莉、雷先坤、
孙毅飞、刘文豪、刘巧云、鲁翌、万里波、王运洪签有保密协议。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
承诺以及有关协议或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温伟就避免同业竞争作了相关承诺,有关承诺情况,详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温伟在向公司出具的《实际控制人声明与承诺书》中对避免
资金占用做出了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
(四)声明与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因发行人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
作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和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证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上述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产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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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董事的变动情况
2012年7月,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股东表决通过选举温伟、温东、温小明、庄克
服、范莉、张震为董事。为规范公司上市,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选举张卓
奇、李德军、秦前红为独立董事。以上九人共同组成董事会成员。
2015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温伟、温东、温小明、
范莉、张震、庄克服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张卓奇、李德军、房志武为公司
独立董事。该九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秦前红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董
事。
(二)监事的变动情况
2012年7月10日,塞力斯有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毅飞为塞力斯股份
的职工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
201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雷先坤、高竹
为公司监事;同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雷先坤为监事会主席。
2015年7月19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毅飞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
2015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雷先坤、王佳
为公司监事,该两名监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孙毅飞共同组成
塞力斯股份第二届监事会。高竹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塞力斯股份监事。
2015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雷先坤为监事会主席。
(三)高管的变动情况
201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温伟继续担任公司
总经理一职,聘任刘文豪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刘巧云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15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由董事长温
伟先生兼任总经理一职。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刘巧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刘巧云先生、刘文豪先生、吴奇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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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豪先生兼任财务总监一职。
综上,近三年,为了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变动均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变动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构成重大变更,
该等变更不影响公司的经营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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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建立的。本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行,相
关机构和人员均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4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份;
(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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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含 30%)的事项;
(14)审议公司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者同类关联交易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
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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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的主要议事规则
(1)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
(2)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3)股东大会的召开
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
和表决。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
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4)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本公司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的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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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股东大会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1 创立大会 2012年7月22日
2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年9月5日
3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3年5月8日
4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年10月31日
5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4年4月29日
6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年5月15日
7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年9月5日
8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年5月8日
9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7月20日
10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2月19日
11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年6月13日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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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有权审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下;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下,
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董
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总经理、监事、董事会
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可根据会议议案的需要经会议召集
人同意后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
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
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
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4、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
本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
定,规范运作,严格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召集程序。本公司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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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 号 董事会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2年7月22日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2年8月19日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2年11月26日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3年4月14日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3年10月15日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4年3月25日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年4月29日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4年8月20日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4年9月19日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4年11月24日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4年12月11日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5年3月2日
1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5年4月15日
1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5年7月3日
15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年7月20日
16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年9月18日
17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5年10月27日
18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6年1月29日
19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6年5月18日
20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6年8月8日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规范运行。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1、监事会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设主席一人,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会议。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
2、监事会职权
《公司章程》中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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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中规定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
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4、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
本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
定,规范运作,严格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召集程序。本公司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
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 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2年7月22日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3年4月14日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3年10月15日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4年3月25日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4年4月29日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4年8月20日
7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年9月19日
8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5年3月2日
9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5年4月15日
10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5年7月3日
11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年7月20日
1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年9月18日
13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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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6年5月18日
15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6年8月8日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保障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按规则的规定行
使自己的权利。
1、独立董事的构成
2012年7月22日,公司创立大会选举秦前红、张卓奇、李德军担任本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张卓奇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15
年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卓奇、李德军、房志武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
占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制度安排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
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
董事。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或者是公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前五名股东单位
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或在相关机
构任职的人员;
(6)《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
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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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并享有
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万元或高于公司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
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公司重大事项及以下事项向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
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
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前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
告,并详细说明辞职的理由。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的比例低于《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最低要求时,
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3、独立董事在本公司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建立以来,始终规范、有序的运行。本公司独立董事在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发展选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地作用,在公司的重大决策、
战略发展目标、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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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水平。本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管
理方案的决策,并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对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和募集资金管理方
案提出了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意见。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有关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
(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
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4)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
和资料;
(5)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
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
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有关机构报告;
(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控股股东
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8)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律
责任的内容;
(9)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
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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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聘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届满止,可连聘连任。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
聘。董事会秘书辞职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董事会并说明原因。董事会秘书
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同
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若公司已经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应将该事
项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各委员会的成员为公司的董事,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中独立董事占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其他成员
战略委员会 温伟 范莉、庄克服、房志武、张震
审计委员会 张卓奇 房志武、温小明
提名委员会 房志武 温东、李德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德军 范莉、张卓奇
1、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
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战略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
职权,运行正常。
2、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有:(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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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
审计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关系;(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
司内控制度;(6)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
划和报告等;(7)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8)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公司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
职权,运行正常。
3、提名委员会
公司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有:(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
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研究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4)对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
出建议;(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提名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
职权,运行正常。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有:
(1)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2)负责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3)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权,运行正常。
二、报告期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制度。自成立至今,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
关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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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关联方和应付关联方账款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
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资金往
来”。
实际控制人温伟在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如下:其他
应收款账面余额 10,000 元,经核查,以上款项全部系差旅费借支。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应收实际控制人温伟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除以上情形外,
不存在其它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公司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估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在查阅了
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了解有关部门在内部控制实施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
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控制标准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
立了满足运营需要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环
节,形成了较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
出现问题,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业务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
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但是,由于内部控制具有固有的限制,难免
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舞弊发生但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随着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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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本公司将根据情况的变化以及
现有制度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梳理业务流程,不
断改进、充实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公司所有单位和经济活动在公司内
部控制框架内健康运行,以保障公司经营效益水平的不断提升和战略目标的实
现。”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本次发行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出具了众环专字(2016)011236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总体评价如下:
“塞力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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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中会计数据如非特别说明,均引自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如
需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请投资者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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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6 年 6 月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资产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90,456,243.61 96,717,889.72 66,491,689.09 50,158,721.32
应收票据 15,227,311.93 20,904,342.70 12,238,833.47 10,056,085.53
应收账款 331,859,876.39 272,930,259.17 241,121,305.11 183,704,087.73
预付款项 19,165,019.69 32,647,622.86 23,576,792.20 18,525,571.22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18,869,925.21 16,535,999.10 6,904,460.90 7,006,131.41
存货 85,810,976.75 65,984,942.08 55,850,832.54 60,852,924.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流动资产合计 561,389,353.58 505,721,055.63 406,183,913.31 330,303,521.67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800,000.00 17,800,000.00 17,800,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128,145,575.37 123,384,671.13 100,312,142.49 95,013,281.78
在建工程 - - - -
工程物资 - - - -
无形资产 7,633,532.25 7,752,397.81 7,994,831.41 8,148,584.00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5,856,203.35 2,287,809.47 322,500.00 535,055.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23,766.63 6,320,733.61 4,959,183.54 3,790,782.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6,259,077.60 157,545,612.02 131,388,657.44 107,487,703.82
资产总计 727,648,431.18 663,266,667.65 537,572,570.75 437,791,2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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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016 年 6 月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139,300,000.00 98,000,000.00 61,000,000.00 24,640,000.00
应付账款 29,631,843.42 25,824,523.68 19,182,223.76 14,661,495.11
预收款项 7,950,377.23 6,413,537.45 7,978,642.55 6,063,802.13
应付职工薪酬 7,521,873.86 12,718,361.67 7,958,929.28 4,355,141.64
应交税费 5,533,977.79 9,738,238.28 6,538,022.18 8,086,127.15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9,455,997.52 7,140,863.81 5,147,791.04 6,802,648.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1,053,917.72 22,198,217.72 227,965.26 5,705,971.49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210,447,987.54 182,033,742.61 108,033,574.07 70,315,186.09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3,817,500.00 22,655,000.00 19,500,000.00
长期应付款 7,357,153.48 5,846,017.90 - 1,490,760.72
预计负债 475,833.80 593,418.80 430,957.26 -
递延收益 633,000.00 677,000.00 460,000.00 517,5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465,987.28 10,933,936.70 23,545,957.26 21,508,260.72
负债合计 218,913,974.82 192,967,679.31 131,579,531.33 91,823,446.81
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38,200,000.00 38,200,000.00 38,200,000.00 38,200,000.00
资本公积 189,638,193.09 189,638,193.09 189,638,193.09 189,638,193.09
盈余公积 16,635,575.90 16,635,575.90 11,833,201.08 7,393,124.43
未分配利润 252,374,699.44 216,230,976.98 159,574,024.75 107,495,995.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96,848,468.43 460,704,745.97 399,245,418.92 342,727,313.27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1,885,987.93 9,594,242.37 6,747,620.50 3,240,465.41
股东权益合计 508,734,456.36 470,298,988.34 405,993,039.42 345,967,778.6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27,648,431.18 663,266,667.65 537,572,570.75 437,791,2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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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93,971,781.82 529,659,702.51 445,045,201.72 392,180,017.77
减:营业成本 186,312,330.83 342,414,344.81 281,450,968.67 246,432,133.32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50,504.35 3,810,705.17 4,119,081.79 3,533,047.42
销售费用 24,894,813.13 43,178,162.01 35,705,045.70 29,446,048.48
管理费用 22,971,370.88 44,703,743.59 39,151,881.06 34,752,150.09
财务费用 4,072,074.67 7,424,593.85 4,118,385.50 4,020,927.07
资产减值损失 2,732,980.15 5,000,021.54 4,362,313.99 7,433,297.60
加:投资收益 - - - 1,081,119.36
二、营业利润 51,037,707.81 83,128,131.54 76,137,525.01 67,643,533.15
加:营业外收入 44,330.00 3,488,476.13 3,796,242.70 2,480,837.1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 - - 325,040.43
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81,895.25 1,063,411.04 3,062,587.15 560,263.2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80,461.03 671,591.97 1,426,831.76 442,480.40
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 51,000,142.56 85,553,196.63 76,871,180.56 69,564,107.07
减:所得税费用 12,564,674.54 21,247,247.71 19,295,919.82 18,709,044.31
四、净利润 38,435,468.02 64,305,948.92 57,575,260.74 50,855,062.76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
- - - -
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6,143,722.46 61,459,327.05 56,518,105.65 49,064,424.17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2,291,745.56 2,846,621.87 1,057,155.09 1,790,638.59
五、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0.95 1.61 1.48 1.28
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0.95 1.61 1.48 1.28
股)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 -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8,435,468.02 64,305,948.92 57,575,260.74 50,855,062.7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36,143,722.46 61,459,327.05 56,518,105.65 49,064,424.17
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其中:归属于少数股
2,291,745.56 2,846,621.87 1,057,155.09 1,790,638.59
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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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9,907,993.71 578,667,690.99 459,567,063.50 397,130,944.0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948,332.26 16,420,218.58 4,832,207.06 15,791,614.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1,856,325.97 595,087,909.57 464,399,270.56 412,922,559.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2,751,816.23 392,024,143.06 295,783,523.94 263,949,684.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32,528,552.83 44,937,421.97 35,160,517.22 27,452,777.91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796,384.00 55,202,970.43 55,255,628.38 49,692,066.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8,574,236.75 56,816,862.78 48,134,231.94 39,292,789.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0,650,989.81 548,981,398.24 434,333,901.48 380,387,318.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94,663.84 46,106,511.33 30,065,369.08 32,535,240.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560,001.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42,914.64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
到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42,914.64 2,560,001.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4,071,587.78 40,468,408.04 31,733,071.33 34,348,022.3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8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2,5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071,587.78 40,468,408.04 49,533,071.33 36,898,022.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71,587.78 -40,468,408.04 -49,490,156.69 -34,338,021.3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45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2,450,000.00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6,100,000.00 135,000,000.00 76,400,000.00 53,441,751.6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000,000.00 3,27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100,000.00 135,000,000.00 78,850,000.00 56,711,751.6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2,025,000.00 99,837,500.00 42,590,971.49 47,676,28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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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440,685.63 7,299,244.21 4,238,477.67 3,840,050.42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2,787,708.86 3,275,158.45 1,262,795.46 4,143,605.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253,394.49 110,411,902.66 48,092,244.62 55,659,941.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46,605.51 24,588,097.34 30,757,755.38 1,051,810.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19,646.11 30,226,200.63 11,332,967.77 -750,970.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1,717,889.72 61,491,689.09 50,158,721.32 50,909,691.6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698,243.61 91,717,889.72 61,491,689.09 50,158,7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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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77,611,376.66 79,440,188.03 60,447,101.51 42,602,659.00
应收票据 13,447,311.93 20,704,342.70 12,088,833.47 8,706,085.53
应收账款 305,865,166.13 247,010,048.45 246,065,431.32 182,366,837.60
预付款项 16,579,547.93 24,546,211.82 21,353,835.95 23,679,018.68
应收利息 1,044,376.87 5,284,184.00 3,595,327.52 2,531,863.76
其他应收款 42,772,106.99 36,329,427.57 18,982,261.78 27,018,846.32
存货 79,491,564.32 60,054,399.53 38,878,348.95 61,469,079.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 - - -
流动资产合计 536,811,450.83 473,368,802.10 401,411,140.50 348,374,390.57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800,000.00 17,800,000.00 17,800,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16,138,791.29 16,138,791.29 16,138,791.29 13,588,791.29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86,820,759.96 86,693,488.51 81,215,079.78 78,463,235.40
在建工程 - - - -
工程物资 - - - -
无形资产 7,633,532.25 7,750,842.33 7,985,462.49 8,113,895.32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1,996,203.35 2,287,809.47 322,500.00 535,055.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21,191.87 5,563,213.21 4,961,467.17 4,039,875.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6,610,478.72 136,234,144.81 128,423,300.73 104,740,852.89
资产总计 673,421,929.55 609,602,946.91 529,834,441.23 453,115,2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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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131,300,000.00 90,000,000.00 53,000,000.00 19,640,000.00
应付账款 33,607,242.08 23,161,199.75 23,215,348.58 14,579,715.93
预收款项 1,784,144.61 2,048,650.82 2,204,467.77 28,854,527.26
应付职工薪酬 4,430,126.77 8,623,299.26 6,271,571.17 3,923,478.24
应交税费 3,575,503.32 8,185,034.43 7,363,382.23 5,988,222.77
应付利息 - - - -
其他应付款 58,395,027.93 47,389,947.88 64,749,836.76 48,117,421.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1,053,917.72 22,198,217.72 5,705,971.49
动负债 227,965.26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244,145,962.43 201,606,349.86 157,032,571.77 126,809,337.08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3,817,500.00 22,655,000.00 19,500,000.00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7,357,153.48 5,846,017.90 1,490,760.72
预计负债 475,833.80 593,418.80 430,957.26 -
递延收益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832,987.28 10,256,936.70 23,085,957.26 20,990,760.72
负债合计 251,978,949.71 211,863,286.56 180,118,529.03 147,800,097.80
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38,200,000.00 38,200,000.00 38,200,000.00 38,200,000.00
资本公积 200,941,984.38 200,941,984.38 200,941,984.38 200,941,984.38
盈余公积 15,859,767.59 15,859,767.59 11,057,392.77 6,617,316.12
未分配利润 166,441,227.87 142,737,908.38 99,516,535.05 59,555,845.16
股东权益合计 421,442,979.84 397,739,660.35 349,715,912.20 305,315,145.6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73,421,929.55 609,602,946.91 529,834,441.23 453,115,2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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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54,090,522.78 453,757,139.02 407,224,296.51 333,200,351.73
减:营业成本 181,748,128.03 320,469,905.39 284,693,262.49 228,557,802.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39,585.61 3,023,207.46 3,417,465.87 2,862,077.24
销售费用 18,078,027.01 30,210,068.35 26,927,538.04 23,329,056.18
管理费用 14,822,427.03 30,334,955.93 29,885,202.85 25,695,357.38
财务费用 2,751,384.30 4,927,089.14 2,375,600.38 2,250,853.83
资产减值损失 2,938,381.52 2,525,282.64 3,287,661.28 6,748,123.81
加:投资收益 - - - 2,552,701.55
二、营业利润 32,412,589.28 62,266,630.11 56,637,565.60 46,309,782.81
加:营业外收入 - 3,399,710.00 3,624,182.23 1,950,449.2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 - - -
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81,242.03 1,063,386.84 732,136.87 444,835.1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80,461.03 671,591.97 247,794.65 441,455.74
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 32,331,347.25 64,602,953.27 59,529,610.96 47,815,396.91
减:所得税费用 8,628,027.76 16,579,205.12 15,128,844.42 12,328,049.58
四、净利润 23,703,319.49 48,023,748.15 44,400,766.54 35,487,347.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3,703,319.49 48,023,748.15 44,400,766.54
的净利润 35,487,347.33
少数股东损益 - - - -
五、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 -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3,703,319.49 48,023,748.15 44,400,766.54 35,487,3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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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242,128,505.93 519,455,415.23 381,726,995.12 300,348,110.86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8,444,779.39 5,619,811.48 35,225,072.91 35,417,290.29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0,573,285.32 525,075,226.71 416,952,068.03 335,765,401.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90,965,081.16 367,362,697.19 274,308,529.71 208,563,533.01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23,388,674.96 33,221,575.24 27,022,346.77 19,965,769.57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151,726.15 43,464,432.49 43,076,682.74 41,299,004.4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3,190,118.00 66,272,869.54 37,727,343.73 37,615,870.64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4,695,600.27 510,321,574.46 382,134,902.95 307,444,177.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22,314.95 14,753,652.25 34,817,165.08 28,321,223.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2,560,001.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 - - 42,914.6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1,723,091.67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42,914.64 4,283,092.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4,311,101.93 21,176,369.27 30,126,319.45 28,897,953.33
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17,8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2,550,00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311,101.93 21,176,369.27 47,926,319.45 31,447,953.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4,311,101.93 -21,176,369.27 -47,883,404.81 -27,164,860.6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66,100,000.00 114,000,000.00 57,500,000.00 48,441,751.69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3,000,000.00 - 3,270,000.00
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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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100,000.00 114,000,000.00 57,500,000.00 51,711,751.69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2,025,000.00 78,837,500.00 26,690,971.49 42,676,285.7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3,440,685.63 6,471,538.01 3,635,550.81 3,249,070.64
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2,787,708.86 3,275,158.45 1,262,795.46 1,779,239.28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253,394.49 88,584,196.46 31,589,317.76 47,704,595.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46,605.51 25,415,803.54 25,910,682.24 4,007,156.0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586,811.37 18,993,086.52 12,844,442.51 5,163,518.9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4,440,188.03 55,447,101.51 42,602,659.00 37,439,140.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853,376.66 74,440,188.03 55,447,101.51 42,602,659.00
二、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
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合并了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合并期间 变更原因
2010年3月,公司取得塞力斯生物100%
塞力斯生物 50万元 100% 2010年3月至今
股权。
2011 年 10 月 至 2011年10月,公司取得生泰祥90%股权;
生泰祥 50万元 100%
2013年7月 2013年7月,生泰祥注销。
2011 年 10 月 至 2011年10月,公司取得郑州朗润51%的
郑州朗润 350万元 51%
今 股权。
2011年7月,公司与杨晓征等人共同出资
设立北京赛力斯,持有其51%股权。2013
2011 年 7 月 至
北京赛力斯 1,000万元 51% 年8月,公司将所持全部北京赛力斯股权
2013年11月
转让给杨晓征,2013年11月办理完工商
变更手续。
2012年1月,公司与陈红、阮啟辉共同出
2012 年 1 月 至 资设立云南赛力斯;2013年6月,公司将
云南赛力斯 500万元 51%
2013年6月 所持全部云南赛力斯股权转让给阮啟
辉,并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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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3日本公司与戴静芳等自然
湖南捷盈 500万元 51% 2014年3月至今 人共同出资500万元设立湖南捷盈,本公
司出资255万元,持有其51.00%的股权。
注:塞力斯生物、郑州朗润和湖南捷盈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四)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生泰祥、北京赛力斯和云南赛力斯具体情况详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16)01230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
计意见摘录如下:
“我们认为,塞力斯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塞力斯 2016 年 6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以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1-6 月、2015 年度、
2014 年度以及 201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收入确认方法
1、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
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
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销售诊断仪器及试剂,具体确认标准如下:
(一)销售体外诊断仪器收入,一般是商品已发出,且已安装调试合格,获
取客户签收的装机报告单后,公司依据销售出库单开具发票确认相应销售收入;
同时结转相应的诊断仪器采购成本;
(二)销售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收入,一般是商品已发出,且已获取客户确
认签收单据后,公司依据销售出库单开具发票确认相应销售收入;同时结转相应
的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成本;
2、集约化销售业务收入
集约化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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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按确定的试剂和耗材销售价格与客户结算。公司与客户一般签订有中长
期集约化销售合同,并确定了产品的结算价格及方式。公司对市内客户一般送货
上门,并收取客户签收回执;对市外省外客户一般通过快递公司送货上门(送达
时间一般在48小时内),并由快递公司代本公司收取客户签收回执;公司于货物
发出并确认客户签收后依据销售出库单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二是按测试数与客户结算。这种方式是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集约化销售合
同,确定按实际检测项目的收费标准、检测数量确定公司配送试剂和耗材的收费
金额。在此情况下,公司先将当期客户所需试剂和耗材发往客户使用,于月末根
据仪器确定的测试数,与客户进行确认后,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
相应试剂和耗材成本。
公司在确认集约化销售业务项目收入时,按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同时结转相
应项目成本。项目成本包括:
(1)试剂及耗材成本,是指为公司签约客户配送检测项目所需的全部体外
诊断试剂及耗材采购或生产成本,根据会计政策,遵循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进行
结转;
(2)折旧成本,是指对公司提供的用于合作项目供其使用消耗体外诊断试
剂及耗材的诊断设备,按会计政策计提折旧费用,并遵循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将
折旧费用确认计入相应项目成本;
(3)项目服务成本,是指公司为合作的集约化销售业务项目,所提供物流
配送、培训及技术支持、工程维护、采购管理、信息化软件功能拓展、医学实验
室建设布局优化、ISO15189认证支持和体外诊断新技术学术交流推广等多方面服
务,提供上述服务所产生的必要的职工薪酬,员工福利,及修理配件,办公差旅
等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公司按费用发生时与项目的相关性,按会计准则首先通过
费用科目进行归集,然后在会计期末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分配计入各服务项
目。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测试数计量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测试数收入 1,735.22 2,790.18 2,763.08 2,399.52
营业总收入 29,397.18 52,965.97 44,504.52 39,218.00
占比 5.90% 5.27% 6.21%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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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中按测试数量与客户结算业务的相关收入方式,
主要是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确定按实际检测项目的收费标准、检测数量确
定公司配送试剂的收费金额。在此情况下,公司先将当期客户所需试剂发往客户
使用,于月末根据仪器确定的测试数,与客户进行确认后,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
售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发行人将用于测试数计算的试剂发送至医疗机构并
签收后,医疗机构按照实际耗用试剂进行相关测试,此时发行人已经相关风险和
产品所有权转移至医疗机构。
3、提供劳务收入
(1)本公司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
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完
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2)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
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公司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二)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1)本公司基于风险管理、投资策略及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等原因,将持
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
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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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
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
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
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
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风险管理
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
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
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
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
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
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
衍生金融资产。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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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
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
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
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
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4)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①本公司在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
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
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②本公司确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
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
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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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
业不景气等;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③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A、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
值准备,按该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计入
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无论单项金额重大与否,仍将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独确认减值损失的金
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
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
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单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判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公允价值跌幅超过成本的3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达3个月以上,则认定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按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
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成本为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出
售时按加权平均法所计算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
止确认,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亦予以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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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
时,本公司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
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
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同时,在活跃
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1)本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本公司在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
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本公司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
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
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
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
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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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
之和。
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
额,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
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
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
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公司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
务。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其一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
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
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
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
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指单笔金额为300万元以上的客户应收账
依据或金额标准 款;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指单笔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
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 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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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
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
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
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 5%
1年至2年(含2年) 10% 10%
2年至3年(含3年) 30% 30%
3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
账准备的理 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

坏账准备的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
计提方法 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四)存货
1、存货分类
本公司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过程
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划分为原
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配件等。
2、存货的确认
本公司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发出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
实际成本。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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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5、期末存货的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
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
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
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
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
础计算。
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
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
(五)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
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
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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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
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
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
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
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
C、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
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
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
金额;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
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
其计入合并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
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
利或利润。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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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③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④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12 号--债务重组》确定。
(3)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
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
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
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
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
当期投资收益。(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
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
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
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
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
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等。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
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
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
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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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
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
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予以全额确认。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
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
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本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
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
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
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
策的制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资
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详见本部分“(九)长期资产减值”部分。
(六)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
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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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
成本;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残值
率、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10 4.50
运输工具 4 10 22.50
自用机器设备 10 10 9.00
集约化销售业务资产 5 10 18.00
办公设备 3、5 10 30.00、18.00
本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
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
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
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
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
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本公司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
本公司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
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
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减值
详见本部分“(九)长期资产减值”部分。
(七)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计价
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
用和汇兑损益。
2、本公司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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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
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
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
详见本部分“(九)长期资产减值”部分。
(八)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
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
本公司在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量
(1)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并在以后
期间在使用寿命内按使用年限摊销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相
关成本、费用核算。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
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
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
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②
无形资产的减值,详见本部分“(九)长期资产减值”部分。
3、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
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
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
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本公司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
阶段支出的划分具体标准是:研究阶段支出是指经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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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进行产品标准制定和审核,进入临床试验并获得医院临床实验报告并经药监局
评审中心对质量管理体系考核通过前的所有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获得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注册证书前可直接归属的支出,进入注册检测及
注册审批阶段以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
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九)长期资产减值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
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
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
来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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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
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
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
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公司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
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
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
据。
本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
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
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离职后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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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
计划,是指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公司为向职工提供离
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
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
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尚未运作设定受益计划或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

3、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
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
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
述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
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十一)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
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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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
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
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
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
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计算确定。
(十二)政府补助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
补助。如果政府补助文件未明确确定补助对象,除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外,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政府补助:
(1)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
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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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相
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递延
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
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
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
益。
②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新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
中权益的披露》;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
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
日起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2014年6月20日,修订印发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修改并重新公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9月19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自2014年7
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制定或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制定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
变化,导致公司相应会计政策变化,并已按照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对于需
要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本公司已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本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比较数据的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①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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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列报,改为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列报。
②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其应用指南
的规定,对报表列报科目作为以下重分类:
A、 原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的递
延收益项目,改为列报于“递延收益”科目;
B、 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科目,增加“其中:非流动资产
处置利得”项目;
C、 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的“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改为“其他综合收益的
净额”科目,并列报其他综合收益的分类信息;
D、 相应地,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规定的格式重新列报。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十四)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1)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
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
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
(2)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
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
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
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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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
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
得税负债。
(十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
处理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于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
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
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
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
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
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报表,按照本公司制定
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合
并方、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2、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
处理
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
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
(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
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
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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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
当期损益。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
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
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在附
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
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3)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
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4)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
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
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
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①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②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
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
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时,应当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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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的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
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控制,
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
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
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
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
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
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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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
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
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
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
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
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
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
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
收益。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
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
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
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
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
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
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
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
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与丧失控制权时,按照前述不
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与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
时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
或多种情况,表明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
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
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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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个别财务报表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按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
策实施会计处理。
五、缴纳的税种及税收优惠情况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 据 税 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销项税率为 6%、 17%,按扣除进
项税后的余额 缴纳,此外公司 销
增值税 -
售生物制品 ,按照生物制品销 售
额的 3%计算缴纳增值 税。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 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3%
城市堤防费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1%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2%、1. 5%
(二)税收优惠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税收优惠。
六、分部信息
本公司按产品或销售模式分类及分地区业务收入分类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
业收入分析”。
七、发行人近一年的收购兼并情况
近一年,公司不存在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的情况。
八、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进
行了核验,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16)011234 号《关于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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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发
生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8.05 -67.16 -142.68 -11.74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
0.03 339.99 230.19 180.00
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4.40 8.80 121.04 15.22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14 -39.13 -135.18 8.58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3.76 242.51 73.37 192.06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0.94 60.63 18.45 48.04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0.02 0.03 - 12.31
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2.80 181.85 54.92 131.7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614.37 6,145.93 5,651.81 4,906.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3,617.17 5,964.08 5,596.89 4,774.73
东的净利润
九、主要资产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044.36 771.52 73.87%
运输工具 497.53 254.99 51.25%
办公设备 548.45 213.14 38.86%
机器设备 21,757.67 11,574.90 53.20%
其中:自用设备 705.52 510.81 72.40%
集 约 化销 售 业
21,052.15 11,064.09 52.56%
务资产
合计 23,848.00 12,814.56 53.73%
(二)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除对子公司投资外,本公司无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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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持有
苏大赛尔和科瑞杰两公司各 10%的股权。
(四)无形资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软件 238,745.86 205,614.82 - 33,131.04
土地使用权 8,739,611.60 1,139,210.39 - 7,600,401.21
合计 8,978,357.46 1,344,825.21 - 7,633,532.25
十、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一)主要债项
1、短期借款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139,300,000.00 元。
2、应付账款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 29,631,843.42 元,无应付持
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预收账款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收账款余额为 7,950,377.23 元,无预收持有
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
4、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为 7,521,873.86 元,无拖欠性质
的应付职工薪酬。
5、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9,455,997.52 元,无预收持
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二)股东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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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资本(或股本) 38,200,000.00 38,200,000.00 38,200,000.00 38,200,000.00
资本公积 189,638,193.09 189,638,193.09 189,638,193.09 189,638,193.09
盈余公积 16,635,575.90 16,635,575.90 11,833,201.08 7,393,124.43
未分配利润 252,374,699.44 216,230,976.98 159,574,024.75 107,495,995.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496,848,468.43 460,704,745.97 399,245,418.92 342,727,313.27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1,885,987.93 9,594,242.37 6,747,620.50 3,240,465.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8,734,456.36 470,298,988.34 405,993,039.42 345,967,778.68
十一、现金流量
报告期简要现金流量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9.47 4,610.65 3,006.54 3,253.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7.16 -4,046.84 -4,949.02 -3,433.8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4.66 2,458.81 3,075.78 105.1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1.96 3,022.62 1,133.30 -75.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171.79 6,149.17 5,015.87 5,090.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69.82 9,171.79 6,149.17 5,015.87
十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6 月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财务指标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67 2.78 3.76 4.70
速动比率(倍) 2.26 2.42 3.24 3.83
无形资产(包含商誉、扣除土地使用
0.01% 0.01% 0.02% 0.01%
权)占净资产比例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42% 34.75% 34.00% 32.6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3.01 12.06 10.45 8.97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92 1.94 1.98 2.32
存货周转率(次) 2.45 5.62 4.82 3.2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202.07 12,287.96 10,660.34 9,365.35
利息保障倍数 13.21 11.87 19.14 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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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3 1.21 0.79 0.85
(元/股)
每股现金流量(元/股) -0.31 0.79 0.30 -0.0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614.37 6,145.93 5,651.81 4,906.4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617.17 5,964.08 5,596.89 4,774.73
后的净利润(万元)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包含商誉、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期末无形资产
(包含商誉、扣除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股本
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2/(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2/(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当期利息支出+当期折旧+当期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当期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加权股本
每股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加权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报告期内公司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6年1-6月 7.55% 0.95 0.95
归属于母公司股 2015年度 14.29% 1.61 1.61
东的净利润 2014年度 15.23% 1.48 1.48
2013年度 15.42% 1.28 1.28
2016年1-6月 7.56% 0.95 0.95
扣除非经常性损
2015年度 13.87% 1.56 1.56
益后归属于母公
2014年度 15.09% 1.47 1.47
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3年度 14.82% 1.23 1.23
注:基本每股收益=P0÷S,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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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
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
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
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
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十三、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本公司未作盈利预测报告。
十四、发行人资产评估情况
2012 年 5 月 21 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本公司委托,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
具了鄂众联评报字【2012】第 086 号《评估报告》,其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资产总计 28,349.14 31,394.14 3,045.00 10.74
负债总计 4,768.24 4,793.80 25.56 0.54
净资产 23,580.90 26,600.35 3,019.45 12.80
公司整体变更后延续原账面价值进行核算,本次资产评估未进行调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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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验资情况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
况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部分。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 司 于 2016 年 8 月 1 日 与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武 汉 分 行 签 订 武 光 武 昌
GSJK20160027 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 750 万元,期限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至 2017 年 7 月 7 日止,借款利率为 4.785%;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 日与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签订武光武昌 GSJK20160028 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借款金额 280 万元,期限自 2016 年 8 月 3 日至 2017 年 7 月 7 日止,借款利率为
4.785%。上述借款为 2016 年 3 月本公司与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签订授信协议项下
借款,授信金额为 4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1 年,2016 年 4 月 8 日至 2017 年 4
月 7 日止,保证合同号为武光武昌 GSBZ20160017、武光武昌 GSBZ20160019、
武光武昌 GSBZ20160018、武光武昌 GSBZ20160020,并由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
有限公司、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郑州朗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温伟先生及妻子戴帆在与该行签订的最高综合授信合同《武光武昌
GSSX20160020 综合授信协议》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
(二)或有事项
1、担保事项
本公司对外担保或有事项,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 ”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项目分析”之“2、主要债项
分析”之“(1)短期借款”和“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之“十六、资产负债
表日后事项”。
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之“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四)关联方担保”。
2、诉讼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诉讼事项。
3、其他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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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可能会支付的租赁物赔偿事项,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项目分析”之“2、
主要债项分析”之“10、预计负债”。
(三)重要承诺事项
1、经营租赁承诺
本公司租赁合同涉及的承诺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
息 ”之“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重要事项”之“(四)其
他重要事项”之“2、租赁”。
2、其他承诺事项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承诺事项。
3、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大事项
1、分部报告
本公司不存在不同经济特征的多个经营分部,也没有依据内部组织结构、管
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确定经营分部,因此,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以经营
分部为基础的报告分部信息。
2、租赁
(1)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信息
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相关信息如下:
A、各类租入固定资产的年初和期末原价、累计折旧额、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固定资产原价
融资租赁租入 减值准备
2013年12月 2014年12月 2015年12月31 2016年6月30日 累计折旧额
资产类别 累计金额
31日 31日 日
机器设备 2,224,019.14 2,224,019.14 13,924,942.24 15,131,917.24 3,681,890.99 -
合计 2,224,019.14 2,224,019.14 13,924,942.24 15,131,917.24 3,681,890.99 -
B、以后年度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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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年以内(含1年) 7,461,417.72
1至3年 9,298,572.98
合计 16,759,990.70
C、发行人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情

单位:万元
预期每 其中:预
融资本 预期还
合同号 购买设备 融资期限 期还款 总还款期 期利息
金总额 款总额
额 总额
租赁附表 Workcell(TYPE
2011/11/1-20
号 B) 样 本 处 理 器 237.12 10.91 24 261.93 24.81
13/11/1
202123-6 一套
租赁附表 ADVIA2400 全
2011/11/1-20
号 自 动 生化 分 析 257.74 11.83 24 284.02 26.28
13/11/1
202123-8 仪贰套
ADVIA
租赁附表
WorkCell CDX 2013/2/1-201
号 样 本 处理 器 一 5/2/1
272.50 12.30 24 295.13 22.63
204050-2

租 赁 附 表 APTIO 自动化
2015/1/6-201
号 流水线 489.66 15.48 36 557.38 67.72
8/1/5
205584-1
租 赁 附 表 全 自 动生 化 分
2015/1/6-201
号 析仪 321.75 10.18 36 366.46 44.71
8/1/5
205584-2
租 赁 附 表 ADVIA 1800、
号 ADVIA 2400 2015/10/30-2
358.46 11.36 36 409.04 50.58
205584-3 全 自 动生 化 分 018/10/29
析仪贰套
租 赁 附 表 ADVIA 2400
2016/6/1-201
号 全 自 动生 化 分 515.80 16.12 36 580.32 64.51
9/5/31
201656-1 析仪
(2)与经营租赁有关的信息
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塞力斯与西门子(上海)签署《仪器租赁合同》,
约定由塞力斯向西门子(上海)租赁体外诊断仪器设备租赁仪器,塞力斯按照《仪
器租赁合同》将上述仪器设备提供给客户使用。
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元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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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付款额
1年以内(含1年) 4,022,705.26
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 2,702,727.51
2年以上3年以内(含3年) 969,750.01
3年以上 561,822.80
合计 8,257,005.57
发行人的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主要三种类型:一种是发行人向供应商“西门
子(上海)”等承租设备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发行人根据
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租赁期向其支付相应的租金。第二种是发行人使用供应商“深
圳迈瑞”等提供的设备,无需支付租金,但须向其支付仪器维修保养费。第三种
与供应商“深圳迈瑞”约定在合作期内无偿使用其提供的设备,但在合作期内双
方约定该等设备的试剂采购量,若未达到约定的试剂采购量,则由发行人将无偿
使用的设备购入。
由于上述三种操作模式的不同,发行人根据商业实质,将第一种、第二种类
型所应支付的租赁费,维修保养费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第三种情况属于无偿使
用,因此不存在相应的成本费用确认问题。公司对所有经营性租赁资产均造册管
理。
①截至报告期各期末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情况
A、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情况
类别 客户数量 资产数量
需要支付租赁费的租赁资产 72
需要支付仪器维修保养费的租赁资产 8
无需支付相关费用但有采购量要求的租赁资产 16
B、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情况
类别 客户数量 资产数量
需要支付租赁费的租赁资产 71
需要支付仪器维修保养费的租赁资产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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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支付相关费用但有采购量要求的租赁资产 16
C、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情况
类别 客户数量 资产数量
需要支付租赁费的租赁资产 62
需要支付仪器维修保养费的租赁资产 4
无需支付相关费用但有采购量要求的租赁资产 11
D、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情况
类别 客户数量 资产数量
需要支付租赁费的租赁资产 2
需要支付仪器维修保养费的租赁资产 4
无需支付相关费用但有采购量要求的租赁资产 7
②报告期内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成本费用确认及支付情况
A、需要支付租赁费的租赁资产(单位:万元)
期间 当期确认成本费用金额
2013 年 7.75
2014 年 163.96
2015 年 454.17
2016 年 1-6 月 248.89
B、需要支付仪器维修保养费的租赁资产(单位:万元)
期间 当期确认成本费用金额
2013 年 17.08
2014 年 21.00
2015 年 28.00
2016 年 1-6 月 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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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项目及减值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56,138.94 77.15% 50,572.11 76.25% 40,618.39 75.56% 33,030.35 75.45%
非流动资产 16,625.91 22.85% 15,754.56 23.75% 13,138.87 24.44% 10,748.77 24.55%
100.00
合计 72,764.84 100.00% 66,326.67 100.00% 53,757.26 100.00% 43,779.12
%
报告期内,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上期末
分别增长 22.79%、23.38%和 9.71%,公司资产总额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
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比均达到 75%以上。
公司资产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销
售收入增幅较快,对应的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增幅较大;同时,随着公司集约化
销售业务的大力拓展,公司向医疗机构等客户提供的体外诊断仪器设备增幅较
大,对应的固定资产增幅较大,导致非流动资产增幅较大。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9,045.62 16.11% 9,671.79 19.12% 6,649.17 16.37% 5,015.87 15.19%
应收票据 1,522.73 2.71% 2,090.43 4.13% 1,223.88 3.01% 1,005.61 3.04%
应收账款 33,185.99 59.11% 27,293.03 53.97% 24,112.13 59.36% 18,370.41 55.62%
预付款项 1,916.50 3.41% 3,264.76 6.46% 2,357.68 5.80% 1,852.56 5.61%
其他应收款 1,886.99 3.36% 1,653.60 3.27% 690.45 1.70% 700.61 2.12%
存货 8,581.10 15.29% 6,598.49 13.05% 5,585.08 13.75% 6,085.29 18.42%
合计 56,138.94 100.00% 50,572.11 100.00% 40,618.39 100.00% 33,030.35 100.00%
(1)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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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3.30 0.04% 7.05 0.07% 2.07 0.03% 3.37 0.07%
银行存款 7,966.52 88.07% 9,164.73 94.76% 6,147.10 92.45% 5,012.50 99.93%
其他货币资
1,075.80 11.89% 500.00 5.17% 500.00 7.52% - -

合计 9,045.62 100.00% 9,671.79 100.00% 6,649.17 100.00% 5,015.8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基本稳定。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保函保证金。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2016 年 6 月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项目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银行承兑票据 1,187.29 1,755.67 1,066.29 1,005.61
商业承兑票据 335.44 334.76 157.59 -
合计 1,522.73 2,090.43 1,223.88 1,005.61
(3)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营业收入 比例
2016年6月30日/2016年1-6月 35,184.53 29,397.18 119.69%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 29,040.22 52,965.97 54.83%
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 25,541.16 44,504.52 57.39%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度 19,466.05 39,218.00 49.64%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
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9.64%、57.39%、54.83%和 119.69%,应收账
款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总体上较高。公司的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模式,
可以分为单纯销售业务和集约化销售业务两大类,主要客户为医疗机构,总体上
信用期较长且占比较大。公司客户较长的信用期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占当年营业收
入的比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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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同行业(拟)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日/2015 年度 日/2014 年度 日/2013 年度
北京九强 53.45% 42.53% 38.20%
利德曼 生产型 54.63% 66.55% 41.50%
安图生物 - 16.38% 17.55%
润达医疗 37.53% 29.50% 30.18%
海尔施 经营型 - 40.79% 39.66%
迪安诊断 34.01% 28.70% 26.56%
平均值 44.91% 37.41% 32.28%
发行人 54.83% 57.39% 49.64%
2013 年至 2015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同行业
(拟)上市公司。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拟)上市公司,主要是因
为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回款账期较长。
2014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
是 2014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款综合账期较上年度延长了 0.89 个月,由上年度平
均 5.17 个月延长到了 6.06 个月。其中:集约化模式的账期由 5.98 个月延长到了
6.33 个月,集约化模式的账期延长导致了发行人综合账期的相应延长。体外诊断
模式的账期由 2.32 个月延长到了 4.13 个月,主要是前期由于仪器销售额较大,
且仪器销售账期较短,从而影响了前期账期。2014 年仪器销售大幅减少,主要
为试剂销售,账期相应延长。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前 5 名情况:
A、2016 年 1-6 月应收账款前 5 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占营业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欠款金额
余额的比例 的比例
1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684.01 7.63% 9.13%
2 徐州市中心医院 2,206.29 6.27% 7.51%
3 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2,130.09 6.05% 7.25%
4 十堰市太和医院 1,987.42 5.65% 6.76%
5 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1,292.23 3.67% 4.40%
合计 10,300.03 29.27% 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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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15 年度应收账款前 5 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占营业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欠款金额
余额的比例 的比例
1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946.79 6.70% 3.68%
2 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1,859.99 6.40% 3.51%
3 徐州市中心医院 1,668.44 5.75% 3.15%
4 十堰市太和医院 1,491.81 5.14% 2.82%
5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880.52 3.03% 1.66%
合计 7,847.55 27.02% 14.82%
C、2014 年度应收账款前 5 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占营业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欠款金额
余额的比例 的比例
1 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1,774.73 6.95% 3.41%
2 徐州市中心医院 1,635.02 6.40% 3.14%
3 十堰市太和医院 1,497.74 5.86% 2.88%
4 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878.90 3.44% 1.69%
5 襄阳市中心医院 770.31 3.02% 1.48%
合计 6,556.70 25.67% 12.59%
D、2013 年应收账款前 5 名情况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前五名欠款单位的欠款金额合计数为 4,564.7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占营业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欠款金额
余额的比例 的比例
1 徐州市中心医院 1,097.13 5.64% 2.80%
2 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1,042.70 5.36% 2.66%
3 徐州市肿瘤医院 916.58 4.71% 2.34%
4 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772.31 3.96% 1.97%
5 十堰市太和医院 736.07 3.78% 1.88%
合计 4,564.79 23.45% 11.64%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均为公立医疗机构,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
在任何关联关系。
③应收账款周转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模式,可以分为单纯销售业务和集约化销售业务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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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主要客户为医疗机构,占销售收入比重较大,且信用期较长,一般为 3-6
个月。
报告期内,2016 年 1-6 月、2015 年、2014 年和 2013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分别为 0.92 次、1.94 次、1.98 次和 2.32 次,客户结算周期较为稳定。
④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含 1
33,693.55 95.76% 1,684.68
年)
1-2 年(含 2 年) 1,035.68 2.94% 103.57
2-3 年(含 3 年) 350.00 0.99% 105.00
3 年以上 105.30 0.30% 105.30
合计 35,184.53 100.00% 1,998.55
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均在一年内,回收风险较低。
(4)预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1,622.20 84.64% 2,954.94 90.51 2,286.73 96.99% 1,219.53 65.83%
年)
1 年至 2 年(含
294.30 15.36% 309.83 9.49 45.39 1.93% 518.56 27.99%
2 年)
2 年至 3 年(含 - -
- - 25.56 1.08% 19.25 1.04%
3 年)
3 年以上 - - - - - - 95.21 5.14%
100.00
合计 1916.50 100.00% 3,264.76 100.00% 2,357.68 1,852.56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随着业务增长稳步增长。
截至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付账款前五位债务人名称、金额及款项
性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预付账款总
债务人名称 金额 账龄
额的比例
杭州德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51.31 1 年以内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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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大赛尔免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79.30 1 年以内 9.36%
株洲湘缘净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104.30 1 年以内 5.44%
武汉阿波特科贸有限公司 88.17 1 年以内 4.60%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81.12 1-2 年 4.23%
合计 704.20 - 36.74%
注: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其他应收款
2016 年 6 月末、2015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3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
余额分别为 2,552.96 万元、2,317.20 万元、1,202.00 万元和 1,121.29 万元;其他
应收款净额分别为 1,886.99 万元、1,653.60 万元、690.45 万元和 700.61 万元,
占同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3.36%、3.30%、1.70%和 2.12%。2015 年末,公司其
他应收款较 2014 年末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向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支付了 1,000
万元的保证金。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款项性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质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保证金 1,000.00 1 年内 39.17% 50.00
1 年内-2
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金 435.15 17.04% 36.25

北京赛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
往来款 383.63 2-3 年 15.03% 383.63

随州市中心医院 保证金 200.00 1-2 年 7.83% 20.00
苏州苏大赛尔免疫生物技术
保证金 30.00 1 年内 1.18% 1.50
有限公司
合计 - 2,048.77 80.25% 491.38
注:期末预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
款。
公司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金额 计提金额 比例 计提依据
根据可回收性单独测
北京赛力斯 383.63 383.63 100%
试计提
合计 383.63 383.63 100% -
北京赛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公司拟拓展北方市场而设立的子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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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营期间发生相关费用由公司垫付。但后期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未达到公
司预期效果,公司对该公司股权予以转让,前期垫付的费用未能收回。从谨慎性
出发,公司对部分未收回款项进行评估,计提足额坏账准备,确认了坏账损失。
(6)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547.23 497.51 625.24 234.45
发出商品 552.58 369.69 100.23 788.80
库存商品 7,481.29 5,731.29 4,859.61 5,062.05
账面余额合计 8,581.10 6,598.49 5,585.08 6,085.29
减:存货跌价准备 - - - -
账面价值合计 8,581.10 6,598.49 5,585.08 6,085.29
公司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余
额分别为 6,085.29 万元、5,585.08 万元、6,598.49 万元和 8,581.10 万元。
发行人的发出商品是已发往客户但尚未办理销售结算手续的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同比基本保持稳定,主要是因为公司加强了存货管
理,合理采购存货。同时,公司优化了供应链管理,加大了对存货的管理力度,
减少了公司存货对公司资金的占用。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80.00 10.71% 1,780.00 11.30% 1,780.00 13.55% - -
固定资产 12,814.56 77.08% 12,338.47 78.32% 10,031.21 76.35% 9,501.33 88.39%
无形资产 763.35 4.59% 775.24 4.92% 799.48 6.08% 814.86 7.58%
商誉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585.62 3.52% 228.78 1.45% 32.25 0.25% 53.51 0.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2.38 4.10% 632.07 4.01% 495.92 3.77% 379.08 3.5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625.91 100.00% 15,754.56 100.00% 13,138.87 100.00% 10,748.7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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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以成本
计量,并在可预见的将来无对有关权益性投资的处置计划。截至报告期末,以成
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在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15年12 2016年6月30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持股比例(%)
月31日 日
苏州苏大赛尔免
疫生物技术有限 1,300.00 - - 1,300.00
公司
襄阳市科瑞杰医
480.00 - - 480.00
疗器械有限公司
合计 1,780.00 - - 1,780.00 -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及净值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原值合计 23,848.00 21,732.06 16,724.01 13,804.71
累计折旧合计 11,033.44 9,393.59 6,692.80 4,303.3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 - -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2,814.56 12,338.47 10,031.21 9,501.33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市价大幅度下跌、固定资产陈旧
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减值情形。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的原值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房屋、建筑物 1,044.36 1,044.36 1,044.36 1,044.36
运输工具 497.53 439.23 394.15 344.81
自用设备 705.52 678.91 330.60 508.10
机器设备
集约化业务设备 21,052.15 19,060.87 14,566.84 11,546.23
办公设备 548.45 508.69 388.06 361.21
合计 23,848.00 21,732.06 16,724.02 13,8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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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公司固定资产原值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分别
为 13,804.71 万元、16,724.02 万元、21,732.06 万元和 23,848.00 万元,2014 年末、
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同比分别增长 21.15%、29.95%和 9.74%。公司报告期
内固定资产原值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的大力拓展,用于与医疗
机构合作使用的的体外诊断仪器设备增加,集约化销售业务资产增加所致。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租入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1,513.19 368.19 - 1,145.00
合计 1,513.19 368.19 - 1,145.00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的原值、累计摊销及净值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原值合计 897.84 897.84 897.84 888.66
累计摊销合计 134.48 122.60 98.35 73.8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 - - -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763.35 775.24 799.48 814.86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可变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情况,
未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的原值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软件 23.88 23.88 23.88 14.70
土地使用权 873.96 873.96 873.96 873.96
合计 897.84 897.84 897.84 888.66
(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装修费 585.62 228.78 32.25 53.51
合计 585.62 228.78 32.25 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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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租赁的办公用房及为集约化销售业务配
套发生的装修费用。
(5)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因计提坏账准备确认的递延
666.13 602.70 485.14 379.08
所得税资产
因计提预计负债确认的递延 -
11.90 14.84 10.77
所得税资产
因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确认 -
4.35 14.54 -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合计 682.38 632.07 495.92 379.08
2016 年 6 月末、2015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3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
分别为 682.38 万元、632.07 万元、495.92 万元和 379.08 万元,占同期非流动资
产比例分别为 4.10%、3.90%、3.77%和 3.53%。
②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暂时性差异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亏损 - - -51.83 -
合计 - - -51.83 -
3、主要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998.55 1,747.19 1,429.03 1,095.6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665.97 663.60 511.55 420.68
合计 2,664.52 2,410.79 1,940.58 1,516.31
公司报告期内资产减值均按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后计提
确认。
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原值 2016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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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 1,044.36
土地使用权 873.96
应收账款 13,596.29
应收票据 629.19
货币资金 1,075.80
合计 17,219.61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签
订了《2012 年西授合字 0323 号授信协议》,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授信期间从
2012 年 3 月 29 日起到 2013 年 3 月 28 日止;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东西湖支行于 2012 年 5 月 13 日签订了《2012 年西授字 0507 号授信协议》,授
信额度 4000 万元,授信期间从 2012 年 5 月 13 日起到 2014 年 5 月 12 日止;公
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签订了《2014
年西授合字 0832 号授信协议》,授信额度 2000 万元,授信期间从 2014 年 8 月
25 日至 2016 年 8 月 24 日止,公司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房地产、机器设
备作抵(质)押。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于 2016 年 1 月
8 日签订了《2016 年西授字第 0104 号授信协议》,授信额度 2000 万元,授信期
间从 2016 年 1 月 8 日起到 2019 年 1 月 7 日止,公司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
房地产作为抵押。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东西湖支行的借款余额为 4000 万元。
(2)2014 年 12 月 5 日本公司的子公司郑州朗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浦发
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保理协议,到期后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进行了续签,2016
年 3 月 23 日、2016 年 5 月 6 日在该保理协议项下增加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
公司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部分应收账款债权 888.90 万元作为质押融资借
款 800 万元,借款期限 6 个月,借款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 30%,于 2013 年 11
月 20 日签订期限为 3 年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本公
司和李路宁提供保证担保,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该借款尚未到期。
(3)201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
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 ZH1400000173209 号《综合授信合同》,授
信金额 5000 万元,上述授信合同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温伟先生作为连带责任保
证人,授信期间自 2014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3 日,到期后进行了续签,
为 2015 年 11 月 26 日到 2016 年 11 月 26 日,新的授信合同编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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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1500000188430,同时签订编号为 DB1500000144643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签订编号为 DB1500000144643-1 号《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编签订编号
为 DB1500000144643-2《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并且公司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
处分的部分应收账款债权 5,429.92 万元作为质押,借款已于 2015 年 10 月已经对
2014 年 10 月份的 1000 万借款进行偿还。公司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签订了《公借贷字第 ZH150000019031》、《ZH1500000191959》
两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均为 1000 万元整,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利率 5.0025%,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的借款余额为 2000 万
元。
(4)2016 年 1 月 8 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东西湖支行签订《授信协议》及补
充协议,编号:2016 年西授字第 0105 号,授信额度 4000 万元,上述授信合同
由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温伟先生作为连带责任保证
人,授信期间为 2016 年 1 月 8 日至 2019 年 1 月 7 日,同时签订编号为 2016 年
西保字第 0105-1 号、2016 年西保字第 0105-2 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签
订编号为 2016 年西质字第 0105 号《最高额质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
议》,以公司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部分应收账款债权 7,277.43 万元作为质押,
公司 2016 年 5 月 2 日取得短期借款 2000 万元整,借款期限为 1 年,利率为固定
利率 5.22%。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招商银行东西湖支行的短期质押借
款余额为 2000 万元。
(5)2016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票
据池业务合作协议》,编号:(33100000)浙商票池字 2016 第 04229 号,签订
《票据池质押担保合同》,编号:浙商票池质字 2016 第 04230 号,给予公司的
票据质押池融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800 万,票据质押对应的融资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流贷资金贷款;上述协议期限自 2016 年 5 月 16 日
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止。签订《资产池(票据池)直通车功能开通协议》。2016
年 6 月 30 日办理了票据质押业务,共质押 9 张票据合计金额为 629.19 万元。
(6)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
就公司与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之间的检验试剂集中配送及服务项目合同事项,签
订了最高保证额度为人民币 500 万元整的履约保函(编号:2014280726),有效
期至 2015 年 8 月 21 日止,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述履约保函尚未办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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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
(7)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
就公司与安康市中心医院的试剂配送项目合同书(SLS-XM-JYH2016-001),签订
了保证金质押合同《建东西湖-塞力斯 BH01》,保证限额为 516 万元,有效期为
2017 年 04 月 15 日。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述履约保函尚未办理解除手续。
(8)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
就公司与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黄石港棋盘洲港区一期工程道路堆场工
程项目经理部之间的黄石港棋盘洲港区一期工程道路堆场工程项目所需的电子
汽车衡采购合同事项,签订了最高保证额度为人民币 59.8 万元整的履约保函(编
号:2016280122),有效期至 2016 年 7 月 19 日止。上述履约保函尚未办理解除
手续。
(二)负债项目分析
1、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 - - - - - - -
短期借款 13,930.00 63.63% 9,800.00 50.79% 6,100.00 46.36% 2,464.00 26.83%
应付账款 2,963.18 13.54% 2,582.45 13.38% 1,918.22 14.58% 1,466.15 15.97%
预收款项 795.04 3.63% 641.35 3.32% 797.86 6.06% 606.38 6.60%
应付职工薪酬 752.19 3.44% 1,271.84 6.59% 795.89 6.05% 435.51 4.74%
应交税费 553.40 2.53% 973.82 5.05% 653.80 4.97% 808.61 8.81%
应付利息 -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945.60 4.32% 714.09 3.70% 514.78 3.91% 680.26 7.41%
一年内到期的
1,105.39 5.05% 2,219.82 11.50% 22.80 0.17% 570.60 6.21%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21,044.80 96.13% 18,203.37 94.33% 10,803.36 82.11% 7,031.52 76.58%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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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 - - 381.75 1.98% 2,265.50 17.22% 1,950.00 21.24%
长期应付款 735.72 3.36% 584.60 3.03% - - 149.08 1.62%
预计负债 47.58 0.22% 59.34 0.31% 43.10 0.33% - -
递延收益 63.30 0.29% 67.70 0.35% 46.00 0.35% 51.75 0.56%
其他非流动负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46.60 3.87% 1,093.39 5.67% 2,354.60 17.89% 2,150.83 23.42%
负债合计 21,891.40 100.00% 19,296.77 100.00% 13,157.95 100.00% 9,182.34 100.00%
2、主要债项分析
(1)短期借款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13,930.00 万元。
2016年1月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东西湖支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金额2000
万元,实际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授信期限3年,授信协议号为2016年西授字第
0104号,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5.22%;上述授信协议由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
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温伟先生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签订编号为2016年西保
字第0104-1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保证书》,同时还由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签订编号为2016年西抵字第010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
2014年12月5日本公司的子公司郑州朗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郑州
分行签订保理协议,到期后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2016年3月23日、2016年5
月6日进行续签,公司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部分应收账款债权888.90万元
作为质押融资借款8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借款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30%,
于2013年11月20日签订期限为3年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由本公司和李路宁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该借款尚未到期。
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综合授信
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ZH1400000173209号《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期间自2014
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3日,授信金额5000万元,上述授信合同由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温伟先生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授信期间自2014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
月13日,到期后进行了续签,为2015年11月26日到2016年11月26日,新的授信合
同编号为:ZH1500000188430,同时签订编号为DB1500000144643号《最高额保
证合同》,签订编号为DB1500000144643-1号《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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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编号为DB1500000144643-2《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并且公司以其所有或
依法有权处分的部分应收账款债权3793.99万元作为质押,借款已于2015年10月
已经对2014年10月份的1000万借款进行偿还。公司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于
2015年11月20日签订了《公借贷字第ZH150000019031》、《ZH1500000191959》
两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均为1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5.0025%,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的借款余额为2000万元。
2016年1月8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东西湖支行签订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编号:
2016年西授字第0105号,授信金额4000万元,上述授信合同由天津市瑞美科学仪
器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温伟先生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授信期间为2016
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7日,同时签订编号为2016年西保字第0105-1号、《最高额
保证合同》、签订编号为2016年西质字第0105号《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
以公司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部分应收账款债权7,277.43万元作为质押,公司
2016年5月2日取得短期借款2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1年,利率为固定利率5.22%。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在招商银行东西湖支行的短期质押借款余额为2000万
元。2015年3月本公司与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金额为2000万元,
实际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2015年3月9日起至2016年3月8日止,
保证合同号为武光武昌GSBZ20150001号、武光武昌GSBZ20150002、武光武昌
GSBZ20150003、武光武昌GSBZ20150004。实际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
1年,借款年利率分别为5.82%、6.42%;上述借款由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
司、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郑州朗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温伟先生及妻子戴帆在与该行签订的最高综合授信合同《武光武昌
GSSX20150001综合授信协议》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笔
借款尚有1000万元尚未到期。
2015年5月2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武汉硚口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
款合同,借款金额1480万元,借款期限为 1年,其中480万元的借款年利率为基
础利率上浮15%,1000万元的借款年利率为LPR加81.5个基点;2015年8月25日签
订编号为建-东西湖塞力斯LD04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合同,金额为520万元,借款
期限1年;2015年9月9日签订编号为建东西湖-塞力斯LD05,借款金额500万,借
款期限1年;2015年9月18日签订编号为建东西湖-塞力斯LD06,借款金额为500
万,借款期限1年;2015年10月9日签订编号为建东西湖-塞力斯LD07借款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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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借款期限1年;2015年11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
口支行签订编号为:建东西湖-塞力斯LD08,借款金额为1000万。上述6笔借款
利率均为基准利率上浮15%;上述借款由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温伟先生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武汉硚口支行签
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借款尚有
3520万元未到期。
2016年3月本公司与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金额为4000万元,
授信期限为1年,2016年4月8日至2017年4月7日止,保证合同号为武光武昌武光
武昌GSBZ20160017、武光武昌GSBZ20160019、武光武昌GSBZ20160018、武光
武昌GSBZ20160020。实际借款金额为261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年利率分别
为5.22%、4.785%;上述借款由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武汉塞力斯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郑州朗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温伟先生及妻子
戴帆在与该行签订的最高综合授信合同《武光武昌GSSX20160020综合授信协议》
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笔借款尚有2610万元尚未到期。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的账龄及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2,760.47 93.16% 2,340.17 90.62% 1,839.13 95.88% 1,347.34 91.90%
1-2 年(含 2 年) 152.33 5.14% 190.36 7.37% 67.09 3.50% 72.55 4.95%
2-3 年(含 3 年) 50.39 1.70% 51.92 2.01% 11.71 0.61% 46.25 3.15%
- -
3 年以上 - - - - 0.29 0.02%
合计 2,963.18 100.00% 2,582.45 100.00% 1,918.22 100.00% 1,466.1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购买体外诊断仪器设备、试剂和耗材等形成。
由于公司与大部分供应商具有多年的合作关系,而且公司商业信用良好,应付账
款均为合约未到付款期而尚未结算的正常商业负债。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 5%(含 5%)以
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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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收款项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预收账款分别为
606.38 万元、797.86 万元、641.35 万元和 795.04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账款保持平稳。
(4)应付职工薪酬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
别为 435.51 万元、795.89 万元、1,271.84 万元和 752.1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
均及时发放职工薪酬,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计提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1、增值税 -148.49 84.39 116.10 319.01
2、房产税 3.99 - - 4.09
3、企业所得税 615.66 769.51 398.45 303.86
4、个人所得税 75.16 75.13 80.84 135.02
5、城市维护建设税 2.63 24.70 29.06 23.63
6、教育费附加 1.50 10.59 12.46 10.13
7、城市堤防费 - - 4.04 3.86
8、地方教育附加 0.68 7.05 8.30 6.75
9、土地使用税 2.27 2.45 4.54 2.27
合计 553.40 973.82 653.80 808.61
公司均按国家税收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80.00 61.34% 291.70 40.85% 163.14 31.69% 444.16 65.29%
1-2 年(含 2 年) 34.30 3.63% 81.21 11.37% 151.15 29.36% 162.61 23.90%
2-3 年(含 3 年) 170.10 17.99% 164.67 23.06% 150.12 29.16% 73.49 10.80%
3 年以上 161.20 17.05% 176.51 24.72% 50.37 9.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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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45.60 100.00% 714.09 100.00% 514.78 100.00% 680.2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的金额不大,主要是公司收取的业务保证金。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
与本公司 款项性
单位名称 金额 年限 付款总额
关系 质
的比例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
非关联 暂借款 300 1 年以内 31.73%
空经济管理处
南昌友邦医用设备有限公司 非关联 保证金 50 2-3 年 5.29%
安徽宝灵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 保证金 30 1-2 年 3.17%
四川一风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 保证金 30 1-2 年 3.17%
宿迁市海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非关联 保证金 20 1-2 年 2.12%
合计 - - 430.00 - 45.47%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余额为 1,105.39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59.2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746.14
合计 1,105.39
(8)长期借款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日,公司无长期借款余额。
(9)长期应付款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日,公司长期应付款为应付融资租赁款 735.72 万元。
(10)预计负债
本公司与西门子医学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仪器租赁合同。因部分
租赁的仪器使用功能下降,经公司组织工程师检测鉴定,确定其已无使用价值,
根据合同的约定,将很可能需支付相应的赔偿。因此,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
司已就预计将支付的最大可能,确认为预计负债。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
按照租赁合同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账面余额为 47.5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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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递延收益
公司递延收益均为公司收到的政府项目创新基金,因项目还在实施过程中,
未实现部分确认为递延收益。其中,递延收益-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2015年12月31 本期新增 本期计入营业 其他 2016年6月30
负债项目
日 补助金额 外收入金额 变动 日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 - -
2011年科技创新基金 26.25 - 1.88 - 24.38
2012年科技创新基金 14.00 - 1.00 - 13.00
2015年科技创新基金 27.45 - 1.53 - 25.93
合计 67.70 - 4.40 - 63.30
2011 年 5 月 10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科学技术局“东科发【2011】13 号”文
件《关于下达 2011 年科技项目计划的通知》,根据该文件精神,武汉市东西湖
区科学技术局拨付公司 37.50 万元的创新基金;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述财
政补助相关已用于购买设备,根据设备使用年限 10 年进行递延收益摊销计入当
期营业外收入。
2012 年 10 月 29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科学技术局“东科发【2012】13 号”
文件《关于下达 2012 年科技项目计划的通知》,根据该文件精神,武汉市东西
湖区科学技术局拨付公司 20.00 万元的创新基金;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述
财政补助相关已用于购买设备,根据设备使用年限 10 年进行递延收益摊销计入
当期营业外收入。
2015 年 7 月 20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科学技术局“东科发【2015】5 号”文
件《关于下达 2015 年科技项目计划的通知》,根据该文件精神,武汉市东西湖
区科学技术局拨付公司 30.50 万元的创新基金;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述财
政补助相关已用于购买设备,根据设备使用年限 10 年进行递延收益摊销计入当
期营业外收入。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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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或实收资本 3,820.00 3,820.00 3,820.00 3,820.00
资本公积 18,963.82 18,963.82 18,963.82 18,963.82
盈余公积 1,663.56 1,663.56 1,183.32 739.31
未分配利润 25,237.47 21,623.10 15,957.40 10,749.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49,684.85 46,070.47 39,924.54 34,272.73

少数股东权益 1,188.60 959.42 674.76 324.0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873.45 47,029.90 40,599.30 34,596.78
1、股本与资本公积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 3,820 万元,资本公积 18,963.82 万元。
2、盈余公积
2013 年末,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354.87 万元。2014 年末,按照
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444.01 万元。2015 年末,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盈
余公积 480.24 万元。
3、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增加是因为公司盈利未进行分配,增加了未分配
利润。
(四)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6 年 6 月 30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财务指标
日 日 日 日
流动比率(倍) 2.67 2.78 3.76 4.70
速动比率(倍) 2.26 2.42 3.24 3.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42% 34.75% 34.00% 32.62%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207.07 12,287.96 10,660.34 9,365.35
利息保障倍数(倍) 13.21 11.87 19.14 18.98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2013 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4.70、
3.76、2.78 和 2.67,速动比率分别为 3.83、3.24、2.42 和 2.26。报告期内,公司
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总体上保持稳定。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增
幅较大,导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下降较快。
2、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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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
公司)分别为 32.62%、34.00%、34.75%和 37.42%。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保持
在较为合理的水平。公司偿债压力较小,有利于公司维持较强的融资能力。
3、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2013 度、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
9,365.35 万元、10,660.34 万元、12,287.96 万元和 7,202.07 万元,息税折旧摊销
前利润连续增长;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8.98、19.14、11.87 和 13.21,利息保障
倍数较高。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息税前折旧摊销前利润呈逐年上升
趋势,经营情况良好,可以足额偿还借款利息,公司不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况,银
行资信状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拟)上市公司指标比较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北京九强 14.29 19.71 10.59
安图生物 生产型 - 3.09 3.65
利德曼 2.05 1.59 3.21
流动比率
润达医疗 1.67 1.44 1.58
(倍)
海尔施 - 1.27 1.36
经营型
迪安诊断 1.00 2.00 2.92
塞力斯股份 2.78 3.76 4.70
北京九强 13.11 18.03 9.05
安图生物 生产型 - 2.42 2.26
利德曼 1.85 1.36 2.93
速动比率
润达医疗 1.13 1.00 1.17
(倍)
海尔施 - 0.95 0.99
经营型
迪安诊断 0.83 1.78 2.59
塞力斯股份 2.42 3.24 3.83
北京九强 6.86% 5.50% 8.56%
安图生物 生产型 - 21.92% 15.00%
资产负债 利德曼 19.38% 32.00% 31.55%
率 润达医疗 39.98% 56.07% 53.33%
(母公司) 海尔施 - 52.32% 43.42%
经营型
迪安诊断 47.73% 11.30% 19.08%
塞力斯股份 34.75% 34.00% 32.62%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相比同行业(拟)上市公司处于适中
水平,由于已上市公司已募集资金充实了流动资金,这反映了公司良好的偿债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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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0.92 1.94 1.98 2.32
存货周转率(次/年) 2.45 5.62 4.82 3.23
报告期,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与同行业(拟)上市公司指标比较如下:
财务指标 名称 企业类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北京九强 2.33 2.81 3.18
安图生物 生产型 - 7.51 6.46
应收账款 利德曼 2.02 2.30 2.71
周转率 润达医疗 3.45 4.10 4.29
(次/年) 海尔施 - 3.00 3.26
经营型
迪安诊断 3.74 4.18 4.55
塞力斯股份 1.94 1.98 2.32
北京九强 1.79 1.99 2.41
安图生物 生产型 - 1.82 1.66
存货 利德曼 3.46 2.91 3.30
周转率 润达医疗 3.73 4.78 4.17
(次/年) 海尔施 - 3.84 3.71
经营型
迪安诊断 8.48 10.62 7.63
塞力斯股份 5.62 4.82 3.23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取自 Wind,其中应收账款周转率按照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口
径计算。
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拟)上市公司,主要是因为公司集约化
销售业务模式回款账期较长。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拟)上市公司,
主要是因为迪安诊断的独立实验室诊断收入与公司业务模式的区别,迪安诊断客
户主要为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迪安诊断对其信用期相对较短;而利德曼主要以
生产为主,主要客户为经销商,利德曼对其信用期亦相对较短。公司主要客户为
规模较大的公立医院,由于公立医院普遍存在较长的回款周期,公司回款周期相
对较长。润达医疗和海尔施与公司业务模式较为接近,润达医疗的客户中经销商
占比较高,其信用期相对较短,海尔施对于直销医院给予的信用期为 2-6 个月,
总体回款信用期为 4 个月,与发行人信用期接近。
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北京九强、安图生物和利德曼等生产型企业,主要因为
生产型企业采购原材料后需经过加工制造,生产周期较长。公司存货周转率略低
于迪安诊断,主要原因为:公司推广集约化销售业务,为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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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客户,公司备有较充足试剂、耗材及仪器等体外诊断产品,以及时保证客户供
应,提供优质服务。公司将加强客户需求分析,在保证安全库存的前提下,适当
降低备货,提高存货周转次数。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专注于集约化销售业务、单纯销售以及自主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不断发展,竞争能力不断增强,盈利水平不断提高。
(一)营业收入分析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9.397.18 100% 52,965.97 100% 44,504.52 100% 39,218.00 100%
其他业务收入 - - - - - - - -
合计 29.397.18 100% 52,965.97 100% 44,504.52 100% 39,218.00 1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均为主营业务收入。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持续增长,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较上期增长 13.48%
和 19.01%,收入平稳增长,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的快速推广,促进销售快速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与众多医疗机构等客户建立了集约化销售业务合作模式,通
过与其建立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保证公司业绩稳健持续增长。以公司客户上海
市杨浦区市东医院为例,公司与其签订了 10 年的合作合同,2013 年度、2014 年
度和 2015 年度,公司对其销售金额分别为 2,209.04 万元、2,603.42 万元和 2914.67
万元。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集约化销售收入分别为 27,759.05
万元、37,841.99 万元和 46,540.83 万元。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集约化销
售业务收入同比上年增幅为 36.32%和 22.99%。随着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的客户
增加,以及受益于医疗机构检验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公司新增客户的逐步拓展,
公司销售收入大幅提升。
(2)公司单纯销售业务收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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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单纯销售业务收入分别为 11,458.95
万元、6,662.53 万元和 6,425.14 万元,呈下降趋势。公司单纯销售业务收入下降
的原因主要有:①随着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的大力拓展,部分体外诊断销售
业务客户转化为集约化销售业务客户;②报告期内,公司先后注销或转让了生泰
祥、北京赛力斯等子公司,而上述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单纯销售业务,导致公司单
纯销售业务下降较快。
(3)自产试剂和耗材稳步增长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通过单纯销售业务模式和集约化销
售业务模式销售的自产试剂收入分别为 2,307.11 万元、3,072.41 万元和 3,822.78
万元,自产试剂稳步增长,同比增幅分别为 33.17%和 24.42%。
(4)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产品经营行业属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行业发展
迅速
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产品经营行业属于国家大力鼓励发展的健康服务业务
产业链中的关键一环,市场需求旺盛,行业处于快速成长期。2012 年 12 月《国
务院关于印发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高性能医学装备产业化行
动计划”,建成先进医疗器械特色发展产业链,建立生物医学工程产品协同开发、
设计、集成制造等在内的产业链发展联盟,培育若干具有较强创新发展实力和市
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明确相应政策配套:研究建立大型仪器诊断服务社会化的
管理机制,鼓励开展租赁、托管等新型商业模式。2013 年 10 月《国务院关于促
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二级以
上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大力发展
第三方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
2、主营业务收入分类
按照销售模式和产品类别,公司业务可以分为:集约化销售业务和单纯销售
业务,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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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试剂和耗材
集约化销售业务


斯 自产试剂和耗材


模 外购试剂和耗材
代理销售业务
式 单纯销售业务
外购仪器设备
自产试剂和耗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和产品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单纯销售业务 2,574.36 8.76% 6,425.14 12.13% 6,662.53 14.97% 11,458.95 29.22%
(1)外购试剂和耗材 1,794.94 6.11% 3,724.33 7.03% 4,729.37 10.63% 6,087.17 15.52%
(2)自产试剂和耗材 557.20 1.90% 1,161.26 2.19% 1,214.51 2.73% 1,143.01 2.91%
(3)外购仪器设备 222.22 0.76% 1,539.55 2.91% 718.65 1.61% 4,228.76 10.78%
2、集约化销售业务 26,822.82 91.24% 46,540.83 87.87% 37,841.99 85.03% 27,759.05 70.78%
(1)外购试剂和耗材 25,175.51 85.64% 43,879.31 82.84% 35,984.09 80.85% 26,594.95 67.81%
(2)自产试剂和耗材 1,647.31 5.60% 2,661.52 5.02% 1,857.90 4.17% 1,164.10 2.97%
合 计 29,397.18 100.00% 52,965.97 100.00% 44,504.52 100.00% 39,218.00 100.00%
其中:自产试剂和耗材
2,204.51 7.50% 3,822.78 7.22% 3,072.41 6.90% 2,307.11 5.88%
小计
(1)单纯销售业务
①外购试剂和耗材收入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单纯销售业务中,外购试
剂和耗材收入分别为 6,087.17 万元、4,729.37 万元、3,724.33 万元和 1,794.94 万
元,总体呈下降趋势。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单纯销售业务中的试剂和耗材收入
有所下降,主要是 1、因为公司集中主要资源大力拓展集约化销售业务,适度减
弱了对单纯销售业务的投入;2、公司先后注销或转让了生泰祥、北京赛力斯等
子公司,而上述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单纯销售业务,导致公司单纯销售业务下降较
快;3、同时部分单纯销售业务客户转为集约化销售业务客户所致。
②自产试剂和耗材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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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纯销售业务中,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自产
试剂和耗材收入分别为 1,143.01 万元、1,214.51 万元、1,161.26 万元和 557.20 万
元,总体保持稳定。
③外购仪器设备收入
公司仪器设备收入均为代理销售的体外诊断仪器设备。2013 年、2014 年、
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仪器设备收入分别为 4,228.76 万元、718.65 万元、
1,539.55 万元和 222.22 万元。2014 年,公司销售仪器设备收入为 718.65 万元,
同比上年大幅下滑,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结构调整所致。
(2)集约化销售业务收入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收
入分别为 27,759.05 万元、37,841.99 万元、46,540.83 万元和 26,822.82 万元,增
幅较大,主要原因在于公司加大了集约化销售的拓展,新开发了众多规模较大的
医院客户,保证了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的销售收入稳步增长。
公司的集约化销售业务收入,按照产品外购和自产的区别,具体收入如下:
①外购试剂和耗材收入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中
外购试剂和耗材的收入分别为 26,594.95 万元、35,984.10 万元、43,879.31 万元和
25,175.51 万元,增幅较大,外购试剂和耗材收入占集约化销售业务收入绝大比
重。
②自产试剂和耗材收入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
自产试剂的收入分别为 1,164.10 万元、1,857.90 万元、2,661.52 万元和 1,647.31
万元,保持快速增长,但占集约化销售业务比重较低。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通过单纯销售业务
模式和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销售的自产试剂和耗材收入分别为 2,307.11 万元、
3,072.41 万元、3,822.78 万元和 2,205.51 万元,自产试剂和耗材稳步增长。
3、按销售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收入 比例 销售收入 比例 销售收入 比例 销售收入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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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10,557.08 35.91% 18,693.61 35.29% 15,378.03 34.55% 10,954.39 27.93%
江苏省 4,984.74 16.96% 9,249.96 17.46% 9,282.71 20.86% 9,774.27 24.92%
湖南省 6,961.01 23.68% 11,236.72 21.21% 8,545.24 19.20% 6,882.04 17.55%
河南省 2,267.99 7.71% 4,303.17 8.12% 3,785.39 8.51% 3,266.83 8.33%
上海市 1,348.11 4.59% 2,919.50 5.51% 2,603.42 5.85% 2,209.04 5.63%
其他地区 3,278.24 11.15% 6,563.02 12.39% 4,909.73 11.03% 6,131.42 15.63%
合计 29,397.18 100.00% 52,965.97 100.00% 44,504.52 100.00% 39,218.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集中在湖北省、江苏省、湖南省、河南省和上
海市等区域。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发行人湖北地区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27.93%、
34.55%和 35.29%,收入占比上升,主要是因为,2014 和 2015 年度,发行人在
湖北省新增了较多的集约化销售业务客户,导致湖北省销售收入占比上升。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发行人江苏地区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24.92%、
20.86%和 17.46%,收入占比下降,主要是因为,2013 年度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偶发性采购了金额较大体外诊断仪器设备,导致当年江苏地区收入占比提高较
快,2014 年和 2015 年江苏省则不存在偶发性地采购金额较大的仪器设备,2014
年度江苏地区占比相应回落,2015 年度由于湖北地区、湖南地区占比提升,故
江苏地区占比持续下降。
4、与同行业(拟)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北京九强 56,620.17 11.40% 50,827.43 14.32% 44,462.54 16.96%
安图生物 生产型 - - 56,329.56 37.60% 40,936.46 28.67%
利德曼 68,167.58 26.95% 53,697.08 56.26% 34,363.02 8.31%
润达医疗 162,864.19 19.89% 135,850.33 32.42% 102,588.95 32.83%
海尔施 - - 120,188.75 26.84% 94,754.65 28.08%
经营型
迪安诊断 185,818.09 39.18% 133,510.01 31.48% 101,547.44 43.75%
塞力斯 52,965.97 19.01% 44,504.52 13.48% 39,218.00 38.50%
201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高于润达医疗和海尔施,2014 年增长率低
于润达医疗和海尔施,主要是因为公司先后注销或转让了生泰祥、北京赛力斯等
子公司,2015 年增长率与润达医疗基本一致。近年来,受益于国家对医疗诊断
的大力支持和居民对健康的日益重视,体外诊断产品行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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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业务模式分类,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单纯销售业务 1,337.61 7.18% 3,953.80 11.55% 3,828.58 13.60% 7,282.50 29.55%
其中:(1)外购试
1,027.93 5.52% 2,435.49 7.11% 2,994.32 10.64% 3,728.43 15.13%
剂和耗材
(2)自产试剂和耗
139.66 0.75% 277.16 0.81% 276.07 0.98% 313.64 1.27%

(3)外购仪器设备 170.02 0.91% 1,241.15 3.62% 558.19 1.98% 3,240.43 13.15%
2、集约化销售业
17,293.62 92.82% 30,287.63 88.45% 24,316.52 86.40% 17,360.71 70.45%

其中:(1)外购试
14,495.48 77.80% 25,429.61 74.27% 19,899.70 70.70% 14,534.00 58.98%
剂和耗材
(2)自产试剂和耗
415.86 2.23% 663.02 1.94% 480.55 1.71% 363.84 1.48%

(3)仪器设备折旧 1,527.08 8.20% 2,714.44 7.93% 2,265.35 8.05% 1,737.88 7.05%
(4)其他服务 855.20 4.59% 1,480.57 4.32% 1,670.91 5.94% 725.01 2.94%
合 计 18,631.23 100.00% 34,241.43 100.00% 28,145.10 100.00% 24,643.21 100.00%
其中:自产试剂和
555.52 2.98% 940.17 2.75% 756.63 2.69% 677.48 2.75%
耗材小计
公司体外诊断销售业务的成本主要是外购试剂和耗材、外购仪器设备采购
成本和自产试剂和耗材成本。
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的成本主要是外购试剂和耗材成本、自产试剂和耗材成
本、所提供仪器设备折旧成本和其他服务成本。
(三)按利润表项目逐项进行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9,397.18 52,965.97 44,504.52 39,218.00
减:营业成本 18,631.23 34,241.43 28,145.10 24,643.2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5.05 381.07 411.91 353.30
销售费用 2,489.48 4,317.82 3,570.50 2,944.60
管理费用 2,297.14 4,470.37 3,915.19 3,475.22
财务费用 407.21 742.46 411.84 402.09
资产减值损失 273.30 500.00 436.23 743.33
加:投资收益 - - - 108.11
二、营业利润 5,103.77 8,312.81 7,613.75 6,76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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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营业外收入 4.43 348.85 379.62 248.0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32.50
减:营业外支出 8.19 106.34 306.26 56.0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05 67.16 142.68 44.25
三、利润总额 5,100.01 8,555.32 7,687.12 6,956.41
减:所得税费用 1,256.47 2,124.72 1,929.59 1,870.90
四、净利润 3,843.55 6,430.59 5,757.53 5,085.51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
- - - -
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14.37 6,145.93 5,651.81 4,906.44
少数股东损益 229.17 284.66 105.72 179.06
1、营业收入
见本节“盈利能力分析”之“营业收入分析”。
2、营业成本
见本节“盈利能力分析”之“营业成本分析”。
3、营业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10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税 - - - 0.20
城建税 113.05 213.45 221.86 190.06
教育费附加 48.45 93.11 95.05 81.15
地方教育发展 31.05 59.35 63.42 54.20
堤防维护费 2.50 15.16 31.57 27.69
合计 195.05 381.07 411.91 353.30
4、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以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占销售收 占销售收 占销售收 占销售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销售费用 2,489.48 8.47% 4,317.82 8.15% 3,570.50 8.02% 2,944.60 7.51%
管理费用 2,297.14 7.81% 4,470.37 8.44% 3,915.19 8.80% 3,475.22 8.86%
财务费用 407.21 1.39% 742.46 1.40% 411.84 0.93% 402.09 1.03%
合计 5,193.83 17.67% 9,530.65 17.99% 7,897.53 17.75% 6,821.91 17.39%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6,8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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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7,897.53 万元、9,530.65 万元和 5,193.83 万元,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而稳
步增长,上述三项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低于同行业(拟)上市公司,但
保持稳定,体现了公司较好的费用控制能力,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北京九强 19.59% 22.40% 19.58%
安图生物 生产型 - 33.62% 38.13%
利德曼 26.19% 28.71% 24.91%
润达医疗 18.40% 18.48% 18.41%
海尔施 - 18.63% 18.42%
经营型
迪安诊断 24.19% 25.01% 25.96%
塞力斯 17.99% 17.75% 17.39%
(1)销售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工资薪酬及福利费用 920.32 1,521.69 1,022.01 789.01
车辆使用费 82.87 160.56 158.78 149.02
差旅费 192.46 478.03 358.01 291.99
办公费用 115.82 394.53 262.66 189.09
业务招待费 199.42 373.53 343.04 350.00
折旧费 10.00 17.91 24.40 44.36
运杂费 226.20 299.13 383.82 234.20
宣传费 198.81 486.37 369.18 316.06
会务费 100.29 257.45 222.33 201.00
招标费 16.96 37.20 54.18 119.26
租赁费 106.11 148.48 86.21 53.28
其他费用 320.22 142.91 285.90 207.31
合计 2,489.48 4,317.82 3,570.50 2,944.60
销售费用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是由销售人员薪酬、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运
杂费等构成。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销售费用
的增长,与公司业务不断发展的规模相匹配,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保持稳
定,分别为 7.51%、8.02%、8.15%和 8.47%。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总体上占比低于同行业(拟)上市公
司,但总体保持稳定,与上市公司对比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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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经营型 生产型
年份 项目
本公司 润达医疗 海尔施 迪安诊断 北京九强 安图生物 利德曼
营业收入 52,965.97 162,864.19 - 185,818.09 56,620.17 - 68,167.58
2015
销售费用 4,317.82 15,611.43 - 16,411.49 7,326.26 - 4,349.80
年度
销售费率 8.15% 9.59% - 8.83% 12.94% - 6.38%
营业收入 44,504.52 135,850.33 120,188.75 133,510.01 50,827.43 56,329.56 53,697.08
2014
销售费用 3,570.50 12,781.72 6,217.76 13,438.11 4,835.88 10,208.33 4,131.15
年度
销售费率 8.02% 9.41% 5.17% 10.07% 13.46% 18.12% 7.69%
营业收入 39,218 102,588.95 94,754.65 101,547.44 44,462.54 40,936.46 34,363.02
2013
销售费用 2,944.60 10,050.44 5,395.72 11,584.17 3,762.52 7,806.59 3,788.62
年度
销售费率 7.51% 9.80% 5.69% 11.41% 11.48% 19.07% 11.03%
从上表看,发行人的销售费用率 2014 年和 2015 年高于利德曼,2013 年和
2014 年高于海尔施,低于其他(拟)上市公司。
通过分析上述(拟)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年度财务报告中的销售费用明
细,可以看出:
①海尔施、润达医疗的业务模式与发行人最接近,其各年度的销售费用率略
低于或高于发行人;
②北京九强销售费率比发行人高,主要原因包括:北京九强主要以自主产品
生产销售为主;同时,北京九强联动销售(即发行人的集约化销售业务)的机器
设备折旧计入销售费用,而发行人的集约化业务相关机器设备的折旧则均计入营
业成本,折旧费用计入成本费用项目存在口径差异。
综上,与经营性企业(拟)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销售费率保持在适中水平。
(2)管理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招待费 46.57 78.73 168.56 278.82
差旅费 74.20 104.46 151.54 250.98
办公费 177.56 337.77 230.31 205.09
工资薪酬及福利费用 1,039.89 2,178.17 1,774.02 1,455.60
工会经费 38.73 66.05 43.58 28.96
职工教育经费 34.85 79.05 92.36 60.20
折旧费 90.29 151.20 173.38 170.10
会务费 26.34 62.25 117.09 10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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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30.26 56.00 58.64 57.93
无形资产摊销 11.89 24.24 24.55 23.62
研发费 427.55 830.11 409.06 191.66
董事会经费 69.77 64.84 45.33 75.59
上市业务费 68.08 126.03 182.30 109.68
中介服务费 37.79 150.86 177.56 104.21
环保绿化费 83.91 107.50 76.07 37.30
其他费用 39.47 53.11 190.84 320.80
合 计 2,297.14 4,470.37 3,915.19 3,475.22
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是由管理人员薪酬、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研发费、
上市业务费、中介服务费、董事会经费等构成。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度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3,475.22 万元、3,915.19 万元、4,470.37
和 2,297.14 万元,公司管理费用的增长,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
管理成本增加所致。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分别为 8.86%、8.80%、8.44%和 7.81%,占比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占比低于同行业(拟)上市公司,但
总体保持稳定,与上市公司对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经营型 生产型
年份 项目
本公司 润达医疗 海尔施 迪安诊断 北京九强 安图生物 利德曼
营业收入 52,965.97 162,864.19 - 185,818.09 56,620.17 - 68,167.58
2015
管理费用 4,470.37 11,011.49 - 26,292.14 4,455.26 - 12,012.81
年度
管理费率 8.44% 6.76% - 14.15% 7.87% - 17.62%
营业收入 44,504.52 135,850.33 120,188.75 133,510.01 50,827.43 56,329.56 53,697.08
2014
管理费用 3,915.19 9,362.09 12,460.54 20,233.72 4,835.88 8,868.50 10,326.70
年度
管理费率 8.80% 6.89% 10.37% 15.16% 9.51% 15.74% 19.23%
营业收入 39,218.00 102,588.95 94,754.65 101,547.44 44,462.54 40,936.46 34,363.02
2013
管理费用 3,475.22 7,431.60 10,510.06 15,008.56 3,762.52 7,794.73 5,464.57
年度
管理费率 8.86% 7.24% 11.09% 14.78% 8.46% 19.04% 15.90%
从上表看发行人的管理费用率 2013 年至 2015 年高于润达医疗,2015 年略
高于北京九强,低于其他拟上市及已上市公司;2013 年度高于润达医疗、北京
九强,低于其他(拟)上市公司。通过分析比发行人管理费率高的拟上市及已上
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年度财务报告中的销售费用明细,可以看出具体原因:1、
研发费用绝对额及占比均高于发行人,例如海尔施 2013 年度研发费用 1034.31
万元,占比 9.84%,润达医疗 2013 年度研发费 1047.52 万元,占比 14.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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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安图生物研发费用 4766.37 万元,占比 54.14%,而发行人 2013 年度研发费
用 191.66 万元,占比仅为 5.51%;2、迪安诊断、利德曼管理费用中还有大量的
股权激励费用的摊销。3、迪安诊断、利德曼二家公司的管理费用中的折旧及摊
销费用均较高。
(3)财务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息支出 417.66 786.78 423.85 386.80
减:利息收入 21.92 47.06 46.63 15.27
汇兑净损失(收益以“-”列示) 3.40 -3.73 6.87 14.51
手续费 8.07 6.47 27.75 16.05
合计 407.21 742.46 411.84 402.09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主要是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
报告期内各期财务费用变化主要是由于借款金额的变动所致。汇兑损益因公司有
部分外汇采购业务,因人民币对外币汇率变化所影响。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坏账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坏账损失 273.30 500.00 436.23 743.33
合计 273.30 500.00 436.23 743.33
6、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处置子公司净收益 - - - 108.11
合计 - - - 108.11
根据 2013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将持有的云南
赛力斯 51.00%的股权,以 2,56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阮啟辉,并于 2013
年 6 月 20 日已办妥工商变更手续,自此云南赛力斯不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云南赛力斯转让日的净资产为 4,792,834.93 元,处置该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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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54.19 元。
根据本公司 2013 年 4 月 14 日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将所持有的
北京赛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以 1 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自然人杨晓
征,并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已办妥工商变更手续,自此北京赛力斯不再纳入本
公司的合并范围。北京赛力斯转让日的净资产为-1,959,131.49 元,处置该股权产
生的投资收益 999,158.06 元。
根据 2013 年 5 月 2 日股东决议,决定注销武汉生泰祥科贸有限公司。注销
该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为-33,692.89 元。
7、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由盘盈利得和其他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32.50
政府补助 4.40 348.77 351.23 195.22
盘盈利得 - - 1.33 0.65
其他 0.03 0.08 27.07 19.71
合计 4.43 348.85 379.62 248.08
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司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企业发展基金 - 274.47 230.19 180.00
2、融资租赁项目补贴 - 50.00 - -
3、财政贷款贴息 - 15.00 15.29 9.47
4、上市补助 - - 100.00 -
5、企业增长奖励 - 0.50 - -
6、递延收益 4.40 8.80 5.75 5.75
合计 4.40 348.77 351.23 195.22
2016 年 1-6 月递延收益 4.40 万元系收到武汉市东西湖区科学技术局补助
88.00 万元购买设备后摊销的金额。
2015 年度政府补助共计 348.77 万元,其中 274.47 万元系武汉吴家山台商投
资区东流港牧业园管理委员会(又名“经开区临空经济管理处”)为支持园区内
企业发展而给付的奖励性扶持款;收到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放的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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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武汉市中小工业企业融资租赁项目补贴 50 万元;收到东西湖区经济和信息化
局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15 万元;收到东西湖区人民政府落实《市工业发展倍增计
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成工业发展“倍增计划”工作目标若干措施的通知》
(武工倍增〔2014〕1 号)而给付的奖励性扶持款 0.5 万元。递延收益 8.8 万元
系收到武汉市东西湖区科学技术局补助 88.00 万元购买设备后摊销的金额。
2014 年度政府补助共计 351.23 万元,其中 230.19 万元系武汉吴家山台商投
资区东流港牧业园管理委员会(又名“经开区临空经济管理处”)为支持园区内
企业发展而给付的奖励性扶持款;收到东西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流动资金贷款贴
息 7.79 万元;收到武汉市科学技术局项目贷款贴息 7.5 万元;收到市财政拨款鼓
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上市补助款 100 万元,递延收益 5.75 万元系收到武汉市
东西湖区科学技术局补助 57.5 万元购买设备后摊销的金额。
2013 年度政府补助共计 195.22 万元,其中 180 万元系武汉吴家山台商投资
区东流港牧业园管理委员会(又名“经开区临空经济管理处”)为支持园区内企
业发展而给付的奖励性扶持款;收到东西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9.47 万元;递延收益 5.75 万元系收到武汉市东西湖区科学技术局补助 57.5 万元
购买设备后摊销的金额。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8.05 67.16 142.68 44.2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8.05 67.16 142.68 44.25
2、公益性捐赠支出 - 2.00 4.00 10.00
3、盘亏损失 - - 5.32 1.41
4、预计负债 - 37.18 43.10 -
5、非常损失 - - 110.45 -
6、其他 0.14 - 0.70 0.36
合计 8.19 106.34 306.26 56.03
8、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本公司所得税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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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所得税费用 1,306.77 2,260.88 2,046.43 2,018.63
递延所得税费用 -50.30 -136.16 -116.84 -147.73
合计 1,256.47 2,124.72 1,929.59 1,870.90
报告期内,公司当期所得税费用稳步增加,主要是公司应税所得额同比增加
较多,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
9、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 3,843.55 6,430.60 5,757.53 5,085.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14.37 6,145.93 5,651.81 4,906.44
少数股东损益 229.17 284.66 105.72 179.06
公司 2014 年和 2015 年净利润持续增长,同比增幅分别为 13.21%和 11.69%,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稳步增长的主要是因为公司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具体参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
营业收入分析”之“一、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情况”。
发行人 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销售净利润率分别为 12.97%、12.94%和
12.14%,与发行人业务模式最接近的海尔施 2013 年度至 2014 年度销售净利润率
分别为 12.92%和 10.54%(2015 年数据未公布),可见虽然发行人的管理费用率
2013 年度低于海尔施,但各年度的销售净利润率基本与海尔施持平,间接证明
管理费用率及销售费用率的差异多数为归集口径不一致造成。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低于同行业部分
上市公司,主要是业务模式不完全相同、费用归集口径不同、研发费用、后续股
权激励成本等原因所致,并不存在未完整归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情况,因此
发行人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总体上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合理的。
发行人会计师经复核认为,虽然发行人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总体上低于同行业部分上市公司,主要是受业务模式不同而产生的归集口径不
同、其他已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后续股权激励成本较高等原因所致,并不存在
未完整归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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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业务模式分类的毛利率水平如下所示:
2016 年 同比增 同比 2013 年
项目 2015 年度 同比增减 2014 年度
1-6 月 减 增减 度
1、单纯销售业务 48.04% 9.58% 38.46% -4.08% 42.54% 6.09% 36.45%
其中:外购试剂和耗材 42.73% 8.12% 34.61% -2.08% 36.69% -2.06% 38.75%
自产试剂和耗材 74.93% -1.20% 76.13% -1.14% 77.27% 4.71% 72.56%
外购仪器设备 23.49% 4.11% 19.38% -2.95% 22.33% -1.04% 23.37%
2、集约化销售业务 35.53% 0.61% 34.92% -0.82% 35.74% -1.72% 37.46%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36.62% 1.27% 35.35% -1.41% 36.76% -0.40% 37.16%
1、公司毛利水平变动情况分析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
为 37.16%、36.76%、35.35%和 36.62%,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总体稳定。
2、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北京九强 72.14% 71.32% 68.24%
安图生物 生产型 - 76.50% 72.68%
利德曼 57.77% 61.83% 63.16%
平均值 64.69% 69.88% 68.03%
毛利率 润达医疗 27.19% 26.46% 28.16%
海尔施 经营型 - 32.60% 34.07%
迪安诊断 33.62% 36.50% 37.11%
平均值 30.41% 31.85% 33.11%
塞力斯股份 35.35% 36.76% 37.16%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毛利率与经营型企业基本一致,但低于生产型企业,
原因为公司主营业务为集约化销售业务、单纯销售和自主体外诊断产品,自产产
品比重较低,而生产型企业自产产品毛利率较高。
(五)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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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8.05 -67.16 -142.68 -11.74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0.03 339.99 230.19 180.00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4.40 8.80 121.04 15.22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0.14 -39.13 -135.18 8.58
入和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3.76 242.51 73.37 192.06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0.94 60.63 18.45 48.04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0.02 0.03 - 12.31
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2.80 181.85 54.92 131.7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614.37 6,145.93 5,651.81 4,906.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3,617.17 5,964.08 5,596.89 4,774.73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简要现金流量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9.47 4,610.65 3,006.54 3,253.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7.16 -4,046.84 -4,949.02 -3,433.8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4.66 2,458.81 3,075.78 105.1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1.96 3,022.62 1,133.30 -75.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171.79 6,149.17 5,015.87 5,090.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69.82 9,171.79 6,149.17 5,015.87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990.80 57,866.77 45,956.71 39,713.09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83 1,642.02 483.22 1,5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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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185.63 59,508.79 46,439.93 41,292.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275.18 39,202.41 29,578.35 26,394.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252.86 4,493.74 3,516.05 2,745.2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79.64 5,520.30 5,525.56 4,969.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57.42 5,681.69 4,813.42 3,929.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065.10 54,898.14 43,433.39 38,038.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9.47 4,610.65 3,006.54 3,253.52
①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投标保证金 20.07 1,202.20 35.99 139.09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1.92 47.06 46.63 15.27
政府补贴收入 - 340.05 345.48 189.47
往来款及其他 152.84 52.71 55.12 1,235.33
合计 194.83 1,642.02 483.22 1,579.16
2013 年度,发行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及其他金额为
1235.33 万元,金额较大,主要是因为收到北京赛力斯归还的往来款 800 多万元
和牧业园的企业发展基金 200 万元所致。2015 年度,发行人收到的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幅较大,主要是因为收到中投标保证金 1,202.20 万元,同比增
幅较大。
②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专项服务成本支出 2,368.66 4,500.94 4,181.82 3,861.43
营业外支出 0.14 2.00 4.68 11.78
银行手续费 8.07 6.47 34.62 16.05
往来款、履约保证金及其它 480.55 1,172.27 592.31 40.01
合计 2,857.42 5,681.69 4,813.42 3,929.28
发行人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专项成本支出是发行人从事集
约化销售业务中的项目服务成本,是指公司为合作的项目所提供物流配送、培训
及技术支持、工程维护、采购管理、信息化软件功能拓展、医学实验室建设布局
优化、ISO15189 认证支持和体外诊断新技术学术交流推广等多方面服务,提供
上述服务所产生的必要的职工薪酬,员工福利,及修理配件,办公差旅等各项直
接相关费用。公司按费用发生时与项目的相关性,按会计准则首先通过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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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归集,然后在会计期末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分配计入各服务项目。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营业收入的匹配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29.185.63 59,508.79 46,439.93 41,292.26
营业收入 29,397.18 52,965.97 44,504.52 39,218.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占营业收入
99.28% 112.35% 104.35% 105.29%
的比例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占当期的营业收入基本上在 100%以上,公司
经营现金流量保持稳定。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发行人销售收现比率分别为 101.26%、103.26%、
109.25%和 98.6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为别 3,253.52 万元、3,006.54 万元、
5,069.71 万元和-879.47 万元。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的匹配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879.47 4,610.65 3,006.54 3,253.52
净利润 3,843.55 6,430.60 5,757.53 5,085.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占净利润
-22.88% 71.70% 52.22% 63.98%
的比例
2013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 3,253.52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
为 63.98%,主要是因为公司加强了采购预算管理,采购支出增幅较小。
2014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 3,006.54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
为 52.22%,同比 2013 年略有下降,主要是因为 2014 年收到的往来款及其他同
比下降较多和支付的往来款、履约保证金及其他增加所致。
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 4,610.65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
为 71.70%,同比 2014 年增幅较大,主要是因为 2015 年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
催收及加强采购管理所致。
2016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879.47 万元,主要是因为
2016 年上半年公司部分客户回款周期较长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和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幅较大所致。
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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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补充资料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 3,843.55 6,430.59 5,757.53 5,085.51
加:资产减值准备 273.30 500.00 436.23 743.3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
1,672.52 2,921.62 2,524.83 1,998.52
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1.89 24.24 24.55 23.6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9.16 20.28 21.26 86.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8.05 67.16 142.68 11.74
产的损失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 - -
财务费用 417.66 786.78 423.85 386.80
投资损失 - - - 10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50.30 -136.16 -116.84 -147.73
存货的减少 -1,585.81 -1,102.30 -361.38 2,974.8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5,658.69 -5,637.33 -6,565.58 -6,871.0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59.22 735.76 719.41 -1,146.53
其他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9.47 4,610.65 3,006.54 3,253.52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56.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
- - 4.29 -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4.29 25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
2,407.16 4,046.84 3,173.31 3,434.80
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1,78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5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07.16 4,046.84 4,953.31 3,689.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7.16 -4,046.84 -4,949.02 -3,433.80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通过集约化销售业务向医疗机构提
供的体外诊断仪器设备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广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
购入了规模较大的体外诊断诊断仪器设备,促进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
公司执行稳健的财务政策,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对所合作医疗机构进行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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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行性分析,保证投入产出,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45.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45.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610.00 13,500.00 7,640.00 5,344.1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 - - 327.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10.00 13,500.00 7,885.00 5,671.1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202.50 9,983.75 4,259.10 4,767.6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44.07 729.92 423.85 384.0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8.77 327.52 126.28 414.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25.34 11,041.19 4,809.22 5,565.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4.66 2,458.81 3,075.78 105.18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5.18 万元、3,075.78 万元、2,458.81 万元和 2,084.66。2013
年度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主要是本期借款额大于还款额。2014 年度、2015 年度
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是因为本期借款额较大。
2013 年度,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收到的西门子财务租
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
付的租金。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是购买体外诊断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具
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会计期间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新增金额合计 2,164.04 5,296.03 3,201.69 3,220.99
其中: 金额 2,039.38 4,781.01 3,034.91 3,010.34
集约化销售业务资产 占比 94.24% 90.28% 94.79% 9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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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公司向医疗机构提供体外诊断仪器设备支
出。
(五)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可以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集约化销
售业务向医院提供的仪器设备购置款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一)公司的主要财务优势
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单纯销售业务以及自主体外诊断产品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稳步发展,主营业务突出。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度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净利润得到稳步提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774.73 万元、5,596.89 万元、5,964.08 和 3,617.17
万元,公司的盈利能力较强。
2、公司成长性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步增长,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
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9,218.00 万元、44,504.52 万元、52,965.97
万元和 29,397.18 万元,2014 年和 2015 年同比上期分别增幅 13.48%和 19.01%。
由于公司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服务业务的竞争优势以及业务的快速拓展,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二)公司面临的主要困难
公司主营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期的关键时期,随着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特别是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服务业务的大规模拓展,提高业务覆盖区域和服务能
力,更新改造仓储物流供应链和提升自主产品质量和规模,对资金的需求将显著
增加。公司目前融资渠道单一,仅靠自身积累和目前的融资方式,难以满足公司
快速发展的所资金需求,从而制约公司发展,且不利于公司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
提升盈利能力。因此,通过本次上市募集资金进行直接融资,将为公司持续稳健
发展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提高公司业务服务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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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财务状况的未来趋势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本次募集资金
的到位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经
营能力亦将大幅提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也将呈上升趋势。
(四)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1、体外诊断行业的巨大前景是公司保持快速发展前提
中国人口占世界的 1/5,但体外诊断市场份额仅为全球的 3%,且中国体外诊
断产品人均年使用量仅为 1.5 美元,而发达国家人均使用量达到 25~30 美元,
因此中国体外诊断市场增长空间广阔,具有广阔的市场成长空间。根据财富证券
的行业研究报告,2014 年我国 IVD 市场规模达 306 亿元,预计 2019 年 IVD 市
场规模将达到 723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8.7%。技术的创新、人口的老龄
化、保险覆盖率及支出不断增加以及收入增长等驱动因素推动我国 IVD 行业的
不断增长。
2、集约化销售业务的大力拓展公司发展的核心
公司未来将大力拓展集约化销售业务,逐步提高其业务收入占比,增强公司
竞争力。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模式整合了上游体外诊断产品资源,同时满足了医
疗机构对检验业务的综合管理服务需求,具有较为领先的市场竞争力。通过未来
数年的发展,公司将充分利用该业务模式,不断扩大客户区域范围,增强公司市
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集约化销售业务、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凝血类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收益性,能够显著提高公司的盈利的水平。
五、未来分红规划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14 年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修订后上市后适用的《公司
章程》(草案),有关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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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
事的意愿和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
一基本原则。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
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
违反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
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发行上市后后三年(含发行当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
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
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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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
4、现金分红的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足,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现金分红的具体安排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6、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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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7、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
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8、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
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
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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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
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 20%;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一)本次发行人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1、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6年12月底前实施完毕;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274万股;
(4)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证监会
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2016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均与2015年度持平,该假设不代表对未来公司盈利能力的预测,仅为计
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对投资进行决
策。
2、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2015 年度/2015 年 2016 年度/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3,820.00 3,820.00 5,094.0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6,145.93 6,145.93 6,145.93
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5,964.08 5,964.08 5,964.08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1 1.61 1.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1 1.61 1.21
基本每股收益
1.56 1.56 1.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1.56 1.56 1.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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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使
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
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
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
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
备情况
1、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分析”之“(一)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之“2、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3、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2、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分析”之“(二)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之“2、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的必
要性”和“3、储物流供应链建设的可行性”。
3、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分析”之“(三)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之“2、必要性”
和“3、可行性”。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5、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为了拓展公司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人力资源、技术研发和
市场拓展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具体措施如下:
(1)培养和引进行业优秀人才,提升公司人力资源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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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以来,公司新后新增了11位工程人员、11位管理人员、50位技术支
持人员,优秀新进人员的加入优化提升了公司的专业水平,保障公司在集约化销
售领域的行业领先型。
(2)增强公司技术研发储备
公司在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目前,公司已经取
得了11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项发明专利,均属于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相关专利。
目前,公司储备的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
术”之“八、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二)发行人的技术储备情况”。
(3)积极开发新的医疗机构客户,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2014年以来,公司先后拓展了众多集约化销售业务客户,主要包括湖北省肿
瘤医院、公安县中医医院、随州市中心医院、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郧西县人民
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
(四)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
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
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
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发行人业务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发行人现有业务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近年来,随着公司不断加大集约化销售业务领域的投入,发行人在医疗检验
集约化营销服务领域取得了快速的发展。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
月,发行人集约化销售业务收入分别为27,759.05万元、37,841.99万元、46,540.83
万元和26,822.8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0.78%、85.03%、87.87%
和91.24%,占比呈逐年增加趋势;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
司自产试剂和耗材收入分别为2,307.11万元、3,072.41万元、3,822.78万元和
2,204.51万元,2014年和2015年同比增幅分别为33.17%和24.42%。未来几年,公
司预计集约化销售业务收入和自产试剂耗材收入仍将保持稳定增长。
(2)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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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在集约化销售领域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对供应商西门子依赖较大的风
险、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毛利率下降的风险等。
(3)改进措施
公司结合现有业务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组要风险等因素,提出以下改进
措施:
①在与西门子建立稳固合作关系的前提下,不断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体外诊断
供应商合作,满足体外医疗机构客户对体外诊断产品多样化的需求。
②不断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缩短应收账款周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
③在积极拓展医疗机构客户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深入挖掘客户需求,为医疗
机构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增强市场竞争力。
④一方面,公司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提高产品的价
格竞争能力和客户的粘性,另一方面优化供应采购链,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降
低综合采购成本,保持毛利率的稳定。
2、优化供应链,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近年来,公司通过建立优化物流供应链管理系统、设备平台管理系统,保障
了公司体外诊断产品的高效运转和向医疗机构提供的仪器设备有效维护管理。未
来,公司将不断加强优化供应链,全方位提升公司多个业务模块的运营效率,降
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董事会已对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
项目符合公司的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增强公司
在集约化销售业务领域的竞争力。根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正常运营后
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
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完成进度,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4、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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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
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
集资金使用风险。
5、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
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精神,公司
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将严格
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
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
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6、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
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
提供制度保障。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
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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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
司及实际控制人温伟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测算的假设和方法合理可靠;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指标将会出现一定程度的
下降;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业务
展开,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储备充足;公司已制定切实可行的填补即
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和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
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该等措施有助于减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不
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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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人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愿景
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愿景是:充分发挥公司商业模式集约化销售的先发优势
与经验,在持续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的同时,加强单纯销售业务和自主体外
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三种业务模式主次并举,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一方面,充分发挥公司商业模式集约化销售的先发优势与经验,继续扩大集
约化销售业务规模,提高市场覆盖率,提升公司在业务领域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另一方面将扩大公司自主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断丰富自主体外
诊断试剂产品品种,实现公司自主体外诊断产品规模化、品种多样化,进一步增
强公司在自主产品领域的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生产、技术研发实力。
公司将以国务院于2012年12月29日发布的《生物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
的“明确相应政策配套:研究建立大型仪器诊断服务社会化的管理机制,鼓励开
展租赁、托管等新型商业模式。……大力发展新型体外诊断产品。……加快发展
分子诊断、生物芯片等新兴技术,加速免疫、生物标志物、个体化医疗、病原体
等体外诊断产品的产业化;发展可现场快速检测的血液、生化、免疫、病原体等
体外诊断仪器及试剂的制备技术,促进规模化生产。”为契机,以产业政策为导
向,以市场需求为指引,以技术和服务为保障,以客户为核心,以“为医改探索
创新模式,优化资源配置;为医院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检验水平;为民众做强公
立医疗,减轻诊疗负担;为健康中国而创新。”为宗旨,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发
展规模和自主产品市场份额,增加公司在体外诊断产品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自产产品依托公司集约化销售模式的规模化平台,实现自产产品的低
成本高收益的快速扩张。
(二)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1、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安排,公司将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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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业地位和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大力拓展对医疗机构的服
务能力,解决目前资金压力,满足医改所拉动的市场对于体外诊断产品的快速需
求,保障公司长期的持续增长能力。同时,公司将适时根据市场的发展变化,通
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再融资等方式,增强服务能力,满足市场需求。
2、增强仓储和物流供应链能力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公司将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公司规模的扩大
必然要求公司具备高效的仓储和物流供应链能力,保证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具有
完善的配套资源。公司将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为契机,通过运用募集资金,完善
仓储和物流供应链,优化仓储和物流供应链系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并探
索专业医疗产品物流平台的运作经验。
3、提升自主产品研发及生产能力
尽管公司目前自主体外诊断产品占公司销售收入比重较小,但自产试剂的毛
利率较高。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产品研发与生产经验,通过提升自主产品的研发
与生产能力,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在自主产品领域的竞争力。未来三年,公司将重
点发展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提高产品质量、新增品种、扩大规模,并适时向生
化、免疫等领域拓展,优化提升现有产品,将自产试剂搭载于公司商业模式的强
大规模平台之上,实现高速扩张,增强公司自主产品市场份额。
二、发展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一)公司拟定上述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如下:
1、本次股票发行能够尽快完成,募集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拟投资
项目能够顺利如期完成;
2、国家宏观政治、经济、法律、产业政策和社会环境等,没有发生不利于
本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在正常的发展状态,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公司经营
活动的重大变化;
4、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区以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5、本公司现有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在未来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6、不会发生对公司经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导致公司财产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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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任何不可预见的因素。
本公司将在发行上市后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二)实现发展规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由于公司融资渠道较窄,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基本上通过
自有资金解决,因此资金短缺是公司实施上述规划的主要障碍。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将快速扩大,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随着募集资金项目
的实施,公司将在组织设计、机制建立、资金管理、资源配置、市场开拓、内部
控制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公司发展规划的实施必须有相应的人力资源作为保
障,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尤其是管理人才、营销人才、科研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将是公司能否实现发展战略的关键。
为顺利实施上述规划,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在扩大集约化
销售业务规模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大研发和生产
投入,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公司在自主体外诊断产品领域的创新能力和
竞争力;通过人才培养和引进,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公司科学管理能力;健
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加规范运作,力争尽快成功上市,加快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和增强公司持续发展动力,进一步巩固和
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
三、未来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上述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是相辅相成的,公司现有业务是公司发展规划
的基础,是实现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则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
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公司将继续坚持以集约化销售业务为核心,并通过扩大自主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能力和业务规模,增强公司在自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而实
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因此,上述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具有一致性和延续性,是现
有业务的延伸。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应用对于公司实现发展规划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
1、虽然公司在集约化销售处于行业领先,但是公司规模较小,资金来源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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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单一,仅靠自筹资金难于满足医疗机构快速发展对于体外诊断产品的需求。在
集约化销售模式中,公司前期必须要先行投入较大资金采购大型体外诊断仪器,
资金压力较大,因此公司需要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集约化销售
业务领域的服务能力,打破融资渠道单一所造成的资金瓶颈,进一步优化公司的
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对
于公司实现计划目标提供了一定保障。
2、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公司将迅速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同时对
于公司仓储和物流供应链及信息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
建设仓储及物流供应链系统,保障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的顺利开展。
3、通过募集资金运用,公司将进一步增强自主体外诊断产品生产能力,提
升自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借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将依托资本市场的各种资源优势,
加大投入,努力打造公众公司形象,着力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同时,公司将切实
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的
升级,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五、持续信息披露
公司上市后,将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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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1,274 万股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其中,公开发行新股 1,274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 31,399.14 万元,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二)募集资金运用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额(万元) 备案或核准情况
(万元)
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 东发改(审)【2013】
1 23,042.93
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 170 号文核准
东发改(审)【2013】
2 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 2,129.11
168 号文核准
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 31,399.14 东发改(审)【2013】
3 2,000.03
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169 号文核准
4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
合计 40,172.07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为40,172.07万元,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
金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资金存在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或通过银行借款予
以解决,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以上预计投资金额,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
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规定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
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与保荐人及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
严格监督的原则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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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
产业政策方面,国家近年来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律法规,要求建成先
进医疗器械特色发展产业链,研究建立大型仪器诊断服务社会化的管理机制,鼓
励开展租赁、托管等新型商业模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的要求。
环境保护方面,公司已取得武汉市东西湖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东环管字
【2013】34 号文和【2013】35 号文,分别同意批复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和
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土地管理方面,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和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
造建设项目在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1310 号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东国用(2013)第 280107016 号”地块上实施。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募集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具体分析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扩大
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项目”之“2、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的必要性”和“3、
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的可行性”;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二)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之“2、仓
储物流供应链建设的必要性”和“3、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的可行性”;本招股
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三)凝
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之“2、必要性”和“3、可行性”。
(六)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对公司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
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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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安排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表:
计划投资额(万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 建设期
元) 金(万元)
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
1 23,042.93 24个月
模项目
2 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 2,129.11 12个月
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
3 2,000.03 31,399.14 24个月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
合计 40,172.07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
资金等支付相关投资款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首先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
入资金,其余部分继续投入项目建设。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项目
的实施,将大幅提升公司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扩大公司业务的规模,增强公
司核心业务的竞争力,保证公司盈利稳健增长;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的实施,
将大幅提升公司对客户仓储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保障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致的
仓储物流供应链需求;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提
升自主产品的质量,扩大自主产品的规模,提升公司自主产品的知名度,增强公
司盈利能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一)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
项目投资额:23,042.93 万元人民币
项目具体实施地:与公司建立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合作关系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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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医疗机构
项目实施主体: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项目概述:本项目旨在为扩大公司业务补充营运资金,以支撑公司业务的快
速发展。
本项目募集资金,一方面将投向已经与公司签订集约化销售业务合作合同的
医疗机构等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尚未提供的后续体外诊断仪器设备;另一方面,
将投向公司正在大力拓展的客户。本项目总投资 23,042.93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投资 19,214.3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828.55 万元,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年
销售收入 40,735.99 万元,利润总额 8,578.01 万元,净利润 6,433.50 万元。
2、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的必要性
(1)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促进行业快速发展
体外诊断被称为“医生的眼睛”,在临床治疗中起 70%的作用,属于关系国民
健康的重要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众多支持体外诊断产业发展的政策。
2011 年 11 月发布的《生物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突破一批体
外诊断仪器设备与试剂的重大关键技术,研制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
品,在一体化化学发光免疫诊断系统等高端产品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加速体外诊
断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大幅提升我国体外诊断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2012 年 6 月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
明确提出鼓励资源集约化,探索成立检查检验中心,推行检查检验结果医疗机构
互认,以及后勤服务外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对医疗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和
改制,优化资源配置。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这将有利于推动建立
区域检查检验中心,加强医疗机构对体外诊断产品的需求。
2012 年 12 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
“高性能医学装备产业化行动计划”, “建成先进医疗器械特色发展产业链,……,
研究建立大型仪器诊断服务社会化的管理机制,鼓励开展租赁、托管等新型商业
模式。”
上述产业政策对体外诊断行业的大力支持,将促进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的稳
步发展,同时提升医疗机构的体外诊断装备水平,满足医疗机构对体外诊断产品
的综合管理服务需求。
(2)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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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集约化销售业务领域已经积累了众多的知名公立医院客户。公司将抓
住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力行业政策支持和充分利用多年来积累的行业经验,不断整
合上游资源,加快集约化销售业务的推进步伐,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扩大市场
份额,增强竞争力。
(3)满足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资金的需求
集约化销售业务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对资金的需求较为明显,主要体
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公司在向客户提供集约化销售业务时,需要向客户提供较大规模的体
外诊断仪器并销售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前期投入资金规模较大。随着公司集约
化销售业务规模的扩大,需要前期投入的资金规模亦相应快速增长。
其次,公司在实施集约化销售业务时,主要客户均为大型医院,尽管其资质、
信用良好,但是由于医院体制等多方面因素,导致其回款周期较长,占用公司资
金亦较大。随着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资金需求量将不断加大。
3、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的可行性
(1)医疗诊断刚性需求促进体外诊断行业稳定增长
随着社会环境变迁,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过程中,这将成为我国
医疗健康需求的动力源泉,并将在长期内推动我国医疗服务市场需求的持续上
升。新医改政策实施后,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和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支付
能力获得提升,从而将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释放出来。国内医疗服务行业的持续
高速发展,必将带动医学诊断服务行业的需求增大。中国人口占世界的 1/5,但
体外诊断市场份额仅为全球的 3%,且中国体外诊断产品人均年使用量仅为 1.5
美元,而发达国家人均使用量达到 25~30 美元,因此中国体外诊断市场增长空
间广阔,具有广阔的市场成长空间。12
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的增长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推动力:
就诊人次增长:由于老年化社会的到来,我国医院门诊人次的自然增长在
15%左右,这为体外诊断市场的增长提供了最基本的动力。
技术和收费升级:持续的技术研发和创新使得诊断项目向灵敏度高,特异性
强,自动化程度高和定量化的方向发展。体外诊断检测的收费也随着测试方法的
12
资料来源:《2013-2018 年中国体外凝血诊断试剂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分析报告》,中金企信(北京)国际
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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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替代出现明显提升。目前国内体外诊断项目数量达 1,400 多种,与欧美 3,000
多种的检测项目存在差距。
中低端市场使用率提升:体外诊断在中低端医疗市场的使用率提升。由于临
床推广的覆盖率限制,以及实验室设置的瓶颈,我国中低端医院以前的检验项目
只限于一些常规检测项目,但随着国家医改对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加
大以及第三方诊断外包服务的补充,中小医院体外诊断的使用率正在持续提高,
从而带动了中低端市场的快速放量。
国家大力推广新农合健康体检和癌症筛查项目:卫生部 2011 年《关于进一
步做好 2011 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第三
轮(2010-2011 年度)参合农民健康体检两年累计体检率达到 60%,即每年要新
增 2.7 亿人参加包括三大常规检查、血糖、肝功能在内的健康体检项目;此外国
家还大力推广妇女的两癌筛查项目。国家对医疗保障体系的加大投入也推动了诊
断试剂行业的快速发展。
根据财富证券的行业研究报告,2014 年我国 IVD 市场规模达 306 亿元,预
计 2019 年 IVD 市场规模将达到 723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8.7%。技术的
创新、人口的老龄化、保险覆盖率及支出不断增加以及收入增长等驱动因素推动
我国 IVD 行业的不断增长。 13
13
财富证券,《体外诊断行业专题报告》,2015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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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集约化销售业务经验
目前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已经在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徐州市中医院、十
堰市太和医院、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
湖南省脑科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鹤壁市人民医院、长沙市中心医
院、徐州市肿瘤医院、武汉市第六医院、湖北省新华医院等 20 多家大型医院推
广,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通过对多家大型医院的服务,进一步
增强了公司在集约化销售业务领域的经验,提高了公司在物流配送、培训及技术
支持、工程维护以及采购管理、信息化软件功能拓展、医学实验室建设布局优化、
ISO15189 认证和体外诊断学术交流推广等多方面的增值服务的实践水平,有助
于公司在其他医疗机构等客户复制上述经营模式,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由于受资金所限,公司目前主要为客户提供的集约化销售业务总体规模还较
小。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有较为充裕的资金来支持集约化销售业务在全
国区域的发展。
4、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投入
本项目与主要目标客户及正在大力拓展的其他医疗机构等客户建立合作关
系,为其提供集约化销售业务。通过与医疗机构等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向医疗机构提供先进的体外诊断仪器,用于升级改造合作医疗机构的检验中心,
即公司与医疗机构等客户签订中长期业务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公司向医疗机
构提供体外诊断仪器供其使用,医疗机构向公司采购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同时,
公司向其提供物流配送、培训及技术支持、工程维护、采购管理、信息化软件功
能拓展、医学实验室建设布局优化、ISO15189 认证支持和体外诊断新技术学术
交流推广等多方面服务,提升医疗机构检验业务的综合管理服务水平。
本项目总投资 23,042.93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9,214.38 万元、铺底流动
资金 3,828.55 万元。项目达产后,最终可实现试剂及耗材年销售收入 40,735.99
万元。
对于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项目,公司将投资于以下两类客户:第一类,
指已经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尚未提供的后续体外诊断仪器设备
及后续意向新增仪器;第二类,指公司正在大力拓展的客户。
本项目拟为已合作医疗机构提供未提供仪器金额及后续意向新增仪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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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7.77 万元。上述客户所属省份、市及拟投资金额具体如下:
未提供仪器金额及后续意向
序号 医院所属省份、市
新增仪器金额(万元)
1 湖北省 4,323.96
2 湖南省 1,118.16
3 江苏省 265.00
4 上海市 320.65
合计 - 6,027.77
同时,公司拟为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河南省等区域正在大力拓展的客
户提供 12,487.90 万元体外诊断仪器设备。
5、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 23,042.93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9,214.38 万元、铺底流动
资金 3,828.55 万元。
本项目所需资金具体投资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投资额 百分比
1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19214.38 83.39%
1.1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 万元 18515.67 80.35%
1.2 预备费 万元 698.71 3.03%
2 铺底流动资金 万元 3828.55 16.61%
3 总投资 万元 23,042.93 100.00%
6、资金运用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为两年,向医疗机构等客户提供的固定资产分预计两个年
度进行投入,流动资金根据项目实际运营需要分期投入,各年度资金投入计划及
其分项见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第 1年 第 2年 第 3年 第 4年 合计
1 固定资产投资 11,528.63 7,685.75 0.00 0.00 19,214.38
2 铺底流动资金 1,831.36 1,119.95 748.36 128.88 3828.55
3 总投资 13,359.99 8,805.70 748.36 128.88 23,042.93
本项目将结合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按照
实际与医疗机构等客户合作合同执行情况,采取先用自筹资金向医疗机构提供体
外诊断仪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管理办法
用募集资金进行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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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使用自筹资金 9,855.30 万元
(其中 2014 年度使用 3,034.91 万元,2015 年度使用 4,781.01 万元,2016 年 1-6
月使用 2,039.38 万元)用于集约化销售业务项目之固定资产支出。
7、项目的环保情况
本项目属于扩大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项目,不涉及重大能源消耗及污染情
况。本项目主要为医疗机构等客户提供体外诊断仪器并销售试剂和耗材。项目运
营期内向医疗机构销售的试剂耗材均由医疗机构自身医疗器械固体废弃物处理
系统处理,不涉及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8、项目的选址
本项目主要在全国范围内寻求开展集约化销售业务的较大型医疗机构,来扩
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因此项目的具体实施地点为医疗机构所在地。
9、主要原辅料的供应
本项目为对医疗机构的营销及服务性项目,向医疗机构提供体外诊断仪器设
备,并销售配套使用的试剂和耗材。目前,公司已经与西门子、德国 BE、奥地
利 TC、梅里埃等多家国外知名体外诊断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体外诊断
仪器、试剂和耗材不存在供应短缺情况。
10、项目的组织及实施
为了保证项目合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将与合作医院就集约化销售业务成立项
目小组,并就下述事项的进程进行讨论制定项目实施表,保证集约化销售业务的
实施。
1 项目小组成员名单
2 医院试剂耗材(供货商、品牌、规格、价格等)信息,填写供应链调查表
3 医院试剂耗材采购流程
4 新增设备供货价确定
5 制定医院采购项目的标准订单格式,向医院提供齐全的证件
6 设备安装进度表
7 设备的安装培训、验收
8 物流配送方案
9 商讨定制售后服务标准
10 提供后续服务
公司将采取招聘优秀的销售、工程维护和技术支持人员,满足集约化销售业
务规模扩大所致的人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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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的经济效益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正常年销售收入达 40,735.99 万元,年利润总额 8,578.01 万
元,净利润 6,433.50 万元。投资利润率 37.23%,投资利税率 39.29%,根据对项
目计算期全部投资现金流量的分析,税后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28.53%,投资
回收期 3.98 年(含建设期),财务净现值 NPV=8,106.75 万元(12%贴现率),
投资回收期较短。
(二)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
项目投资额:2,129.11 万元人民币
项目建设地:本项目建设地点在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1310 号武汉塞力
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国用(2013)第 280107016 号”地块上实施。
项目实施主体: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述:本项目旨在适应公司快速发展需要,提高公司仓储物流配送能力
和物流系统管理电子化水平,提升仓储物流供应链运作效率与反应能力,综合提
升公司整体仓储和物流供应链硬件和软件水平,满足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需求。
预计本项目建成后,公司有效总仓储面积达 9,000 平方米,其中冷库 2,100 立方
米,大幅提升公司仓储及物流服务和信息化水平,保障公司的业务的持续发展。
2、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的必要性
(1)提升仓储物流供应链水平是保障公司业务运作的基本要求
在硬件设施上,公司仓储面积达到 3,000 平方米,其中标准的低温(2~8℃)
储藏室(冷库)面积达 600 多立方米。在此设施条件下,公司目前已具备现有体
外诊断仪器、试剂和耗材的仓储及及各类存货的准确计量和计价的能力。对于武
汉市内的客户,公司拥有专门的物流车辆负责运送货物,对于武汉市外的客户,
公司通过专业的物流公司配送,具备将货物及时安全地送往目的地的能力。公司
目前的仓储物流供应水平基本能够满足目前经营发展需要。
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项目是增强公司业务能力,拓宽服务业务范围,广
泛辐射全国的重大项目。随着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现有的仓储及物
流供应链系统存在较大的压力,原有仓储物流条件已经不能满足扩大化经营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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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公司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一方面提高仓储物流配送整体硬件水平,另一
方面提升供应链信息化软件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公司的仓储物流供应链综合需
求。本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公司仓储面积 6,000 平方米,其中冷库 2,100 立方米,
大幅提升公司仓储及物流服务能力。公司供应链将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医疗设
备管理系统,仓储试剂耗材管理系统等领域,配合公司仓储及物流,动态跟踪管
理相关体外诊断仪器、试剂和耗材,大幅提升公司仓储物流的运营效率,提升物
流综合服务水平和客户订单处理能力,更好的满足医院的综合要求,进一步拓展
客户。
(2)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体外诊断行业市场前景广阔,行业竞争也日益激烈。同行业企业的竞争不仅
表现在技术、产品方面,还表现在管理水平,信息化服务水平上。企业的核心竞
争力更多体现在信息和知识的运用程度、创新能力、供货速度、服务质量以及用
户满意程度等。
公司着重提升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对于提升公司的仓储物流供应链水平,
增强公司的订单处理能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有效地服务客户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
3、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目前已经具有一定的物流供应服务能力
在硬件设施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建有仓库并制定了严格详细的
规章制度。经过多次硬件升级,公司仓储条件已经达到同行业较为先进的水平,
公司仓储面积达到 3,000 平方米,其中标准的低温(2~8℃)储藏室(冷库)面积
达 600 多立方米。同时,对于物流配送,公司对于武汉市内客户和武汉市之外的
客户,制定了不同物流配送方案,在物流体系整体策划上也制定了一套完整运输
流程,积累了丰富的仓储物流配送经验。公司丰富的仓储物流配送经验对于公司
扩大仓储物流供应链项目的建设具有充分的指导借鉴作用。
(2)现有条件及措施保障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的实施
首次,公司拥有较为丰富的信息化管理经验。公司设立了专门的信息事业部,
具有丰富的软件开发经验,并且已经完整开发了目前公司正在使用的物流软件系
统。其次,公司不断扩大的业务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公司具备在
现有条件下提升公司物流供应链的业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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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仓储、购置仓储设备及物流设备、建设物流
供应链信息系统。
改建仓储中心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配套仓储物流工程。为适应市场
竞争的需要,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将公司总部仓库进行改建。预计建成后,
公司有效仓储面积将达到 9,000 平方米,冷库 2,100 立方米。
仓储中心是体外诊断试剂中转场所,根据产品特性,仓库需要严格按照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公司现有
仓储面积达到 3,000 平方米,其中标准的低温(2~8℃)储藏室(冷库)面积达
600 多立方米。因为诊断试剂具有一定的活性期,普通医院仓库只能保存 30 天,
而仓储中心不仅需要完成试剂的中转仓储,还需要承担物流运输的过程。根据项
目运营经验,仓储中心设备条件必须满足仓储 60 天。
5、项目投资具体情况
项目总投资有建设投资、实施费用和流动资金构成。
本项目总投资2,129.1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11.1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17.93
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占比
1 建设投资 1811.18 85.07%
1.1 建筑工程费 888.00 41.71%
1.2 设备购置费 552.69 25.96%
1.3 安装工程费 139.68 6.56%
1.4 工程建设及其他 81.27 3.82%
1.5 预备费 149.55 7.02%
1.6 建设期利息 0.00 0.00%
2 流动资金 317.93 14.93%
3 总投资 2129.11 100.00%
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四方
面内容,它是由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
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和建设期借款利息等七部分构成。
本项目的建设工程主要是武汉总部仓库的扩建、所有仓库的装修、设备安装、
给排水、供电工程等部分。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1,811.18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888.00 万元,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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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 552.69 万元,安装工程费 139.67 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 81.28 万元,预备费
149.55 万元。
(1)建筑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包括武汉总部仓储的改扩建土建工程,以及所有仓库的装修,冷
库建造费用。具体费用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工程量 造价(元/平米) 投资额(万元) 备注
1 总部仓库改扩建 平方米 6000 970 582 改扩建
2 总部仓库装修 平方米 6000 140 126 改造
3 冷库 平方米 1500 1200
4 合计 - - - 888 -
总部仓库原有 3,000m2 ,其中冷库 600 立方米,现改扩建、装修施工后将形
成 9,000 平米有效仓储面积,其中冷库 2,100 立方米。
(2)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用包括仓库的温度、湿度控制系统、GPS 定位系统、空调系统、
运输设备、装卸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软硬件设备、消防工程、通信工程费用等。
具体设备购置费用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均价 总价
1 温湿控制设备 台套 - - 6.5
2 软件及硬件 套 - - 253.28
3 运输设备 台套 - - 121.45
4 消防设备 套 2 20
5 通信设备 - 2 10
6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 - - - 111.46
7 合计 - - - 552.69
主要设备投资情况: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万元)
1 常温库温湿度监控系统 - 1 3.5 万/仓库 3.5
2 冷库温湿度监控及报警 - 1 2 万/库
3 GPS 定位系统 - - -
4 养护设施 - 1 2.8 万/仓库 2.8
5 扫描枪及各式打印机 - 1 4.86 万/仓库 4.86
6 空调系统 台 4 4.5 万
7 发电机组 台 1 3.4 万 3.4
8 冰柜 - 4 0.35 万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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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机房门禁 - - -
10 电动叉车 台 2 18 万
11 手动叉车 台 3 0.25 万 0.75
12 各型货架 组 1 6 万/仓库
13 车载冰箱 台 2 0.35 万 0.7
14 冷藏车 台 2 24 万
15 厢式货车 台 2 15 万
16 电脑 台 16 0.46 万 7.36
17 笔记本电脑 台 9 0.68 万 6.12
18 数据服务器 - 3 4万
19 增设仓库路由器防火墙 - 1 1.8 万/仓库 1.8
20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开发 - - -
21 医疗设备管理系统开发 - - -
22 医院耗材系统开发 - - -
23 服务器群 - - -
24 杀毒软件 - - -
25 办公软件 - - -
26 数据库软件 - - -
27 网管软件 - - -
28 硬件防火墙 - - -
29 邮件服务器 - - -
30 沟通服务器 - - -
31 金蝶服务器 - - -
32 研发服务器 - - -
33 测试服务器 - - -
34 消防设备 - 2 20
35 通信设备 - 2 10
总计 - - - - 552.69
(3)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主要包括设备的安装费用以及给排水、供电、通信网络线路的铺
设费用。
单位:万元
序号 安装工程名称 设备原价 设备安装费率(%) 管道、材料费 安装工程费
1 设备 - - -
1.1 温湿控制设备 7 3 - 0.20
1.2 软件及硬件 253 10 - 25.33
1.3 运输设备 121 10 - 12.15
1.4 消防设备 40 12 -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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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小计 - - - 42.48
2 管线工程 - - - -
2.1 供水管道 - - 20.25 20.25
2.2 排水管道 - - 27.00 27.00
2.3 变配电线路 - - 16.20 16.20
2.4 通信线路 - - 13.50 13.50
2.5 动力照明 - - 20.25 20.25
管线工程小计 - - - 97.20
合计 - - - 139.68
(4)工程建设及其他
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前期工作费、勘察设计费、工程保险
费、联合试运转费等。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依据 费率或标准 总价(万元)
1.1 土地使用费 - - -
1.2 建设管理费 工程费用 2.80% 44.25
1.3 前期工作费 工程费用 1.00% 15.80
1.4 勘察设计费 建筑工程费 1.50% 13.32
1.5 工程保险费 工程费用 0.20% 3.16
1.6 联合试运转费 工程费用 0.30% 4.74
1.7 合计 - - 81.27
本项目主要为配套经营项目,期间不发生任何营利收入。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主要用于项目的初期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人员工资、燃油动力成本、管理费
用、营业费用以及折旧、系统维护等费用。项目期初需要铺底流动资金 317.93
万元。
6、项目建设进度
为确保项目建设期按期完成,并实现较高的质量,根据用地规划,结合前期
工作计划及用地周边开发状况,预计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包括前期工作、施
工准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阶段。
7、项目环保情况
该项目环保情况良好,属于一般建设项目,建设期及建成后总体污染较少。
本项目环保情况主要涉及施工期噪声、大气污染及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和处置;项
目建成后主要涉及的环保情况是常温库存区和冷冻存储区的污水处理、固定废弃
物处理和噪声处理等几个方面。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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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和建成后治理和处置相应的噪声及其他污染。
2013 年 10 月 21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东环管字【2013】34
号文,批复同意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8、主要原辅料的供应
本项目主要的原辅料为工程项目的建筑、建设材料和仓储设备、信息化系统
等,市场供应充足,不存在短缺的情况。
9、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公司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及公司体外诊断代理业务的配套项
目,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
(三)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投资额:2,000.03 万元人民币
项目建设地:本项目建设地点在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1310 号武汉塞力
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国用(2013)第 280107016 号”地块上通过装修改
造建设实施。
项目实施主体: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实
施时,由公司对其增资实施。
项目概述:本项目拟以现有产品和业务为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司凝血类体外
诊断试剂产品线技术水平、产品质量,扩大业务规模。使公司凝血类体外诊断产
品向系列化、多样化方向发展,提高公司自主产品的比重,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项目投产后将新增 10,000 升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能力。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塞力斯生物目前已经掌握了多种凝血体外诊断试剂的
制备技术,本项目的建成将扩大公司自主产品规模,丰富公司产品线,提高市场
竞争力。
本项目拟实施的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主要的产品品
种及达产后年产量如下表所示:
试剂种类 产品名称 产量(升)
凝血酶原时间测定试剂、活化部分凝血活
常规凝血指标诊断类 7,000
酶测定试剂、凝血酶时间测定试剂、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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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原测定试剂等
纤溶指标诊断类 D-二聚体、纤维蛋白降解产物等 2,000
抗凝指标诊断类 AT-Ⅲ等
凝血因子类 凝血因子Ⅱ、Ⅴ、Ⅶ、Ⅷ、Ⅸ、Ⅹ等
凝血质控血浆 常规凝血质控血浆、INR 标准血浆等
其它类 LA、APC、PS 检测试剂盒
合计 - 10,000
2、必要性
(1)本项目属于国家大力鼓励产业
为推动我国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国家先后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2011 年度)》、《生物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印发生物
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等一系列国家产业政策,均将体外诊断试剂作为重点发展
的领域,为提高我国体外诊断试剂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以《国务院关
于印发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为例,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新型体外诊断产
品。……加快发展分子诊断、生物芯片等新兴技术,加速免疫、生物标志物、个
体化医疗、病原体等体外诊断产品的产业化;发展可现场快速检测的血液、生化、
免疫、病原体等体外诊断仪器及试剂的制备技术,促进规模化生产。建设体外诊
断试剂研发和产业化平台,加强原料酶、诊断性抗体等试剂原料基地建设,构建
量值溯源体系及其参考实验室网络,推动我国体外诊断产业的发展。”
(2)提升公司自主产品质量和产能的要求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集约化销售业务及单纯销售业务,自主体外诊断产品主要
是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所占份额较小。尽管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前景广阔,但是
受限于公司产能以及市场拓展的力度,公司目前自主产品规模依然较小,公司在
未来发展规划中,将不断提高自主产品所占比重。通过对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
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提高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和产能,优化公司
自主产品品种。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在凝血类体外诊断试
剂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为进一步拓展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市场份额打下坚实
基础。
3、可行性
(1)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细分领域市场容量大前景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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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主产品主要为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在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细分领域
具有一定的竞争力。目前,我国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市场规模处于快速增长期。
尽管目前大多数的市场份额为国际知名品牌所抢占,例如 Sysmex(日本)、Stago
(法国)、IL(美国)等,但可以预测在不久的将来,如同在血细胞分析或生化
试剂领域,随着国内技术的日益成熟,国产试剂将会越来越受到国内用户的认可。
另外,参考国外的检验项目及其发展趋势,当前国内临床检验科室所开展的凝血
类检测项目仍然较少,因此在项目拓展上存在非常巨大的空间。我国凝血类诊断
试剂行业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据预测到 2018 年,中国体外凝血诊断试剂行业产量将达到 522,003.34 万 gl
(1GL=118.29ml),销量和产量也成正相关关系,达到 470,390.53 万 gl,2018
年销售收入将达到 352,792.90 万元。14
年份 产量(万 gl) 销量(万 gl)
2013 96,510.59 86,968.16
2014 133,339.03 120,155.20
2015 185,941.28 167,556.43
2016 260,299.20 234,562.25
2017 364,731.24 328,668.62
2018 522,003.34 470,390.53
(2)公司已具备较强的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研发和生产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从事凝血类体外诊断的研发生产,在产品研发与制造、销
售渠道、售后服务、商业模式上均积累了大量经验,具有较为领先的优势。
公司目前生产的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经过近几年的市场检验,反应良好。塞
力斯生物现有完整的研发团队,其中博士 2 名,硕士 8 名,本科 10 名,大专 3
人,在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领域积累了较强的经验。目前塞力斯生物已有 14 项
产品注册证,其中凝血类相关的有 12 项,实用新型专利 11 项,发明专利 1 项,
亦属于凝血类相关专利。近几年,公司以科技创新和自主研发为发展重点,加大
投入,筹建了一个约 200 平方米的 10 万级净化洁净车间,建立了 3 间独立的物
理、生化检测室,研发实验室,配备了全自动流式细胞仪、液相色谱仪、紫外分
光光度计等各类分析仪器。塞力斯生物拥有完整的研发能力和高效的研发机制,
14
资料来源:《2013-2018 年中国体外凝血诊断试剂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分析报告》,中金企信(北京)国
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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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保障新产品的开发。
(3)公司具有较为完善的市场销售网络
公司目前已经有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客户范围覆盖湖北、湖南、江苏、河
南、山东、上海、天津等多个省市。公司对于自主产品的销售,一方面将充分利
用现有的集约化销售业务的平台,销售公司自主产品;另一方面,公司将充分利
用自产产品的全国性销售网络,推广公司自主产品在其他区域的营销。近年来,
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自主产品已在客户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
4、工艺流程
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工艺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之“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主要业务流程”之“3、自
主产品业务和生产工艺流程”之“(2)自主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5、技术储备及技术水平
(1)技术储备
公司在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目前,公司已经取
得了 11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1 项发明专利,均属于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相关专利,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五、(二)主要无形资产”。
(2)主要关键技术
公司在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领域的主要关键技术如下:
①酶的稳定性技术
稳定性的好坏是判定体外诊断试剂质量优劣最重要的因素之一。通过添加保
护剂使试剂中的生物酶保持良好的活性,在规定的效期内,不影响其发挥功能。
对于不同的生物活性酶,所使用保护剂种类和剂量均有不同。公司在大量文献和
实验基础上,总结出了一套符合产品要求的稳定性技术,并成功应用于现有产品,
对于公司产品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②冻干技术
冻干技术即在低温状态下,使冻结后的试剂从固体直接发生升华,使其脱去
水份,同时保证酶类、蛋白质、微生物之类不会发生变性或失去生物活性。公司
现配备有中型冷冻干燥机,并已将冻干技术大规模的应用于现有产品如 PT、TT、
FIB 的生产上。
③抗体制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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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免疫技术的发展,基于抗原抗体反应原理的检测方法,在诊断行业应用
日益广泛,比如免疫比浊法,胶体金法,免疫荧光法,酶联免疫法等。公司经过
多年的研究和实验,已经掌握从抗体制备,到抗体分离纯化,再到抗体包被等一
系列技术,并成功将这些技术应用于特定蛋白 D-Dimer、FDP 等项目。
④蛋白克隆表达技术
蛋白克隆表达技术是通过基因重组的方式,利用工程菌,在体外表达出有功
能的蛋白或酶。其特点是上游技术较为复杂,一旦开发出目标菌株,则日后生产
效率较高,能大幅降低生产成本。公司先已成功构建人重组组织因子载体,将其
克隆表达,并纯化后用于 PT 试剂的制备。
6、项目涉及的业务资质和产品注册证书的取得
(1)业务资质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目前拥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有 14 个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其
中主要为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
(2)产品注册证书取得流程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生产的凝血类诊断试剂属于我国《体外诊断试剂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第二类产品,其产品注册程序如下:
程序 时限 批准部分或机构
产品标准评审 20 工作日 省药监局
注册检验 30 工作日 省器械检验所
临床试验 40 工作日 两家省级医院
现场体系考核 20 工作日 省药监局
资料递交及补正 10 工作日 省药监局受理大厅
技术评审 60 工作日 省药监局器械评审中心
制证 10 工作日 省药监局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程序中的关键步骤包括:①产品注册标准的制定和审
核,特别是某些无行业标准或审评标准的产品,需要通过专家会审的方式进行审
核,会影响产品注册进度;②产品临床检测,根据《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
指导原则》的规定,产品需要与诊断该疾病的金标准(即目前公认的最可靠、最
准确、最好的诊断方法,也称标准诊断方法)进行盲法同步比较,某些产品可能
没有合适的金标准做临床比对,或者某些病例较少使得标本收集时间过长,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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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测无法进行或者时间延长。
(3)产品注册证书取得进展情况
①公司已取得 14 项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证书,详细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一)发行
人主要服务和产品的用途”之“3、塞力斯生物自主产品情况”。
②拟注册(含正在注册中)的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生产的其他拟注册(含正在注册中的)凝血类体外诊
断试剂具体如下:
序号 试剂品种 注册状态 备注
1 INR 定标血浆 未开始注册 -
2 乏因子血浆 未开始注册 -
3 凝血因子检测试剂 未开始注册 -
4 蛋白 C 检测试剂盒 未开始注册 -
5 抗 APC 检测试剂盒 未开始注册 -
6 LA 检测试剂盒 未开始注册 -
7 凝血因子类检测试剂盒 未开始注册 -
8 蛋白 S 检测试剂盒 未开始注册 -
9 抗凝剂监测试剂 未开始注册 -
公司目前已经掌握了上述试剂的技术,在试剂的注册上不存在重大技术障
碍,对公司自主产品的生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主要原辅料的供应
公司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所需的原辅料材料主要有:各种生物活性酶、无机
盐类、表面活性剂类、防腐剂、标签、盒子、说明书、玻璃试剂瓶、塑料试剂瓶、
瓶盖、瓶塞等。上述原辅材料市场供应充足,不存在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8、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措施
项目达产后将新增 10,000 升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能力。公司对于新增
产能,未来将采取代理商为主的销售模式。另外,由于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终端
用户主要为医疗机构的检验科,现有销售渠道可以共享。针对项目新增产能,公
司拟采取以下营销措施:
(1)强化代理渠道的作用
公司自主产品目前主要通过代理渠道销售,覆盖全国大多数省市。公司将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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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加大营销团队建设,招聘行业优秀的人才,满足公司凝血类体外诊断产品的规
模扩大和品种所需的营销人才需求。
(2)加大对重点医疗机构的直销力度
公司自主产品,将结合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平台,在现有客户的基础上,不
断加大公司自产产品的比重,拓展公司自主产品的销售。
(3)提供学术、技术服务等增值性服务
公司将针对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充分利用学术推广、技术服务等方式,增
强公司自主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保持公司自主产品的稳步增长。
9、项目环境保护
项目设计及建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项目
投产后仅产生少量的污染物,通过简单处理后可以达到排放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废水:现有项目废水中,包装瓶清洗废水和大部分浓缩水做清排水排入雨水
管网,生产设备容器清洗废水(不含初清洗废水)、实验检测废水(不含初清洗
废水和实验废液)、生活废水和反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生产设备容
器初清洗废水、实验检测产生的初清洗废水和实验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不排
放),经治理后通过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固体废弃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碳、废硅藻土、废滤芯、废弃产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
物包括生产工艺过程中过滤环节产生的滤渣、生产设备容器初清洗废水、实验检
测产生的初清洗废水和实验废液、废弃生产原料包装材料。
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冻干机、离心机和排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音,通过加
设防音罩可以有效降低噪声污染。
2013 年 10 月 21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东环管字【2013】35
号文,批复同意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0、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项
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包括设备的购置、安装和调试等。项目正式投产后,产能
将逐步释放,达产期为 2 年。
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即从 T 年到 T+2 年,项目实施进度见下表。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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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前期项目申报立项 ▲ ▲
2 生产车间改扩建 ▲ ▲ ▲
3 主要设备采购 ▲ ▲
4 洁净车间装修 ▲ ▲
5 洁净厂房验收 ▲
6 生产车间验收 ▲
7 设备试运转 ▲
8 正式生产 ▲
11、项目经济效益指标
(1)项目总体投资
①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两部分组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2,000.03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683.71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16.32 万元。
投资额
序号 项目 占比
(万元)
1 建设投资 1,683.71 84.18%
1.1 建筑工程费 620.00 31.00%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894.00 44.70%
1.3 工程建设及其他 74.40 3.72%
1.4 预备费 95.30 4.76%
2 铺底流动资金 316.32 15.82%
3 总投资 2,000.03 100.00%
②建筑工程费
公司现有生产厂房改造前后对比如下:
规模 投资金额
项目
改扩建前 改扩建后 (万元)
普通级生产车间 130 ㎡ 250 ㎡
150 ㎡ 300 ㎡ 10,000 级
净化车间
100,000 级 100 ㎡局部百级无菌室
冷库(+2-8℃) 12 ㎡ 100 ㎡
原料库 70 ㎡ 130 ㎡
危化品库 15 ㎡ 30 ㎡
合计 377 ㎡ 910 ㎡
③主要设备
为提高产品质量,扩大规模,项目需要新增一批生产设备和质检设备,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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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894.00 万元,详细见下表。
类别 设备名称 总价(万元)
全自动配料系统 80.00
全自动分装、冻干系统 200.00
全自动压盖机 15.00
超声破碎仪 8.00
生产级高速冷冻离心机 20.00
全自动旋盖机 50.00
全自动洗瓶机(带烘干) 100.00
全自动贴标机(带激光喷码) 15.00
生产设备 全自动贴标机(带激光喷码) 15.00
超净工作台 12.00
生物安全柜 15.00
多层培养箱摇床 8.00
显微镜 10.00
分析天平 10.00
电导率仪 6.00
超低温冰箱 20.00
除湿机 20.00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70.00
全自动特种蛋白分析仪 100.00
质检设备 全自动酶标仪 40.00
微生物限度检验室 50.00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30.00
合计 - 894.00
③项目总体经济效益指标
本项目达产后本项目达产后第五年,公司将新增年销售收入 5,948.00 万元,
新增利润总额为 1,090.87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52.36%,税后静态回收期为
4.02 年,项目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现状、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 13,000.00 万元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属于体外诊断产品经营行业,其行业经营特点以及公司
自身发展趋势决定了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
必要性和合理性论述如下:
1、体外诊断产品经营行业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决定了公司需要大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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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
体外诊断产品经营行业上游为体外诊断产品供应商,行业集中度较高,特别
是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话语权,对下游体外诊断产品经营企业信用周期较短、额
度小,决定了体外诊断产品经营企业需要大量及时的采购资金。体外诊断产品经
营行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医疗机构,尽管其信用良好,但是回款周期较长,占用了
体外诊断产品经营企业的较多的资金。为满足上游体外诊断产品供应商和下游医
疗机构等客户需求,公司必须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已保证备货及降低较长回款周
期的不利。公司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存货
账面余额分别为 6,085.29 万元、5,585.08 万元、6,598.49 万元和 8,581.10 万元,
占流动资金比重较大;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9,466.05 万元、25,541.16 万元、
29,040.22 和 35,184.53 万元,占报告期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 49.64%、57.39%、
54.83%和 119.69%。
2、公司规模不断扩大,成长较快,对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主营业务收
入分别较上期增长 13.48%和 19.01%,增长迅速。与此同时,公司应收账款账面
价值占用流动资金的比重亦逐年增加, 2013 年末、2014 年、2015 年末和 2016
年 1-6 月,分别为 55.62%、59.36%、54.46%和 59.11%。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32、1.98、1.94 和 0.92,周转
率较低。随着公司未来业务的进一步增长,导致公司面临持续的资金周转压力。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规模进一步扩大,需大量的配套流动资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公司经营规模将逐步扩大,相应配套的体外诊断
产品采购、应收账款等资金占用将持续增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要求
对营运资金进行监管使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流动比
率,满足公司及后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营运资金的配套需求,加大对公司集约
化销售业务的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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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 50.873.4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假设
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公司的净资产将得到大幅提高。净资产的增加将增强本公
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2、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显著降低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的长期偿债
能力,提高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将迅速扩大,仓储
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逐步增强,自主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品种增加、质量提高和
规模扩大。预计本次募集资金的投入,将带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大幅增加和盈
利能力的迅速增强,公司利润水平和竞争力将显著提高。
2、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虽然公司的主营业务预计仍将保持持续增长势头,但由于本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加,项目资金投入产生的效益具有滞后性,短期内在
公司净资产的大幅增加的同时,净资产收益率将有所摊薄。但从中长期来看,随
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的逐步显现,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大幅增
长,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有望保持在较高水平。
3、本次募集资金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公司现有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正
常年份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机器设备及装修
1 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 3,458.59
2 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 102.27
3 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1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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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669.22
根据上表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新增固定资产对公司经营业绩
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由于固定资产规模较大,项目完全达产后,每年新增固定资
产折旧 3,669.22 万元,相应减少税前利润 3,669.22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为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需要
向医疗机构等客户提供的体外诊断仪器设备。由于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规模项目
为公司在实际业务中动态地根据与医疗机构等客户合作进度提供相关体外诊断
仪器,并且在向医疗机构提供对应的体外诊断仪器后,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销售
配套的试剂和耗材,对应的销售收入能够弥补折旧的影响。虽然扩大集约化销售
业务将大幅增加折旧成本,但是由于对应的销售收入能够完全弥补折旧成本,因
此,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新增产能项目固定资产投入与收入匹配关系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四个项目中,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为配套项目,
不直接产生收入。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总投资 2,000.03 万
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683.71 万元,投资规模较小,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影响
有限。扩大集约化销售业务项目总投资 23,042.93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9,214.38 万元,公司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建成后销售收入进行了审
慎的测算,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固定资产、销售收入测算情况表如下:
向客户提供的固定 达产后年均销售 固定资产收入
项目 资产账面原值(万 收入/当年销售收 配比(收入/固定
元) 入(万元) 资产)
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
19,214.38 40,735.99 2.12
服务业务规模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及公司
2013 年度集约化销售资产原 11,546.23 27,759.05 2.40
值及配套收入情况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公司
2014 年度集约化销售资产原 14,566.84 37,841.99 2.60
值及配套收入情况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公司
2015 年度集约化销售资产原 19,060.87 46,540.83 2.44
值及配套收入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就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形成的收入之比,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要略低于公司的现状,主要在于公司测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慎性。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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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约化销售业务的经验越来越丰富,公司在项目投资、业绩回报等方面具有
更有效的控制和监督。总体上,公司新增固定资产与新增销售收入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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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税后利润具体分配顺序和
比例如下:
(1)弥补前年度的亏损;
(2)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按规定比例向股东支付股利。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
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
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
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
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
与分配利润。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向股东分配股利情况。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
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四、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具体规划
1、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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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14 年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修订后上市后适用的《公司
章程》(草案),有关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
事的意愿和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
一基本原则。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3)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
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
违反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
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2、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含发行当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
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②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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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③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
④现金分红的条件
A、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足,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B、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⑤现金分红的具体安排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⑥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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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
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⑦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
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⑧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
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
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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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
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 20%;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保荐机构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
分配的相关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分红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说明书中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相关信息披露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
并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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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发行人有关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
制度。
本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为证券部,联系方式如下:
负 责 人:刘巧云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1310 号
联系电话:027-83386378
传 真:027-83084202
二、重大合同
重大合同的标准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合同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 500 万元但对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重要
影响的合同情况如下:
(一)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报告期期末,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
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1、2015 年 11 月 1 日,塞力斯股份与西门子(上海)签订《经销协议》,
西门子(上海)授权塞力斯股份在湖北省武汉市、荆州市、神农架、鄂州市,湖
南省长沙市、娄底市、湘潭市作为生化系列、免疫系列、特定蛋白系列、血球系
列、VersaCell 系列产品的特许经销商;在江苏省已装机医院享有生化产品、免
疫产品、特定蛋白产品的试剂及耗材的供货权;在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享有生
化系列、免疫系列、特定蛋白系列产品的试剂及耗材的供货权;在湖南省、湖北
省作为床旁诊断产品的特许经销商,授权期限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
2、2012 年 8 月 8 日,塞力斯股份与德国 BE 签订授权协议,塞力斯股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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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德国 BE 在中国大陆总代理,授权期限无限制。授权产品范围包括全自动和半
自动系列仪器、白陶土试剂。公司在每次采购时通过《订购合约》将产品明细、
销售价格、运输方式、检验索赔及争议解决等事项与德国 BE 进行具体约定。
3、2014 年 4 月和 5 月,塞力斯股份与奥地利 TC 签订授权协议,塞力斯股
份成为奥地利 TC 在中国的唯一代理商。
4、2013 年 6 月 20 日,甲方湖北嘉信隆科技有限公司与乙方塞力斯股份签
订《合作协议》,合作期为六年,在合作期内乙方向甲方租赁一台仪器设备供客
户使用,乙方统一向甲方采购仪器相应的试剂,甲方负责做好仪器的售后服务,
仪器保修六年。具体价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5、2016 年 3 月 31 日,甲方生物梅里埃中国有限公司和梅里埃诊断产品(上
海)有限公司与乙方塞力斯股份签订《生物梅里埃经销商框架协议》和《生物梅
里埃经销商框架协议——经销商概况表》,梅里埃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与
塞力斯股份签订《生物梅里埃服务提供商协议》,约定塞力斯股份在指定经销区
域内排他性地购买指定产品进行转售,授权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5 月 24 日,甲方生物梅里埃中国有限公司和梅里埃诊断产品(上海)
有限公司与乙方塞力斯股份签订《PCT 促销协议》和《NT-proBNP 促销协议》,
基于《生物梅里埃经销商框架协议》,对 PCT 产品和 NT-proBNP 产品经销价格
调整等促销方案进行约定,适用期间为 2016 年 5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6、2015 年 1 月 1 日,甲方江苏鑫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乙方塞力斯股份签
订《安图生物产品销售合同》和《安图生物产品销售返利补充协议》,甲方授权
乙方从甲方购买产品,在约定单位徐州市中心医院进行合作销售,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甲方江苏鑫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乙方塞力斯股份签订
《安图生物产品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及《安图生物产品销售返利补充协议》,
甲方授权乙方从甲方购买产品,在约定单位徐州市中心医院进行合作销售,合同
有效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7、2015 年 11 月 25 日,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方深圳市锐讯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签订协议号 RSLS11501 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和编号 RSLS115C-S0012
的《购销合同》,甲方因业务经营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进口相关货物,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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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为 24 个月。
8、2016 年 3 月 8 日,甲方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乙方塞力
斯签订《经销协议》,约定甲方授权乙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作为甲方在授权区
域内产品的经销商,销售五分类、糖化、尿沉渣、血流变、生化、发光、微生物、
流式等体外诊断产品。
9、2016 年 1 月 1 日,贝克曼库尔特香港有限公司、贝克曼库尔特商贸(中
国)有限公司以及贝克曼库尔特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塞力斯股份签订《经
销协议》,约定由塞力斯股份在授权区域内销售贝克曼库尔特微生物仪器及有关
试剂,协议有效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2 月 25 日,贝克曼库尔特香港有限公司、贝克曼库尔特商贸(中国)
有限公司与塞力斯股份签订《2016 年度经销商促销计划》,基于双方签订的《经
销协议》,就奖励计划进行约定。
10、2016 年 3 月 24 日,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方武汉垣隆逸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签订协议号 SIE-S3003435394-WHHY 的《购销合同》,甲方因业务经营需要,
委托乙方代理进口相关货物。
11、2016 年 4 月 1 日,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塞力斯生物签订《经
销协议》,约定由塞力斯生物在经销区域内营销、促销和销售协议约定的雅培产
品,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2016 年 6 月 16 日,甲方上海兰博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乙方塞力斯股
份签订《试剂购销协议》,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乙方在授权销售区域内
进行销售,授权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7 月 15 日,甲方上海兰博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乙方塞力斯股份签
订《仪器购销协议》,约定由甲方向乙方销售设备,并在甲方指定的销售客户处
进行使用,乙方在甲方授权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
2016 年 6 月 16 日,塞力斯股份与上海兰博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经销
协议》,约定由塞力斯股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作为由上海兰博卫医疗科技有限
公司供应的罗氏产品在指定经销区域的非独家经销商,授权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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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二)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报告期期末,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
500 万元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综合考虑合同中约定的年试剂采购量,以及 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的实际销售额排名前十名客户)如下:
1、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合同名称及签约方 主要内容 合作期 其他事项
乙方在合作协议中承
诺若违反约定使用非
双方的合作目标、模
2012 年 3 月 2 日甲方 甲方提供的试剂、耗
式、实施方案、价款
塞力斯有限与乙方上 材的,乙方负责由此
或报酬及后续服务依
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自 2012 年 3 月 2 日起
照《上海市杨浦区市
签署《医学实验室整 同时乙方承诺完成约 生效,为期十年
东医院之医学实验室
体建设第三方服务合 定的试剂量,若未完
整体建设服务项目
作协议》 成则所余试剂采购量
书》执行
延至下一年使用并相
应延长合作期限等
2012 年 6 月 1 日,甲
调整部分设备,原《医
方塞力斯有限与乙方
学实验室整体建设第
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 - -
三方服务合作协议》
院签署《商务补充协
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议》
2013 年 9 月 18 日,
乙方需要新增设备进
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
行约定,原《医学实
方上海市杨浦区市东
验室整体建设第三方 - -
医院签署《医疗机构
服务合作协议》其他
检验业务第三方服务
条款仍然有效。
合作合同备忘录》
2、徐州市中心医院
合同名称及签约方 主要内容 合作期 其他事项
乙方医学检验所有体
外诊断试剂及耗材必
2011 年 3 月 17 日,
须向甲方采购,合作
甲方塞力斯有限与乙
期满后,在同等条件 自甲方提供检测自动 价款或报酬、争议解
方徐州市中心医院签
下甲方享有优先合作 化流水线装机使用起 决等依照《合作协议
订《医疗机构检验业
权。乙方承诺达到双 为八年 书》执行
务第三方服务合作协
方约定的试剂采购
议》
量,若未完成,则延
长合作期限
2011 年 3 月 17 日,
甲方向乙方提供协议
甲方塞力斯有限与乙 - -
约定的仪器设备
方徐州市中心医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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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补充协议》
乙方提供约定的仪器
设备给甲方使用,甲
方承诺乙方为该仪器
2013 年 3 月 12 日,
配套试剂、耗材唯一 合作时间为五年,自 价款或报酬、争议事
甲方徐州市中心医院
供应商。甲方保证年 上述设备安装验收合 项等依照《合作协议
与乙方塞力斯股份签
测试数,若未完成则 格之日起算 书》执行
署《合作协议书》
所余测试数的试剂量
延至下一年使用,并
相应延长合作期限
乙方提供约定的仪器
2013 年 3 月 13 日,
设备供甲方使用,甲 合作时间为六年,自 价款或报酬、争议事
甲方徐州市中心医院
方承诺乙方为该仪器 上述设备安装验收合 项等依照《合作协议
与乙方塞力斯股份签
配套试剂、耗材的唯 格之日起算 书》执行
署《合作协议书》
一供应商
2014 年 9 月 10 日,
甲方徐州市中心医院 乙方提供一台全新设 合作时间为五年,自
-
与乙方塞力斯股份签 备用于更换旧设备 仪器装机使用起
订《更新设备协议》
2015 年 3 月 31 日, 甲方向乙方更新设 合作期限为五年,自
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 备,乙方在该设备上 上述设备完成装配调
-
方徐州市中心医院签 所需检测试剂及耗材 试且检测项目开始正
订《设备更新协议》 全部向甲方采购 常运转之日起算
3、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合同名称及签约方 主要内容 合作期 其他事项
2012 年 8 月 31 日, 服务期内甲方检验科 合作期限为四年,自 价款或报酬、争议解
甲方宜昌市中心人民 所有体外诊断试剂及 2012 年 9 月 1 日至 决等依照《宜昌市中
医院与乙方塞力斯股 相关耗材自合同签订 2016 年 8 月 31 日 心人民医院检验业务
份签订《宜昌市中心 之日起,在不改变甲 第三方服务变更协
人民医院检验业务服 方现用试剂品牌、规 议》执行
务协议》 格的前提下,在保证
质量的情况下,由乙
方统一进行物流配送
2013 年 6 月 24 日,
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
方宜昌市中心人民医 甲方向乙方检验科提
- -
院签订《宜昌市中心 供约定的设备
人民医院检验科第三
期设备投放备忘录》
2014 年 1 月 15 日,
乙方向甲方提供约定
甲方宜昌市中心人民 价款或报酬、争议解
的仪器设备并提供该
医院与乙方塞力斯股 双方合作期限为五年 决等依照《技术合作
仪器约定检测项目的
份签订《技术合作协 协议书》执行
配套试剂、耗材
议书》
2016 年 1 月 4 日,宜 基于双方 2012 年 8
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与 月 31 日签订的《宜昌
双方合作期限为三年 -
塞力斯股份签订《备 市中心人民医院检验
忘录》 业务服务协议》,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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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第一阶段合作期限
为四年,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如无不可抗
力因素的影响,则四
年期满后进入第二阶
段后三年的合作,自
2016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
4、十堰市太和医院
合同名称及签约方 主要内容 合作期 其他事项
由乙方统一规范供应
甲方医学检验所有体
外诊断试剂、耗材,
2011 年 11 月 8 日, 同时乙方负责相应设
甲方十堰市太和医院 备的新增和更新并承
价款或报酬等依照
与乙方塞力斯有限签 担其所有费用。甲方
合作期限为八年 《试剂供应协议》执
订《医疗机构检验业 承诺完成约定的试剂

务第三方服务合作协 量,若甲方未完成约
议》 定试剂采购量,则所
余试剂采购量延至下
一年使用,并相应延
长合作期限
鉴于甲乙双方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
2011 年 11 月签订的 备忘录与原协议具有
甲方十堰市太和医院
《医疗机构检验业务 同等法律效力,与原
与乙方塞力斯股份签
第三方服务合作合 与原协议相同 协议不同之处以备忘
订《医疗机构检验业
同》(原协议),本 录为准。其他未约定
务第三方服务合作合
备忘录乙方向甲方提 条款以原协议为准
同备忘录》
供新增设备
鉴于甲乙双方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
2011 年 11 月签订的 备忘录与原协议具有
甲方十堰市太和医院
《医疗机构检验业务 同等法律效力,与原
与乙方塞力斯股份签
第三方服务合作合 合作期限为八年 协议不同之处以备忘
订《医疗机构检验业
同》(原协议),本 录为准。其他未约定
务集约化营销及服务
备忘录乙方向甲方提 条款以原协议为准
合作合同备忘录》
供新增设备
2016 年 6 月 15 日,
甲方提供一套检验仪
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
器给乙方使用,并提
方十堰市太和医院签 合作期限为五年 -
供培训、维修等后续
订《十堰市太和医院
服务
检验仪器使用协议》
2016 年 6 月 15 日, 鉴于甲乙双方于
备忘录与原协议具有
甲方十堰市太和医院 2011 年 11 月签订的
同等法律效力,与原
与乙方塞力斯股份签 《医疗机构检验业务
合作期限为八年 协议不同之处以备忘
订《医疗机构检验业 第三方服务合作合
录为准。其他未约定
务集约化营销及服务 同》(原协议),本
条款以原协议为准
合作合同备忘录》 备忘录乙方向甲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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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新增设备
5、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合同名称及签约方 主要内容 合作期 其他事项
2008 年 12 月 15 日和 乙方向甲方提供约定
12 月 18 日,甲方郴 的仪器设备,甲方向
价款或报酬等依照
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与 乙方采购设备配套使 合作时间为八年
《合作协议书》执行
乙方塞力斯有限签订 用的主试剂甲方保证
《合作协议书》 年测试数
2010 年 9 月 8 日,甲 甲方提供约定的仪器
方塞力斯有限与乙方 设备给乙方使用。同 甲方提供全套仪器设 价款或报酬等依照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时乙方保证仪器每天 备 5 年免费保修 《合同》执行
签订《合同》 的测试数
根据 2008 年 12 月 15
日签订的《合作协议
2010 年 5 月 19 日,
书》,就乙方更新设
甲方郴州市第一人民
备、提供新的设备事 - -
医院与乙方塞力斯有
项进行约定,原《合
限签订《补充协议》
作协议书》的其余条
款不变
6、徐州市中医院
合同名称及签约方 主要内容 合作期 其他事项
甲方向乙方提供补充协议约定
2011 年 3 月 15 日,
的检验设备,合作期内乙方医 合作期限
甲方塞力斯有限与乙 价款或报酬、争议解
学检验所有体外诊断试剂及耗 自甲方提
方徐州市中医院签订 决等依照《医疗机构
材必须向甲方采购,合作期满, 供仪器设
《医疗机构检验业务 检验业务第三方服务
如乙方需要进行后续合作,在 备使用起
第三方服务合作协 合作协议》执行
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合作 八年
议》及《补充协议》

2012 年 2 月 10 日, 乙方向甲方提供约定的仪器设
价款或报酬、争议解
甲方徐州市中医院与 备,甲方承诺乙方为该仪器试 合作期限
决等依照《合作协议
乙方塞力斯有限签订 剂耗材的唯一供应商,并承诺 为八年
书》执行
《合作协议书》 每天的测试数
双方根据 2011 年 3 月 15 日签
2012 年 5 月 9 日,甲
订的《医疗机构检验业务第三
方徐州市中医院与乙
方服务合作协议》,就乙方向 - -
方塞力斯有限签订
甲方继续提供检验仪器给甲方
《补充协议》
进行约定
合作期限
2012 年 9 月,甲方徐 此协议为《医疗机构检验业务 按照《《医
州市中医院与乙方塞 第三方服务合作协议》不可分 疗机构检 价款或报酬等依照
力斯股份签订《全自 割的一部分,乙方向甲方提供 验业务第 《全自动化学发光仪
动化学发光仪补充协 约定的仪器设备,甲方向乙方 三方服务 补充协议》执行
议》 承诺年测试数 合作协议》
执行
2013 年 6 月 8 日,甲 乙方向甲方提供约定的检测设 合作期自 价款或报酬等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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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徐州市中医院与乙 备,甲方在该仪器所用试剂耗 装机使用 《合作协议》执行
方塞力斯股份签订 材全部从乙方购买 起为五年
《合作协议》
2013 年 10 月 15 日, 就塞力斯股份对徐州市中医院 - -
徐州市中医院与塞力 更新仪器设备进行约定,其他
斯股份签订《徐州市 事宜依据 2011 年 3 月 15 日双
中医院生化分析仪更 方签订的《医疗机构检验业务
新说明》 第三方服务合作协议》执行
乙方提供一台西门子全自动生
2014 年 3 月 21 日, 自安装使
化分析仪供甲方使用,甲方所
甲方徐州市中医院与 用日始双 价款或报酬等依照
有生化检测项目在乙方提供仪
乙方塞力斯股份签署 方合作时 《协议书》执行
器上检测所需试剂及耗材全部
《协议书》 间为六年
由乙方提供。
2014 年 3 月 21 日, 自安装使
乙方向甲方提供约定的检验设
甲方徐州市中医院与 用日始双 价款或报酬等依照
备,甲方所需试剂耗材全部向
乙方塞力斯股份签署 方合作时 《协议书》执行
乙方采购
《协议书》 间为六年
本协议仅对设备型号
2014 年 12 月 30 日, 鉴于甲乙双方于 2014 年 3 月签
作以变更,其他条款
甲方徐州市中医院与 订《合作协议书》(原协议), 与原协议
均按原协议执行,与
乙方塞力斯股份签订 将原协议中约定的设备进行升 相同
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
《升级变更协议》 级变更
效力
2015 年 7 月 23 日, 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台新设备用
自装机使
甲方徐州市中医院与 以替换原由乙方提供的旧设
用合作期 -
乙方塞力斯股份签订 备,并更新仪器和另提供设备
六年
《设备更新协议》 供甲方使用
7、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区医院
合同名称及签约方 主要内容 合作期 其他事项
2011 年 9 月 16 日, 乙方为甲方提供检验科所需的
甲方河南科技大学第 医学检验类所有仪器设备及相 自 2011 年
价款或报酬、争议解
一附属医院新区医院 关配套仪器等,甲方在合作期 11 月 11 日
决等依照《第三方服
与乙方郑州朗润签订 内检验科医学检验类所有合作 起,合作期
务合作合同》执行
《第三方服务合作合 仪器设备所需的试剂耗材由乙 为六年
同》 方统一配送等
8、襄阳市中心医院
合同名称及签约方 主要内容 合作期 其他事项
2011 年 12 月 1 日, 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台 合作期限为五年,自 价款或报酬、争议事
甲方襄阳市中心医院 设备,甲方承诺乙方 装机之日起算 项等依照《合作协议
与乙方武汉虹宇签订 为该合作项目诊断设 书》执行
《合作协议书》 备配套试剂、耗材的
唯一供应商,并保证
在该仪器上的年测试
数,若未完成,则所
余测试数的试剂量延
至下一年使用并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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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合作期限
合作期内,由甲方对
乙方提供的医学检验
2012 年 9 月 13 日, 设备所有体外诊断试
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 剂、耗材统一打包管 价款或报酬、争议事
合作期为六年,自所
方襄阳市中心医院签 理、统一供应、统一 项等依照《医疗机构
有设备安装调试合格
订《医疗机构检验业 物流配送;乙方若违 检验业务第三方服务
之日起
务第三方服务合作方 反约定使用非甲方提 合作方案》执行
案》 供的试剂、耗材的,
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
2012 年 9 月 13 日, 双方补充约定合作期
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 满设备仍在使用,甲 所有设备自安装验收
-
方襄阳市中心医院签 方有该台设备试剂耗 合格合作期六年
订《补充协议》 材优先供应权等事项
鉴于双方 2012 年 9
2012 年 12 月 26 日,
月 13 日签署了一份
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
《补充协议》,经友 - -
方襄阳市中心医院签
好协商,就合作期满
订《补充协议》
后部分事项进行修改
鉴于甲乙双方于
2012 年 9 月 13 日签 合作期为八年,自该
2013 年 9 月 4 日,甲
订的《医疗机构检验 新增设备由甲方实际 价款或报酬、争议事
方塞力斯股份与乙方
业务第三方服务合作 向乙方交付并完成该 项等依照《医疗机构
襄阳市中心医院签订
方案》和《补充协议》 等新增设备的装配调 检验业务第三方服务
《医疗机构检验业务
(合称“原协议”), 试且该新增设备上的 合作合同备忘录》执
第三方服务合作合同
甲方向乙方新提供一 检验项目开始正常运 行
备忘录》
台设备,其余未约定 转之日起算
条款以原协议为准
合作期为六年,自甲
方向乙方提供的仪器
2013 年 11 月 4 日, 合作期内,乙方医学 设备交付并完成装配
价款或报酬、争议事
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 检验必需的检测仪器 调试、甲方正常向乙
项等依照《医疗检验
方襄阳市中心医院签 设备由甲方提供,乙 方供应其日常检验检
业务集约化营销服务
订《医疗检验业务集 方承诺所有北院试剂 测所需的试剂和耗
协议》执行
约化营销服务协议》 耗材全部向甲方采购 材,检测项目开始正
常运转,检测设备正
常工作起
鉴于甲乙双方于
2014 年 5 月 6 日,甲
2013 年签订的《医疗
方塞力斯股份与乙方 价款或报酬依照《医
检验业务集约化营销
襄阳市中心医院签订 经协商延长原协议合 疗检验业务集约化营
服务协议》(原协议),
《医疗检验业务集约 作期一年 销服务补充协议》执
甲方向乙方新提供一
化营销服务补充协 行
批设备,未涉及内容
议》
与原协议相同
2014 年 6 月 3 日,甲 鉴于甲乙双方于
方塞力斯股份与乙方 2013 年 11 月 4 日签
合作期限与原协议相
襄阳市中心医院签订 订的《医疗检验业务 -

《医疗检验集约化营 集约化营销服务协议
销服务合同备忘录》 和 2014 年 5 月 6 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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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的《医疗检验业务
集约化营销服务补充
协议》(合称“原协
议”),甲方向乙方
新提供一批设备,未
约定内容以原协议为

2015 年 5 月 20 日, 鉴于甲乙双方于
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 2013 年签署的服务
方襄阳市中心医院签 协议已全部实施,乙 合作期限与原协议相
-
订《医疗检验业务集 方根据自身需要要求 同
约化营销服务补充协 甲方新增设备及后续
议》 合作
2015 年 12 月 25 日, 鉴于甲乙双方于
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 2013 年签署的服务
自合同签订仪器设备 本协议内容是原协议
方襄阳市中心医院签 协议已全部实施,乙
安装验收合格起计算 的补充,未涉及内容
订《医疗检验业务集 方根据自身需要要求
合作期,合作期五年 与原协议相同
约化营销服务补充协 甲方新增设备及后续
议》 合作
2015 年 12 月 28 日, 鉴于甲乙双方于
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 2013 年签署的服务
自合同签订仪器设备 本协议内容是原协议
方襄阳市中心医院签 协议已全部实施,乙
安装验收合格起计算 的补充,未涉及内容
订《医疗检验业务集 方根据自身需要要求
合作期,合作期五年 与原协议相同
约化营销服务补充协 甲方新增设备及后续
议》 合作
9、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合同名称及签约方 主要内容 合作期 其他事项
2014 年 7 月 7 日,甲
方荆门市第一人民医 乙方向甲方提供检验试剂、耗
院与乙方塞力斯股份 材集中配送及服务,并分阶段 合作期为六年 -
签订《检验试剂集中 向甲方提供配套设备
配送及服务合同书》
10、湖北省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合同名称及签约方 主要内容 合作期 其他事项
2012 年 8 月 21 日,
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
甲方向乙方提供体外诊断试
方湖北省荆门市第二
剂、耗材及检验设备或进行更 合作期为八年 -
人民医院签订《医疗

机构检验业务第三方
服务合作协议》
2012 年 10 月 8 日, 鉴于甲乙双方于 2012 年 8 月 21
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 日签订《医疗机构检验业务第
方湖北省荆门市第二 三方服务合作协议》(原协议), - -
人民医院签订《补充 本协议就原协议约定的银行账
协议》 户信息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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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长沙市中心医院
合同名称及签约方 主要内容 合作期 其他事项
乙方按照协议约定为甲方升级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系统,并
2012 年 9 月 4 日,甲 提供约定的仪器设备,甲方同 价款或报酬、争
方长沙市中心医院与 意乙方为提供设备所需试剂的 议解决等依照
合作期为五年
乙方塞力斯股份签订 唯一合法供应商。在合作期内, 《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方保证约定的采购任务,若 执行
合作期满未完成,则合作期相
应顺延至完成采购任务时止。
2014 年 9 月 9 日,甲
方长沙市中心医院与 因甲方检验科业务发展需要, 2014 年 9 月 9
乙方湖南捷盈签订 乙方提供设备给甲方使用,并 日至 2019 年 9 -
《全用全保合作协议 供应甲方所需试剂及耗材。 月8日
书》
12、随州市中心医院
合同名称及签约方 主要内容 合作期 其他事项
2014 年 5 月 26 日,
甲方向乙方分期提供其服务范
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 2014 年 6 月 1
围内的医院所需配套设备,并
方随州市中心医院签 日至 2019 年 5 -
供应所提供设备使用的试剂和
订《检验检测试剂及 月 31 日
耗材
耗材配送协议》
(三)融资租赁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融资租赁合同情况如下:
2014 年 12 月 29 日,塞力斯股份与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西门子(上
海)签署《融资合作协议》,就融资租赁事项规定各方之间的基本关系。
2015 年 1 月 6 日,承租人塞力斯股份与出租人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签
署《租赁协议》,承租人从出租人处租赁设备,并依约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其他
应付款项,出租人完全根据承租人的选择和决定,就约定的设备的购买事宜与一
个或多个供应商签署购买合同。
2015 年 1 月 6 日,承租人塞力斯股份与出租方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和
卖方西门子(上海)签署《购买合同补充协议》,出租人完全根据承租人的选择
和决定,与承租人及卖方就购买合同进一步签署本协议,由出租人向卖方购买设
备以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015 年 12 月 10 日,承租人塞力斯股份与出租方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
1-1-384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和卖方西门子(上海)签署《购买合同补充协议》(205584-3 号),就新增租赁
设备约定购买事宜。
2016 年 6 月 7 日,塞力斯股份与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西门子(上海)
签署《融资合作协议》,就融资租赁事项规定各方之间的基本关系。
2016 年 6 月 7 日,承租人塞力斯股份与出租人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签
署 206156 号《租赁协议》,承租人从出租人处租赁设备,并依约向出租人支付
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2016 年 6 月 7 日,承租人塞力斯股份与出租方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和
卖方深圳市锐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 206156-1 号《购买合同补充协议》,基
于承租人与卖方 2015 年 11 月 25 日签署的编号 RSLS115C-S0012 的《购销合同》,
出租人向卖方购买设备,以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四)综合授信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综合授信合同情况如下:
2014 年 12 月 23 日,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与乙方塞
力斯股份签订编号为 2014 年西授字第 1113 号《授信协议》,本协议项下甲方向
乙方提供人民币 2000 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2014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6
年 8 月 24 日止。天津瑞美、温伟分别向甲方出具了编号为 2014 年西保字第 1113-1
号、2014 年西保字第 1113-2 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时乙方向甲方
出具了 2014 年西质字第 1113 号《最高额质押合同》。
2014 年 8 月 25 日,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乙方塞力斯股份签订编号
为 2014 年西授字第 0832 号《授信协议》和《补充协议》,本协议项下甲方向乙
方提供人民币 2000 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2014 年 8 月 25 日至 2016 年
8 月 24 日止。天津瑞美、温伟分别向甲方出具了编号为 2014 年西保字第 0832-1
号、2014 年西保字第 0832-2 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发行人与招商银
行武汉东西湖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2013 年西抵字第 0922 号),
发行人以其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东国用(2013)第 280107016 号)及房屋所有
权(权证号为武房权证东字第 2013010566、武房权证东字第 2013010567 号、武
房权证东字第 2013010568 号、武房权证东字第 2013014107 号)为其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从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获得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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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法人账户透支、国内保理、国内信
用证等授信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抵押担保,最高限额为 2,000 万。
2015 年 10 月 10 日,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分行签订编号为公授信字第 ZH1500000188430 号《综合授信合同》,甲方在
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可向乙方申请使用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整,授信期间为 201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6 日。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
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温伟与乙方签订了编号为 DB1500000144643 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了编号为 DB1500000144643-1《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
合同》和 1500000144643-2《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
2015 年 11 月 30 日,郑州朗润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署《保理协议书》(编号:76122012280753),
郑州朗润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浦发银行郑州分行,融入资金额度为 800 万元,期
限至 2016 年 11 月 26 日。
2016 年 1 月 8 日,甲方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与乙方塞力斯股份签订编
号为 2016 年西授字第 0104 号《授信协议》,本协议项下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民币
2000 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2016 年 1 月 8 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7 日止。
天津瑞美、温伟分别向甲方出具了编号为 2016 年西保字第 0104-1 号、2016 年西
保字第 0104-2 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甲方招商银行东西湖支行与乙
方塞力斯股份于 2016 年 1 月 8 日签订编号为 2016 年西抵字第 0104 号《最高额
抵押合同》和《补充协议》,乙方以其房屋所有权(权证号为武房权证东字第
2013010566 号、武房权证东字第 2013010567 号、武房权证东字第 2013010568
号、武房权证东字第 2013014107 号)及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东国用(2013)
第 280107016 号)为其在《授信协议》(2016 年西授字第 0104 号)项下债务提
供抵押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2016 年 1 月 8 日,甲方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与乙方塞力斯股份签订编
号为 2016 年西授字第 0105 号《授信协议》和《补充协议》,本协议项下甲方向
乙方提供人民币 4000 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2016 年 1 月 8 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7 日止。天津瑞美、温伟分别向甲方出具了编号为 2016 年西保字第 0105-1
号和 2016 年西保字第 0105-2 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甲方招商银行东
西湖支行与乙方塞力斯股份于 2016 年 1 月 8 日签订编号为 2016 年西质字第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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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最高额质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约定就乙方所持有的《应
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中所述应收账款作为质物,质押担保的范围为甲方根据《授
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乙方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
人民币 4000 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追讨债权及实现质权的
费用和其他费用。
2016 年 3 月 31 日,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分行签订编号为武光武昌 GSSX20160020 号《综合授信协议》,本协议项下乙方
向甲方提供人民币 4000 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2016 年 4 月 8 日起至
2017 年 4 月 7 日止。天津瑞美、塞力斯生物、郑州朗润、温伟、戴帆分别向乙
方出具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6 年 06 月 28 日,甲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与乙方塞力斯股
份签订编号为浙商票池字 2016 第 4229 号《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资产池(票
据池)直通车功能开通协议》和编号为浙商票池质字 2016 第 4230 号《票据池质
押担保合同》,约定票据质押池融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800 万,票据质押
对应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流贷资金贷款,期限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止。
(五)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1、2015 年 8 月 20 日和 2015 年 9 月 1 日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方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分别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借款合同或 借款额及
起止日期 利率 借款人
借据号 剩余本金(万元)
建东西湖-塞力斯 520 2015.08.25 起息日基准利
塞力斯股份
LD04 剩余本金 520 2016.08.24 率上浮 15%
建东西湖-塞力斯 500 2015.09.09 起息日基准利
塞力斯股份
LD05 剩余本金 500 2016.09.08 率上浮 15%
2、2014 年 2 月 24 日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方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签订《固
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整,
贷款期限自 2014 年 2 月 24 日至 2017 年 2 月 23 日止,具体业务合同:
借款合同 借款额及
起止日期 利率 借款人
编号 剩余本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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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光武昌 400 2014.3.3
7.995% 塞力斯股份
GSJK20140003 剩余本金 355 2017.2.23
武光武昌 50 2014.2.24
7.995% 塞力斯股份
GSJK2014003 剩余本金 4.25 2017.2.23
2014 年 7 月 9 日,甲乙双方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原
合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中的人民币 1,550 万元为待定贷款,对此笔贷
款,贷款行有权根据本行情况或央行政策等决定是否发放贷款给借款人。
3、2015 年 11 月 20 日甲方塞力斯股份与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或 借款额及
起止日期 利率 借款人
借据号 剩余本金(万元)
公借贷字第 1000 2015.12.14
5.0025% 塞力斯股份
ZH1500000199031 剩余本金 1000 2016.12.14
公借贷字第 1000 2015.12.2
5.0025% 塞力斯股份
ZH1500000191959 剩余本金 1000 2016.12.2
4、2015 年 9 月 10 日,2015 年 9 月 20 日和 2015 年 11 月 3 日甲方塞力斯股
份与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分别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
贷款合同》:
借款合同或 借款额及
起止日期 利率 借款人
借据号 剩余本金(万元)
建东西湖-塞力斯 500 2015.09.18 起息日基准利
塞力斯股份
LD06 剩余本金 500 2016.09.17 率上浮 15%
建东西湖-塞力斯 1000 2015.10.9 起息日基准利
塞力斯股份
LD07 剩余本金 1000 2016.10.8 率上浮 15%
建东西湖-塞力斯 1000 2015.11.9 起息日基准利
塞力斯股份
LD08 剩余本金 1000 2016.11.8 率上浮 15%
5、2015 年 11 月 30 日,甲方郑州朗润与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郑州分行签订了《保理协议书》,具体实施条款依照《保理额度及交易条件通
知书》执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甲方向乙方借款共计 800 万元。
6、2016 年 4 月 11 日、2016 年 5 月 20 日、2016 年 5 月 24 日、2016 年 8 月
1 日和 2016 年 8 月 3 日,塞力斯股份与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签订《流动资金
贷款合同》,具体业务合同:
借款合同 借款额及
起止日期 利率 借款人
编号 剩余本金(万元)
武光武昌 910 2016.4.11
5.22% 塞力斯股份
GSJK20160020 剩余本金 910 2017.4.10
武光武昌 950 2016.5.20 4.785% 塞力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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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JK20160021 剩余本金 950 2017.5.19
武光武昌 750 2016.5.24
5.22% 塞力斯股份
GSJK20160023 剩余本金 750 2017.5.23
武光武昌 750 2016.8.1
4.785% 塞力斯股份
GSJK20160027 剩余本金 750 2017.7.7
武光武昌 280 2016.8.3
4.785% 塞力斯股份
GSJK20160028 剩余本金 280 2017.7.7
7、2016 年 3 月 1 日和 2016 年 5 月 3 日,塞力斯股份分别向招商银行东西
湖支行借款 2,000 万元:
借款合同或 借款额及
起止日期 利率 借款人
借据号 剩余本金(万元)
2000 2016.3.1
2728012306 5.22% 塞力斯股份
剩余本金 2000 2017.3.1
2016.5.4
2701712862 剩余本金 5.22% 塞力斯股份
2017.5.4
8、2016 年 3 月 14 日,甲方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空经济管理处与
乙方塞力斯股份签订《借款协议书》,甲方向乙方借出款人民币 300 万元,期限
为 2016 年 3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5 日。
(六)战略合作协议
1、2016 年 3 月 11 日,发行人与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
议》,约定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在山东省的有限合作伙伴,双方在华
润医药山东公司所运营医院开展集约化销售业务。
2、2016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与四川亚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推广医
疗检验集约化服务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进
行战略合作,在四川地区共同致力于大力推广集约化销售业务。
3、2016 年 5 月 30 日,甲方西门子(上海)与乙方塞力斯股份签订《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鉴于甲乙双方具备良好的长期合作基础,在执行双方签订的有
效《经销协议》的前提下,就乙方在《经销协议》规定的区域内及经甲方授权同
意的区域外推广和销售《经销协议》项下的西门子体外诊断仪器和配套试剂及耗
材进行了约定,合作期为自签字盖章之日起五年。
4、2016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与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武汉塞
力斯与恒康医疗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发行人为恒康医疗所运营医院之医疗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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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伙伴,双方在医疗检验方面的新业务开展、设备管理、技术支持、学术、
试剂耗材等方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七)其它合同
1、2014 年 6 月 9 日,本公司与安信证券签订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协议约
定:发行人聘请安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负责推荐发行
人本次发行上市,并在保荐期间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相关义务;保荐机构持续
督导期间为本次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二个完整会计年度。
2、2016 年 8 月 11 日,本公司与安信证券签订《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主承销协议》,协议
约定,发行人聘请安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承
销费由安信证券从本次募集资金价款总额中扣收。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2013 年 11 月 20 日,保证人塞力斯股份与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
权人在自 201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9 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郑州朗润
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
权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 万元整为限。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以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
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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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
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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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
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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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也在指定网
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一)查阅地点
1、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1310 号
电 话:027-83386378
传 真:027-83084202
联 系 人:刘巧云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国投大厦 4 层
电 话:021-35082000
传 真:021-35082539
联 系 人:于冬梅、黄坚、付有开、周傲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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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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