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威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6-04-2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Wei Long Grape Wine Co., Ltd)
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 27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意向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
招股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文中的简称与招股意向书“第
一章 释义”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先生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1-2-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
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
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5)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先生的亲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冰
先生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除前述锁定
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
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
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办理;(5)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6个月。
3、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孙砚田、姜淑华、田元典、丁惟杰、
姜常慧、赵国林、陈青昌、王绍琨、曲本欣、慕翠玲分别承诺:(1)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按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5)公司上市
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作为监事的自然人股东焦复润、刘延广、詹慧慧分别承诺:(1)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2-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刘乃若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
两年内拟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按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减持公
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办理。
6、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二、稳定股价预案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
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
意见》的相关要求,本公司特制订《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本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最近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收盘价(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不具可比性的,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均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时,公司将于两个交易日内作出提示公告,七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价稳定措
施,按公告内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时,公司将推出以下股价稳定措施中的一项或
多项:
1-2-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公司将以不低于1,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累计不超
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且回购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将以不低于1,000万元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分别各自以不低于上一年
度年薪的50%资金增持公司股票;
(4)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实施上述措施,将根据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指引要求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
人员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应提前告知公司具体实施方案以便公告。
3、股价稳定措施终止条件及再次触发条件
(1)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
执行:
第一,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不具可比性的,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第二,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
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
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
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
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公司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
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
件实现。
1-2-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
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
向投资者道歉。
(2)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
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
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在当年公司向股东分红时,
控股股东自愿将其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如果当年分红
已经完成,控股股东自愿将下一年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
(3)若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
公司不得将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
单;视情节轻重,公司可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
薪酬、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4)上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和未履行股价稳定措
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5)公司未来新选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
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影
响发行条件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对关于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影响发行条件回购股票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1、公司的相关承诺
(1)启动股份回购措施的程序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
1-2-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应该在得知该事实的次一交易日公告,并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公司董事会在公告后的七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并公告,按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预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2)回购价格
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告回购报告书前30个交易日
股票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3)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①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的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
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上述事实确认的时间指下述时间的较早者
(以下同):
(A)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认定时;
(B)保荐机构认定时;
(C)独立董事认定时。
②公司未履行回购股份的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
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
并向投资者道歉。
③上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市公司的回购公司股份承诺履行情况,和
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本人将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以要约方式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已转让的
原限售股份的,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告相关文件前30个交易日股票加权平均价的算
术平均值。
(2)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2-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
投资者道歉。在当年发行人向股东分红时,本人自愿将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
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如果当年分红已经完成,本人自愿将下一年分红所得交由
发行人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
责任主体承诺,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保荐机构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2016年2月,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律师、会计师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刘乃若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
两年内拟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1-2-7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按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减持公
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办理。
3、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王珍海、刘乃若承诺: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
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
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发行人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就本次发
行做出一系列公开承诺,为督促上述承诺责任主体严格履行公开承诺事项,除承
诺本身已经作出履行约束措施外,对上述人员作出的其他承诺,特制定以下履行
承诺约束措施: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履
行公开承诺事项,发行人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
情况。上述事实确认的时间指下述时间的较早者(以下同):
(1)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认定时;
(2)保荐机构认定时;
(3)独立董事认定时;
2、公司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
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
投资者道歉。
3、若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
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在当年公司向股东分红时,控股股东自愿将
其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如果当年分红已经完成,控股
1-2-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东自愿将下一年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
4、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不得将其作为股
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公
司可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职、
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5、上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6、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也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
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预案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7、如果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公开
承诺,受到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或受相关处罚;公司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机
构的调查,或协助执行相关处罚。
七、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
2012年7月22日,本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威
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议案。2014年4月20日,本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对<
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进行修订的
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2015年3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2016年2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上述议案调整案。调整后的发行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均为新股发行,不包括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预计发行新股数量5,02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7%。
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2014年4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
1-2-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股票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则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
未分配利润全部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共享。2015年3月21日,
发行人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2016年2月15日,发行人
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1、为了通过现金分红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本公司2016年2月15
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在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公司在股票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比例、期间:
①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②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
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
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3)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
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1-2-1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
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
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
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该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为了保障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海源经
贸在其公司章程中规定:
(1)海源经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现金股利分配,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
1-2-1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海源经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
配利润的50%。
(3)海源经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
营环境,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
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每年向股东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关于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章 股
利分配政策”。
九、风险因素
(一)葡萄酒市场需求波动及公司收入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的放缓以及限制“三公”消费等因素的影响,葡萄酒市
场需求出现波动。2012年国内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438.46
亿元,2013年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降至408.17亿元,下降
6.91%;2014年全年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420.57亿元,增长
3.04%。2015年1-6月国内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208.13亿元,
同比增长11.77%。受行业景气度影响,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为71,111.61万元,
同比下降10.86%,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71,369.21万元,同比微增0.36%。2015
年全年公司营业收入为73,751.28万元,同比增长3.34%。若未来葡萄酒消费市场
仍出现较大负面波动,且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公司将可能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
险。
(二)产品质量风险
1-2-1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生产的产品供消费者直接饮用,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公司长期以
来一直将产品质量控制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建立了完善并有效运行的质量控制
体系,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成品验收出库等各业务环节均按照国家标准
进行严格的质量把控,实行清洁化、标准化生产,并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公司部分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认证。但如果在原材
料种植与采购、酿造、灌装及包装等环节出现管理疏忽或不可预见原因,从而发
生产品质量问题,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供应的价格风险及数量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料之一为酿酒葡萄,其产量和质量受天气干旱、风雨和霜
雪等自然灾害影响较大,这些不可抗因素给公司原料采购数量和价格带来较大影
响,如果在自身种植和合作共建的原料产区发生上述自然灾害,将对酿酒葡萄的
原料保障产生不利影响,并导致收购价格造成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
影响。
(四)持续取得有机认证的风险
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及有机葡萄酒生产须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执行;有
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有机酿酒葡萄、有机葡萄原酒、有机葡萄酒在通过认证机
构的初次有机认证后,每年还须通过有机产品的保持认证,才能继续使用有机产
品标志。若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及葡萄酒生产环节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无法达到
有机产品的认证标准,可能会导致公司不能持续取得有机产品认证,将对公司未
来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公司偿债能力风险
公司成立时资本金规模较小,自身经营积累不能有效满足公司业务扩张对资
金的需求,加之公司融资渠道单一,故主要依靠银行借款满足资金需求。2013
年-2015年各报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95、0.97和1.01,发行人母公司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99%、69.11%和64.82%,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47%、
66.84%和63.73%,尽管资产负债率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但公司仍存在一定的
偿债风险,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1-2-1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六)募集资金运用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需求,投资于有机酿酒葡萄种植、
有机葡萄酒生产、葡萄酒销售等。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后,将增加发行人的葡萄酒
生产能力。若行业内竞争格局、市场营销策略及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等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公司新增产能将可能面临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第四章 风险因素”及其他相关章节,并特
别关注对上述风险的描述。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均为新股发行,不包括公司股东公开发售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
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预计发行新股数量 5,020.00 万股,
总股本的比例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7%
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股
发行市盈率(按发行
【】
后每股盈利计算)
3.53 元(按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发行市净率 【】
本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市值申购定
发行方式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的自
发行对象
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一、股份锁定承诺”
限制和锁定安排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 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净额 为【】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3,860.00 万元,其中包括:承销保荐费
用 3,000.00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210.00 万元,律师费用
发行费用概算
150.00 万元,信息披露费用 440.00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 60.00
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1-2-1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注册中文名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Wei Long Grape Wine Co., Ltd
2.法定代表人:王珍海
3.注册资本:15,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7日
5.住所: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276号
6.邮政编码:265701
7.电话号码:0535-8955876
8.传真号码:0535-8955876
9.互联网网址:www.weilong.com
10.电子信箱:wljiang@weilong.com
二、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情况
发行人是由威达商贸、永盛投资、王珍海、焦复润、姜淑华、孙砚田、杨景
碧、王冰、赵国林、田元典、陈青昌、丁惟杰、华红、刘延广、王绍琨、詹慧慧
等 16 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内容
发行人设立时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三)在设立本公司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在发起设立本公司前后,主要发起人为王珍海、威达商贸和永盛投资。
本公司设立前,王珍海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实际持有威达商贸100%的股权,
持有甘肃威龙、北京威龙、长沙鲁威、福州鲁威、深圳鲁威、辽宁中大、无锡鲁
威、云南振龙、广州鲁威、南京鲁威、大连金威德、郑州龙口的股权分别为99.34%、
80%、80%、60%、90%、43%、80%、70%、70%、60%、80%、60%,持有烟台威龙4.6%
的股权,持有威龙集团24%的股权,持有粉丝公司27.21%的股权,持有酒类副食
品9.17%的股权,持有甘肃兴龙畜牧10%的股权。本公司设立后,除持有上述股权
外,王珍海还持有本公司38%的股份。本公司设立前后,王珍海从事管理工作。
1-2-1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公司设立前,威达商贸为王珍海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其经营范围与主要
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本公司设立后,威达商贸经营范围未发生变更,在经营性资
产被海源经贸收购后,不再从事任何业务,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发行人的股
份。
本公司设立前,永盛投资从事投资管理业务。设立前后,其主营业务未发生
变化,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发起人投入的货币资金。公司刚成立时尚
未从事经营业务。
(五)设立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设立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
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本公司设立前,关联公司烟台威龙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葡萄酒。本公司
设立并收购了烟台威龙的经营性资产以及关联方的销售公司后,从事葡萄酒生产
和销售业务。
(六)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股本变化情况
2007年12月12日,威达商贸、永盛投资、王珍海、焦复润、姜淑华、孙砚田、
杨景碧、王冰、赵国林、田元典、陈青昌、丁惟杰、华红、刘延广、王绍琨和詹
慧慧等十六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山东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出资
情况及所占股份比例如下: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数(万股) 比例(%)
王珍海 2,280 货币 2,280 38.00
威达商贸 1,852 货币 1,852 30.88
永盛投资 1,680 货币 1,680 28.00
焦复润 20 货币 20 0.33
姜淑华 20 货币 20 0.33
孙砚田 20 货币 20 0.33
杨景碧 20 货币 20 0.33
王冰 12 货币 12 0.20
赵国林 12 货币 12 0.20
田元典 12 货币 12 0.20
1-2-1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陈青昌 12 货币 12 0.20
丁惟杰 12 货币 12 0.20
华红 12 货币 12 0.20
刘延广 12 货币 12 0.20
王绍琨 12 货币 12 0.20
詹慧慧 12 货币 12 0.20
合计 6,000 6,000 100.00
2010年1月,威达商贸将其持有的1,852万股股份以2009年末每股净资产作参
考定价3.2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珍海、刘乃若、卢智伟、王冰和水晶投资、常
青、姜常慧、张波、沈义、张孟阳等人;永盛投资将其持有的1,680万股股份以
相同的价格转让给王珍海。
2010年6月,王珍海将其持有的464.23万股股份以2010年5月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4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庆堂等162位自然人;水晶投资将其持有的60万股
股份以相同的价格转让给中嘉信达。
2010年7月,威龙股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2010年6月30日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股票红利10股,公司
股本增至12,000万元。
2011年5月,公司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股票红利
2.50股,公司股本增至15,000万元。此次增资后至今,公司的股本为1.5亿元,
股东未发生变更。
(七)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为开展葡萄酒生产、销售业务,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整合公司产
业链,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本公司设立以来,先后收
购了烟台威龙的经营性资产、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控制的销售公司等,实现
了从酿酒葡萄种植、葡萄原酒发酵,到葡萄酒灌装、包装印刷、销售完整的产业
链,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发行人设立以来,发生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况如下:
1-2-17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007 年的收购
2007 年 12 月,经烟台威龙、发行人双方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发行人收购烟
台威龙的与生产葡萄酒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并承接相关负债,同时无偿受让与本
次收购资产相关的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烟台威龙将与葡萄酒生产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全部转予发行人后,不再从事葡
萄酒的生产经营,并于 2011 年 1 月,经山东省工商局核准后注销。
2、2008 年的收购
2008 年 1 月,王珍海、丁惟杰、姜淑华将其持有的甘肃威龙的股权转让给
发行人。股权转让后,甘肃威龙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为发行人。
2008年1月,子公司海源经贸收购威达商贸拥有的与从事葡萄酒产品销售业
务相关的资产。2011年6月,威达商贸经龙口市工商局核准注销完毕。
3、2009 年的收购
为了规避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打造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发酵—酿造
—灌装—销售完整产业链,理顺葡萄酒生产的上下游关系,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2009年12月发行人收购与其存在业务销售关系的广州鲁威、深圳鲁威、福州
鲁威、云南振龙、大连金威德、北京威龙、南京鲁威、无锡鲁威、长沙鲁威、上
海龙口、浙江威龙、温州威龙、辽宁中大、天津隆仁、陕西龙口共15家销售公司
以及收购苏武庄园作为葡萄原酒生产基地。
4、2010 年的收购
为减少关联交易,完善发行人的葡萄酒包装业务,2009 年 12 月子公司兴龙
包装收购中海包装的经营性资产。2012 年 4 月中海包装注销完毕。
5、2012 年的收购
2012年5月,王冰、王绍琨、张波、刘燕、田艳将其持有的威龙酒类的股权
转让给子公司海源经贸,股权转让后,威龙酒类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为海源经
贸。
1-2-1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有关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15,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5,020 万股
(本次发行均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25.0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先生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
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
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5)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先生的亲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冰先生
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本
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将
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5)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
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孙砚田、姜淑华、田元典、丁惟杰、
姜常慧、赵国林、陈青昌、王绍琨、曲本欣、慕翠玲分别承诺:(1)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1-2-1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按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5)公司上市
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作为监事的自然人股东焦复润、刘延广、詹慧慧分别承诺:(1)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刘乃若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
内拟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减持价格将按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减持公司股
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办理。
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股权比例(%) 股权性质
1 王珍海 10,539.43 70.26 自然人股
2 刘乃若 1,500.00 10.00 自然人股
3 卢智伟 720.00 4.80 自然人股
4 王冰 220.00 1.47 自然人股
中嘉信达 150.00 1.00 法人股
5
常青 150.00 1.00 自然人股
1-2-2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6 隋永清 100.00 0.67 自然人股
7 温孚广 54.00 0.36 自然人股
焦复润 50.00 0.33 自然人股
孙砚田 50.00 0.33 自然人股
8
姜淑华 50.00 0.33 自然人股
杨景碧 50.00 0.33 自然人股
9 王庆堂 45.00 0.30 自然人股
王绍琨 30.00 0.20 自然人股
赵国林 30.00 0.20 自然人股
田元典 30.00 0.20 自然人股
丁惟杰 30.00 0.20 自然人股
陈青昌 30.00 0.20 自然人股
华红 30.00 0.20 自然人股
10
刘延广 30.00 0.20 自然人股
詹慧慧 30.00 0.20 自然人股
沈义 30.00 0.20 自然人股
张波 30.00 0.20 自然人股
姜常慧 30.00 0.20 自然人股
张孟阳 30.00 0.20 自然人股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王珍海 10,539.43 70.26 王冰系王珍海配偶的姐姐的女
2 王冰 220.00 1.47 儿的配偶
3 温孚广 54.00 0.36
温孚广系温丽君的哥哥
4 温丽君 4.50 0.03
5 郑永江 4.50 0.03
郑永江系郑舒桐的父亲
6 郑舒桐 4.50 0.03
7 范作勇 4.50 0.03
范作勇系范波的哥哥
8 范波 4.50 0.03
9 王树林 9.00 0.06
王树林系高允配偶的哥哥
10 高允 4.50 0.03
除此之外,发行前本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四、主营业务
1-2-2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一直专注于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为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
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有传统干红/干白葡萄酒、有机干红/干白葡萄酒以及2014
年底推出的威龙传奇葡萄白酒等系列产品。
发行人的经营规模在国内葡萄酒行业位居前列,获得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
龙头企业、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等荣誉。通过大型商超直销渠道及各级
经销商,发行人现已建成基本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威龙品牌在市场上具有较高
的知名度。
发行人遵循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服
务的经营理念,经过多年的发展,在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产品质量与安
全检测、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积累了大量技术与管理经验,现已形成集酿酒葡萄种
植、葡萄酒生产、包装印刷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
发行人是国内最早开始有机葡萄酒生产的企业之一,在我国著名酿酒葡萄产
区甘肃武威拥有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发行人还是国内最早进行有机酿酒葡萄
生产与加工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示范企业之一,承担国家科技部星火计划重
点项目“有机酿酒葡萄生产与加工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项目”,首批入选国家“十
二五”农村领域科技计划预备项目库。报告期内,威龙有机葡萄酒产销量及市场
占有率占居我国国产有机葡萄酒市场领先地位。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良好的品牌形象
威龙是知名的葡萄酒品牌之一,是最早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
品的葡萄酒品牌之一。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威龙葡萄酒已拥有稳定的消费群体
和较高的品牌忠诚度,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声誉,特别是华东地区形成了较强
的品牌影响力。
2、持续的产品创新能力
公司一直以来重视产品的研发和创新,设有专门的研发部门和拥有专业的稳
1-2-2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定的研发团队。针对葡萄酒的口感、风味保持及外观设计等,公司在发酵工艺、
储存陈酿工艺、调配技术、包装印刷等方面不断创新,持续开发新产品,为保持
和加强公司的竞争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
公司现已建立起“经销商模式+大型商超直销模式”相结合、基本覆盖全国
的营销网络。公司将优势销售区域的营销渠道下沉到县市一级,并对渠道实施分
类管理,实现了营销网络的扁平化管理。公司与沃尔玛、麦德龙、家乐福、大润
发等大型连锁超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持续的渠道建设和维护,增
强对零售终端的管理能力。
4、特有的原料基地优势
为保证稳定、优质、充足的原料供应,保障威龙葡萄酒的品质,公司在我国
著名酿酒葡萄产区甘肃武威建立了自有的葡萄种植基地,并与于位于新疆伊犁河
谷的建设兵团和位于山东龙口的农业合作社合作建立了葡萄种植基地。位于甘肃
武威地区的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为发行人提供有机葡萄酒原料,其它两个种植
基地则为威龙传统葡萄酒及其他酒的生产提供原料保证。若未来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还将视情况进一步扩大各酿酒葡萄种植基地的面积,以确保高品质的原料供
应。
5、有机酿酒葡萄种植与有机葡萄酒生产技术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研究探索以及在生产实践中不断总结验证,逐步形成有机酿酒
葡萄栽培技术、干白葡萄酒发酵前的果汁快速澄清技术、干红葡萄酒出渣技术等
多项自有核心技术。在有机酿酒葡萄栽培和有机葡萄酒酿造方面,公司是国内最
早进行有机酿酒葡萄生产与加工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示范企业之一,承担国
家科技部星火计划重点项目“有机酿酒葡萄生产与加工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项
目”,首批入选国家“十二五”农村领域科技计划预备项目库。6、相对完整的
产业链优势
公司业务环节现已覆盖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包装印刷、物流配送、
销售完整产业链,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应对与风险抵御能
1-2-2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力,实现产品安全可追溯,稳定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盈
利水平。
7、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优势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 HACCP、
ISO9001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对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产成品验收入库和出厂
检验等各业务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实行标准化管理和流程化作业,拥有先
进的质量检测设备和质量追溯系统,实现从葡萄酒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
的产品信息可追溯,使得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精度、质量、标准得到有效保证,
确保威龙葡萄酒系列产品品质。
8、市场化的经营机制、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骨干人才优势
公司是我国目前主要葡萄酒生产企业中的大型民营企业,经营机制灵活。公
司以市场为导向,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及时、灵活的做出应对。未来,公司有条件
运用股权激励等市场化机制调动管理层及技术骨干的积极性。
此外,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还拥有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技术委员会委
员2名,国家级葡萄酒评酒委员4名,高级酿酒师4名,一级品酒师5名,二级品酒
师2名,三级品酒师2名,高级化验员4名;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7名;公司管
理层长期任职于本公司,凝聚力较强,并具备丰富的葡萄酒行业生产、销售管理
经验,确保了公司在技术、营销和管理上的优势地位。
(三)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市场化程度和竞争格局
葡萄酒行业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市场竞争激烈。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
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国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217家,主要有张裕、中国食
品、王朝、本公司、中葡股份等。
2、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根据各上市公司年报数据,行业内主要企业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公司名称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1-2-2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营业 市场 营业 市场 营业 市场 营业 市场
收入 份额 收入 份额 收入 份额 收入 份额
张裕 A 28.26 13.58% 41.57 9.89% 43.21 10.59% 56.44 12.87%
中国食品(H 股) 10.38 4.99% 17.57 4.18% 14.75 3.61% 31.08 7.09%
本公司 3.58 1.72% 7.14 1.70% 7.11 1.74% 7.98 1.82%
王朝(H 股) - - 5.19 1.23% 6.15 1.51% 7.74 1.77%
中葡股份(A 股) 1.70 0.82% 5.23 1.24% 5.52 1.35% 6.19 1.41%
注:①中国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食品”,股票代码:00506.HK)是中粮集团
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主要负责“长城”葡萄酒等有关酒业、食品营销、巧克力和饮料业务,
上表数据是其酒类业务的销售收入(含进口酒及黄酒等的销售收入)按照各期末港币对人民
币的汇率折算而成。王朝酒业于 2014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未经审计的 2012 年和 2013 年年报
及 2014 年半年报数据,201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未经审核的 2014 年财务数据,上表数据按
照各期末港币对人民币的汇率折算而成。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上述上市公司均未
披露 2015 年年报数据,为便于比较,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采用 2015 年 1-6 月份数据进行比对。
②某公司的市场份额=某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
入合计(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合计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3、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经过多年的专注经营,公司现已形成集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包装印
刷、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在全国市场,特别是华东地区的消费者中具有很
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2015年6月我国葡萄酒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38.46亿元、408.17亿元、420.57亿元和208.13亿元,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9
亿元、7.11亿元、7.14亿元和3.58亿元,分别占行业的1.82%、1.74%、1.70%和
1.72%。
在有机葡萄酒市场,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有机葡萄酒生产、销售企业,承担国
家科技部星火计划重点项目“有机酿酒葡萄生产与加工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项
目”,位于甘肃的威龙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是我国规模较大的有机酿酒葡萄种
植基地。
(四)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1-2-2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目前采取“经销商模式+大型商超直销模式”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经
销商模式”是指根据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商合同,经销商在规定的销售区域
通过规定的渠道进行销售的模式。“大型商超直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与沃尔
玛、麦德龙、家乐福、上海农工商、大润发等大型零售商签订年度框架式购销合
同,根据对方的采购订单发货,由公司自己运输或通过专业物流公司将货物送到
指定地点的销售模式。
(五)主要原材料
公司原材料主要是酿酒葡萄、葡萄原酒和包装物等。酿酒葡萄和葡萄原酒是
公司生产葡萄酒的主要原材料,公司在我国著名酿酒葡萄产区甘肃武威建立了自
有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在新疆伊犁河谷、山东胶东半岛建立了酿酒葡萄种植基地,
能够为日常生产经营提供稳定及高品质的原料。在自身种植和收购的酿酒葡萄不
能满足公司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还可直接采购葡萄原酒。公司采购的包装物
主要包括酒瓶、礼盒、瓶塞和纸箱等,市场供应充足。
五、与本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土地使用权
1、自有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16 宗,上述土地位
于龙口 3 宗、武威 11 宗、霍尔果斯 2 宗,土地面积总计 5,884,151.93 平方米。
2、租赁或承包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种植公司租赁、承包的土地共有8
宗、总面积为51,536.95亩。种植公司均已就该等土地与出租方签订了租赁、承
包协议。
(二)房屋建筑物
1、自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房屋6项、总建
1-2-2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筑面积为110,394.66平方米。
2、租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租赁使用的房屋(办公与仓储)共23项,发行
人均已就该等房屋与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协议。
(三)商标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主要国内注册商标98项,国外注
册商标7项,作为被许可方使用的商标1项。
(四)专利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主要专利58项,其中:1项发明专利、5
项实用新型专利、52项外观设计专利,上述专利均未设立他项权利。
(五)非专利技术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非专利技术13项。
(六)其它资质许可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了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酒
类流通备案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各项资质许可。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公司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完全分离,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同业竞争
王珍海先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
日,除本公司外,王珍海先生未控股或参股其他公司,不存在从事与本公司及所
属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为避免将来可能与公司发生的同业竞争,王珍海出具了有法律约束力的《避
1-2-27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免同业竞争承诺》。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13 年 1-3 月
序号 关联方名称
金额(万元) 定价依据 占销售收入比例
1 中糖酒业 1,805.58 市场价格 2.54%
2 中顺酒业 936.72 市场价格 1.32%
合计 2,742.30 — 3.86%
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
中糖酒业作为卢智伟控制的公司,在 2013 年 1-3 月期间仍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关联交易
数据为其与发行人之间 2013 年 1-3 月期间的数据。发行人与中顺酒业的关联交易数据亦为
2013 年 1-3 月期间的数据。
(2)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015 年 6-12 月,发行人关联方幸福里餐饮为发行人提供餐饮服务合计 20.31
万元。经核查,关联交易价格与对外无关联第三方交易价格一致,关联交易价格
公允。
(3)关联租赁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珍海之间签署了《租赁合同》,所
租赁场所为子公司的办公经营场所。租赁价格参照周边办公场所的租赁价格,租
赁价格公允。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面积 租金
承租方 签订时间 承租房屋地址 租赁期限
号 (平方米) (元/年)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加 2009.12.17—
1 北京威龙 2009.12.17 294.6 120,000.00
利大厦 2 号楼 1101 室 2014.12.31
1-2-2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 2009.12.17—
2 天津隆仁 2009.12.17 144.15 72,000.00
合众大厦 D 座 1703 室 2014.12.31
西安市西关正街 175 号 2009.12.17—
3 陕西龙口 2009.12.17 150.81 48,000.00
晨光御苑 18 楼 A2 室 2014.12.31
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和 2010.11.1—
4 深圳鲁威 2010.10.1 159.37 90,000.00
平广场华庭轩 28C、D 2015.10.30
2013 年 12 月 20 日,王珍海分别与上述四家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协议》,经双方协商约定,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双方提前终止之前签订的《房
屋租赁合同》,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起,上述四家公司不再租赁王珍海名下房屋。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798,999.33 1,736,243.99 1,771,991.68
(元)
合计 1,798,999.33 1,736,243.99 1,771,991.68
2、关联方担保
(1)报告期内,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到期的担保情况
①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到期的人民币借款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贷款金融机
被担保方 借款金额 期限 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方 构
中信银行 2011 烟银最保字第
王珍海 威龙股份 3,000.00 2012.7.4—2013.1.18
烟台分行 105080 号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500.00 2012.1.13—2013.1.12 烟凤综保 2012-006 号
烟台分行
烟银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烟台银行 1,000.00 2012.2.13—2013.2.13 (201253508080103024)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2.3.29—2013.3.28 ZB1461201200000037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2.5.15—2013.5.14 ZB1461201200000037
烟台分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浦发银行 2,000.00 2012.3.29—2013.3.28 ZB1461201200000038
1-2-2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烟台分行
建设银行
威龙集团 甘肃威龙 2,000.00 2007.2.26—2013.3.25 2007001-2
武威分行
民生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100.00 2012.11.13—2013.5.7 99272012293307 号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2.10.11—2013.10.10 烟凤综保 2012-006 号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2.7.6—2013.7.5 烟凤综保 2012-006 号
烟台分行
北京银行
王珍海 威龙股份 2,000.00 2012.7.9—2013.7.9 0098042-02
济南分行
民生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3.3.14—2013.9.14 99272012293307 号
烟台分行
烟银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烟台银行 1500.00 2012.11.21—2013.11.21 (201253508080104361)

烟银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烟台银行 1500.00 2012.12.5—2013.12.5 (201253508080104372)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500.00 2013.1.5—2014.1.4 烟凤综保 2012-006 号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3.3.15—2013.9.14 ZB1461201200000037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3.3.19—2013.9.18 ZB1461201200000037
烟台分行
中国银行 2013 年龙中银保字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1012.12 2013.5.16—2013.10.25
龙口支行 LK1301-01 号
中国银行 2013 年龙中银保字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019.21 2013.7.5-2013.11.27
龙口支行 LK1301-01 号
交通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1.16—2014.1.16 3762402013A100000600
烟台分行
交通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3.21—2014.3.21 3762402013A100000000
烟台分行
建行龙口支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3.29—2014.3.28 2013-001(威龙)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3.4.27—2014.4.26 ZB1461201300000049
烟台分行
建行龙口支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5.10—2014.5.9 2013-001(威龙)

中信银行 2013 烟银最保字第
王珍海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1.18—2014.1.18
烟台分行 3750001、3750002 号
中国银行 2013 年龙中银保字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1,286.63 2013.9.18-2014.2.25
龙口支行 LK1301-01 号
1-2-3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国银行 2013 年龙中银保字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599.00 2013.11.7-2014.3.26
龙口支行 LK1301-01 号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3.9.22-2014.3.21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3.10.14-2014.4.11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民生银行 公高保字第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3.9.13-2014.3.13
烟台分行 B1300000152873 号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3.9.27-2014.3.26 ZB1461201300000049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3.8.12-2014.8.11 ZB1461201300000049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3.8.12-2014.8.1 ZB146120130000005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500.00 2013.8.13-2014.8.12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建设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3.9.30-2014.9.29 2013-001(威龙)
龙口支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10.9-2014.10.8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烟银
烟台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11.19-2014.11.19 (201353508080103269)
龙口支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4.6.30-2014.12.29 ZB1463201400000012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3.11-2014.7.26 ZB1461201300000049
烟台分行
民生银行 公高保字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3.9.11-2014.9.11
烟台分行 B1300000152873 号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3.24-2014.9.18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中国银行 2014 年威龙授保字 001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070.00 2014.2.12-2014.7.28
龙口支行 号
中国银行 2014 年威龙授保字 001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669.00 2014.3.7-2014.9.2
龙口支行 号
交通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4.1.17-2015.1.17 3762402014A10000010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500.00 2014.2.12-2015.2.11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交通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4.3.24-2015.3.24 3762402014A10000300
烟台分行
建行龙口支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4.3.28-2015.3.27 2013-001(威龙)

1-2-3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建行烟台分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4.3.31-2015.3.30 YTLK2014-BZ-006-1

建行烟台分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4,000.00 2014.4.15-2015.4.10 YTLK2014-BZ-033-1

建行龙口支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4.5.12-2015.5.11 2013-001(威龙)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600.00 2014.6.11-2015.6.11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建行龙口支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7.1-2015.1.1 2013-001(威龙)

光大龙口支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250.00 2014.7.14-2015.1.6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12.15-2015.6.14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7.16-2015.7.15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4.7.29-2015.7.28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500.00 2014.8.6-2015.8.5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建行龙口支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9.30-2015.9.29 2013-001(威龙)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4.12.11-2015.7.30 ZB1463201400000012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4.12.12-2015.12.11 ZB1463201400000012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700.00 2014.10.10-2015.10.9 烟光龙保 201409016-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 2014.10.24-2015.10.23 烟光龙保 201409016-01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2.3-2015.8.2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2.5-2015.8.3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中国银行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000.00 2015.2.13-2015.7.30 2014 年威龙授保字 002 号
龙口支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500.00 2015.2.10-2015.8.9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700.00 2015.3.12-2015.9.8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6.8-2015.12.7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600.00 2015.6.15-2015.12.15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1-2-3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7.16-2015.7.15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4.7.29-2015.7.28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500.00 2014.8.6-2015.8.5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建行龙口支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9.30-2015.9.29 2013-001(威龙)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700.00 2014.10.10-2015.10.9 烟光龙保 201409016-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 2014.10.24-2015.10.23 烟光龙保 201409016-01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烟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4.12.11-2015.7.30 ZB1463201400000012
台分行
浦发银行烟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4.12.12-2015.12.11 ZB1463201400000012
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2.3-2015.8.2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2.5-2015.8.3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中国银行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000.00 2015.2.13-2015.7.30 2014 年威龙授保字 002 号
龙口支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500.00 2015.2.10-2015.8.9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700.00 2015.3.12-2015.9.8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6.8-2015.12.7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600.00 2015.6.15-2015.12.15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16.00 2015.11.2-2016.11.1 烟光龙保 20151102-01
烟台分行
威龙集 光大银行
威龙股份 671.00 2015.11.2-2016.11.11 烟光龙保 20151102-02
团 烟台分行
建设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997.00 2015.9.21-2016.3.26 2013-001(威龙)
龙口支行
中信银行 2011 烟银最保字第
王珍海 威龙股份 3,000.00 2012.7.4—2013.1.18
烟台分行 105080 号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500.00 2012.1.13—2013.1.12 烟凤综保 2012-006 号
烟台分行
烟银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烟台银行 1,000.00 2012.2.13—2013.2.13 (201253508080103024)

1-2-3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2.3.29—2013.3.28 ZB1461201200000037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2.5.15—2013.5.14 ZB1461201200000037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2.3.29—2013.3.28 ZB1461201200000038
烟台分行
建设银行
威龙集团 甘肃威龙 2,000.00 2007.2.26—2013.3.25 2007001-2
武威分行
民生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100.00 2012.11.13—2013.5.7 99272012293307 号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2.10.11—2013.10.10 烟凤综保 2012-006 号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2.7.6—2013.7.5 烟凤综保 2012-006 号
烟台分行
北京银行
王珍海 威龙股份 2,000.00 2012.7.9—2013.7.9 0098042-02
济南分行
民生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3.3.14—2013.9.14 99272012293307 号
烟台分行
烟银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烟台银行 1500.00 2012.11.21—2013.11.21 (201253508080104361)

烟银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烟台银行 1500.00 2012.12.5—2013.12.5 (201253508080104372)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500.00 2013.1.5—2014.1.4 烟凤综保 2012-006 号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3.3.15—2013.9.14 ZB1461201200000037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3.3.19—2013.9.18 ZB1461201200000037
烟台分行
中国银行 2013 年龙中银保字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1012.12 2013.5.16—2013.10.25
龙口支行 LK1301-01 号
中国银行 2013 年龙中银保字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019.21 2013.7.5-2013.11.27
龙口支行 LK1301-01 号
交通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1.16—2014.1.16 3762402013A100000600
烟台分行
交通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3.21—2014.3.21 3762402013A100000000
烟台分行
建行龙口支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3.29—2014.3.28 2013-001(威龙)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3.4.27—2014.4.26 ZB1461201300000049
烟台分行
建行龙口支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5.10—2014.5.9 2013-001(威龙)

1-2-3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信银行 2013 烟银最保字第
王珍海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1.18—2014.1.18
烟台分行 3750001、3750002 号
中国银行 2013 年龙中银保字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1,286.63 2013.9.18-2014.2.25
龙口支行 LK1301-01 号
中国银行 2013 年龙中银保字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599.00 2013.11.7-2014.3.26
龙口支行 LK1301-01 号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3.9.22-2014.3.21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3.10.14-2014.4.11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民生银行 公高保字第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3.9.13-2014.3.13
烟台分行 B1300000152873 号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3.9.27-2014.3.26 ZB1461201300000049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3.8.12-2014.8.11 ZB1461201300000049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3.8.12-2014.8.1 ZB146120130000005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500.00 2013.8.13-2014.8.12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建设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3.9.30-2014.9.29 2013-001(威龙)
龙口支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10.9-2014.10.8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烟银
烟台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11.19-2014.11.19 (201353508080103269)
龙口支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4.6.30-2014.12.29 ZB1463201400000012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3.11-2014.7.26 ZB1461201300000049
烟台分行
民生银行 公高保字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3.9.11-2014.9.11
烟台分行 B1300000152873 号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3.24-2014.9.18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中国银行 2014 年威龙授保字 001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070.00 2014.2.12-2014.7.28
龙口支行 号
中国银行 2014 年威龙授保字 001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669.00 2014.3.7-2014.9.2
龙口支行 号
交通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4.1.17-2015.1.17 3762402014A10000010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500.00 2014.2.12-2015.2.11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1-2-3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交通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4.3.24-2015.3.24 3762402014A10000300
烟台分行
建行龙口支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4.3.28-2015.3.27 2013-001(威龙)

建行烟台分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4.3.31-2015.3.30 YTLK2014-BZ-006-1

建行烟台分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4,000.00 2014.4.15-2015.4.10 YTLK2014-BZ-033-1

建行龙口支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4.5.12-2015.5.11 2013-001(威龙)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600.00 2014.6.11-2015.6.11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建行龙口支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7.1-2015.1.1 2013-001(威龙)

光大龙口支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250.00 2014.7.14-2015.1.6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12.15-2015.6.14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7.16-2015.7.15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4.7.29-2015.7.28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500.00 2014.8.6-2015.8.5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建行龙口支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9.30-2015.9.29 2013-001(威龙)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4.12.11-2015.7.30 ZB1463201400000012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4.12.12-2015.12.11 ZB1463201400000012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700.00 2014.10.10-2015.10.9 烟光龙保 201409016-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 2014.10.24-2015.10.23 烟光龙保 201409016-01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2.3-2015.8.2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2.5-2015.8.3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中国银行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000.00 2015.2.13-2015.7.30 2014 年威龙授保字 002 号
龙口支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500.00 2015.2.10-2015.8.9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700.00 2015.3.12-2015.9.8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1-2-3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6.8-2015.12.7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600.00 2015.6.15-2015.12.15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7.16-2015.7.15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4.7.29-2015.7.28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500.00 2014.8.6-2015.8.5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建行龙口支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9.30-2015.9.29 2013-001(威龙)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700.00 2014.10.10-2015.10.9 烟光龙保 201409016-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 2014.10.24-2015.10.23 烟光龙保 201409016-01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烟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4.12.11-2015.7.30 ZB1463201400000012
台分行
浦发银行烟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4.12.12-2015.12.11 ZB1463201400000012
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2.3-2015.8.2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2.5-2015.8.3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中国银行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000.00 2015.2.13-2015.7.30 2014 年威龙授保字 002 号
龙口支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500.00 2015.2.10-2015.8.9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700.00 2015.3.12-2015.9.8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6.8-2015.12.7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600.00 2015.6.15-2015.12.15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16.00 2015.11.2-2016.11.1 烟光龙保 20151102-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671.00 2015.11.2-2016.11.11 烟光龙保 20151102-02
烟台分行
建设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997.00 2015.9.21-2016.3.26 2013-001(威龙)
龙口支行
②截至2015年末已到期的的外币借款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元
1-2-37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 贷款金融
被担保方 币种 原币金额 期限 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方 机构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欧元 369,600.00 2013.4.8-2013.9.30 保字(2013)年第 0034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美元 657,228.24 2013.4.2-2013.9.27 保字(2013)年第 0035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美元 712,541.04 2013.4.16-2013.10.13 保字(2013)年第 0037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欧元 369,600.00 2013.4.12-2013.9.30 保字(2013)年第 0033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欧元 369,600.00 2013.4.19-2013.9.30 保字(2013)年第 0032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欧元 1,789,929.27 2013.6.14-2013.12.11 保字(2013)年第 0054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欧元 1,823,727.09 2013.6.21-2013.12.18 保字(2013)年第 0055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欧元 369,600.00 2013.4.8-2013.9.30 保字(2013)年第 0034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美元 657,228.24 2013.4.2-2013.9.27 保字(2013)年第 0035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美元 712,541.04 2013.4.16-2013.10.13 保字(2013)年第 0037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欧元 369,600.00 2013.4.12-2013.9.30 保字(2013)年第 0033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欧元 369,600.00 2013.4.19-2013.9.30 保字(2013)年第 0032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欧元 1,789,929.27 2013.6.14-2013.12.11 保字(2013)年第 0054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欧元 1,823,727.09 2013.6.21-2013.12.18 保字(2013)年第 0055
龙口支行

1-2-3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截至 2015 年末正在履行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贷款金融
被担保方 借款金额 期限 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方 机构
烟银
烟台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5.1.16-2016.1.16 (2015110110400100070)
龙口支行

建设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5.2.9-2016.2.8 2013-001(威龙)
龙口支行
交通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800.00 2015.3.25-2016.3.25 3762402015A100000300
烟台分行
建设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5.6.18-2016.6.17 2013-001(威龙)
龙口支行
交通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800.00 2015.7.6-2016.3.6 C1507GR37623170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5.7.23-2016.7.22 ZB1463201500000021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7.28-2016.7.27 ZB1463201500000021
烟台分行
建设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997.00 2015.9.21—2016.3.26 2013-001(威龙)
龙口支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500.00 2015.7.29-2016.1.28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500.00 2015.7.29-2016.1.28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威龙集团、 光大银行 烟光龙保 20151102-01,烟
威龙股份 316.00 2015.11.2-2016.11.1
海源经贸 烟台分行 光龙保 20151102-02
威龙集团、 光大银行 烟光龙保 20151102-01,烟
威龙股份 671.00 2015.11.12-2016.11.11
海源经贸 烟台分行 光龙保 20151102-02
建设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997.00 2015.9.21—2016.3.26 2013-001(威龙)
龙口支行
2、报告期内,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期限 担保合同编号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2.8.28-2013.8.27 62100520110016439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2.8.29-2013.8.28 62100520110016439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2.9.11-2013.9.10 62100520110016439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2.9.12-2013.9.11 62100520110016439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2.10.3-2013.10.2 62100520110016439
深发(青)额保字(20120924)
本公司 海源经贸 2,000.00 2012.9.24-2013.9.24
第(003)号
1-2-3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深发(青)额保字(20120924)
本公司 海源经贸 505.00 2013.5.9-2013.11.9
第(003)号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3.8.22-2014.8.21 62100520110016439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3.8.22-2014.8.16 62100520110016439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3.8.8-2014.7.8 62100520110016439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3.8.8-2014.8.7 6210052110016439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3.11.18-2014.11.17 6210052110016439
(2014)烟银最保字第
本公司 海源经贸 1,000.00 2014.1.17-2014.11.7
4750007 号
本公司 海源经贸 2,500.00 2014.3.12-2015.3.12 YT04(高保)20140005
(2014)烟银最保字第
本公司 海源经贸 2,200.00 2014.3.20-2014.9.16
4750007 号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4.8.18-2015.8.17 62100520140018370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4.8.8-2015.8.7 62100520140018370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4.8.22-2015.8.21 62100520140018370
本公司 海源经贸 1,200.00 2015.3.13-2016.3.13 YT04(高保)20150007
本公司 海源经贸 1,000.00 2015.3.16-2016.3.16 YT04(高保)20150007
本公司 海源经贸 300.00 2015.3.20-2016.3.20 YT04(高保)20150007
本公司 海源经贸 1,145.00 2015.6.19-2015.12.15 YT04(高保)20150007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4.8.18-2015.8.17 62100520140018370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4.8.8-2015.8.7 62100520140018370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4.8.22-2015.8.21 62100520140018370
报告期内,关联方担保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向发行人提供的关联
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除向子公司苏武庄
园、海源经贸提供担保外,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
(1)本公司产供销系统独立、完整,生产经营上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
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由交易双方根据一般的商业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它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关联担保,遵循自愿原则,
且关联交易执行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
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进行了规范和清理,并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
1-2-4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相关管理制度。在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情况下,保证了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允,有效维护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
益。
1-2-4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2015 年领 持有公司

姓名 职务 年龄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取的薪酬 股份的数

(元) 量(万股)
甘肃威龙执行董事,长沙鲁
威执行董事、经理,大连金
威德执行董事,福州鲁威执
2014.4.20 至 曾任烟台威龙董事长兼总经 行董事,深圳鲁威执行董
王珍海 董事长 男 57 125,447.60 10,539.43
2017.4.19 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事、经理,南京鲁威执行董
事,北京威龙执行董事、经
理,辽宁中大监事,广州鲁
威执行董事
曾任黑龙江虎林市东方红商业
局百货公司批发站驻站代表、
2014.4.20 至
孙砚田 董事、总经理 男 53 副经理、经理,烟台威龙销售 上海龙口经理 100,274.64 50.00
2017.4.19
部经理、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曾任烟台威龙副总经理、董事,
董事、董事会秘 2014.4.20 至 甘肃威龙监事,陕西龙口监
姜淑华 女 60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85,659.40 50.00
书 2017.4.19 事
秘书
1-2-4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4.20 至 曾任烟台威龙财务部经理,公
田元典 董事、财务总监 男 57 南京鲁威监事 84,819.40 30.00
2017.4.19 司董事、财务总监
苏武庄园执行董事、经理,
2014.4.20 至 曾任烟台威龙生产部经理、董
丁惟杰 董事 男 51 甘肃威龙经理,兰州威龙执 85,398.10 30.00
2017.4.19 事,公司董事
行董事
威龙酒类执行董事、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 2014.4.20 至 曾任山东发达集团工人、福州 欧斐世家执行董事、经理
姜常慧 男 44 152,178.00 30.00
兼营销总监 2017.4.19 鲁威经理,公司董事 威龙商超执行董事、经理
海源经贸执行董事、经理
1984 年至 1999 年任中国食品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葡萄酒
2014.4.20 至 工业协会质量管理部主任; 专家委员会秘书长,上海金
杨强 独立董事 男 56 60,000.00 -
2017.4.19 2000 年至今任中国食品工业 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
协会葡萄酒专家委员会秘书长 立董事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
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天
2014.4.20 至 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
岳彦芳 独立董事 女 53 山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 60,000.00 -
2017.4.19 教授、硕士生导师
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

中国动向(集团)有限公司
2014.4.20 至
徐玉棣 独立董事 男 65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 60,000.00 -
2017.4.19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4.20 至 历任烟台威龙生产部经理、副 辽宁中大执行董事,长沙鲁
焦复润 监事会主席 男 53 85,659.40 50.00
2017.4.19 总经理、董事 威监事
1-2-4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4.20 至 曾任烟台威龙生产技术科科
刘延广 职工监事 男 53 南京鲁威总经理 55,932.22 30.00
2017.4.19 长、销售部副经理
2014.4.20 至 历任杭州糖酒公司业务科长、
詹慧慧 监事 女 53 - 144,217.36 30.00
2017.4.19 杭州华商集团公司业务经理
陕西龙口执行董事、经理,
王冰 副总经理 男 50 2014.4.20 起 曾任烟台威龙营销部经理 84,792.81 220.00
天津隆仁执行董事、经理
副总经理兼采 历任烟台威龙车间主任、生产 浙江威龙监事,温州威龙监
赵国林 男 48 2014.4.20 起 83,201.88 30.00
购总监 部经理、董事 事
历任烟台威龙技术员、技术科
陈青昌 技术总监 男 48 2014.4.20 起 科长、技术研发部经理、技术 - 69,872.60 30.00
中心总经理、董事
曾任龙口市外贸公司业务员、 种植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王绍琨 行政总监 男 45 2014.4.20 起 中国外运山东龙口公司主任、 浙江威龙执行董事、经理, 70,019.73 30.00
烟台威龙办公室主任 温州威龙执行董事、经理
曾任烟台宋和宋科学技术应用
胡本源 审计监察总监 男 42 2014.4.20 起 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烟台平信 - 123,055.50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长
曾任烟台日报社传媒集团龙口
济南威龙执行董事
刘伟 战略发展总监 男 35 2014.4.20 起 传媒中心记者、编辑、网络新 69,289.31 -
威龙电商执行董事、经理
闻部副主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曲本欣 生产总监 男 43 2014.4.20 起 曾任灌装车间主任、计划科科 霍尔果斯威龙执行董事、经 83,280.21 4.50
1-2-4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长、生产部副经理 理
曾任龙口市第三化工厂化验
慕翠玲 企管总监 女 49 2014.4.20 起 员、检验科长,烟台威龙化验 - 70,996.60 4.50
室主任、质检部经理
1-2-4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王珍海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70.26%。其简要情况如下:
中国公民,男,1959 年 11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
历,山东省人大代表,烟台市工商联副主席,龙口市工商联主席,中国酒业协会
葡萄酒分会第四届副理事长,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曾荣获国际金葡萄创
业奖,全国酿酒行业百名先进个人,葡萄与葡萄酒行业杰出贡献奖,山东省劳动
模范,烟台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曾任葡萄酒国家级评委,
烟台威龙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威龙股份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7,922,529.93 108,366,675.44 96,737,666.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32,412,017.36 39,602,404.97 53,185,632.99
应收账款 74,295,026.34 89,305,532.35 134,509,431.80
预付账款 9,383,253.46 7,824,297.17 9,917,225.50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2,930,979.30 4,504,982.14 3,052,441.67
存货 655,574,094.08 663,054,149.13 716,136,617.49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17,992,936.06 15,898,158.65 30,940,111.33
流动资产合计 930,510,836.53 928,556,199.85 1,044,479,126.79
非流动资产:
1-2-4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固定资产 289,333,920.41 311,227,000.70 310,939,824.52
在建工程 61,181,719.40 45,001,134.46 63,859,036.25
工程物资 1,876,036.83 1,869,677.13 2,216,858.61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63,192,292.85 67,119,648.88 65,688,729.62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49,162,950.47 50,380,628.99 51,598,307.51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40,794,387.23 43,131,005.30 32,342,410.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728,071.37 24,501,052.78 15,721,314.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0,269,378.56 543,230,148.24 542,366,481.45
资产总计 1,460,780,215.09 1,471,786,348.09 1,586,845,608.24
威龙股份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54,340,000.00 666,800,000.00 792,493,361.9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
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8,870,000.00 59,070,000.00 15,000,000.00
应付账款 108,918,216.66 89,124,933.69 115,436,494.71
预收账款 37,740,948.01 59,642,290.03 41,989,530.24
应付职工薪酬 34,884.40 35,578.60 345,078.10
应交税费 32,864,699.29 44,229,085.99 24,166,059.25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32,770,169.26 28,036,618.87 28,482,016.9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00,000.00 10,000,000.00 8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2,408,804.75 3,523,694.03 2,599,892.47
流动负债合计 917,947,722.37 960,462,201.21 1,100,512,433.6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 20,000,000.00
1-2-47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
专项应付款 - - -
递延收益 1,600,000.00 1,900,000.00 2,2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450,000.00 11,450,000.00 11,45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050,000.00 23,350,000.00 33,650,000.00
负债合计 930,997,722.37 983,812,201.21 1,134,162,433.6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 -
减:库存股 - - -
盈余公积 38,559,035.06 34,805,966.92 33,272,536.09
其他综合收益 - - -
未分配利润 341,223,457.66 303,168,179.96 269,410,638.5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股东权益合计 529,782,492.72 487,974,146.88 452,683,174.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60,780,215.09 1,471,786,348.09 1,586,845,608.24
2、利润表
威龙股份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37,512,814.91 713,692,109.51 711,116,096.36
二、营业总成本 678,489,818.09 658,358,220.06 664,193,361.96
其中:营业成本 310,035,352.76 282,853,291.86 263,305,324.71
营业税金及附加 57,788,301.69 52,506,592.54 49,927,726.41
销售费用 219,493,091.42 238,467,622.49
218,653,242.01
管理费用 41,035,934.15 38,663,608.22 44,198,974.09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7,249,541.39 61,662,036.76 66,302,588.69
资产减值损失 3,727,446.09 3,179,599.26 1,991,125.57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净损失以 - - -
1-2-4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号填列)
投资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9,022,996.82 55,333,889.45 46,922,734.40
加:营业外收入 2,685,097.80 5,231,827.49 6,991,734.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02,558.30 591,356.43 510,378.96
减:营业外支出 2,754,815.70 12,576,082.68 3,592,535.2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12,594.15 1,121,097.52 111,267.72
四、利润总额 58,953,278.92 47,989,634.26 50,321,933.77
减:所得税费用 17,144,933.08 12,698,661.97 14,911,231.35
五、净利润 41,808,345.84 35,290,972.29 35,410,702.4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 - -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 - -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 - -
融资产损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41,808,345.84 35,290,972.29 35,410,702.42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8 0.24 0.2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8 0.24 0.24
3、现金流量表
威龙股份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753,496,940.09 805,376,272.50 728,045,246.55
的现金
1-2-4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94,394.19 1,344,635.82 1,274,348.34
收 到 的 其 它与 经 营活 动
3,487,394.39 7,132,850.94 19,756,653.25
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758,378,728.67 813,853,759.26 749,076,248.14
购 买 商 品 接受 劳 务支 付
288,672,785.98 258,155,643.85 298,128,864.89
的现金
支 付 给 职 工以 及 为职 工
81,512,513.46 86,299,267.06 99,256,962.57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9,024,839.92 129,741,437.75 128,210,907.51
支 付 的 其 它与 经 营活 动
64,481,450.86 82,402,225.19 94,203,207.70
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603,691,590.22 556,598,573.85 619,799,942.67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154,687,138.45 257,255,185.41 129,276,305.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取 得 投 资 收益 所 收到 的
- -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 其 它 长 期资 产 而收 回 163,027.44 84,100.00 687,490.22
的现金净额
处 置 子 公 司及 其 他营 业
- -
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 到 的 其 它与 投 资活 动
6,384,000.00 - -
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6,547,027.44 84,100.00 687,490.2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 其 它 长 期投 资 所支 付 31,984,774.89 15,040,855.75 35,329,820.43
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
取 得 子 公 司及 其 他营 业
- - -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 付 的 其 它与 投 资活 动
- - -
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31,984,774.89 15,040,855.75 35,329,820.43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25,437,747.45 -14,956,755.75 -34,642,330.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 - -
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814,939,654.91 966,992,694.66 1,028,407,481.95
收 到 的 其 他与 筹 资活 动
- - -
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814,939,654.91 966,992,694.66 1,028,407,481.9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930,299,654.91 1,167,579,194.11 1,041,675,129.72
1-2-5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33,694,953.78 50,820,230.34 57,436,249.73
息所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
- - -
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 付 的 其 它与 筹 资活 动
386,222.13 433,800.00 182,000.00
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964,380,830.82 1,218,833,224.45 1,099,293,379.45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149,441,175.91 -251,840,529.79 -70,885,897.50
四、汇率变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0,191,784.91 -9,542,100.13 23,748,077.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76,995,565.88 86,537,666.01 62,789,588.2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56,803,780.97 76,995,565.88 86,537,666.01

(二)非经常损益表
单位:元
非经常性项目 2015 年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10,035.85 -529,741.09 399,111.2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
- - -
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1,080,775.00 2,980,000.00 4,904,435.00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 - -
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
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
- - -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
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
- - -
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
- - -
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
- - -
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 - -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2-5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
- - -
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 - -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 - -
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
- - -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 - - -
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81,431.17 -2,806,806.37 -1,025,403.40
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147,583.95 -211,783.27 -1,225,152.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合计 704,586.37 -568,330.73 3,052,990.20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表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1.01 0.97 0.95
速动比率(倍) 0.30 0.28 0.30
资产负债率(母) 64.82% 69.11% 72.99%
资产负债率(合并) 63.73% 66.84% 71.4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比例 0.05% 0.06% 0.06%
每股净资产(元/股) 3.53 3.25 3.02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8.19 5.99 4.76
存货周转率 0.47 0.40 0.3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5,248.48 15,140.07 15,649.74
利息保障倍数 2.24 1.78 1.8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元/股) 1.03 1.72 0.8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3 -0.06 0.16
1-2-5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
年份 报告期利润 稀释每股收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8.22% 0.28 0.28

2015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8.08% 0.27 0.27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7.50% 0.24 0.24

2014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7.62% 0.24 0.24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8.14% 0.24 0.24

2013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7.44% 0.22 0.22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近三年的总资产分别为 158,684.56 万元、147,178.63 万
元和 146,078.02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5.82%、63.09%
和 63.70%,非流动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4.18%、36.91%和 36.30%。
流动资产中,主要是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非流动资产中,主要是固定资
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113,416.24 万元、98,381.22 万元和
93,099.77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7.03%、97.63%和
98.60%,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97%、2.37%和 1.40%。流动负债
中,主要是短期借款;非流动资产中,主要是长期借款以及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1-2-5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比例 增长 比例 增长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率(%) (%) 率(%) (%)
主营业务收
72,417.53 98.19 2.64 70,553.13 98.86 0.04 70,526.17 99.18

其他业务收
1,333.75 1.81 63.43 816.08 1.14 39.40 585.44 0.82

合计 73,751.28 100 3.34 71,369.21 100 0.36 71,111.61 100
报告期内,传统葡萄酒是主营业务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受市场因素影响,报
告期内传统葡萄酒的营业收入有所波动,2014年同比下降6.46%,2015年随着行
业复苏,传统葡萄酒的销售同比增长5.68%。受传统葡萄酒收入变动以及有机葡
萄酒销售增加影响,报告期内传统葡萄酒的销售占比也随之波动,2014年降至
52.48%,2015年升至54.03%。
有机葡萄酒是公司为了实现差异化竞争于2009年底推出的符合消费者健康
饮食理念的新产品,经过2010年和2011年的市场培育,2012年有机葡萄酒销售
收入增长明显。但从2013年开始,受行业调整因素影响,加之销售基数增大,
报告期内有机葡萄酒的销售同比增幅有所缩减。
2014年,公司在2005年研发的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中国首款葡萄白酒基础
上,升级研发,向市场正式推出了葡萄白酒这一新的产品类别。2014年葡萄白酒
实现营业收入3,022万元。由于市场对新产品的接纳需要一定的过程,2015年葡
萄白酒,销售金额为2,343.64万元。
其他酒包括甜酒、白兰地和起泡酒等,这些酒的销售额在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中占比较低。受市场因素及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因素影响,该部分收入在报告
期内持续下降。
(2)利润主要来源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毛利金额 比例(%) 毛利金额 比例(%) 毛利金额 比例(%)
有机葡萄酒 17,554.77 41.45 18,323.98 42.72 18,991.29 42.51
传统葡萄酒 22,533.32 53.20 21,738.14 50.68 24,030.52 53.79
葡萄白酒 1,393.59 3.29 1,821.80 4.25 - -
1-2-5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其他酒 871.93 2.06 1,011.73 2.36 1,649.48 3.69
合计 42,353.62 100.00 42,895.64 100 44,671.30
从上表可见,公司产品的毛利贡献主要来自于传统葡萄酒,报告期内,传
统葡萄酒实现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50%以上。其作为公司成熟产品,市场竞
争力强,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和稳定发展的产品。有机葡萄酒具有较高的附
加值,是公司毛利率最高的产品,也是公司盈利的重要来源,投放市场后,逐
步得到消费者的认可,有机葡萄酒毛利已经成为公司盈利的另一主要来源。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68.71 25,725.52 12,927.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43.77 -1,495.68 -3,464.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44.12 -25,184.05 -7,088.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19.18 -954.21 2,374.81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活
动现金流出是由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的其它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构成;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主要是为了业务发展需要连续投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
主要是从银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和偿还银行借款所支付的现金。
4、未来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因素分析
(1)葡萄酒行业消费需求规模及结构变动
葡萄酒行业消费需求下降尤其是中高端消费占比下降,导致报告期内公司的
营业收入和营业毛利的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
葡萄酒行业属于消费品行业,行业受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小,2014年下半年
葡萄酒行业出现复苏势头,同时,由于葡萄酒行业长期将受益于居民收入持续提
升以及居民消费升级等因素,预计报告期内葡萄酒行业消费需求下降将不会对未
来产生盈利能力持续影响。
1-2-5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销售模式和销售渠道调整
报告期内,行业竞争激烈、限制“三公消费”以及互联网销售的兴起等因素
对葡萄酒行业的传统销售模式和销售渠道的效率产生影响,这些因素导致公司营
业收入的波动以及商超渠道收入及占比下降,同时也对销售毛利变动以及费用变
动等产生影响。
面对上述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调整优化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以及产品
结构调整等管理措施,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行业营销模式以及营销渠道的
调整变化是行业发展的常态,公司作为行业内领先的企业,在营销管理方面具备
丰富的经验和应变能力,预计该因素不会对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持续影响。
(3)融资渠道单一以及较高的负债率
由于报告期初及之前,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公司的业务规模扩张速度比较
快,而作为非上市企业,公司融资主要依赖银行借款,导致公司报告期初较同行
业上市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以及负债率均处于较高的水平,较高的财务费用支出是
报告期内的净利润变动及净利润率水平的重要影响因素,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
生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积极的管理调整,努力降低应收账款,积极消化库存和
利用商业信用,使得报告内的经营净现金流入持续上升,银行借款余额和负债率
下降显著,预计未来随着公司经营情况的好转以及融资渠道的拓宽,公司的银行
负债水平会进一步有所改善。
(五)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3年5月26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
案为不分配。
2014年4月20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的利润分配
方案为不分配。
2015年3月21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
1-2-5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案为不分配。
2016年2月15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
案为不分配。
2、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则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
例共享。
3、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了通过现金分红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在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在股票发行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比例、期间:
(1)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
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3)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2-57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
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7)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
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
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该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
1-2-5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控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拥有 30 家全资子公司,无参股公司,报告期内,注销四
家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2-5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2015 年 12 2015 年 12
2015 年净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月 31 日总资 月 31 日净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股权结构 利润
(万元) (万元) 产 资产(万
(万元)
(万元) 元)
1 海源经贸 2007 年 12 月 25 日 500 500 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23,294.44 6,135.32 4,601.58
2 甘肃威龙 2004 年 5 月 25 日 5,000 5,000 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12,946.37 6,106.00 -326.89
3 兴龙包装 2009 年 11 月 18 日 500 500 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2,499.99 1,662.76 129.36
4 霍尔果斯威龙 2009 年 12 月 3 日 100 100 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12,869.63 5,606.08 1,612.93
5 北京威龙 2002 年 7 月 11 日 1,450 1,45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124.62 -171.58 -77.09
6 上海龙口 2000 年 12 月 18 日 500 50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2,235.65 535.14 -107.35
1-2-6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7 温州威龙 2006 年 10 月 19 日 50 5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761.64 205.75 91.38
8 浙江威龙 2006 年 5 月 15 日 500 50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6,199.81 3,093.66 1,785.04
9 无锡鲁威 2004 年 2 月 18 日 200 20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0.00 0.00 -4.68
10 南京鲁威 2003 年 5 月 19 日 900 90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641.72 -216.27 -125.59
11 长沙鲁威 2002 年 7 月 29 日 300 30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89.53 -326.88 -55.31
12 成都鲁威 2009 年 11 月 20 日 100 10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55.72 55.72 4.05
13 云南振龙 2002 年 6 月 12 日 100 10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0.00 0.00 -12.23
1-2-6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14 福州鲁威 2002 年 6 月 28 日 100 10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16.68 -42.32 -170.79
15 深圳鲁威 2004 年 4 月 29 日 250 25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229.05 -56.11 -31.13
16 广州鲁威 2001 年 9 月 4 日 351 351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282.81 -209.80 -37.31
17 陕西龙口 2001 年 7 月 20 日 240 24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102.33 -45.11 -27.89
18 兰州威龙 2010 年 5 月 26 日 50 5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53.52 -40.82 -25.94
19 天津隆仁 2002 年 10 月 31 日 650 65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92.47 -211.08 -74.88
20 大连金威德 2004 年 4 月 5 日 180 18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 - -31.23
1-2-6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21 辽宁中大 2001 年 9 月 13 日 380 38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280.77 -105.37 -97.39
22 种植公司 2008 年 11 月 25 日 500 50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15,106.68 -160.63 -115.34
23 武威盛通 2007 年 12 月 31 日 50 5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1,337.31 312.91 -195.42
24 天水龙城 2008 年 1 月 16 日 50 5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 - -147.10
25 苏武庄园 2000 年 3 月 21 日 700 70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17,962.08 2,865.01 505.46
26 威龙酒类 2004 年 6 月 7 日 1,000 1,000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629.88 461.93 -126.16
27 济南威龙 2013 年 9 月 26 日 500 500 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1,507.51 401.44 -65.72
1-2-6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28 威龙电商 2014 年 8 月 1 日 500 500 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487.75 486.79 1.21
29 欧斐世家 2014 年 10 月 14 日 50 -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 - -
30 威龙商超 2014 年 12 月 4 日 50 - 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 - -
注:无锡鲁威经股东海源经贸决议,于 2014 年 3 月经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予以注销。云南振龙经股东海源经贸决议,于 2014 年 6 月经云南
省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予以注销;大连金威德于 2015 年 11 月经大连市沙河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予以注销。天水龙城于 2015 年 12 月经天水
市麦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予以注销。成都鲁威、福州鲁威注销工作正在办理中。欧斐世家、威龙商超于 2015 年 6 月将 50 万元出资到位。截止 2015
年末,该公司尚未开展业务运营。
1-2-6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新股5,02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25.07%。发行价格将根据向询价对象询
价或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根据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专户存储、使用,并按投资项目轻重缓急顺序排列先后
投资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 11,481.64 11,481.64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8,061.73 8,061.73
3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0,000.00 20,000.00
4 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 30,926.76 12,000.00
合计 70,470.13 51,543.37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投资项目轻重缓急的顺序先后实施
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营销网络建设、偿还银行贷款以及4万吨有机葡萄酒
生产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
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实际投入的时间不一
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
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和必要性分析
(一)项目前景分析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一步加速、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
当今人们更加注重消费的品质和健康。在酒类消费上,低酒精度、健康、时尚
的葡萄酒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2000-2014年,我国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
的主营业务收入从42.48亿元升至420.57亿元,增长了9.90倍。我国葡萄酒市场
广阔的发展前景为国内葡萄酒生产商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1-2-6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二)项目投资的必要性
1、提升公司优质原料保障能力的需要
种植公司已通过有机认证的酿酒葡萄种植面积2万亩,酿酒葡萄品种为赤霞
珠、梅鹿辄、玛瑟兰、贵人香、霞多丽。
2、满足发行人营销战略的需要
葡萄酒品牌的消费范围没有地域限制。发行人现在的营销网点无论是总体
数量还是网点布局都主要集中在华东区域,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升威龙
葡萄酒的营销覆盖能力,并进一步深化以华东市场为代表的营销网络,实现重
点城市的营销网络全覆盖,实现重点终端的全覆盖,提升产品销量和市场占有
率,实现自身销量增长,提升威龙葡萄酒在中国葡萄酒市场的占有率。
3、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项目
中国酒业协会在《中国酿酒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也曾明确提出要
重点推动西部地区葡萄酒产区的基地建设,筛选、引进适合本产区的酿酒葡萄
品种和栽培方式,要加强产品的差异化创新,以高档、中档葡萄酒和佐餐酒同
步发展为产品结构调整目标,逐步形成各类葡萄酒百花齐放的格局,构建包括
有机原料基地、酒类生产、包装、销售、旅游等环节的“全产业链酿酒产业”,
形成酿酒葡萄种植到葡萄酒生产的完整产业链。
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行业及市场相关的风险
1、葡萄酒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葡萄酒行业属于消费品行业,行业的周期性特点不明显,但受宏观经济波动、
居民收入波动、法规政策、消费者结构和偏好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葡萄酒消费
需求仍会呈现一定的波动性。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的放缓以及限制“三公”消费等因素的影响,葡萄酒市
1-2-6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场需求出现波动。2012年国内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438.46
亿元,2013年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降至408.17亿元,下降
6.91%;2014年全年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420.57亿元,增长
3.04%,2015年1-6月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208.13亿,同比增
长11.77%。
葡萄酒行业的市场变化导致国内主要葡萄酒生产企业的经营出现较大的波
动。报告期内国内位居行业前列的葡萄酒上市公司的收入变动如下表: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2013 年 2012
2014 年
1-6 月 1-6 月 比 2013 年 比 2012 年
主营业 比 2014 年增长 主营 年增长
主营业 主营业
公司名称 务收入 年 1-6 率 业 率
务收入 务收入
(亿 月增长 务收
(亿 (亿
元) 率 入(亿
元) 元)
元)
张裕 A(000869) 28.23 22.98% 41.13 -3.77% 42.74 -23.07% 55.56
中国食品(HK506) 10.38 19.60% 17.57 19.12% 14.75 -52.54% 31.08
王朝酒业(HK828) - - 5.19 -16.93% 6.14 -18.06% 7.63
中葡股份(600084) 1.69 72.58% 4.6 -14.66% 5.39 0.56% 5.36
注:王朝酒业 2013 年和 2014 年数据未经审计,2015 年半年度数据未披露。上述公司
2015 年年报数据均未披露。
公司 2013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7.05 亿元,同比下降 10.55%,2014 年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为 7.06 亿元,同比微增 0.04%,2015 年行业逐步复苏,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为 7.24 亿元,同比增加 2.64%。若未来葡萄酒消费市场仍出现较大负面
波动,且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公司将可能面临经营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国内葡萄酒市场的长期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外部资本进入葡萄酒行业以及
进口葡萄酒的大量增加。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由2003年的93家增至2014年的
217家,进口葡萄酒的金额自2010年开始大幅上升,2014年进口葡萄酒的金额相
当于2009年的2.55倍,加剧了市场竞争,报告期内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国内知名品
牌葡萄酒的市场份额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如果未来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则可能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1-2-67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3、进口葡萄酒冲击国产品牌葡萄酒的风险
国内葡萄酒市场需求长期快速增长,吸引外国葡萄酒不断进入中国,给国内
品牌葡萄酒生产企业带来较大冲击。2008年以来,我国葡萄酒进口量一直保持较
快增长,进口量和进口金额分别以年均约14.48%和16.74%的增长率逐年增长至
2014年4.09亿升和22.13亿美元的水平。同期,国内葡萄酒市场规模以上企业产
量及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年均增长率分别为8.84%、14.79%,2014年,国内规模以
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产量为116.1万千升,主营业务收入为420.57亿元,2015年
1-6月,中国进口葡萄酒总量为2.59亿升,同比增长42.88%,进口葡萄酒总额为
12.26亿美元,同比增长20.95%。2015年1-6月份,国内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
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08.13亿元元。进口葡萄酒金额与国内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
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关系由2008年的29.47%升至2015年上半年的36.01%。2014
年3月24日,商务部发布《关于终止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的反倾销调查和
反补贴调查的公告》(2014年第19号公告),案件申请人中国酒业协会代表国内葡
萄酒产业提出撤销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申请,
并请求终止此次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对欧盟进口葡萄酒反倾销调查的终止
将有利于欧盟葡萄酒进入国内市场,并对国产品牌葡萄酒造成更大冲击。如果未
来葡萄酒进口量仍保持快速增长,将对国内葡萄酒行业等国产品牌葡萄酒造成持
续冲击,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被其他酒类替代的风险
国内酒类消费品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激烈。白酒、啤酒、黄酒等酒类
与葡萄酒之间存在一定的替代效应,虽然国家出台相关产业政策支持葡萄酒行业
发展,但如果未来除葡萄酒外其他酒类消费品发展迅速,将对葡萄酒产生一定的
替代效应,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5、行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风险
葡萄酒系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产品,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性非常关
注。若葡萄酒行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则有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影响消费者对
葡萄酒产品的信心,导致行业整体需求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盈利造成负面影响。
6、互联网销售冲击行业现有销售渠道的风险
1-2-6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近年来,在消费领域,互联网销售方式持续快速发展,对传统销售渠道造成
较大的冲击。截至目前,利用互联网渠道销售葡萄酒的方式已经出现,但占比较
小,葡萄酒的销售仍主要依赖传统经销商和商业连锁超市等传统渠道。如利用互
联网销售葡萄酒的方式持续快速发展,将可能对行业现有销售渠道造成一定的冲
击,包括发行人在内的葡萄酒经营企业如不能及时调整优化销售渠道,应对互联
网销售的冲击,则有可能对公司的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1、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生产的葡萄酒供消费者直接饮用,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公司长期
以来一直将产品质量控制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建立了完善并有效运行的质量控
制体系,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成品验收出库等各业务环节均按照国家标
准进行严格的质量把控,实行清洁化、标准化生产,并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公司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认证。但如果在原材料
种植与采购、酿造、灌装及包装等环节出现管理疏忽或不可预见原因,从而发生
产品质量问题,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原料供应的价格风险及数量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料之一为酿酒葡萄,其产量和质量受天气干旱、风雨和霜
雪等自然灾害影响较大,这些不可抗因素给公司原料采购数量和价格带来较大影
响,如果原料产区发生上述自然灾害,将对酿酒葡萄收购价格造成波动,从而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具体而言,公司的酿酒葡萄供应主要来源于两种模式:
一是合作共建基地模式,公司与该模式下的部分供应商设定了采购保底价
格,即:若市场价格高于保底价,公司以市场价进行收购;若市场价格低于保底
价,则公司以保底价进行收购。2013年至2015年公司从合作共建基地采购的酿酒
葡萄的价格依次为2,852.07元/吨、2,718.50元/吨和2,642.51元/吨,报告期内
公司从合作共建基地采购酿酒葡萄价格持续小幅下降,但均是以市场价采购。如
果未来市场价低于保底价(1,800元/吨),将导致公司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相
应增加了公司的生产成本,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1-2-6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二是自身种植模式,公司自有的有机葡萄生产基地种植的葡萄用于公司有机
葡萄酒的原料供应。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自身种植酿酒葡萄的产量依
次为7,534.20吨、5,225.82吨和9,340.24吨。其中,2013年、2014年受天气干旱、
风雨和霜雪、霜冻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出现大幅减产的情况。为进一步保障
发行人有机葡萄酒供应,发行人一方面加强有机葡萄种植的投入和管理,增强防
灾抗灾能力,另一方面于2014年与国外部分酿酒葡萄基地开展合作意向,并委托
国内有机认证机构对国外酿酒葡萄基地及其酿酒葡萄和葡萄原酒进行有机认证。
公司将国外合作方的有机葡萄酒原料作为保障有机葡萄酒供应的补充方式,且已
根据经营和市场情况与部分合作方签订采购协议并进口原酒用于有机葡萄酒的
生产和销售。如果未来发行人自有葡萄种植基地所处地区持续发生上述发生自然
灾害且发行人未能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则对发行人有机酿酒葡萄的供应造成不利
影响,从而对公司销售及盈利的持续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3、持续取得有机认证的风险
有机葡萄酒系列产品已成为公司的重要收入和利润来源。2013年—2015年,
公司有机葡萄酒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578.42万元、27,158.81万元和27,938.42
万元,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69%、38.49%和38.58%。公司有机
酿酒葡萄种植及有机葡萄酒生产须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执行;有机酿酒葡
萄种植基地、有机酿酒葡萄、有机葡萄原酒、有机葡萄酒在通过认证机构的初次
有机认证后,每年还须通过有机产品的保持认证,才能继续使用有机产品标志。
若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和生产环节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动,无法达到有机产品的标
准,可能会导致公司不能持续取得有机产品认证,将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影响。
4、销售渠道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为经销商模式和商超直销模式。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大
型连锁商超的门店吸引客流的能力受到冲击,导致大型连锁商超在葡萄酒行业销
售渠道中的地位受到一定影响。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来自商超直销模式的销
售收入为11,119.70万元、8,409.87万元和4,655.16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为15.77%、11.92%和6.43%,收入和占比持续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对商
1-2-7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超渠道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通过加强与经销商的合作,加大对经销区域各类销
售终端渠道的覆盖,以降低商超渠道销售下降对公司的影响。未来如来自商超直
销模式的销售收入持续下降且无法通过其他销售渠道弥补,则有可能对公司的销
售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针对互联网销售渠道的发展,2014年四季度公司启动了电商业务,已
基本搭建起相应的团队及管理体系、外部合作体系,2015年通过电商渠道实现销
售100.62万元,占比仍比较小。如葡萄酒行业利用互联网销售的规模不断扩大,
而公司的电子商务业务未能同步实现快速发展,则有可能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
不利影响。
5、产品结构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风险
随着国内消费者对葡萄酒产品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消费者群体的持续扩大,
国内葡萄酒消费者的结构和偏好也在不断地出现一些新的变化趋势。报告期内,
葡萄酒市场的结构变化呈现出传统品类需求下降、中高端产品需求下降、更偏好
健康、时尚、高性价比产品的特征,公司通过传统葡萄酒产品结构的调整优化、
增加有机葡萄酒的种类以及开发葡萄白酒等新产品来适应葡萄酒消费市场的结
构变化。如公司的产品结构、产品开发不能持续顺应消费者结构和偏好的变化,
则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品牌管理风险
发行人属于消费品行业,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对公司的销售和盈利能力将产
生重要影响。“威龙”是公司所使用的主要品牌,在国内葡萄酒消费市场具有较
高的知名度、美誉度。报告期内,公司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公
司的行业排名也从报告期初的第四名上升至第三名。若公司对产品品牌维护不
力,导致消费者对公司品牌的信心下降,将对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7、主要市场相对集中的风险
由于华东地区人均收入水平高、消费能力强,加之多年来公司在此地区采取
了有效的营销策略,因此,华东地区是目前公司葡萄酒产品最重要的销售市场。
2013年—2015年,发行人在华东市场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
1-2-7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入比例依次为72.68%、77.27%和73.14%。尽管公司报告期内不断开拓华东地区以
外市场,但如果公司在华东市场的葡萄酒销量下降,且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其他市
场,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8、大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由于目前公司产品最重要的销售市场为华东地区,大客户也主要集中在华东
地区,多为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经销商。2013年—2015年,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
比分别为29.82%、33.68%和31.95%,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较大。虽然
主要大客户均为与公司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的经销商,且公司一直在积极拓展客
户网络,但如果公司不能与现有大客户继续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或没有建立起有
效的新客户关系,将会对公司的业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9、新产品开发和新市场拓展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资源实施新产品开发和新市场的拓展。2014年,公
司在多年研发的基础上推出了葡萄白酒产品。但由于新产品从开发上市到市场完
全接受需要公司的产品推广和市场拓展等,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有效实施新产
品推广以及新市场拓展,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10、未来业绩下降的风险
2013 年,葡萄酒行业相比 2012 年大幅下滑,行业内的各公司也不同程度受
到影响而业绩同比下降。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推出新产品及行业复苏的因素,公
司 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 2013 年增长 0.04%,2015 年行业持续了复苏趋势,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2.64%。但目前行业复苏和公司新产品销售增长的持
续性还有待观察,如未来公司新产品销售不畅或者行业复苏停滞,则公司未来的
业绩仍有下降的风险。
11、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市场变化适当调整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单位产品
售价总体保持稳定。另一方面,由于2013年、2014年发行人有机酿酒葡萄基地受
到自然灾害影响,酿酒葡萄大量减产,发行人的有机葡萄原酒成本上升,且由于
报告期内有机葡萄酒占比上升,使得公司整体单位葡萄酒成本上升。同时,受人
1-2-7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工、原材料单位成本上升及产量波动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单位成本产品呈现上
升趋势,导致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持续下降。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的
毛利率依次为63.34%、60.80%、58.49%。若未来上述情况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公
司将可能面临毛利率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三)公司财务相关的风险
1、公司偿债能力风险
公司成立时资本金规模较小,所拥有的资金不能有效满足公司业务规模不断
扩大的需要,加之公司融资渠道单一,故主要依靠银行借款满足资金需求。2013
—2015年各报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95、0.97、1.01,速动比率分别为
0.30、0.28和0.30,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99%、69.11%和64.82%,
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47%、66.84%和63.73%,尽管资产负债率呈现出逐年下
降的趋势,但公司仍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如公司未来出现不能按期偿还银行借
款本息的情形,则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存货数量较大的风险
与其他行业相比,公司存货数量较大、周转较慢与葡萄酒行业生产经营特点
有关。新酿的葡萄原酒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贮存后才能用于灌装销售;其
次,公司存有一定数量的葡萄原酒存货是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此
外,随着公司产品种类的日益丰富,公司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的产成品用于对外发
货尤其是旺季发货的需要。
(1)公司存货较大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2013-2015年各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71,613.66万元、66,305.41
万元和65,557.4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13%、45.05%和44.88%,存
货占总资产比例较大,在行业内处于较高水平。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初葡萄原酒库
存较多且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未能相应快速增长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优化了供
应链管理,报告期内各年末的存货余额有所降低,存货周转速度有所改善。如果
公司未来不能合理控制存货数量,则会降低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增加公司的资金
压力。
1-2-7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2)公司存货减值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2014年公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21万元。公司根据历史、
市场及对未来销售情况的预测,报告期内未对葡萄酒相关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但
由于目前公司存货数量较大,金额较高,未来如果出现影响存货减值的情况,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可能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存货较大存在的管理风险
存货中主要以葡萄原酒为主。葡萄原酒存储对温度、湿度等有较高的要求,
葡萄原酒的存储管理是葡萄酒企业生产的关键环节之一。如果公司未能严格执行
存货的仓储管理制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应收账款是公司总资产中占比较高的资产类别。2013年—2015年各报告期
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450.94万元、8,930.55万元和7,429.5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48%、6.07%和5.09%。尽管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
和占比逐年减少,且应收账款欠款客户多数为大型商业连锁企业,但如果未来主
要的应收账款欠款客户出现经营困难,则有可能对应收账款的回收造成不利影
响。
(四)募集资金运用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需求,投资于有机酿酒葡萄种植、
有机葡萄酒生产、葡萄酒销售等。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后,将增加公司的葡萄酒生
产能力。若行业内竞争格局、市场营销策略及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等出现重大不
利变化,公司新增产能将可能面临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历史和当时市场环境
以及技术水平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变化、
产品市场接受程度、消费者收入水平和收入预期等不可控因素出现变化,导致募
1-2-7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集资金项目未能按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可能会影响公
司的预期收益。
3、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而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实施并达产后方可产生经济效益,且1.8万亩有机
酿酒葡萄种植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系为提升公司优质原料保障能力和品牌
营销能力而实施的项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
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有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摊销对业绩增长造成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发行人将增加固定资产约 29,000 万元,每
年增加固定资产折旧约 2,600 万元;此外,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成熟生产
性生物资产后摊销也会相应增加。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未能实现预期收
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治理及内控相关的风险
1、大股东控制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王珍海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本次发行前70.26%
的股份。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制订
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力求
在制度安排上防范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现象的发生,且公司自设立以来也未发
生过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但王珍海仍
有能力通过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
实施其他控制。
2、营业规模扩大而导致的管理风险
发行上市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这对公司的人才储备、管理能
力、经营能力、品牌推广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管理架构、管
理团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
1-2-7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
调整、完善,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管理风险。
3、经销商违约的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采取经销商与商超直销相结合的模式。公司部分营业收入是
通过经销商实现的。虽然公司已与各经销商签订合同,对经销商的经销区域与
渠道、经销产品结构及价格体系、市场投入与管理等进行约定,但经销商的人
、财、物均独立于公司,经营计划也根据其业务目标和对风险的偏好确定。若
部分经销商的经营活动违背双方的合作约定和公司的品牌经营宗旨,将对公司
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经营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核心营销团队和
核心技术人员多年来对我国葡萄酒市场发展趋势的把握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的积累。如果上述人员离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其他风险
1、假冒伪劣及侵权产品的风险
随着公司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部分不法人员或企业受利益驱使,可能
生产或销售涉及本公司品牌的假冒伪劣及侵权产品。若此类违法经营活动未得
到有效遏制,可能对本公司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环境保护风险
葡萄酒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对环境有
一定的影响。目前公司已建立了一整套环境保护制度,以处理并防止污染环境的
意外事故发生,并通过了环境保护部门的评审和验收,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然而,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及国家环保标准的提高,公司未来仍将面临一定
的环境保护风险。
3、不可抗力风险
本公司存有大量的葡萄原酒,维持一定数量的原酒是本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
1-2-7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续发展的需要。公司葡萄原酒存放在公司仓库及厂区内,如果发生地震、洪水、
火灾等不可抗事件,则会对本公司的存货造成较大损害,从而对本公司的运营及
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已签署的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含1,000万元)或者交易金额未超过1,000万元,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
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包括:销售合同(商超)2份、采购合同3份、保证
借款合同20份、信用证借款1份、抵押借款合同2份、授信协议2份、土地租赁或
承包合同8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1份、保荐承销协议各1份。发行人与经销商的
经销合同正在签署过程中。
三、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对外
担保。公司存在一项商标诉讼案,目前处于审理阶段。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对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和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了
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事项。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经办人或
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 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 0535-89558
发行人 0535-8955876 姜淑华
公司 路 276 号
保荐人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 010-660301 熊顺祥、
(主承 010-63212001
券有限责任公司 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02 郁俊松
销商)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
发行人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 010-628004 王半牧、
西路 9 号银谷大厦 010-62800408
律师 所 09 王崇理
1711-1717 室
1-2-77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会计师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崇文门外大街 11 010-670841 王会栓、
010-67085873
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号新成文化大厦 11 层 47 苏志军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
股票登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 021-68870587 --
记机构
司 险大厦 36 楼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收款银 账号:
司北京分行金融街支


拟上市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021-688048
的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 021-68808888 --
号证券大厦
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询价推介时间: 2016 年 4 月 27 日-4 月 28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6 年 5 月 3 日
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6 年 5 月 4 日及 2016 年 5 月 6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节备查文件
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全文披露,投资者可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查阅。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在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查阅。
查阅时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
30。
1-2-7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
(此页无正文,为《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之盖章页)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79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