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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威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6-04-2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 27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合计发行新股数 5,02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7%
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6 年 5 月 4 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0,020 万股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先生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 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5)公司上市后6个月
自愿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先生的亲属、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王冰先生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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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
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办理;(5)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孙砚田、姜淑华、田元典、
丁惟杰、姜常慧、赵国林、陈青昌、王绍琨、曲本欣、慕翠玲分别承
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按有关规定作相
应调整;(5)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作为监事的自然人股东焦复润、刘延广、詹慧慧分别承诺:(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除前
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25%;(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5、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刘乃若承诺:(1)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拟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
份的1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减持价格将按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减持公司
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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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6、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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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
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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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
项和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章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先生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25%;(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
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
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办理;(5)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
月。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先生的亲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冰先生承
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
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5)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孙砚田、姜淑华、田元典、丁惟杰、姜常
慧、赵国林、陈青昌、王绍琨、曲本欣、慕翠玲分别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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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按有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5)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6个月。
4、作为监事的自然人股东焦复润、刘延广、詹慧慧分别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
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5、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刘乃若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拟减持不超过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按有关规
定作相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6、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二、稳定股价预案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
要求,本公司特制订《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本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最近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
性的,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均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于
两个交易日内作出提示公告,七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价稳定措施,按公告内容启动股价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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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措施。
2、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时,公司将推出以下股价稳定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
(1)公司将以不低于1,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累计不超过首次
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且回购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将以不低于1,000万元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分别各自以不低于上一年度年薪
的50%资金增持公司股票;
(4)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实施上述措施,将根据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指引要求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在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应提前告知公司具体实施方案以便公告。
3、股价稳定措施终止条件及再次触发条件
(1)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视为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第一,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
性的,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第二,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
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
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
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
自动重新生效,公司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
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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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
日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
歉。
(2)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
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在当年公司向股东分红时,控股股东自愿将其分
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如果当年分红已经完成,控股股东自愿将
下一年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
(3)若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不
得将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
重,公司可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职、
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4)上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和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
改正情况。
(5)公司未来新选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
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影响发
行条件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对关于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影响发行条件回购股票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1、公司的相关承诺
(1)启动股份回购措施的程序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应该在得知
该事实的次一交易日公告,并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董事会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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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后的七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并公告,按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预
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2)回购价格
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告回购报告书前30个交易日股票加
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3)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①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的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
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上述事实确认的时间指下述时间的较早者(以下同):
(A)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认定时;
(B)保荐机构认定时;
(C)独立董事认定时。
②公司未履行回购股份的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
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
歉。
③上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市公司的回购公司股份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
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回
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以要约方式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回购
价格不低于公告相关文件前30个交易日股票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2)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
道歉。在当年发行人向股东分红时,本人自愿将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作为履行承
诺的保证。如果当年分红已经完成,本人自愿将下一年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作为
履行承诺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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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
资者损失的承诺
1、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
体承诺,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保荐机构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2016年2月,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律师、会计师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刘乃若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
拟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
将按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王珍海、刘乃若承诺: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
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
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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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就本次发行做出一系列
公开承诺,为督促上述承诺责任主体严格履行公开承诺事项,除承诺本身已经作出履行
约束措施外,对上述人员作出的其他承诺,特制定以下履行承诺约束措施: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履行公开
承诺事项,发行人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上述事
实确认的时间指下述时间的较早者(以下同):
(1)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认定时;
(2)保荐机构认定时;
(3)独立董事认定时;
2、公司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
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
3、若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
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
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在当年公司向股东分红时,控股股东自愿将其分红所得交由公司
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如果当年分红已经完成,控股股东自愿将下一年分红所得
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
4、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不得将其作为股权激励
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公司可以对未履
行承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
施。
5、上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6、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也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
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预案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7、如果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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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或受相关处罚;公司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或
协助执行相关处罚。
七、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
2012年7月22日,本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威龙葡萄
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2014
年4月20日,本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对<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进行修订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
案。2015年3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2016年2
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调整案。调整后的发行方
案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均为新股发行,不包括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预计发行新股数量5,02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7%。
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2014年4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则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
部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共享。2015年3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14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2016年2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上述议案。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1、为了通过现金分红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本公司2016年2月15日召开的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在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在股票
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比例、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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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②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
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3)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时,可以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
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6)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
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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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未
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
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议案,该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为了保障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海源经贸在其
公司章程中规定:
(1)海源经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现金股利分配,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
行中期利润分配。
(2)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等事项发生,海源经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
(3)海源经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
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
规定。
(三)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利润分配规划》,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每年向股东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关于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章股利分配政
策”。
九、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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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一)葡萄酒市场需求波动及公司收入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的放缓以及限制“三公”消费等因素的影响,葡萄酒市场需求
出现波动。2012年国内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438.46亿元,2013年规
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降至408.17亿元,下降6.91%;2014年全年规模
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420.57亿元,增长3.04%。2015年1-6月国内规模以
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208.13亿元,同比增长11.77%。受行业景气度影响,
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为71,111.61万元,同比下降10.86%,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71,369.21万元,同比微增0.36%。2015年全年公司营业收入为73,751.28万元,同比增
长3.34%。若未来葡萄酒消费市场仍出现较大负面波动,且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公司将
可能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生产的产品供消费者直接饮用,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公司长期以来一直
将产品质量控制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建立了完善并有效运行的质量控制体系,在原材
料采购、生产加工、产成品验收出库等各业务环节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严格的质量把控,
实行清洁化、标准化生产,并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部分产品通过“绿
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认证。但如果在原材料种植与采购、酿造、灌装及包装等环
节出现管理疏忽或不可预见原因,从而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严重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料之一为酿酒葡萄,其产量和质量受天气干旱、风雨和霜雪等自
然灾害影响较大,这些不可抗因素给公司原料采购数量和价格带来较大影响,如果在自
身种植和合作共建的原料产区发生上述自然灾害,将对酿酒葡萄的原料保障产生不利影
响,并导致收购价格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四)持续取得有机认证的风险
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及有机葡萄酒生产须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执行;有机酿酒
葡萄种植基地、有机酿酒葡萄、有机葡萄原酒、有机葡萄酒在通过认证机构的初次有机
认证后,每年还须通过有机产品的保持认证,才能继续使用有机产品标志。若有机酿酒
葡萄种植及葡萄酒生产环节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无法达到有机产品的认证标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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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会导致公司不能持续取得有机产品认证,将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公司偿债能力风险
公司成立时资本金规模较小,自身经营积累不能有效满足公司业务扩张对资金的需
求,加之公司融资渠道单一,故主要依靠银行借款满足资金需求。2013年-2015年各报
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95、0.97和1.01,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2.99%、69.11%和64.82%,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47%、66.84%和63.73%,尽管资产
负债率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但公司仍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不
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运用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需求,投资于有机酿酒葡萄种植、有机葡
萄酒生产、葡萄酒销售等。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后,将增加发行人的葡萄酒生产能力。若
行业内竞争格局、市场营销策略及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新增
产能将可能面临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章风险因素”及其他相关章节,并特别关注
对上述风险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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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目录
重要声明 ..................................................................................................................... 4
重大事项提示.............................................................................................................. 5
第一章 释义 ............................................................................................................. 22
第二章 概览 ............................................................................................................. 28
一、发行人简介 ..................................................................................................... 28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 30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0
四、本次发行情况 ................................................................................................. 32
五、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 ....................................................................................... 32
第三章 本次发行概况 ............................................................................................... 33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33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4
三、发行上市关键时间点 ....................................................................................... 35
第四章 风险因素 ...................................................................................................... 37
一、行业及市场相关的风险 ................................................................................... 37
二、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 39
三、公司财务相关的风险 ....................................................................................... 43
四、募集资金运用的风险 ....................................................................................... 44
五、公司治理及管理相关的风险 ............................................................................ 45
六、其他风险......................................................................................................... 46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47
二、本公司的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 ........................................................................ 47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 49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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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五、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7
六、发行人股权架构及组织结构 ............................................................................ 79
七、发行人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83
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91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 92
十、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95
十一、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100
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 ................................................................................................. 102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变化情况 ........................................................ 102
二、行业基本情况 ............................................................................................... 103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21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 126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55
六、发行人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 .......................................................................... 171
七、发行人的技术与研发情况.............................................................................. 177
八、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 180
第七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84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 184
二、同业竞争....................................................................................................... 185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186
四、关联交易情况 ............................................................................................... 191
五、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及决策程序的制度安排 ................................................. 199
六、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 201
七、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201
第八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03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 203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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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20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 209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 210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211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亲属关系 .................... 213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协议情况 ................. 213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213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做出的承诺 ............................... 213
第九章 公司治理结构 ............................................................................................. 214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1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225
三、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228
四、发行人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情况 ............................................................... 228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228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 230
一、公司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 230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38
三、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41
四、主要税项....................................................................................................... 270
五、公司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 270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71
七、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272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 275
九、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279
十、现金流量情况 ............................................................................................... 281
十一、发行人财务报表附注中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 .................... 281
十二、分部信息 ................................................................................................... 282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 ............................................................................................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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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 285
十五、公司设立时及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 285
十六、历次验资情况 ............................................................................................ 286
第十一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88
一、报告期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公司经营以及业绩表现的概要情况 ................. 288
二、财务状况分析 ............................................................................................... 291
三、盈利能力分析 ............................................................................................... 313
四、现金流量分析 ............................................................................................... 333
五、资本性支出 ................................................................................................... 337
六、重大担保、诉讼、或有事项及期后事项 ........................................................ 337
七、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化 ...................................................................... 338
八、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因素总结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 338
九、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相关情况分析 ............................................................... 341
第十二章 业务发展目标 ......................................................................................... 346
一、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发展计划 ...................................................................... 346
二、本公司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349
三、本公司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 350
四、发行人确保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 350
五、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351
第十三章 募集资金运用 ......................................................................................... 352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35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1.8 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投资项目 ..................... 35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6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三: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363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四:4 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 365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合理性分析 ................................................. 374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375
第十四章 股利分配政策 .........................................................................................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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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376
二、发行人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 377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 377
四、本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具体计划............................ 378
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 ......................................................................................... 383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 383
二、重大合同....................................................................................................... 383
三、对外担保事项 ............................................................................................... 387
四、重大诉讼与仲裁 ............................................................................................ 387
第十六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89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8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390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391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92
五、验资机构声明 ............................................................................................... 393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 394
一、本招股意向书的备查文件.............................................................................. 394
二、查阅地点....................................................................................................... 394
三、查阅时间....................................................................................................... 394
四、查阅网址.......................................................................................................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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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一章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特别说明,
中国、我国、全国或国内 指
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威龙股份、股份公司
山东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名称变更
山东威龙 指
为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海源经贸 指 龙口市海源经贸有限公司
甘肃威龙有机葡萄酒有限公司,2014年8月公司名称变
甘肃威龙 指
更为甘肃威龙欧斐堡国际酒庄有限公司
兴龙包装 指 龙口市兴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威龙 指 霍尔果斯威龙葡萄酒有限公司
济南威龙 指 济南威龙国际大酒窖有限公司
北京威龙 指 北京威龙仁发经贸有限公司
上海龙口 指 上海龙口贸易有限公司
温州威龙 指 温州市威龙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威龙 指 浙江威龙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
无锡鲁威 指 无锡鲁威贸易有限公司
南京鲁威 指 南京鲁威贸易有限公司
长沙鲁威 指 长沙鲁威经贸有限公司
成都鲁威 指 成都鲁威商贸有限公司
云南振龙 指 云南振龙经贸有限公司
深圳鲁威 指 深圳市鲁威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鲁威 指 广州市鲁威酒业有限公司
福州鲁威 指 福州鲁威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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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陕西龙口 指 陕西龙口贸易有限公司
兰州威龙 指 兰州威龙商贸有限公司
兰州鲁威 指 兰州鲁威经贸有限公司
天津隆仁 指 天津市隆仁商贸有限公司
大连金威德 指 大连金威德贸易有限公司
辽宁中大 指 辽宁中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苏武庄园 指 甘肃苏武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种植公司 指 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
武威盛通 指 武威市盛通商贸有限公司
天水龙城 指 天水市龙城商贸有限公司
威龙电商 指 山东威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欧斐世家 指 欧斐世家白兰地(龙口)有限公司
威龙商超 指 威龙葡萄酒商超运营管理(龙口)有限公司
威龙酒类 指 龙口市威龙酒类有限公司
酿酒公司 指 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
龙口发酵厂 指 中科院北京百泰技术公司龙口发酵厂
烟台威龙 指 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威龙集团 指 山东威龙集团公司
酒类副食品 指 龙口市酒类副食品有限公司
威达商贸 指 龙口市威达商贸有限公司
水晶投资 指 水晶投资有限公司
中嘉信达 指 中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永盛投资 指 北京永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粉丝公司 指 山东龙口粉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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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兆阳贸易 指 山东龙口兆阳贸易有限公司
龙口创投 指 龙口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威龙房地产 指 龙口市威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幸福里物业 指 龙口市幸福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幸福里餐饮 指 龙口市幸福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盛龙果园 指 天水市盛龙果园股份有限公司
兴龙畜牧 指 甘肃兴龙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天水德龙 指 天水德龙果园有限公司
生态产业 指 甘肃力伟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葡萄酿酒公司 指 烟台龙口葡萄酿酒公司
中糖酒业 指 宁波市中糖酒业有限公司
江北威龙 指 宁波市江北威龙酒业有限公司
瑞威酒业 指 宁波市瑞威酒业有限公司
中糖汇源 指 宁波市中糖汇源销售有限公司
津禧酒业 指 宁波市津禧酒业有限公司
中顺酒业 指 宁波市中顺酒业有限公司
农四师六十二团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四师六十二团场
林科所 指 武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凉州区政府 指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
清源镇政府 指 武威市凉州区清源镇人民政府
苏武山林场 指 武威市苏武山林场
石羊河林场 指 武威市石羊河林业总场
研究中心 指 林业部甘肃濒危动物研究中心
龙口合作社 指 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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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业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质检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委 指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根据
中喜、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指 财政部、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变
更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是推动有机农业发
展和从事有机食品认证、管理的专门机构,也是中国
中绿华夏 指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有机产品认
证机构,并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证
机构认可。
三农 指 农业、农村、农民
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一个由全球多个国家标准化组织
ISO 指
联合组成的团体。
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的缩
HACCP 指
写,即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
以酿造葡萄酒为主要生产目的的葡萄品种,大致可分
为红色品种(用以酿制红葡萄酒或白葡萄酒)、白色
酿酒葡萄 指 品种(主要酿制白葡萄酒)。红色品种的主要代表有
赤霞珠、品丽珠、蛇龙珠、佳丽酿、黑比诺、美乐、
宝石、神索、歌海娜、弥生、桑娇维塞;白色品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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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主要代表有霞多丽、雷司令、苏维浓、塞米雍、琼瑶
浆、长相思、白麝香、白品乐、米勒、白诗南、西万
尼、贵人香。
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
葡萄酒 指
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
采用鲜葡萄或葡萄汁经全部或部分发酵,经特种工艺
低醇葡萄酒 指
加工而成的饮料酒,所含酒度1%-7%(v/v)。
葡萄汁 指 葡萄经破碎或挤压得到的液体。
按照O.I.V.许可技术酿造的葡萄酒再加工的低起泡葡
葡萄汽酒 指 萄酒,具有同高泡葡萄酒类似的物理特性,但所含二
氧化碳部分或全部由人工添加。
葡萄汁完成一次发酵/发酵后进入贮存阶段的酒称葡
葡萄原酒 指
萄原酒。
以葡萄为原料,经发酵、蒸馏、陈酿而成的一种蒸馏
葡萄白酒 指
酒。
使果皮破裂,葡萄浆汁溢出,从而使果粒表面上的天
破碎 指
然酵母与葡萄果汁接触,有利于酵母的繁殖。
除梗 指 将葡萄果粒与果梗分开,去除果梗。
压榨 指 压榨葡萄以分离出液体部分。
通过自然静置、过滤器、离心机或加入凝聚性澄清剂
澄清 指
等方法使酒得以澄清。
在葡萄汁中加入经过人工选育、培养的酵母或商品化
一次发酵/发酵 指 的活性干酵母,启动一次发酵,把葡萄(葡萄汁)中
的糖转化为乙醇、二氧化碳和副产物。
在一次发酵时或发酵结束,通过调节发酵的条件,启
二次发酵 指 动二次发酵,达到改善风味、降酸、提高生物稳定性
的作用。
根据贮酒容器容量和气温变化将原酒加入或取出,以
添酒或取酒 指 保持容器满容的操作,避免原酒氧化及因接触空气而
导致微生物繁殖。
将容器中的原酒转移到另一个容器中,达到分离沉淀
倒酒 指
物,避免葡萄原酒氧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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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在一定温度、湿度下,将葡萄汁盛入不锈钢罐、橡木
贮存陈酿 指
桶或玻璃瓶内贮存,从而提高葡萄酒品质。
把具有不同香气、口味、风格的酒,按不同比例进行
调配 指 调配,使之符合一定标准,保持成品酒特定风格的专
门技术。
利用冬季的低温或人工降温进行冷处理,处理时可添
加或不添加酒石酸氢钾,趁冷用物理方法把沉淀的晶
冷冻 指
体和胶体物质分离出去,改善葡萄酒的风味,提高葡
萄酒稳定性。
在能除去微生物的过滤装置中进行葡萄酒过滤,得到
除菌过滤 指
生物稳定的葡萄酒。
将处理好的酒液装瓶或装入销售容器并进行封口的操
灌装 指
作过程。
出酒率 指 原酒产量占酿酒葡萄耗用量的比例。
波尔多国际葡萄酒及烈酒展览会(VINEXPO)于1981
VINEXPO 指 年由法国波尔多工商业协会创办,是全球最专业、最
杰出的葡萄酒及烈酒展览公司,世界顶级酒展之一。
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是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O.I.V. 指 1924年创建于巴黎。世界95%产葡萄的国家都参加了该
组织。
千升 指 酿酒行业计量单位,1千升约等于1吨。
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金融数据提
WIND资讯 指
供商,其产品包括WIND 系统等。
最近三年/
指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
近三年/报告期
元 指 人民币元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招股意向书中所
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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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二章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
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概述
发行人系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2007年12月17日发起设立,注册资本
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珍海,住所为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276号。
(二)业务
发行人的经营规模在国内葡萄酒行业位居前列,获得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
业、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等荣誉。通过大型商超直销渠道及各级经销商,发行
人现已建成基本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威龙品牌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发行人遵循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经
营理念,在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产品质量与安全检测、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积累
了大量技术与管理经验,现已形成集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包装印刷销售为一体
的完整产业链。
发行人是国内最早开始有机葡萄酒生产经营的企业之一,在我国著名酿酒葡萄产区
甘肃武威地区拥有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发行人还是国内最早进行有机酿酒葡萄生产
与加工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示范企业之一,承担国家科技部星火计划重点项目“有
机酿酒葡萄生产与加工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项目”,首批入选国家“十二五”农村领域
科技计划预备项目库。
(三)竞争优势
1、良好的品牌形象
威龙是知名的葡萄酒品牌之一,是最早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葡
萄酒品牌之一。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威龙葡萄酒已拥有稳定的消费群体和较高的品牌
忠诚度,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声誉,特别是华东地区形成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2、持续的产品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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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公司一直以来重视产品的研发和创新,设有专门的研发部门和拥有专业的稳定的研
发团队。针对葡萄酒的口感、风味保持及外观设计等,公司在发酵工艺、储存陈酿工艺、
调配技术、包装印刷等方面不断创新,持续开发新产品,为保持和加强公司的竞争力奠
定了良好的基础。
3、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
公司现已建立起“经销商模式+大型商超直销模式”相结合、基本覆盖全国的营销
网络。公司将优势销售区域的营销渠道下沉到县市一级,并对渠道实施分类管理,实现
了营销网络的扁平化管理。公司与沃尔玛、麦德龙、家乐福、大润发等大型连锁超市建
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持续的渠道建设和维护,增强对零售终端的管理能力。
4、稳定的原料基地优势
为保证稳定、优质、充足的原料供应,保障威龙葡萄酒的品质,公司在我国著名酿
酒葡萄产区甘肃武威建立了自有的葡萄种植基地,并与位于新疆伊犁河谷的建设兵团和
位于山东龙口的农业合作社合作建立了葡萄种植基地。位于甘肃武威地区的有机酿酒葡
萄种植基地为发行人提供有机葡萄酒原料,其它两个种植基地则为威龙传统葡萄酒及其
他酒的生产提供原料保证。若未来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还将视情况进一步扩大各酿酒葡
萄种植基地的面积,以确保高品质的原料供应。
5、有机酿酒葡萄种植与有机葡萄酒生产技术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研究探索以及在生产实践中不断总结验证,逐步形成有机酿酒葡萄栽
培技术、干白葡萄酒发酵前的果汁快速澄清技术、干红葡萄酒出渣技术等多项自有核心
技术。在有机酿酒葡萄栽培和有机葡萄酒酿造方面,公司是国内最早进行有机酿酒葡萄
生产与加工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示范企业之一,承担国家科技部星火计划重点项目
“有机酿酒葡萄生产与加工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项目”,首批入选国家“十二五”农村
领域科技计划预备项目库。
6、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优势
公司业务环节现已覆盖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包装印刷、物流配送、销售完
整产业链,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应对与风险抵御能力,实现产品
安全可追溯,稳定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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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优势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 HACCP、
ISO9001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对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产成品验收入库和出厂检验等
各业务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实行标准化管理和流程化作业,拥有先进的质量检测
设备和质量追溯系统,实现从葡萄酒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的产品信息可追溯,
使得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精度、质量、标准得到有效保证,确保威龙葡萄酒系列产品
品质。
8、市场化的经营机制、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骨干人才优势
公司是我国目前主要葡萄酒生产企业中的大型民营企业,经营机制灵活。公司以市
场为导向,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及时、灵活的做出应对。未来,公司有条件运用股权激励
等市场化机制调动管理层及技术骨干的积极性。
公司拥有一批葡萄酒行业的资深人才,其中: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技术委员会委员
2名,国家级葡萄酒评酒委员4名,高级酿酒师4名,一级品酒师5名,二级品酒师2名,
三级品酒师2名,高级化验员4名;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7名。公司管理层长期任职于
本公司,凝聚力较强,并具备丰富的葡萄酒行业生产、销售管理经验,确保了公司在技
术、营销和管理上的优势地位。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王珍海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70.26%。具
体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列示如
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合计 93,051.08 92,855.62 104,447.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026.94 54,323.01 54,23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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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146,078.02 147,178.63 158,684.56
流动负债合计 91,794.77 96,046.22 110,051.2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05.00 2,335.00 3,365.00
负债合计 93,099.77 98,381.22 113,416.24
股东权益合计 52,978.25 48,797.41 45,268.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小计 52,978.25 48,797.41 45,268.32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73,751.28 71,369.21 71,111.61
营业成本 31,003.54 28,285.33 26,330.53
营业利润 5,902.30 5,533.39 4,692.27
利润总额 5,895.33 4,798.96 5,032.19
净利润 4,180.83 3,529.10 3,541.07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180.83 3,529.10 3,541.07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15,468.71 25,725.52 12,927.63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2,543.77 -1,495.68 -3,464.23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14,944.12 -25,184.05 -7,088.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19.18 -954.21 2,374.81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1.01 0.97 0.95
速动比率(倍) 0.30 0.28 0.30
资产负债率(母) 64.82% 69.11% 72.99%
资产负债率(合并) 63.73% 66.84% 71.4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
0.05% 0.06% 0.06%
比例
每股净资产(元/股) 3.53 3.25 3.02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8.19 5.99 4.76
存货周转率 0.47 0.40 0.3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5,248.48 15,140.07 15,649.74
利息保障倍数 2.24 1.78 1.8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元/股) 1.03 1.72 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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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3 -0.06 0.16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均为新股发行,不包括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
发行股数 首次公开发行预计发行新股数量5,02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7%
本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发行方式
合的方式或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
发行对象
及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实施,用
于: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1.8 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 11,481.64 11,481.64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8,061.73 8,061.73
3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0,000.00 20,000.00
4 4 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 30,926.76 12,000.00
合计 70,470.13 51,543.37
公司将按照投资项目轻重缓急的顺序先后实施 1.8 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营销网
络建设、偿还银行贷款及 4 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
项目所需,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
资金实际投入的时间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
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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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2. 每股面值:1.00元
3. 发行股数:公开发行数量5,020万股,不存在老股转让
4. 每股发行价格:【】元
5. 定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为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或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
确定发行价格。
6. 发行后每股收益(按本公司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元
7. 发行市盈率(按发行后每股盈利计算):【】
8. 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
总股本计算):3.53元
9.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全面摊薄):【】元(扣除发行费用)
10. 发行市净率(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11.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市值申购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
12.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的自然人、
法人及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3.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4.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万元和【】万元
15.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及保荐费用 3,000.00万元
律师费用 1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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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及验资费用 210.0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40.00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60.00万元
16.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1. 发行人: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ei Long Grape Wine Co., Ltd
法定代表人: 王珍海
住所: 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276号
联系电话: 0535-8955-876
传真: 0535-8955-876
联系人: 姜淑华
网址: www.weilong.com
电子信箱: wljiang@weilong.com
2. 保荐人(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联系电话: 010-6321-2001
传真: 010-6603-0102
保荐代表人: 熊顺祥、郁俊松
项目协办人: 李海兵
项目经办人: 王志坚、梁咏梅、秦厉陈、刘晓俊、苏煜
3.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711-17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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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10-6280-0408
传真: 010-6280-0409
经办律师: 王半牧、王崇理
联系人: 王半牧
4. 会计师事务所: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张增刚
住所: 北京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11层
联系电话: 010-6708-5873
传真: 010-6708-4147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会栓、苏志军
联系人: 王会栓
5.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联系电话: 021-6887-0587
6.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7. 收款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银行账号: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
员、经办人员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或与本公司有其他权益关系。
三、发行上市关键时间点
询价推介时间: 2016年4月27日-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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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6年5月3日
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6年5月4日及2016年5月6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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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判断本公司股票价值时,除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应该特别关注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行业及市场相关的风险
(一)葡萄酒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葡萄酒行业属于消费品行业,行业的周期性特点不明显,但受宏观经济波动、居民
收入波动、法规政策、消费者结构和偏好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葡萄酒消费需求仍会呈
现一定的波动性。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的放缓以及限制“三公”消费等因素的影响,葡萄酒市场需求
出现波动。2013年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408.17亿元,同比2012年下
降6.91%;2014年全年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420.57亿元,增长3.04%,
2015年1-6月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208.13亿,同比增长11.77%。
葡萄酒行业的市场变化导致国内主要葡萄酒生产企业的经营出现较大的波动。报告
期内国内位居行业前列的葡萄酒上市公司的收入变动如下表: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1-6 月 1-6 月比 比 2013 比 2012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2014 年 主营业务 年增长 主营业 年增长主营业
收入 1-6 月增 收入 率 务收入 率 务收入
(亿元) 长率 (亿元) (亿元) (亿元)
张裕 A(000869) 28.23 22.98% 41.13 -3.77% 42.74 -23.07% 55.56
中国食品(HK506) 10.38 19.60% 17.57 19.12% 14.75 -52.54% 31.08
王朝酒业(HK828) - - 5.19 -16.93% 6.14 -18.06% 7.63
中葡股份(600084) 1.69 72.58% 4.6 -14.66% 5.39 0.56% 5.36
注:王朝酒业公司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数据未经审计,2015 年半年度数据未披露;上述
公司 2015 年年报数据均未披露。
由于受行业波动的影响,公司 2013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7.05 亿元,同比 2012 年下
降 10.55%,2014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 7.06 亿元,同比 2013 年微增 0.04%,2015 年
行业逐步复苏,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同比增加 2.64%。
若未来葡萄酒消费市场仍出现较大负面波动,且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公司将可能面
临经营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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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国内葡萄酒市场的长期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外部资本进入葡萄酒行业,进口葡萄酒
也大量进入国内市场。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由2003年的93家增至2014年的217家,
进口葡萄酒的金额自2010年开始大幅上升,2014年进口葡萄酒的金额相当于2009年的
2.55倍,加剧了市场竞争,报告期内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国内知名品牌葡萄酒的市场份额
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如果未来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则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不
利影响。
(三)进口葡萄酒冲击国产品牌葡萄酒的风险
国内葡萄酒市场需求的长期快速增长,吸引了外国葡萄酒不断进入中国,给国内品
牌葡萄酒生产企业带来较大冲击。2008年以来,我国葡萄酒进口量一直保持较快增长,
进口量和进口金额分别以年均约14.48%和16.74%的增长率逐年增长至2014年的4.09亿
升和22.13亿美元的水平。同期,国内葡萄酒市场规模以上企业产量及主营业务收入金
额年均增长率分别为8.84%、14.79%,2014年,国内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产量为
116.1万千升,主营业务收入为420.57亿元。2015年1-6月,中国进口葡萄酒总量为2.59
亿升,同比增长42.88%,进口葡萄酒总额为12.26亿美元,同比增长20.95%。2015年1-6
月份,国内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08.13亿元。进口葡萄酒金额与
国内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关系由2008全年的29.47%升至2015
年上半年的36.01%。2014年3月24日,商务部发布《关于终止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
酒的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公告》(2014年第19号公告),案件申请人中国酒业协会
代表国内葡萄酒产业提出撤销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
申请,并请求终止此次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对欧盟进口葡萄酒反倾销调查的终止
将有利于欧盟葡萄酒进入国内市场,将对国产品牌可能造成更大冲击。如果未来葡萄酒
进口量仍保持快速增长,将对国内葡萄酒行业等国产品牌葡萄酒造成持续冲击,并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被其他酒类替代的风险
国内酒类消费品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激烈。白酒、啤酒、黄酒等酒类与葡萄
酒之间存在一定的替代效应,虽然国家出台相关产业政策支持葡萄酒行业发展,但如果
未来除葡萄酒外其他酒类消费品发展迅速,将对葡萄酒产生一定的替代效应,从而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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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行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风险
葡萄酒系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产品,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性非常关注。若
葡萄酒行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则有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影响消费者对葡萄酒产品的
信心,导致行业整体需求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盈利造成负面影响。
(六)互联网销售冲击行业现有销售渠道的风险
近年来,在消费领域,互联网销售方式持续快速发展,对传统销售渠道造成较大的
冲击。截至目前,利用互联网渠道销售葡萄酒的方式已经出现,但占比较小,葡萄酒的
销售仍主要依赖经销商和商业连锁超市等传统渠道。如利用互联网销售葡萄酒的方式持
续快速发展,将可能对行业现有销售渠道造成一定的冲击,包括发行人在内的葡萄酒经
营企业如不能及时调整优化销售渠道,应对互联网销售的冲击,则有可能对公司的持续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生产的葡萄酒供消费者直接饮用,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公司长期以来一
直将产品质量控制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建立了完善并有效运行的质量控制体系,在原
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成品验收出库等各业务环节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严格的质量把
控,实行清洁化、标准化生产,并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部分产品通
过“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认证。但如果在原材料种植与采购、酿造、灌装及包装
等环节出现管理疏忽或不可预见原因,从而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
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二)原料供应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料之一为酿酒葡萄,其产量和质量受天气干旱、风雨和霜雪等自
然灾害影响较大,这些不可抗因素给公司原料采购数量和价格带来较大影响,如果原料
产区发生上述自然灾害,将对酿酒葡萄收购价格造成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
影响。具体而言,公司的酿酒葡萄供应主要来源于两种模式:
一是合作共建基地模式,公司与该模式下的部分供应商设定了采购保底价格,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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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市场价格高于保底价,公司以市场价进行收购;若市场价格低于保底价,则公司以保
底价进行收购。2013年至2015年公司从合作共建基地采购的酿酒葡萄的价格依次为
2,852.07元/吨、2,718.50元/吨和2,642.51元/吨,报告期内公司从合作共建基地采购
酿酒葡萄价格持续小幅下降,但均是以市场价采购。如果未来市场价低于保底价(1,800
元/吨),将导致公司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相应增加了公司的生产成本,对公司盈利产
生不利影响。
二是自身种植模式,公司自有的有机葡萄生产基地种植的葡萄用于公司有机葡萄酒
的原料供应。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自身种植酿酒葡萄的产量依次为7,534.20
吨、5,225.82吨和9,340.24吨。其中,2013年、2014年受天气干旱、风雨和霜雪、霜冻
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出现大幅减产的情况。为进一步保障发行人有机葡萄酒供应,
发行人一方面加强有机葡萄种植的投入和管理,增强防灾抗灾能力,另一方面于2014
年与国外部分酿酒葡萄基地开展合作意向,并委托国内有机认证机构对国外酿酒葡萄基
地及其酿酒葡萄和葡萄原酒进行有机认证。公司将国外合作方的有机葡萄酒原料作为保
障有机葡萄酒供应的补充方式,且已根据经营和市场情况与部分合作方签订采购协议并
进口原酒用于有机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如果未来发行人自有葡萄种植基地所处地区持
续发生上述自然灾害且发行人未能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则对发行人有机酿酒葡萄的供应
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销售及盈利的持续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三)持续取得有机认证的风险
有机葡萄酒系列产品已成为公司的重要收入和利润来源。2013年—2015年,公司有
机葡萄酒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578.42万元、27,158.81万元和27,938.42万元,占发行
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69%、38.49%和38.58%。公司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及有机
葡萄酒生产须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执行;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有机酿酒葡萄、
有机葡萄原酒、有机葡萄酒在通过认证机构的初次有机认证后,每年还须通过有机产品
的保持认证,才能继续使用有机产品标志。若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和生产环节的外部环境
发生变动,无法达到有机产品的标准,可能会导致公司不能持续取得有机产品认证,将
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销售渠道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为经销商模式和商超直销模式。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大型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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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超的门店吸引客流的能力受到冲击,导致大型连锁商超在葡萄酒行业销售渠道中的地
位受到一定影响。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来自商超直销模式的销售收入为11,119.70
万元、8,409.87万元和4,655.16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5.77%、11.92%
和6.43%,收入和占比持续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对商超渠道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通
过加强与经销商的合作,加大对经销区域各类销售终端渠道的覆盖,以降低商超渠道销
售下降对公司的影响。未来如来自商超直销模式的销售收入持续下降且无法通过其他销
售渠道弥补,则有可能对公司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针对互联网销售渠道的发展,2014年四季度公司启动了电商业务,已基本搭
建起相应的团队及管理体系、外部合作体系,2015年通过电商渠道实现销售100.62万元,
占比仍比较小。如葡萄酒行业利用互联网销售的规模不断扩大,而公司的电子商务业务
未能同步实现快速发展,则有可能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产品结构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风险
随着国内消费者对葡萄酒产品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消费者群体的持续扩大,国内葡
萄酒消费者的结构和偏好也在不断地出现一些新的变化趋势。报告期内,葡萄酒市场的
结构变化呈现出传统品类需求下降、中高端产品需求下降,更偏好健康、时尚、高性价
比产品的特征,公司通过传统葡萄酒产品结构的调整优化、增加有机葡萄酒的种类以及
开发葡萄白酒等新产品来适应葡萄酒消费市场的结构变化。如公司的产品结构、产品开
发不能持续顺应消费者结构和偏好的变化,则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品牌管理风险
发行人属于消费品行业,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对公司的销售和盈利能力将产生重要
影响。“威龙”是公司所使用的主要品牌,在国内葡萄酒消费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美誉度。报告期内,公司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公司的行业排名保持行
业第三名。若公司对产品品牌维护不力,导致消费者对公司品牌的信心下降,将对公司
带来不利影响。
(七)主要市场相对集中的风险
由于华东地区人均收入水平高、消费能力强,加之多年来公司在此地区采取了有效
的营销策略,因此,华东地区是目前公司葡萄酒产品最重要的销售市场。2013年—2015
年,发行人在华东市场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依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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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8%、77.27%和73.14%。尽管公司报告期内不断开拓华东地区以外市场,但如果公司
在华东市场的葡萄酒销量下降,且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其他市场,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产生不利影响。
(八)大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由于目前公司产品最重要的销售市场为华东地区,大客户也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
多为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经销商。2013年—2015年,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29.82%、33.68%和31.95%,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较大。虽然主要大客户均为
与公司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的经销商,且公司一直在积极拓展客户网络,但如果公司不
能与现有大客户继续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或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新客户关系,将会对公司
的业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九)新产品开发和新市场拓展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资源实施新产品开发和新市场的拓展。2014年,公司在多
年研发的基础上推出了葡萄白酒产品。但由于新产品从开发上市到市场完全接受需要公
司的产品推广和市场拓展等,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有效实施新产品推广以及新市场拓
展,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十)未来业绩下降的风险
2013 年,葡萄酒行业相比 2012 年大幅下滑,行业内的各公司也不同程度受到影响
而业绩同比下降。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推出新产品及行业复苏的因素,公司 2014 年主
营业务收入同比 2013 年增长 0.04%,2015 年行业持续了复苏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同比增加 2.64%。但目前行业复苏和公司新产品销售增长的持续性还有待观察,如未来
公司新产品销售不畅或者行业复苏停滞,则公司未来的业绩仍有下降的风险。
(十一)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市场变化适当调整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单位产品售价总
体保持稳定。另一方面,由于2013年、2014年发行人有机酿酒葡萄基地受到自然灾害影
响,酿酒葡萄大量减产,发行人的有机葡萄原酒成本上升,且由于报告期内有机葡萄酒
占比上升,使得公司整体单位葡萄酒成本上升。同时,受人工、原材料单位成本上升及
产量波动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单位成本产品呈现上升趋势,导致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
率持续下降。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的毛利率依次为63.34%、60.80%、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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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来上述情况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公司将可能面临毛利率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三、公司财务相关的风险
(一)公司偿债能力风险
公司成立时资本金规模较小,所拥有的资金不能有效满足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
需要,加之公司融资渠道单一,故主要依靠银行借款满足资金需求。2013—2015年各报
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95、0.97、1.01,速动比率分别为0.30、0.28和0.30,
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99%、69.11%和64.82%,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1.47%、66.84%和63.73%,尽管资产负债率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但公司仍存在一定
的偿债风险。如公司未来出现不能按期偿还银行借款本息的情形,则对公司经营可能产
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存货数量较大的风险
与其他行业相比,公司存货数量较大、周转较慢与葡萄酒行业生产经营特点有关。
新酿的葡萄原酒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贮存后才能用于灌装销售;其次,公司存有
一定数量的葡萄原酒存货是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此外,随着公司产品种
类的日益丰富,公司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的产成品用于对外发货尤其是旺季发货的需要。
1、公司存货较大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2013-2015年各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71,613.66万元、66,305.41万元和
65,557.4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13%、45.05%和44.88%,存货占总资产比
例较大,在行业内处于较高水平。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初葡萄原酒库存较多且报告期内公
司的销售未能相应快速增长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优化了供应链管理,报告期内各年末
的存货余额有所降低,存货周转速度有所改善。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合理控制存货数量,
则会降低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增加公司的资金压力。
2、公司存货减值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2014年公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21万元。公司根据历史、市场
及对未来销售情况的预测,报告期内未对葡萄酒相关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但由于目前公
司存货数量较大,金额较高,未来如果出现影响存货减值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
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可能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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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存货较大存在的管理风险
存货中主要以葡萄原酒为主。葡萄原酒存储对温度、湿度等有较高的要求,葡萄原
酒的存储管理是葡萄酒企业生产的关键环节之一。如果公司未能严格执行存货的仓储管
理制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应收账款是公司总资产中占比较高的资产类别。2013年—2015年各报告期末,公司
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450.94万元、8,930.55万元和7,429.50万元,占总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8.48%、6.07%和5.09%。尽管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和占比逐年减少,且应
收账款欠款客户多数为大型商业连锁企业,但如果未来主要的应收账款欠款客户出现经
营困难,则有可能对应收账款的回收造成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运用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需求,投资于有机酿酒葡萄种植、有机葡
萄酒生产、葡萄酒销售等。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后,将增加公司的葡萄酒生产能力。若行
业内竞争格局、市场营销策略及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新增产
能将可能面临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历史和当时市场环境以及技
术水平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变化、产品市场接
受程度、消费者收入水平和收入预期等不可控因素出现变化,导致募集资金项目未能按
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可能会影响公司的预期收益。
(三)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而本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实施并达产后方可产生经济效益,且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
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系为提升公司优质原料保障能力和品牌营销能力而实施的项
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将有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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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摊销对业绩增长造成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发行人将增加固定资产约 29,000 万元,每年增加
固定资产折旧约 2,600 万元;此外,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后
摊销也会相应增加。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未能实现预期收益,可能对公司经营
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治理及管理相关的风险
(一)大股东控制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王珍海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本次发行前70.26%的股份。
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制订了包括《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力求在制度安排上防范实际控制人操
控公司现象的发生,且公司自设立以来也未发生过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公
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但王珍海仍有能力通过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公
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
(二)营业规模扩大而导致的管理风险
发行上市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这对公司的人才储备、管理能力、经
营能力、品牌推广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管理架构、管理团队将面临
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
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给公司带来
较大的管理风险。
(三)经销商违约的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采取经销商与商超直销相结合的模式。公司部分营业收入是通过经
销商实现的。虽然公司已与各经销商签订合同,对经销商的经销区域与渠道、经销产
品结构及价格体系、市场投入与管理等进行约定,但经销商的人、财、物均独立于公
司,经营计划也根据其业务目标和对风险的偏好确定。若部分经销商的经营活动违背
双方的合作约定和公司的品牌经营宗旨,将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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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经营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核心营销团队和核心技
术人员多年来对我国葡萄酒市场发展趋势的把握、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如果
上述人员离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其他风险
(一)假冒伪劣及侵权产品的风险
随着公司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部分不法人员或企业受利益驱使,可能生产或
销售涉及本公司品牌的假冒伪劣及侵权产品。若此类违法经营活动未得到有效遏制,
可能对本公司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环境保护风险
葡萄酒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对环境有一定的
影响。目前公司已建立了一整套环境保护制度,以处理并防止污染环境的意外事故发生,
并通过了环境保护部门的评审和验收,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然而,随着公司生产规
模的扩大及国家环保标准的提高,公司未来仍将面临一定的环境保护风险。
(三)不可抗力风险
本公司存有大量的葡萄原酒,维持一定数量的原酒是本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的需要。公司葡萄原酒存放在公司仓库及厂区内,如果发生地震、洪水、火灾等不可抗
事件,则会对本公司的存货造成较大损害,从而对本公司的运营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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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注册中文名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Wei Long Grape Wine Co., Ltd
2.法定代表人:王珍海
3.注册资本:15,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7日
5.住所: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276号
6.邮政编码:265701
7.电话号码:0535-8955876
8.传真号码:0535-8955876
9.互联网网址:www.weilong.com
10.电子信箱:wljiang@weilong.com
二、本公司的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
(一)本公司的设立情况
2007年12月12日,威达商贸、永盛投资、王珍海、焦复润、姜淑华、孙砚田、杨景
碧、王冰、赵国林、田元典、陈青昌、丁惟杰、华红、刘延广、王绍琨、詹慧慧等16
位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作出了设立山东威龙的决议。
公司于2007年12月17日在山东省工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370000200000790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珍海。
(二)发起人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王珍海、焦复润、姜淑华、孙砚田、杨景碧、王冰、赵国林、田
元典、陈青昌、丁惟杰、华红、刘延广、王绍琨、詹慧慧等14位自然人以及威达商贸、
永盛投资等两位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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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设立本公司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发起设立。在发起设立本公司前后,主要发起人为王珍海、威达商贸和永
盛投资。
本公司设立前,王珍海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实际持有威达商贸100%的股权,持有甘
肃威龙、北京威龙、长沙鲁威、福州鲁威、深圳鲁威、辽宁中大、无锡鲁威、云南振龙、
广州鲁威、南京鲁威、大连金威德、郑州龙口的股权分别为99.34%、80%、80%、60%、
90%、43%、80%、70%、70%、60%、80%、60%,持有烟台威龙4.6%的股权,持有威龙集团
24%的股权,持有粉丝公司27.21%的股权,持有酒类副食品9.17%的股权,持有甘肃兴龙
畜牧10%的股权。
本公司设立后,除持有上述股权外,王珍海还持有本公司38%的股份。本公司设立
前后,王珍海从事管理工作。
本公司设立前,威达商贸为王珍海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其经营范围与主营业务为
葡萄酒销售。本公司设立后,威达商贸经营范围未发生变更,在经营性资产被发行人子
公司海源经贸收购后,不再从事任何业务,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本公司设立前,永盛投资从事投资管理业务。设立前后,其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发起人投入的货币资金。公司刚成立时尚未从事
经营业务。
(五)设立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设立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
务流程间的联系
本公司设立前,关联公司烟台威龙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葡萄酒。本公司设立并
收购了烟台威龙的经营性资产以及关联方的销售公司后,从事葡萄酒生产和销售业务。
本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详见“第六章业务与技术”。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本公司成立以来,相继收购了主要发起人威达商贸的经营性资产、主要发起人王珍
海控制的销售公司等。收购完成后,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完全分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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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
具体收购情况、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请分别参见本章“五发行人设
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和“第七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各发起人发起设立本公司时,均为货币出资。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本公司的葡萄酒生产、销售业务最早可以追溯到 1982 年黄县葡萄酒厂(后更名为
烟台龙口葡萄酿酒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历经了三个主要阶段:黄县葡萄酒厂阶段(即
葡萄酿酒公司阶段)、烟台威龙阶段和目前的发行人阶段。
黄县葡萄酒厂、烟台威龙以及发行人在业务上存在一定的承继关系,但不存在法律
主体资格的承继关系。
以上三个阶段的股本结构形成及变化简要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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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黄县葡萄酒厂
1982年 黄县葡萄酒厂 1982年4月,黄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1990年 烟台龙口葡萄酿酒公司 1990年更名
1994年5月,葡萄酿酒公司以全部净
资产出资,定向募集设立烟台威龙,
1994年 认购108万股法人股
以净资产出资并以定向
(二)烟台威龙 募集方式设立烟台威龙
1994年5月,经龙口市人民政府批 1995年3月,葡萄酿酒公司以其持有
烟台威龙
准,以定向募集的方式发起设立烟台 烟台威龙股份出资设立威龙集团
威龙。其中,葡萄酿酒公司认购108
万股,211名内部职工认购198万股 1995年
1995年2月,烟台威龙以未分配利润
第一次增资
进行转增,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
股本变更为550.8万元 1996年5月,葡萄酿酒公司将其持有
的威龙集团的310万股分别转让予王
1995年3月,葡萄酿酒公司以其持有
珍海200万股权、予温孚广110万股权
第一次股权转让
的烟台威龙股份出资设立威龙集团。
1996年
注销 1996年8月,葡萄酿酒公司注销
1996年2月,烟台威龙以未分配利润
第二次增资
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增资后
股本变更为1,101.6万元
2001年5月,烟台威龙股东大会决定
2001年
第三次增资与 (三)威龙股份
山东威龙集团,王珍海等人增资 第二次 股权转让 2007年12月设立,股本6,000万元。
212名内部职工股转让给酒类副食 法人股东:威达商贸、永盛投资
品 山东威龙
2007年
股本6000万 自然人股东14位:王珍海、焦复润、
姜淑华、孙砚田、田元典、杨景碧、
王冰、赵国林、陈青昌、丁惟杰、华
2007年12月,经双方股
红、刘延广、王绍琨、詹慧慧
东大会审议,发行人以
2281万元收购烟台威龙
的经营性资产,并承继
相关负债
2010年1月,威达商贸将其持有的
第一次股权转让
1,852万股股份以3.25元/股的价格分
别转让给王珍海、刘乃若、卢智伟、
水晶投资、王冰、常青、姜常慧、张
波、沈义、张孟阳
永盛投资将其持有的1,680万股股份
以3.2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珍海
2010年
2010年6月,水晶投资将其持有的威
第二次股权转让
龙股份以4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嘉信

王珍海将其持有的464.2万股威龙股
份以4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给162位
自然人股东
2010年7月,以总股本6,000万为基数
第一次增资
股本1.2亿元 分配股票红利:每10股送10股,公司
股本变更为1.2亿股
2011年1月,烟台威龙注销 2011年5月,以2010年底1.2亿股本
注销 第二次增资
股本1.5亿元 为基数分配股票红利:每10股派发股
2011年
票红利2.50股,公司股本变更为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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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黄县葡萄酒厂阶段
1、黄县葡萄酒厂是由黄县人民政府(现龙口市人民政府)于1982年4月批准设立的
集体企业,1990年更名为葡萄酿酒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
2、1994年5月,经龙口市人民政府批复,葡萄酿酒公司以其经审计、评估的全部净
资产119.2万元作为出资认购烟台威龙法人股108万股。
3、1995年3月,经龙口市人民政府批准,葡萄酿酒公司以其持有的烟台威龙股份及
现金合计310万元联合其他三家企业设立威龙集团。
4、1996年5月,葡萄酿酒公司将其持有的威龙集团的310万股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1.05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予王珍海200万股、转让予温孚广110万股。
5、1996年8月,烟台龙口葡萄酿酒公司经批准注销。
(二)烟台威龙阶段
1、烟台威龙的设立(1994 年 5 月)
烟台威龙设立于1994年5月,系经龙口市人民政府以龙政办体改字[1994]30号《关
于同意设立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并由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于1997年12月确认,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
设立时股本总额为306万元,其中发起人葡萄酿酒公司以其经评估审计的全部净资
产119.2万元认购法人股108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5.29%;内部职工211人以自有资金认
购198万股,占股本总额的64.71%。
2、第一次增资(1995 年 2 月)
1995年2月,烟台威龙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转增8股的
决议。增资后,烟台威龙股本变更为550.8万元,其中葡萄酿酒公司持有194.4万股,职
工持有356.4万股。
3、第一次股权转让(1995 年 3 月)
1995年3月,经龙口市人民政府批准,葡萄酿酒公司与其他三位集体法人股东共同
设立威龙集团,其中:葡萄酿酒公司以持有的烟台威龙194.4万股份作价244.8万元,现
金出资65.2万元共计出资310万元,山东龙口粉丝公司出资94万元,龙口发酵厂出资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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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山东龙口酿酒公司出资550万元。本次出资完成后,威龙集团持有烟台威龙194.4
万股股份,占烟台威龙总股本的35.29%。
4、第二次增资(1996 年 2 月)
1996年2月,烟台威龙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转增10股
的决议。增资后股本增加至1,101.6万元,其中:威龙集团持有388.8万股,职工持有712.8
万股。
5、烟台威龙集体资产的退出(1998 年 4 月)
①烟台威龙集体资产退出情况
烟台威龙的集体资产退出是通过威龙集团的民营化实现的。
1996 年 5 月,葡萄酿酒公司将其持有的 310 万股威龙集团股权以 1.05 元/股的价
格分别转让予王珍海 200 万股权、转让予温孚广 110 万股权;山东龙口粉丝公司将其持
有的 94 万股威龙集团股权以 1.05 元/股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王冰;山东龙口酿酒公司将
其持有的 550 万元的威龙集团股权以 1.05 元/股的价格全部转让予龙口发酵厂。
1998 年 4 月,龙口发酵厂将其持有的 614 万股威龙集团股权以 1.10 元/股的价格
转让予山东龙口兆阳贸易有限公司。山东龙口兆阳贸易有限公司为民营企业,股东为宋
曙光、王韶蕾、宋佳潼。
兆阳贸易成立于 1997 年 11 月,住所为龙口市振兴路 174 号,法定代表人为宋曙光,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 万元。其主营业务为钢材、塑料及设备的进出口贸易。
截至 1998 年兆阳贸易受让威龙集团股权时,兆阳贸易的股权结构为:宋曙光出资
额为人民币 80 万元,出资占比 90.91%;王韶蕾出资额为人民币 5 万元,出资占比 5.68%;
宋佳潼出资额人民币 3 万元,出资占比 3.41%。其中,宋曙光与王韶蕾为夫妻关系。
兆阳贸易其受让威龙集团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其受让威龙集团股权不存在代持情
形。同时,宋曙光、王韶蕾、宋佳潼均确认:1998 年龙口兆阳贸易有限公司受让威龙
集团股权事宜为真实受让,不存在代他人持有股权的情形。
对于以上股权转让,龙口市人民政府于 1996 年 5 月和 1998 年 4 月分别出具确认函,
确认以上股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转让价格合理公正,没有侵犯其他股东及公司利益。
本次股权转让后,威龙集团及烟台威龙的集体资产全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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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7 月 16 日,山东省政府出具了《关于对山东威龙集团集体股转让事项予以
确认的批复》(鲁政字[2012]149 号),确认威龙集团集体股转让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
当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未发现集体资产流失和职工权益受损等情形。
发行人律师认为,兆阳贸易 1998 年受让威龙集团的股权不存在代持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兆阳贸易 1998 年受让威龙集团股权不存在代持的情形。
6、第三次增资与第二次股权转让(2001 年 5 月)
2001 年 5 月,烟台威龙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威龙集团、王珍海等 10 名自
然人以烟台威龙 2000 年底每股净资产作参考定价 4 元/股的价格进行增资至 1,870 万元
以及 2121名职工股转让给酒类副食品的决议。
烟台威龙 212 名职工股东与酒类副食品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烟台威
龙股份以烟台威龙 2000 年底每股净资产作参考定价 4 元/股的价格全部转让给酒类副食
品。
2001年11月,山东省体制改革委员会颁发了鲁体改企字[2001]101号《关于同意烟
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转让和增资扩股的批复》和《山东省股份有限公
司批准证书》(鲁政股增字[2001]29号),同意上述增资扩股与内部职工股转让。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烟台威龙内部职工股实现全部退出。
2011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发行转让托管情况的函》(鲁政字[2011]91号):经核实,烟台威龙
设立和内部职工股发行、增资、转让等均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进行了集中登记托管,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山东省政府确认烟台威龙内部职工股
发行、转让、托管等合法有效。
7、烟台威龙的注销(2011 年 1 月)
2007 年底,烟台威龙将与葡萄酒生产相关的经营性资产转予威龙股份后,不再从
事葡萄酒的生产经营。2010 年 7 月,烟台威龙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解散
并注销的决议。
2011 年 1 月,经山东省工商局核准,烟台威龙予以注销。
1
相比烟台威龙设立时的 211 名内部职工多出 1 人,系因为 2000 年 1 月,王冰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转让给于红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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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阶段
1、公司设立(2007 年 12 月)
①公司设立基本情况
2007年12月12日,威达商贸、永盛投资、王珍海、焦复润、姜淑华、孙砚田、杨景
碧、王冰、赵国林、田元典、陈青昌、丁惟杰、华红、刘延广、王绍琨和詹慧慧等十六
位发起人召开发起人大会并签署《发起人协议》,发起设立山东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申请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喜验字[2007]第01061号《验资报告》,对设立时各发起
人的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资:截止2007年12月12日,各发起人实际货币出资6,000万元。
公司于2007年12月17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37000020000079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出资情况及所占股份比例如下: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数(万股) 比例(%)
王珍海 2,280 货币 2,280 38.00
威达商贸[注] 1,852 货币 1,852 30.88
永盛投资 1,680 货币 1,680 28.00
焦复润 20 货币 20 0.33
姜淑华 20 货币 20 0.33
孙砚田 20 货币 20 0.33
杨景碧 20 货币 20 0.33
王冰 12 货币 12 0.20
赵国林 12 货币 12 0.20
田元典 12 货币 12 0.20
陈青昌 12 货币 12 0.20
丁惟杰 12 货币 12 0.20
华红 12 货币 12 0.20
刘延广 12 货币 12 0.20
王绍琨 12 货币 12 0.20
詹慧慧 12 货币 12 0.20
合计 6,000 6,000 100.00
注:威达商贸实际为王珍海 100%控股的公司,该公司已于 2012 年 6 月注销。。
②烟台威龙股东在发行人设立前后持股情况及发行人设立后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变化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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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成立前,烟台威龙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1 威龙集团 1,004.70 53.73%
2 酒类副食品 712.80 38.12%
3 王珍海 87.00 4.65%
4 温孚广 15.00 0.80%
5 王庆堂 12.50 0.67%
6 姜淑华 12.50 0.67%
7 焦复润 7.50 0.40%
8 王冰 5.00 0.27%
9 孙砚田 5.00 0.27%
10 华红 3.00 0.16%
11 丁惟杰 2.50 0.13%
12 赵国林 2.50 0.13%
合计 1,870.00 100.00%
其中,烟台威龙法人股东之一威龙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1 龙口创投 3800 76%
2 王珍海 1200 24%
合计 5,000 100%
龙口创投对应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1 王冰 760 18.10%
2 王松梅 480 11.43%
3 范丽 480 11.43%
4 范玉芬 560 13.33%
5 王莹 480 11.43%
6 杨春梅 480 11.43%
7 于红锋 480 11.43%
8 范崇彬 480 11.43%
合计 4,200 100%
烟台威龙第二名法人股东酒类副食品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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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1 山东龙口粉丝有限公司 3,000 55.05%
2 王珍海 500 9.17%
3 温孚广 300 5.50%
4 焦复润 290 5.32%
5 王庆堂 280 5.14%
6 姜淑华 280 5.14%
7 张波 100 1.83%
8 陈青昌 100 1.83%
9 王桂斌 100 1.83%
10 王丽娟 100 1.83%
11 慕翠玲 100 1.83%
12 李建兵 100 1.83%
13 曲本欣 100 1.83%
14 苏美芬 100 1.83%
合计 5,450 100.00%
其法人股东山东龙口粉丝有限公司的对应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1 王珍海 830 27.21%
2 王庆堂 515 16.89%
3 王冰 605 19.84%
4 张国栋 500 16.39%
5 王绍琨 600 19.67%
合计 3,050 100.00%
发行人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股本占比(%)
1 王珍海 2,280 38.00
2 威达商贸 1,852 30.88
3 永盛投资 1,680 28.00
4 焦复润 20 0.33
5 姜淑华 20 0.33
6 孙砚田 20 0.33
7 杨景碧 20 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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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王 冰 12 0.20
9 赵国林 12 0.20
10 田元典 12 0.20
11 陈青昌 12 0.20
12 丁惟杰 12 0.20
13 华 红 12 0.20
14 刘延广 12 0.20
15 王绍琨 12 0.20
16 詹慧慧 12 0.20
合计 6,000 100.00
其中:威达商贸是王珍海实际控制公司,永盛投资为王珍海女儿实际控制的公司,
王珍海及其女儿实际控制发行人股份96.88%。
根据发行人发起人股东出具的《说明》:王珍海先生自1994年进入烟台威龙以来一
直担任烟台威龙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推动烟台威龙快速发展。
发起人股东考虑到王珍海对公司的重要性和付出,均认可王珍海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
烟台威龙自然人股东,除温孚广、王庆堂外,其余自然人股东均为发行人的发起人。
对此,温孚广、王庆堂出具《确认函》:确认当时未参与设立发行人为真实意思表示,
不存在其他情形及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龙口创投同时出具《确认函》:当时未参与设立股份公司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
其他情形及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为全体发起人共同真实意思表示,发行人股权结构
的设置已经全体发起人同意,王珍海等人股权变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设立为全体发起人共同真实意思表示,发起人的股权结构
的设置已经全体发起人同意,王珍海等人股权变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第一次股权转让(2010 年 1 月)
(1)威达商贸的股权转让
威达商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珍海,其主营业务为销售威龙葡萄酒。发行人设立后,
于2007年12月设立海源经贸作为其销售公司。为规避同业竞争,2008年,海源经贸收购
威达商贸的经营性资产并承继其负债。收购完成后,威达商贸除持有威龙股份的股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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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从事任何经营业务。
2010年1月,威达商贸将其持有的1,852万股威龙股份以2009年末每股净资产作参考
定价3.2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了王珍海、刘乃若、卢智伟、王冰、水晶投资、常青、姜
常慧、张波、沈义、张孟阳等人,分别转让了720万股、600万股、288万股、76万股、
60万股、60万股、12万股、12万股、12万股、12万股。
其中,刘乃若先生作为财务投资者投资发行人,看好葡萄酒行业的发展及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同时,刘乃若先生拥有多年证券投融资经验,并且对企业管理、资本运营、
市场营销有丰富的经验,能够对发行人合法、规范经营、资本运作提供重要指导,因此
王珍海先生同意将其控制的威达商贸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转让给刘乃若先生。
(2)永盛投资的股权转让
永盛投资系由王力和范玉芬分别出资1,690万元、10万元设立的公司,其主营业务
为对外投资管理。永盛投资的控股股东王力是王珍海的女儿,范玉芬为王珍海配偶的姐
姐,为提高威龙股份的决策效率,经永盛投资股东会决议,并与王珍海协商,双方达成
股权转让协议。
2010年1月,永盛投资将其持有的1,680万股威龙股份以2009年末每股净资产作参考
定价3.2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珍海。
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王珍海 4,680 78.00
2 刘乃若 600 10.00
3 卢智伟 288 4.80
4 王冰 88 1.48
5 水晶投资 60 1.00
6 常青 60 1.00
7 焦复润 20 0.33
8 姜淑华 20 0.33
9 孙砚田 20 0.33
10 杨景碧 20 0.33
11 赵国林 12 0.20
12 田元典 12 0.20
13 陈青昌 12 0.20
14 丁惟杰 12 0.20
15 华红 12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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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刘延广 12 0.20
17 王绍琨 12 0.20
18 詹慧慧 12 0.20
19 张孟阳 12 0.20
20 张波 12 0.20
21 姜常慧 12 0.20
22 沈义 12 0.20
合计 6,000 100.00
3、第二次股权转让(2010 年 6 月)
(1)王珍海转让给 162 名自然人
2010年6月,王珍海将其持有的4,642,300股威龙股份以2010年5月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作参考定价4元/股转让给了王庆堂等162位自然人。
此162名自然人股东中161名为原烟台威龙职工股东或其家属,1名自然人为非员工
股东隋永清;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人均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隋永清为个人财务投资者,
其资金来源于个人家庭积累,不存在代持股份情形。
对于上述161名受让者,其中122人在受让股份时为发行人员工,其余39人已退休。
(2)水晶投资转让给中嘉信达
①股权转让情况
2010年6月,水晶投资将其持有发行人的60万股威龙股份以2010年5月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作参考定价4元/股转让给中嘉信达。双方股权转让的作价均以发行人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做参考定价。水晶投资与中嘉信达作为投资者,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②水晶投资和中嘉信达的基本情况
水晶投资前身北京水晶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成立时注册资本5,000万
元。截至2010年6月,水晶投资共有22名自然人股东及1名法人股东中嘉信达。水晶投资
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6,587.50 77.50
2 丁志钢 416.50 4.90
3 段炼 224.40 2.64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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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陈鸿宾 159.80 1.88
5 毕克 153.00 1.80
6 李弘建 153.00 1.80
7 郑少勇 134.30 1.58
8 王彦琨 90.10 1.06
9 张胜利 76.50 0.90
10 侯艳英 76.50 0.90
11 邓军 57.80 0.68
12 曹国宪 57.80 0.68
13 赵征 45.90 0.54
14 张科军 37.40 0.44
15 智京明 34.00 0.40
16 段长锁 32.30 0.38
17 杨戈 30.60 0.36
18 饶国斌 30.60 0.36
19 管文生 30.60 0.36
20 曾昕 25.50 0.30
21 王海英 22.10 0.26
22 薛斌 23.80 0.28
合计 8,500.00
中嘉信达成立于2000年12月27日;注册号为:110000009994470;公司类型为:其
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丁志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 万元;住所为: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府23号办公楼102室;经营范围为:资产的经营管理、项目投资 、企
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丁志钢 3,200.00 64.00
2 王岚 1,000.00 20.00
3 深圳市融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0.00 16.00
合计 5,000.00 100.00
其中,法人股东深圳市融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卫东 720.00 90.00
2 张光亚 80.00 10.00
合计 800.00 100.00
经中嘉信达董事会和水晶投资董事会分别审议,水晶投资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转
让给中嘉信达,转让价格为发行人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做参考定价为4元/股。转让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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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当时考虑到水晶投资股东人数太多,会间接造成发行人在本次股权转让后股东人数超
200人。
中嘉信达、深圳市融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
其股东亦非发行人的客户,亦不在本公司经销商中持有权益。
(3)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东情况
①员工股东任职情况
A.122名员工股东当时的任职情况
在发行人 在发行人 在发行人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任职情况 任职情况
1 姚明玉 生产人员 42 高允 生产部副经理 83 杨静 保管员
2 于海艳 生产人员 43 陈恒祥 生产人员 84 隋丽 生产人员
3 姜虹 业务人员 44 马红 生产人员 85 徐爱民 生产人员
4 高吉胜 浙江威龙副经理 45 邹少梅 生产人员 86 张秀红 生产人员
5 李建兵 生产部副科长 46 刘洪刚 生产人员 87 徐玲玲 生产人员
6 王树林 业务人员 47 张吉荣 生产部科员 88 赵爱敏 生产人员
7 刘延波 业务人员 48 吴洪文 生产人员 89 宋欢宁 生产人员
8 林卫华 业务科长 49 王国辉 甘肃威龙副经理 90 孟玉萍 生产人员
9 杨金成 业务人员 50 邹玉梅 生产人员 91 成娜 保管员
10 王春通 生产人员 51 姜建奎 甘肃威龙科长 92 王芝秋 保管员
11 迟景科 业务人员 52 王晓利 生产人员 93 林艳青 生产人员
12 姜世艳 保管员 53 郑舒桐 生产人员 94 谢守富 生产人员
生产人员 哈尔滨办事处经
13 孙世辉 54 宋强 95 田计春 技术科副科长

14 郝先刚 生产人员 55 王忠东 生产部副科长 96 吴香芝 生产人员
15 温建英 生产人员 56 栾广杰 生产人员 97 范作勇 生产人员
16 丁路芬 保管员 57 李艳娜 生产部科员 98 李秀华 保管员
17 高国华 生产人员 58 柳来香 生产人员 99 温凤波 生产人员
18 刘晓燕 生产人员 59 李玉仙 生产人员 100 辛德超 生产人员
19 王尔强 生产人员 60 原玉生 保管员 101 马万成 生产人员
20 姚世明 生产人员 61 张树杰 生产人员 102 袁雯 生产人员
21 修丽梅 生产人员 62 张敏 保管员 103 李春福 生产人员
22 王青娟 生产人员 63 乔娟 生产人员 104 孟玲 财务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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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王树萍 保管员 64 吕守荣 生产人员 105 田忠建 生产人员
24 姜波 生产人员 65 封贤静 保管员 106 韩顺吉 业务人员
25 徐学磊 生产人员 66 成丽敏 保管员 107 田玉超 业务人员
陕西龙口公司经
26 王英 生产部副科长 67 王以亮 生产人员 108 王增晓

27 王桂斌 办公室副主任 68 郑晓玲 生产人员 109 慕翠玲 企管部经理
28 许永杰 生产人员 69 温丽君 生产人员 110 王丽娜 生产人员
29 曹积明 生产人员 70 吴春升 生产人员 111 吴红霞 保管员
30 曲本欣 生产部副经理 71 马瑞新 生产人员 112 李梅 生产人员
31 张培君 生产人员 72 范波 技术部化验员 113 王冬梅 生产人员
32 隋晓霞 生产人员 73 刁钦彩 生产人员 114 隋爱芳 生产人员
33 于丽君 保管员 74 李锡奎 生产人员 115 林红 生产人员
34 张丽娟 生产人员 75 王坤 生产人员 116 梁徽丽 生产人员
武威种植公司科
35 徐宪华 质检员 76 刘好萍 生产人员 117 庄永刚

36 迟连华 生产人员 77 林虎 车间副主任 118 杨继红 生产人员
37 张默芳 生产人员 78 郝建春 兰州威龙副经理 119 周中玲 生产人员
38 姜进飞 武威种植科长 79 王业明 生产人员 120 高洪 营销人员
39 孟春华 生产人员 80 韩明东 生产人员 121 刘燕 财务人员
40 曲波 生产人员 81 于永利 生产部科长 122 孙积波 生产人员
41 慕丽娟 生产人员 82 于瑞业 车间副主任
B.16名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情况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1 王珍海 董事长、总经理 7 赵国林 董事 13 詹慧慧 监事
2 王冰 董事 8 陈青昌 董事 14 姜常慧 营销部副经理
3 姜淑华 董事 9 王绍琨 董事 15 沈义 浙江威龙副经理
4 焦复润 董事 10 丁惟杰 董事 16 张波 财务经理
5 孙砚田 董事 11 华红 监事
6 田元典 董事 12 刘延广 监事
②非员工股东情况
A.39名退休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王庆堂 37062319460820XXXX 14 王冬燕 37062319580127XXXX 27 孙淑华 37062319530408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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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温孚广 37062319450823XXXX 15 戴金梅 37062319570705XXXX 28 姜义庆 37062319470322XXXX
3 刘明双 37062319500629XXXX 16 马惠敏 37062319641103XXXX 29 高学敏 37062319511028XXXX
4 金声德 37062319471216XXXX 17 曹丽娜 37062319540831XXXX 30 刘继东 37062319450601XXXX
5 周世华 37900219550915XXXX 18 徐立香 37062319580228XXXX 31 王玉芝 37062319580329XXXX
6 李春芬 37062319540728XXXX 19 王树霞 37062319370305XXXX 32 邹兰华 37900219570806XXXX
7 成守春 37062319500620XXXX 20 王少萍 37062319560724XXXX 33 王俐钧 37062319570319XXXX
8 王金太 37062319510311XXXX 21 郑永江 37062319500201XXXX 34 韩孝英 22012319570809XXXX
9 王智辉 37062319580526XXXX 22 王桂茹 37062319570410XXXX 35 赵素经 37062319511008XXXX
10 苏美芬 22022419541010XXXX 23 王桂娟 37062319580621XXXX 36 臧本东 37062319591206XXXX
11 江志民 37062319541005XXXX 24 栾培花 37062319600223XXXX 37 李淑艳 37062319531225XXXX
12 王秀菊 37062319580204XXXX 25 李同勋 37062319560829XXXX 38 战竹玲 37062319570802XXXX
13 袁仁清 37062319490127XXXX 26 卞秀珍 37062319540316XXXX 39 姜宗秋 37062319500627XXXX
B. 其他非员工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工作经历
2006.3-2009.3 华夏基金 IT 总监
1 刘乃若 370623197205154XXX 2010-2014 盈商通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10 年至今 中基金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2 卢智伟 330203195601220XXX 1998 年至今 宁波中糖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5-2008 济南二机床联合实业公司宾馆员工
3 常青 370104197011030XXX 2008-2010 济南吉尔宾馆有限公司员工
2010 年至今济南吉尔宾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2006-2010 Donghai Australia pty ltd 董事
4 隋永清 370623197010134XXX
2010 年至今 山东南山集团公司财务经理
2006-2007 美国 AHL 碳汇管理公司中国区业务代表
5 杨景碧 510212197206050XXX
2008-2011 西班牙恩德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6 张孟阳 440301196206277XXX 2001 年至今 深圳达斯科电子有限公司
7 中嘉信达 110000009994470 ——
经核查,发行人2010年6月股权转让的161名自然人,均为烟台威龙212名原职工股
东或其亲属。
4、第一次增资(2010 年 7 月)
2010 年 7 月 30 日,威龙股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 2010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6,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如下分配方案: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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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②每 10 股派发股票红利 10 股。
2010 年 7 月 30 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新增注册资本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10)第 01038 号《验资报告》。
2010年8月2日,公司在山东省工商局换取了注册号为370000200000790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5、第二次增资(2011 年 5 月)
2011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01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司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如下
分配预案:①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80 元(含税);②每 10 股派发股票红利 2.50 股。
2011 年 5 月 25 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
(2011)第 01026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6 月 20 日,公司在山东工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 370000200000790 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至今,公司的股本为1.5亿元,股东未发生变更。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及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及名称
王珍海 (万股)
10,539.43 (%)
70.26 93 名称
张吉荣 (万股)
4.50 (%)
0.03
2 刘乃若 1,500.00 10.00 94 吴洪文 4.50 0.03
3 卢智伟 720.00 4.80 95 王国辉 4.50 0.03
4 王冰 220.00 1.47 96 邹玉梅 4.50 0.03
5 中嘉信达 150.00 1.00 97 姜建奎 4.50 0.03
6 常青 150.00 1.00 98 王晓利 4.50 0.03
7 隋永清 100.00 0.67 99 刘燕 4.50 0.03
8 温孚广 54.00 0.36 100 宋强 4.50 0.03
9 焦复润 50.00 0.33 101 王忠东 4.50 0.03
10 孙砚田 50.00 0.33 102 李同勋 4.50 0.03
11 姜淑华 50.00 0.33 103 卞秀珍 4.50 0.03
12 杨景碧 50.00 0.33 104 孙淑华 4.50 0.03
13 王庆堂 45.00 0.30 105 姜义庆 4.50 0.03
14 王绍琨 30.00 0.20 106 栾广杰 4.50 0.03
15 赵国林 30.00 0.20 107 李艳娜 4.50 0.03
16 田元典 30.00 0.20 108 柳来香 4.50 0.03
17 丁惟杰 30.00 0.20 109 李玉仙 4.50 0.03
18 陈青昌 30.00 0.20 110 高学敏 4.50 0.03
19 华红 30.00 0.20 111 原玉生 4.50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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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刘延广 30.00 0.20 112 张树杰 4.50 0.03
21 詹慧慧 30.00 0.20 113 刘继东 4.50 0.03
22 沈义 30.00 0.20 114 张敏 4.50 0.03
23 张波 30.00 0.20 115 乔娟 4.50 0.03
24 姜常慧 30.00 0.20 116 吕守荣 4.50 0.03
25 张孟阳 30.00 0.20 117 王玉芝 4.50 0.03
26 刘明双 27.00 0.18 118 慕丽娟 4.50 0.03
27 姚明玉 27.00 0.18 119 封贤静 4.50 0.03
28 于海艳 27.00 0.18 120 成丽敏 4.50 0.03
29 金声德 25.13 0.17 121 王以亮 4.50 0.03
30 姜虹 9.00 0.06 122 郑晓玲 4.50 0.03
31 高吉胜 9.00 0.06 123 温丽君 4.50 0.03
32 李建兵 9.00 0.06 124 吴春升 4.50 0.03
33 周世华 13.50 0.09 125 邹兰华 4.50 0.03
34 李春芬 9.00 0.06 126 马瑞新 4.50 0.03
35 成守春 9.00 0.06 127 高玉奇 4.50 0.03
36 王金太 9.00 0.06 128 王俐钧 4.50 0.03
37 王树林 9.00 0.06 129 刁钦彩 4.50 0.03
38 王智辉 9.00 0.06 130 李锡奎 4.50 0.03
39 苏美芬 9.00 0.06 131 王坤 9.00 0.06
40 江志民 9.00 0.06 132 杨静 4.50 0.03
41 刘延波 9.00 0.06 133 隋丽 4.50 0.03
42 王秀菊 18.00 0.12 134 徐爱民 4.50 0.03
43 袁仁清 18.00 0.12 135 张秀红 4.50 0.03
44 林卫华 16.20 0.11 136 徐玲玲 4.50 0.03
45 杨金成 14.40 0.10 137 赵爱敏 4.50 0.03
46 王春通 13.50 0.09 138 宋欢宁 4.50 0.03
47 迟景科 13.50 0.09 139 孟玉萍 4.50 0.03
48 姜世艳 4.50 0.03 140 成娜 4.50 0.03
49 王冬燕 4.50 0.03 141 王芝秋 4.50 0.03
50 孙世辉 4.50 0.03 142 林艳青 4.50 0.03
51 郝先刚 4.50 0.03 143 谢守富 4.50 0.03
52 温建英 4.50 0.03 144 田计春 9.00 0.06
53 丁路芬 4.50 0.03 145 吴香芝 4.50 0.03
54 高国华 4.50 0.03 146 范作勇 4.50 0.03
55 刘晓燕 4.50 0.03 147 李秀华 4.50 0.03
56 王尔强 4.50 0.03 148 温凤波 4.50 0.03
57 姚世明 4.50 0.03 149 辛德超 4.50 0.03
58 修丽梅 4.50 0.03 150 马万成 4.50 0.03
59 王青娟 4.50 0.03 151 袁雯 4.50 0.03
60 戴金梅 4.50 0.03 152 李春福 9.00 0.06
2
高玉奇为原股东周中玲的丈夫。原股东周中玲于2010年9月28日去世,其股份由丈夫高玉奇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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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马惠敏 4.50 0.03 153 孟玲 3.60 0.02
62 王树萍 4.50 0.03 154 韩孝英 1.35 0.01
63 曹丽娜 4.50 0.03 155 田忠建 0.90 0.01
64 姜波 9.00 0.06 156 韩顺吉 4.50 0.03
65 徐学磊 4.50 0.03 157 田玉超 4.50 0.03
66 王英 4.50 0.03 158 王增晓 4.50 0.03
67 徐立香 4.50 0.03 159 孙积波 4.50 0.03
68 王树霞 4.50 0.03 160 慕翠玲 4.50 0.03
69 王桂斌 9.00 0.06 161 王丽娜 4.50 0.03
70 王少萍 4.50 0.03 162 赵素经 4.50 0.03
71 郑永江 4.50 0.03 163 刘好萍 4.50 0.03
72 许永杰 4.50 0.03 164 林虎 9.00 0.06
73 曹积明 4.50 0.03 165 郝建春 4.50 0.03
74 曲本欣 4.50 0.03 166 王业明 4.50 0.03
75 王桂茹 4.50 0.03 167 韩明东 4.50 0.03
76 张培君 4.50 0.03 168 于永利 4.50 0.03
77 隋晓霞 4.50 0.03 169 于瑞业 4.50 0.03
78 于丽君 4.50 0.03 170 吴红霞 4.50 0.03
79 张丽娟 4.50 0.03 171 李梅 4.50 0.03
80 徐宪华 4.50 0.03 172 王冬梅 4.50 0.03
81 迟连华 4.50 0.03 173 隋爱芳 4.50 0.03
82 张默芳 4.50 0.03 174 臧本东 9.00 0.06
83 姜进飞 4.50 0.03 175 林红 4.50 0.03
84 孟春华 4.50 0.03 176 李淑艳 4.50 0.03
85 曲波 4.50 0.03 177 梁徽丽 4.50 0.03
86 高允 4.50 0.03 178 高洪 4.50 0.03
87 陈恒祥 4.50 0.03 179 战竹玲 4.50 0.03
88 王桂娟 4.50 0.03 180 庄永刚 4.50 0.03
89 马红 4.50 0.03 181 范波 4.50 0.03
90 邹少梅 4.50 0.03 182 郑舒桐 4.50 0.03
91 刘洪刚 9.00 0.06 183 杨继红 9.00 0.06
92 栾培花 4.50 0.03 184 姜宗秋 4.50 0.03
合计 15,000.00 100.00
(四)公司设立以来股权变化对控制权及管理层、公司业务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1、公司自 2007 年 12 月设立至今共发生了两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为公司引进了
新股东,优化了股东结构;通过股权转让,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以及部分员工
直接持股,公司管理者、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整体利益趋于一致,有利于调动公司
管理层经营管理积极性,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经营能力和生产能
力的提高,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
2、公司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因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发生过变化;公司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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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团队及董事会成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设立起
未发生过变化。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历次验资情况
发行人设立以来共发生 3 次验资,验资情况如下:
出具验资报告时间 验资事项 实收资本(万元) 验资报告文号
2007.12.12 公司设立 6,000 中喜验字(2007)第 01061 号
2010.7.30 第一次增资 12,000 中喜验字(2010)第 01038 号
2011.5.25 第二次增资 15,000 中喜验字(2011)第 01026 号
注:以上三次验资,验资机构均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二)发行人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发行人为发起设立,设立时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五、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为开展葡萄酒生产、销售业务,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设立以来,
先后收购了烟台威龙的经营性资产、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等)
控制的销售公司等,实现了从酿酒葡萄种植、原酒发酵储存,到葡萄酒灌装、包装、销
售完整的产业链,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发行人设立以来,发生的重
大资产重组情况如下:
(一)2007 年的收购
(1)新设主体收购烟台威龙经营性资产的原因
烟台威龙在准备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过程中,烟台威龙主要股东根据自身情况并
结合对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政策文件的解读,认为烟台威龙历史沿革较为复杂可能对上
市造成障碍,因此出资设立了新的主体,并由新主体出资收购烟台威龙经营性资产。
(2)发行人收购烟台威龙资产审计及评估情况
2007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山东威龙葡萄
酒股份有限公司(筹)设立后购买烟台威龙葡萄酒与葡萄酒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
2007 年 12 月 20 日,烟台威龙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公司向山东威龙葡萄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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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转让与葡萄酒主业相关的经营性资产的事项》的议案,同意将与从事葡萄酒
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转让给设立后的股份公司。
2007 年 8 月 16 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烟台威龙截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表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中喜专审字[2007]第 01427 号)。依据中喜会计师
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中喜专审字[2007]第 01427 号),截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烟台
威龙资产总计 49,709.09 万元,负债 44,624.57 万元,净资产 5,084.52 万元。
烟台威龙将葡萄酒生产相关的经营性资产连同相关负债出售给山东威龙,对于出售
的经营性资产,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了评估。2007 年 8 月 26 日,中商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出具了中商评报字(2007)第 1155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
估报告》: 截止 2007 年 6 月 30 日,经评估的资产价格为 29,900.90 万元,其中存货
25,689.64 万元,固定资产 3,037.96 万元,无形资产 1,173.31 万元。
依据上述《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评估
基准日至收购日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烟台威龙及发行人确定了本次出售的资产及债
权债务范围。根据烟台威龙本次出售给发行人的资产评估值以及评估基准日与出售日之
间因经营及资产折旧摊销产生的价值变化,发行人承接烟台威龙资产的价值为
28,854.80 万元;发行人承接的烟台威龙债权 6,000.69 万元,资产合计 34,855.49 万
元,承接债务 32,574.55 万元,资产债务差额为 2,280.94 万元。双方同意烟台威龙以
2,280.94 万元的价格向发行人出售与生产葡萄酒相关的经营性资产。
2007 年 12 月 20 日,股份公司与烟台威龙签订《资产收购协议》。协议约定:股份
公司出资 2,280.94 万元人民币收购烟台威龙拥有的与从事葡萄酒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
及相关负债。同时,烟台威龙拥有的与本次收购资产相关的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不
含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发行人。发行人在受让烟台威龙相关资产时承继了收购资产
的债务并接受、安置烟台威龙的职工,保障职工就业。烟台威龙经审议,将其商标、专
利等无形资产随本次资产出售一并无偿转让给发行人。
(3)员工安置情况
2007 年末,发行人收购烟台威龙经营性资产时,烟台威龙、发行人不含有集体或
国有权益,双方均为民营企业。根据双方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与收购的经营性资
产相关的员工均进入发行人,与发行人签订《劳动合同》。发行人已全部接收与收购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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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相关的职工人员,员工未就资产收购及员工安置相关事宜提出异议。
(4)债务处理情况
《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在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收购事项后,由双方共同就
相应的债权、债务的移转履行通知义务,并取得主要债权人的同意。
本次收购完成后,截至 2007 年末,烟台威龙剩余资产及负债情况如下所示:
项 目 200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0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万元) 12,951.15 流动负债(万元) 10,739.60
非流动资产(万元) 4,539.33 非流动负债(万元) 81.20
总资产(万元) 17,490.47 净资产(万元) 6,669.68
本次资产收购过程中,烟台威龙向主要债权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并取得主要债权人的
确认。烟台威龙资产出售过程中,尚有部分债务的处置未取得相关债权人的确认函。上
述债务在烟台威龙资产出售过程中、存续经营过程中及后续烟台威龙注销过程中均已履
行完成,上述债权人均未就相关债权债务的履行提出异议及产生纠纷。
(5)烟台威龙清算注销情况:
2010 年 7 月 14 日,烟台威龙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解散并注销、
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决议。2010 年 7 月 16 日,烟台威龙在《人民日报》刊登公司解
散公告,并书面通知了已知可联系的债权人,要求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向清算
组申报债权。2010 年 7 月 22 日,烟台威龙取得《清算组备案通知书》((鲁企)登记内
备字[2010]第 6 号)。
2010 年 12 月 21 日,烟台威龙取得龙口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完税证明,
根据证明,烟台威龙截至 2010 年 12 月 21 日止各种税金已缴清。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烟台威龙清算组编制的清算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清算
审计报告》(中喜专审字[2010]第 01285 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对烟台威龙清算组
编制的包括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27 日的清算损益表、财产分配表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清算审计报告》(中喜专审字[2010]第 01286 号)。
2010 年 12 月 27 日,烟台威龙清算组编制了《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清算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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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2 月 28 日,烟台威龙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清算报告》及其分
配以及公司注销的决议。
2010 年 12 月 28 日,烟台威龙葡萄酒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申请公司登记
注销。2011 年 1 月 28 日,根据山东省工商局提供的《公司注销登记情况》,烟台威龙
完成注销手续。
发行人律师认为,股份公司收购烟台威龙相关资产债务金额、员工安置方案符合相
关规定;股份公司收购烟台威龙资产过程中,取得了主要债权人的回函确认,存在部分
债务未取得债权人确认的情况,但该等债务均已履行完毕,在履行过程不存在纠纷或争
议。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收购烟台威龙经营性资产的情形已经发行人、烟台威龙双方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资产收购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双方公司章程的规定。收购时,
烟台威龙与发行人均为民营企业,与经营性资产相关的职工业已转移到公司。发行人收
购烟台威龙经营性资产过程中,存在部分债务未取得确认函的情况,但该等债务均已履
行完毕,在履行过程不存在纠纷或争议。
2、收购烟台威龙经营性资产对发行人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的影响
发行人设立后,未对外开展业务,收购烟台威龙经营性资产后,开始从事葡萄酒的
生产和销售,并继续沿用“威龙”品牌,对外开展业务。
(二)2008 年的收购
1、被收购公司的基本情况
甘肃威龙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章“七发行人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2、收购过程和收购内容
(1)甘肃威龙的股权收购
2008 年 1 月,甘肃威龙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王珍海、姜淑华和丁惟杰将其
持有的甘肃威龙的股权转让给发行人的决议。2008 年 3 月,王珍海、姜淑华和丁惟杰
分别与发行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甘肃威龙 99.34%、0.33%和 0.33%
股权转让给发行人。鉴于截至 2007 年 12 月末甘肃威龙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 0.13 万
元,原股东一致同意将所持股份无偿转让给发行人。2008 年 3 月,甘肃威龙在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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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工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2)威达商贸的资产收购
2007 年 12 月,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海源经
贸及收购龙口市威达商贸有限公司资产的议案》。2008 年 1 月,威达商贸召开股东会,
审议并通过了将其经营性资产转让给海源经贸的决议。
2008 年 1 月,海源经贸与威达商贸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海源经贸收购威达
商贸拥有的与从事葡萄酒产品销售业务相关的资产。其中资产 7,179.83 万元,承接的
负债 6,617.06 万元,收购的价格为 562.77 万元,其中资产、负债均以账面值计算。
3、本次收购原因及对发行人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的影响
为解决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子公司海源经贸收购了威达商贸经营性资
产,威达商贸不再从事威龙葡萄酒的销售;同时收购甘肃威龙后,甘肃威龙将作为发行
人原料供应基地。收购完成后,进一步理顺了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体系,促进了发
行人主营业务的良好发展。
(三)2009 年的收购
为了规避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形成酿酒葡萄种植—葡萄原酒发酵—葡萄酒灌
装—葡萄酒销售完整产业链,理顺葡萄酒生产销售的上下游关系,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2009 年 12 月,发行人召开 200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收购销售公司的议案》,决定出资收购与发行人存在业务关系的共计 15 家销售公司以
及收购苏武庄园作为葡萄原酒生产基地。
1、被收购公司的基本情况
被收购公司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章“七发行人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2、收购过程、履行的程序及收购内容
(1)同一控制下的收购
①广州鲁威的股权收购
2009年12月17日,广州鲁威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王珍海、王克鳌将其持有的
广州鲁威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的决议。同日,王珍海和王克鳌与海源经贸签订《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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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出资合同书》,分别将其持有的91.37%和8.63%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9]第01455号《审计报
告》,广州鲁威截至2009年10月31日,净资产30.11万元。海源经贸依据《审计报告》
及当年11月、12月期间损益情况,出资35万元收购该公司100%的股权。
海源经贸于2009年12月25日、27日将股权转让款分别支付给王克鳌、王珍海,合并
日确认为2009年12月31日。
②深圳鲁威的股权收购
2009年12月1日,深圳鲁威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王珍海、邹卫国将其持有的
深圳鲁威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的决议。2009年12月29日,股东王珍海和邹卫国与海源
经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分别将其持有的96%和4%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9]第01462号《审计报
告》,深圳鲁威截至2009年10月31日,净资产1.74万元。海源经贸依据《审计报告》及
当年11月、12月期间损益情况,出资5万元收购该公司100%的股权。
海源经贸已于2009年12月25日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原股东,合并日确认为2009年12
月31日。
③福州鲁威的股权收购
2009年12月1日,福州鲁威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其股东王珍海、王冰将其持
有的福州鲁威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的决议。2009年12月17日,王珍海和王冰与发行人
子公司海源经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60%和40%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9]第 01463 号《审计报
告》,该公司截至 2009 年 10 月 31 日,净资产 101.99 万元。海源经贸依据《审计报告》
及当年 11 月、12 月期间损益情况,出资 105 万元收购该公司 100%的股权。
海源经贸已于2009年12月27日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王珍海和王冰,合并日确认为
2009年12月31日。
④云南振龙的股权收购
2009年12月18日,云南振龙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王珍海、温孚广将其持有的
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的决议。同日,王珍海和温孚广与海源经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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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将其持有的70%和30%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9]第 01457 号《审计报
告》,该公司截至 2009 年 10 月 31 日,净资产 66.55 万元。海源经贸依据《审计报告》
及当年 11 月、12 月期间损益情况,出资 70 万元收购该公司 100%的股权。
海源经贸已于2009年12月25日、27日将股权转让款分别支付给温孚广、王珍海,合
并日确认为2009年12月31日。
⑤大连金威德的股权收购
2009年12月17日,大连金威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王珍海、焦复润将其持
有的大连金威德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的决议。同日,王珍海和焦复润与海源经贸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94.44%和5.56%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9]第01452号《审计报
告》,该公司截至2009年10月31日,净资产5.64万元。海源经贸依据《审计报告》及当
年11月、12月期间损益情况,出资8万元收购该公司100%的股权。
海源经贸已于2009年12月25日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王珍海、焦复润,合并日确认为
2009年12月31日。
⑥北京威龙的股权收购
2009年12月17日,北京威龙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王珍海、姜淑华、王建深分
别将其持有的北京威龙99.31%、0.66%、0.03%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的决议。同日,王
珍海、姜淑华和王建深分别与海源经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9]第01456号《审计报
告》,该公司截至2009年10月31日,净资产56.34万元。海源经贸依据《审计报告》及
当年11月、12月期间损益情况,出资60万元收购该公司100%的股权。
海源经贸已于2009年12月25日将股权转让款分别支付给姜淑华、王建深,2009年12
月27日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王珍海,合并日确认为2009年12月31日。
⑦南京鲁威的股权收购
2009年12月17日,南京鲁威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王珍海、田元典和刘延广将
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的决议。原股东王珍海、田元典和刘延广与海源经贸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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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97.78%、1.11%、1.11%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9]第01453号《审计报
告》,该公司截至2009年10月31日,净资产102.35万元。海源经贸依据《审计报告》及
当年11月、12月期间损益情况,出资105万元收购该公司100%的股权。
海源经贸已于2009年12月25日将股权转让款分别支付田元典、刘延广,2009年12
月27日支付给王珍海,合并日确认为2009年12月31日。
⑧无锡鲁威的股权收购
2009年12月18日,无锡鲁威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王珍海、王冰、范圣伟分别
将其持有的94.90%、3.83%、1.28%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的决议。2009年12月18日,王
珍海、王冰和范圣伟分别与龙口海源经贸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9]第01460号《审计报
告》,该公司截至2009年10月31日,净资产-129.33万元。
为保证股份公司收购时利益不受损害,无锡鲁威控股股东王珍海于2009年12月对该
公司现金增资149万元。
海源经贸以《审计报告》和增资149万元后的净资产及当年11月、12月期间损益情
况作为参考,出资25万元收购该公司100%的股权。
海源经贸已分别于2009年12月25日、27日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王冰、范圣伟和王珍
海,合并日确认为2009年12月31日。
⑨长沙鲁威的股权收购
2010年1月8日,长沙鲁威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王珍海、焦复润将其持有的长
沙鲁威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的决议。同日,王珍海和焦复润分别与海源经贸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96.67%和3.33%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9]第01464号《审计报
告》,该公司截至2009年10月31日,净资产34.32万元。海源经贸依据《审计报告》及
当年11月、12月期间损益情况,出资36万元收购该公司100%的股权。
海源经贸已于2009年12月25日、27日分别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焦复润、王珍海,合
并日确认为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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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同一控制下的收购
①上海龙口的股权收购
2009年12月17日,上海龙口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孙砚田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
转让给海源经贸的决议。2009年12月30日,孙砚田与海源经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孙砚田将其持有100%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9]第01466号《审计报
告》,该公司截至2009年10月31日,净资产2.74万元。海源经贸依据《审计报告》及当
年11月、12月期间损益情况,出资5万元收购孙砚田持有的100%的股权。
海源经贸已于2009年12月25日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孙砚田,合并日确认为2009年12
月31日。
②浙江威龙的股权收购
2009年12月17日,浙江威龙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王绍琨、赵国林、孟繁波将
其持有的浙江威龙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的决议。同日,王绍琨、孟繁波和赵国林与海
源经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80%、10%和10%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9]第01459号《审计报
告》,该公司截至2009年10月31日,净资产1,725.57万元。海源经贸依据《审计报告》
及当年11月、12月期间损益情况,出资1,700万元收购该公司100%的股权。
海源经贸于2009年12月27日至2009年12月30日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浙江威龙原股
东,合并日确认为2009年12月31日。
③温州威龙的股权收购
2009年12月18日,温州威龙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股东王绍琨、孟繁波和赵国
林将其持有的温州威龙的股份转让给海源经贸的决议。同日,王绍琨、孟繁波和赵国林
与海源经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60%、20%和20%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9]第01454号《审计报
告》,该公司截至2009年10月31日,净资产0.23万元。海源经贸依据《审计报告》及当
年11月、12月的期间损益情况,出资12万元收购该公司100%的股权。
海源经贸于2009年12月25日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原股东,合并日确认为2009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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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1日。
④辽宁中大的股权收购
2009年12月16日,辽宁中大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焦复润、王珍海将其持有的辽宁中
大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的决议。2009年12月17日,焦复润和王珍海与海源经贸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将其分别持有66.05%和33.95%的辽宁中大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9]第01461号《审计报
告》,该公司截至2009年10月31日,净资产1.00万元。海源经贸依据《审计报告》及当
年11月、12月期间损益情况,出资3万元收购该公司100%的股权。
海源经贸于2009年12月25日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焦复润、王珍海,合并日确认为
2009年12月31日。
⑤天津隆仁的股权收购
2009年12月12日,天津隆仁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王冰、王庆堂将其持有的股
权转让给海源经贸的决议。同日,王冰和王庆堂与海源经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
其持有93.85%和6.15%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9]第01465号《审计报
告》,该公司截至2009年10月31日,净资产0.21万元。海源经贸依据《审计报告》及当
年11月、12月期间损益情况,出资2万元收购该公司100%的股权。
海源经贸已于2009年12月25日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原股东,合并日确认为2009年12
月31日。
⑥陕西龙口的股权收购
2009年12月17日,王冰、姜淑华分别与海源经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
90%和10%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2009年12月18日,陕西龙口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
了王冰和姜淑华将其持有的陕西龙口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的决议。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9]第01458号《审计报
告》,该公司截至2009年10月31日,净资产25.48万元。海源经贸依据《审计报告》及
当年11月、12月期间损益情况,出资28万元收购该公司100%的股权。
海源经贸已于2009年12月25日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原股东,合并日确认为2009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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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1日。
⑦苏武庄园的股权收购
2009年12月17日,苏武庄园股东龙口创投与发行人子公司甘肃威龙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甘肃威龙以160万元收购苏武庄园100%的股权。本次收购价格在中喜审字[2009]第
01467号《审计报告》的基础上,依据甘东方评报字[2009]第173号《资产评估报告》对
于主要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并综合考虑收购日库存葡萄原酒的增值因素,最终双方约
定收购价格为160万元。
甘肃威龙已于2009年12月29日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原股东,合并日确认为2009年12
月31日。
3、本次重组未使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收购方及被收购方2008年12月31日/2008年度财务数据如下:
(1)同一控制下的收购测算
序号 项目 总资产(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1 广州鲁威 639.06 1,295.79 -153.19
2 深圳鲁威 1,187.91 2,351.71 -22.70
3 福州鲁威 404.03 1,107.73 2.27
4 云南振龙 321.13 206.24 -11.50
5 北京威龙 1,399.43 1,300.52 -16.09
6 大连金威德 296.08 336.13 -7.66
7 南京鲁威 1,441.14 1,862.74 14.84
8 无锡鲁威 521.02 781.77 -27.17
9 长沙鲁威 841.33 1,147.15 -19.51
合计 7,051.14 10,389.78 -240.71
威龙股份 80,051.49 38,946.16 5,658.35
占威龙股份的比例 8.81% 26.68%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非同一控制下的收购测算
序号 项目 总资产(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1 上海龙口 2,741.67 6,780.94 66.59
2 浙江威龙 5,920.75 21,385.36 682.45
3 温州威龙 126.73 184.89 -14.08
4 辽宁中大 512.44 720.91 4.12
5 天津隆仁 590.82 922.96 -7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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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陕西龙口 331.53 503.11 -0.67
7 苏武庄园 14,994.75 3,152.40 -154.02
合计 25,218.68 33,650.57 510.73
威龙股份 80,051.49 38,946.16 5,658.35
占威龙股份的比例 31.50% 86.40% 9.03%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苏武庄园主营业务为葡萄原酒的生产及销售;广州鲁威、深圳鲁威等公司主营业务
为销售威龙葡萄酒。本次收购,增加了发行人的葡萄原酒产能,完善了发行人葡萄酒销
售网络,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并避免了同业竞争,减少了关联交易。重组前后发行
人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发行人业务、业绩和管理层的影响
(1)对发行人业务影响
本次重组后,发行人形成了葡萄酒生产、销售完整产业链,理顺了葡萄酒生产的上
下游关系,完善了发行人在全国各地的销售网络布局,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重组前后相关会计年度发行人财务状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度/末 2010 年度/末 增幅
总资产 112,871.04 133,759.12 18.51%
营业收入 54,210.22 78,653.36 45.09%
利润总额 9,989.65 14,821.69 48.37%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重组后,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良好,资产规模增加,盈利能力明显增强。
(3)对发行人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重组前后,发行人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2010 年的收购
中海包装系威龙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
务是生产并销售外包装纸箱、礼盒以及广告印刷品等。
为减少关联交易,完善发行人的葡萄酒包装业务,2009年12月17日发行人召开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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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中海包装资产的议案》。2009年12月17日,兴龙包装与
中海包装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
兴龙包装收购中海包装的经营性资产,以收购时点账面值作价,收购价款合计
1,880.47万元。对于本次收购,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追溯评估并出具
了《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2]第182号)。根据评估报告,在收购基准
日,所收购资产经评估的价值为1,910.18万元。发行人以账面值1880.47万元收购,作
价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
本次收购,减少了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完善了发行人的葡萄酒包装业
务,使发行人葡萄酒生产业务链更为完整。
(五)2012 年的收购
1、威龙酒类基本情况
威龙酒类的基本情况参见本章“七、发行人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2、本次收购过程及内容
2012年5月,威龙酒类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王冰、王绍琨、张波、刘燕、田
艳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的决议。同日,上述股东分别与海源经贸签订《股权
转让协议》。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威龙酒类2012年4月末,净资产143.00
万元。海源经贸依据《审计报告》及该公司5月的损益情况出资145.00万元收购该公司
100%的股权。
海源经贸已于2012年5月24日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威龙酒类原股东,合并日确认为
2012年5月31日。
本次收购,减少了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完善了发行人的销售网络布局。
六、发行人股权架构及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架构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权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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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冰、姜淑华等
刘乃若 卢智伟 王珍海 中嘉信达
180位自然人
10% 4.80% 70.26% 1% 13.9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龙口市海源经贸有限公司 甘肃威龙欧斐堡国际酒庄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龙 北 上 温 浙 无 南 长 成 云 福 深 广 陕 兰 天 大 辽 欧 甘 武 武 天 龙 霍 山 威 济
口 京 海 州 江 锡 京 沙 都 南 州 圳 州 西 州 津 连 宁 斐 肃 威 威 水 口 尔 东 龙 南
市 威 龙 市 威 鲁 鲁 鲁 鲁 振 鲁 市 市 龙 威 市 金 中 世 苏 市 市 市 市 果 威 葡 威
威 龙 口 威 龙 威 威 威 威 龙 威 鲁 鲁 口 龙 隆 威 大 家 武 威 盛 龙 兴 斯 龙 萄 龙
龙 仁 贸 龙 葡 贸 贸 经 商 经 贸 威 威 贸 商 仁 德 商 白 庄 龙 通 城 龙 威 电 酒 国
酒 发 易 葡 萄 易 易 贸 贸 贸 易 贸 酒 易 贸 商 贸 贸 兰 园 有 商 商 包 龙 子 商 际
类 经 有 萄 酒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易 业 有 有 贸 易 有 地 葡 机 贸 贸 装 葡 商 超 大
有 贸 限 酒 销 限 限 限 限 限 限 有 有 限 限 有 有 限 ( 萄 葡 有 有 制 萄 务 运 酒
限 有 公 销 售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限 限 公 公 限 限 责 龙 酒 萄 限 限 品 酒 有 营 窖
公 限 司 售 有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公 公 司 司 公 公 任 口 业 种 公 公 有 有 限 管 有
司 公 有 限 司 司 司 司 公 ) 有 植 司 司 限 限 公 理 限
司 限 公 司 有 限 有 公 公 司 ( 公
公 司 限 公 限 司 司 龙 司
司 公 司 公 口
司 司 )




注:1、无锡鲁威于2014年3月经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予以注销。2、云南振龙于2014年6月经云南省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予以注销。
3、大连金威德于2015年11月经大连市沙河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予以注销。4、天水龙城于2015年12月经天水市麦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予以
注销。5、成都鲁威、福州鲁威注销工作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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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股东大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 战略发展部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董事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 审计监察部
总经理
证券部
副总经理
种植部 销售部 技术质量部 综合办公室 生产部 企管部 财务部 采购供应部
销 生 技 基
有 酿 灌 灌
市 售 接 产 术 建 仓 综
机 酒 一 二
场 运 待 计 质 设 储 合
种 车 车 车
科 营 办 划 量 备 科 科
植 间 间 间
科 科 科 科
兴 苏 霍
子 办
龙 武 尔
公 事
处 包 庄 果

装 园 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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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1、战略发展部:负责组织公司战略管理体系建设,制定与调整公司战略规划,监
督战略规划的落实,管理公司投资事务,处理危机事件,为公司经营提供战略指导。
2、审计监察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要求,全面负责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
组织实施采购价格监督与采购招标审计、工程审计、离任审计、财务审计及其它专项审
计,开展市场监察,查错纠弊,加强内部监管,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3、证券部:根据国家证券及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三会管理,负责
投资者关系、资本市场融资,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具体事宜,
统一办理公司信息披露和报送工作。
4、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要求,制定公司行政规划、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负责总部的行政管理、宣传管理、法务管理、后勤服务与治安消防管理、企业文化管理、
员工关系与人事管理、党务管理、残疾人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为公司的运营提
供行政、后勤保障。
5、财务部: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与流程,开展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
融资管理、税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与财务软件系统管理,指导与监督子系统财
务工作,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进行财务分析,控制公司成本费用,保管公司财务档案。
6、企管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要求,负责组织制定年度经营计划,统筹、监督
总部及子系统运营,并定期对子系统业绩及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保证公司内部组
织的高效运行。
7、技术质量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要求,负责公司技术研发与质量检验,主要包
含产品规划与研发、生产工艺研发、种植技术研发、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原辅材料/成
品质量检验与质量改进监督、以及对外联络与相关认证办理等,为公司向市场推出高质
量产品提供技术与质量保障。
8、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和备品备件的采购及组织葡萄酒生产和灌装、生产技术
改造和生产环境建设、成品储存与管理;负责各项生产计划制定、调度,设备设施保障
和能源动力供应,成品仓储及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公司生产方面文件的编制和管理以
及各种审批手续的办理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和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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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公司环境保护设施及管理工艺的正常运行。
9、销售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要求,制定营销战略和销售计划,
并负责实施和执行;负责公司产品的市场营销和销售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产品的市场调
研和市场信息管理及营销渠道的建设、维护等工作;及时将市场信息反馈给公司;监督
相关部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10、采购供应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要求,负责建立整体采购管理体系,以及供应
商开发、考核及日常管理,并办理进出口业务,为公司的顺利经营提供高性价比的物资
支持。
11、种植部:负责建设并管理公司葡萄种植基地,聘请农业技术专家制定葡萄种植
标准,保障标准在葡萄培育种植各环节的严格执行,实现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
七、发行人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控股30个子公司。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1、海源经贸
海源经贸成立于2007年12月25日。2010年7月,王丽娟将其持有的海源经贸的5万元
出资额(占出资比例的1%)以每股10.2元的价格转让给威龙股份,价格以经审计的海源
经贸2010年6月末每股净资产为依据,转让后海源经贸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该公司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址为龙口市环城北路276号,主营业务为威龙葡
萄酒的批发、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23,294.44 6,135.32 4,601.58
2、甘肃威龙
甘肃威龙成立于 2004 年 5 月 25 日。2008 年 1 月,王珍海、丁惟杰、姜淑华将其
持有的甘肃威龙 99.34%、0.33%、0.33%的股权转让给发行人。股权转让后,甘肃威龙
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2008 年 10 月,发行人对甘肃威龙增资 2,000 万元,增资后该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至 5,000 万元。
甘肃威龙注册地址为武威市凉州区清源镇,经营范围为食品(葡萄酒)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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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12,946.37 6,106.00 -326.89
3、兴龙包装
兴龙包装成立于 2009 年 11 月 18 日,系由发行人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和实收资本为 500 万元。兴龙包装的注册地址为龙口市芦头镇后栾村北(张招路西)。
主营业务为包装印刷品的生产、纸箱礼盒的生产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
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2,499.99 1,662.76 129.36
4、霍尔果斯威龙
霍尔果斯威龙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3 日,是由发行人出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公
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100 万元。霍尔果斯威龙注册地址为霍尔果斯六十二团团部机
关,主营业务为酿酒葡萄的收购、榨汁;葡萄酒原酒生产与发酵。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
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12,869.63 5,606.08 1,612.93
5、北京威龙
北京威龙成立于 2002 年 7 月 11 日。2009 年 12 月,王珍海、姜淑华、王建深分别
将其持有的北京威龙 99.31%、0.66%、0.03%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转让后,北京威
龙成为海源经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威龙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1,450 万元,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西辛村 99 号 105 室,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最近一年经中
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124.62 -171.58 -77.09
6、上海龙口
上海龙口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 18 日。2009 年 12 月,股东孙砚田将其持有的上海
龙口 100%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股权转让后,该公司成为海源经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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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上海龙口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500 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 3370 号 5
楼 600 室,其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2,235.65 535.14 -107.35
7、温州威龙
温州威龙成立于 2006 年 10 月 19 日。2009 年 12 月,王绍琨、赵国林、孟繁波分
别将其持有的温州威龙 60%、20%、20%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该公司成为海源经贸的
全资子公司。温州威龙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50 万元,注册地址为温州市人民东路国
信大厦 1703 室,其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761.64 205.75 91.38
8、浙江威龙
浙江威龙成立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2009 年 12 月,王绍琨、赵国林、孟繁波分别
将其持有的浙江威龙 80%、10%、10%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股权转让后,浙江威龙成
为海源经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威龙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5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杭
州市上城区清泰街金泰商务大厦 1004 室,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
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6,199.81 3,093.66 1,785.04
9、南京鲁威
南京鲁威成立于2003年5月19日。2009年12月,王珍海、刘延广、田元典将其持有
的南京鲁威97.78%、1.11%、1.11%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转让后,南京鲁威成为海源
经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90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鼓楼
区新模范马路5号综合试验楼A1606、A1608、A1610、A1612、A1614室,主营业务为葡萄
酒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641.72 -216.27 -125.59
10、长沙鲁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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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长沙鲁威设立于2002年7月29日。2009年12月,王珍海和焦复润将持有的长沙鲁威
96.67%、3.33%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转让后,长沙鲁威成为海源经贸的全资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300万元,注册地址为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
健芙蓉盛世第5-8幢N单元314房,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
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89.53 -326.88 -55.31
11、成都鲁威
成都鲁威成立于2009年11月20日,是由海源经贸出资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
资本为100万元,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郭家桥南街5号。成都鲁威主营业务为葡萄酒
销售。目前,该公司经股东决议予以注销,正在办理注销工作中。该公司最近一年经中
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55.72 55.72 4.05
12、福州鲁威
福州鲁威成立于2002年6月28日。2009年12月,王冰、王珍海分别将持有的福州鲁
威40%、60%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转让后,福州鲁威成为海源经贸的全资子公司。福
州鲁威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1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江滨中大道
378号圣淘沙花园(现海润花园)4号楼1501室,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目前,该公司
经股东决议予以注销,正在办理注销工作中。该公司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
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16.68 -42.32 -170.79
13、深圳鲁威
深圳鲁威成立于2004年4月29日。2009年12月,王珍海、邹卫国将其分别持有的深
圳鲁威96%、4%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股权转让后,深圳鲁威成为海源经贸的全资子
公司。深圳鲁威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250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和平
广场华庭轩28C、D,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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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229.05 -56.11 -31.13
14、广州鲁威
广州鲁威成立于2001年9月4日。2009年12月,王珍海、王克鳌分别将其持有的广州
鲁威91.37%、8.63%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转让后,广州鲁威成为海源经贸的全资子
公司。广州鲁威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351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98
号23E房,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282.81 -209.80 -37.31
15、陕西龙口
陕西龙口成立于2001年7月20日。2009年12月,王冰、姜淑华分别将其持有的陕西
龙口90%、10%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转让后,陕西龙口成为海源经贸的全资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240万元,注册地址为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175号晨光御
苑18楼A2,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102.33 -45.11 -27.89
16、兰州威龙
兰州威龙成立于2010年5月26日,是由海源经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和实收资本为50万元。注册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260号(银武威大厦301室),主
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53.52 -40.82 -25.94
17、天津隆仁
天津隆仁成立于2002年10月31日。2009年12月,王冰、王庆堂分别将其持有的天津
隆仁93.85%、6.15%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转让后,天津隆仁成为海源经贸的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650万元,注册地址为河西区友谊北路合众大厦D座1703
室,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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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92.47 -211.08 -74.88
18、大连金威德
大连金威德成立于2004年4月5日。2009年12月,王珍海、焦复润分别将其持有的大
连金威德94.44%、5.56%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股权转让后,大连金威德成为海源经贸
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180万元,注册地址为大连市沙河口区西
南路872号五洲大厦401室,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
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 - -31.23
大连金威德经股东海源经贸决议,于2015年11月经大连市沙河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予以注销。
19、辽宁中大
辽宁中大成立于2001年9月13日。2009年12月,焦复润、王珍海分别将其持有的辽
宁中大66.05%、33.95%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股权转让后,该公司成为海源经贸的全
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380万元,注册地址为沈阳市于洪区银山路10-2
号,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280.77 -105.37 -97.39
20、种植公司
种植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25日。2010年7月,王绍琨将其持有的种植公司1%的股
权以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甘肃威龙。转让后,种植公司成为甘肃威龙的全资子公司。该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址为武威市凉州区清源镇刘广村,主营业
务为酿酒葡萄种植。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15,106.68 -160.63 -115.34
21、武威盛通
武威盛通成立于2007年12月21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50万元。股东为甘肃
威龙。武威盛通注册地址为武威市凉州区清源镇,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最近一年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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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1,337.31 312.91 -195.42
22、天水龙城
天水龙城成立于2008年1月16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50万元。股东为甘肃
威龙。天水龙城注册地址为天水市麦积区桥南五龙路中段路西,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
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 - -147.10
天水龙城经股东海源经贸决议,于2015年12月经天水市麦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予以注销。
23、苏武庄园
苏武庄园成立于2000年3月21日。2009年12月,龙口创投将持有的苏武庄园100%股
权转让予甘肃威龙。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7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为甘肃省武
威市民勤县苏武乡苏武山村,主营业务为酿酒葡萄的收购,葡萄原酒的发酵、生产。最
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17,962.08 2,865.01 505.46
24、威龙酒类
威龙酒类成立于2004年6月7日。2012年5月,王冰、张波、王绍琨、刘燕、田艳分
别将其持有的威龙酒类30%、25%、20%、20%、5%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股权转让后,
威龙酒类成为海源经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
地址为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52号,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
务数据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629.88 461.93 -126.16
25、济南威龙
济南威龙成立于2013年9月26日,系由发行人出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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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北侧千佛山人防工
程31号,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1,507.51 401.44 -65.72
26、无锡鲁威
无锡鲁威成立于 2004 年 2 月 18 日,2009 年 12 月,王珍海、王冰、范圣伟分别将
其持有的无锡鲁威 94.90%、3.83%、1.28%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该公司成为海源经
贸的全资子公司。无锡鲁威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2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无锡市解放东
路(泰翔大厦)918 号-12B7,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
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末 0.00 0.00 -4.68
无锡鲁威经股东海源经贸决议,于2014年3月经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予以注
销。
27、云南振龙
云南振龙成立于 2002 年 6 月 12 日,2009 年 12 月,王珍海、温孚广分别将其持有
的云南振龙 70%、30%的股权转让给海源经贸。转让后,云南振龙成为海源经贸的全资
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1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昆明市南坝路锦苑花园
34 幢 2 单元 101 号,主营业务为葡萄酒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末 0.00 0.00 -12.23
云南振龙经股东海源经贸决议,于2014年6月经云南省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予以注销。
28、威龙电商
威龙电商成立于 2014 年 8 月 1 日,系由发行人出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5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城环城北路
52 号,主营业务为葡萄酒的网络销售。最近一年经中喜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期间/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末 487.75 486.79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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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欧斐世家
欧斐世家成立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系海源经贸出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该公
司注册资本 50 万元,海源经贸于 2015 年 6 月将 50 万元出资到位。截止 2015 年末,该
公司尚未开展业务运营。
30、威龙商超
威龙商超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系由发行人出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
公司注册资本 50 万元,发行人于 2015 年 6 月将 50 万元出资到位。截止 2015 年末,该
公司尚未开展业务运营。
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
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起人股东基本情况
发行人设立时,共 16 位发起人股东,其中自然人股东 14 位,法人股东 2 位。王珍
海作为发起人,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1、14 位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是否拥有境外
姓名 国籍 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王珍海 中国 无 37062319591124XXXX 山东省龙口市南大街 226 号
焦复润 中国 无 37062319630117XXXX 山东省龙口市绛水河东路 8 号
姜淑华 中国 无 37062319560724XXXX 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 276 号
孙砚田 中国 无 23102719630809XXXX 山东省龙口市城关镇中心大街 43 号
田元典 中国 无 37062319590801XXXX 山东省龙口市绛水河 162 号
丁惟杰 中国 无 37062319650311XXXX 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 276 号
王冰 中国 无 37062319661023XXXX 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 276 号
赵国林 中国 无 31010419680902XXXX 山东省龙口市南大街 39 号
陈青昌 中国 无 37900219680918XXXX 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 276 号
刘延广 中国 无 37062319630126XXXX 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 276 号
王绍琨 中国 无 37062319710307XXXX 山东省龙口市新港路 565 号
华红 中国 无 37062319610812XXXX 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 276 号
詹慧慧 中国 无 33010419630520XXXX 杭州市上城区近江家园
杨景碧 中国 加拿大 51021219720605XXXX 上海市闵行区罗阳五村 45 号
2、两位法人发起人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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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盛投资与威达商贸作为发行人的发起人,分别于2010年1月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全部转让,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1)永盛投资
永盛投资成立于2007年11月21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1,700万元,公司住
所及主要经营场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农民日报社)1号楼四层410室,设立时
股东为王力、范玉芬,2011年4月,王力将其持有的1,69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范玉芬,永
盛投资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为范玉芬。永盛投资的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管理。
(2)威达商贸
威达商贸成立于2005年4月29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500万元,公司住所和
主要经营场所为龙口市黄城环城北路53号。2012年6月,经龙口市工商局核准,威达商
贸予以注销。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报告期内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先生除持有发行人
股份外,不再持有任何其他企业的股权。
(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主要股东为刘乃若,持有发行人发行前 10%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乃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7062319720515XXXX。住所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 4009 号。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先生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15,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新股 5,020 万股,本次发
行股份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25.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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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序号
/姓名 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1 王珍海 10,539.43 70.26 10,539.43 52.64
2 刘乃若 1,500.00 10.00 1,500.00 7.49
3 卢智伟 720.00 4.80 720.00 3.60
4 王冰 220.00 1.47 220.00 1.10
中嘉信达 150.00 1.00 150.00 0.75
5
常青 150.00 1.00 150.00 0.75
6 隋永清 100.00 0.67 100.00 0.50
7 温孚广 54.00 0.36 54.00 0.27
焦复润 50.00 0.33 50.00 0.25
孙砚田 50.00 0.33 50.00 0.25
8
姜淑华 50.00 0.33 50.00 0.25
杨景碧 50.00 0.33 50.00 0.25
9 王庆堂 45.00 0.30 45.00 0.22
王绍琨 30.00 0.20 30.00 0.15
赵国林 30.00 0.20 30.00 0.15
田元典 30.00 0.20 30.00 0.15
丁惟杰 30.00 0.20 30.00 0.15
陈青昌 30.00 0.20 30.00 0.15
华红 30.00 0.20 30.00 0.15
10
刘延广 30.00 0.20 30.00 0.15
詹慧慧 30.00 0.20 30.00 0.15
沈义 30.00 0.20 30.00 0.15
张波 30.00 0.20 30.00 0.15
姜常慧 30.00 0.20 30.00 0.15
张孟阳 30.00 0.20 30.00 0.15
其余 159
11 961.57 6.41 961.57 4.80

社会公众
12 — — 5,020.00 25.07

合计 15,000.00 100.00 20,020.00 100.00
(二)公司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
公司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请参见上表。
(三)公司前十大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目前在公司任职情况
1 王珍海 10,539.43 70.26 董事长
2 刘乃若 1,500.00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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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3 卢智伟 720.00 4.80 ——
4 王冰 220.00 1.47 副总经理
5 常青 150.00 1.00 ——
6 隋永清 100.00 0.67 ——
7 温孚广 54.00 0.36 ——
焦复润 50.00 0.33 监事会主席
孙砚田 50.00 0.33 董事、总经理
8
姜淑华 50.00 0.33 董事、董事会秘书
杨景碧 50.00 0.33 ——
9 王庆堂 45.00 0.30 ——
王绍琨 30.00 0.20 行政总监
赵国林 30.00 0.20 副总经理、采购总监
田元典 30.00 0.20 董事、财务总监
丁惟杰 30.00 0.20 董事
陈青昌 30.00 0.20 技术总监
华红 30.00 0.20 ——
10
刘延广 30.00 0.20 监事
詹慧慧 30.00 0.20 监事
沈义 30.00 0.20 ——
张波 30.00 0.20 ——
姜常慧 30.00 0.20 董事、副总经理、营销总监
张孟阳 30.00 0.20 ——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王珍海 10,539.43 70.26 王冰系王珍海配偶的姐姐
2 王冰 220.00 1.47 的女儿的配偶
3 温孚广 54.00 0.36
温孚广系温丽君的哥哥
4 温丽君 4.50 0.03
5 郑永江 4.50 0.03
郑永江系郑舒桐的父亲
6 郑舒桐 4.50 0.03
7 范作勇 4.50 0.03
范作勇系范波的哥哥
8 范波 4.50 0.03
9 王树林 9.00 0.06
王树林系高允配偶的哥哥
10 高允 4.50 0.03
除此之外,发行前本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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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公司职工人数和构成
项 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人数 1,502 1,652 1,910
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1,502 1,652 1,910
截至 2015 年末,员工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分工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管理人员 94 6.26
生产人员 518 34.49
销售人员 578 38.48
技术人员 75 5.00
财务人员 63 4.19
后勤辅助人员 174 11.58
合计 1,502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大学及以上学历 118 7.86
大专 357 23.77
中专、技校及高中 644 42.87
其他 383 25.50
合计 1,502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区间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30 岁以下 439 29.23
31-40 岁 563 37.48
41-50 岁 436 29.03
51 岁以上 64 4.26
合计 1,502 100.00
(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情况
1、公司薪酬情况
(1)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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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对员工的薪酬规定: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依据
行业薪酬水平、公司业绩、龙口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会商品物价指数等情况
制定并调整。公司薪酬以绩效导向、正向激励、公平公正等为原则。
公司职能部门人员、营销工作人员的薪酬采取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是
以岗位价值和绩效表现为主要分配依据的工资制度。其中,岗位价值主要以岗位职责、
岗位所需能力进行评定。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福利津贴等
部分构成。
生产工作人员工资由月度计件收入、加班工资、福利津贴等构成。生产工作人员采
取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
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工资制度。
(2)关于公司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的收入水平
①公司各级别的收入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的薪酬水平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人均薪酬(万元/人*每年) 8.57 8.48 8.44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员工的收入水平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人均薪酬(万元/人*每年) 5.17 4.85 4.51
注:薪酬总额系发行人现金流量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员工人均收入=薪酬
总额/员工人数年平均数;
(2)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别岗位员工的收入水平
单位:万元/人*年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管理人员 5.93 5.54 5.39
生产人员 4.32 3.89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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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 6.76 5.53 4.56
技术人员 4.63 4.82 4.04
财务人员 5.47 5.94 6.06
后勤辅助人员 4.54 4.52 4.59
(3)公司员工收入水平与当地收入水平的比较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龙口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31,455 元、35,135
元、38,262 元;同时,与龙口市当地上市公司的员工收入水平比较如下:
员工人均收入(单位:万元)【注】
上市公司简称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南山铝业(600219) - 4.79 4.32
兴民钢圈(002355) - 5.68 5.43
朗源股份(300175) - 4.25 6.93
隆基机械(002363) - 7.66 6.98
中际装备(300308) - 4.80 4.62
平均 - 5.15 4.77
龙口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3.83 3.51
威龙股份 5.43 5.22 5.20
注:①相关数据依据上述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数据计算而得,平均数=所有上述公司员工薪酬
总额/上述上市公司人数总数;②龙口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系依据龙口市政府工作报告而得;
③上述上市公司 2015 年报尚未披露,龙口市政府 2016 年政府工作报告尚未披露。
发行人员工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与当地上市公司员
工人均收入相比,发行员工收入水平与部分当地上市公司的员工收入水平相当。
(4)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公司未来薪酬制度的主体框架将延续目前的薪酬制度,但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骨
干人员,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并充分保障绩效考核
制度的有效执行。
公司未来的薪酬管理将根据当地及行业的市场薪酬变化趋势,保持公司职位薪酬与
市场同等职责的职位薪酬、市场同等工作负荷的岗位薪酬以及行业基准薪酬的关联性,
使整体薪酬具有外部竞争性,并根据员工所在地消费指数变化情况,定期对公司薪酬进
行合理调节,兼顾效率与公平;一方面,通过合理的职位评价体系确保薪酬考核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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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性;另一方面,通过使员工的奖金与公司整体绩效等紧密挂钩,实现高度的绩效联
结。
2、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
发行人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解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发行人已依法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
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社保与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公司人数 1,502 1,652 1,910
社会保险缴纳人数 1,456 1,605 1,775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 1,454 1,587 1,771
报告期内,公司社保及公积金缴纳金额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社会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1,511.2 1,487.78 1,556.84
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万元) 276.51 281.10 323.48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其主要原因如
下:部分员工自愿不缴纳;部分员工为退休人员返聘;部分员工手续正在办理中。
上述未足额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金额及对发行人当年的净利润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应缴未缴社保金额(万元) 32.38 24.59 41.83
应缴未缴公积金金额(万元) 6.60 5.04 9.29
合计(万元) 38.98 29.63 51.12
公司当期净利润(万元) 4,180.83 3,529.10 3,541.07
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 0.93% 0.84% 1.44%
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逐步规范及完善执行社保制度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制度,发行
人应缴未缴的社保金额及住房公积金金额占发行人当期净利润的比例较低。
报告期内,龙口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出具《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已规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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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为员工办理劳动人事关系和社会保险,缴纳了员工社保费用。报告期内,未出现因
违反国家或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因为员工社
保缴纳而被追缴的情形。
同时,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口分中心出具《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遵
守国家及地方住房公积金缴存法律、法规,依法为员工办理及缴纳住房公积金,未出现
因违反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补缴、
催缴或强制收缴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和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证
明,发行人各子公司未出现因违反关于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相关的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
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珍海出具《承诺函》:如发行人因职工社保及住房
公积金缴纳事宜而受到主管部门追缴、处罚从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或其他不利影响的,
承诺人承诺负责以自有资金补足发行人上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未缴纳金额,并对发行人
及其他股东由此所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签署劳务用工合同,依法为
员工办理及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存在少数员工未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
情形。上述未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金额较小且股份公司逐年规范未缴纳人数。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王珍海亦出具承诺函承诺承担相应责任。因此上述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及住
房公积金的情形及金额对发行人业绩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并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按照法律法规签署劳务用工合同,并为员工办理
及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上
述应缴未缴的社保金额及住房公积金金额较小且占发行人当年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王珍海亦出具承诺函承诺承担相应责任。上述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及住房
公积金的情形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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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作出的重
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章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一、同业竞争(二)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之相关内容。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期、减
持价格、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相关内容。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不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的
承诺
为切实保护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下简称承诺人)就规范与发行人
之间的关联交易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下:自本承诺函签署日,承诺人及其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承诺人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不与发行人发生采购、
销售等关联交易,不发生向发行人拆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款、代偿
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的行为。对于确实无法避免及偶发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
该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法,从而维护和保障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利益。上述承
诺效力及于承诺人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倘因
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损失,承诺人将就其违反上述承诺引致的发行人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
(五)发行人其他股东对股份的自愿锁定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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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减持价
格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相关内容。
(七)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相关内容。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相关内容。
(九)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相关内容。
(十)中介机构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承诺
其他承诺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相关章节之相关内容。
(十二)承诺履行情况
以上承诺相关责任主体自向公司出具上述承诺以来,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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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变化情况
公司一直专注于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为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及销
售,主要产品有传统干红/干白葡萄酒、有机干红/干白葡萄酒,以及2014年推出的威龙
传奇葡萄白酒等系列产品。
传统干红葡萄酒 传统干白葡萄酒
有机干红葡萄酒 有机干白葡萄酒
威龙传奇葡萄白酒
发行人在国内葡萄酒行业位居行业前列,是最早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葡萄酒品
牌之一。通过各级经销商和大型商超直销渠道,威龙牌葡萄酒系列产品现已基本覆盖全
国各区域的消费网络。
发行人遵循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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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理念,经过多年的发展,在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产品质量与安全检测、新产
品开发等方面积累了大量技术与管理经验,现已形成集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包
装印刷、物流配送、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
发行人是国内最早开始有机葡萄酒生产的企业之一,在我国著名酿酒葡萄产区甘肃
武威拥有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发行人是国内最早进行有机酿酒葡萄生产与加工关键
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示范企业之一,承担国家科技部星火计划重点项目“有机酿酒葡萄
生产与加工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项目”,首批入选国家“十二五”农村领域科技计划预
备项目库。
经过多年发展,威龙获得了多项荣誉,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主要荣誉如下:
被授予对象范
年份 荣誉 荣誉授予机构
围及数量
甘肃威龙被审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 全国1191家,
2014年 国家农业部
点龙头企业 甘肃省26家
苏武庄园被审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 全国825家,
国家农业部
点龙头企业 甘肃省10家
2010年
“仪狄奖”企业腾飞奖 中国酒业协会 5家
葡萄酒行业10
2008 年 中国葡萄酒制造业十强企业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家企业
2005 年 威龙及图被授予中国驰名商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2002 年 威龙葡萄酒被授予中国名牌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 -
自设立以来,本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基本情况
葡萄酒行业是我国轻工业中食品工业的重要分支。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归属“C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葡萄酒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本行业产业政策的制定和行业的规
划,并对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国家质检总局及其各地附属机构负责审查和发
放葡萄酒生产许可证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葡萄酒行业的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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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
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
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
定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等一系列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管理;《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对葡萄酒生产企业的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
控制环节、必备的生产资源、产品相关标准、原辅材料要求、检验及判定原则等作了规
定。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共同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葡萄酒 》
(GB15037-2006),对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到贮存、运输各过程的管理标准进行
规范。
环保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清洁生产标准--葡萄酒制造业》
(HJ452-2008),规定了葡萄酒制造企业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
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现状进行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商务部发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 2005 年第 25 号令),规定了包括酒类
批发、零售、储运在内的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登记备案制度和溯源制度;《酒类行业流
通服务规范》(商务部 2013 年第 21 号公告)规定了酒类流通的术语和定义,界定了酒
类流通的范围和流程,提出了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重点,对宣传推介以及服务规范也
提出了要求。
对于进口葡萄酒,除遵循上述法律法规外,还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
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相关规定,进口葡萄酒不得以倾销方式或补贴
方式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
碍。
(2)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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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于2011年12月发布《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针对葡
萄酒行业提出注重葡萄酒原料基地建设,逐步实现产品品种多样化,促进高档、中档葡
萄酒和佐餐酒同步发展,到2015年,非粮原料(葡萄及其他水果)酒类产品比重将提高
1倍以上。
2012年5月,工信部发布《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下称《准入条件》),规定新建的
葡萄酒项目或企业必须在符合现有国家法律标准的前提下,达到一定产能规模、对原料
有一定保障能力才能进入该行业。《准入条件》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葡萄酒生产加工行
业管理,规范了行业投资行为,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葡萄酒行
业健康有序发展。
2012年7月,工信部发布《葡萄酒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
我国葡萄酒行业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原料保障能力建设,大力推动葡萄酒生产企业酿酒葡
萄种植基地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产业链,充分发挥东部
地区在品牌、资本等方面的优势,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增长点;积极推动中西
部葡萄酒产区的种植基地建设,逐步形成分布合理、特色鲜明的酿酒葡萄种植和葡萄酒
生产企业区域;加强葡萄酒行业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国葡萄酒行业科
技创新能力;完善葡萄酒标准体系,加强企业检(监)测能力建设,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大力推动优势葡萄酒产区品牌建设,建立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葡萄酒文化。
2013年7月,商务部发布《关于葡萄酒反倾销立案的公告》(2013年第36号公告)、
《关于葡萄酒反补贴立案的公告》(2013年第37号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进
行反倾销及反补贴调查。2014年3月24日,商务部发布《关于终止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
葡萄酒的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公告》(2014年第19号公告),案件申请人中国酒业
协会代表国内葡萄酒产业提出撤销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
查的申请,并请求终止此次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中国酒业协会已与欧盟葡萄酒酒
业协会就中欧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案协商一致,达成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在产业示
范园、技术合作、市场开拓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欧方将向中方提供重点支
持,这一方面有利于我国葡萄酒市场趋于规范和成熟,另一方面也会使国内葡萄酒行业
面临更激烈的竞争。
2014年6月,商务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安排的通知》,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强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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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推进酒类流通法规标准建设,加强酒类流通行业规划引导,培育现代流通主体,发展
新型流通模式,推动酒类流通体系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国内酒类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
代化水平。着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真品售酒、实价售酒’。
开展科学理性饮酒公益宣传,深化酒类流通电子追溯建设,支持酒类企业开展国际合
作。”
(二)行业市场概况
1、关于葡萄酒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于2006年12月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准葡萄酒》(GB15037-2006),葡萄酿酒分为葡萄酒、特种葡萄酒、年份葡萄酒、品种
葡萄酒和产地葡萄酒五大类。
葡萄酒是指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含有一定酒精
度的发酵酒3。
特种葡萄酒是指用鲜葡萄或葡萄汁在采摘或酿造工艺中使用特定方法酿成的葡萄
酒,包括利口葡萄酒、葡萄汽酒、冰葡萄酒和山葡萄酒等。
年份葡萄酒所标注的年份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其中年份葡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
含量的80%(体积分数)。
品种葡萄酒指用所标注的葡萄品种酿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75%(体积分
数)。
产地葡萄酒指用所标注的产地葡萄酿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80%(体积分
数)。
(1)传统葡萄酒
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是传统的葡萄酒产品,其具体分类如下:
①按色泽分类
类别 酿造方式 色泽区别
选择用皮红肉白或皮肉皆红的酿酒葡萄进行一定的时间皮
红葡萄酒 天然红宝石色
汁混合发酵,然后进行分离陈酿而成。
3
发酵酒是以粮谷、水果、乳类等为原料,主要经酵母发酵等工艺酿制而成的,酒精含量小于 24%的饮料酒。主要
包括啤酒、葡萄酒、水果酒和黄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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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用白葡萄或浅色果皮的酿酒葡萄,经过皮汁分离,取 近似无色,浅黄带
白葡萄酒
其果汁进行发酵酿制而成。 绿,浅黄,金黄色
选用皮红肉白的酿酒葡萄,进行皮汁短时期混合发酵,达 桃红色,或玫瑰红,
桃红葡萄酒
到色泽要求后进行分离皮渣,继续发酵陈酿而成。 淡红色
②按酒中的含糖量和总酸分类
类别 总糖(以葡萄糖计)/(g/L)
干葡萄酒 ≤4.0;或者当总糖与总酸(以酒石酸计)的差值≤2.0时,含糖量最高为 9.0g/L。
4.1~12.1;或者当总糖与总酸(以酒石酸计)的差值≤2.0时,含糖量最高为
半干葡萄酒
18.0g/L。
半甜葡萄酒 12.1~45.0
甜葡萄酒 ≥45.1
③按酒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分类
类别 二氧化碳含量
平静葡萄酒 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0.05MPa
起泡葡萄酒 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0.05MPa
(2)有机葡萄酒
有机葡萄酒是指以有机酿酒葡萄为原料,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生产加工要
求酿造而成,并通过有机产品认证的葡萄酒。
根据《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 19630 -2011)的定义,有机产品是指按照该标
准生产、加工、销售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对有机农业的定义是:遵照特定的农业生产原则,在生产中
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
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
列可持续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有机农业通
过回收、循环使用和有效的资源和能源管理,降低外部投入品的使用,以维持和改善环
境质量,保护自然资源,并致力于生产和供应高品质、富营养的食品和其他产品,为每
个人提供良好的生活质量,并为保障食品安全作出贡献。
有机产品认证是认证机构按照有关标准对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进行评价,对符
合有机产品认证要求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向申请人出具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有机酿酒葡萄是指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农田灌溉水质标
准》(GB508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
允许浓度》(GB9137)等相关规定的地区进行种植,选用有机酿酒葡萄苗木或未经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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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处理过的酿酒葡萄苗木进行栽培,根据当地情况采用合理的灌溉方式,不使用化学
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基因工程技术等,采用相应的病虫害防治、地力保护
等替代技术,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种植,并通过有机产品认证的酿酒
葡萄。
酿酒葡萄属多年生作物,一般要经过不少于收获前36个月的有机产品转换期,新开
垦的、撂荒36个月以上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36个月以上未使用《有机产品》国家标准中
禁用物质的地块,也应经过不少于12个月的转换期。转换期从按照国家标准开始管理起
计算,期内必须完全按照有机农业的要求进行管理。对于已经经过转换或正处于转换期
的地块,如果使用了有机生产中禁止使用的物质,应重新开始转换。转换期结束、并通
过有机产品认证的酿酒葡萄为有机酿酒葡萄。
由于有机酿酒葡萄对种植所在地的空气、水源、土壤、肥料、种植技术等都有着较
高的要求,其在生产加工、储藏、运输等方面也有着严格的要求,因此,用其酿造的有
机葡萄酒与传统葡萄酒相比,品种典型性更突出,是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葡萄酒。
2、世界葡萄酒行业概述
(1)世界葡萄酒行业现状
葡萄酒的演进、发展与西方文明的发展紧密相连,因此,以法国、意大利为代表的
欧盟国家一直是葡萄酒的主产区和主要消费区,其产销量占据世界的50%以上,在生产
上仍保留着传统的酿造工艺。以美国、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国家葡萄酒历史相对较短,但
现代化酿造工艺水平发展较快,葡萄酒消费量相对稳定。
近年来,由于受环境、气候和经济危机等因素影响,全球葡萄酒产量有所下降,但
消费量基本稳定。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造成葡萄酒消费量在其后两年小幅下跌,但
2010年开始即有所恢复,各年消费量一直稳定在2,400万千升左右,2013年有小幅下滑,
根据O.I.V.统计,2013年全球葡萄酒消费量为2,387万千升。2015年5月4日,根据国际
葡萄与葡萄酒组织 (O.I.V.)发布全球葡萄酒产业形势报告,2014年全球葡萄酒消费量
为2,400万千升,比2013微增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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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4年 世界葡萄酒产销量情况
产量(万千升) 销量(万千升)
2968
2822 2837 2790
2684 2710
2650
2395 2427 2449 2429 2418 2443 2432
2392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资料来源:《Statistical report on world vitiviniculture 2012》、《World Vitiviniculture
situation in 2012》、《The wine market: developments and trends》、《State of the
vitiviniculture world market》,O.I.V.
未来的葡萄酒需求量仍有望保持增长,全球葡萄酒市场将呈现局部不均衡、总体平
衡的稳步增长态势,而这一趋势在很大程度上将依靠于中国、印度、俄罗斯、韩国和新
加坡等新兴国家葡萄酒消费的快速增长。从2000年-2013年,全球在欧洲以外消费的葡
萄酒比例已经逐步从31%增长至39%,新兴国家的葡萄酒消费力量为全球葡萄酒市场带来
了新的活力。
(2)有机葡萄酒发展较快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及健康意识的增强,有机葡萄酒已发展成为葡萄酒产业新
的流行趋势。2015年1月26日,2015 Millésime Bio全球有机葡萄酒展的数据显示,世
界三大有机葡萄种植国分别是西班牙、意大利和法国,西班牙的有机葡萄园的种植面积
达到了82,000公顷,位居第一,意大利以67,000公顷位居第二,法国以64,610公顷紧随
其后,这三个国家占全球有机葡萄种植量的73%,过去几年的有机葡萄酒产量均有大幅
度的增长。
3、我国葡萄酒行业概况
(1)我国葡萄酒行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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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在我国有着数千年的历史,但由于我国人均收入水平、饮食习惯及消费观念
等原因,葡萄酒行业的发展缓慢,2000年以后,我国的葡萄酒产业才取得快速发展。改
革开放以后,我国葡萄酒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①半汁葡萄酒全面发展时期(1978-1993)
1978-1985年,我国葡萄酒产量从5.81万千升发展到23.30万千升。这一时期是半汁
葡萄酒(原汁含量在50%以下的葡萄酒)全面发展的时期,半汁葡萄酒在当时的市场占
有率达到80%以上。
1987年的全国酿酒工作会议提出饮料酒由粮食酒向果类酒转变的方针,为葡萄酒的
发展创造了机遇。
②全汁葡萄酒起步时期(1994-1999)
1994年全汁葡萄酒国家标准的出台,以及取消了半汁酒的生产,促进了市场以甜型
酒、半汁酒为主转向以全汁、干型酒为主。1996年的干红热又促进我国葡萄酒行业新一
轮的发展,内资葡萄酒生产企业纷纷设立,并吸引大量外资进入中国市场。
③葡萄酒快速发展时期(2000-2012)
2000年以来,国家出台一系列的法规、政策、标准对引导葡萄酒行业的发展具有重
要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提高、消费观念逐步转变、
健康意识逐渐增强,葡萄酒因其时尚、健康的特性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我国葡
萄酒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规模以上企业由2003年的93家增至2012年的200家,产量
从31.62万千升迅速升至138.16万千升,营业收入在近十年以16.98%的年均增长率持续
增长至2012年的438.45亿元,产品类型也更为丰富,干红、干白、桃红、冰酒、起泡酒、
年份酒等相继出现。
④葡萄酒调整发展时期(2013-2015)
从2013年起,我国葡萄酒消费市场出现变化,高档葡萄酒销售下滑较大,而且进口
葡萄酒对国产葡萄酒市场的持续性冲击加剧了葡萄酒行业的竞争,2013年规模以上葡萄
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降至408.17亿元,同比下降6.91%。2014年规模以上葡萄酒
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420.57亿元,同比上升3.04%。2015年1-6月国内规模以上葡
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208.13亿元,同比增长11.77%。在这一时期,葡萄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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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结构性调整,普通佐餐酒市场逐渐启动,国内主要葡萄酒企业都在进行渠道层级
压缩、渠道利润合理化等精细化管理,以在调整发展中抢占市场份额。
(2)行业发展现状
①行业规模在经历持续扩张后出现一定程度的调整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加上政府促进内需政策
的实施,促使国民未来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得到提振,有效刺激我国居民对葡萄酒的消
费需求。同时,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葡萄酒行业发展势头良好,推动我国葡萄酒市场规
模不断扩大。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指年
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的葡萄酒产量达到138.16万千升,平均每五年翻一番,
近十年的复合增长率为16.98%,近五年的复合增长率为15.75%;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
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从47.68亿元升至438.46亿元,增长了8.19倍。
2013年,由于消费市场的改变以及进口葡萄酒持续冲击的影响,我国葡萄酒行业景
气度出现下滑,产量降至117.8万千升,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降至
408.17亿元。2014年至2015年6月末,行业发展状况稍有回暖,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
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420.57亿元,较上年上升3.04%,2015年1-6月国内规模以上葡萄酒
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208.13亿元,同比增长11.77%。
2002-2014年我国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葡萄酒产量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趋势图
160
100
80
20
产量(万千升)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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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WIND资讯、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AskCIData)
②酿酒葡萄基地建设滞后
酿酒葡萄种植是葡萄酒生产的“第一车间”,是保证产品品质的关键。近年来,我
国酿酒葡萄种植面积逐步扩大,葡萄酒产量快速增长,但原料品质及保障能力仍是行业
发展的瓶颈,拥有自有的酿酒葡萄种植基地的葡萄酒生产企业较少,企业可控原料比例
较低。
③进口葡萄酒冲击国内市场
我国葡萄酒需求快速增长的良好发展势头吸引外国葡萄酒不断进入中国,给国内品
牌葡萄酒生产企业带来较大冲击。2008年以来,我国葡萄酒进口量一直保持较快增长,
进口量和进口金额分别以年均约24%和31%的增长率逐年增长至2012年4.26亿升和25.73
亿美元的水平。2013年中国进口葡萄酒总量为4.06亿升,同比下降4.65%,进口葡萄酒
总额为23.98亿美元,较2012年下降6.83%。2014年中国进口葡萄酒数量基本持平,全年
进口葡萄酒4.09亿升,同比增长0.87%,2015年1-6月,中国进口葡萄酒总量为2.59亿升,
同比增长42.88%,进口葡萄酒总额为12.26亿美元,同比增长20.95%。进口葡萄酒的快
速增长对国内葡萄酒生产企业形成了较大冲击。
2008-2014年我国葡萄酒进口数量变化 2008-2014年我国葡萄酒进口金额变化
(单位:亿升) (单位:亿美元)
5.0 30.00
4.5
4.0 25.00
3.5
20.00
3.0
2.5 15.00
2.0
1.5 10.00
1.0
0.5 5.00
0.0
0.00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资料来源:Wind资讯
(3)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葡萄酒行业经历一定的波动,从长期角度来讲,葡萄酒行业具有较好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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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空间。我国葡萄酒行业未来的发展存在如下特点:
① 葡萄酒消费量快速增长,消费范围逐渐扩大
根据O.I.V.研究报告显示,从2011年起中国成为世界第五大葡萄酒消费国,拥有世
界最大的葡萄酒消费潜在市场。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升级,以及人们对
营养健康的重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会选择低酒精度的酒类产品。在众多酒类产品中,
葡萄酒以低酒度、健康、时尚的特点,顺应消费趋势,需求量有望持续增长。
目前我国葡萄酒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近年来,消费者对葡萄酒的认知度
逐渐提高,消费者范围逐渐扩大,我国中西部城市的葡萄酒销量开始增长,随着中部的
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度推进,中西部地区的葡萄酒市场需求也将会面临良好的发
展前景。
②原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酿酒葡萄种植是保证葡萄酒品质的关键。根据《葡萄酒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未来我国将大力推动葡萄酒生产企业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建设,加强酿酒葡萄品种区域化
与砧木选育,筛选适合本区域的酿酒葡萄品种,发展更适合中国人口感的酿酒葡萄和葡
萄酒;支持企业与农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提高酿酒葡萄苗木培育、农药使用等
方面的质量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葡萄酒生产企业的原料保障能力。
③技术和产品创新不断涌现
技术和产品创新是葡萄酒行业的发展趋势,未来我国将重点发展酿酒葡萄栽培和管
理技术、发酵菌种创新选择、陈酿过程控制、葡萄酒质量等级标准研究等一系列重大共
性关键技术,进一步提高我国葡萄酒行业所需的压榨、除菌过滤和无菌灌装设备等关键
装备以及酿酒葡萄机械化种植设备的自主化水平,进而进行全方位的酿酒葡萄品种培育
和葡萄酒产品创新开发,在口感、营养、品质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为我国葡萄酒行业
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④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
随着《葡萄酒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等一系列政策
和规章制度的出台,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会因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而被迫退出市场,规模
以上大型企业、特别是具有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物流配送、销售一体化完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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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链的大型葡萄酒生产企业的市场份额将会进一步集中,行业的发展水平也会进一步提
高。
(三)行业竞争环境
1、行业市场化程度和竞争格局
葡萄酒行业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市场竞争激烈。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
2014年底,我国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217家,主要有张裕、中国食品、王朝、本公
司、中葡股份等。
2、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根据各上市公司年报数据,行业内主要企业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业 市场 营业 市场 营业 市场 营业 市场
收入 份额 收入 份额 收入 份额 收入 份额
张裕 A 28.26 13.58% 41.57 9.89% 43.21 10.59% 56.44 12.87%
中国食品(H 股) 10.38 4.99% 17.57 4.18% 14.75 3.61% 31.08 7.09%
本公司 3.58 1.72% 7.14 1.70% 7.11 1.74% 7.98 1.82%
王朝(H 股) - - 5.19 1.23% 6.15 1.51% 7.74 1.77%
中葡股份(A 股) 1.70 0.82% 5.23 1.24% 5.52 1.35% 6.19 1.41%
注:①中国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食品”,股票代码:00506.HK)是中粮集团有限公
司的附属公司,主要负责“长城”葡萄酒等有关酒业、食品营销、巧克力和饮料业务,上表数据是
其酒类业务的销售收入(含进口酒及黄酒等的销售收入)按照各期末港币对人民币的汇率折算而成。
王朝酒业于 2014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未经审计的 2012 年和 2013 年年报及 2014 年半年报数据,201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未经审核的 2014 年财务数据,上表数据按照各期末港币对人民币的汇率折算而
成,2015 年半年报数据未披露。截止本招股书签署日,上述上市公司均未披露 2015 年年报数据,
为便于比较,本招股书采用 2015 年 1-6 月份数据进行比对。
②某公司的市场份额=某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合计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3、行业进入壁垒
(1)品牌影响力限制
葡萄酒行业的竞争正从价格竞争向品牌竞争转变。一个成功的品牌必须经过一定时
间的积淀、塑造、长期的推广和维护,良好的产品品质,使消费者产生产品忠诚度。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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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渠道的逐渐饱和、行业竞争的加剧、营销费用的上升等因素,建立新品牌的难度将会
不断增加,已树立起良好品牌效应的公司将会占据行业发展的先机。因此,品牌影响力
构成潜在进入者的进入壁垒。
(2)营销网络壁垒
营销网络是葡萄酒从生产厂家到消费者的推广载体、购买平台,是市场制胜的关键。
从市场发展趋势上看,葡萄酒销售已经稳步向烟酒店、酒窖、团购和商超等渠道过渡。
由于葡萄酒的营销包含品位与文化层面的内容,能够在销售过程中建立完善的营销网
络、全方位的体验、针对性的开展营销活动的生产商将会占据市场先机。因此,营销网
络构成潜在进入者的重要障碍。
(3)人才与技术壁垒
大型葡萄酒生产企业的生产虽已广泛采取机械化工艺,但是在发酵、陈酿等重要环
节,很大程度上依赖酿酒师、品酒师的个人判断和感官认知。酿酒师、品酒师需要长期
的实践和理论学习。同时,葡萄酒行业的生产设备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生产工艺特点进行
设计,即非标生产设备在企业中占据一定的比例,这需要具有丰富经验与理论知识的技
术专家完成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因此,专业人才和对于酿造技术的把握构
成进入葡萄酒行业的主要障碍之一。
(4)经营资质要求
我国实行葡萄酒生产许可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葡萄酒及果酒生
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等规定对申请生产葡萄酒企业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产品标准、
检验设备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只有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核并且取得生产许可
证后方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此之外,在酒类销售环节,还要取得当地酒类流通管理
部门颁发的酒类批发许可证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因此,是否取得葡萄酒生产、销售
的相关资质是限制其他企业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之一。
(5)资金实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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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的生产周期长:酿酒葡萄一般栽培后 2-3 年开始挂果,3-4 年后进入盛果期
4
,盛果期前较长的生长周期使得企业需要长时间的资金投入;即使外购酿酒葡萄和葡
萄原酒也需要投入较大资金。此外,由于葡萄酒工艺的特殊性,新酿造的葡萄原酒需要
经过一定时间的陈酿,其品质才能够得以提升,导致葡萄酒在陈酿期间会占用较多的资
金,因此,葡萄酒生产企业需要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4、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受益于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消费结构升级、消费观念改变等因素,国内葡萄酒消费
市场取得快速增长,2005-2012 年,葡萄酒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从 102.33 亿元增长到
438.45 亿元,增长了 328.47%。2013 年起葡萄酒行业整体有所下滑,2013 年葡萄酒制
造业主营业务收入 408.17 亿元较上年下降 6.91%,2014 年,葡萄酒制造业主营业务收
入为 420.57 亿元,同比增长 3.04%,2015 年 1-6 月国内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
营业务收入 208.13 亿元,同比增长 11.77%。葡萄酒市场已经逐渐呈现出回暖的迹象。
国产葡萄酒供应量主要受制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和原料产量。近年来,在国家产
业政策指导下,我国酿酒葡萄种植面积逐渐扩大。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5-2012 年我
国葡萄酒产量从 41.43 万千升增至 138.16 万千升,一直处于稳定增长趋势。2013 年和
2014 年葡萄酒产量分别为 117.8 万千升和 116.10 万千升,同比均略有下降。
此外,我国巨大的葡萄酒市场和快速增长的良好发展势头也不断吸引外国葡萄酒进
入中国,我国葡萄酒进口量和进口金额从 2010 年开始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12 年进口
葡萄酒 4.26 亿升,进口金额为 25.73 亿美元。2013 年和 2014 年进口金额均有所下滑,
分别为 23.98 亿美元和 22.13 亿美元,2015 年 1-6 月进口金额为 12.26 亿美元,同比
增长 20.95%,进口葡萄酒仍持续给国内品牌葡萄酒生产企业带来较大冲击。
5、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2006 年以来,国内葡萄酒行业的利润率总体保持上升态势,主要原因为在葡萄酒
市场需求旺盛的态势下,葡萄酒产品售价稳步上升,基本抵消了原料、包装成本及其他
费用上升带来的影响。2008 年金融危机发生后,行业的利润率出现了短期波动,但 2011
年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2012 年,我国葡萄酒行业利润率出现下滑,主要是由于进口
葡萄酒的不断增加给国内葡萄酒企业带来较大冲击;至 2013 年,国内葡萄酒消费市场
4
盛果期是酿酒葡萄生理和形态等树性成熟阶段,此阶段特点是酿酒葡萄逐步达到稳产、高产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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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变化,高档葡萄酒销售下滑较大,加之进口葡萄酒对国产葡萄酒市场的持续性冲击,
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利润率水平。2014 年的行业数据显示,葡萄酒行业在消费
结构调整和进口酒的冲击下利润率水平进一步下滑。
2006-2014年我国葡萄酒行业利润率水平
14.00%
13.00%
12.00%
11.00%
10.00%
9.00%
8.00%
7.00%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2011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发布《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针对
葡萄酒行业,提出“注重葡萄酒原料基地建设,逐步实现产品品种多样化,促进高档、
中档葡萄酒和佐餐酒同步发展”的发展方向,到 2015 年,非粮原料(葡萄及其他水果)
酒类产品比重将提高 1 倍以上。
2012 年,工信部先后出台《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和《葡萄酒行业“十二五”发
展规划》,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酿酒葡萄基地建设及葡萄酒生产加工行业管理,规范
行业投资行为,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葡萄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推动我国葡萄酒行业发展
宏观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为葡萄酒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了居民
收入水平的提高,从而带动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促进了葡萄酒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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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康意识的增强和消费理念的改变促进葡萄酒需求的增长
葡萄酒中含有多种有益健康的微量元素及物质,包括花青素、白藜芦醇、铜、锰、
碘、各种维生素等,因此适量饮用葡萄酒有益于身体健康。此外,饮用葡萄酒还可以带
给消费者一定的精神享受。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和文化消费需求的不断提高,葡萄
酒会被更多的人所接受和消费。
(4)日趋规范、严格的行业制度将有助于优势企业进一步做大
葡萄酒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逐步建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体系。行业标准和相
关制度的制订淘汰了一批不达标的中小企业,对葡萄酒行业的结构升级、产品质量的提
高起到了促进作用,规模化生产企业将在以后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大的优势。
2、不利因素
(1)原料价格持续上涨
生产葡萄酒的主要原料为酿酒葡萄。近年来,人工、肥料等成本的上涨使酿酒葡萄
种植成本总体呈上升趋势,从而对葡萄酒生产企业的原料价格带来较大影响。
(2)气候和生态环境的变化
酿酒葡萄是与生态环境关联性极强的产品,其质量、特征、特色与产区的光照、气
候、土壤等自然生态因素密切相关,只有具备良好的适合酿酒葡萄生长并能表现出其优
良特性的生态条件,才能酿出品质独特的葡萄酒。因此,气候和生态环境的恶化会对葡
萄酒行业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我国葡萄酒行业的快速发展是从改革开放以后开始的,发展初期由于我国缺乏葡萄
酒方面的专门研究机构,所以各种生产技术主要是向葡萄酒发达国家学习,各种加工设
备也是从国外进口,主要是沿袭国外的生产工艺技术和经营管理模式。目前,我国葡萄
酒行业也在加强自主开发和工艺技术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先进工艺和技术装备,培
育新品种,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不断提高生产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进一步
推动我国葡萄酒行业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酿造更符合中国人口感的葡萄酒。
(六)行业经营模式
1、原材料供应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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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种酿酒葡萄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葡萄酒生产企业买断土地使用权或长期租赁种植用的土地,由企业自
身经营管理,雇佣员工或种植户严格依照企业的生产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酿酒葡萄的培
育、栽种、灌溉、剪枝、采摘等管理,并形成自有的酿酒葡萄种植基地。酿酒葡萄成熟
后,企业收获全部酿酒葡萄,再进行酿酒葡萄压榨、葡萄原酒发酵、陈酿、灌装等一系
列工序生产葡萄酒。
此种模式下,葡萄酒生产企业能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原料的品质,保障原料取得稳定;
但前期投入较大,回收期较长。
(2)收购酿酒葡萄模式
这种模式又可分为两类:
一是合作共建基地模式,如“公司+兵团”模式或“公司+农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等,指葡萄酒生产企业预先与合作方签订收购协议,由企业向合作方提供种植技术指导
或苗木等。酿酒葡萄成熟后,由企业收购,通过压榨、发酵、陈酿、灌装等一系列工序
生产葡萄酒的模式。
二是直接向果农收购酿酒葡萄,再进行压榨、发酵、陈酿、灌装等工序。
(3)采购葡萄原酒
这种模式是指葡萄酒生产企业直接购买葡萄原酒,然后进行陈酿、调配、灌装、销
售等。
2、销售模式
葡萄酒行业的销售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经销商模式
经销商模式是指葡萄酒生产企业在一定的市场区域选择一家或多家经销商,通过经
销商将货物销售到分销商和终端零售商。
(2)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是指葡萄酒生产企业不通过中间环节,直派或在当地招聘人员组建成直系
销售机构,直接对零售商供货的分销模式。这种营销模式取消了中间环节,降低了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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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的成本,但需要葡萄酒生产企业投入更多的精力来自己管理渠道,对厂家的资金、
营销策略、人员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此外,电商模式作为葡萄酒行业的新兴的销售模式已在报告期内出现并持续发展。
电商模式是指葡萄酒生产企业借助电商平台,直接将产品推上网络,并提供充足的产品
资讯与促销活动等吸引消费者选购,通过网上直销的方式将货物直接销至终端客户。
(七)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及区域性
1、行业的周期性
葡萄酒属于快速消费品,属于不随宏观经济明显波动的抵御性行业,没有明显的周
期性。
2、行业的季节性
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在葡萄酒生产方面,由于酿酒葡萄一
般在每年 9-10 月份成熟,原料一般在产地采摘后尽快进入压榨、发酵程序,葡萄生长
的季节性特征导致葡萄原酒的发酵、酿造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葡萄酒销售与节日消费和社会交往活动密切相关。每年元旦至春节期间,一方面由
于节日效应,居民对葡萄酒的消费增加,另一方面,在此期间,社会、商务和公务交往
频繁,导致社交活动中葡萄酒消费量的增加。为了抓住元旦与春节期间的葡萄酒消费高
峰,各渠道经销商、商超等一般会提前大量备货,企业出货量通常在每年 11 月或 12
月开始快速增加,春节后销售逐步回落,因此,通常第四季度后半段和第一季度前半段
为葡萄酒销售旺季。
3、行业的区域性
从生产方面看,葡萄酒生产遍布我国 25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等,但由于葡萄酒
酿造工艺的要求,原料一般在产地采摘后尽快进入压榨、发酵程序,因此葡萄酒高产地
区主要集中在酿酒葡萄种植大省,如山东、河北等省份。从消费方面看,葡萄酒消费遍
布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费区域发展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消费量排
在前列的省市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浙江、上海、北京、山东、江苏等经济发达省市。
(八)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上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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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生产需要酿酒葡萄、酵母等原辅材料以及酒瓶、瓶盖(塞)、包装纸箱等包
装物,因此葡萄酒上游行业主要是酿酒葡萄种植业和包装印刷业。
酿酒葡萄是酿造葡萄酒最主要的原材料。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对葡
萄酒国家标准做了进一步修订,规范了原料、原产地、生产年份、品种等内容。此后,
我国大量引进、栽培适合酿造葡萄酒的世界酿酒葡萄名种苗木,迅速扩大了酿酒葡萄的
种植面积,为我国酿造高档葡萄酒奠定了原料基础。
在包装物方面,与葡萄酒产品配套的包装材料主要包括酒瓶、瓶盖(塞)、包装纸
箱等,供货商较多,葡萄酒生产企业的选择余地较大,因此包装物对本行业的成本影响
较小。
2、下游行业
葡萄酒属消费品,主要通过经销商、超市、酒店、酒吧等渠道到消费者,葡萄酒消
费受宏观经济形势、消费者收入水平、消费习惯、消费意识等因素的影响。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市场占有率
经过多年的专注经营,公司现已形成集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包装印刷、物
流配送、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在全国市场,特别是华东地区的消费者中具有很高
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3—2015年1-6月我国葡萄酒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08.17亿元、420.57亿元和208.13亿元,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11亿元、7.14亿元和3.58
亿元,分别占行业的1.74%、1.70%和1.72%。
(二)主要竞争对手简况
1、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张裕于1997年和2000年在B股和A股先后上市(股票简称及代码:张裕A、000869;
张裕B、200869)。张裕的主要产品为葡萄酒、白兰地、起泡酒等。
2、中国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已在香港主板上市,其主要产品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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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葡萄酒等。
3、王朝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王朝于2005年在香港主板上市,主要产品为红葡萄酒、白葡萄酒、起泡葡萄酒、冰
酒、白兰地等。
(三)公司竞争优势
1、良好的品牌形象
威龙是知名的葡萄酒品牌之一,是最早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葡
萄酒品牌之一。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威龙葡萄酒已拥有稳定的消费群体和较高的品牌
忠诚度,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声誉,特别是华东地区形成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2、持续的产品创新能力
公司一直以来重视产品的研发和创新,设有专门的研发部门和拥有专业的稳定的研
发团队。针对葡萄酒的口感、风味保持及外观设计等,公司在发酵工艺、储存陈酿工艺、
调配技术、包装印刷等方面不断创新,持续开发新产品,为保持和加强公司的竞争力奠
定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对我国葡萄酒市场的长期跟踪研究,公司的产品不断推陈出新,进一步促进了
公司的发展。2003年推出的橡木桶陈酿系列产品以及2006年推出的金版橡木桶陈酿等取
得了良好的市场销售业绩。2009年底推出的新产品有机葡萄酒已经成为公司的主要收入
和利润来源。2014年,公司在2005年研发的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中国首款葡萄白酒基础
上,进行了长时间的升级研发,推出新的产品门类-葡萄白酒。
3、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
公司现已建立起“经销商模式+大型商超直销模式”相结合、基本覆盖全国的营销
网络。
在经销商模式方面,公司将优势销售区域的营销渠道下沉到县市一级,并对渠道实
施分类管理,以便与终端市场和消费者更接近,实现了公司营销网络的扁平化管理。公
司与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大型商超直销模式方面,与沃尔玛、麦德龙、家乐福、上海农工商、大润发等大
型连锁超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由于大型零售商自身在经营方面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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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挑战,公司对商超直销渠道进行了调整优化。
4、特有的原料基地优势
为保证优质、稳定、充足的原料供应,保障威龙葡萄酒的品质,公司在我国著名葡
萄酒产区甘肃武威地区建立了自有的葡萄种植基地,并在新疆伊犁河谷、山东胶东半岛
建立了合作酿酒葡萄种植基地。三大基地所处地域光热资源丰富,日照时间长,积温丰
富,日温差大,因此种植的酿酒葡萄含糖度高、酸度适中、色泽鲜艳、品质好。
地处甘肃武威的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位于腾格里沙漠边缘,远离城区,水源、土
壤、空气等自然环境保护较好,主要从事有机葡萄的种植。公司还与农四师六十二团和
龙口兴龙合作社合作,在新疆伊犁河谷和山东胶东半岛地区发展酿酒葡萄种植基地,此
两处基地为发行人的传统葡萄酒提供有力的原材料保障。若未来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还
将进一步扩大各大酿酒葡萄种植基地面积,以确保优质、稳定、充足的酿酒原料供应。
5、有机酿酒葡萄种植与有机葡萄酒生产技术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研究探索以及在生产实践中不断总结验证,逐步形成了自有的多项核
心技术,如:有机酿酒葡萄栽培技术、干白葡萄酒发酵前的果汁快速澄清技术、干红葡
萄酒出渣技术等。
在有机酿酒葡萄栽培和有机葡萄酒酿造方面,公司是国内最早进行有机酿酒葡萄生
产与加工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示范企业之一,与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创
办甘肃威龙葡萄酒专修学院,通过建立产学研联盟及与国内外专家、高等院校的交流合
作,在有机土壤、有机苗木繁育、有机砧木选择、欧米格无菌嫁接、病虫害有机防治、
生态肥生产与施用等方面取得一批关键技术,率先在国内形成有机酿酒葡萄种植与加工
技术体系,承担国家科技部星火计划重点项目“有机酿酒葡萄生产与加工关键技术开发
与示范项目”,首批入选国家“十二五”农村领域科技计划预备项目库,在国内有机葡
萄酒生产领域保持领先地位。
6、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优势
公司现已形成酿酒葡萄苗木选育、生态肥生产、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产品
质量检测、包装印刷、物流配送、销售完整产业链,这种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有利于增
强公司的市场应对与风险抵御能力,实现产品安全可追溯,稳定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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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甘肃建立了酿酒葡萄种植基地,聘请经验丰富的技术、管理人员及国内外专
家指导酿酒葡萄种植全过程。酿酒葡萄种植基地的建设既有助于提高原料供应的稳定
性,保证优质原料的充足、及时供应,又可以实现对原料质量及生产成本的控制。
在生产方面,公司在种植基地周边建有葡萄原酒生产基地,有效保障了酿酒葡萄采
摘、压榨及发酵的时间控制,从而保证酿酒原料的品质。同时,公司引进先进的生产、
检测设备和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人员,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及产品开发力度,为提升威
龙葡萄酒的品质和产品创新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在包装印刷方面,公司根据不同地区消费者的审美品味,设计不同的产品包装印刷
风格,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包装印刷服务。
在营销方面,公司现已建成基本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布局,根据不同地区的市场特
点,派驻专职高素质的营销人员进行渠道挖掘和客户资源维护等工作,实现对市场扁平
化的高效管理,以提高整个市场开拓的营运效率,为公司产品和生产计划的制定提供有
力的支持。
7、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优势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公司从源头把控,大力发展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在基地选址、
苗木选育、种植方式、病虫害防治等方面进行全程质量控制,不断提高原料品质及保障
能力;公司采购的其他原辅料、包装物等在进厂时均按批次进行取样检测,以确保终端
产品的质量。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HACCP和ISO9001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组织生产,采用
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引进领先的质量追溯系统,聘请经验丰富的品酒师、酿酒师和
质检人员,对发酵、陈酿、贮存、封装等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定期对葡萄原
酒和半成品进行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微生物指标、酒体稳定性检验和感官鉴定工作,
对原辅料、包装物、产成品实行入库、出厂批次取样检测。整个生产过程实行标准化管
理和流程化作业,实现从酿酒葡萄种植、原材料采购、葡萄酒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
批次管理和报表记录,形成了严谨完善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不但能够监督各环节的产
品质量控制情况,有效保证各生产环节的精度、质量,而且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可
以快速、准确地进行追溯查询,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公司还参加了《地理标志产品-烟台葡萄酒》国家标准和《山东省地方标准-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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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质量安全控制》的起草修订工作,为推动行业生产质量和技术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
献。
8、市场化的经营机制、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骨干人才优势
公司是我国目前主要葡萄酒生产企业中的大型民营企业,经营机制灵活。公司以市
场为导向,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及时、灵活的做出应对。未来,公司有条件运用股权激励
等市场化机制调动管理层及技术骨干的积极性。
公司拥有一批葡萄酒行业的资深人才,董事长王珍海先生是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常务
理事,被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和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共同授予“葡萄与葡萄酒行业
杰出贡献奖”;技术总监陈青昌先生是国家一级品酒师、高级酿酒师、国家级葡萄酒和
白兰地评酒委员、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会员、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第三届中国葡萄酒及果酒
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葡萄酒及白酒、露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第四届专家委员会专
家委员,曾获金葡萄酒创业奖、龙口市劳动模范、烟台市青年科技奖,其研究的干白葡
萄酒曾获布鲁塞尔食品博览会金奖,参与设计的36件产品获得国家专利;监事会主席焦
复润先生是国家一级品酒师、高级酿酒师,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
食品工业协会中国葡萄酒(果酒)专家委员会专家,被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和中国
农学会葡萄分会共同授予“优秀酿酒师”称号。
此外,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技术委员会委员2名,
国家级葡萄酒评酒委员4名,高级酿酒师4名,一级品酒师5名,二级品酒师2名,三级品
酒师2名,高级化验员4名;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7名;公司管理层长期任职于本公司,
凝聚力较强,并具备丰富的葡萄酒行业生产、销售管理经验,确保了公司在技术、营销
和管理上的优势地位。
(四)公司劣势
公司目前主要客户大部分集中于华东地区,尚需在华东地区以外的其他市场加大拓
展力度。
公司目前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主要依靠自我积累和银行贷款。未来公司产能的扩大、
新产品的研发、营销网络的强化与扩张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公司缺乏足够的资金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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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有传统干红/干白
葡萄酒、有机干红/干白葡萄酒、葡萄白酒等。发行人产品档次较全,现已建成覆盖高
中低档全价位的产品序列。
(二)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有机酿酒葡萄种植流程
有机酿酒葡萄的种植管理需要遵循严格的规程。其主要流程如下:
土地选择、平整 苗木选择 开沟定植 田间管理 采收
A 土地选择、平整
公司选择新开荒或长期撂荒的土地种植有机酿酒葡萄,以保证有机生产地块未受污
染。公司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位于甘肃武威地区、腾格里沙漠边缘。公司根据该地区
地势进行土地平整、深耕改造,如清除土壤表层妨碍机械作业、影响酿酒葡萄苗木生长
的岩石、树桩等,通过施用生态肥、农作物合理轮作等方式提高土壤肥力,以便于后续
的耕种、灌溉、施肥及采摘等作业。
B 苗木选择
公司充分考虑当地气候特点,选取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葡萄苗木进行种植。
C 开沟定植
在葡萄苗木种植过程中,公司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国内外技术专家进行检查
指导,由农户按照公司酿酒葡萄种植技术规范对葡萄树行间距、株间距、开沟深度、宽
度等的要求,在种植地上挖定植穴,将葡萄苗木置于定植穴中,再将挖出的土壤填回。
D 日常田间管理
水份管理:葡萄苗木在不同的生长发育期对水份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尤其在葡萄苗
木生长发育的几个关键时期,如萌芽期(4月中旬)、开花前(5月中下旬)、落花落果
后(6月上旬)、果实膨大期(7月下旬-8月上旬)、采收前(9月中上旬)、采收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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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中下旬),必须保证葡萄苗木所需水分的充分供应。公司技术人员会定期检测基地的
土壤含水量,并根据检测结果组织农户灌溉。在灌溉过程中,公司采用滴灌技术5,在
保证灌溉水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基础上,可以节约用水,起到
良好的环保示范效应。
肥料管理:葡萄苗木生长过程中主要分为施基肥和追肥两个阶段。基肥是在秋季采
收果实后施入,沿着原定植穴边沿向外挖深穴按一层土一层肥、分多层施入肥料;追肥
主要是在开花前及果实膨大期追施肥料。公司在葡萄苗木生长过程中所施用的肥料全部
是以牛羊粪、秸秆、葡萄枝条等为主要原料,按照一定比例、采用特定方法进行充分发
酵腐熟和无害化处理而自制的生态肥,在保证酿酒葡萄营养供给的基础上,可以维持和
提高基地土壤的肥力、营养平衡和土壤生物活性,并充分保证土壤的有机特性。
植株管理:在公司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农户根据葡萄苗木的具体生长情况进行修剪
整形。夏季修剪时,需要剪掉长势弱的嫩梢,保留长势强的嫩梢,并通过摘心、去副梢、
去顶端嫩稍等方式提高果实率。冬季修剪时,选留主蔓生长好、无病虫害的枝条作为下
一年的结果母枝,并对结果母枝进行修剪,保留短枝作预备枝,待其培养成熟后,作为
以后年度更新主蔓之用。
病虫草害防治:有机酿酒葡萄种植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生长调节剂等物
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通过选用培育壮苗、加强管理、中耕除草、清洁田园
等一系列措施防治病虫草害,此外还利用机械/人工除草及《有机产品》国家标准中规
定使用的物质防治病虫草害,保证有机酿酒葡萄的自然、绿色、生态特征。
E 采收
在有机酿酒葡萄成熟季节(9-10月份),公司技术人员定期进行田间测糖,当有机
酿酒葡萄的糖度达到规定标准时公司会组织种植户进行人工采收,并针对有机酿酒葡萄
的色泽等进行人工分选。
采摘的有机酿酒葡萄使用专用容器盛放,以避免与常规产品混杂和对有机酿酒葡萄
造成污染,并保留完整的档案记录和相应的票据,实现了有机酿酒葡萄生产的可追溯性。
F 休眠期管理
5
滴灌技术是将具有一定压力的水,过滤后经管网和出水管道(滴灌带)或滴头以水滴的形式缓慢而均匀地滴入植物
根部附近土壤的一种灌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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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苗木休眠期为葡萄落叶后至第二年四月,期间主要工作是对葡萄苗木进行修
剪、浇灌、埋土、出土。葡萄树落叶后,公司组织种植户进行冬剪,然后安排进行灌溉,
以保证越冬土壤含水量。当土壤含水量达到标准时,种植户开始压埋主蔓,并将表面土
坯压实,以免主蔓在越冬时被冻伤。在埋土结束后,公司会安排技术人员及种植户定期
对基地进行巡查,对表面土坯未压实或枝条外露的土堆进行修整,并检查土壤上冻情况。
待第二年四月,种植户用农具将主蔓从土堆中挖出,并将其引扶到葡萄架上,而后再根
据主蔓的具体情况进行修剪、浇灌、施肥等作业。
2、干红葡萄酒工艺流程
干红葡萄酒工艺流程图
酿酒葡萄
剔除病烂果
检测分选
除梗、破碎 一次发酵
皮渣
酒脚
二次发酵
分离澄清
贮存陈酿
澄清过滤
定期检测 调配 冷冻
出样检测
除菌过滤
成品检验 封装入库 半成品检验
(1)检验、筛选:葡萄原料进厂后,首先由检验人员从每车酿酒葡萄的不同部位抽
样,对酿酒葡萄外观、糖度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分级,而后由人工分选,将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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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病果、青果以及其它杂物全部挑出。
(2)破碎除梗:酿酒葡萄原料检验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破碎除梗。
(3)一次发酵:酿酒葡萄破碎除梗后直接注入发酵罐中,同时,添加专用的干酵母
启动一次发酵,发酵时间一般需要 10-15 天。
(4)分离:一次发酵结束后,立即对皮渣与酒液进行分离。
(5)二次发酵:将酒液的温度控制在一定温度内,添加乳酸菌启动二次发酵。根据
罐内温度的不同,发酵启动时间也不同,因此发酵时长不等,一般在 1 个月左右。
(6)分离:二次发酵结束后,立即进行分离转罐,清除酒脚,转入贮存陈酿。
(7)贮存陈酿:将贮存葡萄原酒的容器在使用前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葡萄原酒陈
酿期间,及时添酒、并酒,定期倒酒、定期品尝,掌握原酒感官变化情况,并随时做出
相应调整。
(8)定期检测:质检科每月对葡萄原酒进行品尝,确定感观指标并及时检测各项理
化指标,以便控制原酒的质量变化。
(9)调配、出样检验:首先由技术质量部根据葡萄原酒质量、数量,确定调配方案。
调配后充分搅拌循环,然后由车间出样送技术质量科分别进行感官检验和理化指标检
验,检验合格后便可进行冷冻处理。
(10)冷冻:将酒打入充满氮气或二氧化碳气体的冷冻罐,开始冷冻降温。
(11)澄清过滤:将冷冻结束的葡萄酒直接通过错流过滤机进行澄清过滤,过滤后
的葡萄酒进入半成品罐中存放。
(12)半成品检验:葡萄酒进入半成品罐后,车间应及时进行报验,由技术质量科
分别派人取样进行冷稳定性检验、热稳定性检验、感官检验、理化指标检验和微生物指
标检验。以上各项检验均合格后转入下一道工序。
(13)除菌过滤:检验合格的半成品酒在封装前进行除菌过滤,保证葡萄酒的微生
物指标合格。
(14)封装、入库:对灌酒机、压塞机、输酒管道、酒泵、地面等进行消毒杀菌,
验瓶、洗瓶后进行灌酒、封装、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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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成品检验:产品入库后,由质检员按要求进行抽样送技术质量科进行最后的
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检验、理化指标检验和微生物指标检验,以上检验合格后,方
可出厂销售。
3、干白葡萄酒工艺流程
干白葡萄酒工艺流程图
酿酒葡萄
剔除病烂果
检测分选
除梗、破碎
皮渣 气囊压榨
酒脚 酒脚
分离 发酵 果汁澄清分离
贮存陈酿
定期检测 调配
出样检测
冷冻
除菌过滤
成品检验 封装入库 半成品检验 澄清过滤
(1)检验、筛选:葡萄原料进厂后,首先由检验人员从每车酿酒葡萄的不同部位抽
样,对酿酒葡萄外观、糖度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分级,而后由人工分选,将烂
果、病果、青果以及其它杂物全部挑出。
(2)破碎除梗:酿酒葡萄原料检验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破碎除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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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气囊压榨:酿酒葡萄破碎除梗后打入气囊压榨机中进行压榨,压榨出的葡萄汁
入澄清罐进行澄清处理。
(4)果汁澄清:在澄清罐中,将葡萄汁控制在一定温度下,进行快速澄清,然后取
清汁入发酵罐。
(5)发酵:添加专用的干酵母启动发酵,采用低温发酵技术,保存葡萄酒的果香,
发酵时间一般需要 20 天左右。
(6)分离:发酵结束后,立即进行分离转罐,转入贮存陈酿。
(7)贮存陈酿:将贮存葡萄原酒的容器在使用前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葡萄原酒陈
酿期间,及时添酒、并酒,定期倒酒、定期品尝,掌握葡萄原酒感官变化情况,并随时
做出相应调整。
其后的工艺流程同“干红葡萄酒工艺流程(8)至(15)”。
4、葡萄白酒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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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白酒工艺流程图
酿酒葡萄
剔除病烂果
检测分选
除梗、破碎 分离葡萄汁
皮渣
蒸馏 发酵
陈酿
调配、检验 冷冻
成品检验
半成品检验
灌装、入库
过滤
(1)检验、筛选:葡萄原料进厂后,首先由检验人员从每车酿酒葡萄的不同部位
抽样,对酿酒葡萄外观、糖度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分级,而后由人工分选,
将烂果、病果、青果以及其它杂物全部挑出。
(2)破碎除梗:酿酒葡萄原料检验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破碎除梗。
(3)分离葡萄汁:葡萄经除梗破碎后打入果汁分离机和螺旋压榨机压榨分离出葡
萄汁,将葡萄汁直接打入发酵罐进行发酵。
(4)发酵:添加专用的干酵母启动发酵,采用控温发酵技术,发酵时间约 10 天左
右。
(5)蒸馏:发酵结束的葡萄酒直接经蒸馏器进行蒸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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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酿:蒸馏后得到的葡萄白酒原酒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陈酿,陈酿时间不少
于 12 个月,陈酿期间应定期进行品尝,掌握原酒口感的变化情况。
(7)调配、检验:首先由技术质量部根据陈酿好的葡萄白酒原酒质量情况确定调
配方案,车间依据调配方案进行调配,充分混合均匀后,车间取样送技术质量科进行感
官检验和理化指标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冷冻处理。
(8)冷冻处理:将调配、检验合格后的葡萄白酒打入冷冻罐进行冷冻处理。
(9)过滤:将冷冻处理结束的葡萄白酒用滤筒进行过滤,过滤后泵入半成品罐中
存放。
(10)半成品检验:葡萄白酒进入半成品罐后,车间应及时进行报验,由技术质量
科分别派人取样进行冷稳定性检验、热稳定性检验、感官检验和理化指标检验。以上检
验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
(11)灌装、入库:对灌酒机、压盖机、输酒管道、酒泵、地面等进行消毒杀菌,
验瓶、洗瓶后进行灌酒、封装、入库。
(12)成品检验:产品入库后,由质检员按要求进行抽样送技术质量科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检验、理化指标检验,以上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5、关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机葡萄酒与非有机葡萄酒使用生产线、生产设备的制
度及执行情况
根据《有机食品》国家标准的规定,在加工环节,有机葡萄酒与非有机葡萄酒共用
生产线和生产设备。如果有机加工与常规加工共用设备,则在常规加工结束后必须进行
彻底清洗,并不得有清洗剂残留。也可在有机转换或常规产品加工结束、有机产品加工
开始前,先用少量有机原料进行加工将残存在设备里的前期加工物质清理出去(即冲顶
加工)。冲顶加工的产品不能作为有机产品销售。冲顶加工应保留记录。
发行人在加工生产过程中,存在有机葡萄酒与非有机葡萄酒共用加工、生产设备的
情形。为严格区分有机葡萄酒与非有机葡萄酒,公司按照《有机食品》国家标准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制定并执行《有机葡萄酒平行生产管理规程》和《消
毒杀菌规程》。
根据《有机葡萄酒平行生产管理规程》规定:①贮存环节:贮存有机葡萄酒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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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不锈钢罐。在注入有机葡萄酒前,必须对不锈钢罐进行必要的清洗。如果该容器
是新容器,则只需用自来水清洗干净即可;如果曾贮存过非有机葡萄酒,则需先用4%
的热碱水(40~50℃ )进行冲洗,然后再用自来水冲洗干净,以上工作必须经质检员检
查确认。车间要做好贮存记录,并在贮存罐外悬挂明确标识。②冷冻及过滤环节:冷冻
罐必须是不锈钢罐,如果所用冷冻罐在使用前曾盛过非有机葡萄酒,应先用自来水进行
充分冲洗,保证无非有机葡萄酒残留,然后再进行消毒杀菌处理,消毒杀菌方法按《消
毒杀菌规程》执行;如果所用过滤机在使用前曾过滤过非有机葡萄酒,应先使用自来水
进行充分的冲洗,保证无非有机葡萄酒残留,然后进行消毒杀菌处理,消毒杀菌方法按
《消毒杀菌规程》执行。④灌装环节:有机葡萄酒灌装前,必须对管道、灌装机等与酒
直接接触的器械进行认真的清洗杀菌,具体办法按《消毒杀菌规程》执行。如果在灌装
有机葡萄酒前曾灌装过非有机葡萄酒,应先用自来水对整个流程进行冲顶,保证无非有
机葡萄酒残留,然后再进行清洗消毒杀菌。消毒杀菌结束后应立即开始灌装,整个过程
要尽量保持连续、不间断,直到全部灌装完毕。有机葡萄酒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管道、
酒泵如果在使用前曾用于非有机葡萄酒的生产,则应先使用自来水进行充分的冲洗和冲
顶,保证管道和酒泵中无非有机葡萄酒的残留,然后方可使用。⑤成品酒存放环节:同
一批次的有机葡萄酒应存放在一起,并做好标识。仓库应保证通风、干燥,周围不得存
有有毒、有害物质、有味物质。
《消毒杀菌规程》规定了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场所及各种与生产
有关的器具的杀菌范围、杀菌时间及杀菌方法。其中,杀菌范围包括:空间杀菌(灌装
车间)、地面杀菌(葡萄前加工场地、葡萄压榨场地、发酵车间地面、地下室地面,酿
酒车间冷处理室地面、过滤室地面、配酒室地面、热杀菌室地面,灌装车间地面及室外
各储酒容器的周边地面)、容器杀菌(发酵罐、原酒储存容器、配酒罐、冷处理罐、半
成品罐、储水罐、软化水罐、行罐和压力罐)、设备器械杀菌(酒泵、硅藻土过滤机、
酒泥过滤机、膜过滤机、错流过滤机、灌酒机(包括真空灌酒机的储酒罐、真空罐、管
道)、输送带、洗瓶机和压塞机)、管道杀菌(用于传输酒液的各种管道)和排水沟杀
菌(各车间内的排水沟,厂区内的排水沟)、日常小器具(如接头、锤子、手套、布袋
等)的杀菌。
在使用生产线、生产设备时,发行人按照《有机葡萄酒平行生产管理规程》和《消
毒杀菌规程》的规定,在生产有机葡萄酒对设备进行彻底清洗和必要的消毒杀菌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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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有机葡萄酒的生产加工,并在报告期内,持续取得有机认证机构的有机认证。
(三)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原料供应 生产 销售
自身种植
酿酒葡萄
筛选
剔除病烂果
外购
酿酒葡萄
破碎 蒸馏 调配
陈酿
发酵 (葡萄白酒) 冷冻 经销商
外购
葡萄原酒
灌装 各销售
商超
入库 子公司
采购辅料、
包装物等 电商及其他
零星直销
1、原材料供应模式
公司原材料供应主要有酿酒葡萄、葡萄原酒和辅料、包装物等。
(1)酿酒葡萄供应模式
公司酿酒葡萄的供应分为基地供应和市场收购供应,基地供应指自身种植模式基
地、与兵团合作基地和与农业合作社合作基地下的葡萄供应。报告期内,发行人基地的
基本情况如下:
项 目 所处区域 甘肃省武威市
自身种植 年度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模式 种植面积(万亩) 2.60 2.60 2.60
所处区域 新疆霍尔果斯市
与兵团合
年度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作模式
合作面积(万亩) 1.50 1.50 1.50
与农业合 所处区域 山东省龙口市
作社合作 年度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模式 合作面积(万亩) 1.00 1.00 1.00
①自身种植模式——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
自身种植模式是指公司拥有自己的酿酒葡萄种植基地,酿酒葡萄树苗的权属归公司
所有,基地管理由公司统一筹划。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基地划分为若干区块,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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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块区块的情况由当地种植户承包或者雇佣当地农户严格依照公司的生产技术标准、要
求进行酿酒葡萄的培育、栽种、施肥(生态肥)、灌溉、剪枝、测糖、采摘等日常管理,
此期间,公司同时派出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国内外专家在基地对种植户进行必要的技
术指导和基地检查管理,酿酒葡萄成熟后由公司统一收获。
公司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的具体管理模式如下图所示:
种植公司
葡萄基地主任 技术督导办公室
大区长
种植户承包管理 公司自营管理
技术员 区长
种植户 技术员 公司员工 季节工
公司自有的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在葡萄基地主任及技术督导办公室的统一管理
下分为若干大区,每个大区设立大区长一名,对于大区长的职责设立《大区长管理规范》
及《大区长考核奖惩办法》进行管理和考核。每一个大区,大区长根据其负责大区的实
际情况,分为种植户承包管理和公司自营管理两种方式。
种植户承包管理方式是在大区长管辖下及技术人员技术指导下,公司与种植户签订
《葡萄基地葡萄地承包合同》,种植户根据公司要求完成葡萄管理各道工序的一种管理
方式。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公司统一管理及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下,种植户对
其承包的有机葡萄地块进行管理。
公司自营管理方式为在大区长协调管理下,为进一步细化有机葡萄基地管理,公司
根据各块基地面积情况分为不同的小区,每个小区设立区长一名,并配置技术员和公司
职工。大区长、区长根据葡萄管理的工序所需人员情况,雇佣周边区县及乡镇的季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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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长的严格管理和技术员的持续指导下,完成葡萄出土、浇水、施肥(生态肥)、病
虫害防治、葡萄枝修剪、葡萄越冬埋土等各道工序。
发行人在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面积、有机葡萄产量、有机葡萄酒原酒产量、有机葡萄
酒(成品酒)产量获得中绿华夏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中绿华夏是推动有机农业发展和
从事有机食品认证、管理的专门机构,也是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
的国内第一家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并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报告期
内,发行人的有机认证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 有机产品认证类别 产品描述(有机项目) 认证产能(吨)
酿酒白葡萄 3,842.00
生产(植物生产)
酿酒红葡萄 15,027.00
白葡萄酒 2,574.10
2013 年 加工(酿造原酒)
红葡萄酒 10,068.10
干红葡萄酒 12,740.00
加工(灌装成品酒)
干白葡萄酒 3,724.00
酿酒白葡萄 2,305.20
生产(植物生产)
酿酒红葡萄 9,694.80
白葡萄酒 1,545.72
加工(酿造原酒)
红葡萄酒 6,500.72
2014 年
干红葡萄酒 6,500.00
葡萄酒(红) 3,360.00
加工(灌装成品酒)
葡萄酒(白) 920.00
干白葡萄酒 1,600.00
酿酒白葡萄 3,442.00
生产(植物生产)
酿酒红葡萄 12,926.00
白葡萄酒 2,305.87
加工(酿造原酒)
红葡萄酒 8,660.69
2015 年
干红葡萄酒 6,488.00
干白葡萄酒 988.00
加工(灌装成品酒)
葡萄酒(红) 3,891.221
葡萄酒(白) 880.00
注:①生产(植物生产)认证是对有机酿酒葡萄进行认证;②加工(酿造原酒)认证为对有机
葡萄原酒进行认证;③加工(灌装成品酒)认证为对灌装环节成品酒进行的认证。
报告期内,发行人有机葡萄基地面积、有机酿酒葡萄、有机葡萄原酒以及有机葡萄
酒(成品酒)分别获得认证。对于认证的产量,是认证机构在结合发行人申请认证及认
证机构实际核查后核准的最大产量。
②与兵团和农业合作社合作模式——传统葡萄酒酿酒葡萄种植基地
公司在新疆伊犁河谷和山东胶东半岛地区分别建有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公司负责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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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酿酒葡萄种植所必需的指导及技术支持,按约定价格收购符合质量要求的酿酒葡萄;
建设兵团和农业合作社负责安排人员按公司规定的种植标准种植酿酒葡萄。
③市场收购模式
除上述两种模式外,部分原材料供应还采取市场收购模式。市场收购模式是指在酿
酒葡萄成熟季节,公司派采购人员到主要酿酒葡萄产区进行收购。
市场收购模式下,发行人根据当年的公司采购所需并结合主要葡萄产区质量、价格
情况,在全国主要葡萄产区对当地种植农户进行市场收购。由于单个农户对发行人的销
售量较小,难以一一列示披露,因此,采用按地区分布的方式列示报告期内收购葡萄的
相关数据。报告期内,市场收购情况如下:
项目 收购地区 收购数量(吨) 平均单价(元/吨) 收购金额(万元)
2015 年 甘肃武威地区 4,266.35 3,072.59 1,310.87
2014 年 甘肃武威地区 201.73 2,313.02 46.66
2013 年 山东龙口地区 200.00 3,000.00 60.00
上述交易,占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采购金额比例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市场收购总额(万元) 1,310.87 46.66 60.00
当年采购总额(万元) 25,615.60 18,860.68 25,461.69
占比 5.12% 0.25% 0.24%
报告期内 2013 年、2014 年,发行人市场采购酿酒葡萄支付的金额占发行人采购总
额的比例较小。2015 年,公司同比 2014 年、2013 年收购金额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
2013 年、2014 年在公司传统的市场收购区域甘肃武威周边,相继发生了自然灾害,葡
萄品质受到一定影响,为控制公司原酒质量,公司减少市场收购行为。2015 年,该地
区葡萄生长条件好,为储备较好品种的葡萄原酒,公司同比加大市场收购。
报告期内 2013 年、2014 年市场收购酿酒葡萄时,交易对象均为农户,由于农户更
愿意收取现金,因此,发行人在市场收购酿酒葡萄时,使用现金进行交易。为进一步规
范酿酒葡萄收购,发行人在 2015 年收购酿酒葡萄时,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方式,没有现
金交易行为的发生。对于报告期初现金收购酿酒葡萄,发行人制定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
度,并严格执行。
第一,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其中现金管理部分详细规定了现金限额管理、
现金收支总体规定、现金的收取范围、现金支付范围、现金收取工作规定、现金支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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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规定和现金的保管与盘点等相关内容。
第二,对于市场收购酿酒葡萄涉及的现金交易,公司已经建立《葡萄收购管理制度》,
对酿酒葡萄收购过程中的现金支付进行了明确规定。
市场收购酿酒葡萄基本流程为:酿酒葡萄收购前由生产部协同技术质量部组织酿酒
葡萄收购人员对国内酿酒葡萄产区调研→生产部对各区酿酒葡萄收购计划及资金计划
进行汇总→总经理综合办公会审核批准并核定各个区域的酿酒葡萄收购领导小组→开
始酿酒葡萄收购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各收购小组到达现场后制定收购方案和详细的资
金使用计划,由生产部汇总报总经理审批→酿酒葡萄收购时各收购站开具葡萄收购单据
→酿酒葡萄质量主要以糖度为依据,调色品种及普通酿酒品种以市场价为依据,各收购
小组须将价格上报总经理审批→依据确定的收购价格制定申请付款→由生产总监和财
务总监会签并制定现金支付计划,财务部门付款→酿酒葡萄收购结束,收购单据由财务
部派专人汇总审核,根据过磅单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凭证核对并进行入账处理→办理
结账手续。
对于收购酿酒葡萄中的现金使用,《葡萄收购管理制度》规定如下:第一,在发行
人子公司附近区域收购酿酒葡萄时,采购财务管理员负责向子公司财务部门借出现金并
负责保管和支付。农户持收购葡萄过磅单要求付款时,采购财务管理员根据收购领导小
组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过磅单汇总表所载金额向农户支付现金款项,同时根据税务部门的
要求登记葡萄收购备查薄,详细记录农民的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号码、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等资料。每天采购工作结束后,采购财务管理员要与采购负责人核对采购数量
和资金支付总额。采购财务管理员应于当天与子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结算,结算后的结余
资金退还子公司财务部门。第二,在异地(发行人子公司所在地外,如河北、宁夏银川
等地)收购时,公司以采购财务管理员的名义异地开立个人账户(采购专户),采购财
务管理员负责现金的提取和保管。农户持收购葡萄过磅单要求付款时,采购财务管理员
根据葡萄收购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过磅单汇总表所载金额支付现金款项,同时根
据税务部门的要求登记葡萄收购备查薄,详细记录农民的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号码、
采购数量、采购金额等资料。每天采购工作结束后,采购财务管理员要与葡萄收购领导
小组负责人核对采购数量和资金支付总额。采购财务管理员在一个采购周期结束后将结
余资金退回采购专户。集中采购结束后,采购财务管理员将采购专户中的剩余资金在一
个星期内退回公司。第三,对于在收购过程中超计划款项须报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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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报告期内,发行人在不同模式下的酿酒葡萄供应情况
公司酿酒葡萄的供应分为基地供应和市场收购供应,基地供应指自身种植模式基
地、与兵团合作基地和与农业合作社合作基地下的葡萄供应。市场收购模式是指在酿酒
葡萄成熟季节,公司派采购人员到主要酿酒葡萄产区进行收购。
自身种植模式 生产有机葡萄酒
基地供应 与兵团合作
酿酒葡
萄供应 与农业合作社合作 生产传统葡萄酒
模式
市场收购供应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身种植模式、与兵团和农业合作社合作模式及市场收购模式下
酿酒葡萄收购的酿酒葡萄数量、金额与单位成本如下: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酿酒葡萄数量(吨) 9,340.24 5,225.82 7,534.20
自身种植 酿酒葡萄成本总额(万元) 4,032.38 3,052.55 3,185.25
酿酒葡萄单位成本(元/吨) 4,317.21 5,841.28 4,227.73
与兵团和 酿酒葡萄收购数量(吨) 19,721.51 10,388.19 16,043.88
农业合作 酿酒葡萄金额(万元) 5,211.44 2,824.03 4,575.83
社合作 收购酿酒葡萄单位成本(元/吨) 2,642.51 2,718.50 2,852.07
酿酒葡萄收购数量(吨) 4,266.35 201.73 200.00
市场收购 酿酒葡萄金额(万元) 1,310.87 46.66 60.00
收购酿酒葡萄单位成本(元/吨) 3,072.59 2,313.02 3,000.00
A、自身种植模式
公司自身种植的产量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发生较大波动,并造成单位成本的波动。受
自然灾害导致的葡萄减产及人工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 2013 年、2014 年自身
种植模式下的酿酒葡萄产量持续下降,单位成本持续上升,2015 年在没有发生大的自
然灾害的情况下,产量大幅提升,单位成本也相应回落。
报告期内,公司酿酒葡萄产量及有关自然灾害以及其对公司葡萄种植的影响具体如
下: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自身种植培育的酿酒葡萄产量(吨) 9,340.24 5,225.82 7,5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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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变化 78.73% -30.64% -11.87%
根据中共武威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分别于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出具的
证明:武威市2013年4月上旬出现了三次霜冻天气,7至8月份连续阴雨天气较多,受此
影响,武威市葡萄种植受到影响,减产15%左右;武威地区2014年气候异常,2014年5
月2日、5月4日、5月5日出现三次霜冻天气,2014年6月至8月份连续阴雨。武威地区的
葡萄受害普遍减产70-80%。上述异常天气情况造成发行人有机基地春天葡萄花芽部分被
冻,葡萄挂果数量减少,秋季多雨使葡萄采收病害增加,造成了葡萄产量大幅减产,进
而造成单位种植成本大幅度上升。
B、与兵团和农业合作社合作
报告期内行业需求下降导致酿酒葡萄的市场收购价出现下降趋势,公司合作模式
下收购的酿酒葡萄单位成本相应持续下降。
C、市场收购
公司 2015 年市场收购相较于 2013、2014 年大幅上升,主要是因为 2013 年、2014
年在公司传统的市场收购区域甘肃武威周边,相继发生了自然灾害,葡萄品质受到一
定影响,为控制公司原酒质量,公司减少市场收购行为。2015 年,该地区葡萄生长条
件好,为储备较好品种的葡萄原酒,公司同比加大市场收购。市场收购模式下,收购
单位成本的波动主要是由于酿酒葡萄品种及品质差异造成的。
(2)葡萄原酒供应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自身种植酿酒葡萄、与种植基地建设方合作和市场收购酿酒葡萄模
式所提供的葡萄原酒如下:
单位:吨
与兵团和农业
项 目 自身种植 市场收购 合计 出产葡萄原酒量 出酒率
合作社合作
2013年 7,534.20 16,043.88 200.00 23,778.08 16,008.74 67.33%
2014年 5,225.82 10,388.19 201.73 15,815.73 10,889.37 68.85%
2015 年 9,340.24 19,721.51 4,266.35 33,328.10 23,181.60 69.56%
注:①出酒率=葡萄原酒量/酿酒葡萄总量。
酿酒葡萄由于其难以保存的特性,需在采收后立刻进行榨汁贮存并进行发酵等后续
程序。因此,酿酒葡萄的生产用量即为酿酒葡萄的采收量。酿酒葡萄的出酒率一般保持
在 60-70%水平,公司的酿酒葡萄出酒率符合行业出酒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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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公司还从国内外采购葡萄原酒用于传统葡萄酒生产。2013年-2015年,
公司采购的用于传统葡萄酒生产的葡萄原酒数量分别为5,044.34吨、1,670.01吨和
2,952.73吨。
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的自有葡萄种植基地连续遭受自然灾害,导致有机葡萄产量
大幅降低,从而使得有机原酒产量降低。为进一步保障发行人有机葡萄酒供应,发行人
一方面加强有机葡萄种植的投入和管理,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保障有机酿酒葡萄的产量;
另一方面与国外部分酿酒葡萄基地开展合作意向,并委托国内有机认证机构对国外酿酒
葡萄基地及其酿酒葡萄和葡萄原酒进行有机认证。公司委托有机认证机构中绿华夏分别
在西班牙卡斯蒂利亚-拉曼恰地区、法国波尔多地区、智利麦波河谷地区等地对 3 家合
作酿酒葡萄基地实施了有机葡萄认证,并分别于 2014 年 1 月、4 月、11 月获得中绿华
夏的有机认证。上述三地认证的有机葡萄基地合计为 8,222.70 亩,经认证的有机葡萄
原酒为 2,960.04 吨。
发行人与国外有机基地合作作为发行人保障有机葡萄酒供应的补充方式。根据有机
葡萄酒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发行人在2015年从国外采购经中绿华夏认证的有机葡萄原
酒1,930.98吨用于生产经营。
(3)辅料、包装物等的采购
①对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
采购供应部对供应商进行基本情况调查,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国
家权威部门质检报告等,并填写于《供应商调查表》。主要包装材料须符合国家标准。
②对供应商的管理制度
采购供应部每年年底根据年度供货情况(交货期、供货质量)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年
度评价,填写《合格供应商年度评价表》。
(4)采购业务质量控制
根据采购物品的不同,公司的采购业务质量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酿酒葡萄采购的质量控制:公司制定了《葡萄原料标准》,规定了酿酒葡萄原料
的外观要求、理化指标要求以及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在收购酿酒葡萄时,由负责验
收的人员按此标准进行检验。
②酵母等辅助材料的质量控制: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制定了《辅助材料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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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标准中对公司生产过程所用的各种辅助材料均提出了明确的质量要求,并规定了
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③包装材料采购的质量控制:公司针对每一种包装材料均制定质量标准文件,在标
准中均有明确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运输、贮存的规定。
2、生产模式
生产部依据销售计划结合成品库存量制定生产计划,酿酒车间和灌装车间依据生产
工艺和质量要求进行生产,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在销售旺季,生产部会根据调整后
的销售计划,结合库存量,及时组织原材料,调整生产计划,提前安排生产任务,合理
提高库存以满足旺季发货。
3、销售模式
(1)销售管理体系
经过多年的销售实践与管理实务,公司形成了一套系统、完善的销售管理体系。公
司根据地域情况并结合渠道分类,以省和直辖市为单位设置销售区域,针对各销售区域
安排专门的人员,其职责是负责执行销售计划,并负责市场相关信息的收集以及市场布
局的规划管理。各区域的销售既针对经销商,也针对大型商超系统,这种“经销商+商
超直销”的销售模式,增强了公司直接参与和管理市场的能力。为了针对不同省份与地
区的市场需求,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全国拥有 23 家销售子公司,销售团队
达到 578 人;销售覆盖区域包括浙江、山东、上海、福建、河北、甘肃、江苏、广东等
20 余个省市地区。
2014 年底,公司在天猫商城开设了“威龙葡萄酒官方旗舰店”,开始发展电商模
式。
(2)销售流程与渠道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市场开拓,公司建立了遍布全国的经销商经销模式和商超直销模
式,并于 2014 年底借助电商平台推出了电商销售模式。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
司具体销售流程与渠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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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销终端
一级 二级
经销商 经销商
零售商
威 海 一级经销商

龙 源 各地销售子 费
股 经 公司 者
份 贸 商超
电商平台
(3)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①经销商模式
A、经销商管理模式
发行人对经销商的管理,在依据《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经销商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业务特点,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对
具体业务进行约定。同时,针对经销商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市场情况,公司依据《威龙
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管理条例》,公司设立市场监察部,对经销商履行合同的情况
进行市场监督检查,从而实现对经销商的市场管理。
《经销商管理制度》对经销商的销售区域、销售产品、销售价格、销售数量、购销
及付款方式、退货条件、交货方式及运费承担、经销商付款奖励办法等内容进行了总体
规定。
发行人与经销商每年一次签订《经销合同》,合同对于合同期限、经销商区域及渠
道、年度销售指标、商标及知识产权归属、经销产品结构及价格、市场投入与管理、订
货、储运及付款、货品调换及退货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根据酒类市场可能出现跨区域、跨渠道进行销售的冲货行为或扰乱产品市场价
格的行为,出台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管理条例》,其中对于冲货的发现及
其处理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设立市场监察部,有专门人员进行市场监督检查,以
达到监督管理经销商的市场行为。
B、经销商销售模式
公司设立在各地的销售子公司直接与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公司对合作时间较久、
信用较好的经销商提供适当账期。除此之外,公司实行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公司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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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的订单发货,经销商自行提货的,公司在发货后确认销售收入并开具发票;需由
公司送到指定地点的,物流公司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经销商收到货并确认后,公司确
认销售收入并开具发票。其销售模式流程如下:
公司负责运送货物情形的: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 → 经销商下订单→销售部
门安排发货 → 出库 → 通过物流公司将货物发送到经销商指定地点 → 经销商签收
货物 → 发行人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
经销商自行上门提货的: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 → 经销商下订单 → 销售部
门安排发货 → 出库→ 发行人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
对于公司的有机葡萄酒系列产品,公司实行先款后货或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对于
部分合作期较长的经销商,对于传统葡萄酒产品或其他产品,公司提供适当的账期。
②商超直销模式
公司的直销模式主要是针对大型商超客户的销售模式,目前公司产品已进入大润
发、沃尔玛、麦德龙、上海农工商、家乐福等知名大型商场超市销售。具体的销售确认
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基于供销合同的销售,公司与大部分大型零售商签订年度框架式购销合同,
根据对方的采购订单发货,由公司自身或专业物流公司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经双方认
可按月或者按批次对账确认发货数量与金额后,公司开具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结算一
般是在随后的一定期限内进行。
另一种是代销性质的合同,公司依照合同按商超的进货要求分期送货,商超定期对
公司提供销售清单,按该期间商超实际销售数量与公司进行对账结算。公司收到对方提
供的销售清单时,按照清单开具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③电商及其他零星直销
公司于2014年11月11日在天猫商城上线了“威龙葡萄酒官方旗舰店”,销售品种包
括威龙传统葡萄酒、有机葡萄酒和葡萄白酒的部分系列产品。电商平台销售以及零星直
销均采用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
(4)不同销售模式下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针对商超和经销商进行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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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万元) 销售占比 金额(万元) 销售占比
商超直销 4,655.16 6.43% 8,409.87 11.92%
经销商 67,762.37 93.57% 62,143.26 88.08%
合计 72,417.53 100.00% 70,553.13 100.00%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万元) 销售占比
商超直销 11,119.70 15.77%
经销商 59,406.47 84.23%
合计 70,526.17 100.00%
注:公司报告期内零星直销数量较小,2014年底电商模式刚启动,故电商及其他零星直销收入
合并入经销商渠道,未单独统计及列示。
发行人以经销商模式为主,经销商长期稳定,不存在频繁加入或退出的情况。
报告期内商超直销渠道的销售收入及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逐年以较大幅度下
降的主要原因:由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商业连锁超市整体经营受到一定影响;公司
根据外部形势变化,主动压缩了商超直销渠道的资源投入,将部分商超终端渠道授权给
各地经销商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来经营。
(四)主要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情况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能(千升)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产量(千升) 23,357.03 22,944.81 21,395.51
产能利用率 58.39% 57.36% 53.49%
注:产能数据系指灌装产能。根据《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要求,常规加工与有机加工共用设备,
须常规加工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清洗,并不得有清洗剂残留。也可在有机转换或常规产品加工结束、
有机产品加工开始前,先用少量有机原料进行加工将残存在设备里的前期加工物质清理出去(即冲
顶加工)。发行人灌装生产线即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生产。因此,此处灌装产能指生产线灌装有机葡
萄酒和传统葡萄酒等公司产品的产能。
由于葡萄酒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因素,为保证旺季生产需要,灌装产能需要有一定的冗余。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是由于受行业需求波动,公司相应控制产量所致,随着行业
的逐渐复苏,发行人产能利用率也在逐步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中有机葡萄酒、传统葡萄酒、葡萄白酒和其他酒的产
量、销量、产销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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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量(千升) 13,690.07 13,308.18 12,892.56
传统葡萄酒 销量(千升) 13,525.24 12,756.39 13,341.69
产销率 98.80% 95.85% 103.48%
产量(千升) 6,029.52 6,148.86 5,164.88
有机葡萄酒 销量(千升) 5,647.32 5,464.47 4,664.13
产销率 93.66% 88.87% 90.30%
产量(千升) 633.80 389.02 -
葡萄白酒 销量(千升) 263.97 299.46 -
产销率 41.65% 76.98% -
产量(千升) 3,003.64 3,098.75 3,338.07
其他酒 销量(千升) 3,215.96 3,412.53 4,325.84
产销率 107.06% 110.13% 129.59%
产量(千升) 23,357.03 22,944.81 21,395.51
合计 销量(千升) 22,652.48 21,932.85 22,331.66
产销率 96.98% 95.59% 104.38%
注:报告期公司存在从外部采购少量成品酒销售的情况,由于数量很少,故未从其他酒中分离
出来单独分析。
报告期内有机葡萄酒的品种增多,对于每种产品都需要留存一定库存,2015年,发
行人根据市场情况控制有机葡萄酒产量,消化有机库存,因此产销率同比有一定增长。
传统葡萄酒由于生产结构的调整,2013年产量下降故而产销率较其他年度较高,由于行
业的逐渐复苏,发行人2015年传统葡萄酒的产量、销量及产销率同比2014年所有增长。
葡萄白酒的产销率有所下降是因为此产品作为新产品,在2014年铺货推向市场后,此产
品尚在被市场逐步接受过程中。其他酒的盈利能力较弱,同时所销售的其他酒中包括部
分外部采购的成品酒,所以其他酒的产销量均大于100%。
3、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个区域销售市场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本公司销售市场的区域分布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
盈利能力分析(一)营业收入分析 3、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构成分析”。
4、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5 年发行人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1 宁波市中糖酒业有限公司 8,291.87 11.24%
2 杭州新地达贸易有限公司 5,083.86 6.89%
3 宁波市中顺酒业有限公司 3,794.55 5.15%
4 金华市婺威食品有限公司 3,364.00 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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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嘉兴市鲁威酒业有限公司 3,030.15 4.11%
合计 23,564.43 31.95%
2014 年发行人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1 宁波市中糖酒业有限公司 8,583.34 12.03%
2 杭州新地达贸易有限公司 7,159.52 10.03%
3 杭州江南副食品市场周建副食品商行 2,836.06 3.97%
4 宁波市中顺酒业有限公司 2,775.76 3.89%
5 嘉兴市鲁威酒业有限公司 2,682.53 3.76%
合计 24,037.21 33.68%
2013 年发行人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1 宁波市中糖酒业有限公司 7,426.67 10.44%
2 杭州新地达贸易有限公司 5,921.43 8.33%
3 杭州江南副食品市场周建副食品商行 2,813.85 3.96%
4 金华市婺威食品有限公司 2,660.59 3.74%
5 宁波市中顺酒业有限公司 2,381.94 3.35%
合计 21,204.48 29.82%
注:同一控制下的经销商已合并计算。
报告期内各年发行人前五大的客户无新增客户。
报告期内前五名的客户集中度总体有所提升,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的前五名客户
均位于浙江市场,公司在浙江市场拥有较为稳固的品牌基础和消费者群体,且前五名客
户与公司有长时间的业务合作历史,因此,该类客户抵御行业波动的能力较强。
(五)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原材料主要是酿酒葡萄、葡萄原酒、包装物和配酒用料,主要能源是电力。其
中,包装物主要包括酒瓶、礼盒、瓶塞和纸箱等,市场供应充足。
1、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状况和价格变动趋势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酿酒葡萄、葡萄原酒、包装物和电力的供应情况
①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酿酒葡萄、葡萄原酒供应情况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自身种植培育的酿酒葡萄 4,032.38 30.54 3,052.55 45.14 3,185.25 25.39
外购的酿酒葡萄 6,522.31 49.39 2,870.68 42.45 4,635.83 36.96
外购的葡萄原酒 2,650.20 20.07 839.04 12.41 4,723.01 37.65
合计 13,204.89 100.00 6,762.27 100.00 12,544.0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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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外购的酿酒葡萄来源包括与兵团合作模式、农业合作社模式及市场收购模式。
报告期内外购葡萄原酒总体呈降低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根据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
主动降低采购量所致。同时,为保障有机葡萄酒的销售,发行人2015年外购有机葡萄原
酒972.77万元,扣除该影响因素,2015年外购普通葡萄原酒为1,677.44万元。
②报告期内包装物和电力的供应情况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年度
包装物(单位:万元) 9,410.38 8,105.36 8,169.20
电力(单位:万元) 837.79 850.27 741.92
(2)报告期内原材料酿酒葡萄、葡萄原酒、包装物和能源的价格(不含增值税)
变动情况:
①报告期内酿酒葡萄单位成本的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价格 增长率 价格 增长率 价格
自身种植培育的酿酒葡萄 4,317.21 -26.09% 5,841.28 38.17% 4,227.73
外购的酿酒葡萄 2,719.00 0.30% 2,710.77 -5.01% 2,853.89
对于自身种植培育的酿酒葡萄而言,其2013年度、2014年度平均种植成本上升较快,
主要受自然灾害导致的酿酒葡萄产量大幅下降及人工及其他种植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
2015年自身种植培育的酿酒葡萄由于产量同比2014年增加78.73%,虽然人工及其他种植
成本有所提升,但单位成本仍下降26.09%。
有关自然灾害以及其对发行人自身培育的酿酒葡萄种植的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自身种植培育的酿酒葡萄产量(吨) 9,340.24 5,225.82 7,534.20
同比变化 78.73% -30.64% -11.87%
根据中共武威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分别于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出具的
证明:武威市2013年4月上旬出现了三次霜冻天气,7至8月份连续阴雨天气较多,受此
影响,武威市葡萄种植受到影响,减产15%左右;武威地区2014年气候异常,2014年5
月2日、5月4日、5月5日出现三次霜冻天气,2014年6月至8月份连续阴雨。武威地区的
葡萄受害普遍减产70-80%。上述异常天气情况造成发行人有机基地春天葡萄花芽部分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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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葡萄挂果数量减少,秋季多雨使葡萄采收病害增加,造成了葡萄产量大幅减产,进
而造成单位种植成本大幅度上升。
②报告期内外购葡萄原酒价格的变动情况
单位:元/千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价格 增长率 价格 增长率 价格
外购葡萄原酒 5,426.62 8.01% 5,024.17 -43.99% 8,970.38
外购葡萄原酒主要因采购品种、品质不同以及市场供需的变化,采购价格有所波动。
③报告期内包装物价格的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包装物包括酒瓶、瓶塞和礼盒,具体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价格 增长率 价格 增长率 价格
酒瓶 1.37 8.72% 1.26 -0.79% 1.27
瓶塞 0.46 4.55% 0.44 0.00% 0.44
礼盒 8.16 -7.90% 8.86 -10.23% 9.87
2014、2015年礼盒价格下降,主要是由于非木质礼盒的材质由密度板变为了白卡纸,
降低了成本;同时新产品葡萄白酒的礼盒为纸质,也降低了礼盒的平均成本。
④报告期内能源价格的变动情况
单位:元/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项目
价格 增长率 价格 增长率 价格
电力 0.59 -1.67% 0.60 9.09% 0.55
2、公司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2015 年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1 伊犁农业第四师六十二团 4,148.62 16.20%
2 烟台长裕玻璃有限公司 2,325.67 9.08%
3 龙口市君和木业有限公司 1,709.23 6.67%
4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1,483.26 5.79%
5 龙口市龙海工贸有限公司 1,312.08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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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978.85 42.86%
2014 年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1 伊犁农业第四师六十二团 2,824.03 14.97%
2 烟台长裕玻璃有限公司 2,243.28 11.89%
3 龙口市龙海工贸有限公司 1,206.30 6.40%
4 龙口市君和木业有限公司 1,080.42 5.73%
5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1,031.43 5.47%
合计 8,385.46 44.46%
2013 年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1 伊犁农业第四师六十二团 4,049.40 15.90%
2 MARIEBRIZARDETROGERINTERNATIONAL 2,962.32 11.63%
3 烟台长裕玻璃有限公司 1,961.26 7.70%
4 龙口市龙海工贸有限公司 1,432.20 5.62%
5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892.16 3.50%
合计 11,297.35 44.37%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不存在频繁进入或退出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前五名客户中所占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
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前五名客户中不占有任何权
益,报告期内的具体情况见“第七章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七)发行人客户名称使用“威龙”、“鲁威”的情况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发行人员工所占权益及兼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名称中存在使用“威龙”、“鲁威”字样的情形。报告期内
使用上述字样的客户如下:
年度 经销商/客户名称 同期销售金额(元)
嘉兴市鲁威酒业有限公司 30,301,573.98
苍南县灵溪镇鲁威酒业商行 424,047.87
嘉峪关威龙酒商行 170,615.41
威龙小南街专卖店 44,410.26
2015 年 江西婺源县威龙酒业批发部 38,480.40
合肥威龙商行 25,751.88
武威市凉州区威龙葡萄酒专卖店(天一店) 24,641.02
河北故城县金鼎威龙有机葡萄酒堡 17,282.05
江西婺源县威龙有机专卖店 9,671.80
2014 年 嘉兴市鲁威酒业有限公司 26,825,2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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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灵溪镇鲁威酒业商行 1,406,738.97
婺源县威龙有机专卖店 51,511.11
武威市凉州区威龙葡萄酒专卖店(天一店) 42,626.50
嘉峪关威龙酒商行 25,641.03
江西婺源县威龙酒业批发部 17,292.31
洞头县北岙威龙葡萄酒商行 1,707.69
嘉兴市鲁威酒业有限公司 21,512,007.33
合肥威龙商行 444,831.20
武威市凉州区威龙葡萄酒专卖店(天一店) 403,827.41
洞头县北岙威龙葡萄酒商行 81,174.36
2013 年
嘉峪关威龙酒商行 60,435.89
威龙小南街专卖店 57,653.87
汨罗威龙有机葡萄酒旗舰店 46,704.27
婺源县威龙有机专卖店 42,133.33
对于上述客户使用“鲁威”、“威龙”字样的主要原因为:①在本地提高“威龙”
知名度,便利于推销产品;②专营“威龙”产品;③方便称呼。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公司其他员
工,在上述客户中不占有任何权益,亦不存在兼职的情形。
(八)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及主要措施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酿酒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并根据安全生产法和行业标
准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
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
预案管理制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设置安全管理
部门,配备专职安全、消防管理人员,实现连续多年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
2、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及未来支出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投入主要包括日常安全管理费用、隐患整改、劳保用品支
出、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改造、应急救援等。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并继续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通过设备改造、严格奖惩等措施保障生产安全。
3、无违法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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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勤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
师六十二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分别出具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兴龙包装、苏
武庄园和霍尔果斯威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经营,不存在因发生违反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九)环境保护情况
1、环境保护规定
作为葡萄酒生产企业,公司需要遵从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主要包括:《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
响评价法》、《葡萄酒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等。
2、环境治理情况
本公司一向重视污染治理的设备投资和资金投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
对废水、废气和废渣进行处理,取得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通过清
洁生产审核验收。公司通过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建设,减少各项活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
节约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了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情况如下:
污染物类别 污染物来源 主要污染物名称
废水 刷罐水、洗瓶水、清洗水 PH、SS、CODcr、NH3-N
废气 锅炉 烟尘、二氧化硫
原酒生产、压榨、陈酿、 皮渣、废酒石、废硅藻土、废滤
固体废物
过滤、灌装 料、废包材
空压机、洗瓶机、灌装机、各类
噪声 噪声
泵、冷却设备等
(1)废水处理
公司从工艺设计、设备选型等方面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备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活
性污泥法、生物接触氧化法等工艺手段,经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排放标准。2011年公司还
配备了废水COD在线监测设施并投入使用,以便快捷、有效地对水体进行监控,确保废
水处理效果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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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按照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除尘和脱
硫处理,确保排入大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等指标达到或者低于国家排放限值,有效防
止对空气环境的污染。
(3)废渣处理
公司对固体废物实行资源化利用。其中:葡萄原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皮渣等作
为饲料外售处理;废酒石、废滤料、废包装材料、炉渣外售处理。
(4)噪声处理
公司通过室内布置、隔声、减震、消声等减噪措施,使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报告期环保资金投入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进行
处理,2013-2015年各期环保方面的支出分别为112.63万元、63.44万元和112.24万元,
用于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进行科学治理。
4、无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受过处罚。
根据《关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 发行监管函[2008]6
号文)及《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
(环发[2003]101号文)等规定,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12年7月25日向发行人出具《关于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环函[2012]183号),公司基本符
合环保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报告期内,龙口市环境保护局、民勤县环境保护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环境
保护局分别出具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兴龙包装、苏武庄园、霍尔果斯威
龙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运作,建立健全相关环境
保护措施,不存在由于违反国家及地方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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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
等,使用情况良好。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16)第
0185号),截至2015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53,918.17万元,账面价值为
28,933.39万元,综合成新率为53.66%,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原值(万元) 累计折旧(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531.75 6,273.64 14,258.11 69.44%
机器设备 29,353.58 15,419.82 13,933.76 47.47%
工具器具 938.13 689.86 248.27 26.46%
运输设备 2,309.11 1,941.00 368.11 15.94%
办公设备 785.60 660.45 125.15 15.93%
合计 53,918.17 24,984.78 28,933.39 53.66%
1、厂房建筑物
(1)自有的厂房建筑物
截至 2015 年末,本公司《房屋所有权证》项下房屋具体如下:
序号 所属 房屋所有 建筑面积(㎡) 房屋坐落位 发证 用途 土地使用权 他项
主体 权证号 置 取得方式 权利
日期
东 侧 仓
龙房权证 库、西侧
烟潍路南、
威龙 黄城字第 2010-0 办公、东
1 6,242.11 葡萄酒厂院 国有出让 无
股份 20100449 9-20 侧车间、

5号 西 侧 办
公、酒窖
龙口市环城
龙房权证 北路 276 号 仓库、车
威龙 2010-0 无
2 龙口字第 6,958.00 1#、2#、3 间、冷冻、 国有出让
股份 4-06
3632 号 #、11#、 办公
19#、20#
龙房权证 龙口市芦头
威龙 芦头字第 镇后栾村 2012-0
3 65,459.23 车间 国有出让 无
股份 2012-000 北,府西四 4-17
11 号 路西
民房权证
苏武 城 字 第 2004-1
4 7,931.12 苏武山南 生产车间 国有出让 无
庄园 0005517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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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权证
苏武 民勤县苏武 2012-0
5 乡 字 第 3,866.00 生产用房 国有出让 无
庄园 乡苏山村 9-27
10046 号
办 公 用
霍尔 兵房字四 2013-0
1,052.6
6 果斯 六 二 第 62 团七连 房、生产 国有出让 无
18,885.6 8-01
威龙 0032 号
用房
(2)租赁厂房建筑物
①截至 2015 年末,用于办公场所的租赁房屋
序 出租 面积
承租方 位置 租赁期限 房产证 状态
号 方 (㎡)
上海市普陀
上海惠 区武宁路 501 2015 年 5 月 15
银房地 沪房地普字 2007
1 上海龙口 号 901-904、 515.62 日至 2016 年 5 正常
产有限 第 022214 号
公司 924 、 月 14 日
1221-1223 室
西安市房权证莲
2015 年 12 月
莲湖区西关 湖区字第
2 杨燕玲 陕西龙口 102.10 31 日至 2016 年 正常
正街 175 号 1075108015III-4
12 月 31 日
4-1-11707~1 号
深圳市
深圳市罗湖 2015 年 4 月 22
天道置
区笋岗东路 罗 EF038178(房屋
3 业投资 深圳鲁威 25 日至 2016 年 4 正常
2121 号华凯 租赁凭证登记号)
有限公
大厦负 109 月 21 日

天津市河西 2016 年 1 月 1
区解放南路 房地证津字第
4 韩爱妹 天津隆仁 66.93 日至 2016 年 6 正常
中段西侧富 103021211199 号
裕大厦 1-713 月 30 日
北京市昌平
区东小口镇 2016 年 1 月 1
X 京房权证昌字第
5 陈明 北京威龙 天通西苑三 172.68 日至 2017 年 12 正常
423061 号
区 20 号楼 1 月 31 日
层 3 单元 101
1-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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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 2015 年 6 月 1
区海润滨江
7 林勇 福州鲁威 157.46 日至 2016 年 5 商品房买卖合同 正常
花 园 26 幢
402 室 月 31 日
温州无 温州市人民 2015 年 6 月 20
温房权证鹿城区
8 线电监 温州威龙 东路国信大 93.01 日至 2016 年 6 正常
字第 245265 号
测站 厦 05、07 月 19 日
沈阳市于洪
2016 年 2 月 3
区 银 山 路 沈房权证于洪字
10 张继仁 辽宁中大 167.55 日至 2017 年 2 正常
12-3 号 221 第 026672 号
月3日

长沙市湘江
北 路 三 段 2014 年 6 月
长房权证开福字
11 蒋敏 长沙鲁威 1200 号北辰 120.78 20- 日 至 2016 正常
第 713181047 号
三角洲奥城 4 年 6 月 19 日
栋 1005
南京市雨花
2015 年 3 月 20
台区雨花西 宁房权证雨改第
12 高敬晓 上海龙口 141.67 日至 2016 年 3 正常
路普德花园 3 219862 号
月 19 日
幢 601 室
杭州华 杭州市上城
2011 年 6 月 12
晟纺织 区清泰街 571 杭房权证上移字
13 浙江威龙 70 日至 2016 年 6 正常
有限公 号 10 楼 1005 第 0344646 号
月 11 日
司 室
杭州华 杭州市上城
2015 年 1 月 9
晟纺织 区清泰街 571 杭房权证上移字
14 浙江威龙 231.48 日至 2020 年 1 正常
有限公 号 10 楼 1004 第 0344645 号
月8日
司 室
广州市环市
2015 年 1 月 1
东路 498 号 粤房地证字第
15 王克鳌 广州鲁威 90.15 日至 2021 年 12 正常
柏丽商业中 C2130834 号
月 31 日
心 23E
城关区张掖 2015 年 6 月 2 房权证兰房(城
16 陆祖成 武威盛通 路接到金塔 149.56 日至 2016 年 6 私)产字第 108148 正常
巷 139 号 月2日 号
1-1-157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龙口市 龙口市环城
龙辛种 北路 52 号原 2014 年 6 月 21
17 植养殖 威龙商超 龙口大厦酒 — 日至 2024 年 6 — 正常
专业合 店二楼西北 月 20 日
作社 大屋
②截至2015年末,用于仓储的房屋租赁

出租方 承租方 位置 面积(㎡) 租赁期限 房产证 状态

上 海 三
2015 年 8 月 沪房地宝字
猴 金 属 宝山区罗店镇 3
1 公司 1,284 10 日至 2018 (2003)第 正常
制 品 有 坊 21 丘
年8月9日 015425 号
限公司
广东湘 广州市白云区江
2015 年 9 月 1
运物流 高镇三元南路 37
2 公司 1,250 日至 2017 年 8 — 正常
有限公 号三元岗仓第 1-1
月 31 日
司 号仓
福 州 鑫
2015 年 6 月
运 仓 储 福州市仓山区叶
3 公司 1,050 10 日 2016 年 - 正常
有 限 公 下片 107 号
6月9日

鸥 鸟 王 温州市瓯海经济 2015 年 7 月 温房权证瓯
4 鞋 业 有 公司 开发区月乐西街 607 16 日至 2018 海区字第 正常
限公司 290 号 年 7 月 17 日 0276714 号
浙 江 省
国 际 贸 2013 年 3 月 杭房权证拱
杭州市拱墅区储
5 易 集 团 公司 6,186 10 日至 2016 移字第 正常
鑫路 38 号
物 流 有 年3月9日 06476618 号
限公司
济南市
2013 年 6 月 1
人防开 济南市历下区千 人防工程平
6 公司 8,000 日至 2018 年 5 正常
发服务 佛山人防工程 时使用证
月 31 日
中心
2、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序 原值 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所在单位 设备名称 数量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
1 公司 100T 储存罐 26 210.84 100.15 110.69 52.50
2 公司 140T 储存罐 18 274.87 78.34 196.53 71.50
1-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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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 180T 储存罐 12 156.63 44.64 111.99 71.50
4 公司 200T 储存罐 4 17.20 16.34 0.86 5.00
5 公司 280T 储存罐 18 305.24 87.00 218.24 71.50
6 公司 300T 储存罐 150 2,404.70 1,553.02 851.68 35.42
7 公司 50T 储存罐 160 768.25 729.84 38.41 5.00
8 公司 70T 储存罐 18 141.45 40.32 101.13 71.50
9 公司 100T 冷冻罐 78 1,046.88 489.16 557.72 53.27
10 公司 错流过滤系统 3 347.80 153.39 194.41 55.90
11 公司 制冷系统 1 72.47 34.42 38.05 52.50
12 公司 分离机系统 1 195.86 116.30 79.56 40.62
13 公司 管道系统 1 175.50 66.67 108.83 62.01
进口灌装线
14 公司 1 2,375.55 896.55 1479.00 62.26
(15000)
15 公司 自动灌装线 2 1,355.01 748.34 606.67 44.77
进口灌装线
16 公司 1 975.60 185.37 790.23 81.00
(8000)
17 公司 复合式蒸馏塔 1 146.02 0 146.02 100.00
15000 瓶不干胶
18 公司 1 132.77 0 132.77 100.00
贴标机
19 霍尔果斯威龙 180T 发酵罐 80 1,018.79 474.42 544.37 53.43
20 霍尔果斯威龙 120T 发酵罐 44 499.68 234.27 265.41 53.12
21 霍尔果斯威龙 300T 储罐 10 337.59 128.29 209.30 62.00
葡萄酒分离机系
22 霍尔果斯威龙 1 287.39 141.06 146.33 50.92

进口果汁压榨分
23 霍尔果斯威龙 1 188.93 71.79 117.14 62.00
离机
24 霍尔果斯威龙 酒泥过滤机 1 87.37 41.22 46.15 52.82
25 霍尔果斯威龙 葡萄除梗破碎机 3 79.62 35.90 43.72 54.91
26 兴龙包装 海德堡印刷机 1 868.30 487.03 381.27 43.91
27 苏武庄园 120T 贮酒罐 40 466.00 243.42 222.58 47.76
28 苏武庄园 30T 贮酒罐 84 575.40 372.33 203.07 35.29
29 苏武庄园 120T 贮酒罐 77 595.00 295.94 299.06 50.26
30 苏武庄园 120T 发酵罐 40 466.00 248.26 217.74 46.73
31 苏武庄园 30T 发酵罐 48 366.65 186.49 180.16 49.14
进口果汁压榨分
32 苏武庄园 1 188.93 71.64 117.29 62.08
离机
33 苏武庄园 保温酒罐 3 38.00 10.48 27.52 72.42
合计 17,166.29 8,382.39 8,783.9 51.17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
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酿酒葡萄树,其金额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折旧和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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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酒葡萄树 6,711.96 289.41 682.14 6,319.23
合计 6,711.96 289.41 682.14 6,319.23
(三)与业务相关的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1)自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取得土地16宗、合计面积5,884,151.93
平方米,具体如下:
土地面积 用地终止期 取得方
序号 权属人 权属证书号 位置
(平方米) 限 式
龙国用(2010)
1 公司 19,531.00 东莱北环城路 2051.11.15 出让
第0389号
龙国用(2010)
2 公司 66,073.33 芦头、后栾 2050.12.19 出让
第0388号
龙国用(2011)
3 公司 71,377.00 芦头镇后栾村 2060.12.29 出让
第0140号
武国用(2006) 凉州区清源镇
4 甘肃威龙 266,666.67 2055.8.1 出让
第200141号 刘广村
武国用(2009)
5 甘肃威龙 1,000,000.00 凉州区清源镇 2057.10.17 出让
第000017号
武国用(2009)
6 甘肃威龙 1,000,000.00 凉州区清源镇 2057.8.29 出让
第000016号
武国用(2006) 凉州区清源镇
7 甘肃威龙 371,400.00 2055.9.10 出让
第200142号 刘广村
武国用(2006) 凉州区清源镇
8 甘肃威龙 1,000,000.00 2055.9.17 出让
第200143号 刘广村
武国用(2006) 凉州区清源镇
9 甘肃威龙 1,000,000.00 2055.8.1 出让
第200140号 刘广村
武国用(2009)
10 甘肃威龙 859,342.70 凉州区清源镇 2058.10.7 出让
第000018号
民国用(2009) 民勤县苏武乡
11 苏武庄园 83,002.80 2058.12.10 出让
第51号 苏山村
民国用(2004) 民勤县
12 苏武庄园 8,040.00 2054.12.6 出让
第979号 苏武山南
民国用(2009) 民勤县苏武山
13 苏武庄园 62,287.30 2058.12.10 出让
第50号 乡苏山村
农四师国用
霍尔果斯 农四师
14 (2010)第 40,000.00 2060.4.26 出让
威龙 62团七连
62011号
农四师国用
霍尔果斯 农四师
15 (2012)第 22,031.13 2062.9.27 出让
威龙 62团七连
62015号
武国用(2014) 凉州区清源镇
16 种植公司 14,400.00 —— 划拨
第000264号 刘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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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发行人取得的上述划拨用地,用于建设公共租用住房。种植公司依法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并取得了武威市国土资源局凉州分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武国土
资建[2014]19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批准书》(武威市凉州区(划)2014 第 51 号)和《国
有土地使用权证》(武国用(2014)第 000264 号)。
(2)租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在甘肃武威租赁土地作为酿酒葡萄种植用地,具体情况
如下:
租赁面积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林地使用权证号 租赁期限
(亩)
1 种植公司 林科所 559.00 国林证字第006号 2009.1.1-2057.4.30
2 种植公司 凉州区政府 289.10 集体土地 2009.1.1-2026.12.31
3 种植公司 研究中心 20,073.00 国林证字第009号 2009.1.1-2054.12.31
4 种植公司 苏武山林场 18,757.00 民林证字(2009)第1号 2010.1.1-2056.12.31
5 种植公司 石羊河林场 1,820.00 国林证字第002号 2014.4.1-2017.3.31
6 种植公司 清源镇政府 1,336.84 集体土地 2013.1.6-2042.1.6
7 种植公司 研究中心 8,500.00 国林证字第009号 2013.8.16-2054.12.31
①租赁林科所 559.00 亩土地事宜
2009 年 1 月 1 日,种植公司与林科所签署了《宜林地租赁经营合同》,林科所将
所属宜林地 559.00 亩租赁给种植公司经营管理。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租赁土地价格为
每年每亩 200 元,种植公司向出租方缴纳地租。
②租赁凉州区政府 289.10 亩土地事宜
2009 年 1 月 1 日,种植公司与凉州区政府签署了《武威市沙产业暨循环农业示范
园区建设协议书》,凉州区政府将武威市沙产业暨循环农业示范园园区中 289.10 亩土
地租赁给种植公司使用。双方合同约定: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出
租方不向种植公司收取租赁费用。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承租的
289.1 亩土地由种植公司以每年 11.564 万元的价格(即每年 400 元/亩)向出租方缴纳
租赁费用。
③租赁研究中心 20,073.00 亩土地事宜
2009 年 1 月 16 日,种植公司与研究中心签署了《林地租赁合同》,向研究中心租
赁林地 20,073.00 亩。双方合同约定: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种植公
司向出租方支付 150 万元;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每亩每年 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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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租金;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按每亩每年
25 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租金;2035 年 1 月 1 日至 2054 年 12 月 31 日,按每亩
每年 30 元人民币的标准向支付租金。
④租赁苏武山林场 18,757.00 亩土地事宜
2010 年 1 月 1 日,种植公司与苏武山林场签署了《林地租赁协议》,向苏武山林
场租赁土地 18,757.00 亩。种植公司每年支付出租方租赁费 200 万元。租赁期内根据经
济发展状况,第 12 年(即 2022 年)由双方协商,租赁费进行适当调整,之后每 15 年
进行一次调整。
⑤租赁石羊河林场 1,820.00 亩土地事宜
2009 年 4 月 1 日,种植公司与石羊河林场签署了《葡萄基地承包合同》,石羊河
林场将所属的扎子沟分场 1,820.00 亩林地租赁给种植公司经营管理。租赁期限为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对于该块土地,发行人与石羊河林场进行了续签,时
间为 2014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价格为每亩每年 500 元。
⑥租赁清源镇政府 1,336.84 亩土地事宜
2013 年 1 月 6 日,种植公司与清源镇政府签署了《凉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合同书》,清源镇政府将其承包经营的 1,336.84 亩土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种植公司用
于种植葡萄。合同约定:土地流转前三年基础价为每亩每年 800 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15 年第一次调整流转费标准,以后每三年增加一次流转费标准,增长数为前三年国
家公布的国民经济发展增速的平均数的方式递增,前三年增长后的流转费作为以后三年
的计算基数。
⑦租赁研究中心 8,500.00 亩土地事宜
2013 年 8 月 16 日,种植公司与研究中心签署了《林地租赁合同》,向研究中心租
赁林地 8,500.00 亩,林权证号:国林证字第 009 号,租赁期限 2013.8.16-2054.12.31。
租赁价格约定如下:2013 年 8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种植公司向出租方支付
127.5 万元人民币;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32 年 12 月 31 日,按每年每亩 20 元人民币标
准向出租方支付租金;2033 年 1 月 1 日至 2042 年 12 月 31 日,按每年每亩 25 元人民
币标准支付租金;2043 年 1 月 1 日至 2054 年 12 月 31 日,按每年每亩 30 元人民币标
准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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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包
2009 年 1 月 1 日,种植公司与凉州区清源镇人民政府签署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清源镇人民政府分别将威龙大道两侧生态节水型葡萄长廊项目规划范围内的 130.97 亩
和 71.04 亩土地承包给种植公司使用。承包期限为 18 年,时间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止。其中 130.97 亩的承包价格约定为种植公司每年向出租方支付土
地承包费 48,364.75 元;71.04 亩的价格约定为每亩每年 250 元。
上述第 2 项、第 6 项租赁土地为集体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
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
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发行人租赁上述集体土地已获得了相关村
委会审议同意,并分别经上述村村民代表 2/3 以上签字同意。发行人与出租方签订了书
面的《租赁合同》,相关合同经武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凉州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备案确
认。
上述第 1、3、4、5、7 项租赁土地均为国家所有的林地,出租方拥有合法的《林权
证》。发行人与上述出租方签订了《林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在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履
行了必要的备案程序。2012 年 2 月、2013 年 8 月武威市林业局分别出具了《武威市林
业局关于林地租赁的确认函》,对于发行人租赁上述林地确认如下:①上述出租方出租
的土地均为林地,上述各方均拥有合法的《国有林林权证》,各方均有权将上述林地进
行出租;②上述林地租赁价格不存在损失各方利益及国有利益的情形;③上述各方林地
租赁行为均已在本局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租赁合同均已经本局核查确认。该等合同已
经林地租赁进行了详细约定,不存在约定不清的情形;④本局确认,上述林地租赁行为
符合我国及甘肃省林地流转政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情形,上述林地租
赁行为有效。
2014 年 1 月 8 日,武威市凉州区林业局出具了《关于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
限公司遵守林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近 36
个月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未出现
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林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武威市凉州区林业局出具了《关于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遵
守林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
1-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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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未出现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
关林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武威市凉州区国土局出具了《关于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遵
守国土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
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未出现因违反国家及地
方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律师认为,股份公司使用上述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农
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子公司租赁集体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经村委会审议,并经
村民代表 2/3 以上同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发行人子公司租赁林地,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
2、商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主要注册商标如下:
(1)国内注册商标
商标 商标 商标 取得
序号 商标名称 有效期限
所有权人 注册号 类别 方式
1 公司 6927833 33 申请 2010.5.21-2020.5.20
2 公司 6576329 33 申请 2010.3.28-2020.3.27
3 公司 500139 33 受让 2009.10.10-2019.10.9
4 公司 6927829 32 受让 2010.9.14-2020.9.13
5 公司 6927831 32 受让 2010.9.14-2020.9.13
6 公司 5873920 32 受让 2009.11.14-2019.11.13
7 公司 4834612 32 受让 2008.4.28-2018.4.27
8 公司 930766 32 受让 2007.1.14-2017.1.13
9 公司 4958653 33 受让 2008.8.14-2018.8.13
10 公司 4117481 33 受让 2006.9.7-20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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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公司 6927189 33 受让 2010.5.21-2020.5.20
12 公司 3983689 33 受让 2006.1.28-2016.1.27
13 公司 3484704 33 受让 2014.8.14-2024.8.13
14 公司 4958658 33 受让 2008.8.14-2018.8.13
15 公司 4958659 33 受让 2008.8.14-2018.8.13
16 公司 6018147 33 受让 2009.12.14-2019.12.13
17 公司 4958657 33 受让 2008.8.14-2018.8.13
18 公司 5087192 33 受让 2008.11.7-2018.11.6
19 公司 4958655 33 受让 2008.8.14-2018.8.13
20 公司 4117058 33 受让 2006.8.14-2016.8.13
21 公司 6927825 33 受让 2010.5.21-2020.5.20
22 公司 4958654 33 受让 2008.8.14-2018.8.13
23 公司 6495693 33 受让 2010.3.21-2020.3.20
24 公司 7357826 33 受让 2010.9.21-2020.9.20
25 公司 6495690 33 受让 2010.9.14-2020.9.13
26 公司 6927190 33 受让 2010.9.14-2020.9.13
27 公司 6495691 33 受让 2010.3.21-2020.3.20
28 公司 6927828 33 受让 2010.9.14-2020.9.13
29 公司 6927827 33 受让 2010.9.14-2020.9.13
30 公司 6927826 33 受让 2010.9.14-2020.9.13
31 公司 6927188 33 受让 2010.5.21-2020.5.20
32 公司 1253313 33 受让 2009.3.7-2019.3.6
33 公司 1175009 33 受让 2008.5.14-2018.5.13
34 公司 1175006 33 受让 2008.5.14-2018.5.13
35 公司 1243442 33 受让 2009.1.28-2019.1.27
36 公司 1175007 33 受让 2008.5.14-2018.5.13
37 公司 992719 33 受让 2007.4.28-2017.4.27
38 公司 1053285 33 受让 2007.7.14-2017.7.13
39 公司 986884 33 受让 2007.4.21-2017.4.20
1-1-16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40 公司 639358 33 受让 2013.4.28-2023.4.27
41 公司 915692 33 受让 2006.12.14-2016.12.13
42 公司 725663 33 受让 2015.1.21-2025.1.20
43 公司 1424013 33 受让 2010.7.21-2020.7.20
44 公司 992731 33 受让 2007.4.28-2017.4.27
45 公司 1312103 33 受让 2009.9.7-2019.9.6
46 公司 915691 33 受让 2006.12.14-2016.12.13
47 公司 1432934 33 受让 2010.8.14-2020.8.13
48 公司 4958656 33 受让 2008.08.14-2018.08.13
49 公司 4527184 33 受让 2007.10.21-2017.10.20
50 公司 8964004 43 申请 2012.1.7-2022.1.6
51 公司 8964042 35 申请 2012.1.7-2022.1.6
52 公司 8964076 33 申请 2011.12.28-2021.12.27
53 公司 7176287 32 受让 2010.7.21-2020.7.20
54 公司 9558454 32 申请 2012.7.21-2022.7.20
55 公司 9558455 32 申请 2012.7.21-2022.7.20
56 公司 9767544 33 申请 2012.9.21-2022.9.20
57 公司 10449480 33 申请 2013.3.28-2023.3.27
58 公司 10543052 32 申请 2013.4.28-2023.4.27
59 海源经贸 8866253 33 申请 2011.12.7-2021.12.6
60 海源经贸 8866247 33 申请 2011.12.7-2021.12.6
61 海源经贸 8866248 33 申请 2011.12.7-2021.12.6
62 海源经贸 8866252 33 申请 2011.12.7-2021.12.6
63 苏武庄园 1789058 32 受让 2012.6.14-2022.6.13
64 苏武庄园 3010437 33 受让 2012.11.28-2022.11.27
65 苏武庄园 10109167 33 申请 2012.12.21-2022.12.20
66 苏武庄园 3328780 33 申请 2013.9.14-2023.9.13
67 苏武庄园 3328991 33 申请 2013.9.14-2023.9.13
1-1-16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68 苏武庄园 3328992 33 申请 2013.9.14-2023.9.13
69 苏武庄园 3342462 33 申请 2013.11.7-2023.11.6
70 苏武庄园 3343024 33 申请 2013.11.7-2023.11.6
71 苏武庄园 3343052 33 申请 2013.11.7-2023.11.6
72 苏武庄园 3343053 33 申请 2013.11.7-2023.11.6
73 苏武庄园 3343109 33 申请 2013.11.7-2023.11.6
74 苏武庄园 3343110 33 申请 2013.11.7-2023.11.6
75 发行人 12638124 33 申请 2014.10.14-2024.10.13
76 发行人 12638155 33 申请 2014.10.14-2024.10.13
77 发行人 12638176 33 申请 2014.10.14-2024.10.13
78 发行人 12638236 33 申请 2014.10.14-2024.10.13
79 发行人 12638311 33 申请 2014.10.14-2024.10.13
80 发行人 12638349 33 申请 2014.10.14-2024.10.13
81 发行人 12639082 33 申请 2014.10.14-2024.10.13
82 发行人 12678222 33 申请 2014.10.21-2024.10.20
83 发行人 12678313 33 申请 2014.10.21-2024.10.20
84 发行人 12678838 33 申请 2014.10.21-2024.10.20
85 发行人 12678882 33 申请 2014.10.21-2024.10.20
86 发行人 12679175 33 申请 2014.10.21-2024.10.20
87 发行人 12679327 33 申请 2014.10.21-2024.10.20
88 发行人 12679367 33 申请 2014.10.21-2024.10.20
89 发行人 12679396 33 申请 2014.10.21-2024.10.20
90 发行人 12678515 33 申请 2014.11.7-2024.11.6
91 发行人 12678422 33 申请 2014.11.21-2024.11.20
92 发行人 12678588 33 申请 2014.11.21-2024.11.20
93 发行人 12638373 33 申请 2014.11.21-2024.11.20
94 发行人 12638092 33 申请 2014.12.14-2024.12.13
95 发行人 12638136 33 申请 2014.12.14-2024.12.13
96 发行人 12638967 33 申请 2014.12.14-2024.12.13
97 发行人 12638700 33 申请 2015.1.28-202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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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行人 14779769 33 申请 2015.7.7-2025.7.6
注:第48、53号商标系从威龙集团受让取得,公司其它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商标均系从烟台威
龙取得。第12项注册商标延期续展申请工作正在办理中。
(2)国外注册商标
序 商标 商标 取得
商标名称 注册地 有效期限
号 注册号 类别 方式
1 威龙&图形 智利 808547 31 受让 2008.2.15-2018.2.14
2 GRANDDRAGON&图形 智利 813997 31 受让 2008.4.17-2018.4.17
3 威龙&图形 美国 3351372 33 受让 2007.12.11-2017.12.11
4 GRANDDRAGON 美国 3351370 33 受让 2007.12.11-2017.12.11
5 GRANDDRAGON&图形 澳大利亚 1182251 31 受让 2007.6.18-2017.6.18
威龙及图形威龙(WL
6 澳大利亚 1182260 31 受让 2007.6.18-2017.6.18
图形)
7 威龙及图形 巴西 900361930 31 申请 2012.8.21-2022.8.21
注:第 1-6 号商标系从烟台威龙受让取得。
(3)2010 年 12 月,公司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集团”)签订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张裕集团许可公司无偿、无期限使用第 1748888 号注册商标“解
百纳”。
截至 2015 年末,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不存在其它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
情形。
3、专利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专利 58 项,其中:1 项发明专利、5 项
实用新型专利、52 项外观设计专利,上述专利均未设立他项权利,具体如下:
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权利期限
号 权人
1 葡萄白酒酿造方法 公司 发明专利 ZL03111905.0 2005.9.14 20年
2 含内胆的酒瓶 公司 实用新型 ZL201020523553.2 2011.4.6 10年
3 含内胆的酒桶 公司 实用新型 ZL201120283053.0 2012.4.11 10年
葡萄酒瓶标贴(有
4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0930017900.7 2010.3.31 10年
机1)
葡萄酒瓶瓶标(有
5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0930017899.8 2010.3.31 10年
机2)
葡萄酒瓶瓶标(有
6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0930017898.3 2010.3.31 10年
机3)
葡萄酒瓶瓶标(有
7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0930017897.9 2010.3.24 10年
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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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瓶瓶标(有
8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0930017896.4 2010.3.31 10年
机5)
葡萄酒瓶瓶标(有
9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0930017895.X 2010.3.24 10年
机6)
葡萄酒瓶瓶标(有
10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0930017894.5 2010.3.31 10年
机7)
葡萄酒瓶瓶标(有
11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0930017893.0 2010.3.24 10年
机8)
葡萄酒瓶瓶标(有
12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0930017892.6 2010.3.31 10年
机9)
葡萄酒瓶标贴(金
13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0730019810.2 2008.5.28 10年
版干白)
葡萄酒瓶标贴(金
14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0730019812.1 2008.7.16 10年
版干红1)
葡萄酒瓶标贴(金
15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0730019811.7 2008.7.9 10年
版干红2)
16 葡萄酒瓶包装纸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0830016965.5 2009.8.5 10年
一种新型的多联包
17 公司 实用新型 ZL201220401589.2 2013.5.8 10年

18 酒瓶(1)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3445.4 2013.9.18 10年
19 酒瓶(2)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3441.6 2013.7.17 10年
20 酒瓶(3)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3425.7 2013.7.17 10年
21 酒瓶(4)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3424.2 2013.7.17 10年
22 酒瓶(5)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8836.5 2013.9.18 10年
23 酒瓶(6)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3491.4 2013.7.17 10年
24 酒瓶(7)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88738.4 2013.9.18 10年
25 酒瓶(8)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81533.3 2013.11.27 10年
26 酒瓶包装礼盒(1)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3446.9 2013.7.17 10年
27 酒瓶包装礼盒(2)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3494.8 2014.2.5 10年
28 酒瓶包装礼盒(3)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3443.5 2013.7.17 10年
29 酒瓶包装礼盒(4)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3423.8 2013.7.17 10年
30 酒瓶包装礼盒(5)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8543.7 2013.9.18 10年
31 酒瓶包装礼盒(6)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3450.5 2013.7.17 10年
32 酒瓶包装礼盒(7)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8819.1 2013.7.17 10年
33 酒瓶包装木盒(1)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8823.8 2013.9.18 10年
34 酒瓶包装木盒(2)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8820.4 2013.7.17 10年
35 酒瓶包装木盒(3)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3449.2 2013.7.17 10年
36 酒瓶包装木盒(4)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8821.9 2013.9.18 10年
37 酒瓶包装木盒(5)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8822.3 2013.7.17 10年
38 酒瓶包装纸(1)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3442.0 2013.7.17 10年
39 酒瓶包装纸(2)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3493.3 2013.7.17 10年
40 酒容器(1)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230666639.5 2014.3.5 10年
41 酒容器(2)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666637.6 2013.9.18 10年
42 木瓶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3444.X 2013.7.17 10年
43 木质酒桶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3593.6 2013.7.17 10年
44 瓶贴(1)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8825.7 2013.11.27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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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瓶贴(2)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8818.7 2013.9.18 10年
46 瓶贴(3)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8824.2 2013.11.27 10年
47 瓶贴(4)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3492.9 2013.9.18 10年
48 瓶贴(5)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330043448.8 2013.7.17 10年
49 一种葡萄酒酒桶 公司 实用新型 ZL201320460262.7 2014.3.12 10年
50 葡萄酒瓶(1)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430187523.2 2015.1.7 10年
51 葡萄酒瓶(2)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430187531.7 2015.1.7 10年
52 酒瓶(9)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430236861.0 2015.2.11 10年
53 酒瓶(10)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430236860.6 2015.2.11 10年
54 酒瓶(11)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430236859.3 2015.2.11 10年
55 酒瓶(12)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430236863.X 2015.2.11 10年
56 一种葡萄酒酒桶 公司 实用新型 ZL201420739687.6 2015.4.22 10年
57 酒瓶(13)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430549833.4 2015.7.22 10年
58 酒瓶(14) 公司 外观设计 ZL201530068892.4 2015.10.14 10年
4、非专利技术
公司目前拥有的非专利技术如下:
(1)果香型干红葡萄酒生产技术:该技术是公司多年生产实践总结出来的,可以最
大限度减少葡萄酒果香的损失,生产出的干红葡萄酒果香浓郁、新鲜爽怡。
(2)干红葡萄酒发酵结束后快速出渣技术:该技术克服了传统出渣方法劳动强度大、
速度慢的弊端,能以较低的成本保证快速出渣,显著提高了生产效益。
(3)干白葡萄酒发酵前的果汁快速澄清技术:该技术可以保证葡萄汁在短时间内达
到要求的澄清度,避免澄清时间长、造成葡萄汁的过度氧化。
(4)干白葡萄酒系列防氧化技术:该技术可以有效降低酒体的氧化。
(5)冷冻去酒石技术:该技术可以充分的除去酒中过多的酒石酸氢钾,保证酒的酒
石稳定性,和传统冷冻方法比较,可以缩短三分之一的时间,简单易行,处理速度快、
效果好。
(6)杀菌技术:该技术能有效的杀死各种有害菌,保证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的杀菌
效果,保护产品不受污染。
(7)有机种植土壤改良技术:该技术可以有效改良土壤,使之达到有机酿酒葡萄种
植要求。
(8)有机酿酒葡萄嫁接砧木技术:该技术可改善酿酒葡萄长势,提升抗病害能力,
能够增强酿酒葡萄种苗对钙质元素的吸收能力,对于提高葡萄酒品质起到了关键性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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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9)有机酿酒葡萄苗木脱毒、繁育技术:该技术实现了从酿酒葡萄苗木开始的无病
毒苗木技术生产流程。
(10)酿酒葡萄嫁接技术:该技术可以提高酿酒葡萄抗寒、抗旱、抗盐碱、抗病毒
能力,在西部地区盐碱地实现了规模化种植。
(11)生态肥料的研究:该技术进一步完善制作酿酒葡萄专用微生物生态肥的配方,
达到既提供酿酒葡萄生长所需要的必要养分和多种微量元素,又积极改善生态环境的目
的。
(12)病虫害有机防治关键技术:利用微生物之间的抑制、拮抗、捕食、竞争作用
机制代替传统农药控制,防治葡萄园间的病虫害,形成综合的有机防治技术体系。
(13)堆肥茶制作关键技术:该技术可以对堆肥茶制作实行控制,确定大规模生产
堆肥茶的制作方法和工艺流程。
以上非专利技术均系发行人在酿酒葡萄种植和葡萄酒生产过程中自主研发取得。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的情形。
六、发行人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
1、威龙股份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证书编号:
QS3706 1502 1159,许可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检验方式:自行检验,有效期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证书编号:
QS3706 1505 1207,许可产品名称:其他酒,检验方式:自行检验,有效期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
《排放重点污染物许可证》,发证机构:龙口市环境保护局,许可证编号:烟环排
气字 004 号(龙口市),有效期:2015 年 9 月 27 日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
《排放重点污染物许可证》,发证机构:龙口市环境保护局,许可证编号:烟环排
水字 005 号(龙口市),有效期:2014 年 9 月 27 日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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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发证机构:中华
人民共和国龙口海关,海关注册登记编码:3718962779,有效期至 2017 年 3 月 10 日。
2、苏武庄园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机构: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证书编号:QS6206
1502 0396,许可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检验方式:自行检验,有效期至
2015 年 11 月 22 日。此证的更换正在办理中。根据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武
威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通知书》,此证更换将在 2016 年 3 月 11 日办结。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证机构:民勤县环境保护局,许可证编号:民环许字(2011)
第 001 号,有效期:2011 年 5 月 27 日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
3、霍尔果斯威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证
书编号:QS6540 1502 0009,许可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检验方式:自行检验,有
效期 2014 年 1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 月 14 日。
《污染物(临时)排放许可证》,发证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环境监察支
队,许可证编号:师环字第(Q-1)号,有效期: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
4、海源经贸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龙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证编号:
SP3706811110013793,许可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发证机构:龙口市商务局,登记证编号:370681100010,
经营类型:批发(含批零兼营),主要经营品种:白酒、啤酒、葡萄酒、进口酒、其他
酒,登记日期:2011 年 9 月 20 日。
5、天津隆仁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西分局,许可证编号:
SP1201031110002719,许可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有效期:2014 年 6 月 17
日至 2017 年 6 月 16 日。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发证机构:天津市河西区商贸旅游局,登记证编号:
1-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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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11100002,经营类型:批发兼零售,主要经营品种:威龙系列葡萄酒,发证日期:
2015 年 2 月 11 日,有效期至 2018 年 2 月 11 日。
6、上海龙口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普陀分局,许可证编号:
SP3101071010012226,经营方式:批发非实物方式,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
卤味、冷冻冷藏),有效期: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16 年 5 月 24 日。
《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发证机构: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许可证编号:证发
沪酒专字第 0917020201000013 号,经营范围:酒类商品,有效期截至 2017 年 12 月 1
日。
7、兰州威龙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关分局,许可证编号:
SP6201021010003387,经营方式:批发兼零售,经营种类:预包装食品,有效期:2013
年 4 月 8 日至 2016 年 4 月 7 日。
《甘肃省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发证机构:兰州市酒类商品管理局,许可证编号:
XK-P6202033 号,许可范围:白酒、啤酒、果露酒,发证日期:2013 年 7 月 2 日,有效
期三年。
8、武威盛通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凉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证编号:
SP6206022014101438,许可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有效期:2014 年 7 月 12
日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
《甘肃省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发证机构:武威市商务局,许可证编号:
XK-P62000168 号,经营品种:白酒、红酒、啤酒,发证日期:2014 年 12 月 22 日,有
效期三年。
9、温州威龙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许可证编号:
SP3303021010027505,许可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酒类,有效期:2012 年
12 月 13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2 日。
1-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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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发证机构:温州市鹿城区经济贸易局,登记表编号:
330301100057,主要经营品种:葡萄酒、进口酒,经营类型:食品经营:定型包装食品,
登记日期:2010 年 12 月 21 日。
10、深圳鲁威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许可证编号:
SP4403032015017420,许可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有效期:
2015 年 3 月 23 日至 2018 年 3 月 23 日。
《广东省酒类批发许可证》,发证机构:深圳市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许可证编号:
粤经信酒批字第 4403010222 号,发证日期 2011 年 8 月 9 日。
11、成都鲁威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成都市武侯工商行政管理局,许可证编号:
SP5101071310003488,许可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有效期:2013 年 5 月 9
日至 2016 年 5 月 8 日。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发证机构: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编号:成武审(字)
201300445 号,经营类型:批发兼零售(含进口酒零售),主要经营品种:葡萄酒、进
口酒;备案登记日期:2013 年 12 月 10 日。
12、南京鲁威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鼓楼分局,许可证编号:
SP3201061510006510,许可范围: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经营方式:批发
与零售,有效期:2015 年 6 月 29 日至 2018 年 6 月 27 日。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发证机构:南京市酒类管理办公室,登记表编号:
320100100152,主要经营品种:葡萄酒,经营类型:批发,登记日期:2011 年 3 月 2
日。
13、北京威龙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证编
号:SP1101091110017567(1-1),许可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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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发证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商务局办公室,登记表编号:
110009100913,经营类型:批发兼零售,主要经营品种:葡萄酒、饮料,登记日期:2007
年 10 月 24 日。
14、长沙鲁威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福分局,许可证编号:
SP4301051010002351(1-1),许可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有效期:2010 年 3 月 16
日至 2016 年 3 月 17 日。
《湖南省国产酒类批发许可证》,发证机构:长沙市商务局,许可证编号:湘酒许
字第 430104101265 号,经营品种:威龙葡萄酒,有效期至:2019 年 1 月 6 日。
15、浙江威龙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城分局,许可证编号:
SP3301021010011263,许可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酒类。有效期至 2018 年 2 月 9
日。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发证机构:杭州市上城区商贸旅游局,登记表编号:
330101100009,经营类型:批发,主要经营品种:红酒,登记日期:2006 年 6 月 15 日。
16、福州鲁威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福州市台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许可证编号:
SP3501031010006225,许可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有效期:2013 年 6 月 26 日至 2016
年 6 月 28 日。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发证机构:福州市台江区经济贸易局,登记表编号:
350102100124,经营类型:批发,主要经营品种:葡萄酒、进口酒,登记日期:2013
年 1 月 10 日。
17、陕西龙口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证编号:
SP610104151000130,许可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 月 8 日,西安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了《过渡期准予食品经营
许可通知书》((西莲食经)许字[2016]0361 号),准予陕西龙口经营预包装食品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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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许可证编号:JY1610104160361X,有效期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发证机构:西安市莲湖区经济贸易局,登记表编号:
610102300037,经营类型:批零,主要经营品种:预包装食品,登记日期:2006 年 8
月 9 日。
18、广州鲁威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越秀分局,许可证编号:
SP4401041110007253,许可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含酒精饮料,不含乳制品),有
效期:2014 年 6 月 12 日至 2017 年 6 月 11 日。
《广东省酒类批发许可证》,发证机构:广州市酒类专卖管理局,许可证编号:粤
经信酒批字第 P0200275 号,发证日期:2006 年 4 月 26 日,换证时间:2012 年 4 月 17
日。
19、辽宁中大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沈阳市皇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许可证编号:
SP2101051110013361,许可范围: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批发兼零售,有效期:2014
年 4 月 28 日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
《酒类批发经营许可证》,发证机构:沈阳市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许可证编号:
210104100260,经营品种:酒类,发证日期:2015 年 7 月 20 日,有效期:三年。
20、威龙酒类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龙口市食品药品管理局,许可证编号:
SP3706811110013793,许可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有效期:2011 年 6 月 13 日
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发证机构:龙口市商务局局,登记证编号:370681100010,
经营类型:批发(含批零兼营),主要经营品种:白酒、啤酒、葡萄酒、进口酒、其他
酒,登记日期:2015 年 7 月 31 日。
21、兴龙包装
《印刷经营许可证》,发证机构: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许可证编号:(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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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印证字 37F05B007 号,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它印刷品印刷,有效期:
2014 年 2 月 27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22、济南威龙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历下分局,许可证编号:
SP3701021310509382,许可范围:经营方式:批发兼零售,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有
效期:2013 年 9 月 25 日至 2016 年 9 月 24 日。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发证机构:济南市历下区商务局,编号:370101100117,
经营类型:批发,主要经营品种:葡萄酒、进口酒,登记日期:2014 年 2 月 20 日。
23、威龙电商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龙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许可证编号:
SP3706811410032561,许可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有效期限至 2017
年 7 月 27 日。
24、欧斐世家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龙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许可证编号:
SP3706811410033562,许可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有效期限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
25、威龙商超
《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构:龙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证编号:
SP3706811410034274,许可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
日。
七、发行人的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公司技术研发
1、研发机构情况
公司设有技术质量部,负责公司的工艺研究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引进等工作,
下设工艺科、研发科和分析科。技术质量部配备了目前领先水平的分析仪器,包括有高
效气相色谱、高效液相色谱、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负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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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新产品、新工艺及产业技术领域深层次的基础科研项目研究开发。公司技术质量
部于 2013 年被评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36 名研发人员。上述研发人员皆大学专科以上
学历,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北京轻工业学院等高等院校的葡萄
酒工程、发酵等相关专业,具有平均 10 年以上的葡萄酒行业从业经验。其中,中国酒
业协会葡萄酒技术委员会委员 2 名,国家级葡萄酒评酒委员 4 名,高级酿酒师 4 名,一
级品酒师 5 名,二级品酒师 2 名,三级品酒师 2 名,高级化验员 4 名;高级工程师 2
名;工程师 7 名。
2、研发投入
2013-2015 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244.99 万元、288.33 万元和 701.04 万元。
(二)主要产品所处阶段
公司主要产品有传统干红葡萄酒、传统干白葡萄酒、有机干红葡萄酒、有机干白葡
萄酒、威龙葡萄白酒,其技术均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具体如下:
1、传统干红葡萄酒:选用优质的红色酿酒品种(如:赤霞珠、蛇龙珠、品丽珠、
西拉等)为原料,采用国际先进的带皮浸渍控温发酵工艺,并经一定时间的陈酿而成。
酒色呈宝石红色,口感丰满圆润。
2、传统干白葡萄酒:选用优质的白色酿酒品种(如:霞多丽、贵人香、雷司令等)
为原料,采用果汁快速澄清、超低温发酵技术酿制而成。酒色呈浅禾杆黄色,果香浓郁,
口感清新爽怡、纯净流畅。
3、有机干红葡萄酒:精选高品质的有机红色酿酒葡萄为原料,严格按照有机产品
国家标准的要求,采用国际先进的低温带皮浸渍发酵技术,极大减少了果香的损失,并
经过一定时间的陈酿,保证酒的充分成熟。酒色呈深宝石红色,酒体柔顺、醇厚丰满。
4、有机干白葡萄酒:精选高品质的有机白色酿酒葡萄为原料,严格按照有机产品
国家标准的要求,采用果汁快速澄清、超低温发酵技术酿制而成。酒色呈禾杆黄色,酒
体爽怡、圆润顺滑。
5、威龙葡萄白酒:选用优质葡萄为原料,经过发酵、蒸馏、陈酿、调配而成,具
有清新优雅的果香,口味柔顺舒畅、细腻绵柔,是一款将传统白酒与葡萄酒的完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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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品,风格独特,自成一体。
(三)主要生产技术及所处水平
公司拥有多项核心生产技术,这些生产技术是在不断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
上,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总结出来的,目前已经在生产中大量应用,其中主
要的生产技术包括以下几项:
序号 主要生产技术
1 干红葡萄酒发酵后快速出渣技术
2 果香型干红葡萄酒生产技术
3 干白葡萄酒发酵前的果汁快速澄清技术
4 干白葡萄酒系列防氧化技术
5 冷冻去酒石技术
6 杀菌技术
在有机葡萄栽培和有机葡萄酒酿造方面,公司是国内最早进行有机酿酒葡萄生产与
加工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示范企业之一,与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创办甘
肃威龙葡萄酒专修学院,通过与国内外专家、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在有机土壤、有机
苗木繁育、有机砧木选择、欧米格无菌嫁接、病虫害有机防治、生态肥生产与施用等方
面取得一批关键技术,率先在国内形成有机酿酒葡萄种植与加工技术体系,承担国家科
技部星火计划重点项目“有机酿酒葡萄生产与加工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项目”,首批入
选国家“十二五”农村领域科技计划预备项目库。
详细情况请参见本节的“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的“(四)与
业务相关的主要无形资产”。
(四)在研项目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进展中的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有机酿酒葡萄栽培过程中的防冻害技术
项目目标:研究一种新的防冻害技术,在不需要埋土的条件下也能保证酿酒葡萄树
的安全越冬。
2、低醇葡萄酒生产技术
项目目标:在保证葡萄酒口感不发生明显变化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酒精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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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微氧控制系统在葡萄酒陈酿过程中的应用研究
项目目标:通过对微氧控制系统在葡萄酒陈酿应用过程中各种数据的测定分析,确
定最佳的应用方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葡萄酒的品质。
4、优良抗旱酿酒葡萄品种的选育
项目目标:通过引种、选种、长期比较试验,选育出适合西部干旱地区种植的优良
酿酒葡萄品种。
(五)技术创新安排
公司一贯注重新产品和技术的自主创新,通过对国内外葡萄酒消费市场的调查分
析,从市场需求出发,制定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推出符合消费发展需求的新
产品,如橡木桶陈酿系列产品、金版橡木桶陈酿系列产品、老树蛇龙珠系列、威龙有机
葡萄酒系列等,从而保证了公司产品在葡萄酒差异化市场上的绝对优势。
同时公司将已完成的研究成果安排投入生产应用,如:有机葡萄酒生产工艺、干白
葡萄酒发酵前的果汁快速澄清技术、干红葡萄酒发酵后的出渣技术、葡萄酒苹果酸—乳
酸发酵影响因素研究成果、威龙橡木桶干红的开发试制成果等。
为培养优秀葡萄酒专业人才,促进葡萄酒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公司与甘肃畜牧工
程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创办甘肃威龙葡萄酒专修学院,合作开展各种相关科学研究与技术
开发。另外,公司每年都从各大专院校招收酿酒葡萄栽培、葡萄酒发酵、酿造、微生物
专业的优秀学生补充到技术队伍中,对公司内部现有技术人员每年都进行相应的培训,
如聘请国内外行业专家或高等院校教授来公司讲课、参加行业相关学术研讨会、出国考
察学习等,从而保证公司技术及产品不断创新的能力。
八、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体系
2010年,公司根据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编制了与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涵盖了公司质量管理的方针和目标、生产和管理的各个过程及其相互关系,确保每一道
工序、每一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都有相应标准加以规范。2011年,公司根据实际运
行情况对全套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修订,从而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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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以保障葡萄酒质量安全为中心
的追溯体系,对原辅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的监视和测量进行规范,确保未经监视和测
量的产品不投入生产、使用和出厂;同时,对经过监视和测量的产品按规定的方法进行
标识,防止混用,以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投产、转序和出厂,实现了从酿酒葡萄种
植、原辅料采购、葡萄酒生产、销售全过程的产品信息可追溯。
2002 年威龙牌干型酒、甜型酒、起泡酒和白兰地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评为国家权
威检测达标品牌-国家质量检测连续合格产品,公司被山东省质监局评为山东省质量管
理先进企业;2005 年“威龙及图”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威
龙”牌橡木赤霞珠干红葡萄酒和“威龙”牌庄园干红葡萄酒荣获中国酒业协会全国酒类
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推荐品牌;2006 年威龙牌蛇龙珠干红葡萄酒和威龙牌威龙干红葡萄
酒被山东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评为优级产品;2002-2008 年公司生产的威龙牌干红(白)
葡萄酒系列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中国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有 31 项产品符合绿色食品 A 级标准,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 A
级产品。2012 年,威龙有机干红葡萄酒(2010)和威龙有机干白葡萄酒(2010)荣获
第五届亚洲葡萄酒质量大赛金奖。
此外,公司还参加了《地理标志产品-烟台葡萄酒》国家标准和《山东省地方标准-
葡萄酒生产质量安全控制》的起草修订工作,为以上标准的修订提供了大量的数据和意
见。
(二)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保证业务及产品质量的优异及稳定,公司严格落实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操作
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在酿酒葡萄种植、原辅料采购、葡萄酒生产、销售全产业链过程
中严格推行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和 HACCP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全过程批次管理和
质量记录做到全程可追溯,确保产品质量。
1、酿酒葡萄种植环节
公司在酿酒葡萄苗木繁育、生态肥生产、酿酒葡萄树栽培方式、病虫害防治、田间
管理等环节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制定并严格执行《酿酒葡萄栽培技术规范》、《生态肥
培育技术》等操作规程文件,以有效保证酿酒原料品质。
2、原辅料采购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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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辅料采购环节,公司实行批次管理,分别对每一批次的酿酒葡萄的成熟度、完
整性、含糖度等,对葡萄原酒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酒体稳定性等检测并进行感官鉴
定,对瓶、帽、塞、纸箱等包装辅助材料的规格尺寸、理化性能、卫生及外观等方面进
行抽样检测,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及公司相关标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
要。
3、葡萄酒生产环节
公司在葡萄酒生产、灌装环节严格执行 ISO9001 质量体系标准和 HACCP 食品安全管
理体系要求,对每道工序制定了详细的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标准。对葡萄原酒和半成品
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酒体稳定性、微生物指标等定期检测并进行感官鉴定;在生产
过程中按批次进行生产、检测、贮存、灌装;对产成品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酒体稳
定性、微生物指标等按批次取样抽检、进行感官鉴定,并可根据产品包装上的批次编号
立即查询出生产日期、进货批号、灌装班组号等信息,从而实现了产品质量的全程可追
溯管理。
4、出入库环节
公司严格出入库手续,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产品经验收入库后,贮存部
门要按公司规定的贮存条件、贮存方式和产品防护方法贮存、标识并定期盘点,公司技
术质量部定期对贮存产品(原辅料、包装物等)和库存产成品进行检验。没有贮存部门
开具的出库单不得出库。在装车时要轻搬轻放,并做好车辆的封盖和防护;对委托外部
车辆承运的,公司会对车况、驾驶技术和运输信誉及保险等进行验证,以保证出入库环
节的质量控制。
此外,公司还建立起了完整的质量记录体系,体系包括详细的种植日志、施肥记录、
酿酒葡萄收购记录、原辅料出入库记录、生产加工记录、产品检验及存贮记录、产品出
库记录、不合格品处理记录等诸多环节,为产品质量追溯提供准确、详实的基础资料。
公司针对产品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还包括:
(1)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和实施,保
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持续有效性,质量技术部负责对全公司质量记录进行监督检
查,对质量标准进行制订、修改,并负责对产品质量的总体监控;
(2)质量技术部每月根据《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考核办法》对公司质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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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运行效果进行监视和测量,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及时修订、
完善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每 12 个月还要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对质量和环境的方针、
目标进行评估和改进,在特殊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在新发布或修订后的质量、环境手册和程序文件颁布后,质量技术部和使用
部门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学习,强化质量管理和环境管理的意识;
(4)技术质量部根据《产品质量奖罚规定》和产品标准负责对原料、辅助材料、
包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主要理化指标、卫生指标进行监视和测量检验,对本公司尚
不具备测量能力的项目,采取定期抽查,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或认可供应方检验报
告等形式进行验证;
(5)建立了用户信息反馈及研讨制度,销售部负责与顾客的沟通、记录的整理、
归档工作,企管部提供与顾客沟通过程中所需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资信文件,技
术质量部负责对顾客提出的产品技术、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信息等方面的咨询进行提
供或予以解答。
(三)产品质量纠纷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用户的要
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产品质量纠纷、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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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完全分离,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公司业务独立
公司在业务上拥有独立的原料采购体系、生产体系、销售体系、新产品开发和技术
研发体系,所有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
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2、公司资产完整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或使用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以及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
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产权完整、清晰,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股东依赖的情形。
3、公司人员独立
公司员工均由本公司独立聘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和
薪酬管理体系,与关联方严格分离。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
不存在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领薪;发行人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公司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
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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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股东干预
股份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此外,本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单独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独
立纳税,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的现象。
5、公司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
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
办公。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
力;发行人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发行人关于独立性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王珍海先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公
司外,王珍海先生未控股或参股其他公司,不存在从事与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相同或相
似业务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今后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珍海做出如下承诺:
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
间接参与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在发行人于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如本人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
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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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公司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珍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539.43 万股,占发
行前总股本的 70.26%。王珍海先生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二)持有本公司 5%及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和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
刘乃若持有本公司发行前 10%的股份,刘乃若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发行
人的关联方,刘乃若控制的企业为中基金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中基金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2 月,注册资本 400 万元,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4 号院 3 号楼 901 单元,其中刘乃若出资占比 84%。该公司经
营主营业务为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
报告期内,刘乃若曾担任盈商通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该公司经营
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同时,刘乃若曾担任河北神玥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因此,该公司报告期内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河北神玥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
务为信息技术服务。截止本招股书签署日,刘乃若不再担任上述两家公司的董事职务。
(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发行人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发行人持股比例
1 海源经贸 100% 14 广州鲁威 100%
2 甘肃威龙 100% 15 陕西龙口 100%
3 兴龙包装 100% 16 兰州威龙 100%
4 霍尔果斯威龙 100% 17 天津隆仁 100%
5 北京威龙 100% 18 辽宁中大 100%
6 上海龙口 100% 19 苏武庄园 100%
7 温州威龙 100% 20 种植公司 100%
8 浙江威龙 100% 21 武威盛通 100%
9 南京鲁威 100% 22 威龙酒类 100%
10 长沙鲁威 100% 23 济南威龙 100%
11 成都鲁威 100% 24 威龙商超 100%
12 福州鲁威 100% 25 威龙电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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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深圳鲁威 100% 26 欧斐世家 100%
(四)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述人员的具体情况参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五)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永盛投资 王珍海亲属持股 100%的公司
2 龙口创投 王珍海亲属控制的公司
3 威龙集团 龙口创投持股 100%的公司
4 威龙房地产 威龙集团持股 100%的公司
5 幸福里物业 威龙集团持股 100%的公司
6 盛龙果园 威龙集团持股 60%的公司
7 幸福里餐饮 威龙集团持股 100%的公司
1、龙口创投的历史股权变动、主要业务、主要财务数据和对外投资情况
(1)龙口创投系由王冰、王松梅、范丽、范玉芬、王莹、杨春梅、于红锋、范崇
彬共同出资组建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00 万元,其中:王冰出资 400
万元,王松梅出资 250 万元,范丽出资 250 万元,范玉芬出资 300 万元,王莹出资 250
万元,杨春梅出资 250 万元,于红锋出资 250 万元,范崇彬出资 250 万元。2001 年 5
月,龙口创投在山东省龙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 370681018023715 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①第一次增资:2003 年 10 月,龙口创投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增加注册资本至人
民币 4,2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龙口创投股权结构为:王冰出资 760 万元,王松梅
出资 480 万元,范丽出资 480 万元,范玉芬出资 560 万元,王莹出资 480 万元,杨春梅
出资 480 万元,于红锋出资 480 万元,范崇彬出资 480 万元。
②第一次股权转让:2009 年 11 月,龙口创投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王冰将其持有
的龙口创投 760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予范崇彬 380 万元、范玉芬 380 万元。王松梅将其持
有的龙口创投股权 480 万元全部转让予于红锋。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龙口创投股权结
构为:范丽出资 480 万元,范玉芬出资 940 万元,王莹出资 480 万元,杨春梅出资 480
万元,于红锋出资 960 万元,范崇彬出资 86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架构如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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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范丽 480 11.43%
2 范玉芬 940 22.38%
3 王莹 480 11.43%
4 杨春梅 480 11.43%
5 于红锋 960 22.86%
6 范崇彬 860 20.48%
合计 4,200 100.00%
(2)龙口创投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管理。
(3)龙口创投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龙口创投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项 目 2015年末 项目 2015年度
流动资产(万元) 93,683.02 营业收入(万元) 3,386.71
总资产(万元) 128,690.94 利润总额(万元) 586.52
净资产(万元) 9,635.57 净利润(万元) 273.07
(4)龙口创投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截至 2015 年末,龙口创投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1 威龙集团 5,000 100%
2 山东天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606.28 6.25%
2、威龙集团的历史股权变动、主要业务、主要财务数据和对外投资情况
(1)威龙集团股权变化
威龙集团系由烟台龙口葡萄酿酒公司、山东龙口粉丝公司、山东龙口酿酒公司和龙
口发酵厂四家集体企业共同出资组建设立的公司。其中:烟台龙口葡萄酿酒公司出资
310 万元,龙口发酵厂出资 64 万元,山东龙口酿酒公司出资 550 万元,山东龙口粉丝
公司出资 94 万元。1995 年 3 月,威龙集团在山东省龙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
号为 370681180062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①第一次股权转让:1996 年 5 月经威龙集团股东会审议,山东龙口酿酒公司将其
持有的 550 万元威龙集团股权以 1.05 元/股的价格全部转让予龙口发酵厂;烟台龙口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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萄酿酒公司将其持有 310 万股以 1.05 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予王珍海 200 万股、转让予
温孚广 110 万股;山东龙口粉丝将其持有的 94 万股权以 1.05 元/股的价格全部转让给
王冰。龙口市人民政府于 1996 年 5 月出具确认函,确认以上股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
转让价格合理公正,没有侵犯其他股东及公司利益。
②第二次股权转让:1998 年 4 月 20 日,龙口发酵厂与山东龙口兆阳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兆阳贸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龙口发酵厂将其持有的
614 万股权以 1.10 元/股的价格转让予兆阳贸易。龙口市人民政府于 1998 年 4 月出具
确认函,确认以上股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转让价格合理公正,没有侵犯其他股东及公
司利益。
③第一次增资:2001 年 5 月,威龙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将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5,000 万元,威龙集团在原有股东的基础上,再吸收龙口创投、姜淑华、宋曙光作为公
司股东。本次增资完成后,威龙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山东龙口兆阳贸易有限公司 2,000 40.00%
2 龙口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800 36.00%
3 王珍海 600 12.00%
4 温孚广 150 3.00%
5 王冰 150 3.00%
6 姜淑华 150 3.00%
7 宋曙光 150 3.00%
合计 5,000 100.00%
④ 第三次股权转让:2007 年 3 月,兆阳贸易与龙口创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兆阳贸易将其持有的威龙集团 2,000 万股股权转让给龙口创投。
同日,王珍海与温孚广、姜淑华、王冰、宋曙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
温孚广、姜淑华、王冰、宋曙光将其各自持有的威龙集团 150 万股股权全部转让给王珍
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威龙集团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龙口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800 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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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珍海 1,200 24.00%
合计 5,000 100.00%
⑤ 第四次股权转让:2011 年 4 月,威龙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王珍海将其持有的
1,200 万元威龙集团股权全部转让予龙口创投。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威龙集团成为龙口创投的全资子公司。
(2)威龙集团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管理。
(3)威龙集团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威龙集团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 目 2015年末 项目 2015年度
流动资产(万元) 94,846.65 营业收入(万元) 3,386.71
总资产(万元) 129,248.29 利润总额(万元) 586.79
净资产(万元) 10,885.36 净利润(万元) 273.34
(4)威龙集团对外投资情况
截止 2015 年末,威龙集团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1 龙口市威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 100%
2 龙口市幸福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 100%
3 天水盛龙果园股份有限公司 300 60%
4 龙口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1.47 0.59%
5 龙口市工商联合投资管理公司 2,500 6.88%
6 龙口市道恩盛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920 12%
7 龙口市幸福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00 100%
(六)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或参股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中糖酒业 卢智伟持股 51.67%的公司
2 江北威龙 卢智伟直接持股 52%的公司(已注销)
3 [注 1] 瑞威酒业 卢智伟参股 20%的公司
4 津禧酒业 卢智伟参股 34%的公司
5 中糖汇源 卢智伟参股 20%的公司
6 [注 2] 中顺酒业 卢智伟妹妹卢伟君参股 30%的公司
7 北京天山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岳彦芳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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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杨强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中国动向(集团)有限公司
9 徐玉棣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注1:中糖酒业、江北威龙、瑞威酒业、津禧酒业、中糖汇源的主营业务为糖、酒、饮料以及
食品、日用品等预包装食品的销售。
因2011年2月发行人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卢智伟为董事,因此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与发行人形成关联关系,卢智伟于2012年3月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过去十二
个月内担任发行人董事的,构成发行人关联自然人。因此,2013年1-3月,卢智伟及其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公司以及有重大影响的公司仍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根据法规,2013年3月后,卢智伟本人
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以及有重大影响的公司将不再为发行人关联方。
注2:中顺酒业成立于2012年9月,是由戴正洪(出资占比40%)、卢伟君(出资占比30%)、顾叶
霖(出资占比30%)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其中卢伟君为发行人前任董事卢智伟的妹妹,该公司成
立后,由于市场以及运营管理等因素,卢智伟控制的江北威龙业务逐步由中顺酒业承接,从发行人
的采购价格也延续江北威龙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价格。
考虑到发行人在2013年前将卢智伟作为关联方,同时鉴于卢伟君作为卢智伟妹妹以及中顺酒业
承接江北威龙业务的情况,发行人将中顺酒业2013年1-3月期间与发行人的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此
期间将中顺酒业视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江北威龙在2013年将业务转给中顺酒业后,已于2013年8月经宁波市工商局江北分局核准后予
以注销。
(七)报告期内存在但目前已注销或转让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1 生态产业[注 1] 王珍海女儿王力持股 57%的公司 2014 年 4 月注销
2 天水德龙[注 2] 生态产业控制(持股 76%)的公司 2014 年 4 月注销
3 无锡鲁威 发行人 100%控制的子公司 2014 年 3 月注销
4 云南振龙 发行人 100%控制的子公司 2014 年 6 月注销
5 大连金威德 发行人 100%控制的子公司 2015 年 11 月注销
6 天水龙城 发行人 100%控制的子公司 2015 年 12 月注销
注1:生态产业系王珍海女儿王力、女婿王巍分别出资400万元(占出资比例57%)、300万元(占
出资比例43%)共同设立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26日,经营范围为:农业生态技术推广咨
询、服务。2014年4月该公司经武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予以注销。
注2:天水德龙已于2014年4月经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予以注销。
四、关联交易情况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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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2013 年 1-3 月
序号 关联方名称
金额(万元) 定价依据 占销售收入比例
1 中糖酒业 1,805.58 市场价格 2.54%
2 中顺酒业 936.72 市场价格 1.32%
合计 2,742.30 — 3.86%
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中糖
酒业作为卢智伟控制的公司,在 2013 年 1-3 月期间仍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关联交易数据为其与
发行人之间 2013 年 1-3 月期间的数据。发行人与中顺酒业的关联交易数据亦为 2013 年 1-3 月期间
的数据。
(1)与中糖酒业的关联交易情况
中糖酒业是卢智伟控制的公司。卢智伟从 1995 年前后开始从事威龙葡萄酒在浙江
宁波市场的销售,是最早从事威龙葡萄酒市场推广的经销商之一。
为稳定经销商团队,做大做强威龙葡萄酒品牌,鉴于卢智伟良好的葡萄酒市场营销
专业水平,为能更及时、深入了解葡萄酒市场情况,发行人于 2011 年 2 月选举卢智伟
为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因此卢智伟控制的销售公司成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销售给
卢智伟控制的销售公司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12 年 3 月,卢智伟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人董事职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发行人
董事的,构成发行人关联自然人。卢智伟于 2013 年 3 月后,其本人及其控制的公司根
据法规将不再与发行人构成关联关系。
经核查,2013 年 1-3 月的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卢智伟控制的中糖酒业商品销售价
格定价政策与同期销售给其他经销商的定价政策基本相同,交易价格公允。
(2)与中顺酒业的关联交易情况
中顺酒业成立于 2012 年 9 月,是由戴正洪、卢伟君、顾叶霖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
三人出资比例分别为 40%、30%、30%。其中,卢伟君为卢智伟的妹妹,该公司成立后,
鉴于市场以及运营管理等因素,卢智伟将其控制的江北威龙业务自中顺酒业成立后逐步
由其承接,从发行人处采购价格也延续江北威龙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价格。2013 年,
中顺酒业完全承接江北威龙业务。同时,江北威龙于 2013 年 8 月份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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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发行人在 2013 年 1-3 月将卢智伟作为关联方,同时鉴于卢伟君作为卢智伟妹
妹以及中顺酒业承接江北威龙业务的情况,发行人将中顺酒业 2013 年 1-3 月期间与发
行人的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此期间将中顺酒业视为发行人的关联方。2013 年 3 月底以
后,由于卢智伟不再作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因此,中顺酒业也不再作为发行人关联方。
经核查,中顺酒业与发行人的采购价格与同期销售给其他经销商的产品定价政策基
本相同,交易价格公允。
2、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015 年 6-12 月,发行人关联方幸福里餐饮为发行人提供餐饮服务合计 20.31 万元。
经核查,关联交易价格与对外无关联第三方交易价格一致,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3、关联租赁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珍海之间签署了《租赁合同》,所租赁场
所为子公司的办公经营场所。租赁价格参照周边办公场所的租赁价格定价。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序 面积 租金
承租方 签订时间 承租房屋地址 租赁期限
号 (平方米) (元/年)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加 2009.12.17—
1 北京威龙 2009.12.17 294.6 120,000.00
利大厦 2 号楼 1101 室 2014.12.31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 2009.12.17—
2 天津隆仁 2009.12.17 144.15 72,000.00
合众大厦 D 座 1703 室 2014.12.31
西安市西关正街 175 号 2009.12.17—
3 陕西龙口 2009.12.17 150.81 48,000.00
晨光御苑 18 楼 A2 室 2014.12.31
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和 2010.11.1—
4 深圳鲁威 2010.10.1 159.37 90,000.00
平广场华庭轩 28C、D 2015.10.30
2013 年 12 月 20 日,王珍海分别与上述四家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
经双方协商约定,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双方提前终止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起,上述四家公司不再租赁王珍海名下房屋。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元) 1,798,999.33 1,736,243.99 1,771,991.68
合计 1,798,999.33 1,736,243.99 1,771,991.68
(二)关联方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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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
(1)截至 2015 年末已到期的关联担保情况
①截至2015年末已到期的人民币借款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被担保方 贷款金融机构 借款金额 期限 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方
中信银行 2011 烟银最保字第 105080
王珍海 威龙股份 3,000.00 2012.7.4—2013.1.18
烟台分行 号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500.00 2012.1.13—2013.1.12 烟凤综保 2012-006 号
烟台分行
烟银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烟台银行 1,000.00 2012.2.13—2013.2.13
(201253508080103024)号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2.3.29—2013.3.28 ZB1461201200000037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2.5.15—2013.5.14 ZB1461201200000037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2.3.29—2013.3.28 ZB1461201200000038
烟台分行
建设银行
威龙集团 甘肃威龙 2,000.00 2007.2.26—2013.3.25 2007001-2
武威分行
民生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100.00 2012.11.13—2013.5.7 99272012293307 号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2.10.11—2013.10.10 烟凤综保 2012-006 号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2.7.6—2013.7.5 烟凤综保 2012-006 号
烟台分行
北京银行
王珍海 威龙股份 2,000.00 2012.7.9—2013.7.9 0098042-02
济南分行
民生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3.3.14—2013.9.14 99272012293307 号
烟台分行
烟银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烟台银行 1500.00 2012.11.21—2013.11.21
(201253508080104361)号
烟银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烟台银行 1500.00 2012.12.5—2013.12.5
(201253508080104372)号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500.00 2013.1.5—2014.1.4 烟凤综保 2012-006 号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3.3.15—2013.9.14 ZB1461201200000037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3.3.19—2013.9.18 ZB1461201200000037
烟台分行
中国银行 2013 年龙中银保字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1012.12 2013.5.16—2013.10.25
龙口支行 LK1301-01 号
中国银行 2013 年龙中银保字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019.21 2013.7.5-2013.11.27
龙口支行 LK1301-01 号
交通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1.16—2014.1.16 3762402013A100000600
烟台分行
交通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3.21—2014.3.21 3762402013A100000000
烟台分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建行龙口支行 3,000.00 2013.3.29—2014.3.28 2013-001(威龙)
1-1-19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3.4.27—2014.4.26 ZB1461201300000049
烟台分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建行龙口支行 3,000.00 2013.5.10—2014.5.9 2013-001(威龙)
中信银行 2013 烟银最保字第
王珍海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1.18—2014.1.18
烟台分行 3750001、3750002 号
中国银行 2013 年龙中银保字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1,286.63 2013.9.18-2014.2.25
龙口支行 LK1301-01 号
中国银行 2013 年龙中银保字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599.00 2013.11.7-2014.3.26
龙口支行 LK1301-01 号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3.9.22-2014.3.21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3.10.14-2014.4.11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民生银行 公高保字第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3.9.13-2014.3.13
烟台分行 B1300000152873 号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3.9.27-2014.3.26 ZB1461201300000049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3.8.12-2014.8.11 ZB1461201300000049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3.8.12-2014.8.1 ZB146120130000005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500.00 2013.8.13-2014.8.12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建设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3.9.30-2014.9.29 2013-001(威龙)
龙口支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10.9-2014.10.8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烟台银行 烟银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3.11.19-2014.11.19
龙口支行 (201353508080103269)号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4.6.30-2014.12.29 ZB1463201400000012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3.11-2014.7.26 ZB1461201300000049
烟台分行
民生银行 公高保字 B1300000152873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3.9.11-2014.9.11
烟台分行 号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3.24-2014.9.18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中国银行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070.00 2014.2.12-2014.7.28 2014 年威龙授保字 001 号
龙口支行
中国银行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669.00 2014.3.7-2014.9.2 2014 年威龙授保字 001 号
龙口支行
交通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4.1.17-2015.1.17 3762402014A10000010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500.00 2014.2.12-2015.2.11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交通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4.3.24-2015.3.24 3762402014A10000300
烟台分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建行龙口支行 3,000.00 2014.3.28-2015.3.27 2013-001(威龙)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建行烟台分行 3,000.00 2014.3.31-2015.3.30 YTLK2014-BZ-006-1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建行烟台分行 4,000.00 2014.4.15-2015.4.10 YTLK2014-BZ-033-1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建行龙口支行 2,000.00 2014.5.12-2015.5.11 2013-001(威龙)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光大银行 600.00 2014.6.11-2015.6.11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1-1-19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烟台分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建行龙口支行 1,000.00 2014.7.1-2015.1.1 2013-001(威龙)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光大龙口支行 1,250.00 2014.7.14-2015.1.6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12.15-2015.6.14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7.16-2015.7.15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4.7.29-2015.7.28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500.00 2014.8.6-2015.8.5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建行龙口支行 1,000.00 2014.9.30-2015.9.29 2013-001(威龙)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4.12.11-2015.7.30 ZB1463201400000012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4.12.12-2015.12.11 ZB1463201400000012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700.00 2014.10.10-2015.10.9 烟光龙保 201409016-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 2014.10.24-2015.10.23 烟光龙保 201409016-01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2.3-2015.8.2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2.5-2015.8.3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中国银行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000.00 2015.2.13-2015.7.30 2014 年威龙授保字 002 号
龙口支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500.00 2015.2.10-2015.8.9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700.00 2015.3.12-2015.9.8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6.8-2015.12.7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600.00 2015.6.15-2015.12.15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4.7.16-2015.7.15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4.7.29-2015.7.28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500.00 2014.8.6-2015.8.5 烟光龙高保 20130813 号
烟台分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建行龙口支行 1,000.00 2014.9.30-2015.9.29 2013-001(威龙)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700.00 2014.10.10-2015.10.9 烟光龙保 201409016-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 2014.10.24-2015.10.23 烟光龙保 201409016-01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烟台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4.12.11-2015.7.30 ZB1463201400000012
分行
浦发银行烟台
威龙集团 海源经贸 2,000.00 2014.12.12-2015.12.11 ZB1463201400000012
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2.3-2015.8.2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光大银行 1,000.00 2015.2.5-2015.8.3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1-1-19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烟台分行
中国银行
海源经贸 威龙股份 2,000.00 2015.2.13-2015.7.30 2014 年威龙授保字 002 号
龙口支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500.00 2015.2.10-2015.8.9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700.00 2015.3.12-2015.9.8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6.8-2015.12.7 ZB1463201400000010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600.00 2015.6.15-2015.12.15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16.00 2015.11.2-2016.11.1 烟光龙保 20151102-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671.00 2015.11.2-2016.11.11 烟光龙保 20151102-02
烟台分行
建设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997.00 2015.9.21-2016.3.26 2013-001(威龙)
龙口支行
②截止2015年末已到期的外币借款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元
关联 贷款金融
被担保方 币种 原币金额 期限 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方 机构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欧元 369,600.00 2013.4.8-2013.9.30 保字(2013)年第 0034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美元 657,228.24 2013.4.2-2013.9.27 保字(2013)年第 0035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美元 712,541.04 2013.4.16-2013.10.13 保字(2013)年第 0037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欧元 369,600.00 2013.4.12-2013.9.30 保字(2013)年第 0033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欧元 369,600.00 2013.4.19-2013.9.30 保字(2013)年第 0032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欧元 1,789,929.27 2013.6.14-2013.12.11 保字(2013)年第 0054
龙口支行

(龙农商行营业部)
农商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欧元 1,823,727.09 2013.6.21-2013.12.18 保字(2013)年第 0055
龙口支行

(2)截止 2015 年末正在履行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贷款金融
被担保方 借款金额 期限 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方 机构
烟台银行 烟银(2015110110400100070)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000.00 2015.1.16-2016.1.16
龙口支行 号
1-1-197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建设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5.2.9-2016.2.8 2013-001(威龙)
龙口支行
交通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800.00 2015.3.25-2016.3.25 3762402015A100000300
烟台分行
建设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5.6.18-2016.6.17 2013-001(威龙)
龙口支行
交通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800.00 2015.7.6-2016.3.6 C1507GR37623170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3,000.00 2015.7.23-2016.7.22 ZB1463201500000021
烟台分行
浦发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000.00 2015.7.28-2016.7.27 ZB1463201500000021
烟台分行
建设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997.00 2015.9.21—2016.3.26 2013-001(威龙)
龙口支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1,500.00 2015.7.29-2016.1.28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光大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500.00 2015.7.29-2016.1.28 烟光龙保 20140916-01
烟台分行
威龙集团、海 光大银行 烟光龙保 20151102-01,烟光
威龙股份 316.00 2015.11.2-2016.11.1
源经贸 烟台分行 龙保 20151102-02
威龙集团、海 光大银行 烟光龙保 20151102-01,烟光
威龙股份 671.00 2015.11.12-2016.11.11
源经贸 烟台分行 龙保 20151102-02
建设银行
威龙集团 威龙股份 2,997.00 2015.9.21—2016.3.26 2013-001(威龙)
龙口支行
2、报告期内,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被担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期限 担保合同编号 备注
保方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2.8.28-2013.8.27 62100520110016439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2.8.29-2013.8.28 62100520110016439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2.9.11-2013.9.10 62100520110016439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2.9.12-2013.9.11 62100520110016439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2.10.3-2013.10.2 62100520110016439
深发(青)额保字
本公司 海源经贸 2,000.00 2012.9.24-2013.9.24
(20120924)第(003)号
深发(青)额保字
本公司 海源经贸 505.00 2013.5.9-2013.11.9
(20120924)第(003)号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3.8.22-2014.8.21 62100520110016439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3.8.22-2014.8.16 62100520110016439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3.8.8-2014.7.8 62100520110016439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3.8.8-2014.8.7 6210052110016439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3.11.18-2014.11.17 6210052110016439
(2014)烟银最保字第
本公司 海源经贸 1,000.00 2014.1.17-2014.11.7
4750007 号
本公司 海源经贸 2,500.00 2014.3.12-2015.3.12 YT04(高保)20140005
(2014)烟银最保字第
本公司 海源经贸 2,200.00 2014.3.20-2014.9.16
4750007 号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4.8.18-2015.8.17 62100520140018370
1-1-19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4.8.8-2015.8.7 62100520140018370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4.8.22-2015.8.21 62100520140018370
本公司 海源经贸 1,200.00 2015.3.13-2016.3.13 YT04(高保)20150007
本公司 海源经贸 1,000.00 2015.3.16-2016.3.16 YT04(高保)20150007
本公司 海源经贸 300.00 2015.3.20-2016.3.20 YT04(高保)20150007
本公司 海源经贸 1,145.00 2015.6.19-2015.12.15 YT04(高保)20150007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4.8.18-2015.8.17 62100520140018370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4.8.8-2015.8.7 62100520140018370
本公司 苏武庄园 1,000.00 2014.8.22-2015.8.21 62100520140018370
报告期内,关联方担保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向发行人提供的关联担保未
收取任何费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除向子公司苏武庄园、海源经贸提供
担保外,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关联交易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
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及决策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司
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销售及采购的关联服务交易价格公允,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关联担保,遵循自愿原则,且关联交易履行了
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
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他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价格公允。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实质性影响。
五、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及决策程序的制度安排
为了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利用对公司经营
和财务决策的影响,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中,就关联交易
的决策及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
1、《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
(1)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
第四十一条(五)款: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
1-1-19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并将该
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
至 3,000 万元(不含 3,000 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含
0.5%)至 5%(不含 5%)时,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
(2)关联交易回避制度
第八十二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
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第一百一十五条: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
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
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
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
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五)款: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
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第四十二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
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
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的范畴以及关联交易的审议和
信息披露程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有关关联交易的具
体制度执行。
3、《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一)款: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
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第二十一条(三)款:《公司章程》规定
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董事应当对有关提
案回避表决。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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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
数不足 3 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第(一)款:重大关联交易(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2011 年)予以披露之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
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还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办法分九章,共六十条,分别为一般规
定、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日常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
程序的特别规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的
豁免、公司管理层的职责、附则等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作出规定。
六、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1)本公司产供销系统独立、完整,生产经营上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发行
人报告期内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由交易双方根据
一般的商业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它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关联担保,遵循自愿原则,且关联
交易执行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或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进行了规范和清理,并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相关管
理制度。在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情况下,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允,有效维护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七、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发行人目前已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不存在原材料采购或产品销售依赖
于关联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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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建立健全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中有 3 位独立董事,有利于
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在避免同业竞争、规范
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 2012 年 3 月卢智伟辞去董事职务,客观上减少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发行人不再租赁实际控制人王珍海所拥有的房屋。以上措施有效
的减少了关联交易。
4、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市场公正、公
平、公开的原则合理定价,以避免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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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有 9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任期自 2011 年 2 月 20 日至 2014 年 2 月 19 日,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
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014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
事会换届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较第二届相比未发生变动,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提名人 选聘
王珍海 董事长 公司股东
孙砚田 董事、总经理 公司股东
姜淑华 董事、董事会秘书 公司股东
田元典 董事、财务总监 公司股东
丁惟杰 董事 公司股东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姜常慧 董事、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 公司股东
杨强 独立董事 公司股东
岳彦芳 独立董事 公司股东
徐玉棣 独立董事 公司股东
1、王珍海
中国公民,男,1959 年 11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山
东省人大代表,烟台市工商联副主席,龙口市工商联主席,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第
四届副理事长,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曾荣获国际金葡萄创业奖,全国酿酒行业
百名先进个人,葡萄与葡萄酒行业杰出贡献奖,山东省劳动模范,烟台市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曾任葡萄酒国家级评委,烟台威龙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2、孙砚田
中国公民,男,1963 年 8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
获得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授予的“优秀销售总经理”等荣誉称号。曾任黑龙江虎林市东
方红商业局百货公司批发站驻站代表、副经理、经理,烟台威龙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3、姜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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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女,1956 年 7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
计师。曾任龙口市造纸厂会计,烟台威龙副总经理、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4、田元典
中国公民,男,1959 年 8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会计师,曾任山东发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烟台威龙财务部经理,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5、丁惟杰
中国公民,男,1965 年 3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
任烟台威龙生产部经理、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6、姜常慧
中国公民,男,1972 年 8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
任山东发达集团工人、福州鲁威经理,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
7、杨强
中国公民,男,1960 年 10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
师,1984 年至 1999 年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质量管理部主任;2000 年至今任中国食品工
业协会葡萄酒专家委员会秘书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杨强先生于 2010 年 4 月参加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 13 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并于 2010 年 4 月
20 日取得编号为 03968 的资格证书。
8、岳彦芳
中国公民,女,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长期境外居留权。历任中央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助教、讲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吉林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具备独立董事资格(会计师专业人士)。
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北京天山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岳彦芳女士于 2012 年 6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 20 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
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并于 2012 年 7 月 4 日取得编号为 06737 的资格证书。
9、徐玉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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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男,独立董事,195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
士、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2011 年以前,徐玉棣先生先后曾任国家审计署处长、
副司长及司长;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中信国际合作公司总经理兼董
事长;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副董事长;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董事。具备独立
董事资格(会计专业人士)。现任中国动向(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时尚驾驶
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徐玉棣先生于 2011 年 4 月参加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 16 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并于 2011 年 5 月 1
日取得编号为 05011 的资格证书。
(二)监事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焦复润、刘延广、詹慧慧三名监事组成。刘延广为职工监事,
由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焦复润和詹慧慧为股东监事,由公司股东提名,经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011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焦复润为监事会主席。2014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
会换届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较第二届相比未发生变动,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1、焦复润
中国公民,男,1963 年 1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国
家一级品酒师、高级酿酒师、国家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技术专家、中国酒业协会葡
萄酒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副秘书长、烟台葡萄酒协会副秘书长。
“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葡萄酒(果
酒)专家委员会专家,曾获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和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共同授予的
“优秀酿酒师”称号,曾任烟台威龙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
席。
2、刘延广
中国公民,男,1963 年 1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
任烟台威龙生产技术科科长、销售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3、詹慧慧
中国公民,女,1963 年 5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
任杭州糖酒公司业务科长、杭州华商集团公司业务经理;现任浙江威龙总经理、公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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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 4 月 20 日,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对管理层进行调整,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孙砚田
现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本章一、(一)董事”。
2、王冰
中国公民,男,1966 年 10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
任烟台威龙营销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3、赵国林
中国公民,男,1968 年 9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
任烟台威龙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采购总监。
4、姜淑华
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本章一、(一)董事”。
5、田元典
现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本章一、(一)董事”。
6、姜常慧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简历详见“本章一、(一)董事”。
7、陈青昌
中国公民,男,1968 年 9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工程师,国家一级品酒师,高级酿酒师,国家级葡萄酒及白兰地评酒委员,中国质量检
验协会会员、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第三届中国葡萄酒及果酒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葡萄酒
及白酒、露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第四届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参与研究的干白葡萄
酒曾获布鲁塞尔食品博览会金奖,葡萄白酒产品获国家发明专利,参与设计的 36 件产
品获得国家专利。曾获金葡萄酒创业奖、龙口市劳动模范、烟台市青年科技奖。曾任烟
台威龙技术员、技术科科长、技术研发部经理、董事,现任公司技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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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绍琨
中国公民,男,1971 年 3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
任龙口市外贸公司业务员、中国外运山东龙口公司主任、烟台威龙办公室主任,现任公
司行政总监。
9、胡本源
中国公民,男,1974 年 12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
曾任烟台宋和宋科学技术应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烟台平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长,现
任公司审计监察总监。
10、刘伟
中国公民,男,1981 年 12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烟台
日报社传媒集团龙口传媒中心记者、编辑、网络新闻部副主任,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
公司战略发展总监。
11、曲本欣
中国公民,男,1973 年 5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公司灌装
车间主任、计划科科长、生产部副经理,现任公司生产总监。
12、慕翠玲
中国公民,女,1967 年 1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国
家一级品酒师兼国家级葡萄酒评酒委员,高级酿酒师,曾获龙口市劳动模范称号、烟台
市劳动模范称号、山东省首届葡萄酒行业技能大赛第六名、全国首届葡萄酒品酒职业技
能竞赛第七名、山东省轻工行业技术能手、山东省葡萄酒行业技术能手、全国轻工酿酒
行业技术能手、第二届山东省葡萄酒及果露酒省级评酒委员、全国食品生产许可证注册
审核员。曾任龙口市第三化工厂化验员、检验科长,烟台威龙化验室主任、质检部经理,
现任公司企管总监。
(四)核心技术人员
1、陈青昌
现任公司技术总监,简历详见“本章一、(三)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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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慕翠玲
现任公司企管总监,简历详见“本章一、(三)高级管理人员”。
3、周洋
中国公民,男,1984 年 6 月出生,无长期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国家三级
品酒师,曾任威龙股份酿造车间工人、酿酒车间主任助理,现任公司技术质量部研发科
科长。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1、个人持股情况
姓名 职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王珍海 董事长 10,539.43 70.26
孙砚田 董事、总经理 50.00 0.33
姜淑华 董事、董事会秘书 50.00 0.33
田元典 董事、财务总监 30.00 0.20
丁惟杰 董事 30.00 0.20
姜常慧 董事、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 30.00 0.20
焦复润 监事会主席 50.00 0.33
刘延广 职工监事 30.00 0.20
詹慧慧 监事 30.00 0.20
王冰 副总经理 220.00 1.47
赵国林 副总经理兼采购总监 30.00 0.20
陈青昌 技术总监 30.00 0.20
王绍琨 行政总监 30.00 0.20
曲本欣 生产总监 4.50 0.03
慕翠玲 企管总监 4.50 0.03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
或冻结以及其他争议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2、近亲属持股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没有以任何方式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持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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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股变动情
况如下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万股)
王珍海 10,539.43 70.26 10,539.43 70.26 10,539.43 70.26
孙砚田 50.00 0.33 50.00 0.33 50.00 0.33
姜淑华 50.00 0.33 50.00 0.33 50.00 0.33
田元典 30.00 0.20 30.00 0.20 30.00 0.20
丁惟杰 30.00 0.20 30.00 0.20 30.00 0.20
姜常慧 30.00 0.20 30.00 0.20 30.00 0.20
焦复润 50.00 0.33 50.00 0.33 50.00 0.33
刘延广 30.00 0.20 30.00 0.20 30.00 0.20
詹慧慧 30.00 0.20 30.00 0.20 30.00 0.20
王冰 220.00 1.47 220.00 1.47 220.00 1.47
赵国林 30.00 0.20 30.00 0.20 30.00 0.20
陈青昌 30.00 0.20 30.00 0.20 30.00 0.20
王绍琨 30.00 0.20 30.00 0.20 30.00 0.20
曲本欣 4.50 0.03 4.50 0.03 4.50 0.03
慕翠玲 4.50 0.03 4.50 0.03 4.50 0.0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监事詹慧慧持有杭州华商糖业烟酒有限公司
8.3%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糖酒批发,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情况以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姓名 职务 领薪单位 2015 年度领取薪酬(元)
王珍海 董事长 公司 125,447.60
孙砚田 董事、总经理 公司 100,274.64
姜淑华 董事、董事会秘书 公司 85,659.40
田元典 董事、财务总监 公司 84,819.40
丁惟杰 董事 公司 85,398.10
姜常慧 董事、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 公司 152,178.00
杨强 独立董事 公司 60,000.00
岳彦芳 独立董事 公司 60,000.00
徐玉棣 独立董事 公司 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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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复润 监事会主席 公司 85,659.40
刘延广 职工监事 公司 55,932.22
詹慧慧 监事 浙江威龙 144,217.36
王冰 副总经理 公司 84,792.81
赵国林 副总经理兼采购总监 公司 83,201.88
陈青昌 技术总监 公司 69,872.60
王绍琨 行政总监 公司 70,019.73
胡本源 审计监察总监 公司 123,055.50
刘伟 战略发展总监 公司 69,289.31
曲本欣 生产总监 公司 83,280.21
慕翠玲 企管总监 公司 70,996.60
周洋 研发科科长 公司 44,904.57
合计 1,798,999.33
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上述薪酬外
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以及与其职位相关的其他单位领取收入。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在本公司职位 兼职企业名称 在兼职企业任职 兼职企业与本公司关系
甘肃威龙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云南振龙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无锡鲁威 执行董事、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沙鲁威 执行董事、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大连金威德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王珍海 董事长 福州鲁威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鲁威 执行董事、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京鲁威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威龙 执行董事、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辽宁中大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州鲁威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孙砚田 董事、总经理 上海龙口 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甘肃威龙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姜淑华 董事、董事会秘书
陕西龙口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田元典 董事、财务总监 南京鲁威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武庄园 执行董事、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丁惟杰 董事 甘肃威龙 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兰州威龙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威龙酒类 执行董事、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兼 欧斐世家 执行董事、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姜常慧
营销总监 威龙商超 执行董事、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源经贸 执行董事、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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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大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焦复润 监事会主席
长沙鲁威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刘延广 监事 南京鲁威 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陕西龙口 执行董事、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王冰 副总经理
天津隆仁 执行董事、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种植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王绍琨 行政总监 浙江威龙 执行董事、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温州威龙 执行董事、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副总经理兼采购 浙江威龙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赵国林
总监 温州威龙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济南威龙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刘伟 战略发展总监
威龙电商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曲本欣 生产总监 霍尔果斯威龙 执行董事、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葡萄酒专家委员会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无关联
秘书长
杨强 独立董事
上海金丝猴食品
独立董事 无关联
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无关联
学院
岳彦芳 独立董事
北京天山新材料技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无关联
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主任
中国动向(集团)
有限公司
徐玉棣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无关联
东方时尚驾驶
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注:无锡鲁威经股东海源经贸决议,并经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 2014 年 3 月予以注销;
云南振龙经股东海源经贸决议,并经云南省昆明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 2014 年 6 月予以注销;
大连金威德于 2015 年 11 月经大连市沙河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予以注销;福州鲁威注销工作正
在办理中。
除上表所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
其他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和变动原因
2011 年 2 月 20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珍海、姜淑华、孙砚
田、田元典、丁惟杰、卢智伟 6 人为公司董事,杨强、张树忠、冯毅 3 人为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即自 2011 年 2 月 20 日至 2014 年 2 月 19 日。2011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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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珍海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聘请姜淑华为副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孙砚田为副总经理、田元典为财务总监,王冰、赵国林、陈青昌、王绍琨、胡
本源 5 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2 年 3 月,公司董事卢智伟、独立董事张树忠分别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姜常慧为董事、岳彦芳为独立董事。
2012 年 4 月,冯毅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一职。2012 年 6 月 7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徐玉棣为独立董事。
2、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2014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珍海、孙砚田、姜淑华、田
元典、丁惟杰、姜常慧为董事,杨强、岳彦芳、徐玉棣为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即自
2014 年 4 月 20 日至 2017 年 4 月 19 日。2014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聘任孙砚田为总经理,王冰、赵国林、姜常慧为副总经理,姜淑华为董事会秘书,
田元典为财务总监,陈青昌、王绍琨、胡本源、刘伟、曲本欣、慕翠玲等 6 人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 17 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董事与上一届相比未发生变化,新增加了
3 名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高管人员职位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一直未发生变更;同时公
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人员也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新的经营管理团
队是在之前的经营管理团队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和充实而组建的,一方面保持了公司经
营管理上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也完善了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人员结构,这将有利
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能力,确保公司在经营上的稳定性和发展战略上的
连贯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积极影响。
公司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符合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二)监事变动情况
201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推举刘延广为职工代表监事。2011 年 2
月 20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焦复润、詹慧慧为股东监事。2011 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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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焦复润为监事会主席。
2014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的议案,新一
届监事会成员较上一届相比未发生变化。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亲属关系
公司现任董事长王珍海与公司高管王冰之间存在亲属关系,王冰配偶的母亲与王珍
海的配偶是姐妹关系。除此之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相互之间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协议情

本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劳动合同》和《保密
协议》,在其中约定了保密和竞业禁止条款。除此之外,公司未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签有其他协议。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任
职资格。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做出的承诺
除本招股意向书第五章“十一、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披露的内容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未做出其他重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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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自设立以来,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组织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执行机构
相互协作、相互制衡、科学决策的机制,在董事会下建立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在监事会中引
进了职工代表监事,以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公司高效、快
速、良好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范各机构
运作的制度,并结合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和业务需要,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
外担保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投资运作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等,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具体事务的管理权限和程序,为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提供了可靠
的制度保障。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
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 2010 年 1 月 27 日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目前公司
股东大会制度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股东大会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行。公司股东大会制度主
要内容如下: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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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
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司股东负有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
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
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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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3、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1)会议的召开
公司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规定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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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会议提案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
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提案,股东
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3)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范畴以及关联交易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有关关联交易的具体制度执行。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4、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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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表决、决议和会议记录逐
步规范,对公司董事、监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财务预算、利润分配、资产收购、关联
交易、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重大事项做出了有效的决议。
2013 年以来,本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1 2012年度股东大会 2013.5.26
2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7.20
3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4.4.20
4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3.21
5 2015年度股东大会 2016.2.15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时即建立了董事会制度;2010 年 1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
事规则》,2012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目前公司董事会制度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
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2、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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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议事规则
(1)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
开一次定期会议。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2)审议与决议
会议主持人应当逐一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提案前,
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达成的书面认可意见。
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对提案逐一分别进行表决。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投票方式进行。
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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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
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
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
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
2)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
3)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
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
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
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运行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董事会制度运行情况良好。历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涉及公
司董事长的选举、董事候选人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组织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
财务决算等经营管理方面。
2013 年以来,本公司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3.3.17
2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3.5.5
3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3.7.4
4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3.7.20
5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4.2.16
6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4.4.20
7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4.9.14
8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5.2.28
9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5.8.19
1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5.12.18
1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6.1.25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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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时即建立了监事会制度;2010 年 1 月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
事规则》,2012 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目前公司监事会制度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行。公司监事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
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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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投票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
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
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同意。
4、监事会运行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监事会制度运行情况良好,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
席、表决、决议和会议记录逐步规范。
2013 年以来,本公司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1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3.5.5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3.7.9
3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2.16
4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4.4.20
5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4.9.14
6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5.2.28
7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5.8.19
8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6.1.25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有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独立董事构成
公司设有 3 名独立董事,其中会计专业人士 1 名,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
的三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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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职权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享有以下特别
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2011
年)予以披露之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
前,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
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
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本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
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6)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3)56 号文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7)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8)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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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
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理由。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认真、
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公司业务
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保护
中小股东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自设立开始聘任董事会秘书;2010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董
事会秘书权责,完善了董事会秘书制度。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有: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
络,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
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证券交
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3、积极建立健全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股东特别是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沟通和交流,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
披露的资料;
4、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文件;
5、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
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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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8、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9、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入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
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
载于会议记录,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10、履行《公司章程》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司自建立董事会秘书制度以来,董事会秘书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制度,上述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主要内容不存在差异。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
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2012 年 3 月 7 日,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
度的议案。
2014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成立第三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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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由董事王珍海、孙砚田、田元典、丁惟杰和独立董
事杨强 5 人组成,其中王珍海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
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新一届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与上一届相比未发
生变化。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发展委员会主要职
责为: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由董事王珍海、姜淑华和独立董事杨强、徐玉棣、岳彦
芳 5 人组成,其中杨强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新一届提名委员会成员与上一届相比未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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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田元典、姜常慧和独立董事岳彦芳、杨强、
徐玉棣 5 人组成,其中岳彦芳为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
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新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与上一届相比
未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要职责为: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
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
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3、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四)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由董事姜淑华、田元典和独立董事徐玉棣、岳彦芳、杨
强 5 人组成,其中徐玉棣为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新一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王珍海、姜淑华和独立董
事徐玉棣、岳彦芳、杨强 5 人组成,其中徐玉棣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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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自建立以来,均依照相关规定规范履行职责,在管理层薪酬、董
事和高管人员选聘、发展战略规划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发行人已依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经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均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也未曾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四、发行人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占用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它企业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保证内控制度的措施
公司董事长王珍海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
70.26%的股份。为减少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公司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了有关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
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针对股权较为集中的特点,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保障中小股东决策参与权和知情权的
制度:
1、《公司章程》(草案)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
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2、《公司章程》(草案)第八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自由地在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以分
散投于多人,也可以集中投于一人,按照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多少决定当选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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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3、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利益,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
度,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为了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了公
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司还根据行业特点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了包括工艺操作规程、质量控制制度、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
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公章管理制度等,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健康有序运行。
(二)公司管理层的自我评估意见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喜专审字(2016)第 0103 号《威龙
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了审核,
结论意见为:
威龙葡萄酒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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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的财务报告。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说明反映了本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的主要内容。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招股意向书所附财务
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公司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威龙股份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7,922,529.93 108,366,675.44 96,737,666.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32,412,017.36 39,602,404.97 53,185,632.99
应收账款 74,295,026.34 89,305,532.35 134,509,431.80
预付账款 9,383,253.46 7,824,297.17 9,917,225.50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2,930,979.30 4,504,982.14 3,052,441.67
存货 655,574,094.08 663,054,149.13 716,136,617.49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17,992,936.06 15,898,158.65 30,940,111.33
流动资产合计 930,510,836.53 928,556,199.85 1,044,479,126.7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固定资产 289,333,920.41 311,227,000.70 310,939,824.52
在建工程 61,181,719.40 45,001,134.46 63,859,036.25
工程物资 1,876,036.83 1,869,677.13 2,216,858.61
固定资产清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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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生物资产 63,192,292.85 67,119,648.88 65,688,729.62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49,162,950.47 50,380,628.99 51,598,307.51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40,794,387.23 43,131,005.30 32,342,410.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728,071.37 24,501,052.78 15,721,314.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0,269,378.56 543,230,148.24 542,366,481.45
资产总计 1,460,780,215.09 1,471,786,348.09 1,586,845,608.24
威龙股份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54,340,000.00 666,800,000.00 792,493,361.9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
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8,870,000.00 59,070,000.00 15,000,000.00
应付账款 108,918,216.66 89,124,933.69 115,436,494.71
预收账款 37,740,948.01 59,642,290.03 41,989,530.24
应付职工薪酬 34,884.40 35,578.60 345,078.10
应交税费 32,864,699.29 44,229,085.99 24,166,059.25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32,770,169.26 28,036,618.87 28,482,016.9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00,000.00 10,000,000.00 8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2,408,804.75 3,523,694.03 2,599,892.47
流动负债合计 917,947,722.37 960,462,201.21 1,100,512,433.6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 20,000,000.00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
专项应付款 - - -
递延收益 1,600,000.00 1,900,000.00 2,2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450,000.00 11,450,000.00 11,45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050,000.00 23,350,000.00 33,650,000.00
负债合计 930,997,722.37 983,812,201.21 1,134,162,433.6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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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 -
减:库存股 - - -
盈余公积 38,559,035.06 34,805,966.92 33,272,536.09
其他综合收益 - - -
未分配利润 341,223,457.66 303,168,179.96 269,410,638.5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股东权益合计 529,782,492.72 487,974,146.88 452,683,174.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60,780,215.09 1,471,786,348.09 1,586,845,608.24
威龙股份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37,512,814.91 713,692,109.51 711,116,096.36
二、营业总成本 678,489,818.09 658,358,220.06 664,193,361.96
其中:营业成本 310,035,352.76 282,853,291.86 263,305,324.71
营业税金及附加 57,788,301.69 52,506,592.54 49,927,726.41
销售费用 219,493,091.42 238,467,622.49
218,653,242.01
管理费用 41,035,934.15 38,663,608.22 44,198,974.09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7,249,541.39 61,662,036.76 66,302,588.69
资产减值损失 3,727,446.09 3,179,599.26 1,991,125.57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净损失以
- - -
“-”号填列)
投资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9,022,996.82 55,333,889.45 46,922,734.40
加:营业外收入 2,685,097.80 5,231,827.49 6,991,734.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02,558.30 591,356.43 510,378.96
减:营业外支出 2,754,815.70 12,576,082.68 3,592,535.2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12,594.15 1,121,097.52 111,267.72
四、利润总额 58,953,278.92 47,989,634.26 50,321,933.77
减:所得税费用 17,144,933.08 12,698,661.97 14,911,231.35
五、净利润 41,808,345.84 35,290,972.29 35,410,702.4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 - -
产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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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 - -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 - -
融资产损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41,808,345.84 35,290,972.29 35,410,702.42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8 0.24 0.2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8 0.24 0.24
威龙股份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53,496,940.09 805,376,272.50 728,045,246.5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94,394.19 1,344,635.82 1,274,348.34
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87,394.39 7,132,850.94 19,756,653.25
现金流入小计 758,378,728.67 813,853,759.26 749,076,248.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8,672,785.98 258,155,643.85 298,128,864.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1,512,513.46 86,299,267.06 99,256,962.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9,024,839.92 129,741,437.75 128,210,907.51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481,450.86 82,402,225.19 94,203,207.70
现金流出小计 603,691,590.22 556,598,573.85 619,799,942.67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154,687,138.45 257,255,185.41 129,276,305.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
163,027.44 84,100.00 687,490.22
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
- -
净额
收到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384,000.00 - -
现金流入小计 6,547,027.44 84,100.00 687,490.2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投
31,984,774.89 15,040,855.75 35,329,820.43
资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 -
净额
支付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现金流出小计 31,984,774.89 15,040,855.75 35,329,8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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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25,437,747.45 -14,956,755.75 -34,642,330.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 - -
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814,939,654.91 966,992,694.66 1,028,407,481.9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现金流入小计 814,939,654.91 966,992,694.66 1,028,407,481.9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930,299,654.91 1,167,579,194.11 1,041,675,129.7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
33,694,953.78 50,820,230.34 57,436,249.7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 - -
利润
支付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6,222.13 433,800.00 182,000.00
现金流出小计 964,380,830.82 1,218,833,224.45 1,099,293,379.45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149,441,175.91 -251,840,529.79 -70,885,897.50
四、汇率变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191,784.91 -9,542,100.13 23,748,077.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995,565.88 86,537,666.01 62,789,588.2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803,780.97 76,995,565.88 86,537,666.01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威龙股份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1,725,047.52 52,674,852.10 41,734,883.34
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2,324,662.86 64,671,767.20 42,207,000.00
应收账款 5,325,283.49 - 110,099,256.97
预付账款 148,974,622.11 183,376,679.26 129,709,954.34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36,334,527.88 2,333,056.64 9,873,843.30
存货 528,355,011.74 525,769,544.52 578,209,294.98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576,384.26 873,729.72 14,485,826.61
流动资产合计 813,615,539.86 829,699,629.44 926,320,059.5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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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41,961,339.76 41,461,339.76 36,461,339.76
长期应收款 - -
固定资产 146,131,437.63 160,376,385.04 171,967,474.79
在建工程 8,368,936.23 355,204.94 2,266,674.88
工程物资 1,309,509.01 1,303,149.31 1,650,330.79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37,519,609.17 38,464,126.41 39,408,643.65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366,080.00 765,440.00 1,164,8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895,426.15 13,492,811.82 6,040,289.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6,552,337.95 256,218,457.28 258,959,552.93
资产总计 1,060,167,877.81 1,085,918,086.72 1,185,279,612.47
威龙股份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72,870,000.00 516,300,000.00 693,656,361.9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06,570,000.00 39,480,000.00 15,000,000.00
应付账款 68,626,138.41 26,837,786.13 40,463,966.85
预收账款 16,906,937.18 127,811,122.48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9,143,001.77 16,638,088.56 10,663,121.12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1,961,449.73 2,091,420.23 3,870,801.5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00,000.00 10,000,000.00 8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686,077,527.09 739,158,417.40 843,654,251.4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00,000.00 20,000,000.00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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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递延收益 1,000,000.00 1,200,000.00 1,4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00,000.00 11,300,000.00 21,500,000.00
负债合计 687,177,527.09 750,458,417.40 865,154,251.4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38,559,035.06 34,805,966.92 33,272,536.09
其他综合收益 - -
未分配利润 184,431,315.66 150,653,702.40 136,852,824.9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股东权益合计 372,990,350.72 335,459,669.32 320,125,361.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60,167,877.81 1,085,918,086.72 1,185,279,612.47
威龙股份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38,812,482.75 371,764,791.63 368,690,006.89
二、营业总成本 426,911,758.25 398,672,464.47 382,520,920.23
其中:营业成本 312,105,525.50 271,980,438.91 241,107,146.37
营业税金及附加 46,705,197.23 45,039,923.17 42,749,005.12
销售费用 6,297,980.21 7,503,607.24 12,965,744.95
管理费用 29,297,160.38 27,580,808.41 29,545,870.8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2,516,598.79 46,556,982.88 56,153,152.96
资产减值损失 -10,703.86 10,703.86 -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净损失以
- - -
“-”号填列)
投资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
30,000,000.00 38,000,000.00 55,000,000.00
列)
其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1,900,724.50 11,092,327.16 41,169,086.66
加:营业外收入 493,631.50 1,787,965.72 4,215,907.9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645.50 54,965.72 455,907.97
减:营业外支出 2,266,288.93 4,998,507.34 1,302,853.7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42,478.90 33,378.75 2,523.08
四、利润总额 40,128,067.07 7,881,785.54 44,082,140.90
减:所得税费用 2,597,385.67 -7,452,522.76 -2,571,3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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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净利润 37,530,681.40 15,334,308.30 46,653,535.0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
- - -
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 - -
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 - -
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
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
- - -
售金融资产损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37,530,681.40 15,334,308.30 46,653,535.03
威龙股份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8,167,121.38 528,209,114.84 307,826,153.59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9,837,170.68 9,306,895.46 54,525,727.14
现金流入小计 508,004,292.06 537,516,010.30 362,351,880.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7,187,325.67 183,669,521.58 287,093,916.8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825,746.28 25,029,024.00 24,554,424.70
支付的各项税费 77,822,338.97 57,910,577.27 49,987,283.53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848,358.56 8,963,241.23 4,704,794.26
现金流出小计 424,683,769.48 275,572,364.08 366,340,419.33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83,320,522.58 261,943,646.22 -3,988,538.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38,000,000.00 55,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
129,597.44 71,000.00 595,870.00
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
- -
净额
收到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入小计 30,129,597.44 38,071,000.00 55,595,87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投
13,278,772.91 3,722,925.33 10,097,522.75
资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5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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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
净额
支付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出小计 13,778,772.91 8,722,925.33 15,097,522.75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16,350,824.53 29,348,074.67 40,498,347.2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 -
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579,274,975.47 691,957,540.55 901,641,581.9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入小计 579,274,975.47 691,957,540.55 901,641,581.9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647,919,837.08 934,246,361.91 879,675,129.7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
28,057,697.78 41,864,960.33 51,693,103.7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 -
利润
支付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6,222.13 341,080.00 182,000.00
现金流出小计 676,363,756.99 976,452,402.24 931,550,233.43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97,088,781.52 -284,494,861.69 -29,908,651.48
四、汇率变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82,565.59 6,796,859.20 6,601,157.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331,742.54 31,534,883.34 24,933,726.1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914,308.13 38,331,742.54 31,534,883.34
(三)审计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喜审字
(2016)第 018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
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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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
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
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
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
大事项。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和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的有关要求执行,
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认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其中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凡本公司能够控制的全部子公司均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以合并期间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各控股子公司的
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后,由母公司进行编制。合并时将母、子公司之间的投资、重大交易和往来及未实现
利润相抵销,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所有者权益(损益)。
合并时,如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本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
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其进行调整后合并。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
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本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或上年数;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
加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报告期转让控制权的子公
司,自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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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注册资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子公司 业务性质 成立日期
(单位:万元) 持股比例
1 海源经贸 贸易类 2007-12-25 500.00 100.00%
2 成都鲁威 贸易类 2009-11-20 100.00 100.00%
3 兴龙包装 制造业 2009-11-18 500.00 100.00%
4 霍尔果斯威龙 制造业 2009-12-3 100.00 100.00%
5 种植公司 种植业 2008-11-25 500.00 100.00%
6 武威盛通 贸易类 2007-12-21 50.00 100.00%
7 兰州威龙 贸易类 2010-5-26 50.00 100.00%
8 天水龙城 贸易类 2008-1-16 50.00 --
9 广州鲁威 贸易类 2001-9-4 351.00 100.00%
10 深圳鲁威 贸易类 2004-4-29 250.00 100.00%
11 福州鲁威 贸易类 2002-6-28 100.00 100.00%
12 云南振龙 贸易类 2002-6-12 100.00 --
13 大连金威德 贸易类 2004-4-5 180.00 --
14 北京威龙 贸易类 2002-7-11 1,450.00 100.00%
15 南京鲁威 贸易类 2003-5-19 900.00 100.00%
16 无锡鲁威 贸易类 2004-2-18 200.00 --
17 长沙鲁威 贸易类 2002-7-29 300.00 100.00%
18 甘肃威龙 制造业 2004-5-25 5,000.00 100.00%
19 上海龙口 贸易类 2000-12-18 500.00 100.00%
20 浙江威龙 贸易类 2006-5-15 500.00 100.00%
21 温州威龙 贸易类 2006-10-19 50.00 100.00%
22 辽宁中大 贸易类 2001-9-13 380.00 100.00%
23 天津隆仁 贸易类 2002-10-31 650.00 100.00%
24 陕西龙口 贸易类 2001-7-20 240.00 100.00%
25 苏武庄园 制造业 2000-3-21 700.00 100.00%
26 威龙酒类 贸易类 2004-6-7 1,000.00 100.00%
27 济南威龙 贸易类 2013-9-26 500.00 100.00%
28 威龙电商 贸易类 2014-8-1 500.00 100.00%
29 欧斐世家 贸易类 2014-10-14 50.00 100.00%
30 威龙商超 贸易类 2014-12-4 50.00 100.00%
注:上述第12项云南振龙和第16项无锡鲁威分别于2014年6月和3月注销,从处置日开始不再纳入合
并范围;上述第13项大连金威德和第8项天水龙城分别于2015年11月和12月注销,从处置日开始不再纳入
合并范围。
(2)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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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合并报表范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5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序号 备注
围的子公司名称 的期间 日持股比例 日合并比例
非同一
1 威龙酒类 2012 年 5 月至今 100% 100%
控制下合并
2 济南威龙 2013 年 9 月至今 100% 100% 新设
3 威龙电商 2014 年 8 月至今 100% 100% 新设
4 欧斐世家 2014 年 10 月至今 100% 100% 新设
5 威龙商超 2014 年 12 月至今 100% 100% 新设
本公司子公司之公司云南振龙经贸有限公司和无锡鲁威贸易有限公司分别于2014
年6月和3月注销,从处置日开始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子公司大连金威德和天水龙
城分别于2015年11月和12月注销,从处置日开始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三、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
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
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
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
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除此之外,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最终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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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入账。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本
公司以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
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关会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吸
收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本公司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入账。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
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
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
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
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母公司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以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生的交易,作为内部交
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有关原则进行抵销;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包含合并方
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和产生的现金流量,涉及双方在当期
发生的交易及内部交易产生的净利润及现金流量,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
销。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
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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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合并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
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
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
合并成本。
(3)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4)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
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本公司将其计
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购买日确定的企业合并成
本(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作为对被购买方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
本公司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本公司以非货币资产为对价
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或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有关非货币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
表中确认为商誉;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为商誉。企业合并
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本公司计入合并当
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母公司个别利润表;
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
(六)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认定及分类
本公司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共同控制是
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
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
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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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
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的合营安排。
2、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
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
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
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
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
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
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3、合营企业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应当按照“(十三)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对合营企业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
计处理:
(1)对该合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
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对该合营企业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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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
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
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
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
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
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
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
(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九)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
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
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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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
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
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
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①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
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
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③属于衍生工具,但
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
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①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
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②本公司风险管理或
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
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
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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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
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
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
等。
(3)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
划分为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
款等。
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
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
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
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
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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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
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
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
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
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
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
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
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
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
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
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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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
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
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
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
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
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
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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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
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
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
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
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
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
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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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发行权益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抵减权益工具的溢价收入,不足抵减
的,冲减留存收益。其余权益工具,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股东权
益。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
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十)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期末余额大于300万的应收款项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提方法:
组合名称 依据 计提方法
账期内部分不计提坏账准备
商场超市 销售类型
超过账期部分按账龄分析法
其他客户 销售类型 账龄分析法
子公司 不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 依据 计提方法
押金及备用金 应收款项的性质 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消费税退税 应收款项的性质 不计提坏账准备
内部往来 应收款项的性质 不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往来 应收款项的性质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的说明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的说明
1 年以内(含 1 年) 3% 3%
1-2 年 10% 10%
2-3 年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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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虽小于 300 万元但按账龄分析法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
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
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农业生产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采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
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
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
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
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
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
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
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4、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二)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确认标准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
(1)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
(2)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3)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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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
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
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
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
认条件,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
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
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
(1)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2)除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投
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
投资成本。
③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④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债务重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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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投资收益确认方法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购买时已宣告发
放股利作投资成本收回外,其余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本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
权投资。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
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
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
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
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
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与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
额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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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等。
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
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
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
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
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
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
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
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
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
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
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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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本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
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
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应从被分类为持有
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作相应
调整。
(6)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
理。
(7)本公司应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
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本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的,计提减值准备。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与被投资单位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
方一致同意的,认定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
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十四)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和计量模式: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出租的土地使
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
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2、采用成本模式核算政策: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
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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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
产部分相同。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
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五)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
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
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
出。
3、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
备、工具器具、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
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
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
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
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期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5 4.75-3.17
机器设备 10-12 5 9.5-7.92
工具器具 4-5 5 23.75-19
运输设备 4-8 5 23.75-11.88
办公设备 3-5 5 31.67-19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固定
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
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
期间不再转回。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与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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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中的销售协议价格,则按照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
额确定;或不存在公平交易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
按照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
5、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
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
数项条件的: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
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
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
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
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
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十六)在建工程
在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长期资产减值”。
(十七)生物资产
1、生物资产的类别:本公司生物资产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两大
类,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是饲养的肉牛和种植的苜蓿草等;生产性生物资产为酿酒葡
萄树。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①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
或控制该生物资产;②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该生物资产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生物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的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
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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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苜蓿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生态肥等材
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2)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
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3)公司自种模式下的酿酒葡萄种植所对应的资产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该项资
产公司按地块核算,其中,未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计入未成熟性生物资产,待达到生
产经营目的时结转至成熟性生物资产。结转的具体条件为:种植时间 3 年以上且产量达
到 300 公斤以上。
①未成熟性生物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
在未成熟期间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苗木费、人工费、材料费、肥料、水电费、土
地租赁费和其他间接费用直接计入资产成本。其中能够直接区分到每个地块的苗木费、
直接人工费、肥料和地租等直接在“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
归集,发生的水电费、机器折旧费、物料耗费等间接费用,在发生时先在“制造费用”
归集,然后按面积分摊计入各地块。
② 成熟性生物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
针对成熟性生物资产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肥料、水电费、土
地租赁费和其他间接费用在“农业生产成本”科目归集,同时以结转成熟生产性生物
资产的账面价值按10年计提折旧,折旧费用也一并计入“农业生产成本”,葡萄采摘
后,将“农业生产成本”结转为“农产品”作为葡萄的成本计入存货。
3、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
对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
相关资产的成本。生产性生物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
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酿酒葡萄树 10 无残值
4、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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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动物疫情侵袭或市场需求等原因,使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
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本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
行复核。
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成本,按照产出或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
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计算确定,并采用加权平均法,将其账面价值结转
为农产品成本。收获之后的农产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处理。
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或死亡、毁损时,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
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
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
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
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
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
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
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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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
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
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
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
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
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
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
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
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
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长期资产减值”。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
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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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
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
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
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
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
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
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
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
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
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
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
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
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
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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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二十二)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
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
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
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
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
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
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三)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本公
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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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
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四)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指本公司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
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和以现金结算两种方式。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公司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
进行结算的交易;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公司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
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本公司为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而提供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
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
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完成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
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
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4、本公司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
调整。
本公司提供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
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
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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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
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本公司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
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
4、本公司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
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合理的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
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
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根据最新取得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
计数。
(二十五)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
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根据上述原则的要求,本公司对于各种销售模式特点选择了不同的确认收入的条
件:①经销商及直销经销模式,公司将货物发出并取得收货确认后即满足收入确认条
件;②商超直销模式,公司将货物送达后,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或者按批次对账确认发
货数量与金额,对账完成后即满足确认收入条件;③由商超代销性质的业务,公司按
商超的进货要求分期送货,商超定期对公司提供销售清单,按该期间商超实际销售数
量与公司进行对账,对账完成后即满足确认收入条件。
2、提供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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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
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
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
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
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
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4、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二十六)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
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
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①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
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②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
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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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
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
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
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
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
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转回的时间以及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本公司将确认其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不确认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
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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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将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若与子公
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本公司将确认与此差异
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
量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
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如果适用税率发生变化,本公司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将
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将税率变化产生的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
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
转回。
本公司将除企业合并及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外的当期所得税
和递延所得税作为计入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二十八)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
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
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
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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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
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
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
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
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
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
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三十)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备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
[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 本公司于2014年7月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 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 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 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 则,在编制2014年年
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 度财务报告时开始
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执行金融工具列报
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 准则
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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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消费税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收入 10%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额、营业税额和消费税额 1%、7%
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额、营业税额和消费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额、营业税额和消费税额 1%、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子公司种植公司为农业生产企业,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税字[1995]052
号文件规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包
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生产的各种初收产品)免征增值税;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
企业所得税。
2、子公司霍尔果斯威龙位于新疆霍尔果斯开发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2号)的有关规定,自2011
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
政府《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11
年1月1日起可免征5年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3、子公司兴龙包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国税发[2007]67号文件和财税[2009]第70号文件规定,2012年起享受即征即
退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于已交增值税额每安置一位残疾人员每年退回增值税款3.5万元,
对支付残疾人员工资薪酬享受两倍税前扣除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五、公司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内未发生收购兼并情况。
1-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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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出具了《
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中喜专审字〔2016〕第0101
号)。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非经常性项目 2015 年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10,035.85 -529,741.09 399,111.2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1,080,775.00 2,980,000.00 4,904,435.00
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 -
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 - -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 - -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
- - -
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
- - -
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 - -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 - -
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 - -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 - -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 - -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1,431.17 -2,806,806.37 -1,025,403.40
所得税影响额 -147,583.95 -211,783.27 -1,225,152.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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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04,586.37 -568,330.73 3,052,990.20
七、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货币资金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现金——人民币 218,717.16
银行存款——人民币 56,585,063.81
其他货币资金——人民币 81,118,748.96
货币资金合计 137,922,529.93
其他货币资金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
(二)应收票据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32,412,017.36元,全部为银行承
兑汇票,系客户支付给公司的货款。
(三)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74,295,026.34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合同约定收账期内商
17,559,449.49 20.94 17,559,449.49
超的应收账款
合同约定收账期外的
66,287,111.78 79.06 9,551,534.93 14.41 56,735,576.85
应收账款
组合小计 83,846,561.27 9,551,534.93 74,295,026.3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合计 83,846,561.27 100.00 9,551,534.93 11.39 74,295,026.34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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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一年以内 59,550,800.99 71.02 1,259,740.57 58,291,060.42
一至二年 13,132,373.54 15.66 1,313,237.35 11,819,136.19
二至三年 8,369,659.47 9.98 4,184,829.74 4,184,829.73
三年以上 2,793,727.27 3.33 2,793,727.27 -
合计 83,846,561.27 100.00 9,551,534.93 74,295,026.34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单位欠
款。
(四)预付账款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账面价值为9,383,253.46元,预付款项主要系预
付材料供应商及劳务提供单位的款项,因货物未到及劳务未提供完未办理结算。
报告期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五)存货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类别、存货跌价准备及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11,779,517.02 - 111,779,517.02
消耗性生物资产 4,742,650.71 - 4,742,650.71
产成品 127,323,544.00 - 127,323,544.00
发出商品 9,554,863.73 - 9,554,863.73
在产品 402,173,518.62 - 402,173,518.62
合计 655,574,094.08 -- 655,574,094.08
(六)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折旧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年限
房屋及建筑物 205,317,507.26 62,736,361.71 142,581,145.55 20-30 5% 4.75-3.17
机器设备 293,535,787.69 154,198,233.07 139,337,554.62 10-12 5% 9.5-7.92
工具器具 9,381,301.11 6,898,622.30 2,482,678.81 4-5 5% 23.75-19
运输设备 23,091,114.04 19,410,031.21 3,681,082.83 4-8 5% 23.75-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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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备 7,856,003.16 6,604,544.56 1,251,458.60 3-5 5% 31.67-19
合计 539,181,713.26 249,847,792.85 289,333,920.41 5% -
报告期末,未发现公司固定资产存在明显减值现象,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七)在建工程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威龙公司产品追踪系统及其他工程 343,875.21 343,875.21
威龙公司后栾综合楼项目 7,648,992.64 7,648,992.64
威龙公司蒸汽锅炉、蒸馏塔 376,068.38 376,068.38
4 万吨有机葡萄酒建设项目(建筑工程部分) 42,856,470.77 42,856,470.77
肉牛养殖场及附属 2,299,087.99 2,299,087.99
种植公司土地整理 463,076.00 463,076.00
种植公司房屋及其他 6,947,054.41 6,947,054.41
苏武庄园房屋及建筑物 247,094.00 247,094.00
合计 61,181,719.40 61,181,719.40
注:种植公司其他指与灌溉相关的工程。
报告期末,无明显迹象表明上述在建工程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
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酿酒葡
83,305,319.00 20,113,026.15 63,192,292.85 10 年 - 10%
萄树
合计 83,305,319.00 20,113,026.15 63,192,292.85 - - -
报告期末,未发现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存在明显减值现象,故未计提生产性生物资
产减值准备。
(九)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净额为49,162,950.47元,其明细情况如下:
无形资产名称 取得方式 初始金额(元) 摊销年限 2015 年 12 月 31 日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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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价值(元)
土地使用权 外购 56,252,009.76 50年 48,879,464.47
绿色食品标志 外购 165,483.32 2年 -
商标 外购 283,486.00 283,486.00
合计 56,700,979.08 49,162,950.47
报告期末,无明显迹象表明上述无形资产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情况,故未
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长期待摊费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净额为40,794,387.23元,其明细情况如
下:
项目 金额(元)
葡萄地整理费用 32,267,799.25
葡萄地租赁费 249,012.07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设备款 366,080.00
济南大酒窑装修工程 7,695,391.91
营销部装修费 216,104.00
合计 40,794,387.23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一)短期借款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共 554,340,000.00 元 , 其 中 保 证 借 款
464,370,000.00元,抵押借款60,000,000.00元,国内信用证借款29,970,000.00元。
1、保证借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 金额 借款日期 到期日 利率
烟台银行龙口支行 2000.00 2015.1.16 2016.1.16 6.44%
建设银行龙口支行 3000.00 2015.2.9 2016.2.8 6.16%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 1200.00 2015.3.13 2016.3.13 6.1525%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 1000.00 2015.3.16 2016.3.16 6.1525%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 300.00 2015.3.20 2016.3.20 6.1525%
交通银行烟台分行 1800.00 2015.3.25 2016.3.25 5.6175%
建设银行龙口支行 3000.00 2015.6.18 2016.6.17 5.355%
工商银行龙口支行 3000.00 2015.6.29 2016.6.14 5.61%
中信银行烟台分行 2000.00 2015.7.6 2016.3.6 5.82%
交通银行龙口支行 800.00 2015.7.14 2016.6.17 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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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烟台分行 3000.00 2015.7.23 2016.7.22 5.5775%
浦发银行烟台分行 1000.00 2015.7.28 2016.7.27 5.5775%
浦发银行烟台分行 2000.00 2015.7.28 2016.7.27 5.5775%
光大银行烟台分行 500.00 2015.7.29 2016.1.28 5.335%
光大银行烟台分行 1500.00 2015.7.29 2016.1.28 5.335%
农业发展银行龙口支行 7000.00 2015.8.3 2016.8.2 5.0925%
工商银行龙口支行 1000.00 2015.9.11 2016.9.11 4.785%
华夏银行龙口支行 1000.00 2015.9.14 2016.9.14 5.29%
华夏银行龙口支行 4000.00 2015.9.15 2016.9.15 5.29%
工商银行龙口支行 1700.00 2015.9.21 2016.2.18 4.785%
华夏银行龙口支行 650.00 2015.9.25 2016.9.25 5.52%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3000.00 2015.10.13 2016.10.13 5.52%
光大银行烟台分行 316.00 2015.11.2 2016.11.1 4.785%
光大银行烟台分行 671.00 2015.11.12 2016.11.11 4.785%
浦发银行烟台分行 1000.00 2015.12.04 2016.12.03 5.22%
合计 46,437.00
贷款银行 担保单位 借款合同号 保证合同号
烟银
烟银(2014110110400000050)
烟台银行龙口支行 山东威龙集团公司 (20151101104001000

70)号
建设银行龙口支行 山东威龙集团公司 2015-018 2013-001(威龙)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JN150410120150032 YT04(高保)20150007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JN150410120150033 YT04(高保)20150007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JN150410120150037 YT04(高保)20150007
3762402015A10000030
交通银行烟台分行 山东威龙集团公司 3762402015MR00000300
建设银行龙口支行 山东威龙集团公司 2015-083 2013-001(威龙)
工商银行龙口支行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流字 084 号 2015 年保字 084 号
(2015)信银烟贷字第 (2015)信烟银最保字
中信银行龙口支行 龙口市新达工具有限公司
5700028 号 第 5750048 号
交通银行龙口支行 山东威龙集团公司 Z1507LN15636893 C1507GR37623170
山东威龙集团公司、
浦发银行烟台分行 14632015280100 ZB1463201500000021
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
山东威龙集团公司、
浦发银行烟台分行 14632015280107 ZB1463201500000021
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
山东威龙集团公司、 ZB1463201500000022;
浦发银行烟台分行
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 ZB1463201500000023
烟光龙保
光大银行烟台分行 山东威龙集团公司 烟光龙流贷 20150729-01
20140916-01
烟光龙保
光大银行烟台分行 山东威龙集团公司 烟光龙流贷 20150729-02
20140916-01
农业发展银行龙口 37068100-2015 年(龙口)字 37068100-2015 年龙
丛林集团有限公司
支行 0006 号 口(保)字 0001 号
工商银行龙口支行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流字 133 号 2015 年保字 133 号
1-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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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04(高
华夏银行龙口支行 龙口市泛林水泥有限公司 JN150410120150137
保)2015002601
YT04(高
华夏银行龙口支行 龙口市玉龙纸业有限公司 JN150410120150141
保)2015002602
工商银行龙口支行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保理字 122 号 2015 年保字 122 号
华夏银行龙口支行 龙口市泛林水泥有限公司 JN150410120150152 YT04(高保)20150030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丛林集团有限公司 0305918 0303441-001
烟光龙保
山东威龙集团公司、
光大银行烟台分行 烟光龙流贷 20151030-04 20151102-01;烟光龙
龙口市海源经贸有限公司
保 20151102-02
烟光龙保
山东威龙集团公司、
光大银行烟台分行 烟光龙流贷 20151112-01 20151102-01;烟光龙
龙口市海源经贸有限公司
保 20151102-02
山东威龙集团公司、 ZB1463201500000021,
浦发银行烟台分行
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 ;ZB1463201500000030
2、抵押借款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抵押借款共计6000万元为公司与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签订烟银
( 2015110110400000201 ) 号 和 烟 银 ( 2015110110400000205 ) 号 借 款 合 同 及 烟 银
(2015110110400200087)号财产抵押合同,公司以后栾土地及房产作为抵押物,2015
年12月11日取得借款金额4000万元,到期日为2016年12月8日,年利率4.785%;2015年
12月21日取得借款金额2000万元,到期日为2016年12月20日,年利率4.785%。
3、信用证借款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国内信用证借款2997万元,为2015年9月30日公司在建设银行
龙口支行开出2997万元国内信用证议付(贴现)信用证编号1509290000000006,融资起
息日2015年9月31日,融资到期日2016年3月26日,融资期限179天,融资利率4.83%,公
司缴纳30%的开证保证金,开证合同编号为2015-017;质押合同编号2015-017(威龙),
上述信用证由丛林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编号2013-001(威龙)。
(二)应付票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138,870,000.00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
票。上述应付票据中,其中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后贴现融资的票据余
额为126,400,000.00元。本期末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三)应付账款
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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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金额
一年以内 104,641,717.36
一至二年 973,573.98
二至三年 529,766.54
三年以上 2,773,158.78
合计 108,918,216.66
应付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且无应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单位的款项。
(四)预收账款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预收账款共37,740,948.01元,主要系收到的经销商预
付货物款项,其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且无预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五)应交税费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截至2015
年12月31日,其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增值税 9,430,352.02
消费税 9,829,171.58
营业税 79,459.82
企业所得税 10,589,946.8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47,518.33
教育费附加 589,564.70
地方教育费附加 393,043.13
房产税 271,069.36
土地税 313,962.66
个人所得税 32,672.94
其他地方性税费 187,937.90
合计 32,864,699.29
(六)其他应付款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32,770,169.26元,主要为向经销商
客户收取的货物保证金,以及向其他单位收取的资金。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无持有公
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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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总额为10,000,000.00元,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保证借款,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 担保单
银行 借款日期 到期日 利率(%) 借款合同号 保证合同号
(万元) 位
农业发 同期
丛林集 37068100-2010 37068100-2010
展银行 贷款
1,000 2010.9.2 2016.9.20 团有限 年龙口字 0005 年龙口保字
龙口支 基准
公司 号 0004 号
行 利率
合计 1,000
(八)长期借款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长期借款余额。
(九)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
1、对内部人员的负债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为34,884.40元,无拖欠工资情况。
2、对关联方的负债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的负债。
(十)逾期未偿还债项
在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未偿还债项。
九、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股本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资本公积 - - -
盈余公积 38,559,035.06 34,805,966.92 33,272,536.09
其他综合收益 - - -
未分配利润 341,223,457.66 303,168,179.96 269,410,638.5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529,782,492.72 487,974,146.88 452,683,174.59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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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合计 529,782,492.72 487,974,146.88 452,683,174.59
(一)股本及其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投资者
股本 比例(%) 股本 比例(%) 股本 比例(%)
王珍海 10,539.43 70.26 10,539.43 70.26 10,539.43 70.26
刘乃若 1,500.00 10.00 1,500.00 10.00 1,500.00 10.00
卢智伟 720.00 4.80 720.00 4.80 720.00 4.80
王冰 220.00 1.47 220.00 1.47 220.00 1.47
中嘉信达
投资有限 150.00 1.00 150.00 1.00 150.00 1.00
公司
常青 150.00 1.00 150.00 1.00 150.00 1.00
隋永清 100.00 0.67 100.00 0.67 100.00 0.67
温孚广 54.00 0.36 54.00 0.36 54.00 0.36
姜淑华 50.00 0.33 50.00 0.33 50.00 0.33
孙砚田 50.00 0.33 50.00 0.33 50.00 0.33
杨景碧 50.00 0.33 50.00 0.33 50.00 0.33
焦复润 50.00 0.33 50.00 0.33 50.00 0.33
其他 1,366.58 9.11 1,366.58 9.11 1,366.58 9.11
合计 15,000.00 100.00 15,000.00 100.00 15,000.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盈余公积及其变动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盈余公积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法定盈余公积 38,559,035.06 34,805,966.92 33,272,536.09
合计 38,559,035.06 34,805,966.92 33,272,536.09
(三)未分配利润及其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303,168,179.96 269,410,638.50 238,665,289.58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
- -
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303,168,179.96 269,410,638.50 238,665,289.5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1,808,345.84 35,290,972.29 35,410,702.42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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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753,068.14 1,533,430.83 4,665,353.5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341,223,457.66 303,168,179.96 269,410,638.50
十、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154,687,138.45 257,255,185.41 129,276,305.47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25,437,747.45 -14,956,755.75 -34,642,330.21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149,441,175.91 -251,840,529.79 -70,885,897.50
汇率变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191,784.91 -9,542,100.13 23,748,077.7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803,780.97 76,995,565.88 86,537,666.01
报告期各年度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均扣除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信用证保
证金。
十一、发行人财务报表附注中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无重大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无重大需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资产质押、抵押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存在 200 万元的应收票据质押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用于抵押的情形见本章“八(一)短期借款 2、
抵押借款”的具体内容。
(四)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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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分部信息
(一)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
2 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
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 2 个报告分部,分别为酒类生产与销售
及农牧业生产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具体情况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
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
酒类生产与销售分部用于有机葡萄酒、葡萄白酒和传统葡萄酒的生产与对外销售;
农牧业生产分部进行葡萄种植和牛羊等养殖业务;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
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财务报表按照本附注所述的会计
政策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分部报告信息仅包括各分部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未包
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及其他费用及支出的分摊。
(二)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1、2015 年度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报表项目 酒类生产与销售分部 农牧业生产分部 分部间抵消 合计
对外营业收入 732,075,241.90 5,437,573.01 737,512,814.91
分部间营业收入 40,360,942.40 40,360,942.40
营业成本 263,231,721.07 46,803,631.69 310,035,352.76
利润总额 59,802,400.52 -849,121.60 58,953,278.92
资产总额 1,442,297,594.10 151,436,810.64 132,954,189.65 1,460,780,215.09
负债总额 911,278,753.47 152,673,158.55 132,954,189.65 930,997,722.37
2、2014 年度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报表项目 酒类生产与销售分部 农牧业生产分部 分部间抵消 合计
对外营业收入 712,112,485.67 1,579,623.84 713,692,1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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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间营业收入 20,903,274.40 20,903,274.40
营业成本 249,657,920.15 33,195,371.71 282,853,291.86
利润总额 60,817,679.28 -12,828,045.02 47,989,634.26
资产总额 1,455,695,834.43 148,588,922.17 132,498,408.51 1,471,786,348.09
负债总额 967,268,768.20 149,041,841.52 132,498,408.51 983,812,201.21
3、2013 年度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报表项目 酒类生产与销售分部 农牧业生产分部 分部间抵消 合计
对外营业收入 710,247,412.31 868,684.05 711,116,096.36
分部间营业收入 30,136,800.00 30,136,800.00
营业成本 230,135,968.82 33,169,355.89 263,305,324.71
利润总额 54,082,046.87 -3,760,113.10 50,321,933.77
资产总额 1,558,917,534.58 145,178,364.58 117,250,290.92 1,586,845,608.24
负债总额 1,118,609,485.66 132,803,238.91 117,250,290.92 1,134,162,433.65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1.01 0.97 0.95
速动比率(倍) 0.30 0.28 0.30
资产负债率(母) 64.82% 69.11% 72.99%
资产负债率(合并) 63.73% 66.84% 71.4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
0.05% 0.06% 0.06%
比例
每股净资产(元/股) 3.53 3.25 3.02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8.19 5.99 4.76
存货周转率 0.47 0.40 0.3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5,248.48 15,140.07 15,649.74
利息保障倍数 2.24 1.78 1.8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元/股) 1.03 1.72 0.8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3 -0.06 0.16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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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借款利息费用+折旧支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额+无形资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利息)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资产=期末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11)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比例=扣除土地使用权后的无形资产/
期末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二)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2012年度至2014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
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年份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22% 0.28 0.28
2015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08% 0.27 0.2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50% 0.24 0.24
2014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62% 0.24 0.2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14% 0.24 0.24
2013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44% 0.22 0.22
上述数据采用以下计算公式计算而得: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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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P0/(E0 + NP÷2 +
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
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
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
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
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公司报告期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十四、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五、公司设立时及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2007 年收购烟台威龙资产的资产评估
2007年8月26日,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商评报字(2007)第1155号《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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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评估报告书》,对截止2007年6月30日烟台威龙经专项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剥离出来的资
产进行评估,评估方法为成本法,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存货 24,833.97 24,833.97 25,689.64 855.67 3.45
非流动资产 2,806.44 2,806.44 4,211.27 1,404.83 50.06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239.97 2,239.97 3,037.96 797.99 35.63
无形资产 566.47 566.47 1,173.31 606.84 107.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合计 27,640.41 27,640.41 29,900.90 2,260.49 8.18
(二)2009 年收购中海包装资产的追溯评估
2009年12月17日,发行人子公司兴龙包装与中海包装签订《资产收购协议》,收购
后者的经营性资产。对于本次收购,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追溯评估并
于2012年7月10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2]第182号),评估基准
日为2009年12月31日,评估方法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659.68 1,659.68
固定资产 199.76 229.47 29.71 14.87
在建工程 21.03 21.03
合计 1,880.47 1,910.18 29.71 1.58
十六、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验资日期 验资目的 资金到位时间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号
(万元)
中喜会计师事
中喜验字(2007)
2007/12/12 威龙股份设立 6,000.00 2007/12/11 务所有限责任
第01061号
公司
中 喜 会 计 师 事 中喜验字(2010)
威龙股份第一
2010/7/30 12,000.00 2010/7/30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第 01038 号
次增资
公司
2011/5/25 威龙股份第二 15,000.00 2011/5/25 中 喜 会 计 师 事 中喜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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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增资 务所有限责任 (2011)第
公司 0102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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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公司经营以及业绩表现的概要情

(一)报告期内葡萄酒行业发展概览
报告期内葡萄酒市场需求出现波动。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2012年国内葡萄酒
销量达到近期的高点,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达438.46亿元。2012
年下半年开始,受宏观经济的放缓以及限制“三公”消费等因素的影响,行业景气度
大幅下降,2013年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降至408.17亿元,行业的
低谷一直延续至2014年,2014年下半年行业开始出现一定程度的复苏。2014年全年规
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420.57亿元,增长3.04%。2015年上半年行业延
续了复苏的趋势,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208.13亿元,同比增长
8.57%。
报告期内葡萄酒行业竞争激烈,市场集中度有一定下滑。国内葡萄酒市场的长期
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外部资本进入葡萄酒行业,进口葡萄酒加速进入国内市场。规模
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由2003年的93家增至2014年的217家,进口葡萄酒的金额自2010年
开始大幅上升,2014年进口葡萄酒的金额相当于2009年的2.55倍,加剧了市场竞争,
报告期内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国内知名品牌葡萄酒的市场份额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未
来随着行业调整期“优胜劣汰”效应的显现以及消费者行为的日趋理性,预计葡萄酒
行业的集中度将会提升,竞争力较强的品牌企业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此外,报告期内葡萄酒行业的销售渠道、品牌传播渠道均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由于互联网销售的兴起,商业连锁超市作为主流消费终端的地位正面临一定的挑战,
相应的,其在葡萄酒销售渠道中的地位也有所削弱,葡萄酒行业的销售渠道呈现多元
化及差异化趋势。同样,受互联网传播方式的兴起,传统主流媒体传播渠道(如电视媒
体)在葡萄酒行业品牌传播渠道的地位也受到一定影响,利用互联网新兴媒体实施更精
准的品牌推广正成为行业未来品牌传播的新的方向。
综上,报告期内行业发展经历了一定的波动,但经过调整,国内葡萄酒市场已出
现了复苏的势头,随着行业竞争秩序的改善以及新兴销售及品牌传播渠道的发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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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领先的具备创新能力的品牌葡萄酒企业将会迎来规模增长和盈利能力提升的良好机
遇。
(二)公司在报告期内所采取的主要经营管理措施及成效
报告期内,面对行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公司一方面坚持既定的有机发展战略和差
异化竞争策略,另一方面利用公司机制灵活的优势,实施产品和营销模式创新,积极
应对市场挑战。公司报告期内采取的经营管理措施及其成效总结如下:
1、品牌及营销管理
2012年和2013年采用明星代言、与中央电视台合作等方式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活动,
支持有机葡萄酒的市场开发。2014年、2015年公司系统制作企业与产品的宣传资料,并
利用平面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展开品牌推广,以提高推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降低推
广成本。
面对商超渠道费用较高、资金占用时间较长以及增长乏力的情况,公司主动调整
了商超渠道的资源投入,同时加大了对经销商的促销及服务支持力度,深度挖掘各类
消费终端的客户资源,扩大细分终端渠道的覆盖。营销模式的优化在浙江市场等传统
市场取得了明显成效。为配合营销模式的优化,公司同步实施了营销团队的精简、调
整及优化。此外,2014年公司还启动了电商业务。
面对公司销售区域集中度较高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开发新的区域市场和新
的客户,并在个别区域市场实现了突破,但由于行业整体处于低谷,新客户开发的整
体效果尚未在报告期内得到充分显现。
2、新产品开发及产品品质管理
公司围绕有机战略,持续优化和完善有机系列产品体系,部分有机产品获得市场
广泛认可。报告期内公司的有机葡萄酒产品实现了持续增长,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消
费需求,推动了公司品牌形象的提升。
公司在2005年研发的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中国首款葡萄白酒基础上,升级研发,
于2014年推出了葡萄白酒升级换代产品——“威龙传奇”,扩充了公司产品的门类,
增加了一个产品品种。葡萄白酒的推出扩大了公司产品的潜在消费群体。
在产品品质管理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对甘肃武威的有机葡萄种植基地持续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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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了有机葡萄酒产品的优质原料供应,同时,通过技术攻关、优化工艺以及升级改
造生产设施提升产品品质。
3、采购及生产管理
报告期内,为应对行业调整所导致公司的原材料及产成品库存增加的情况,公司以
提升销售预测的准确率为基础,加强采购、仓储和生产的计划管理,缩短了供应链体
系的计划周期。
4、财务管理
报告期内,针对严峻的行业形势以及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公司实施更精细化的
预算管理,并加强了对预算实施的分析和考核。
自2013年开始,公司改变了单纯以销售增长为指标的财务考核体系,以控制资源
投入以及资金占用为出发点,收紧了销售信用政策,加大了应收款的催收力度,以预
算为基础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在保证种植基地以及技改升级相关的必要的资本
性支出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资本性支出,压缩调整以规模扩张为目的的资本性支出项
目。
上述措施使公司在报告期内进一步提升了品牌影响力,扩大了潜在消费者群体。
同时,实现了报告期内现金流持续向好以及财务状况的持续改善。
(三)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水平变动情况概要
受上述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经营管理措施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水
平的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依次为71,111.61万元、71,369.21
万元和73,751.28万元,其中,2014年同比增长0.36%,2015年同比增长3.34%。报告期
内利润水平逐步恢复,各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依次为3,541.07万元、3,529.10万元和
4,180.83万元,其中,2014年同比下降0.34%,2015年同比增加18.47%;各年度公司实
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依次为3,235.77万元、3,585.93万元和4,110.38万元
,其中,2014年同比增长10.82%,2015年同比增长14.63%。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其中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
应收账款和存货的余额及周转变动情况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持续下降,2015年末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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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价值较2013年年末账面价值下降6,021.44万元,2013-2015年应收账款周转速度有较
大幅度的提升,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依次为4.76、5.99和8.19
;报告期内去库存情况良好,存货余额逐步降低,存货周转率指标持续改善,2013年、
2014年和2015年的存货周转率为0.38、0.40和0.47。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依次为12,927.63万元、25,725.52
万元和15,468.71万元,其中,2014年同比大幅增加98.99%,2015年有所降低。受经营
活动现金流入净额变动与公司财务结构调整的影响,银行借款总额持续减少,2015年末
较2013年末减少32,815.34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则由2013年末的71.47%下降至
2015年末的63.73%。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 占总资 占总资产 占总资
金额 金额 金额
产比例 比例 产比例
流动资产 93,051.08 63.70% 92,855.62 63.09% 104,447.91 65.82%
非流动资产 53,026.94 36.30% 54,323.01 36.91% 54,236.65 34.18%
资产总计 146,078.02 100.00% 147,178.63 100.00% 158,684.56 100.00%
公司资产中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中以存货为主,符合葡萄酒行业的特点。
葡萄酒行业的葡萄收购具有季节性特点,且当年发酵的葡萄原酒需要贮存一年左右的
时间才能灌装成品酒,用于生产中高端产品的葡萄原酒则需要陈酿更长的时间,此外,
由于葡萄酒行业的产品品类较多,为保证旺季发货的需求,公司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的
产成品库存。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末流动资产的金额
及占比也基本持平。
1、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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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类别 占流动资产 占流动资产 占流动资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产比例
货币资金 13,792.25 14.82% 10,836.67 11.67% 9,673.77 9.2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3,241.20 3.48% 3,960.24 4.26% 5,318.56 5.09%
应收账款 7,429.50 7.98% 8,930.55 9.62% 13,450.94 12.88%
预付账款 938.33 1.01% 782.43 0.84% 991.72 0.95%
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其他应收款 293.10 0.31% 450.5 0.49% 305.24 0.29%
存货 65,557.41 70.45% 66,305.41 71.41% 71,613.66 68.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1,799.29 1.93% 1,589.82 1.71% 3,094.01 2.96%
流动资产合计 93,051.08 100.00% 92,855.62 100.00% 104,447.91 100.00%
流动资产中占比较高的资产类别依次为存货、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占比较小的
流动资产类别包括: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是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现金 21.87 31.16 92.31
银行存款 5,658.51 7,668.40 8,561.46
其他货币资金 8,111.87 3,137.11 1,020.00
货币资金合计 13,792.25 10,836.67 9,673.77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14.82% 11.67% 9.26%
注:其他货币资金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
公司持有货币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所需、开具票据以及偿付银行借款等,报告期内的
货币资金余额变动属于正常波动范围,能够满足日常经营所需。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中存在使用限制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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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7,211.38 2,256.93
信用证保证金 900.49 880.18
合计 8,111.87 3,137.11 1,020.00
2015年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较
多,且部分保证金比例为100%,保证金相应增加。
(2)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净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账款净额 7,429.50 8,930.55 13,450.94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7.98% 9.62% 12.88%
占总资产的比例 5.09% 6.07% 8.48%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净额及占比持续降低,主要原因为:由于公司对商超渠道客
户的结算周期较长,对商超渠道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而2013年、2014年和2015
年商超客户收入依次为11,119.70万元、8,409.87万元和4,655.16万元,商超客户收入
下降是应收账款降低的主要原因;此外,2014年和2015年公司同时收紧了对经销商客
户的信用政策,加大了对应收账款催收力度,使得2014年末和2015年末应收账款净额
持续降低。
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账龄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5,955.08 71.02% 125.97 5,829.11
1 至 2 年 1,313.24 15.66% 131.32 1,181.91
2 至 3 年 836.97 9.98% 418.48 418.48
3 年以上 279.37 3.33% 279.37 0.00
合计 8,384.66 100.00% 955.15 7,429.50
账龄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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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6,783.32 70.52% 142.28 6,641.04
1 至 2 年 2,331.29 24.24% 233.13 2,098.16
2 至 3 年 382.7 3.98% 191.35 191.35
3 年以上 122.09 1.27% 122.09 -
合计 9,619.41 100.00% 688.85 8,930.55
2013/12/31
账龄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12,185.70 87.33% 234.5 11,951.19
1 至 2 年 1,571.54 11.26% 157.15 1,414.39
2 至 3 年 170.72 1.22% 85.36 85.36
3 年以上 25.69 0.18% 25.69 -
合计 13,953.65 100.00% 502.71 13,450.94
注:一年内金额包括:1、对商超账期内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2、对商超账期外但
在一年内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对经销商应收的一年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但1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占
比有所上升,主要原因为:由于行业外部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营销模式调整,部分商超
渠道的客户销售量大幅下滑,导致该部分商超客户的应收款回收速度减慢。此外,行
业处于低谷期,公司少数客户的业务发生波动导致账期被动延长。
上述1年以上账期的应收款集中度低,单一客户1年以上应收款余额在100万元以上
仅有5家,单一客户1年以上应收款余额均未超过300万元,余额较大的客户多为大型商
业连锁企业。该部分应收账款已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③应收账款质量及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占应收账款
与本公司关 计提坏账准
单位名称 应收金额 账 龄 总额的比
系 备
例%
上海大润发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460,604.47 账期内 10.09
768,962.56 账期内 0.92
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
非关联方 4,482,795.44 1 年内 134,483.86 5.35
公司
432,455.44 1-2 年 43,245.54 0.52
小计 5,684,213.44 177,729.41 6.78
武汉市金阳光食品有限公 3,747,815.80 1 年内 112,434.47 4.47
非关联方
司 1,229,504.00 1-2 年 122,950.40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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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4,977,319.80 235,384.87 5.94
1,858,490.14 账期内 2.22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 非关联方
1,141,818.39 1 年内 34,254.55 1.36

小计 3,000,308.53 34,254.55 3.58
2,093,503.77 账期内 2.5
浙江物美亿商超市有限公 非关联方
555,686.66 1 年内 16,670.60 0.66

小计 2,649,190.43 16,670.60 3.16
合计 24,771,636.67 464,039.43 29.54
如上表所示,公司2015年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的账龄多在1年以内,且非公司新增
客户。
前5名应收账款客户中,有4个客户系公司长期合作的大型零售商,其余1名为公司
长期合作的经销商客户,其中:武汉市金阳光食品有限公司主要利用其在湖北地区的
商超客户资源销售公司的产品,其实际结算政策参照商超客户。针对该1名经销商客户
,公司已按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损失发生的金额较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核销的坏账 112.60 50.01 22.07
占应收账款原值的比重(%) 1.34 0.52 0.16
上期末坏账准备余额 688.85 502.71 324.21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坏账损失的金额较低,在应收账款余额中占比较小,且
低于前一会计期末坏账准备余额。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充分。
(3)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11,177.95 17.05 9,850.86 14.86 10,058.38 14.05
消耗性生物资产 474.27 0.72 163.15 0.25 280.79 0.39
产成品 12,732.35 19.42 12,760.63 19.25 12,972.17 18.11
发出商品 955.49 1.46 2,829.24 4.27 2,239.34 3.13
在产品 40,217.35 61.35 40,701.53 61.38 46,062.98 64.32
合计 65,557.41 100.00 66,305.41 100 71,6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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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70.45 71.41 68.56
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 44.88 45.05 45.13
①存货明细科目的内容及其与公司业务流程的对应关系
在存货明细科目中:原材料主要是生产葡萄酒所需要的酒瓶、瓶塞、标签、纸箱
、礼盒等包装材料;在产品主要为葡萄汁、葡萄原酒以及处于陈酿阶段的葡萄原酒;
产成品主要是灌装后的成品酒;发出商品系已发出但尚未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的成品
酒;农业生产成本科目主要用于核算每年因葡萄地管理至收获各环节所发生费用,葡
萄收获后,该项目金额转入收获的葡萄成本,根据葡萄种植的季节性特点,通常年末
存货中该科目的余额为零。
上述存货明细科目与业务流程的对应关系具体如下:
业务流程 第1步 第2步 第3步 第4步 第5步 第6步
酿酒葡萄收
业务流程 采购包装物 灌装为成品 对外销售成
葡萄种植 购后破碎、 原酒陈酿
各环节 等 酒 品酒
发酵成原酒
发出商品/
农业生产成
会计科目 在产品 在产品 原材料 产成品 主营业务成


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用于核算为提升葡萄种植基地资源利用而饲养的肉牛成本,包
括因土地改良而种植的苜蓿、玉米等作物成本,并结转至其他业务成本。
②存货及主要明细科目余额变动分析
存货中占比较大的项目主要有在产品、产成品和原材料,报告期内三者合计占存
货余额均在95%以上,发出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占比较低。存货及其主要明细科目的
特点及变动原因如下:
A、在产品
各报告期末,在产品占存货总额的比例较大,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司的行业特点,
每年生产的葡萄原酒均需陈酿一段时间:A、由于酿酒葡萄每年9月、10月为收获期,公
司采收压榨发酵后均需陈酿一段时间,从而导致每年年底存货增幅较大且在产品占比
较高。B、经过发酵后的葡萄原酒一般需要陈酿一年左右的时间才能灌装为成品酒,这
意味公司在年底通常会持有满足一年以上生产需求用量的原酒。C、由于生产高档产品
所用的葡萄原酒一般需要陈酿两年以上,为了满足公司高端产品的生产需要,保持该类
产品口感与品质的稳定性,公司需要保持一定量的两年以上的葡萄原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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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2014年年末在产品余额同比2013年降低11.64%,2015年末在产品余额
较2014年末进一步减少1.19%,其主要原因为:2014年和2015年较2013年缩减了葡萄原
酒的采购,其中2014年未签订新的进口葡萄原酒采购合同,公司在控制采购的同时,
加快葡萄原酒的库存去化,2014年末在产品余额同比大幅降低5,361.45万元,2015年
末在产品余额较2014年末进一步减少484.18万元。
B、产成品
作为消费品行业的特点,通常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的产成品以保证发货尤其是旺季
发货的需要,而各年年末正值每年的产品销售旺季。影响产成品库存的因素主要包括:
产品品种,通常产品品种越多,在产品余额越大;销售预测的准确性以及对期后销售
市场的判断。
报告期内产成品余额基本保持稳定。
C、原材料
原材料存货对应的包装物材料是公司存货中周转较快的项目。原材料存货的余额
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包装物供应管理的效率;包装物种类变化以及包装物的价格变
化。
2014年末,公司原材料较2013年末小幅降低207,52万元。2015年末原材料较2014
年末增加1,327.09万元,增加比例13.47%,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经营需要,采购了
1,618.05万元的橡木桶。
综上,一方面,由于行业特点,存货尤其是在产品余额较大;另一方面,报告期内
公司的存货余额也在逐步减少。
③存货跌价准备及存货损失
报告期内存货中养殖的肉牛经测试发现出现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802,074.16元,计
提了存货跌价准备,除此之外未发现其他存货出现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
就存货中占比较大的在产品、产成品以及原材料而言,由于:公司的产品毛利率较
高,公司的定价政策相对稳定,产成品保质期较长,葡萄原酒等在产品在保存条件较好
的情况下可以长期保存,不会导致产品品质的显著变化。因此,尽管报告期内部分存货
的库存余额较大,库存时间较长,但未发现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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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对该等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备合理性。
④存货周转率的同行业比较
6 存货周转率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5 年 2014
张裕 A(000869) - 0.65 0.62
中国食品(HK506) - - -
中葡股份(600084) - 0.12 0.18
王朝酒业(HK828) - 0.46 0.80
可比企业均值 - 0.41 0.53
威龙股份 0.47 0.40 0.38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同行业上市公司未披露2015年年报。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均低于1,显示了葡萄酒行业存货周转较慢
的行业特点,同时,数据显示同行业上市公司差异较大,表明存货周转指标与各公司的
经营策略和经营状况相关性较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低于张裕和王朝,高于中葡股份,相对处于较低水平,
主要是由于:2011年底,公司根据当时的行业形势以及销售预测与国外原酒供应商签订
了数个大额原酒采购合同,该等合同相继在2012年和2013年履行,而实际由于市场变化
原因,公司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未达预期,导致2013年在产品余额相对较大,影响了存
货周转速度;2014年和2015年公司加强了采购和生产管理,相应减少了酿酒葡萄原酒
等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速度有所上升且高于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存货周转速度持续下降,表明同行业公司的存货
周转速度均受到了行业波动的影响。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在2014年同比上升,与行业可
比公司均值相当,且公司2015年存货周转率同比有较大幅度提升,表明公司的相关管
理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⑤存货的存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各类存货存放地点和存放管理如下:包装材料和农业生产资料等原
材料分别存放在公司后栾生产基地和武威生产基地仓库。在产品为葡萄原酒和配成酒,
储存在公司后栾基地、武威苏武庄园和新疆霍尔果斯威龙基地的不锈钢储存罐中,为了
6
本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选取了行业排名前列的张裕 A、中国食品、王朝酒业和中葡股份,其
中中国食品对其葡萄酒业务仅披露了收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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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储存原酒的质量,公司制定并严格遵守了有关原酒管理的工艺流程,其中储存罐在
使用前需要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并充满氮气或二氧化碳;储存期间及时添罐和并罐,
保证满罐储存,确实无法满罐储存的,则在罐上部空余部分充满氮气,原酒储存期间需
要定期倒罐,从而保证原酒的质量。产成品主要存放在股份公司后栾仓库和主要销售子
公司在外地租赁的仓库中。
报告期各期存货存放地点分布如下表:
①原材料存放
单位:万元
存放地点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龙口本部 9,821.78 8,571.41 8,539.70
苏武庄园 241.98 177.07 131.54
霍尔果斯 43.66 114.48 30.36
种植公司 823.17 776.37 1,001.91
其他公司 247.36 211.53 354.86
合计 11,177.95 9,850.86 10,058.38
注:原材料主要系包装材料和农业生产资料,品种较多、金额较小、标准化程度低,故未提供
数量情况。
②产成品存放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存放地点
数量(千升) 金额(万元) 数量(千升) 金额(万元) 数量(千升) 金额(万元)
龙口本部 6,919.84 9,092.96 6,603.47 8,562.34 6,754.84 8,224.67
杭州 1,633.43 2,596.13 1,329.90 1,811.59 1192.81 1,484.68
上海 190.79 322.38 412.72 559.59 333.84 413.29
广州 485.24 622.49 390.56 509.42 377.15 459.89
武威 - - 473.1 620.16 270.88 341.69
其他地区 54.26 98.39 483.83 697.53 1,628.03 2,047.94
合计 9,283.56 12,732.35 9,693.58 12,760.63 10,557.55 12,972.16
商超销售费用高、资金占用大,且受电子商务发展影响,公司在报告期内主动优化
调整了商超渠道的销售,一方面主动压缩了对商超直销渠道的资源投入,另一方面将部
分商超终端渠道授权给各地经销商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来经营。鉴于业务情况发生变化,
2014 年公司注销了位于无锡和云南的子公司,2015 年注销了位于大连和天水的子公司
,其他以商超为主要销售对象的子公司存货数量也逐年减少。
③在产品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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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存放地点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千升) (万元) (千升) (万元) (千升) (万元)
龙口本部 45,689.85 31,371.33 44,137.03 32,783.88 52,445.36 39,199.15
霍尔果斯 9,136.87 3,764.04 8,168.40 3,949.04 10,939.44 4,953.00
甘肃武威 5,660.57 4,198.50 3,076.21 2,774.76 1,474.74 1,124.56
合计 60,487.29 39,333.87 55,381.63 39,507.69 64,859.53 45,276.71
注:上表在产品仅指在期末已入库的葡萄原酒和配成酒,并未包括在生产过程中还未入库的在
制品,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在制品金额分别为786.27万元、1,193.85万元和883.48万
元。
(4)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及其他流动资产
占比较小的流动资产项目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及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上述资产项目的余额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净额 变动(%) 净额 变动(%) 净额
应收票据 3,241.20 -18.16 3,960.24 -25.54 5,318.56
预付账款 938.33 19.92 782.43 -21.1 991.72
其他应收款 293.10 -34.94 450.5 47.59 305.24
其他流动资产 1,799.29 13.18 1,589.82 -48.62 3,094.01
2014年期末和2015年末应收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其中2015年末已被质押200
万元。
预付账款主要是部分材料采购款、工程建设预付款及因上市工作支付给中介机构
的费用等,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押金、备用金、应收消费税退税(自2015年5月开始,因消费
税政策调整,消费税退税由“其他应收款”调整至“其他流动资产”)等,报告期内基
本保持稳定。
其他流动资产指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自2015年5月开始,因消费税政策调整,消
费税退税也归为该项目。2014年期末余额同比大幅降低的主要原因为2014年的采购量减
少所致。
除上述原因外,该等流动资产项目的变动属正常经营波动。
2、非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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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28,933.39 54.56 31,122.70 57.29 31,093.98 57.33
在建工程 6,118.17 11.54 4,500.11 8.28 6,385.90 11.77
工程物资 187.60 0.35 186.97 0.34 221.69 0.41
生产性生物资产 6,319.23 11.92 6,711.96 12.36 6,568.87 12.11
无形资产 4,916.30 9.27 5,038.06 9.27 5,159.83 9.51
长期待摊费用 4,079.44 7.69 4,313.10 7.94 3,234.24 5.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72.81 4.66 2,450.11 4.51 1,572.13 2.9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026.94 100 54,323.01 100 54,236.65
如上表所示,公司非流动资产的规模及结构在各报告期末基本稳定。公司非流动
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递延
所得税资产等资产构成。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房屋及建筑物 20,531.75 20,485.64 18,108.10
机器设备 29,353.58 28,912.13 28,097.20
工具器具 938.13 931.24 899.62
原值
运输设备 2,309.11 2,281.47 2,225.20
办公设备 785.60 781.02 705.52
合计 53,918.17 53,391.51 50,035.64
房屋及建筑物 6,273.64 5,300.40 4,435.29
机器设备 15,419.82 13,992.24 11,950.85
工具器具 689.86 535.03 400.66
累计折旧
运输设备 1,941.00 1,857.80 1,654.00
办公设备 660.45 583.34 500.86
合计 24,984.78 22,268.81 18,941.66
房屋及建筑物 14,258.11 15,185.25 13,672.81
机器设备 13,933.76 14,919.89 16,146.35
工具器具 248.27 396.21 498.96
账面价值
运输设备 368.11 423.67 571.20
办公设备 125.15 197.68 204.67
合计 28,933.39 31,122.70 31,0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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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均为生产经营所必
需的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分布于三个原料加工及生产基地:新疆霍尔果斯、甘肃武威
以及山东龙口公司本部。霍尔果斯基地主要从事葡萄榨汁、发酵及储存;武威基地主
要从事有机葡萄种植、榨汁、发酵及陈酿储存;龙口公司本部主要从事陈酿储存、灌
装以及包装物的生产。
2014年12月末固定资产原值与2013年末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2014年有多个在建
工程项目转固定资产所致,2014年自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为3,174.82万元。
2015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较2014年末增加526.66万元,增幅较小。
截至2015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质量良好,综合成新率较高,为53.66%,其中:房
屋及建筑物为69.44%,机器设备为47.47%。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
不存在减值情况。
(2)在建工程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6,385.90万元、4,500.11
万元和6,118.1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77%、8.28%和11.54%。
报告期内实施的投资额较大的在建工程项目包括:①后栾厂区8,000瓶进口灌装生
产线项目,该项目在2012年之前即已开始建设,已在报告期内全部建成结转固定资产。
②威龙后栾原酒储存项目,该项目已在报告期内全部建成并结转固定资产;③济南威
龙国际大酒窖装修工程项目,该项目已在报告期内完成并结转长期待摊费用;④4万吨
有机葡萄酒建设项目(建筑工程部分),该项目在建设中。此外,为持续提升公司高品
质原材料的保障能力,报告期内公司陆续在武威和霍尔果斯投资了多项小规模的工程
项目。
2015年末,公司的在建工程余额中占比最大的项目为4万吨有机葡萄酒建设项目(
建筑工程部分),余额为4,285.65万元,占在建工程余额的70.05%,该项目系本次IPO
募投项目之一,由于报告期内行业形势发生变化,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要适当减缓了
该项目的建设进度。截至2015年末,公司对该在建工程项目中已达可使用状态的部分
结转到了固定资产,结转金额为902.00万元。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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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性生物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12/31/2015 12/31/2014 12/31/2013
项目
净值 比例(%) 净值 比例(%) 净值 比例(%)
成熟性生物资产 4,799.76 75.95 3,593.74 53.54 3,502.88 53.33
未成熟性生物资产 1,519.47 24.05 3,118.22 46.46 3,065.99 46.67
合计 6,319.23 100.00 6,711.96 100.00 6,568.87 100.00
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在甘肃武威基地种植的酿酒葡萄树,分为成熟性生物资
产和未成熟性生物资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扩大优质有机葡萄的种植,期末生物资产
余额持续增加,同时,随着葡萄树开始陆续进入成熟期,成熟性生物资产金额逐步增
加。
2014年,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136.61万元,包括:因置换土地而处置的生物资产
291,530.02元;因对部分生长较差和遭受冻害而冻死的葡萄树幼苗作为弃耕处理而处
置的生物资产1,074,535.00元。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12/31/2015 12/31/2014 12/31/2013
项目
净值 比例(%) 净值 比例(%) 净值 比例(%)
土地使用权 4,887.95 99.42 5,009.71 99.44 5,131.48 99.45
绿色食品标志 - - - - - -
商标权 28.35 0.58 28.35 0.56 28.35 0.55
合计 4,916.30 100.00 5,038.06 100 5,159.83
注:商标权使用寿命不确定,未摊销。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净值基本保持稳定。
截至2015年底,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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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净值 比例(%) 净值 比例(%) 净值 比例(%)
葡萄地整理费用 3,226.78 79.10 3,323.44 77.05 3,017.83 93.31
葡萄地租赁费 24.90 0.61 50.65 1.17 99.93 3.09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
36.61 0.90 76.54 1.77 116.48 3.6
术学院实验室设备款
营销部装修费 21.61 0.53 28.09 0.65 - -
济南大酒窑装修工程 769.54 18.86 834.38 19.35 - -
合计 4,079.44 100.00 4,313.10 100 3,234.24 100
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核算酿酒葡萄种植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整理费用、土地
租赁费用、装修工程费用等。
2014年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2013年末增加1,078.86万元,主要是由于:2014年济
南大酒窑装修工程由在建工程转入。2015年末较2014年末持平。公司各项待摊费用均
按实际情况设定了合理的摊销期限。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坏账准备 97.96 90.26 59.08
可用于弥补的亏损 1,221.52 1,415.97 604.03
计算应纳税所得进行了调整
- 12.5 -
可在后期转回的费用
递延收入 60.22 88.09
抵消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 1,093.10 843.28 844.02
合 计 2,472.81 2,450.11 1,572.13
2014年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主要是由于:坏账准备计提增加以及部分公司亏
损增加导致可用于弥补的亏损增加所致。2015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14年末增加主
要是由于抵消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增加所致。
3、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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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股意向书“第十章财务会计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述会计政策足额计提了
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一、坏账准备 957.24 694.68 506.93
其中:应收账款 955.15 688.85 502.71
其他应收款 2.09 5.83 4.22
二、存货跌价准备 - 80.21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 -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 -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 - -
其中: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 -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 - -
十四、其他 - - -
合计 957.24 774.89 506.93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采用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相结合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
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合理,具体分析参见“本节一、(一)2、(3)应收账款”相关内容。
(2)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
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
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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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存货中养殖的肉牛经测试发现出现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802,074.16元,
相应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除此以外,报告期内存货资产质量良好,未出现可变现净
值低于成本的情况,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其他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无形资产,若期末其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均将按照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资产质量良好,
均不存在减值情形,故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综合以上分析,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资产结构较为合理,整体资产优良,与
公司现阶段发展状况相适应;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政策,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是公允和稳健的,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与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不存在
因资产减值准备提取不足而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二)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55,434.00 59.54 66,680.00 67.78 79,249.34 69.8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
- - -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887.00 14.92 5,907.00 6.00 1,500.00 1.32
应付账款 10,891.82 11.70 8,912.49 9.06 11,543.65 10.18
预收账款 3,774.09 4.05 5,964.23 6.06 4,198.95 3.70
应付职工薪酬 3.49 0.00 3.56 0.00 34.51 0.03
应交税费 3,286.47 3.53 4,422.91 4.50 2,416.61 2.13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其他应付款 3,277.02 3.52 2,803.66 2.85 2,848.20 2.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0.00 1.07 1,000.00 1.02 8,000.00 7.05
其他流动负债 240.88 0.26 352.37 0.36 259.99 0.23
流动负债合计 91,794.77 98.60 96,046.22 97.63 110,051.24 97.03
长期借款 - - 1,000.00 1.02 2,000.00 1.76
应付债券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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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 160.00 0.17 190 0.19 220 0.19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45.00 1.23 1,145.00 1.16 1,145.00 1.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05.00 1.40 2,335.00 2.37 3,365.00 2.97
负债合计 93,099.77 100.00 98,381.22 100.00 113,416.24 100.00
如上表所示,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主要以银行借款为主,银行借
款包括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中其他主要项目包括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交税金及其他应付款等。
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的总负债及流动负债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主要是由
于银行借款下降所致。
公司各主要负债项目如下:
1、银行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借款余额及其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银行借款 56,434.00 68,680.00 89,249.34
其中:短期借款 55,434.00 66,680.00 79,249.34
长期借款 - 1,000.00 2,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000.00 1,000.00 8,000.00
银行借款/负债总额 60.62% 69.81% 78.69%
因公司融资渠道单一,银行借款成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重要形式。报告期
内,一方面受行业影响,公司的经营规模扩张受阻,相应对银行借款的资金需求也有
所降低,另一方面,公司注重经营质量,在行业调整期的经营现金净流量充裕,使得
报告期内银行借款的余额及在负债中的占比均持续下降,尤其是2014年公司经营净现
金流量达到25,725.52万元,使得银行借款规模减少20,569.34万元,减少的比例达到
23.05%。2015年12月末,公司银行借款规模进一步减少12,246.00万元,减少比例
17.83%。
2、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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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票据 13,887.00 14.92 5,907.00 6.00 1,500.00 1.32
银行承兑汇票是公司和子公司实施内外部采购时常用的支付手段。2014年末应付票
据余额为5,907.00万元,较2013年末大幅上升4,407.00万元,2015年末应付票据余额
13,887.00万元,较2014年末大幅增加7,980万元。其中,2014年用于对外采购的应付
票据余额为1,872.00万元,2015年用于对外采购的应付票据余额为1,247.00万元;其
余期末应付票据系部分用于公司内部采购所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到期前被贴现,从
而导致期末时无法合并抵消所致。
3、应付账款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是尚未与供应商结算的原料、包装物及生产辅料等物品采购款
项。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账款 10,891.82 11.70 8,912.49 9.06 11,543.65 10.18
2014年年末应付账款比2013年末减少2,631.16万元,减少22.79%,主要因公司在
2014年缩减收购酿酒葡萄所致。2015年末应付账款较2014年末增加1,979.33万元,主
要是公司期末应付酿酒葡萄采购款增加所致。
4、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主要为预收经销商客户的采购款。报告期末预收账款金额及占比如下表: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收账款 3,774.09 4.05 5,964.23 6.06 4,198.95 3.70
公司对多数经销商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结算方式。报告期内的预收账款均为经销
商的预付的货款。报告期内预收账款有所波动主要是因为:各年年末系旺季,客户支付
货款的时间和公司发货时间的差异导致期末预收账款的变动。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缴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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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增值税 943.04 1,753.92 744.56
消费税 982.92 1,095.49 780.97
营业税 7.95 4.57 -
城建税 114.75 190.29 106.92
企业所得税 1,058.99 1,144.49 647.7
土地使用税 31.40 31.4 15.7
个人所得税 3.27 3.89 2.63
教育费附加 58.96 85.63 45.82
地方教育费附加 39.30 57.09 30.55
房产税 27.11 27.11 23.85
其他地方性税费 18.79 29.04 17.91
合计 3,286.47 4,422.91 2,416.61
应交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其中增值税、消
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占比较大。
6、其他非流动性负债
其他流动性负债为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各期期末未发生变化是由于相关
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尚未完成。具体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甘肃有机葡萄种植园农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补贴 1,000.00 1,000.00 1,000.00
甘肃威龙 4 万 t/a 有机葡萄生产项目补贴 135.00 135.00 135.00
龙口市科研补贴 10.00 10.00 10.00
合计 1,145.00 1,145.00 1,145.00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1.01 0.97 0.95
速动比率 0.30 0.28 0.3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4.82% 69.11% 72.99%
资产负债率(合并) 63.73% 66.84% 71.47%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5,248.48 15,140.07 15,649.74
利息保障倍数 2.24 1.78 1.80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反映出公司短期偿债指标相对较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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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因为公司资本金规模较小及融资渠道主要依赖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速动比率指标明显小于流动比率指标,主要是由公司存货金额较大
所致,存货金额较大的具体原因见本章“二(一)1 (3)存货”部分的分析。
报告期内流动比率持续增加,主要系流动资产下降幅度小于因偿还银行借款和税款
支付等因素导致的流动负债下降幅度。
报告期内速动比率出现小幅波动,2014年速动比率下降系应收款项下降幅度大于流
动负债下降幅度所致。2015年速动比率较2014年末上升,主要系速动资产下降幅度小
于因偿还银行借款和税款支付等因素导致的流动负债下降幅度。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长期偿债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增强。这主要
是由于:公司注重经营质量,经营净现金流持续增加;公司控制资本性支出,银行借款
金额持续减少。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
公司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5,649.74万元、
15,140.07万元和15,248.48万元。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利息支出为6,508.53万
元、6,085.06万元和4,730.35万元。利息保障倍数依次为1.80、1.78和2.24,公司具
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利息保障倍数指标的变动主要受利息支出的影响:2015年利息保障倍
数上升系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公司自设立以来资金周转顺畅,均能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从未发生过贷款
逾期还款的情况,在各贷款银行中信誉度较高。此外,公司总体负债率逐年降低,公
司也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所以公司负债整体仍处于
可控水平,不存在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风险。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年/次) 8.19 5.99 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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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周转率(年/次) 0.47 0.40 0.38
总资产周转率(年/次) 0.50 0.46 0.45
1、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应收账款净额13,450.94万元、8,930.55万元和
7,429.50万元,呈逐年降低的趋势,尤其是2014年末降幅达33.61%,显示公司在信用
政策和货款催收方面管理良好。
2014年和2015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比大幅回升系应收账款余额大幅下降所致。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整体处于较低水平,这与行业生产经营特点相关,存货金额
较大的具体原因见本章“一(一)1 (3)存货”部分的分析。
2014年和2015年公司存货周转率持续升高,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根据公司
存货情况及经营需要合理控制采购,同时加大市场销售,加快库存去化,使期末存货
余额持续减少,2014年同比减少5,308.25万元,下降7.41%,2015年同比减少748.01万
元,下降1.13%。
3、总资产周转率
公司的资产结构中占比较高的项目有存货、应收账款以及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
由于报告期内各期末非流动资产余额变动较小,总资产周转率的变动趋势与应收账款
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变动情况趋同。
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比较
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
同行业上市公司7
2015 2014
张裕 A(000869) - 25.76 27.67
中葡股份(600084) - 3.48 6.60
王朝酒业(HK828) - 3.33 2.53
可比企业均值 - 10.86 12.27
威龙股份 8.19 5.99 4.76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出具2015年年报,王朝酒业2013年和2014
7
本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选取了行业排名前列的张裕 A、中国食品、王朝酒业和中葡股份,其中中国食品对其
葡萄酒业务仅披露了收入信息,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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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指标如下:
存货周转率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5 年 2014
张裕 A(000869) - 0.65 0.62
中葡股份(600084) - 0.12 0.18
王朝酒业(HK828) - 0.46 0.80
可比企业均值 - 0.41 0.53
威龙股份 0.47 0.40 0.38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指标如下:
总资产周转率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5 年 2014
张裕 A(000869) - 0.49 0.54
中葡股份(600084) - 0.15 0.19
王朝酒业(HK828) - 0.32 0.34
可比企业均值 - 0.32 0.36
威龙股份 0.50 0.46 0.45
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已获得数据看:①2013年相关资产周转率指标较2012年的
变动趋势与威龙股份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都处
于较低水平,显示了葡萄酒的行业特点;③同行业的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周转指标差
异较大,显示同行业经营模式差异对资产周转指标的影响较大。
应收账款周转率是公司信用政策的综合量化体现,而公司信用政策制定时,往往
受公司市场地位、品牌影响力、经营模式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低于张裕 A,主要原因为威龙股份与张裕 A 采取的信用政策有一定差异,根据张裕 A 披
露的年报显示,其应收账款信用期通常为 1 个月,主要客户可以延长至 3 个月。而威龙
股份对经销商客户和商超客户采用不同的信用政策,尤其是在商超客户方面,公司采
用信用赊销或代销方式,应收账款账期差异较大,多集中在对账开票确认收入后
30-90 天收款,公司的信用政策较张裕相对更为宽松。由于公司商超客户较多,信用
政策的差异是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张裕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
率低于张裕 A,与中葡股份接近,并在 2014 年好于中葡股份。2014 年公司收紧了对经
销商客户的信用政策,加大了对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提升。公司
的上述措施的进一步落实使得 2015 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进一步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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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适合自身发展、市场需求的经营模
式,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整体水平与公司自身发展模式相适应。报告期内,
公司通过采取主动管理措施使得应收账款周转、存货周转和总资产周转的效率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三、盈利能力分析
(一)报告期内收入及各项利润数据的变动概要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各项利润的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73,751.28 3.34 71,369.21 0.36 71,111.61
营业毛利 42,747.75 -0.78 43,083.88 -3.79 44,781.08
营业利润 5,902.30 6.67 5,533.39 17.93 4,692.27
净利润 4,180.83 18.47 3,529.10 -0.34 3,541.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4,110.38 14.63 3,585.93 10.82 3,235.77
净利润
注:由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全部为全资子公司,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全部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
2014年营业收入同比基本持平,而由于营业成本增加,营业毛利小幅下降3.79%,
同时,由于营销推广及渠道优化效果的显现以及财务费用的下降,营业利润上升
17.93%,但由于营业外支出增加,导致净利润仍出现-0.34%的微幅下降,而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实现增长10.82%。
2015 年,受益于行业复苏,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3.34%,而由于平均售价小幅
下降以及部分成本的刚性特点,营业毛利小幅下降 0.78%,因公司产品毛利较高,且
营销推广及渠道优化效果的显现以及财务费用的下降,营业收入增加引起营业利润更
大比例的变动,营业利润同比增加 6.67%,净利润同比增加 18.47%,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14.63%。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变动与同行业业绩变动趋势比较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与行业及可比上市公司的业绩增减变动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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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比 2014 年度比 2013 年度比
2014 年增长 2013 年度增长 2012 年度增长
项 目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收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收入 收入 入
张裕 A - - -3.76% -6.75% -23.08% -38.46%
中国食品 - - 19.12% - -52.54% -
王朝酒业 - - -16.93% - -18.06% -
中葡股份 - - -14.74% -28.81% 0.50% -24.19%
可比上市公司
- - 0.21% -17.78% -23.30% -31.33%
均值
规模以上葡萄
- - 3.04% 0.14% -6.91% -18.95%
酒生产企业
威龙股份 2.64% 22.85% 0.04% -4.63% -10.55% -53.86%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2015年年报;王朝酒业2013年和2014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利润总额均为负值。中国食品酒类业务仅披露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变动基本趋同:2013 年业绩同比大幅降低
,2014 年行业整体转好,业绩同比基本持平,2015 年业绩同比增加。与同行业公司相
比,发行人利润总额波动幅度大于收入波动幅度。公司管理层根据自身的财务和资产
结构特点分析后认为,主要是因为: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率处于较高的水平
,不能随收入的变动而同比例变动;发行人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固定资产
折旧等具有一定刚性特点的制造费用在成本中占比较高。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增长 增长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率(%) 率(%) (%)
主营业务收入 72,417.53 98.19 2.64 70,553.13 98.86 0.04 70,526.17 99.18
其他业务收入 1,333.75 1.81 63.43 816.08 1.14 39.40 585.44 0.82
合计 73,751.28 100 3.34 71,369.21 100 0.36 71,111.61 1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均在
98%以上。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系酒类产品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出现一定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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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主要原因为受葡萄酒行业整体波动影响,公司的收入波动趋势与行业基本趋同。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量和销售单价的分析具体如下:
分类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收入(万元) 39,130.48 37,028.44 39,584.74
传统葡萄酒 销量(千升) 13,525.24 12,756.39 13,341.69
单价(万元/千升) 2.89 2.90 2.97
收入(万元) 27,938.42 27,158.81 26,578.42
有机葡萄酒 销量(千升) 5,647.32 5,464.47 4,664.13
单价(万元/千升) 4.95 4.97 5.70
收入(万元) 2,343.64 3,022.15 -
葡萄白酒 销量(千升) 263.97 299.46 -
单价(万元/千升) 8.88 10.09 -
收入(万元) 3,004.99 3,343.73 4,363.01
其他酒 销量(千升) 3,215.96 3,412.53 4,325.84
单价(万元/千升) 0.93 0.98 1.01
收入(万元) 72,417.53 70,553.13 70,526.17
合计 销量(千升) 22,652.48 21,932.85 22,331.66
单价(万元/千升) 3.20 3.22 3.16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量和销售单价的变动:
2015 年度与 2014 年度与
分类 项目
2014 年度相比 2013 年度相比
收入变动 5.68% -6.46%
传统葡萄酒 销量变动 6.03% -4.39%
单价变动(万元/千升) -0.34% -2.17%
收入变动 2.87% 2.18%
有机葡萄酒 销量变动 3.35% 17.16%
单价变动(万元/千升) -0.40% -12.78%
收入变动 -22.45% -
葡萄白酒 销量变动 -11.85% -
单价变动(万元/千升) -11.99% -
收入变动 -10.13% -23.36%
其他酒 销量变动 -5.76% -21.11%
单价变动(万元/千升) -5.10% -2.85%
收入变动 2.64% 0.04%
合计 销量变动 3.28% -1.79%
单价变动(万元/千升) -0.62% 1.86%
报告期内,受行业波动影响,公司酒类产品的销量亦呈现一定的波定性。其中,
2014 年的销量较 2013 年下降 1.79%,2015 年销量同比 2014 年增长 3.28%。按品类分析
,销量占比最大传统葡萄酒的销量变动趋势与公司酒类产品总销售趋势一致,有机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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萄酒产品的销量持续增长,而其他酒的销量持续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先上升后下降,2014 年的单价较 2013 年上升
1.86%,2015 年的单价较 2014 年下降 0.62%。主要是因为 2014 年下半年上市的葡萄白
酒销售单价较高,提升了公司 2014 年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使得 2014 年销售单价同比
略有增加。
综上,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主要受销售量和销售单价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014年同比增长0.04%,2015年同比增长2.64%,收入随行业逐步
复苏而略有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类别构成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葡萄酒、传统葡萄酒的酿造、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
收入的业务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名称 占比 增长率 占比 增长率 占比
销售额 销售额 销售额
(%) (%) (%) (%) (%)
有机葡萄酒 27,938.42 38.58 2.87 27,158.81 38.49 2.18 26,578.42 37.69
传统葡萄酒 39,130.48 54.03 5.68 37,028.44 52.48 -6.46 39,584.74 56.13
葡萄白酒 2,343.64 3.24 -22.45 3,022.15 4.28 - - -
其他酒 3,004.99 4.15 -10.13 3,343.73 4.74 -23.36 4,363.01 6.19
合计 72,417.53 100.00 2.64 70,553.13 100 0.04 70,526.17 100
注:其他酒包括甜酒、起泡酒、白兰地等。
如上表所示,传统葡萄酒是主营业务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受市场因素影响,报告
期内传统葡萄酒的营业收入有所波动,2014年同比下降6.46%,2015年随着行业复苏,
传统葡萄酒的销售同比增长5.68%。受传统葡萄酒收入变动以及有机葡萄酒销售增加影
响,报告期内传统葡萄酒的销售占比也随之波动,2014年降至52.48%,2015年升至
54.03%。
有机葡萄酒是公司为了实现差异化竞争于2009年底推出的符合消费者健康饮食理
念的新产品,经过2010年和2011年的市场培育,2012年有机葡萄酒销售收入增长明显
,但从2013年开始,受行业调整因素影响,有机葡萄酒的销售同比增幅有所缩减。2014
年下半年开始,行业逐步复苏,有机葡萄酒的销售收入随之逐步增长,2014年和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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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同比增长分别为2.18%和2.87%。
2014年,公司在2005年研发的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中国首款葡萄白酒基础上,升
级研发,向市场正式推出了葡萄白酒这一新的产品类别。2014年葡萄白酒实现营业收
入3,022万元。由于市场对新产品的接纳需要一定的过程,2015年葡萄白酒出现一定的
波动,销售金额为2,343.64万元。
其他酒包括甜酒、白兰地和起泡酒等,这些酒的销售额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
比较低。受市场因素及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因素影响,该部分收入在报告期内持续下降。
3、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地区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南方销售区 6,050.39 8.35 5,236.03 7.42 6,327.39 8.97
华东销售区 52,964.22 73.14 54,519.19 77.27 51,256.94 72.68
北方销售区 8,460.33 11.68 7,751.72 10.99 8,052.82 11.42
西北销售区 4,942.59 6.83 3,046.19 4.32 4,889.02 6.93
合计 72,417.53 100.00 70,553.13 100 70,526.17 100
报告期内,华东地区是公司的重点和优势销售市场,2013、2014年,在行业整体低
迷,其他地区市场有较大幅度下滑情况下,华东市场作为公司重点和优势市场作用凸
显。2015年,随着行业复苏及公司新市场新客户开发措施的逐步落实,南方销售区、北
方销售区和西北销售区同比销售增长明显。
2014年,华东市场的销售占比同比上升较大,主要原因为:①以浙江市场为代表
的华东市场品牌影响力强,细分渠道覆盖面广,抵御行业波动的能力强;②消费者结
构方面,大众消费基础好,高端产品市场需求下降影响较同业及公司其他区域市场影
响小;③华东地区现有客户绝大多数均与公司合作时间久,综合实力强,公司新产品
推广及优化营销模式等管理措施在华东市场实施效果好。
2015年,随着公司实施的新市场和新客户开发措施的突破及落实,公司产品在新
市场上的销售逐步体现,其他地区市场的销售收入及占比逐步提升。
4、按销售渠道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针对商超和经销商进行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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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万元) 销售占比 金额(万元) 销售占比 金额(万元) 销售占比
商超直销 4,655.16 6.43% 8,409.87 11.92% 11,119.70 15.77%
经销商 67,762.37 93.57% 62,143.26 88.08% 59,406.47 84.23%
合计 72,417.53 100% 70,553.13 100.00% 70,526.17 100.00%
注:公司报告期内零星直销数量较小,2014年底电商模式刚启动,故电商及其他零星直销收入
合并入经销商渠道,未单独统计及列示。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来自商超直销渠道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119.70万元
、8,409.87万元和4,655.16万元,2014年和2015年同比分别下降24.37%和44.65%。
商超直销渠道销售收入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为:①受宏观经济放缓及
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影响,国内商业连锁超市的客流下降,经营情况不佳。②针对商
超直销渠道增长乏力、费用高以及资金占用时间长的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主动优化
调整了商超渠道的销售,一方面主动压缩了对商超直销渠道的资源投入,另一方面将
部分商超终端渠道授权给各地经销商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来经营。
(三)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30,063.91 96.97 27,657.49 97.78 25,854.88 98.19
其他业务成本 939.63 3.03 627.84 2.22 475.66 1.81
合计 31,003.54 100 28,285.33 100 26,330.53 100
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成本变动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四)销售毛利、毛利率及变动分析
1、营业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 42,353.62 99.08 42,895.64 99.56 44,671.30 99.75
其他业务毛利 394.13 0.92 188.24 0.44 109.78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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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2,747.75 100 43,083.88 100 44,781.08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毛利金额 比例(%) 毛利金额 比例(%) 毛利金额 比例(%)
有机葡萄酒 17,554.77 41.45 18,323.98 42.72 18,991.29 42.51
传统葡萄酒 22,533.32 53.20 21,738.14 50.68 24,030.52 53.79
葡萄白酒 1,393.59 3.29 1,821.80 4.25 - -
其他酒 871.93 2.06 1,011.73 2.36 1,649.48 3.69
合计 42,353.62 100.00 42,895.64 100 44,671.30 100
从上表可见,公司产品的毛利贡献主要来自于传统葡萄酒和有机葡萄酒。报告期
内,传统葡萄酒实现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50%以上。其作为公司成熟产品,市场竞
争力强,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和稳定发展的产品。有机葡萄酒具有较高的附加值,
是公司毛利率最高的产品,也是公司盈利的重要来源,投放市场后,逐步得到消费者
的认可,有机葡萄酒毛利已经成为公司盈利的另一主要来源。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业务类别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有机葡萄酒 62.83% 38.58 67.47% 38.49 71.45% 37.69
传统葡萄酒 57.59% 54.03 58.71% 52.48 60.71% 56.13
葡萄白酒 59.46% 3.24 60.28% 4.28 - -
其他酒 29.02% 4.15 30.26% 4.74 37.81% 6.19
合 计 58.49% 100.00 60.80% 100 63.34%
报告期内,由于传统葡萄酒、有机葡萄酒、葡萄白酒和其他酒的毛利率在报告期内
均有所下降,综合后公司整体的毛利率在报告期内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和单位毛利变动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平均单位售价 31,968.92 -0.62 32,167.79 1.86 31,581.25
平均单位成本 13,271.80 5.25 12,610.07 8.92 11,577.68
平均单位毛利 18,697.12 -4.40 19,557.72 -2.23 20,003.57
毛利率 58.49% 60.80% 63.34%
报告期内平均单位售价由于销售结构的变化呈现一定波动性。
由于公司对产成品采用月末加权平均法核算,故当期结转的销售成本既受当期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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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本影响,也受期初的库存产成品影响。而当期的单位生产成本一方面受原料成本、
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主要成本构成要素影响,另一方面产量的波动也会对单位制造费
用和人力成本等产生重要影响。此外,销售结构的变动对当期销售成本变动也有一定的
影响。
报告期内影响单位成本的主要因素的变动情况如下:
(1)原材料单位成本变动
原材料主要是指原酒和包装材料,两者的成本变动共同对原材料成本变动产生影
响。
①原酒单位成本变动
公司的原酒采用月末加权平均法核算,而报告期内各期原酒的单位成本与期初库存
原酒成本和当期新入库原酒成本密切相关。
传统葡萄原酒方面,由于 2012 年和 2013 年高价进口葡萄原酒相继入库,对单位原
酒成本提升较大,2014 年开始公司当期新入库的葡萄原酒数量降低,传统葡萄原酒的
单位成本相对稳定。2015 年新购进的葡萄原酒单价较 2014 年购进的葡萄原酒单价增加
8.01%,故传统葡萄原酒的综合单位成本略有增加。
有机葡萄原酒方面,由于 2013 年和 2014 年连续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当期新入库的成
本较高,加上有机葡萄原酒库存逐年大幅降低,因此,有机葡萄原酒单位成本逐年上升。
2015 年公司自身种植培育的酿酒葡萄产量同比增加 78.73%,虽然人工及其他种植成本
有所提升,但单位成本仍下降 26.09%,但由于公司的原酒采用月末加权平均法核算,
故对销售成本的影响幅度降低。
② 包装材料单位成本变动
公司产品用到的包装材料主要是酒瓶、瓶塞和礼盒,酒瓶成本 2013 年和 2014 年保
持稳定,2015 年略增 7.94%,瓶塞成本在报告期内持续小幅上涨,礼盒成本因结构变化
而波动性明显,2014 年同比降低 10.23%,2015 年同比下降 1.99%。
(2)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及产量波动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生产人员薪酬分别为 1,758.83 万元、1,832.49 万
元和 1,653.54 万元,有所波动。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生产折旧费用、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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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制造费用分别为 1,660.01 万元、1,854.62 万元和 2,127.43 万元,总体上呈现上升
的趋势。
另一方面,报告期产量呈现较大波动,2014 年和 2015 年同比分别增加 1,549.30
吨和 412.22 吨。产量增加对公司单位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的影响较大。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单位成本总体呈上升趋势,是公司单位产品毛利变动的
主要因素,在综合平均销售单价的变动后,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单位毛利总体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按产品类别的单位毛利变动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1)有机葡萄酒单位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单位:元/千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平均单位售价 49,471.99 -0.46 49,700.71 -12.78 56,984.73
平均单位成本 18,386.85 13.73 16,167.77 -0.61 16,266.97
平均单位毛利 31,085.14 -7.30 33,532.94 -17.65 40,717.76
毛利率 62.83% 67.47% 71.45%
2014 年平均单位售价下降 12.78%,主要是由于消费者结构发生变化中高端产品销
售占比下降所致,且公司为了促进有机葡萄酒的销售,在新产品定价上有所降低所致;
2015 年平均单位售价与 2014 年基本持平。
2014 年有机葡萄酒单位成本与 2013 年基本一致,2015 年有机葡萄酒单位成本较
2014 年增加 13.73%,主要是由于 2015 年度生产领用的葡萄原酒主要为 2013 年和 2104
年自身种植的酿酒葡萄所生产的葡萄原酒,2013 年和 2014 年连续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当
期新入库的成本较高,因此,有机葡萄原酒单位成本逐年上升。
综合以上平均单位售价和平均单位成本变动,报告期内有机葡萄酒的平均单位毛
利和毛利率持续下降。
(2)传统葡萄酒单位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单位:元/千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平均单位售价 28,931.45 -0.33 29,027.37 -2.17 29,669.96
平均单位成本 12,271.24 2.38 11,986.38 2.81 11,658.36
平均单位毛利 16,660.21 -2.23 17,040.99 -5.39 18,0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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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 57.59% 58.71% 60.71%
报告期内传统葡萄酒的平均单位售价有微幅下降,主要原因为:相较有机葡萄酒
而言,传统葡萄酒平均售价较低,主要定位于中低端消费者,受中高端消费下滑的影
响较小。
报告期传统葡萄酒单位成本持续上升,2014 年同比增长 2.81%,2015 年同比增长
2.38%。
综上,报告期内传统葡萄酒的平均单位售价持续小幅下降,平均单位成本有所上
升,导致报告期内平均单位毛利和毛利率持续下降。
(3)葡萄白酒的单位毛利及毛利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平均单位售价 88,784.32 -12.03% 100,920.07 - -
平均单位成本 35,990.80 -10.21% 40,084.00 - -
平均单位毛利 52,793.52 -13.22% 60,836.06 - -
毛利率 59.46% 60.28% - -
2014 年公司向市场正式推出了葡萄白酒这一新的产品类别,平均单位毛利为 6.08
万元。2015 年随着产量的增加,葡萄白酒单位成本有所下降,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市场
拓展,其产品价格也有所降低,导致平均单位毛利下降至 5.28 万元,毛利率下降至
59.46%。
(4)其他酒的单位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单位:元/千升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平均单位售价 9,344.00 -4.64 9,798.40 -2.85 10,085.93
平均单位成本 6,632.74 -2.94 6,833.65 8.94 6,272.83
平均单位毛利 2,711.27 -8.55 2,964.74 -22.25 3,813.10
毛利率 29.02% 30.26% 37.81%
其他酒包括甜酒、白兰地以及进口成品酒等。报告期内其他酒的毛利占比较小,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其他酒的毛利占比分别为 3.69%、2.52%和 2.06%。其他酒的
单位毛利和毛利率变动受销售产品的品类变动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其他酒的单位平均毛利波动较大,但毛利率持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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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名称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张裕 A(000869) - 67.06% 68.73%
王朝酒业(HK828) - 29.79% 30.68%
中葡股份(600084) - 67.23% 55.12%
可比企业均值 - 54.69% 51.51%
威龙股份 57.96% 60.80% 63.34%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行业上市公司未出具2015年年报。王朝酒业2013年和2014年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王朝报表未公布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故其销售毛利率根据营业收入
和营业成本计算得出。
毛利率水平综合反映公司的市场地位、品牌影响力、营销管理能力以及成本控制
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低于行业龙头企业,但处于行业较高水平,与公司的行
业地位相吻合,主要原因是:
①公司产品在销售集中的区域市场占有领先的市场地位
华东市场是我国重要的葡萄酒消费市场,公司现已在浙江、江苏、上海地区拥有
成熟的渠道商网络,涵盖酒店、商超、烟酒店、专业酒窖、团购、娱乐场所等各种渠
道,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特别是在浙江市场,多年来的深耕细作使威龙葡萄酒在
浙江的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保持领先。由于公司产品在浙江市场品牌知名度高,产品
竞争力强,公司保持了较高的毛利率。
②公司具有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生产过程控制,推行精益化生产与管理,建立了严格的
产品质量和生产消耗考核制度,同时加大了对生产线的自动化改造,使得生产废料率降
低、人工效率提高,从而使产品的成本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五)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销售费用 21,865.32 29.65 21,949.31 30.75 23,846.76 33.53
管理费用 4,103.59 5.56 3,866.36 5.42 4,419.90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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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4,724.95 6.41 6,166.20 8.64 6,630.26 9.32
合计 30,693.87 41.62 31,981.87 44.81 34,896.92 49.07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持续下降,管理费用先下降,后上升,2014年相对
较低。
报告期各半年内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的金额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3 年
项 目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销售费用 10,793.06 11,072.26 12,266.23 9,683.08 12,039.52 11,807.24
同比变动 -12.01% 14.35% 1.88% -17.99% - -
管理费用 1,901.98 2,201.61 1,931.87 1,934.49 2,406.19 2,013.71
同比变动 -1.55% 13.81% -19.71% -3.93% - -
1、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各半年内销售费用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受销售收入下降、营销模式
调整优化以及费用控制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销售费用在2014年上半年同比呈现下降
趋势。2014年下半年和2015年上半年则受销售好转以及营销模式调整逐步到位的影响
,销售费用同比有所上升。2015年下半年公司收入同比减少,销售费用同比也随之降低。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广告宣传及促销费、职工薪酬、运输费及车辆费用等组成。
报告期各半年内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3 年
项目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广告宣传及促销费 5,407.67 5,604.80 6,504.92 4,308.25 5,598.21 5,141.99
职工薪酬 1,676.68 2,255.23 1,896.81 2,540.44 3,010.20 3,208.46
运输费及车辆费用 2,092.60 1,701.23 2,267.98 1,457.14 1,630.55 1,884.48
租赁费 450.16 446.14 452.38 467.45 433.14 474.58
业务招待费 325.37 188.43 330.4 146.93 363.33 241.41
差旅费 315.19 379.62 452.21 312.9 503.24 401.77
办公费 410.39 409.59 296.17 348.1 417.92 362.7
折旧费 74.37 65.35 47.51 71.07 65.88 71.9
其他费用 40.62 21.88 17.83 30.79 17.04 19.96
合计 10,793.06 11,072.26 12,266.23 9,683.08 12,039.52 11,807.24
报告期各半年内销售费用明细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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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3 年
项 目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广告宣传及促销费 -1,097.25 1,296.55 906.71 -833.74 - -
职工薪酬 -220.13 -285.21 -1,113.39 -668.02 - -
运输费及车辆费用 -175.38 244.09 637.43 -427.34 - -
租赁费 -2.22 -21.31 19.24 -7.13 - -
业务招待费 -5.03 41.5 -32.93 -94.48 - -
差旅费 -137.02 66.72 -51.03 -88.87 - -
办公费 114.22 61.49 -121.75 -14.6 - -
折旧费 26.86 -5.72 -18.37 -0.83 - -
其他费用 22.79 -8.91 0.79 10.83 - -
合计 -1,473.17 1,389.18 226.71 -2,124.16 - -
广告宣传及促销费、职工薪酬和运输费及车辆费用系构成销售费用的主要项目,
报告期各半年内上述费用占销售费用的比例约为85%。其中:运输费及车辆费用和广告
宣传及促销费用随收入的变动而波动;而职工薪酬因公司营销模式调整而出现较大的
波动。除上述三项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中,租赁费用基本保持稳定,业务招待费用、
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受公司费用控制影响,2014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总体呈现下降趋
势,2015年上半年随着收入同比增加,业务招待费用、差旅费、办公费也随之小幅增
加,2015年下半年销售收入同比减少,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也随之略有下降,但由于会
务费增加,办公费同比增加。
2014年全年销售费用与2013 年相比减少 1,897.45万元,其中上半年 同比减少
2,124.16万元,下半年同比增加226,71万元。2014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下降主要是由于
:营销模式调整导致广告宣传及促销费减少833.74万元、职工薪酬减少668.02万元;
销售下降导致运输费减少427.34万元。下半年销售费用上升226.71万元,变动较小,
但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其中:因促销活动增加而导致广告促销费增加906.71万元;销
售增加导致运输费增加637.43万元;受营销模式调整影响职工薪酬减少1,113.39万元
;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和办公费受费用控制影响下降205.71万元。
2015年全年销售费用与2014年相比减少83.99万元,其中上半年同比增加1,389.18
万元,下半年同比减少1,473.17万元。2015年上半年销售费用同比增加主要因促销活
动增加而导致广告宣传及促销费增加1,296.55万元;销售增加导致运输费增加244.09
万元;受营销模式调整影响职工薪酬减少285.21万元。2015年下半年销售费用同比减
少主要是因为随销售收入同比减少,运输费及车辆费用、广告宣传及促销费用和差旅
费合计减少1,409.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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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告宣传及促销费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半年广告宣传及促销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3 年
项目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广告宣传费 415.07 319.33 783.52 1,084.18 1,587.27 1,927.85
同比变动 -47.03% -70.55% -50.64% -43.76% -37.60% -25.86%
促销费 4,992.60 5,285.47 5,721.40 3,224.07 4,010.94 3,214.14
同比变动 -12.74% 63.94% 42.64% 0.31% 29.89% -38.09%
合计 5,407.67 5,604.80 6,504.92 4,308.25 5,598.21 5,141.99
同比变动 -16.87% 30.09% 16.20% -16.21% -0.60% -34.01%
报告期内公司的广告宣传及促销费总体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变动趋势,而从结构
上看,广告宣传费和促销费则呈现了相反的变动趋势。
报告期各半年,公司广告宣传费持续大幅降低,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品牌宣传推广
策略上做了调整,降低了成本较高的明星代言和电视媒体的投放,转而利用互联网和
地区性平面媒体等方式开展推广,以提高推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降低推广成本。其
中:因聘请明星代言费用摊销和投放中央电视台广告在2012年和2013年分别确认费用
1,914.79万元和1,248.62万元。
另一方面,报告期内促销费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同比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主要
原因为公司从2013年开始对经销商渠道实施深度分销策略,加大了对消费终端的促销
支持力度,同时从2014年开始,结合公司葡萄白酒等新产品的销售,增加了发放促销
品、组织优质经销商及客户回厂游和举办品鉴会等多种促销方式。
(2)职工薪酬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半年职工薪酬和职工人数情况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3 年
项 目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职工薪酬(万元) 1,676.68 2,255.23 1,896.81 2,540.44 3,010.20 3,208.46
同比变动 -11.61% -11.23% -36.99% -20.82% - -
期末职工人数(人) 578 647 669 741 876 1,105
同比变动 -13.60% -12.69% -23.63% -32.94% - -
人均职工薪酬(万元/人) 2.74 3.43 2.69 3.14 3.04 2.48
同比变动 1.86% 9.24% -11.47% 26.78% - -
报告期各半年内公司的销售人员职工薪酬持续下降。从销售人员人均职工薪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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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看,受公司营销模式调整影响,职工人数持续下降,受人员结构变化和销售人
员奖金在上半年发放等因素影响,人均职工薪酬则呈现一定波动,总体来看,上半年同
比增长明显,下半年同比基本持平或下降。
自2013年开始,报告期各半年的期末销售人员数量持续下降,这主要是由于公司
的销售渠道和营销模式优化调整所导致。公司设立在各地的销售子公司主要服务于直
销模式下的商超客户,从2013年上半年开始,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商业连锁超市
整体经营受到一定影响,公司根据外部形势变化,主动压缩了商超直销渠道的资源投
入,将部分商超终端渠道授权给各地经销商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来经营,导致销售人员
数量从2013年上半年开始至报告期末持续减少。
2014 年公司一方面缩减了部分商超网点的促销人员,商超销售人员减少了 49.14%;
另一方面,公司调整营销策略,实施销售渠道下沉,营销扁平化管理,为实施深度分销,
增加了对经销商支持服务的销售人员数量,故而使得服务支持经销商的公司销售人员增
长了 20.68%,上述营销策略的调整使销售部门员工由 2013 年的 876 人减少至 669 人,
故而职工薪酬在 2014 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明显下降。
2015 年,公司继续按照 2014 年的调整策略对销售人员进行调整,销售人员人数由
2014 年末的 669 人减少至 2015 年末的 578 人,故职工薪酬总额同比减少 11.39%,从半
年来看,2015 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同比均明显下降。
2、管理费用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半年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费、折旧及摊销、修理费及
物料消耗、运杂费及车辆费等构成。报告期各半年内,2014 年上下半年的管理费用同
比均下降,2015 年上半年同比上升,下半年同比又有所回落。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3 年
项目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职工薪酬 715.57 899.28 725.43 835.97 756.60 844.17
折旧及摊销 252.20 261.91 294.79 278.75 338.07 295.64
差旅费 80.49 63.26 83.10 67.71 116.03 105.53
办公费 507.29 751.03 558.82 439.81 852.27 4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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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费及物料消耗 253.20 115.64 122.07 200.20 139.52 186.76
业务招待费 46.92 31.34 47.26 27.71 73.61 51.46
运杂费及车辆费 46.31 79.16 100.39 84.34 130.11 121.20
合 计 1,901.98 2,201.61 1,931.87 1,934.49 2,406.19 2,013.71
报告期各半年内,公司管理费用各项目同比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3 年
项目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职工薪酬 -9.86 63.31 -31.17 -8.2 - -
折旧及摊销 -42.59 -16.84 -43.28 -16.89 - -
差旅费 -2.61 -4.45 -32.93 -37.82 - -
办公费 -51.53 311.22 -293.45 30.86 - -
修理费及物料消耗 131.13 -84.56 -17.45 13.44 - -
业务招待费 -0.34 3.63 -26.35 -23.75 - -
运杂费及车辆费 -54.08 -5.18 -29.72 -36.86 - -
合 计 -29.89 267.12 -474.32 -79.22 - -
2014年全年与2013年相比减少553.54万元,其中:2014年上半年同比减少79.22万
元,下半年同比减少474.32万元。主要原因为:导致2013年管理费用上升的部分因素
在2014年不再持续;2014年上半年办公费在2013年基础上同比仍有所上升,主要是由
于2014年上半年支付了开发葡萄白酒的设计费,2014年下半年有所回落;折旧摊销费
用下降主要系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已全部计提完成和低值易耗品摊销减少导致;受公司
费用控制的影响,其他占比较小的项目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和运杂费及车辆费在
2014年均有所下降。
2015年全年与2014年相比增加237.23万元,主要是2015年上半年同比增加267.12
万元。2015年上半年管理费用同比增加主要是办公费增加311.22万元, 办公费用增加
主要是包装设计费同比增加185.05万元,聘请管理咨询机构费用和各项税费同比增加
110.97万元。此外,因管理人员数量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同比增加53.45万元,也增加了
管理费用总额。2015年下半年管理费用同比略有降低29.89万元。
管理人员职工薪酬系管理费用中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报告期各半年内管理人员数
量和人均薪酬总体保持稳定,职工薪酬总额变动较小。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3 年 1-6
项 目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7-12 月 月
职工薪酬(万元) 715.57 899.28 725.43 835.97 756.6 8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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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职工人数(人) 357 372 349 348 358 363
人均薪酬 1.96 2.49 2.08 2.37 2.1 2.27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手续费和汇兑损益等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息支出 4,730.35 6,085.06 6,508.53
减:利息收入 103.85 67.21 22.22
加:汇兑损失 7.88 0.42 65.21
减:汇兑收益 2.76 - -
金融机构手续费 93.34 147.94 78.74
合计 4,724.95 6,166.20 6,630.26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主要是由利息支出构成。公司的融资渠道单一,银行借款金额
较大,导致报告期内利息支出金额较大。报告期内,利息支出逐年下降,主要是由于
公司经营净现金流入增加以及控制资本性支出等因素,银行借款逐年减少所致。2014
年和2015年公司银行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分别减少20,569.34万元和12,246.00万
元,导致利息支出同比减少6.51%和22.26%。此外,银行借款基准利率的调整也是影响
财务费用变动的因素。
(六)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以及
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计提的存货跌价减值准备。 2014年资产减值损失比2013年增加
118.85万元,主要是由于计提坏账损失比上一年增加38.64万元,以及计提消耗性生物
资产减值80.21万元。2015年资产减值损失比2014年增加54.78万元,主要系计提坏账
损失比上一年增加134.99万元所致。有关资产减值损失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坏账损失 372.74 237.75 199.11
存货跌价损失 - 80.21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合计 372.74 317.96 199.11
(七)营业外收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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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0.26 59.14 51.0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0.26 8.29 51.04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处置生物资产利得 - 50.85 -
政府补助 246.91 432.46 617.88
罚没收入 - - -
其他收入 11.34 31.58 30.26
合计 268.51 523.18 699.17
公司报告期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烟台市 2009 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财政补贴 20 20
甘肃 1.5 万吨葡萄原酒项目技术改造补贴 10 10
小计 30 30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省级财政贴息 - 130
2013 年科学发展计划资金 - -
环保补助资金 - -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贴息 - -
甘肃省省级工业发展六大行动专项资金 - 30 -
增值税退税 138.83 134.46 127.43
甘肃省牧草补贴 - - 5.44
甘肃省绿色食品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 0.5 - -
烟台市残疾人就业基地经费补贴及残联基金
11.2 -
返还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扶持资金 29 30
杭州地方经济突出贡献奖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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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葡萄酒生产企业营销推介补助资金 - -
甘肃省商务厅葡萄酒产业发展资金 - -
甘肃省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补贴资金 - 10
烟台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补助 - 8 -
龙口市砧木选配对提高有机酿酒葡萄品质的
- 10 -
研究项目补贴资金
武威市第一批林业贷款贴息资金 - 40 -
龙口市对“葡萄白酒酿造方法”专利维持五年
0.1 - -
以上补助资金
烟台市对科技创新平台项目补助资金 20 - -
龙口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费 17.28
小计 216.91 402.46 587.88
合计 246.91 432.46 617.88
2、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1.26 112.11 11.1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41.26 4.66 11.13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处置损失 0.00 107.45 -
捐赠支出 3.20 12.2 2.98
存货报废损失 231.02 1,053.17 215.33
消耗性生物资产毁损 - 80.13 113.82
罚款支出 - - -
其他 - -
合计 275.48 1,257.61 359.25
报告期期内,营业外支出主要是用于包装的玻璃瓶、纸箱和礼盒等发生废弃而发
生损失,以及成品酒报废等损失。除日常磨损等管理因素外,2014年存货报废损失大
幅上升主要是由于包装物标准及标识发生变化而导致部分包装物报废,以及一批次的
成品酒报废所致。
(八)所得税费用分析
1、所得税税率及税收优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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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得税税率及税收优惠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章财务会计信息四、主要
税项”。
2、种植公司和霍尔果斯威龙所得税优惠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所得税优惠(万元) 118.68 198.02 73.99
公司利润总额(万元) 5,895.33- 4,798.96 5,032.19
所得税优惠/公司利润总额(%) 2.01- 4.13 1.47
报告期内,种植公司和霍尔果斯威龙各年度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
低,对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对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依赖。
(九)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1.00 -52.97 39.9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108.08 298 490.44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
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 - -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
- - -
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
- - -
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 - -
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 - -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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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 - -
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
- - -
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14 -280.68 -102.54
小计 85.22 -35.65 427.81
所得税影响额 -14.76 -21.18 -122.52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0.46 -56.83 305.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0.46 -56.83 305.3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180.83 3,529.10 3,541.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归属于母公
1.69% -1.61% 8.62%
司的净利润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考虑所
得税的影响)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例较小,公司经营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
重大依赖。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68.71 25,725.52 12,927.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43.77 -1,495.68 -3,464.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44.12 -25,184.05 -7,088.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19.18 -954.21 2,374.81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5,349.69 80,537.63 72,804.52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9.44 134.46 127.43
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8.74 713.29 1,975.67
现金流入小计 75,837.87 81,385.38 74,907.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867.28 25,815.56 29,812.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151.25 8,629.93 9,925.7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902.48 12,974.14 12,8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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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48.15 8,240.22 9,420.32
现金流出小计 60,369.16 55,659.86 61,979.99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15,468.71 25,725.52 12,927.63
净利润 4,180.83 3,529.10 3,541.07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369.99% 728.95% 365.08%
2013-201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和占净利润的比例先上升后下降,
201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的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因收紧信用政策和加强应收款
催收所导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和因消化库存减少采购的叠加影响。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分别为
1.02、1.13和1.02,报告期内该项目指标均大于1,显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表现良
好。2014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高于营业收入主要是:结算周期较长
的商超渠道收入有所下降;公司实施了收紧销售信用政策以及加强应收款催收的管理
措施。2014年期末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较期初减少5,142.09万元。
报告期内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持续减少主要是由于政府补助及地方
财政返还、押金及保证金减少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持续下降,具体原因如下: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13-2015 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先下降后上升。2011 年底,公司
根据当时的行业形势和公司发展计划签订了大额葡萄原酒采购合同,该等合同相继在
2012 年和 2013 年履行, 2013 年支付了 4,870.02 万元(含各类税费),而 2014 年根
据实际经营情况,为消化原酒库存仅支付了 808.84 万元(含各类税费)的葡萄原酒采
购款。2015 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增加了外购原酒的投入,金额为 2,650.20 万
元。其他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波动的主要原因为:受产量波动影响;公司在采
购过程中商业信用的运用情况。
(2)支付的各项税费
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构成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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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增值税 8,487.06 6,125.41 7,034.62
消费税 4,576.98 3,644.37 2,224.15
企业所得税 1,823.30 1,651.05 1,885.26
其他地方税 1,340.83 1,553.31 1,677.06
合计 16,902.48 12,974.14 12,821.09
公司支付的税金项目主要是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随着公司业务的波动而
有所变动,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合。
(3)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广告宣传及促销费 2,264.18 3,696.58 4,663.48
业务招待费 562.78 495.39 656.78
备用金及临时借款 530.24 997.41 595.29
差旅费 698.81 819.36 1,080.39
租赁费 779.82 773.3 872.42
车辆费用及运杂费 953.47 447.39 487.75
办公费 522.92 864.04 1,007.19
财务手续费 93.34 109.07 23.18
其他 42.58 37.67 33.85
合计 6,448.15 8,240.22 9,420.32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总额持续减少,主要原因为:
为提升品牌传播效率,逐步降低了明星代言以及电视媒体等的广告投入,报告期内公
司支付的广告宣传费持续减少;商超渠道的促销费用受公司营销渠道策略的调整有所
降低;为应对行业形势,公司主动采取了费用控制政策,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
费等费用有所降低。
(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平均为单个员工支付的现金有所上升,但报告期内人员数量有所
减少。2014年和2015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降低13.05%和5.55%,主
要是由于商超渠道促销人员较大幅度减少所致。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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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16.30 8.41 68.7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38.40 - -
现金流入小计 654.70 8.41 68.7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198.48 1,504.09 3,532.98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现金流出小计 3,198.48 1,504.09 3,532.98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2,543.77 -1,495.68 -3,464.23
2013 — 2015 年 ,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3,464.23 万 元 、
-1,495.68万元和-2,543.77万元,2014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之前启动的投资项目
相继完成,2014年投资现金流出减少,2015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后栾综合楼建设项
目和有机种植公司的公租房项目投入。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81,493.97 96,699.27 102,840.7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现金流入小计 81,493.97 96,699.27 102,840.7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93,029.97 116,757.92 104,167.5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369.50 5,082.02 5,743.6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62 43.38 18.2
现金流出小计 96,438.08 121,883.32 109,929.34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14,944.12 -25,184.05 -7,088.59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并有所波动,主要是公司根据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的情况,调整资金结构,逐步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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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本性支出
(一)最近三年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1、公司近三年投资设立(或收购)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章五、
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和“第五章七、发行人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2、公司最近三年重大项目投资和设备购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2,745.83 785.94 2,378.98
无形资产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162.32 299.09 729.72
长期待摊费用 - 292.42 89.36
合计 2,908.15 1,377.45 3,198.06
上表统计口径为收付实现制。
(二)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2015年底,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
1、公司已进行尚未完工的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工程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威龙后栾综合楼项目 1,500.19 50.99% 75.00% 自筹资金
4 万吨有机葡萄酒建设项
6,170.34 85.00% 90.00% 自筹资金
目(建筑工程部分)
种植公司房屋及建筑物 1,084.18 64.08% 75.00% 自筹资金
合计 8,754.71
2、投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
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章募集资金运用”相关描述。
六、重大担保、诉讼、或有事项及期后事项
截至 2015 年底,公司不存在对外重大担保、或有事项及期后事项。本公司存在的
诉讼事项请参见“十五章 四、(一)报告期内的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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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化
1、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
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
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
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
[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
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
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该项会计
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影响。
2、会计估计变化
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化
八、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因素总结及未来发展
趋势分析
(一)报告期内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因素及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因素总结及其对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分
析如下:
1、葡萄酒行业消费需求规模及结构变动
葡萄酒行业消费需求下降尤其是中高端消费占比下降,导致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
收入和营业毛利的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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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行业属于消费品行业,行业受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小,2014年下半年葡萄
酒行业出现复苏势头,同时,由于葡萄酒行业长期将受益于居民收入持续提升以及居
民消费升级等因素,预计报告期内葡萄酒行业消费需求下降将不会对未来盈利能力产
生持续影响。
2、销售模式和销售渠道调整
报告期内,行业竞争激烈、限制“三公消费”以及互联网销售的兴起等因素对葡
萄酒行业的传统销售模式和销售渠道的效率产生影响,这些因素导致公司营业收入的
波动以及商超渠道收入及占比下降,同时也对销售毛利变动以及费用变动等产生影响。
面对上述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调整优化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以及产品结构
调整等管理措施,并自2014年开始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行业营销模式以及营销渠
道的调整变化是行业发展的常态,公司作为行业内领先的企业,在营销管理方面具备
丰富的经验和应变能力,预计该因素不会对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持续影响。
3、融资渠道单一以及较高的负债率
由于报告期初及之前,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公司的业务规模扩张速度比较快,
而作为非上市企业,公司融资主要依赖银行借款,导致公司报告期初较同行业上市公
司银行借款余额以及负债率均处于较高的水平,较高的财务费用支出是报告期内的净
利润变动及净利润率水平的重要影响因素,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积极的管理调整,努力降低应收账款,积极消化库存和利用
商业信用,使得报告内的经营净现金流充裕,银行借款余额和负债率下降显著,预计未
来随着公司经营情况的好转以及融资渠道的拓宽,公司的银行负债水平会进一步有所
改善。
(二)其他已经存在新的趋势和变化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1、新产品开发推广及拓展新的市场可能产生的影响
2014年公司推出了新的产品类别-葡萄白酒,该产品在2014年投向市场后取得了较
好的市场反响,由于2014年铺货完成及市场对新酒类产品的接受需要时间过程,2015
年的销售有所下降。如该新产品类别能在未来持续发展,将会成为公司盈利的增长点
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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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报告期内一直致力于拓展新的市场,但由于消费品行业的市场培育需要过
程以及行业处于低谷期,目前新的市场拓展仅在河北、湖南等少数地区取得一定突破,
如未来新市场的拓展持续取得成效,则在未来会对公司的盈利产生积极影响。
2、探索互联网营销传播以及电子商务对公司盈利的影响
2014年开始,公司积极转变品牌及营销推广方式,尝试利用互联网实施营销推广,
以提高推广的效率和精确性,2014年四季度公司启动了电商业务,已基本搭建起相应
的团队及管理体系、外部合作体系,2015年通过电商渠道销售100.62万元。如上述管
理措施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并持续改进优化,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盈利以及长远发展产
生积极影响。
3、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对公司盈利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如公司实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将在三个方面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产生
积极影响:大幅度提升公司及品牌知名度;大幅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并形成多渠
道融资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原料、生产和营销等各环节的竞争
力提升。
(三)公司未来发展趋势
1、葡萄酒行业未来具备良好的发展空间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以及政府促进内需政策的实施,
居民未来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将得到提振,有效刺激对葡萄酒的消费需求。同时,国
家产业政策支持、葡萄酒行业发展势头良好,将推动我国葡萄酒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有关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具体分析请参见“第六章业务与技术(二)行业市场概况
(3)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2、公司具备的竞争优势将有利于抓住未来市场发展的机遇
公司主要竞争优势包括卓越的品牌影响力、持续的产品创新能力、遍布全国的营
销网络和特有的原料基地优势等,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章三(三)公司竞争优
势”。公司作为一家行业内领先的葡萄酒生产企业,将充分发挥上述各项优势争取抓
住未来市场发展的机遇。
3、可能影响公司未来发展趋势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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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消费品行业,产品质量和产品品质将对公司的品牌形象、产品销售及长远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如公司能持续提升原材料采购、生产、检测、储存以及配送等各个
环节的质量管理,通过自建葡萄种植基地、产品研发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来提升产品品
质,则公司的长远发展将得到有效保障,如公司未来因管理不力等因素而出现产品质
量事故等情况,则可能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有关产品质量的风险已在“第四章风险因素二(一)产品质量风险”中做披露。
九、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相关情况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分析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和“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由于1.8万亩有机酿
酒葡萄种植项目所生产的有机酿酒葡萄由于自用,不对外销售而无法直接产生效益,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也不直接产生效益,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由于报告期内行业形
势发生变化,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要适当减缓了该项目的建设进度,故除偿还银行贷
款项目能够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外,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仍将通
过现有业务产生收入和利润实现。且考虑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募集资
金到位后新增资产的运用效益不一定能立即取得原有资产的运用效益。按照本次发行
5,02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2005年末将增加25.07%,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摊薄每股收益的影响,相比于发行前年度
,本次发行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和摊薄每股收益相比上年度同类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
程度的下降,从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融资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要求
近年来,国内葡萄酒行业竞争日益加剧,为实现差异化竞争、挖掘新的市场潜能
,发行人大力发展有机葡萄酒。通过本次融资,将扩大发行人的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面
积,进一步提高有机酿酒葡萄种植技术,巩固发行人在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及有机葡萄
酒酿造方面的龙头地位,并将对公司的品牌形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
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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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融资有利于公司应对市场竞争,夯实新的利润增长点。
有机葡萄酒是公司为了实现差异化竞争于2009年底推出的符合消费者健康饮食理
念的新产品,经过2010年和2011年的市场培育,2012年有机葡萄酒销售收入增长明显
,但从2013年开始,受行业调整因素影响,有机葡萄酒的销售同比增幅有所缩减。
2014年下半年开始,行业逐步复苏,有机葡萄酒的销售收入随之逐步增长,2014年和
2015年同比增长分别为2.18%和2.87%。2013年-2015年,有机葡萄酒的销售占比逐年增
加,分别为37.69%、38.49%和38.58%。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中的1.8万亩有机酿酒葡
萄种植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涉及了有机葡萄酒产业
链的供、产、销全过程,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有机葡萄酒的原料保障能力,完善发行
人的营销网络,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夯实该利润增长点。
3、本次融资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缓解短期偿债压力,增强发展潜力
作为非上市公司,银行借款一直是公司主要融资渠道,在公司发展规模日益扩大
的过程中,用来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及资本性投入。截至201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
并口径)为63.73%,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本次募集资金的
20,0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将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实现公司资产负债水平
向行业水平靠拢,对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盈利能力,保障公
司稳定、持续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作用。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和“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均是以现有业务为基础进一步延伸,在人员、技术
和市场储备方面均有较好的基础。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将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银行借款到期情况,由财务人员按照合同约定逐一偿还。
1、“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和“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
有机酿酒葡萄种植方面,公司在甘肃建立了酿酒葡萄种植基地,聘请经验丰富的技
术、管理人员及国内外专家指导酿酒葡萄种植全过程。有机葡萄酒生产方面,公司在种
植基地周边建有葡萄原酒生产基地,有效保障了酿酒葡萄采摘、压榨及发酵的时间控制,
从而保证酿酒原料的品质。同时,公司引进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和经验丰富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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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及产品开发力度。公司已经逐步形成有机酿酒葡萄栽培技
术、干白葡萄酒发酵前的果汁快速澄清技术、干红葡萄酒出渣技术等多项自有核心技术。
在有机酿酒葡萄栽培和有机葡萄酒酿造方面,公司是国内最早进行有机酿酒葡萄生产与
加工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示范企业之一,承担国家科技部星火计划重点项目“有机
酿酒葡萄生产与加工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项目”,首批入选国家“十二五”农村领域科
技计划预备项目库。2013年-2015年,有机酿酒葡萄的种植面积为2.6万亩,有机酿酒葡
萄的产量分别为7,534.20、5,225.82和9,340.24吨,有机葡萄酒产生的收入分别为
26,578.42万元、27,158.81万元和27,938.42万元。公司已经积累了与有机酿酒葡萄种
植和生产相关的技术、人员和市场储备,为提升威龙葡萄酒的品质和产品创新能力奠定
坚实基础。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现已建立起“经销商模式+大型商超直销模式”相结合、基本覆盖全国的营销
网络,并通过在主要销售地建立子公司的方式,对客户的需求做出快速反应,为客户提
供更优质、及时的服务。本次募投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对现有营销网络的进一步细
化和补充,涉及在全国建设174家威龙品牌营销网点,并在重点省份内建设100家威龙有
机葡萄酒专卖店。有机葡萄酒专卖店,由经理、驻区业务员、企划人员、订单管理人员
和专卖店人员等构成,进行专卖店的开发和产品销售、品牌形象维护、产品订单追踪、
物流配送监管等工作。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在经营团队、市场开拓方面积累了丰富的
经验。
(四)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产品质量与安全检测、新产
品开发等方面积累了大量技术与管理经验,现已形成集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包
装印刷、物流配送、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发展态势良好。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
险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相关描述。
2、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采取以下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
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但是需要提示投资者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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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①巩固并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及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
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从而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符合股东利益。随着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将大力拓展市场营销网络,提升公司产品的
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②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
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
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③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规、有效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内控管理制度。公司将定期检查和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
金合规、有效使用。
④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蓄发展活力。
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更为有效的用人激励和竞争机制。建立科学合理
和符合实际需要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树立德才兼备的
用人原则,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
⑤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
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
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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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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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业务发展目标
本业务发展目标是公司在当前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下,对可预见的将来做出的发展
计划和安排。投资者不应排除公司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经营实际状况对本发展目标进行
修正、调整和完善的可能性。
一、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发展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围绕葡萄酒主业,扩大自有酿酒原料基地和营销网络体系,在全国葡萄酒行业内率
先形成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包装印刷-物流配送-销售各环节紧密相连、互促互
动、纵向一体化的经营格局。在保持传统葡萄酒产销量稳步增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有
机葡萄酒系列产品,努力抢占中高档产品市场,深入挖掘传统葡萄酒市场,提高威龙品
牌的认知度、美誉度、感觉感知度和忠诚度,不断强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威
龙品牌价值。
(二)整体经营目标及主要业务经营目标
1、整体经营目标
在保持传统葡萄酒产销量稳步增长的基础上,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扩大
自有酿酒葡萄种植面积;加强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品质量,突出差异化特质,不断完
善威龙有机葡萄酒的产品风格;巩固、提升华东市场,加大全国其他市场的开拓力度,
实施渠道下沉,增设营销网点,扩大经销商队伍,建立覆盖全国省会级城市、主要发达
地级市、重点市场县级市发达的餐饮、团购、酒行、专卖店等营销渠道,在重点市场建
立威龙有机葡萄酒专卖店,形成多盘联动、互相促进的营销网络体系,确保营业收入持
续增长、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竞争优势日趋明显。
2、主要业务经营目标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发展 1.8 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增设 174
个威龙品牌营销网点,100 家威龙有机葡萄酒专卖店,产品覆盖全国省会级城市、主要
发达地级市、重点市场县级市的商超、餐饮、酒行、专卖店、电商等营销通路;本次募
投项目全部达产后,将进一步巩固、提升威龙品牌在国内葡萄酒行业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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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业务计划
1、基地扩建、产能提高、渠道拓展、品牌传播计划
(1)1.8 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面积将进一步扩大,为酿造有机
葡萄酒提供充足的原料供应。
(2)开辟新的营销渠道
网点增加:公司预计未来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增设 174 个营销网点,扩大现有销售
子公司的经营规模;扩大经销商队伍,扩展产品的市场覆盖面。
渠道开辟: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建成以华东地区为核心、覆盖全国省会级城市和
主要发达地级市的大型商超直销渠道。未来公司将在不断巩固、深化华东市场的基础上,
大力开拓全国其他市场,开发餐饮、酒行、团购、专卖店、电商等其他营销渠道,在重
点市场建立 100 家威龙有机葡萄酒专卖店。
(3)新增 4 万千升有机葡萄酒生产能力
公司将对现有生产能力进行技术改造,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有机葡萄酒生产设备,新
增 4 万千升有机葡萄酒加工能力(含 1 万千升灌装能力),在确保生产出高质量有机葡
萄酒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以满足市场扩大和公司发展的需求。
(4)品牌传播计划
公司已与专业传媒公司进行合作,进行全传播渠道的覆盖,提升威龙品牌的市场影
响力,使更多的消费者认知、认可威龙葡萄酒,确保葡萄酒产品顺利销售,带动公司营
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
2、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强技术质量部门的建设,通过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行
业协会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全面提升企业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
术的研发能力,以适应行业的技术进步及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提升
在行业内、特别是有机葡萄酒方面的领先优势。
(1)提升葡萄酒实验室的检测、研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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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引进国内外先进的仪器设备,进一步提高检测、检验标准,加大技术创新与
产品开发力度,全面提升威龙葡萄酒实验室的检测、研发能力,确保公司所生产的葡萄
酒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品质不断提升。
(2)技术团队优化
公司拟从国内外引进一批具有国际顶级水平的酿酒葡萄育苗、种植、农业管理、酿
酒、调酒专家,以及相关专业的高层次技术人才,以带动、提高公司科研队伍的整体水
平,优化技术团队人才结构。
(3)技术创新突破
公司于 2011 年承担了国家科技部星火计划重点项目“有机酿酒葡萄生产与加工关
键技术开发与示范”,现已在有机种植土壤基础环境检测与改良、有机苗木繁育、有机
砧木选择、欧米格无菌嫁接、病虫害有机防治、生态肥生产与施用等方面取得一批关键
技术,通过与国内其它先进技术集成、实验,率先在国内形成有机酿酒葡萄种植与加工
技术体系。
针对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和有机葡萄酒酿造等方面的重大技术创新课题,公司技术质
量部将在强化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联合进行
科研攻关。公司已与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协议,合作创办甘肃威龙葡萄酒专
修学院,开展葡萄酒酿造技术、葡萄酒工业自动化、葡萄酒产品质量安全、葡萄栽培新
技术、葡萄酒营养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为公司培养高素质的职业技术人才,
并以此为基点加大与国内外科研院所的合作,从而使公司在有机酿酒葡萄种植、有机葡
萄酒酿造方面始终保持技术领先,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3、产品开发计划
不断完善、优化传统葡萄酒的酿造工艺和质检程序,稳定、改进成熟产品的质量;
吸收国外葡萄酒酿制技术、经验,强化自主研发创新能力,积极开发适合不同地区、不
同口味、不同消费群体要求的葡萄酒,逐步完善、优化葡萄酒的产品结构,最大限度地
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口味要求。
在传统葡萄酒产品包装设计上,保持已被消费者熟悉的基本风格,并适时、适度地
进行创新、突破;在有机葡萄酒的新产品包装设计上,突出有机、绿色、生态风格,合
理融汇鉴赏艺术与品味生活的时尚概念,竭力满足消费者审美水平不断提升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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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1)人才引进
公司始终将引进、留住、培养和重用人才作为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重点。未来三年
内,公司将从国内外引进一批技术精英和管理骨干,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司的人才结构。
(2)人才培养
在引进人才的同时,公司将加大培训投入力度,坚持普通员工培训与管理人员、技
术人员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对一般员工,
通过岗前培训、内部培训、选派外出培训等方式,提高其操作技能和业务水平,强化工
作执行能力,增强职业道德素养;继续鼓励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营销人员参加国
内知名高等院校的进修和行业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同时定期或不定期的聘请国内外教
授、专家、学者对其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强化管理、营销、创新能力
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3)人才管理
未来三年内,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用人原则,搭建人才发挥才干的最佳平台;规范、健全竞
争上岗机制,在竞争中选拔人才、启用人才、锻炼人才,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竞
争格局;不断提高福利待遇,让广大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激发其更大的工作热情;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归属感。
5、融资计划
公司筹措资金的主要方式是自我积累和银行贷款。公司将重点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和运营,同时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融资计划,综合运
用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在保证公司筹措到快速发展所需资金的同时,
改善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运作水平,以规范的运作、科学的管理、优
良的业绩、持续的增长回报广大投资者。
二、本公司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行业管理政策及发展导向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
国家鼓励发展葡萄酒产业的政策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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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所处行业处于蓬勃发展状态,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消费理念的改变,
葡萄酒消费市场特别是有机葡萄酒消费前景会越来越好。
3、公司的传统葡萄酒产品产销量稳步增长,有机葡萄酒的市场容量持续增加,竞
争优势日趋明显。
4、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不受能源、动力、原材料短缺等重大不利因素影响。
5、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能够顺利完成且募集资金及时到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能如期完成并投产。
6、公司能够基本保持现有管理团队、核心技术及营销人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7、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8、未因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一节所描述的任何风险因素而受到重大不利影
响。
三、本公司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1、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主要通过自我积累及银行贷款解决。由于公司
目前资产负债率已经较高,只有积极开拓多种融资渠道,如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方
式,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达到业务快速健康发展的预期目标。
2、随着发展战略的实施、生产规模的扩大和营销体系的扩张,未来公司对研发、
管理及营销等方面高级人才的需求将增加,但公司所处区域在生活条件、教育质量、收
入水平等方面与经济发达城市存在一定的差距,对吸收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存
在不利影响。
3、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资产、人员、营销网络等方面的规模都将快速扩大,
对公司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战略规划等方面都将提出更大的挑
战。
四、发行人确保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公司将认真组织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扩大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面积,提高有机葡萄酒产能,尽快建立
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迅速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在葡萄酒市场的综合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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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2、加快引进优秀的技术研发、市场营销和管理方面人才,提高公司的人才竞争优
势,确保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各
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公司的机制创新和管理升级。
五、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按照公司发展战略、产品优势和市
场前景做出的科学选择,符合公司差异化竞争、规模化发展的战略要求。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具体业务计划充分利用了现有的科研储备、生产条件、人员储备、管理经验、客
户基础和营销网络,可在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和企业规模扩张,提高
公司品牌影响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
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上述业务发展计划的实施可以节约用水、防风治沙,有利于改
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带动甘肃武威地区农户增收致富,为地方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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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投资项目
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20
万股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25.07%。发行价格将根据向询价对象询价或其他合法
可行的方式确定。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专户存储、使用,并拟投资于下列项目(按投资项目轻重缓急顺序排列):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1 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 11,481.64 11,481.64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8,061.73 8,061.73
3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0,000.00 20,000.00
4 4万吨 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 30,926.76 12,000.00
合计 70,470.13 51,543.37
公司将按照投资项目轻重缓急的顺序先后实施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
拟投资项目所需,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1)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种植公司实施,项目包
括苗木购置、篱架建设、节灌工程、道路建设和防风林五部分组成,所种植有机酿酒葡
萄品种为赤霞珠、梅鹿辄、玛瑟兰、贵人香和霞多丽等。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华东地区为中心,在国内其他省份、直辖市建设174家
营销网点,建设100家有机葡萄酒专卖店,进一步优化公司现有营销网络,构建一套适
应全国化和重点区域深度分销的营销体系。
(3)偿还银行贷款,发行人计划将募集资金中的20,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4)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甘肃威龙新建年产4万吨有机葡
萄酒生产线,包括4万吨/年有机葡萄原酒发酵贮存能力和1万吨/年有机葡萄酒灌装生产
8
本次募投项目备案文件中使用传统计量单位“吨”,根据酿酒行业计量标准,本招股意向书中计量单位统一使用
“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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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
2、实际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不一致时的安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投资项目轻重缓急的顺序先后实施1.8万亩
有机酿酒葡萄种植、营销网络建设、偿还银行贷款以及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若
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因经营
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404.61万元,
用于专卖店前期筹备工作;投入“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5,080.29万元(含资本
化),用于厂房设计与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前期费用。
4、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上述投资项目已经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的可行性分析及论证,并经本公司2014年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准情况和环保批复情况见下表:
序号 投资项目 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
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 甘发改农经(备)[2014]13 武市环开发
1 经国家环境保护部环
种植投资项目 号 [2012]7号
函[2012]183号文批
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 甘发改产业(备)[2011]72 武市环开发
2 复
项目 号 [2012]6号
山东省建设项目登记备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案 证 明 ( 登 记 备 案 号 无
1106810038)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
意见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并已经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的可行
性分析及论证,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了项目实施所在地环保
主管部门的批复,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部环保函[2012]183号文批复。
报告期内,龙口市环境保护局、民勤县环境保护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环境
保护局分别出具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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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运作,建立健全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不存在由于违反国家及地
方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取得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国土资源局62团分局、甘肃
省武威市凉州区国土资源局、山东省龙口市国土资源局分别出具证明:报告期内,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
法规,未出现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律师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投资管理、土地、环境保护等
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
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也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存在
法律障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不存在因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和修改公
司制度的议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将
募集资金存放在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遵循专项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
严格管理的原则,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实现专款专用。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规模为146,078.02万元,公司具有管理较大资产
规模及投资项目的经验和管理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70,470.13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51,543.37万元,分别占发行人总资产的48.24%和35.28%,与
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有机
葡萄酒的原料保障能力,完善发行人的营销网络,优化发行人的财务结构,为发行人进
一步提高市场份额提供有利条件。
2013年—2015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1,111.61万元、71,369.21万元和
73,751.28万元,实现的利润总额分别为5,032.19万元、4,798.96万元和5,895.33万元,
盈利能力较好。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财务状况能有效
支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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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酿酒葡萄的种植、葡萄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
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一批葡萄酒行业的资深人才。董事长王珍海先生是中国食品工业
协会常务理事,被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和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共同授予“葡萄与葡
萄酒行业杰出贡献奖”;技术总监陈青昌先生是国家一级品酒师、高级酿酒师、国家级
葡萄酒和白兰地评酒委员、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会员、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第三届中国葡萄
酒及果酒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葡萄酒及白酒、露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第四届专家
委员会专家委员,曾获金葡萄酒创业奖、龙口市劳动模范、烟台市青年科技奖,其研究
的干白葡萄酒曾获布鲁塞尔食品博览会金奖,参与设计的36件产品获得国家专利;监事
会主席焦复润先生是国家一级品酒师、高级酿酒师,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技术委员会委
员、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葡萄酒(果酒)专家委员会专家,被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
会和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共同授予“优秀酿酒师”称号。
此外,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技术委员会委员2名,
国家级葡萄酒评酒委员4名,高级酿酒师4名,一级品酒师5名,二级品酒师2名,三级品
酒师2名,高级化验员4名;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7名;公司管理层长期任职于本公司,
凝聚力较强,并具备丰富的葡萄酒行业生产、销售管理经验,确保了公司在技术、营销
和管理上的优势地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已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公司治理制度
和内部控制措施,并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
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公司
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本公司董事会经分析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的生产
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的生产及销售,并成为国内葡萄
酒行业内的领先企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按照
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深化和拓展。募投项目达产后,将提高发
行人有机葡萄酒的原料保障能力、完善发行人的营销网络、改善发行人的财务结构、提
高发行人的生产能力,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行业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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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目前的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规划所制定,实施后不会
产生同业竞争情况,亦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1.8 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投资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述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现已通过有机认证的酿酒葡
萄种植基地面积2万亩。公司拟在此基础上新建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所种植
有机酿酒葡萄的品种为赤霞珠、梅鹿辄、玛瑟兰、贵人香和霞多丽等。
项目建设期为两年,总投资11,481.6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118.59万元,流动资
金2,363.05万元。
2、建设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建筑工程费 1,719.56 18.86%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4,553.88 49.9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注] 2,845.15 31.20%
合计 9,118.59 100.00%
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场地租赁费等 2,160 万元、基本预备费 516.15 万元、可研编制费 6
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 38 万元、勘察设计费 85 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 32 万元、职工培训费 8 万
元。
(二)项目投资的必要性
1、企业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国内葡萄酒行业竞争日益加剧,为实现差异化竞争、挖掘新的市场潜能,
发行人大力发展有机葡萄酒。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扩大发行人的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面
积,进一步提高有机酿酒葡萄种植技术,巩固发行人在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及有机葡萄
酒酿造方面的龙头地位。
2、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循环生态农业的需要
酿酒葡萄根系发达、耐干旱、耐贫瘠、适应性强,发展有机酿酒葡萄种植业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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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有效治理沙漠化土地、保护生态环境,又能盘活贫瘠和闲置的土地资源。在基地建
设中,发行人采取循环生态产业链模式:在土壤改良及转换期,种植苜蓿草、玉米,
不但可以产生经济效益,而且可以为农民养牛提供优质的蛋白饲料;秸杆、葡萄枝条
和牛粪经过充分发酵腐熟和无害化处理,可以为种植有机酿酒葡萄提供大量的生态肥
料。因此,发展有机酿酒葡萄种植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循环生态农业。
3、优化当地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需要
武威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地区,生态状况决定了农业发展必须走高效、节水、节
能、集约化发展的道路,发展酿酒葡萄种植业有利于节约用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本募投项目建成后,与发行人签订管理合同的当地农民通过公司的技术培训,可以掌
握有机酿酒葡萄种植技术,不但起到一定的技术推广作用,而且提高了当地农民的酿
酒葡萄种植技术水平和酿酒葡萄质量,增加农民收入。
(三)项目实施的土地安排
本项目选址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清源镇。项目实施主体种植公司向研究中心
租赁林地1.8万亩用于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土地证号:国林证字第009号,租赁期限至2054
年12月31日。该项目用地系发行人与研究中心租赁的土地,2009年1月6日和2013年8月
16日,发行人分别与研究中心签订《林地租赁合同》,共计租赁28,573.00亩。截止2015
年末,发行人支付给研究中心的土地租赁费用共计为320万元。
(四)产品质量标准
本项目产品质量执行《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 19630 -2011)和本公司企业
标准《有机葡萄原料标准》,标准中规定了本公司酿酒所用有机酿酒葡萄的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要求等。
1、葡萄来源要求
酿制有机葡萄酒的酿酒葡萄必须采自经过有机认证的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
2、外观要求
有机酿酒葡萄成熟度好,无腐烂和生青果粒(好果率不低于95%),无污染,无异
味,有机红葡萄要求色泽鲜艳,有机白葡萄要求色泽呈浅绿、黄绿色。
3、理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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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酿酒葡萄糖度大于等于180g/L。
(五)主要原辅材料需求及供应
项目运行中所需的原辅材料主要是有机酿酒葡萄苗木、生态肥、采收箱、水、燃
油等,有机酿酒葡萄苗木可通过外购取得,生态肥可通过自制或外购取得,采收箱、
水及燃油从当地购买,运输以汽车运输为主。
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原材料、燃料需求量表
序号 项目 需求量 单位 来源
一 生产资料
1 有机酿酒葡萄苗木 399.60 万株 国外进口等
2 生态肥 7.20 万m 国内采购
3 采收箱 9.00 万个 国内采购
二 燃料动力
1 水 810.00 万m 国内采购
2 燃油 18.00 万L 国内采购
(六)拟购置的主要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一 灌溉设备
1 潜水泵 台
2 起动柜 台
3 变压器 台
4 泵管 套
5 电缆 套
二 农机具
1 954 拖拉机 台
2 754 拖拉机 台
3 354 拖拉机 台
4 20 拖拉机 台
5 喷洒机械 台
6 旋耕机(1.25m) 台
7 旋耕机(2.0m) 台
8 埋土犁 台
9 运输三轮车 台
三 防护林 万株 10.8
四 葡萄苗木 万株 399.6
五 地膜 万亩 1.8
六 建园施基肥 万亩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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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环境影响评价
1、项目对环境影响的预测
项目建设的主体内容是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建设,在有机酿酒葡萄种植过程中,
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物质,因此不会产生污染源及污染物。
2、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功能规划的要求,甘肃省
环境保护厅委托武威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对甘肃威龙有机葡萄酒有限公司1.8万亩
有机葡萄种植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市环开发[2012]7号),同意实施
项目。2012年7月25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向发行人出具《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环函[2012]183号),公司基本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八)项目量产和达产时间及营销情况
发行人开始实施该项目后,首先于实施当年的 4、5 月份对苗木进行定植,根据武
威当地的葡萄生长条件,在正常气候条件下,在进行苗木定植后的第四年时,所种植的
酿酒葡萄可以量产,并于第五年达产。项目所生产的有机酿酒葡萄全部内部销售,用于
酿造有机葡萄酒。
(九)项目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完成后的第二年项目即可达产。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表所示:
时间(月) 1-2 3 4 5 6-11 12 13-14 15 16 17 18-21 22-24
编写可研、
评估、审
批、勘测设
计等
开沟施基

苗木定植
灌溉工程
购农机具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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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柱拉丝
造防风林
试运行
(十)项目效益评价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扩大发行人的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面积,进一步提高有机酿酒葡
萄种植技术,扩大甘肃武威葡萄种植基地的规模。
本项目所收获的有机葡萄将全部内部销售,用于后续加工,本项目将不会独立产
生经济效益。作为葡萄酒生产企业,优质原料保障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本
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提升优质有机葡萄原料的保障能力,从源头保障发行人有机
酿酒葡萄的质量,巩固发行人在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及有机葡萄酒酿造方面的龙头地位,
并将对公司的品牌形象产生积极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述
根据现有营销网络和未来发展目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海源经贸计划在全国建设
174家威龙品牌营销网点,并在重点省份内建设100家威龙有机葡萄酒专卖店,进一步
挖掘一、二、三线城市的市场潜力,稳步扩展威龙股份全国化的营销网络。
项目建设期为两年,总投资8,061.7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061.73万元,流动资
金5,000.00万元。
2、建设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建筑工程 1,621.00 52.94%
设备购置 1,440.73 47.06%
合计 3,061.73 100.00%
(二)项目背景
1、葡萄酒消费需求存在巨大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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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一步加速、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当今
人们更加注重消费的品质和健康。在酒类消费上,低酒精度、健康、时尚的葡萄酒存
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2000-2014年,我国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从
42.48亿元升至420.57亿元,增长了9.90倍。我国葡萄酒市场广阔的发展前景为国内葡
萄酒生产商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2、营销网络是葡萄酒行业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
营销网络是葡萄酒从生产厂家到消费者的推广载体、购买平台,是市场制胜的关
键。从市场发展趋势上看,葡萄酒销售已经稳步转向烟酒店、酒窖、团购和商超等渠
道,因此,构建覆盖面广、稳定可靠的营销网络,可以提高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为生产商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由于葡萄酒侧重的更多是品位与文
化层面的内容,能够在销售过程中建立全方位的体验、针对性的开展营销活动的生产
商将会占据市场先机。因此,营销网络已成为葡萄酒行业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之一。
(三)项目投资的必要性
1、满足发行人营销战略的需要
葡萄酒品牌的消费范围没有地域限制,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葡萄酒消费品牌比
较集中,张裕、长城、王朝和威龙这四大品牌都在全国市场范围进行销售,消费者的
选择不存在地域限制。发行人现在的营销网点无论是总体数量还是网点布局都主要集
中在华东区域。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升威龙葡萄酒的营销覆盖能力,进一步深
化以华东市场为代表的营销网络,实现重点城市的营销网络全覆盖,实现重点终端的
全覆盖,提升产品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实现自身销量增长,提升威龙葡萄酒在中国葡
萄酒市场的占有率。
2、巩固华东市场、拓展全国其它市场的需要
目前威龙葡萄酒主要的销售市场是在华东地区。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拓
展华东市场,并在华东地区以外构建深度覆盖城市的营销网络,提高发行人在全国葡
萄酒市场的深度分销能力,提升发行人整体销量,解决发行人销售区域过于集中的问
题,实现营销网络的全国性覆盖,从而进一步提升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力。
3、满足消费者购买葡萄酒的便利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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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深度覆盖城市以及主导县级市的营销网络一直是葡萄酒市场深度分销能力的
核心。威龙葡萄酒目前在华东地区的市场占有率领先,但在国内部分地区还未成立办
事机构,在对市场渠道的深度服务上不足,需要进一步扩充队伍,搭建经销商网络,
服务经销商、维护终端,拓展更多的细分经销商网络,实现销售终端的全覆盖,提升
终端铺货率,满足消费者购买威龙葡萄酒的便利性需求。
(四)项目实施方案及要点
1、店铺选址及数量
(1)营销网点布局
一级营销网点选址我国部分一线城市,共23个;二级营销网点主要分布在我国二线
城市及地区,共74个;三级营销网点主要分布在三线城市及地区,共77个。
各营销网点的营业场所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
(2)有机葡萄酒专卖店布局
公司拟在部分城市建立100家有机葡萄酒专卖店,由经理、驻区业务员、企划人员、
订单管理人员和专卖店人员等构成,进行专卖店的开发和产品销售、品牌形象维护、产
品订单追踪、物流配送监管等工作。专卖店是威龙品牌最重要的展示平台之一,其设立
将大力推动公司有机葡萄酒系列产品的销售,带动公司其它产品的销售,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盈利能力。
各专卖店的营业场所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
2、物流
公司及各地子公司均配有充足的仓储面积,可用于解决本项目销售产品的仓贮需
求。公司对大宗货物运输采用自有物流与第三方物流相结合的运输方式,以保证货物运
输的快捷、方便、及时。
(五)项目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总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首先充实、加强华东地区的营
销网点,按照省会城市、主要地级市、重点县级市的顺序逐步建设华东以外其余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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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效益评价
本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支持公司“建设营销网络,提升品牌实力”的发展战略,公
司销售终端将进一步增加,从而可以通过更多渠道获取不同市场的产品需求信息,进一
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研究能力,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
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同时,营销网络的扩大能够进一步提升威龙品牌在全国范围内的
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加品牌价值,最终形成销售规模扩大和品牌价值提升之间的良性互
动关系。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三: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总体安排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的20,0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随着公司的发展及业务规
模的扩大,公司的银行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流动资金所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拟
在第一年使用2亿元偿还银行借款。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实现公司资产负债水平向行业水平靠拢,
对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盈利能力,保障公司稳定、持续的生产
经营具有重要作用。
1、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缓解短期偿债压力的需要
截至201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为63.73%,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
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000869.SZ 张裕 A - 21.42% 20.38%
0828.HK 王朝酒业 - 31.94% 28.73%
600084.SH 中葡股份 - 39.89% 69.83%
中位数 - 31.94% 28.73%
均值 - 31.08% 39.65%
威龙股份(合并) 63.73% 66.84% 71.47%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披露日,王朝酒业2013年和201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张裕A、王朝酒
业、中葡股份的2015年年报数据尚未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存在持续较高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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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公司的债务压力会给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带来一定的负担。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降低公
司资产负债率水平,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有效降低财务风险,为日常经营提供更为充足
的资金支持。
2、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盈利能力的需要
在信贷融资环境方面,受宏观金融环境及货币政策的影响,目前我国银行的实际贷
款利率仍处于较高水平,企业的间接融资成本较高。虽然公司拥有良好的银行信用记录,
但在目前的货币政策及宏观背景下也无法以较低的成本从银行获得充足的发展资金。
由于日常经营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借款规模一直较大,大量的银行贷款所产生的
财务费用影响公司的净利润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财务费用(万元) 4,724.95 6,166.20 6,630.26
同时,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费率比较如下:
财务费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5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000869.SZ 张裕 A - -0.42% -0.43%
0828.HK 王朝酒业 - 0.46% -0.49%
600084.SH 中葡股份 - 22.53% 20.58%
中位数 - 0.46% -0.49%
均值 - 7.52% 6.55%
威龙股份(合并) 6.41% 8.64% 9.32%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披露日,王朝酒业2013年和201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张裕A、王朝酒
业、中葡股份2015年度财务数据尚未披露;中葡股份2014年12月实施增发对财务费用率的影响尚未
显现。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率大幅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亟需利
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以减轻财务负担,提高持续盈利能力。
3、合理的资本结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发展潜力
报告期内,公司居高不下的资产负债水平和其带来的高额的财务费用在一定程度上
制约了公司的债务融资的空间,从而限制了公司的业务扩张能力。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
改善目前公司严重偏离行业水平的资本结构和公司的财务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
发展。
(三)本项目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及财务费用的影响
通过实施本项目,一方面公司能够降低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实现资产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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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水平向行业水平靠拢,将财务风险控制在一定程度内;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提高
公司的偿债能力,显著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还能够拓宽公司的融资空间,
以更灵活、更宽松的融资环境及时把握市场机遇,更有利于公司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和
可持续发展。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四:4 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述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甘肃威龙拟在武威市凉州区清源镇刘广村新建4万吨有机葡萄
酒生产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有机葡萄原酒发酵及贮酒车间、有机葡萄酒灌装车
间、库房、公用工程及相应的配套工程等,建成后每年可酿造4万吨有机葡萄原酒和灌
装生产1万吨有机葡萄酒9。
项目建设期为两年,总投资30,926.7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169.80万元,流动
资金7,756.96万元。募集资金投入12,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840.92万元,流动资
金2,159.08万元。建成后第2年项目达产,每年新增营业收入57,460万元,按企业所得
税率25%计算,年均净利润9,602.34万元。
2、建设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建筑工程费 6,170.34 26.63%
设备购置费 13,955.00 60.23%
其它费用 3,044.46 13.14%
合计 23,169.80 100.00%
注: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185.17万元、联合试运转费128.51万元、职工培训及提
前进厂费32.40万元、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10.08万元、勘察设计费215.96万元、工程监理费等
417.69万元、环境影响评价费48.00万元、基本预备费2,005.94万元。
9
由于灌装生产线具有柔性特征,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清洗干净并达到相关要求后,在有机葡萄酒灌装
生产和传统葡萄酒灌装生产之间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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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前景分析
1、葡萄酒消费潜在需求增长空间较大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一步加速、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消费者
更加注重消费的品质和健康。在酒类消费上,低酒精度、健康、时尚的葡萄酒存在着较
大的市场空间。2000-2014 年,我国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从 42.48
亿元升至 420.57 亿元,增长了 9.90 倍。
2、中西部葡萄酒市场存在较大的发展潜力
目前我国葡萄酒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东部,近年来,消费者对葡萄酒的认知度逐渐
提高,消费者范围逐渐扩大,我国中西部城市的葡萄酒销量开始增长,随着中部的崛起
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度推进,葡萄酒的市场需求将会在中西部地区得到有效激发。
3、近期葡萄酒行业出现复苏迹象
报告期内,葡萄酒行业经历一定的波动。2013 年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主营
业务收入降至 408.17 亿元,同比下降 6.91%。2014 年全年规模以上葡萄酒生产企业的
主营业务收入回复增长至 420.57 亿元,增长 3.04%,其中,2014 年下半年同比增长达
6.37%。
4、有机葡萄酒面临良好的市场机遇
我国有机葡萄酒市场现正处于刚起步的阶段,通过有机认证的主要葡萄酒生产商
有本公司、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甘肃紫轩酒业有限公司等少数企业。有机葡萄
酒与传统葡萄酒之间存在一定的替代效应,在价位相同的情况下,消费者更倾向于购
买绿色、健康的有机葡萄酒。随着消费者对有机葡萄酒认知度的提高,预计会有越来
越多的消费者选择有机葡萄酒,因此,有机葡萄酒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项目投资的必要性
本项目实施后,将公司在武威生产基地形成有机葡萄种植、榨汁、发酵、贮存及灌
装完整产业链,本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提高有机葡萄酒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
时有利于中西部市场的开发。
(1)在武威生产基地形成完整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武威生产基地已建成种植、榨汁、发酵及贮存产能,本次项目实施后,尤其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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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灌装生产线建成后,将使公司在武威生产基地形成完整产业链,从而降低公司生产
过程中的运输成本及其他损耗,保障葡萄酒生产的质量和品质;同时,考虑到武威地区
人力成本相对较低的情况,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的人力成本。
(2)有利于加快公司中西部葡萄酒市场的推广和销售
目前,国内葡萄酒消费地主要集中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而公司目前的主要销售区
域位于华东地区。随着中西部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以及消费升级,未来中西部地区的葡
萄酒市场潜力较大,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促进公司在中西部的地区品牌推广和运营效
率,有利于公司扩大销售市场的覆盖,改善公司的销售区域结构。
(3)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项目
中国酒业协会在《中国酿酒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也曾明确提出要重点推动
西部地区葡萄酒产区的基地建设,筛选、引进适合本产区的酿酒葡萄品种和栽培方式,
要加强产品的差异化创新,以高档、中档葡萄酒和佐餐酒同步发展为产品结构调整目标,
逐步形成各类葡萄酒百花齐放的格局,构建包括有机原料基地、酒类生产、包装、销售、
旅游等环节的“全产业链酿酒产业”,形成酿酒葡萄种植到葡萄酒生产的完整产业链。
2012 年 7 月,工信部发布《葡萄酒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十二五”期
间我国葡萄酒行业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原料保障能力建设,大力推动葡萄酒生产企业酿酒
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逐步形成分布合理、特色鲜明的酿酒葡萄种植和葡萄酒生产企业区
域,提高我国葡萄酒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完善葡萄酒标准体系,加强企业检(监)测能
力建设,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动优势葡萄酒产区品牌建设,建立发展具有中国特
色的葡萄酒文化。
(四)项目实施的土地安排
甘肃威龙已经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清源镇刘广村、总占地面积26.67万平方米的
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武国用(2006)第200141号,作为4万千升有机葡萄酒生产项
目用地。发行人子公司支付的土地出让费用为8,000.00元。该块土地取得的方式及背
景如下:
发行人子公司甘肃威龙于 2005 年与武威市国土资源局凉州区分局签订了《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 2005 年 7 月 28 日支付 8,000 元土地出让价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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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 31 日,甘肃威龙取得了武威市国土资源局凉州区分局颁发的武国用(2006)第
20014 号土地使用权证。
2012 年 2 月 27 日,武威市国土资源局凉州分局出具《证明》:甘肃威龙有机葡萄
酒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
未出现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2015 年 7 月 1 日,武威市凉州区国土资源局出具《证明》:甘肃威龙有机葡萄酒
有限公司持有的武国用(2006)第 200141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经我局核发。情况如
下:①甘肃威龙有机葡萄酒有限公司取得的(2006)第 200141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已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缴纳土地出让金并经本局确认;取得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不
存在违反法律程序的问题②甘肃威龙有机葡萄酒有限公司取得及使用上述土地使用权
真实、合法、有效。
经核查,发行人土地取得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取得了使用权证,且得到当地国土
主管部门的确认。经实地走访核查,发行人26.67万平方米工业用地地处沙漠边缘,属
于沙丘荒地,在发行人开发前为沙漠荒地。发行人是当地政府招商引资企业,给予一
定的支持,其土地价格符合所处地块的实际情况。
(五)产品质量标准
1、产品规格和产能
本项目产品方案确定为年产4万吨有机葡萄原酒,其中1万吨用于加工成瓶装有机
葡萄酒直接对外销售,产品规格为750ml/瓶,1×6彩色纸箱外包装,其余3万吨有机葡
萄原酒可销售给威龙股份或直接对外销售。
2、产品的质量标准
本项目产品质量参照《葡萄酒》国家标准(GB15037-2006),执行《有机产品》
国家标准(GB/T 19630 -2011)和本公司有机葡萄酒企业标准。
(1)有机葡萄酒感官指标
项目 要求
酒种 干红 干白
紫红、深红、宝石红、红微带棕色、 近似无色、微黄带绿、浅黄、禾杆
外观 色泽
棕红色 黄、金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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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透明,有光泽,无明显悬浮物(使用软木塞封口的酒允许有少量软
澄清度
木渣,装瓶超过1年的葡萄酒允许有少量沉淀)
具有纯正、优雅、怡悦、和谐的果香与酒香,陈酿型的葡萄酒还应具有
香气
香气与滋味 陈酿香或橡木香
滋味 具有醇厚、优雅、爽怡的口味和悦人的果香味,酒体完整
典型性 具有标示的葡萄品种及产品类型应有的特征和风格
(2)有机葡萄酒理化指标
A、有机干红葡萄酒
项 目 要求
酒度(20℃)%vol 12.00.8
总糖(g/l) 5.8~7.0
干浸出物(g/l) ≥19.0
滴定酸(g/l) 5.60.4
柠檬酸(g/l) ≤0.8
挥发酸(g/l) ≤0.75
总SO2(mg/l) ≤100
游离SO2(mg/l) ≤50
铁(mg/l) ≤7.0
铜(mg/l) ≤0.40
甲醇(mg/l) ≤380
B、有机干白葡萄酒
项 目 要求
酒度(20℃)%vol 12.00.8
总糖(g/l) 5.8~7.0
干浸出物(g/l) ≥17.0
滴定酸(g/l) 5.60.4
柠檬酸(g/l) ≤0.8
挥发酸(g/l) ≤0.75
总SO2(mg/l) ≤150
游离SO2(mg/l) ≤50
铁(mg/l) ≤7.5
铜(mg/l) ≤0.40
甲醇(mg/l) ≤230
(3)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
及其配制酒》的规定。
(4)葡萄酒微生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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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
大肠菌群/(MPN/100mL) ≤
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六)主要原辅材料的需求及供应
甘肃威龙全资子公司种植公司已通过有机认证的酿酒葡萄种植面积2万亩,酿酒葡
萄品种为赤霞珠、梅鹿辄、玛瑟兰、贵人香、霞多丽。种植公司拟新建1.8万亩有机酿
酒葡萄种植基地(即募投项目一: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投资项目),为本项目的
原料供应提供保障。若未来生产需要,公司还将进一步扩大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面积,
以满足本募投项目的原料供应。
项目所需的酒瓶、软木塞、纸箱等其它辅助材料通过市场采购取得。
项目所需燃料为就近煤矿燃煤,煤炭资源丰富,品种、质量均符合要求。
主要原材料、燃料需求量表
序号 原辅材料 单位 需求量 来源
一 原材料
1 有机酿酒葡萄 吨 60,040 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
2 辅助材料 吨 1,840 国内采购
二 包装材料
1 酒瓶 万个 1,360
2 胶套 万个 1,360
3 软木塞 万个 1,360
4 商标 万套 1,360 国内采购
5 彩色纸箱 万套
6 胶带 万米
7 20m铝箔袋 只 1,500
三 燃料、动力
1 水 万m3 11.2 国内采购
2 电 万KWh 254 国内采购
3 煤 千升 2,400 就近煤矿
(七)拟购置的主要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原酒发酵及储存设备
1 发酵罐 160m 台 156
3 不锈钢板及附件由公司国
2 发酵罐、澄清罐 120m 台 108
内采购,国内制造
3 恒温贮酒罐 285m 台 120
二 酿酒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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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加工设备
1 葡萄破碎设备 100t/h 台 2 国外进口
2 葡萄破碎设备 50t/h 台 2 国外进口
3 果汁分离及压榨设备 100t/h 套 3 国外进口
4 连续气囊压榨机 50 t/h 台 3 国外进口
5 开启式螺杆制冷机组 套 4 国内采购
6 各种酒泵 10t-50t/h 台 30 国内、外采购
7 管式换热器 35 m 套 2 国内采购
(二) 后处理及灌装设备
转鼓式真空酒泥过滤
1 10 m 台 2 国外进口

2 硅藻土过滤机 G18 台 2 国外进口
3 离心式分离机 15-20 t/h 台 2 国外进口
4 不锈钢冷冻保温罐 100m3 台 15 不锈钢板及附件公司采购,
国内制造
5 不锈钢成品罐 100m 台 8
6 错流过滤机 7t/h 台 1 国外进口
7 除菌过滤设备 10t/h 台 2 国内采购
主机国外进口,其它辅机国
8 灌装线 6000p/h 条 1
内采购
三 化验设备 宗 1 国内采购
四 辅助设施
各种配电、照明系统、
1 控制系统及其他辅助 套/台 39 国内采购
设施
2 污水处理设备 300 m /天 套 1 国内采购
注:1、发酵罐、澄清罐价格包括:不锈钢板、各种附件、加工费。
2、原酒恒温贮存罐价格包括:不锈钢板、各种附件、加工费、搅拌机保温费用。
3、以上设备含安装费用。
(八)环境影响评价
1、项目建设和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及处理方案
本项目建成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
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具体处理方案如下:
(1)废水
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锅炉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来自
发酵车间、调配及灌装车间的洗涤水和冲洗用水,排放废水为中低浓度有机废水。甘
肃威龙拟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日处理能力为300m3,污水处理采用物化处理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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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处理相结合的方法,处理后的废水能够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1992)
旱作水质标准要求,用作厂区绿化及酿酒葡萄基地的灌溉用水。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房燃煤烟气、发酵车间发酵废气。锅炉房产生的废气经除尘、
脱硫处理后,确保排入大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3271-2001《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II时段二类区标准。发酵工艺废气经抽排后,使车间空气中
二氧化碳含量满足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相关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来源于空压机、洗瓶机、灌装机、冷却塔、压榨机、除梗破碎机、锅炉
房鼓风机、引风机以及各类泵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备隔声消噪设备等措施后,
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酿酒葡萄除梗、压榨工段分离出皮、籽,发酵、贮存
和澄清工段分离出的含酵母酒泥,灌装、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碎玻璃,锅炉房燃煤炉渣
等。酿酒葡萄除梗、压榨工段分离出的皮渣等废渣经过处理后,亦可作饲料综合利用;
碎玻璃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燃煤炉渣等作为铺路、路基材料及建筑材料使用,通过上
述措施保证公司全部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理。
2、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功能规划的要求,甘肃省
环境保护厅委托武威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对甘肃威龙有机葡萄酒有限公司年产4
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武市环开发[2012]6号)同意实施
本项目。2012年7月25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向发行人出具《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环函[2012]183号),公司基本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九)项目建设周期及营销情况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二年,项目完成后的第二年项目即可达产。建成后可年产有机葡
萄原酒4万吨,其中1万吨由甘肃威龙自行加工灌装、销售;剩余3万吨可销售给威龙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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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表所示:
23个月
时间(月) 1-3 3-5 5-6 7 8-12 13-16 17-18 19-20 21-22
以后
可研及审批
初设及审批
施工图设计
设备订购
土建施工
设备安装
人员培训
试投产
正式投产
(十一)财务评价
本项目达产后,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57,460万元,按企业所得税率25%计算,每年
净利润为9,602.34万元,所得税前、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分别为34.89%和28.53%,所
得税前、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分别为4.92年和5.44年(均含建设期)。
(十二)项目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
公司针对本项目制定了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
1、加快有机葡萄种植面积,提高单位产量,保障项目的原料供应
报告期内,有机葡萄种植基地连续遭受自然灾害,产量持续下降。公司将加大有机
葡萄种植的投入和管理,降低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逐步扩大种植面积和提升有机葡萄
种植的单位产量。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优先开始 1.8 万亩有机葡萄种植项目的
投资建设,从而保障项目的原料供应。
2、加大有机葡萄酒的产品开发和营销渠道建设,促进有机葡萄酒销售的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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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已在有机葡萄酒产品的开发、推广和销售方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新产品开发力度,扩大有机葡萄酒的产品线,同时针对有机葡萄
酒消费者的特点,有针对性利用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多种渠道进行品牌和销售推广。
3、加快中西部地区市场培育,加大该地区客户的开发力度
公司已经在甘肃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和积累了一定的消费群体。公司将利用
自身的管理营销经验并利用专业的管理咨询机构对中西部的市场进行市场调研,挖掘
潜在的合作客户,并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同时,在管理架构、人员投入、品牌
及推广费用方面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投入,利用武威生产基地的优势拓展在中西部地
区的新市场和新客户。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合理性分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本次募投项目中的1.8万亩有机葡萄种植项
目建成达产后,新增固定资产6,273.44万元;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建成达产后,
新增固定资产20,125.34万元,可年产有机葡萄原酒4万吨、灌装有机葡萄酒1万吨;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固定资产3,061.73万元。
公司现已通过有机认证的酿酒葡萄种植基地面积2万亩,本次募投项目中1.8万亩有
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建成后,可基本满足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的原料需求。4万吨
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主要是用于发酵、陈酿、贮存、灌装有机葡萄酒,营销网络建设项
目主要服务于公司产品销售。
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原值为53,918.1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新增房屋及生产用固定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所
用固定资产的投入与产品销售收入的匹配关系与报告期历史水平对比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 销售收入
项目名称 销售收入/固定资产
(万元) (万元)
1.8 万亩有机葡萄种植项目 6,273.44
4 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 20,125.3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061.73
合计 29,460.51 57,460.00 1.95
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情况
53,918.17 73,751.28 1.37
(合并口径原值)
与2015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规模相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投入的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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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将增加,募投项目达产后实现销售收入与固定资产之比为1.95,高于现有水平1.37,
说明募投项目每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所产生的销售收入将提高,与公司的未来发展目标相
吻合。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主要影响如下:
(一)对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从而大大增强本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周期,不可能在短期内产生经济效益,因此
发行后本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有所下降。本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周期一般在24个月左右,
目前已经开始前期工作,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使募集
资金建设项目尽快达产并盈利,保持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稳定增长。
(三)对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的增加将使得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本次股票发
行后,公司偿债能力将大大提高,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将相应增加,预计每年增加
折旧约2,669.97万元。在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后,公司每年将实现新增销售收入约57,460
万元,实现新增净利润约9,602.34万元,能够消化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而增加的折
旧费用,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详细的市场调研、充分的科学论证,产品定位于生
态、环保、绿色的有机葡萄酒,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因此,项目建成后,公司有机葡
萄酒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将使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
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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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份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威龙股份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
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
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实施积极的股利分配政策,在保证公司
正常资金需求情况下,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子公司海源经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海源经贸《公司章程》规定,其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第三十三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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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
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四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决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五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
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发行人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1、2013年5月26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分配。
2、2014年4月20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为不分配。
3、2015年3月21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分配。
4、2016年2月15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分配。
(二)报告期内海源经贸分红情况
时间 分红金额(万元)
2013年5月 4,000
2014年4月 3,800
2015年4月 3,000
2016年1月 6,000
合计 16,800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并得以实施,则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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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具体计划
(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为了通过现金分红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在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在股票发行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为: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比例、期间:
(1)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
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
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3、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时,可以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
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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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
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6、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
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
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议案,该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计划
1、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为了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编制了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具体如下: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同时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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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2)公司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3)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
利润的范围。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于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可以在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政策之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含发行当年),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
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6)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
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7)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和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严格遵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
(8)公司在规划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并
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后,交付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
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全资子公司海源经贸。为了保障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海源经贸于2012年6月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中规定:
(1)海源经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现金股利分配,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
行中期利润分配。
(2)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等事项发生,海源经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百分
之五十。
(3)海源经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
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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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
2013 年 — 2015 年 , 海 源 经 贸 实 现 净 利 润 分别 为 3,572.11 万 元 、 4,196.07 万 和
4,601.5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78.46万元、3,576.30万元和
3,657.60万元。海源经贸有能力给予公司合理回报,也有充足的现金流保证对公司的现
金股利分配。
2、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规划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规划着眼于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股
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目前及未来盈利
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
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发行上市后三年(含发行当年)内,公司将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单
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未分配利润
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业规模扩大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
3、本次利润分配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公司采用经销商与大型商超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目前营销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国
市场。威龙品牌是全国著名的葡萄酒品牌之一,威龙葡萄酒以其卓越的品质和良好的声
誉拥有稳定的消费群体和较高的品牌忠诚度。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管理能
力,有足够能力给予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公司生产经营较为稳健,通过经营
积累、债权融资以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可以获得现阶段发展所需资金。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强化公司有机酿酒葡萄种
植环节,充实并稳定公司产品原材料的供应来源,进一步完善营销网络建设,提升威龙
葡萄酒在全国市场的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与股东共享
公司成长收益。
4、未来利润分配规划的制定安排
公司以三年为周期制定《利润分配规划》,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确定该时段的利润分配规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
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中期分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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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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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公司已按《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
要求,制订了《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的股票若能成功发行并
上市,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对外进行信息披露。为向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司
已制订如下计划:
1、设立专门的机构、人员、电话,负责投资者的接待工作,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
题,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
2、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制度,收集并妥善保管投资者有权获得的资料,保证投资
者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获得需要的信息;
3、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
4、负责信息披露、为投资者服务的部门为证券部,董事会秘书专门负责信息披露
事务。
负责人:姜淑华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276号
邮编:265701
电话:0535-8955876
传真:0535-8955876
电子信箱:wljiang@weilong.com
二、重大合同
本章所称重大合同是指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含1,000万元)或者交易金额未超过1,000万元,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
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一)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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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销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在与经销商签署《威龙葡萄酒
经销合同书》。该合同书每年签署一次,签署时间在3月份左右。主要条款为本公司统
一制定的格式条款,对经销期限、经销区域、经销产品结构及价格体系、订货、运输、
货款结算、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变更和终止等事项予以约定。《威龙葡萄
酒经销合同书》是合同期内产品销售的主合同,具体金额由订单下达时确定。
2、直销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与各大商场、超市等签署了年度框架式购销合同,
框架式购销合同是合同期内产品购销的主合同,并未涉及具体金额,具体金额由订单下
达时确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
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直销合同如下:
销售 签约子
序号 客户简称 客户全称 签订日 合同期限
产品 公司名称
2011.3.14 2011.1.1-2011.12.31,
上海大润发有限公司 上海龙口 是否续签,应提前提出,
2011.5.30
合同到期后,如大润发继
续发出订单且发行人继
威龙
续依照订单规定交货,则
1 大润发 系列
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 合同继续有效并对双方
产品 广州鲁威 2012.1.31
司广州黄埔分公司 产生约束力,直至被双方
共同签订的新版本代替
为止或直至任何一方通
知解除合同时为止。
(二)采购合同
1、酿酒葡萄合作框架协议
(1)2010年9月1日,霍尔果斯威龙与农四师六十二团签订了《酿酒葡萄合作框架
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建设1.5万亩酿酒葡萄种植基地,霍尔果斯威龙负责提
供酿酒葡萄种植所必需的指导及技术支持,收购符合质量要求的酿酒葡萄,收购价格按
当年酿酒葡萄市场价格执行,其保底价格1.8元/公斤,其当年市场价格高于保底价格时
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农四师六十二团负责与生产基地范围内职工签订相关酿酒葡萄种植
供应协议,要求职工按照霍尔果斯威龙提供的种植技术、技术标准自行安排生产基地范
围内的职工种植酿酒葡萄,并对职工种植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协议履行期限
为50年,自2010年9月起至205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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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与龙口合作社签订了《酿酒葡萄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双方
共同建设1万亩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威龙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与龙口合作社协商后,
由龙口合作社扩大酿酒葡萄种植面积,以保证威龙生产经营需要;威龙负责提供酿酒葡
萄种植所必需的指导及技术支持,按当年酿酒葡萄市场价格收购符合质量要求的酿酒葡
萄;龙口合作社负责安排生产基地范围内的农民种植酿酒葡萄,并对农民种植进行必要
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协议履行期限为20年,自2011年12月起至2031年12月。
2、其它原材料、包装物采购合同
公司与供应商签订框架性采购合同,合同中对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交货时间及数
量、合同有效期、费用结算、违约责任及解决方法、合同变更和终止等事项予以约定。
该合同是合同期内公司采购产品的主合同,合同中未涉及具体金额,具体金额由公司向
供应商下达订单时确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产品名称 签订日 合同期限
1 烟台长裕玻璃有限公司 玻璃瓶 2015.7.1 2016.7.1
2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玻璃瓶 2015.7.1 2016.7.1
3 龙口市君和木业有限公司 木质礼盒 2015.9.11 2016.7.1
(三)借款合同
1、保证借款
(1)短期借款


借款日期 到期日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万元)


1 2015.3.13 2016.3.13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 1,200.00 保证
2 2015.3.16 2016.3.16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 1,000.00 保证
3 2015.3.20 2016.3.20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 300.00 保证
4 2015.3.25 2016.3.25 交通银行烟台分行 1,800.00 保证
5 2015.6.18 2016.6.17 建设银行龙口支行 3,000.00 保证
6 2015.6.29 2016.6.14 工商银行龙口支行 3,000.00 保证
7 2015.7.6 2016.3.6 中信银行烟台分行 2,000.00 保证
8 2015.7.14 2016.6.17 交通银行龙口支行 800.00 保证
9 2015.7.23 2016.7.22 浦发银行烟台分行 3,000.00 保证
10 2015.7.28 2016.7.27 浦发银行烟台分行 1,000.00 保证
11 2015.7.28 2016.7.27 浦发银行烟台分行 2,000.00 保证
12 2015.7.29 2016.1.28 光大银行烟台分行 500.00 保证
13 2015.7.29 2016.1.28 光大银行烟台分行 1,500.00 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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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015.8.3 2016.8.2 农业发展银行龙口支行 7,000.00 保证
15 2015.9.11 2016.9.11 工商银行龙口支行 1,000.00 保证
16 2015.9.14 2016.9.14 华夏银行龙口支行 1,000.00 保证
17 2015.9.15 2016.9.15 华夏银行龙口支行 4,000.00 保证
18 2015.10.13 2016.10.13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3,000.00 保证
19 2015.12.04 2016.12.03 浦发银行烟台分行 1,000.00 保证
20 2016.1.15 2017.1.14 烟台银行龙口支行 3,000.00 保证
2、信用证借款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借款银行 贴现金额(万元)
1 2015.11.15 2016.3.26 建设银行龙口支行 2,997.00
3、抵押借款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万元)
1 2015.12.11 2016.12.08 烟台银行龙口支行 4,000.00
2 2015.12.21 2016.12.20 烟台银行龙口支行 2,000.00
(四)授信协议
序号 合同名称 签订时间 授信银行 授信到期日 授信金额(万元)
1 最高额融资合同 2015.9.14 华夏银行龙口支行 2016.3.13 8,000.00
2 最高额抵押合同 2015.12.8 烟台银行龙口支行 2018.12.8 15,000.00
(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010年12月,发行人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集团”)签订《商
标使用许可合同》,张裕集团许可发行人无偿、无期限使用第1748888号注册商标“解百
纳”生产、制造、销售葡萄酒。
(六)保荐、承销协议
2015年12月,本公司与一创摩根经友好协商,在2012年6月签订的《保荐协议》和
《承销协议》的基础上,重新协商签订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协议就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和承销事宜进行了约定,内容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
承销方式、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条款等。
(七)其他合同
1、土地租赁、承包合同
本节其余土地承包、租赁合同详见“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 之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
资产及无形资产(三)与业务相关的主要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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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
四、重大诉讼与仲裁
(一)报告期内的诉讼事项
2015 年 4 月 27 日,尹证宇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发行人商标
侵权案。具体诉求如下:(1)判令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第一被告)、
发行人(第二被告)停止侵犯尹证宇“绿色庄园”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2)判令华
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赔偿尹证宇经济损失 10 万元,发行人赔偿尹证宇 500
万元及尹证宇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暂计 6 万元。(3)判令发行人消除因侵权对
尹证宇造成的影响。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并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开庭审理。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销售威龙绿色庄园葡萄酒的外包装上带有绿色庄园
字样。发行人已于 2013 年 2 月末停止生产此类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此产品的
收入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销售绿色庄园收入(万元) 1.00 168.02 434.05
发行人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72,417.53 70,553.13 70,526.17
占比 0.00% 0.24% 0.62%
报告期内,发行人绿色庄园产品销售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低,非发行
人主要系列产品。且报告期内,其占比逐年降低。本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
绿色庄园产品占发行人销售收入比例较低,且此产品在报告期内占比逐年降低,对发行
人主营业务影响不大,非发行人主要产品。且发行人在 2013 年 2 月末已停止生产此产
品。此产品的销售及停售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影响较小。发行人与原告的诉讼尚在进行
中,诉讼标的金额为 500 万元左右,本次诉讼事件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
性影响。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诉讼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影响。
(二)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的控股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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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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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王珍海 孙砚田 姜淑华
田元典 丁惟杰 姜常慧
杨强 岳彦芳 徐玉棣
全体监事签名:
焦复润 刘延广 詹慧慧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冰 赵国林 陈青昌
王绍琨 胡本源 刘伟
曲本欣 慕翠玲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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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学民
保荐代表人签字:
熊顺祥 郁俊松
项目协办人签字:
李海兵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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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苌宏亮
经办律师签名:
王半牧 王崇理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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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
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张增刚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王会栓 苏志军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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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
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张增刚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王会栓 田钰山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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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意向书的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30—4:30。
四、查阅网址
公司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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