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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7-2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ylink Digital Solution Co.,Ltd
(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 6 号 E 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
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
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
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
述。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
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摘要“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特别风险提示
1、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27,910.12 万元、
217,414.54 万元和 285,247.08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2.32%、41.98%和 42.97%,
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如果公司不能巩固和提高综合竞争优势、持续拓展客户数量、扩大业
务规模,或者公司主要客户由于所处行业周期波动、自身经营不善等原因而大幅降低互联网
广告预算,或者公司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减少甚至停止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公司经营业绩
都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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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向前五名互联网广告资源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104,291.15 万元、210,302.02 万元和 260,095.29 万元,占公司当期互联网广告资源采购总额的
比重分别为 41.12%、46.28%和 49.83%,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前五名互联网广告资源供应
商均系国内市场地位较高、浏览量较大、用户数较多、广告传播效果较好的知名网站。尽管
公司多年来与该等网站之间均保持了相对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但如果未来受商业模式、交
易价格、技术创新、业务发展战略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公司与该等网站之间的合作关系发生
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13,402.88 万元、
224,252.60 万元和 292,790.1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7.51%、43.28%和 44.10%,
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且增速较快。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实力强、信誉好的大型优质客户,近三年
来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平均超过 90%,报告期内,公司对各大主要客户均未发生
过坏账,预计可回收金额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出于谨慎性原则和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的角
度,公司在报告期内提高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虽然发行人历史上主要客户回款状
况良好,但如果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或外部经营环境严重恶化以致影响偿付能力,则公
司将面临应收账款部分甚至全部无法收回的风险。
4、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自互联网媒体取得的返利净额分别为 39,165.50 万
元、54,533.56 万元和 59,586.70 万元,占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80.40%、85.56%和 75.20%,占比
较高。未来如果互联网媒体调低返利比例,或者公司客户提高要求公司返还返利的比例,而
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又不足以抵消这种不利影响,公司毛利将会下降,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
不利影响。
5、受主要客户年度广告预算执行进度、国内互联网用户上网习惯、客户产品或服务传统
售卖淡旺季的综合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具有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报告期内,公司一季度
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10%-15%,上半年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35%-45%;而报告期内公司人员数量快速增长、经营场所面积不断扩大,各项刚性支出持续
快速增加。受此影响,公司一季度、上半年的净利润金额通常较低,占全年净利润金额的比
例通常较低,极端情况下一季度或上半年的净利润金额甚至可能为负。
6、基于对互联网广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
扩大业务规模,公司近年来在持续加大业务拓展力度。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提升对原有主要
客户的服务水平,来自于老客户的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加强了新客户的开发力度,增加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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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增长点;增强了公司在互联网广告服务方面的竞争力和业务覆盖,大幅提升了对客户的全
面服务能力;加强了公司在互联网广告技术上的优势;逐步在影视节目等内容业务方面加大
投入,通过多屏联动带动、提升公司在互联网视频广告方面的竞争力,更好地满足品牌客户
的综合广告需求。持续的业务拓展伴随着公司各方面的资金投入规模也持续加大,特别是对
于新技术、新业务的投入,如果研发失败、研发进度缓慢,或者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而产生
项目亏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69.87%、76.51%、
81.10%,逐年有所提高,处于较高水平。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257.14 万元、-23,780.88 万元、-17,527.57 万元,近两年持续为负。
上述情况主要系公司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及买断式销售代理业务的增速较快、四季度收入占
全年营业收入比例相对较高、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所致。如果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主
要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出现恶化而公司不能及时筹措到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营运资金,
公司的日常经营将面临较大的偿债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股价能够保持
稳定,上市后三年内股票价格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拟采取稳定公
司股价的预案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1、如果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关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
应于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交流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目前的经营状
况、发展战略等进行深入沟通,并视需要对投资者交流会进行公告披露。
2、如果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应于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的 5 日内召
开董事会、并于 2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该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具体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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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实施顺序和约束措施
当上述条件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及时按如下顺序实施:1. 公司回购股票;
2.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票。
1、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单次为稳定股价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的
5%。
(3)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应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如履行期间届满,公司回购股份的金额支出少于上述额度的50%的,公司自履行期
间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启动再融资与重大并购重组的行为。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
进行增持。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从
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事项应在上一措施(即公司回购公司股份)
届满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如履行期间届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支出少于上述额度的
50%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i)不得参与公司下一年度内的分红,且对利润分配相关的
议案回避表决;如当年度公司未发生分红事项的,则该等约束措施顺延至下一年度;(ii)其
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期自动延长6个月。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与高管”)增持公司股票
(1)董事与高管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董事与高管单次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公开披露的其上一
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的10%;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单次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份的资
金金额不超过公司公开披露的上一年度公司除独立董事之外的所有领薪董事全年平均薪酬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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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事项应在上一措施(即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票)届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如履行期间届满,董事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支出少于上述额度的50%的,公
司董事与高管:(i)在公司领薪的董事与高管自上述期间届满的下一个自然月开始,薪酬降
至原薪酬的90%并持续12个月,且在此期间内不得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ii)未
在公司领薪但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期自动延长6个月,且在上述期
间届满后的12个月内不得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iii)未在公司领薪、未持有公
司股票,但在公司股东中任职或持有权益的董事,其所任职或持有权益的公司股东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的限售期自动延长6个月,其本人在上述期间届满后的12个月内不得参与公司的股权
激励计划(如有);(iv)未在公司领薪、未持有公司股票且未在公司股东中任职或持有权益
的董事,应于上述期间届满的一个月内提出辞职。
(5)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需履行上述义
务,且须在公司正式聘任之前签署与本预案相关的承诺函。
4、独立董事对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与高管应对上述稳定公司股价措施进行积极适当的
履行,任一方未能达到上述回购/增持金额支出的50%的,独立董事在所有上述措施届满之日
起下一个自然月始津贴降至原津贴的90%并持续12个月。
三、终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在上述任何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过程中,公司股票若出现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上述稳定股价的实施方案应立即终止。
前述情况发生于股东大会通知期间的,由召集人在原定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
日公告取消相关议案并说明原因。
因触发终止股价稳定措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与高管回购/增持资金
支出未达上述额度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适用上述约束措施。”
三、与信息披露相关的承诺事项
1、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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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
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及
时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并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的方式及价格以届时董事会与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准。”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承诺: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
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本
人、姜香蕊和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转让的公司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按照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
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
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承诺:
“如本次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承诺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承诺,均承诺:因其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
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五、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坚持股利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上市后,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现在处于成长期,如公司有重大资金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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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安排的,公司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公司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30%。
六、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及与其有关联的股东姜香蕊、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华扬企管”)各自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每年减持部分不超过其所
持公司股份的 25%,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苏同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姜香蕊作为董事,均承诺不因其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所持上海华扬企管股权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每年减持部分不
超过其所持上海华扬企管股权的 25%,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按
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换算的上海华扬企管股权价格。
3、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与
其有关联的股东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各自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
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完毕,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4、所有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未来拟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减持的,在实施减
持(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
知公司并由公司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5、如任何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违反上述义务减持公司股份或上海华扬企管股权
的(“违规股东”),其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或上海华扬企管股权所得(“违规减持所得”)归
公司所有,如违规股东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违规股东现金分红
中与违规股东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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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4,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4,000 万股
发行老股数量: 不安排老股发售
发行价格: 14.67 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 0.64 元(按 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22.98 倍(按询价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
计算)
发行市净率: 3.68 倍(按询价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的每股净资
产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32 元(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3.99 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按公司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和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开设 A 股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
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58,68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2,655.45 万元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费用总额为 6,024.55 万元,包括承销保荐费用 4,528.30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617.92 万元、律师费用 445.48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77.36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
印刷费及其他费用 55.49 万元。以上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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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ylink Digital Solution Co., Ltd.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苏同
成立日期: 1994 年 06 月 28 日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8 年 10 月 31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1 年 09 月 15 日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 6 号 E 座 15 层(100005)
电话: 010-65648122
传真: 010-65648123
互联网网址: www.hylinkad.com
电子信箱: investors@hylinkad.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北京华扬联众广告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1 年 8 月 16 日,华扬有限第六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经国富浩华审计的公司账面净资产 246,992,637.55
元为基础,折为股本 6,000 万元,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 6,000 万股,每股
面值 1 元,净资产剩余部分列入公司资本公积。国富浩华出具了国浩验字[2011]204A118 号《验
资报告》,对改制设立后的股份公司的出资进行了验证。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华扬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苏同 23,502,611 39.1710%
2 姜香蕊 14,101,566 23.5026%
3 华扬企管 9,401,044 15.6684%
1-2-10
4 东方富海 3,133,680 5.2228%
5 南海创新 2,238341 3.7306%
6 东方富海二号 1,343,002 2.2383%
7 世纪凯旋 1,199,996 2.0000%
8 金卓恒邦 1,199,996 2.0000%
9 搜狐互联 1,199,996 2.0000%
10 百度网讯 1,199,996 2.0000%
11 千橡网景 1,199,996 2.0000%
12 包锦堂 279,776 0.4663%
合计 60,000,000 100%
本公司系华扬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投入的资产全部为华扬
有限的资产。国富浩华出具了国浩验字[2011]204A118 号《验资报告》,对改制设立后的股份
公司的出资进行了验证。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合计 12,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新股 4,000 万股。本次发行的新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 25%,均为流通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香蕊(系苏同母亲)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
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此外,苏同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
苏同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姜香蕊作为公司董事承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1-2-11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
月。
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全部股东均为发起人股东,较公司改制设立为
股份有限公司时未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东或国有法人股东。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中,苏同与姜香蕊系母子关系,东方富海与东方富海二号的普通合伙人为同一
机构。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自 2002 年以来一直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互联网广告服务,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互联网
广告服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企业。公司作为互联网广告服务提供商,在深入了解客户
业务与品牌发展战略的基础上针对客户的广告需求制定符合客户品牌与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的
互联网综合营销整体解决方案,并通过制作相应的广告内容、采购互联网媒体资源进行广告
投放,同时运用技术手段分析和监测广告投放进程和结果,并对客户下一阶段的互联网营销
策略提出调整优化建议。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互联网广告服务和买断式代理销售服务两类,其中:互联网广告服务
工作内容及结果如下:
分类 具体内容 结果
1、广告投放 1、与客户讨论具体广告投放方案,获得客户审批后与媒体确 1、广告投放排期表
代理 定广告素材物料对接、具体播放要求和价格; 2、广告顺利上线
2、与媒体沟通配置客户广告监测代码或其他效果追踪手 3、广告投放进度监测报告
段。
2、广告策划 1、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制定年度营销策略、确定广告投 1、年度营销策略方案;
与制作 放方案及广告监测标准,广告内容制作,广告投放计划等; 2、具体广告投放方案;
1-2-12
2、通过技术手段检测和分析广告投放数据,调整和优化广告 3、广告内容(图片、flash、动
投放方案。 画、视频等);
4、广告投放监测报告和营销
优化意见等;
3、影视节目 1、了解客户对影视内容的广告合作需求,投资制作影视作 1、影视节目作品顺利制作和
业务 品。 播映上线
2、针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广告客户进行影视节目资源宣传推 2、售卖影视节目作品相关权
广,影视作品相关权益和广告资源。 益和广告资源
买断式代理销售服务工作内容及结果如下:
分类 具体内容 结果
1、买断式代 1、向客户采购特定商品; 1、采购商品
理销售 2、将商品直接或者间接销售给特定的线上销售平台; 2、销售商品
3、帮助客户或者线上销售平台制定导流及营销策划服务。 3、制定营销策划方案
(二)主要服务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互联网广告服务和买断式代理销售服务两类,其中:互联网广告服务
工作内容及结果如下:
分类 具体内容 结果
1、广告投放 1、与客户讨论具体广告投放方案,获得客户审批后与媒体确 1、广告投放排期表
代理 定广告素材物料对接、具体播放要求和价格; 2、广告顺利上线
2、与媒体沟通配置客户广告监测代码或其他效果追踪手 3、广告投放进度监测报告
段。
2、广告策划 1、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制定年度营销策略、确定广告投 1、年度营销策略方案;
与制作 放方案及广告监测标准,广告内容制作,广告投放计划等; 2、具体广告投放方案;
2、通过技术手段检测和分析广告投放数据,调整和优化广告 3、广告内容(图片、flash、动
投放方案。 画、视频等);
4、广告投放监测报告和营销
优化意见等;
3、影视节目 1、了解客户对影视内容的广告合作需求,投资制作影视作 1、影视节目作品顺利制作和
业务 品。 播映上线
2、针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广告客户进行影视节目资源宣传推 2、售卖影视节目作品相关权
广,影视作品相关权益和广告资源。 益和广告资源
买断式代理销售服务工作内容及结果如下:
分类 具体内容 结果
1、买断式代 1、向客户采购特定商品; 1、采购商品
理销售 2、将商品直接或者间接销售给特定的线上销售平台; 2、销售商品
3、帮助客户或者线上销售平台制定导流及营销策划服务。 3、制定营销策划方案
1-2-13
(三)销售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客户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与客户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接到客户招标邀请
后,公司会对客户所属行业、市场地位、信誉资质、发展前景、竞争优势等进行充分评估。
如果客户通过公司评估,公司会立即组织专门的竞标团队准备提案。竞标成功后,客户一般
会与公司签订为期 1~2 年的年度合作协议或者单项合作协议。协议期满,客户或者再通过招
投标的方式选取新的广告服务提供商,或者基于对公司广告服务质量的认可而直接与公司续
约。
公司的影视节目业务主要是通过子公司旗帜传媒负责广告招商、项目开发和制作、节目
播出平台合作和版权运营。一般由旗帜传媒先与公司现有客户或者外部客户沟通影视业务营
销需求,再决定项目立项,后续制作、宣传策划和开发版权合作权益、以及独立或者合作完
成招商等。
公司一般与主要客户通过签订年度合作协议的方式确定合作关系。年度合作协议通常不
针对具体的营销活动或计划,不涉及具体的合同金额,仅为客户提供营销服务的范围、主要
内容、人员配置、组织方式、服务收费的基本标准、定价机制、价款支付条件等条款进行原
则性约定,起到明确双方合作关系及基本权利义务的作用。
投放框架合同是后续具体广告投放的框架性依据。
合同通常会约定当年(或当季度)的主要目标投放网站、广告投放总金额、大致投放类
别、投放价格政策、具体付款方式等。如果客户已经有了明确的广告活动框架性计划,也会
在合同中列出广告活动计划,以及各项营销活动预计金额等内容。
在与公司签订年度合作协议和/或投放框架合同的基础上,客户在发起具体广告活动时,
一般不再与公司单独签订广告投放合同,而是就具体营销活动的需求、目标与公司进行沟通,
公司再制定针对具体营销活动的排期表,其中详细列明特定营销活动中资源投放的互联网媒
体类别、营销方式、投放起止时间、频次、单价、数量、位置与具体投放进度安排,经客户
最终确认后公司才开始正式执行排期表,并且在投放执行过程中根据约定定期向客户报送日
报、周报或月报,就当期的广告投放进度、监测数据、投放效果等向客户进行汇报。
公司也可针对客户的营销需求和客户签署具体的单项合同,明确服务范围、服务价格、
服务标准和结算方式等,经客户确认后执行。
1-2-14
(四)主要采购资源
公司向互联网媒体采购的主要是各类广告资源,包括门户网站的动态及静态广告位,搜
索引擎网站的关键词,视频网站的贴片资源、移动互联网广告位等。以上各类广告资源均是
互联网广告的重要基础,是公司为客户提供广告服务的载体。
(五)行业竞争情况
互联网广告领域市场化竞争程度远高于传统广告领域,行业内企业数量多,行业集中度
低,但同时企业之间的差距正在逐步拉开,领先企业的先发优势逐步明显。
从事互联网广告的行业门槛相对不高,但要发展成为行业内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领先企
业,则面临行业经验与分析方法、互联网广告技术、数据资源、优质客户资源、资金支持等
诸多壁垒,竞争压力较大。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自 2002 年开始专注于互联网广告领域以来,凭借自身的综合竞争优势,已发展成为
我国这一领域内的领先企业。2009-2016 年,由《互联网周刊》主办的国内互联网广告服务提
供商综合排行名中,公司均处于领先地位。此外,2011 年,公司作为国内唯一一家互联网广
告服务提供商在戛纳国际广告节担任评审委员。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商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1、中国大陆地区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注册人 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
2009.1.28
1 4772784 华扬联众 第 35 类
-2019.1.27
2010.8.14
2 6588499 华扬联众 第 35 类
-2020.8.13
2010.8.7
3 6762843 华扬联众 第 35 类
-2020.8.6
2010.12.7
4 7317915 华扬联众 第 42 类
-2020.12.6
2011.3.7-
5 7978988 华扬联众 第 35 类
2021.3.6
1-2-15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注册人 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
2010.12.28
6 7317995 华扬联众 第 42 类
-2020.12.27
2011.1.28
7 7978982 华扬联众 第 19 类
-2021.1.27
2012.3.21
8 7978984 华扬联众 第9类
-2022.3.20
2011.1.28-
9 7979032 华扬联众 第 28 类
2021.1.27
2011.3.7-
10 7978985 华扬联众 第6类
2021.3.6
2011.2.28-
11 7978983 华扬联众 第 16 类
2021.2.27
2011.6.14-
12 7978980 华扬联众 第 21 类
2021.6.13
2012.11.7-
13 7979031 华扬联众 第 35 类
2022.11.6
2012.11.14-
14 7979043 华扬联众 第 42 类
2022.11.13
2010.7.21
15 6735783 华扬创想 第 35 类
-2020.7.20
2010.12.7
16 7318117 华扬创想 第 42 类
-2020.12.6
2010.10.14
17 7106017 旗帜创想 第9类
-2020.10.13
2010.11.14
18 7106023 旗帜创想 第 42 类
-2020.11.13
2011.1.7
19 7690158 派择网络 第 42 类
-2021.1.6
2011.1.7
20 7690159 派择网络 第 35 类
-2021.1.6
2011.1.7
21 7690177 派择网络 第 35 类
-2021.1.6
2011.2.28
22 7978981 华扬联众 第 20 类
-2021.2.27
2011.2.28
23 7978979 华扬联众 第 25 类
-2021.2.27
2012.11.7-
24 7978987 华扬联众 第 35 类
2022.11.6
2012.12.28-
25 7978986 华扬联众 第 42 类
2022.12.27
1-2-16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注册人 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
2013.3.21
26 10431783 华扬联众 第 20 类
-2023.3.20
2013.3.21
27 10431780 华扬联众 第 28 类
-2023.3.20
2013.3.21
28 10431795 华扬联众 第 41 类
-2023.3.20
2013.3.21
29 10431794 华扬联众 第 42 类
-2023.3.20
2013.10.21-
30 11042331 华扬联众 第2类
2023.10.20
2013.10.21-
31 11042330 华扬联众 第4类
2023.10.20
2013.10.21-
32 11042329 华扬联众 第5类
2023.10.20
2013.10.21-
33 11042327 华扬联众 第8类
2023.10.20
2013.10.21-
34 11042326 华扬联众 第 10 类
2023.10.20
2013.10.21-
35 11042325 华扬联众 第 11 类
2023.10.20
2013.10.21-
36 11042324 华扬联众 第 12 类
2023.10.20
2013.10.21-
37 11042323 华扬联众 第 13 类
2023.10.20
2013.10.21-
38 11042313 华扬联众 第 14 类
2023.10.20
2013.10.21-
39 11042312 华扬联众 第 17 类
2023.10.20
1-2-17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注册人 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
2013.10.21-
40 11042311 华扬联众 第 18 类
2023.10.20
2013.10.21-
41 11042310 华扬联众 第 22 类
2023.10.20
2013.10.21-
42 11042309 华扬联众 第 23 类
2023.10.20
2013.10.21-
43 11042308 华扬联众 第 24 类
2023.10.20
2013.10.21-
44 11042307 华扬联众 第 26 类
2023.10.20
2013.10.21-
45 11042306 华扬联众 第 27 类
2023.10.20
2013.10.21-
46 11042305 华扬联众 第 29 类
2023.10.20
2013.10.21-
47 11042321 华扬联众 第 32 类
2023.10.20
2013.10.21-
48 11042320 华扬联众 第 33 类
2023.10.20
2013.10.21-
49 11042319 华扬联众 第 34 类
2023.10.20
2013.10.21-
50 11042317 华扬联众 第 39 类
2023.10.20
2013.10.21-
51 11042316 华扬联众 第 40 类
2023.10.20
2013.10.21-
52 11042315 华扬联众 第 44 类
2023.10.20
2013.10.21-
53 11042314 华扬联众 第 45 类
2023.10.20
1-2-18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注册人 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
2013.05.28-
54 10702982 派择网络 第 35 类
2023.5.27
2013.04.14-
55 10431779 华扬联众 第 35 类
2023.04.13
2013.04.14-
56 10431784 华扬联众 第 19 类
2023.04.13
2013.04.14-
57 10431785 华扬联众 第 16 类
2023.04.13
2013.04.14-
58 10431787 华扬联众 第6类
2023.04.13
2013.11.21-
59 10431782 华扬联众 第 21 类
2023.11.20
2013.11.21-
60 10431781 华扬联众 第 25 类
2023.11.20
2013.11.21-
61 11042332 华扬联众 第1类
2023.11.20
2014.2.28-
62 11042328 华扬联众 第7类
2024.2.27
2013.12.28-
63 11042304 华扬联众 第 30 类
2023.12.27
2014.2.28-
64 7979029 华扬联众 第 41 类
2024.2.27
2014.5.28-
65 11042318 华扬联众 第 37 类
2024.5.27
2014.5.28-
66 11042322 华扬联众 第 31 类
2024.5.27
2014.10.21-
67 12665045 华扬联众 第 42 类
2024.10.20
2014.10.21-
68 12664980 华扬联众 第 35 类
2024.10.20
1-2-19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注册人 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
2014.10.21-
69 12665031 华扬联众 第 42 类
2024.10.20
2014.10.21-
70 12664946 华扬联众 第 35 类
2024.10.20
2014.11.28-
71 12869057 华扬联众 第 41 类
2024.11.27
2014.12.14-
72 12908101 华扬联众 第 41 类
2024.12.13
2014.12.07-
73 12908102 华扬联众 第 35 类
2024.12.06
2015.12.07-
74 13821648 华扬联众 第 38 类
2025.12.06
2012.9.14-2022
75 9967138 华扬联众 第 41 类
.9.13
2016.7.14-
76 16845197 派择网络 第 42 类
2026.7.13
2016.7.14-
77 16845198 派择网络 第 35 类
2026.7.13
2013.9.28-
78 10431786 华扬联众 第9类
2023.9.27
2016.03.14-
79 16100356 华扬联众 第 42 类
2026.03.13
2016.03.14-
80 16100354 华扬联众 第 42 类
2026.03.13
2016.03.14-
81 16100357 华扬联众 第 35 类
2026.03.13
2016.03.14-
82 16100355 华扬联众 第 35 类
2026.03.13
2014.11.28-
83 12869058 华扬联众 第 35 类
2024.11.27
1-2-20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注册人 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
2015.03.28-
84 12645463 上海华扬 第 42 类
2025.03.27
2015.03.28-
85 12645204 上海华扬 第 35 类
2025.03.27
2014.10.21-
86 12645404 上海华扬 第 42 类
2024.10.20
2014.10.21-
87 12645424 上海华扬 第 35 类
2024.10.20
2、中国香港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注册人 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
2009.4.24 起十
1 301331009 华扬联众 第 42 类

2009.1.7 起十
2 301268703 华扬联众 第 35 类

3、中国台湾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注册人 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
2012.1.1
1 01497196 华扬联众 第 035 类
-2021.12.31
2012.1.1
2 01497598 华扬联众 第 042 类
-2021.12.31
(二)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取得 权利 开发完 首次发
序号 名称 编号
方式 范围 成日期 表日期
旗帜创想搜索引擎营销优化管理软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1 2008.11.30 2008.12.10
件[简称:VoomWord] V1.0 0154879 号 取得 权利
中国移动咪咕音乐汇 android 客户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2 2011.6.24 2011.6.24
端软件[简称:咪咕音乐汇]V1.0 0339157 号 取得 权利
中国移动咪咕音乐汇 iphone 客户端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3 2011.6.24 2011.6.24
软件[简称:咪咕音乐汇]V1.0 0339200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 ViewCap 拷屏软件[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4 2011.8.23 2011.8.24
ViewCap] V1.0 0463729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微博管理系统软件[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5 2011.5.28 2011.6.8
微博管理系统] V1.0 0465442 号 取得 权利
6 华扬联众广告排期管理系统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2011.7.12 2011.7.29
1-2-21
取得 权利 开发完 首次发
序号 名称 编号
方式 范围 成日期 表日期
[简称:广告排期管理系统] V2.0 0465439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综合办公管理信息平台软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7 2010.7.31 2010.8.15
件[简称:华扬 OA] V1.0 0465436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网站分析软件[简称:网站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8 2010.4.20 2010.5.8
分析] V1.0 0465433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业务管理系统软件 [简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9 2009.9.1 2009.9.10
称:华扬联众业务管理系统] V1.0 0465430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广告监测软件[简称:广告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10 2011.12.20 2011.12.30
监测] V2.0 0465226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广告效果系统软件[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11 2009.4.15 2009.4.28
广告效果系统] V2.0 0465431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 SEM 竞品分析系统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12 2009.10.16 2009.10.16
[简称:SEM 竞品分析系统] V3.0 0485038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目标受众分析系统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13 2011.10.10 2011.10.10
[简称:目标受众分析系统] V1.0 0486900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数据存储系统软件[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14 2010.9.20 2010.9.20
数据存储系统] V1.0 0487498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广告监测手机版软件[简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15 2011.9.16 2011.9.16
称:广告监测手机版] V1.0 0486679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调查问卷系统软件[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16 2009.9.1 2009.9.1
华扬联众调查问卷系统] V1.0 0487494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移动办公系统手机版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17 2010.8.31 2010.8.31
[简称:移动办公系统手机版] V1.0 0490725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 SEM 管理系统软件 [简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18 2009.8.10 2009.8.10
称:SEM 管理系统] V3.3 0484934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统一数据服务平台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19 2010.6.23 2010.6.23
[简称:数据服务平台] V1.0 0486591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智能数据分析系统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20 2011.6.20 2011.6.20
[简称:智能数据分析系统] V1.0 0485734 号 取得 权利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21 用宏图片广告软件 V1.0 2011.1.1 2011.1.31
0296585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 IM2 图片管理平台[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22 2014.3.10 2014.3.11
IM2]V1.0 0837025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移动广告监测软件系统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23 2014.6.4 2014.6.18
[简称:移动广告监测]V1.0 0837632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移动数据管理平台[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24 2014.3.24 2014.3.31
移动 DMP]V1.0 0827711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 DMP 平台[简称:DMP 平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25 2012.12.10 2012.12.20
台]V1.0 0827794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 DataMax 系统[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26 2013.10.27 2013.10.28
DataMax]V1.0 0828190 号 取得 权利
1-2-22
取得 权利 开发完 首次发
序号 名称 编号
方式 范围 成日期 表日期
华扬联众移动互联网广告发布平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27 [简称:移动互联网广告发布平 2014.6.20 2014.6.28
0828336 号 取得 权利
台]V1.0
华扬联众视频监测数据分析平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28 2013.11.16 2013.11.17
[简称:视频监测数据分析平台]V1.0 0828341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 SEM 查询检索量系统[简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29 2014.7.23 2014.7.30
称:SEM 查询检索量系统]V1.0 0828318 号 取得 权利
移动互联网数据分析平台[简称:移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30 2014.5.20 2014.5,30
动数据分析平台]V1.0 0829417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 DE-智能广告发布引擎软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31 2013.5.23 2013.5.26
件[简称:DE]V1.0 0834695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智能视频广告管理平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32 2014.6.12 2014.6.13
[简称:Vima]V1.0 0833826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需求方平台[简称:华扬联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33 2014.6.19 2014.6.27
众 DSP]V1.0.0 0833822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 InsightChoice 项目管理系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34 2012.11.26 2012.11.30
统软件[简称:InsightChoice]V1.0 0837044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 BI 系统软件[简称:BI]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35 2014.11.30 2014.11.30
V1.0 1012332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广告发布管理系统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36 2014.11.18 2014.11.18
[简称:广告发布管理系统] V1.0 1011119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广告监测软件[简称:广告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37 2014.11.23 2014.11.23
监测] V4.0 1011627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大数据数字互动营销系统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38 软件[简称:大数据互动营销系统] 2015.1.20 2015.1.20
1012181 号 取得 权利
V1.0
华扬联众 DMP 平台[简称:DMP 平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39 2014.5.20 2014.5.20
台] V2.0 1012185 号 取得 权利
华 扬 联 众 DataMax 系 统 [ 简 称 :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40 2014.11.22 2014.11.22
DataMax] V2.0 1012277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移动数据管理平台[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41 2015.3.25 2015.3.25
移动 DMP] V2.0 1012347 号 取得 权利
移动互联网数据分析平台[简称:移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42 2015.5.12 2015.5.12
动数据分析平台] V2.0 1014300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需求方平台[简称:华扬联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43 2015.4.20 2015.4.20
众 DSP] V2.0.0 1014304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移动互联网广告发布平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44 [简称:移动互联网广告发布平台] 2015.5.16 2015.5.16
1014308 号 取得 权利
V2.0
华扬联众视频监测数据分析平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45 2014.12.16 2014.12.16
[简称:视频监测数据分析平台] 1014382 号 取得 权利
1-2-23
取得 权利 开发完 首次发
序号 名称 编号
方式 范围 成日期 表日期
V2.0
华扬联众私有化程序购买系统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46 2015.3.31 2015.3.31
[简称:PDB] V1.0 1014818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智能资源排期管理平台软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47 件[简称:智能资源排期管理平台] 2014.11.22 2014.11.22
1014823 号 取得 权利
V1.0
华扬联众魔图广告管理平台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48 2014.12.22 2014.12.22
[简称:Motu] V1.0 1014829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 InsightChoice 项目管理系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49 2014.10.22 2014.10.22
统软件[简称:InsightChoice] V2.0 1014834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智能检索系统软件[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50 2014.12.23 2014.12.23
智能检索系统] V1.0 1014855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智能视频广告管理平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51 2015.4.20 2015.4.20
[简称:Vima] V2.0 1014863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 DE-智能广告发布引擎软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52 2014.12.18 2014.12.18
件[简称:DE] V2.0 1011677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卜算子软件[简称:卜算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53 2016.04.27 2016.05.13
子]V1.0 1551943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 CQS 消费者数据魔方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54 2016.02.01 2016.03.15
[简称:CQS]V1.0 1552389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商业智能分析系统[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55 2016.04.27 2016.06.30
BIS]V1.0 1552362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程序化购买软件[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56 2016.06.06 2016.06.06
PBS]V1.0 1552403 号 取得 权利
企业商业数据分析报告软件[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57 2016.08.23 2016.08.23
DBI]V1.0 1552522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数据跟踪分析移动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58 2016.01.26 2016.01.26
[简称:DTS 移动]V1.0 1552107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数据跟踪分析网站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59 2016.06.01 2016.09.01
[简称:DTS 网站]V1.0 1552580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数据跟踪分析社会化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60 2016.09.13 2016.09.22
[简称:DTS 社会化]V1.0 1552929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社会化管理软件[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61 2016.04.28 2016.04.28
HY-SMS]V1.0 1556860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自助分析系统[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62 2016.08.10 2016.08.19
HY-HBIS]V2.0 1552102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智能方案软件[简称:智能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63 2015.12.01 2016.02.15
方案]V1.0 1552105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智能报告软件[简称:智能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64 2016.05.10 2016.06.08
报告]V1.0 1552513 号 取得 权利
65 华扬联众电商软件(PC 端)系统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2016.06.22 2016.06.22
1-2-24
取得 权利 开发完 首次发
序号 名称 编号
方式 范围 成日期 表日期
V1.0 1552416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电商软件(WAP 端)系统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66 2016.06.22 2016.06.22
V1.0 1552099 号 取得 权利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67 华扬联众微商系统 V1.0 2016.06.22 2016.06.22
1552573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数字广告系统[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68 2016.04.08 2016.04.08
HY-DAS]V1.0 1552449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媒介排期软件[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69 2016.04.07 2016.04.07
HY-MIS]V1.0 1552531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网络舆情监控系统[简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70 2016.06.01 2016.06.01
HY-Hawkeye]V1.0 1552591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智能任务调度管理系统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71 2016.01.11 2016.01.15
[简称:HY-Skynet]V2.0 1552504 号 取得 权利
华扬联众南乡子软件[简称:南乡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72 2016.03.31 2016.03.31
子]V1.0 1552585 号 取得 权利
(三)自有房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自有房产 3 处,合计面积为 860.27 平方米,
具体情况如下:
序 规划 建筑面积
所有权人 房屋座落位置 房权证号 他项权利
号 用途 (㎡)
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16 号泰华金 房产证正在
1 上海华扬 办公 286.31 无
茂国际 12 幢 1 单元 25 层 12501 号 办理中
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16 号泰华金 房产证正在
2 上海华扬 办公 286.88 无
茂国际 12 幢 1 单元 25 层 12502 号 办理中
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16 号泰华金 房产证正在
3 华扬联众 办公 287.08 无
茂国际 12 幢 1 单元 25 层 12503 号 办理中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
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
1-2-25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接受服务
期间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占营业成本比例
宽客网络 互联网广告投放 48.96 0.01%
2016 年度 青稞万维 互联网营销服务 327.12 0.08%
合计 - 376.08 0.09%
宽客网络 互联网广告投放 638.75 0.14%
2015 年度 从容影视 影视节目制作 7,513.19 1.65%
合计 - 8,151.94 1.79%
宽客网络 互联网广告投放 405.09 0.16%
2014 年度 盛世骄阳 互联网广告投放 1,121.69 0.44%
合计 - 1,526.78 0.60%
注: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对口碑互联的企业合并,上表中列示的口碑互联相关信息系公司在购
买日之前与其交易情况(下同)。
(2)提供服务
期间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6 年度 - - - -
2015 年度 - - - -
2014 年度 - - - -
(3)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薪酬总额(万元) 1,528.23 1,689.62 1,152.37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往来
①与盛世骄阳的资金往来
2014 年下半年以来,鉴于盛世骄阳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2015 年 1
月分别与盛世骄阳签订借款协议,向盛世骄阳提供了 1,000 万元和 500 万元借款,用于盛世
骄阳向华策影视(海宁)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电视剧《鹿鼎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独占许可
使用费。2014 年末,盛世骄阳已按协议约定结清上述的 1,000 万元款项;2015 年 3 月 25 日,
盛世骄阳已按协议约定结清上述的 500 万元款项;盛世骄阳在结清上述全部款项的同时按协
议约定向公司结清了该等借款的利息。
②与互帮国际的资金往来
1-2-26
互帮国际主要从事基于第三方支付工具的数据分析、整合营销及金融服务。因看好互帮
国际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空间,公司拟投资参股互帮国际,但为控制公司风险,公司采
取了如下的方式:
2015 年 12 月 1 日,公司(甲方)与互帮国际、北京酷贝通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酷贝通付”)、上海睿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响”)、北京一码付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码付”)(合称“乙方”,其中互帮国际通过协议安排对酷贝
通付、上海睿响、一码付实施控制)、Counect Holding Co., Ltd.(丙方)、庾良建(丁方)签
署《借款协议》,向互帮国际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两年,年利率
6%,用于乙方的日常运营资金。在协议规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要求,经公司同意,公司
可增加对互帮国际的借款额,但协议借款和增加借款额合计不得超过 6,000 万元,且各方应
就增加借款额,签订新的书面协议。
在借款期限内,若乙方或丙方进行了一轮新的融资(以下简称“B 轮融资”),公司有权
(而非义务)选择将协议借款及借款利息按照约定的方式转换为丙方在 B 轮融资中所发行的
同类优先股股票,由公司或公司指定方持有该等 B 轮股票。丁方为乙方和丙方履行其在本协
议项下的所有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实际提供借款 3,000
万元。
(2)提供担保
2013 年 1 月,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了《综
合授信合同》,约定了在 2013 年 1 月 24 日至 2014 年 1 月 24 日期间内,公司可向民生银行申
请使用 6,000 万元的最高授信额度,对此,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与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
担保合同》,为公司在该《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对民生银行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
2013 年 6 月,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授信协议》,取得了 6,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对此,
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在该《授信协议》
项下对招商银行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外,公司与招商银行及苏同签署了《补充协议》,
约定华扬创想可向招商银行申请使用该授信协议约定额度内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部分,
该《补充协议》项下产生的债务同样由苏同按上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之承诺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
1-2-27
2014 年 3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与交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苏同为交
通银行与公司在 2014 年 3 月 21 日至 2016 年 3 月 21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因流动资金贷款而订
立的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5,000 万元。
2014 年 7 月,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在 2014 年 7 月 11 日至 2015
年 7 月 11 日期间内,公司可向民生银行申请使用 7,200 万元的最高授信额度,对此,公司实
际控制人苏同与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合同》,为公司在该《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对民
生银行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
2014 年 7 月,公司与民生银行、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民生加银”)签
订了《公司委托贷款合同》,民生加银委托民生银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
借款,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与民生银行签署《委托贷款保证合同》,为该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
2014 年 9 月,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授信协议》,取得了 6,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对此,
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在该《授信协议》
项下对招商银行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外,公司与招商银行及苏同签署了《补充协议》,
约定华扬创想可向招商银行申请使用该授信协议约定额度内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的部分,
该《补充协议》项下产生的债务同样由苏同按上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之承诺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
2015 年 4 月,公司与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签署《融资额度协议》,取得了 35,000 万元的可
循环使用融资额度。对此,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与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公司在该《融资额度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5 年 8 月,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陶然亭支行签订《授信协议》,取得了 8,000 万元的授
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2015 年 8 月 24 日至 2016 年 8 月 20 日。同日,苏同向招商银行出具了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并与发行人和招商银行签署了《补充协议》。为公司和华扬创想
在前述《授信协议》、《补充协议》项下所产生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
2015 年 8 月,博大网联、捷报指向、华扬创想分别与北京银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
分别取得了 3,000 万元、3,000 万元和 4,000 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12 个月。公司、公司
实际控制人苏同及其配偶冯康洁与北京银行分别就上述三个《综合授信合同》签订相应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提供独立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1-2-28
2015 年 9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及其配偶冯康洁与建设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签订《本
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 2015 年 9 月 24 日至 2016 年 8 月 14 日期间与该行签订的人民
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
其他法律性文件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本金余额和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5 年 12 月,公司与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取得了 10,000 万元的
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2015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8 日。对此,公司实际控制
人苏同与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合同》,为公司在该《综合授信合同》项下
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5 年 12 月,华扬联众上海分公司与上海瑞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
力”)签订了《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在应收账款转让额度内向上海瑞力转让应收账款债
权并获得上海瑞力提供的保理预付款,转让额度为人民币 8,000 万元且为可循环额度,额度
有效期自 201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4 日。同日,苏同与上海瑞力签署《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上述《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项下产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
2016 年 3 月 29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签订《综合授信
合同》,约定北京银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2 亿元的最高授信额度,提款期为前述合同订立日起
十二个月。同日,上海华扬、苏同及冯康洁分别与北京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
公司在《综合授信合同》项下产生的债务提供独立的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
2016 年 3 月 29 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约定华夏银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8,5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3
月 30 日至 2017 年 3 月 30 日。同日,苏同与华夏银行签订《个人最高额担保合同》为公司在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产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签订《授信额度
协议》,约定中国银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2 亿元的最高额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
自 2016 年 3 月 31 日至 2017 年 3 月 29 日。同日,苏同和冯康洁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担
保合同》,苏同为公司在《授信额度协议》项下产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商业汇票贴现
合同》,约定宁波银行对公司合法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予以贴现,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实付贴现总金额为人民币 48,900,415.67 元,汇票到期日及贴现到期日为 2016 年 10 月
1-2-29
27 日。2016 年 4 月 27 日,苏同与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商业汇票贴
现合同》项下产生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016 年 6 月 23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人民币额度贷款合
同》,约定中信银行向公司提供额度为 1 亿元的短期贷款,额度有效期限自 2016 年 6 月 23 日
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同日,苏同、冯康洁分别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分别为
公司在《人民币额度贷款合同》项下产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工商银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1 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为自首
次提款日起 12 个月。根据公司签订的《借款借据》,首次提款日为 2016 年 6 月 24 日。同日,
苏同、冯康洁分别与工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分别为公司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
产生的债务提供独立的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
2016 年 7 月 28 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浙商银行”)签订了编
号为(20910000)浙商银综借字(2016)第 05037 号的《综合借款协议》,约定浙商银行向公
司提供 1 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限自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17 年 7 月 3 日。同
日,苏同和冯康洁与浙商银行签订了编号为(101001)浙商银高保字(2016)第 90001 号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该《最高额保证合同》,苏同、冯康洁为公司在《综合借款协议》
项下产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6 年 7 月 5 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广发银行”)签订
了编号为 1716CF005 号的《额度贷款合同》,约定广发银行向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 1 亿元的
贷款,额度有效期自 2016 年 7 月 5 日至 2017 年 7 月 4 日。同日,苏同、冯康洁与广发银行
分别签订了编号为 1716CF005-01BZ、1716CF005-02BZ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该等
《最高额保证合同》,苏同、冯康洁为公司在《额度贷款合同》项下产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
2016 年 9 月 14 日,公司与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美银行”)签订了编号为
EWCN/2016/CN0051 号的《授信协议》,约定华美银行向公司提供 6,000 万元的授信总额度,
额度有效期自 2016 年 9 月 14 日至 2018 年 3 月 14 日。同日,苏同与华美银行签订了编号为
EWCN/2016/DG0025 号的《保证协议》。根据该《保证合同》,苏同为公司在《授信协议》项
下产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30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江苏银行”)
签订了编号为 323116CF011 号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约定江苏银行向公司提供 1 亿元的
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自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同日,苏同、冯
康洁向江苏银行出具了编号为 323116CF011-002BZ 的《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根据
该《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苏同、冯康洁为公司在《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的债务提
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宁波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宁波银行”)签订了编号为
07707LK20168007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宁波银行向公司提供 5,000 万元的借款,
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系由 2016 年
4 月 27 日苏同与宁波银行签订的编号为 07707BY20168006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进行担保。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亭支行(“招商银行”)签
订了编号为 2016 宣授 032 号的《授信协议》,约定招商银行向公司提供 8,000 万元的授信额
度,授信期间自 2016 年 9 月 29 日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同日,苏同向招商银行出具了编号
为 2016 宣授 032-担 01 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保证书》。根据该《最高额不可撤销保证书》,
苏同为公司在《授信协议》项下产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广州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兴业银行”)
签订了编号为兴银粤借字(越秀)第 201610260001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兴业银
行向公司广州提供 3,00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
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系由 2016 年 9 月 22 日苏同与兴业银行签订的编号为兴银粤保字
(越秀)第 201609220001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进行担保。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对于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
同类业务的价格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
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对于报告期内控股股东苏同为发行人提供的关联担保,独立董
事认为其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对其无异议。对
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独立董事无异议并予以确认,同时提示公司应加强对关
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
1-2-31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规模较小且定价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
持有公司 与公司
性 年 度薪酬
姓名 职务 任期 简要经历 公司外兼职情况 股份的数 其他利
别 龄 (万
量(万股) 益关系
元)
苏同 董 事 男 44 2011.9 曾获中国互联网协会 华扬创想执行董事、经理;旗帜创 174.51 4,700.52
长、总 至今 “1997-2007 中 国 网 络 广 想执行董事、经理;捷报指向执行
经理 告十年百人”称号,中国 董事、经理;上海华扬执行董事;
控股股
广告协会“中国广告 30 年 华扬投资董事;上海数行董事长;
东、实际
突出贡献奖”。 华扬阿佩董事;华扬盛鼎董事长;
控制人;
广州同钧董事长;上海用宏执行董
间接持
事;华扬投资董事;华扬企管执行
有公司
董事;旗帜传媒执行董事;华扬优
1,880.21
逸执行董事;乐创投资董事;威朋
万股。
有限董事;华扬香港董事;韩国华
扬董事;宽客网络董事;北京集萃
廊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姜香 董事 女 74 2011.9 曾任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 - - 2,820.31 实 际 控
蕊 至今 术服务总公司工程师,北 制 人 之
京四通公司高级工程师。 一 致 行
动人。
黄国 董事 男 44 2011.9 曾任职于加拿大运通通信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 - - -
强 至今 公司、上海贝尔阿尔卡特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傲天
股份有限公司。 动联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富基标商
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酒仙网电
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合合信
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宽客网络、
北京铁血科技股份公司、上海刃游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睿悦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点心科技有限
公司、上海龙诚阔安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厦门美家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等公司的董事;北京极品无限科
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原力电
脑动画制作有限公司、上海银河数
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监

1-2-32
陈小 董事 男 55 2011.9 曾任职于美国通用电气公 青云创业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 - - -
兵 至今 司、杜邦公司。 司合伙人;北京三得普华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福建省百川资源再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百川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上澎太阳能科技(嘉兴)
有限公司、多利(北京)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浙江湖州五谷生态农业
发展有限公司、Nobao Renewable
Energy Holdings Limited、Eastern
Well Holdings Limited、Sunpreme,
Ltd.、Sunpreme Solar India Pvt.
Ltd、Eternal Energy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imited、Twins Label
limited 等公司的董事
王昕 独立 女 46 2016.1 曾任职于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春播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
董事 至今 摩托罗拉、美国互联网技 经理;中视金桥国际传媒控股有限
7.00
术信息有限公司、搜狐公 公司独立董事

樊旭 独立 男 54 2012.6 曾任电广传媒广告分公司 北京响巢看看网络传媒股份有限 - -
9.10
文 董事 至今 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公司 COO
郭海 独立 女 44 2012.6 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
兰 董事 至今 券期货业务资格;曾任北 伙)合伙人;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副主 上市公司审计专家委员会委员;山
任会计师、副董事长、党 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 9.10
委副书记。 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房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独立
董事
隋丹 监事 女 41 2011.9 曾任北京盛世长城广告有 - - -
至今 限公司实力媒体策划经
理,上海智威汤逊广告有 119.04
限公司传立媒体策划总
监。
白欣 监事 女 39 2011.9 曾任职于摩托罗拉中国有 - - -
69.06
悦 至今 限公司。
范雪 监事 女 55 2011.9 曾任职于北京站邮局、北 - - -
25.93
莉 至今 京国际邮电局。
王海 副总 男 41 2011.9 曾任 Lycos Asia 策略总监; 旗帜创想监事;派择网络执行董 -
龙 经理 至今 曾获中国互联网协会 事、经理;晶萃技术监事
119.76
“1997-2007 中 国 网 络 广
告十年百人”称号
贾殷 副总 女 47 2011.9 曾任职于智威汤逊中乔广 - - -
殷 经理 至今 告有限公司,上海奥美广 194.86
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2-33
陈嵘 副总 女 49 2011.9 曾任职于上海智威汤逊广 - - -
经理 至今 告有限公司、李奥贝纳广
187.09
告有限公司、阳狮锐奇集
团实力媒体等。
郝涛 副总 男 42 2011.9 曾任职于中国软件与技术 派择网络技术总监;旗帜创想执行 97.77 - -
经理 至今 服务总公司,斯伦贝谢中 董事、经理;上海数行监事
国公司北京办事处,西门
子(中国)有限公司。
郭建 财 务 男 44 2011.9 曾任职于施耐德电气(中 华扬创想、上海华扬、捷报指向、 154.15 - -
军 总监、 至今 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 派择网络、旗帜传媒等公司的监
董 事 奥美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 事;华扬阿佩董事;广州同钧董事;
会 秘 公司。 华扬盛鼎董事;上海数行董事;上
书、副 海用宏监事;韩国华扬董事;易粉
总 经 科技监事

孙学 副总 男 45 2015.3 曾任职于戏剧电影报、上 香港旗帜董事 154.83 - -
经理 至今 海奥美广告有限公司、广
州达彼思(达华)广告有
限公司、上海灵狮广告有
限公司、尚思咨询(上海)
有限公司、智威汤逊-中
乔广告有限公司、威汉营
销传播集团、上海中方广
告有限公司。
王培 副总 男 45 2015.3 曾任职于南方报业传媒集 华扬海纳董事长;华扬大浙董事 146.81 - -
兴 经理 至今 团。 长;杭州腾媒执行董事、经理
赵轶 副总 男 40 2016.3 曾任美国嘉盛集团上海分 美国华扬董事 163.38 - -
俊 经理 至今 公司高级市场经理,上海
达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M&SEO 总监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苏同,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
之日,苏同合计控制公司 78.34%的股权。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1-2-34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货币资金 360,347,089.90 146,402,107.43 149,134,322.81
应收票据 55,113,015.00 24,885,500.00 35,010,032.00
应收账款 2,763,481,563.52 2,116,727,876.40 1,067,999,051.67
预付款项 244,900,343.38 89,252,581.45 69,671,055.78
应收利息 1,791,780.82 - -
其他应收款 65,043,455.94 61,235,855.99 73,469,631.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0,000,000.00 - 32,297.63
其他流动资产 3,490,333.30 - -
流动资产合计 3,524,167,581.86 2,438,503,921.27 1,395,316,391.4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6,883,900.54 202,483,637.07 66,584,500.00
长期应收款 - 5,0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45,918,696.33 13,825,601.82 -
固定资产 36,975,294.01 18,352,994.90 18,214,811.57
无形资产 12,752,543.03 9,644,135.16 10,194,180.21
商誉 86,473,310.60 86,473,310.60 86,473,310.60
长期待摊费用 19,566,990.07 14,824,888.42 15,307,725.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194,731.76 17,133,151.75 10,088,271.9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9,765,466.34 367,737,719.72 206,862,800.00
资产总计 3,923,933,048.20 2,806,241,640.99 1,602,179,191.43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短期借款 1,007,141,552.16 365,000,000.00 170,000,000.00
应付票据 6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1,974,191,191.27 1,543,538,788.39 837,626,042.39
预收款项 57,820,442.95 40,942,325.77 21,112,074.50
应付职工薪酬 49,080,674.21 42,651,427.93 32,322,398.40
应交税费 100,435,162.15 74,796,062.94 32,369,424.11
应付利息 1,369,230.43 493,057.97 355,315.07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14,290,113.39 95,314,968.05 15,373,981.69
流动负债合计 3,264,328,366.56 2,162,736,631.05 1,109,159,236.16
递延所得税负债 5,861,545.26 14,234,870.5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861,545.26 14,234,870.56 -
负债合计 3,270,189,911.82 2,176,971,501.61 1,109,159,236.16
股本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资本公积 112,940,376.79 114,005,165.49 113,920,145.11
其他综合收益 34,056,029.72 80,457,359.26 -
盈余公积 45,421,377.31 32,812,110.68 24,009,522.55
1-2-35
未分配利润 325,908,537.76 265,844,287.34 208,723,882.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638,326,321.58 613,118,922.77 466,653,550.11
少数股东权益 15,416,814.80 16,151,216.61 26,366,405.16
股东权益合计 653,743,136.38 629,270,139.38 493,019,955.2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923,933,048.20 2,806,241,640.99 1,602,179,191.43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638,730,572.73 5,181,033,558.66 3,023,110,957.91
其中:营业收入 6,638,730,572.73 5,181,033,558.66 3,023,110,957.91
二、营业总成本 6,515,575,677.53 5,116,410,498.79 2,951,918,028.52
其中:营业成本 5,846,363,254.74 4,543,647,624.77 2,536,002,148.84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498,218.21 25,756,413.93 19,305,268.56
销售费用 476,245,442.36 385,062,652.20 299,606,058.76
管理费用 87,564,384.00 85,578,049.71 78,626,114.82
财务费用 36,705,916.35 13,032,131.06 8,073,122.69
资产减值损失 42,198,461.87 63,333,627.12 10,305,314.85
投资收益 2,093,094.51 33,243,051.68 42,91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 -174,398.18 -
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 125,247,989.71 97,866,111.55 114,102,929.39
加:营业外收入 4,933,222.33 4,612,598.61 3,972,448.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4.00 322.24 14,633.90
减:营业外支出 3,832,999.16 3,711,387.52 1,139,311.0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97,219.62 76,153.11 113,152.15
四、利润总额 126,348,212.88 98,767,322.64 116,936,066.98
减:所得税费用 25,830,015.96 20,473,633.23 23,957,918.57
五、净利润 100,518,196.92 78,293,689.41 92,978,148.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2,673,517.06 77,922,993.02 91,284,110.41
少数股东损益 -2,155,320.14 370,696.39 1,694,038.0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6,401,329.54 80,457,359.26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4,116,867.38 158,751,048.67 92,978,148.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56,272,187.52 158,380,352.28 91,284,110.4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155,320.14 370,696.39 1,694,038.0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6 0.65 0.7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6 0.65 0.7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1-2-36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534,419,464.03 4,429,710,238.46 3,129,573,572.13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7,734.7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397,475.42 79,345,295.33 59,577,064.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34,954,674.17 4,509,055,533.79 3,189,150,636.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085,361,674.55 4,156,146,933.25 2,604,940,234.3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90,296,926.85 308,075,386.60 247,919,725.62
支付的各项税费 86,804,598.29 65,520,270.92 66,594,445.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7,767,165.37 217,121,739.92 167,124,835.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10,230,365.06 4,746,864,330.69 3,086,579,241.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275,690.89 -237,808,796.90 102,571,395.9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 31,721,495.23 51,491,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8,355.00 3,291.15 30,706.48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2,929,966.36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8,355.00 34,654,752.74 51,521,706.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3,162,476.24 13,065,343.25 27,319,489.69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3,163,432.14 23,000,000.00 21,584,5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000,000.00 5,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1,325,908.38 41,065,343.25 48,903,989.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317,553.38 -6,410,590.51 2,617,716.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98,606.88 204,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87,141,552.16 618,000,000.00 2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7,141,552.16 619,498,606.88 200,204,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25,000,000.00 343,000,000.00 19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69,490,231.75 33,647,635.63 27,811,126.59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415,830.54 7,883,424.07 980,000.00
利、利润
1-2-37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3,883,734.15 1,708,191.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8,373,965.90 378,355,826.63 217,811,126.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8,767,586.26 241,142,780.25 -17,607,126.5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849,170.48 344,391.78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1,023,512.47 -2,732,215.38 87,581,986.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6,402,107.43 149,134,322.81 61,552,336.6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7,425,619.90 146,402,107.43 149,134,322.81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9.72 -7.58 -9.8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
- - -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 229.00 -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 - -
值产生的收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 3,300.00 4,291.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9.74 -131.30 293.1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注:1、2] - 41.74 -
小计 110.02 3,431.87 4,574.31
所得税影响额 40.34 443.68 689.3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65 0.09 0.55
合计 54.03 2,988.09 3,884.41
注 1:2015 年度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
公司将其控股子公司(持股 51%)华扬维思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出售所得。
(三)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1-2-38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08 1.13 1.26
速动比率(倍) 1.00 1.09 1.2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81.10% 76.51% 69.7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53 3.02 5.17
存货周转率(次) -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8,557.72 12,714.76 13,719.6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267.35 7,792.30 9,128.4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
10,213.32 4,804.21 5,244.00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4.47 10.24 14.6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46 -1.98 0.8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09 -0.02 0.7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5.32 5.11 3.8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
1.95% 1.53% 2.07%
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2、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期间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6 年度 15.45% 0.86 0.8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5 年度 15.41% 0.65 0.65
股东的净利润
2014 年度 21.23% 0.76 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6 年度 15.37% 0.85 0.85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15 年度 9.50% 0.40 0.40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4 年度 12.20% 0.44 0.44
注:2014 年 4 月,公司以总股本 6,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
增后公司股本为 12,000 万股,公司按照本次转增后的股数重新计算了报告期各期内的每股收益。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64,954.08 万元、289,823.64 万元和 392,393.30
万元,2015 年末、2016 年末分别较上年末增长 75.70%和 35.39%。
公司资产规模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为:(1)近年来,随着国内互联网营销需求持续快速
增长,公司的业务规模逐步扩大,使得资产规模相应逐步增长;(2)为满足业务发展带来的
资金需求,公司适时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借入资金,使得公司资产规模相应增长;(3)公司
因出售盛世骄阳而获得的皇氏集团股份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5 年末公允价值有较
大幅度增长。
1-2-39
公司的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大,报告期内均保持在 80%以上,主要由货币资金、应
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等构成,均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资产,占比较大的应收账
款的债务人均为各行业的知名品牌企业,其市场信誉较好,资金实力较强,应收账款的回款
情况较好。总体上,公司的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
2、盈利能力
随着国内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的不断增强,公司的经营
规模快速增长。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8.19%,体现出了良好
的成长性。
报告期内,互联网广告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对传统广告方式的替代趋势日渐明显,作
为我国互联网广告领域内综合竞争优势较强的领先企业,公司的毛利规模随业务规模增长而
持续增长。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综合毛利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7.54%,各类业务的毛
利规模也都实现了增长,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是互联网广告投放代理服务,占公司各年度毛
利总额达到 65%以上,广告投放代理服务的毛利随着广告投放代理服务收入规模的增长逐年
增长。广告策划与制作业务毛利率水平较高,随着收入的增长,毛利规模不断扩大,占毛利
总额的比例呈提高趋势。
3、现金流量
201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780.88 万元,主要原因为:(1)部
分客户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广告投放规模较大,201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98.21%,而 2015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的增幅为 71.38%;(2)由于员工数量的增加、员工薪
酬水平和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的提高,导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
24.26%。2016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527.57 万元,主要原因为:部
分客户下半年营销投放规模较大,2016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30.56%,而公司薪酬、
房租及各项费用等支出则具有一定刚性。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逐步加大了二三线城市区域性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拓
展力度,相应的办公及 IT 设备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规模不断增加;同时,为不断优化
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通过外延式扩张增加了控股及参股公司数量,对外投
资力度大幅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61.77 万元、-641.06
万元和-10,631.76 万元。2016 年公司增资入股青稞万维和易粉科技,并新增对互帮国际的借
款,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多。
1-2-4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进行筹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760.71 万元、24,114.28 万元和 40,876.76 万元。2014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负,主要原因为公司当年偿还银行借款、支付股利及利息支出金额较大所致。2015 年公司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和收到上海瑞力商业保理有限
公司保理款所致。2016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主要系短期银行借款
规模扩大所致。
(五)股利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
以前年度的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 10%;(3)提取任意公积金;(4)支付股东股利。
2、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同意将公司 900.00 万元可供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予股东,同时,以公司总股本 6,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 12,000 万股。
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同意将公司 1,200.00 万元可供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予股东。
2016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将公司 3,000 万元可供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予股东。
2017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同意将公司 3,000 万元可供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予股东。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
须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前
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4、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201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上市后适用
的《公司章程(草案)》,对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1-2-41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
且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三)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现在处于成长期,如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公司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3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者累计超过 1 亿元的资金支
出。
(四)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利
润分配的制定和审议程序:
1、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议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原因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中详细披露未
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
计收益事项,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若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影响的,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1-2-42
2、董事会制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应详细说明调整理由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
意见,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
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六)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责尽职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
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六)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
1、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财务数据

设立于 2006 年 9 月 8 日,注册资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华扬创想的总资产为 13,374.23
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100 万元,是公 万元,净资产为 3,046.29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
1 华扬创想
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向客 利润-5.34 万元。
户提供基于互联网的营销服务。
成立于 2006 年 9 月 25 日,注册资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旗帜创想的总资产为 740.34
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500 万元,是公 万元,净资产为 462.09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
2 旗帜创想 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向客 润 8.03 万元。
户提供互联网营销的营销效果监
测与评估服务。
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29 日,注册资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旗帜传媒的总资产为 19,812.72
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700 万元,是 万元,净资产为 1,669.48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
3 旗帜传媒 旗帜创想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 利润 665.72 万元。
为向客户提供互联网内容营销服
务。
成立于 2007 年 2 月 14 日,注册资 2016 年 12 月 31 日,派择网络的总资产为 7,985.37
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50 万元,其中 万元,净资产为 2,155.07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
华扬联众持有出资额的 80%,宁 利润-362.71 万元。
4 派择网络
晶持有出资额的 20%。主营业务
为向客户提供互联网精准营销服
务。
成立于 2007 年 5 月 18 日,注册资 2016 年 12 月 31 日,捷报指向的总资产为 8,950.05
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500 万元,是公 万元,净资产为 1,443.81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
5 捷报指向
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为客 利润 227.25 万元。
户提供移动互联网营销服务。
1-2-43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财务数据

成立于 2008 年 7 月 3 日,注册资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博大网联的总资产为 12,629.01
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100 万元,是公 万元,净资产为 677.83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
6 博大网联 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向客 润-98.23 万元。
户提供基于谷歌的搜索引擎营销
服务。
成立于 2008 年 7 月 24 日,注册资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华扬阿佩的总资产为 692.46
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100 万元,其中 万元,净资产为 70.97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
华扬联众持有出资额的 51%,成 -423.54 万元。
7 华扬阿佩 都阿佩克思广告有限公司持有出
资额的 49%。主营业务为在四川
地区提供基于地方门户网站的互
联网营销服务。
成立于 2011 年 9 月 5 日,注册资
本与实收资本均为 500 万元,是公
华扬年度 司的全资子公司。华扬年度的主营
8 -
(已注销) 业务为通过分公司在河南地区提
供基于地方门户网站的互联网营
销服务。2014 年 12 月 30 日注销。
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注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华扬盛鼎的总资产为 8,120.10
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500 万元,其 万元,净资产为 540.67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
中公司持有出资额的 51%,福建 润-185.09 万元。
9 华扬盛鼎 省盛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有出
资额的 49%。主营业务为通过分
公司在福建地区提供基于地方门
户网站的互联网营销服务。
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9 日,注册资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华扬的总资产为 64,767.52
本与实收资本均为 2,000 万元,是 万元,净资产为-1,542.86 万元;2015 年度实现净
10 上海华扬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通 利润-1,432.93 万元。
过分公司提供基于地方门户网站
的互联网营销服务。
成立于 2008 年 3 月 26 日,注册资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用宏的总资产为 110.62
本与实收资本均为 71.43 万元,公 万元,净资产为 110.62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
11 上海用宏 司与袁国玮分别持有 60%和 40% 润 1.62 万元。
的出资额。主营业务为互联网图片
营销技术研发。
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注册资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同钧的总资产为 253.25
本与实收资本均为 300 万元,公司 万元,净资产为 256.90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
12 广州同钧 与广州新年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各 润 0.05 万元。
持有 50%的出资额。主营业务为
向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服务。
13 华扬维思 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12 日,注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华 扬 维 思 的 总 资 产 为
1-2-44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财务数据

(股权已转 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 500 万元,上 8,625,401.06 元,净资产为 5,615,718.96 元;2014
让) 海华扬与河南新维思广告有限公 年度实现净利润 399,596.51 元。
司分别持有 51%和 49%的出资额。
主营业务为在河南地区提供基于
地方门户网站的互联网营销服务。
2015 年 2 月,股权转让后,上海
华扬不再持有华扬维思股权。
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注册资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华扬大浙的总资产为 1,902.84
本与实收资本均为 500 万元,上海 万元,净资产为 992.24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
华扬与杭州嘉瑞文化传播有限公 润-132.00 万元。
14 华扬大浙
司分别持有 66%和 34%的出资额。
主营业务为在浙江地区提供基于
地方门户网站的互联网营销服务。
成立于 2013 年 6 月 21 日,注册资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华扬时尚的总资产为 82.05 万,
本 3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279.60 净资产为-47.34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 57.83
15 华扬掌尚 万元,是上海华扬的全资子公司。 万元。
主营业务为在上海地区提供基于
地方门户网站的互联网营销服务。
成立于 2013 年 5 月 7 日,注册资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华扬海纳的总资产为 400.32
本与实收资本均为 500 万元,上海 万元,净资产为 341.40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
华扬与沈阳凯兴海纳广告有限公 润-83.42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瑞华所审计。
16 华扬海纳
司分别持有 51%和 49%的出资额。
主营业务为在辽宁地区提供基于
地方门户网站的互联网营销服务。
成立于 2006 年 7 月 27 日,注册资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口碑互联的总资产为 8,918.27
本 500 万元,公司与上海口碑实业 万元,净资产为 1,544.30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
17 口碑互联 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70%和 30%的 利润 674.05 万元。
出资额。主营业务为基于互联网的
内容营销服务。
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注册资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数行的总资产为 1,148.26
本 2,000 万元,实收资本 50 万元, 万元,净资产为 647.57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
公司与蒙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润 7.24 万元。
18 上海数行
分别持有 80%和 20%的出资额。
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互联网综
合营销服务。
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注册资
本 5,000 万元,是华扬盛鼎的全资
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互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华扬优逸尚未开展实际
19 华扬优逸
联网综合营销服务。截至 2015 年 运营。
12 月 31 日,华扬优逸尚未开展实
际运营。
1-2-45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财务数据

成立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注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华扬投资的总资产为 17,649.65
资本 110 万美元,是公司的全资子 万元,净资产为 3,611.78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
20 公司。主要系满足公司开拓海外市 润-1,094.31 万元。
华扬投资
场及客户海外互联网营销的需求
而设立。
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注册资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华扬香港的总资产为 2,159.40
本 10 万美元,是华扬投资的全资 万美元,净资产为 159.39 万美元;2016 年度实现
21 华扬香港
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向公司客户提 净利润-36.83 万美元。
供海外互联网营销服务。
华扬投资持股 80%,主要满足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华扬韩国的总资产为 83.55 万
22 华扬韩国 韩国开展互联网营销的需求。 美元,净资产为 52.73 万美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
润-17.43 万美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瑞华所审计。
成立于 2015 年 7 月 9 日,注册资
本及实收资本 160 万元,上海华扬
2016 年 12 月 31 日,杭州腾媒的总资产为 201.17
和北京微媒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分
23 杭州腾媒 万元,净资产为 177.62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
别持有 75%和 25%的出资额。主
润-231.85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瑞华所审计。
营业务为为客户提供基于移动应
用的自媒体营销服务。
华扬投资持股 100%,主营业务定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华扬美国的总资产为 223.35
位于开拓美国本土客户并满足中 万美元,净资产为 204.20 万美元;2016 年度实现
24 华扬美国
国客户在海外的互联网营销需求。 净利润-95.80 万美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瑞华所审
计。
华扬投资持股 100%,系公司为与
25 香港旗帜 搜狗开展海外营销业务合作而设 截至目前,香港旗帜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立。
华扬投资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美国实验室的总资产为 16.48
通过建立基于机器学习的智能分
26 美国实验室 万美元,净资产为 16.39 万美元;2016 年度实现净
析和推广系统来应对海量、多维及
利润-13.61 万美元。
指数式增长的数据。
华扬投资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
27 华扬英国 在英国当地及欧洲地区开展数字 截至目前,华扬英国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营销服务业务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已经瑞华所审计。
2、分公司
序号 名称 基本情况
1 上海分公司 设立于 2004 年 6 月 29 日,主要从事互联网营销服务。
2 广州分公司 设立于 2007 年 1 月 16 日,主要从事互联网营销服务。
3 深圳分公司 设立于 2011 年 3 月 3 日,主要从事互联网营销服务。
4 西安分公司 设立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主要从事互联网营销技术研发。
5 上海黄浦分公司 设立于 2014 年 9 月 17 日,主要从事互联网营销服务。
1-2-46
序号 名称 基本情况
6 天津分公司 设立于 2015 年 1 月 2 日,主要从事互联网营销服务。
设立于 2009 年 10 月 10 日,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综合营
7 华扬创想上海分公司
销服务。
设立于 2012 年 5 月 24 日,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精准营
8 派择网络上海分公司
销服务。
9 华扬盛鼎福州分公司 设立于 2013 年 3 月 1 日,主要从事互联网营销服务。
10 华扬盛鼎厦门分公司 设立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主要从事互联网营销服务。
旗帜创想西安分公司 设立于 2012 年 11 月 29 日,主营业务为精准营销技术与魔图技术研发。
11
(已注销) 该分公司已注销。
设立于 2012 年 4 月 5 日,为客户提供基于地方门户网站的互联网营销服
12 上海华扬广州分公司
务,主要服务于广东省内的区域性客户。
设立于 2012 年 1 月 6 日,为客户提供基于地方门户网站的互联网营销服
13 上海华扬西安分公司
务,主要服务于陕西省内的区域性客户。
设立于 2012 年 1 月 4 日,为客户提供基于地方门户网站的互联网营销服
14 上海华扬长沙分公司
务,主要服务于湖南省内的区域性客户。
设立于 2013 年 6 月 19 日,为客户提供基于地方门户网站的互联网营销
15 上海华扬成都分公司
服务,主要服务于四川省内的区域性客户。
设立于 2013 年 7 月 29 日,为客户提供基于地方门户网站的互联网营销
16 上海华扬南京分公司
服务,主要服务于江苏省内的区域性客户。
设立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为客户提供基于地方门户网站的互联网营销
17 上海华扬杭州分公司
服务,主要服务于浙江省内的区域性客户。
设立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为客户提供基于地方门户网站的互联网营销
18 上海华扬合肥分公司
服务,主要服务于安徽省内的区域性客户。
设立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为客户提供基于地方门户网站的互联网营销
19 上海华扬北京分公司
服务,主要服务于北京地区的区域性客户。
设立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为客户提供基于地方门户网站的互联网营销
20 上海华扬郑州分公司
服务,主要服务于河南省内的区域性客户。
设立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为客户提供基于地方门户网站的互联网营销
21 上海华扬辽宁分公司
服务,主要服务于辽宁省内的区域性客户。
上海华扬福州分公司 设立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客户提供基于地方门户网站的互联网营销
22
(已注销) 服务,主要服务于福建省内的区域性客户。
设立于 2013 年 8 月 9 日,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营销
23 捷报指向上海分公司
服务。
设立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营
24 捷报指向广州分公司
销服务。
设立于 2011 年 2 月 11 日,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基于互联网的内容营
25 口碑互联上海分公司
销服务。
华扬年度郑州分公司 设立于 2011 年 10 月 10 日,主营业务为在郑州地区提供基于地方门户网
26
(已注销) 站的互联网营销服务。
设立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主营业务为在温州地区提供基于地方门户网
27 华扬大浙温州分公司
站的互联网营销服务。
28 上海数行北京分公司 设立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互联网综合营销服务。
1-2-47
序号 名称 基本情况
设立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基于互联网的内容营
29 旗帜传媒北京分公司
销服务。
设立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的营销效
30 旗帜创想上海分公司
果监测与评估服务。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轻
重缓急顺序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1 全国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70,805.10 48,308.05
2 技术系统升级项目 4,347.40 4,347.40
3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7,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 合计 107,152.50 52,655.45
注:(1)根据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出具的[2014]1 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全国服务网络扩建
项目、技术系统升级项目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予受理备案。(2)根据北京市东城区环境保护局出
具的“东城审不 20140003、东城审不 20140004”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全国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技术系统升级项目不属于环保法规定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保审批。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
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金额,资金缺口
公司将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项目发展前景
“全国服务网络扩建项目”将依托公司已有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扩张公司的全国服务网
络,吸引优秀的业务人员加入公司,一方面扩大已有业务网点的营业规模,另一方面通过新
建部分业务网点拓展区域互联网广告业务,把握互联网广告向二、三线城市拓展的发展趋势,
抢占市场先机,构建覆盖全国重点城市和新兴区域的全方位营销服务网络体系。
“技术系统升级项目”包括“派择”精准营销系统升级、“Voomword”技术产品升级、
“魔图”技术系统升级、“瞬网”移动互联网营销平台升级、“视线”互联网视频营销平台
升级、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等子项目,项目投资主要用于以上系统的硬件投入、人员招
1-2-48
聘及办公场所费用。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互联网广告技术方面的核心竞
争优势,提高公司管理效率,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对公司保持和强化竞争
优势有重要价值。
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互联网广告领域的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竞争较为激烈。尽管公司已发展成为我国
互联网广告领域内具有一定综合竞争优势的企业,但互联网技术和模式的发展日新月异,移
动互联网迅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营销形式也日趋丰富多样,客户对于互联网营销的认识和
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国际 4A 公司、国内传统广告公司以及部分上市公司都正在加快进入互
联网广告领域,公司如果不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引进优秀人才、拓展优质客户、扩大业务
规模、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准确把握互联网及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客户对
互联网营销需求的变化,公司将无法继续保持行业竞争地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27,910.12 万元、217,414.54 万元和
285,247.08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2.32%、41.98%和 42.97%,客户集中度相对
较高。如果公司不能巩固和提高综合竞争优势、持续拓展客户数量、扩大业务规模,或者公
司主要客户由于所处行业周期波动、自身经营不善等原因而大幅降低互联网广告预算,或者
公司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减少甚至停止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公司经营业绩都将受到重大不
利影响。
3、互联网广告资源采购价格持续上涨的风险
我国互联网媒体的优势资源集中度相对较高,受互联网广告行业快速发展、互联网营销
的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的影响,我国互联网广告资源的整体采购价格水平于报告期内呈现
持续上涨的趋势。同时,我国互联网广告行业之间的竞争态势有所加剧。如果未来互联网广
1-2-49
告资源价格水平继续持续上涨,而公司又无法有效传导或消化这种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将
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4、互联网广告资源采购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互联网广告资源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104,291.15 万元、
210,302.02 万元和 260,095.29 万元,占公司当期互联网广告资源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1.12%、
46.28%和 49.83%,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前五名互联网广告资源供应商均系国内市场地位较
高、浏览量较大、用户数较多、营销传播效果较好的知名网站。尽管公司多年来与该等网站
之间均保持了相对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但如果未来受商业模式、交易价格、技术创新、业
务发展战略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公司与该等网站之间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技术风险
基于互联网的各种营销方式均与技术紧密结合,依赖技术得以实现,并与技术的发展相
互促进,是互联网广告与传统广告方式的主要区别之一。随着互联网营销需求日趋多样化,
以用户行为、兴趣、内容、关键词定向,网页语义分析识别,视频营销 VAST 标准,图片识
别、合成处理,移动互动营销,智能营销资源库存预测,自然语言处理,数据分析、挖掘,
机器学习等为代表的数字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技术对互联网广告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已成
为行业竞争制胜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尽管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大技术投入、引进优秀技术人才,
已建立起技术竞争优势,但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互联网广告技术发展趋势、持续加大技术
投入、提高技术成果对广告服务的支持能力、保持并扩大技术人才团队规模,公司将无法持
续保持技术竞争优势,从而极大弱化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6、数据资源安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互联网广告服务,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公司可获取广告投放曝
光数据、点击数据、转化数据、网站流量数据、用户行为数据等数据资源。对于获取的数据,
公司主要使用 Hadoop 分布式数据存储、Redis、Hbase 非关系型数据库存储技术,建设了充
足的数据管理中心机群,能够保证数据资源存储、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并严格按照国家
有关法规执行。但如果公司受到互联网上的恶意软件、病毒的影响,或者受到黑客攻击,将
会影响公司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或者导致公司信息数据资源泄露、损失,从而可能会损害公
司的市场声誉,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2-50
7、部分经营场所的物业租赁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系向客户提供基于互联网的广告服务,优秀的人才团队是公司的核心资产
和主要竞争力的体现,因此,公司一直采取了轻资产的运营模式,资产结构中以流动资产为
主,主要经营场所均系租赁取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租赁的房产中,部分存
在一定的法律瑕疵,主要包括出租方未提供房产权证、实际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所租房
产尚未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之“五、(五)租赁使用的房产”。
尽管公司主营业务的日常经营对办公场所无特殊要求,主要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电脑
设备、办公家具)易于搬迁,所租赁的房产可替代性相对较高,寻找新的办公场所难度较低,
该等法律瑕疵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但公司仍然面临一定的物业租赁风险,该
等风险一旦发生,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8、季节性风险
受主要客户年度广告预算执行进度、国内互联网用户上网习惯、客户产品或服务传统售
卖淡旺季的综合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具有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报告期内,公司一季度营
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10%-15%,上半年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35%-45%;而报告期内公司人员数量快速增长、经营场所面积不断扩大,各项刚性支出持续
快速增加。受此影响,公司一季度、上半年的净利润金额通常较低,占全年净利润金额的比
例通常较低,个别情况下一季度或上半年的净利润金额甚至可能为负。
9、业务拓展风险
基于对互联网广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扩
大业务规模,公司近年来在持续加大业务拓展力度。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提升对原有主要客
户的服务水平,来自于老客户的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加强了新客户的开发力度,增加了利润
增长点;增强了公司在互联网广告服务方面的竞争力和业务覆盖,大幅提升了对客户的全面
服务能力;加强了公司在互联网广告技术上的优势;逐步在影视节目等内容业务方面加大投
入,通过多屏联动带动、提升公司在互联网视频营销方面的竞争力,更好地满足品牌客户的
综合营销需求。持续的业务拓展伴随着公司各方面的资金投入规模也持续加大,特别是对于
新技术、新业务的投入,如果研发失败、研发进度缓慢,或者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而产生项
目亏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2-51
10、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包括本节中所披露的各项已识别的风险,也会面临其他无法预知
或控制的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不能保证未来经营业绩一直稳定增长,公司经营业
绩存在发生波动的风险。如果不利因素的影响达到一定程度,公司经营业绩将有可能出现大
幅下滑的风险。
(二)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78.34%。
本次发行完成后,苏同仍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能力。尽管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且有效运作
的公司治理机制,但苏同仍可能通过利用表决权控制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
对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不利影响。
2、管理能力无法适应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营业网点、人员数量均增长较快,组织
结构和管理层级日趋复杂。未来,公司业务规模仍将保持较快的发展态势,如果公司未能进
一步提高管理能力、及时培养后续管理人才梯队,则有可能无法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对市
场开拓、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的更高要求,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从
而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外延式扩张风险
根据对互联网广告经营模式和技术的发展趋势的判断,在确保自身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
同时,公司将继续适时、审慎地收购在经营模式和技术研发方面具有竞争力的互联网广告服
务提供商,以迅速获得优秀的人才和领先的技术,从而巩固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优势,进一
步增强为客户提供互联网广告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尽管公司在报告期内已通过收购或参股
的方式增强了公司在互联网广告服务方面的竞争力,充实了技术人才团队,取得了良好的协
同效应,但外延式扩张是否能够取得成功,取决于公司对未来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是
否正确,对被收购方技术和人才竞争力的判断是否准确,对被收购方的技术、模式、人才、
文化的整合是否有效,一旦公司对上述几点关键因素判断有误或处理不当,外延式扩张将对
公司未来发展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1-2-52
4、人才风险
互联网广告行业是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个全新的行业。与电视、报纸、广
播、户外等传统渠道相比,互联网作为广告传播介质,具有信息量巨大、形式丰富多样、技
术要求较高、更加开放自由等诸多特性,这决定了互联网广告服务所需的人才多是知识交叉
性复合人才,既要熟悉传统传播理论和实践,又要对互联网传播特性有深刻了解,因此,互
联网广告服务人才在我国一直处于相对短缺状态。尽管公司已经拥有以苏同为代表的国内较
具竞争实力的人才团队,但随着我国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和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快速发展,
如果公司不能留住现有人才团队,并不断培养、引进新的富有经验的人才,公司的综合竞争
优势将无法有效保持,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13,402.88 万元、224,252.60 万元和 292,790.1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7.51%、43.28%和 44.10%,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且增速
较快。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实力强、信誉好的大型优质客户,近三年来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
账款比例平均超过 90%,报告期内,公司对各大主要客户均未发生过坏账,预计可回收金额
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出于谨慎性原则和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的角度,公司在报告期内提高
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虽然发行人历史上主要客户回款状况良好,但如果主要客户
因自身经营状况或外部经营环境严重恶化以致影响偿付能力,则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部分甚
至全部无法收回的风险。
2、互联网媒体返利净额对公司毛利影响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自互联网媒体取得的返利净额分别为 39,165.50 万元、54,533.56 万元和
59,586.70 万元,占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80.40%、85.56%和 75.20%,占比较高。未来如果互联
网媒体调低返利比例,或者公司客户提高要求公司返还返利的比例,而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
又不足以抵消这种不利影响,公司毛利将会下降,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3、营运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的风险
公司一般与客户约定在互联网广告服务完成并在双方对账之后的 30 至 90 天内向客户收
取广告款项。公司与主要互联网媒体一般约定于每一季度末集中结算上一季度的广告投放款。
该种模式下,由于客户向公司付款的时间相对不确定,而公司向互联网媒体付款的时间相对
集中,且支付金额通常较大,因此,公司各季度末需要保有较大数额的运营资金。尽管通常
1-2-53
情况下公司客户回款情况良好,使得公司足以应对向互联网媒体的付款需求,但如果客户因
自身原因发生延迟付款甚至无法偿付公司款项,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营运资金压力,造成一定
的资金周转风险。
4、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同比将有大幅增长。由于从募集资金投入到项目实施完毕、产
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将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导致净资产收
益率短期内将有一定程度下降。
5、商誉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陆续收购了派择网络、博大网联、上海用宏和口碑互联等公司,累计形
成了 8,647.33 万元的商誉,占报告期末总资产的 2.20%。派择网络在精准营销技术研发方面
具有较强实力;博大网联在 Google 搜索引擎营销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系目前 Google 在国内
主要的营销代理公司之一;上海用宏系“魔图”技术系统的专业研发公司,在我国互联网图
片营销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口碑互联在互联网内容营销领域具有一定竞争优势。通
过上述收购,公司顺应了互联网广告形式多元化的行业发展趋势,提升了技术实力,完善了
业务布局,增强了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对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作用已逐步显现。公司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未发现存在减值迹象。但是,如果未来由于
行业技术进步、经营模式创新、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导致上述被收购公司在各自领域内不再
具有竞争优势、对公司的贡献大幅减弱甚至为负,公司将面临商誉减值的风险。该等风险一
旦出现,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6、人员薪酬支出不断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人员薪酬支出金额分别为 25,902.66 万元、33,480.64 万元和 40,543.76 万
元,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较上年增长 30.80%、29.26%和 21.10%。一方面,
互联网广告行业作为新兴行业,近年来一直持续快速发展,出于应对业务规模不断增长、持
续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需要,公司需要持续增加雇佣人员的数量;另一方面,互联网广告
行业内不同企业之间的人才竞争较为激烈,为保持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公司需要保证人员
薪酬水平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竞争力,因此,公司未来的人员薪酬支出仍会保持较快增长,如
果公司营业收入不能保持相应的增速或者甚至出现下滑,公司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1-2-54
7、企业所得税优惠风险
2012 年 12 月,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 2012 年至 2014 年。2015 年 7 月,
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为 2015 年至 2017 年。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
税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 1,128.61 万元、1,266.46 万元和 1,584.27 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
例为 9.65%、12.82%和 12.54%,所得税优惠金额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相对较小。如果公司
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复审或因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等因素
导致公司无法享受优惠税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8、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我国互联网广告服务行业的市场业务竞争加剧,公司拓展的部分新客户
毛利率相对较低,导致公司互联网广告投放代理业务的毛利率下降,同时,公司 2015 年以来
代理的买断式销售代理服务业务的毛利率较低,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公司经营
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9、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69.87%、76.51%、
81.10%,逐年有所提高,处于较高水平。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257.14 万元、-23,780.88 万元、-17,527.57 万元,近两年持续为负。
上述情况主要系公司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及买断式销售代理业务的增速较快、四季度收入占
全年营业收入比例相对较高、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所致。如果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主
要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出现恶化而公司不能及时筹措到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营运资金,
公司的日常经营将面临较大的偿债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审慎论证,充分考虑了公司现有经营条件、未
来发展规划以及互联网广告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市场竞争环境、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综合
因素。但由于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论证完成到募集资金到位、项目建成实施的周期较长,这
期间上述各项因素均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而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或实施后无法实现预计效
益,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能够顺利实施、是否能够实现预计效益均具有一
定的不确定性,甚至有可能出现公司于上市后将根据项目建设条件的变化而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产生一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短期内的经营业绩
产生一定的影响。
1-2-55
(五)法律风险
1、业务违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
和误导消费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实施。该办法对互联网广告的内容、发布等进行了细致、严格的规定。同时,
“魏则西”事件后,社会公众、监管部门对互联网广告业务合规性问题的关注度较高。
因此,尽管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流程、客户服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通常能
够保证广告业务活动的合规性。但是,如果公司因对客户资质、身份审查不充分、对客户的
产品或服务理解不到位、对广告内容审查出现疏漏或公司相关岗位的员工工作懈怠而导致广
告内容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或者客户刻意隐瞒其产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而导致公司不能及
时发现问题,则公司可能会因广告业务活动不合规而导致公司存在被处罚或被索偿的法律风
险。
2、知识产权风险
互联网广告行业技术属性较强,业务经营中所涉及的互联网及其他领域的专利技术、非
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数量较多、范围较广。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
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尽管公司一贯遵守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注意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但如果公司遭遇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纠纷或索赔,或者公司自身知识产权受到不法侵害,
如果解决不力,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市场声誉,并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互联网行业监管政策或法规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互联网广告服务。相对于传统媒体,互联网(包括移动互
联网)作为新兴的媒体传播渠道,所受到的政策监管相对宽松,行业进入门槛不高,行业竞
争较为充分,媒体资源量巨大,为互联网广告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但如果未来国家对互联网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导致互联网领域内的创新、竞争或信息传播
受到影响,将会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4、不当使用互联网用户信息的风险
公司在开展互联网广告业务活动时,基于监测和改善广告投放效果、控制广告投放频次、
提高广告投放精准度等方面的需要,会对浏览相关广告内容和合作网站内容的互联网用户的
浏览行为等信息进行记录、分析。在使用这些信息时,公司会通过技术手段确保实现用户身
份关联信息的去身份化,使得这些信息无法用于识别、确认或关联至某个特定用户。作为我
1-2-56
国互联网广告领域内的知名企业,公司一直非常注重互联网用户信息的保护,一方面,公司
一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员工查阅和使用用户信息有严格规定;另一方面,
公司是我国第一部规范互联网定向广告用户信息使用的行业标准《中国互联网定向广告用户
信息保护行业框架标准》的制订者之一,也是首批签署该标准的企业,公司对收集用户信息
的方式和范围进行了公示,并向用户提供了易于操作的选择机制,允许用户自行选择是否接
受数据收集行为。但是,公司无法有效控制所有员工的个人行为,一旦由于人为原因出现用
户信息的不当使用,将会给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开展造成不利
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股票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会受到如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的影响:国内外经济周期波动、国家宏
观经济政策调整、国家互联网及互联网广告相关的监管政策变化、境内股票市场监管政策变
化、境内外主要股票市场波动、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重大自然灾害、公司经营业绩波动、
公司重要客户或供应商的重大变化、重大事项公告、重要股东和关键管理人员对公司股票的
买卖、股票分析师对公司及所属行业的评价、新闻报道等。尽管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互联
网营销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市场空间均抱有信心,但如果上述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发生
不利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将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波动,投资者如果在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不利波
动时买卖公司股票,有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
(七)其他风险
1、所引用信息或数据不能准确反映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的风险
公司于本招股说明书中所引用的与互联网行业、互联网广告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等相关
的信息或数据,均来自独立第三方研究机构、行业权威机构或相关主体的官方网站。公司不
能保证所引用的信息或数据能够准确反映互联网广告行业、技术或竞争状态的现状和未来发
展趋势。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阅读完整招股说明书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
仅依赖于招股说明书中所引用的信息和数据。
2、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招股说明书所载的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将会”、“预期”、
“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
公司基于行业理性所做出的,但鉴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
节中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因此,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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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视作公司对未来计划、目标、结果等能够实现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阅读完整招
股说明书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二、重大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包括与客户签署的年度合作协议 3 份、客户框
架合同 7 份,与互联网媒体签署的框架合同 1 份、其他业务合同 3 份,以及授信、借款合同
15 份。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及业绩有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但存在部
分金额较小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经办人或
单位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 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
发行人 010-65648122 010-65648123 罗耀菲
股份有限公司 6 号 E 座 15 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保荐人(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010-60838587 010-60836960 纪若楠
承销商) 公司
期)北座
律师事务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
010-85255500 010-85255511 陈漾
所 务所 方广场 C1 座 906 室
会计师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
010-88219191 010-8821558 李毅
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资产评估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 北京市朝阳区胜古北里
010-64411177 010-64418970 张瑞
机构 限公司 27 号楼一层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股票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机构
分公司 厦3楼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
收款银行
大厦支行
拟上市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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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 证券大厦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17 年 7 月 17 日、2017 年 7 月 18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7 月 20 日
网下、网上申购日期 2017 年 7 月 21 日
网下、网上缴款日期 2017 年 7 月 25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09:30 -11:30 下午:13:30-16:30
三、文件查阅地址
(一)发行人: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 6 号 E 座 15 层
电话:010-65648122 传真:010-65648123
联系人:罗耀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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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网址:http://www.hylinkad.com/
公司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纪若楠
电话:010-60834526 传真:010-6083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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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之签署页)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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