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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公高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7-19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oadMainT Co.,Ltd.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4 号楼-1 至 4 层 1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的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
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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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
他重要事项”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下列重要事项及其他风险:
一、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兼
顾新老股东的利益,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
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制定<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公司发行
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别是现金分
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草案)》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
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4.股票分红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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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现金分红及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相匹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
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的比例和期间间隔: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公司董事会可以
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1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决策机制、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及利润分配政策
的修订程序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之“一、最近三年股
利分配政策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二)公司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
本公司 2016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分红具体回
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作出了进一步安排。
关于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具体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
红计划,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之“一、最近三年股利
分配政策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之“(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以及具体
1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项目建设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募投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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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划和计划”。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
股份自愿锁定、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1,668 万股流
通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不超过 6,668 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及对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路高科关于所持中公高科股份的自
愿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除根据相关规
定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外,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将根
据财教函[2012]16 号文的批复,在发行人完成本次发行后,将持有的与本次发
行新股数量的 10%等量的股份,即不超过 166.80 万股,无偿划转给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本公司的禁售期义务。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发
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需作复权处理,
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3、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希望通过发行人业绩增长获得股权增值
和分红回报。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欲减持股份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1)减持股数:自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
公司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额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
的 10%;自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本公司转让的发行人股
份总额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20%。之后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进行减持。
(2)减持条件: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内,发行人股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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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后,发行
人股票价格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
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
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3)减持方式: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价格: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发行人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则要求;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新股的发行价。
(5)减持期限: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
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
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6)减持公告:本公司决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并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约束措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及股份
变动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作出的上述承诺,规范诚信履行控股股东的义务。如
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将上
缴发行人所有。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本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潘玉利及赵怀志关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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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中公高科股份的自愿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
延长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2、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收盘价需
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欲减持股份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1)减持股数:自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
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额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10%;自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额
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20%。
(2)减持条件: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内,发行人股票价格
高于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价时,或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后,
发行人股票价格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后,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
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可以减持发行人股
份。
(3)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价格: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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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则要求;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价。
(5)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
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
机进行减持。
(6)减持公告:本人决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本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5、约束措施: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持股及股份变动的
有关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规范诚信履行董事及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
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
有。
6、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
在此期间本人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程珊珊、高级管理人员赵延东、
何博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及流通限制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收盘价需
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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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3、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如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价。
5、本人决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自公告之日
起 6 个月内完成,本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6、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
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规范诚信履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将上缴
发行人所有。
7、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
在此期间本人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其他股东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及流通限制的承
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
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
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
思表示,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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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
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
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时,公司将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2.停止条件
(1)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如因已实施至少一项措施导致公司
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排序在后的股价
稳定措施。
(2)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均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或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及未从公司领薪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
稳定股价措施。
1.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公司将按照以下方式和顺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从公司领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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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
2.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程序
(1)公司回购流通股股票的具体安排
当达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现金流量
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 5 个交易日内审议是否回购公司
股票的议案,如决定回购公司股票的,需一并审议回购数量、回购期限、回购价
格等具体事项。
公司回购股票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回购股票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股票预案提
出审核意见。公司回购股票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回购股票应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并按照该等规定的要求履行有关回购股票的具体程序,
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公司回购股票时回购价格不高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回购的,除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3)公司单次回购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本项与第 2)项冲突的,
按照本项执行。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在达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者公司虽
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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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
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将在上
述情形确认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包括拟增持
股票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
的 2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票的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
1) 单次增持股票资金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处获得
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2) 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
公司处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3) 单一年度增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 1)、2)
项与第 3)项冲突的,按照第 3)项执行。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
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
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从公司领薪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或
者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且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从公司领薪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从公司领薪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或公司公告控股股
东未履行增持义务后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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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从公司领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
票的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
额不低于增持股票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工资薪酬总额的 30%。
上述一项或多项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应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实施上述措施,将根据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指引要求及时进行公告。
(三)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1.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相关公开
承诺及时公告股价稳定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从
公司领薪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应按规定就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作
出公开承诺,相关主体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
事实得到确认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上述事实确认的时间指下述时间的
较早者(下同):
(1)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认定时;
(2)保荐机构认定时;
(3)独立董事认定时;
(4)监事会认定时;
(5)公司关键高级管理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时。
2.公司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将在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事实得到
确认的 2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
3.如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公司向股东分红时,控股
股东自愿将其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保证;如果当年
分红已经完成,控股股东自愿将下一年度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股价
稳定措施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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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控股股东若在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前,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在遵
守原有的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自愿将锁定期限延长至股价稳定
措施得到履行时。
5.如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从公司领薪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
行股价稳定措施,公司不得将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
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持股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自愿将其当年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保证,如
果当年分红已经完成,自愿将下一年度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股价稳
定措施的保证。
6.如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从公司领薪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
无法履行其回购或增持股票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
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7.公司将根据《新股发行上市后相关主体承诺履行等事项的信息披露规范
要求》的规定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从公司领薪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和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
及改正情况。
(四)稳定股价预案的决策程序及效力
本预案的制定及任何修改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自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之日
起自动生效,有效期三年。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公司新选举的董事、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预
案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对于公司拟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拟聘任的高
级管理人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义务。
(五)稳定股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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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为稳定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的股价,公司特郑重承诺
如下:
“自本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收盘价均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公司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时,本公司将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如因已实施至少一项措施导致本公司股票
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排序在后的股价稳定
措施。或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本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时,本公司将停止实施
股份稳定措施。
当达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现金流量
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 5 个交易日内审议是否回购公司
股票的议案,如决定回购公司股票的,需一并审议回购数量、回购期限、回购价
格等具体事项。
本公司回购股票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
见,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回购股票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股票预
案提出审核意见。公司回购股票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
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回购股票应符合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并按照该等规定的要求履行有关回购股票的具体
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本公司回购股票时回购价格不高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回购的,除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本公司用于回购股票
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2)本公司
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3)本公司单次回购股
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本项与第(2)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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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中路高科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根据相关监管要
求,就稳定发行人股价事宜特郑重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发行人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时,发行人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者发行人虽实
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本公司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发行人
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本公司将在上述情形确认
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票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票的数量、价格
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2 个交易日内通
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票的计划。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票
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
(1)单次增持股票资金金额不低于本公司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处获得
现金分红金额的 20%;(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人
上市后本公司累计从发行人处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3)单一年度增持
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1)、(2)项与第(3)
项冲突的,按照第(3)项执行。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
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
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
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本公司承诺,在发行人就回购股票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发行人承诺的
回购股票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如本公司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发行人向股东分红时,本公司自愿将
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作为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保证;如果当年分红已经完
成,本公司自愿将下一年度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作为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
保证。
本公司若在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前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本公司承诺在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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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的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自愿将锁定期限延长至股价稳定措施得到履行
时。
如因《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社会公众股股
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本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股票增持义务的,本公
司可免除前述惩罚,但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公司董事杨文银、潘玉利、赵怀志、叶慧海、刘冬丽、常成利关于稳定股
价的承诺:
“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发行人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时,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
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或者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且本人增持发行
人股票不会致使发行人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本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本人
将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或发行人公告控股股东未
履行增持义务后 5 个交易日内,向发行人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发行人公
告。本人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
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增持股票时本人上一年度从发行人领取工资薪酬总额的
30%。
本人承诺,在发行人就回购股票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发行人承诺的回购
股票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潘玉利及赵怀志同时承诺,在发行人就回购股票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
发行人承诺的回购股票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若本人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本人同意发行人不将本人作为股权激励对
象,或将本人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届时本人如持有发
行人股份,本人自愿将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作为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保证;
如果当年分红已经完成,自愿将下一年度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作为履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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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稳定措施的保证。
如因《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社会公众股股
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本人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股票增持义务的,本人可
免除前述惩罚,但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
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除担任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延东、何博承诺:
“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发行人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时,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
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或者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且本人增持发行
人股票不会致使发行人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本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本人
将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或发行人公告控股股东未
履行增持义务后 5 个交易日内,向发行人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发行人公
告。本人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
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增持股票时本人上一年度从发行人领取工资薪酬总额的
30%。
若本人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本人同意发行人不将本人作为股权激励对
象,或将本人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届时本人如持有发
行人股份,本人自愿将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作为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保证;
如果当年分红已经完成,自愿将下一年度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作为履行股
价稳定措施的保证。
如因《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社会公众股股
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本人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股票增持义务的,本人可
免除前述惩罚,但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
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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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护投资者承诺
(一)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
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中德证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就其
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出具如下承诺:“如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先行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承诺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
问,就其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出具如下承诺:“如本所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法律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法律文
件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但本所能够
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立信所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就其出具文件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出具如下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
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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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如因我们的过错,证明我们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我们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本所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五)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评估机构,就其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出具如下承诺:“如本
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评估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公
司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公司制
作、出具的评估文件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
损失,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公司作为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成套技术与服务提供商,主要面向各级政府公路
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公路养护检测、养护设
计、养护咨询和养护施工的企业,提供与公路养护科学决策相关的检测设备、信
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受国内新修路市场发展逐渐趋于饱和的影响,近年来公
司所处的公路养护行业发展迅速,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也呈逐年持续增长趋
势。同时,我国公路养护行业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一方面各级政府对公路养护
理念的认识和理解尚需一定的过程;另一方面随着公路养护市场的不断发展,公
司开始在各业务领域面临激烈的竞争,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仍遇到自有资金难以满
足公司快速发展,现有产品难以满足行业发展需求,营销网络尚不够健全,持续
创新能力有赖于更大投入等困难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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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以上困难和风险,公司本次拟采取以下改进措施:在巩固公司现有竞争
优势的基础上,不断通过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新技术、新产品、
新服务的开发和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顺应“互联网+”的商业模式,通
过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与理念,与公路养护行业
进行有效融合,利用智能化手段支撑公路养护及相关行业科学决策,以信息化、
智能化为牵引,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公路养护行业的全面融合,形成大数据资源
的合理分配、共享与高效利用,满足公路养护决策科学化、出行服务人性化等需
求,推进传统公路养护产业向“互联网+养护”的新业态、新模式转型升级。因
此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实施“公路智能养护技术应用开发中心项目”以解决公司
在发展过程中遭遇的困难和瓶颈。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
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制度》,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
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
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
途和金额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公司定
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存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
监督。
2.紧抓行业发展机遇,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目前,为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产业政策,响应交通运输部提出的加快
推进“智慧交通”战略部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实施“公路智能养护
技术应用开发中心项目”,在公司原有“公路养护决策咨询服务业务”、“路况
快速检测系统开发与集成业务”、“公路养护分析系统开发与销售业务”三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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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基础上,引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与理念,形
成大数据资源的合理分配、共享与高效利用,满足公路养护决策科学化、出行服
务人性化等需求,推进传统公路养护产业向“互联网+养护”的新业态、新模式
转型升级,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技术、产品及服务能力在广度和深度
方面都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公司的产品及服务的价值更高,并带来新的利润增
长点。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收益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
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并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和建
设进度,争取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收益。同时,公司还将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
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降低运营
成本,提升经营效率。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
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
提供制度保障。
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中小投资者回报机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
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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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公司已制定《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健全了有效的股东
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
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路所和控股股东—中路高科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
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以下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未来将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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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发行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估计结
果合理谨慎;发行人本次选择股权融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募投项目切实可行;发行人提出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七、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出具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
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发行人承诺:“1)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进行
公开再融资;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不得批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将向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控股股东承诺:“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
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
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4)在当年发
行人向股东分红时,本公司自愿将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
证;如果当年分红已经完成,本公司自愿将下一年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作
为履行承诺的保证;5)本公司若在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前,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
本公司自愿将锁定期限延长至承诺得到重新履行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时(但
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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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除外)。”
(3)实际控制人公路所承诺:“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
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3)在当年发行人
向股东分红时,本所将责成中路高科将其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作为履行承
诺的保证;4)如果当年分红已经完成,本所将责成中路高科将下一年分红所得
交由发行人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若在中路高科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前本所
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所将责成中路高科在遵守原有的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
下,自愿将锁定期限延长至承诺得到重新履行时(但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
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将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
因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2)主动申
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
收益归公司所有;4)本人同意发行人不将本人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将本人调
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届时本人如持有发行人股份,本人
自愿将当年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作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保证;如果当年分
红已经完成,自愿将下一年度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作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
保证。”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
处理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股份公司投资者利益。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及约
束措施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已经按照《关于
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出具了相关承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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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承诺文件已经相关责任主体签署,并且已各自就作出相关承诺、出具相应承诺
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前述责任主体已就其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提出了必
要的约束措施,该等约束措施合法、合规,将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失信行为构成有
效约束,能够得到及时执行与实施,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
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承诺文件已经由相关责任主体签署,
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合法、合理、有效。
九、发行人律师关于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及
约束措施发表的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公路所及中路高科出具的承诺业经公路所作出书面决定,
上述全部承诺业经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及有关
责任主体已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强化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等有关责任主体诚信义务的相关要求,出具了相关承诺及所对应的约
束措施;发行人及有关责任主体出具的上述承诺及约束措施的内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及其有关责任主体提出的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公开道歉、回购股份、延长锁定期、赔偿损失、停止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限
制股份转让等约束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施性,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2017年3月31日的合并
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1-3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立信所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ZG12004号)。根据该审阅报告,公司2017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2,316.48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6.0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4.64万元,同比分别上升22.20%、0.77%和1.82%。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经营模式、核心业务人员、
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不利变化。
公司预计2017年1-6月将实现营业收入6,000万元至7,000万元,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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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至23.80%;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00万元至1,400万元,
同比增长2.16%至30.02%;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985万元至1,237万元,同比增长0.72%至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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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览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1,668 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总股本的比例: 例不低于 25%;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 15.62 元
22.99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审
发行市盈率: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
本计算)
5.79 元(按截至 2016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除以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7.68 元(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03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或按照中国证监
发行方式:
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发行。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交易账户
发行对象:
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
请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的相关内容
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26,054.16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2,254.27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所 共计 3,799.89 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 2,741.51 万元,审计、
列示的费用均不含 验资费用 424.53 万元,律师费用 193.39 万元,信息披露及发行手
税) 续费等 440.4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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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RoadMainT Co.,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文银
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29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28 日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4 号楼-1 至 4 层 101
邮政编码:
电 话: 010-82364131
传 真: 010-62375021
互联网址: http://www.roadmaint.com/
电子信箱: public@roadmaint.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由中公高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
公司前身中公高科有限成立于 2007 年 9 月 29 日。2011 年 9 月 29 日,交通运输
部作出《关于中公高科(北京)养护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并在境内上市方案
的批复》(交函政法[2011]第 216 号),同意中公高科有限股份制改造并在境内上
市的方案;同意以中公高科有限现有股东中路高科及 21 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
采取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中公高科有限
截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按一定比例折为 5,0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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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1 年 11 月 16 日,中公高科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中公高科
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同意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作为整体变更的基准日,以截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经德勤华永北京分所审计的中公高科有限净资产人民币 7,054.91 万元折为股
份公司 5,000 万股股份(每股面值 1 元),其余净资产 2,054.91 万元计入股份公
司资本公积;中公高科有限变更前原有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以各自在中公
高科有限中所占有的权益比例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中公高科有限原债权债务由
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
2011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
意中公高科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21 日,德勤华永北京分所出具德师京报(验)字(11)第 0015
号《验资报告》,确认本公司设立时的 5,000 万元注册资本已经缴足。2012 年 10
月 25 日,立信所对德勤华永北京分所出具的德师京报(验)字(11)第 0015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 710039 号《中公高
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验资复核报告》。
2011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号为 110108010524258。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由中公高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中公高科有限的全部 22 名股东为公
司的发起人。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认购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认购方式
1 中路高科 3,250.00 65.00 净资产折股
2 潘玉利 500.00 10.00 净资产折股
3 赵怀志 500.00 10.00 净资产折股
4 赵延东 127.50 2.55 净资产折股
5 王松根 70.50 1.41 净资产折股
6 何 博 56.50 1.13 净资产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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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认购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认购方式
7 陈学文 56.50 1.13 净资产折股
8 边庄力 42.50 0.85 净资产折股
9 程珊珊 42.50 0.85 净资产折股
10 刘振清 42.50 0.85 净资产折股
11 梅家华 42.50 0.85 净资产折股
12 关 晖 42.50 0.85 净资产折股
13 李 强 42.50 0.85 净资产折股
14 张 苑 28.50 0.57 净资产折股
15 朱红兵 28.50 0.57 净资产折股
16 张菁红 28.50 0.57 净资产折股
17 潘宗俊 28.50 0.57 净资产折股
18 卢 杨 14.00 0.28 净资产折股
19 曹 江 14.00 0.28 净资产折股
20 张 晨 14.00 0.28 净资产折股
21 荣 婧 14.00 0.28 净资产折股
22 杜 赓 14.00 0.28 净资产折股
合 计 5,000.00 100.00 -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668
万股。假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1,668 万股,则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股本情况如
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数 股份数 比例
比例(%)
(万股) (万股) (%)
(SS)(注 1)
1 中路高科 3,250.00 65.00 3,083.20 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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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数 股份数 比例
比例(%)
(万股) (万股) (%)
2 潘玉利 500.00 10.00 500.00 7.50
3 赵怀志 500.00 10.00 500.00 7.50
4 赵延东 127.50 2.55 127.50 1.91
5 王松根 70.50 1.41 70.50 1.06
6 何 博 56.50 1.13 56.50 0.85
7 陈学文 56.50 1.13 56.50 0.85
8 边庄力 42.50 0.85 42.50 0.64
9 程珊珊 42.50 0.85 42.50 0.64
10 刘振清 42.50 0.85 42.50 0.64
11 梅家华 42.50 0.85 42.50 0.64
12 关 晖 42.50 0.85 42.50 0.64
13 李 强 42.50 0.85 42.50 0.64
14 张 苑 28.50 0.57 28.50 0.43
15 朱红兵 28.50 0.57 28.50 0.43
16 张菁红 28.50 0.57 28.50 0.43
17 潘宗俊 28.50 0.57 28.50 0.43
18 卢 杨 14.00 0.28 14.00 0.21
19 曹 江 14.00 0.28 14.00 0.21
20 张 晨 14.00 0.28 14.00 0.21
21 荣 婧 14.00 0.28 14.00 0.21
22 杜 赓 14.00 0.28 14.00 0.21
全国社会保障
23 (注 2) - - 166.80 2.50
基金理事会
24 社会公众股 - - 1,668.00 25.01
合 计 5,000.00 100.00 6,668.00 100.00
注 1: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办法》,SS 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
缩写,代表国有股东;根据财政部 2012 年 3 月 1 日下发的《财政部关于批复交通运输部中
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函》(财教函[2012]10 号),中路高科为
本公司的国有股东,其持有的 3,250 万股股份为国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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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注 2: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财政部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下发《财政部关于批复交通运输部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函》(财
教函[2012]16 号)批准,中路高科作为本公司的唯一国有股股东,在本公司完成本次发行
后,需将其持有的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0%等量的股份,即不超过 166.80 万股,无偿划
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详见本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
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的相关
内容。
(二)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情况
公司由中公高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中公高科有限的全部 22 名股东为公
司的发起人。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认购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认购方式
1 中路高科 3,250.00 65.00 净资产折股
2 潘玉利 500.00 10.00 净资产折股
3 赵怀志 500.00 10.00 净资产折股
4 赵延东 127.50 2.55 净资产折股
5 王松根 70.50 1.41 净资产折股
6 何 博 56.50 1.13 净资产折股
7 陈学文 56.50 1.13 净资产折股
8 边庄力 42.50 0.85 净资产折股
9 程珊珊 42.50 0.85 净资产折股
10 刘振清 42.50 0.85 净资产折股
11 梅家华 42.50 0.85 净资产折股
12 关 晖 42.50 0.85 净资产折股
13 李 强 42.50 0.85 净资产折股
14 张 苑 28.50 0.57 净资产折股
15 朱红兵 28.50 0.57 净资产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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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认购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认购方式
16 张菁红 28.50 0.57 净资产折股
17 潘宗俊 28.50 0.57 净资产折股
18 卢 杨 14.00 0.28 净资产折股
19 曹 江 14.00 0.28 净资产折股
20 张 晨 14.00 0.28 净资产折股
21 荣 婧 14.00 0.28 净资产折股
22 杜 赓 14.00 0.28 净资产折股
合 计 5,000.00 100.00 -
2、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中路高科 3,250.00 65.00
2 潘玉利 500.00 10.00
3 赵怀志 500.00 10.00
4 赵延东 127.50 2.55
5 王松根 70.50 1.41
6 何 博 56.50 1.13
7 陈学文 56.50 1.13
8 边庄力 42.50 0.85
9 程珊珊 42.50 0.85
10 刘振清 42.50 0.85
11 梅家华 42.50 0.85
12 关 晖 42.50 0.85
13 李 强 42.50 0.85
3、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本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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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万股) (%)
1 潘玉利 500.00 10.00 副董事长、总经理
2 赵怀志 500.00 10.00 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中公高科(霸州)
3 赵延东 127.50 2.55
董事长、经理
4 王松根 70.50 1.41 总工程师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中公高
5 何 博 56.50 1.13
科(霸州)监事
总经理助理、中公高科(霸州)
6 陈学文 56.50 1.13
董事
7 边庄力 42.50 0.85 技术顾问
监事、养护装备事业部总工程师、
8 程珊珊 42.50 0.85
路兴公司董事
9 刘振清 42.50 0.85 养护工程技术事业部副总经理
10 梅家华 42.50 0.85 养护装备事业部技术顾问
市场总监、技术转移中心主任、
11 关 晖 42.50 0.85
中公高科(霸州)董事
12 李 强 42.50 0.85 养护工程技术事业部总经理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与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本公司作为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成套技术与服务提供商,主要面向各级政府公
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公路养护检测、养护
设计、养护咨询和养护施工的企业,提供与公路养护科学决策相关的检测设备、
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本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路况快速检测设备生产与销售、
公路养护信息系统开发与销售、公路养护决策咨询服务。
本公司是目前行业内唯一能够为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提供成套技术服务的高
新技术企业,是中国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技术服务市场中最具影响力的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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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信息系统及咨询服务的综合提供商,在公路养护技术服务行业中处于领导者地
位。公司自成立以来,重点围绕路况快速检测、公路资产管理、养护决策咨询领
域,开展高端装备、大型软件、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工程化验证和产业化示范,
全面掌握公路养护科学决策行业核心技术,承担牵头建立唯一一个公路养护技术
领域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公路养护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及行业级“公路网智
能养护技术及系统协同创新平台”的重任,参与了多个重大科研课题,参与行业
多项重要技术政策及标准规范的制定,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多项科技奖项。此
外,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北京中关
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单位、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计划”重点
培养企业。
公司多年来服务于各级政府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企(事)业单
位以及从事公路养护的企业,已成为公路养护科学决策行业的先行者和带头人,
并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和市场地位。
(二)主要产品和服务
本公司已投放市场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如下:
1.设备系列
序号 产品品种 主要功能 适用领域 设备特点
用于在道路上以车流速度连续、非
接触、高速地同步检测路面损坏、
平整度、车辙、构造深度、地理位 应用于大规模路 精度高、自动
多功能路况快
置及景观图像等路况基本指标。本 网路况检测与养 化程度高、扩
1 速检测系统
设备融汇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 护决策的数据采 展性强、稳定
(CiCS I)
果、具有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多指 集 性强
标路况快速检测装备,项目成果荣
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用于在道路上以车流速度连续、非
接触、高速地同步检测道路全断面 应用于项目级路
全断面路况快 全断面、多指
路面损坏、平整度、3m 移动均方差、 面病害详细调查
2 速检测系统 标、小型化、
车辙、磨耗、深度、跳车指数、几 与养护设计的数
(CiCS III) 低能耗
何线型、地理位置及景观图像等路 据采集
况基本指标。本设备是世界上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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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产品品种 主要功能 适用领域 设备特点
的用于公路大中修养护设计数据采
集的专用路况检测设备,填补了项
目级养护决策领域的空白。
用于农村公路检测,能以车流速度
同步检测路面损坏、平整度、地理
位置及景观图像等技术指标,实时
农村公路智能
进行病害自动识别、数据处理与校 应用于农村公路 小型化、智能
检评系统一体
3 验、路况自动同步评价。该设备的 网路况评价的数 化、检测评价
化装备(CiCS
出现填补了我国在低等级公路路况 据采集 一体化
IV)
快速检测、病害自动识别、路况现
场同步评价与大中修养护实时智能
决策领域的空白。
用于公路日常养护、路政、应急事
件的数据采集,可采集道路景观图
像、应急事件现场视频信息、地理
位置等路况指标,并可将相关信息 应用于各等级公
多功能路况巡 通过无线网络实时发送回后台管理 路的日常养护、 快速、实时、
4
查系统(CRiS)系统。该设备可实现公路病害的快 路政、应急事件 安全
速巡查、快速诊断、快速处置,为 巡查与处置
区域公路网智能化养护提供了完美
的解决方案,实现了管理工作的网
络化、可视化、智能化和高效化。
用于道路交竣工验收、公路养护时,
应用于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及公路路面横向力系数指
路面横向力系 及各级公路的路 精度高、效率
5 标的采集及评价测试,是检测路面
数测试车 面横向力系数的 高、稳定性好
抗 滑性能的 国际通 用专业检 测设
采集及评价
备。
高效自动化测定路面弯沉值,对路
应用于各类路基 精度高、自动
激光自动弯沉 面进行高密集点的测量,提供整条
6 路面强度测试的 化、实时、安
仪 路面强度数据,为路面养护管理和
数据采集 全
质量评定提供可靠的数据来源。
应用于城市道路
激光断面仪 在高速行驶状态下,采集检测城市 及各等级公路、 稳定性高、实
(LPS-P 型/ 道路、各级公路或者山区道路路面 低等级山区盘山 时方便、精度
7
LPS-A 型 国际平整度指数、路面纵断面、构 公路的路面平整 高、适用车速
/LPS-T 型) 造深度和均方差指数等。 度相关指标的检 范围广

1-2-36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产品品种 主要功能 适用领域 设备特点
应用于城市道路
多功能激光路
同步实现对国际平整度指数、构造 及各等级公路的 多指标、实时
面测试仪
8 深度、以及全车道路面车辙数据一 多项路面检测指 性、适用路面
(MLS-13PTR/
体化采集、评价测试及指标验收。 标的采集、评价 宽度大
MLS-17PTR)
测试及指标验收
注:产品 1-4 为中公高科研发销售设备产品;产品 5-8 为发行人子公司路兴公司研发销
售设备产品。
本公司经过多年积累,研发并掌握了路况快速检测设备开发与集成关键技术
与算法,并形成了针对不同养护管理需要的系列化装备,可以满足不同等级公路、
不同管理层次的数据采集需求。本公司设备系列产品的核心数据采集元器件均从
国内外知名厂家采购,保证了设备稳定性和使用寿命,同时设备研发人员在路面
病害自动识别、异常数据的诊断与处理、多样化路况指标的计算应用等方面具有
明显优势,保证了设备采集的路况数据准确、有效。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和售后
服务能力,公司已成为路况快速检测设备制造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
2.信息系统系列
公司针对部、省、地/市不同层次的公路资产管理需求,结合交通信息化手
段,开展信息化产品的研发、应用、推广及服务,已形成公路养护综合管理系列
化信息系统,包括公路全资产管理系统(CRMS)、区域公路网智能养护系统(iRMS)、
公路养护分析平台(CMAP),以及通用公路数据采集软件(RDR)等,同时提供
上述相关产品衍生的个性化开发与技术服务。公司主要信息系统系列产品介绍如
下:
产品品种 主要功能 应用领域 系统特点
实现公路资产基础数据管理、公路技术
业务覆盖全面、
公路全资产管 状况评定、长期性能预测、养护需求分 全公路网养护
决策分析功能
理系统 析、资金优化分配、中长期养护规划、 分析决策与综
强大、易扩展、
(CRMS 系列) 年度养护计划、构造物管理、工程管理、合管理
稳定性好
报表统计等。
1-2-37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产品品种 主要功能 应用领域 系统特点
实现养护、路政、应急等日常工作的流
实时数据读取
区域公路网智 程管理,包括数据采集、任务派发、施
区域公路网日 量大、速度快、
能养护系统 工作业、作业验收等的闭环应用,主要
常养护管理 集成度高、灵敏
(iRMS 系列) 服务于市县基层单位例行常规工作的精
度强、易扩展
细化管理。
基于公路电子地图、公路设施图像和路
面病害图像,为公路养护决策者提供从
路况检测、评
宏观公路网资产概况、路线基本信息、 数据读取量大、
公路养护分析 定、决策等分
路段养护需求,到微观路面裂缝(图像), 展示直观快速、
平台 析结果的数据
从以往处治历史、现时养护状况,到未 稳定性强、集成
(CMAP 系列) 集成与可视化
来养护需求,全时空、多层次、多角度 度高
展示
的公路网资产基础信息及决策方案,是
公路养护分析的基础平台和主要手段。
适用于所有移动通讯终端,可快速采集
通用公路数据
公路病害、路政事件、应急事件等各类 区域路网日常 便携性,实时
采集软件
公路信息,并实时传输至 CRMS、iRMS 养护管理 性,兼容性
(RDR)
等后台管理系统。
3.咨询服务
养护决策咨询服务包括网级和项目级养护决策咨询两类,即通常意义上所指
的针对大规模路网的路况检测、评价和养护资金投入分析,针对具体项目进行的
养护方案分析决策以及养护工程质量监控、施工指导,以及与科学养护决策相关
的应用技术研究、技术政策及管理政策研究等咨询服务。截至 2016 年末,本公
司已累计为 2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了网级养护决策咨询服务,累计已
为 17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223 个养护工程中提供了项目级养护决策咨询服
务。
服务内容 主要功能 应用领域
进行公路网检测数据分析与处理、病害诊断分析、
公路技术状况评价、养护需求分析及编制养护分 网级决策分
网级养护决策咨询服务
析报告,提出公路网中长期养护规划及年度养护 析
计划建议
针对公路网中存在养护需求的路段,通过专项检 项目级决策
项目级养护决策咨询服
测诊断病害原因,据此选择养护对策并确定中长 分析

期养护方案,通过科学的技术经济比选,推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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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服务内容 主要功能 应用领域
最优养护方案;针对实施养护工程的路段,为工
程实施部门提供施工现场的质量监控及施工指
导;针对科学养护决策开展的应用技术研究、技
术政策及管理政策研究等咨询服务。
(三)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方式和渠道
销售工作主要由公司总部的技术转移中心和各事业部负责,路兴公司主要设
立外联部负责。公司通过与客户日常交流、行业内学术活动、跟踪市场招标公开
信息等方式获取潜在业务机会,业务人员通过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形成计划方案,
通过招投标和商务谈判,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实现路况快速检测设备、公路养
护信息系统、咨询服务业务的销售。除自行销售模式以外,对于路况快速检测设
备和公路养护信息系统通用类产品中较简单的模块,公司通过委托代理方式及自
行销售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销售,但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代理商模式销售的金额和比
例较低。
此外,本公司在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后,根据产品特点,一般会提供后续的
设备升级、技术支持等服务,从而实现滚动销售,并在此过程中维系客户。
(四)主要原材料情况
本公司采购原材料主要用于提供快速检测设备以及其他产品,种类较多,金
额大到几十万的检测仪器、小到几元的扳手、螺栓等,门类上百种,采购量主要
随 CiCS、CRiS 等设备产品以及相关部件的生产销售而变动。
本公司技术服务采购主要为:在网级养护决策咨询中的外业路况检测、人工
路面病害识别工作和项目级养护决策咨询中的试验检测;设备租赁费用以及信息
系统开发业务中发生的非核心软件模块开发及测试外包服务费用。本公司所需的
技术服务因具体项目不同存在一定差异,但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五)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路养护科学决策需要使用路况快速检测设备进行网级检测和项目级调查,
使用相关分析系统对数据进行处理,并进行全寿命周期分析后,才能对备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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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作出选择,最终作出网级或项目级养护决策。
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是一个新兴行业,市场参与者较少。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
包括路况快速检测设备、养护信息系统和决策咨询服务,是目前国内唯一可以为
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提供一整套系统技术与服务的企业。成套技术与服务的提供,
便于进行“设备—系统—服务”的无缝衔接,并能直接对养护方案提出建议,从
而提高客户进行养护决策的准确度和效率。从综合服务的角度看,行业竞争较小。
1、路况快速检测设备市场竞争情况
从全球范围看,加拿大 Fugro Roadware 公司、澳大利亚 ARRB 等在路况快速
检测设备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但由于采购成本和维护成本较高、服务难以跟
上等原因,目前进口设备在国内的竞争力较弱。
在国内,除本公司外,目前能够提供路况快速检测设备的企(事)业单位主
要有北京星通联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大卓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
汉滨湖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长安大学公路养护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等。总体看,路
况快速检测设备市场竞争程度不高。
2、信息系统市场竞争情况
从全球范围看,加拿大 Deighton、美国 AASHTO 和英国运输研究所(TRL)
等在公路资产管理系统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但鉴于标准差异、成本和服务等
原因,目前进口系统在国内的竞争力较弱。
在国内,进行公路信息化系统开发的公司主要有上海中交海德交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达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海
联迪软件系统有限公司等。支持公路养护科学决策的分析系统核心在于路面病害
自动识别、路面病害智能诊断、路面技术状况等级划分及评价、路面大中修周期
预测技术、路面使用性能衰变规律预测技术、全寿命周期费用分析技术和养护需
求及资金优化决策技术、公路网路况大数据管理及集成技术。就上述技术而言,
目前本公司在国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公路养护科学决策分析系统细分市场竞
争度较小。
3、咨询服务市场竞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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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路养护科学决策咨询服务是基于路况快速检测设备和相关分析系统而提
供的服务,专业性要求高,综合性较强。从全球范围看,多家著名的咨询公司如
JACOB Babtie,Scot Wilson,Atkins,ARRB 以及英国运输研究所(TRL)等业
务范围较广,国际性较强。但由于服务理念、服务价格等多种原因,这些国际性
的大公司对中国市场的开拓较慢,目前在国内的竞争力较弱。
在我国,公路养护决策咨询服务行业主要参与者多为公路系统科研院所与设
计机构,这些机构主要从事项目级养护决策咨询服务,网级养护决策咨询服务少
有涉及。相对而言,受到过去我国交通道路“重建设、轻养护”的观念影响,公
路养护科学决策行业发展处于初步阶段,上述机构着力于新建公路市场,对于公
路养护市场的产品、技术、经验积累相对较少,竞争力不强。公司在公路养护决
策咨询服务领域的主要行业竞争对手有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五、发行人有关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本公司拥有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21,864.36 万元,固定资
产净值为 18,716.73 万元,占总资产 45.66%。本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均处于完好
状态,使用正常,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折旧年限 残值率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6,894.57 45 年 5% 974.16 15,920.41 94.23%
机器设备 3,043.92 10 年 5% 701.33 2,342.60 76.96%
运输设备 1,065.74 4年 5% 871.78 193.96 18.20%
电子设备及其他 860.14 3-5 年 5% 600.36 259.78 30.20%
合计 21,864.36 - - 3,147.63 18,716.73 85.60%
1.房屋及建筑物
(1)自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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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面积
序号 房屋产权证号 房屋座落 规划用途 登记日期
(㎡)
X 京房权证海 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4 号 研发生产用
1 3,693.37 2013.07.02
字第 371103 号 楼-1 至 4 层 101 房
X 京房权证海 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7 号 研发生产用
2 3,145.86 2013.07.02
字第 371116 号 楼 1 至 4 层 101 房
X 京房权证海 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16
3 757.50 车位 2014.07.22
字第 430738 号 幢
截至 2016 年末,上述第 1、2 项房屋已抵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
运村分行支行。
(2)租赁房屋
序 面积
出租方 承租人 房屋位置 2 租赁期限
号 (m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
村环保园 C02-1 地
北京实创环保 自 2016.05.09
1 中公高科 块 3 号楼 5 单元 629.64
发展有限公司 至 2017.05.08
407-510 室(共 16
套)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
村环保园 C02-1 地
北京实创环保 自 2016.05.09
2 中公高科 块 6 号楼 1 单元 162.17
发展有限公司 至 2017.05.08
308-311 室(共 4
套)
霸州市海润商 霸州市裕华西道
中公高科 自 2016.04.01
3 务酒店有限公 122 号海润新城五 520.53
(霸州) 至 2018.03.31
司 号楼 10 层
海淀区西土城路 8
267.00
号院东楼
自 2017.01.01
4 公路所 路兴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
至 2017.06.30
桥镇大杜社村试验 756.00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
北京中科海迅 自 2016.12.01 至
5 中公高科 路 33 号楼 1 号楼西 137
科技有限公司 2017.11.30
楼三层 W303
公司向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的房屋主要是提供给本企业具备租
赁人才公租房资格的员工作为员工宿舍。由于公司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
企业人才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海园发【2011】3 号)规定的人才公租房的
申请条件并取得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企业人才租赁公租房房源分配名额,且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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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具备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公租房项目开发建设主体
资格,因此公司向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公租房符合相关规定。
2.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情况
本公司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公司,无大型生产设备,目前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为实验检测类设备、生产路况快速检测设备的相关设备、机房、办公设备、车辆
等。
(二)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本公司拥有 2 宗土地使用权、29 项专利权、54 项计算机软
件著作权、24 项注册商标。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末,本公司拥有 2 宗工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面积
序号 使用权证号 土地座落 用途 取得日期 终止日期
(㎡)
京 海 国 用 ( 2013 北京市海淀区
1 4,623.96 工业用地 2014.01.13 2059.11.08
出)第 00221 号 地锦路 9 号院
霸州市开发区
廊霸国用(2016)
2 临南村、北夹河 87,565.00 工业用地 2016.05.17 2066.09.01
第 00080 号
村 112 国道北侧
截至 2016 年末,上述第 1 项国有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奥运村分行支行。
2.专利权
截至 2016 年末,本公司已取得专利 29 项,其中发明专利 22 项、实用新型
专利 7 项,该等专利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具体如下表所示:
(1)中公高科
序 专利 取得 授权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期限
号 类型 方式 公告日
车用外挂重载精
ZL 2007 1 受让 自 2007.04.04
1 密设备固定支撑 发明 2009.04.15
0091129.8 取得 至 2027.04.03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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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专利 取得 授权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期限
号 类型 方式 公告日
车载超高亮度带 ZL 2007 1 受让 自 2007.04.04
2 发明 2009.05.27
状光源装置 0091128.3 取得 至 2027.04.03
便携式车载设备 ZL 2007 1 受让 自 2007.04.02
3 发明 2009.09.02
支撑稳定装置 0086898.9 取得 至 2027.04.01
一种路面纵断面 ZL 2009 1 受让 自 2009.08.21
4 发明 2011.01.12
测量方法 0162946.7 取得 至 2029.08.20
一种路面平整度 ZL 2009 1 受让 自 2009.08.21
5 发明 2011.01.26
检测方法 0162944.8 取得 至 2029.08.20
一种路面车辙检 ZL 2010 1 原始 自 2010.08.21
6 发明 2012.05.09
测方法 0264911.7 取得 至 2030.08.20
基于探地雷达的
ZL 2010 1 原始 自 2010.10.27
7 路面裂缝深度无 发明 2012.07.04
0520819.2 取得 至 2030.10.26
损检测方法
微膨胀乳化沥青 ZL 2010 1 原始 自 2010.11.30
8 发明 2012.08.29
及其制备方法 0568414.6 取得 至 2030.11.29
通过公路养护周
ZL 2011 1 原始 自 2011.03.23
9 期确定路面厚度 发明 2012.08.29
0071672.8 取得 至 2031.03.22
的方法
抗车辙剂、沥青 ZL 2011 1 原始 自 2011.03.22
10 发明 2012.08.29
材料及制备方法 0069296.9 取得 至 2031.03.21
基于路面图像的
破损数据自动识 ZL 2010 1 原始 自 2010.09.16
11 发明 2012.10.10
别准确率的校验 0283588.8 取得 至 2030.09.15
方法
路面层结构及路
ZL 2010 1 原始 自 2010.11.30
12 面旧料循环利用 发明 2012.11.28
0568412.7 取得 至 2030.11.29
方法
用于碎石封层的
环氧沥青、碎石 ZL 2011 1 原始 自 2011.03.10
13 发明 2012.11.28
封层材料及碎石 0057855.4 取得 至 2031.03.09
封层方法
基于一维傅立叶
变换的水泥路面 ZL 2008 1 原始 自 2008.12.11
14 发明 2013.01.30
图像刻槽去除的 0186635.X 取得 至 2028.12.10
方法
一种检测路面抗 ZL 2011 1 原始 自 2011.10.18
15 发明 2014.07.09
滑性能的方法 0317653.9 取得 至 2031.10.17
钢桥及其辅装形 ZL 2010 1 原始 自 2010.06.25
16 发明 2014.08.13
成方法 0219231.3 取得 至 2030.06.24
一种确定路面检 ZL 2012 1 原始 自 2012.06.01
17 发明 2014.10.22
测宽度的方法 0179995.3 取得 至 203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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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专利 取得 授权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期限
号 类型 方式 公告日
一种检测桩号的 ZL 2012 1 原始 自 2012.07.09
18 发明 2014.12.17
校准方法 0236997.1 取得 至 2032.07.08
路面图像快速采
ZL 2012 1 原始 自 2012.09.18
19 集车及路面图像 发明 2014.12.17
0347527.2 取得 至 2032.09.17
采集方法
基于里程桩号校
ZL 2012 1 原始 自 2012.07.09
20 准检测桩号的方 发明 2015.01.21
0236771.1 取得 至 2032.07.08

车用外挂重载精
ZL 2007 2 实用 受让 自 2007.04.04
21 密设备固定支撑 2008.02.13
0141392.9 新型 取得 至 2017.04.03
装置
车载超高亮度带 ZL 2007 2 实用 受让 自 2007.04.04
22 2008.02.27
状光源装置 0141391.4 新型 取得 至 2017.04.03
(2)路兴公司
专利 取得 授权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期限
类型 方式 公告日
一种路面平整度 ZL 2009 1 原始 自 2009.07.13
1 发明 2012.09.19
检测方法和装置 0088284.3 取得 至 2029.07.12
一种激光构造深 ZL 2011 1 原始 自 2011.08.16
2 发明 2013.08.14
度仪的标定装置 0236365.0 取得 至 2031.08.15
ZL 2012 2 实用 原始 自 2012.07.18
3 预应力张拉系统 2013.03.27
0349302.6 新型 取得 至 2022.07.17
一种足尺路面加
ZL 2015 2 实用 原始 自 2015.02.03
4 热系统、足尺路 2015.06.10
0075921.4 新型 取得 至 2025.02.02
面试验机
一种沥青混合料
ZL 2015 2 实用 原始 自 2015.02.03
5 马歇尔击实仪计 2015.06.10
0076390.0 新型 取得 至 2025.02.02
量装置
高精度双导柱激 ZL 2015 2 实用 原始 自 2015.05.19
6 2015.09.16
光自动弯沉仪 0321040.6 新型 取得 至 2025.05.18
道路检测车弯沉 ZL 2015 2 实用 原始 自 2015.05.19
7 2015.09.09
仪自动收放系统 0320999.8 新型 取得 至 2025.05.18
注:第 4、5 项专利为路兴公司与公路所共同所有;第 6、7 项专利为路兴公司与中国重
型汽车集团唐山市宏远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共同所有。
2016 年 7 月 28 日,路兴公路与公路所签订《专利权转让协议书》,公路所
将其与路兴公司共有的 2 项专利(专利号为 ZL 2015 2 0075921.4、ZL 2015 2
0076390.0)及 2 项正在申请的专利(申请号:CN 2015 1 0056290.6、CN 201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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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0056288.9)转让给路兴公司,转让价格为 13.00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
签署日,交易双方已完成《专利权转让协议书》的签署以及相应款项的支付,相
关转让申请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手续合格通知书。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 54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该等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1)中公高科
序 取得 首次发
软件名称 证书编号 登记号
号 方式 表日期
路面病害原因诊断系统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 2011SR005067 2008.01.23
[简称:CMES ]V3.0 0268741 号 取得
国省干线及高速公路路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 面管理系统软件[简称: 2008SR08194 2008.02.01
095373 号 取得
CPMS NTHS]V1.0
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系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 统 软 件 [ 简 称 : CiCS 2008SR08193 2008.03.01
095372 号 取得
NTHS]V1.0
公路路面管理系统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 2008SR36303 2008.05.01
[简称:Cpms NH/XP]V1.0 123482 号 取得
路 况 数据 采集 系 统[ 简 软著登字第 原始
5 2009SR015282 2008.05.31
称:MQI PCR]V3.0 0142281 号 取得
损 坏 识别 控制 系 统[ 简 软著登字第 原始
6 2010SR065033 2010.08.01
称:CIC]V1.5 0253306 号 取得
养 护 报告 制作 系 统[ 简 软著登字第 原始
7 2009SR015451 2008.08.31
称:MR]V7.5 0142450 号 取得
集料形状特性参数计算
软著登字第 原始
8 软 件 [ 简 称 : Sha 2009SR015452 2008.12.31
0142451 号 取得
pePara]1.0
桥 涵 评价 系统 [ 简称 : 软著登字第 原始
9 2009SR015453 2008.12.31
BES]V2.0 0142452 号 取得
公 路 养护 分析 平 台[ 简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0 2011SR015933 2009.07.01
称:CMAP NTHS]V4.0 0279607 号 取得
路面病害识别自动测试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1 与验证软件[简称: 2010SR068088 2010.10.01
0256361 号 取得
CiATS]V1.0
路面损坏图像检测装置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2 验证实验系统控制软件 2010SR068087 2010.10.01
0256360 号 取得
[简称:RiCCS]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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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取得 首次发
软件名称 证书编号 登记号
号 方式 表日期
前方图像检测装置验证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3 实 验 系统 控制 软 件[ 简 2010SR068084 2010.10.01
0256357 号 取得
称:FiCCS]V1.0
路面大中修现场数据采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4 集 系 统 [ 简 称 : 2010SR074770 2010.09.30
0263043 号 取得
ORDiS]V1.0
便携式路面病害数据采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5 2010SR074771 2010.09.30
集系统[简称:DCD]V1.0 0263044 号 取得
路面大中修养护设计系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6 2010SR074772 2010.09.30
统[简称:PORD]V1.0 0263045 号 取得
公路模型数据库软件
软著登字第 受让
17 [简称:CPMS Modelbank] 2011SR095993 2002.08.06
0359667 号 取得
V5.5
路面养护专家系统 [简 软著登字第 受让
18 2011SR095994 2002.08.06
称:CPMS MES] V2.0 0359668 号 取得
路面管理系统 [简称 软著登字第 受让
19 2011SR095990 2004.09.06
CPMS Network] V6.0 0359664 号 取得
路面破损识别系统 [简 软著登字第 受让
20 2011SR095995 2004.09.08
称:CPMS CiAS] V4.0 0359669 号 取得
日常养护管理系统 [简 软著登字第 受让
21 2011SR095997 2004.11.08
称 CPMS RoMS] V8.0 0359671 号 取得
高速公路数据库软件
软著登字第 受让
22 [简称:CPMS Datainfo] 2011SR095992 2005.01.06
0359666 号 取得
V9.0
养护质量评定系统 [简 软著登字第 受让
23 2011SR095991 2005.04.01
称:CPMS MQI] V4.0 0359665 号 取得
路况快速检测系统 [简 软著登字第 受让
24 2011SR095996 2006.05.25
称:CICS] V2.0 0359670 号 取得
公路养护统计报送系统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5 2012SR073563 2011.09.01
[简称:MISS] V1.0 0441599 号 取得
通用公路数据采集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6 2012SR073391 2011.10.01
[简称:RDR] V1.0 0441427 号 取得
网 级 路面 管理 系 统[ 简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7 2012SR073888 2011.10.10
称:NetPMS] V1.0 0441924 号 取得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系统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8 2012SR073840 2011.10.10
[简称:MQI] V1.0 0441876 号 取得
路况智能检评系统主控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9 2013SR010580 2012.05.01
软件[简称:LEiS]V1.0 0516342 号 取得
区域公路网智能养护系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0 2013SR147761 2013.09.01
统[简称:iRMS] V1.0 0653523 号 取得
31 路 网 应急 管理 系 统[ 简 软著登字第 2013SR147718 原始 201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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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取得 首次发
软件名称 证书编号 登记号
号 方式 表日期
称:eRMS] V1.0 0653480 号 取得
公 路 水毁 管理 系 统[ 简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2 2013SR147701 2013.08.15
称:fRMS] V1.0 0653463 号 取得
公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3 理 系 统 [ 简 称 : uRMS] 2013SR148049 2013.03.01
0653811 号 取得
V1.0
公路网路况抽检系统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4 2013SR150051 2013.06.01
[简称:aRSS] V1.0 0655813 号 取得
公 路 资产 管理 系 统[ 简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5 2013SR147752 2011.08.01
称:CRMS] V1.0 0653514 号 取得
公 路 路政 管理 系 统[ 简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6 2015SR284864 2014.10.30
称:RAMS] V1.0 1171950 号 取得
养 护 工程 管理 系 统[ 简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7 2015SR285691 2015.01.01
称:MPMS] V1.0 1172777 号 取得
公路视频数据管理系统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8 2015SR283495 2015.08.30
[简称:RVMS] V1.0 1170581 号 取得
公路巡查便携视频数据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9 采集系统[简称:MVAS] 2015SR283491 2015.08.30
1170577 号 取得
V1.0
路面病害抽样识别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0 2016SR007689 2015.09.10
[简称:CiAS MN] V1.0 1186306 号 取得
多功能路况巡查系统病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1 害辅助识别软件[简称: 2016SR005985 2015.11.01
1184602 号 取得
DRS] V2.0
多功能路况巡查系统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2 据采集软件[简称: 2016SR005989 2011.12.05
1184606 号 取得
CRIS] V1.0
公 路 养护 管理 系 统[ 简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3 2016SR268604 2015.08.30
称:RAMS] V1.0 1447221 号 取得
中国公路移动信息平台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4 2016SR376738 2016.08.30
[简称:iRoad] V1.0 1555354 号 取得
(2)路兴公司
序 取得 首次发
软件名称 证书编号 登记号
号 方式 表日期
计算机控制微泵组多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 点位移同步顶升系统 2010SR035796 2010.03.15
0224069 号 取得
V1.1
道路几何数据检测系统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 2010SR049791 2009.06.17
V1.0 0238064 号 取得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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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取得 首次发
软件名称 证书编号 登记号
号 方式 表日期
三维激光断面数据采集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 2010SR049733 2008.08.20
系统 V1.0 0238006 号 取得
JG-2005 型激光自动弯沉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 2010SR049714 2009.03.20
检测系统 V1.0 0237987 号 取得
SFC-2007 型路面横向力 软著登字第 原始
5 2010SR051792 2007.04.24
系数检测系统 V1.0 0240065 号 取得
LPS-T 型激光平整度检测 软著登字第 原始
6 2010SR049717 2009.10.22
系统 V1.0 0237990 号 取得
软著登字第 原始
7 自动张拉控制系统 V1.0 2012SR026300 2011.09.20
0394336 号 取得
MLS-13PTR 多功能激光路 软著登字第 原始
8 2010SR049793 2010.03.17
面检测系统 V1.0 0238066 号 取得
多点重模拟荷载标定仪 软著登字第 原始
9 2013SR089454 2011.06.14
软件 V1.0 0595216 号 取得
高精度激光平整度测试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0 2013SR089508 2012.03.20
仪软件 V1.0 0595270 号 取得
注:第 1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路兴公司与北京特希达特种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所有;第
10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路兴公司与公路所共同所有。
2016 年 7 月 28 日,路兴公司与公路所签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协议书》,
公路所将其与路兴公司共有的 1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编号:软著登字第
0595270 号)转让给路兴公司,转让价格为 2.50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
出具日,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申请已通过国家版权局审核并取得了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注册商标
截至 2016 年末,本公司拥有 24 项注册商标,账面价值为 0,具体情况如下
表所示:
(1)中公高科
核定使用 取得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权利期限
商品类别 方式
原始 自 2010.11.14
7618147 第7类
取得 至 2020.11.13
1
原始 自 2011.02.28
7618165 第9类
取得 至 202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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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使用 取得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权利期限
商品类别 方式
原始 自 2010.11.07
7618189 第 19 类
取得 至 2020.11.06
原始 自 2011.02.21
7618204 第 35 类
取得 至 2021.02.20
原始 自 2010.12.21
7618209 第 37 类
取得 至 2020.12.20
原始 自 2011.02.21
7618222 第 42 类
取得 至 2021.02.20
原始 自 2010.04.07
6511376 第9类
取得 至 2020.04.06
2
原始 自 2010.03.28
6511377 第 19 类
取得 至 2020.03.27
原始 自 2010.04.07
6511378 第9类
取得 至 2020.04.06
3
原始 自 2010.03.28
6511379 第 19 类
取得 至 2020.03.27
原始 自 2010.04.07
6511380 第9类
取得 至 2020.04.06
4
原始 自 2010.03.28
6511381 第 19 类
取得 至 2020.03.27
受让 自 2011.04.07
5 5477536 第9类
取得 至 2021.04.06
受让 自 2015.01.21
6 3603921 第9类
取得 至 2025.01.20
原始 自 2011.9.28
8664875 第9类
取得 至 2021.9.27
7
第 42 类 原始 自 2011.09.28
取得 至 2021.09.27
原始 自 2010.04.07
8 6511227 第9类
取得 至 2020.04.06
原始 自 2011.05.28
8333414 第7类
取得 至 2021.05.27
9
原始 自 2011.05.28
8333444 第 19 类
取得 至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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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使用 取得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权利期限
商品类别 方式
原始 自 2011.06.07
8333397 第 42 类
取得 至 2021.06.06
原始 自 2011.05.28
8331236 第7类
取得 至 2021.05.27
原始 自 2011.05.28
10 8331258 第 19 类
取得 至 2021.05.27
原始 自 2011.05.28
8331166 第 42 类
取得 至 2021.05.27
(2)路兴公司
核定使用商 取得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权利期限
品类别 方式
原始 自 2014.01.07
1 10896691 第9类
取得 至 2024.01.06
本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注
册商标的取得与保护对于本公司经营十分重要,公司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细
则》,促进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保护知识产权。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路高科,实际控制人为公路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目前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公司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路高科、实际控制人公路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
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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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中路高科,实际控制人公路所,持
股 5%以上股东潘玉利、赵怀志已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如
下:
1.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根据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路所出具的《关于避免与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承诺函》,公路所承诺如下:
“(1)本所及本所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二级事业单位现时与将来不直
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与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2)在未来发展中,本所及本所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二级事业单位
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
期间内,发行人做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本所及本所拥有控制权
的公司、企业、二级事业单位应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由发行人自行与业主
签订合同/协议;如发行人自愿放弃该商业机会,本所及本所拥有控制权的公司、
企业、二级事业单位可以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但不能包含发行人经营的业务。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国家相关部门直接下达科研任务,导致本所承接
与公路养护相关且涵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科研项目时,本所承诺
将发行人作为合作开发单位(参加单位)或将相关部分委托发行人负责研发,在
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科研成果由发行人享有。
(4)本所不会利用对发行人的控股优势地位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本所在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对本所具有约束力。”
2.控股股东的承诺
根据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路高科出具的《关于避免与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承诺函》,中路高科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现时与将来不直接或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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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2)在未来发展中,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有任何商业
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
或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
行人做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
司、企业应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由发行人自行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如
发行人自愿放弃该商业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可以与业
主签订合同/协议,但不能包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
(3)本公司不会利用对发行人的控股优势地位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本公司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上述承诺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
3.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承诺
根据潘玉利、赵怀志分别出具的《关于避免与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承诺函》,其分别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发行人外,本人目前未直接、间接投资
或以任何方式控制其他公司/企业,也未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与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
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
心技术人员;
(3)本人将不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商业机
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有
竞争或可能有竞争,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
(二)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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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1)提供劳务和销售商品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关联交易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占当期营业 占同类交易金
定价原则 金额
收入比例 额比例
北京路桥瑞通 路况快速检
科技发展有限 测系统开发 市场定价 0.93 0.01 0.02
公司 与集成
北京交科公路 提供公路养
勘察设计研究 护决策咨询 市场定价 4.06 0.02 0.04
院有限公司 服务
公路所 设备租赁 市场定价 7.26 0.04 20.39
合计 12.25 0.07 -
2015 年度
关联交易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占当期营业 占同类交易金
定价原则 金额
收入比例 额比例
提供公路养
护决策咨询 市场定价 387.85 2.54 3.69
服务
公路所 路况快速检
测系统开发 市场定价 245.30 1.61 5.91
与集成
小计 633.15 4.15
北京路桥瑞通 提供公路养
科技发展有限 护决策咨询 市场定价 30.19 0.20 0.29
公司 服务
合计 663.34 4.34
2014 年度
关联交易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占当期营业 占同类交易金
定价原则 金额
收入比例 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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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
关联交易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占当期营业 占同类交易金
定价原则 金额
收入比例 额比例
提供公路养
公路所 护决策咨询 市场定价 883.42 6.29 8.61
服务
提供公路养
护决策咨询 市场定价 24.64 0.18 0.24
北京交科公路 服务
勘察设计研究 提供公路养
院有限公司 护分析系统 市场定价 16.79 0.12 2.08
开发服务
小计 41.43 0.30 -
北京路桥瑞通 提供公路养
科技发展有限 护决策咨询 市场定价 57.00 0.41 0.56
公司 服务
合计 981.85 6.99 -
2015 年度公司与公路所之间存在关联交易,主要是 2015 年之前公司与公路
所签订的合同在 2015 年度继续履行的缘故。除与参股公司北京路桥瑞通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外,2015 年以来中公高科与公路所及其关联方之间
无新增的提供劳务和销售商品关联交易。
2016 年度公司与公路所、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之间存在
少量关联交易,主要是发行人于 2016 年 6 月收购了路兴公司,路兴公司在被收
购前与该等关联方签订的合同在 2016 年度继续履行的缘故。2016 年 7 月以来,
路兴公司与公路所及其关联方之间亦无新增的提供劳务和销售商品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采用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且交易金额占本公司同类交易金额比
例较低,不影响本公司业绩的真实性,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2)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关联交易定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占当期营业成本 占同类交易金额比
价原则 金额
比例 例
公路所 接受劳务 市场定价 7.08 0.12 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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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关联交易定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占当期营业成本 占同类交易金额比
价原则 金额
比例 例
公路所 接受劳务 市场定价 9.43 0.19 1.12
中路高科
(北京)
接受劳务 市场定价 9.91 0.20 1.18
公路技术
有限公司
合计 19.34 0.39 2.30
2014 年
关联交易定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占当期营业成本 占同类交易金额比
价原则 金额
比例 例
公路所 接受劳务 市场定价 16.51 0.39 2.56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劳务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均较小。上述接受劳
务的关联交易采用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且交易金额占本公司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
低,不影响本公司业绩的真实性,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公路所 房屋租赁 市场定价 122.95 87.60 -
中路高科 房屋租赁 市场定价 - - 79.00
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系公司 2016 年新收购的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路兴公司
向公路所、中路高科租赁办公场地、试验场地产生的租赁费用。报告期内各年度
关联租赁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最近三年,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总额分别为 519.17 万元、582.55 万元和
647.07 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2013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通过招标的方式,与北京公科飞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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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向北京公科飞达交通工程发展有
限公司采购研发楼配套装修工程会议系统及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 98.00 万元
(含税)。
上述购买资产方面的关联交易主要采用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影响本公司业
绩的真实性,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3、股权收购事项
2016 年 5 月 27 日,中公高科与中路高科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以 900.00
万元的价格受让了路兴公司 53.44%的股权,并于 2016 年 6 月完成了相关款项的
支付,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路兴公司已办理
完毕该等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科目名称 关联方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公路所 - - 587.92
应收账款 北京路桥瑞通科
- 16.16 60.42
技发展有限公司
预付款项 公路所 - 7.60 -
北京交科公路勘
其他应收款 察设计研究院有 - - 11.30
限公司
公路所 - 11.85 242.89
北京公科飞达交
其他应付款 通工程发展有限 4.90 4.90 4.90
公司
潘玉利 - - 17.90
中路高科 626.99 618.06 -
应付股利 交通运输部公路
科学研究所工会 7.40 - -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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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科目名称 关联方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潘玉利、赵怀志等
337.61 332.80 -
21 名自然人股东
预收账款 公路所 - - 102.00
5、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最近三年,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简要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提供劳务和销
7.26 633.15 883.42
售产品
1 公路所 接受劳务 7.08 9.43 16.51
租赁房屋 122.95 87.60 -
北京交科公路勘
2 察设计研究院有 提供劳务 4.06 - 41.43
限公司
北京路桥瑞通科
3 提供劳务 0.93 30.19 57.00
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路高科(北京)
4 公路技术有限公 接受劳务 - 9.91 -

北京公科飞达交
5 通工程发展有限 采购固定资产 - - 83.76
公司
租赁房屋 - - 79.00
6 中路高科
股权收购 900.00 - -
公司关键管理
7 关键管理人员 人员从公司领 647.07 582.55 519.17
取薪酬
6、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批准遵循了《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于决策权限的规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关联
股东均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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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8 月 15 日、2017 年 3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近三年及
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报
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
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
7、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独立完整的生产经
营系统,人员、财务、资产与股东严格分开。
2、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强化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
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市场化交易原则合理定价,并实行严格的
合同管理。
4、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就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认定、
关联交易的定价、决策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
定,以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5、公司将尽量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
照上述原则履行必要程序,确保关联交易公平。
8、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路高科已出具《关于规范与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发行人发
生关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保证遵循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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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发行人发生交易;
(2)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
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3)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资金,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
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提供违规担保;
(4)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
公司、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发行人《公司章程》和发行人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发行人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推荐的董事及本公司将严格履
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发行人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
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不会要
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
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
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不会
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7)本公司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上述承诺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
(2)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路所已出具《关于规范与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所及本所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二级事业单位将尽可能避免
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所保证遵循
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发行人发生交易;
(2)本所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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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3)本所及本所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二级事业单位承诺不以借款、
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资金,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所及本
所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二级事业单位提供违规担保;
(4)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所及本所拥有控制权的公司、
企业、二级事业单位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所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公司章程》和发行人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与
发行人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
行,且本所及本所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二级事业单位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
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本所及本所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二级事业单位将严格和善意地
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所及本所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
二级事业单位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6)如本所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所将承担赔偿责任;
(7)本所在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对本所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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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与公司
2016 年从公 持有公司
性 年 本届任期起 的其他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司领取薪酬 股份数量
别 龄 止日期 利益关
情况(万元) (万股)

先后曾任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技
术干部、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
2014 年 11 月 师,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副总工程师、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
杨文银 董事长 男 54 1 日-2017 年 副院长、党委委员,西藏自治区交 - - 无
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
11 月 1 日 通厅副厅长、党委委员,人民交通
出版社社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
记,中路高科副董事长;
先后曾任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实
2014 年 11 月 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
副董事长、
潘玉利 男 55 1 日-2017 年 研究员、公路养护管理研究中心副 - 82.15 500 无
总经理
11 月 1 日 主任、主任,中公高科有限董事长,
中公高科副总经理;
先后曾任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助
理工程师,交通部公路司公路管理
2014 年 11 月 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北京路桥瑞通科技发展
赵怀志 董事 男 44 1 日-2017 年 副处长、处长,交通运输部公路科 53.24 500 无
有限公司董事
11 月 1 日 学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公路养护管
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公高科有限
董事、总经理,中公高科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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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
2016 年从公 持有公司
性 年 本届任期起 的其他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司领取薪酬 股份数量
别 龄 止日期 利益关
情况(万元) (万股)

先后曾任公路所环境工程研究中心
副主任、主任、公路所副总工程师,
中路高科董事、总经理助理,北京
公科飞达交通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董
事,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2014 年 11 月
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诚达交通科技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
叶慧海 董事 男 51 1 日-2017 年 - - 无
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交国路环境 究所经营管理处处长
11 月 1 日
景观园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
限公司董事,北京中公高远汽车试
验有限公司董事,中路公科(北京)
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先后曾任北京二商局二商报社员
工,北京市京通客车制造厂技术人
员,北京羽翼广告公司策划部经理,
北京丰收文化发展公司高级业务主
管,北京航天奥润电子有限公司人
2015 年 2 月 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
力资源部经理,北京法制报社广告
刘冬丽 董事 女 49 7 日-2017 年 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职 - - 无
部主任,北京百谷川科技发展有限
11 月 1 日 员
公司执行董事,中科生物技术开发
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交通运
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公路交通发展
研究中心项目负责人、运输室副主
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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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
2016 年从公 持有公司
性 年 本届任期起 的其他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司领取薪酬 股份数量
别 龄 止日期 利益关
情况(万元) (万股)

先后曾任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实
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
董事、副总 2015 年 8 月 研究员、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
常成利 经理、路兴 男 44 10 日-2017 检验中心(交通部公路工程检测中 - 100.40 - 无
公司董事长 年 11 月 1 日 心)专职副主任、副主任、交通公
路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路高科
公路事业部经理;
先后曾任中国公路桥梁工程公司工
程师、也门萨那办事处工程组组长、
工程部业务部副经理,中国路桥(集
团)总公司肯尼亚办事处副总经理、
2015 年 8 月
总工程师、海外业务开发部总经理、
苏佩璋 独立董事 女 60 10 日-2017 - 6 - 无
经营管理部总经理,中国交通建设
年 11 月 1 日
集团有限公司预算考核部总经理,
中交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
经理,南京纬三路长江隧道董事长
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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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
2016 年从公 持有公司
性 年 本届任期起 的其他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司领取薪酬 股份数量
别 龄 止日期 利益关
情况(万元) (万股)

北京熔拓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经理、深圳
熔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曾在北京自来水公司工作,先后曾
董事长兼经理、中联环股
2014 年 11 月 任北京宝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份有限公司董事、博睿康
张洪刚 独立董事 男 42 1 日-2017 年 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6 - 无
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
11 月 1 日 师,东北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
司董事、北京雅果科技有
兴业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
限公司董事,北京熔拓达
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任经理
现任拉萨经济技术开发
区闻天下投资有限公司
任副总经理,并兼任春秋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日播时尚集团股份
2017 年 3 月 曾先后在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上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
吕超 独立董事 男 48 15 日-2017 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赛领资本管理 友缘在线网络科技股份 - - 无
年 11 月 1 日 有限公司等工作。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桐城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零碳
在线投资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北京车联天下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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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从公 持有公司
性 年 本届任期起 的其他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司领取薪酬 股份数量
别 龄 止日期 利益关
情况(万元) (万股)

先后曾任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
医院会计,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
2014 年 11 月
研究所会计,中国科学院计划财务
陈卉 监事会主席 女 51 1 日-2017 年 公路所财务处副处长 - - 无
局会计师,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
11 月 1 日
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搜房资讯控
股有限公司审计总监;
监事、养护 先后曾任安徽省路桥公司助理工程
装备事业部 2014 年 11 月 师、工程师,公路所公路养护管理
程珊珊 总工程师、 女 43 1 日-2017 年 研究中心管理技术研究室主任、主 - 31.20 42.5 无
路兴公司董 11 月 1 日 任工程师,公司管理技术研究室主
事 任、装备研发部主任;
先后曾任威海市航海集团人才创业
监事、养护 中心网络管理员、软件开发员和信
2014 年 11 月
管理信息技 息管理专员,北京共享时代科技有
王锋 男 35 1 日-2017 年 - 22.19 - 无
术事业部副 限公司程序开发员,极影电子(北
11 月 1 日
总经理 京)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公司
信息技术部项目经理;
先后曾任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
所技术员、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
公司常务副 员、工程师、道桥部主任助理,交
2014 年 11 月
总经理、中 通运输部公路司公路建设处助理调
15 日-2017
赵延东 公高科(霸 男 50 研员、调研员、副研究员、公路管 - 81.76 127.5 无
年 11 月 15
州)董事长、 理处调研员、办公室副主任、调研

总经理。 员,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北京中交通达路桥工程有限
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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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司领取薪酬 股份数量
别 龄 止日期 利益关
情况(万元) (万股)

先后曾任中软华融软件技术有限公
公司财务总
2014 年 11 月 司财务经理,同方电子(北京)科
监、董事会
15 日-2017 技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软国
何博 秘书,中公 男 38 - 60.37 56.5 无
年 11 月 15 际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北京银
高科(霸州)
日 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事
监、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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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路高科的基本情况如
下:
成立时间 2009-7-29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劲泉 主要生产经营地
25 楼 727 室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交通科
股东构成及
公路所持股 100% 主营业务 技推广与服务;车辆试验技术
控制情况
开发;销售建筑材料等
2016 年末/2016 年度 总资产 283,910.50 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合并口径,业经审计) 净资产 133,772.46 万元
(审计机构:天津倚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北京分所) 净利润 28,753.54 万元
(二)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公路所持有本公司控股
股东中路高科 100%的股权,而中路高科持有本公司 65%的股权。公路所为交通运
输部直属的事业单位,交通运输部对公路所的领导班子成员有人事任免权。交通
运输部作为本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制定行业政策和宏观管理职
能,不支配本公司行为或干涉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公路所拥有本公司的实
际控制权。公路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举办单位 交通运输部 经费来源 事业收入 开办资金 8,22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劲泉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 8 号
研究公路交通运输技术,促进交通科技发展;交通运输工程研究、土木工程
业务范围 研究、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机械工程研究、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公路勘
察与设计、相关工程检测与监理、相关技术咨询与培训。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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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125.74 10,334.87 7,243.98
应收账款 6,961.81 6,277.27 6,392.04
预付款项 418.81 191.76 840.19
其他应收款 676.45 1,025.45 1,027.84
存货 2,132.24 1,505.04 768.91
其他流动资产 3.11 49.24 -
流动资产合计 17,318.17 19,383.63 16,272.9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
30.00 30.00 30.00
资产
固定资产 18,716.73 19,289.60 19,612.71
在建工程 1,167.42 10.10 68.38
无形资产 3,668.29 41.67 66.01
长期待摊费用 - - 1.44
递延所得税资
93.84 81.77 65.67

非流动资产合
23,676.28 19,453.14 19,844.20

资产总计 40,994.45 38,836.77 36,117.1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702.60 -
应付账款 580.03 713.20 951.75
预收款项 1,055.40 1,629.52 1,905.11
应付职工薪酬 1,313.51 831.81 732.13
应交税费 865.75 285.07 478.31
预计负债 130.61 85.72 64.82
应付股利 1,002.63 985.86 29.37
其他应付款 572.94 268.64 557.21
一年内到期的
340.66 524.00 410.00
非流动负债
1-2-69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流动负债合计 5,861.53 6,026.42 5,128.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62.64 1,762.00 3,876.00
递延收益 4,353.34 5,201.49 4,890.50
非流动负债合
5,715.98 6,963.49 8,766.50

负债合计 11,577.51 12,989.91 13,895.19
股东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 5,000.00 5,000.00 5,000.00
资本公积 1,484.78 2,215.23 2,215.23
盈余公积 2,716.02 2,313.59 1,828.93
未分配利润 19,764.96 15,908.58 12,642.43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 28,965.76 25,437.40 21,686.59

少数股东权益 451.18 409.47 535.39
所有者权益合
29,416.94 25,846.87 22,221.98

负债和股东权
40,994.45 38,836.77 36,117.18
益总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7,173.33 15,269.39 14,051.44
二、营业总成本 12,102.62 10,720.26 8,652.71
其中:营业成本 6,132.21 4,956.81 4,254.3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39.09 105.60 74.84
销售费用 476.01 522.77 340.98
管理费用 5,006.72 4,915.49 3,618.96
财务费用 86.41 138.25 304.83
资产减值损失 162.18 81.34 58.73
三、营业利润 5,070.71 4,549.12 5,398.72
1-2-70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加:营业外收入 1,278.55 814.79 337.69
减:营业外支出 0.38 3.73 0.97
四、利润总额 6,348.89 5,360.19 5,735.44
减:所得税费用 879.74 769.04 778.86
五、净利润 5,469.14 4,591.15 4,956.58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
-262.17 -255.06 102.50
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5,392.97 4,709.91 4,908.86

少数股东损益 76.18 -118.76 47.72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469.14 4,591.15 4,956.5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5,392.97 4,709.91 4,908.86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76.18 -118.76 47.72
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8 0.94 0.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8 0.94 0.98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363.96 16,430.34 14,782.91
收到的税费返还 99.36 290.67 128.8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163.30 1,220.23 521.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626.62 17,941.24 15,433.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202.25 4,240.67 3,458.8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4,220.31 3,672.25 3,059.0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57.98 2,196.15 1,939.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49.58 2,191.40 1,952.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130.11 12,300.47 10,4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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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96.51 5,640.76 5,024.4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0.06 0.03 -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4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6 0.03 4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207.69 907.64 3,278.41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9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07.69 907.64 3,278.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07.63 -907.61 -2,878.4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03.30 702.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03.30 702.6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988.60 2,000.00 3,33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085.46 171.27 2,045.35
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260.21 84.91 84.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34.27 2,256.18 5,460.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0.97 -1,553.58 -5,460.2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42.10 3,179.58 -3,314.2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314.36 7,134.78 10,449.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72.26 10,314.36 7,134.78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立信所对报告期内本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中公高
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
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G10143 号)。报告期内,本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
发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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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32 -3.73 -0.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1,178.65 524.04 208.72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262.17 -255.06 102.50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
0.49 0.08 0.11

小计 916.65 265.33 310.35
所得税的影响数 -176.82 -78.06 -31.1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21.87 118.76 -47.77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861.70 306.03 231.40
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92.97 4,709.91 4,908.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4,531.27 4,403.88 4,677.46
所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各期,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
为 231.40 万元、306.03 万元和 861.70 万元,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的比重分别为 4.71%、6.50%和 15.98%,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有限。
(三)主要财务指标
1、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2.95 3.22 3.17
速动比率 2.59 2.96 3.02
资产负债率(%) 28.24 33.45 38.4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7.09 33.08 38.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
5.79 5.09 4.34
股净资产(元)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0.21 0.16 0.30
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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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46 2.33 2.34
存货周转率(次) 3.37 4.36 4.2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7,343.99 6,395.32 6,696.34
元)
利息保障倍数 59.21 34.19 14.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5,392.97 4,709.91 4,908.86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531.27 4,403.88 4,677.4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1.10 1.13 1.00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65 0.64 -0.66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数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无形资
产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额÷期末股本总数
2、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
求计算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收益率(%) (元/股) (元/股)
2016 年度 19.54 1.08 1.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015 年度 19.66 0.94 0.94
者的净利润
2014 年度 25.19 0.98 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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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收益率(%) (元/股) (元/股)
2016 年度 16.42 0.91 0.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2015 年度 18.38 0.88 0.88
有者的净利润
2014 年度 24.00 0.94 0.94
注:上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
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
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
率)]/(S0+S1+Si×Mi÷M0-Sj×Mj÷M0-Sk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
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
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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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所有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管理层对公司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简要讨
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分析
最近三年末,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 17,318.17 42.25 19,383.63 49.91 16,272.98 45.0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676.28 57.75 19,453.14 50.09 19,844.20 54.94
资产总计 40,994.45 100.00 38,836.77 100.00 36,117.1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6,117.18 万元、38,836.77 万元和
40,994.45 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公司资产总额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
长。
最近三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
公司近年来因业务发展的需要购置及建设了厂房,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先
行购置了土地,并进而导致非流动资产占比上升所致。公司的资产结构与行业特
点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相适应。
①流动资产的构成分析
最近三年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7,125.74 41.15 10,334.87 53.32 7,243.98 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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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账款 6,961.81 40.20 6,277.27 32.38 6,392.04 39.28
预付款项 418.81 2.42 191.76 0.99 840.19 5.16
其他应收款 676.45 3.91 1,025.45 5.29 1,027.84 6.32
存货 2,132.24 12.31 1,505.04 7.76 768.91 4.73
其他流动资产 3.11 0.02 49.24 0.25 - -
合计 17,318.17 100.00 19,383.63 100.00 16,272.9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总计分别为 16,272.98 万元、19,383.63 万元
和 17,318.17 万元。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
他应收款以及存货构成。
②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分析
最近三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00 0.13 30.00 0.15 30.00 0.15
固定资产 18,716.73 79.05 19,289.60 99.16 19,612.71 98.83
在建工程 1,167.42 4.93 10.10 0.05 68.38 0.34
无形资产 3,668.29 15.49 41.67 0.21 66.01 0.33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 - 1.44 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93.84 0.40 81.77 0.42 65.67 0.33
合计 23,676.28 100.00 19,453.14 100.00 19,844.2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计分别为 19,844.20 万元、19,453.14 万
元和 23,676.28 万元,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构
成。
(2)负债分析
最近三年末,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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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702.60 5.41 - -
应付账款 580.03 5.01 713.20 5.49 951.75 6.85
预收款项 1,055.40 9.12 1,629.52 12.54 1,905.11 13.71
应付职工薪酬 1,313.51 11.35 831.81 6.40 732.13 5.27
应交税费 865.75 7.48 285.07 2.19 478.31 3.44
应付股利 1,002.63 8.66 985.86 7.59 29.37 0.21
其他应付款 572.94 4.95 268.64 2.07 557.21 4.01
预计负债 130.61 1.13 85.72 0.66 64.82 0.47
一年内到期的
340.66 2.94 524.00 4.03 410.00 2.95
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861.53 50.63 6,026.42 46.39 5,128.70 36.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62.64 11.77 1,762.00 13.56 3,876.00 27.89
递延收益 4,353.34 37.60 5,201.49 40.04 4,890.50 35.2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715.98 49.37 6,963.49 53.61 8,766.50 63.09
负债合计 11,577.51 100.00 12,989.91 100.00 13,895.1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3,895.19 万元、12,989.91 万元和
11,577.51 万元,负债规模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
较强,并逐年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公司的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长期借款以及递延收益构成。
2. 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①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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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7,137.73 99.79 15,269.39 100.00 14,040.58 99.92
其他业务收入 35.60 0.21 0.00 0.00 10.85 0.08
合计 17,173.33 100.00 15,269.39 100.00 14,051.44 100.00
公司作为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成套技术与服务提供商,主要提供与公路养护科
学决策相关的检测设备、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
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99%以上,主营业
务突出。
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为租赁业务收入,主要为向客户租赁多功能路
况快速检测系统(CiCS I)和农村公路智能检评系统一体化装备(CiCS IV)的
收入,该项业务收入不构成本公司主营业务,且占营业收入比例很低。
②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分析
公司作为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成套技术与服务提供商,主要面向各级政府公路
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公路养护检测、养护设
计、养护咨询和养护施工的企业,提供与公路养护科学决策相关的检测设备、信
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为路况快速检测系统开发与集
成、公路养护决策咨询和公路养护分析系统开发与销售三类。报告期内,其具体
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公路养护决策咨询
10,095.93 58.91 10,515.84 68.87 10,259.21 73.07
收入
路况快速检测系统
5,143.52 30.01 4,148.89 27.17 2,976.00 21.20
开发与集成收入
公路养护分析系统
1,898.29 11.08 604.66 3.96 805.37 5.74
开发与销售收入
合计 17,137.73 100.00 15,269.39 100.00 14,040.5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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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公路养护决策咨询服务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报告
期内占公司收入的比例在 50%以上;路况快速检测系统开发与集成收入也是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内其销售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公路养护
分析系统开发与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相对较小。
公司向客户提供的公路养护决策咨询服务包括网级养护决策咨询服务和项
目级养护决策咨询服务两大类,用于协助客户开展公路养护方面的科学决策。受
下游客户需求稳定增长的影响,最近三年公司公路养护决策咨询服务业务的收入
分别为 10,259.21 万元、10,515.84 万元和 10,095.93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的路况快速检测系统开发与集成业务的营业收入主要为向客户销售包
括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系统(CiCS I)、农村公路智能检评系统一体化装备(CiCS
IV)、多功能路况巡查系统(CRiS)、路面横向力系数测试车、高速激光弯沉仪
等在内的各种设备销售收入,以及包含备品备件或路况快速检测验证平台及检测
车维修等方面的其他相关销售收入,该项业务是根据客户的个性需求采取以销定
产和单独定价的方式进行生产和销售。随着下游客户需求的持续增长及公司产品
的不断更新换代,报告期内公司路况快速检测系统开发与集成业务销售收入快速
增长。
公司的公路养护分析系统开发与销售业务主要指开发及销售与路况病害诊
断及养护分析相关的软件产品。最近三年,该项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 805.37 万
元、604.66 万元和 1,898.2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74%、3.96%
和 11.08%。2014 年、2015 年该项业务收入较低,主要原因是:2014 年、2015
年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定制的几项大额的软件系统项目难度较高,开发周期较长,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尚未完工也未确认收入所致。2016 年公司完成上述定
制软件的开发,公司的公路养护分析系统开发与销售业务收入大幅增长。
(2)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本公司各期利润主要来自于营业利润,少部分来自于营业外收入,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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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利润 5,070.71 4,549.12 5,398.72
营业外收支净额 1,278.17 811.06 336.72
利润总额 6,348.89 5,360.19 5,735.44
净利润 5,469.14 4,591.15 4,956.58
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79.87% 84.87% 94.13%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94.13%、84.87%和 79.87%,
公司各期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保持较高水平,主营业务利润为公司利润的
主要来源,公司盈利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
3、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的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96.51 5,640.76 5,024.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07.63 -907.61 -2,878.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0.97 -1,553.58 -5,460.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42.10 3,179.58 -3,314.2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均为正,说明公司盈利质量良好;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均为负,主要原因系公司目前正处于发展阶段,在
报告期内大幅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主要是
向银行借款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银行贷款、分配股利和偿付利息
等。
4、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本公司主要面向各级政府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企(事)业单位,
以及从事公路养护检测、养护设计、养护咨询和养护施工的企业,提供与公路养
护科学决策相关的检测设备、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
已在技术、人才、品牌与客户、服务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目前是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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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先的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成套技术与服务提供商。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良好:
(1)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较强
公司作为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成套技术与服务提供商,主要提供与公路养护科
学决策相关的检测设备、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
收入分别为 14,040.58 万元、15,269.39 万元和 17,137.73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 99.92%、100.00%和 99.79%,主营业务非常突出。而从盈利能力来
看,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分别为 9,797.06 万元、10,312.58 万元和 11,041.12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69.72%、67.54%和 64.29%,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收入和盈
利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公司业务目标明确,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公路智
能养护技术应用开发中心项目”,继续加强主营业务投入,可行性强,盈利前景
清晰。
(2)资产结构合理,资产质量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呈增长趋势,同时资产结构相对稳定,报告期各期
末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8.47%、33.45%和 28.24%,资产负债率较低,资产负
债结构较为合理。
流动资产方面,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42.25%。公司客户资源优良,收款及时,坏账风险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
周转率分别为 2.34 次、2.33 次和 2.46 次。2016 年末,账龄在 3 年内的应收账
款账面余额占全部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90.76%,且公司对 3 年以上的应
收账款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总体良好,质量较高。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构
成,合计占比 99.48%。其中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中
关村环保园的两栋厂房,以及相关机器设备等;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最近一期
购置的位于霸州市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公司的在建工程主要为募投项目土地相
关费用 818.70 万元,该等资产目前运营状态良好,不存在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
情况。
偿债能力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保持较高水平,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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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末速动比率分别为 3.02、2.96 和 2.59。报告期内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4.11
倍、34.19 倍和 59.21 倍,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债务风险较小。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质量将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和提升。
(3)公司现金流量好,经营风险较低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024.41 万元、5,640.76
万元和 5,496.51 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01.37%、122.86%和 100.50%,
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较为可靠的资金保障。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最近三年,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14,782.91 万元、16,430.34 万元和
17,363.96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5.21%、107.60%和 101.11%,
显示公司收入质量高,主营业务收入具有良好的现金流支撑,经营风险较低。
综上,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成套技术与服务提供商,已在行
业内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未来几年,随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公司的产品及服务能力将进一步丰富和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加强,在
我国公路养护行业发展前景良好的趋势下,预计未来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水
平将保持持续增长。
但同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会出现资产规模快速上升的情况,公司
在短期内面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此外,公司未来可能还面临
行业内新进入厂商的竞争风险,以及技术革新带来的市场风险等。
(五)股利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对于股利分配政策做出的相关规定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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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实施主体 决策程序 分配金额 个税缴纳情况
2014 年 2 月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公高科 1,491.95 已缴纳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4 年 12 月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路兴公司 102.79 已缴纳
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合计 1,594.74 -
2014 年度
实施主体 决策程序 分配金额 个税缴纳情况
2015 年 12 月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公高科 950.86 已缴纳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5 年 9 月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路兴公司 15.40 已缴纳
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合计 966.26 -
2015 年度
实施主体 决策程序 分配金额 个税缴纳情况
2016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中公高科 964.60 已缴纳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6 年 12 月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路兴公司 74.02 已缴纳
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合计 1,038.62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中公高科现金股利已向相关股东支付完毕。
3、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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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制定<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公司发行
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别是现金分
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
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具备现金
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
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
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4)股票分红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
保证现金分红及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相匹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
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的比例和期间间隔: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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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
项目建设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募投项目除
外)。
(6)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决策机制:
①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
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认
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
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也可以在征集中小股东意
见的基础上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
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
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③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
④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有能力现金分红,但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现金分
红水平较低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途,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⑤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
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并且说明是否合法合规。
⑥公司董事会拟订、审议、执行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7)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各期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不得变更,实施前确需调整的,应重新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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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各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
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程序: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生产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有
关规定。调整时首先由公司董事会研究论证并提出调整方案,并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论证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需与独立董事、监事充
分讨论。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分别经
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半数以上监事同意,方能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提案中需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
体原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时,应充分听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
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
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
整方案是否适当、稳健、是否保护股东利益等发表意见。
4、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兼
顾新老股东的利益,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
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十、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 2 家控股/全资子公司霸州公司和路兴
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霸州公司
成立时间 2015-09-16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赵延东 主要生产经营地
西环路西侧,迎宾道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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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
售汽车、机电一体化装备、软
股东构成及
中公高科持股 100% 主营业务 件及计算机产品、电子产品、
控制情况
仪器仪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 4,846.08 万元
2016 年末/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225.76 万元
(业经发行人审计机构审计)
净利润 -73.85 万元
2、路兴公司
成立时间 1992-10-05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主要生产经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8 号
营地
中公高科持股 53.44%;公 路面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
股东构成及 路所工会委员会持股 销售和技术支持,以及公路检
主营业务
控制情况 10.00%;其他自然人持股 测相关行业的项目合作与开
36.56%。 发
总资产 1,886.49 万元
2016 年末/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969.03 万元
(业经发行人审计机构审计)
净利润 163.6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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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1,668 万股(含 1,668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募集资金全部运用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
本公司的发展战略,项目实施可行。具体投资项目安排和有关部门备案情况见下
表:
募集资金
总投资额 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万元) 期
(万元)
霸开投资备 霸环管
公路智能养护技术
1 37,420.45 22,254.27 3年 字[2015]026 [2015]B0126
应用开发中心项目
号 -1 号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暂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
换。如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
量,本公司将以自筹方式解决资金缺口。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一)项目建设概览
本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公路智能养护技术应用开发中心项目,该项目
由中公高科(霸州)负责建设运营。本项目建设具体包括:(1)公路智能检测
设备研发、生产、维修所需的厂房、试验室、仓库;(2)数据服务增值业务所
需的办公场所、数据监控管理中心、专业机房及相关软硬件;(3)智能养护决
策的数据处理及大数据管理辅助配套的办公场所、机房、设备及相关软硬件等。
具体如下:
建设内容 实现业务 概要描述 说明
公路智能检测设 依托现有 CiCS 系列及 CRiS 系列装备技
现有装备的产能
备研发、生产、维 术,针对不同公路资产的状态采集需求,
扩大及产品升级 扩大产能
修所需的厂房、试 不断集成更多模块化功能,升级改造满
改造
验室、仓库等 足更多养护管理需求的更新换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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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建设内容 实现业务 概要描述 说明
运用全路产空间信息获取技术,快速采
智能全景及激光 集路网及其设施的全景影像、激光数据
数据采集系统的 和位置信息,构建真实准确的路网及其 新增业务
研发生产 附属设施的三维数据,更加直观地用于
公路资产管理。
以无人驾驶飞行器为飞行平台,负载数
无人机空间数据 码相机、数码摄录机等数字遥感设备进
快速获取及应急 行摄影和记录,通过遥感数据处理技术
新增业务
巡查系统的研发 进行影像的同步传输,快速获取公路及
生产 周边空间遥感信息,用于特殊环境下的
公路应急事件巡查与指挥调度。
数据服务增值业 开展养护决策成果推送服务、交通、公
务所需的办公场 安、军队、公众出行等领域 POI 数据采
数据服务增值业
所、数据监控管理 集及服务;公路改扩建及大中修设计 新增业务

中心、专业机房及 BIM 信息模型数据服务;公路养护行业
相关软硬件等 B2B 电子商务平台等。
智能养护决策的
数据处理及大数 解决目前咨询业务数据处理及大数据管
智能养护决策的 为现有业
据管理辅助配套 理面临的场地、设备及人员规模受限等
数据处理及大数 务提供支
的办公场所、机 问题,为养护决策咨询服务业务提供支
据管理 撑条件
房、设备及相关软 撑条件。
硬件等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适应行业快速发展需求的必然要求
随着近年来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服务的兴起和国家对于公路养护决策科学化
和规范化要求的提升,加强公路养护决策的科学化已经成为我国公路管理发展的
当务之急。先进的检测技术、信息系统以及养护科学决策咨询已经成为促进公路
养护决策进步的主要动力。本公司作为行业内的带头企业,亟需通过加大研发投
入、增加技术人员等措施以实现自身技术升级,同时通过加大对技术产业化中心
的投入以实现公司产品和服务规模上的扩大、品质上的提升,从而适应当前公路
养护科学决策技术服务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随着行业标准规范的不断建
立,行业技术门槛将逐步提升。本公司作为业内多项规范制订的参与者,其技术
水平始终走在行业前沿。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中公高科的研发能力和技术
水平,有助于公司不断地吸引业内优秀人才,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
(2)培育和占领市场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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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公司已在现代化的路况检测及分析决策技术应用方面获得了较好的发展,
高效、智能的养护分析决策体系已经逐步开始推广,但由于受到国内公路养护决
策理念、人员配置和技术投入不足等的限制,当前推广并提倡的公路养护科学决
策技术服务模式及相关的技术、装备等应用尚处于大力拓展阶段。本项目的建设,
可以为公司在产品、技术和决策咨询服务标准方面的突破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
助力中公高科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现代科学养护决策模式,为本公司占领更大市场
份额、培育潜在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3)推动产业化水平全面提升的必然选择
本公司在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服务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和研发实力、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其核心技术已逐步转化为产品和服务推向市场、并建立了
完整的业务链条。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本公司对自身原有的技术研发平台
和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整合,以提升公路养护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技术成果的工程
化研发验证能力为目标,加速重大技术成果的转移与规模化生产。
(4)解决发展条件不足等实际困难的有效途径
目前,公司生产场地及设备试验场地有限,已具备数据及技术基础的大数据
增值服务业务也面临办公场地有限等条件的制约。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解决公司
研发生产场地明显不足的实际困难,为公司扩大发展规模提供必要支撑。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募集资金全部运用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及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募集资金金额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
技术水平、人才储备和管理能力相适应,项目实施可行。
(1)国家及行业政策能够为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有利条件
从国家宏观政策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响应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互联网+”行动计划,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
物联网等先进技术与理念,与公路养护行业进行有效融合,利用智能化手段支撑
公路养护及相关行业科学决策,是在公路养护领域落实国家“互联网+”产业政
策及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产业升级
转移的重要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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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从行业政策来看,国家先后出台了《交通运输部“十三五”公路养护管理发
展纲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
纲要》、《“十三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公路水路交通中长期科技发
展规划纲要》、《关于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交通运输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方案》
等多项政策,确立实现公路养护管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大力支持科学养护、
智能养护的发展。本次投资项目是推进公路养护决策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推动交
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响应交通运输部提出的加快推进“智慧交通”
战略部署,以信息化、智能化为牵引,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公路养护行业的全面
融合,形成大数据资源的合理分配、共享与高效利用,满足公路养护决策科学化、
出行服务人性化等需求,推进传统公路养护产业向“互联网+公路智能养护”的
新业态、新模式转型升级。
(2)公司经营及管理水平能够为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截至 2016 年末,本公司总资产 40,994.45 万元,公司具有管理较大规模资
产和投资项目的经验和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为 22,254.27 万元,与公司现有经营
规模相匹配。最近三年,本公司营业收入呈持续稳定增长趋势,分别为 14,051.44
万元、15,269.39 万元和 17,173.33 万元,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实现利润总额分
别为 5,735.44 万元、5,360.19 万元和 6,348.89 万元,公司盈利能力较好,公
司财务状况能够支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营,同时募投项目达产后将进一步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随着资产规模及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本公司逐步建立和完
善了公司治理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运营管理水平也有大幅提升。公司的
经营及管理水平将为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3)公司技术水平和人才储备能够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必要支持
本公司的技术基础已有约三十年的历史,在其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多
项核心技术和相关产品。本公司目前推出了三大系列产品和服务,品种涵盖设备、
信息系统和咨询服务,范围涵盖网级决策和项目级分析;同时本公司拥有全部产
品的专利权、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非专利核心技术,多项技术通过业务专
家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此外,近年来中公高科牵头组建了全国唯一
一个“国家级公路养护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行业内唯一的“公路网智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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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护技术及系统协同创新平台”。两个平台均以实现科学养护、智能养护为技术创
新目标,围绕路况快速检测、诊断分析决策、养护方案咨询、公路资产管理等开
展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依托上述平台参与的国家及行业重大科研项目成果,可
为投资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公司研发团队实力雄厚,核心技术人员是国内路况快速检测技术、公路资产
管理、公路养护管理专业方面的学术带头人,在行业内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
将确保项目建设的科研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在人员与技术方面为募投项目的
实施做好充分准备,提供必要支持。
(4)公司品牌形象和用户认可度能够为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打下良好基础
本公司是目前行业内唯一一家能够为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提供成套技术服务
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公路养护技术服务行业中处于领导者的位置,多年服务于各
级政府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公路养护检
测、养护设计、养护咨询和养护施工的企业,并拥有多家相互信赖的合作伙伴。
经过多年合作,行业客户对公司认可度非常高,充分肯定公司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公司品牌形象和用户认可度形成公司长久竞争优势,为项目的具体实施打下良好
基础。
(三)项目投资概算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土地购置费、建筑工程及其他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人
员费用、铺底流动资金,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估算 所占比例
1 土地购置费 3,000.00 8.02%
2 建筑工程费及其他费 18,377.45 49.11%
3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0,903.00 29.14%
4 人员费用 1,140.00 3.04%
5 铺底流动资金 4,000.00 10.69%
合计 37,420.45 100.00%
(四)项目投资周期及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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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投资周期为 3 年,结合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的投资进度预计为第一
年 9,244.70 万元、第二年 12,539.25 万元、第三年 15,636.50 万元。具体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1 土地购置 3,000.00 3,000.00
2 土建工程 4,594.36 9,188.73 4,594.36 18,377.45
3 设备购置及安装 1,090.30 2,180.60 7,632.10 10,903.00
4 人员费用 160.00 370.00 610.00 1,140.00
5 铺底流动资金 400.00 800.00 2,800.00 4,000.00
合计 9,244.66 12,539.33 15,636.46 37,4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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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未来整体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1、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69.72%、67.54%和 64.29%,整体较高,
但是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是受公司业务增长以及人员薪酬提高,导致员工薪酬、
差旅交通费等营业成本的增加相较营业收入同比快速增长所致。报告期内,本公
司的员工人数逐年上升,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本公司合并
报表的员工人数分别为 167 人、170 人和 189 人,随着国内物价水平的持续上涨,
公司人工薪酬也呈现上升趋势。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成本中的人员薪酬分别为
1,162.19 万元、1,331.36 万元和 1,697.26 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7.32%、26.86%和 27.68%;同时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及人员人数的逐年上升,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成本中的差旅交通费分别为 285.64 万元、411.99 万元和
512.00 万元,上升趋势也较为明显。
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发行人毛利率水平可能
会面临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2、未来整体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经过多年发展,本公司作为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成套设备与技术服务的供应
商,保持了在行业细分领域的竞争优势,但未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以及行
业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仍将可能出现一定的下滑。
(二)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的业务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新兴产业,对技术人员的依赖度很
高。本公司作为专门从事公路养护科学决策相关业务的公司,技术人员已成为同
行业竞争对手争夺的对象。同行业竞争对手可能给出更高的待遇以吸引本公司的
技术人才,或受其他因素影响导致本公司技术人才流失,本公司面临核心技术人
员流失的风险。虽然本公司十分重视对核心技术的保密,但如果核心技术人员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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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本公司技术保密措施的执行不严以致技术泄密,或专利保护措施不力,均可
能削弱本公司的技术优势,对本公司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大的风险
最近三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392.04 万元、6,277.27 万元和
6,961.81 万元,对应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28%、32.38%和 40.20%,
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7.70%、16.16%和 16.98%。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主
要是信誉较好的各级政府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企(事)业单位和从
事公路养护行业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随着发行人业务持续发展,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可能会随之增加,账龄可能会
随之增长,对应客户数量也可能会随之增多。虽然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主要
是信誉较好的各级政府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企(事)业单位和从事
公路养护行业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发行人仍可能面
临不能及时或无法收回应收账款的情况,这将对发行人的现金流、盈利能力及资
产结构合理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本公司的市场竞争风险主要来自于可提供公路养护科学决策体系相关成套
设备、技术与服务的国内外企业、机构或单位。
与其他国内外企业、机构或单位相比,本公司提供的成套设备、技术与服务
在价格、适用性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均具备较明显的优势,但本公司仍一定程度上
面临着来自国内外竞争对手的竞争。虽然本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具备了先发优
势,但随着公路养护市场对科学决策体系相关成套设备、技术与服务的需求快速
增长,不排除具备一定科研及资金实力的国内外企业、机构或单位将其大量资源
投入这一市场领域并在市场拓展方面取得成功,这将会对本公司的业务造成一定
冲击,本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五)市场开拓风险
近年来,公路养护科学决策的理念正在国内公路管理领域逐步树立,但从树
立理念到全面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本公司在推广公路养护科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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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相关成套设备、技术和服务时,一定程度上受到公路养护传统决策思维的影响,
本公司可能因此面临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
(六)行业发展相关的政策风险
虽然我国公路养护市场化已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同,但受计划经济体制的
长期影响,公路养护科学决策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仍较大程度上受到行业主管部门
制定的相关政策的影响。公路养护行业主管部门通常以整体规划或指导性意见等
形式在公路养护资金投入和养护技术标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指导,因此,公路养
护是政策导向性较强的行业。未来如果出现不利于行业市场化发展的政策和规
定,本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行业发展相关的政策风险。
(七)新产品及技术研发的风险
中国公路的养护方式正由传统转向科学,交通运输部 2011 年 5 月发布的《交
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已将推进公路科学养护作为发展目标,这使得公路
养护市场对科学决策体系相关成套设备、技术与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和多样化。
为应对未来大规模公路养护对科学决策体系相关成套设备、技术和服务的需求,
保持市场竞争地位,本公司始终致力于开发新产品和研发新技术,每年就此投入
的金额较大。若本公司的新产品或新技术不符合市场需求,将对本公司的市场竞
争力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面临新产品及新技术研发的风险。
(八)募投项目实施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均是公司专注多年主业的升级或必要延伸,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
绩水平的提高产生重大积极影响。但是,在项目建设及开发过程中,面临着技术
开发的不确定性、技术替代、宏观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诸多风险,任何一项因
素向不利于公司的方向转化,都有可能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
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公司发行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将
可能面临难以保持同比例增长的情况,因此,公司发行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存在
下降的可能性。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导致不能达到预期
效果和产生预期经济效益,并进而影响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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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员
工数量将会有较快的增长,规模的扩张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项目组织、人力资
源建设、资金筹措及运作能力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假如公司管理体制和配套
措施无法给予相应的支持,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外包服务商的风险
公司在养护决策咨询业务开展过程中,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成本、提高工
作的便利性、实现效益最大化,在路况检测、人工路面病害识别和试验检测方面
存在少量外包的情况,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养护决策咨询业
务涉及的外包费用分别为 286.42 万元、564.58 万元和 588.38 万元,占公司营
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73%、11.39%和 9.59%,占比较低。未来,若外包服务提
供商无法持续为公司提供服务,将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一定影响。鉴于公司具备
开展养护决策咨询业务所必须的核心技术和人员,公司外包的路况检测、人工路
面病害识别和试验检测属于技术含量相对较低、且费时费力的基础性工作,同时
公司养护决策咨询业务外包费用的占比较低,公司对养护决策咨询外包服务商不
存在重大依赖。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
如下:
1、重大销售合同
单位:万元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方 签约时间 金额
《云南公路资产管理系统
1 云南省公路局 2016 年 3 月 31 日 740.00
软件定制开发协议 》
《G98 海南环岛高速公路白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
2 莲至龙桥段及 S82 联络线改 集团有限公司 G98 海 2016 年 10 月 566.00
扩建养护工程实施技术咨 南环岛高速公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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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方 签约时间 金额
询与质量监控服务协议》 莲至龙桥段及 S82 联
络线改扩建工程项
目经理部
2、保荐及承销协议
2016 年 3 月,发行人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中公高科养护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并上市之承销与保荐协议》,协议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和承
销事宜作出了规定,该协议的签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相关法规
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活动、
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
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
术人员均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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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各方当事人
(一) 发行人: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4 号楼-1 至 4 层 101
法定代表人: 杨文银
联系人: 何博
电话: 010-8236 4131
传真: 010-6237 5021
(二)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住所: 北京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座 22 层
法定代表人: 侯巍
保荐代表人: 王洁、陈庆隆
项目协办人: 赵昱
项目经办人: 严智、周樾、李文进、王嵩飏、王洋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座 22 层
电话: 010-5902 6666
传真: 010-5902 6670
(三)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负责人: 朱玉栓
电话: 010-8265 3566
传真: 010-8838 1869
签字律师: 何云霞、孟丹
(四) 发行人会计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 朱建弟
电话: 021-6339 1166
传真: 021-6339 2558
经办会计师: 陈勇波、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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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五) 资产评估机构: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 1 号昌宁大厦 8 层
负责人: 黄世新
电话: 010-5226 2533
传真: 010-5226 2535
经办评估人员: 姚澄清、张相悌
(六) 验资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 朱建弟
电话: 021-6339 1166
传真: 021-6339 2558
经办会计师: 李明高、郭健
(七)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地址:
3层
电话: 021-6887 0587
传真: 021-6887 0587
(八)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 8888
传真: 021-6880 486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
(九)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华贸中心支行
银行:
户名: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号: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7月20日
申购日期:2017年7月21日
缴款日期:2017年7月25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发行后尽快安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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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是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除在指定网站上披露
外,并存放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以备投资者查阅: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 至 5:00。
三、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
发行人: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4 号楼-1 至 4 层 101
电话:010-82364131
联系人:何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电话:010-59026666
联系人:王洁、陈庆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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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
股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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