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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5-02-02
好莱客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

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沈汉标及其配偶王妙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格。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公告之日,如公司遇除权除
息等事项,上述相关价格应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詹缅阳、蒋乾乾、罗绍舜、苏艳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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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格。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公告之日,如公司遇除
权除息等事项,上述相关价格应相应调整。
公司其他股东吴少彤、陈明宣、洪清俊、李计划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沈汉标、詹缅阳、蒋乾
乾、罗绍舜、苏艳秀同时承诺:除前述相关承诺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关于股价稳定预案的承诺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则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具体措施
包括: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等。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
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三、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及赔偿损失的
承诺

(一)发行人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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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
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
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
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
发售的原限售股份,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
定后十个工作日内,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告。
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相关承诺
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
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
告。本人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发售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
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
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发行人中介机构相关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本保荐机构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
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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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
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意向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
若本保荐机构为公司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并上市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本所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照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
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
若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律师承诺
本所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照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
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
若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资产评估机构,于 2011 年 6 月 8 日为发行人拟改制设
立股份公司出具了《广州好莱客家具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书》(中联羊城评字[2011]第 VHMPA0083 号),本公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照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确保本公司所出具上述报告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并为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在对应的评估目的使用前提条件下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四、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相关承诺
本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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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
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
为。
在不影响本人控股股东地位、符合锁定期承诺要求以及遵守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自锁定期满之日
起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额的 10%。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
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减持。
如本人确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
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相关事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王妙玉相关承诺
本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
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
为。
本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比例不超
过所持股份总额的 10%。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
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减持。
如本人确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
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相关事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对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等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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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责任主体均提出了未能履行承诺是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相关约束措施
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
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
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
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事项后 10 日内,公司将
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
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二)控股股东相关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沈汉标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同时
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老股转让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
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
责任。
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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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开始停止从公司领取薪酬,同时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六、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27 日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
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比例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草案)》,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有关股利分配的主要规
定如下:
(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
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
合理性和稳定性。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
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
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的具体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
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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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的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公司的公积金
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
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同行业的排名、
竞争力、利润率等因素论证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等因素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
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80% 。
2)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
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40%。
3)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
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利润分配应履行的程序: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
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否认真研究和论证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等发表明确
意见。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其中应包含三分之二以上
的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
中应说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当年利润分配
方案前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涉及利润分配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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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
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交流平台、公司网站、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渠道与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听取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与诉求,公司董事会秘书
或证券事务代表及时将有关意见汇总并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上说明。
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
决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导
致公司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滑且累计下滑幅度达到 40%以上,或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利润
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
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
整议案,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其中包含三分之二以上独立
董事)表决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还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如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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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应以特别决议方式作出决
议,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6)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
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计划
上市后未来三年是公司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重要
时期,公司在该时期的发展离不开股东的大力支持。为此,上市后未来三年,公
司计划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
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
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七、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房地产市场调控风险

为了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遏制投机性需求,平抑房地产销售价
格,国家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政策。家具行业与房
地产行业具备一定的相关性,房地产调控会对作为家具制造业的细分行业的整体
衣柜市场产生影响。从报告期看,房地产宏观调控并未对整体衣柜行业产生明显
不利影响,公司近年来经营业绩仍获得了快速持续增长。整体衣柜定位于个性化
设计、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当前在我国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行业增速较快,市
场容量较大。尽管如此,房地产调控政策如果导致房地产行业景气度持续下降,
从而最终影响整体衣柜行业的发展,将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整体衣柜行业作为家具制造领域的细分市场、朝阳性产业,在中国市场经历
了 10 余年的发展。整体衣柜产品打破了以往人们选用木工打制衣柜或成品衣柜
的传统,因全新的量身定制、个性化设计、低碳环保等理念深受现代家庭消费者
欢迎。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环保意识的增强,
行业增长迅速。由于整体衣柜行业市场容量迅速扩大、发展前景良好,一些家具、
地板、橱柜等企业相继进入,导致行业市场竞争开始加剧。随着行业发展日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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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客 招股意向书摘要


熟,整体衣柜行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已经逐步由发展之初的价格竞争转变为品牌营
销、渠道建设、产品设计、定制服务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作为整体衣柜行业的领
军品牌之一,公司技术研发、品牌管理、销售渠道、综合服务等方面具备较强的
竞争优势和市场影响力。如果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使得公司不能继续维持或提升现
有市场地位进而导致公司市场占有率下降,或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导致行业平均
利润水平持续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公司整体衣柜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中密度纤维板、禾香板、铝型
材、百叶板、五金配件等。2011年-2013年及2014年1-9月,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
成本的比例较高,分别达82.07%、78.70%、80.29%及80.69%,因此,直接材料
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近年来,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一定波动。如果
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或剧烈波动,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
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部分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4
年9月30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014年财务报表的相关财务信息未
经审计,但已经申报会计师审阅。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107.79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38.70%;净利润14,264.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86%。预计公
司2015年1季度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为10%~40%,净利润增长幅度为10%~40%。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
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
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
大变化。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2014
年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2014
年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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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
发行股数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45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发行价格 [ ]元
[ ]倍(按[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
发行市盈率
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4.47 元(按照 2014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司股东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元(按照[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 ]倍(以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公司每股净资产计算)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
发行方式 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
方式
符合资格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发行对象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包括承销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
发行费用概算
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
本次发行费用预计共需约 4,998.65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承销保荐费用 3,933.49
2 审计验资费用 246.80
3 律师费用 280.00
4 评估费用 12.00
5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29.00
6 上市初费 30.00
7 印花税 21.49
8 证券登记费 9.80
9 网上网下验资费 4.00
10 摇号费 3.90
11 招股书印刷费 27.17
12 公证费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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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客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zhou Holike Creative Home Co.,Ltd

注册资本 7,3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沈汉标
成立日期 2007 年 4 月 9 日
注册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连云路 8 号
邮政编码

电话 020-82150886

传真号码 020-82150883

互联网网址 www.holike.com

电子信箱 ir@holike.com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以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2011 年 6 月 26 日,好莱客全体股东签订《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同日,经好莱客有限股东会
通过决议,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改制以公司 2011 年 4 月 30
日经正中珠江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93,536,689.97 元,按 1.2726 :1 的折股比例折为
股份公司股份 7,3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7,350 万元,
未折股净资产余额 20,036,689.97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根据正中珠江出
具的《验资报告》(广会所验字[2011]第 11004460018 号),截至 2011 年 6 月
26 日,全体发起人出资已按时足额到位。2011 年 7 月 28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126000163331。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由好莱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好莱客有限拥有独立的资产。变更设立后,
本公司完整继承了好莱客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截至目前,公司已依法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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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客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及锁定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35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450 万股,全部为公开
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关于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实际控制人和股东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比例(%)
1 沈汉标 4,200.00 57.1429
2 王妙玉 2,692.20 36.6286
3 詹缅阳 315.00 4.2857
4 蒋乾乾 21.00 0.2857
5 吴少彤 21.00 0.2857
6 陈明宣 21.00 0.2857
7 罗绍舜 21.00 0.2857
8 洪清俊 21.00 0.2857
9 苏艳秀 21.00 0.2857
10 李计划 16.80 0.2286
合计 7,350.00 100.00
2、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情况请参见本招股
意向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二)持
股数量及比例”之“1、发起人”。
3、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外资股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中无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外资股股东持股情
况。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比(%) 关联关系
沈汉标 4,200.00 57.1429 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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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客 招股意向书摘要


王妙玉 2,692.20 36.6286

除上表所述之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设立以来变化情况

公司以开发、生产、销售整体衣柜及配套家具为主营业务,是引领中国整体
衣柜发展方向的领军品牌之一。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以整体衣柜及配套家具为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整体衣柜及配套家具,主要产品按功能具体分为整体衣柜、
整体衣帽间、整体书柜及其它配套产品,主要应用于家庭居室空间收纳、物品摆
放陈列等。
公司产品板色丰富、规格多样,可与各种装修风格协调统一,充分满足用户
的个性化需求。公司产品所用板材的基材采用 E1 级优质环保标准材料,环保性
能良好。型材采用铝钛合金边框,材质轻巧,结构坚固,抗氧化力强。滑轮采用
玻璃纤维材料,耐磨强度远比尼龙或工程塑料材质高,使用寿命长,滑轮拥有减
震技术,顺滑且承重力强。公司产品通过了“中国环境标志”绿色认证,产品柜
体、边框、百叶板、主要五金配件均有“HOLiKE”防伪标识。
由于其量身定制、个性化设计、空间利用合理、风格现代时尚、基材环保等
特点,整体衣柜产品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发展空间非常广阔。

(三)销售模式

公司设置营销中心,负责市场运作及销售管理工作,包括市场信息的收集分
析、市场开拓、客户服务、销售计划、合同管理等。营销中心下设九个职能部门:
销售一部、销售二部、销售三部、培训部、企划部、营运部、展示设计部、工程
大客户部及国际贸易部。公司围绕生产“好莱客”整体衣柜及配套家具等主营产
品,在国内市场实行以经销商为主、以直营店为辅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公司经
销商销售模式实现的收入占公司销售收入的 85%以上。


1-2-15
好莱客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主要原材料

公司的主要采购原材料包括:中纤板、铝型材、五金配件、装饰膜、百叶板、
封边条等。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1、竞争地位

好莱客市场占有率和品牌认知度较高。根据《中国人造板》杂志数据表明,
2009 年公司在定制衣柜行业市场占有率为 2.1%,行业排名第二。根据《中国人
造板》杂志数据,2009 年公司与主要竞争对手市场份额如下:

市场占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市场占有率
有率
广州好莱客家具有限公司(现广州好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5.9% 2.1%
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欧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 2.1%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1.4%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1.1% 史丹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1%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衣柜专业委员会的执行会
长和中国衣柜行业品牌企业联盟主席。公司产品通过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好莱客”品牌被认定为“行业标志性品牌”、“环保示范品牌奖”、“卓越品
质奖”、“设计金奖”、“广东省著名商标”等。根据中国名企排行网、中国采购与
招标网、中国建材网、中国建筑装饰网联合举办的 2008 年~2011 年“中国整体
衣柜十大品牌”评选活动,“好莱客”整体衣柜连续四年进入“中国整体衣柜十
大品牌”。2012 年,公司先后被搜狐家居评为“2012 年度十大衣柜品牌”、被网
易家居评为“2012 年度消费者最喜爱家居品牌”、被中华衣柜网评为“中国整体
衣柜十大品牌”。2013 年,公司先后荣获“年度终端影响力品牌大奖”、“最佳售
后服务奖”、“低碳环保品牌”、“双十大品牌”、“消费者最喜爱家居品牌”、“居然
之家金牌合作伙伴”、“创新设计联盟副主席单位”等,“HOLIKE”商标被认定
为“广东省著名商标”。2014 年,好莱客荣获“中国建材好品牌”、2015 年意大
利米兰世博会中国企业联合馆“定制家居战略合作伙伴”、“金牌赞助商”、“定制
家居指定品牌”、“定制家居核心伙伴”等。

2、主要竞争优势

1-2-16
好莱客 招股意向书摘要


作为整体衣柜行业的领军品牌之一,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相比,公司在技术研
发、产品创新、节能环保、品牌营销、销售渠道、综合服务、管理团队等方面具
有以下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优势
公司坚持原创设计,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炭化浮雕同步压纹工艺”、
“超薄上下三轨”、“LM1 铝框掩门”、“三子弹簧顶轮”、“滑轮减震”等,均为
行业内原创的技术。公司拥有一批高素质、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并设有独立的
研发中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技术 37 项。通过研发
和设计创新,公司不断地推出行业首创的新产品。其中,公司应用炭化浮雕同步
压纹技术开发设计的“仿古雕”新产品,填补了行业空白;公司原创设计开发的
TA、TB、TC 工艺边框,用金属材质代替了传统木质材质,统一美观、经久耐用;
公司开发设计的的欧陆精品系列产品,一直引领市场消费风尚;公司开发设计的
原态系列产品,基材以农作物秸秆为主,优选德国进口食品级包覆膜,零甲醛释
放。
(2)产品环保优势
随着消费者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我国推进产业升级、发展低碳经济、
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关政策的实施,环保意识已深入人心。
消费者在购买整体衣柜时,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实用性与外观,更加重视环保、低
碳,倡导绿色、健康的居家生活已是消费大势所趋。公司选用优质的板材及先进
的生产工艺,产品保持了较高质量和品质标准。公司在行业较早全面推出严格符
合 E1 级标准的产品,2010 年以来,公司更是引领潮流,打造低碳品牌,陆续推
出欧陆精品系列、原态系列等产品。公司通过了“中国环境标志”绿色认证(即
“十环认证”),并获得了衣柜行业标志性品牌、广东省著名商标等称号,体现了
公司产品较强的环保优势。
(3)品牌优势
从成立开始,公司即选择建立自主品牌,致力于成为整体衣柜行业的领跑者。
公司抓住行业发展的契机,在整体衣柜细分行业深耕细作,市场地位不断提升,
目前,公司为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衣柜专业委员会的执行会长和中国衣柜
行业品牌企业联盟主席。公司通过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好莱客”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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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客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或产品先后被认定为“行业标志性品牌”、“环保示范品牌奖”、“卓越品质奖”、
“设计金奖”、“广东省著名商标”等。同时,“好莱客”品牌是 2008 年~2011 年
“中国整体衣柜十大品牌”以及“2012 年度十大衣柜品牌”、“2012 年度消费者
最喜爱家居品牌”、“中国整体衣柜十大品牌”。2013 年,公司被中华衣柜网评为
“最具品牌价值的中国衣柜十大品牌”、“整体衣柜十佳品牌”。2014 年,好莱客
荣获“中国建材好品牌”、2015 年意大利米兰世博会中国企业联合馆“定制家居
战略合作伙伴”、“金牌赞助商”、“定制家居指定品牌”、“定制家居核心伙伴”等。
伴随公司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步伐的不断加快,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市
场影响力,好莱客加大了品牌推广的力度。首先,公司先后在主流电视、网络媒
体等投放广告,如曾在央视 1 套、央视 2 套、央视 3 套等栏目进行品牌宣传,2013
年 12 月签订合同继续通过央视 1 套、央视 8 套以及央视新闻频道进行产品推广,
并在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进行广告发布。同时,公司与搜狐家居、新浪家居、网
易家居、搜房网、凤凰家居、腾讯网亚太家居等网络媒体进行战略合作,搭建好
莱客品牌与消费者沟通的桥梁。这不仅为公司提供了产品展示平台,而且增强了
“好莱客”的品牌认知度。其次,公司设立展示设计部,聘请专业的店面设计团
队对经销商及直营门店进行设计,展示“好莱客”的品牌形象。此外,公司和经
销商积极在户外媒体、室内电子显示屏等投放广告,加大产品品牌的宣传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大幅提升,消费者对“好莱客”忠诚度日益
提高,“好莱客”的品牌竞争优势明显。
(4)销售渠道优势
整体衣柜是个性化设计、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的产品,其独特的量身定做的
生产经营模式和消费的区域性决定了行业内企业需要强大的销售网络和位置优
越的终端店面资源。在营销渠道的建设上,好莱客对经销商及其终端门店位置、
店面形象要求较高。公司营销中心下设培训部、营运部、展示设计部等部门,帮
助经销商在当地的团队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推广、知名度提升等方面进行全方
面的策划实施。公司目前销售模式以经销商销售为主,直营店经营为辅。通过多
年经营,好莱客建立起了一个忠诚度和综合素质均较高的经销商队伍。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经发展经销商 672 家,经销商门店 842 家。公司销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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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客 招股意向书摘要


已覆盖了大陆除西藏拉萨外的全国一线城市、大部分二线城市以及大量的东、中
部三线和四线城市,公司销售渠道优势比较明显。
(5)信息技术优势
公司通过与加拿大 2020 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并通过自身多年不断
探索、技术积累和消化吸收,引入了“2020 家具软件”信息技术管理系统,为
公司的订单管理、设计管理、工艺管理、产品管理、生产制造管理等提供了一体
化解决方案。新的信息技术系统建成实施,优化了公司订单管理和生产制造流程,
提升了标准件及非标件的加工制造能力,提高了人员和机器设备的产出效率,大
大降低了对技术工人手工操作的依赖,提升了产品品质。
好莱客门店通过 2020 软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提交 2020
软件系统后,自动生成产品报价单和物料加工清单,并按设计图纸信息将订单区
分为标准件和非标件,其数据直接与制造中心的生产管理系统连接,从而实现了
订单管理、设计、生产制造等流程的数据共享。2020 软件系统根据自动生成的
加工清单及图纸等数据信息,驱动开料、封边、打孔等机器设备按照工序进行自
动的直接加工生产,并自动产生唯一身份识别的条形码,最终实现整体衣柜产品
自动分拣、包装分类及发送。公司通过在经营管理中应用全新的“2020 家具软
件”信息技术管理系统,实现了公司整体衣柜产品个性化设计、规模化及标准化
生产的一体化,对公司订单管理、工艺技术流程等进行了再造,极大提升了公司
的自动化及智能化水平,对公司生产制造和经营管理形成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公
司率先实现了从店面设计下单到生产发货的无缝隙对接,构筑了公司的信息技术
优势。
(6)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致力于成为衣柜行业中的领跑者,建立了专业的综合服务体系,具备较
强的综合服务优势,主要表现在:第一,公司编订专门的导购手册、产品手册等
培训材料,经销商、设计师、店面人员、安装及其他客户服务人员等需要经过严
格的专业培训,对产品生产、产品特性、产品设计、产品安装、售后服务等每个
环节都需全面了解,牢固掌握。第二,公司及经销商门店配置专业的设计师,提
供从测量到安装全程跟进的标准化服务,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客户满意为目的,
力争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第三,公司与专业软件企业合作开发先进的软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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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客 招股意向书摘要


系统,为顾客提供个性化、体验式设计服务。第四,好莱客承诺对产品做持续性
跟踪服务、专业安装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并较早开通 400 服务热线,以完善的售
后服务为顾客解决后顾之忧。
(7)管理团队和人才优势
公司坚持“以原创定义设计,以可持续经营未来”为核心的市场经营理念,
拥有一支敬业务实的经营管理团队,从技术骨干到中高层管理人员均有多年工作
经验,公司团队朝气蓬勃,对整体衣柜行业具有深刻的洞察和理解。公司拥有一
支生产、销售、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等专业人才队伍,公司具备一定的管理团队
和人才优势。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47,481,620.76 元,固
定资产综合成新率为 84.16%。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机器设备和运输
设备等,主要固定资产成新率较高,使用状况良好。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48 项注册商标,其中,国内(含港
澳台)商标注册 47 项,国外商标 1 项。
2、专利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37 项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25 项,外观专利 11 项。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整体衣柜及配套家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制本公司
外,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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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客 招股意向书摘要


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2011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9,公司分别向王义坤销售 8.25 万元、11.64
万元、37.18 万元及 25.47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02% 、0.03%、
0.06%及 0.04%。上述交易定价按照公司向独立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2)报告期,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支付报酬,
2013 年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
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07 年 5 月 20 日,公司与沈汉标签署《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沈
汉标将其持所有的“一种推拉门窗轮”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 ZL 02272692.6)
无偿许可公司全球范围内独占使用,使用期限为 2007 年 5 月 20 日至 2012 年 5
月 20 日。2011 年 12 月 30,经双方签订专利转让协议,沈汉标将该项专利无偿
转让给本公司。
(2)2010 年 5 月,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
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粤开发区 2010 年综字 004 号),授信期间为 2010 年 4 月
28 日至 2011 年 4 月 28 日,授信额度为 3,000 万。控股股东沈汉标与该行订立《最
高额保证合同》(粤开发区 2010 年最保字 008 号)、《最高额质押合同》(粤开发
区 2010 年最质字 001 号),为该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其持有的江西正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及质押
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3,600 万。2011 年 3 月,已解除上述股权质押。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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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客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元

项目 关联方名称 2014.9.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预收账款 王义坤 21,600.89 - - 4,909.84

4、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针对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11 年
-2013 年及 2014 年 1-9 月存在专利转让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
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
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5、关联交易对财务和经营的影响
公司报告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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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客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3 年从 与公司的
性 出生 任期起止 持公司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公司领薪 其他利益
别 时间 日期 股份
情况 关系

大专学历,EMBA 研修班结业。曾任好太太投资集团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好莱客有限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有
事长。沈汉标先生曾系广州市第十届政协委员、第十三
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
人大代表,获得首届广州十大杰出青商、抗震救灾先进
粤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个人、羊城慈善先进个人等荣誉。现为广州市第十四届
1972 2014.7.30- 执行董事、广东汉银投
沈汉标 董事长 男 人大代表、广州市工商联常委、广州市民营企业商会副 无 4,200 无
年 2017.7.29 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
会长、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衣柜专业委员会执行 万股
事、广州凤来仪物业管
会长、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衣柜专业委员会中国
理有限公司监事、汇智
衣柜品牌联盟主席、广东省家居业联合会副会长、北京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新阳光慈善基金会理事、广东省致福公益促进会创会会
长等。
大专学历。曾任职于广东联邦家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好太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7 年加入好莱客有限;
董事、 1977 2014.7.30- 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詹缅阳长期从事建材家居领域
詹缅阳 男 无 38.89 万元 无
总经理 年 2017.7.29 工作,组织和参与了多项新品设计研发、创意实施工作, 万股
2010 年 7 月被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衣柜专委会
评为“2010 年度中国衣柜行业风云人物”。
大专学历,EMBA 研修班结业。曾任职于东莞宜安科
董事、
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康瑞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 1972 2014.7.30- 21.00
蒋乾乾 女 广东好太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1 年 6 月加入公司 无 45.03 万元 无
理、董事 年 2017.7.29 万股
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
大学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
独立董 1949 2014.7.30-
黄培伦 男 管理学院副院长及电子商务学院副院长、华南管理案例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肇 6.00 万元 无 无
事 年 2017.7.29
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会长、广东 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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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客 招股意向书摘要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东省管理现代化成 限公司独立董事、国义
果评审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鸿特精 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 董事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管理学院院长。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
独立董 1955 2014.7.30- 册税务师。曾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黄伟成 男 6.00 万元 无 无
事 年 2017.7.29 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普通合伙)合伙人。
本科学历,2012 年毕业于暨南大学,高级国际财务管
监事会 1974 2014.7.30- 理师。曾任职于广州绿润园林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科
黄柳冰 女 无 10.84 万元 无 无
主席 年 2017.7.29 技发展有限公司。2008 年 4 月加入好莱客有限,现任
公司监事会主席、财务部副经理。
大专学历。曾任职于华润电子有限公司、麦斯卡体育用
1981 2014.7.30- 21.00
罗绍舜 监事 男 品有限公司。2007 年加入好莱客有限,现任公司监事、 无 25.95 万元 无
年 2017.7.29 万股
广州市场部经理。
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广东好太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984 2014.7.30-
黄 婧 监事 女 2011 年 5 月加入好莱客有限,现任公司监事、董秘办 无 7.32 万元 无 无
年 2017.7.29
办公事务经理。
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曾任职
财务总 1972 2014.7.30- 于广东龙马电器工业总公司、广东电视台企业管理中
温小填 男 无 16.72 万元 无 无
监 年 2017.7.29 心。2011 年 3 月加入公司任财务中心财务经理,现任
公司财务总监。
大专学历。曾任职于宁波鑫立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好又
副总经 1975 2014.7.30- 21.00
苏艳秀 女 多商贸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7 无 29.78 万元 无
理 年 2017.7.29 万股
年加入好莱客有限,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1-2-24
好莱客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沈汉标,实际控制人为沈汉标及其配偶王妙玉。沈汉标先
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 4,2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57.1429%;
王妙玉持有公司股份 2,692.20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6.6286%。沈汉标、
王妙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892.20 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 93.77%。
沈汉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 440526197208******,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南路**号。
王妙玉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 440526197605******,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雅逸街**号。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9-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9,125,575.66 213,067,369.22 99,100,514.10 53,598,967.3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0,003,599.80
应收票据 - 50,000.00 - -
应收账款 4,467,695.46 6,527,339.96 4,658,240.86 3,964,507.93
预付款项 7,347,131.61 5,898,645.00 4,481,954.27 5,189,856.10
其他应收款 7,182,549.63 2,807,596.56 1,757,194.08 2,233,309.13
存 货 26,939,396.35 26,624,903.53 20,921,638.79 18,062,529.37
一年内到期的
1,195,243.62 985,384.62 802,438.48 -
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9,654,173.78 16,232,612.89 8,650,160.22 5,431,701.72
流动资产合计 265,911,766.11 272,193,851.78 140,372,140.80 98,484,471.41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47,481,620.76 140,777,249.76 132,379,073.30 120,706,527.14
在建工程 43,389,163.93 22,891,954.84 240,152.54 1,774,002.56
无形资产 2,066,120.81 2,080,632.69 2,300,429.38 9,816.67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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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支出 187,669.91 116,893.21 - -
长期待摊费用 172,666.76 430,897.52 431,666.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9,486.37 82,575.01 62,781.39 22,794.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6,762,844.23 3,488,012.60 26,916.00 457,216.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0,229,572.77 169,868,215.63 135,441,019.23 122,970,356.50
资产总计 466,141,338.88 442,062,067.41 275,813,160.03 221,454,827.9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56,864,086.30 65,756,493.44 39,273,907.82 49,808,879.14
预收款项 49,179,567.40 72,269,030.98 23,634,899.69 24,046,875.06
应付职工薪酬 240,281.00 205,095.00 - 141,794.51
应交税费 14,060,907.41 11,727,010.52 11,475,208.42 8,882,402.37
其他应付款 17,534,054.90 12,443,824.30 7,624,001.79 5,026,568.51
流动负债合计 137,878,897.01 162,401,454.24 82,008,017.72 87,906,519.59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负债合计 137,878,897.01 162,401,454.24 82,008,017.72 87,906,519.59
股东权益:
股本 73,500,000.00 73,500,000.00 73,500,000.00 73,500,000.00
资本公积 20,036,689.97 20,036,689.97 20,036,689.97 20,036,689.97
盈余公积 20,082,392.33 20,082,392.33 10,026,845.24 4,001,161.84
未分配利润 214,643,359.57 166,041,530.87 90,241,607.10 36,010,456.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8,262,441.87 279,660,613.17 193,805,142.31 133,548,308.32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466,141,338.88 442,062,067.41 275,813,160.03 221,454,827.91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一、营业收入 614,337,897.28 649,665,754.83 455,237,955.50 384,881,132.91
减:营业成本 386,523,007.50 405,390,998.17 290,107,480.71 256,309,696.21
营业税金及附加 5,387,655.42 6,190,429.38 4,244,533.04 3,219,143.41
销售费用 91,044,578.17 89,068,524.93 66,342,777.30 55,001,940.62
管理费用 30,850,262.53 30,890,833.26 23,172,213.36 14,968,292.58
财务费用 -1,098,398.37 -197,632.23 -143,062.59 846,146.79
资产减值损失 626,192.05 331,633.02 266,581.73 -1,862.4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3,599.80 3,599.80
投资收益 - - 10,043.03 -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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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 - -
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101,004,599.98 117,990,968.30 71,253,875.18 54,541,375.55
加:营业外收入 3,803,295.25 1,935,537.04 63,272.03 173,796.50
减:营业外支出 945,624.68 2,122,549.41 15,360.42 130,492.9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419,040.09 389,400.55 - 124,836.21

三、利润总额 103,862,270.55 117,803,955.93 71,301,786.79 54,584,679.09
减:所得税费用 14,835,441.85 17,248,485.07 11,044,952.80 8,290,495.71
四、净利润 89,026,828.70 100,555,470.86 60,256,833.99 46,294,183.38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21 1.37 0.82 0.63
(二)稀释每股收益 1.21 1.37 0.82 0.63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89,026,828.70 100,555,470.86 60,256,833.99 46,294,183.38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10,602,239.29 532,222,967.17 450,197,650.44
收到的税费返还 699,465,405.87 - 29,298.12 28,982.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00,278.50 3,359,169.10 1,051,609.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95,017.78 816,502,517.79 535,611,434.39 451,278,242.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03,260,423.65 394,259,612.11 295,798,560.66 236,738,872.5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94,368,751.31 100,194,037.14 74,365,141.75 51,990,844.59

支付的各项税费 86,556,453.57 75,430,647.63 48,663,543.82 33,551,508.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3,869,063.72 79,430,357.53 61,231,879.65 50,334,186.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318,119.95 649,314,654.41 480,059,125.88 372,615,411.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7,112,388.55 167,187,863.38 55,552,308.51 78,662,830.7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6,148,035.10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10,010,043.0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1,742,692.04 - 39,230.77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61,193.80 1,742,692.04 10,010,043.03 39,230.7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961,193.80 40,313,700.30 20,060,804.80 29,372,655.26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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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支付的现金 41,626,022.46 - - 1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313,700.30 20,060,804.80 39,372,655.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626,022.46 -38,571,008.26 -10,050,761.77 -39,333,424.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9,664,828.66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3,2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13,2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 14,700,000.00 - 860,375.0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425,000.00 14,700,000.00 - 30,860,37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25,000.00 -14,700,000.00 - -17,610,375.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40,425,000.00 - -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3,916,855.12 45,501,546.74 21,719,031.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941,793.56 99,100,514.10 53,598,967.36 31,879,936.1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3,017,369.22 213,017,369.22 99,100,514.10 53,598,967.36


(二)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

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广会专字
[2014]G14000500149号),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419,040.09 -389,400.55 - -124,836.21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
- - - -
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1,680,000.00 1,652,000.00 29,298.12 28,982.19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 - - -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
- - - -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1-2-28
好莱客 招股意向书摘要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
- - - -
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 - - -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 - - -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 - - -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 - - -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 - 6,443.23 3,599.80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 - - -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 - - -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 - - - -
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594,249.95 -1,449,611.82 18,613.49 139,157.56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 - - -
项目
小 计 2,857,670.57 -187,012.37 54,354.84 46,903.34
减:所得税影响额 428,650.59 -28,051.86 8,153.23 7,035.50
合 计 2,429,019.98 -158,960.51 46,201.61 39,867.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9,026,828.70 100,555,470.86 60,256,833.99 46,294,183.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86,597,808.72 100,714,431.37 60,210,632.38 46,254,315.54
所有者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重 2.73% -0.16% 0.08% 0.09%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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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4.9.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倍) 1.93 1.68 1.71 1.12
速动比率(倍) 1.73 1.51 1.46 0.91
资产负债率(%) 29.58 36.74 29.73 39.7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
0.63 0.74 1.19 0.01
资产的比例(%)
每股净资产(元/股) 4.47 3.80 2.64 1.82
财务指标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9.36 113.78 103.48 158.94
存货周转率(次) 14.43 17.05 14.88 15.4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429.04 12,884.61 7,948.48 5,934.47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 64.4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9 1.55 0.62 0.3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元) 0.90 2.27 0.76 1.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77 41.83 36.81 43.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
27.98 41.89 36.79 43.64
性损益后)(%)

公司报告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
项 目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4 年 1-9 月 28.77% 1.21 1.2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3 年 41.83% 1.37 1.37
股东的净利润 2012 年 36.81% 0.82 0.82
2011 年 43.68% 0.63 0.63
2014 年 1-9 月 27.98% 1.18 1.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3 年 41.89% 1.37 1.37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12 年 36.79% 0.82 0.82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1 年 43.64% 0.63 0.63

(四)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产销规模逐步扩大,公司资产总额增长较快,2011 年-2013
年末以及 2014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2,145.48 万元、27,581.32 万元、
44,206.21 万元和 46,614.13 万元。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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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末、2013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同比增加 5,435.83 万元、16,624.89
万元,分别同比增长 24.55%、60.28%,主要是因为伴随行业快速发展,报告期,
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相应增加,使得货币资金增长较
快;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扩大产能,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厂房、机器
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入,进而推动资产总额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增长较快。2011 年-2013 年末,随着公司销售规模
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增加较快,导致流动资产
总量持续提高,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4.47%、50.89%和 61.57%,呈现上升
趋势。2014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余额为 26,591.18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
为 57.05%,较 2013 年末小幅下降,主要是由于本期期末在建工程增加以及货币
资金余额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全部是流动负债。2011 年-2013 年末以及 2014 年 9 月
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8,790.65 万元、8,200.80 万元、16,240.15 万元和 13,787.89
万元。2012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1 年末减少 589.85 万元,主要是应付账款
减少影响所致。2013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2 年末增加 8,039.34 万元,主要
原因受预收款项和应付款增长的影响。2014 年 9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
减少 2,452.26 万元,主要是受预收款项减少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较高,高于行
业可比公司水平。公司资产质量及营运效率较高,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总体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低,2011 年后短期偿债能力有
所改善。资产负债率相对合理,利息保障倍数相对较高。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
持续增长,经营现金流量比较充沛。公司资本结构较为稳健,实际面临的财务风
险较小。因此,公司实际发生财务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2、盈利能力分析

2011年-2013年,公司营业收入不断扩大,营业收入分别为38,488.11万元、
45,523.80万元和64,966.58万元,三年复合增长率为29.92%。2014年1-9月,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61,433.79万元。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整体衣柜及配套家具的
生产销售,主营业务十分突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98%。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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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主要原因为:
第一,整体衣柜行业为家具制造行业的细分市场、朝阳性产业,因全新的量
身定做和个性化设计理念而倍受现代家庭消费者欢迎,行业发展空间较大,近年
来行业步入了快速成长期。
第二,公司具备较强的原创设计能力,产品定位中高端,产品风格体系丰富,
价格覆盖面广,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第三,报告期,公司重视品牌建设,加强品牌推广。随着品牌知名度的不断
扩大,公司形成了忠实的消费者群体。公司品牌建设的稳步发展,极大带动了公
司销售收入的稳步增长。
第四,报告期,公司积极发展经销商,建设销售渠道,扩大销售网络的覆盖
范围,提升单店营业额。同时,经销商门店单店销售收入稳步提高。公司销售网
络的不断完善和单店销售收入的稳步增加,给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起到良好的支
撑作用。
目前,国内整体衣柜行业发展基数小,市场容量大。未来几年,量身定做、
个性化设计的产品需求已经成为衣柜行业的发展趋势,并对成品衣柜、木工打制
衣柜产生替代效应。“十二五”期间,城镇化进程将继续推进,人民生活水平和
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未来,整体衣柜市场需求有望保持持续快速增长趋势。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回收能力较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随着营业收入的
增长而稳步提高。同时,公司为了扩大产能,提高生产效率,新增厂房、土地、
设备等资产,导致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报告期,公
司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自有资金积累和股东增资、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有效地满足了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资本性支出增加等引致的资金需求。

(五)股利分配情况

2011年-2012年,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2013年8月15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13年6月30日的股本7,350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1,470万元。
1-2-32
好莱客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年2月17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13年12月31日的股本7,3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1,837.50万元。
2014年8月15日,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14年6月30日的股本7,350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2,205.00万元。
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利润将由公
司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
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股东的分红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上市草
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
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三年),
并对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进行了计划。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50 万股,募集
资金总额将由实际发行股数和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根据轻重缓急依次主要投入到以下
项目:“整体衣柜技术升级扩建项目”、“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计划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
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
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
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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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前景分析

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改善,我国越来越多的消费
群体开始关注居家的整体生活艺术,在居家生活中加入更多自主的创意与特色,
整体衣柜市场消费需求增长迅速。整体衣柜按照消费者需求,根据居室格局,利
用空间位置,现场测量,用专业设计软件设计,采用流水线进行生产,然后组合
安装。作为家具市场细分行业,整体衣柜量身定做、个性化设计、标准化和规模
化生产,可以满足消费者空间利用、环保健康等个性化需求。因此,整体衣柜市
场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此外,好莱客的信息系统已经在管理企业、设计、生产、销售等的各个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各项业务的迅速发展,好莱客要成为国内领先的整
体衣柜制造企业,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为实现公司
的发展战略远景,信息系统技术升级的需求日益强烈。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本公司除了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所披露的风险之外还具有
如下风险:

(一)季节性波动风险

受商品房购置、改善性装修需求等因素影响,公司所处整体衣柜行业生产经
营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行业产品销售旺季一般在下半年。2011 年-2013 年,公
司下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4.18%、61.78%
和 68.40%。总体看,公司销售收入和现金流量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特征,公
司生产经营面临季节性波动风险。

(二)直营门店的租赁风险

报告期,公司经营模式以经销商为主,以直营店为辅。2011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9 月,公司直营店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6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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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及 6.79%。目前,公司的直营店位于广州、上海,经营场地以租赁方式取
得。公司及分公司均与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合同,该等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上述
租赁房屋中,部分办理了备案登记或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其余提供了房屋产权
证或出租方证明。尽管直营店销售收入占比较低,且报告期未出现相关租赁合同
被认定为无效或不能正常履行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但是,公司部分直
营店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或存在权属瑕疵仍可能会对公司经营造成潜在不确定
影响。此外,公司直营店租赁期限普遍较短,若未来租赁店面到期无法续租,或
者房屋租金上涨,也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潜在不利影响。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下
发的《关于公布广东省2010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
字(2010)1686号),公司于2010年10月28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
号为:GR201044000247)。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自2010年起三年内可以享受15%
的所得税优惠。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
东省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公布广东省2013年第一批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
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14]19号),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经通过复审,《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344000143,发证日期2013年10月16日。如果未来国
家变更或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本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条件,进而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经营业绩将
会受到不利影响。

(四)经营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公司资产、收入增长较快。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资
产 44,206.21 万元,同比增长 60.28%;201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4,966.58 万
元,同比增长 42.71%。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总资产 46,614.13 万元,
201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61,433.79 万元。伴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
司整体经营规模将大幅提升,从而在组织设置、经销商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
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等方面对公司管理提出更高要
求。如果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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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健全和完善,将会引发相应的管理风险,从
而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

(五)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整体衣柜技术升级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新
增 250 万 m2 整体衣柜产能。虽然整体衣柜行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公司
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品牌营销、销售渠道、综合服务等方面树立了较强的竞
争优势,而且,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论证。但是,
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市场开拓滞后或市场环境不利变化,公
司新增产能将存在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从而直接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经济效益和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六)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整体衣柜技术升级扩建项目和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
项目全部建成后,公司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2,837 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从开始建设到全部达产需一段时期,如果短期内公司不能保持毛利率稳定或
销售收入增长,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面临
募投项目实施导致的折旧增长带来的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11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9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43.64%、36.79%、41.89%及 27.98%,水平相对较高。本次发
行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计划推进
项目建设,使投资项目尽早顺利达产并实现盈利,提高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但
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短期内难以产生效益,公司存在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八)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沈汉标、王妙玉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6,892.20 万股股
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93.77%,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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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汉标、王妙玉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仍可以通过在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表决权,对公司重大经营、财务决策进行不当控制,从而可能会使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九)股市风险

影响股票价格波动的原因十分复杂,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
能力和发展前景的影响,同时受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利
率、汇率、通货膨胀、市场买卖力量对比、重大自然灾害发生以及投资者心理预
期的影响而发生波动。我国资本市场属新兴市场,股票价格波动较国外成熟市场
更大。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
股市投资的风险需有充分的认识。


二、重要合同

本公司通过与不同区域的经销商签署《HOLiKE授权经销合同书》销售本公
司产品。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主要包括:
工程客户销售合同1份,设备采购合同3份,工程施工合同2份,广告合同1份,赞
助合作协议1份,房地产买卖合同2份,承销暨保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共2份。

三、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发行人、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没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
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重大刑事诉讼的
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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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发行人:广州好莱客创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蒋乾乾
020-82150886 020-82150883
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东区连云路 8 号 鄢志平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
保荐人(主承销商): 路183-187号大都会 王寒冰
020-87555888 020-8755588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场43楼(4301-4316 谭旭
房)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发行人律师:国信信扬 卢伟东
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 020-38790290 020-38219766
律师事务所 李洪源
行大厦 13 楼
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正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
熊永忠
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路 555 号 1001-1008 020-83939698 020-83800977
王旭彬
(特殊普通合伙) 室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嘴路166号中国保险 021-58708888 021-58754185 —
司上海分公司 大厦36楼
收款银行:工行广州市
— — — —
第一支行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号证券大厦


二、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5 年 2 月 4 日-2015 年 2 月 5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5 年 2 月 9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5 年 2 月 9 日-2015 年 2 月 10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以到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

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 11:00 ,下午1:30 — 4:3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
http://www.sse.com.cn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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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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