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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更正版)
公告日期:2015-06-2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Bomin Electronics Co., Ltd.
(住所: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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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简要情况,并
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
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对判断发行
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由发行人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自
主做出投资决策,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
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 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股份
指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博敏电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徐缓先生和谢小梅女士

博敏有限 指 发行人前身梅州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博敏 指 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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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敏 指 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之子公司

鹏威公司 指 鹏威有限公司,英文名为 WIDER WAY LIMITED

大新实业 指 梅县大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博益投资 指 梅州博益投资有限公司

宝得电子 指 梅州宝得电子有限公司

客家文化城 指 梅县客家文化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城加油站 指 梅县新城加油站有限公司

中顺实业 指 梅县中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印制电路板/印制线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组装电子
PCB 指 零件用的基板,是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
制元件的印制板

印制电路板技术的一种,即高密度互连技术(High Density
HDI 指
Interconnection)

由柔性基材制成的印制电路板,其优点是可以弯曲,便于电器
挠性板/软板/柔性板/ FPC 指
部件的组装

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英文全称为 China Printed Circuit
CPCA 指
Association

Prismark 指 美国 Prismark Partners LLC,印制电路板行业权威咨询机构

股东大会 指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在本公司首次公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自动生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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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投资者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提
醒。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徐缓和谢小梅,公司股东谢建中和刘燕平均承
诺:1、其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
调整。下同);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前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其不再作为公司控股
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远程和黄继茂以及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
员邓宏喜和韩志伟均承诺:1、其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其所持公司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前述减持价格和
股份锁定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公司其他股东高建芳、郑晓辉、王会民、邓志伟、谢彬彬、梁颖、谢赐、黄
建国、王强、覃新、杜志红、张维说、戴冠军、罗文明、罗旭、罗伟飞、谢桂凤、
黄龙惠、李云萍、张百竹、信峰、朱占斌、徐梅龙、曾铁城、涂祥运、杨苏、张
更生、李波、凌明基、张伟东、陈民、陈煜、黄李海、郭阳、覃小双、林志松、
陆景富、龚高林、曾令干、张雪芬和吴秉南均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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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徐缓、谢小梅、谢建中、
刘燕平、刘远程、黄继茂、罗伟飞、覃新、韩志伟和邓宏喜还承诺:在前述锁定
期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
份,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制定了关于上市后 36 个月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
时,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
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及程序: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
产时,应当在 5 日内召开董事会、2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
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 个交
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3)停止条件:在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2)项的
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
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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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回
购公司部分股票;回购股票的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 120%;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每 12 个月内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超过上一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回购的方式为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允许的交易方式并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
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
③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
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④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
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将在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回购股票的议案投赞成票。
(2)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
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
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①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徐缓、谢小梅按照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时间增持公司股票;增持的价格不超
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20%;每 12 个月内用于增持股份的
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前述股东从公司获取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50%。
②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控股股东徐缓、谢小梅以外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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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
时间增持公司股票;增持的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20%;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
获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50%。
③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
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
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
股份。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触发
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
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
控股股东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
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
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三)关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障投资者
利益,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性事宜承诺如下:
1、股份回购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
五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回购时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
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
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赔偿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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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有关证券服务机构关于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作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及主承销
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中
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对
发行人进行了全面调查,依法出具了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国信证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国信证券所制作、出具的
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
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国信证
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
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
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2、发行人律师
广东信达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承诺其为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因广东信达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存在过错致使
广东信达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广东信达将依生效的司法判决或仲裁
赔偿投资者损失。
3、会计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有关规定,
就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文件,郑重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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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承诺仅供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徐缓和谢小梅以及公
司股东谢建中和刘燕平。前述四人的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
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
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公司控股股东徐缓、谢小梅每年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总
数的 10%;公司股东谢建中、刘燕平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1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
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
变更;
5、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6、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
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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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暂缓发放、调减薪酬或津贴;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
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2、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徐缓、谢小梅、谢建
中、刘燕平、黄继茂、刘远程、罗伟飞、覃新、韩志伟和邓宏喜就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上述个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
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
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③暂不领取公
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④不得主动要求离职/辞职;⑤接受公司关于
暂缓发放、调减薪酬或津贴的决定;⑥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
账户;⑦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2)如上述个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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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
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3、未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独
立董事除外)
本次发行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黄晓丹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上述个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
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不得主动要求离职/辞职;③接受公司关于暂
缓发放、调减薪酬或津贴的决定;④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
账户;⑤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2)如上述个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
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4、独立董事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次发行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张天福、徐驰、曾辉就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上述个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
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不得主动要求辞职;③接受公司关于暂缓发放、
调减津贴的决定;④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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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⑤本人未
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上述个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
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影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和谢小梅夫妇共持有
公司 7,910.30 万股,占比 63.03%。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方案为拟公开发行新股
4,185 万股,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故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因为控股股东
公开发售股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具体发行方案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摘要“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的相关内容。
综上,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三、经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
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四、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的股利分
配计划:

(一)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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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应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以根据盈
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1)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
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
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
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审核意
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公
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
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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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
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
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
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二)未来三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上市当年及未来两个年度,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
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三年累计向股
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40%。在确保现金股利分配
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红或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徐缓和谢小梅均承诺,同意公司上述股利分配计划,并承诺在未来审议上市当年
及未来两个年度的利润分配议案时参加股东大会并投赞成票,确保每年向股东现
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三年累计向股东现金分配股
利不低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40%。

五、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是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 3 月 31 日的
资产负债表及 2015 年 1-3 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310528 号”《审
阅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之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情况如
下: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37,886.83 万元,负债总额为
84,310.24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53,576.60 万元。2015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
21,436.55 万元,较 2014 年同期减少 495.88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净利润 793.58
万元,同比减少 412.30 万元,降幅为 34.19%,主要系 2014 年下半年以来,公
司募投项目江苏博敏部分厂房、设备投入生产,受新设备的磨合、试生产、产品
产能不饱和以及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影响,江苏博敏未达到盈亏平衡所致。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具体情
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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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有关内容。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保荐机构认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子公司深圳博敏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已到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深圳博敏已递交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审核申请,暂按 2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鉴于深圳博敏盈利规模较小,
报告期各期深圳博敏净利润占发行人总体净利润的比重最高不超过 10%,对发行
人整体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主要产品的生产、
销售规模及销售数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
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六、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竞争的风险

全球印制电路板行业比较分散,生产商众多,尚未出现市场主导者。根据
Prismark 于 2013 年 2 月发布的全球 PCB 行业 2012 年第四季度研究报告显示,
2012 年全球最大的 PCB 生产企业市场占有率仅为 4.85%,全球前十大 PCB 生产企
业的市场占有率为 31.97%。与全球 PCB 行业的发展格局相似,我国的印制电路
板行业亦呈现出分散的竞争格局,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大型 PCB 企业数量较少。
根据 CPCA 出具的 2012 年度 PCB 百强排行榜统计显示,排名第一的企业市场份额
仅为 3.86%。
鉴于 PCB 行业各类生产企业众多,未出现市场主导者,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
低,PCB 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激烈。同时,伴随着下游产业终端电子产品竞争加
剧、价格持续走低,对应 PCB 产品也可能存在价格下降风险。鉴于 PCB 生产企业
的激烈市场竞争和 PCB 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且公司报告期内部分 PCB 产品的价
格也存在一定的下降,若本公司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技术进
步及时进行技术和业务模式创新以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及时推出有竞争力的高技
术高附加值产品,则公司存在因市场竞争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或被竞争对手超越
的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51.83%、4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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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50.30%。公司日常生产中主要原材料包括覆铜板、铜箔、铜球、金盐、干膜、
半固化片和油墨等。覆铜板、铜箔、铜球和金盐价格主要受国际大宗商品金属价
格的影响。报告期内,受全球经济复苏缓慢、需求不振等因素影响,国际铜价和
金价呈现持续下跌趋势,公司相关原材料采购价格亦相应降低。
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化是导致公司毛利率波动的重要因素。如果未来原材料
的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本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或不能
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
响。

(三)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和深圳博敏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 15%的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若未来公司或深圳博敏不能通过复审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子公司租赁生产厂房的风险

深圳博敏用于生产经营的场所系向深圳市白石厦股份合作公司租赁取得。深
圳博敏租赁的深圳市白石厦龙王庙工业园第 21 栋厂房、22 栋厂房系出租方自建
厂房,因历史报建手续不全原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该厂房面积为 9,854.55
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厂房总面积的比例为 10.5%。若上述厂房在租赁期
间被强制拆迁,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厂房租赁合同已经深圳市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证明深圳博敏
承租的上述物业所有权人为深圳市白石厦股份合作公司,因深圳市历史遗留问题
暂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深圳市白石厦股份合作公司对上述物业拥有合法的出
租权,该物业目前未列入拆迁范围,且暂无拆迁计划,若在租赁期届满前,其列
入拆迁范围,该委员会将及时通知深圳博敏,并给予合理搬迁时间。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已就上述租赁事项出具确认函,确
认上述厂房用地为未经征地及城市化转地补偿的土地,近期无征收地补偿项目实
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缓和谢小梅已出具承诺:如在深圳博敏与深圳市白石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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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合作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因租赁物业拆迁或其相关原因致使深圳博
敏遭受损失,将全额承担由此给深圳博敏造成的损失。

(五)环保相关的风险

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污染排放物和噪声,
特别是 PCB 生产中包含电镀工序,环保要求较高,如果处理不当会污染环境,给
人民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建立了系统的污染物处理管理制度和设备体系,对每一项新
建或技改项目都要经过严密论证,使公司的“三废”排放达到了环保规定的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和深圳博敏分别被认定为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和深圳市清洁生产
企业。但公司仍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疏忽等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出现环境事故的可能。若出现环保方面的意外事件、对环境造成污染、触犯环保
方面法律法规,则会对公司的声誉及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对环保方面的要求日趋提
高,在我国总体环境压力增加的前提下,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更多新
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并不断提高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环保要求,这都
将导致公司的环保成本增加,从而对盈利水平带来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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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4,185 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发行后股份总
发行股数
数的 25%)
拟发行新股数量 4,185 万股
股东拟公开发售股
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份数量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4.21 元/股(按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前总股本计算)
【 】元/股(按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筹资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年度经审计的
发行市盈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方式
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
发行对象
投资者(国家法律或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1、保荐费用及上市辅导费用 330.00 万元
2、承销费用 2,300.00 万元
3、审计费用 500.09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律师费用 180.00 万元
5、发行手续费 46.00 万元
6、材料印刷费 20.00 万元
合计 3,621.0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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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omin Electronics Co., Ltd.
注册资本 12,5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徐缓
设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28 日(博敏有限于 2005 年 3 月 25 日成立)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 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514768)
电话号码 0753-2329896
传真号码 0753-2329836
互联网网址 www.bominelec.com
电子信箱 BM@bominelec.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发行人前身博敏有限成立于 2005 年 3 月 25 日,是由梅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
作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批准并登记设立的中外合资
经营企业,注册号为企合粤梅总字第 001465 号。博敏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其中深圳博敏出资 250 万元、鹏威公司出资 125 万元、大新实业出资
125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博敏有限分别于 2005 年 12 月、2006 年 12 月、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6 月、2010 年 12 月、2011 年 5 月和 2011 年 5 月进行六次增
资,均为货币出资,注册资本增至 12,200 万元;分别于 2009 年 11 月、2010 年
12 月和 2011 年 3 月进行三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7 月 3 日,经博敏有限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其截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41,902,117.73 元按 1:0.504336 的比例折股,折
成股本 12,200 万股,其余部分记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7 月 28 日,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博敏电子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博敏电子于 2011 年 9 月进行一次增资,为货币出资,注册资本增至 12,550
万元;分别于 2012 年 6 月、2012 年 11 月、2013 年 12 月和 2014 年 7 月进行四
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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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本、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2,55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4,185 万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 25.0075%,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为 16,735 万股。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
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
锁定的承诺”。
(二)发行人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徐 缓 50,833,000 40.5044 50,833,000 30.3753
谢小梅 28,270,000 22.5259 28,270,000 16.8927
刘燕平 16,543,500 13.1821 16,543,500 9.8856
谢建中 15,603,500 12.4331 15,603,500 9.3239
高建芳 5,000,000 3.9841 5,000,000 2.9878
郑晓辉 3,333,333 2.6560 3,333,333 1.9918
王会民 1,666,667 1.3280 1,666,667 0.9959
黄继茂 350,000 0.2789 350,000 0.2091
邓志伟 240,000 0.1912 240,000 0.1434
邓宏喜 220,000 0.1753 220,000 0.1315
谢彬彬 210,000 0.1673 210,000 0.1255
刘远程 200,000 0.1594 200,000 0.1195
韩志伟 180,000 0.1434 180,000 0.1076
梁 颖 180,000 0.1434 180,000 0.1076
谢 赐 180,000 0.1434 180,000 0.1076
黄建国 150,000 0.1195 150,000 0.0896
王 强 130,000 0.1036 130,000 0.0777
覃 新 120,000 0.0956 120,000 0.0717
杜志红 100,000 0.0797 100,000 0.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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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说 100,000 0.0797 100,000 0.0598
戴冠军 100,000 0.0797 100,000 0.0598
罗文明 100,000 0.0797 100,000 0.0598
罗 旭 100,000 0.0797 100,000 0.0598
罗伟飞 100,000 0.0797 100,000 0.0598
谢桂凤 100,000 0.0797 100,000 0.0598
黄龙惠 100,000 0.0797 100,000 0.0598
李云萍 80,000 0.0637 80,000 0.0478
张百竹 80,000 0.0637 80,000 0.0478
信 峰 80,000 0.0637 80,000 0.0478
朱占斌 80,000 0.0637 80,000 0.0478
徐梅龙 80,000 0.0637 80,000 0.0478
曾铁城 60,000 0.0478 60,000 0.0359
涂祥运 60,000 0.0478 60,000 0.0359
杨 苏 60,000 0.0478 60,000 0.0359
张更生 50,000 0.0398 50,000 0.0299
李 波 50,000 0.0398 50,000 0.0299
凌明基 50,000 0.0398 50,000 0.0299
张伟东 50,000 0.0398 50,000 0.0299
陈 民 50,000 0.0398 50,000 0.0299
陈 煜 50,000 0.0398 50,000 0.0299
黄李海 50,000 0.0398 50,000 0.0299
郭 阳 50,000 0.0398 50,000 0.0299
覃小双 50,000 0.0398 50,000 0.0299
林志松 50,000 0.0398 50,000 0.0299
陆景富 50,000 0.0398 50,000 0.0299
龚高林 50,000 0.0398 50,000 0.0299
曾令干 50,000 0.0398 50,000 0.0299
张雪芬 30,000 0.0239 30,000 0.0179
吴秉南 30,000 0.0239 30,000 0.0179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41,850,000 25.0075
合 计 125,500,000 100.00 167,350,000 100.00

公司发起人为徐缓、谢建中、谢小梅、高建芳、郑晓辉、王会民、刘燕平、
邓志伟、邓宏喜、黄继茂、刘远程、韩志伟 12 名中国境内自然人,均为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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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股东。公司股东均为自然人股东,有关前十名股东情况详见上表。此外,公
司发行前无国有股东和外资股股东。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发行人股东中,徐缓与谢小梅系夫妻关系;谢建中与谢小梅系兄妹关系;谢
建中与刘燕平系夫妻关系;谢建中与谢彬彬系父子关系。本次发行前,徐缓、谢
小梅、刘燕平、谢建中和谢彬彬分别持有发行人 40.50%、22.53%、13.18%、12.43%
和 0.17%的股权。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情况及用途
公司专业从事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多层(含
HDI)和单/双面印制电路板。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通讯设备、汽车
电子、工控设备、医疗电子、智能安防及清洁能源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百富计
算机、沃特沃德、三星电子、格力电器、比亚迪、新大陆电脑、伊顿电气、新国
都、华智融和瑞斯康达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二)产品的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1、直销模式: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产品框架协议”或“质量保证协议”
等,约定产品的质量标准、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具体销售业务由客户按需向
公司发出采购订单,并约定产品规格、销售价格和数量等。
在直销客户中,公司对格力电器、比亚迪存在采用寄售方式进行销售的情形。
寄售方式是指客户根据自身产品生产排期计划,确定产品需求并下发订单,公司
将产品发送给客户,待客户领用产品上线并与公司对账确认后,公司确认收入。
公司新导入客户时会对客户进行详细评估,对客户提出的销售结算方式会结合其
信用评估结果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评判确定。目前,公司原则上不拟新增采用寄
售方式的客户。未来,公司将结合自身产能的扩张需求、产品发展规划、资金状
况,以及客户的订单质量、采购规模、采购价格、信用评级结果及其对寄售产品
的保管条件等因素,对客户的寄售要求进行综合审慎的评估。仅在上述因素符合
公司利益的情况下以及相关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方会接受其采用寄售方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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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公司产品。
2、经销模式:经销商在获取终端客户订单后,向公司下达相应订单,公司
在接到订单并完成生产后,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终端
客户。
(三)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覆铜板、铜箔、铜球、金盐、干膜、油墨和半固
化片等,报告期各期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占各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重均超过
60%。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公司的竞争地位
目前全球印制电路板制造企业约为 3,000 家,主要分布在中国大陆、台湾地
区、日本、韩国、美国、欧洲和东南亚等区域,行业较为分散,生产商众多,市
场竞争较为充分。根据 Prismark 于 2013 年 2 月发布的全球 PCB 行业 2012 年第
四季度研究报告显示,按照 2012 年全球 PCB 产业总产值 543 亿美元测算,全球
前十大 PCB 生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约为 31.97%,全球最大 PCB 企业市场占有率
仅为 4.85%,进一步表明全球 PCB 行业市场集中度不高的特点。
作为全球 PCB 产业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印制电路板行业亦存在生产厂
商众多、行业集中度低、单一企业市场份额较小的特点。根据 CPCA 出具的 2012
年度 PCB 百强排行榜统计显示,上榜企业 2012 年合计实现销售收入占全国 PCB
销售总额的 57%,而榜单前 10 名企业销售收入合计仅占全国 PCB 产业销售总额
的 23.94%,排名第一的企业市场份额仅为 3.86%。可见我国 PCB 行业竞争较为充
分,不存在少数企业寡头垄断的情况。
经过多年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形成了完整的 PCB 全制程生产能力和合理的产
品结构,并随着产品竞争力的不断提升,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增长,市场占有率呈
上升趋势。依照 Prismark 统计数据测算,2011-2013 年度,我国 PCB 行业总产
值按当期汇率均值折算人民币金额由 1,386.66 亿元上升至 1,398.35 亿元。公司
市场占有率则由 2011 年的 0.51%上升至 2013 年的 0.70%,并入围全球著名 PCB
市场调研机构 N.T. Information Ltd 发布的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
全球印制电路板制造百强企业排名榜。
公司凭借多年技术积累形成的产品结构优势,始终坚持实施差异化产品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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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报告期内,公司 HDI 板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 50%,且
公司已掌握任意阶 HDI 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并已开始批量生产。随着未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在江苏博敏的逐步投产,公司将在巩固和扩大 HDI 板市场占有率的同
时,提升挠性电路板、刚挠结合板和任意阶 HDI 板等高新产品的生产能力,从而
进一步加强自身在工艺技术水平和产品结构上的竞争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本公司主要的固定资产为办公及开展经营活动所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
备、仪器仪表、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及其他等,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的固定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万元) 累计折旧(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9,500.15 1,936.78 17,563.37 90.07%
机器设备 68,108.63 18,159.67 49,948.95 73.34%
仪器仪表 568.63 228.10 340.53 59.89%
运输设备 645.12 431.50 213.62 33.11%
办公设备及其他 2,224.39 1,160.15 1,064.24 47.84%
合计 91,046.92 21,916.20 69,130.72 75.93%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拥有以及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的具体
情况如下:
1、公司拥有的房产
序 建筑面积 土地期限 他项权
房地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用途 地号
号 (㎡) 至 利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梅州市东
1 厂房 17813.65 140220010085 2056/8/20 抵押
字第 0100029813 号 升工业园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梅州市东
2 住宅 1982.33 140220010038 2055/4/14 抵押
字第 0100029814 号 升工业园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梅州市东
3 仓库 2340.00 140220010085 2056/8/20 抵押
字第 0100029815 号 升工业园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梅州市东
4 厂房 4846.10 140220010038 2055/4/14 抵押
字第 0100029816 号 升工业园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梅州市东
5 厂房 10845.81 140220010085 2056/8/20 抵押
字第 0100029817 号 升工业园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梅州市东
6 住宅 5299.23 140220010085 2056/8/20 抵押
字第 0100029982 号 升工业园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梅州市东
7 办公楼 3052.22 140220010038 2056/4/14 抵押
字第 0100029983 号 升工业园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梅州市东
8 综合楼 4019.60 140220010130 2061/7/14 抵押
字第 0100032837 号 升工业园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梅州市东 污水处
9 3497.55 140220010085 2056/8/20 抵押
字第 0100042469 号 升工业园 理池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梅州市东
10 仓库 2239.90 140220010085 2056/8/20 无
字第 0100042470 号 升工业园
大丰市开
大丰房权证大中字 发区永圣
11 厂房 28069.57 050-053-0014000 2062/1/11 无
第 201500182 号 路9号1


上述房产均为公司自建房产。此外,深圳博敏与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签订深宝企字(2014)第 067 号《深圳市宝安区企业人才公共租赁
住房买卖合同》,购买了 5 套企业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合计 310.80 平
方米。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第 1 至第 7 处房产目前依法抵押给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第 8 和第 9 处房产目前依法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为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其他房产未设置抵押或其他权
利限制。
2、公司租赁的房产
序 面积 租金 租赁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物业 租赁期限
号 (㎡) (元/月) 用途
深圳市白石厦龙王庙工业 2011/12/20
1 4927.22 65,000 厂房
深圳市 园第 21 栋厂房一栋 —2016/12/19
白石厦 深圳市白石厦龙王庙工业 2011/12/20
2 深圳博敏 4927.22 65,000 厂房
股份合 园第 22 栋厂房一栋 —2016/12/19
作公司 深圳市白石厦龙王庙工业 2011/1/1
3 600 注1 宿舍
园 E 栋宿舍楼一至三层 —2020/12/31
上海合
颖实业 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 2338 办公 2014/1/1
4 江苏博敏 305 注2
有限公 号 95 栋六层 室 —2016/12/31


注 1:深圳博敏上述 E 栋宿舍楼租金约定为: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每月租金 20,000
元;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每月租金 22,000 元;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每月租金 25,000 元。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 2: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13,725 元;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每年租金经双方协商并
参照上一年度国家公布的经济增长率逐步调整。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由于历史原因,深圳博敏上述租赁物业未
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二)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3,222.39 万元,其中,
土地使用权 2,801.62 万元,软件 420.7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账面原值(万元) 累计摊销(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土地使用权 3,001.58 199.96 2,801.62
软件 726.78 306.01 420.77
合计 3,728.36 505.97 3,222.39

此外,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还主要包括专利、商标和软件著作权。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 5 宗土地使用权,使用面
积合计 198,327.00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利 面积 土地终止 他项
证书编号 土地位置 地号 用途
号 人 (㎡) 日期 权利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字第 0100029813 号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字第 0100029815 号
抵押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字第 0100029817 号 博敏 梅州市东升工 140220 工业
1 26,405 2056/8/20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电子 业园 010085 用地
字第 0100029982 号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抵押
字第 0100042469 号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字第 0100042470 号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字第 0100029814 号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博敏 梅州市东升工 140220 工业
2 12,415 2055/4/14 抵押
字第 0100029816 号 电子 业园 010038 用地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字第 0100029983 号
粤房地权证梅州市 博敏 梅州市东升工 140220 工业
3 305 2061/7/14 抵押
字第 0100032837 号 电子 业园 010130 用地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梅州市国用(2009) 博敏 梅州市东升工 140220 工业
4 4,087 2059/6/28 无
第 0263 号 电子 业园 010111 用地
050-05
大土国用(2012) 江苏 工业
5 大丰市开发区 3-0014 155,115 2062/1/11 抵押
第 0325 号 博敏 用地


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系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第1项土地使用权下的前4处房产和第2项土
地使用权下的3处房产依法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第1项土地使
用权下的第5处房产和第3项土地使用权下的房产依法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为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公司第5项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
给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为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除前述外,公司其他土地使
用权未设置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2、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号 类型
印制线路板双面文字的印刷 发明
1 ZL200910192814.9 博敏电子 2009/9/29
方法 专利
无环盲孔高密度互连印制线 发明
2 ZL200910193882.7 博敏电子 2009/11/12
路板板面整平的方法 专利
印制线路板选择性镀金的制 发明
3 ZL201010141271.0 博敏电子 2010/3/30
造方法 专利
一种在多层电路板上加工盲 发明
4 ZL201110102240.9 博敏电子 2011/4/22
埋孔的方法 专利
一种嵌入式强电流大功率 发明 博敏电子、
5 ZL201110049119.4 2011/3/1
PCB 板及其制作方法 专利 深圳博敏
高密度互联印制电路板埋孔 发明
6 ZL201010573686.5 博敏电子 2010/11/30
的塞孔方法 专利
印制电路板的盲孔印刷阻焊 发明
7 ZL201010597546.1 博敏电子 2010/12/21
的印刷方法 专利
一种采取不同电流参数组合 发明
8 ZL201210124270.4 博敏电子 2012/4/25
的电镀填盲孔方法 专利
一种防止线路板铜层在硫酸 发明
9 ZL201210124434.3 博敏电子 2012/4/25
铜镀铜溶液中被咬蚀的方法 专利
一种线路板塞孔树脂的研磨 发明
10 ZL201210235180.2 博敏电子 2012/7/9
方法 专利
印制电路板用的易排液体的 实用
11 ZL200920050349.0 博敏电子 2009/1/16
电镀槽 新型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种节能降耗的螺杆空气压 实用
12 ZL200920051120.9 博敏电子 2009/2/11
缩机 新型
一种节能降耗的印制电路板 实用
13 ZL200920051729.6 博敏电子 2009/2/26
用的磨板机 新型
一种性能可靠的手摇平面磨 实用
14 ZL200920052119.8 博敏电子 2009/3/6
床 新型
一种散热快的印制电路板测 实用
15 ZL200920054009.5 博敏电子 2009/3/30
试机用开关电源 新型
印制电路板用的蚀刻药水参 实用
16 ZL200920057042.3 博敏电子 2009/5/21
数稳定的蚀刻机 新型
实用
17 喷锡机用的电热管 ZL200920193999.0 博敏电子 2009/9/3
新型
实用
18 印制线路板用的铜粉过滤机 ZL201020124614.8 博敏电子 2010/3/5
新型
一种数控钻孔机的主控制机 实用
19 ZL201020170331.7 博敏电子 2010/4/17
箱 新型
实用
20 印制电路板用的镀金电镀槽 ZL201020202711.4 博敏电子 2010/5/19
新型
实用
21 一种喷锡槽用加热块 ZL201020234936.8 博敏电子 2010/6/18
新型
实用
22 电镀药水炭处理槽 ZL201120316931.4 博敏电子 2011/8/26
新型
可多点测量的温湿度检测装 实用
23 ZL201120331264.7 博敏电子 2011/9/5
置 新型
实用
24 一种沉铜插板架 ZL201120363787.X 博敏电子 2011/9/23
新型
实用
25 多用模具公顶板 ZL201120204134.7 博敏电子 2011/6/16
新型
实用
26 沉铜子母篮 ZL201120454777.7 博敏电子 2011/11/16
新型
实用
27 一种可伸缩的挡电边条 ZL201220007617.2 博敏电子 2012/1/9
新型
实用
28 喷管装置 ZL201220007621.9 博敏电子 2012/1/9
新型
实用
29 一种电路板的阳极遮板 ZL201220057170.X 博敏电子 2012/2/21
新型
实用
30 一种分段打电流的电镀槽 ZL201220178669.6 博敏电子 2012/4/24
新型
实用
31 一种电路板周转运输车 ZL201220490960.7 博敏电子 2012/9/24
新型
实用
32 一种可移动的保温溶液槽 ZL201320283812.2 博敏电子 2013/05/22
新型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实用
33 一种双相复合金属阳极杆 ZL201320284894.2 博敏电子 2013/05/22
新型
实用
34 印制电路板用切片模具 ZL201320503673.X 博敏电子 2013/08/16
新型
一种线路板电镀用感应保护 实用
35 ZL201320503713.0 博敏电子 2013/08/16
装置 新型
组合式柔性印刷电路板贴合 实用
36 ZL201320697674.2 博敏电子 2013/11/06
辅材治具 新型
一种印制电路板生产用过滤 实用
37 ZL201420115413.X 博敏电子 2014/3/14
装置 新型
实用
38 一种电镀用滤芯清洗装置 ZL201420284725.3 博敏电子 2014/5/30
新型
实用
39 一种电路板用整板装置 ZL201420399207.6 博敏电子 2014/7/20
新型
一种印制电路板清洗用逆流 实用
40 ZL201420411274.5 博敏电子 2014/7/24
水洗槽 新型
实用
41 一种可移动式铜球添加装置 ZL201420421098.3 博敏电子 2014/7/29
新型
实用
42 一种改良型插板架 ZL201420615043.6 博敏电子 2014/10/21
新型
高频微波印制电路阻抗测试 发明
43 ZL200710079667.5 深圳博敏 2007/3/5
方法 专利
发明
44 PCB 板二次线路镀金工艺 ZL200910105993.8 深圳博敏 2009/3/12
专利
PCB 板厚铜线路阻焊叠印工 发明
45 ZL200910106638.2 深圳博敏 2009/4/10
艺 专利
发明
46 PCB 板半孔加工工艺 ZL200910107109.4 深圳博敏 2009/4/24
专利
发明
47 PCB 印刷黑色阻焊的方法 ZL200910107108.X 深圳博敏 2009/4/24
专利
发明
48 PTFE 基板上印制阻焊的方法 ZL200910107272.0 深圳博敏 2009/5/8
专利
微带传输线阻抗参数测试方 发明 深圳博敏、
49 ZL200910192625.1 2009/9/23
法 专利 阳泽斌
一种带盘中孔的高密度印制 发明
50 ZL201110115648.X 深圳博敏 2011/5/4
板的加工工艺 专利
一种带电插拨金手指 PCB 板 发明
51 ZL201110178016.8 深圳博敏 2011/6/28
的制作方法 专利
一种印制电路板锣刀自动铆 发明
52 ZL201210543541.X 深圳博敏 2012/12/13
套及取套装置 专利
一种高频微波印制板材介电 实用
53 ZL200820202269.8 深圳博敏 2008/10/23
常数的测试装置 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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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 分布参数阻抗测试电缆 实用 深圳博敏、
54 ZL200920050993.8 2009/2/6
及配用的阻抗测试条 新型 阳泽斌
实用
55 PCB 薄板显影水平线牵引桥 ZL200920130454.5 深圳博敏 2009/4/1
新型
实用
56 一种可剥兰胶漏板印刷装置 ZL200920130707.9 深圳博敏 2009/4/10
新型
实用
57 一种 PCB 板过孔塞油装置 ZL200920130704.5 深圳博敏 2009/4/13
新型
实用
58 防连冲的安全冲床 ZL200920130706.4 深圳博敏 2009/4/13
新型
印制电路板双面阻焊快速印 实用
59 ZL201020195363.2 深圳博敏 2010/5/14
刷制具 新型
一种 PCB 板电镀液添加剂添 实用
60 ZL201020195366.6 深圳博敏 2010/5/14
加装置 新型
实用
61 一种新型 PCB 电镀镀缸 ZL201020195369.X 深圳博敏 2010/5/14
新型
印制电路板翘曲整平快捷车 实用
62 ZL201020195379.3 深圳博敏 2010/5/14
装置 新型
一种新型多功能防擦花转运 实用
63 ZL201120329119.5 深圳博敏 2011/9/1
车 新型
实用
64 一种新型防漏风泵浦 ZL201120181907.4 深圳博敏 2011/5/31
新型
实用
65 一种快速铆铆钉的套具 ZL201120307533.6 深圳博敏 2011/8/19
新型
一种超高导热性能的单面印 实用
66 ZL201220617798.0 深圳博敏 2012/11/20
制线路板 新型
一种印制电路板多功能测试 实用
67 ZL201220693792.1 深圳博敏 2012/12/13
工作台 新型
电镀设备电流密度实时监测 实用
68 ZL201220693795.5 深圳博敏 2012/12/13
装置 新型
实用
69 一种电镀夹具 ZL201320393916.9 深圳博敏 2013/06/27
新型
一种防擦花 PCB 电铣成型装 实用
70 ZL201320470966.2 深圳博敏 2013/07/25
置 新型
实用
71 一种多层板层压装置 ZL201320486821.1 深圳博敏 2013/07/31
新型
实用
72 一种溶液定量补加装置 ZL201320487157.2 深圳博敏 2013/08/01
新型
实用
73 一种无定位挂孔测试装置 ZL201320875616.4 深圳博敏 2013/12/27
新型
一种 PCB 电铣成型防堵管的 实用
74 ZL201420514741.7 深圳博敏 2014/09/09
吸尘装置 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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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超长可伸缩防 PCB 变形 实用
75 ZL201420517686.7 深圳博敏 2014/09/10
的烘烤装置 新型
实用
76 一种高散热 LED 线路板 ZL201420758008.X 深圳博敏 2014/12/04
新型
实用
77 一种 LED 光源模组线路板 ZL201420762623.8 深圳博敏 2014/12/08
新型
实用
78 一种柔性线路板连接结构 ZL201420776203.5 深圳博敏 2014/12/11
新型
一种用于印刷线路板塞孔的 发明
79 ZL201110107015.4 江苏博敏 2011/4/27
垫板及其使用方法 专利
实用
80 一种易维护的真空包装机 ZL200920054187.8 江苏博敏 2009/4/8
新型
实用
81 一种节能降耗的中央空调 ZL200920056292.5 江苏博敏 2009/5/5
新型
一种回收热能的螺杆式空气 实用
82 ZL201020211590.X 江苏博敏 2010/5/27
压缩机 新型
实用
83 一种高压清洗机喷枪 ZL201020517684.X 江苏博敏 2010/9/3
新型
一种带有滑动盖板的 PCB 水 实用
84 ZL201420568800.9 江苏博敏 2014/09/29
平设备 新型
实用
85 一种加工印制电路板装置 ZL201420582599.X 江苏博敏 2014/10/09
新型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均为自主研发取得,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情况,
不存在专利许可及授权使用的情形。
3、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有 13 项商标获得国家
商标局的核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核定使用
序号 商标标识 注册号 注册人 注册有效期限
商品类别

1 3023054 第9类 深圳博敏 2003/2/21-2023/2/20


2 7310565 第 42 类 深圳博敏 2010/11/28-2020/11/27


3 7318927 第9类 深圳博敏 2010/11/28-2020/11/27


4 7318925 第9类 深圳博敏 2010/11/28-2020/11/27


5 7318922 第9类 深圳博敏 2010/11/28-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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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318924 第9类 深圳博敏 2010/11/28-2020/11/27


7 7310589 第 42 类 深圳博敏 2010/12/7-2020/12/6


8 7310642 第 42 类 深圳博敏 2010/12/7-2020/12/6


9 7310601 第 42 类 深圳博敏 2010/12/7-2020/12/6


10 7310625 第 42 类 深圳博敏 2010/12/7-2020/12/6


11 7310573 第 42 类 深圳博敏 2010/12/7-2020/12/6


12 7318926 第9类 深圳博敏 2010/12/28-2020/12/27


13 7318923 第9类 深圳博敏 2010/12/28-2020/12/27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取得 24 项软件著作权,
均为原始取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取得 权利 首次发表日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登记日期
号 方式 范围 期
用于 Genesis2000 的 原始 全部
1 2011SR035445 博敏电子 2010/11/15 2011/6/8
CAM 自动化系统 取得 权利
PCB 工程管理系统 原始 全部
2 2012SR014324 博敏电子 2011/12/1 2012/2/28
V3.1.7 取得 权利
原始 全部
3 PCB 报价系统 V1.0 2012SR067309 博敏电子 2012/6/1 2012/7/25
取得 权利
PCB 人力资源管理系 原始 全部
4 2012SR117270 博敏电子 2012/9/28 2012/12/1
统 V1.1.4.5 取得 权利
出货与对账系统 原始 全部
5 2012SR133918 博敏电子 2012/10/30 2012/12/25
V3.0 取得 权利
产品策划中心专用 原始 全部
6 2013SR145834 博敏电子 2013/1/4 2013/12/13
程序 V1.0 取得 权利
PCB 样品管理系统 原始 全部
7 2013SR145529 博敏电子 2013/10/18 2013/12/13
V1.0 取得 权利
PCB 饭堂消费系统软 原始 全部
8 2013SR145814 博敏电子 2013/10/18 2013/12/13
件 V1.0 取得 权利
原始 全部
9 协同办公平台 V1.0 2013SR145511 博敏电子 2013/9/30 2013/12/13
取得 权利
原始 全部
10 移动办公系统 V3.6 2014SR205624 博敏电子 2013/11/1 2013/11/01
取得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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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 全部
11 软板 ERP 系统 V1.0 2014SR205609 博敏电子 2014/3/30 2014/04/05
取得 权利
FPC 自动制作板边程 原始 全部
12 2014SR130466 博敏电子 2014/6/18 2014/06/18
序应用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CAM 组 ODB++数据检 原始 全部
13 2014SR131103 博敏电子 2014/6/18 2014/06/18
测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PCB 考勤管理系统 原始 全部
14 2014SR205623 博敏电子 2014/7/1 2014/07/01
V1.0 取得 权利
工艺成本核算系统 原始 全部
15 2014SR205625 博敏电子 2014/7/15 2014/07/15
V1.0 取得 权利
ERP 与 K3 对接系统 原始 全部
16 2014SR205621 博敏电子 2014/9/11 2014/09/11
V1.0 取得 权利
PCB 资料管理系统软 原始 全部
17 2009SR014415 深圳博敏 2008/12/29 2009/4/10
件 V1.0 取得 权利
PCB 工程信息管理系 原始 全部
18 2009SR014416 深圳博敏 2008/12/29 2009/4/10
统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PCB 开料预算软件 原始 全部
19 2009SR014417 深圳博敏 2008/12/29 2009/4/10
V1.0 取得 权利
PCB 生产 WIP 分析运 原始 全部
20 2011SR067130 深圳博敏 2011/5/31 2011/9/20
用系统 V2.0 取得 权利
PCB 生产工装器具管 原始 全部
21 2012SR014584 深圳博敏 2011/5/31 2012/2/29
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PCB 工程信息管理系 原始 全部
22 2012SR018448 深圳博敏 2011/11/15 2012/3/9
统软件 V2.0 取得 权利
Genesis 阻抗条测试 原始 全部
23 2012SR080629 深圳博敏 2012/4/10 2012/8/29
模块制作软件 V2.0 取得 权利
PCB 企业人力资源及 原始 全部
24 2012SR080579 深圳博敏 2012/5/31 2012/8/29
工时管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和谢小梅夫妇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报告
期内还实际控制鹏威公司,鹏威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已于 2013 年 6 月 7 日完
成注销,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除此之外,徐缓和谢小梅夫妇不存在其它对
外投资,亦未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因此,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
缓先生和谢小梅女士已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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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定价方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式及决 占全部同类交 占全部同类交 占全部同类交
策程序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比例 易比例 易比例
销售水电 市价 - - - - 148.98 100%
宝得
加工费 市价 - - - - 17.66 100%
电子
销售材料 市价 - - - - 329.58 52.30%
正业
销售材料 市价 0.21 0.01% 0.43 0.13% - -
科技
合计 0.21 - 0.43 - 496.22 -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上述关联方关联销售或提供劳务的金额较小,且前述交
易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2)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定价方式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交易
关联方 及决策程 占全部同类 占全部同类 占全部同类
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交易比例 交易比例 交易比例
加工费 市价 - - - - 982.73 9.80%
宝得电子 采购
市价 - - - - 11.43 0.01%
材料
梅州市华泰工贸 采购办公
市价 0.91 0.36% 0.97 0.56% 0.94 0.42%
有限公司 用品
合计 0.91 - 0.97 - 995.10 -

公司在报告期各期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材料或接受劳务均按照市场价格
进行,占报告期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3)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租赁资产 报告期内租赁 租赁收益 2012 年度
出租方 承租方
种类 起至时间 定价依据 租赁收益
博敏电子 宝得电子 房屋建筑物 2012 年 1-10 月 市场定价 28.50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房屋租赁费用金额较小,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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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较低。宝得电子于 2012 年 11 月起不再租赁公司的房屋、建筑物。
(4)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薪酬 490.84 465.50 420.74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接受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
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担保
担保人 债务人 债权人 被担保债权(合同) 合同金额
号 方式
徐缓、 发行人与债权人之间自 2013 年 5
谢小梅、 博敏 中国银行梅 月 1 日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期间签
1 连带责任保证 18,000.00
谢建中、 电子 州分行 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
刘燕平 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等合同
发行人与债权人在 2011 年 9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1 日签署的本外
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
徐缓、 博敏 工商银行梅 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
2 连带责任保证 5,000.00
谢小梅 电子 州分行 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
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
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的
全部债权
发行人与债权人签订的 2013 年深
徐缓、 博敏 招行深圳新
3 字第 0013931010 号《授信协议》 保证担保 4,000.00
谢小梅 电子 洲支行
下的债权
徐缓、谢 博敏 交通银行梅 发行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粤交银梅
4 连带责任保证 12,000.00
小梅 电子 州分行 2014 年综字 009 号
徐缓、
发行人与债权人于 2014 年 8 月 26
谢小梅、 博敏 广发银行梅
5 日至 2018 年 8 月 25 日期间所签订 连带责任保证 3,800.00
谢建中、 电子 州分行
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刘燕平
发 行 人 与 债 权 人 签 订 的
徐缓、
MZSP2014005 的《出口商业发票融 3,000.00
谢小梅、 博敏 建设银行梅
6 资业务合作协议书》 连带责任保证
谢建中、 电子 州市分行
发 行 人 与 债 权 人 签 订 的
刘燕平 3,000.00
MZSP2014007 号《出口商业发票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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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业务合作协议书》


深圳博敏与债权人签订的《综合授
徐缓、 深圳 北京银行深
7 信合同》(合同编号:0218039)项 连带责任保证 2,000.00
谢小梅 博敏 圳香蜜支行
下的全部债权
深圳博敏与债权人签订的《综合授
平安银行深
徐缓、 深圳 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深分战
8 圳分行营业 连带责任保证 2,000.00
谢小梅 博敏 贷字 20140610 第 001 号)项下的全

部债权
欧力士融资
江苏博敏与融资租赁出租方签订
徐缓、谢 江苏 租赁(中国)
9 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连带责任保证 1,766.43
小梅 博敏 有限公司深
L2014060073)
圳分公司

上述关联方无偿为公司银行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和融资租赁等
提供相关担保,并且公司、深圳博敏和江苏博敏并未就此提供反担保。关联方为
公司无偿提供担保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2)向关联方采购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向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激光切割机等设备及配件
构成关联交易的金额分别为 308.01 万元、179.90 万元和 107.90 万元。上述交
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执行,交易金额较小,未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3、关联方往来
公司报告期末与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往来项目 关联方名称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应付账款 梅州市华泰工贸有限公司 0.19 0.52 0.38
应付账款 宝得电子 - - 223.76
应付账款 正业科技 注 76.82 144.23
小计 0.19 77.34 368.37
应付票据 正业科技 注 60.48 -
小计 - 60.48 -

注:2014 年 6 月起,正业科技不再是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公司 2011 年度关联交易以及 201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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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对 201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关联董事
及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2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对公司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确认,关联董事及股东回避表
决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人关联
交易公允性等问题的意见》,对公司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前述期限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发生的
重大关联交易已经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2 年度关联交
易及 201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公司 2012 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
情况符合相关决议批准内容,且作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相关独立意见,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已履
行了法定批准程序,且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和销售均按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占公司同类
交易金额的比重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未收取费用。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
响。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直接持有
性 年 任期起 薪酬情况 公司股份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别 龄 止日期 (万元) 数量(万
股)
深圳博敏总经理、江苏博敏
曾任深圳博敏董事、博敏有限
董事长、 2011.7~ 执行董事、总经理;广东省
徐缓 男 48 董事兼总经理、鹏威公司执行 81.74 5,083.30
总经理 2017.6 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副会长、
董事
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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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CA)副会长、梅州市印
制电路行业协会荣誉会长、
CPCA 副理事长、广东省客家
商会常务理事、梅州市政协
委员
曾任大新实业执行董事、总经
深圳博敏监事、江苏博敏副
谢建 2011.7~ 理、博敏有限董事、梅县中顺
董事 男 55 总经理、梅县客家文化城房 36.96 1,560.35
中 2017.6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兼经理
谢小 2011.7~ 曾任博敏有限董事、深圳博敏
董事 女 49 深圳博敏执行董事 52.55 2,827.00
梅 2017.6 监事、鹏威公司董事
副董事
长、常务 曾任博敏有限常务副总经理、 梅县客家文化城房地产开发
刘燕 2011.7~
副总经 女 47 梅县中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董事,梅州市印制 50.96 1,654.35
平 2017.6
理、董事 监事 电路行业协会会长
会秘书
广东嘉应学院教授、广东省
2013.5~ 曾任武汉理工大学助教、讲
曾辉 独立董事 男 58 电工电子基础实验示范中心 - -
2017.6 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主任
张天 2011.7~ 曾就职于审计署驻交通部审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独立董事 男 46 - -
福 2017.6 计局 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
广东信德盛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主任;广州通力教育咨
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
2014.4~ 广东信德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驰 独立董事 男 46 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广州市 - -
2017.6 合伙人、主任
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发展战
略委员会以及律师事务所管
理委员会委员
黄继 董事、副 2012.6~ 曾任王氏港建公司经理、博敏 江苏博敏常务副总经理、江
男 41 79.98 35.00
茂 总经理 2017.6 有限运营部总监 苏省大丰市政协委员
曾任强华印刷电机集团鸿云
刘远 董事、财 2012.6~
男 41 地产公司财务总监、博敏有限 江苏博敏财务总监 40.96 20.00
程 务总监 2017.6
财务总监
监事会主
罗伟 2011.7~
席、行政 男 43 曾任博敏有限行政部经理 江苏博敏监事 15.03 10.00
飞 2017.6
部经理
监事、工 2011.7~ 曾任志浩电子有限公司工程
覃新 男 35 无 20.63 12.00
程部经理 2017.6 部经理、博敏有限工程部经理
监事、总
经办秘
黄晓 2012.9~ 曾任博敏有限行政部企划专
书、证券 女 26 无 6.03 -
丹 2017.6 员
法务部经
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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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深圳博敏工程部技术员、
韩志 2011.7~
副总经理 男 37 工程部经理,博敏有限副总经 无 36.00 18.00
伟 2017.6

邓宏 2011.7~ 曾任深圳博敏生产部经理、博
副总经理 男 51 无 40.00 22.00
喜 2017.6 敏有限副总经理

注:独立董事每年津贴 100,000 元/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徐缓和谢小梅夫妇共同持有公司 7,910.30 万股股份,
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63.03%,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
徐缓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44140219660324****,
住所为深圳市宝安区。
谢小梅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44140219650815****,住所为深圳市宝安区。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0,376,087.78 99,244,261.08 97,916,170.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435,327.92 72,104,042.70 27,108,519.16
应收账款 228,648,082.39 227,912,182.95 208,565,087.08
预付款项 3,426,932.50 1,406,318.62 128,316.66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7,692,316.39 7,843,495.30 9,197,352.15
存货 151,214,033.84 146,447,718.52 109,302,54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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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23,574,822.03 12,361,476.86 904,734.50
流动资产合计 522,367,602.85 567,319,496.03 453,122,722.5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691,307,182.83 466,169,261.30 413,074,325.46
在建工程 57,000,424.58 120,098,370.05 37,684,425.80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32,223,890.48 30,995,718.60 31,722,745.12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2,181,492.81 1,685,355.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962,994.35 12,033,687.82 10,405,421.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997,393.74 17,536,355.29 4,759,460.56
非流动资产合计 817,673,378.79 648,518,748.23 497,646,378.13
资产总计 1,340,040,981.64 1,215,838,244.26 950,769,100.63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4,882,760.00 175,439,714.90 105,632,024.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20,302,167.36 91,339,086.40 104,483,902.35
应付账款 377,923,912.11 365,433,921.93 272,349,568.81
预收款项 3,857,306.43 7,098,532.05 3,812,488.55
应付职工薪酬 19,937,396.30 19,847,127.65 15,427,650.33
应交税费 10,424,938.52 7,461,973.07 10,567,903.95
应付利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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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14,036,654.13 6,123,648.81 4,889,706.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543,056.72 7,315,258.63 11,567,429.62
其他流动负债 2,299,402.04 1,999,402.06 941,000.02
流动负债合计 733,207,593.61 682,058,665.50 529,671,674.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2,000,000.00 45,000,000.00 1,128,300.00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9,431,654.28 - 3,315,258.63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27,571,569.94 30,170,972.00 29,170,374.06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003,224.22 75,170,972.00 33,613,932.69
负债合计 812,210,817.83 757,229,637.50 563,285,607.44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5,500,000.00 125,500,000.00 125,500,000.00
资本公积 84,770,876.44 84,770,876.44 84,770,876.44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24,854,347.79 17,561,235.82 10,356,791.20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292,704,939.58 230,776,494.50 166,855,825.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527,830,163.81 458,608,606.76 387,483,493.19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7,830,163.81 458,608,606.76 387,483,493.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40,040,981.64 1,215,838,244.26 950,769,100.63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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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 79,941,824.27 67,503,253.94 36,959,211.1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4,667,487.08 71,828,452.35 23,727,024.05
应收账款 161,551,460.23 180,835,243.79 150,565,270.20
预付款项 1,537,424.63 438,665.66 82,685.67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90,496,182.74 2,770,739.76 7,136,054.39
存货 120,750,652.55 112,199,323.07 91,644,352.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1,896,944.19 1,670,845.18 763,303.65
流动资产合计 470,841,975.69 437,246,523.75 310,877,901.7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167,304,218.70 167,304,218.70 167,304,218.70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431,145,100.37 407,355,112.16 377,154,987.32
在建工程 16,971,663.05 1,271,681.89 4,337,446.84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无形资产 4,785,849.25 3,726,542.94 3,641,672.99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64,786.48 4,180,274.60 3,711,875.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6,243,332.01 8,537,387.76 1,113,518.49
非流动资产合计 631,014,949.86 592,375,218.05 557,263,720.16
资产总计 1,101,856,925.55 1,029,621,741.80 868,141,621.87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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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125,882,760.00 146,339,714.90 79,412,024.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15,612,107.74 90,779,086.40 94,557,723.74
应付账款 323,730,265.58 325,364,074.12 287,914,007.56
预收款项 1,913,184.94 4,234,195.57 2,715,534.86
应付职工薪酬 14,508,758.15 15,567,327.44 12,016,992.64
应交税费 7,542,262.82 5,201,236.94 8,493,441.13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2,660,657.39 2,228,630.42 3,837,995.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90,666.74 9,261,572.08
其他流动负债 941,000.00 941,000.02 941,000.02
流动负债合计 592,790,996.62 592,545,932.55 499,150,292.0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1,128,300.00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1,890,666.74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6,120,333.27 7,061,333.29 8,002,333.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120,333.27 7,061,333.29 11,021,300.05
负债合计 598,911,329.89 599,607,265.84 510,171,592.14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5,500,000.00 125,500,000.00 125,500,000.00
资本公积 128,902,117.73 128,902,117.73 128,902,117.73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盈余公积 24,854,347.79 17,561,235.82 10,356,791.20
未分配利润 223,689,130.14 158,051,122.41 93,211,120.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2,945,595.66 430,014,475.96 357,970,029.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01,856,925.55 1,029,621,741.80 868,141,6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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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053,667,556.44 1,001,600,189.47 833,258,733.26
其中:营业收入 1,053,667,556.44 1,001,600,189.47 833,258,733.26
二、营业总成本 991,186,828.97 924,264,461.25 756,961,179.64
其中:营业成本 835,392,037.51 785,476,865.61 634,556,475.59
营业税金及附加 5,566,747.97 5,844,290.51 5,370,928.56
销售费用 32,193,734.91 27,975,180.69 23,635,960.15
管理费用 94,333,861.35 85,784,452.38 69,988,280.39
财务费用 14,901,120.67 13,286,326.35 10,682,741.46
资产减值损失 8,799,326.56 5,897,345.71 12,726,793.4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投资收益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 -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 - - -
三、营业利润 62,480,727.47 77,335,728.22 76,297,553.62
加:营业外收入 14,703,854.25 3,974,665.64 9,319,545.1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92,078.56 444,125.53 329,147.33

减:营业外支出 1,867,539.80 715,939.67 1,394,731.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928,704.57 444,678.30 1,238,980.13

四、利润总额 75,317,041.92 80,594,454.19 84,222,367.74
减:所得税费用 6,095,484.87 9,469,340.62 11,034,195.63
五、净利润 69,221,557.05 71,125,113.57 73,188,172.11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
- - -
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69,221,557.05 71,125,113.57 73,188,172.11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52 0.567 0.58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52 0.567 0.583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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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综合收益总额 69,221,557.05 71,125,113.57 73,188,172.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
69,221,557.05 71,125,113.57 73,188,172.11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 - -
收益总额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943,375,208.34 902,267,898.99 727,928,360.33
减:营业成本 763,709,743.55 717,912,811.02 564,498,283.20
营业税金及附加 4,111,750.14 4,987,601.75 4,326,538.82
销售费用 24,770,286.94 23,699,684.65 16,768,648.64
管理费用 60,597,579.92 58,270,582.38 46,356,844.30
财务费用 10,734,039.19 11,459,164.96 8,858,951.20
资产减值损失 6,566,984.16 5,526,525.89 10,248,072.2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投资收益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72,884,824.44 80,411,528.34 76,871,021.96
加:营业外收入 10,071,238.80 2,409,356.33 8,362,773.6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9,300.74 276,087.78 614.00
减:营业外支出 675,390.05 147,229.97 286,411.3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60,390.05 2,309.97 134,796.57
三、利润总额 82,280,673.19 82,673,654.70 84,947,384.29
减:所得税费用 9,349,553.49 10,629,208.47 11,753,473.56
四、净利润 72,931,119.70 72,044,446.23 73,193,910.73
五、其他综合收益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72,931,119.70 72,044,446.23 73,193,910.73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983,692,025.72 882,016,087.41 716,493,1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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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税费返还 20,872,362.72 20,115,671.40 13,501,278.3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2,742,416.33 6,264,958.10 13,537,380.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7,306,804.77 908,396,716.91 743,531,826.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581,443,412.25 581,423,918.65 380,031,535.5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90,903,256.46 158,095,211.19 124,264,115.46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476,793.30 31,792,854.04 38,247,333.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9,346,822.81 36,636,587.07 31,959,203.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9,170,284.82 807,948,570.95 574,502,187.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136,519.95 100,448,145.96 169,029,638.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969,948.92 1,895,434.35 397,594.5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3,520,000.00 8,078,040.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69,948.92 5,415,434.35 8,475,635.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71,896,251.43 194,924,340.38 138,393,349.51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650,000.00 2,27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1,896,251.43 195,574,340.38 140,663,349.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926,302.51 -190,158,906.03 -132,187,714.2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 - -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8,519,918.84 149,478,842.26 117,846,951.8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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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2,806,735.00 2,698,268.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1,326,653.84 152,177,110.94 117,846,951.8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0,076,873.74 34,369,593.76 109,872,069.4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15,634,458.40 11,223,613.70 8,897,857.00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 - -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7,115,353.28 13,003,386.96 36,398,536.3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2,826,685.42 58,596,594.42 155,168,462.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00,031.58 93,580,516.52 -37,321,510.8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665,296.95 -1,750,702.11 -258,515.14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24,517.19 2,119,054.34 -738,101.4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72,308,649.84 70,189,595.50 70,927,696.96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684,132.65 72,308,649.84 70,189,595.50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47,515,701.28 793,824,620.14 623,618,251.3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705,496.28 20,115,671.40 13,501,278.3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63,688.21 4,468,650.46 21,705,219.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7,584,885.77 818,408,942.00 658,824,748.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30,586,333.09 555,251,631.34 329,945,847.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44,637,604.76 123,628,204.92 92,557,377.15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013,403.61 23,266,059.23 22,136,740.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497,093.50 25,582,122.29 20,458,626.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5,734,434.96 727,728,017.78 465,098,592.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850,450.81 90,680,924.22 193,726,156.4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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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958,573.67 3,432.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41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8,573.67 1,413,432.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7,135,136.98 105,846,027.90 94,414,523.4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72,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135,136.98 105,846,027.90 166,414,523.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135,136.98 -104,887,454.23 -165,001,091.4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6,519,918.84 70,478,842.26 87,846,951.8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6,519,918.84 70,478,842.26 87,846,951.8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5,976,873.74 7,249,593.76 101,072,069.4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1,669,621.73 8,218,062.38 7,427,686.34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58,860.17 9,942,426.64 31,417,777.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305,355.64 25,410,082.78 139,917,533.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85,436.80 45,068,759.48 -52,070,581.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40,964.00 -1,665,492.01 -251,845.23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570,841.03 29,196,737.46 -23,597,361.40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127,642.70 11,930,905.24 35,528,266.64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698,483.73 41,127,642.70 11,930,905.24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明细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836,626.01 -552.77 -909,832.80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
- - -
的税收返还、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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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14,164,527.68 3,416,329.52 8,852,759.67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 - -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 - -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 - -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 - -
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 - -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 - -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 - -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 - -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 - -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1,587.22 -157,050.78 -18,112.7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 - -

所得税的影响数 -2,321,691.71 -517,532.18 -1,212,056.55

合计 10,514,622.74 2,741,193.79 6,712,757.57


(三)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倍) 0.71 0.83 0.86
速动比率(倍) 0.51 0.62 0.65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60.61% 62.28% 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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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4.35% 58.24% 58.7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21 3.65 3.0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外)占净资产的
0.80% 0.52% 0.65%
比例
财务指标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23 4.25 4.44
存货周转率(次) 5.44 5.95 6.4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5,702.82 14,405.97 13,429.72
利息保障倍数(倍) 5.18 7.58 8.7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34 0.80 1.3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0 0.02 -0.01

(四)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如下: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
会计期间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4.03% 0.552 0.552
2014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1.90% 0.468 0.468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6.81% 0.567 0.567
2013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6.16% 0.545 0.545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0.86% 0.583 0.583
2012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8.94% 0.530 0.530
者的净利润


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总额随着产销规模的扩大逐年增长。2014 年末,随
着江苏博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入,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随
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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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债结构分析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的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

(二)现金流量与偿债能力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8,369.20 88,201.61 71,649.32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87.24 2,011.57 1,350.1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74.24 626.50 1,353.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730.68 90,839.67 74,353.1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8,144.34 58,142.39 38,003.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090.33 15,809.52 12,426.41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47.68 3,179.29 3,824.7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34.68 3,663.66 3,195.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917.03 80,794.86 57,450.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13.65 10,044.81 16,902.96

除应收、应付款项变动影响外,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销售和采购业务使用承兑
汇票结算,因此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存在一定差
异,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存在一定差异。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4.35% 58.24% 58.77%
资产负债率(合并) 60.61% 62.28% 59.25%
流动比率(倍) 0.71 0.83 0.86
速动比率(倍) 0.51 0.62 0.65
财务指标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5,702.82 14,405.97 13,429.72
利息保障倍数(倍) 5.18 7.58 8.76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万元) 16,813.65 10,044.81 16,9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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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1)流动比率

公司名称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超声电子 1.88 1.70 1.75
超华科技 1.29 1.37 1.87
沪电股份 1.80 2.33 2.97
天津普林 1.72 1.51 1.76
依顿电子 4.82 2.86 2.36
中京电子 0.80 2.68 3.09
兴森科技 0.99 1.06 1.95
方正科技 0.86 1.51 1.54
丹邦科技 3.29 4.30 1.12
杰赛科技 1.66 1.75 2.03
胜宏科技 1.10 1.28 1.11
崇达技术 -- 0.81 0.96
景旺电子 -- 1.10 0.96
均值 1.84 1.87 1.81
博敏电子 0.71 0.83 0.86

注 1:根据业务规模和业务种类,公司选取印制电路板销售收入 5 亿元以上,且占收
入总额比重超过 30%的公司作为同行业公司,下同。
注 2:可比同行业公司中,崇达技术和景旺电子无法从公开信息中获取或计算 2014 年
末流动比率。

(2)速动比率

公司名称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超声电子 1.51 1.32 1.27
超华科技 0.87 0.93 1.45
沪电股份 1.44 1.96 2.73
天津普林 1.17 0.97 1.08
依顿电子 4.48 2.59 2.08
中京电子 0.62 2.20 2.60
兴森科技 0.81 0.89 1.79
方正科技 0.66 1.32 1.26
丹邦科技 3.19 4.22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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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赛科技 1.36 1.46 1.75
胜宏科技 0.92 1.09 0.86
崇达技术 -- 0.64 0.78
景旺电子 -- 0.94 0.82
均值 1.55 1.58 1.50
博敏电子 0.51 0.62 0.65

注:可比同行业公司中,崇达技术和景旺电子无法从公开信息中获取或计算 2014 年末
速动比率。

3、资产负债率(合并)

公司名称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超声电子 33.98% 43.14% 37.92%
超华科技 48.94% 47.71% 38.34%
沪电股份 40.84% 29.68% 29.68%
天津普林 30.06% 30.29% 24.77%
依顿电子 17.03% 24.80% 28.44%
中京电子 40.24% 24.07% 22.29%
兴森科技 34.46% 29.45% 16.42%
方正科技 61.49% 31.98% 34.22%
丹邦科技 28.95% 25.92% 31.71%
杰赛科技 61.57% 48.34% 43.60%
胜宏科技 54.42% 50.80% 58.45%
崇达技术 -- 53.82% 53.22%
景旺电子 -- 62.38% 70.02%
均值 41.09% 38.64% 37.62%
博敏电子 60.61% 62.28% 59.25%

注:可比同行业公司中,崇达技术和景旺电子无法从公开信息中获取或计算 2014 年末
资产负债率。

公司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公司的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同
行业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可比同行业公司多为上市公司,公司与其相比
融资渠道单一,外部融资手段主要依靠银行借款特别是短期借款,且公司近年募
投项目建设及现有厂区设备购置使得资金投入较大所致。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成功,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将提升,资产负债率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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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02,885.31 97.64% 98,019.57 97.86% 81,331.09 97.61%
其他业务收入 2,481.45 2.36% 2,140.45 2.14% 1,994.78 2.39%
合计 105,366.76 100% 100,160.02 100% 83,325.87 100%

公司专注于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
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 97%。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
铜、边角废料及材料等的销售和厂房出租收入。
报告期内,高精密印制电路板产品的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公司抓住行业发展
的机遇,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和加大研发投入,产品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新增产
能快速被市场消化,销售规模不断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以国内销售为主,公司的境外销售主要集中在香港、
巴西等国家和地区。
(四)利润来源
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实现的营业利润。
(五)当前财务和盈利状况以及未来趋势分析
1、当前财务和盈利状况
公司专注于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不断加大研发投
入和质量控制,产品的市场地位不断提高,尤其是以 HDI 板为代表的技术难度高、
市场前景好的高端印制电路板发展迅速,市场竞争地位不断增强。报告期内,公
司在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基础上,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
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期,固定资产规模快速增加,资金需求较大,但公司的融
资渠道有限,主要依靠银行短期借款及股东的投入,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同
行业上市公司较低,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偿债能力有待提升。近年来,公司的
市场竞争地位不断提升,发展势头良好,需要增加长期资本,进一步扩大生产规
模以满足市场需求。
2、未来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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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研发能力及生产工艺水平不断提高,产品的性能及质量不断增强,公
司多层板和 HDI 板等高端印制电路板的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市场地位不断提升。
随着电子产品向多功能化、小型化、轻量化的趋势发展,PCB 的需求将逐步向高
端倾斜,高密度、高集成、多层电路板的市场需求将增加。公司凭借在高精密多
层电路板的市场竞争优势,业务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若本次发行能顺利进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并改善
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竞争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募集资金项目建
成后,将有进一步提高公司产能,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由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公司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将有所
下降,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产将极大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
利能力,净资产收益率将稳步提高。

十一、近三年分配情况、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发行后股

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1、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
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公司按股东持股数额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应保持连续性
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及现金加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
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2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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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司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
后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除继续执行上述一般股利分配
政策外,公司还将执行以下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
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应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4、未来三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上市当年及未来两个年度,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
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三年累计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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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40%。在确保现金股利分配
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红或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在每个会计
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
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公司实际控
制人徐缓和谢小梅均承诺,同意公司上市当年及未来两个年度的上述股利分配计
划,并承诺在未来审议上市当年及未来两个年度的利润分配议案时参加股东大会
并投赞成票,确保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
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三年累计向股东现金分配股
利不低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40%。

十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共拥有 2 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圳博敏
1、基本情况

项 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1994 年 5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3,300 万元
实收资本 3,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谢小梅
注册地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龙王庙工业区 21 栋、22 栋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深圳市
股东构成 博敏电子持有 100%的股权
数控加工设备及自动检测设备配套应用软件,计算机软、硬件及
应用系统的开发,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商业、物资
经营范围 供销业(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
审批及禁止项目);生产、加工印刷线路板。经营进出口业务(按
深贸管登证字第 2002-246 号文办)。
高精密印制线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单面、双
主要产品及服务
面、多层、高频和铝基等特殊材质电路板

2、主要财务数据

项 目 2014-12-31
总资产(万元) 23,0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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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万元) 11,794.71
项 目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34,470.89
净利润(万元) 600.32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项 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1 年 6 月 8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徐缓
注册地 大丰市开发区永圣路 9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省大丰市
股东构成 本公司持有 90%股权、深圳博敏持有 10%股权
高端印制电路板(高多层 PCB 板、任意阶 HDI、刚柔 FPC)、新型电
子元器件、传感器、物联网 RFID 天线制造、SIP 一体化集成器件、
经营范围
半导体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要产品及服务 高精密印制线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

项 目 2014-12-31
总资产(万元) 39,149.77
净资产(万元) 8,722.84
项 目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3,867.23
净利润(万元) -1,049.44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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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项目概况

经公司 201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1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历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或更新的相关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
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高端印制电路板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建设期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集资金
高端印制电路板产 大发改投 大环
1 62,024.42 30,110.01 3年
业化建设项目 [2011]823号 [2012]22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
子公司江苏博敏,项目实施后将每年新增 68 万平方米高端印制电路板的产能,
包括 HDI 板 36 万平方米、刚挠结合板 8 万平方米和任意阶 HDI 板 24 万平方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通过向江苏博敏增资的方式投入,江苏博敏根据本
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具体实施。
若本次发行及上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予以解决。如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
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
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已就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使用情况监督与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每年新增 68 万平方米的高端 PCB 产能,可
以更好的满足客户对 HDI、刚挠结合等高端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需求,解决高端
PCB 需求旺盛与公司产能不足的矛盾。公司的产品结构将进一步得到优化,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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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及竞争优势明显的主要产品的产能将大大增强,并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济效
益,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投资回报。
1、必要性分析
随着近年来我国印制电路板行业持续稳步增长,公司报告期内产品生产规模
和销售规模逐年提高,呈现产销两旺的态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由 2012
年的 83,325.87 万元增长至 2014 年的 105,366.76 万元。尽管公司近年来不断扩
大产能,但产能利用率仍处于较高水平。随着市场需求的增长,以及公司产品的
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产能不足的问题将日益凸显。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具备
良好的技术优势、管理经验以及客户资源等,为公司业务的扩张奠定了坚实的基
础。因此,公司迫切需要增加厂房空间以及购置生产设备扩大产能,为保持公司
业绩增长提供有力的保障。
此外,公司具备完善的产品结构,并已形成涵盖 HDI 板、多层板、单/双面
板、挠性电路板、刚挠结合板和其他特殊材质板(主要包括:铝基板、高频板和
厚铜板等)的总体产品结构布局。就国内高端产品市场而言,随着下游行业的快
速发展,电子信息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技术更新也日新月异,高端印制电
路板的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已具备规模化、稳定、可靠地生产高端产品的能力。
近年来,由于受场地和产能限制,HDI 板等高端产品的产能不足,公司需要提高
高端产品的占比,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随着印制电路板高端化的发展趋势,公
司需要进一步提高高端市场的占有率,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盈利水平。
2、可行性分析
(1)PCB 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公司产品高端化趋势明显
从世界以及我国电子元器件产品结构来看,PCB 已成为电子元器件制造业中
的支柱产业。通过吸收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我国的印制电路板工业无论在规模
和产品方面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在世界市场的地位不断提高。根据全球著名印制
电路板市场分析机构 Prismark 公司的全球统计报告显示,受欧美经济持续疲软、
全球经济恢复低于预期的影响,2012 年全球 PCB 产业产值较上年下滑 2.0%,约
为 543.10 亿美元,其中中国 2012 年产值约为 216 亿美元,全球市场占有率较
2011 年度小幅提升 0.13%至 39.84%。2013 年,各个国家和地区 PCB 产业相继止
跌回升,2013 年全球 PCB 产值达到 561.52 亿美元,同比上升 3.39%。另据 Pris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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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2014 年,全球 PCB 产值将达 574.38 亿美元,同比增幅 2.3%,2014-2019
年期间,全球 PCB 产值将保持年均复合增长率 3.1%的速度稳定增长,在 2019 年
整体规模将有望达到 668.68 亿美元。
受产业环境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PCB 产品向高多层、高技术、生态化
发展。随着应用领域市场向更高端智能产品、轻薄、多功能精密产品发展,HDI
板及挠性板等高端产品的需求旺盛。
根据 Prismark 数据显示,进入 2013 年度,全球 PCB 产业中除封装基板外的
其他主要产品均有所发展,其中单/双面板、多层板、HDI 板和挠性电路板的产
值增幅分别达到 10.91%、4.58%、2.56%和 4.60%。据 Prismark 预测,2014-2019
年期间,各类型 PCB 产品的产值都将有一定程度的涨幅,其中以 HDI 板和挠性电
路板增长相对较快,年均复合增长率均可达 3.8%。
综上所述,HDI 板和挠性电路板等高新产品已成为 PCB 行业发展中的亮点,
需求增长明显高于传统 PCB 产品、市场空间广阔。公司已具备规模化、稳定、可
靠地生产高端产品的能力,同时在消费电子、通讯设备和汽车电子等公司传统优
势行业拥有具有高端需求的优质客户,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旺盛,前景广阔。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项目,HDI 板及刚挠结合
板均属于国家大力鼓励发展的新型元器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将 HDI 板和刚挠结合板在内的新型电子元器件制
造列入鼓励类目录;《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 2020 年中长期发展规
划纲要》将印制电路板(特别是多层、挠性、刚挠结合和绿色环保印制电路板技
术)列入未来 5-15 年发展的重点技术。此外,根据 2012 年 2 月国家工业和信息
化部颁布实施的《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其明确提出加强 HDI
板、特种印制板、LED 用印制板的研发、应用、提升及产业化。HDI 板及刚挠结
合板均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作为国内 PCB 领域的领先企业,拓展符合国家鼓励政
策的高端产品业务,有利于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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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印制电路板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件和各电子零件装载的基板,几乎所
有的电子设备都离不开印制电路板,因此,印制电路板行业的景气程度与电子信
息产业的整体发展状况、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密不可分。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已
逐渐成为全球印制电路板的主要生产基地,我国印制电路板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
变化的影响亦日趋明显。
具体而言,2010 年,全球经济自 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开始出现复苏迹象,
中国 PCB 行业恢复增长,产值达 200 亿美元。2011 年,受惠于智能手机、平板
电脑、超级本、触控屏以及汽车电子等下游产业的带动,中国 PCB 行业产值增长
至 220 亿美元,占全球 PCB 总产值的 39.71%。2012 年,受欧美经济持续疲软、
全球经济恢复低于预期的影响,全球 PCB 产值较上年下滑 2.0%,全球各主要 PCB
生产地区年产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欧洲、美洲、日本和中国的 PCB
产值降幅分别达到-8.2%、-6.0%、-6.3%和-1.8%。
综上,若全球经济未来出现剧烈波动,PCB 行业的发展速度放缓或出现下滑,
本公司存在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2、市场竞争的风险
全球印制电路板行业比较分散,生产商众多,尚未出现市场主导者。根据
Prismark 于 2013 年 2 月发布的全球 PCB 行业 2012 年第四季度研究报告显示,
2012 年全球最大的 PCB 生产企业市场占有率仅为 4.85%,全球前十大 PCB 生产企
业的市场占有率为 31.97%。与全球 PCB 行业的发展格局相似,我国的印制电路
板行业亦呈现出分散的竞争格局,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大型 PCB 企业数量较少。
根据 CPCA 出具的 2012 年度 PCB 百强排行榜统计显示,排名第一的企业市场份额
仅为 3.86%。
鉴于 PCB 行业各类生产企业众多,未出现市场主导者,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
低,PCB 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激烈。同时,伴随着下游产业终端电子产品竞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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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价格持续走低,对应 PCB 产品也可能存在价格下降风险。鉴于 PCB 生产企业
的激烈市场竞争和 PCB 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且公司报告期内部分 PCB 产品的价
格也存在一定的下降,若本公司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技术进
步及时进行技术和业务模式创新以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及时推出有竞争力的高技
术高附加值产品,则公司存在因市场竞争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或被竞争对手超越
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51.83%、49.97%
和 50.30%。公司日常生产中主要原材料包括覆铜板、铜箔、铜球、金盐、干膜、
半固化片和油墨等。覆铜板、铜箔、铜球和金盐价格主要受国际大宗商品金属价
格的影响。报告期内,受全球经济复苏缓慢、需求不振等因素影响,国际铜价和
金价呈现持续下跌趋势,公司相关原材料采购价格亦相应降低。
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化是导致公司毛利率波动的重要因素。如果未来原材料
的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本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或不能
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
响。
2、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较大,其中发出商品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对格力
电器、比亚迪存在采用寄售方式进行结算的情形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情
况良好。然而,由于存货管理风险和贬值风险的存在,公司仍不排除存货规模较
大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周转能力下降,资金运作效率降低,使公司盈利能力受到不
利影响。尽管公司依据合约或订单安排采购和生产,且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约均
明确了客户违约的责任,但是如果未来客户因市场环境恶化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出
现违约撤销订单,或因为客户出现管理疏忽或意外等原因,导致公司原材料积压、
在产品和产成品出现贬值,或发出商品受损,虽然公司有法律的救济途径,但仍
可能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在该事项处理时期遭受不利影响。
3、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涉及外汇收支的业务主要包括进口设备、原材料以及向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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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售产品等,主要以美元和港元结算,人民币汇率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一定影响。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占当期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6.59%、30.95%和 26.78%,汇兑损失分别为-42.82 万元、
195.93 万元和-122.54 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但若人民币持续升值,
公司产品在以外币计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以人民币折算的销售收入将减少,
导致公司向境外销售产品毛利率降低,而提高境外销售产品之销售价格则会影响
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环保相关的风险
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污染排放物和噪声,
特别是 PCB 生产中包含电镀工序,环保要求较高,如果处理不当会污染环境,给
人民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建立了系统的污染物处理管理制度和设备体系,对每一项新
建或技改项目都要经过严密论证,使公司的“三废”排放达到了环保规定的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和深圳博敏分别被认定为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和深圳市清洁生产
企业。但公司仍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疏忽等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出现环境事故的可能。若出现环保方面的意外事件、对环境造成污染、触犯环保
方面法律法规,则会对公司的声誉及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对环保方面的要求日趋提
高,在我国总体环境压力增加的前提下,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更多新
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并不断提高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环保要求,这都
将导致公司的环保成本增加,从而对盈利水平带来一定影响。
5、寄售方式销售下的风险
为响应大客户“零库存”的管理要求,公司对格力电器、比亚迪采用了寄售
方式进行销售。寄售方式能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减少客户原材料库存压力,极大
的提升了客户满意度,由此为公司拓宽了销售渠道,提高了公司销售规模,增加
了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但寄售方式也相应使得公司存货金额上升,降低了存货
周转速度,可能导致公司资金成本增加及存货管理难度增大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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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具有订单数量大、批次多等特
点。按照行业惯例,公司根据客户的历史交易记录、销售规模并综合所在市场特
点给予重点客户一定的信用期。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应收账款净额(万元) 22,864.81 22,791.22 20,856.51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21.70% 22.75% 25.0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23 4.25 4.44

公司注重对下游客户日常经营、资信状况的调查,并以此确定对客户的信用
政策。对于长期合作客户,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销售规模、历史回款情况等,
及时调整信用级别、信用期限及额度。然而,不能排除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
出现突然恶化,导致应收账款逾期或无法收回的情形,若出现前述情形,公司将
对应收账款大额计提坏账准备并可能致使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或出现亏损。
2、资产抵押风险
公司分别与多家银行签订了资产抵押合同,以所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房
屋所有权和机器设备为公司向银行的借款进行抵押担保。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为 32,119.76 万元,占公司
总资产的 23.97%。若公司无法按约偿还债务,则存在土地使用权、房屋和机器
设备权属变动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3、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 52,783.02 万元,2014 年度净资产
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为 11.90%,公司股本为 12,550 万股,
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4,185 万股。尽管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营业收
入、净利润都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由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股本总
额将在短时间内大幅增长,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项目产生效
益尚需一段时间。因此,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与过去
年度相比将有一定幅度下降,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
险。
(四)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1、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印制电路板行业为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公司出口销售业务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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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厂贸易出口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的,适用“免税”税收政策;属于一般贸易出
口的,适用“免抵退”税收政策,报告期内出口产品的退税率主要为 17%。国家
对印制电路板直接出口销售执行“免、抵、退”的增值税税收政策,退税率为
17%。报告期内,公司直接出口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5.09%、30.22%
和 26.51%,假设出口退税税率调整为 13%,退税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直接出口收入 27,271.39 29,622.84 20,408.95
直接出口收入*17%① 4,636.14 5,035.88 3,469.52
主营业务成本② 83,204.71 78,160.57 62,639.53
直接出口收入*13%③ 3,545.28 3,850.97 2,653.16
(①-③)/② 1.31% 1.52% 1.30%

由上表可见,虽然就目前而言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不大,但若未来公司直接出口规模扩大或者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将
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
2、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和深圳博敏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 15%的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若未来公司或深圳博敏不能通过复审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五)技术风险
1、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 HDI 板产品作为印制电路板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之一,具有市场
前景好、工艺技术水平复杂、销售毛利率较高等特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
主要围绕高阶 HDI 板产品进行技术升级和产能扩张,该产品所涉及的专有技术及
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的重要基础。但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
烈,若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和新产品研发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2、产品研发与工艺技术革新的风险
随着下游电子消费品等行业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印制电路板产品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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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技术更新速度也在同步加快。掌握全面的生产技术、并对生产工艺进行持续的
改进,是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长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重要保障。未来本公司若
无法保持对新技术的吸收应用以及对新产品、新工艺的持续开发,将面临丧失目
前技术优势的风险。
(六)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缓和谢小梅夫妇共同持有公司
7,910.30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63.03%,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且本次公
开发行成功后,前述股东的控股地位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出现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已建立了《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和《对外投资决策制
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避免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或损害
公司利益情况的发生,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
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影响,从而有损害公司及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可能。
2、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尤其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投产,
公司的产销规模将快速扩张,同时,PCB 生产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工艺流程日趋
复杂,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管理方式上及时创新,以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
要,可能会出现交货期延长、竞争力削弱、成本上升等风险。此外,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后,总资产与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对公司组织结构、管理体系以及经
营管理人才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投资决策体系,进一步完
善内部控制体系,引进和培养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管理人才等将成为公司
面临的重要课题。如果公司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不能妥善、有效地解决高速成长
带来的管理问题,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制约公司的发展。
3、安全事故风险
公司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存在生产工序长、大型机器设备多、生产员工众多
等情形,同时原材料金盐基于其剧毒特性,存在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在其保管和使
用中可能出现安全事故风险和一旦被盗可能对公共安全带来的潜在危险,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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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产的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生产流程管控体制,
但不排除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不能保持目前安全运行的状况,疏于安全管理或工
作人员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
形势、市场供求、产业政策和战略发展目标等综合因素做出的。虽然本次募投项
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
在募集资金按期足额到位、项目组织管理、厂房建设工期、生产设备安装调试、
通线试产、量产达标以及市场开发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扩大后的销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新增年产 68 万平方米高精密电路板
的生产能力。若前述产品市场增速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同时,竞争对
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新的替代产品的出现、宏观经济
形势的变动以及销售渠道、营销力量的配套措施是否得力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能扩展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由此会对项目投资回
报和公司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增加 48,885.50 万元,按照
公司目前的会计政策,项目建成后公司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4,050.37 万
元。尽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广阔,预计项目建成并达产后效益较好,
但若市场出现变化或其他因素等导致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难以实现,公司则存在
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大幅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对未来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江苏博敏已完成投
资额 30,357.49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 48.94%。受新设备的磨合、试生产、产品
产能不饱和以及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影响,江苏博敏 2014 年度净利润为
-1,049.44 万元。2015 年,继续受江苏博敏经营的影响,公司存在净利润较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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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幅下降的风险。若江苏博敏在后续经营过程中不能尽快盈利,将对公司未来经
营业绩造成持续不利影响。
(八)子公司租赁生产厂房的风险
深圳博敏用于生产经营的场所系向深圳市白石厦股份合作公司租赁取得。深
圳博敏租赁的深圳市白石厦龙王庙工业园第 21 栋厂房、22 栋厂房系出租方自建
厂房,因历史报建手续不全原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该厂房面积为 9,854.55
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厂房总面积的比例为 10.5%。若上述厂房在租赁期
间被强制拆迁,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厂房租赁合同已经深圳市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证明深圳博敏
承租的上述物业所有权人为深圳市白石厦股份合作公司,因深圳市历史遗留问题
暂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深圳市白石厦股份合作公司对上述物业拥有合法的出
租权,该物业目前未列入拆迁范围,且暂无拆迁计划,若在租赁期届满前,其列
入拆迁范围,该委员会将及时通知深圳博敏,并给予合理搬迁时间。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已就上述租赁事项出具确认函,确
认上述厂房用地为未经征地及城市化转地补偿的土地,近期无征收地补偿项目实
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缓和谢小梅已出具承诺:如在深圳博敏与深圳市白石厦股
份合作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因租赁物业拆迁或其相关原因致使深圳博
敏遭受损失,将全额承担由此给深圳博敏造成的损失。

二、重要合同

本公司的重要合同包括与部分主要客户签订的框架协议及产品质量协议、与
部分主要供应商签订的买卖合同及产品质量协议、与部分设备供应商签订的主要
设备采购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重大融资租赁合同、重大借款合同、重大综合授
信合同、重大担保合同、重大在建工程合同、合作研发协议以及与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荐协议》及《主承销协议》等。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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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12月20日,因认为深圳市华通三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唐毅、
李小婷存在抽逃注册资金情形,发行人向以唐毅、李小婷为被告,深圳市华通三
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决被
告唐毅在其认缴的211.6万元的出资本息范围内、被告李小婷在其认缴的56万元
的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深圳市华通三友科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2,733,107.63
元债务的补偿赔偿责任,并由被告承担诉讼、保全费用;2014年9月23日,深圳
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唐
毅在抽逃出资180万元本息范围内对深圳市华通三友科技有限公司所欠发行人的
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014年10月20日,唐毅向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该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尚
未作出判决。
(二)因认为深圳博敏所使用的光学检测设备侵犯其相关专利,南京协力电
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以深圳博敏为被告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诉请深圳博敏停止侵权,并承担本案件全部诉讼费用。2013年7月5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2012)深中法知民初字
第142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圳博敏停止使用侵害南京协力电子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ZL201020150016.8专利权产品的行为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00元。深圳博
敏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本案一审判决,驳回南京协力电
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一审中的全部诉讼请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之
日,该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未作出判决。
上述案件涉及的专利号为 ZL201020150016.8,专利名称为一种光学测试用
高亮度卤素灯光发光箱;上述案件仅涉及发行人两台机器设备,系 Orbotech Ltd,.
制造的 Discovery 8200 型自动光学检测机,深圳博敏 2011 年 12 月从 Orbotech
Ltd,.处合法购入并依法使用,目前设备运行良好,账面净值为 145 万元。上述
两台机器设备为检测设备,非生产设备,不存在产品产出。
(三)因认为深圳市奥基莱电子有限公司拖欠其货款并违约单方取消相关订
单,发行人以深圳市奥基莱电子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主要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发行人货款1,158,847.04元及逾期
违约金、解除相关订单并赔偿发行人损失254,280元。该案件已经上海国际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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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仲裁委员立案受理,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未作出裁决。
(四)因认为深圳博敏未能履行为其支付加工费的义务,深圳市盛坤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以深圳博敏为被告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深圳博敏支付其加工费 1,788,807.69 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2014
年 12 月 14 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深圳博敏支付
深圳市盛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0 月期间加工款共计
1,788,807.69 元及逾期支付的相应利息。深圳博敏不服一审判决,已于 2015 年
1 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五)2015 年 4 月,因认为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从苏州如辉机电设
备有限公司采购的两批压合镜板侵犯其“可追溯压合镜板”实用新型专利权,苏
州市嘉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发行人为被告起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诉请判令
发行人停止使用侵权产品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发行人采购的上述两批涉诉压合
镜板总金额为 32.05 万元,系向苏州如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合法购入,且已全部
领用。压合镜板仅为发行人电压机设备上使用的耗材,价值较低且市场中生产企
业较多,即使发行人停用向苏州如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采购的压合镜板产品也不
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该案件已
被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六)因发行人向竔创自动化设备(苏州)有限公司购买的设备存在质量问
题,且竔创自动化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维修义务,2015 年 4 月,发
行人以竔创自动化设备(苏州)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诉请判令被告履行产品维修义务、赔偿发行人损失 554,926.78 元。本案已
经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七)因江苏博敏向竔创自动化设备(苏州)有限公司购买的设备存在质量
问题,且无法解决,2015 年 4 月,江苏博敏以竔创自动化设备(苏州)有限公
司为被告向江苏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决解除其与被告签订的
《销售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并退货,由被告返还其已支付的货款 4,827,316.09
元并赔偿其损失 4,791,377.78 元。本案已经江苏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尚
未开庭审理。

本公司尚未完结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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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活动、未来前景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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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之各方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 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
发行人 0753-2329896 0753-2329836 刘燕平
司 东升工业园
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 欧阳志华
0755-82130833 0755-82131766
(主承销商) 司 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刘文宁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
肖剑
律师事务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南大道 4019 号航天大厦 0755-83243139 0755-83243108
张炯
24 楼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顾燕君
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021-63391166 021-63392558
(特殊普通合伙) 谢晖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 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深 罗方
资产评估机构 0755-82256682 0755-82355030
评估有限公司 国投广场写字楼 1 栋 2 楼 段祎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股票登记机构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021-38874800 021-58754185 -
东路 166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深圳市深南东路地王大
收款银行 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 0755-82461390 0755-82461376 张 阳
厦附楼首层
港支行
拟上市的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
上海证券交易所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证券交易所 券大厦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推介时间 2015年6月29日-2015年6月30日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5年7月2日
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3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期 2015年7月3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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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 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书
(四)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 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 《公司章程(草案)》
(七)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招
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
00-4:00。
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招股说明书全文以及发行保荐书、审
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全文、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工作报告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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