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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正和生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1-08-0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
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ZEHO Waterfront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reatment Co.,Ltd.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永捷北路 3 号 A 座 3 层 314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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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目 录............................................................................................................................ 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 4
二、公司重要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6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8
四、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 12
五、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 17
六、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 19
七、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21
八、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22
九、重大风险因素 .................................................................................................. 24
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 28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1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2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32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32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 35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 4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 49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50
(三)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情况 .......................................................................... 62
(四)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 62
(五)主要经营模式 .............................................................................................. 66
五、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 72
六、发行人拥有的资质、特许经营权 .................................................................. 88
七、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92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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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126
十、财务会计信息 ................................................................................................ 127
十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3
十二、利润分配情况 ............................................................................................ 165
十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 169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76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17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177
第五节 风险因素 ..................................................................................................... 206
一、政策风险 ........................................................................................................ 206
二、经营风险 ........................................................................................................ 207
三、财务风险 ........................................................................................................ 210
四、技术风险 ........................................................................................................ 213
五、内控及管理风险 ............................................................................................ 214
六、其他风险 ........................................................................................................ 215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17
一、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情况 ................................................................................ 217
二、重大合同 ........................................................................................................ 217
三、发行人其他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 ................................................................ 230
四、对外担保情况 ................................................................................................ 230
五、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230
第七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235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235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23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238
一、备查文件 ........................................................................................................ 238
二、备查方式 ........................................................................................................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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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除非另有所指,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所列简称与招股说明书释义一致。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承诺如下: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
价。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四、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五、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发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
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如果因未履行承
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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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控制的汇恒投资(发行人控股股东)及汇泽恒通承


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控制的汇恒投资(发行人控股股东)及汇泽恒通承诺如下: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四、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五、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则:(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
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如果因未履
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三)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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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四、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
应调整。

五、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
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则:(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重要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承诺如下:

对于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
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予减持。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
票,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
公司股票的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
定,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
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的方式。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所持股票数量的
25%,具体减持比例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
导致所持本人股份变化的,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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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
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如减持时持股比例在 5%以上,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
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3)如果因未
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汇恒投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汇恒投资承诺如下:

对于本公司持有的正和生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公司将严
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予减持。如锁定期满后拟减
持公司股票,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在满足本公司已作出的
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的方式。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所持股票数量的
25%,具体减持比例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
导致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化的,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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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及时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
归公司所有;(4)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
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 30 天内,依法
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全部已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
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
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全部已发售的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
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公司违反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
面的承诺,本公司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
定或生效判决后,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公司股东单喆慜,身份证号 33041919721204XXXX,目前持有公司 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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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股份,持股比例 0.4340%。单喆慜因病于 2020 年 12 月去世,其所持股份尚待
办理继承手续。除股东单喆慜股权尚待继承外,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
份的主体资格;公司现有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目前在中国证监会系统任职或曾在中国证监会系
统任职的情形。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以自有、资管或募集资金投资的已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相关金
融产品间接持有少量公司股份,该等投资行为系相关金融产品管理人所作出的独
立投资决策,并非招商证券主动针对公司进行投资;除前述情况外,本次发行的
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
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
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
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承诺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 30
天内,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全部已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
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全部已发售的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
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同时,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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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若本人违反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
的承诺,本人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
生效判决后,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汇恒投资承诺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
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 30 天内,依法购
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全部已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
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
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全部已发售的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
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同时,本公司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公司违反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
面的承诺,本公司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
定或生效判决后,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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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违反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
的承诺,本人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
生效判决后,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招商证券承诺

招商证券作为正和生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若因本公司为正和生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
者损失。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承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正和生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律师,
作出如下承诺:“如因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
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裁判,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七)发行人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正和生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审计机构,作出如下承诺:“因本所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
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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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八)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机构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
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四、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
司制定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主要内
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
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被触发后,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
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等措施以
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份

①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总额的 10%;

③公司单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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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①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②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

③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应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且其所持公司股
票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①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本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20%,但不超过 50%;

③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相关人员应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且其所
持公司股票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实施程序

(1)公司回购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
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实施,并应在履行相关
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

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
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后(含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方案)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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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
日开始实施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

(四)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本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按照《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
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若公司违反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在触发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前提
下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以单次
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合
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向全体股东实
施现金分红。

(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
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
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时的约束措施。在公司上市后三年
内,如公司根据《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
就公司回购股份事宜召开股东大会,如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
上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规定的公司回购股票等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议案投赞成
票。

在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股票回购方案由于未能通
过股东大会审议或者回购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等原因无法实施,或在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股价仍发生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
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且本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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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本人将在
上述需由本人增持股份的情形触发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方案并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自股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交易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
资金金额不少于上一年度本人从公司所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单一年度用
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本人从公司所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
的 10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人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份行
为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该增持方案:

(1)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

(2)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4)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本人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本人未计划实施要
约收购。

如在触发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前提下本人未采取上述承诺的稳
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汇恒投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执行正和生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
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
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时的约束措施。在公司上市
后三年内,如公司根据《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
预案》就公司回购股份事宜召开股东大会,如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本公司将在
股东大会上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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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规定的公司回购股票等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议
案投赞成票。

在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股票回购方案由于未能通
过股东大会审议或者回购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等原因无法实施,或在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股价仍发生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
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且本公司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
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本公司
将在上述需由本公司增持股份的情形触发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方案
并公告本公司将自股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交易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
金金额不少于上一年度本公司从公司所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单一年度用
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本公司从公司所获得的现金分红金
额的 10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公司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
份行为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
券监管机构的规定。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该增持方案:

(1)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

(2)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4)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本公司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本公司未计划实
施要约收购。

如在触发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未采取上述承诺的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
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将不转让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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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七)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
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本人将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90 个交
易日内增持公司股票,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本人上年度从公司
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 20%,但不超过本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
5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人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份行为及
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但是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该增持方案:

(1)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

(2)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4)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本人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本人未计划实施要
约收购。

如本人未及时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因不可抗力因素外),(1)本人
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的当月起停止在公
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50%;(3)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
并实施完毕。

五、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而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实现需要一定时间,若公司利润短期内不能得到相应
幅度的增加,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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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提高未
来盈利能力和回报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
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尽快获得预期投
资收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用于战略咨询及管理提升项目、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公司工程运营资
金项目。公司已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上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
升公司的技术水平、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并提高市场份额,将促进公司提升盈利能
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
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施完成
并实现预期收益,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市场推广,积极拓展新业务,持续增强公司竞争力

公司继续立足绿色产业,持续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行业进行研发投入,特
别加大针对“生态修复”、“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智慧生态”等方
向的研发,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通过生态修复研究、智慧生态工程以及河流湖
泊模拟等实验室的建设,公司将在重大工程项目及解决环境问题上获得技术支持,
同时增加在项目竞选过程中的技术竞争优势,进而提高公司中标率。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的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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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在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未来
的收入水平、盈利能力等因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对股东的利润
分配,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本次发行上市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一)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勤俭节约,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对职务消费进行约束;

(四)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促使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促使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
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自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
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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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
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3、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增持公司股票,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
将自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相关承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对其的现金分
红(如有)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完毕增持义务。

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依法承担回购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公
司将督促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将应付其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扣留,
直至其按所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票,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将自
其违反相关承诺当月起对其从公司领取的收入和应付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扣留,
直至其履行完毕增持义务。

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公司
将对其从公司领取的收入和应付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扣留,直至其按所承诺的
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承诺

若本人未能履行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以及其他依
据正和生态实际控制人身份做出的承诺,本人将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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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司获得股东
分红,同时本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
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汇恒投资承诺

若本公司未能履行对正和生态做出的承诺,本公司将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本公司将在公
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其他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
司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按约定履行完毕
该等承诺时为止。

(四)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本人未能履行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而做出的承诺,本人将自
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
处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起 5 个工作日
内,停止从公司领取薪酬及从公司获得股东分红(若有),同时将不转让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若有),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发行人监事承诺

若本人未能履行依据公司监事身份而做出的承诺,本人将自愿接受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本人将在
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司
领取薪酬及获得股东分红(若有),同时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
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七、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
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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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配方案的议案》,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为:如果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
票的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则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
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所持股份比例共享。

八、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及《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列示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政
策的连续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
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意见。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
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具备现金
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利润分配条件后,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
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
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
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1)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满足如下条件时,公司当年应当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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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利润的 10%或者最近 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3 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分红比例依据公司现金流、财务状况、未来发展
规划和投资项目等确定:①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②审计机构
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③现金流充裕,实施现
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④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
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制定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
中详细披露并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
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
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
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公司网站、
接听投资者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关于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请详细参阅本招股说
明书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请详细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
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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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九、重大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主要为政府相关部门、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或国有性
质企事业单位。宏观调控尤其是财政政策调控、地方政府财政状况和回款付款方
式对公司业务的拓展和工程款项的回收有着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2019 年 4 月《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的出台,政府工程预算的管
理逐渐加强,公司慎重选择市场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
及资源转型城市等国家级城市群作为优先布局方向,若宏观经济政策出现重大不
利变化,各级政府将可能削减或延缓非刚性的财政支出项目,从而使公司工程项
目出现投资规模缩减、建设期延缓、项目收益率降低等不利情况,进而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020 年受到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的压力,中央政府在 2020 年《政府工作报
告》指出“各级政府必须真正过紧日子”,各地政府的招投标活动在 2020 年皆
有不同程度的延期和暂停,部分客户财政预算支出减少,对公司持续拓展业务造
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在传统的细分行业集中度较低,中小企业众多,市
场竞争激烈。公司聚焦高质量、高标准、高技术要求的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水
环境治理、生态景观等细分市场,以技术驱动市场。尽管公司已经积累一定的技
术优势和大型项目实施经验,但因公司所处行业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
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可能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受到不利的影响。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大型项目逐年增加,客户集中度较高。2018 年度、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发行人前 5 名客户合计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73.21%、82.02%及 77.18%。由于通常来说大型项目具有良好的资
金保障,同时大型项目具有规模效应,公司未来将继续拓展大型项目业务,客户
集中度可能在一定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公司存在客户集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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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25,298.52
万元、151,342.57 万元及 167,988.8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4.09%、54.68%
及 46.45%,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逾期比例分别为 39.93%、38.39%及 39.18%,
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7.81%、54.78%
和 60.75%。应收账款逾期比例以及应收账款在资产结构中的比重相对较高,与
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主要从事工程施工业务有着密切关系。公司按照与业主结算金
额确认相应的应收账款,工程结算与回款存在时间差;此外,由于项目实施过程
中存在施工范围、施工内容增加的情形,客户在项目增量部分通过第三方审价或
财政评审后,才会支付相应工程款,使得付款进度有所延缓,从而导致公司应收
账款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及应收账款中逾期比例较大。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收账
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逐年大幅上升主要系个别项目的回款安排所致。随
着业务扩张带来的短期内应收账款的大幅上升对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能力、资金
营运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优先布局国家级城市群,选择资金来源、付款方式有保障的
项目,尽量降低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风险。对于客户为政府部门或下属事业单位
的项目,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有偿付或还款责任;对于客户自筹资金的项目
以及客户为非政府部门或下属事业单位的项目,国家或省市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
门对该等项目不负有偿付或还款责任。如果出现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付
款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风险。

(五)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风险

2018 年度公司承接了 PPP 项目,因此 EPC 项目比重有所降低,由于建设期
公司合并报表下 SPV 对公司的建设付款不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公司需要进行
建设资金投入,其中需要一定比例资本金投入,同时剩余资金需要通过融资解决,
公司需承担建设期利息,在建设期内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EPC 模式下,公司前期需要投入一定的建设资金,业主按照项目进度确认产值后
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比例付款。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型特点,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会占用公司一定资金,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受上
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PPP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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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规模大,合作期长,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但项目进入运营期后,政
府每年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等形式返还公司的建设资金及投资回报,公司能够获
得长期、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由于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且公司
所执行的项目规模较大,未来经营活动仍可能占用大量资金,加上项目回款受项
目施工进度、结算进度、客户内部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财政审计、财政支付等)
等因素影响较大,从而带来一定流动性风险,进而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风险。

(六)PPP 业务风险

在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产品供给方面,主要存在 EPC、EPCO、PPP 等业务
模式。公司具有大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设计建设一体化能力,报告期内以 EPC
项目为主,公司亦承接了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 PPP
项目(该 PPP 项目已与中国工商银行六枝特区支行签订贷款合同)。PPP 模式是
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采用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模式之一,一般项目规模较大,我
国 PPP 模式经过几年发展,政策、信用环境日趋完善,但这种模式还是存在一定
的政策、区位、融资风险。如果公司 PPP 项目已获得的银行授信后续放款不及
时,则可能导致发行人 PPP 项目施工停滞、放缓或变更、终止,如果未来地方政
府财政实力下降、项目存在暂停、延期、重大变更及其他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况,
则可能影响 PPP 项目正常推进及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的支付时效性,使得发行
人 PPP 项目出现长期应收款存在减值、无法回款或无法按期回款等情形,从而给
发行人带来应收款回收风险或减值损失、资金流动性风险;如果 PPP 项目进入运
营期的时间延期或财务指标未达预期,则将影响公司的投资回报。

截至 2020 年末,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 PPP 项目长期应
收款账面余额 137,556.60 万元,此外,截至 2020 年末,贵州 PPP 项目存量项目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391.91 万元(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该笔应收账款余额
为 2,091.91 万元)。如果 SPV 公司(六盘水正和)项目贷款未能如期获得,该
PPP 项目正常推进会受到不利影响,存量项目应收账款回款也可能会受到不利影
响;该 PPP 项目产业运营受到多种因素制约,如果项目经营环境、具体运营条件
发生不利变化,产业运营收入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关键参数也将会发生变化,从
而导致产业运营收入不达预期;该 PPP 项目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已经六枝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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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如当地财政状况和债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
可能导致当地政府无法承受上述项目回款,从而导致公司长期应收款回收风险或
减值损失。

(七)公司经营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的生产经营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公司主要的业务区域之一为
华北地区,进入冬季后,该地区寒冷的气候不适宜室外施工和苗木种植,从而导
致工程建设进度和效率受到较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单体项目金额较大,项目
数量较少,收入季节性波动受单个大项目的影响较大,而单个项目季节性确认收
入的情况则受到工程具体施工内容、项目所在地气候、项目进场施工时间以及完
工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因此,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季节性特点,从而导致报告期内季度收入和利润
出现波动,季度利润可能出现一定亏损,发行人经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八)业绩下滑风险

2018 年及 2019 年在我国金融“去杠杆”、“严监管”的宏观环境下,经济
增速下行,作为行业下游主要客户的地方政府的融资和偿债支付能力下降;2019
年银行信贷紧缩、社会融资渠道不畅,行业内公司普遍面临资金压力。

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新签订单量下降明显,从而导致 2019 年的
营业收入较 2018 年下降 22.20%,2019 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8 年下降 40.30%。虽然公司 2020 年承接订单数量及
金额明显回升,业绩较 2019 年有所回升,但公司 2020 年实现收入相比 2018 年
仍下降 19.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8 年
下降 22.72%。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指出,要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推进重要生态屏障建设,构建以国家
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2021 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加强污染防治和
生态建设,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公司外部环境没有明显发生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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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如果未来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无法有效应对市场变化、加强
自身竞争力,将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投资者需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
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公司产
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主要服务的提供、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公司
经营模式和主营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
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一)2021 年 1-6 月经营状况说明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1】3-371 号《审阅
报告》,公司 2021 年 1-6 月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与往年同期数据
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项目
(审阅数) (已审数) (已审数) (未审数)
营业收入 48,153.60 28,234.06 66,915.67 44,685.78
营业利润 5,294.50 1,376.43 7,714.60 2,217.76
净利润 5,033.36 1,162.75 6,337.68 1,530.54
归属于母公司股
4,861.80 1,141.12 6,310.12 1,530.54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4,627.14 2,365.97 6,402.39 1,597.68
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29,875.39 -16,904.36 -19,315.31 -43,575.05
现金流量净额

2020 年 1-6 月,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大部分项目无法开工,营业收入及净
利润较低。2021 年 1-6 月,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恢复生产经
营,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 2020 年同期增幅较大。2021 年 1-6 月,公司收入主要
来自河北省第五届园林博览会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河北雄安绿博
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及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
区郎岱山地旅游扶贫度假区第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等项目。2021 年 1-6 月,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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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下降较多,主要原因系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支
付贵州 PPP 项目经营权转让款 12,576 万元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金额较大所致。

2019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高,主要系受项目工期安排所致。
2019 年上半年,对公司营业收入贡献较大的项目为湖北省第二届园林博览会暨
荆州市第一届园林博览会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等三个荆州园博会项目以及
太原植物园一期景观工程(二标段)项目,上述项目均要求于 2019 年 6 月底完
工,2019 年二季度为集中施工期,因此 2019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
高。

2018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低,同样系受上述大型项目工期安
排的影响。2018 年营业收入贡献较大的项目为湖北省第二届园林博览会暨荆州
市第一届园林博览会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等三个荆州园博会项目,上述三个
项目根据工期安排集中于 2018 年下半年开工。2018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主要系 2018 年部分项目回款存在跨期情况,导致销售
收款低于同期。

具体数据及分析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三、财务
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之“(一)2021 年 1-6 月经营状况说明”。

(二)2021 年 1-9 月经营业绩预计

结合在手订单和预计订单,公司预计 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和业绩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项目 变动率
(预计数) (审阅数)
营业收入 89,436.92 63,456.37 40.94%
净利润 9,169.18 6,835.74 34.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39.18 6,760.49 33.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8,830.68 7,938.50 11.24%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预计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均高于 2020 年同期,主要原因如下:(1)2020 年 1-9 月受新冠疫情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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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响,公司部分项目未能正常施工,且政府招标受到影响,导致 2020 年 1-9 月公
司营收基数较低;(2)2021 年,公司主要项目包括河北省第五届园林博览会建
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二
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及莆田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湄洲湾北岸段)设计施工
总承包(EPC)项目,上述 3 个项目上半年均处于集中施工期,并于二季度完工,
贡献收入较大;(3)发行人自 2018 年开始执行“重点流域重点城市,并辐射周
边区域”的市场开拓策略,经过几年的市场开拓已初见成效,公司预计将于 3 季
度中标几个大型项目并进场开工,同时在手老项目也正常履行中,因此,公司预
计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
高于 2020 年同期。

上述 2021 年 1-9 月业绩预计中的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
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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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及公开发售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4,071.1111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5.00%
每股发行价格 15.13 元/股(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22.24 倍(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每股市盈率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价格和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9.93 元/股(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东权益和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0.70 元/股(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东权益加上预计募集资金净额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1.41 倍(以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发行方式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对象 上海分公司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
律法规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 61,595.91 万元,扣除发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净额
行费用后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为 52,881.30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8,714.61 万元(不含税),其中:
承销保荐费用 5,615.00 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 1,980.00 万元
发行费用核算
律师费用 634.72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43.40 万元
发行手续费 41.49 万元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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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ZEHO Waterfront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reatment 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213.3333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熠君

成立日期:1997 年 12 月 22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2012 年 1 月 13 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永捷北路 3 号 A 座 3 层 314 室

邮政编码:100084

电话:010-59847911

传真号码:010-82601974

互联网网址:www.zeho.com.cn

电子信箱:IR@zeho.com.cn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以正和有限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截至 2011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
产 216,909,717.89 元为基础,按照 2.41:1 的折股比率进行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
公司。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总额为 9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净资产中未全部
折股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1 年 12 月 2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3-
79 号),确认注册资本已缴足。

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13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
13030000001361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90,000,000 元。截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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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700613115R 的《营
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包括 9 名股东:汇恒投资、张熠君、邓印田、周英、翟志伍、黄
君、杜莹、邢磊、汇泽恒通。

2011 年 12 月 23 日,以上发起人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发起设立本公
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后,发行人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各发起人持
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发起人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汇恒投资 5,646.60 62.74
2 张熠君 2,475.90 27.51
3 汇泽恒通 531.00 5.90
4 邓印田 76.50 0.85
5 周英 67.50 0.75
6 翟志伍 67.50 0.75
7 黄君 50.40 0.56
8 杜莹 50.40 0.56
9 邢磊 34.20 0.38
合计 9,000.00 100.00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的主要资产和主要业务

本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汇恒投资、张熠君、汇泽恒通。

公司设立时,张熠君除了持有本公司 27.51%的股份外,还持有本公司股东
汇恒投资 99.80%的股权,汇泽恒通 36.45%的股权。

汇恒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其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
提供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顾问、投资策划、投资咨询、市场调研等服务。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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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汇泽恒通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目前为员工持股平台,其经营范围为:投资管
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
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
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的主要资产和主要业务

公司是由正和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承继了正和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及相
关业务资质,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生态景观建
设等。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前后没有
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

公司是由正和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本
公司主要业务流程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
业务的具体情况”之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


发行人成立以来,与主要发起人在生产经营方面保持独立。发行人自设立以
来与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
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是正和有限变更设立的,承继了正和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及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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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和资质。2011 年 12 月 2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1]3-79 号),对公司发起人的投入资本进行了审验。2012 年 1 月 13 日,公
司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主要资产产权、业务资质等变更手续均
已办理完毕,公司主要资产产权、业务资质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
术”之“五、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及“六、发行人拥有的资质、特许
经营权”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12,213.3333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40,711,111 股 A 股,占发行完成后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25%,最终发行数量以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假设发行人本次发行 4,071.1111 万股,发行前后各股东的股本及比例情况如
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号 持股(万股) 持股(万股)
(%) (%)
北京汇恒投资有
1 6,321.2000 51.76 6,321.2000 38.82
限公司
2 张熠君 2,958.3000 24.22 2,958.3000 18.17
北京汇泽恒通投
3 531.0000 4.35 531.0000 3.26
资有限责任公司
万丰锦源投资有
4 530.0000 4.34 530.0000 3.25
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深华腾十七号
5 450.0000 3.68 450.0000 2.76
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国信弘盛(珠
海)能源产业基
6 333.3333 2.73 333.3333 2.05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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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号 持股(万股) 持股(万股)
(%) (%)
杭州财通胜遇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
7 133.3333 1.09 133.3333 0.82
企业(有限合
伙)
西藏信晟创业投
8 资中心 77.0000 0.63 77.0000 0.47
(有限合伙)
9 张慧鹏 75.0000 0.61 75.0000 0.46
10 周英 67.5000 0.55 67.5000 0.41
杭州财通月桂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
11 66.6667 0.55 66.6667 0.41
企业(有限合
伙)
12 黄君 65.0000 0.53 65.0000 0.40
13 冯艳丽 65.0000 0.53 65.0000 0.40
14 邓印田 62.5000 0.51 62.5000 0.38
15 韩立宾 60.0000 0.49 60.0000 0.37
16 邢磊 58.0000 0.47 58.0000 0.36
[注 1]
17 单喆慜 53.0000 0.43 53.0000 0.33
18 赵胜军 50.0000 0.41 50.0000 0.31
19 杜莹 40.4000 0.33 40.4000 0.25
20 翟志伍 40.0000 0.33 40.0000 0.25
21 方园 37.0000 0.30 37.0000 0.23
22 王希红 30.0000 0.25 30.0000 0.18
23 李宗辉 25.0000 0.20 25.0000 0.15
24 董彦良 25.0000 0.20 25.0000 0.15
其他持股 0.10%
25 59.1000 0.48 59.1000 0.36
以下的 47 户股东
26 本次发行流通股 - - 4,071.1111 25.00
合计 12,213.3333 100.00 16,284.4444 100.00
注 1:单喆慜因病于 2020 年 12 月去世,单喆慜所持发行人股份尚待办理继承手续。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6,321.2000 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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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2 张熠君 2,958.3000 24.22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责
3 531.0000 4.35
任公司
4 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 530.0000 4.3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深华腾
5 十七号股权投资中心(有 450.0000 3.68
限合伙)
国信弘盛(珠海)能源产
6 333.3333 2.73
业基金(有限合伙)
杭州财通胜遇股权投资基
7 133.3333 1.09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信晟创业投资中心
8 77.0000 0.63
(有限合伙)
9 张慧鹏 75.0000 0.61
10 周英 67.5000 0.55
合 计 11,476.6666 93.96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本公司担任职务情
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担任职务
1 张熠君 2,958.30 24.22 董事长、总裁
2 张慧鹏 75.00 0.61 副董事长、副总裁
投资拓展中心副
3 周英 67.50 0.55
总经理
4 黄君 65.00 0.53 设计总工程师
副总裁、董事会秘
5 冯艳丽 65.00 0.53

6 邓印田 62.50 0.51 监事会主席
7 韩立宾 60.00 0.49 离职
8 邢磊 58.00 0.47 副总裁
注]
9 单喆慜[ 53.00 0.43 未在公司任职
10 赵胜军 50.00 0.41 董事、副总裁
合计 3,514.30 28.75 -
注:单喆慜因病于 2020 年 12 月去世,单喆慜所持发行人股份尚待办理继承手续。

(四)股东中机构股东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15 名机构股东,汇恒投资及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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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泽恒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控制的企业,具体情况请见招股说明书“第五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其他机构股东情况如下:

1、万丰锦源

万丰锦源现持有拉萨市工商局柳梧新区分局 2017 年 10 月 19 日核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40195MA6T46C5X7 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场所为西藏
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02 室,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
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
私募资产管理、证券投资(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
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
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2017 年 10 月 19 日至 2057 年 10 月 18 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万丰锦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陈爱莲 20,149.00 57.57
2 吴锦华 7,983.00 22.81
嵊州丰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3 5,948.00 16.99
(有限合伙)
4 张路晴 600.00 1.71
5 丁锋云 130.00 0.37
6 许波 100.00 0.29
7 倪伟勇 90.00 0.26
合计 35,00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嵊州丰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出资结构如下:



3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滨 1,750.00 29.42
2 赵亚红 648.00 10.89
3 俞章新 623.00 10.47
4 杨铭鑫 415.00 6.98
5 吴艺 383.00 6.44
6 俞林 346.00 5.82
7 李伟锋 308.00 5.18
8 梁春秋 293.00 4.93
9 王大洪 279.00 4.69
10 张路晴 246.00 4.14
11 段昊 130.00 2.19
12 吴少英 128.00 2.15
13 汤栋勇 121.00 2.03
14 赵晓娟 111.00 1.87
15 陈伯良 74.00 1.24
16 梁银欢 56.00 0.94
17 俞红莲 37.00 0.62
合计 5,948.00 100.00

万丰锦源、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嵊州丰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已出具承诺,万丰锦源、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嵊州丰辰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不存在公开或非公开方式募
集设立的情形,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2、深华腾十七号

深华腾十七号为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T0343),现持有宁波市北仑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019 年 2 月 19 日 核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206MA2828PG0M 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场所为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
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G1706,公司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
围为股权投资及其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39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营业期限自 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华腾资本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9426)。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深华腾十七号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号 元) (%)
烟台华梁投资中心(有限合
1 3,184.00 43.82 有限合伙人
伙)
2 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1,912.00 26.31 有限合伙人
3 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062.00 14.62 有限合伙人
4 陈桂芝 796.00 10.96 有限合伙人
烟台南心轩文化艺术交流有限
5 212.00 2.92 有限合伙人
公司
深圳市华腾资本投资中心(有
6 100.00 1.38 普通合伙人
限合伙)
合计 7,266.00 100.00

3、国信弘盛

国信弘盛为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EQ840),现持有珠海市横琴新区
工商局 2018 年 9 月 21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400MA4UYJGK4A
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场所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22817(集中
办公区),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股
权投资(私募基金应及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自 2016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管理人为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
理人登记编号为 PT2600011648)。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信弘盛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合伙人类型
号 (%)
湖北省鄂旅投资本控股有
1 40,000.00 33.33 有限合伙人
限公司
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
2 36,588.00 30.49 有限合伙人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
3 23,412.00 19.51 普通合伙人
限公司
4 咸宁弘智股权投资中心(有 20,000.00 16.67 有限合伙人


4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合伙人类型
号 (%)
限合伙)

合计 120,000.00 100.00

4、财通胜遇

财通胜遇为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CA326),现持有杭州市上城区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018 年 2 月 11 日 核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102MA28RHQH63 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甘水巷 142 号 105 室,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服务:私募股权
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理财等金融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自 2017 年 5 月 3 日至 2037 年 5 月 2 日。基金管理人为浙江财通资本投
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GC190003158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财通胜遇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号 元) (%)
1 虞兔良 4,000.00 40.00 有限合伙人
2 占建芳 2,0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3 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20.00 普通合伙人
4 速昌梅 300.00 3.00 有限合伙人
5 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3.00 有限合伙人
6 诸慧芳 200.00 2.00 有限合伙人
7 黄碧静 200.00 2.00 有限合伙人
8 徐国君 200.00 2.00 有限合伙人
9 陶国娥 150.00 1.50 有限合伙人
10 葛民辉 150.00 1.50 有限合伙人
11 赵发明 100.00 1.00 有限合伙人
12 车绿英 100.00 1.00 有限合伙人
13 杨红帆 100.00 1.00 有限合伙人
14 何孟颖 100.00 1.00 有限合伙人
浙江绍兴源和投资管理有限公
15 100.00 1.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00.00 100.00 -


4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5、西藏信晟

西藏信晟现持有达孜县工商局 2018 年 6 月 21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540126MA6T1N440D 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场所为西藏拉萨市达孜区
工业园区珠峰实业 305-23 号房,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创业
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经营期
限自 2016 年 12 月 6 日至 2046 年 12 月 5 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西藏信晟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合伙人类型
号 (%)
1 曹兴平 2,100.00 70.00 有限合伙人
2 阮世海 795.00 26.50 有限合伙人
3 芜湖万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105.00 3.50 普通合伙人
合计 3,00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西藏信晟的普通合伙人芜湖万隆新材料有限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阮寿国 1,050.60 51.00
2 阮世海 824.00 40.00
3 阮仁义 185.40 9.00
合计 2,060.00 100.00

西藏信晟、芜湖万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及说明,西藏信晟系合伙人
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不存在公开或非公开方式募集设立的情形,无需按照《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的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6、财通月桂

财通月桂为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CL175),现持有杭州市余杭区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018 年 1 月 16 日 核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110MA28N50A9H 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
济开发区泰极路 3 号 2 幢 502C-58,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私


4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
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自 2017 年 3 月 24 日至 2027 年 3 月 23
日。基金管理人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GC190003158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财通月桂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合伙人类型
号 (%)
1 陈可人 1,180.00 23.60 有限合伙人
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
2 1,000.00 20.00 普通合伙人

浙江余杭转型升级产业投
3 1,0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资有限公司
4 阮煜翔 5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5 李旭东 350.00 7.00 有限合伙人
6 李环皖 300.00 6.00 有限合伙人
7 陈序 300.00 6.00 有限合伙人
8 赵倩娜 150.00 3.00 有限合伙人
9 丁巍 120.00 2.40 有限合伙人
10 章敬东 100.00 2.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 100.00

7、盈科融通

盈科融通为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N7839),现持有平潭综合实验区
行政审批局 2018 年 10 月 8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105M00005RL8P
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场所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
楼 5 层 511 室-165(集群注册)(经营场所:福州市马尾区),企业类型为有限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
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
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自 2015 年 6 月 12 日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基
金管理人为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1263)。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盈科融通的出资结构如下:

4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合伙人类型
号 (%)
杭州万代宇玺投资管理合
1 3,500.00 48.61 有限合伙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
2 瞿庆华 990.00 13.75 有限合伙人
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
3 563.00 7.82 普通合伙人

4 李建华 550.00 7.64 有限合伙人
5 郭永平 500.00 6.94 有限合伙人
6 杨志民 300.00 4.17 有限合伙人
7 钱金平 299.08 4.15 有限合伙人
8 王保春 297.92 4.14 有限合伙人
广西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
9 200.00 2.78 有限合伙人

合计 7,200.00 100.00

8、恒之道投资

恒之道投资为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T7039),现持有赣州市章贡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 核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60702MA35NNTXXQ 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场所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607-95 室,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
营范围为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
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自 2017 年 1 月 6 日至 2037
年 1 月 5 日。基金管理人为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2697)。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恒之道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合伙人类型
号 (%)
1 吴志泽 4,000.00 40.00 有限合伙人
2 周信忠 1,600.00 16.00 有限合伙人
3 章裕仁 1,500.00 15.00 有限合伙人
4 卢恩胜 1,0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5 余艇 600.00 6.00 有限合伙人
6 方小波 600.00 6.00 有限合伙人


4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合伙人类型
号 (%)
7 应亚明 600.00 6.00 有限合伙人
8 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00 普通合伙人
合计 10,000.00 100.00

9、企巢简道

企巢简道为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L1751),现持有北京市海淀区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 核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10108MA004JA63K 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场所为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
14 号楼三层 B633,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5 日至
2046 年 4 月 4 日。基金管理人为北京简道创客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登记
编号为 P102185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企巢简道的出资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元) (%)
1 北京简道创客投资有限公司 1,280.00 25.60 普通合伙人
2 王凤琴 1,0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3 北京团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4 刘旭颖 5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5 吴志成 5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6 刘世芳 200.00 4.00 有限合伙人
7 文志勇 200.00 4.00 有限合伙人
8 黑龙江省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0.00 2.40 有限合伙人
9 解文燕 100.00 2.00 有限合伙人
10 云家园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2.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 100.00

10、安丰创业

安丰创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7683),现持有浙


45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江省工商局 2018 年 12 月 19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6725535058
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场所为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141 号 101 室,企业类型
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
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
限自 2008 年 2 月 28 日至 2028 年 2 月 25 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安丰创业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阮志毅 2,584.00 51.68
2 张大亮 958.00 19.16
3 黄新华 500.00 10.00
4 胡柏藩 500.00 10.00
5 邢以群 458.00 9.16
合计 5,000.00 100.00

11、沐恩投资

沐恩投资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4309),现持有广
州 市 天 河 区 工 商 局 2018 年 8 月 20 日 核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0106093598135L 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场所为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5 号 2606 房(复式单元)(仅限办公用途),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
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服务,经营期限自 2014 年 3 月 29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沐恩投资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李兴昌 495.00 99.00
2 柳秀喆 5.00 1.00
合计 500.00 100.00

12、天循久奕

天循久奕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9630),现持有青
浦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020 年 5 月 28 日 核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101183242267438 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
郏一村 7 号 7 幢 E 区 145 室,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

46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经营期限自 2014 年 12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天循久奕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上海久奕雍炎投资管理有限公
1 1,100.00 100.00

合计 1,100.00 100.00

上海久奕雍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欧阳雷军 561.00 51.00
2 王晓明 539.00 49.00
合计 1,100.00 100.00

13、嘉兴君正

嘉兴君正现持有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核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402MA28AF9E5L 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
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2 号楼 104 室-67,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
企业,经营范围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自 2016 年 6 月 15 日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嘉兴君正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合伙人类型
号 (%)
1 伍祁平 250.00 24.98 有限合伙人
2 李秀平 200.00 19.98 有限合伙人
3 赵元文 130.00 12.99 有限合伙人
4 杨苗 120.00 11.99 有限合伙人
5 马珂 100.00 9.99 有限合伙人
6 马天祥 100.00 9.99 有限合伙人
7 唐忠诚 100.00 9.99 有限合伙人
8 上海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0.10 普通合伙人
合计 1,001.00 100.00 -

47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嘉兴君正已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SR3718);
其管理人上海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备案登记(登记编号:P1002309)。

(五)现有股东中三类股东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不存在三类股东。

(六)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
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
1、张熠君直接持有公司 2,958.30 万股股份,占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4.22%;
2、汇恒投资持有公司 6,321.20 万股股份,占发行
汇恒投资和汇 前公司总股本的 51.76%。张熠君持有汇恒投资
张熠君、
泽恒通均为张 99.80% 的 股 份 , 通 过 汇 恒 投 资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1 汇恒投资、
熠君控制的企 51.76%的股份;
汇泽恒通
业 3、汇泽恒通持有公司 531.00 万股股份,占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4.35%。张熠君持有汇泽恒通
89.36% 的 股 份 , 通 过 汇 泽 恒 通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4.35%的股份
1、财通胜遇持有公司 133.3333 万股股份,占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09%,财通资本为财通胜遇
财通胜遇、 普通合伙人均 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20%;
2
财通月桂 为财通资本 2、财通月桂持有公司 66.6667 万股股份,占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0.55%,财通资本为财通月桂
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2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表列示的关联关系外,公司主要股东之
间、主要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八)本次发行后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详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相关内容。




4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正和生态深耕生态环境产业 20 余年,定位于“生态环境科技运营商”,以
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核心,协同整合“景观-建筑-能源-垃圾-水-交通-城市功能-智
慧”,实现智慧生态、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愿景。公司核心产品包括:“生态
保护、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生态景观建设”等四大生态系统构建业务,将以
绿色服务和产业运营为壁垒,加大国家级科技示范新区的生态规划设计及智慧生
态解决方案的业务开拓力度,打造绿色交通和智慧生态为增长极的新产品。公司
的核心商业模式为“DBIFO(设计-建设-智慧-投资-运营)”,通过布局京津冀、
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及黄河流域等地区的核心城市及资源转型城
市,实现企业快速发展。

公司坚持以“自然湿地”、“人工湿地”、“生态森林”、“近岸海域治理”、
“河湖综合治理”、“棕地修复”六大核心技术体系为引领,驱动业务发展。公
司主要通过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生态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取得了 12 项发明专利,69 项实用新型专利、
12 项软件著作权。公司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等资质。

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在湿地与水体生态修复技术、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
术、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流域综合调控技术、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化技术、湿
地建设与生态修复技术等方面拥有 47 项专利。2017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及生态
环境部成立湖泊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公司是该实验室的
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及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公司作为技术委员会唯一企业成
员,致力于推动实验室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将技术成果应用于项目实践中。

发行人近年来中标及实施了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
勘察与设计、北京通州于永片区水环境治理项目、雄安新区生态森林项目、长春
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水体生态净化工程项目、唐山东湖生态修复项目、
雄安新区唐河入淀口湿地生态保护项目、太湖流域丹阳市上练湖湿地及周边生态
修复项目、莆田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EPC 项目、雄安郊野公园雄安园建设工程
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河北省第五届园林博览会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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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等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体现了行业及市场对公司专业能力的认可,提升了正和
生态的品牌知名度。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内主要企业和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市场需求迅速扩大,带动了行业的高速发展,逐步形成了较
为完善的产业链。同时,为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政府不断推出相关配套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行业管理逐步完善和规范,行业呈现了较高的市场化程度。

(1)行业竞争格局

1)小型项目市场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

我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空间广阔,子行业和细
分领域众多,造成参与竞争的企业数量众多,但普遍规模偏小,在小规模项目市
场竞争激烈,集中度不高。大多数企业受技术和资金实力的制约,只能从事技术
含量较低、投资规模较小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务,竞争力较弱。

2)大型项目市场竞争门槛高

大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务项目具有固定资产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处理
工艺复杂等特点。项目业主在招标时一般都要求服务商具有较高等级的资质,并
设定项目业绩经验等一系列门槛,因而能够参与大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务项
目角逐的主体主要为具备一定实力的、具备大型项目经验的大型企业。

3)短期新进入者较多,竞争越发激烈

受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领域的机会吸引,部分非行业内的企业看到机会,纷
纷进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领域,短期内加剧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的竞争格
局。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领域的竞争主要集中在生态技术的研发、生境系统的
总体解决方案、项目落地效果和可持续运营能力,从长期来看,缺乏综合能力、
只在某一方面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很难形成长期竞争优势。

发行人深耕生态环境产业 20 余年,目前业务资质齐全,拥有风景园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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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等资质。发行人坚持以“自然湿地”、“人工湿
地”、“生态森林”、“近岸海域治理”、“河湖综合治理”、“棕地修复”六
大核心技术体系为引领,驱动业务发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
取得了 69 项实用新型专利、12 项软件著作权,并中标实施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项
目。发行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综合能力。

(2)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1)行业内主要企业

2018 年 6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时代。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产业基础。为
进一步厘清产业边界,将有限的政策和资金引导到对推动绿色发展最重要、最关
键、最紧迫的产业上,有效服务于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政策,为打赢污染
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
研究制定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

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央企、大型国企纷纷进入生态环境保护行业,扩
大了行业内的企业规模差异、加剧了行业竞争。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生
态环境具体特征各异,行业整体集中度低,呈现“大行业、小公司”的特点,业
内尚未出现能够充分主导全国整体市场格局的大型企业。行业内的主要企业根据
业务特点、市场布局、资质水平等可以分为三个方阵,各方阵企业特点简单归纳
如下:

竞争 企业 市场 资质
代表企业 业务特点 综合实力
格局 类型 布局 水平
中国交建、中
第一 综合性大 全国、 综合实力
国建筑、中国 多产业布局 齐全
方阵 型央企 境外 突出
中铁等
东方园林、美 生态保护及修
第二 全国性专 区域性 综合实力
尚生态、节能 复、生态景观建 较多
方阵 业企业 及全国 较突出
铁汉、蒙草生 设及规划设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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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态等 务为主
第三 地方性 综合实力
- 单一的施工环节 区域性 较多
方阵 企业 一般

发行人与第一方阵、第三方阵在业务类型上差别较大,因此主要对标第二方
阵企业。第二方阵企业技术上主要以生态保护与修复及生态环境建设的系统解决
方案为基础,该类系统解决方案是通过区域可持续发展规划,改变传统的城市开
发与水资源利用模式,让人与自然、土地利用、水环境、水循环,得以和谐共处。

2)第二方阵中典型企业的市场份额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方面,“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项下的“环境管理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014 年以来的投
资情况如下:




注:目前数据国家统计局该数据仅披露至 2017 年,2018 年-2020 年数据为根据统计局披露
的同比增长率计算的投资额。

以上述数据推算发行人与第二方阵中典型企业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领域
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公司简称 营业收入 市场占 营业收入 市场占 营业收入 市场占
(万元) 有率 (万元) 有率 (万元) 有率
东方园林 872,553.54 1.07% 813,319.72 1.09% 1,329,315.92 2.50%
美尚生态 134,131.70 0.16% 194,544.50 0.26% 229,886.85 0.43%
绿茵生态 94,819.51 0.12% 71,321.51 0.10% 51,091.79 0.10%
节能铁汉 421,149.68 0.52% 506,624.93 0.68% 774,882.95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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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蒙草生态 254,179.48 0.31% 285,175.70 0.38% 382,053.45 0.72%
正和生态 106,193.96 0.13% 102,253.83 0.14% 131,426.51 0.25%
注 1:市场占有率=营业收入/环境管理业固定资产投资

由上表可知,主业为生态保护与修复领域的公司对于整个生态保护与环境治
理市场而言,市场占有率较低,即使是业内龙头企业东方园林,其在生态保护与
环境治理的市场占有率在 2020 年只有 1.07%。除绿茵生态外,上述其他上市公
司 2020 年市场占有率均处于下降趋势。

由于目前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升至更加重要的位置,我国生态恶化形势仍十分
严峻,所以未来我国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本投入将继续增长,存在较大的市场
机会。发行人作为行业内较早从事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的企业,具备一定的技
术积累和资源优势,随着行业市场规模的增加,市场化程度的提升,发行人未来
的发展也将随之受益。

(3)发行人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

在生态环境综合服务领域参与竞争的企业较多,但大部分公司的业务各有侧
重点,所覆盖的重点区域也各有不同。结合公司现有的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选
取了业务相关度高的主要上市公司:东方园林、美尚生态、绿茵生态、节能铁汉、
蒙草生态作为主要竞争对手方分析。

1)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

①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成立于 1992 年,
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 002310.SZ。东方园林是一家拥有风景
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河道整治专业乙级等资质的业内领先的生态环境企业。

公司主要从事“大生态+大环保+循环经济”的业务方向,包括水环境综合治
理、矿山和土壤修复等的生态业务、以工业危废和固废处置为主的环保业务及循
环经济产业园改造。

②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尚生态”)成立于 2001 年,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 300495.SZ。美尚生态及其下属子公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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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资质。

美尚生态主营业务涵盖生态修复、生态文旅、生态产品三大领域。目前已形
成集策划、规划、设计、研发、融资、建设、生产以及旅游运营为一体的完整产
业链,能够为客户提供生态环境建设与运营的整体解决方案。

③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茵生态”)成立于 1998
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 002887.SZ。绿茵生态及其下属子
公司拥有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市政总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丙级等专业资质。

绿茵生态主要业务涉及生态修复、市政园林绿化、环境治理、文旅产业等,
具体工程业务包括:盐碱地修复、河道治理、湿地保护、荒山及矿山修复;城市
道路绿化、广场公园绿化工程;文化旅游产业等。公司目前已形成“规划设计—
技术研发—抗性苗木选育—工程施工—运营维护”为一体的生态产业链的全面
覆盖,行业定位由原有工程施工企业逐步向“园林+生态+文旅”领域中“工程+
运维”双轮驱动的综合运营服务商迈进。

④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铁汉”)成立于 2001
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 300197.SZ。节能铁汉及其下属子
公司拥有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壹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资质。

节能铁汉是一家集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程施工与养护、苗
木种植、生物有机肥生产等产业链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建设综合公司。公司主营业
务涵盖生态环保、生态景观、生态旅游、生态修复四大方向,已形成了集策划、
规划、设计、研发、融资、建设、生产、资源循环利用及运营等为一体的完整产
业链,能够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生态环境建设与运营的整体解决方案。

⑤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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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草生态”)成立
于 2001 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 300355.SZ。蒙草生态及其
下属子公司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资质。

蒙草生态以驯化乡土植物进行生态修复,立足“草、草原、草科技”构建蒙
草“产业生态圈”。公司业务重点围绕生态修复、种业科技展开。蒙草生态的生
态修复业务为:驯化乡土植物,利用种质资源、生态大数据和生态标准进行环境
修复。涵盖草原、矿山、盐碱地、垃圾场、工业废弃地、戈壁、沙化、退化、盐
渍化土地等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修复及节水园林、生态景观建设、特色小镇、田
园综合体建设等。

以上竞争对手资料来源于各公司官方网站及公开资料。

2、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业务聚焦于绿色产业,坚持以“自然湿地”、“人工湿地”、“生态森
林”、“近岸海域治理”、“河湖综合治理”、“棕地修复”六大核心技术体系
为引领,驱动业务发展,根据绿色产业目录中的“1 节能环保产业-1.6 污染治理”、
“4 生态环境产业-4.2 生态保护”、“4 生态环境产业-4.3 生态修复”、 “5 基
础设施绿色升级-5.6 园林绿化”,梳理确定了公司主营业务:生态保护、生态修
复、水环境治理、生态景观建设及规划设计服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取得了 12 项发明专利,69 项实用新
型专利,其中 47 项与湿地与水体生态修复技术、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
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流域综合调控技术、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化技术、湿地建
设与生态修复技术相关。2017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及生态环境部成立湖泊水污
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公司是该实验室的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及
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公司作为技术委员会唯一企业成员,致力于推动实验
室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将技术成果应用于项目实践中。

公司近年来中标及实施了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勘
察与设计、北京通州于永片区水环境治理项目、雄安新区生态森林项目、长春市
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水体生态净化工程项目、唐山东湖生态修复项目、雄
安新区唐河入淀口湿地生态保护项目、太湖流域丹阳市上练湖湿地及周边生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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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复项目、莆田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EPC 项目、雄安郊野公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
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河北省第五届园林博览会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等
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体现了行业及市场对公司专业能力的认可。

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准入资质的领先

资质是生态环境综合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代表了企业的规划设计
水平、技术能力、项目管理能力、专业人员的团队规模等。资质是公司市场竞争
地位的重要指标,客户在选择服务商时往往以资质水平作为主要标准之一。

正和生态业务资质齐全,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等资质。

(2)中标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中标时间
河北省第五届园林博览会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生态修复 2020
(EPC)
雄安郊野公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标
生态保护 2020

莆田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湄洲湾北岸段)工程设
水环境治理 2020
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生态修复 金华赤山公园项目 I 标段 2020
雄安新区唐河入淀口湿地生态保护项目施工总承包
生态保护 2019
项目
规划设计服务 大理市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
2019
(生态保护) 程的勘察、设计项目
湖北省第二届园林博览会暨荆州市第一届园林博览
生态景观建设 2018
会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流
水环境治理 域中段项目工程总承包-水体生态净化工程-永宁路 2017
人工湿地系统工程项目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郎岱山地旅游扶贫度假区
生态修复 2016
第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水环境治理 太湖流域丹阳市上练湖湿地及周边生态修复项目 2016
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于永片区)PPP
水环境治理 2016
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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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中标时间
世园会核心区景观绿化工程完善提升设计、施工总
生态修复 承包,世园会核心区景观绿化工程中轴线片区卧龙 2014
山景观绿化施工总承包项目
水环境治理 山西孝义市胜溪湖湿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2012

(3)形成了客户认可和信赖的品牌形象

在广泛关注的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领域,良好的品牌形象是企业参与市场竞
争的关键。公司近年来获得的荣誉和奖项如下:


荣誉/奖项名称 颁奖机构 颁发时间

北京园林优秀设计奖三等奖-六枝特区示
1 范小城镇生态环境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 北京园林学会 2020.10
总承包
2 2020 年度北京园林优秀设计奖 北京园林学会 2020.08
2020 年度中国园林绿化优秀施工项目-汾
3 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景观绿化工程 中国工程建设行业协会 2020.06
三标段
4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 AAAA 诚信企业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2020.08
5 长江生态环保产业联盟会员单位 长江生态环保产业联盟 2019.12
2018 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诚实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协
6 2019.12
守信 5A 级施工企业证书 会
2018 年华夏建设科学技术一等奖-城市重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
7 污染水体生境改善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与 2019.01
员会
装备
8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 AAAA 诚信企业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2018.06
2017 年度全国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
9 工标准化工地-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 中国工程建设行业协会 2018.04
环境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017 年度全国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
工标准化工地-世园会核心区景观绿化工
10 中国工程建设行业协会 2018.03
程中轴线片区卧龙山景观绿化设计、施工
总承包项目
2017 年度全国园林绿化优秀施工项目-六
11 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一期建设工程 中国工程建设行业协会 2018.03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017 年度全国园林绿化优秀施工项目-世
12 园会核心区景观绿化工程中轴线片区卧龙 中国工程建设行业协会 2018.02
山景观绿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13 2017 年全国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 中国工程建设行业协会 2018.01
2016 年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组织委员会 2016 年唐山世界园艺博览
14 2017.08
先进单位 会组织委员会
15 2015 年度中国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 中国工程建设行业协会 2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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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奖项名称 颁奖机构 颁发时间

2016 年度北京市园林绿化优质精品工程
16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2016.01
评比光荣册
2016 年优质工程(二标段)-世界月季洲际
17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2016.01
大会主题园建设工程项目
2015 年华夏建设科学技术一等奖-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
18 2016.01
城乡统筹环境系统整治关键技术及装备 员会
19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单位 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 2015.12
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滨水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
20 2015.12
全面源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技术产业化” 部
亚太地区 IFLA 优秀管理奖迁西滦水湾河 国际景观设计师联盟组委
21 2012.08
流治理 会

上述荣誉和奖项充分体现了公司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的重要的地位。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劣势

1)竞争优势

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如下:

I、获取有大型及有影响力项目订单的品牌优势

公司凭借自身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前瞻的设计理念,成功中标业内的重大项目,
详见本节之“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二)公司的行业地位 2、中标了
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

公司通过与各地政府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签订生态保护、生态修复、
水环境治理、生态景观建设等项目订单,采用生态工法,完成了一系列高质量、
高标准、落地效果突出的项目,受到各级领导、公众及客户的认可,从而使得公
司能够获得持续的业务机会。

II、研发技术持续投入,形成技术驱动市场优势

公司和子公司正和设计院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被评为北京市企业技术中
心。公司持续技术研发,坚持以“自然湿地”、“人工湿地”、“生态森林”、
“近岸海域治理”、“河湖综合治理”、“棕地修复”六大核心技术体系为引领,
驱动业务发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取得了 12 项发明专利,
69 项实用新型专利。截至 2020 年,公司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为 86.27%,其中,
硕士学历者占比为 19.06%,博士学历者占比 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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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及环保部成立湖泊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国
家工程实验室,公司是实验室的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
公司滨水区全面源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技术产业化项目被国家科技部评选为国家
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在项目科研方面,公司承担了 2017 年国家重大科技
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项目课题《北运河上游分散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模式
与运营、监管机制研究示范》子课题《北京市农村再生水回用及水景观构建实施
方案》;此外,公司的“城乡统筹环境系统整治关键技术及装备项目”及“城市
重污染水体生境改善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与装备项目”分别获得 2015 年及 2018
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III、拥有设计施工一体化联动优势

公司旗下拥有技术院、设计院,业务资质全面,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
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等资质。
公司能够提供技术研究、设计和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的一体化服务,在项目招标过
程中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

IV、大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程的管理优势

大型项目施工能力是行业内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项目施工的技术水平、设
计力量、艺术效果体现、人员配备、项目协调、资金实力等各方面因素,以及项
目承接方多专业融合、多领域交叉作业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都是决定大型项目
施工能力的重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承揽并实施的合同金额在 2,000 万以上的
项目 40 余项,有效地提高了公司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区域管理能力等,培育了
一批可以承接大型施工项目的优秀人才,形成了大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程施
工管理优势。公司坚守匠心、节俭造精品,把生态工法、物质循环的工作方法运
用到项目实践当中,深受客户的认可,在该地区能够持续获得订单。

1)竞争劣势

I、融资渠道单一制约发行人快速发展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型的特点,随着企业发展,单个项目的规模变大,
合同额增高,资金需求增加,尤其是承揽大型的工程项目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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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司目前的融资方式以银行贷款为主,渠道单一,额度有限,限制了公
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为满足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亟需拓展公司的融资渠道,扩
大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

II、行业高端人才缺乏成为公司快速发展的挑战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行业发展迅速,业内具备国际先进设计理念并能本土化
落地实施的人才储备不足。近年来,公司培养了一批可持续发展的区域规划、河
湖及近岸海域治理生态修复等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形成了自主培养及引进相结
合的人才发展战略。短期来看,尽管公司在人才储备方面做了一些准备,但随着
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可能会形成一定的人才缺口。公司将持续培养和引进优秀
人才,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3、市场占有率、近三年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目前国内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市场呈快速发展趋势、行业未来发展空间较
大,项目综合性较高、规模较大,技术需求越来越高,区域化特征明显,即使规
模较大的上市企业,其所占市场份额也较小,没有形成明显的市场头部效应。发
行人的业务收入规模对于整个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市场而言,市场占有率较低,
在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分别为 0.25%、0.14%及 0.13%。发行人与业内第
二方阵典型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的比较情况详见本小节之“(一)、行业内主要企
业和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之“2、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之“(2)第
二方阵中典型企业的市场份额”。

由于目前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升至更加重要的位置,我国生态恶化形势仍十分
严峻,所以未来我国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本投入将继续增长,存在较大的市场
机会。发行人作为行业内较早从事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的企业,具备一定的积
累和优势,随着行业市场规模的增加,发行人未来的发展也将随之受益。公司将
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成本控制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以保持竞争优势,不断提
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4、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未来发展的主要瓶颈与应对计划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生态景观建设及规
划设计服务。报告期内,按照项目所在地划分区域,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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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源于华北、华东、华中及西南地区,上述四个地区合计在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分
别为:122,801.78 万元、101,367.66 万元及 89,010.93 万元,合计占比分别为:
93.44%、99.15%及 83.85%,其中:

华北地区市场呈现企业地域性强,部分区域项目资金回款较差,市场竞争也
较为激烈,公司已在北京、雄安、太原、唐山、秦皇岛等城市成功实施了一批有
影响力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地位。未来,公司将逐步转移至国家级重点城市
如:环首都都市圈、雄安、环渤海区域,此区域市场规模大、市场空间大、竞争
相对激烈。环渤海海域治理市场空间大,项目对技术的要求高,公司将聚焦环渤
海近岸海域生态修复领域。公司在秦皇岛、唐山的环渤海海岸的生态修复已有成
功案例。为了加强发行人近岸海域生态修复的技术优势以开拓环渤海市场,发行
人将积极对接在近岸海域治理方面经验丰富、技术领先的荷兰的相关研究机构、
公司和科研院校,积极引进及优化其治理理念、技术和经验。

长江流域贯穿公司华东、华中、西南市场,GDP 约占据了全国一半的份额,
国家正在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的建设。目前黄海、东海海域生态修复市场潜力大,
海洋气象环境复杂,技术要求高。针对此情况发行人已逐步加大对于黄海、东海
区域的技术研发力度,首先加大河流入海口的生态修复技术研发;其次在技术上
考虑引进和优化近岸海域治理重点模型(水文、水动力、水利模型;泥沙沉降、
输移模型;沉积物再利用模型),解决海岸泥沙沉积及生态修复、海岸线群落稳
定构建的技术难题,从而提高核心竞争力,提升市场占有率。

华南市场前景较大,南海局部区域生态系统功能下降,南海近岸局部海域污
染依然严重,主要污染要素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部分水体呈富营养
化状态,同时珠江流域生态环境急需修复。目前发行人已在深圳成立分公司,组
建了近岸海域治理团队。在华南区域,发行人将进一步发挥多专业融合技术优势,
加大南海海域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珠江流域的生态修复业务的比重,同时
积极参与碧道规划设计等。

公司 2019 年根据市场布局及投拓策略的调整,以京津冀晋、长三角区域、
粤港澳大湾区三大销售区域为基础,聚焦重点城市突破,目前已取得良好效果。
公司 2019 年以来在华东区域中标了浙江金华赤山公园项目 I 标工程,在华南区
域中标了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神仙里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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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包(EPC)项目、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镇赤坪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
工总承包项目、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镇上盐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
总承包合、广州市灵山岛尖外江生态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莆田市蓝色
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湄洲湾北岸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项目,在华北
区域中标了河北省第五届园林博览会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雄安郊野公
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

(三)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情况

目前国内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市场呈快速发展趋势、行业未来发展空间较
大,项目综合性较高、规模较大,技术需求越来越高,区域化特征明显,即使规
模较大的上市企业,其所占市场份额也较小,没有形成明显的市场头部效应。

公司作为行业较早从事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的企业,具备一定的积累和优
势,存在较大的市场机会,但相对于整体市场而言,公司的市场规模相对较小,
且目前尚无权威的行业市场数据,因此无法准确估计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四)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生态保护

公司的生态保护业务是以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通过近自然的生态手段,建
立具有保护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的生态系统。产品主要包括生态森
林、自然保护区建设。

(1)生态森林

公司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森林生态系统理念,综合考虑水、土壤、树种、群落、
斑块五大要素,以科学性为核心,遵循区域地理条件和自然规律;以经济性为基
础,选择适宜树种,构建区域典型植物群落,控制前期投资和后期养护费用;以
景观为特色,为道路系统、水系地形预留休闲游憩功能的弹性空间。公司的生态
森林技术体系主要包括小气候环境模拟与评估、群落镶嵌结构的应用及森林抚育
等技术。

典型项目为雄安新区 9 号地块一区造林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详见招股说
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发行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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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自然保护区建设

公司的自然保护区建设业务主要通过多种保护措施实现强化涵养水源、保持
水土、调蓄洪水、维系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生态系统功能。

公司的自然保护区建设技术体系主要包括植物群落构建技术、鸟类、陆生动
物及鱼类生境营建技术、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技术等。

典型项目为大理市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发行人介绍”。

2、生态修复

公司的生态修复业务利用人工干预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修复基底、
水环境、植被、生物生态链等生态要素,重构生物生境,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恢复生物多样性。产品主要包括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棕地治理)、水土流失综
合治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环境治理)。

(1)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棕地治理)

公司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业务基于现状土地利用类型及地质条件实现区
域生态功能规划,实施粉煤灰再生利用、垃圾填埋处理、沉降区适宜性生态护坡
等,对采煤沉陷区进行生态化的治理和改造,恢复其自然功能。

公司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技术体系主要包括粉煤灰循环利用技术、垃圾填
埋处理技术、生态工法技术、岸线生态缓冲带构建技术等,具有生态、循环、可
持续的特点。

典型项目为唐山世园会核心区景观绿化工程中轴线片区卧龙山景观绿化施
工总承包项目,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发行人介绍”。

(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公司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业务主要利用控制水土流失的物理工程、植物恢复
措施,实现对流域(或区域)水土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的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

公司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体系主要包含水土保持林构建技术、固土植物
种植技术、径流雨水保持技术等,具有全面协调、统筹兼顾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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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项目为淄博市孝妇河黄土崖段综合整治项目,该项目主要通过植物群落
防沙系统构建、生态基底防侵蚀等技术,改善流域水土流失现状,塑造健康的生
态系统。

(3)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环境治理)

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环境、经济、社会、文化融合为理念,开展乡村山水
路林村综合整治,实施山体修复、生态系统重建、慢行系统构建、雨洪管理,从
而优化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公司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技术体系主要包括山体修复技术、雨水渗透收集、
净化、再利用技术等。

典型项目为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 PPP 项目,详见招股
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发行人介绍”。

3、水环境治理

水环境治理以水体水质改善为主要目标,在确保水质达标的同时,优化、重
塑水系网络,增强水安全能力、优化水生态结构、塑造水景观空间等,公司的水
环境治理主要包括河湖水环境治理、河湖湿地修复、近岸海域综合治理三大产品。

(1)河湖水环境治理

针对受污染河湖水体,公司从水系统的“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
水景观、水文化”七个维度出发,通过多种工程措施保障水体防洪安全,削减污
染水体的点、面、内源污染,提升水动力,改善水质,营造河湖生境,为动植物
提供生长繁殖栖息环境,提升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

公司的水环境治理技术体系主要包括人工湿地技术、沉沙技术、水质改善技
术、智能交互展示系统构建技术等,特点是将智慧科技与水环境治理相结合,最
大化地实现河湖水环境污染控制及水质改善。

典型项目为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于永片区)PPP 建设、长春市
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中段项目工程总承包-水体生态净
化工程-永宁路人工湿地系统工程项目,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
发行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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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河湖湿地修复

公司基于自然解决方案,运用大数据、水动力模型技术,模拟河湖湿地生态
水文过程,采用地理信息技术开展场地基地塑造,结合区域动植物本底资源,从
而实现恢复湿地植物群落、动物群落及食物链,塑造健康的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的
目标。

公司的河湖湿地修复技术体系主要包括生态基底修复技术、植物群落构建技
术、动物生境营建技术等,特点是生态优先,以最小干预自然为原则,全面协调
可持续。

典型项目为山西孝义市胜溪湖湿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详见招股说明书“第
二节 概览”之“一、发行人介绍”。

(3)近岸海域综合治理

公司的近岸海域综合治理业务采取堤防保护工程建设、海域生态修复、海岸
线景观建设等措施,实现近岸海域水质的净化、海滩潮汐湿地修复、海岸带侵蚀
防护等目标。

公司的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技术体系主要包括滨海湿地生态修复技术、海岛岛
体与植被修复技术、盐碱地治理技术、海洋水环境综合治理技术、岸线整治修复、
沙滩修复技术等,具有生态性的特点。

典型项目为秦皇岛金梦海湾海滨环境治理项目,该项目通过建设生态离岸潜
堤,海滩修复及近岸补沙工程,完善海港区沿海绿道,打造成为秦皇岛沿海最大
的市民绿地公园。

4、生态景观建设

公司的生态景观建设业务是以满足公众需求、生态服务为目标,进行公共空
间的景观构建,通过多专业融合,将生态理念、新技术、新材料融入到生态景观
的规划、设计及施工建设过程。公司生态景观建设的主要技术包括大树栽植技术、
垂直绿化技术、边坡绿化技术、盐碱地绿化技术、雨水花园构建技术。

典型项目为湖北省第二届园林博览会暨荆州市第一届园林博览会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发行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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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规划设计服务

公司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核心,协同整合“景观-建筑-能源-垃圾-水-交通-城
市功能-智慧”各系统,对场地空间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解读与剖析,以科学为
基础,依托于自有的技术体系,提供可持续发展的顶层规划和各子系统的专项设
计。

公司规划设计服务的主要产品有:城市规划、产业园区规划、水系规划、生
态保护及修复规划、碧道规划等。

典型项目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中心区及潇河文化景观带及
规划设、华阳湖碧道试点提升规划—景观特色营造及游憩系统构建项目和新圳河
碧道建设工程项目。

(五)主要经营模式

1、经营模式

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为开展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和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EPC)等类型业务,业务收入以 EPC 类为主。经营模式大致可以划分为信息收
集、组织投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及结算等业务环节。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模
式如下图所示:



技术研究 规划设计




项目信息收集 组织投标 项目实施 竣工验收
及结算


(1)项目信息收集

公司每年根据国家相关发展规划、宏观政策等确定公司市场发展战略,投资
拓展中心以公司发展战略为依据,综合考虑城市未来发展方向、地方政府偿债能
力、地方重点项目等因素,锁定重点业务发展区域及重点城市,各区域市场拓展
人员通过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合作、品牌推广渠道,广泛收集符合公司业务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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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发展方向的设计和工程项目信息,并由市场、研发、规划设计等部门联合组建
技术型销售团队,针对项目背景资料和业主相关信息及要求,提出项目方案及后
续发展理念,并与客户进行交流、推介。同时,由于公司在水环境治理、生态保
护及修复领域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核心技术优势,部分项目业主也会向公司发
出竞标邀请,公司根据获得的项目信息,经过内部逐级多次分析和研究,最终做
出是否参与竞标的决策。

(2)组织投标

在确定承接意向后,发行人投标部门认真研究项目实施条件及范围、工程量、
工期、质量要求及合同主要条件等,依次开展以下工作:

① 工作任务分工。公司成立投标专项工作组,联合投拓、设计、经营、工
程技术、采购、招投标等部门进行招标文件交底,并分配工作任务。

② 现场勘察。着重考察现场现状情况,地理位置、地质及气候条件、交通情
况,供电、供水设施情况、当地劳动资源和材料供应等施工条件。

③ 编制。投标专项工作组依据招标文件,仔细研究项目背景,深度挖掘客
户真实需求,给出定位准确、先进科学的设计方案;并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和工程
技术规范要求,分析项目的技术难点,力求基于自身的技术优势采用新材料、新
方法、新工艺,突出方案亮点;同时根据该次招标要求及项目特点,将最能体现
公司竞争力的项目业绩及人员安排等内容融入投标文件。

④ 审核。投标文件初稿编制完成后,由各个参与部门根据投标报价评分办
法,建立评分测算模型,共同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建议。投标文件
依据评审意见修改完成后,进行投标文件终审及组卷工作。

⑤ 开标。投标专项工作组结合公司市场战略安排及成本测算,制定最优报
价策略,并在规定的日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自检、互检后进行封标并送达至招标
文件指定的地点,参加项目开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参与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各类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工程施工项目。

(3)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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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经过历年的自我完善、改进及与同行业的相互交流
学习,已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体制,所有施工项目均要求做到开工有报告、
图纸有会审、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材料有复验、质量有检查、隐蔽工程有
记录、变更有手续、交工有档案、过程有巡检、重大项目有复盘。

1)施工准备阶段

签订合同后,工程管理部门将根据项目类型、实施地点、项目规模等情况选
派项目经理,并组建项目部。项目经理制定施工方案报公司审批。

项目部组建后,项目经理会根据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提出原材料的采购计划,
并由采购人员根据公司采购程序优选供应商。同时,项目经理根据项目技术要求、
质量控制、施工期限等情况提出劳务、机械供应商的需求,并与公司供应链中心
共同确定供应商选择范围,最终通过议价确定供应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的生产中心、财务中心等对项目的成本、质量、费
用等方面进行监控。

2)施工进行阶段

在项目施工的具体过程中,公司项目部按照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和作业安全
标准等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对于工程施工中的基础劳务部分,主要通过劳务采
购的形式交由相关公司具体实施;对于土石方工程和道路、照明、景观小品工程,
公司或自主施工,或交由相关的专业公司具体实施。

项目部成立后,公司会选定劳务公司,并与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
同,约定劳务服务内容、施工标准、合同价款以及支付方式等;施工前,劳务公
司按要求安排施工队伍,施工队伍在公司项目部的管理下进行施工作业。在项目
施工的整个过程中,项目部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施工标准对施工队伍进行全面管
理,以保证项目的质量、进度以及施工安全,具体的控制措施如下:

① 项目经理对施工单位下达施工任务,明确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
求等。相对应,施工单位需每月上报进度计划,并由项目部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
核实。

② 项目部组织对施工队伍进行工程的技术交底及所建工程的放线、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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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定标高等工作,全面负责施工队伍的技术管理工作。

③ 各类工种施工员对每天施工的内容、质量状况进行记录,对不合格的施
工及时返工。在施工过程中,各类工种施工员每天对当天施工质量进行总结,并
通知施工队伍。

④ 施工中,每一道工序完成后,须由公司的质检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必检项
进行检验,合格后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⑤ 安全员负责日常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工作日志,有权对施工
现场中的不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和处理。

(4)竣工验收管理

工程项目完工后,业主需进行竣工验收,公司对业主提出的相关问题给予合
理的说明或及时进行完善整改,待双方无异议后,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规划设计类项目的结算,一般根据完工进度分阶段收款。工程施工类项目的
结算,一般根据业主确认的项目完工进度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进度款,项目完工
并经业主验收结算后收回款项。

2、采购模式

(1)公司主要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主要为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比价采购、限价采购、应
急采购五种。经综合研究比选,考虑性价比、交货及时性、信誉、服务等因素最
终确定供应商。

1)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形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委托招标三种形式;招
标采购项目类别主要包括:专业分包招标、材料招标、劳务招标、机械招标。原
则上参与投标供应商应不少于 5 家,个别专业性要求较高的专业分包如需招标,
供应商应不少于 3 家。按照招投标规则,优选质优价廉、信誉良好的物资和供应
商。

2)竞争性谈判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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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地域偏远的地区,相关供应商资源比较稀缺的情况,以及特有设备采购,
如满足条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可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的采购,由供应链中心组织、与项目部、生产中心及审计中心共
同确定。

3)比价采购

比价采购由项目部编制“物资需求单”,由招采人员根据物资需求单中材料
的品种规格,与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填写比价采购单,经营管理部门与采
购部门联合比价确定质优价廉的供应商。

在建项目的大宗材料,在一个月周期内,单价可能浮动较大的材料(苗木、
石材等)实行比价采购。

4)限价采购

限价采购由项目部编制“物资需求单”,采购部门及时组织经营管理部门和
项目部共同考察确定三家以上信誉好、质量优的供应商进行比价,最终确定供应
商。每月定期考核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根据考察结果及时进行调整。

地材(适合招标的除外);低值易耗品(如劳保用品、绑丝等);工具设备
(如剪枝剪、板子、钳子、小推车、无齿锯、角磨机、剪草机、发电机、泵类等);
绿化辅材(如竹竿、竹片、草绳、无纺布、塑料薄膜等);农药、肥料及油类(汽
油、柴油和机油);其他小型材料。

5)应急采购

应急采购需填报应急采购申请,经工程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批后,
采取比价方式采购。

采购周期小于三天的物资需求;因甲方要求造成时间紧迫,无法组织正常招
标或比价手续,且急需进场的物资;因质量原因造成损失时,现场急需进场的物
资;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时,现场需要防护及抢修急需进场的物资;其它因时间
紧迫无法组织正常招标,或比价手续且急需进场的物资。

(2)原材料采购

公司对苗木、石材、土石方、混凝土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主要采用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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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竞争性谈判、比价采购、限价采购、应急采购五种,公司选取至少三家供应商进
行询价、比价,根据价格、质量、交货及时性、使用便利性、信用条件等因素确
定最终供应商。

(3)工程分包及劳务用工

1)工程分包

公司部分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市政道路、桥梁、单体建筑、园林小品、古建筑、
大型土石方工程等需专业资质的工程作业,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合
格分包商。专业分包均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应资质。

2)劳务分包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有劳动密集型的特点,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主要与具有资
质的劳务公司合作,由劳务人员在公司项目质量、安全、技术等人员的指导、管
理下进行劳务作业的具体实施。

3)定价机制

公司对工程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选择是在其具有相应资质、有成熟的管理
及技术经验、良好的工程业绩、信誉及服务的基础上,结合当期劳务、机械、材
料的市场价格,采用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合理确定最终供应商。

4)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公司已建立起有效的分包业务质量控制体系,即:①事前监督:采购部门负
责对工程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资质进行评审;②事中监督:项目部采取定期和
随机检查两种形式对工程分包商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记录;项目部
派出质量、安全、技术等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劳务分包商施工作业;③事后监督:
工程分包完工后,公司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质量员、技术员对分包工程进行
验收。

公司要求工程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在进场前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制定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分包和施
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分包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对相关单位人员的特
种设备使用等安全资质进行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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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利用采购审核职权分离、采购流程审批、审计部
门过程审核等多项措施,对公司的采购行为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保证采购的
质量和性价比,控制采购风险。

3、结算模式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工程施工及规划设计服务,由于其业务类型的不同,其结
算方式也有所不同。

(1)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建设的结算模式具体如下:有预付款合同的项目,在项目开工前公司向
业主出具预付款支付担保函,业主依据合同支付条件和比例进行预付款支付。

项目施工过程中进行进度款支付时,依据合同约定及业主要求,一般以月度
或者季度为周期进行项目施工进度的申报和确认,公司依据项目监理确认的工程
进度确认单、投标清单文件及合同计价约定编制相对应的工程款计算书,经业主
审核确认后作为项目进度支付的价款依据,最后由业主依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
向公司支付相应比例的进度款。

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依据合同的约定,一般会根据招标清单和合同的计价
规则以及项目的变更洽商等内容,由公司编制项目整体结算文件,然后报业主审
核,由业主或者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评审,最终经过业主、
财政或者审计部门的确认后,出具项目审计决算书,完成项目的最终结算。

(2)规划设计项目

规划设计业务主要分四个阶段:概念方案设计阶段、扩充初步设计阶段、施
工图设计阶段和后期服务跟踪阶段。业主在项目每个阶段完成后,按成果进度确
认向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设计费用。

五、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本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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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
类别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原值 (年)
房屋及建筑物 162.86 20.00 38.03 124.83 76.65%
运输设备 473.51 4.00 341.49 132.01 27.88%
经营设备 384.49 5.00 275.13 109.37 28.45%
其他设备 1,181.30 3.00 940.17 241.13 20.41%
合计 2,202.16 - 1,594.83 607.33 27.58%

1、自有房产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缴纳凭证等文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建筑面
序 房屋所有权 他项
所有权人 坐落 积 用途 登记日期
号 证书编号 权利
(㎡)
海淀区中关村
X 京房权证
东路 18 号 1
1 正和生态 海字第 182.04 公寓 2012.8.29 抵押
号楼 17 层 B-
320027 号
2008
冀(2019) 路北区悦翔里 城镇住
唐山市不动 铂悦景苑 204 宅用地/
2 正和生态 120.19 2019.9.3 -
产权第 楼 2 门 2901 成套住
0028936 号 号 宅
冀(2019) 路北区悦翔里 城镇住
唐山市不动 铂悦景苑 204 宅用地/
3 正和生态 118.90 2019.9.3 -
产权第 楼 2 门 2903 成套住
0028935 号 号 宅

根据发行人与中关村担保签订的《最高额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2020
年 DYF0148 号),发行人将上述第 1 项房产抵押给中关村担保,为发行人与中
关村担保签订的《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2020 年 WT0148 号)提供反担保。中
关村担保为发行人与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自 2020 年 3 月 25 日至 2021 年 3
月 25 日发生的 5,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根据发行人与中关村担保签订的《最高额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2020
年 DYF1811 号),发行人将上述第 1 项房产抵押给中关村担保,为发行人与中
关村担保签订的《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2020 年 WT1811 号)提供反担保。中
关村担保为发行人与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自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发生的 6,5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根据发行人说明,唐山市上述两处房产的实际用途为存放公司档案资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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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属于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用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自有房产
取得不存在权属瑕疵。

2、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建筑面
序 承租
出租方 房屋坐落 积 租金 期限 用途
号 方
(m)
北京市海淀区
中关村东路1 2021.04.01
正和 485,346.43
1 赛尔网络 号院8号楼B座 1,387.53 - 办公
生态 元/月
赛尔大厦第21 2023.04.30

北京市海淀区
中关村东路1
2021.05.01
正和 号院8号楼B座 242,671.47
2 赛尔网络 693.76 - 办公
生态 赛尔大厦第27 元/月
2023.04.30
层 B2701A 、
B2701B单元
北京市海淀区
中关村东路1
正和 2021.05.01
号院8号楼B座 113,783.73
3 设计 赛尔网络 325.29 - 办公
赛尔大厦第27 元/月
院 2023.04.30
层 B2701C 单

北京市海淀区
中关村东路 1
正和 号院 8 号楼 B 128,884.24 2021.05.01
4 赛尔网络 368.46 - 办公
数科 座赛尔大厦第 元/月
2023.04.30
27 层 B2701D
单元
上海鼎鼎 上海市黄浦区
2021.04.23
正和 房地产开 中山东二路 88 85,027.32
5 315.51 - 办公
生态 发有限公 号外滩 SOHO 元/月
2024.04.22
司 C 幢 803 室
上海鼎鼎 上海市黄浦区
正和 2021.04.23
房地产开 中山东二路 88 101,918.18
6 设计 431.24 - 办公
发有限公 号外滩 SOHO 元/月
院 2024.04.22
司 C 幢 805 室
2021.05.01-
深圳市南山区 2023.04.30:
正和 中建科工 后海中心路 194,453 元/ 2021.05.01
7 产业 集团有限 3331 号中建科 827.46 月; - 办公
运营 公司 工 大 厦 第 31 2023.05.01- 2024.04.30
层 03、04 单元 2024.04.30:
204,176 元/月



7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建筑面
序 承租
出租方 房屋坐落 积 租金 期限 用途
号 方
(m)
深圳市南山区
正和 2021.04.23 员工
后海蔚蓝海岸
8 王大风 116.45 13,000 元/月 -
生态 社区二期 7 栋 2022.04.22 宿舍
10A
深圳市南山区 2020.11.01
正和 员工
9 朱惜娇 后海路文德福 161.96 12,500 元/月 -
生态 宿舍
花园 6 栋 1004 2021.10.31
唐山市开平区 2020.12.10
正和 员工
10 高静 东城绿庭小区 85.60 18,696 元/年 -
生态 宿舍
42-4-802 2021.12.09
唐山市开平区 2020.12.01
正和 员工
11 史杰 东城绿庭雅园 78.87 18,720 元/年 -
生态 宿舍
20-1201 2021.12.15
上海市黄浦区
2020.08.06
正和 中山南路 1358 员工
12 吴敏锋 48.41 7,500 元/月 -
生态 弄 23 号 3002 宿舍
2021.08.05

上海市虹口区 2021.07.09
正和 员工
13 陈妍静 嘉兴路 335 号 78.51 8,920 元/月 -
生态 2022.07.08 宿舍
203 室
南沙区环市大 2021.02.10
正和 员工
14 区剑波 道西水晶南街 174.28 25,200元/半年 -
生态 宿舍
7 号 702 2021.08.09
河北省保定市
2020.12.22 办公、
正和 安新县同口镇
15 杨小五 80.00 2,100 元/月 - 员工
生态 北曲堤村沿堤 2021.12.21 宿舍
街 309 号
北京市通州区
2021.06.22 办公、
正和 砖厂北里 110
16 张福全 83.32 5,000元/月 - 员工
生态 号楼 16 层 2 单 2022.06.21 宿舍
元 1603
福建省莆田市 2020.03.24
正和 员工
17 林国富 忠门镇港里村 196.99 9,975.22元/月 -
生态 宿舍
7 组 43 号 2021.09.24
唐山市开平区 2021.05.08
正和 员工
18 马翠霞 东城绿庭 7-1- 91.95 1,740元/月 -
生态 宿舍
304 2021.11.07
云商(广 广州市番禺区
正和 东)咨询 2021.03.01
市桥街北桥路
19 8.00 522元/月 - 办公
生态 有限 25 号(部位:
2022.02.28
公司 105D)
北京市海淀区
正和 2021.06.10 员工
展春园西路 3
20 任宪辉 94.00 13,500元/月 -
生态 号院 2 号楼 6 宿舍
2022.06.09
层 604 室
唐山市开平区 2020.08.24
正和 员工
21 周宗英 东城绿庭雅园 81.27 18,840元/年 -
生态 2021.08.23 宿舍
11-1-302A

75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建筑面
序 承租
出租方 房屋坐落 积 租金 期限 用途
号 方
(m)
山西省太原市
2020.08.28 办公、
正和 万柏林区佳和 16,006.84元/
22 吕利仙 106.00 - 员工
生态 苑小区 2 号楼 年 2021.08.27 宿舍
2 单元 1004 号
深圳市南山区
2021.01.04
正和 东滨路中熙香 员工
23 李林 88.17 10,500 元/月 -
生态 山美林苑 2 栋 2022.01.03 宿舍
A 单元 1804
广东省深圳市
宝安区观澜街
2020.10.29
正和 道大和路西侧 员工宿
24 李锦昌 166.67 7,175 元/月 -
生态 中航格澜花园 舍
2021.10.28
6 栋 D 单元
1001 号
福建省厦门市 2020.11.27
正和 员工宿
25 陈玉生 集美区双桥一 122.55 2,600 元/月 -
生态 舍
里 16 号 301 室 2021.11.27
河北省保定市
容城县金台西 2020.12.14
正和 员工宿
26 李岳峰 路祥和新区一 90.00 44,100 元/年 -
生态 舍
号楼五单元 2021.12.13
1103 室
六盘水市六枝 2021.01.01
正和 员工宿
27 詹昌国 特区平寨镇街 270.00 5,500 元/月 -
生态 舍
心花园 19 层 2021.12.31
正和 河北省唐山市 2021.01.20 员工宿
28 王海坡 133.85 2,130 元/月 -
生态 东城绿庭雅园 2022.01.19 舍
四川省成都市
成都百益 高新区天府大
正和 房地产经 2021.03.12
道 北 段 1700
29 277.89 8,880 元/月 - 办公
生态 纪有限公 号环球中心 9 2023.03.11
司 栋 1 单元 529B

正和 2021.03.08 员工宿
嘉华都市春天
30 李兰英 168.88 3,500 元/月 -
生态 B 栋 15A01 舍
2022.03.08
徐州市沛县张
良路南侧侨城 2021.07.18
正和 员工宿
31 王勇博 中 央 公 园 16 107.7 2,320 元/月 -
生态 2022.07.17 舍
号楼 1 单元
2802 室
沛县御城华府 2021.06.21 办公、
正和
32 陈加旺 4 号楼 4 单元 105.61 1,733.33 元/月 - 员工宿
生态
1001 室 2022.06.21 舍
金华市金东区 2021.05.21 办公、
正和
33 方权 多湖街道潭头 450 30,000 元/年 - 员工宿
生态 2022.05.20
村厉陈巷 8 号 舍

76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建筑面
序 承租
出租方 房屋坐落 积 租金 期限 用途
号 方
(m)
长春市吴泽富 2021.04.25 办公、
正和
34 裴燕 苑 1 栋 4 单元 74.42 1,500 元/月 - 员工宿
生态
1012 室 2022.04.25 舍
上海市青浦区 2021.05.01
正和 员工宿
35 沈森林 沙淀中路 100 87.95 3,760 元/月 -
生态 舍
弄 8 号 401 室 2022.05.05
云南省大理市 2021.03.01
正和 17,000 元/半
36 杨建宏 下关镇大关邑 290 - 办公
生态 年 2021.09.01
新村
湖北省荆州市
2021.05.20 办公、
正和 荆州区纪南镇
37 杨华 400 2,167 元/月 - 员工宿
生态 纪城村 1 组 11 2022.05.19 舍

正和 沛县沛城东环 2021.07.10
38 沛县港 340 157,500 元/年 - 办公
生态 路新桥东侧 2022.07.10
注 1:根据安新县同口镇北曲堤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上表第 15 项房产为杨小五所有。
注 2:上表第 10-11、17、21、22、26、28、29、30、34、36 项房产的出租方未能提供有效
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3、公司是否存在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耕地、
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等情形,是否符合土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公司是否存在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耕地、
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等情形,是否符合土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依法
办理了必要的审批或租赁备案手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租赁房产外,发行人不存在使
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
产等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经存在一宗租赁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2010 年 6 月 28 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丰润政府”)与唐山市园林
绿化管理局(“唐山园林局”)签署《北郊生态园林苗圃建设与土地使用协议》,
丰润政府提供唐丰路西侧丰润区任各庄镇集体土地约 3,129.183 亩,唐山园林局
负责生态园林苗圃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使用土地期限为 2010 年 5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2010 年 7 月 5 日,唐山园林局与唐山市园林绿化管理
局西郊苗圃(以下简称“西郊苗圃”)签订《北郊生态园林苗圃建设协议》,唐
山园林局将北郊生态园林苗圃约 3,129.183 亩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及苗圃建设和管

77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理相关事宜,全权委托给西郊苗圃办理。

2010 年 10 月 20 日,西郊苗圃与正和有限签署《北郊生态园林苗圃建设与
土地使用协议》(以下简称“《苗圃协议》”),按照唐山市政府第 21 号专题
会议纪要精神,西郊苗圃提供丰润区任各庄镇集体土地约 240 亩,正和有限负责
生态园林苗圃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租赁期限为 2010 年 05 月 0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西郊苗圃出具的书面说明,西郊苗圃在签订《苗圃协议》后,
又向正和有限提供了约 200.62 亩集体土地,合计提供了 440.62 亩集体土地(包
括曹信庄 123.27 亩,前泥河 119.13 亩,后泥河 198.22 亩)。

公司租赁上述集体土地的土地用途包括坑塘水面(已干涸)、林地、耕地。
村农户与村委会签署的土地流转合同期限至 2017 年 3 月,发行人租赁土地的期
限至 2028 年 12 月,超过了农户流转给村委会的土地租赁期限。

发行人承租上述土地的期限超过原有土地流转合同的流转期限,且相关方未
能提供原承包方同意转租的有效证明文件,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为解决上述租赁土地瑕疵,发行人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与西郊苗圃签订《关
于解除“正和恒基与西郊苗圃签订的北郊生态园林苗圃合同”的协议》,约定: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苗圃协议》自动终止和失效,任何一方无须承担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2)2017 年 5 月 1 日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的土地租
赁费合计 528,744 元由发行人缴纳,待西郊苗圃与丰润政府商榷解决方案后,由
西郊苗圃或其指定第三方偿还发行人;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
的流转土地租赁费和退耕复垦费合计 1,189,674 元由发行人承担。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4 月支付完毕全部相关款项。

根据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末,公司上述租赁
土地上苗木的账面价值分别约为 784.89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苗木用途均为公
司绿化工程自用;2019 年 5 月发行人已签订协议终止使用上述苗圃,2019 年 9
月末将上述苗圃内的苗木已经全部移植完毕。

(2)是否可能被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租赁前述土地种植苗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规定的“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
设”的受处罚情形。

针对前述租赁土地瑕疵,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润区分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说明:正和生态承租唐山市丰润区任各庄镇集体土地用于生态园林
苗圃经营,经查阅该局历年违法卷宗,未发现有处罚行为。

唐山市丰润区林业局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出具证明:正和生态租赁唐山市
丰润区任各庄镇集体土地进行生态园林苗圃建设、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和
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无形资产情况

1、总体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本公司无形资产账面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摊销年限(年) 累计摊销 账面净值
办公软件 329.85 10 211.34 118.51

专利权 1.66 10 1.66 -

商标权 5.49 10 3.80 1.69

合计 337.00 216.80 120.20

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包括办公软件、专利权及商标权。其中,办公软件
账面价值最大,办公软件的账面原值为初始购入办公软件的成本。专利权及商标
权账面价值及账面原值较低,其原因系:对于自主研发取得的专利,出于谨慎考
虑,发行人将开发阶段的投入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未作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对
于受让取得的专利全部为正和设计院无偿从母公司受让取得。专利权账面原值来
源为公司历史上将个别专利代理费计入无形资产,涉及金额较小。发行人的商标
均为申请取得,商标权账面原值来源为公司历史上将个别商标的代理费、设计费
及注册费计入无形资产,涉及金额较小。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商标共 16 项,具体情况
如下:


79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注册 类
注册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
号 人 别
树木;圣诞树;自然花;花粉(原材料);
正和 2013.12.28
1 31 11298975 自然草皮;新鲜的园艺草本植物;植物;
生态 -2023.12.27
藤本植物;装饰用干植物;植物种子
水净化;空气净化;空气除臭;空气清
新;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废物处理(变
正和 形);废物和垃圾的销毁;废物和垃圾 2013.12.28
2 40 11299016
生态 的焚化;净化有害材料;废物和可回收 -2023.12.27
材料的分类(变形);木材砍伐和加工;
纸张加工;服装制作
建筑信息;维修信息;室内装潢;室内
正和 外油漆;灌溉设备的安装和修理;建筑; 2013.12.28
3 37 11299058
生态 砖石建筑;码头防浪堤建筑;灭害虫(非 -2023.12.27
农业目的);人工造雪
新鲜的园艺草本植物;植物;藤本植物;
正和 2014.06.21
4 31 11298984 装饰用干植物;树木;圣诞树;自然花;
生态 -2024.06.20
花粉(原材料);自然草皮
医院;草坪修整;树木修剪;园艺学;
正和 空中和地面化肥及其他农用化学品的 2014.08.07
5 44 11299005
生态 喷洒;庭园设计;庭院风景布置;园艺; -2024.08.06
植物养护;美容院;动物饲养
饮食营养指导;庭院风景布置;园艺;
正和 农场设备出租;风景设计;植物养护; 2016.11.07
6 44 17960736 -
生态 花环制作;草坪修整;眼镜行;卫生设
2026.11.06
备出租
园艺;植物养护;花环制作;草坪修整;
正和 庭院风景布置;饮食营养指导;风景设 2017.02.14
7 44 18841807
生态 计;眼镜行;卫生设备出租;农场设备 -2027.02.13
出租
养老院;日间托儿所(看孩子);动物
正和 寄养;饮水机出租;住所(旅馆、供膳 2017.02.14
8 43 18841808
生态 寄宿处);咖啡馆;餐厅;酒吧服务; -2027.02.13
茶馆;提供野营场地设施
培训;组织表演(演出);提供在线电
子出版物(非下载);录像带发行;音
正和 2017.02.14
9 41 18841809 乐制作;演出;健身俱乐部(健身和体
生态 -2027.02.13
能训练);娱乐;提供在线音乐(非下
载);玩具出租
纸张处理;光学玻璃研磨;榨水果;印
正和 刷;净化有害材料;空气净化;水处理; 2017.02.14
10 40 18841810
生态 定做材料装配(替他人);金属处理; -2027.02.13
木器制作
集装箱出租;运输;快递服务(信件或
正和 商品);汽车出租;安排游览;能源分 2017.02.14
11 39 18841811
生态 配;搬运;商品包装;货物贮存;仓库 -2027.02.13
出租
建筑信息;建筑;商品房建造;室内装
正和 2017.02.14
12 37 18841812 潢修理;加热设备安装和修理;电器的
生态 -2027.02.13
安装和修理;汽车保养和修理;喷涂服

8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注册 类
注册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
号 人 别
务;干洗;电梯安装和修理;
金融服务;募集慈善基金;珠宝估价;
正和 2017.02.14
13 36 18841813 典当;通过网站提供金融信息;经纪;
生态 -2027.02.13
不动产管理;保险;担保;信托
广告;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市场营销;
自由职业者的商业管理;商业企业迁
正和 移;在计算机档案中进行数据检索(替 2017.02.14
14 35 18841814
生态 他人);会计;寻找赞助;药用、兽医 -2027.02.13
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
发服务;替他人推销
未加工木材;小麦;自然花;活动物;
正和 2017.02.14
15 31 18841815 新鲜水果;新鲜蔬菜;植物种子;饲料;
生态 -2027.02.13
酿酒麦芽;动物栖息用干草;
正和 2019.07.21-
16 43 33723230 饮水机出租
生态 2029.07.20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经取得 12 项发明专利、69 项实用新
型专利,具体如下:

(1)发明专利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号 权人 方式
高水位不透水盐碱
正和生 原始
1 地的绿化方法和绿 ZL201110279829.6 发明 2011.09.20
态 取得
化体系
正和生 原始
2 山体生态修复方法 ZL201210125862.8 发明 2012.04.26
态 取得
地形改造过程中对
正和生 原始
3 原始大树的保留方 ZL201210125872.1 发明 2012.04.26
态 取得

混凝土基础台阶的 正和生 原始
4 ZL201210125843.5 发明 2012.04.26
吊模浇筑方法 态 取得
栗钙土土壤下的树 正和生 原始
5 ZL201310145055.7 发明 2013.04.24
木种植方法 态 取得
沙漠环境下的植树 正和生 原始
6 ZL201310144580.7 发明 2013.04.24
造林方法 态 取得
垃圾山生态护坡方
正和 原始
7 法及采用该方法的 ZL201110279828.1 发明 2011.09.20
设计院 取得
垃圾山绿化坡面
大树移植散裂球后 正和 原始
8 ZL201110279825.8 发明 2011.09.20
的补救方法 设计院 取得




8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号 权人 方式
适于利用蚯蚓缓解
正和生 原始
9 堵塞并强化脱氮的 ZL201710244454.7 发明 2017.04.14
态 取得
人工湿地系统
适于公园广场树阵
正和 原始
10 的不透水场地树木 ZL201811504917.X 发明 2018.12.10
设计院 取得
种植方法
适于潜流人工湿地
正和 原始
11 的强化脱氮方法及 ZL201710806603.4 发明 2017.09.08
设计院 取得
强化脱氮湿地系统
强化处理富营养化
正和生 原始
12 水体的复合流人工 ZL201710233564.3 发明 2017.04.11
态 取得
湿地系统

(2)实用新型专利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号 权人 方式
实用 原始
1 节能灌溉系统 正和生态 ZL201120353106.1 2011.09.20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2 盐碱地治理体系 正和生态 ZL201120353103.8 2011.09.20
新型 取得
滨水驳岸的混凝土 实用 原始
3 正和生态 ZL201120353102.3 2011.09.20
挡墙 新型 取得
大理石的水泥灰膏 实用 原始
4 正和生态 ZL201120353101.9 2011.09.20
镶贴结构 新型 取得
自嵌式花阶墙的挡 实用 原始
5 正和生态 ZL201120353094.2 2011.09.20
土防冲刷系统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 快装水阀装置 正和生态 ZL201120353873.2 2011.09.21
新型 取得
适于地形重塑的大 实用 原始
7 正和生态 ZL201220182767.7 2012.04.26
树保护结构 新型 取得
适于河渠岸边护坡 实用 原始
8 正和生态 ZL201220182764.3 2012.04.26
的土质生态边坡 新型 取得
混凝土浇筑的台阶 实用 原始
9 正和生态 ZL201220182752.0 2012.04.26
结构 新型 取得
岩石山体生态修复 实用 原始
10 正和生态 ZL201220182751.6 2012.04.26
结构 新型 取得
土工膜的河底防渗 实用 原始
11 正和生态 ZL201220202645.X 2012.05.08
结构 新型 取得
适于台阶浇筑的吊 实用 原始
12 正和生态 ZL201220202449.2 2012.05.08
模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3 沉沙池护坡结构 正和生态 ZL201320211625.3 2013.04.24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4 沉沙池护底结构 正和生态 ZL201320211473.7 2013.04.24
新型 取得
用于水库的水系沉 实用 原始
15 正和生态 ZL201320211462.9 2013.04.24
沙系统 新型 取得
16 河流沉沙泄洪系统 正和生态 ZL201320211349.0 实用 原始 2013.04.24

8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号 权人 方式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7 泄洪闸门体系 正和生态 ZL201320211346.7 2013.04.24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8 沉沙池 正和生态 ZL201320211239.4 2013.04.24
新型 取得
沙漠环境下的树木 实用 原始
19 正和生态 ZL201320211230.3 2013.04.24
种植结构 新型 取得
自动监测水质的微
实用 原始
20 型人工湿地跌水净 正和生态 ZL201420762809.3 2014.12.08
新型 取得
化系统
实用 原始
21 仿生生态浮岛 正和生态 ZL201420762790.2 2014.12.08
新型 取得
适用于入湖景观水
实用 原始
22 体的多级生物滤池 正和生态 ZL201420762660.9 2014.12.08
新型 取得
—生态塘净化系统
适用于北方滨海盐
实用 原始
23 碱水体的川蔓藻生 正和生态 ZL201621477608.4 2016.12.30
新型 取得
态浮床单元和浮床
间歇式曝气潮汐流
实用 原始
24 人工湿地处理农村 正和生态 ZL201720072646.X 2017.01.20
新型 取得
生活污水的系统
多层复合结构的组 实用 原始
25 正和生态 ZL201720072255.8 2017.01.20
合式生态浮岛 新型 取得
强化脱氮的太阳能
实用 原始
26 曝气垂直流人工湿 正和生态 ZL201720071848.2 2017.01.20
新型 取得
地系统
强化处理富营养化
实用 原始
27 水体的复合流人工 正和生态 ZL201720374874.2 2017.04.11
新型 取得
湿地系统
无线遥控的应急水 实用 原始
28 正和生态 ZL201720386888.6 2017.04.13
质采样、监测船 新型 取得
折流阶梯式生态护 实用 原始
29 正和生态 ZL201720386476.2 2017.04.13
岸净化系统 新型 取得
混合流人工湿地系 实用 原始
30 正和生态 ZL201720386475.8 2017.04.13
统 新型 取得
适于利用蚯蚓缓解
实用 原始
31 堵塞并强化脱氮的 正和生态 ZL201720392770.4 2017.04.14
新型 取得
人工湿地系统
环保型模块化人工
实用 原始
32 湿地单元及处理系 正和生态 ZL201721064211.7 2017.08.24
新型 取得

适于含沙河水净化
实用 原始
33 的生态景观水处理 正和生态 ZL201721473572.7 2017.11.08
新型 取得
系统
湿地公园水质监测
实用 原始
34 与科普展示平台系 正和生态 ZL201721473470.5 2017.11.08
新型 取得



8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号 权人 方式
适用于消落带的生
实用 原始
35 态草团及设有生态 正和生态 ZL201820317494.X 2018.03.08
新型 取得
草团的消落带护岸
用于高水位不透水
正和 实用 受让
36 盐碱地治理的绿化 ZL201120353105.7 2011.09.20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系统
适于粘质土地中苗 正和 实用 受让
37 ZL201120353104.2 2011.09.20
木种植的树穴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正和 实用 受让
38 河底防渗结构 ZL201120353099.5 2011.09.20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正和 实用 受让
39 生态湖底 ZL201120353098.0 2011.09.20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混凝土防洪堤坝覆 正和 实用 受让
40 ZL201120353097.6 2011.09.20
土绿化系统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适于河边水草栽植
的种植袋及采用种 正和 实用 受让
41 ZL201120353096.1 2011.09.20
植袋的水草种植体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正和 实用 受让
42 木桩生态驳岸 ZL201120353095.7 2011.09.20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抽屉式墙面绿化体 正和 实用 受让
43 ZL201420762661.3 2014.12.08
系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草坪植物-沉水植物
正和 实用 受让
44 -人工水草联合人工 ZL201621479087.6 2016.12.30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型生态浮岛
正和 实用 受让
45 加强净化型生态塘 ZL201720049265.X 2017.01.17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用于净化景观湖入
正和 实用 受让
46 湖地表径流污染的 ZL201720072555.6 2017.01.20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生态驳岸
智能柔性太阳能直 正和 实用 受让
47 ZL201720072554.1 2017.01.20
流曝气系统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正和 实用 受让
48 生物圆顶 ZL201720072261.3 2017.01.20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太阳能微生物菌剂 正和 实用 受让
49 ZL201720071690.9 2017.01.20
投放设备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智慧型远程监控太
正和 实用 受让
50 阳能直流曝气人工 ZL201720071688.1 2017.01.20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湿地系统
防堵塞人工湿地系 正和 实用 受让
51 ZL201720071687.7 2017.01.20
统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正和 实用 原始
52 小型污水处理设备 ZL201721064212.1 2017.08.24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用于防止河道雨洪
正和 实用 原始
53 冲击的沉水植物的 ZL201721064204.7 2017.08.24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固定装置
串并联人工湿地运 正和 实用 原始
54 ZL201721069547.2 2017.08.24
行系统及系统组合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8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号 权人 方式
适于间歇运行强化
正和 实用 原始
55 脱氮的潜流人工湿 ZL201721148930.7 2017.09.08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地单元
正和 实用 原始
56 原位水体修复系统 ZL201821904776.6 2018.11.19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7 浮动湿地 正和生态 ZL201920294168.6 2019.03.07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8 管网检测结构 正和生态 ZL201920294348.4 2019.03.07
新型 取得
基于 A2O 的复合生 实用 原始
59 正和生态 ZL201822065737.8 2018.12.10
态反应器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0 线缆保护装置 正和生态 ZL201920658507.4 2019.05.08
新型 取得
适用于恢复滨水岸
实用 原始
61 线自然结构的生态 正和生态 ZL201822064511.6 2018.12.10
新型 取得
护岸
适于养殖废水的高
实用 原始
62 效生化处理罐及高 正和生态 ZL201822064512.0 2018.12.10
新型 取得
效废水处理系统
功能复合型雨水花
坛及采用这种花坛 实用 原始
63 正和生态 ZL201821903808.0 2018.11.19
的雨水消能净化系 新型 取得

适于黑臭水体应急
处理的微生物复合 ZL201821903809.5 实用 原始
64 正和生态 2018.11.19
酶填料及水处理系 新型 取得

波纹管雨水回用系 正和 实用 原始
65 ZL201822064519.2 2018.12.10
统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适于硬质铺装场地
正和 实用 原始
66 的原位雨水调蓄系 ZL201821904775.1 2018.11.19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适于滨海河口区盐
正和 实用 原始
67 碱水体的湿地处理 ZL201822064513.5 2018.12.10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系统
环保型雨水回用系 正和 实用 原始
68 ZL201822065738.2 2018.12.10
统 设计院 新型 取得
廊桥箱梁施工支架 实用 原始
69 正和生态 ZL202020467290.1 2020.04.02
系统 新型 取得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12 项计算机软
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85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著作 首次 取得
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颁发日期
号 权人 发表日 方式
正和恒基河
道水质净化 正和 软著登字第 原始取
1 2011SR047586 2010.06.18 2011.07.14
数据系统 生态 0311260 号 得
V1.0
正和恒基生
正和 软著登字第 原始取
2 态环境监测 2011SR047580 2010.09.10 2011.07.14
生态 0311254 号 得
软件 V1.0
正和恒基土
壤信息数据 正和 软著登字第 原始取
3 2011SR047573 2010.06.25 2011.07.14
库监测软件 生态 0311247 号 得
V1.0
智慧红树林
正和 软著登字第 原始取
4 湿地 2020SR0246280 未发表 2020.03.12
生态 5124976 号 得
appV1.0
智慧红树林
湿地软件 正和 软著登字第 原始取
5 2020SR0232344 未发表 2020.03.10
(ios 版) 生态 5111040 号 得
V1.0
红树林病虫
正和 软著登字第 原始取
6 害预测预警 2020SR0235489 未发表 2020.03.10
生态 5114185 号 得
系统 V1.0
红树林湿地
人为干扰自 正和 软著登字第 原始取
7 2020SR0235425 未发表 2020.03.10
动识别预警 生态 5114121 号 得
系统 V1.0
红树林水污
正和 软著登字第 原始取
8 染预测预警 2020SR0235430 未发表 2020.03.10
生态 5114126 号 得
系统 V1.0
红树林湿地
正和 软著登字第 原始取
9 全景展示系 2020SR0235160 未发表 2020.03.10
生态 5113856 号 得
统 V1.0
丹阳上练湖
正和 软著登字第 原始取
10 湿地智慧管 2020SR1575659 未发表 2020.11.13
生态 6376631 号 得
理系统 V1.0
丹阳上练湖
正和 软著登字第 原始取
11 数字湿地 2020SR1575407 未发表 2020.11.13
生态 6376379 号 得
appV1.0
丹阳上练湖
正和 软著登字第 原始取
12 智慧湿地教 2020SR1575658 未发表 2020.11.13
生态 6376630 号 得
育系统 V1.0

5、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拥有的域名情况
具体如下:


域名名称 域名所有者 有效期限 备案号


86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京 ICP 备
1 zeho.com.cn 正和设计院 2010.12.14-2024.12.14
11014367 号

6、租赁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租赁土地情况。

7、办公软件

发行人办公软件均为直接购入取得的,主要包括预算软件、造价软件、计价
软件及管理软件等。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拥有的办公软件账面价值为 118.51
万元。

发行人拥有的上述无形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中,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或潜在
的纠纷。

8、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
况如下:

批准使用
序 权利 土地使用权证 宗地面积 权利 期限(终 抵押
土地坐落 用途
号 人 书编号 (㎡) 性质 止 情况
日期)
六盘 黔(2020)六枝 六枝特区 其他
1 水正 特区不动产权 郎岱镇水 6,259.37 商服 出让 2060.06.18 -
和 第0001945号 黄路南侧 用地
六盘 黔(2020)六枝 六枝特区 其他
2 水正 特区不动产权 郎岱镇水 1,753.01 商服 出让 2060.06.18 -
和 第0001946号 黄路南侧 用地
六盘 黔(2020)六枝 六枝特区 其他
3 水正 特区不动产权 郎岱镇花 18,435.30 商服 出让 2060.09.08 -
和 第0001947号 脚村 用地
六盘 黔(2020)六枝 六枝特区 其他
4 水正 特区不动产权 郎岱镇水 3,330.39 商服 出让 2060.06.18 -
和 第0001953号 黄路南侧 用地

上述4宗土地使用权是由六盘水正和以出让方式取得,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
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就上述4宗土地使用权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不存在产权纠
纷。




87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9、发行人无形资产的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

发行人上述无形资产为公司的重要资产,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专
利、商标、软件著作权和域名,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体现了公司的
研发实力。

六、发行人拥有的资质、特许经营权

(一)业务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的业务资质证书
情况如下:

序 持有
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有效期
号 人
中华人民共
风景园林工程 A113000077- 2018.03.02-
1 甲级 和国住房和
工程设 设计专项资质 6/3 2023.03.02
正和 城乡建设部
计资质
生态 北京市规划
证书 环境工程(污 A211000074- 2021.07.28-
2 乙级 和自然资源
染修复工程) 6/1 2026.07.28
委员会
河湖整治工程 2012.08.07-
3 叁级
专业承包 2021.12.31
市政公用工程 2019.03.27-
4 贰级 D211085192
施工总承包 2021.12.31
建筑装修装饰 2020.10.23-
5 建筑业 贰级 北京市住房
正和 工程专业承包 2021.12.31
企业 和城乡建设
生态 环保工程专业 2017.04.10-
6 资质 叁级 委员会
承包 2022.04.09
建筑工程施工 2019.08.30-
7 叁级 D311584247
总承包 2022.04.09
古建筑工程专 2019.08.16-
8 叁级
业承包 2022.04.09
北京市海淀
正和 11010820180 2018.10.22-
9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区林木种苗
生态 054 2023.10.22
管理总站
(京)JZ 安 北京市住房
正和 许证字 2019.11.01-
10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和城乡建设
生态 [2019] 2022.10.31
委员会
010395

(二)其他资质证书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获得的其他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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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有效期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
高新技术企 会、北京市财政局、北 2020.12.2-
1 正和生态 GR202011005037
业证书 京市国家税务局、北 2023.12.2
京市地方税务局
中关村高新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 2021.07.09-
2 正和生态 20212010677808
技术企业 委员会 2023.07.09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
高新技术企 会、北京市财政局、北 2020.12.2-
3 正和设计院 GR202011005311
业证书 京市国家税务局、北 2023.12.2
京市地方税务局

(三)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含子公司)共获得 1 项特许经营权,
该项目目前履约正常,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业主单位 签约时间 业务模式 期限
新项目建设期 3
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小城 六枝特区 年,运营期固定
1 镇生态环境扶贫 PPP 项目 住房和城 2018 年 5 月 PPP 为 17 年;存量项
特许经营权 乡建设局 目运营期固定为
17 年

(四)发行人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需获得的审批、认证(含合格供应商认证)、
备案、业务资质、相关经营许可证等事项

1、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需获得的审批、认证(含合格供应商认证)、备案等
事项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生产经营环节包括城市规划、工程设计、工程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各生
产经营环节需获得的审批、认证(含合格供应商认证)、备案情况如下:

(1)城市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
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发行人从事
城市规划编制需取得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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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设计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
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
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
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发行人从事工程
设计活动需取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附件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发
行人从事保护和风景区的设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园林绿地、景园景点、城市
景观环境、园林植物、园林建筑、园林工程、风景园林道路工程、园林种植设计
需取得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附件之“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发行人
从事污染修复工程需取得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3)工程施工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
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
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发行人从事工程建设需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发行人从事工程建设需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根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从事林木种子经营和
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按照林木种
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


9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营需却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具备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全部业务资质,说明相应
的审批主体、资质或证书名称及有效期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业务取得的业务资质情况见本节之“六、发行人
拥有的资质、特许经营权”之“(一)业务资质”。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正和设计院持有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证书》(证书
编号:[建]城规编(171394))已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到期。发行人已向自然资
源部申报续期申请,目前处于审核过程中。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唐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西郊苗圃(以下简称“西郊苗圃”)
签订协议,西郊苗圃向发行人合计提供 240 亩苗圃用地,协议签订后西郊苗圃又
向发行人提供了 200.62 亩苗圃用地,但发行人仅就之前的 240 亩苗圃办理了《林
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未就剩余 200.62 亩苗圃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证》。根据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末,公司种植苗木
的账面价值分别约为 784.89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苗木用途均为公司绿化工程
自用;2019 年 5 月发行人已签订协议终止使用上述苗圃,截至 2019 年 9 月末上
述苗圃内的苗木已经全部移植完毕。

针对上述情形,唐山市丰润区林业局已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出具《证明》:
发行人租赁唐山市丰润区任各庄镇集体土地进行生态园林苗圃建设、经营,不存
在重大违法行为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据此,发行人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报
告期内发行人虽存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瑕疵,但该等瑕疵不会对本次发行上
市造成实质障碍。

根据发行人确认,发行人目前承揽的设计业务均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
级资质的等级范围内,前述资质续期不会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不会造成本次
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除本部分披露事项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具备从事
当前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其他全部业务资质。

3、公司已取得的相关经营许可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公司申请续期是否存
在实质障碍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办理该等资质证书的续期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9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四、技术风险”之“(三)
业务资质无法持续取得的风险”部分补充披露发行人持有的城乡规划甲级资质
事项相关风险。

七、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构成同业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汇恒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张熠君女士。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如下:

企业 跟发行人关系
汇恒投资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控制的企业
汇泽恒通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控制的企业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汇恒投资和汇泽恒通,与公司
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具有重
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之间不构成同业竞争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关联企业 注册资本
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号 名称 (万元)
发行人实际控 项目投资;提供资产管理、
北京汇恒投 制人控制的企 企业管理、投资顾问、投资
1 12,000.00 投资管理
资有限公司 业,系发行人 策划、投资咨询、市场调研
控股股东 等服务。
发行人实际控
北京汇泽恒 制人控制的企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
2 通投资有限 业,系发行人 2,030.00 投资管理
管理。
责任公司 的员工持股平

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
北京奥莱梯 张熠君的弟弟 照明产品
统服务;销售、测试照明灯
3 尼科技有限 张志杰实际控 1,000.00 生产与组
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公司 制的企业 装,城市护
工艺品、五金交电、家用电


9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关联企业 注册资本
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号 名称 (万元)
器、日用品、机械设备、卫 栏(美观作
生间用具、陶瓷制品、金属 用)的生产
材料、电脑图文设计。
物业管理;通讯技术开发
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
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
全专用产品)、计算机系统
为写字楼
的设计、集成、安装与维
北京北信通 张熠君的弟弟 等物业单
护;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
4 联科技有限 张志杰实际控 200.00 位提供通
理咨询、投资咨询;企业形
公司 制的企业 讯服务、网
象策划;市场调查;设计、
络服务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
出、棋牌除外);会议服务;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
通讯设备。
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园
林景观设计、施工;施工总
北京海奥生 张熠君的弟弟 承包;广告设计、制作;设 园林景观
5 态环保有限 张世杰控制的 5,050.00 计、安装不锈钢雕塑、石 设计和施
公司 企业 雕、霓虹灯;环境艺术设 工
计;施工总承包;出租办公
用房。
天津海奥房 张熠君的弟弟
房地产开
6 地产开发有 张世杰实际控 7,000.00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限公司 制的企业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
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租
赁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经
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
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企
北京海奥房 张熠君的弟弟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房地产开
7 地产开发集 张世杰控制的 3,000.00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发
团有限公司 企业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核查,上表其他关联企业中,汇恒投资、汇泽恒通的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
北京北信通联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通讯服务、网络服务,天津海奥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海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该
等公司的业务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不同,与发行人之间不构成同业竞争。北京奥
莱梯尼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照明产品或照明工程,虽然与发行人之间存在


9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上下游业务关系,但是不存在与发行人的相同、相似业务,与发行人之间不构成
同业竞争。

经核查,北京海奥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奥”)的主营业务
为园林景观设计和施工,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存在相近、相似情形,详见本部分
之“2、上述企业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的理由及依据充分性”。

(1)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汇恒投资系发行人控股股东,除持有发行人 51.76%股份外,不存在其他对
外投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汇恒投资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及
其母亲暴井兰分别持有 99.80%及 0.20%的股权,由张熠君任执行董事,张熠君之
女王竞毅担任经理,由张熠君之母暴井兰担任监事。该公司从事投资管理业务,
未拥有技术。

汇恒投资的主要历史沿革如下:

2009 年 6 月,张熠君、正和有限共同出资设立汇恒投资,设立时的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熠君 16,000.00 80.00
2 正和有限 4,000.00 2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为解决正和有限与汇恒投资的交叉持股并保留有限责任公司 2 名股东的股
权结构,2010 年 11 月 15 日汇恒投资第一届第二次股东会作出决议,正和有限
将所持汇恒投资 19.80%、0.20%股权分别转让给张熠君、暴井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汇恒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熠君 19,960.00 99.80
2 暴井兰 40.00 0.20
合计 20,000.00 100.00

2012 年 6 月 12 日汇恒投资第二届第三次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
本减少至 12,000 万元,其中暴井兰减少待缴货币出资 16 万元,张熠君减少待缴

9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货币出资 7,984 万元。

本次减资后,汇恒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熠君 11,976.00 99.80
2 暴井兰 24.00 0.20
合计 12,000.00 100.00

(2)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汇泽恒通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 4.35%的股份外,不存在
其他对外投资。汇泽恒通为员工持股平台,其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持股
89.36%,该公司未拥有技术。

汇泽恒通的主要历史沿革如下:

2011 年 11 月,张熠君、杨成共同出资设立汇泽恒通,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熠君 1,900.00 93.60
2 杨成 130.00 6.40
合计 2,03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汇泽恒通最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熠君 1,814.00 89.36
2 曾翠红 48.00 2.36
3 邵绿州 36.00 1.77
4 于京存 32.00 1.58
5 乐建林 24.00 1.18
6 王延良 24.00 1.18
7 王玉磊 24.00 1.18
8 王爱君 8.00 0.39
9 卢云飞 20.00 0.99
合计 2,03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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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北京奥莱梯尼科技有限公司(“奥莱梯尼”)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 号 3-5 幢 4320-4322 室
法定代表人 张志杰
主要人员名单 经理、执行董事:张志杰;监事:张英杰;财务经理:李素英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6 年 6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899560339
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测试照明灯具、建筑
经营范围 材料、装饰材料、工艺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日用品、机
械设备、卫生间用具、陶瓷制品、金属材料、电脑图文设计
股权结构 张志杰持股 75.00%,北京中置华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5.00%
主营业务 照明产品生产与组装,城市护栏(美观作用)的生产
主要产品 照明产品、钢结构(灯杆)
专利及专有技术 自有专利及模具
业务资质 无
主要客户及销售渠道 北京奥尔环境艺术有限公司及城市公共设施主管单位
主要供应商及采购渠道 钢结构(灯杆)、光源提供商

奥莱梯尼主要历史沿革如下:

2006 年 6 月,北京维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8 年 1 月更名为“北京中置
华业投资有限公司”)、张世杰、房力共同出资设立奥莱梯尼,设立时的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维蔻生物科技有
1 95.00 95.00
限公司
2 张世杰 3.25 3.25
3 房力 1.75 1.75
合计 100.00 100.00

2008 年 1 月 16 日,北京中科奥华生物基因研究有限公司(2008 年 8 月更名
为“奥莱梯尼”)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 万元,由原股东
北京维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加 500 万元出资,新股东华宁仟龙湾建设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增加 400 万元出资。



96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08 年 11 月 3 日,奥莱梯尼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北京中置华业投资有限
公司将其所持出资 245 万元、350 万元分别转让给房力、张志杰,张世杰将其所
持出资 3.25 万元转让给房力,华宁仟龙湾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出资
400 万元转让给张志杰。

2013 年 10 月 12 日,奥莱梯尼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房力将其所持 250 万
元出资转让给北京中置华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奥莱梯尼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
1 张志杰 750.00 75.00
2 北京中置华业投资有限公司 250.00 25.00
合计 1,000.00 100.00

经与奥莱梯尼实际控制人访谈并经发行人、奥莱梯尼确认,奥莱梯尼拥有独
立的办公场所和员工,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方面均独立于发行人,不
存在共用或混同的情形。该公司主要从事照明产品生产与组装,城市护栏(美观
作用)的生产,其与发行人在销售渠道、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方面不存在重叠的情
况,不存在通过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的情况。
奥莱梯尼自设立以来,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任何交易。

(4)北京北信通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信通联”)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3 号楼 2 层 A-0021 房间
法定代表人 林涛
主要人员名单 经理:张志杰;执行董事:林涛;监事:张小花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2 年 6 月 2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7599698862L
物业管理;通讯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
件及外围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计算机
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与维护;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
经营范围 询、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棋牌除外);会议
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97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张志杰持股 58.00%,林涛持股 42.00%
主营业务 为写字楼等物业单位提供通讯服务、网络服务
主要产品 通讯服务、网络服务
专利及专有技术 与通信相关
主要客户及业务承揽渠道 物业单位
主要供应商及采购渠道 通讯设备商

北信通联主要历史沿革如下:

2012 年 6 月,张志杰、林涛共同出资设立北信通联,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志杰 116.00 58.00
2 林涛 84.00 42.00
合计 200.00 100.00

北信通联自设立后,未发生过股权变化。

经与北信通联实际控制人访谈并经发行人、北信通联确认,北信通联拥有独
立的办公场所和员工,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方面均独立于发行人,不
存在共用或混同的情形。该公司主要为写字楼等物业单位提供通讯服务、网络服
务,其与发行人在销售渠道、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方面不存在重叠的情况,不存在
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的情况。北信通联自设
立以来,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任何交易。

(5)北京海奥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北京海奥”)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 6 号院 28 号楼 4 层 401-412
曾用名 北京海奥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世杰
主要人员名单 经理、执行董事:张世杰;监事:白雪梅;财务经理:陈小维。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5,05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2 年 3 月 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355828572
经营范围 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园林景观设计、施工;施工总承包;广告

9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设计、制作;设计、安装不锈钢雕塑、石雕、霓虹灯;环境艺术
设计;施工总承包;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张世杰持股 99.5050%,白雪梅持股 0.4950%。
主营业务 园林景观设计和施工。
主要产品 园林景观设计和施工
专利及专有技术 无
业务资质 无
主要客户及销售渠道 地方政府园林局、建设局
主要供应商及采购渠道 全国各地的供应商

北京海奥主要历史沿革如下:

2002 年 3 月,张世杰、张树臣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海奥,北京海奥设立时的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世杰 80.00 80.00
2 张树臣 20.00 20.00
合计 100.00 100.00

2003 年 1 月 23 日,北京海奥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 500 万
元,其中由原股东张世杰新增出资 320 万元,原股东张树臣新增出资 8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海奥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
1 张世杰 400.00 80.00
2 张树臣 100.00 20.00
合计 500.00 500.00

2007 年 10 月 26 日,北京海奥增加注册资本至 2,050 万元,由新股东秦皇岛
市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出资 1,55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海奥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


99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 秦皇岛市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50.00 75.61
2 张世杰 400.00 19.51
3 张树臣 100.00 4.88
合计 2,050.00 100.00

2010 年 11 月 12 日,北京海奥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秦皇岛市银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张树臣分别将其所持 1,550 万元、75 万元出资转让给张世杰,张
树臣将其所持 25 万元出资转让给白雪梅。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海奥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
1 张世杰 2,025.00 98.78
2 白雪梅 25.00 1.22
合计 2,050.00 100.00

2012 年 1 月 11 日,北京海奥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北京海奥注册资本增至
5,050 万元,其中由原股东张世杰新增出资 3,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海奥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
1 张世杰 5,025.00 99.50
2 白雪梅 25.00 0.50
合计 5,050.00 100.00

北京海奥与发行人之间的同业竞争分析详见本部分之“2 上述企业与公司不
构成同业竞争的理由及依据充分性”的相关回复。

(6)天津海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九通商业楼 2 号楼 43 号底商
天津清源中博海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清源中博海奥
曾用名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海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世杰
主要人员名单 执行董事、经理:张世杰;监事:白雪梅。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7,000 万元


10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成立日期 2013 年 6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3073101654M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张世杰持股 42.43%,白雪梅持股 0.43%,北京海奥房地产开发
股权结构
集团有限公司 57.14%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
主要产品 目前是住宅
专利及专有技术 无
业务资质 房地产开发 4 级
主要客户为自然人,主要销售项目为天津市静海区中清雅园,该
主要客户及销售渠道
项目为 2018 年 10 月开建。
主要供应商及采购渠道 公司主要的供应商为总包方天津天河伟业建设工程公司。

海奥房地产主要历史沿革如下:

2013 年 6 月,张世杰、白雪梅共同出资设立海奥房地产,设立时的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世杰 990.00 99.00
2 白雪梅 10.00 1.00
合计 1,000.00 100.00

2014 年 3 月,海奥房地产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海
奥房地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世杰 2,970.00 99.00
2 白雪梅 30.00 1.00
合计 3,000.00 100.00

2020 年 9 月,海奥房地产注册资本增加至 7,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海
奥房地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世杰 2,970.00 42.43
2 白雪梅 30.00 0.43
北京海奥房地产开发
3 4,000.00 57.14
集团有限公司

10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7,000.00 100.00

经与海奥房地产实际控制人访谈并经发行人、海奥房地产确认,海奥房地产
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员工,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方面均独立于发行
人,不存在共用或混同的情形。该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其与发行人在
销售渠道、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方面不存在重叠的情况,不存在采购销售渠道、客
户、供应商等方面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的情况。海奥房地产自设立以来,与发行
人之间不存在任何交易。

(7)北京海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 6 号院 28 号楼 4 层 401-411
法定代表人 张世杰
主要人员名单 经理、执行董事:张世杰;监事:白雪梅。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1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PXKW37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租赁自行开发
的商品房;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企
经营范围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张世杰持股 99.00%,白雪梅持股 1.00%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
主要产品 房地产
专利及专有技术 无
业务资质 -
主要客户及销售渠道 未取得相关信息。
主要供应商及采购渠道 未取得相关信息。

北京海奥房地产主要历史沿革如下:

(1)2020年1月,设立

2020 年 1 月,张世杰、白雪梅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海奥房地产,设立时的股
权结构如下:


10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世杰 2,970.00 99.00
2 白雪梅 30.00 1.00
合计 3,000.00 100.00

经与北京海奥房地产确认,北京海奥房地产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员工,在
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方面均独立于发行人,不存在共用或混同的情形。
该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其与发行人在销售渠道、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方
面不存在重叠的情况,不存在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影响发行人的
独立性的情况。北京海奥房地产自设立以来,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任何交易。

2、上述企业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的理由及依据充分性

经核查,上述企业中北京海奥与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存在一定重叠,
但是二者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机构、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独立,在行
业分类、业务定位、资质、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内两者不存在
交易或资金往来,销售渠道完全独立,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不存在
重叠。发行人未来对北京海奥无收购安排。此外,由于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充分
竞争行业,而北京海奥的资质等级、核心技术及业绩与发行人存在较大差异,且
报告期内北京海奥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发行人比重较低,发行人的业务规模亦
远超过北京海奥;因此,北京海奥不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独立性以及未来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北京海奥与发行人之间不构成同业竞争。具体分析如下:

(1)历史沿革方面相互独立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曾用名“张义军”)曾任秦皇岛电视台新闻记者,
于 1997 年 12 月下海经商。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
两人以上,故张熠君与其弟弟张世杰(曾用名“张立杰”)进行合作,分别以实
物出资 50 万元设立秦皇岛市通达万盛装饰有限公司(“通达万盛”,正和有限
前身)。

通达万盛设立时的经营范围为“室内外装饰、装璜;艺术品、装饰品、装饰
材料的批发、零售;小型工程的装饰、建筑、安装”,主要从事装修业务。张熠
君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世杰时任监事。2000 年 7 月,通达万盛更名为“秦
皇岛正和恒基装饰绿化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园林绿化”。

10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由于张熠君、张世杰无法就经营理念和思路达成一致意见,2002 年 3 月张
世杰成立了北京海奥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世杰一直在北京独立开展业
务,正和有限在 2011 年 7 月之前仍在秦皇岛注册经营;北京海奥设立时的经营
范围为“园林景观设计、施工;施工总承包;广告设计、制作;设计、安装不锈
钢雕塑、石雕、霓虹灯;环境艺术设计;施工总承包;出租办公用房”,与正和
有限的发展起源不同。

2004 年 2 月,张世杰将其所持正和有限 50 万元的出资无偿转让给张熠君指
定的公司员工,且不再担任公司股东,张世杰确认其自愿放弃该等出资,且该等
出资转让不属于其代张熠君持股的还原。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张世杰在正和有限前身成立初始曾任正和有限
的股东,但在 2004 年 2 月其将所持正和有限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后,张世杰对
正和有限不再存在任何投资或持有正和有限任何权益。2002 年 3 月,张世杰出
资创办北京海奥,北京海奥并非正和有限分拆或投入资产设立。北京海奥自设立
以来,正和有限及张熠君从未对北京海奥进行过投资或持有北京海奥任何权益,
彼此相互独立。因此,发行人与北京海奥在历史沿革方面相互独立。

(2)人员、机构相互独立

正和生态与北京海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机构设
置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正和生态 北京海奥
执行董事张世杰曾于 1997 年 12 月-
董事 董事均未在北京海奥任职
2007 年 11 月任正和有限监事
除张世杰曾任监事外,其他监事均
监事 监事均未在正和生态任职
未在北京海奥任职
北京海奥的总经理张世杰曾于 1997
年 12 月-2007 年 11 月任正和有限监
北京海奥现任财务负责人陈小维 事;
曾于 2000 年 6 月至 2010 年 12 月 北京海奥的财务负责人陈小维曾于
高管
任正和有限的财务经理,其他高管 2000 年 6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正和
未在北京海奥任职 有限财务经理,后到秦皇岛天瑞健会
计师事务所任职,2011 年下半年至
今任北京海奥财务负责人。
核心技术人员 未在北京海奥任职 未在正和生态任职
1997 年至 2011 年注册地为秦皇岛 2002 年公司于北京成立,注册地址:
经营场所
港城大街 139 号。 北京市朝阳区石佛营西里 12 号楼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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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名称 正和生态 北京海奥
2011 年 7 月迁址北京,注册地址: 座4层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永捷 办公地址:北京市京顺东街 6 号院
北路 3 号 A 座 3 层 314 室 28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清华科技园科技
大厦 B 座 21 层
2011 年正和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
北京海奥的组织机构简单,张世杰担
公司,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组织机构 任执行董事兼经理,配偶白雪梅担任
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健全的组织
监事
和决策机构

除上表披露的情形外,正和生态和北京海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人员交叉重叠,正和生态与北京海奥的人员相互独立;正和
生态与北京海奥在经营场所、机构设置、公司决策等方面均相互独立,双方不存
在机构混同、合署办公情形。因此,正和生态与北京海奥的人员和机构相互独立。

(3)资产独立

经核查,正和生态的资产主要由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存货构成,仅有少
量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上述资产的形成均与北京海奥无关。因此,正和生态
的资产与北京海奥相互独立。

(4)技术独立

1)北京海奥

北京海奥从事园林绿化设计与施工,未拥有专利。

2)正和生态

正和生态自 2011 年起开始向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治理领域转型,至今
已经取得 12 项发明专利、69 项实用新型专利、12 项软件著作权,正和生态主要
利用自然恢复与人工干预方式,通过修复生态系统基底、土壤、植被、水环境、
生物生态链等生态要素,恢复系统结构和功能,重构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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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图:正和生态的生态修复技术图解
发行人拥有的主要技术包括人工湿地技术、棕地治理技术、河湖湿地修复技
术、海岸带湿地生态修复技术、盐碱地治理技术、山体修复技术、水土保持技术、
生态景观技术等,公司拥有的主要技术说明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之“八、发行人的主要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及技术
来源”的相关内容。

综上所述,正和生态与北京海奥在技术体系、专利等核心技术方面存在显著
差异、相互独立,不存在交叉使用的情形。

(5)业务独立

1)正和生态与北京海奥的业务对比:

公司名称 正和生态 北京海奥
行业划分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N77) 土木工程建筑业(E48)
2010 年成立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
公司,2011 年成立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技术研 主要从事园林景观工程施
业务体系 究院有限公司,公司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核心,以 工,未拥有与发行人相同
及定位 “自然湿地”、“人工湿地”、“生态森林”、 的业务体系,与发行人定
“近岸海域治理”、“河湖综合治理”、“棕地修 位存在显著差异。
复”六大核心技术体系为引领,为客户提供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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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名称 正和生态 北京海奥
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
业务资质齐全,拥有的主要资质如下:
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②环境工程专项乙级(污染修复工程); 曾拥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壹级资质,2017 年 4 月 13
业务资质 ④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
⑤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建办城[2017]27 号文,取
⑥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12 项发明专利、69 项实用新型专利、12 项软件著
作权,其中发明专利名称如下:
①高水位不透水盐碱地的绿化方法和绿化体系;
②山体生态修复方法;
③地形改造过程中对原始大树的保留方法;
④混凝土基础台阶的吊模浇筑方法;
⑤栗钙土土壤下的树木种植方法;
⑥沙漠环境下的植树造林方法;
⑦垃圾山生态护坡方法及采用该方法的垃圾山绿
核心技术 化坡面; 无
⑧大树移植散裂球后的补救方法;
⑨适于利用蚯蚓缓解堵塞并强化脱氮的人工湿地
系统;
⑩适于公园广场树阵的不透水场地树木种植方
法;
适于潜流人工湿地的强化脱氮方法及强化脱氮
湿地系统;
强化处理富营养化水体的复合流人工湿地系
统。

2)正和生态与北京海奥的主要财务数据对比: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期间
北京海奥 正和生态 北京海奥 正和生态
2020 年 22,212.00 361,648.76 8,008.00 134,484.79
2019 年 26,946.00 276,769.95 7,963.00 113,261.93
2018 年 22,895.74 231,654.59 7,963.94 105,110.13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期间
北京海奥 正和生态 北京海奥 正和生态
2020 年 5,013.00 106,193.96 45.00 10,968.73
2019 年 3,708.00 102,253.83 19.00 9,63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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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期间
北京海奥 正和生态 北京海奥 正和生态
2018 年 3,805.71 131,426.51 62.40 14,189.25
注:北京海奥的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查,北京海奥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的营业收入分别占发行人当
期营业收入的 2.90%、3.63%及 4.72%,北京海奥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的
净利润分别占发行人当期净利润的 0.44%、0.20%及 0.41%。

综上,发行人与北京海奥各自独立发展,在行业分类、业务定位、资质、核
心技术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业务相互独立。此外,由于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充
分竞争行业,而北京海奥的资质等级、核心技术及业绩与发行人存在较大差异,
且报告期内北京海奥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发行人比重较低,发行人的业务规模
亦远超过北京海奥;因此,北京海奥不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独立性以及未来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6)财务独立

经核查,报告期内,北京海奥与正和生态未发生任何交易和资金往来,财务
独立。

(7)主要客户独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北京海奥之间不存在主要客户重叠的情形。

(8)主要供应商独立

报告期内,双方不存在主要供应商重叠的情形。

(9)发行人未来有无收购安排

由于北京海奥与发行人之间业务差异较大,故发行人未来对北京海奥无收购
安排。

综上所述,正和生态与北京海奥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机构、业务、技
术、财务等方面独立,在行业分类、业务定位、资质、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显著
差异;报告期内两者不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销售渠道完全独立,报告期内的主
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叠。发行人未来对北京海奥无收购安排。此外,由
于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而北京海奥的资质等级、核心技术及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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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与发行人存在较大差异,且报告期内北京海奥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发行人比重
较低,发行人的业务规模亦远超过北京海奥;因此,北京海奥不会对发行人的业
务独立性以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北京海奥与发行人之间不构成同业竞
争。

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发行人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况,2019 年 6 月,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张熠君女士向发行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人将来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合资、合作),在中国
境内/境外从事与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不向其他业务与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
密等;不以任何形式支持除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他人从事与正和生态及其
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若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正和生
态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将立即通知正和生态,在征得第三
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

三、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之权益而作出;

四、如本人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而使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赔偿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损失。

五、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期间及转让全部
股份之日起一年内均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汇恒投资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了保障正和生态全体股东之权益,承诺如
下:

“一、本公司将来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合资、合作),在中
国境内/境外从事与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
务;不向其他业务与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
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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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业秘密等;不以任何形式支持除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他人从事与正和生态
及其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正
和生态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将立即通知正和生态,在征得
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

三、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之权益而作出;

四、如本公司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而使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造成
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损失。

五、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期间及转让全部股份之日起
一年内均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三)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034.19 1,058.21 874.97

报告期内,2018 年关键管理人员薪酬较低主要由于:1)2018 年对高级管理
人员实行股权激励,当年未再对关键管理人员发放奖金;2)2018 年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的减少。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担保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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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8 2019
2020 年
序 关联担保/ 担保金额 主债权 主债权 年担 年担
债务人 担保费
号 反担保 (万元) 开始日 到期日 保费 保费
测算
测算 测算
正和生
1 张熠君 500.00 2017.01.05 2018.01.05 0.15 - -

正和生
2 张熠君 1,000.00 2017.01.05 2018.01.05 0.31 - -

正和生
3 张熠君 3,000.00 2017.01.22 2018.01.22 4.07 - -

正和生
4 张熠君 2,000.00 2017.11.30 2018.11.30 41.18 - -

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担
张熠君、 正和生 保,关联方提供反担保;
5 1,000.00 2017.12.04 2020.11.30
汇恒投资 态 发行人报告期内已向第三
方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
正和生
6 张熠君 3,000.00 2018.01.16 2019.01.16 64.54 2.96 -

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担
张熠君、 正和生 保,关联方提供反担保;
7 4,000.00 2018.01.26 2019.01.26
汇恒投资 态 发行人报告期内已向第三
方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
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担
张熠君、 正和生 保,关联方提供反担保;
8 3,000.00 2018.01.29 2019.01.29
汇恒投资 态 发行人报告期内已向第三
方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
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担
张熠君、 正和生 保,关联方提供反担保;
9 5,000.00 2018.02.06 2019.02.06
汇恒投资 态 发行人报告期内已向第三
方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
正和生
10 张熠君 2,000.00 2018.04.04 2018.10.04 22.56 - -

正和生
11 张熠君 3,000.00 2018.11.15 2019.11.15 8.51 58.99 -

正和生
12 张熠君 2,000.00 2018.12.18 2019.12.18 1.60 43.40 -

正和生
13 张熠君 1,000.00 2019.01.21 2020.01.21 - 21.21 1.29

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担
张熠君、 正和生 保,关联方提供反担保;
14 4,000.00 2019.01.25 2020.01.25
汇恒投资 态 发行人报告期内已向第三
方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
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担
张熠君、 正和生 保,关联方提供反担保;
15 2,500.00 2019.01.31 2020.01.31
汇恒投资 态 发行人报告期内已向第三
方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
正和生
六盘水 40,000.00
16 态、 [注 1] 2019.02.02 2034.02.02 - 599.87 805.56
正和
张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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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2019
2020 年
序 关联担保/ 担保金额 主债权 主债权 年担 年担
债务人 担保费
号 反担保 (万元) 开始日 到期日 保费 保费
测算
测算 测算
正和生
17 张熠君 2,000.00 2019.02.27 2019.11.27 - 33.66 -

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担
张熠君、 正和生 保,关联方提供反担保;
18 5,000.00 2019.03.29 2020.03.29
汇恒投资 态 发行人报告期内已向第三
方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
正和生
19 张熠君 360.36 2019.7.31 2021.1.29 - 8.20 8.94

张熠君、 正和生
20 2,500.00 2019.12.25 2020.12.25 - - -
汇恒投资 态
张熠君、 正和生
21 4,000.00 2020.1.6 2021.1.6 - - -
汇恒投资 态
正和生
22 张熠君 1,000.00 2020.1.20 2021.1.20 - - 21.33

张熠君、 正和生
23 5,000.00 2020.3.25 2021.3.25 - - -
汇恒投资 态
正和生
24 张熠君 5,000.00 2020.12.22 2021.6.20 - - 2.77

正和生
张熠君、
25 态荆州 5,000.00 2020.12.2 2021.11.30 - - 8.94
正和生态
分公司
注 1:2019 年 1 月 29 日,六盘水正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支行签订《固
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79,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5 年。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已向六盘水正和拨款 40,000 万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40,000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多数贷款由发行人提供房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或知识产
权质押作为担保,少数贷款由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在此基础上,金融机构
基于风险管理的通行做法,往往要求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公司追加担保或反担
保作为增信措施。

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与公司偿债能力对比如下:

资产负债率(%)
公司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东方园林 / 71.04 69.33
美尚生态 / 55.21 60.37
绿茵生态 39.40 34.04 19.52
铁汉生态 / 76.48 72.39
蒙草生态 / 66.96 71.23
平均值 / 60.74 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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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公司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正和生态 62.81 59.08 54.63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除绿茵生态外,均未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所以未对2020年数据进
行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行业平均值,偿债能力良好。经核查,公
司历史上全部融资均能按时归还本息,未发生过违约情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借款对公司经营业绩
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融资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依赖。

(2)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应付款项

2019 年,公司向控股股东共计拆借款 4,000.00 万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确认利息支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欠控
股股东本金 2,100.00 万元,利息 102.92 万元。

2020 年,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共计拆入 1,900.00 万元,
拆出 2,250.00 万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确认利息支
出,已支付利息 123.31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欠控股股东本金
1,750.00 万元,利息 61.54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转贷”、为获得银行融资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
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进行票据贴现后获得银行融资、因外销业务需要通过
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收付款项等情形。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将其自有房产租赁给汇恒投资、汇泽恒通作为办公室使用,
关联租赁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6 月 25 日,正和生态与汇恒投资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约定正
和生态将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 号 1 号楼 17 层 B-2008 财智大厦
B2008-A 单元房屋租赁给汇恒投资,租赁面积为 152.04 平方米,租金为 27,747.3
元/月,承租期限为 2019 年 6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2019 年 6 月 25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为免租期),2019 年度确认租赁收入 15.86 万元,2020 年确认
租赁收入 31.7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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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9 年 6 月 25 日,正和生态与汇泽恒通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约定正
和生态将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 号 1 号楼 17 层 B2008 财智大厦
B2008-B 单元房屋租赁给汇泽恒通,租赁面积为 30 平方米,租金为 5,475 元/月,
承租期限为 2019 年 6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2019 年 6 月 25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为免租期),2019 年度确认租赁收入 3.13 万元,2020 年确认租赁
收入 6.26 万元。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简介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
要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其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 提名人 任职期间
2017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1 张熠君 董事长、总裁 汇恒投资
年 12 月 23 日
2017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2 张慧鹏 副董事长、副总裁 张熠君
年 12 月 23 日
2017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3 赵胜军 董事、副总裁 张熠君
年 12 月 23 日
冯艳丽、邓 2019 年 5 月 29 日至 2020 年
4 万碧玉 董事
印田 12 月 23 日
2017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5 施天涛 独立董事 万丰锦源
年 12 月 23 日
2017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6 俞波 独立董事 深华腾 17 号
年 12 月 23 日
注: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监
高延期换届的议案》,因公司董监高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且公司属于上市审核期,公司董事会
同意延期进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

公司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1)张熠君女士,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 年
8 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历,2014 年至 2016 年在清华五
道口金融学院 EMBA 班学习。1992 年 4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河北省秦皇岛电视
台新闻中心记者。1997 年 12 月创立正和有限,历任正和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 年 6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汇恒投资执行董事、总
经理,2019 年 6 月至今,任汇恒投资执行董事。2011 年 11 月至 2019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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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任汇泽恒通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 6 月至今,任汇泽恒通执行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正和设计院董事长、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
汇昕(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已注销)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 年 5 月
至今任河北省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2014 年 5 月至今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
会副会长,现任发行人董事长、总裁、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委员。

2)张慧鹏先生,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 年
11 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 年 3 月
至 2011 年 12 月历任公司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山西区域经理,2011 年 12 月
至 2018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
裁,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六盘水正和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正
和总经理、执行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厦门正和总经理、执行董事。

3)赵胜军先生,198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8 年 8 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
院,EMBA,硕士学历,工程师。2007 年 2 月至 2015 年 11 月历任公司经营预算
部职员、经营中心经理、总监,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
裁、财务总监,2017 年 6 月至今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4)万碧玉先生,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日本国居留权,2003 年
3 月毕业于日本国立神户大学,工学博士学位。2003 年 4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
启明集团株式会社海外事业部主任;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三洋电机株
式会社主管工程师;2007 年 4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英思派迩日本公司总经理;
2009 年 4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日本国立神户大学研究员;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总工程师;2012 年 3 月
至 2014 年 5 月,任北京东方道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5 月
至今,任中城智慧(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3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北京众城智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 7 月至
今,任齐齐哈尔松盛元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任发
行人董事,现任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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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5)施天涛先生,196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
6 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教授。1983 年 6 月至 1986 年 8 月任陕西
理工大学助教;1989 年 6 月至 1993 年 8 月,任西北政法大学讲师;1993 年 9 月
至 1996 年 6 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在读;1996 年 6 月至今于清华大学任教,
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6)俞波先生,197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 6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1994 年 8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五矿集团财务公司部门经理;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部经理;2002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五矿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05 年 11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五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中国五矿集团财务总部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知合控股有限
公司副总裁;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现更
名为“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
华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营副总裁,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北京筑在当代
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现
任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昊佰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介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摘要签署日,监事会成员及其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 提名人 任职期间
2017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1 邓印田 监事会主席 张熠君

2017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2 杜莹 监事 张熠君

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 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3 闵颖
监事 大会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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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注: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监高延
期换届的议案》,因公司董监高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且公司属于上市审核期,公司监事会同意
延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1)邓印田先生,196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
2001 年 9 月至 2011 年 12 月历任公司预算员、项目经理、经营副总经理;2011
年 12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公司经营中心总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供应链
中心总经理,201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杜莹先生,197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
京航空航天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造价师,
高级工程师。2000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历任公司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成
本评价部经理、采购总监、山西区域经理、审计中心总经理、工程管理中心副总
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供应链中心资源管理部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今
任发行人监事。

3)闵颖女士,198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 年毕
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园林专业,硕士学历,工程师。2010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
历任正和设计院设计师、一室主任、一所所长。2018 年 10 月至今,任设计集团
北京院副院长、院长,2018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 9 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人员及任
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 任职期间
2017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1 张熠君 董事长、总裁

2017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2 张慧鹏 副董事长、副总裁

2017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3 赵胜军 董事、副总裁

2017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4 冯艳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5 董彦良 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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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 任职期间
2017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6 邢磊 副总裁

2017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7 黄君 设计总工程师

8 王爽 副总裁 2020 年 3 月 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
9 韩丽萍 财务总监 2020 年 3 月 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

注: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监
高延期换届的议案》,因公司董监高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且公司属于上市审核期,公司董事会
同意延期进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张熠君基本情况参见本节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2)张慧鹏基本情况参见本节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3)赵胜军基本情况参见本节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4)冯艳丽女士,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
9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上海交大高级金融学院 EMBA 在读,
中级经济师。2000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 月,河北广立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助理。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浙江金鹰集团张家口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9 年 5 月历任公司市场部经理、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2017 年 10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会秘
书、副总裁。

5)董彦良先生,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
7 月毕业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园林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一级建造师、高级工
程师。2006 年 7 月至 2014 年 10 月历任公司技术员、项目经理、河北区域经理,
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裁、生产中心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

6)邢磊先生,198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 年 1
月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2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2 月历任公司设计师、设计二室主任、设计二所所长,2011 年 12 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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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7 年 12 月历任公司设计院研究院副院长、院长,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
副总裁,现任发行人副总裁、设计集团技术副总裁兼设计集团研发设计中心总经
理。。

7)黄君先生,197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 7
月毕业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园林专业,本科学历,清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MBA 工商管理专业在读,高级工程师。2002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 月历任公司
设计师、设计三室主任、设计三所所长,2011 年 12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公司设
计总工程师、设计院副院长,2018 年 9 月至今任发行人设计总工程师、设计集
团常务副总裁兼京津冀晋区域总经理。

8)王爽女士,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 年 6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学历,会计中级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
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2001 年 8 月至 2010 年 8 月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任高级审计经理;2012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原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内蒙古科尔沁
牛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9 月加入公司,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
任发行人财务总监,2020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裁。

9)韩丽萍女士,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 年
8 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11 月,
任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审计师;2002 年 11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审计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大连市
开世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6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汉富城开投资有限
公司、北京康禾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3 月至今,任正和生态财务总
监。

4、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 11 名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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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张颖女士,1979 年 6 月 30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
年毕业于英国诺丁汉大学,建筑与城市设计专业,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16
年加入公司,历任规划总监、设计院北京院副院长、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总经理。

2)邢磊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节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3)黄君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节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4)李宝军先生,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
毕业于天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学士学历,环境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
册咨询工程师。2018 年加入正和生态,任设计院副院长、设计院上海院院长。

5)李杰先生,198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 年 12
月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专业,硕士学历,工程师。2012 年 4 月加入公
司,历任公司设计院所长、设计院深圳院副院长、粤港澳大湾区投拓副总经理。

6)闵颖女士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二)监事会成员简介”。

7)王殊先生,198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
6 月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历。2009 年 9 月加入公司,历
任设计师,室主任,副所长,设计集团北京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

8)卢云飞先生,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
6 月毕业于河北农业大学,园林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2008 年 7 月加入公司,
历任公司设计院设计师、副所长,所长,设计院深圳院副院长,设计集团总工办
主任。

9)马建业女士,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
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学专业,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16 年 5 月加入公司,
任公司设计院北京生态城市院副院长、设计集团北京院规划分院规划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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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0)陈立文先生,198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城市发展与城市设计,硕士学历。2018 年加
入公司,任公司设计院北京规划分院院长。

11)范娟娟女士,1980 年 9 月出生,2005 年毕业于兰州大学人文地理学专
业,硕士学历。2018 年 5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设计院北京策划分院副院长、京
津冀晋区域营销总经理。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现任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7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熠君、
张慧鹏、赵胜军、黄军、吴丰昌、施天涛、俞波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其中吴丰昌、
施天涛、俞波为独立董事。

2018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更换
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黄军、吴丰昌不再担任董事职务,选举冯艳丽担任公司
董事。

2019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更换董事会
成员的议案,同意冯艳丽不再担任董事职务,选举万碧玉担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7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邓印
田、杜莹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职
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职工监事乔旭一起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 9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聘任
闵颖为职工代表监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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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直接持股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亲属关系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熠君 董事长、总裁 2,958.30 24.22
2 张慧鹏 副董事长、副总裁 75.00 0.61
3 冯艳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65.00 0.53
4 黄君 设计总工程师 65.00 0.53
5 邓印田 监事会主席 62.50 0.51
6 邢磊 副总裁 58.00 0.47
7 赵胜军 董事、副总裁 50.00 0.41
8 杜莹 监事 40.40 0.33
9 董彦良 副总裁 25.00 0.20

2、间接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
序号 姓名 职务/亲属关系 持股数(万股)
(%) 主体
6,308.56 51.65 汇恒投资
1 张熠君 董事长、总裁
472.41 3.87 汇泽恒通
2 暴井兰 张熠君之母 12.64 0.10 汇恒投资
3 卢云飞 设计院总工办主任 5.23 0.04 汇泽恒通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持有发行
人股份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近三年变动情况如下:




12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 直接持股变动情况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姓名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万股) (%) (万股) (%) (万股) (%)
1 张熠君 2,958.30 24.22 2,958.30 24.22 2,958.30 24.22
2 张慧鹏 75.00 0.61 75.00 0.61 75.00 0.61
3 黄君 65.00 0.53 65.00 0.53 65.00 0.53
4 冯艳丽 65.00 0.53 65.00 0.53 65.00 0.53
5 邓印田 62.50 0.51 62.50 0.51 62.50 0.51
6 邢磊 58.00 0.47 58.00 0.47 58.00 0.47
7 赵胜军 50.00 0.41 50.00 0.41 50.00 0.41
8 杜莹 40.40 0.33 40.40 0.33 40.40 0.33
9 董彦良 25.00 0.20 25.00 0.20 25.00 0.20

2、 间接持股变动情况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序 间接持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姓名
号 股途径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万股) (%) (万股) (%) (万股) (%)
汇恒投
6,308.56 51.65 6,308.56 51.65 6,308.56 51.65
张熠 资
1
君 汇泽恒
472.41 3.87 472.41 3.87 453.57 3.71

暴井 汇恒投
2 12.64 0.10 12.64 0.10 12.64 0.10
兰 资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 投资比例
姓名 与发行人关系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号 (%)
1 汇泽恒通 89.36
张熠君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2 汇恒投资 99.80
3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北京奥莱梯尼科技有限公司 75.00
张志杰
4 之弟弟 北京北信通联科技有限公司 58.00
5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北京海奥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99.50
张世杰
6 之弟弟 天津海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2.43



12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投资比例
姓名 与发行人关系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号 (%)
7 北京海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99.00
宁波保税区久安投资合伙企业(有
8 施天涛 发行人独立董事 20.00
限合伙)
上海南玄商务咨询中心(普通合
9 20.00
俞波 发行人独立董事 伙)
10 常州一十食品有限公司 8.65
中城智慧(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
11 44.00
万碧玉 发行人董事 究院有限公司
12 北京慧制科技有限公司 12.00
发行人职工代表监
闵颖 50.00
事、核心技术人员
13 发行人职工代表监 北京映博科技有限公司
欧阳晓虎 事、核心技术人员 50.00
闵颖之配偶
山东欣阳诗安母婴健康管理有限
14 王爽 发行人副总裁 40.00
公司
发行人副总裁王爽
15 王衍明 龙口市鑫旸商贸有限公司 40.00
之父亲
16 发行人财务总监韩 英博管理咨询(大连)有限公司 40.00
邵力
17 丽萍之配偶 大连英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8 发行人副总裁、董 北京牛米客商贸有限公司 25.00
梁飞侠 事会秘书冯艳丽之
19 配偶 北京真联盛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0

除上述列明的投资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
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与发行人不存在利
益冲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姓名 在公司任职 兼职公司 兼任职务

董事长、总 汇恒投资 执行董事
张熠君
裁 汇泽恒通 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
张慧鹏 汇泽恒通 监事
副总裁
董事、副总
赵胜军 北京葛洲坝正和于永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董事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俞波 独立董事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昊佰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12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姓名 在公司任职 兼职公司 兼任职务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清华大学 教授
施天涛 独立董事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中城智慧(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
董事长
限公司
万碧玉 董事 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齐齐哈尔松盛元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
董事

闵颖 职工监事 北京映博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其在外兼职符合《公司法》等规定,在外兼职情
况不影响其在发行人处履职,不存在利益冲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提供报酬,
向独立董事提供津贴。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领取收入情况
如下表:

2020 年度在发行人处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
领薪(万元)
1 张熠君 董事长、总裁 92.68
2 张慧鹏 副董事长、副总裁 87.20
3 赵胜军 董事、副总裁 86.20
4 施天涛 独立董事 15.12
5 俞波 独立董事 15.12
6 万碧玉 董事 15.04
7 邓印田 监事会主席 90.20
8 杜莹 监事 78.58
设计集团北京院院长、职工代表
9 闵颖 79.35
监事
10 冯艳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84.82
11 王爽 副总裁 84.08
12 董彦良 副总裁 68.30



125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0 年度在发行人处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
领薪(万元)
13 黄君 设计总工程师 87.20
14 邢磊 副总裁 88.15
15 韩丽萍 财务总监 62.16
16 张颖 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总经理 82.51
17 李宝军 设计集团上海院院长 150.48
设计集团北京院副院长兼总工程
18 李杰 92.47

设计集团北京院副院长兼总工程
19 王殊 91.40

20 卢云飞 设计集团总工办主任 68.74
设计集团北京院规划分院规划总
21 马建业 69.56

设计集团北京院副院长兼总规划
22 陈立文 79.58

23 范娟娟 京津冀晋区域营销总经理 80.10
注 1:韩丽萍 2020 年 3 月入职公司,聘任为财务总监。
注 2:上述薪酬包含社保、公积金。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汇恒投资(张熠君持有汇恒投资 99.80%股份),实际控制
人为张熠君。本次发行前,张熠君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9,583,0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4.22%,并通过汇恒投资、汇泽恒通分别间接持有本公司 51.76%、4.35%
的股份,直接及间接加总共持有公司 80.33%的股份,张熠君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总裁。

张熠君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汇恒投资的基本情况参见第三节之“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之“(二)
发起人”。




126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十、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084.33 9,123.43 9,660.78
应收票据 2,655.83 1,501.26 -
应收账款 167,988.86 151,342.57 125,298.52
应收款项融资 -
预付账款 904.97 614.05 143.95
其他应收款 2,694.29 3,812.19 5,896.67
存货 242.04 20,119.91 15,124.11
合同资产 33,593.94 - -
其他流动资产 1,956.94 2,799.44 1,159.39
流动资产合计 219,121.21 189,312.86 157,283.4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135.00
长期应收款 136,868.82 81,624.77 69,495.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1.74 181.74 -
投资性房地产 331.06 357.96 -
固定资产 709.70 1,017.15 1,768.52
无形资产 120.20 130.28 138.26
长期待摊费用 189.17 270.76 337.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26.86 3,874.44 2,496.9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2,527.55 87,457.10 74,371.17
资产合计 361,648.76 276,769.95 231,654.5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00.00 31,612.76 20,814.54
应付票据 - 2,700.00 -
应付账款 123,087.40 91,908.07 87,355.19
合同负债 888.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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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预收账款 - 2,903.83 864.22
应付职工薪酬 1,561.11 1,282.30 1,938.55
应交税费 1,905.85 1,570.19 2,150.27
其他应付款 4,365.52 2,492.45 168.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2,000.00 500.00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7,355.58 12,038.41 10,753.22
流动负债合计 164,163.97 148,508.02 124,544.4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3,000.00 15,000.00 2,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63,000.00 15,000.00 2,000.00
负债合计 227,163.97 163,508.02 126,544.4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213.33 12,213.33 12,213.33
资本公积 41,607.71 41,607.71 41,607.71
盈余公积 7,056.79 6,179.16 5,114.48
未分配利润 60,411.07 50,210.70 43,174.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21,288.90 110,210.90 102,110.28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3,195.90 3,051.03 2,999.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4,484.79 113,261.93 105,110.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361,648.76 276,769.95 231,654.59
合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06,193.96 102,253.83 131,426.51
减:营业成本 71,390.47 60,961.34 86,123.72
税金及附加 341.51 585.33 305.14
销售费用 2,789.93 2,968.16 3,846.88
管理费用 13,930.11 15,339.88 15,574.49
研发费用 4,860.09 5,101.60 4,871.06
财务费用 1,317.82 150.27 -315.88
其中:利息费用 2,967.60 3,341.64 1,082.12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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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利息收入 3,789.64 3,752.90 1,846.27
加:其他收益 87.34 99.00 105.4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 - 8.31
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285.75 -6,468.19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 -4,410.27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6.56 14.65 14.83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1,930.57 10,792.69 16,739.38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 - 13.82
减:营业外支出 111.33 115.44 112.1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1,819.24 10,677.25 16,641.10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850.51 1,043.51 2,451.8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0,968.73 9,633.74 14,189.25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
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10,968.73 9,633.74 14,189.25
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 - -
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
- - -
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078.00 9,555.26 14,189.40
的净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 -109.27 78.48 -0.1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968.73 9,633.74 14,189.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1,078.00 9,555.26 14,189.40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109.27 78.48 -0.14
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91 0.78 1.1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91 0.78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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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1,559.42 64,984.66 40,305.2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1.99 183.51 997.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4,099.99 2,978.42 497.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831.40 68,146.59 41,800.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9,468.01 53,578.10 57,180.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8,854.88 21,185.35 18,273.74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54.89 10,005.06 5,859.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47,634.33 5,650.29 9,291.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012.11 90,418.81 90,605.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180.71 -22,272.22 -48,804.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8.3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71 65.43 29.91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1 65.43 1,038.2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94.93 231.61 1,282.3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6.74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1,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93 278.35 2,282.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22 -212.93 -1,244.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254.14 - 3,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10,254.14 - 3,000.00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0,270.27 49,903.47 22,814.5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900.00 4,945.7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424.40 54,849.17 25,814.5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2,590.38 26,356.53 7,500.00

13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011.73 2,780.61 1,139.24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4,124.08 3,568.02 684.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726.20 32,705.15 9,323.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698.20 22,144.02 16,490.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573.72 -341.13 -33,558.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895.18 9,236.31 42,794.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8,321.46 8,895.18 9,236.31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418.95 9,046.06 9,493.07
应收票据 2,655.83 1,501.26 -
应收账款 184,761.55 160,919.18 160,365.08
预付款项 774.11 555.48 85.37
其他应收款 19,870.76 14,525.84 10,578.86
存货 242.04 20,119.91 15,124.11
合同资产 32,302.21 -- --
其他流动资产 1,697.70 2,779.65 1,157.30
流动资产合计 248,723.16 209,447.39 196,803.8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
- - 135.00

长期股权投资 34,429.45 30,503.13 30,503.13
其他权益工具投
181.74 181.74 -

投资性房地产 331.06 357.96 -
固定资产 692.01 988.99 1,730.28
无形资产 110.67 118.48 124.19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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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长期待摊费用 189.17 270.76 337.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65.96 3,380.90 2,719.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300.05 35,801.97 35,548.96
资产合计 288,023.21 245,249.36 232,352.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00.00 14,312.76 20,814.54
应付账款 127,887.03 97,068.58 90,247.37
合同负债 888.51 - -
预收账款 - 2,903.83 864.22
应付职工薪酬 1,199.97 994.80 1,639.18
应交税费 1,099.50 930.63 2,048.85
其他应付款 3,691.00 2,466.72 164.72
一年内到期的非
- 2,000.00 500.00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6,734.77 11,825.96 10,753.22
流动负债合计 166,500.78 132,503.28 127,032.1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2,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2,000.00
负债合计 166,500.78 132,503.28 129,032.1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213.33 12,213.33 12,213.33
资本公积 41,610.84 41,610.84 41,610.84
盈余公积 7,056.48 6,178.84 5,114.17
未分配利润 60,641.78 52,743.06 44,382.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1,522.43 112,746.08 103,320.65
负债和所有者权
288,023.21 245,249.36 232,352.76
益合计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05,740.35 101,865.36 131,242.55
减:营业成本 75,937.64 63,521.58 87,569.04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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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税金及附加 319.38 573.80 291.10
销售费用 2,619.96 2,968.16 3,846.88
管理费用 11,258.19 12,549.51 13,768.33
研发费用 4,326.65 4,326.38 4,519.17
财务费用 1,311.54 1,283.71 -316.85
其中:利息费用 831.15 1,836.33 1,082.12
利息收入 128.24 1,112.56 1,846.11
加:其他收益 75.12 98.71 105.4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8.3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30.58 -4,605.77 -
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 - -6,642.29
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5.99 14.65 14.83
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0,005.54 12,149.80 15,051.14
列)
加:营业外收入 - - 13.82
减:营业外支出 111.32 114.27 112.1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9,894.22 12,035.52 14,952.86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117.86 1,388.76 2,116.1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8,776.35 10,646.76 12,836.72
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8,776.35 10,646.76 12,836.72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 -
2、少数股东损益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亏损
- - -
以“—”号填列)
六、综合收益总额(综合亏损以
8,776.35 10,646.76 12,836.72
“—”号填列)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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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0,324.69 95,703.58 66,325.76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1.99 183.51 997.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31.70 512.38 497.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628.39 96,399.47 67,820.6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0,995.87 52,867.13 53,720.3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5,078.30 17,318.59 15,798.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23.82 9,912.49 5,730.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00.71 8,168.58 11,582.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998.70 88,266.79 86,830.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29.68 8,132.68 -19,010.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8.3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71 65.43 29.91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1 65.43 1,038.2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9.31 230.97 1,195.63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926.32 46.74 27,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95.63 277.71 29,195.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1.91 -212.29 -28,157.4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00.00 18,247.13 22,814.5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00.00 4,945.7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900.00 23,192.83 22,814.5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290.38 26,356.53 7,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810.37 2,297.47 1,139.24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98.74 2,710.02 684.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699.50 31,364.01 9,323.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9.50 -8,171.18 13,490.96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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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61.73 -250.79 -33,676.6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817.81 9,068.60 42,745.2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56.08 8,817.81 9,068.60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财务审计机构,对
公司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3-44
号)。

(四)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影响

1、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56 14.63 14.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 129.84 198.56 162.47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
- - 8.31
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
-111.33 -115.43 -98.28
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
-1,184.49 0.44 -1,733.14
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 -1,172.54 98.20 -1,645.80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
10.67 14.68 29.92
用减少以“-”表示)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
-1,183.21 83.51 -1,675.72
常性损益净额

公司将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发生的防疫支出、停工损失等金额计入了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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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净利润 10,968.73 9,633.74 14,189.2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1,078.00 9,555.26 14,189.40
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 -1,183.21 83.51 -1,675.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2,261.21 9,471.75 15,865.12
的净利润

(五)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主要财务指标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日/2018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33 1.27 1.26
速动比率(倍) 1.13 1.14 1.14
资产负债率(合并) 62.81% 59.08% 54.6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7.81% 54.03% 55.53%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0.09% 0.12% 0.13%
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59 0.65 1.04
存货周转率(次) 2.75 3.46 7.7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15,251.80 13,801.55 18,460.63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4.98 5.30 16.38
毛利率 32.77% 40.38% 34.47%
净利率 10.33% 9.42% 10.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基
0.91 0.78 1.16
本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1.00 0.78 1.30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归属于母公司所
9.57 8.99 15.00
有者的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0.59 8.91 16.77
的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72 -1.82 -4.00
流量净额(元/股)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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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主要财务指标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日/2018 年度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5 -0.03 -2.7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
9.93 9.02 8.36
净资产(元/股)

上述财务指标除特别说明外,均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计算。相关计算
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支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
+无形资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2、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情况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
所示: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0 年度 9.57 0.91 0.91
归属于公司普通
2019 年度 8.99 0.78 0.78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15.00 1.16 1.16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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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 2020 年度 10.59 1.00 1.00
益后归属于公司
2019 年度 8.91 0.78 0.78
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2018 年度 16.77 1.30 1.30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213.33 12,213.33 12,213.33
无形资产 120.20 130.28 138.2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4,484.79 113,261.93 105,110.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3,180.71 -22,272.22 -48,804.89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573.72 -341.13 -33,558.01
加额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
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
0.09% 0.12% 0.13%
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
比例
每股净资产(元/股) 11.01 9.27 8.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72 -1.82 -4.00
金流量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5 -0.03 -2.75
股)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1)2021 年 1-6 月经营状况说明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公司产业政策、
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主要服务的提供、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公司经营模式
和主营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业务经
营正常。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1】3-345 号《审
阅报告》和天健审【2021】3-371 号《审阅报告》,公司 2021 年 1-3 月及 2021 年
1-6 月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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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394,069.03 367,120.53 361,648.76
其中:流动资产 233,781.44 211,857.19 219,121.21
非流动资产 160,287.59 155,263.34 142,527.55
负债合计 254,550.88 235,488.16 227,163.97
其中:流动负债 167,720.03 156,075.84 164,163.97
非流动负债 86,830.84 79,412.32 63,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9,518.15 131,632.37 134,484.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26,150.69 118,474.57 121,288.90
权益合计

2020 年末、2021 年 3 月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计分别为 361,648.76
万元、367,120.53 万元及 394,069.03 万元,公司资产规模较为稳定;2021 年 6 月
末,公司负债总额为 254,550.88 万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27,386.91 万元,增长
12.06%,其中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 37.83%,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20
年末、2021 年 3 月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
为 121,288.90 万元、118,474.57 万元及 126,150.69 万元,基本持平。

②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1 年 4- 2021 年 1- 2020 年 1- 2020 年 4- 2020 年 1-
项目
1-6 月 6月 3月 6月 6月 3月
营业收入 48,153.60 39,592.76 8,560.84 28,234.06 26,899.27 1,334.79
营业利润 5,294.50 8,149.82 -2,855.32 1,376.43 5,706.59 -4,330.16
利润总额 5,296.37 8,148.79 -2,852.42 1,264.68 5,708.82 -4,444.14
净利润 5,033.36 7,885.79 -2,852.42 1,162.75 5,606.89 -4,444.14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4,861.80 7,676.12 -2,814.33 1,141.12 5,659.09 -4,517.96

扣除非经常损
益后归属于母
4,627.14 7,471.22 -2,844.08 2,365.97 5,545.74 -3,179.77
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2021 年 1-3 月及 2021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幅,主要原因系 2020 年
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大部分项目无法正常开工,营收基数较低。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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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情况因区域分布及项目特点具有季节性特征,其中一季度为淡季,
普遍收入较低,主要原因系一季度北方地区气候寒冷项目不适宜大范围施工,且
一季度包含春节,春节期间大部分施工人员返乡休假,施工期较短。2021 年一季
度,公司部分重大项目(如唐山市东湖片区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河北雄
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河北省第五届园林
博览会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受 2021 年初河北省疫情影响,建设
进度有所延迟,2021 年一季度出现亏损。

2021 年 4-6 月,公司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标
段施工总承包、河北省第五届园林博览会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莆田市
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湄洲湾北岸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金华赤
山公园项目 I 标工程、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郎岱山地旅游扶贫度假区第一期
工程建设项目等主要项目实现建设收入,因此盈利数据较上年同期有显著增长。

③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1 年 4- 2021 年 2020 年 2020 年 2020 年 1-
项目
1-6 月 6月 1-3 月 1-6 月 4-6 月 3月
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
-29,875.39 -6,317.70 -23,557.69 -16,904.36 -15,208.94 -1,695.42
金流量净

投资活动
产生的现
-130.67 -27.53 -103.14 -38.30 -29.71 -8.59
金流量净

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
28,185.51 4,990.21 23,195.31 13,611.26 14,794.80 -1,183.53
金流量净

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 -1,820.54 -1,355.02 -465.52 -3,331.40 -443.85 -2,887.54
净增加额
期末现金
及现金等 6,500.92 6,500.92 7,855.94 5,563.78 5,563.78 6,007.64
价物余额

2021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875.39 万元,较
2020 年 1-6 月减少 12,971.03 万元,主要原因系 2021 年 1-6 月支付贵州 PPP 项
目经营权转让款 12,576 万元以及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 1-6 月公司大部分项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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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未正常开工,经营活动支出现金流量较低所致。其中 2021 年 1-3 月,公司支
付贵州 PPP 项目经营权转让款 9,000 万元,因此 2021 年 1-3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明显低于 2020 年同期;2021 年 4-6 月,随着公司主要项目推进,
项目回款增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同期实现较大增长。2021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8,185.5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4,574.25 万元,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 2021 年 1-3 月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流量
金额较大所致;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 2021 年 1-3 月及 2021 年 1-6 月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④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1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20 年 2020 年
项目
1-6 月 4-6 月 1-3 月 1-6 月 4-6 月 1-3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0.10 0.10 - 2.71 2.71 -
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
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 - - - - - -
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249.25 220.06 29.19 13.30 12.51 0.80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
- - - - - -
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
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 - - - - - -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
- - - - - -
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
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 - - - - - -
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
- - - - - -
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
- - - - - -
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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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2021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20 年 2020 年
项目
1-6 月 4-6 月 1-3 月 1-6 月 4-6 月 1-3 月
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
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 - - - - -
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
- - - - - -
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
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 - - - - - -
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
- - - - - -
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
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 - - - - - -
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
- - - - - -
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
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
1.87 -1.03 2.90 1.13 115.10 -113.97
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 - -
25.10 21.98 3.12 -
义的损益项目 1,241.99 1,241.99
- -
小计 276.32 241.10 35.22 130.32
1,224.85 1,355.17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
41.67 36.20 5.47 - 16.98 -16.98
得税减少以“-”表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 - - - - -
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 - -
234.65 204.90 29.75 113.35
经常性损益净额 1,224.85 1,338.19

公司 2021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二季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20.06
万元,主要系海淀区政府给予的 IPO 补贴费。

2)2021 年 1-9 月经营业绩预计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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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在手订单和预计订单,公司预计 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和业绩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项目 变动率
(预计数) (审阅数)
营业收入 89,436.92 63,456.37 40.94%
净利润 9,169.18 6,835.74 34.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9,039.18 6,760.49 33.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8,830.68 7,938.50 11.24%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预计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均高于 2020 年同期,主要原因如下:(1)2020 年 1-9 月受新冠疫情影
响,公司部分项目未能正常施工,且政府招标受到影响,导致 2020 年 1-9 月公
司营收基数较低;(2)2021 年,公司主要项目包括河北省第五届园林博览会建
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二
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及莆田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湄洲湾北岸段)设计施工
总承包(EPC)项目,上述 3 个项目上半年均处于集中施工期,并于二季度完工,
贡献收入较大;(3)发行人自 2018 年开始执行“重点流域重点城市,并辐射周
边区域”的市场开拓策略,经过几年的市场开拓已初见成效,公司预计将于 3 季
度中标几个大型项目并进场开工,同时在手老项目也正常履行中,因此,公司预
计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
高于 2020 年同期。

上述 2021 年 1-9 月业绩预计中的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
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十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财务状况分析

根据本公司最近三年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公司管理层做
出以下分析。非经特别说明,以下数据均为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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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084.33 2.51 9,123.43 3.30 9,660.78 4.17
应收票据 2,655.83 0.73 1,501.26 0.54
应收账款 167,988.86 46.45 151,342.57 54.68 125,298.52 54.09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904.97 0.25 614.05 0.22 143.95 0.06
其他应收款 2,694.29 0.75 3,812.19 1.38 5,896.67 2.55
存货 242.04 0.07 20,119.91 7.27 15,124.11 6.53
合同资产 33,593.94 9.29
其他流动资产 1,956.94 0.54 2,799.44 1.01 1,159.39 0.50
流动资产合计 219,121.21 60.59 189,312.86 68.40 157,283.42 67.9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135.00 0.06
长期应收款 136,868.82 37.85 81,624.77 29.49 69,495.31 3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1.74 0.05 181.74 0.07 - -
投资性房地产 331.06 0.09 357.96 0.13 - -
固定资产 709.70 0.20 1,017.15 0.37 1,768.52 0.76
无形资产 120.20 0.03 130.28 0.05 138.26 0.06
长期待摊费用 189.17 0.05 270.76 0.10 337.15 0.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26.86 1.14 3,874.44 1.40 2,496.93 1.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2,527.55 39.41 87,457.10 31.60 74,371.17 32.10
资产总计 361,648.76 100.00 276,769.95 100.00 231,654.5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231,654.59 万元、276,769.95 万元及
361,648.7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增长与公司业务规模相适应,2020 年末
及 2019 年末总资产分别比上期末增长 30.67%和 19.48%。

公司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以及非流动资产中
的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公司的资产结构呈以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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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资产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分别为 67.90%、
68.40%及 60.59%,其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以及合同资产为流动资产最主要
的组成部分。截至 2020 年末,上述四项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15%、
76.66%及 15.33%,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96.14%。

公司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特征是由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的施工
业务特点决定的。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水环境
治理、生态景观建设等业务,该类业务具有资金密集型的特点,支付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工程款等经营活动需要占用一定的货币资金;随着项目的实施推进,
公司逐渐形成了应收账款和存货,因此公司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对流动
资产的占比相应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呈下降趋势,该比例 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8 年承接的并表类 PPP 项目计入长期
应收款导致流动资产减少所致。

(2)非流动资产占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2.10%、31.60%
及 39.41%,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占比呈上升趋势。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
应收款、固定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截至 2020 年末,上述三项资产占非
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6.03%、0.50%及 2.90%,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99.42%。

2、资产质量分析

公司按照稳健性原则,根据所处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的业务特点和资产的
实际情况,制订了合理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提取了坏账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未出现减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减值准
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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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一、坏账准备 23,236.01 23,521.75 17,241.09
其中:应收账款 20,786.91 22,547.76 16,646.18
合同资产 927.62 - -
应收票据 139.78 51.12
其他应收款 693.91 512.70 594.91
长期应收款 687.78 410.17 -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三、存货跌价准备 - -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
- - -
值准备
合计 23,236.01 23,521.75 17,241.09

3、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及其比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00.00 6.60 31,612.76 19.33 20,814.54 16.45
应付票据 - - 2,700.00 1.65
应付账款 123,087.40 54.18 91,908.07 56.21 87,355.19 69.03
合同负债 888.51 0.39
预收款项 - - 2,903.83 1.78 864.22 0.68
应付职工薪酬 1,561.11 0.69 1,282.30 0.78 1,938.55 1.53
应交税费 1,905.85 0.84 1,570.19 0.96 2,150.27 1.70
其他应付款 4,365.52 1.92 2,492.45 1.52 168.47 0.13
一年内到期的
- - 2,000.00 1.22 500.00 0.40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7,355.58 7.64 12,038.41 7.36 10,753.22 8.50
流动负债合计 164,163.97 72.27 148,508.02 90.83 124,544.46 98.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3,000.00 27.73 15,000.00 9.17 2,000.00 1.58
非流动负债合计 63,000.00 27.73 15,000.00 9.17 2,000.00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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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负债合计 227,163.97 100.00 163,508.02 100.00 126,544.46 100.00

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和其他
流动负债等。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随着业务的持续扩张逐年增加,报告期各期末余额
分别为 126,544.46 万元、163,508.02 万元和 227,163.97 万元,各期末负债总额增
长的主要原因系应付账款和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4、偿债能力指标

(1)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流动比率 1.33 1.27 1.26
速动比率 1.13 1.14 1.14
资产负债率(合并) 62.81% 59.08% 54.6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7.81% 54.03% 55.53%
利息保障倍数 4.98 5.30 16.3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5,291.80 13,801.55 18,460.6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率 14.40% 13.50% 14.05%
母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流动比率 1.49 1.58 1.53
速动比率 1.30 1.43 1.41
资产负债率 57.81% 54.03% 55.53%
利息保障倍数 12.90 7.55 14.82
指标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母公司)×100%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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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4.63%、59.08%及 62.81%,
流动比率分别为 1.26、1.27 及 1.33,速动比率分别为 1.14、1.14 及 1.13,上述数
据在报告期内较为平稳。

受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环境影响,发行人合理控制业务规模,利润总额下
降,但受融资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财务费用却不断增加,从而使得利息保障倍
数下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的负债逐渐增加,从而导致资产负债率报告期
内有所上升,但资产结构较为合理,偿债能力较强。

(2)偿债能力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与公司业务相近的国内可比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对比分析如下:

流动比率(倍)
公司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东方园林(002310.SZ) 1.18 1.07 0.99
美尚生态(300495.SZ) 1.08 1.27 1.28
绿茵生态(002887.SZ) 2.68 3.39 4.79
节能铁汉(300197.SZ) 0.83 0.94 0.97
蒙草生态(300355.SZ) 0.91 0.98 0.84
平均值 1.13 1.53 1.77
正和生态 1.33 1.27 1.26




速动比率(倍)
公司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东方园林(002310.SZ) 1.16 0.45 0.43
美尚生态(300495.SZ) 1.05 0.90 0.90
绿茵生态(002887.SZ) 2.68 2.97 4.09
节能铁汉(300197.SZ) 0.80 0.50 0.36
蒙草生态(300355.SZ) 0.88 0.87 0.74
平均值 1.31 1.14 1.31
正和生态 1.13 1.14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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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公司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东方园林(002310.SZ) 70.71 71.04 69.33
美尚生态(300495.SZ) 57.46 55.21 60.37
绿茵生态(002887.SZ) 39.40 34.04 19.52
节能铁汉(300197.SZ) 77.45 76.48 72.39
蒙草生态(300355.SZ) 63.90 66.96 71.23
平均值 61.78 60.74 58.57
正和生态 62.81 59.08 54.63

从可比上市公司数据可以看到,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
负债率与行业平均值基本保持一致。

5、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59 0.65 1.04
存货周转率(次) 2.75 3.46 7.73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0.52 0.59 0.85
总资产周转率(次) 0.33 0.40 0.68
指标计算方法: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流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流动资产平均值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平均值

(二)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 (%)
工程施工 100,475.75 94.65 95,995.67 93.90 123,561.23 94.02
其中:水
17,892.22 16.85 6,629.44 6.48 36,389.32 27.69
环境治理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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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 (%)
生态修复 58,495.09 55.10 28,372.05 27.75 57,547.78 43.79
生态景观
4,995.83 4.71 59,537.29 58.24 25,516.73 19.42
建设
生态保护 19,092.60 17.99 1,456.90 1.43 4,107.40 3.13
规划设计
5,680.25 5.35 6,239.17 6.10 7,865.28 5.98
服务
合计 106,155.99 100.00 102,234.84 100.00 131,426.5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于工程施工业务,该类业务占总收入比例
分别为 94.02%、93.90%及 94.65%。

2019 年,公司生态景观建设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是湖北省第二届园博会相
关的三个项目在 2019 年完工,共形成收入 42,554.72 万元,占当期生态景观建设
收入的 70.25%。此外,公司于 2019 年中标了太原植物园(景观三区)工程,当
期贡献营业收入 12,129.10 万元,因此公司 2019 年生态景观建设业务收入与 2018
年相比增长显著。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划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工程施
66,897.40 93.74 55,596.06 91.22 81,799.46 94.98

其中:水
环境治 11,944.48 16.74 2,254.06 3.70 25,473.34 29.58

生态修
37,206.04 52.14 16,599.99 27.24 33,544.78 38.95

生态景
2,822.87 3.96 35,615.52 58.44 19,516.80 22.66
观建设
生态保
14,924.01 20.91 1,126.49 1.85 3,264.55 3.79

规划设
4,466.16 6.26 5,351.82 8.78 4,324.26 5.02
计服务
合计 71,363.56 100.00 60,947.89 100.00 86,123.7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按照性质划分,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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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材料费 24,850.46 34.82 25,470.66 41.79 34,725.29 40.32
专业分包
25,122.64 35.20 13,301.67 21.82 23,890.49 27.74

机械费 4,433.87 6.21 5,747.23 9.43 11,269.75 13.09
人工费 11,855.73 16.61 9,891.47 16.23 10,817.05 12.56
设计成本 4,466.16 6.26 5,351.82 8.78 4,324.26 5.02
其他直接
634.71 0.89 1,185.03 1.94 1,096.88 1.27
费用
合计 71,363.56 100.00 60,947.89 100.00 86,123.72 100.00
注:人工费含劳务分包费用。

因为公司营业收入的波动,所以营业成本也随之变化。报告期内,2018 年收
入最高,所以当年的营业成本金额亦最大。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 2018 年度和 2020 年度所承接的项目规模越来越大,
项目综合程度越来越高,为了保证质量和效果,公司对项目中涉及到的部分专项
工程,如市政道路、桥梁、单体建筑等进行专业分包处理,从而使得报告期内公
司主营业务成本中专业分包的占比有所提高,直接材料和人工费的占比相对有所
降低。2019 年度由于多个工程项目处于收尾阶段,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工,从而导
致人工费占比增长,机械费占比下降。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分业务毛利率情况

公司报告期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毛利率 贡献率 毛利率 贡献率 毛利率 贡献率
工程施工 33.42% 96.51% 42.08% 97.85% 33.80% 92.18%
其中:水环境治理 33.24% 17.09% 66.00% 10.60% 30.00% 24.10%
生态修复 36.39% 61.19% 41.49% 28.51% 41.71% 52.98%
生态景观建设 43.50% 6.25% 40.18% 57.94% 23.51% 13.24%
生态保护 21.83% 11.98% 22.68% 0.80% 20.52% 1.86%
规划设计服务 21.37% 3.49% 14.22% 2.15% 45.02% 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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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毛利率 贡献率 毛利率 贡献率 毛利率 贡献率
综合毛利率 32.77% 40.38% 34.47%

如上,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4.47%、40.38%
和 32.77%。由于生态景观建设业务毛利率在 2019 年上涨,使得发行人综合毛利
率在 2019 年有所上升。

(2)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公司毛利率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1)报告内同行业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公司名称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东方园林 872,553.54 17.72 813,319.72 29.50 1,329,315.92 34.07
美尚生态 134,131.70 31.53 194,544.50 33.98 229,886.85 34.26
绿茵生态 94,819.51 39.37 71,321.51 40.58 51,091.79 39.13
节能铁汉 421,149.68 23.30 506,624.93 15.53 774,882.95 25.79
蒙草生态 254,179.48 35.15 285,175.70 29.84 382,053.45 29.76
平均值 355,366.78 29.41 374,197.27 29.89 553,446.19 32.60
正和生态 106,155.99 32.77 102,234.84 40.38 131,426.51 34.47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除绿茵生态外,均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所以未对 2020 年
数据进行列示。

2)报告内同行业公司业务领域、收入结构、业务规模等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① 2020 年

2020 年
公司名称 产品构成
收入(万元) 占比 毛利率
市政园林项目 162,754.08 18.65% 29.66%
水环境综合治理 209,623.54 24.02% 32.90%
东方园林 工业废弃物销售 370,016.58 42.41% -4.15%
其他业务 130,159.34 14.92% 40.52%
总计 872,553.54 100.00% 17.72%
生态修复 108,357.54 80.78% 33.41%
美尚生态
生态文旅 21,104.75 15.73%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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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公司名称 产品构成
收入(万元) 占比 毛利率
其他业务 4,669.41 3.48% 23.01%
合计 134,131.70 100.00% 31.53%
生态修复工程 63,186.31 66.64% 41.40%
市政绿化 29,676.12 31.30% 36.43%
绿茵生态
其他业务 1,957.08 2.06% 18.30%
合计 94,819.51 100.00% 39.37%
生态景观 195,844.82 46.50% 19.35%
生态环保 197,612.07 46.92% 24.27%
节能铁汉 生态旅游 9,984.26 2.37% 32.00%
设计维护及其他业务 17,708.53 4.20% 51.24%
合计 421,149.68 100.00% 23.30%
生态环境建设与运营 238,922.23 94.00% 34.66%
蒙草生态 其他业务 15,257.25 6.00% 58.90%
合计 254,179.48 100.00% 35.15%

② 2019 年

2019 年
公司名称 产品构成
收入(万元) 占比 毛利率
市政园林项目 245,445.46 30.18% 28.74%
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 375,985.04 46.23% 28.90%
东方园林 全域旅游 129,288.60 15.90% 40.25%
其他业务 62,600.62 7.70% 13.84%
合计 813,319.72 100.00% 27.93%
生态修复与重构 121,169.20 62.28% 34.18%
市政+地产园林景观 68,201.57 35.06% 32.46%
美尚生态
其他业务 5,173.73 2.66% 49.26%
合计 194,544.50 100.00% 33.98%
生态修复工程 56,566.26 79.31% 43.23%
市政绿化 11,818.39 16.57% 24.85%
绿茵生态
其他业务 2,936.86 4.12% 52.93%
合计 71,321.51 100.00% 40.58%
铁汉生态 生态景观 184,929.58 36.50% 13.32%


1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9 年
公司名称 产品构成
收入(万元) 占比 毛利率
生态环保 243,130.64 47.99% 16.46%
生态旅游 64,399.28 12.71% 17.16%
其他主营业务 14,165.43 2.80% 21.18%
合计 506,624.93 100.00% 15.53%
工程施工-自然生态坏境、
266,908.90 93.59% 30.42%
城市园林景观建设
蒙草生态 其他业务 18,266.80 6.41% 21.43%
合计 285,175.70 100.00% 29.84%

③ 2018 年

2018 年
公司名称 产品构成
收入(万元) 占比 毛利率
市政园林项目 315,141.75 23.71% 35.50%
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 587,646.67 44.21% 32.24%
全域旅游 207,738.24 15.63% 35.26%
东方园林
园林景观设计 68,218.48 5.13% 53.39%
其他业务 150,570.78 11.33% 27.82%
34.07
合计 1,329,315.92 100.00%
%
生态修复与重构 120,992.53 52.63% 34.31%
市政+地产园林景观 101,877.17 44.32% 33.51%
设计和养护 5,201.90 2.26% 51.26%

美尚生态 苗木销售 967.85 0.42% 8.99%
生态产品 829.23 0.36% 41.34%
其他业务 18.18 0.01% 79.29%
34.26
合计 229,886.85 100.00%
%
生态修复工程 27,739.48 54.29% 40.65%
市政绿化 18,453.05 36.12% 35.33%

绿茵生态 地产景观项目 2,360.94 4.62% 44.55%
设计 2,538.32 4.97% 45.13%
39.13
合计 51,091.79 100.00%
%
生态景观 322,814.43 41.66% 26.37%
铁汉生态
生态环保 347,313.67 44.82% 25.69%


15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8 年
公司名称 产品构成
收入(万元) 占比 毛利率
生态旅游 83,820.97 10.82% 22.02%
设计维护收入 18,421.97 2.38% 30.59%
其他主营业务 2,511.92 0.32% 54.53%
25.79
合计 774,882.95 100.00%
%
工程施工-自然生态坏境、城市园
352,294.97 92.21% 29.21%
林景观建设
设计 24,042.10 6.29% 35.56%
苗木销售 1,226.50 0.32% 34.90%
光伏发电 1,159.78 0.30% 68.96%
蒙草生态
大数据平台建设 1,022.28 0.27% 49.71%
-
牧草销售 284.77 0.07%
34.82%
其他业务 2,023.05 0.53% 30.58%
29.76
合计 382,053.45 100.00%
%

从业务领域来看,5 家公司均主要从事生态环保、生态景观建设,与公司的
业务领域基本一致,因此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除 2019 年度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 2019 年度公司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公司生态景观建设和水
环境治理毛利率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高于节能铁汉,低于绿茵生态,主要由于节能铁汉
的生态景观业务收入总体占比较高,其生态景观业务毛利率相对较低,绿茵生态
毛利率较高的生态修复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从整体毛利率趋势变动来看,报告期
内东方园林收缩业务规模,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绿茵生态和美尚生态加大了生
态修复类业务的比重,毛利率有所上升;节能铁汉因生态环保业务毛利率下降,
从而毛利率有所下降;蒙草生态毛利率较为稳定,接近行业平均值;发行人 2019
年水环境治理业务及生态景观建设业务毛利率上升从而导致 2019 年综合毛利率
上升。

(3)报告期内各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1)行业整体趋势

报告期内,随着国家层面的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状况逐步好转,制定实施了


155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十条”并取得扎实成效,在树立了绿水青山就是
金山银山的理念下,国家正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支撑生
态修复、环境保护等行业蓬勃发展;其中 2017 年,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持续向好,
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呈现出增长与质量、结构、效益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但
由于 2018 年在“去杠杆”、“紧信用”的金融环境下,导致公司所处行业融资
环境趋紧;2019 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更为复杂的环境,经济增速放缓,生态保护
和环境治理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2)成本归集方法、产品定价的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和设计项目两类,其中工程施工项
目按照合同约定的主要施工内容、项目主要目标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分为水环境治
理、生态修复、生态景观建设和生态保护四类。

I、工程施工成本归集及结转方法

公司工程施工类项目按照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生态景观建设和生态保护
四类进行独立核算,每一类项目下设具体工程施工项目,按照单个项目进行独立
核算。项目具体核算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工程项目为核算对象,按支出分别核算各
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成本。期末,工程施工成本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营业收
入,配比结转至营业成本;公司成本按照项目核算,项目下设材料费、专业分包
费、机械费、人工费及其他直接费用等。

II、设计成本的归集及结转方法

设计成本按照设计项目独立进行核算,设计成本下设人力成本、外协费用、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等进行核算。由于公司已发生的劳务成本是否能
够得到补偿取决于公司设计成果能否得到委托方的认可或外部机构审核通过,该
事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若取得明确证据表明已经
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够得到补偿,则公司将其计入营业成本,并确认劳务收入;否
则,公司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III、各个分类中产品定价的方法



156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获取项目,定价通过参与招投标进行市场化定
价,定价时公司综合考虑业务模式、产品类别、项目所在区域等综合因素后做出
合理报价。

① 业务模式

公司获取的项目按照实施模式分为:工程施工项目、EPC 项目、PPP 项目和
纯设计项目。PPP 项目,由于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更注重公司投资和融资能力,
且 PPP 项目的施工合同多为由公司作为股东的 SPV 公司与公司签订 EPC 合同,
因此该类型项目对公司来说毛利率较高;EPC 项目,由于招标人在招标的过程中
对投标人的设计能力和技术解决能力有一定的侧重,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大部分
项目不以最低价作为最优标,且公司中标后自行设计,项目投标报价适中,不以
低价竞争,因此该类型项目对公司来说毛利率适中;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招标人
在招标过程中对投标人的报价更加注重,因此相对于以上两个类型来说,毛利率
相对较低;纯设计项目,由于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侧重于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的先
进性和可行性,一般来说,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报价评分在总评分中占比较小,
属于智力密集型,因此项目毛利率相对较高。

② 产品类型

公司工程施工产品类型分为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生态景观建设、生态保
护项目。

① 水环境治理:通常设计及技术水平的要求较高,且存在一定的市场进入
门槛,毛利率相对较高。但 2018 年公司实施的该类主要项目为公司新进入的华
东和华中区域的市场开拓项目,报价相对谨慎,从而导致毛利率偏低。

② 生态修复:一般规模较大,对设计及技术水平的要求较高,存在一定的
市场进入门槛,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相对较低,存在一定的技术溢价空间,从而使
得毛利率相对较高;

③ 生态景观建设:公司有十几年业务经验,虽然竞争激烈,但公司经验积
累较多,成本控制较好,因此可以将毛利率维持在一定水平;

④ 生态保护: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生态保护项目主要为生态森林项目,市场
竞争较为激烈,再加上由于该类项目施工材料主要为苗木,采购价格受区域市场

157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集中供货影响较大,从而使得该类项目毛利率相对较低。

4、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1)利润来源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生
态景观、规划设计业务产生的利润,公司营业利润与利润总额基本一致,营业外
收支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06,193.96 102,253.83 131,426.51
营业利润 11,930.57 10,792.69 16,739.38
利润总额 11,819.24 10,677.25 16,641.10
净利润 10,968.73 9,633.74 14,189.2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078.00 9,555.26 14,189.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1,183.21 83.51 -1,675.72
净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2,261.21 9,471.75 15,865.12
股东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10.79% 0.87% -11.81%

(2)2019 年业绩下滑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31,426.51 万元、102,253.83 万元和
106,193.96 万元,2019 年较 2018 年下降 22.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5,865.12 万元、9,471.75 万元和 12,346.25 万元,
2019 年较 2018 年下降 40.30%。发行人 2019 年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如下:

2018 年及 2019 年在我国金融“去杠杆”、“严监管”的宏观环境下,经济
增速下行,作为行业下游主要客户的地方政府的融资和偿债支付能力下降;2019
年银行信贷紧缩、社会融资渠道不畅,行业内公司普遍面临资金压力。

发行人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将业务重心聚焦在京津冀
晋、长三角区域、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区域;同时控制业务规模、优先选择回款速
度快的优质项目,以确保长期稳健发展。因此,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
新签订单量较 2017 年度下降明显,营业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也随之在 2019 年出现下滑。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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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比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司 较上一
较上一年 较上一年
简称 年度变
金额 金额 度变动 金额 度变动

比例 比例
比例
东方
872,553.54 7.3% 813,319.72 -38.82% 1,329,315.92 -12.69%
园林
美尚
134,131.70 -31.1% 194,544.50 -15.37% 229,886.85 -0.21%
生态
绿茵
94,819.51 32.9% 71,321.51 39.59% 51,091.79 -26.56%
生态
节能
421,149.68 -16.9% 506,624.93 -34.62% 774,882.95 -5.36%
铁汉
蒙草
254,179.48 -10.9% 285,175.70 -25.36% 382,053.45 -31.52%
生态
平均值 355,366.78 -5.0% 374,197.27 -32.39% 553,446.20 -13.50%
正和
106,193.96 3.85% 102,253.83 -22.20% 131,426.51 50.81%
生态

由上表可以看到可比上市公司中除绿茵生态以外,营业收入均出现明显下滑。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较上一 较上一
公司简称 较上一年
年度变 年度变
金额 金额 金额 度变动比
动比例 动比例
例(%)
(%) (%)
东方园林 -49,226.03 -1,048.38 5,190.52 -96.75 159,592.12 -26.72
美尚生态 -569.63 -102.66 21,423.40 -44.61 38,678.22 36.13
绿茵生态 28,142.76 34.66 20,898.56 36.90 15,265.03 -14.41
节能铁汉 5,880.93 106.45 -91,211.97 -399.75 30,429.38 -59.81
蒙草生态 23,209.98 280.77 6,095.57 -70.09 20,380.33 -75.85
平均值 1,487.60 119.78 -7,520.78 -114.23 52,869.02 -37.68
正和生态 10,968.73 14.79 9,555.26 -32.66 14,189.40 29.12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分情况对比如下:


159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较上一
公司简称 较上一年 较上一年
年度变
金额 度变动比 金额 金额 度变动比
动比例
例(%) 例(%)
(%)
东方园林 -53,318.58 -2,178.50 2,565.24 -98.05 131,708.36 -42.40
美尚生态 -691.24 -103.21 21,564.91 -29.35 30,524.91 7.93
绿茵生态 26,365.92 45.55 18,114.41 56.88 11,546.81 -27.02
节能铁汉 -7,981.76 91.47 -93,578.23 -427.06 28,612.36 -60.48
蒙草生态 17,667.37 1,269.91 1,289.67 -92.34 16,836.29 -79.76
平均值 -3,591.66 64.11 -10,008.80 -122.83 43,845.75 -48.82
正和生态 12,261.21 29.45 9,471.75 -40.30 15,865.12 35.59

由上表可以看到可比上市公司中除绿茵生态及节能铁汉以外,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出现明显下滑。

5、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构成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销售费用 2,789.93 12.18 2968.16 12.60 3,846.88 16.04
管理费用 13,930.11 60.84 15,339.88 65.11 15,574.49 64.96
研发费用 4,860.09 21.23 5,101.6 21.65 4,871.06 20.32
财务费用 1,317.82 5.76 150.27 0.64 -315.88 -1.32
合计 22,897.94 100.00 23,559.92 100.00 23,976.55 100.00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180.71 -22,272.22 -48,804.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22 -212.93 -1,244.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698.20 22,144.02 16,490.96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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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3.72 -341.13 -33,558.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895.18 9,236.31 42,794.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321.46 8,895.18 9,236.31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1,559.42 64,984.66 40,305.2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1.99 183.51 997.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99.99 2,978.42 497.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831.40 68,146.59 41,800.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9,468.01 53,578.10 57,180.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854.88 21,185.35 18,273.7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54.89 10,005.06 5,859.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634.33 5,650.29 9,291.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012.11 90,418.81 90,605.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180.71 -22,272.22 -48,804.8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
67.39% 63.55% 30.67%
业收入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
55.28% 87.89% 66.39%
成本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804.89 万元、
-22,272.22 万元及-33,180.71 万元。

2、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大幅波动的原因

(1)按照项目进度回款、阶段性支付资金属于行业特点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的工程建设业务按照行业特点,合同约定当年的付款
比例一般在 40%-70%之间,因此普遍存在建设期阶段性支付资金、按照项目进
度进行工程量结算及回款且周期较长的特点。

另外,由于工程业务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和成本,按照经发包方


16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确认应收账款,发包方确认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需要一定
的时间,滞后于工程项目的实际完工进度。

其次,公司的客户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或国有性质企
事业单位,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通常需要由当地审计局或审计局委派的
中介机构进行初审和复审,使得项目的竣工结算时间较长。

此外,工程合同通常约定一定比例的工程质保金,因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通常小于同期营业收入的金额。

(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大幅波动的具体原因

① 2018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大额负数的主要原因系销售收款
同比减少 18,576.11 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25,434.26 万
元;

② 2019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额负数同比减少主要系在经营活
动现金流出变动较小的情况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2.47 亿;

③ 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金额较大,主要系本期六盘水正和向六枝特
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支付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PPP项目
存量项目经营权转让费4.06亿元。根据经营权转让协议约定,待六盘水正和向六
枝特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支付全部5.3亿经营权转让价款后,经营权转让至六
盘水正和,存量项目进入经营期,经营期间为自经营权转让起17年。

3、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8.3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3.71 65.43 29.91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1 65.43 1,038.2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94.93 231.61 1,282.31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6.74 -

16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类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93 278.35 2,282.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22 -212.93 -1,244.09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主要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组成。

4、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254.14 - 3,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0,270.27 49,903.47 22,814.5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00.00 4,945.7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424.40 54,849.17 25,814.5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2,590.38 26,356.53 7,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3,011.73 2,780.61 1,139.2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24.08 3,568.02 684.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726.20 32,705.15 9,323.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698.20 22,144.02 16,490.96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主要由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
现金、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以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收到其
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组成。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分析比较

(1)公司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补充资料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
净利润 10,968.73 9,633.74 14,189.25

加:资产减值准备 -285.75 6,468.19 4,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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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
397.48 532.06 453.31
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25.89 24.70 24.5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1.58 83.90 259.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6.56 -14.63 -14.83
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 -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 - -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
4,978.31 3,886.05 1,570.46
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
- - -8.31
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
-252.42 -1,290.64 -628.25
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
- - -
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
19,877.87 -4,995.80 -7,967.51
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
-106,344.77 -46,194.38 -104,636.62
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
37,365.80 9,594.60 41,810.03
少以“-”号填列)
其他 - - 1,733.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3,180.71 -22,272.22 -48,804.89


(2)行业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的比值
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东方园林 1.53 -30.09 0.03
美尚生态 2.54 -1.21 0.42
绿茵生态 0.99 1.58 -0.06
节能铁汉 -2.85 -1.19 1.32
蒙草生态 -2.26 -16.54 -7.80
平均值 -0.01 -9.49 -1.22
本公司 -3.03 -2.31 -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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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数据来源为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从上表可以看出,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
值平均值较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整体低于同期实现的净利润,同时
2018 年至 2020 年同行业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平均值为负数,公司经营活
动现金流的净额为负数的情况基本与同行业公司一致。

综上,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产生较大差异系公司正常
经营活动导致,与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相符,与同行业情况一致。

(3)公司为改善资金周转制定的针对性措施

为改善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现金流压力随之加大的情形,公司制定了以下针
对性措施:

① 公司将审慎承接 PPP 业务,最大限度减少 PPP 项目模式引起的资金占用
情况。

② 市场布局选择经济状况较好且政府信誉较高的区域,重点发展京津晋冀、
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等区域,甄选利润率高、回款有保障的大型
工程项目。

③ 制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持续加强日常应收账款的项目确认和结算的及
时性以及项目回款的跟踪。

十二、利润分配情况

(一)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
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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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议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2,133,333
股为基数,按每 1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1,221.3333 万元(含税)。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截至 2019 年 8 月 10 日,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已实施完毕。

除上述股利分配之外,公司报告期内未有其他的股利分配情况。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约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
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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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二)股票股利的条件:若当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快速增长,且董事
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董事会可提出发放股票股利
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1、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满足如下条件时,公司当年应当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10%,具体分红比例依据公司现金流、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项
目等确定:①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④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
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到 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
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四)公司原则上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其中现金分红方式优于
股票股利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在实施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
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
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上,
需经公司 1/2 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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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
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
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
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
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不得违反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
制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
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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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益的分配安排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所
持股份比例共享。

十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有 5 家控股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
处于存续状态,1 家控股子公司于报告期内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北京正和恒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
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 年 11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84408295H;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二十四层
B2701C-1

法定代表人:邢磊;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
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
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
务;环境监测;专业设计服务;代理进出口;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消费设备制
造;智能照明器具制造;环保咨询;环保技术推广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城市公
园管理;贸易代理;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股东构成: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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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总资产(万元) 382.72

净资产(万元) -5.83

营业收入(万元) 485.15

净利润(万元) 516.30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 年 1 月 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9611496N;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实收资本:2,500 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 B 座 B2101;

生产经营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 B 座第 27 层;

法定代表人:张熠君;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股东构成: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总资产(万元) 7,996.33

净资产(万元) 2,123.39

营业收入(万元) 5,181.92

净利润(万元) 784.46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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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正和恒基(深圳)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6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6M0P7T;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0 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南山区后海中心路 3331 号中建钢构大厦第 23 层 03、
04 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慧鹏;

经营范围: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旅游资源综合开发;自有物业租赁;酒店管
理;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承办经批准的商务文化交流活动策划;为科技企
业提供孵化服务;科技类技术开发;互联网技术应用、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
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活动策划、经济
贸易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组织经
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初级农产品销售;休闲农业项
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艺术表演场馆经营服务。

股东构成: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总资产(万元) 334.57

净资产(万元) -349.78

营业收入(万元) 931.56

净利润(万元) 571.47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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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4 月 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03MA6GWRTK95;

注册资本:44,180.45 万元;

实收资本:44,180.45 万元;

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 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慧鹏;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文
化旅游项目服务,城镇化项目服务,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服务、基础建设项目服务,
土木工程建设:房屋建筑工程:水生态治理:旅游景区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经
营管理:温泉产业经营管理:餐饮产业经营管理:休闲体育、农业及儿童游乐、
婚庆产业策划经营管理:马术产业经营管理:城市文化及品牌宣传推广:旅游项
目策划、旅游咨询服务:建材、机械设备、工艺品批发及零售:房屋出租:体育
设备出租。)

股东构成: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70%的股权、
六枝特区农旅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3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总资产(万元) 153,132.00

净资产(万元) 44,470.69

营业收入(万元) 1,218.62

净利润(万元) -220.07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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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正和恒基(厦门)滨水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 10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MA34WN2A8T;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0 万元;

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 33 号五楼 584 室;

法定代表人:张慧鹏;

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
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人工造林;生态资源监测;环保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
件开发;软件开发;海洋环境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
环境保护监测;专业设计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城市公园管理;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
(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农业园艺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联网应
用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酒店管理;植物园管理服务;土壤污染治
理与修复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互联网数据服务;野生植物保护;生态保护区管
理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市
政设施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住房租赁;工程管理服
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
理;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构成: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总资产(万元) 5.09

净资产(万元) -0.70

营业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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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净利润(万元) -0.70

(六)北京葛洲坝正和于永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 年 12 月 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0A9MB6N;

注册资本:8,940 万元;

实收资本:3,934.74 万元;

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北京市通州区水乐店镇永乐大街 9 号-1154 号;

法定代表人:朱斌;

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城市园林绿化。

股东构成: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85.50%股权、大运河(北京)
水务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10.00%股权、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4.5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总资产(万元) 33,680.74

净资产(万元) 3,219.57

营业收入(万元) 242.54

净利润(万元) -715.17

(七)湖北正和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注销)

成立时间:2018 年 4 月 8 日;

注销时间:2019 年 12 月 1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0MA493HXW7F;

注册资本:100 万元;

实收资本: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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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湖北省荆州市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凤凰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张慧鹏;

经营范围: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水土保持技术开发;环境监
测;工程勘察设计;城市园林绿化;销售花、草及观赏植物、植物幼苗。

股东构成: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湖北正和成立之后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过股权变更,2019 年
12 月 19 日已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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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9 年度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40,711,111 股股票,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 4 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投资金额 比例
1 公司战略及管理提升项目 3,000.00 2.07%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
2 16,179.38 11.14%
升项目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5,062.10 3.49%
4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 121,000.00 83.31%
合计 145,241.48 1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
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投资额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
1 16,179.38 6,230.38 5,034.50 4,914.50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2 信息化建设项目 5,062.10 2,485.30 2,576.80 -
公司战略及管理提升
3 3,000.00 1,200.00 1,000.00 800.00
项目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
4 121,000.00 根据工程施工业务所需使用该笔资金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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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情况

序号 募投项目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1 公司战略及管理提升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 无需备案
力提升项目 (2019110108000011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无需备案
(202011010800001048)
4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公司战略及管理提升项目

1、项目背景

公司制定了长期发展战略,提出了“生态科技运营商”整体定位,通过“互
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相关技术的应用及研发,实现生态+智慧+运营的战略布
局。

公司拟与国内外知名的战略咨询机构合作,在“智慧科技、产业运营、管理
及供应链创新”等方面,通过定制咨询服务的方式,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核心
市场布局、新产品及业务开发、管理体系升级提供高标准的执行方案,并持续帮
助企业完善优化实施内容,跟踪评价各项战略的实施结果。本项目完成后,有助
于公司推动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将重点打造公司主营业务核心产品的竞争
力,强化公司“绿色服务及产业运营”核心竞争壁垒,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提升
经营决策效率,实现公司业务发展及降本增效的目标。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战略咨询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战略咨询在促进经
济增长和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重要的作用,国内企业对战略咨询的需求
增长迅速。对于各行业领先企业而言,战略咨询机构不仅仅是传统的服务供应商,
更可以是共同构建新生态系统、谋求企业战略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过程中,
企业将定义新的价值链,从而创造出新业务、新产品,甚至开拓新兴市场。

(2)管理提升及供应链创新是公司降本增效的必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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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近年来在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地发展下,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员工人数不
断增长。公司已转向全国市场布局,随着公司对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响应下,
公司未来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业务布局。未来公司管理及供应链现状将可能出现
无法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内部运营管理需求的风险。公司目前亟需引进专业化第
三方咨询机构,在管理及供应链创新方面进行升级改革,使之能匹配公司目前的
发展与管理需要,发挥协同作用。

本项目将通过专业化咨询,建立创新型供应链管理体系,通过数据化管理工
具,打造全生命周期的工程管理流程,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打造
成为行业内管理输出的标杆性企业。改变资本市场和行业对于工程企业管理的整
体印象,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优势。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具备行业较好的市场认可度。公司通过优质服务赢得客户信任,布局全
国市场,并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持续获得业务机会。

随着战略咨询方案项目在智慧科技及产业运营方面落地,公司业务布局不断
拓展,新产品及新技术将陆续应用于公司现有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水环境综合
治理等项目当中。公司通过 DBIFO 创新业务整合模式综合了多个领域的技术体
系,特别是智慧科技和产业运营业务的发展,既能达到生态环境治理的效果,又
能实现生态环境的智慧化和运营效果并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在项
目招标过程中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公司项目实施经验多技术储备丰富,将为公
司战略咨询方案落地提供有力的支撑作用。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从 2006 年开始通过了 ISO9001、14001、28001 国际
标准认证,结合国内标准、行业标准,制定《质量管理手册》及《管理流程》,
实现内部管理及项目管理的规范,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管理制度,为项目的实
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项目实施目标

公司本次拟进行战略咨询的目标包括:①明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持续关注
新业务布局的功能需求,打造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②促进智慧科技及产业运营
与现有业务的结合,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建立正和数据库,实现未来与不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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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平台对接;③围绕不断变化的竞争态势,加大创新投资,丰富公司的运营模式,
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5、项目实施方案

(1)战略咨询计划

首先,公司应制定创新计划。创新计划应准确反映企业战略规划,对于长远
的“创新探索”,应该更加宏观且以问题为导向。对于短期创新,公司将避免浮
于战略愿景,而应深入挖掘有助于推动战略转型的具体抓手。

其次,对于新的投资项目和产品的评估也应采用新的方式。投前评估不能单
纯依靠内部假设和历史数据。相反,对于初期投资,公司将对商业模式进行验证,
例如用户反馈、客户行为收集及技术可行性评估。此外,在持续增加投资的过程
中,公司评估不同阶段的风险,并据此作出“继续投资”、“调整投资” 或“暂
停投资”的决策。

此外,公司将尽可能提高管理及供应链管理效率,消除公司内的组织孤岛。
有利于集中资源,确保工程项目与企业的战略重点保持一致。公司还将选择采用
新的技术工具来提升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实现公司内部降本增效。

(2)拟合作战略咨询机构

序号 咨询方向 拟合作机构
1 智慧科技 埃森哲(Accenture)等
2 产业运营 波士顿咨询(Boston Consulting Group)等
3 管理、供应链 德勤(Deloitte)等

(3)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计划投资 3,000.00 万元,分三年实施,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主要方向 内容 目的 金额(万元) 计划时间
智慧科技战略咨询 新业务增长 1000.00
战略咨询 产业运营战略咨询 布局 1000.00 3年
管理、供应链创新改革 降本增效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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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1、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必要性

(1)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公司近年来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但由于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到
智慧科技的应用以及检测实验等场地的需要,公司现有研发场地中没有足够空间
来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特别是随着公司相关研发课题启动以及实验性工作的
开展,空间的限制将很大程度上制约公司研发效率以及课题研发的可持续性。此
外,随着公司研发能力不断提升,实验室建设需要随着技术的推陈出新,不断进
行升级改造,通过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
因此公司亟需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对现有研发场地进行升级改造,合理
布局,以满足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

(2)改善研发环境,提高技术人才优势

近年来,公司依靠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研发队伍,在本行业相关技术的研发上
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大量技术高要求项目的引
进,需要公司进一步提高技术研发效率,提升定制化方案解决能力。同时,公司
现有研发部门目前还存在高级技术人员短缺等问题,制约公司技术研发实力进一
步发展。

本项目将有效整合公司现有的研发资源,通过合理构建空间布局,一方面有
利于整合公司的研发资源,促进部门沟通和协调,提高公司研发效率,便于公司
的整体规划。另一方面,通过建立一个环境优越的专业化研发实验场地,将提供
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开发设计人才施展才华创造良好的平台,有利于吸引更多的
高素质人才和人才培养,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对培养高素质人才,提升公司技术人才优势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3)适应行业技术发展特征,增强公司研发实力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各行业技术研究领域不断扩大的趋势下,越来
越多的行业开始探寻技术的多领域多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城市生态文明是城市的
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城市的文化内涵和区域特征。近年来,随着互
联网+、大数据、智慧城市等概念相继落地,生态与智慧的结合为行业提出了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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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高的发展要求。公司近年来虽已取得较好的研发和设计成果,但随着行业技术的
更新迭代,对公司现有的研发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公司必须顺应行业技
术发展趋势,不断地提高研发实力适应行业的技术发展需求,增强公司技术储备,
以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本项目拟利用公司已有的研发成果及项目实施经验,对生态森林、自然湿地、
人工湿地、近岸海域治理、棕地修复、河湖水环境治理、慢行系统、碧道、智慧
生态等方向进行研发。本项目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保持和增强技术优势,
顺应行业技术发展的主流趋势,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满足公司研发需求,进
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本项目的实施为公司未来设计和工程项目的承接与实施提供有力的技
术支撑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内优胜劣汰的速度将不断加快,竞争愈发激烈。
本项目一方面进行前瞻性课题开发,增强技术储备;另一方面将通过生态修复研
究实验室、智慧生态工程实验室以及河流湖泊实验室的建设,为公司正在实施或
拟实施的相关工程项目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特别是河流湖泊实验室以湖泊水污
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的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为出发点,基于已有成熟的水环境模型
技术,结合环境与水质检测、生态系统构建等技术,进行水环境模拟方法及技术
研究。在拟承接项目方案规划设计,招投标过程中治理方案展示,论证实际可操
作性等方面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项目的实施将为设计与工程项目的承接提供技术支撑,提升企业的核心竞
争力。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较强的研发实力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拥有扎实的研发经验积累,同时十分注重技术的研发与转
化应用。通过对行业内前瞻性和关键性技术的不断探索,已经掌握了多项核心技
术,积累了多项研发成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经取得发明专
利 12 项,实用新型专利 69 项。上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大大提高了公司核
心技术优势和外部竞争力,为本项目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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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支撑

公司一直将研发能力的提升作为自身发展的重要战略,多年来持续加大研发
投入。通过改善技术设备和科研条件,引进高级研发人才,公司在加强技术开发
的同时,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探索不同应用环境下的技术运用。在研发
费用投入方面,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的研发投入金额分别 4,871.06 万
元、5,101.60 万元及 4,860.09 万元,研发投入始终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公司
持续增长的研发投入以及对核心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现出公司对研发能力的高度
重视,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保障。未来公司还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
高公司的研发能力。

(3)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基本保障

公司通过高级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的引进,不断总结业务经营、研发管
理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并将上述优势逐渐形成标准化、流程化、制度化体系运作,
以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公司经过多年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产品为核心,技术创
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的科技管理体系。

此外,公司注重全面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服务质量、降本增效、增强社会信
誉和市场竞争力。依据 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公司建立了有
效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

(4)持续稳定的人才供给

公司一直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行业技术、人才资本密集的特点,加强
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公司为更好培养人才梯队,公司积极与高校、研究院展开校
企合作关系,引进不同岗位需求的高端技术人员,达到企业人才吸收、培养和校
企互惠的效果。公司所处北京海淀区,人才密集,区位优势明显。此外,公司积
极引进国际高端人才,吸收世界先进的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工程设计理念,为公
司工程项目中标率的提升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3、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目将通过对公司现有研发环境进行升级,建立“生态修复研究、河流湖
泊模拟、智慧生态工程”三个国内先进、功能齐全、专业完善的研发实验室,配
套先进研发、实验、检测、分析设备,对“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水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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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等多个专业方向的课题进行持续性投入,对“智慧生态、绿色交通、可持续发展”
等方向的产品进行前瞻性技术研发,培养现有研发人员并引进国际专家合作,吸
引行业国内外的优秀研发人才及国际合作的方式,形成科技成果创新,使公司核
心产品契合市场长期需求,有效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从而保证
公司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行业相关技术的先进性,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
业地位,凸显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项目拟搭建实验室功能主要如下:

序号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功能定位
生态修复研究实验室主要针对湿地、棕地修复和河道黑
臭水体方面的污染进行研究,将国内外较先进的技术进
生态修复研究实验 行实际模拟实验,指导工程实践的技术应用。对应拟研
1 室 发课题分别有“湖滨缓冲带基底生态修复与水体净化技
(研发性实验室) 术研究”、“水环境高敏感地区海绵公园研究”、“城
市湿地公园近自然植物群落营建技术研究”以及“碧道
规划设计与营建技术体系”。
智慧生态工程实验室是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方
面的高新技术,重点打造正和的智慧品牌项目。针对植物、
水体对环境的改善效果,研发智能监测、分析、模拟、预
智慧生态工程实验 警及展示系统平台,辅助提高项目的生态效益及社会效
2 室 益。对应拟研发课题分别有“植物的固碳释氧作用智慧评
(研发性实验室) 估系统研发”、“植物的水源涵养作用智慧评估系统研
发”、“水体对环境的增湿降温作用智慧评估系统研发”
以及“面向无废城市的与物质循环利用的城乡资源管理
中心技术解决方案”。
河流湖泊实验室是基于已有的水环境模型,结合湿地与水
生态修复、水污染治理、湖滨带生态修复等技术,进行水
环境的模型模拟研究,以更好的指导项目的设计以及实
河流湖泊实验室
3 施,主要涉及河湖修复、近岸海域治理、湖泊富营养化模
(功能性实验室)
拟、湖滨带水质过程模拟等相关领域中的应用。本实验室
建设完成后将为项目的科学设计和可操作性的工程实施
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4、项目建设内容

(1)研发实验及办公场地升级改造

本项目研发实验场地共计 1,300 ㎡,项目完成后生态修复研究实验室 300 ㎡,
智慧生态工程实验室 300 ㎡,河流湖泊模拟实验室 200 ㎡,研发人员办公场地
400 ㎡,会议室 100 ㎡,场地区域划分及对应用途如下表所示:

序号 场地建设 建筑面积(平米)
1 生态修复研究实验室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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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场地建设 建筑面积(平米)
2 智慧生态工程实验室 300.00
3 河流湖泊实验室 200.00
4 研发人员办公场地 400.00
5 会议室 100.00
合计 1,300.00

(2)增加软硬件配置

本项目拟在公司现有研发设备基础上,加大研发投入,添置各研发实验室相
关技术课题所需的研发、检测设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软硬件支持和实验保障。

(3)生态数据中心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数据,本项目将通过智慧生态
工程实验室,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
术,促进环境治理、管理和服务向智慧化方向发展。未来,通过与公司信息化建
设项目中内部信息系统整合,打造成为专业化的生态数据中心。

(4)扩充研发团队

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扩充公司研发团队。公司将建立更为完善的应用型专业
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同时,公司将引进环
境工程、生态学、植物学、计算机、软件、信息地理等方面高级技术研发人才。

(5)“产学研”平台建设

公司外部将进一步与各大高校、国家级实验室进行合作,建设以学科为依托、
以专业为载体、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培养应用型人才、开展产业技术创新的高
校实习实训基地、学生实习就业的平台。此外,通过外部合作等形式积极展采纳
国际先进生态环境治理技术,形成综合性“产学研”学术交流平台。

5、项目拟研发课题

为了保持行业竞争优势,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依据行业发展态势和国家
对本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公司对研发工作制定了中长期发展目标,为公司研发工
作的实施提供了科学规划,并确定了部分前瞻性的研发方向。未来研发方向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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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序号 业务分类 研发方向 课题名称
1 生态保护 生态森林 森林城市生态系统构建技术研究
生态湿地鸟类栖息地恢复与保护技术研
自然湿地生态保护与修 究
复 生态保育型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与保护
技术研究
近岸海域治理 海岸带植物群落及生境构建技术研究
2 生态修复 湖滨缓冲带生态恢复与生境营建技术研

河湖缓冲带
湖滨缓冲带基底生态修复与水体净化技
术研究
采煤沉降区土壤修复与生态系统构建研
棕地修复

人工湿地智能监测交互展示系统研究
人工湿地 水质净化型湿地生态系统构建与保护技
术研究
水环境治 城市中型湖泊水质有效保持与提升技术
3
理 研究
河湖水环境治理 城市内河水环境治理技术研究
水下森林水质净化群落构建技术研究
城市湿地公园近自然植物群落营建技术
城市湿地公园
4 生态景观 研究
园博会 后园博会的运营研究
慢行系统 绿色慢行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技术研究
5 绿色交通
碧道 碧道规划设计与营建技术体系
植物的固碳释氧作用智慧评估系统研发

6 智慧科技 智慧生态 植物的水源涵养作用智慧评估系统研发
水体对环境的增湿降温作用智慧评估系
统研发
可持续发 面向无废城市的与物质循环利用的城乡
7 无废城市
展 资源管理中心技术解决方案

6、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于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B 座 21 层。

(2)项目主要原材料及消耗情况

本项目主要技术开发用原材料主要为实验用植物、检测用试剂以及检测设备
等。其中,具有净化功能的灌木及地被、水生植物,因品种、规格而异,特定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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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种资源可能出现阶段性紧缺,市价具有波动性;相关检测试剂和检测设备在国内
通用性较强,材料来源较为充足。

(3)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实施的进度安排主要是指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编制及报批、
项目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人员招聘等工作安排。

募投项目实施的阶段性目标:

T+1 年 T+2
序号 内容 T+3 年
Q1 Q2 Q3 Q4 年

1 研究场地装修
2 设备采购与安装
3 人员调动、招募及培训
4 功能实现并启动各项课题

7、项目投资总额估算及使用计划

(1)本项目募集资金总量及依据

项目总投资 16,179.38 万元,明细如下表:

金额(万
序号 项目 占比 T+1 T+2 T+3
元)
一 建设投资 5,755.88 35.58% 5,755.88
1 工程费用 5,466.31 33.79% 5,466.31
1.1 建筑工程费 325.00 2.01% 325.00
1.2 设备购置费 4,896.49 30.26% 4,896.49
1.3 设备安装工程费 244.82 1.51% 244.82
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6.25 0.10% 16.25
3 预备费 273.32 1.69% 273.32
二 研发场地租金 1,423.50 8.80% 474.50 474.50 474.50
三 课题研发费用 9,000.00 55.63% 4,560.00 4,440.00
总计 项目总投资 16,179.38 100.00% 6,230.38 5,034.50 4,914.50

(2)建设投资费用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总计 325.00 万元,主要为对公司研发实验场地装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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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使用研发实验场地共计 1,300 ㎡,其中生态修复研究实验室 300 ㎡,
河流湖泊实验室 200 ㎡,智慧生态工程实验室 300 ㎡,研发人员办公场地 400 ㎡,
会议室 100 ㎡。装修单价以项目所在区域平均价格 2,500 元/㎡测算,资金具体使
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建筑面积 装修单价 装修金额
序号 场地建设
(平米) (万元/㎡) (万元)
1 生态修复研究实验室 300.00 0.25 75.00
2 河流湖泊实验室 200.00 0.25 50.00
3 智慧生态工程实验室 300.00 0.25 75.00
4 办公场地 400.00 0.25 100.00
5 会议室 100.00 0.25 25.00
合计 1,300.00 325.00

2)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所需研发设备投资总价值共计 4,896.49 万元,其中硬件设备投资
4,096.49 万元,软件投资 800.00 万元。设备安装工程费 244.82 万元。公司在进
行设备规划的同时,考虑到了公司长期的研发需求,并综合考虑了各设备性能、
价格及售后服务水平。本项目所需硬件设备投资如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价(万元) 数量 总价(万元)
一 生态修复研究实验室设备 2,622.00
1 总有机碳分析仪 18.00 2 36.00
2 重金属在线自动监测仪 197.00 2 394.00
3 在线氨氮分析仪 20.00 2 40.00
4 在线 COD 分析仪 20.00 2 40.00
5 在线总磷总氮仪 20.00 2 40.00
6 吸附及比表面积测试仪 60.00 2 120.00
四极杆—轨道阱高分辨串联质
7 420.00 2 840.00
谱仪
8 等离子体质谱仪 180.00 2 360.00
9 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90.00 2 180.00
10 台式分光光度计 6.00 2 12.00
实验台及其它水质监测附属设
12 30.00 2 60.00

入湖河流与湖滨带模拟及生态
13 500.00 1 500.00
修复技术研发系统、小型造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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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单价(万元) 数量 总价(万元)
机、光学显微镜、表面张力
仪、微呼吸系统
二 智慧生态工程实验室设备 1,000.00
1 集成服务器设备 80.00 3 240.00
2 展示设备 50.00 3 150.00
3 植物生长数据监测终端设备 125.00 2 250.00
空气质量-动力条件等数据监测
4 100.00 2 200.00
终端设备
5 水体动力学数据采集终端设备 80.00 2 160.00
三 河流湖泊模拟实验室 320.00
1 高性能计算服务器及配套 4.00 30 120.00
流域环境治理模拟沙盘及展示
2 200.00 1 200.00
分析系统
四 办公配套设施 154.49
1 书柜 0.67 10 6.70
2 资料柜 0.25 10 2.50
3 会议桌 0.31 2 0.62
4 办公桌组合 0.98 100 98.00
5 会议办公椅 0.02 40 0.96
6 组装电脑 0.50 80 40.00
7 路由器 0.05 12 0.54
8 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 0.45 6 2.70
9 饮水机 0.02 24 0.48
10 微波炉 0.04 6 0.21
11 消毒柜 0.04 6 0.24
12 冰箱 0.35 2 0.70
13 吸尘器 0.03 10 0.26
14 灭火器 0.01 20 0.58
合计 4,096.49

公司软件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软件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万)
1 MIKE 200.00 1 200.00
2 EFDC 50.00 1 50.00
3 GIS 30.00 1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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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软件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万)
4 VISUAL MODELFLOW 20.00 1 20.00
5 植物的固碳释氧作用评估功能模块 150.00 1 150.00
6 植物的水源涵养作用评估功能模块 150.00 1 150.00
水体对环境的增湿降温作用评估功
7 200.00 1 200.00
能模块
合计 800.00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共计 16.25 万,主要为建设单位管理费、
设计费等。

4)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 273.32 万元,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房屋、设备溢价等不确
定性支出等。

(3)研发场地租金

本项目研发场地租金 1,423.50 万元,以项目所在地价格 10 元/㎡/天进行估
算,资金具体使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建筑 租金 T+1 年 T+2 年
T 年租 合计
序 面积 (元/ 租金 租金
场地建设 金(万 (万
号 (平 平米/ (万 (万
元) 元)
米) 天) 元) 元)
生态修复研究
1 300.00 10.00 109.50 109.50 109.50 328.50
实验室
河流湖泊
2 200.00 10.00 73.00 73.00 73.00 219.00
实验室
智慧生态工程
3 300.00 10.00 109.50 109.50 109.50 328.50
实验室
4 研发办公场地 400.00 10.00 146.00 146.00 146.00 438.00
5 会议室 100.00 10.00 36.50 36.50 36.50 109.50
合计 1,300.00 10.00 474.50 474.50 474.50 1,423.50

(4)研发课题专项投入

课题实施费用主要用于研发原材料购置、研发外部合作费用以及研发人员工
资,共计 9,000.00 万元,项目费用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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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研发
序号 研发方向 课题名称 参与实验室 费用(万元)
分类 时间
生态 森林城市生态系统 生态修复研
1 生态森林 2年 470.00
保护 构建技术研究 究实验室
生态湿地鸟类栖息
生态修复研
地恢复与保护技术 2年 450.00
自然湿地 究实验室
研究
生态保护
生态保育型湿地生
与修复 生态修复研
态系统的恢复与保 2年 430.00
究实验室
护技术研究
近岸海域 海岸带植物群落及 生态修复研
2年 400.00
治理 生境构建技术研究 究实验室
生态
2 湖滨缓冲带生态恢
修复 生态修复研
复与生境营建技术 2年 480.00
究实验室
河湖 研究
缓冲带 湖滨缓冲带基底生
生态修复研
态修复与水体净化 2年 460.00
究实验室
技术研究
采煤沉降区土壤修
生态修复研
棕地修复 复与生态系统构建 2年 480.00
究实验室
研究
人工湿地智能监测 生态修复研
2年 500.00
交互展示系统研究 究实验室
人工湿地 水质净化型湿地生
生态修复研
态系统构建与保护 2年 430.00
究实验室
技术研究
水污
城市中型湖泊水质
3 染治 生态修复研
有效保持与提升技 2年 430.00
理 究实验室
术研究
河湖水环
城市内河水环境治 生态修复研
境治理 2年 450.00
理技术研究 究实验室
水下森林水质净化 生态修复研
2年 400.00
群落构建技术研究 究实验室
城市湿地公园近自
城市湿地 生态修复研
然植物群落营建技 2年 420.00
生态 公园 究实验室
4 术研究
景观
后园博会的运营 生态修复研
园博会 2年 500.00
研究 究实验室
绿色慢行系统的生
生态修复研
慢行系统 态服务功能技术 2年 480.00
绿色 究实验室
5 研究
交通
碧道规划设计与营 生态修复研
碧道 2年 420.00
建技术体系 究实验室
植物的固碳释氧作
智慧生态工
用智慧评估系统 2年 470.00
程实验室
智慧 研发
6 智慧生态
科技 植物的水源涵养作
智慧生态工
用智慧评估系统 2年 480.00
程实验室
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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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业务 研发
序号 研发方向 课题名称 参与实验室 费用(万元)
分类 时间
水体对环境的增湿
智慧生态工
降温作用智慧评估 2年 460.00
程实验室
系统研发
面向无废城市的与
可持
物质循环利用的城 智慧生态工
7 续发 无废城市 2年 390.00
乡资源管理中心技 程实验室

术解决方案
合计 9,000.00

8、项目效益评价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整体研发及项目实施水平,公司服务质量的提升所
带来的业务增长将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本项目软硬件投资而产生折旧摊销费用。此
外,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将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促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取得领
先地位,从综合角度上论证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及必要的。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

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1)本项目是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公司专业度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保领域的日趋重视,使生态环境治理行业具备了良好
的发展前景。该行业领域的经营模式主要涵盖招投标、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后
期运营管理等环节,对企业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有着较高的要求。在近年该行业的
快速发展下,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都重视信息化系统建设,通过信息化系统的重
建、改造、升级使企业能够以更快的效率完成并承揽更多业务,逐渐建立规模优
势。

公司作为生态环境治理行业的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涉及水生态环境治理、
生态保护等领域,需要通过信息化系统运用大量的数学模型以及数据采集对项目
中的污水污染程度、水质检测、需要投放的净化量等进行全面的测算与分析;同
时,公司各项目从前期的项目拓展到后期的运营管理中涉及到多个部门的配合与
衔接,也需要一套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帮助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快速响应。因
此,先进的信息化系统一方面,能够帮助提高公司在每个环节中的运营效率,如
先进的信息化系统能帮助公司在工程施工环节中的业务统计和管理、工程施工安

19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排、工程施工人员分配等方面,在以更短的时间实现精准的工作统筹与安排;另
一方面,也有助于提高公司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衔接。

(2)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实现公司系统间互联互通,提升内部运营管理能


公司目前的内部管理系统主要围绕着其核心业务而建立,以财务和业务管理
两个领域为主,但是随着公司规模不断的扩大,现有的信息化系统已不能完全满
足公司的发展需求。公司目前亟需实施信息化系统的全面建设,使之能满足公司
未来发展与管理的需要。

本项目在实施后将使公司内部系统具备全面集成的功能。一方面,全新的信
息化系统在数据采集端将实现从人工数据采集到智能数据采集的转变,从而实现
数据采集的便捷性、准确性与及时性;另一方面,基于全新互联网平台搭建的内
部系统能够实现公司各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与信息跨部门的有效传递、
使用和管理。

(3)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现有的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 OA 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人力系统、视频
会议系统、企业外部门户网站等五大应用系统。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
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员工人数的快速增加,从而使得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流
程日益复杂,公司整体运营成本不断增加。本项目的实施将通过优化业务流程,
实现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协作及快速响应,从而达到提升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的目的。

(4)本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提升公司的形象展示和项目管理

本项目建立的基于增强现实技术的信息集控中心,通过三维结构建筑模型的
方式将公司工程项目的各项信息数据与指标进行全方位展示。工程项目在 AR 的
展示方式下,能够以数字化的形式模拟工程项目中建筑物或地貌的现场数据,通
过“虚拟+现实”结合的方式使客户对公司的业务有更直观的感受,同时帮助公
司管理层加强对项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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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方向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印发了多项信息化相关的发展纲要、建设规划及建设
方案,其中,2018 年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18—2020 年生态
环境信息化建设方案》,认为信息化是驱动现代化建设的先导力量,大数据、“互
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正成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
重要手段。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关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否迈上新台阶、提升新
水平、开创新局面,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本项目的实施
顺应了国家政策发展的要求,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公司已具备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和一定的信息化系统管理经验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在招投标管理、工程设计管理、工程建设管理、财务
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已初步建立信息化系统,具备信息化提升的基础。同时,
经过多年信息化系统的使用,使公司在信息化系统管理方面已有较为深刻的认识,
并积累了一定的系统管理经验,从而为项目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项目建设目标

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目标是建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公司系统间互联互通,提升内部运营管理能力,降低运营成本。通过稳定、
可靠、高效的数据信息化平台,助力公司实现经营目标。

4、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公司信息化系统的现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信息化建设的需求,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围绕公司设计和工程管理业务,对
公司现有的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并全面搭建互联网平台系统,包括不限于企业
门户、办公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系统、设计项目管理系统、供应链管
理系统、工程项目管理、法务管理系统和安全管理系统等;(2)建立各系统的
集成,实现数据在系统间的传输、使用和存储;(3)利用集成的系统,建立和
完善公司的大数据库,通过数据驾驶舱等可视化平台为公司的管理层决策提供数
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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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后公司整体信息管理系统架构图如下:




5、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定位

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目标是建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公司系统间互联互通,提升内部运营管理能力,降低运营成本。通过稳定、
可靠、高效的数据信息化平台,助力公司实现经营目标。

(2)项目选址

本项目的建设场地定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 B 座(赛尔
大厦)第 27 层,公司拟租赁 300m2 的区域用于进行项目建设,其中机房建设的
占地面积为 50m2,信息集控中心的建设占地面积为 200m2,人员办公的建设占
地面积为 50m2。

建设规划具体如下图所示:

区域划分 用途 面积(㎡)
1 机房 50.00
2 信息集控中心 200.00
3 人员办公 50.00
合计 300.00

(3)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36 个月,设备安装按照国家的专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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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表:

序号 内容 T+1 年 T+2 年 T+3 年
1 场地装修
2 硬件采购与安装
3 软件系统搭建
4 人员调动、招募及培训
5 功能实现

6、项目投资估算

(1)本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量及其依据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量为 5,062.1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费用为 4,107.30
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费、硬件购置费、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费和软件购置和实
施费;项目实施启动费用 954.80 万元,主要用于新增人员工资和场地租赁费用。
具体详见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一 建设投资费用 4,107.30 81.14%
1 建筑工程费 60.00 1.19%
2 硬件购置费 1,326.00 26.19%
3 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费 66.30 1.31%
4 软件购置和实施费 2,655.00 52.45%
二 项目实施启动费用 954.80 18.86%
总计 项目总投资 5,062.10 100.00%

(2)建设投资费用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主要用于机房、信息集控中心以及人员办公的场地装修,
计划投入建筑工程费 60.00 万元,装修价格约为每平方米 2,000.00 元,投资金额
具体如下:

装修单价
使用面积 装修金额
序号 新增建筑规划 (万元/
(平米) (万元)
㎡)
1 机房 50.00 0.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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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单价
使用面积 装修金额
序号 新增建筑规划 (万元/
(平米) (万元)
㎡)
2 信息集控中心 200.00 0.20 40.00
3 人员办公 50.00 0.20 10.00
合计 300.00 60.00

2)硬件购置费

本项目硬件购置费主要包括服务器及机房建设所需的各项系统及硬件设备。
投资金额根据目标硬件提供商的报价及市场价格估算,具体内容见下表:

单价
序号 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 合计(万元)
(万元)
1 路由器 3 5.00 15.00
2 交换机 12 4.00 48.00
3 网络硬件 防火墙 3 25.00 75.00
4 负载均衡服务器 2 20.00 40.00
5 行为管理设备 2 35.00 70.00
6 应用类服务器 15 20.00 300.00
7 服务器 存储盘柜 20 22.00 440.00
8 超融合 1 100.00 100.00
9 办公家具 10 1.50 15.00
10 办公设备 笔记本电脑 10 1.50 15.00
11 台式电脑 10 1.80 18.00
12 屏蔽壳体系统 1 20.00 20.00
13 配电系统 1 30.00 30.00
14 空调暖通系统 1 60.00 60.00
15 综合布线系统 1 40.00 40.00
机房建设
16 消防系统 1 20.00 20.00
17 智能化系统 1 10.00 10.00
18 防雷接地系统 1 5.00 5.00
19 防静电系统 1 5.00 5.00
合计 1,326.00

3)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费

本项目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费 66.30 万元,主要用于新建机房各项硬件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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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和调试费。

4)软件购置和实施费

本项目软件购置和实施费主要包括公司各项应用系统的购置费以及后期的
实施费。投资金额跟据目标软件提供商的报价及市场价格估算,具体投资内容请
见下表:

序号 信息化模块 子系统 小计 T+1 T+2 备注
OA 系统 30.00 30.00
移动办公 30.00 30.00
企业网站 15.00 15.00
企业门户 30.00 30.00
企业门户及协调办公
1 企业邮箱 15.00 15.00
档案管理 30.00 30.00
数据中心 120.00 120.00
AR 展示 180.00 180.00
小计 450.00 120.00 330.00 支持系统
总账系统升级 180.00 180.00
财务管理 应收应付 60.00 60.00
2
管理会计 75.00 75.00
小计 315.00 180.00 135.00 支持系统
招聘管理 120.00 120.00
人力资源 绩效管理 45.00 45.00
3
人才测评 150.00 150.00
小计 315.00 120.00 195.00 业务系统
工时管理 75.00 75.00
设计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 75.00 75.00
4
合约管理 60.00 60.00
小计 210.00 75.00 135.00 支持系统
5 法务管理 - 30.00 30.00 支持系统
6 安全管理 - 60.00 60.00 支持系统
7 经营管理 工程造价 75.00 75.00 支持系统
8 供应链管理 销售管理 450.00 150.00 300.00 支持系统
9 工程项目管理 智能工地 450.00 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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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信息化模块 子系统 小计 T+1 T+2 备注
项目管理 300.00 300.00
小计 750.00 - 750.00 业务系统
软件投资合计 2,655.00 645.00 2,010.00

5)项目实施启动费用

项目实施启动费用主要用于信息化系统中心人员工资以及场地的租赁费。项
目完成后,信息中心人员将达到 11 人,具体人员编制和薪酬标准如下表:

人均工资
T+1 年合 T+2 年合计
岗位设置 定员人数 (万元/ 合计薪酬
计薪酬 薪酬
年)
信息总监 1 80.00 80.00 88.00 168.00

运营主管 1 50.00 50.00 55.00 105.00

运营职员 2 20.00 - 40.00 40.00

信息主管 3 50.00 100.00 160.00 260.00

信息职员 4 25.00 50.00 105.00 155.00

合计 11 280.00 448.00 728.00

信息中心场地租赁费用明细如下:

建筑面积
序号 类别 单价(万元/平方米/年) T+1 T+2 合计
(平方米)
1 机房 50.00 0.36 18.00 19.80 37.80
2 信息集控中心 200.00 0.36 72.00 79.20 151.20
3 人员办公 50.00 0.36 18.00 19.80 37.80
合计 300.00 108.00 118.80 226.80

7、项目效益评价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
有利于促进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四)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

1、项目背景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资金投入规模大、回收期较长的特点,随着公司不断发展,
在投标及工程施工过程中营运资金需求量不断加大。因此公司计划发行股份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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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生态
景观工程业务中,涉及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周转金、工程质保金等。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型特点

行业的核心业务为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其特点决定了本行业资金密集型
的特征,该特征主要体现在各业务环节中。如招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中标的履约
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还需垫付材料款、施工款等各项费用,施工完成后客户还
将保留一定比例质量保证金。同时,由于行业下游客户大多以工程完工进度进行
结算,且结算进度与公司支付采购款、垫付项目资金的进度并不一致,因此造成
回收期较长,资金周转速度较慢等经营特点。行业特性决定了行业内企业需要大
量的营运资金以满足项目经营需要。

(2)提高公司竞争能力,保障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鉴于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市场竞争将不断加剧。根
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及未来发展的规划,公司将加强重点区域布局和重点城市的市
场开拓力度,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通过补充营运资金将有利于满足公司不
断扩张的业务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并有助于把握市场机
遇,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实力及市场份额。

(3)融资渠道有限,制约企业快速发展

由于行业经营特点,公司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资产主要为包括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比
相对较低,因此公司债务融资能力受到了一定限制。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公
司所需营运资金大幅增加,资金规模已成为制约公司业务扩张的瓶颈。通过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发
展经营所需资金,为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盈利水平进一步提高提供有力保
障。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为项目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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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政
策文件,鼓励和支持生态环保行业发展。全国各地为落实国家生态环保的发展战
略,纷纷加大了对生态环保行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产业扶持政策的推
行,将有力地促进行业稳定、健康、有序发展,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
支持,为本项目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我国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市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自然生态保护包括森林、草原和草甸、荒漠、湿地、内陆水域以及海洋生态
系统的保护和管理。以湿地为例,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内陆湿地自然生态的保
护,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数量逐年增长。2012 年我国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数量仅为
298 处,随着中央财政资金扶持不断加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的不断推行,
落实“退耕还湿”任务的不断实施,2017 年我国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数量已增加
至 898 处,年复合增长率达 24.68%。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
我国“十三五”期间湿地保护工作预计投入 176.81 亿元,其中退耕还湿、生态
效益补偿补助试点等拟投入 80 亿元;湿地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拟投入 83.55 亿
元;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拟投入 5.41 亿元;湿地调查监测、宣教体系、科技支撑
等能力建设投入 7.85 亿元。公司深耕滨水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多年,湿地领域技
术优势明显。在国家推进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行业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凭借在行
业内积累的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空间。

(3)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大中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

项目管理对于企业的科研策划能力、规划设计能力、艺术效果表现、施工工
艺水平、资源配置、资金实力、人员素质、原材料供应能力、内控管理能力等多
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公司在国内各大城市建设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工程案例,
如:“雄安新区生态森林项目”“荆州园博会项目” “北京通州于永片区水环
境综合治理项目”“2016 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长春伊通河”“六枝特区示
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项目”等项目,在工程业务和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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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项目营运资金需求分析

(1)公司业务各环节需要相应的配套资金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部分为工程业务收入(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水环境治
理、生态景观)。在项目不同阶段,各环节需要相应的配套资金情况如下:

1)投标阶段的资金占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工程企业在工程承接过程中往往需要提供各类工程担
保,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保函等。投标保证金用于约束投标人在投标时
严格遵守投标规定,根据公司以往签订的施工合同和工程项目经验,投标保证金
的额度一般为投标标的额的 2%左右,公司平均中标率在 15%左右。

2)合同签订后的资金占用

平均每个项目需按项目标的金额 5%-10%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开具履约保函。
根据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协议,在保证额度限额范围内,冻结资金的平均比例为保
函金额的 60%。根据经验和行业情况,综合考虑履约保证金的额度为标的金额的
5%左右,且以现金缴纳。

3)工程施工阶段占用工程周转金

工程施工业务一般分期结算,施工、完工与结算存在时点差异。根据公司与
客户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客户一般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在收到工程进
度款之前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工程施工成本,这会造成在工程施工阶段占用
公司大量工程周转金的状况。从公司进场施工至收到第一笔工程进度款之前,公
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工程施工成本,在项目施工达到一定进度后,客户进行工程进
度确认并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公司向客户报送项目结算申
请,经第三方或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后,支付剩余款(不含质保金)。根据公
司以往施工工程的经验,公司从进场施工到收到工程进度款之前,需占用公司一
定的工程周转金,该金额一般占合同金额的 30%左右。

4)质保期阶段对公司资金的占用

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完工结算后业主会保留合同金额 5%以上的资金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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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 1-2 年的工程质保期内,视工程质量和维护程度结算,
这就造成质保金占用公司资金的状况,根据公司以往经验,质保金一般占标的金
额的 5%-10%。

公司工程业务各环节所需营运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资金运用环节 用途 占用规模 占用期间
工程合同金
投标阶段 投标保证金 工程投标 1-3 个月
额的 2%
合同签订后,保证工程按 工程合同金
合同签订后 履约保证金 1年
时保质完工 额的 5%
工程设计
整个工程
原料采购
期间(平
工程施工 工程合同金
施工过程 工程周转金 均占用期
工程结算手续 额的 30%
间 为 18
收到工程结算(各施工阶
个月)
段)款
质量保证/工程维护回收 工程合同金 工程竣工
质保期 质量保证金
保证金/维护费 额的 5%-10% 后 1-2 年

(2)公司工程业务营运资金占用及需求测算

根据上述公司工程业务各环节需要的配套资金情况,对各环节工程营运资金
的测算如下:

序号 项目 中标率 占合同收入比例 期限(月) 周转次数
1 投标保证金 15.00% 2.00% 2 6.00
2 履约保证金 5.00% 12 1.00
3 工程周转金 30.00% 18 0.67
4 质保金 5.00% 12 1

1)投标保证金

根据 2016-2018 年公司的工程业务项目投标经验,中标率按 15%计算,投标
保证金为工程合同额的 2%,平均占用期间为 1-3 个月(按 2 个月测算),测算
过程如下:

投标保证金=工程业务营业收入*2%/投标中标率/

投标保证金年周转次数;

投标保证金年周转次数=12/平均占用期间。



20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按上述计算过程,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工程业务项目所需的
投标保证金分别为 4,658.36 万元、6,055.86 万元、7,872.62 万元。

2)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当年工程合同额的 5%计算,平均占用期间为 12 个月,测算过
程如下:

履约保证金=工程业务营业收入*5%/履约保证金年周转次数;

履约保证金年周转次数=12/平均占用期间。

按上述计算过程,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工程业务项目所
需的履约保证金分别为 10,481.30 万元、13,625.69 万元、17,713.40 万元。

3)工程周转金

工程周转金按当年工程合同额的 30%计算,平均占用期间为 18 个月,测算
过程如下:

工程周转金=工程业务营业收入*30%/工程周转金年周转次数;

工程周转金年周转次数=12/平均占用期间。

按上述计算过程,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工程业务项目所需的
工程周转金分别为 94,331.72 万元、122,631.24 万元、159,420.61 万元。

4)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按当年工程合同额的 5%-10%计算(按 5%测算),平均占用期
间为 24 个月,测算过程如下:

质量保证金=工程业务营业收入*5%/质量保证金年周转次数;

质量保证金年周转次数=12/平均占用期间。

按上述计算过程,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工程业务项目所需的
质量保证金分别为 10,481.30 万元、13,625.69 万元、17,713.40 万元。

公司未来三年工程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预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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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 投标保证金 4,658.36 6,055.86 7,872.62
2 履约保证金 10,481.30 13,625.69 17,713.40
3 工程周转金 94,331.72 122,631.24 159,420.61
4 质保金 10,481.30 13,625.69 17,713.40
合计 119,952.68 155,938.48 202,720.03

(3)未来三年公司需补充的工程业务营运资金测算

公司未来三年需要补充的工程业务营运资金合计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 项目营运资金总需求 119,952.68 155,938.48 202,720.03
2021 年末营运资金
2 202,720.03
占用金额合计
3 未来三年运营资金缺口 165,168.44
4 拟用募集资金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额 121,000.00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未来三年因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共需补充营运资金
165,168.44 万元,工程项目营运资金中的 121,000 万元拟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方式募集,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5、项目实施方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为有效控制项目资金运作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
各工程项目的运行情况制定年度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后报董事会审批。按规定权限须经股东大会批准的,由董事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按批准后的使用计划支出相应募集资金。如
超过年度计划的额度,公司需另行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
目、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公司战略及管理
提升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施工规模及质量,完善全产业
链业务结构,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为公司业务保持稳定发展势头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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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营业收入将有所增长,盈利能力将
得到增强。同时,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若本次募集资金未能保持目
前的资本经营效率,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将有下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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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
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政策风险

(一)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主要为政府相关部门、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或国有性
质企事业单位。宏观调控尤其是财政政策调控、地方政府财政状况和回款付款方
式对公司业务的拓展和工程款项的回收有着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2019 年 4 月《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的出台,政府工程预算的管
理逐渐加强,公司慎重选择市场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
及资源转型城市等国家级城市群作为优先布局方向,若宏观经济政策出现重大不
利变化,各级政府将可能削减或延缓非刚性的财政支出项目,从而使公司工程项
目出现投资规模缩减、建设期延缓、项目收益率降低等不利情况,进而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020 年受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的压力,中央政府在 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
指出“各级政府必须真正过紧日子”,各地政府的招投标活动在 2020 年有不同
程度的延期和暂停,部分客户财政预算支出减少,对公司持续拓展业务造成一定
不利影响。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正和设计院分别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
定,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正和设计院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另外,公
司每年依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报告期各期,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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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减免所得税
1,568.81 2,232.02 2,823.65
(含加计扣除)(万元)
合并口径利润总额(万元) 11,819.24 10,677.25 16,641.10
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减免所得税
13.27% 20.90% 16.97%
(含加计扣除)/合并口径利润总额

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历史一致性与连贯性
较强,但未来,若国家调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公司及子公司原有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证书到期后无法持续取得从而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经营成果造
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在传统的细分行业集中度较低,中小企业众多,市
场竞争激烈。公司聚焦高质量、高标准、高技术要求的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水
环境治理、生态景观等细分市场,以技术驱动市场。尽管公司已经积累一定的技
术优势和大型项目实施经验,但因公司所处行业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
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可能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受到不利的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大型项目逐年增加,客户集中度较高。2018 年度、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发行人前 5 名客户合计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73.21%、82.02%及 77.18%。由于通常来说大型项目具有良好的资
金保障,同时大型项目具有规模效应,公司未来将继续拓展大型项目业务,客户
集中度可能在一定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公司存在客户集中的风险。

(三)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的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制订的相关标准。报告
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因质量问题与客户发生重大法律纠纷,不存在
重大质量问题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情况。随着公司项目类型的增加,业务
规模的扩大,对公司业务的专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的风
险增加。

207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PPP 业务风险

在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产品供给方面,主要存在 EPC、EPCO、PPP 等业务
模式。公司具有大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设计建设一体化能力,报告期内以 EPC
项目为主,公司亦承接了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 PPP
项目(该 PPP 项目已与中国工商银行六枝特区支行签订贷款合同)。PPP 模式是
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采用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模式之一,一般项目规模较大,我
国 PPP 模式经过几年发展,政策、信用环境日趋完善,但这种模式还是存在一定
的政策、区位、融资风险。如果公司 PPP 项目已获得的银行授信后续放款不及
时,则可能导致发行人 PPP 项目施工停滞、放缓或变更、终止,如果未来地方政
府财政实力下降、项目存在暂停、延期、重大变更及其他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况,
则可能影响 PPP 项目正常推进及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的支付时效性,使得发行
人 PPP 项目出现长期应收款存在减值、无法回款或无法按期回款等情形,从而给
发行人带来应收款回收风险或减值损失、资金流动性风险;如果 PPP 项目进入运
营期的时间延期或财务指标未达预期,则将影响公司的投资回报。

截至 2020 年末,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 PPP 项目长期应
收款账面余额 137,556.60 万元,此外,截至 2020 年末,贵州 PPP 项目存量项目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391.91 万元(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该笔应收账款余额
为 2,091.91 万元)。如果 SPV 公司(六盘水正和)项目贷款未能如期获得,该
PPP 项目正常推进会受到不利影响,存量项目应收账款回款也可能会受到不利影
响;该 PPP 项目产业运营受到多种因素制约,如果项目经营环境、具体运营条件
发生不利变化,产业运营收入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关键参数也将会发生变化,从
而导致产业运营收入不达预期;该 PPP 项目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已经六枝特
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如当地财政状况和债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
可能导致当地政府无法承受上述项目回款,从而导致公司长期应收款回收风险或
减值损失。

(五)公司经营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的生产经营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公司主要的业务区域之一为
华北地区,进入冬季后,该地区寒冷的气候不适宜室外施工和苗木种植,从而导

20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致工程建设进度和效率受到较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单体项目金额较大,项目
数量较少,收入季节性波动受单个大项目的影响较大,而单个项目季节性确认收
入的情况则受到工程具体施工内容、项目所在地气候、项目进场施工时间以及完
工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因此,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季节性特点,从而导致报告期内季度收入和利润
出现波动,季度利润可能出现一定亏损,发行人经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六)业绩下滑风险

2018 年及 2019 年在我国金融“去杠杆”、“严监管”的宏观环境下,经济
增速下行,作为行业下游主要客户的地方政府的融资和偿债支付能力下降;2019
年银行信贷紧缩、社会融资渠道不畅,行业内公司普遍面临资金压力。

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新签订单量下降明显,从而导致 2019 年的
营业收入较 2018 年下降 22.20%,2019 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8 年下降 40.30%。虽然公司 2020 年承接订单数量及
金额明显回升,业绩较 2019 年有所回升,但公司 2020 年实现收入相比 2018 年
仍下降 19.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8 年
下降 22.72%。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指出,要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推进重要生态屏障建设,构建以国家
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2021 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加强污染防治和
生态建设,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公司外部环境没有明显发生不利变化。

如果未来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无法有效应对市场变化、加强
自身竞争力,将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七)疫情、极端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

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国内及国际蔓延,对中国以及国际经济
造成了一定影响。尽管国内疫情已得到控制,但局部疫情仍有反复,仍需巩固防
控成果,实体经济全面恢复还需要时间。公司项目分布在全国多地,如果项目所
在地区出现局部疫情,将可能会影响项目正常推进,从而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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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利影响。

公司从事的工程建设项目多为户外作业,若发生地震、滑坡、泥石流等极端
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本公司正常的工程建设业务,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工程建设项
目,并可能增加成本费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25,298.52
万元、151,342.57 万元及 167,988.8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4.09%、54.68%
及 46.45%,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逾期比例分别为 39.93%、38.39%及 39.18%,
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7.81%、54.78%
和 60.75%。应收账款逾期比例以及应收账款在资产结构中的比重相对较高,与
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主要从事工程施工业务有着密切关系。公司按照与业主结算金
额确认相应的应收账款,工程结算与回款存在时间差;此外,由于项目实施过程
中存在施工范围、施工内容增加的情形,客户在项目增量部分通过第三方审价或
财政评审后,才会支付相应工程款,使得付款进度有所延缓,从而导致公司应收
账款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及应收账款中逾期比例较大。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收账
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逐年大幅上升主要系个别项目的回款安排所致。随
着业务扩张带来的短期内应收账款的大幅上升对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能力、资金
营运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优先布局国家级城市群,选择资金来源、付款方式有保障的
项目,尽量降低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风险。对于客户为政府部门或下属事业单位
的项目,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有偿付或还款责任;对于客户自筹资金的项目
以及客户为非政府部门或下属事业单位的项目,国家或省市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
门对该等项目不负有偿付或还款责任。如果出现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付
款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风险。

(二)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风险

2018 年度公司承接了 PPP 项目,因此 EPC 项目比重有所降低,由于建设期
公司合并报表下 SPV 对公司的建设付款不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公司需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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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建设资金投入,其中需要一定比例资本金投入,同时剩余资金需要通过融资解决,
公司需承担建设期利息,在建设期内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EPC 模式下,公司前期需要投入一定的建设资金,业主按照项目进度确认产值后
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比例付款。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型特点,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会占用公司一定资金,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受上
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PPP 模式
项目规模大,合作期长,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但项目进入运营期后,政
府每年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等形式返还公司的建设资金及投资回报,公司能够获
得长期、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由于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且公司
所执行的项目规模较大,未来经营活动仍可能占用大量资金,加上项目回款受项
目施工进度、结算进度、客户内部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财政审计、财政支付等)
等因素影响较大,从而带来一定流动性风险,进而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风险。

(三)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存货金额(或合同资产)分别为 15,124.11 万元、
20,119.91 万元及 33,593.94 万元,主要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由
于公司的客户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或国有性质企事业单位,
履行审批手续长,存在中期计量、竣工结算滞后的情况。由于公司存货主要组成
部分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且公司大部分客户为政府相关部门、政府授权的投资
主体或国有性质企事业单位,存货减值风险较小,因此公司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
备。

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所承接项目未出现项目无法通过业主验收等重大不利
情形,执行中的项目进展情况较好,但若未来项目建设由于客户无法按期结算,
可能导致存货中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出现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此外,公司将已
竣工并实际交付的工程项目施工余额计入应收账款核算,该部分工程项目施工余
额存在不能办理决算或审计结算风险,上述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




21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审计定案调整产生的收入风险

发行人对于审计定案尚未完成但已竣工验收的项目,完工预计总收入按照最
终动态调整总收入计算,最终动态调整总收入包括施工图纸已发生收入和变更签
证收入。项目审计定案与完工预计总收入会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是在审计过
程中,公司与业主、审计单位在工程量、主要材料单价询价来源以及变更签证内
容理解等方面存在差异。

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完工项目的审计定案总体上未对其营业收入造成不
利影响,但是若未来有项目出现大额审减的情形,将对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带来不
利影响。

(五)材料、劳务以及机械租赁费用波动风险

发行人采购的原材料包括石材、木材、钢材、混凝土、土石方等建筑材料、
苗木等绿化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建筑材料、绿化材料的采购均价总体上
呈上涨趋势,其中孤植树、特型树、大规格彩叶树种等采购价格受生长周期的影
响有一定幅度的上涨,而中小规格乡土树种及地被植物的价格稳中略有降低,建
筑材料受环保整治、运费上涨、人工成本上升的影响价格呈现较大上涨趋势。劳
务采购方面,受农民工人员数量相对不足、用工流动性强及政策性、季节性因素
的影响,劳务价格呈现上涨趋势。机械租赁采购方面,受油价波动、异地施工、
人工成本上升的影响,机械租赁价格呈略有上升的趋势。若未来受到市场需求变
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原材料价格、劳务价格和机械租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
增加公司经营成本的负担,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六)融资风险

公司获得的重大项目实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债权融资有助于促进公司快速
发展,公司在获取债权融资时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状
况、行业的整体状况、公司资产状况及负债率、公司预期收入、项目所在地的经
济状况、银行信贷额度及公司运作项目的经营状况等,如果公司未能获得足额及
时的融资支持,可能影响公司业务发展。此外,公司发展过程中也需要短、中、
长期资金支持业务,如果出现资金期限错配将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21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技术风险

(一)技术迭代风险

公司以技术驱动市场,技术和核心产品研发与创新是公司业务开展重要支撑。
在施工工艺和生态技术升级换代的形势下,部分传统工艺和技术被新工艺、新技
术逐渐替代是不变的规律,现有竞争者或潜在竞争者也可能因高技术投入而在工
艺和技术研发上取得长足的进步,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对先进技术和核心产品进行
研发与创新,公司将面临技术迭代风险。

(二)核心技术扩散、侵权或被侵权的风险

公司在自然湿地、棕地修复、近岸海域治理、生态森林、河湖治理等方面形
成了一系列的核心技术能力。但是,当前我国知识产权的监管体系和法律制度尚
不完备,公司可能无法迅速察觉侵权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此外,公司可能无法
成功获得专利授权。公司也可能被提出侵犯他人专利、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的申
诉,为任何侵权申诉抗辩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均可能相当耗时、涉及高昂成本、有
损公司的品牌及声誉。以上任何一种情况的出现均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
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业务资质无法持续取得的风险

公司从事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生态景观建设及规划设计服务
需要相应的资质,目前,公司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资质,这些资质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基础。而这些资质能否持续取得在于公
司能否持续满足其续期的要求。若公司未来无法满足取得上述资质所需的各项指
标要求,则无法持续取得相关等级资质,进而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发行人持有的城乡规划甲级资质已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到期。发行人已向自
然资源部申报该项资质的续期申请,目前处于审核过程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
署日,发行人该项资质无法续期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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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五、内控及管理风险

(一)人才短缺风险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对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及素质要求较
高,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发展是企业发展的基本前提。公司经过多年经营,通过自
身培养打造了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跨专业复合型技术团队,现有主要研发人员
和核心管理人员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生态景观建设、规划设计服务等核心业
务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的发展对上述人员依赖程度较高。随着市场竞争
的加剧,行业对专业人员的需求与日俱增,受个人职业规划、工作环境、家庭等
因素的影响,存在主要技术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流失的可能性。另外,随着公司
业务发展,在市场人才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公司可能无法快速补充行业内经验丰
富的高级技术及核心管理人员,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及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内部控制风险

如果未来发行人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及未来募集资金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更多项目的陆续实施,人员规模也大幅增加,供应商数量越来越多,需要公
司从战略、市场拓展、技术研发、项目管控、供应链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
管理、合规风控管理及企业文化建设等各方面提升管理水平,对公司管理层的素
质和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管理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
各项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及时完善,存在规模迅速
扩张导致的内部控制风险。

此外,任何内部控制措施都存在其固有限制,可能因其自身的变化、内部治
理结构以及外界环境的变化、管理当事者对某项事物的认识不足和对现有制度执
行不严格等原因导致的风险。如果公司及子公司、公司业务人员在未来的业务开
展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违反公司规定或程序或其
他不当行为,将有可能面临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甚至刑事处罚等
风险。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持有公司 80.33%的股份,本次发行后
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预计为 60.25%。张熠君对公司的日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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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营有重大影响,其中包括:提名及选举董事和监事、决定经营战略和投资机
会、决定股利分配、变更募集投资资金用途及审议任何重大事项(如兼并、收购
或投资)有关的机会。虽然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制度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性安排减少实际控制
人损害公司利益的可能,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对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关联
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制度做出了规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制约机制,
同时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关于规范
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等多项承诺,但仍无法完全排除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权有
损其他股东利益或公司利益的风险。

六、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很大,投资收益与风险共存。本公司业绩水平、股市供求
关系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整、投资者心理的变化等各
种因素都会对本公司股票的价格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公司股票投资者的投资收
益,投资者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有充分的了解。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公司战略及管理提升项目、生态保护与环
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虽然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仍存在因宏观政策、市场环境、
行业技术发生不利变化等原因,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产生的效益无法达到效
益预测结果的风险。

(三)诉讼仲裁风险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可能与他方发生争议、纠纷、仲裁、诉讼,被他方
提出赔偿请求,或遭受损失需向他方请求赔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
存在单笔请求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 18 项(其中
发行人作为原告的 1 起)。

除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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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裁案件,如诉讼判决或仲裁裁决不利于本公司,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四)实际控制人履行业绩补偿及回购股权的风险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熠君于 2017 年 12 月、2019 年 6 月与投资机构国信弘
盛、万丰锦源、深华腾十七号、财通胜遇、财通月桂签署对赌及补充协议,约定
了业绩补偿、回购事项及投资方的特别权利条款。根据对赌及补充协议约定,自
公司作出向北京证监局申请上市辅导验收之日的前一日起,投资机构在上述条款
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自动终止,若公司上市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适用于
全部投资机构)或者获得证监会发行批文之日起 6 个月内未完成上市交易(适用
于国信弘盛),则前述条款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自动恢复效力。

在本次发行审核期间,虽然上述特殊条款约定已终止执行,但是如果发行人
未能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则会触发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履行业绩补
偿及回购股权条款,将对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2020 年 8 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国信弘盛、深华腾十七号、财通胜遇、财
通月桂、万丰锦源分别签署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认购事宜之补充协议》,以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万丰锦源签署了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有关发行人的业绩补偿、股权回购和投资方特别权利条款
等特殊协议安排已经终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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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情况

本公司专门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工作的部门为证券事务中心,联系方
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冯艳丽

电话号码:010-59847911

传真号码:010-82601974

电子邮箱: IR @zeho.com.cn

二、重大合同

(一)重大施工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签署、正在履行
(正在现场施工或现场完工后尚未验收)的金额为 5,000 万元(含)以上的重大
施工合同如下:

1、《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2018 年 5 月 30 日,正和生态与六盘水正和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根据该合同约定,由正和生态承担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郎岱山地旅游扶贫度
假区第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设计、工程建设,合同计划开工
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7 日,工期为 1,095 日历
天,合同总价暂定为 742,054,400.00 元。

2、《唐山市东湖片区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2019 年 1 月 4 日,中铁十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与正和生态签订《唐山
东湖片区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由正和生态承担唐山
市东湖片区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开工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5 日,竣工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225,000,437.1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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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太湖流域丹阳市上练湖湿地及周边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
同(EPC)》

2016 年 3 月 1 日,正和生态同丹阳练湖生态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名
为丹阳练湖度假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丹阳市开发区锦湖路 12 号)签
订《太湖流域丹阳市上练湖湿地及周边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EPC)》,正和生态承担位于丹阳市练湖度假区上练湖区域的“太湖流域丹阳
市上练湖湿地及周边生态修复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主要负责湿地保护及生态
修复、景观工程建设及配套内容,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合同价款为
325,640,000.00 元,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28 日,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20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540 天。

4、《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PPP项目存量项目运营维护
合同》

2019 年 5 月 18 日,正和生态与六盘水正和签订《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小城
镇生态环境扶贫 PPP 项目存量项目运营维护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正和生态
承担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 PPP 项目子项目 B-存量项目运营
维护工程,具体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水电配套工程等工程的维护和包养、
日常设施维护、日常绿化养护、日常水电配套维护及根据甲方要求组织文化活动
等。合同期限为 17 年,自 2019 年 5 月 18 日至 2036 年 5 月 17 日。运营维护面
积总计 74.84 万平方米,暂定 17.26 元/平方米/年,运营维护费每三年调整一次。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0 年 3 月 7 日,正和生态与金华市多湖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
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由正和生态负责位于多湖中央商务
区西南部,环城南路与东市南街交叉口的东北角的“金华赤山公园项目Ⅰ标”工
程施工,开工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2 日,竣工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同价
款为 302,310,565.00 元。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0 年 4 月 22 日,正和生态与六盘水正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
据该合同约定,由正和生态负责位于六枝特区郎岱镇的“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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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郎岱山地旅游扶贫度假区第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的工程施工,计划
开工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13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7 日,工期总日历
天数为 329 天,合同价款为 19,997.30 万元。

7、《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2020 年 4 月 23 日,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正和生态、福建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与福建大爱之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设计施工总
承包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正和生
态、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共同承担莆田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湄
洲湾北岸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项目,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
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工期为 450 日历天,项目总投资约为
51,983.16 万元。

8、《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合
同》

2020 年 7 月 5 日,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正和生态与中国雄安集团生态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
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由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正和生态承担
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的“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二
标段”的工程施工,主要负责该项目公共区域和雄安林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
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开工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竣工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30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335 天,合同总价为 547,846,705.25 元。

2020 年 9 月 8 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下发《关于河北雄
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名称更改的复函》,同意采用“雄安新
区北区郊野公园”替代“河北雄安绿博园”的表述,项目名称变更为“雄安新区
北部郊野公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

2020 年 12 月 21 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下发《关于变更
雄安郊野公园前期工作函项目名称的函》,将“雄安新区北部郊野公园”更名为
“雄安郊野公园”,因此招股说明书中将本项目称为“雄安郊野公园雄安园建设
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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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2020 年 9 月 24 日,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正和生态、中铁一局集团
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与唐山市花儿海
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承担位于唐山市开平
区龙华道北、开越路西的河北省第五届园林博览会建设项目,设计 30 天,施工
工期为 210 天(且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主体完工),工程竣工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3 日,合同暂定价格为 124,744.86804 万元,其中正和生态施工主要内容为
古建五苑、八座景观桥、小品雕塑等工程,施工总造价约 3.6 亿元。

10、《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2021 年 6 月 5 日,正和生态、河北建设集团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高阳县交
通运输局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承担位于保定市高阳县津石高速北
口,津石高速西口,高阳县高保路段,高阳县高安路段和砖厂路段的景观提升项
目,合同签订后 10 日提交全部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开工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8 日,具体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31 日,设
计费 81.50 万元,工程施工费不超过 49,655,825.45 元,其中正和生态承担 80%的
施工任务,工程造价 39,724,660.36 元。

(二)设计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本部分“1、重大施工合同”部分所述
EPC 总承包合同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签署、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其他设计合同如下:

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2016 年 4 月 22 日,正和生态与陕西西咸新区都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编号:2016-C07-1616-L-J)。根据该合同约定,由
正和生态为渭河滩区生态治理(咸阳湖二期项目)提供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服务,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1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6 月 21 日,工期为
65 日历天,设计费用总价为 8,192,800.00 元。设计已基本完成,设计配合后期施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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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

2017 年 4 月 13 日,正和生态与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签订《建设工程设
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根据该合同约定,由正和生态为凉水河湿地建设工
程(一期)(设计)项目提供服务,计划开始设计日期为 2017 年 4 月 14 日,计
划完成设计日期为 2017 年 5 月 4 日,设计周期为 20 日历天,合同价款为
15,020,300.00 元。设计已基本完成,设计配合后期施工。

3、《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2019 年 3 月 6 日,兰州新区土地开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和生态、兰州
市城市建设设计院与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
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由兰州新区土地开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和生态、
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为兰州新区现代农业博览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提供服
务。正和生态负责策划定位、总体规划设计及景观规划设计等,设计费为
15,435,000 元。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9 年 2 月 28 日,竣工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28
日,计划工期为 730 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时间)。

4、《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2019 年 3 月 6 日,兰州新区土地开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和生态、兰州
市城市建设设计院与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
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由兰州新区土地开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和生态、兰
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为兰州新区田园综合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提供服务。正和
生态负责规划设计、公共区域景观设计、公共区域农业景观设计、山地景观设计
等工作内容,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9 年 2 月 28 日,竣工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28
日,工期为 730 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时间),设计费为 22,020,000.00
元。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2019 年 4 月 26 日,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正和生态与大理市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项目工程指挥
部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由上述三家公司共同承担
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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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150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合同总价款为 8,050.92 万元。其中生态部分、省、
州政府方案汇报由正和生态牵头完成,选线方案、景观部分、概算、管理由正和
生态配合完成,图册、施工图阶段成果由三方共同完成,施工期间现场设计代表
服务及技术配合由三方按照专业分工共同完成。

6、《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2019 年 5 月 28 日,正和生态、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与唐山市路北区
市政设施服务所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正和生态、唐山
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承担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火车站西片区的“京唐大
道(竹安路-唐安路)、国防道西延(竹安路-唐安路)、北新道(站前路-唐安路)
两侧绿化、站南公园绿化项目总承包”的设计服务。计划开始设计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18 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15 日,合同总价为 10,793,217.59
元。

7、《沙井街道耗乡公园新建工程设计合同》

2020 年 1 月,正和生态、译地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院研
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与华润(深圳)有限公司签订《沙井街道耗乡公园新建
工程设计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正和生态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位于深圳市
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北部的“沙井街道耗乡公园新建工程”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工作,合同总价(含税)暂定为 972.60 万元。

8、《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2019 年 10 月 21 日,正和生态与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正和生态承担位于河北省唐山市的“东
湖片区生态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花海田园及动物园提升改造子项目”
的设计服务,主要负责二期花海田园工程、动物园提升改造工程等设计内容,设
计费用暂定为 2,667.00 万元。

9、《技术服务合同》

2021 年 3 月 30 日,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正和生态、福建
大地景观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根
据该合同约定,正和生态作为联合体成员承担莆田市木兰溪下游水生态综合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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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治理项目设计劳务服务、龙江中下游(南门闸至滨海大通道)综合治理工程部
分内容勘察设计劳务服务,合同总价(含税)暂定为 997.69 万元,正和生态具体
负责木兰溪下游水生态综合修复与治理项目景观生态部分的设计任务。

(三)重大借款及相关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为
1,000 万元(含)以上的重大借款及担保合同如下:

1、六盘水正和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支行(“工商银行六
枝特区支行”)借款79,000万元

2019 年 1 月 29 日,六盘水正和与工商银行六枝特区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
款合同》(0241000002-2019 年(六枝)字 00015 号),贷款金额为 79,000 万元,
借款期限为 15 年。合同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提款
日与约定的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为上浮
20%。借款人提款后,借款利率以 12 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第二
期利率确定日为提款日满一期之后的对应日,如果调整当月不存在与提款日对应
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其他各期依此类推。借款人分笔提款的,
都按该期利率确定日所确定的当期借款利率执行,并在下一期时同时调整。贷款
用途为用于六枝特区郎岱山地旅游扶贫度假区第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根据发行人与工商银行六枝特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0241000002-2019 年六枝(保)字 0001 号),发行人作为保证人为六盘水正和
与工商银行六枝特区支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0241000002-2019 年(六
枝)字 00015 号)项下债权提供担保。

根据张熠君与工商银行六枝特区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0241000002-2019
年六枝(保)字 0002 号),张熠君作为保证人为六盘水正和与工商银行六枝特
区支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0241000002-2019 年(六枝)字 00015 号)
项下债权提供担保。

2、六盘水正和向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9,000万元

2020 年 8 月 31 日,六盘水正和与贵州银行六枝特区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
款合同》(贵银六盘水(六枝)借 2020083101),贷款金额为 3.9 亿元,借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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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自 2020 年 8 月 31 日至 2037 年 8 月 31 日,合同利率为浮动利率,以每一周期
约定执行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加
235 基点,利率调整以 12 个月为一个浮动周期,以提款日为第一周期的起始日。
其中第一周期执行的 LPR 为提款日最近一个月已公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第二
期及以后各期执行的 LPR 为该周期首月提款日的对应日最近一个月已公布的
LPR,无对应日的,则该月最后一日视为对应日。借款人分次提款的,均按第一
笔提款计算的利率执行。贷款用途为用于支付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一
期)建设工程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

根据六盘水正和与贵州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
贵州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六盘水正和与贵州银行六枝特区支
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贵银六盘水(六枝)借 2020083101)项下债权
提供担保。

3、荆州分公司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湖北银行荆州分行”)
借款5,000万元

2020 年 11 月 30 日,荆州分公司与湖北银行荆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C2020 借 200611300001),贷款金额为 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合同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 2020 年 11 月 20 日
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即 3.85%)的基础上增加 265BP 基点,
贷款用途为支付工程材料款等日常经营周转。

根据张熠君与湖北银行荆州分行签订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C2020Z 保
200611300001),张熠君为上述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担保债权的最高额为 5,000 万元。

根据发行人与湖北银行荆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C2020Z 保
200611300002),发行人为上述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担保债权的最高额为 5,000 万元。

根据荆州分公司与湖北银行荆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C2020Z 质 200611300001),荆州分公司将编号为 YBY-201807《湖北省第二
届园林博览会暨荆州市第一届园林博览会外围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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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合同》、YBY-201808《外围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EPC 工程合同》、YBY-201926
《湖北省第二届园博会(荆州)大师园、友城园、荆州园等 9 个展园建设项目工
程总承包合同(EPC)俞孔坚大师园建设项目工程合同》项下对荆楚文化产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价值 8,500 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给湖北银行荆州分行,为上述
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4、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银行北京分行”)向发行
人授信2,000万元

2020 年 12 月 9 日,发行人与厦门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1202202012072451),授信额度为 2,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2020 年 12 月 9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

根据张熠君与厦门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1202202012072451BZ-
1) , 张熠君为发行 人与厦门银行北京分 行签订的《综合授信 额度合同》
(1202202012072451)项下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
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保证金额为 2,000 万元。

根据发行人与厦门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1202202012072451ZY-1),发行人将编号为温生合备字园林[2018]1 号的《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对温州生态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总价值 16,368,003.07 元
的应收账款、《金华市区梅溪流域综合治理(干流部分)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
项下对金华市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总价值 41,326,126.87 元的应收账款(合
计总价值 57,694,129.94 元的应收账款)及其产生的收益质押给厦门银行北京分
行,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5、发行人向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借款6,500万元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
(0654130),授信额度为 6,5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签订《借款合同》0655375),
贷款金额为 4,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 11 个月,合同利率为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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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日 1 年期央行 LPR 加 137 个基点,贷款用途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用于
支付供应商货款、房租、工资等日常运营支出。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签订《借款合同》0655376),
贷款金额为 2,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 11 个月,合同利率为提款
日前一日 1 年期央行 LPR 加 137 个基点,贷款用途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用于
支付供应商货款、房租、工资等日常运营支出。

根据发行人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 2020 年 WT1811 号
《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约定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向北
京银行中关村支行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务为发行人与北京银行中关
村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一系列债务,其最高额为 6,500 万元,担保
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借款合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
签订的法律文件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根据发行人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 2020 年 WT1811-2
号《委托保证合同》,约定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向北京银
行中关村支行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务为发行人与北京银行中关村支
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的短期贷款,金额为 4,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
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张熠君、汇恒投资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 2020 年
BZ1811 号《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张熠君、汇恒投资在 6,500 万元最高
额内,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张熠君、发行人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 2020 年
DYF1811 号《最高额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张熠君以其拥有的坐落于朝
阳区紫玉东路 1 号 086 幢 1 至 2 层(X 京房权证朝字第 985141 号)的不动产权,
发行人以其拥有的坐落于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 号 1 号楼 17 层 B-2008(X 京房
权证海字第 320027 号)的不动产权,在 6,500 万元最高额内,向北京中关村科
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根据发行人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 2020 年 QZY1811 号
《最高额反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发行人以其拥有的《太原市晋阳湖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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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南岸)施工(一标段)合同》项下对太原市晋阳湖管理处
总价值 81,101,541.44 元的应收账款、《和顺县麻衣寺生态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
承包-施工》合同项下对和顺县林业局总价值 31,738,999.99 元等 9 项应收账款权
(合计总价值 275,170,170.51 元的应收账款),在 6,500 万元最高额内,向北京
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6、发行人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借款1,000万元

2021 年 2 月 5 日,发行人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线上流动资金贷款总
协议》(07700LK21ABDF2K),具体贷款利率以每笔贷款发放时借款借据记载
为准。

2021 年 2 月 9 日,发行人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借款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1 年 2 月 9 日至 2022 年 2 月 9 日,借款年利率为 5.22%,借款用途为补充流
动性资金。

根据张熠君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07700KB21AAGNE1),张熠君为发行人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线上流
动资金贷款总协议》(07700LK21ABDF2K)项下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
债权限额为 3,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7、发行人向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借款5,000万元

2021 年 2 月 26 日,正和生态与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最高额融资
合同》(YYB27(融资)20200034),最高额融资额度为 5,000 万元,融资额度
有效期为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止。

2021 年 2 月 26 日,正和生态与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YYB2710120210007),贷款金额为 5,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2 年 3 月 4 日,合同利率为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发布的壹年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37 基点确定,贷款用途为经
审批同意所述贷款用途。



227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根据发行人与中关村担保签订的《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2021 年 WT0085
号),发行人委托中关村担保为发行人与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的《最高
额融资合同(YYB27(融资)20200034)项下债权提供担保。

根据中关村担保与华夏银行中关村支行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2021 年
WT0085-1 号),中关村担保为发行人与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流动资
金借款合同》(YYB2710120210007 号)项下债权提供担保。

根据张熠君、汇恒投资与中关村担保签订的《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
(2021 年 BZ0085 号),张熠君、汇恒投资作为保证人为发行人与中关村担保签
订的《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2021 年 WT0085 号)提供反担保。

根据张熠君、发行人与中关村担保签订的《最高额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
同》(2021 年 DYF0085 号),张熠君将房屋(X 京房权证朝字第 985141 号)、
发行人将房屋(X 京房权证海字第 320027 号)抵押给中关村担保,为发行人与
中关村担保签订的《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2021 年 WT0085 号)提供反担保。

根据发行人与中关村担保签订的《最高额反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2021
年 QZY0085 号),发行人将太原市晋阳湖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南岸)施工
(一标段)等九项应收账款质押给中关村担保,为发行人与中关村担保签订的《最
高额委托保证合同》(2021 年 WT0085 号)提供反担保。

8、发行人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锦州银行北京分行”)借
款1,000万元

2021 年 3 月 16 日,正和生态与锦州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小微企业借款合同》
(锦银北京分行 2021 年企借字第 017 号),贷款金额为 1,000 万元,借款期限
自 2021 年 3 月 16 日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合同利率为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公布且有效的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65 基点确定,在合同有效期
内利率保持不变,贷款用途为支付货款、设计费、工人工资等日常支出。

根据张熠君与锦州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锦银北京分行 2021 年
保字第 017 号),张熠君作为保证人为正和生态与锦州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小
微企业借款合同》(锦银北京分行 2021 年企借字第 017 号)项下债权提供担保。



22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9、正和恒基2021年中关村创新成长定向融资计划

2021年6月18日,正和生态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中关村担保签订《正和恒基2021年中关村创新成长
定向融资计划合作协议》(合同编号:MI9920210035-1),正和生态拟以非公开
方式发行“正和恒基2021年中关村创新成长定向融资计划”,并在深圳联合产权
交易所场内备案;同时委任中关村担保为本次定向融资计划发行的融资及财务顾
问机构。

2021年6月18日,正和生态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签订《正和恒基2021年中
关村创新成长定向融资计划备案协议书》(合同编号:MI9920210035-2),正和
生态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正和恒基2021年中关村创新成长定向融资计划”,委
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场内备案,并征集意向认购方。

2021年6月18日,正和生态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签订《正和恒基2021年中
关村创新成长定向融资计划登记托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MI9920210035-3),
正和生态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作为正和生态所发行的“正和恒基2021年中
关村创新成长定向融资计划”的登记服务机构,并向正和生态所发行定向融资计
划的持有人提供定向融资计划登记、收益分派、持有人资料查询、合约证明以及
有关合约管理的信息披露等服务。

2021年6月18日,正和生态与中关村担保签订《正和恒基2021年中关村创新
成长定向融资计划认购协议》(合同编号:MI9920210035-4),该产品备案金额
为2,000万元,期限为36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年,按季度付息,本金到期
一次性支付,剩余收益随本金清,中关村担保对该产品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
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1年6月18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了《备案通知书》(编号:DR-
JFZXB0045BA),同意“正和恒基2021年中关村创新成长定向融资计划”在该所
备案登记。

10、发行人向股东汇恒投资借款6,000万元

2021年7月8日,发行人与汇恒投资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6,000万元,
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全部汇入正和生态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至12个月止,借款利率

229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借款用途为日常生产经营。

三、发行人其他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签署、正在履行
(正在现场施工或现场完工后尚未验收)的本部分“二、重大合同”之外的金额
为 500 万元(含)以上的施工合同、设计合同详见“附件一 发行人其他施工合
同及设计合同”。

四、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子公司担保外,本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五、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目前尚在审理或执行中的单笔/单个
客户争议金额 50 万元以上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作为原告/申请人

序 被告/被 立案 受理
案由 诉讼请求/仲裁请求 案件进展
号 申请人 时间 机关
和解结果:双方就剩余工程款分
期还款事宜达成庭下和解,原告
(1)请求判决被告 撤诉。和解协议明确约定和顺县
给付原告工程款 林业局应偿还 3,173.90 万元,其
山西省
建设工 35,038,999.99 元、违 中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还款 300
和顺县林 2020 晋中市
1 程合同 约金 10,393,040.66 万元,2020 年 11 月 30 日、2021
业局 年 中级人
纠纷 元; 年 1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民法院
(2)被告承担全部 分别还款 700 万元,并于 2021 年
诉讼费用。 12 月 31 日还清尾款。
执行情况:被告已支付 1,800 万元
工程款。

上述案件均为发行人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被告/被申请人均为国家机关
或国有企业,该等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3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 发行人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序 原告/申 被告/ 立案 受理
案由 诉讼请求/仲裁请求 案件进展
号 请人 被申请人 时间 机关
判决结果:被告于判决
(1)判令被告支付欠付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原告苗木款 6,169,641.6 告 支 付 苗 木 款
元及被告逾期付款造成 4,598,798.6 元及资金占
太原市
的资金占用损失;(2) 用损失。
尖草坪 买卖 北京市海
2020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案件进展:正和生态已
1 区旭东 正和生态 合同 淀区人民
年 提交上诉申请。
花木园 纠纷 法院
(1)判令被告支付欠付
艺部
的苗木款 4,331,146.1 元
及被告逾期付款造成的 一审审理中
资金占用损失;(2)诉
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判决结果:被告于判决
武乡县 (1)判令被告支付欠付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璟耀园 买卖 北京市海 的苗木款 4,208,610 元及 告 支 付 货 款 4,709,250
2020
2 林绿化 正和生态 合同 淀区人民 被告逾期付款造成的资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

工程有 纠纷 法院 金占用损失;(2)诉讼 失。
限公司 费用由被告承担。 案件进展:正和生态已
提交上诉申请。
调解结果:被告欠原告
合 同 价 款 1,947,946.31
元,将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 向 原 告 还 款
468,040.01 元、2021 年
昌黎县 5 月 31 日还款 60 万元、
鑫玉建 (1)判决被告支付未付 2021 年 10 月 31 日还款
正和生 荆州市荆
筑工程 2020 合同 价款 2,572,099.44 元及 481,537.90 元、2021 年
3 态、荆州 州区人民
机械租 年 纠纷 利息;(2)诉讼费用由 12 月 31 日 还 款
分公司 法院
赁有限 被告承担。 51,772.50 元、2022 年 5
公司 月 31 日还款 145,470
元、2022 年 10 月 31 日
还款 201,125.90 元。
执行情况:被告已根据
调 解 书 支 付
1,068,040.01 元。
正和生态
(1)判令被告直接向原
(第三 湖北省荆
告支付剩余工程价款
人:秦皇 2020 合同 州市荆州
4,617,728.37 元 及 利 息 一审审理中
岛金发建 年 纠纷 区人民法
117,771.05 元;(2)被告
筑劳务有 院
承担诉讼费用。
限公司)
涉及贵州
省六盘水
正和生态
市六枝特
(第三
4 郭海 区人民法 涉及多起立案案件,请
人:秦皇
2020 合同 院、河北 求支付剩余工程价款及
岛金发建 一审审理中
年 纠纷 省雄安新 利 息 合 计 约 287.64 万
筑劳务有
区容城县 元。
限公司
人民法院
等)
等 4 家法

正和生态 浙江省温 判令被告直接向原告支 判决结果:被告应于判
2020 合同
(第三 州市瓯海 付 剩 余 工 程 款 95,048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
年 纠纷
人:秦皇 区人民法 元、利息 7,768 元。 付原告 95,048 元及利


23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原告/申 被告/ 立案 受理
案由 诉讼请求/仲裁请求 案件进展
号 请人 被申请人 时间 机关
岛金发建 院 息损失 1,595 元。
筑劳务有 案件进展:正和生态已
限公司) 提交上诉申请。
正和生态
(第三 贵州省六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的
判令被告直接向原告支
方:秦皇 2020 合同 盘水市六 诉讼请求。
付剩余工程款 57,942.21
岛美环园 年 纠纷 枝特区人 案件进展:原告已提交
元、利息 7,344.37 元。
林工程有 民法院 上诉申请。
限公司)
正和生态
(1)判令被告直接向原
(第三 贵州省六
告支付剩余工程价款
人:秦皇 2020 合同 盘水市六
881,753.95 元 及 利 息 一审审理中
岛金发建 年 纠纷 枝特区人
13,766.23 元;(2)被告
筑劳务有 民法院
承担诉讼费用。
限公司)
5 曹珊珊
正和生态
(第三 贵州省六 (1)判令被告支付剩余
人:秦皇 2020 合同 盘水市六 工程价款 442,297.12 元、
一审审理中
岛金发建 年 纠纷 枝特区人 利息 11,053.97 元;(2)
筑劳务有 民法院 被告承担诉讼费。
限公司)
(1)判令被告直接向原
正和生态 告支付剩余工程价款
(第三 湖北省荆 508,450.68 元 及 利 息
人:秦皇 2020 合同 州市荆州 7,938 元;(2)判令被告
6 李英杰 一审审理中
岛金发建 年 纠纷 区人民法 直接向原告支付劳务费
筑劳务有 院 650,000 元及利息 10,148
限公司) 元;(3)被告承担诉讼
费用。
调解结果:被告向原告
支付苗木款共计 130 万
元,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金华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 10 日前支付 40 万元、
买卖 北京市海
婺城区 2020 苗木款 1,601,720.18 元, 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
7 正和生态 合同 淀区人民
露军苗 年 并支付逾期利息;(2) 支付 50 万元、于 2021
纠纷 法院
木场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 40
万元。
执行情况:被告已按期
支付款项 90 万元。
调解结果:(1)确认被
告欠原告货款 2,152,785
元;2)被告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前、2021 年
(1)两被告共同支付货 5 月 15 日前向原告支付
上海械
正和生 买卖 荆州市荆 款 1,667,312.5 元及赔偿 60 万元,于 2021 年 6 月
腾景观 2021
8 态、荆州 合同 州区人民 逾期付款损失,两被告 15 日前支付 35 万元,
工程有 年
分公司 纠纷 法院 互负连带责任;(2)两 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前
限公司
被告负担诉讼费用。 支付 35 万元,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支付剩余
货款。
执行情况:被告已按约
定支付 155 万元。
调解结果:被告尚欠原
唐山龙 建设 (1)被告支付原告工程
太原市晋 告工程款 1,175,019 元,
基建筑 2021 工程 款 1,245,019 元及工程款
9 正和生态 源区人民 被告 2021 年 7 月 31 日
工程有 年 合同 利息;(2)诉讼费用由
法院 前支付原告工程款 40
限公司 纠纷 被告负担。
万元、于 2021 年 9 月 30

23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原告/申 被告/ 立案 受理
案由 诉讼请求/仲裁请求 案件进展
号 请人 被申请人 时间 机关
日前支付原告工程款 40
万元、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原告剩余工
程款 375,019 元。
执行情况:被告已按期
支付 40 万元。
调解结果:被告支付原
告苗木款共计 188 万
元,其中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40 万元,
金华市
买卖 北京市海 2021 年 2 月 16 日前支
虹达苗 2021 涉及多起立案案件,已
10 正和生态 合同 淀区人民 付 59 万元,于 2021 年
木专业 年 签订调解协议。
纠纷 法院 5 月 31 日前支付 50 万
合作社
元,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支付 39 万元。
执行情况:被告已支付
141 万元。
(1)被告支付原告剩余
安徽益 湖北省荆
正和生 买卖 货款 1,386,508 元、逾期
鸿景观 2021 州市荆州
11 态、荆州 合同 付款损失 13,345.02 元; 一审审理中
材料有 年 区人民法
分公司 纠纷 (2)诉讼费由被告承
限公司 院
担。
正和生态
借款 商丘市虞 (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
(第三 2021
12 刘建峰 合同 城县人民 3,800,000 元及利息;(2) 一审审理中
人:刘新 年
纠纷 法院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建)
调解结果:(1)被告向
原告支付 280 万元,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支
付 150 万元,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 130 万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
元;(2)若被告未按时
嵊州市 买卖 北京市海 付苗木采购合同货款
2021 足额履行上述第一项下
13 绿景苗 正和生态 合同 淀区人民 3,220,542.64 元及利息;
年 任一付款义务,则原告
木场 纠纷 法院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
有权以 3,220,542.64 元
担。
货款为基数,减去已支
付款项后的剩余款项申
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被告已按期
支付 150 万元。
(1)被告支付原告工程
款 、 质 保 金 合 计
建设 5,329,016.80 元、暂定工
四川合
工程 六盘水市 程价款利息 331,515.46
兴建设 2021
14 正和生态 施工 六枝特区 元;(2)律师代理费 一审审理中
工程有 年
合同 人民法院 349,026 元由被告承担;
限公司
纠纷 (3)诉讼费、保全费、
保全担保费由被告承
担。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
长春市 建设 付 剩 余 工 程 款
九州园 工程 太原市晋 2,314,230.84 元、暂定逾
2021
15 林装饰 正和生态 施工 源区人民 期利息 470,945.97 元; 一审审理中

工程有 合同 法院 (2)判令诉讼费、保全
限公司 纠纷 费、担保费、律师费等由
被告承担。
16 潜山县 正和生态 2021 买卖 北京市海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 一审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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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原告/申 被告/ 立案 受理
案由 诉讼请求/仲裁请求 案件进展
号 请人 被申请人 时间 机关
官庄镇 年 合同 淀区人民 付货款 1,096,098.99 元
横河星 纠纷 法院 及逾期付款损失;(2)
兴石矿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调解结果:(1)被告向
原告支付货款 210 万
元,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支付 100 万元,
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
支付 65 万元,于 2022
金华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 年 1 月 31 日前支付余
买卖 北京市海
秀文苗 2021 苗木款 2,381,054.53 元 款 45 万元;(2)若被
17 正和生态 合同 淀区人民
木专业 年 及逾期付款利息;(2) 告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
纠纷 法院
合作社 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第一项下的任意一期给
付义务,则上述第一项
不再履行,被告应当按
照 238 万元货款履行,
同时原告有权立即就剩
余未付货款一并申请执
行。

发行人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标的金额占发行人净资产的比重较小,对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诉讼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没有对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
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涉及
刑事诉讼的情况。




23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一)发行人

中文名称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ZEHO Waterfront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reatment Co.,Ltd.
法定代表人 张熠君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永捷北路 3 号 A 座 3 层 314 室
电 话 010-59847911
传真号码 010-82601974
联系人 冯艳丽
互联网网址 www.zeho.com.cn
电子信箱 IR@zeho.com.cn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霍达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联系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0381361
保荐代表人 岳东、李寿春
项目协办人 赵臻
项目经办人 刘奇、李赞、贺军伟、周冰、陈远晴

(三)发行人律师

发行人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丽
住 所 北京西城区金融街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联系电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52682999
经办律师 孙艳利、马荃




235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胡少先
住 所 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联系电话 0571-88216700
传 真 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李联、李哲

(五)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 俞华开
住 所 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9 楼
联系电话 0571-89722924
传 真 0571-87178826
经办注册评估师 黄祥、周越

(六)验资机构之一

验资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胡少先
住 所 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联系电话 0571-88216700
传 真 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希文、李振华、张立琰

(七)验资机构之二

验资机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王增明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3 层
联系电话 0351-4034744
传 真 010-62166525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李艳生、吴贺民

(八)股票登记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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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联系电话 021-58708888
传 真 021-58899400

(九)收款银行

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纺大厦支行
户名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819589051810001

(十)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 真 021-68804868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公告刊登日期 2021 年 7 月 28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1 年 7 月 30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1 年 8 月 4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8 月 5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8 月 9 日
预计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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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将置备于下列场所,查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
午 1:00~3:30。

(一)发行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B 座 21 层

联系人:冯艳丽

电话:010-59847911

传真:010-82601974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联系人:赵臻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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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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