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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伟时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0-09-15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Ways Electron Co.,Ltd.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 29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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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常用词汇释义
伟时电子、公司、本公司、
指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伟时有限 指 本公司前身,昆山伟时电子有限公司
日本伟时 指 Ways 株式会社,发行人位于日本的全资子公司
东莞伟时 指 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日本伟时的全资子公司
伟时亚洲有限公司(WAYS ASIAN LIMITED),日本伟时位于香
伟时亚洲 指
港的全资子公司
宏天基业 指 宏天基业有限公司(WARM CONCEPT LIMITED),公司股东
宁波泰伟鸿 指 宁波泰伟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宁波泰联欣 指 宁波泰联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宁波灿昆 指 宁波灿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百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
宁波鼎百欣 指
司股东
昆山伟骏 指 昆山伟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本 WAYS 酒店 指 WAYS 度假酒店株式会社
韩国 GS 公司 指 GIANT STRONG LTD,韩国企业,发行人曾经的控股股东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德勤会计师 指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枫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金证通评
指 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株式会社日本显示器(Japan Display Inc.),是全球最大的
JDI 指 中小型 LCD 制造商之一,产品主要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汽
车和医疗设备的显示器
夏普株式会社(Sharp Corporation),系在电子产品制造领
夏普 指
域世界知名集团企业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代码:
深天马 指
000050
美蓓亚三美株式会社,全球飞机用杆端轴承及关节轴承、主
美蓓亚、日本美蓓亚 指
轴电机用精密机械组件、薄型 LED 背光板、锂离子充电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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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保护 IC 等领域重要供应商之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按《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的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本次发行上市成功及报工
商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报告期各期末、各期末 指


二、专业词汇释义
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模组的统称,泛指具有液晶显示功能
液晶显示器件 指
的屏幕、模组等
模组 指 模块化的组件
背光源、背光显示模组 指 液晶显示模组组件,主要为液晶显示器提供光源
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级管是一种能够将电转化为
LED 指
可见光的固态半导体器件
LCD 指 Liquid Crystal Display 的缩写,液晶显示器或液晶显示屏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的缩写,有机发光二级管,
OLED 指
一种自发光式新型平板显示器件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柔性电路板,是以聚酰亚胺或
聚酯薄膜为基材制成的一种具有高度可靠性,绝佳的可挠性
FPC 指
印刷电路板。具有配线密度高、重量轻、厚度薄、弯折性好
的特点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
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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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风险因素”部分,并
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渡边庸一的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
调整,下同。
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承
诺。
2、公司股东、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山口胜的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
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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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 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承
诺。
3、公司股东宏天基业、宁波泰伟鸿、宁波泰联欣、宁波灿昆、宁波鼎百欣
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司徒巧仪、向琛、东本和宏、汪庭斌、
井上勤、入江弘行、梁哲旭、缪美如、黑土和也、陈兴才、钱建英的承诺
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
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
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

(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1、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每股净
资产(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且公司股价低于
每股净资产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时,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股价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将按如下顺序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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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②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承诺就
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③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
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④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
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
资金的净额;
C.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但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20%;
D.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与指标 C 有冲突的,以不
超过 2%为准;
E.同一会计年度内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⑤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可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
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①在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上
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五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稳定公司股价措
施的信息披露规范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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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
B.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
件被再次触发。
②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增持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A.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每股净资产;
B.控股股东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
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且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
红总额;
C.控股股东单次及/或连续 12 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与指标 B 冲突,按照本项执行;
D.控股股东通过增持获得的股票,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③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后,若公司股价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超过
其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可终止增持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6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
增持事宜。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①在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应导致
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A.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的条件被再次触发。
②有义务增持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股票
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A.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每股净资产;
B.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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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后薪酬总和的 20%,但不超过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税
后薪酬总和的 50%;
C.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获得的股票,在增持完成
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③公司未来若有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
从公司领取薪酬的,均应当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公司将促使该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及相关约束措施出具承诺书。
④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
价格再次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做出
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
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
④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
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控股股东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
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
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增持公告。
②控股股东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
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90 日内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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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
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可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3)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
续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其和/或其一致行动人(依上市公司收购相关管理规则项
下所界定)触发要约收购且不符合法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申请情形或豁免要约方式
增持股份情形的。
5、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①如公司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
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
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
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
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②如公司董事会未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内部决策或公告义务的,全体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以上一年度薪酬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2)控股股东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①如控股股东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
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同意在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
控股股东的部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
致,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
益。
②控股股东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或
虽送达增持通知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
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将该年度及以后年度应向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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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支付的现金分红收归公司所有,直至累计金额达到 1,000 万元。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

①如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或
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调减或停
发薪酬或津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
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
益。
②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
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及半数以上的独立董
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导致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

损失的承诺
1、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1)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
或其他有权机关就公司存在上述重大信息披露瑕疵作出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或认
定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或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要求的其他期限内)按照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的要求回购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
(2)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
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后,公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
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3)公告程序。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公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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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所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
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 2 个交易日内,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
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
进展情况。
(4)约束措施。若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回购、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
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渡边庸一的相关承诺
(1)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在司法机关等有
权机关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本人将本着积极
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
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
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2)约束措施。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回购、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
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
止。
2、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1)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在司法机关等有
权机关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本人将本着积极
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
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
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2)约束措施。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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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现金分
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承诺采
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中介机构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
赔偿投资者损失。
2、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承诺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承诺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
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承诺
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

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渡边庸一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
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且股份转让不会影响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地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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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进行股份减持,
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人持有的股份数量的 25%,同时严格遵守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
(3)减持价格: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价格。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
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发布减持公告。
(5)公开承诺:未来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
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人计
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股份,应当在减持前的 3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
先披露减持计划。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所有。
2、股东山口胜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
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进行股份减持,
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人持有的股份数量的 25%,同时严格遵守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
(3)减持价格: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价格。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
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发布减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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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开承诺:未来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
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人计
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股份,应当在减持前的 3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
先披露减持计划。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所有。

(六)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1、公司的相关承诺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
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
策,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研发和生产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并提高市场
份额,有利于促进公司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公司将
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及时、高效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增
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背光源等产品的开发能力,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在背光源等产品的战略部署,继续加强背光源等产品的研
发和生产,不断提升新产品质量,扩大公司在该领域的市场影响力,积极开拓市
场空间,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努力实现公司业绩快速增长的
目标,为增强股东回报奠定基础。
(3)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了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实行积极的利
润分配政策,提升股东回报。且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伟时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未来三年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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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4)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在加强公司研发能力、推进公司业务发展的同时,公司将更加注重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有效执行,进一步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财务
风险。公司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成本和费用考核体系,对预算、
采购、生产、销售等各方面进行管控,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提升经营效率
和盈利能力。
(5)持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公司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
求,并参照上市公司通行的惯例,持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
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渡边庸一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作
出如下承诺:
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承诺函出具日后,
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

为填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切实
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签署了《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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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
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的预计合理,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切实可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已对填补股东回报事项做出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要求。

(七)承诺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机制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做出的所有公开承诺
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经相关监管机构
认定,公司将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
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
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要求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③不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
进行职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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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经相关监管机构认
定,公司将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机制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所做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经相关监管机构
认定后,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
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
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其的部分;
④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
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⑤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⑥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
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经相关监管机构认
定后,其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
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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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
投资者利益。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机制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履行其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所做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经相关监管机构
认定后,其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
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
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其本人的部分;
④可以职务变更但不主动要求离职;
⑤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⑥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
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⑦其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⑧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经相关监管机构认
定后,其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
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
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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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滚存利润分配及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次会议表决通过发行
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为:
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本次公司首发上市完成后,发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
利润全部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伟时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根据该章程(草案),公司发
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1)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
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
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
(5)充分考虑货币政策。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及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在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如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发生,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采取现金方
式进行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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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③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应按照公司相关事项决策权限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程序。
(4)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
司可以以股票方式进行股利分配,股票分配方式可与现金分配方式同时进行。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
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
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
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
数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
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
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则外部监事应当对审
议的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
(3)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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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未
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4、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
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
原因。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公司
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其中,修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对公司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安
排,具体情况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1)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
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
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
(5)充分考虑货币政策。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
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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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
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
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 1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应按照公司相关事项决策权限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
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公司
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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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提出并拟定。
(2)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
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
方式。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
策程序进行监督。
(5)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
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发行人主要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3.31 2019.12.31
资产总计 70,965.71 76,424.20
负债合计 19,659.67 26,666.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306.04 49,757.3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资产总计 73,119.09 76,424.20
负债合计 19,604.38 26,666.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514.72 49,757.35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3月 2019年1-3月
营业收入 22,194.77 28,562.11
营业利润 1,680.45 1,861.57
利润总额 1,680.12 1,8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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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1,555.31 1,773.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55.31 1,773.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590.65 1,802.86
的净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4-6月 2019年4-6月
营业收入 24,571.38 27,860.05
营业利润 2,396.81 1,926.80
利润总额 2,399.38 2,031.11
净利润 2,230.00 1,857.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30.00 1,857.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187.25 1,849.87
的净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1-6月
营业收入 46,766.16 56,422.15
营业利润 4,077.27 3,788.37
利润总额 4,079.50 3,891.42
净利润 3,785.31 3,630.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85.31 3,63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777.89 3,652.73
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3月 2019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80.33 1,031.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8.77 -2,565.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5.59 -117.2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4-6月 2019年4-6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62.86 3,244.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43.07 -1,130.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21 -280.3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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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82.54 4,275.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31.84 -3,696.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39 -397.55

4、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3月 2019年1-3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6.31 -1.8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19.61 14.25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87.15 -46.16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33 -1.25
减:所得税影响额 -6.24 -5.25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35.33 -29.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90.65 1,802.86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4-6月 2019年4-6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40 74.1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50.00 141.44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8.07 -210.65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97 4.30
减:所得税影响额 7.54 1.38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42.75 7.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187.25 1,849.87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1-6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6.71 72.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69.61 1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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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95.22 -256.81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63 3.0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1 -3.86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7.42 -21.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777.89 3,652.73

发行人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已经德勤会计师审阅并分别出具“德师报
(阅)字(20)第R00042号”及“德师报(阅)字(20)第R00043号”《审阅报
告》。

(二)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根据德勤会计师出具的《审
阅报告》,2020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22,194.77万元,同比下滑22.29%;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55.31万元,同比下滑12.28%;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90.65万元,同比下滑11.77%。2020年4-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24,571.38万元,同比下滑11.8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2,230.00万元,同比增长20.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2,187.25万元,同比增长18.24%。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
为46,766.16万元,同比下滑17.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85.31
万元,同比增长4.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777.89万元,同比增长3.43%。虽然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收入
同比减少,但公司净利润同比略有增长,主要系毛利率提升,以及受汇率波动影
响汇兑收益较2019年同期增长206.48万元所致。

(三)发行人 2020 年 1-9 月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发行人2020年1-9月预计经营情况与2019年同期经营情况的对比分析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20年7-9月 2020年1-9月 2019年1-9月 变动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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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数) (预测数) (预测数)
营业收入 46,766.16 26,805.25 73,571.41 93,379.43 -21.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85.31 2,700.62 6,485.94 7,541.91 -14.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3,777.89 2,700.62 6,478.52 7,649.98 -15.31%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注:上述2020年1-9月财务数据仅为公司初步核算预测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发行人2020年1-9月预计营业收入为73,571.41万元,较上一年度同期下滑
21.21%;2020年1-9月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85.94万元,较上
一年度同期下滑14.00%;2020年1-9月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6,478.52万元,较上一年度同期下滑15.31%。发行人2020年1-9
月预计经营业绩较上一年度同期出现下滑,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营业
收入较上一年度同期出现下滑。随着新冠疫情逐渐得到控制以及发行人新订单获
取、新客户开拓状况变佳,疫情对发行人2020年全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负面
影响,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020 年 1 月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先后在全球多个国家或地区爆发。各国家
或地区政府管控措施及疫情整体状况对公司短期内的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影响,
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1、对采购的影响
公司原材料主要依靠进口和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采购。虽然疫情此前对
国内运输及时性有所影响,但影响相对较小,公司于春节前备货的原材料能够保
证生产需求,且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国内采购均已恢复正常。目前海外疫情
的发展,可能会对公司部分进口原材料的生产造成影响,同时由于国际运输受到
影响导致运输周期加长。目前,公司已增加了进口原材料的安全库存,向公司供
货的国内进口原材料加工厂商和贸易商也提前储备了安全库存,且公司会较往常
提前订购,抵消运输周期延长的影响。短期内,新冠疫情对公司的采购不存在重
大不利影响。
2、对生产的影响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开始春节放假,原定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复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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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响,复工时间相应推迟。根据当地政府的统筹安排,并结合自身经营情况,
东莞伟时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通过复工申请验收,并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正式复
工,首批复工人员占 2019 年 12 月 31 日员工人数的 67.36%;伟时电子于 2020
年 2 月 15 日通过复工备案,并于 2020 年 2 月 16 日正式复工,首批复工人员占
2019 年 12 月 31 日员工人数的 32.92%。新冠疫情对公司 2020 年一季度的生产安
排产生了较大影响,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公司二季度以来已经恢复正常生产。
3、对销售的影响
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于长三角、珠三角、厦门、中国台湾、东南亚和日本,
没有位于湖北地区的直接客户,因各地疫情管控程度不同,对公司一季度的销售
产生一定的影响。随着国内疫情的逐步缓解,国内销售的影响逐步消除。但海外
疫情的发展,使得部分海外客户要求订单交货期推迟,加上国际运输受到疫情影
响使得交货期变长,对公司的海外销售形成了一定影响,但未到重大变化的程度。
4、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
受疫情影响,特别是 2020 年 2 月份公司开工率较低,导致产品交货速度放
缓,部分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受到延误,但由于 2020 年春节较早,公司提前
进行了备货,交货速度未受到重大影响。2020 年 3 月底,公司完全恢复正常生
产,对于在手订单已均能保证正常供应,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障碍。
自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级政
府部门防控要求,并制定防控机制和应急方案,启动实施一系列公司防疫设施配
备、防疫物资储备、内部防疫消毒、员工排查跟踪管理、防控宣传、安全生产准
备等措施,同时做好与客户、供应商的沟通,力求将本次疫情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降至最低。
虽然疫情的发生对公司及下游客户短期生产经营的开展带来一定影响,从而
短期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但由于汽车行业的客户为保证产品质量、生产规模和
效率以及供应链的安全性,对核心零部件采购一般采用“合格供应商认证制
度”,要求供应商有强大的研发实力、较高的工艺水平、较强的管理能力、丰富
的行业经验和良好的品牌声誉,需要通过严格的认证程序,认证过程复杂且周期
较长,客户更换供应商的转换成本较高,所以上述影响为暂时性或阶段性影响。
自 2020 年 2 月中旬复工以来至 3 月底,为解决员工因隔离未能上岗而导致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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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的情况,公司通过安排办公室人员每天下车间支持生产的方式,尽快恢复生
产。2020 年 3 月下旬以来,针对海外疫情迅速发展导致空运航班急剧减少的不
利局面,公司积极与原先采用空运方式的客户沟通,改用海运方式来运送商品,
虽然交期延长,但也能保证货物的交付。同时,为保证原材料的供应,公司加大
了安全库存,并较往常提前订购。
疫情导致了公司在手量产订单交付期的延长,以及客户需求的延缓,但不会
导致订单取消,对于第一季度延期交付的产品,公司积极在后续期间予以交付,
保证交付计划的及时落实。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新冠疫情的发展情况,并评估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等方面的影响,预计新冠疫情不会对公司的全年业绩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影响。
除此之外,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发行人生产经营正常,产业政策未出现
重大调整,进出口业务未受到重大限制,税收政策未出现重大变化,行业未发生
重大周期性变化,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
采购价格及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出现大幅变化,未新增对未来
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主要客户或供应商未出现重大变化,
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可
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审计基准日后经营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
化。

四、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下游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25,254.89 万元、127,365.26
万元、103,696.2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84.94%、81.77%、84.30%。公
司主要产品背光显示模组主要应用于车载领域,公司主要向夏普、JDI 等车载液
晶显示器件生产商供应产品,车载液晶显示器件生产集中度较高,因此公司客户
集中度亦相对较高。车载领域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综合要求较为严格,一经确定为
供应商,一般会维持较长时间的稳定合作关系,被更换可能性较小。然而,如因
公司所供应产品对应车型出现减产或停产、公司未能取得主要客户的新车型订
单,或者客户的生产经营和市场销售发生其他重大不利变化或财务状况恶化,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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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对公司产品销售及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产品外销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产业链所处行业的全球化采购趋势明显。报告期内,公司外
销收入分别为 144,987.15 万元、152,046.21 万元、117,769.69 万元,占当期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83%、98.33%、96.37%。若未来公司产品最终出口
主要目的地国家或地区贸易政策、政治经济环境发生不利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的
产品出口和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2018 年 9 月 18 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对约 2,000 亿美元的我国出口美国
产品加征 10%的关税,于 9 月 24 日开始实施,汽车零部件在此征税清单之列。
2019 年 5 月 10 日,美国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 2,000 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
税率由 10%提高到 25%。2019 年 8 月 28 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对价值 3,000
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关税税率由原定的 10%提高至 15%,并分两批实施,实施日
期分别为 2019 年 9 月 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15 日;同时对 2,500 亿美元关税税率
从 25%提高到 30%征求公众意见,并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生效。2019 年 9 月 12
日,美国总统宣布推迟加征中国商品关税,将加征 2,500 亿美元商品关税的决定
推迟到 10 月 15 日。2019 年 10 月 12 日,美国总统宣布,美中经贸磋商取得了
实质性的第一阶段成果,美国将暂缓 10 月 15 日的对华加征关税。2020 年 1 月
15 日,中美双方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正式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对价值 2,500
亿美元商品增收的 25%关税维持不变,取消 2019 年 10 月和 12 月两批计划要加
征的关税,把计划 2019 年 9 月加征的 1,200 亿美元的商品关税税率由 15%降至
7.5%,对加征税额为 60 亿美元的商品进行排除。虽然公司对美国的直接出口金
额不大,但公司下游客户夏普集团、日本显示器集团等客户采购公司背光源产品
后加工成液晶模组再进行全球销售,其中也包括了美国。中美贸易摩擦对夏普集
团和日本显示器集团销售的影响,将对公司的销售产生间接影响。如果中美贸易
战持续且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将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三)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020 年 1 月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先后在全球多个国家或地区爆发。受中国
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管控措施及疫情整体影响,公司短期内的原材料采
购、复工复产及产品销售均受到了一定影响,2020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及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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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月预计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同期均呈下降趋势。虽然国内疫情目前已经得到
控制,公司的生产已恢复正常,但在海外疫情尚未出现明显拐点的情况下,公司
仍然可能面临部分海外客户需求下滑或要求订单交货期延后的不利局面,从而影
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若本次新冠疫情持续时间较长,包括公司及公司客户在内的
产业链上的所有企业都可能受疫情影响而经营状况不佳,未来可能对公司业务的
拓展、款项的收回等造成不利影响,甚至会对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四)日本显示器集团经营严重困难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二大客户日本显示器集团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2,635.51
万元、37,423.51 万元、37,705.3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5.35%、
24.03%、30.65%。日本显示器集团由于连续几年的巨额亏损,导致财务状况大幅
恶化,201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1,082.91 亿日元。2020 年 3 月 26 日,日本
显示器集团股东大会通过《通过第三方配售发行 A 类优先股》、《通过第三方配
售发行 B 类优先股和股票认购权》等议案,将向 Ichigo Trust Pte.Ltd.第三方
配售发行 B 类优先股和股票认购权募集 504-1,008 亿日元,向大股东株式会社
INCJ 第三方配售发行 A 类优先股募集 1,020 亿日元和优先借款 500 亿日元,出
售其持有的 JOLED Inc.全部股权给株式会社 INCJ,以及出售闲置的厂房设备和
其他投资等,获取必需的资金,加大对车载及其他领域 LCD 以及 OLED 和传感器
等方面的投入并归还之前的借款。通过以上措施,日本显示器集团为缓解经营困
局开展的行动已取得一定的成效,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其净资产为 533.63
亿日元,净营运资本也扭负为正,财务状况得到较大改善,短期内破产的可能性
较低。
目前,公司对日本显示器集团的信用政策为半月结后 15 天付款,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为 2,084.45 万元。若日本显示器集团经营继续出
现严重困难,甚至破产,则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应收账款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的风
险。

(五)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背光源产品,目前主要应用在汽车领域,主要竞争对手为日
本美蓓亚、日本西铁城电子、伟志控股等,公司生产规模、产品性能、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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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在竞争中处于相对有利地位。受OLED技术逐步在消费
电子领域推广的影响,消费电子背光源生产厂家受到的冲击较大,普遍具有开拓
新的应用领域的压力,上述公司未来可能成功切入车载背光源领域,与公司展开
竞争,行业竞争有可能进一步加大。同时,以隆利科技、亚世光电等为代表的行
业内企业实现境内外上市,上述公司正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快速发展,未来可能在
车载领域与公司展开竞争,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创新能力、快速扩
大产能规模,则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此外,若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对公司产品售价及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从而
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六)汽车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背光源产品主要应用在车载领域,因此公司生产经营与汽车
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和景气程度密切相关。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阶段时,汽车行
业景气度高,对其上游产品需求旺盛;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阶段时,汽车
行业景气度低,对其上游产品需求疲软。除此以外,汽车行业还受宏观经济波动、
环保政策变化、部分城市汽车限购、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未来若
宏观经济下行,或颁布实施不利于汽车行业发展的政策,将导致汽车产销量下降,
公司可能面临业绩增长趋缓甚至下降的风险。

(七)汇率波动风险
随着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同时国内外政治、
经济环境也影响着人民币汇率的走势。公司采购和销售均主要以美元计价和结
算,因此公司业务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汇率波动的影响主
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影响产品出口的价格竞争力,人民币升值将一定程度削
弱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优势;另一方面汇兑损益将造成公司业绩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收益的金额分别为-2,426.63 万元、1,988.83 万元、
292.17 万元,若未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公司产品出口
以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汇率变化对经营业绩带来波动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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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产品价格水平下降的风险
随着背光源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进步以及现有成熟产品的竞争加剧,背光源
现有产品的整体价格水平呈下降趋势。虽然公司一直在研发环节优化设计、在采
购环节加强供应链管理、在生产环节通过提升自动化水平提高效率并降低边际成
本、不断开发符合客户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的新产品,使公司产品保持较高的性
价比优势,然而,如果不能持续维持有竞争力的生产成本、优化产品结构、开发
顺应市场趋势的新产品,扭转产品价格下降的整体趋势,将降低公司毛利率进而
对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九)主要原材料采购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夏普、JDI、松下、京瓷等国际知名企业,相关客户对产
品性能要求较高,大部分国内原材料厂商产品无法满足客户性能要求,甚至部分
原材料由公司向客户指定的厂商采购。目前公司主要原材料大多从国外采购,包
括 LED 灯珠、光学膜材、LCD、塑料粒子等。如果未来市场供应环境、国际贸易
环境、关税壁垒、外交关系等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主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可能面
临一定的风险。

(十)人力成本上涨的风险
劳动力供求关系的结构性矛盾以及人口老龄化加速导致我国劳动力成本进
入上升通道,各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频率及幅度逐渐加大,我国制造业的劳
动力成本优势正逐渐消失。公司生产经营除了需要高素质研发人员、设计人员和
技术人员外,还需要大量的生产操作工人,因此人力成本是公司主要的经营成本
之一。虽然近年来公司在改良生产设备、提升自动化水平以及优化生产流程等方
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抵消了人工工资上升的影响,但是人工成本仍是影响
企业经营业务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司存在用工短缺及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十一)OLED 显示面板与液晶显示面板竞争的风险
近年来,OLED 显示面板发展较快,尤其是 AMOLED 显示面板在中小尺寸面板
的市场份额增长较快。根据 DSCC 的数据统计,2018 年全球 AMOLED 市场产值达
到 265 亿美元,同比增长 13%,在智能手机、智能电视、智能手表等领域发展迅
速,并逐步向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领域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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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 OLED 总体市场份额占比较低,在车载等专用显示领域尚未大规模应用,
但已与液晶显示面板形成了一定竞争关系,并可能成为未来智能手机等领域主流
显示技术。目前,由于 AMOLED 显示面板存在工艺复杂、良率较低、成本较高、
使用寿命较短等问题,除智能手机领域以外,AMOLED 显示面板尚未对液晶显示
面板带来重大影响,尤其是在专业显示领域影响较小。未来如果 OLED 显示面板
突破技术瓶颈、大幅降低成本、补齐产品性能短板,则其可能在更多显示领域具
有竞争优势,甚至不断挤占 LCD 在车载等专业显示领域市场份额,对发行人的背
光显示模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二)厂房租赁风险
东莞伟时向东莞市长安镇涌头股份经济联合社租赁了两处建筑面积合计
33,614 ㎡的房产,主要用于生产、办公和员工住宿。若租赁期满前上述厂房出
租方提前终止合同或租赁期满后东莞伟时不能通过续租、自建等途径解决后续生
产场地及厂房,将对东莞伟时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上述两处房产建设于集体土地上,出租方未能提供产权证书,存在因
产权瑕疵或被责令拆除而不能继续租赁的风险。虽然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已出
具证明,上述租赁房屋权属明确,未来五年内不存在改变用途情况和不存在拆除
该等房产的计划,该房产没有列入政府拆迁规划,但由于上述生产性厂房未取得
产权证书,如因被责令拆除而不能续租,将导致东莞伟时面临搬迁风险,对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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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拟发行股数及占发 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 5,320.8365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 25%。
每股发行价格 10.97 元/股
22.98 倍(按照本次公开发行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发行市盈率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12 元(按照本次公开发行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85 元(按照本次公开发行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净率 2.26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询价对象申购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方式
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或采用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发行对象 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
其他对象。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渡边庸一承诺:
(1)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长 6 个月。(3)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下同。(4)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任职
制、股东对所持股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从公司离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上述承诺持
续有效,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2、发行人股东、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山口胜承诺:
(1)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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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若公司股票
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4)上
述锁定期满后,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5)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6)上述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3、发行人股东宏天基业有限公司、宁波泰伟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宁波泰联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灿昆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百欣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司徒巧仪、向琛、东本和宏、汪
庭斌、井上勤、入江弘行、梁哲旭、缪美如、黑土和也、陈兴才、钱
建英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2)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本人保证不会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58,369.58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53,414.19 万元
4,955.39 万元,其中:
承销保荐费用:2,976.63 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825.7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用:566.04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20.13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566.9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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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ays Electron Co.,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962.509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渡边庸一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8 年 6 月 15 日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 2003 年 9 月 1 日
住所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 299 号
邮政编码 215300
联系电话 0512-57152590
传真 0512-57157207
互联网网址 www.ksways.com
电子邮箱 chenxc@ksways.com
生产用于电子、电脑、通信产品的新型电子元器件,设计、生产精冲
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生产合成橡胶(丙烯酸橡胶)及相关产
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及通
经营范围 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佣金代理(拍
卖除外),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和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
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5 日,伟时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以伟时有限截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26,865.32 万元为基础,按照 1:0.5915 的
比例折成 15,891.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部分计入资本公
积,整体变更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5 日,德勤会计师出具“德师报(审)字(18)第 S00366 号”
《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伟时有限经审计的净
资产为 26,865.3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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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5 月 25 日,金证通评估出具“金证通评报字[2018]第 0050 号”《昆
山伟时电子有限公司拟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昆山伟时电子有限公
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以 2018 年 1 月 31 日为基准日,
伟时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31,574.80 万元。
2018 年 5 月 25 日,德勤会计师对各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进行验证并出
具“德师报(验)字(18)第 00267 号”《验资报告》。
2018 年 5 月 25 日,发起人渡边庸一、山口胜、宏天基业、宁波泰伟鸿、宁
波泰联欣、宁波灿昆、宁波鼎百欣共同签署《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书》,一致同意以伟时有限截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
设立发行人。
2018 年 6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成立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事宜,并签署股份公司《公司章程》。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取得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53203830Q)。
2018 年 6 月 22 日,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昆开资备
201800241 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对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的变更事项予以备案。
2018 年 7 月 3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昆山市支局向发行人核发了新的《业务
登记凭证》,产品(业务)编码为 14320583200806274244,经办外汇局为国家
外汇管理局昆山市支局,经办银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业务类型为 FDI 对内义务出资。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为渡边庸一、山口胜、宏天基业、宁波泰伟鸿、宁波泰联欣、宁
波灿昆、宁波鼎百欣等 7 名股东。公司系由伟时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改制前伟时有限的全部资产及业务均全部进入股份公司,伟时有限原有的债
权、债务关系均由股份公司承继。各发起人均以其在伟时有限所占出资比例折为
各自所占本公司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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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5,962.5095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不超过 5,320.8365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
过 21,283.346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二)发起人持股数量及比例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渡边庸一 124,576,382 78.3943 净资产
山口胜 22,880,974 14.3987 净资产
宏天基业 5,325,074 3.3510 净资产
宁波泰伟鸿 3,106,691 1.9550 净资产
宁波泰联欣 1,665,377 1.0480 净资产
宁波灿昆 1,064,697 0.6700 净资产
宁波鼎百欣 290,805 0.1830 净资产
合计 158,910,000 100.0000 -

(三)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渡边庸一 12,457.6382 78.0431
2 山口胜 2,288.0974 14.3342
3 宏天基业 532.5074 3.3360
4 宁波泰伟鸿 382.1786 2.3942
5 宁波泰联欣 166.5377 1.0433
6 宁波灿昆 106.4697 0.6670
7 宁波鼎百欣 29.0805 0.1822
合计 15,962.5095 100.0000

(四)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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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渡边庸一 12,457.6382 78.0431
2 山口胜 2,288.0974 14.3342
合计 14,745.7356 92.3773

(五)国有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无国有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六)外资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外资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渡边庸一 12,457.6382 78.0431
2 山口胜 2,288.0974 14.3342
3 宏天基业 532.5074 3.3360
合计 15,278.2430 95.7133

(七)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发行人股东山口胜持有昆山伟骏 100%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昆山伟骏系
发行人股东宁波泰伟鸿、宁波泰联欣、宁波鼎百欣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
人,并分别持有宁波泰伟鸿、宁波泰联欣、宁波鼎百欣 0.2079%、2.9580%、1.0922%
的出资份额。
发行人股东山口胜持有发行人股东宏天基业 0.2980%的股份并担任其董事。
奈良重安持有发行人股东宏天基业 13.4290%的股权,奈良重安系发行人控
股股东渡边庸一的外甥。
泷口辉彦持有发行人股东宏天基业 2.9840%的股权,泷口辉彦系发行人控股
股东渡边庸一的外甥。
渡边悦子持有发行人股东宏天基业 13.4290%的股权,渡边悦子系发行人控
股股东渡边庸一的弟媳。
赤田宪昭持有发行人股东宏天基业 2.9840%的股权,赤田宪昭系渡边悦子的
女婿。
齐继红持有发行人股东宁波泰联欣 4.7710%的出资份额,齐鹏辉持有发行人
股东宁波泰联欣 1.2405%的出资份额,齐继红系齐鹏辉姐姐。


1-2-4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李世梅持有发行人股东宁波灿昆 0.7463%的出资份额,张炳坤持有发行人股
东宁波灿昆 99.2537%的出资份额,李世梅系张炳坤岳母。
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公司
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小型游戏机、工控显
示等领域。此外,公司还研发、生产、销售触摸屏、橡胶件、五金件、汽车装饰
板等产品。
公司深耕背光显示模组领域,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不断加深的一体化
生产能力,持续打造技术领先、质量过硬、服务周全的优质产品,已成为全球车
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领先企业之一,与夏普、JDI、深天马、京瓷、松下、三菱
等全球知名的液晶显示器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终端应用车厂包括
福特、奔驰、马自达、日产、奥迪、沃尔沃、丰田、戴姆勒、克莱斯勒、奇瑞、
捷豹、路虎、宝马、大众、本田、通用、吉利等。公司凭借高质量标准、高执行
力、诚信守约,获得客户的一致认可,曾被夏普、松下、日立等多名客户评为年
度优秀供应商。




公司主要产品为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此外还生产触摸屏、橡胶件、
五金件、汽车装饰板等产品。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图所示:


1-2-4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产品分类 产品图示 公司产品主要用途及材料介绍
车载背光源




手机背光源



公司背光显示模组产品是液晶显
示器件的重要组件,最终主要用于
汽车(导航仪、仪表盘、后视镜等)、
背光显示模 笔记本电脑背光源
1 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工

控显示等领域,一般由五金件、树
胶框、导光板、贴纸、FPC、LED 等
主要部件组装而成。


平板电脑背光源




数码单反相机的显示器件,主要由
液晶显示模
2 背光源、LCD、铁框、盖板等部件

贴合而成。


各类设备、消费电子产品以及车载
产品触摸屏,主要分为电阻式触摸
3 触摸屏
屏和电容式触摸屏,材料主要以
ITO膜片、OCA胶、导电银浆为主。


橡胶滚轴,ATM机、打印机、复印
4 橡胶件 机组件。该产品主要材料为橡胶和
不锈钢轴等。

背光源的支撑结构和固定结构、汽
5 五金件 钣金产品 车零部件等。主要原材料包括铝合
金、不锈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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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主要材料是功能薄膜和PC树脂、各
6 汽车装饰板 类颜色的印刷油墨、FPC、膜材等。
主要用于汽车中控面板。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1、销售模式基本情况
公司销售主要由营业部门和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公司采取直接销售方式,根据客户订单生产,公司订单处理流程主要如下:




公司订单处理主要流程介绍:
(1)客户订单下发及回传:公司营业部门及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订单接收,
收阅订单后,及时回传客户,说明已收悉相关订单,待公司评审后回复。
(2)订单评审。营业部门及生产管理部门接收订单后对进行进行评审: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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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常规订单(公司曾生产或在生产的订单)主要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评审,主要评
审订单合规性、完整性、出货条件、原辅材料供应、交货期等;②非常规订单(公
司未曾生产或与以往交付产品不同的订单)由生产管理部门、品质部门(负责质
量要求及检验标准评审)、制造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及工艺要求评审)、营
业部门共同负责评审。公司接到订单后,在 2 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评审中若存
在不能满足客户要求之处,营业部门或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与客户协商一致,评审
完成后后,评审有关人员在《订单评审记录》签名。
(3)订单回签、承认、纳期回复及归档:各部门评审合格后,生产管理部
门负责人员在客户订单签名后,返传给客户,对订单进行承认,并确认纳期。生
产管理部门将评审后的订单登陆信息,整理归档(含评审记录)。

(三)主要原材料
公司主要产品为中小尺寸 LED 背光显示模组等,主要原料包括 LED、FPC、
膜材类、LCD、塑胶料类、五金材料等,上述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竞争充分。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情况
(1)背光显示模组行业竞争情况
背光显示模组行业发展初期,行业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台湾和日本、韩国等
地,主要企业有中国台湾的瑞仪光电和中强光电、美蓓亚、韩国 E-LITECOM 公司
等。近年来,液晶产业产能向中国大陆的转移,受此带动,我国大陆背光显示模
组行业增长较快,行业内涌现出众多企业。背光显示模组行业作为液晶显示行业
的配套产业,其分布与液晶显示行业息息相关,同样呈现出较明显的产业集群效
应。目前,我国液晶显示模组企业和背光显示模组企业均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和珠
三角集群。
现阶段,我国大陆背光显示模组厂商中小企业较多,产品门槛较低,同质化
严重,竞争较为激烈;极少数优质企业,凭借自身的研发、设计、生产能力,不
断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通过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赢得了下游优质客户需
求,顺利进入到技术门槛较高的下游领域,在产品、技术、服务和客户等方面确
立了竞争优势,在行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近年来,随着消费电子等领域市场从无到有、从高速增长到市场饱和,中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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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端中小尺寸背光显示模组也经历了快速发展、竞争加剧、市场情况恶化的三个阶
段,专注于消费电子的中小尺寸背光显示模组厂商陷入利润下降、市场停滞、竞
争环境恶化的状况;而专业显示尤其是车载显示器的快速发展则持续带动了高端
背光显示模组的市场需求,受益于产品、技术、服务和客户等方面的壁垒,专业
显示领域背光显示模组行业总体竞争相对缓和,经营情况相对较好。
(2)车载背光显示模组行业主要企业
①美蓓亚三美株式会社
美蓓亚创立于 1951 年,主营业务包括:轴承等机械加工品事业、背光显示
模组、信息产品用电机、计测设备等电子产品事业等,是全球飞机用杆端轴承及
关节轴承、主轴电机用精密机械组件、薄型 LED 背光板、锂离子充电电池用保护
IC 等领域重要供应商之一。美蓓亚于 1999 年投产背光显示模组,并在我国苏州
设有工厂,是国际上具备较高精密产品制作能力的厂商之一。
②西铁城电子株式会社
西铁城电子株式会社经营范围包括小型、精密及高精度的元器件和模块生产
制造,公司电子产品的应用领域包括车载设备、移动设备、照明设备、医疗保健
设备及工业设备等。其中,应用于车载导航仪液晶显示器或仪表盘的中型背光显
示模组融合了光学设计、高度的精密模具、注射成型等尖端技术,并利用可控制
视野角度的新型光学技术,可提供丰富多彩的背光。
③伟志控股有限公司
伟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志控股”)成立于 1984 年,注册于开曼
群岛,其总部位于中国香港,并于 2014 年 11 月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证
券代码为“01305”。伟志控股是一家主要生产背光源产品的公司,在深圳、惠
州和宜昌设有工厂。
伟志控股 2017 年开始大力开拓车载显示器背光产品市场。根据伟志控股
2018 年年报,其 2018 年车载显示器 LED 背光产品业务实现收入约 4.89 亿元港
币,约占其营业收入的 21.75%。
④京东方光科技有限公司
京东方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3 月 26 日,注册资本 82,671.4059
万元人民币,主要股东包括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茶谷产业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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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欧积株式会社。主要营业范围:开发、生产液晶显示屏、显示屏用背光源、LED
显示屏、移动显示(车载、工控、医疗、穿戴、电子货架标签)整机系统、LED
照明灯具及相关部件和配套元器件等。
⑤友池产业株式会社
友池产业株式会社成立于 1959 年 10 月 26 日,注册资本 6,000 万日元。友
池产业株式会社主要从事办公自动化设备及液晶显示器及其组件等产品生产和
销售,产品包括 LCD 背光源、太阳能电池板、胶粘剂、橡胶产品、打印机、复印
机及各种零部件等。该公司在背光源窄边框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产品
主要应用于手机、物联网设备、便携式游戏机、车载导航仪、车载仪表盘等。
⑥靖江市永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靖江市永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光电”)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16 日,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厂址位于江苏靖江经济开发区,营业范围包括:
光电产品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系列电动门、开窗机、通风器制造、开发、
销售及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永盛光电的核心产品
为背光源,拥有车载用背光源、消费品用背光源、医疗工控用背光源等系列,产
品最终应用于汽车、手机、VR 显示、医疗、仪表、家电、交通等领域。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一体化的生产能力,车载领域客户主要包括夏普、
JDI 等车载模组巨头公司,其车载显示模组主要生产基地在中国,由于公司车载
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团队在中国,更加贴近客户的生产基地,与日本美蓓亚、西
铁城等公司相比,公司在产品质量、服务迅捷度、研发能力等方面均具有一定的
竞争力。目前,国内在背光显示模组领域中产销规模较大、研发设计较强、模具
设计与制造技术较高的专业企业较少,多数企业并没有背光显示模组产品所需的
导光板、五金件、注塑件等完整的产品生产线,尤其是导光板等核心器件往往从
外资厂商购买,无导光板等核心器件的研发和自制能力,多数企业并未掌握背光
显示模组产品相关核心技术,产品门槛相对较低、附加值一般不高。发行人专注
于背光显示模组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已逐步发展为行
业内研发实力较强、生产规模较大的重要企业之一。公司在产品导入期积极参与
客户研发过程,在产品量产期通过一体化的生产能力、过硬的质量管理体系,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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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速响应客户需求,通过产品和服务赢得了夏普、JDI、深天马等客户信赖,与客
户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已成为全球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领先企业之一。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3,245.89 3,166.21 10,079.67 76.10%
机器设备 23,950.32 16,664.87 7,285.44 30.42%
运输设备 792.21 604.56 187.66 23.69%
电子设备 3,033.43 1,877.08 1,156.34 38.12%
其他设备 2,099.20 1,725.74 373.46 17.79%
合计 43,121.05 24,038.46 19,082.59 44.25%

1、房屋建筑物情况
(1)公司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房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建筑面积 房屋所有
序号 产权证书编号 坐落 他项权利
(㎡) 权人
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
苏(2019)昆山
云雀路 299 号 1 号房、2 号房、
1 市不动产权第 53,064.79 发行人 无
3 号房、4 号房、5 号房、6 号
0002626 号
房、7 号房、8 号房、9 号房
日本山梨县都留市鹿留字砂
0918005096603 原 1366 番地 1、1367 番地 1、
2 1,022.37 日本伟时 抵押
(不动产番号) 1368 番地 1、1368 番地 2、1365
番地 1、1367 番地 1 先

(2)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表所
示:
租赁面积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 租赁期限 用途
(㎡)
东莞市长安镇 办公、
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 2018.05.01-
1 东莞伟时 涌头股份经济 17,687.00 生产、
龙泉路 19 号 2023.04.30
联合社 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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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东莞市长安镇 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
2018.07.01- 生产、
2 东莞伟时 涌头股份经济 新荣街 7 号、东门东路 15,927.00
2023.06.30 宿舍
联合社 79 号、35 号及 57 号
KIM LOHMAN
中国香港尖沙咀梳士巴
HOLDING 2020.05.07-
3 伟时亚洲 利 道 3 号 星 光 行 1508 - 办公
COMPANY 2022.05.06

LIMITED
日本名古屋市中村区名 2020.05.01-
4 日本伟时 千福企业(株) 53.19 办公
駅三丁目 23-6 2022.04.30
三 交 不 动 产 日本名古屋市中村区名 2019.12.01-
5 日本伟时 - 停车场
(株) 駅三丁目 23-6 2020.11.30
八千代建筑物 日本大阪市淀川区宫原 2020.02.01-
6 日本伟时 58.14 办公
(株) 4 丁目 4 番 63 号 2022.01.31
八千代建筑物 日本大阪市淀川区宫原 2020.02.01-
7 日本伟时 - 停车场
(株) 4 丁目 4 番 63 号 2022.01.31
( 株 ) Estate 日本鸟取县鸟取市瓦町 2019.11.15-
8 日本伟时 141.04 办公
Center 101 2021.11.14
东建大厦管理 日本大阪府丰中市西泉 2020.03.21-
9 日本伟时 45.36 宿舍
(株) 丘 3-9-28 2022.03.20
日本山梨县都留市西桂 2020.03.05-
10 日本伟时 小佐野丰 29.80 宿舍
小沼 226-5 2022.03.04
日本管理中心 日本鸟取县鸟取市西品 2020.05.28-
11 日本伟时 24.50 宿舍
(株) 治 828-26 2022.05.27
日本山梨县都留市四日 2018.09.01-
12 日本伟时 志村正之 29.43 宿舍
市场 132-1 2020.08.31
合资公司实田 日本爱知县名古屋市中 2019.11.01-
13 日本伟时 24.88 宿舍
屋 区古渡町 16-5 2021.10.31
鸟取本通商店 日本鸟取县鸟取市荣町 2019.01.01-
14 日本伟时 - 停车场
街振兴组合 107-1 长期

2、主要机器设备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机器设备(单台/套原值 100
万元以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分布
1 净化设备 1 1,189.52 59.48 5.00% 伟时电子
2 注塑机 13 1,485.21 761.62 51.28% 伟时电子
3 冲压机 6 886.13 44.31 5.00% 伟时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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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 超精密门型加工机 1 860.83 317.87 36.93% 伟时电子
5 线切割放电加工机 2 227.83 11.39 5.00% 伟时电子
6 电动注塑机 3 320.95 76.76 23.92% 东莞伟时
7 数控冲床 1 137.51 6.92 5.03% 伟时电子
8 立式加工中心 1 119.65 5.98 5.00% 伟时电子
9 电子元件贴片机 1 118.87 5.94 5.00% 伟时电子
10 YAMAHA 贴片机 1 116.38 105.35 90.52% 伟时电子
11 彩色 3D 激光显微镜 1 100.95 5.05 5.00% 东莞伟时
12 自动贴合设备 1 400.42 390.93 97.63% 伟时电子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使用 取得 他项
产权证书编号 地块位置 面积(㎡) 使用期限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苏(2019)昆山市 昆山开发区精密
发行 至 2056 年 4
1 不 动 产 权 第 机械产业园云雀 34,724.00 出让 无
人 月3日
0002626 号 路 299 号

2、土地所有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日本伟时在日本拥有的土地所有权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号 地块位置 地号 面积(㎡) 所有权人 他项权利
1 都留市鹿留字砂原 1355 番 400.00 日本伟时
2 都留市鹿留字砂原 1356 番 476.00 日本伟时
3 都留市鹿留字砂原 1357 番 82.00 日本伟时
4 都留市鹿留字砂原 1358 番 66.00 日本伟时 抵押
5 都留市鹿留字砂原 1358 番 2 44.00 日本伟时
6 都留市鹿留字砂原 1359 番 1 70.00 日本伟时
7 都留市鹿留字砂原 1359 番 4 7.53 日本伟时
8 都留市鹿留字砂原 1365 番 1 229.00 日本伟时
9 都留市鹿留字砂原 1366 番 1 753.86 日本伟时
抵押
10 都留市鹿留字砂原 1367 番 1 322.24 日本伟时
11 都留市鹿留字砂原 1368 番 1 257.64 日本伟时

3、商标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1-2-50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国际分类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权利人 取得方式

2010.11.07-
1 7477679 第 40 类 东莞伟时 原始取得
2020.11.06
2018.12.28-
2 27064441 第9类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28.12.27

2019.01.28-
3 27059167 第9类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29.01.27

2018.12.28-
4 27055615 第9类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28.12.27

2018.12.28-
5 27053534 第9类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28.12.27

4、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经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表所
示:
取得
序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保护期限 权利人
方式
2015.04.01- 原始
1 发明专利 水口自动剪切机构 ZL201510152000.8 发行人
2035.03.31 取得
2016.01.28- 原始
2 发明专利 塑框固定治具 ZL201610057111.5 发行人
2036.01.27 取得
2016.01.28- 原始
3 发明专利 塑框油墨印刷设备 ZL201610058949.6 发行人
2036.01.27 取得
2016.11.11- 原始
4 发明专利 FPC 贴附机构 ZL201610992644.2 发行人
2036.11.10 取得
2016.01.11- 原始
5 外观设计 背光源组件树脂框 ZL201630008075.4 发行人
2026.01.10 取得
2012.05.21- 原始
6 实用新型 一种显示模组 ZL201220228369.4 发行人
2022.05.20 取得
一种局部印刷有油 2012.10.26- 原始
7 实用新型 ZL201220551762.7 发行人
墨层的金属框 2022.10.25 取得
2012.10.26- 原始
8 实用新型 翻转贴附装置 ZL201220551837.1 发行人
2022.10.25 取得
一种自动辉度测定 2012.10.26- 原始
9 实用新型 ZL201220551763.1 发行人
机 2022.10.25 取得
10 实用新型 水口自动剪切机构 ZL201520193228.7 2015.04.01- 发行人 原始

1-2-5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5.03.31 取得
2015.04.01- 原始
11 实用新型 自动取料机构 ZL201520192881.1 发行人
2025.03.31 取得
2015.04.01- 原始
12 实用新型 自动铣水口机构 ZL201520192862.9 发行人
2025.03.31 取得
2015.04.02- 原始
13 实用新型 窄边背光源组件 ZL201520194122.9 发行人
2025.04.01 取得
局部印刷有油墨层 2016.01.28- 原始
14 实用新型 ZL201620086060.4 发行人
的树脂框 2026.01.27 取得
汽车背光板背胶贴 2016.11.11- 原始
15 实用新型 ZL201621216318.4 发行人
附机构 2026.11.10 取得
FPC 焊盘瞬断检测装 2016.11.11- 原始
16 实用新型 ZL201621216319.9 发行人
置 2026.11.10 取得
2016.11.11- 原始
17 实用新型 FPC 双电阻检测仪 ZL201621216317.X 发行人
2026.11.10 取得
导光板固定胶压附 2017.12.14- 原始
18 实用新型 ZL201721745926.9 发行人
装置 2027.12.13 取得
背光源点灯检查装 2017.12.14- 原始
19 实用新型 ZL201721745927.3 发行人
置 2027.12.13 取得
2017.12.14- 原始
20 实用新型 自动收料机构 ZL201721745906.1 发行人
2027.12.13 取得
直下型背光源用透 2018.02.26- 原始
21 实用新型 ZL201820273869.7 发行人
镜导光板 2028.02.25 取得
2018.06.25- 原始
22 实用新型 塑框显示模组 ZL201820980267.5 发行人
2028.06.24 取得
热流道倒灌式的进 2018.11.16- 原始
23 实用新型 ZL201821896010.8 发行人
胶结构 2028.11.15 取得
直下型背光源及其 2018.12.04- 原始
24 实用新型 ZL201822023711.7 发行人
透镜导光板 2028.12.03 取得
2019.03.29- 原始
25 实用新型 背光源点灯治具 ZL201920417479.7 发行人
2029.03-28 取得
2019.03.29- 原始
26 实用新型 LED 检查装置 ZL201920416980.1 发行人
2029.03-28 取得
汽车中控面板贴膜 2019.10.09- 原始
27 实用新型 ZL201921679254.5 发行人
装置 2029.10.08 取得
2018.11.19- 原始
28 实用新型 一种中空送纸滚轮 ZL201821902641.6 东莞伟时
2028.11.18 取得
29 实用新型 一种橡胶自动装配 ZL201821902695.2 2018.11.19- 东莞伟时 原始


1-2-5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治具 2028.11.18 取得
2018.09.21- 原始
30 实用新型 一种吹气冲压模具 ZL201821552312.3 东莞伟时
2028.09.20 取得
一种菲林薄膜成型 2018.09.21- 原始
31 实用新型 ZL201821552322.7 东莞伟时
的进胶结构 2028.09.20 取得
一种应用于胶铁一
2018.09.21- 原始
32 实用新型 体成型产品的平面 ZL201821552337.3 东莞伟时
2028.09.20 取得
矫正机
一种液晶固定胶贴 2018.09.21- 原始
33 实用新型 ZL201821552346.2 东莞伟时
付装置 2028.09.20 取得
一种组装产品推力 2018.09.21- 原始
34 实用新型 ZL201821552355.1 东莞伟时
检测装置 2028.09.20 取得
一种 CCD 测量自动 2018.09.21- 原始
35 实用新型 ZL201821552894.5 东莞伟时
升降架 2028.09.20 取得
一种菲林薄膜成型 2018.09.21- 原始
36 实用新型 ZL201821563138.2 东莞伟时
定位结构 2028.09.20 取得
一种 CCFL 管铜线折 2018.09.21- 原始
37 实用新型 ZL201821563348.1 东莞伟时
弯装置 2028.09.20 取得
一种 FPC 贴付后的 2018.09.21- 原始
38 实用新型 ZL201821552330.1 东莞伟时
加压装置 2028.09.20 取得
一种 FPC 真空贴付 2018.09.21- 原始
39 实用新型 ZL201821552339.2 东莞伟时
装置 2028.09.20 取得

注:经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告,专利号为“ZL201510152000.8”的发明(即上述

表格第 1 项)与专利号“ZL201520193228.7”的实用新型(即上述表格第 10 项)的权利要

求书内容不一致,非重复授权情形。

(三)经营资质
1、发行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昆山海关于 2018 年 7 月 9 日换发的注册编码
为“3223941854”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企业经营
类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长期有效。
2、发行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昆山海关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换发的编号为
“18071015211100001940”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备案类别为
自理报检企业。
3、东莞伟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换发的注册
编码为“4419948624”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检验

1-2-5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检疫备案号为 4419605520,企业经营类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长期有效。
根据《关于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18
年第 28 号),将检验检疫自理报检企业备案与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合
并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企业备案后同时取得报关和报检资质。自
2018 年 4 月 20 日起,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后,将同时取得报关报检资
质。东莞伟时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
证书》后,已同时取得报关和报检资质。
4、发行人的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的范畴,不需要根据《安
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虽涉及使用部分危险化学品,但使用
量并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 年版)》中的规定数量,因
此,发行人无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日常经营中,发行人通过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行政许可)信息系统对该年度购买的危险化学品进
行备案,发行人购买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已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购买备案
证明。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渡边庸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发
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
业从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 注册资 实际控制人及其
序号 经营范围
名称 本 近亲属控制情况
韩 国 实际控制人渡边
5,000 不动产业务、批发零售业务、不动产租赁服务、
1 GS 公 庸一直接持股
万韩元 贸易业务
司 90%
实际控制人渡边 1.酒店、度假设施、休闲设施、温泉浴场设施、
日 本
300 万 庸 一 直 接 持 股 旅馆等企划、经营、管理及咨询;2.活动、展览
2 WAYS
日元 15%,渡边庸一之 会、演唱会等的企划、制作、实施、运营、管理
酒店
子渡边幸吉直接 以及售票及相关的情报提供;3.娱乐相关内容的

1-2-54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持股 50% 企划、开发、运营及发布;4.根据旅行业法进行
的旅行业及翻译、口译业务;5.国际文化交流事
业的企划和运营;6.餐厅、居酒屋、调试酒吧等
饮食店以及小卖部的企划、经营和管理;7.贩卖
食物、饮料、香烟、茶、酒等;8.加工、饮食以
及租借以贩卖为目的的卖场设施;9.土特产的商
品开发、制造及贩卖;10.不动产的买卖、租借、
管理以及它们的中介;11.特定旅客汽车运送事
业;12.劳动者派遣事业;13.上述序号所附带关
联的一切事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为避免今后与发行人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
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渡边庸一向发行人出具
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本
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全资、控股公司以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实际控制
权的公司,下同)目前未从事与发行人现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的业务活动,与
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2、在本人拥有发行人控制权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
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届时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的业务活动。
3、如果本人及本人届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
与任何可能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本人及本人届时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在通知中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作
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
及本人届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
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及本人届时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1)停止生
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3)经发行人同意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4)将相竞争
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1-2-55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
股东权益而作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
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予以全额赔偿。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东莞维特力吸塑制
采购吸塑盒 - 300.52 313.51
品有限公司
当期营业成本 94,777.05 124,927.95 113,340.94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 0.24% 0.28%

报告期内,东莞伟时存在向关联方东莞维特力吸塑制品有限公司采购包装材
料吸塑盒的情况,自 2018 年 12 月起,东莞伟时不再从上述关联方采购吸塑盒。
(2)向关联方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渡边庸一 租赁土地 - 12.54 14.46

报告期内,日本伟时存在向关联方渡边庸一租赁土地的情况。具体如下:
日本伟时向渡边庸一租赁位于日本山梨县“都留市鹿留字砂原 1365 番 1”
及“都留市桂町 879 番地、879 番地先”的土地,租赁价格系参考周边土地租赁
市场价格确定。日本伟时在上述租赁的土地上建设了厂房和仓库,用于日常生产、
仓储和办公。2018 年 12 月,日本伟时向渡边庸一购买位于日本山梨县“都留市
鹿留字砂原 1365 番 1”土地,并将其在“都留市桂町 879 番地、879 番地先”土
地上建设的房屋转让给渡边庸一。上述交易完成后,日本伟时与渡边庸一的土地
租赁关系终止。
(3)向关联方购买酒店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日本 WAYS 酒店 购买酒店服务 25.32 10.35 -


1-2-56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向关联方日本 WAYS 酒店购买酒店服务的情况。
日本 WAYS 酒店于 2018 年 4 月底开始正式营业,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在日本
WAYS 酒店共消费 10.35 万元,2019 年度在日本 WAYS 酒店共消费 25.32 万元,交
易价格系参照日本 WAYS 酒店的门市价确定。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101.30 935.89 893.46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担保
单位:万日元
担保是否已
序号 借款人 贷款银行 担保人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山梨中央 19,000.00
1 日本伟时 渡边庸一 2009.04.30 - 否
银行 (最高额)
山梨中央 渡边庸一、
2 日本伟时 5,000.00 2013.07.22 2018.07.20 是
银行 山口胜
山梨中央 渡边庸一、
3 日本伟时 10,000.00 2013.08.12 2023.07.20 否
银行 山口胜
山梨中央 渡边庸一、
4 日本伟时 3,000.00 2014.04.21 2019.04.22 是
银行 山口胜
山梨中央 渡边庸一、
5 日本伟时 20,000.00 2014.08.18 2017.11.30 是
银行 山口胜
山梨中央 渡边庸一、
6 日本伟时 7,700.00 2016.01.29 2026.01.20 否
银行 山口胜
山梨中央 渡边庸一、
7 日本伟时 4,700.00 2016.01.29 2026.01.20 否
银行 山口胜
山梨中央 渡边庸一、 18,000.00
8 日本伟时 2016.06.07 2018.06.07 是
银行 山口胜 (最高额)
三井住友 渡边庸一、
9 日本伟时 8,000.00 2014.03.20 2019.03.19 是
银行 山口胜
三井住友
10 日本伟时 渡边庸一 12,596.00 2016.12.22 2017.12.22 是
银行
三井住友
11 日本伟时 渡边庸一 11,309.00 2017.12.22 2018.12.21 是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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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井住友
12 日本伟时 渡边庸一 9,905.00 2018.12.21 2019.12.20 是
银行
三井住友
13 日本伟时 渡边庸一 8,501.00 2019.12.20 2020.12.21 否
银行
山梨信用 4,000.00
14 日本伟时 渡边庸一 2002.12.05 - 否
金库 (最高额)
山梨信用
15 日本伟时 渡边庸一 6,000.00 2014.03.28 2019.03.11 是
金库
渡边庸一、
日本 WAYS 山梨中央
16 渡边幸吉、 60,000.00 2017.06.09 2017.11.30 是
酒店 银行
日本伟时

(2)关联方股权转让
①2017 年 11 月,日本伟时与渡边庸一、渡边幸吉、山口胜、奈良重安(系
渡边庸一的外甥,报告期内曾担任伟时有限监事)等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日
本伟时将其持有的日本 WAYS 酒店 50%股权以 150 万日元转让予渡边幸吉,将持
有的日本 WAYS 酒店 15%股权以 45 万日元转让予渡边庸一,将持有的日本 WAYS
酒店 10%股权以 30 万日元转让予山口胜,将持有的日本 WAYS 酒店 5%股权以 15
万日元转让予奈良重安。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系根据日本伟时对日本 WAYS 酒店的
原始出资价格并经股权转让各方协商确定。
②2018 年 7 月,发行人与渡边庸一、渡边幸吉、山口胜、渡边喜代美(系
渡边庸一的配偶)、渡边悦子等日籍个人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伟时电子以
17,466.06 万日元收购渡边幸吉持有的日本伟时 60%股权,以 7,277.5250 万日元
收购渡边庸一持有的日本伟时 25%股权,以 1,455.5050 万日元收购山口胜持有
的日本伟时 5%股权,以 1,455.5050 万日元收购渡边喜代美持有的日本伟时 5%
股权,以 1,455.5050 万日元收购渡边悦子持有的日本伟时 5%股权。上述股权收
购价格系参考日本志村司郎税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股票评估报告书》中以
2018 年 1 月 1 日为基准日对日本伟时的评估价值并经股权转让各方协商确定。
③2018 年 11 月,日本伟时与韩国 GS 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日本伟时以
人民币 1,071.89 万元收购韩国 GS 公司持有的伟时亚洲 100%股权。上述股权收
购价格系以伟时亚洲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504.89 万元为依据,
扣除 2018 年利润分红 433 万元后确定为 1,071.89 万元。
(3)关联方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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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①2017 年 1 月,日本伟时与关联方渡边庸一签订协议,约定 2017 年 1 月 11
日由日本伟时按照 118.10 日元兑换 1 美元的汇率向渡边庸一换汇 300 万美元。
②2018 年 12 月,日本伟时与关联方渡边庸一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日本伟
时以 343.50 万日元向渡边庸一购买位于日本山梨县“都留市鹿留字砂原 1365
番 1”的土地,价格系参考当时周边同类型土地的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③2018 年 12 月,日本伟时与关联方渡边庸一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约定日
本伟时将其在日本山梨县“都留市桂町 879 番地、879 番地先”土地上建设的“都
留市桂町 879 番 3”号房屋以 98.06 万日元转让给渡边庸一,价格系参考山梨县
都留市役所关于该房屋缴纳固定资产税的评估金额及房屋状况并经双方协商确
定。
(4)关联方资金拆借及利息收付
①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A.资金拆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入方 期间 期初余额 归还金额 拆入金额 期末余额 利率
2018 年度 76.40 76.40 - -
日本伟时 1.5%
2017 年度 164.47 88.07 - 76.40
2018 年度 224.11 224.11 - -
渡边庸一 伟时亚洲 2%
2017 年度 440.29 221.18 5.00 224.11
日本 WAYS
2017 年度 - 1,768.35 1,768.35 - -
酒店[注]
山口胜 东莞伟时 2017 年度 350.00 350.00 - - 4.35%
韩国 GS 公 日本 WAYS
2017 年度 - 611.75 611.75 - 1.65%
司 酒店

注:该笔借款系日本 WAYS 酒店于 2017 年 1 月向实际控制人渡边庸一无息借入,并于

2017 年 11 月公司处置子公司日本 WAYS 酒店时一并处置。关联方资金拆入利息于 2018 年补

提,日本 WAYS 酒店已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所以未计提这部分资金拆入利息。

B.资金拆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出方 期间 期初余额 拆出金额 收回金额 期末余额 利率
2018 年度 33.83 - 33.83 -
渡边庸一 东莞伟时 4.35%
2017 年度 - 33.83 - 33.83
山口胜 伟时电子、 2018 年度 1.68 - 1.68 - 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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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日本伟时 2017 年度 262.25 188.69 449.26 1.68
钱建英 伟时电子 2017 年度 7.86 - 7.86 - -
奈良重安 伟时亚洲 2017 年度 59.31 - 59.31 - -
黑土和也 东莞伟时 2017 年度 - 25.00 25.00 - -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钱建英、奈良重安、黑土和也等员工提供了无息借
款,上述人员已于 2017 年底前归还全部借款。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
报告期内,渡边庸一和山口胜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存在资金拆借,已根据公
司及子公司所在地可参考利率计算了拆入/拆出利息。
②利息收付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关联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渡边庸一 - 2.81 8.45
山口胜 - - 7.61
利息支出
韩国 GS 公司 - - 0.70
小计 - 2.81 16.76
渡边庸一 - 0.74 1.47
利息收入 山口胜 - 0.01 4.39
小计 - 0.75 5.86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渡边庸一 - - 33.83
山口胜 - - 1.68
其他应收款
韩国 GS 公司 - - 10.16
小计 - - 45.68
渡边庸一 - 2.21 1.47
应收利息 山口胜 - 13.16 13.15
小计 - 15.37 14.62
东莞维特力吸塑制
应付账款 - - 80.67
品有限公司
渡边庸一 - - 300.51
其他应付款 韩国 GS 公司 - 523.65 -
小计 - 523.65 300.51
应付股利 韩国 GS 公司 - - 17,233.28


1-2-60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渡边庸一 - 24.14 21.33
应付利息 山口胜 - 22.84 22.84
小计 - 46.98 44.16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资金往
来、接受担保及为解决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资产买卖交易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同关联方的上述交易均有合理定价依据,公平、公
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并发表了如下
意见:1、公司 2016-2018 年度与关联方在商品购销、房屋租赁、提供担保、资
金拆借等方面存在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保证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
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公司 2019 年
度预计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均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
有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方将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对关
联交易公允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
益。2、公司 2019 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
有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 2020 年度预计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均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对关联交易公允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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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任期起止 薪酬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的其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日期 (万元) 的数量(股) 他利益关系
历任昆山伟时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伟时亚
2018 年 6 洲有限公司董事,WAYS 株式会社代表董事。
渡边庸 东莞伟时董事长,
董事长 男 70 月-2021 现任韩国 GIANT STRONG LTD 公司董事,东 239.75 124,576,382 无
一 韩国 GS 公司董事
年6月 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伟时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
历任日本湘南技研株式会社技术课长,伟时
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昆山伟时电子有限公司 日 本 伟 时 代 表 董
2018 年 6
副董事长、 董事、总经理。现任昆山伟骏企业管理咨询 事,昆山伟骏执行
山口胜 男 53 月-2021 168.78 22,957,227 无
总经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宏天基业有限公司董 董事,宏天基业董
年6月
事,WAYS 株式会社代表董事,伟时电子股 事
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8 年 6 历任昆山伟时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WAY 日本 WAYS 酒店代
渡边幸
董事 男 40 月-2021 株式会社董事,WAYS 度假酒店株式会社代 表董事,日本伟时 178.60 - 无

年6月 表董事,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
历任东莞长安涌头伟时冲压模具制品厂财
2018 年 6
司徒巧 务经理,伟时亚洲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莞 东莞伟时董事、财
董事 女 42 月-2021 27.60 715,095 无
仪 伟时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董事,伟时电 务经理
年6月
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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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历任正仪镇工业公司人事秘书科秘书,昆山
市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会计,苏州新大华会计 华辰精密装备(昆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苏州信联 山)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苏州 董事、副总经理、
2018 年 6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萨驰华辰机械(苏 董事会秘书、财务
徐彩英 独立董事 女 56 月-2021 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萨驰集团控股有限 总监,昆山华辰电 8.00 - 无
年6月 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华辰精密装备(昆山) 动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苏州恒铭达
董事会秘书,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董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事,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司独立董事
董事,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历任大庆石油助剂厂党办干事和团委书记、
大庆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团委书记及工会
2018 年 9 女工委主任、上海光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
上海乌裕尔饮品
王剑 独立董事 女 51 月-2021 经理、上海德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8.00 - 无
有限公司顾问
年6月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现任上海乌裕尔饮品有限公司顾问、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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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华东政法大学经
济法学院教授、硕
士生导师、经济法
教研室主任,上海
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经济法
通佑律师事务所
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上海通佑律师事
兼职律师,上海昱
2018 年 11 务所兼职律师、上海昱品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品通信科技股份
任超 独立董事 男 43 月-2021 公司独立董事、常州欣盛半导体技术股份有 8.00 - 无
有限公司独立董
年6月 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
事,常州欣盛半导
公司独立董事、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体技术股份有限
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江
苏纽泰格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2018 年 6 历任昆山伟时电子有限公司 TP 推进室室
监事会主
向琛 男 40 月-2021 长、模组开发事业室室长。现任伟时电子股 无 26.34 79,455 无

年6月 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部门长、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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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理光鸟取技术开发室株式会社技术员,
日本 Leiz 株式会社设计员、设计课长,索
2018 年 6
东本和 尼制造系统株式会社设计员,昆山伟时电子
监事 男 48 月-2021 无 86.12 556,204 无
宏 有限公司设计室长。现任伟时电子股份有限
年6月
公司技术开发部第一技术开发室室长、监
事。
历任安庆帝伯格茨有限公司技术员,滨州亚
2018 年 6 泰雅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昆山伟时电子
职工代表
汪庭斌 男 39 月-2021 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担当课长、统括课长。 无 19.69 238,366 无
监事
年6月 现任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部
门长、职工代表监事。
2018 年 6 历任东都工业株式会社技术部担当,昆山伟
井上勤 副总经理 男 47 月-2021 时电子有限公司工场长、副总经理。现任伟 无 74.00 715,104 无
年6月 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昆山伟时电子有限公司营业部课长、生
2018 年 6 产管理部部门长、第一生产本部长、副总经
梁哲旭 副总经理 男 48 月-2021 理。现任昆山伟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 昆山伟骏监事 29.77 397,275 无
年6月 事,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门
长、制造部第一生产本部长、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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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东莞长安涌头伟时冲压模具制品厂品
质课课长,昆山伟时电子有限公司品质保证
2018 年 6
部统括课长、总务部部门长、第二生产本部
缪美如 副总经理 女 54 月-2021 无 27.30 556,185 无
长、副总经理。现任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6月
总务部部门长、制造部第二生产本部长、副
总经理。
历任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工场技术课担
2018 年 6
入江弘 当、松下株式会社电气设计课主任,昆山伟
副总经理 男 62 月-2021 无 47.09 556,204 无
行 时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现任伟
年6月
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东和电气株式会社开发营业部部长,
2018 年 6 WAYS 株式会社第一营业部本部长。现任伟 东莞伟时董事、总
黑土和
副总经理 男 55 月-2021 时亚洲有限公司董事,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 经理,伟时亚洲董 83.35 201,181 无

年6月 司董事、总经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 事
总经理。
2018 年 6 历任昆山伟时电子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统
钱建英 财务总监 女 48 月-2021 括课长。现任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无 21.43 715,095 无
年6月 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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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苏州立达制药有限公司会计主任,苏州
碧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芬美意香
料(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奥麒化工(中
副总经理, 2018 年 9 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苏州胜利精密制造
陈兴才 董事会秘 男 53 月-2021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巨诚科技集团 无 47.49 715,095 无
书 年9月 公司副总裁,苏州创捷传媒展览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注 1:薪酬情况中的数据为 2019 年度上述人员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领取的薪酬金额。

注 2: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包括上述人员的直接持股数量及间接持股数量。




1-2-67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渡边庸一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 78.043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渡边庸一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内容。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2,177,633.67 123,978,156.97 278,049,981.93
衍生金融资产 1,266,100.00 - 51,200.00
应收票据 11,456,763.02 2,037,715.87 3,423,250.52
应收账款 159,855,553.60 274,668,947.06 261,974,137.28
预付账款 584,646.74 441,552.69 4,053,290.45
其他应收款 3,580,265.78 2,042,197.63 1,412,697.95
存货 107,248,768.62 106,433,938.80 103,760,299.66
其他流动资产 10,378,590.59 12,324,605.72 3,591,788.13
流动资产合计 546,548,322.02 521,927,114.74 656,316,645.9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 - -
固定资产 184,807,473.62 82,465,657.43 86,673,764.63
在建工程 14,592,449.24 103,927,275.52 25,480,253.15
无形资产 10,377,386.75 9,654,359.47 8,761,239.39
长期待摊费用 4,766,338.56 2,689,978.01 2,349,275.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76,189.10 4,442,388.96 2,340,615.7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73,792.32 7,758,408.00 934,59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7,693,629.59 210,938,067.39 126,539,737.91
资产总计 764,241,951.61 732,865,182.13 782,856,383.83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表)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负债


1-2-68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短期借款 837,099.86 - -
应付票据 3,370,321.79 2,065,836.52 3,876,076.69
应付账款 203,821,509.92 233,858,443.30 247,131,857.35
预收账款 127,559.35 619,728.34 738,915.24
应付职工薪酬 28,193,028.40 32,006,387.23 33,300,065.06
应交税费 1,930,450.12 1,328,276.45 6,958,273.88
其他应付款 15,781,658.23 52,771,477.07 192,115,142.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15,914.03 3,765,034.37 5,268,074.04
其他流动负债 63,155.16 57,213.31 68,568.10
流动负债合计 256,540,696.86 326,472,396.59 489,456,972.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127,766.92 12,113,266.28 14,043,110.40
长期应付款 - - 817,808.90
递延收益 - 778,371.52 1,348,409.0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127,766.92 12,891,637.80 16,209,328.34
负债合计 266,668,463.78 339,364,034.39 505,666,301.04
所有者/股东权益
股本 159,625,095.00 159,625,095.00 63,544,776.46
资本公积 158,019,595.04 158,019,595.04 185,496,582.42
其他综合收益 331,075.57 347,397.43 -312,108.42
盈余公积 20,715,952.71 12,329,680.98 33,076,111.76
未分配利润 158,881,769.51 63,179,379.29 -4,615,279.43
所有者/股东权益合计 497,573,487.83 393,501,147.74 277,190,082.7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64,241,951.61 732,865,182.13 782,856,383.83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230,222,475.42 1,557,537,811.82 1,474,726,969.01
减:营业成本 947,770,541.53 1,249,279,548.82 1,133,409,394.20
税金及附加 6,246,851.88 10,007,245.80 9,036,749.38
销售费用 33,117,541.69 31,740,819.98 29,360,285.92
管理费用 68,207,468.79 68,827,353.32 156,988,720.42
研发费用 68,545,391.89 62,753,717.64 66,072,686.00
财务费用 -3,266,736.32 -20,393,361.28 23,929,827.65
其中:利息费用 189,525.81 337,232.85 943,268.77
利息收入 1,125,513.07 1,704,413.22 2,206,807.64

1-2-69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加:其他收益 1,813,661.98 719,129.77 1,014,528.05
投资收益(损失) -4,404,385.25 - 3,322,089.7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1,266,100.00 -51,200.00 13,706,260.00
信用减值(损失) 5,931,196.65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 -4,193,370.51 -2,263,841.37 -527,576.2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555,919.97 -122,428.21 567,941.8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0,570,538.80 153,604,147.73 74,012,548.77
加:营业外收入 4,045,872.09 2,332,886.41 235,876.23
减:营业外支出 59,070.97 356,870.52 118,770.13
三、利润总额 114,557,339.92 155,580,163.62 74,129,654.87
减:所得税费用 10,468,677.97 16,808,564.67 21,988,127.5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4,088,661.95 138,771,598.95 52,141,527.2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104,088,661.95 138,771,598.95 54,807,210.8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 -2,665,683.54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 -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4,088,661.95 138,771,598.95 52,141,527.28
其中:被合并方合并前实现的净利
- 4,022,655.27 -30,351,328.26
润(亏损)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6,321.86 659,505.85 -295,805.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16,321.86 659,505.85 -295,805.75
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16,321.86 659,505.85 -295,805.7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4,072,340.09 139,431,104.80 51,845,721.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04,072,340.09 139,431,104.80 51,845,721.5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521 0.8737 0.3478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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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51,553,981.39 1,563,275,239.10 1,497,041,596.33
收到的税费返还 29,442,056.59 18,019,704.65 19,176,033.8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14,477.63 4,178,907.49 4,684,242.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94,210,515.61 1,585,473,851.24 1,520,901,872.6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22,726,871.14 1,058,200,356.00 979,178,697.5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8,978,316.79 293,944,514.11 238,639,007.9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007,030.27 46,529,002.49 69,929,178.8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2,213,606.33 72,005,738.21 74,375,353.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1,925,824.53 1,470,679,610.81 1,362,122,238.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284,691.08 114,794,240.43 158,779,634.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102,118.93 2,813,015.92 3,227,776.73
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2,059.32 355,121.94 5,414,344.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44,178.25 3,168,137.86 8,642,121.5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5,236,548.95 23,204,551.92 -
现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63,283,120.85 79,242,483.64 77,158,453.79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86,416.97 1,081,594.80 8,189,689.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906,086.77 103,528,630.36 85,348,142.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361,908.52 -100,360,492.50 -76,706,021.4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7,083,600.15 6,127,570.0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732,203.03 - 71,705,143.9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3,562,801.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32,203.03 7,083,600.15 111,395,515.77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869,015.32 5,341,981.54 17,981,198.6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
659,304.74 176,971,909.79 151,424,040.63
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370,736.30 3,827,891.40 32,549,340.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99,056.36 186,141,782.73 201,954,580.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66,853.33 -179,058,182.58 -90,559,0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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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30,967.70 4,418,458.35 -5,083,626.12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4,286,896.93 -160,205,976.30 -13,569,077.2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7,408,699.83 277,614,676.13 291,183,753.3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1,695,596.76 117,408,699.83 277,614,676.13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5.59 -12.24 56.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553.83 259.80 91.48
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 402.27 -3,035.13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处置子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371.97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313.83 -5.12 1,330.87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份支付费用 - -256.33 -9,565.2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2 9.71 21.69
减:所得税影响额 44.14 98.16 -174.35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250.13 299.93 -10,553.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158.74 13,577.23 15,767.37

注:股份支付费用系根据会计准则对授予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高管或者核心员工等人员

股权计提的相关费用,因上述事项具有偶发性,故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益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非经营性损益主要为股份支付、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和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股份支付对 2017 年净利润
的影响比较大,2018 年和 2019 年非经常性损益不超过公司净利润的 15%。

(三)主要财务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2.13 1.60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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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动比率(倍) 1.71 1.27 1.1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91% 39.00% 64.17%
资产负债率(合并) 34.89% 46.31% 64.5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
0.42% 0.35% 0.30%
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例
财务指标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66 5.80 5.38
存货周转率(次) 8.87 11.89 11.7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783.77 17,381.26 9,459.18
利息保障倍数(倍) 727.28 515.41 100.28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元/股) 1.33 0.72 2.5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84 -1.00 -0.21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净利润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9 年度 23.36% 0.6521 不适用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8 年度 40.13% 0.8737 不适用
股东的净利润
2017 年度 15.93% 0.3478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9 年度 22.80% 0.6364 不适用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18 年度 39.27% 0.8548 不适用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7 年度 48.18% 1.0518 不适用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54,654.83 71.52% 52,192.71 71.22% 65,631.66 83.84%
非流动资产 21,769.36 28.48% 21,093.81 28.78% 12,653.97 16.16%
资产总计 76,424.20 100.00% 73,286.52 100.00% 78,285.6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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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3.84%、71.22%、
71.52%。2017 年末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余额 27,805.00 万元,占比较高;2018
年末由于支付应付股利,使得货币资金减少,导致流动资产减少,占资产总额的
比例下降;2019 年末,流动资产占比与 2018 年末基本相当。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6.16%、28.78%、28.48%。2018 年末非
流动资产比 2017 年末增加 8,439.84 万元,主要是在建工程增加 7,844.70 万元,
导致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比 2017 年末增长 12.62%。2019 年末,非流动
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与 2018 年末基本相当,金额仅增加 675.55 万元。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25,654.07 96.20% 32,647.24 96.20% 48,945.70 96.79%
非流动负债 1,012.78 3.80% 1,289.16 3.80% 1,620.93 3.21%
负债合计 26,666.85 100.00% 33,936.40 100.00% 50,566.63 100.00%

2018 年 末 负 债 总 额 33,936.40 万 元 比 2017 年 末 50,566.63 万 元 减 少
16,630.23 万元,主要是公司支付了股利 17,233.28 万元。2019 年末负债总额
26,666.85 万元比 2018 年末 33,936.40 万元减少 7,269.55 万元,主要是 2019
年末应付账款比年初有所降低,且公司支付了工程款、设备款,使得期末其他应
付款比年初减少。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13 1.60 1.34
速动比率(倍) 1.71 1.27 1.13
资产负债率(合并) 34.89% 46.31% 64.5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91% 39.00% 64.1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783.77 17,381.26 9,459.18
利息保障倍数(倍) 727.28 515.41 100.28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元/股) 1.33 0.72 2.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21,228.47 11,479.42 15,87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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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10,408.87 13,877.16 5,214.15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34、1.60、2.13,速动比率分别为 1.13、
1.27、1.7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且相对比较稳定,公司的
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64.59%、46.31%、34.89%,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4.17%、39.00%、28.91%。公司的财务杠杆较低,经
营比较稳健。2017 年资产负债率高于其他期间,主要为母公司应付韩国 GS 公司
的应付股利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9,459.18 万元、17,381.26
万元、13,783.77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00.28、515.41、727.28。公司的
净利润及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保持良好的状态,为公司的偿债能力提供了有力的
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数为 48,585.86 万元,
高于净利润合计数 29,500.18 万元,净利润转化成现金流的效率较高,应收账款
回款速度较快,公司的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偿债风险。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66 5.80 5.38
存货周转率(次) 8.87 11.89 11.72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38、5.80、5.66,应收账款管理
能力较强,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跨国公司,销售回款比较
稳定,均能够按双方约定的信用期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1.72、11.89、8.87。公司主要根据客
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加之对存货、生产进行精细化管理,存货积压较少,周
转率较高。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公司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
入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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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22,204.15 99.34% 154,623.55 99.27% 146,703.85 99.48%
其他业务收入 818.09 0.66% 1,130.23 0.73% 768.85 0.52%
营业收入合计 123,022.25 100.00% 155,753.78 100.00% 147,472.7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为突出,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主要为废
料收入。公司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背光显示模组 96,259.48 78.77% 121,292.19 78.44% 111,826.18 76.23%
液晶显示模组 8,417.72 6.89% 12,068.30 7.80% 13,778.17 9.39%
触摸屏 1,488.94 1.22% 5,261.77 3.40% 4,191.79 2.86%
橡胶件 9,358.18 7.66% 10,767.69 6.96% 11,814.47 8.05%
五金件 3,305.68 2.71% 4,434.02 2.87% 4,064.65 2.77%
汽车装饰板 2,585.23 2.12% - - - -
其他 788.92 0.65% 799.59 0.52% 1,028.58 0.70%
合计 122,204.15 100.00% 154,623.55 100.00% 146,703.85 100.00%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的 背 光 显 示 模 组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111,826.18 万 元 、
121,292.19 万元、96,259.4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6.23%、
78.44%、78.77%;液晶显示模组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3,778.17 万元、12,068.30
万元、8,417.7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39%、7.80%、6.89%;触
摸屏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4,191.79 万元、5,261.77 万元、1,488.94 万元,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86%、3.40%、1.22%。为充分利用现有产能及技术优势、
不断完善公司产品链条,发行人于 2015 年开始着手基于 IML 技术的新型汽车装
饰板产品的开发,并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于 2019 年下半年实现量产。发行人
已获得天马微电子、合正汽车电子、延锋伟世通电子等关于汽车触控装饰板的订
单,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2,585.2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2.12%。公
司致力于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市场为导
向,凭借技术实力、快速响应能力、优良的产品质量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主要产
品背光显示模组报告期内收入占比逐年增长。橡胶件及五金件的销售相对比较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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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相对稳定,主营业务突出,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
化。
(2)实现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122,204.15 -20.97% 154,623.55 5.40% 146,703.85
主营业务成本 94,756.89 -24.15% 124,927.95 10.22% 113,340.94
主营业务毛利 27,447.26 -7.57% 29,695.59 -10.99% 33,362.91
主营业务毛利率 22.46% 3.25% 19.21% -3.53% 22.7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33,362.91 万元、29,695.59 万元、
27,447.26 万元。2018 年主营业务毛利比 2017 年减少 3,667.32 万元,主要系主
营业务毛利率下降所致;2019 年主营业务毛利比 2018 年减少 2,248.33 万元,
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2.74%、19.21%、22.46%。2018 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比 2017 年减少 3.53 个百分点,主要系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下降及
产品结构变化导致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以及劳动力成本的上升;2019 年主营业
务毛利率比 2018 年上升 3.25 个百分点,主要是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提高、产品
结构的变化和生产效率的提高,相应的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1,228.47 11,479.42 15,877.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36.19 -10,036.05 -7,670.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6.69 -17,905.82 -9,055.9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53.10 441.85 -508.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428.69 -16,020.60 -1,356.91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169.56 11,740.87 27,761.47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
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149,704.16 万元、156,3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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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135,155.4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1.51%、100.37%、
109.8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相匹配,公司的资金回笼
较快,均能够在信用期内及时收回,客户的信用度较高。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
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等。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97,917.87 万元、
105,820.04 万元、82,272.69 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6.39%、
84.70%、86.81%。公司能够按照与供应商的约定,在信用期限内及时支付采购款,
在供应商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70.60 万元、
-10,036.05 万元、-7,136.19 万元。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构建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大,公司处在发展期,为了适应市场
需求,加大了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投资。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055.91 万元、
-17,905.82 万元、-916.69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吸收投资收到的款项、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及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及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①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③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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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④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⑤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
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⑥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⑦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
前提下,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积极推行现金分配的方式。
⑧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1、同股同权;2、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
利。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7 年 7 月 25 日,伟时有限作出股东决定,以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基础,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22,686.53 万元。
2017 年 10 月 16 日,伟时有限作出股东决定,以公司 2017 年 7 月 31 日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基础,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4,499.00 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执行完毕。除前述情况
外,发行人报告期内无其他股利分配情形。
2、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司首发上市完成后,发
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
共享。
3、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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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
项提示”之“二、滚存利润分配及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六)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1 家一级全资子公司日本伟时,
2 家二级全资子公司东莞伟时、伟时亚洲,无参股公司及分公司。
1、日本伟时
日本伟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WAYS 株式会社
公司法人等编号 0900-01-008545
成立时间 1983 年 4 月 11 日
已发行股本 1,000 万日元
主要经营地 日本山梨县都留市鹿留 1366 番地
代表董事 山口胜
1、精密机械零件的生产、加工、组装、施工和销售;2、精密机械零
经营范围 件的包装;3、各种半导体、液晶产品和电子零件的企划、设计、制造、
销售和进出口;4、上述各项附带的一切业务
主营业务 橡胶件等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背光源产品的销售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其 100%股权

最近一年,日本伟时(未合并东莞伟时和伟时亚洲)经德勤会计师审计的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9.12.31/2019 年度
总资产 17,159.50
净资产 751.11
营业收入 4,580.91
净利润 108.93

2、东莞伟时
东莞伟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6698187606
成立日期 2007 年 12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6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600 完美元
法定代表人 渡边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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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注册地 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龙泉路 19 号
生产和销售精度高于 0.02 毫米(含 0.02 毫米)精密冲压模具、精度
高于 0.05 毫米(含 0.05 毫米)精密型腔模具、模具标准件;TFT-LCD、
经营范围 PDP、OLED、FED(含 SED 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新型电子元
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办公及电子设备
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背光源研发、生产及销售,橡胶件、五金件等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
股权结构 日本伟时持有其 100%股权

最近一年,东莞伟时经德勤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9.12.31/2019 年度
总资产 15,036.86
净资产 4,799.84
营业收入 31,251.59
净利润 2,203.09

3、伟时亚洲
伟时亚洲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伟时亚洲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AYS ASIA LIMITED
公司编号 0520069
成立时间 1995 年 7 月 13 日
已发行股本 1,000 万港元
主要经营地 香港尖沙咀梳士巴利道 3 号星光行 1508 室
董事 黑土和也、邝美仪
业务性质 贸易
主营业务 背光源、橡胶产品的相关采购、销售
股权结构 日本伟时持有其 100%股权

最近一年,伟时亚洲经德勤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9.12.31/2019 年度
总资产 659.91
净资产 648.77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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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建设期 环评批复
号 资额 情况
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
1 83,478.92 36,051.45 24 个月 昆开备案 昆环建
建项目
[2018]83 [2019]0648
2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11,181.76 11,181.76 24 个月
号 号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180.98 6,180.98 24 个月
合计 100,841.66 53,414.19 - - -

如未发生重大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根据项目的轻重
缓急依次按以上排列顺序进行投资,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
要,资金缺口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
目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
进行投入,待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母公司伟时电子,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扩大公司现有背光
源产品产能以及新增装饰板产品产能,满足市场需求。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背
光显示模组产能 2,400 万片/年、新型装饰板产能 480 万片/年。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项目计划投资 83,478.92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73,686.24 万元,铺底
流动资金 9,792.68 万元。

(二)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母公司伟时电子,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进行生产线自动化
技术改造,提高生产线自动化程度,实现产品接送料、抓取剪切、贴片组装等工
序的“以机代人”,从而有效缓解公司面临的招工难、人力成本上升的问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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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本项目总投资 11,181.76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1,181.76
万元。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母公司伟时电子,拟在公司现有产品、技术、人员积累
的基础上,以高端车载背光源、液晶显示模组、新型装饰板等汽车显示、装饰器
件的新产品研发和生产工艺提升、改进作为主要研发方向,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技
术研发实力,拓展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竞争力,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良好的技
术和工艺基础。本项目拟投资 6,180.98 万元,其中购置进口设备及费用 4,757.07
万元,建设期拟定为 2 年。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一)背光显示模组产品市场前景分析
公司募投项目“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主要产品之一为背光源产品,
该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液晶显示器厂商,产品最终主要用于车载领域,并涵盖手
机、平板电脑、工控显示仪、小型游戏机、数码相机、手表等领域。车载液晶显
示器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同时近年来,凭着优良的性能和有竞争力的价格,液
晶显示产品在其他领域需求也不断扩张,有力地带动了背光显示模组的需求。

(二)汽车装饰面板市场前景分析
公司募投项目“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主要产品之一为新型汽车装
饰板,该产品主要运用 IML 工艺制造,并可根据客户需求进一步贴合触摸屏等电
子器件实现触控等功能。在车载领域 IML 产品应用领域已包括仪表板饰条、门饰
条、烟灰盒盖板、空调面板等,目前在中控屏领域开始逐步推广应用。在电动化、
智能化、共享化以及汽车消费升级的背景下,汽车座舱功能持续增加,预计产品
升级速度将加快,座舱电子正在经历从传统汽车单一中控屏到大尺寸触摸中控屏
和全液晶仪表集成的演进,预计未来中控屏将成为集成车载娱乐、导航、通讯等
功能的大尺寸触摸中控系统。本次募投产品汽车装饰板系顺应车载中控屏发展趋
势的新型触控面板,目前处于推广和快速发展阶段,未来市场空间较为庞大。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市场需求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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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敬请将下列风险因素相关资料连同本招股说明
书摘要中其他资料一并考虑。下列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
策的程度大小分类排序的,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技术风险
1、核心技术能否保持持续领先的风险
背光显示模组行业生产工艺复杂,综合了光学设计、模切、五金冲压、精密
模具制作、注塑成型、产品精密组装等多个工艺流程,每个环节的技术水平都会
对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本行业的生产技术和工艺
等需要经过大量的生产实践后才可掌握。背光显示模组的整体光学性能主要取决
于导光板、各膜材的性能以及成品的精密组装能力,尤其是导光板的光学设计和
工艺制作能力。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等途径,在导光板制作方面拥有了多项核心技
术,造就了公司技术方面的竞争优势,使得公司产品性能持续满足行业中高端客
户需求。
未来,若公司不能对技术开发与创新作出合理安排,则可能无法研发新的技
术、无法开发新的产品来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从而可能在行业技术更迭中,处
于不利地位。同时若公司无法保持技术领先,在与同行业公司竞争中优势弱化,
将使得公司面临竞争加剧的风险,盈利能力将受到一定威胁。
2、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等产品技术含量高,在核心技术上拥有自
主知识产权,技术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定了
保密协议,加强核心技术保密工作;通过核心技术骨干持股、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完善用人机制等措施,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但上述
措施并不能完全保证技术不外泄或核心技术人员不流失,如果出现技术外泄或者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情况,将对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能力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3、终端应用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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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背光源产品的终端应用领域发展及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公司非常重视技
术研发工作,不断跟踪行业技术前沿和发展趋势,建立了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研
发体系,形成并掌握了多项背光显示模组研究成果,但终端应用产品及其技术的
快速更新换代以及客户需求的多样化仍可能对公司现有产品和应用技术构成一
定的冲击,如市场上陆续出现的不用背光显示模组的 OLED、QLED 等技术。如果
公司不能不断开发出新产品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或由于研发效率低下等原因
不能对客户需求做出快速响应,则公司可能面临产品不被客户接受、技术被市场
淘汰乃至客户流失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6,197.41 万元、27,466.89
万元、15,985.56 万元,应收账款的规模较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3.46%、
37.48%、20.92%。公司客户大多为业内知名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并与公司保
持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资信状况良好,历史回款记录良好,因此公司应收账
款产生坏账的风险较低。但随着销售收入的不断增长、客户结构的变化,公司未
来各期末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可能持续上升,导致运营资金占用规模增大,从而
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营运资金压力和经营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376.03 万元、10,643.39 万元、
10,724.88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25%、14.52%、14.03%。公司采取
“以销定产”及“以产定购”的方式组织生产和采购,出现存货跌价的风险较小;
但公司也会根据客户订单或需求计划提前购买原材料、组织生产和少量备货,因
此,不排除部分下游客户存在因其自身生产计划的原因调整采购需求的情形,从
而暂缓或取消生产订单,导致公司部分产品无法正常销售,进而造成存货减值的
风险。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大幅增长,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具有项目建设和实施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公司利润增长
在短期内不会与总股本和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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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指标可能出现下降,本次发行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和东莞伟时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 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
惠。按国家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满后,需要向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部门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若未通过重新认定,将失去高新技
术企业资格,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按现行税率预计企业所得税税率将
调整为 25%。如果未来国家或地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高新技术企
业税收优惠到期后未被持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公司及子公司东莞伟时可能
面临企业所得税率提高的情形,从而给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执行国家出口产品增值税“免、抵、退”税收政策。报告期内,
公司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基本保持稳定,但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并导致出
口退税率大幅变动,将对公司所处行业出口规模造成较大影响,并影响公司出口
收入及盈利水平,公司存在出口退税政策变化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渡边庸一直接控制发行人 78.04%的股份,本
次发行后,渡边庸一仍将控制发行人 58.53%的股份,仍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
虽然本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但渡边庸一仍可能通
过行使股东投票权或者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生产、经营决策等事项实施不当
控制,从而对公司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产品的最终客户主要为汽车、消费电子等行业的国际知名大型企业,客
户对相关产品的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若公司产品质量不能持续达到客户的要
求,将可能导致公司增加经营成本、需向客户赔款甚至不能继续为该客户供货,
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募投资金投向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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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过公司充分的分析和论证,旨在扩大公
司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增强研发实力,提升盈利水平。项目建成实施后,公司
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对公司的长
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但是,如果未来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或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项目实际效益低于
预期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折旧及摊销费用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 84,023.53 万元,无形资产和
长期待摊费用投资总额为 1,088.70 万元,以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政策,
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年折旧额为 7,634.80 万元,无形资产年摊销额为 195.98
万元,年新增“折旧+摊销”总计约为 7,830.77 万元。如届时募投项目投资效益
未达预期,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增加导致净利润出现下
滑的风险。
3、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稳步发展,公司已积累了一批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中高层业务骨
干。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预计公司的资产、业务和人员规模将会大
幅增加,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内部管理的压力将明显加大,从而对公司管理
层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组织管理体系不能与
公司日益扩大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将对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重
大合同(指交易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或者虽未明确合同金额但对生产经营活动、
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1、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或将要履行的对其生产
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框架性销售合同主要如下:
(1)日本伟时与无锡夏普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基本合同》,
该合同有效期为 2016 年 3 月 1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到期前 2 个月双方未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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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自动续订 1 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交货、收货及检
查、质量保证、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销售货物的名称、数量、
交货期、交货地点、单价等必要的事项则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2)伟时有限与晶端显示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基本合
同》,该合同有效期为 2015 年 4 月 15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到期前 3 个月双
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自动续订 1 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交货、检
验、支付、知识产权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销售货物的名称、单价、数量、价款金
额、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则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3)东莞伟时与 Nanox Philippines Inc.(NANOX 菲律宾公司)签订了《采
购基本合同》,该合同有效期为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到期前
3 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自动续订 1 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
采购价格、质量保证、交付与包装、支付、知识产权、合同终止、争议解决等内
容进行了约定,销售货物的名称、单价、数量、交货期等则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4)伟时有限与业成光电(无锡)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约》,该合同
有效期为 2017 年 5 月 17 日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到期前 60 日双方未以书面形
式提出异议则自动续订 1 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交货、价格及付款、货
品检验及瑕疵担保责任、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5)伟时有限与 Kyocera Display(Thailand)Co.,Ltd.(京瓷显示器(泰
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签订了《采购基本合同》,合同双方对价款
及支付、包装、运输、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终止、争议解决等内容进行了
约定。
(6)伟时有限与厦门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20 日签订了《基
本交易合同书》,于 2011 年 7 月 19 日签订了《基本交易合同书之补充合同》,
该合同有效期 1 年,合同到期后自动续展 1 年,除非任何一方于合同到期前 1
个月提出书面变更、解约,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交货、质量、付款等内容
进行了约定,销售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交货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
款日期、付款方式等内容,双方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7)东莞伟时与依摩泰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基本交易合同》,合同有效
期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至 2018 年 7 月 30 日,到期前 3 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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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出异议则自动续订 1 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合同双方对交货、检验、支
付、知识产权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销售货物的名称、单价、数量、价款金额、交
货期、交货地点等则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8)东莞伟时与依摩泰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签订了《基本交易合同》,
合同有效期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至 2018 年 7 月 30 日,到期前 3 个月双方未以书
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自动续订 1 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合同双方对交货、
检验、支付、知识产权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销售货物的名称、单价、数量、价款
金额、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则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9)东莞伟时与佳能香港技研有限公司(CANON ENGINEERING HONG KONG
CO.,LIMITED)签订了《基本交易合同》,合同有效期为 2017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5 日,到期前 2 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自动续订 1 年,续订
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交付、检查、支付、质量保证、知识产权等内容进行了约
定,销售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交付日、交付地、价格、支付条款、运输方
式等则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10)东莞伟时与佳能(苏州)有限公司签订了《基本交易合同》,合同有
效期为 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到期前 2 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
提出异议则自动续订 1 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交付、检查、支付、质量
保证、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销售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
交付日、交付地、货款、支付方法、发货方法等则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2、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或将要履行的对其生产
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框架性采购合同主要如下:
(1)发行人与 SHARP HONG KONG LIMITED(夏普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产
品采购备忘录》,有效期为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到期后自动
延展 1 年,除非任何一方于备忘录期满前至少 90 日书面通知终止;双方对采购
产品、商业模式、贸易条款、付款方式、信息保密、适用法律及管辖等内容进行
了约定。
(2)发行人与上海黑田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基本合同》,该合同有
效期为 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到期前 6 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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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提出异议的自动续期 1 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货物的送货、检验、验收、
付款、质量保证、保证与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采购货物的
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场所、检验、其他交货条件及货款金额、单价、
付款日、付款条件等,双方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3)发行人与 PTT(S&D HONG KONG)CO., LTD.(进达科贸香港有限公司)
签订了《交易基本合同》,该合同有效期为 2018 年 7 月 5 日至 2019 年 7 月 4
日,到期前 3 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自动续期 1 年,续订期间亦同;
合同双方对采购货物的交货及检查、损害赔偿、合同解除、运输管理等内容进行
了约定,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双方通过订单进
行约定。
(4)日本伟时与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基本合同》,该
合同有效期为 2012 年 9 月 1 日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到期前 6 个月双方未以书
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自动续订 1 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货物的送货、检验、
验收、付款、质量保证、保证与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采购
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场所、检验、其他交货条件及货款金额、
单价、付款日、付款条件等则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5)发行人与 Hitachi High-Technologies Corporation.(日立高新技术
公司)签订了《交易基本合同》,该合同有效期为 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到期前 6 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自动续期 1 年,续订期间
亦同;合同双方对货物的送货、检验、验收、付款、质量保证、保证与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采购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场
所、检验、其他交货条件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付款条件等,双方通过订
单进行约定。
3、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1)授信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或将要履行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重大授信合同如下:
序 授信额度
合同名称 受信人 授信人 授信有效期
号 (万元)
1 融资额度协议 发行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15,000.00 201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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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2020.8.14

(2)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或将要履行的借款金额
超过 500 万元的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借款利率
上海浦东发展银
单位委托 150 万 2020.06.01-
1 东莞伟时 行股份有限公司 1%/年
贷款合同 美元 2022.06.01
昆山市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单位委托 250 万 2020.06.05-
2 东莞伟时 行股份有限公司 1%/年
贷款合同 美元 2022.06.05
昆山市支行
金钱消费
山梨中央银行 10,000 万 2013.08.12- 1.60%(变动利
3 借贷合同 日本伟时
(日本) 日元 2023.07.20 率)/年
证书
三井住友银行 8,501 万 2019.12.20- (标准利率
4 - 日本伟时
(日本) 日元 2020.12.21 *1+0.30%)/年

注 1:上表中序号 1-2 的合同均为委托贷款合同,委托人为发行人。

注 2:上表中日本伟时向山梨中央银行的借款利率为浮动的基准利率,合同签订时的基

准利率为 1.60%/年,当基准利率发生变动时,借款利率的调整幅度与基准利率一致。

注 3:日本伟时向三井住友银行的借款利率中的标准利率,是指在各利率适用期间开始

日的 2 个工作日前,三井住友银行在短期金融市场等的利率适用期间内可采购的利率。

(3)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或将要履行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担保合同如下:
序 合同 抵押 担保范 担保金
债务人 抵押物
号 类型 权人 围 额
第 1 顺位:都留市桂町 879 番 1 的土地,
都留市鹿留字砂原 1365 番 1 的土地,都
山梨
留市鹿留字砂原 1366 番 1 的土地,都留 银 行 交
中央 最高额
抵押 日本伟 市鹿留字砂原 1367 番 1 的土地,都留市 易、票据
1 银行 19,000
合同 时 鹿留字砂原 1368 番 1 的土地,都留市鹿 债权、支
(日 万日元
留字砂原 1383 番 1 的土地,都留市鹿留 票债权
本)
字砂原 1383 番 6 的土地,都留市鹿留字
砂原 1383 番 7 的土地,都留市鹿留字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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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原 1386 番 1 的土地,都留市鹿留字砂原
1388 番的土地,都留市桂町 879 番地、
879 番地先、房屋编号 879 番 3 的建筑物,
都留市鹿留字砂原 1366 番地 1、1367 番
地 1、1368 番地 1、1368 番 2、1365 番地
1、1367 番地 1 先房屋编号 1366 番 1 的
建筑物;
第 3 顺位:都留市桂町 879 番 2 的土地,
都留市桂町 879 番 3 的土地,都留市桂町
881 番 3 的土地,都留市桂町 879 番地 1
房屋编号 879 番 1 的建筑物,都留市桂町
881 番地 3、879 番地 1、879 番地 2、879
番地 3 房屋编号 881 番 3 的建筑物

4、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
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与民生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主承销协议》,
约定聘请民生证券担任其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担
任保荐机构的期限自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出具推荐文件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
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止。同时,《承销协议》约定公司依
据协议支付民生证券相应的承销费用。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
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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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

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均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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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经办人或
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伟时电子股份有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 0512-5715 0512-5715
发行人 陈兴才
限公司 机械产业园云雀路 299 号 2590 7207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保荐人(主承 民生证券股份有 010-85127 010-85127 施卫东、廖
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销商) 限公司 999 940 陆凯
座 2101、2104A 室
北京国枫律师事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 010-88004 010-66090 曹一然、代
律师事务所
务所 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373 016 侃、陈志坚
德勤华永会计师
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 021-61411 021-63350
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特殊普 虞扬、步君
30 楼 808 177
通合伙)
江苏金证通资产 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 向卫峰、陈
025-66049 025-85653
资产评估机构 评估房地产估价 街 272 号苏宁慧谷 E07-2 颖璐、李金
898 872
有限公司 栋 1104-1105 祥、皋翔
中国证券登记结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021-58708 021-58899
股票登记机构 算有限责任公司 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
888 400
上海分公司 3层
收款银行 - - - - -
拟上市的证券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 021-68808 021-68804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交易所 券大厦 888 868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0 年 9 月 10 日-2020 年 9 月 11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0 年 9 月 15 日
申购日期 2020 年 9 月 16 日
缴款日期 2020 年 9 月 18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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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2:00 至 5:00。

三、备查文件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
(一)发行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 299 号
电 话:0512-57152590
传 真:0512-57157207
联 系 人:陈兴才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电 话:010-85127999
传 真:010-85127940
联 系 人:施卫东 廖陆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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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
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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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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