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ID |
000011 |
| 公告日期 |
2004-06-30 |
| 资料更新日期 |
-- |
| 基金简称 |
华夏大盘精选 |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 |
| 基金法定名称 |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 首次募资总额(万份) |
192797 |
| 基金性质代码 |
证券投资基金 |
| 投资风格代码 |
增值型 |
| 份额结转方式 |
-- |
| 每月份额结转日 |
-- |
| 申购申请确认日 |
-- |
| 赎回申请确认日 |
-- |
| 赎回款项支付日 |
-- |
| 投资目标 |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 投资理念 |
精选在各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大型上市公司,通过对其股票的投资,分享公司持续高增长所带来的盈利,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 成立日期 |
2004-08-11 |
| 所属基金系列代码 |
-- |
| 所属基金系列名称 |
-- |
| 基金风格属性 |
偏股型基金 |
| 基金投资类别 |
-- |
| MS基金分类 |
1 |
| 场外日常申购起始日 |
2004-09-15 |
| 场外日常赎回起始日 |
2004-09-15 |
| 场内申购起始日 |
-- |
| 场内赎回起始日 |
-- |
| 分配原则 |
1、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6、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单位。
7、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可选择将分红方式变更为现金分红,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销售机构上传的信息将其分红方式确认为现金分红。
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立交易账户时选择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的,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代销机构上传的投资者开立交易账户时选择现金分红的相关信息,确认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其中,投资者所认购基金单位的分红方式确认将在基金成立后统一办理、在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前完成。否则,注册登记机构将默认其持有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基金的同一费用类别(前收费或后收费)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投资范围 |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股票资产比例范围为40%~95%。为了满足投资者的赎回要求,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等短期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不低于5%。本基金其余资产可投资于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债券投资比例有相关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根据细致的财务分析和深入的上市公司调研,精选出业绩增长前景良好且被市场相对低估的个股进行集中投资。考虑到我国股票市场的波动性,基金还将在资产配置层面辅以风险管理策略,即根据对宏观经济、政策形势和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监控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上的配置比例,以避免市场系统性风险,保证基金所承担的风险水平合理。 |
| 基金管理人代码 |
80000222 |
| 基金托管人代码 |
80001122 |
| 基金经理 |
王亚伟 |
| 决策依据 |
-- |
| 决策程序 |
研究、决策、组合构建、交易、评估、组合调整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本基金股票投资研究依托公司整体的研究平台,同时整合了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公司研究员按行业分工,负责对备选股票池内属于本行业的个股进行跟踪研究。在财务指标分析、实地调研和价值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员对所研究的股票提交投资报告,供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参考。此外,公司有专门的宏观经济研究员,负责分析消费、投资、进出口、就业、利率、汇率以及政府政策等因素,为资产配置决策提供支持。公司还设有固定收益部,专门负责债券投资研究。
2.资产配置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判断一段时间内证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决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等资产类别间的分配比例范围。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内,决定基金的具体资产配置。
3.组合构建: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员提交的投资报告,结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买卖时机,其中重大单项投资决定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对于拟投资的个股,基金经理将采取长期关注、择机介入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对于买入的股票,基金的持有周期一般较长,长期持有的操作策略可有效降低基金的交易费用和变现成本,从而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
4.交易执行:中央交易室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资产配置、大盘股投资比例等。
5.风险与绩效评估:风险评估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风险报告使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能够随时了解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以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将跟踪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其中,当所持有个股的估值指标相对排名下降时,基金经理将据以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公开说明书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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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标准 |
(1)构建备选股票池
本基金备选股票池主要包括市值不低于基准大盘股指数(目前为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成分股的最低市值规模的大盘股,对大盘股的投资将占基金股票资产的80%以上。除此之外,基金还可以部分投资于其他具有高成长潜力的股票,这部分股票由研究员提交投资建议报告,经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后确定。
(2)进行财务指标分析
主要分析公司的成本收入、现金流、资产负债结构等指标,并与同行业内的其他公司进行对比,从中挑选出指标值较优或可能存在问题的公司,以此确定实地调研的优先顺序和关注重点。
(3)进行上市公司调研
实地调研重点考察公司的财务报表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并对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内部管理和外部经营环境进行全面考察,从而形成对公司经营风险和业绩成长性的评估。
(4)评估个股价值并进行排序
根据实地调研的考察结果,对上市公司的公开财务数据进行风险调整和成长性调整,并计算调整后的P/E、P/B、P/S、P/C、ROE、PEG等指标。由于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在不断发生变化,基金将实时跟踪上市公司风险因素和成长性因素的变动,对上述几个指标进行动态调整。然后,基金将根据一段时间内整个证券市场的风险特征以及不同公司的行业特征,对上述估值指标设置不同的权重,并根据综合考察后的个股估值情况进行排序。
(5)确定投资组合
本基金采取相对集中的投资策略,基金股票组合的持股个数一般不超过50只(新股申购不计算在内)。在上述排序过程之后,排名前50位的个股将进入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其中排名越靠前的个股投资比重越高。
在未来基金规模扩大或是上市公司数量大幅扩张,导致持股个数限制严重影响基金的投资操作和收益能力时,本基金可在不改变集中持股策略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组合持股个数,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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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低于成长型股票基金。 |
|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
本基金利用华夏基金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系统跟踪组合及个股、个券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指标和流动性风险指标。 |
| 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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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简介 |
基金名称: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79号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投资目标: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收益分配: 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至少一次,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
税收: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纳税
基金单位面值: 1.00元
认购费: 可在认购或赎回时收取,在认购时收取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的1.0%,在赎回时收取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的1.2%
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销售渠道: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上海和深圳的直销中心以及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设立募集期限: 2004年7月6日到2004年8月5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
申购开始时间: 自基金成立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
赎回开始时间: 自基金成立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
会计期间: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基金发起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销售机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合法代销机构
注册登记机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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