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ID |
002011 |
| 公告日期 |
2005-04-27 |
| 资料更新日期 |
1900-01-01 00:00:00 |
| 基金简称 |
华夏红利 |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 |
| 基金法定名称 |
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首次募资总额(万份) |
77019.5 |
| 基金性质代码 |
证券投资基金 |
| 投资风格代码 |
分红型 |
| 份额结转方式 |
-- |
| 每月份额结转日 |
0 |
| 申购申请确认日 |
-- |
| 赎回申请确认日 |
-- |
| 赎回款项支付日 |
-- |
| 投资目标 |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 投资理念 |
-- |
| 成立日期 |
2005-06-30 |
| 所属基金系列代码 |
-- |
| 所属基金系列名称 |
-- |
| 基金风格属性 |
股债平衡型基金 |
| 基金投资类别 |
0 |
| MS基金分类 |
1 |
| 场外日常申购起始日 |
2005-08-01 |
| 场外日常赎回起始日 |
2005-08-01 |
| 场内申购起始日 |
-- |
| 场内赎回起始日 |
-- |
| 分配原则 |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方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每次不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收益的60%。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投资范围 |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 投资策略 |
1.决策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
2.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总监负责制,投资总监是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执行代表,对基金经理团队的整体投资业绩负责。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基金的资产配置政策、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等。
本基金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在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资产配置范围内,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并向中央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
中央交易室负责交易执行和一线监控。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
3.投资管理方法
在资产配置层面,本基金将采取积极的资产配置策略,根据对宏观经济、政策和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上的配置比例。在个股层面,基金主要选择具备良好现金分红能力且财务健康、具备长期增长潜力、市场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
| 基金管理人代码 |
80000222 |
| 基金托管人代码 |
80001068 |
| 基金经理 |
孙建冬 |
| 决策依据 |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 |
| 决策程序 |
研究、决策、组合构建、交易、评估、组合调整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
本基金股票投资研究依托公司整体的研究平台,同时整合了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公司研究员按行业分工,负责对各行业以及行业内个股进行跟踪研究。在财务指标分析、实地调研和价值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员对所研究的股票、行业提交投资建议报告,供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参考。此外,公司有专门的宏观经济研究员,负责分析消费、投资、进出口、就业、利率、汇率以及政府政策等因素,为资产配置决策提供支持。公司还设有固定收益部,专门负责债券投资研究。
(2)资产配置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判断一段时间内证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决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等资产类别间的分配比例范围。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内,决定基金的具体资产配置。
(3)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员提交的投资报告,结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买卖时机,其中重大单项投资决定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对于拟投资的个股,基金经理将采取长期关注、择机介入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对于买入的股票,基金的持有周期一般较长,长期持有的操作策略可有效降低基金的交易费用和变现成本,从而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
(4)交易执行
中央交易室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资产配置、个股投资比例等。
(5)风险与绩效评估
数量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风险报告使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能够随时了解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以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将跟踪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 投资标准 |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的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20%~95%;债券投资比例范围为0~80%;同时,为满足投资者的赎回要求,基金持有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短期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不低于5%。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风险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红利股,属于中等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
|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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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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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简介 |
基金名称: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68号文核准。
投资目标: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
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每次不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收益的60%。
本基金募集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销售渠道:北京、上海和深圳的投资理财中心。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券商。
设立募集期限:2005年5月9日至200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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