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1.0439 | 净值增长率:0.12% | 累计净值:1.2949 | 截止日期:2024/3/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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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54.95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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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A | 基金代码 | 003637 |
成立日期 | 2017/1/1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52.640 (2023/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52.640 (2023/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54.95 (2023/12/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李君 黄琬舒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6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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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水平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下,若每季度倒数第5个交易日本基金某一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于1.0500元,且该类基金份额的单位可分配收益高于0.001元,则基金须对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季度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金额为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于1.0500元的部分,和该日该类基金份额单位可分配收益两者中的孰低数。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是0.001元,小数点3位以后的部分舍去不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1.0500元;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