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程桯
单位净值:1.0931 | 净值增长率:-0.06%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06% | 累计净值:1.0931 | 截止日期:2024/3/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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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1.27亿元 |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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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银华估值优势混合 | 基金代码 | 005250 |
成立日期 | 2017/11/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166 (2023/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166 (2023/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1.27 (2023/12/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3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程桯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债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积极优选A股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当中具有明显估值优势且质地优良的股票,同时通过严格风险控制来追求稳健收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3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境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金融衍生品(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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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在符合基金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