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中银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银通利债券C |
基金代码 |
012205 |
成立日期 |
2021/6/24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19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19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02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陈玮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8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9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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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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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恒生指数收益率×5%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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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需承担汇率风险、境外市场风险以及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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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