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最新价:-(-) | 涨跌幅:- | 涨跌额:- | 成交量:- | 折溢价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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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净值:1.1680 | 累计净值:1.1680 | 截止日期:2012/5/11 | |||
最新规模:0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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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长盛同庆A | 基金代码 | 150006 |
成立日期 | 2009/5/12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00 (2012/5/1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00 (2012/5/11) |
基金规模(亿元) | 0 (2012/5/1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分级子基金 | |
基金类型 | 分级-固收 | 二级分类 | 分级-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9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5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稳健成长和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股票,力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持续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同庆A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明显特征;同庆B份额则表现出高风险、相对收益较高的显著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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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单独对基金份额所分离的同庆A与同庆B基金份额进行收益分配; (2)在封闭期届满,按照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所约定的资产及收益分配规则单独计算出同庆A与同庆B份额各自的份额净值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实现应得收益; (3) 场内、场外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在认购期及封闭期内不能进行分红方式变更;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封闭期满并转换为普通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20%; (4)场外认购、申购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但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场内认购、申购和上市交易的,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为现金分红,份额持有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