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最新价:-(-) | 涨跌幅:- | 涨跌额:- | 成交量:- | 折溢价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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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净值:1.1120 | 净值增长率:-0.27%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27% | 累计净值:1.1120 | 截止日期:2015/5/6 | |
最新规模:0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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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B | 基金代码 | 150082 |
成立日期 | 2012/5/7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00 (2015/5/7)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00 (2015/5/7) |
基金规模(亿元) | 0 (2015/5/7)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分级子基金 | |
基金类型 | 分级-固收 | 二级分类 | 分级-稳健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4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要通过深入分析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并进行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国债券总指数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产生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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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增利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增利B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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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2)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