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价:-(-) | 涨跌幅:- | 涨跌额:- | 成交量:- | 折溢价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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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净值:1.1035 | 累计净值:1.7109 | 截止日期:2024/5/31 | |||
最新规模:7.58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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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鹏华丰润债券(LOF) | 基金代码 | 160617 |
成立日期 | 2010/12/2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6.867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6.867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7.58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刘太阳 吴国杰 | 运作方式 | 封闭式 |
基金类型 | 封闭债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9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7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投资策略,力争为基金持有人创造较高的当期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新股增发,并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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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1次; (5)在符合上述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的,收益可不分配;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封闭期满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或者封闭期内经持有人大会通过提前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本基金封闭期满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或者封闭期内经持有人大会通过提前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人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的分配方式,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