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何天翔
单位净值:1.2150 | 净值增长率:-0.74%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74% | 累计净值:2.8510 | 截止日期:2024/4/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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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41.32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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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融通深证100指数A/B | 基金代码 | 161604 |
成立日期 | 2003/9/3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34.007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34.007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41.32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何天翔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6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运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控制股票投资组合与深证100指数的跟踪误差,力求实现对深证100指数的有效跟踪,谋求分享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长,为投资者带来稳定回报。如果深证100指数被停止发布、或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该指数不宜继续作为目标指数的情形下,或者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相应变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 ||
基金比较基准 | 深证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 ||
投资范围 | 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主要投资于深证100指数成份股和债券。 | ||
风险收益特征 | 风险和预期收益率接近市场平均水平。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成分基金均独立核算,基金的持有人对其持有的同一成分基金或成分基金内的同一基金份额类别的收益享有同等分配权。 2、由于融通债券基金A/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融通债券基金各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相应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由于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A类别基金份额和H类别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时间、比例、金额上可以存在差异,具体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后公告; 3、成分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该成分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如果成分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该成分基金当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5、各成分基金内各基金份额类别的收益分配后其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各成分基金内各基金份额类别的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7、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系列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各成分基金及成分基金内的各基金份额类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8、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