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姚曦
单位净值:0.7484 | 净值增长率:-0.04%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04% | 累计净值:0.7484 | 截止日期:2024/4/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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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23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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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广发恒生中型股指数(LOF)A | 基金代码 | 501303 |
成立日期 | 2017/9/2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309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309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23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无风格(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姚曦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7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86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求实现基金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基金比较基准 |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包括港股通标的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股指期货、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未来如果港股通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其他模式,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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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者将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