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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众智优选混合(00246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000301
基金代码 002465
公告日期 2018-03-23
编号 1
标题 东兴众智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对照表
信息全文
章节 原条款 新条款 修改理由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兴
众智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兴众智优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编写。
增加《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作为订立招募说明
书的依据
释义 增加:
《流动性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
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
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增加《流动性管理规
定》、流动性受限资
产、摆动定价机制的
释义
东兴众智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对照表
2
章节 原条款 新条款 修改理由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
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
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
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
与转换
(五)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限制
3、本基金不设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五)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限制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
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
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修改申购管理的情

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
与转换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增加:
4、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
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
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增加摆动定价机制
的规定
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
与转换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修改暂停申购的情

东兴众智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对照表
3
章节 原条款 新条款 修改理由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
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
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2、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增加: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发生上述第(1)、(2)、(3)、(5)、(7)项暂停申购情
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
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2、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
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修改暂停接受赎回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的情形
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
与转换
(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
(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
增加巨额赎回管理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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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原条款 新条款 修改理由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
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
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
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办理。若发生巨额赎回,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
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40%以上的部
分,将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
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
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
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
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
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
限制。
基金的投资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今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增加现金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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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原条款 新条款 修改理由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除上述第(2)、(6)、(14)、(17)项外,因证券、期
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增加流通股投资比
例限制、流动性受限
资产投资限制、逆回
购交易风险管理
基金资产的
估值
(四)估值方法 (四)估值方法
增加: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
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增加采用摆动定价
机制估值的情况
基金资产的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增加极端情形下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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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原条款 新条款 修改理由
估值 增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停估值的情形
基金的信息
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
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
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增加: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
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完善基金组合资产
情况及流动性风险
分析、投资者集中持
有信息的披露
基金的信息
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7、临时报告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7、临时报告
增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
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增加发布临时报告
的情形
风险揭示 (三)流动性风险
在某种情况下因市场交易量不足,某些投资品种的流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
完善流动性风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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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原条款 新条款 修改理由
动性不佳,可能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
现金,进而影响到基金投资收益的实现。
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风险管理的
目标是确保基金组合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
求的匹配与平衡。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通过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收取强制
赎回费、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暂停赎回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等措施控制基金申购、赎回中的流
动性风险,具体详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
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基
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
特征,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
险适中。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本基金在发生巨额赎回时,将通过部分延期赎回、暂
停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摆动定价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措施对于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进
行管理控制,具体控制措施及程序详见基金合同第六
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
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将使用延期办理赎回申请、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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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原条款 新条款 修改理由
接受赎回申请、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摆
动定价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控制流动性风
险,具体使用情形及程序详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延期办理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能够避免
在巨额赎回时,因变现需求过大,市场交易量不足,
导致证券不能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进而对基金资产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情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来说,
存在不能及时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2)收取短期赎回费能够控制资金短期频繁的申购赎
回,避免净值大幅的波动,维护净值稳定。
(3)在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采取暂停基金估值,通过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等措施可避
免基金份额净值虚高或虚低给申购、赎回客户或存量
客户造成损失,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来说,存在不能及
时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4)通过摆动定价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
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当日参与申购和赎回
交易的投资者存在承担申购或者赎回产生的交易及其
他成本的风险。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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