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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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16102A)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004798
基金代码 16102A
公告日期 2018-03-24
编号 1
标题 《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信息全文 1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
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新增: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2

……
6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
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
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1、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富国创业板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
回时,通过调整富国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
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
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八、富国创业板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

新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3

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
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
关公告。
八、富国创业板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
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的手续费。
6. 富国创业板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5%。富国创业板份
额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
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
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
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 富国创业板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5%,其中对持续持
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富国
创业板份额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
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
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八、富国创业板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
格、费用及其用途
新增:
8.当富国创业板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
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八、富国创业板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
的情形
新增: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
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
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八、富国创业板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
的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除第 4 项外)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
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除第 4、6 项外)且基金管理人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基5

管人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
损失。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申购业务的办理。
发生上述第 4、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的,为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
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
险控制的需要,也可以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
八、富国创业板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新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的措施。
八、富国创业板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6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
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

过前一开放日全部基金份额(包括富国创业板 A 份
额、富国创业板 B 份额和富国创业板份额,下同)的
10%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情形下,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即按照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人”)利
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可以优先确认小额赎回申请人
的赎回申请,具体为: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
在当日被全部确认,则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在
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
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大额赎回申请人未予确认的赎
回申请延期办理;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
日未被全部确认,则对全部未确认的赎回申请(含小
额赎回申请人的其余赎回申请与大额赎回申请人的
全部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延期办理的具体程序,按
照本条规定的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的方式办理;同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延期办理的事宜在指定媒体上7

刊登公告。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
当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办理措施,并在指定媒
体上进行公告。
十六、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创业板指数成份
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创业板指数成份
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
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十六、基金的投资
(四)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
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
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创业板指数成
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
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
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创业板指数成
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8

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
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
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十六、基金的投资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0)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其中投资于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
于股票资产的 8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0)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其中投资于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
于股票资产的 80%;
(11)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新增:
(14)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9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
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符合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第(9)、(11)、(14)、(15)条外,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十八、基金资产估值
(二)估值方法
新增: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十八、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新增: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10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估值;
二十三、基金的信息
披露
(八)基金年度报告、基
金半年度报告、基金
季度报告
新增:
6.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
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
期报告文件中“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7.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
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二十三、基金的信息
披露
(九)临时报告与公告
新增:
32.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
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33.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11

《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
和核查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备选
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
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的规定执行。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备选
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构的规定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
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
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
(1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
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
(1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12

……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
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增加:
(11)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第(7)、(10)、(11)、(12)条外,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 13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和会计核算
(二)基金资产估值
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

2.估值方法

2.估值方法
增加:
f、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和会计核算
(四)暂停估值与公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

增加: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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