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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睿智定开混合(00354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356604
基金代码 003541
公告日期 2018-10-15
编号 1
标题 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85号文)批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9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02,324,351.7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2018年7月27日起,本基金进入财产清算程序。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于2018年7月27日成立。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为仲晓峰、林文卿;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为高希泉、陆星宇;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为王国蓓、张楠;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陆奇、程杨。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睿智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54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29日
报告期末(2018年7月26日)基金份额总额 19,122,510.94份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面因素、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动和市场情绪,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及相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类资产等资产类别的分配比例。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形成大类资产的配置方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8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85号文)批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9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02,324,351.70份基金份额。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7月26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2018年7月27日起,本基金进入财产清算程序。

§4财务报表
4.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7月2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最后运作日
2018年7月26日
资产 :
银行存款 29,206,065.26
结算备付金 135,000.00 
存出保证金 24,017.87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利息 71,129.06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其他资产
资产合计: 29,436,212.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18年7月26日
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9,311,429.97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180.61
应付托管费 5,181.56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
应付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其他负债 86,000.00
负债合计: 9,426,792.1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9,122,510.94
未分配利润 886,909.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009,420.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436,212.19


4.2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一、收入 4,134,982.41
1、利息收入 4,031,668.3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52,034.50
债券利息收入 2,005,928.4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873,705.42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45,300.7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745,300.7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
权证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 848,614.84
4、其他收入(损失以"-"填列)
减:二、费用 1,036,127.82
1、管理人报酬 752,716.85
2、托管费 161,296.53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 1,645.04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税金及附加 6,569.40
7、其他费用 113,9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098,854.59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98,854.59

注: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张楠签字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80316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基金财产分配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于2018年7月27日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自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24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资产处置情况
5.1.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9,206,065.26元,清算期间银行存款净流出人民币16,734,455.43元,于清算结束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2,471,609.83元。
5.1.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24,017.87元,该款项于2018年8月2日调回至托管账户,于清算结束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5.1.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135,000.00元,该款项于2018年8月2日调回至托管账户,于清算结束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5.1.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余额为人民币71,129.06元,于清算结束日应收利息余额为人民币79,289.76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8月24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2负债清偿情况
5.2.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余额为人民币9,311,429.97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赎回款余额为人民币0元。
5.2.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24,180.61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余额为人民币0元。
5.2.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5,181.56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托管费余额为人民币0元。
5.2.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86,000.00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其他负债余额为人民币0元。  

5.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年7月27日(基金清算起始日)至2018年8月24日(基金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一、资产处置损益 8,160.70
1.利息收入 8,160.7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160.70

债券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其中:债券投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

4、其他收入(损失以“-”填列)
二、清算费用 -1,500.00
1.交易费用

2.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其他费用 -1,500.00

三、清算净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9,660.70


  5.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7月26日基金净资产 20,009,420.05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9,660.70
减:因2018年7月26日交易份额产生的净值变动 7,570,625.05
二、2018年8月24日基金净资产 12,448,455.70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2018年8月24日(清算结束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2,448,455.70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结束日2018年8月24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预估为2018年11月24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截至2018年8月23日止,应收利息共计人民币79,289.76元,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8月24日划入托管账户。自2018年8月24日起至2018年11月24日止期间的应收利息,以当前适用的年利率(0.72%)预估为人民币23,154.13元,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8月24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截至2018年8月24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计人民币12,471,609.83元,其中人民币79,289.76元系基金管理人代垫的截至2018年8月23日的应收利息,人民币23,154.13元系基金管理人代垫的2018年8月24日起至2018年11月24日止期间以当前适用的年利率(0.72%)预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备查文件
6.1备查文件目录
   1、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 8月24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清算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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