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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聚利混合A(00483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12030
基金代码 004833
公告日期 2018-12-22
编号 1
标题 先锋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先锋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7年6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募集,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先锋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68号),注册日期为:2017年6月8日。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9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并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1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70楼7001-7002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院21号楼一层102室
法定代表人 齐靠民
成立日期 2016年5月16日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 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4.2076%,大连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3074%,北京鹏康投资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22.5050%,张松孝4.9900%,齐靠民4.9900%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010-58239866
传真 010-58239896
联系人 程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

张松孝先生,董事长,博士,CFA。现任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就职于华泰证券,大通证券,曾任大通证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天风证券董事,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辉女士,董事,硕士。现任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分行,申银万国证券大连证券营业部,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丁东华先生,董事,硕士。现任国美金控集团副总裁,曾就职于中国联通,国美电器,曾任国美电器总部资金部经理,财务副总监,沈阳国美总经理,库巴网CEO。

齐靠民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现任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职于深圳市人民银行,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恒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委会委员。

殷剑峰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浙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和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论坛(中国人民银行智库)创始成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席金融专家;曾任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刘燕迪女士,独立董事,硕士。现任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连分所负责人。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唐山分行,大连泰基科技集团。

邢会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武汉远景航天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恒泰万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中国证监会委托课题《〈证券法〉实施与修改评估》课题组总纂稿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

王世旻先生,监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就职于大连信诚审计事务所,大连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筑成建设集团公司,曾任大连汉信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彬彬女士,监事,硕士。现任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曾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风控经理,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高级风控经理、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合规法务VP。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张松孝先生,董事长,履历同上。

齐靠民先生,总经理,履历同上。

赵春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就职于深圳阳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证券研究、投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基金债券部、投资管理部等部门工作;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任交易总监。

王益锋先生,副总经理,学士。曾任华泰证券杭州营业部市场部经理、东方证券杭州营业部副总经理、大通证券杭州营业部总经理、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网信证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及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致远先生,督察长,博士。曾就职于新华社中国证券报社;工信部赛迪研究院产业政策研究所、政策法规研究所,从事法律法规研究工作,副处长级;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任副总经理,分管合规风控业务;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查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颢先生,2007-2012年任职于恒泰证券固定收益部,历任交易员、投资经理;2013-2015年任职于恒泰证券资产管理部,历任投资主办人、业务董事;2016年1月加入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建强先生,2004-2015年任职于融通基金,历任研究策划部金融工程小组组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数量化投研小组组长;2015年1月-8月任职于上海新永镒投资,任投资总裁助理;2015年8月-2017年4月任职于浙江巴沃资产,任投资总监;2017年4月加入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权益副总监。

刘领坡先生, 2011-2012年任职于工信部电信规划研究院技术经济研究中心;2012-2017年任职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月加入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总经理齐靠民先生,副总经理赵春来先生,投资研究部权益副总监王建强先生,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副总监王颢先生,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杜磊先生,投资研究部研究员杨帅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4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822,686,653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3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号

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2、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内设市场一室、市场二室、风险与合规管理室和运营室4 个职能处室。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39人,高管人员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夏银行于2005年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后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第一家银行。自成立以来,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行业精神,始终遵循“安全保管基金资产,提供优质托管服务”的原则,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严格的内控管理、先进的技术系统、优秀的业务团队、丰富的业务经验,严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18年9月末,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券商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管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产品合计4155只,全行资产托管规模达到26606.92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险与合规管理室,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资产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华夏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化进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险与合规管理室,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等,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专门设置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指定专人负责受托资产的信息披露工作,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投资比例、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70楼7001-7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院21号楼一层102室

法定代表人:齐靠民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58239890

传真:010-58239889

联系人:朱雯烨

网址:www.xf-fund.com

(2)先锋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www.xf-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电话:95577

联系人:张晔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95559

联系人:王菁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292

联系人:邓颜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8、19、36、38、39、40、41、42、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95575

联系人:黄岚

(5)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72675

联系人:熊丽

(6)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电话:010-83561146

联系人:田芳芳

(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电话:18626867606

联系人:石静武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95517

联系人:陈剑虹

(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54967367

联系人:朱泽乾

(1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95531;400-888-8588

联系人:王一彦

(1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1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21

联系人:吴煜浩

(1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电话:010-83363101

联系人:文雯

(1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光华路四号东方梅地亚中心C座90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10-65980380

联系人:沈硕

(1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联系人:张茹

(1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18968001170

联系人:李思慜

(1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2676405

联系人:付文红

(18)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电话:010-59287984

联系人:郭宝亮

(1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电话:021-20665952

联系人:宁博宇

(20)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电话:021-33323999*5611

联系人:陈云卉

(2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联系人:陈东

(22)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

联系人:段京璐

(2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

联系人:戴珉微

(24)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电话:010-52609656

联系人:季长军

(25)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6176118

联系人:张旭

(26)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1116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0755-89640500

联系人:叶健

(2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80359115

联系人:李娟

(28)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55号南山1910 A3-1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电话:13522300698

联系人:王清臣

(29)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13917225742

联系人:何庭宇

(3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

联系人:曹怡晨

(3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010-85097570

联系人:余永键

(3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18001102931

联系人:丁向坤

(33)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电话:13501150580

联系人:姜英华

(3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联系人:江卉

(35)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电话:010-62062880

联系人:高雪超

(36)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85870662

联系人:刘美薇

(37)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A座2106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电话:010-68091380

联系人:胡明哲

(3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268

联系人:吴鸿飞

(39)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电话:021-80133597

联系人:毛林

(40)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电话:027-87006009(8004)

联系人:陆锋

(4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15840969093

联系人:姜焕洋

(42)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电话:010-85594745

联系人:张林

(43)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电话:0592-3122672

联系人:许森川

(44)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集镇7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新街口中山东路9号天时国际商贸大厦11楼E座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025-56663409

联系人:张宏鹤

(45)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1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6室

法定代表人:任淑桢

电话:0532-66728591

联系人:周映筱

(46)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电话:021-20538888

联系人:朱学勇

(47)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扬州市广陵区广陵产业园创业路7号

办公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广陵产业园创业路7号

法定代表人:王浩

电话:021-68819999-8577

联系人:王琦

(48)资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号19层D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号19层D号

法定代表人:董佳

电话:010-60846859

联系人:张春冬

(49)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电话:010-58349088

联系人:曹砚才、张萌

(50)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400-876-5716

联系人:黄鹏

(5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电话:010-65309516

联系人:李海燕

(52)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010-58170949

联系人:殷雯

(53)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电话:0411-39027804

联系人:张宁

(54)北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88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滨河路航星园8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电话:400-188-8848

联系人:王东

(5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二、登记机构

名称: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70楼7001-7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院21号楼一层102室

法定代表人:齐靠民

电话:010-58239806

传真:010-58239896

联系人:刘岩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赵钰

四、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先锋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资产配置为导向,在股票、债券、短期金融工具等之间进行动态选择,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国债、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从宏观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进行研判,结合考虑相关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动态调整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的配置比例,优化投资组合。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选股策略,从宏观经济转型、政策制度导向、产业的升级与变革等多个角度,前瞻性地判断下一阶段可能涌现出的新经济领域和板块,同时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自下而上地分析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和估值水平,精选具有投资价值的个股。

在行业的配置选择上,本基金将持续跟踪、研究分析受益于宏观经济转型、政策制度导向、产业的升级与变革等的典型产业,在避免行业集中度过高的基础上,选择其中受益程度高、成长性好的相关主题行业进行重点配置。

在个股的具体选择策略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主要从定量分析、定性分析两个方面对上市公司进行考察,精选个股。并根据市场走势与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变化,适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定量分析

(1)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2)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等;

(3)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绝对估值与相对估值相结合。

定性分析

(1)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产品、技术、品牌、营销、资源、渠道等多个方面;

(2)具有良好的公司管理能力和治理结构。

3、债券投资策略

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固定收益类资产中,本基金将采取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不同券种之间进行配置。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45%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依据国际指数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业绩表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业内也普遍采用。因此,沪深300指数是衡量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中债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券市场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预期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7,252,230.15 90.03
其中:股票 27,252,230.15 90.0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890,256.94 9.55
8 其他资产 128,103.74 0.42
9 合计 30,270,590.83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622,050.00 2.07
C 制造业 16,202,436.14 53.8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48,150.00 2.49
E 建筑业 1,631,125.50 5.42
F 批发和零售业 3,651,721.00 12.1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56,194.00 1.1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33,869.15 1.44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1,788,804.00 5.9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80,098.36 3.9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81,000.00 0.93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56,782.00 1.19
S 综合 - -
合计 27,252,230.15 90.62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596 古井贡酒 8,100 674,163.00 2.24
2 600826 兰生股份 37,900 625,350.00 2.08
?3 601225 陕西煤业 71,500 622,050.00 2.07
4 603369 今世缘 30,700 614,000.00 2.04
5 600681 百川能源 42,500 569,500.00 1.89
6 603198 迎驾贡酒 35,300 564,447.00 1.88
7 000338 潍柴动力 65,000 555,750.00 1.85
8 600688 上海石化 93,300 546,738.00 1.82
9 600104 上汽集团 16,300 542,464.00 1.80
10 002233 塔牌集团 45,300 531,369.00 1.77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21,054.5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34.24
5 应收申购款 6,415.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28,103.74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5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 先锋聚利A净值表现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0.41% 0.20% -4.66% 0.63% 5.07% -0.43%
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7.65% 1.19% -0.54% 0.74% -7.11% 0.45%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9月30日 -7.27% 0.95% -5.18% 0.70% -2.09% 0.25%

2 先锋聚利C净值表现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0.38% 0.20% -4.66% 0.63% 5.04% -0.43%
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7.71% 1.19% -0.54% 0.74% -7.17% 0.45%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7.36% 0.9 -5.18% 0.70% -2.18% 0.25%
?2018年9月30日 5%
十三、 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从C类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结合先锋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运行情况,对2018年3月23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说明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对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和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二、“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管理人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对直销机构、其他销售机构和登记机构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五、“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对募集期限进行了更新。

六、对“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相关情况进行了更新。

七、“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对基金的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和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八、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对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内容进行了更新,内容截止至2018年9月30日。

九、“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对基金业绩表现数据进行了更新,内容截止至2018年9月30日。

十、 “第二十部分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管理人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十一、“第二十四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对于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事项进行了更新。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2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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