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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盈华量化混合(LOF)A(16810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48509
基金代码 168106
公告日期 2019-01-29
编号 1
标题 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九泰锐华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2018年6月15日,《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等(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延续变更注册前九泰锐华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采用封闭式运作,封闭期起始之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变更注册前九泰锐华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两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本基金A类份额可上市交易。在场内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偏离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基金折价或溢价交易,从而影响持有人收益或产生损失。
本基金主要采用量化模型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但并不基于量化策略进行短期频繁交易。因此本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多个环节将依赖于量化模型,从而导致本基金所面临的模型风险高于传统混合型基金,存在导致基金业绩表现不佳的风险。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以及封闭期届满后,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按照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故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交易或申购赎回时,需考虑该估值方式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和股指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2月1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8号楼A栋101-120室、201-222室
设立日期:2014年7月3日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2014年7月3日至长期
电话:010-57383999
传真:010-57383966
联系人:韩炳光
股权结构: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分别占注册资本的26%、25%、25%和24%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强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长。曾任万联证券投行部业务经理,宏源证券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安信证券投行部业务副总裁,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刚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闽发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副处长、处长。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卢伟忠先生,金融学硕士,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曾任金瑞期货研究员,安信证券股指期货IB业务专员,安信期货办公室主任,安信期货IB业务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产品总监,安信乾盛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袁小文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万通期货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金马期货公司常务副总,长城伟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执行副董事长,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阳富教育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徐艳女士,经济学博士,教授,独立董事。曾任长春税务学院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海国投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现任海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陈耿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独立董事。曾任青岛崂山区政府(高科技开发区)职员,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科研站博士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师,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EMBA中心主任职务。
2、监事会成员
徐磊磊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监事。曾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助理、行政经理,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开运先生,金融学硕士,监事。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合伙人助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增投资中心总经理、致远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执行投资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卢伟忠先生,简历同上。
王玉女士,涉外经济本科,副总经理。曾任陕西群力子弟学校教师,北京思拓克斯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营销业务部经理、海淀支公司总经理、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风共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祖尧先生,工学硕士,副总经理。曾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研究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研究中心研究主管、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投行内核小组成员,中国银河证券投资顾问部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沛先生,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任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教师、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专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权管理专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主管、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张鹏程先生,清华大学统计专业硕士,北京大学理学学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8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TF及量化投资组基金经理助理、量化分析师,通联数据股份公司首席投资顾问、投资经理。2016年4月加入九泰基金任玖方量化投资部副总监,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九泰锐华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1月16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刘开运先生2016年12月19日至2018年11月6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吴祖尧先生(委员会主席)、刘开运先生、刘心任先生、刘勇先生。
吴祖尧先生,同上。
刘开运先生,同上。
刘心任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籍,7年证券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5年5月加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发展部总监兼定增投资中心副总经理。现任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1月15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刘勇先生,北京大学金融数学系硕士,北京大学金融数学系学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8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博时基金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博时基金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5月加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绝对收益部基金经理,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0月31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6、公司董事长吴强先生与公司董事吴刚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以外,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新投资理念,规范基金运作。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
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包括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2)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须分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在制度安排、组织机构的设计、部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机制,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消除内部风险控制中的盲点,强化监察稽核部对业务的监督检查功能。
(5)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适时性原则
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内控优先原则
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自觉形成风险防范意识;执行内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业务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内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8)防火墙原则
公司在敏感岗位如:基金投资、交易执行、基金清算岗位之间,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之间、会计与出纳之间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墙进行隔离,以控制风险。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并出具专项报告。
4、内控监控防线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3)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了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建立了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重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渤海银行”)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3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拾伍亿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93号
联系人:阮劲松
联系电话:010-65110109
发展概况:
渤海银行是1996年至今国务院批准新设立的唯一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第一家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中资商业银行,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天津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渤海银行在发展规划中确定了成为“最佳体验现代财资管家”的长远发展愿景,明确了以客户为中心,通过特色化、综合化、数字化、国际化四大抓手,建立人才、科技、财务、风险和机制五大保障,持续推动转型的战略定位,树立了“客户为先、开放创新、协作有为、人本关爱”的企业核心价值观。自成立以来,在制度、管理、商业模式和科技平台创新上进行了不懈地探索,实现了资本、风险和效益的协同发展,保持了包括规模、利润等成长性指标和风险控制指标的同业领先水平。
2017年,渤海银行资产总额达到10025.67亿元,较年初增长17.11%;实现营业收入252.04亿元,同比增长15.27%;实现净利润67.54亿元,同比增长4.33%。截至2018年6月,渤海银行已在全国设立了26家一级分行、27家二级分行、128家支行、73家社区小微支行,并在香港设立了代表处,下辖分支机构网点总数达到255家,网点布局覆盖了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及中西部地区的重点城市。
2017年,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渤海银行综合排名逐年大幅提升,从2009年的603位,提升至200位;亚洲银行综合竞争力排名第50位。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第十二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荣获“2017年度金融科技银行”奖,以及在《中国证券报》、《每日经济新闻》、《时代周报》等组织的一系列评选活动中,先后获得“金牛理财银行”奖、“年度卓越手机银行”、“最佳普惠金融服务”奖等多项殊荣。
2、主要人员情况
付钢先生,渤海银行行长。曾任辽宁省锦州市财贸办财金处处长,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交通银行锦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营口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5年2月起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
李毅先生,渤海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经济师,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北京市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国银行,曾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信贷风险总监。现任渤海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风险管理官。
赵亚萍女士,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30余年金融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托管业务管理经验,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信贷员、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部资金清算处处长、核算处兼市场处处长,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起任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渤海银行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市场营销、产品及业务推动、托管运作、稽核监督、需求与运维、基金业务外包服务六个团队,配备有人员70余人。部门全体人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基金从业资格,高管人员和团队负责人均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渤海银行于2010 年6 月2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2011 年5 月3 日获得中国保监会核准开办保险资金托管业务。渤海银行始终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投资者和金融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并依据不同客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和增值服务,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目前,渤海银行托管业务已涵盖信托计划保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私募投资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客户资金托管、互联网金融托管等业务品种。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渤海银行设有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稽核监督团队,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稽核监督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全面、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全程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人员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业内普遍使用的基金监控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控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8号楼A栋109室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联系人: 潘任会
客户服务电话:010-57383818
公司网址:http://www.jtamc.com/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jtamc.com/
(2)销售机构
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http://www.ehowbuy.com/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公司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5)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大厦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大厦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李超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http://www.qianjing.com/
6)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座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http://www.5ifund.com/
8)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甄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pnr.com/
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F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洁
客户服务电话:86-021-60195121
公司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1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1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李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http://www.xcsc.com/
12)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姚杨
联系人:赵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公司网址:http://www.dtfunds.com/
1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http://www.lufunds.com/
14)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王哲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http://www.vstonewealth.com/
1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http://www.hcjijin.com/
1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http://www.ifastps.com.cn/
17)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金牛理财网)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http://www.jnlc.com/
1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联系人:姜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公司网址:http://www.hongdianfund.com/
1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www.hexun.com/
20)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联系人:刘勇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公司网址:http://www.fujiwealth.cn/
21)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1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1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http://www.zlfund.cn/
2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http://www.yingmi.cn/
23)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公司网址:http://www.jfzinv.com/
24)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2号楼
法定代表人:魏先锋
联系人:郭小璇
客服电话:95305
公司网址:http://www.jzsec.com/
25)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
法定代表人:顾敏
联系人:罗曦
客户服务电话:400-999-8877
公司网址:http://www.webank.com/
2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http://www.snjijin.com/
27)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联系人:高雪超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公司网址:http://www.qiandaojr.com/
2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黄立影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29)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丁姗姗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公司网址:http://www.xzsec.com/
3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张巍婧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http://wwww.jiyufund.com.cn
31)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汪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址:http://www.fengfd.com/
3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陆佳慧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33)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公司网址:http://www.amcfortune.com/
34)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张得仙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3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公司网址:http://www.zszq.com/
3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8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杨晨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http://www.tfzq.com/
3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贾一夫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http://www.harvestw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2、场内销售机构: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业务的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本基金认购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也可代理场内基金份额的发售。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982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程爽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负责人:朱小辉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联系人:李晗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负责人:曾顺福
联系人:杨婧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电话: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文启斯、杨丽
第四部分基金的名称
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本基金延续变更注册前九泰锐华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采用封闭式运作,封闭期起始之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变更注册前九泰锐华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两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本基金A类份额可上市交易。
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并更名为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A类份额接受场内、场外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并继续上市交易。本基金C类份额接受场外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安排C类份额上市交易,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第六部分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量化模型方法,精选股票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在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本基金封闭期届满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过程中主要采用量化投资模型,指导构建投资组合,强调投资纪律,切实贯彻量化投资策略,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的基础上,动态优化调整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等大类资产的配置。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策略主要采用量化策略,辅以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股票投资策略等。
(1)量化策略
本基金采用三类量化模型,选取并持有预期收益较好的行业和股票构成投资组合,通过仓位控制规避可能的市场下跌风险,并充分利用不同模型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适应性及其互补优势,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1)风险预测模型。该模型使用股票市场的多维度要素进行量化建模,预测股票指数可能发生的系统性下跌风险,在模型提示有下跌风险时,通过降低组合的股票仓位,一定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净值安全。该模型的多维度要素主要包括市场情绪要素、基本面要素、资金面要素等。
2)行业轮动模型。该模型采用多因素打分的框架,从公司数据、行业数据等出发,建立量化模型,评估行业的投资价值和预期收益;同时,综合考虑行业风险度、行业流动性等因素,优化决定组合中的行业权重配置。该模型主要包括微观变化模型、中观配置模型、宏观轮动模型等。
3)多因子选股模型。该模型从上市公司的各项数据出发,对个股进行建模打分,从多个维度甄选行业内的个股进行配置。该模型主要包括价值因子、成长因子、质量因子、动量因子、市场情绪因子、分析师因子、资金流因子等。
上述三个量化模型自上而下、相互独立操作,即风险预测模型确定组合的仓位、行业轮动模型确定组合的行业配置、多因子选股模型确定行业内的个股权重。本基金通过充分利用三个量化模型,及其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互补优势,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2)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同时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策略进行股票投资。
本基金的股票定性分析方法采用深度价值挖掘和多层面立体投资分析体系。在灵活的类别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的股票定量分析方法将分析备选股票的估值指标(如PE、PB、PE/G、PS、股息率等)、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毛利率增长率、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等)、现金流量指标和其他财务指标,再通过比较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行业估值水平、主要竞争对手估值水平,并参考国际市场估值水平,来评估备选股票价值提升带来的投资机会。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杠杆放大策略等多种策略进行债券投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九泰锐华混合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今 -0.38% 0.61% -4.48% 0.83% 4.10% -0.22%
九泰锐华混合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今 -0.53% 0.61% -4.48% 0.83% 3.95% -0.22%
第十部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第十一部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 年 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06,962,215.74 49.84
其中:股票 206,962,215.74 49.8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07,947,245.73 50.08
8 其他资产 344,080.04 0.08
9 合计 415,253,541.51 100.00
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1,148,022.32 5.10
C 制造业 93,883,454.62 22.6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019,349.60 3.62
E 建筑业 6,230,741.00 1.50
F 批发和零售业 430,194.00 0.1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0,738.00 0.03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85,365.00 0.46
J 金融业 44,385,801.32 10.71
K 房地产业 12,606,676.48 3.0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604.00 0.0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277,000.00 0.55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9,675.00 0.0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032,233.00 1.70
S 综合 1,929,361.40 0.47
合计 206,962,215.74 49.95
1.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1.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339 中油工程 2,515,251 13,381,135.32 3.23
2 000860 顺鑫农业 254,700 11,614,320.00 2.80
3 000596 古井贡酒 137,400 11,435,802.00 2.76
4 600277 亿利洁能 1,803,752 9,090,910.08 2.19
5 000519 中兵红箭 1,233,846 9,044,091.18 2.18
6 600872 中炬高新 262,000 8,541,200.00 2.06
7 601328 交通银行 1,335,900 7,801,656.00 1.88
8 601857 中国石油 820,300 7,522,151.00 1.82
9 000862 银星能源 2,133,712 7,041,249.60 1.70
10 300144 宋城演艺 315,400 7,017,650.00 1.69
1.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之一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中兵红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中兵红箭2018年09月28日最新公告如下:“2017年8月1日,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湘稽调查字057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7年8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8),并分别于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31日、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5、2017-83、2017-88、2017-90、2017-94、2018-12、2018-19、2018-32、2018-60、2018-66、2018-68、2018-82、2018-93)。目前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正常进行中,期间公司经营活动未受事件影响,经营情况正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公司所涉及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次事件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在此之前,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调查进展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做出如下说明:本基金参与认购中兵红箭为募集配套资金而发行的股份,认购股份于2017年1月26日上市,解禁日期为2018年1月26日。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目前,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分为四大板块:智能弹药行业业务板块、专用车业务板块(冷藏保温汽车、爆破器材运输车等)、汽车零部件业务板块(汽车轴类零部件、内燃机配件等)、超硬材料板块(人造金刚石、立方氮化硼等)。报告期末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正常进行中,期间公司经营活动未受事件影响,经营情况正常。今后,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加强与该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的沟通,密切关注其制度建设与执行等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基础性建设问题的合规性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其他九名证券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01,958.6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2,121.4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44,080.04
1.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0339 中油工程 13,381,135.32 3.23 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
2 600277 亿利洁能 9,090,910.08 2.19 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
3 000519 中兵红箭 9,044,091.18 2.18 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
4 000862 银星能源 7,041,249.60 1.70 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
1.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期货等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基金的上市费和年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资金支付。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资金支付。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3、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C类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本基金登记机构,并由登记机构代为支付给C类份额销售机构。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更新了“重要提示”;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信息的相关内容;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申购与赎回的相关表述;
6.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的相关内容;
7.在“十、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数据的相关内容;
8.在“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9.在“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10.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招募说明书更新详细内容,可登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9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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