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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稳健债券A(00010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82890
基金代码 000104
公告日期 2019-03-26
编号 1
标题 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6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21日期间,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期为2018年8月22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的议案》,内容包括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基金费用、估值方法、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并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修订基金合同等,同意将“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之日起生效。自2018年8月24日起,《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原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3日止,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8月24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简称 华宸稳健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1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8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340,898.59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宸稳健债券A 华宸稳健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104 00625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2,525,939.28份 14,814,959.31份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简称 华宸信用增利
基金主代码 0001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8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620,996.65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式投资管理理念,采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断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大类资产比例和债券的组合目标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同时,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在研究分析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收益率水平、市场环境等因素基础上,自下而上的精选投资品种。
普通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在普通债券的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风险控制、跨市场套利和相对价值判断等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债券,该债券赋予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将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权利,投资者可能还具有回售等其他权利,因此从这方面看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应等于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和可转换债券自身内含的期权价值之和。本基金在合理地给出可转换债券估值的基础上,尽量有效地挖掘出投资价值较高的可转换债券。
回购套利策略。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把信用产品投资和回购交易结合起来,管理人根据信用产品的特征,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或者通过回购融资来博取超额收益,或者通过回购的不断滚动来套取信用债收益率和资金成本的利差。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标的资产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华宸稳健债券A 华宸稳健债券C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式投资管理理念,采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断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大类资产比例和债券的组合目标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同时,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在研究分析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收益率水平、市场环境等因素基础上,自下而上的精选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宋小龙 郭明
联系电话 021-26066866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ongxl@hcmirae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699 95588
传真 021-65870287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hcmirae.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华宸稳健债券A 华宸稳健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45,075.18 40,245.41
本期利润 -26,650.19 94,239.5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21 0.010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18% 7.2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12月31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581 0.066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254,024.53 15,883,389.7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81 1.0721
- 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12月31日
注: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等相关法规。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个自然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3日 2017年 2016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667,017.82 578,021.05 817,110.07
本期利润 -315,922.07 125,022.64 567,227.4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29 0.0071 0.028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03% 0.19% 3.2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8月23日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602 0.0825 0.079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381,386.79 15,299,081.71 17,785,756.8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00 1.0820 1.0800
- 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8月23日 2017年末 2016年末
注: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等相关法规。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个自然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5、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从2018年8月24日起正式转型为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宸稳健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8.24~2018.9.30 0.22% 0.10% 0.10% 0.04% 0.12% 0.06%
过去三个月 -0.40% 0.16% 1.99% 0.05% -2.39% 0.1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18% 0.15% 2.10% 0.05% -2.28% 0.10%
华宸稳健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8.24~2018.9.30 7.57% 1.45% 0.10% 0.04% 7.47% 1.41%
过去三个月 -0.33% 0.17% 1.99% 0.05% -2.32% 0.1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7.21% 0.80% 2.10% 0.05% 5.11% 0.75%
注:转型后的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24日 。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2、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8年8月24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建仓期未结束。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8年8月24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00% 0.19% 0.86% 0.07% -0.86% 0.12%
过去六个月 0.66% 0.15% 2.18% 0.08% -1.52% 0.07%
过去一年 -2.58% 0.16% 1.47% 0.07% -4.05% 0.09%
过去三年 2.51% 0.14% -0.26% 0.08% 2.77% 0.06%
过去五年 29.44% 0.34% 4.96% 0.09% 24.48% 0.2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9.44% 0.34% 4.86% 0.09% 24.58% 0.25%
注:本合同终止日期为2018年8月23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2、转型前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8月20日,终止日为2018年8月23日。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转型前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8月20日,图示时间段为2013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3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照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过去三年未分配利润。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证监许可[2012]370号文批准于2012年6月20日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韩国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咸阳长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公司秉承“规范创造价值,创新推动成长”的经营理念,贯彻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树立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专心致力于细分市场的经营战略,从公司品牌、运行机制、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等方面构筑公司核心竞争力,努力做到“沉得下来不浮躁,专得下去不浮浅”,将公司打造成为受尊重的资产管理人。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管理1只开放式基金: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应晓立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8月24日 - 9 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0日在中信期货公司交易部任交易员,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以及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在上海归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任资深研究员及研究总监,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在上海紫石投资有限公司任行业研究员及专户基金经理,2015年7月加入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部担任行业研究员。2016年2月2日起任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应晓立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2月2日 - 9 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0日在中信期货公司交易部任交易员,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以及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在上海归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任资深研究员及研究总监,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在上海紫石投资有限公司任行业研究员及专户基金经理,2015年7月加入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部担任行业研究员。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已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建立起健全、有效、规范的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和公平交易控制机制,确保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投资决策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的研究管理平台,实行证券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度,各受托资产之间实行防火墙制度,通过系统的投资决策方法和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受托投资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流程,保证投资指令得以公平对待。对以本基金管理人的名义参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的,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应独立确定各受托资产拟申购的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在获配额度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对以各受托资产名义参与银行间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部门应充分询价,利用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审查,确保各受托资产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风险管理部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重点关注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情况。严禁同一受托资产的同日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或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但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受托资产除外。严格控制不同受托资产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行为。风险管理部门对不同受托资产,尤其是同一位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受托资产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交易情况的,要求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对交易的合理性进行解释。风险管理部门同时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受托资产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异常交易情况的,要求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对交易的合理性进行解释。风险管理部门编制定期公平交易报告,重点分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同一期间、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受托资产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公平交易报告由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确认后报督察长、总经理审阅。
4.3.2
4.3.3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4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形,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经济增速下行,债市风险频发,信用利差不断走高,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此的背景下主动加大了信用评级较高的信用债以及部分中长久期的利率债的配置,在经济环境下行的大背景下降低了整体基金的风险并在基金完成转型之后为投资者带来了稳健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转型后(2018年8月24日-2018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本基金A 类份额净值为1.0581 元,C 类份额净值为1.0721 元;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0%,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2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0%。
截至转型前报告期末,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2018年8月23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60 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上半年经济难有较大起色,但是随着各项扶持经济的政策逐步落地,下半年经济有望企稳回升,在此背景下,利率易下难上,债市预计经历宽幅振荡,股市则有望企稳复苏。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了保证公司合规运作、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监察稽核人员在督察长的领导下,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管理制度,采用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有机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执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等进行了持续的监察稽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提示和追踪落实,按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并及时呈报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上级监管部门。
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梳理规章制度,完善内控体系
根据行业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公司内部部门结构调整等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制定和修订了10项制度规章,此外,由监察稽核部牵头,对涉及公司层面及具体业务部门层面的所有制度及流程进行了持续梳理,并根据实际运作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这些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对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规范地进行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2)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改进内控流程
公司通过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3)开展合规培训,强化员工意识
监察稽核部及时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传递给各相关部门,并对具体的执行和合规要求进行提示。在日常工作中通过邀请外部律所及利用基金业协会、上海基金同业公会等业内组织提供的培训交流机会对公司员工进行合规培训。
(4)审查文件材料,确保合法合规
监察稽核部审查法定信息披露文件、基金持续营销的宣传推介材料、各类新闻通稿、媒体采访稿以及各类合同协议,确保上述文件、材料内容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合规、安全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基金会计制度》、《基金会计管理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会计准则、业务指引、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由总经理、督察长、基金事务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负责人、投资部门负责人、产品管理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信息技术部负责人等相关专业人士组成。估值委员会专门负责基金估值工作,直接向公司管理层负责,在确定公司旗下基金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选择、估值模型假设及估值政策和程序的建立等方面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参考意见,为业务部门的操作提供指导意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或基金资产在采用新投资策略和新品种时,估值委员会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委员会修订相关估值方法,以确保其持续适用。涉及估值政策的变更均须经估值委员会决议批准后执行。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存在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时间段为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1月26日。本报告期内存在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200人的情形,时间段为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9月20日。
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提交了《关于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报告》及基金变更注册的申请材料。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并于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21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2018年8月24日起,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1378690_B02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蒋燕华 沈熙苑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2日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1378690_B0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8月23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3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8月23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3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蒋燕华 沈熙苑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2日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350,475.86
结算备付金 519,045.20
存出保证金 958.5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7,121,638.8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7,121,638.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14,673.79
应收利息 7.4.7.5 497,762.9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65,411.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29,769,966.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279.88
应付托管费 7,139.97
应付销售服务费 9,353.38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5,598.66
应交税费 501,180.07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95,000.00
负债合计 632,551.9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7,340,898.59
未分配利润 7.4.7.10 1,796,515.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137,414.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769,966.22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657元,基金份额总额27,340,898.59份,其中下属A类基金份额净值1.0581元,份额总额12,525,939.28份;下属C类基金份额净值1.0721元,份额总额14,814,959.31份。
2、由于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8月24日生效,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资产负债表只列示2018年12月31日的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09,415.72
1.利息收入 281,613.0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7,007.72
债券利息收入 221,381.9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3,223.36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48,538.9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248,538.9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172,419.17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3,922.46
减:二、费用 141,826.32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1,373.75
2.托管费 7.4.10.2.2 15,686.87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9,353.38
4.交易费用 7.4.7.19 2,971.64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557.12
7.其他费用 7.4.7.20 81,883.5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7,589.4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7,589.40
注:由于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8月24日生效,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利润表只列示本期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620,996.65 760,390.14 13,381,386.7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7,589.40 67,589.4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4,719,901.94 968,536.13 15,688,438.0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1,081,120.61 2,805,885.61 43,887,006.22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26,361,218.67 -1,837,349.48 -28,198,568.15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7,340,898.59 1,796,515.67 29,137,414.26
注:由于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8月24日生效,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只列示本期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于建琳______ ______宋小龙______ ____陈婉琪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77号文《关于核准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20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97,981,907.8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关于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2018年8月24日起转型并更名为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8)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无。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7.4.6.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8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咸阳长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9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9.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9.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9.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9.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9.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9.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9.2 关联方报酬
7.4.9.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1,373.7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336.14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7.4.9.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5,686.87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7.4.9.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宸稳健债券A 华宸稳健债券C 合计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 8,192.28 8,192.2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合计 0.00 8,192.28 8,192.28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7.4.9.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7.4.9.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华宸稳健债券A 华宸稳健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36.58% -
注:(1)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转换转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转出份额。
(2)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确定,符合公允性要求。
7.4.9.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工商银行 1,350,475.86 7,233.11

7.4.9.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10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暂时停牌而流通受限的股票。
7.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公允价值
7.4.14.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27,121,638.80 元,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7.4.14.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7.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比较数据
若干比较数据已重述,以符合本年度的列报和会计处理要求。
7.4.14.5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03月22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8月23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8月23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135,970.79 2,674,141.56
结算备付金 34,589.07 412,993.92
存出保证金 285.25 339.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1,610,935.05 12,454,537.9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1,610,935.05 12,454,537.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172,156.93 343,799.6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69.8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3,953,937.09 15,885,882.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8月23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263.25 9,101.36
应付托管费 1,789.50 2,600.4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471.21 1,447.08
应交税费 499,645.74 498,651.48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64,380.60 75,000.00
负债合计 572,550.30 586,800.3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2,620,996.65 14,133,404.22
未分配利润 7.4.7.10 760,390.14 1,165,677.4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381,386.79 15,299,081.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953,937.09 15,885,882.03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8月23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基金份额净值1.060元,基金份额总额 12,620,996.65 份。
2、自2018年8月24日起,原《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3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49,655.80 400,463.67
1.利息收入 435,290.23 861,167.4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0,617.37 27,732.99
债券利息收入 412,905.87 764,745.4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766.99 68,689.0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36,250.41 -180,312.7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936,250.41 -180,312.7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351,095.75 -452,998.41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208.63 172,607.38
减:二、费用 166,266.27 275,441.03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65,696.28 133,645.27
2.托管费 7.4.10.2.2 18,770.35 38,184.33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5,552.19 338.99
5.利息支出 - 5,866.7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5,866.73
6.税金及附加 1,377.00 -
7.其他费用 7.4.7.20 74,870.45 97,405.71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15,922.07 125,022.6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5,922.07 125,022.6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3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3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133,404.22 1,165,677.49 15,299,081.7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15,922.07 -315,922.0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512,407.57 -89,365.28 -1,601,772.8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1,245.61 3,007.46 54,253.07
2.基金赎回款 -1,563,653.18 -92,372.74 -1,656,025.9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620,996.65 760,390.14 13,381,386.7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471,887.06 1,313,869.80 17,785,756.8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25,022.64 125,022.6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338,482.84 -273,214.95 -2,611,697.7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8,197,380.85 10,114,750.90 138,312,131.75
2.基金赎回款 -130,535,863.69 -10,387,965.85 -140,923,829.5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133,404.22 1,165,677.49 15,299,081.7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于建琳______ ______宋小龙______ ____陈婉琪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77号文《关于核准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20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97,981,907.8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关于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2018年8月24日起转型并更名为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但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短期融资券及债项信用评级为非AAA级别的其他信用债券的合计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根据《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关于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2018年8月24日起转型并更名为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8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前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8)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无。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本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8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基金发起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咸阳长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9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9.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9.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9.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9.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9.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9.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9.2 关联方报酬
7.4.9.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5,696.28 133,645.2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9,319.58 25,133.28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7.4.9.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8,770.35 38,184.33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7.4.9.2.3 销售服务费
注:本基金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7.4.9.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7.4.9.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9.23% 70.75%
注:(1)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转换转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转出份额。
(2)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确定,符合公允性要求。
7.4.9.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工商银行 2,135,970.79 9,939.73 2,674,141.56 17,919.10
7.4.9.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10 期末(2018年8月23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暂时停牌而流通受限的股票。
7.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8月23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8月23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公允价值
7.4.14.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8月23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4,588,033.25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7,022,901.80 元,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81,689.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2,172,848.90元,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7.4.14.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7.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比较数据
若干比较数据已重述,以符合本年度的列报和会计处理要求。
7.4.14.5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03月22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3 固定收益投资 27,121,638.80 91.10
其中:债券 27,121,638.80 91.10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869,521.06 6.28
8 其他各项资产 778,806.36 2.62
9 合计 29,769,966.22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2.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3.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6,125,208.00 21.02
3 金融债券 6,530,913.00 22.4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530,913.00 22.41
4 企业债券 14,465,517.80 49.65
10 合计 27,121,638.80 93.08

8.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0303 03国债⑶ 16,000 1,613,120.00 5.54
2 018007 国开1801 15,550 1,564,641.00 5.37
3 010107 21国债⑺ 15,040 1,548,368.00 5.31
4 018006 国开1702 15,020 1,533,542.00 5.26
5 122329 14伊泰01 15,000 1,532,550.00 5.2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末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10.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58.5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14,673.79
4 应收利息 497,762.96
5 应收申购款 165,411.03
9 合计 778,806.36
8.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8.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3 固定收益投资 11,610,935.05 83.21
其中:债券 11,610,935.05 83.21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70,559.86 15.55
8 其他资产 172,442.18 1.24
9 合计 13,953,937.09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4 企业债券 6,541,352.80 48.8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5,069,582.25 37.89
10 合计 11,610,935.05 86.7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2096 11健康元 13,010 1,306,984.60 9.77
2 124206 13祥源债 13,190 1,295,521.80 9.68
3 124256 13苏泊尔 12,000 1,185,960.00 8.86
4 122625 12升华债 10,500 1,058,820.00 7.91
5 124359 13三明投 17,500 717,500.00 5.3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末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85.25
4 应收利息 172,156.93
9 合计 172,442.18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8025 特一转债 445,608.55 3.33
2 113016 小康转债 427,590.00 3.20
3 113011 光大转债 420,960.00 3.15
4 110034 九州转债 416,840.00 3.12
5 128032 双环转债 400,222.20 2.99
6 113012 骆驼转债 393,480.00 2.94
7 128015 久其转债 375,664.00 2.81
8 128022 众信转债 296,278.50 2.21
9 132007 16凤凰EB 245,674.00 1.84
10 132004 15国盛EB 235,875.00 1.76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华宸稳健债券A 180 69,588.55 10,000,000.00 79.83% 2,525,939.28 20.17%
华宸稳健债券C 223 66,434.80 0.00 0.00% 14,814,959.31 100.00%
合计 403 67,843.42 10,000,000.00 36.58% 17,340,898.59 63.4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华宸稳健债券A 106,817.79 0.3907%
华宸稳健债券C 1,105.71 0.0040%
合计 107,923.50 0.394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华宸稳健债券A 10~50
华宸稳健债券C 0~10
合计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华宸稳健债券A 0~10
华宸稳健债券C 0~10
合计 0~1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76 71,710.21 10,000,000.00 79.23% 2,620,996.65 20.7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05,803.60 0.838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00 79.23 10,000,000.00 79.23 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92,092.22 0.73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931.22 0.01 - - -
其他 12,780.16 0.10 - - -
合计 10,105,803.60 80.07 10,000,000.00 79.23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项目 华宸稳健债券A 华宸稳健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12,620,996.65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10,855.83 41,070,264.78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05,913.20 26,255,305.47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525,939.28 14,814,959.3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197,981,907.8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4,133,404.22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1,245.61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563,653.18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620,996.65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21日期间,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的议案》,内容包括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基金费用、估值方法、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并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修订基金合同等,同意将“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之日起生效。自2018年8月24日起,《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经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宋小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许春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经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选举宋小龙先生为公司董事,许春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经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同意辛炯官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并选举金永桓先生为公司董事。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自2018年8月24日起,《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投资策略相应调整为: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式投资管理理念,采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断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大类资产比例和债券的组合目标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同时,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在研究分析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收益率水平、市场环境等因素基础上,自下而上的精选投资品种。
普通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在普通债券的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风险控制、跨市场套利和相对价值判断等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债券,该债券赋予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将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权利,投资者可能还具有回售等其他权利,因此从这方面看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应等于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和可转换债券自身内含的期权价值之和。本基金在合理地给出可转换债券估值的基础上,尽量有效地挖掘出投资价值较高的可转换债券。
回购套利策略。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把信用产品投资和回购交易结合起来,管理人根据信用产品的特征,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或者通过回购融资来博取超额收益,或者通过回购的不断滚动来套取信用债收益率和资金成本的利差。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标的资产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海通证券 2 - - 2,468.05 48.13% -
兴业证券 2 - - 2,659.40 51.87%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29,136,769.41 54.90% 315,500,000.00 83.42% - -
兴业证券 23,934,626.76 45.10% 62,700,000.00 16.58% -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兴业证券 2 - - 1,317.43 100.00%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兴业证券 12,546,781.31 100.00% 74,300,000.00 100.00% - -

11.9 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后)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关于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8月24日
2 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8月24日
3 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8月24日
4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8月25日
5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9月27日
6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10月13日
7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10月22日
8 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10月26日
9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联储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11月8日
10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11月12日
11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财厚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12月12日
12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1月2日

11.9 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前)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1月2日
2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1月22日
3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济安财富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2月23日
4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参加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3月5日
5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住所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3月7日
6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3月30日
7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并调整赎回费率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3月30日
8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4月4日
9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4月23日
10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6月23日
11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6月30日
12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7月5日
13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7月18日
14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2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7月18日
15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7月23日
16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7月24日
17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奕丰金融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7月24日
18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7月25日
19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8月15日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转型后)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0,000,000.00 14,048,890.14 14,048,890.14 10,000,000.00 36.58%

个人 1 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12,642,948.57 2,800,000.00 9,842,948.57 36.00%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上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存在以下特有风险:(1)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风险;(2)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3)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巨额赎回风险。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转型前)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3日 10,000,000.00 - - 10,000,000.00 79.23%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上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存在以下特有风险:(1)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风险;(2)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3)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巨额赎回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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