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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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货币市场(5600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90782
基金代码 560001
公告日期 2019-03-28
编号 1
标题 益民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 年 3 月 28 日




益民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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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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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益民货币
基金主代码 560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 7月 17日
基金管理人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5,512,728.1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力求本金稳妥和资产的充分流动性前提下,力争取得
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现金收益。
投资策略 深入分析国家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利率波动、资本市场
资金面的情况和流动性的变化,通过对利率水平的预测
以及对市场期限结构的测算,调整货币基金资产的配置
和组合的久期,并结合市场情况进行适当的跨市场、跨
期以及跨品种的套利。
业绩比较基准 六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货币市场基金是具有较低风险、流动性强的基金品
种。在一般情况下,其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一般债券型
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姓名 刘伟 贺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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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联系电话 010-63105556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jianchabu@ymfund.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0-8808 95599
传真 010-63100588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ym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 10号庄胜
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 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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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41,989.16 3,219,007.34 2,500,609.44
本期利润 1,741,989.16 3,219,007.34 2,500,609.44
本期净值收益率 2.2292% 2.6868% 2.114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5,512,728.11 52,866,131.14 109,877,466.5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1.0000
注:本基金利润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
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
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5111% 0.0016% 0.3322% 0.0000% 0.1789% 0.0016%
过去六个月 0.9800% 0.0059% 0.6644% 0.0000% 0.3156% 0.0059%
过去一年 2.2292% 0.0048% 1.3181% 0.0000% 0.9111% 0.0048%
过去三年 7.1947% 0.0056% 3.9578% 0.0000% 3.2369% 0.0056%
过去五年 16.1222% 0.0081% 8.7119% 0.0017% 7.4103% 0.006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7.3807% 0.0089% 28.6064% 0.0021% 8.7743% 0.0068%
注: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六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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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自 2006 年 7 月 17 日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投资组合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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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图中数据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8 1,559,322.56 156,869.24 25,797.36 1,741,989.16 -
2017 2,716,894.62 511,821.87 -9,561.32 3,219,155.17 -
2016 2,272,720.22 210,767.42 17,121.80 2,500,609.44 -
合计 6,548,937.40 879,458.53 33,357.84 7,461,75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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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 2005年 12月 12日正式成立。公
司股东由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49%)、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3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 20%)组成,注册资本为 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重庆,主要
办公地点:北京。截至 2018年末,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九只,均为开放式基金。其中,益民货币
市场基金于 2006年 7月 17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 17亿份;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6 年 11 月 21 日成立,首发规模近 9 亿份;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7 年 7 月
11 日成立,首发规模近 73 亿份;益民多利债券型投资基金于 2008 年 5 月 21 日成立,首发规模
超过 7亿份,于 2018 年 10月 29日收到证监会《关于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
函》,本基金已完成清算;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2年 8月 16日成立,
首发规模超过 11亿份;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3年 12 月 13日成立,
首发规模超过 10亿份;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年 5 月 6 日成立,首
发规模近 14亿份。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5 月 8日成立,益民信用
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年 10月 16日成立,益民优势安享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8年 4月 23日成立。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文泉
益民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
经理,益民信
用增利纯债
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8年 11月 1

- 11
经济学硕士,11 年证券
从业经历,曾任国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部总经理、重庆国际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市场业务总部固定收益
投资部总经理。2018 年
7月起担任益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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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2018年 11月担任益
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1月担任益民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
赵若琼
益民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
经理、益民信
用增利纯债
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经理、益民中
证智能消费
主题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益
民服务领先
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
经理、益民优
势安享灵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经理
2018年 2月 6日 - 11
曾任民生证券研究院行
业研究员,方正证券研
究所行业研究员,2015
年 6 月加入益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
研究员。自 2017年 2月
28日起任益民服务领先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年 5月 8日起任益
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8年 2月 6日
起任益民信用增利纯债
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经理、益
民货币市场基金经理,
自 2018年 2月 6 日至
2018年 7月 26日任益民
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经理,自 2018年 4月
23日起任益民优势安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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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
聘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益民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
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
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公平
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益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并建立了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确
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对
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均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即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
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需履行事先审批流程;对不
同投资组合均进行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各投资组合经理需要在交易
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
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公司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
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
待不同投资组合,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
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能投资股票,其债券组合与公司其他投资组合 1日、3日、5日同向交
易价差分析均通过统计检验,不存在价差显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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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同投资组合
之间不存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
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我国经济在内外因共同作用下总体呈现下行态势,国内经济周期及政策调控叠加
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外部不确定性,成为影响市场的主要矛盾。2018年 GDP季度同比增速由 6.8%
下行至 6.4%,CPI同比增速保持相对稳定,PPI同比增速下半年加速下行,M2同比增速相对平稳,
社会融资规模下半年出现了明显的萎缩。货币政策坚持稳健中性,央行利用定向降准、中期借贷
便利等工具意在适度增加中长期流动性供应,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2018年全年,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基金合同进行投资管理,优先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
全性,在此基础上适时调整组合剩余期限,并把握年末资金紧张,短期资产收益大幅提升的时机,
适当提高了组合整体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229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18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9年,我们认为短期内经济基本面、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难言改变,CPI短期上行压
力不大。目前国内债券市场高等级信用债收益率处于历史较低水平,随着外部因素长期影响的弱
化,国内因素仍将是影响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主要矛盾,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保持谨慎操作的态
度,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积极把握市场利率波动,合理调整资产配置比例、组合杠
杆和剩余期限,尽量创造更多的超额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中,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出发,由督察长领导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推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保证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发
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监察稽核体系运行顺利,本基金
运作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推动公司各部门及时完善与更新制度规范和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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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颁布和更新了一系列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确保内控制度的适时性、全面性和合法合规性,
并加强内部督导,将风险意识贯穿于各岗位与各业务环节。
2、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监察等工作方法,加强了
对基金日常业务的合规审核和合规监测,并加强了对重要业务和关键业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完成
了对投资研究、交易环节及后台运营等专项监察。
3、规范基金销售业务,保证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在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活动中,
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
逐步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各项要求,并督促销售部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4、规范基金投资业务,保证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合法合规进行。公司制定了严格规范的
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机制,以投资决策委员会为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业务均按照管理制度和
业务流程执行。
5、以外聘律师、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合规教育与培训,促进公司合规文化的建设,及时向公
司传达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了对员工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合规风险,防范
利益输送行为。
公司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运作正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并积极发挥作用。
我们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的规
范运作,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是基金估值的最高决策机构,负
责公司估值相关决策及执行。成员由公司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产品开发部、监察稽
核部、基金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等方面
较丰富的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应当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
值方法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
必须具有一定的会计核算估值知识和经验,应当具备熟知与估值政策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估值
原则和方法的专业能力,并有从事会计、核算、估值等方面业务的经验和工作经历。
产品开发部产品开发人员:产品开发人员负责估值相关数值的处理和计算,并参与公司对基
金的估值方法的确定。该成员应当在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工作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具备基金绩效评估专业能力,并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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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基金会计在估值流程中的相关工作职责是参与基金组合投资品种估值
方法的确定,复核由估值小组提供的估值价格,并与相关托管行进行核对确认。如有不符合的情
况出现,立即向估值小组反映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基金会计人员应当与估值相关的外
部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获悉的与基金估值相关的重大信息及时向公司及估值小组反馈。基金会
计应当具备多年基金从业经验,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具备熟悉及了
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的专业能力。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管理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过
程。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每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份额”。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
份额收益为基准,每日为投资者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使基金帐面份额净值
始终保持 1.00 元。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小数点后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
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2)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
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
收益。
(3)本基金每日收益计算并分配时,以人民币元方式簿记,每月累计收益只采用红利再投资
(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
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将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
(4)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结转一次。基金管理人正式运作基金财产不满一个月的,不结转。
每月结转日,若投资者账户的当前累计收益为正收益,则该投资者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体现为增加;
反之,则该投资者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体现为减少;除了每月的例行收益结转外,每天对涉及有全
部赎回交易的账户进行提前收益结转,处理方式跟例行收益结转完全一致;
(5)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
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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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此项调整并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年度利润分配合计为 1,741,989.16元。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
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018年 1 月 1 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
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益民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
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除 12 月 5 日,益民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
金融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低于 5%,违反了《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规定,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益民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
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
合同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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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 61036918_A0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益民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益民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益民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
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
立于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
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
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益民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
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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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益民货币市场基金的持续经营
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
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益民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益民货币市场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
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
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
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益民货币市场基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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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
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
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珊珊 王海彦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 3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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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益民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656,917.83 3,149,141.97
结算备付金 17,973.03 577,272.73
存出保证金 96.10 6,323.4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79,653,715.29 3,891,279.59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9,653,715.29 3,891,279.5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34,310,411.47 45,6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6,772.05
应收利息 7.4.7.5 439,046.08 118,073.8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16,079,159.80 53,358,863.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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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2,956.09 15,018.67
应付托管费 9,986.67 4,551.12
应付销售服务费 24,966.71 11,377.77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1,639.04 700.00
应交税费 207,790.16 207,790.16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139,868.02 114,070.66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39,225.00 139,224.05
负债合计 566,431.69 492,732.4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15,512,728.11 52,866,131.14
未分配利润 7.4.7.1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5,512,728.11 52,866,131.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6,079,159.80 53,358,863.57
注: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元,基金份额总额 115,512,728.11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益民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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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 日
一、收入 2,508,529.93 4,172,627.59
1.利息收入 2,488,791.97 4,112,593.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55,031.25 122,276.80
债券利息收入 1,459,458.69 3,072,616.5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74,302.03 917,699.7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9,737.96 58,260.2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9,737.96 58,260.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 -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 1,774.29
减:二、费用 766,540.77 953,620.25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267,902.88 371,443.14
2.托管费 7.4.10.2.2 81,182.75 112,558.46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202,956.72 281,396.15
4.交易费用 7.4.7.19 - -
5.利息支出 830.16 5,363.4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30.16 5,363.41
6.税金及附加 17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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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费用 7.4.7.20 213,493.58 182,859.0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741,989.16 3,219,007.3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741,989.16 3,219,007.3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益民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月 1日至 2018 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52,866,131.14 - 52,866,131.1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741,989.16 1,741,989.1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2,646,596.97 - 62,646,596.9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95,051,813.75 - 395,051,813.75
2.基金赎回款 -332,405,216.78 - -332,405,216.7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1,741,989.16 -1,741,989.1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115,512,728.11 - 115,512,7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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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月 1日至 2017 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09,877,466.59 - 109,877,466.5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219,007.34 3,219,007.3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7,011,335.45 - -57,011,335.4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19,173,020.96 - 519,173,020.96
2.基金赎回款 -576,184,356.41 - -576,184,356.4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3,219,007.34 -3,219,007.3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52,866,131.14 - 52,866,131.1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康健______ ______慕娟______ _____慕娟__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益民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95 号《关于同意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批准,由益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06 年 7 月 17 日生效,于基金合同生效日,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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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为 1,714,988,395.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发布的《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进行如下变更。变更前,本
基金的投资范围为:1、现金;2、通知存款;3、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4、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5、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
债券回购;6、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7、短期融资券;8、中国证监会、中
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变更后,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包括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
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
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
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六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
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8年 12月 31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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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
贷款和应收款项。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
投资等。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本基金对所持有的债券投资以摊余成本法
进行后续计量。本会计期间内,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接近其公允价值。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
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
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债券投资
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
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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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资成本,对于贴息债券,该等利息应作为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
均法结转。
(2)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使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
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其相当于公允价值。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具体如下:
1)银行存款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债券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
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回购协议
(1)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
计提利息;
(2)本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所产生的利息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回
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资产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估值。回购期满时,若双方都能履约,则
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现金资产;若融券业务到期无法履约,
则继续持有债券资产,实际持有的相关资产按其性质进行估值;
4)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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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
每一估值日,采用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
价”。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价格产生重大偏离,基金管理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
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3)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由于申购、赎回
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
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实际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
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
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收入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
示。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令第 120 号《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出现因提前
支取而导致的利息损失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予以弥补,风险准备金不足的,
应当使用固有资金予以弥补;
(2)债券利息收入按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
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
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债券投资收益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及相关
费用的差额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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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
时候确认。
7.4.4.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每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份额”。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
额收益为基准,每日为投资者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使基金帐面份额净值始
终保持人民币 1.00 元。投资者当日应付收益的精度为人民币 0.01 元,小数点后第三位采用去尾
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2)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
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
益;
(3)本基金每日收益计算并分配时,以人民币元方式簿记,每月累计收益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
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支
付时,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将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
(4)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结转一次。基金管理人正式运作基金财产不满一个月的,不结转。每
月结转日,若投资者账户的当前累计收益为正收益,则该投资者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体现为增加;
反之,则该投资者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体现为减少;除了每月的例行收益结转外,每天对涉及有全
部赎回交易的账户进行提前收益结转,处理方式跟例行收益结转完全一致;
(5)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
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7)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
项调整并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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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且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4.4.1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
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
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
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
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
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
益民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2 页
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
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
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年 1月 1日起产生
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
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
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
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
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年 1月 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益民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2 页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267,902.88 371,443.1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27,387.90 16,535.71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33%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81,182.75 112,558.46
益民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2 页
的托管费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3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山证券 0.00
中国农业银行 10,476.16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962.29
合计 131,438.45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山证券 0.00
中国农业银行 9,859.09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2,244.26
合计 252,103.35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
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益民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2 页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 年
7 月 17 日 )持有的基金份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25,161,582.02 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451,170.04 25,000,000.00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161,582.02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10,000,00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5,612,752.06 25,161,582.02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3.5160% 47.5900%
注:(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2)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国泓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50,120,350.77 43.3895% 0.00 0.0000%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
并支付。
益民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2 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1,656,917.83 43,730.78 3,149,141.97 102,391.3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9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无。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公允价值
本基金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次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79,653,715.29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元(上年度
末:第一层次人民币 0.00元,第二层次人民币 3,891,279.59元, 第三层次人民币 0.00元)。
(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
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换
(2017年:无)。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未发
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况(2017 年:无)。
益民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2 页
7.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79,653,715.29 68.62
其中:债券 79,653,715.29 68.62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310,411.47 29.5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74,890.86 1.44
4 其他各项资产 440,142.18 0.38
5 合计 116,079,159.80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0.03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
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20%。
益民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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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5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有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天的情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48.4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34.4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8.5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8.5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00.11 -

益民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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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有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240天的情况。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013,547.35 8.6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013,547.35 8.6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69,640,167.94 60.29
8 其他 - -
9 合计 79,653,715.29 68.96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1892484 18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CD001 200,000 19,897,610.03 17.23
2 180201 18国开 01 100,000 10,013,547.35 8.67
3 111809119 18浦发银行 CD119 100,000 9,984,487.04 8.64
4 111804068 18中国银行 CD068 100,000 9,976,334.96 8.64
5 111813045 18浙商银行 CD045 100,000 9,949,426.91 8.61
6 111810611 18兴业银行 CD611 100,000 9,925,921.16 8.59
7 111809112 18浦发银行 CD112 100,000 9,906,387.84 8.58

益民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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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389%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2023%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267%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况。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
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
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2018 年 1 月 19 日,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
决定书。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6.1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439,046.08
4 应收申购款 1,000.00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益民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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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 -
8 合计 440,142.1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
数(户)
户均持有
的基金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466 46,842.14 95,870,047.33 83.00% 19,642,680.78 17.00%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基金子公司委托资金 50,120,350.77 43.39%
2 本公司自有资金 15,612,752.06 13.52%
3 券商资管资金 10,028,957.04 8.68%
4 银行资管资金 10,011,212.03 8.67%
5 券商委托资金 5,040,330.67 4.36%
6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管资金 5,036,189.50 4.36%
7 个人客户委托资金 1,425,123.75 1.23%
8 个人客户委托资金 1,244,847.41 1.08%
9 个人客户委托资金 536,686.30 0.46%
10 个人客户委托资金 533,677.03 0.4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
10.0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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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 7月 17日)基金份额总额 1,714,988,395.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2,866,131.14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395,051,813.75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32,405,216.78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5,512,728.11
注:申购含转换入份额及红利再投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聘任康健先生担任益
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职公告已于 2018年 5月 9日在公司网站和相关媒体进行披
露。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聘任康健先生担任益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桦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相关公告已于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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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9月 12日在公司网站和相关媒体进行披露。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行总行聘任刘琳同志、李智同志为本行托管业务部高级专家。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年度,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内应付审计
费 3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 1 - - - - -
注:1、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充足,财务状况及最近三年盈利情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构的处罚;主要股东实力强大;具备投资组合运
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投资组合提供全面
的信息服务;
(2)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权责明确,内部管理规范、
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投资组合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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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究实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数量足够的专职研究人员以及研究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
平的研究员;研究覆盖面广,能涵盖宏观经济、行业、个股、债券、策略等各项领域,并能在符
合相关法规及执业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分析严
谨,观点独立、客观,并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测算能力;
(4)服务能力: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能主动为公司投资组合提供及时的市场信息及各种路
演、公司联合调研、券商会议的信息和参加机会;或者具备某一区域的调研服务能力的优势;
(5)综合业务能力:在投资银行业务上有较强的实力,能协助本公司投资组合参与股票、债
券的发行;在新产品开发方面经验丰富,能帮助公司拓展资产管理业务(如 QDII、专户等集合理
财产品);在证券创新品种开发方面处于行业前列(如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融资融券、金融期货
等);
(6)其他因素(在某一具体方面的特别优势)。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基金的交易单元选择,投资总监、研究部、产品部、主动管理事业部经集体讨论后遵照
上述标准填写《券商选择标准评分表》,并据此提出拟选券商名单以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挑选
时应考虑在深沪两个市场都租用足够多的席位以保障交易安全。必要时可要求券商提供相应证明
文件;
(2)投资总监向投资决策委员会上报拟选券商名单、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以及相关评选材料;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拟选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审查通过后由总经理上报董
事会,董事会如对公司管理层有相应授权的,由公司管理层依据授权内容办理;
(4)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确定后,中央交易部参照公司《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及《综合服务协议》范本负责协调办理正式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若实际签署协议与协议范本不
一致的,由中央交易部将实际签署协议提交监察稽核部进行合规性审核。
3、本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成交总额
的比例
中信证券 12,834,717.46 100.00% 1,115,400,000.00 100.00% -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偏离度绝对值在 0.5%(含)以上的情况。

益民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42 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
者类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机构 1 20181102-20181231 50,000,000.00 120,350.77 - 50,120,350.77 43.39%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3月 28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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