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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人民币)(96800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49592
基金代码 968007
公告日期 2019-05-17
编号 1
标题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关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变更事项的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收到恒生中国企业指
数(“标的指数”)的指数提供商恒生指数有限公司(“恒生指数公司”)的通知,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生效日期”)起,标的指数将做出如第一部分所述修订(“标的指数的变更事项”)。据此,本
基金在香港发行的特别条款和产品资料概要均需要进行修订。根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
关规定,上述修订也需要相应更新至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
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及《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产品资料概
要》”)。
一、标的指数的变更事项
为了提升标的指数作为“香港市场中国指数”的代表性,恒生指数公司将于生效日期起对标的指数
进行以下变更:
1. 取消红筹股及P股成份股数目的限制
目前,标的指数中红筹股及 P 股成份股数目固定,合计为 10 只。由生效日期起,将会取消此
限制。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总数将会维持为 50 只。此后,将根据所有合资格 H 股、红筹股及 P
股的综合市值排名(按照《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所载的
公式计算)纳入及剔除标的指数的成份股,但须受限于下段所述的过渡性安排。
为了降低对市场的潜在影响,在变更后的前两个标的指数调整日,成份股变动数目上限为 5 只,
并且标的指数纳入新的红筹股及/或 P 股最多不可超过 5 只,如下表所示:
按成份股类别分类的标
的指数成份股数目
标的指数调整日
2019 年 6 月 17 日 2019 年 9 月 9 日 2019 年 12 月 9 日
及之后
H 股成份股 最少 35 只 最少 30 只 无上/下限
红筹股及/或 P 股成份股 最多 15 只 最多 20 只 无上/下限
总数 50 50 50
2. 增设“快速纳入机制”
目前,符合纳入标的指数要求的红筹股及 P 股需要上市至少 3 年(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的公司)或 6 年(通过借壳上市的公司)。自生效日期起,不论上市方式,适用于红筹股及 P
股的最低上市年限要求均为 3 年,并将增设“快速纳入机制”,即内地公司中市值排名前 10
位以及第 11 位至第 20 位的公司发行的红筹股或 P 股的最低上市年限要求分别减少至 1 年及
2 年。适用于红筹股及 P 股的上市年限要求摘要如下表所示:
内地公司市值排名 上市年限要求
前 10 位 1 年
11 位至 20 位 2 年
20 位以后 3 年
二、对本基金的影响
为免产生疑问,(i)本基金由于标的指数的变更事项将可能增加对红筹股及 P 股的投资,除此之外,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及政策将保持不变;(ii)本基金由于标的指数的变更事项而导致的变更并不构成本
基金的重大变更;(iii)标的指数的变更事项将不会影响标的指数在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之下的可接受性;(iv)本基金的正常运作将不会受到影响;(v)本基金的
整体风险状况将不会有实质变更或增加;及(vi)本基金由于标的指数的变更事项而导致的变更将不会
对本基金内地投资者的利益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本基金由于标的指数的变更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将由本基金承担,但预计该等费用数额较小。
三、《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将于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作出更新,以反映标的指数的变更事
项。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可于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在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http://www.ccb.com)查阅。
四、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http://www.ccb.com)
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
遵循其规定。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与内地基
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95533或通过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电
子 邮 箱 ccbkf.zh@ccb.com 垂 询 相 关 事 宜 , 或 访 问 本 基 金 内 地 代 理 人 的 网 站
(http://www.ccb.com)查询。
五、风险提示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
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
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
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册
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17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其他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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