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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产业债债券A(10005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50669
基金代码 100058
公告日期 2019-05-23
编号 2
标题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信息全文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会议方式
召开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9年5月21日在《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发布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02号文核准募集的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1年12月5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费率标准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021-2036181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关于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二)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调整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费率标准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见附件五)。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5月21日,即在2019年5月21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包括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fullgoal.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17: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021-20361818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即2019年6月30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2、《关于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关于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上述某一议案未通过的,不影响另一议案的表决结果;
  3、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人大会专线/客服电话:95105686、400-888-0688
  会务常设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021-20361818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16楼
  网址:http://www.fullgoal.com.cn
  2、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傅匀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4、见证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夏火仙
  联系电话:021-3872245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6层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均免长途话费)咨询。
  3、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关于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三:《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关于调整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费率标准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
  附件一:《关于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议案》
  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降低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五《关于调整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费率标准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
  为实施本基金上述费率标准调整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费率标准调整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关于调整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费率标准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中关于费率标准调整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进行修订等。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二:《关于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有关事项的议案》
  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考虑到本基金的长期发展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调整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五《关于调整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费率标准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
  为实施本基金上述收益分配原则调整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上述收益分配原则调整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关于调整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费率标准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中关于收益分配原则调整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进行修订等。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三: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账户号: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以上表决意见是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代理人)就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包括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做出的表决意见。
  2、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4、本表决票可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的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的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集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本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包括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五:关于调整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费率标准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
  1、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5日生效,考虑到本基金的长期发展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有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关于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费率标准调整
  1、降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
  将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6%调整为0.5%,并对《基金合同》、《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应内容做修订。《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将《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由: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降低本基金的托管费率
  将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2%调整为0.1%,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应内容做修订。《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将《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由: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降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费率
  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由: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
  注:上表中,1年按365天计算。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100%。”
  修改为:
  “(1)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
  ……
  (3)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三、修改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
  将《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项下第1点由: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季度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一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修改为: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四、议案执行与法律文件生效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表决通过的次日起,根据表决通过议案修订的《基金合同》生效,且自该日起本基金按照相关议案修改后的费率标准和/或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某一议案未通过的,不影响另一议案的表决结果。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持有人大会,提示性公告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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