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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金泰定开债券(00369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26703
基金代码 003691
公告日期 2019-08-09
编号 1
标题 农银汇理金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0月21日证监许可【2016】2406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二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托管人已经对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进行了复核、审查。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法定代表人:许金超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08】3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拾柒亿伍仟万零壹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翟爱东
  联系电话:021-610955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4,218,334 51.67%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 583,281,667 33.33%
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62,500,000 15%
合 计 1,750,000,001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许金超先生:董事长
  高级经济师、经济学硕士。许金超先生1983年7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处长、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山西分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28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3月4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FathiJerfel先生,副董事长
  硕士。1986年起任职于里昂信贷集团(CréditLyonnais);1996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集团,历任结构化及可转债管理部门、量化研究部门主管、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东方汇理结构化资产管理公司(CASAM)首席执行官。自2008年1月起,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集团总经理委员会委员,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集团副首席执行官。
  施卫先生:董事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199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200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04年3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2010年10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东京分行筹备组组长,2012年12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2019年5月7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钟小锋先生:董事
  政治学博士。1996年5月进入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工作,先后在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巴黎)、东方汇理银行广州分公司、香港分公司、北京代表处工作。2005年12月起任东方汇理银行北京分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11月起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亚区副行政总裁。2012年9月起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亚区行政总裁。
  蔡安辉先生:董事
  高级工程师、管理学博士学位。1999年10月起任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公司财务部综合财务处副处长,历任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处长,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铝保险经纪(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华若鸣女士: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起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自2000年起,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资金营运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农业银行首席专家,金融市场部总裁。
  王小卒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世界银行顾问、联合国顾问、韩国首尔国立大学客座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教授,兼任香港大学商学院名誉教授和挪威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傅继军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81年起,任江苏省盐城汽车运输公司职工教师,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中心科员。1991年3月起任中华财务咨询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学院兼职教授。
  徐信忠先生:独立董事
  金融学博士、教授。曾任英国BankofEngland货币政策局金融经济学家;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院长、金融学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院长。
  2、公司监事
  王红霞女士:监事会主席
  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1984年8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资金计划部、资产负债管理部任副处长、处长。2004年5月开始参与中国农业银行票据营业部筹备工作,2005年6月起至2017年11月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资金营运部所属票据营业部副总裁、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兼票据营业部总经理、同业业务中心/票据营业部总裁。2017年11月29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Jean-YvesGlain先生:监事
  硕士。1995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销售部负责人、市场部负责人、国际事务协调和销售部副负责人、国际协调与支持部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总秘书兼支持与发展部负责人。
  杨静女士:监事
  美国管理会计师,金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8年4月起历任雷博国际会计高级经理,瑞银证券股票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助理,德意志银行(北京)总裁助理、战略经理。现任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
  胡惠琳女士:监事
  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起进入基金行业,先后就职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参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工作,2008年3月公司成立后任市场部总经理。
  宋进举先生:监事
  法律硕士。2009年起进入基金行业,曾就职于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9月加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杨晓玫女士:监事
  管理学学士。2008年加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许金超先生:董事长
  高级经济师、经济学硕士。许金超先生1983年7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处长、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山西分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28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3月4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施卫先生: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199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200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04年3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2010年10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东京分行筹备组组长,2012年12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2019年5月7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志勇先生:副总经理
  博士研究生。1995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人事教育部、市场开发部、机构业务部及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任职。2007年起参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2008年3月起在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运营副总监、代理市场总监等职务。2018年4月3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运营副总监。
  翟爱东先生:督察长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88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城乡金融报》社、国际部、伦敦代表处、个人业务部、信用卡中心工作。2004年11月起参加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筹备工作。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监察稽核部总经理,2012年1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史向明,理学硕士,18年证券和基金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历任中国银河证券公司上海总部债券研究员、天治基金管理公司债券研究员及基金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7月至2008年6月任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7月起任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2月起兼任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起兼任农银汇理7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兼任农银汇理主题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起兼任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兼任农银汇理金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兼任农银汇理金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起任农银汇理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起任农银汇理金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施卫先生,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付娟女士,投资总监,农银汇理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海棠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史向明女士,投资副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7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金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金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农银汇理金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郭世凯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农银汇理行业成长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行业轮动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现代农业加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张峰先生,投资部副总经理,农银汇理行业领先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定期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投资风格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风险控制是实现价值回报的一个重要基石。借鉴东方汇理在风险控制领域的成熟经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健全的风险控制流程。通过科学有效、层次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明确的四道风险控制防线,从组织制度上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1)第一道防线:员工自律、自控和互控
  直接与业务系统、资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业务用章等接触的岗位,必须实行双人负责的制度。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由其上级主管履行监督职责;对于有条件的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2)第二道防线:部门内控和部门之间互控
  各部门应检查本部门的各类风险隐患,严格遵守业务操作流程,完善内控措施,并对本部门的风险事件承担直接责任。研究、投资、集中交易、运营等部门独立运作,以实现部门间权力制约和风险互控。
  (3)第三道防线:风险控制部与其它各部门间的互动合作
  各部门应及时将本部门发生的风险事件向风险控制部报告。风险控制人员在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协助各部门识别、评估风险和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监督《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的被执行情况,以及定期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测量、评估和报告。
  (4)第四道防线:监察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的稽核审计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2、内部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下设薪酬和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拟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起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计划,审核公司总体人员编制方案和薪酬政策,负责审议员工的聘用和培训政策。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决策。公司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产品委员会,就基金投资、风险控制和产品设计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管理制度根据规范的对象划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公司治理制度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部门及业务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规程、实施细则以及部门业务手册。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3)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B、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4)内部控制活动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B、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C、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6)内部控制监督
  内部监控由监事会、董事会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意见改进,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知晓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日期:1988年8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联系人:刘洁
  联系电话:021-52629999-212012
  传真:021-62159217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207.74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6.71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82.87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20亿元。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产品管理处、稽核监察处、运行管理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48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8964.38亿元,基金份额合计8923.86亿份。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法定代表人:许金超
  联系人:叶冰沁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
  联系电话:021-61095610
  网址:www.abc-ca.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21-52629999-218966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3)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
  法人代表:顾敏
  联系人:赵云
  网址:www.webank.com
  客服电话:95384、400-999-8800
  传真:0755-86700688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广发证券网http://www.gf.com.cn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飙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0991-5801913
  传真:0991-5801466
  联系人:王怀春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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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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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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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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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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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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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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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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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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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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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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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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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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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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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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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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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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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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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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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10-65884788
  客服电话:400-92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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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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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0-166-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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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联系人:沈晨
  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00
  网址:www.jnlc.com
  (2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联系人:费超超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fund.10jqka.com.cn
  (2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0619607
  联系人:李唯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2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联系人:邱湘湘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50753533
  联系人:陈孜明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3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李瑞真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3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邱燕芳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3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3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电话:010-89187635
  客服电话:400-088-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34)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010-65309516
  (35)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9号奎科大厦
  法定代表:张旭阳
  联系人:杨琳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客服电话:95055-9
  传真:010-61951007
  (36)其它代销机构名称及其信息另行公告。
  (二)登记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法定代表人:许金超
  电话:021-61095588
  传真:021-61095556
  联系人:丁煜琼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徐莘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都晓燕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都晓燕
  四、基金名称
  农银汇理金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或者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一年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该日)起一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债券品种,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通过可转换债券认购所获得的认股权证,在其可上市交易后10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本基金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获得的股票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10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每个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内以及开放期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八、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内投资策略包括:
  1、宏观配置策略
  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是直接影响债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跟踪分析各项宏观经济指标的变化,考察宏观经济的变动趋势以及货币政策等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对未来短期、中期和长期债券市场的运行状况进行合理分析,并建立对预期利率走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基本判断。对于债券市场的主要考察指标包括:远期利率水平、市场短期资金流向、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力度、货币供应量变动等。
  本基金的宏观配置策略主要是建立在综合实现基金的稳健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宏观经济分析和市场状况预期的情况,在给定风险承受度的限定下,具体设定基金资产在债券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同时设定债券组合在组合久期调整、信用配置、券种配置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策略,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同时,考虑到债券市场流动性较差和基金流动性要求较高的矛盾,本基金将在宏观投资策略阶段确立本基金的流动性目标,统筹考虑投资者申购赎回特征和客户大额资金流向特征,以确定本基金在不同流动性券种和银行存款上的配置比例。
  2、期限配置策略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每次开放期的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将适当的采取期限配置策略,即将基金资产所投资标的的平均剩余存续期与基金剩余运作周期限进行适当的匹配。
  3、期限结构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宏观经济基本面以及货币政策,而投资者的期限偏好以及各期限的债券供给分布对收益率形状有一定影响。对收益率曲线的分析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管理将主要采取以下策略:
  (1)合理预计利率水平
  对市场长期、中期和短期利率的正确预测是实现有效债券投资的基础。管理人将全面研究物价、就业、国际收支和政策变更等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预测未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走向,以此判断资金市场长期的供求关系变化。同时,通过具体分析货币供应量变动,M1和M2增长率等因素判断中短期资金市场供求的趋势。在此基础上,管理人将对于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动进行合理预测,对包括收益率曲线斜度等因素的变化进行科学预判。
  (2)灵活调整组合久期
  管理人将在合理预测市场利率水平的基础上,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灵活调整组合的目标久期。当预期市场利率上升时,通过增加持有短期债券等方式降低组合久期,以降低组合跌价风险;在预期市场利率下降时,通过增持长期债券等方式提高组合久期,以充分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3)科学配置投资品种
  管理人将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央票、金融债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4)谨慎选择个券
  在具体券种的选择上,管理人主要通过利率趋势分析、投资人偏好分析、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的预期、信用评估和流动性分析等方式,合理评估不同券种的风险收益水平。筛选出的券种一般具有流动性较好、符合目标久期、同等条件下信用质量较好或预期信用质量将得到改善、风险水平合理、有较好下行保护等特征。
  5、资产支持类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包括: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00%
  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为本基金是通过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来获取的收益,力争获取相对稳健的绝对回报,追求委托财产的保值增值。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本业绩比较基准停止发布或更改名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41,362,330.80 96.94
其中:债券 141,362,330.80 96.9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1,924,615.56 1.32
8 其他资产 2,532,288.83 1.74
9 合计 145,819,235.19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3,765,350.00 13.4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3,765,350.00 13.44
4 企业债券 124,114,204.80 121.1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482,776.00 3.40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41,362,330.80 137.97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70215 17 国开 15 100,000 10,265,000.00 10.02
2 112616 17 深能 02 50,000 5,137,500.00 5.01
3 143585 18 深燃 01 50,000 5,126,000.00 5.00
4 143640 18 隧道 01 50,000 5,120,500.00 5.00
5 112273 15 金街 01 50,000 5,118,000.00 5.00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494.8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527,794.0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532,288.8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13011 光大转债 574,350.00 0.56
2 113013 国君转债 536,397.30 0.52
3 128024 宁行转债 433,589.90 0.42
4 127005 长证转债 344,970.00 0.34
5 113019 玲珑转债 341,169.40 0.33
6 113009 广汽转债 5,513.00 0.01
7 110043 无锡转债 2,196.00 0.00
8 128034 江银转债 1,162.20 0.00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27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 年 12
月 27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0.05% 0.01% 0.39% 0.10% -0.34% -0.09%
2017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3.67% 0.02% -0.34% 0.06% 4.01% -0.04%
2018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6.41% 0.05% 8.85% 0.07% -2.44% -0.02%
2019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3 月 31 日
1.31% 0.05% 1.42% 0.06% -0.11% -0.01%
基金成立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11.82% 0.04% 10.45% 0.07% 1.37% -0.03%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农银汇理金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2月27日至2019年3月31日)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每个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内以及开放期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M<50 万 0.8%
50 万≤M<100 万 0.5%
100 万≤M<500 万 0.3%
M≥500 万 1000 元/笔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T<7 天 1.5% 100%
7 天≤T<1 年 0.2% 100%
1 年≤T 0% 0%
  注1: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1年指365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后端费率: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条件成熟时也将为客户提供后端收费的选择。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或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购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申购的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例二: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元,两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和2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 1 申购 2
申购金额(元,A) 10,000 2,000,000
适用申购费率(B) 0.8% 0.3%
净申购金额(C=A(/ 1+B)) 9,920.63 1,994,017.95
申购费用(D=A-C) 79.37 5,982.05
申购份额(E=C/1.2000) 8,267.19 1,661,681.62
  5、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赎回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三: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份,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认购/申购费用,该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持有年限不足1年,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用=1.2500×10,000×0.2%=25元
  赎回金额=1.2500×10,000-25=12,475元
  6、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7、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等于1年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年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8、本基金暂不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0、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9年2月11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的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
  (二)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对基金相关服务机构进行了更新。
  (五)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的数据。
  (六)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业绩”更新为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的数据。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9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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