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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道远航混合A(00712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43264
基金代码 007126
公告日期 2019-08-27
编号 1
标题 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08月27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30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博道远航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71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4月30日

基金管理人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62,734,702.9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道远航混合A
博道远航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126
00712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73,296,995.28份
189,437,707.65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不同资产市场表现的预测和判断,根据对宏观基本面、指数价量特征、风险偏好、资金流向等多方面因素的分析,确定和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从满足一定基本面要求的备选股票池中,参照多因子选股思路挑选个股构建股票组合,根据对利率、经济周期、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分析构建债券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叶文瑛
张燕


联系电话
021-80226288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yewy@bdfund.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5-2888
95555

传真
021-80226289
0755-83195201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bdfund.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0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06月30日)


博道远航混合A
博道远航混合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51,145.18
1,754,722.20

本期利润
2,013,104.95
2,040,562.0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16
0.010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6%
1.0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01
0.009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75,310,100.23
191,478,269.6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16
1.0108

注: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0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半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博道远航混合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30%
0.61%
3.53%
0.95%
-2.23%
-0.3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16%
0.54%
-2.08%
1.33%
3.24%
-0.79%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博道远航混合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27%
0.61%
3.53%
0.95%
-2.26%
-0.3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08%
0.54%
-2.08%
1.33%
3.16%
-0.79%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22号文核准设立,于2017年6月12日成立,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旗下发行并管理了6只公募基金:博道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道卓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道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博道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道叁佰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梦
博道启航混合、博道中证500增强、博道沪深300增强、博道远航混合、博道叁佰智航的基金经理
2019-04-30
-
8
杨梦女士,中国籍,经济学硕士。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担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2014年6月至2014年11月担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2014年11月至2017年7月担任上海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2017年8月加入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首席量化分析师。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自2018年8月10日起担任博道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自2019年1月3日起担任博道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自2019年4月26日起担任博道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自2019年4月30日起担任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自2019年6月5日起担任博道叁佰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注: 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除首任基金经理外,"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通过投资交易监控、交易数据分析、专项稽核检查等,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共发生6次,经检查未发现异常;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股票市场沪深300指数上涨27.07%,创业板指数上涨20.87%,代表市场规模的指数中证100上涨28.81%,中证200上涨23.21%,中证500上涨18.77%。
回顾上半年,年初政策环境的持续改善,叠加海外货币宽松的预期渐起,使得市场风险偏好明显回暖,由此带动A股大幅上涨。其中,受益于市场情绪回暖的券商板块、以及受外资青睐的食品饮料、家电板块等均表现不俗。4月中旬重提去杠杆,国内经济相较一季度承压,叠加5月份中美贸易谈判出现波折,股票市场投资者风险偏好有所下降,市场出现明显调整,成长股跌幅较大,仅白马消费股上涨。
报告期间,本基金成立于2019年4月30日,随即市场经历了一波下跌,我们判断市场风险有所释放,估值再次回到有配置价值的区域。产品在成立后的两周匀速加仓至中等仓位。6月最后一周,考虑产品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净值安全垫,且判断市场风险偏好有所修复,产品逐步进一步加仓,达到正常运作仓位。本基金按照系统化投资的思路运作:50%的沪深300增强模型+50%的中证500增强模型,在此基础上,叠加小幅度的仓位管理、以及沪深300与中证500间的风格轮动,来适当平抑波动。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及业绩表现请见"3.1 主要财务指标" 及"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部分披露。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经济可能延续震荡筑底格局,但有望逐步企稳。国内货币政策自去年稳增长以来持续处于较为宽松状态,我们认为这种状态仍将维持,信贷温和反弹,逆周期政策继续提速,内需逐步稳定。G20中美重启谈判,贸易摩擦的缓和有助于外部环境稳定,也有助于风险偏好的提升。当前股票市场估值处于相对低位,随着经济企稳,上市公司盈利有望重回升势,权益资产的隐含回报将具有较好吸引力。
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系统化投资的运作思路,秉持勤勉尽责,力争为投资者获得有竞争力的超额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运营官、督察长、基金事务部负责人、投委会主席、研究部负责人、投资运营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投资研究相关人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估值委员会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半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34,574,230.75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332,831,792.32

其中:股票投资

332,831,792.3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6.4.7.5
17,442.3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6.4.7.6
-

资产总计

367,423,465.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47,387.49

应付托管费

74,564.59

应付销售服务费

77,859.26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6.4.7.8
35,284.20

负债合计

635,095.5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362,734,702.93

未分配利润
6.4.7.10
4,053,666.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6,788,369.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7,423,465.46

注:
1、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请见"3.1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份额请见"2.1基金基本情况"。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请见"6.4.4.1 会计年度"。
3、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半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9年04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一、收入

6,503,376.33

1.利息收入

448,760.6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184,915.62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63,844.99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506,816.1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3,862,354.9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2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4
-

股利收益
6.4.7.15
1,644,461.2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6
547,799.6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

减:二、费用

2,449,709.34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909,504.37

2.托管费
6.4.10.2.2
151,584.08

3.销售服务费

158,298.01

4.交易费用
6.4.7.18
1,195,038.68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6.4.7.19
35,284.2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053,666.9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053,666.99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0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62,734,702.93
-
362,734,702.9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053,666.99
4,053,666.9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62,734,702.93
4,053,666.99
366,788,369.9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莫泰山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张丽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严娅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345号文《关于准予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62,458,940.5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25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4月3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62,734,702.9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75,762.3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9年0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0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9年0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本基金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级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09,504.3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437,528.11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51,584.08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博道远航混合A
博道远航混合C
合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741.80
741.80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
9,801.63
9,801.63

合计
0.00
10,543.43
10,543.43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再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0.50%÷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博道远航混合A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9年0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04月30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1,999,502.95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0.0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0.00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999,502.95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55%

博道远航混合C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9年0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04月30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51.38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0.0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0.00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51.38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28%

注: 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3、基金管理人博道基金认购本基金的交易通过直销柜台办理,A类适用费率为0.03%,C类适用费率为零。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10,238.64
46,122.41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成功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单位:股)
期末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300788
中信出版
2019-06-27
2019-07-05
新股网下申购
14.85
14.85
1,556
23,106.60
23,106.60
-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00510
黑牡丹
2019-06-19
重大事项
6.32
2019-07-03
6.95
48,800
309,698.33
308,416.00
-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32,831,792.32
90.59


其中:股票
332,831,792.32
90.5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4,574,230.75
9.41

8
其他各项资产
17,442.39
0.00

9
合计
367,423,465.46
100.00

注: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余额包含存放在证券经纪商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3,806,724.00
1.04

B
采矿业
3,733,609.00
1.02

C
制造业
158,429,244.09
43.1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3,092,637.00
3.57

E
建筑业
7,384,529.80
2.01

F
批发和零售业
22,876,376.14
6.2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429,757.00
2.84

H
住宿和餐饮业
467,297.10
0.13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893,054.62
4.06

J
金融业
64,456,968.24
17.57

K
房地产业
19,993,659.76
5.4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273,171.00
1.44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761,253.00
0.75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69,123.00
0.18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156,973.57
1.13

S
综合
407,415.00
0.11


合计
332,831,792.32
90.74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53,200
13,575,052.00
3.70

2
600519
贵州茅台
9,800
9,643,200.00
2.63

3
601166
兴业银行
356,500
6,520,385.00
1.78

4
000333
美的集团
99,333
5,151,409.38
1.40

5
000651
格力电器
89,700
4,933,500.00
1.35

6
000858
五 粮 液
40,500
4,776,975.00
1.30

7
002195
二三四五
1,063,510
4,137,053.90
1.13

8
600016
民生银行
535,900
3,402,965.00
0.93

9
600031
三一重工
232,800
3,045,024.00
0.83

10
600585
海螺水泥
70,800
2,938,200.00
0.80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24,968,092.00
6.81

2
600519
贵州茅台
17,518,562.02
4.78

3
601166
兴业银行
12,183,938.98
3.32

4
000333
美的集团
8,972,705.33
2.45

5
000651
格力电器
8,792,230.00
2.40

6
000858
五 粮 液
8,396,143.81
2.29

7
600000
浦发银行
6,075,983.68
1.66

8
002195
二三四五
6,059,314.00
1.65

9
600016
民生银行
6,022,026.00
1.64

10
600031
三一重工
5,445,231.00
1.48

11
600585
海螺水泥
5,402,500.72
1.47

12
002304
洋河股份
5,069,818.00
1.38

13
601009
南京银行
4,928,863.00
1.34

14
600665
天地源
4,922,190.00
1.34

15
600340
华夏幸福
4,660,524.00
1.27

16
601888
中国国旅
4,625,336.00
1.26

17
601169
北京银行
4,593,140.00
1.25

18
002142
宁波银行
4,491,640.65
1.22

19
000661
长春高新
4,479,847.00
1.22

20
600390
五矿资本
4,265,928.00
1.16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2,023,360.00
3.28

2
600519
贵州茅台
8,203,662.00
2.24

3
601166
兴业银行
5,535,768.00
1.51

4
000858
五 粮 液
3,937,615.82
1.07

5
000651
格力电器
3,881,878.00
1.06

6
000333
美的集团
3,813,581.00
1.04

7
600000
浦发银行
3,180,056.00
0.87

8
600016
民生银行
2,644,567.00
0.72

9
600585
海螺水泥
2,578,929.00
0.70

10
002304
洋河股份
2,508,141.00
0.68

11
600031
三一重工
2,475,352.00
0.67

12
601888
中国国旅
2,286,156.46
0.62

13
603198
迎驾贡酒
2,282,814.00
0.62

14
601009
南京银行
2,274,776.00
0.62

15
600340
华夏幸福
2,203,984.00
0.60

16
000661
长春高新
2,203,166.00
0.60

17
002799
环球印务
2,141,671.00
0.58

18
002142
宁波银行
2,133,733.00
0.58

19
600665
天地源
2,127,625.00
0.58

20
600837
海通证券
2,037,524.05
0.56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81,533,319.92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53,111,682.11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2018年12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5号、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8号),对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股票代码600016)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于 2018年11月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200万元;对民生银行(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三)同业投资、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用于缴交或置换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储备融资;(四)本行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五)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六)票据代理未明示,增信未簿记和计提资本占用;(七)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的违法违规事实,于 2018年11月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3160万元;2019年4月1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发布处罚决定书(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78号),对民生银行贷后管理不到位,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审查不严格,贷款回流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事项,于2019年4月2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万元。
本基金采用量化选股策略,民生银行是根据选股模型批量选择出来的个股,由于该事件并未影响到模型的选股指标体系,且本基金认为对民生银行的处罚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所以本基金遵循量化模型的选股结果,继续投资该股票。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他九名证券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442.3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7,442.39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交换期的可交换债券。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博道远航混合A
2,477
69,962.45
3,298,080.94
1.90%
169,998,914.34
98.10%

博道远航混合C
2,701
70,136.14
15,906,161.50
8.40%
173,531,546.15
91.60%

合计
5,086
71,320.23
19,204,242.44
5.29%
343,530,460.49
94.71%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博道远航混合A
9.89
0.00%


博道远航混合C
510.72
0.00%


合计
520.61
0.0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博道远航混合A
0


博道远航混合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博道远航混合A
0


博道远航混合C
0


合计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博道远航混合A
博道远航混合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04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
173,296,995.28
189,437,707.65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3,296,995.28
189,437,707.65

注:
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张丽女士为公司首席运营官(副总经理级)。本公司已按规定将上述事项报监管机构备案。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无。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
2
1,234,324,448.13
100.00%
731,957.90
100.00%
-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
-
3,410,201,000.00
100.00%
-
-
-
-

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加交易单元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纪商,使用其经纪服务席位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证券经纪商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稳定、响应支持及时、能满足公募基金采用券商交易模式进行证券交易和结算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3、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测试并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本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证券经纪服务协议。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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