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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长益定开债(00412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55095
基金代码 004122
公告日期 2019-09-04
编号 1
标题 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全文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兴银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9年7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6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兴银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19年8月6日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s.cn)刊登《关于兴银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及《兴银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选择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现将实施合同修改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集中选择期
  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本基金已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集中选择期。本基金的集中选择期为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9月3日。在集中选择期间,投资人可以申请赎回,也可以申请申购。
  集中选择期内,除对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外,基金赎回费为0。
  集中选择期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未赎回的基金份额统一转换为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集中选择期内,为确保投资者的赎回选择权,本基金豁免相关投资组合比例及限制要求。
  二、《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2019年9月4日起,修订后的《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兴银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兴银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恢复申购和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该日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4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成立,提示性公告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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