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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A(00664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59618
基金代码 006644
公告日期 2019-09-12
编号 1
标题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重要提示】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8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8】1762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正式
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
的投资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
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包括的
资产支持证券、流通受限证券等特殊投资品种投资过程中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
中。但如出现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等特殊市场条件、基金发生巨额赎
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
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
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目标与策略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
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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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
同将自动终止。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
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操作风险、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
等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
提供方的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
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将承担港股通
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基金可根据投资
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
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将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
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
示”章节的具体内容。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
分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
必然投资科创板股票。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7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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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基金托管
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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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 149 号 SO301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 149 号 6 楼
法定代表人:郭文
设立时间: 2018 年 1 月 31 日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 证监许可【2017】2439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沈增
联系电话: 021-53682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 亿元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弘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赵令欢先生,董事长,美国北伊利诺依州大学电子工程硕士和物理学硕士,
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2003 年加入联想控股并创立弘毅投
资,现任联想控股常务副总裁,弘毅投资董事长、CEO,并担任联想集团、中联
重科、锦江股份等企业董事。
郭文先生,董事,长江商学院 EMBA。2003 年加入弘毅投资,期间主导多
个 PE 项目的投资。2015 年起组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负责新业
务筹备。现任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薇薇女士,董事,南京大学及密苏里大学圣路易斯分校 MBA。2015 年起
加入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负责公司中后台筹建工作,现任弘毅远
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运营官。在加入弘毅投资之前,
黄薇薇女士曾任南京恒生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南京金鹰集团及金鹰企业管理
(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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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寿春先生,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
所执行合伙人。
于增彪先生,独立董事,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
导师。曾任河北大学会计专业教授、硕士生导师、管理学院院长及系主任。
杨淑娥女士,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投资学硕士。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教授。曾任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
袁兵先生,监事,耶鲁大学法学博士。2009 年加入弘毅投资,负责管理 PE
投资及投后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营,包括项目源建设、项目执行、质量把控、投后
管理及项目退出。现任弘毅投资董事总经理、PE 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并担任海
昌控股、毅德国际的非执行董事。
周鹏先生,监事,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 MBA。2010 年加入弘毅投资,担任
弘毅投资高级投资经理。期间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多个 PE 项目投资。2015 年起加
入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担任投资副总监,现任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投资研究部副总经理,并自 2018 年 10 月 31 日起担任弘毅远方国企转型
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在加入弘毅投资之前,周鹏先生
曾任高盛集团有限公司(Goldman Sachs)高级分析师,美国哈里斯公司分析师。
3、高级管理人员
郭文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黄薇薇女士,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孙艳女士,督察长,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17 年加入弘毅远方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现任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在加入弘毅投资之
前,孙艳女士曾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4、基金经理
张鸿羽女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18 年加入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投资官,并自 2019 年 1 月 30 日起担任弘毅
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在加入弘毅投资之前,
张鸿羽女士曾任汇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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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
5、投资决策委员会
郭文先生,简历同上。
张鸿羽女士,简历同上。
沈增先生,上海大学经济学学士。2015 年加入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筹备组,现任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市场官。在加入弘毅
投资之前,沈增先生曾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及销售部总经理;
中国银联、浦东发展银行高级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9
年 7 月 30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3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成立时间:1994 年 1 月 21 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510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7,621,087,664 元
存续期间:长期
联系人:崔瑞娟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广发证券成立于 1991 年,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先后于 2010 年和
2015 年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票代码:
000776.SZ,1776.HK)。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证券营业部 264 家,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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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于中国大陆 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广发证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多项主要经营指标
从 1994 年起连续多年位居十大券商行列。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集团总资产
3,891.0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850.18 亿元,2018 年营业
收入为 152.70 亿元,营业利润为 60.5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00 亿元。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在国内证券行业持续领先,总市值居国内上市
证券公司前列。
(二)主要人员情况
刘洋先生现任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美国道富银行。刘洋先生于 2000 年 7 月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并于 2003
年 7 月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广发证券托管部员工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主要人员均具备多年基金、证券、
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业经历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验,从业经验丰富,熟悉基金托
管工作。资产托管部员工学历均在本科以上,专业背景涵盖了金融、法律、会计、
统计、计算机等领域,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的专业团队。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证券于 2014 年 5 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广发
证券严格履行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
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基
金托管服务。
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广发证券已托管 16 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睿景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天弘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天弘中证 8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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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睿享文
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 149 号 SO301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 149 号 6 楼
法定代表人: 郭文
电话: 021-53682888
传真: 021-53682755
联系人: 沈娴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8800(全国免长途话费)
网址: www.honyfunds.com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业务规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2、其他销售机构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马梦洁
客户服务电话:(020)95575
网址:http://www.gf.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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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张宇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htsc.com.cn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77
联系人:杨蕾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
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 149 号 SO301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 149 号 6 楼
法定代表人: 郭文
电话:021-53682888
传真:021-53682755
联系人:黄怿俊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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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勇、周祎
联系人:周祎
四、基金的名称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深入挖掘基于人均收入和人口特征驱动的消费升级过程中所蕴含的
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上,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持续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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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
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
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
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
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50%-95%,其中投资于消费升级主题相关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
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通过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
证券市场走势的跟踪和综合分析,进行前瞻性的战略判断,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
债券、现金等各类别资产中的投资比例,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消费升级主题的界定
随着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超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标志着我国已经
从投资主导型经济体向消费主导型经济体转型。伴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
的提高,我国消费升级的趋势愈发明显。同时,我国人口具有基数大且低线城市
分布多的特点,使得消费升级既有巨大的规模效应,又具备了多层次升级的长尾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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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应。
本基金自上而下通过人口特征和收入结构筛选消费升级景气子行业,自下而
上多角度刻画消费升级行业的景气特征。重点投资于受益于消费升级及相关上下
游产业链的行业,包括:
(1)家电、食品饮料、医药生物、纺织服装、汽车、家具、建筑装饰等行
业中符合消费升级趋势的品牌消费;
(2)医疗服务、旅游酒店、休闲服务、商超等新零售、商贸、房地产后服
务、金融服务、航空运输等高端服务型消费;
(3)通讯、电子、文化传媒、互联网平台、教育、体育、软件服务、智能
家居、新能源、人工智能、半导体等新兴消费;
(4)为高品质消费品提供先进设备的设备制造行业。
此外,一些子行业和公司虽然目前尚未被划入消费行业,但是其显著受益于
消费升级,本基金也将这类公司划入消费升级主题的范畴中。
若未来由于技术进步或政策变化导致本基金消费升级主题相关业务的覆盖
范围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消费升级主题的界定方法,在不改变
本基金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界定方法进行
变更。
3、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深度和前瞻的产业链趋势研究,以实体经济运作规律为基础,综
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周期、产业竞争格局、产业链上下游
情况、产业海外发展状况与趋势、技术发展趋势、行业中观数据变化等因素,以
消费来源于生活、长周期的维度、横向比较的视角全方位刻画行业特征,多维度
精选出具有较高成长潜力、未来空间较大的消费升级细分子行业。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选股方法,通过对上市公司基本面和风险分析,
精选出未来发展前景看好并且有助于推动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的上市公司股票进
行投资。
本基金进行个股投资时,主要通过深入分析企业的基本面和发展前景,并以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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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的指标为参考,精选优质公司。优质公司需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标准:
1)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所处的行业增长快,有较好的
发展前景,特别是在发达国家有相似行业或相似商业模式的成功案例。
2)产品或服务具有竞争优势,并且这种优势可以在较长时间内得以保持。
3)公司治理结构稳定高效。公司具有完善、稳定明晰的法人治理结构,且
拥有一支高效稳定的管理团队,在战略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
成本管理等方面具有明显并且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4)公司具有较强的营销能力。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能够高效地
整合内部销售资源并管理外部销售渠道。善用公共媒体宣传公司品牌和产品,且
营销团队稳定。
5)公司具有垄断优势或资源的稀缺性。公司在技术、营销、产品、监管等
领域具有同业公司一定时期内所无法企及的垄断优势,保证公司可以在较长时期
内获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利润水平。
6)有正面事件驱动。
本基金的定量分析方法主要包括分析相关的财务指标和市场指标,选择财务
健康、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选取的具体指标为:
a)成长指标:预测未来两年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复合增长率等;
b)盈利指标: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
c)估值指标:PE、PB、PEG、PS 等。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
本基金将遵循消费升级主题相关股票的投资策略,优先将基本面健康、业绩向上
弹性较大、具有估值优势的港股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投资于债券类资产,投资的目的
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
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动向,预测未来利率变动
走势,自上而下地确定投资组合久期,并结合信用分析等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
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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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
(1)利率预期策略
基于对宏观经济环境的深入研究,预期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趋势,结合基金
未来现金流的分析,确定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如果预测未来利率将上升,则
可以通过缩短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办法规避利率风险,相反,如果预测未来利率
下降,则延长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赚取利率下降带来的超额回报。
(2)估值策略
通过比较债券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价格而做出投资决策。当内在价值高于市场
价格时,买入债券;当内在价值低于市场价格时,卖出债券。
(3)利差策略
基于不同债券市场板块间的利差,在组合中分配资产的方法。收益率利差包
括信用利差、可提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回证券之间的利差等表现形式。信用利差
存在于不同债券市场,如国债和企业债利差、国债与金融债利差、金融债和企业
债利差等;可提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回证券之间的利差形成的原因是基于利率预
期的变动。
(4)互换策略
为加强对投资组合的管理,在卖出组合中部分债券的同时买入相似债券。该
策略可以用来达到提高当期收益率或到期收益率、提高组合质量、减少税收等目
的。
(5)信用分析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展状况、
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
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债券的信用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
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资产
支持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
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
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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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投资。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以
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
波动,进行积极操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7、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产品,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制定与本基金相适应的投资
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
九、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
用估值汇率折算)×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维护,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
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该指数样本选择标准为规模大、流动
性好的股票,目前沪深 300 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大部分市值,具有良好的市
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和维护,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 50
家上市公司股票为成分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具有较
强的香港股市价幅趋势代表性。
上证国债指数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
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较强的债券市场代表性。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
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
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
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13
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特别提示:该业绩比较基准仅用于本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并非本基金的
最终收益率,更非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向基金投资人保证其投
资于本基金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本基金的收益率
以实际运作情况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
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
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摘自本基金 2019 年第二
季度报告)。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227,311,417.85 84.17
其中:股票 227,311,417.85 84.1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997,600.00 1.11
其中:债券 2,997,600.00 1.1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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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5,000,250.00 9.2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14,610,140.18 5.41
8 其他资产 130,348.90 0.05
9 合计 270,049,756.93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香港股票的公允价值为 20,541,450.86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 7.65%。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67,737.50 0.06
C 制造业 116,826,682.28 43.4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8,214,782.40 3.0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29,562,569.07 11.01
J 金融业 18,732,154.00 6.97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 -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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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33,242,935.14 12.38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106.60 0.01
S 综合 - -
合计 206,769,966.99 76.97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日常消费品 749,074.47 0.28
非日常生活消费

19,792,376.39 7.37
合计 20,541,450.86 7.65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002475 立讯精密 977,000 24,219,830.00 9.02
2 000858 五 粮 液 204,400 24,108,980.00 8.98
3 000333 美的集团 450,000 23,337,000.00 8.69
4 600763 通策医疗 243,046 21,531,445.14 8.02
5 02331 李宁 1,221,500 19,792,376.39 7.37
6 601318 中国平安 211,400 18,732,154.00 6.97
7 600570 恒生电子 264,555 18,029,423.25 6.71
8 600519 贵州茅台 13,200 12,988,800.00 4.84
9 002422 科伦药业 405,300 12,049,569.00 4.49
10 300347 泰格医药 151,900 11,711,490.00 4.36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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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债券 2,997,600.00 1.1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997,600.00 1.12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019611 19国债01 30,000 2,997,600.00 1.12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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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
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85,798.16
4 应收利息 33,516.26
5 应收申购款 11,034.48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30,348.90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股票。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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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所载数据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
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9 年 6 月 3
0 日
14.38% 1.23% 14.53% 1.18% -0.15% 0.05%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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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末,本
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2019
年6月30日,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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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
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取。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可多次申购,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2)申购费率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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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M<200 万元 1.0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实行以下费率
优惠,费率优惠实施时间或实施方案如有调整,本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监
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公告。
A.直销中心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 1 折优惠。如基
金原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B.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
申购优惠费率 4 折起,但不低于 0.6%,单笔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50 万元(含本数)。
如果支付银行有更低限额规定的,以该支付银行的规定为准。
3)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
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计算公式:
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率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22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金额 = 50,000 元
净申购金额 = 50,000 / (1+1.50%) = 49,261.08 元
申购费用 = 50,000 – 49,261.08= 738.92 元
申购份额 = 49,261.08 / 1.0520 = 46,826.12 份
即: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1.50%,假设申购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元,则其可得到 46,826.12 份基金份额。
(2)赎回费
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
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7 天 2.00% 100%
7 天≤N<30 天 1.00% 100%
30 天≤N<3 个月 0.50% 75%
3 个月≤N<6 个月 0.50% 50%
6 个月≤N<1 年 0.50% 25%
1 年≤N<2 年 0.25% 25%
N≥2 年 0 --
注:上述“月”指的是 30 个自然日,“年”指的是 365 个自然日
3)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 = 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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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赎回金额 =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90 天,对应的赎回
费率为 0.5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20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
额为:
赎回总金额 = 10,000 × 1.0520 = 10,520.00 元
赎回费用 = 10,520.00 × 0.50% = 52.60 元
净赎回金额 = 10,520.00 ? 52.60= 10,467.4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90 天,对应的赎回费
率为 0.5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20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
为 10,467.40 元。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
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
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
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
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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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
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
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添加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期、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
模式风险提示和投资科创板股票风险提示的内容,添加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
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
进行了更新。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部分销售机构,并更新了相
关服务机构资料。
5、在“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部分,增加了募集期基金份额总数与有效认
购户数。
6、在“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添加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7、在“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添加了申购、赎回、定期定
额投资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时间和费率优惠政策。
8、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添加了最新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章节,数
据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9、新增“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10、在“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增加了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
用情况。
11、在“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部分,增加了因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
模式和投资科创板股票可能产生的风险。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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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在“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涉及
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13、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2 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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