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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创业板C(00766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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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661375 | ||||||||
基金代码 | 007665 | ||||||||
公告日期 | 2019-09-17 | ||||||||
编号 | 1 | ||||||||
标题 | 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九月 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1 重要提示 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 【4】月【12】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18号文准予注册 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 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9月10日正式生效。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 《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 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管 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 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 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实现与标 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及期货市场,基金净 值会因为证券市场及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 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 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 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及其 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非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 市的股票)、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2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 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 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 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 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在募集过程中(指本基金募集完成进行验资时)及成立运作后,单一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 50%(运作过程中, 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等人员出资认购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50% 的,不受此限制。 本基金将股指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 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 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 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 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 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 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 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 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 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 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 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 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3 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招募说明书仅对“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二)主要人员情况、4、本基 金基金经理”部分的信息进行了更新,其余内容暂未更新。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27 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设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7 日 联系电话:(021)5169 0188 传真:(021)5169 0177 联系人:周良子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3]1280 号文件批准, 于2013年11月7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 经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公告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2 亿元; 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9 亿元。 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43,410,000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71.49%; 利安资金管理公司(Lion Global Investors Limited)出资人民币 256,590,000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8.51%。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马宇晖先生,董事长,学士。13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4 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产品开发副经理、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 现任宁波银行副行长,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章宁宁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宁波银行金融 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宁波银行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 邹忠良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销售部副经理、市场部 高级副经理、业务发展部高级副经理;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行长助理(零售公司)、 余姚支行副行长(零售公司)、余姚支行副行长(个人银行);宁波银行个人银行 部总经理助理;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现任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 陈首平先生,董事,学士,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投资经理、 货币市场主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华侨银行有限公 司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利安资金管理公司董事。 陈友良先生,董事,硕士,马来西亚籍。曾任职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 风险分析师;巴克莱资本操作风险管理部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业务 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主席办公室主席特别助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资金 部副总裁;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资产负债管理总经理。现任职于华侨永亨 银行有限公司。 芦特尔先生,董事,学士。16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融市场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 事。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巍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中国外运大连公司、美国飞驰集团无 锡公司。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华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康吉言女士,独立董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上 海基础工程公司、海南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审计师事务所(上海沪港审计师 事务所)、上海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 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合 伙人;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5 张学勇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 工作。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会成员 施道明先生,监事长,硕士,经济师。曾任宁波银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 宁波银行总行零售公司部(小企业部)副总经理;宁波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宁波 银行总行个人公司部、信用卡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宁波银行总行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 姜丽荣先生,监事,硕士。7 年证券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担任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总行金融市场部同业部销售岗、非银同业部高级经理助理、高级副经 理,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部总监。 狄泽先生,监事,学士。13 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专员;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稽核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 3、管理层成员 芦特尔先生,总经理,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内容。 毛慧女士,督察长,硕士。14 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监察经理;永赢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监。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永赢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徐翔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3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担任国家开发银 行总行资金局交易中心交易员;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环球市场部交易员; 澳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全球金融市场部交易总监;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环球市场部交易主管;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担任永赢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兴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3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担任交银施罗 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永赢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永兴先生,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13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担任交银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6 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万纯先生,北京大学硕士,5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部基金业务组经理助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基 金经理助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公司总经理芦特尔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副 总经理徐翔先生、副总经理李永兴先生、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吴玮先生担任执行委 员。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各基金经理、 各投资经理、研究人员可列席,但不具有投票权。 总经理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协调统筹投资决策委员会会 议并检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议案通过需经2/3以上委员同意,主 任委员有一票否决权。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2 人,平均年龄 33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 级技术职称。 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7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 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 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 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 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 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 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 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 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8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 投资基金 874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 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1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 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27 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021)5169 0103 传真:(021)6887 8782、6887 8773 联系人:吴亦弓 客服热线:(021)5169 0111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8 (二)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 增减、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二、登记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27 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021)51690188 传真:(021)5169 0179 联系人:曹丽娜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安冬、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9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会计师:蒋燕华,费泽旭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 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及 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 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市的股票)、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 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10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 制在 4%以内,日跟踪偏离度绝对值的平均值控制在0.35%以内。 1、股票投资策略 通常情形下,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 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分配投资于每只股票的具体金额,进而形成股票投资组合, 并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同时, 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股 票发生增发或配股、成份股停牌或因法律法规原因被限制投资、市场流动性不足 等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实时调整,力争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 之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1)定期调整: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 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不定期调整 ①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增发、配股等股权变动而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 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②根据基金申购赎回情况,调整股票投资组合,以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③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他原因发生相应变化 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的调整,力争降低跟踪误差。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将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产的投资, 通过主要采取组合久期配置策略,同时辅之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 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11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 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 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 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 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 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 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 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 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 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5、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 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和转融 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 申购造成基金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参与转 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从基金持有的融券标的股票中选择流动性好、交 易活跃的股票作为转融通出借交易对象,力争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厚投资收益。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 (1)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政 策、投资策略、行业和上市公司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 决策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本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12 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 或重大投资决定。 (3)在既定的投资目标与原则下,由基金经理选择符合投资策略的品种进 行投资。 (4)基金经理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室进行交易。 (5)动态的组合管理: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 结合本基金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 行动态的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6)权益投资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并 授权指定专员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同时,风险管理部对本基金投 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创业板指数从创业板股票中选取 100 只组成样本股,反映创业板市场层次的 运行情况。创业板指数与深证成份指数、中小板指数共同构成反映深交所上市股 票运行情况的核心指数。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创业板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创业板指 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更名、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 理人认为创业板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 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 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 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根据《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进行公告。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 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根据《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进行公告。 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1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货币市场基金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 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第十二部分 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14 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仅就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实际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 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 用。 4、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 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指数供应商核对一致后,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数许可使用费划款 指令,按照确认的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路径将上一季度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8000 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 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15 如果标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使用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费率 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的指数使用相 关费用,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 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 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A类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含申购费)M 申购费率 M<50 万元 1.00% 50 万元≤M<100 万元 0.80% M≥100 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1,000 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 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 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 日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额归 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式,基金管理人应履行适当程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16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 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 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 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三)其他费用 1、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2、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和诉讼费、仲 裁费等;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5、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6、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第十三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17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的部分信息;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部分信息。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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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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