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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现金宝货币A(00091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715152
基金代码 000912
公告日期 2019-11-23
编号 1
标题 英大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9年第2号)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英大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9月4日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4]92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4年12
月10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
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
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或负收益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
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本产品相关技术、规
则、操作等创新性造成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
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本基
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
金。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
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
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1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邮政编码:100020
法定代表人:马晓燕
联系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400-890-5288
010-57835666
成立时间:2012年8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75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16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是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注册资本金3.16亿元,其中,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7.7%,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2.8%,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5%,下
设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马晓燕女士:董事长,自2019年5月22日起任职,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现任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兼任中国电力
财务有限公司董事,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中广核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河南省电力公司财务科长,河南电力实业集团公司总会计
师兼财务科长,河南省电力公司审计部副主任,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会计
师、党组成员,国家电网公司金融资产管理部财务资产处处长,英大国际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张彤宇先生:董事,自2019年8月25日起任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
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部主任。
兼任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迪威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东
北电业管理局第四工程公司财务科、东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部专项基金处、辽宁省
电力公司财务部资产资金处、国家电力公司财务部综合处职员,国家电网公司财务
部财务管理处副处长、预算处副处长、金融资产管理部稽审处副处长、处长,国网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处处长,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主任、
风险管理部主任,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主任。
王利生先生:董事,自2014年9月18日起任职,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现任中交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任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副总经理,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谭欣先生:董事,自2019年8月25日起任职,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
学硕士学位。现任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市场部部长。历任航天部第二研
究院699厂、航天测控公司职员,航源机电设备公司销售部销售经理,航天科工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部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资金部副总经
理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金融创新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
马筱琳女士:独立董事,自2017年11月29日起任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风险部风险
管理总监。历任首钢公司自动化研究所技术贸易翻译,中国国际贸易中心管理部部
门经理,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国际交易员、客户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投
资银行部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投行研究中心副处长、研究发展部资深经理。
刘少军先生:独立董事,自2014年9月18日起任职,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
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民商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研究所
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
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原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金融业务教研室副
主任、副教授。
尹惠芳女士:独立董事,自2014年9月18日起任职,专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自2009年3月正式离开工作岗位,现已退休。曾任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
处会计员、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董事及总会计师;航天晨光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李金明先生:监事会主席,自2014年9月18日起任职,北京大学会计学硕士,
高级会计师。现任中交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曾任交通部第一公路工程总
公司天津高架桥项目经理部财务科会计员,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黄石长江大桥
施工指挥部主管会计,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卢旺达基加利办事处主管会计,中
国路桥(集团)总公司肯尼亚内罗毕办事处财务部经理,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
财务部分部经理,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上市工作办公室项目经理,路桥集团国
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国路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
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兼总法律顾问。
松芙蓉女士:监事,自2017年3月29日起任职,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现任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历任贵州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
司财务部出纳、核算主管,贵州省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资金、电价主管,贵州省贵
阳市北供电局电费室主任,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国家电网人寿
保险公司筹备组财务会计小组组员,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财
务管理处处长、财务会计部主任助理,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职员、
主任助理,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助理、审计部主任助理、
审计部副主任等职务。
耿帆先生:职工监事,自2018年1月8日起任职。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
法学学士双学位,现任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负责
人。历任鲁能金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专责,英大期货有限公司人力
资源部专责,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高级主管等职务。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朱志先生,总经理,自2017年7月25日起任职。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
本科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
经理,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策划部经理、主任助理、副主任,国网
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业务部副主任,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范育晖先生,副总经理,自2018年12月12日起任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兼英
大资本执行董事。历任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证券营业部交易部副经理、
经理,天津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
司债券基金部副主任、投资银行部副主任,上海国电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监察室主任、投资银行部主任、投资管理部主任、华北分公司总经
理。
张大铮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自2019年6月
28日起任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分析员,中国
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民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副
总裁。
4.督察长
刘康喜先生,督察长,自2019年10月14日起任职,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
于中共北京市怀柔区纪委、监察局,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18年1月加入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
5.本基金基金经理
易祺坤先生,男,北京大学理学学士。曾任寰富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任
衍生品交易员。2013年10月加入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管理部交易员、
交易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张琳娜女士,管理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至2017
年12月29日。
6.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任委员:朱 志
执行委员:张大铮
委 员:刘家睿、易祺坤、郑中华
秘 书:张 媛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
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
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
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
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
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
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
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
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的行
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将基金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①承销证券;
②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③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④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⑤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⑥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⑦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1.风险管理理念与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风险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架构;
(2)树立监察稽核功能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3)加强内控培训,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监察文化;
(4)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和纪律程序;
(5)建立岗位分离制度;
(6)建立危机处理和灾难恢复计划。
3.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
财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
约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
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基金财产、公司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开并
独立核算。
4.内部控制体系
I、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1)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
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公司
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估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
合法律的要求和通行的会计标准;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进行评价,草拟公司风险管
理战略,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公司风险管理状况。
(2)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协助总经理控制公司风险的议事机构,在总经理办
公会的领导下制定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政策,统一领导和协调公司的风控与合规工
作,对监察稽核部提交的风险评估报告作出全面的讨论和决定,从而使风险政策得
到有力的执行。
(3)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投研负责人、投资部经理、资深基金经理、研究部经理组成,
督察长列席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制定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及权限
设置;制定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制定基金的资产分配比例,制
定并定期调整投资总体方案;审批基金经理提出的行业配置及超过基金经理和投资
总监权限的投资品种;审批基金经理的年度投资计划及考核其执行情况;定期检查
并调整投资限制性指标。
(4)督察长:督察长坚持原则、独立客观,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
出发点,公平对待全体投资人。督察长的主要职责为: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基金运
作遵规守法、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内部监控和检查;对公司各项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检查;就以上监控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
经营层通报并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审核监察稽核部
的工作报告。
(5)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协助督察长开展工作。监察稽核部在各
部门自我监察的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作,
对公司经营的法律法规风险进行管理和监察,与公司各部门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
监察稽核部主要负责对公司制度合法合规性的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对可能
发生的违法违规风险进行监控,及时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II、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法律、监察稽核部,法律、监察稽核部保持
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
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
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
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
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III、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成立以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内控组织架
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通
过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公司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
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
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
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
制度,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
离制度,形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
守风险。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
自己的岗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构建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和控制以及监督程序,
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确认、评
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
行层层监督、管理、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
决策。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司启用了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
进行限制,将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用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
化的风险管理模型,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规避和控制,
尽可能减少损失。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
使员工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准,从培养职业化专业理财队伍角度控制职业化问题带来
的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
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
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23.2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4.96%。2018年度,集团
实现净利润2,556.26亿元,较上年增长4.93%;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分别为1.13%和14.04%;不良贷款率1.46%,保持稳中有降;资本充足率
17.19%,保持领先同业。
2018年,本集团先后荣获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8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
行奖”、“2018年中国全面风险管理成就奖”;美国《环球金融》“全球贸易金融最具
创新力银行”、《银行家》“2018最佳金融创新奖”、《金融时报》“2018年金龙奖—年
度最佳普惠金融服务银行”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同时获得英国《银行家》、香港
《亚洲货币》杂志“2018年中国最佳银行”称号,并在中国银行业协会2018年“陀
螺”评价中排名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一。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养老金托管处、全球托管处、新兴业
务处、运营管理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跨境托管运营处、合规监督处等11个职
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
有员工30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
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蔡亚蓉,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信
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重组改制办公室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
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公司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
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
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
“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
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
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
(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
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924只证券
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
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
《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
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
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
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
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
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
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
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
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
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
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
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
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
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邮政编码:100020
法定代表人:马晓燕
成立时间:2012年8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75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16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7835666,400-890-5288
传真:(010)59112222
联系人:李婷婷
网址:www.ydamc.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3)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客户服务电话:4000188688
网址:www.ydsc.com.cn
(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6)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中期大厦A座8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客户服务电话:010-65807865
网址:www.jrtoo.com
(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0)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11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联大厦715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客户服务电话: 4001-500-882
网址:www.lanmao.com
(1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13)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14)泰诚财富(大连)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市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市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1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海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6)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1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9)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5F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20)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811-812)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东路52号民生金融中心22层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客户服务电话:4007-903-688
网址:www.fundying.com
(21)北京植信基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
法定代表人:于龙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https://www.zhixin-inv.com
(22)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12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2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25)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26)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27)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2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3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3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3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f.com/e-futures
(3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户服务电话: 95510
网址:www.sinosig.com
本基金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时增加代销机构并进行公告。
(3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pof.chtfund.com
本基金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时增加代销机构并进行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法定代表人:马晓燕
电话:010-57835666,400-890-5288
传真:010-59112222
联系人:李婷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10层
负责人:贺宝银
电话:(010)57068283
传真:(010)65185057
经办律师:杨慧、郭培杰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负责人:顾仁荣
联系电话:(010) 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琴、束成林
四、基金的名称
英大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力求本金稳妥和基金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
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
(1)现金;
(2)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
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产品,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将结合现金需求安排和货币市场利率预测,在保证基金资产安
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取较高的收益。
1.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会紧密关注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日历效应等,建立
组合流动性预警指标,实现对基金资产的结构化管理。在满足基金投资人申购、赎
回的资金需求前提下,通过基金资产安排(包括现金库存、资产变现、剩余期限管
理或以其他措施),确保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
2.平均剩余期限和组合期限结构策略
货币市场利率预测是进行货币市场投资的基础,本基金将建立利率分析系统,
对货币市场利率走势进行预测,动态跟踪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央行货币政策及公
开市场操作、市场资金面供需关系变化,以此为根据确定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预
测货币市场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规避利率风险;预测利率水
平下降时,适当延长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获取利率下降带来的回报。本基金的平均
剩余期限控制在120天以内。同时,本基金将结合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进
行利率期限结构管理,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分布方式,合理确定不同期限品种
的配置比例。
3.资产配置策略
在实际操作中,本基金将主要依据各短期金融工具细分市场的规模、流动性、
收益性及信用风险环境等,寻找相对投资价值更高的品种,建立动态规划模型,确
定不同资产配置比例和同类资产的基于不同利率期限结构的配置比例,具体确定国
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债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央行票据、回购及现金等资产
的占比。
4.滚动投资策略
根据具体投资品种的市场特性,采用持续滚动投资的方法,以提高基金资产的
整体持续的变现能力。如,对N天期回购协议进行适量配置,提高基金资产的流动
性。
5.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
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采取相应的投资管理策略。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
的形状反映当时短期利率水平之间的关系,反映市场对较短期限经济状况的判断及
对未来短期经济走势的预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将变陡峭时,买入期限相对较短的
货币资产卖出期限相对较长的货币资产;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将变平坦时,则买入期
限相对较长的货币资产卖出期限相对较短的货币资产。
6.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首先考虑安全性因素,优先选择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
品种以规避违约风险。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基金管理人将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
的基础上,找出收益率出现明显偏高的券种,若仅因市场波动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
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属于相对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品种进行重点关
注,同时,本基金选择收益率曲线上定价相对低估的期限段进行投资,在相对价值
较高的期限段内寻找相对价值较高的短期债券品种。
7.正回购策略
本基金将在准确预测资金面环境的基础上,择机通过正回购方式设置杠杆,为
客户博取较好的收益,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 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
续 5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30%以上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不得超过20%。本基金将流动性要求作为首务,在资金面出现波动时,应
提前反应,缩减杠杆至安全水平。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
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
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2,439,733,819.40 66.37
其中:债券 2,439,733,819.40 66.37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25,288,508.22 30.6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1,680,741.83 2.77
4 其他资产 9,085,968.29 0.25
5 合计 3,675,789,037.74 100.00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
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6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50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52.1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19.0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12.1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3.8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12.6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81 -
3.3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9,875,224.17 1.6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30,073,164.38 3.5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30,073,164.38 3.5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90,179,101.29 10.62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1,859,606,329.56 50.62
8 其他 - -
9 合计 2,439,733,819.40 66.41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1916281 19上海银行CD281 1,100,000 109,349,905.17 2.98
2 111913053 19浙商银行CD053 1,000,000 99,811,896.86 2.72
3 111915069 19民生银行CD069 1,000,000 98,818,547.26 2.69
4 011901236 19大同煤矿SCP011 700,000 70,124,948.24 1.91
5 190201 19国开01 700,000 70,009,200.88 1.91
6 111916289 19上海银行CD289 600,000 59,886,165.00 1.63
7 199932 19贴现国债32 600,000 59,875,224.17 1.63
8 111989132 19苏州银行CD275 600,000 59,874,763.88 1.63
9 011900778 19鲁钢铁SCP004 500,000 50,008,528.64 1.36
10 111814198 18江苏银行CD198 500,000 49,940,726.73 1.36
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63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314%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488%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5%。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
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8.2 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货币网等公开信息披露平
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9,075,968.28
4 应收申购款 10,000.01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9,085,968.29
8.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9年9
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4.12.10-2014.12.31 0.2970% 0.0009% 0.0814% 0.0000% 0.2156% 0.0009%
2015.1.1-2015.12.31 3.4743% 0.0093% 1.3500% 0.0000% 2.1243% 0.0093%
2016.1.1-2016.12.31 2.8404% 0.0090% 1.3537% 0.0000% 1.4867% 0.0090%
2017.1.1-2017.12.31 3.8400% 0.0041% 1.3500% 0.0000% 2.4900% 0.0041%
2018.1.1-2018.12.31 3.5361% 0.0076% 1.3500% 0.0000% 2.1861% 0.0076%
2019.1.1-2019.6.31 1.3440% 0.0062% 0.6695% 0.0000% 0.6745% 0.0062%
2019.7.1-2019.9.30 0.5614% 0.0014% 0.3403% 0.0000% 0.2211% 0.0014%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十三、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
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
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
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
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
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
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结合英大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运作实际,对其原招募
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涉及十四个部分:一是封面、目录、重要提示;二是续言;三
是释义;四是基金管理人;五是相关服务机构;六是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七是
基金份额的投资;八是基金的业绩;九是基金资产的估值;十是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十一是基金的信息披露;十二是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十三是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十四是其他应披露事项。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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