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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聚鑫混合A(00875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89540
基金代码 008757
公告日期 2020-08-05
编号 1
标题 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九泰聚鑫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75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7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和《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
书” )
申购起始日 2020年8月7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8月7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年8月7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年8月7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8月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九泰聚鑫混合A 九泰聚鑫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757 00875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0年8月7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每个交易账户首次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单笔追加申购没有最低金额限制;本公司直销中心每个交易账户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平台每个交易账户首次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单笔追加申购没有最低金额限制。
  本基金存续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申购金额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费率按申购金额分档设置。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费用项 单笔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申购费
M<50万元 1.50%
50万元≤M<100万元 1.00%
100万元≤M<500万元 0.50%
M≥500万元 按笔固定收取,1000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
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也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3.3.2本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 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等数量限
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
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4本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并履行必要的报备和信息
披露手续。 具体优惠方式和详细优惠规则请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 各销售机构保留对其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
权。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赎回时,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剩余基金份额将
与该次赎回份额一起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
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见下表:
费用项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赎回费
Y<7日 1.50%
7日≤Y<30日 0.75%
30日≤Y<365日 0.50%
Y≥365日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有期少于30日(不
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日以上(含)且少于9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90日以上(含)且少于18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
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180日以上(含)的投资者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
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C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
持有时间递减,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具体见下表:
C类赎回费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30日 0.50%
Y≥30日 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本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等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3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1.1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
  5.1.2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05)、九泰久盛量化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9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4510)、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0892、C类基金份额:002028)、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42、B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43)、九泰久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2453、C类基金份额代码:002454)、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782、C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44)、九泰鸿祥服务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84)、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39)、九泰天辰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230)、九泰久远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9039、C类基金份额代码:009040)、九泰科盈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110、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136)、九泰科鑫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342、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343)、九泰天奕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07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137)、九泰久信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043)。
  今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若开通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2.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其中,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净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公开法律文件。
  5.2.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或公告也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的业务请详见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和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转换转出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转换转入状态。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6、本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如投资者申请转换时,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剩余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账户最低持有份额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换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7、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
  6.1申请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6.2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次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3扣款日期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4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6.5定期定额投资费率的说明
  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及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如有费率优惠活动或其他另行公告,请以相关公告或公示为准。
  6.6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确认情况。
  6.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8号楼A栋109室
  电话:010-57383818
  传真:010-57383894
  邮箱:service@jtamc.com
  网址:http://www.jtamc.com/
  联系人:潘任会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jtamc.com/
  7.2其他销售机构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刘湘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http://www.ewww.com.cn
  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张巍婧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渠道均受理投资人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届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人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28-0606)或其它销售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5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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