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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聚商定期开放债券(00536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001203
基金代码 005361
公告日期 2020-08-26
编号 1
标题 中融聚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中融聚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08月04日
送出日期:2020年08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融聚商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 005361
基金管理人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03月0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3个月开放一次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李倩 2018年03月08日 2007年07月01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同业存单、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因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个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本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组合策略;3.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4.相对
价值策略;5.债券选择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7.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8.期限管理策略;9.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0≤M 0.60%
100万≤M 0.40%
200万≤M 0.20%
500万≤M 1000.00元/笔
赎回费 0天≤N 1.5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
7天≤N 0.1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
0.00% 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封闭期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除每个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和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以及开
放期期间外,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因此无法完全规避市场利率
风险,以及发债主体特别是企业债、公司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本基金的
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2)本基金可投资于
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3)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
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是一
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
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4)本基金以定
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
约束。(5)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
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
险。
3、信用风险。
4、流动性风险。
5、操作风险。
6、管理风险。
7、合规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中融基金官方网站[www.zr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160-6000;
010-56517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的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
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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