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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51902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0833
基金代码 519021
公告日期 2007-04-13
编号 1
标题 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河证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等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四月
重要提示
1.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鼎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3月27日证监基金字[2007]88号文核准的金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金鼎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年4月11日金鼎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金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自2007年4月18日至2007年4月30日开放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称为"集中申购期"。
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内,实行规模上限申购。本基金集中申购设定规模目标上限为100亿份基金份额。
在基金正常集中申购日日间内不停止销售,但如当日申购结束后发现累计申购申请超过集中申购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申购受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申购。若当日申购结束后发现累计申购申请接近申购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发售,无论是否达到集中申购规模目标,公告当日为集中申购的最后一个申购日。
若集中申购期间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的总份额不超过100亿份(含100亿份)基金份额,则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集中申购期间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总份额超过100亿份,将对集中申购期内最后一个申购日之前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申购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本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购期间不得调整集中申购规模上限,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后,基金申购规模不受上述集中申购规模上限的限制。
5.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销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的申购价格为每份人民币1.000元。本次集中申购期间,本基金将只开通场外集中申购业务,暂不开通"上证基金通"基金场内申购业务,场外集中申购代码为"519021",简称为"金鼎价值"。
7.投资者可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各销售机构柜台系统进行集中申购(称为"场外集中申购")。场外集中申购通过直销机构和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中信金通证券、申银万国、招商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上海证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国盛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渤海证券、万联证券、国信证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海证券、联合证券等。
8.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集中申购业务;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上海证券账户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已有基金管理人直销交易账户的投资者也可通过直销机构直接使用直销交易账户办理场外集中申购。
9.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提交申购申请的,适用费率具体如下:
集中申购金额M 费率
M<50万 1.00%
50万≤ M<200万 0.80%
200万≤ M<500万 0.50%
M ≥500万 每笔500元
10.集中申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办理场外集中申购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11.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需由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由注册登记机构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应在3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中申购款项的验资。
验资结束日为原金鼎基金基金份额拆分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份额拆分,使得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再根据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原金鼎基金持有人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确认。验资结果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总额与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份额拆分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就集中申购的份额确认情况、基金份额拆分结果进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7年4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等。
14.各销售机构集中申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5.在集中申购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代理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或已有销售机构增加新的代销网点,将及时公告。
1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并及时公告。
17.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688)、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电话(95533)等。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基金份额筹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并将投资收益按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间接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除保本基金外,基金虽然进行适度的资产配置,但资产配置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的风险,基金净值仍会随证券市场行情而上下波动。因此,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基金管理人提示基金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建议基金投资者在选择本基金之前,通过正规的途径,如:国泰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国泰基金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者通过其他代销渠道,对本基金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在对自己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收益预期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估后作出是否投资的决定。投资者应确保在投资本基金后,即使出现短期的亏损也不会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国泰金鼎价值精选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30-95%,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0-60%,属于具有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适合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并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的中长期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者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未来可能的收益和风险。
一 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集中申购只开通场外集中申购业务,暂不开通"上证基金通"场内集中申购业务,场外集中申购代码为:519021)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三)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集中申购价格:每份额1.000元人民币。
(五)基金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对象为基金合同中定义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六)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包括直销机构和发售代理机构,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1、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700号港泰广场23楼
电话:(021)23060330
传真:(021)23060372
邮编: 200001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贵宾楼一层
电话:(010)68498575
传真:(010)68498182
邮编:100873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
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多个中国建设银行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网址:www.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2)中国农业银行
在中国农业银行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20000多个基金代销营业网点均接受办理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3)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所有32个一级分行,400多个城市,10000多个网点均接受办理业务。
中国银行网址:www.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4)中国邮政储蓄
中国邮政储蓄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等城市近4500多个网点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个省、市的64个主要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个省、市、自治区51个主要城市的9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石家庄、沈阳、鞍山、大连、辽源、营口、大庆、长春、吉林、长沙、武汉、常州、苏州、无锡、扬州、泰安、杭州、萧山、宁波、绍兴、蚌埠、淮安、济南、青岛、烟台、淄博、广州、深圳、汕头、威海、贵阳、遵义、太原、乌鲁木齐、西安、郑州、南宁、新余。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
8)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3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杭州、北京、上海、深圳、金华、义乌、湖州、临安、诸暨、温岭、嘉兴、海宁。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6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长春、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sw2000.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5个主要城市的5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玉林。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 www.newon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的55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上海、北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沈阳、抚顺、长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 www.dfzq.com.cn
咨询电话:021-962506
1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7个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苏州、上海、北京、沈阳、杭州、福州、东莞。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 www.dw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8个城市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974,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70个城市13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南海、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 www.gf.com.cn
1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8个城市33家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城市具体如下:上海、北京、重庆、南京、南昌、深圳、苏州、杭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证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51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址: www.962518.com
17)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主要城市的3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沈阳、武汉、海口、南宁、昆明、大连、柳州、盐城、桂林、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哈密、石河子、昌吉。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2267799转6789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ehongyuan.com
18)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5个城市25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济南、郑州、新乡、南阳、周口、驻马店、鹤壁、巩义、上街、新密。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371-67639999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址: www.mszq.com
19)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3个城市45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南昌、赣州、吉安、抚州、上饶、鹰潭、九江、萍乡、景德镇。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盛证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91)628533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2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1个城市的41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证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10-8486481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34个城市54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西宁。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2)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天津、北京、上海、西安、郑州、太原、福州、济南、重庆、深圳、广州、苏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渤海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2-284555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23)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1个城市的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广州、上海、北京、衡阳、永州、乐山、内江、黄石、鄂州、荆门、绍兴。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万联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0-8769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4)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7个城市41个的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珠海、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昆明、合肥、沈阳、惠州、肇庆。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客户服务热线: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5)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7个城市4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齐齐哈尔、沈阳、大连、青岛、上海、深圳、广州、福州、厦门、佛山、武汉、郑州、乌鲁木齐、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cz318.com.cn
2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1个城市1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万通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532-965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27)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2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广州、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贵港、梧州。
客服热线: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公司网站:http://www.ghzq.com.cn
28)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成都、哈尔滨、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沈阳、牡丹江、长春、海口、合肥、仪征、杭州。
客服热线: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站:http:// www.lhzq.com
(七)集中申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期为2007年4月18日至2007年4月30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
(八)集中申购费用
1、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提交申购申请的,适用费率如下:
集中申购金额M 费率
M<50万 1.00%
50万≤ M<200万 0.80%
200万≤ M<500万 0.50%
M ≥500万 每笔500元
2、集中申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对于办理集中申购的投资者,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集中净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500万(含)以上的申购适用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即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金额 - 集中净申购金额
集中申购份额=(集中净申购金额 + 集中申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集中申购价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申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申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集中申购期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九)"末日比例确认"的处理方式
为了基金平稳投资运作的需要,本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购期内对基金集中申购总规模实行限量100亿份。
1、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不超过100亿份(含100亿份)的情形:若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的总份额不超过100亿份(含100亿份),则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高于100亿份的情形:若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的总份额超过100亿份,将对集中申购期内最后一个申购日之前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申购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
集中申购期末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 (100亿元 - 集中申购期内申购末日之前有效申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末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将部分予以确认。
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资者集中申购期内申购费按照有效确认申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
集中申购期申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集中申购期结束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举例如下: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金额不足100亿元,该笔申购将按照100%比例全部确认,对应申购费率为1%,在集中申购期间产生利息3.00元,基金集中申购价格每份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0%)=9900.99 元
申购费用=10000 - 9900.99 =99.01元
申购份额=(9900.99+3.00)/1.000=9,903.9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9,903.99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集中申购本基金,假设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申请金额超过100亿元。若该笔申购申请发生在集中申购末日之前,该笔申购将按照100%比例予以确认,投资者得到的申购份额同例一。
若该笔申购申请发生在集中申购末日,且本次集中申购末日之前有效申购申请金额达到80亿元,申购末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为30亿元,投资者得到的申购份额确认比例为(100 - 80)/30 = 66.6667%,对应集中申购费率为1.0%,申购末日利息为2元,基金集中申购价格每份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有效申购申请确认金额=10,000×66.6667%=6,666.67元
净申购金额=6,666.67/(1+1.0%)=6,600.66元
申购费用=6,666.67-6,600.66=66.01元
申购份额=(6,600.66 +2 )/1.000=6,602.66份
未确认金额=10,000-6,666.67=3,333.33元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6,602.66份基金份额。未确认金额3,333.33元将于本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若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间多次申购该基金,其有效申购申请将按照单笔有效申请确认比例计算单笔有效申购申请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投资者可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进行场外集中申购。
(二)集中申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办理集中申购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程序
投资者可通过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集中申购。其中: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上海证券账户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一)直销机构
1. 本公司上海理财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的金额合计为1万元。
2.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集中申购日9:30-16:00。
3. 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原件;
(3)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书》。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以及集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的结算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个人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必须是在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账户。
4.个人投资者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基金交易账户卡;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5. 集中申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集中申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下列银行账户:
账户户名: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账号: 055203-13020005017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2)汇款时,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 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国泰基金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 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帐,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上海理财中心。
(3)个人投资者应在集中申购申请当日16: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上海理财中心账户。
6.对集中申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投资者,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7. 在本公司理财中心已开户的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交易和传真交易的形式办理基金集中申购业务。
(二)代销本基金银行的开户和申购程序
1.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基金开户和申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申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集中申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申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地19位储蓄卡;
③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④对提交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的投资者,此上海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封闭式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如已开立建行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在建行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投资者在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 申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证券卡;
3)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2.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基金开户和申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申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开户及申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填妥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④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①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集中申购资金);
③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④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认书和集中申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3. 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基金开户和申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申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申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②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③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④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②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③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申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申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4.通过中国邮政储蓄办理基金开户和申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申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8: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申购程序
1)开立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
开立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护照、回乡证等);
② 填妥的《中国邮政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个人)》。
2)基金业务加办
加办基金业务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护照、回乡证等等);
② 填妥的《中国邮政基金业务申请表》;
③ 中国邮政储蓄个人结算账户;
④ 中国邮政储蓄基金交易卡。
3)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在开立了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并加办了基金业务后,可口头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中国邮政储蓄基金交易卡。
4)中国邮政储蓄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办理业务后第三个工作日起在中国邮政储蓄销售网点查询基金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是否确认。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5) 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邮政储蓄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5.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开户和申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中信金通证券、申银万国、招商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上海证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国盛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渤海证券、万联证券、国信证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海证券、联合证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集中申购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不受理)。
(2)资金帐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帐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帐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帐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 在集中申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集中申购本基金。
(5)个人投资者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帐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集中申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集中申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集中申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上海理财中心和北京理财中心均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的金额不抵于1万元。
2.受理开户及集中申购时间: 基金集中申购日9:30-16:00。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机构投资者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4)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书》;
(5)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在理财中心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投资者业务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
(2)基金交易账户卡;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5.集中申购资金划拨:
(1)投资者办理集中申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下列银行账户:
账户户名: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账号: 055203-13020005017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2)汇款时,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国泰基金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帐,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上海理财中心。
(3)投资者应在集中申购申请当日16: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上海理财中心账户。
(二)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1.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基金开户和申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申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集中申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①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 对提交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的投资者,此上海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封闭式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如已开立建行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在建行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集中申购业务。
开户同时可办理集中申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申购)委托单" 。
3) 机构投资者集中申购所需材料
①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 证券卡;
③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申购)委托单"。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
2.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基金开户和申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申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⑤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⑥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⑦ 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①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② 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集中申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才能够确认。
3.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基金开户和申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申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③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⑤ 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①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集中申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能够确认。
4.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中信金通证券、申银万国、招商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上海证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国盛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渤海证券、万联证券、国信证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海证券、联合证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集中申购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帐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帐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8)开户合同书(相关公司适用)。
(3)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帐户卡。
(4)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集中申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帐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要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
2)机构投资者如办理集中申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或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集中申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需由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六、退款事项
1.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集中申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资金小于其集中申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集中申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2.投资者的无效集中申购资金,将于本基金集中申购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基金的验资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3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中申购款项的验资。验资结束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集中申购份额的登记确认。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份额拆分,使得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基金管理人将就集中申购的验资和份额确认情况进行公告。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98号201A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700号港泰广场23楼
邮政编码:200001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传真:(021)23060366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3134688
联系人:孙艳丽、陆未定
公司网址:www.gt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邮政编码:100032
(三)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700号港泰广场23楼
电话:(021)23060330
传真:(021)23060372
邮编: 200001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贵宾楼一层
电话:(010)68498575
传真:(010)68498182
邮编:100873
2.集中申购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邮政编码:100032
(2)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传真:(010)68424199
联系人:李芳菲
(3)中国银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电话:95566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4)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陶礼明
电话:11185
传真:(010)66415194
联系人:陈春林
网址:www.cpsrb.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152814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网址:www.csc108.com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 金芸、杨薇
网址:www.htsec.com
(8)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电话:(0571)85783750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龚晓军
网址:www.bigsun.com.cn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胡洁静
网址:www.sw2000.com.cn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网址:www.dfzq.com.cn
(1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路28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网址:www.dwzq.com.cn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 兰荣
联系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网址:www.xyzq.com.cn
(15)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电话:021-65081063传真:021-65081069
联系人:刘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7)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 汤世生
联系电话:010-62267799转6416
传真:010-62294470
联系人: 张智红
网址:www.ehongyuan.com
(18)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电话: 010-85252605
传真: 010-85252655
联系人:杨甦华
网址:www.mszq.com
(1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电话:(0791)6285337
传真:(0791)6289395
联系人: 徐美云
网址:www.gsstock.com
(20)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om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法定代表人: 王明权
电话: (021)68816000
传真: (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22)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 张志军
电话: (022)28451883
传真: (022)28451616
联系人:徐焕强
网址:www.ewww.com.cn
(23)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3座5、34、35楼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联系电话:020-87691111
传真:020-87691530
联系人:何勇峰
网址:www.wlzq.com.cn
(24)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25)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电话:021-63296362
传真:021-51062920
联系人:甘露
网址:www.cz318.com.cn
(2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6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网址:www.zxwt.com.cn
(27)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 系 人:覃清芳
联系电话:(0771)5539262
传 真:(0771)5539033
客服热线: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公司网站:http://www.ghzq.com.cn
(28)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法定代表人:王政
联 系 人:盛宗凌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传 真:0755-82492962
客服热线: 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站: http:// www.lhzq.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2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田卫红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 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陈宇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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