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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精选混合(51901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130616
基金代码 519011
公告日期 2020-12-01
编号 6
标题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信息全文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以下统称“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在相关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中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详见“附件1:相关基金名单”。
2、本次修订内容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对象、估值方法及信息披露等约定,相关基金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不改变基金的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符合《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生效。
3、在本公司对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后,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法规要求及时进行修订并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公告等文件。
4、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揭示
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与存托凭证相关的风险
1)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
2)基金买入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入存托协议,成为存托协议的当事人。存托协议可能通过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商议等方式进行修改,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筹公司或者存托人对存托协议作出额外修改。
3)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红筹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不能以股东身份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基金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存托人享有并行使分红、投票等权利。
4)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存托凭证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转换比例发生调整、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可能对存托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更换托管人、存托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基金生效。基金可能无法对此行使表决权。
5)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对应的基础证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法冻结、强制执行等情形,基金可能存在失去应有权利的风险。
6)存托人可能向存托凭证持有人收取存托凭证相关费用。
7)存托凭证退市的,基金可能面临存托人无法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卖出基础证券,基金持有的存托凭证无法转到境内其他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或者转让,存托人无法继续按照存托协议的约定为基金提供相应服务等风险。
(2)与创新企业发行相关的风险
创新企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可能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账面值,或者高于公司在境外其他市场公开发行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或者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3)与境外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在境外上市的,还需要遵守境外上市地相关规则。投资者权利及其行使可能与境内市场存在一定差异。此外,境内股东和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享有的权益还可能受境外法律变化影响。
2)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市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公司大部分或者绝大部分的表决权由境外股东等持有,境内投资者可能无法实际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
3)红筹公司存托凭证的境内投资者可以依据境内《证券法》提起证券诉讼,但境内投资者无法直接作为红筹公司境外注册地或者境外上市地的投资者,依据当地法律制度提起证券诉讼。
(4)与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
1)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境内外上市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出现在一个市场正常交易而在另一个市场实施停牌等现象。
2)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研究报告观点、境内外交易机制差异、异常交易情形、做空机制等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对境内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3)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在及将来境外发行的股票可能转移至境内市场上市交易,或者公司实施配股、非公开发行、回购等行为,从而增加或者减少境内市场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流通数量,可能引起交易价格波动。
4)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公司在境外发行的相同类别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基金持有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暂不允许转换为境外基础证券。
重要提示:
1、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本公司网站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修改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相关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相关基金名单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托管人
1 海富通安益对冲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海富通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海富通欣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海富通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海富通欣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海富通成长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海富通风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海富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海富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海富通富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海富通惠增多策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海富通添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 海富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海富通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海富通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海富通新内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海富通电子信息传媒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 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 海富通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 海富通创业板综指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 海富通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 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 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 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 海富通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 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 海富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 海富通量化前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 海富通消费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 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 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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