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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超短债债券C(07000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371576
基金代码 070009
公告日期 2021-06-23
编号 1
标题 关于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增加A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信息全文 关于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增加A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1年6月24日起对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A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按照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两类份额。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新增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773),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70009),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一)基金费率及分类规则
1、基金费率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嘉实超短债债券A 嘉实超短债债券C
基金代码 012773 070009
管理费率(年费率) 0.41% 0.41%
托管费率(年费率) 0.14% 0.14%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00% 0.25%


(二)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3%
100万元≤M<500万元 0.1%
M≥500万元 按笔收取,单笔1000元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赎回费率为零。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所收取的基金份额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总额的100%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7天 1.50%
T≥7天 0%

(三)A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
投资者可自2021年6月24日起办理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投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四)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相关情况
本基金已自2021年1月4日起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投资限额进行调整、并将自2021年6月24日起(实际限制时点自2021年6月23日15:00起)对本基金新增的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投资限额进行调整: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1亿元,如超过1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在实施限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上述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后文对照表》、《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于2021年6月23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
附件:《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二、释义 基金份额净值:针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指计算日某一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总数;
二、释义 基金财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基金财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二、释义 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合并投资运作,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销售服务费:指从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合并投资运作,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为本基金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并设置相应费率、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六)申购、赎回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赎回净额为赎回金额扣除相应的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六)申购、赎回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赎回净额为赎回金额扣除相应的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申购费率为零。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4、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将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一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4、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将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一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3、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3)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3、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3)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1、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1、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二)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十六、基金财产估值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十六、基金财产估值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1、当基金财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财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1、当基金财产的估值导致任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财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六、基金财产估值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4、差错处理程序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4、差错处理程序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七、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定期的审计和监察稽核监督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支出和使用情况,确保其用于约定的用途。在通常情况下,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定期的审计和监察稽核监督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支出和使用情况,确保其用于约定的用途。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十八、基金收益与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下称“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下称“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十八、基金收益与分配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七)基金净值信息、定期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单独编制,由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基金净值信息、定期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单独编制,由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16、某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十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5、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财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后如有余额,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5、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财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后如有余额,按各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财产清算后本类别基金份额的剩余资产具有同等的分配权。



附件:《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1、T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双方盖章确认的或基金管理人决定采用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形式传真至相关信息披露媒介。
2、T+1日,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及转换份额,更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据库;并将确认的申购、赎回及转换数据向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传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根据确认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1、T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双方盖章确认的或基金管理人决定采用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形式传真至相关信息披露媒介。
2、T+1日,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及转换份额,更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据库;并将确认的申购、赎回及转换数据向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传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根据确认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财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并在盖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传真后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在盖章后以传真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相应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财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某一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在盖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传真后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在盖章后以传真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相应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任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1、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该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该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该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
3、基金收益分配可采用现金红利的方式,或者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的方式(下称“再投资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的方式处理。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1、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该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该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
3、基金收益分配可采用现金红利的方式,或者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的方式(下称“再投资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的方式处理。
十一、基金费用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用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算结果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做出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从该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销售服务费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相应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相应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分级,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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