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银华-道琼斯88指数(18000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507251
基金代码 180003
公告日期 2021-09-23
编号 2
标题 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08-24
送出日期:2021-09-23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道琼斯88指数 基金代码 180003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08-11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周晶 2018-11-12 2006-09-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运用增强型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和数量化风险管理,
在对标的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求取得高于指数的投资收益率,实现基金资产
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道琼斯中国88指数的成份A股
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首发或增发)、存托凭证、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
业债 、可转债等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各类
资产投资比例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本基金将不高于95%的资产投资于股票,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5%的现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以道琼斯中国88指数为基金投资组合跟踪的标的指数,
股票指数化投资部分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增强部分主要选择基本面
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价值型企业的股票,在控制与标的指数偏离风险的前提下,
力求取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 道琼斯中国88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
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道琼斯88指数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元 1.5%
100万元≤M<1000万
1.2%

1000万元≤M 1,500元每笔
N<7天 1.5%
7天≤N≤365天 0.5%
赎回费
365天<N≤730天 0.2%
730天<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
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权证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与标
的指数偏离风险、基金价格变动风险、更换标的指数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投资存
托凭证的风险、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
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风险、标的指数不再符合要求的风险、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基金合同产生
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可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自一方书面要求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60日内如果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根据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
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010-
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返回页顶